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不可能的世界 天下分九州,我住在第十州,名曰太平州。太平州与智虚国交界,战火连年,朝廷遂将太平州划出九州之外,于是史官们就可以秉笔直书:皇恩浩荡,四海率服,九州之内皆太平…… 我叫沙步奇,男,十七岁,家住太平州北部九曲山脉莫愁峰风景区开发大道54号清虚度假村二单元B座。接下来我要讲述的,就是发生我所生活的时空的一些故事。这个时空,你们也许从未听说过,正如我对你们的世界也一无所知一样,说不定我们各处在相隔几亿光年的两颗星球上,也可能我们并存于若即若离的两个平行宇宙中,再或者我是从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时代穿越来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出场,并作了自我介绍。因为我在提笔之前,曾收到你们这个世界里不少江湖前辈的好心提醒:“开篇300字以内必须介绍主角,这是套路。”可我是个慢热的人,喜欢循序渐进,非常想在第301个字再介绍主角,前辈们就恨铁不成钢了:“少TM装X,你小子要不按规矩来,看故事的人就会很不爽,我们也不欢迎你!哪来的滚哪去!”所以一上来就亮明身份,并非我的本意,只是无可奈何。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我出生于太平州,就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十八年前,绝世高手沙仁和女掌柜步荐雪一夜定情,也是件无可奈何的事。这两件事是果与因的关系。 那一夜,武林群雄齐聚庄璧楼,争夺“天下第一美男”的桂冠,这更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本来他们想比的是“天下第一高手”,但活动方案被礼部否决了,原因是前几届“天下第一高手”大赛过于暴力,影响很不好。其实暴力的过程还是挺合观众口味的,只是暴力的结果有点麻烦,因为顾名思义,江湖绝学关键在于一个“绝”字——不是让对方断子绝孙就是先让自己断子绝孙,于是制造出无数江湖太监,引起官方太监们的强烈不安。 同时感到不安的还有刑部和兵部的官员们,其中的缘由比较曲折。为了在“天下第一高手”大赛上扬名立万,武林人士开动脑筋,师法自然,效仿万物,新的武功和门派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首先是一位武学名家从耗子身上获得启发,研究出变幻莫测威力无穷的“灵鼠拳”,蝉联数届冠军。好景不长,很快就有人研究出了“神猫掌”,每一招都完克“灵鼠拳”,遂取而代之。“神猫掌”神气没多久又被“野狗爪”比了下去,后者又败给了更凶狠的“恶狼腿”,如此一物降一物,多番折腾后还剩“狮子头”“老虎腚”这类威力相当互不相克的还难分高下,于是“母狮子头”和“母老虎腚”应运而生,携手称霸武林。 又过了一阵子,江湖上出现一个新门派——“人道盟”,创立者是一位名叫鲁天赐的乞丐。此人武功平平,却酷爱发明创造,曾在研究女汉子专用剃须刀的实验中不小心失去三根手指。后来他参加丐帮高级乞讨师的评定,按理说单凭肢体残缺形容猥琐等硬件优势便可十拿九稳,不料丐帮长老会以其不务正业迷恋奇技淫巧为由取消了他的参评资格。鲁天赐一怒之下脱离丐帮另立门户,并用那双只有七个指头的巧手发明出许多稀奇古怪的秘密武器,有专克“野狗爪”的“敌狗油”秒杀“蛮牛角”的“疯牛饼”完爆各类兽形武功的“搜肉晶”等等,操作简便,威力强大,迅速改变了武林的格局。 各大“禽兽”门派纷纷被“人道盟”消灭或吞并,曾经盛极一时的“野狗爪”掌门万望旺也被仇家追杀,逃至食罗海岸的灵溪崖,仇家掏出一瓶黑乎乎的“敌狗油”。 万望旺仰天长笑:哈哈哈!亏得老夫机灵,昨夜已偷偷将本门绝学“野狗爪”改名为“野猪蹄”了,你的“敌狗油”再也克不了我。 说罢,大吼一声,使出“野猪蹄”第八式“追魂跺”(这是他在一次抢劫街边摊贩时悟出的独门绝招),腾空跃起数丈高,双腿齐曲,瞄准对方脑袋狠狠跺下去。 对方淡淡地“哦”了一下,不慌不忙打开一个小香囊,往空中一抛。千万道寒星闪过,伴着一声尖叫,只见万望旺全身上下沾满了雪白晶莹的“搜肉晶”。此时,他已跃至最高点,还未及落下,那一粒粒“搜肉晶”便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之声,撕开万望旺的皮肤,开始像蚂蝗一样吮吸他的血肉,销蚀他的骨骼。眨眼间,它们竟将五大三粗的万望旺榨成了一具干尸,薄如纸片。一阵山风刮过,悬在空中的“纸片”万望旺被吹得上下翻飞,向悬崖深处飘去,“野狗爪”和“野猪蹄”就此失传。 事态的发展令刑部和兵部的头头们都很不开心:一方面,诸如此类的江湖争斗弄得四方大乱,各地官府治安压力骤增,破案率直线下降,导致刑部预设的三年规划过了九年还没实现;另一方面,“人道盟”所发明的那些器具价廉物美,直接威胁到兵部在军火市场的垄断地位。 其实“人道盟”刚成立的时候就引起了当地官府的注意,但剿灭一个尚无影响力的九流小帮派只能在年终总结里写上可有可无的一笔,最多获个一文不值的口头表彰,因此对捕快们毫无吸引力。他们决定按惯例把这颗萌芽养大养肥了再一锅端,说不定能立个集体一等功上个头条新闻什么的。不料“人道盟”长势凶猛,等他们准备去收割时,已经力不从心了。 就眼下的形势来看,如果举办“天下第一高手”大赛,冠军必是“人道盟”的囊中之物,因此,在太监刑部和兵部的三重施压下,仪制清吏司的官员大笔一挥,将“天下第一高手”大赛的活动方案改成了选美的,问题便迎刃而解。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要知道,包括鲁天赐本人在内,“人道盟”的骨干都是一群技术宅,大多不修边幅而且高度近视,参加选美的话在海选就会全军覆没。 对于礼部这种横加干涉的做法,一些初入江湖的愣头青还颇有微词,认为“江湖事,江湖了”,凭什么咱们武林中人选第一高手,还要他们官府来指手画脚? 这时候,比较懂事的老江湖就会谆谆善诱:“蠢货,江和湖全是官府管的,江湖算个鸟?”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论“第一高手”还是“第一美男”,只要捧上了这块经过权威认证的金字招牌,荣华富贵就会投怀送抱,人生可以少走许多弯路。于是,许多苦练多年各类神功的武林高手们不得不临时抱佛脚,跑去残像崖找“逆天圣手”金三变帮忙。 当今世上,要想让一个人的爹妈都认不出他,除了让他爹妈失忆之外,找金三变易容就是最好的办法了。金三变天资聪颖,师承多门,兼收并蓄,将神农草药学管子微雕术华佗刮骨法等融为一体,创造出举世无双的易容之道,能化腐朽为神奇变母猪为貂蝉,乃至经常有客户在易容之后情不自禁被自己迷倒,对着铜镜犯花痴流口水,吵着闹着要跟自己结婚。 金三变的易容手法天衣无缝,除了他自己,全天下没有第二个人能识破——这一点很要命,众所周知,江湖中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可以不要脸,为了护住脸也可以要了别人的命。 不久,金三变的尸体在残像崖下的乱石岗被发现,身上插着一百七十三件兵器。这件事令所有易容过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却令无数还没来得及易容的人感到比错过初恋还要遗憾和痛苦。各地的医馆从中嗅出商机,纷纷推出易容业务。在任何时代,靠脸蛋吃饭都不失为一种轻松高效环保的致富之道,所以总有人对自己的一副皮囊百般不满意,哪怕被宰得体无完肤,也把易容师当成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再生父母,但求今生美若天仙甘愿来世做牛做马。如饥似渴的市场需求引得不少铁匠和屠夫也转行加入,专业水平和安全系数可想而知,结果往往把想改头换面的人给整成了牛头马面,将他们来生做牛做马的誓言提前兑现。 由此引发的后续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经常出现一个人笑着笑着就没了下巴或是吃着吃着耳朵就掉进碗里的怪事,最轰动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峨眉掌门与少林方丈比武的时候,双方交手数回合,少林方丈挺拔帅气的鹰钩鼻突然不翼而飞,接着整张细腻光滑的脸皮也像熬熟的麦芽糖一样耷拉下来,淌了一地。峨眉掌门还以为这是被自己深厚内功震出来的效果,激动之下奋力鼓起傲人美胸展示魅力,孰料塞满填充物的胸部“嘭”的一声爆炸开来,两位高手当场毙命。&gt; 第二章:天下美男大赛 作为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大侠沙仁本是夺冠的不二人选,权威机构每年打出的武林实力排行榜上都只有三个字:“沙仁等”。意思是说有沙仁在,其他高手都只有等的份。但这次活动主题忽然变成了选美,引得许多武功平平但自我感觉“帅帅哒”的武林人士纷纷奔庄璧楼而来。他们孤芳自赏这么些年,终于等到这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怎么可以错过?只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初选。 初选是全开放自由式的,在通往庄璧楼的大小道路上随时随地展开:两个陌生人一照面,觉得对方比自己帅的那一位往往会产生巨大的危机感,忍不住便先下手为强。许多根本不知道这个比赛的无辜美男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一命呜呼了,脸还被划得惨不忍睹。参赛选手们因此很纠结:相貌俊美但武功一般的人很难活着到赛场;武功卓绝却相貌丑陋的人进了赛局也会被淘汰;相貌武功都出众的人又会成为众矢之的防不胜防。这是一场很难两全其美的博弈。 博弈的结果就是最后到庄璧楼参赛的人还不到上一届的一半,观众却比上一届多出好几倍,其中九成是女性。令人欣慰的是,江湖上排名前八位的门派的种子选手都已安然抵达,这要感谢朝廷,因为朝廷对这次比赛有点关注,所以八大门派的管理层都极度重视,不约而同地在第一时间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朝廷的相关文件精神,纷纷成立了由掌门亲自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方案计划,召开了动员会,并通过邀请专家开课宣讲出板报写心得谈体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美男大赛的非凡意义和重要性,确保每名门下弟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各门派组织了严格的内部选秀,挑出最帅弟子报名参赛,并抽调最能打的精干力量组建护送小分队,连许多已经归隐的前辈高手也自告奋勇重出江湖为集体荣誉而战。有了如此扎实细致的准备,安全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放眼望去,各个阵营都是一大群形容枯槁的猥琐老头簇拥着一两个细皮嫩肉的英俊小生,令人想起那些挂在易容医馆门口的广告画。 大侠沙仁一向与世无争,潜心修炼剑术,对天下第一的虚名毫无兴趣,对“大侠”这个头衔也不感冒。可名气和地位就像女人,你使劲追她就拼命跑,你不理不睬,她反而出其不意地贴上来,搞得你受之有愧却之又不恭食之无味弃之又可惜,总之是很麻烦。 礼部专门设有一个“封侠司”,负责对“大侠”这个称号的评定授予等事宜,但凡懂一点武功的人,无论身处江湖还是官府,只要获得了“封侠司”的一纸证书,就能成为名正言顺的“大侠”,从此不仅可以享受一份朝廷提供的特殊津贴,还可以开宗立派广纳门徒称霸一方收取保护费进各种武林赛事当嘉宾或评委骗天真小姑娘为武术和“侠道”献身……好处多多。所以,“大侠”称号的身价水涨船高,从最初的5千两一下飙升到10万两,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白银贬值了。不过,对沙仁是免费的,“封侠司”也不征求他本人的意见,直接给他扣上顶“大侠”的帽子,还大张旗鼓地宣传了一番,毕竟要是没有沙仁,“大侠”这个称号的含金量和公信力就会失去半壁江山。 其实像沙仁这种一辈子只专注于一件事乃至达到如痴如狂境界的人往往很容易就能赢得世人的尊敬和传诵,根本不需要任何头衔的认可,比如追日的夸父填海的精卫采药的神农。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刑部的官员们一辈子专注于发明千奇百怪的酷刑,户部的老爷们一辈子专注于增设匪夷所思的税目,他们也都兢兢业业,如痴如狂,得到的却只有百姓们的惧怕和憎恶。 凭借独步天下的剑术,沙仁一生获得了不计其数的荣誉,家里的奖杯大大小小琳琅满目,当一次性尿壶都可以用到五世同堂。武林中人纷纷以沙仁为偶像,不少人把自己整容成沙仁的模样,模仿他的言谈举止,将名字改成梦仁爱仁见仁之类的,然后跑去参加各类模仿秀,也都获得了数目可观的一次性尿壶。对于沙仁这样的传奇人物,任何赛事的组委会都会将他列为必邀人选,无论比武还是选美,无论参赛还是当嘉宾,只要有了他,比赛的档次一下就上去了。沙仁不胜其扰,但他是个豁达随和的人,躲在房间里煽自己几个耳光就释然了。 这一次,沙仁又应邀来到“天下第一美男”的赛场,一进庄璧楼,满眼傅粉何郎。到了这里,武功高就没什么用了,胜负全由脸蛋和魅力说了算。其实沙仁也算玉树临风,只是武功高得太夺目,转移了人们对他外表的关注,何况他完全不懂卖萌撒娇发嗲装娘,票数又少去一大半。 武林高手一般都很讲原则,沙仁也有原则,就是从不杀人。出道这些年,他把113名江洋大盗送进了大牢,废了27位顶级杀手的武功,将78个采花贼变成了性冷淡,但从没有亲手杀死过一个人。据说这源自一个神秘的契约,沙仁年少时曾在京城西郊的贫民窟里当掏粪工,一次,他跳入粪池,救起一位醉酒老汉,为了报恩,老汉指点他练就一身盖世奇功,并与他约法三章: 一今后每年至少惩戒18个恶人——这跟衙门里的税收指标生育指标非自然死亡指标有点类似,有计划才能出成绩,算是件好事;二一旦婚配必须立刻封剑退隐江湖——也可以理解,有名的大门派往往只收男女光棍,有名的大商铺也不允许员工在单位里谈恋爱,这都是为了让大家更聚精会神地干好工作,用心良苦;三不得亲手杀死任何一个人,否则自己就会变成一只豚鼠——这一条比较奇怪,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变成豚鼠呢?沙仁不知道豚鼠长什么样,不过听上去似乎是个很可怕的诅咒。当然,以他的功力要取人性命易如反掌,要不取人性命易如再反掌:一剑过去,掉几根毛都能恰到好处,分毫不差。所以这款限制也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不便,反倒为他赢得了胸襟宽阔宅心仁厚的美名。 哪怕在与天下第一大恶人——魔教教主莫柳青决斗的时候,沙仁也手下留情,大战三天三夜,将莫柳青打得只剩一口气。 然后在一旁袖手观战的青城派掌门唐魂趁机飞起一镖取了莫柳青的性命。 于是江湖上开始流传:唐魂和沙仁联手铲除了魔教,唐魂打出致命一击。 其实当时在旁边观战的武林高手还有许多,但他们看了三天三夜都困得东倒西歪了,唐魂也不例外,只是在那关键的一刻,他刚好被尿憋醒了。 唐魂觉得故事如果实话实说就失去了传奇色彩,便叫几名弟子把莫柳青的尸体扛到衙门,找来法医和公证员,当场确认莫柳青的致命伤就是插在他身上的唐家独门暗器造成的。随后,衙门将此事上报朝廷为唐魂请功,唐魂则雇了一大批无业游民,将自己的英勇事迹四处散播,还请来许多画师,将莫柳青的死相绘成宣传画,贴满大街小巷——当然,画上还有唐魂发镖的英姿,而且不会有沙仁。 人生就是如此,运气和推销有时候比能力更重要。 后来,唐魂高票当选武林盟主,出版了一册自传三卷武功心法三本写真集和五部成功学著作,青城派也被朝廷冠以“正道名门”的荣誉称号,兴盛一时。 再后来,沙仁身边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人,面目猥琐,眼泛绿光,腰间藏满暗器,脸上写满渴望,一见沙仁和别的武林高手决斗就亢奋不已,时刻准备着复制唐魂的辉煌。 这些人越聚越多,越混越熟,渐渐地,他们肩并着肩,手拉着手,打着节拍,哼着小曲,以沙仁为焦点,勾勒出一幅幅多姿多彩的美妙图形,时而蜿蜒像蜈蚣,时而舒展似雁群,时而飘忽如蝴蝶,所到之处,餐饮旅游娱乐房地产等行业如逢甘霖,各项数据嗖嗖飙升,官府和百姓们都很欢喜。但对于沙仁来说,这些奇怪的人更像一坨坨潜伏在夜路上的狗屎:他无法跟狗屎去讲什么道理,只能强忍着恶心祈祷别踩到。 这只是当名人的副作用之一。&gt; 第三章:上古十大玄宝 庄璧楼,美男大赛前夜。各路小鲜肉齐聚一堂,个个沈腰潘鬓仪表堂堂,比以往比武大会上杀气腾腾的面目好看许多。女观众们的反应异常热烈,绣球香囊满屋乱飞,欢呼尖叫绕梁不绝。由于赛前入场券就炒到了天价,所以能进场观看的基本都是贵妇阔太,没买到入场券的小姑娘们将大门堵得水泄不通,哭天抢地如丧考妣,恨不得对看门大叔以身相许求其放行。 虽然还对一路上的腥风血雨心有余悸,但见到眼前这个场面,选手们才深刻认识到武学修为在帅气脸蛋面前的不堪一击,无不发自肺腑地感激朝廷举办这么一场赏心悦目的比赛,帮助他们端正了价值观。当然,更要感谢易容术,否则光有价值观端正,五官却不端正,还是毫无价值的。把暴力的一面匿藏起来,展现出干净纯洁阳光美好的另一面,这也正是朝廷所想要的效果。 之所以把比赛地点选在庄璧楼,朝廷也是有所考虑的。几个月前,上古十大玄宝之一的“昧人珠”重现江湖,据六扇门密探回报,“昧人珠”现在就藏在庄璧楼方圆十里内的某个地方。这上古十大玄宝乃是几十万年前混沌大陆的创世之神——云吞天尊以浑厚元力凝天地精华聚八方异灵炼化而成的十件神奇宝物,每一件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若是同时发动十大玄宝,足可吞噬万物,颠倒乾坤,令日月俱亡,神魔尽灭。为免祸乱,云吞天尊遂将这十件宝物分别藏于南北九州及太平州境内,各镇一州,那“昧人珠”便是太平州的镇州之宝。云吞天尊为这十大玄宝布下咒语,只有拥有“天赋异能”之人念对了咒语,才能令宝物施展威力,普通人即使获得宝物并且知道咒语,也只能当摆设。由于十大玄宝的造型都极为普通,加上咒语的禁锢,世间几乎没有人见过这些宝物的真身,六扇门倾巢出动也只不过推测出“昧人珠”的大致方位。考虑到武林之中不乏奇人异士,所以朝廷一得知“昧人珠”在庄璧楼附近出现的消息,便决定把美男大赛放在这儿举行,期待能有意外收获。 庄璧楼内热闹非凡,选手们并不知道朝廷的如意算盘,一心只为夺冠做准备。他们有的在试装,有的在泡温泉,有的在享受“狂野禽兽SPA”——一种流行于权贵阶层的高端服务。在南部大陆的龙启州,居住着被称为“兽语者”的古老民族,他们驯养调教出的野生动物多才多艺,善解人意,三十六技样样精通,七十二艺无所不能,在专业手法上丝毫不逊色于最高级的按摩女郎。 令“兽语者”们没有想到的是,那些向来喜欢新奇刺激的极端体验的权贵们开始用对待按摩女郎的方式去要求动物按摩师,导致悲剧接连发生:先是力大无穷的建威将军武昊天试图将正在给自己敲背的棕熊捆绑起来用皮鞭抽打,却被对方撕成了肉片;然后是通宝钱庄罗掌柜请新上任的谭知府去享受野象按摩时别出心裁地往野象身上滴蜡烛油,结果双双被踩成了肉饼;还有喝得酩酊大醉的太医令何璧祚,竟勇气可嘉地朝一条巨蟒撒起尿来,尽管凭借专业的急救技能捡回半条小命,但还是遗憾地从太医变成了太监。 “兽语者”们懂兽语,可也只能做到让动物们提供服务的程度,还不具备说服它们乖乖受虐的口才。这几件事充分证明了人类作为高等动物在服务行业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从没听说哪位性感乖巧的按摩女郎会把客人弄死的——除非他不付钱。 也有的参赛选手在吊嗓子拉韧带,这是准备展示才艺的,还有一些人在背稿子,那是一段段凄凉哀婉却可以在赛场上出奇制胜的悲惨故事,占绝大多数的女性观众很吃这一套。这是一次可以改变人生轨迹的机会,根据比赛规则,第一名可获封侯爵,赏良田万顷黄金万两,前一百名也都会被朝廷录用,分派到皇家仪仗队鸿胪寺太乐府等部门工作,吃上皇粮。倘若再有幸被哪位公主看上,纳为男宠甚至成为驸马,前途更是不可限量。 说到公主,那是一个数目可观的特殊群体,由于北方外域各族一直侵扰边境,而朝廷悉帅敝赋仍无力为战,只得采取和亲之策缓解局势,前前后后送出去数十位公主,以致后宫供不应求,不得不推出每生一位公主赏百颗西海夜明珠赐“和平孕母”封号的激励机制。于是众嫔妃斗志昂扬,不拘一格,在皇上诸皇子王公大臣大内侍卫和假太监们的鼎力帮助下,诞下一支雄赳赳气昂昂的公主大军。后来外族人惊恐地发现自己每一名适婚的贵族成员都娶了敌国的公主,严重威胁到本国血脉的纯洁度,遂不再接受和亲,结果造成了公主滞销泛滥京城的局面。这些公主从小娇生惯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什么也不会,嫁给外族人本来是她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如今被拒收,只能宅在深宫增加人口密度。皇上打算出口转内销,将她们下嫁给大臣们的儿子,可公主们个个被宠得性情乖张喜怒无常,拿手绝活是斜眼看人和鼻腔发音,吐痰和放屁的时候都不忘一脸傲娇,觉得天底下所有男人都只配跪着亲吻她们的脚趾。所以除了那些不是亲生的,被皇上提了亲的大臣们都宁肯让自己儿子去九死一生的前线打仗,毕竟那儿尚有一丝存活率,哪怕遇到最倒霉的情况全军阵亡了,也算为国捐躯光宗耀祖,而被公主老婆玩死是评不上烈士的。 当世名医华二佗先生给这种连他都束手无策的不治之症起名为公主病,后来此病几经变异和进化,传染到民间,遗祸无穷。满足公主们的婚配需求,便是举办美男大赛的初衷之一。 大赛评委团由三位大人物组成:礼部尚书药颂礼太乐府高级顾问梅昭钓翰林院学士文邙。药颂礼乃天下首富“九州桶业”大掌柜药龙段的独生子,身无所长,目不识丁,却平步青云,为官五年零七个月就从知县升到正二品。梅昭钓自幼五音不全,闻者皆疯,后跟一位隐居深山的音律大师学艺三年,大师暴毙,梅昭钓便盗用大师一堆未发表的遗作敲开了太乐府的大门,成为红极一时的乐坛天才。文邙出身世家大族,其父位高权重,门下食客八千,于是文邙从一降世便“奇闻”不断,步步莲花,满月会说话,两岁知礼仪,三岁通五经,四岁晓地理,五岁能赋诗,六岁出文集,迅速成为现象级人物,年方十九便入翰林院,成为史上第一位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学士。 这三人当评委,选手们就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了。数月来,三位评委的府上访客络绎不绝,前五十强的人选陆续排定,所有不上道或者穷得上不了道的选手都将在预赛被踢出道。 沙仁本来就对什么“天下第一”毫无兴趣,更不屑于潜规则,所以属于被淘汰之列,但评委们都是知书达理的聪明人,绝不会让陪榜嘉宾输得太难看,早就为沙仁量身打造了一段委婉而深情的评语: 一代武学宗师沙仁义胆仁心,淡泊名利,常年醉心于武术研究,疏于肌肤护理,风吹日晒留下的印迹虽然为他平添几分成熟的魅力,却也令他与“天下第一美男”的桂冠遗憾地失之交臂,惜哉!痛哉!但在我们的心目中,沙大侠永远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帅! 同时,他们还决定授予沙仁“武学艺术终身成就奖”和“感动武林最美侠客”等荣誉称号。 但比赛还没开始,沙仁的命运就发生了改变。许多人的命运都在那一夜发生了改变。&gt; 第四章:皇帝情窦初开 庄璧楼彻夜灯火通明,熠熠流光溢满雾阁云窗,仿佛寂静天地间一团不羁的野火,爆炒着千姿百态的身影和声音。这是大型赛事前夜惯有的狂欢,是交手前的热身,是交易后的舒缓,是交配时的激昂,心中有底的选手们都在为明天的一炮而红提前庆祝。 子时三刻,月隐薄纱,风舞空巷,天地间倏然响起一串诡异的铃声,时远时近,忽高忽低,似风云呼啸,似山河呜咽,似神明震怒,似妖魅枭笑,不知发于何处,也不知源自何物,只看见四面八方冒出来不计其数的金黄色乐符,有的大如锅灶,有的小如蚊蝇,铺天盖地飘飘荡荡朝着庄璧楼聚拢过去。不一会儿,这些金黄色的乐符就把庄璧楼团团围住,绕着高耸入云的楼体缓缓旋转流动起来,仿佛一袭翩翩起舞的巨型纱衣。纱衣的外面,层层叠叠浮现出成千上万个九天神佛和九幽邪魔的幻象,脸上挂着不可捉摸的表情,或笑或哭,或怜或怒,在空中似鱼儿般游来游去。庄璧楼里弥漫起硫磺的味道,所有人几乎同时意志失控,心性大乱,如同吃了媚药一般。沙仁也不能幸免,毕竟他只是武功天下第一,还不具备任何毒理性免疫功能。 混乱从庄璧楼迅速蔓延到大街小巷,犹如成千上万个炮仗一股脑倒进火盆,引爆后向四面八方激射而出,迸发出**和疯狂的轰鸣。十个月后,一大批新生命呱呱坠地,但都搞不清楚亲爹是谁。二十年后,这批同病相怜的人成立了一个叫作“爹爹在哪儿”的寻亲组织,结伴天南海北地找亲爹,但因为当年亲爹们大多是经过易容才来的这儿,所以成功者寥寥。 根据众多当事人的描述,有经验的老江湖们都觉得这是有人施毒或用了邪术,但谁也说不清究竟是什么。由于这场意外,美男大赛被迫延期半个月举行,大部分参赛选手在那一晚的混战中不是死于非命就是受伤毁容,直接出局,剩下那些人以为自己的夺冠几率大幅增加,却都因为乱性失了身,纷纷被取消比赛资格。最后竟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神秘少年脱颖而出,因为当时他吃坏了肚子,而庄璧楼的所有厕屋都挤满了烂醉如泥的人,所以他不得不到两条街外的公厕去拉稀,从而躲过一劫。 作为唯一符合条件的选手,他获得了“天下第一美男”的称号,令所有自认为比他帅的人耿耿于怀,一边痛斥施毒者一边感叹拉肚子这样的好事怎么轮不到自己。不过,对于那些为饱餐秀色不吝一掷千金的寂寞贵妇和为大红大紫不惜卑躬屈膝的俊美少年来说,袭击事件无疑是块极好的遮羞布,让他们既各取所需又置身事外。每当谈起这件事,她们和他们都能以受害者的身份跳出来谴责施毒者,并且正气凛然地唾弃道:“下流!” 负责调查此案的捕快们经过三天三夜的聚餐和桑拿,在犯罪动机的调查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有说是女观众垂涎参赛者的美貌,也有说是男观众嫉妒参赛者的美貌,反正都是美貌惹的祸。捕头大人充分考量了这两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追根溯源发现这显然是易容大师金三变的过错,要不是他整出这么多小鲜肉来,世界就会太平得多。而金三变已经死翘翘,于是顺利结案。 媚药只让人迷乱,还不至于分不清男女,所以当时沙仁没有去找其他大侠解毒,只得委屈与庄璧楼一墙之隔的守仁阁的掌柜步荐雪了——正如我在故事开头所说,这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 “委屈”这个词用得一点都不夸张,无数姑娘都以能得到沙仁的一瞥为幸福,而当时的皇上则以能得到步荐雪的一瞥为幸福。 在一次微服出游途中,皇上路过远近闻名的酒馆“守仁阁”,一见步荐雪,惊为天人,强忍内心激动对左右说:“此女秀色可餐。” 与普通流氓说“秀色可餐”不同的是,皇上说谁“秀色可餐”,谁就真的要被洗得干干净净像盘菜肴一样端到皇上跟前让他品尝。 按惯例,随驾太监带上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开进守仁阁,每人端着一大盘金银珠宝,哗哗哗往地上一倒,仿佛星辰坠地,光芒四溅。这些人衣冠楚楚,低眉垂目,一言不发,像一尊尊石狮子一样盯着地上的盘子,意思是说:姑娘,你的好运降临了,还不赶紧洗洗坐进去,好让我们上菜。 一般情况下,见到这么奢华霸气的排场,被看上的姑娘轻则欣喜若狂精神失常,重则经脉尽断吐血身亡,全家老小都要跪下来舔太监的鞋面,纠纷不断的邻居们立马上门装孙子,十里八乡的陌生人纷纷前来攀关系,眨眼间就会多出来成百上千个同学恩师和知己,连八竿子打不着几十年没联系的远房亲戚们也会嗖嗖嗖地从天涯海角分分钟飞到屋前来贺喜…… 谁知步荐雪的反应与别的美女不同——她竟然完全没有反应! 这令随驾太监和陪同的官员们感到既费解又生气,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之上的山山水水男男女女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属于皇上的,是皇上用他的圣明和恩德养活了这里的每一个人。换句话说,二者之间就是饲养员和猪的关系,如果饲养员想跟猪亲热一下,那是猪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应当积极配合并达到**,哪有视若无睹连哼都不哼一声的道理? 步荐雪此时正在打扫卫生,她弯着腰,脑袋微侧,秀发如瀑布般从脑后一泻及地,白皙修长的手臂轻轻挥动,将一地闪闪发亮的金银珠宝陆续扫入簸箕,当着那群呆若木鸡的家伙的面,分批倒进了门外的泔水桶。末了,步荐雪放下工具,拍拍双手,走到随驾太监的跟前,很有礼貌地问道:“不好意思,您身上有十文钱吗?” 随驾太监一脸困惑,左捞右掏,全是银锭和金元宝,只得问随从要了十文钱,双掌奉上。 步荐雪大方接过:“乱丢垃圾,罚款十文,下不为例。”说罢,自顾自上楼去了。 随驾太监因此受了严重的内伤,回去在皇上面前添油加醋说了一大通步荐雪的坏话,还用上了饲养员和猪的比喻,以表达自己对皇上的崇敬和对步荐雪的不满。可惜这些话经过了宫女的耳朵,又经过了宫女的嘴,最后进入了皇后和其他妃子们的耳朵,于是,这位太监内伤未愈,又受外伤,一命呜呼。 而皇上也没有受太监的蛊惑,在追求爱情的问题上心胸特别开阔,并不纠结于所有权感恩心之类的原则性问题,反倒对这种被拒绝的滋味感到耳目一新,特别是当他得知步荐雪已与一位秀才订了亲时,更是觉得抢别人未婚妻这种事充满了挑战无比刺激,顿时兴致勃发,发誓一定要把步荐雪追到手。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情感上的回光返照,一般容易发生在两种人身上:怀里从来不缺异性忙得顾不上感受爱情的先天万人迷,以及年少时条件太差惨得没机会感受爱情的后天成功者。换个通俗点的说法,这就好比吃饭,太饱或太饥,都品尝不到真滋味。 不管怎么说,八十三岁高龄的皇上情窦初开了。&gt; 第五章:我的生命起源 这世上有一种女子,无论她是否嫁为人妇,是否堕入风尘,是否香消玉殒,男人们都会自始至终掏心掏肺地喜欢她,不幸的是,现实中这种女子往往真的早早就嫁为人妇,或堕入风尘,或香消玉殒了,于是男人们只能抱着遗憾在幻想中沉沦。 皇上不会被这样的遗憾难倒,他大笔一挥,钦点了那个秀才成为殿试头名,招为驸马,把最丑的公主嫁给他,一转眼情敌就变成女婿,步荐雪也待字闺中了,可谓一箭双雕,所以说文武百官天天喊“皇上圣明”,还真不是吹的。 由于皇上没有主动追求异性的实践经验,而步荐雪也没有主动投怀送抱的意思表示,所以皇上只能先暗恋着她。为了配合暗恋的格调,皇上命三百名宫廷画师去绘出步荐雪的画像,同时为了展示自己怜香惜玉的绅士风度,他还不许画师们影响她的正常生活。 画师们租下了守仁阁周围十几家店铺的所有客房,每日扮作各种身份的人在步荐雪周围出没,偷看她几眼,马上飞奔回房提笔创作,这可比他们在宫中为嫔妃宫女们画人体素描难度高得多。更要命的是,步荐雪冰雪聪明,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是皇上派来的画师,便冲对方挤眉弄眼扮鬼脸。不出一个月,画师们都成了短跑名将和伪装大师,却始终没能看清步荐雪的全貌,结果画出来的模样千姿百态,有的画成了观音菩萨,有的画成了青楼名伶,还有的画成了自己的初恋女友。皇上一怒之下将他们全部发配边关,有力地促进了军旅艺术的大繁荣大发展。 起先画师们还拼命喊冤,皇上便亲自出马,当场挥毫泼墨,凭印象画出了步荐雪的模样,向他们展示道:“庸奴!尔等就算做不到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也当像朕画的这般内外合一形神兼备才是!” 众画师一瞧那幅画,顿时亮瞎了眼。由于眼睛瞎了,他们也没别的选择,只有到军营中去画宣传画发挥余热——就是那种不需要眼睛也能画的宣传画。 皇上则命人将他自己画的那幅“钟馗图”裱起来挂在寝宫中日夜守望以慰相思之苦,后来沧海桑田,世事变迁,这幅画流落民间,几经辗转传到一位外族文艺青年手中。不久,超现实主义画派横空出世,这是题外话。 阅女无数的皇上不甘于只是每天对着一幅画想入非非,又心生一计,调集全国的能工巧匠,在守仁阁旁边建起一栋新的楼阁,此楼的外形结构设施,甚至每件材料每处雕刻每个零部件都与守仁阁如出一辙,规模则比守仁阁大出十几倍,高耸入云,傲视八方。