第一章:重案组 司使是一种神秘的职业,这一群人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上班、吃饭、睡觉、嬉闹……却插足阴阳两界之事。 他们像阴阳先生能看风水,像阴阳师能猎鬼,却也不同于两者…… 2010年8月13日,天气很好,阳光普照大地,要是可以忽略煮熟生鸡蛋的高温,也许就会更好了。 浙江杭州刑警大队重案组办公室里,我拖着一把转椅靠在窗边,透过防盗窗看着才早上就有要将人晒死的气势的天边的那轮朝阳。 这是我待在刑警大队的第三个年头,大大小小的案子办了不下百次,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现代化大都市每天都会有心里扭曲的人做出一些出格的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来。 我们重案组发展到今天也开始有了一些架子,一般的犯罪都不会管了,只对悬案和异案进行处理,悬案我想这不必要过多解释,但是异案可以稍做解说。 本人认为异案与悬案差不多,只是悬案是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而异案是太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 不过说简单点也就是我们重案组只管别人解决不了的那些档子事儿。总结一下好处就是作为重案组成员的我就多了不少私人时间,同时办案更加刺激惊险。 “子衣,看什么呢?”在我发呆的时间涟城也拖了一把转椅坐到我旁边,顺着我的目光向远方看去。 “没什么。”收回目光,我看着涟城手上猩红的烟头,感觉浑身更是燥热的难受。杭州该死的天气已经让我对周围一切热源感到无尽的抵触和排斥。再向窗外看一眼,我觉得这样热下去我肯定要进精神病院了:“这天气还要热到何时才是个头啊!恐怕有半个月没下过雨了吧?” “早呢,才八月份哩,至少学生开学九月份吧,”说着涟城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应该十八天没有下雨了。” “你记得?”实在难以想象只对尸体感兴趣的涟城也会记得多少天没有下雨这样无聊的事。 “当然,我是人又不是猪,就是猪嘛也会热的受不了吧?谁不想下点雨去去火啊。” “别说了,再说我都要哭了,感觉自己特委屈,为什么我是在浙江不是在台湾啊,那四面环水叫个爽啊!” 灭掉手中的烟头,涟城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不见得啊,听说重庆已经冲进了四十度高温了,武汉更是保持四十三度以上,我们杭州还好吧。” “好个屁啊,就比这两个破城市好点而已啦,成天不是三十八就是三十九的气温能好到哪里去?” “没那么严重,你整天待在办公室又不出去,空调开着呢,还能热着你不成?” “唉!涟城同志你不懂啊!空调害人,这半个月我头可没少疼。” “看来你是嫌办公室太舒服了。”一道低沉的男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吓得我猛地一个转身,看向来人。 “银子啊,你怎么来了?”坐在转椅上的我只能仰视着这个男人,其实站起来我也没有他高,有自知之明的我当然不会站起身去在身高上找虐。 “没什么,有个案子让你们去查,”银子蹙眉,将一个封得严严实实的文件扔到我的怀中,“你不是无聊吗,这个案子就交给你负责吧。” “我——我负责?”掏掏耳朵,不可置信的看着银子,“奶奶的,银子你逗我是吗?你要让我一个人办案啊?你就不怕我一个弱男子被歹徒一刀给了结吗?” “关我什么事,”银子挑眉,白了我一眼,“我早就想过你什么也干不好,涟城会和小彐在旁边协助你的,放心吧,你死不了的。本少爷以性命担保。” “为什么交给我?”还是不能理解啊! “你会知道。”银子转过身去不再理我,他走到办公桌前拉开皮椅坐下,拿起0.5毫米的工作笔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写完之后又把那张纸推到前面对着涟城说:“这是我的证明,拿着它你可以调出你们需要的卷宗。” “我知道了,组长。”涟城伸了个懒腰并没有太搭理银子。 银子向来高冷惯了,也不会去主动找话题。将一切吩咐好了拿了一份文件有要离开的架势,却在踏脚的前一秒对着我说:“子衣,咱们也有些天没见了,陪我出去走走吧。” 看了一眼外面已经红的要炸开的太阳,又看了一眼自己稍微偏黑的皮肤,与银子那怎么都晒不黑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反差,再这样下去我估计自己早晚会变成一块碳的,但面对拥有足够权力的银子又不得不屈服,只好悻悻的回了一句:“yes,长官。”就屁颠屁颠的跟了出去,耳尖的我还听到身后涟城传来的叹息,附骂的那句“没出息”。这也不能怪我吧,都怪银子的淫威。 我叫君子衣,男,今年二十岁,单身。浙江省杭州市刑警大队重案组成员之一,毕业于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大学,著名推理小说家:子衣白影。 银子,我的顶头上司之一,浙江省杭州市刑警大队重案组组长大人,别人都叫他十队,只有重案组成员叫他组长。银子原名,十银,今年二十一岁,单身,毕业于北京风水建筑大学,身份神秘,连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都不知道。 涟城,他是一个具有恋尸情结的变态法医,常年带着一副银丝眼镜。今年二十三岁,全名慕容涟城,单身,毕业于浙江省法医专修大学,家庭富裕,也算杭州的富二代。是我们重案组的副组长,最先进入重案组的成员,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离开过重案组一段时间。 小彐,原名叫段木谨,现在叫南宫彐,年纪小得不太真实,今年十五岁,没有读过书。有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小彐也是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因为他杀过人。小彐在十岁之前就失去了右臂,进入少年看守所三年,出来之后就加入了我们重案组。至于小彐是如何加入我们,这说起来还真是比长江还长。 最后一位,我们重案组的高材生留学生,他叫风雨诔,是我们之中第二个进入重案组的人,年纪二十三,毕业于美国南斯林德医大。至于风雨大哥为什么介入重案组也有着比长江还长的故事。 我们重案组的成员虽然千奇百怪,但是每个人的实力都不相上下。最厉害的自然就数我们的组长银子,接着就是副组长涟城,然后就是留学回来的风雨大哥,自谦我自认为我是最糟糕的。不过好在我与银子感情不错,在重案组还是混得有点名堂的。 办公室外面是一个小院子,门口停了几辆摩托车,那是几个刚进入刑警大队的年轻人的,几个年轻人我下班见过了很多次,也算是熟人了吧,是几个挺聪明的年轻人,我挺喜欢的。 银子走了几步就停了下来,转身有几分犹豫的看着我,似乎经过了很强烈的思考后才慎重的开口:“子衣,这个案子可没那么容易的,说不定还会扯进来不干净的东西。毕竟这是一个老案子发生的地方出现的新案子,加之曾经的老案子也一直是悬案。” “知道不容易还交给我?”我可不相信你会那么信任我,有阴谋!我的目光如同手术刀一样解剖着银子,挑眉阴恻恻的问:“那你呢?你小子不会打算偷懒吧?” “我可没你那么闲,三天后我和风雨都要出差去,我还想留下呢。” “别说的多想我似的,去哪里出差啊?案子都不管了。” “队伍机密,天机不可泄露。” “嘁~”瘪瘪嘴,“小气死吧你。” “没你小气,”银子轻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玉佩和几张画了红字的符纸递到我眼前,“这些玩意儿给你,可以让你多活上几天,但愿我回来时你还活着吧,同志。” “就这些哪里够用。”毫不客气的抢了过来,我还是不忘记奚落银子一番。 银子是一个不怎么多言的人,平时也就和我话多,慢慢的我就习惯了奚落他让他多说我两句也好,免得把他憋死了我也愧疚。 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说:“你以为符那么好画啊,这已经是我全部的家当了好不好。” “好了好了老大,你不是说小彐要和我们一起办案吗?那他人呢?” “小彐明天才会来,今天你和涟城就先了解案子吧。” “唉~”我深深地叹了口气,最不喜欢看那些无聊的卷宗了,可是这却是绝对不能少的环节,“好吧,无聊的事都让我来干吧!”新案牵扯着老案,这卷宗不看也得看啊。 “自己小心点,就不陪你了,拜拜。” “拜拜,放心吧。”就这一点银子还是挺有良心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和银子成为最好的朋友的原因吧。 一个冷冰冰的男人又不失善良,开朗起来比我还要没心没肺的人。 银子走后我回到办公室里,涟城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手里翻阅着刚才银子扔给我的卷宗,他眉宇成“川”,看来这确实不是一个容易的案子啊,有的忙了呢。 听见我踩在地砖上的皮鞋发出声音,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将头给埋了下去,云淡风轻的问我:“回来了啊,组长给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坐回涟城身边的那把转椅,“就是让我们小心点,这个案子并不简单,银子和风雨大哥要去出差,案子只有你我和小彐三个人查了。” 涟城合上资料递到我手中,有些好笑的看着我:“怎么会是我们三个人呢?重案组又不是没有手下。” 我看了他一眼不回答,低下头去看卷宗。我知道涟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只是故意那样说罢了。我和银子感情过于要好,事事都靠着银子,除了风雨大哥,涟城和小彐对我的实力都有很大的成见,涟城是副组长还好一点,尤其是小彐,完全可以说是看我不顺眼的。 这也没办法,谁让我和银子认识的早些呢? 第二章:突袭理工大学 把银子拿来的卷宗和资料看完后又和涟城一起去网上查了一下,总结也就那个样子,大概如下吧: 杭州市理工大学于2010年7月12日清晨,一个清洁大妈打扫卫生时在实验楼废弃的器具室发现了满地暗红色的血迹,好奇心的驱使下大妈恐惧的走进了器具室,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校服的本校学生被卸了四肢,暗红色的血液满地都是,那个大妈走上前去看那个学生时,学生已经死了很久了,尸体上的尸斑退了不少,因为是浙江这样的炎热天气,尸体都已经发臭了。我看了几张传到网上的现场的照片,确实画面很血腥很暴力。 “从图片上来看我可以初步判断发现他时,他死了已经至少七天了,”涟城看了照片后毫不吝啬开始摆出了他作为法医的专业性,“死者尸体已经发臭了,而且身上的尸斑消退的几乎看不出,尸斑从成形到固定下来,最后又消退,死者皮肤发黄,加上炎热的天气,尸体本就不适合存放。还有这些血迹。”他伸出手指在电脑屏幕上指了指,“你看,地上血都已经发黑了,深黑色的,已经与地板融合的异常混沌了,甚至还有这里,根本分不清到底是不是血迹了。但是我可以肯定这是血迹,因为你看这一条,”他又指了指,“看到没有,是从这里流到这里来的。从血迹来看受害人至少也死了五天了。” 看到了,但是我还是想说我不明白。满是崇拜的看了涟城一眼,对着他竖了竖拇指。 继续向着下面翻看: 死者,章贤瑱,性别:男,二十二岁,江苏人,浙江理工大学大四学生。师生关系良好,朋友关系良好,恋爱关系无,家庭关系良好。 “还没谈恋爱啊,好可惜,就这样没了。”看着章贤瑱的资料我不仅感叹,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脱单,可不能作为单身狗重蹈章贤瑱的覆辙。 “这个时代的女孩们你敢爱吗?”涟城打趣。 “也是哦,现在的女孩都太现实了,哥哥伤不起啊!” 看着我愁眉苦脸,涟城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没事,这个时代谁不现实,你也就现实点吧,别总做梦了,想那些有的没的。” 吐血啊!这就是涟城的安慰吗?分明是存心来打击我的好不好!这欠扁的法医,没办法,忍了吧,他是我上司让着他好了。 打工仔有言:老板说的做的,对的就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为了工作和钞票,一忍则天下太平。 这个案子看起来似乎并不困难的,一个大学生死在学校的器具室,初步判断可以认为是学校的人所为的,满地鲜血暂且可以理解为凶手为了掩盖现场一些重要的线索,从而干扰办案人员对现场的勘察。 涟城移动鼠标点了退出,不耐烦的扯来一张椅子有打算想和我细谈的架势,在椅子上坐下,双手相扣撑着额头,想了很久才说:“这里真的是第一现场吗?” “不是吗?不可能吧?”涟城这是什么猜测?就是不懂侦案的人也看得出来这是第一现场吧。 涟城笑笑摇着头,我却从他眼睛里看到了“肤浅”两个字:“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凶手杀了人如何从人们眼中消失?鲜血四溅的现场凶手怎么可能身上不沾上死者的鲜血,除非当时死者已经死了或是晕了。” “那如果是晕了呢?”我问。 “那就另当别论了,明天去看看现场应该会有线索吧?” “这个案子真那么难吗?” “子衣,你长长脑袋好不好!”涟城咬牙切齿的望着我,“你就没有想过这个案子是在一个月前发生的吗?现场肯定不完整了,去哪里破案啊?” “那些饭桶刑警现场完整都找不到线索,我们去找得到什么?” 涟城说得对,这个案子真的太难办了,涟城都说难了,我觉得我多半没什么希望了吧?不过我还是相信银子,既然他把案子交给我总不会害我吧。 天气果然亦如往常的炎热,为了明天能够有足够的干劲去查案子,在太阳高照之前我跑到午休间去睡了一觉。不知道是心里作用还是我真的太敬业了,竟然一觉睡到了下午七点四十三!不过真的不想承认可能是接下这个案子会很忙,所以才好好懒了一天。 夏天天黑的比较晚,醒来时走出午休间外面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了,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想去办公室看看涟城还在不在,但是我就稍微瞥了一眼就瞥到了已经上锁的大门,就知道进不去了,涟城那家伙不知道走了多久。这就是队友啊!我上午不到十点睡下下午七点多才醒,中途竟然都没人理我。 一个人踩着光洁的大理石,慢悠悠的走在刑警局府。局里人都走了,只有看门的中年男人依旧还坐在他的小空间里,这真是一个敬业的人,不过他也走不了。出了警局来到熟悉的候车台等着不知第几班的公交车,无聊之间拿出手机为自己套上耳机点开我最喜欢的歌曲《黑色星期五》。 《黑色星期五》是十大禁曲之一,我听的自然就是各种盗版,不仅我,每个人都与原创绝缘,喜欢诡异的歌曲是我个人的爱好。 马路上车辆穿行,有人离开又有人来,有人回家也有人上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人生轨迹。 恍惚之间我想到了今天看到的章贤瑱的一张干净的照片,是他的一张日常生活照,网上看到的,可能是他的朋友之类传到网上的吧。照片上章贤瑱正拿着一个篮球准备灌篮,脸上挂着微笑,他是一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可惜如今不在了,往日他活着时可能也会像这些行人一样演绎着自己的人生吧?可惜一个月前有人结束了他的人生。 我对章贤瑱这个年轻人印象很好,虽然没有接触过,但是光看照片就可以感受到他的阳光开朗,确实不可能得罪什么人至此。甚至我在想谁会对这样的大男孩下手,这个案子我一定要查清楚,还章贤瑱一个公道。 有些事情越想越乱,每一个案子都是残忍又可笑的,不知道又是谁制造了章贤瑱这个“笑话”。白天可能睡的久了吧,我是一个人独居的,现在我并不想回去,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不等司机问我,我就率先开口:“去杭州市理工大学。”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做这个决定,就是想去看看,总觉得银子话里有话,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去查证似的。 天黑了,到达理工大学时我看了一下表,时间是晚上八点十三分。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关门,一般大学关门是十点之后。 把证件亮给门警看了之后我就顺利的进入了学校。我想大晚上跑来现场找证据,我因该是有史以来最疯狂的刑警了吧。 学校昏晕的灯光下还有不少大学生,男男成群的,女女成队的,男女成对的都有。也有女生见到我好奇的打量着我,从一些女生眼中我甚至看到了赞赏。我也不过二十岁罢了,比这里有些大学生年纪还小,却穿着一身威严的警服出现在这里,加上我本来长得算俊秀,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处于寻找另一半的疯狂时期,我被盯上也是情理之中。 “请问……你是……” 身后响起一声女孩的声音,我吓了一个机灵,转过身就看到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用一双怯弱的眼睛看着我。 将她打量了一番,我急着去现场并不想和她多说什么,就用工作时的语气答了一句:“重案组君子衣,我是来查看现场的。” 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女孩眼中竟然闪过一丝难过和恐惧,压低声音对着我说:“警察叔叔,你会为阿瑱找出凶手吗?” 看着她,我点点头,我肯定这个女孩是知道些什么的,或许和章贤瑱还可能非常要好,不过有一点我还是不能接受:“叫我君警官吧,我二十。” 灯光下我看到女孩脸“噌”的一下就红了,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原来警官竟然比我还小。” “我——我叫夏孜忧,夏天的夏,孜孜不倦的孜,忧伤的忧。” “嗯,你认识章贤瑱吗?我们谈谈吧。” “好,警官有什么尽管问吧,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夏孜忧已经没了最先见到我的胆怯了,相反变得大胆了起来,拍拍胸脯看着我。这倒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夏孜忧和我在操场的东北角找了个横椅坐下,我职业性的拿出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大致谈话如下。 我:“夏同学,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吧。” 夏孜忧看着我眨眨她那一双大眼睛开口:“阿瑱是一个温暖的大男孩,心地善良,我也不知道谁会害他。在学校他一直都是大家心中的好学生,即使大学了也像个高中生一样单纯简单。” “遇害前章贤瑱有什么反常的行为吗?” “不知道,我连阿瑱什么时候失踪的都不知道,我再一次见到阿瑱时就是阿瑱被发现死在器具室的那次。” “你最后一次接触章贤瑱时他有什么反常或者与众不同的地方吗?” “没有,最后一次见阿瑱时,阿瑱在操场上打篮球,能有什么奇怪的?” 我停下笔仔细的看着夏孜忧,想看清她脸上的神情,可惜灯光太昏暗了,无法解读这个近在眼前的夏孜忧的面部表情。这样审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毕竟作为刑警一切都必须讲究证据,不能仅凭个人的片面之词。 “夏同学,今天就到这里了,我觉得我该离开了。”收了笔纸,拍拍身上的尘埃,我向她告别。 她笑了笑,然后对我问道:“君警官,你不去现场了吗?我可以陪你。” “不用了,今天我只是来看看而已,不早了,希望明天可以见到你来合作。” “当然,可以和君警官合作是孜忧的荣幸。” 已经超过九点半了,学校看不到人了,搞得我都觉得刚才看到的那些学生就像假的一样。为自己这个想法感到可笑,和银子接触久了,对那方面的东西就会过于敏感和恐惧,变得神经质。 白天睡了一整天,精神太好了,我一个人小步沿着回家的方向行走,这是要花我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一路上我总在回忆着夏孜忧的出现和她的话,直觉告诉我她的出现与我不会是普通的巧遇。 她――分明就是看到我后故意上前来堵我的! 第三章:异象出现 我为我的猜测感到疯狂,但是这种猜测并不能被否定,任何没有证据证明的人和物都必须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是作为刑警最基本的常识。 一般人遇到刑事犯罪躲都躲不及,怎么还敢来主动接触?要么是为了来探警方的口风,要么就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遇到警方又不得不拖住警方,要么就是干扰警方调查让警方走偏路。 可是夏孜忧身上穿着睡衣,而我又是临时起意想来看看现场,我真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谁还知道我会去大学。难道夏孜忧和我搭话真的是巧合?如果排除蓄谋之举那就只剩下探口风了,无意瞥到我就前来顺便探探口风,如果不是与章贤瑱有非常要好的关系那就是直接或者间接接触或参加过犯罪行为。 这个世界无奇不有,也许夏孜忧仅仅是感兴趣而已? 夜风打在脸颊上凉凉的,混乱的思绪立刻得到了解放。做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每天面对案子胡思乱想,想到自己崩溃,寻到凶手之前,每一种假设都要验证。 刑警是执法者,什么都不相信,唯一的信仰只有证据。 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一个语文老师对我们全班同学说:“我们学语文的,总是要把文章读懂,读透。作者想过的我们也要想到,作者没有想到的我们也要想到。其实作者在写作的时候会想那么多吗?想那么多还怎么写?写文章不过是为了记述和寄托个人情感罢了……” 把老师的话拿到查案上来也就确实那么回事儿。罪犯想到的想不到的,刑警必须都想到,只有这样才能在罪犯再次犯罪或逃逸时拿下他,为社会除暴安良。 其实学习语文也一样,只知道作者直接表达的有什么用?我们学习的是文章不是作者个人,我们是要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不是把自己变成写文章的作者。 执法者亦是如此。 “叮叮叮叮……” 一道清脆的手机铃声响起,划破空气,吓了我一个踉跄,差点没有把手机扔出去。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人,我骂了一句:“我靠!”按了接听就闷闷不吭声等那边的男人开口。 “子衣,你在什么地方?” “嗯,回家的路上。” “回家的路上!”那边的人吼了一声,我觉得我耳膜都要被他刺破了,“你小子去哪里了?” “去学校转了一圈,有什么问题吗,神神叨叨的。” “问题大着呢,君子衣我不是给你说过小心行事吗,你大晚上跑去嫌你命太长了啊?” “不就去看看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这不好好的嘛。” 那边冷哼了一声,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下:“现在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快点滚回来,我在你家。” “what!你跑我家去干嘛?”坑?蒙?拐?骗? “你废话少点,快点给我滚回来,我有事找你商量。” “知道了,长官。”不等那边再废话我挂掉了电话,一个人喃喃自语,“跑到人家家里来还这么凶,太没素质了……” 银子吩咐了快点我也就不敢怠慢,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家里一路狂奔。还是那句话,这个社会得罪谁都好,想吃口肉的话就千万不要得罪上司。 下了车就看到自家门开着灯亮着,自然知道银子也在家等着,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银子坐在真皮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好不威风的看着我进门。 他表情冷冷的,眉宇成“川”字,半天都不说话。我就站在门口傻着,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看他的样子好像是真的很生气,这个时候如果我开口肯定是自讨没趣,索性就站在这里等他先开口。 他看了我好半天才吐出一口浊气,说:“坐吧,我们好好聊聊。” “嗯,”我点头,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大半夜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没事儿,就来看看你还活着吗?” “喂,你什么意思,今天你一连咒我死都不下两次了。我死了和你也脱不了关系。” “你死就死吧,”他的脸瞬间黑了下来。半饷吐出后半句,语气冷冷的:“君子衣,你最好不要单独行动,否则你可能死得尸骨都没有。” “你!”妈的!又咒我! “我知道你和涟城他们不太好,尤其是小彐,但是你也不能单独行动,”说着他又威胁,“你要是敢死信不信我让你鬼都做不成?” “你也太狠了吧!我们好歹也是兄弟!” “你觉得是兄弟的话就听我的,不要把命弄丢了。 不想和你这个白痴废话了,我走了。” “啊?哦,好好,您老人家慢走。”瘟神送走了一切就太平了。 他被我的话激得在门口一抖,好一会儿才传出他悠远的声音:“君子衣,你自己小心点,不要让我失望。” 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心中莫名被触动:“知道了,放心吧,我会活着的,不就查个案子嘛。” “我会很快回来帮你的。” “银子――谢谢你。”从遇到他开始,我就没有和他分别过,这算是第一次,也是第一次独自接手案子,“不用担心我。” “白痴!我们是朋友,我只是不希望你死了。呵,祝我回来看到的你还是个活人吧。” 他走了,我望着门外好一会儿才回神。 我和银子就是这样,一对没心没肺的朋友,他没心我没肺,呵呵,绝配啊。 2010年8月14日,天边绯红的朝霞在陈述着今天炎热的天气。 我脱了上身威严的警服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皮肤在布料下若隐若现,有些小性感。急于看现场我只吃了一点方便面就出了门,我还算得上穷人,没有私家车,就只能步行。 虽然是早晨,但是步行到理工大学还是有很长一段路程的,待我到达时身上已经风干了不知几次汗水。 涟城和小彐已经到了,因为他们的车停在学校外面。刑警到现场勘案是不会大张旗鼓带上多少人的,就是主要成员再带一些属下来维持秩序罢了。 大学的课程并没受到我们办案人员的影响,他们依旧像平常一样上着课,只是有些好奇的学生时不时向这边望过来,但没有谁会靠近这个范围,毕竟谁都不想和这个刑事案件扯上关系。 我进入现场时涟城正蹲在地上拿着放大镜企图找到些什么,小彐则是左右打量着现场,见到我进来他只是投了一个鄙夷的眼神过来又将头撇了过去了。小彐的态度我早就习以为常了,并不在意,要是和这家伙计较,我估计我早在三年前就被气死了。 我在涟城旁边蹲下,学着他打量着地上,只是我没有放大镜而已,一边关心着案情的进展:“有什么进展了没?” “没什么进展,”涟城听到我发问干脆放下放大镜直接在那早已洗不掉的血渍上坐下,脸上有迷茫和颓废,“时间太长了,虽然这现场还保留着,但是已经失去了意义。地上除了血就只有血,没有其它任何可疑或者有利的物品。” “这样啊!” 这是我接触的第一个没有现场的刑事案件,或者是现场是“废品”的案件。可即使再困难的案子,我们都必须要查清楚,这是责任和职业问题,就算是死光了所有刑警,只要是案子,作为刑警就必须要查出水落石出来。 看来最后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死者身上了,看着涟城我问:“章贤瑱的尸体还在吗?也许可以进行第二次尸检,应该会有点线索吧?” 涟城气笑了:“哪里还有什么尸体,人都死了一个月,第一次尸检之后他家人早把尸体领回去下葬了。这个案子从一开始交到我们手中就不是悬案,根本已经是个死案了。” 我看着涟城不知道该说什么,心中沉重的像灌了铅似的。一个刚接到的案子还没有开始侦查难道就要成为死案了?不行!这种事情绝不能发生!这个世上就没有我们重案组侦不破的案子!这次也一样。 或许是因为到了迷茫的边缘吧,迷茫到了极点时就有了点头绪,从涟城身边起来,我走到门口对着一个属下吩咐:“你去把先前负责这个案子的沈法医叫来,让他顺便把这个案子的尸检报告也带上。” 吩咐之后在那个刑警离开后现场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中,涟城我们三个人谁也不说话。我靠在门口看着现场,拿了一根烟准备点上,可一想到了某个人的吩咐又放下了打火机,把烟扔在一边。 我已经两年不抽烟了,但是还是习惯性的会在身上带着烟,心情不好就会抽一根缓解一下情绪,不过这两年来都会在心情不好拿出烟时又扔掉,所以到现在我都没有再抽过。 这个现场是一个废弃的器具室,窗户全部被封了,里面昏昏暗暗,甚至还有点阴森。 小彐和涟城都在现场中间,在我的角度看去着实有一种被黑暗笼罩的鬼魅的感觉。不知是被自己吓到了还是被着阴森的现场吓到了,我感觉背脊骨升上一股寒意。 小彐转悠着,走到一堆器具旁边,一双血红的高跟鞋赫然呈现在他的视线中,正在他疑惑时突然间,他看到那双高跟鞋动了一下!如此荒唐的事让他觉得是自己眼花了。这可能是证物。 小彐给自己带上保险手套弯下腰去想拿起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然而就在手刚要碰到高跟鞋时,竟然从鞋子里伸出了两只像面粉一样白的手抓住了小彐的手!那两只手冰凉得冻的小彐瑟瑟发抖。接着鲜血顺着那两只惨白的手流向小彐的身上!面对这样恐怖的画面小彐张嘴却发不出一个字,是不是他就要死在那里了?血快要吞没他了,那双手伸长了,已经掐着他的脖子了! 这是案子结束后,小彐前来道谢时告诉我的。 第四章:案子的初始阶段 我将目光从涟城身上移开看向小彐,只见小彐掐着自己的脖子,动作奇怪。 “子衣,这个案子可没那么容易的,说不定还会扯进来不干净的东西。毕竟这是一个老案子发生的地方出现的新案子,加之曾经的老案子也一直是悬案。” 一个声音突然从我脑中冒了出来,我在心中大叫一声“糟糕”连忙向小彐跑去—— “小彐,你在干嘛!”我故意提高声音将手放到小彐头上用力拍了一下,碰到小彐时我感觉到明显有一股阴风吹过。 也许没有料到另外会有人过来,那个东西被我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离开了。小彐在那阵阴风之后放下了手,回头冰冷的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似乎是没有看到想要的东西,眼里闪过疑惑和失望的绕过我朝着涟城走了去。 我顺着小彐的目光再次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一双红色高跟鞋就摆在那里!高跟鞋里面还有一双脚,那双脚只到膝盖就没了,苍白的皮肤上布满蛆虫!我只觉得头皮发麻脑袋胀痛,连忙转身离开了那里。 妈呀,那东西的胆子还真是大啊,大白天都敢出来害人!悄悄的把手放到裤袋里,摸着银子给我的几张符和那块玉佩心里才稍微平静了一些。 这个时候法医沈枭也到了,和涟城正在谈论案情。见到我走过去,涟城立马将我拉到沈枭的面前介绍:“这是君子衣,这次案子的负责人。” “是他?”沈枭似乎有些不满,“我听说十队出差去了,照理说案子就应该交给慕容队长你才对啊,怎么是别人?” “组长的吩咐,我也不清楚。” 我觉得那些废话都没有用,直接切入正题,对着沈枭说:“沈法医,对于这个案子有什么线索希望你可以为我们提供,现在现场没有任何作用,死者也下葬了,就只有沈法医手里还有份尸检报告。”后面不用我说他也知道了。 看了我半饷沈枭才开口说话,不过他是侧过头对着涟城说的,并不是对着我。我知道他并不相信我。重案组的人谁都可以相信,除了我,我和银子感情过于亲密,外人基本都把我看成的废物,只有组里的涟城他们相信我的实力,也许不如大家,但是绝对不可小视。 对于沈枭的态度我是无所谓,我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这是我从银子身上学来的。当初银子刚刚担任组长一职时不比我受到的鄙夷和质疑少,甚至不少人处处打压,可是后来银子靠着自己的实力,到今天谁还敢质疑他的能力?和银子当初相比我可是好得多。 沈枭说:“验尸结果显示死者的四肢是被强行撕扯下来的,凶手手段极其残忍。死者肠道里残留着大量的新鲜的食物,可以看出死者死之前刚刚进过食。食道里残有安眠药,但是却不知道这安眠药是用来弄晕死者还是死者自己维持睡眠用的。在死者左脚处韧带有拉伤的痕迹,可以判断是死者从事体育运动弄伤的,除了这些我没有在死者身上发现其它任何伤口和可疑的地方了。” 涟城蹙起眉头,对着沈枭道了谢,又问:“可以把尸检报告给我吗,这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当然。”沈枭把一直夹在腋下的皮纸包装起来的文件递给了涟城。 “那么我们接下来去查章贤瑱有没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吧。”一直默默站在一边听着的小彐终于开口了。这也是我所想要说的。 于是案子开始有了一点头绪,我们向着章贤瑱的宿舍走去,那里有我们想要的答案。 我们离开现场时是十一点四十七,杭州火热的太阳已经在开始“烤肉”了。 理工大学的男生宿舍在东南角,分为E楼和F楼,章贤瑱住在E楼的7楼第4号宿舍(又叫E7-4号宿舍)。 我们推开门进去时里面还有三个躺在床上的大学生。见到我们他们先是一愣然后都纷纷翻身下了床,在他们脸上有错愕有疑惑,但没有见到警察的慌乱。这个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此刻这里年龄最大的涟城不过也就二十三(沈枭把尸检报告给涟城后就回他自己的警局了),和他们差不多,也就没有那么压抑了,这种现象我已经习惯了。 “你们是警察吗,你们想干什么?”站在最前面的男生有些局促的问。 “我们是杭州市重案组成员,负责调查死者章贤瑱的案子,来这里向你们了解死者生平习惯,希望你们好好配合。”说着涟城还拿出了自己的证件。 “好,有什么就问,我们绝对百分之百配合。”说话的依旧是那个男生,一提到章贤瑱他立刻红了眼眶。可以初步判断他和章贤瑱之间感情因该很好,但也不排除是伪装出来的。 涟城对着门外使了一个眼神,一个属下拿着笔纸走了进来。 涟城问:“你们的名字。” 那个男生回答:“我叫陆明哲,右边这个叫张罚,左边这个是白冥渊,他们都是我朋友,我们和贤瑱一样都是大四的学生,还是一个班的。” 张罚说:“阿瑱在时我们经常一起去打篮球,我们一直都是最要好的兄弟,想不到……想不到……”说着张罚已经变成了抽泣,“阿瑱竟然会被杀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怎么会有人杀阿瑱!他那么好……” “你先别激动,”涟城拍拍张罚的肩膀,继续询问,“章贤瑱生前有没有夜晚睡不着觉,吃安眠药的现象?” “怎么可能?”陆明哲说,“贤瑱从来不吃任何药,就连感冒都少有。贤瑱和我们每天晚上打篮球都会打到九点半,累都累得要死,怎么可能睡不着觉?” “你们现在还打吗?”我问。因为昨天晚上我并没有看到什么人在打篮球。 “还打什么篮球,贤瑱都死了,谁还有心情打那什么篮球。” 也是,我突然觉得自己问这个问题好傻。 “章贤瑱有什么亲密的人没有?”涟城问。 “有,一个叫官雪女生。”张罚说,“是杭州市文理学院的学生,读大三。” “她和章贤瑱是什么关系?” 这次张罚回答的有些犹豫了:“我也不清楚,阿瑱没有说,我们也就没有问。两人非常要好,但都相敬如宾,因该是很要好的朋友关系吧,也可能是亲戚吧。以阿瑱的个性不会认识校外的陌生女孩子的。” “好,今天就到这里吧,谢谢你们的合作。” “应该的,我们也想早日找出凶手,为阿瑱报仇。” 询问完了三个大学生,我们快速的离开了男生宿舍。 我们想要的答案已经得到了,章贤瑱本人并不服用安眠药,那么他体内的安眠药就是凶手留下的。安眠药是在章贤瑱的体内大量存在的,少数安眠药可以让人昏睡,可那大量安眠药却可以让人猝死,那么章贤瑱到底是怎么死的? “涟城,你说章贤瑱会不会是死了后才被分尸的?”我坐在涟城的车上问。 “不会,”我的疑问就这样立刻被他否定了,“你杀了人之后会把他带到那种地方分尸吗?” “不见得呢,我又不是凶手。” “慕容组长说的对,凶手不可能是把章贤瑱的尸体带到器具室分尸的。当时被分尸时章贤瑱肯定还活着。”小彐坐在后座突然将头伸了过来,接下话题,“如果凶手真是在杀死死者后把尸体运过来分尸的话,那么他要如何躲开那么多人的目光?章贤瑱失踪绝对不可能是晚上。第一,章贤瑱每天会和室友玩到九点半,而且是习惯性的事情,如果他不见了他的室友肯定会找他,这个时候凶手不可能下手,而且作案手法是属于熟人和在死者归为安全范围内的人作案,所挑选的时间应该是极为平常的。” “而且死后凶手真的能快速把死者运到现场吗?如果不能运到现场,那现场的血迹要怎么喷洒?把章贤瑱杀了弄到现场,不如直接在那里杀了省事,最重要的是可以留下最少的犯罪痕迹。” “即使章贤瑱不是在器具室死的,也绝对是这个学校某一个地方,第一现场肯定在学校,那么凶手范围也就小了,只要看看一个月前有没有陌生人进入学校,陌生人加上这学校的所有人,凶手就在里面了。” 小彐分析的在理,但是疑点依旧重重,器具室根本没有作案痕迹,只有那一具尸体,这里真的是第一现场吗? 我们还有很多思路没有理清,不适合再走访杭州市文理学院去调查官雪,把官雪的事搁了搁,只好明天在调查。此刻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到局里把思路好好理一下。 按照与银子的约定,把我们查到的一切线索都报告给他。但是当我拨通他的电话后里面只有他的一句“我现在很忙,有什么事等我有时间时我打给你再说。”就挂了。看来指望银子是没有希望了。 一个下午我们三个人都围着章贤瑱的案子打转,经过进一步推敲我们觉得有两种犯罪过程可能性最大,第一就是器具室就是第一现场,凶手先弄晕了章贤瑱,在现场分尸,另一种可能就是第一现场在离器具室不远的地方,将章贤瑱的尸体运到器具室时做到了绝对隐蔽,在章贤瑱死了不久快速把尸体弄到器具室分尸。 第五章:迷雾重重 我想无论我们如何猜测,现在的证据加上所有猜测根本没任何意义,即使知道了章贤瑱是如何死的,但是又该怀疑谁?可这是断案的必要过程: 勘测现场→尸体检验→断定死亡原因→掌握死者生活习惯→选定嫌疑人范围→核实证据→捉拿凶手。 “涟城,银子给你开的证明呢?” “怎么?有什么事吗?”涟城疑惑的看着我,他手里拿的是沈枭那份尸检报告。 “借给我一下,我想去调一份卷宗来看看。” 涟城放下尸检报告,对我要去调什么卷宗完全不感兴趣,从抽屉里拿出那张盖有银子公安印章的证明放到我面前:“拿去吧。” 我拿起证明对涟城说了句“谢谢”就急匆匆的离开了,此刻我只急于想知道那个器具室原来还发生过什么。 来到存放卷宗的案例室,我把银子的证明交给他们看了一眼,他们就把我放了进去。 案例室如同图书馆一样,放着无数的书架,书架上面摆放的是大大小小的各年各地的犯罪卷宗。对于这一堆一堆的卷宗一份一份找,估计找上三天也不见得我会找到想要的,好在都有分类,我只需要在杭州市区的书架翻找就行了。但是也并不容易找到我想要的卷宗,光是杭州市的卷宗就足够我看三四个小时了,不过只要是有就是可以找到的。 终于在我用了三个小时二十七分钟之后,把这份卷宗找到了,彼时的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七分。兴奋至极的我翻开了卷宗,只见上面写着的是如下内容: 2003年12月17日,清晨,在杭州市理工大学清洁工打扫器具室时发现一具被斩断双脚的女尸,从尸体穿着上来看死者是杭州市理工大学的学生。 经过警方调查证明,死者:徐霞南,性别:女,年龄:二十一,大二学生。 致死原因:双脚被砍断流血过多致死。死者身前遭到不下三人的性行为,但是死者身体被人刻意用大量清水冲洗过,凶手留下的犯罪痕迹全部被冲洗掉,当天下着暴雨,器具室外可疑的迹象也被销毁。唯一留下的就是用来接水的水管,但是凶手带着手套,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即使现场有没有销毁的痕迹,警方也不敢确定是否是凶手留下的,平时不少学生会来器具室,他们也会留下不少痕迹。最后案子无法告破,成为了保有七年历史的悬案。后来器具室又传言有鬼,就干脆废弃了。 宗卷里还有几张当时照下来的现场照: 是一个衣衫被扯的破烂的女孩,女孩的样子很漂亮,但是女孩脸上的表情极其恐怖,整张脸几乎是扭曲在了一起,眼睛瞪得大大的,不甘、怨恨、恐惧布满了整张脸。沿着照片下面看去,不远处有一双血红色的高跟鞋!还有一双被砍了扔到一边的血淋淋的脚。 这让我想到今天白天时所看到的那双脚,顿时整个人都僵了,突然感觉照片上女孩那扭曲的表情有点像一个诡异的笑,此刻她正用那双怨恨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好像她就要爬出来了一样! 突然一只手猛地搭在我的肩上!力道大得好像要将我的肩膀拧下来一样! “啊!妈呀!啊……”那女孩眼睛竟然眨了一下,加上肩上的力道吓得我立刻扔了卷宗,后面…… “你有病啊!乱叫什么?”肩上的力道收走,一个男人上前捡起我丢掉的卷宗重新放好,然后愤怒的瞪着我,“喂!你看就看好了,乱扔什么?卷宗损坏了你负得起责任吗?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我要下班了!” 我早被吓得三魂丢了七魄,只是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急着下班的男人。 “愣着干嘛!你还不走!要查什么等明天上班时再来就是了呗。” “嗯,噢。”我敷衍的回答着,在他的推推搡搡中离开了案例室。 出了案例室我伫立在路边久久移不开步子,案子果真是复杂,而此刻我们重案组却没有一点头绪。 夕阳落下,将我的影子拉了好长。我向西边的高楼看去,太阳在楼层之间隐隐约约。城市的夕阳不似家乡的落日那样欲火焚天,红的刺眼。 案子需要一点一点勘破,不能放过任何希望和疑点。这句话是风雨大哥告诉我的。 我看了看时间,此刻是下午五点四十七分,局里已经下班了。按照十银临走前留给我的提示加上我已经有的推测,这起案子定然是扯进了不干净的东西。要知道章贤瑱是如何死的看来只有章贤瑱自己最清楚了。咬咬牙我拿出手机拨了涟城的号码。 这个决定即使再危险也得试一试。 “喂,干嘛啊?”电话接通了,涟城慵懒的声音从那边传来,还夹杂着咀嚼食物的声音。 想不到这个家伙竟然已经在吃饭了,突然想到我一个人被留在午休间的那天,他不会是为了回家才忘了我吧?我干咳了两声,正了正语气,说:“涟城,章贤瑱是江苏什么地方的人你知道吗?” “啊?你问这个做什么?”涟城不以为然,“我说子衣啊,你要是没事就好好办案子吧,难不成你还要来个走访调查?” “是啊,你怎么知道?”其实确切的说我是要去走访请鬼,“你肯定知道的,快告诉我。” 我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了涟城放下筷子的声音,他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问:“子衣,你是不是查到了什么?要是有线索就说出来吧,我和小彐又不会抢你的功劳。凶手有多么残忍你也是看到的,我以副组长的名义劝你最好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 “呃……没什么,我只是想去查查章贤瑱在以前生活的地方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或许那人还是他一个学校的,只是有矛盾两人都在别人面前好像不认识一样,所以我们忽略了凶手。” “那可以直接调查学校学生们的资料,君子衣,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是老实招了吧。” 和我意料之中一样,瞒不住他,只好老老实实的全盘托出:“那个涟城啊,也没什么大事,我就是想去亲自问问章贤瑱。” “……”涟城那边骇人的寂静,片刻后传来他刺耳的吼声,“君子衣你说什么!你脑袋被门夹了吧,想死吗?我帮你解决好了。” “我好着呢。”被涟城那样一吼我也挺委屈的,“案子这样搁着也不是办法啊,现在能想到的也就只有这个样子了,我不能放弃希望,也不能让咱们重案组名誉……” “所以你就打算去送死?”涟城声音压得低低的,隐藏着无尽的愤怒。 “我不是去送……” “是组长让你去的?” “不是。” “那你就不必去,案子我可以解决,你不必急着去死。” “你……”这家伙左一个“死”右一个“死”,好像我真的要死一样,比银子那个木头家伙还要讨厌。 “我好着呢,君子衣你洗洗睡吧,别再发神经了,再见。” “嘟嘟嘟……”我还没有来得及反驳电话里就只剩下了一串忙音。 “吖吖吖!”我无比苦恼的揉着太阳穴,这个该死的慕容涟城,变态的法医,平时一副文绉绉谦谦君子的样子,看吧,简直就是一个毒舌妇人!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我一定要去把章贤瑱给挖出来!这个世界上又不是只有慕容涟城一个人知道章贤瑱住在什么地方。章贤瑱的同学总有人知道吧,沈枭应该也知道,他可是验过章贤瑱尸体的人并把尸体送到章贤瑱父母手中的人。 “……”我按了沈枭的电话号码。 沈枭是刑警大队第二队的法医,以前和我们重案组联手办案多次,为了办案时方便联系我们都互相在手机里留着号码。想到沈枭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蠢,居然那么白痴那么作死的打电话去问涟城,难道不知道直接去问沈枭! “喂?”通了,沈枭不耐烦的声音传来,不必奇怪,刑警大队里看不起我的人不比现在学生追的“四叶草”的粉丝少。 “嗯,是沈法医吧,我有些事想要问你。” “什么事快点问,我现在可是在三叉路口,出了事你可要负全责。” “噢,你知道章贤瑱的家住在哪里吗?” 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沈枭才说出一句让我吐血的话,他问:“什么张闲真?没听过。” “就是理工大学的死者――”我忍下了从电话里钻过去掐死他的冲动。 “章贤瑱啊,不是交给你了吗?关我什么事。” “是这样的,资料上没有详细说明章贤瑱的住址,他父母来接他时肯定说过吧。他的死亡资料上只有一个江苏,具体江苏什么地方还希望沈法医可以告诉我。” “哼!”沈枭冷哼一声,语气间皆是讽刺,“君同志,我看你还真是不适合做刑警,你干脆辞职好了,免得给我们刑警丢脸。我拿给你们的尸检报告上不是清清楚楚写着江苏省南京市伟业小区A单元十七楼四号租房吗?看来君同志还没有看过报告啊。” “君同志,你好自为之吧,最好别让我抓住你的小辫子,说不定啊就哪天我在上级面前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可不是区区一个十银能保住你的。” “呵呵呵呵……”都欺负到头顶了,我也不是吃素的,我要的消息有了,自然也可以翻脸,“沈法医放心,我每个月都会去理发店的,从来不曾扎过什么辫子。” 和沈枭的通话不欢而散,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被人莫明其妙的奚落一番任谁都不会爽,不过收录到了想要的消息也不算亏。不过我确实没有想到,忙着翻查老卷宗的我忽视尸检报告却会被沈枭那个老家伙给摆上一道。 第六章:遭遇绑架 夕阳消失在了城市的建筑之中,我沿着熟悉的街道缓步回家,这里是熟悉的路,熟悉天,熟悉的夜,甚至来往间还有熟悉的人。 在这座繁华的都市我居住已经有十年了。刚来这里时我才十岁,那时这里还没有如此热闹。 三岁时我开始上幼儿园,四岁上一年级,之后五岁跳级至五年级,六年级又留了一级,小学毕业时七岁,初中毕业十岁我考上了杭州的重点高中,就这样来到了杭州,在杭州三年高中生活,四年大学生活结束后我十七岁,进入刑警大队三年,现在二十岁。 我做事向来都是一个轰轰烈烈的人,决定了的事情一定要马上去做。 回到家里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撕一包泡面倒上开水开餐,而是拿出行李箱把我要换洗的衣服和工作用的笔和本子装进去。接着拿上钱包带着准备好的行李箱出了门。 目的地――杭州飞机场。 我提着行李箱到达飞机场的入口,还没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看到一个伫立在入口的人,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张望寻找着什么。 下了出租车我硬着头皮走过去,非常郁闷的对着那个人打招呼:“涟城啊,你还没睡啊,也出来散步吗?” “少把你和我混为一谈,出来散步有还带着行李箱的吗?”他冷冷的瞪了我一眼,从手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把手枪递给我,“这是从组长的保险柜里拿到的,你带上防身用。” “谢谢你了哈涟城,不过那东西应该不怕这玩意儿吧?”我咧嘴笑笑。 “关我屁事,”涟城再一次用凛冽的眼神瞪了我一眼,“我又没让你去送死。这点防身用的不过是尽点地主之宜。你别多想,就当做最后的告别吧,反正你死了我们也不会去收尸。” “呃……”眼前的慕容涟城难道不毒舌?平时的文质彬彬呢? “不用送我了,就到这里了,拜拜。”涟城在我一脸吃了屎的样子的时候没良心的朝着我笑了起来,摇头摆尾的消失在行人中。 石化的我唯一对慕容涟城的评论就是:变态就是变态,谁都没辙。 涟城拿来的手枪我见银子用过几次,这是银子自己改良过的手枪,一把远程手枪。手枪配有专门的子弹,子弹和手枪都刻有奇怪的符文。银白色的手枪,朱红色的子弹。银子说过这是用来杀鬼的武器,他把它叫做“猎鬼枪”。子弹是用赤铁朱砂制作的。 收好手枪我镇定的走进了飞机场,心里却在打着鼓。最好还是不要用这把破枪,要是让银子知道又要被那冰冷的眼神扫射一番了。 不过带着手枪进机场也是一件麻烦事。 2010年8月15日,凌晨三点十二分我在南京飞机场下了飞机。出了飞机场外面等待着我的是淋漓的大雨。出门时天气好的不得了,于是自然没有预备雨伞之类避雨用的工具。 我同众多乘客站在飞机场门口的避雨台下,出租车送走一批又一批人群,我依旧站在原地等待着。 有个好奇的女人悄悄的打量着我半晌才朝着我走过来,她对我微微含首笑着问:“先生不走吗?那么多机会可以上车为什么不走?” “走,请问你知道伟业小区吗?这些司机好像都不知道所以没走。” “伟业小区啊!”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眼睛雪亮的盯着我,“我们同路哎,我也是住在伟业小区的。先生要不我们一起吧,就顺路。” 我深深地打量着这个女人,她说话间眼睛余光注视别处,鼻尖微微泛白,瞳孔缩小,身体轻轻的不停扭动。如果我没有从银子那里学到如何判断谎话和真话的本事的话,此刻我肯定已经被这个女人甜美友好的笑容迷惑了。但是三年的刑警生活让我很快识破了她,一个女人主动和一个男人示好本来就让人怀疑。 我故作思考的应了下来,要是可以在查案时在顺便抓一个欺诈分子也是不错的,虽然这并不在刑警的工作范围内。 女人拦下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对我邀请:“先生上来吧,车费我包了。我姓李,李琦。” 我握了握拳头跟上去,出于礼貌的回复她:“我叫君子……”突然意识到不能说真名,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说过杭州市的重案组成员的姓名。 “君子?”她惊讶的睁大了眼睛,“还有人叫这个名字?真是奇怪。” 我没有回答把头撇向车窗外,眼里露出吃人的目光,心里念叨着:君子你妹! 见到我不说话或许她以为我累了或寡言也不开口了,车内陷入了无尽的沉默中。 看着车外倒退的风景我琢磨着一会儿要怎样拿下这个女人再然后把她交给南京的警察,我猜她也在打算一会儿怎么将我开刀捞油水吧。真没想到我君子衣跑来南京查案居然会遇到不法分子打我一个刑警的主意! 出租车平稳的行驶着渐渐脱离了市区,我有些急了。并不是害怕这个李琦把我怎么样,而是担心人生地不熟的一会儿我要怎么回到南京市。 “喂!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伟业小区在市里不要以为我……” 我回头,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李琦那个女人拿着一根棒子朝着我当头劈了下来。失去意识前我看到了那个出租车司机回头朝着我阴险的笑了一下,李琦伸出她的猪蹄在我脸上捏来捏去。 视线昏暗了,耳边还能听到一点声音: “三哥,这是个大学生吧?长了一张小白脸,看起来还有几个钱。” “谁知道呢。小琦他身上有什么好东西全部拿了吧。” 然后车里安静了一会儿,一会儿之后我听到了女人的慌乱,男人的低骂。 “三哥!他有枪!还是个刑警!完了!怎么办!” “该死!怎么会是刑警!先绑了,一会儿交给大哥……” 之后我的世界漆黑了,寂静无声。 想我君子衣,堂堂浙江省杭州市刑警大队重案组成员竟然会被绑架抢劫,实在是丢脸丢到家了! 再次醒来我被绑在一把椅子上,面前站着四个男人和李琦那个女人,他们面色冰冷的看着我。 我应该在普通住房的仓库里,这个地方应该是南京市外的某个村子。仓库里灯光昏暗,四壁非常潮湿,看来这个仓库是废弃了很久。 五个人中四个男人都默默地注视着我,只有李琦在我醒了之后上前一步捏住我的下巴,晦气的瞪着我说:“你他妈的竟然是个警察,可惜还是个奶娃娃。你说你要是不是警察就好了,兴许我们还会放过你,既然是警察那就注定只有死了。” 说着她拿出一把匕首在我的脖子上比划了起来。 “慢着!”正对着我体型魁梧的刀疤男人急忙阻止,看年龄大概四十五左右,“先别急,等拿了钱再解决他,威胁他家人还需要筹码。” 我镇定的看着刀疤男人,心觉这个人倒是还长了点脑子。 身为刑警那一刻,我便开始展开了与犯罪的斗争,早就有了牺牲和死亡的觉悟与准备,所以我并不怕死在这里,唯一的遗憾就是我死得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壮烈。也许我是死得最可笑的刑警。 李琦从她的手提包里拿出从我身上收去的手机,开始翻找合适敲诈的号码对象。刀疤男人拿着像抹布一样的烂布条塞进我嘴里,几乎塞到了我候管里。 李琦翻了半天似乎都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勒索对象,眉毛像麻绳一样拧在一起,将手机丢到刀疤男人身怀里,厌恶的剜了我一眼:“没有,这家伙不会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吧!” 刀疤男人没有说什么,低头默默地又翻了几遍,指着其中一个号码给李琦看:“就这个吧。” 李琦看了一眼点点头。 我虽然被捆得像麻花一样,却悠闲的欣赏着几个人犯案的过程。说实话本人混得实在不怎么好,没有什么朋友,电话里存的号码基本都是共同工作的同志们,剩下的就是平时为我送快递和外卖的。会来救我的人实在是屈指可数啊。 电话接通了,李琦还没来得及开口那边就传来一声男人的低吼:“君子衣你要我说几遍!我现在很忙没空管你!有什么等我打给你时再说!就这样了,别来烦我!” “嘟嘟嘟……” 李琦处在震撼之中,被电话那边的男人这样一吼完全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来着,等回神才发现那边已经把电话挂了多时了。 再一次拨通电话李琦抢在那边之前开口:“你是君子衣的朋友吧,我姓李,你可以叫我李小姐。你朋友被我们绑架了,你立刻准备三十万现金到南京来,不然我就杀了你朋友。聪明的话我劝你最好不要报警。” 不用报警,你自己已经报警了。我悄悄的在心里补充。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沉默了大约一分钟才开口:“好,不过我凭什么相信你?” “放心我一会儿会给你发一张你朋友的照片。” “好,只要他安全我就把钱带给你。不过你必须每天给他照一张照片过来,我得确保他活着。” “成交,想不到你蛮谨慎的嘛。” “彼此彼此。我现在在北京出差,凑钱加上把钱带到南京需要足够的时间。” “所以,李小姐可以通容吗?” “你要多久?” “至多十天,至少七天。毕竟是三十万。” “行,给你七天时间。” 第七章:命悬一线 听到男人平静的言谈我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被绑架了还要他来交赎金,感觉特别对不起他,三十万啊!我要怎么还?可是他对我的处境不加关心,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让我很挫伤。这已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其他人肯定就只剩下一句“活该”了。 我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查案能查得被人绑架! 李琦满意的处理了要挟对象,将手机里的拍照功能调出对着我,刀疤男人拿着刚才李琦对着我比划的匕首在我的左肩狠狠地插了一刀。我嘴被破布塞着发不出声,疼痛刺激着我,我只能用力咬紧嘴里的破布紧闭着眼睛。我觉得那一刀下去我左边的胳膊多半是废了。 将一系列程序完成,他们就只用每天给我照一张照片等着拿钱了。五个人陆陆续续的朝着仓库外走去,最后一个男人就在要跨出仓库时停了下来,他回过头来对着我邪邪一笑,说:“忘了告诉你了,你嘴里那东西是大哥以前不要的一条内裤,还没洗呢。” 我瞬间瞪大眼睛扭动身体,看着他离开仓库被关上,整个人落入了黑暗的深渊。陪着我的还有耻辱!这一刻我再也无法平静了,我发誓等我出去了一定把那该死的老大扔进粪坑里! 我不知道被关了多久,只是看着他们来给我拍照计算着时间,大概是有三天了吧。三天的时间我尝足了死亡的味道,被关在这个漆黑的仓库里,被黑暗吞噬着身体最后吞噬了心。 我曾经设想过自己很多种死法,可以是抓捕犯罪时英勇牺牲,可以是为了保护证人决绝献身,甚至可以是被鬼怪撕裂成碎片而死,又或者鬓发斑白老死病死,可从没有想过会死的这样憋屈。 我本来是不怕死的,可是现在被关在这个仓库里我怕了,怕了黑暗,怕了饥饿,怕了寒冷。关在这里的三天来我粒米未进滴水未沾,虽然是夏天,但是到了夜晚潮湿的仓库也足够将我冷得颤抖。 此刻我能清楚的感觉到生命从我的身体里流走,五种感官没有任何知觉,连呼吸都是那么累,我想我快死了。有人说三天不喝水或七天不吃饭就会渴死饿死,原来是真的啊。从来都不怕死的我现在想要活下去,不甘心就这样死了,可又想快点死去,活着太痛苦了,想要快点解脱。 我在心里苦笑,原来我也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坚强,原来我也很窝囊,以前进入刑警大队时说的什么不怕苦不怕死忠于百姓,现在就像一个笑话一般。 我不想死在这里。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落下,顺着脸颊滑下来,我张开干裂的嘴唇伸出舌头把它卷入口中,它是涩涩的。 第四天他们依旧给我拍了照片,但是没有像往日一样立刻离开。隐隐约约之间我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向我靠近,然后他蹲了下来,我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只能肯定他是一个男人。 下巴被他挑起,我看到一张嘴一张一合:“大哥,他眼睛都起膜了,皮肤冷冰冰的,他要是活不到第七天怎么办?” “他还不能死,去把吃的拿点来。”我可以清楚的声测,这个声音是来自于两米处的另一个男人。 急促的脚步声远了,为了钱他们是真的还不想我死。但是我身为受过高度训练的刑警是绝对不会向犯罪分子屈服的。 有人靠近,嘴唇碰到温温热热的东西,一股轻淡的香味钻入鼻间,大概是粥吧。我咬紧嘴唇闭紧眼睛,将头转向另一边。 “嘭!”有东西落到地上。沉默了不到三秒脸上火辣辣的一阵疼,就在我跟前的人抽出了一把寒颤颤的物什,断定是把匕首。他大声吼道:“他妈的!不知好歹!干脆杀了算了!绑在这里碍老子的眼!” “住手!老三住手!现在还不能杀他!” “大哥!老子就是看不惯他!” “那也不能,不能杀了他,至少现在不行,留着他在这里吧,因该还可以活一两天,第七天钱就来了,等不到七天也没关系。” “不如现在多拍几张照片再杀了他好了。大哥你看怎么样?”女人的声音。 “不行!咱们干这一行这么多年了,万一被别人看出来了怎么办?从照片上一眼就可以判断照片照的时间。”看来这个老大已经知道银子是刑警了。 接着又是沉默,像是达到了共识,几个声音一起响起:“好吧,听大哥的。” “他娘的,就留你一条狗命!”小腿上挨了一脚,痛得差点失去知觉,还有感觉,看来确实还可以活几天。 在杂乱的鞋与地板的摩擦声中,那几个人离开了。 银子会来救我吗?虽然他说了会来可是他那毫不关心的语气让我还是有点失望。我和他是朋友不是吗?也没有办法,这才是银子,像木头一样没有什么感情。但是我以为他对我会特别一点,至少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那天之后我又活了一天。被囚禁着,毫无反抗的能力。 谁能理解我的痛苦?作为刑警犯罪分子就近在咫尺,可是却毫无办法。眼睁睁的看着犯罪进行,这是对职业的绝对的侮辱。 又过了一天,我大概到了弥留之际吧。眼皮沉重的再也睁不开了,坠入深深的黑暗中。 忽然一缕阳光射了进来,阳光下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我慢慢靠近,终于看清了他。 我试探性的喊到:“涟城,真的是你吗?” 他不回答,只是轻轻的笑着,他的脸开始发生变化,最后变成了银子的脸。 “银子?”我吃了一惊。 “会没事的噢,放心吧。”银子脸上挂着温柔的笑,语气那么轻柔,好不真实。看得我浑身发麻,心里恶寒,一个激灵眼前一黑,再次睁开眼睛我已经在一张雪白的床上了,房间也是雪白的。 难道这里是天堂? “醒了!醒了!” 我这才看见身边还有一个四十六七的妇女,见到我睁开眼睛她兴奋的朝着门外喊到。接着几个穿着白色长褂的女护士走了进来,她们快速的为我检查一了番,挂着职业性的笑容对着妇女说:“放心吧,病人已经没事了,可以立刻出院了。” “太好了,谢谢你们。”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护士离开后我看着妇女还没来得及将疑问说出口,妇女就发话了:“我是贤瑱的母亲,你是君警官吧,两天前来的警官已经说清楚了。为了贤瑱还让君警官遇难真是不好意思。” “这是我的义务。送我来的那个人叫什么?” “不知道,他的手下叫他组长。” 是银子。他真的来过,“他人呢?” “走了,他好像有什么差事非常重要。” “哦。”我看着章贤瑱的母亲轻轻一笑,“麻烦你帮我办一下出院手续好嘛?哦对了,那些犯罪分子呢?” “死了。那个警官的手下杀了他们,这里的警察去领的尸体。” 杀了?直接杀了犯罪分子也是犯罪的。银子不知道吗? “本来那个警官也进了警察局的,但听说是那些人想要弑警,那个警官为了保护手下失手杀了他们,所以这里的警察没有追究又把他放了。” 放了啊,那就好。 本来我还想报仇呢,看来没有机会了。 出了院我直接被领到了章贤瑱家里。还是银子想的周到,现在也不用去到处找了。到了章家我看了一眼日历2010年8月23日,离开杭州已经八天了,现在都没有和涟城联系,看来必须快点行动了。 我在章贤瑱的家里晃悠了一天,做了刑警这些年从来没有觉得这样无聊过,但是我也收集到了不少关于章贤瑱的资料和事迹,这让我对案子的调查有了大概的方向。 章贤瑱在大家的眼里一直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他家是七年前才搬来南京的,章贤瑱是在南京上的高中,在南京章贤瑱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死党叫万剋。 万剋在南京酒吧上班,他高中毕业就没有读书了,跟着父亲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闯荡。 但是,有一件事值得我关注,那就是在三年前,万剋和章贤瑱两人从高中毕业后大吵了一架。原因很简单,站在我的角度可以说是两个不懂事却又意气用事的孩子为了所谓的“友谊”和学业吵了起来。 万剋在高中不是什么好学生,高考落榜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是,章贤瑱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是顶尖的,恰恰两人又是特别要好的朋友。于是,万剋提出让章贤瑱辍学和他一起跟着自己的父亲在南京市创业,而章贤瑱想要学习,加之父母亲族的期望拒绝了万剋的请求。就因为这个原因万剋认为章贤瑱不够兄弟,从此两个人形同陌路,再也没有见过面联系过。 通过多方面的打听我知道了章贤瑱坟的具体位置。买了一只铜铃,一面铜镜,一只红冠的公鸡,一些朱砂。将这些准备好就只用等着天黑了。 知道万剋的存在之后,我觉得反正也没什么事干,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看看章贤瑱这个所谓的死党――万剋。 据我所知万剋和他父亲住在陆山公园二号楼,他年少丧母,自从高中开始就和父亲住在陆山公园,一直没有换过居处。平时白日就和他父亲在楠姬酒吧上班,万剋是酒吧的一个调酒师,他父亲是酒吧的经理。 第八章:死者故友 我乘着出租车到南京西路二号路口,在路口向左转再行一分钟左右就会看到一个五星级酒店,这就是楠姬酒吧。 我穿着一件海绵宝宝的短袖,一条七分裤,打扮非常的普通。 楠姬酒吧最下面是KTV,上面才是套房。酒吧里人很多,有各色各样的男男女女,还有不少“小姐”和舞女。楠姬酒吧规模很大,来这里的人要么就是上流人士,要么就是过特殊日子的人。 我进入酒吧很自然的走过来一个“小姐”招呼我。 “小姐”自然的挽着我的手腕,嘴角挂着迷人的笑容将我打量了一番才开口:“先生面生不是常客啊,请问先生住房还是喝酒?” “嗯,”我看着她,确实长得国色天香,可惜只是吧台的小姐,不过在这里工作赚的钱因该不少吧?可惜她看走眼了,我并不是有钱人。我抽回她挽着的手臂,歉意的对着她笑了笑:“对不起小姐,我不住房也不喝酒,我是来这里找人的。” “找人?”很意外的是她并不是像所有“小姐”一样,因为丢了“肥肉”而生气,她的脸上依旧挂着温柔的笑,“先生找谁?也许我会知道。” “嗯,你肯定知道的。他叫万剋,是这里的调酒师。” “万剋?你找他?你怎么会认识他?” 她看着我,一脸质疑。 “呃――是的,我找万剋,有什么问题吗?” 她摇摇头,似乎很失望的说:“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不可能认识万剋那样的人。咯,他就在那里。” 她指着柜台正中央的一个青年。 青年的头发染着一团白毛,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还有他那一双眼睛也贼溜溜的在一些长的好看的女人身上游走,不过他调酒的动作倒是流畅娴熟,一看就是一个出色的调酒师。 “他就是万剋吗?”实在是无法想象章贤瑱那样的优秀学生竟然会有一个这样“社会”的兄弟,着实有必要再一次确实一下。 “他当然是万剋了,楠姬酒吧的客人员工谁不认识他啊。”她不屑的翻了一个白眼,眼底满是鄙夷之色,“先生一看你就不认识他,看你的样子也不可能认识万剋这样的流氓。” “反正先生你是不知道这个万剋有多么龌龊。他最喜欢的就是看那些来这里的好看女人,好几个富太太都和他有一腿,他趁着那些长的好看的女人喝醉之后,男人不在时,就把别人骗到床上去,后来发生关系之后那些女人又不敢说,还要遭到万剋的敲诈。你说万剋是人吗?要不是万剋他爸爸是这里的经理,他早就被炒了。” “先生,我虽然只是一个坐台的,但是我还是不希望你结交万剋这样的人。” 我看着柜台中央那个色眼迷迷的青年半天多回不了神,难道都没有去告他吗?不过想想也是,对那些无知的人而言,名誉比享有的法律权力更重要。 我向那个“小姐”点点头,谢了她的好意,然后在她的刀眼之下走到了吧台前。 万剋调着酒用余光淡淡的瞥了我眼,语气不太好的问:“喝什么?” 我知道他是看不起我,毕竟我穿着一身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衣服。 我没有笑,用同样淡漠的神情看着他:“我不喝酒,我是章贤瑱的朋友,有事找你谈谈。” “我没空。”他把调好的酒重重放到台上,眯着眼睛看着我,“不愧是阿瑱的朋友,怪不得他当年会嫌弃我。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万剋和章贤瑱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章贤瑱死了。” 有玻璃破碎的声音,万剋低着头,他那一撮白毛盖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他是什么神情,只是听到沉闷的笑声从他的胸口传出,然后他语气冰冷的开口:“章贤瑱死了啊,死了好啊,中国十三亿人口压力太大了。你跟老子说这些有什么用,老子和章贤瑱早没关系了?” “就因为他没有和你一起在社会闯荡,你就抛弃了这样一个朋友吗?当初章贤瑱如果和你一起离开了,今天他会和你一样遭到社会唾弃。你知道章贤瑱怎么死的吗?他是被人杀死的,难道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我并不明白你所说的感觉,那你觉得我应该有什么感觉?人各有命,章贤瑱被人杀了也罢,自然死亡也罢,关老子屁事,那不过是他的命。” 我真的怀疑万剋和章贤瑱曾经真的是朋友吗?万剋这样讨厌章贤瑱是凶手的可能性至少提升了十个百分比。 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以后我和我身边的人闹了矛盾会不会两个人也变成这个样子。捏了捏鼻梁,我想我不会这样对朋友,我的朋友也不会这样对我。 “好吧,就这样吧,那不见了。” 我离开了柜台,随便拦了一个“小姐”问了问万剋最近一个月的动向,最后排除了万剋的作案嫌疑。章贤瑱出事的前后,确切的说是在这工作期间的每一天万剋都从来没有缺席,因此他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杀死章贤瑱往返于南京杭州两座城市之间。他不是杀死章贤瑱的凶手,不过他和章贤瑱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叫人心寒。 楠姬酒吧的地段可以说是交通的黄金要道,能想到将酒吧建到这里的老板实在是――不怎么聪明。因为这里来来往往车辆多交通繁忙,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周围的其它商家少,人流少,车流倒是很多。不过让人意外的倒是这个酒吧的生意竟然这么好,让人不得不怀疑到底是我外行还是这个老板傻。 我站在酒吧外面看着疾驰而过的车辆,手突然被一个温温热热的东西拉住,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刚才在酒吧里面招呼我的那位“小姐”。 我尴尬的抽回自己的手盯着她问:“小姐你找我有事吗?” “我姓主,叫主叶。” “啊?主页?竹叶?”还有这奇怪的名字?主页还是竹叶? “主父偃的主,落叶的叶。” 点点头,这次我算是明白了,既不是电脑手机的主页,也不是竹子的竹叶。 “先生你在哪里工作?你住哪里?我早就想辞职了,你给我介绍一份工作呗。” “……”我对着这个叫“主页”的女人完全懵了,与她非亲非故的总感觉她似乎赖上我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主页”又说话了:“先生你叫什么?我是最近这一个月才进这个酒吧工作的,还没有和谁一起睡过。你放心吧,正经的工作我都干得下来,要不是没有住处我也不会去酒吧坐台。” “那个……”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先生,帮帮我吧,我也是正儿八经的女孩子,不想坐台,我只是想要一份工作。你放心,我不是骗子,如果我骗你你可以报警抓我。” “那个主小姐,我不是不想帮你,我不在南京工作,我也是住在别人家的。” “没关系,我不介意。你带我去你的城市不就好了。” 有一句话说的不假:女人缠起人来怎么都甩不掉。尤其“主页”这样又不要脸的人。 “主页”一路跟着我到了章贤瑱家里,章贤瑱的母亲看到我回来身边跟着的“主页”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啊哟,君警官这是你女朋友啊,真漂亮哟,现在的年轻人眼光真高呐。不过向君警官这样出色的男人就该配这样好看的女人哩!” 好在“主页”还有点自知之明,看着我已经臭得不能再臭的一张脸对着章贤瑱的母亲笑着解释:“阿姨你误会了,我和先生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我怎么配得上先生这样优秀的男人呢。” 章妈说:“配得上!我看姑娘你和君警官不是一般的配呢!” “主页”说:“阿姨说笑了,就算是我喜欢先生,先生也不会喜欢我。” “……” 若问想死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想说就是这个样。我还是真够倒霉的,刚刚在李琦那个女人手里栽了一个跟头,现在又来了一个叫“主页”的女人。 我不会命犯桃花吧?怎么在杭州时就没有看到美女来拥戴我? 自我反省,其实说到底,不就是因为我傻我好欺负嘛,在杭州时有涟城他们护着,所以就没人来坑我。 在两个女人的恭维声中我退了出来,回到了章贤瑱的房间里。 我就住在章贤瑱的房间里,一来是我自己的要求,二来章家租的房子并不大,除了沙发也就只有章妈章爸两口子房间有床和章贤瑱房里有床。 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躺在床上,房间里的墙壁上挂着的都是章贤瑱生前的照片,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子。这个房间自从章贤瑱去世后章妈章爸就再也没有进来过一步,是害怕看到墙壁上自己儿子那幸福阳光的笑容吧。谁能接受一个这样好的男孩竟被人杀死呢?或许这个世上除了凶手就只剩下章贤瑱的死党万剋了吧。 夕阳从窗外透过玻璃落进房里,刚好落在床上照在我的脸上。脸上暖暖的,比杭州的阳光温柔多了,我猜章贤瑱活着的时候一定也向我现在一样躺在床上,感受着阳光的温柔。他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就一定懂得生活中的任何一份温柔。 第九章:夜闯墓园 我躺在床上做了一个梦,梦中我站在一望无际的坟地之间对着一座刚刚建好的新坟。坟上的墓碑上镶嵌着章贤瑱的照片,我对着章贤瑱的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把我准备好康乃馨摆放在坟前。然而就在这一瞬间墓碑上的照片人脸骤然扭曲,鲜血顺着章贤瑱的鼻孔、眼睛、嘴巴、耳朵流了出来,他裂着嘴对我嘿嘿一笑,我吓得倒退一步绊倒一颗石子跌倒在地上,然后一双血红的高跟鞋穿在了我的脚上,任我怎么脱都脱不掉……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放在头顶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从噩梦中醒来,额头上的层层冷汗都未来得及擦去,看到手机上显示着“银子来电”四个字快速的按了接通。 手机里响起了我熟悉的声音:“出院了吗?怎么样,好点了没?” “嗯,我没事了,银子你现在在哪里?” “杭州,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问问。” “我刚刚才回到杭州。你的事涟城已经告诉我了,你自己小心点。” 奇迹的是银子没有数落我,态度反常的好,让我后背忍不住发冷。 “子衣,你那边完事了就早点回来吧,杭州这边又出了麻烦。” “怎么了?”我似乎错过了什么好戏。 “张罚,男,理工大学大四学生,二十三岁,湖南人。在你离开的第二天一个人去了实验楼废弃的器具室而一直没有出来,后来他的朋友陆明哲发现他死在了器具室。同样是被卸了四肢,不过他可比章贤瑱惨多了,连他的五官都被用蛮力扯了下来。” 我吸了一口冷气,眼前立刻就浮现了一张没有五官的脸。张罚这个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我离开杭州的第二天是2015年8月16日。也就是说离张罚的死已经七天了,这次有尸体又是相似的作案手法,涟城应该从尸体那里得到了不少线索吧。 “子衣,你什么时候回来?这个案子已经交给你十天了,你可要抓紧时间了啊。” “明天就回去。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再说还不是你把这个麻烦交到我手里的,能怪我吗?” “君子衣,你明天要是不回来看我怎么在你这个月的工作总结上写你的‘功勋’,反正这个月离最后一天也不差几天了。” “别啊银子,你以为我想待在南京吗?” “那是你愚昧!” “好好好,我愚昧,我愚昧成了吧?”这世界就你最聪明了。 “不跟你说了,自己小心点,我不会去南京为你收尸的。” “知道了知道了,老大你老忙吧,不打扰你了。” 杭州市理工大学第一次谋杀案是在七年前的实验楼器具室,第二次谋杀案是在一个月前,地点还是实验楼的器具室,第三次谋杀案是在七天前,地点依旧是实验楼的器具室。作案手法相同处卸肢,不同处章贤瑱卸了手,张罚还卸了五官。 案子的进展不会公开,是绝对的保密,但是,杭州市理工大学是名牌大学,最基本的材料肯定是会在网上疯传的。 我打开章贤瑱房里的电脑,电脑的键盘和屏幕上都布满了灰尘。开机之后让人惊讶的是电脑竟然还连了网的,我只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罢了,并没有抱着多大的希望,毕竟章贤瑱很久没有回家了,但结果不错。 我收了杭州市的重点新闻又去了理工大学的贴吧,果不其然,有很多关于这起谋杀案的八卦存在,同样难得会存在几张现场的图片。图片上有大量刑警围着现场,刑警之外是来凑热闹的学生能,死者的死状,现场都被照得一清二楚。这一类图片是不能被上传到公共场合的,更不允许拍摄,但你要相信,这个世界总会有那么几个不怕死的好事者存在。 死者张罚,死状极度惨烈。四肢被扔到尸体的左边,他是穿的背心,从图片上看四肢是被用蛮力撕下来的,因为四肢没有明显的切痕,反而在四肢的断口有一大块皮肉,而他的身体上肩膀上皮全部脱去,只留下暗红色的肉和一些露在外面的白骨。他的脸部更是恐怖,五官被撕下粘着皮耷拉在血肉模糊的头颅上。 在图片的下面是一些网客的留言: 温柔的狼:哎呀我滴个妈呀!太他妈恶心了,老子吃的晚饭都要吐出来了!谁他妈这么变态啊! 如果你爱我请告诉我:谁传的图片啊,有病吧,看了谁还敢睡觉啊? 云死之后成了雾:楼上的美女别害怕。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那器具室老邪乎了。我就是那学校的学生,不只是这个男的死了,还有一个去了器具室的女生也疯狂,这是真的,那女生我见过。长的蛮好看的,可惜了。 小心爱:我不但是理工的学生还是死者张罚的同班同学呢,听说张罚去器具室的前一天和一个叫陆明哲的男的吵了一架,你说怎么有这么巧的事,两个人刚闹矛盾其中一个人就死了,依我看啊指不定就是那个陆明哲偷偷潜到器具室杀了张罚呢! 前行之躯:小兄弟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如果不是那个陆明哲你这种诬陷造谣侵犯别人名誉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后面的就是这群人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话。 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个多小时,脑袋昏涨的难受。现在是下午四点二十一分,还早着呢。我摇摇晃晃的爬到床上一觉睡到了七点五十三才醒来。 客厅里“主页”围着章妈的围裙在厨房转悠,章妈端了一张小凳子坐在垃圾桶旁边剥着蒜皮,章爸坐在沙发上拿着一张《南京市晚报》慢慢的浏览,而我则是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章爸身边拿出手机开始写工作总结。 “君警官,”见到我坐过去章爸放下报纸,满脸严肃的看着我问:“阿瑱的案子有什么新的进展了吗?” “暂时还没有进展,你放心,我一定会替章贤瑱沉冤。” “君警官,今天下午的时候万剋那孩子来找过我,他问了阿瑱的事,他说希望见见你,不知道君警官有没有时间。” “对不起,我并没有时间,明天我就要回杭州了,那边又有一起案子,我们怀疑那起案子和章贤瑱这一起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报纸重新被章爸拿回手里,他遗憾的点点头:“那好,不为难君警官。” 一桌饭菜全是“主页”一个人做的,味道很好,以前我一个人在家时都是要么快餐要么泡面,很少吃到这么精致用心做的饭菜,只有偶尔诔大哥来我家时可以吃到诔大哥的拿手好菜,而银子和涟城就是两个公子哥根本不会做这些,涟城从来不会在我家没有人做饭的情况下来到,银子来了也不过是陪着我吃泡面,要不就他请我去饭店吃,反正他在的时候我是不会叫快餐的,谁叫他是吃白饭的。 一顿饭吃得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因为“主页”这个女人一只在不停的向我碗里夹着菜,然后章妈就一直在旁边唠叨着什么主页乖啊主页好啊的,叫我一定不能错过这么好的女人,弄得我差一点就忍不住把“你喜欢你娶她”喷出口去。 本来以为会是吃得最好的一顿,结果比和银子那个不要脸的人一起啃方便面还糟糕。 吃完饭我立马就提着包出了门,在和那个“主页”多待一会儿我一定会忍不住掐死她。我就是看着她不顺眼,她是吧台小姐,不论是在吧台还是章家她都太能装了。 黑夜已经袭卷了整个南京市,可南京市的夜晚并不黑暗,它向杭州市一样灯火华丽五光十色。 章贤瑱的坟在郊区苍木墓园。郊区没有路灯漆黑一片,载我来的司机胆子小,将我送到墓园门口就不愿意进去了,没办法我只能用手机的照明功能在黑暗中的墓园穿行。 墓园里很安静,似乎知道会有人来一般连夜虫的鸣叫声都消失的无影无踪。黑暗中什么都没有,只有模模糊糊若隐若现的石块,那些矗立在黑夜的每一块石块都是一块死人的墓碑,而我要在这几百座坟之间找出章贤瑱的坟。 夜里阴风阵阵吹着我因为害怕而汗湿的贴在耳际的短发,我感到呼吸都觉得疲备。若是平时定不会有这样敏感的想法,可今晚终究不是平常,我惦念着自己马上要做的事,心中也变得愈加忐忑不安了。可是要做的事却是依旧要做的。 我在黑暗吞噬的夜里忐忑不安的寻找着张贤瑱的墓碑,每向前更深一步就会让我觉得背后更加冷一分。鞋子踩在地上的石板发出的声音异常刺耳,每一下都敲击在我的心上,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如同空气不够用了一般。 今晚的夜里竟然连月光都没有,风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一点声音都是我制造出来的,墓园的一切都是死的,只有我活着。向墓园远处的街市看去,那里热闹非凡,墓园和街市就如同两个世界,一阳一阴,而我在阴界。 我不是没有遇见过那些东西,可是往常都有银子和涟城他们陪着,现在却要一个人来面对,谁的心里不会发虚呢? 第十章:回去 我蹑手蹑脚的在墓碑之间寻找着,总觉得身后跟着什么东西,不论我做什么都会有一双眼睛冷冷的跟随着我,也许不止一双。 以前我虽然也会写写灵异小说,但从来都是坚信科学觉不相信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但是,自从成为刑警之后却也不得不开始相信这些无稽之谈了,到现在甚至是肯定,都已经亲眼见过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摸了摸口袋中依旧躺的好好的符纸和玉佩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沿着石板路继续前进,我有一种一步一步踏入阴界的错觉。不敢在坟前多停留一秒,用手机电筒快速扫过墓碑上的照片,不是张贤瑱就立刻移到下一块墓碑。墓碑上的照片全都面色苍白,一双双眼睛瞪得滚圆,印堂上弥漫着模糊的黑雾,甚至错觉手机光扫过去时照片还散发着淡淡的绿光。如斯的恐惧让我双腿有些打战,却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寻找。每走一步都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 我刻意去忽视周围给我带来的强大压迫感,突然想到第一次和银子办案时也是第一次遇到鬼时他对我说过的话:来自于外界的恐惧只会让你颤抖,而来自于自身的恐惧可以让你绝望以至于生不如死。当时我问银子什么叫做来自外界的恐惧,什么叫做自身的恐惧。但是银子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后来案子完了之后我问他,这次他倒是回答了,不过答案十分的含糊,也就两个字,鬼,人。这句话至今我都不能理解,此刻倒是有点似懂非懂的味道了。 把巨大的恐惧都强迫吞咽到肚子里了,在一张张阴森森的遗照前我继续寻找着张贤瑱的照片。脚下只剩下了机械的步伐,夜风打在身上寒到了骨子里。 突然脚下一痛,似乎被什么咬了一口般,本能的我想要跳起来,但是那力道太大了,脚下根本动不了,这样一躲倒是让我整个人直直的栽倒在了地上,十分的狼狈,是正面着地的。我来不及顾忌太多,急忙用手机照着去看刚才被什么东西碰过的脚腕,不看还好,一看整个人三魂丢了七魄。只见被绾起来的裤脚下原本白皙的脚腕一个手留下的血红色的印子。我咽了咽口水强撑起力气伸出手去碰了碰那道印子,不碰还好,一碰整个人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根本就是血手印!一瞬间脑袋里像一团糊浆,耳边只剩下轰鸣。呆了好半天一道冷风吹来,我打了一个激灵才回过神去,急忙查看身边四下,确定没有什么才松了一口气。起身继续寻找张贤瑱的墓碑。这一次我比上一次速度快多了,心里只想着快点找到张贤瑱好离开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 之后要顺利多了,我都都快以为刚才不过只是一场幻觉了。但是我心中清楚的明白,这绝对不可能只是幻觉,因为脚腕上的刺痛现在都是那么清晰,那种像是被人扒了一层皮的强烈疼痛怎么可能作假!明明知道有很多双绿幽幽的眼睛瞪着我,可我却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感觉到那一道道刺骨的目光,这样的感觉让我整个人都不好,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谁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找到张贤瑱的墓碑是在血手印出现后的半个小时。张贤瑱的墓碑不在偏僻的角落里,但也没有在显眼的地方。看到墓碑上张贤瑱的黑白照,他的笑容依旧灿烂阳光,那怕是在这样阴森森的墓园都仿佛充斥着希望。不觉间从刚才开始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隐隐有了落地的迹象。 今天白日买的那些朱砂一类的招魂用的东西我都没带。无意间发现银子给我的几张符纸里就有两张招魂符,我也不想那么麻烦,在这样的地方办事当然要速战速决好,何况直接开坛招魂说不定招回来的可不止张贤瑱,得不偿失又危险,还是用符纸安全。在张贤瑱的墓碑前思忖片刻我摸出口袋里招魂符贴在遗照上张贤瑱的眉心,咬破中指顺着银子的符文将符又临摹了一遍。 但是,几分钟之后依旧没有一点反应。眉心不自在突突的跳了几下,心里暗道,自己不会被银子坑了吧?不可能吧,银子从来不会开这样危险又无聊的玩笑,何况银子从来不会拿我的安全开玩笑。 难道张贤瑱……心里咯噔了一下,伸出手颤抖着移到符纸上,打算将符纸撕下来。也是这时突然一只鲜血淋漓的手从墓碑里伸了出来紧紧扣住我的手腕,来不及惊呼一双血红的高跟鞋放在墓碑上,脑袋一阵震痛,我看到那双高跟鞋动了一下套在了我被抓住的那只手上…… “不要……不要过来……救命……救我……银子救我……不……” 幽深的小巷中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迷失了方向,两高高的墙让我抬头只能看见狭隘的一片天空了。在这条小巷中我不停的奔跑,前方没有尽头身后没有起点,只有从一处黑暗通向另一处黑暗的小巷。期间我还不能休息,身后跟着的赫然是那双我已经见过三次的红色高跟鞋。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双红的发亮的高跟鞋。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踩在天花板上才有的那种不真实的声音,咯噔咯噔……高跟鞋踩过的地方是一滩红色的血鞋印,一直延伸到身后黑暗的尽头。我快它也快,我慢它却并不会慢。绝望和恐惧吞噬着我的心脏,我只能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近。 “啪——”一个踉跄我直直的栽倒在了地上,本来还在我身后的高跟鞋此刻就摆在离我眼睛只有五厘米距离的地方!鲜血也在瞬间汨汨顺着高跟鞋溢了出来,来不及反应的我沾了满脸的血。鲜血没有一点温度,冰冷的触感让我立刻清醒了过来,急忙撑起身体想要跳开,而头上却是一痛,感觉整张头皮都要被掀开了,慌乱之中就看到一只苍白布满黑筋的手从高跟鞋中伸出拽着我的头发。它将我死命的向高跟鞋里拉,我的脸已经紧贴着鞋子了,强大的挤压让我觉得鞋子的边沿已经划破了我的脸镶嵌在了我的肉里。接着只听到“嘭”的一声,我的左眼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疼痛已经让我左脸痉挛了!左边的脸已经和高跟鞋融为一体了,左眼被挤爆了!我发出尖锐的惨叫…… “啊啊——”猛地睁开眼睛迷茫的看着四周,我竟然在干净的长椅上躺着!刚才的一切难道是梦?就算是梦我也不应该是躺在一张长椅上的,我记得自己是在张贤瑱坟前晕倒的。这就奇怪了,难道我是梦游?可是我从来不梦游的。 “你醒了,喝点豆浆暖暖胃吧,这是我在外面买的。”正在我疑惑之际突然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语调却是陌生的。我放下脚到地上转身看着朝着我走来的人,是那个楠姬酒吧的调酒师万剋,他一只手拿着一袋豆浆一只手提着几个包子,脸上没了昨天见面时的嚣张,反而是一脸平静无波,给我的感觉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走到我旁边的空位坐下,将吃的递到我手中之后长叹了一口气缓慢的说:“我想了一个晚上,我想要去看看小瑱呆过的地方。我和小瑱同岁,四年前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想不到再听到别人提起他的时候他竟然已经死了,真是让人无法接受。你能理解感受吗?一个你以为会过的无比幸福的人传来消息说的是他死了。呵呵。你什么时回浙江带上我吧,我要去看看是什么样的人竟然会杀了小瑱。小瑱,张贤瑱……” 我抿了抿唇张嘴想要说什么最后却还是闭上了嘴,只好愣愣的看着这个与昨日态度完全不同的男人。从他那眼底的深处我看到了浓重的哀伤,这是无法作假的,我可以肯定他是真的非常伤感,昨日那样的口气大约是一时无法接受吧。 他已经陷入了自己深深的悲哀之中不再开口了,我默默的将他给我的东西全部吃进了肚子里。等到吃完才开了口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昏迷在小瑱的坟前,我来看小瑱的时候就看到了你,然后就把你扶到了这里来。话说你来墓园干什么?怎么会晕倒在小瑱坟前?还是说你是来睡觉的?” 我眼角猛烈的跳了跳,有想要一巴掌抽死眼前这个家伙的冲动,谁吃饱了没事干跑到墓园来睡觉!忍住了将要摔出去的手,我故作镇静的转移话题:“你不讨厌张贤瑱吗?我今天就回杭州去,话说你和张贤瑱的感情到底怎么样呢?” “你是指我讨厌小瑱吗?怎么可能!”他挑了挑眉睇了我一眼,对于我对他和张贤瑱之间的情感的怀疑表示不悦,他说:“我和小瑱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就算后来他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们是有矛盾,也就是毕业的问题,希望有朋友陪自己有错吗?谁都会这样想不是吗?即使如此小瑱在我心中还是最好朋友。罢了,都过去了,也不提了。还有我要去杭州,带上我。” 我也不想说什么了,对着万剋点点头,我们并肩离开了这里。离开时我才仔细的打量自己所在的地方,原来我还在墓园,我在墓园的长椅上,张贤瑱的墓碑就在十步之遥。看着张贤瑱那阳光的笑容我不再感觉温暖,竟然感觉背后发凉。 万剋随便收拾了几件衣服简单的背着一个包就随着我到了张家。张贤瑱的父亲已经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张贤瑱的母亲和昨天缠上我的主叶。张母含着眼泪将我们送到了候车亭就回去了。我知道她不是为我们而哭,她是为自己儿子而哭,儿子死了却连凶手有关的一点消息都没有,谁不会着急,张母已经算是冷静的了。我们是坐的飞机回杭州的,案子拖的太久了,现在对于我来说每分每秒都是至关重要的,到杭州是在晚上十点左右,刚到家屁股还没有坐热涟城就来敲门了。我安排好万剋和主叶歇下才来招待涟城,涟城不打算和我在家里聊,拉着我去了最近的酒吧,一人要了一杯咖啡相对而坐。 第十一章:商讨案情 几天不见涟城瘦了,眼睑青黑昭示着他最近几日的劳累。大概是听说了我遇险的事吧,他没有急着问我案子的事,而是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目光落到我的左胳膊上问:“胳膊怎么样?对以后会有影响吗?” 胳膊上的伤是被绑架时留下的。我摇了摇头注视着涟城充满疲惫的眼睛,他的眼中布满了血丝。我说:“案子进展如何了?你应该注意身体,这样才会有更多精力清理案子。” 听到我问涟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用铁勺搅了搅咖啡,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咖啡桌,沉默好半天才开口:“没有进展,而且还出了些事,疯了一个女学生,死了两个男学生。有一个我你应该知道了,就是张罚,还有一个陆哲明,都是张贤瑱的同舍同学。另外那个叫官雪的女孩子暂时没有查到作案动机。你那里呢?有什么发现吗?” 听到涟城的话我的呼吸顿了顿,案子没有一点进展,凶手反而更加猖狂了,就算是破案了我想我们重案组这次也出不了什么风头,不被追究责任就好了。我还是将自己知道的老老实实告诉了涟城:“并没有收获,但是,张贤瑱的坟墓中没有张贤瑱。说简单一点,张贤瑱这只鬼失踪了!” “什么!”涟城猛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引来了其他的人纷纷的侧目,他尴尬的咳了一声才坐下来,强咽下中心的震惊低声问:“张贤瑱真的不在坟墓里?那他会在哪里?总是这样不停的有人死去必须要有个终结,我们要快点找到这件事的源头。” 涟城的嗓子都沙哑了,我能够明白他心中的焦急,此刻我和他一样坐立难安。想到最近几天来连连的噩梦我不太确定的开口:“张贤瑱或许还在理工大学的器具室里,那里不只有张贤瑱,还有徐霞南,七年前第一个惨死在器具室的女生。我见过她很多次了,不过没有见到真身,只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有人将张贤瑱引到了器具室才让张贤瑱惨死。可惜不知道是什么人。” “徐霞南,七年前?死了这么多年了还在,杀心这样强烈,不好对付啊!看来我们要从七年前查起了。我已经找人封锁了器具室,还派人看管着,只要不进去就不会出什么事。要快点结案,我们总不可能永远守着器具室吧?” 看着涟城认真思考的样子我不忍心打扰,但是还是厚着脸皮开口:“银子那里有什么消息吗?他怎么样了?” 涟城也不隐瞒,搅了半天的咖啡终于端起来喝了一口,他神情自若的说:“组长去北京了,那里有一起黑巷抢劫连环杀人案。比我们这个案子还要诡异,组长也是束手无策,后来因为你的事上级说他对案子不负责,所以又把他调到了西城外负责一个小案子。估计过几天就可以调回去了呢。” “我连累了他呢。”心里有些苦涩。 “哪里?你不知道上级说的些什么狗屁话,来,我演示给你看,看着哦!”涟城有模有样起身,昂首挺胸,用鼻子对着人,故意咳了一声一字一句说:“请假?请什么假?你没看到这个案子正在关键时刻吗?什么是刑警该做的什么是刑警不该做的你不知道吗?身为警察就应该有随时牺牲的精神,我相信你的手下也应该有这个自觉。你就不必操心了!有时间想这些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破案子!你要是觉得不想查了就去西城去!” “你怎么知道的?”我打断他。 “我怎么不知道?是一个小刑警悄悄录下来的,就是想要舆论你,懂?这段录音传出来可没少人黑吃你的名声呢。”涟城顿了顿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想知道组长说了什么吗?组长他说,‘我只有这一个朋友,死了可就没了。’其实不论是不是组长,就算是我也会这样做的。子衣呐,我们做刑警的命他还就是这么的不值钱,所以呐,要自己爱惜自己。” “我知道。银子去了西城那诔大哥呢?” “风雨当然是还在查这个连环杀人案呗,被调职的是组长又不是风雨。今天就这样吧,明天我们去查查七年前发生在器具室的事,案子也就只能从鬼出手了。” “好,那明天见。” “明天见。” 告别涟城之后我已经没有一点睡意了,相反精神还变得特别的亢奋,心中有一种感觉,有一层纱纸就快要捅破了,似乎马上就要拨开云雾见月明了。 张罚,陆哲明,张贤瑱,还有一个疯了的女生。无聊之下我拿出手机搜了一下杭州市最近发生的大事件,而头条新闻就是我们接手的这一起器具室离奇死亡案件。 看到手机上的照片我不由得背后发凉,这三个人我都认识,两个男孩子一周前我们还去访问过,女生是我第一次去理工大学的那天夜里遇到的女孩!女孩疯了,这让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女孩肯定知道了些什么!一个女孩她能知道些什么?凶手残忍之极,女孩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是被吓疯的,她大概看到了什么。看到陆哲明的死亡现场图片我瞳孔瞬间缩紧,目光暗沉了下来。陆哲明的死恐怕有些不一样吧?到底那里不一样我只看得出他的胸口多了一把水果刀,其它的还是一样,依旧被卸了四肢,扒了脸皮削了五官!是有人等不及了还是只是一个巧合? 2010年8月24日,天刚刚亮开我就起了床,也没有叫醒还在睡眠中的主叶和万剋两人,匆匆忙忙的穿了一件料子超薄的灰白格子衬衫,下面穿的是宽松的牛仔裤,然后就去了局府。 我到办公室的时候涟城和小彐已经早就到了,他们的旁边堆了一大堆资料,就这样望过去我就觉得一阵头疼。见到我走过来小彐冷哼了一声,倒是涟城放下手头的工作向着我看过了,脸上一态安然。 他的黑眼圈比昨天更重了,我搬了张椅子坐在他旁边问:“你昨天一整夜不会都埋在这堆资料里吧?一个晚上没睡?” “哪里,我只是早上才来看看,可能晚上没睡好吧。”他连说话都在打着哈欠。 “你几点钟醒的?” “三点。”说着他又打了一个哈欠。 我的嘴角抽了抽,心疼而无语,感激而高兴的拍拍涟城的肩膀:“你去睡一会儿吧,剩下的资料我来看吧。” “好啊!”他点点头摇摇晃晃的起身走到皮沙发上躺下,一闭眼就睡了过去。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用心。 涟城只是个法医而已,本来他只需要验尸就够了,其它的事就无关于他,但是他还是出手帮忙,比我更加敬业,让我自愧不如。用余光扫了一眼一边面无表情的小彐。说实话我对小彐感觉不大,他对我处处都是轻蔑不屑,用着和其他人一样的目光看我,那确实让我不喜欢,但是我并不讨厌他。我和小彐就像一般的同事,没有一点亲近之感,却也没有深仇大恨,他讨厌我而我对他平淡如水。和小彐那是完全不同于和银子,涟城,诔大哥的相处方式。只能说我和他是天生不和。不过我对小彐的过去还是十分疼惜,因此我对他都是尽量的好和谦让。 我快速却不马虎的和小彐一同消化着这一堆资料,然而有用处的确并不多。这些资料主要内容都是与七年前那件案子有关的。 花了大约三个小时将那一堆资料看完,看完之后我的眼睛痛的要死,就觉得天昏地暗。涟城已经醒了很久了,他安静的坐在皮沙发上,两手十指互相交叠撑着下巴平静的看着一点一点减少的资料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把看完了的资料分好类整齐的放在办公桌上才拉了一张椅子走到涟城对面坐着,我与涟城只隔了一臂的距离。涟城的眼镜没戴放下办公桌上,如此近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眼睛周围的青黑眼袋。直到我坐在涟城的面前他都没有反应,也不知道神飞到了哪里去了。 “喂?涟城,想什么呢?思春啊?哪家姑娘说出来哥听听,改天哥给你说媒去。” “别闹!”