皇上很是满意,御笔题名“庄璧楼”。 其实,建造这座楼也不全是为了泡妞。许多年前,一位落魄的书生流浪到此,无处安身,也没钱吃饭,当时守仁阁的掌柜——步荐雪的曾祖父好心收留了他,让他一边打杂一边求学,后来这书生一鸣惊人,成为一代大儒,守仁阁也因此名扬天下。追寻先贤足迹,与文化名胜为伴,如此看来,庄璧楼还蕴藏了不小的政治意义和历史价值,按照正常的规律,许多年后,它会成为让当地百姓发家致富的摇钱树,也能让这位追求步荐雪的皇上被歌功颂德流芳千古。 然而时运不济,庄璧楼建成没多久便毁于战火,变成一堆废墟。因此,许多许多许多年以后,人们谈起这楼,只会说:“当年那昏君贪图美色,大兴土木,劳民伤财,造了这么个没用的破玩意,对这儿的经济和自然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让我们世世代代蒙受了无尽的苦难,真该挨千刀。”当然,这只是许多许多许多年以后才会发生的事,现在皇上龙威犹存,百姓们也不会傻到实话实说。 庄璧楼落成之日,万人空巷,当地百姓狂欢三日,奉献出祖宗十八代都不曾拥有的激情与表演天赋,只为证明一件事:庄璧楼是古往今来最神奇最伟大最不朽的建筑。 全城上下唯独步荐雪不吃这套,她不仅对皇上的心意视而不见,还向当地官府投诉说庄璧楼非法占地剽窃守仁阁的建筑设计风格以及不正当竞争,弄得皇上很没面子。 暗恋失败的皇上决定开诚布公地向步荐雪表白,他用一车又一车的绫罗绸缎和奇珍异宝发起攻势,礼物堆得和庄璧楼一样高,但步荐雪丝毫不为所动,还把这些东西全部分给了穷苦百姓;皇上又召集了朝野各路才子和泡妞高手,编写了一捆一捆的情书,雪片般洒向步荐雪,结果都被扫进了茅房,取代厕筹用了好几个月;皇上还组织了一大批能说会道的社会名流和步荐雪的亲朋好友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却被步荐雪一一婉言谢绝;皇上最后用舍弃后宫三千佳丽为代价,宣告“一夫一妻,从朕做起”,以示对步荐雪的痴心与忠诚,步荐雪仍宁死不从,皇上便不忍再逼。 步荐雪从此名震天下,这名气不是来自于那一摞摞的珍宝和厕纸,也不是来自于她的身价可比三千佳丽,而在于皇上的不忍再逼,因为皇上得不到的东西向来只有一个下场,能让皇上都不忍心毁灭的,才最不可思议。 就是这样一个目无君上油盐不进的奇女子,最后却成了沙仁的妻子。对于他俩的结合,江湖人称“鸾交凤俦,如鼓琴瑟”,史书上的评价则是“滥情苟合,非法同居”。 据说那晚在守仁阁,当沙仁推开步荐雪的房门时,里面有十几位大侠正打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因为沙仁的武功天下第一,所以就娶了步荐雪,成了我爹。 这个逻辑不够严密,因为如果步荐雪不愿意嫁,皇帝老儿都无可奈何,武功高又有何用?再说沙仁娶步荐雪是一回事,成我爹又是另一回事,这两件事的先后顺序及内在关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以我发育成熟的智力,加上从侦探漫画里熏陶出的推理能力,可以断定其中必有文章。 整件事的细节从来没人对我讲过,碰巧,武林前辈薛青云大侠正在师父房中喝茶聊天,我便向见多识广的他打听:“前辈,我究竟是怎样来到这世上的?” 薛大侠一脸的讳莫如深:“少儿不宜!” 我一度以为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谜面,苦思冥想半天也没求出解法,后来又觉得这是个四字对联,灵机一动,对了个工整的下联:“老朽无能?” 不料薛大侠却怒目圆睁:“呔!小野种忒放肆!” 后来师父提醒我,武林前辈们一般都对“能力”这件事十分敏感,你可以说他们无聊无知无德无耻,但绝对不可以说无能,尤其对薛大侠不可以,因为这很容易勾起他关于醉烟坊的痛苦回忆。 醉烟坊位于太平州府弧淖城,门前两侧竖着一对石刻:“醉红百合温柔乡,烟花重楼赛天堂”,是远近闻名的社交胜地,名副其实的销金窟,在那里能结识到很多上流社会的下流人士。 江湖中人大多是性情中人,于性于情都不可能错过这样的好去处。武林前辈们秉持着“老当益壮老有所为老汉推车”的精神,纷纷身体力行,前仆后继地冲向醉烟坊,薛大侠也不例外。 那一日,他入了醉烟坊,恰逢弧淖城正在举办某国际学术研讨会,名流云集,宾客爆满,佳人脱销。热情的老鸨想尽办法给薛大侠找来一位“异域妖姬”,夸这姑娘“皮肤像豆腐一样嫩滑眼睛像水一样清澈身材像蛇一样曼妙”,美得无可挑剔。 薛大侠满心欢喜地付了钱,进屋一看,哭了。眼前那人皮肤像臭豆腐,眼睛像泔水,身材像蟒蛇,一缠住他就死活不让走,更糟糕的是这家伙还是个男扮女装的抑郁症患者,花牌上明明白白写着“抑郁幺鸡”。 身心饱受创伤的薛大侠从此一蹶不振,变成了性无能,只要看到或听到与“无能”有任何关联的字眼都会狂躁不安七窍生烟,乃至将家中收藏多年的《西游记》精装本和猪八戒纪念版蜡像也付之一炬。 我觉得这很值得理解和同情,于是转而问师父:师父,那您来跟我讲一下守仁阁那晚后来发生的事吧。 师父白眼一翻:我不在场,你在场,问我作甚?&gt; 第六章:肾虚观有高人 我的师父是位白胡子老道,打理着一座历史悠久的道观,与世无争。我所生活的太平州位于一片四面环海的陆地上,人们把它称作“荒蛋岛”,雄伟壮阔的九曲山脉紧贴着荒蛋岛北部的海岸线,迤逦千里。这座道观就深藏于九曲山脉南边的莫愁峰上,它有一个很好听也很深奥的名字,我在读书识字的时候曾向师父请教过其中内涵。 “师父,这‘肾虚观’有什么渊源吗?” “这匾出自一位书法名家之手,那天他喝多了,我本来请他写的是‘清虚观’。” “那为什么不改过来?” “要知道,名家是不可能出错的。他的学生里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写了一大堆文章来论证为什么‘肾虚观’比‘清虚观’更贴切更好听更有寓意,引经据典的,为师文才口才都不行,再说为区区一个字惹一身骚实在不划算。” 师父就是这样一位识大体有情操的慈祥老头,江湖上有许多关于他的传闻。有人说他年轻时曾是个无恶不作的土匪头目,后遇仙人点化才浪子回头;有人说他武功超群,排名天下第三,可他把位置让给了一位姓李的奶油小生,理由是“小伙子长那么帅不容易”;还有人说他的道行修为高深莫测,能看见前后三百年的天下大事。 这些都是瞎扯,我用一块豆腐就能证明。 师父从大殿缓步经过的时候,被这块从横梁上飞下的豆腐砸了个正着,满头豆花。他伸出舌头舔了舔淌过嘴角的豆汁,喃喃道:“咸了。” 连一块豆腐都躲不开的吃货,怎么可能功夫了得还能看见前后三百年的事?何况师父如果真的武功超群法力无边,那他就该头顶“大师”光环,出入上流社会,受到无数拥趸的膜拜,坐拥十几处豪宅和亿万家产,时不时给官宦富商们掐算官运财运或者为干女儿们发个功开个光什么的,也不至于穿着旧布衣打着老光棍眼睁睁看着清虚观破破烂烂也没钱修补,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可只要有传说就会有信徒,因此隔三差五就有人上山来向师父求教过去和未来的事。师父对此很无奈,叹一句“本欲清修悟道,奈何浮生喧嚣”,却也不赶他们走,每次只在大殿前老樟树下的石桌旁与访客对坐。 访客一开口,无论说什么,师父都躬身应道:“好,好,请用茶。”然后继续面带微笑目视茶壶,默然不语,时不时抚摩一下胸前的胡须,那胡须柔顺饱满,随风飘舞,像一只倒吊摇摆的雪鹭。 如此反复,不厌其烦,不出三个时辰,访客便知难而退。也有执拗之人,非要与师父拼个高下,干耗几昼夜后走火入魔,狂奔下山,不知所踪。 看多了这样的事,我才发现,原来师父跟我一个人说的话,比跟全天下人说的话都多。为什么他对我这么好?我不禁怀疑自己跟师父之间可能存在某种血缘关系。 “你想多了。”师父说。 “那是为什么?”我问。 师父眼中闪着柔和温暖的光:“因为你是天下未来的希望。” “少来,”我对这个洋溢着忽悠气息的答案很不满意,“学堂的私塾先生对每个小孩都这么说。” 师父平静地说:“不一样,你与众不同。” 这次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与众不同”听上去很厉害,而厉害的人都是不问为什么的,师父从不问为什么,大侠沙仁也不会问人为什么。 师父说,庄璧楼发生袭击事件的那一夜,便是我生命的起源。第二天,沙仁和步荐雪就在守仁阁成了亲。如果说天底下还有什么人敢娶皇上看上的女人,恐怕只有沙仁,因为只要他愿意,取皇上的脑袋也没问题。 成亲之后,沙仁和步荐雪的生活更加不平静了。先是一些学者文人跳出来对步荐雪的“不守妇道”和沙仁的“不守侠道”口诛笔伐;随后,美男大赛评委会收回了对沙仁的评语,撤销了“武学艺术终身成就奖”和“感动武林最美侠客”等荣誉称号;接着,江湖中人纷纷和沙仁划清界限,之前为他改名或整容的人都不厌其烦地再次改头换面,连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那些暗器高手们也打点行装另起炉灶去了;同时,造访守仁阁的差役变得越来越多,有检查账本的,有检查食品卫生的,有检查防火设施的,还有调查顾客满意度的……这一切麻烦的出现倒不能怪皇上小心眼,其实皇上基本不知情,只是底下的奴才们实在舍不得白白浪费这个向主子献殷勤的好机会罢了。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连刺客都出现了,各路杀手前仆后继地奔向守仁阁,这都是皇后出重金找来的——女人的嫉妒心总是和地位成正比。虽然步荐雪已经成婚,但皇上喜欢步荐雪这事搞得人尽皆知,当皇后的无疑很没面子,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驭夫乏术”。 在最伟大的剑客眼皮底下搞暗杀,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找虐的行为,但杀手们就是认准了沙仁从来不杀人,只要跑到守仁阁去随便亮个招数,然后自己摔一跤,就可以鼻青脸肿地回去领出场费和医药费了,谁也不会质疑什么。不少杀手还上了瘾,每过半个月就去守仁阁玩一趟,从此有了稳定的收入。 唯一感到不便的只有沙仁,他是个善良的人,为了配合杀手们的表演,每次都要出来露个脸——毕竟还是有目击者的,不能太随便。作为主人,他还经常请杀手朋友们吃个饭搓个澡什么的,贴进去不少钱。莫以善小而不为,人在江湖都不容易,举手之劳就能帮这么多江湖中人赚钱养家糊口,沙仁觉得还是很有意义的,便默默地坚持下来。 如此坚持了一年多,守仁阁终于因为入不敷出倒闭了,沙仁和步荐雪也忽然在江湖中销声匿迹。 于是我问:那我怎么会在这儿? 师父说:是你爹亲自送你来的,那时你才几个月大。 我说:他没说什么? 师父说:他说他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我说:弃婴不犯法? 师父说:这不是弃,是托管。 我说:您也没拒绝? 师父说:我打不过他。 皇上派出六扇门七十二路金牌密探追查沙仁和步荐雪的行踪,得到了许多种说法:有的说看见他们向南边飞去,也有的说看见他们向西天飞去,还有的说看见他们向月亮上飞去。 皇上很好奇:为什么他俩非要用飞,不能好好走路? 密探统领解释道:他们已经是传说级的人物,必须不走寻常路。 其实密探们都清楚凭自己的功力根本追不上,即使追上了也不是沙仁的对手,又不希望因为交不了差而掉脑袋还要连累家人,便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神秘主义,反正以皇上脖子上那颗连韭菜和蒜苗都分不清的脑袋是不可能识破这个谎言的,就算识破了,以皇上脖子下那坨肥硕笨重的身躯也是不可能亲自飞出去证明什么的。 密探统领还告诉皇上,沙仁之所以消失无踪是因为曾与授艺恩师约法三章,一旦婚配就要退隐江湖。 皇上马上又高兴了:“那就好办,当年为了请隐居多年的南山五老出来辅佐朕,你们不是只用了七天时间就把他们找到了吗?” 密探统领苦笑道:“隐居分两种,有些人隐起来只是为了更便于被人发现和关注,沙仁属于另一种。” 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往后整整三年,皇上都没有举行选妃活动,据说是因为他心中只想着步荐雪,对别的女人都不再有兴趣,茶不思饭不想,忧伤过度,最后竟然驾崩了。史书上对此事的记载催人泪下:圣君痴恋成殇,郁郁而终,用生命诠释了对爱情的忠贞。 我很难理解这种心情和境界,比如我特别喜欢吃肥嫩香酥的烤乳猪,可同时也对焖鸡烧鸭蒸鹅熏鱼等等都充满了兴趣,断不至于因为餐桌上没有烤乳猪就绝食而亡。由此可见我是个花心的坏男人,不如皇上那么用情专一。 不过事实总是与史书有出入,在得知沙仁夫妇失踪消息的当晚,皇上心情郁闷,于是去醉烟坊寻欢,不慎染上花柳病,三年不治,卒。&gt; 第七章:屌丝一鸣惊人 在清虚观后山的育幼堂,每天的生活如同游走在峰峦间的浮云柔雾那般恬淡轻盈,光阴像鼻涕一样在我身上肆意流淌,无忧无虑的童年比一个喷嚏还要短暂,转眼就到了读书识字的年纪。 这一天,师父领我到书斋,指着满屋子的书对我说:“这些就是书,跟我念,虱——屋——书。” 我鹦鹉学舌:“虱——屋——书。” “好,你已经会读书了,下面我们来识字,”师父说着提笔在纸上写下歪歪扭扭的两个字,然后逐个指着告诉我,“记住,这是你的道名,七——油——求,撕——我——惢,求惢。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寓意极好。” 我似懂非懂地重复了一遍发音,目光扫过默然静立的一排排书架,那里被蜘蛛们布下了八卦图似的天罗地网,架子上垒着一摞摞蓝皮白线的书,呛鼻的灰尘无孔不入,连窗洞中透入的丝丝光线都与它们搅得难解难分。 “这么多书,干什么用的?”我问。 “呵呵,”师父说,“屁用。” 接着师父带我去大堂,召集众师兄与我认识,听完师父的介绍,我很好奇:“为什么大家道名里都有个求字?” 师父说:“你们是求字辈。” 我又琢磨:“那后一个字有什么含义?” 师父说:“命中所缺,名中可求,平衡之道也。” 我便对照每个人的腰牌,逐个熟悉他们的道名:“求鑫,求森,求淼,求焱,求晶……” 啪!我脸上瞬间多了五道指印。“兔崽子!老子的道名是你随便叫的吗?”求晶怒目圆睁。 “为长当能容,”师父轻轻叹了口气,抚着我的脸,“他是你大师兄,不喜欢别人叫他道名,你记在心里就行了。”我点点头,只觉脸上凉凉的很舒服,指印已然消失。 大师兄本名叫段未,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无论往哪一杵都格外惹人注目。他是某个古老邻邦的皇族后裔,入门最早,悟性极高,有过目不忘无师自通的天赋,虽然师父从未传授任何武艺,他却不知从哪里学得一手好剑法,尤其擅长左手使剑,动作迅猛,攻势凌厉,比憋了几个时辰才撇出来的尿还要势不可挡。他所佩之剑出自三百年前的铸剑大师泽午帝之手,名曰“仁智剑”,吸天地之灵气,采日月之光华,静可镇乾坤,动则乱阴阳,非常了得。 另外几位师兄早有自知之明,纷纷另辟蹊径,专攻一技,各有所成:二师兄经纶满腹,三师兄厨艺精绝,四师兄算术出众,五师兄力大无穷。这样将来就算在江湖上混不下去,还可以去教教书炒炒菜管管账或者搬搬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总之,这儿每个人都深信段未迟早会继承师父衣钵,成为一代宗师,因而对他敬畏有加,就等着二十年一度的“品道究竟汤”来为其确立名分。 “品道究竟汤”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神秘活动,每隔二十年,师父会把门下弟子召集到一处神圣庄严的场所,坐而论道,以观众人资质高低道行深浅,筛选出重点培养对象。我入师门这一年,正值新一届“品道究竟汤”。 为了这一重要时刻,大师兄埋头苦学大半年,遍览清虚观中所有典籍,还让二师兄替他写了好几篇谈经论道文采飞扬的稿子,诵至烂熟。而我本来就不喜欢与人争,也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动都懒得动,大多数时候,我都独自一人静坐在角落,看天地,看星月,看山水,看雨露,看花草树木,看鸟兽虫鱼,大半年下来,学无所成,连自己的名字都经常写错,无疑是要垫底的节奏。 这一日,众人齐聚一堂,屋中雾气缭绕,奇香扑鼻。只见师父须发披散,面颊绯红,神态甚是陶醉,口中念念有词:“香泉涌出半池温,难洗人间万古尘。混沌壳中天不晓,淋漓气底夜长春……” “师父,这三伏天怎么带我们来泡温泉?”五师兄汗流浃背地问道。 “袒胸露怀,赤诚相待,白水鉴心,夫复何求?”师父向空中弹出一个搓得溜圆的黑色泥球,白花花的皮肉在水蒸汽中若隐若现,“做人嘛,就该常洗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众人解衣入池,我刚褪去内衣,三师兄忽然一巴掌拍在我光溜溜的胸膛上。我一愣:“干嘛?” “好大的苍蝇!”三师兄挪开手掌,也不禁一愣,“呃,是个痣。” 我胸口正中间有一颗黄豆大小的痣,与生俱来。它微微隆起,圆润透明,呈现出琥珀一样的颜色。众人围过来细看,只见那痣中似藏着一缕紫气,上下激荡,左冲右突,忽而缩成一团,忽而又幻化成一张人的面孔。 “妖气!”大师兄指着我厉声喝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怀鬼胎!” “错,”师父淡淡的声音震破气雾,如雷贯耳,“这是传说中的胸怀大志,乃万中无一之体相。”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众人也纷纷露出羡慕的眼神,大师兄则悻悻地缩进了池子。在温泉中泡了片刻,活动便进入正题。师父摸着发红的脖子,微闭双目,悠然发问:“什么是道?” 二师兄脱口而出:“头头是道!” 师父斜了他一眼:“又没叫你成语填空,我是问,何为道?” 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大师兄,期待他一招破题的惊艳表现。大师兄早已成竹在胸,优雅地抹去脸上的水珠,摇头晃脑起来:“《道德经》有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这大半年真没白用功,霎时间,仰慕的目光以大师兄为中心在水池上方交织成一张网。大师兄顾盼自得,清了清嗓子,继续阐述: “既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那么,根据等差数列通项公式,不难算出,道等于零,零就是道!” “师父!师父你怎么了?师父晕过去了!”大家一阵手忙脚乱。 师父缓缓睁开眼睛:“没事,屋里有点闷,求淼,你把窗户打开下。”然后,他慈祥地望着大家:“求晶答得很勇敢很有见地,为师甚慰。那么,你们还有没有别的理解?不用顾虑,想到什么尽管说。” 众人面面相觑,怎么回事?以大师兄如此渊博的学识加上如此严密的逻辑,得出的答案难道还不对吗?道不是零吗?还是师父特意试探我们? 师父把目光挪向我:“求惢,你来说说,什么是道?” 我顿时懵了——我看个经书的扉页都费劲,哪知道什么是道?师父这是给蒸糊涂了吧。我不敢信口胡诌再伤着师父,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道。” 岂料师父陡然精神一振,大笑拍掌,水花四溅:“妙!太妙!” 众人交换着眼神,困惑不已,只听师父娓娓道来:“好一个‘不知道’!一语道破天机。道者,无根无茎无象无形,又无所不覆无所不载,故道不可名,道祖老君亦不知其名乃强字之曰道。‘不知道’者,不知何为道,心中自有道,唯有不知道,方能道不知。求惢,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有这般高深的见识。” 我对这突如其来且玄之又玄的褒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大师兄已用眼神投过来七八十刀。我知道自己说的完全不是师父所解读的那种意思,更不值得为了这事得罪大师兄,正要解释,师父又马上抛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么,谁能告诉我,对于修行之人来说,最基本的要求是什么?” 有人答“修身养性”,有人答“无欲无求”,有人答“天人合一”,大师兄答“阴阳交融”。师父均未置可否,又转而问我:“你觉得呢?”&gt; 第八章:奇葩养成攻略 在众人的窃窃私语声中,一边是师父殷切的目光,一边是大师兄凌厉的杀气,我深深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焦点所要承受的灼热与压力,心中左右为难,不禁喟叹一声:“唉!” 师父脸上顿时绽开比窗外桃花还绚烂的笑容:“精辟!爱,多么朴素又非凡的诠释!上善若水,度己度人,慈济苍生,心守正道,试问,世间还有什么比爱更重要更可贵呢?修行之人,自当以爱为本。求惢,你平素沉默寡言,看似懵懂,原来心中一片澄明。” 闻此评价,四座皆惊,纷纷对我刮目相看,我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这莫非就是师父说的“与众不同”?我胡思乱想就能窥破玄机?胡说八道也能一语中的?难道我真是个连自己都未曾觉察到的天才?正琢磨着,师父又继续发问:“何以证道?” 这个问题似乎很有难度,众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也默默低下头,却分明感觉到师父的视线依旧如影随形地落在我身上。其实我连“证道”是什么意思都不懂,问我这种问题无异于对牛弹琴,这一次恐怕要令师父失望了。 这时,池中一股暖流掠过我的右手背,我下意识地抬起手,把食指放进嘴里,边吮边思考。这味道怪怪的,我取出手指闻了闻,一阵恶心:“尿!” “哈哈哈!答得好!”师父嚯的一下从池中跃起,一把攥住我的手,“物无贵贱,道在屎溺,求惢,你懂得向最细微最平淡处求索证道,每下愈况,足见你天赋异禀,心性纯厚,堪当重任。”说着,不由分说就将一个木匣子塞到我手中。众人便开始向我贺喜。 我打开一看,是一副普通的象棋和一个破旧的棋盘,这就是十年一度的“品道究竟汤”的最高奖赏?我原以为至少会赏一碗桂圆莲子汤什么的。 “哼,不过是个棋童。”大师兄冷笑着用肩顶开我,扬长而去。 我也挺纳闷为什么师父不教我绝世武功或者别的威风一点的技能,师父看出了我的疑惑,对我说:“下棋可以开发你的智力,丰富你的阅历,培养你的精神,磨练你的意志,陶冶你的情操。” “呵呵。” “其实这种话我也不信,不过象棋作为一项非常普及的体育运动还是很有前途的,每年都有大把赛事,出人头地的机会很多,弧淖城棋王争霸赛云梦泽风景区象棋名人赛龙凤书院象棋混双邀请赛玲珑豆腐店新人挑战赛……你想想,天下有多少城池多少风景区多少书院多少豆腐店,你不发财谁发财?” “嘁!” “嗯,视钱财如粪土是个好品质,那么,你能告诉我,鸿钧老祖和女娲娘娘谁的道行更深?逢蒙和纪昌哪个箭术更精湛?老子孔子谁更有智慧?西施貂蝉哪个更美?” “额……” “所以说,在许多领域,哪怕登峰造极也未必能独占鳌头,只有棋,才是强者的游戏。世间许多比拼要依靠运气,一个天天玩麻将玩了几十年的老手遇到一个上来就摸了把天胡牌的菜鸟也只有输的份,但是棋不同,胜负了然,高下分明,玩这个,你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中龙凤。” “哦?” “一句话,只要把棋学好,就可以比你大师兄更厉害更威风。” “耶!那还不赶紧开始?!” 在开始学棋之前,师父说要先练一些基本功。我以为指的是扎马下腰劈腿空翻之类的,谁知他却教给我运气之法和忍抑之术,其动作要领就是呼吸和挨饿,练习方法就是不吃不喝还不能断气。 “学……这……啥……用?”我气若游丝,眼前摆了一桌夺魄勾魂的美食,但我的手脚都被绑着。 “橘中千岁,观棋烂柯,没点忍饥挨饿的本事,很难一气呵成淋漓尽致地享受对弈之乐趣。再者,下棋之人遇劲敌时僵持不决,对身体也是极大的考验,所谓‘久坐伤肾’,只有掌握了吐纳运气之法,才能更好地调息养生,保持健康。”师父的解答听上去很有道理,我的饥饿感顿时缓解了三分。但熬到半夜又顶不住了,要不是掌管伙房的三师兄背着师父偷偷送来一托盘的美食,恐怕我就要练成缩骨功和逃脱术了。 三师兄怜惜地看着面黄肌瘦的我:“唉,要是有‘饕餮锁’,你也就不用受这份罪了。” “什么锁?” “听说过上古十大玄宝吗?” “听师父说过,当年天下第一美男大赛时,十大玄宝之一的‘昧人珠’就在太平州出现过。” “对,这‘饕餮锁’也是其中之一,传说它可以控制人的食欲和嘴巴,还能变出各种美味佳肴,还能……” 远水救不了近火,我对眼前这一盘美味佳肴更感兴趣,马上用行动结束了对话。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一番后,我忽然觉得不对劲,随即开始拉肚子,一个时辰里狂泻了十七次,不仅把刚吃下去的如数奉还,还倒贴了不少,亏大了。三师兄也很纳闷,他的专业水准向来有口皆碑,断不可能出现食物中毒。 “嗯,不错,这下肠道彻底清空了,对修行大有裨益。”师父不知从哪旮旯冒了出来,原来他早就看见伙房的炊烟,料知三师兄的企图,便趁机在菜中下了泻药。 “师父你……”我捂着肚子,已经没有力气说话。 “呵呵,大恩不言谢,”师父捋着胡子笑道,“下面为师正式传授你忍抑术之精华——辟谷要诀。”说着,他神色肃穆地用竹竿蘸水在地上写下一行字: 埯埘噫咪贳哮苟,安敕咚唏阆辟谷 除了“辟谷”两个字,别的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便谦虚求教:“我读书少,这口诀怎么念?” 师父用竹竿逐个点过去,念道:“俺食一米是小狗,俺吃东西烂屁股。” “师父你……” 第二天,三师兄又端着一个托盘来看我了,托盘上摆着三个罩着餐盖的菜碟。 我连连摆手:“昨天的药效还在呢!” 他一脸神秘道:“没泻药,这是师父特地嘱咐为你量身定做的‘辟谷大餐’。” “少来,”我戒心满满,“屁股大餐?是不是又整一堆鸡屁股鸭屁股来玩我?” “不是,不是,都是上好的食材。”三师兄说着揭开第一个餐盖。我好奇地凑上去一看,盘中空空如也。 “你偷吃了?”一股怨念从我心底腾地升起。 三师兄摇摇头:“没,这道菜叫‘暮光’,是昨天傍晚师父命我采集来的夕阳之光,蕴祥和之气,寓无限之意。” 我哭笑不得:“这话师父教你的吧?我要一盘子空气干嘛用?” 三师兄煞有介事道:“你不懂,这可不是普通的空气。师父说,你要放松身心,屏除杂念,调息入定,将这‘暮光’含入口中,便能舌下生津,神清气爽。待默念七七四十九遍‘辟谷要诀’后,用口水吞服,就会感到浑身充满正能量,五行自然,六脉调和,十天不吃不喝也不会有饥饿感。” 他说得好诚恳,我将信将疑道:“那这三盘是……” 三师兄将盖子一一揭开,介绍道:“一盘‘晨曦’,一盘‘月色’,还有一盘‘朝霞’。新鲜干净无污染,不含任何添加剂,我还专门用小火煨了一个时辰,赶紧趁热吃吧。” 我望着四盘空气,幸福得几乎要晕厥过去,当然,主要还是因为被饿的。&gt; 第九章:棋局小试牛刀 “贵在坚持,这四道菜你要每天服用,坚持九九八十一天,及至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便大功告成了。你是师父挑选出的万中无一之人,他老人家一定不会看错的,我就不打扰你修炼了,加油!”三师兄做了个鼓励的手势,满怀期待地掩门而去。 早知道是这般培养,“品道究竟汤”上我就不该多嘴。但万中无一之人岂能活活被饿死?这几盘空气虽然不中看也不中吃,我却意外地发现,那几只盘子倒是挺好吃的。 就这样,经过无数番惨绝人寰的折腾,我终于达到了辟谷食气胎息大定的境界,师父欣赏着我均匀的呼吸玲珑的身材,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递给我一把梳子一柄剃刀和一只篦子,说:“接下来,要学一门更重要更实用的技能了。” 这个过程是从一只去了皮的椰子开始的,师父叫我把那些稀松纠结的椰子毛按他给我的图纸梳出各式造型,盘叠结鬟反绾双挂拧旋……起初我跟正常人一样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但很快我便发现了窍门,那就是把自己变成不正常的人。 我开始给椰子洗澡,清爽的肌肤一尘不染,毛发也更顺滑;我陪椰子说话,让它心情舒畅,皮色变得无比鲜嫩;我帮椰子按摩,疏通经络,调和气血,毛发渐渐浓密起来……这办法治秃顶也管用,我只告诉需要的人。 我觉得自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修炼了,但师父领我来到地窖,指着成千上万的椰子说:“同一件事情重复一万次,方能成为大师。” 然后,师父每天都会检阅被我调教成千姿百态的椰子大军,挑出艺术价值最高的摆在自己书房,剩下的端上餐桌,吃不完的最后都流向了山下的工艺品市场,大卖。 一万只椰子练下来,我果然成了沟通大师和毛发专家。师父赞许地点点头,又拖来几筐荔枝,布置新的训练科目:“去外壳,只用刀,不出一滴汁。” 这是一场更严苛的考验,我的植物沟通术也无能为力,荔枝们显然不愿意被我这笨手笨脚的家伙宽衣解带,死活不配合,把“口水”喷得我满脸都是。幸好三师兄又一次挺身而出,将祖传的三十六式伊尹刀法倾囊相授,使我的麻烦迎刃而解。通过手腕臂肩腰的“五力”外修和心气神意魂的“五品”内修,我达到了人刀荔枝“三体合一”的境界,不仅可以轻松地用剃头刀剥出一颗完整的荔枝果肉,还能在上面雕出八百罗汉像来。 虽然一开始大家都被那无与伦比的美丽震撼到热泪盈眶不忍下嘴,但最后这九千颗荔枝还是毫无意外地钻进了他们的肚子或换成了银子。 师父咂巴着嘴,从身后提溜出一个大家伙,说:“这是你的下一个目标——在你闻到它的气味之前,把它剥好切块,每块不得超过半两重。” 我盯着那榴莲,鼻梁条件反射地皱了起来,这得要多快的速度?既要考虑榴莲气体分子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又要顾及我鼻毛的敏感度和神经元的反应速度,还要掌握好每一块的分量,我可没有四师兄那么高超的精算水平,也没有大师兄那么迅捷的身手,每次还没动刀就已经被臭得头晕眼花了。 我只好腾出一只手来,把鼻子捏住,用另一只手去切剥榴莲。经过无数次的练习,我终于达到了师父的要求,而且把单手练得和双手一样灵巧,绾发辫劈柴火洗衣服穿裤子,几乎所有需要双手完成的事我都能用单手搞定。但无端地闲出一只手来似乎很浪费,我搞不懂师父这般调教究竟有何深意。 师父一脸的深谋远虑:“这样将来就算你被人剁掉了一只手,也不会有什么不方便的感觉。” 榴莲之后,我又在师父的安排下,对桃子香蕉草莓等进行了巧夺天工惨绝人寰的修理。就这样,清虚观里一年四季吃的水果拼盘全都由我一手加工而成。 “恭喜你终于练成了传说中的武林绝学‘剃头三度’,这门奇功讲究的是手上的精度力度和速度,”师父对它评价极高,“江湖上很多武功只有观赏性而无实战性,或者有了实战性却不具备生活性。唯独这‘剃头三度’,既有观赏性,又有实战性,还能服务于生活。” 为此我兴奋了好一阵子,然后我发现,清虚观里每个人只要头发需要修理的时候就会来叫我提供服务,服务的项目还包括修剪鼻毛腋毛和腿毛。 这帮家伙有的毛发很稀少,好似烈日下的茫茫沙漠;有的就很茂盛,仿佛暮色中的原始森林。在有幸见识了从猿类进化到人类的每一个阶段的**模型后,我的头脑突然开窍了:莫非师父教我忍抑之术其实只是为了节约伙食开销?而教我剃头三度不过是因为清虚观里正好缺个果盘师和剃头匠? 师父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羊每天吃草,不也是给大地在剃头?但它终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你给大伙剃头做果盘,看上去是别人占了便宜,实际上最大的受益者是你自己。” 我半信半疑:“我哪受益了?难道把他们剃下来的头发拿去卖钱?” 师父拍着我的肩膀,说:“运气之法忍抑之术剃头三度,现在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大用,但将来一定会为你带来无限的好处,甚至能救你的小命。” “将来”,这是一个很玄妙的词,任何不知真假的话套上它,都会变得神秘而可期。管他呢,反正我学都学了,现在终于可以进入正题,专攻象棋了。有了如此丰富扎实的基本功,加上师父的悉心教导,我的棋艺一日千里。那些技能的确没白练,我出手快落子准招法狠,在气势上就令对方畏惧三分,更厉害的是,我可以坐在棋盘前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对方晕倒在地我还精神抖擞,胜负不言而喻。很快,远近棋友都成了我的手下败将,棋盘也成为我赢得自信和尊重的利器,正如大师兄手中的剑,我开始向往更大的舞台和成功。 此时,朝廷举办第二届“混沌杯”少年棋赛的消息传上山来,这是一项颇有影响力的赛事,上一届的冠军是个不世出的棋坛天才,他喜欢红色,所以每次都选红的一方,却又很傲气,总让对方执黑先手,而且还让对方一个炮,未尝败绩,人送雅号“一炮而红”。 后来,他入宫成为棋待诏。第一次陪皇上下棋时,自信满满的皇上提议来一场公平的对决,谁也不要让,但“一炮而红”是个有原则的人,坚持让皇上执黑先走,同时拿掉了自己一个炮。然后不出十步,“一炮而红”一个马后炮吃了皇上的将,顺口提醒道“陛下,您将死矣”。 颜面扫地的皇上勃然大怒:“你才将死!你全家都将死!”然后就把他满门抄斩了。 我只知道“后来”之前的那半段故事,所以不想错过这个一炮而红的机会,马上跑去向师父请战。参赛的动机当然不能说得太功利:以棋会友替师门争光促进文化繁荣为天下苍生祈福……我简直要被自己感动哭了。 师父未置可否,不慌不忙摆开棋局:“赢我再说。”&gt; 第十章:揍出来的绝技 这是要试我棋力呢,我不敢怠慢,使出浑身解数,三下五除二就把师父的帅逼到了死角:“师父,您输了。” 师父头也不抬:“哪里输了?” 我指着棋盘:“卧槽呀!” “小孩子别讲脏话。” “……我是说我的卧槽马将死你了。” 师父看了看,用手指在棋盘一角轻轻一拨,让棋盘平平地转了半圈,瞬时攻守对调。 师父说:“该你下了。” 我愣住:“这也可以?!” 师父鼓励道:“换位思考,绝处逢生。” 我苦想了半天,无可奈何:“是死棋啊,可这不能算我输吧?” 师父说:“输赢不重要,为师是要告诉你一个道理,事不可做尽,须给对方留个余地,否则造化弄人,乾坤颠倒,倒霉的还是自己。” 师父真是用心良苦,我似乎悟到些什么,仿佛混沌之中透入一缕光明,虽然输了棋,却赢得了智慧,真值。 师父拨弄着棋子重新开局,说:“再来。” 我又一鼓作气,直捣黄龙:“将!赢了。” 师父打着哈欠:“哪赢了?” 我说:“这二鬼拍门,您的‘帅’没地方去了。” 师父笑笑,伸手将他的“帅”向后挪了一格:“怎么没地方去?” “您这都出棋盘啦!”我急了,顺手将卒子也向前拱出棋盘,“再将!” 师父忽然一把抓起那个“帅”,往窗外一丢:“这般,如何将?” “师父您耍赖!” 师父摊开手掌露出“帅”,解释道:“这不是耍赖,为师这是要教给你又一个重要的人生哲理——只要够帅,天大地大哪儿都能去。” 哦,原来如此!我顿时觉得自己的境界又提高了一层。 师父将棋子归位:“继续。” 这一次我吸取教训,决定在将死师父的同时直接把他的“帅”吃掉,不给它逃跑的机会。可是还没到那一步,我就遇上了新的困惑。 “师父您这马不对呀,不是马走日象走田么?” “事急马行田,命危猪上树,这道理你都不明白?将!”师父说着用马踩住我的将,“记住,不拘世俗法度,方为人中龙凤。” 第四局,我不敢轻举妄动了,按着棋子踯躅不前,要怎样才能赢师父呢?他是如此变幻莫测。我手指僵硬,汗如雨下,呆若木鸡。 “时间到,”师父突然宣布,“这局是快棋,限时半柱香,你超时了。” “可您刚才没有说是快棋呀!” “没错,这就是玄机所在,我的棋盘我做主,你棋艺再好,也玩不过定规则的人,”师父笑道,“明白了这些道理,对你将来行走江湖大有帮助。”说着又要开始摆棋子。 “我去!不玩了!”我一把掀翻棋盘,从袖子里摸出三个骰子,眉飞色舞,“我们来比这个。” “哈哈哈!”师父振衣而起,大笑出门,抛下一句“孺子可教”在半空中游荡。 经过这次较量,我意识到自己的见识和能力还远远不足以纵横江湖,便静下心来,加倍努力地练习各项技艺。随着师父对我培养的逐步深入,大师兄对我的嫉恨也与日俱增,一会儿在我背上贴张诅咒符,一会儿又在我被窝里放坨臭狗屎,还不解气,索性披挂上阵,把我变成了他的拳靶。他比我大六岁,所以每天都会揍我六顿,早中晚各两顿,分配合理营养均衡,风雨无阻持之以恒,助我茁壮成长。 奇怪的是,每次他揍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我却感觉像挠痒痒,一点也不疼。考虑到他是皇族后裔——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被出身如此高贵的人欺负的,所以我一开始并不介意他的暴力,但后来想到自己追根溯源也算炎帝和黄帝的后裔,而且还是天下第一高手沙仁的独子时,才觉着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我问师父:“您不是说学了棋我就能比大师兄更威风更厉害吗?” 师父把目光投向散布在棋盘上的棋子,一语双关地反问道:“你胸怀大志,身负重托,有将帅之才,有车马随行,有士卒簇拥,难道不比他威风吗?” 我嘴撅得老高:“威风个屁,都快被他打抽风了!瞧他那德性,总觉得自己高我们一等似的。” 师父一脸的辩证法:“这感觉是你们自己给他的。” 我又问:“高一等就可以欺负我?” 师父的回答依然高深莫测:“这是人的问题,不是他的问题。” 我一愣:“大师兄不是人?” 师父说:“我的意思是说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这样的事发生,这只是人性的一部分,我小时候也被我的师兄欺负过,假如你是大师兄,你也可能去欺负你的师弟。” 我说:“我才不会,欺负人太麻烦了。” 师父看了看我:“嗯,我说过你是与众不同的,你遗传了你父亲的善良与豁达。” 我谦虚道:“豁达也算不上,只是因为不管大师兄怎么打我,我都不疼。对了,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同一件事情重复一万次就能成为大师’,我被揍了一万多次,所以成了挨揍大师了?” 师父笑笑:“当然不是,你本来就身怀绝技。” 我说:“您是指运气之法忍抑之术和剃头三度吗?” 师父摇摇头:“那些只是技能,练出来的。绝技则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赋异能,别人学也学不会。” 我追问:“那我这是什么绝技?” 师父捻着胡须,分析道:“你说你被大师兄拳打脚踢也不觉得痛,依我看,应该就是江湖上失传数百年之久的护体绝技——‘揍死盾’,传说拥有此项绝技的人可以‘拳脚无伤刀枪不入’。” 我并没有感到特别惊喜:“这算什么?不过是个被动的防御技能啊,有什么用。” “怎么没用?”师父说,“没有它你早被你大师兄给揍死了。” 我嘟囔道:“那我总不能一辈子光挨揍吧?” 师父掐指一算:“你今年十六岁了?” 我点点头:“上个月刚过的生日,那天大师兄比平时多揍了我两顿,说是生日礼物。” 师父说:“那你快要领悟第二项绝技了。” “还有?”我两眼放光,“是啥?” 师父说:“我也不知道,传说世上有数百种类似的绝技,这些绝技在亿万年前就存在于这片天地间,比我们人类的历史还要悠久。它们的力量来自于日月星辰风云雷电山川草木,甚至每一丝空气。这种力量有大有小,有的只是防御型的,比如‘揍死盾’,有的却是凌厉霸道,无坚不摧。这些绝技往往数百年或者数千年才会降世一次,降到谁头上什么时候降,皆为天数,无从知晓。在有人类之前,其它生灵就成为它们的载体,拥有了这些力量,便可能统治这片天地,或者,毁灭它。” “我去!这绝技威力这么大,一下子降到我头上,还不把我这小身板给拍成饼了?”我听得汗毛根根竖起。 “别怕,它选择的载体都是高度匹配的,不同的特质对应不同的绝技,”师父笑笑,将小拇指戳进自己的鼻孔,抠了起来,“这就像我们抠鼻屎,正常人都会用粗细合适的手指去抠,你见过谁用大拇指硬抠鼻孔,而把鼻孔抠爆的?” 他说得好有道理,我鼻孔都不自觉地痒了起来。我耸了耸鼻梁,继续问道:“那这第二项绝技该不会又是个什么盾吧?” 师父想了想,道:“从平衡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一种攻击性极强的能力,记住,上天赋予你的能力是独一无二的,要善用它。”&gt; 第十一章:折戟温泉山庄 师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抑郁的天空正下着欢快的雨,阴冷的山风在诡秘的林间游走,雨滴亲吻水面,鱼儿此起彼落,在空中画出优美的弧线。我们俩伫立在池塘边,没有打伞。 师父望向脚旁的水洼,似在自言自语:“这天地间每一滴雨珠每一朵水花每一道弧线,原本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惜,当它们随波逐流,蚁拥蜂攒,挤在一起,就变成了一滩面目全非的污泥浊水。” 我没太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不过,从那以后我对人生充满了信心,心情舒畅多了,胸襟也更开阔了,因为我知道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我会成为像我父亲一样的传奇。 大师兄一如既往地每天揍我六顿,顺便从中悟出了两套新拳法和一套健美操。而我在护体神功的庇佑下,对他的拳脚更加泰然处之:他一记漂亮的左勾拳打中我右肋,我就势伸了个懒腰;他双掌齐劈砍在我的琵琶骨上,我借力打了个哈欠;他使劲将包子塞进我的嘴巴,我顺便尝了口肉馅;他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我趁机舔了舔牙缝;他疾出二指戳向我的眼睛,我正好闭目养神;他凌空一腿踢中我的肚脐,我直接放了一个清脆爽朗的屁;他怒不可遏地使出必杀技“宫锁沉香”将我整个人压在身下,同时用一招“宫锁连城”把我的四肢死死锁住,紧接着一招“宫锁心玉”抓向我胸口,我却面带微笑,轻轻抽出一只手,为他拭去额头的汗珠……观者无不被我的气度和品格所折服,掌声雷动。 恰逢山下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由礼部和户部共同发起的“真善美传万家”活动,我的故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到了太平州府。他们如获至宝,立马将我评为“道德模范”,连同我“以德报怨”的光辉事迹层层上报朝廷,报告中歌颂了皇上的圣明和国运的昌盛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感谢了朝廷各部以及上级衙门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指导,强调了太平州府从上到下对教育事业一以贯之的重视态度,详细汇报了这些年太平州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归纳出包含九九八十一条口诀的“九曲教育法”,朗朗上口,刊发于《混沌教育报》头版头条,引起了高层的关注,一干官员表彰的表彰,升职的升职。 随后,太平州各地争先恐后地掀起了向我学习的热潮,官老爷们觉得我这事迹充满了教育意义,可以让百姓们直面惨淡的生活,乐观地对待各种遭遇,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幸福感。果然,被私塾先生体罚的孩子被地痞非礼的少女被丈夫背叛的黄脸婆被地主敲破脑袋的长工被恶霸烧毁茅屋的老汉被皇帝打入冷宫的妃子……在听了我的故事后,心灵受到洗礼,思想得到净化,学会了宽恕与包容,抛却了怨恨与不满,重新燃起美好的希望,纷纷破涕为笑,连我都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正气与阳光。 成为道德模范和学习榜样让我更加笃信师父对我未来的判断:我是独一无二的,我身怀绝技,我会成为像我父亲一样的盖世英雄。虽然从目前来看,我的成名之路与父亲的截然不同,但这并不重要,成名了就有了更多的可能,特别是对于清虚观来说。要知道,“名人故里”可是一只香饽饽,多少城池为此争得头破血流,砸钱的砸钱,掐架的掐架,弄得遍地都是“大禹故居”“嫦娥娘家”“盘古开天处”“妲己足浴池”“牛郎织女初吻地”……连九曲山中大大小小的寺庙道观也来凑热闹,推出了“顽石点头台”“天花乱坠坛”“庄生梦蝶榻”等景点,获利颇丰。 现在清虚观有了我这个名人,还愁不能致富?我和二师兄三师兄花了好几天去研究炒作方案,最终却不了了之,因为我们发现,要把清虚观炒成“名人故里”的前提是这个名人得先“故”了,还健在的名人的吸引力就大打折扣。何况我的名气本来也不大,老百姓们根本不买账,没有谁愿意掏钱来看我一眼,倒是各地官员学习热情高涨,频频组团上山来实地学习考察。奇怪的是他们到了山上后也没有看我一眼,而是直接奔向更远更高的凌云峰。那儿地处九曲山脉北线与幽冥海的交界处,刚兴建了一所金碧辉煌的温泉山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人均消费一千两银子起步。 “那里面的姑娘个个都跟画上的仙女儿似的。”五师兄一提起就忍不住咽口水。 二师兄说:“据说去那地方容易泄了真气,对修道之人百害无益。” 四师兄不以为然:“那大师兄还老去。” 我说:“大师兄说是去传输至纯真气给姑娘们,弘扬道法。” 三师兄在我脑门上敲了一下:“那你怎么不去弘一个?没银子人家会让你传输真气吗?” “我们是去不起,不过,”四师兄揽过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笑道,“你带我们去,待遇就不同了。” 温泉山庄门口摆着一尊我的青铜雕像,挂着太平州提学官纪大人亲笔书写的牌匾——“沙步奇道德模范教育基地”。大家都说沙步奇这个名字毫无气势,因为我爹姓沙,我娘姓步,二人因为一段奇缘生下了我,所以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我也实在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改名字要办很多手续,牵扯到衙门里大大小小几十个机构,我实在不忍心让这么多父母官来为我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费心。何况等这么些手续全办完的时候,我的曾孙恐怕都已经呱呱坠地了,人生苦短,应该把时间耗在有生之年有希望看到结果的事情上。 我和师兄们翻出自己压箱底的帅气衣服,打理出自己最满意的造型,意气风发,翻山越岭,来到温泉山庄。刚到门口就被两个护院壮汉拦住了:“干什么的!” 二师兄:学习交流。 三师兄:买菜路过。 四师兄:商务考察。 五师兄:泡妞把妹。 我:弘扬道法。 俩壮汉:滚。 “我就是沙步奇,那就是我,”我骄傲地指着院子里的青铜雕像自我介绍道,却发觉有些异样,“咦,那是谁?” 壮汉甲:废话,当然是沙步奇。 我:可一点都不像我啊。 壮汉乙:废话,所以你不是沙步奇。 二师兄:那好像是大师兄。 我:对啊,那不是我,你们雕错人了。 壮汉甲:废话,你要是能赞助个一百万两银子,你也可以是沙步奇。 我:可我就是沙步奇。 壮汉甲:沙你个大头鬼!这就是个符号,谁有钱才配是。再说你这形象有他帅吗?摆那里不但污染环境还会搅黄我们的生意。 五师兄:行,那让我们进去玩玩可以不? 壮汉乙:玩?钱! 壮汉甲:哼,我看把你们几个毛头小子全卖了也不够一百两门票。 四师兄:什么?门票还要一百? 三师兄:他真是原装的沙步奇,好歹给点优惠吧。 壮汉甲:那好,给你们打个折,九十七。 我:我一个大活人才值三两? 壮汉乙:不,你一文不值,就名字值三两。 众师兄:…… “好,你说的,那这名字现在被你们拿去用了,”我手掌一摊,“三两,给钱我就走。” 然后不知哪里冒出来十几条嗷嗷叫的疯狗,把我们撵得屁滚尿流满山跑。这件事给我留下了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使我从此对一切商业行为和犬科动物失去了好感,要知道,若不是那两个护院如此不讲诚信,我本打算把我的法号也以三两银子的优惠价格卖给他们,那该是个多么皆大欢喜的结局。我身怀绝技,棋艺超群,如今又是远近闻名的道德模范,要是有了这六两本钱,我就能置办一套更体面的行头,被拉出去巡回演讲时衣冠楚楚的也好上得了台面,不仅可以达到更出色的宣传教育效果,还能迷倒不少天真少女顺便解决个人问题。&gt; 第十二章:夜战九州桶业 遗憾并未持续多久,一个更大的机会便从天而降。“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派人登门拜访,表示愿意出资白银三十万两,用以修缮道观拓宽山路建造园林,以及后续的策划包装宣传等一整套流程,决心要将清虚观打造成太平州最招财的文化旅游景点。对此我毫不怀疑,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九州桶业”是混沌国实力最强的商业集团,这世上只有他们不想买的,没有他们买不起的。 几十年前,名不见经传的市井屠夫药七桶在时任左丞相的堂兄药一桶的帮助下,成立了“九州桶业”,起初只是生产各类桶具,如垃圾桶马桶饭桶等等,经过短短数十年的发展,就成为一家经营范围覆盖家居饮食旅游等方方面面的大公司,树大根深枝繁叶茂,也将药七桶的儿子药龙段推上了天下首富的宝座。有人说这全靠药七桶和药龙段这两任大掌柜超凡的经济头脑,也有人说这其实得益于药氏家族祖坟所在的那块风水宝地,前者人算,后者天算,却都不及下面这一段文字管用。 《混沌六典》第六卷第一百一十一条明文规定:除“九州桶业”外,混沌国境内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制造任何桶具,同时,混沌国所有子民一律只准使用“九州桶业”生产的桶具,违者没收桶具,并罚银一万两。 混沌国的百姓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子民,因此“九州桶业”就有了庞大而稳定的需求市场,“九州牌”垃圾桶马桶饭桶的价格顺势而涨,买不起的人就开始用瓷缸装垃圾,用瓷缸方便,用瓷缸蒸饭——当然,不是同一个瓷缸。 左丞相药一桶认为这些刁民钻了空子,暴露出法制的不健全,于是对《混沌六典》进行了补充修改,在第六卷第一百一十二条补充规定:混沌国每一户人家都必须拥有至少一套“九州桶业”生产的桶具,违者全家发配到“九州桶业”生产线无偿劳动五年,并罚银一万两。 于是,百姓们节衣缩食借高利贷甚至卖身卖肾,终于买下了“九州牌”垃圾桶马桶饭桶,却发现这些桶的质量比它们所装的东西还要渣,不是霉变就是开裂,可谓“装饭饭发臭装尿尿泄漏”,只好丢到一旁当摆设,重新用起瓷缸来。 这样一来,原本被设计定位成生活耗材的各类桶具变成了奢侈装饰品,销量大大低于预期,“九州桶业”的效益也止步不前了。于是,各地官差开始定期挨家挨户上门检查,把一颗颗忠于职守的脑袋探进那些户主倾家荡产买来的“九州牌”垃圾桶马桶饭桶里,运用超凡的视觉和嗅觉,望闻问切,必要时还舔一舔,便发现了蛛丝马迹:“你们这桶最近没在用!” 户主解释道:“坏了没法用,可我没有违法,我确实拥有了一套‘九州牌’桶具。” “谁说拥有就够了?要使用!”官差说着掏出最新的《混沌六典》,翻到第六卷第一百一十二条,原文的“拥有”二字被涂成一团黑,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使用”——刑部也懒得重新发文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如此背景深厚财大气粗的商业巨头竟会关注我这么一个小人物,愿为清虚观投资,而且他们提出的附加条件也并不苛刻,只要求在清虚观里盖一座小型桶具制造厂,同时在清虚观的外墙上打一句广告词: 我们不生产屎尿,我们只是肠道的搬运工。 对于这样一块天上掉下的大馅饼,师父竟然婉言谢绝了,难道他的算术只学到个位数吗?不知道三十万两白银是什么概念?真搞不懂他怎么想的。 “九州桶业”的总管郭赧才也看不懂我师父的不识抬举,决定换一种更直接的交流方式。数月后的一天深夜,数百名黑衣人潜入莫愁峰,人人怀抱一只黑色马桶,里面盛着当今世上最臭的屎。 为了实施这次袭击,他们做了精心的准备,首先定制了统一规格保鲜效果最好的马桶,然后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强化训练,重点科目就是让他们抱着满满一桶屎快速登山,最后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准备袭击物。为此,郭赧才特地请教了最著名的生物学家,生物学家告诉他,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只要让一个人连续几个月只吃一种东西,那么最后他拉出来的屎就是他所吃的东西的味道,不含一丝杂质,也不会有任何其它的味道,非常纯粹,非常地道。于是,他们吃了三个月的屎。 就这样,这些黑衣人捧着自己屙出的奇臭无比的纯粹的屎,乘着夜色,悄无声息地包围了清虚观。几个月的训练真不是白费的,我和师兄们都睡得死死的,巡更的人也被他们轻松地用屎熏倒。黑衣人们登堂入室,势如破竹,迅速占据了道观内每一处战略要地,每一根立柱旁每一块匾额下每一尊神像前,包括院子里的老樟树下,都有黑衣人把守,连我们的卧榻边,也站上了一排黑衣人。他们各就各位,高举马桶,瞄准目标。只听一声哨响,黑衣人们同时娴熟地将手中的马桶盖掀开,调转桶口,一坨坨又黑又臭的屎立刻奔腾而出。 “无上天尊,道在屎溺!”黑暗中响起一声沉吟。 这声音并不响亮,却直透五脏六腑,将我和师兄们都唤醒过来。我们刚睁开眼,就看见屋内一道红芒闪过,像一只飞速奔跑的精灵,嗖嗖嗖地蹿过每一间屋子,最后一下射向天空,炸成一朵莲花。无数片花瓣曳着鲜红的流光如雨丝般纷纷落下,有的掉进丛林,马上令四周草木容光焕发,变得翠绿丰满;有的渗入山溪,立刻使涓涓细流水量暴涨,发出欢快的呼喊;有的刺入屋顶,几乎在同一时间将清虚观里的每一盏烛台点燃,屋内顿时亮如白昼。 我们醒过神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见到无数坨悬在半空千姿百态的屎。它们倒挂在一只只马桶的下方,像一串串钟乳石,新鲜欲滴。视线逆流而上,只见那些马桶和黑衣人也统统定在当场,动弹不得,仿佛一尊尊石像。 师父略显臃肿的身影堵在门口,周身隐隐泛着金光,笑吟吟地望着我们。我这才知道刚才自己躲过了怎样的一劫,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却臭得险些晕过去。原来那些屎虽然被锁在半空,可气味没被定住。 师父皱了皱鼻子,粗袖轻抬,单手迅速在空中画出一个八卦印,口中一字一字念道:“道——法——自——然!” 只见那八卦印应声而裂,呈波浪状漾开,散成无数道绿光,瞬间填满了整间屋子。 令人作呕的臭味顿时不知所踪,更不可思议的是,一朵朵五颜六色的小花竟从那一坨坨屎的上端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师父一挥衣袖,这些插着鲜花的屎自动排列整齐,秩序井然地飘向屋外,稳稳地落在院子里,与地上的泥土融为了一体,一座小花园就此建成。 “天色不早,回去洗洗睡了罢,顺便告诉你们郭总管,‘道可道非肠道’,你们那个什么肠道搬运工的广告真心不适合我们清虚观。”我们被这美丽的花园深深吸引住,也不知师父什么时候把那些黑衣人的定身咒给解了,并大度地放他们离去。 黑衣人们已经领教过师父的法力,也不敢再有什么想法,点头哈腰,落荒而逃。&gt; 第十三章:美人组团上山 虽然“九州桶业”改造清虚观的计划宣告失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开发周边地区,那些地方不属于清虚观,只要官府授权,谁也不能阻拦。没多久,“九州桶业”就把清冷的莫愁峰变成了热闹的风景区,把崎岖的山间小路变成了坦荡的开发大道,还把清虚观在地图上的名称变成了清虚度假村,所以我才有了故事开头的那个家庭住址:九曲山脉莫愁峰风景区开发大道54号清虚度假村二单元B座。 经过黑衣人事件后,有意向投资清虚观的另外几家大商号也都知难而退了,纷纷与附近几座山头的和尚庙尼姑庵发展了合作关系,搞得有声有色,这让年久失修的清虚观与周边优美的环境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不过,财运并未完全断绝,由于我的事迹,师父被朝廷授予“师道楷模”的称号,获赏一百两银子。《太平州志》将他收录其中,称他为当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宗教改革家,赞他不食俸禄不媚世俗不拘传统,一边勤勤恳恳教育下一代,一边自力更生发展农牧业——这并非凭空捏造,清虚观里确实种了几亩菜养了几只老母鸡。 代表朝廷前来赐赏的是礼部侍郎兼国子监祭酒毛过晏,轻车简从,不惊不扰,看上去很低调的样子。宣读完嘉奖令,毛大人在大殿中踱步四顾,时而仰望断纹褪色的壁画,时而注视脱漆破相的神像,时而轻嗅霉迹斑驳的立柱,末了,长叹一声,沉入座椅,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盛着一百两赏银的托盘,用一种充满怜惜与暧昧的眼神看着师父,幽幽地问道: “这些,够么?” 师父微微欠身:“不够。” 毛大人嘴角泛起会心的笑意:“依你看,该给多少?” 师父摊开五指:“这个数如何?” 毛大人脸色微变:“不妥吧?” 师父苦着脸抖抖衣襟:“贫道贫道,贫穷得只剩这一身道袍了。” 毛大人大笑:“哈哈,姑念你逗趣,便宜这一回。” 师父真会做买卖,几句话就把一百两赏银变成了五百两,白捡四百两,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然后只见毛大人端起桌上的一百两银子,又从师父手中接过四百两银票,扬长而去。 众人顿时傻眼。师父却一抹额头渗出的汗珠:“呼!大难不死。” “师父您糊涂了吧,他拿了我们的银子耶。”四师兄的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 “你懂什么,”师父解释道,“刚才毛大人问‘够么’,意思是说这一百两孝敬他够么,我当然说不够,然后他让我报价,我说五百两,他显然不满意,我只好哭穷咯,把他逗开心了,才算侥幸过关。” “岂有此理!”五师兄大怒,捋起袖子就要往外冲。 师父一把揪住他:“此理不在拳脚。” 五师兄反问:“那我们就自认倒霉?” 师父答非所问:“你们可曾听说过‘五仁教’这门派?” 我们都摇头,二师兄说:“‘五毒教’倒是听过。” “那是在他们得罪这位毛大人之后的新名号,”师父幽幽道,“当年‘五仁教’以仁爱之道闻名江湖,奉行仁义仁孝仁信仁德仁明,故称五仁。因其多行善举,朝廷就派这个毛大人登门嘉奖。谁都知道毛大人每次干这差事,都会向获赏者索取至少888两‘谢恩礼’,可‘五仁教’教主施五仁血气方刚,拒不缴纳‘谢恩礼’。结果从那以后,当地官府隔三差五地组织公差去参观学习,吃他们的用他们的住他们的,愣是把‘五仁教’给吃得鸡犬不留家徒四壁。后来,‘五仁教’又因独门补药‘五仁散’被检测出重金属超标而遭到查封,并获制毒藏毒运毒贩毒投毒五项重罪,从此戴上了‘五毒教’的帽子。这一切只是毛大人动动嘴皮的功夫,所以,咱只用五百两银子就化险为夷,其实是赚了三百多两了,应该庆幸才对。” 四师兄倒吸一口冷气:“这毛大人什么来头?” 师父说:“他掌管着天下最权威的品鉴机构——‘月蛋评’,负责在每月十五这一天对当世的人和物进行点评,辩人之善恶,判物之优劣。评价结果通过鸡蛋来体现,双黄蛋代表最好的,臭鸡蛋就是垫底了。各地官府皆以此为据,赏罚臧否。所以无论谁,只要上了‘月蛋评’,或身价百倍,或身败名裂。那些开黑店的卖假药的贪赃枉法的,为了不被‘月蛋评’盯上,卑辞厚币不惜血本。还有更多的人一掷千金,只求毛大人赐一只双黄蛋。” 我感慨道:“多亏师父您机灵,否则我们这‘肾虚观’恐怕就要重蹈‘五仁教’的覆辙,被毛大人整成‘嘘嘘观’了呢。” 为免后患,师父又派大师兄去陪毛大人遍游附近名胜。我们都垂涎这美差,但只有段未能胜任,因为他出身名门,形貌超群,在不揍我的时候从发梢到脚趾甲缝里都流淌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最重要的是他腰缠万贯出手阔绰,能叫客人玩得尽兴还不用找师父报销接待费。 三日后,山路上忽然出现一大群艳妆丽服花枝招展的少女。我和师兄们簇拥围观,倚窗骑墙,灵魂出窍,都以为是温泉山庄新招的工作人员,不料她们却径直向清虚观走来。我描述不出她们的具体模样,因为目不暇接——赏一朵花尚可名状,堕入花丛就难免晕头转向。 领头的是个太监,蓝袍玉带,手执拂尘,走路比姑娘们还扭,说话比姑娘们还嗲,两只暗黄色的小铃铛别在腰间,伴着妖娆的小碎步叮咚作响。他扭到门前,向知客执事一亮腰牌,原来是这群新选秀女的监护人。 五师兄窃笑道:“朝廷里的分工真逗,监护人就用太监,那要是守护人难道派个太守来?” 三师兄说:“派太监办这差事是为了防止监护人监守自盗,皇上只对没有能力的人放心。”这话没错,但不全面,从辩证的角度看,重用太监不仅可让皇上放心,还能减少官二代的数量,让百姓满意。 其实偷腥这种事在寂寞空虚冷的后宫之中本来也不算稀奇,可皇上不能容忍的是有人在自己下嘴之前先尝了腥。所以在选妃时,身体的纯洁性是一项重要指标,但一个人的出现令这个程序变得形同虚设。这个人叫金三变,他发明了一种膏药,可以轻松地把潘金莲变成黄花大闺女。皇上对此非常恼火,彻底丧失了对爱情的信任,因此江湖上也有一种说法,说金三变其实是被大内高手暗杀的。 新登基的皇上年方二十,聪敏好学,博览群书,在他还是太子时,少傅安排专人教他六艺,问他想先学“礼乐射御书数”中的哪一项。太子想起自己最爱看的一本古书上“夜御数女”的故事,便兴致勃勃地选了“御”。 后来,在付出死伤十三名驭手和五十匹名驹的代价后,连“舞交衢”都没学会的太子断然放弃了御车,重操旧业回去御女了。登基后他这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于是各州的美女们找到了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其实美女在任何时代都拥有大把的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只不过这一回机会前所未有地丰富。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掘美女这一稀缺资源,皇上爆发出比治国时高超百倍的智慧,开创性地在户部下面增设了一个“寻芳司”,专门负责在全国搜罗各色美女,并将各地官府在推荐上报美女人才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极大地激发了官员们的积极性。 同时,为了科学高效地利用好现有的美女资源,皇上又亲自操刀,制订了一套精细化管理制度,起初是将宫中佳丽按照性格进行归类,分别编入“温婉组”“忧郁组”“狂野组”“活泼组”“浪漫组”“冷艳组”“娇羞组”等十几个大组,后来美女越来越多,分类便日趋细化,把籍贯特长爱好星座等因素也都考虑在内,并通过拼音缩略转化成独一无二的代码。如今皇上睡觉前,太监就会推出一张十丈长的带滑轮的桌子,上面密密麻麻摆满刻着代码的绿头牌。皇上翻过一块“TPLYFMSY”的牌子,意思就是点这位来自太平州的冷艳的丰满的双鱼座妃子侍寝,不懂其中奥妙的人很容易把这种牌子误解成某一款刚上市的西洋时尚品牌的商标。 这一系统性的分类法比后来西洋人杜威发明的十进制图书分类法早了将近一千年,被学术界赞为“人类进化史上最具人性的伟大发明”,有了它,皇上的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会睡错妃子了。&gt; 第十四章:句句标准答案 为了实现美女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皇上还从教育入手,从胎儿抓起,一方面鼓励长得好看的配偶多生女儿,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另一方面规定天下所有的学堂必须开设女生部,主要传授养颜护肤塑身妆容礼仪等知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和受教育水平,间接孕育了妇女解放思潮的萌芽。不仅如此,皇上还将美女上升到战略资源的高度,在兵部设立了“色伐司”,专门征召和培养魅术出众的女子,一部分投入谍战搞策反暗杀和刺探情报,另一部分充实到礼部在外交领域大展拳脚。总之,说到对美女资源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这位皇上是古往今来数第一,为了这些事,他也是操碎了心,费尽了脑,终于打造出一个让每一位美女都能美有所值色有所养学有所用的黄金时代。 此刻站在我们面前的这群姑娘正是太平州精心挑选出来的,北上京城路过此处,慕名而来——不知慕的是我的名还是师父的名。这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师父我清虚观莫愁峰乃至整个九曲山脉,都不是她们的目标,而只是程序。对她们来说,到过这里的作用就像学过琴棋书画练过歌舞礼仪一样,可以提高自己的档次,更方便获得皇上的垂青。可实际上,皇上对女子的才艺品德学识内涵都丝毫不感兴趣,他只关心脸蛋身材和取悦男人的本领。