他打掉我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手,“想正事呢。怎么,有什么有用的吗?” “有呢。”我正了正色开口,“这个叫徐霞南的女生,年龄:二十一,大二学生。致死原因:双脚被砍断流血过多致死。死者身前遭到不下三人的性行为,但是死者身体被人刻意用大量清水冲洗过,凶手留下的犯罪痕迹全部被冲洗掉,当天下着暴雨,器具室外可疑的迹象也被销毁。唯一留下的就是用来接水的水管,但是凶手带着手套,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即使现场有没有销毁的痕迹,警方也不敢确定是否是凶手留下的,平时不少学生会来器具室,他们也会留下不少痕迹。最后案子无法告破,成为了保有七年历史的悬案。后来器具室又传言有鬼,就干脆废弃了。”后面的一段是我照着卷宗背下来的。见涟城严肃着一张脸,我故意活跃了一下气氛,“死的挺惨的,听说是个美女,娶回家做老婆不错呢,我现在都是光棍呢。” 第十二章:拜访罗教授 涟城只接了半句,就进入了正题,对工作认真的态度让我也不敢怠慢:“你敢娶吗?少做梦了。这个徐霞南死前发生过什么?有没有什么奇怪的行动?” “奇怪的行动啊——”我稍微沉吟了片刻而后开口,“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方面的奇怪的行为,徐霞南死之前警察并没有查到什么可疑的行为,不然这个案子也不会一拖就是七年。” “肯定会有什么的,一定是他们忽略了什么。初案留下的证据总是最多的。” 听着涟城的疑惑不解我摇摇头神秘的笑了,看涟城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是还不了解案子。我说:“天时地利人和可不仅仅是指古代打仗。”涟城听得蹙起了眉头,是似乎是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我顿了顿简单的解释,“老天爷都帮坏人没办法。徐霞南死的夜里下着暴雨,现场也被人用水冲洗干净了。证据一点没有留下。” “凶手不是对死者进行了性行为吗?难道DNA测定不出来?不可能吧,要知道就算没有其它证据只要拥有凶手的DNA那也是可以抓人的。”涟城渐渐的脸上有些愤怒了,说话的语气也变得硬生了起来,“他们将查案当成什么了?好玩吗?那可是人命啊!” “涟城,你冷静点。” “慕容组长,你先听完,”一直安静的翻着文件的小彐终于开口了,他放下手里的牛皮纸严肃的看着涟城充斥着怒火的双眼,“死者徐霞南体内没有残留任何凶手的性物质。准确的来说徐霞南的阴l道被毁坏了,无从查证。凶手足够残忍和谨慎,从捕猎,吃掉猎物,毁尸灭迹,几乎步步为营。凶手下了一盘必杀棋,让刑警还没有开始就输的一塌糊涂。” 一瞬间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我们三个人的脸上都无比沉重,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案子查得举步维艰。一贯的程序已经没有一点用了。没有一点痕迹留下,除了残忍的死亡,而一切还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有了!”脑海中一阵灵光乍现而过,我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满脸喜悦的看着涟城,“还有疑点的!涟城,张罚和陆哲明这两个男孩是交给你尸检的吧?陆哲明啊!他的死就不同,他是被杀死的!匕首,不对,是水果刀!他胸口有一把水果刀!” 让我意外的是涟城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高兴,反而脸色更加难看了,他说:“那把水果刀上没有任何指纹留下,陆哲明并不是因为胸口上的一刀致命,那一刀很浅,他是失血过多死亡的。” “要不今晚我们去器具室守着吧。” “你疯了!你想死吗!要去你自己去!我们可不陪你送死,你………” “小彐!”涟城轻斥,转而对我说,“先不急,我们先去好好查查徐霞南吧。” 毫无方向的我们默认了涟城的想法,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了。涟城,我,小彐,我们三人兵分三路,涟城去查死者的家属,我去查死者的同学朋友,小彐去找七年前的接手案子的刑警人员。分工明确,我们很快就出发了。 ZJ的天气总是这么炎热,阳光落在皮肤上火热灼痛,即使这样恶劣的天气大街上的车辆还是往来不绝,只是行人没有几个罢了。我戴着太阳帽在阳光下勉强能够睁开眼睛,只是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衬衫湿淋淋的紧贴在身上十分的不舒服,隐约可以看到衣服下紧致的皮肤,面对偶尔将目光投过来的年轻女孩我如同不知道一般。越接近中午阳光越毒辣,我走的也越来越快。 我要去的是叶北街的叶北小区一单元七号房找一个罗伟的中年男人。罗伟是理工大学的教授,七年前还不是教授的时候就是徐霞南的导师,他应该很了解徐霞南。 从局府到叶北小区大约花了半个小时。站在叶北小区一单元的楼下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本来以为在理工大学做教授的罗伟住的应该是白砖碧窗的类似别墅的高级公寓,但事实上这只是一栋普通居民楼。红棕色的火砖砌成的高墙,染上浓重铁锈的楼梯扶栏,堆积了厚厚的灰尘的大理石地砖,本来刷了应该雪白的墙壁也是灰色的,上面还有小孩子的胡乱涂鸦。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栋朴素甚至说的上破烂的居民楼里竟然住着一位受人尊敬的教授。楼里很安静,我只在楼下停了几秒就走了进去。 找到七号房按响了门铃。还有门铃,至少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开门的是一个穿着家居服的中年男人,他的眼角已经下垂了,形成三条深刻的皱纹,头顶中间没有头发,和大多数中年男人一样是“地中海”的发型,这是很常见的,他的嘴唇有些厚,紧紧的抿在一起,整个看上去有些颓废和绝望,但是镶嵌在鼻梁两侧的眼睛却熠熠生辉,给整个人添了几分凌厉。 他堵在门口打量了我好一会儿才侧开身子让我进屋,眼里的目光也柔和几分。他走到屋里唯一的案桌前坐下,拿起笔看着我。刚才他应该就是在写这些东西。他的笔拿起又放下,而后十指交叠的顿了两秒说:“同学有什么事吗?有什么困难就说吧,如果帮的上忙我很乐意帮助你。” 我上前一步双手撑在他前面的案桌上,仔细的注视着他的眼睛:“教授误会了,我不是学生。不过我确实有些事情要问您,您肯定帮的上忙的。” 闻言他的瞳孔缩了缩,却不急着承诺什么,反而问:“哦,不知道我可以帮到你什么?你又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 “哈哈,罗教授还真是幽默,随便找一个理工的学生一问不就知道你住在哪里了吗。至于我是什么人罗教授难道猜不出来吗?”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慢慢的将我的钱包掏出打开给他看。他的脸色又是一变,这次疑惑的人倒是成了我了:“怎么了?罗教授,你似乎很忌讳警察呢,尤其是——刑警。” “是吗?这不奇怪吧?谁愿意和刑警打交道呢?君警官,我可以这样叫你吧?”他的神情不在恍惚,带着礼貌的笑看着我,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让我觉得刚才在他眼中看到情绪都是幻觉,他很镇定和自信,他这样的态度让我觉得有些奇怪,可又说不上哪里奇怪,“君警官才二十啊,比我的学生都小,真是不错的人才,不知我可以帮君警官些什么?” “谢谢夸奖,也不需要罗教授做什么,就是有些问题想象问问罗教授,还希望罗教授认真回答。” “问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我挑眉一笑,“七年前惨死的徐霞南罗教授认识吧?那么罗教授可以给我讲讲徐霞南以前的事吗?” “嘭嘭嘭——啪——” 我的话刚落里屋就穿出来一连串玻璃器具破碎的声音。我心中一惊猛地站了起来,指着里屋问:“罗教授家里可是还有客人?为什么躲在里屋不出来见见客人?还是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存在……” 罗伟也从皮椅上站了起来同样望着里屋,我回头就看到了他苍白的脸色,立刻就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罗伟的眼中充斥恐惧,甚至身子还有些颤抖,于是,跟着我的心里也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这个罗伟绝对有问题。见罗伟恐惧的望着里屋没有一点动作,整个人就像被点了穴一样,我便就不客气了,大步走到门前就要打开那扇门。 “不!不要打开!” 罗伟突然朝我扑过来,我被他撞的扑在墙上,本来就没有好利索的左手又是火辣辣的疼。此刻我对那扇门更加好奇了,今天怎么也要看看那扇门后藏了什么。刑警虽然有枪但是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戴在身上的,幸好银子的“猎鬼枪”我一直戴在身上,现在算是有点用了。我掏出藏在腰间的银色手枪指着罗伟,冷声开口:“怎么?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能让我看?你在拦着我就是妨碍警方调查,我可以以帮凶的罪名逮捕你!” 罗伟还是听话的让了一步,但是嘴里依旧警告着我:“你不可以打开!不能打开!绝对不可以!” 他越是如此让我越是觉得心里有鬼,那后面有什么我非看不可!我用枪指着他害怕他一会儿又像个疯子似的扑上来。我再次走到门前,速度不快,门关着里面的人总不可能还跑掉吧? “嘎吱——”一声,门被我打开。罗伟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绝望的跌坐在地上。我小心的进了里屋,举着枪对着前面。里面漆黑一片,还有一股霉臭味,我心中的疑惑更加浓重了。慢慢的移到窗边一把扯下厚重的窗帘,屋子里瞬间涌进阳光,黑暗被驱散的无影无踪。这时我才看清屋里面的陈设。屋子里全是灰尘,厚的让人一看就觉得至少四五年没有人住了。角落里有一把椅子,椅子的木头都开始腐烂了,而就在椅子旁边有几个碎的看不出形状的杯子,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我打了一个寒战,风吹在脸上刺骨的寒冷。椅子后面的墙上有一片黑色污团,让人怎么看怎么别扭。屋子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第十三章:白冥渊的秘密 我走出里屋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地上一脸恐惧的罗伟伸手将他扶到了沙发上,贴着他的旁边坐下我端了一杯茶慢慢的抿着,继续着刚才的话题:“罗教授刚才是我唐突了,现在我们继续来说徐霞南的事吧。” “君警官,”罗伟说话都哆哆嗦嗦,眼睛瞪得大大的注视着前方,似乎要将前面的东西盯出个洞来一样,“抱歉,我有些不舒服,你有什么下次来问吧。下次我一定把知道都告诉你。” 我转着手里的茶杯默默的看着罗伟一张一合的嘴,他的脸色确实很难看,就像刚经历过生死劫后余生的人。这样问下去,他的状态不佳估计也问不出什么东西。我放下茶杯起身伸出手和他握了握:“那好,今天就这样,明天我再来。” “再见君警官,我身体突然不舒服,真是对不起。”罗伟将我送到门口,我也不说什么。既然知道罗伟这个人了,他总不可能还跑得掉。 门合上,我背对着罗伟关上的门向着楼下走去。一阵风吹过冰冷的透进我的衬衫,我停下步伐转过身去看着那扇关上的门,楼道里本来闷热的气息一瞬间冷却了下来。我疑惑的四周看了一眼,心里更加奇怪,突然凉了下来的温度难道是谁家的空调坏了?疑惑也只有一瞬间,这些小事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走出了一单元着栋楼,站在楼下望着罗伟家里窗户。今天罗伟的表现太不正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案子估计在罗伟这里就有点东西要出现了。皇天不负有心人,罗伟不论如何也知道些东西吧?其实按照罗伟今天的反应我可以直接将他拘留到局府里的,可是他除了反应不太对也没有其它的什么可疑之处,而且罗伟做为教授,拘留怎么都有点过了。 再仔细看这栋楼,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似乎和我刚才来时有些地方不一样了,可到底哪里不一样却有说不上来。 从罗伟家里出来我刚回到局府屁股还没有坐稳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接通之后那边也没有人开口说话,等我想要挂掉电话时那边的人先我一步挂了电话。接着是一条那个打电话来不说话的人发的一条短信:“君警官是吗?我是白冥渊,我们一周前见过面的。我有些事情想要和君警官谈谈,所以希望您来学校外面的咖啡店一趟,我在里面等你。不见不散。” 白冥渊?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既然是一周前见过应该就是那个宿舍里那唯一的一个幸存者吧。模糊的记忆里他是一个很安静的男孩子,第一次见面时他一句话也没说过,只是安静的站在陆哲明的旁边。他找我,不论如何还是去看看他要说什么。 那个男孩说的咖啡店很好找,到了学校门口一眼就可以看到。咖啡店进进出出的人很多,看得出店里的生意很好。咖啡店的窗边坐着一个穿着汗衫的男孩,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他目光来来回回的在行人身上扫过。我记起来了,他就是叫白冥渊的那个学生。 他眼光不错,挑的位置靠窗又可以避免谈话被别人听到,见到我时立刻起身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但是还是没有说话。正当我要开口的时候他就递过来一张写字板,上面写着一排好看的字:“君警官我有些话想要对你说,也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的忙,但是我还是希望君警官能够听我把要说的说完。” 将要说的话写在写字板上,原来白冥渊这个孩子不爱说话是有原因的,不是不说话,他根本就是一个哑巴!我起身走到白冥渊身边将写字板还给他,四目相对我朝着他点了点头。他笑着接过写字板,我看着他拿起放在一边的铅笔又开始写了起来。 “君警官,如果我说我的眼睛可以看到鬼你一定不会相信。但是,我没有必要欺骗你,这是事实。我的眼睛确实可以看到鬼。相传世上有五种眼睛:活人的肉眼,它只能看到活着的生灵和没有生命的物质,肉眼凡胎,只能看到世界的表面;道佛的法眼,它可以看到世界的邪恶,可以驱邪避魔,这是通过修行得来的;神修的天眼,它可以看到一切,举头三尺有神明说的就是神修的天眼,天眼知道一切,能还原过去,占望未来;死人的眼睛叫鬼眼,和普通人的肉眼没有区别,就是只有死人才会有,如同只有凡人才会有肉眼一样。但是,当死人的鬼眼长在了活人身上时,于是又有了一种可以看到阴物的眼睛,人们把它叫做阴阳眼。阴阳眼,可视凡人之外之物,人能见鬼,遇鬼通。而君警官,我就拥有一双阴阳眼。但是,这双眼睛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让我多了很多见不得人的秘密,可以看见鬼,并不是什么好事。没有人愿意抬头低头看到一群已经死去了的人。” 我不知道白冥渊说出这一番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我认真的看着写字板没有出言打扰他。我只能说白冥渊非常稚嫩,这些话对着刑警说,没有当场抓他妖言惑众,封建迷信,邪教主义更本不可能。幸好我遇到过很多阴界的事,有银子为我的各种鬼怪知识普及,我对白冥渊的话不持完全否定态度,觉得倒是可以听他说下去。 他继续在写字板上写着,不过这次写的速度很慢,似乎每一笔一画都耗费了他全部的勇气,他写到:“我看到了阿瑱,就在阿瑱死的地方。他被长长的铁钉钉在墙上,鲜血顺着铁钉落在地上,到处都是他的血。还有一个一身红衣的女人,长的非常恐怖。他们都是鬼……” 顺着写字板上一个个出现的汉字,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按住白冥渊还在不停写着字的右手,我问:“你知道张罚和陆哲明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这三个字白冥渊写的非常快,然后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应该怎么说,接着又写到,“阿罚突然想起来以前送给阿瑱的一条项链,那是阿瑱二十岁生日时我们宿舍三个人合伙给阿瑱买的。但是,阿瑱死后就不见了,阿罚觉得可能掉在了器具室,却不明白警察为什么没有找到。阿罚觉得这有可能很重要,于是他就一个人去器具室找去了,谁知道第二天他就死在了里面。” “那陆哲明呢?” 白冥渊的神色一瞬间就变得愧疚了起来,他继续写到:“哲明哥是为了救我才死的。阿瑱没了,阿罚也突然死了。曾经最要好的四个人一下就只剩下我和哲明哥两个人了。我们无法接受朋友这样就没了,不相信会一点线索和痕迹都没有留下。那时我没去过那器具室,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白天有刑警守着,于是,我和哲明哥就约好了晚上去现场看看,试试能不能够找到些什么。 这天晚上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区别,依旧是白天炎热,上半夜闷热下半夜清凉。我们下了自习就悄悄的潜到了器具楼下,在门口还有一个人,她叫夏孜忧,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子,她喜欢阿瑱这在我们宿舍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不过阿瑱对她却重来没有任何回应。 我们见了面打了招呼就举着电筒走向器具室的大门。因为器具室里面死了人,而且都死的很惨,所以大家都有点紧张。尤其是夏孜忧,她几乎快要贴到哲明哥的身上了。哲明哥走在前面,他时不时的会叫我一两声。我握紧拳头瞪大眼睛看着前方,因为我有阴阳眼,一会儿也许我会看阿瑱和阿罚。 漆黑的夜里连一丝风都没有,一切似乎都被按了暂停键,只有我们三个人向着器具室靠近。没有一点亮光的黑暗中,月亮突然从云层里钻了出来。月光不但没有让我们放松下来,反而升起了一股难以压制的恐惧,我们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走进器具室的那一刻,一股阴风扑面而来,我嗅到了夹杂在黑暗里的死气。哲明哥举着电筒到处看,在他手里的灯光扫过最里面的那面墙时,我看到了阿瑱,他就那样被钉在那面墙上,墙上地上都是他的血,他的旁边还站着一只鬼,背对着我们,一身血红的衣服。但是,这一切只有我能看到。我可以感受到来自于红衣女鬼身上的死气,她是只厉鬼,要是不快点离开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我小心的靠近哲明哥,尽量不惊动红衣女鬼,走到哲明哥身边我在他的手心上写到:‘哲明哥,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好吗?我有不好的预感,请你相信我,我们必须离开!越快越好!’ 哲明哥严肃的看着我,我知道他不想离开想要寻找证据,但是哲明哥却以为只是我太害怕了,就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过也还是答应了,他说:‘好吧,既然你害怕那就算了,明天你就别来了,我一个人来就好了。我们今天就回去吧。’ 第十四章:合作 我知道是因为我的脸色太过于苍白才让哲明哥顺从了我的意思,于是我们打算就这样回去的时候夏孜忧却生气了,她恼怒厌恶的对着我吼道:‘姓白的你也太胆小了吧?明天还来一趟?有病吧?哲明,反正今天来都来了就找完了再回吧,难道你愿意明天晚上一个人再来这阴森森的地方一趟?’ 做为不知道危险的人,夏孜忧说的确实有道理,哲明哥想了一会儿同意了夏孜忧的看法。于是哲明哥把我拉到他身边牵着我的手,让我和他肩并着肩。我也不好在说什么了,就把注意力全部放到了那扇墙上,可是,当我在看过去时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难道是夏孜忧那么大的声音已经把红衣女鬼给惊动了!我急了,拉着哲明哥张着嘴咿咿呀呀什么都说不清楚,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把他向着门外拽。 哲明哥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慌张的我,凭着多年的兄弟情义他还是依了我,顺着我向着门口走去,同时不忘安慰我:‘不要害怕,算了,今天晚上就回去吧。’ 可是当哲明哥刚下定决心时他手里的电筒就开始忽明忽暗,然后我们大家都看到鲜血顺着里面的墙向着外面涌了出来,从最里面黑暗的深处我们听到了高跟鞋踩着地板的声音。现在再笨的人也知道是什么状况了,尽管那是不可思议的。 当我们所有人都愣着的时候哲明哥重重的推了我一把,这时我和哲明哥离门只有四五步之遥,哲明哥非常用力,直接就将我推到了门外。然后他又冲到门口看了我一眼,朝着我喊道:‘冥渊快逃!别管我!’然后只听见‘嘭’的一声,哲明哥已经把门关上了。他和夏孜忧都被关在了器具室,和两只鬼关在一起,也可能是三只。 我徘徊在门外不知道该怎么办,门从里面反锁了,我用尽全力也撞不开。 就在我快要绝望时门突然自己打开了,然后夏孜忧就出来了,她的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又是跳又是叫,那时我就知道她已经疯了。夏孜忧出来了,哲明哥没有跟着她出来。夏孜忧出来时身上沾着血,还冒着热气,我知道那肯定是哲明哥的。我在门外等了很久哲明哥都没有出来。 等着等着器具室传出一身巨响,我以为哲明哥出来了,却看到一双红色高跟鞋摆在门口,吓得我转身就跑。 那天夜里宿舍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极了,开着灯就这样睁着眼睛到天亮,第二天听到哲明哥的尸体已经在器具室发现了,死的很惨。 我不敢去看,要是我早点拉着哲明哥离开他就不会死了。从此以后我每天晚上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个红衣女鬼,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缠上了我。我听说君警官和十队懂一些阴阳术,君警官帮帮我吧,一定要为我朋友报仇。” 白冥渊的脸色苍白如纸,他的目光紧紧的盯着我,好像只要我开口拒绝他就会这样扑上来同我同归于尽。恐惧已经让白冥渊忘记了他身在热闹的咖啡厅,激动和震惊如我也已经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白冥渊的话就如同一条看似胡乱搭造的不合逻辑与科学的跨海大桥,但是该有的东西联系起案子的前后来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了。为什么有人惨死器具室,为什么找不到证据,为什么案子总是让我们喘不过气。凶手一直在眼前,我遇到的第一个理工大学的学生,呵,团团迷雾终于即将破开了。 “君警官请你帮帮我!”见我好半天都没有开口说话而是一个人想着事情出神,白冥渊推了推我指着写字板上的一排字哀求的看着我。 我能够体会他心里的恐惧,面对友情和鬼,害怕与愤怒交杂,慢慢吞噬一个大学生的身心。犹豫了一会儿我整个人瞬间都放松了,一切都应该结束了吧?坐回白冥渊对面,我看着他问:“你说夏孜忧出来时她的身上都是血,那些血迹主要在什么地方?” 他写到:“胸口和脸上都是。” 我轻笑,知道自己离答案越来越近了:“他的手上有血吗?身后呢?” “我没有看到,应该没有吧。” 笑容在我脸上拉大,白冥渊看着我,他的眼里都是疑问。不过我却是抿了抿唇并不打算说给他听,案子只要刑警知道就可以了,其他人忌讳对案子的攀谈。 在白冥渊走神之际我掏出银子的手枪放到他的面前,有写字板刚好挡住视线,其他人看不到。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自信的笑容似乎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说:“你不是说你有阴阳眼吗?既然可以看到鬼那么这把枪你拿着吧,到时候我需要你的帮助。” 他拿起枪把玩一会儿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又写到:“给我干什么?” “杀鬼,枪你会用吗?到时候我教你,不过现在你可以多练练眼法。我们需要一击毙命,不然到时候所有人都会很危险的。” “杀鬼?”他的惊讶不言而喻,字迹都写的有些扭曲了,“这能杀鬼?” “放心,这枪不仅可以杀人子弹还可以杀鬼。中者必亡,魂飞烟灭,不留下一粒尘埃。” 白冥渊看我的眼神变了又变。我知道,他事先认为我肯定不会相信世界上有鬼,更不会相信他有一双阴阳眼可以看到鬼,我一定会觉得他有神经病,而他做梦也都没有想到我接受了他的说法,不但如此还要去杀鬼。这在他眼中到底是多么疯狂的举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对白冥渊来说绝对足够震撼。 好一会儿他才又写了一句:“鬼是冥界的东西,我们能管吗?” “冥界?”我嗤笑,“又不是写小说哪里来的冥界?是阴间,又叫阴界。孔子说过,事分两极,极为阴阳。太极有阴阳,事有好坏,太阳东升西落为阴阳,山之南北有阴阳。正所谓阴阳生两仪,万事万物都有两方面。人也可以活在两个世界,人界即为阳界,鬼界即为阴界。阳界有阳界的阳规,阴界有阴界的阴规。活人犯法坐牢枪毙,鬼犯法下地狱诛魂。不成规律何以成方圆,可不仅仅只有活人才遵循。” “君警官为什么会有这些看法?您是道士?我只知道十队是学过阴阳学的,他就是从北1京市风水建筑学院毕业的。” 看到这一排字我的眼角猛烈的跳了跳,还道士呢,道士个屁,我长的像道士吗?真的很想一巴掌抽过去。但是我还是用我自以为深沉的眼神配上自以为严肃的表情对他说:“阳界活人有警察阳警,阴界死人有鬼差阴警。” 白冥渊拿起笔还要问什么,我快他一步起身告了别。小孩是很神奇的动物,他们有用不完的好奇心,不仅如此,大学生也是。白冥渊就是一个很好的列子。 中午的阳光终于爆发出了他最大的能量,什么叫适得其反大概说的就是这浙1江的天气吧? 宽大的马路上车辆还在行驶,就像感觉不到天气的炎热。马路中间花坛里种着我叫不出名字的紫红色的植物在这样炎热的温度下竟然还可以那些精神抖擞的迎着阳光挺立,他们不同于人行道上已经焉儿吧唧耷拉了的行道树,不得不承认那是一种生命力比行道树和我还在顽强的植物。穿着凉鞋踩在地上隔了鞋底板还能感觉到地上滚烫的热度,这样的天气不用来烧烤人肉还真是可惜了。站在红绿灯口的斑马线旁,从身边飞驰而去的汽车喷在脸上的热气更是叫人窒息。这个世界已经快要与火融为一体了。我走在路上速度不敢快了也不敢慢了,用满身的汗水洗了一个澡。 从咖啡店出来就已经接近十二点了,涟城打来电话说到麓山饭店去吃饭。麓山饭店是一个五星级的饭店,我们重案组的五个人经常会去那里面吃饭,服务不错,饭菜也美味,质量也有保证。 涟城请的客,开了一个房间。我到时候涟城和小彐已经坐在桌子前了,他们的对面还坐了一个人,背对着我,有些眼熟。房间很大,大约有二十几平方米,桌上的菜不多,但都是好东西,准备精致,看的出来很用心。我倒是不知道涟城除了会验尸和查案对吃东西也有一套,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我吊儿郎当的站到涟城对面有点熟悉的那个人的身后,对着涟城问:“你点的菜?看不出来啊,怎么今天突然在外面吃了?你不嫌麻烦了?” “不是我点的,我只负责买单。”涟城平静的回答,一张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怎么看怎么有幸灾乐祸的成分在里面。 “我点的菜,”我前面的那个人转过身来,他有着一张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脸,目光淡漠的看着世界上的一切,“好久不见。” 第十五章:再见银子 “银……银子!”我震惊的看着这个本来应该身在北1京的人,张口就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你回来了!你的案子呢?诔大哥呢?” “组长回来当然是有事要与我们商量,至于风雨你就放心吧,北1京的那个连环杀人案他暂时还走不开身。”涟城双手交叠的看着我,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在银子的身边,“坐下吧,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说。” 我依言坐下不明白什么事那么重要:“什么事?难道比案子还要重要。” 涟城轻笑,不急不缓的开口:“浙1江省杭1州市柳李村白水山下发现了一处巨大的古墓,也可以说是一座遗留下来的古城。这座城到现在还没有被人发现,最近才被道上几个朋友知道,道上的人决定一个月后就下墓。我们也去。” 原来是盗墓,我的心不由的紧了紧。盗墓与我而言并不是第一次,以前也有过两次了。对于这所谓的南城古墓我没有什么看法,该干嘛就干嘛,盗墓就盗墓。 于是我毫不在意的摊摊手:“这也没什么啊,我们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张贤瑱的案子啊。” 见我不以为意涟城又说:“此墓非彼墓,听说比我们以前下的墓都要玄。子衣,到时候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难道还有什么绝世宝贝不成?总不会是《穆氏遗书》吧?”我真不觉得这应该有什么惊喜的。 “好了,这事到时候再说吧。”银子适时的开口,“现在我们说说这个案子吧,你们的案子查的怎么样了?” 听到银子问案子的进展小彐立刻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说:“七年前接手徐霞南案子的不少刑警都被调到了其他的地方去了,能够查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不过有一点,那就是徐霞南死前喝过少量的酒,不过没有人知道徐霞南死的那天晚上和谁在一起,更没有发现有人去买过酒,更找不到有什么与酒有关的东西出现在现场或者现场附近。” 待小彐说完涟城叩着桌子也开口了:“徐霞南人际关系良好,没有可疑人物。” 涟城说完之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这几天的绝望似乎一瞬间又涌了回来。 我安静的坐在银子身旁努力保持着面无表情,倒是银子厉害,他侧过头眯着眼睛看着我,被他注视着我只觉得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说的时候他开口道:“子衣应该有点线索吧,说出来大家听听吧。” 在他那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目光下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也不敢卖什么关子,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说了出来:“嗯,我确实查到一些有用的,而且凶手也知道是谁了。” 听我这样一说涟城和小彐将目光都投向了我,表情严肃还有点激动。 “徐霞南的导师罗伟教授行为古怪十分可疑,他肯定有什么秘密瞒着我,倒是他还没有说。罗伟家里有一间空置了很多年的屋子,罗伟本人很害怕那间屋子。那间屋子我也进去看过,没什么发现,但总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另外理工大学的白冥渊来找过我,他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一个你们怎么也想不到的秘密,”我扬起嘴角看向涟城和小彐,“你们还记得吗,陆哲明的尸体胸口上多出了一把刀,刀虽然插的不深不足以致命,倒是那把刀却在心脏的位置,足以证明有人想要杀了陆哲明,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动手陆哲明就被另一个凶手杀了。” 涟城思忖了一会儿说:“凶手一直以来都是步步为营,杀害陆哲明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大的破绽?” “凶手并不可怕,甚至凶手从头到尾都没有杀过人,杀人的是那里的女鬼徐霞南。只可惜正是因为凶手没有杀人,甚至都没有伤人,所以前两次我们根本不可能发现任何线索。” “我已经决定了,过几天要去器具室除了那只鬼。白冥渊那孩子会和我一起去。你们有谁要去吗?” 似乎真相已经揭晓了,但是并没有多少值得开心的地方,因为现在有一个更加严肃的问题,那便是抓鬼。银子依旧是那一副表情,反正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小彐则是不耐烦的将头转到了一边,只有涟城看着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次沉默比上次更长,桌上的饭菜已经凉了却没有一个人拿起筷子吃上一口。很长的沉默之后涟城说:“什么时候去,我陪你,一个人太危险了。小彐就不用去了。” “嗯。”小彐瞥了一眼自己空荡荡的右臂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他只是点了点头。 “那就这样吧,我就不陪你抓鬼了,南城古墓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我需要准备,你们两人自己小心。我有一个同学段谨然,这次也和我来了杭州,我会让他陪你们去。怎么样?”银子适时开口,为我们的安全着想。 但是我却不认为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我和涟城也不是没有实力的人,不需要别人的维护,也不想到时分出一份力气去保护别人,所以我一点也不客气的拒绝了:“不必了,人多手杂,到时候更加不好应付。不就是一个女鬼吗?难道我和涟城两个人还拿不下她?” 说最后一句话时无比心虚,但也并不是胡言乱语。一顿饭我们四个人谁都没有吃过就结账离开了。银子没有和我们一路,他去旅馆找他刚才给我们提到过的同学段谨然了,我和涟城与小彐三人回了局府,天气已经炎热的无法出门了,我们只好打算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看看资料,顺便在分析一下案件。 炎热的下午抱着一大堆文件翻看,整个人都陷入了半窒息的状态,眼睛胀痛,耳边呜鸣,脑袋晕沉,不知不觉中陷入沉睡,这都是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中很常见的现象。 我翻过几页总会抬头走一会儿神,这时总可以看见涟城他皱着眉状似思考,目光没有离开过手里那一叠厚厚的纸,此刻小彐也翻着档案,表情就像刻在脸上没有一点变化。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涟城和小彐翻看资料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直同我们一起工作的银子和诔大哥。银子看文件时表情总是淡淡的,不似小彐的冷酷却比小彐更加疏远冷淡,在人前我从来没有在银子脸上看到过多余的表情,他总是一副波澜不惊一切都在预料之中的样子。诔大哥为人温和,看资料时也总是很平和,不会皱眉亦不会冷着一张脸,只是平静的看着偶尔眼中闪过奇异的神色。我是一个不太正经的人,没事总爱走走神,所以对我的队友们可谓熟悉无比。 在局府一呆就是一个下午,下班之后我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朝着菜市场的方向去了。我可没有忘记家里还有万剋和主页这两个人。 我是走着路去的。路上与我擦肩而过的几乎都是电瓶车和摩托车,它们喷出的热气洒在身上让人觉得一阵头晕眼花,好几次我差点忍不住冲上去拽一个人来揍上一顿。 到了目的地就更让人难受了,上百或上千的人挤在一个几百平方米大小的空间,周围都是规规矩矩的买菜的贩子,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且又没有空调,就如同把人给扔进了火炉里一样。来来回回总避免不了人们那汗津津的身体的摩擦。 我不是个会做饭的人,平时吃快餐的时候多,胡乱的买了不少,只希望不会显得寒碜,至于做饭的事情还是交给那个名字有点奇怪的主叶好了。 我的速度说不上快,但是也谈不上有多慢,到家的时候刚好是六点四十七。 万剋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着新闻,上面播放的正是近来浙1江省发生的一些案子,案子不向外透露,节目主持人也就只会说上两句死了几个人,凶手有多残忍,其他一无所知,播放的案件正是我所接手的那一个。万剋看得很认真,配合着神情将眉宇扭成川。主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听到开门的声音万剋放下遥控器朝着我看来,盯着我手里提着的一大袋蔬菜好一会儿才说:“不用买这么多东西,随便吃点就好了。给你添麻烦了。” 万剋这几天难以想象礼貌,与在酒吧见到的样子完全是翻天覆地的改变。他比我更像是主人,不等我开口他就已经迎了上来接过我手里的袋子问:“案子怎么样了,有什么发现了吗?” 我摇了摇头不想和他多提案子的事情,即使万剋是为着张贤瑱的死来的,即使他们两人关系再好,万剋也没有资格且禁止知道案子的相关内容,法律是不对任何人徇私的,于我也是一样,这是为了保护与死者相关的人,也是为了保护凶手,更是为了保护身为办案人员的刑警。 我的目光将屋子里扫了一遍,没有什么变化,很安静,除了我和万剋没有第二个人了。拿了一个茶几上的苹果咬了一口将自己窝进沙发里。屋里开着空调比外面凉快,竟然还渐渐升起了凉意,我换了一个节目,转头看见万剋已经自觉的坐在了我的旁边,我问:“那女人呢?” “你问主叶啊,她早上起来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她说昨天晚上她看到有公司招聘女职工,她打算去试试,总不能一直麻烦你。她让我告诉你,谢谢,有机会会请你吃饭。” “有机会请我吃饭,我今晚上就需要她做饭,真是的,早不走晚不走偏偏现在走……” “你说什么呢?” “呃——没什么。”我干笑了两声收起不小心的嘀咕,盯着万剋犹豫了好一会儿问,“你会做饭吗?菜我都买回来了。” 他眉头一挑,白了我一眼:“我一个大男人哪里会做饭,又不是女人。” “那你早上中午吃的什么?”银子就会做饭!但我只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朝着万剋悄悄投去了一个鄙视的目光,完全忘了自己也不会做饭这一茬。 “你问我,当让是叫的外卖了。” 我心疼的看着地上的那一袋菜,那可是花了我一两百块的,默默的替他们哀叹一口气,起身还是把它们全部都好好的放进冰箱里,关上冰箱我对着万剋说:“我也不会做饭,出去吃,我请客。” “原来是想让我做饭啊!”他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随后又摊摊手,“不好意思,以前在酒吧工作时都是六点吃晚饭,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所有我已经吃了饭。” 我现在特别有一种找一块豆腐撞死的冲动,无奈我什么也不能对眼前这个人做。有些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好吧,那我就自己出去吃饭了。” 第十六章:半夜来电 出门的时候月亮已经在西边的夜空半挂了,今夜的月光如同牛奶一样从天空泄了下来,让整片夜色如同被洗过一样,莹莹如玉。月亮也特别的圆。突然想起今天是28号了,月亮这样圆也并不奇怪,明天,后天,不是会更加圆吗? 我没有心思去吃饭,在人行道的路灯下随便找了一张长椅坐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散布在各处的行人。有人穿着名牌开着名车,也有人平平无为,而我是属于哪种人我不知道,我有比他们还要土豪的朋友和队友,自己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那么该如何归类呢? 看着繁华的杭州夜景我的心变得无比平静,白天没有时间想的问题盘旋在脑海里,现在我开始一一的清理。 夜风就如旅人一般清闲的擦过人们的脸颊,灯光闪闪烁烁落在人们的肩上发上,铺在冰冷闷烫的水泥地上,又与汽车的探照灯相握而别,就像一段灿丽的3D片。 夜格外的能让人安静,静的仿佛血液都凝固了。这是城市的灯火,在一片热闹中我静的可怕。坐在长椅细想着点点滴滴,从案子到人们,再从人们到生活,又从生活到朋友,最后才是自己,这些都被我细细解剖。 2010年8月29日,天气酷热高温,同往日一样。 半梦半醒之间手机突然一阵鬼嚎,吓得我一个哆嗦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一眼窗外,外面还是昏昏沉沉,半空还悬挂着一轮圆月。划开手机,打电话来的是一个HZ市的陌生人,颇为不耐烦的接通了电话:“谁啊!” “是君警官吗!我罗伟!救我!快救我!杨宇浩要杀我!啊——啪!嘟嘟……” 电话才刚接通那边传来的就是这样一串急促的求救,最后只剩下一串忙音。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来不及通知涟城和其他人,掀开被子甚至来不及洗脸,就这样下了楼。 途中惊醒了万剋,他半倚在客房的门框里看着我问:“怎么了这么匆匆忙忙的,出了什么事啊?” “嗯。”我没有时间多看他一眼,只是回了一个字风一般冲出了门拦下一辆出租车,对着师傅催出,“北叶街北叶小区一单元,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那里!快点!” 师傅只是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按照我的要求朝着北叶街开去,途中被我催促的闯了好几个红灯,师傅很恼火,而我比他更恼火,要不是知道车比脚快,我肯定自己下车跑着去了。路上我打电话通知了涟城和小彐,至于银子我没有打扰他,虽然银子是我们重案组的组长,但是这个案子是我接下来的,就算我和他是好朋友,但我还是不希望听到别人说我是依仗他。 这次到北叶街比第一次来时少用了半个小时,下了车我支走了师傅一个人走进北叶小区。 在一单元下面我看着面前这一栋楼,上面漆黑一片没有谁家是开着灯的,整栋楼都沉睡在黑暗中。今夜这栋与白天来时明显有所不同,可是又说不上到底是哪里不同。楼里吹出来阵阵阴风,这里明明是有厉鬼横行,可是为何白天我会没有感觉到?难道是我带来的,会是那个红衣女鬼吗?她不是应该一直在器具室吗?有人或者有鬼要杀罗伟啊,这个罗伟到底有什么秘密?我压下心中的不安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弧朝着楼上七号房走去。 楼道漆黑一片,我只能靠着感觉一步一步前进,奇异的是夜晚皎皎的月光竟然照不进这一条楼道,楼下刮起诡异的冷风,风中还夹杂着呜咽的哭声,似乎就在耳边,似乎又在天边。冷汗湿了一层衣襟,还有一层就到了。 “咚咚咚……”这是我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除了风中痛苦的呜咽这是楼道里唯一的声音。如此的安静,这种恐惧与器具室不相上下。这片楼似乎死了又似乎活着。最后我还是到了罗伟的家门口,小心的按了门铃,“叮咚——” 叮咚——叮咚——没有人来开门,整个楼道里都响起了门铃声,在空气中的每一个地方,头顶,脚下的地板,身后,门里,都是按着门铃的声音!我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想要转身逃跑,可终究还是移不开脚步,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吸气呼气来回好几次才平静下来,耳边的门铃声,呜咽声,皮鞋摩擦地板的声音都消失了。 没有人开门,我只好破门而入。后退一步,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一只脚上,门不是很牢固,我只用了两脚就踢开了。奇怪的是这样大的动静,其他住户却没有任何人起身来看看,实在是诡异有余。 推开门入目的是那扇办公桌后没有关闭的老旧玻璃窗,玻璃被拉到右边重合在一起,风从窗口灌进屋里,窗帘在空气里翻飞,就像厉鬼在半空张牙舞爪一样。屋里比楼道里要明亮一点,因为月光正好为屋里带来了可以视物的一点光线,但是并不是多么清楚。屋子里乱乱糟糟的,与我白天来的时候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谈不上华丽的摆设白天看到的时候还是整整齐齐的,可是现在就像被打劫了一样,不仅如此,地上还有一条刺目的血迹!一直延伸到今天被我打开的那个废弃的屋子里。我甚至不用想都知道这间屋里除了我还有一个死人和一只厉鬼!对,就是死人,就算是神仙流这么多血也死了! 我按照白天的记忆摸索到门边的开关,“啪——啪——啪……”空气中只有开关按动的声音,可是无论我怎么按灯都亮不起来,我越按越快,可是灯就是不亮,我终于明白人们在黑暗中对光明的渴望了,此刻我无比的渴望灯能够亮起来,光明能够驱散这间屋里的黑暗!但是,那都是徒劳,我不得不承认这屋里的灯没有一点屁用,愤怒的我重重的一拳砸在了开关上,手指的节骨响了一声,手疼的发抖,可我都没有去在意,现在我的心里只有恐惧和巨大的不爽与恼怒。我生气了,从打不开的电灯迁怒到了屋子里那只厉鬼的身上,因为愤怒恐惧就少了许多。我步伐稳健的朝着那间半开的废弃屋子走去,呼吸也是平静无比,好像即将要面对不是一只厉鬼,而是一个友好又熟悉的朋友,但又不得不承认,我的确依旧还是害怕的。离那间废弃的屋子越来越近,那里肯定有一具尸体,可能还有一只厉鬼等着我。我没有半点犹豫,还是朝着那扇门逼近。 三米,两米,一米五,一米,半米…… “嘎——” 门被推开,里面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这间废弃的房间没有窗户,就算是在白天都是光线暗淡何况在晚上,简直就像涂了一层墨水一样。我出门走的急没有带上手机,手机此刻还在床上躺着而我的身上也没有带任何照明用的工具,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我只能站在门口呆呆的看着前面的漆黑。从那黑暗中传来阵阵阴冷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手上,脚上,脖子上,连骨头都升起了一股寒意。 走进去?太危险了,而且我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可能还会破坏了现场,反正罗伟不可能还活着。不进去?就这样离开也太可惜了,更何况那只鬼会让我离开吗?但不管怎样不进这间屋子总是错不了的! 于是,我最后还是决定退到楼下去等涟城他们来一起商量,单独行动总是让人讨厌和危险的。 而我刚转身背后就刮来了一阵阴风,然后好像有什么对着我的耳朵儿吹气,吹出来的气就像冬天的雪花落在耳根上,冰冷寒气森森。接着身后“啪——”的一声,那间屋子里的灯亮了起来,耳边那冰冷的吹来的死人呼出的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前面的大厅还是昏暗的,只有月光,只有背后那间废弃的房间的灯光亮了起来。 我不敢转身,生怕是出现了幻觉。不知保持背对着那间屋的姿势多久,只知道脚都酸了,最后才鼓起勇气转过身。幸好我之前不停的给自己做了无数的心里建设,才没有在转过身那一刻晕过去或者像女人一样发出刺耳的尖叫。 只见那面白天我注意过的墙上此刻正紧紧的贴着一个人,他贴着的地方正是白天我看见有一团黑色污点的位置。贴在墙上的人就是罗伟。他的脑袋整个都陷在了墙里,身体有一半也镶嵌在了里面,四肢已经变了形,整个人就像一块抹布一样被人扭了又扭,恐怖至极。镶嵌着他的墙壁划破了他的皮肤,血流了一地,朝着我的脚下漫了过来! 罗伟竟然比张贤瑱他们死的还要凄惨。他的眼睛是睁着的,里面全都是恐惧和绝望,甚至还有狰狞。 他的眼珠子朝着我看了过了,那样的眼神仿佛要将我生吞活剥。压抑不住恐惧我后退了一步,而在这时罗伟……不!是那具尸体,它竟然动了! 它歪了歪头朝着我诡异的“咯咯咯”一笑,然后那双扭得像麻绳一样的手撑着墙壁就这样从墙壁里爬了出来!头顶的灯开始忽暗忽明。它从墙壁上栽倒在地上,被扭断的四肢无法站立,于是它就用爬,朝着我逼近。我就像被点了穴道根本动不了,只好看着它朝我爬来。它的速度很快,它爬过的地方都是一条拖出来的血迹!灯闪闪烁烁,黑的时间越来越长,亮的时间越来越短,直到它抓住我的裤脚,这间屋里的灯终于完全熄灭了。“嘶啦”一声,脚上的肉被扯了下来,温热的液体顺着伤口流到了脚踝。我知道它咬了我一口,它是打算吃了我吗?我有些后悔,走的太急了,什么都没带上。 它咬了我一口就没有动作了,是去吃那一块肉了吗?肩膀突然被搭住!额头上冷汗直冒,难道它想咬我的脖子?还是另一只厉鬼出现了?奇异的是搭在我肩上的东西竟然有温度,还有温热的呼吸声吹在耳根,难道那具尸体还是活的?可是它抓着我脚的时候明明是冰冷无温的。 第十七章:墙中碎尸 “子衣?在这里发什么呆?” 后面的东西说话了,语气不温和却也不冷漠,熟悉的就是化成灰我也不会忘记。是银子,他们怎么来了?不是应该是涟城吗?我很想开口问,但是在刚才我早已吓的虚脱了,根本开不了口,只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傻傻的站着。 黑暗中我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我可以感觉到银子他走了两步,从我的身后走到了我的跟前。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脸颊:“还在发呆啊,怎么,吓到了?你不是还要去抓鬼吗?太胆小了吧。” 他打趣的语气让恐怖诡异的气氛消散了不少,话说的很欠打。可是我还是开不了口,脚下也无法移动,至少我知道这里有一只厉鬼和一具咬人的尸体,虽然银子有绝对的实力弄死他们,但是被咬的那一口还是让我无法释怀。 “十队,君警官找到了吗?”身后一阵脚步声,不下于三个人,一道手电筒光射了进来,我感到有人走到了我的身后,他拿着手电筒在这间屋里乱照了一遍,然后落在我的头顶,声音颤抖的问,“君警官!你们!你们怎么……站在尸体下面!” 尸体下面!我猛然一抬头,可不是吗,我此刻正在罗伟的尸体下面,它的脖子被天花板上的铁钩贯穿,顺着铁钩流下来的血全部都滴在我的肩膀上,我差点没晕过去。抬脚想要离开,可是脚下一痛就朝着大地扑去,还是银子眼疾手快扶住了我。他从那个小刑警手里抢过手电筒朝着尸体照去,我也望了过去。 罗伟的尸体只是挂在铁钩上,哪里是我刚才看到的被扭的像抹布的样子,他的尸体很好,除了脖子处没有一点损伤。可是这怎么可能,不可能是幻觉,我脚上现在确确实实还在痛。 “尸体暂时不要去动,将这栋楼封锁了,现在我们回去吧,一切等到明天白天再说。” “是组长。”小刑警朝着银子敬了一个礼就出去吩咐其他人了。 “你怎么了?”发现我一直沉默着僵硬着身体,支开了小刑警银子才略带担忧的问起我来,他用手电筒上下将我打量了一遍。 手电筒从我苍白的脸上向下,最后停在我的左脚小腿上,那里鲜血淋漓,穿着短裤,脚上少了一块肉的伤口异常的狰狞。银子松开扶着我的手让我自己站稳,他则是自己蹲下身去查看我小腿上的伤口。我低着头看着银子的头顶,他的头发保养的很好,乌黑柔顺,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向下看去可以看到一节白皙的脖子。他不胖也不瘦,身材修长具有男性化爆发力。这是我第一次从上面俯视银子,不得不承认无论在哪个角度,这个男人都异常的出色,长相,身材,气质,能力,财富,地位,都无人能及。 他检查的很用心,还用手指轻轻按了几下伤口,让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差点直直倒在地上,似乎情况不太好,他看了很久也尽量不弄疼我。 就在我以为他还要看更久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扶着我向外面走去:“没什么大事,只是被刚刚死了不到半个小时的鬼咬了一口,没有多少阴气,回去我给你用朱砂洗洗就好了。” 外面其他的人都离开了,老旧的公寓里只剩下了我和银子。我被咬了一口的脚使不上一点力气,我大半个身子靠银子支撑着,这就是阴气的影响。这是我第一次被鬼弄伤。 离开了那间屋子我终于从自己混沌的世界恢复了过来,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不解的问银子:“咬我的是罗伟,为什么会是罗伟?还有只鬼呢?上楼的时候我清楚的感觉到了这里有一只厉鬼,它绝对不可能是罗伟。” “别想了,今天你也累了,现在回去好好休息吧。”银子并不接我这个话题,转而分散我的注意力。 银子扶着我离开,这一栋楼已经不似我来时那样阴森了,但是楼道里依旧漆黑一片。我们摸索着一步一步小心的踩在楼梯,生怕一不小心踩空了就这样直接滚到底楼。有一个人陪着比来的时候安心了很多。 “嘭——”第二个转台就在我抬起右脚要踩下去时,突然身后一声巨响,我感觉到扶着我的银子在那一声巨响之后就立刻转过身去了,一直没有再回头。我也好奇的回过头去看。 漆黑的楼道口被手电筒照亮,灯光忽明忽暗,还发出火花的“噗呲”声。只见一个穿着羽绒服面色惨白如纸的青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看着我看过去他还对我露出了一个阴惨惨的笑容,顿时我感到一阵背脊发凉。而在他的旁边便是像抹布一样被扭成一团的罗伟,罗伟朝着我呲牙咧嘴,一双幽瞳尽是不甘和怨毒,怕他像先前一样冲上来咬我一口,我下意识的想要后退却被银子拉着。我冷汗津津。那个穿着羽绒服的青年又对着我笑了一下,紧接着手电筒一闪两只鬼都消失在了原地。 周围没有阴风,没有奇怪的声音,但是恐惧已经在心里扎了根。 “好了,我们走吧。” 银子已经回过头,他平静的看着我,我有些不确定和害怕的看着楼道口:“他们……” “走吧,不要管他们,咬你的鬼已经被穿羽绒服的抓走了。现在我们回去处理你的伤口。” 对于银子的话我重来不怀疑,点点头我们一起出了一单元这一栋楼。银子和我在路上招了一辆出租车一起去了我家。 坐在出租车里刚才在一单元遇到的事都抛到了脑后。侧头看了银子一眼又看向窗外,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最危险的时候他总是会出现替我解决我解决不了的东西。人生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万幸,而我一无是处的君子衣估计就是积了好几辈子的德。 下了车后银子熟练的打开门开了灯将我扶到沙发上,然后他就去了库房。库房里除了我平时买的东西还有很多是银子买来放在我家的,其中最多的就是朱砂和黄纸这些驱鬼的东西。 忙忙碌碌半个小时他才帮我把伤口处理好,就连楼上的万剋也被吵醒了,不过他没有下楼,只是在转台那里问了一句又回到房里了。 银子从冰箱里拿了两瓶饮料出来陪我坐在沙发上,他歪了歪脑袋疑惑的问:“冰箱里那多菜你不会是想要改行当厨师了吧?” 他很难得的开起了玩笑来,但我并没有因为他这难得的玩笑有多开心,抬起眼皮闷闷不乐的看了他一眼,觉得和他说一句都算是在浪费时间。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起身关了大厅的灯又坐到我的旁边,将我们面前的电扇移远了一点。他没有开大吊扇,扇风太大夜里对身体不好,否则明天就该头痛了。他只开了一台我在地摊上用25块钱买回来的小扇。 沙发上,黑暗中我感觉离我半米远的地方陷了下去,他就坐在那里。黑暗中传来他疲惫的声音:“休息吧,三点了,明天你还有案子要查。” “你就把我放在沙发上?我有床的。”我不高兴的责问,可惜自己走不了。 “难道你要让你的组长睡沙发?一点待客之道都不懂,陪你睡沙发是给你面子,少啰嗦了,睡觉,不然就把你丢出去。”他离我不是很近也不是很远,他的声音轻了下来,似乎马上就要睡着了。 “这是我家,你凭什么把我丢出去?”我不平的反问。 “我是组长,再啰嗦就给我写检讨去。” “混蛋!” 最后还是以我的不甘结束了这漫长的对话,也不知道是谁先睡了过去,一夜无梦,虽然只有一两个小时,但是还是睡的很好。 2010年8月29日7点19分43秒,我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终于从睡眠中醒来,醒来看到的第一张脸的主人坐在我离我一米远的地方,他似笑非笑,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不得不承认朱砂很有用,我的脚一点也感觉不到疼了。飞快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我瞪了那人一眼,恶狠狠的开口:“看什么看!还不都是你的错,要是你把我扶到房间去我能从沙发上滚到地上吗?” 他倒不恼怒,反而松了一口气,看着我说:“有精神了,看来是好了呢。” “好香啊,君警官你做的饭吗?你昨天不是说不会吗?咦?原来家里来了客人啊!那这样应该是这位先生做的吧?”就在我和银子对视的时候楼上的万剋下来了,昨天晚上他只是站在转台上所以并没有看到在库房找东西的银子。 听到万剋的声音我和银子立刻恢复了一贯的作风,我在沙发上坐下也不回头,努力平复刚才银子引起的气愤,而银子早已恢复了往日的冷淡疏远,目空一切。 万剋刚下楼就到桌边看了一遍,然后对着银子竖了竖大拇指:“不错啊,先生菜做的真好,你是在饭店当厨师吗?” 我眼角跳了跳。银子没有说话和开口的想法,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我瞬间感觉额头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半开玩笑的说:“你不会是因为问到了香味才起的床吧?” “聪明,自从离开南京就没吃一顿好饭,终于可以吃一顿正常的饭菜了。” “你们吃吧,”银子起身理了理衣服朝着门口走去,“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头也不回的消失在门口,我看了万剋一眼悄悄的叹了一口气,毫无疑问银子是因为这个家伙才离开的。可是这个家伙还不自知的在门口探头探脑,朝着我问:“你朋友怎么感觉有自闭症,他有什么事你知道吗?”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勉强替银子说几句话:“他就是这样的,习惯了就好。” “还不错,至少做的菜很香。” 第十八章:走一起命案 吃完银子做的早饭万剋洗了碗。这天气热,害怕左脚的伤口感染,我回到房间将伤口包扎了一翻才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我并不打算徒步走到北叶小区。没有晚上去的时候那样着急,师傅也没有闯红灯,比上次晚了一个小时到。 到一单元时下面围满了刑警,他们是涟城带来驱散和疏离人群的。我熟练的和下属们打了招呼就上楼去了。 清晨的朝阳透过窗户落到铺满大理石的地上。我进门没有看到涟城和小彐,只有几个刑警拿着笔和相机在大厅工作,涟城他们应该在挂着罗伟尸体的那间屋子里。白天视觉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看着大厅里的东西实在是让我哑口无言,这哪里还有我晚上看到凌乱不堪一片狼藉?办公桌上的文件整整齐齐的堆放在一起,地板上除了少量血迹可以说是一尘不染,所有东西都规规矩矩原封不动,干净整齐的让人无法想象。要不是左脚上的伤口确确实实存在我都要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 “子衣,愣在那里干嘛!”涟城从那间小屋里探出头对着我催促,“快进来帮忙啊!” “哦,来了。” 从我站的地方走向那间屋子,我还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罗伟的尸体已经被从天花板上的铁钩上取了下来,涟城正让下属用保鲜膜把它包裹起来,一会儿好运回验尸房。小彐戴着手套把落在地上的所有可疑物全装进了保险袋中。我走进去围着四周转了一圈,最后在夜里罗伟嵌在墙里的地方停下。这里是一块比人身大一点的黑污,那时罗伟就是从这里爬出来然后咬了我一口。就是这里,我不会记错,为什么会是这里呢?第一次看到这团污迹我就觉得不太对劲,现在更加这样认为。 转过身随便指了一个小青年,我说:“你,从下面叫几个人上来,把这一面墙给我拆了。” 小青年也不磨叽,我一说他就跑了出去。 涟城对我的吩咐感到奇怪,他走到我指的那面墙面前伸手敲了敲,墙发出的声音很实厚,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三十秒后他回过头看着我:“这墙有什么不对吗?不会藏尸吧?里面都是实打实的水泥,错不了的。” “这里肯定有问题。”我不想多解释什么,是对是错,是否藏尸,只有拆了这一面墙才知道。 涟城是法医,尸体装好之后他就和尸体一同离开了,现场就只剩下我和小彐还有一干帮忙的打下手的刑警。 在钻墙机的袭击下墙壁上的石灰脱落,墙砖也碎成了一块一块的。如涟城所言,墙上有污迹的位置已经被拆了三分之一却没有出现什么尸体。我不甘心,叫他们继续。在“轰隆隆”的钻墙声中,我心里既忐忑又失望,到现在什么都没有发现。 “全拆了!”没有自己想看到的东西我有些负气,拆墙的刑警也不能说什么,只有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终于半个小时后,最前面的的刑警惊叫一声跳到三米外,扶着墙吐了起来。后面几个人跟上去看了一眼,同样跑到一边去吐了起来。我心中一喜,上前去,这面墙就是有问题嘛! 只见下面墙砖处红红黑黑白白的三种颜色,还有一些蛆虫在墙里的砖洞间钻来钻去。 心里一阵翻滚,我压下心中的恶心,对着离我最近的属下说:“把这些装起来,带回去交给副组长。” 最后我们把现场重新检查了一遍才离开。 尸检报告是下午三点多才出来的,同时还有墙砖里的那一堆不明物体。当我看到涟城递给我的这一份资料,不知道是接这个案子第几次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罗伟,男,浙l江省理工大学教授,四十八岁,家住北叶街北叶小区一单元七号房,于2016年8月29日2点23分死于自己家中,喉部具有致命性伤亡,但是死之前全身器官已经休克,尸体被挂在天花板上,非正常死亡,另排除自杀。死亡原因器官休克,选择性假死致命…… 姓名未知,男,二十左右,死亡时间2003年12月前后,职业未知。死亡原因未知,尸体发现于罗伟公寓中的墙壁里。被碎尸之后搅合在水泥里,因为墙壁不通风且处于阴湿的位置,因而尸体还没有腐烂完全。其它信息未知。死于他杀。 看着手里的两张尸检报告我默默的朝着天花板翻了一个白眼,这两叠纸有个屁用啊!涟城什么都没有说,直接为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下,看到他手上还沾着验尸留下的尸体上的残肢,我悄悄的将头转向了一边,就害怕一会儿忍不住冲上去把他丢到河里。虽然对他这样的行为屡见不鲜,但是还是无法忍受住内心的恶心和反感。 “啪”茶杯重新回到办公桌上,涟城抽出我手里的尸检报告,说:“罗伟不是自杀,也不是人杀的。你在墙里发现的尸体从残留的骨骼上来看大约是刚刚二十出头的大好青年。罗伟在那里住了十几年了,十几年前那样的公寓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但是对于一个教授来说就没有什么了。十几年后那样的公寓已经可以叫做危房了。这具尸体是七年前的,也就是这个人七年前被罗伟杀了,然后藏在了墙壁里。于是尸体没有销毁他不敢搬家,所以他一直住到了今天。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身为教授住在这样的地方,因为他心虚。不过让我不明白的是罗伟为什么要杀人,这个人是谁?” 我若有所思,想起了罗伟向我求救时说的那个名字,猛地一拍大腿说:“杨宇浩,你让人去查查这个人。” “好。” 想不到罗伟身为大学教授竟然是个杀人犯,难怪他不许我进那间屋子。这样想来罗伟恐怕是我害死的,因为我打开了那扇门,放出了那只鬼。郁闷的挠挠头,鬼不是会穿墙吗?还要我放它出来吗?这样的话罗伟为什么会咬我就说得通了,因为就是我不小心之下害死了他嘛!不过还是郁闷,罗伟就是罪有应得,为什么还要忌恨上我! 窗外阳光还蒸发着大地,我却看得背后阵阵发凉。谁能想象七年时间二十八个季节都和一具尸体共同生活一个屋檐下,在那不见天日的空置的屋子里藏着一只你亲手带入阴界的鬼,它还时时刻刻想要杀了你报仇。想想都觉得慎得慌。 人类啊,总是做一些自己接受不了让所有人出乎意料而心寒的事。而作为刑警的我们就只能把事实呈现在冤魂面前,对别人的对错我们能做的了什么? 刑警又如何?在鬼神的眼中也是普通的人,人便是不可一击的蝼蚁,而蝼蚁总是有着最邪恶的贪念。 我坐在窗边目光远眺,这个繁华的城市看不到尽头,这个世界更没有边际。我所知道的,厌恶的,看不起的,嫉恶如仇的,义愤填膺……最后都是与我不相干的,化为替别人感叹罢了。故事终究是别人的,我们刑警只是将故事隐藏的相关悬念全部理清楚。 作为刑警,生生死死看过无数,残忍和仁慈早就已经没有什么分别了,都是人与人之间最微妙的行为而已。 “哎?”涟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我的旁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瞧着我露在外面左脚上的伤口问,“这是怎么回事?” 垂眸,我瞥了一眼那道伤口,那里已经好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狰狞。我漫不经心的回答:“没什么,已经处理了,被不干净的东西咬了一口而已。” 涟城的表情突然变的很有趣,要笑不笑,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啊,被鬼咬了一口噢。” “别说了。那阵银子来的,你和小彐在干什么,怎么没来?”我问。 “睡觉啊,组长他不是和那个姓段的一起嘛,那时他正好就在附近,所以就拜托他了。” “胡扯!”我瞪了他一眼。 “呵呵……”他摇摇头,眼珠一转落到楼下一辆朝着理工大学方向驶去的出租车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抓器具室的那只鬼?” “不急,它跑不掉。现在先把罗伟和这无名死者弄清楚再说。” “好,都听你的,反正这个案子是你接的。” 这一起莫名其妙的致命谋杀案今天也就进展到这里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起来越来越麻烦,然而聪明的人知道真相正在渐渐揭开。可是即使清楚案子即将告一段落的我们也没有人感到高兴。这一起案子中我们的多疑守旧让更多不相干的人用生命做了陪葬,也延缓了结案的时间。即便最后扒出了真相我们也过失太多。没有人知道浙1江省杭1州市刑警大队重案组办案从来都是无关职业无关情感的,为的只是一个真相,还冤魂一个安息的理由,维持阴阳两界的平衡。同时也是让人们历史上千万年的谜团继续成为谜团。 我君子衣成为刑警三年了,遇到的鬼不说百只也有二三十,接过的案子更是数不胜数,有过危险的,有过诡异的,也有过变态的,但是从来没有退缩过。只是因为我和银子没有退缩的理由,涟城和小彐更不是轻言放弃的人,诔大哥虽然温和却也要强。 银子说过:“如果你只是刑警也许你可以尽力而为,可是我是阳警,你是阴警,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后退,每一个案子的终点只有真相,界警的手里绝对不容许出现悬案!” 我们也从来没有为死者留下悬案,也算是尽责了吧? 第十九章:罗伟寻仇 罗伟的案子没有什么进展,看起来又是一个谜团。然而,最让人发愁的并不是罗伟的死,反而是那堆无名碎尸。只希望中间不会突然又冒出来一个案子成为拦路虎。杀人查案什么的总是那么让人伤神。 五点多下班离开局府,我习惯走路回家,不管天气多么恶劣。 太阳西落,拉长了我的影子落在东方。一个人穿行在马路上显得十分孤立,影子更是看起来落寞无比。 我很有闲情的看着一路的行人高楼慢慢吞吞磨叽到了七点钟之后才到家。 开门看到的依旧是坐在沙发上的万剋。但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在等我,坐在沙发上那是一种习惯,我也有。会等我的除了偶尔来我家银子没有其他人,虽然涟城和诔大哥也会,但是他们没有我家的钥匙。 万剋抱着我的电脑,我进门的声音他没有发现。他的表情时而严肃,时而气愤,时而兴奋,甚至有时候恐惧。我不能理解一个人的脸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表情,很难让人不怀疑他是中邪了。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移动双脚向他靠近,一看才明白过来他在干什么。 万剋拿着我电脑正在我的记事本里看小说。那是我写的没错。我清楚自己的笔下作品,对万剋的表情就不再感到意外了,那都是意料之中的事。 “万剋。”我喊了一声。 “嗯。”他抬起头来朝着我一笑,“回来了。着你写的吗?写的不错,绝对是大神级别的作品,怎么不发表?” “我发表过文章。”我没有欺骗万剋,我确实发表过文章,但是这一本独独没有通过,之后就没有再发过他了,也没有在任何贴吧发表。 “我查了,没有啊。”他顶着一副“你在骗我当我白痴”的表情看着我,“或许你不知道,我喜欢看各类书籍。文学名著、修真小说、灵异小说、玄幻小说等。我喜欢你的小说,不过网上没有。” “你喜欢的话我用邮件发给你,这本小说没有人收。” “为什么没有人收啊?写的真的非常好。” “血腥暴力,性格扭曲,残酷等,只有负面影响。” “我不觉得。你的小说不娇柔做作,不过实话实说罢了……” 我不知道他后面说了什么,只知道他噼里啪啦像是在放鞭炮一样说了很多也说了很长时间。脑袋昏昏沉沉的,很想让这个人闭嘴,可又不想把自己的不爽发作在别人的身上,只好抿着唇一言不发的看着他。 “你……怎么了?”等他说完之后他才注意到我有些阴沉的脸色,态度一下从轻松自在的滔滔不绝变成了带着关心的小心翼翼,“不舒服吗,不要我陪你去看看?” 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不想去理解万剋此刻的感受,也不想让他为难,只是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电脑起身说:“没什么,可能是最近案子的事太累了,所以心情有些不太好。不好意思,你自己自便吧,我想要去休息了。” “哎!等等!”万剋急冲冲的从沙发上跳起来朝着厨房走去,一会儿之后他拿着保温瓶递给我,“这是我在外面饭店给你带回来的晚饭。我看你自己吃饭一定吃的很随便吧,就给你带了。这些天麻烦你打扰了。” 我笑笑,不可置否:“没事。” “哎!那小瑱的案子有头绪了吗?” “有。”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又不涉及案子进展。 “那知道凶手是谁了吗?” “这个我会处理,你不用担心,这不在你能够知道的范围之内。” “好,我知道了。”万剋的脸色一下变得非常难看,“是我多事了君警官,但是我总会知道是谁不是吗?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君警官尽管放心,我不会做不该做的事,没必要为了一个社会败类搭上自己,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我只是好奇,什么样的人会杀了我最好的朋友。” “你很聪明。”我最后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就上楼了。 万剋对张贤瑱用了“最好的朋友”这个名词。我知道那里面有很多我不明白似懂非懂的情感,不过那是万剋自己的事,与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样的感情,作为一个事外人只能看着,只有局中人才能深深的体会。 对于夏天最让人享受的事情莫过于洗一个冷水澡。洗过澡之后感觉整个人又活了过来一般。 我打开电脑盘腿坐在床上开始码字,码的是刚才万剋看的那本书。因为万剋的话,我突然想将这本书写下去了。 我除了查查案子,业余之下也会写点灵异小说。笔名叫子衣白影。不是多有名气,也不是多么落寞。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夜光灯,光线昏黄柔和,让整个房间看起来就像渴睡人迷茫的眼。房间左手边是一扇百叶窗,窗户大开窗帘也没有放下来,温热的夜风吹进屋里打在身上又是一层细密的汗水,风不大,窗帘随着风只是微微的颤抖。即使风是热的我也不想关上窗户,不是我有病或什么特殊爱号,而是我的房间在楼上,比不了大厅的凉快,何况房里也没有按空调,只有头顶的大电扇旋转着。它带起的风比外面的温度还要高一点,但是却可以让屋里散热快点。 房间里很安静,除了我敲打键盘的声音就只有风微弱的呜咽声。 我的家里一直保持绝对的安静,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大概十点左右的时候,我正好在描写小说里的一个鬼的样子时楼下传来了一声巨响,刚好吓得我敲键盘的手一抖,不小心按到了删除键上,然后刚才花时间写的三千字一个不剩下。心里立刻窝满了火,但又不好发作,只好点开我发表的小说的网页和读者抱怨。 楼下的声音一直没有停过,我也不堪在意,只是觉得非常讨厌刻意不去在意。大概十几分钟后那声音竟然还在,而且越来越近,是金属敲击大理石板的声音。 简直是莫名其妙!就算是万剋在下面做什么也应该注意一点吧?怎么说我还需要休息啊!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真心怀疑这样下去我明天一早起来下面的地砖就没有一块好的了。 在几番挣扎之后我还是决定去看看倒底是怎么回事。轻手轻脚的合上电脑下了床。 嘎吱一声打开门,心里顿了顿,也不知道现在到底算个什么情况。 我站在自己的房门口看着楼道里。整个楼道漆黑一片,楼下的灯也是关着的,然而那金属发出的声音却源源不断的从黑暗中传到我的耳中,那声音在靠近。 一般楼道里每一层都会安装开关,这是为了方便,没有人愿意上了楼还要下楼去关楼道里的灯。 最近几天本来就够伤神了,这万剋关了灯躲在楼道里叮叮咚咚的又是在闹哪样啊!我觉得自己最近压力已经很大了,也有该找个人好好发泄一下,虽然我并不想做一个不懂待客之道的主人。 啪的一声我愤怒的拍在离我只有半米距离的开关上,楼道里瞬间灯火通明,我张嘴还没来得及把怒气吐出来立刻就咽了下去,然后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愤怒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了恐惧。来不及多想立刻转身回到房间将门锁的死死地,还将床头柜这一类物品全部用来堵在了门口。我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里来回踱步。 开灯的那一瞬间毫不避讳的出现在我的眼中的并不是万剋,而是让我记忆深刻的一个死人——罗伟! 它匍匐在地上手里拿着有我手臂粗的一根铁棍,每爬一段距离就用那铁棍敲一下地板。它还是和那天晚上看到的一样,整个身体被扭曲的像是麻绳,好像没有骨头。但事实它是有骨头的,很多骨头因为身体的扭曲刺开皮肉露了出来,有点像刺猬将身上的倒刺换成粘连血肉的白骨的效果,看上去异常恐怖。当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朝着我露出了一个阴毒的笑容,喉咙里发出不成调的桀桀桀桀的笑声,听得我感觉整张头皮都被扯下来了一样。 一阵风吹到我的身上,没有先前的温热了,它覆盖皮肤时就像摸了一层冰一样寒意森森,我心中一惊才想起自己的窗户没有关!反应之后我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到百叶窗前啪的一声将它合上。 我不能坐以待毙,就算是今年我也不过才二十岁罢了,我的生命还很长可不想就这样死了。急冲冲之下我做了一个无比白痴的决定,走到床边打开了电脑,点开百度在输入栏打上了“遇到鬼该怎么办?”然后出现了上千的栏目,我没有多想点开了第一栏,看到内容就是…… 百鬼夜行:如果你是男的还没有破l处遇到鬼了可以拉开裤子撒尿,童子辟邪效果很好的,如果要是你不是男又或者不是l处男了,那就只能跑了,不过应该跑不掉吧?哈哈!祝你好运。 夜有深歌:遇到鬼?楼主小说看多了吧!能遇到什么鬼?楼主是不是遇到色鬼了? 纵我寻他千百度:小时候听大人说鬼是看不到人的,无缘无故鬼会把你怎么样?要是遇到了就装做看不见好了。听说八字高的人就看不到这些东西。 我爱过她:遇到鬼了就出家当和尚好了,肯定是你上辈子造的孽啊孩子! …… 我的眼角猛烈的抽了抽了,这都是写什么和什么啊!就算是来搞笑的我也不可能笑得出来吧?人命关天啊!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要点开第二栏时突然余光瞥见了放在枕头边的手机,刚才我以为手机放在了客厅所以没有注意。此刻我如同看到救星一般也顾不得叉了我收索的内容就冲到枕头边,拿起手机慌乱的找着银子的号码打过去。 第二十章:有惊无险 半分钟后通了,不等那边的人开口我就迫不及待的说:“银子罗伟找到我家里来了!” “啊?”那边的人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不着边际的东西,“那是谁啊?” “鬼啊!就是那只鬼啊!它就在我家的楼道里,它是冲着我来的!”我急忙解释一下又强调。 “你家里去了!” 我听到那边有东西被捏碎的声音,有些疑惑的问:“银子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快速的说,似乎比我还着急,“现在你在什么地方?” “我的房间里。”我老实的回答。 “好,按照我说的做。” “行,你说吧,我听着。” “夜阴辰阳,月属阴,日属阳,现在立刻将你房间的窗户封上,记住一点月光也不能让它进到屋里。” 十几秒后:“好了。” “南阴北阳,字有字灵带灵气属阳,房里有书之类的文字东西没?放到房间南边。” 五秒之后:“好了。” “东阳西阴,这两边阳气和阴气最重,一定要守住。我给你的玉佩在身上吗?把它放到房间的东边。” “在,好了。” “这是风水镇阴,并不能驱鬼,东南西北主四方还差辅助的偏四方,也是风水中的八卦行阵,八卦没有布完,你到屋子中间坐下,记住面朝南方,你为主镇物,辟邪镇阴。就这样,不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要动,什么也不要做,在原地等我来!” “银子……” “少废话!等我……嘟嘟……” 我的话才说一半就被迫咽进肚子里,无奈的看着手机叹了一口气将它扔到床上才按照银子话在屋子中央坐下。 漆黑的屋里因为唯一一扇百叶窗已经被封上了,坐在屋子中间眼睛已经用不上了,只能凭着听觉去判断周围的动静。 那声音越来越近,到了门口就突然停止了。我仔细听了起码十分钟也没有反应。他为什么没有进来?是已经离开了吧?我是这样认为的。这样想着我也行动了起来,右手撑着地打算起来看看。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我的右手刚放到地上外面就传来了疯狂的砸门声。声音发出的余波让我屁股下面的大理石铺的地板都在震动。我的手放在地上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就保持着这个奇怪的姿势不敢在动一下。那声音响起来之后就没有要停下的趋势,我的心脏也附和着撞击声扑通扑通的跳着。 大约四个呼吸之后堵在门口的物品发出了移动时与地板摩擦的尖锐的声音,刺的我两只二耳朵隐隐作痛。我是背对着门的,所以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但是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因为刚才动了一下,现在右手撑着地头转向左边,眼角适应了黑暗之后这个角度勉强可以看到离那扇门一米处的地方。 物品移动的摩擦声越来越急促,门大概已经开了不少了,因为我已经可以嗅到空气中的腥臭味。 “嘭——”这是最后一次落在门上发出的金属声,之后是桀桀桀桀的鬼的呜咽声,就在门口,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阴森森的恶寒。它在门口停顿了一会儿,接着又是软体动物蠕动的声音,那是它在爬,正在向屋里爬来。 “啪——”楼道里突然响起了开关的声音,我心中一惊差点就栽倒在地上。这是万剋醒来了!他起夜吧。但是……我借着楼道里传来的灯光去看罗伟的影子,它此刻离我只有不到两米的距离。他就像不知道楼道里有人一般继续朝着我屋里床的方向爬,好像也看不到我。 知道万剋不会有事刚刚放下来的心立刻又提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了在罗伟身后被莫名的液体半淹的家具。不知道那是什么,我闻到的那腥臭就是从那些液体里发出来的。 终于罗伟爬过了我,当我浸泡在里面我才看清这到底是什么。黄黄红红原来是脓血,但是!脓血里为什么还会有蛆虫!我看到这些有着小尾巴的蛆虫粘在我的身上,它们顺着我的小腿向着我的裤子里钻了进去!这样恶心的东西我真心更愿意死掉。可人下意识的选择求生,所以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就咬紧了嘴唇绝对不让已经到了喉咙的惊呼吐出来。 我觉得浑身上下都瘙痒难耐,不敢去想象一会儿这些虫子会不会顺着我的鼻子和耳朵爬进我的身体。 它在我的床上找了一会儿,现在我肯定他是看不到我了。因为看不到我它在床边来来回回蠕动,看上去十分急躁,突然抓住我扔到床上的手机发泄似的扔了出去,还好巧不好的砸在我的额头上,我将吃痛咽到肚子里硬是没有出声。看着它疯了般的砸着屋里的东西我郁闷的翻了一个白眼。 楼下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我有些疑惑,接着我听到万剋的声音:“唉!先生是你啊,你怎么进来的……唉你去哪里?君警官已经休息了……唉!喂!” 听到下面的动静我总算是放下心来了,银子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再回神去看罗伟时它已经不见了,我的屋里也恢复了原样,地板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大概没事了,身体一软倒在地上大口呼气,这也算是劫后余生了吧。 银子进来时他的身后还跟着万剋。万剋瞪大眼睛打量着倒在地上的我,与万剋不同,银子没有一点情绪波动,只是将我从地上扶了起来,万剋一瞬间的疑惑之后也走了上来帮忙。 我刚在床上躺下万剋就问:“怎么了?干嘛躺在地上?”说到这里又顿了顿扫了一眼周围,“这屋里的东西你搬到门口干什么?” “麻烦你离开一下,”和万剋只有一面之缘的银子看着他说,“我和子衣有些话要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他。” “好!”万剋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就转身离开,仿佛间我听到了他的嘀咕声,“大晚上都能知道他有事能不放心吗……” 万剋离开后银子关上门坐到床边看着我说:“子衣,学习阴阳之术吧。” 本来还感激他来救我,却在听到这句话时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我说:“我不,我只想做一个正常人。” “君子衣,我不能时时刻刻守着你!这次救了你下次呢?下下次呢?”他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没让守着我!那你走好了!”他就不能理解我一点吗?刚刚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安慰就算了还要说这些我讨厌的东西! “君子衣!这是你的命,你没得选择!” “我的命?什么命?”我不在乎的嗤笑一声,“像你一样吗?十银,你到底懂不懂?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做了刑警的年轻人,我有我的生活,上班,恋爱,成家立业,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好吗?我才不要做什么界警学什么阴阳之术!我是个正常人不是神经病!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要去管什么鬼怪!” 或许是我的眼神太过于坚定,一瞬间屋里陷入了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我以为他生气了,再也不会开口了。 我知道自己自私。 “子衣,”他最后的还是不甘心的对我说,语气很柔和,不如刚才的强硬,“你知道吗?不是所有的事人都可以改变,你自从被罗伟盯上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结局。很多人都说什么改变命运,可是有谁做到了?他们只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命运的铁蹄下让自己过的更好罢了。所谓的改变命运难道不是逃避?你现在就是在逃避,你不敢面对界警的生活。可你别忘了,还有我,我和你是一样的。” 他停下和我对视了一会儿,然后解开衬衣最上面的扣子,从脖子上取下一块玉。这块玉通体血红,他将它戴到我的脖子上:“玉可以养人也可以辟邪,这块是血玉,是我从小就戴在身上的。血玉温养于人血之中,吸取无数的灵气。一般的血玉从古墓弄出来就算是上千年的时间也只是玉上有些血色丝纹,这块血玉全部都是红色,绝对可以保护你。” 我伸手欲要将玉退还给他,他却按住我的手说:“这玉你暂时留下,等某天你后悔了再还给我。只是希望到时候还来得及,不会太晚。时间不早了,早点睡吧……” 昨天夜里又是鬼吓又是被银子气,今天一早起来就发现头就像被大卡车辗过一样,房间也跟着天旋地转,看这情形便知道肯定是发烧了。 昨天夜里银子留宿在我家,他睡在下楼的大厅的沙发上,我在自己的屋里。昨天他来了之后罗伟就消失了,他除了教训我和给了我一块血玉也没有在做其他的事了。我虽然好奇他要怎么处理罗伟这只鬼但也没有过问,只是猜测银子可能放过罗伟了吧,毕竟罗伟还没有犯什么大错,没有阴界的通令罗伟还算是一只阴灵。 昨天被我封着的百叶窗还是原封不动的紧闭着,月光微弱透不进来,不过阳光可不比月光,从细不可察的缝隙钻入房里。现在我的房间看上去就像一个用来面壁的小黑屋。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七点四十八了,屋里已经有些闷闷的热了起来。我只抬了抬眼皮,此刻五感在刺痛之中并不是多么敏感,只醒了一分钟左右又睡了过去。 再次睡着的我并没有多么舒坦,只觉得进气少出气多,呼出去的气也是滚烫的,胸口就像压着千斤重物。 再次醒来是被人叫醒的。我无力的看着那个抬着下巴冷漠注视着我的人,他不发一言,那目光就像看待死物一般让我浑身一震。动动眼皮都感到费力的我没有精力去反驳他的态度,只能无助的看着他。我的视线也很模糊。 第二十一章:生病了 “真想把你丢在这里。”他最后还是皱了皱眉将我从床上拉了起来,一边扶着我唠叨一边向着楼下走去,“生病的时候终于老实了,昨天晚上那么凶不是精神挺好的吗?干脆不管你就让你躺在这里好了,到时候管一个傻子可比管你好多了。傻子都比你听话。” “你好啰嗦……比女人还啰嗦……” 在我没有看到的角度他挑了挑眉:“我是啰嗦,我不啰嗦你早就死了。我真是又给你做爹又给你做娘,你还不知好歹嫌我啰嗦。嫌我啰嗦就早点去找个女朋友吧,到时候不用我管自然就有人收拾你了。” “呵呵……女人比你还啰嗦……” “少来,你给我管好自己就行。” 今天没有上班,银子给我放了几天假。 太民中心医院是一所市重点大型国际性医院,位于杭l州市金石黄金路道口,占地方圆五百米左右,主治楼十层,外科楼十七层,内科楼十四层,病房一共二十四层,药品和医疗仪器的收藏楼七层,太平间五层,总共九栋楼,除了这六栋楼其他三栋中医务人员休息楼八层,复查楼十层,还有一栋楼一直空置着,从我来到浙l江第一次到太民医院来时它就空置那里。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那栋楼的楼层比其他搂看起来不论是格调还是装修都要好,更重要的是那栋楼是所有楼中最高的,有三十二层,看起来就像新建的,唯一的坏处用银子专业性话语来说就是:坐北朝南背阴,窗西开避阳集阴,前方积柏林生邪,后靠太平间聚阴。说白了就是一个大l阴之地。大l阴之地对于普通人来说夜里容易做噩梦,白天精神不振外出神游容易出意外,体弱容易发烧感冒,一系列的行为会造成人们阴盛阳衰经常中邪。但是对于医院这样人多阳气多的地方,就算是大l阴之地也不会有太多影响,于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栋楼要空置了。 今天银子一直在医院陪着我。我住院了。银子在旁边拿着一本杂志看,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手上还吊着生理盐水。 十点之后银子的同学段谨然找到了我的病房。那时银子正在帮我换盐水。 段谨然上身穿着奶白色的T恤,下身穿着一条棕灰色的休闲裤,配着雪白的透气运动鞋,很有青春活力的大学生打扮。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枚用银链子穿起来的无纹戒子,材料是铂金,他推开门进来的瞬间这枚与他锁骨保持水平的戒子就闪到我的眼睛了。 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脸上一直挂着阳光的笑,说话不拖泥带水,直接自在。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大男孩,看到他的刹那让我想到了已经死去快一个月的张贤瑱。 “银主席,下斗用的罗盘准备好了,五个,帮你的人都一人准备了一个。”这是段谨然进门说的第一句话,仿佛我不存在一般他只将注意力放到银子身上,而我把目光全部投到了他身上。一个从没接触过的人是值得探究的,况且研究他可以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听到段谨然的声音银子调节着生理盐水速度的手顿了顿也没有太大反应,仿佛段谨然会来已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调整好生理盐水以后坐到刚才的地方瞥了一眼放在一边的杂志书才不慌不忙的开口:“嗯,其他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我不希望到时我带的人出现伤亡。我带你进墓,你必须按照我的吩咐做,我保证你的安全,你也必须保证器具没有问题我的人不会出事。” “放心吧,绝对没有问题。”段谨然的脸上笑容不减,就像他看不到银子的冷淡和强硬的态度。在我的眼中他们一点也不像同学更不要提朋友了,倒是有些像雇佣关系,有些像主仆。 “那你说说古墓的信息吧。” “这个……”段谨然笑容一僵为难的看着银子。 “没什么好顾忌的,有什么说什么。他也是我要带去人,没有必要瞒着他。” “我知道,银主席做事我还不放心吗?只是我实在是没有查到南城古墓的任何资料,就连那里有什么大人物去过也没有一点记载。银主席,你说这么大的古墓也没人发现也没有记载,会不会是比夏商周还要早的王朝?那里面的东西绝对是无价之宝吧?” “呵!”银子轻笑一生捻了捻手指,“没有记载,早于千年的文明发现,无价之宝。这些都要在我们能够活着的前提之下。你难道不知道知己知彼才方能百战百胜吗?没有一点准备就闯进去,必定是九死一生。谨然,你是第一次下斗吧?” 段谨然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着说:“这不就是嘛。要不是银主席也去我也不会跟着的。我也是知道盗墓很危险的,机关重重,还是犯法,要不是好奇谁愿意去。呵呵,我喜欢看灵异小说,盗墓也看过一些,作为男人对这方面总是好奇的。何况我本来就是和主席一起从风水建筑学院毕业的,对这方面就更加渴望了。”说着段谨然皱了皱眉疑惑的看着银子,“倒是银主席,你不是刑警吗?这不知法犯法吗?你为什么下斗?” “我下墓是出于我的职责要求。” 银子的职责要求?我偏过头看着他陷入思索:银子无非就是阳警,如果我答应了银子学习阴阳之术,是不是也要向银子一样呢? 背后一凉打了一个激灵,回过神就看到银子正直直的看着我。那眼神就像看段谨然时一样,没有一点波动。如果说有人眼眸是幽深的湖冷漠的惊不起一点波澜,那银子的眼眸就是一面冰冷的镜子,绝对是对待万物都是一视同仁如同看待死物。他这样的眼神我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但是每次都让我胆战心惊。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鬼而是人,没有情感的人就是魔鬼中的极品。银子似乎是又似乎不是,叫人难懂。 段谨然之在病房待了一个小时就被银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逼得离开了。然后我们两个又回到原状,他看杂志我发呆。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有什么臭臭腥腥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子里,鼻子被什么堵住呼吸困难,于是我张开嘴用最来呼吸,气才缓半口就被一只手捂住。如果这样还睡得着那就是死人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隐忍着笑意的俊脸,他左眉上扬,有些挑衅的味道。他的身后是依旧坐着看书的银子,银子似乎没有看到这个人一样,一页一页的翻着杂志。门口还站着一个冷着一张脸没有右手的十五岁少年。 又是那一股腥臭扑进我的呼吸道,我立刻推开面前的人从床上坐了起来:“妈的!慕容涟城!你手上什么东西!臭死了!” 说完我还用手摸了几把被他碰过的地方。然而他却不自知的扬起唇角:“什么臭味?哦!你说这个啊!只是刚刚验了尸忘记洗手了。也没什么,死不了。” 那笑容能不欠打吗?分明是故意的!慕容涟城这个变态! “好了,别刺激他了,他才刚好点,有什么事就说吧。”碎冰般的声音从银子口里冒出来,寒气森森,一时间的轻松而夹着火药的氛围瞬间冷却严肃了起来。 “咳……”涟城被冷不伶仃的银子呛了一下,尴尬的轻咳一声看向站在门口的小彐,“小彐把文件拿来。” 小彐依言递给涟城一个牛皮口袋,涟城把它拆开就递给了我一张纸,这么大的袋子里就一张纸,我不甘心的朝着涟城手里的牛皮口袋斜了了几眼,里面真真确确就只有这一张纸,我不仅郁闷了。这么一张纸用一个牛皮口袋瞎显摆什么! 涟城对着我微微一笑也不解释。我低头这才看起纸上的内容来。 只见上面写着: 杨宇浩,男,三十九,浙l江省杭l州市西l湖区人。2000年8月成为浙l江省杭l州市理工大学大一新生,2003年12月11日申请美国复旦大学留学名额通过于该日出国,之后杨宇浩再也没有联系过理工大学。 其他记载:杨宇浩,沉默寡言,长相高大清秀,就读理工大学时与同年级女同学徐霞南一直保持情侣关系。出国之后再无消息。 接着后面附带的是几张打印的照片,虽然是黑白色,但是我可以肯定杨宇浩就是罗伟公寓里的那只厉鬼。 “怎么样?这个杨宇浩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吧?”见我看完涟城问。 我用了三秒钟来反应,抬起头看着涟城,小心的试探般的问:“涟城,你有没有想过杨宇浩已经死了,就是我在墙壁里发现的碎尸。杨宇浩根本没有出国,他在七年前就被罗伟在那间公寓里杀害了。” “不会吧?”他不可置信的摆了摆手,“照你这样说的话杨宇浩死了七年难道就没有人找过他吗?七年的时间他的身边会没有人知道他莫名其妙消失了?一个人消失了七年,除非他是乞丐或者完全自闭,不然不可能没有人报警。” “杨宇浩不是沉默寡言内向吗?或许他是孤儿,除了徐霞南就没有其他认识的人了,可是徐霞南死了,自然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凭空消失。” “子衣你不能胡乱猜测。我查过,杨宇浩的父母健在,杨宇浩失踪他的父母一定是第一个发现。” “可是我见过他!就在那所公寓里,他穿着羽绒服!他是鬼!困在那所公寓里七年的厉鬼,也是他杀了罗伟!” “子衣,鬼怪最擅长的就是迷惑人。咬你的是罗伟,说不定你看到那只厉鬼不过是罗伟弄出来的,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你忘了我们以前的种种经历了吗?鬼让人产生的幻觉少吗?基本只要是鬼都离不开这点手段。” “子衣说的是事实,他没有必要骗你。”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床边,他点了点印在白纸上的大头像说,“他确实死了,而且还是阴气十分重的厉鬼。但是,我看到他时发现他并没有要害人的行为,相反对人的态度在厉鬼中还算友好。他的目标似乎只有罗伟一个人。” 第二十二章:歪打正着 “那天我到的时候没有看到罗伟的鬼魂,离开的时候才看到罗伟的鬼魂被这只厉鬼抓着。我到时子衣已经出事了,后来我检查伤口发现他遇袭已经有两分钟的时间了,一只鬼在这么长的时间绝对可以杀死一个活人,而且它已经动手了。” “可是最后子衣只是被咬了一口。那是因为罗伟把子衣当成猎物的时候他自己也被杨宇浩这只厉鬼当成了猎物。就在罗伟打算杀了子衣那一刻,杨宇浩突然出现逮住了罗伟,救了子衣一命。而罗伟不放过子衣的原因就是子衣找来了杨宇浩害死了罗伟,所以罗伟的死是由子衣直接造成的。” “可是为什么一个人消失了这么久却没有人报案呢?”涟城问。 “这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与我无关。我只是想说杨宇浩确实已经死了。” “嗯。”我感激的看了一眼银子,转头又对着涟城说,“罗伟有秘密,而秘密还被杨宇浩发现了,所以他选择杀人灭口。那么到底是什么秘密能让堂堂一个教授杀害一个学生?又是什么秘密会让杨宇浩被杀?难道不能合谈吗?一定要选择一个最麻烦的处理方式,那么像罗伟这样聪明的人肯定是知道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才会选择这样的下下策。那么又是什么样的秘密可以让杨宇浩宁愿丢了性命也不愿意保守呢?” 在我停了下来之后涟城又接道:“能让一个有名誉又有权威财力的罗伟教授杀人,那么这个秘密肯定是对罗伟非常重要,要么就是关系到自身利益,要么就是关系到最在乎的人的利益,而又让杨宇浩不顾一切的去揭发,那么肯定严重损害了杨宇浩的利益甚至伤害到了杨宇浩非常重要的人。而人际关系不好的内向青年,与他有关的人除了父母就是女朋友徐霞南了!徐霞南七年前2003年12月17日死于器具室,杨宇浩也是这年12月出国,确实很蹊跷。但是——这还是不能说明杨宇浩死了,他一直与家人有联系的!” “慕容组长,”小彐开口,“杨宇浩如果死了那么出国的那个人会是谁?公寓里的厉鬼难道不可能是与杨宇浩长的相像的人吗?另外君子衣,如果杨宇浩在国外好好活着,你让我们调查他可是侵犯了他的私人隐私权,算是犯法了。” “那如果与杨宇浩家人联系另有其人,有人冒充杨宇浩呢?”沉默半响我提出来自己最后的想法。 这一句话就像投进湖里的石子,激起一层层浪花。这句话一说出,整个房间的气氛都变了。 “既然有疑问那就去查查吧。不能冤枉了罗伟,但也不能随便放过罗伟。”银子说。 “对,组长说的是。”涟城同意的点点头,“我回去查那个在国外的交换生到底是不是杨宇浩本人。” 一番商讨之后就是中午了,涟城和小彐赖在病房同我和银子一起用的医院对面叫的外卖。吃完饭之后涟城和小彐就回局府去了。三点多时段谨然打电话来,银子对我随便吩咐了几句也离开了,病房里瞬间就只剩下了我。 我一觉睡到下午六点多被人叫醒,来人是住在我家的万剋,他还带来了主叶。 他告诉我,是银子不放心我就叫他来看着点,至于跟来的主叶她自己也没有解释原因,只说是巧合。 这是一个很平静的下午和夜晚,没有案件,也没有罗伟的骚扰,就像一个普通病人躺在床上和朋友聊聊闲话。这样的时光对我们重案组的刑警来说总是那么难得。 我在医院一住就是三天,中间也没有什么人来找我,就连银子都没有来,唯一陪着我的是主叶,万剋也忙他自己的事去了。 2010年9月3日,这是我住进医院以来的第三天。我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听着窗外雨滴敲击着窗扉的声音,这是浙l江一个月来第一次下雨,是从昨天开始的。下了一天的雨外面已经很凉快了。 主叶坐在床边将剥好了的香蕉递到我的嘴边:“小君,来,吃根香蕉吧,有助于消化。” “谢谢。”