所以她们来清虚观学习几日真还不如去找金三变割上几刀更管用——在他的刀下,类人猿都能变成万人迷。当然,金三变已经死了,否则他也会因疲于应付此类业务而过劳死。 看得出各地的官老爷们并非白拿俸禄不干活的庸碌之辈,在选美人这项工作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夫,甚至可能制订了七七四十九套无懈可击的方案,才会挑出品种如此齐全类型如此丰富的各色佳丽,完全不带重样的。 走在韩公公旁边的那位少女身穿缀着金丝的乳白色纱衫,姿容出众,身段**,纤纤小手把玩着一只苹果,一颦一笑都引人无限遐想。 这种苹果产自太平州唯一一座休眠火山——半步崖,水润光亮,肉质饱满,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 我很喜欢这只苹果,所以爱屋及乌,对这姑娘也一见钟情。她叫叶无心。 师父亲自出殿相迎,抚掌而笑:“呵呵,贵客临门,何须如此厚礼?” 韩公公一愣:“这些美人可不是送给你的。” 师父笑意更浓:“全天下的美人加起来,怕是也敌不过这‘一念铃’的威力吧?” “啊……此物果真是十大玄宝之一的‘一念铃’?看来宋牢头并未诓我……”韩公公取下腰间那对铃铛,先是一喜,转念又一惊,连忙把铃铛护入怀中,“你刚说‘厚礼’,莫非对它有所企图?” 师父双手一摊:“我又不知咒语,要它何用?” 韩公公将信将疑:“我怎么知道你不知道?” 师父哈哈大笑,拂袖转身,铃铛竟已入手:“我若是知道,早就催动此铃,教天下所有有情之人早成眷属,教世间一切荒淫之徒立地成佛了。当年在庄璧楼,这小铃铛倒是歪打正着,成全了一对神仙眷侣呢。” 我心中一凛,师父同我讲过美男大赛那一夜发生的事,却从未提过“一念铃”,曾以为故事中关于当时情景的描述只是艺术渲染,没想到竟是“一念铃”的神奇威力。 韩公公直勾勾地望着师父手里的铃铛,丝毫没有察觉自己手里的铃铛已经易主,还以为“一念铃”是批量生产的,好奇道:“你怎么也有……”低头一看,才愕然失色。 师父一摆手,“一念铃”又回到韩公公的手指间,仿佛从未离开过一样。“收好吧,皇上还真的挺需要它,”师父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随即话锋一转,冲那一群姑娘笑吟吟道,“各位一路辛苦,将来恐怕还要更辛苦,赶紧坐下歇歇吧。” 韩公公没想到玄宝之事这么快就翻篇了,完全跟不上师父的节奏,匆匆收好“一念铃”,与众佳丽一同入座。 师父吩咐道:上茶。 叶无心一惊:谢谢,茶叶过敏。 师父问:何故惊慌? 叶无心说:您的请茶神功出神入化,接招者凶多吉少。 师父微微一笑:是他们太执着了。 叶无心说:我们跟他们的目的不同。 师父问:所为何事? 叶无心说:问道怡情,修身养性。 师父笑得更开心:好,很好。 我轻声提醒:清虚观里从未住过女客呢。 师父高声道:没住过不代表不能住,这不正好填补了历史空白嘛! 众光棍一哄而上,抢过姑娘们的行李,欢天喜地直奔后院客房。我手脚笨,一件都没有抢到,还摔了一跤,侧着身倒在地上,像一只被绑住待宰的年猪。 叶无心从我面前曳裙而过,好似一朵洁白的云,纤美的脚踝随着轻轻踮起的后跟上下跳动,仿佛一对热恋中的蝴蝶,空气中荡漾起野百合的芬芳。 我的视线循着香气飘摇而上,与那妩媚的眼神不期而遇,心弦登时一颤,如燧石划过铁板,火花四射。我不由灵魂出窍神游九霄,心中挣扎默念:无心,无心的。 第二天,美人团在韩公公的带领下参观清虚观,听师父讲道,看大伙练功。师兄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纷纷像打了鸡血一样玩儿命表现,单手俯卧撑连环后空翻天刀蝴蝶腿托马斯全旋踺子后手翻转体180度接快速后空翻接直体后空翻转体540度接直体前空翻转体720度……平时几个人帮忙也做不出的高难度动作此刻全都信手拈来,哪怕身体扭成了麻花也在所不惜,难怪书上说女人才是男人最好的老师。 然而喝彩声稀拉短促,稍纵即逝,看来这些姑娘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这些肤浅的雕虫小技自然不以为奇,她们关注的应该是更深层次的能力,要吸引她们还必须加深了解。 吃完午饭,大家坐在一处闲聊,珠围翠绕,其乐融融,空气中洒满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和薄雾般的脂粉,还有纷纷扬扬的犀利问题: “你们从小就住这荒山野林里吗?” “天天就玩这些杂耍吗?” “难道你们没什么理想吗?” 最后这条可是个直抵灵魂的深刻问题,回答的水平直接决定了境界的高低,不可轻敌。 “理想?嗯……呃……”我们支支吾吾,不是因为没有理想,而是觉得作为男子汉,应该在实现理想之后才有资本谈论理想,而以我们现在的状态显然都离各自的理想十万八千里,谈什么都是画饼充饥。 我机智地用一个挡箭牌化解了尴尬:“师父说过,理想就像男人裤裆里那东西,不管它有多么雄伟精奇,也不可以见到谁就往外掏。” 姑娘们顿时笑得花枝乱颤,一旁的韩公公却对这个比喻所包含的低俗和歧视感到很不爽——就是那种从**到精神的全面不爽。他哼了一声,拂袖而去。的确,为什么太监就不能有理想?哪怕为了实现理想需要割掉这个比喻中的喻体,也无可厚非。 不过韩公公这一走倒是为我们聊天话题的深入创造了绝佳的客观条件,四师兄连忙吐出了大伙最关心的问题:“那你们觉得什么样的男子最有魅力呢?”&gt; 第十五章:撕开了遮羞布 叶无心轻轻咳了两声,姑娘们立刻像一群听见渔翁号令的训练有素的鸬鹚,瞬间收起刚才嬉笑逗乐的嘴脸,换上清一色端庄贤淑又略带矜持的表情,搞得我差点以为自己穿越了平行时空。 一位右嘴角挂着美人痣的姑娘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宣布标准答案:“热爱祖国,热爱百姓,勤劳勇敢,正直善良,尊老扶幼,诚实守信,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责任心,有安全感,有一个能包容天下的胸怀,还有一双坚强有力的臂膀。” 她的父亲是位对选妃规则深有研究的知县,从小就对女儿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教,练形体,学才艺,习礼仪,连整容医馆都去了好几次,如今他正在向知府的宝座发起冲锋,满心期待女儿这身千锤百炼的皮肉能助他一臂之力。 五师兄得意地试了试自己的肱二头肌,进一步试探道:“难道对相貌家庭背景什么的没要求吗?” “我们才不会以貌取人那么肤浅,对荣华富贵更没兴趣,”另一位丱发黄衫的少女流畅地答道,“容貌财富和权力都不过是过眼云烟,我最看重的其实是男子的内在修养和人格品质,因为只有心灵美才是永恒的。” 她是这群姑娘当中最可爱的,声音像鸡毛掸子一样柔软,笑容比三月午后的阳光还要温暖,酒窝深陷,可以盛下二两女儿红。说完这句话,她把两只手分别放进左右两位姑娘的掌心,轻轻地握了握,并优雅地与她们交换眼神,颌首而笑,意思是说,她们在娘胎里就已对此达成了共识。 我们精神为之一振,人生顿时充满了意义和希望。“那妹妹们平时都有什么兴趣爱好呀?”四师兄兴奋地撑开两道绣花针般的眼缝。 黄衫少女一脸娇羞地答道:“其实……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不爱打扮,不爱逛街,不贪慕虚荣,不好吃懒做。我只想做个平凡的小女人,相夫教子,洗衣扫地,亲手为夫君烫一壶暖胃养心的好酒,做一桌浓情蜜意的好菜,看着他一口一口吃完,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令我快乐的了。” 三师兄咽了咽唾沫,眸子里闪烁着俞伯牙遇见钟子期时才有的幸福光芒。 坐在黄衫少女左边的窈窕淑女应声附和道:“嗯,平平淡淡才是真,我从小就向往那种男耕女织的生活,两个人相敬如宾相濡以沫,是最朴素的幸福。要说爱好,我最大的爱好就是传宗接代,为相公生好多好多小孩,将来让他们一半去从军,保家卫国,另一半去种田,发展生产。如此,当年华老去,回首往昔,我也能为这充满意义的一生感到无比骄傲。” 她腼腆地揉搓着衣角,语调轻柔谈吐温雅,光滑细腻的鹅蛋脸上泛着红晕,在一袭白衣的映衬下显得愈发动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母性的光辉,我都情不自禁想一头扎进她的怀抱。 窗户在微风中吱呀低吟,将众人的目光引向独坐其下的一道倩影。这姑娘姿形秀丽,一身葱绿,眼神中饱含洗尽铅华的深深忧愁,眉宇间透出知音难觅的淡淡哀伤,空气中洋溢着空谷幽兰的迷人气息。她神情玄定,娇颜微侧,将朦胧的目光抛过浅浅的窗棂,浸入慵懒的阳光,樱桃小口似春蚕吐丝一般悠缓地吐出动人的话语:“阅读多么美妙,文字如此神奇,琴棋书画就是我的精神家园,笔墨纸砚就是我的生命源泉,岁月的流逝可以带走美丽的容颜,却带不走聪慧优雅的心灵。在字里行间探索生命与爱的真谛是种无与伦比的幸福,与心上人一道徜徉于诗山词海是世间最浪漫的事,所以,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男子永远对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寻找一位同样热爱与我心意相通的灵魂伴侣白头偕老才是我梦寐以求的完美人生。” 虽然她在吐丝的过程中低头看了两三次手里写着标准答案的小纸条,但听得如痴如醉的我们都很愿意相信这全是她的肺腑之言,连一向饱读诗书自命清高的二师兄也不禁用力地攥了攥手中的书卷,胸口急剧起伏。 就在这温情满满其乐融融之时,完成了陪毛过晏大人游山玩水任务的大师兄推门而入,风度翩翩,神采奕奕,一张俊美脸庞震得我们无地自容,一身豪奢装束闪得众人目不暇接,宛如一阵狂风掀开了遮丑的面纱,令众佳丽瞬间从表演模式切换成本色模式,齐刷刷花颜绽放,意乱情迷。知县的女儿瞬间将贤淑仪态丢进垃圾桶,媚眼迭抛,嘴角那颗小美人痣也跟着翩翩起舞;黄衫主妇则证明了自己不仅入得厨房更能出得高墙,粉面含春,撩发咬唇,表情动作都很到位;生孩子机器绝非浪得虚名,灵活的骨盆当即运动起来,扭腰摆臀煞是抢眼;连最安静最优雅的书香少女也如久旱逢甘霖般恢复了狂野活力,噌的一下跳出座位,将二师兄手里的书卷碰落尘埃,眼中的忧伤瞬间一扫而光,全身上下的文艺气息被滚烫的热情蒸烤殆尽,挥发成一句铿锵有力的惊叹:“哇!” 大师兄知道自己相貌出众,但在此之前,那只是个宏观而笼统的概念,如今得到这么多国色天香的姑娘如此生动的肯定,才具有了实践性价值。一想到她们将来还有可能在后宫甚至朝廷中呼风唤雨,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人生有了比当一个破道观的掌门更丰富多彩且唾手可得的可能。 对姑娘们来说,我们这群少年原本参差多态各有所长,而自从大师兄闪亮登场后,我们就在她们的审美观中被简单粗暴地分成了两大类:帅气大师兄和那个谁。 当帅气大师兄左拥右抱偎红倚翠的时候,“那个谁”们还在为了博取姑娘们的眼球和笑容而卖力地展示看家本领:三师兄天天菜刀翻飞油锅蒸腾十里飘香,四师兄天天日习九章夜观星象算盘噼啪,五师兄天天胸口碎大石单手举磨盘力拔山兮气盖世…… 但他们无论怎么努力也耀不出大师兄万分之一的光芒,因为大师兄哪怕只是甩一下头发或者咽一下口水,姑娘们都会面色潮红惊叫不已,若是他不小心被风掀开衣襟,露出八块健美的腹肌,呻吟声顿时就此起彼伏:“噢!八……噢!八……” 这时候我只能坐在花园的凉亭里陪师父下棋,因为我所掌握的那些绝活根本不适合在姑娘们面前炫耀,总不能去表演呼吸绝食剃头吧?真不知道师父教给我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自从上次象棋切磋之后,师父又开始教我围棋,他说象棋方面已经没有可以教我的了。但我很清楚,不管什么棋,下得再好也不可能让姑娘们面色潮红并且呻吟连连的。 我问:“师父,为什么让她们住下来?” 师父看着棋盘:“她们给这儿带来了什么变化?” 我说:“师兄们做事的积极性高了。” 师父摇摇头:“不止。” 我想了想:“清虚观中的欢声笑语比以前多了。” 师父说:“还有。” 我挠了挠耳根:“三师兄说,伙食开销比以前大了。” 师父指着我:“这些都不重要,变化在你身上。” 我一愣,转而羞涩:“我,我有什么变化?” 师父笑道:“勤洗内裤是个好习惯。” 我满脸通红:“师父您怎么偷看……” 师父说:“就算没有经过晾衣房,从你身上的皂粉味也能闻出来。”&gt; 第十六章:暗恋不如表白 我说:“可您骗了我。” 师父说:“哦?” 我说:“您说我刀枪不入,可每次看见叶无心的时候,我的心跳都会突然加速,头晕眼花,手脚出汗,跟受了内伤一样。” “这是正常反应,没有鼻血喷涌筋脉尽断就算好了,”师父关切地问道,“你没为她做什么傻事吧?” 我低声说:“我为她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纸蝴蝶。” “还好,不算太傻。对了,你哪来那么多纸?” “书房拿的。” “……《真灵位业图》《仙鉴》都是你拆的?” “要紧吗?” “罢了,也只有你敢对神仙如此不敬。” “神仙才不会这么小气跟我计较,神仙都愿意成人之美,会保佑我成功的。” 师父摇摇头:“这事做起来挺好看,可结局一定很难看,你还是将这些纸蝴蝶烧了放生罢。” 我不解:“为什么?别人都说追求姑娘要勇敢主动,假如我和她之间隔着一百步,只要我迈出第一步,姑娘就会走九十九步。” 师父探出身子,伸手按住我面前的一粒棋子,缓缓挪向自己:“说的没错,你向叶无心走出一步,她就会往后退九十九步。” 我陷入沮丧。师父搓着手,似笑非笑:“物以类聚,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能得到什么样的人;她是什么样的人,就会被什么样的人得到。你们本不是一类人。” 我不甘心:“那我怎么样才能变成和她一样的人?” 师父说:“你不用改变,只需等待,真爱总会出现。” 我又问:“怎么算真爱?” 师父说:“世间之爱,多有所图,若所图无所获,方知真假与深浅。” 我听得云里雾里,师父的话总是给我腾云驾雾的感觉,令未来充满希望——在他口中,我将拥有绝世神功和绝代佳人,寥寥数语就把我的事业与爱情的蓝图都给绘制好了,我都不舍得去怀疑。就目前来看,我不是大师兄的对手,也没有办法让叶无心多看我一眼,除了相信师父说的话,我实在找不出其他苟活下去的理由。 但在这些蓝图变成现实之前,我依然是个只会陪师父下棋的废物。我拿不稳长剑,背不溜古诗,唱不来名曲,买不起鲜花,做不出佳肴……所有能讨姑娘欢心的伎俩都与我无缘,我只跟二师兄学过折纸蝴蝶。 二师兄是个读书人,屋子里到处都是旧书和废纸,他懒得去倒,又不好意思直接叫我去倒,就选择了一种委婉而复杂的方式:先教我折纸蝴蝶,说这个追女孩子很管用,等我把那些废纸都折成纸蝴蝶后,他便理直气壮地让我把自己制造的垃圾拿出去倒掉。 读书人就是这样,坑人的时候都充满了浪漫气息。 我当然没舍得倒掉。七夕这天,我鼓起勇气,决定放手一搏,背起积蓄的满满一麻袋纸蝴蝶去向叶无心表白。 叶无心非常重视这次会面,特地约上一位我们都很熟悉的老朋友,隆重地接见了我。 我推门而入时,叶无心正坐在大师兄段未的腿上,手里摆弄着一块巴掌大的玉,色泽润白,通透得像婴儿的皮肤,正面刻着一个“段”字。从对话内容可以听出,他们在讨论哲学。 叶无心:讨厌,臭男人! 大师兄:臭?妹妹有所不知,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你看臭豆腐闻着多臭,吃起来多香?还有榴莲酸笋臭鳜鱼……都是如此,正所谓大智若愚,臭极则香。 叶无心:哇!好有哲理! “大便闻着也臭。”我情不自禁加入了讨论。 叶无心:…… 大师兄:…… 如此良辰美景,怎能浪费在学术研究上?我迅速切换主题,开始酝酿浪漫的气氛。我释放出练习已久的温柔目光,痴痴地望向叶无心,叶无心痴痴地望着大师兄,大师兄痴痴地望着月亮,月亮痴痴地望着我。 叶无心注意到月亮在看我,于是将视线转过来,与我四目交汇。她的眼神清幽飘渺,我发自肺腑地咧嘴而笑。在我嘴角刚刚开始抽动之时,她的目光已游向别处,令我通过笑容传递出的爱意半途而废,冻在空中。 叶无心主动向我打招呼:“你就是那个挨打不还手的傻小子吧?” 天哪!原来她对我有如此深刻的关注和了解,还专门为我起了个这么私密的昵称,“傻小子”,好贴心,好幸福! 我双颊滚烫,扭捏道:“嗯,沙步奇。” “呵呵,果然又傻又奇葩,”叶无心笑道,“听说你爹是个大侠?” 连我的家庭背景都打听好了,难道是暗示想见我父母吗?这是不是发展得太快啦?我激动得心脏都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是啊是啊,他可厉害呢!” “哦?有多厉害?”叶无心问道,“官居几品?爵禄几许?家产几何?”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可以一招毙命的“成功学三问”吗?我顿时惭愧地无地自容,只得支支吾吾答道:“他,他拿过很多奖杯,还教训过许多大恶人……” 大师兄在一旁冷嘲热讽:“呵,奖杯?当尿壶用?教训恶人?那就是有很多仇家咯?难怪最后要跑路。” 我正要向叶无心解释我父亲退隐的来龙去脉,她又关切地问道:“那他跑路之前有没有给你留下什么贵重的东西?比如房子银票……” “有啊,他留给我一身绝技!你瞧,这‘揍死盾’,不管别人怎么揍我都不觉得疼。”我自豪地摆出大猩猩捶胸的姿态,师父说过,这些绝技就是父亲给我最宝贵的财富。 “哈哈哈!挨揍不怕疼也叫绝技吗?拜托,我家那头老母猪也不怕挨揍的,皮厚就行啦!”叶无心笑起来好美,能让她如此开心,哪怕被误解,也是值得的。 她笑累了,看看我背上的麻袋,问:“这是沙包吗?你该不是打算来表演你的挨揍绝活吧?” 我虔诚地将麻袋放在她脚下,心里像揣了一只煮沸了的茶壶,之前准备了几十遍的告白词一点也想不起来,头脑中飞满了纠缠的纸蝴蝶和扭曲的肉麻字眼。 她站在我面前,这么近,又那么远,如神明之于朝圣者。她就像如来佛祖,看似面无表情,却又瞬息万变,但在我眼中,她不管怎么变,都比嫦娥仙子还迷人。她用迷人的脚尖踢了踢袋子:“到底什么玩意?你来倒垃圾么?” 我望了望墙角,那里堆满了各色各样的“垃圾”:装着金丝雀的鸟笼盛满我叫不出名字的糕点的雕花银盘领子上镶满珍珠的蓝貂裘皮袄十几盆奇异美丽的花和大大小小几十个未拆封的锦盒。送这些东西的人遍布五湖四海,有的是富甲一方的豪商,有的是权倾一时的高官,还有他们的公子,以及其他三教九流的人物,他们或是仰慕叶无心远近闻名的美色,或是看好她步入后宫的前程。 我的礼物显然比这些更加真诚更有档次,我捏了捏麻袋口,两颊发烫,声音微微颤抖:“喏。”说着笨手笨脚地打开麻袋,露出团簇相拥的纸蝴蝶。 大师兄凑过来好奇地看了一眼,爆出一阵怪笑:“霍霍!我还以为你要用这麻袋把她绑架走呢。” “给我堆废纸算什么意思?想证明你脑袋是纸糊的?”叶无心的声音冷得能让热汤结冰,目光如死水一潭,脸色仿佛夏夜天际滞黯的暮色,拒人于千里之外。&gt; 第十七章:不食廉价烟火 我含情脉脉:“送你的礼物。” 她撇了撇嘴:“省省吧。” 她是如此关心我,只想着为我省钱,我不禁心头一热,爱意脱口而出:“我喜欢你。” 她翻了个白眼:“喜欢你妹!” 我认真答道:“我是独子,没有妹。” 她一副受够了的样子:“别烦我,忙着呢。” 噢,原来她只是忙,只是暂时没时间,只是心烦意乱,只是觉得彼此还太年轻太稚嫩,还有很多美丽的梦想要忙着去实现,并不是不喜欢我,我还是有机会的。 我不禁想起三师兄之前给我的忠告:“等她人老珠黄身无所依的时候,你再去告诉她你依然喜欢她,成功率也许会高一点。” 对!时间是最好的月老,它能证明我的真心!我满心期待地说:“恩,好的,等你忙完了我再来。” 叶无心抬起一脚将我踹出门:“等你个头,等到全天下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会看上你!” 好奇怪,难道她宁可搞同性恋也不愿意跟我交往?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十分困惑,而且肚子饿了,困惑可以找师父开解,但既困惑又饥饿就必须找三师兄。 三师兄吕求品是个勤劳善良的小伙子,一直对我很照顾。他自学成才,厨艺精绝,最拿手的是青椒炒肉丝,因为我最喜欢吃青椒炒肉丝。 他这一点与天底下其他所有的厨师都不同,那些人的招牌菜是烤牛排,因为当今皇上最喜欢吃烤牛排。万一哪天皇上心血来潮,忽然喜欢上了香菇炒青菜,那么从御膳房到醉烟坊,从茶楼酒肆到客栈饭馆,从大饼摊到包子铺,不分南北,不论菜系,不管师承,每一个厨子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香菇炒青菜练到炉火纯青,变成新的招牌菜。 虽然三师兄的锅铲缺乏政治灵敏度,却征服了所有人,大家都说他烧的菜有一股江湖味。我从小就在山里,没有涉足过江湖,也没吃过其他人烧的菜,说不清这味道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只知道很好吃,每次吃完都有一种脱胎换骨起死回生的感觉。 “这很不客观,你又没有死过,不可能知道起死回生是什么感觉,”三师兄纠正我,“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种畅快淋漓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好像排泄一样。” 考虑到三师兄同时也掌管着清虚观的茅房,听完这番讲解,我不免怀疑他刷锅和洗马桶用的是同一把竹刷。但作为吃货,我只关心味道,并不在意来源。 “不必在意,吃喝与拉撒在本质上并无区别,一入一出,前因后果,同一批物质的不同形态而已。”他这句话兼科学性与哲学性于一身,颇得师父的真传。 三师兄平生解剖动物无数,自称能一眼看穿人的皮囊直抵五脏六腑灵魂深处,对此我毫不怀疑。我对叶无心的那些念头自然也瞒不过他的慧眼,所以当我走进伙房的时候,并不需要交代事情经过,只是把叶无心对我说的最后那句话复述了一遍,然后站在一旁怔怔地望着案板上的那头死猪,等待着自己像它一样被三师兄解剖。 “全天下只剩你一个男人的时候,你就跟皇上一样女人随便挑了,还要她干嘛?我觉得她根本配不上你。”三师兄说着话,手上丝毫不停歇,他的刀法我早就见识过,而他做思想工作的水平和他的刀法一样堪称一流。 转眼,他就剔下一张完整的猪皮来,血不落地,油不湿衣,肉不沾刃,干净利索得像是猪自己学蛇蜕了皮似的。 “她就是个随便的女人。” 最后这句我无法接受:“才不是!” 三师兄轻拍案板,去了皮的猪应声裂成十三块,除了四肢和头,还有八块对称的躯干。他温柔地抚摩着一只猪蹄,目光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嘴里问着我:“你到底喜欢她什么?” “你没发现她身上有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吗?”我痴痴地答道。 “你搞错了,她只是不食廉价烟火。”他意兴阑珊地把玩着菜刀,说,“今天在练武场没看到么,大师兄教她练剑的时候一个劲蹭她的胸,她都不躲不闪,还满脸幸福。” “那是大师兄不小心动了……”我急忙替叶无心辩解。 “不小心动了?”三师兄哈哈一笑打断我,顺手把刀一抛,不偏不倚地插进挂在几丈开外墙上的皮鞘内,“话没错,断句不对,应该是:不小!心动了!” 这句话似刀刃割过我的心口和喉头,让我瞬间失语。 三师兄捧起猪头左看右看,说:“理清关系,摆正位置,快刀斩乱麻,然后你才能看得真切。” “可我心里乱糟糟,哪还理得清?”我嗫嚅道。 三师兄放下猪头:“来,我帮你理,男女之间的关系不外乎三种。” “哪三种?” “呜,呵,哦。” “啥玩意?” “就是假如有一天你死了,那女的要么为你伤心而哭,要么一笑了之,或者只是淡淡地说个‘哦’。” “那要到死的时候才能看出来啊?” “不,有的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叶无心对你不是第二种就是第三种。” 我无比感伤:“我就这么不招姑娘喜欢?” 三师兄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唉,我说你长得也不算太丑,又是大侠之后,却不懂得利用资源,你真该好好学学怎样交朋友。” 我辩驳道:“我有朋友啊,你是,师父也是……” 三师兄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朋友也分类的,一种是白天的朋友,一种是夜里的朋友;一种是吃饭聊天的朋友,一种是花前月下的朋友,我和师父只具备前一种功能。” 当天夜里我反复品味这句话的深意,子时三刻,一位姑娘忽然闯入我的房间,要和我做朋友。她叫施惊凰,是美人团里一员,找上我是因为别人都对她避而远之,而我没有避的原因是她用身躯堵住了门我没地方可避。 她的身上藏着一个令我百思不得解的谜团,就是她这样的品相是如何混进美女团的:满脸雀斑,身材魁梧,脾气暴躁,还有狐臭。我怀疑她是敌对势力花钱买通太监混进美人团去吓死或熏死皇上的刺客。 施惊凰要我陪她去山顶散步,先是以武力相威胁,我宁死不屈,但在她使出“娇嗔”这一恐怖手段的瞬间,我屈了,随后又追悔莫及,因为在散步过程中我有九次险些坠崖而死。本来一起听听苍茫天地间的万籁之音,聊聊虚无缥缈的人生理想,还是挺温馨浪漫的,可她不停地用身体各部位与我亲密接触。吨位差距摆在那里,动作幅度又那么大,所以,那九次里有八次是被她撞的,还有一次是我自己想不开。 这期间,施惊凰一直对我赞不绝口,说我善良豁达与众不同。这些词听着好耳熟……师父怎么就管不住嘴呢? 我哼哼哈哈不识抬举地应付着,她见我对她的赞美毫无感恩之心,索性摊牌道:“我看到你跟叶无心表白了,死了那条心吧,她早就是段未的人了。” 我顿时陷入慌乱:“不可能!你怎么知道的?” “嘁!整座山就你不知道了,你这大师兄长了一副好皮囊,又很会讨姑娘欢心,几乎每个姐妹都跟他有一腿,只有我洁身自好,”她递过来一个诡异的秋波,额头上的雀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他这种男人对没到手的姑娘就像巨蜥觅食一样垂涎三尺,一旦到手就会像蟒蛇吃耗子一样囫囵吞枣,我才不会那么轻易让他得手呢……” 后来她说了些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了,因为这个消息让我很压抑,虽然每个人都断言我跟叶无心没戏,可叶无心跟大师兄发生关系这件事还是给了我某种启示,我开始认真思考搞武术与搞姑娘之间的逻辑关系。&gt; 第十八章:第二项超能力 然后我跑去找师父:我要练武,我要学剑,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比大师兄更强。 师父捻须而笑:想要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强的念头,本身就证明了自己的弱小。 我撅着嘴:你说过,我身怀绝技,我独一无二,我是天下未来的希望,可我到现在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厉害的。 师父说:你将来会成为技惊天下的奇才,你的绝技比任何武林绝学都厉害,你的能力秒杀一切花拳绣腿,你会受到无数人仰慕,难道这还不够厉害么? 我黯然:佛祖也是受无数人仰慕的奇才,可叶无心她们对大师兄的兴趣明显胜过对佛祖的。 师父说:良驹搏兔不如狼,坚车渡河不如舟,尺短寸长,又何必这般比较,田鼠会打地洞,鹰会吗?女人能生孩子,你能吗? 我一想,有道理啊!我不能生孩子,大师兄也不会生孩子,咱俩扯平了,哈哈! 但一转念,大师兄虽然不会生孩子,却能让女人争着为他生孩子,顿时心理又不平衡了。 师父似乎看出我的心思,便又说:像你大师兄那样的剑术天才了不起百年一遇,可像你这样的,须得四百九十七年五个月零十三天才能出一个。 我转而好奇:嗯?为什么是四百九十七年五个月零十三天?书上写这种事不都是五百年一千年吗? 师父说:谁规定周期一定是整数? 我问:那上一个是谁? 师父说:是个农夫。 我满怀崇敬:那他后来一定成了传奇般的人物。 师父说:不,他一辈子都是农夫。 我困惑了:他身怀超凡绝技,怎么默默无闻? 师父说:宇宙绵邈,黎献纷杂,玉韫荆山鸠集凤池的事多了去了,能力水平与声名地位并无必然联系,赫赫有名未必就比默默无闻强,何况他只想当个农夫,这未尝不是一个伟大的选择。 我若有所悟:哦,那我也可以选择一辈子呆在山上。 师父说:不,你很快就要下山去闯荡江湖,到时候…… 我不解:凭什么我就要去闯荡江湖? 师父说:这是命中注定的事,到时候…… 我一脸郁闷:刀枪不入是命中注定,天下无敌也是命中注定,连我将来要下山都是命中注定,是不是我晚饭吃什么都是命中注定啊? 师父说:不,晚饭吃什么是由你三师兄定的,但你不久就会下山,到时候…… 我又问:那我…… 师父用鸡毛掸子塞住我的嘴:到时候你去完成你的使命,天下也会因你而改变。 我拔出掸子,吐掉鸡毛:什么使命? 师父说:定天下,济苍生,开创美丽新世界。 我一愣:这事我管得了么? 师父说:你是上天派来的使者。 我抱怨道:我这么大的来头,可活到现在最拿手的就只是下棋。 师父说:你的第二项绝技惊世骇俗,破坏力极强,只有心无杂念的人才能完全驾驭,下棋对提高你的精神控制力大有益处。 我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很清楚,精神控制力跟下棋毫无关系,比如让一位叶无心这样的美女在旁边晃来晃去,棋圣也会分心。 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我的围棋水平一直徘徊不前,每每被师父杀得落花流水,窝囊得很没有乐趣。师父说只要我能赢他一局,就可以不用再陪他下棋,脱离苦海。这是一个悖论陷阱,因为我如果要赢他这样一个高手,就必须把自己变成一个苦心钻研棋艺的棋痴,而一旦我变成这样的人,就更不可能摆脱为棋所困的宿命了。 三师兄见我成天闷闷不乐,就开导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定准自己的位置,同时不要对别人的位置想入非非,就会比较快乐。”他的定位是典造执事,兼厨师和饲养员于一身,他认为只有亲手养大的动物自己才有资格烹饪。所以他的饲养技术和烹饪技术一样出类拔萃不拘一格,蜘蛛蜈蚣蚂蝗苍蝇屎壳郎等等,体格强壮,肉质鲜美,也能当宠物,常收到宫中的订单,还远销各国。 其他师兄也各有所长,博闻强识的二师兄是经堂执事,精通算学的四师兄是账房执事,人高马大的五师兄是寮房执事……大师兄的定位比较复杂,集监院总教头歌神舞王和形象代言人于一身,谁让他入门早背景硬长得帅嗓子好身材棒呢。 我问:那我的定位是? 三师兄说:男人的**。 我说:什么? 三师兄说:男人的**可有可无,你也差不多,闲人一个,只管陪师父下棋。 我辩道:师父这是为了重点培养我,因为我与众不同,将来会成为叱咤风云的人物。 三师兄说:他对每个人都这么说,我们跟你这么大的时候,都陪他下过棋,他是不是还说下棋是为了提高你的精神控制力? 我说:是啊,他还答应我,只要我赢了他,就可以不用陪他下棋了。 三师兄说:这句不一样,他答应我们的是只要赢了他,就可以一直陪他下棋。 我诧异道:那你们只要乱下一通就能解脱了。 三师兄说:解脱什么啊?我们巴不得一直陪他下棋,可你也知道,要赢那老棋棍有多难。 我更纳闷:你们傻了,陪他下棋有什么好? 三师兄叹道:唉,除了大师兄,我们哪个人不得天天干这干那累死累活?陪师父下棋这件最轻松的差事竟给你小子占去了,你不知道大伙有多嫉恨你。 我说:可这样很无聊啊,你们都赢不了,我就更没机会了,恐怕世上都没人能下赢师父吧。 三师兄摇摇头:不,有一个。 我说:谁? 三师兄指着莫愁峰西侧飘渺幽深的云海说:在那片山谷里,有个金蟾湖,每到月圆之夜,师父都会去下棋,那个对手是他命中的克星。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猫头鹰是田鼠的克星,桧柏是海棠的克星,丈母娘是女婿的克星,情妇是贪官的克星,像我这种居于食物链最底端的蝼蚁自然处处有天敌,不是被大师兄拳打脚踢就是被叶无心嗤之以鼻,可我想象不出师父这般神通广大高深莫测的人还会有什么样的克星。 几天后就是中元节,入夜,玉盘高悬,清辉普照,我独自溜出清虚观,向三师兄指的方向寻去。群山沉睡,夜空寂寥,眼前铺开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靛蓝色的天上嵌着乳白色的月,橘红色的秋林中飘着淡黄色的流萤,村庄里烛光点点,江面上水灯逐波;空气中弥漫着草叶的清香泥土的芬芳各种动物的气息和远处乘风而来的烟火味;耳旁传来阵阵悦耳动人之音,树叶沙沙,溪流潺潺,虫吟鸟鸣,犬吠猿啼,尤其吸引我的是穿插其间的一缕绵绵不绝的乐声,细腻又坚韧,空灵而忧伤。 我踩着石子越过小溪,穿过竹林,翻过两座小山丘,前方沟谷纵横,荆棘榛榛。乐声渐近渐清晰,似在轻轻诉说一个凄美的故事,如美人鱼的歌喉,令我无视一切障碍,穿过灌木和乱石,来到一处开满蓝色和紫色小花的谷地。