我想要伸手去接,她向右一侧就躲了过去,又重新将香蕉递到我的嘴边示意要喂我,我无奈的撇开头躲过他喂来的香蕉,不太自在的说,“我自己可以的,没必要喂我,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哎呀我说小君你太不解风情了。” 小君这个称呼是我让他叫的,本来她是要叫我子衣的,虽然银子也是这样叫我的,但是这个称呼从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别扭,所以就让她叫小君好了,虽然也没有多么正常,可有什么办法?名字是爹妈取的,怪我吗? 她见我没有反应有些遗憾的将香蕉塞到我手里,同时不忘朝着我露出一个委屈的表情。看到她的眼神我浑身上下汗毛倒竖,有一种被饿狼盯住的错觉。 “子衣。”就在我被主叶看得尴尬不已的时候病房的门就被推开了,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看过去。 涟城站在门口手里拿着的雨伞刚放在门框上靠着,被淋湿的衣角他毫不在意的拧干之后又扯平,然后朝着我一笑大步走到床边,将夹在腋窝的文件扔到我的身上。主叶看了看涟城就探过头来想要拿涟城扔过来的文件。涟城眉毛轻轻一皱伸手拦住她,礼貌的点了点头颔首说:“女士麻烦你出去等着好吗?我和子衣有话要说。” “什么事我不能知道?有什么话不能当着面说?” 听到主叶不顺从的反驳涟城眸色一暗,很明显涟城已经不高兴了,涟城是什么人?在刑警圈也是全省赫赫有名的法医,在平常也是慕容企业的老大,慕容一姓本就是一个古老的家族。有名有权有钱的涟城可从来没有人敢不听他的话,当然,主叶那是因为根本就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谁。 “你先出去吧,我和涟城有工作上的事情要商量,属于商业机密。”最后还是由我来开口打发这个女人。 “真的吗?”在她半信半疑的眼神下我用力点了点她才轻蔑的看了一眼涟城转身离开。 目送着主叶离开随着一声关门声涟城才回过头,他挑了挑眉懒散的靠在我旁边的床头,语气中是不加掩饰的厌恶:“不是兄弟我说你,这样的女人你是怎么看上的?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多管闲事,什么事都要插上一脚,不知道男人最讨厌这类女人吗?难道你好这一口?” 我从床上坐起来,有力无气的摆了摆手,心里郁闷的难受:“哎!别说了,她真要是有一点自知之明就不会从南京跟到浙l江来了。女人就是麻烦,尤其是像她这样的,能不讨厌吗?可是能怎么办?总不能说‘喂!看到你就烦人,滚远点!’你说的出口吗?” 涟城呵呵一笑拍拍我的肩膀算是给了安慰了,他抬了抬下巴朝着我身上的文件示意:“打开来看看吧,你会大吃一惊的,这样的事我就不说了,还是你自己看着过瘾。” “什么事?死者难道不是杨宇浩是罗伟儿子不成?” “少来!你想象力能不能不那么丰富,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其实我也没说错吧,又不是没有可能。在涟城威胁的眼神下我只好乖乖的打开文件,然而……我嘴角抽了抽了。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4G的内存卡! 拿起内存卡我对着涟城摊开:“内存卡?为什么是内存卡?” “哎,你小子怎么这么笨呢,我不是让你自己看嘛,你安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笨吗?不是应该看资料吗?谁知道他让我看的是这个啊! 按照涟城的吩咐我取下自己的内存卡安上了这一张,点开播放器…… 宽大的办公室围了十几个青年人,其中四五个是中国人还有几个是美国人,在这些刑警青年人的中间还有一个穿着笔挺的西装的中年男人,他得意的看着那些中国青年。 “We have the right to arrest him! He tried to cover up Yang's death in the name of Yang yuhao! He and the murderer are complicit, and you don't have the right to stop us from catching criminals in our country! He must return to China to be heard!(翻译:我们有权利逮捕他!他冒用杨宇浩的身份企图掩盖杨宇浩的死亡!他和杀人犯同流合污,你们即使是美国刑警也没有权利阻止我们抓捕我们国家的犯罪分子!他必须回到中国接受审理!)”一个中国青年开口。 回答中国青年的是离他最近的美国白人:“Yang yuhao is now our American affiliation. His documents show how he could have been killed in China in the past seven years! You Chinese don't try to frame someone up!(翻译:杨宇浩现在是我们美国的所属物,他的证件上有记载,这七年他都在美国怎么可能去中国杀人!你们中国人不要企图诬陷别人!)” 又一个白人附和:“namely!!! You have come to us to slander your own countrymen in this power! Yang yuhao you don't want to take away!(翻译:就是!你们就这点本事,跑到我们美国来污蔑你们自己的同胞!杨宇浩你们别想带走!)” 中国青年中那个一直靠在门口的男人叹了一口气走到自己的队友身边抬了抬手,示意还要争辩的队友们停下来,然后他半眯着眼睛对着中年男人说:“I already know who you are. Tell you, your father, professor luo wei has been killed by Yang yuhao ghost, is that you? I'm really curious about what's going on between you. It seems impossible to bring you back, but -- ha-ha, evil is good for good and good, not when it is not reported. I believe you heard that when you were three years old, right?(翻译:罗项坤是吧,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告诉你吧,你的父亲罗伟教授已经被杨宇浩的鬼魂杀了,下面是不是就该你了呢?你们之间到底发什么了我很好奇啊。看来想带你回国是不可能了,不过——呵呵,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句话相信你三岁时就听过了吧?)” 听到这些话中年男人脸立刻就白了,结结巴巴的下意识就说了中国话,问:“你怎么知道……” “I saw it with my own eyes。(翻译:我亲眼看到的。)”青年说完,罗项坤的脸色就白了。青年满意的转过身去对着队友一笑,“Since we can't catch Mr. Luo, let's go back and meet Mr. Murong.(翻译:既然抓不了罗先生我们就回去吧,还要跟慕容组长一个交待呢。)” 最后中国青年和美国人都离开了,只剩下罗项坤一个人在办公室,他把东西砸得到处都是…… 第二十三章:纵子行凶 拿着手机我晓有兴趣的看着那个最后出来说话的中国青年,指着他我问涟城:“这是谁,我在局府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啊?” “他不是刑警,我的一个朋友,最擅长坑人。” “这样啊,不错。”我咋咋舌,“想不到那个所谓的留学生杨宇浩竟然是罗伟的儿子罗项坤。怎样,我就说有问题吧。然后呢?后面又怎么样了?” “然后为了知道罗项坤与杨宇浩的死有什么关系我们就顺着罗项坤查了下去,结果就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你猜是什么?”涟城买了一个小小的关子。 我稍微思索了一下就有了答案:“能够是意想不到的收获……罗伟到罗项坤,杨宇浩到罗伟,徐霞南到杨宇浩,转来转去不就是又回到了徐霞南的身上吗?这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吧?” “呵呵,先别急着做结论,听我说完好吗?”涟城用一副“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没见识”的表情对着我,“这确实是和徐霞南有关,但是中间的内幕你不知道吧?你肯定以为罗项坤也是凶手之一吧?”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本来就可能,不然他逃到国外去干什么? “呵呵,但是顺着我们的深入调查了解,凶手有三个人,但是并没有罗项坤,反而有他家大哥罗野。” “涟城你怎么这么喜欢卖关子啊?”你一点都不像你了,在别人面前怎么没见你这么无聊,还总是摆着一副大叔脸。 “这不是对你吗?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所以你必须接纳我。” “好了!说吧,重点。”我适时打断他,就怕他没完没了,最近发现涟城就和银子一样老是欺负我,只不过银子可是比他凶残多了,真不明白,我有那么好欺负吗? “好,看你行动不便的份上就告诉你好了,”他哈哈一笑,“顺着罗项坤我们查到了他大哥罗野。当初罗野和徐霞南是校友,罗野比徐霞南高上一届,而且罗野同杨宇浩还是同班同学。不过你绝对想不到,罗野和杨宇浩的关系竟然是朋友!” “就这样?然后呢?” “事实上大学时期杨宇浩虽然沉默寡言,但并不是没有朋友,相反,他不仅有女朋友还有男性的朋友,而且有三个!除了罗野另外两个一个叫向语浩,一个叫李忘。” “在当时徐霞南是学校有名的音乐系的系花,杨宇浩也在音乐系,他弹了一手好钢琴,两人就这样心心相惜的走到了一起。因为杨宇浩为人和善不与人争执,性格上总是包容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两个人在一起不仅没有压力反而感情越来越好。” “但是,徐霞南身为系花,杨宇浩只是一个无名小子难免有人嫉妒,而第一个嫉妒的自然就是杨宇浩身边的罗野了。罗野自诩是教授罗伟的儿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背景有背景,又是体育生,身材也比瘦不拉几的杨宇浩好,徐霞南怎么是也该喜欢他。” “于是,罗野就经常教唆李忘和向语浩两人支走杨宇浩,自己单独留下来纠缠着徐霞南,可是,徐霞南是真的爱着杨宇浩。屡次被拒绝罗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更加放肆,甚至有时故意让人找杨宇浩的麻烦,事后又像徐霞南炫耀,说杨宇浩怎么怎么窝囊,不如放弃杨宇浩跟他好了。徐霞南又怎么会同意,于是就摔门而出。” “罗野见这招对徐霞也南没有用,气愤之下找了一帮人将杨宇浩揍了一顿,那一次打得杨宇浩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杨宇浩住院期间徐霞南找到罗野,甩了罗野一个巴掌又上报给了学校,然后这件事就一直被罗野记在了心里。” “徐霞南也不是傻子,知道罗野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于是仗着自己和杨宇浩一直能力不错就向学校强行申请留学手续,这也就是后来为什么杨宇浩会出国的原因了。” “当时留学手续确定下来的时间就是2003年12月17日,而这一天也就是徐霞南遇害的当天。” “17号徐霞南知道自己和爱人就可以脱离罗野的骚扰了,她高兴的找到了刚出院没有多久的杨宇浩。两个人约好了在理工大学的绿化林见面,那天晚上两个人都准时到了,情侣晚上约会没有什么奇怪的。可是,就在两人约会的时候罗野三人也出现了。” “罗野对杨宇浩冷嘲热讽的半开玩笑,最后借口音乐系主席找徐霞南就带走了徐霞南。那时杨宇浩一点也不知道罗野对自己的做的事,徐霞南也没有告诉他。而徐霞南也没有在意,反正留学手续已经确定下来了,早晚她和爱人都是要脱离这里的,所有也没有多想什么?” “但是没有想到罗野三人把她带到了器具室,夜里器具室没有一个人,罗野就逼着她喝酒,还答应她只要徐霞南今天晚上陪他在器具室说说话好好相处,以后就不找杨宇浩的麻烦,又说自己有多么在乎徐霞南。徐霞南以为罗野是想开了,就打算依了罗野的要求。” “然而,徐霞南没有想到罗野不停的朝着她灌酒,而且笑得不怀好意,手也在她身上乱摸。知道情况不对的徐霞南起身就想着离开,却被罗野一把推在地上压了上来,扯着她头发说:‘婊l子!你他妈还真以为老子有多爱你了?追你那是给你面子,少他l妈l的装清高,老子他妈就要看看杨宇浩那个小混蛋有没有给你开l苞!’面对罗野的侵犯,徐霞南肯定是不会坐以待毙的,于是她就扯开了喉咙求救,她这一叫罗野就慌了,急忙叫上自己的两个好友帮忙,于是霸王硬上弓就变成了一番轮l奸。” “而强|奸了徐霞南之后罗野才意识到这后果有多严重,加上已经失去神智的徐霞南还不停喃喃自语一定要去告发罗野,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罗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杀了徐霞南。可是,罗野也不傻,杀了人哪里是那么好逃的,他又用器具室的清洁水管将现场冲了一遍就带着朋友跑了。” “可是他们不知道,在他逃离现场的时候黑暗中突然出现一双眼睛将他们做的一切都刻在了灵魂里。” “原来如此。”杨宇浩与徐霞南的事情确实让人想不到竟然会是这么个调调,但是,“还是不对啊!”我看着他的表情,确定他没有骗我才说,“这现场与我在老卷宗看到的完全对不上啊?就这样就想跑掉了?就这样就成为悬案了?” “你能不能安静的听我说完在发表意见?”他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 “行,你继续。” “好好听着别插嘴。”他清了清嗓子,“就在罗野三人离开时杨宇浩因为一个课外化学实验而来到器具室取化学药品,正好看到罗野三人匆匆离开,他心里觉得不对,就朝着器具室走去,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了已经被分尸的徐霞南。” “心痛至极的杨宇浩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罗野这个禽兽付出代价,他悄悄的将现场拍了下来关上灯就离开了。而杨宇浩的行为却被罗野的父亲罗伟全部看在眼里。” “正准备回家的罗伟在器具室不远处的路口遇到了自己的儿子,问儿子怎么了,儿子只是支支吾吾的说自己不小心杀人了,然后就跑了。所以罗伟打算过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不想又碰到了杨宇浩。” “知道所有事情之后的罗伟第一反应就是儿子绝对不能有事,杨宇浩绝对不能活着!之后罗野没有处理完的现场罗伟帮他处理完了,同时那天夜里又下了一场暴雨,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唯一的证据在杨宇浩的手里,唯一的证人是杨宇浩。之后的日子里罗伟想尽了办法替儿子铲除威胁。在留学通知下来时罗伟知道已经没有时间了,于是当天就杀了杨宇浩,又不敢让人知道杨宇浩死了,为了不被人怀疑,罗野不敢轻举妄动,只好让自己二儿子冒充杨宇浩留学,并且去迷惑杨宇浩的家人。” “所以有了后来我们遇到的种种情况。” 这个案子还真是够戏剧化啊,也不知道杨宇浩怎么这么倒霉,估计是家里祖坟埋得不好吧。又或者是命,注定要栽在罗家父子的手里。 “这个杨宇浩还真是交友不慎啊。”我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涟城,“朋友还真是不能乱交。” “少讽刺我,我对女人没有兴趣,就你那眼光,对你的女人更加不感兴趣。不过你要是死了可以把你的遗体送给我玩玩。” “去去去!指不定还是你先死呢!”这就一个恋尸的变态,我还能说什么?言归正传,“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不要告诉我是你查的,这也能查你就骗鬼去吧。不会是你编的吧?” “我有那么无聊吗?是向语浩说的。” “向语浩?那个凶手之一?他会说?”都七年了早不说晚不说人家会现在不打自招?人家又没有神经病。 “是他说的,不过他没有行凶,只是替罗野和李忘放风罢了。说不说对他没有一点影响,都七年了,已经没有证据把一个帮凶怎么样了。我对照过DNA,向语浩确实没有行凶。当初的办案人员为了快速断案谎称行凶人有三人以上,我看那恐怕还要加上杨宇浩吧,毕竟杨宇浩是徐霞南的男朋友,有点性关系也是正常的,”涟城打趣道,“杀害徐霞南的只有罗野和李忘。杨宇浩的死也公布了,对死去的罗伟无法判罪,但是却要了一笔巨额赔偿,足够杨家父母过完一生了。而罗伟的死……呵呵,只能以自杀处理,至于如何被铁钩贯穿喉咙,我还需要好好想想该怎么解释。” “子衣,张贤瑱的案子也该有个结果了,等你好了就该去器具室一趟了,回来你在给我们说说凶手是谁,你怎么知道的。” “好啊。”我点点头。 第二十四章:夜闯器具室 送走涟城之后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回味着这一个月来的经历。涟城离开不久主叶也上班去了。 这一个月来我们一直奔波于张贤瑱的这个案子,从8月13日到今天9月3日已经有二十天了,原本迷迷茫茫的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发现也没有用多少时间,那些焦躁不安平息之后,我对这次查案耗费的时间还是挺满意的。唯一值得反思的就只有查案过程没有做好防御措施让张罚和陆明哲这两个大学生丢了性命。 一桩人命揭开了七年前的分尸案。万事万物都是息息相关的,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也许你运气好躲过了,然而明天一定是你的葬生之日。 为了快点结案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算出院了。 天微微亮开我就躺不住了,起床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去办出院手续了。 在柜台前我遇到了提着方便袋的银子。看到他我不慌不忙的喊了一声,他折过身朝着我走来,抿了抿嘴唇问:“怎么出来了?” 我心情很好的晃了晃刚拿到的出院手续:“已经好了当然要回去上班了。涟城那边罗伟和杨宇浩也都查的差不多了,我这边也差不多了,就等着最后的结果了。早点结束才有心情玩是吧?” “你什么时候去?”他挑着重点问。 “我打算今天晚上就去。” “你才出院。”他把手里的方便袋塞到我的怀里,我低头看了看,里面是在外面小摊贩买的早点。 他把方便袋交给我之后在医院的塑料椅子上坐下:“明天去吧,今天先把一切安排好,明天我陪你们一起去。” “好啊!”简直是求之不得,银子也去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别说一个徐霞南,就是十个也不是问题。 2010年9月4日,学生开学的第四天,浙l江一个月来第一次下雨后的第二天,张贤瑱死亡的第五十四天,重案组接案的第二十一天。 因为才刚刚布了一场雨,今天天气很凉爽,没有烈烈炎日,杭l州市脱胎换骨了,就连人也跟着脱胎换骨了。 我,银子,涟城,还有那个二十岁左右的大四学生白冥渊,我们约好了晚上在理工大学器具室的楼下集合。 器具室四周的风景树互相掩映,一轮皎皎白月高高悬挂在夜空中,月光如牛奶般倾泻在树林中,落在树下的斑斓就如同破碎的美玉。冷风从树林深处吹来显得诡异,没有夜虫的喧闹,安静的风中只有五个人的心跳声。 我止住脚步看着黑夜中如同巨兽的血盆大口的器具室,侧了侧脸余光瞥见右边有一个陌生的人,定神仔细看去那人脸色惨白不似活人,它扭头目光与我相对,轻轻一笑,我的眼前一晃,那人就凭空消失了。 “杨宇浩!”我瞪大眼睛看着那道影子消失的地方,心里有些忐忑,“他怎么会来?” “没事的,他不是来找麻烦的,大概是来找他的爱人,或许一会儿还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银子不慌不忙的顺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 “他是鬼?鬼会帮我们吗?”黑夜里段谨然的声音有些颤抖,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我可以想象他此刻糟糕的脸色。 段谨然是银子中途带来的,说是为了让他见见鬼,等下斗的时候有点心里准备。 银子没有回答段谨然的问题,只是对着我们说:“走,去会会她。” 我感觉到了周围的气温越来越低,不过很明确的知道这是来自于银子身上,不是阴风。段谨然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第一次见到鬼怪的人,他总是不停的朝着我们中间挤,按照人的天性,所有人都认为中间是最安全的。到底是个年轻人,也怪不得他会怕鬼。 本来是四个人的现在是五个,在黑暗中我们屏住呼吸前进,即使前方是地狱也不容我们回头。我们在黑夜的潮水中被淹没,黑暗包裹我的口鼻,好在这并不是第一次。 器具室离我们越来越近,同时我也可以感受到空中那几乎凝结的空气,前方就像是万年冰窖一样,寒气森森,让人汗毛都止不住颤抖。 涟城不知道什么时候移到了我的身边,我刚好被他和银子夹在中间。涟城不像段谨然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一眼就知道了,此刻也变得谨慎了起来。 我的心中有些疑惑,就忍不住扯了扯银子问:“徐霞南的怨气是不是太重了?有些……” “嘘——”银子制止我提问,他说,“安静点不要惹怒了她,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嘎吱——”一声推开器具室老旧的门,就像谁低沉喑哑的低咳声。推开门的瞬间脖子处冷风阵阵,就像有人在对着吹气一样,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滋滋滋——”手机突然在这阴森的器具室响了起来,显得突兀异常。我的呼吸都顿了顿,那是我的手机。他在我的怀里振动,就像烫手的山芋。 “接还是不……”我的话还没有问完涟城已经从我的口袋里掏出手机了,手机屏幕的亮光照到他的脸上,我看到了他额角的汗水。他拨通电话不出声,那边传来奇怪的桀桀桀桀声。 银子眉头一皱从涟城手里拿过手机三下二除一的取下了电池板:“带了手机的全部取下电池板。” 我们都乖乖照做了,没有人问为什么。继续向前走,器具室的回音不断。 “嘭嘭……”朝着前方才走不过两三步脚下就抖的如同天崩地裂。在一片慌乱中银子冷静的喊到:“抓住身边的人,千万不要离队!” 闻言我们大家都互相将手握在了一起。大有一种天荒地老不分离的感觉。大地震动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等我们再次睁开眼睛已经不是身在器具室了。是理工大学的操场,可是又有一点不一样。 绿色的地毯,老旧的篮球架,褪色的起跑线,陈旧的教学楼,还有学生,更重要的是现在既然是白天! 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我愣了几秒走到篮球架下,伸手试探性的摸了摸篮球架。有触觉,是实体,那么不是幻觉了? 出于好奇我拦下一个正从另一边过来的同学问:“这里是哪里?” “理工大学啊!今天第一天开学同学你不知道吗?难道你不是理工的?那个学校的?” 看着对面那个人疑惑的神情我的心里突了突,后退一步干笑:“知道了,谢谢。” “这是她的精神世界,小心点,在这里他可以轻易弄死我们。” 耳边一个冷冰冰的声音飘过,我撇过头看着银子:“这是真的假的?” “亦真亦假,先看看她想做什么。” “好。” 我们五人紧张的看着操场上来来往往的人。主角终于在大约三分钟后出现。 早晨的阳光显得慵懒,落在懒懒的校园里,柔和而温暖。清风徐来,这是少年们最美丽的年华。 白净的脸庞,洗的发黄的白衬衫,偏长的头发,少年的眼中是对大学生活深深的向往。他抬起头对着眼前的教学楼看了一眼,嘴角扬起一个不起眼的弧度。 “嗨!你好!我罗野,同学哪个系的?” “你好,我叫杨宇浩。”白衫少年腼腆的点了点头,错开罗野朝着教学楼走去。 看着那挺拔的背影我捅了捅银子的胸口问:“杨宇浩哎,挺帅的一个小子,难怪徐霞南当初会喜欢他。” “有我帅吗?”涟城插了进来,还刻意吹了吹口哨,看起来就像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 我撇撇嘴不理他,看着杨宇浩消失的方向追去。 “君子衣你干什么!”银子在身后喊到,“跟着他!” 我头也不回:“杨宇浩啊!那是杨宇浩,去认识一下!” 在教学楼拐角的花园处我看到了那个白衫少年,他缓慢的朝着楼道走去,一个人,身影显得寂寞无比,不知不觉我停下了脚步悄悄地跟在他身后。脑袋里一晃就想到了银子,很多时候银子也是这样一个人,背影萧索寂寞。可是银子从来不会让人生出怜惜,顶多就是心疼。 就在我走神的时候杨宇浩突然回过头来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跟着我是有事吗?” “呃……”挠了挠头我走到他跟前伸出手,尴尬的笑了笑,“你好,我叫君子衣,我们做朋友吗?” “噗——”他嗤笑,“你很奇怪知不知道?杨宇浩,现在去音乐系报名,要一起吗?” “好啊。”奇怪吗?反正他也不是真的,再奇怪也没有他奇怪吧? 跟着杨宇浩的路上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和银子他们走丢了,但是也没有在意。一路上都是我问杨宇浩答,渐渐的两个人就亲近了。音乐系报名的时候我没有看到徐霞南,不明白她到底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因着好奇我也在音乐系报了名,同时还不要脸的搬到了杨宇浩的宿舍里。而银子他们一直没有看到,就像消失了一样。 第二十五章:女鬼徐霞南 浙l江理工大学大一的学生必须住校还不能出校,这简直就是封建教育,我怎么就不知道这理工大学还有这么一条规定。想想也是,此刻我是在徐霞南的精神世界,又不是真的,发生什么都不应该觉得奇怪了。但是银子他们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在这里已经一周没有见到他们了,本来好奇的一颗心现在只剩下满满的忧虑。 窗台外是漆黑夜。站在窗边眺望,下边是一片没有边际的幽深的树林。那里没有一点声音,就像块墓地,一棵棵绿化树就像一块块碑坟。也是,根据阴阳学理论学校就是建立在万家冢和乱葬岗之上的大l阴之地,而年轻的人阳气旺盛,倒是可以压制这浓烈的阴气。 一想到脚下的这片土地不知道躺着多少白骨我就感到背后一阵发凉。即使知道这一切不是真的,但是还是忍不住颤抖。 “子衣看什么呢?”杨宇浩走了过来,他背靠着窗台询问的看向我,手里翻看的书也合了起来,大有要和我长谈的样子,“你这几天总是心事重重的,不如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你分担一点。” 我朝着他展颜一笑,一派风轻云淡:“没什么的,就是在学校闷得慌而已。” “你说谎了,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有什么不能说的吗?我愣愣的看着杨宇浩,他明明是如此的鲜活,我能够看得见也摸得着,可是为什么他就偏偏是假的呢? “怎么了,不说话?是有难言之隐吗?” “杨宇浩……如果你还活着就好……徐霞南活着就好……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们都是无辜的……”我低着头看着脚尖低低的喃呢。 “你说什么啊,我不活着吗?”他轻笑,“你还真是奇怪至极呢!呐,子衣,我去图书馆找点书看就不陪你了,你早点睡吧。拜拜。” “知道了。拜拜。” 看着杨宇浩离开,门嘭的一声合上,我缓缓的关上窗户离开窗台回到床边坐下。默默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窗外一片幽静,宿舍也寂静无声,只听得我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一个星期的毫无音讯,我难道还要这样等下去吗?怎么会就这样消失了呢?也许银子正在不知名的地方等着我去救他们。 不行,越想心里越不得安生,这里都是假的不是吗?不能在这样拖下去了,还要快点结案呢! 想到这里我猛的站起来,因为用力过度啪的一声撞到了上床的床沿上,顾不上去看脑袋上是起了一个包还是出血了,朝着门口大步走了出去。 出了宿舍才发现外面什么人也没有,整栋宿舍楼就像死了一样。虽然现在已经下了晚自习,但也不应该一个人也没有! “呵!”我自嘲的一笑,看来我又忘了,我其实是在徐霞南的精神世界里。 沿着楼梯在黑暗中穿梭,我的脚步声在整个楼道里是唯一的声音,可是声音却大的像是打雷一样。我的心也跟着忐忑不安。 转过转台堆放的杂物,刚刚走了两步,第三步还没有落脚,身后突然一声轻响!我顿住脚步,缓慢的转过身朝着那堆杂物走去。我不知道刚才那是什么声音,但是我希望那只是一阵风,我看起来似乎应该就这样离开才对,可实际上我明白,如果我什么都不清楚才是最可怕的。 就在我将要拿起杂物堆上的那一张布满灰尘的纸板时,一只黑色的猫跳了出来,它那油绿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的亮,它的叫声在整栋宿舍楼回荡着久久不散,它的叫声十分刺耳,就像用指甲刮玻璃的声音。那只跳出来的猫扑到了我的脸上,然后折腾了我一爪子就跳了下去,消失在了黑暗中。 我站在原地愣了片刻,回过神来才发现背后的衣服已经全部湿了。快速的整理好兢惧之后的心情朝着楼下奔去。 到了楼下,整个理工大学就如同一座荒坟没有一点生气。 “轰隆——” “刺啦——” “哗哗哗哗……” 雷电交加在理工大学的黑夜里,雨水就像大海中狂暴的狼层侵袭着大地。我站在大雨中,雨水让我换不过气来,头顶的闪电让我觉得下一次就会将我劈的粉身碎骨。硕大的理工大学黑漆漆的一片,我竟然不知道下一刻该做些什么。 “咯哒咯哒……”身后宿舍楼里传来了高跟鞋下楼的声音,我浑身一僵,急忙转过身去。一瞬间空气又是凝固般的沉默,之前的声音就像是我幻听。 要过去看看吗?我在心底这样问自己。这又不是拍鬼片,谁都逮着鬼就凑上去吗?我心里呵呵一笑,稍微鄙夷了一下弱智的国产片,二话不说的转过身想要去图书馆找杨宇浩。可是,我才回过身去高跟鞋的声音又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最后我的行为就朝着弱智国产片的方向发展了。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就这样朝着宿舍楼梯跑了过去! 然而,我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楼梯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就要离开楼道口,可刚转身不到四十五度,余光却瞥见半空中一双熟悉的血红色的高跟鞋!顺着高跟鞋向上方看去,雪白的如同面粉的小腿肚子,在上面是一件破破烂烂的红色裙子,最后是被头发遮住的脸,这张脸被遮的一点缝隙都没有,很容易让人觉得脸上都长着头发。 “徐……徐……徐霞南!”我惊恐的看着浮在半空中看不到脸的女鬼,它的鲜血在我叫出它的名字之后顺着小腿肚子淌过红色的高跟鞋滴落到地上,它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孕妇流产了一样!只是它是安安静静的浮在半空中任由鲜血流下,那鲜血就像流不完一样。我惊恐的惨叫一声转身就跑,跑出七八米之后回头看到它还在半空浮着没有追上来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我没有方向,一转头就跑进了树林里,惊恐之下左冲右撞竟然迷失了方向,这片林子竟然会这样大。漆黑的夜里林子里更加黑暗,夜空也没有月光,连星子都没有,好多次我都不小心撞到了树上。雨还在哗啦啦的下着,但是却没有电闪雷鸣,耳边充斥雨声听不到其它任何声音。 要怎么才能走出这个林子?我要用什么去和徐霞南斗?此刻的我既没有法器也没有符纸,就连最简单的武器都没有! “啪咔——”有轻微的树枝折断的声音,我寻声望去看到的是一抹刻入灵魂的红色!那颜色我做鬼也不会忘记,是那女鬼的裙子!那颜色在这漆黑的夜里竟然会看的那样清楚!不可思议。 血红色的裙子就像蝴蝶的翅膀翩翩飞腾,完全不受雨水的影响,而且还无风自起。可是,没有一点美感,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实在让人恶寒到了骨子里。它朝着我的方向走来,看起来非常的缓慢可是速度奇快。我来不了多想向右手边一转掉头就跑。 我不知道跑了多久,反正一直没有停过,好像只要这样跑着就能永远不被抓住,这样跑着心里就会平静一点。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也许一个小时,也许更多,当前方横着一棵粗大的树止住前路我才停下。一只手撑着那棵倒在地上的树一只手顺着胸口喘息不停的呼吸,同时也向身后跑来的那条路看去,没有看到追赶的红色身影,于是干脆靠在树干上平静自己的心绪。 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还是不是理工大学里面。四面都是参差不齐的树枝,黑影森森又零零碎碎,就像挥舞着利爪无声厉嚎的魔鬼,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噤,这才发现这里的树枝很不对劲。一般树枝应该是南方茂盛北方稀疏,可是我眼前的树枝却是北方茂盛南方稀疏!完全违背了阴阳之理。南方阳气不足,北方阴气大盛,乃是聚l阴之地! 我才刚刚发觉到不对劲的地方,突然,手上一凉,凉凉酥酥的,就像……低头一瞥就看见一戳漆黑的长发搭在我的手上,顺着黑发向上看去,是一张蛆茧横生的看不出五官的脸,暗黄|色的脓水一滴滴落在我的衣领上,那张脸就在我的肩膀处,与我脸对脸距离不足五厘米,臭气顺着我的呼吸钻进我的呼吸道,我心里一阵沸腾。它恐怖的咧了咧嘴角朝着我阴森森的扬起一个诡异的笑容! “啊呀——啊呀……我的妈呀!我的神啊!妈的|逼!!!”不经思考一巴掌劈开距离我如此近的那张脸,然后就是粘在手上黏的要死的脓水,我将恐惧和恶心高声凄骂出口撒腿就跑,也不敢回头再去看一眼。我发誓从此以后就连糖浆都不会去碰了,太恶心! “嘭——”跑着跑着就撞到了一个东西,在空气里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的妈呀!要杀要剐我都随便你好吗!求你不要再恶心我了!不要再恶心我了!你他|娘|的也太恶心了!嘶——呕……”我也不去看它了,扶着一棵树就吐了起来了,这又臭又黏,还有蛆茧,谁会好受?这是二十一世纪了啊!一点点汗都要洗澡谁见过这么恶心的东西?比厕所还要恶心。 “子衣……” 第二十六章:得救 “咦?”奇怪,声音好熟悉哦,还是个男人的声音,语气也很温柔。我疑惑的抬起头看到的竟然是杨宇浩!杨宇浩?徐霞南还想干什么?我警惕的后退了一步,看着他语无伦次的开口:“徐……徐霞南,我知道你死的冤枉,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你杀了太多无辜的人。我……我劝你还是就此放下吧,你如今杀孽并不多,也就几百年的苦就可以重新进入鬼世界。徐霞南,你……” “子衣,我是杨宇浩,不是小南。”对面的人不等我开口说完就打断。 “啊!”我一愣,随后甩了甩头,“徐霞南你到底要什么?反正我也不是你的对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子衣,我是来帮你的。”它朝着我靠近一步,我后退一步紧盯着它伸出来的手,“别过来!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救你,你跟我来。”它又靠近一步,我也后退一步,“凭什么相信你?” “罗伟是我杀的,罗伟还去你家找过你,我是跟着你们五个人进的器具室,你是第一个发现我的人。在小南的幻境中这几天一直和你在一起的杨宇浩就是我,不然你以为你为什能活的好好的?其实今天你只要不出宿舍那扇门你还会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因为我在宿舍布置了阴阵,小南进不去,可是你出来了。子衣,我知道你在找你的朋友他们,我已经帮你找到了,现在我可以带你去,但是,放过小南,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 “你真的是杨宇浩?你是鬼?”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乱了。 “是的,我没有理由骗你。”他趁着我走神拉起了我的手,“这边,跟我来。快点,一会儿小南追上来你就走不了。”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的信了一个鬼的话。杨宇浩带着我几转几拐路线也不像我之前走的那样迷迷糊糊,反而越来越明朗。最后跑着跑着天居然亮了!杨宇浩将我带到器具室的门口!然后它就停下了不在前进了。 “就是这里,进去之后你就可以离开小南的幻境看到你的朋友他们了。”杨宇浩抬手指着器具室的大门朝着我微微一笑,“子衣,我很高兴认识你。离开之后记得到我的坟前拜访一下,你是我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是最后一个朋友,很高兴在做鬼的日子可以认识你。谢谢你让我找到了小南,也让我报了杀身之仇。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刑警。”说着他朝我敬了一个军礼,“如果人死可以转世的话希望下辈子还可以看见你,那时我是阳人而不是鬼。你快走吧,珍重。” “慢着!”我拉着转身欲要离开的他,他回头看着向我,“还有事吗?” 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开口:“让你女朋友放了张贤瑱他们三个孩子吧,他们都是无辜的,至于杀了你女朋友的人我也不会让他们逍遥法外的,所以你带着她放心的离开吧。相信我!” “我相信你,我会带她走,这里从此再无厉鬼。保重君子衣!”他握拳砸了砸胸口。 “保重杨宇浩。”我也握拳砸了砸胸口。看着他转身离开,在他快要消失时我不舍的喊到:“杨宇浩!” “还有事吗?子衣。”他回头。 “不要叫我子衣!太娘了!”我别扭的撇撇嘴,而后认真的看着他,“呐,杨宇浩,谢谢你救了我两次!我会记住你的!好好在阴界等着,时间也不长,就等个五十几年我七十几岁时也就差不多可以来找你了!到时候说不定还可以成为邻居,到时好好介绍嫂子给我认识。说实话,总感觉嫂子不好相处啊!” “呵呵……”他轻笑,“放心吧,你嫂子其实很温柔的,放心吧,我等你,顺便就给你把以后的住处都准备好。” “哈哈哈哈……”最后我们心照不宣的笑了。 目送着他消失后我才转身进了器具室。 杨宇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救命之恩如今已经无以为报,以后的清明节就由我来为你扫墓吧……朋友。 刚一踏入器具室,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耳边轰鸣声不断,脚下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没有一点实在感。这样的感觉大约持续了一分多钟,黑暗渐渐褪去,轰鸣声也慢慢的平息了下来,脚下硬邦邦的终于踩到东西了。 当我还处在刚才那种迷茫空洞的感觉中时一双有力的手搭在了我肩膀上,手的主人不停的摇晃着我,本来已经清醒的大脑又被他摇的迷迷糊糊了。他一边摇还一边问:“子衣,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那女鬼没把你怎么了吧?快说啊,我帮你报仇去!” “涟城啊,你别摇了好不好?”我郁闷的揉了揉太阳穴,“你不都说了没事吗,放心吧,我没事。” “真的吗?那女鬼把你一个人困在里面就没有把你怎么样?”他皱了皱眉,还是不放心的问。 “真的没有!我保证!”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过面对朋友的关心,心里还是暖暖的。剥开涟城抓着我肩膀的手朝着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的银子走去,站到他面前,我扬起一抹痞痞的笑:“我们走吧。” “就这样走了?那女鬼呢?你把她杀了吗?”一张明朗的脸从银子旁边探了过来,有些陌生有些熟悉,细细的思量了一番才记起来,原来是银子的朋友段谨然,朝着他露出友好的笑容,“徐霞南交给杨宇浩了,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可以结案了。” “杨宇浩?谁啊?你找了帮手?” “呵呵,没有,那女鬼的男朋友。”我悄悄的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这人记性还真是不怎么样,刚刚进器具室之前才见过的鬼这么一会儿就忘了,不会是被吓傻了吧? 一直没有说话的银子剥开挡在前面的段谨然拍了拍我的肩膀开口:“没事就好,应该结束了吧。” “嗯。”我点点头,余光瞥见笑着看着我的白冥渊。四目相对之时他朝着我抬手竖起了大拇指,我会意的颔首冲着他招了招手,接收到我的意思他小跑过来。我看了看白冥渊又望了望银子,尴尬的朝着白冥渊说:“那个白同学,我给你的那把银色的手枪呢?” 听到我问话,白冥渊毫不犹豫的将右手的手枪递给了我。 接过手枪我干笑着伸到银子面前:“喏,银子,那个你的手枪,放心吧,还没来得及拉环呢,我保证这次绝对不是我故意从你保险柜里拿的。那个,是涟城拿给我的!” 一边的涟城不屑的冷哼一声:“枪又不在我这里。” “你……”我憋屈的看着手里的银色手枪,该死的慕容涟城啊!我现在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然而,让人意料之外的是没有预料之中的低气压。只见本来应该摆出一副冰山脸然后咬牙切齿叫出我名字的人此刻只是一脸的淡然。他伸手将我递过去的手枪又推了回来,开口时表情严肃的有点过分:“你留着吧,我不在的时候你留着防身。” 我把手按到脖子上那块带着我的温度的血玉急急开口:“可是我有你……” “留下吧,”他按住我想要拿出血玉的那只手,“这些东西在有的时候就会变得不值得一提。”比如和朋友而言,朋友是失去不起的,子衣,你知道吗? 看着银子那张不容拒绝的脸我也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了,我知道他是一个死性子,要是我在和他客气,说不定他就真的生气了。只是从银子手里拿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这些东西说价值连城都不足以形容,虽然我没有见识过这块血玉的力量,可是我知道这把枪的厉害,知道这把枪杀过多少厉鬼,那些鬼都是中了一枪就灰飞烟灭,不论是打在什么地方,可见它强大的驱鬼力量,而这块血玉肯定比这把枪还要厉害。 “好了,别想了。看你那一副感激的痛哭流涕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以身相许呢!”不知道涟城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对着我就是当头一个爆栗,痛的我眼角含泪,可是没良心的他还不忘了损我,“就你这个小身板,一点防身的武器都没有,刚死一秒钟的小鬼都可以把你轰成渣渣。” “什么啊?你看不起我是不是?要不要打架?”该结束的都结束了,大家长久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在分外轻松的心境下不知不觉就开始嬉闹了起来。 “为什么要看得起你?好啊!那就打啊!”说着涟城就做出假意挽起袖子的动作,而他是穿着无袖衬衫的好吗! 迎合涟城我躲到银子身后,从银子的肩膀处露出大半个脑袋,嘴里故意说着委屈的话:“好!打就打,但是!前提是——不要打脸好不好?银子保护我啊!” 嘻嘻哈哈的我和涟城闹成一团,银子处在我们中央成了池中之鱼。白冥渊已经独自离开了学校,只有段谨然静静的站在一边看着我们嬉闹。 段谨然看了几分钟见我们没有要停下来的想法也摇了摇头离开了,临走前一句轻叹飘落在夜风中:“想不到主席也会这样纵容别人,这可一点也不像您啊,银主席。” 第二十七章:那些我不懂的执着 黑夜里,截肢连环杀人案终于告一段落,而办案人员浙l江省杭l州市刑警大队重案组成员,组长银子、副组长慕容涟城还有菜鸟刑警君子衣正闹成一团。 这就是我们重案组,不仅是最好的刑警,更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 幻境之中,天空升起一轮血红色的圆月,穿着羽绒服的青年男子与五官溃烂蛆虫横生的红衣女子对视。青年男子的脸上是融化一切的温柔,而女子脸上却是无尽的阴狠。 一阵阴风吹过,男子上前一步怜惜的望着女子心痛疾首的开口:“小南,放下吧,我带你走。去我们该去的地方,我们在那里可以一直在一起。” “在一起?呵呵……”女子痴狂的厉声嗤笑,“活着的时候我们也在一起啊!可是最后呢?我死了啊!还被人强|奸了!我的爱人你呢?你也死了!凶手啊……他们有人是你的好朋友!还有一个甚至是我们尊敬的教授!七年了,七年了啊!凶手还活着,而我的死就是不了了之!” “小南不是的,君警官已经全都查出来了!他们都会死,而我们,我们应该去我们该去的地方。小南,我们走吧,好吗?” “可笑,死了就死了,我能活过来吗?不能!既然发生了就应该承担犯下的罪孽的后果!” “杨宇浩,我爱你,现在还是爱着你!但是,来不及了。我徐霞南已经是厉鬼了!就像对你的爱,以前爱,现在爱,以后也会爱,我做鬼的宗旨也是!” “小南!”杨宇浩瞳孔猛然紧缩,这是他做鬼七年来第一次感觉到恐惧,他冲上去抱住徐霞南,“小南,你不要这么执迷不悟,现在我们可以从头再来了,我们是鬼,还有很长的未来。未来谁也不知道。” “我没有未来了。我也不需要未来。”徐霞南沉默了良久才开口,“既然作为人的时候别人可以对不起我,现在做了鬼我为什么又要对得起别人?我不去鬼界。” “小南,为什么?”杨宇浩语气都颤抖了。明明可以全部重来,为什么要不愿意? “因为恨,因为不甘,因为不想死。” 杨宇浩苦笑,紧紧搂着徐霞南:“放了那三个大学生吧,他们是无辜的,你已经杀了他们就放了他们的灵魂吧。” “不可能!”徐霞南一把推开杨宇浩,狠狠地瞪着他。 阴风让两只鬼的心都颤抖了,它们互相对望,一个期望着更好的生活,一个充满了不甘心。树影斑驳,寂静拉开最凄凉的淡漠。 杨宇浩闭了闭眼睛仿佛做了最后的决定,他平静的走向徐霞南,然后展开双手抱住她:“小南,不要恨,我们不去鬼界,就去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她闭上眼睛点点头:“嗯,好。” 两个互相拥抱的身影,像是要将互相融入骨血里一般。红绿两种光芒从它们身上散发出来,互相交织融合,越来越盛包围了两只鬼,最后就像触碰到了某一个开关似的,像破碎的尘埃带着光辉消散在夜空中。 小南,你犯下的罪孽我们一起承担吧,至少我们是永远在一起的,在你迷失自己之前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们是永远相爱的…… 没有回头的路,如果能和你一起,灰飞烟灭我也无所谓……杨宇浩,你傻啊!为什么爱上我这样狭隘的女人,明明你可以很好…… 2010年9月16日,离两个月前的截肢剥皮连环杀人案和七年前的分尸案已经结束接近两周了。 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夏孜忧,就是我第一次去理工大学遇到的那个女孩,已经伏法,至于原因只要能让别人相信就好了,至于是不是真的都不重要了,事本来就是因她而起,即使无辜她也要负起全部的责任。报道上是这样写的: “浙l江省理工大学二十二岁即将毕业的大四花季少女夏孜忧,因为爱情而杀死心爱的阳光男孩,为了逃避刑事责任连续杀害男孩同宿舍室友两人。案件临近告破之前夏孜忧自动伏法……” 至于其中的真假,自然是半真半假,夏孜忧会投案自首也是银子背后做的手脚,因为我们需要给大家一个信服的理由,其中当然不能包括鬼。 而事实也相差不多。夏孜忧将张贤瑱骗到器具室,在张贤瑱的饮料下了安眠药,想要来一个生米与熟饭从而结束张贤瑱和官雪在一起的可能,可是谁知道器具室太阴森恐怖。夏孜忧早就知道器具室有鬼,她就是被徐霞南吓跑的,可是谁知道被丢在器具室的张贤瑱却成了作为厉鬼的徐霞南的第一个加害的对象。 接着张罚,第一个抱着为朋友伸冤的人进了器具室,也丢了性命。 然后,面对朋友的死亡,陆明哲和白冥渊也呆不住了,于是也商量着去了器具室。 恰巧两人遇到了夏孜忧,夏孜忧虽然知道器具室有鬼,但想到三个人应该没什么,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让陆明哲他们查到什么,何况陆明哲太聪明了,所以她也跟了进去。 和夏孜忧预料的一样,他们真的遇到鬼了。不过让夏孜忧没有想到的是陆明哲没有第一个救她而是救了白冥渊,剩下的人中夏孜忧知道两个人中只能活一个,而夏孜忧也更容易逃跑。可是她还是不放心,所以趁着陆明哲保护她不防之时给了陆明哲一刀才逃出器具室。逃出器具室后她才感到恐惧,毕竟这次她真的用刀捅了人,所以她就装疯,而且一切都顺其自然。 这才是连环杀人案的真实经过,也算不上连环杀人案了。用银子的话来讲,这一切都是命,逃不掉。 分尸案也已经判了。 浙l江省杭l州市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罗野,强|奸|杀害女学生,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九月底执行枪决。 国外电气海宝公司的销售经理罗项坤,包庇窝藏刑事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为罗项坤不在国内,所以无法伏罪,但是只要罗项坤一出现在中国就会被逮捕。 罗项坤,也就是我们以为的在国外冒充杨宇浩的罗野,其实那并不是罗野,而且罗野的二弟罗项坤。当初罗伟怕罗野被注意,所以就交换了一下,出国的是罗项坤。 李忘,强|奸|杀害女学生,三年前死于车祸,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向语浩因为证据不足无法逮捕,同时还供出了案子的原委,让凶手伏法,因此还得到了好公民的表彰。而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撑着黑色的雨伞伫立在一座新建的墓碑前,手里怀抱着雪白的康乃馨,小心的放在他坟前。一排排墓碑之间多了谁也没有人在意,雨水湿了他的坟。 作了揖三个之后银子上前蹲下,伸出手摩挲起他的照片,我撑着伞小心的为银子遮住落下的雨水。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银子皱起眉头开口:“他消失,恐怕徐霞南也消失了,甚至包括张贤瑱、陆明哲和张罚。”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魂飞魄散。”银子侧过头看着我,“应该是徐霞南不愿意放下,所以杨宇浩就陪着她消失,至于张贤瑱他们徐霞南肯定不会放过。所以没了。” “没了?没了!!!”这样就没了!徐霞南!她怎么可以这样自私,那么无辜的人都要陪着她魂飞魄散烟消云散!杨宇浩怎么能喜欢上这样的女人!三条人命!四个鬼!徐霞南啊徐霞南! “子衣,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有些事无法预料,发生了便是无法改变的。我们是局外人,看局不可以入局,看戏不可以动情。” 他站起身担忧的看着我,我只是愣愣的看着他呆呆的开口:“银子,杨宇浩救了我两次,我们是朋友,还有那些我们都约定好了……” “子衣啊,好了,这是杨宇浩自己的选择,尊重他吧。他只是追随他最重要的东西去了。人最后剩下的往往只有回忆。有一天你也会遇到你最重要的东西,那个时候杨宇浩也许就是明天的你。”银子意味深长的说完一段话之后从我的手里接过雨伞,“走吧,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古墓的事,另外18号风雨的生日,生日礼物已经寄到他工作的地方去了。这几天就专心的准备下墓的事情吧。” 虽然心里很不好受,但是已经这样了,这份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友谊,还没有开始便消失的朋友就让我永远的埋在心底吧。 “银子啊,你什么也时候找个女朋友呗!”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不高兴的都甩开,用手肘顶了顶银子问。 银子的身影顿了顿,平静的反问:“为什么?” “哈!这多简单的问题。你这么木头,找个女朋友可以给你治治病啊!何况你都不找女朋友,我这个比你小的怎么好意思先找?” “呵——如果我不找女朋友呢?你是不是要当和尚?” “怎么可能!你想得美!我肯定会找一个最漂亮贤良淑德的女朋友,到时候你就嫉妒死吧你!” 他停下转过头看了我几秒:“还不知道到底谁是木头呢。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送给你最好的礼物。” “别这么严肃嘛!好像我真的结婚了一样。” “我是认真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安啦安啦,我知道了。” “呵呵,子衣呐……你的新娘可不能像你一样这样少一根筋,不然你们小两口该怎么活呢?” “哎!你小子什么意思啊!哥我怎么了?哥哪里不好啊?” “呵呵呵呵,好,哪里都好,就是蠢了点。” “十银!你找打是不是?好久没有给你剥皮了?” “你试试。” “……我说什么了吗?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唉。” “……子衣……我真怀疑的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豆浆吗?” “随你怎么想,反正和你的一样啦!哈哈……” “君子衣——!” 第二十八章:南宋合葬墓 2010年9月19日,刑警大队对章贤瑱这一起分尸案进行了总结,最高警院对这次案件侦破进行了极大的表彰。不过所谓的奖励一点也没有落到我们重案组的身上,而是被重案组的上级占为了己有。甚至关于控制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牺牲都由重案组担了下来。好的什么都没有坏的全落到了重案组的头上。 我默默等在会议室外面,与门边的持枪特警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和我聊天的特警叫张洋,三十一,做特警已经八年了,他是也算是中央的特警,倒是比我们这些刑警高级。 我们讲了将近两个小时左右才看到银子和涟城跟在那些大人物身后走出来。我识相的让到了一边,那些人除了最前面的中年男人扫了我一眼就没一个人施舍一个眼神给我,他们都在努力的将自己的功勋展示给自己的上司,寻思着如何利用这难得的机会让自己更上一层楼。 张洋朝我点了点头跟着他的同伴护着最前面的中年男人消失电梯中,银子和涟城在张洋站过的地方停下脚步看着我。银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都不放在心中,只是涟城的脸色十分不好,好像谁欠他几百万到期了却还没还钱一样。 我扯出一个笑拍了拍涟城的肩膀,说:“没事吧?” “没事,”他收敛起脸上的不悦朝我挑眉,仿佛刚才只是一场错觉,“这样的事还少吗?我早就习惯,能有什么事儿呢?烦恼事儿糟心事儿那对我慕容涟城来说都不是事儿。” 我无奈一笑,心中的不安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才是没心没肺的涟城。 “上l海有个案子。”银子突然冒出一句。 “啊?”上l海有案子怎么了?中国这么大哪里没有案子? 见我反应不过来,涟城解释起来:“是这样的,上l海有一起虐杀案,死者皆被剥皮,已经死了不下三人。而我们刚刚破了章贤瑱这起案子,连带着徐霞南的悬案也破了,所以上级让我们重案组去协助上l海刑警办案。” “呵呵!”我皮笑肉不笑的哼了两声,翻了一个大白眼,“那银子,诔大哥那边的案子怎么办?” 银子迎上我的目光沉吟道:“这样吧,涟城你带着小彐去北l京帮风雨,我和子衣明天去上l海那边。” “好。” “明天就去上l海我看着他们两人一唱一和问,“会不会太快了?” “早点办完上l海那边的案子我们要回去帮风雨,北l京那边的案子非常棘手。”银子眼里满是严肃,看来还很严重,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会开完之后我们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岗位,坐在办公室里没有人闲着。 银子、涟城和小彐三人一同在研究北l京的案子,银子主要是指点的,上l海的案子他早已熟烂于胸了。在离他们相聚三米远的窗口我坐在真皮转椅上翻着手里的资料: 2010年8月15日,清晨在上l海市南街大路发现一具无脸男尸,经过法医尸检结之后得出该男子名叫李晋,上l海市人,二十三,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已经失踪两个月。 2010年9月4日,上l海市西街口发现无脸男尸,经过法医尸检之后得出该男子名叫那秋宁,四l川CD人,三十八,已婚,失踪一个月左右。那秋宁家有一母一妻一子,儿子八岁,出来工作带着一家四口在上l海中路公园七单元居住。 而这两起只是最近才发生的,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子,例如: 2005年11月4日,失踪人口杨城的尸体在上l海大学门口发现,年龄十八,男。死者全身被剥皮,是至今几起剥皮案最惨的受害者。 2007年5月8日,失踪人口姜荣雪的尸体在西路十字道发现,女,年龄四十七,脸部被剥皮。 2009年7月4日,失踪人口韩朝的尸体在水上公园发现,死者男,三十五。 以上便是上l海市被剥皮遇害的人,后来统计上l海市失踪人口二十九人,其中还不包括外省未登记人口。 抬头看着窗外摩挲着并不光滑的纸张陷入沉思。 上l海市的剥皮案第一起是2005开始的,之所以判断这是第一起是因为死者杨城太惨了,凶手剥了他全身的皮应该是为了练手,如果多杀几个人练手我只能对这凶手的智商呵呵了。那么凶手也可就是这个时候潜进上l海市的,但是凶手却在第一次杀人之后安分了一年多,也就是说凶手应该是第一次犯案,那么杨城死的这么惨还可能是凶手心里压力太大,所以凶手不属于专业犯罪。第二次杀人手法熟练了,杀了一个四十七的女人,突然做出这样的行为又有前科,不是有感情上的矛盾就是行为上曾经招惹过凶手。第三次杀人又隔一年多,大概在不安中心理开始出现问题了,而接着的一系列杀人剥皮行为估计这个人已经彻底变态了。这大概是个心理犯罪的凶手…… “想什么呢?”肩膀突然一重吓了我一跳。抬头一看是涟城,我顺着气不爽的问:“干嘛呢?没看哥在想事情吗?” “哦!有脾气了啊你小子。”涟城挑眉。“不敢。”听涟城这一句话我气势就软了,我可不敢惹他,我也不想写报告。 然而:“这次理工大学章贤瑱一案的报告就……” 好在:“阿银。” 一个温和的男音在办公室响起,打断了涟城接下来的话,我对着涟城得意的抛了一个眉眼立刻离开转椅朝着银子走去,还不忘对涟城幸灾乐祸的比了比中指。 这个声音的主人叫江秦,一个棺材铺的老板,说是棺材铺其实倒是一个大丧葬公司,叫天齐殡仪馆。他是绍l兴市人,银子的熟人,算不上朋友,反正我看着不像。江秦是个特别温柔和善解人意的人。能和银子打上招呼的人当然不简单,江秦不仅仅是丧葬公司老板还是西湖赶尸人的后辈。他的老辈们都是有名的西湖赶尸人,江秦的本事自然也不弱。虽说绍兴离这里也不远不过也好奇他突然来杭l州市做什么。 意料之中就见银子抬起眼皮看着他冷淡的说:“我有名字。” “我们是朋友嘛。”江秦说,语气温柔的都可以化成水了,有江秦的地方都是温暖的,他真的是一个温柔的男人。 “说事。” 我不知道银子是怎样做到对江秦冷漠的,在我的意识中是没有人能抵抗江秦的温情的。江秦的心性和多年来的习惯自然不会生气,反而走到银子跟前,“当然有事。”顿了顿又接着,“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 “山外青山楼外楼……”好熟悉的一句,好像在哪里听过,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好像是这样…… “说清楚。”在我思索这首诗哪里见过时银子不耐烦的对着江秦催促。 江秦嘴角的笑拉大,颇有些自豪,语气间的愉悦就像在求银子夸奖:“你让我查的那个墓我已经查到了。” 说到墓我心跳一乱,就琢磨银子让段谨然调查的那个墓,莫不是江秦也在查这个墓? 果不其然,只听江秦缓缓说:“北宋之末金兵直入中原,势如破竹,赵家不得不举家潜逃,之时北宋亡。 北宋虽然已无可赵家还在,拥护赵家的人也大有人在,赵家九子赵构为复北宋举兵扫金,有所成,可与金国相衡之时定都为皇,光复宋国,因为地处南方后世称之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意为临时安定,他日必直取中原。 不过世事终须臾,赵构的复国之心也在优渥的皇帝生活中日渐暗淡下来,满足与当时与金国的鼎力之势,虽然后来也许金国交过手,不过两国实力不相上下,皆是不了了之。 南宋后期朝政混乱,奸相频出,经济与军事不堪从前,同时蒙古崛起的小国却朝勤政明,日渐强大,接着一举灭金亡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领土最广的元朝。 而少数名族蒙l古l族信奉鬼神比之于汉族有多不少,他们虽然信奉人死归天,而中原则人死入土。 一朝天子一朝臣,亡宋之臣不可用,何况统治中原的如今又是蒙l古族于是一声令下宋臣无一幸免。死了这么多人自然是要葬的,而死得人陵墓也不可唐突,否则中原之民更加难安,蒙l古族统治汉族,建国时短朝政不稳,元帝哪里有什么心思安葬宋人?于是草草潦潦就安葬在了临安的郊外,也就是你们让我查的那个墓。” 江秦的话听的我一愣一愣的,好一会儿才感叹一句:“南宋建国公元1127年,亡于公元1276年,直到公元1279年崖山海战才彻底失去还手之力,这历史……”将近一千年啊! 涟城脸上也不由得严肃了,不过他在乎的不是历史,而是:“朝臣合葬,里面恐怕还有皇子公主贵妃娘娘之类不少人吧,真是叫人意外。” “那……这么重要的事要上报吗?”我傻傻的问,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银子。只见他蹙了蹙眉:“死人不可扰,下斗已经是大不敬了,若是上报阴德必损。这样的葬墓虽然会在文物历史贡献巨大,可有些代价是凡人付不起的。” 第二十九章:重案组的新成员 按照银子的意思便是不上报了。办公室瞬间陷入一片死寂,大家都心思各异。 涟城疲倦的陷入转椅中,小彐目光放空不知想些什么,江秦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我与银子四目相对,从那双凌厉的黑眸中我看不出一点想法。 一时的尴尬大家心事重重,银子理了理衣服说:“就这样吧,那合葬墓下斗的事等我们解决了上l海和北l京的案子再去吧。江秦,你注意点,别让心怀不轨的人钻了空子。” “好。”江秦点头。 “子衣,”银子看向我,“走吧,准备一下,明天就去上l海了。” “好。”我点点头,“涟城你和小彐自己小心。” “放心吧,我的实力是能质疑的吗?”看着涟城脸上明显敷衍的笑容让我非常的担心。 “我该做的做了,也该回去了,回见。”看我和银子离开江秦也道了别。 三个人谁也没有开口,如今最让人担心的反倒不是案子,而是下斗一事。我用余光看着银子心中疑惑越来越深: 死人不可扰,可是为什么下斗?完全不能理解银子对下斗的热衷,每次都去却不也拿任何东西,而是只要是银子知道的墓他都是绝对禁止上报的。这些事明明是不需要做的。想着我对银子的行为不由更加好奇了几分…… “君警官。” “嘶——”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我根本没有回过神,也不知道银子怎么走到我前面去了,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撞到他背上了,真硬!我的鼻子痛的只想掉眼泪,目光四下看了看,江秦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银子对面站着两个人:段谨然和理工大学的白冥渊。 “君警官。”段谨然又叫了一声,我不解的看着他,自认为与他不熟,说过的话不超过三句吧。见我看着他,他露出阳光的笑:“是这样的,我就是带他来找你们。” 白冥渊找我们?我抬头看像银子用眼神询问,他摇了摇头。我只好问段谨然:“白同学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白同学安排到你们重案组了,以后就是你们的成员了。”他说着又对白冥渊点点头,“把市警长给你的东西给他们看看。” 接着白冥渊递过来一个手掌大小的本子,还有一张刑警证。 看到这些东西我脑袋完全卡机了,不明白什么情况,总觉得情况转变太快,不能正常思考。 不同于我,银子看到这些东西脸立马就黑了下来,冷冷的扫过白冥渊,看得白冥渊心里一颤,脸色惨白。他问:“市警长是你什么人?” 白冥渊没有回答,只是眼中非常着急。 “你会什么?” 依旧没有回答。 “知道上下级的关系吗?” 还是沉默。 银子还打算说什么,我扯了他一下,他转头木着一张脸看着我,我笑了笑走到白冥渊跟前,揽住他的肩膀接过他递出来的东西,只拿了那个本子证件还给了他。我说:“白同……冥渊啊,欢迎你的加入,我叫君子衣,”说着余光看了看他手里的证件,然后不平衡了,竟然比我大一岁,我假装不知道般继续,“以后有什么就给我说吧,嗯?你可以叫我君大哥,以后我会罩着你。你还上学吗?” 冥渊侧头一双黑亮的眼睛看着我摇了摇头,仿佛再说:我不是来报道了吗?还上什么学啊? 我讪讪的摸着鼻头,镇定的说:“正好我和银子要去上l海办案,你就和我们一起吧。” 白冥渊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我看到了他微微弯起的嘴角。银子冷冰冰的声音却打进我的耳朵:“你的意思?” 眨了眨看着银子,不明白他什么意思,再眨了眨……瞬间回过味来,立刻摇头摆尾的讨好:“当然不是!就是诔大哥那边都是安排的三个人,我们也要三个人才公平吗?是不是?” 银子平静的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就抬脚向前走,见他不追究我才松一口气。 “走吧,别管那个大冰块,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点人情味也没有。”我朝白冥渊抱怨的翻了一个白眼,接到了白冥渊一个笑容,看到这个笑容我就愣了,少年笑起来很好看,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少年笑,拉住他手去追已经走远的人,“走啦,今夜去我家吧,明天一起离开方便。” 至于后面的段谨然,他当初本来就是跟着银子从北l京来的,是北l京的刑警,现在银子要去上l海他自然是要回北l京的。 离开局府是下午四五点,夕阳沉沉,车水马龙,烦躁的都市好在已经入了秋,不能说多么凉爽却比原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冥渊不能说话,银子也沉默,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一路上除了城市的嘈杂也就只剩下我们的步伐和呼吸声。冥渊看起来很尊敬银子,他跟在银子身后,只落了两步,我在最后面离了大约三米。 夕阳下银子背挺得笔直,周身是“与我保持距离”的气息,看着他的背影沉寂下心来才突然有一种我并不了解银子的感觉,我知道他是耀眼和强大的,却很少感觉到他的冷漠。想到自己与银子的关系心中不由的小小兴奋了一下。又将目光移到冥渊身上,这个我见过的次数不多的只比我大一岁的男生,他是个哑巴,他有阴阳眼,我们能成为队友大概就是命运吧。 只是有些好奇是谁把他弄到我们重案组来的。银子也不太喜欢他呢,涟城知道了也会和银子一样吧,小彐就更不用说了。关系在重案组是不讨喜的,我也因为和银子的关系在刑警圈蜚语恶言良多。 看着家近在眼前沉默的气氛也活跃了,我快步抢先作为一个主人打开门。开门就到两个人,我怔了一下对着里面的人笑了笑。 万剋坐在沙发上看着我没有动作,倒是主叶这个女人放下手里的沙拉迎了上来:“小君你回来了,正好我做了甜点你来尝尝怎么样。” “啊。”我尴尬的哼哼唧唧回了一个字就去看身后人的反应,冥渊安静站着没什么表示只有银子微不可查的蹙了一下眉。见我看身后主叶直接绕过我站到他们两人跟前,比我还像主人的招呼着:“两位是小君的朋友吧,我叫主叶,主父晏的主,树叶的叶。进来坐吧,我刚好做了点心。” 冥渊红着耳根对着主叶点了点头进了屋。不过银子却不是冥渊,他只是扫了主叶一眼继续站在原地。主叶动了动不知道怎么办只好看着我:“小君……” “哎呀站在外面干什么,走啦,进来呗,你还需要我照顾吗。”我拉着银子进屋,心里默默吐槽:这个女人真是没有眼色,一看银子就是个冰块,要是我才不会理这根不识相的木头。 刚拉着银子在沙发上坐下低头就看见了摆放在角落里的黑色行李箱,我来来回回将主叶和万剋两个人看了一遍,最后停在万剋身上问:“你要离开了吗?” “是啊,我要会回去上班了。杀死阿瑱的凶手也找到了,我现在可以回去过我的生活了。”万剋回答的没有任何犹豫,只是语气之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见他这样我也不好多说什么,转头去看银子,只见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我看过去时他刚好睁开眼睛,目光相撞他开口:“我出去一下。” 知道他不喜欢这样的气氛我也没有挽留,点点头看着他出了门。 “小君,你不介绍一下吗?”主叶突然凑了过来,呼吸扑打在我脸上让我有些不适应。我向后退了一点,挨着万剋。 还真是忘了介绍冥渊和银子了,虽然万剋见过银子一次,不过那时情况太紧急了忘了说了。看着两个人好奇的眼神我率先介绍起冥渊:“这是我队友白冥渊,他嗓子有些问题不能开口说话。”接着努努嘴,“出去那个是我们组长,十银,是个冰块。” “蛮帅的。”主叶莫名其妙的接了一句。 “啊?”什么蛮帅? “我说你的组长真帅,人家也有高冷的资本。”说着她就转身去了厨房。 我抓了抓头发有些回不过味来,恰在这时万剋也起身了,他走了一步对着我说:“君警官我们说说话吧。” “吖,好。”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就是应该恢复平静的时候,而最后一刻也是最不能平凡的时候。 我和万剋出了门,对于将冥渊一个人晾在家里我毫无作为主人的愧疚感。我们顺着路走,没有人说话,两人都在心中酝酿着情绪。 夕阳在高楼的掩映下只剩下了十分之一不到,天边火红的晚霞泛着金光,蓝色的天空似水晶般清亮,这一切都预兆着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繁华中的清丽只剩天空,都市的宁静除了夜空便是寂寞。我有三四年没有离开过城市了,这一刻突然想去乡下瞧瞧,在充满泥香的小路上我会不会还像这样烦躁? 天已经昏黑了,路灯不知道什么时候亮了,城市从来不会沉睡,白天繁忙夜晚依旧绚丽。华灯初上。这是都市的节奏,不论你跟不跟的上,它都一味向前,不受任何人的影响,不论你是多么有成就的人,除了成为八卦对象,你在这片繁华中绝对惊不起任何波浪。也许因为你而丰富却不会因为你而暗淡。 第三十章:好聚好散 我和万剋走到路边的一处长椅前止步,他在长椅上坐下,头埋进膝盖之间,我就站在他前方看着他,没有坐下的打算。 昏昏沉沉的夜幕做背景让他显得更加颓废。身后飞驰而去的车辆仰起我柔顺的短发,风,椅,人,其他的都与我们无关。 看了他一会儿,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动了动喉结我还是打破了他在情绪中的自我挣扎:“万剋……” “那个人对你很好……”不等我细细斟酌的话出口他突然就这样来了一句,他声音很轻但是我听清楚了,下意识的哼问,“嗯?” “那个叫十银的人,你们感情很好吧,我看他对你很好。” 我挑了挑眉看着依旧将头埋在膝盖之间的万剋。不可否认银子对我确实很好,至今我都没有见过银子对谁比我还好,而这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加上银子的性格冷漠,所以我就是他唯一的朋友了。不过我不觉得这是万剋想要对我说的。 “你真幸运。那个人很厉害,不用担心失去。”他接着说,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意义,可是我也明白我能做到最好的就是安静的倾听,他说,“我不如他,不如你的朋友。” “他是个大冰块,又自以为是。”万剋确实不如银子,各个方面都比不上,不过有些话心里清楚就好了,不需要说出来。 “他会守护你。” 我抿紧嘴唇打算不再插嘴。 他说:“有句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兄弟交的是一辈子,他们不图你任何东西,只要一句话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兄弟交的是信任,兄弟交的是心,兄弟交的是志向。女人交的是生活,没了有更好的,很好找,兄弟没了就再也没了。”他停下来抬起头看向我,我看到了他满脸的泪水,“我想阿瑱了,我后悔了,怎么办啊!” 本来没有多大感觉的我却因为眼前这男人突然抬起头的满脸泪水和质问揪起了心,我想万剋还是非常在乎章贤瑱这个朋友的。 “万剋——”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在他旁边坐下,不看他只是看着露出几颗星子的灰蓝色的天空。夜已经近了。我说,“是个男人就把眼泪擦掉,没了就没了,你哭了就能回来吗?阿瑱要是在天有灵一定是开心和心疼的,既然把阿瑱当成朋友就不要做让朋友不开心的事。” “都是我的错。”他闷闷回答。 “你没有错,谁都没有错,听说阿瑱是个温柔的人,他也不会怪任何人……”也不会怪凶手吧? 车辆从眼前一闪而去,带起不太明显的尘埃。我们又陷入了沉默。良久万剋开口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没有人错……” 我是先一步回去的,我离开的时候万剋还坐在长椅上,我没有叫上他却是故意把他留在了哪里,因为知道他需要自己好好想想今后的打算还有与章贤瑱之间的友情。 天已经彻底黑了,我单手插在口袋里走的很慢,今夜之后明天就要去上l海了,还真是期待呢。 回到家里后发现沙发上就只有银子一个懒散的靠在中间,电视正在播放本市的财经消息,我四下看了看才对着屋里唯一的人问:“他们人呢?” “啊,女人上班去了,白冥渊被一个电话叫走了。”银子盯着电视毫不在意的回答。 我在他旁边坐下:“你刚才出去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买了籇笔和朱砂。”说着他转过头看着我,挑眉,“你就这样坐着了?今晚上吃什么?” “呃……”我是不会做饭的,想了想给出了一如既往的答案,“泡面怎么样?” “嗯,”他点头,“那还不去,难道要我去弄。” 我应了下来刚起身又想起一些事,于是又坐了回去:“银子,我给你说说白冥渊的事吧。” “说。” 好简洁,我在心里感叹,面上依旧从善如流:“白冥渊是一个天生的哑巴,他有阴阳眼,这就是为什么我当初去器具室会愿意带上他的原因,而且在章贤瑱这个案子里他可是帮了我大忙,要不是他把陆明哲的死的经过和他看到的东西告诉我这个案子可能还要拖一段时间。” “阴阳眼,天机不可泄露,有得必有失啊……”银子终于收回放在电视上的目光,“阴阳眼可不是个好东西,只有阴年阴月阴时所生的人才可以拥有阴阳眼,拥有阴阳眼的人身体里必定蕴含着精粹的阴气,而这精粹的阴气可是最招鬼的,白冥渊竟然活了这么多年,真是有趣……” 听到银子自言自语的内容我就觉得背后凉悠悠的,想也不是什么好事,转身就去厨房冲我的泡面去了。 走进厨房看到用保鲜膜温着三菜一汤,一盘小青菜,一盘青椒肉丝,一盘糖醋排骨,外加一碗煲汤。用手指捻了一根青菜尝尝,味道还不错,与外面小店的味道有一拼,不用猜了绝对是主叶做好才走的。 坐在沙发上等着泡面的银子看到我端着菜出来也不惊讶,只是有些八卦的问:“那个女人做的?他喜欢你?” “谁知道呢,我不喜欢这类型的女孩子。”耸耸肩,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觉得主叶喜欢我。 “确实不适合你。”银子说着已经走到桌前了,对我完全没有任何客气。 是啊,主叶这样的女孩我并不了解,也不喜欢,和她相处总觉得很奇怪,又心烦也别扭。 我和银子吃过饭半刻钟的时候万剋才回来,他只和我们打了个招呼就拿着角落的行李箱离开了。看着他离开我知道从此万剋与我们就算是陌生人了,也是本来就不相关。 看着万剋关上门被隔绝在屋外我才转过头,回头就看到银子盯着关上的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好一会儿他才说:“这个人是谁?” “万剋,章贤瑱的朋友。” “哦……他身上……”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我凑近就只听到了他最后一句,“看起来章贤瑱还在……” “你说什么?什么章贤瑱还在?”我问。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摇头,笑着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悠长的说,“他会幸福,有人希望他快了……” 我隐隐约约仿佛从银子的话里抓住了什么,心情顿时变得轻快起来,人毕竟喜欢好事,不论出于对谁,只要不是怨恨的人。静静看着银子慵懒的侧脸:章贤瑱和万剋不论如何都是兄弟,章贤瑱自然希望万剋快乐。 最幸福的人莫过于回头一瞥,在乎的人一直在身边陪着你,不论亲情还是爱情,亦或者友情。 2010年9月20日,我们是早上十点四十八分抵达上l海市飞机场的。 顺着拥挤的人流出了机场就看到人群中举着的一张米白色拓印的牌子,上面写着“十银”两大个字。想来这就是上l海市刑警大队派来接机的人了。 举着牌子的是一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女生,她穿着一身职业装,梳着马尾辫。在她的旁边还有一个青年,灰白色T恤衫松垮垮的搭配着一条开了四五个洞的牛仔裤,整个人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印象。 见到有人走进青年慢吞吞的踱步而来只有女生立马就迎了上来,还顺便接走了我们的行礼,她露出如大学生接人待物时热情而成熟的笑:“三位就是浙l江省第一刑警大队重案组的人吧,我叫宋嘉瑶,是上l海市第二刑警大队苍鹰组的人。” 宋嘉瑶说话就和她的人一样干净利索。这时青年也走近了,他吊儿郎当的态度,双手环胸没有一点礼貌可言:“萧洋,和这个女人一样是刑警。” 即使别人多么不礼貌我们自己的礼数也不能废,冥渊不会说话银子是绝对指望不上的,于是作为交际人的我友好的对着宋嘉瑶笑着介绍:“我叫君子衣,”转头瞥了一眼银子,“我们组长十银,”接着看向冥渊,“这是白冥渊,刚刚才加入重案组不久。”至于为什么不对这个叫萧洋的人友好,还用解释吗? 而我的话才落这个叫萧洋的就调侃了起来:“姓十,百家姓里面有吗?你们杭l州市里重案组的刑警还真是奇怪,听说你们里面还有一个喜欢尸体的法医,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慕容涟城。” “有没有你去查查不就知道了,”听到萧洋的话我的脸立刻就沉了下来,“涟城喜不喜欢尸体你死了送到他的手……” “君子衣。”一边安静的银子沉了沉声打断我的话。我突然心中一颤,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就这样被萧洋这个人随便激起了愤怒。冷冷的看了萧洋一眼沉默不再开口,一时间空气有些凝固。 宋嘉瑶咳了一声提着行李用雅润的声音说:“车就停在外面,我们过去吧。” 因为宋嘉瑶的热情尴尬才得以化解。 停在路边的是一辆银灰色的半天窗的跑车,萧洋大步走到跑车边转着手里的钥匙炫耀般回头对着我们说:“第七款限量版跑车奔驰。我的。” 听到最后刻意成了一句的两个字我心里就只剩下“呵呵”两个字了,另外我还觉得这个叫萧洋的人脑子可能有点问题吧,这上l海市路上开跑车,虽然确实很拉风,会不会太闷骚了? 说到钱的问题,萧洋是觉得我们重案组的刑警很穷吗?虽然事实上我确实不是有钱人但是有钱人还见过的,咱们重案组的明土豪涟城就是一个,绝对是真的有钱人,银子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家庭条件,但是目测不比涟城差。 其实我真的无法确定萧洋真是刑警吗?那有萧洋这样的队友也太拉仇恨值了。 第三十一章:分道扬镳 上l海这是我第一次来。 以前对上l海的印象只限于上个世纪的抗日战争片:白墙青瓦房还有唱着《夜上l海》的夜总会歌女,歌确实很有特色。如今的上l海哪里还有当初的热闹,它和杭l州市一样,只剩下来往的车辆冷漠的行人,再美丽的灯光都是用来衬托寂寞的调料。大家互不相干何必管别人如何? 圆顶的欧式建筑美妙绝伦,初见的惊艳不会让人太快注意到身边淡漠的目光,有人说热闹中寂寞,我猜这就是繁华的冷酷吧。 就在我欣赏着窗外的建筑和行人时车内突然响起了手机铃声,顺着声音朝驾驶坐看去,萧洋犹豫了一秒才将手机放到耳边:“嗯,秋姐。” 注意着萧洋脸上的表情,原来这张脸上也能做出正儿八经的神情来,这认真的样子倒是有了几分中国警察的气魄。 又听到他说:“在哪里?……好,我马上来。……人接到了,要一起带来吗?……好的。” 坐在副驾驶的宋嘉瑶等萧洋放下手机就问:“怎么了?是案子的事吗?” “嗯,”萧洋沉吟一声,“现在我们去郊外,有人报警,郊外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那……是不是类似案件?”宋嘉瑶咬着牙说,看起来有些迷茫和怨恨。 “是。” “这变态!他究竟还要杀多少人!” 虽然我也好奇并且非常想开口询问,但是还是选择了同银子与冥渊一样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不去多事,就算我们职责相同可还是有隔膜,不想惹人厌烦的最好方式就是少说多做。 在陌生的地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和浮躁,却也莫名的兴奋,也就一点点,大概因为不只是一个人的缘故。 暂时的住处被安排在上l海市朝际酒店,我们三人的套房相邻,我的在三人之间。这是一家五星级的酒店,待遇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需要谢谢上l海市刑警局局警长的安排。 将行李放好只花了两分钟不到,我们将还没来得及停留半秒赶死般又跟着萧洋两人去郊外看现场。 意外啊,我以为上l海市这样繁华的城市郊外应该至少也有一条十几米宽的大马路,然而这里只是树木耸立,纯粹是一片林子加上草地。从酒店到这里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身边的景物竟像是两个世界的东西。 下了车就看树林的入口处围了一群人,还用黄色警戒线给隔开了——这里就是现场。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正蹲在尸体旁边捣鼓着什么。白大褂右边站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像是路人冷漠的伫立着,还有一个男人拿着单反相机拍照。 我们随着萧洋穿过警戒线走过去,近了才看清楚白大褂原来是个女人。想来这定是个法医,不由心中吐槽:想涟城检尸多低调,他的白大褂只会在停尸房穿,才不会穿着白大褂满大街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法医似得。 “秋姐,”萧洋走到看戏般的女人面前恭敬的招呼了一声,问,“有没有发现什么?” “没有发现,手段还是极其残忍。”举着单反相机拍照的男人停了下来开口。 萧洋就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点点头没有多余的情绪,朝着地上的尸体来来回回扫了三次又看了看四周,最后他闭上眼睛说:“离尸体半米远的草被东西压过,低于它旁边的草,草没有断和蔫,说明东西不是很重,除此之外草坪没有拖拉痕迹,但是女尸周围草大量无精打采和折断,五米远外草坪被碾压形成对称的两条直线,直线粗一寸多,两条直线之间距离一米左右。草坪被碾压处两条直线尽头半米距离草坪大量折断,右边最突出。” “目测现场: 凶手是一个人来的,他开着车在树林入口处停好后并没急着下车,而是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先把晕倒在副驾驶的死者踢下了车,死者摔到姿势成狗趴试,面对地背朝天,脚朝着车头朝着树林对面,人与车成一百一十五度到九十五度之间。将死者踢下车之后凶手才从主驾驶坐下车,他扫过车头来到晕倒的死者身边,他当时非常不耐烦和厌恶,所以用一只手抓住死者离他最近的手腕,蛮横粗暴的想将死者拖进树林,但是当马上要进树林时他犹豫了,最后决定就在树林外杀了死者。他松开死者退回几步,在死者左边蹲下,剥皮的工具展开放在一边开始剥皮,接着因为疼痛死者醒了,死者开始挣扎,凶手拿着手里的美工刀切断了死者的手筋,死者只有脚可以摆动,但是这并没有任何用处。死者在剥皮的过程中死去,剥完皮凶手又切下了死者十指的指尖,接着回到自己车中逃离现场。” 张了张嘴我无声的喊道:卧槽!说得好像你真的看到过一样!不过不管怎么样确实很牛,这不可否认。 就在我对萧洋的话半信半疑之时蹲在地上的女法医从容不迫的站了起来,而没了女法医的遮挡我的目光便直接落到了尸体上,一瞬间恶心席卷整个胸腔肺腑。 女尸仰面朝天躺着,他脸上的被人剥了个干净,血淋淋的但是却很平整,像蚯蚓一样盘踞在脸上的青色血管突兀而完整,没有一点破损,让人不得不感叹凶手对于剥皮熟练的手法。女尸的手腕下方的草地满是鲜血…… 就在我压制着心底的恶心对凶手的作案手法分析的时候就听到女法医叹了口气,“你说的基本与女尸身上的伤口符合……”萧洋最初就在我心中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了,听到女法医的话我立刻就插了一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请不要妄自揣测,何况你所说的并没有什么用处。” 其实我不太能明白,苍鹰小组的成员是真的那么敬业吗?敬业到把我重案组三个来帮忙的大活人晾在一边,就像没有看见我们一样。 带着明显挑衅出口话让女法医脸色难看了几分,她扯出一个不算友好却也没有恶意的笑说:“你们就是上面派来——协助……办案的人吧?” 她故意加重了“协助”两个字并且在其后面停了一秒,话里话外充满了“不要忘了,上级是派你们来只是协助我们”的警告。 从一开始我便感受到了这一群人的刻意忽视和排斥,从对萧洋的不喜已经上升到了对整个苍鹰小组的不喜。我是不够宽容,但责任多不在我的身上,从一开始的挑衅到如今的冷待我一直在怀疑自己是如何吞下这口气的。从派出重案组前来协助以及重案组多年的断案的名望绝对应该是以最好的款待。 “呵呵。”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这个一身白大褂的女人,“既然如此麻烦一会儿把尸检报告给我们,顺便把以前的死者资料也给我们。那么我们也就不在这里耽误你们了。”自取其辱的人虽然多可我不是其中之一,说完就转身,这里我一刻也不想待了。 看我离开银子和冥渊也跟了来,而走了几步我又停下脚步,背对着他们故意抬高声音:“你们发现现场至少已经半个小时多了吧,尸体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尸检时间,不快速对尸体尸检而在现场摆弄,这样就能破案法医妹妹真是厉害!” 说完也不去看后面的人是什么表情自行离开,不过我相信一定是五颜六色。我就是故意这样这样说的,重案组在上l海遭到冷遇总要找人讨回来不是吗? 我对尸检不了解,但是看过涟城每次在现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将尸体的摆放姿势记录下来,接着立马将尸体弄到他的尸检室进行尸检。看多了电视剧的我问过涟城:“为什么不直接在现场进行尸检?弄到尸检室这一过程你不怕不小心弄坏了尸体吗?”然后涟城白了我一眼回答,“电视剧看多了吧小子,尸检室器具完备当然是尸检室最好,现场的工作人员乱七八糟的容易出错,同时在移动过程中尸体出现的损伤我们也可以根据组织松软程度作为尸体特征。哎!说了你也不懂。” 因为我的置气一路三人只好走着回市里,还好记忆中模糊的还记得清路。 郊外果然与城里不同,草绿天蓝,走了一会儿之后憋在心里的那口闷气也没有了。静下心来我对他们两人说:“我们自己去调查这个案子吧,反正人家也不稀罕我们帮忙。” 冥渊朝银子看去摆出求征表情,我也向银子看去,银子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深深的看着我说:“从今天见到萧洋开始你的情绪就非常失控,子衣你到底在想什么?在杭州被别人嘲讽都没有看到你这么生气过。”他转动眼眸看着前方,放空了目光,“你呀还是太嫩了,沉不住气。将来必定会吃亏的。你也老大不小了,做事情要学会掂量掂量。” 无言反驳银子的话,但我知道他已经默认了我的提议。至于如此烦躁的根本原因在何处——我可以忍受别人看不起我,因为我可以证明我的实力,我可以努力,但是我无法接受别人对重案组所有人的嘲讽,涟城在医学上的造就堪称登峰造极,银子为了破案出生入死,没有人有资格看不起重案组的人。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羞耻心,做事也随便,唯独两件不行:一是绝不容许有人污蔑重伤重案组的同伴,二是绝对不愿意学习阴阳之术,想做一个普通人。 第三十二章:男鬼友 离开现场之后苍鹰小组的人没有再来找过我们。 这样一晃我们就在上l海呆了三天。 2010年9月23日,朝际酒店的服务员刚将早餐送进套房不到一分钟银子就来了。 我没什么胃口的拨弄着摆在面前的西餐,听到声音抬头朝他看了一眼又继续与自己的早餐战斗。对面的椅子被拉来,他坐了下来,双手相扣放在玻璃桌上没有开口。上l海刑警三天来的冷落让我们没有接触到一点与案子有关的消息。本来心情就糟糕透了,现在被人直勾勾的看着更加让人没有食欲,“啪”的一声重重放下筷子抬起眼皮与银子对视。 见我看着他,他神色略显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慢慢的开口说:“子衣,你太沉不住气了。何必同那等俗人计较?” 俗人?难道我就不是俗人而是圣人?嘴角拉起一抹冷笑,但我并没有说话。 见我没有回答他叹了口气,不复往日的冷漠:“涟城受伤了,我今天就要去北l京,这边的案子估计也没我们什么事,把白冥渊就留在这里等结果吧,你和我去找涟城他们。” 涟城受伤了?我心中“咯噔”一下,不由得担心的问:“严重吗?好端端的怎么会受伤?”刚刚的不满此刻全部被丢到了一边。 “抓凶手时受的伤。” 抓凶手时受的伤?既然有人能伤到涟城? 他看出我的疑惑,解释:“凶手前天刚刚查出来,但是凶手可不好抓啊,到现在都还没有抓到,我必须去帮忙。” “什么凶手这么难抓?”就是恐怖分子以涟城他们三人的能力也不可能制服不了吧? “一个大学女生。”大学女生?不可能涟城还对不付不了一个大学生,就是十个也绝对不是问题。还不等我反驳他又接着说,“抓这个大学生容易,但是抓大学生的鬼男友可不容易。” “鬼男友?”果然事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嗯。女孩子叫麦水,二十一岁,北l京市国文大学大三学生,本地人,如今孤身一人。男孩叫安俊,二十岁,比麦水小一岁,死了四个多月。” “卖水?”好奇怪的名字呢。 不等我问什么,银子点头用眼神扫了我一眼,示意我继续听:“安俊死于2010年5月5日,他的尸体被发现于北l京市西l城区的通户街第三条胡同,身中数十刀,身上财务被洗劫一空。” “抢劫杀人,可是跟‘卖水’有什么关系?” “为了钱。安俊喜欢麦水,麦水喜欢钱,安俊杀人是为了钱也是为了麦水。麦水是一位夜店小姐,至于安俊死后发生了什么又如何成为麦水的挣钱杀人工具还要去问本人。” “有人因为爱情啊。”低下头不再看银子,心中觉得愤怒。夏孜忧因为爱情害死章贤瑱,徐霞南因为爱情害得杨宇浩魂飞魄散还牵连了章贤瑱及陆明哲和张罚,以爱人之名去害人,这算什么爱情? 过了半分钟我轻声问对面的男人:“如果抓到了你打算怎么处置安俊……和‘卖水’他们?” “麦水自然要担负起整个案子,安俊杀了太多人煞气太重已成厉鬼,阴界已经抹去他的存在资格,厉鬼自然当诛。” 沉默着,我没有开口。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说,“阳界有阳界的法律,阴界有阴界的阴规,麦水作为阳界的人必须承担阳界的法律责任,安俊作为阴界的鬼必须同样要接受阴界的惩罚。我知道你觉得安俊是无辜的,可是人是安俊杀的。子衣,你只看到了麦水利用安俊杀人,麦水利用安俊的爱情伤害了安俊,可是你看到麦水的无辜吗?麦水不爱安俊,人是安俊杀的,而活人的责任却是麦水一个人承担。麦水她也是无辜的,她没有杀人,可一切却是因她而起,因为安俊爱她,难道麦水不是受害者?如果不爱爱你之人是种罪过,那什么才是对的?” “感情永远是平等的,每个人付出的代价是等价,只是看你如何去思考。而子衣你看到的是安俊爱麦水,因为麦水害安俊灰飞烟灭,那你看到安俊爱麦水,安俊害麦水毁了一辈子吗?” “听过一句话吗?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 我确实为安俊打抱不平,因为安俊爱麦水,可我忘了麦水不爱安俊,难道因为一个人不爱另一个所以就去责怪他?原来我也是这么的幼稚可笑。 还沉浸自我纠结中的我听到了椅子拉开的声音,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只见银子已经起身,他说:“走吧,我们回北l京,既然好奇不去就亲自去看看这对小情侣。” 刚想回答“好”的我却摇了摇头:“你带冥渊走吧,我留下了。也许别人后面找来,冥渊留在这里也不方便,安俊不是鬼吗,正好冥渊有阴阳眼。” 他顿了顿还是点了点头,留下一句“自己小心”就出去了。我定定的看着被关上的门突然觉得心中一空,天地之间只剩了我一个人。原来一个人的时候是这样的感觉。 涟城受伤了。虽然很担心,不过只要银子去了就一定不会有什么的,这样的肯定除了对银子的信任还有来自男人的感觉。 这一次来上l海协助办案让我有一种被耍了愤怒,不仅仅是我,而且是整个重案组。 我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要在这里呆多久,反正要等这个案子结束之后才能离开。 无所事事的我用酒店的电脑登陆了我的作者专区,等在上l海的这段时间我总不可能与空气脉脉相望吧,所以打算找点事做,正好写写我的文章,还可以赚点零花钱,感觉不错。 2010年9月30日,银子和冥渊离开已经七天了,中间银子打过三次电话来,说的无非就是那边的案子,涟城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从一楼高掉了下去,手骨脱臼了。 靠在落地窗前看着脚下川流不息的人流。下面是来去的车辆,行人也匆匆,只有繁忙,不似市中心的热闹。 从随身的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是上好的牌子,将它叼在嘴里没有点火,就这样悠闲而无聊的浏览着上l海的半壁天下。 匆匆人流之中,人与人之间擦肩而过,茫茫车海中,车与车之间首迎尾别而去,许多的人过客都算不上。我猜想,也许下次相遇的第一眼虽然是第一眼,却不一定是第一次相遇,也许在某个人流中,还没见到就是离别。 “唲咙……唲咙呜……” 突然传来的警笛声让我吓得身体一颤,定神看去,那国道上几辆米粒大小的白色小车正在靠近,隔了这么远还可以看到它车顶上五颜六色的彩光。 看来又出事了。 取下嘴里没有点火的烟随手扔出落地窗之外,也顾不得什么高空砸物的重力加速度原理会不会把哪个倒霉鬼砸成一个脑震荡的道德问题,转身拿起放在早上起来还没来得及收拾如今乱成一团的床上的手机就夺门而去。 出了酒店拦下一辆出租车:“跟上前面的警车。” 然而……坐在司机旁边等了三分钟出租车还在原地,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走,我不解的问司机:“师傅你还有客人吗?我赶时间的,我加钱,你下一趟再来拉呗。” “小子,你当拍警匪片啊,警察办案你凑上去干啥,快点回家吧,这种事咱们躲都躲不起你就别好奇了。”司机一副好老师的样子看着我。 嘴角抽了两下,好在以前也遇见过,但是挺感激这位师傅的好意,不过我总不能不去吧,我说:“我是刑警,师傅你快点开车吧,要不然一会儿找不到现场了。” “啊?……哦。”他半信半疑的看了我一眼,还是调上油档,“小子放心吧,我技术那是,A照,追个车还是没事。……咦,不过话说你是刑警也太年轻了吧?比我看到的最年轻的刑警还年轻。你哪个队的啊?我怎么没见过你?” 遇到熟人了?这个人倒是热情,不知不觉就挑出了话题来,听到他说起来那么熟悉刑警,我就忍不住问:“你也是刑警?” “哪能啊,”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就是平时爱看点新闻和报纸,我认识的那些都是上过电视的人,不过人家不认识我。” 刑警上电视?我挑眉。这就搞笑了,我在重案组这么年,大家破的案子不说千千万万,百来起也总有吧,可那还真没上过电视,谁都没上过。 “嗳,小伙儿,你是刚来刑警队的吧?”他问。 “不是,”我回答,“我是浙l江省杭l州市重案组的刑警,当刑警已经三年了,最近调来协助上l海市刑警办案的。” “哈!有能力啊!我听说过你们重案组,挺厉害的,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小伙子多大了?” 多大了?年龄是硬伤啊!“二十三。”其实才二十,他的问题让我想到了小彐,才十五啊!这更加惊悚好不好! “不错不错。” 司机的技术确实不错,一路上除了紧跟警车后面就是闲聊,话最多的是司机,我主要负责听,虽然我也说不上什么。他见我是外地人和我说了很多本地的事。 他说他敬佩和喜欢做警察的人,这些人聪明勇敢,不惧生死,会替死人申冤,总之所有美好的词语都用在了警察身上,可警察也是人,但我觉得没必要去阻止他的向往。他还说他的梦想就是做一个警察,一个办案的警察,可是他学习不行,去参了军,当了十几年的兵就做了司机,终身与警察绝缘。 我听着,想:这人确实文化不高,我知道他说的警察是刑警,他却不知道刑警是警察,警察可不全是刑警。 第三十三章:意外收获 出租车停在丰都口上锦路的警戒线五米之外,警戒线之内有七七八八来个人,外面被穿着制度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车刚踩了刹车还没停稳司机就将我往车外推,眼神慌慌张张的瞟向警戒线之内的人,他急的都乱了说话的语序:“快下车你,到了,钱你我不用你给了,快走我还有事——你。” 就在那片刻的凌乱中我已经站在了泥白色的马路边,呆呆的看着司机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掉过头一阵风就消失的车尾都看不见了。此刻我才真真的明白司机的技术到底有多好,这绝对不止A照啊,绝逼是S级别的高手,要知道他离开时可还有一辆大众在路中间调头呐! 看来这大叔还是不相信我是刑警,重案组中身高是硬伤的我年纪也是硬伤啊。 那边除了十天前看到过的五个人又多了三个生面孔。 八个人拍照的拍照,取照的取照,反正就是没有闲着。 本来想这样冲上去质问他们为什么把我们重案组冷挂在一边,但是恍惚之间银子冷漠的眼神与涟城不羁的调侃从我眼前一晃而过,瞬间让我冷静了下来。有些东西强求不来,重案组没有必要去与别人计较,这也太失我们的风度了。我是幼稚而任性,但是我还是有脑子的,绝对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跳脚小丑。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缓缓走过去,学着涟城摆着一副事不关己只是好奇的脸,银子太冷了招人记恨。 走到现场旁边有人拦下了我:“闲杂人等禁止靠近,先生请回。” “重案组成员,前来协助调查。” 面前的人为难的朝里面的人看了一眼,见到那个叫秋姐的女人点了点头才恭敬的对我放行:“警官请进,刚才还请见谅。” 假装没有看见对面的人的尴尬,绕过他朝着现场走去,冰冷的勾起唇角,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便消失。心情出奇的好,因为看穿了小人显摆的心态,可这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影响,我就像一个等待戏幕的看客,一切与我何干?当狗乱犬罢了。 瞧她那样子,原来是知道我来了啊,我还以为她没看见呢,装瞎子呢,以为我们重案组是什么人?没有上级的吩咐谁会来这个地方?我们还不一屑于抢他们的饭碗。 “同志你好,我叫李灏明,你呢?”当慢慢靠近女法医时肩膀上突然一重,回头就看到一个面容白净的男人,二十七八的年纪。 这个人十天前我没有见过,今天是第一次见面,没有其他人那么让人不舒服。我回答:“君子衣。” “哈,子衣同志,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呢……” “灏明,麻烦你把周迪手里的照片洗出来。”在一边的女法医突然回头开口,语气间听不出来喜怒。李灏明只好歉意一笑,“下次聊,我去洗照片了。” 我看着他朝着第一次见面就在现场拍照的男人走去,原来这就是周迪。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些人还没有要自我介绍的自觉性。 在心中不屑一笑,反正没人管我,自得的看起现场来。 朝着女法医正在折腾的尸体看去——依旧被人剥了脸皮,从外貌特征上来看是个男人,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又瞥了瞥男人的手,是一双很干净的手,没有什么老茧,应该是一个身份不错工作上层的人。就着女法医对面在尸体前蹲了下来,翻开尸体的衣领查看脖子上剥皮的切口,之后又看了看头发中的切口。切口呈现斜向上——按照一般人剥皮切口应该是斜向下最后的切口接近整齐,从头顶剥皮;可死者应该是从下方剥皮,最后头顶的切口整齐。因此到这里就奇怪了,静静的看了尸体一眼,说实话真是恶心,对着这样一张满是蚯蚓一样充满青筋的血肉模糊的脸。 疑惑的抬头看到阳光下一条闪着光芒的线垂下,看四周没有人注意,我起身抓住这条东西用力一扯,然而东西没断我的手因为速度过快被它划了一下,鲜血瞬间喷涌而出。一看这手上的划口还真是触目惊心!长整个手掌宽,深五毫米左右。 女法医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没好气的抱怨:“没事做就离开吧,你的血滴到现场了,尽是捣乱。” 看也不看她一眼取下那根东西紧紧拽在手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现场。 远离了现场才仔细看起这根东西来来。这玩意很细很结实,不注意的话根本就看不见,想来凶手是把这个死者用这东西吊起来才剥的皮。凶手对剥人皮可真是情有独钟,简直疯魔了,而且他还很享受,甚至把这当成一件艺术。 可这样的细丝哪里才会有的呢?钢铁厂?这东西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弄到……拍摄电视!演员!演员需要这类东西,前不久有一个叫李晋的演员也被杀了,是他的东西?不对! 摇头否认这个猜想。 一个演员虽然会用到这些东西,但这类细钢丝只有拍摄的后勤人员才能真正接触的长久,难道凶手是后勤人员? 从现场带来的风中夹着一股血腥味,冷漠森寒的气息让人脑袋一空,整个人立刻从沉思中醒来。而抬头的一刹那看到对面站着一个穿着正装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目光相交时他也不避讳的点了点头。 他带来的第一印象——一个奇怪的男人,但是并不可怕,很光明正大。 他一直看着这边,友好而恭敬。出于礼貌我朝着他走了过去。 到他跟前时他依旧保持着温和的笑意,也不开口说什么,就好像只要别人不开口他就可以永远看着你不出声。 “你好。”面对一个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对你保持着莫名友好的陌生人,我的语句显得异常干涩。 “你好君警官。” 他认识我?这倒是让人好奇:“你是?” “杨诺,杨城的哥哥。” 杨城?有点熟悉。 他不给人疑惑的时间,抬手:“君警官,我有些话想和你说,这里不方便,请跟我来。” 礼貌又强硬的一个男人,让人生不出讨厌。 跟着他,我问:“杨先生是做什么的,不知有什么让你找上我,我觉得我没什么能帮你。” “我不过区区上l海医大的一位教授而已,与君警官相比还不足为道。我来找君警官是想与你合作。” 刑警和大学教授有什么可合作的? 我不再问,他也不再开口。 大约十几分钟到了路边的一家咖啡店。这里是中世纪英国格调。 跟着他到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包间,里面已经做了一个中年男人。杨诺把我带到包间立刻又折身离开了。 站在门边看着窗边坐着的中年人。他长着一张国字脸,粗眉毛大眼睛,身材魁梧,他翘着二郎腿懒散的朝着我看来。 “做吧,不要客气。”他带着长辈一般的笑容望着我,“我叫假信,君警官年纪轻轻就已经业绩斐然,果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假先生,”点点头找了个空位坐下,“不知你找我什么事?” 我发誓自己绝对没有看错,当我说“假先生”三个字时他的面皮抽了一下。 “君警官不用客气,叫我信叔就好了。”他说,“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一位私家侦探,被雇主委托去调查这次的连环剥皮案,我得知君警官一众人被拒绝合作。因此,君警官你看,我们合作如何?” “何以见得我们需要同你们合作?刚才那人是你的雇主?你们为什么要插手这个案子?” “君警官要是和我们合作我们自然不敢隐瞒。”对面的中年男人依旧和蔼的笑着,眼中闪过狡黠的暗光。 “我……” “君警官,”刚要说出口的话就被去而复返的男人打断,他端着两杯咖啡过来,一杯放在我面前,之后在中年男人旁边坐下,“既然君警官想要知道我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我是杨城的哥哥,杨城便是这个案子的第一个死者,我已经调查这个案子五年了,最近才遇到信叔。” “我雇主的爱人也是案件中的死者,他叫李晋,一个多月之前遇害。” “这些事情不是你们应该插手的,”直直的注视着对面的两个人,“尤其是你杨教授,你是教育界的人。” “五年了,君警官。如今,没有结果,又开始了。” 斯文男人脸上依旧挂着温文尔雅的笑,让人只能从他语气起伏中听出他话里的咬牙切齿和愤怒。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人,气度不凡,处事沉稳内敛,不愧是当教授的人,我对他感到由衷的欣赏。 “我叫君子衣,叫我子衣。合作愉快。”起身伸出手。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一一握过手之后,杨大哥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说:“为了方便日后合作,我建议你与你的朋友到我家来住。我家是一栋三层楼的小别墅,住三个人足够了。” “哦,他们今天刚刚离开,去北l京了,我在这边等结果,到时也会离开。” “那就欢迎你。” 第三十四章:杨大哥 与杨大哥和信叔在咖啡店谈话结束后就被拉着去收拾东西搬新窝了。当然,搬东西这过程只有杨大哥陪着,信叔早早告别之后说是去把资料拓印好了给我。杨大哥调查这起案子五年了,不论如何相比都要比苍鹰小组进度快些。 毕竟住酒店的人东西都多不到哪里去,于是在当天晚上便搬进了杨大哥家。 杨大哥单手提着行李箱走在前面,我在后面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地方。 两三百平方米的面积,别墅被四面滇红色的墙围在中间,院西口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库,院子里种着各色各样的草本植物。面前是一栋乳白色的三层小洋楼,法国系列的。 进了门杨大哥拿了一份密封的资料扔给我,转身招招手朝着厨房走去:“你先看看吧,这是我们所能拿到和查到的基本资料。” 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几个大字,我并没有要打开看的想法,随意的将资料放到沙发前的茶几上,转身就随着杨大哥去了厨房。 懒懒的靠在门口看着忙碌的杨大哥,我问:“杨大哥会做饭。现在会做饭的男人可不多,不少女人都不回做饭呢,放在古代是不是叫大逆不道?”话虽然这样说,本人却没有什么羞耻心,男人不会做饭不是正常的嘛。“要是能被杨大哥看上的女人,铁定说什么也要嫁了。” “父母在国外,我平时就一个人,而且也不常回来,所以自然就会了,这些事情找人麻烦不如自己来好了。”青油油的黄瓜被姣好的五指握住,刀起刀落如行云流水,切好的黄瓜片薄而透明,“资料你不看吗?” “那些我基本了解,”那些东西在杭l州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来到上l海虽然被排斥而未沾过这个案子,但不代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杨大哥不如给我们说说你们的发现吧。” “也好。”将黄瓜放入烧开的汤中,再敲了两个鸡蛋,“我们发现死者遇害之前至少都失踪过至少十天以上,现场总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还有一些腐臭味。按理说死者的尸体都是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发现的,就算是炎热的夏季也不应该有腐臭味。我和信叔怀疑凶手应该是医科大学的人。不过……” “不过消毒水的气味无法解释,”放下锅铲他回过身,“按理说只有在医院的人身上才有这样的消毒水味,但是腐臭味只有长年接触尸体的人才有,这种味道医学院学习解剖的人才有。” “可能是太平间看守尸体的人,有福尔马林的味道吗?”我问。 “没有。不太像,就算是看守尸体也不可能长久和尸体待在一起,何况尸体都是放在冷冻库的。”说着他转身揭开锅盖开始向汤中调味。 “能接触尸体,还有消毒水,没有福尔马林……” 我开始陷入自己的世界。能够与尸体接触的人不多:医生,护士,太平间看尸人,医学院的老师和学生,还有……火葬场!对,火葬场! “杨大哥,你看火葬场呢?运到火葬场的尸体都是存放了很长时间的,尸体有腐臭味很正常,为了防止疾病细菌火葬场的消毒水也不少吧?” 他手上的动作一顿,也就半秒的速度又快速恢复正常,丝毫不影响的照顾着锅里沸腾的菜:“嗯,不愧是警校出来的,就这么一会儿谈话的时间就可以想到火葬场。但是很遗憾,应该与火葬场无关。” “你们已经去过了?” “三年前我就去过了,没有发现。火葬场的人是轮换的,没有人可以长时间和尸体腻在一起,而且……与尸体接触最多的是一个七十几的老人。干这一行年纪都大,最小的也就五十几岁,年轻人觉得这一行邪性,没有人愿意在火葬场工作。我不认为那些无事干的大龄老人能杀人,而且还能杀这么多人。”转眼几个菜已经起锅了,“火葬场里面都是闲职,上l海是什么地方?在这纸醉金迷的地方也就老人家会沧桑尽头的替人火化尸体,年轻人啊,都在追名逐利。” “也许漏了,再去看看吧。”我说。 一阵沉默之后杨大哥才回答:“好,明天我就陪你再去一趟。” 杨大哥的手艺不错,饭菜口感都赶得上外面店里的了。 食不语。吃饭的时候我一直悄悄的打量着他。 真是一个斯文的男人,长相偏向韩国明星,皮肤不白很红润,无框眼镜将其身上的书生气质完全衬托出来,却又不给人懦弱的感觉。看杨大哥的样子还是单身吧?也是,他一直都在专心调查杀死杨城的凶手,哪里还有精力去谈什么儿女情长。想来这一定是一个好哥哥。 饭后,我犹豫了一会儿才摸出今天在现场拿回来的那根细钢丝,将它递过去:“杨大哥,这是我今天在现场发现的,你能看看哪里能弄到这玩意吗?” 他接过细钢丝对着灯光观察,又拉了拉,我看到了他眼里的兴奋。小心的将细钢丝缠好,他兴奋的语气都发颤了:“这应该是剧组的东西,应该是前不久一个叫李晋的死者的。” “果真……是他……”我低声呢喃,但是——“杨大哥,这东西应该是剧组的,我如果没有记错李晋只是一个二流演员,这些东西按道理他是没有资格拿走的吧。” “他是没有资格动,但是李晋的爱人可是娱乐圈的大股东。李晋之所以不红也是他的爱人不想他在娱乐圈搅浑水,李晋喜欢演戏,也就是单纯的演戏。在娱乐圈李晋有这样一个大后台,对于李晋来说,拿剧组的东西来玩乐根本不足为道。” 包l养?看起来似乎是所谓的真爱,但是这个圈子里的人真的会认真吗?玩——谁不会,假的也可以玩成真的,真的自然就可以变成假的了。 “李晋的爱人是什么人?”我问。 “楚夜。” 楚夜……听起来有点不对劲啊,可是,哪里不对呢?也就一晃神,很快将那丝怪异感给忽略了过去,我问:“杨大哥有办法对这钢丝进行鉴定吗?” “有,”他停顿了一下,“但是就算得出了结论,我们不是警察,这结果恐怕也帮不上什么。” “也许信叔有办法。”眯起眼睛我充满恶意的笑了。 “什么?” 看着杨大哥疑惑的眼神我摇摇头淡笑不语。 又是一阵沉默。 “我去忙明天的课了,你随意。”杨大哥伸了一个懒腰转身上楼。走到楼梯口时他停下来背对着我说,“小城——的房间在右边,里面是干净的,你就暂时住小城的房间吧。不介意吧?” “不介意……” 下意识的回答了他,等到回过神只听到二楼传来轻轻的叹息声:“……为什么要用罪恶去残害别人的幸福……” 杨大哥……无声的动了动嘴角,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就像脱力一般将整个人完全埋进沙发里。 银子说,想要活的精彩就只有不断让自己更加强大。 其实我也不能理解,明明大家互不相干,为什么要用罪恶去伤害别人?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无辜的,或者每个人都是无辜的,所以谁都不是无辜的。”我还记得三年前第一次办案时银子对我说的话,那时他的表情依旧是冷漠的,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无辜——既然无辜又为什么要去承受那些莫名其妙的痛苦?可笑他还说什么什么使,维护阴阳两界平衡,用无情手段伤害同样无辜的人。我当然不想学习什么狗屁阴阳之术,我更愿意看着那些无辜的人幸福。 银子,你听。杨大哥和我的看法也一样啊,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成为不了你那么厉害的人呢。 在沙发上坐到九点多才起身去杨城的房间。 这是一间非常干净的卧室,里面没有一点灰尘,可以想象主人对它的重视,真的无法感受杨大哥保持这五年都没有主人的卧室的清洁是带着怎样的复杂感情:怀念,心痛,怨恨…… 床头放着一张合照,对着床,床中间下陷,看来这里还经常有人来睡,不难猜出是谁。甚至可以看到一个高挑斯文的男人沉重的推开这间屋子的门,他的脸上看不出神色,只能从眼眸里看到惊涛骇浪,是想念,是悔恨,是咬牙切齿,最后都沉淀为最落寞的无奈和无助,他一步一步走向床边,每一步都很缓慢,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到了床边,他掀开被子躺上去,侧着身子看着照片,开着灯就这样慢慢睡过去。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拿起床头的照片,上面是两个小男孩,照片用镀了金的白楠木相框保护的非常好,一点没有褪色。两个男孩年纪大小差不多,都在七八岁。右边的男孩靠着左边的男孩,他抱着左边男孩的手臂,咧着嘴吐着舌头,样子滑稽却不失天真和可爱;左边的男孩轻轻的笑着,那样子就像一个害羞的古典女子,像一湾泉水,柔弱平和。成年的杨大哥和小时候还真是相差不大,只是更加难以让人看懂,如果当初是安静的柔弱,那么如今就是优雅的深沉。 第三十五章:贼喊捉贼 我在房间里坐卧不安,坐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想的都是杨大哥对杨城的在乎,甚至有一种窥探别人私事的心虚。我们本是陌生人,有着共同目的而合作也算不上友好。 望着照片发呆,在脑海中描绘着杨城成年的样子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而事实证明这并没有多大用处,还是不自觉的牵扯到杨大哥身上。 和平常人在一起我才有活着的真实感,能够感受到喜怒哀乐,不是和银子在一起时的薄凉。心底忽然升起一股强烈的酸涩和心疼,看着空气迷迷糊糊的轻声问道:“你累不累……” 你活着吗?为了什么存在?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一点也不想和你一样啊——银子。 次日一早醒来已经是七点了,但是还有人更早。刚下楼就看到杨大哥坐在沙发上手里翻阅着一本书,走近一看只见书名写着《人体解剖》。 在他对面坐下我调侃着:“杨大哥真认真,那些考研的大学生恐怕都比不上杨大哥吧。” “你说什么样的刀可以锋利的一刀切开皮肤,伤口浅而且细小,怎样才能让鲜血一点不沾到身上,剥活人的皮,这样变态的行径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有的,就算是心理疾病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患上的。手法,行凶工具,心理素质,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他没有里会我的调侃,反而合上书抬头看着我问,不等我回答他又接着说,“伤口浅、薄、平,这样的利器只有四种:雕刻刀、美工刀、手术刀,最后就是以前非常流行的男人用来剃胡须的小刀;手法娴熟,这也只有四类人:常年手握手术刀的主治医生,医学院天赋异禀的学解剖学的学生,技艺精湛的雕刻师和美工师;能过有这样心理素质的人却不多,医生、医学生、有过灰暗经历的人。”分析完之后仿佛为了确定自己的答案正确与否,他又问,“你近距离看过死者的尸体吗?” “看过,确实如此。”停顿了一下,我想了想说,“现场挣扎非常剧烈,但是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痕迹。凶手的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他很了解刑警们,就像一个专业的刑警,而且他不在乎行凶过程是否被查出来,并且乐意保留现场,只是一昧抹去与自己有关的痕迹,把刑警玩弄于股掌之间。如今刚好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警察知道一切却得不到凶手任何信息。” “杨大哥,这样强大的反侦查能力的人范围绝对不多吧。你了解这里,你认为有哪些人符合这样的要求。” “最符合要求的当然有,保准项项达标。”他神秘一笑。 “什么人?” “法医。” 法医……我无语的看着他,虽然法医确实非常符合,但是真的要去怀疑法医吗?但是真的无法反驳呢。 “你还要去火葬场吗?” 咦?思维跳跃太快,好一会才回过味来:“不了,杨大哥你先把那钢丝上面的痕迹鉴定了再做打算好了。” “好,你自便,我去学校了,晚上见。” “好。” 等杨大哥走了之后我立刻给银子打了一个电话,也就是简单的寒暄了几分钟便挂了。 守着空旷的客厅这样呆着也不是办法。虽然苍鹰小组不喜欢重案组,但是刑警的基本特权还是有的,何况那个叫李灏明的人看起来倒是个好相与的。 拦了一辆出租车,路上堵了几分钟的车,等到上l海市府局时已经是九点多了。只有门卫查看了一下证件,之后一路畅通无阻直达苍鹰小组他们的办公室。 他们的办公室与重案组摆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四张真皮沙发,中间一张四五米宽的会议桌,两边各一张小型工作桌,三台薄而宽的台式电脑,门口两边放着不知名的盆栽,里面开着妖艳的靛蓝的花。这一进来还真不像刑警的办公室,倒像是某个大人物的私人休息室,连泡咖啡的地方都有。虽然如今科技如此发达,但是我还真不知道那个警部的底下成员有这样的待遇。我可记得咱们重案组的办公室最好的也就是那一台08年新买的电脑,其它东西都是十几年前的长辈们留下来的。 哎,这苍鹰小组不仅会显摆还会享受嘛。 走到中间的环形会议桌边拿起最显眼的那叠摆放整齐的资料,上面写着: 《尸检报告》 死者:王命敭,二十九岁,广告策划商,已婚,上l海市东区人,于2010年9月30日凌晨3点丰都口上锦路发现尸体。死于他杀,脸皮被剥,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生前未遭受虐待,人际关系良好,工作状态良好,家庭和睦。 伤口平正,切口向上…… 死者除了有轻微感冒之外身体一切指标正常……他生前去过…… 后面几张都是几个死者的共同特征: 虐杀…… “喂!”手中的东西突然被夺走吓得我身体一震,抬头就看到印象最差的萧洋站在面前,他斜着眼趾高气扬的盯着我,语气十足的嘲讽,“你,不经过别人同意就动别人的东西,谁叫你来的啊!” “我有权利来,我记得重案组没有得罪你们的地方吧。没有同事之间应该有的容忍,抵制我们重案组插手案子,多次出言不善,你们什么意思?难不成还需要我们来教你们同事之间应该有的尊重?”我不惹事,但是要制服一些人有时需要一些手段,威胁往往是对人最有效的方式。 “你威胁我?!”他咬牙切齿的朝我靠近一步,完全不用怀疑,只要我说出他不爱听的话他就会一拳抡在我的脸上,但既然可以成为一名刑警我并不质疑他的自制能力。 就喜欢他这个样子,明明讨厌的不得了却不得不忍,就像我面对他们的冷漠时,挑眉,我轻轻的笑了起来:“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怎么,萧警官还想袭击同事?如此恶劣的行迹可是大忌。” “袭击同事?”他讽刺的冷笑一声,重重的将手里的文件砸在我脸上,“当初上l海市请你们协助时不是毫不犹豫的拒绝的吗?怎么又来多管闲事?少来假惺惺了,你们这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到底是给谁看的?自以为是的清高,重案组又如何?虚伪龌龊之徒!” “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我不知道? “什么?”他满含厌恶的挑起一边嘴角,看着我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想不到你们重案组还是从剧组出来的啊,演技如此高超真是让我萧洋甘拜下风呢。呵,不是你们大放厥词说‘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的事,我们是不会管的’今天站着这里是想要告诉我们你们重案组同情我们,才伸出手来帮我一把吗?我们才不稀罕。” 是不是每个人抱着最大恶意去揣测别人时,最后那个最大的恶人都会变成自己? 萧洋的话已经彻底的将我打蒙了,原来原因从来不在别人身上,而是我们自己。 将文件放回原处,我狼狈的逃离了现场,还真是验证了夹着尾巴的狗的样子。可笑,再知道原因之后我又有什么资格再去指责他们? 出了局府站在人行道上望着来往的车辆还能感觉到脸上的余热,这时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种贼喊抓贼的感觉还真不是我能做的来的。被人冤枉的感觉憋屈,冤枉别人的感觉也也不好受啊。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从刚才的尴尬中挣脱出。 重案组欠苍鹰小组一个解释和对不起,但在这之前我必须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熟练的拨了电话,可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那边熟悉的刻入骨子里的声音,竟是一串忙音,接着是熟悉而陌生的机械提示语。 开玩笑,银子会不接电话?就算是在忙他也不会不接电话,哪怕通了训斥一句就挂了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立刻恐惧朝着我涌来。 慌乱的又给涟城拨了电话,嘟嘟声从手机里传入耳中仿佛经过了几个世纪,可是明明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 通了——那边沉默了两秒才平静的问道:“子衣,有什么事吗?” 拿着手机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最后干巴巴的挤出一句:“涟城,你们在做什么,银子呢?他怎么不接电话。” “组长啊,他啊——开会呢,有什么事你先告诉我吧,一会儿我帮你转告他,我在会议室外面。你有什么事吗?放心吧,我也可以帮忙,别忘了我是谁,哈哈!” “死变l态!”听到他这样说我才松了一口气,转而问道,“上l海市是不是以前向我们重案组申请过协助调查的?你们是不是拒绝了?” “啊,是啊,有问题吗?”那边涟城懒懒的说着,“这是半个多月前的事,当时你在调查理工大学的卸肢案组长在北l京忙活,谁有空管他们,所以我就拒绝了,而且不就是一个剥皮案吗?还是人为的,好好验尸利用好现场证据,这就是分分秒秒解决的事情。” 我眼角抽了抽,难怪会得罪苍鹰小组,涟城这个嚣张的家伙,“哦,那就不打扰你了,你忙,我解决这边就去帮忙……” “哎!子衣!!!” “怎么了……”那边突然紧张起来的涟城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没什么,东西掉了,我刚才伸手去接东西的,”他的声音柔和了点,带着歉意,“哦,对了,组长让你回杭l州去等着,我们这边快了,很快就回去了,让你就留在杭l州准备下斗的事情不用来北l京了。” 第三十六章:疗康医院 “那好吧。”既然如此我也省的方便。 “乖啦!好好等着我们凯旋归来吧。”非常欠打的声音。 “慕容涟城你他l妈叫谁乖!” “嘟嘟……” 看着“通话结束”四个大字,伸手按了按突突乱跳的眉角,气愤的收起手机。现在我要去一个地方,证实一件事。一个可能非常重要又可能没有任何意义的地方。 顺着人行道走,忽略了心中的那淡淡的不对劲。 上l海市疗康医院在市中心的中心街拔地而起,数百平方米,环境优雅,医疗设备先进。它是整个SH市最大的私人医院。进入医院面对着我,左手边是外科楼,高有十二层;右手边是内科楼,高有二十五层;中间是药物楼,一共九层,最下面的大厅是挂号和取药区;后面是病人住楼,三十七层,一楼之下是的地下室是太平间。目测疗康医院每天的病患流量三四百人,当然其中不乏家属之类的。 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在苍鹰小组的资料上我看到王命敭遇害之前来疗康医院拿过药。 在挂号区犹豫了一会儿我走进了服务窗口,立刻引来了护士的斥责:“你!出去!谁让你进来的!没看到闲杂人等免进吗?!出去!” “小姐我找人,你能帮我查查王命敭的看病记录吗?” “医院不透露任何病人信息,你是什么人,在不离开行信不信我报警了!” 美女什么的,现在有的只是一只母老虎,虽然对面暴怒的护士确实长的挺不错的。那些挂诊的人都朝着这边投来打探的目光,这让人无比的尴尬,虽然我非常想对眼前的护士说:你报警吧,我不怕,我就是警察。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还是小心的退了出去。 直觉告诉我,我还是低调一点好。那凶手如此目中无人,要是让他知道我们已经对他身份有了猜测我想他一定会做点什么来报答我或者又弄点眼药水来。要是他就在这里我又找上门了,我真的不敢排除他会一不做二不休在这里来一个大屠杀,毕竟心理变态的人不是谁能够琢磨清楚的。 挂号区又恢复了平静,刚才的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我都对自己的尴尬产生了怀疑。 转了转眼珠,目光落到一个取药区的小护士身上。 小护士烫着大波浪卷发,长的白皙可爱,像一个洋娃娃,看起来年纪不到二十岁。 “不错!”这样的女孩子可是最好忽悠的,这人总不可能是凶手吧,这样的女孩老实乖巧,合作起来也容易。想到就做,立刻朝着取药区走去。 小护士一个人坐在窗口边,这个窗口不像旁边人满为患,连一个人也没有。 小护士看到我走过去,立刻就红了脸颊,头也低了下去。 还真是清纯可爱的女孩,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这样的反应不奇怪。虽然在下没有银子冷俊,但是好歹也曾经是大学排得上号的帅哥一枚。 可往往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当你以为美女被你的魅力而征服时其实是有其它原因的。比如现在,小护士不等我开口就拿了一盒东西递过来,甜美的声音吞吞吐吐:“先生,你要透气的还是超薄的,透气的比超薄的贵点,不过绝对可以起到预防作用。” 然而我表示一点也听不懂小护士在说些什么,只是看着她越来越红的的脸有向着脖子以下蔓延的趋势就下意识的朝她手里的东西扫了一眼,也就是这一眼让我如遭雷击的定在原地。 那是什么鬼?那竟然是套套!没错,就是***!***啊!我怎么不知道医院还卖这玩意?虽然不是没有,但也没有这样大张旗鼓的吧!小护士,你真是我想象中那么可爱的吗?这也太开玩笑了吧。 我能感觉到自己脸上正在节节高升的温度,但还是低咳一声,故作镇定的开口:“小妹妹,我不是来拿这东西的,而是有一些问题想要问你,请问你有时间吗?” “啊?!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她急急忙忙将手里的东西扔到旁边的抽屉里,脸上的颜色更深。做完这些才抬头与我对视,“我有时间,请问先生你要问什么?” 这时我才看到她的眼睛,竟然是靛蓝色的瞳孔,这让她更加像洋娃娃了,下意识的就问出了口:“你是混血儿?” “啊?嗯,是的,我妈妈是英国人,我在英国出生,国籍也是英国的,几个月前和妈妈一起回国给爸爸过生日,再过一个月就回英国了。” 这样就把自己的家底卖干净了,简直不要太可爱了,和天朝的女汉子果真不是一个档次。 我依旧维持着脸上得体的笑容:“小妹妹我们借一步说话好吗,这些事希望你能积极合作,而且越少人知道越好。” “好!”她用力点了点头。又乖巧又萌的妹子啊,我已经被萌住了。 她从窗口出来我就领着她朝着人少的地方走去——人少好办事嘛。 走到停车场附近的一处树下,这里靠内又偏僻,一般没有什么人来。小护士跟在我的后面整个人还迷迷糊糊的。不等她反应我拿出证件用比平时办案相对柔和的语气开口:“小妹妹你好,我是浙l江省杭l州市第一刑警大队重案组的君子衣,现在负责协助SH市刑警查案。我怀疑你们疗康医院与最近一起连环剥皮杀人案有涉及,希望你全力配合我的调查,为了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还请你不要泄露这事给别人。” “啊!杀人啊!”她眨了眨眼,脸上是一派类似与对悬疑剧的好奇和兴趣,一点也没有恐惧的接过我的证件翻看,还毫不吝啬的评论了起来,“你的照片照的真好看,太上镜了。我爸那身份证上的照片照得我都认不出是我爸了。” “小妹妹,”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不得不制止她的跑题,“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请你配合我的调查。” “啊!好!”她用力的点着头,真害怕她的脖子会因为力道过大就这样断了。 她的脸上再次染开红霞,就像大学时向我告白的女生递情书一样双手将我的警证还给我:“我一定会好好配合你的,那我应该做什么?要我潜伏到凶手身边收集犯罪证据吗?凶手是谁啊?” 扶额,简直无力吐槽了,你以为是警匪片还是间谍战,还潜伏呢,老子又不是特工队的,“呵呵,为了小妹妹的安全需要不需要你做……” “我可以的!我不怕!我可以让妈妈延后回国时间,你不用客气的!” “那个……”我没想过客气,“凶手我们正在调查中,我需要你提供一些死者生前来看诊的记录。不知道你们护士可以接触到这些吗?”我也不勉强,毕竟区区一个护士可是医院的底层苦力,知道的也不多。 “能!我爸爸一定知道,就算不知道也可去查的。”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好像有点背景,难道说每个能出国的人都是土豪官二代? “我爸爸是内科主治医生!” “算了,不用了,如果小妹妹你可查到最好不要让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事。你爸爸也不行。”一个主治大夫,这样的人我可不觉得会愿意和杀人案产生关系,何况还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好!给我吧!我帮你。” 看着她朝着我伸出手,我保持着原来的动作莫名其妙的看着她,问:“什么东西?” “保险袋和手套啊,你不给我万一我的指纹粘在上面你不是就要抓我了?” 保险袋……保险袋……一时间我的脑海被这三个字给刷屏了,一副诡异的画面从眼前飘过,那是我们重案组成员傻呆呆的蹲在地上,戴着保险手套的左手拿着放大镜和镊子,右手拿着保险袋在现场找证物的画面。这小护士绝逼电视剧看多了! “……这些事就不需要外行人去做了,你只需要去帮我查查一个叫王命敭的男人,他来医院那天都干了什么,见了些什么人。” “哦!那好,你放心吧。”她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没有一点被拒绝的恼怒,让人不由自主心生好感,“我叫秦玉,英文名叫Amy。君警官真厉害,比以前见过的警察都年轻。” 听到“君警官”三个字我立刻向四边看了一圈,确定没有人才回过头来对她说:“你就叫我君大哥吧,现在敌在暗我在明。”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二十四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你自己小心。” “啊!君大哥!”刚有转身的势头就被她拉住了手,她腼腆的说,“君大哥我到时怎么联系你?你留个联系方式吧。” 看我这记性,这糊涂的真是可以,“好,我的联系电话是……” 看着她记好正打算离开却又被她叫住:“君大哥玩微信吗?或者QQ?这样联系起来才不麻烦。” “玩QQ,”因为写小说的原因,所以最主要是玩QQ,“账号是……” 第三十七章:最终的证据 秦玉这个小护士了还真是够折腾人的,虽然可爱,还真是我应付不来的。 出了医院站在医院外,川流不息的车海对面是一座赫然耸立的美容院,如此显眼而与众不同的高大建筑怎么能让人忽视呢?估计就是瞎子也能感受到它的压迫。 然而更让我好奇的是这家美容院内那阴森森的黑雾,可是当我皱着眉头去看那些路过的人时,发现他们根本就看不到这些东,而美容院的客人在黑雾中自由行走着,同样没有一点感觉。 这东西银子以前跟我说过,浮在空气中聚集不散的黑雾叫煞气,这种东西不仅仅来自于鬼,人的身上也有,黑色的煞气不算厉害,但是顶不住它多啊。最凶残的是红色的煞气,红色的煞气人身上一般是不会有的,听说这玩意儿主要来自于魔,小说什么的都是骗人的,那些被黑气缠绕的原著人物不过是区区一个煞怎么可能是魔那样凶残的生物。 美容院四四方方,竖立的长方形,加上院门口那长十几米高三丈的红色石碑,这活脱脱的就是一个没有盖子的棺材啊!这风水——主人家还真是有品味。 虽说风水不咋地,可是这里也不应该聚集这么多煞气啊,而且煞气过一段时间也是会消散,但这里的煞气了没有可没有消散的意思,不减反增的不多。 犹豫了一会儿过了马路朝着对面的美容院走进去。 当真真正正站在美容院时我终于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脑门,三秒钟的时间让我立刻出了一身冷汗。 此处最重的并不是煞气还有阴气。这便就能解释为何美容院的煞气冲天,盘踞不散,这哪里还是煞气,根本就是阴煞之气。区区一个美容院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这么多的煞气究竟是来自何处? 抬步朝着整容楼走去,我能感觉得到每靠近一步那毛骨悚然的阴冷就更深一层。 阴气太重了,我站在楼下看着楼上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而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 挑眉的自嘲一笑,难道是去南l京那一趟之后胆子变小了?这青天白日的难道会有什么对自己做点什么? 整容楼里面很阴暗也很安静。 在第一间手术室前停下,透过门上的玻璃,我看到手术台上躺着一个女人,那整容师正在给她按做假下巴。 整容师是一个看起来二十五六的男人,他的动作行云流水。 我对这个男人的长相万分惊叹,凤目剑眉,皮肤白皙,第一次对一个男人生出“漂亮”这个词。 “先生,如果您是找陆医生还请去看诊楼,这里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一个声音突然身后响起,还有那个人喷出来的温热的呼吸。 转过身去看他,我看到了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和兴奋。那一瞬间从他眼中射出的极具痴狂的目光让我如坠冰窖,那目光根本不容人忽视。 “先生,先生?请你出去好吗?先生……” “啊?”回过神,他脸上的笑礼貌而绅士,让人感觉刚才就是一种错觉,“我想整容……”妈的!好想一口咬掉自己的舌头,“不是,是有人想要整容,托我来问问。” 他眼神微暗,依旧笑着,却不忘将我带出整容楼:“我就说嘛,以先生的长相来整容岂不是太奇怪了?先生去看诊楼一楼第三个看诊室等着,陆医生做完手术就会来见你。” “好。”目送着那个男人离开,我总感觉自己似乎被什么恐怖的东西给盯上了。 那个陆医生的看诊室非常干净整齐,红木桌上是一份来看诊的客人的记录。 一排排顺着向下看去,什么李立新卢强之类的人,按假下巴隆鼻子之类的。 钢笔旁边的资料下压了一个红色的半个手掌大小的本子,这应该不是工作用的吧?是那个陆医生的私人东西。 小本子用红色牛皮包着,四角非常平整,保存的非常好,一看就知道对他的主人非常重要。 就在我将要打开它的时候,一只洁白的手拿走了它。那是一双非常白皙的手,皮肤紧致的诡异,没有一个毛孔…… 我还在回忆那只手,手的主人已经开口了:“先生,你要问什么,如果要整容还是请你朋友本人来比较好。” 那双手的主人竟然是个男人!这就是那个做手术的漂亮整容师。可是他的身边围着浓郁的煞气,心中警铃大作,就像被红外线锁定了般,“哦,这样啊,那我叫我朋友自己来。”不想继续待下去,下意识的便婉言告辞。 刚握住门把手,男人友好的问道:“先生整过容吗?” 啊?我转过头疑惑的看着他,我整没整过容有什么问题吗? “只是好奇而已,你不想说也没关系。” “没有。”我老实的回答,一个男人整什么容,又不是靠脸吃饭的明星。 “哦,”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像深邃的黑夜,“先生长相比较柔和,下巴尖一点会更好看,要试试吗?” 下巴尖一点?!妈l的!老子又不是女人要尖下巴可以吃吗?好看——又不是小白脸,再说谁愿意做小白脸?大哥你拉生意也不是这样拉的吧?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笑的虚假的告别:“我先走了,我会把朋友带来的。”所以啊,你还是有生意的,别打我的想法,哥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的。 “新的皮肤到了,可以准备手术了绍致。” 刚刚走到门外突然听到了这样一句。里面不是只有那个男人和自己吗?那个绍致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新的手术?这个整容师的生意这么好还想着拉生意,真是太敬业了。 嗯,不管如何这整容院我一定会再来探探,还有那个满身煞气的陆医生,到处都是迷。 夜里杨大哥回来的比较晚,都快九点半了。 他看起来非常疲惫,进了屋就躺进沙发里,将手里密封的文件丢给我。拿着文件我并不急着看,而是问杨大哥:“怎么了?遇到了不好的事吗?” “没事,学生不懂事而已。”他不耐烦的答了一句起身上了楼,很快楼上的浴室传来了水声。 看他离开后我才打开文件,里面需要的东西都很清楚,按照这个样子来说在往日应该已经可以结案了。还真是如涟城所说,凶手刑事手法哪有那么高超,不过是苍鹰小组忽略太多了,根本就不会查案。 他们太过于注重猜测,对证据和现场利用不足,这是自负的表现。 我把杨大哥的鉴定私下里交给了苍鹰小组里的李灏明,借口说是一个朋友托我找的人,大概是亲人之类的。大家都是警察,也没什么可怀疑的,就算他不帮忙回了杭l州还是可以查出是谁,因此他也就没有多想。 案子已经可以了结了,唯一让我放不下的就是那座神秘的美容院,我必须想办法再去一次。 首先我必须要找一个人陪我去。 借着杨大哥的电脑我在网上发了一封帖子,内容是: 楼主——子衣白影:中心街的颜丽美容院我有一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了一位陆医生,听说这位整容师整过容后男的英俊帅气,女的漂亮美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路人——任时光荏苒:当然知道,那个陆医生是颜丽的首席整容师陆异文吧?咱们这全上l海有谁不知道他? 路人——淡疼了:楼主不是SH人吧? 楼主——子衣白影:不是,刚来的。 路人——淡疼了:难怪。 路人——你是小强我是电蚊拍:楼主问这个问题做什么?你要整容吗? 楼主——子衣白影:既然这么说,那么有人整容吗?我请客,只要一个人,留言,到时候联系方式给你,我们在颜丽整容院见。 打完最后一个字我安静的坐在电脑前看着那盖起来楼层。 路人——莫斯科也有眼泪:楼主绝对是骗子,凭什么相信你? 路人——smile:在颜丽见面,就算是骗子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吧? 路人——望水流长:你这就信了?不就是贪图那点便宜嘛! …… 路人——smile:我去!难道你们不想去?何必装模作样,虚伪! …… 路人——smile:@子衣白影,楼主我去!我愿意去试试。 …… 接着后面又是一层层的争吵。也许我应该早点准备,剥皮案马上凶手就要浮出了,我能待在SH的时间没有多少了。 给银子留了一条短信: 银子,给我一笔钱,我要去查一家美容院,足够整容就好了。 等了三十几秒收到短信: 尊敬的用户,您的朋友涟城向你卡中打进一百万,请核对内容。 一百万——没有人看到我头上的三根黑线,可是怎么会是涟城呢?银子呢?上午开会下午怎么可能还不在?然而不等我想清楚又来了一条短信—— 涟城: 自己小心,案子破了吗?你要整容? 呵呵,我像会整容的人吗?不爽的回复: 不是,银子呢?他在吗? 涟城: 【奸笑】你觉得他在吗?他被派去做事了,手机落在我这里了,不然怎么会是我给你打钱。要求包l养吗? 回复: 滚!【愤怒】你的钱是用来做正事的,充公了! 涟城: 行,这个月总结报告交给你了,不用和我客气。你已经被我包l养。 回复: 【挥刀】滚!我会在报告上仔细写上“法医慕容涟城工作非常认真,每次解剖尸体为了以防万一都会把尸体内脏都解剖出来看一遍,如此负责应该鼓励!有些人千万别多想,绝对没有——虐!待!尸!体!”你也不用感谢我。 涟城: 别啊—— 回复: 你求我啊【奸笑】。 第三十八章:驭鬼之师 结果出人意料的快,和叫smile的网友约好了时间。 当我到颜丽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他长的高高瘦瘦,非常的秀气。 感受到我的视线他看了过来,略微惊讶了一下,笑着朝我走来:“你好,我就是smile,你是子衣白影吧?” 礼貌的握过手之后我问:“你看起来不需要整容。” “哈哈,是啊,”他笑着点点头,像冬日里的暖阳,灿烂却不强烈,“看起来是不需要,不过我是一个三线小明星。做我们这一行的嘛,怎么能没有一张好看的脸呢,正好我老早就想去吧我的单眼皮做成双眼皮,顺便隆隆鼻子。不过一个三线小明星哪里有钱整容,所以我就来试试了。你不会骗我吧?” “不会,”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男人嘛,丹凤眼比较有气魄。” “那是你们的看法哈哈!高冷的男神只在年轻的观众面前吃得开,在荧幕后面和阿姨们眼中可不行,还是暖男好。” 用嬉笑的语气说着水深的事业让smile这个人多了几分常人所不具备的豁达。 我带着smile找到陆医生看诊室时,这个漂亮的男人正在看一份客人整容后的各种反应资料。 敲了三下开着的门,男人放下手里的东西抬起头看过来,笑着颔首:“坐吧。” “先生来的可真快,不过手术台的位置留着的,这倒是不用着急。”说着将目光放到smile身上,“就是这位先生要整容?” “是的陆先生,”不愧是演员,刚才的活泼天真立刻换成了一张温和沉稳的脸,“我要隆鼻子和做双眼皮。” “好,如果可以你只需要把合同签了立刻就能手术了。” 男人起身将一叠印着黑字的a4纸交到smile的手里。 “好。” 这是整容的流程吗?我疑惑的看着男人,不要欺负没有整过容的人,我记得一般手术不会这样快的。 smile签好后男人收了合同,“好了,趁着手术室有空位我先帮你把手术做了吧。”顺便又对我吩咐到,“那就麻烦先生在这里等着了。” “好。” 男人离开不久我昨天在整容楼见到的第一个人走了进来,他手里端着一杯咖啡递给我:“先生,这是陆医生请您的,怕您等着无聊,怠慢了您。” “谢谢。” 看着他出去之后我才放下咖啡,对着天花板翻了一个白眼,大早上的才吃了早饭谁喝的下去咖啡,人还饱着呢。 整容需要多久?我不知道,但猜测需要不少时间,也许我该做点什么事,那是肯给的,本来我就是来调查阴煞之气的。 当从那男人的看诊室出来时过道里尽然没有看到一个人。抱着也许巧合,外面就可以看到了的借口忽略了这一份不安。 看诊楼外黑气缭绕,阴风萧萧,来时看到的人都已经不见了踪影。颜丽美容院瞬间安静的就像一块墓地,连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都看不见了。 “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怎么办?今天看来是被困在这里了,突如其来的情况,而且银子的猎鬼枪根本就没有带在身上。 难怪阴气聚集煞气不散,那个陆医生没少杀人吧?而且还养了鬼,还不止一只鬼! “遭了!”smile刚刚被那个陆医生带走,现在肯定危险了! 立刻朝着整容楼奔去,绝不能耽误一秒,也许就是一秒便会让smile死亡! “嗡嗡嗡……”手机突然震动,接通后传来李灏明的声音,“子衣你让我查的那个人已经有结果了,就是上l海最出名的整容师陆异文,你怎么会有他的DNA呢?陆医生可是地地道道的上l海人,难道你的那个朋友也是上l海人……” “你快来颜丽整容院,来抓凶手。” “啊?什么凶……” 没有时间和李灏明歪歪唧唧了,现在救人最重要! 陆医生……陆医生……陆异文——最好的整容师,难怪颜丽美容院阴气森森煞气不散,难怪凶手剥皮手法娴熟,什么心理变态,这根本就是驭鬼师做的。驭鬼师——传说中原大陆传承千年的神秘门派,他们以养鬼而出名,行事古怪,非善非恶。可惜这个陆医生也太自大了吧,以为身为驭鬼师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这个被法律和科学主宰一切的时代,早已不是曾经杀了人跑掉官府就无从下手的皇权制度了。 何况中国数千年的文明,有驭鬼师难道就没有其他人了?太看得起自己了,不会是电视看多了以为警察办事就真的只靠冷兵器?破不了的奇怪的案子多得去了,可不要小看了警察,尤其是刑警。 以为风水大学都是摆设吗? 依旧是在整容楼第一层,恍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漆黑一片,过道上亮着昏黄的白炽灯,似接触不良明明灭灭。然而我知道这是因为鬼而造成的磁场问题。 依旧是那天的手术室,依旧是那个漂亮到诡异的整容师。smile闭着眼睛躺在手术台上没有一点动静,大概是被打了麻药。男人拿着锋利的手术在他左脸滑动,他的神情非常认真,仿佛在完成一件最美丽的艺术品。 “嘭——!” 用尽全力一脚踢开手术室的门,回声在整栋大楼里清晰无比。 smile脸上被留下一条从眉旁到下巴的整齐刀痕,他的脸皮被沿着刀痕翻起搭在鼻子上,露出新鲜而血红的组织。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恐惧和不可思议。 原来没有打过麻药,而且还活着,只是被吓到了。 “呵!先生——”男人笑着将手术刀放到嘴里舔了舔,锋利的刀刃立刻划破他的舌头流出殷红的血液,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妖魅而邪恶,“我不是让你在看诊室待着吗?你怎么能乱跑呢,这么不听话的猎物让我好生气怎么办?别急,下一个,很快就轮到你了——” “你个杀人凶手!”我拿起手术室里的输液架冲过去,男人无所谓的后退了一步,轻声叹气,“真是急躁的年轻人。” smile满脸都是鲜血,皮肤下的血管正有节奏的跳动着,忍着恶心帮他把翻起来的脸皮盖上去,半搂半抱的带着他逃离这里。 “先生……君子衣——君警官!” 他如同戏台上的戏子喊出我的名字,闻言的我身体一僵。 “本来我是想着什么杀了你取你的皮哦,想不到你又给我送来一个好宝贝咧,虽然比不上君警官但也是上品哦!” 这个人就是一个不择不扣的疯子! smile的身子不停的颤抖着,也许因为恐惧也许因为疼痛。 也就停留了听男人把话说完的那么两三秒。 smile必须立刻离开这里去医院,否则他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门口近了,只要出去那么一切就结束了。 也就是这时,就差那么一步的距离,眼睁睁的看着门合上,楼道里瞬间陷入黑暗。连呼吸都不敢。 smile抖得更厉害了,他整个身子都贴进了我的怀里,这倒是方便了我扶着他。 从对面传来咯噔咯噔的皮鞋声,黑暗中传来男人幽冷的话:“出来吧,虽然我不介意玩一场捕猎游戏,但是现在我很想要你们的脸皮,乖乖过来我会让你们死的痛痛快快。否则——呵呵……” 男人声音离得越来越近,我顺着背后的门向旁边移动。 我知道男人可以立刻用他驯养的鬼抓住我们,可他没有不是吗?还真是一个自负狂妄的人。对于此种情况我和smile可是求之不得,只要拖到李灏明带人来我们就可以得救了。 “君警官——君子衣,子衣——你出来啊,我有好东西要送给你噢。呵呵……” “子衣你知道人体什么地方的肌肤最嫩最滑吗?我悄悄告诉你哦,不是人的大腿,而且人的脸皮啊!” “有的人的脸皮白皙水润,有的人的脸皮干燥枯黄。还有啊,好的脸皮没有毛孔——呐,子衣的长相和皮肤可是我见过最好的啊,紧致而富有张合力。——子衣不要躲了啊,出来吧!我会把你的脸皮做成世界上最美的艺术品,相信我吧,我会把你做成最好的!” “子衣——子衣啊——快出来啊,成为我的东西吧……” 我想问蛋疼是种什么感觉,现在我觉得脸痛,像被人一层一层剥开了一样,疼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黑暗中摸索,用乌龟的速度同螃蟹一样横着移动,就怕一不小心碰到什么而发出的响动把这变态的男人给引了过来。 男人还在黑暗中发出诱导着猎物的声音,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神经病。 胸口有些发烫,那里躺着的正是银子送给我的血玉。 smile的体温已经比从手术台上救下来时要低一些了。 这里鬼魂太多,阴气太重,smile刚刚才在生死的边缘徘徊,如今是非常虚弱,已经阴气入体。 虽说我没有smile严重但是绝对不会被特殊对待,只是因为银子给我的这块玉的原因,银子说过它可以辟邪。 我将smile的一只手强行按在血玉上,果然不出所料,smile的体温不再下降,也没有回转。 第三十九章:整容楼灵魂 “子衣投降吧……” “嘭——” 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发出一声沉闷的钝响。 “啊哦,看来我亲爱的猎物们碰坏了我的东西呢,一会儿抓住了可是要接受惩罚的哦。” 呵呵——,能不用那么温和的语气说出这种诡异的话吗?很挑战心里承受力的。 “陆医生。”空旷的黑暗中冒出一个寒气森森的语调,音色十分的耳熟,我知道这人是谁,“小鬼回报警察带着人过来了。这两头羊要快点解决。” “绍致你急什么?这么上等的皮肤当然要慢慢来。我听说这杭l州市的重案组啊——会抓鬼呢,咱们子衣要不要来示范一下,这栋整容楼可是有一楼的鬼哦。” 这男人倒是对我们重案组够熟悉,就不知道银子要是在这里他还会不会这么冷静。 脚后跟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方形物体,还没陷入黑暗之前就看到过第一层两边左边是上下电梯,右边是安全通道的梯子,里面的地方还没有去看过。这必是安全通道——试了试脚还果真如此。 扶着smile向楼上去,挨着的墙壁冰冷刺骨,墙上还有温热的液体,走上几步后墙壁会突然变得肉质般柔软而富有弹性,但是没有温度,好像是镶嵌在墙壁上的尸体。 冷汗不停的向下流,这栋楼到底经历过些什么恐怖的事。 男人还在下面,我和smile已经悄悄的摸索到了二楼。现在必须找一个地方给他止血,胸口的衣服都已经被他给打湿了。 但是现在还不能停下,很快他们就会找上来,只要晚一点被抓住活下来的机会就大一点。 爬了六次楼梯,到了最后一层才停下来。 小心的打开手机的探照灯,黑暗中惨白的灯光带来更大的恐惧,七楼里满是灰尘,因为阴气过重的原因倒也没有蜘蛛网,但是这么厚的灰尘至少四五年没有来过这一层楼了吧。 明明是封闭的楼层里面却阴风阵阵,受到强大的磁场影响手机也没了信号。 这就是整个颜丽美容院阴气的来源。 “嘎吱——” 一道黑影飞快的闪过,当我拿着手机看过去时却什么也看到,只是黑影闪过的那里一道门突然打开了。 我可不认为真的没什么,选了一间就近的手术室躲了进去。 当看清手术室里的东西后我整个就被定住了,强忍住拔腿而逃的恐惧却压制不住颤栗的身体。smile还醒着,他看到里面的东西立刻转过头埋进了我的胸口,还打了几个干呕,要不是没有力气去做出呕吐的反应,估计早就当场吐了。 这里根本就不是手术室,而是一个人皮收藏室。 面前摆放的都是一个个三十几立方厘米的透明封闭器皿,器皿里不知名的液体里泡着一张张人的脸皮,脸皮上还有眉毛,没了眼睛和鼻子嘴巴的地方在黑暗衬托下黑洞洞的。液体中的人皮都保持着它主人临死前恐怖扭曲的形状。 还有没泡在液体中挂在墙上的,有的已经被风干,有的却在腐烂发出恶臭,还有一两张滴着黄色的人脂,可以看到在人皮上钻来钻去的半根小指长的蛆虫,蛆虫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已经成年了。这些大概是被主人抛弃的残次品。 最近的台子上很干净,准确的说这间收藏室都很干净,看来主人经常来这里。 那台子上还放着一张新鲜的人皮,人皮被收拾的干干净净。 好一会儿我才缓过气。扶着smile靠墙坐下,我开始在这恐怖的人皮收藏室寻找用的上的东西。 最终找到了一瓶消毒用的高浓度酒精,还有一把手术用的镊子,却没有包扎用的绷带。 将东西放在地上我扶住smile说:“smile,你忍忍,不然他们会顺着声音找来,要是实在忍不住你就咬我吧。” “哥哥……” 哥哥?他叫我哥哥吗?我不敢相信的看着smile,他怎么会用那么小而软糯的声音喊出这样的称呼? “哥哥,脸上好痛……”smile目光含水,已经带了哭腔。 “咳……”握拳抵着嘴轻咳了一声,我哄道,“smile不哭,等警察来了我就带你去看医生吧。先忍着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防止感染。”警察叔叔这个称呼我实在说不出口。 “嗯,我不怕疼,哥哥我怕黑。” “别怕,我在。” 用哄小孩的温柔去哄一个十八九岁的人那感觉就是不要不要的,我可是连小孩都没有哄过。 smile在男人动刀子时都没哭过喊过,虽然大部分原因是被吓到了,可和那时相比现在的疼痛算什么?他应该忍得下来,之所以提醒是为了以防万一。更何况现在他的右脸估计早就没有知觉了。 帮smile消毒的过程中他哼都没有哼一下,倒是我因为过度的紧张导致好几次用镊子不小心碰到了smile血肉模糊的内组织——让伤口又一次血液肆流。 “呼——呼——……” 耳边响起奇怪的吹气声,回过身去看时又什么都没有。收藏室的气温太低了,smile冻得嘴唇都发紫了。 “smile,别睡啊,睡了就再也出不去了。”我轻轻的拍着他的脸颊。 “哥哥……我好累,头它好重,我不想要了,哥哥……” “没事的,再坚持一下就好了,相信我,你可以的,smile要是不听话的话我就把你丢在这儿了……” “不要!别……我怕,我不睡觉了,哥哥别走……” “好好!我不走,记得别闭眼睛哦。” “嗯嗯,好……我不闭眼睛。” 没有原因的去要向他索要一个不是承诺的承诺,只是认为他答应了就一定会活着。 smile已经傻了,是我把一个无辜的人拉进这个漩涡的,无论如何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他。 再等等也许李灏明的救援就到可,过了这么久一定快到了。 为了防止他们看到光找来,我关了手机的探照灯,被黑暗吞噬的瞬间smile瑟缩了一下,我伸出手把他搂紧。现在他不过是一个只有几岁思维的孩子。只是可惜不是妹子,这个时候怀里的要是个妹子那该多好。 “……哒……哒——哒——哒——” 有东西走了过来,很实在的脚步声,没有开门声响起,能够无缘无故出现在屋子里东西出了鬼还有什么?屏住呼吸等着它的靠近。 “不逃了?难道准备好了要死了吗?” “咔哧——”一声按钮滑动的声音,突然一束手电光照在脸上,刺的人睁不开眼睛,只留下心中大骇,这个东西竟然是个活人!他是怎么进来的?明明门没有开啊! “既然已经打算死了那就跟我来吧。” 随着话落声我的手臂被大力钳住,整个人顺着力道被拉了起来。脱离我的smile立刻慌乱的喊到:“哥哥!你放开哥哥!放开他!你个大坏蛋……”无奈他只能口头攻击,完全没有动手的力气。 适应了光线终于看到来人的长相,就是男人身边的那个绍致。 他对着smile挑了挑眉,初见时温和的一张脸上满是不屑,“原来傻了,倒是可惜了,不过好在傻了也不影响皮肤的质量……” “妈蛋!你个死变态!”抬脚屈膝招呼到他的小腹上,他没有任何防备立刻就被顶了出去撞在放着器皿的台子角上,额头被擦伤顺着眼角流出鲜血。 他摸了摸额头上的血扯开嘴嗤笑:“我倒是忘了呢,你还是一个警察,不知道杀了再取皮会不会影响质量。” “妈的死变态,你以为真的就让你为所欲为了吗?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个陆医生是驭鬼师对吧?你是人形傀儡吧!” 借着滚落在一边手电筒的光芒我冲上前抬起拳头朝着他的鼻子打下去,他侧了侧头躲开,用右手反握住我的拳头,左手朝着我的下盘攻来,在他还没落下快速一个扫腿,他立刻放开我后退,我们两人隔开一米多的距离防守着。 “一个傀儡而已,对付不了驭鬼师我还弄不死一个傀儡吗?” “以你现在有那个能力吗?” 我现在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一脚将最近的几个器皿踢飞,半空中几个器皿撞到一起,“嘭——”的一声后器皿碎开,趁着他去接里面掉出来的人皮时我扶起smile就朝着外面逃。 出了收藏室再次陷入黑暗中。 人形傀儡找到了七楼,驭鬼师肯定也不会太远,李灏明也该来了,现在最安全的就是一楼。这种鬼楼坐电梯自然是不现实的,还是走安全通道吧。鬼打墙什么的,看这里的样子就知道了,是不会有的。 鬼魂已经足够厉害了,厉害的鬼是不会用鬼打墙来困住人类的,太没技术含量了。 我挺不能理解的,这七楼难道整个医院重来没有人去过吗? 下楼要比上楼困难的多,下楼一个不小心脚下发出的声音就会把他们引过来。所以七楼到一楼用的时间差不多是上去的三倍。 第四十章:破案 一直没有看到那个驭鬼师让人的心里非常的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 可是只要能够离开,一切事情都不在是事情了。 “啪、啪、啪、啪……”第一只脚刚刚踏在第二楼的地板上突然响起拍手声,“咔!”一声整层楼的灯突然亮了起来,那个男人似笑非笑的站在开关旁朝我看来,“子衣啊,你怎么能跑到七楼去呢?还那么不乖弄坏了我的收藏,猎物怎么能没有猎物的样子呢?你应该乖乖的躺在手术台上的知不知道啊?” 这个人正面对上我肯定讨不到好处,能拖延就拖延。我不是银子,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对付不了。 “哎,还想回去吗?路已经被堵了哦,你们回不去了呢,就这么讨厌看到我吗?” 果然,回过转过身去,那条来时的安全通道已经被一堵与四周一样的白墙给堵上了,这是一堵一堵实实在在的墙! 现在已经不得不面对男人了,愤怒的踢了一脚墙,脚上传来的疼痛太清晰了,回头恶狠狠的盯着他:“你到底想干什么!身为驭鬼师竟然残害这么多活人!” “驭鬼师,”他轻笑,“你说是驭鬼师那就是驭鬼师。” “我可没有杀人哦,都是他们送上门来让我杀的哦。连你也是自己送上门来的哦。” 我靠!开个美容院感情还不能让人来啊!简直就是胡扯! “你杀了多少人?” “怎么子衣要查户口吗?我可是黑户哦不怕你查的。不多送上来的猎物也就百来人吧。”说完他邪邪一笑,炫耀般总结,“上l海市失踪的人几乎都在这栋楼的水泥中,只有些不乖的想要逃跑的猎物尸体没有带回来。” “你!”简直太没人性了!“他们是人!他们也有家人!你不能随便杀人!” “子衣还真是天真,不过你这样提醒,我会记得连他们家人一起送去和他们做同伴,这样就不难过了吧?”说这句话时我明显感觉到了男人身上的煞气重了几分,他从怀里取出一把样式古老的匕首。 匕首并不锋利,刀刃已经蒙了一层青色铜锈。青铜——这竟然是东周到春秋时的东西! 青铜匕首上泛着幽冷的绿光,模模糊糊看出刀柄上雕刻着一只麒麟,这文物应该是诸侯一类人的所有物,但此刻这把青铜匕首只是一把鬼器——困鬼炼鬼的鬼器。 麒麟属阳,是极强的震鬼驱邪的神兽,但是数千年来此物埋于地下不见天日,地又属阴,如今早已经鬼化了,再也没有原来的效果,反而因为震鬼拥有了百鬼帆这一类的鬼器的属性。 放下smile迎上三步,冷静的看着男人。 也许等不到李灏明来我们就会被这个男人干掉。作为刑警的我早就有了死亡的觉悟,根本不怕死。我只要拖住他等到李灏明来smile就可以得救了。 “子衣呐,有没有人说过你们警察做事的样子很傻啊,还有一些人和你一样傻哈!你是想拖延时间吧?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呵呵!有没有本事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男人助跑步似箭直冲而来,青铜匕首直指我面门,抬脚朝着男人腰部踢去,男人用闲着的手接住我的脚,继续拿着青铜匕首刺来,我向后仰看着匕首擦着鼻尖而过,趁此用左手扣住男人拿着匕首的手腕,向右边一挑身体也跟着直起来,右手继续朝着男人攻去,他松开我的脚去挡,拿着匕首的手用力反转挣开桎梏横扫来,要看就要划过胸膛,我弓起背躲开,匕首在胸口快速止住也就半秒不到又变换了方向,刃尖一斜成四十五度角扎进胸口,男人握住匕首的手狠狠用力,让伤口成最大深度,然后斜着一挑便听到了皮肉撕裂的声音。 我被他强大的力道弄得连连后退,好不容易稳住身形抬头看着他,只见他的眼中闪着嗜血的光芒:“你的血闻起来真香,是我见过最好的血液,不知道你的灵魂是什么样的。” 胸口的鲜血汩汩而出,呼吸都能扯到伤口,还真是残忍啊,第一次见人用匕首挑的。 他不再急着冲上来了,站在灯光下悠闲的转动着那把沾满鲜血的匕首,像是在表演手技。我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恐怕要让他落空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将我来来回回扫视了好几遍,“你竟然可以抵御阴气?难道……”他把视线集中到我锁骨下,因为衣服被划破,锁骨一节以及以下已经全部露了出来,戴在脖子上的血玉自然在空气中一览无余,“血玉呢!价格不低吧。我可是很喜欢的呢,送给我吧。” 说着就伸手过来抢,速度奇快,就像幻灯片,这恐怕才是他真真的实力吧。 陌生的温度贴到了胸口,被蹭到的伤口疼的我双腿一抖,心脏都差点不跳了。 接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一个东西被扔了出去重重砸在对面的墙上,那沉钝的声音真让人怀疑是否已经将内脏都摔了出来。 也可以确定男人刚才已经握住了血玉,只是立刻又被一股力量弹开了。 “这是什么东西?……嘶——”他晃着脑袋从地上爬起来,“想不到还能看到这样的宝贝呢,可惜就是不听话啊。呵呵——不如杀了你主人吧,这样你就是我的了,你说这个提议不错吧,是不是?” “呵呵——”他举着青铜匕首刺来,双脚离地,匕首不断的向外释放着黑气,在他身后是一片漆黑,吞噬的黑暗朝着我来——他动真格了! 除了银子以外,这个男人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会阴阳之术的人——生活在鬼魂之间的人。 在青铜匕首抵达跟前我已经是默驴技穷了,只能伸出手挡住匕首泛起的寒光。 三秒后本应该被打成筛子的我还完好无损的站着。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层血雾,它抵挡着青铜匕首,黑色与红色交织。男人的脸上起了薄汗,他死咬着牙关,想要用青铜匕首刺穿血雾。 我呆呆的伸手握住血玉,它温度灼热。这么神奇的东西,它到底是什么?真的像它的主人所言只是一块玉佩而已吗? “呵——”男人突然轻笑着收起匕首,心情非常好语气愉悦,“还真是不简单呢,我可期待着下次见面呢。” 话音一落刚才还在的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世界重新恢复光明,钢化玻璃透过的阳光落在洁白的地砖上。一切像是没有发生,除了伤口作为证明。 “子衣同志!” 一阵凌乱的脚步,我第一个被李灏明扶住。 有些好笑他的行为,怎么就只看到了我呢,地上还坐着一个呢,那才真真的伤者哈!“我没事,快带smile去医院,他耽误不得了。” “啊?”他一愣,这才发现墙边还坐着一个人,“你们还不快去,出事了看怎么收拾你们!” 众人七手八脚把smile带走后萧洋几人也进来了。 几人的脸上神色复杂,尤其是萧洋,嘴唇紧紧的抿着,但已经没有初见时的轻浮了。 “你好我叫水莹秋,是苍鹰小组的组长,你的伤口还在流血还是快点处理一下吧。”那个秋姐说。 “好。” “我扶你。”现场总是拿单反相机拍照的男人说。 我点了点头。 离开时回头看了看颜丽美容院,里面的人又重新出现在楼层里,只是独独没有那个漂亮男人和叫绍致的。 恐怕从一开始男人就没有想要杀我,是哦。他的身份已经暴露了,杀了我又怎么样?就如同收藏室里的人皮最后还不是要落入警方的手里,他只是想在离开之前看看猎物挣扎求生的样子吧?完全是恶意的为了好玩。 因为胸口的伤异常狰狞竟然进了看护病房。 给银子打了一个电话依然是无人接听,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最后还是不得不打给涟城。 “喂,有事吗?是要还钱了吗?” 他就这个样子,就当没听到吧,“涟城,上l海这边案子已经差不多了,只需要抓捕凶手就可以了,但是依目前上l海刑警的力量恐怕没有能力抓住凶手。” “凶手是什么人?”自动切除吊儿郎当的态度。 “可能是驭鬼师。” “……凶手既然已经找到了你就早点回杭l州吧,江秦那里需要你帮忙,半个月后我们就下墓。” “好,那你们还有多久回去?” 干嘛这么犹犹豫豫的呢,“哦好,你们自己小心。” “……一周,最多一周就回去。” 案子结束了,我打算5号回杭l州,这两天就先把伤养着。 临走的前一天案子已经结了,smile也在这天突然跑来。 那时我正站在病房的窗户边无聊着,我身上的伤自从遇到银子之后都好的很快,同样银子受伤也是。 他给的解释是——阴阳相生相克,阴冥司和阳明司本是同源之体,以阴蕴阳,以阳生阴。 第四十一章:离开上海 “君大哥?”秦玉伸出手在我眼前晃到,见我回神立刻递给我一个苹果讨好的笑到,“君大哥你在想什么呢?这么认真。” “没什么。” 将水果放回盘中,忽略秦玉嘟起嘴不满的表情,还不等我说点什么怀里突然撞进一个东西,他睁着湿漉漉的眼睛控诉的望着我,“哥哥是不是不要我了?哥哥把我丢给坏人了,他们给我打针,还拿绳子困我,哥哥是不是不要我了?哥哥你说话啊,你说话啊你说话啊!” “呵呵。”不知什么时候靠在门边的萧洋传出几声闷笑,“运气不错啊,你捡了一个这么大的弟弟呢。” “你们打算怎么结案?”我问。 “还能怎么接,就这么结呗,陆异文和马绍致就像人间蒸发了,能去哪里找?已经下了通缉令,只要他敢露头一定会立刻抓住他的。颜丽美容院被查封了,院长等高层都被控制了起来,听上面说院长要判死刑,其他人估计也就是个几十来年。” “就确定他们是帮凶吗?”全是无辜的人呐。 “那能怎么样?七楼那么明显的证据却从来没有人发现,这是上层的失职,美容院是院长的,怎么他都有责任,可是间接提供行凶地点和行凶工具呢。而且如你提供,美容院的墙里可都是尸体,这又怎么解释?” “或许有人发现过,只是被杀了。” “哈哈,作为一个一等一的刑警,君警官是不是太心软了?总有人要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杀鸡儆猴。” 总有人要负责,总有人要认罪,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轻轻的拍了拍smile的背,我说:“smile的家人如果同意,我愿意帮他们照顾smile,如果smile家长不在上l海那就暂时不要告诉他们,我会带走smile,带他去治疗,然后还他们一个完好无损的smile。”总有人要负责,我也不例外,我愿意自己担当责任,这是我犯的错。 “那你运气好,他这个弟弟简直就是白送给你的。这个傻子原名叫夏宇笑,上l海的土著居民,孤儿院出来的,后来高中毕业后就去混娱乐圈了,还是个三流演员。” “不要随便叫人傻子,他这也算是公伤了。” “你们重案组就是这点太讨厌了,做什么都那么严肃。”他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哦,对了,你要带这个人走那他公司的违约金怎么办?那可是巨款呢。” “动用警方势力,强行取消。” 笑话,难道我还要补上去不成吗?钱多了也不是这样的花的吧?还有呢,萧洋你不是说我们重案组最不讲道理的吗? “好,我这就去办。” 萧洋走后安静站在一边的秦玉才走到我旁边,郁闷的看着抓着我衣领躲在怀里的smile抱怨:“君大哥,他本来就是个傻子了啊。我爸爸说了他治不好了。脑部血液极速逆流,神经受损,治不好了。 他这种情况可以交给警察安排的,你干嘛要管他啊。” 呼吸一顿,心中涌起了莫大的悲哀,治不好了吗?不是我的错那是谁的错?smile是被我叫到颜丽去的,难道不是我直接毁了smile我就是无辜的吗?不管smile我和借刀杀人的凶手有什么区别?警察安排?安排到哪里去?残疾所?精神病院?还是养老院? “smile三天前和我们一样是一个平凡而正常的人,是我剥夺了他作为一个正常人权利,我不会让警方把他送到残疾所的。” 不想和这群人解释,有人不问原因我感激他们,若是因为我留下smile而来指责我那只会让我讨厌。 “君大哥!君大哥你去哪儿呢!你还没好呢!” 当然是出院。 我拉着smile头也不回的出了病房。我想去看看杨大哥,明天就回杭l州了?从颜丽逃出来后就没有再见过杨大哥,我想去告别,告完别之后就离开,立刻回杭l州,不用在等到明天了。 办了出院手续在医院外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上l海医大的地址。 smile如今变得非常怕人,唯独不怕我,这也是我救了他的原因。一遇到陌生人他就会缩到我身边,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医大坐落于郊外,环境非常安静。 我牵着smile走进去,写下他倒是不怕了,左顾右盼的张扬。按理说十八九岁的少年都应该在大学里面,对于孤儿院的孩子对大学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心智退化的smile简单纯粹的让人总能生出耐心和宠爱。 大学里还是上课时间,我也想看看这医大,“喜欢吗?走,我带你去转转。” 人简单起来是什么样?就是像smile一样,他可以对他认为好的人全身心信任,做什么都是凭着感觉。人复杂起来是什么样?就是像银子一样,背负着一个又一个秘密,原则与残忍并存,孤独而冷漠。 我想做一个简单的人,银子希望我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哥哥!我看到有人在唱歌,好好看!你快来!” “好。”被smile叫回神,我朝着他笑了笑。 smile说的唱歌其实是一群学生在第一层学生楼里表演话剧,那是莎士比亚著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smile到了门口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双眼瞪得大大的,紧紧的盯着台上的两个扮演者。 我们在最后一排坐下,台上时不时出错又被人指出来,指出来之后又重新开始。 不知道是第几次被就出错误,smile突然晃着我的手,我转头就看到了他满脸的泪水,他说:“哥哥,不知道什么,我觉得好难过……怎么办,我好想哭……呃——哥哥会不会不要我了……我也不想哭的……呜……” 因为那里曾经也是你的舞台啊。 “没事的,难过就哭吧,哥哥不会怪你。”乖啊,对不起呢,弟弟—— 台上扮演罗密欧的人突然停了下来,看着门口离去的两个人。 “喂!干嘛呢干嘛呢!怎么突然停了?” “哦!我看到那里刚才有两个奇怪的人,好像有点奇怪。。” “可能是偷偷跑来看男神的学妹吧,管他呢!快点排练!” “是男的!” “知道了!知道了!还演不演?!” …… 杨大哥的办公室非常简单,我们三人坐在沙发上,杨大哥问:“这就是smile,你要带他走?要不交给我照顾?” 他伸手想要摸smile的脑袋却被都来了,smile嘟起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哥哥——” “别怕,这是杨大哥。” “不怕!”smile嘴上哼哼唧唧着身子又向我靠了靠。不禁有些好笑。 “杨大哥我是来告别的,这两天谢谢你对我的照顾。” “客气了。” “我是来告别的,那就告辞了。” “等等!” “哎?还有什么事?” “有机会再来上l海玩,顺便把smile也带上吧。” “啊,好的。”只是后面一句才是重点吧?如果有机会,我会来的,带smile回到这个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杨诺看着青年带着少年离开的背影——那个叫smile的少年对青年的态度就像弟弟还活着时对自己的依赖。 在杨家,杨诺最喜欢的就是比自己小一岁的弟弟。 杨家没什么势力,杨诺唯一知道的就是父母非常忙。从他记事起不论什么时候他们都在工作,哪怕是杨城和杨诺的生日也从来没有回来过。对于杨诺来说只有杨城才是自己的家人。 杨诺记得父母第一次给自己过生日时就是杨城的出现。 生日那天,七岁已经记事的杨城大发脾气,把保姆吓得只敢躲在一边观望。生日蛋糕被扔了涂了满地,还未张开的男孩扯着嗓子大嚎:“那两个人呢!是不是不要我了!他们都说那两个人不要我了!说是杂种!杂种过什么生日!我不过!滚!都给我滚!你们全是些不怀好意的贱人!” “啪!”然后紧接着是一个耳光,背对着门的杨诺转过身恨恨盯着那个女人,女人还牵着一个男孩,男人也满脸怒气的等着他。 “你凭什么打我!” “就凭我是你妈妈!” “你才不是我妈妈!我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 说完之后他就转身冲上了,那个生日对杨诺开始是最糟糕的了,还挨了一个耳光,可是值得庆幸的是杨城出现了。 杨诺没有享受过父母亲的爱,这样的人不只杨诺一个,杨城也是。 杨城一生下来就被两个大人丢给了外婆,见过父母的时间比杨诺还少。因为外婆是在乡下,杨城也就是个土孩子。两人觉得两个孩子应该生活在一起,所以才在杨诺生日时给杨诺一个惊喜,可是哪里想到平时看起来乖乖的大儿子会骂脏话。 两个大人还是比较喜欢大儿子,所以才把杨诺就在城里,又为了大儿子的心理年龄才把小儿子接来。 也许对于两人来说这就是爱儿子,可对于杨诺来说这不过是利用,不过是他们的负责任! 第四十二章:杨家兄弟 杨诺没有想到过只是发了一次脾气而已,而日后却让这对父母更加不负责任。也许并不是如此,他们本来就打算好了的。 这天夜里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连杨城的住处都没安排,干脆就把杨城给推进了杨诺的房间,还美曰其名是为了联络兄弟感情。 杨诺靠在床上冷冷的看着贴着门站的笔直的小孩,语气不善的问:“你就是那个被他们藏起来宝贝着的小儿子,看你也不怎么样!就一个傻子。” “哥哥……”小孩颤抖的开口似乞求似害怕。 “哼!我才不是你哥哥,大爷你就慢慢站着吧!我要睡觉了!” 那天关了灯杨诺在床上睡了一个晚上,杨城在黑暗中站了一个晚上。 好在那不是冬天。 第二天杨诺醒来就看到那孩子在门口弯着腰揉膝盖,双眼因为一夜未睡而布满血丝,这在一个孩子身上是非常可怕。但那两人就是忽略了过去,还把杨城骂了一顿,说是那满眼血丝是哭出来的。 杨诺愣愣的坐在床上与这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大眼瞪小眼,他突然觉得这么听话的人能够跟着自己也不错。 “哥哥……”男孩见到他醒来双眼中一道光芒闪过,沙哑的喊到。 杨诺现在很复杂,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弟弟,只是故作高傲的转过头,冷冰冰开口:“天都亮了你还不出去?你还想在我房间待多久啊!” “对不起……” 直到杨城离开杨诺扭曲的脸才恢复平静,那个时候经常被父母冷落的他是非常敏感的。他想:这个弟弟这么傻,要是对他好一点是不是就可以把他那两人手里抢走?这样那两人最爱的就是自己了。 不错,杨诺承认,最开始对这个弟弟的态度就是抢夺。 只是杨诺错了,那两人不爱他也不爱这个弟弟,他们爱的只有工作。 一天一天的刻意接近,每一天杨诺都发现自己的弟弟其实一点也不傻,他和那些不学无术的熊孩子一样,会打架,会骂人,会逃课,会向喜欢的女孩子悄悄递情书,但是唯独对杨诺异常信任。 杨城会在杨诺心情好的时候结结巴巴承认错误:“那个……哥哥,有人骂我,我打了回去……还骂了……人……” 杨城会在杨诺的眼神下弱弱认罪:“我逃……课了……哥哥,我保证下次不会了!” 杨城会在杨诺心情不好时委屈的调侃自己还没开始就结束的爱情:“哥——我又失恋了!第一百二十三次啊!” 然而杨诺就会笑,“我记得你从来没有表白成功过。” 不知不觉的杨城就成了杨诺生命里的一部分,成了杨诺的一个习惯。 杨诺开始认真思考杨城的生日礼物,开始批评杨城的不足。杨城是杨诺心中唯一的弟弟也是唯一的亲人! 杨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接受了杨城的死。他只记得那天上午他的弟弟非常高兴的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杨城在电话里很是高兴和得意说:“哥!哥!我看到了一副眼镜框!可适合你了,我把他买回来送给你吧,你可要天天都戴着,谁让你是我哥呢!必须听我的。” 那天杨城是和女朋友约会的,在这样的时候还能想到自己哥哥说不感动是不可能。十八岁的杨城交了第一个女朋友,杨诺知道弟弟给自己买东西是想对自己给他追女人出谋划策表示感谢。 然而等着回家看弟弟送给自己的礼物的杨诺等来的却是一个死亡通知。 电话打来时杨诺还在背单词,看是陌生人也接的随便,以为是打错了。 电话接通就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喂,是死者哥哥吗?请你来上l海大学校门口一趟!” 是死者哥哥吗?是死者哥哥吗?谁死了?找我干什么? 杨诺只想立刻把手机扔出去,可是他觉得自己连扔手机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呆呆的起身,呆呆的朝着学校门口走去。 三分钟的路程杨诺用了整整十七分钟。 杨城死的那天是杨诺最不敢触碰的记忆,可是杨诺永远也忘不了杨城的死。 当杨诺赶到现场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横躺在校门正中央的尸体,那人满身都是血,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可是警察却告诉他那是他弟弟!那怎么可能是他弟弟吗?弟弟那么乖,那么听话,不久前还给她打过电话的,怎么可能现在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但是,那就是杨城,那就是他弟弟啊!他记得早上杨城是穿什么衣服出门的,和这具尸体穿的一模一样,哪怕沾满了鲜血杨诺也认识,可是杨诺恨自己记得这件衣服!尸体的手里还握着眼镜框,鲜血染的已经看不出眼镜框的颜色了——那是银色的眼镜框,后来的杨诺戴着从来没有再取下来过。 杨城死了,曾经顺着杨城出国留学的志愿让杨诺立刻投进了医学,仅仅半年凭着超好的成绩强行转去了医大。 当初杨城说:“哥哥,我想去国外,爸妈在国外,我想去看看国外有多好让他们对我不管不顾这么多年,我会比他们更好,但是我绝对不会不管哥哥的。”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杨诺是这样回答的。 在医大杨诺整天和尸体待在一起,不论白天还是晚上,他想成为一名法医,想要为杨城报仇。可是他学的人体构造根本就不是法医一个等级,最后成为了一名医大教授。 从没有到有,从得到又失去,这是上天对杨诺最残忍的判决。 甚至有时候杨诺觉得自己也要疯了,他竟然会为了一个人疯狂至此! 六岁的杨城说:“爸爸妈妈不要我,外婆说要乖乖听哥哥的,哥哥会好好疼我的。那哥哥你是不是凶完我了,讨厌完我了,就会对我好了?像外婆一样对我好?” 十二岁杨城说:“哥哥,我总是看到你剪爸爸妈妈的照片,是不是想爸爸和妈妈了,那就好好留着照片好了,我会永远陪着哥哥的。” 十四岁的杨城说:“哥哥,你说我们是留守儿童还是孤儿啊?” “你觉得呢?” “我希望我和哥哥都是孤儿!” “……为什么……” “因为这样哥哥就是我的了,不是爸爸妈妈的了,我们是最最亲的人了!” 十五岁的杨城说:“哥!我决定向她表白!我要把她带回来给你看,你不喜欢她我就追她了,哥要是喜欢我把她送给哥哥。哥哥要不要看看,她可漂亮了!” 十六岁的杨城说:“哥哥,那天我看到你哭了,记住了,以后除了为我你不能为任何人哭!谁让你是我亲哥哥,就是嫂嫂也不能欺负我哥哥!” 十七岁的杨城说:“哥哥我们开公司吧!你当总裁我当总裁的弟弟,多威风啊!” 十八岁的杨诺一边对着电话温和哄着女人,“对不起啊,乖啦,我今天有非常重要的事啊,明天补偿你好吗?”一边又对着杨诺各种不要脸,“我不管,哥,你陪我嘛!她说游乐园好玩,我都没玩过,你先带我去呗,不然我怎么知道如何泡她?” 人生并不会因为一个人而过不下去,却会因为一个人永远思念,杨诺对杨城就是。 杨诺本来就人际关系少,朋友也没有,唯一有的就是一个弟弟,一个永远是弟弟的弟弟。杨诺想用一辈子来对弟弟好,最后只能一辈子来怀念。 失去杨城的别墅永远的安静了下来,杨诺还是独来独往,只不过这次真的是一个人了。 杨诺没想过去国外,他不想离开上l海,这里有杨城的影子,那些巷子街道曾经杨城都走过。 在这里杨诺守着杨城一辈子,他不会结婚,杨城是一个人他作为哥哥难道不应该陪着他吗?怎么能够在对别人好呢? “哥哥,你要女朋友吗?我把我最喜欢最漂亮的女孩带给你看看好不好,喜欢的话我一定帮哥哥追到!” “哥哥,你说今年妈妈和爸爸回来吗?保姆阿姨说他们不回来了……哥哥,我给你做长寿面吧!新年要吃长寿面才能健健康康,保姆阿姨说的哦!” “看啊!是烟花!好漂亮啊!对不对哥哥?哥哥,今天晚上不要拉上窗帘好吗?我想看外面的烟花。” “哥哥,你可以来给我开家长会吗?” “哥哥,你笑啊!” “来,哥哥看这里!茄子!” …… “小城,我已经数清楚这片天空有几颗星星了。” “怎么可能,老师说了星星是数不清的。” “我已经数了三年,天天晚上都数,很清楚了。从他们离开就开始数,他们一直没有回来。” “哥哥我恨爸爸妈妈,也恨你!你就不能不想他们吗!!!” …… “哥啊,我去约会了,你要记得吃晚饭不可以偷懒哦!” “哥,你说如果你女朋头掉进水里和我掉进水里你先救谁?——哥想不想知道我的答案?哈哈!当然是先救哥哥了,哥哥只有唯一一个女朋友还可以找的呐!” “对不起宝贝啊,我最近很忙,过完年就陪你。——呼……哥,我们还要买点什么?要不要烟花?哥,你给我封不封红包啊?记得多封点啊。” “哥哥……” “哥……” 杨诺靠着沙发上疲惫的闭上眼睛,smile让杨诺记忆中杨城的样子重新鲜活了起来,挥之不去…… 第四十三章:回到杭州 2010年10月4日晚上凌晨一点在杭l州机场下机。 “哥哥,我们到了吗?”smile尽量避开着身边的人好奇的问,“是要到哥哥家了吗?” “嗯,到了,回家了。”我们的家。 是我们的家。 我回到杭l州的消息很快就告诉了江秦,短信里他说明天就会来杭l州找我。 出门在外十四天,电视桌子这些东西上集了一层薄灰。 熟悉的沙发,熟悉的气息,真是让人无比信赖,这么多天紧绷着的神经终于得到放松。 “哥哥家真大。”smile转完了楼上跑下来高兴的赞叹。 “嗯。”一般吧,三层的简单别墅,一楼是大厅和厨房,二楼是主卧和客房,三楼是书房和工作的地方,但是我很少用到三楼。这小别墅还是涟城这公子哥送的呢,就我那点公款,在这个城市十平方米的茅房都买不着哪里买得起小别墅呢。 “哥哥好厉害!”他笑着扑来,我习惯性的搂住他拍拍他的后背,“明天给你去买几件衣服。” “好!都听哥哥的!” “呵呵……”有个人撒娇陪伴的感觉真不错。 第二天早早的起了床带着smile去置了生活用品,提着东西刚到家门口就看到江秦靠在门边抽着烟。 “这么早出去就买这些衣服吗?”他笑问着递上来一根烟。 “我不抽烟。” “不是不抽,是阿银不让你抽吧。反正他也不在,你怕什么?”我还是拒绝了,他收起烟,“阿银也真是的,干嘛这么严厉,男人嘛抽个烟又怎么样。” 这倒是,当初银子坐上组长之位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禁止重案组的人抽烟,而我在之前早就被银子戒了,那时候组里就只有涟城一个人抽烟,每次只要银子一个眼神涟城就会平静的交出身上藏着的所有烟,但是第二天又继续藏,银子继续给涟城摔冷眼,可是直到现在涟城都没有戒掉烟,但是抽的很少了,至少不会在银子跟前抽。 说实话重案组里的涟城也是一个怪脾气的人,看起来每天嘻嘻哈哈一点也不着调,可是认真起来绝对是不能轻视的,生起气来也是恐怖至极的。一来涟城家世在,二来涟城实力在,又是一个不愿意委屈自己的人,能和银子和平相处下来实在不容易。 只是两个人感情没有,就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 银子就更不用说了,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冷漠到骨髓里。 把江秦请进屋里,也没什么招待的,毕竟十几天不在家吃的都不能吃了,就给他倒了一杯白开水。 “这么小气,”他稍微抱怨了一下,对着smile抬了抬下巴,“你旁边这个人是谁?我看他怎么总是粘着你?” “smile是我的……”感觉到smile抓住我的手一紧,本来想要说出口的“朋友”二字立刻咽了下去。看来smile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嘛,他还是有那么些感觉的,抬手揉乱smile的头发,笑着对江秦说,“我弟弟夏宇笑,你可以叫他smile。” “微笑?你什么时候有一个弟弟了?” “我就是哥哥的弟弟!你是哥哥的朋友吗?你也太没有礼貌了!” 刷的一下smile就站了起来,脸色通红的瞪着江秦,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护食的母鸡。 “smile乖,那是因为哥哥的朋友以前没有见过你而已。”我拉住炸了毛的smile,如今的smile对世界有着异于常人的恐惧,对我有着强烈的依赖,他在害怕面对。 “哥哥对不起。”他顺势把头埋进我的怀里闷闷的说。 坐在对面的江秦眼神闪了闪,这是一个何等精明的人,他怎么会看不出其中的弯弯绕绕,对上他询问的目光我摇了摇头,意思是不要试着去激怒smile,他也配合的点了点头。 “子衣,我们到上面聊聊吧,这次的事情还有很多东西要准备。”说着他拿起放在一边的资料率先上了楼。 “在下面等我,别怕。” “嗯,哥哥你快点下来。” 看着smile点了头我才跟着江秦上楼。 书房门开着,江秦转了一圈嫌弃的捏了捏鼻子:“真脏,灰尘都这么厚了。” “确实很脏,一会儿我就找人来打扫。”看了一眼摸了书桌后手指上的灰,“这书房平时用得多的就是银子,但是这两个月他忙案子就没来过,我也不管书房,谁知竟然这么多灰尘了。” “阿银经常来吗?”江秦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翻看,“他喜欢看这些书?” “当然不是了!”银子怎么会看这些名著什么的,他的书都是他自己的,带来看了后又会立刻带走,“这里的书是我的。”写小说的借鉴和材料。 “我就说嘛。”他合上书,正要放回书架,突然,从书里掉下一张黄纸,他来回看了看那张黄纸问,“驱阴符?比我见过的都要画的好,阿银给你的吧,这么好的东西你干嘛把它夹在书里。” 呃——难道我要说是因为某一次银子画符时我顺手拿来当书签用的吗?还有江秦,你不觉得自己太过于关注银子不好吗?总让人觉得别扭。 “好了好了,”似乎意识到自己过了,把黄符递给我后他突然严肃的问,“怎么?你要收养下面那个人?我看他脸上的伤是新伤,你遇到了什么?” “驭鬼师。” 他没有接驭鬼师这个话题,转而又问:“你觉得阿银会同意你收养他吗?” “啊?”我收养谁和银子有关系吗?他同不同意关我什么事? “还真是没心没肺啊,”他轻笑,“阿银应该很多仇人吧?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是他最大的弱点,现在你还要给他找个累赘吗?” 意思是我也是累赘吗?一个就够了还来了一个呵!“江大哥,银子的事我不知道,我的事也和他无关。” 江秦你到底在试探什么?是想显示你和银子非常熟你非常了解银子吗?可惜了,你一点也不了解他,银子从来不会让威胁到自己的东西有机会活下去,何况银子除了除鬼能有什么仇人? 那个无情而冷漠的男人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最好。 “先不说我的事,先说说下斗的事吧。”我皱了皱眉下意识抵制江秦打探银子的消息,事实上银子与他也没有他自认为的那么好。 “嗯,好。”他悠然的点头,“我已经说了杭州在南宋时乃是其都城临州,南宋灭亡之后元朝改名为杭州。南宋灭亡之后被元朝杀死的南宋朝臣尸体皆被丢给汉人,亡国的百姓才修建了这个墓。” “墓中皆是横死之人,家国之仇,杀身之恨,那里的东西皆有八百多年的修为,此墓一行必定凶险。” “嗯。”我知道,这是常识,“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 “铜镜四面,铜钱四枚,八只红公鸡,另八个香案,两只黑狼狗,十斤白米。这些都是摆在墓外的。” “东西南北四正方,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方,各一个香案,公鸡绑在香案下,用来设坛以免墓中阴气泄出引来其它的鬼怪。墓中的东西已经够大家吃的了,若是在来一群我可不觉得还有活人。” “铜钱置于铜镜中央,埋于墓外东南西北四正方,用来封住地脉中的阴气,两只黑狗置于西北两大极阴之方,用来震阴地,十斤白米撒在墓顶,隔开月光,避免墓里的东西通过墓孔吸收月华。” “隔开外来辅助,里面的东西就好对付多了。” “其它的东西就简单了,多画几张符,带上黄纸和毛笔,多带点朱砂。每人准备一把见过血的匕首防身,切忌不能沾人血。” “好,没问题。”对于摆阵我没有经验但是准备一些驱邪除阴的东西还是没问题的。 “哦,还有,到时候墓外需要八个龙年十二月十二日十二时出生的强壮男人。你能找到吗?” 八个。这样的怎么找?何况我们是盗墓啊!“还有其他办法吗?” “算了,我去找吧。”他无奈的笑了笑,“那就先准备这些吧。” “好。”点了点,看江秦想要离开,我立刻拉住他问,“江大哥,你能预测吉凶吗?” “我们江家世代赶尸,测人吉凶这点事都做不到那不让人笑掉大牙。怎么了?你要替谁测吉凶?” “帮我看看银子吧,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几天有些不安,而且今天早上起来连涟城都联系不上了。”是的,就像突然断了消息,当初在上l海我就觉得涟城怪怪的,可是那时候没有怎么多想,他也不愿意多说。现在想起,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当然可以!”江秦说,“但是我需要你的血。” “我的血?”有什么用? “要测一个人的吉凶必须借助外物,比如他接触过的东西,接触过的人,能测阿银的外物自然就是你,你们可是最好的朋友。” 似乎蛮有道理的,“好!” 第四十四章:预测大凶 看不懂江秦这样做有什么用,不过一举一动都像是神棍。 只见他把我手指上的血滴在一个杯子里,另外不知取出的什么粉末混合在其中,搅拌以后两手中指无名指弯曲另外三根手指伸的笔直合掌抵在胸前,与胸口相隔一拳的距离。嘴唇张合念起咒语,听不真切是什么,只是“嗡嗡嗯嗯”像蚊子一样让人烦躁。 这样持续了十几分钟江秦突然停了下来,刚停下来嘴角就溢出了鲜血。 “江大哥!”怎么会这样,不就是测个吉凶吗?为什么会吐血!我立刻起身紧张的盯着他,可是又怕自己做了什么不该做的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只能保持站立的姿势看着他,担忧的问,“怎么样了?你测到了吗?” 江秦挣开眼睛皱起眉头,思索着:“有什么东西挡住了,它不让我探查阿银。——但是这股力量并不邪恶,它应该是在保护阿银,有些古老的家族害怕别人用秘术探查族人知晓家族的辛秘,就会在重要的成员身上设下禁止。” “——但是阿银身上的不仅仅是禁止,而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子衣,你知道阿银是哪里人家里做什么的吗?你是怎么认识阿银的?” 我心中微微一顿,怎么又扯到银子的身上了,“我不知道银子是哪里人又是做什么的,是银子来找的我。”可能是北l京人,银子是北l京风水建筑学院毕业的。但是我一点也不想告诉江秦,至于怎么认识银子的,真是银子来找的我。 我以前也好奇过银子是什么人,也问过,但是他都是沉默接过,后来干脆我也就不问了。 其实银子是什么人又有什么关系?我只需要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人虽然冷漠却是一个肩负重任而非十恶不赦的人。 我想了想,又说:“既然银子测不到你就测测涟城吧,需要什么?” “不用,还是用这个。” 江秦指了指杯子又重新念了一遍,这一次很快,也就一分多钟杯子里面就起了变化。杯中是一个男人的背影,接着男人转过身来,脸色苍白,双眼狠厉,胸口半个身子都扁了,像是被重物碾压过。 这绝对是一只鬼! “江大哥……涟城如何了……”我哑着嗓子问,果然出事了。 江秦停下朝着杯中看了一眼,他在看到厉鬼时瞳孔一缩,快速的向杯中扔了一张符,那鬼的倒影竟然发出一声惨叫,顷刻消失不见。 他盯着被水打湿的黄符说:“涟城阴气缠身,生命危在旦夕,他身边不只一个人,但——没有阿银。” 那银子会去哪里?被鬼缠住了?以他的性格怎么会给厉鬼对涟城他们下手的机会?还是他受伤了?厉鬼拿涟城他们威胁银子? “刚才那只鬼就是……那只抓涟城的鬼吗?” “不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一只无关紧要的鬼。”他摇了摇头,皱起的眉头说明着这件事并不简单,“知道这只鬼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吗?杯子里是不应该出现鬼的,除非它比我强大并且知道我在探查他还用了反侦查,这只鬼就是。” “江大哥下斗的事准备起来要多久?” 他不解的看着我:“怎么了?你想做什么?” “江大哥,那你一个人成吗?” 江秦点点头,“你想做什么?” “我要去北l京!” “去北l京啊?你能干什么?” 看着他眼里的担忧,不像方才处处话中设套,我朝他真诚的笑了笑:“我不会去添乱,就是不放心他们。涟城、银子、小彐、诔大哥、冥渊,他们五人都是重案组的人,而重案组是外地刑警,若是出了事随便一个英勇殉职的借口就可以盖过去,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我对鬼怪也不是完全不知的。” “好,你放心去吧,下斗一事就交给我,我保证你们回来时就可以下去。” “好的。”人命关天耽误不得。 青年将江秦送到门口就进屋了,走了十几步江秦突然转过身看着那栋房子,青年正坐在沙发上,smile在他旁边不知道说着什么。 “呵呵——”江秦低笑出声,“有趣啊,两个刑警:一个冷漠无情手段残酷,一个天真幼稚任性自以为是,究竟为什么阿银会把你当成朋友?可别让我失望啊阿银,我可是很期待你的表现呢——呵呵……” 微风里散落的笑声无比诡异。 送走江秦我无力的倒进沙发里,对smile喋喋不休天真的笑容也耐心的回了几声。 “这玉你暂时留下,等某天你后悔了再还给我。只是希望到时候还来得及,不会太晚……” 恍惚之间我摸到了脖子上的玉,这是当初银子给我的,没有想到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力量。 我在想如果当初我听了银子的话学习阴阳之术会不会就能早点识破那驭鬼师,也不会眼巴巴的将smile送到那个男人手里。 smile脸上留下的那条疤永远也去不掉了,最多可以让它颜色淡点不至于那么狰狞。每一次看到smile脸上的疤我都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就怕一不小心看到他冷着一脸恨恨的瞪着我,我毁了一个演员一生最重要的东西。 “小君!”一个满是惊喜的声音响起,“小君你回来了,案子顺利吗?” “主叶?”我有些差异,她怎么来了,而且这么自来熟呢,“你有什么事吗?” “呃——没什么,”她脸颊微微红了红,“我看你家门开着就来看看,你还真回来了呢!”她皱了皱眉看向smile,“这位是?” “我弟弟夏宇笑,你可以叫他smile。” “呃……smile你好,”她干咳一声笑着对smile说,一副大姐姐样。 我很不解,上一秒主叶明明是不喜欢smile的,怎么突然这么友好了,而且看得出来,是真心的。女人还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呢。 “姐姐好!”smile仰起头朝着主叶露出一个大大笑容。 “……smile好。”主叶愣了愣,摸摸smile的头在旁边坐下,“小君,smile他……” “smile不久前受了点惊吓。他很喜欢你,除了我其他人他都很怕,想不到第一次见面smile就这么喜欢你。” “哥哥。”smile作势扑过来,早已经熟练的我非常自然的抱住他摸着他的脑袋。 “蛮可爱的,你们吃饭了吗?没有的话我去给你们做。” “好啊,还没有。”出去吃饭什么的,我还有些事情需要做呢,还真是正好主叶来了,“主叶,我要去北l京一趟,能麻烦你帮我照顾smile吗?” “当然了,你就放心吧,”走到厨房门口的她突然转过身来对我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温柔?我嘴角抽了抽,她继续说,“对了,怎么突然去北l京啊?” “嗯,那边有些事。”我含糊道。 “哈哈,你们警察就是忙啊。”一句可有可无的话,让她把自己的尴尬暴露无遗。 主叶啊——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算得上熟悉的陌生女人,人还不错,说不上喜欢和讨厌。 “哥哥,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有着一副少年壳子的smile摆出总角之龄才有的撒娇神情。看着他的我也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无奈而怜惜,还有愧疚与心虚。 拍了拍他的脑袋,我说:“乖啊,好好在家,哥哥很快就会回来的哦。” “我不要!哥哥不要我了!”他嘴巴一瘪双眼就红了,眼看就要哭出来了,不可谓不快啊。 “smile,乖。”抬手搂住他肩膀哄着,却给不了一个答案。 不想他跟着去北l京也不想看到他哭,看到他每一次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我就有一种犯了大错的愧疚感。 “哎——”终究是我的错,是我的任性,是我的自私。我以为只要自己平平凡凡就好,却连累了更加平凡的人。注定不平凡不是吗?呵! 银子呐,我后悔了,不晚吧? 如果我早点学习阴阳之术是不是很多无辜的人就可以继续无辜着。 其实我不是害怕鬼怪,一直都不是因为胆小。我只是不想变成银子那个样子——他是强大,甚至高贵而神秘,但是他的淡漠和冷酷让他根本就不像一个活人。一个太过于孤独的人,我是做不来的。 听他说司使一旦觉醒是不老不死的,永生不死啊,我并不觉得那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 是呢,如今他自己觉醒了,不老不死,而我还只是一个普通人。 学习阴阳之术代表着踏入阴阳之道,代表着我必须觉醒我身体里的力量,恢复自己的职责——阴冥司。然后永生不死,没有投胎转世的机会,如果被毁灭就是永远消息。 生活在阳间的司使呢——不能娶妻生子,没有朋友,想想都觉得寂寞如雪…… “小君?小君……小君你想什么呢?喂……小君!!” “啊?”我动了动眼珠聚集目光看向她问,“怎么了?” 突然朝她投去的专注目光立刻让她红了脸,她不自在的微微测了下脸把目光分散在smile身上,嘴里问着,“你看起来很不开心,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第四十五章:叶郅宁 是有不开心的,不开心的事多的是。 “你觉得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你——信命吗?” “你问我?”她翻了一个白眼,耸耸肩没有回答的意思,“我干嘛考虑那些大作家天天思考的东西,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哈哈,你今天很奇怪呢,说话怪怪的。” “我是认真的,你怎么看?”叹了一口气,都成年的社会大哥哥了还问这些脑残问题,确实很逗逼。 “真这么认真啊?”她撇撇嘴,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人生嘛,这东西谁也说不清楚,我觉得我要做的就是把自己想要的争取,不让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时有遗憾。”