谷地中央铺开一泓碧水,百尺见方,澄澈如镜,月光从天上飞流直下,无声无息,在镜中投下洁白的薄影……咦,这月影怎么有九个?!我揉揉眼睛,没错,九只同样大小的玉盘围成一圈,静静地卧在湖中。我忙向天空望去,却只看见一轮明月和稀疏的星辰,哪来的九个月亮?&gt; 第十九章:暗夜英雄救美 清风撩过,水面泛起鱼尾纹般的波褶,岸边的花朵似蝴蝶一般迎风起舞,不胜娇柔。花丛间有一方石桌一张石凳一枰围棋盘,一人正襟危坐,像是在与人对弈,却不见对手。我走近一看,那人正是师父,再瞧棋盘对面,石桌上竟趴着一只蛤蟆! 这只蛤蟆大约巴掌大小,通体金黄,下巴上的气囊有节奏地一鼓一收,释放出我一路上听到的那个奇妙旋律。更不可思议的是,它每眨一下眼,就会有一颗棋子从它面前的棋罐中飘出,轻轻落在棋盘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深吸一口气,金色蛤蟆侧过脑袋,眯着眼,微微张开嘴,鼓膜凹了下去。如果不是我眼花了,它应该在对我微笑。虽然感觉很诡异,我还是点头回了个礼,毕竟跟蛤蟆互打招呼的机会不是谁都能碰到的。 师父没有看我,双眉紧锁,苦思棋局。又过了五十余手,师父忽然抬头问我:“你看谁会赢?” 我不假思索:“师父您输定了。” 师父颇感意外:“由此往后再下八十七手,我才会输,你能一眼看破近百手,棋艺很有长进啊。” 我如实相告:“我没看破,只是三师兄说你从来都赢不了这克星。” “罢了,”师父投子认负,“寒潭映日月,清心照乾坤,在意则输,不在意又何必赢?” 我没听懂,但蛤蟆似乎听懂了,伸出小爪揉了揉眼睛,呱呱叫了两声,转身跃入深深的草丛。草叶耸动,乐声也随之远去。 “师父,这蛤蟆是神仙吗?”我摸起几颗棋子,凉透骨髓,定睛一看,竟已皆化为冰水,“啊!这棋……” 师父嘴角泛起苦涩的纹理,声音疲惫而感伤:“早不言梦寐,夜不言鬼神。哪来的神仙,梦随心动罢了。” 我还在咀嚼这句话的深味,师父浑厚的嗓音又从百丈之外飘来:“我下山一趟,你歇息去吧。” 我裹着一肚子疑问往清虚观走去,夜色正浓,林风簌簌,丝丝凉意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山路蜿蜒,树影憧憧,远处山顶灯火摇曳,像一只只窥探**摄取灵魂的鬼眼。我避开漆黑阴冷的竹林,从一条小径转到山的背后,这儿有一大片夹在两座山之间的空旷谷地,树木稀少,人迹罕至。一条长长的小河纵贯其间,水流湍急,河的一头连着巍巍群山,另一头跃入万丈深渊。两岸的山脚下怪石错落,杂草丛生,虽然和竹林一样幽寂,但月光可以直接洒在身上,令我颇感安心。这份平静只持续了片刻,就被几声呼叫打破: “不!啊!呃!” 有坏人!潜藏在我心底的英雄主义细胞瞬间爆裂开来,行侠仗义的机会就这样从天而降了。我振奋精神,循着声音,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离小河不远的一个山坡前,叫声渐渐淡去,剩下悉悉索索的响动,夹着急促的呼吸。山坡上有个洞窟,洞口不远处长着一棵老槐树,我从树下向洞里张望,隐约看见一个强盗正扑在一位姑娘身上,双手快速地扒拉着,似乎在抢她的衣服,然后是裙带,还有袜子……而姑娘也以牙还牙不甘示弱,拼命地撕扯对方的裤腰带——绝不能便宜了这强盗!强盗得寸进尺,又将头伸到姑娘的耳后,嘴巴四处游走,看上去还想要叼走她的耳环和发簪…… 不对,是采花贼!我义愤填膺:“放开她!” 那两人同时一惊,迅速分开。借着月光,我看见了朝思暮想的面容。 叶无心衣衫凌乱,双臂从胸前交叉搭在肩头,像只猫头鹰般瞪着眼,舔舔嘴唇欲言又止,旋即又露出上次看我表白时的那副表情。 诧异紧张困惑,这些情绪都还来不及浮上脸面,我的身体已发生了奇异的变化。望着叶无心半裸的身体,我只觉丹田一股真气磅礴欲出,沿着脊梁直冲上顶,将后颈耳根烫得燥热难耐,心口突突狂跳,似要迸射而出,充满了无坚不摧的力量。 这一刻,我想起了师父。 就在几天前,师父对我说:你的第二项绝技惊天动地,破坏力极强,只有心无杂念的人才能完全驾驭…… 莫非我领悟这绝技了?!那可糟糕,因为此刻我心中一点也不平静,有千百万个杂念翻滚不止,又如何驾驭? “放开她!”我又高喊了一声以稳定心绪,“有本事冲我来!” “死变态,老子对男的没兴趣!”那汉子转过身来,竟是大师兄。他一边扎起腰带,一边提起“仁智剑”,连跃数步,逼到眼前,杀气腾腾地一脚将我踹翻,踩住肩膀,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不费吹灰之力。 在他行云流水般完成这一套组合动作的过程中,我也不甘示弱,亮起看家本领,先以运气之法调匀呼吸,然后用忍抑之术勒紧腰带,再使出“剃头三度”……糟糕,剃刀忘带。 没事,我还有绝技,刚领悟的绝技! 我信心满满,气沉丹田,拼尽全力向前方的空气中出掌挥拳蹬腿吐口水,把所有我见过和听过的招数统统用上了……怪哉!我依然四仰八叉躺在粗壮的树根上,像一只被翻了壳的乌龟。大师兄依然悠闲地踩着我的肩膀,像一只用餐前调戏猎物的猫。不是说这绝技惊天动地吗?我这都快哭天抢地了,怎么看不到任何效果? “哟呵,你耍猴拳还是抽筋呢?真搞不懂师父怎么会把你个废物当成宝,”大师兄冷笑着瞄了一眼叶无心,剑锋轻轻一顶,在我的左颈撕开一道小口子,“哼,送这小野种重新投胎去算了。” 我心中一凉,四肢发软,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我这四百九十七年五个月零十三天才出一个的天才难道就要这样命丧荒野了?师父的预言一点都不准。 “别!”叶无心轻喝一声。 唔……原来她心里一直有我的,我没有看错人,她终究是个心地善良重情重义的好姑娘,一股浓浓的暖意和幸福感瞬间从脚底涌上脑门。这是爱情的力量! 叶无心快步走到我身边,从地上捡起一只绣花鞋,在我脸上擦了擦,眼角一撇:“别弄脏我鞋。” 大师兄用剑身拍拍我的头:“上路吧。” 月亮透过枝叶望着我,嘴角微翘,似在嘲笑。 我绷紧身躯,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揍死盾”的刀枪不入功能上。 “放开他!有本事冲我来!” 咦?这不是我的台词么?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我们仨不约而同地望向来者,大师兄最先反应过来:“哈,歪瓜救裂枣,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 我急得大叫:“你来干什么?快离开这儿!” 施惊凰眼中泛起泪光,声音微颤:“我就知道你不会对我没有一点感觉,在这么危险的时候,你自身难保,却还惦记着我的安危。你放心,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要死就死在一起!” 她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让她赶紧走是因为不想坐实大师兄关于我们“天生一对”的说法,从而让叶无心以为我和她有什么亲密关系,那样叶无心就更不会理睬我了。 施惊凰非但不理解我,还跟叶无心吵了起来:“本来觉得你只是风骚,没想到还这么心狠,小沙对你一往情深,你竟见死不救,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 叶无心以牙还牙,还挺对仗:“嘁!本来觉得你只是难看,没想到还这么幼稚,老娘有资本,爱跟谁好就跟谁好,你长这德行连喜欢个窝囊废都只有单相思的份。” 这话像是戳中了施惊凰的软肋,让她沉默了下去。她咬了咬嘴唇,对叶无心一字一句道:“我这就把你们的丑事告诉韩公公去。”说罢扭头就走。&gt; 第二十章:晴天救命霹雳 “贱人!”叶无心像被抢走了嘴里肉骨头的饿狗一般疾扑过去,跟施惊凰扭打起来。虽然施惊凰在块头上占优势,但叶无心启动了癫狂模式,手脚嘴并用,连抓带咬,把施惊凰逼得如同一只捅了马蜂窝的黑熊,抱头踉跄,连连后退。叶无心趁势追击,猛地一头顶向施惊凰的胸口,随着一声尖叫,施惊凰几个趔趄,一脚踏空,瞬间消失在小河的尽头。那里,是万丈深渊。 悬崖那朝天张开的血盆大口瞬间吞噬了施惊凰的惊叫声,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最喜欢的姑娘就这样杀害了最喜欢我的姑娘,用这样一种突然而残忍的方式。以前我只在传闻和故事中听到过人类之间的杀戮,如今第一次亲眼目睹邪恶的力量,心中的感觉无法言说,也没机会言说,因为叶无心马上回头指着我,对大师兄命令道:“快宰了他!” 大师兄毫不含糊,高高举起“仁智剑”,霜锋雪刃,寒光四射。不过,从叶无心那张性感小嘴里吐出来的那四个字比这剑光更阴冷更致命,令我如坠冰窖,万念俱灰,不由闭目引颈,只求速死。 嗤啦啦!一道奇异的亮光从眼皮外闪过,伴着尖锐的霹雳声和木头爆裂声,我感到周身毛发随之一震,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一股烤麻雀的气味。 睁眼一看,大师兄直挺挺倒在地上,身上不住地冒烟,五官黏成一团,好似一只煎糊了的荷包蛋。旁边苍老的树干上爆开数道喷着火苗的深深裂痕,就像刚被愤怒的神龙挥爪撕过。“仁智剑”落在地上,通体透红,仿佛刚从炼剑炉中拿出来。 叶无心愣在原地,俊俏的脸蛋极度扭曲,眼睛瞪得老大,如见鬼魅。须臾,她疯叫一声,披头散发手舞足蹈地向山野深处奔去,漂亮的绣花鞋也没顾得上带。 我茫然地抬头望向天,皓月似镜,繁星如瀑。 第二天,师父亲自勘察了现场,问了我几个问题。 “当时他在做什么?” “杀我。” “那你在做什么?” “等死。” “然后呢?” “他被烤熟了。” “这泥土有点湿,当时下雨了吗?” “没,我吓尿了。” 师父略一沉吟,转身对众人宣布:“咳,段未叶无心行苟且之事,为遮丑还杀人灭口,结果一个身中霹雳,一个走火入魔。”说罢,他将目光抛过众人头顶,投向雾色空蒙深不可测的群山之间,肃然道:“九曲山脉中万物皆有灵,你们要引以为戒。” 大家在瀑布下搜索了好几天,没有找到施惊凰的尸体,这给了我无限的希望,也许是她水性好顺流而下游走了,或者是被树枝勾住后爬下悬崖躲到什么地方去了,还有可能正好掉在一只飞过的大鸟背上然后一起飞向了远方,总之我不愿相信她就这么死了。二师兄提议给她修个衣冠冢,师父看看我,摆摆手否决了:“心存则未亡。”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伤心,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伤心,这与当初被叶无心拒绝时的感觉不同,那个应该叫失落。失落不会这么难过。 令我失落过的那个女人发疯暴走后不知所踪,我把她的绣花鞋和那些纸蝴蝶一同埋在那棵被劈焦的大树下,抹平泥土,撒上落叶,就像从未有人到过这里一样。 同样不知所踪的还有韩公公,作为美人团的监护人,弄丢两个大活人是重大责任事故。他虽然下半身残了,但脑袋没残,不想脖子遭遇命根子一样的下场,于是果断地撂下那帮姑娘,溜之大吉了——这个不靠谱的死人妖害得我们又要多去好多口粮。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着急跑路,因为几天之后,皇上就驾崩了。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这位年轻皇上天生体弱多病,又把精力全部投入酒色之中,身心每况愈下,以致气机郁滞得了便秘。苦心钻研炼丹术十余年的御药房提督太监胡医瓶当然不会错过这个绝佳的表现机会,进献了一款用二百万两科研经费精心打造的“通便仙丹”。皇上用罢,一泻千里,一命呜呼。 天妒英才,如此雄才大略关爱女性的好皇上登基还不到一个月就驾鹤西去了,留给后人的遗产只有那被称为“人类进化史上最具人性的伟大发明”的美女拼音分类法。他这一去不要紧,美女们的伯乐没了,接班的新皇上个性独特,天生只对木工情有独钟。这皇上既不爱美女,也不爱江山,只爱鲁班,寝宫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木料,以及斧锯锛刀凿刨等工具,自己用的桌椅床柜全部亲手打造,每年还给“九州桶业”拨巨额经费搞木工研究,连三宫六院里装的也基本上都是木匠的女儿。为了切磋技艺,皇上成天和天下一流的木匠们腻在一起,废寝忘食,别的事情一概不管,所以我们省吃俭用养了这帮绣花枕头一个多月,也没见朝廷另外派人来接收。师父开始考虑把她们送到附近的一座尼姑庵里去,问道怡情修身养性——毕竟这也是她们当初上山时喊的口号。 姑娘们听说这个消息,马上一哄而散,一部分去了温泉山庄建功立业,另一部分嫁入官商人家相夫教子,都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大师兄没有死,师父将他托付给一位好友,居然大师。传说此人有起死回生之术,自己也是不朽之身,百毒不侵,已活了三万多岁。但世间传闻未必靠谱,号称能活一万岁的皇上只不过去了趟醉烟坊或是吃了点仙丹不都也随随便便就嗝屁了。 居然大师曾在天下四大名寺之一的“光光寺”里当扫地僧,默默无闻许多年,某天清晨从方丈的床下扫出一只绣花鞋,遂被提拔为首座僧。后来方丈与峨眉掌门比武时被对方的胸部填充物给炸死,他便接管了该寺。 “光光寺”向来以开光灵验著称于世,香客络绎不绝,有想给嘴开光的算命先生,有想给脚开光的蹴鞠明星,还有想给命根子开光的小白脸,连原本不信佛的吏部尚书何为桂也慕名而来,在大年初一的清晨上头一炷香,官方说法是为天下苍生祈福,实际上是想给自己的官运开开光。 说到官运,这位尚书大人还真是如有神助,且不说他从驿丞到尚书只用了五年工夫,单凭那些有惊无险的经历就足以令人侧目: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却考绩年年优,天灾**处置不力却从未被问责,举报他贪赃枉法的证人皆神秘失踪,连发现老婆与他通奸的下属都对他宽容有加,三个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敬香礼佛完毕,何尚书在众官员的吹捧下说要为“光光寺”题字留念。 居然大师问:“大人您想写点什么?” 何尚书故作客气道:“客随主便,大师您让写什么我就写什么。” 陪在一旁的知县忙拽住大师的衣袖提醒道:“可不能坏了尚书大人的形象,要写庄重高贵有内涵导人向善可传万世的话语。” 居然大师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返身从屋里捧出厚厚一摞《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笑吟吟地呈给何尚书。何尚书是个言而有信好面子的人,结果硬着头皮一直写到吐。 不久,何尚书因卖官鬻爵结党营私被诛三族,官运和命运都就此终结,不仅牵扯出一大票从他这儿买了官的人,还连累了好几位与此案本无瓜葛的庶吉士——这些人组建了一个课题组,多年来埋头研究何尚书的成功故事,撰写了鸿篇巨著《何尚书的治世之道》,眼看就要汇报成果了,却碰上这一变故,岂不功亏一篑?不过,能当上庶吉士的皆非等闲之辈,他们灵机一动,大笔一挥,把题目改成《何尚书的毁灭之路》,令皇上和众评审大开眼界拍案叫绝,遂全部留馆成为正式翰林。&gt; 第二十一章:神僧居然大师 由于何尚书上完头香没多久就倒台了,“光光寺”的保佑指数和行业信誉自然大打折扣,收入也随之一落千丈。居然大师乐得清闲,开始重温年少时的梦想——当一个旅行家,徒步走遍九州山水,览尽天下风光。 他带上这些年当方丈所积蓄的几万两银子,收拾行装,潇洒上路,可只去了一处海边的名胜,便在旅店老板向导马车夫景区售票员卖茶叶蛋的大妈卖纪念品的小姑娘等神秘力量的围剿之下变成了穷光蛋,只得打道回府;半路上他见义勇为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婆婆,结果不得不变卖了整座“空空寺”,沦落为一名流浪汉;刚下山,过一江,石桥断,人被抓,衙门经过调查,认定是由于他身体太胖,产生了共鸣效应导致公共建筑损毁,负全责,将他发配去边关;后来他趁机逃脱,捡了一口破钟,打算去街头表演铁头功,刚拉开架势,就遇上一群带袖章的陌生人,于是,他又失去了破钟七根肋骨和两颗门牙;身负重伤的居然大师被送往医馆救治,大夫本想先帮他把牙补上,却不小心锯掉他一条胳膊,然后一边开了些止血药和安胎药,一边跟助手盘算着如何移植一只野猪蹄到这独臂和尚身上以弥补刚才的失误,把居然大师吓得落荒而逃。 若不是我师父云游恰好路过那儿,居然大师恐怕已经变成医馆的标本。如今听说他就隐居在九曲山脉的某个角落,潜心研究医术,很少有人见过他。大师兄段未在他的帮助下捡回一条命,可惜容颜无法复原,居然大师采集来天上的云彩和山中的雾霭,混入屎壳郎的屎和癞皮狗的皮,为段未量身打造了一顶神奇的头盔——“魔意盔”。这头盔一戴上便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再也取不下来,且能随着思想的变化而变化,平时飘忽朦胧,似一团血雾,一旦他起了邪念或恶意,“魔意盔”上便会露出相应的表情,以致于人们纷纷对这副狰狞面目畏而远之,尤其是漂亮姑娘们,每每被那一脸恐怖淫笑吓得屁滚尿流。不久,段未就跟叶无心一样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 中元节这一晚的遭遇充满了启示,使我对人生善恶美丑九曲山天地万物我的绝技以及男女之事都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成长”吧。但对于“男女之事”这一项我还未能完全参透,需要师父的点拨。 “师父,我还能再见到叶无心么?” 师父说:“随缘。” 我说:“可只有她知道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师父说:“发生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学到了什么。” 我立刻想起某些事:“对哦,当时我好像领悟了第二项绝技,我的心跳变得好快,还有身上……” 师父打断我:“那不是绝技,是反应,正常男子都有的生理反应。” 我又问:“哦,那他们为什么要去山洞里呢?” 师父意味深长地说:“记住,世上的女子最后都想嫁一个你这样的男子,不过在此之前她们更愿意和你大师兄那样的男子去钻山洞。” “最后……”我若有所悟,“这是不是就是戏文里常说的‘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 师父慈祥地抚着我的脸:“你发音不准,最后那个字念傻。” 我咀嚼这话的意思:“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傻?” “对,只有傻瓜才会熬那么久,在你想笑的时候能自由痛快地笑出来,才算笑得最好。”师父说着哈哈大笑起来,声震九曲,群山唱和。 冬尽春始,又是一年。林间的叶子黄了又绿,谷底的流岚散了又聚,上山的访客来了又去,我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究竟何时才能领悟那第二项绝技? 二师兄床底下藏着好几箱来历不明的连环画,讲的都是一些身怀绝技的大侠的故事,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和启发:被蜘蛛一咬就会飞檐走壁,被闪电一劈就能上天入地,还有个家伙不小心吃错药竟拥有了一百万颗太阳爆发的威力。说实话,我也经常吃错药,被蚊子咬了也不下千百次,还让温泉山庄的狗追过,除了像大师兄那样被闪电劈个外焦里嫩之外,几乎所有可以激发绝技的方法我都深有体验,毫无疑问,下一本连环画就该讲我的故事了。 我开始密切关注自己身上所出现的每一点变化,焦急地等待着神功降世的那一刻,任何一个细节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与联想:喉部凸起一块软骨,这就是传说中的骨骼精奇?胳膊上浮出一层细毛,莫非在月圆之夜会变身成威猛凶悍的狼人?嗓音变大变粗,难道领悟了音波功?我急不可待地将这些惊喜与师兄们分享,却每每被嘲笑声所淹没,还令我成为众人眼中的妄想狂。 最近又出现一个神奇的变化,我吸取教训,只悄悄告诉三师兄:“近日心中燥热,寝食难安,总感到有一股莫名的气流在会阳穴和承扶穴之间游走……” 三师兄说:“你便秘了。” 于是我一个人躲进茅厕,使出吃奶的力气——其实我并不知道吃奶的力气究竟多大,我的知识大多来自小人书,用于表达时难免力不从心。而大师兄曾说过,吃奶其实一点都不费力。说这话时,他的表情生动饱满,极具说服力,这就是恋爱经验丰富的优势所在。 便秘这玩意还真不好对付,前一任皇上就是栽在它手里,憋得满脸通红的我想起了学象棋时师父教的运气之法,开始尝试着调动体内真气去疏通拥堵部位。但这显然不是气的问题,无论我怎么努力,该出来的死活不出来,不该出来的倒蜂拥而至——十几只红头苍蝇嗡嗡地喊着口号,在空中布好进攻阵势,高高低低,将我围在当中。从彪悍的体型上可以认出,它们正是三师兄豢养的宠物蝇,换作平时,也许我会认为它们是想表示亲昵,可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空间,我更相信它们是在对我的便秘感到幸灾乐祸。 我心烦意乱,奋力挥动胳膊驱赶它们。有几只苍蝇被甩到墙壁上,噗噗作响,竟不退缩,摇晃着继续来袭。如此反复数次,我不得不中断屙屎,猛地一提裤子,怒骂道:“该死的苍蝇!”心中狠狠想着把它们一只只捏扁的样子。 诡异的事出现了。 嗡嗡声骤停,所有的苍蝇同时在空中定了一定,旋即噗噗噗尽数坠落在地,一动不动。 我穿好裤子,蹲下去用树叶夹起一只苍蝇细瞧,不禁大吃一惊,它的翅膀粘在一起,浑身血肉模糊,干瘪得像一片瓜籽壳,跟我刚才脑海中弄死它的情形一模一样。 “噫!好恶心!”虽然被吓了一跳,但这声音着实干净好听。我抬头一看,竹门上探出颗小脑袋,是位姑娘。她瞪着黑珍珠般的眸子,像一只好奇的小松鼠,细嫩修长的手指调皮地捏着光洁的鼻子,两腮跟去了壳的荔枝一样圆润饱满,嘴角牵出浅浅梨涡,快乐和善意便荡漾开来,在满目秋色的背景下显得格外温暖。 不能多看,我已羞红了脸,忙转身道:“不许看!” 她轻轻嘁了一声:“大惊小怪,本姑娘什么没见过。” 我推开竹门,才看清她的全貌,十七八岁模样,比我略低半头,黑漆漆的头发向左右撇开两截小辫,线条柔和的脸蛋白里透红,凹凸有致的身段似山泉蜿蜒流淌,脚上穿着一双简单编织的草鞋,腰间别着一柄短剑,剑鞘色泽暗淡,粉红的纱衫和翠绿的短裙相得益彰,衬得那露出的肌肤更似新剥的鲜菱。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叶无心是全天下最美的女子,跟这姑娘一比,她简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女子。&gt; 第二十二章:醉烟坊俏丫头 然而,我开口了:你是谁? 她说:丫头。 我换个问法:你叫什么? 她说:丫头。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表达能力:嗯,大家叫你什么? 她说:死丫头。 “原来你姓史。” “是死活的死,她们都这么叫,你叫什么?” “沙步奇。” “怎么听着像狗的名字。” “我爹姓沙,我娘姓步,我还有个道名,求惢。” “哦,那就叫你沙沙。” “又不是女人,叫我小沙吧。” “行,小傻瓜。” “是小沙,没有瓜。” “知道了,小傻瓜。” 我只好换个话题:你是哪儿人? “醉烟坊,去过吗?” “哦,我听师父说过,钱是一种负担,男人们有了钱,就会去醉烟坊减轻负担。” “不一定,很多没钱的武林高手和奶油小生在那里也很受欢迎,”丫头打量着我,“你难道没去过?” “我一直住在这山里。”说完这句话,我才发现自己近二十年的生活原来如此单调贫乏,说出口完全没有爆发力。 “那我们一起私奔吧。”丫头的话就明显充满爆发力。 如此豪情四射的提议从一位这么标致的姑娘嘴里毫无预兆地蹦出的时候,我刚上完厕所,一身清爽,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美好,林中苍松冉冉翠竹斑斑,四周异香扑面蜂蝶翻飞。这些蝴蝶长着好多对翅膀,层层叠叠,每一层都有不同的颜色,尾部还拖着长长的淡紫色须状物,我从未见过。两只肥嘟嘟的小鸟落在一旁的桂花树上,压得枝条轻轻点头,香蕊纷落,它们的羽毛像雨后的彩虹一样绚烂。一只呆头呆脑的松鼠一个筋斗从叶间翻跃而出,走走停停地经过我面前,消失在草丛里。 这一切显然暗示着什么,师父也说过,机会是稍纵即逝的。最重要的是丫头的这个提议给我一种全身筋脉通畅甚至连便秘都迎刃而解的快感,我当然毫不犹豫答应了。 身为一名当选过“道德模范”的好孩子,我觉得礼数不应忽略:“稍等,我去和师父说一声。” 丫头反问道:“说出去那还叫私奔吗?” 有道理!于是我跟着丫头朝山下一路飞奔一路欢叫,像两只乘风破空刺向水面的雎鸠,关关和鸣,那些奇异的蝴蝶始终如影随形地盘绕在我们头顶,似一簇巨大的花环,妙不可言。秋色满山,凉风呼啸,山下一马平川,一条大江横亘其间,两岸千舟荡波,鳞次栉比,美不胜收。 江湖,我来也! 嘣!喀喇喇!哎哟! 仿佛撞上了一块硕大的肥肉,我整个人飘上半空,往回飞出十余丈,呼啦啦压倒一大片细竹,溅起漫天落叶。 我支起身子,使劲摇了摇脑袋,回顾着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丫头的俏脸在我眼前摇晃,讶异的声音在我耳畔游荡:“咦,你被自己的内功震到了吗?” 我指着前方,困惑不已:“好像有什么东西挡……”在山上呆了十多个春秋,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无比熟悉,闭着眼睛也能来去自如,何况现在眼前也根本没看见有什么挡路之物。 我伸出手掌,小心翼翼向前挪动,大约走出二三十步,触到一层细软清凉的薄膜,光滑而富有弹性。这层膜很古怪,肉眼看不见,手指戳不破,上下左右也摸不着边,宛如一块无色无形的巨大面团。 更怪的是,丫头在同一个位置却什么也没摸到,为了证明给我看,她哼起小调蹦前蹦后,果然穿行无阻。她还调皮地拽住我的胳膊往前扯,我分明感觉到那层薄膜深深凹了进去,渐渐将我的大半个身子都吞入其中,越绷越紧。忽然,她一松手,我被弹了个四脚朝天,惹得她哈哈大笑。 我揉着屁股:“真是撞邪了。” “不,是撞墙了。”师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过头去,只见师父身旁站着一位和尚,膀阔腰圆,一只衣袖轻飘飘地垂着,脑袋光溜溜像只恐龙蛋,磨盘大的脸上刻着神秘的微笑,脖子上挂着一只跟他脑袋差不多大的葫芦,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 “哇,好多肉。”丫头脱口而出。 那和尚毫不介意,笑吟吟道:“半肉半酒不避俗,半佛半魔好修心。” 丫头也笑:“心修得怎么样不知道,身材肯定是废了。” 和尚又道:“钱为身外之物,众生趋之若鹜;肉乃皮骨之附,何必惧之如蛊?” 丫头好奇道:“听人说你活了三万多岁呢。” 和尚眼珠一翻,道:“算是吧,我活的这些年,挂了三个皇帝,一个一万岁,不就三万多岁了?” 我晕,是这么算的啊? “这位就是我常提起的居然大师,”师父为我们互相引见,“这是沙仁的独子,道名求惢。” 居然大师的目光却被丫头吸了过去:“那这位是?” 我介绍:“她是醉烟坊来的丫头。” “啧啧,醉烟坊,好地方,”居然大师浓眉一挑,蒲扇大的手掌呼呼生风,“来,让我好好掂量一下。” 丫头条件反射地向我身后躲开半步,居然大师把肚子拍得咚咚响,肥厚的下巴也跟着轻轻抖动起来:“哈哈,别害羞,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 这话就不中听了,我驳道:“丑?什么眼神!我就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姑娘。” “我说老道你管得也太严了吧,从没让他见过女人?”居然大师调侃起我师父来。 “哪有,前阵子刚饱过一顿眼福,”师父看看丫头,又看着我,用一种科学鉴定的语气宣布道,“确实不好看。” 挑战我的审美观不要紧,诋毁绝代佳人断不可容忍,我穷尽从二师兄私藏的小人书里学来的所有赞美之辞,比划着据理力争:“这凤眼秀眉,多清新?这瑶鼻樱唇,多玲珑?这藕臂皓腕,多细腻?这……” 居然大师打断我:“等等,我看到的跟你说的怎么完全不一样?” 我纳闷:“你看到的什么样?” 居然大师欲言又止:“这……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我急了:“别玩我了,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居然大师说:“眼见为实,你看到的是真的,我们看到的也是真的,只是我们看的方法和角度不同。” 师父顿悟:“哦,她就是那个人。” “哪个人?”我和居然大师异口同声。 师父欣喜地看着我:“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丫头被点评得晕头转向:“你们在讲什么啊?” 师父对我说:“只有你才能看见她的美,她的美也只为你而存在,世上其他人都无缘得见,这就是命中注定。” “哦,”居然大师一拍脑袋,“就和金蟾仙子一样,我们眼里只能看到蛤蟆。” “会下棋的那只蛤蟆?”我惊恐地瞄了瞄丫头,一身冷汗,“那她,是什么动物变的? 丫头踹了我一脚:“去你的,动物能说话又踢人吗?” 我揉着屁股辩解道:“这也只能证明你长了嘴巴和腿而已嘛。” 居然大师说:“别多想,她是个正常人,只是在别人眼里也许算不上倾国倾城,而在你眼里成了绝代佳人。这么年轻就能遇到命中注定的人,你应该感到庆幸,多少鸳鸯几辈子都无缘无分。” “不说了,”师父眼中闪过一丝落寞,岔开了话题,“你们在这儿做什么?” 我将发生在茅厕里的事交代了一番,说:“刚才我正准备跟她去私奔,却被棉花墙弹了回来。” 师父说:“是这样,九曲山脉与外界的连接处有一道肉眼不可见的虚空屏障,将群山笼在其中。”&gt; 第二十三章:脱杀神功降世 我说:“我懂了,这屏障一定是为了保护我们不被外敌入侵的。” 师父摇摇头:“不,外人可以通行无阻。” 我一愣:“那这个屏障什么用?” 师父说:“防止你们出去。” 我追问:“为什么?” “你对这个世界少一点折腾,这个世界就给你少一些折磨,”师父指指我的胸口,“与外边的危险相比,这儿的欲念才更要命。” 丫头咬着手指,道:“那也不能一辈子缩在山上呀,世界那么大,不出去玩一玩太可惜了。” 居然大师纠正道:“世界其实并不大,在恋人眼里,对方就是世界;在慈母眼里,孩子就是世界;在饿了三四天的人眼里,半只烧饼也是世界。” 我若有所悟:“哦,您的意思是说,一座山一个道观一颗心,都是世界,只要参透了自己的内心,足不出户也一样可以了解整个世界。” 居然大师赞道:“老道有眼力,这娃子悟性果然好。” 师父谦虚地笑笑,对我说:“你还是要下山的,正如我之前所说,定天下,济苍生,开创美丽新世界,这是你的使命。” 我面露难色道:“可我还没领悟第二项绝技呀,就凭一个被动挨打的‘揍死盾’,怎么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 师父反问道:“谁说没有?你以为那些苍蝇是怎么死的?” “臭死的!”丫头抢答道。 我猛然明白了其中的关联,诧异道:“可我都没出招。” 师父说:“裤子一脱一提,便是招。” 丫头惊讶道:“这也可以?!” 居然大师笑道:“大惊小怪,难道只许别人腾云驾雾呼风唤雨驱雷掣电移星换斗?” 我问:“这算哪门子功夫?” 师父说:“无门无派,先天遗传。” 我有点不理解:“可我爹用的是剑。” 师父说:“你爹武功盖世,却从没有杀过一个人,所以积了很大的德,传到你这儿就不再需要兵刃了。当你一边出招一边想着对付某个目标的时候,就会聚起磅礴的杀气,破敌于无形之中。” 居然大师补充道:“其威力可远不止杀或伤这么简单,随着境界的提升和杀气的增长,还能达到任何你想要的效果。” “哇!”我和丫头异口同声惊叹道。 居然大师说:“传说这神功一旦降世,天下就会面临两种后果,要么由乱而治,要么变成炼狱。” 师父沉吟道:“当此乱世,天下不早已是炼狱了么?” 我不赞成师父这个观点:“我们在这山里吃穿不愁,悠闲自在,书上也说九州安定繁荣,百姓安居乐业,怎么会是乱世呢?” 丫头也说:“对啊,这些年我也到过不少地方,除了太平州这儿比较乱,别的州还是很有盛世景象的。” “唉,”师父轻叹一声,“人心乱,便是乱世。” 世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使命和存在的意义,有的人纵横沙场开疆辟土,有的人封相挂印治国安邦,有的人尝草采药悬壶济世,有的人著书立说启迪民智,善者让我们感悟了真情的美好,恶者让我们警惕人性的沉沦,奋斗者激励我们勇敢前行,庸碌者提醒我们光阴宝贵,师父让我相信自己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叶无心让我懂得初恋未必美丽,大师兄让我悟到只要不被揍死总能出人头地,三师兄让我以为世上没有不能吃的东西,丫头让我明白自己并非平庸得无人问津,而如今,我存在于世的使命也已悄然降临,那就是提着裤子去闯荡那片神秘而危险的陌生天地。 