比如爱情,虽然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开窍,有人自以为是,可是你却不知道自己有多么优秀呢。 “想要的就去争取……”有时候如果是错误的呢?还是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犯的错呢?他说是命中注定,你可以过得更好却无法改变。 “smile,和哥哥一起去北京吧,哥哥去帮你找最好的家教。”心中突然感到一松。 smile抬头欣喜的看着我,还不待他开口,主叶就说:“不留下他了?” “不留下他了。” “哥哥,你真好。” “乖。”头发还真是软,摸着很舒服,就像大型的犬科动物。 就像银子说的,我没有逃避的资格,为了无辜的人没有资格逃避,为了朋友也没有资格逃避,自己更没有资格逃避。 那就让我尽我的力量做我最大的付出,但是——我不会让自己变成银子那个样子。 2010年10月6日,两日后我带着smile离开了杭l州。下午三点左右下机,我便带着smile找了一个酒店落脚。 北l京城很大也很繁华,靡靡之间有着说不出的严肃和端庄,不同于杭l州市的浮夸和上l海市奢躁,这大概是它是政治中心的缘故吧。 当星光缀满黑夜北l京城和其他城市一样灯光闪烁。一样的气氛,一样的人,一样的匆忙,一样的繁荣……我却生出了不一样的感受。 我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厦下的一切,竟有一股不可名状的冲动将要破土而出,让人想要攀爬,把一切都踩在脚下。 “哥哥,你在看什么啊?” smile光着脚扑过来,我转头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轻轻笑了笑,心中却是大震,我刚才那些简直就是魔怔的征兆。 北京l城啊,集繁华与权利于一身,真是诱人呢。 俗话说北京胡同多四合院是一大特色,倒是有那么几分真。胡同确实多,都在街头街尾,四合院可真没有几个。 我的第一站北l京城局府。 北l京市局府坐落于东城区无尚路,位置不繁华也不偏僻。 到了局府亮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才被带进去。看管还真是严呢。 带路的男人右拐左绕我们就到了一间办公室,把我们送到他就离开了。 我敲了敲门,从里面传出一个低沉温和的男音:“进来。” 办公室不大,是十几平方米的一人办公室。里面的一张桌子就占了四分之一的空间。 男人坐在桌子前翻着一叠资料,右手边的茶水还冒着热气。 “您好,我是浙l江省杭l州市第一刑警大队重案组的君子衣。” 男人手一顿,顺势放下资料抬头看着我,点着头温和的自我介绍:“您好,我是北l京市东城区重案组组长叶郅宁。” 我轻轻挑眉细细打量起叶郅宁,他也就二十六七的样子,还很年轻。 “叶组长我是来帮忙的。” “嗯,我知道。”他点头,“是来打探你们队员的消息吧。” 是啊,不过这么直白的挑明恐怕不太好吧?我沉默的看着他不做任何回答。 “你不要多想,欢迎你的加入。” 我看着他的笑容总觉得背脊发冷,这是看似温和好说话,温柔之间不乏犀利,如果不是多年打交道的人形形色色,谁又能知道这是笑面虎,不,笑面虎都比不上,分明是一只笑面狐。 “那……叶组长能告诉银——组长他们怎么样了吗?” “失踪了。” 虽然已经有所猜测,但是真正证实时却还是那么让人难受。 看着叶郅宁一丝不变的笑我觉得压力好大啊,总觉得他会突然给我补一刀。若是放在一般人恐怕早就被他的表面给蒙住了,然而在我眼中不论他笑的多么真诚都是在装,不,也不能这么说,确实很真,但是这里面没有任何感情,只是单纯的笑,不包含任何情绪。 和银子一样——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 “发生了什么?” “你很冷静。”叶郅宁答非所问。他起身朝着我走来,绕过我在长木凳坐下。他拍了拍木凳,“坐吧,我们好好聊聊。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 依言在他旁边坐下。他见我坐下就开始缓缓的说起来:“如今受害人已经有四个了: 杨峰,二十八岁,中顺快递公司经理。 胡有平,二十二岁,音乐大学大二学生,家里挺有钱的。 张达,十六岁,阳丰高中高三学生,是位小少爷。 陆求,四十二岁,一个包工头,小有资产。 他们都是上两个月受害的。 他们死前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造成大脑压迫,过度兴奋而亡。简而言之就是这四个人是被吓死的。” “十队和慕容副组长们已经有了怀疑对象,但是证据还不足够,无法对嫌疑犯抓捕。” “不过十队等人坚持要逮捕那女孩,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十队第一个失踪,接着是风雨警官,南宫那个孩子,还有十队带来的那个青年,最后连慕容副组长都失踪了。” “我们把整个北l京城都翻了几遍也没有找到他们。另外那个女孩也跟着失踪了,凶杀案倒是最近没有发生了。” “……”我无言的听着,心里泛起烦躁。看来他们并不知道那个叫安俊男孩,那么就更不可能知道有鬼了。也是,并不是所有人相信鬼魂,并不是所有人都懂阴阳。既然如此,看来只能靠我一个人找到他们了,指望这群人是不可能的了。 “叶组长,麻烦你给我一份那个女孩的资料,还有他男朋友的。还有就是,你能把组长他们失踪前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统计给我吗?” “好的,这些我们早就统计出来了,一会儿你走时可以直接给你。” “谢谢叶组长。” “不客气。” 有些别扭的摸了摸鼻子,我问:“不知道叶组长能不能帮我安排一下我弟弟,我想离开几天,去做点事。” “当然没问题,放心吧。” 第四十六:央风鬼街 smile被我留在了局府,自然不是交给叶郅宁,而是交给了在北京的段谨然。 安排好smile我就离开了,离开时是晚上六点多。 不带着smile是因为我要去寻找银子他们。这件事耽误不得,拖得越久他们越危险。 我并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寻找他们,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去麦水家里看看。她住在三环路四单元七楼十二号室。 三环路是一片平楼区,唯一的高楼在一堆三层楼之间鹤立鸡群,我根本不用刻意去寻找就已经见到。 麦水能住的起这大厦?答案是否定的。她一个孤儿又是学生,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至少半个月前她和周围的人一样住的是平楼。怎么住进这栋大厦的答案不言而喻。 一栋修在这样的地方的大厦是没有几个人住的,我从进入电梯到出来一个人都没有看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这里没有人气。 十二号室——我站在门前用力吸了一口气,目光沉了沉,拿出猎鬼枪防备起来。 “咔嚓——”一声我拧开门,随之而来的一阵狂暴的冷风,像是要把人都吹走。 随着门打开屋里灌满了风,满屋的纸张乱飞迟迟不落下。 “啪!”我摸索着打开灯,瞬间明亮的屋子让人睁不开眼了,等了一会儿才适应下来。 屋里的落地窗大开,恰好与开着的门的形成对流,满屋都是风,但我并没有关上它们其中一个的打算。 随便在空中抓一张纸——是近期的购物发票。 这女人!我心中忍不住嗤笑。 从客厅向卧房走去,我没有在这房子里感觉到一点阴气,也就是说安俊并不太这里。但是这里有我需要的东西。 走到麦水卧室直接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比较旧的衣服。 我需要用它去找麦水。 在东北乡下农村一代最流行的就是跳大神,而这些大神们经常遇到被吓丢了魂的人,一旦遇到他们就会用那人之前穿过的衣服在丢魂人去过的地方叫魂。 平常人可以叫魂,学习阴阳之术走阴阳之道的人自然可以用一个人常用的物品根据灵魂气息寻魂,这样的事对于司使来说更是不值一提,因为他们天生对灵魂特别敏感。即使我还没有跟着银子学习阴阳之术,我也对灵魂非常敏感,因为我是阴冥司。而且寻魂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阴阳术。 阴阳术没有什么咒语,它们都遵循《周易》,与唐代几位著名的风水师阴阳理论符合,但是阴阳术又高于《周易》和那些阴阳术,和日本的阴阳道非常酷似,不过比阴阳道简洁精妙。可不要忘了,阴阳道可也是从中国流传到日本的,只是后来经过时间雕琢融合了他们当地文化才有了他们自己的阴阳道。 拿着麦水的衣服,接了一盆透亮的水。把衣服放进水中,水属阴,衣服上有灵魂停留的气息;再摸出一张江秦给我的追踪符放进水里。一切就OK了。 想要寻魂并没有表面的那么简单,活人的魂魄阳气重阴气低,也就没有什么伤害,如果是对死人寻魂很有可能反噬,不过一般是找不到。因为阴气可以覆盖阳眼,同时鬼是阳人的执念,也是根据能量守恒转化而来的,他们身上带着强大的磁场。执念这种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当执念高到一定程度,磁场也跟着增大,到了一个凝结点鬼就可以现形。 阴磁场没有极端,很容易消失,于是有了阴界来容纳鬼魂,不愿意去阴界的鬼除了慢慢消散就是杀人,来争夺能量维持自身磁场。 其实鬼魂这类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就像电影小说里一样,他们有好有坏,有着生前的记忆。 清澈的水中开始浮现出场景。 一条条街道公路快速闪过,最后停留在一条三岔路口,三岔路口没有一个人。须臾本来没有一个人的三岔路口红灯下突然站了一个男人。虽然很诡异,可不等我去仔细打量男人水盆里又恢复了原样。 我看到了三岔路口红灯旁的路标上写着:央风街。 但是,当我拦住出租车说:“师傅,央风街三岔路口。”这些司机无外乎都抬头看我一眼,说,“小伙子啊,你去央风街干什么,那可不是好地方,央风街我不跑出租。” 每一个司机都这样说,实在是不明白的我只能问:“那行,打扰了,那么师傅,为什么你不跑央风街啊?” “一看你就是外地人吧?”司机也没有拒绝,点起一根烟靠在车窗上慢悠悠的说,“央风街三岔口那里啊,前一年死过人。是一个不错的孩子,长的很是帅气,那孩子叫李白,听说生前是文化研究学院的校草呢,才二十岁就没了,可惜啊。” “那孩子死的可惨了,你不知道。一辆大卡车把那孩子活活给压扁了,压扁了啊。 这还不算什么,自从那孩子死了之后那条三岔路口总是隔三差五的出车祸,死的人也都被压扁或者撞的断手断脚断头的没少有。” “后来司机都不敢再去那边,就怕不受控制的撞死人赔个倾家荡产,行人也不敢去,连住在那里的人都慢慢搬走了。” “谁知道两个月前那条三岔路口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死的还是一个孩子。那孩子叫安俊,也才二十岁,在国文大学读书。” “哎,孩子死得惨啊。他被捅了十几刀,死在路中间,血一直从红灯下拖到路中间,可能是在求救吧,可是那条路哪里有什么人啊。” 我的眼皮一跳,原来那里还有两个鬼,看起来第一只鬼更厉害,可是他不是出的意外吗?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执念?估计活着时也就是一个小心眼的人。 最后因为没有一个司机愿意去央风街我只能打开手机地图自己走着去了。 看来央风街还真是闻名北l京城的鬼街了。 原来安俊是被抢劫犯杀死的。 我还真是佩服安俊,那些受害者也是死在央风街的,我可不觉得光凭安俊一只鬼能把所有人都弄到央风街,麦水自然也是出了不少力的吧?这个女人还真让人恶心。 里央风街越来越近了,四周的阳气越来越少,街边的楼屋都没有点灯,这里就像被废弃了一样,带着死亡的味道,好在有时还能遇见几户人家,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相信鬼魂。 不过慢慢靠近央风街的三岔路口时,四周到是真的没有人家了。 借着月光让这条街道公路更加荒凉,阴风卷起地上的塑料袋,吹着两旁没有关好的窗户发出“啪啪哒哒”的声音刺激着活人耳膜。风的呜咽声像鬼在哭嚎,鸡皮疙瘩瞬间起了一身。 第四十七章:安俊的执念 无边无际的黑暗,阴冷缠绕着背脊,绝望包裹着一切,空气中是刺鼻的腐臭和血腥味。 “哒、哒、哒……” 平缓的脚步声回荡在黑暗中,男人笔直的身影没有一点慌乱,连呼吸都没有变过。 黏糊糊的泥土被踩的“噗呲噗呲”作响,恶心的让人倒胃。 一道利风袭来男人缓缓歪了歪头轻轻松松就躲过了。 “出来。”冰冷的声音从男人薄唇吐出,冷的都可以结一层冰了。 没有任何回音。那道利风掠过男人击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紧跟着地表就开始塌陷。他快速跃起离开地面,等到落地时四周黑暗快速褪去,周围的景物立刻变得清晰起来——是央风街三岔口。 不过男人知道这是幻觉,也不能说完全是幻觉,至少前面的两个人不是真的,这里是安俊隔绝外界之后的回忆。 男人站在红灯下目光冷漠的注视那紧紧贴在一起的一男一女,他的眼中没有一点情绪,仿佛木刻似的。 这个女人他认识——麦水,正是企图困住他的这只鬼的爱人。 只见麦水扶着醉醺醺的男子在街墙停下,她眼神闪烁四处张望,确定没有人之后娇笑着说:“杨大哥,你在这里等等我,我立刻就回来。” 醉酒的男子伸手在麦水胸口用力捏了捏,大着舌头:“啊,好啊,行行,你他l妈快点啊,哥哥等着你来服侍呢。” “看杨大哥猴急的,我很快就来,亲爱的别急哦。” 女人刚离开街上就刮起了风,男子拢了拢袖子低骂了一句:“卧槽!他l妈的怎么突然凉悠悠的!” 接着他的背上就趴了一个血淋淋的东西,正是已经死去的安俊。 可惜男子看不见。 安俊苍白的脸上挂着诡异的弧度,他抓住男子的双手,控制着男子让他把手伸向双眼。 身体突然变得不受控制,这使男子立刻白了一张脸,他扯开喉咙大喊,但没有一个人的央风街根本不会有人来帮助他,就算来了也不敢上前。因为在一般人眼中这人分明就是在自虐,谁知道那个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男子双手扣进了双眼,血顺着眼角缀成两行血泪,紧跟着那两只手用力一扯,两个眼球就活活从眼眶扯了出来,而眼球上的神经并没有断,双手放开两颗眼珠,立刻眼球就被未断开的神经掉在那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外,耷拉在胸口前。 这时两只手又伸进了同一个眼眶里,抓住上下眼皮用力一撕半张脸皮就被扯了下来,那如同撕锦布的声音让人牙酸。而后又是另外半张脸。 男子早已经已经死了,身子依然在动。又见那双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碗大的碎砖头,朝着头就砸去。男子的身体已经倒在地上了,双手依旧没有停下,一下一下砸在男子头上就像捣大蒜一般,很快脑袋碎了,扁了,成了稀泥。 最后安俊放开了男子的手,血红的眼睛闪着嗜血的光芒。 安俊仅仅停留了四五秒就在原地消失不见了。 接着麦水去而又返,她白着脸忍住恶心把男子身上收了一个遍,最后卷着东西逃离现场。 然后又是一男一女,女主角还是麦水只不过换了男主角。毫不意外男主角最后都是惨死,一共四人,第四个人死后央风街就恢复的空寂。 等到一切结束男人才从红灯下走出来,他停在那些人遇害的地方,双手不自觉的握紧了手上的匕首,眼神变得更加冷漠了。 “欲,求而不得,执念不消。安俊,你还不出来吗?” 冷风刮过没有人回应男人。 男人身体顿了顿一个转身,闪电般扑向一处,举起匕首毫不客气的插进街墙,街墙立刻流出了腐臭的黑红色液体,也就那么一点便立刻停止了。 “呵,还敢逃,给你一次机会,出来本使便既往不咎,否则飞灰湮灭。” 男人话刚说完两边的街墙就像活了一般朝着他合拢,想要把他挤死在里面。 他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还真是愚昧而可悲呢,竟然想杀了他。 男人脚尖点地一跃而起,当跃出街墙包围时突然瞳孔一缩——他怎么来了! 男人周身气势瞬间阴沉了下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符纸,掏出四张向空中一抛,符纸就像长了翅膀朝着东南西北四正方飞去,立刻贴在街墙上不留一点缝隙。男人重新回到地上时街墙又恢复了原样。 街墙之外也跟着升起了一层银白色的屏障将内外隔绝成两个世界。 此刻血淋淋的安俊正站在街墙中间,面目狰狞的瞪着男人。 男人不慌不忙的向着安俊走去,在一步之外停下,用死神般的目光注视着他:“说,他们在什么地方。” “我不会告诉你,哈哈,你别想找到他们!”安俊狰狞的脸上似哭似笑,满是癫狂,“我不会将麦水交给你,你的朋友现在早就死了!你输了!你输了!” 男人静静的看着安俊,慕容涟城他们是死是活他才不在意,他相信以慕容涟城他们的能力保命绰绰有余。 安俊本来死后应该去往阴界,可是却不知道麦水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养鬼术把安俊困住了,就这些安俊成了麦水谋取富贵杀人的工具。安俊这个人也奇怪,不但不放弃对麦水的爱反而努力帮着麦水做坏事。 被强行操控着行恶的鬼魂是可以宽容处理的,当他想渡去安俊身上的业障时却不想安俊根本不屑一顾。安俊愿意为麦水做这些事。 按照以往他早把这些冥顽不灵的鬼打得魂飞魄散了,可是他想到子衣的话:如果是无辜的人为何要去牵连他们? 安俊无辜吗?一点也不无辜,可是他有回头的机会,所以男人耐着性子给他机会,但安俊不珍惜。 安俊一直不肯回头。 而且刚刚他感觉到子衣就在附近,既然如此那他也就不客气了。 “你想死本使成全你,但是你以为麦水能够逃的了吗?安俊,本使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否则你就消失吧。” “哈哈哈哈……你不懂,你不懂!她好不容易会看我几眼了,我不会背叛她的!你弄死我吧,反正死过一次了!我不怕!这样——这样她就可以永远记住我了!”安俊的眼中满是痴迷,除了赤裸裸的爱意再也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了,这个人的爱早已经魔障了,“麦水,麦水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你会好好的,我不会把你交给他,不会的!你放心活着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男人低头看着喃喃自语的安俊,一双古井无波的眼眸微微迷茫了一下,下一刻手里的匕首插进了安俊的胸口。 安俊立刻抱成一团在地上打滚,他想拔下胸口的匕首,可是每次碰到匕首就被弹开。 第四十八章:厉鬼李白 身体仿佛被一刀一刀割开,每一个毛孔都叫嚣着疼痛。安俊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过,比上次死亡还要痛苦。 他在地上疼的打滚嘶吼,身体慢慢变得暗淡。 男人默默的看着在地上翻滚的安俊,一双好看的眸子刻满了冷意。 男人可以让安俊痛痛快快消失的,但是他没有。这是男人第一次虐杀鬼魂,没错,就是虐杀。 只需要把匕首插进安俊的心脏或是直接抹过脖子就可以让安俊马上消失,但是匕首偏偏是刺进心脏旁边的,所以安俊会清清楚楚感觉到阳气对其自身阴气的侵蚀,直到最后消失。要知道灵魂的疼痛可是肉体上的千百倍。 安俊已经没有力气挣扎了。放空了双眼他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他好像看见了麦水。 安俊记得大学开学那天他刚刚走到校门口,一个女孩突然回过头来朝着他柔和一笑,那个笑容就像春日里的暖阳,美丽而温暖。就这样他对麦水一眼万年。 安俊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消失了,永远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他真的舍不得,可是他愿意。 他无声的张合着嘴唇,一次又一次的念着麦水的名字。 麦水,对不起了,我不能在帮你了,你放心吧,我没有背叛你哦,从来没有呢。记得要好好活着,一定要好好的活着…… “真是碍眼呢。”站在一边观看的男人突然抬脚重重踩到安俊头上,安俊脑袋炸裂的瞬间魂飞魄散。 男人慢慢的收回脚低头看着地上躺着的匕首,他抿着嘴唇站着,眼里的迷茫如惊涛骇浪般翻涌。 爱吗?这是多么愚昧的感情,安俊何其愚昧?可是为什么自己会不忍?自己真的没有心吗?可是自己有在乎的人啊,而且很在乎,虽然不是爱人,可是总有一个不是吗? 越来越接近央风街了,心中的颤栗也越发明显了。 当我穿过马路走到红灯下就感觉有东西对着我脖子在吹气,可我转过身去看时却又什么都没有。 “滴滴滴——”一辆黑色大众驶过,我看到了车里坐着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 知道那是假象,所以毫不犹豫对着那辆车开了一枪,当子弹打中车身时大众立刻消失不见。 “去……死吧……” 一道冷幽幽的声音贴着耳朵传进耳膜,我被一股力量推了出去,当回头看去时却又什么都没有。 而同时刚刚消失的大众立刻又出现了,它正对着我,后退了一段距离加足了马力朝着我冲来。 情急之下我向右边一滚险险躲过了那辆大众,可惜猎鬼枪落在了路中央,再向马路看去大众又消失不见了。 我抬脚想要去捡猎鬼枪,一把水果刀突然插进了肩胛骨! “出来!” 绕着原地转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行凶者。肩膀上的水果刀也不敢随意拔下,扶着伤口我快速的捡起了地上的猎鬼枪。 刚刚把猎鬼枪拿到手里大众又再次出现,还是朝着我冲来。我看到了驾驶座上的那个血人。 此刻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只是非常冷静的举起猎鬼枪对准了驾驶座上的血人,我没有逃避,无比冷静。 “咔——嘭——”一声,子弹穿过挡风玻璃穿过了血人的脑袋,离我三米不到的大众和血人就这样飞灰湮灭了。 确定找不到大众的影子时我才平静的转身,与红灯下的青年对视。 从刚才到现在我都非常平静,平静的可怕,仿佛这些东西都与自己无关,自己与这个世界无关,听话就按规矩来,不听话的就抹杀。 “你是鬼。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害人?”我看着他问。 “帮我,带我去见宋楚心。”青年向着我慢慢走来,他每每踩过的地方都留下一个个血脚印,“我要报仇,杀了她我就自行毁灭。” “你们什么关系?” “爱人。” 他平静的回答让我一愣,犹豫了一会儿问:“你怎么死的?” “车祸,撞死的。”青年止住脚步停在马路旁边,伸手指了指脚下,“就是这里,我被爱人推出来撞死的,尸体都被碾扁了,肠子心肝肺到处都是。我死了之后我的爱人又重新交了情人。” “我叫李白,一年前死于一场车祸,北l京市文化研究学院的大二学生。我的爱人和我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年级还是同一个班级。” “希望你带我去找到她,如果你答应我就放过你。” 这真是一只冷静到恐怖的鬼。 李白在提起宋楚心的名字时没有一点杀意甚至是恨,仿佛理所当然本应该如此。 “我凭什么要帮助你?你杀过人就该接受制裁。”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杀人的是另一只死在这里的鬼。”他的话就像丢入水中的石子撩起层层浪纹,“但是我不介意杀了你试试,我保证能够杀死你。” “你是厉鬼。” 李白身上无时无刻散发的嗜血无不说明他是厉鬼,可是他自己却说没有杀过人。并且李白就是我和江秦看到的那只鬼,一只比安俊更强的鬼竟然说自己没有杀人。 “他确实没有杀过人。”身后突然响起熟悉的声音,“他常年处于红灯下,央风街位处于北l京市西北方。每个城市每家都有两个鬼门关——外鬼门东南方,内鬼门西北方。而央风街恰巧是北l京城的内鬼门。” “他死的地方正是内鬼门门眼。所以他死亡之后立刻就变成了厉鬼,而且随着时间流逝,他不但不会消失还会越来越强,最终可能失去自我变成恶鬼。” 银子走到我身边停下,对着李白说:“阳界有阳法,阴界有阴规,我带你去找你的爱人,但是你不能杀人,之后我渡你送你回阴界。若是不愿意……”现在就让你消失。 “好!”李白急忙打断银子,“我不会伤害她,至少保证不杀她。记住你的话,不要骗我。”李白说完就隐没在黑暗中了,仿佛害怕银子反悔似得。 我定定的看着李白消失的地方。 又是一对痴男怨女,因为爱情生生死死的阳界人。 为什么有的时候爱人总是伤人最深?有人爱的疯狂爱的变态,有人爱的卑微爱的言听计从。 这些男男女女到底从何出而来的勇气去伤害爱人?以爱为名去伤害无辜的人,就因为是爱人——而你不爱我。 这是爱情吗? 还真是万分可笑。 第四十九章:我的抉择 “看什么呢,鬼都走了。别想太多。” 肩膀上覆上一只宽大的手掌,有热流顺着掌心注入我的身体,疼痛慢慢消失,插在肩胛骨的水果刀也化作黑烟最终无影无踪。 我转过脸看着他,刚才对李白这个男人绝对是手下留情了吧。 “安俊呢?”我问。 “魂飞魄散了。”他的睫毛轻轻一颤,而后抬起眼对我说,“放心吧,涟城他们不会有事的,现在估计已经抓住麦水了。” “那……”我紧了紧手里的猎鬼枪,“银子,我想学习阴阳之术,你教我吧。” “嗯。” 我们两人沉默的站在原地。 几分钟过去之后他慢吞吞的开口:“你从上l海回来之后变化很大啊,是发生了什么吗?” “是发生了一点事。”我没有必要欺瞒他什么,这个世界没有人比银子对我更好,至少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也许我有很多朋友,但银子只有我一个,“你不是说我有自己的责任吗?我必须面对吗?我现在做的事情都是面对自己应该面对的事。”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纠结而犹豫的目光看着我。 “我是不是要觉醒了?” “嗯,要觉醒了。” 哦,是啊,我也觉得自己的心态与一往有那么几分不同了,看来是受了影响呢,“嗯,我知道了。” “银子,我们永远会是朋友吧。” 会是的吧?因为有一天我也会和你一样了哦,不老不死呢,挺可怕的啊。 “嗯。” “那就好,你也永远是我的朋友。” 男人看着青年潇洒的转身朝着另一边离开,这一刻他知道自己离青年又近了一步,从此无论如何他们之间都是不同于别人的。 只是……他伸手摸了摸胸口,为什么这么奇怪?开心中夹着心痛,满足却又难受。 2010年10月8日,早上八点多,在北京停了两天重案组所有人都登上了机朝着杭l州市飞去。 结束了。 那群年轻人的爱恨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2010年10月7日早晨7点42分连环抢劫杀人案告终,凶手麦水被杭l州市协助方押会东城区无尚路局府,麦水对自己杀人供认不讳。 但是对于自己杀人是利用鬼魂一说北l京城刑警几乎没有人相信,最后只得出一个麦水可能有轻微幻想症。 后来我去探监时打发了四周的看管人员,对着坐在里面满是认命的麦水问:“你认识安俊吗?” “当然认识。”她的语气非常不耐烦,一副看白痴的表情,“不就是我养的鬼吗,以前还追求过我呢。” “他很爱你。” “呵呵,那是当然了,不然你以为鬼这么好养吗?怎么?你们做警察的也喜欢八卦这些东西?” 警察不喜欢,但是我不单单是警察:“你爱过他吗?或者说喜欢过吗?” “他爱我我就必须爱她吗?不爱就是不爱,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废话?” “我替安俊感到不值。”他至死想的可都是你,为了你放弃了银子给他的去阴界的机会,而他在你眼中不过是工具罢了。 “呸!你是谁啊!多管闲事,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滚!一个狗屁警察装什么情圣,恶心死了!” 她侧过身背对着我不愿意再攀谈。呵呵,其实这样的女人我也非常厌恶!安俊真是不值啊! 出了探监室我看到银子站在外面,听到声音他立刻转身,问:“说了什么?” “没什么,随便问问。”我摇摇头,认真的看着银子的脸,握起拳头捶了捶他的胸膛,“我已经决定了。” 真的决定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不想自己成为麦水那样的人,而以前的我与麦水又有什么区别?只是我还没有害死人罢了。 不老不死也没关系,阴冥司又如何?在你们活着的时候我会好好守护着我在乎的人。我虽然自私但是我有心。 “银子,我还可以谈恋爱吗?”就这样吧,以后就一直这样好了。 “什么意思?” 他绷着一张脸疑惑的问我,看着好萌,所以忍不住就捏了捏他的脸。嗯,皮肤很好,很有弹性,我满足的眯起眼睛回答他:“当然是我成为阴冥司之后还能不能谈恋爱。” “可以,但是她会老。”他嘴角也不自觉牵起了笑容。 “没关系,我会让她幸福。这样才不无聊嘛!”我可会不会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就什么也不去向往,所以,银子——“你也谈个恋爱吧,大冰块也需要化化,哇哈哈……” “你好蠢。”他眼角抽抽毫不留情的瞥了我一眼,转身就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我止住笑,微笑着看着他离开。 银子,我知道哦,其实你也是一个温柔的人呢,所以呢请给机会让别人对你温柔好吗?你不需要那么理智的,很累不是吗? 麦水被带回局府之后很快又有一个人来自首了。 她叫宋楚心,二十二岁,北l京市文化研究学院大三学生。她声称自己杀害了前男朋友,她的前男友名叫李白,是一年前死于车祸的大二学生。 她来自首的时候疯疯癫癫,嘴里不停的嘀咕着:“别杀我别杀我!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立刻就去自首……” 经过北l京市刑警经过调查,宋楚心确实是杀害李白的凶手,但是她精神出了问题便将她关进精神病院疗养了,等她好了监狱就为她敞开。 而李白则被银子渡去满身执念送往阴界,就从央风街红灯下的内鬼门送走的。 smile见过我们重案组的成员了,他很听银子的话,说害怕也不为过;涟城非常喜欢smile,涟城喜欢的表现就是逗弄smile,smile却不怎么理涟城;我也终于见到了风雨大哥,他还是那样温温和和,smile喜欢粘着风雨大哥;小彐还是不待见我,smile也没有和他说过话;冥渊对smile的态度也很友好,不能说话的他脸上总是挂着安静的笑,不是风雨大哥的温柔,是顺从友好。 重案组成员分开近三个月终于又聚在一起了。 上机后我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听着涟城逗弄smile,风雨大哥偶尔轻轻安慰一句smile,这样的时光让人很满足。 我会慢慢变强,去守护曾经纵容我的人。 第五十章:福星餐馆 2010年10月8日,上午上机下午就下机。这一天这样完了,没什么特别的。回来的第二天依旧是开工作总结大会,毫无意外所有的功劳都被上级占为己有。会议之后大家心情总会有那么几分不快,简单的聊了几句就各自散去了。 最主要的是江秦通知要在10日下斗,下斗越快越好,否则就只能等到过了15日。因为15日月亮最圆,阴气最重,不适合下墓。 smile被涟城带走了,不论smile如何反抗还是被拖走了,这几天我也难得一个人安静一下。 走在熟悉的街道我还是我,只是心境已经大不如从前。 今天这座城市叫杭l州,也不知道几百年后它又叫什么? 十月份已经是中秋之际了,天气凉爽再也找不到几个月前的炎热了,凉风吹过使人心里一阵清明。 “开张了开张啦啊!来来!先生里边请啊!小店刚刚开张,东西绝对是卫生又美味的,来尝尝吧!” “哎呀小姐,一看你就是有品味的!咱们小店刚刚开张,你来尝尝,保准你满意的了!” 我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右边的小店,小店名叫福星餐馆,租的一楼有百来平方米面积,不算小也不算大。 招牌上挂着大红花,喜气洋洋的。 “这位哥哥来尝尝吧!”我刚要离开就被一个窜出来的人拦了下来。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眯着眼睛笑着,就像一只毛茸茸的松鼠,嘴边浅浅的两个梨涡,“哥哥来尝尝吧,保准好吃着呢,我爸爸以前可是五星级酒店的掌厨呢。” “是吗,好啊。”美女总是无法拒绝的,何况是这么可爱的小妹妹。 跟着她进了餐馆,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我抬起头笑着问她:“有什么好吃的?” “哥哥听好了!——小炒牛肉、红烧牛肉、糖醋排骨、西红柿炒蛋、蒜香排骨、鱼香茄子、红烧鲫鱼、红烧鸡爪……” “停——”叽叽哇哇这么大一堆我也记不住啊,“随便来点吧,嗯炒几个小素菜吧。” “啊!哥哥你不要荤菜吗?”她不可理解的瞪着我。 不要荤菜有问题吗?但是被她这样看着我也不好意思啊,握拳抵住嘴唇干咳了一声:“那好吧,随便炒一盘来就好了。” “好的!哥哥你等着。” 我笑着看着她跑进厨房,对这家福星餐馆的第一印象就是态度极好,服务热情,另外——那个老板的女儿也蛮可爱的。 无聊之于我撑着脑袋打量起餐馆里的顾客来,他们都吃的很开心,满足的半眯起眼睛称赞着老板的手艺。 等了一会儿那小妹妹就从厨房退了出来,坐在我对面学着我撑着脑袋看着我,我尴尬的笑了笑放下手,恢复成端坐姿态。 “大哥哥你还在上学吗?你是我见过来我家店里吃饭的最好看的人。大哥哥,你多大了啊?叫什么呢?” 这绝对就是传说中的软妹子啊!“没有上学了,现在已经工作了。我叫君子衣,二十了,你叫我君大哥吧。” “才二十就没上学了啊——”她瘪了瘪嘴,看的我好想伸手去摸摸她的脑袋,但是我忍住了,看着她小模小样的嘟着嘴,“那君大哥是辍学了吗?我叫侯雪儿,君大哥叫我雪儿就好了。” 呃……质疑别人学历虽然不好,但是看在这么软的妹子的面子上说什么也不会生气啊,“我毕业了,十七毕业,上学早。” “哇!君大哥好厉害呢,我都没有去过学校呢,告诉你哦君大哥,我只比君大哥小一岁而已。” 她依旧非常纯粹的笑着,却看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后面她说了什么我不知道,反正注意力没有在她身上了。 从她告诉我没上过学后我晃了一下神,接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精神又集中到了餐馆里的顾客身上。 顾客们还是满足的吃着东西,可我心里却升起了寒意,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因为这些吃东西的人都是狼吞虎咽,好像没吃过东西一样,就是让人心里有那么几分不舒服。 在我毛骨悚然的时候我点的菜也到了,侯雪儿非常热情的拿起筷子向我碗里夹了几筷子,期待的看着我:“君大哥,你快尝尝吧。” “嗯。”我回了一声就去拈她夹到我碗里的爆炒肉片,在筷子刚刚要碰到那粉嫩嫩的肉片时便停下了,势头一转拈起一块豆腐放进嘴里。 很嫩,很滑,很软,不错,非常好吃。 “怎么样君大哥?”她问。 “嗯,真的很不错。” “那……”她眨了眨眼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君大哥不喜欢吃爆炒肉片吗?要不我叫爸爸给君大哥换一个怎么样?” “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盘就没胃口,而且头皮发麻,“我不太喜欢荤菜,素食也可以,这盘豆腐就很好。” “真的吗?太好了!君大哥以后记得常来吃哦。” “嗯。” 我再次拈起一块豆腐放进嘴里,用余光悄悄打量着侯雪儿。心里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是说不上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在心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大概是我最近太敏感了吧,何况这家餐馆的东西真的很好吃,那些人狼吞虎咽也不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因为慢慢放下心来,我也伸出筷子夹起肉片尝了尝,味道真不错呢,劲道和韵味十足。 到最后竟然不知不觉的将豆腐和肉片全部吃光了,其它的菜根本就没有动过。 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我餍足的对侯雪儿说:“嗯,贵店的菜做得真好。” “君大哥喜欢的话欢迎以后天天来吃!” “嗯,好。不过我平时时间很少的。” “君大哥把地址给我吧,我把联系方式给你。”女孩的热情总是让男人无法拒绝。 留了地址要了联系电话出了福星餐馆,我回头望去。 福星餐馆生意非常好,哪怕今天只是开张。餐馆里也坐了一大半的食客。 而我自从福星餐馆出来心里就开始升起了一股不安,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即将发生,而不安的源头就是福星餐馆。 最后我还是把莫须有的不安压了下去。 福星餐馆旁有许多小吃,我瞥了一眼那些烤串,立刻就没有胃口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吃过天鹅谁还看得上蛤蟆? 所以那些小摊如此冷清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明天都该搬走了吧。 第五十一章:古墓壁画 2010年10月10日,今日起了一个大早,因为要下斗。 早早吃过饭就收着东西去集合了,smile更是早就交给了主叶。 集合的地点是郊外桃李村相距一里远的白水山。 桃李村还是一个比较守旧的村子,他们保留着最传统思想。我们去下斗自然是要绕过桃李村村民,否则岂不是得落得一个惊扰先祖而被火刑的下场。 本次下斗除了重案组六人和江秦另外还有九个合作的伙伴: 三十三岁的古董商李月儿;三十四岁的公司经理潘成云;四十岁的网络职业作家王华北;二十九岁的流行网络鬼畜歌手任重;三十五岁的小本生意人司建南;三十二岁的图书管理员蔡祭文;三十四岁的又一古董商张犬牙;以及张犬牙徒弟二十五岁的楚燕和二十八岁的裴久。 一行人一共十六人。 按照江秦所说的我们先在墓外摆了震阴之阵。 南宋合墓很大,纯粹就是一座开山墓。 我们站在一旁看着张犬牙用自制的火药炸开白水山,然后才一一入墓。 “下墓后小心点,跟着我不要乱走。”通道里走在前面的银子凭空冒出一句,我心里暖暖的笑着应道,“放心吧,我不会乱走的。” “怕什么呢?还有我呢。”涟城在旁边不正经的向我眨了眨眼。 我不答,继续朝着通道前进。 走了一会儿之后风雨大哥突然停下,他说:“这壁画是南宋时期的,这是记录的南宋那时发生的事吧?” 听到风雨大哥的话我们立刻停了下来,当时在北l京的风雨大哥对这南宋墓穴并不了解。 风雨大哥拿着探照灯在石壁上观摩,我们也将视线投向了石壁。 古墓中的常识,壁画是用来记录和歌颂墓主人生平事迹的。而这座南宋古墓并没有真真正正的主人,不过也不全然,只能说墓主人太多了。 壁画上记录了从元朝统一中原之后开始到斩杀南宋朝臣结束。 壁画已经有些脱落了,却不影响画中内容。 起初一片茫茫沙地,沙地上堆满了尸骨,一个有着蓬松卷发的魁梧男子手握大砍刀坐在骏马上,他的身后是千军万马。男子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身后的士兵毫无形象的挥着手欢呼。 壁画的另一边是一座有些破败的城池,细看之下还可以看出往日的繁华。城墙之上站满了人,他们穿着朝服,眼中神情殷切又担忧。城门下是一位穿着铠甲的中年男人,他的面前跪着一个士兵,士兵浑身是血在向男人禀报着什么,男人满眼是绝望,神情悲切。 继续向前走壁画上还是那一座城池。 那个骑着骏马的蒙古男子带着兵马到了城门下,城门下的男人抽出腰间的宝剑嘶吼着,猛一跳起朝着蒙古男子劈下去。蒙古男子借着马背上的优势挥起大刀砍在男人脖子上,男人的头颅滚落在地上,双眼的愤怒和不甘被定格在死前的那一刻。士兵们高声欢呼,城墙上的朝臣抱着成一团哭的稀里哗啦,有的甚至已经提剑自刎了,还有一部分人跌跌撞撞冲下城门跪在蒙古男子马前表示臣服,但是男子只是不屑的一咧嘴斩下了他们的首级。 接着是士兵们蜂拥入城,南宋的朝臣被抓的抓,自刎的自刎。 随着蒙古人入城,城墙上的旗帜落下又升起了新的。 旧的朝代就此次结束,新的朝代迎来,史称——元朝。 石壁依旧记叙着。 雄伟壮观的庙堂上,蒙古男子洋洋得意坐在高位上,他双手摸索着龙椅上的图文,下面是被侍卫押着的数百南宋亡国之臣。 蒙古男子目光冷冷的注视着脚下跪着的敌国之臣,然后大手一挥,下面的人全被侍卫拖了下去。 有人扭动身体求饶,有人面色平静视死如归,还有人不顾一切冲上去与侍卫纠缠,但无一例外被侍卫一刀解决。 而其中最扎眼的是亡国之臣中间一个穿着华丽的孩子,只有十一二岁。他不哭也不闹的牵着身边的俊秀青年。他的衣袍上绣着三爪青龙,不难猜出他的身份。 南宋朝臣全部被带出了城中,在城门外被蒙古军团团包围,十几个蒙古士兵拿着砍刀冲进去,不消片刻,数百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血——无边无际的血,印着满天红霞,像是地狱盛开的彼岸花。 壁画的最后面是一段小字: 临州人士刘氏,贾富者,修于此墓,拾续宋遗臣之骨,合葬之,废其家资,墓成之,百工殉之。于后,家国不复。 翻译过来就是:南宋朝当时临州的首富贾商刘家,在元朝同意之下耗尽家产修建了这座合葬墓,把被杀的南宋朝臣全部葬在了里面,陵墓筑成之后贾商刘氏同修建陵墓的上百工人在里面殉葬了。南宋有地位有权利的全部被杀,从此以后南宋没有复兴的可能了。 “这里……”到底有多少鬼?南宋朝臣数百,殉葬工匠上百,难怪修的是开山墓,不然怎么装得下。这个姓刘的贾商还真是让人敬佩。 “突然有点恨元朝人了,南宋可是我们汉人的啊,原来当年我们汉人被欺负的这么惨,好在还有几个有骨气的。”涟城伸手摸了摸壁画上的那个皇子,感叹的语气半真半假。 “快看!这里还有一行字!”清脆的女音中惊讶好不掩饰。 楚燕蹲着拿探照灯照着壁画最下面,只见上面写着: 国耻未雪!可恨贾商!兵书不解! 皇子暴尸!朝官不全! 荒山作墓!白骨难掩! 回天无力!自当随去! “好重的怨气。燕儿,不要乱动。”张犬牙皱了皱眉拉起自己的徒弟,“我们走吧,不要随便动墓里的东西。这个刘贾商作为临州首富耗费了全部资产,不可能只是简简单单的修了一个掩埋尸体的土坑。可别忘了,不是还有一个小皇子吗,以古人的爱国忠君之心,必定是极尽所能。” “这刘贾商倒是一个好男儿。”带着眼镜文绉绉的王华北接口,“不过可惜了,古代贾商地位地低下,否则就是这刘贾商的家世也可以搏一搏的。” “好了别说了,快点走吧,不要惊动死者。”张犬牙回头狠狠的瞪了王华北一眼。 这一眼莫名其妙,似有迁怒。 第五十二章:古墓冥道 不论南宋有着怎样悲哀的结局,不论南宋臣民有着怎样的家仇国恨都是过去的历史了。如今站在这里的二十一世纪现代人最多的也就感慨一下,在今人的心中又能激起什么浪花? 我们沿着通道继续前进,很快就进入了古墓的墓室。我们选的位置很好,从刚才通道的壁画来看那里正是入墓的前门,出了通道就是古墓的第一个墓室——前殿,前殿又叫明殿,即冥殿。 “啊——……呜呜……” “你他娘的闭嘴!” 走在最前面的楚燕刚踏进前殿立刻就发出惊叫,幸而张犬牙眼疾手快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可最开始的音量还是没来得及阻止。 楚燕被张犬牙的呵斥吓得浑身一抖,结结巴巴道歉:“对不起师父……我、我我不是故意的。” “知道了,别一惊一乍的,”张犬牙不耐烦的松开手。他往旁边让了让我们后面的人才有地方过去,“不过下斗而已,都是些大同小异的事。” 张犬牙话虽这样说,但是他额角的冷汗一点也不给他面子。 当我站到前殿口即使没有向楚燕一样尖叫也是呆愣良久。 只见眼前灰白一片,满地的白骨。 李月儿轻轻皱了皱眉,第一个踏进去,每一脚都是踩在白骨上的,因为时间久远,当她触碰到白骨时那些白骨立刻变成满天齑粉。 众人见李月儿无事也就跟着上去,张犬牙过去了,楚燕过去了,裴久过去了,潘成云过去了,司建南过去了,接着就是我。 而我刚刚抬起脚银子就将我拉了回来:“小心点,捂住口鼻,不要将骨灰吸入身体。” 我疑惑的看向他,想听他给一个说法。他只是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没有解释的意思。冥渊也从银子身后挤过来,同样点了点头。 不说算了,有顾忌吧。这也没什么,我按照银子说的屏住呼吸快速的走过前殿。 后面剩下的几个人听了银子的提醒也跟着一一照做穿过满地白骨。 走过前殿后面前出现的是无数台阶,一边向着上方,一边向着下方。 “师父,这——我们是往上面还是下面啊?”楚燕紧张的在四周张望,询问张犬牙时整个身子都在发抖。 张犬牙没有直接回答楚燕的问题。他转过身把我们余下的人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我走上边,你们走哪一方?”他的语气非常不爽,里面的警告之意不言而喻。 “我们当然也是上面了!”司建南朝着张犬牙冷哼道。 “我也上面。”李月儿笑着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上面。”王华北推了推眼镜掩盖住眼里莫名的流光。 “我也上面,下面总觉得瘆得慌。”蔡祭文笑的老实憨厚的附和着。 “我跟着师父。”裴久后退了一步紧挨着张犬牙。 “银子?”我用手肘顶了顶旁边的人询问,他毫不犹豫的回答,“下面。” 下面啊,我打了一个寒战,那看起来可真不是一个好地方。 “我们六个人一起来的,自然跟着大部队啦。”涟城歪了歪头朝我看来,还非常恶搞的抛了一个媚眼,弄得我特别想给他一拳。 “我跟着阿银。”江秦说。奇异的是这次银子没有理江秦对自己的称呼问题。 “跟着年轻人有挑战。我选下面。”任重轻佻的开口。 “好,那就这样。”张犬牙点点头没说什么,领着他们一群人就向着上面走去。 我们没有急着下去,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一个个朝着台阶上去。 走在最后面的王华北刚刚跨上第一个台阶又转过身来,对我们说:“你们都是小辈,独自下去也不安全,要不还是一起走上面吧。张大哥可是这里最厉害的盗斗高手,大家安全也有保证,有好东西也可以分点给你们。” 王华北具体是个什么意思什么心思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我们没有一个人回答他,正在上去的人也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我们。 王华北继续说:“一起吧,有个照应。” 如此好意怎么拒绝?我们本来也是随便选的,上下又如何?便依了他们走上面。 盗墓谁拼的不是命?为了活命谋害同伴的少吗?王华北是网络作家又如何?可没有人会觉得他有他书里的主角正直善良。 拼实力我们重案组是绝对不怕这群人的,何况还有一个江秦。只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台阶很长,我们走了十几分钟都没有到头。 又走了一会儿,旁边的银子突然塞了一个东西在我手里,硬硬的,圆圆的,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一块圆环形的玉。 我朝着银子看去,站在银子侧后方的任重挑眉一笑朝我晃了晃和我一模一样的环玉。 银子会好心送玉给一个陌生人,扫了一眼涟城几人,再看看银子眼里淡漠中潜藏的冰冷,立刻就明白了。这货明明就是自己上来要的。不过任重虽然吊儿郎当,却不让人讨厌。这家伙的痞性更甚于涟城呢。 我们在台阶上一直走,一直没有看到尽头。张犬牙和李月儿白了脸色,再怎么不明白的人此刻也能看出不对劲。 我也疑惑,这台阶没完没了的,我们现在到底走到哪里了? “张大哥啊,我们这是走到哪里了啊?什么时候到?”司建南说出了我心中的疑惑,他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问。 张犬牙脸色黑沉沉的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走在前方的李月儿一顿,说:“我们上了明道。” “什么是明道?” 李月儿回头不屑的看了司建南一眼,“连明道都不知道。”她也不做解释。 明道,即冥道。 冥道无阳人,阴鬼通行之。 明道是古代人替死去的人修的路,上面只能阴魂行走。冥道是始末相连的一条墓道,活人不小心吴闯便只能困在其中,当阴魂发现活人就会将其杀死祭墓。 恰巧我们闯进了这座古墓的明道,还一直在里面转圈。 张犬牙嘴唇发白的停下,他一停下所有人都跟着停了下来。 一路走来都是张犬牙在领队,所以大家对他十分依赖。 过了几分钟张犬牙吐出一口浊气,说:“想要出去就要炸了明道。” 第五十三章:封煞青玉八卦镜 “我不同意!”李月儿尖着嗓子冷呵一声,气冲冲走到张犬牙跟前,抬头瞪着他,“我不同意炸了明道,万一惊动了墓里幽魂我们一个也别想活着出去!” “如果不炸了明道,我们所有人都会困死在这里。”张犬牙语气平静,眼神冰冷。 “没有办法吗?那我们是如何进来的?大不了回去!” “李小姐遇见过明道吗?也是这样回去就找到了出口?那些鬼魂对李小姐可真好啊。” “你什么意思!” “实话告诉李小姐,我张某也没见过明道,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李小姐如果想要回去就请便,还有和李小姐一样的人也请自便,张某恕不奉陪。” “你!张犬牙!你妈的是不是个男人!”李月儿气的脸色通红胸口剧烈起伏,“回去?!老娘就算回去了你炸了明道有什么区别?你当老娘是傻子啊!张犬牙你他妈的就是一条臭虫!不要以为下过几次斗就了不起了,老娘不差你!” “哼!”张犬牙一甩手用背对着李月儿,气的李月儿骂也不是不骂又咽不下这口气,只能干瞪着眼。 银子依旧冷漠的站着,脸上的表情半点没有变化,就连江秦也保持着温和的笑,没有插手的意思。 这两人是默认了张犬牙的做法还是根本无所谓? 炸通道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在墓中用火药更是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通道没炸出来反而塌了墓。最好一次性炸通,次数越多危险越高。 我们被当做行外人晾在一边,装火药的是张犬牙师徒三儿和潘成云四人,李月儿没有搭手,站在一边死瞪着四个人。 “你不去帮忙?”江秦悠闲的看着墓壁对着同样悠闲抱着手臂观看的任重问。 “帮什么忙呢,他们搞得定。”任重吹了吹刘海,见我看着他立即咧嘴一笑,“你好,初次见面,我叫任重,江秦的好朋友。” 那双凤眸里流转着风流的邪性。任重就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风流才俊公子。我只是礼貌的点了点头就不去看他。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银子低着头喃呢。 “是什么?”我问。 “不知道,这片古墓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看似无害,却震住了我身体里的阳源之力。”他说着话锋一转,向我问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摇摇头。 “那就是阴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又回到了刚才的独自喃呢的状态,我叫他,他也不在回答了。 那四人还在装着炸药,我们等的都乏了便席地而坐眯着眼睛养神。 墓里磁场影响太严重,手表完全是三百六十度大旋转,没有任何时间概念;手机也好不到哪去,除了勉强可以照明拿着都是占地方的。 “好了!”不知道谁兴奋的喊了一声,所有人都精神的朝着墓壁看去,李月儿也不例外。 墓壁上被凿了三四个拇指粗的小孔,现制的火药都塞进了小孔里,每一个小孔都用一根长长的火线做引。 张犬牙右手牵着火线左手拿着打火机,喊到:“大家后退,注意隐蔽。” 等所有人都退到十几米外,张犬牙自己也在八九米开外时,他才引燃火药。 火线“呲呲啦啦”燃烧的速度急快,不过八九米的距离足够张犬牙站到安全的避难位置。等张犬牙藏好火线还剩下三米左右。 “嘭——嘭——嘭——……轰隆——啪啦……” 连续几声爆炸之后古墓猛烈的晃动了一阵,那面墓壁也顺利炸出了三四人的宽度。 有出路了,大家脸上不自觉的带上放松的笑,同时也变得更加兴奋。眼神如狼似虎,压抑的贪婪初次显露。 出路——所有人立刻涌了上去。 冲上去的没有兴奋的高呼,他们愣在原地,怎么也不敢在迈出一步。 炸开的明道通向了一间墓室,里面放着三十台棺椁。 没有棺盖,就这些仰天大敞着。棺材里面躺着的尸体没有一点腐烂的迹象,身上穿的衣服都与下葬前无异,只是衣袍上沾满了血迹。 “这些是僵尸吗?”有人哑着嗓子弱弱的问了一句。 “应该是。”张犬牙咽了咽口水回答。 “不是。”清冷的声音落入水面溅起层层浪花,银子顶着一张扑克脸走到那一副副棺椁之间。好看的手指沿着棺椁慢慢滑动,刀子似得目光一瞬不瞬的落在棺椁里面躺着尸体上,“没有灵魂,只是一具尸体。”说完他的目光四周扫了一圈,在寻找什么,最后盯着墓顶的一面圆形铜镜,一抹冷笑闪过,“原来去此。” 墓顶镶嵌着一面铜镜,镜身由上等的青玉制成,镜形成八卦状。 “这是什么?”江秦走过去,到了银子身边却被拦住,“你想干什么?” “看起来不错啊,应该值点钱。”江秦温和的笑着,语气真挚。 “你是赶尸人后羿。”身份被银子毫不留情的点出来,江秦皱了皱眉。警告的目光从江秦身上移开落到其他人身上,那些人听了江秦的话正对那面镜子跃跃欲试,“这里是寢殿,寢殿只放棺材的常识你们不会没有吧?这面镜子你们觉得能动吗?” 银子的话当头一棒,让那些人渐渐平静了下来。 “凭什么不能动!你小子懂什么?张大哥都没有发话呢!既然你说不能动那你说说那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虽然放弃了占有镜子的心思,不服的人也还是有的,比如这个扯着喉咙朝银子吼的司建南。 银子不答,冷冷的盯着司建南,目光如同食人血肉的毒蛇。 “这个还不简单啊,孩子你历史学的不好吧?这面镜子当然是用来震煞的喽。”任重没有一点正形的调侃着,“听说被杀死的人怨气和煞气很重的哦,煞气醒尸,就是死不瞑目,这样的人会变成僵尸的哦,怨气壮灵,厉鬼知不知道?这面镜子大概就是建墓者用来震煞的,至于怨气——哎呀这就没办法了,人死了不都会变成鬼嘛。 嗯——这个东西应该叫做封煞青玉八卦镜。 青玉可是具有很强的震煞作用哦,上面八卦阵是用来加成震煞能力的哈!” 第五十四章:古墓血螂 任重说的有点道理,早就觉得他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了。 任重的一番话让他们心中最后的一点侥幸都消失了。 贪婪刚刚沉寂恐惧又登上顶峰。随着任重的话结束大部分人脸色变得煞白。 “这么说这里到处都是鬼了……”司建南上下牙齿磕磕绊绊的问,“那我们……我们快离开这里吧……” 司建南说完立刻就转身,江秦眼疾手快的一把拽住了他,“司先生这是打算要去哪里啊?” 眼前这张笑的温和无害的脸司建南怎么看都觉得恐怖:“我——我……我我当然是离开这里了!” “司先生是想要原路返回吗?我们科刚刚炸了明道,司先生不怕那些东西正在明道等着你吗?” 司建南咽了咽口水,只得认怂的回到了原地,求救般都看向张犬牙:“张大哥,现在怎么办?” “穿过寢殿,去下一个墓室。” “穿过寢殿!”这回跳脚的不止司建南了,还有蔡祭文。司建南和蔡祭文都是普通市民,第一次下墓的他们什么都不懂,甚至盗墓小说都没有怎么看过,不然也不会与同样没有下过墓的网络作家王华北反应相差那么大。 蔡祭文惊呼一声之后立刻歇斯底里起来:“穿过寢殿!怎么可能!要是到了那中间棺材的东西跳了出来怎么办?” “不会的,放心吧。”一直话不多潘成云镇定的解释着,“大家一个一个穿过寢殿,这样活人身上的阳气就不会惊扰到阴鬼了。” “还要一个一个过去啊?”蔡祭文立刻瞪圆了一双眼睛,“那我要是在中途遇到了意外谁来救我?” 谁来救你啊!你还是大爷了!我暗暗的对一脸怂样的蔡祭文比了根中指。 “既然怕就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银子和江秦已经穿过了那些棺椁,站在寢殿的另一边望着我们,他对我扬了扬下巴,“子衣,你先过来。” 我啊?为什么是我?看一眼那些摆的密密麻麻的棺椁我心里发冷,还是硬着头皮对着银子回了一句:“嗯,好的。” 好的个屁啊!这可全是尸体啊,还随时可能爬起来咬人杀人啊!但是这么多人看着,怎么也不能让人瞧不起不是?于是我故意装做无所谓的样子走进棺椁之间。 当我看到第一个尸体时整个人都软了半截,脚步都是漂浮的了,强压着恐惧前进,只要过去了就好了,我在心中不断的告诉自己。 棺椁因为岁月的侵蚀长了厚厚的霉丝,棺椁里的尸体没有一点腐烂的迹象,就是脸色青黑散发着浓重的腥臭。没错,不是腐臭而且腥臭,只有怨气非常重的阴物才会有这样的味道,我无法想象棺椁里的主人当初是抱着怎样的不甘死去的。 若是觉得尸体恐怖那还不算什么,棺椁里的主人就像觉得对活人的刺激不够多,鼻子里还时不时爬出几只长着红色长毛的虫子,那是一种视觉上比蛆虫恶心千倍的不知名的虫子。 终于我走出了棺椁的包围,死里逃生之后是一阵无力,好在银子及时托住了我,才让我避免了当场摔倒的尴尬。 “没事吧?”他问。 “那些红虫子是什么?”我问。 那些红虫子为什么在尸体里,为什么尸体没有腐烂? “涟城,风雨,小彐,冥渊,你们也过来吧。”银子朝着那边吩咐,我感觉到他抓住我的手在用力,上面还起了一层薄汗,就在这时江秦也对着那边开口了,“任重,你也过来吧。” 他们这是?为什么总觉得不对劲? “银子……” “看到那红虫子了吗?”我刚想开口继续问就被银子打断了,“那是血螂。根据十家祖传的《阴阳录》第七十二卷《阴蠱》中记载,血螂是一种吸血的阴虫,食血一斗,可存千年。” “古人为了家人尸体不腐会在家人死亡后立刻将血螂养进死者身体中,血螂植入尸体之前是没有沾过血的,所以攻击不大,沾血后的血螂就会发狂,见到活物就咬。 但是血螂在两千年前就消失了,也不知道这贾商刘氏是从何处得来的。” “那涟城他们会有危险吗?” “只要在血螂全部钻出来之前过来就没事了,”江秦一惯温和脸上也带上了焦急,他担忧的看着那边的人,“任重会掂后,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何况那个张犬牙、李月儿、潘成云三人也不是能小看。” “只是……”江秦停顿了一下,“只是血螂这种东西只有我们这样的古老阴阳世家才知道,他们普通的盗墓贼根本没有见过,对付起来恐怕不容易啊。——阿银,你一会儿帮忙吗?” 银子沉默两秒,回答:“看情况,我不想被别人惦记。” 我沉默的看着那边走入棺椁之间的小彐,远远的看不到他的身体是否在颤抖,但他的嘴唇都被咬出血了。 看着小彐越来越近,我问:“血螂有什么办法对付?” “血螂只是遵循本能的吸血,它虽然生活在这些尸体中,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血螂是活的,它们真正意义上是阳间的活物。”江秦接到。 小彐顺利过来了,除了脸色有点难看其他的都很好。 涟城本来就是一个酷爱尸体的人,好在他也知道在此刻不能对这些尸体有什么肖想。他非常淡定的从棺椁之间穿过。大哥过来之前也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大步跨进了棺椁之间。冥渊天生阴阳眼,见惯了鬼,相对于他最恐怕的绝对不是棺椁里的尸体,而且大家所看不到的这间寢殿里的幽魂吧。所以他走过棺椁之间时目光根本没有在那些尸体上,反而在空中张望,仿佛害怕什么东西扑上来一样。 看着重案组的人一个一个全部走了过来,我提着的心才放下。反倒是江秦担忧看着踏进棺椁间的任重,额头上的汗水起了厚厚的一层。 当任重走到棺椁的正中间时尸体里的血螂已经全部出来了,他们沿着棺材像流水一样爬下,朝着任重而去。 “不好!”张犬牙惊呼一声,张皇失措的冲进棺椁中,“大家快过去!这种虫子吃人!” 第五十五章:张犬牙的血性 张犬牙做梦都没有想到,他本来是想让我们这些年轻人先行穿过棺椁试试是否安全,但是自己这些抱有别样心思的人却遇到了老天开的如此大的玩笑。 血螂吃人?虽然并不准确,但他勉强也能算是知道一点的。 任重在血螂朝他涌去时目光一寒,脸上吊儿郎当的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非常冷静脱下身上的外衣,展开一铺,铺在血螂之上,踮脚一跳踏在衣服上,用力一跃就跳出了血螂的包围。出了包围他脚下生风快速的跑到了我们这边。血螂也像遇见了天敌般,追了一会儿又返了回去。 过来的任重又一副痞痞的样子,伸手捶了捶江秦的胸膛:“还有这玩意儿怎么不早说,幸好老子聪明,不然就交代在这些小家伙嘴里了。” 江秦只是笑笑不答。 江秦在乎他的朋友任重,银子在乎的朋友是我,我在乎的是重案组的每一个人,有时候我开始渐渐明白银子的话了。 张犬牙一行人刚刚冲进棺椁之间就被血螂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张犬牙眼珠转动着目光在身边的人身上闪过,最后心里一狠,一把抓住了楚燕。 楚燕惊悚的看着张犬牙,哑着嗓子问:“师师——师父,你……” “燕儿,对不住了,反正你留下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就牺牲一下救救大家吧。”张犬牙抽出插在鞋子里的匕首对着楚燕的脖子一抹,鲜血立刻溅了一地,但是没有一滴落在张犬牙和其他人身上。 楚燕不可思议的瞪着眼,眼珠都从双眼里凸了出来,喉咙被割破,她想说什么却成不了字句,只能发出“嗬嗬”的奇怪声音。张犬牙扬起匕首对着楚燕的双手又是两下,让更多的鲜血喷涌出。血螂果然不让他失望,立刻朝着鲜血扑去,为他们让出了一条路。 嫌弃的将楚燕尸体丢的远远的,张犬牙大喊一声就领着头冲出了包围:“趁现在快走!” 被丢在后面的楚燕立刻被血螂淹没,等到血螂离开后楚燕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它们再次朝着张犬牙等人追去,依旧追了一会儿就停下,同时还乖乖的回到了棺椁里的尸体中。 “这……”我心有余悸的看着楚燕摆在棺椁之间的尸体,“银子……”为什么会这样?棺椁里尸体不是这样的啊? “血螂已经对鲜血发狂了,那女人不是血螂的寄主,血螂当然不会顾及。何况血螂数目太多了。” 除了楚燕所有人都顺利脱险了。但是脱险之后那些跟在张犬牙屁股后面的人也不动声色的拉开了与张犬牙的距离。 张犬牙够狠,也很理智。他用一个人的生命救了八个人,在盗墓这一行是非常划算的买卖,否则死的就是全部的人。可这些人不但没有感激,反过来竟有责备之意,这种时刻的正义真不知道叫人说什么好。 就在大家对险种逃生感到开心时,寢殿的所有棺椁都开始摆动起来,有什么东西将要出来了。 “不好!”张犬牙紧紧盯着那些晃动的棺椁说。 从下墓开始就是这个人领的队,虽然刚才他杀了楚燕但也救了不少人,没有丢下所有人自己跑掉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一个以盗墓为生的人身体里还藏着血性,不由的让人敬佩。 虽然知道银子和江秦一定知道怎么回事,可能够交好张犬牙也不错,于是我对着张犬牙问:“张叔,你怎么看?” 张犬牙回头看了我一眼,轻轻叹了口气:“刚才那些虫子群出,这么大的动静,估计是吵醒了棺椁里的死者。” “他们不敢过来。”江秦笑着说。 江秦的话不但没有让张犬牙放下心,反而脸色越来越难看,“那下一个墓室……” 话到嘴边张犬牙就止住了,一个字都不愿意再提。 “张叔,你刚才为什么要选择杀了楚燕?我记得她是你徒弟吧?”我尽量语气友好的问,“没有其它办法了吗?张叔以前也见过这样的虫子?” 很不错,张犬牙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生气和遮掩,一副事实就是这样的大义凛然样子,“楚燕是个不安分的,有她在早晚会害死更多人,不仅楚燕,司建南,蔡祭文,两人我都会想办法除去。我不想害人,但也不想被别人害死。”张犬牙说的很轻,刚好避开了司建南几人,说着他笑着打量起我们,“你们几个小子不错嘛,张叔就喜欢你们这样有胆量的,不畏畏缩缩的,有主见的人。等出了古墓张叔请客,我们好好吃一顿。” “嗯,好的张叔,那后面就麻烦你多多关照了。”我不自在的笑了笑。张犬牙真是个铁血汉子,为人豪迈,敢作敢当,就算手段残忍也不让人讨厌。再说盗墓的有几个没有手段? “好啊!”张犬牙哈哈一笑,脸上也不再绷着了。他这算是找到合心意的人了吧。 棺椁震动之后立刻安静了下来,大家都屏住呼吸等着棺椁接下来的动静。等了一会儿之后众棺椁里有的伸出一只煞白的手,有的尸体直接坐了起来,不过也就这么一会儿那些东西又恢复了原样。 “这是?”张犬牙问。 “铜镜——封煞青玉八卦镜。”江秦回答,“它吸走了尸体里的煞气,尸体便不能活动。” “幸好当时没有人去动这面镜子,”张犬牙庆幸到,“只是一会儿我们怎么出去?” “先去下一个墓室看看,古墓不会只准备一个出……” “啊——呲——” “啊——啊——啊啊啊——” 寢殿的尸体平静下去之后又开始此起彼伏的发出指甲划过玻璃的刺耳尖叫。这当然不是我们的声音,因为这声音来自寢殿中央那些棺椁之上。很具穿透性的声音,除了江秦、银子、任重三人,其它所有人都捂住了耳朵。 “啊!我要聋了!别叫了!”司建南对着棺椁之间吼道,一点也没有之前的恐惧。接着他的眼里,耳朵,鼻子,都开始渗出了血,他胡乱抹着脸,把血弄的一整张脸都是,六神无主的呢喃起来,“我要死了!怎么办?!我要死了!我不想死啊?怎么办!谁来救救我?张大哥你救救我好不好……” 第五十六章:困龙穴 “滚!”张犬牙抬起脚就将司建南踢了出去,飞出去的司建南立刻连滚带爬的又回来了,那速度快的堪比光速。 那些声音响了一会儿就消失了,半空中开始显现出一个个穿着古代衣服肢体不全的厉鬼。它们就在半空中望着我们,目光恶毒怨恨。 被上百只鬼盯着没有人敢发出一点声音。 空气里飘起一股骚味,看过去,正是被吓得失禁的司建南传出来。 张犬牙厌恶的皱了皱眉,第一个转身去研究身后的石门。 这是一扇七八人宽的门,门上雕刻着一条飞腾在祥云之间的龙。不过这条龙的面目有些恐怖。 龙的眼睛睁得大大,嘴巴大大张开,满嘴是寸长的獠牙,它的身体被祥云里伸出来的锁链禁锢着,满身都是挣扎留下的伤痕。整个雕刻里充满了绝望和痛苦。 张犬牙伸手在石门上摸索着开关,从祥云到龙身,眼看就要摸到龙眼上了。江秦立刻冲过推开张犬牙:“不要碰眼睛!” 但是已经晚了!张犬牙不仅碰了眼睛,还因为眼睛的可活动性按了下去。 就在这时,石门上的龙开始动了,它抖落了身上的石块活了过来。石门消失不见,龙朝着我们大吼一声,我们都被震飞了出去。 寢殿上的厉鬼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就连血螂也没有再跑出来吸血。 这回真实遇到大麻烦了! “竟然是困龙穴!”任重惊呼。 困龙穴——是困兽穴的一种。困兽穴是古人常用的一种雕刻在墓门上的阴阳术。他们将野兽雕刻在墓门上,用人血浇灌,在用阴气滋养,被雕刻在墓门上的野兽就可以复活,只要不解开墓门上的封印也就没事,可若是解开了后果不堪设想。野兽寄居的墓门便被称为困兽穴。 刚刚那扇墓门就是困兽穴中只有皇族才能用的困龙穴。 我看着慢悠悠飞过来的那条血淋淋的巨龙朝着银子问:“后面是主墓室吗?” “应该不是,哪有这么容易就到主墓室的。”银子摇了摇头,朝我问,“猎鬼枪你带了吗?” “啊?带了的。”我不解的将猎鬼枪递给银子。 只见银子举起枪就对着巨龙的脑袋。 这是想要一枪崩死这玩意儿吗? 确实如此。在一声枪响之后,巨龙的脑袋上被打出了一个洞,它滚落在地上,抽动的尾巴击碎了好几台棺椁,棺椁里的尸体被龙尾拍成一张薄纸,来不及离开尸体的血螂也成了肉饼。 几声龙吟之后巨龙化作血雾消失了。 这就完了? “银子你到底还有多少宝贝啊?”我冒着星星眼崇拜望着他,压低声音问。 “困龙穴只是气势足,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只不过是人血繁衍而来的邪物,煞都算不上,猎鬼枪击杀它简直是浪费。” 银子嘴角轻轻扬起,我敢保证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得意之色。 “小兄弟!那东西能借我看看吗?”司建南从绝望中回过神双眼放光的看着银子手里拿着的银色手枪,他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小兄弟,这枪……” 司建南话还没有说完,银子“啪咔”两下拉了保险,用枪对着司建南的脑子。 “小兄弟你别激动啊……我就是好奇而已……我我、我不看了还不成吗?” 银子冷漠放下枪还给我,“心怀不轨的直接毙了就是,能杀那条龙还杀不死一个人吗?” 这句话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的。 见枪到了我手里,司建南依旧不死心,他小心的朝我走来,“小兄弟,可……” “枪很不错哦,你想要?”偶尔逗逗白痴也挺好玩的。我笑的无害的用枪比了比司建南的脑袋,做了一个枪毙的动作,吓得他立刻禁了声。 在场有谁不想要这把枪呢?不过别人都没有动司建南就迫不及待了,这一路下来他恐怕离崩溃也不远了吧? “子衣,别玩。小心点。”诔大哥无奈了拍了拍我的肩膀,“哪里去捡的涟城的样子。” “知道了诔大哥。”恭恭敬敬的收起猎鬼枪咧嘴笑了笑。 诔大哥在重案组也是很有权威的,虽然他既不是组长也不是副组长,但是他办案时的沉着冷静,手段干练雷厉风行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巨龙消失后血螂和厉鬼都没有再出现了,我们又继续向着古墓深入。 寢殿进入之后是一条悠长的通道,通道上安放了八百多年的火把在第一个人踏入时立刻自然了起来,照亮了整条通道。 通道之上雕刻着麒麟猛虎等百兽图,脚下雕刻着祥云和条形图案。 “这不会又是什么困龙穴吧?”司建南犹豫着看着大家,就怕一脚踩下去那些东西又活过来。 大哥!你瞎了吧!“猛禽都在头顶,你怕个毛线啊!”我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哪里那多困兽穴,你以为困兽穴是大白菜啊,随便画画就有了。 “这……”李月儿走到第一个火把下。火把上绑着一条彩带,像是琉璃一样光华流转。李月儿握住那条彩带我们才发现每一个火把上都绑着一条彩带。 潘成云犹豫了一下走到李月儿身边取下彩带对着光看了起来,可他并没有看出什么来。摇了摇头把彩带还到了李月儿手里。 “这是七彩锦,”李月儿在潘成云摇头后说,“这不是古墓那个时代的东西。” “七彩锦……”张犬牙轻轻呢喃。 “什么是七彩锦?”蔡祭文问,“能够保留这么久光泽还这么好的东西一定价值连城。” “你知道什么是七彩锦吗?”李月儿不屑的看着蔡祭文,眼中大大写着“愚昧”二字。 “七彩锦——不就是七色锦吗?”王华北惊呼,接着仿佛见到鬼般看着李月儿手里的彩带。 “嗯。”李月儿点头。 “可是这丝绸是清朝的东西啊!你不会认错了吧?” “我做了十几年的古董商还是专业盗墓贼,难道哪个朝代得东西都分不清楚吗?”李月儿的话打破了王华北心中最后的质疑,尤其是李月儿话落后张犬牙也点点头,说:“这确实是七彩锦。” 第五十七章:古墓中的七彩锦 “七彩锦是清朝当时皇宫非常流行的一种丝绸。 清朝时东方开始频繁与西方建交,清朝初期把茶叶丝绸卖给西方,西方也会为清朝提供一些良好的技术。 东方的丝绸虽然好,但都是染坊染出来的,容易掉色,西方的布料质量不如东方但是颜色上佳。 七彩锦是清朝融合了西方技术制造的最好的一匹布料,而且文明东西。”李月儿一边说一边将七彩锦小心折好放进口袋中,转而又去解另一条七彩锦。其他人有样学样也跟着去解七彩锦。 “这么说七彩锦是清朝的东西了,可是这个古墓是南宋时的啊。那个时候的南宋怎么会出现七彩锦这样的东西?难道南宋时就有人会制作七彩锦了?”我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一伟大的发现。 “这个古墓……”李月儿顿了顿,“估计以前有人来过吧,清朝就被人发现过。” 也就说话的一会儿功夫被解下七彩锦的火把就有是五十多把了。 管它哪个朝代的东西,反正都是宝贝。七彩锦这玩意儿我以前可没有见过。在场除了三个人其他人都去解七彩锦了,这三个人就是一直不在状态的我,对一切毫不在乎的银子,最后就是老神在在的江秦。 心中犹豫了一下立刻兴奋的也想去解七彩锦,才走两步就被大力的扯了回去,一个踉跄差点直接扑倒在地上。 “你去哪里?”银子扶正我冷冷的看着我。 很冷漠的目光,这是他第一次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我吓得心中一凉,微微发苦,却不愿意输了气势,略微带刺的回答:“别人干什么我当然去干什么。” “愚蠢!”他不屑的吐出两个字,侧过头就不看我。 我悄悄握紧拳头沉默的站在原地,心里对银子是怨恨的,他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对我发什么脾气。别人都可以拿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拿?涟城不也去了?诔大哥不也去了吗?而且他的质问和最后两个字完全没有一点掩饰的想法,那道冰冷的声音在通道响起,连回音都有,让每一个人都听的清清楚楚,这让我尴尬的无地自容。 通道里一时间分工明确,三个人站在中间观看,其他人忙着抢夺火把上的七彩锦。 大家在墓道边走边解着七彩锦,这一路就慢了很多。 意外总是奇出不穷,当张犬牙的徒弟裴久解开最后一条七彩锦时,那条七彩锦突然变成一条巨大的乳白色虫子,不待裴久反应立刻咬开了他的手掌钻了进去! 我因为银子的原因心中气愤,目光一只看着最后的七彩锦想着怎么样才能弄到一条来玩玩,看到这一幕自然是吓出一身冷汗。 七彩锦有问题!七彩锦有问题! “涟城!你们快扔了七彩锦!”我立刻回身朝着正把七彩锦收进口袋里的同伴们喊到。 大家皆是一愣,接着通通尖叫着丢开身上的七彩锦。 小彐因为没有右手不便,来不及丢尽,最后一条在他手里的七彩锦立刻变成了一条乳白色的虫子! 卧槽!心里一慌,我不顾一切朝着小彐跑去。虽然平时小彐排挤我,但是他是重案组的一分子,是我的同伴,也是一个不错的人,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啊! 好在还来得及!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 跑到小彐身边的我立刻伸手抓住了那只乳白色的虫子!虫子很大很长,两根大拇指粗,一节藕长。这只虫子被我抓住后立刻反身对着我的手背就是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虫子吸着血扭动着身体企图逃脱我的禁锢钻进我的身体。 可是,我怎么能放开?如若放开,我保证就是大罗神仙也就不了我,虽然我不知道这虫子是什么,有什么用,但是看这么一大条,也不是个好东西,还钻进身体里,不死才怪! 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抓住虫子的手因为失血过多渐渐有些无力。 当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一把银亮的匕首挑开了虫子,在虫子落地时一刀将虫子分成了两段。虫子的虫液飞溅在石壁上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 银子松开匕首起身朝我走来,他面无表情的抓住我被虫子咬过的手。伤口已经在腐烂了,味道和虫液相似。 “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银子就拿出了一把装饰刀朝着伤口刮去。我强忍住痛苦。那装饰刀一点一点剔下了开始腐烂的肉。 来回十几次,直到血液和肉恢复正常他才放开,回头看向其他人:“谁有绑带?” “我。”小彐立刻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在所有人被我吸引注意力时裴久痛苦的在地上翻滚,他的翻滚除了张犬牙心疼的看了一眼没有引起其他任何人的注意。 很快裴久的身体开始腐烂,但是他还活着!腐臭弥漫整个通道,这时大家才看了他一眼,那些眼神带着厌恶和防备。 我静静的站着看着绑带一圈一圈缠绕在手上。 我对银子的行为若是刚才是不满那么现在也就是感到心冷。 他知道七彩锦有问题吧?不然为什么阻止我?他一定知道七彩锦有问题!可怎么能只看着?他可以不顾李月儿不顾张犬牙他们任何人的死活,但是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涟城他们身陷险境!我们是同伴啊!我们一起工作三年了,一起出生入死!他怎么能见死不救? “你知道七彩锦有问题对不对?”我的语气很轻,轻的仿佛随时都可以消失。 他缠绑带的手一顿,平静的回答:“不知道。” 身体微微一僵,心里侥幸的松了一口气。 我是希望他不知道的。 打结时他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你说的要承担责任,我以后不会保护你了,你可要小心呢。作为一个阴冥司你连基本危险常识都没有,真是很不称职。如果这样下去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阴冥司。” 冰冷的心脏渐渐回温,我感激的看着银子弯下腰去捡起切开虫子的匕首。 第五十八章:古墓硫酸池 银子在我心中终究是与涟城他们不同的,在银子身上我无限依赖,总能找到一种优越感,因为只有我对银子而言是不同的。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银子对我来说也是与其他人不同的。 男人拾起匕首擦尽上面的虫液,用余光看了一眼呆呆的青年。擦尽的匕首男人将它丢给了青年,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回到原来站立的地方。 他终究是狠不下心,不希望被子衣怨恨,涟城他们如何,他是真的无所谓。 “我们要杀出去!”张犬牙手里不知何时握住一把唐刀,他神情严肃的盯着已经把我们围住的虫子。 此刻我们被围在距离下一个墓室六七米外。 “好!”我紧了紧银子给我的匕首附和。 “上!往墓室开路!小心虫液!” 随着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冲向了那些虫子。“噗呲”一刀下去虫液飞溅,不论是险险躲过还是灵巧躲过,反正除了衣服上沾了一些没有人弄到自己身体上。 虫子的速度非常快,幸而还没有逆天,如果再快一点一般人可真是拿它们没有办法了。 虫子弓起身体,后尾一用力便从地上弹了起来,径直朝着我的侧面扑来。我从另一条虫子身体里拔出匕首,侧身劈下,把扑来的虫子从头到尾劈成了两半。 最后一条虫子死亡。 抬头看去大伙儿都或靠着石壁或蹲在地上喘气。每个人衣服上都沾了虫液,通道里恶臭依旧,却没有起初那么刺鼻了。 “我不走了!不走了!你们谁送我回去!我什么都不要了!送我出去!”就在时窜出来一个人,他扑到了我身上,扯着我的衣服,是司建南。 他的衣服非常干净,想来刚才是独自一个人躲了起来。 我平静的看着他嘶吼,能够肯定他已经崩溃了。 司建南三两下摸出了我身上的猎鬼枪,看到猎鬼枪他双眼一亮,不顾一切的塞到我的手里,嘴里一遍一遍的重复:“用它!用它送我出去!我要出去,你必须送我出去!” 我站着,复杂的看着司建南,没有其它动作。 蔡祭文看我没有拒绝只是沉默,还以为我同意了,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跪到我跟前,竟磕起了头来!“小兄弟,你把我也送出去吧!求求你了,我不想进去了!小兄弟,求求你带我出去吧!” 看着蔡祭文和司建南悲凉中我又觉得有趣。人类是如此怕死,可也为了欲望不顾一切,那么对于司建南和蔡祭文两人来说欲望和生命是什么更重要?生命吗?可当初为什么又要下墓? “抱歉,恕我无能为力。”将猎鬼枪重新放回身上,抬脚绕过了司建南两人。 我不知道这样的我算不算冷漠,但是我确实不想那么做,也做不到。我虽然是刑警,但宽容和善良都是出于职责,哪怕是友好的性格也是出于责任。毕竟我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很善良。 “啊!你们谁送我出去!要多少我都给你!” 还真是天真呢,既然选择下墓看上的东西岂是随便点钱就可以打发的。我站在下一个墓室门前回头望着原地哭喊的司建南,蔡祭文已经恢复平静跟了上来。 张犬牙这次没有动墓门,谦让的退了一步把位置让给了江秦:“小子,你来。” 江秦走上前,顺着墓门摸去,敲敲打打,直到听到一个中空的声音才停下。 那里是一个圆形图案,上面花纹繁复,这样的图案并不只有一个。 将用力扭转了几圈,“轰隆隆”墓门开始挪动。 墓门打开之后里面是两三米宽的深渊。从深渊下伸出来数百根柱子,那些柱子刚好能放下一只脚。 深渊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这真的是古人的陵墓吗?这样的人为机关,到底花了多少心思?” “很简单。李小姐这样问,我就让李小姐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任重一派深情的望着李月儿,直看得李月儿红了脸才继续,“李小姐有什么不需要的东西吗?” 李月儿犹豫了一下,取下了耳朵上的一对耳环。 任重接过耳环时挑了挑眉,调侃:“李小姐可真是大方。” 说完任重就松开了手,李月儿的耳环落了下去。然而那对耳环却在一米处停下,快速消融。 “这——”大家都惊悚了,真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硫酸。”任重说,“大家必须从这些柱子上过去,一旦掉下去,将会立刻被腐蚀的白骨都不剩下。所以,压下你们的恐惧,这东西‘吃’人不吐骨头,可比那些鬼怪恐怖多了,我猜这里没有鸟人大家都不会飞吧。” 任重说完第一个踏上了柱子,江秦其次,银子第三。大家一个个都跳了上去,接着就是我了。 看起来非常简单,当我真正踏上柱子才知道——柱子是漂浮着的!人踩在上面摇摇晃晃的根本就站不稳。而最前面的三个人稳稳的站着,就像站在地上。 我半蹲着身体,手脚并用的抓着柱子才避免了掉下去的危机。 等到柱子不晃动我才慢慢起身。 前方最先跳上柱子的江秦三人已经顺利到了对面,正看着我们;后面蔡祭文跳了上来,只有司建南在原地恐惧而犹豫的看着柱子。 终于站起来了,虽然双腿还在打颤。 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过去,同时也不能踩空,这样才能把恐惧压到最低。 睁开眼睛,握紧拳头,立刻跳上了另一根柱子,柱子摇晃的厉害,我不得不停下来先稳住脚下的柱子。就这些越来越熟练,最后都不用停下来了,很容易的便过去了。我到达对面时柱子上只剩下蔡祭文和小彐了。小彐因为人小在柱子上跳跃比我们要费力,不过也比蔡祭文稳当。 司建南任旧在原地,他向着我们张望,却怎么也不敢跳上柱子。 这个人注定要被我们抛弃。 等到蔡祭文从柱子上下来,我们共同进入了下一个墓室。 “你们别走啊!我还没过去呢!求求你们……” 司建南的声音越来越,没有任何人回过头去看他一眼。 我也没有。 第五十九章:陪葬室 过了硫酸池终于到了陪葬室。 这么一路下来我还以为永远也到不了陪葬室了,或者是没有陪葬室。现在看着满室的宝贝仿如做梦一般。 大概是被吓怕了,在见到这些珠光宝气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冲上去。 甚至蔡祭文还惊恐的问:“这些是什么?” 经过七彩锦那么一次大家真是被吓怕了。 此刻真正的宝贝摆在面前连贪婪都不敢,其实也不是不敢,只是怀疑。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走。” “啊?”我疑惑的看过去,就见银子朝着墓室中间走去。 墓室中间有一个圆台,圆台上面放着各式各样的兵器,有匕首,有长剑,有砍刀,还有长枪。 圆台最上面有一个剑架,剑架上放着一把落满灰尘会的八尺长剑,灰扑扑的看不出质地。 银子目不斜视,直径走向了圆台,我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他拿起剑,用手擦尽上面的灰尘递给我。 这把剑的剑鞘是纯白色,由白色玉石制成。剑鞘上雕刻一只凶猛的野兽,我认不出来这野兽的品种。 “唰——嘶——嗡——” 拔出剑身清脆的摩擦声说明了这是一把上好的古剑,尤其是剑出鞘那乍现的寒光更说明了这把剑的价值。 可是——怎么会有保存这么好的剑?它难道不应该腐化吗? 剑柄上刻着两个字——青釭。 青釭剑,这不是三国时期一个名叫何颙的人送给曹操的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银子——那个,这是青釭剑?”我弱弱的问。要是这玩意儿拿到外面去晃悠铁定死翘翘。 “青釭剑?”他疑惑的重复了一下,接着戏谑的扬起嘴角,“三国时期最流行的可不是玉石。” 啊咧?是哦,那时的兵器都是青铜打造的,青釭剑定然也不列外。 “那这是……”南宋的仿制品? “清水剑。”他说,“其剑鞘由玉精打磨而成,剑身由精铁制成,是一把绝世好剑。不过南宋皇帝们只把清水剑当做饰品用来欣赏,历史上从未沾过血取过命的清水剑,自然后人也无记载,就是在野史里对清水剑的评价也只是一把华丽的饰物。 而事实上,清水剑可是把好东西,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由玉制成的剑鞘还可以温养剑身。 所以清水剑才百年不腐,百年不锈。 如今你已经打算成为阴冥司,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怎么行? 这把清水剑被放在古墓八百多年,长年被阴气侵蚀,清水剑已经衍生了微薄的意识,如今正好适合你。 正好清水剑从未沾过血杀过人,你滴血认剑吧。” “滴血认剑?”我无语的抽了抽嘴角,为什么有一种玄幻了的感觉,只是成为阴冥司而已,要不要这么脱离科学? “你从来不明白,世界从来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那么你觉得什么是你不能相信的?鬼吗?鬼你已经见过了,或者不老不死的人,不老不死的人你也见过了,我就是,你也可以和我一样?那么你还在质疑什么?选择了这条路,不论什么你都应该接受。” “不是,只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怎么滴血认剑?” “……”他沉默了一会儿凉凉的开口,“咬破舌尖,把精血吐到剑身上。” 呵呵,银子要是一不小心咬断了怎么办?这种自残怎么下得了口,小说写的精血和心头血不是直接划破指尖就OK了吗? 我看着银子,银子也看着我,终于屈服在他无情的目光下。 我试着咬了十几下舌尖都没有咬破,整个舌头痛的都失去了知觉。小说什么绝对是骗人的! 终于舌尖被咬破了。 被吐到清水剑上的鲜血渐渐被吸收,甚至连带着口水也没了,我觉得心里有些嗝屁。 当剑身上再次干净如初,明明被我拿在手里的清水剑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剑呢?” “你的身体里,从此清水剑便是你阴冥司君子衣的阴冥剑,再不叫清水剑。你可以试着叫它名字去感受它的存在。最后——切忌不要随便唤出阴冥剑,司使的本命法宝出手必奉上祭品。” 银子那严肃的语气让我觉得被收进我身体里的不是宝贝清水剑,而是一个魔头。和武侠小说里剑出必见血一个装逼样。 按照银子的吩咐我叫着阴冥剑的名字,它确实在我的身体里,安安静静的很听话啊,一点也没有银子说的那么恐怖。 有了第一个人领头后面也一一放开了胆子,等到我回过身去看其他人,根本没有一个是闲着的。 蔡祭文口袋里背包里怀里手里都塞满了东西,却还弯着腰企图再拿走点什么;王华北也收了一书包东西,正费力的将书包从地上背起来;张犬牙李月儿和潘成云就要机智的多,他们在陪葬品中挑挑捡捡,都是拿的最值钱又最轻便的。 任重和江秦捡了一些玉器。 唯一空着手的只有重案组的成员,他们不知道什么已经走到了圆台上。 涟城目光扫过一排排兵器,随手拿起几件不错的扔给小彐三人一人一把,乐颠乐颠的说:“这些东西不错,可以拿回去玩玩,用来防身也是酷啊。”涟城拿了一把精致的短刀试了试,收起来朝我挑了挑眉,“你的那把白色的玩意儿呢?刚刚不是还在吗?” “呃……” “你在去选几把匕首,以后用得着,防身。” 银子出口转换了话题。 说到匕首,我这才想起,七彩锦一事银子将他的匕首给了我,而我在他身上也没有看到其它武器,那把匕首是他唯一的武器吧。 我拿出匕首递给他,他重新把匕首放回腰间,对我扬了扬下巴:“去选几把趁手的兵器。” 最后我又选了两把简单朴素但是非常好用的匕首。 “我们走吧。”张犬牙把最后一块玉佩系在腰上,见大家都选好了,才开口。 “等等张大哥!”蔡祭文喊到,“宝贝我们都拿到了,现在我们不是应该回去了吗?为什么还要进去?” “你懂个屁!主墓室里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宝贝!” 第六十章:古墓分别 陪葬室已经到了,主墓室肯定也不远了。这一群人真正想要的确实不是区区陪葬品,主墓室里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宝贝。 陪葬室右边的门是除了我们进来唯一的石门。 石门上雕刻着的是一个男人,一个身穿铠甲手拿长剑的威武男人。 “这不是壁画上死在蒙古军手里的男人吗?”潘成云回忆道,“这个男人是什么人?” “上面写着。”李月儿扬了扬下巴。 石门写着一副对联—— 横联:护城镇都。 上联:智圣惠明修性。 下联:武绝忠正不阿。 “是两个人啊!”李月儿摩挲这下巴,“那么还有一个人呢?” “这里。”张犬牙指了指身穿铠甲的男人身后的背景。闻言大家集体翻了一个白眼向着男人身后的背景看。没事躲在后面当背景真是够无语的。 男人背后有一张棋桌,棋桌正摆着棋局。棋桌旁边坐着一个男子,他右手拿着一颗黑子正落下,脸上挂着温润的笑,对面坐着一个孩子,崇拜的看着他,孩子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这幅背景与前面满身杀气的男人简直格格不入。 “这个小孩和这个青年……”蔡祭文想说什么又停了下来。 “后面是他的墓室。”江秦抬手摸着男人身上的铠甲说。 “只有他一个?”蔡祭文兴奋的笑了起来,双眼眯成一条线,笑得见牙不见眼,“还等什么!走!进去啊!” 这扇石门的开关是男人手上的剑,剑上有一条类似于刷卡机的缝隙。 蔡祭文毫不犹豫的取下了男人腰间的匕首插入缝隙中,将匕首扭了一圈,只听“咔嚓——”一声那把匕首就断了! “你——” 王华北瞪着蔡祭文欲要指责,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石门就上升打开了。 蔡祭文得意的扫了王华北一眼,一转眼就奔进墓室了,就连他背着抱着的金银财宝也好像没有了重量。 大家都进了墓室,只余下我站在原地看着石门升上去之后露在外面的下部分,在上面非常不显眼的边缘有两排小字: 入墓窃取者诛! 扰墓安宁者诛! 奇怪,这两排小字是什么人写上去的?贾商刘氏?痕迹看起来也就一两百年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贾商刘氏写的啊! “子衣!看什么啊!快进来!”涟城的声音从墓室传出来。 “哦!好的!”我迟疑了下才走进墓室。 这间墓室只放了两口棺材,不同于第一次遇到的棺材堆,两口棺材都有棺材盖。棺木都是上等的沉香木,一眼就可以看出棺材主人的身份必定不一般。 这间墓室的摆设很简单,墓室的中央只摆了一口大鼎,大鼎中爬满了毒虫。 “推开看看。” 张犬牙对着潘成云喊到。听到张犬牙喊自己,潘成云立刻放下了背包走了过去。 两个强壮的大男人一左一右扶住棺材盖。 “我倒数三下就用力。”张犬牙看着蓄势待发的潘成云说。 潘成云点了点头。 “一、二、三——” “轰啦——”棺材盖毫无阻碍的被推到最大。站在棺材边的张犬牙和潘成云同时皱了皱眉头,快速的后退一步。 江秦对任重抬抬下巴看向另一口棺材。接着第二口棺材也被打开了。 江秦和任重的表情和张犬牙二人没有区别。 “有宝贝吗?”蔡祭文急不可耐的跑到了棺材边,然而却是惨叫一声跳的远远的,转头恶狠狠的质问张犬牙,“张大哥宝贝呢!宝贝呢!你说过里面有宝贝的!” “闭嘴!”张犬牙抬眼威胁的盯着蔡祭文,“在他娘多嘴老子就宰了你!” 蔡祭文被张犬牙吓得脖子一缩,马上后退了一步远离了张犬牙的攻击范围。 棺材里有什么?难道是空的? 我想了想朝着棺材走近。 棺材里只有一架白骨,白骨上面黏糊糊的,一条手臂粗的眼镜蛇在白骨的胸腔和口中钻来钻去。眼睛蛇见到我后立刻抬起了上半身,作势就要朝着我飞来,我惊得立刻后退了两步,这时眼镜蛇又重新回到了棺材里白骨中。 “呃——” 在安静的墓室突然响起的闷哼是十分刺耳的,非常自然的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 这道声音来自于李月儿。 和潘成云并排站在一起的李月儿胸口被一只青白的手穿透,她瞪着的那双不可置信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泽。 潘成云僵硬的转过头去,身体抖得像筛子一样。当那一张惨白的脸映入他的眼帘,他吓得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杀了李月儿的人正是石门上身穿铠甲的男人!此刻也许应该叫他鬼更为贴切。 男鬼慢悠悠的收回穿透李月儿胸膛的手,失去生命的李月儿犹如脱线的风筝——倒在了地上。 男人低头阴冷的打量着脚下瑟瑟发抖的潘成云,抬起脚就将潘成云踢飞了出去。踢出去的潘成云摔在石壁落下滚了三圈才停。 “擅闯者诛!”男人如同一只野兽般尖声吼道,吼完右手便凝聚起了滔天黑气,黑气在空气中汹涌的翻滚,很快凝聚成了同石壁上一模一样的长剑。 肩上一痛,我侧身看去就见银子右手白光一晃也出现了一把长剑。 剑身银白,在它出现的那一刻周围的空气都冷了三分。 这是——不用银子说我大概也能猜到,这是银子的本命剑,阳明剑。 “银子……”我担心的看着他,上一个墓室的话我可还没有忘记,不到万不得已司使千万不能召唤本命法宝,否则必祭剑! “走,我来拦着它。”他全神贯注的看着那只慢慢靠近的鬼,说罢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带大家走。” “我留下!”怎么可能留下他一个人呢!这么一路走来大家都是一起的啊!丢下谁也不能丢下他。 这句话我说的声音很大,整个墓室里的人都听到了。 银子回头冷冷的看着我,他一字一顿的说:“真是没有眼色,滚!” 第二次了!下墓后第二次凶我了!为什么做什么都要我行我素? “好,我带大家走,你自己小心。”我忍下心中的暴虐平静的看着他,“如果我们离开了你没有回来我会回来找你的。” 第六十一章:冷漠的人心 真的会回来的,就像曾经你奋不顾身救我。 “大家快跟我走。”深吸口气我朝着早已经傻了的其他人喊到。 另一扇石门打开,大家一个一个离开了。 我也走过了石门,在石门缓缓合上的时候回头看去。 男鬼舞着剑朝着银子劈去,银子冷静的横着剑接了下来,剑与剑之间碰撞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还带着摩擦出来的火花。 那个男鬼舔了舔嘴角,邪邪的笑着说:“道士吗?有意思,难得遇到一个有点实力的活人。” 银子没有理他,专心的抵御着他的攻击。 石门越来越低,把两个墓室隔开,我只能看见男鬼和银子一进一退走的非常有规律的步伐。 “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他可是我们中最强的。”涟城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安慰。 我勉强笑了笑,朝着站在一边沉思的江秦问:“江大哥,那只鬼很厉害呢,不像我们平时见过的那些鬼。”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这只鬼的与众不同,它可以用剑杀人,它完全可以实体化,如果不是知道它是鬼,没准还会把它当成一个大病初愈的活人,还有它那周身让人压迫的气息。 “鬼修。”江秦慢慢吐出两个字。 “鬼修?”这是什么东西?有一种跑错了片场的感觉。 “嗯。”他点点头,“中国历史传承五千年,这还只限于有记载,没有记载的谁又说得清楚?神话可不是凭空而来的。 世界有鬼自然有抓鬼的,有道士自然就有鬼士。所谓道士就是道修,鬼士便是鬼修。 修仙成神这是古人趋之若鹜的事,但是从来没有人成功过。道士死了之后继续修行就叫做鬼修,也从来没有鬼修修成神位过。 神的传说确实不少,但这都是修行之人对力量和实力的渴望,他们把力量的巅峰称之为神,事实上世界上根本没有神。 人鬼神,神只是力量的一个代名词。 那只鬼是鬼修。如今二十一世纪崇尚科学,能遇到的鬼修要么生前是阴阳世家,要么就是死去的古人。 不过鬼修非常少见,遇到一百个道士也不一定遇到一个鬼修。 它南宋的鬼,道从东汉正式传播,它又是南宋高官,所以懂一点道术也不足为奇。 这只鬼是鬼修无异了,还是有八百多年的鬼将。很强大。” 什么古代阴阳史的发展我是听不懂的,唯一知道的就是——这只鬼和以往遇到的都不同,它有修为,或者说银子懂的东西这只鬼也懂。 八百年的修为啊!就算银子是阳明司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可他也才活二十几年,斗得过这样的老怪物吗? “我想回去。” “你想去给他添乱吗?”涟城皱起眉头看着我。 是啊,我去了能干什么?还不是添乱,我什么都做不到。 我无力的坐到地上看着周围站着的一个个满脸苍白的人。 现在这里还剩下十一个人,当初一起下墓的是十七个人,重案组六人,江秦两人,张犬牙九人。楚燕被张犬牙杀了,裴久被虫子咬死了,司建南被丢在硫酸池对面,李月儿被鬼修杀了,银子也被困在那边生死不明。 “子衣振作起来,我们先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我不可置信的看着说出这番话的涟城,崩溃的喊到,“你怎么能这样说呢!银子还在那边!银子还在那边啊!他还没有过来!我们怎么能丢下他!” “门只有那边才能打开,我们留在这里也没用,何况他是生是死还不一定,我们不可能永远等在这里。”张犬牙认真的开口,“我钦佩他的勇气,也钦佩你们年轻人的义气。但终究是太冲动了,当务之急应该离开这座古墓,谁也说不清楚接下来我们会遇到什么。” 哈哈哈哈——这是什么理由?“是银子救了你们!你们就这么急着离开吗?凭什么说他死了!”张犬牙,你也不过如此!为什么还要把理由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子衣起来,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涟城伸手就要来拉我,我嫌弃的拍开他的手怒视他,“慕容涟城,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呸!你个小畜生在这里闹腾个什么劲!”蔡祭文抱着他的金银财宝摇摇晃晃的走过来,恶狠狠的踢了我一脚,因为东西太多站不稳,所以这一脚也不是很重,他踢完之后居高临下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看着我说,“没人叫他留在里面,是他自己不跟上来的怪谁啊!你要是不愿意走那你就留在这里好了,你有本事最好一辈子都别出去得了。什么是他救了我们,我们让他救了吗?死了活该!” “哈哈哈哈……”我看着蔡祭文那张自私的嘴脸气笑了,笑得眼睛发酸。心里的委屈怨恨怒火让我只能笑,这些人没有心,都自私可怕,除了笑我还能做什么? “子衣我们先离开吧,如果现在送了命那就太不值得了。” “那你告诉我什么是值得!”慕容涟城啊慕容涟城,你在说什么呢?“我自问银子对大家都不错!” “君子衣,他不会希望你留下的。”站在诔大哥身边的小彐说出了自他下墓来的第一句话。 “走吧子衣,这不是抛弃,你应该听十银的话。他最希望什么你从来不比我们知道的少。”诔大哥笑着朝我点点头。 “走吧小兄弟,现在古墓的鬼怪都被惊动了,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张犬牙见我有被说服的迹象立刻说出了我们即将面对的情形。 那又如何?一切还不是都为了他自己?我们离开了就算银子活着他要面对岂不比我们更加危险? “走。” 我沉默着任由涟城拉起我。 蔡祭文见了这个情况立刻不满了,横在我面上叫嚣着,“你不是不走吗!有本事别跟着我们!就你现在这个样子跟着我们也是累赘!”说着又看向涟城,“小兄弟,这样的累赘带着干什么!就把他留在这里好了,他不是要等他朋友吗?正好随了他的愿望得了。”说完眼珠一转,伸手就朝着我腰间的猎鬼枪夺去,“你的手早受伤了,现在不过是个废物,宝贝你留着也没用,不如给我好了!” 第六十二章:主墓室 涟城目光一沉毫不留情的给了蔡祭文一脚,蔡祭文被踢飞了出去。 看着蔡祭文被他的宝贝压着半天起不来,涟城冷冷的说:“你敢动他试试。” 我被涟城扶着的手轻轻抖,想都不敢想蔡祭文落到涟城手里的下场,绝对足够血腥暴力残忍。 “不要找死,”独臂少年嫌弃的踢开了飞到自己脚边的蔡祭文,“有一个人是你绝对不能动的。” 没错,那个人就是他最讨厌的君子衣。说是讨厌不如说是嫉妒。他就是嫉妒君子衣,没有什么实力,总是自以为是,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想法。最让他瞧不起和怨恨的是重案组所有人都对他好,依着他,护着他。尤其是组长十银,那个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人偏偏对君子衣出奇的好,副组长慕容涟城也对他比其他人好,就连风雨大哥对君子衣都非常喜欢。 他最不喜欢组长十银,因为他的眼中只有君子衣,也不太喜欢副组长慕容涟城。 重案组里他最喜欢风雨大哥,虽然风雨大哥对君子衣也很好,但风雨大哥是所有人中对他最好的。 曾经他问过风雨大哥:“呐,风雨大哥,为什么副组长和组长都对那个君子衣那么好?连你也对他很好。我不明白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他总是喜欢拖后腿还自以为是,做什么都不用脑子。” “你讨厌他?”那时候风雨大哥这样问他,他点了点,“非常讨厌。” 接着风雨大哥笑了笑,温和的说,“小彐,你应该多接触一下子衣。子衣虽然做事非常不着调,判断事情也总带着非常强烈的个人情感,但是——他非常真。一个活的真的人是不会让人讨厌的。而且有十银引导,总有一天他会散发光彩。你所看到的只是他的片面,子衣只是还没有遇到能够大显身手的机会。” 是很真呢,可是他却觉得傻。 我们离银子所在的墓室越来越远了,我的心中也变得越来越冷,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恐惧爬上心头。 之后一路安好,穿过了三个墓室。 在那些墓室中重案组的人都静静的站在一边充当背景,只有其他人在掠夺陪葬品,见此情景心中稍微沉寂了一些。不知道这样能不能代表他们是在乎的。 “轰隆——”墓门缓缓升起,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这简直是奇迹!”王华北兴奋的跑进了墓室,他不停的在原地转圈发出一声声惊叹。 “好多宝贝!这些都可以随便拿吗?”蔡祭文拿起一块金子在嘴里一边咬一边喃喃自语。 墓室里的金银数不胜数,玉瓷古董叫人眼花缭乱。从里到外除了放在外面的兵器瓷器,还有十几箱金银首饰。墓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幅古画:百鸟朝凤图、贵妃出浴图、皇宫夜游图、花园夜宴图、腾龙架云图…… 这里才是真正的主墓室! 两米高的四方台放着一口白玉棺材,棺材上雕画着一条怒目圆瞪的五爪飞龙,飞龙仰着脑袋朝天嘶鸣。 它就是墓主人,墓主人就躺在里面。 我朝着方台上的玉棺走去。 很精巧的工计,玉棺上有一个转手,很容易就能扭动。 玉棺的棺盖是滑动的。 玉棺打开,里面躺着的不是枯骨,也不是青黑的尸体,是一个面色红润的穿着金色长袍的孩子。 那是一件小号的龙袍。 我伸手朝着孩子的脸颊摸去,他的身体冰冷,确实是一个死人。 正要收回手,却发现手所触碰到的地方硬硬的。 他嘴里有东西? 我愣了愣,就去扳他的嘴巴。他的嘴巴闭得很紧,我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弄开。看到因为我力气过大而导致他松弛的脸颊有些难言的尴尬。 一块红色的东西在他嘴里。这具尸体已经死了很久,所以不存在嘴里有口水什么的,我只是疑惑一个死了这么久的人为什么尸体的脸色还这么红润?扫了一眼这口白玉棺材,大概是玉的作用吧。 红色的东西被我拿了出来——上面布满了血丝状的花纹,数来估计有一百多根。这竟然是块血玉。摸了摸脖子上带着自己温度的同样是血玉,毫无疑问我戴着的价值比这孩子嘴里弄出来的高百倍不止。 很容易注意到孩子手里还拿着一个东西。 这模样——我瞳孔一缩——是玉玺! 玉玺啊! 我立刻把那块血玉收进口袋里,扳开孩子的手拿出了方形的印章。 总高八厘米,玉墩成方形长宽高相同,都为五厘米。玉墩上是一条缠绕着天柱的龙。真是玉玺!翻过——只见玉墩下是强劲有力威严的八个大字: 天命既定,齐天与寿。 南宋玉玺,这就是南宋玉玺!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谁没有一片雄心壮志?玉玺代表的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从古至今谁见到了都难免激动。 玉玺已经老旧了,却遮盖不住它往日的威严,如今经过岁月雕琢使其沧桑而古老。 “这是什么!”我不知道蔡祭文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的,直到他从我手里抢走了玉玺我才发现他。 他双眼亮的不可思议,翻过玉玺立刻笑了起来,笑得癫狂脸颊充血:“这是玉玺对不对?啊哈哈——玉玺!玉玺!这是玉玺!发了!这回真的发了!” 我悄悄在心里比了一根中指,傻逼,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它是玉玺了。 果不其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尤其是张犬牙,极其隐晦的眼神中带着淡淡的杀意。 “我劝你最好把玉玺还给他。”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棺材里躺着的孩子。 而蔡祭文却以为我想抢夺他手里的玉玺,急急忙忙的将玉玺放在了内衣口袋中。我很郁闷,他到底给自己准备了多少放宝贝的空间。 将玉玺收起来后他得意洋洋的朝我咧了咧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你这是嫉妒我!你觉得玉玺是你拿到的应该是你的。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刚才你还拿了一个东西!我看到你把它收起来了!现在立刻把它交出来!” 第六十三章:墓主人的觉醒 有盗墓经验的就能猜到我收起来的是什么东西。 “小兄弟,你刚才收起来的是什么?我们不要,你让我看看吧。大家都很好奇。”潘成云听到蔡祭文这样说,和大家瞬间把目光放在了我的身上。就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比玉玺更加值钱,事实也确实是这样。 如今的玉玺只是历史的一个象征,作为一个盗墓贼玉玺这样的东西就失去了历史意义,因为盗墓贼的古董从来都是见不得光的。现在的玉玺不过是一块价值非常高的玉雕罢了。就算很多人想要但是价格确实不高的,何况拿着一国玉玺做摆设可是很危险的事情。 “君先生莫非藏了什么好宝贝舍不得拿出?”王华北似笑非笑看着我,躲在眼镜框后面的双眸闪过恶毒的算计。 “想抢吗?我们可都是站在小娃娃这边的,我们来数数谁的胜算更大。”任重歪了歪头轻狂的笑着,虽然是回答的王华北,目光却直指张犬牙,“哈!不好意思啊,我们一共七个人你们只有四个,你们说谁的胜算更大啊?” “你们不过是些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张大哥和潘大哥一只手就能杀了你们!”蔡祭文不屑的撇撇嘴,依旧不死心的把手朝我伸来,“你就快交出来吧!兴许还给你留一个全尸。” “原来你就是这么想的吗?”我冷静的看着蔡祭文,在他的手碰到我之前掏出了猎鬼枪指着他的太阳穴,“你知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吗? 是我的朋友不顾生命危险的救了大家,到现在——他都还生死不明! 可是你们呢?不顾他的死活,抛弃了他啊! 而如今呢?知恩不报还不够吗?还要恩将仇报? 当初就不应该救你们!让你们死在那里得了! 他救了你,而你不配,现在我替他讨回来。 这把猎鬼枪,是他的东西,只要被猎鬼枪打中厉鬼都会化为灰烬。 我相信它足够杀了你。” “别别别!小兄弟我错了我错了!我保证下次不敢了!”蔡祭文一愣,反应后害怕的闭上眼睛“扑通”一声跪倒在我脚下不停的磕起了头来,一下一下撞得方台震耳,“对不起!你饶了我吧!我保证不敢了……” 这一刻我开始慢慢明白银子的冷漠是为了哪般,有些人永远不值得温柔与善良。 这是蔡祭文第二次朝我跪下,第一次求我带他离开,第二次求我饶了他。 有的人就是这样为了利益两面三刀,每一秒都可以换一张脸。 慢慢收起枪,蔡祭文依旧在磕头,我看了他一会儿才离开方台。 我不会杀人,但之后或许也不会救人。 人是不懂得恐惧吗?本能的遵循欲望,永远只有一个字——傻。 事实上刚才我叫蔡祭文把玉玺还给那孩子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里是主墓室,主墓室的墓主人待遇永远是最好的,就算化成厉鬼也是最强大的。这一路来人们以为甩掉了那只男鬼就安全了吗,真正的boss从来都没有现身。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方台上蔡祭文还在原地磕头,力道之大,他的前额都破了,血流如注而不自知。 在涟城身边停下后向方台望去。 我说过什么?把玉玺还回去,刚才趾高气扬的,现在遭到报应了吧? 蔡祭文本来是朝着我磕头的,我离开之后他就正对那口棺材。现在的场景有些渗人。不停磕头的蔡祭文就像古代判了死罪对着县官求饶的死刑犯。 “你对他做了什么!你使了什么妖法?” 我再次遭到了针对。可是无所谓,这些人是什么看法都无所谓,因为那一点也不值得。我只是同情的看了王华北一眼,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网络专职作家不好好写作跑来盗墓,还真是找死。 而张犬牙——我朝着他看去。 他双手紧握着手里的唐刀盯着方台上的蔡祭文。我就不信他会看不出什么地方不对。 “嘭——!嘭——!嘭……” 主墓室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王华北怨恨的瞪着我,觉得是我想害他们,而我懒得理他。 蔡祭文的前额已经塌扁了,甚至还有白色的脑浆混在血液中。鲜血向着玉棺流去,最后聚集在玉棺下方。 只有我能看到蔡祭文血液里的精气——即阳气,被玉棺吸走。 “你这个魔鬼!就算讨厌他也不能这样害他!”王华北咬牙切齿的说。 “嘘——”故意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学着任重那不正经的样子,“你看。” 这时玉棺里的那个孩子已经坐了起来,睁着一双阴气森森的眼睛打量着周遭。然后目光如剑射向蔡祭文,眼中红光一闪,“咕隆”——蔡祭文的脑袋就从脖子上滚了下来。刹那间鲜血像是喷泉般,喷了那孩子一脸。 “陛下。”在蔡祭文死去后立刻出现了一个青袍青年,一个不算陌生了的鬼。 小孩虽然不是鬼,却是僵尸。同样一个不陌生的死人。壁画上的皇子和那个牵着皇子的青年。 “俞先生,宇终于又见到你了。”小僵尸笑了笑朝着鬼青年说。 “恭喜陛下醒来。”鬼青年顺从的颔首,朝着蔡祭文的尸体一挥手,被蔡祭文收起来的玉玺就飞到了鬼青年的手中,他庄重的重新将玉玺交给了小僵尸,“还请陛下收好玉玺。” 趁着鬼青年和小僵尸在方台上主仆相认,我推了推涟城,说:“涟城快带着诔大哥他们离开!” “你呢?” “我……我留下。” “不行!大家一起走!”他抓住我的手臂,“你留下做什么?你对付不了他们的!” “可是这里有两只鬼啊,其他人不会愿意留下的!”张犬牙不会留下的,那么留下的只有江秦和任重了。 “我留下你和他们一起走!我比你更适合留下!”他毫不犹豫的反驳。 “不行!”我推开他,“快走吧,不然谁也不能走,我跟着银子学了很多东西,足够应付他们了。”有些事是不能告诉你的,我们是朋友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子衣!和我们一起走!”涟城说着又要跑回来。 我忍下眼泪转过身背对着他,哑着嗓子喊到:“冥渊!带涟城他们离开!你能明白的!” 第六十四章:南宋鬼皇赵宇 虽然冥渊加入重案组的时间不长,但是抵不过他有阴阳眼啊,很多东西就算冥渊不懂但也瞒不过他不是吗? 涟城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消失。 其实我挺怕张犬牙对涟城他们下黑手的,但是又觉得以涟城他们纵横刑警界的手段足够对付张犬牙为数不多的三人。 这时我才注意到主墓室里面那隐晦的摆设。 玉棺摆在主墓室的正中央,离地两米左右,东西南北四方各摆着一面半人高的穿花铜镜;正对进来的墓门的那道墙上原本是一副高十三丈宽八丈的大鹏展翅图,自小僵尸出现后大鹏展翅图就落到地上,露出了后面等大的一面铜镜。藏在古画后面的镜子可不止这一面,而是每一幅画后面都有一面铜镜。 起初进入主墓室藏在古画后面没有人注意,只以为是一个主墓室显示主人身份的摆设,现在古画落下铜镜暴露,谁还看不出这主墓室其实就是摆了一个阴阵——人为养鬼地! 这只鬼毫无疑问是墓主人。 原来不是僵尸,只是一只强大到可以控制肉身的鬼,那么是鬼修吧? 铜镜里偶尔闪过鬼影,想不到建墓者贾商刘氏竟然用鬼祭来蕴养这养鬼地,如此以至于才养出更加强大的鬼。 如我所料,张犬牙并没有留下,留下的只有江秦任重和我。 “乒——”我拿出事先挑选来防身的匕首,然后走到江秦身边防备的看着方台上的两只鬼。 “你怎么留下了?”江秦语气里略有不满的问。 “走与不走有区别吗?”无所谓的笑了笑,我说,“这里还有墓主人,如果你们对付不了这两只鬼,那你觉得墓主人会让我们活着离开吗?所以走不走有什么区别。” “你倒是识相,但是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让你的同伴逃走?”任重转过头来挑了挑眉。 “也算是一点希望。”说罢,我问,“江大哥,现在是什么情况?” “你这个小娃娃,什么都不懂还敢留下。”任重无恶意的调笑,“看到那两只鬼了吗?都是鬼修,大的那个不算强,还不如你朋友对付的那只,就鬼师的级别。 再看看那只小鬼,它可不是睡了八百年才醒,它是为了突破而沉睡的,刚刚突破了就醒了,现在是鬼王了。鬼王可比鬼将高出两个等级呢!” “现在怎么办?” “坐观其变,等。”任重高深莫测的说。 方台上的鬼青年伸手扶起了小鬼,他们缓慢的朝着我们飘了过来,在十几米外停下。 小鬼看着我们,对鬼青年问:“其等便是我们汉人的后代?俞先生,他们是来盗窃朕的陵墓的?” “是的陛下,臣现在就杀了他们供陛下享用。” “慢着,朕有话要说。” “是。” 虽然对面的君臣对话很诡异可笑,但是可没有活人去欣赏,大家都紧握着武器准备随时战斗。 小鬼留下鬼青年走了过来,它的脚步很实,落脚有声,与他的肉身有很大的关系。 它停在我们跟前,只需要伸手就能碰到它。我不能不得不更加警惕。 “你们很害怕,”它肯定的说,“你们叫什么?现在什么时候?过去多少年了?” “任重。小鬼睡糊涂了吧,哈哈!”任重恶意的讽刺,小鬼只是皱了皱眉头,未曾计较。 “江秦。” 最后小鬼那算阴气森森的眼睛落到我身上,我紧了紧手里的匕首,回答:“君子衣。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距离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八百多年了。” “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身体中有阴气,很乖顺的阴气,但你是活人。”它随意的下了结论,立刻又转走了话题,“你们怕死吗?” “没有人不怕死。”我回答。 “那你为什么留下?刚才你的同伴不是叫你离开了吗?” “我应该离开吗?” “曾经我也和你一样,怕死。”小鬼收敛了身上暴虐的气势,缓缓说。 “当年元军攻入临安,我母亲身亡父亲不知所踪,我和朝臣一同被元军在临安城外被虐杀,那时我也是害怕的。 我怕死,却不得不死,不能不死。 我敬爱我的父亲,他是南宋最尊贵的男人,他是云巅的男人,却也是一个平凡的堕落人。 即使皇家亲情薄凉,他也是我最敬爱的父亲。 父亲——我从来不敢这么叫他,每天只能叫他父皇,可你知道父亲和父皇两个字有多大的差距吗? 我叫赵宇,是父亲最小的儿子,我的母亲是一个贪图富贵的企图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皇帝内侍宫女。” 说着赵宇望向鬼青年。 “俞先生,他是我的太傅,名求是,氏俞,字居远,是当时南宋新晋的状元,整个南宋最有才华的年轻一辈。 你们先前遇到的是我的武师,他叫郑忠斌,工于兵法骑射舞剑,是南宋最强的武官,受人陷害最后只做了临州的一个守城将军。” 说着赵宇回过头看着我:“南宋虽然不复,但皇室的威严岂是尔等可以触犯的? 何况谁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汉人,说不定身体里有着蒙古人的血。” “赵宇……”我想说点辩解的话,却被小鬼一个眼神杀了回来,他说,“朕现在是南宋皇帝。” “南宋?啊哈哈!小鬼,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你知道吗?南宋八百年前就没有,还在做你的皇帝梦啊。”任重挑衅的看着赵宇。 我正后悔惹怒了赵宇,没想到还有人比我更没脑子。 感觉到我在看他,任重丢给我一个鄙夷的眼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大哥知道就知道嘛,干嘛还要说出来。 赵宇见自己被忽视,气的一挥手我们立刻被一股气流甩了出去,砸在墓壁的铜镜上。铜镜里的鬼不需要任何的吩咐自动伸出手抓住我们的手脚。半分钟不到我们被铜镜里的鬼影死死禁锢在了墙上。 “真是自不量力!”赵宇高高在上的看着自己的猎物们,“俞先生,朕饿了。” “是,陛下。”只见俞求是点了点头,不急不慢的走到方台前,在方台的右边角敲了三下,被敲了的地方就陷了下去露出一个小瓷瓶。 第六十五章:鬼师俞求是 俞求是将小瓷瓶转了两圈。 我感觉左手腕一凉,还来不及思考怎么回事接着就有锋利的东西扎了进去! “啊——”三声痛苦的低吼错乱的响起。 那东西直到碰到手骨才停下来! 我能清晰的感觉到全身的液体都向着伤口聚集,然后流出了身体,整只左手痛得脉搏微弱的跳动都能带来巨大的痛苦。估计左手是废了。 赵宇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亦步亦趋的走上了方台,他踩在蔡祭文的尸体上高举起双手,仰着头闭上眼睛。俞求是恭敬的退到了一边不起眼的角落处。 从我们身上流下的鲜血汇聚到一起向方台流去。 我侧头朝着江秦和任重看去,他们很冷静的看着赵宇,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困住露出一点慌乱。 我的心也跟着安定下来,开始寻找以前银子教过我的东西,但是没有用得上的。 也不知道阴冥剑有什么用处,也许自己可以靠它搏一搏。 血液到了方台下受到赵宇的引导朝着他的脚下流去。 目测从墓壁到方台的距离不少于二十米,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身体里有这么多鲜血。不过开始变得沉重的脑袋告诉我,我的血并不是无穷无尽的,再这样下去绝对会死。 鲜血到了赵宇脚下,从鲜血分离出了淡金色的烟进入它的鼻子里——这些就是阳气。 赵宇一脸满足陶醉,就像一个多年迷恋毒品的瘾君子。 “啊——嗷——” “啊——” 就在此时江秦那边传来尖锐的叫声,我吓得一愣——看过去。 江秦和任重用手里的刀刺破了铜镜,这声音是铜镜里的鬼影发出来的。 见样学样,我右手拿着的匕首转了半圈,用刃尖对准铜镜用力按了下去。 这方法我不是没有想到,只是本能的认为鬼影不会怕匕首,可我忘了它们是被困在铜镜里的。也好在我以为鬼影不怕匕首,才没有打乱江秦他们的计划。 身后鬼影发出的尖叫刺得我耳朵嗡嗡作响,鬼影松开后我落在地上好半天才恢复听觉。 同时左手腕的疼痛开始消失,我奇怪的抬起手,只见手腕上的伤口渐渐消失了,低头看去地上的鲜血也消失了。 呵!我心中一笑,原来刚才是镜中鬼影在行祭祀,铜镜被破鬼影消失,我们身上就不会留下伤口,可阳气却是实实在在的少了,赵宇吸食的那些它可不会吐出来。 然而—— 当这一场祭祀被打断赵宇理所应当的受到了反噬,他胸口一震吐出一团黑色的肝脏。 “真恶心,撑着一副尸体你也变成不了人。”任重扬了扬手里的刀不屑的说。 “你——!”张宇一张口又吐一团黑色的东西,它脸色一变,朝着角落里的俞求是命令道,“俞先生!替朕杀了他们!” “是。” 俞求是话落立刻冲了过来,它所过之处形成一道幻影。 “乒——”江秦手里握着一条长鞭挡住了俞求是落下来的骨扇。 俞求是不多做停留身体一晃又到了任重跟前,任重早已准备好,见俞求是袭来挥刀就对着它脖子砍去。俞求是手里的骨扇转了一个圈打开,任重的刀砍在骨扇上被挡了下来。 接着俞求是脚步一顿立刻后退半步朝我扑来,手里的骨扇飞出朝着我的脑袋攻击,骨扇在空中高速旋转,速度加上力量,掀开我的头盖骨绰绰有余。 我向后一仰险险躲过,握着手里的匕首朝着骨扇刺去。匕首与骨扇相撞“嗡”的一响,虎口一痛握着匕首的手被迫松开,匕首撞上骨扇立刻弹了出去,而骨扇还原封不动的在半空旋转,在空中回旋以后又回到俞求是手里。 俞求是见我失了武器勾唇温润一笑,可那笑容在我眼里只有无尽的恶意。 怕我躲开他不再扔来骨扇,而是握着骨扇亲自攻击过来。 骨扇在俞求是手里轻轻震动,就像突然亮出爪子的猫,骨扇边缘多了一排又尖又薄的蝉刃。 蝉刃——是一种像蝉的羽翼般扁薄的刃器,比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更甚。 他的速度太快了,等我想做点什么时他自己到了我的身前,进了之后动作才慢下来,骨扇朝我胸膛扫来,我后退了一步胸口的衣服还是被划破了,皮肤也被刮了一下,好在还不严重。 我沉了沉目光看着还欲继续攻击的俞求是。 俞求是虽然速度很快,但那只限于他的移动速度,攻击速度与常人无异,是我自乱了阵脚。 “不错。”俞求是轻轻吐出两个字,毫不客气的又冲了上来。 我戒备的看着他,打算一会儿在他出手之前祭出阴冥剑,也好试试阴冥剑的威力。 就在俞求是离我只有一米多距离时江秦的长鞭朝着俞求是挥了过去,硬生生的将俞求是的攻击目标移到自己身上。 “愣着干什么!快捡起你的武器!”任重朝我呵斥,话落也朝着俞求是扑去。 重新拾起匕首我的目光来来回回在俞求是和赵宇两人之间转了三次,思考者杀了俞求是和杀了赵宇哪种可能性更大。最后被赵宇阴冷的看了一眼就放弃杀了赵宇的念想。 江秦二人费力的抵抗着俞求是,俞求是却闲庭信步,游刃有余。 我紧了紧手里的匕首冲了上去。 俞求是一见到我就把所有的攻击集中到了我的身上,刚上去就被骨扇卷起的罡风刮得衣服破烂,裤子也被划了好几下,剑上也划了一下,伤口不深,但是很痛。而更多的攻击都被江秦和任重化开了。 俞求是全力攻击我就放松了江秦二人,江秦两人攻击起来就更加轻松,现在看来俞求是如同魔怔了,我们渐渐处于上风。 “小娃娃!它为什么缠着你不放啊?是不是你拿了他们什么宝贝啊?”任重窜到我前方替我挡下骨扇划破空气激起的气流后问。 我想说我也不知道,还没张嘴就被俞求是打断。他说:“战斗,可不要分心。” 江秦目光一狠扬起长鞭朝着俞求是后背攻去,长鞭落在俞求是身上没有打中的声音,但俞求是身体明显一僵。 俞求是不屑一笑回头朝着江秦扑去留下幻影,江秦立刻就被俞求是一掌拍了出去。 从地上起来,江秦擦了擦嘴角的血说:“大概是小鬼说的子衣身体特殊,所以才吸引它。” 第六十六章:以鬼祭神 “不错,他身上的阴源之力正是我想要的。”俞求是深深一笑,再次朝着江秦扑去,“不过我决定先解决你们两个碍眼的,反正最后都会死,早死晚死又有什么区别?不是吗?” 我微微一愣,什么阴源之力?那是什么东西? “不要小看了我!”江秦轻笑一声,左手握住鞭身用力一拉,左手被鞭身划破,鲜血将鞭身染红,长鞭立刻发出了蓝金色的光芒。 俞求是也笑了,他挥着骨扇朝江秦劈去,却被长鞭震开,他挑了挑眉:“这是要用鞭子做桃木剑?” “能斩邪物的可不止桃木剑。”江秦一扯长鞭再次朝着俞求是挥去,“忘了告诉你,我们江家世世代代都是赶尸人。这可不是桃木剑,而且驱尸鞭。” “驱尸鞭?”俞求是没有躲又挨了一鞭子,“我乃鬼修,可不是硬邦邦的僵尸,驱尸鞭对我可没有任何用处!” “那就试试!” “还想抽啊,”俞求是咧了咧嘴,伸手一把抓住抽过来的鞭子,毫不在乎的看了一眼被鞭子上蓝金色光芒侵蚀的手,“想看到驱尸鞭变成驱人鞭吗?” 接着就见俞求是握住的长鞭从俞求是抓住的地方开始一点一点变成暗黑色。 江秦也不急,只是淡定的看着鞭子变黑,对着俞求是说:“传承了千百年的赶尸家族,就算落寞了也不是区区一个鬼师就可以拿捏的。” “呵!你是——啊——” 俞求是的话还没有说完,江秦握紧受伤的左手,将鲜血从伤口挤出洒到长鞭上,暗淡下去的长鞭立刻重新散发出了光芒,比之前更甚。俞求是活生生的被震出去的。 当俞求是像机械一样从地上起来时已经是狼狈不堪。他头顶的玉冠被摔坏,衣袍也歪歪斜斜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渗人。 “不应该轻敌啊。”他九分阴冷一分懊恼的吐出六个字,抬手一抓落在一边的骨扇自动回到了他的手里。 他站在原地看了我们好一会儿之后将骨扇倒转,骨扇边沿又出现了蝉刃,借着蝉刃他将骨扇插进了脚下的砖石中。 骨扇倒着固定在地上,俞求是身后开始源源不断的冒出黑气,那些黑气都朝着骨扇而去,被骨扇吸收之后地面就出现了黑色的漩涡。 “这是什么?”看着俞求是我不安的问。 一股死气开始在主墓室蔓延,一股来自地狱办的强大力量开始觉醒。 “他在借着皇帝之意召唤鬼神,”江秦摆动手里的鞭子做出攻击的动作,“我们必须阻止他!”说完一蹬脚冲了上去。 江秦招呼过去的鞭子立刻就被骨扇上的黑气缠住!黑气沿着鞭子将江秦也笼罩在了其中。 “怎么办?鬼神很厉害?”我朝着唯一剩下的任重问道,目光却因为方才江秦提到“皇帝”二字看向了赵宇。 赵宇在蔡祭文的尸体上盘膝坐着,它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身上飞出无数活性的红色线丝,这些东西都飞进了俞求是的身体里。俞求是的身体也因此变得支离破碎。 “赵宇!你要杀了你的师父吗!”我企图用语言扰乱赵宇的心神,同时我说的也是事实,正在消失的俞求是可是陪了它八百多年的恩师。 “没用的。”任重惨白着一张脸走到我身边,“先救出江秦,然后快点离开这里!” 现在不是说事的时候,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料。 救江秦要紧!“好!”我点了点头!心中总觉得这一切绝对不是巧合。 阴冥剑——我在心中默默的念到。 “唰——”一声破空之声后我的右手中出现了一把长剑。 剑柄是雪白通透的玉,剑身泛着寒光,剑鞘没有出现。 任重正要冲过去的脚步一顿,他回过头看向我手里的剑皱着眉问:“你怎么会有这么阴气森森的东西?” “清水剑,陪葬室拿的。”我敷衍的笑了笑。握着剑在空划了一下,随后一道冰蓝色的剑气飞了出去,很不错的剑。续而对着任重说:“上!” 阴冥剑确实厉害,很轻易的就可以劈开那些黑气,但是那些劈开的黑气很快又凝聚了起来。阴冥剑的攻击简直就是拳头打在棉花上,有力无气。 在阴冥剑劈开包裹着江秦的黑气时任重快速的拉出了江秦,江秦刚刚出来黑气就聚在了一起。 “快走!我们绝对不能死在这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任重扶着江秦对着还在用阴冥剑劈着黑气我的大喊道。 “好!”我颔首立刻退了回来心里想要把阴冥剑收起来,然而阴冥剑依旧在手中无动于衷。 同时握住阴冥剑的右手一痛,鲜血顺着阴冥剑剑身流去,浸入阴冥剑。 “……最后——切忌不要随便召唤阴冥剑,司使的本命法宝出手必奉上祭品。” 这时银子的话又在我的脑海里响起。看来宝贝也不是好用的。 我看着扶着江秦朝墓门走去的任重,心里颇为无奈。 祭剑啊,我总不可能杀了任重和江秦吧? 又转过身去看俞求是和赵宇。 赵宇是鬼王,我绝对杀了不了它,可能连靠近都做不到,这可是凭着一个眼神就让蔡祭文脑子离开脖子的鬼王。而俞求是就是最好的斩杀对象了,它的身体都与黑气连在一起,也是快要魂飞魄散了,只要穿过黑气杀了他就可以了! 握紧阴冥剑我一跃扑进了黑气中,手里的阴冥剑就像得到感应一般停下了吸食我的血液,浑身发着寒光。 也许是吸食了我的血液的原因,阴冥剑比开始更加阴冷,散开的黑气也不在聚集,甚至还有少数被阴冥剑吸进了剑身。 赵宇身上连接着俞求是的红线也开始一根一根断裂! 近了! 我尽了所有的力气将阴冥剑插入俞求是的胸口。 俞求是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动作,整个鬼就像雕像一样。 “俞先生!!!”赵宇尖叫着朝我扑来,一拳打在我的胸口,毫无防备的我像脱线的风筝飞了出去。 就算有防备我也绝对不是对手! 冲过来的赵宇一把搂住了俞求是僵硬的身体,它的声音凄厉:“俞先生!不要!不要!啊啊啊!!!俞先生!!!” 第六十七章:赵宇之死 飞出去的我直接朝着黑色漩涡落去。 当我以为自己一定会被漩涡里的罡风绞成碎片时腰上一紧,被一股力道带到了安全的地方。 江秦看着我收起鞭子说:“你做的不错,但是晚了。即使杀了俞求是也阻止不了鬼神临世。快走吧!” “好!”虽然心中有好多疑问,但是这些只能等到出了古墓再问。 赵宇紧紧的抱住俞求是,仿佛只要这样抱着先生,先生就可以永远陪着自己了。 可是他知道,先生没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先生了,没有那个会拿着戒尺打他手板的俞先生了,没有那个总是笑的温柔拿着注传鼓励他好好记住的俞先生了。 赵宇紧紧抱着俞求是,回头看着那三个盗墓的活人逃走。他没有追上去,但是——他不会放过他们! 而现在赵宇只想和俞先生待在一起。 赵宇记得,自己五岁那年得到了父皇的允许开始学习每个皇子应该学习的武、乐、礼、治国之道…… 那年俞先生是殿试榜眼,本来父皇让他做二品文官,但俞先生说自己只喜欢读书,除了读书无所作为,这样父皇才把俞先生免去了。 不错,就是免去了,什么都没有加封,因为俞先生在朝堂上违背了父皇的意愿,落了父皇的面子。 后来他母妃善妒,仗着自己膝下有子毒死了刚刚被父皇宠幸的才人,才人死后母妃被打入冷宫,他也跟着母妃搬进了冷宫,从此再也没有资格去太学院。 但是父皇把俞先生弄到了冷宫教授他知识。 俞先生很厉害,他讲得每样东西都比太学院的太傅讲的好。 那是赵宇就把俞先生当成了此生最敬爱的长辈来供奉,郑师父也是俞先生给他请来的。 就连死也是俞先生陪着他的,如今俞先生怎么能消失呢? 俞求是的身体开始消失,像泡沫一样由脚到头。 赵宇崩溃的伸手去抓俞求是的灰烬:“先生求你不要走!先生没有我什么都做不好的,你知道你知道!你不能走!” “啊——呜呜……先生你回来好不好!宇求求你了,你不要走!我错了我错了!” “呜呜……先生……我不要南宋了……您也别要……”赵宇捂着脸蹲在地上,脑海里盘旋的都是做鬼后俞求是对他说过的话。 不知道经过多少年,他的鬼魂有了形体,当他有意识时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俞先生。 那天,俞先生给他穿上龙袍,跪在他面前说:“臣俞求是叩见新皇赵宇。愿南宋永与天同寿。” 后来俞求是又开始要求他学习鬼术,他的一切都是俞先生给的。 黑色的漩涡越来越大,主墓室刮起了狂风,赵宇无动于衷的蹲在地上。 从漩涡里伸出一只手,接着是一只胳膊,一个脑袋…… 最后一个穿着红色长袍脸上刻着符文的男人飞悬在半空。黑色漩涡一点一点变小直到消失不见。 “是你召唤吾,说吧,你的愿望。”男人问,主墓室里回荡着他古老空灵的声音。 “你做的到吗?”赵宇低低的笑了,“朕要复兴南宋,朕要这个世界。” 男人皱了皱眉,未免野心太大了吧? “我知道你想什么,但是请别忘了,是朕从地狱里解放了你!鬼——神——”赵宇抬头看向男人,毫不畏惧的注视着男人血红的眼睛,“让南宋重临世界,你答应朕——朕就将自己的灵魂献上。 鬼神大人如此迫切的出现,实力定然不到一层,朕愿意献上灵魂。” “就算吾帮你复兴南宋你也魂飞魄散了难不成吾来做皇帝?” “不好吗?朕只要南宋,之后的事情随便你,就算你杀了所有人也和朕无关。” “神从来不会失信,吾答应你。献上你的灵魂吧。” “任凭鬼神处置。”赵宇释然的笑了,他展开双臂化成一道黑气飞进男人的鼻子里。 男人满意的眯了眯眼睛,一转身震碎了身后的所有东西—— “吾——邪彧从地狱回来了!” 主墓室的气息太过于恐怖,已经蔓延到了其它墓室,出于恐惧它们都选择了沉寂,于是我们三人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古墓。 刚走出古墓我就看到涟城他们等在外面。 小跑过去,我左右瞧着问:“银子呢?” 涟城抿了抿嘴唇,“他还没出来。” “还没出来啊……”我强撑起一抹笑,伸手拍了拍涟城的肩膀,“没事,我再等等。”说完我故作无所谓的走到正打算离开的江秦面前,拦着他问,“江大哥,刚才主墓室里是怎么回事啊?” “这种事情你没有必要知道,会有专门的人来处理。” “不可以告诉我吗?”我友好的笑了笑,“我觉得我有权利知道,我最好的朋友他还在里面,我想知道他能出来的把握有几层。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吧?” “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江秦皱了皱眉,“这些事你作为一个外行没有权利知道,它对你没有好处。”说着,他又压低声音靠近我耳边,“就算你是警察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不说吗?”我嗤笑着,也许做决定前我算一个普通人吧?“算了,我要去把他带出来,就算只是尸体。” 说完我便假意朝着古墓走去。 “慢!”他拉住我的手,“你救不了他!” “为什么?” 江秦眼眸闪了闪,转头扫了周围的人一眼,“我只告诉你,之后去留随你。” “好。”我点点头。 “跟我来。”他放开我朝着一边走去。 “子衣——”涟城大步走上来拉住我,“十银不会有事的,我们等他,他会回来的。” “涟城,”我扳开他的手认真的说,“我想知道真相。 他是我的朋友,我是他唯一的朋友,如果这点真相都不知道我会愧疚的。 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的家人,他从来没有交好的其他朋友,作为他唯一的朋友我必须知道他的死活。而且他对我那么好。 涟城,谢谢你,我不想日后时时刻刻欺骗自己,我要知道真相。 你们回去吧,我不会冲动。” 对不起,其实我也是一个人,银子也是一个人,你们还有那么美好的人生。 与子同袍——谢能同子共事。 与子同穴——来报子之恩。 第六十八章:再次入墓 天空星子稀疏,出了古墓已经是是11号了,我们在古墓里面整整待了一天一夜。 走到一棵槐木树下停下,江秦回过身来看着我,脸上消去了平时温和的笑,他说:“我是江家第三百九十四代传人,江家世世代代都是西湖赶尸人,我是赶尸人的后代。” “我知道。” 他抬眼朝着古墓的方向看去:“你应该好好做一个警察,不应该参合这种阴阳两界的事。” “那只是你不了解我,你不了解银子。” “呵!”江秦闷笑一声,“我是不聊了阿银,你真的很了解吗? 在这很久以前我看到阿银,我很想成为他的好朋友,可是他根本就不屑和我说话,还是我死缠烂打才算混了一个脸熟。 而你——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却可以得到他全心全意的照顾。 后来我是恨他的,我作为赶尸人后裔的那点优越感在他面前一点不剩。” 我默默的听着,江秦讨不讨厌银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江秦身上总是给我一股违和感。 “而如今这个让我觉得卑微的人消失了。” “也许他还活着。”我皱了皱眉,不喜欢别人这样说我的朋友。 “他有命活着吗?啊哈哈——你还真是无知。”他突然放声笑了起来,把那边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你知道什么是鬼神吗? 神——力量临界点,最强与实力的代名词,鬼神是阴界最强大的鬼。上古时期阴阳之战后被封在了地狱。 赵宇是皇族,皇族身负龙气,又叫天意。皇帝的意愿就是天意,赵宇放出了鬼神,以皇族的身份,以皇帝的身份。 你刚才杀了俞求是,看到那些红线了吗?那本来是赵宇用来请出鬼神之后救俞求是的,但是天意难测,俞求是被你杀了。” “世上只有那一个鬼神?”我问。 “怎么可能,但是鬼神都被封在地狱,如今出来他定然会颠覆阳界。这可是比赵宇厉害千百倍的鬼修。” “它是鬼修?” “不然呢?” “我知道了,谢谢。” 说再多也不过是魔头重临二十一世纪而已。我在心中笑着,我才不在意这些,我只想知道银子活下来的希望。 “鬼神啊——我们好像闯大祸了呢……”我低低呢喃着走回涟城身边。江秦刚才的话说的模模糊糊,其实什么重要的东西也没有说,敷衍成分可见一斑。 “我们回去等。”他说,“风雨他们我已经让他们离开了。” 我向四周看了看,果然只剩下涟城一个人了。 “子衣?”他喊到。我回过神摇了摇头,“你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坐坐。” “我陪你,你这个样子让人很不放心。” 看着他那张严肃的脸我没心没肺的笑了,“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婆婆妈妈了?小心以后找不到女朋友。 呐,我就是坐坐等等,都已经出来了,你还担心什么? 一天一夜没有回家,你也不怕老管家担心。” “没事,我又……” “安啦安啦!走吧!罗里吧嗦的烦死了,”伸手推着涟城赶他走,他只好无奈的叹了一口,“好吧,我走了,明天给你放个假,好好休息。” “嗯。”走吧,走吧,让我好好静静。 所有的人都走了,夜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我——君子衣,一个二十岁的小青年,父亲不疼,母亲不爱,唯一宠我的奶奶在十二岁就死了,从此辗转,后来遇到了银子,世上对我最好的就是银子。 古人不是说兄弟如手足吗? 心中突然明悟——人活着谁没有在乎的人?活着的不论是平庸还是高贵,所追求的都是自己在乎的人。 每个人都会活出一份执念,而你——银子,将是我的第一个执念! “阴冥剑!”我冷呵一声。 阴冥司……阳明司……呐,我们的生命就是注定了相遇的吧,好兄弟哪有抛下不管的! 握紧了手里的阴冥剑,我毫不犹豫的再次走进了古墓里。 就算死在古墓里又如何? 已经走过一次的墓道对再次行走的人来说根本就不去问题。 每个人总是要逼到极限才能爆发出无限的潜能。 再次踏入古墓,这里已经被一股更为强大的气息包裹。毫无疑问,那是被赵宇放出来的鬼神。银子一定已经感觉到了吧。 还是沿着原来的路,壁画,明道,接着就听到了打斗声! 男人浑身是血,依旧是那冷漠表情,脸色却苍白的可怕。一群身穿宋服的尸体围着他。 我红了眼眶。还好我来了,否则是不是他真的就要交代在这里了?差一点,就差一点我就要信了江秦的话。 “银子……”我哑着嗓子喊了一声。 问声,围着他的僵尸立刻朝我扑来。 得到空闲他回身,瞳孔猛然一缩,追上僵尸,气愤的问:“你怎么回来了!” 抄起阴冥剑插进一只僵尸的身体中,与他背抵着背杀死冲过来的僵尸,我庆幸的回答:“我们是朋友,走之前我就说过,你如果不出来我就回来。” “愚蠢!” 他低骂,我没有在意,再一次砍掉一只冲上来的僵尸的脑袋,不解的问:“那个男鬼呢?” “杀了。” 杀了啊,厉害。“这些尸体不是不能动吗?” 这句话刚说完,我就感觉到了身后的人周身气势一沉,他冰冷的开口:“封煞青玉八卦镜被人换走了。” 被人换走了?我脚下一顿,阴冥剑刺进离我最近的僵尸的胸膛。 那八卦镜被谁拿走了?起初我们是一起离开的啊,根本就没有人去动过那面镜子。而且镜子那么高,不可能随便就被人拿到。 难道是…… “银子,你知道鬼神吗?”身后的人没有回答,我继续说,“古墓主人用灵魂献祭把鬼神召唤了出来。” “我知道,杀死那只鬼后古墓的气息就发生了改变。”只是想不到竟然是鬼神。 “那现在怎么办?” “封印鬼神!” “封印鬼神?!”我停下手里的动作瞪着他。 他杀掉最后一只僵尸对我点点头,“封印鬼神,你没有听错。” 第六十九章:废弃古墓 “就凭我们两个?那鬼神强大到连鬼王都不是对手啊!” “你知道鬼神出代表什么吗?”他平静的脸上一双眼睛里满是决绝,“鬼神是上古之物,一旦从地狱回来这阳界将变成地狱,到时候法律,文明,科学,什么都不过是笑话。” “你打不过他。” “我只需要封印他,没想过杀了他。” 他收起阳明剑转身朝着古墓深处走去。 “银子,这和你没关系!”看着他的背影我喊到。 他停下脚步,没有回头,第一次用这样轻柔的语气开口:“这是吾的职责,存在的意义。就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应该做些什么。” 责任吗?这可笑的责任!凭什么就偏偏非得是你的?世界上那么多人,为什么非得是你? “银子,”我小跑追上去,“我和你一起去。” 再次抵达主墓室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他取出一张追踪符。看着追踪符飞出去的方向我们默契的点了点头追了过去。但是追到中途那张黄符就落在地上没有动静了。 他低头看着地上的追踪符眉头轻轻蹙起。 “怎么回事?” 他抿紧嘴唇看着我不说话,我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向后退。他平静的朝着我靠近。 “银子,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心中的不安越发明显了,我步步后退,他步步逼近。 “银——” 直到贴到墓壁再也没有退路,嘴里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他抬起手一个手刀劈来,脖子一痛再也没有知觉了。 男人看着青年软下来的身体从容的伸手接住,就这样站在原地看着青年白皙的脸庞。 “对不起,你必须活着。 我期待你的成长,也许我们还有见面的那一天。” 男人低喃着,一咬牙便将青年横抱了起来,毫不犹豫的原路返回。 十分钟男人抱着青年出了古墓,小心的将青年放在地上,自己坐在青年旁边。 天空的星辰依旧闪闪烁烁。 男人低着头,凌乱的发丝遮挡了他的眼睛。他悠悠的开口,似感叹又似告别。 “呐,子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找你吗? 其实当初我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因为感受到了你的特殊体质,只是想让你成为阴冥司,做你该做的。那时候对你毫无兄弟之情。 起初我消失真的是对你非常失望,你真是幼稚的可悲,天真的可怕。再后来我竟然会觉得你真的让人不忍。 我开始希望你能好好的,我想和你一同守护阴阳两界,也许是那时候我开始把你当成的朋友吧?” “呵呵……哈哈——”男人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开始很轻,后来就越来越大。笑了一会儿他又停了下来。 男人侧身朝青年看去,抬手去触摸青年的脸颊:“你知道吗?现在我一点也不想让你背负什么责任,做什么阴冥司。” “自从你上l海回来之后就变了许多,笑容少了,成熟了,也不任性了。还真是让人不习惯呢。 其实你做普通人未尝有什么不好的,有时候我还真想念原来那个任性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连笑都会思考了呢。 唉——早知道我就陪你一起留在上l海了。” 说着男人将手伸进了青年的衣领里,摸出那块青年戴在脖子上的血玉,轻叹一声就取了下来。 接着男人咬破手指在青年额头写了几个符字,也就一眨眼男人的鲜血浸进了青年的皮肤中消失不见。 男人扬起一抹邪肆的笑,反正自己生死不明,就最后在为你做点事吧。 “阳明剑!”男人低呵一声,一把银白色的长剑握在了手中。 阳明剑比阴冥剑更加耀眼强大,出现的那一刻四周的空气都被冻住了。 阳明剑属阳器,男人的阳明剑冷而不阴,剑与人似,阳明剑致冷的剑气完全符合男人的个性。阴冥剑属阴器,青年的阴冥剑阴而寒。 男人举起阳明剑朝着青年眉心刺去,这一剑下去绝对能将青年的脑袋刺得对穿,可阳明剑在靠近青年时立刻变小,最后被男人从青年的眉心打了进去。 本命剑离体——男人立刻吐了一口血。他苍白脸上扬起一抹温和的笑容,抬手摩挲着青年的眉心。 “若是我能活下来,必定会找到你,你可要给我好好活着啊。” 这一次男人毫不犹豫的起身朝着古墓走去,手里紧握着从青年脖子上取下来的血玉。男人再也没有回过头。 “啊——”脑袋一阵阵刺痛,好像有人拿着电锯在开颅一般。 然而不等我去思考疼痛来自何处就愣在了原地。 草地?天空?为什么我会出来? 我颤抖的伸出手去掐了一把大腿,疼!太他妈疼了!不是做梦啊!不是做梦呢! 眼泪立刻压抑不住的落了下来。 银子呢?银子呢?对了还有银子! 那天醒来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么狼狈,我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古墓,然而里面什么也没有。 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棺材没有了,僵尸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那半尺厚的齑粉。 古墓已经不是古墓了,它与一个废弃的山洞无异。 “银子——”我瘫坐在面目全非的主墓室哑着嗓子大喊,“十银!你给老子滚出来!” “你怎么能死呢?你比老子大都没结婚,你死了老子怎么结婚……” “十银!你回来啊! 你死哪去了,我都这样骂你了,难道你不生气吗? 你说过要教我阴阳之术的,你这个骗子,为什么要把老子送去!为什么要把老子送出去!” “呜呜……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骂你的,你回来好不好……你是组长啊,你怎么能丢下我们不管…… 我错了,什么都听你的……呜呜……求求你了……” 我真的知道错了,为什么说谎?你从来都不说谎的啊!重案组要是没有组长那还叫什么重案组啊? 你这个骗子!知不知道没有你有多少人会伤心?我们是一起的,你怎么能不在呢? 我抽抽噎噎去摸脖子上的血玉,想要寻找最后的支撑,然而当我摸到空空如也的脖子时犹如一道雷劈在身上,瞬间浑身冰冷。 终于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 银子,你也太残忍了! 第七十章:坑爹的假期 生死不过一瞬,逝者长已矣,徒留生者自悲。 主墓室石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也许是银子! 我激动的寻声看去—— 门口看到我期待的目光的涟城僵了僵,也就那么一瞬间,让人捕捉不到。 而后他从容地走到我身边,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子衣,我们回去吧,总有一天组长会回来的,别忘了,他很厉害的。” 动了动眼皮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那么真诚没有一点作假。 是啊,我怎么忘了,难过的不止我一个。重案组是什么?少了谁都不算重案组,说不定银子不是死了,总有一天他回来的。 “走吧,我给你放假哦。”他扬扬眉语气轻快,就像平时一样。 “你升职了?” “不是,暂代。我给组长请假了。” “那就走吧!”我从地上爬起来,眉眼弯弯的讨好他,“代理组长大人,你看我这么辛苦,就给我多放几个月吧?” “啊哈!好吧,放到过年得了,大家一起放好了!” 放到过年啊,好久没有放长假了!真是激动啊! 我与涟城故意放大了声音离开了古墓,不知道是真的开心还是在掩饰什么。 呐,银子,不论如何都等你回来哦!重案组的成员都会等着你的哦。 然而放假——放屁的个假!就知道这个自古以压榨我为生的涟城没有那么好心!放毛的个假啊! 2010年10月13日,还被噩梦覆盖的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 “哪个大傻逼啊!”我朝着门外不爽的问。 另一边门外的男人听到里面的声音,洁白的面色一变再变,最后黑沉沉的杵在原地,目光里藏着怒火盯着面前的那扇门,仿佛能透过门看到里面的人。 没有人回答?我偏了偏头思考,随后了然一笑,哈哈——一定是我听错了,继续睡! 于是什么也不顾再次扑向了大床。 门外的男人站了一会儿还不见开门,脸色更加黑了,一抹不怀好意的笑从脸上一闪而过,下一刻就对着门拳打脚踢,犹如发疯的神经病人。 屮艸芔茻!门外哪个疯狗啊! 无奈之下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下床打开门,看到门外的人挑了挑眉。话说这货是谁啊?怎么这么眼熟呢? 此刻的男人已经没有了刚才疯狂的举动,他推推眼睛斯文的站着,脸上是得体的笑。 为什么觉得这笑容好欠打,还是笑的这么骚包的人打断我的睡眠。默默在心中捂脸,老子总算是想起来这货是谁了!不就是我给slime从北l京请回来的家教嘛! 聂凡生,北l京土著居民,二十三岁,刚从中文大学毕业,家住北l京南城向戎街。 “啊,聂大哥啊,这么早有什么事吗?” 我话刚出口聂凡生的眼角就抽了抽,忍了又忍,看似友好语气却怎么听怎么咬牙切齿,“君先生,十一点了,已经不早了。楼下你的手机都响了一百多次了!很耽误我教导slime学习。” 我操!你能不能不要说的这么与你无关!感情如果不是铃声打扰了你,你根本没有叫我的打算。 呵呵!呵呵!我郁闷的看着眼前一本正经的聂凡生,“抱歉,我立刻就去接电话。” “那就好,麻烦君先生快点。”说完潇洒的留给我一个背影。 我靠!太不可理喻了!什么人啊,明明我是你老板还敢这么冲! 我朝着聂凡生的后背比了一根中指,然后快速的出了卧室。 昨天从古墓出来已经是接近中午,下斗一天多不眠不休人难免疲惫,所以回到家沾床就睡了。一睡就睡到了晚上九点多,冲了速食泡面以后又去挺尸了,再次醒来就是聂凡生对着我的房门施暴。 哎,这还不是最郁闷的,最让人抓狂的是涟城口里的假期,艾玛,哪里是假期。谁度假不是巴黎圣母院、威尼斯公园、埃菲尔铁塔……这些著名景点,然而,脑子被抽了的涟城说的度假点是一个穷乡僻壤的深山啊! 屁的个度假!还不是因为有人报案求救! 听涟城说是我们刚下墓的那天,有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重案组的办公室,后来抽取自动接听录音记录,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救命啊!有没有人啊!警察吗——救命——她来了……她来了……啊!救命……嘟嘟……” 后面就是一阵窸窸窣窣的摩擦声,打电话的人也没有声音了,回拨电话也是不在服务区。 我真不知道这个人运气有多好才能把电话打到重案组的办公室来,而且他怎么会有重案组办公室的电话。 但是不管怎么样,涟城都打算前去探一探,我的假期自然就敷衍过去了。 聂凡生说的果然不错,我还在楼上转梯就听到茶几上吵个不停的手机铃声,急促的催命般。 下了楼拿起手机一看,果然上百个电话,还来自同一个人! 涟城大哥你也是够无聊的!六点钟开始打到现在,中途就没有停过。 黑着脸按了接听,那边先是安静两秒,接着传来涟城小心翼翼的声音:“子衣,是你吗?你——没事吧?” 我不着痕迹的挑了挑眉,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是我,我能有什么事?你一大早不停地打电话来手不酸啊?” 那边又安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君子衣!你看看几点了!大家都等了一个上午了!你不会还在睡觉吧!本少爷还以为你想不开自杀了呢!箱子都准备好了,打算一会儿就给你尸检!” 是啊是啊,你怎么知道,我确实才起床啊! 我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回答:“给我十分钟时间,立刻就到。” 挂了电话我对着楼上喊到:“聂凡生!” 十几秒后聂凡生慢慢悠悠走出slime房间站在转梯上俯视着我,不爽的问:“君先生还有什么事?这已经是你第二次干扰和骚扰我工作了。” “没什么,我打算出远门一趟,slime就交给你帮我照顾一段时间,钱到时候我会加上,钥匙鞋柜里有备用的。” 他不带感情的扫了我一眼,就转身回房了,还留下一句低喃飘散在空气里:“不怕我拿了房产证明给你把房子转了,这么信任陌生人,果然脑子有有毛病……” 第七十一章:兄弟之间的默契 有病你妹啊!你他妈脑子才有病! 简简单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提着行李箱就出了门。 站在门外朝着家门望去,心中无限感慨。以前银子经常来我家,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等到他回来。 哎,银子,放心吧,我会好好的活着,没有你家里也不会冷清哦。 抬手,莫名其妙的朝着家的方向挥了挥手,哪怕没有一个人看见。 再见,slime,记得听聂凡生的话。再见,聂凡生,替我照顾好slime。 再见,银子,我等你回来,我会好好的守着我在乎的人,再也不任性自私。 那个打到重案组的电话,涟城顺着电话号码的查到了号码的注册地址,南阳市。 据南阳市公安局提供的资料,号码的主人叫刘艺,是南阳大学大一新生,二十岁,原本是泸县人。 至于泸县是什么地方我并不清楚,反正刘艺就是那里的人。 一周前刘艺与几位学姐学哥组织了一个旅游团,一共九人,组织旅游似乎是为了庆祝什么。 我反正不能理解,去哪里不好去什么深山老林,现在的大学生爱好还真是奇特呢。 它们旅游的地点是南阳市外的中水谷白谷山,汽车车程一天多,步行一天多就到了。具体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反正刘艺的家人是这样告诉警察的。 有趣的是九个大学生与外界失去联系没有一个人的家长奇怪报警,如果不是刘艺打到重案组的电话估计就是失踪一个月也不会有人报警。现在的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心和交流也是够淡薄的。 涟城这次安排的调查是以低调为主,毕竟事情太诡异了,只有近距离观察才好动手。 为此他替我和风雨大哥报了去中水谷的旅行团。 没错,就我和风雨大哥。涟城现在是代理组长不能随便走开,我与小彐出了名的不和,冥渊口不能言,最合适的自然就是风雨大哥了。 何况这个案子重案组没有收到上级的调查令,不属于工作范围的重案组就没有插手的理由,违反规定甚至会受到处罚,因此我们只能私下调查了。 涟城也算是煞费苦心了,安排我和风雨大哥去中水谷也是想我放松心情,深山老林绝对是最好的,又是有案发的地方,也就可以分分我因为银子失踪而难过的心思。 或许这就是重案组之间的友谊,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急冲冲的赶到出发点时人都已经到齐了,涟城抱着手臂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你还活着啊!” 你希望我死了?!不想和死变态说话! 我朝他翻了一个白眼,绕过他朝着等在一边的风雨大哥走去。 “子衣。”刚刚错开他的身体手腕就被抓住,他的声音很轻,带着慌乱和担忧。 我心中微微一颤,回头真诚的看着他:“嗯。” “好好玩,我们等你回来,回来之后你还是你,重案组还是重案组,我们还要一起办案,一起吵闹。” 抿了抿嘴唇,很想没心没肺的大笑三声,指着涟城的鼻子说:哈!你小子也会说这样煽情的话,你的尸体知道吗? 但是,我做不到。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尽最大的力气忘记十银这个人带给我的影响,我知道重案组的每一个人都很难过,我不能自私,不应该让大家担心,可是还是很伤心怎么办? “等我回来就和你们一起出案,很快的,过年就回来。”勉强对着涟城牵起一个笑容。 “别笑了,从来没见笑得你这么难看的。看到你的笑容我会忍不住撕了你的脸。” “呵呵……连笑都不行,慕容涟城什么时候这样霸道了?” “走吧,早点回来。”涟城上前一步来了一个熊抱,松开之后握拳捶了捶我的胸口,“是兄弟就给本少爷振作起来。” “一定会的。”最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转身朝着风雨大哥走去。 君子衣从来不是弱者,一定会振作起来的…… 他站在原地看着子衣和风雨上了旅游车,然后旅游车渐渐消失在公路上。 他一个人静静的站着,久久不曾离开,今天只有他一个人来送行,小彐和冥渊都留在了局府。 行人从他身边走过他也不理会,只是伫立在原地。 他在路边待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才苍白一笑,转身离开。 组长等你回来,回来之前我们会照顾好的子衣的,谁让除了小彐之外那家伙是最小的呢? 路边的风景快速倒退,靠坐在窗边,我直直的望着外面,强行压住欲要滚出来的泪水。 “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可以吃……子衣,你还没有吃晚饭吧?” 旁边风雨大哥的温和的开口,话锋突然一转。 “嗯。”我轻轻的点头。 接着身边传来翻东西的摩擦声,那是风雨大哥在拿东西的声音。 风雨大哥的东西还没有递给我,一只纤细洁白的手拿着一盒饼干就伸了过来,它主人柔软甜美的声音也紧接着响起:“帅哥,要不要吃我的,我带了很多好吃的哦。” 没想到有人会来搭讪,微微一愣,我闭上眼睛一点也不想理会。 女孩尴尬的伸着手,缩回来也不是递过去也是,羞恼的脸颊都红了,还是风雨大哥温和的对着女孩一笑,解释道,“谢谢美女,我朋友心情不太好。”说完他又推了推我,“子衣,先垫垫肚子。” “嗯。”闷闷不乐的接过风雨大哥递过来的八宝粥,打开后侧身向着窗外,挖了一勺子又一勺子送进嘴里。 避开了大家的目光泪水终于落了下来,混在八宝粥里让人食不知味。 我真的不想哭,一点也不想哭,可是泪水就是忍不住自己要掉下来。 真的厌恶自己这个样子,大家都是一样难过,一样在乎,为什么只有自己软弱的哭了! 越是这样想越是忍不住掉眼泪。 “帅哥,你叫什么?”那个女孩问,“那个帅哥为什么不高兴?” “风雨诔,我朋友叫君子衣,我们丢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对子衣尤其重要。美女你呢?” “顾嘉乐……” 听着风雨大哥和前来搭讪的女孩们的笑谈,有那么一些恍惚和怀念。 要是银子坐在旁边我们一定是处于真空隔离区。 第七十二章:劝解和执着 在颠簸中竟然就这些睡了过去。 “子衣,子衣?子衣起来了。” 脑袋针扎般的疼,恍恍惚惚听到有人叫我。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的俊脸。 “风雨大哥?”难受的揉了揉太阳穴。 “到了,今晚就在这里住下,下车吧,你今天大半天都没有吃东西。” “嗯。” 车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提着不多的行礼下了车,顿住脚步向四周看去。 已经完全脱离了城市。这里是一个小镇,街道两旁点点灯光,繁华不复,安静而温馨。夜风迎面吹来,带着一股淡淡的草木香,让人不自觉就放松了心态。 小镇的夜又凉又静,夜空孤零零的两三颗星子,若是故意去细数又会发现更多,而今晚没有月亮。 “子衣?怎么了?”走在前面的风雨大哥突然回头看着我,我呼出一口气浊气,笑了笑跟上去,“没事。” 我们住的是一个开放式的小旅馆,房间在三楼,吃饭玩乐在二楼,一楼是服务台。蛮奇怪的一个小旅馆。 “各位旅客们,今晚咱们啊——就在这里歇一个晚上,明天咱们就要步行了,东西可记得准备好哦! 我呢也是第一次当导游,还请大家多多关照,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尽管提出来啊! 呐,为了弥补侯某的不周到之处,今晚我请客!大家拼桌!熟悉熟悉感情! 好了,趁着饭菜还没有来,侯某现在来给大家说说中水谷白谷山……” 这次的导游——侯俞,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手里拿着喊话的漏斗形喇叭大声侃侃而谈,游客们都热情的围在他的身边不断提问。 我坐在半径两米左右的圆桌边饶有兴趣的望着那边,风雨大哥拿着一本我出版的灵异小说坐在旁边翻看。 “嗨帅哥。” 很熟悉的声音,我转了转眼珠看去去,原来是上午那个叫顾嘉乐的女孩,看了她一眼询问的扫了一眼她旁边的女孩。 顾嘉乐红了红脸颊立马拉着旁边的妹子介绍:“这是我闺蜜魏语。魏语,这位帅哥叫君子衣,旁边那位是他朋友风雨诔。” “你好。”风雨大哥抬头朝着两个女孩笑了笑,随后又沉迷到小说里了,不再多加理会。 我看着顾嘉乐等着她接下来的话。 顾嘉乐在我的目光下不好意思的侧开脸,留下绯红的侧脸。我忍下心中戏谑的笑。 还是一边的魏语小心而期待的说:“我们打算玩一个游戏,你们要参加吗?” “什么游戏?” “碟仙……”她小声的说着,仔细的看着我的表情,见我挑了挑眉又立刻补充,“要是碟仙不刺激我们还可以玩笔仙。” 碟仙。笔仙。真是初生不怕牛犊。 歪了歪脑袋朝风雨大哥看去,只见他翻书的手顿了顿,不短,三秒后又恢复正常。 “难道君大哥还有什么好玩的吗?要不说出来,反正这里没电视手机网络也不好,我们不如玩点刺激的吧,这么多人又不会出事。 而且科学家不是说了嘛,笔仙和碟仙都是假的,都是人潜意识的反应。” 回头朝着魏语看去,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桌子,漫不经心的开口:“我还有其它事情要做就不参加了,抱歉啊。” “那好吧,没关系的。” 魏语最后只好失望和顾嘉乐离开。 看着她们的背影头也不回的用手肘戳了戳身边的人:“风雨大哥,你玩过笔仙或者碟仙吗?” “怎么了?”耳边响起书页与空气的摩擦声,和他平缓的语气。 “问问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不用在意。” 接着两人陷入了沉默,等了好一会儿,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却轻声说:“玩过,高中时。笔仙。” “结果怎么样?笔仙送走了吗?” “送走了。 不过还是有不好的事发生了,我发了一次高烧,差点烧坏脑子。第一个同伴被车撞了,毁容了。第二同伴不小心栽进家门口的小溪里,头着地,当场扭断脖子死了。第三个同伴不小心从楼梯摔了下去,视觉出现了障碍。第四个同伴疯了一阵子,后来过了一年多才好。 所以你问这些是想干什么?” “没什么好奇而已,我没有玩过。” 他顿了顿了,问:“为什么不阻止他们?” “风雨大哥觉得我应该怎么阻止他们呢?”笑着拿掉他手里的书,语气是毫不在乎,“是要告诉他们这个世界有鬼吗?何况科学家说的这是人类大脑电波的潜意识作用而已。” “子衣,”他质疑的盯着我。一点也不喜欢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正要避开他的目光,他又说,“你在想什么?活成十银吗?还是活在他的影子里?” “我只是不想管我管不了的事情,我管不了而已。” “我去请笔仙。”他合上书就起身,我立刻拉住他的手,他低头看着我,“子衣,进入警队之前我们大家一起发过的誓你还记得吗? 为人民服务,绝不放过犯罪,绝不徇私枉法,绝不惧怕死亡,责任是一切,随时保持死亡的觉悟……” “够了!”我低声呵道,“风雨大哥,在你心中什么最重要? 爱情还是责任?那么你觉得对我来说是兄弟重要还是责任?” “此时此刻,无关兄弟,只有责任,你是在强词夺理你知道吗?” “十银并没有死,他还会回来的,而且涟城,我,冥渊,甚至小彐,大家都希望你能振作起来!” 我垂下头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风雨大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这么感情用事。 最后只能无力的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他抬手**我的发顶,同样无力的安慰:“没事,会好起来的,一切都需要一个过程。” “那你还玩笔仙吗?” “玩。” 一定要玩吗?我现在根本保护不了你啊风雨大哥。 指甲掐进了肉里也感觉不到痛,心里愤怒而自责,更是对自己喊到深深的厌恶:“那我也玩。” “不行!”他立刻拒绝了。 为什么我不就能?“我没玩过。” “你看着就好了。” 呵呵,为什么总是这么无力,明明想做点什么却什么也做不了! 这种无力感还真是让人讨厌啊! 就把这当做最后的任性吧…… 第七十三章:旅馆请笔仙 犹豫了一下,掏出一直随身携带的猎鬼枪递给他:“拿着,防身用。” 他皱了皱眉头,不满的将猎鬼枪还给我,“不用,你自己留着,这是他给你的。” “可是……” “好了子衣。”他朝着门口示意,我们适时停止了交谈。 小旅馆人不多,服务员都是老板自己请的一两个人。此刻老板领着两个打下手的雇佣端着饭菜进了门。闹成一团的游客和导游也端端正正的坐到桌子边了,只是时不时还和身边的人低声讨论着刚才的话题,意犹未尽。 我的身边除了风雨大哥还坐了个男生,二十三四岁的样子。 感觉到我的视线他转过头笑了笑,礼貌的说:“你好,我叫唐有棋,杭l州演绎学院大四学生。” 半个演员啊?难怪长的一副韩星的样子,“你好,我叫君子衣。”不上学了。 “玩游戏吗?导演组织的。” “笔仙吗?” “都可以,反正见鬼就行。” 你们这些年轻人还真是没事干呢?“好啊,荣幸之至。” 话刚说完身边的风雨大哥就狠狠的掐了我一把。我并不理会腰上的疼痛。 唐有棋说完就和他旁边的少年谈笑去了。 我知道风雨大哥现在肯定想和我说点什么,被那种担忧的目光注视着,我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目光紧紧跟随着端上菜来的老板和雇佣。 快速吃过饭之后大家都迫不及待坐在桌子边等着游戏开始。全场每一个人都要参加,人有一点多,不过总有解决的办法。 我脸上挂着轻笑看着导游侯俞拿出一根半米长两根拇指粗的铅笔,铅笔被削得又尖又长,侯俞将一根根红色的绳子仔细的绑上铅笔。 “子衣……” “玩玩而已,不用紧张。”我毫不犹豫的打断风雨大哥不死心的阻止。 话刚落侯俞那里也准备好了,他尴尬的笑了一声:“那个,线少了两根,你们……” “没事,唐玉就不玩了。”唐有棋几乎迫不及待的开口,说完还安慰般警告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少年。 侯俞朝着唐有棋感激的点了点头,又问:“还多一个,你们谁要退出吗?” “凭什么?导游为什么你不退啊?” “呸!导游准备的游戏为什么导游退?” “导游不退那就你退吧!” “……” 一时间桌子上吵成了一团,谁都不愿意退出。 “子衣退出。”风雨大哥犹豫着开口,我立刻反驳,“我不……” “好!就这么些定了!” 侯俞见我不干,立刻一锤定死。 我冷冷的扫了侯俞一眼,他抱歉的朝我看了一眼,然后一本正经的将铅笔上的红绳子一根根递到大家手里。 当风雨大哥伸手去接绳子时,我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几乎乞求般喊到:“风雨大哥。” 他挣开我的手接过绳子,对侯俞说了一声谢谢。 谢尼玛逼! 此刻我的心情无比暴戾,如果可以,我一点也不介意一枪毙了侯俞这个混蛋! 待到侯俞落座之后,他面色严肃的说:“大家握紧绳子,一会儿不论遇到什么都要记得将笔仙请走!请笔仙时大家一定要诚心,准备好你们一会儿要问的事……” 吩咐完之后游戏就开始。所有人都紧紧拉着红绳子,那只铅笔就立在中间,被绳子束缚着,铅笔下面铺着一张白纸,白纸用血红色的记号笔写着一些字母和汉字,每一个玩家身边都点着一只红蜡烛。 恐怖电影里常常演绎到的咒语此刻正在这间屋子里回旋,飘荡。 “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是你我有缘请与我续缘,让我们相见…… 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是你我有缘请与我续缘,让我们相见……” 关了灯,诡异整齐的念叨一直不断,圆桌上的红烛明明灭灭。就这样过去了十几分钟依旧没有反应。 “哎呀,痛死了,根本就没有笔仙,连潜意识都没有!”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嘟囔,侯俞见她就要松开手立刻大呵,“别松手!继续,也许笔仙还在来的路上,你现在松了一会儿笔仙来了我们就死定了!” “呵!笔仙在来的路上?神经病!”女人手刚松开一点立刻被一只手抓住,她吓得惨叫一声,怒气冲冲的瞪着抓住她手的少年扯着嗓子嚎,“你他妈有病啊!放开!老娘不玩了!” “继续,否则我就扭断你的手。”少年冷幽幽的说。 女人从少年的脸上看不到一点开玩笑的迹象,她相信如果自己拒绝,少年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扭断她的手。最后她只能不甘的低低咒骂继续下去了这个游戏。 “笔仙笔仙,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若是你我有缘请与我续缘,让我们相见……” 众人的低语又重新开始响了起来。 我死死盯着桌子中间的铅笔,如果出现意外我一点也不介意让那所谓的笔仙魂飞魄散。 “动了动了!”侯俞激动喊到,因为兴奋他的整个身体都在颤动。 “我先来问,”魏语迫不及待的开口,问出一个狗血的问题,“请问——是笔仙你来了吗?” 魏语刚刚问完就看到铅笔朝着桌子最角落移去,在“是”上面画了一个血淋淋的大红圈。 我眯了眯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一根铅笔,虽然大家还握着红线,但是松垮垮的红线告诉我,如今真的是铅笔自己在动!而且——我警惕的盯着铅笔灰黑色的铅笔尖,这铅笔怎么会变成血红色!还是记号笔一样的颜色! 但是很遗憾,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这些不正常的变化。侧头看了看风雨大哥半眯起的眼睛,也许不止我一个人注意到了。 “笔仙笔仙,你能告诉我我以后会娶到女神吗?” 一个满是青春痘的男生问。铅笔停留了一下又开始移动,最后停留在“不”上面画了一圈。 见此男生立刻怒了,“你……”侯俞立刻出声制止了男生的恼怒,急迫的问,“笔仙笔仙,你能告诉我我什么时候升职吗?”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铅笔又在“不”字上面画了一圈。 侯俞立刻沉下了脸,表情十分难看。 第七十四章:笔仙未走碟仙至 “那笔仙请问,我能活到多少岁?”一个雀斑男生问。 铅笔画了一个诡异的弧度,朝着“2”“3”两个数字移去。 看到23这个数字男生气的猛的松开红线一巴掌拍到桌子上,指着铅笔大骂:“我艸尼玛币!你它玛是不是笔仙!” 因为男生的举动所有人都吓得松开了红线,退到离桌子一米外。 “啊!!铅笔——它!” 一声尖叫,所有人都紧紧盯着铅笔。 铅笔依旧立在桌子中央,它在纸上不停滑动,反反复复圈着几个字:你们都要死! 屋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阴风,红烛随着铅笔滑动左右摇摆,诡异至极! 看着桌子上画来画去的铅笔无比心烦,额头上青筋跳了跳,抽出藏在腰间的匕首朝着那神烦的铅笔劈了下去!这匕首还是银子让我从古墓里拿出来的,我可不止这一把,还有几把。 难以想象的锋利,匕首把铅笔当中劈成两半。被劈开的铅笔留下四五个巴掌大的血迹,染红了桌子上的白纸。 “啊——!!!”一连几声女人的尖叫,紧接着是指责,“你杀了笔仙!!它不会放过我们的!” “你这疯子!你干什么!你做了什么!” 指责声开始不要命的扑向我。侯俞最先冷静下来,冷呵一声:“好了!不怪他,要是他不这么做也许今天晚上我们就有人要死!” “为什么要玩这个游戏!你这个杀人犯!”女人逮到机会又把怒火喷向侯俞。 侯俞厌恶的看着女人,冷声冷的反问:“是我逼你们玩的吗?你们不是自愿的吗?” 一瞬间所有人都沉默了,我淡淡的瞥了他们一眼,不着痕迹的朝着风雨大哥靠了靠。 不管接下来怎么样,也不管笔仙是不是只杀游戏里的人,我不能让风雨大哥出事,这里也只有我勉强懂一点点阴阳之术。 好不容易看似结束了,屋子里却又突然传来低沉的轻吟。 “碟仙碟仙,前世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又是一个魔咒,是一个机械的少年的声音。 屋子里齐齐响起了吞口水的声音。 借着桌上的红蜡烛朝着声源看去。只见那和唐有棋非常熟的少年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小方桌,桌上铺着一张白纸,白纸上放着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碟子。 “小玉……”唐有棋抖了抖嘴唇就要上前,我一把拉住他,“不要轻取妄动!” “他是我弟弟啊!不过玩个游戏而已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奇怪的事?!”唐有棋狠狠甩开我的手,如今没有了先前的翩翩贵公子模样。 唐有棋放慢脚步一点一点靠近唐玉,担忧和恐惧冲击着他,当他看到唐玉的脸时立刻失去了理智,一把搂住唐玉语句不清的嘀咕:“小玉……小玉……怎么了……你怎么……小玉——啊啊!呜呜……小玉……” 我心中隐隐有不好的预感,寻着预感细细思索之间就看到被唐有棋抱在怀里的唐玉动了,他伸出手朝着唐有棋的脖子掐去。 这是鬼上身了?我心中一惊扬起一个手刀下意识的劈到唐玉后劲上。 “你干什么!”唐有棋抬起头怒视我。 那充满防备的目光我一点也不想理会,走过去抬起唐玉的下巴。唐玉的脸上血红一片,一张七窍流血的脸,难怪唐有棋会崩溃。 但是——血吗? 我伸手抹去唐玉左眼睛下的血红,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不是血。 侧头看到放在小方桌上的记号笔,随意的说:“记号笔画上去的,他晕过去了。” 唐有棋稍微松了一口气,扭头便冷声质问侯俞:“导游!我觉得你应该给我们大家一个解释!” “这……”侯俞白着一张脸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 “啪——”的一声,屋里的电灯打开了,习惯了昏暗突然面对明亮大家都有一点不太适应。 老板突兀的站在门口,他还保持着开灯的姿势。见大家防备的看着自己,轻轻叹了一口,毫不避讳走进屋子吹灭桌子上的红烛,一根一根把它们全部收了起来。 欲要离开前还不忘吩咐一句:“年轻人早点休息吧,天色不早了。” “老板等等!”站在离门口最近的男生喊到,“我有些问题想要请教老板。” “天晚了,该休息了,有什么明天再说吧。”老板一点也不给面子的拿着那些红烛就出了门,丝毫不停留。 男生若有所思的看着老板离开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了,大家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呢。”侯俞颓废的揉了揉太阳穴,紧接着也出了门。 剩下的人虽然心中有怨气,但也只限于口头上骂一两句,也跟着乖乖的回房了。 看着他们慢慢离开,风雨大哥推了推我,“走吧。” “你先走吧,我一会儿就回房。” 他张了张嘴疑惑的看着我,拍拍他的肩膀,我保证道:“放心,没事的,我就拿点东西而已。” “那好吧,自己小心。”他点点头,最后还是妥协的离开。 看着风雨大哥上了楼我松了一口气,转身朝着圆木桌走去。 小心的拿起那只被我劈开的铅笔。笔身微微发烫,也不知道是我匕首的摩擦作用,还是鬼的磁场作用。 围着桌子走了一圈,又将目光投到那团血红色的液体上,沾了一点放到鼻子下闻。 确实是鲜血,腥味,还有腐臭味! 恶心的皱了皱眉朝着那滩血迹看去——玛蛋!血液里面竟然还有扭来扭去的白色虫子! 立刻朝着手指上的的血迹看去!呵呵!它玛的真是日了狗!一条白乎乎的蛆虫在手指上蠕动! “呕——”用力甩了几下手,弯下腰胃里立刻就开始倒酸水。 卧槽!要是让我抓住这只死鬼看老子不用油锅榨死你! 好不容易才平复了心中的恶心,转身又朝着唐玉请碟仙的地方走去。 经过检查发现请碟仙的地方倒是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但是——方才唐玉的样子明明不对劲,就像鬼上身。难不成是那所谓的笔仙干的? 不过这倒是奇了。我心中暗笑,随便玩玩,这一伙人就能把鬼招来,这群人的运气该有多好呢? 第七十五章:阴阳门派与阴阳世家 正在我思考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捡起地上碟子观察时,门口却响起了有节奏的叩门声“叩、叩……” 我回头看去,是先前那个欲要问老板问题的男生。起初没有太注意,现在才觉得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还能如此淡定寻找始末,实在不简单。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就你蹲下捡碟子时,不长也不短。”他友好的笑着朝我走来,“我叫凌空闻,二十一岁,西湖学院大二学生,原籍湘江人,凌空派第三百四十七代传人。” 我看着走近的凌空闻嘴角无声的抽了三下,凌空派是个什么鬼?这是哪里冒出来的神棍。 “君子衣,二十岁,社会工作者。”我干巴巴的回答,还是忍不住好奇,却故作深沉的说,“凌空派啊,没听过,只听过武当派,峨眉派,华山派,蜀山派。” “武当派不是蜀山派吗?”他瞥了我一眼疑惑的问。 呵呵,是吗?没有人告诉我啊,小说里从来不曾把这两个派联系起来怪我咯? 不过他并没有太过于纠结这个问题,而且理了理衣服,清了清嗓子,与荣有焉的开口,好不得意:“凌空派是阴阳道派之一,传承久于人类所现有的历史。 就连汉代张道陵天师派创始人都曾经是凌空派的弟子。 如今的社会相信科学,阴阳之术遗失,阴阳之道被现人忽视,各个阴阳门派衰落,基本招不到弟子。 但是!它们曾经的辉煌是无可置疑的!” 所以呢大哥?你想说什么?说了半天感觉你像来搞宣传的。 阴阳之道繁荣确实不可否认,否则这些流传千古的鬼怪之说来自何处? 不过话说,张道陵张天师,人家名满西汉,什么大破鬼兵之类的传说不少,真是你家人啊?不要觉得老祖宗不会解辩就乱认门徒啊。 “你不信?”凌空闻微恼,“我骗你干什么?吃饱了没事干我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骗你!那你说你是哪个门派的?” “无门无派,二十一世纪小青年外加帅哥一枚。”神经病,这样的人还是不要理会比较好。 像江秦这种古书上有记载的赶尸家族还可以相信,但是这种莫名其妙冒出来的门派,谁知道是不是那个精神病医院看护不周跑出来的病人啊。 “呜啊——”困了,也查不到什么,又来了一个神经病,还是回去睡觉吧。 绕过凌空闻,还没有走几步就被拦了下来,他不服气的说:“你知道有鬼对不对?你那么厉害,都把铅笔劈了,怎么可能无门无派?” “小朋友啊,你是不是经常看鬼故事啊?以后少看点吧。”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 “你怎么知道?”他双眼一亮,“你会算卦是不是?伏羲六十四卦我都研究过,但是没什么用啊。” 玛蛋!这绝对是一个神经病不解释! “你能教我吗?凌空派好多阴阳之术都失传了,如今的凌空派已经落魄到与普通阴阳先生无异。” “我滴个神啊,你洗洗睡吧,二十一世纪要相信科学,你绝逼灵异小说看多了,一看就知道。” “不是,我没有,我说的是真的!我还会画符!”他不依不饶,立刻从口袋掏出了几张黄纸递来,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怎么样?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 看到黄纸上熟悉的符文我微微一愣。虽然我不会画符,但是经常用到银子的符纸,所以什么符文我还是认得。 这符绝对是真的,而且比银子画的都差不了多少,就是画符的朱砂颜料没有银子用的好,于是这些符文就少了五分灵气。 “哎,你说话啊。”他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回神看着他问:“你是道士?既然门派被你说的如此落魄为什么你还要入门?” “哪能啊,凌空派上任掌门就是我爸爸,爸爸去世后就传给我了。如今的门派只有我一个人。” 你也够了,你爸也够了,凌空派还真不是一般的落寞啊! 不等我说点什么,凌空闻继续接到,他的眼神带着向往和尊重,以及一股坚定。 他说—— “凌空派崛起很早,可以说来自史前。 当初的凌空非常繁荣,位于湘江,建于群山之上,比电视里演的还要繁荣。 清晨练剑,早课之后听取前辈讲经论道,夜晚就被老师带着穿越崇山峻岭猎捕妖魔鬼怪。 凌空派里面的弟子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抓鬼,杀妖,驱魔,辟邪,无一不通。 然而到了如今,凌空派殿宇没了,弟子也没有,甚至阴阳之术都遗失殆尽。” 凌空闻抿紧嘴唇不再开口,他放空目光盯着如今唯一有一点驱鬼作用的黄符,心中叹惋而凄凉。 一个如此繁华的门派到了今天竟然此般凄惨,这都是社会与科学的发展造成的,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哀悼。 但是——我犹豫了一下问:“还有流传下来的阴阳之道,走阴阳的人,例如赶尸人。” “我知道,”他勉强一笑,“赶尸人并不是门派,门派人员散乱,一旦落败便无法支撑。 唯一能长久传承下来的就是世家,赶尸家族的阴阳之术是传给后人的。家族世代相传,只要长辈督促,就算家族衰退也不会像门派衰亡那样迅速,所以现在能够勉强抓鬼的都是曾经流传下来的世家。赶尸家族就是如此。” “那最厉害的阴阳世家你知道吗?”也许银子就是来自那里。 “最厉害的?茅山派,赶尸家族,武当活着蜀山派,驭鬼师,猎鬼师,其他就没听过了。” 好吧,银子是道士绝不可能,因为他没有那么善良啊!倒是那两个什么师有点可能。 “好了,就到这里吧,睡觉去了。”实在是不想废话了。 “不行!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那个门派!” “大哥,小弟真的无门无派!” “少骗我了,你劈开铅笔的匕首一定是家族的传家宝或者门派的镇派之宝吧,告诉我呗,我保证不会告诉别人!”说着还信誓旦旦的举起四根手指头。 我滴个亲娘真是没完没了了!“屁的个镇派之宝,那是老子从坟墓里掏出来的。” 说完也不管凌空闻什么表情,直接上楼睡觉去了。 凌空闻站在原地被雷得外焦内嫩。 竟然遇到盗墓贼了啊摔! 第七十六章:人肉大餐 坐了车之后整个显得非常疲乏,夜里回房后沾床就睡,一夜无梦,好觉。 “啊——啊!!!杀人啦!杀人啦!!!” 我是被一阵尖锐的女音吓醒的,猛的从床上做起来,听到楼道里与楼下一阵兵荒马乱。 睡得太死突然被吵醒,脑袋传来阵阵钝痛。揉了揉太阳穴拿起床边的衬衫披上,踏着拖鞋就出了门。 如今十月份虽然不如以前炎热,却也不算冷,顶多属于凉爽,所以很多人都穿着单衣。 一边赶往传出惨叫的楼下一边扣上衬衣扣子。 刚走不到十几步就看到一个女生开门出来,她看到我之后脸颊微红,礼貌的问好:“先生,你也是被吵醒的吗?” 我点点头没太理会,继续扣着第三颗扣子,脚下不停地朝着楼下走去。 “先生你是哪里人啊?”她跟着我问。 “杭l州。” “杭l州啊,我是绍l兴人。” “嗯。”我已经看到了风雨大哥,朝着前方就喊到,“风雨大哥等等。” 风雨大哥正要踏出的脚一收,回头看向我,嘴角习惯的挂着笑,也不说话。 到了风雨大哥身边正好扣上倒数第二颗扣子,最后一颗我喜欢不扣。 “走吧,去看看发生了什么。”我拍着他的肩膀开口,他平静的嗯了一声。 至于那个女生,不好意思,我完全忘了还有一个人。 二楼无人,我们便去了一楼,事情要比我们想象的严重的多。 血——满地的血,染红了一楼的地板,像涂料一样均匀。 楼上下来的人不敢上前,只是在楼梯口鲜血之外观望。 “报警了吗?”我随手拉了一个身边的人问。 “报……报、报了,警察让我们快点离开这里,他说多半是强盗干的,这样的事情不少见了。” 强盗干的?也不想想这是什么时代,恐怕有隐情。 就在我思考之时,风雨大哥已经走进了一楼满是血迹地板上。男人脚踏鲜血,别有一番滋味。 我犹豫了一下也走了过去。 满地的鲜血,还有指甲大小的人体残肉。 若是以往我一定早就冲出去扶着墙吐了,但是下斗之后这一小点恶心简直不值一提。 大厅里只有鲜血没有看到受害者的尸体。 围着大厅转了一圈什么也没有发现,鲜血一直延伸到厨房里,厨房门关着。 我停在厨房门口手放在把手上,回头与风雨大哥对视,见他白着一张脸点头才深吸一口气,“咔嚓——”转动把手打开了门。 “呕——”看到厨房内的场景我立刻就扶着门框吐了起来。 “子衣!”风雨大哥大步走来帮我顺着后背。 “没事……呕——”虚弱的摆摆手,又继续吐。等到胃里再也吐不出东西来时才抬起头,白着一张脸看着他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留下来协助当地警方还是离开?” “本地警方不希望外人插手,我们先离开吧,回来时在让涟城去拿调查令就好了。” “嗯。”也只能这样了,刘艺这个案子可是时不待人。 稍微缓和了呼吸和心中的翻腾才走进厨房。 厨房只有两具半的尸体。 另外半具尸体在案板上,下半身不见了踪影,上半身该有的零件都在。它脸上的表情异常扭曲恐惧,比《午夜凶铃》里贞子吓死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尸体温度同室内相差无几,尸体没有尸斑也未僵硬,细胞还具有一定活性。老板死亡时间在四到五个小时之前。”风雨大哥从尸体上收回手,取下手套扔进垃圾桶,悠悠的说。 “这样血腥的现场,案发时我们旅游团二十几个人不可能谁都没有发现。”我接下话说着走向厨房里唯一的一口大锅,掀开锅盖立马变了脸色,被针扎了般后退好几步,爆了粗口,“屮艸芔茻!!!”余光瞥见手里还拿着锅盖,触电般扔了出去,“我屮它玛的变态!” 身体止不住的颤抖。风雨大哥立刻按住的我的肩膀想要安慰和询问,没给他机会,我推开了他重新走到那口锅前。 “子衣!”他拉着我向后扯,我踉跄几步稳住身形看着他,他说,“我来。” 他的好意我懂,但是——“风雨大哥,我也是刑警,这样的场面与我而言是可不避免的。”挥开他的手看向大锅中。 大锅里是人体的内脏,甚至还有生理需要的器官,而且还是——煮熟了人体器官!萝卜黄豆是配菜! 随意一扫,伸出颤抖的双手去将关着的电器全部打开,心中隐隐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分明就是一顿人肉大餐! “老板分明是被虐杀的,怎么会是强盗干的?警方如是笃定,真不知道谁给的胆子。”稍微感叹了一下,转身看着风雨大哥,“我们要离开吗?” “必须离开,现在的事情复杂多变,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摘不掉,到时让本地警方倒打一耙就不那么美妙了。” “好。”这倒也是,只是——如果就这么离开了,案子就不好办了啊,“风雨大哥有发现什么吗?” 他遗憾的摇摇头:“这类案子证据绝大部分都在尸体上,我不会验尸发现不了什么。” “嗯。”心中升起一股无力感,等到我们回来时估计尸体都火化了,还查个屁啊! 郁闷的扫了一眼厨房的惨状,我说:“我们现在就离开吗?难道连口供都不用录了?” “当地警方希望我们离开。” 心中嗤笑,面上依旧平静,“啊,好吧。” 眼中冷光闪过。不管是警方玩花招还是凶手手段高超,这个案子一日不解这里就会一日不得安宁! 第七十七章:收徒 我和风雨大哥从厨房走出来时,那些旅客还站在原地观望。 只有导游侯俞最先反应过来,他看着我们问:“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死了呗。”我挑了挑眉轻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开口,借此间接安抚大家的情绪,厨房里看到的场景就像没有存在过。 “那现在怎么办?等警察来嘛?”一个男生惨白着脸问。 我不答看着他们,侯俞被我看的冒出了火,冷着脸瞪了男生一眼说:“你觉得干嘛!当然是听警察的,快点收拾东西离开这里,我们还要赶路呢!” “啊!对对!” “好!快点离开这恐怖的地方!” “警察都这样说了,快点收拾去!” “……” 一伙人一拥而散,只留下一个男生——凌空闻。 “你不去收东西?”我问。 “有点奇怪。”凌空闻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我觉得我们不是应该赶路,好像应该录口供,就算不录口供是不是也该散了?” “是吗?”我反问不答,“你想离开?” “不想,在去组团多麻烦。” “那就对了,走吧。” 三个人一起上了楼。 当然不对劲了,不过不是行为上的不对劲,而是人性的贪婪。 侯俞不想丢了这次旅游的工资,旅客怕旅游公司不退钱,无形中达成的默契。不过对我来说倒是乐见其成。 旅馆的惨案不过是这次旅游的插曲,无伤大雅。 一伙人逃命似的拖着行李出了旅馆,等到回到旅游车上才堪堪放下心来。 坐到来时的位置上,刚放好行李就看到风雨大哥皱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用胳膊捅了捅他问:“怎么了,想什么呢?” “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一直很奇怪啊,还有不奇怪的地方吗?“你说说看看?” “按照报警时间来看,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就算警方速度再慢也不应该超过半个小时,而且这里的路是可以通车的。为什么警察没来呢?就算警方有意纵容那么做做样子也是需要的呢。”风雨大哥认真的分析道。 这倒也是,警方太不对劲了。我抬手抵着下巴沉思。而且杀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动静和预兆,那老板的死就像是本来如此,就仿佛本该如此。 而且昨夜…… 心中有了不敢想的猜测,却不敢去证实。 如果一开始我们就落入陷阱了呢?如果一开始老板和小二都是死人呢?如果从进入旅馆我们看到的就是假的呢? 若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 “风雨大哥,你昨天睡得好吗?”我忐忑的问。 “嗯,很好,一夜无梦。” “果然如此!”我呼吸一窒。 “怎么了?” “啊,你不觉得奇怪吗?”我反问。 他想了一下,没有想到什么奇不奇怪的地方,只是摇了摇头。 见他没有什么猜疑我也不便多说什么了,敷衍的笑了笑,“没什么。”然后转向窗外陷入沉默。 如果昨天夜里没有继续留在二楼一段时间,如果没有跟着银子学一点心理学知识,大概我也不会注意到这点。 人类总是下意识念床。 人们工作在外,旅游在外,睡眠都是很浅的,尤其是受过惊吓之后,睡眠更是极度脆弱的。当然,不排除床太舒服,有助于睡眠。 但是——区区一个小旅馆会给你这样高端的服务吗?根本不可能! 昨天晚上大家都出门在外,又因为笔仙碟仙的事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按理说这样的情况大家绝对不会陷入深度睡眠的,尤其是我——一个人还在二楼待了一会儿,根本不可能睡得那么死! 然而我今天早上还是被尖叫吵醒的! 不对!太不对了!这个旅馆有问题! 有些事情还是弄清楚好,总是处于被动太不妙了。 我拿出手机给涟城打了一个电话。 “喂,子衣。”等那边传来涟城的声音,我才将呼吸平复下来,“喂,涟城,你去帮我查一个旅馆。” “啊,行啊,什么旅馆?” “……”什么旅馆,告诉你名字你查的到吗?“你能查得到我的位置吗?” “能啊,怎么不能,你不会智障了吧?” shit!老子不给你一般见识,“那你就去查我的地址吧,昨天晚上我待的地方。” “哦,好的。还有事吗?” “没了,挂了!”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他急忙出声制止,“哎!慢着——喂?你还在吗子衣?” “在。有事?” “那个……你还好吧?”他紧张的问。 “嗯,放心吧。”心中一涩,其实你并不需要对我这么小心翼翼,我君子衣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说了振作就一定会振作的。 “那就好,记得早点回来。” “嗯,好的。”我会带着崭新的自己和风雨大哥完好无损的回去。 通话结束之后,我握着手机疲惫的靠在车椅上,望着车顶发呆。 这一趟旅游我们旅团很荣幸的成了靶子,那东西大概是从我们进入旅馆就盯上我们了吧? 余光一瞥就看到了一边低头玩手机的凌空闻,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叫了他一声:“喂,凌空闻。” “咦?”他左右扫了一眼,最后才看向我,咧嘴一笑,“前辈。” “你过来。” 他歪头想了一下,抱着自己东西兴奋的走来,毫不客气的坐在我和风雨大哥之间,将风雨大哥挤到了一边。 “前辈找我有事?”他的眼中带着恭敬,没有一点作假。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家中无人了,父亲三年前就去世了,唯一剩下小子我一人。” “你的梦想是什么?” “前辈你不是知道吗?当然是振兴凌空派呗!” 我的眼角抽了抽,这孩子真的好中二病啊!轻咳一声掩饰住想要翻白眼的冲动,我淡定的开口:“凌空闻,给你个机会,咱们互惠互利,你替我画符,我带你更多的接触阴界的事情,怎么样?” “好啊!”他眼睛一亮,“师父在上,以后徒儿一定好好服侍师父。” 师父,这个可不敢当,我自己也不过是个菜鸟罢了。但是师父这个称呼听着也挺爽的,我就不纠正了。 “咳,”我故作高深的说,“我不会教你什么,能学些什么就看你自己了。”其实我啥也不会,最多尽量保证你性命安全。 “嗯!谢师父!” 看着凌空闻眼中“高人就该如此”的目光,我良心发现的心虚了一下,默默转过头看向窗外不敢面对他。 第七十八章:槐树 旅游车行了一个上午在山脚下停下,剩下的路程我们便要靠脚程了。 凌空闻非常上道的替我拿了全部的行李,在下就是两手空空,只管上路就可以了。 到了这里离中水谷也就一天的脚程,今夜注定要露宿野外,好在天气不冷,不过深山里蚊子就有点折磨人了。 “有花露水吗?”我望了一眼连绵不绝又高耸入云的山脉朝着身边的人问。 毫不意外的看到凌空闻讨好的笑到:“师父,就算没有花露水还有我呢!” 你顶个屁用啊!郁闷的翻了一个白眼。 一波人下了车之后都呆呆的望着眼前的山路,原本兴致勃勃的人不少打起了退堂鼓。 “哦买嘎!这深山老林的,哎你们说,我们是不是在拍《山村老尸》啊?”一个男生拨了拨刘海调侃着。 “别乱说!”闻言的女生瞪了他一眼,嗔怒,“讨厌,干嘛说这些话,怪渗人的。”说完之后还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男生逮到机会一把揽住女生的肩膀,说:“怕什么!哥哥保护你!” “讨厌!”女生红着脸挣开男生的怀抱。 旁边看戏的人都默契的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侯俞是最后一个下的车,他背着双肩背包,衬衫口袋里揣着租来的卫星电话,右手拿着指南针左手拿着地图。 清点了一下人数,一人不差后侯俞才第一个走上泥泞的山路,对着愣在身后的众人说:“大家选择中水谷这趟旅游就是为了野外生活,回归大自然。这里不是迪尼斯乐园,不是悉尼歌剧院,不是巴黎圣母院,所以没有五星级酒店,没有热水供应商,连快餐都没有,这里的一切都需要靠你们自己。 我作为这次旅游的导游,我只负责路线和大家的安全,你们过得好不好不在我责任范围内,我是不会服侍你们的,也不会将就大家的什么公主病王子病。 现在请大家很紧我,不要走丢了。” “切!怎么这样啊!” “黑心旅游公司,我们可是给了钱的!” “卧槽!什么狗屁导游,等回去就投诉你!” “……” 侯俞的警告和嘱咐立刻引来了大部分旅客的不满。不过骂归骂,大家也不能怎么样。旅游车已经离开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大家也只好憋一口气,乖乖按照侯俞的吩咐行事。 小路蜿蜒曲折直入林间,两边是四五米高的白桦树樟木等,树下全是灌木。小路坑坑洼洼泥泞无比,走在林中如同穿梭在史前恐龙时代。 “这种地方你们公司也敢带游客来,有安全保障吗?”走在侯俞身后的女人尖声开口,女人累的脸色绯红,让人忍不住怜惜。 侯俞却完全没有将女人的魅力看在眼里,他看了一眼手里的地图回头扫了女人一眼,说:“有没有安全保障?你组旅游团时不会自己打听吗?我还能杀了你不成。” “你!”女人气的跺跺脚,委屈的靠在男朋友身上寻求安慰。 “哎!有个人!”恰在这时魏语突然发出惊呼。 有人?当大家把四周都看了一遍之后却什么也没有看见,自然的所有人都把目光落在了魏语身上。 站在魏语身边的顾嘉乐对着大家尴尬一笑,推了魏语一下,“魏语你别乱说啊,这种地方哪里有什么人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 “不是的嘉乐,”魏语急了,这样的事情她为什么要开玩笑,“我真的看到了,那个人就在那棵槐树下,他刚才还对我笑了一下呢!” 随着魏语话落一时间四周都安静的诡异,大家连呼吸都放轻了不少。 槐树——确实有一棵,就在右边的灌木里,唯独那一处三米之内没有半点生机。 “哪里有人,一定是你看错了!”有人看了一眼槐树否定了魏语的话。 “有一个人又怎么样,有没有人又怎么样,我们走我们自己的不就好了。”唐有棋鄙夷的开口,拉着唐玉饶过大家顺着小路前进,也不管后面的人。 “对对!有没有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立刻就有人朝着唐有棋跟去。 “好了,别看了,大家跟紧我。”侯俞扬了扬手里的地图又开始指挥起大家来。 看着大家顺着小路前进,我疑惑的朝着槐树看去。 槐树属阴,招鬼。正所谓前不种柳后不种桑院里不种鬼招手。槐是五阴木之一,在一群白桦树中突兀的冒出一棵槐树,若是没有点道道那根本不可能。 阴气——我感觉不到,呵呵,勉强会看看风水罢了,要是银子在就好了。 凌空闻看看槐树又看看盯着槐树发呆的我,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师父大人是不是看到鬼了?我还是安静点不要打扰到了师父。 这种深山老林阴气及重,若是有鬼那一定是魑魅魍魉这类厉鬼。 如果不除去的话我们也只会成为其盘中餐,若是其没有关注我们,而去招惹的话我们也是死翘翘。 这下就为难了。 “空闻,有没有可以见鬼的符?”我紧紧盯着那棵槐树问跟着我的凌空闻,心中琢磨着如果真的有鬼,一会儿杀掉这只鬼的机会有多大。 “师父,我没有现鬼符,但是其它符有很多。” 没有现鬼符?“我说你做为道士连这种符都没有抓什么鬼啊?”不会是冒牌的吧? “师父,那个是这样的……”凌空闻腼腆一笑,“本来是有的,你也知道我没什么本事,抓鬼什么的都靠自己摸索,那些符在遇到师父之前我都用光了,现在也没有画符的朱砂笔纸,我也不是故意的,要是早知道师父要用我哪敢用一张啊!” “好了凌空闻!”我揉了揉太阳穴,“我不比你大,甚至还小一岁,你不用对我奉承。 我教不了你什么,你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不必要藏着掖着,要是跟着我,我不希望每天看到你就看到一个装模作样的同伴。 我希望我们先成为朋友。” “对不起师父。”凌空闻摸摸鼻子,“我只是觉得大神们都希望恭敬一点的小弟。” “我不需要小弟。”我认真的看着他。 被奉承虽然可以满足虚荣心,可我不是适合被奉承的人,那我只会让我厌烦。 第七十九章:牡丹花下死 “我以后不会这样了师父。” “那就好,”我点点头伸出手,“重新认识一番。我叫君子衣,今年二十岁,浙l江省杭l州市第一刑警大队重案组成员。” “原来是警察啊,太年轻了!”他感叹了一句,伸出手与我相握,“师父在上,徒弟凌空闻,二十一岁,凌空派唯一传人,与湘江赶尸人同承一脉。” “好了,走吧,不然就追不上大部队了。”拍拍他的肩膀拿回自己的东西沿着小路前进。 “别啊师父,我帮你拿吧,反正我比你大,怎么也得照顾你。” “好啊,”还真以为我是客气的人是吧?既然你要拿当然得给你,我也乐得自在。 “不是吧,”空闻苦着一张脸看着又回到手里的行李,“师父你还真不客气。” “嗯,当然。”我摆摆手,“快点。” “哦,知道了。真是不见外啊!” 行了大半天的山路,夜里我们找了一片比较宽敞的草地露宿。 空闻和风雨大哥拿着行礼在搭帐篷,我则拿着手机左右晃荡。 今天进入山林两个小时以后旅游团所有的人手机都没有信号了,现在手机唯一的用处就是听听歌,玩玩本机游戏,外加一个照明。也难怪侯俞会租用卫星电话。 但我还是不死心,在四周试着信号。原因是就在刚才我拿出手机时看到了涟城发来的短信。 短信内容是一个叫涪陵旅馆的资料。 涪陵旅馆,于2002年开张,生意红火,旅馆有老板帮手一共三个人。 2007年春末,一伙冒充旅游团的强盗入室杀人,老板三人惨死,强盗无故失踪,无从查起。 就这么点资料?! 看到这条短信后我就去找侯俞借用卫星电话。但看我拿着手机找信号就知道一定是无功而返,事实也确实如此,当时侯俞是这样说的:“想打电话诉苦吗?卫星电话是我租的,我没有义务借给你用。” 呵呵,我简直想要糊他一脸血,可是我能怎么办? 真是,随便旅游都可以遇到这样到处是磁场的地方。 “师父——” “啊!”突然一直手搭在肩膀上,正处于精神高度集中的我被吓了一跳,收起手机没好气的问,“有什么事吗?” “帐篷搭好了。” 特别想给那张无辜的脸一巴掌,“哦,知道了。” “师父你在干什么?” “手机没信号,就试试。” “哦,那……” “子衣,快过来!”风雨大哥架着烤架突然朝这边喊到,“哦,来嘞!”绕过空闻我朝着风雨大哥走去。 “真是的……有兄弟没徒弟……”身后的空闻不知道嘀嘀咕咕说了什么,等我到风雨大哥身边时他也到了。 坐到风雨大哥身边,接过他递过来的已经串好的鸡翅,放在火架上,我看着他说:“风雨大哥,我们见鬼了。” “我们见的鬼还少吗?是笔仙还是碟仙?”他将木柴折断,加进火里,毫不在意的反问。 “风雨大哥——”我现在没空和你开玩笑,“我们昨天住的那个旅馆,看到的老板和打下手的几个人,都是鬼,他们不是人。” 风雨大哥折柴的手一顿,笑了笑:“那也只能说明我们遇到鬼了,还能说明什么?” 不是内行人,就是不懂内行事。想到这里我略微难过,恍惚之后立马有打起精神来:“那你就没想过我们为什么会遇到他们?他们是惨死的厉鬼,有那么容易放过我们吗?” “师父你……很特别……”空闻犹犹豫豫的开口。 我很特别?我回头看向空闻。 空闻吞了吞口水,说:“师父,我发现你身体有一股非常强大的阳气和一股阴气,很多鬼害怕过重的阳气的,他们不会主动招惹这一类人,我想是因为师父你的原因我们才能安全出那个旅馆。” 我身为阴冥司身体中有阴气很正常,可是阳气——只有银子才会有啊。 “子衣?”风雨大哥轻轻的唤我,我回神看向他,“啊?” “想什么呢?” “没什么。”我敷衍的笑了笑,低下头看着跳动的火焰。 我的预感果然没错,这片林子不对劲。 夜里当所有人都回到帐篷里时,外面开始刮起呜呜的风,太过于诡异的气氛,我怎么也睡不着。 回头看着旁边已经酣睡的风雨大哥和空闻,轻叹一声,而后开始想银子。 若是我早点明白自己的责任,当初在古墓里是不是就可以和他并肩作战了? 人啊,总是失去时才知道珍惜。 我在混乱的思绪里渐渐入睡。本以为一觉好梦到天明,没想到却被一声尖叫惊醒。睁开眼睛看时间才凌晨三点而已。 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却没想到尖叫声一直持续不断,最后是又哭又叫:“啊!!啊——啊!血!血!啊!啊!救命啊!啊——” 我真想说一句,这位大姐,你精力这么好,尖叫有用吗?怎么不跑? 不情不愿的披了衬衫离开帐篷,深山里的气温比城市冷,一阵风吹过,整个人都在打颤。 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围满了人,但是大家都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我和风雨大哥剥开人群,走进去看,几个大胆的人也跟了上来。 只见灯光所见之处,满地的鲜血,一个女人赤裸着身体缩在角落里,她的身上也满是鲜血。 我看着女人觉得略带喜感。 女人嘴角还粘着白色的液体,尚未凝固,脖子上的青紫也是刚刚弄上去的。 毫无疑问这个女人刚才在干什么,可是就是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情郎不见了,只留下了满地鲜血。 我蛮想问一句,你看清楚和你做的人的样子了吗?怎么他成了满地血水时你才尖叫? 不过这些只是恶趣味的调笑,重点是我们遇到了大麻烦——女人的帐篷里有非常重的阴气,一定有什么东西来过,然后杀了男人。 “这可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空闻调侃道,我曲肘抵了他一下,警告道,“闭上你的嘴,别乱说。” “先问问她吧,她看起来精神有些不好。”