关于程序的问题,我还有所顾虑:“一定要脱?这招式不能简化吗?” 师父耐心解释道:“一脱一提是一套完整的动作,缺一不可。只提不脱,会把裤裆扯破;只脱不提,就会被当成暴露狂抓起来。” 我羞涩道:“可这不太雅观,也容易着凉。” 居然大师笑了:“脱,又没说要脱光,你可以只脱外面的长裤,冻不着的,动作快一点,别人也看不到什么。” “不要纠结于表象,”师父说,“招法只是形式,动作并非关键,刚开始难免有些尴尬或生硬,但你已经练成了‘剃头三度’,要速度有速度,要尺度有尺度,只要牢记要领抛却杂念,便可达到若有似无收放自如的境界。” 我灵光一闪:“那我是不是只要躲在房间里,不停地把裤子脱脱提提,心里一边想着‘天下的恶人全死光’,天下就可以太平了。” 师父抖了抖胡子:“呵呵,你当天下的恶人都像苍蝇那么好杀么?任何绝技都有一定的效力范围,而且你只有对具体的目标产生足够的敌意,才能使出这项绝技,比如看见对方犯下的不赦之罪,或是面对迫在眉睫的危险时。” 居然大师提醒道:“人难免被私怨或冲动所左右,记住,不可纵奸,亦不能错杀。” 我面露难色:“其实,我连只鸡都没杀过。” 居然大师说:“鸡没有罪,当然不杀,今后你要对付的是有罪之人。” 师父开导我:“杀只是千万种选择之一,形随意动,念由心生,或杀或伤,或止或乱,结果皆取决于你内心的想法和选择,就像你父亲沙大侠一样,剑锋所指,毫厘不差。” “发功时可得集中注意力哦,”居然大师露出一丝促狭的微笑,“心有杂念,害人不浅,脱的时候难免想歪嘛,你懂的,嘿嘿。” 我脸一红,偷偷瞄向丫头。她认真地听着两位前辈对我的神功的介绍,眼中闪着好奇的光芒,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反应。在了解了自己的超凡绝技之后,我对接下来带她一同纵横四海的远大前程充满了信心与期待。 师父竟然有备而来,把我的行装都打点好了,好像早就知道我要私奔似的。他从身后取出给我准备的包袱,关切地提醒道:“傻小子,什么都没带那不叫私奔,是裸奔。” 我翻了翻包袱:“盘缠呢?” 师父无奈地耸耸肩:“那点积蓄上次全给钦差毛大人了,反正你有盖世神功,饿不死的。” 我瞅着裤腰带,发愁道:“我这神功也不太适合去街头卖艺啊!” 居然大师啧了下嘴:“谁让你卖艺了?身为一名大侠,劫富济贫都不会吗?” “山下凉亭有两匹马,骑着赶路方便,为师也没有其它什么可以送你的,这件小玩意你留着做个纪念吧,”说着,师父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只灰不溜秋的夜壶递给我:“不是很好看,还算有点用,遇到危险或者想见我的时候,在把手上敲三下,我就会从壶嘴里出来见你。” “危险?”我摸着凉飕飕的壶身,“我都这么厉害了,还有谁能伤到我?” 师父说:“一物降一物,此去一路,荆榛遍地,魑魅横行,你们将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好自为之。” 说着,师父一挥衣袖,眼前凭空出现一个边缘泛着乳白色微光的孔洞,虚空屏障已开。 师父说:“去罢。” 我百感交集,扑通跪下:“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师父说:“你即将开启属于你的时代了,以你现在的能力和身份,不应该说这么俗的套话,务实一点。” 我想了想,问了个很务实的问题:“师父,这夜壶可不可以真的当夜壶用?” 师父幽幽地答道:“可以是可以,但不准一边敲把手一边对着壶嘴尿尿。”&gt; 第二十四章:初入混沌世界 天下九州分布在南北两块半圆形的辽阔大陆上,北五州南四州,从地图上看仿佛天地初开,故名混沌国。两块大陆之间是浩瀚的幽冥海,海的中央有一座巨大的椭圆形岛屿,纵横千里,宛如南北大陆裂出的一只孤零零的蛋,故名荒蛋岛。岛的北部是太平州,南边是智虚国,隔江相望。太平州最北端是九曲山脉,而清虚观位于九曲山脉的南部,所以我们从此处下山便只能往南走。 新帝登基,改元兴木。我和丫头下山那天,是兴木三年八月初九。半年前,荒蛋岛爆发了百年不遇的大饥荒,整个太平州饿死了七百多万人,可走在路上见不到一具尸体,因为快饿死的还有七百多万人,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光之后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选择权只属于极少数有权有钱或有姿色的人。活着的人不知道自己明天还能否活着,也不知道这饥荒还要持续多久,更不知道究竟会饿死多少人——这一点连后世的人都不会知道,他们能知道的只有史书上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那一小串被打了折扣改头换面的冷冰冰的数字。 跨出虚空屏障的那个瞬间,我被吓了一跳,匆忙回头找师父和居然大师,却已不见他们踪影。记忆中,山下明明是一派繁华景象,天蓝水净,风和日丽,良田万顷,牛羊成群,街巷熙攘热闹,百姓安居乐业。而此刻呈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片荒芜,目之所及,花草尽绝,人烟俱灭,昏暗阴郁的穹顶下遍地焦枯,死气沉沉的村镇里满目疮痍,仿佛霎那间从天堂坠入了地狱。 “怎么会这样?!”我如同被噩梦惊醒一般惶恐。 “本来就是这样的啊。”丫头的回答让我更加困惑。 “胡说!我在山上这么多年,看到的都……”我侧身向后一指,猛然间恍然大悟,没错,一定是这虚空屏障! 丫头也想到了其中的原因,不禁感叹:“好厉害的障眼法!” 这些年师父一直在用深厚的法力为我们构筑起山下的一片幻景,直到我有能力且不得不去面对这个真实的世界。我一转念,莫非山上这一切也是师父变出来的?那绵绵的青山翠绿的竹林,那碧蓝的天清澈的湖,那只金蟾,那些人……都是不存在的?疑窦丛生的我不禁感到脊背和心头同时一凉,但马上被理智拉了回来——景可以虚构,可感受不能。初见叶无心时的慌乱,品尝三师兄青椒肉丝的畅爽,还有施惊凰落崖后的伤心,都不可能有假。 望着眼前的一片荒凉,我忽然体会到师父的用心,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正是这样的天下,才更需要我们去努力,一如师父所言,“定天下,济苍生,开创美丽新世界”。如诗如幻的美丽新世界并不会因为梦境的破碎而消亡,它始终静立在脑海中某个角落,仿佛一座执着闪耀永不熄灭的灯塔,穿破迷雾,照亮黑夜,指引我们抵达祥和安宁的彼岸。 不过在找到美丽新世界之前,得先找到马。我们沿着一段草木丛杂怪石错落的山坡走到山脚,前方不远处,一座油漆剥落殆尽还缺了三个角的凉亭前拴着两匹马,一黑一白,高大壮硕,鞍鞯齐全。他俩耳鬓厮磨,鬃毛飘逸,各用一只水汪汪的大眼珠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 我们骑上马,穿过干涸的河床和废弃的村庄,走进一片广袤的荒原。举目四望,植被稀疏,杳无人烟,屎黄色和屎黑色的丘陵绵延不绝,伏在地上像一只只半死不活的癞皮狗,远处星星点点散落着支离破碎的车架和白骨。 此情此景令我心中不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原以为一下山就会遇到某个大奸大恶之徒横刀立马,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杀个天昏地暗,然后我一战成名。没想到却只是和丫头漫无目的地前进在这阴森诡异的天地间,听着马蹄踏在毫无生机的地面上传来的空洞声响,任由干燥的风裹着黄沙和死亡的味道拍打着脸颊,我开始有点怀念清虚观的清净安逸和三师兄的青椒肉丝了。 不过有丫头在就不会那么无聊,在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菜鸟面前,丫头算得上是那种开口就是“想当年”闭口就是“别提了”的老江湖。 “想当年,这地方确实很美。到处是一望无际的水泽良田,河渠纵横如织,湖荡星罗棋布,碧荷蓝天,满目苍翠,白天绿波粼粼,鱼帆点点,一到晚上,浮光耀银,蛙声如潮,那景色,啧啧,别提了。”她如数家珍,侃侃而谈。 我心向往之:“哪个当年?” 她想了想:“二三十年前。” “你现在才多大?” “嗯……这儿的人都这么说。” “这儿哪有人?” “额……说书的都……你饿不?我饿了,有啥吃的?” 我便把包袱挪到身前准备找食物,忽然被吓了一跳。包袱里钻出一只灰不溜秋的胖松鼠!它人立而起,肚腹垂地,一脸呆萌,小爪子勾在胸前,大尾巴弓在身后,黑豆般的小眼睛与我对视,既不害怕,也不害羞。这小家伙看着挺眼熟的……哦,就是我在茅厕遇到丫头时从树林里蹿出来的那只。不知它什么时候钻进包袱的,竟一路跟着我们下了山,又在我们准备开饭的时候出现。 我看着小松鼠,开玩笑地对丫头说:“师父真贴心,备的干粮都这么鲜活。” 没想到它听懂了,吓得耳朵一竖,哧溜一下跳到丫头怀里去了,把丫头逗得哈哈大笑:“这么可爱,当宠物才对,江湖之旅就不寂寞了。” 于是我继续搜索干粮,从包袱里翻出几件衣服一张地图和一些盘缠,没有什么能吃的,还找到一本发黄的小书,封面上写着“游仙窟”三个字。师父真是奇怪,明明说书有“屁用”,却还给我包袱里塞这没用的玩意。我拨弄了几页,有好多不认识的字,难得认出的那几个字也没看懂是什么意思,不及琢磨,就被那些香艳的插图撩得面红耳赤,忙将它塞回包里。 丫头凑过来问:啥宝贝? 我说:乐府诗集。 丫头说:哦,我见过,醉烟坊里的清倌人都学那个。 我问:清倌人是什么? 丫头说:这你都不知道,就是只卖艺不卖身的。 我马上岔开话题:哎呀,师父忘记放干粮了。 说着拿起夜壶,在把手上敲了三下,只见一股青烟迅速从壶嘴飘出,在空中散成一朵莲花的模样。师父出现在莲花中央,席地而坐,背后是清虚观的大殿,四师兄和五师兄正在扫地,炊烟从殿后袅袅升起,那是三师兄在做饭,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光。 师父说:这么快就遇到危险了? 我说:不是。 师父捋着胡子:那,是想我了? 我说:还没。 师父一愣:那你召我做什么? 我说:饿了。 师父说:饿了就吃,困了就睡,何须问我。 我说:可包里没有吃的。 师父说:你的忍抑之术白学了? 我说:可丫头没学过。 师父叹了口气:你现在身怀绝技,肩负伟大使命,又有个贴心的小情人,难道还不能自力更生吗? 丫头在旁边叫道:谁是他小…… 师父摆摆手打断她:这是命中注定的。 我还想问,但师父没给我发言的机会:凡事先动脑筋,以后不是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难题,不要召唤我。 言罢,他身子一转,随莲花状的青烟拢成一缕,缩进了夜壶。&gt; 第二十五章:首战恐猫告捷 我喃喃自语:小情人……命中注定…… 丫头戳着我脑门:美的你。 我忙解释:师父说的话有时候也不准。 丫头瞟了我一眼:谁知道你俩是不是串通好的。 我说:“还是先想想怎么弄吃的吧,这附近除了我们连个活物都没。” “有,你看那儿。”我顺着丫头的手指向上望去,天空中有十多个黑点在做着不规则运动。 “秃鹫?听三师兄说过秃鹫肉很硬,不能吃。” 丫头说:“这些是乌鸦,味道比秃鹫好多了,不过不知道你敢不敢吃,以前我去过一座有名的道观,那里的道士们都把乌鸦当神鸟供奉的。” 我说:“我只是被道观收养,并未行过冠巾礼,算不上正宗道士,何况师父总说我目无神明没有信仰,所以对我来说不存在什么神鸟,只有烤鸟。” 丫头迫不及待道:“那你赶紧用神功把它们打下来吧。” 我矜持地说:“发功了,你转过去别看。” 这是我第一次有意识的实战操作,还是当着心爱姑娘的面,难免患得患失无比紧张。我屏息凝神,双手紧握腰带,将外裤褪下一点点,两眼死死盯住其中一只乌鸦,一边在心中默念“该死的乌鸦,该死的乌鸦”,一边迅速提起。 什么也没发生。乌鸦依旧淡定地飞来飞去。 距离太远了?口诀格式不对?还是裤子脱下的尺度不够?我百思不得其解。 丫头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师父好像说过你要对目标有足够的敌意,神功才能生效的。” 我仰起脖子眯着眼睛望上去:“它们也没招我惹我呀。” 丫头展颜一笑:“有了。”说着就地躺下,拿草帽盖住脸,挥手示意:“躲远点。” 我牵着两匹马走到离丫头百步开外的一截横倒的枯树干旁,把马栓好,然后带着小松鼠藏在树干后面,静观其变,心中却对这个装死钓乌鸦的计划有些担心:万一等下引来的不是一只而是一大群乌鸦怎么办? 就在我思考如何将神功的单杀模式升级成群灭模式时,几道黑影从我眼角的余光中掠过。我定睛一看,乌鸦们没什么动静,却不知从哪冒出三只长相丑陋的怪物,迈着悠闲的步伐向丫头靠近。它们的个头比成年公狼稍小一点,硕大的脑袋几乎要贴到地面,头顶长着两只圆锥形的角,鼻子塌陷,宽阔的嘴巴像一道鸿沟将脸分割成上下两半,一大一小两只眼睛都呈六边形,眼球红得像炽热的烙铁,瘦长的躯干长满黑刺,尾巴像旗杆一样朝天翘起,粗壮的四条腿上一根毛都没有。 还没等我喊出声,小松鼠先蹦了起来,急得手舞足蹈,“唧唧”叫个不停。丫头支起身子往三只怪物的方向望去,那些怪物和丫头刚一照面,顿时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猛然加速,朝她疾扑过去。丫头见势不妙,一甩草帽,蹿起身就向我飞奔过来。三只怪物呲牙咧嘴紧追不舍,一眨眼就赶上了丫头。决不能让这些丑陋的家伙伤害她!想到这里,我怒气勃发,手疾如电,连出三招。 冲在最前面的那只怪物已经纵身扑向丫头,前爪离她不到半尺,忽然,它头一仰,朝天喷出一口鲜血,尖锐的牙齿如天女散花一般崩得满地都是,身子软软地坠入沙中——我刚才头脑里想的正是给它的下颚一记致命的重击,这结果简直精准无比。另外两只怪物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毙命,一只被扭断脖子,另一只直接碎成了七八块——皆如我所想。 丫头只顾逃命,没注意身后的变化,一口气跑到我跟前,心急火燎地催促道:“快!快出招!” 我淡定地拍拍手,笑道:“出什么?都收工了。” 丫头回头一看,惊得用手掩住了嘴:“哇塞!你怎么做到的?!” 从我明白自己与众不同的那一天起,我一直期待着别人的这种反应,如今从我心仪的姑娘身上体现出来,简直是锦上添花。多亏师父当年教我“剃头三度”,如果我没有练出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而是笨手笨脚地解开腰带脱下裤子再提起来,任何一个女人见了都会觉得我是个粗鄙下作的街头小流氓,根本不会感到神奇,正如丫头第一次见我杀苍蝇时还以为它们是被我臭死的一样。女人总是纠结于表象,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而现在,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装酷道:“雕虫小技,何足道哉?” 丫头用崇拜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扫了好几个来回,这才走过去拎起碎落在地的半截残肢,惊喜道:“太神了,还带切割功能呢,顺便把那两只也碎一下呗。” 我当然不介意再表现一把,可这几具毫无攻击性的尸体丝毫激不起我的敌意和杀气,碎尸宣告失败。但这种有损我刚树立起来的威武形象的事不好明说,我便踢了踢毛茸茸血淋淋的尾巴,漫不经心道:“杀鸡何需牛刀?手撕就可以了,这些丑八怪是什么玩意?” “恐猫,”丫头介绍道,“它们平时像小猫咪一样温顺,可一旦看见长得比自己漂亮的生物,就会妒火中烧,变得比疯狗还抓狂。” 我惊讶地打量着恐猫们的尊容,感慨道:“那它们抓狂的机会还真不少。” 丫头笑道:“别看它们又丑脾气又不好,味道可是很不错的。” 我左看右看:“这浑身带刺的怎么吃,要是三师兄在就好了。”下山才这么一会儿我就已经开始想念他了,先前出发时本想向他道个别,考虑再三还是忍住了,因为他很可能会炒一碟青椒肉丝为我饯行,那样我恐怕就舍不得走了。 “生火你总会吧。”丫头说着抽出短剑,三下五除二将恐猫们的尸体处理得干干净净,然后从自己的包袱里取出工具和调料,有模有样地捣鼓了一阵,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餐就摆在了目瞪口呆的我的面前。 “尝尝看。”丫头双手抱胸很有成就感地对我说。 我尝了一块,这味道,嗯……我又尝了三块,这感觉,哇……我又…… “给我留点。”丫头说。 其实我学过忍抑之术,一点也不怕饿,只有真正的美食才能令我如此失态。能把恐猫这么丑的动物做成金黄酥脆香气四溢令人欲罢不能的佳肴,足见丫头的手艺跟三师兄有的一拼。她说这是从小在醉烟坊学的,加上后来浪迹四方又提高了不少。再厉害的大侠也要吃饭,所以闯荡江湖时身边能有一位赏心悦目的好厨子是件很幸福的事,三师兄只是个好厨子,上天安排既赏心悦目又厨艺精湛的丫头出现,不能不说考虑得相当周到。 丫头吃肉的姿势让我想起在清虚观里遇见的那群佳丽,她们吃根土豆丝都必须微微侧头轻轻闭眼翘起小指撅起小嘴来回吹上几下再用柔软的舌尖小心地卷进口中还要马上用手绢轻拭嘴角然后露出一脸的“哎哟吃太多让您见笑了”的羞涩状。 丫头的吃法就简单得多,撕肉,张嘴,吃,像个正常女子。我喜欢正常女子。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这松鼠竟也吃起恐猫的肉来,我一直以为松鼠是素食主义者,难怪它那么胖。丫头对小宠物刚才的表现非常满意,轻声打了个嗝,用手梳理它那厚厚的毛,表扬道:“刚才多亏你的报警,好样的。” 小松鼠咽下嘴里的肉,昂首挺胸,“唧唧”了好几下,仿佛在说:“义不容辞,小事一桩。”&gt; 第二十六章:浓情不知所起 丫头咯咯直笑:“这小家伙太好玩了,对了,还没给它起名字呢。” 我想了想,说:“灰不溜秋,又老是唧唧叫,我看就叫‘灰唧’好了。” “嗯,挺般配的,”丫头说,“你这绝技这么牛,以后行走江湖也得给它起个叫得响的名字。” 我舔舔油光发亮的嘴唇:“我爹用剑天下无敌,我这绝技又跟裤子有关系,不如叫裤中剑吧。” “废话,哪个男人裤中不贱?嗯,我想想,脱裤子……杀坏人……”丫头吮了下手指,眼珠一转,一拍大腿,“有了!就叫脱杀技。” 一脱一杀,干净利索,比裤中剑确实强得多。丫头说这就算开宗立派了,还打算送我个“脱杀公子”的名号。我死活不同意,因为这名号听上去容易让人以为我是温泉山庄或者醉烟坊的某个有变态癖好的高级会员。 我们边吃边聊,谈起了丫头的身世。原来她的命运跟我有些相似,也完全不记得自己爹娘的模样,但她清楚地记得自己被遗弃的过程。她有五个姐姐,作为第六个女娃,按照当地的传统做法,一般都是找条大河搞个竹篮漂流或者找座悬崖直接往下一丢,美其名曰“为了孩子有个好前程”,理由是根据江湖经验,河下游或者峭壁下往往都隐居着世外高人或隐藏着武林秘籍,小娃儿这一去基本上就能鸟枪换炮了。不过丫头的爹娘还算残留了一丁点常识和良知,没有让她去玩诸如漂流蹦极之类的极限运动,只是把她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又用买三送一的方式将她转送给丐帮的人。襁褓中的丫头羸弱多病,考虑到治疗成本太高,后期收益不大,丐帮的人便又把她丢进了垃圾桶,幸亏被一位老歌妓捡到收养下来。 “大家都叫她二娘,是那儿年纪最大的,又多了我这么个累赘,客人们谁都不愿意点她。她越来越不受老板待见,住的是最小最破的屋子,穿的是最旧最脏的衣服,可她从来没有抱怨也没有放弃,在我的记忆中,她对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好不容易把我拉扯大,她的身体却累垮了,还莫名其妙得了一种怪病——任何接触到她头发的人都会变成一棵树。为了不连累别人,一天晚上,她悄悄离开了醉烟坊,这几年,我走遍天涯海角也没找到她。”说着,丫头双臂环膝,纤细的手指交错在一起,眼角也湿润起来。 我心里酸酸的,却苦于没有任何经验,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大师兄对姑娘们的那套我连皮毛都没学到。丫头深吸一口气,左手拨开一缕垂落的头发,右手握住我的胳膊,谆谆善诱道:“一般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用你的右手从后面搂住我的右臂,让我的头倚靠在你肩膀上,然后说点什么。”她精致的面容近在咫尺,眼神里漾满笑意,嘴唇微张,好似一瓣鲜润欲滴的柑橘,浅浅地露出珍珠般晶莹洁白的牙齿,呼出的气息有兰花的味道,像轻柔的鹅毛滑过我的皮肤。 我耳根一热:“这……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 “用词真不准确,这叫成人之美,”丫头扑闪着北斗星一样明亮的眸子,“我们都已经一起私奔了,何况今天你还救了我一命。” 我想说那不过是举手之劳,觉得用词又不准确,就说:“解手之劳。” 这时,无数只七彩斑斓的蝴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围着我们翩翩起舞。这画面似曾相识,我想起来了,丫头提议要私奔的时候它们也出现过。 “这些蝴蝶是你养的吗?”我好奇地问道。 丫头左右看看:“不是,不过每次我心情非常好的时候,它们就会出现。听人说,这叫‘九翅魔蝶’,是荒蛋岛特有的物种,但很久以前已经灭绝了。”说着她轻轻抬起一只手,马上就有一只九翅魔蝶飞上她的指尖,密密匝匝的翅膀似鱼鳃一般开开合合,变幻出各种奇妙的图案。 我看得入了迷:“好漂亮。” 丫头却将话锋一转:“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说:“没有。” “难道你没有喜欢过别人?” 我老实交代:“有一个。”虽然叶无心做了那样的坏事,但我不能否认自己喜欢过她。 “你对她做过什么?” 我想了想:“没有。”叶无心发疯失踪那档子事应该不能算是我做的。 丫头顿了顿,忽然又问:“那你喜欢我么?” “当然,”三师兄说过,关键时刻必须反应敏捷,而且轻描淡写,“我从不挑食。” 丫头忽然毫无征兆地贴上来搂住我脖子,用嘴堵住我的嘴。 我的头脑告诉我应该有所抵抗,但我的心被上下唇传递来的温暖与酥麻所迷醉,指挥着我将双臂缓缓伸出,紧紧抓住她的肩——不能让她耍了流氓就跑,也好让这个罪恶的吻留下更深刻更持久更确凿的证据。 这个过程舒爽而漫长,要不是我学过运气之法,恐怕会窒息而亡。师父说这技能终有一天能救我命,果然没有骗我。 我们谁也不让谁,缠在一起难解难分,身为男子汉的我决不会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轻易认怂,所以我们的嘴贴在一起过了好久好久,直到她气喘吁吁地松开我,我才姑且饶过她。 书上说这种时候应该赞美对方一番,但我缺乏实战经验,绞尽脑汁也只说出一句很煞风景的话:“我不是在做梦吧?” 丫头啪的给了我一耳光:“不是。”她下手很温柔,皮肤细腻,弹性十足,打在脸上很舒服。 三师兄说对喜欢的姑娘要以诚相待,于是我主动交代:“我条件很差,从小住在清虚观,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车马,没有存款,没有靠山,没有文化,没有工作,没有讨姑娘欢心的技巧和经验,我是名副其实的一无所有,这些情况你可知道?” “呵,”丫头柔声一笑,“这些玩意醉烟坊的客人们个个都有,应有尽有,一个比一个牛,那又怎样?” 我更费解了:“可是为什么呢?别的姑娘根本不会拿正眼瞧我。” 丫头嘴角轻扬:“因为我从你身上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呗。” 我打破沙锅问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睡觉打呼,经常便秘,还有近视眼,而且刚才你亲我的时候,我已经好几天没刷牙了。这些事我不说,别人也看不出来。” 丫头又发动突然袭击,吻得比刚才更长久,我又没躲过——傻瓜才会躲过。 然后她按住我的肩,斩钉截铁地说:“别废话,这事就这么定了。” 她目光炯炯,英气逼人。我痴痴地看着,没顾得上提出异议。但事后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向家长汇报一下,于是又敲起了夜壶。 这次壶嘴里飘出的是灰白色的烟雾,依旧开成一朵莲花的形状,师父坐在一张石凳上,愁眉紧锁。 我忙说:“师父,我想您了。” 师父松开眉头:“你成熟了。” 我掩饰不住兴奋:“我是来报喜的,丫头是我的人了!” 丫头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上,娇叱道:“臭小子!搞清楚主谓宾!你是我的人!” 我忙纠正道:“互相,互相。” “喜中无喜,悲由喜起,悲尽喜极,无悲无喜,”师父酸溜溜地说,“一个死丫头,一个臭小子,你们本就注定是一对,何喜之有?” 我说:“您好像不开心。” 师父说:“我在下棋,正琢磨到一着杀棋可破伤心局,被你一打断,就再也想不起来了。”&gt; 第二十七章:神奇的小夜壶 说话间,师父身旁探出个脑袋来,是居然大师。他笑嘻嘻地说:“痴情老道,不是那小子的错,你自己魂不守舍,怎能赢棋?” 丫头很好奇:“大师您也能通过这个夜壶现身啊?” 居然大师说:“有点挤,你师父又长胖了。” 师父低声道:“在金蟾仙子面前好歹给我留点面子。” 我忽然发现了什么:“咦,这烟怎么成了粉红色?” 居然大师抢答道:“傻小子,别老夜壶夜壶的,这宝贝是‘比邻镜’,用雪山野人的皮和深海巨妖的牙齿制成;这烟名叫‘归心气’,每天的形状都不同,还会随着你师父的心情而变化,粉红色就是代表害羞了。” 丫头来了兴致:“这么神奇,能当皇历还能感应情绪。” 说着,她忍不住对着“归心气”扇风吹气起来,我轻呼:“别闹,把师父给吹没了!” 幸好不管她怎么弄,“归心气”都纹丝不动。我说:“我有个很要紧的问题要请教一下。” 师父说:“是不是要问,你该怎样去完成使命?” 我说:“对啊,总得有个任务指南吧。” 师父说:“是我忘记说了,其实,包括你在内,天下共有五位奇人,你要去找到另外四位,当你们五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天下就会由乱而治。” 丫头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江湖上一直传说,当天下十大玄宝聚在一起的时候,能诛天灭地,颠倒乾坤,这是不是跟五奇人有什么关联啊?” 师父眉头微微皱起,沉吟道:“一破一立,一死一生,关联自然是有的,但吉凶难言。” 丫头好像听懂了的样子:“哦,那是不是五奇人聚到一起就能召唤出神龙什么的,然后能满足任何愿望。” 居然大师说:“能不能召神龙不好说,但招来捕快是很有可能的——三人以上聚在一起就构成非法集会了,所以你们到时候要多加小心。” 我关心的是操作细节:“可我们五个人要怎样才算聚在一起呢?是要五个人手拉着手,互相拥抱,还是只要彼此近到一定距离就可以?” 师父挠挠头:“传说里也没讲得这么细,反正你先找到他们就是了。” 我问:“为什么要我去找他们,而不是他们来山上跟我会合呢?那样我就省力多了。” 师父说:“因为你是能力最强的一个,如果让他们来找你,他们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被干掉。” 我又问:“那他们在哪里?我怎么找?” 师父说:“就像你和丫头的相遇一样,没有预兆,没有指引,没有身份信息,遇见了才知道。” 虽然一头雾水,但我还是挺开心的,因为至少知道了自己不会是孤军奋战,而且我依然是其中最厉害的角色。 居然大师插上一句:“这件礼物算是祝贺你们拍拖成功,拿着。” 说罢,一件闪闪发光的东西从“归心气”里飞出来——又是只夜壶!个头比师父给的那个小一半,洁白无瑕,壶嘴奇大无比,底部刻着个椭圆形的图案,看上去像一只哭泣的眼睛。 我捡起来,纳闷道:“怎么你们的宝物全是夜壶?” 师父的回答充满哲理:“废话,给你马桶你也没地方搁啊。” 丫头倒是不介意:“正好,情侣套装,一人一个。” “可别小看这夜壶,”居然大师用一种得意的口吻说:“它名叫‘还泪盏’,是用上古魔龙的骨骼打造而成,虽然名气没有‘比邻镜’那么大,功能却多得多,可以用来照明取暖降温鼓风奏乐杀敌,还可以生成玉岚屏。” 丫头问:“玉岚屏是什么?” 居然大师说:“从此往南,多是蛮荒湿热之地,常有蚊虫和野兽侵扰,往这‘还泪盏’的外壳上面浇点水,念一声‘起’,就能启动玉岚屏。这是一层防护罩,有了它,什么东西都近不得身,屏面光亮如镜,用来梳妆打扮也极为方便。不用的时候,喊一下‘收’就可以。” 我问:“别的功能也是这样启动吗?” 居然大师说:“浇水这步都一样,但口诀各不同,需要照明时喊‘要有光’,它就会发光;需要取暖时喊‘我要暖男’,它就会释放出热量;需要降温,喊一句‘心灵鸡汤’,它瞬间就能让方圆百米之内呵气成霜;需要鼓风,就喊‘你是风儿我是傻’;至于奏乐就比较复杂,口诀是——正宗好夜壶正宗好音乐欢迎收看由夜壶领导品牌……” 我担心他舌头绕成蝴蝶结,连忙打断道:“那杀敌的口诀是什么?” 居然大师收住顺口溜,用手比划道:“杀敌没有口诀,砖头会用吧?用‘还泪盏’往对方脑袋上一砸就行,轻者脑震荡,重者见阎王。” 我掂了掂这夜壶,赞叹道:“果然实用。” 丫头从我手上一把抢过它,爱不释手:“醉烟坊花魁用的梳妆台都没这么高级呢。” 居然大师啜了口酒,笑道:“还不止这些,许多功能我都还没发现,遇到束手无策的困境时,不妨放手一试。” 我问:“怎么试?” 居然大师说:“我要知道怎么试,还会没发现么?” 这“还泪盏”当晚就派上了用场,我们在一处临河的土丘背后扎营,丫头迫不及待地祭起玉岚屏。只见一圈白光噌的一下从壶嘴喷出,呈伞状四面散开,继而似瀑布般落下,形成一个数丈见方密不透风的保护膜,宛如一口大钟,将丫头罩在里面。这层保护膜看上去好像山间的流岚一样轻虚飘渺,摸上去又仿佛抛光的白玉一般柔滑清凉,我完全看不到玉岚屏里的情况,丫头却说从里面看外边一清二楚。安全起见,我用拳头石块短剑一一去试,果然都被玉岚屏挡住或弹开。 夜凉如水,宽敞的玉岚屏里却毫无寒意,它似乎有独立的温控系统,还飘着淡淡的香味,不知是玉岚屏的功能还是丫头的体香。我和丫头蜷着身子,和衣对卧,像一双拢成心形的手。 丫头扑闪着大眼睛:“你怎么不睡?” 我注视着她那一对清澈的心灵窗口,笑吟吟道:“看你看不够。” 她满意地合上眼,很快便像婴儿般沉沉入眠,玉岚屏外的九翅魔蝶也渐渐散去。耳畔虫鸣唧唧,远处兽嚎嗷嗷,我枕着胳膊,数着满天的星星,憧憬着叱咤江湖的未来。 不知什么时辰,我被尿憋醒,收起玉岚屏,到一旁解完手,打了个哆嗦,猛然发觉周围有些不对劲。醒了醒神,四处张望,没什么动静,但瞬间一股寒意像条蛇一样蹿上我的后背:昨天睡前,南边分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现在竟多出来十几座高高低低的山丘!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这些山丘静静地伏在那儿,就像一群窥视猎物蓄势待发的猛兽。我又使劲回忆了一下,没错,这些山昨晚肯定是不在这里的! 怎么回事?难道有人趁我们睡着的时候给我们偷偷挪了窝?还是这些山自己长脚跑到我们眼前来了?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忽然,远处传来几下滚雷般的闷响,只见一个古怪的球状物体从最远的一道山梁上跃出,曳着黄绿相间的长长尾迹,飞快地朝我们这个位置抛射过来。 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丫头,几个翻滚落入河中,河水冰冷刺骨,但比变成肉饼强。丫头一抹脸上的水,满脸惊喜地冲我叫:“爽!你小子还会玩鸳鸯浴。” 我说:“什么洋芋?我们差点被个怪球砸扁。” 丫头四处张望:“哪来的怪球?”&gt; 第二十八章:一只会飞的猪 我一扭头,怪了,没有坑洞,没有怪球,我们刚才睡觉的地方风平浪静,只是多了个东西。走近一看,是一头猪,其实它的外观跟猪完全不搭界,鹰钩鼻斗鸡眼,耳朵像七月的茉莉花,嘴巴像孕妇的肚脐眼;四肢尤为奇特,每一根由无数个近乎透明的乳白色圆环叠加而成,这些圆环从上到下逐个增大,彼此之间并不密合,类似手风琴的风箱,所以这家伙一直在随风轻轻摇摆;蛋黄色的躯干像只酒桶,上面布满浅浅的绒毛,背部固定着一前一后两个带靠背的座椅;座椅后面朝天竖着一根一尺来长圆锥形的深褐色尾巴,臀部中间有个三角形的洞,唯一能表明这家伙是猪的证据就在这个洞的正下方,横排刻着三个醒目的金色小篆:擎天猪。 这玩意为什么会飞?我好奇地把它上上下下摸了个遍,连屁股也没放过,却没找到说明书。虽然很明显这家伙是人造的,可皮毛的手感跟三师兄养的那些猪的一模一样,连身上的臊味都如出一辙,我甚至摸出了好几只活蹦乱跳的虱子,乖乖,这也太逼真了。在它脖子的左侧,有一个柄状操纵杆,右侧有一个拉环,后脑勺还有三个按钮,从前到后依次写着“擎天”“潜地”“猪”。