风雨大哥皱了皱眉。 第八十章:壮阳药 赤裸的女人很是辣眼睛,风雨大哥善解人意的将外套披在女人身上,压低声音,尽量温柔的问:“你叫什么?” 听到风雨大哥的声音,女人仿佛大海中的浮萍找到安身之处,她的身体瑟缩了一下,立刻扑进风雨大哥的怀里。我看到风雨大哥嫌弃的皱了皱眉,也是,这女人身上那玩意都有,谁愿意去触碰? 不过风雨大哥丝毫没有显露,他僵着身体柔声的安抚:“没事了,都过去,告诉我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突然他就变成这样了!”女人惶恐的摇头。 “他是谁?” “李中,我男朋友。” “你叫什么?” “我叫李艳艳……” “之前有发生什么异常吗?” 女人摇头不语。 风雨大哥抬头看向我,知道他已经不耐烦了,而且女人惊吓过度不说,这种事一般人是不会看出什么的。 我上前拉开女人,将他交到几个女生的手里,“送她回去,大家都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 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多做停留,一听可以离开了,包括导游在内,几乎是脚下生风的逃离现场。 我回头便看见风雨大哥不满的用一边的树叶擦拭女人留下的脏污,是啊,不管那个男人也受不了别的男人的东西粘在自己身上。 风雨大哥还是第一次这么窘迫。 “穿我的吧。” 我脱下事先离开帐篷顺手披上的外衣递给风雨大哥,他也不客气,何况这样的情况有客气的必要吗? 看着风雨大哥将身上的衣服换下,我才绕过他进入这顶刚刚死过人的帐篷。 帐篷中都是血肉残肢。看模样,应该是从身体内部炸开的。 离死者遇害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帐篷里的阴气也不如刚才浓烈。蹲在地上,脚下满是血肉,我伸手沾了沾放在鼻尖轻嗅。 “有发现什么吗?”空闻问。 我摇摇头,拿着手机的探照灯转了一圈,灯光在帐篷的角落停下。捡起那瓶丢在一边的壮阳药我有些哭笑不得。明天还要赶路,这李艳艳和李中是要干什么?这么激烈之后还能赶路吗? “这是什么?”空闻凑过来。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不说话,将手机交给他拿着,拧开瓶盖,里面的药只剩覆盖瓶底的十几颗,也不知道李中究竟用了多少。 “壮阳药?”风雨大哥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眼角一抽,这用不着说出来吧?但任然平静的回头看向他,“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明天还要赶路,他们这么饥渴吗?”他从我手中拿过药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我们团里的旅客都很年轻吧?李中不行吗?” “风雨大哥……”这个问题真的有些难以启齿,尤其是见过今晚那么具有冲击性的画面之后。 “嗯?”他偏头,看着我,“子衣,涟城有告诉你我们去旅行的时间是多久吗?” “好像是……”我微微思考后给出准确的答案,“三个月吧?应该是三个月。” “嗯。”他点点头,眼中一道精光闪过,这是刑警在追查出疑点惯有的表情,“正如你所说,我们的旅行时间是三个月,三个月大概一百多天。 假如李中不行,在床上需要壮阳药的帮助,一百多天的时间,然而药瓶中的药已经不足二十颗,他为什么不换一瓶新的?李中那个年龄的男人都很冲吧?不要用不必天天上床搪塞,就算一个月七八次这点药也不够。” 但是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我抵住下巴思考,一会之后对着旁边一脸茫然的空闻说:“找找看,或许帐篷里还有一瓶。如果是这样的话壮阳药就不能说明什么了。” “确实,但愿你找得到。”风雨大哥轻轻一笑。他从瓶中取出一粒壮阳药仔细观察,最后无奈的放回瓶中,苦恼的开口,“要是涟城在就好了,或许他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壮阳药。” 是不是壮阳药——听到这几个字我的身体一颤,不仅想起当初打进局府的那个求救电话,按理说到了这个地方电话应该是没有信号的,那么那个求救电话到底是如何打过去的?是卫星电话吗?又为什么刚好打到局府的办公室去?当初查到了那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如果是卫星电话不可能有号码啊! 一会之后,空闻擦着满手的血迹说:“没有第二瓶壮阳药。” “这下有趣了。”风雨大哥摇晃着手里的药瓶轻嗤一声,“一个不行的男人,连壮阳药都不带齐全,是不是真的不行?或者说是助兴用的?如果是助兴用的,明明还在赶路的途中,为什么会不知节制的用上?如果李中没有用,那么这瓶药为什么丢在外面而不收起来的?” “李中是炸开的。”空闻小心翼翼的开口,他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在面对专业话题时显的很虚心,“师父,你和风雨先生是在怀疑人为的吗?一般人怎么可能让一个大活人突然炸掉?就算是吃了火药也不能炸成这样的肉沫而又不伤到李艳艳,何况一个普通人怎么让一个活人炸开?”他撇撇嘴,“就算真的吃了火药还需要点燃呢。” 我与风雨大哥对视一眼,双双沉默。 空闻说的并无道理,但是首先我们并不能排出是人为的,虽然不是人为的可能性有百分之八十,但是人为的可能也有百分之二十,在这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未消除之前我们便不能把这归为灵异事件。 “师父,刚才你也感受到帐篷里强大的阴气了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看向依旧不甘心的空闻,他企图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鬼怪身上,我能理解他的行为,毕竟他是学习阴阳之术的人,但我并不赞同将一切都归结在鬼神的身上,人心也是难测的啊,有时候人比鬼更恐怖。 “可也不能排除人为,如果是你说的那样,为什么李艳艳没事?” “师父,”他不满的盯着我,“那要李艳艳和李中一同死了你才相信是鬼做的?” 我是这个意思吗?孩子别钻牛角尖好不好? 我无奈的翻了一个白眼,“凌空闻,如果这件事是人做的呢?那么凶手就在我们这个旅行团中,如果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鬼怪身上,这会让我们更加危险。” “可是我们遇到的那家旅馆,这一路发生的事只有用鬼怪的方式才解释的通啊。” 质疑与坚信有时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死角,但我宁愿选择质疑。 与空闻对视,直到他的目光出现躲闪,我才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手机,缓缓起身走出帐篷:“算了,别想了,明天还要赶路呢。” “师父……”空闻在身后欲言又止。 风雨大哥拿着那瓶壮阳药沉默的跟着我一起离开了帐篷。 第八十一章:粘人的女人 “子衣,子衣醒醒,快点起来了。” 身体被人摇晃,脑袋昏昏沉沉的仿佛要炸了一般——这是昨晚睡的太晚的缘故。 我打着哈欠掀了掀眼皮,有力无气的开口:“要死人了,我才睡着呢。” “失眠了吗?是不是生病了?”风雨大哥探探我的额头,“怎么了?” 我望着帐篷顶不说话,难不成要告诉他,我一个人睡觉害怕。 “风雨先生,李小姐找你。”空闻的声音从外面穿进帐篷,隐隐约约有一股幸灾乐祸的味道。 “快点起来吧,一会儿还要赶路。”风雨大哥拍拍我的肩膀轻轻叹了一口,缓缓起身,“我先出去了。” “嗯。”我点点头,目送着他离开帐篷。 在被窝里躺了一会儿我才不情愿的起身穿衣,脑子里除了困意还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我思考到半个小时前才入睡。 那就是——一个没有网络的深山,那个名叫刘艺的死者是如何将电话打到重案组的办公室里的! 或许——我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机,犹豫了一会儿翻开涟城发给我的短信。 记得在收到短信前手机就已经没信号了,但是这封短信却莫名其妙的出现,难道是巧合? 看着这则短信,我仿佛置身于冰窖之中,手脚冰凉,一股股寒气钻进血液。 “子衣?快点。” “啊,哦,来了。”听到风雨大哥的催促,忙将手机放进口袋中,若无其事的走出去。 风雨大哥坐在烤架前取下烤熟的食物斯条慢理的涂抹佐料,微微蹙起的眉显得他的心情很不好。李艳艳的身体不着痕迹的紧挨着风雨大哥,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是情侣呢。空闻手里握着烤熟的食物吃的满嘴油水,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李艳艳,神情莫名。 我熟练的坐在风雨大哥身边,伸手欲要去拿风雨大哥上好佐料的烤食,李艳艳却在我行动前小心翼翼的开口:“风雨先生,你的手艺真好,看起来好好吃哦。” 风雨大哥动作微微一顿,手一转将烤好的食物递给李艳艳,礼貌的客气了一句:“谢谢。”然后便一言不发。 看着风雨大哥不太好的脸色,我也不好让他在替我烤,伸手去拿他手里的木签,他轻轻一躲,笑了笑:“还是我来吧,你不会做这些粗活吧?” “算不上粗活,那麻烦了。”心中微微一暖,我平静的看着面前跳动的火焰。我确实不会做这种适合女人的事。 犹豫了一会儿,我起身挤进李艳艳与风雨大哥之间,算是报答风雨大哥的关心。 李艳艳有些不悦的动了动身体,如今她算是有赖上风雨大哥的趋势了。他的男朋友死了,当时风雨大哥,我和空闻算是最镇定的人,这样的时刻女人难免会本能的去寻找依靠。 对于吊儿郎当的空闻以及过于年轻的我来说,显然温柔成熟的风雨大哥是最好的人选。 挤在他们中间我尽量靠着风雨大哥,因为李艳艳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让人有一种窒息感的感觉,近了才发现这个女人的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脂粉。假如脂粉有重量,我想她一定顶的很辛苦。 她低着头不看我,我也不看他,盯着风雨大哥手里的烤物假装无意的问起:“李小姐,昨晚无意间在你的帐篷中发现了一瓶剩下的壮阳药,李中是不是那方面有问题?” 空气突然一滞,我能感觉到李艳艳抬头瞪了我一眼,甚至还小心的观察着风雨大哥的神情。 她语气沙哑夹杂着微微的怒意:“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昨晚的事我也是受害者,你们还想从我这里看到什么样的笑话?” “对不起,问题确实很唐突,我只是想知道李中行不行,还是他真的不行?” “比你行!”李艳艳咬牙切齿的开口,而后看向风雨大哥,略带质问的开口,但态度却很温和恭敬,“风雨先生,是你让他问的吗?” “是自己我问的。”没有哪个男人喜欢听到别人质疑自己那方面的能力,而我君子衣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男人向来最讨厌的就是李艳艳这种不知自己几斤几两的女人。 我转头冷冷的看着她:“李中死的时候只有你在场,我们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你是最大的嫌疑犯,你以为你真的是最大的受害者吗?李中明明知道今天要赶路,他为什么还要壮阳药?一次性服用大半瓶,难不成你男朋友不行到一定境界了?” 这是激怒,女人果然中招。 “你——你!”李艳艳气的脸色发青,胸口剧烈起伏,“我说了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李中他从来不服用什么狗屁壮阳药!说不定那是你呢!你就尽管诬陷我吧!我相信风雨先生一定不会听信这你个小人!” 你就尽管相信你的风雨先生吧,愚蠢的女人。 我撇撇嘴回头与风雨大哥对视半秒,然后双双移开视线。 用过早餐之后,大家都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赶路。我坐在火堆燃烧后的灰烬旁手里握着昨晚捡的那瓶药沉思。 李艳艳就像一块牛皮糖般跟在风雨大哥身旁,偶尔假意搭把手刷刷存在感。 “喂!你不会帮忙吗?” 大腿一疼,抬头一看原来李艳艳那个女人踢了我一脚,她那像是涂了猪血的嘴唇一张一合,对我来说简直如同血盆大口。这时我会想到主叶那个女人,她和李艳艳不同,从来不化妆,会做饭,不做作。以前不觉得,如今一对比我终于发现主叶绝对是三好女人。 “你聋了吗?” 女人又踢了我一脚,高跟鞋踩在大腿上疼的我倒吸一口冷气。真是一个恶毒的女人! “都好了,不用帮忙了。”风雨大哥大步走过来推开李艳艳,语气有些冰冷。 “比女人还矫情。”李艳艳听着风雨大哥冰冷的语气,得意的抬了抬下巴,眼中毫无顾忌的写着“看吧,风雨先生是站在我这边的”。 她不着痕迹的贴着男人,丰盈的胸部摩擦着男人的手臂。 “没事吧?”风雨大哥向前一步,躲开她的触碰扶起我,李艳艳气的跺了跺脚。 “疼啊,高跟鞋呢。”我痛苦的咧咧嘴,借着他的力道起身,“估计都青了,真是恶毒的女人。” “对不起。”他愧疚轻声道歉,而后回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带着冷意的警告一个人,“李艳艳我的事你最好别管!若是再敢针对子衣就别怪我不客气!” 女人动了动嘴唇,只能不甘的沉默。 “好了风雨大哥,别生气了。”我挣开他搀扶的手,“我很好,不用担心,何必跟一个女人计较。” “我啊,去看看空闻准备好没。”我不敢看风雨大哥的表情转身一瘸一拐的离开。 我知道,自从银子失踪之后不论是涟城还是风雨大哥,甚至小彐都对我出奇的好。对于银子的失踪确实是我心中最大的痛,但是我希望大家都能和以前一样,我不喜欢做累赘,曾经我不就是银子的累赘吗? 第八十二章:诡异的侯俞 离开露营地时路过李中身亡的地方,几乎没有人多看一样这个噩梦般的位置。 那顶丢弃的帐篷仅仅一个晚上就被虫蚁爬满,它们一定很少遇到如此丰盛的宴会,满地血肉。 我是十二日离开的杭州,在旅馆玩笔仙经历了一晚,山上待了一晚,今天是十月份的十五日啊,似乎不太妙。 虽然已经入秋,但是炎热程度与夏天没什么区别,此地是深山,倒是有了秋天的味道,早上与晚上总是凉悠悠的,以至于李中的残尸没有发臭,估计等到中午地上的血肉就会被虫蚁吃食殆尽。等不到发臭的那一刻了。 李中的死并没有阻止旅团前进的步伐,对此我感到不可理解,这一点非常不同寻常。 侯俞从来没有提过取消旅行的意见,其他人除了恐惧也未曾说什么,究竟是他们根本不将别人的死放在心上还是太过于冷漠以至于忽视自身的安全? 继续前进,山路比之前更加阴森,这时男生在女生身边便有机可乘。 旅团的旅客几乎是大学生,我想恐怕是出于年轻人的冒险精神因此没有人退缩。何况旅团就算没有李中也还有二十八个人。 山路湿重,尤其是早上,才走半个小时不到就湿了鞋裤。说是山路其实并没有路,只是在毛草低矮的地方穿梭。 侯俞手里拿着旅游路线图四处张望。这种地方根本就没有人来过,真的是旅游公司为我们制定的路线吗? 心里发麻,虽然涟城早就说过这次不单单为了旅游放松,但总觉得在向一个巨大的魔窟深入,可能无人生还。 “啊!” 我低头沉思,前方突然响起一声尖叫,抬头便看到顾嘉乐恐惧的看着前方,时不时低头看看手中的相机,仿佛想要确认什么般。这一路来,她和绝大数人一样,完全一副旅游的派头,一路拍照留念。 “怎么了,大惊小怪。”侯俞皱起眉头走到顾嘉乐身边,“没见过世面,深山老林遇到蛇鼠虫蚁有什么好怕的。” “不是的!”顾嘉乐用力摇头,似乎想要竭力的证明自己说的话,“我刚刚看到前面有一个人,黑黝黝的,像是烧焦了一般,我还拍下来了!但是照片上没人!但我确定我看到了他并拍了下来!” 侯俞盯着她看了一眼,不耐烦的抢过她手里的相机,翻看她的照片,最后厌烦的哼了一声:“快点赶路,快的话今天晚上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别再大惊小怪的,千金小姐!” “不是的啊!我说的真的!”侯俞完全没在意她的话,继续赶路,顾嘉乐看着侯俞的后背急得抓耳挠腮,“真的真的!是真的!” “够了!大家跟上我。” 看到顾嘉乐苦恼的模样,余光瞥见沉默的站在一边的魏语,她在听到顾嘉乐的话那一刻脸上瞬间毫无血色。 “你不觉得奇怪吗?” 在我暗自观察两个女人的表情时,冷不伶仃的一道低沉的男音贴着耳朵响起,吓得浑身一抖。 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名叫唐有棋的男生,他拉着唐玉就这样杵在我的身边。 “你能不能不要突然从别人身后冒出来,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抱歉,下次我会注意。”他虽然在道歉,却没有丝毫道歉的诚意。 “有事吗?”我看着他问。他犹豫了一会儿,幽幽的开口,“很奇怪,你不觉得吗?那个女人说的话你会相信吗?” “不全信。奇怪吗?或许看错了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唐有棋摇摇头,微微努努嘴,“我是说侯俞那个家伙很奇怪。” “我觉得他有什么在隐瞒我们,他的态度太过于独裁,以我们住在城市娇生惯养为借口,拒绝我们的意见,拒绝我们的质疑,没有导游该有的商业气质,一点也不像一个生意人,反而像一个押送者。” “从一开始,每次发生一些不寻常的事他都默不作声,仿佛是默认发生的事。” “啊,对了,你还记得李中的死吗?”他问我,我点点头,这事我当然记得。 他沉默了一会儿,开口时声音非常小,小的只要风一吹就会散去:“李中的死他没有多说一句话,仿佛司空见惯。当时大家都在紧张或许没有人注意他,你们三人安抚那女人去了就更不可能注意他。但是我带着小玉不敢太靠近,却清楚的看到他只是表情平静的在一边看着,就仿佛早已经料到李中会死,或者人的死亡对他来说无关痛痒。” “另外还有一件事难道你们就不觉得可疑吗?侯俞事先租好了卫星电话,那他应该知道我们去的地方无法与外界联系,然而这么大的事他却只字不提,直到我们到了这里才发现手机都没有信号,而侯俞早就租好了卫星电话。” 唐有棋说完认真的盯着我,想从我的脸上看出一点不寻常的神色。 对于他的观察力我感到不可思议,对他的话我感到心惊。侯俞确实是我忽略的人物,因为当时我被手机上那条莫名出现的短信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根本没有考虑侯俞的不对劲,风雨大哥自然是时时刻刻关注着我也不会去想那么多。 侯俞虽然可疑,但是人应该不是侯俞杀的,他不可能在杀死李中的同时一边赶向现场。从李中死到侯俞出现的时间差不过半分钟,何况他要如何在李艳艳同李中做那样的事时弄死李中? 不过侯俞一定知道些什么。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是不是太爱臆想了?”我不动声色的试探他。他毫不在乎的咧咧嘴,有一股嘲讽的味道,他说:“你们是不是太过引人注目了?假如我是凶手一定会先动手杀了那些最聪明的人。” “小说看多了吧,如果我是凶手才不会亲手杀害威胁自己的人,为什么不借别人之手呢?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有好处吗?” “我不是来和你讨论这些的,”唐有棋皱皱眉,语气突然软了很多,“我们合作吧,如何?” 合作?有意思,唐有棋跑来说了半天而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说这个嘛?“我不知道我们有什么合作的必要。” “你也知道些什么吧?只是难以开口对不对?或者说出来不会有人相信。我相信你,我们合作,要不是为了小玉我才不会来找你!”他有些恼怒了。 “你凭什么这么觉得?” “直觉,我的直觉一直很准。” 我看着他好一会儿轻笑着离开——直觉吗?男人的直觉?我可是连女人的直觉都不相信的人…… 但也算默认了合作关系。 第八十三章:吸血的根网 太阳在西山隐隐约约,透过树林的残阳像破碎后洒落一地的水晶。 西山下有些斑驳的人影在晃动,这里有一个小村子。侯俞告诉大家,这里就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地。 一条大泥路穿过整个村子,人户坐落在泥路附近。 走到村口,泥路边竖着一块大石碑,上面用繁体写着三个字——白骨村! “白骨村……什么村子名字这么诡异?” 村子奇特的名字顺利的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胆小的人甚至白着脸夸张的后退。 确实诡异呢。我朝着围着村子的四周望去。 村子四面环山,显得阴森森的,虽然山势没有到遮盖全部阳光那么夸张,但是能接受光照也仅仅只有中午那段时间,太阳只要稍微偏一点就照不到村子。 这样的地势和风水我未曾遇见过,完全不懂,可是直觉告诉我这肯定不是什么好风水。 石碑周围长满了杂草,在石碑底部杂草掩映的位置模模糊糊能够看到一些字。 我扒开长到膝盖处的毛草走到石碑前面,那几个鲜红的字体已经被人涂抹掉,唯一能够看到的是末尾的两个字——救命! 救命——不知道触动了记忆中的哪根弦,顿时感觉手脚冰凉。 我在石碑前蹲下,努力凑近那几个模糊的字体,企图看清楚上面写的什么。但是,这毫无意义,完全看不清前面的那些字。 也许这是人留下的血迹,但是血迹干涸之后应该是红褐色的,而不是如此鲜艳。伸手触摸,只不过是红色的油漆,就见“救命”这两个字都是用油漆写上去的,让人感觉像是一种恶作剧。 一阵清风吹过,风中有一股腐烂的臭味,这股味道近在咫尺,是我所熟悉的肉腐烂的恶臭。 脑中突然响起警报,我猛然站起身四处张望,努力辨识这股腐烂的味道来自何处。 味道很浓,好像是石碑后面—— 额头上渗出冷汗。那股腐烂的味道中还有血腥味,味道这么浓绝对不是什么小型物体的尸体,会不会是—— 或许是一路走来我的神经过于敏感,但是就是忍不住这样想。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慢慢的剥开毛草朝着石碑后面走去。“哗啦——”石碑后的杂草动了一下,吓得我身体微微一僵,却还是僵着身体前进。 这大白天的,顶多不过是野物罢了。我如此自我安慰。 我向前跨了一步,毛草不停响动,仿佛有东西要出来。 “啊啊——鬼啊!” 不知道那个女人发出惨叫,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冲过来的东西,只感觉一股冲天的恶臭扑向我,我被狠狠的撞在地上。 “啊——救命——”尖锐的声音穿进耳中,刺得我耳膜发疼。我肯定这么诡异的声音绝对不是来自旅团的人。 身后的女人开始哭泣,就算不回头也能想象她们抱成一团或躲在男生怀里的模样。我并不清楚他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如此惊慌,那个撞了我的东西将恶臭散布在了我的身上,我想要呕吐。 “子衣,你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地方受伤?”风雨大哥走到我身边,他按住我的肩膀,用担忧而慌乱的目光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好像我从地狱走过一趟似的,是那种失而复得的眼神,或者更加夸张。 “我没事,你们看到了什么?” 他摇摇头,“没什么,可能我们看错了。” 这么多少人都看错了?有什么不能说的? 他完全没有接这个话题的意思,或者说是避讳。 “我扶你起来。”他说着就拉我。 “啊嘶——”随着他的力道,我跟着起身,手心一震剧痛,好像一团肉被挖出。 原来我的身下全是碎玻璃,大概是村民丢在这里的吧,我的右手心被一块玻璃刺破,约有五六厘米,能够看到皮肤下粉红色的嫩肉。 鲜血顺着指间落入碎玻璃之间,落在玻璃上的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不见! 一种不好的预感立刻爬上心头,我甩开风雨大哥的手顾不得手上的伤口,掏出别在腰间的匕首蹲下就开始挖。 掌心钻心的疼,血迹顺着匕首落在玻璃上依旧消失不见。玻璃下面是一层黑绿色的土,淡淡的恶臭味与刚才撞我的那个东西身上的臭味如出一辙。 “还是我来吧。” 风雨大哥抢过匕首接替了我的工作。 将土一层一层刨开,那股臭味更加刺鼻,风雨大哥不得不偏着脑袋尽量避免直接将那恶心的味道吸进肺里。 黑绿色的泥土开始泛红,就像干枯的血迹,越往下面挖那颜色越接近干涸的血迹,暗红色的土壤上有了一层雪白的根网。 我站在一旁,鲜血不小心落在那些根上,那雪白的根仿佛脉搏一般微微震动了两下之后归于平静。根网上的血迹消失唯留下沾到泥土上的血液变成了暗红色。 风雨大哥动作一顿,他看着根网好一会儿,然后一刀将雪白的根割断。 “叽啊——” 在一声十分凄厉的叫声之后一些比米粒还要小的虫子从根内涌出,它们就像溢出的流水般朝着四周逃散。 “走!”我一把提起还愣在原地的风雨大哥朝着泥路上跑去。 离开草丛那些虫子并没有追上来,我和风雨大哥同时瘫软在地上。 靠着他,抬头望着青蓝色显得阴沉的天空,我低低笑了起来:“风雨大哥,我们能活着出去吗?那些虫子是什么东西啊,完全没有任何概念,或许还吃人吧?就像我们在古墓看到的血螂一样。”我的声音很小,只足够风雨大哥听见。 我不会抓鬼啊,没有银子我能做什么?风雨大哥绝对不能出事,明明只是为了替我放松,却落入这样一个巨大的陷阱。到了现在,谁敢说中水谷旅游不是一个陷阱? “没事,我会保护你,就像组长一样。”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些话只是让我感到苦涩。又是保护我!什么时候我才能够保护别人? 只是风雨大哥,这次你恐怕保护不了我啊,还是让我这个菜鸟来保护你吧。 “子衣?”未见我回答,他担心的喊我。 “嗯。” “没事的,我们可以活着离开。” “也许吧。”如果整个中水谷是个魔窟活着离开谈何容易?“风雨大哥,能告诉我你们刚才看到了什么吗?” 沉默三秒之久,他平静的吐出两个字:“怪物!” 第八十四章:慢慢改变 “什么样的怪物?”我追问,他却不再回答。 有什么不能说的?越是无法知道越是想是知道。 “就这样吧。”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顺便将我也拉起来,“大家还是先进村子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心思再和他说话,回头看向空闻,只见李艳艳柔弱可怜的抱着空闻的手臂。 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空闻,过来我有事问你。”我对他招招手。 “好。”他扳开女人的手跑来,李艳艳恨恨的瞪了我一眼,小心翼翼的看向风雨大哥,慢慢粘过去。 大家继续前进,没有人问为什么,我和空闻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被李艳艳缠住的风雨大哥时不时回头看我两眼,目光担忧的落在我的右手上。 我对风雨大哥回以友好的微笑,不着痕迹的将右手背在身后。 对于风雨大哥的关心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我是个男人不是陶瓷娃娃,说实在的银子虽然对我很好,但也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 “师父?你在想什么?” “啊?哦,没什么。”我勉强笑了笑,握紧拳头,感受着右手伤口溢出的滚烫液体,悲凉的心情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解脱。 平复烦躁的心情,我问:“空闻,你见过一种白色的根吗?根内全是黑色的虫子,这种根还会吸血。” “应该是某种寄生虫吧。”他摸着下巴思索。 “这里的风水你会看嘛?” “师父,我不会看风水,我又不是风水先生。”他苦着一张脸。 “师父,你看着我干什么?” “哦,没什么。”垂眸,移开目光,“走吧。”然后不再开口,空闻恭敬的跟在我身边。 风水都不会看啊。我记得当初银子逼我学的第一项本事就是看风水,因为银子说过——子衣,风水中往往隐藏着一些阵法,学会看风水是很重要的。 这样的事对于那个人来说也许只是最平常的常识,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根本是多此一举。当初那人一人面对鬼神,那块玉也被那人拿了回去,后来那人没了踪迹,而所谓鬼神也销声匿迹。 银子,我们做了整整四年的朋友,可是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一无所知…… 进村步行一分钟左右便可以看到村里的孩子们在路边嬉闹,终于见到了活人,大家不由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旅团有了旅游的气氛。 见到陌生人进村子,孩子们好奇的望过来,胆子大的孩子都在其他孩子身后朝着我们做鬼脸。他们身上的穿着与外界完全不同,有一股苗疆风情。 孩子走动间银色的项圈在脖子间发出清脆的响声,悦耳动听。 “嗨,来和姐姐拍一起照!” “亲爱的,我帮你……” 一路走来虽然惊险,但是灾难没有降临在他们的身上,他们自然当成一场奇异的旅游,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次旅游已经超出了常规。 这座深山与世隔绝,这个村子与世隔绝,那么会发生什么就不是人们能够的预料的了。 咔嚓咔嚓的闪光灯映照出这一群人年轻的笑脸。看着那笑容我却感觉不到开心,那种或许灿烂的笑意仿佛生命中最后的欢乐。 抬手摸摸面颊,自从那人死后我就开始变得异常敏感。 这里确实很奇异,尖顶的简陋房屋也是从未见过的。 我的目光四处查探,目光所及之处,看见从村里走来一个人,远远的身影很模糊,但是看得出来是个女人,她正朝着我们走来。 近了,更多的人发现这个女人,耳边传来抽气声,有好事的人吹起了口哨。 因为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女人穿着雪白的短袖,身下穿着蓝色的长裤,这样七八十年代老土的衣服穿在女人身上别有一番滋味,脖子上挂着繁复的项圈,走一步晃悠悠的闪人眼睛,清脆的声音远远都能听见。 “你们是外地人吧?”女人走到我们跟前,将怕生的孩子护在身后,她的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 女人长的非常白皙,脸颊泛着健康的粉红,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脂粉修饰,这样的人才是天生的美人。 听说少数民族的女人都很漂亮,我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女人。但也听说真正美丽的女人都很胆小柔弱,这个女人身上却有一股异于常人的气质。 “师父,你别盯着人家看啊。” 空闻推了我一把。我瞬间收回九天之外遨游的心神,聚集目光,看到那女人对我羞涩的一笑。她的笑容让人心底发寒。 “你们好,我叫雪娜,你们是来村子旅游的吗?我爷爷是村长,我带你们去见他吧。”女人温柔的开口,眼睛却紧紧盯着我。 避开她的目光,我走向风雨大哥身边,粗暴的推开搂着风雨大哥的李艳艳。 “你……”李艳艳咬牙切齿的看着我,被风雨大哥扫了一眼瞬间安静下去。 “怎么了?” “拿着。”用身体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我将一直藏在衣服内的银色手枪上放到他的手里,“可以防身。” “你带枪了!”他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涟城竟然让你把这东西带上了?” “啊,”我艰难的扯扯嘴角努力露出一个笑容,“带枪了,你收好。” “不行!”他抓住我收回的手,“你怎么办?” “我能保护好自己。” “子衣——”他看着我,过了好几分钟,我以为他不会说话时,他才长叹一口气说,“你越来越不像你自己了,你要将自己活成组长才甘心吗?” “不是哦,风雨大哥,”眼眶发酸,有滚烫的液体滚出眼眶,“你不明白。” 你不明白,十银不喜欢笑,而君子衣却整天嘻嘻哈哈像个傻瓜;你不明白,十银强大聪慧,君子衣走到任何地方都是他的累赘;你不明白,十银从来不哭,君子衣已经为了他哭了好多次。 所以——“风雨大哥,君子衣是君子衣,银子是银子,我从来没有想过变成银子,我只是不想再那么傻那么天真了。你们不是说银子会回来吗?我想等到那天,小成员君子衣可以和组长十银并肩作战,不再被说闲话,不做他的累赘,不做大家的累赘。” “你不是累赘……” “不。”我后退一步,躲开他伸出来的手,“我要和你们一样,风雨大哥不必为我担心,我还是我。” 说完我转过身背对着他…… 第八十五章:桃花运临身 风雨大哥,你不明白的事还多着呢。 “嗨,美女,你脖子上那个是真银吗?可以和我们讲讲你们村子里的故事吗?”一个肥胖的男生围到女人身边,身上的屌丝气质尽显。 “当然了。”女人轻轻一笑,如寒春日里突然绽放的满树桃花,让人着迷,“不过还是见过我爷爷然后再告诉你们吧。” 女人笑着绕过胖男生,她的目光与我对上,一个俏皮的笑容爬上脸颊。女人优雅的朝我走来,脚下仿佛能够步步生莲。 “你好,我叫雪娜。”她笑着伸出手,那美丽的笑容让人眼花缭乱。 若是曾经的我定然会因为被美女搭讪而乐不可支,但是如今我对这个女人犹如对整个白骨村一样警惕。 “你好。”我冷淡的看着她,然后移开视线。 女人竟然出乎意料的热情,她居然一把拉住我的手,“都不说名字吗?真是小气,你刚才一直看着我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扭动手腕,居然挣不开一个女人的桎梏。女人的话让我又羞又恼,“放开我!”我冷声道。 “哎,别生气嘛,我喜欢你哦。”她露出美丽的笑容,如果这样的笑容也能作假那还有什么是真的? 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这样被她拉着走在前面。难以置信,第一次见面,女人就像我表白,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女人说喜欢我。 女人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熏香,让人心情不由得变好。身后的人投来或是嫉妒或是八卦以及探寻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 “你不笑吗?是不喜欢吗?”女人偏头看我,她的笑容自信而从容。 我撇开头,女人的笑容会让男人沦陷不知不觉变得心软。我可从来没有想过去爱谁,在答应做阴冥司前不懂爱,做了阴冥司之后就更不会去爱了。 君子衣是一个不适合爱情的人,这是银子说的,我很好奇,银子你自己呢?适合爱情吗?其实如果爱一定很多女人喜欢他吧?但是——不想痛苦,聪明的人是不会爱的。 这条路异常难熬,被女人抓住的手仿佛在火炭中般。 终于到了一栋宽敞的院子,院子四周用栅栏围着。 “爷爷!爷爷!我回来了!”女人兴奋的冲着院子里呼喊,引着大家进院子。我趁着女人不注意挣开她的手后退到风雨大哥身边。 “小气!”女人回头嘟嘟嘴,语气间皆是撒娇的味道。她也只是抱怨了一句,一个白发老者已经出现在院子里,她亲热的小跑上去搂住老者,“爷爷!” “乖。”老者摸摸她的头,然后笑呵呵的看向我们这群人。 老者犀利的目光从我们身上一一扫过,对上我的视线时微微停留,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然后快速的移开目光。 放在腿边的手指不知觉的弯了弯——这个老头看出了什么?我是被盯上了吗? “欢迎欢迎啊,咱们村子好久都没有见过外来人了啊。”老者热情的夸张。 “嗯?以前难道没有人来过吗?” “嗯?”老者转转眼珠偏着脑袋,状似思考,“很久了,久的记不清了呢。” 久的记不清了吗?“是吗?半个月前没人来过吗?”我问。 “半个月前?”他语气充满疑惑,却丝毫不加掩饰的打量我,“没有人来过啊。” “老人家记错了吧,我记得有一个叫刘艺的大学生和一群人来过,当时应该有四个人吧?就在半个月前。”风雨大哥接着我的话,显然他也发现了这个老人在说谎。 老者脸上的笑容瞬间变淡了一些:“两位是?” “我们是刘艺的朋友,听说他来中水谷了,便也想来玩玩,但是手机到了山里就没信号了,所以想问问老人家有没有看到过他们?” 风雨大哥将谎言说的绝妙无论,既可以试探老者是否说谎,又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还不会让老人在意。 老人果然松了一口气,他笑着摇头:“实在是抱歉,我们并没有见过你们的朋友,我是村长,村子里要是来了什么人我是一定会知道的,但我确实没有见过你们的朋友,山林这么大,他们可能是去了其他的地方吧。” “多谢了。”风雨大哥笑着颔首。 “无事,应该的。天色不早了,雪娜你带大家去村民家住下吧。”老者笑着推推身边的孙女,女人吐吐舌头,俏皮开口,“知道啦!” 雪娜微笑着对大家摆手,“大家跟我来吧。”她说着就朝我走来。为了躲开她的纠缠我率先一步退出院子,假意与空闻交谈。感觉到她没有纠缠上来我才松了一口气。 沿着泥路,路过身边的孩子笑的无忧无虑,他们的项圈发出的脆响声声不断,他们长大之后,这伴随他们成长的项圈一定会占据整个记忆。 大家被分开安排在不同的人家。 眼前是一栋的简陋的院子,这家人只有一位骨瘦如柴的老婆婆,她的身上只挂着一张人皮,没有血肉,黄色的皮肤下是青褐色的血管,像白骨一般的双手握着一根同她身高相差无几的黑竹拐杖。老婆婆笑着,露出一口焦黄的牙齿,看的渗人。 而这里就是我和风雨大哥将要住下的地方,空闻被安排在唐有棋兄弟两人一块儿,至于李艳艳那就不知道了。 雪娜不舍的看着我,她挥舞右手,“嘿,我先回去了哦,我会来看你的。”说着她的目光落到老婆婆身上,有什么话欲言又止,出口却变成了,“再见,哎,我想和你成亲,你考虑考虑吧。” 然后雪娜像少女般娇羞的沿着泥路跑了。 看到女人消失,风雨大哥拍拍我的肩膀调笑:“哈,你的桃花运突然变得旺盛了,那女孩漂亮吗?” “别开玩笑了,”我苦笑,“桃花运有什么好的,这女孩真是热情呢。” “那是因为雪娜看上了你,她是真的喜欢你。” 沙哑的如同破风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们回过神对上老婆婆那双浑浊却阴森的眼睛。这是第一次听到老婆婆开口说话,她的声音简直难听,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说着老婆婆就捂着嘴用力咳嗽,仿佛要将肺都咳出来,得到缓和她才继续说:“喜欢就是喜欢,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招惹。村子里的姑娘虽然漂亮但是不是用来玩的,她们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你不爱她没关系,但是不能玩弄她们,否则会遭报应的!” 第八十六章:沙虫白蛆作食 我与风雨大哥对视一眼,不明白老婆婆的意思。 老婆婆斜着眼睛看着我们,露出一抹冷笑,“村子里的姑娘遇到喜欢的小伙就会火热的去追求,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做过。雪娜是村长的孙女,她可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呢。” 不知道老婆婆想到了什么,她狠狠的用拐杖敲了两下地面,转身朝着院子内走去。我与风雨大哥只能带着心中的疑惑跟在她身后。 “你们两人就住这里吧。”老婆婆指着右侧十几平方米的木屋,“先去把东西放下吧,然后到厨房来吃晚饭。” “好。”我点点头,和风雨大哥一同走进这栋看起来风一吹就可以塌掉的木屋。因为常年被雨水侵蚀,木头都是漆黑的颜色。 屋内不仅潮湿还散发着一股霉味。打开手机的探照灯才在木门后看到一根吊着生锈的钥匙的塑料绳子。将绳子轻轻一拉,屋子中央的白炽灯就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并不明亮,但勉强可以看清屋里的景象。 大约一分钟左右,因为持续发热的缘故,白炽灯比开始亮的多了。把东西放好,四处打量了一下才离开屋子。 厨房非常简陋。一个大火坑,鼎罐和锅是用铁丝穿起来掉在坑上的。屋里除了堆得整整齐齐的木材和松毛以及干了的玉米蒿子,只剩下一张只到膝盖的黑漆漆的散发着油腻腻怪味的四方桌和几个木头墩子。 我和风雨大哥进入厨房时,老婆婆正坐在火坑边,一只手抱着他的简易拐杖。 听到脚步声,他掀开眼皮扫了我们一眼,毫不客气的开口:“饭微在火坑边,碗筷饭勺在旁边盆子里,菜在锅里。” 说完老婆婆就沉默的看着跳动的火焰,话里的意思不言而喻。 与风雨大哥对视一眼,我才走到大盆边从里面拿出饭勺端出饭碗和菜碗。将碗放到小桌上,风雨大哥接过饭勺。他盛饭我在后面接。 等饭菜布置好了,老婆婆也不客气,坐到桌子前。 整个过程,她没有一点主人的自觉。 端着饭坐下,看着桌子上卖相不好的菜,以及碗里有些发青的米饭,本来奔波一天又累又饿,结果突然就没了胃口。 试探性的刨了一口米饭,比想象中的还难吃,又涩又苦,还有一股霉味和稻米腐烂的臭味。 可是看着老婆婆熟练的动作,无所谓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往肚子里咽,连咀嚼都不敢,就怕尝到米饭里奇怪的味道。 好不容易等到老婆婆吃完离开厨房,几乎是老婆婆出门的瞬间我就放下碗,捂着嘴巴干呕。 风雨大哥也跟着放下碗,伸手拍着我的后背:“没事吧?” “有事。”事大着呢! 好不容易等着好一点了,我才抬起头看着刚才吃的东西,因为生理反应,眼中含着泪水,视线有些模糊。 之前不敢细看,现在老婆婆不在,我拿起筷子拨了拨饭。 “我艹!!!” 不拨还好,这一拨又是一阵忍不住的干呕。米饭里竟然还有米虫! 看了看唯一的一碗菜,抱着诡异的心情扒拉了一下—— “靠!!!” 我拿着筷子的手抖了抖,转头看着风雨大哥,从他瞳孔里看到了自己苍白而扭曲脸,哑着嗓音问,“风雨大哥,你吃这玩意儿了吗?” 他轻轻摇了摇头,“除了饭,什么都没吃。” 听罢,我松了一口气,米饭里只是米虫,可是这碗炖的肉里——沙虫和白蛆真是一样不少!这种东西是能吃的吗? 一股寒气爬上尾脊骨,放下筷子,我茫然的看了看简陋的厨房,“风雨大哥,这白骨村还真是特别啊,平时所有人都吃这些东西吗?” “我们村子都吃这些东西!” 阴森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干瘪瘪的非常刺耳。我与风雨大哥尴尬的回头看着突然出现的老婆婆。 老婆婆握着手里的拐杖冷哼一声走进来,站到我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吃不惯你们可以不吃,下次老婆子不叫你们好了!村子里收成不好,只要能吃的都吃,别说臭水沟的沙虫,烂肉里的白蛆,饿惨了树皮泥土也要啃!”那怕是粪便! 看着老婆婆冒着冷光的眼睛,我移开目光揪了一把风雨大哥,干笑着道歉:“对不起,我们刚来不太了解,我们吃饱了,就先……出去了?” 她轻哼一声,便放下拐杖去收拾桌子,见她不理会我们,我才拉着风雨大哥逃似的出了厨房。 没有回住处,我们直接离开了老婆婆家,一边沿着山路散步,一边思考今天发生的事。 天已经泛黑,月亮被山脉阻挡,视线无法企及,整个白骨村就像一个巨大的瓶子,将人困在里面,无路可逃。 走着,我用手捂着嘴呼出一口气,闻着嘴里饭后留下的那股霉臭味,打了一个干呕。 走着走着,便在一处草地坐下。 随手将依旧没有信号的手机放到草地上,张开双臂躺下,风雨大哥坐在我身边。 我望着天空若隐若现的星子开口:“哎,风雨大哥,你说白骨村真这么穷吗?这深山里又不是猎物吧?他们完全可以靠打猎为生。而且把存在建在这种地方,四面八方都是悬崖峭壁,头顶一方天地小的可以忽略不计。你说这村子是不是前身为了躲避什么灾难,所以选了这么一个易守难攻的位置。” 确实是易守难攻,唯一的入口是村口那条路,绝对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风雨大哥思索了一会儿,才回答:“也许吧,这个村子确实很可疑,谁会把房子建在这种不见光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才奇怪!不过——“今天老村长的反应也太奇怪了,他为什么要隐瞒刘艺他们来过村子,刘艺他们来到村子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在去查明刘艺他们的案子之前,”我摸了摸瘪瘪的肚子,“风雨大哥,我饿了,明早我们去村子外面打猎吧,总不能真吃那东西吧。” “好。” “嗯。” 解决了食物问题,松了一口气,人也放松了下来。而刚放松下来,却突然一惊,我猛然起身,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 “不对!不对!还有一个疑点!我们进白骨村这么久,怎么没有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都是老人孩子和女人!男人呢?!男人去哪里了! 第八十七章:诡异的村子 好好的村子怎么会没有男人呢? 没有男人小孩是哪里来的?除非男人集体出活去了? 但是,为什么没有一个村名提起?小孩子嘴里都是阿娘阿娘的叫,好似没有父亲这个词。 见我站起来,风雨大哥也跟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村子里不会没有男人吧,那老婆婆不是说过,村子里都女孩子喜欢主动追喜欢的男人,如果没有男人她们追什么?” 是,村长里不是没有年轻男人,但关键是年轻男人在什么地方。 抬手摸了摸下巴,我转身看着风雨大哥眯起眼睛,“这些事急不得,明天再看看就知道了,啊,对了……虽然说一方山水养育一方人。 风雨大哥,你是留学生吧,还是南斯林徳医大的毕业生,不知道你对遗传学这个问题怎么看?” “遗传学?”他愣了一下,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什么遗传学?” “遗传啊!”我挑了挑眉,环视一遍四周,“你想想啊,这个村子长年与世隔绝,遗传基因再好又怎么样?一代一代的下去,全是近亲,后代一个个都生的如此端正?怎么可能?村子里就十几户人,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号人。他们的基因完全经不起时间的推测。” “真是细思极恐。”皱了皱眉,抬手拍拍风雨大哥的肩膀,“走吧,回去休息,走了这么多天的山路快要累死了,饿死了,回去啃鸡腿。” 鸡腿,是从杭州那边背过来的,之前没吃完的。 走了几步,发现身边没人,我停下来回头看去,就见风雨大哥站在原地皱着眉发呆。 刚想回去拉上他,他眼睛猛然睁大,满是难以置信的朝着我看来,“你的意思是白骨村的男人都是来自于外面,不是本村的人,而且白骨村本身是没有男人的?” “我可没这么说,”冷笑一声,说“村长不也是男人吗?虽然不年轻了,若是真的没有男人,村长又是哪里来的?” “村长应该不是村子里面的人吧,我觉得那个雪娜也不像村子里的人,”他顺着我的话继续推测,“一个连学校都没有的深山老村,要怎么养出雪娜那样的女人?端庄、大方、进退有度、尤其是气度和气质,那种只有读书人才有的气质……啊对了,除了一样……”过度的热情。 最后的话虽然风雨大哥没有说出来,但是我也能过猜到,动了动嘴唇,想要反驳,还没来得及出声,就看到一道并不清楚的黑影贴着风雨大哥的后背闪过! “!!!”心中一凛,连忙跨过去拉了他一把,一同后退好几步。 莫名其妙被我拉了一把,他很是茫然,不明所以的就想转身:“怎么了?” “先等等!” 我按住他,将他的衣领往下拉了拉,就见黑麻的夜色下,他脖子上出现一团东西。 心猛然一沉,打开手机的探照灯,一个血红的印记出现在视野中,是一只不知名的甲壳虫的模样,十二只脚,三条触手,嘴前还有一个倒勾。 “怎么了?” “风雨大哥,疼了疼?”按了按他脖子后面那个印记,我问。 “什么疼不疼?” 看来就是不疼了。我收回手,努力平复自己惊骇的心情,上前一步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什么,回去吧,我累了。” “好。” 沿着原路返回,看着黑沉沉的四周,仿佛厉鬼的血盆大口,无端的让人心中发冷。这个村子一定有问题! · 夜,也注定是个不眠夜。 躺在硬邦邦的板床上,听着身边风雨大哥沉稳轻缓的呼吸,我辗转反侧。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没忍住打开手机的探照灯,起身伸长了脖子压下风雨大哥的衣领,看向他后颈的印记。他面朝着我,不太方便。 默默的观察了一会儿,才狠狠心,咬破手指,隔空对着空气画符,这是银子教我的最基础的辟邪符。 透明的空气仿佛有一张透明的纸,鲜血在空气中写出几个连体字,第一个字有点像“枣”,但也只是一点点,后面画的是简单洛书。 符字浮在空中,金色的光芒时而暗淡时而明亮,效果并不稳定,也是因为我并不熟练的缘故。 果然,连最简单的辟邪符都画不好,曾经跟在银子身边,我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那样自我感觉良好? 很快把不该存在的情绪甩开,手覆上空中的符字,向前一推,将符字推向那印记。 刺啦—— 符字一碰上印记,仿佛活泼金属遇到硫酸,瞬间被腐蚀。 我愣了愣,许久才反应过来,抬手想再来一次却听到—— 嘭—— 一声巨响! 立刻手忙脚乱的遮住手机的探照灯躺下,再悄悄关掉灯,瞪大眼睛在一片漆黑中注视发声的地方。 刺啦……刺啦…… 不知名的东西挠木头的声音,等了许久也不听停。 我的心跳随着它的抓挠跳动,一眨眼身上已经出了一层汗而不自知。 大约十分钟左右我才冷静下来,慢吞吞摸索起身,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那抓挠声在门外。 我贴着门侧耳倾听,又把眼睛对着木质门的缝隙朝外面望。虽然月光照不进这片村子,但是还有星光,勉强可以看清外面的轮廓。 一手按在随身携带的匕首上,我沿着门缝慢慢移动,企图寻找到是什么东西挠门。 但是……把所有缝隙都看了一遍,却什么也没有! 这东西无法进来,想来定然不是那玩意儿吧? 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 挠门声还在继续,我咬咬牙,猛然打开门! 门开的瞬间,一股阴风吹过,挠门声停了下来,而外面—— 什么也没有! 不自觉的让人汗毛倒竖,我小心翼翼的关上门,慢慢靠着门喘息。 声音停止了,只剩下我的呼吸声。过了一会儿,才找回力气,拖着吓得疲软的双脚向着床走去。 可是刚刚抬起脚,挠门声又响了起来! 这次!那声音却不是来自门外! 而是——门内!!! 我惊恐的后退! 直到撞到床边才颤抖的打开手机,探照灯亮起的那一刻,那声音又消失不见! 但是,我的心却再也不能放下来了! 那东西进来!这是无法反驳的认知! 而,后知后觉我才发现,这么大的动静,以风雨大哥的警惕不可能完全不知道! 仿佛再次回到当初那个被鬼找上门的晚上,无助,害怕,可是曾经可以找银子帮忙,现在却只能靠自己。 “风雨大哥!风雨大哥!你醒醒!”我踢掉鞋子爬上床,用力的推他,拍打他的脸颊,“风雨大哥!” “你快醒醒!风雨诔!醒醒!你快醒醒!” 但是,他就是毫无反应,要不是还有呼吸,还有体温,不会有人怀疑这就是一具尸体! 第八十八章:诡异的月光 任凭我怎么叫风雨大哥也不见醒。心里泛起寒意,面上却更加镇定。 我瞥了一眼他的后脖子,转身下床,走到自己的旅游包前,翻翻找找,终于在最下面找到了银子替我选的从古墓里带出来的冥器。 这样的冥器虽然我并不止一把,但身上一共只带了两件,一件是给风雨大哥拿的,只是还没来得及给他。 虽然知道,风雨大哥和我一同下墓,定然也拿过冥器,但是还是觉得银子亲自选的要保险一点。 银子说过,冥器除了陪葬还可以安灵震慑普通阴物。这从古墓带出来家伙,应该不会那么次吧? 将旅游包恢复原状,我一手拿着冥器一手拿着手机回到床上,盯着风雨大哥的睡颜看了一会儿,才将冥器贴到他的后颈。 许久之后—— 周围没有任何动静,心里有些失望。 将冥器收回来。这是一把短剑。 抽出剑,我有些犹豫,是不是见血才有效?古人不都喜欢祭剑什么的吗? 本来没有抱多大希望,手机的灯光一晃,照到风雨大哥后颈——惊喜的发现那印记不见了! 惊喜来的太快,一时半会儿有点反应不过来。 等慢慢回神,才发现周围的寒气也跟着褪去了。 有惊无险,惊吓之后,便是一阵阵无法抵挡的困意…… · 竖起一早,便是一阵天旋地转。 艰难的掀开重如千斤的眼皮,就看到风雨大哥一脸焦急的说着些什么? 耳朵有片刻失聪,眼前因为浓浓的睡意有些模糊。打了个哈欠,等睡意稍微退散,才听清他在说什么。 “子衣,你怎么样了?没事吧?你可把我吓死了!”在我睁开眼睛后,他缓缓的松了一口气,“怎么回事,你怎么一手的血迹,这是要干什么?” 顺着他的话,我低头一看,果不其然,握着冥器的手,都是血液干涸后呈现褐红色的硬块贴在手上,起了一层壳,异样的难受。 呆了呆,我松开手抬起动了动。 我并没有受伤,这不是我的鲜血。 这样想着我抬头看向风雨大哥,大概是他脖子后面那个印记留下来的。这样想着便闻到一股腐臭味。 皱了皱眉看着自己沾了鲜血的手,我非常肯定这股腐臭是从干涸的鲜血里散发出来,虽然并不浓烈,但也让人无法忽略。 迟钝的嗅觉终于恢复正常,闻着那股恶臭,我立马跳下床,来不及穿鞋就冲了出去。 村子里的用水都是用水管从山里接回来的山泉,甘甜可口,但是工具不够,从水管流出来山泉没办法过滤,有时候山里的动物将水搅混,到了人户家的水也都是泥沙,水管还经常被堵住,而且水一直流,没办法关,好在山上也不缺水。 将手伸到出水口,反反复复清洗,指甲缝都不放过。 一道人影照下来,来人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的问:“子衣,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昨晚……”我抬头,将手上的水在衣服上蹭干,“风雨大哥,之前我不是给了你一把枪,随时带在身吧,防身用,那把枪是银子的。”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先别问,我们去找空闻,到时候一起说清楚。”这样的事,只能找专业的人,银子不在,便只好问凌空闻。 “行,那我们现在就去吗?” “嗯,马上去。”耽误不得。 商量好,我们立马洗漱。 离开时,打算给房子的主人老婆婆说一声,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人,便只能作罢。 · 走在村子里的泥路上,看着周围的群山,努力的思索着曾经银子给我讲过的风水知识。 事实上银子曾经给我几本书让我自己看,但是当时对银子说的事特别排斥,一直没有看过。 后来银子失踪,翻过几页,又因为涟城说放松旅行的事,根本没带在身上。 终于,十三分钟后,我看到了一座小院落。远远的就看到院门外三个人在踱步,走进一看不正是空闻和唐家兄弟三人吗? “你们在外面干什么?” 我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空闻的肩膀,谁知他却吓得一个哆嗦,撞在身后的栅栏上,回头看过来,入目的是一张惨白的脸。 被他那面无人色的脸色惊住,我皱了皱眉,问:“你怎么在外面?至于吓成这样吗?” “师、师父……”哆哆嗦嗦的开口,连忙激动的握住我的手,“师父,这个村子里不干净!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看到鬼了!” 说到鬼,我便想到了风雨大哥脖子上那血红印记,回头看了一眼风雨大哥,又拍拍空闻的肩膀安抚:“别急,先说说怎会回事吧。” 一提到昨晚,他整个人抖得更狠。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和唐有祺兄弟俩刚刚躺下……” · 夜,月光明明被周围的群山挡在外面,却还是在地面落了一层银色波光。 空闻看着地上的“月光”,又抬头瞧瞧天空完全被遮挡的月亮,心中顿生疑惑。 地上的绝对不是月光,难不成是星光?什么时候星光可以这么亮了? “凌空闻,你睡不睡啊?” 来不及细思刚刚发现的一丝不对劲,就被唐有祺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他只好把疑惑丢在一边关上门回屋。 刚刚进屋,就看到唐有祺抱着打哈欠的唐玉冷眼看着他,“凌空闻,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自私,这里还有小孩子,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你不睡行,小孩可以不睡吗?” 知道唐有祺是个弟控,虽然不想和蛮不讲理的弟控计较,但心里也还是有几分不舒服,忍不住怼回去:“睡就睡,把我位置留出来就好了,我又没让你们等我一起睡。” “不关灯小玉睡不着。”唐有祺稍微收敛怒气,抱着唐玉往里挤,给空闻腾出一个位置,“小孩子,多担待,你是大人。” “嗯。”空闻敷衍的点点头,两人之间的怒气来的快去的也快。 关了灯后,空闻背对着两兄弟闭上眼睛,刚刚闭上眼睛又忽的睁开。 银光透过门缝落进屋里,照亮了屋子里黑暗的大半空间,随着银光带进的寒意如跗骨之蛆,空闻越看越不对劲。 四面都被高山险峰包围,仿佛住在收口瓶底的白骨村,怎么来的这么明亮的月光? 想到最后,身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也不敢转身,用手肘顶着身后的唐有祺:“喂喂喂!大哥你醒醒!不对劲!快点醒醒啊!大哥你别睡了!再睡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吵吵吵……吵什么吵,让不让人睡觉了……”唐有祺艰难的掀开一条眼缝又迅速闭上,“有毛病啊,睡觉。” “睡个毛线啊!老子没开玩笑!唐有祺他妈醒醒!”凌空闻也火大,直接放开声吼了起来,“逗你有钱吗?你快醒醒!睡睡睡!猪啊!” 唐有祺被吼的一个激灵,坐起来,怒气冲冲的瞪着空闻,压低声音咬牙切齿的开口:“你他妈吵你祖宗啊,小玉还要睡觉呢!屁大的事不能明天说吗?” “真的有事。”瞟了一眼最里面的少年,凌空闻也压低声音,“你能不能认认真真听我说完啊?” “那现在你说啊,我听着。”大晚上被叫醒,不爽这可是比起床气还重,他就不信凌空闻还能说出一朵花来。 好好的不睡觉,莫名其妙被强行叫起来听他叨逼叨,简直有病! 第八十九章:呜咽与啼哭 唐有祺心不在焉的听完空闻的话,只是嗤笑一声,掀开被子接着睡觉。 “哎哎哎!你听没听我说话!怎么睡下了啊?” “你烦不烦啊!”唐有祺翻了一个身,背对着空闻,“大晚上的发什么神经,月光不在晚上还在白天吗?” “我!你……” 空闻被堵的说不出话,咬牙切齿的瞪着唐有祺的后背,恨不得在他背上盯出两个洞来。 “我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唐有祺我告诉你,这个村子他妈就是有问题,你不信算了! 从咱们来这里的路上就不对,咱们玩笔仙的时候你不是也知道吗?还有你弟弟一个人在旁边玩碟仙,也许我们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被不干净的东西盯上了。” 本来唐有祺不想理会,但听到对方提到自家弟弟,便翻了一个身可有可无的盯着一脸严肃凌空闻。 “就算你说的真的,对的,难不成我要和你出去抓鬼?把我弟弟一个人扔在这里?” “……”他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只能干巴巴的挣扎,“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明白而已。” “我现在知道了,睡吧。” “……不是……”就算我们不去抓鬼,也不是睡觉啊!“我说你,我们就这样睡了吗?” “那你想怎么办?” “我……当然是守夜啊——啊!!!!” 说着空闻突然尖叫了起来,唐有祺被吓了一跳,“你叫什——呃!!!”质问的话只说了一半,刹那就被掐灭在喉咙里。 凌空闻瞪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前方,慌乱之下直接滚落到床下。 不知何时,银色的“月光”已经灌满了整个屋子,该有的不该有的地方都落了“月光”,将整个屋子照的明晃晃。 屋外寒风从山顶刮下来,呜呜作响像女人的啼哭,“月光”伴着呜咽的风声晃荡,好似活了过来般。 在惨白的“月光”下,唐玉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苍白的银光落在他脸上不知被什么遮挡住,黑乎乎的看不清唐玉的脸。 他定定的坐在唐有祺的身后,缓缓伸出双手,空闻说话抬眸之间正好看到唐玉双手掐上唐有祺的脖子,尖叫一声滚下床。 这——便是之前凌空闻看到的。 此刻,唐有祺仰面朝上,双腿乱蹬,张着嘴嗬嗬呼吸。唐玉骑在他身上,紧紧掐着他的咽喉,他扳着唐玉的手,可那双手就像是焊接在了他脖子上,他连一根小指都扳不开。 因为缺氧,唐有祺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挣扎的弧度也越来越小。 兄弟两人被黑暗包裹,周围的银光无法靠近。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眨眼之间。 落地后,凌空闻被屁股上传来的疼痛当头一棒,立马从惊恐中清醒,右手在床边粗糙的木沿狠狠一磨,顿时鲜血直冒。 他扶着床沿站起来,沾起手掌的鲜血在空中画符。 说实在,凌空闻虽然出自凌空派,但是凌空派早就没落,门内弟子早就没落的和土先生没什么区别,平时驱驱邪,做做法,要抓鬼,根本不可能。 确切的说,以前凌空就治治鬼物带来的昏迷,发高烧……这些后遗症,如今还是第一次面对鬼物。 因而,不知道什么符可以制服鬼物,他便按照所学的符一一尝试。 好在,凌空派即便没落,以前也不差,第一张符画完,白光一闪,窜进唐玉眉心,接着唐玉便软软的倒在唐有祺怀里。屋里的银光也如同潮水般褪去,只留下漆黑和唐有祺劫后余生粗重的呼吸。 缓过神来,唐有祺再也不敢小看凌空闻说的话,他一手搂紧唐玉,一边喘着气开口:“凌空闻,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我也不知道。”他干巴巴的回答,然后扑通一声坐回地上,“我也是第一次正面遇到这样的事,现在来看,这个世上应该有鬼吧。” “有鬼?那为什么坏人还可以嚣张?”活了二十四年都是无神论者,任谁也无法接受,明知道事实就是事实,可还是忍不住想要争辩。 “鬼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或许吧。”三个字,唐有祺语气有些讽刺。 两人陷入沉默,屋内一阵寂静,屋外风依旧呜咽,呜咽中却又夹杂另一种声音,似乎是婴儿的哭声。 那哭声越来越清晰,到了最后直接在门口大哭。 但屋内两人都没有理会。 就算鬼真的在外面,只要不进来就好,这又不是拍鬼片,还跑出作死吗? 过了许久,在那婴儿的啼哭声下,唐有祺轻声开口。 “你觉不觉这次旅游太奇怪了?”此刻他大脑在惊吓之后无比清醒,迅速将前前后后的所有事都过了一遍。 “是很奇怪。”不过他一直没问,师父都没提,他也没问,而且在笔仙之后,他可是看到过,师父不是一般人。但他没想到,这么明显的事唐有祺现在才反应过来。 面对凌空问的漫不经心,唐有祺也不在意,他只想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你想想,我们的旅游团导游肯定不止一次带队,那么为什么他看起来对这个村子并不熟悉? 当初雪娜来接我们时,侯俞作为导游难道不应该作为我的发言人迎上去吗?为什么反而是成员自己去与雪娜交涉?自从进入白骨村,侯俞的存在感就变得极其微弱,仿佛他做的一切,他的唯一任务,只是带我们来这个村子。 还有,之前的涪【fú】陵旅馆,一家人都死了,报了警,警察半天都不来,还让我们离开。 最可疑就是侯俞,老板一家灭口可是刑事案件,旅游团卷入刑事案件不是应该终止活动留下配合调查吗?再说,遇到这样的事,侯俞作为导游不是应该联系上司吗?为什么他二话不说就强烈要求继续? 包括林子里那个叫李中的男人,人都死了,侯俞却没什么反应,好像死的不是一个人,死的就是一只阿猫阿狗。 还有我们旅游的地方,鸟不拉屎,旅行团也不提前说一声,等到了地方才知道,没信号,没商店,连一张卫生纸都没有。 现在除了侯俞手里的卫星电话,我们根本完全没办法联系外界,而且侯俞还把那卫星电话当祖宗一样看着,谁也不许碰,各种借口奚落我们。 可能,一开始,这一切都是一个圈套。” 说着,唐有祺从床上坐了起来,直勾勾的看着凌空闻,眼中闪烁着一种名为“真理”的光芒,在黑暗里凌空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凌空闻嘴角抽搐,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无语的回答:“旅游团加上死去的李中以及导游,一共二十九人,二十九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学历,大家都互不相识,为什么要把我们聚齐设下这样的圈套?” “随机杀人。”唐有祺一本正经的回答。 “……”好一个随机杀人,他竟然无言以对。 地上冰凉,凌空闻冻得一个激灵,从地上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爬上床。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的哭声已经停止,风声也停了。 “喂,你进去一点,给我留点位置。” “干什么?”朝里面挪了挪,唐有祺不解的问。 “睡觉啊,能干嘛?” “就这些睡了?” “不然呢?” “……”这对话异样的熟悉。唐有祺咧了咧嘴,抱着唐玉移到最里面。 刚躺下,外面响起了撞门声。 咚! 咚! 咚…… 每一下都敲在心口,两人却默契的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 第九十章:幸存的孩子 门被撞的摇摇欲坠,在提心吊胆会在这一次撞击下塌掉的门偏偏还能迎接下次的冲撞。 夜已过子时,撞门声形成一种奇怪的旋律,在这莫名的旋律下困意像潮水涌来,将人吞噬,不知不觉竟然睡去。 恐惧过于刻骨,到了梦里反而平静下来。 那一张符更像是惹怒了昨晚那东西,早晨醒来看到的画面报复性的刺激人的神经。 · 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眼便是一片血红,红的像混着血剁成泥的肉装在锅里熬糊糊,搅不开,拌不开,除了红色再没有其他任何色彩。 眼前的血红让迷迷糊糊的凌空闻瞬间清醒,抬手一抹满脸的血。 “我艹!!!” 他惊叫一声从床上弹坐而起,惊醒背对着他的唐有祺。 “吵什么……”唐有祺翻了一个身嘀咕着,慢慢睁开眼睛,却对上两个空洞的眼窟窿,“妈的!靠靠靠!!!日!!!”与凌空闻同样被吓了一个激灵。 被唐有祺搂着的唐玉动了动也要醒过来,还好唐有祺记得自己有一个弟弟,连忙捂住少年的眼睛,“别看!哥哥带你出去!” 虽然嘴上说着要带唐玉出去,但实际上唐有祺僵在床上动都不敢动一下,惊恐又警惕的盯着两只枕头中央的那颗人头。 那颗人头凌空闻与唐有祺二人并不陌生,正是他们暂时住下这地方主人的女儿。 主人家三口人,一位妇女,两个孩子,大的十三四岁是个女孩,小的六七岁,是个男孩。 此刻女孩的头不知道被什么割下,血淋淋的放在枕头边,血迹已经干涸,仿佛陪着他们睡了一晚。头颅上的眼睛也被挖去,鼻子耳朵都被割掉,嘴巴大长,里面的舌头也不见了。 恐怖的死人算什么?最恐怖的是陪着一个死人的头睡了一个晚上。 与女孩的人头对视,唐有祺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眩晕,艰难的移开目光,好死不死的又瞥见被电线吊在屋子中央的另一颗脑袋——女孩的母亲! “我艹……他妈的……”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尖叫,只能艰难的从喉咙挤出一句脏话,企图驱散心里的恐惧。 想到弟弟还在这里,唐有祺奇迹般的镇定下来,抱着少年跨过凌空闻还有耐心穿鞋,然后头也不回的抱着弟弟冲出这间屋子。 凌空闻坐在床上没有动,在唐有祺第一次开口说脏话时他就冷静下来了。 屋子里场景虽然惨烈,也就是看起来可怕,比起李中被炸的只剩下血肉,这里的人看尸体至少还知道是谁。 而且,这间屋子里没有阴气,那东西早就离开了。 既然还可以进来,为什么不杀了他们,反而去杀这里的主人,这才是凌空闻不解的。 按理说替唐玉画符的是自己,怒火不是应该冲着自己来吗? 勉强将自己安抚下来,但一回忆起还是一阵阵后怕,虽然没有鬼,凌空闻也不敢和尸体多待,迅速的下床踮起脚尖免得踩到尸体块,冲出屋子…… · “在后来就是师父你看到的这样了。我们在外面的水缸边把身上的血迹洗了洗,就不敢再进那间屋子了。”说完,空闻放开我的手,忐忑的寻问,“师父,你看这个事,是怎么回事?” 沉默了几秒,我摇摇头,“不知道。” “啊?”他有些慌的向前一步,“不是,师父,我们这里就你最厉害了,你要是不知道我们就真完了。” “我知道。”但是有什么用?我就一个半吊子,半吊子都算不上,但这样的话此刻又不能说出来,让他们完全绝望,却也不能让他们太抱有希望。 只能摆摆手,走一步看一步,“先去看看,总会留下点什么。” “好好,师父,这边。” 空闻连忙恭敬的领路。看着他的样子,整个人六神无主恍恍惚惚,想必昨天晚上受到的惊吓不比我小,只是我还有银子留下的保命东西,可空闻那门派又有什么? 在空闻的带领我们朝着那扇能够开启炼狱画面的门靠近,唐有祺带着唐玉,并没有跟上来。 门开着,远远的就可以看到地面褐色的血迹。 刚刚走到门口,我突然想起之前空闻说的一件事,因为太紧张而被我们下意识忽略的人。 离门口还有三米距离,我停下来抬头看向对面任旧恐惧的微微发抖的青年:“空闻,你不是说这里住着三人吗?那个小孩呢?” “我……没看见。” 他茫然的摇头。 看了一眼屋内,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几间屋子,我立刻拔腿去找那孩子:“那小孩恐怕还活着,可能被吓到了,风雨大哥,空闻,快去找找。” 小孩子眼净,母亲和姐姐死的那么惨,可能见到过什么,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什么,躲起来才没有尸体。 话落,三人急冲冲的进了不同的屋子。 昨晚一定有阴物来过这里,虽然那东西已经离开了,但是残留的气息没有任何遮掩,让稍微懂点阴阳的人就能察觉到。 我轻手轻脚来到中间的屋子,并没有像他们一样立刻推开门,将手放在门沿上,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东西留下的冰冷寒意。 轻轻推开门,屋里一片漆黑,没有一丝光明。从怀里掏出手机点开手电光,一脚踏进门槛,踩了一脚水,屋内湿的不像话。 这样的情景,照理说,不会有人,毕竟活人怎么可能跑到这里睡觉?而且屋子里也没有床,只是在最里面有一个坑,那是一个地窖。 村子里的食物珍贵,不会像普通农村把地窖挖在树下,崖下,而是在家挖一个坑埋起来,可以防止别人偷走。这也是为什么村子里的食物都是霉迹斑斑。 因为地势不对,地窖起不到保存东西的作用,村子又没地方存东西,由偏偏要往地窖放,结果肉坏了,米霉了,又不愿意扔,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吃着地窖里拿出来的坏掉的粮食。 无法储存食物,加上没有壮丁,风水奇异,稍微想一想,也就不难理解老婆婆家吃的东西为什么那副模样。 踩着水往里走,绕过柴堆,后面是一个大坑,也就是这家的地窖。 稍微向前,手电光照进里面,果然在地窖蜷缩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子。 他闭着眼睛,睫毛轻轻颤抖,脸色发白。 轻手轻脚跳进坑里,脚下是许多已经烂了的红薯。小心的将小孩抱进怀里,抬手摸了一把小孩子的脑袋,好家伙,滚烫!在发高烧。 温度烫手,这孩子在这里躺了一夜,山里夜间冷,地窖还湿,能不发烧吗? 二话不说,我抱着小孩跳出地窖。 出了屋子,朝着还没有出来的空闻和风雨大哥喊了一声,只几个呼吸的时间,他们就快速从各自屋里出来。 不等他们开口,我抢先说:“风雨大哥,你学医的,跟我回去一趟,替这孩子看看。 空闻,你留在这里,把屋子里仔仔细细每一个角落的现场都拍下来,然后将屋里的尸体收起来藏好,记得戴上手套,还有血迹也要全部弄干净,有人问起来,你就说他们是去了山里没回来。” “为什么?”他不明所以的看着我,“我不是应该通知村长吗?” “别去,假装不知道就好了,按照子衣说的做,一会告诉你。”风雨大哥一边回答空闻的问题,一边推了我一把,“快点走吧,这孩子烧的有点严重。” “好,我们走。” 第九十一章:越来越诡异 因为是在野外旅游,跌打、扭伤、止血、退烧等药物多多少少都会准备一些。 抱着小孩回住处,刚走到院子口就看到老婆婆杵着拐杖站在我们的房屋门外,在我们出现的刹那她就转过了身,脸上挂着有些诡异的笑。 稍微停顿了一下,我还是抱着人进了院子,假装毫不在乎得打招呼:“老人家。” 她只是奇怪的哼笑一声,目光如同毒蛇般黏腻的从我脸上落到怀里的小孩身上,动了动干瘪的嘴唇开口:“怎么把小罗儿抱来了?” “哦,我朋友让我们抱来的,他姐姐和妈妈昨天一晚未回,小孩子没人照顾,今早发现生病了,刚好我们有城里带来的药,就给小孩子瞧瞧。” 老婆婆目光一闪,反倒在意的不是小孩,“一夜未回?” “是啊,听说是去山上打猎了。” “呵!活该,山上野兽那么多,是他们可以肖想的吗?” 老婆婆冷笑一声,没有在多看我们一眼,杵着拐杖离开。 看着老婆婆的背影,我转头看向风雨大哥,刚张嘴要说话,他却摇摇头,拉着我进屋。 关上门,又对着门缝在看了一会儿,他才松开紧皱的眉说:“先把他放到床上,我去找退烧药。” “好。” 微微颔首,将小孩放到床上,刚要拉被子的手一颤,心里猛然一惊。 我连忙抖了抖被子,床上什么也没有。但我记得早上起来床上的冥器一直放着,并没有收起来。 几乎是瞬间,眼前闪过刚才老婆婆那佝偻的身影——无缘无故她在我们门口逛什么?冥器放在这里不会自己消失,一定是有人拿了。 咬了咬牙,让自己冷静下来,替小孩将被子盖好,回头看了一眼拿出一堆瓶瓶罐罐的风雨大哥,我没有说话,走到自己的背包前,犹豫了一下,拉开背包开始翻找。 将背包与行李箱翻了个底朝天,就和心里的预料的一样,里面放着的几把冥器不见了。 验证了猜测,心里反而彻底平静下来,将行李箱关上坐在上面,抬头看着给小孩打针的男人,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 哪里是一把枪——曾经去南京查章贤瑱那件案子时,上火车前涟城给我的,后来银子一直没要回去;也是路上我想给风雨大哥防身的枪,只是风雨大哥没收。 摸索着枪把,心里思索:如今我手里仅有的武器,也就是这把枪和靴子里一把随身携带的匕首,匕首和冥器来自一个地,而风雨大哥腰间也有一把匕首,除此之外我们没有任何武器。 目前来看,这个村子不仅有鬼,还可能有人养鬼,养的害人的鬼。 · 替小孩打了针,盖上针头,一转身就看到青年在发呆,男人歪了歪头,问:“子衣,你在想什么?” “啊,风雨大哥,我们搬过去和凌空他们一起住吧。”眨了眨眼睛回神,从行李箱上起身,朝着风雨大哥走过去,在他身边停下,看着床上的小孩,“四个人一起住,好有个照应。” “成,这孩子还需要人照顾,三个人这里也住不下,过去也好,那我去给那个老婆婆说一声?” “还是我去吧。”抬手拉住就要离开的他,“你在这里看着人,我又不会照顾病人,还是我去打招呼吧,反正又不会掉块肉。”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风雨大哥也没在意,他只是下意识的照顾我们这些年纪小的,听我这样说想想也是,便点点头:“那好,我先收东西,那边怕是还等着我们。” “嗯。”轻轻哼了一声,看着他去收他的瓶瓶罐罐,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转身出门。 · 出了门,深吸口气关上,就朝着老婆婆之前进入的那扇门跨进。 进了屋左转一扇小门,里面便是火炕厨房。 老婆婆坐在火炕旁边,拿着火钳拨弄着柴火,上面吊着一个黑漆漆的锑锅,锅里装着的水已经在沸腾。 人影在跳跃的火焰下晃动,老婆婆抬头看了我一下又移开目光,漫不经心的开口:“人老了,怕冷,中午才敢出去溜达。” 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只能干瘪瘪的笑了笑,目光微移,看到藏在干柴下面的几把冥器,正是丢失的冥器。 并没有多看冥器,回神盯着老婆婆,说:“老奶奶,我和同伴想去那孩子家住,方便照顾,来给你招呼一声。” 说完,我便抬脚离开,欲要迈开的脚还没来得及离地,老婆婆猛然站起来,速度之快,和她佝偻的身形形成强烈的反差。 “等等。”她阴恻恻的盯着我,像一头潜伏在黑夜里的恶狼,沙哑的声音刮过耳边。 说着,她的眼珠转了转,目光落到干柴下,伸出干枯皮包骨头的手一指,“你们的东西。” 我的呼吸一窒,哪里敢多看一下,连忙后退一步,“不……不用了……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破铜烂铁,难得背……” 说完,我想转身逃开,脚却仿佛生了根,站在原地看着老婆婆弯腰,一把一把缓慢的将那些冥器拾起来,然后一步一步朝着我走来,将冥器塞进我的怀里。 “这些东西,留在我这老家伙手里也没用,拿走吧,放着占地方。” 说着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只觉得肩膀仿佛被针扎了一下,在她诡异的眼神下抱着冥器连忙离开,头也不敢回头。 刚走到门口,从身后传来咯咯的笑,我吓得一个踉跄,扶住门才没摔倒。 这时,我才回头看去,厨房哪里有人,空荡荡的,火炕的烣都是冷的。 怀里的东西也跟着一轻,有东西在扭动,低头看去,什么冥器,几条大蛇被我抱在怀里!让人寒毛直竖,头皮炸开。 连忙松手抖了抖,冲出门,到了外面才松一口气,慢吞吞的回到自己的房屋,看着收东西的风雨大哥,心里一暖。 不想动,便坐在床边,撑下巴看着忙碌的男人,拿出腰间枪转着玩,想象着如果和自己在一起的不是风雨大哥,而且银子会怎么样? 那个人一定会冷着一张脸跑到外面去把作怪的东西暴打一顿,然后杀了或者度了,也可能毫不理会,只要不惹他就好了。 现在,我也不期望成为大英雄,只要身边的人平安无事就好。 血玉是无价之宝,在古墓时我从小皇帝嘴里拿到一块,但远远比不上银子给我的那一块。 那块纯色血玉跟着银子失踪后,我便用古墓的血玉代替了纯色血玉,但没敢戴在脖子上,毕竟是死人的东西。 不过小皇帝已经死了,现在拿出来用用也不是不可以。 没有多余的犹豫,我低头从枪套的底部掏出一块布满血丝的玉佩,拿在眼前看了看,才收进口袋。 如果整个村子的风水都有问题,处在村子里最好的防御方式,同样是利用风水,风水不行就摆阵! 这是我能够想到的仅有的保命方式。 · 等风雨大哥东西收完,床上的孩子还没醒,我负责抱孩子,他提东西,就这样打算告别住了一夜的地方。 走到门口,一股阴恻恻的声音几乎贴着耳朵响起:“离开了,昨晚睡得好吗?” 僵硬的转头,就看到那老婆婆又冒了出来,扶着拐杖站在门边,离我的距离一米不到。 血液倒流,我听到自己回答:“很……很好……” 第九十二章:幽?与?子 “好就好。”老婆婆眯起眼睛如此说,“这么早就要走了吗?留下把午饭吃了吧。” “不、不用了,我朋友在等我们。” “哦。”她冷淡的点点头,“走吧。” 说完,她便不再理会,杵着拐杖转身离开。 我站在原地看着老婆婆离开,山风吹过,冻得一个激灵,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 等到再也看不见老婆婆的影子,风雨大哥掂了掂手里的行礼,不解的开口:“子衣,刚才她手里拿的那些匕首刀剑不是你的吗?” “嗯。”苦笑着回头,无奈的看了他一眼,“是我的,走吧,先去去找空闻。” “好,”他点头,我们一同并肩转身离开,“东西怎么在他手里?” “不知道,算了吧,这个村子有问题,去找空闻,看他有什么看法?” “他?为什么非得找他?”他更加不解的看向我。 “空闻是阴阳门派的后辈,和江秦差不多。”不过比江秦差多了。 沿着泥路,路边的小孩你追我赶,将一切诡异掩盖在白日的平静下。 · 屋里已经被打扫干净,一滴血迹都不留下。 将小孩放到床上,谁也不提之前这间屋子的惨状,五个人围着屋里的四方桌一人一边坐下。唐有祺和他弟弟一方。 气氛严肃凝重,谁都没有开口。 莫约十几分钟后,唐有祺才沉不住气问:“昨晚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们也知道,我们还要留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干脆我和凌空闻搬到你们哪里去?” 放在桌子上的手指勾了勾,我没有回答唐有祺的问题,而是看向空闻: “空闻多画几张符出来吧,另外你懂不懂阵法?” 他想了想点头:“阵法知道一些,但不是很懂,虽然老爸留了很多东西给我,但是没到今天之前,我也是半个无神论者……”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几乎小的听不见,一个阴阳门派的弟子都快要成为无神论者,可以想象这个门派究竟有多么糟糕。 任由空闻一个人尴尬,我转头看向风雨大哥: “风雨大哥,之前我们已经下过一次墓,现在就长话短说。 这个村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而且我们可能已经出不去了,现在勉强能够应付鬼怪的只有我和空闻,风雨大哥,你有什么看法?” 之所以寻问风雨大哥,因为他是重案组老练经验丰富的刑警,而且他也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想法。 比起我这个菜鸟,虽然这几天风雨大哥没说什么,定然也比我看的明白,毕竟资历摆在那里。 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我的话,抬手揉了揉脸颊,才眯起眼睛回忆道:“从涪陵旅馆到李中的死,到白骨村,最关键的人物是侯俞,侯俞最可疑。侯俞,村长,都是我们要看紧的人。 另外,村子里没有成年男人,除此之外,还有两点:小男孩,村子里女孩十四五岁,十七八岁都有,而男孩却都是七八岁,没有再大的,这一点不容易注意,我之前只以为自己想多了,所以来回的时候专门注意了一下,任旧没有大一点的男孩子。 最后一点,村子里的老人,除了村长,再没有一个老年男的。 准确来说,白骨村的男性都是七八岁以及以下,然后加上一位村长。” 比起空闻和唐有祺因为风雨大哥的话而震惊的模样,我只是微微有些诧异,那些孩子,任谁都不会在意。 在空闻和唐有祺惊得说不出话来时,我拿起桌子上早就准备好的纸笔,慢慢的将风雨大哥脖子上那印记画下来。 印记刚画到一半,回神的空闻是就凑了过来,“师父,你在画什么啊?” “咦……不对,这虫子怎么这么眼熟呢?” 他移开目光皱着眉敲了敲头思索,我放下笔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他眼睛一亮,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瓶盖厚的泛黄手写册子。 见状我起身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翻。 册子里是一些看不懂的字,倒是上面的图案画的栩栩如生,用水墨画的,有的地方因为时间久远,已经被晕染少许。 “这是什么?”我问。 “凌空派祖传《虫子大全》,我老爸给我的,之前我还以为是假的,里面这些奇奇怪怪的虫子,不过稀奇就当做《山海经》那样的书看着玩,没想到真的有,” 他头也不抬的回答。 “听我老爸吹——不是,听我老爸说,这《虫子大全》是先祖偷偷从一个神秘世家里抄来的,用的千年玄墨做墨水,永不褪色的那种,《虫子大全》还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叫《阴蠱【gǔ】》,不过我一直以为是老爸从路边摊买回来唬我的。 现在看来,老爸说的是真的。” 《阴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 心里奇怪的感觉刚刚升起,瞳孔一缩,我连忙按住空闻翻页的手,看着纸页上的那副图。 图画上是长着长毛的虫,模样隐隐约约与记忆中重合。 “凌空,书上写着什么?”我压制住声音的颤抖,问。 他低头仔细瞅了瞅,才结结巴巴像小学生认字似的读出来:“血螂,以人血喂食,种于陪葬者身体,可存千年,见活物则发狂,群居而攻,多见于帝王将相之墓……” 血螂——当时在古墓里惊心动魄的存在。 《阴蠱》……《阴蠱》……我终于知道在哪里听说过,当时从银子口里简单提到的啊…… ——那是血螂。根据十家祖传的《阴阳录》第七十二卷《阴蠱》中记载,血螂是一种吸血的阴虫,食血一斗,可存千年。 ——古人为了家人尸体不腐会在家人死亡后立刻将血螂养进死者身体中,血螂植入尸体之前是没有沾过血的,所以攻击不大,沾血后的血螂就会发狂,见到活物就咬…… 索性被勾出来的悲伤还能承受,最让我好奇的是银子的身份,一直以来都没有人知道银子的家在何处。 十家,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 “师父,怎么了?”将图案下的文字读完,空闻不解的看着我,“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眨了眨眼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心事重重,“继续翻吧。” 说完,便起身回到自己的位置,转头与风雨大哥的目光对上,装作毫不在乎的移开。 · 十几个呼吸的时间以后,空闻将册子朝我跟前一扔,激动的说:“找到了!” “幽?【kuǐ】,一指大小,二十足,三须,一勾可食血……” “哎等等,”唐有祺连忙打断他,“你能不能说点听得懂的,什么二十足,三须一勾七勾的。” 空闻斜了他一眼,顿了顿说:“意思就是这种虫子名叫幽?,二十只脚,三条触须,嘴巴前有倒勾,可以吸血,攻击性不高,并且身体里有很多黑色寄生虫,黑色的米粒大小,也吸血,这些黑色的虫子被叫做?子。 ?子可以从幽?倒勾嘴里爬出来,并且幽?的嘴是雪白色的,和树根差不多。 师父,你看,这就是?子的模样。” ?子本身就是黑色,被玄墨画出来,完全和村口看到那些虫子一模一样。 伸手摸了摸册子上的图画,我抬头看向空闻:“我们去村口抓幽?。” “哈?!”他一惊,手抖了抖,“师父,我们去抓幽??!而且——这里真有幽??” 空闻的表情有些不忍直视,我替他将书合上,平静的吩咐:“空闻和我去抓幽?,风雨大哥身手好,留下来保护唐有祺和孩子。” 没有人说话,我不慌不忙的拿出枪放到桌上,看着风雨大哥:“之前风雨大哥可以不收下它,现在需要武器防身,没有什么比枪更好用,放心,我保护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好。”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银色手枪,“早点回来,我在这里你放心好了。” “嗯。”我自然是放心的,对于风雨大哥做事,比自己更放心。 第九十三章:聚阴大阵 从屋子里出来,前往村口的路上,谁也没有开口。 空闻几次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归于沉寂。 渐渐的房屋开始稀稀落落,百来米才见到一处,咱们两人心里都清楚,是村口近了。 村子口一般没什么人户。 只是,临到村口之前,二十米之外就有些不对。 “这……”空闻眉毛高高隆起,回头看我。我摆摆手,示意他别说话,快速的走向昨天看到的石碑。 石碑上钻子凿刻的“白骨村”三个大字,因为年代久远,石碑风化,字迹并不算清晰。 那些血红的油漆,那些密集的毛草,全都消失不见,石碑明目张胆,孤零零的立在这一方天地,好似昨天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 “是不是村子还有后门,我们走错方向了?”空闻围着石碑转了几圈摸着下巴眯起眼睛思考道。 看着他思考的模样,我平静的看了一眼,才上前一步敲着石碑开口:“特殊情况,不要试图用任何理由解释不科学的现象。”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这种时候任何不可思议都是预料之中。 人们起初总是想用科学合理的理论解释不科学的事,初入阴阳之道的人是,科学家也不例外。 “那师父,你说说现在怎么回事?村口完全换了一个模样。”他放下手,期待的盯着我。 绕过挡道的他,我在石碑的另一边蹲下,拿出身上的匕首对着脚下略显湿润的土地刨去。 “师父,你在干什么啊?”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将上面一层泥土抛开,露出下面。毫无例外,下方正是一层密布的白色根网。 用匕首被敲了敲白色的根脉,我开口:“它们都在这里。” “那这怎么抓?而且……幽?呢?”?子倒是找到了,但是幽?呢? 在空闻问完之后,我出奇的镇定,镇定的我自己都意外。 握紧匕首,小心翼翼的错开白色的根脉,继续朝下刨,莫约一指深便见一点红色微露不露,而下方的土壤也呈现出最先所见的黑绿色,散发着一股恶臭。 握着匕首的手一顿,我头也不回的开口:“后退,小心点。” “嗯。” 等人退开,我才绷紧神经,握着匕首的手青筋鼓起,快速的朝着露出的红点刺去。 “叽啊!”熟悉的尖叫。匕首刺入一个微硬的东西内,那声惨叫结束,一道轻的微不可察的破碎声模糊的划过,只见匕首下那血红突然爆开,无数黑色的颗粒乱飞。 我还保持着原来的动作,看着?子落来瞳孔紧缩,无处可躲,也没有时间动作。 电光火石之间,一道金光瞬间从身后覆盖来,恰好覆盖住我。 看着黑色的?子落到金光上,离我的脸不到一指的距离。?子在金光上胡乱的转了一圈,才不甘心的回到地上钻进其它根脉之中。 等周围恢复平静,我握着匕首的手一松,整个人都瘫了,心里却并不是劫后余生的喜庆,而且对接下来我们将要面对的东西的忌惮。 空闻看着?子回到根脉中恢复平静,任由扔在空中的符纸化为灰烬。 他走上来小心的扶起我,看着地面的白根犹豫的说:“师父,现在怎么办??子都是群居,根本没办法抓。” “嗯。”单凭空闻手里那本《虫子大全》的简单概括,根本没办法抓?子。 退出白根覆盖的范围,我与空闻站在泥路中央,隔着一片寸草不生的泥地看着石碑。 “这里可能是幽?的巢穴,就算不是巢穴也是据点之一,之前长在上面的草恐怕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东西。”他说着蹲下从地上捡起一颗石头扔过去,石头落在根脉上,又涌出一片?子,几秒之后?子重新回到根脉中。 我看着石碑下许久,才幽幽的开口:“烧了吧。”这种东西弄死总比留着好吧? “烧了?”这么厉害的虫子,真的——“烧的死吗?” “?子和幽?是阴物,火属阳,阴惧阳,你觉得呢?”说着,我拉着空闻后退数步,摸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点燃,扔向石碑。 打火机正好落在石碑边,呼啦一声像是点燃汽油,大火瞬间淹没石碑,吞噬了石碑周围。 叽啊——像是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不断侵袭耳膜,震得人眼前发黑。但,我与空闻却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的盯着石碑的方向。 只是,两分钟不到,大火突然熄灭,火灭之前的黑烟都没有一点。 没有火焰阻挡,露出下面粗壮了三倍的白根。 “这!!!”空闻喉结滑动,吞了吞口水,放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师父,现在怎么办?”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啊?我心中比空闻更加震惊。 要知道,在五行之中,金、木水、火、土,火是最阳之物,阳克阴这是常识。 将目光从根脉上移开,落到周围。 错一定不是出在火烧?子上,一定是村子里的风水问题。 这样想着,我便寻了一处松软的土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画了起来。 山脉、村子、妇女、小孩、日照……月照……幽?、?子……将我知道的一一加上去。 许久—— “师父,你在做啥?”身边落下一片阴影,空闻贴着我蹲下,不解的看着地上画的东西。 不慌不忙的将白骨村唯一一个大龄男性——村长加上去,我才回答: “你瞧瞧白骨村的现状,有什么发现?” “嗯?”他眨了眨眼睛,围着地上的画左右瞧了瞧,又抬起头思索,最后还是茫然的摇头,“没什么发现,不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吗?难道说村子里还躲着什么人?” “……”听着空闻的回答,看着他默了几秒,我才说,“女多男少甚至男的快绝种,你觉得这是什么情况呢?” “阴盛阳衰呗。”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嗯。”微微颔首,我继续道,“日照不足,长时间处在阴天,你觉得呢?” “阴盛……阳衰?”他回答的有些不确定,抬手指着月亮反问,“那月亮又能说明什么?月光可是属阴。” “月光是属阴?谁教你的?”听到他的话我却笑了。 “电视剧电影里都是这样演得,小说里也是这样写的,鬼出现总是月黑……风高的晚上……反正,月亮和太阳相对,绝对不可能属阳。” “谁说月亮不属阳?”在空闻干巴巴的解释中,我毫不客气的反驳。 “月光是哪里来的?你说月光属阴,理由呢?” “当然是太阳折射,可是月亮属阳为什么鬼不怕?”他不服气的反问。 “作为阴阳门派的传人,你应该知道阴阳之道,知道阴阳法则吧? 阴阳相克也相生,阳盛则阴,阴盛则阳,阳可生阴,阴亦可生阳,阴阳平衡方是轮回大道。 太阳属阳,极阳,太阳折射在月球上,月光属阳,然阴阳相生,与太阳相比的时候月亮上的月光呈现为阴,可月光与鬼物相比又属阳。阴阳调和,鬼虽然为阴,却也需要阳气,人有阳气,月光对鬼而言也是阳气。并且是温和的阳气不会伤到它们。 而在白骨村,月光正是在夜晚阴极盛时,所补的阳。 以阳生阴,以阳制阴,又可以避免阴气过盛物极必反。 所以,这就是为何白骨村没有成年男子,只是为了避免阳气过盛。 白骨村就是聚阴大阵,白骨村的村民都是阵法的一部分!” “可是,为什么我们还会被带进白骨村?师父,照你这么说我们根本没有必要被带进白骨村。” “当然有必要。”真相渐渐清晰,虽然不清楚幕后是谁在操作,但是至少知道为何会被带进村子。 丢掉手里的树枝,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站起身仰望着村子周围的山顶,“如今这个时代没有几个人拥有这种能力,设下这样的大阵,从风水、阵眼、养阵人力……都不是现在的人可以消耗得起的,而且从村子的时代来看,也不会短。 他们一代一代相传,到了如今,村子里的人已经不足以给阵法提供养料,因而只能从外面骗无辜之人进来。 既然白骨村的人知道如何养阵,那么那人一定就会有行动,狐狸尾巴早晚会露出来。” 说完回头,就看到空闻一脸崇拜的看着我,我只是勉强笑了笑。 有些事情,发生之后才知道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有多珍贵。 空闻的符画的说不上最好,却也有用,自然可以看出凌空派当年底蕴。 而,即便是空闻这样拥有大门派传承的人也不过如此,而银子一个人教给我的东西却可以抵上一个门派的传承,所以曾经我究竟错过了什么? 阵法、风水、画符、心理学、微表情……都是曾经那个人让我学的,而我连皮毛都没学到。 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奇怪,十银,他究竟是什么人?除了阳明司,他又是什么身份? 将放飞的心思收回,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血玉掂了掂,“现在,我们回去吧,这阵我一定会破。” 阴阳司使的职责,维护阴阳两界的平衡,以免人界鬼界出现混乱,我君子衣不会再忘记,不会再逃避! 白骨村的事,我必然会做个了结,不让无辜之人再受到伤害和丧命! 不管是刑警还是阴冥司,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银子,等你归来之日,我将会成为你最完美的搭档,再也不是累赘! 第九十四章:西山女尸 离开村口,我并不打算回去。 未走几步,便停下,“空闻。” 喊了他一声,我下意识的摩挲着手里的血玉。 “师父?”他疑惑的看来。 “你先回去吧,我有点私事要处理一下。” “嗯?那你自己小心点。” 简单的吩咐,朝他点点头,才转身朝着旁边的林子走去。 走到林子的边缘,却又停下,回头看去,直到空闻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蜿蜒的村路,我才继续向着林子深处而行。 这方是白骨村西面,按照风水学来说,西面大多属阴。 西山树枝掩映,树木茂盛。 起先,并不能看出什么来,白桦青松,顶多算树木过度茂盛,让林子有些阴凉。 可莫约七八分钟之后,那股普通的阴凉就变成了阴寒,眼前也是突然一边,普通的白桦青松一瞬间映入成片的槐树,偶尔定神还可以看到榆树和桧树。 按理说,松树、柏树、槐树、榆树、桧树都属于五阴木,而它们之所以被人们称为五阴木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都是性喜阴,寿命又长,极其能汇聚阴气,营造阴地,而且喜阴的虫蛇往往会附居,所以松柏一般是种在坟地守护阴宅用的,榆树、桧树多种在庙宇、祠堂附近,阳宅前后很忌讳种。 但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忌讳也就没了以前那么多,土地回收种树,基本都是柏树和松树,且柏树松树虽然聚阴,但还不至于到养阴地的地步。 可——种一片槐树那就有问题了,槐树锁阴,老一辈的人基本都知道,不说老一辈,除了地理位置特殊的槐树园,谁会种一片槐树林?疯了吧?即便不懂风水也不会这样做。 何况即便是槐树园,也不会种的如此密集。 因为槐树,虽然不大,但枝桠很盛,成材之后,更是遮天蔽日,阻挡阳气内进,一个地方往往有一棵这样的树都会很阴凉,更不用说全种上了,槐树还会互相影响日照情况。 看着眼前一片望不到尽头,鬼影森森的槐树林,我下意识的停下脚步,站在距离槐树林十几米远的位置观望。 十几米前,槐树林中昏昏暗暗,再向里面好似夜晚。 咬了咬牙,握紧手中那块血玉,定神细看,在槐树之下,一个个并不算明显的土包,对我来说非常刺目。 那是坟! 白骨村世世代代,死去的村民应该就葬在这里。葬在一片槐树林下。 吞了吞口水,我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无法想象这片子槐树林到底埋过多少人。也不知道白骨村的村民是故意将人埋在槐树林,还是无知。 反正,我不相信是后者。 做了许久思想挣扎,最后我还是决定上前瞧一瞧,但肯定是没有胆子深入这片鬼地。 轻手轻脚的向前,这么阴森鬼气浓重的地方,我并不好确定白天有没有鬼。 踏进槐树林那一刻,浑身的汗毛立马炸开,冷汗直冒,脚下踩的土地不断有寒气钻进脚掌漫延全身。若是是寒气,不如说是阴气。 实在是没有胆子继续前进,故意不去看远处那一座座仿佛翻着死不瞑目的白眼,注视着我的坟墓,寻了离我最近的土包,故意忽略五感带来的恐惧,我一手紧紧握着血玉,一手掏出别在腰间的匕首,开始—— 挖坟! 心中有一个猜测想要证明,如果我所想的是正确的,即便不去槐树林腹地又有什么关系?来这里也不过是为了弄清楚白骨村的情况,搞清楚大家的处境,而不是送死。 我,又不是那个人,又不会抓鬼,自保还是一个值得评估的问题。 林子阴湿,泥土松软,因而小坟包并不难挖,最重要的是坟包的土盖的稀薄,三分钟不到,我便挖开了坟包。 看着被漆黑发霉的席子裹着的东西,握着匕首的手发抖,却还是鼓起勇气,将血玉放在拿匕首的手中,颤抖的揭开席子。 席子却没有那么好揭,有东西黏住了。咬了咬牙,一用力,只觉得撕下了什么东西,入目的是血肉模糊人形,和呆滞之时溅我的那一身鲜血。 眨了眨眼睛,慢慢回神。 眼前是一具被我揭开皮的女性尸体,而她的皮正黏在那具裹着她的席子上。我连忙丢开席子后退一步,刚退开又连忙跨回来。 而这时,身边的空气更加阴寒,从林子深处吹来阴风,槐树摇曳,像身姿扭曲的妖魔鬼怪,下一刻就要扑上来将我撕得粉碎。 我所在的位置,一股窒息的恐惧在漫延。 低头看着脚边血肉模糊的女尸,不敢再犹豫,也不敢去想后果,抄起匕首刺进她的心脏! 心脏,用生物学解释,是身体机能的发动机,用阴阳道家的话是活人阳气汇聚的地方,是死人阴气汇聚的地方。 当然,一般的利器杀不死那些妖魔鬼怪,但我手里是古墓带出来的冥器。 一刀下去,空气凝固了几秒,而后便是狂风大作! 尤其是身边的这棵槐树,哗啦啦的摇晃枝干,仿佛下一秒就会用树枝把我抽出去。 又在女尸胸口狠狠的转了一圈,确定她不可能尸变,无法聚集阴气,我才抽离匕首,起身转身离开。 可我刚刚抬脚跨出一步,一个冰块般的东西贴了上来,抱住我的大腿,甚至在脚弯膝盖之间狠狠地咬了一口,估计肉都咬掉了,疼得我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喘着气余光一扫,刚才那具女尸已经不见,在低头一看,这不,正抱着自个儿的大腿。 血肉模糊的女尸睁着死鱼眼瞪着我,嘴里还有我裤子被撕下的布料和鲜血。 这画面竟然有一股诡异的喜感,驱散了一点点恐惧。 女尸已经僵硬,彻底失去生机。 槐树林动静越来越大,满是对闯入者的恐吓。我用匕首砍下女尸搂得死紧的手指,又将被手指抓住的布料撕下,才慌慌张张不敢停留的逃离这里。 踉踉跄跄的狂奔,不敢回头。 从西山上逃下来,我整个人都是懵的,不分方向,遇到障碍也是直愣愣的冲过去,下了山依旧机械的奔跑,不顾村民向我投来打量避讳的目光—— “啊!!!” 直到一声尖叫唤回我的思维。 这一声尖叫吓得我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转了转眼珠,后知后觉的看向发出惨叫的人。 入目的并不是一个陌生人。 对上我的视线,雪娜吞了吞口水,警惕的瞪着我,小心翼翼的开口:“你……你怎么浑身都是血?” 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默默的看了她许久,想从她那张惊慌失措的脸上看出点什么,奈何不过是徒劳。 失望的收回目光,并不想与她纠缠,起身便离开。 谁知,我的反应似乎助长了她的勇气,她竟然一改之前的防备上来扶我,“你是被划伤的吗?那这些是你的血?流了这么多啊,我先帮你止血吧。” 听着她的话,我手指微动,并没有推开她,顺着她的力道前进,注意力却在她说的话上。 她的话虽然看起来没毛病,但是一定不是随随便便说的。 脚上被女尸咬那一口留下的伤口恐怖狰狞,看起来流下这么多血并不奇怪,而且……似乎咬到血管了,之前我并没有注意。 那么雪娜却问我是自己的血吗?她的反应有待商榷。 没有听到我的回答,她转头露出一副好奇天真的模样打量我,“嗯?你是去山上遇到野兽了吗?” “散步时,一条大狗咬的。”下意识的,我不想她知道我去过西山。 “哦,真是对不起哦。”她吐吐舌头,“村子里人喜欢养狗,下次我叫人把狗都拴紧。” 第九十五章:不一样的认知 简单试探之后,没有得到什么想要的结果,自然没有了搭话的心思,之后的路上陷入了沉默。 她扶着我,不消片刻便看到了空闻他们所在的房子,我抬手拂开她:“谢谢,就送到这里吧。” 她却如同看不出我的拒绝,笑着贴上来,“我送你进去吧,你不用跟我客气。” 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便踉跄前行,不与她纠缠。 若是曾经,也许我会因为有一个妹子关心而得意高兴,可是经过古墓那件事,我却没办法轻易相信别人,与他们虚与蛇委。或许,当初将银子一个人留下是因为迫不得已,可我却接受不了他们将银子当成替死鬼的嘴脸。 忍着脚上的剧痛,一步一步进了那一方简陋的小院。人没在屋子外,但刚走进院子,坐在门口的风雨大哥便发现了我,他连忙起身跑过来。 “怎么回事?你怎么搞成这样子了?”他皱着眉,满脸是不高兴,大有一种家人质问孩子的架势。 “我没事,放心吧,进门说。”借着风雨大哥的搀扶,我不着痕迹的回头看了一眼,她还在院子外面站着,只是看向这边的神色充满了委屈和失望。 明明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人,我的内心却没有一点波动,借着风雨大哥的力进屋,顺手还将门给关了上。 这是出事旁边的一间小客房,在竹片编制的发黑的沙发上坐下,风雨大哥连忙就去行李箱翻找伤药。 我看着他焦急的背影抿了抿唇,到了嘴边的话又咽进肚子里。 伤口是女尸留下的,僵尸一般都有尸毒,普通的尸毒需要糯米。但是,白骨村有糯米吗?而且,我并不想因为寻找糯米的举动,引起一些人的注意,将所有人陷入危难。 所以,我没有说话。 “师父,你去山上干什么了?都中午了才回来。”还整成这个样子。 坐在低矮的木桌边吃着泡面四人中的空闻,他搂着泡面桶转过身来。 放在身侧的手指微动,血玉还握在手中,慢慢摩挲,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我没事,只是跑路的时候遇到了一条大蛇,不过还真是有一个大发现。” “蛇这么厉害?毒蛇?”他往嘴里送的叉子顿了顿,怀疑的打量我的伤口。毒蛇可以长到这么大吗?一口咬掉这么多肉? 假装不知道他的探究,自若的转移话题:“我在西山发现了一片槐树林。” “嗯。嗯?啊啊啊???一片槐树林?!”他猛然瞪大眼睛,连手里的泡面桶都掉了。 知道他会有反应,但没想到反应会这么大,紧紧盯着他,顿了顿继续开口:“嗯,不仅仅如此,那还是一片坟地,白骨村的村民估计世世代代都葬在那片林子里。” “西山的槐树林,极阴的风水,槐树林里的坟地……完了完了……这下完了……” 他的表情要哭不哭,整个人神经质的起身,不停的喃呢,如同陷入某种魔怔。 “惨了惨了……我们完蛋了……谁也别想着活着出去……” “什么完了?空闻,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看着他的反应,我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浓浓的不安笼罩心头。 “死了死了……出不去了……” 他自顾自的嘀咕,好似已经与其他人不在一个世界。急着知道原因,我撑着竹沙发起身,想上前。但刚刚起身,就被拿着药过来的风雨大哥按了下来。 他的脸上微微露出怒容,他在我脚边蹲下,拿出酒精替伤口消毒。 “还要不要命了?毒蛇咬了还敢乱跑?” 忍着酒精带来的刺激,听着他的训斥,我渐渐冷静下来。 “分不清情况就乱跑,你又不是小孩子。” 他训斥的很压制。我放松自己,盯着任旧自言自语的空闻。 我明白风雨大哥在想什么,无非是担心我出事,想把我的安全揽在他自己的身上。 银子的失踪是我心头巨大的结,也是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大的打击,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又何尝不是?而他们甚至反而要来照顾迁就我。 将伤口摸了酒精,他取出无菌袋里的小刀,拿出一块棉布塞给我:“帮你把伤口刮一下,忍着点。” 他语气不好,生硬的很。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风雨大哥这样,但我却觉得心中温暖,乖乖的接过棉布咬进嘴里。 只是,很快我就没心思感动了。 刮肉疗伤的痛苦还真不是吹的。疼痛从伤口漫延至全身,痛的脑仁突突的跳,痛的整个人提不起力气,身体发软。什么痛的惨叫,痛的嘴唇咬出血,都特么骗人的!力气都没了,叫个球! 原本咬在嘴里的棉布早就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呼吸都是痛,只能减少动作。身上疼得冷汗直冒,靠在沙发上眼皮都没力气抬。 等风雨大哥大发慈悲的收手,我整个人仿佛从水里捞起来的,麻木的看着他上药,包扎。 最后,他报复性的打了一个蝴蝶结,才抬头硬邦邦的说:“算你命大,还差一点点就要伤到你的动脉了,幸好只是伤了动脉旁边不算太重要的血管,否则你也不用担心残疾,说不定当场失血过多,无人抢救。” “嗯,没有下次了。”我对着他笑了笑,面露讨好。还别说,风雨大哥生气的时候挺像银子的,至于涟城?最好不要招惹,那就是一个疯子。 “嗯。”他不冷不淡的回了一个字,转身去放东西,那模样想原谅我又不甘心,看起来有些可爱。 等他转身,我连忙把扎成蝴蝶结的绑带换了一个系法,然后才抬头继续盯着空闻,将手里的血玉放进口袋。 不管如何,我都要带风雨大哥安全离开,绝对不能让他出事。虽然没有那个人厉害,但我现在可是阴冥司,总有办法! 此生,若是第一步都跨不出去,未来我将如何去寻找银子,如何成为一个能够与阳明司站在一起的阴冥司? 将东西放好,风雨大哥又拿了一瓶消炎药过来。 “每天早中晚擦一次好的快点,这样的深山老林医疗设备落后,伤口拖得越久越危险。” “嗯,我知道了。”接过消炎药,我朝着神神叨叨的空闻努了努嘴,“风雨大哥,你能帮我让那家伙冷静下来吗?我有些话要问他,不过他的状态不太好。” 岂止不太好,说疯了都没有人怀疑,也不知道遇到什么打击。 风雨大哥看了一眼空闻,想了想点点头。 安抚人的事本不应该风雨大哥做,但我这个样子,要是跑去空闻那里整,我怕风雨大哥拆了我。俗话说,最温柔的人,才是最残酷的人。永远不要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只见风雨大哥粗暴的将空闻按在小板凳上,不知道说了什么,空闻乖的不得了的看着风雨大哥,仿佛小学生看老师。 空闻已经回过神,趁着风雨大哥不注意悄悄揉了揉被捏痛的肩膀,等风雨大哥看过去,又乖的不得了。 看着空闻的怂样我抽了抽嘴角,后知后觉的发现,风雨大哥也是警察,虽然平时总是一副温柔的样子,但骨子里的强硬也是无法忽视的。 能够成为这么出色的刑警,风雨大哥的凌厉和强硬应该是比温柔更加深入人心,只是作为朋友,受到的对待,一直是温柔,不知不觉就忽略了他的另一面。 温柔,是我对风雨大哥的认识,也是小彐【xuě】的认识。 在风雨大哥的威慑下,空闻向我的方向望来,投来求救的目光。 忍住笑意,轻咳一声,我开口:“空闻,你能说一下你知道吗?我希望你冷静一点,能够把话说清楚,我相信现在的情况你心里应该有数。” 第九十六章:养尸一族 “我……”他脸上的笑容一僵,甚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 看着他的反应,我刚刚放松下去的心又立马绞紧,屏住呼吸紧紧盯着他。 “空闻,有什么就说出来吧,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我不是想隐瞒,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而已。”他着急的解释,“我以前在老爸的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他那本书类似于三海经那种的,太古老稀奇古怪,虽然那本书很扯,可因为有趣,我就记下了不少,谁知道里面写的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我眨了一下眼睛,有些沙哑的询问,“那里面有关于阴阳司使的记载吗?” “有啊,”他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是说很奇怪吗?就胡乱问问,书里是怎么说的?小说里不是都有这类很厉害的人吗?” “嗯,小说里的有时候不一定是假的,小说都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自行想象。” 他挠了挠脸颊,看了一眼旁边听得认真的风雨大哥,鼓起勇气从小凳子上起身,窜到我身边坐下。 “师父,书里是这样写的。 人间三界,阳界、阴界、灵界,阳界是普通人生活的地方,但是却最混乱,阴界是生灵死后该去的地方,灵界则是精怪所在的地方,三界互通,但也不是随便可以穿梭的。 而,为了维护三界平衡,便有阴阳司使的存在,他们看似和普通人一样,却不老不死。其中阳明司主要负责阳界的稳定,抓抓精怪,而阴冥司重点监督阴界,负责抓鬼。 但是,阴冥司出现的要比阳明司晚,在这之前,一切都是阳明司负责,所以阳明司一般情况都比阴冥司厉害。不过阴冥司潜力比阳明司大。 书上说,阳明司都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每一代阳明司陨落,他们就会把族内的一个小孩献祭,把这个孩子以极其残酷的方式培养成一把利器,而这个孩子就是未来的阳明司。 但,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够成功长大,更多是半路夭折,虽然这个家族出过几个阳明司,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孩子的死亡告终,因为不断献祭小孩,这个家族的子嗣非常单薄。 其实,我完全怀疑,书里这个家族可能早就不在了。 而阴冥司,完全是天生的。准确的来说,阳明司是献祭的阳差,而阴冥司却是选中的阴差,没有任何人为因素。但献祭的阳明司是可以感应到阴冥司的。 阳明司和阴冥司就像是双生兄弟一样。 其实,阳明司挺可怜的,一个平凡普通的人被用来献祭,背负不属于他的使命,而且要是遇到不好的阴冥司,那就更惨了。 阴冥司没有挖掘潜力之前也是普通人,可以是我们生活中任何德行的普通人。被自己搭档买掉的阳明司多得是。 而,阳明司因为从小的经历,特殊的使命,性格普遍偏冷。” 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我缓慢的问:“这个世上有很多阴阳司使吗?” “怎么可能?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阳明司的献祭,是献祭给阴界的管理者,阴冥司的选定也是阴界的管理者。为了防止阴阳司使胡来,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阴阳司使没有多的,每一代就两个人。” “怎么知道阴阳司使是不是死了?” “……”他一噎,有些郁闷,“书上没写,我怎么知道。不过不管阳明司死没死,那个神秘的家族都没有停止过培养新的阳明司。” “师父,你对这个很感兴趣吗?其实我觉得都是胡扯,太假了,就算其他的是真的,这也不可能是真的。什么阴阳司使,就差没说神仙了。” “嗯。”不置可否的含糊盖过,故作镇定的反问,“现在冷静下来了吧,说说你刚才怎么回事。” “其实还好吧,就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现在想想,我觉得我应该多想了。”他羞耻的红了一下脸颊,不好意思的把屋子里所有人都扫了一遍,“这么神奇的事,我们哪有这么好的运气,随随便便就遇上。”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遇上的。想到那个打到重案组的求救电话,我催促:“你别拖拖拉拉了,快点。” “那……就算,书上说,传说,在很古老的时期就存在一个奇怪的家族,他们帮助别人升官发财,甚至许多族人在古代皇帝身边做过国师,为国家祈福,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而这个家族被人们称为养尸一族,他们借助死人的气运让自己发达。不过这类人,通常最后都是不得好死。 养尸一族极其喜欢阴寒之地,在西山种上槐树,借助极阴风水,孕养僵尸。 这就是养尸一族。” 说完,空闻眼珠转了转,目光畏缩的绕开风雨大哥,看向唐有祺,“兄弟,有水吗?” “有。”正听得入神的唐有祺,拿起旁边的王老吉隔空就扔了过来。 “谢了哈。”接住罐头拉开,匆匆灌了几口,空闻继续道,“书上说养尸一族非常恶劣阴险,除了把死去的族人炼成僵尸,还欺骗杀害普通人,盗取尸体。并且,养尸一族擅长控制尸体,几乎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何况他们藏身之处都是深山老林,很难被人找到。” “书上有记载,曾经有门派发起过对养尸一族的围剿,结果养尸一族控制了一整座山的僵尸,前去围剿的人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说着,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又喝了一口饮料,向我投来有点乞求的目光:“师父,这么稀奇古怪的事,一定是假的吧,那么古老的书,谁知道是不是作者胡说八道。” 其实空闻心中已经有了猜测,询问我也不过是抱着侥幸自欺欺人,而这种时候,我自然不可能说得出什么安慰的话。 对上空闻的目光,空气凝聚了几秒,我才回答:“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的假的,有什么区别?尽量不要去附近的山上吧,我们早点离开这里。”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比起朋友的安全,当初那个电话,就当做没接过好了。没有失去过,我可以冠冕堂皇的坚持警察的道义,已经失去过,那点道义就显得卑微可笑。 究竟是情重还是义重,这不是三两句能够说的清的。 有些好事可以做,有些道义可以守,有些正义却无能为力。 不去看空闻失望的眼神,我低头摸出身上的利器。 两把匕首,没有更多的了,之前的冥器都被那个老婆婆套走,这两把还是我随身带着的。 “我就这两把了,风雨大哥你那里呢?”将武器在竹沙发铺开,我抬头望过去。 “我这里也不多。”他说着从腰间取下匕首和枪走过来,放在我旁边。 “哎!枪哎!真的吗?” 一声惊呼从身后响起,接着衣料摩擦的声音,眨眼之间唐有祺已经来到跟前,“这是真家伙吗?你们是什么人啊?混黑社会的?” “不是。”按住那把银色的手枪,无声的拒绝了他伸过来的手,“警察,我们是合法配枪。” “噗——警察?你大学还没有毕业吧。”他笑着,遗憾的收回手,“我可以借用那把枪吗?你们是要分配武器吧,我带着小玉,用匕首不方便。” “枪不外借。”说话间,我便将枪塞回了风雨大哥手中,“匕首随便挑,一人一把,出去以后还给我。” “还要还啊?”这么抠门,不就是一把匕首吗?“这玩意儿这么短,随便一截树枝也比这强吧?”唐有祺比划着手里的匕首,面露质疑和嫌弃。 第九十七章:子午之地 不理会唐有祺的抱怨,我将剩下的两把匕首分别塞进风雨大哥和空闻手中。 “暂时就这样吧。唐有祺带着唐玉,风雨大哥你带着那个孩子,空闻你就负责大家平时的安全。” “那你呢?”几乎我的话刚落,唐有祺便立马出声,他态度甚至有点恶劣,“你负责什么?我们都有任务,你呢?” 本来就不算好的心情,因为唐有祺的态度更加糟糕,皱了皱眉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着风雨大哥。如果唐有祺拖后腿,我不介意丢下他。 对上我的视线,风雨大哥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却依旧把之前我给他的手枪递了过来:“你拿着枪防身吧。” 没有立马接过手枪,看着手枪上的银色金属光泽,心中犹豫。照理说我应该把猎鬼枪给风雨大哥,我还有一张底牌,但是这张底牌却又不是随便能够拿出来的。 而就在我犹豫不决之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你不要给我吧,我不是警察也不是黑社会,还是拿枪比较保险。” 随着话落,一只手已经按在枪把上了。紧接着,空闻反应也不算慢,死死扣住唐有祺伸出来的手。 “唐有祺,你别是被吓傻了,师父有说把枪给你吗?你要不要脸啊?看看你的样子,你的风度呢?” “是不是吓傻我不管,我说的是事实难道不是吗?”他毫无愧疚羞耻的与空闻呛声瞪眼,“你们一个个都知道那么多,谁知道你们还有没有保命的手法,只有我和小玉处在最不利的位置!枪给我有什么问题吗?” “呸!不要脸!”空闻厌恶的咧了咧嘴,强行将唐有祺的手扳开,立马将手枪塞进我的怀里,“师父,你也拿个东西防身吧。” 手枪再次被拿走,唐有祺不甘的看过来,脸色发青。 而我的心情已经不能用差来形容了,在唐有祺的目光下拉开保险,举起枪对着他的脑袋:“不管是我警察还是黑社会,你都给我安静点,不听话的人我不介意一枪嘣了一了百了,这里没有人有义务要保护你的安全!” 说完,手枪微微一斜,一点也不犹豫的按下——嘭——子弹擦着唐有祺耳朵飞入身后的泥墙,高温灼红他的耳朵。 随着子弹飞出,他脸色立刻苍白,难以置信的看着我:“你……”竟然真的开枪。 冷哼一声,将手枪别回腰间,没有多看他一眼,随意的看了一眼依旧在桌子边安安静静的吃东西的孩子,又转头看了一眼风雨大哥,才一瘸一拐的走向那个小孩子。 走到小孩身边,和小孩坐在一起的唐玉立马让出位置跑到他哥哥身边去了。没空去管唐玉对我的态度,我在小孩身边坐下。 见身边换了一个人,小孩将脑袋从泡面桶里抬起来,直勾勾的盯着我。 摸了摸鼻子,我尽量柔和的开口:“你叫什么名字?” “裴罗。”小孩的声音软软的,他紧张的捏了捏手里叉子,“大哥哥,阿妈阿姐他们是被山神吃了吗?” “为什么这么说呢?”伸手揉了揉小孩毛躁的发顶,心情渐渐缓和。 “因为阿妈说不听话的孩子都要被山神吃了,阿妈还说要把我也献给山神,阿爸也是被献给山神的。还有好多好多人,都被村子里的人献给山神了。 大哥哥,你们要离开这里吗?这里是出不去的,我和阿爸一起来的这里,阿爸也想带我出去,但是我们转了好几天都没出去。” “后来在深山——”裴罗缓缓的抬手一指,正是西边,“阿爸就被山神吃了。然后,阿妈就把我带回来了。” 算不算是意外之喜?我不知道,但裴罗才七八岁,没必要说谎。可是,小屁孩在试探我。 “你不是村子里的人?” 小孩摇了摇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睛一红,直接朝我冲过来,扑进我怀里抓住衣服不撒手,小肩膀一耸一耸的竟然哭了。 其实,小孩说名字时,我就有怀疑,一个落后的小村庄,取不出这么文艺的名字,何况这个村子,更像某个少数民族。 “我有妈妈,阿妈不是妈妈,阿爸是爸爸……呜……大哥哥你带我出去好不好,我想妈妈……” 抬手慢慢的替孩子顺着后背,然后朝着空闻和风雨大哥看去,他们二人表情凝重,没有说话。 “……好。” 从失踪的刘艺几人,到我们现在这个旅游团,再到裴罗,我相信一定还有不少人都是被骗进村子里的,而且主要是男性。既然如此,那么一定有走出村子的办法,同时这个村子并非没有与外界联系,甚至与外界勾结,把无辜的人骗进村子做西山的养料。 如果是这样,侯俞,我们必须见一趟。 抱着小孩哄了一会儿,便抬手朝着空闻招了招手。 将孩子塞到空闻手里,刚起身要离开,发现衣摆被孩子抓着。他就这样期待的,软巴巴的望着你,满是信任。小孩单纯的样子让人心软。 不过是小孩罢了。之前的试探也幼稚的可爱。 拍拍小孩的手背安抚,“没事的,大哥哥去想办法离开这里。” 被小孩盯着看了许久,对方才依依不舍的松开手。 转身走到风雨大哥身边,全程将唐有祺当做透明人,“我们去找侯俞。” “嗯。”他点头,“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一起,大白天,能有什么人?” “希望没事。” 他语气突然一冷,我有些不明所以,反应过来后只能尴尬的一笑,“这不是怕你担心嘛,再说现在又不会去西山,哪里那么多妖魔鬼怪。” 他看着我,不置可否,不太情愿的走过来扶着我。 离开院子,没有外人在,风雨大哥周身的气势更加冷凝。 心中一点点愧疚,在低气压下不断被放大。 害怕的不是我一个,我害怕失去朋友,风雨大哥,涟城他们何尝又不是?我的行为不正是续银子之后吗? “对不起。” “嗯?”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保证,没有下一次。”转头看着他不太爽的表情。 “最好没有下一次。”只是他的神情不见好转,脸上依旧臭臭的,“君子衣,人要懂得爱惜自己,不需要你为了谁而活,但每个人都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无奈苦笑。我知道自己没办法和银子比,银子是为了大家,而我却是我行我素,若是我真的留在西山下不来,风雨大哥他们更加走不出西山。 如果是银子,一定不会像我这么无能,这么不顾及大局,我终究还是太幼稚。 “风雨大哥,”我深吸一口气,转移话题,“之前在来白骨村的路上我收到过涟城的消息,开始我觉得可能是这里的东西作怪,现在我看可能只是巧合,是这里的磁场造成了这种奇怪的现象。” “你想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这里磁场不稳定,所以有时候可以接收到外界的消息。我想刘艺他们的求救电话也是因为磁场的缘故,让报警电话局总部转接到我们办公室了。 我看了一下这里的风水,再加上白天的日照,晚上的月照,空闻说这里是养尸一族,养尸最好的时刻是子时的月光,午时的日光。 但是,日光阳气太重,很难用来养尸,但也有例外,那便是子午之地的日照。 我们现在应该就在子午之地的聚阴阵之中。 不仅如此,子午之地应该还未完全形成,或者有人不想它完全形成,一旦子午之地形成,活人便不可能进出,而子午之地的僵尸将日复一日的接收日光和月光的孕养,并且受到子午之地天然封闭空间的保护,等到僵尸苏醒,那边是一场腥风血雨。” “你从哪里知道的?” “你猜啊。”轻轻一笑,突然觉得一切应该来得及。 除了那个人还有谁?这是很久之前看僵尸片时,银子随便提的一句,说完就关了我的电视,留下一句:误人子弟,胡说八道。 现在想起银子的话,完全是运气好,和处境实在是太像子午之地了。 第九十八章:时间停滞 侯俞被村子里的人安排在南边的山脚下,紧挨着小溪,风景不错。 沿着小溪里捡起来的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快速前行。有人友好的向我们打招呼,我们只是疏远的微笑,与村民对视,总有一股被盯上的感觉。尤其是那些老妪,和睁着大眼睛打量我们的小女孩。 这条小溪人不少,洗衣做饭,村子用的都是这里的水。 在小溪下游,就是侯俞暂住的那个村民的家。 一座小木屋一半的空间坐落在水面,有点像古代的亭子,但要简陋的多。 我们到的时侯俞正坐在木头墩子上在门口的台阶上钓鱼,只有他一个人,主人家不在。 “咳。” 轻咳一声,将侯俞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等他转过头,我们便大大方方的走上台阶,在他身边停下。 “你们怎么来了?”旅游团里虽然很低调,但是存在感依旧跟强的两个人,他不可能注意不到。 侯俞皱了皱眉,放下手里的鱼竿,说话间带着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防备。 风雨大哥扶着我在台阶上坐下,才转身与侯俞对视。他露出习惯性的微笑,绅士周到,不让人觉得冒犯,却又拒绝不了。 “有点事,山里没信号,找你借用卫星电话,我有一个朋友之前说好一起到这里来,结果他中途有事耽搁了一下,所以想打个电话问问,到时候好汇合。” “你……”侯俞动了动嘴唇又立马停下来,纠结的看着风雨大哥。 拒绝吗?当然不能,不过是打个电汇合而已,拒绝岂不是太奇怪了?反正看着,不会有事的。 侯俞沉默片刻,又微微阖眸,最后一脸不耐烦,“知道了,你们这些大少爷,什么准备都没有。” 看着他转身回屋,我抬头朝着风雨大哥投去一个疑惑的目光,风雨大哥却是笑了笑,没说话。 几个呼吸间,侯俞便拿着黑色卫星电话大步走过来。 “呐,快点。” 说完,坐会木墩子上双手环胸看着风雨大哥。 于是,在侯俞的注视下,风雨大哥拨通了卫星电话。电话只响了三秒就被接通。 “喂?谁?” 卫星电话声音不小,传出的声音大家都能听见。这是涟城的声音,有些冷淡生硬。 “喂,涟城,是我。”风雨大哥顿了一秒才开口。 “风雨?你怎么不用手机?没电了吗?怎么总是打不进去?子衣呢?”瞬间,他褪去一开始的疏远。 “放心吧,没事,这里没有信号。”我看到风雨大哥嘴角抽了抽,选择性的回答了几个问题,“对了,之前江秦不是说要和我们一起吗?他们人呢?怎么还没到,你打个电话问一下,我记不得他号码了。” “……”电话那边安静了三秒多,才传来涟城不太真实的声音,“嗯,好,我会打电话问问,你们在上山注意安全,不要受凉了,把地址说一下,我让他去那里和你们汇合。” “导游。”电话那边话落,风雨大哥就回头笑着看着侯俞。 “南阳中水谷白谷山,到了后沿着小路像西行便是。” 说完,侯俞撇开头不再吭声。 “就是这个位置。”风雨大哥继续对着卫星电话说,“好,就这样吧。” “等等!”涟城的声音大了几分,“子衣呢?” “……”风雨回头看了我一眼,“在呢。”最后还是把电话交给我。 我接过电话时,侯俞便瞪了过来,露出肉疼的表情。 丝毫不被他的表情影响,我将卫星电话往耳边靠了靠,“喂,涟城。” “嗯,子衣那边感觉如何?” “还……好吧,你放心。” “我放心着呢,过几天来找你,别想太多了。快要过年了,怕你玩的不知道回来,本少爷来接你。” “喂!不用了!我们很快回来!”来个毛线!“涟城,你那边很忙吧,我们很快就回去的。”求求你,哥,别捣乱! “不忙,最近挺闲的。就这么说定了,允许你度假,还不允许我度假吗?你知不知道今天多少号了?二十八号了,去了那么多天也不打个电话。” “涟城……” “别叫本少爷,没钱,不借,好了,不和你闹磕了。” “……嘟、嘟、嘟……” 看着被挂掉的电话,我呆了呆,求助的看向风雨大哥。涟城这个家伙不会真的跑过来吧?死了死了,我宁愿没来找侯俞,也不知道风雨大哥为什么要打电话回去,还说些奇奇怪怪的。 而风雨大哥仿佛看不到我的担忧和不安,拿过卫星电话还给侯俞,笑着说:“别担心,他们找得到我们,我记得来这里只有一条路。” “……”你别说话,你一说话我更担心,我宁愿他们找不到。 最后,我本来打算逮着侯俞好好询问一番,结果只打了一个卫星电话,什么都没来得及问,就被风雨大哥强行拉走。 · 离开小溪,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心里有点恼火,但是又不想对着风雨大哥发火,只能强压下火气质问。 “风雨大哥,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寻问侯俞,还打电话给涟城,有什么用?”搞的那个家伙也来送死! “问了也没用,如果侯俞和背后的人有勾结,这不就是打草惊蛇吗?就算侯俞没有勾结背后的人,想必你可以想到的,别人也可以想到,现在,不要轻举妄动。 你去了西山,还杀了一只僵尸,一定很快就会被背后的人知道,旅游团二十几个人,暂时还找不上你,但是你却可以主动送上门。 先避一避,过了这一阵再说。今天小溪边遇到那些村民,应该不是普通的村民。他们步伐和身形稳健,手上的茧子太厚,不像是做农活磨出来的,反倒像经常触碰硬物和重物,而且大部分茧子在指弯。 在射击场里,教射击弓箭的教练指弯就有一层茧子,那是长期拉弓的原因。 之前,我们找侯俞时,这些人总是盯着我们,后来离开时却没有多看我们一眼,看来侯俞住的地方有人在偷听我们说话,要么躲在屋子下的水里,要么就是屋子里。如果是后者,侯俞说不定就是他们一伙的。 而不管是不是一伙的,我们都应该少接触侯俞,侯俞作为导游,已经被盯死了。” 听完风雨大哥的话,我惊出一身冷汗。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与白骨村养尸人较量了一翻,全程都由风雨大哥把控着。 有劫后余生,但更多的是担心。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他笑了笑,转头看了一眼身后我们走过的路,语气里带了一点玩味,“之前在古墓听你们说江秦是赶尸一族的人,既然白骨村是养尸一族,你觉得我找江秦是为什么?养尸人再厉害,终归还有赶尸人,一物降一物。” “江秦会来吗?”想到江秦的样子,我有些不太确定。那个男人,看起来好相处,但哪次做事不是心甘情愿的?连对着银子,都保持一股不坦白的感觉。 对于我的问题,风雨大哥笑了笑,眯起眼睛回答:“你才来重案组三年,还不太了解涟城,等你以后与涟城一起出任务时,你就知道涟城的手段了。而且江秦未必会拒绝,即便没有正邪意识,我相信,他自己的职责,应该是不会推脱的。” “嗯。”但愿。江秦可不知道要对付养尸人。 恍恍惚惚想涟城的话,我抬手捏了捏鼻梁,“今天二十八号了,我记得走的时候才十三四号,赶路留宿加起来不过才三天左右,怎么时间这么快,莫非这里时辰也出了问题。”如果是这样,那这十几天,一个电话也没打回去,涟城估计担心死了。看来,白骨村的秘密,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能够影响时间,不是一般阵法可以做到的,也没听说过什么阵法可以控制时间。 养尸一族、时间流速……此刻,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有一种小学生走进了高中生课堂的错觉,一脸懵逼。 第九十九章:你希望的样子 从侯俞那里回到院子里,已经是下午四五点的样子。 刚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空闻与来人站在门口说着些什么,一脸笑意,看起来谈的非常融洽。 看着我们走进院子,他抬手兴奋的挥了挥,“嗨,师父,你回来了!” 随着他的话,与他交谈的女人转了过来。女人腼腆一笑,大大方方的摆摆手,“你回来了。” 看着再次出现的雪娜,我微微沉吟,“嗯,有事吗?” “这不,今天看到你受伤了,所以特地去东山摘了一些蘑菇松开。”她一边说着,一边提起放在脚边的篮子走过来,递到我跟前,“怎么样,新鲜吧?” 顺着她的意,低头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多谢。” “不用谢,你喜欢就好。” 看着她脸上欢快的表情,瞥了一眼挤眉弄眼的空闻,我心中毫无波动,绕开他一瘸一拐的回到屋子里,嘭的一声关上门,可以说非常粗暴。 进了门,屋里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看来。没有理会屋里的动静,靠在门口,侧耳听着外面的对话。 “呃……那个没事,我师父就是这么高冷的,哈哈……雪娜小姐,你要不要留下吃个晚饭啊?”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满是尬笑的空闻。 “那个真的好吗?那个……你师父似乎不太喜欢我呢。” “哈哈,怎么会,听我的没错,你是不知道我师父,要是其她女人,他指不定看都不会看一眼,怎么会说话呢,所以是你多心了。” “真的吗?那我不客气了。” “嘿嘿,不用客气。” “对了,你师父喜欢什么……” “……”这个笨蛋。无语的离开门边,坐到竹沙发上。 低头再次看了看竹篮里的蘑菇,凝神想了想还是决定丢掉。不过也得等人走了再丢。 随意的将篮子丢在一边,抬头就对上唐有祺意味深长的目光。我对唐有祺没有好感,给了一个不太友好的眼神,半靠在沙发上。 伸手摸了摸口袋,摸出一盒烟取出一根叼在嘴里,仰头看着头顶的砖瓦发呆。 还没静下来到一分钟,清脆的打火机声响起,一股热源靠近,嘴里的香烟轻轻一咬,一股烟味冲进肺里。连忙丢掉嘴里的香烟,抬头脸色难看的盯着罪魁祸首。 “怎么了?”唐有祺拿在手里的打火机抖了抖,不解的看着我,“我看你半天不点火就帮你点了。” “没怎么。”从他身上收回视线,捡起掉落的香烟放进嘴里,不急不缓抽了起来。 烟雾缭绕,遮挡了视线,笼罩在脸庞,分不清喜怒,真真假假的不真切。 “嘿,你今天去找侯俞结果怎么样?”身边的沙发响了响,他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靠下,也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 “不怎么样,不过有警察大哥哥来救我们了。”想要涟城,我笑了笑。 对于涟城,我确实不太了解。 在我的印象中,涟城总是带着一副银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可是深入接触后,你又会发现他喜欢开玩笑,不着调,没有正行,吊儿郎当,但是工作起来又非常认真,几乎没有出过错。 他喜欢研究尸体,是重案组最专业的法医,也是法医学上的专家。而,在我的记忆里,他几乎没怎么离开过局府,所以对他的身手,武力值完全不了解,身为副组长,他根本不需要打打杀杀。 “警察?你们找侯俞那个小气鬼借用了卫星电话。” “算是吧。”我敷衍的道。 “你可真浪费,”他看了一眼洒落一地的蘑菇,啧啧两声,“人家辛辛苦苦的给你采来的蘑菇,你就这样糟蹋了,雪娜姑娘可是个大美人,比网上许多网红的都好看,你竟然这么冷淡。到底是性冷淡还是装逼啊?” “喜欢自己去追。”甩了他一个白眼,转身朝向另一边,默默的吐着烟圈。他也没有再开口。 看着一个个烟圈在空中不断放大,最后消失,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抽过烟了,但也不长。 进入警局前我还是一个小混混,抽烟喝酒赌博泡妞,没有什么不干,当然,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写小说。 其实也算不上爱好,就是觉得写小说赚钱轻松,不用出力,那个时候,我哪里会写什么灵异小说,写的都是小黄书,直到后来,遇到银子,怎么赶也赶不走,打也打不过,然后被迫,戒了烟,借了赌,也不敢约妹子了,甚至还被拉进重案组。 现在有多正经,当初就有多荒唐。但是,从始至终,不管那家伙怎么揍我,我都没有讨厌过他,对相当于孤儿的我来说,被人管束,真的是一件非常不错事,也是不错的体验。 也许往事不堪回首,但究竟是无法回首记忆里的人,还是无法面对记忆记里的事,或者无法面对失去的曾经?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不是吗? 吐着烟雾,似乎又回到了当初那个荒唐的时代,但是却没有会来夺我的烟的人,也没有人会拉着我一起为了生活到处找工作,再没有人为了省一顿饭钱去学做饭,没有人拉着我挤公交,拒绝出租车。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过去,一个你绝对无法想象的曾经。 烟已经无味,或许是戒的时间长了。没抽几口,最终还是选择掐灭。 有的人或许不在了,但是在的人就不应该糟蹋离开的人那份关心。 见我灭了烟,正在弹烟的唐有祺看来,不解的问:“怎么不抽了?我看你烟还很不错哎,太浪费了吧。” “永远不会浪费。”笑了笑,将口袋整包烟都丢到他怀里,“送给你,抽烟出去,这里还有小孩子呢。” “你真给我了?不抽了?”他将烟反反复复看了一遍,还是不太确定的反问,“这个还是挺好的牌子,六七百一包吧。” “嗯,戒了,不抽了。”也不叼着玩了,而且,“这烟不是我的。”是我,在涟城大少爷车里摸得一包。 “好吧。”戒了,逗他吧。 唐有祺脸上露出不信任,但并没有客气的收起了烟,也没有要出去的意思。而我,也不想管他,甚至离他远了一点,避免吸入二手烟。 我不是要活成你想要的样子,只是想活成你希望的样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那么,银子,我希望你也活成我希望的样子,平平安安,完完整整的回来吧,兄弟们都等着你呢。 曾经那些奢靡荒唐,灯红酒绿的生活,虽然醉生梦死,但是怎么比得上兄弟之间的出生入死,打打闹闹? 片刻后,门被推开,空闻第一个走进来。 他呛了一口,咳了两声,皱着眉,“干什么在屋子里抽烟,不通气,难闻死了,注意点形象,还有女人孩子呢。” “sorry。”唐有祺撇了撇嘴,连忙将烟按灭。 雪娜这才从空闻身后探出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篮子,顿了顿,勉强露出一个笑容,余光一撇没抽完的大半根烟:“嗨,君大哥,你也抽烟吗?” 雪娜没有注意到,因为这个称呼,空闻一瞬间有些诡异的表情。 没空陪这个女人打太极,也没空理会这个有点二货的徒弟,我抬了抬手,开口:“你们让一让。” 门口的两货一脸莫名其妙的往旁边站了站,露出挡在后面的风雨大哥。 看着风雨大哥皱着的眉,打量的目光,我朝坐在旁边的唐有祺抬了抬下巴,然后一脸无辜的说:“风雨大哥,是不是该换药了。” “嗯。” 他推开有点挡路的空闻,直接去行李箱拿绑带。 等拿着绑带来到我跟前,还是不死心的问了一句:“你抽烟了?” “怎么可能,我不抽烟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一脸你骗人的唐有祺。 “你喜欢带烟,屋子里有涟城那家伙的香烟的味道。”涟城抽的都是好烟,与一般烟的味道区别很大。 “那是因为我送给唐有祺了。” “哦。”他转头看了一眼唐有祺刚刚掐灭的烟头,对着唐有祺意味深长的道,“少抽点,一次抽两根,烟瘾有点大。” “呃,好。”看了我一眼,唐有祺干巴巴的认下。 “还有你,下不为例。”他转过头,居高临下的看来。 “……哦……” 第一百章:以爱慕为名 夜晚,漆黑,寂静,鸟虫无声。 雪娜果然没有客气的留了下来。 七个人,一张桌,几个简单的凉菜,一盘炒肉。肉还是速食鸡腿上撕下来的,凉菜更不用说,都是包装食品凑合的。没有米饭,几桶泡面煮到一起充数,也幸亏之前吃的带了不少,否则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只能啃树皮。 七个人落座,裴罗速度最快,捧着碗筷啪的一声在我左手边坐下,趴到桌沿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菜,很懂事的没有第一个伸筷子。 雪娜抬起来的脚顿了顿,换了一个方向朝我走来,快要到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快她一步。 风雨大哥手里端着满满两碗面,朝着她微笑颔首:“这个位置还是让给我吧,他是伤员,这里我算是唯一的医生了。” “啊,没事,你坐吧。”她笑着后退一步,然后把桌边的位置扫了一圈,只能做到我对面,唐玉的和空闻之间。 默默在心里为风雨大哥点了一个赞,拿起旁边的啤酒遮住嘴边的笑,刚要送进嘴里,却被一直手按住。 手中的啤酒被抽离,一大碗煮的软趴趴的泡面被塞进手里,风雨大哥在旁边坐下,斯条慢理的开口:“你身上有伤,不能饮酒,禁酒,禁辣。” “……”这可是……包里仅剩下的几瓶啤酒啊,而且……桌子上除了花生盐白菜,那样不是辣的? 有点哀怨的看了一眼风雨大哥手里的啤酒,只得认命的吃水煮泡面,配盐白菜。 一顿饭吃下来很安静,只是除了一点——依旧是雪娜这个女人。 从上桌,到下桌一直偷偷看我,是个人都知道她对我有意思。 然而,她真的对我有意思吗?大概有吧,但是至于是哪方面的意思,就不知道了。 我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会不知道?幼稚,没担当,玩玩还可以,要是以爱为名,那就太假了。 何况,有温柔绅士的风雨大哥在前,行为举止,都更吸引女孩子,雪娜却缠着我,不可能没问题。尤其是在我这般态度之下。 什么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单纯,但真的单纯吗? · 晚饭过后,空闻自告奋勇的要去送雪娜。 看着他拿着手电筒,一脸献媚的替美人鞍前马后,我只能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看着手电光慢慢被黑暗吞噬。 白骨村的夜晚又静又冷,像凝固的黑暗,让人呼吸都觉得费力。 屋子里煤油灯的光芒明明灭灭,屋子外没有影子月光。我坐在门槛上面对着对面看不见一点影子的黑暗,拿出那块放在口袋里的血玉。 这块血玉是从古墓鬼皇帝赵宇嘴里拿出来的。南宋距今才一千多年,这块玉也才一千多年的历史,但是对上传承至今的养尸一族却还是太不足为道。西山的深处,谁知道有没有几千年的僵尸? 一千年,一千年的血玉。 将血玉对着从身后泄出的光芒,上面的血丝几乎看不见,但恰恰是这么一块玉佩,丢到市场上便是无价之宝,而之前银子给我那块纯色的血玉,其有多珍贵可想而知,也希望那玉佩可以护住银子,让他活着。 身后的光线突然被挡尽,转头看去,是风雨大哥靠在门框站着。 他伸手比划了几下,“一丝光线都没有,这样的黑夜很是奇特,像是被人关在封闭的匣子里。这就是风水吗?看来,这些在中国能够延传千年的奇异文化,不是没有原因。” “也许不是千年,恐龙灭绝是六千五百万年前,然后是生物的演替,没有人知道人类什么时候出现的。 历史学家认为人类是五百万年前到七百万年前出现的,而最早发现的人类头骨是一千三百万年的肯尼亚头骨,中国有记载的历史才五千年。 同时,还有消失的巅峰文明,传说中的亚斯兰帝国,那么在巅峰文明之前,人类又出现了多久?没有人知道。也许是传说,但不可否认他的真实性。 而中国玄学并不是独立的,他们与西方玄学命理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山海经》,里面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而这些都不是空穴来风,甚至在现代可以找到许多相似的地域。 地质学家说大陆漂移用了33亿年,那么33亿年之前真的没有人类吗?谁也说不准。 何况恐龙灭绝,并不是全部灭绝,只是经过时间演变进化了而已。” “科学家的估计,只是还没有……” “打住!”他眉毛抽了抽,“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是想说,养尸一族的延续和底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算把江秦叫来了,真的有用吗?何况子午之地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形成的。”到时候,即便江秦来了也不过是多送几个人头。 “我知道,知道他们的底蕴,他们家族历史悠久,我们要对付的是养尸一族,是人,不是僵尸。”他眨了眨眼睛,就着我旁边坐下,“既然打不过僵尸,为什么非得对上僵尸我们对付人不就好了。” “你也说了,在历史上养尸一族很厉害,可是就算这么厉害还是被皇帝压一头,那就说明,他们并不是毫无顾忌,既然有顾忌就有弱点。” “但愿吧。”只希望他们的顾忌,能够提供给我们活下来的筹码,否则也是白搭。 风雨大哥的话完全不能安慰到我。比起顾忌杀人,阴阳两界行走的人更在乎的是因果,若是我们不在养尸一族的因果之内,那就是剁了,估计对方也不会眨眼。 而皇上,天子,一个国家的气运承载者,又是大气运者,天生的好命格,拥有万民的信仰,养尸一族自然不敢动,他们绝对承受不起这份因果,只能让皇帝自己作死。 · 这样的黑夜,静得让人心慌意乱,凉的让人后背发寒,处在黑夜里的人自然提不起兴趣畅聊,话题开始没多久,就被沉默代替。 门槛凉的仿佛覆了一层霜,但我却不想动,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的呼吸声和心跳声都很轻。 我以为这会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但一道突如其来的惨叫却像一把刀子将黑暗划得鲜血淋漓,吓得人心头一滞,然后是不断加快的心跳。 “啊啊啊!” 是那种仿佛要撕开嗓子的尖锐女声,听起来距离不算远。 “啊啊啊!救命啊!救救我啊!!” 恍惚了一下,我刷的一下从门槛上站起来。 “我去吧。” 风雨大哥跟着起身,抬手拦了我一把,然后头也不回的冲进黑暗。 “等等!”我来不及传达的话语被黑暗吞噬,“靠!艹!事多!” 看着漆黑的前方,拿出手机咬了咬牙跟上去。顾不得受伤的脚,我只知道要是晚了,真有一点事,风雨大哥能不能全身而退,我不敢赌。 尖叫声响了二十几秒就安静了下来,独自冲进黑暗里,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只能寻着记忆里模模糊糊那发出声音的方向找去。 在这一刻,可能发生任何意外。西山上,那般外围的坟包,里面的女尸在白天都可以醒过来,何况槐树林里面。而且不是一只两只僵尸,而且整个西山。夜晚在村子一个人晃悠,遇上僵尸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 手里灯光能够照亮的范围有限,光明之外好似藏着无数双眼睛,不用躲藏,就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你,让你手脚僵硬,偏偏等你去看,又什么都没有。 如果黑暗可以摸到,我现在早就冲上去撕了,而事实只能无力的凭借微弱的感觉寻寻觅觅。 · 不知道在这片黑暗中瞎他妈转悠了多久,直到一点点光芒从前方的林子里透出来,一点点女人抽泣的声音传来,高高悬着的心才渐渐落地。 狠狠的吸了一口气,一放松,瞬间一个激灵,脚上的伤口痛的老子差点没叫出来。咬了咬牙,慢悠悠的朝着光明走去。 林子里四个人,之前离开的空闻和雪娜,风雨大哥。 呵,另一个,又是一个人熟人! 第一百零一章:风雨大哥的禁忌 现场气氛凝滞,空闻第一个发现我。他手里的手电筒朝这边一转,照的我睁不开眼睛。 “师父!” 他的话,让另外三双眼睛同时看了过来。我捂住眼睛,眯了眯眼,突如其来的强烈光芒让我视线模糊。 只听到前方一声轻微的吸气声,然后是女人小声的抱怨娇嗔:“风雨,我害怕,你送……” 搓了搓手上的鸡皮疙瘩,来不及同情风雨大哥的烂桃花,就被狠狠的拉了一把,差点给跪下,幸好一只手扶了我一下。 稍微适应光线,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人,风雨大哥一张脸黑的有些吓人,他劈头盖脸对着我就是一顿怒斥。 “不是让你别来吗?你的脚还要不要!要不要!哪里都有你!你自己看看!好好看看!命长还是脚多了!是不是觉得现在没有人管得了你了!” “你——”可惜,他除了吼我一顿,也骂不出什么,最后咬牙切齿的指了指我,冷哼一声,胸口起伏,盯着我。 其他三人面面相觑,个个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那个被推开的女人才像一个勇士般,朝着风雨大哥靠近。 她攀上风雨大哥的胳膊,用胸口蹭了蹭男人结实的手臂,“别生气了嘛,气坏了自己多不好,管他那么多,又不是什么……” “滚开!” “啊!嘶——”女人被狠狠的撕开,丢在地上,看着居高临下的男人终于知道了害怕,缩了缩脖子不敢与其对视。 现场个个噤若寒蝉,目送着男人离开后才松了一口气。 “师父,你朋友也太凶了吧。”亏他第一眼还觉得这一定是个大暖男,暖个毛线。 我笑了笑,没心思去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转身去追走掉的人。这不是矫情,还真是不看着,不安心,万一出了点事,我找鬼去。不能看着风雨大哥出事,也不能让涟城他们在失去朋友和队友。 刚走出林子,就看到风雨大哥站在树下背对着我,就算见到身边多出来的手机探照光也没有理会。 心虚的蹭过去,轻轻的戳了他一下,“嗨,风雨大哥,你还在生气吗?” “没有,抱歉,之前是我太激动了。”他抬手按了按眉心,转头看来,脸上果然已经没了怒火,目光扫过我打湿整个小腿的血迹,他直接在跟前蹲下,声音依旧带着余怒,“走吧,先回去处理伤口。” “嗯。”我也不矫情的扑到他的背上,在他看不到的角度,鼻子发酸。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遇到过,受伤的时候,喝醉的时候,来自兄弟的后背。很多男人,除了儿时父母,只有兄弟背过,而舍得背你的人,总归是包容你接纳你的。 人一辈子很长,愿意去背你的人却屈指可数,尤其是如今一个计程车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时代。 没走一会儿,迎面而来一簇簇火把,在黑暗里跳跃,诡异却和谐。 火把慢慢靠近,竟然是白骨村的村民,还有跟着村民而来的一些旅游团看热闹的人。 领头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老村长。 他领着村民在我们跟前停下,虚着眼睛一脸凝重的打量我们,尤其是被人背在背上的我。 “你们这是——”他说着一顿,换了一个方式继续问,“那边发生了什么?你们从那边回来的吗?” “还不清楚,我朋友摔了一跤,有点严重,所以看了一眼就回来了。” “哦。” 老村长目露怀疑,用手里的老式电筒照了照。不过我的伤口被风雨大哥大半截身体挡住,他并没有看到绑带,只是瞟了一眼顺着小腿留到脚跟的鲜血,才点点头,抬抬手,让身后的村民给我们让出一条路。 但风雨大哥并没有领下村长的好意,他侧身后退一步,站到路边的草地上,给他们让出路。 “村长不用麻烦了,那边还不知道什么情况,我们兄弟两就不耽误你们了。” “嗯,早点休息吧,山里野兽多,不要乱跑。”老村长也不客气,拍了拍手里有点接触不良的手电筒,意味深长的嘱咐了一句才带着村民离开。 风雨大哥背着我目送着这一队人离开,看似如同普通人好奇,实际却巧妙的挡住了我脚上的绑带,以免老村长起疑。直到那些隐隐约约的火把看不见,我们才转身继续前行。 · 回到院子里,刚刚推开门,就看到唐有祺一脸紧绷的拿着一根棍子挥来,幸好风雨大哥反应快,接住了木棍,否则这一棍子铁定打在我的脑袋中央。 “你在干什么?”有些粗鲁的夺过唐有祺的木棍,风雨大哥扫了一眼从桌子后面探头探脑的两个孩子,绕过唐有祺将我放到沙发上,“这是干什么,刚才又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唐有祺关上门,转身看来,尴尬的揉了揉鼻子,“就是刚才外面闹哄哄的,有点吓人,还有就是你们俩,说也不说一声就跑了,人也找不到,谨慎点总是好的嘛。” 看了唐有祺一眼,风雨大哥没有说话,直接去拿上药处理伤口的东西。事实上他并不是想针对唐有祺,也不是有意这么暴躁,实在是我的事刚刚发生,正在气头上,唐有祺那一棍子不巧,正中枪口。 听闻,风雨大哥只生过一次死,那就是他那位我素未谋面,甚至不知道名字的女朋友。想想今天,其实我也是挺厉害的。 暴怒的雄狮是不懂温柔的,于是倒霉的就成了我。 接下来几分钟,刺骨钻心的疼痛就没停过,冷汗湿了衣服一次又一次。 看着对面人一脸平静的做着残忍的事,不由得吓得一个瑟缩,而这一抖又被棉签狠狠戳了一下,正中痛筋! “嘶嗷!!!”我屮艸芔! 一次上药,好像把一辈的痛苦都经历了一遍。 奄奄一息的靠在竹沙发上看着风雨大哥的后背,劫后余生的吐出一口浊气。唐有祺默默的远离处于暴躁边缘的男人,缓慢蹭到我的身边。 低头看了一眼雪白的绷带,他上下牙齿磕了一下,小声开口:“兄弟,刮骨疗伤是不是这种感觉,那哥们真的是你朋友不是你仇人吗?” “……”轻轻吸了一口气,仿佛还能感觉到棉签按在痛筋上的锥心,我抬了抬眼皮,“哥们,你可以试试,要是你的话,估计会直接截肢吧,抢救都懒得费力。” “不至于吧,我看那哥们挺好的,就是今天好像都是你惹得他啊,看这样子,莫非是情债,你抢他女朋友了?不是怎么会这么恨你,大家都是男人,男人的东西,只有女人动不得。” “……”哥们,我看你是昨晚被吓傻,或者刚才被吓傻了。老子要是敢抢风雨大哥的女人,今天还会站在这里? “哎,朋友妻,不可欺。”他摇了摇头,一副过来人的沧桑模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嗯,不客气,不客气。” “……不是吧,你真的干了?那妞有雪娜好看吗?我说你别这么想不开,没有雪娜好看多不划算。” “……”我说,你们这些小孩子在想什么? 在心里朝着唐有祺狠狠的比了一根中指,同情的看着他,默默转开头。 “喂,我可是为了你好,你别不听。兄弟,难得相识一场,好的坏的不论,这几天还是要互相……” “麻烦让一让。” 非常非常冰冷的语气。 女朋友,是风雨大哥的禁忌。 毕业于美国纽约南斯林德医大的风雨大哥,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回到国内,好好的医生不做,却成了一名刑警。只是隐隐约约听说跟他那个神秘的女朋友有关,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女朋友,也没有人去问。 但,至少我们知道,那个女朋友绝对是过去式,现在的风雨大哥单身。 瞬间,唐有祺噤若寒蝉。风雨大哥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见他半天不动,换了一个方向,在竹沙发的扶手上坐下,将一杯白开水几片止疼药塞给我。 “吃完睡觉,好好休息,今晚我守夜。” 守夜,是白天安排下来了的任务,本来第一天是我。 将止痛药混着水喝下,又喝了几口清水清了清药味,将水杯还给他:“OK,小心点,箱子里带了几本新出版的书,无聊可以瞧瞧。” “嗯。” 第一百零二章:正主与小三 空闻是第二天回来的,回来时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李艳艳。 我醒的比较早,伤口长肉,痒痛痒痛的,睡不着。 看着空闻一脸疲惫的走进门,挑了挑眉,换了一个姿势靠在沙发上,问:“回来了,一个晚上不归,莫非被美人迷花了眼睛,舍不得回来了?” “怎么可能。”他打着哈欠走过来,看了一眼在沙发另一边闭着眼睛的风雨大哥,贴着我坐下,“出去找人了,找了一晚上,连一根毛都没有找到,村长说是被野兽吃了。村长说话总觉得十句里面有九句是假的。” “发生了什么?” “还不是她。”空闻抬了抬下巴,却发现站在门口的李艳艳早就不见了,一回头才看到人已经蹭到风雨大哥身边了,“呐,就是她,事多,找了一个男人野战,结果才把衣服脱了,男人就不见了。” 看着马上要碰到风雨大哥的女人,我连忙起身走过去,一把将人拉开,嫌弃鄙夷的将她推到空闻身边,“别骚扰他,他一个晚上没睡。” 李艳艳揉了揉被我捏过的手臂,冷哼一声,不再动了。我顺势坐在风雨大哥身边,以防李艳艳再作怪。 等气氛沉默下来,空闻才继续开口:“我们一大伙人在南边找了一个晚上,什么都没找到。” “失踪的是谁?” “孙万,就是旅游团里长得高高瘦瘦的那个,有点小帅。”女人撩了撩头发看向我,挺了挺胸膛,一脸自豪,“男人都是一个样子,明明色的不得了,还非得装的一本正经,一副你是婊子的模样,干你是施舍,结果你冷淡一点,就宝贝宝贝的,不是犯贱是什么?” 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自豪得意,反正对这样不自尊自爱的女人,我是没有好感的。 动了动嘴唇,正想开口,就看到一个淡紫色的影子嗖的一声冲进门,直接扑向李艳艳。空闻反应不及被抓了两把,连忙起身跳开。 冲进来的是一个穿着淡紫色印有乖乖兔的体恤,下身三分牛仔裤,烫着金色的卷发的女人。她扑在李艳艳身上又抓又挠,一脸悲切愤怒。我同空闻对视一眼,仿佛看到了某种正牌打大战小三的打戏。 李艳艳一时不察,被捞了好几下,脸上手臂上出现不少抓痕,她蹬着腿踢着扑在身上气势汹汹的女人。 “哪来的疯子!救命啊!快给我把她拉走。” 而,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李艳艳这样的人,对大多数男人来说,避之不及,又怎么会愿意与她有什么交际和关系?至少我们这里,没有人愿意与李艳艳有什么流言蜚语。 “贱人!让你勾引孙万!你把孙万还给我啊!贱货!烂货!不要脸!臭婊子!” 紫衣女人情绪异常激动,恨不得将李艳艳整张都撕下来,嘴里骂骂咧咧,却也止不住她眼里的泪水。 “我和孙万两个月后就要结婚了,都是你这个贱货!孙万从来没有过其她女人,没出过轨,都是你他妈的!是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害死了孙万!” “呸!”虽然紫衣女人偷袭占了上风,但是回过神来,两个女人不逞多让,“自己留不住男人怪别人,自己没本事,你要屁股没屁股要胸没胸,孙万凭什么喜欢你,还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是,我是没你好看!你这个千人骑万人操的烂货!今天老子就撕了你这张脸……” 女人的战场,硝烟弥漫,虽然没有男人的战场壮烈,但火药味却不比男人之间少。 不知道什么时候风雨大哥睁开了眼睛,看不出喜怒的盯着那两个团成一团在地上乱滚的女人,幽幽道:“你们两个就不制止一下吗?” “制止什么,人家之间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唐有祺面对着这个方向,从薄毯里探出头打着哈欠说。 “怎么回事。”唐有祺说的意味深长,风雨大哥不知道之前的事,转头就问我。 “嗯,就那样,你看的这样,原配打小三,男主角不知所踪,百分之九十可能挂了。” 顿了顿看着地上的女人,风雨大哥烦躁的压了压眉心,“等她们打完收拾一下。”说完,就继续闭目养神。 · 噼里啪啦一顿抓挠,等战事结束,现场惨不忍睹,两个时尚的女人彻底成了疯婆娘。 紫衣女人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用吼哑了的嗓子指责李艳艳,而李艳艳虽然有点凄惨,但依旧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仿佛她才是正主。 看着小三嚣张的模样,紫衣女人气的一个倒仰,冲上去又要打人。好不容易结束战火,怎么能够再起硝烟。 空闻眼疾手快的拦下紫衣女人,“小姐,算了吧,事情已经这样了,你打死她孙万也不会回来的。”何况你根本打不过她。 “算了?怎么可能算了!”女人转头面目狰狞的瞪着空闻,仿佛在看杀父仇人,“你没经历过!你懂什么!我和孙万都要结婚了!却被这个女人搅和!那可是和我要过一辈的男人啊!一辈子!怎么算了?” “还一辈子?呸!”李艳艳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满是鄙夷,“也就你这个垃圾眼神,就算今天孙万不出轨我,明天也会出轨其她女人!你以为你了可以守着他一辈子吗?我不过是朝他抛了一个媚眼,他就眼巴巴的跑来睡我,这样的男人,真不知道你喜欢他哪一点。” “呸!你这不要脸的贱货!还有脸说!”李艳艳的挑衅,瞬间将紫衣女人的怒火再次吸引回来,“你这贱人!今天我就教教你怎么做人!教教你小三的下场!” 说着,两个女人再次撸袖子,没完没了。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两个女人简直跟得了羊癫疯似的。 除了女人毫无形象风度的叫骂,空气的火药味都显得尴尬。 想了想我朝着空闻使了一个眼神。他愣了愣,看着我茫然的指了指两个女人,又指了指他自己。 我点了点头,挑眉。他立马拉下脸,一脸生无可恋,硬着头皮上前将两个女人分开。 “贱人!不要脸!” “不要脸怎么了?你说说我怎么不要脸了?” 即便分开,女人们也不安分,隔着空闻又抓又挠,好几次空闻都被女人尖长的指甲波及。 再次被女人挠了一爪子,空闻向我投来求救的目光。 看着傻徒弟,眼角跳了跳,心累的吐出三个字:“丢出去。” “哈?丢出去?”他瞬间手足无措,“不是,师父,真的丢出去?”让他一个大男人把女人丢出去? 自己看着办。我转过头,不再去看前面凑成一团的三人。 女人的争吵任旧在持续,不过没有持续三十秒,就是两声闷哼,然后嘭的关门声。 木门无法完全隔绝女人们的争吵,但至少没有之前那么刺耳尖锐。 我回头看去,看到空闻靠在木门上喘气,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 这时,我们的话题才回归正规,放在大腿上的食指动了动,我想了想问:“你是跟着村民在山上找了一个晚上吗?有没有什么发现?” “当然是跟了一个晚上。”这么好的机会近距离观察村民是否有异样,他怎么会错过,“不过,山上什么都没有发现,连拖拉的痕迹都没有,我真的怀疑,孙万真的去过南山吗?就算是失踪也不可能无缘无故消失,不留下一点痕迹。” 听完他的话,我微微沉吟,说:“白骨村很静啊。” “啊?” “我说白骨村很静,除了人,几乎没有任何野生动物的生活痕迹。”向后仰了仰,放松的枕着沙发,“白骨村的牲畜除了狗,连猫都没有一只,更别提那些鸡鸭了,我去过西山,你也去过南山,而山上的野物,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更是一点踪迹都没有。” “按理说,不管白骨村多么诡异,也不应该完全没有其他生物的踪迹,除非白骨村是一个独立的空间,或者那些生物都受到了某种影响。 空闻,西山我们不去,但是其他山上可以去看看,不可能一点线索都没有,正好我们可以借助孙万的失踪去打探情况。如果不弄清楚白骨村的现状,我们很可能直接撞到幕后人的枪口上。” 第一百零三章:阴阳镜 “行,孙万的失踪还真是方便了我们。” “我也去。”一直无动于衷的风雨大哥突然开口,“但是,你不可以去。” “不是,我为什么不去,走动走动,有助于康复啊。”我不去还看毛线,空闻那小子能发现什么? 他看着我沉默,没有反驳,我硬着头皮将他的沉默当做默认。 “嘿,”唐有祺出声,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他一边穿鞋一边说,“你们去,我也去。就你们说不过去吧?装装样子我也应该去。” “好。”算他总算长了点脑子,还不算太糟糕,“这两天,旅游团肯定会有不少人借着找人去玩,所以我们也不会太显眼。既然这样,我们吃完早饭就去山上看看。” 虽然不显眼,但就怕一进入白骨村我们就被盯上了。只要一想到雪娜的热情和流露出的喜欢,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非常不安。 * 清晨,属于夜晚的寒气还没有完全退散。山里露水深重,没走一会儿,整个下半身都被打湿,湿的可以拧出水来。 山里稀稀落落可以看到人影,他们打着找人的借口,没有导游,都成群结队的聚在一起,自己玩自己的。 而我们这一队人,也学着他们一边游荡,一边交谈,隐匿在大众之间。 山林除了草木似乎就没有其他东西,而,我记得在白骨村范围之外是有蚊虫的,是的,白骨村的范围内,这么大一座山,连蚊子都没有。 不紧不慢的跟在那些人身后,我慢慢打量着林子。西山是一块养尸地,南山北山西山也不会那么简单,只是比西山藏的更深。 走着,前方有人发出一声急促的惊呼,引得大家纷纷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青年紧紧抓着身边的男子,脸色有点难看的盯着脚下,他挣扎着往旁边让了一步,晦气的呸了一声。 “靠!挖的窖洞都不盖上!谁这么没良心!” 青年的话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窖洞而已,没什么好在意的。就算不是窖洞,也不过是一个洞而已,谁疯了会去在意一个无关紧要的洞,甚至空闻和风雨大哥,听到青年的话都没有什么反应,何况其他人。 但是,窖洞怎么会大老远打到这深山上?把藏在地窖的粮食用来喂老鼠吗?即便没有老鼠。何况裴罗家的地窖是直接整在屋里的,怎么看,村民都不可能把地窖打的这么远。而,如果是野物的巢穴则不应该这么大。 假装不着痕迹的接近窖洞。我们队伍比较落后,几乎没人注意。 很快我便看到了那个黑洞洞的,所为的“窖洞”,说是窖洞,更像一个地下通风管。 风雨大哥他们还在像四处看,盯着这简陋的通风管稍微犹豫,趁着没有人注意,立马跳了进去。 · 他一回头,看到就是一片衣角消失在那个奇怪的洞口,只在心里骂了一个字,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住,只能够跟着跳下去。 风雨诔也不知道对方是不小心掉下去的,还是故意跳下的。反正他更相信是后者,毕竟君子衣惹祸搞事的本事摆在那里。 而空闻几人丝毫没有注意身后,等发现两人不见了之后,只以为是他们自己走了,故意分开的。 · 和预料中的一样,这并不是什么窖洞。长长的洞道里滑行了大半分钟才停下,而洞道还没有到尽头,只是被挤在狭窄的洞道里,黑暗盖面,什么也看不见。 伸手在口袋里摸索了一遍,倒霉催的发现手机不见了,可能是刚刚在洞道时掉了。而且脚弯的伤口不知道磕在了哪里,痛的身体发麻。在绷带摸了摸,幸好没出血,看来风雨大哥的药,效果不错,恢复的这么好。 提着的一颗心还没来得及放下,身后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可我却卡在洞道没办法转身,汗毛直竖的等着那玩意儿靠近。 莫约几个呼吸,那东西重重的撞上我的后背,带着我往前方滑了一段距离才停下。黑暗中,而我唯一剩下的路就是往前,没有任何犹豫,贴着洞道就开始爬,说不定身后的东西动作很慢,我还有幸存的机会。 刚爬出一段距离就被拉住脚腕,忘了去感觉脚上温热的温度,我吓得一抖,身后却传来有点刺眼的光芒。 “你的手机,你不会打算这么摸进去吧?也不知道这洞有多深,里面还有没有空气,你这样冲动不计后果,你想过到时候出了事,后果有多严重吗?” 熟悉的声音,让人有种想哭的冲动。娇不矫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会陪着我跳下来的人并不多,风雨大哥是其中一个。 熟悉的人,瞬间驱散了所有的恐惧。 没办法回头,我压制住有些欣喜的声音,让自己显得平静:“刚刚滑下来时掉了,风雨大哥你在后面照着吧,我来探路。” “行。”身后的光芒晃了晃,“你的脚不要紧吧?痛就说,不然真的会瘸的。” “放心吧,我没事,我有分寸。” 狭窄的洞道挤得人难受,匆匆结束了话题,我们便贴着洞道面朝着里面爬。 洞道是全是泥土,潮湿发臭,虽然不刺鼻,也让人恶心,记忆深刻。洞道的泥土呈现不正常的紫黑色,手掌撑在上面黏黏糊糊,像是某种生物的唾液粘液之类的东西。 越朝着里面,泥土越发难闻潮湿,我们不由得放慢了速度,屏住呼吸。到了后面,为了以防万一,风雨大哥甚至关了探照灯。 漆黑的洞道,摸索着前进,手掌下黏黏糊糊的触感像是沾满鼻涕口水的人皮,让人头皮发麻。 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手掌上粘着的东西都可以结一层壳,膝盖也爬的发疼,这时,洞道开始变宽,直到慢慢可以容下四五个人。 再前进一点,前方出现点点光亮。心中一沉,我弓着身,贴着泥壁慢慢移动。身后的风雨大哥突然拉了我一把,只稍微停顿,他便换到了我身前。我顺从的跟在他身后。 慢慢朝前,已经可以起身,脚下湿软的土地很好的隐蔽了脚步声。前方的亮光越来越盛,借着亮光发现我们已经离开了洞道,这里是一个类似地下室的地方,也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没有人,可我们依旧不敢贸然行动。 继续朝前,离开潮湿的泥土,走上布满灰尘的水泥板。水泥板四面八方都放着两人高的镜子,镜子上已经结了一层灰,可以看出放在这里的时间并不短。 我抬手在镜面摸了一把,留下分明的手掌印,镜中清晰的印着我的样子。明明这里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没有任何灯光,可是镜中里却投出亮光。 我呆呆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被擦了的镜子,投出的光明更盛,正想靠近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镜子里的人却突然一阵扭曲——眼睛鼻子慢慢被挤到一起,嘴巴不断张大,露出一个痛苦狰狞的表情。 我吓得一怔,连忙眨了眨眼睛,定睛去看,却什么都没有,仿佛刚才发生的是错觉。又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依旧没什么奇怪的变化。想了想,我后退一步,从地上抓了一把灰尘,盖住被我擦干净的镜面。 做完这一切,微微沉吟,围着四周的镜子转了一圈,从风雨大哥手里拿过手机又照了照,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本来以为只是几面两个身高的镜子,却没想到这个小空间,从刚才的洞道开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密不透风的都是镜子,甚至脚下也是一面大镜子,只是积了太多灰尘而已。 之所以这个封闭空间会有亮光,不过是光线不停的反射折射的缘故。从外面进入刚才的洞道里,只要有一丝光线射进来,就足够照亮这个封闭的小空间。 由此可见,设计这个小空间的人究竟用了多么繁复巧妙的折射反射原理。而这样的空间,和刚才的幻影,我可以肯定这就是传说的阴阳镜。 所为阴阳镜,就是鬼镜,传说能够通阴阳,转阴为阳,亦可以转阳为阴。所以,刚才镜子里看到那个幻影,是另一个我自己,一个被鬼镜扭曲的我自己。 不过,阴阳镜既然有鬼镜之称,那么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这么简单。 鬼镜,又叫镜鬼,可以致幻,摄人灵魂,以灵魂养镜。 突然,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也许白骨村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可怕。 鬼镜也算是鬼,镜子只是鬼借助的一个借煤,既然有人将鬼养在镜子里,自然有办法放出来。 第一百零四章:鬼玉 西山养尸,南山养鬼。 这可真是一个鬼地! 抓紧手中的手机,额头冒出丝丝冷汗,“这里应该有出口。”说着快速的朝着镜子敲敲打打。 没道理,西山一山的僵尸,而南山就这么几面镜子。 出口并不算隐蔽,很快风雨大哥就在脚下发现一面空心的镜子。 “这里。”他敲了敲镜子,伸手打算擦去上面的灰尘,我连忙按住他的手,“别!打开就好了。” “嗯。” 他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想了想用力一按,镜子陷进去。 我的心中有些紧张,就怕制造者会在这个房间留下什么机关误导闯入者。 听着周围轻微的咔呲声,不远处一块镜子慢慢断开,像两边收缩,露出一阶阶通向地下的梯子。 看到梯子,我与风雨大哥立马望过去,却没有人行动。 “去吗?你的脚要紧吗?” “机会难得,若是这次放弃,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可以再来。而且外面那么多人打着寻找孙万游荡,我相信这里的主人可能会在外面盯着。” 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眨了眨眼睛,心底有些压抑不住的激动。 “那就去看看吧。”他说。 “好。”微微颔首,我回头看着他,从腰间摸出手枪,“拿着防身,里面子弹不多,不要浪费。” “你呢?”他接过手枪,拉开保险,看过来。 “放心吧,不用担心我。” 对着他笑了笑,我试探的抬起左手,在心中默念一句——阴冥剑,然后试着去感觉阴冥剑的存在。 周围的空气瞬间又降了好几个度,四周本来还算安静的镜子里发出尖锐的叫声。 过了一会儿,只觉得手里一重,转头一看,一把周身通透的长剑出现在手里。而,周围的尖叫声又安静了下来。 “你……”风雨大哥看着我欲言又止,他沉默了一会儿抬脚朝着台阶走去,“走吧。” “嗯。”试了试手里阴冥剑的重量,我跟上他。 · 我们刚刚进入布满台阶的通道,上面的入口立马合上。周围没有光,只有脚下的台阶发出幽幽的绿光。 台阶很干净,与外面的尘埃密布而言,这里简直纤尘不染。 脚下的台阶是玉石打造,而且是鬼玉。 才刚刚进入这里,就遇到了阴阳镜和鬼玉,藏在白骨村的幕后人,果然非同一般。 阴阳镜和鬼玉攻击性并不大,鬼玉可以养鬼困鬼,是非常难得的阴玉。 站在鬼玉上,低头仔细去看,就会发现鬼玉里那些张牙舞爪的影子,他们贴着鬼玉,仿佛下一秒就会钻出来。 一张张扭曲苍白的脸被踩在脚底,那种体会真不是一般的糟心。 看着一只只狰狞的厉鬼,我在心里笑了笑,弯腰去将他们看的更加仔细。密密麻麻,它们身上的衣物都是不同时代的。 见我停下,脚下厉鬼对着鬼玉横冲直撞,仿佛随时可以破玉而出。脚下无数张脸,无数的鬼。将鬼踩在脚下的感觉,也就这样吧。 没有浪费太多时间,我继续跟着风雨大哥。 梯子的尽头,是一扇血红色的铜门,上面雕刻着阴界入口的守界兽—— 一只拥有血红色眼睛的三头地狱犬。 慢慢走到铜门前,抬手触摸三头犬的身体,“这养尸一族的架势,比赵宇还大。不愧是古老的家族。” 这次的危险并不比次弱,却没有银子,我们真的能够活着离开吗? “风雨大哥,你怕吗?”从门上收回手,我转头看着他,“此去九死一生,门后有什么我们不知道,而幕后人虽然不在,小喽啰却不一定没有。若是进入,必定打草惊蛇。”而,即便我们不打草惊蛇,白骨村的幕后人,也没有想过要放我们离开。这个道理,自然不必点明。 “怕什么?”他瞥了我一眼,一手拿着枪,一手握着匕首,“我们都是死过无数次的人,还怕这一次吗?” 他说完,直接踢开了门。 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仿佛按下了某一个开关—— 在门后,吊儿郎当的站着一个白衣青年,他头上包着白色头巾,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人闯进来。看着被踢开的门愣了愣,反应不过来,而就是他走神的这一瞬间,风雨大哥大步跨上去,匕首一抹,割断了他的喉咙。 鲜血溅上铜门,也打湿脚下的鬼玉,可很快他的鲜血便被鬼玉里的厉鬼吸收,消失不见。 我后一步跟进门,看着地上的尸体心情复杂。 曾经我一度觉得银子冷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现在落到自己杀人才知道,那不是无情,只是求生的本能,而杀的多了,也就无所谓了。 何况,还有比杀人更重要的东西。 ——子衣啊,好了,这是杨宇浩自己的选择,尊重他吧。他只是追随他最重要的东西去了。人最后剩下的往往只有回忆。有一天你也会遇到你最重要的东西,那个时候杨宇浩也许就是明天的你。 总有一些东西,重要到让人抛弃底线。 当拿起凶器扣住别人的脖子时,便发现杀人其实并没有那么难,杀人不需要那么多理由。重案组里,目前为止,除了我谁的手上又没有沾过鲜血。 其实有的时候,很多事,理由很简单,不懂所以觉得荒唐。 抬脚跨过尸体,继续前进。这一刻我仿佛也变得冷漠无情。 银子,银子……我们大家都会在重案组等你归队,那个时候,你会发现,那个总是拖你后退的君子衣,也能够撑起一片天地。 · 进入铜门,鬼玉里的厉鬼都安静了下来,仿佛惧怕着什么。 我看见,那个被风雨大哥杀了的人,从他身体里飞出一道青烟钻进鬼玉中,在脚下,隐隐约约多出了一个暗淡的年轻灵魂。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快结束。紧接着青年的身体开始膨胀,然后出现无数的小血孔。鲜血从血孔汩汩流下,鲜血像四周漫延,而青年的尸体却渐渐干瘪下去。 刚想感叹一句,就看到那满地的血液在蠕动。我抬剑轻轻一挑,沾血的剑尖挑起一个硬硬的东西飞向铜门下。 正是来到白骨村第一个晚上在风雨大哥身上看到的幽?! 想到风雨大哥脖子上当时的幽?印记,在看看这个青年的尸体,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竟然用活人饲养幽?。 满地的幽?爬出血液,露出真容,密密麻麻的血红色虫子向我们逼近。我立马回神,拉着风雨大哥转身就跑。 而,幽?借着鬼玉的辅助,速度奇快,很快就有了追上我们的趋势。看着悠长的玉道,心里一滞,为了照顾我,风雨大哥跑的不快,甚至故意落后我一步。 心里着急,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剑,想了想,我停下转身,也不知道哪里的勇气,静静的看着幽?从三米缩短到两米的距离。 风雨大哥反应不及,擦着我跑过,等他跑过,我才举起手里的剑对着鬼玉隔空一划。 效果比我想象的好,只见寒光闪过,鬼玉被划开一条巨大的口子,将幽?隔绝在另一边。幽?在阴冥剑划出来的裂缝旁丝毫没有逗留,转身就往回跑。 阴冥剑—— 这是我的力量。 嘴角忍不住上扬。我也可以保护别人。 “你干什么!疯了吗!” 一声怒吼,一股巨大的力道将我向后一拉,撞上玉墙,疼得我倒吸一口冷气。 风雨大哥脸色难看,甚至有点苍白,“你干什么!刚刚为什么停下!” “没事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忍着痛勉强的扯出一个笑容,“我们走吧。” 他冷眼看了我一会儿,才沉默的转身。 我转头望了一眼阴冥剑留下的裂缝,无奈的耸耸肩,连忙跟上去。 * 等人影消失在玉道的转角,一直隐匿在角落的黑袍人才慢慢出现,他从尸体上跨过,幽?见了他自动让出一条路。 黑袍人在那到异常醒目的裂缝前停下,伸手靠近,还未触碰到裂缝,苍白的指尖便结了一层寒冰。 黑袍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犹如饮血过后的红唇,只见那红唇微启,吐出不真切的声音—— “极寒之气……竟然是传说中的阴冥司……嘻嘻……阴冥司呢……” 第一百零五章:长明灯 铜门之后是更加华丽的铺设。 拐过玉道,再向前半分钟左右,玉璧上开始出现长明灯。 传说长明灯有三类:第一类是从鲛人身上采集而来,俗称鱼蜡,又叫鲛灯;第二类是由死人的尸体提炼出来的尸油做燃料,能够长时间不灭,被叫做尸灯,阴灯,鬼灯;第三类是魂灯,将人死后的鬼魂经过极其残忍专业的手法,做成魂灯,可以长久不灭,长期在魂灯的照射下的人,甚至可以延年益寿。 至于网络小说所谓的魂灯断生死,完全是无稽之谈。那最多只能叫命灯,而不是魂灯这种邪怪不正的东西。 这里的长明灯显然不会是前者,而后者两种,不管是尸灯还是魂灯,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从长命等上收回目光,继续朝前, 莫约三四十米出现一扇石拱门,门上雕刻着一些我不认识的奇怪的兽类。 并没有分出太多的注意力给石拱门。从门内投射出来的三道人影,让我们警铃大作。 不需要多余的语言与提示,重案组三年的默契,让我们只需要对视一眼,就能够看出对方眼中的警惕与慎重。 弓着身子,贴着玉墙,慢慢朝着石拱门靠近,慢慢抵达石拱门外。 背靠着石拱门,用余光看到里面的部分摆设,一个香案桌,像是某种仪式。 人影被投射在香案桌下鬼玉铺成的地面,三个人在我看不到的视角。 风雨大哥在拱门的另一侧,他抬了抬手里的匕首,横在胸口前,半蹲着身子,像一只对猎物虎视眈眈的猎豹。 地上其中一个影子动了动,抬起手转身,似乎在拿什么东西。而就是这一刻,风雨大哥瞬间冲进石拱门内。 地面多出一道人影,扣住拿东西那人的脖子,用力一扭,然后将人丢在地上,转身对上左边已经有了准备的人。 “有人闯进南山,快去通知族长和厉前辈!” “是!你拖住!” 右边的人影一顿,拿着腰间摸出来的武器转身就要跑。 正是这时候,我立刻从门外窜进,抬剑将那要离开的人捅得一个对穿。默默在心里说了一句好剑,那人却还没有死,捂着小腹倒在地上回头惊恐的看着我。 这些人统一的穿着雪白的袍子,在他的身上是一张稚嫩的脸,看起来只是一个十六七岁少年。 看着他的脸,握着剑的手抖了抖,我有一刹那的犹豫,莫非我要这样杀了一个孩子吗? 可当他脸上露出不属于少年人的阴狠和恶毒时,我还是举起剑补了上去,收走他的命,后知后觉想起外面的魂灯,这里的人,可能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年轻。 杀了他以后,我转身与风雨大哥同时对上剩下的最后一个人。 这是个女人,雪白的袍子丝毫不能阻挡她的动作,她与风雨大哥隐隐打成平手,我加入之后渐渐落入下风,原本镇定的脸上也开始变得苍白。 竟然是对死亡的恐惧。 杀了之前那人之后,手里刺骨冰寒的阴冥剑也平静了下来,让我想起银子的话:剑出必祭剑。 阴冥剑虽然厉害,但是并不是随便可以拿出来的。 很快,女人被风雨大哥划伤手腕,她冷哼一声,后退几步步,趁着这个空隙开口:“我劝你们还是快点离开,否则一会儿族长和厉大人发现,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她额头冒出冷汗,情况有些诡异。我们却没有理会她,继续围上去。 女人咬了咬牙,眼中满是不甘心。阴冥剑所过之处,就算隔空也会留下一道裂缝,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剑气。 女人,不过是强弩之弓。 我举起剑对着女人头顶劈下去,一把匕首却更快的划过喉咙。 嘭! 她的尸体直愣愣的倒下,脖子汩汩冒着血,脸上的剑伤狰狞刺目。 看着她慢慢衰老下去的尸体,我有些发怔。就在刚才,我竟然毫不犹豫的杀人,一切结束后,突然觉得害怕。 我是要杀人,但是绝不会像一个杀人狂一样,可以毫无任何顾忌的杀人,可刚刚,下刀时,我分明是把那个女人当做大白菜一般,这绝对不是我能够做出来的。 低头看着阴冥剑,此时此刻,我才真的明白,它除了牛逼,也是一把凶器,哪怕它是我的阴冥剑。 三具尸体,一个老妪,一个少年,一个老头。两个老的都是死后变成的苍老模样,所以我杀的那个真的是一个少年而已。 “子衣……”风雨大哥欲言又止的看着我,满是担忧。 抬头对着他笑了笑,我起身走到少年的身边蹲下,抬手替他合上死不瞑目的双目。 也许我有一天也会杀人如麻,但是我才不会为了杀人这种事要死要活,只要我自己还是我自己就好,何况,司使这条路上并不是我一个人。 当初,银子初次杀人,也是这样的感受吧?或许,比我更加难受,因为我有杀人的理由,可他呢?为了所谓的职责,难道要变成一个魔鬼? 我不知道,他一个人那些年是如何熬过来的。 默默的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起身。别人能够做的,我也可以做!他可以做的,我也可以做!没有谁是特殊的! “走吧,风雨大哥。”握紧手里的剑,心中信念更加坚定,我转头朝着风雨大哥一笑。 “子衣你……” “人都是会长大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放心吧。”抬脚跨过少年的尸体,继续前进,头也不回的说,“风雨大哥,我们一起等银子回来。” 当初古墓的事并没有结束,封煞青玉八卦镜被盗,银子和鬼神一同消失,如今一切看似平静,但总有一天,会再次掀开风浪。 “我们一起变强。”强到那时候可以面对银子可以面对的东西。 “好。”他快步跟上我,温和一笑,“长大是好事,但是不急于一时,慢慢来。” “嗯。”知道他还是不放心,但我也没办法解释,可他的好意,我明白,也心领。 · 石拱门后是一个祭台,祭台上点着香烛,不知道供奉着什么,香桌上看到一张黄纸红文的符纸。 与我见过的空闻和银子手里拿出的符纸都不同,倒不是上面画的东西有什么诡异,毕竟我也看不懂什么符文的类别。关键在于符纸看起来的模样,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 在祭台边一共有三个入口,三个入口,没有太多选择,直接进了之前那个青年想要逃跑的门。 跨进门内,门后是与门外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外面玉光粼粼,而门后却是一个巨大的潮湿的天然岩洞。 顺着石板铺成的台阶而下,岩洞的中间有一条暗流,两边路勉强能够容下三四个人。在岩壁上,隔着老远才有一盏长明灯。岩洞内光线略显得暗淡。 沿着暗流行走,暗流静缓。长明灯的照耀之下,让人有一种仿佛行走在黄泉路上的错觉。 虽然四周没有人,但我们依旧不敢放松。 只是,暗流,一般陵墓内会有暗流,有水的地方百分之六十的可能会有古墓。古人相信阴阳,水属阴,且深深地觉得度过忘川河就能轮回。并且水确实是养幕的好东西。 水流旺盛的地方,古墓越大。这样天然的岩洞,仔细去看上面还刻着奇怪的文字,不属于任何朝代,不是来自于任何史书。 养尸一族大概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古墓里,可能是某个没有记载的王朝古墓,更可能是他们家族里自己的陵墓。 但,这些都不重要。 走了一段,依旧没有人,只是周围的空气越来越冷。 走到一盏长明灯边停下,我拿出手机朝着暗流照了照,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整条暗流都是脓黄色的水,水中全是泡的发胀的尸体,密密麻麻,看得让人心惊。 握着阴冥剑的手不自觉的抖了抖,这么大的阵势,是我闻所未闻的。深吸口气,我抬脚朝着暗流走去,在边缘停下,顿了顿抬起剑挑起离我最近的尸体。 尸体翻过身,露出那张泡的看不出五官的脸。最让我惊讶的是,在阴冥剑碰到尸体的瞬间,上面竟然结了一层寒冰。 诧异地收回剑,拉了一把靠过来的风雨大哥:“走吧,去前面看看。” 第一百零六章:暗河浮尸 沿着暗河前行,不远处隐隐约约有东西,屏主呼吸轻手轻脚的靠近。河面上的玩意儿渐渐露出轮廓,是一架横跨两岸的桥。 在桥的另一头,彩光斑驳,好似飞舞的萤火虫。 我们慢慢的走上了这座桥,桥由十根铁链横跨在暗河上,六七米宽的桥,十根铁链,普通人根本没办法通过,根本就是活生生的走钢丝。若是一不小掉入暗河,那边是下面的尸体一员。 铁链左右晃动,重心难寻。站在铁链上,无法保持平衡的不止我一人。 看着好几次差点掉进暗河的风雨大哥,心中有些着急,想了想蹲在铁链上转头看向身边的风雨大哥,“把手给我!” “啊?”他转头疑惑的看着我,“你说什么?” 明明暗河没有任何水流声,可是出口的话却被周围的空气掩盖,只能看到对方张嘴,却听不见声音。 果然,我还是太小看了养尸一族,对方简直是极尽所能的争取做到一步一坑。 明明说出的话都被吞没在空气里,人耳完全听不见,但是脚下的暗河却偏偏仿佛触动了某个开关似的,开始咕噜咕噜的发出响声。暗河里的尸体也被惊醒,缓缓挣动起来。 暗河的沸腾越来越大,河里的尸体越来越活跃,到了后来整条河都是骨骼摩擦的声音,咯咯哒哒。3D特效都做不到的场景,让我们纷纷愣住,甚至忘了该做什么。 “桀桀桀桀……” 似笑似哭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惊醒怔愣的人。 形势危急,来不及同风雨大哥解释,我晃动脚下的铁链扑向他。他瞳孔微微放大,下意识的想朝前来扶我。 该死!懊恼的在心中骂了一句,将手里的阴冥剑插进对方的铁扣中,接住他踩空的那只脚。 可惜阴冥剑威力过于巨大,竟然直接斩断了铁扣,铁链从他脚下断裂。 “艹!” 看着风雨大哥落下去,心脏仿佛也跟着裂成两半。 还算幸运,虽然铁链断了,至少我还抓着他。 两个人像腊肉一样掉在铁链上,我用双腿绞着铁链,大腿上磨蹭的疼得打颤,好似要撕掉一层肉。偏偏四面八方的尸体还不安生,纷纷朝着我们涌来。 放眼望去,下方全是一张张不堪入目的死人脸,浮肿,缺胳膊少腿,没有眼睛的,没有鼻子的,蛆虫翻涌的…… “你刚才说什么?疯了吗?扑过来?”风雨大哥看了一眼脚下,脸色一白,连忙抬头看着我。 “哈?你说什么?”我艹!这么近都听不见!真他妈日了狗! “什么?”风雨大哥皱了皱眉,盯着我打量,很明显也发现了不对。 暗河的尸体已经聚集,开始围着中间像个渐渐涨高地小山。 时间耽误不得,可是没有退路。朝着左右看了一遍,风雨大哥之前的铁链已经断了,另一边又太近了,要是被铁链挡一下,直接掉进暗河就惨了。 风雨大哥之前断掉的铁链旁还有一根,不过有点远,但是只要力气够大,反应够快,还是可以抓住的。风雨大哥肯定能够反应过来,但是我到底能不能将他丢过去就有点悬了。 看了一眼暗河里离我们越来越来的尸体,根本不给我选择和思考的时间,那边是唯一也是最安全的方法。 不再犹豫,我抓紧风雨大哥开始晃荡,脚绞着的铁链被我晃得哗哗作响。 下方本来就不太好的风雨大哥,表情着急得有点狰狞,他张着嘴不停的说着些什么,但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大腿上火辣辣的疼,铁链也晃出了弧度和规律,只需要在用点力,在高一点,风雨大哥就可以安全了。 最后——一点点! 终于上去了! 当晃到最高处,将风雨大哥丢出,看着他飞过暗河的尸体,我的心像是死了般僵硬,就怕出现意外,直到他顺利落到那根铁链上,我才重新活过来。 只是,这个时候我已经没什么力气了,看着一点一点朝着我接近的尸体无力笑了笑。果然,还是太弱了。 不过! 还不能放弃!如果就这样栽在这里,算什么男人! 那边的铁链,风雨大哥脸色苍白的看着我,目光惊恐的喊着什么。我却已经听不见。 朝着他安抚一笑,我偏了偏头,躲过已经借着同伴趴到我跟前的女尸那一爪子,脚上用力一晃,借着铁链晃开。女尸伸手在空中不停的朝我扑腾,每次都被我险险避开。 女尸愤怒的挥舞,从她身上飞溅的水滴难免沾在我身上,恶臭难闻。但,这并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最磨人的是从她那腐烂的手上被甩出来落进老子衣领的蛆。 艹!真他娘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偏偏不得不忍着胸口的蠕动感! 狠狠地咬了咬牙。铁链荡开又折回,女尸的朝着胸口挖来—— “阴冥剑!” 恶声恶气的怒喊一声,电光火石之间,之前为了抓住风雨大哥而落进暗河的剔透长剑刷的一声破空而来,直接穿过女尸的额头,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停在半空中,仿佛在演玄幻剧似的。 可这不是演戏,真的会死人的。 握住浮在空中的阴冥剑,我心情复杂。 举着阴冥剑,毫不犹豫的斩断了脚上绞着的铁链来的那边,铁链一断,我便跟着朝下方坠落! 一手握着阴冥剑,身子借着铁链断裂之前向上一甩,另只手抓住断裂后的铁链。 寒风划过脸颊,火辣辣的疼,随着铁链越来越下,扑上来的尸体皆被我斩于剑下。 最后,我跟着断裂的铁链狠狠的撞在对岸的岸壁上。而,这一切并没有结束。 狠狠踩在围过来的尸体头顶,用力一蹬,抓住铁链的更高处,再踩着岸壁狠狠一点,重新晃荡在空中,反复几次,扑上来的尸体都被当做垫脚石。和荡秋千是一个原理。最后,整个甩出的海拔高于岸边,借力,直接甩到岸上。 重重的砸在地上,整个人痛懵了。动了动手指,咬紧牙关依旧要站起来,我还不能倒下,风雨大哥还等着我呢! 撑着阴冥剑站起来,看向暗河上,风雨大哥离岸边还有一段距离,而河里的尸体又开始朝着他聚集,他一手握着匕首,正艰难的移动。 紧了紧手里的阴冥剑,死死盯着水里的尸体——既然死了,那就安息好了!阴冥剑,你可别让我失望啊,千万别在这时候掉链子! 默默在心里祈祷着,隔空挥剑!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暗河里的尸体被“剑气”拦腰折断。随着一刀挥出去,下方的尸体如同猫见了老鼠,立马失去生机落回水中,仿佛只是一具具再普通不过的水中浮尸。 但,这不过一具具假装安静的魔鬼罢了。之前发生的,或许是幻觉,但是老子大腿上的刺痛假不了!还有特么的—— 胸口蠕动的玩意儿!!! 咦!靠! 第一百零七章:不归萤 暗河里尸体安静下来,确定他们不会再爬起来,我才将剑放下,撩起衣服把蛆弄下去! 艹,真他妈恶心! 看着落在地上,长着长长尾巴的白蛆,连去踩死它都特么这么糟心,直接抓起剑往旁边退了几步。 · 懒洋洋的盘腿坐在岸边等着风雨大哥过来,阴冥剑放在腿上,双手环胸看着浮在空中五光十色的荧光。 它们并不是什么神奇的特效,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物种,就只是简单的萤火虫。 起初,我并不能够辨认,但,当绿色的小不点贴着眼前飞过时,就没有什么不能确定的了。 他们就是萤火虫无疑。 萤火虫又名夜光、景天、熠燿、夜照、流萤、宵烛、耀夜等,属鞘翅目萤科,是一种小型甲虫,因其尾部能发出荧光,故名为萤火虫。据统计目前全世界被发现的萤火虫种类都有两千多种,并且分为水生和陆生两类。 至于,眼前的萤火虫,应该不属于萤科记载范围内。 传言,在阴界的忘川河边有种可以变色的萤火虫,能够迷惑心志不坚的投胎轮回的人误入忘川河,过不了奈何桥,最后成为忘川河中的孤魂野鬼。而那类致幻的萤火虫被称为阴烛、鬼萤、不归火、不归萤。 所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不归萤? 抬手,接住一直淡白色的萤火虫,落到指尖的瞬间,尾光立刻又变成淡蓝色,再逐渐转为黄紫色…… 紧紧的盯着它的尾光,我不由得陷入一阵恍惚。话说,这个世上真的有前世今生吗?有忘川河、奈何桥、三生石、孟婆汤吗? 如果轮回说,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进化论又是什么鬼?轮回报应,人死灯灭,难道不矛盾吗? 抖了抖,将手上的萤火虫惊飞,低头看着腿上阴冥剑精致的纹路。抬手,沿着剑纹抚摸。 如果人能够轮回,那银子,你我是被命运选中的人,何尝又不是被命运抛弃的人?不老不死,不入轮回,死,即灭,而不是开始。 没有人愿意活在无尽的时光里,看着爱的人,在乎的人,一个个老去,离开,也没有人愿意放弃轮回,生生世世从头开始的机会。 不过还好,至少我们从来不是一个人。 深吸一口气,抛开脑中乱七八糟的东西,从地上一跃而起,低头俯视暗河。 不管未来如何,至少现在我们彼此拥有,看着在乎的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孤独绵长一点,又何妨? 萤火斑驳,暗河沉寂。 白骨村,将是我作为阴冥司的第一战! 养尸一族——平静的将暗河四周扫视一遍,看来,这里是故意模仿阴界的鬼门关轮回路做的设计,忘川河、奈何桥、不归萤都出现了,现在只剩下三生石和孟婆汤,不知道在哪里。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戏做全,有没有摆渡人。 不过摆渡人要比奈何桥神秘的多。奈何桥,只要是有投胎名单的人都可以走,而摆渡人,只渡执念深的厉鬼。摆渡人送厉鬼过忘川河,过河之前还要在岸边的茶摊喝忘川水。 “……”反正,没见过,感觉什么都是真的,什么也都是假的。 嘴角抽了抽,抬手揉揉眉心,彻底将脑洞关上,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丢出去。 看着已经走到跟前的风雨大哥,抬手扶着他跳下铁链。 “你……”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下,目光下落,盯着我之前受伤的脚弯,“你的伤还好吧?” 别说,不问,之前还没注意。扶着他站稳,我才弯腰去摸脚上的伤口,似乎从遇到鬼镜开始,脚上的疼痛就不见了。 在伤口上捏了捏,没有感觉。抬头,见风雨大哥紧张的看着我的伤口处,犹豫了一下,我干脆直接将脚上的绷带解了开—— 看到之前的伤口处,我与风雨大哥同时愣住。 明明脚上的肉都掉了一块,不说深可见骨,但是那狰狞的模样,绝对不可能是眼前这幅毫发无伤的情况。 我茫然的摸了摸已经复原的伤口处,下意识的看向手里握着的阴冥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总觉得与它有关。 “……没事就好了。”风雨大哥看着我表情复杂得难以言说。动了动嘴唇想解释,他先我一步开口,“看来是我太局限了,毕竟人都是会学着长大的。好了,现在走到这里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继续走还是回去?” 回去?当然不可能回去,辛辛苦苦的度过暗河,九死一生,莫非还得九死一生的回去?谁知道再渡暗河,会不会有更可怕的事等着我们? 何况都走到这里了,无功而返,岂不是太不划算? “去前面看看吧,这里肯定不止一个出口。”扔掉绷带,我朝着这边的河岸望去。 在河岸十几米处,有一处阶梯,河岸向着两边没有尽头,阶梯通向岩壁朝里,亦不知道尽头。 “就这边。”我指了指阶梯,抬脚走去。 这方河岸没有长明灯,照明靠的都是萤火虫。在这如梦似幻的美景里,却没有人有心情来欣赏。 台阶上布满青苔,很滑,若是一不小心滑下去,必定会滚入暗河。 台阶倒是不窄,容下两个人绰绰有余。 为了防止滑倒,每走一步都会用手里利器刺着阶梯攀爬。最诡异的是,利器无论有没有刺进阶梯,被利器碰到的地方都会流出艳丽的鲜血,看得人心中发麻。 而,之前阴冥剑轻而易举可以在玉石岩石上留下裂缝,却不能动脚下的阶梯丝毫。 所以,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能够流血的石头? 不知名的恐惧在心头萦绕,我举起剑故意在阶梯上砍了几刀,除了火花飞溅,鲜血飞洒,什么也没有留下。喷了一脸的鲜血,少许浸入没有抿紧的嘴唇,在舌尖漫延开一股淡淡的腥臭。 确实是血液,而且还是非常不新鲜的血液,只是没有凝聚而已。 脸色一黑,伸手狠狠地抹了一把脸,才继续沿着阶梯前行。 第一百零八章:御魂世家 阶梯并不算太高,也就五六分钟的时间便看到了尽头。 上方是一块宽阔的平的,平地的四个方向都点着火把。篝火幽幽的跳跃,说不出来的诡异。 在平底的中间有一处高台,高台的中央修着一个奇怪的雕塑,獠牙曲长,满面狰狞,怒瞪的双眸满含恶意,邪气冲天,只是一眼,便不想再留有它多余的目光。 而在这雕塑庞下方还有一个看起来不小的坑,站在高台下看不真切,于是我们顺着高台边唯一的台阶走了上去。 那大坑在视线里越来越清晰完整,最后定格成一池暗红的液体。 暗红的液体在翻滚,仿佛下面架着一口大锅在焚烧。 这是血,毫无疑问。 近了才发现,那雕塑也并非单纯的装饰物。从那雕塑漆黑狰狞的人头的嘴里,时不时落下一滴墨汁般的液体融入血池中。 我站在高台的边缘打量了一会儿,才朝着血池靠近,围着血池和雕塑转。 除了诡异和吓人,两者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其他作用。于是,将视线移开。 从高台上看下去,才发现平地除了有火把之外,在火把的下边,那不起眼的阴影里,竟然各自放着一只漆黑的土碗。 看摆设,这里应该是某种祭祀台。 从高台上跳下去,走到火把旁仔细端详那看起来没有任何特色的土碗,微微思索,脑海里滑过什么,然后转头看向高台。 在那雕塑头上,并不起眼的挂着一把勺子,稍不注意就会当做雕塑的耳朵忽略过去。 “风雨大哥,用那雕塑上的东西装点池子里的玩意儿过来。”我对着依旧在高台上徘徊的男人喊到。 他朝这边看了一眼,迅速的走到雕塑边,取下勺子俯身舀了一勺里面的东西。 他在高台上弯腰将勺子和里面的东西递给我,接过东西,我再次回到那黑碗边,将勺子里的血水倒进去。 碗和血水没有什么变化,这让人有点失望。我转身想折回高台边,让风雨大哥再多舀几勺子,将周围火把下的碗全部装满。 然而,抬脚没有走几步,便觉得背后阵阵阴凉,后背紧绷。可回头去看,什么也没瞧见。 恰在这时,风雨大哥的声音满含焦急的从身后的高台传来:“小心上面!” 闻言,让人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却见从那来的方向,漫天蔽日的影子俯冲而来,竟是从那条河中飞来的厉鬼!再定神细看,河里的水在翻涌,原本安静的尸体再次暴动,他们扭动着,想要脱离河中,但不知道什么力量束缚着他们,让他们的一切挣扎都变成了徒劳。 我连忙后退,直到身后抵住高台无路可退,便将阴冥剑横在身前,警惕着那群厉鬼。 那些或血肉模糊,或残缺不全的厉鬼近了,却并没有朝着我们逼来,反而冲向了火把下的黑碗。它们似饿了好几天的狼,在那里争抢撕咬,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碗里的血水。 我默默地松了一口气,放下手里的剑借着风雨大哥伸过来的手,灵巧的跃上高台。 那些厉鬼似乎受到什么东西的压制,不论在下面如何争夺,就是没有一点靠近高台自己来取血水的意思。 摸着下巴,我又开始围着雕塑和血池打量。 很明显,这里应该祭祀的是河里的那群鬼,或者说养的河里那群鬼。 看来之前我们对这里人的认知发生了偏颇。 住在白骨村的人,并非养尸一族,反而是御魂师们! 他们将死人的丢进河水中,将它们的灵魂困在肉体里,表面上看起来就像阳气没有散尽的僵尸,可等到这些死尸腐烂,灵魂解脱,它们就会变成凶恶的厉鬼。 而之前我在西山看到看到的尸体,说不定紧紧是对方的障眼法而已。 而想到御魂师,倒是让我记起了一个人——陆异文。 当初在上海遇到那个整容医生,后来还是让他给跑了。他是一位驭鬼师,没有捉拿陆异文归案,算是我人生第一笔败仗。 而御魂师和驭鬼师虽然听起来相似,但也是有差别的。 御魂师在古时候乃是正正当当的名门世家,拥有自己的家族传承。驭鬼师却是走阴阳道里崛起的门派,门派要比家族人员杂乱,凝聚力也不太强。 到了现在,除了隐秘的世家悄悄矗立着,各大门派除了佛教、道教还存在,其它几乎都已经解体,它们的弟子也流落各处。 而现代所承认的佛教、道教虽然存在着,传承下来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后来只剩下心经这一类,而有实际用处的几乎一无所有。 既然藏在白骨村的是御魂师世家,那么问题相对于对付更古的老养尸一族来说要容易得多了。虽然,即便如此,凭我们几个也依旧不是对手,但总归算得上一个好消息。 围着高台打量的第三圈,我举起手中的剑朝着雕塑挥了过去。 剑刃砍在坚硬的雕塑上,火花乱溅,不起眼的裂纹从人头雕塑脖子上龟裂开来。 “噗通——”一声,最后那雕塑头滚进血池,溅起几朵小小的浪花。 血池里本就不是多么亮丽的液体,因为失去雕塑控制那不知名的黑色液体的流速,血池被喷涌而来的液体染成纯黑色。 这时,空气里莫名的让人感觉到了一股冷意,握在手中的阴冥剑开始震动,竟然想脱离我的掌控。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我转头去看四周,并没有什么人突然出现,这里只有我和风雨大哥。 我之于风雨大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的睫毛上都起了一层冰雪。 到这时我若还以为周围只是单纯的降低温度,那就不是傻能够形容的了。 那黑色液体应该是液化的阴气,所以御魂师们用它们养鬼,如今阴气的控制雕塑被毁,阴气大量外泄,空气里当然冷,而我身为阴冥司,虽然感觉得到,但阴气对我来说并不存在什么伤害。 我转身向风雨大哥走去,想带他离开这里。 谁知,刚刚跨出一步,阴冥剑竟然强行挣脱了我的束缚,跟着定神看去,只见它快如闪电般冲向了血池,淹没在血池中。 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我,只觉得心里泛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