我没敢乱按,因为如果刚才我不是在做梦,它分明是喷着黄绿色尾烟从天而降的。 这时,擎天猪微微侧头望向我们,屈膝伏地,发出轻轻的咕噜声。看着一只根本不像猪的“猪”做着骆驼一样的动作,说不出有多怪异。这算是邀请我们坐上去吧?可是,它是谁派来的?要带我们去哪?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正如师父所说,我遗传了父亲的豁达,所以在我看来,这很可能是师父或他的某位高人朋友看我们一路奔波太辛苦,特地送来的又一件神奇宝物;或者是哪位贵人钦慕我的能力或人品,打算出资赞助我去完成伟大使命;还有可能是另外四位奇人听说我已经下山,于是积极主动地聚集到一起,邀请我去主持大局……反正八成是好事。 丫头早就对这头会飞的猪跃跃欲试了,我和她一前一后骑了上去。座椅上铺着厚厚的鸭绒垫,柔软舒适。我们刚坐稳,擎天猪便昂起头,发出和刚才出现时一样的古怪声音,震耳欲聋。紧接着,轰的一响,四股浅绿色的火焰瞬间从它的四只脚掌下喷出,整只猪便拔地而起,曳着长长的白烟,宛如一只巨臂直指天穹。飞上半空后,脚掌下的火焰忽的一熄,同时屁股后喷出一道又绿又黄的光芒,它又箭一般朝前射去。 风怒吼着撕扯我们的衣裳,座椅上微微发烫,四周隐隐有一团热气将我们紧紧裹住。我恐高,闭着眼睛哪儿也不敢看,用运气之法稳住呼吸,双臂死死箍住猪脖子,双腿紧紧夹着猪肚子,却听丫头在身后大声地问:“喂!猪猪,你从哪里来的?要带我们去哪?” 我说:“你疯啦,跟猪说话?你见过猪会说话?” “那你见过猪会飞?”丫头反问道,“都会飞了,会说话也不奇怪。” 不过这头猪还真不会说话,对丫头的搭讪毫无反应,也有可能会说话只是它在上班时间不允许聊天。一眨眼功夫,我们就飞到一座陌生的城池上空。擎天猪发出“咻咻”的声音,稳稳地降落在一条空荡荡的街道上。 阴风呼啸,苍凉刻骨,放眼四顾,除了零零星星千疮百孔的残垣断壁,几乎看不到一丝人类文明存在过的证据。我们仿佛置身于遥远的古代遗迹,嗅觉和听觉却感知到坟场的气息。正前方,一辆残破的马车发出哀婉的呻吟,半块牌匾悬在空中吱吱呀呀,晨曦初露,借着微光依稀可辨“庄辟”二字。荒草盈阶,青苔遍地,门内漆黑一片,几扇残破的木窗上挂满碎布条,在风中乒乓作响,此起彼伏。 “这什么地方?不会闹鬼吧?”丫头问我。 “鬼?早被人吃光了。”一个极具磁性的浑厚声音夹在寒风中从背后传来,虽然悦耳,却令我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转过身,薄雾迷蒙,离我们十来步的地方隐隐露出一座石拱桥,桥墩下插着两支火把,光影交错的乱石堆中蜷着一个瘦小的身躯,这体格与那声音很难对上号。 他在地上拨弄着什么东西,没有看我们一眼,也没有起身过来的意思,就好像刚才那句话不是他说的,我们的存在也与他毫无关系。 我们走过去,站在他身旁,不知道是否该开始自我介绍。他缩在地上像个顽童,轻哼着不成调的儿歌,左手握着大半块烧饼,右手缺了三根指头,不时用仅存的大拇指和食指从饼上掰下一小撮,搓成碎末落向地面。 火把的光照亮了石缝间的一群蚂蚁,它们有的叼着饼屑步履匆匆,有的往来穿梭奔走相告,有的齐心协力合作搬运。我和丫头被这群小东西深深吸引住,全然没意识到在这样一个荒凉阴森的地方和一个陌生人围在一起看蚂蚁搬食物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 直到这块饼被瓜分完毕,我们才回过神来,那人也轻吁一口气,拍拍手掌,自言自语道:“蝼蚁王侯,浮生若梦。” 丫头说:“你可真有爱心,蚂蚁都喂得这么仔细。” 那人似乎轻声笑了一下,依旧低着头,道:“天下生灵千千万,没有谁是人的对手,像蚂蚁这般弱小的,更是轻轻一捏就能置它于死地。但别忘了,人死之后,肉身不过是蚂蚁的腹中餐。所以,趁自己还活着,对蚂蚁们好一点。” “呃……”我和丫头无言以对。 那人站起身,打量着我们,我们也看清了他的全貌:布衣草鞋,双臂颀长,全身没有一件饰物,皮肤略显棕色,颧骨凹陷,眼神锐利,鼻子又宽又扁,鬓角长着外族人才有的红色卷须。我肚子里一堆问号,不知该冒哪个,他先开了口:“在下鲁天赐。” 原来是他!作为“人道盟”的盟主,这排场未免太过简朴。鲁天赐并不在意我们的疑惑,自顾自向街道走去,目光落在那处破败凋零的旧阁楼上,嘴里说道:“这庄璧楼曾是天下第一楼,繁华无双,如今也落得如此凄凉。所谓风光,不过昙花,在这废墟之中幸遇二位,有风沙助兴,无闲俗烦扰,倒也别有一番滋味。”他语调不紧不慢,口气中透着一股得失随缘的淡定。 庄璧楼?那么这隔壁就是我爹娘当年相遇的守仁阁,按照师父的说法,我诞生于此。传说中的画面还没来得及在我脑海中还原成形,就被裹着枯枝败叶的风沙吹散无踪。 丫头说:“你个堂堂盟主怎么连个跟班都没?” 鲁天赐指指那头呆若木鸡的猪:“不是有一个嘛。” 我问:“这猪……怎么会飞?” “是我用一种天外奇石制造的,因为速度太快,没人跟得上,所以就没有随从了。” 居然是石头!难怪“人道盟”能横扫武林,单从装备的科技水准来看就无人能及。 丫头赞叹道:“看来传说中那些专克各门武功的神兵利器也都是真的咯!” “雕虫小技,倒让兵部那帮老古董费神了。”鲁天赐谦虚的口吻中透着淡淡的孤傲。 我忽然想起正题:“对了,你找我们来有什么事?” 鲁天赐将视线微微移向半空:“谈天下大事。”&gt; 第二十九章:泣石谷伏击战 “你也太瞧得起我们了,我就是个妓院里长大的野丫头,”丫头自嘲道,又冲我努努嘴,“至于他,刚出江湖一天还不到,啥也不懂,谈天都不知道怎么谈,谈个毛天下?” 鲁天赐被她逗笑了:“呵呵,在江湖中混了一辈子的人也未必懂些什么,何况你们即将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鲁天赐说:“听说过无极上人么?” 我和丫头大眼瞪小眼,摇了摇头。 鲁天赐说:“传说他是位云游四方的半仙,神通广大,无所不知,是他托梦告诉我,你们是身怀绝技的高人,也是他引我来这个地方恭候二位。” “们?”丫头问出了我俩共同的疑惑,“他身怀绝技是没错,可我只是个普通人。” 鲁天赐说:“这我就不清楚了,总之你们能改变天下。” 丫头说:“你们人道盟这么厉害,还用我们做什么?” 鲁天赐回头看了一眼石拱桥下:“帮助一群蚂蚁,一人足矣,但要帮世上所有受苦之人,就离不开每一份力量。” 我问:“那你想让我们做什么呢?” 鲁天赐说:“不是让你们做,是和你们一起做。当今天下,上有天灾肆虐,下有**四起,外有强敌犯境,内有豺狼当道,身处其间,我们不能不做些什么。” 丫头问:“那你一定有计划了?” 鲁天赐答:“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 这显然是个宏观的目标而非详细的计划,但鲁天赐盯着人看时的眼神和说话的腔调似乎有一股莫名的说服力,让我觉得这一切易如反掌,从而深感鼓舞:“太棒了,你肯定也是五奇人之一吧。” 鲁天赐疑惑地重复道:“五奇人?” 我把师父告诉我的那个传说讲给他听,他尴尬地摇摇头:“无极上人没提过。” “可能是我师父比无极上人知道的多吧,也可能你的梦太短了,他来不及告诉你呢,甭管那么多,我们开始干吧!”拥有超强能力后,我总算找到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顿时精神抖擞,摩拳擦掌。 鲁天赐说:“好,今日未时,智虚大军会从城外泣石谷经过。” 午后,泣石谷。 这是一条南北走向的S型峡谷,南连平原,北接荒漠,蜿蜒数十里,仿佛一条潜行的巨蟒。峡谷两侧壁立千仞,似被利斧劈过,山顶平坦,几乎寸草不生,只有零星点缀的灌木丛。谷底却是绿草如茵,彩石密布,这些手臂粗细一人多高的奇怪石柱就像一棵棵竹笋一样拔地而起,分列两侧,均匀整齐。每一根石柱上都呈现出紫黄蓝红褐等多种颜色,并且还会随着光影的移动而变化,宛如一幅流淌的水墨画。风从谷底吹过的时候,这些石柱便发出呜呜的怪声——这也是泣石谷这个名字的来由。 似火的骄阳已经把大地变成了炙热的铁板,我丫头和鲁天赐埋伏在峡谷上方一侧的灌木丛中,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地平线上绵延起伏的旌旗。 我心中忐忑:“前辈,这么艰巨的任务,就我们仨?” 鲁天赐指着谷地对面的山头,胸有成竹:“怎么会,我从附近分舵调集了六名精英来助攻,放心好了。”我望过去,果然有零星的脑袋时隐时现。 丫头转眼看了一下远处那漫天飞舞的烟尘,说:“你是不是少说了几个零,才六个么?” 鲁天赐傲然道:“兵不在多,对付区区五万乌合之众,六个帮手足矣。” “五万?”我倒吸一口冷气,“我是有神功,也同时消灭过两三个目标,可一下搞定……” 鲁天赐拍拍我的背:“不用你杀那么多,等下你只要把他们的几个探马处理掉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们。”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传说中投鞭断流攻无不克的智虚大军已近在眼前,谷地外那片辽阔的平原上尘土蔽天,锣鼓震地,丫头鬓角散开的一缕头发都随之微微跳动。同时,谷地另一头的空中出现一大片诡异的黑云,翻滚起伏,朝泣石谷急速袭来。小灰唧忽然变得焦躁起来,上蹿下跳,唧唧直叫。我抬手遮眉望去,心中隐隐不安:“那是什么?” “啮骨翼蝎,”鲁天赐厌恶地说,“这种怪物长着蝎子的身体鸟的翅膀老鼠的叫声,性情暴虐,还有剧毒,经常和智虚大军一同出没,所以民间一直流传说它们是由死去的智虚人变成的,真假不得而知,但做派倒是相近,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 丫头见我神情有些紧张,便安慰道:“蝎子有什么好怕的,恐猫不也被我们吃了,大家都长了一张嘴,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我皱起眉头:“可这个有点多。” 丫头笑了:“你有密集恐惧症?” 我说:“没有,蝎子是不祥之物。” 大战在即,也只有丫头有心情磨嘴皮,她非要验证我是否有密集恐惧症:“那你怕马蜂窝么?” 我说:“马蜂会蜇人。” 丫头穷追不舍:“那这五万智虚大军呢?” 我说:“五万头猪我也一样怕,跟密集没关系好不好。” “那,这个呢?”丫头的视线被猝然出现在耳畔的几声怪叫拉回山谷脚下,眼神从嬉笑迅速转为惊恐。 泣石谷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六只独眼巨兽一字排开,齐头并进,来势汹汹。这些家伙长得像松毛虫,体型却有五六头野象连起来那么大,又粗又长的身躯分成许多节,每一节都覆盖着颜色不同的鳞片,宛如彩虹,浑身遍布着数丈长的黑色触须,看上去就像一群五彩斑斓的巨型刺猬。最叫人发毛的是长在脑袋前端的那只巨眼,大如磨盘,阴暗浑浊,呜呜的怪声也不知是出自这巨眼还是巨眼下方那张不停流淌粘稠黄色液体的大嘴。 鲁天赐说:“这就是探马。” 我说:“别扯了,我见过马。” 鲁天赐说:“侦察部队都叫探马,智虚人的探马就长这样。它们是龙虫,刀枪不入,极难对付,看你的了。” 我面露难色:“我得看见它们犯下的不赦之罪才使得出必杀技。” 丫头绘声绘色地帮我酝酿情绪:“瞧,这些怪物长得这么难看还出来吓唬人,身材这么臃肿肯定浪费了不少粮食,口水流得一地都是简直污染环境,还发出这么难听的噪音完全不顾观众的感受……” 我使劲想了想:“不行,没感觉。” 鲁天赐有些着急:“这还要什么感觉?这些畜生作恶多端,猪狗不如,死上一百次都绰绰有余,我一看到就恨不得将它们碎尸万段!” 借着鲁天赐声情并茂的提示,我开始用力想象这些庞然大物的罪行,在脑海中虚构出一幕幕龙虫们踩踏庄稼或者偷吃鸡鸭牛羊的场景——这是我认知范围内最大尺度的罪恶。 遗憾的是,我心底的怒气依然如秋天的苍蝇一般有气无力,双手捂在腰间,无法进入下一个步骤,看上去就像一个吃坏了肚子找不到茅厕的人。 啮骨翼蝎群从我们头顶上空急速掠过,迎着智虚大军飞去,呼喇喇带过一阵劲风,惊得我打了个冷战。 小灰唧也瞬间安静下来,小爪子抱住脑袋,伏在地上大气不敢出。 鲁天赐笑着摸摸小灰唧的脑袋,道:“不用怕,它们是睁眼瞎,只能感知移动的活物,别乱跑就没事。”&gt; 第三十章:一脱秒杀龙虫 那边翼蝎刚远去,这边龙虫又逼近过来。原来这些龙虫的身下长着无数只吸盘,所以移动速度比智虚大军快得多,转眼就要进入泣石谷。刻不容缓,我连忙取出“比邻镜”向师父求助,他在一团桃花状的淡蓝色“归心气”中出现。 我迅速讲明情况,匆忙求教:“看不到罪怎么办?” 师父捻着胡须沉吟道:“证实不如证否,思之愈切,去之愈远,试试反其道而行之。” 我垂下眼皮,说:“没时间啦,通俗点。” 师父依旧慢条斯理:“不要去找它们该死的证据,而要去想它们其实无罪。此路不通时,其恶自现。” 我嘟囔道:“等我想清楚,它们都老死了。” 师父说:“你不是有‘还泪盏’么?用手按住‘还泪盏’底下那只‘探罪之眼’,自己看着目标,心里把它往好的方面想,就能找到答案。” 我忙放下“比邻镜”,取出“还泪盏”,正要按师父说的去做,两只龙虫已经进入谷地,飞快地蠕动着爬到了我们藏身处的正下方,长长的触须在草丛和岩壁间搜索起来。鲁天赐示意大家隐蔽起来不要出声,我把丫头和小灰唧拉到两座大岩石后面藏好,然后按照师父的提示,一边伸手按住“还泪盏”底部那只“眼睛”,一边透过石缝窥视其中一只离我最近的龙虫,心中想着这怪物是个人见人爱的呆萌小宠。 周围的一切瞬间安静下来,我的头脑中先是一片空白,继而无数道蓝光向四面八方射开,漾出一个不规则的光圈,光圈中影像浮动: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人们惊慌狂奔,这只龙虫趴在高处,像八爪鱼一样,用身上那些长长的触须将他们一个个抓住,一名孕妇被它卷起狠狠甩向水塘,几个躲在草垛里的小孩也被它揪了出来,悬在半空哭喊挣扎,还有一位奋起反抗的少年竟被它吊到嘴边一口吞了进去…… “畜生!”我热血冲顶,怒气磅礴,瞬间完成了脱杀技流程,动作快得连我自己都没感觉。与此同时,这只龙虫也发现了我,猛地人立起来,巨目暴睁,但还没来得及发出警报,就蔫蔫地瘫了下去,轰然倒在谷底。 丫头不知道我从“探罪之眼”里看到了什么,也没看清我做了什么,只见我一生气这些庞然大物就死了,顿时对我的崇拜翻了好几番:“帅呆了!” 小灰唧也欢快地拍起小爪子,像是为我鼓掌。我没时间多解释,马上用同样的方法搞定了另外几只龙虫。 “成了!接下来就看好戏吧。”鲁天赐探出身子打了个手势,示意对面的人准备行动。此时,智虚大军已近谷口,旌旗容容,人马沓沓,军鼓声铿锵有力,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昂首挺胸走在沙尘暴中,确切地说,是走在他们自己扬起的沙尘暴中,那动作极其夸张:双手叉腰,两腿张开,依次分别向侧前方踢出,仿佛在跳舞,又类似某种古老的神秘仪式。 这种行进方式之怪异难以言表,说像僵尸又比僵尸多一分灵活,说像抽风又比抽风多一分律动,他们双脚并拢的瞬间让人想起残疾的鸭子,踢出的时候又好似垂死的蛤蟆,四周的尘土都被他们的激情所感染,跟着狂舞起来。 龙虫们的猝死丝毫没有影响智虚士兵们的节拍和情绪,他们无动于衷地忙着自己的舞步,欢快地进入谷内,并开始喊口号:“否!否!” 几个穿着白色长褂但没有戴面具的人从队伍两侧冲上来,围着龙虫尸体忙活了半天,没有发现任何伤口,也找不出死亡原因,只能判断这些龙虫是集体过劳死了。既然龙虫们是探马,如果造成外伤就会惊动敌人,我充分考虑到这一层利害关系,所以出招时想的就是让这些龙虫心肌梗塞而死,可见我对脱杀技的理解和运用又提高到了新的境界。 泣石谷又深又宽,足以通过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没有了龙虫,我们躲在上面就不会被发现。鲁天赐将手扶在岩石上,静静观察着谷内敌军的动向,看来是打算让智虚大军全部进入伏击圈再一网打尽。 下山以来参加的第一场军事行动就是对付如此强大的外敌,对我而言意义非凡,此刻胜利在望,我的任务也已圆满完成,我便安心当个观众,打量起这些智虚士兵来。他们士气高昂,训练有素,动作高度统一,连装束都如出一辙,除了高矮胖瘦,毫无差别: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一副乳白色的精致面具,它与皮肤几乎融为一体,完全看不到边缘的缝隙,如果不是眼睛鼻子嘴巴四个部位的曲线过于规整,我差点以为他们天生就是长得这么白,与此极不相称的是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军用装备,没有武器,没有铠甲,就和普通老百姓穿的一样,粗服草履,破破烂烂。 丫头低声说:“他们长得是有多难看啊?都不好意思把脸露出来。” 我分析道:“应该是为了震慑对手,还能保护头脑。” 鲁天赐说:“这些叫‘傀魈’,根本没什么头脑,不过是群被掏空灵魂的行尸走肉。” 丫头说:“他们走路的样子跟跳大神似的。” 鲁天赐解释道:“智虚人管这叫精气神。” “应该叫神经气吧。”丫头笑道。 浩浩荡荡的队伍中出现一匹火红夺目的高头大马,上面坐着一位黑衣长发女子,也戴着面具,怀中抱着一个襁褓。 “怎么是他?”鲁天赐望着那骑马的女子,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 山风呼啸而过,旌旗猎猎,彩石呜呜,傲娇的烈日晒得我后背微微发烫。此时最后一名傀魈已经进入泣石谷,浩浩荡荡的大军蹦蹦跳跳地前进着,“否否”之声不绝于耳,这诡谲的画面令我后背转而发麻。刚才那成千上万的啮骨翼蝎又从远处折返回来,吱吱叫着振翅破空,密密匝匝像一团巨大的黑芝麻糊,我的后背又不禁开始发凉。 时机已到,鲁天赐一边举手发出攻击指令,一边提醒我们:“捂住耳朵。” “等下!”丫头试图制止,“有小孩!” 但鲁天赐的手已落下,我匆忙拥丫头入怀,帮她掩住耳朵,迎接石破天惊的一刻。熨过皮肤的热浪和灌入耳中的噪音提醒我们时间并没有停止,但傀魈大军兀自前行,尘土依旧飞扬,什么变化也没有发生。 我和丫头面面相觑,小灰唧也一脸困惑地东张西望。鲁天赐却似乎对这结果并不感到意外,默然注视着山谷下方,又一次抬起胳膊。 就在这时,一串啼哭声撕破长空。 这是我听过最奇怪的声音,声域宽广飘渺,音调跌宕起伏,似凤鸣幽林,似龙吟沧海,似天地初开,似乾坤湮灭,不知从何而起,竟至八方震动,风云骤然变色,草木无不披靡,傀魈大军的“否否”之声也戛然而止。虽然心中都感觉到马上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但每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肢体活动的本能,屏息凝神,以待灾难的降临。 只一瞬,对面山头便爆发出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鲁天赐的部下!但见六个火球熊熊燃烧,那火完全不是正常的形态,更像是一条条蟒蛇,绕着那些人的身躯急速盘旋上升。很快,他们便不再呼喊,化成一尊尊黑色的“炭雕”,飘散在风中。&gt; 第三十一章:何处鬼火燎原 丫头看到这一幕,顿时尖叫起来。小灰唧更是吓得肝胆俱裂,一蹦而起,毛发炸开。那些蟒蛇状的妖火似乎感知到了我们的存在,长颈一挺,直冲云霄,窜入遮天蔽日的啮骨翼蝎大军之中,裹起受惊的怪物们,狰狞着向我们藏身之处疾扑过来。 这一刻,烟焰涨天,云崩地裂,无数只被点燃的啮骨翼蝎如同流星雨般纷纷坠落,曳着浓烟,哀鸣不止。还有更多的啮骨翼蝎沦为妖火的傀儡,变成了身不由己的“火翼蝎”,似万箭齐发般倾泻而下。 “跑!”鲁天赐刚迸出一个字,冲在最前面的几只火翼蝎就嗖嗖嗖向他射了过去。鲁天赐敏捷地几个跳闪,跃入一道山沟。我拽起丫头撒腿就跑,身后数道火柱刺入大地,燃爆灌木,灼起阵阵热浪,炙烤着我们的后背。我禁不住回头瞧了一眼,只见十余只火翼蝎呼啸着迎面刺来,这些家伙看上去和帝王蝎差不多,但躯干几乎是帝王蝎的三倍,加上翅膀简直比锅盖还大。我一侧身躲过两只,紧接着连发数招脱杀技,又击落数只,仍有一只撞在丫头的小腿上,所幸火苗不大,被我们手忙脚乱地扑灭。 我刚抬起头,眼前亮光一闪,旋即一黑,啪!啪!两只火翼蝎正中面门,打得我眼冒金星,两耳轰鸣。感觉像是被一柄钢叉刺中,头痛欲裂,满脸火辣,额头裂开了几道口子。我伸手一抹,黏糊糊的,腥气扑鼻,不知是翼蝎的内脏还是我的血。 趁我一分心的工夫,又有数只火翼蝎从侧面和身后袭来。等我发现时,一双双通红的巨螯已近在眼前,被烧空的躯壳喷着火苗,宛如炮烙之柱,摄走了我的魂魄,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抵抗。 危急关头,斜刺里射出一道灰影,将这些火翼蝎尽数击落,裹着火苗的蝎子壳碎了一地。是小灰唧!它威风凛凛地挡在我身前,满嘴都是火翼蝎的焦羽和鲜血,身上已被烧秃好几块。 我心里一阵感动,还不及言说,更多的火翼蝎又蜂拥而至。现在什么神功都无济于事,动作再快也应付不了这铺天盖地的火蝎大军,何况杀光它们也阻挡不了映红了半边天的妖火。我连忙将小灰唧揣入怀中,扯起丫头想要为我处理伤口的手,继续与死神赛跑。 天空中火雨倾泻,红云翻滚,地面上烈焰燎原,草木灰飞,如若不是身处其中,我一定会对这奇异壮观的景象叹为观止。眼下自是逃命要紧,我只恨自己没有多长几条腿,更后悔当初练“剃头三度”时只练了手上的速度而没有练脚上的。还没跑出几步,背上又被火翼蝎砸中数下,烫得我嗷嗷直叫,手舞足蹈地甩掉外衣。 “小心后面!”丫头着急地喊道。 我扭头一看,几道火舌顺着我的脚后跟疾驰而上,直捣黄龙。这妖火竟有思想!它一定是发现刚才我用脱杀技了,所以想釜底抽薪,直接占领我的“军火库”。 我急忙将丫头向前推出免得她受牵连,自己顺势扑倒,疾滚数丈。刚把火弄灭,又有更多更猛的火舌贴着地面飞速舔了过来,我根本来不及应对,也累得没气力躲闪了。 千钧一发之际,刚被我推开的丫头又冲了回来,一把抱住我向后滚出,避开了这一波妖火的攻击。她柔软的身躯比鸭绒被还温暖,要不是火烧眉毛,我还真舍不得离开她的怀抱。她忙不迭地扶起我左看右看,见没烧坏,便灰头土脸地傻乐起来。我的手正好搭在她的背囊上,凉意透掌,是“还泪盏”!对了,玉岚屏!怎么没想到呢?! 我当即取出“还泪盏”,可这玩意要用水才能激活,我情急之下,“嗬”了一声要往上面吐口水,被丫头伸手挡住:“里面有水!” 我将“还泪盏”壶嘴上的盖子打开,一倒,果然有液体流出,没时间细想,我马上用手接住往壶身上洒去,同时疾呼一声“起”。玉岚屏瞬间绽开,把我和丫头笼了进去。肆虐的火舌慢了一拍,纷纷蹿上玉岚屏,四处漾开来。 我一边在丫头肩膀上擦手一边喘着粗气问:“这,这水咋没味儿?” 丫头眼一瞪:“想什么呢?那是漱口水。” 我更意外了:“啊?你用夜壶漱口?” 丫头狠狠捏了我一把:“被火烤傻啦?这是吐出来的漱口水,能二次利用,我这叫节约资源。” 她一说“烤傻了”,我还真有点闷热的感觉,四下一看,糟糕!这是个密闭的空间,大火烧进不来,却把空气烤得越来越烫,玉岚屏里俨然成了个大蒸笼,而我们就是现成的人肉包子。不一会儿,便感到口燥咽干唇焦鼻热,我用运气之法尚能应付,但丫头已经快要窒息了,在我怀里的小灰唧也热得抓耳挠腮。 不能坐以待毙,我透过妖火和蝎子群的缝隙向外望去,只见前方几百米开外,鲁天赐正骑在擎天猪的背上,手执一个莲蓬状的器物,不停地朝空中喷射白色晶体。这白色晶体一沾上火翼蝎的身体,便噼噼啪啪爆开,绽放出幽蓝光芒。而那些火翼蝎也仿佛被戳破了的气球一般,急速萎缩,一眨眼工夫就变成了干瘪的黑色“纸片”,纷纷扬扬飘向地面。原来这就是当年秒杀“野猪蹄”掌门万望旺的“搜肉晶”,威力果然非同小可。 鲁天赐一边以一己之力对抗从四面八方袭来的火翼蝎,一边焦急地朝我们呼喊。他胯下的擎天猪是我们脱身的唯一希望,可是,我们和鲁天赐之间的地表已经完全被妖火所占领,空中也充斥着横冲直撞的火翼蝎,鲁天赐纵有神器在手也只能勉强自保。他好几次试图驾着擎天猪靠近我们,都被如影随形的火墙和前仆后继的蝎群压回原地,左冲右突不得出,反弄得遍体鳞伤。 还没我等我想出对策,敌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发起了总攻。忽然间,遍地的妖火像遇到了龙卷风似的,不约而同地盘上半空,成百上千只火翼蝎也被这一道道摇曳的火蛇带着聚往一处。它们在空中首尾相连左右相依,竟渐渐组成一副巨大的面具图案,就是傀魈们脸上戴的那种面具。剩下的火翼蝎纷纷钻到面具的背后,团簇相拥,越聚越多,越积越厚,远远望去,就像一张戴着面具俯瞰大地的巨脸。这张巨脸浴在火中,栩栩如生,每一寸肌肤都在微微蠕动,令人毛骨悚然。 我隐隐感到不妙,果然,巨脸在空中顿了一顿,旋即发出一声暴吼——那是无数只火翼蝎异口同声的嘶鸣。只觉得四周的空气都紧了一紧,巨脸已劈空而下! 好狡猾的妖火,这是要以千钧之力碾碎我们的玉岚屏!拼了!我猛地举起“还泪盏”,拉起丫头向他那边发足狂奔。正如我所期望的,当我们直起身子的时候,玉岚屏也随之向下延伸,防护罩的边缘始终与地面紧紧贴合,阻隔了四周想趁虚而入的火苗。 生死只在一瞬间,刚跑出没多远,巨脸就重重地锤在我们刚才停留的位置上,宛如红日坠凡尘,直轰了个天崩地裂。这一锤把这片大地都锤出了无数圈褶子,地面层层翻起,从撞击中心迅速向外蔓延开去,仿佛石子投入湖心激起的一**涟漪。正立足不稳,狂怒的气浪又将我们连同玉岚屏一起掀上了半空,飞出数十丈才落地,幸好落地时是玉岚屏在下,我和丫头才没摔成几瓣。&gt; 第三十二章:四大神捕破案 巨脸也不复存在,无数只火翼蝎葬身于那个大坑,但妖火不歇,马上又聚成一道严密的火网继续发起进攻,不怕死的火翼蝎们也重整旗鼓向我们杀来。我顾不上喘息,急忙一手抓住丫头的手,一手举起“还泪盏”,在玉岚屏的保护下夺命狂奔。妖火和蝎群在身后紧追不舍,一批又一批燃烧的火翼蝎瞪着恐怖的眼睛噼里啪啦撞在玉岚屏上,污血与火星肆意溅洒,绽开一朵朵红黑交织的死亡之花。 终于逃到擎天猪身旁时,我浑身已被汗水浸透,丫头几乎要虚脱了。我胳膊平伸,让“还泪盏”对着火翼蝎大军袭来的方向,顿时感到一股强劲的冲力,险些立足不稳,汹涌的热浪将我胳膊上的汗毛都灼得卷曲起来。但我更担心背后,因为玉岚屏被旋转了九十度,底部朝向了后面,漏出一个致命的空档。妖火和蝎子们马上发现这个机会,纷纷向那缺口扑过去。不过,宝物终究是宝物,还没等我作出反应,玉岚屏的下沿便迅速合拢,形成一个全封闭的“金钟罩”,简直天衣无缝。 我一边用玉岚屏抵住攻势,一边奋力托起丫头。鲁天赐打开那莲蓬状的器物,将剩余的“搜肉晶”尽数撒向空中,在一片炫目的蓝光之中争得片刻空隙,连忙腾出手来把丫头拽上擎天猪,我也紧跟着跳了上去。鲁天赐猛地一掌拍向擎天猪后脑勺的“擎天”按钮,擎天猪顿时爆出一声怒吼,震得周围的火翼蝎都往后退了数尺。同时,四股汹涌炽热的深绿色火焰从它的四蹄之下激射而出,轰起滚滚浓烟,将我们团团裹住。在浓烟的掩护下,擎天猪载着我们三个人,顶着玉岚屏,好似一团球形闪电一头劈入乌云般的蝎群,强行撕开一道口子,射向天边。 风驰电掣般不知飞了多远,回首望去还能看见冲天的红光和黑烟。擎天猪缓缓降落在一条驿道边的草丛里,我收起“还泪盏”,和丫头翻身下地,惊魂未甫。小灰唧噌的一下从我怀中蹦到地上,摇头摆尾,唧唧乱叫,小爪子拼命朝我们刚才战斗过的地方挥舞比划着,看上去对敌人以多欺少的行径很不服气。 鲁天赐骑在猪上,微微欠身:“出师不利,还差点害你们丢了性命,惭愧。” 我揉着还在不停颤抖的小腿:“这妖火哪来的?” 鲁天赐说:“前不久,我发明出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本可让数万大军顷刻间灰飞烟灭,没想到这个魔头今天也在智虚大军之中,我们能全身而退已是万幸。” 丫头问:“什么魔头?骑马的女人?” “不,襁褓中那个。” 我和丫头异口同声:“婴儿?!” 鲁天赐语气凝重,不像在开玩笑:“那可不是普通的婴儿,他是智虚国的控火魔君,能感知并控制火,一定是我的手下点火时被他察觉了。” 刚才那摧枯拉朽惊天动地的一幕竟是一个还在吃奶的婴儿所为!那些啮骨翼蝎也被火裹挟,间接成了他的武器,这本领简直比我犀利不知道多少倍。 丫头一抹额头:“嚯,熊孩子发火,果然不好惹。” 我却在心里暗暗盘算:这婴儿身怀绝技,莫非也是五奇人之一?那我岂不是还得先想办法把他策反过来?然后还要天天给他喂奶洗澡换尿布,一把屎一把尿地带着他去平定乱世?这真是个很不乐观的前景。 “时间紧迫,我要赶回总舵商议对策,就此别过,”鲁天赐从怀里摸出一块圆圆的小令牌递给我,“记住我们的约定,拿着这个,会用得上。”这令牌通体雪白,一面刻着个墨绿色的“人”字,另一面纹着三只蚂蚁。 我对鲁天赐的抱负和气度感到很钦佩,甚至从他身上看到了天下太平的希望,一冲动就想把“还泪盏”回赠与他。可丫头说送夜壶不礼貌,她的眼神告诉我其实她是舍不得,女人就是这么小家子气。我只好忍痛割爱取出《游仙窟》送给鲁天赐,反正这玩意放在身边不看憋不住,看了又顶不住,左右为难。 鲁天赐接过书,顿时神采奕奕:“你怎么有这……我在你这年纪时有幸看过零碎几页,想读全本,遍寻不得,没想到竟还有缘再见。” 我诧异道:“这是……宝贝?” 鲁天赐用手摩挲着泛黄的封面,感慨道:“世间矫揉造作的庸书太多,难得有此率性神作。” 我想自己一定是因为没有细细品透这本书中的深刻含义而错过了什么好东西,不由觉得这个人情做得有些不划算。鲁天赐没有给我反悔的机会,立刻飞身上猪,丢下一句“后会有期”,就像个炮仗一样消失在天际。 我和丫头都被那场妖火折腾得筋疲力尽,鲁天赐飞上天的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应该跟他要一只擎天猪才对,因为我们的马早就丢在荒漠之中,后面的路只能步行。他给我的这块令牌看上去普普通通,非金非银,也没有“比邻镜”那么神奇的功能,或许到街市上能冒充玉石换几个馒头,但目前来说除了增加负重之外毫无作用。幸好下一站并不太远,沿着驿道走了不到两天,视野中便出现了城墙的轮廓。 天刚破晓,粉黄的旭日嵌在乳白的云朵之间,像打在瓷碟里的生鸡蛋,风中飘着淡淡的烟火味和零星的鸡鸣犬吠。前方竹林中露出几间茅草房,离它不远的大路上有四个穿官服的家伙蹲成一圈,热烈地谈论着什么。 走近一看,圈子中间躺着一位年轻女子。二十来岁的样子,青衣紫裙,肚子微隆,雪白的脸蛋被散乱的头发遮去一小半,依稀可辨的五官还算标致,长长的睫毛像竹帘一样挡着紧闭的眼,如果不是身首分离,我还以为她只是睡着了。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小块猩红的字迹,歪歪扭扭,残缺不全,像是竖着写的“白王”二字。 第一次近距离看死人,我没有感到太多不适,毕竟光天化日,还有这么多官差陪伴——不是说他们带给我极大的安全感,而是他们有趣的形象分散了我不少注意力。这四名官差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荤素搭配非常和谐,腰间都挂着一块刻有“神捕”字样的墨绿色牌子,我们的出现并没有干扰他们精妙绝伦的专业表现。 胖神捕喘着粗气道:“显然这地上的字是破案的关键,死者是想告诉我们凶手的名字,此人名叫‘白王’。” 高神捕直摆手:“不对不对,哪有人用这么难听的名字?凭我的直觉,这姑娘应该是位烟花女子,她本来要写的其实是‘白干一次’,最后一个字没来得及写完就死了,由此可见,凶手应该是个玩完没给钱的嫖客。” 瘦神捕点头赞许道:“嗯,我也觉得她是没写完,不过那个没有写完的字不是‘次’,而是‘瓶’。白干,就是老白干的意思,案情很明了,凶手是个酒鬼,犯罪动机很可能就是为了抢这姑娘手上的一瓶老白干。” 三位神捕发表完意见,都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矮神捕,看上去他应该是四人中推理能力最强的。只见矮神捕不慌不忙地总结道:“你们说的都太肤浅了,如果线索这么明显,那还要我们这些神捕干什么?其实这是死者临死前留下的一个字谜,“白干一”这三个字的笔画加起来一共九画,九是‘舅’的谐音,所以,凶手就是死者的舅舅!”&gt; 第三十三章:五少年考神捕 神捕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我直听得云里雾里,站在我肩头看热闹的小灰唧也一个劲地用小爪子挠头,丫头却忽然开口道:“依我看,伤口整齐细薄,凶手用的可能是剑;地上血很少,她显然不是在这个位置被杀的;尸体的旁边有几点圆形血滴,边缘略显锯齿状,证明是从两尺左右的位置掉落,应该是凶手在挪动尸体时造成的;如果我们沿着这个方向一路清理过去,就能找到被凶手掩盖的移动尸体时留下的血迹;我刚才注意到那边一棵竹子上有血迹,就过去查看了下,血迹的高度显示当时死者被杀时是跪着的;该血迹呈喷射状,从下向上分布,结合旁边草叶上的滴落状血迹和草丛中的脚印以及其相对位置,不难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我们还可以从伤口的角度推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再从脚印的深度估算出此人的体重……” 四大神捕也听得云里雾里,甫一回神,齐声叫道:“那血字呢?!你能解释吗?!” 高神捕轻蔑地看着丫头:“这么重要的线索都能漏掉,一看就是业余的!” 丫头一脸无奈:“各位前辈,她唯一的伤口在脖子,一招致命,难道她一手提着自己的头,一手蘸血写字?而且凶手不会留她一口气去提供线索,更不可能让我们看到,所以这字要么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要么是目击者事后偷偷加上的。依我看,这不是什么‘白王’或‘白干一’,应该是个‘皇’字。” “大胆!”胖神捕勃然变色,“胡说八道!难道皇上会来害一个山野村妇?” 丫头一侧头闪过他喷出的唾沫星子:“别激动,我说的是凶手想让我们这样以为,再说,皇不一定就是指皇上呀。” 正争论间,驿道上忽然冒出五位素衣少年,昂首阔步走到我们面前,站成一排。右边第一位少年上前一步,双手抱拳:“久仰四大神捕威名,听说天下没有你们破不了的奇案难题,在下有一问,不知各位能解否?” 不待神捕们回答,他又接着说:“我们五个人当中只有一个是凶手,有三个人说的是真话,方便起见,从我这里数过去,依次叫我们甲乙丙丁戊就可以。” 神捕们大眼瞪小眼,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少年甲清清嗓子,宣布道:“现在开始,我先说,戊是凶手。” 少年乙说:“我不是凶手。” 少年丙说:“丁不是凶手。” 少年丁说:“乙说的没错。” 少年戊说:“甲在说谎。” 少年甲又冲四大神捕一抱拳,洋洋自得道:“请问各位大人,我们当中谁才是凶手?” 神捕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点了点头。 啪!咚!咔咔!眨眼间,五个少年鼻青脸肿地被绑了个严严实实。 “把这伙嫌疑人都带回去,大刑伺候,不信揪不出凶手。”瘦神捕拍拍手上的灰尘,如释重负。 “啊?”少年乙这才注意到地上的那具女尸,顿时大惊失色,“不是的!我们说的凶手不是这个……我不认识这女人呀!” 他怔了怔,又指着少年甲的鼻子说:“都是他!听说四位神捕大人正在附近办案,说来出道题考考各位大人,我看他最有嫌疑!肯定是他故意杀了这个女的来考你们。” 少年甲也慌了:“你……神经病!我要杀还不如杀了你呢!大人我冤枉啊!我是推理协会的会长,只是叫他们来和大人们切磋一下逻辑思维而已,他们可以作证!”另外三个家伙立马炸开了锅。 少年丙一把煽开少年甲的手,骂道:“关我屁事!” 少年丁指着少年甲的鼻子,言之凿凿:“就是你干的!” 少年戊一甩长袖,双手背到身后,道:“我一介文弱书生,根本不懂什么逻辑推理,也不知道你讲的什么,我是来这野外采风的。” “管你们罗鸡罗鸭,采风采花,”高神捕冷笑道,“谁是真凶,待我们回去好好拷问审讯一番便知晓了。” 少年甲奋力挣脱胖神捕揪着他衣领的手,指着少年丁,叫道:“是丁!丁是凶手!不用研究了,答案是丁!我们是无辜的!” 少年丁破口大骂:“我去!这题目的答案是丁,又不是指我,你们几个混蛋先挑,就给我剩个丁,现在想赖我!” 胖神捕和矮神捕不由分说,把众少年一个个连推带塞地送进囚车:“少废话,去衙门走一趟,让你们见识一下我们四大神捕是怎么破奇案的,也好了了你们的心愿。” 看着这些少年自讨苦吃的倒霉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和丫头相视一笑,小灰唧更是幸灾乐祸,小爪子捂着毛茸茸的肚皮,吱吱个不停。这一出声倒把神捕们的注意力吸了过来,瘦神捕一指我和丫头:“还有那两个家伙,来路不明,信口雌黄,也不像什么好人,抓回去一起审。” 小灰唧见势不妙,哧溜一下钻进了我的背囊。高神捕和矮神捕把玩着镣铐,冷笑着从左右两个方向朝我们逼近。胖神捕锁上囚车,绕到我们身后,满头大汗喘着粗气分散我们的注意力。 头一次和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四位大人物交手,我神经紧绷,丝毫不敢大意,如果他们的功夫和他们的推理能力在同一个层级,我自然不必担心,可他们那无数奇案是怎么破的呢?一想到这里,我就对他们的战术水平和肉搏技巧感到不寒而栗。 林中的动物们安静下来,流动的风也放慢了脚步,成千上万颗汗珠争先恐后地从毛孔中探出头来,它们都意识到了,一场恶战迫在眉睫。 就在高神捕的镣铐和胖神捕的身躯同时袭来的瞬间,急促的马蹄声和清脆的铃铛声卷着漫天的尘土从我们身后横扫而至。迷蒙之中,只听啊啊两声,高神捕被他自己的镣铐砸破了脑袋,胖神捕也应声飞入竹林,掀开一片空地。几乎同时,我和丫头被一个巨大的网兜兜了起来,飞向空中,一阵天旋地转,我们坠入一只大箱子,着陆之处柔软细滑。 坐定一看,我们正在一辆马车里,车厢宽敞,雕工精细,珠光宝气,异香馥郁,四周铺着厚实的鹅绒,窗外缀满奇丽的饰品,好不气派。从背囊里探出头来的小灰唧也看得目瞪口呆,这儿嗅嗅,那儿摸摸,还把金光闪闪的小挂件放到四颗龅牙之间嘎嘣嘎嘣地嚼,像是在鉴定纯度——真没看出来它还这么贪财。这时,车厢前门喀喇一下向两边打开,露出八匹纵蹄狂奔的枣红骏马,缰绳汇集处,是一个魁梧的背影。 “你是谁?为什么帮我们?我们认识么?”丫头一口气连问几个问题。 车夫扬鞭在半空打出个漂亮的梢响,马车徐徐停下。他回过头,伸手拿起我腰间的令牌,仔细地瞧了瞧。我们也看清了他的模样,穿着很干净,头颅又扁又小,脖子又细又长,脸部空间极其有限,眼睛鼻子小巧玲珑挤在一处,嘴巴却出奇地大,嘴唇薄如锅铲,声音也如破竹裂帛:“认牌不认人。”这个长相和声音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某种动物,一时叫不出名字。 “鸭!”丫头抢先叫出来。 那人小眼一斜:“怎么说话呢?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 “别误会,她不是骂你,她的意思是说你长得像鸭子。”我连忙为丫头的失言进行补救。&gt; 第三十四章:蚁神令的来历 “见鬼,”那人悻悻道,“你这算补救还是补刀?长得像鸭怎么了?又不是做鸭。” “那你叫什么?”我问。 “亚伯。”他说。 丫头瞪起圆溜溜的大眼睛:“鸭脖?不还是鸭么?” 亚伯灰着脸解释道:“亚军的亚,伯仲的伯。” “你叫鸭脖,我叫丫(鸭)头,”丫头眼珠骨碌碌一转,不知哪根筋又搭歪了,忽然冲我笑道,“干脆你改名叫鸭舌算了,咱仨正好凑一拼盘。” “敢情我就你嘴里的一块肉?”我忽然意识到这时候插科打诨不太合适,连忙言归正传,“别闹,人家刚救了我们,还没道谢呢。” “大恩不言谢嘛,瞧这么高级的车,”丫头摸着车厢上的宝石,问道,“坐一次得不少钱吧?” 亚伯收起尴尬的表情,露出谦虚的微笑:“能为人道盟的朋友服务是我的荣幸。” 我掂了掂令牌:“鲁前辈的面子这么大?” 亚伯不无羡慕地盯着令牌:“这‘蚁神令’在江湖上比圣旨都管用。” 丫头半开玩笑道:“那我们用它跟你换这辆马车。” 亚伯一惊,正色道:“不要乱说!从鲁盟主把这块蚁神令赠予你们的那一刻起,它就只属于你们,除了你们,谁也不能持有它。在你们手里,它是护身符,如果到了别人手里,就成了催命符。” “不是吧?还会认主人?它又不是……”丫头做了个表示费解的手势把那个‘狗’字拦在了自己那张快嘴里。 “前些年,北部齐寒州的州府唤海城里有位富商林员外,乐善好施,多次帮助人道盟,鲁盟主便送了他一面蚁神令。没多久,这令牌被天下第一神偷刀尖舞偷了去,刀尖舞拿着这令牌逢人就吹嘘自己和人道盟盟主是拜把兄弟,结果不出三天,他的头就挂在了自家门梁上。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江湖仇杀,因为被他偷过的人实在太多,谁也不会想到是令牌的问题。后来,押送从刀尖舞家搜出的赃物的官兵路过郊外时,遭到山贼伏击,被洗劫一空,山贼们把包括蚁神令在内的战利品全部带回了山寨。数日后,前来围剿的官兵攻入了大门洞开毫无抵抗的山寨,只看见遍地身首异处爬满蚂蚁的尸体。” 一想到尸体上爬满蚂蚁的样子,我浑身都感觉不自在,看来我真有丫头说的密集恐惧症。丫头却在喃喃自语:“身首异处?为什么都……” “叨咕什么呢?”我问她,“对了,刚才你分析那个女尸有板有眼的,比四大神捕还厉害,哪学的?” “嗨,这算什么,”丫头谦虚地摆摆手,“不是跟你说过么,我在醉烟坊经常帮厨,宰过很多鸡啊鸭啊,对血迹的规律最熟悉不过了。别说是我,但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比那些狗屁神捕强。” 亚伯打断我们:“破案的事我帮不上忙,也没兴趣,总之你们把蚁神令保管好,咱们继续赶路,你们要去哪?” 我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目标,只知道一直往南走,便朝那方向望去,视线捕捉到一片若隐若现的青灰色城堞,当下伸手一指,道:“就那儿吧。” “耽秀城,好嘞,把那个扣在腰上,坐稳了,”亚伯用下巴朝车厢座椅上的几条镶金皮扣指了指,又俯下身去,对那八匹马说,“小祖宗们,天底下最漂亮的小母马这两天都会来咱们耽秀城,去晚了就只有暗恋的份了。” 八匹枣红马仿佛听懂了似的,欢快地扬蹄长嘶,都不用鞭子赶,争先恐后地嗖嗖迸射出去。我和丫头还没反应过来,嘭!嘭!直接贴在了车厢后壁上,又弹回座椅,晕头转向,忙不迭地去抓四处舞动的皮扣,却没办法稳住手往腰间扣,只得死死拽住。小灰唧倒是机灵,没有躲到我怀中或背囊里,不然很可能会被挤成鼠片,它一伸爪子,牢牢抱住座椅下面的支撑架,甚是稳当。不可思议的车速和年久失修的路面让我和丫头着实体验了一回飞一般的感觉,两个人像风筝一样在车厢里飞来飞去,幸好四壁都柔软无比,并未受伤,但五脏六腑还是被搅成了浆糊。 一阵风驰电掣,一顿腾云驾雾,一声梢响过后,马蹄笃笃,停在距城门百步之处。 我惊魂未定,夺门而出,生怕马车又启动,一落地就狠狠吐了个淋漓尽致,两腿像是踩进了云朵之中,抬头一看,眼前重重叠叠堆着好几辆马车和一大群马,每道车门里都钻出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丫头,她们摇摇晃晃地拍着车辕,异口同声道:“太刺激了!” 我长吁一口气,用力揉搓胸口:“哎哟我的天哪!确实与众不同,别人赶马用鞭子,停马用缰绳,你是停马用鞭子,赶马用忽悠。” 亚伯嘿嘿一笑:“我可没忽悠,这耽秀城里有太平州最大的马场和马市,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名马相亲活动。” 我奇道:“马还有相亲?畜牲的待遇比人都高了。” “可别瞧不起畜牲,看你年纪轻轻的没见过世面,我来给你补补课,”亚伯娓娓道来,“战场上这马有多重要就不提了,生活中更是必不可少,刚才要没马,你们现在就跟那五个傻子一样被关进囚车了。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像你这样带个姑娘出门在外,不管私奔还是度蜜月,没有马就跟逃荒没区别。最关键一点,马从来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骑在马上的人看谁都是居高临下,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穆王收八骏始皇御七龙,不是至尊显贵之人哪有实力和资格拥有名马?所以,没错,畜牲的待遇就是比人高,一匹好马有时比十条人命都值钱。” 丫头茅塞顿开道:“难怪以前老听醉烟坊的女人们说,宁愿坐在汗血宝马上哭,也不要坐在单套驴车里笑。” 我不禁对亚伯刮目相看:“那你一个人就拥有这么多匹神马,一定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 亚伯尴尬地耸耸肩:“是我的就好了,我只是替人养马赶车的,要不是看你们有蚁神令,我也不会拿这些马去冒险的。多嘴问一句,你们这一路是要办什么事么?” 我答:“找人。” “谁?” “不知道。” “长什么样?” “不知道。” “住哪里?” “不知道。” “那怎么找?” “我们要找的人很特别,天赋异禀,身怀绝技,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 “哦!难道是他?” “嗯?你认识?” “我不确定此人是不是你们要找的对象,但他绝对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这方圆百里没有谁不知道他,人人都见识过他的厉害,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不可思议的能人,”亚伯的语气中透着敬仰与自豪,仿佛连认识这个人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谈起此人的能力也是如数家珍,“他不用拿碗筷,就能吃到饭菜;他不用伸手和弯腰,就能穿上鞋子;他不用脚,就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隔空取物和瞬间移动么?我只不过能隔空伤人,此人的能力可比我全面得多了。 “有一次,他路过河边,见一大片柳树,风一吹柳絮乱飞,他随口说了句‘这些树真是多余’,不一会儿,这片柳树就消失了。” 丫头赞叹道:“哇哦!愚公移山来找他就行了。”&gt; 第三十五章:疯狂的耽秀城(一) “不仅如此,城里的大街小巷高墙深院,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钱庄的元宝古玩店的字画,没有他取不到的东西,就算当着一个人的面拿走他口袋里的银票,对方都跟看不见似的。” “好厉害!”我已羡慕得无以复加,这不正是遁天入地神鬼莫测的隐身术吗?二师兄珍藏的那些连环画里就有这样的神人,美人团上山之后,这就成了我和师兄们最渴望拥有的能力,没想到竟在此处得遇真身。 “还有更厉害的,如果他生气变了脸色,周围的人都会坐立不安呼吸困难好像窒息了一样;他怒视着谁,谁就会心慌腿软生不如死;他说谁该死,谁就会一命呜呼。” “好酷的死亡诅咒!”丫头看着我,坏坏一笑,“这跟你的绝技有点像哦,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要脱?” “最神的是,他说什么话都很灵验。哪家店铺要倒闭,哪对夫妻要离婚,哪条河上要动工造桥,哪一天全城宵禁,他都了如指掌。每逢城中举行县试,考生成百上千,他一眼就能看到结果,所有上榜的人都跟他说的一模一样。” “预知未来!”我和丫头异口同声叫道。依亚伯所说,此人的能力远在我之上,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何愁大事不成? “他不会是智虚国的人吧?”我谨慎确认,由衷地希望他是友非敌。 亚伯的答案令人振奋:“当然不是,我跟他认识很多年了,这辆马车就是他的。” “这么有缘分,那还等什么,赶紧找他去吧!”丫头早已迫不及待,我也对与这位无所不能的超强人物的正面对话充满了期待。 耽秀城下衣冠杂沓,车马骈阗,一条条游龙般的队伍自门洞向外散射开来,缓缓蠕动,仿佛巨型章鱼的触角。我们的马车沿着正中的一只触角向城门靠近,两旁千姿百态的名马闪得我眼花缭乱,墨黑枣红淡金银白,各色缤纷;汗血马溜蹄马斑点马混血马,群英荟萃。主人们都很有心,给它们披红挂绿穿金戴银,当真一副送儿嫁女的模样,少不了还要贴在马耳边叮咛几句,诸如“放手去爱不要逃”“你是我的宝,我一直为你感动骄傲”“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之类的,低吟浅唱,此起彼伏。马儿们也都心有灵犀,情绪饱满,公的个个气宇轩昂,母的纷纷秋水顾盼,见到意中马的难免心神不宁,被无视的自然黯然神伤,还有那些旧情未了被迫来相亲的,脖颈交缠,你侬我侬,拽都拽不开,感天动地。 虽然这奇异壮观的场面难得一见,可我眼下更想尽快结识亚伯口中的那位超级高手,并无心欣赏。谁知那八匹神马一点都不善解人意,自顾自闲庭信步,左顾右盼,时不时甩甩鬃毛,摇摇尾巴,嘶鸣两声,惹得一众小母马频频回头直抛媚眼。 小灰唧对神马们这种傲娇的表现很是不以为然,小眼珠一翻,小脑袋一扭,懒得理睬。而我见过美人团和大师兄的初遇场面,所以非常理解身为马中“高富帅”的这种君临天下的心态,也领教过它们的速度,不敢多加催促。结果马车越走越慢,穿过城门没多远,便已寸步难行了。 耽秀城内街巷纵横,屋舍林立,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四面八方人声鼎沸,一派热闹景象。 “这就是你说的名马相亲大会吗?”丫头拼命伸长脖子向外张望。 亚伯正要回答,旁边忽然呼喇喇冲出一大群人,闹哄哄向前涌去,挤得马车差点翻掉。那几匹神马似乎见怪不怪,淡定地侧身向后踱了几步,让开道,冷冷地看着这些人的背影。亚伯将马车停在路边,我拉着丫头爬到车厢顶上,想看看前方到底是什么堵住了去路。 乖乖!人,全是人!目之所及,每一个角落都被黑压压的脑袋填满了,屯街塞巷的人潮从我们脚下一直延伸到耽秀城南门以外很远的地方,我们仿佛站在一个巨大蚁穴的入口处,这阵势连之前在泣石谷中遇到的那支智虚国大军也不免相形见绌。小灰唧蹿上我的肩膀,搭起小爪子向远处张望,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咕噜声,想必也感到很震撼。 离我们数丈远的位置有一小块空地,中间躺着一匹白马,四蹄紧缚。四周跪着数百名男女,男的个个身穿马褂,女的则是清一色旗袍,纷纷对着这匹马焚香叩拜,祈祷声铺天盖地,如蝗虫来袭。 丫头好奇地问亚伯:“他们在搞什么?” 车厢顶上有些拥挤,亚伯伸手敏捷地蹿上紧挨马车的酒馆屋顶,从瓦缝中扯下一根狗尾巴草,指着那匹马,给我们讲解道:“祈福呗,你没发现么,那是匹公马,这就叫马到(倒)成功(公)。” 我问:“祈什么福?” 亚伯把狗尾巴草衔在嘴里,若有所思道:“明天就是三年一度秋闱的大日子了,难怪参加相亲大会的那些马都被堵在城门外。” 丫头困惑道:“你刚不是说马比人更值钱吗?这名马相亲大会的风头还能被抢咯?” 亚伯哼哼一笑,道:“名马相亲充其量不过是一匹马一辈子的幸福,这秋闱的成败可是寄托了整个家族几代人的希望呢,你说哪个更重要?” 科考的事我听二师兄谈起过,他上山前就是个落第秀才。我不以为然道:“三年考一次,也不至于这么隆重吧。” “考上了那是三年,”亚伯用草杆剔了剔牙,“没考上的就不知道几年了,连考几次也不中的大有人在,多少人从少年郎熬成了老童生,半截身子都入土了还在拼呢,至于那些没能熬出头已经老死的,就把遗愿传给下一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瞧瞧,多壮观。”说着亚伯挥鞭指了指远处。 顺着鞭子所指的方向,在人群的尽头,我们望见一座孤山。这山不是太高,中间凹下去两大块,仿佛一个躺着的草书“日”字。两侧的山坡修长陡峭,在百丈高的山头聚拢,仿佛两只手臂抱拳高举,将一间方方正正的寺庙托在空中。庙里钟磐悠扬,香烟缥缈,幡旗轻舞,大门上金光闪闪的横匾刻着“登科寺”三个字。庙前长长的白色台阶如瀑布般一泻到底,上面爬满了虔诚的祈祷者,不少是躬背拄杖的老者,还有更多方巾白袍的少年,驮着大大小小装得满满当当的书篓,被压得跟老者们一样佝偻蹒跚。 我不由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真奇妙,我在九曲山里都没见过造型这么独特的山。” 亚伯淡淡一笑:“嚯,什么鬼斧神工,都是花钱砸人工凿的,就庙里那帮和尚出的鬼点子,说是为了满足求神拜佛者的需求。” 我不敢相信:“这得费多大劲啊?怎么个满足法?” “这山左右凿空,不就像两扇门么?这庙高悬中天,不就好比月宫么?鱼跃龙门蟾宫折桂,多好的寓意,哪个考生来了还能不屁颠屁颠拱上去?本来是座无名小山,改造完,就叫龙门山了。” “那这庙里供的什么神仙?” “这漫山遍野的人都想求保佑,神仙早就忙不过来了,他们拜的可是名副其实的活菩萨。” 我和丫头都注意到庙墙里那尊高耸入云的金黄色雕像,瑞气腾腾,祥光蔼蔼,好不尊贵!&gt; 第三十六章:疯狂的耽秀城(二) 丫头指着那儿,问道:“什么菩萨?” 说到这儿,刚才还对那些朝拜者和和尚们不屑一顾的亚伯忽然严肃起来,语气明显多了几分恭敬:“不是菩萨,那是耽秀城最有能耐的人,也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这辆马车的主人。” 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有那么强的本领,也难怪人们都拜他。” 亚伯又恢复刚才那轻蔑的语气:“哼,这些俗人拜他其实主要是因为他当过天下第一美男。” “天下第一美男?”我轻声重复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称号。 “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你还没出世吧。” 当年与我父亲一同经历了庄璧楼事件的幸存者竟是我们要找的奇人?不对,不应该是幸存者,当时所有中了毒的人不是被杀就是因失贞而被剥夺了比赛资格,那么最后的夺冠者作为最大的受益人就具备了作案动机,很可能就是投毒者。这种可能性将会令我陷入对一个三重身份的认知困境:他对我父亲用毒,应该是我的敌人;他间接促成了我的降世,又算我的恩人;他有可能是五奇人之一,还会成为我的队友。更麻烦的是,他会隔空取物瞬间移动隐身术死亡诅咒预知未来……而我只会一个“脱杀技”,跟他交手我恐怕连脱的机会都没有。不过这些只是推测,投毒者或许另有其人,而他可能只是因为百毒不侵而幸免于难,毕竟他身怀那么多绝技,再多一个也不奇怪。无论如何,这一切只有等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才能弄明白。 丫头对我的忧心忡忡毫无察觉,只顾好奇:“可是,第一美男跟科考中榜有什么联系呢?拜他有什么意义?” 亚伯解释道:“第一美男,相貌好;大难不死,人品好。品貌兼优,又有那么大的能耐,还是真实存在的人物,自然比神仙更有吸引力。” 丫头点点头:“也对,谁都巴不得能有他这样好的条件和运气,一步登天成为人生赢家,花几文钱许个愿也在情理之中。” “几文钱?你当这是公厕?”亚伯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手势,“登科寺的香每一炷至少88两银子,烧了香还得再买一张写有密咒的‘金榜题名符’,888两,据说这样才能保佑你榜上有名,当然,很多人不只是满足于榜上有名,所以,想当状元的就买‘独占鳌头符’,想包揽第一的就买‘连中三元符’,想日后仕途坦荡的就买‘平步青云符’,想取得更大成功比如封王拜相封妻荫子的就买‘鸡犬升天符’,反正只要有人需要的,这里都有卖。” 我的眼界和嘴巴同时大开:“一张破纸卖888?” 亚伯说:“你想,求荣华富贵这么大的事,卖便宜了人们会放心买么?多少人恨不得把所有符都买下来呢,所以登科寺还推出了全套密咒大礼包,里面什么样的符都有,八八折,供不应求。” 丫头说:“可是不会撞车吗?比如好多人买了‘独占鳌头符’,都灵验的话,谁才是状元呢?” 亚伯说:“自会有各种解释,神只管保佑又不是保证,生辰八字大运流年屋宅风水姓名面相等等,中了有中了的说法,没中有没中的说法。来求拜的人多少都信这些,谁也不会怪到神明头上,到头来只会觉得自己运气不够好或是心意不够诚。” 丫头笑道:“摆明了是个坑还往里跳,真傻。” 亚伯说:“对科奴们来说是个坑,可在有的人眼里就是聚宝盆,登科寺三分之一的收入都得靠这个坑。” 我听到个新词:“科奴?” “喏,遍地都是,科考的奴隶,”亚伯用狗尾巴草点了点下面的人头,又指向远处,“还有奴隶宣言呢。” 我的视线越过人山人海,在广场的东侧一角发现一大片整整齐齐五颜六色的彩旗,飘满了励志的标语: “宁为富贵奴,不做贫贱徒!” “一士登甲科,九族披福泽。” “十载寒窗熬出头,一生荣光享不尽!” “中三元鸡犬升天,无功名猪狗不如!” “文闱百战披红袍,不中金榜誓不还!” “鱼跃龙门耀千秋!名落孙山臭万年!” “今朝倾家荡产考考考!明日金玉满堂买买买!” “日日学夜夜学没日没夜玩命学,活到老考到老投胎转世继续考!” …… …… …… “唧唧唧,唧唧唧。”小灰唧兴奋的叫声把我的目光引向广场的西南角,那儿有一座被“科奴”们围得水泄不通的大水池。那些人正争先恐后地往池中丢钱币,据亚伯介绍,这是一座远近闻名的许愿池,人们相信,谁丢的钱币激起的水花越多越高,就越能青钱万选妙笔生花。还有不少打扮成方士模样的人在许愿池边设下摊位,提供咨询看相算卦甚至兑换铜钱等各种服务,供不应求。 一文钱,咕。 一吊钱,咕咚。 一盆钱,咕咚咕咚。 好几位身穿状元袍的年轻人不甘示弱,背着整麻袋的钱向水池进发,但这气势马上又被更多的后起之秀给超越了,有人推来了板车,有人抬来棺材,高高隆起的“钱山”闪闪发光。不一会儿,池中就像下饺子一样,钱雨纷纷,飞珠溅玉。把一棺材钱币尽数倒入池中的那个胖子对水花的气势非常满意,昂首挺肚,傲视群雄,仿佛这一刻文曲星已经附体,就等着主考官为他的文章拍案叫绝。 水池不远处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树,旁边的方形碑上刻着“文昌神木”四个鲜红大字。古树下搭着几座简易神龛,周围跪满磕头的人,茂盛的枝叶间挂着无数红色的绳结和祈福带。据说谁的绳结和祈福带系得越高,成绩就越好,但攀爬神木是大不敬的行为,于是考生们有的骑在壮汉背上往树上系,有的踩着高跷去系,还有的架起了攻城用的云梯,轻轻松松摸到了树梢,顿时开怀大笑,爽朗豪迈得像刚拔下敌人城头令旗的敢死队员。 放眼望去,类似许愿池和神木这样的祈福点比比皆是。如蜂如蚁的人流聚在这些点上,掎裳连袂,骈肩叠迹,形成了一簇簇高密度的瘀结,仿佛农田里星罗棋布的牛屎。 这一刻,千万张面孔栉比如鳞,有老有少有憔悴有红光;千万道目光交织如网,有喜有忧有焦灼有企盼;千万个声音纷泻如雨,有粗有细有呢喃有铿锵;千万炷香火闪耀如星,有明有暗有迷幻有痴妄。我仿佛置身于世界末日前夜的疯狂中,又似乎穿越到天地初开的一刹那,不知该对这永不停歇的喧嚣表示惊叹,还是要为这无人幸免的狂热感到恐慌。 丫头就没有我这么多愁善感,她关心的是更要紧的事:“这么热闹,那些商铺肯定会有不少打折吧?” “打折?”亚伯眼睛一瞟,“天上掉下个馅饼,你会只拿半个?生意越好越要心狠,光组团来祈福的就有几百个,客栈家家爆满,大小商铺积压多年的货物一扫而光,还供不应求,几天的工夫,物价翻了十几番。你瞧那家,太平州最有名的包子铺,现在一个肉包子的价格都抵得上平时一只老母鸡了。” 我望着那一家家生意兴隆的店铺,疑窦丛生:“太平州不是在闹饥荒吗?怎么还有肉包子卖?这么多人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哼哼,荒丰由天定,饥饱乃人命,”亚伯朝地上啐了口痰,反问道,“能烧得起香许得起愿的怎会饿死?做生意的又有谁不知道囤积居奇?你初涉江湖,以后这样的景象自会见多不怪了。”&gt; 第三十七章:疯狂的耽秀城(三) 正说着,一团臭烘烘油渍渍的东西呼喇喇扑到我眼前,裹着一个病怏怏的声音:“这位公子,老朽观你面相清奇,天庭饱满,绝非凡胎浊骨。” 那东西是一面布满破洞的幡旗,当中画着八卦阴阳图,两侧写着“算古今往来,参天地乾坤”。再看那人,四十来岁,头戴方帻,身穿长衫,面色蜡黄,两道胡须从人中向左右撇出,微微外翻的唇间露出一口黄黑混杂的怪牙,黄的灿若碎金,黑的烂如塘泥。 他就这么冲我“灿烂”一笑:“公子可是从北边来,到南边去?” 这个不难看出,我答道:“当然。” 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公子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以前也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 刚才亚伯跟我们介绍这些的时候应该被他听到了,我点点头:“是的。” 他沉吟了一下,认真地说:“公子身负重要使命,此行一路艰险,来此处是要寻求一位重要人物的帮助,我说的没错吧?”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个素不相识的人竟然一下就洞悉了我的能力和使命,甚至连我来这里的目的都了如指掌,我甚至联想到鲁天赐提过的那位半仙——无极上人。 “去去去,那边广场上傻子多的是,别来爷跟前招摇撞骗。”亚伯不耐烦地从屋顶上踢下几块瓦片,啪啪啪,纷纷碎在算命先生脚边,把他吓了一跳。他拍拍裤腿,骂骂咧咧走开了。 我责怪亚伯:“何必这么刻薄?这先生算的挺准的,说不定有什么来头呢。” 亚伯轻蔑地笑道:“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长脑啊,进京赶考是不是重要使命?求神拜佛算不算找重要人物帮忙?他那一套鬼话放在这儿哪个人身上不能用?这种时候最容易骗钱,在这里忽悠一天,他几年都不愁吃喝了。” 还没等我消化完这一长串信息,一位不速之客又出现在我眼前。是个慈眉善目小和尚,手中捧着一只脏兮兮的小马桶,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功德桶”三个字。 “施主祈个福吧。”小和尚彬彬有礼。 我问:“祈什么福?” 小和尚脸上浮起清纯的微笑,如佛光普照:“于己可求金榜题名,于人可祈天下太平,增福慧,圆善根,心存一念,功德无量。” 虽然根本没听懂,可我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于是不由自主地把积攒多年的几粒碎银从贴身衣服里摸了出来,毅然决然地往功德桶那张黑幽幽的大嘴里塞进去。 啪!这些银子带着我的体温,飞出了几丈远。 “你这是干什么?”我望着那只悬在半空又白又嫩的手,困惑不已。 小和尚怒目而视,当头棒喝道:“如此轻薄!佛祖也要生气的!” 我更迷糊了:“我哪有轻薄?” 小和尚噌地一下从功德桶中捞出几锭黄澄澄的大元宝,戳到我眼前:“瞧瞧!你瞧瞧!人家捐的是什么?你捐的是什么?你这是在侮辱佛祖知道吗?!” “这……我……不是……”那些元宝金光四射,照得我眼睛发花,也刺得我内心愧疚难当,一时不知该如何向佛祖交代。 我这种廉价的礼佛之心深深地伤害了小和尚高贵的灵魂,他不屑和我多费口舌,气呼呼地从地上捡起那几粒碎银子,正气凛然地放进功德桶,大摇大摆地走了,嘴里还嘟囔道:“穷鬼也配祈福,哼!” 小灰唧忽然我从肩头跃下,几个腾挪就蹿到小和尚的手臂上,哧溜一下钻进功德桶。还没等小和尚明白怎么回事,小灰唧又飞快地蹦了出来,嘴里叼着我的碎银子,健步如飞地闪过几百条人腿,隐入茫茫人海。小和尚岂肯善罢甘休,一边骂一边追了上去。 “呵呵,碰上这些假和尚你就自求多福吧,”亚伯在一旁苦笑道,“连我都不敢惹他们,刚才要是我当面戳穿他或者你分文不捐,咱们就麻烦了。” 丫头问:“什么麻烦?” “你听说过‘八十八桶人’吧?”亚伯压低声音道,“他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向周围望去,果然,在密密麻麻的人群深处,无数个剃了光头捧着同款功德马桶的黄衣人忽隐忽现,其中有好几个光头在刚才那个小和尚的招呼下,已经投入了围剿小灰唧的战斗中。 我看不见小灰唧在哪,但这小家伙比鬼还精,丝毫不用我操心,倒是那八十八只马桶同时从四面八方砸过来的安全隐患更令我紧张。这一刻,我才发现自己的江湖经验实在浅薄,甚至还不如一只小松鼠,江湖远比我想象的复杂,刀枪不入挡不住花言巧语,身怀绝技也除不尽叵测人心。正感慨间,一个稚嫩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哥哥,要考题吗?” 另一个声音紧随其后:“还有各种小工具哟,实惠方便,夹带必备。” 我低头一看,是两个七八岁的小孩,个子还没马车的轮子高。没等我答话,旁边闪出一名中年男子,一巴掌拍向其中一个小孩的脑壳:“傻啊!看人家坐这样的马车,还用得着考功名嘛?!”说着扯起他们的胳膊,一溜烟钻进离马车几步之遥的人群。 只见这中年男子在人群中穿梭了几个来回,近百名考生就像嗅到血腥味的蚂蝗,紧紧地吸附在他四周,裹得密不透风。这一大坨人仿佛一只巨大的马蜂窝,从东边滚到西边,从街头滚到巷尾,最后滚进一家客栈,轰的一声炸开来。 “别抢!别抢!一个个来!” “给我!给我!去你大爷!” 生意人的声音和读书人的声音在这一刻激情四射地糅在一起,蜩螗羹沸,难解难分。 “那些题会是真的吗?”我问亚伯。 “这就像掷色子,你不知道会丢出几点,却总觉得自己有可能蒙对。何况考官泄露真题的事也屡见不鲜,所以绝大多数考生都不愿错过这一线可能,去干舍近求远的事。其实更稳妥的方法是贿买主考和找人代考,不管出的什么题,都能拿到满意的成绩,”说着,亚伯冲我扬了扬眉毛,“小伙子,干脆你也去买一份,万一是真题,到时候加官进爵,就不用浪荡江湖了。” 丫头瞥我一眼:“就他?光答对题有什么用?自个儿名字都写不全呢。” 师父那句“书有屁用”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令我倍感困惑:如果读书没用,为什么这么多人如痴如狂地挤在科考这条道上?可如果读书有用,他们又何必如痴如狂地挤在这儿求神拜佛买题找代考? 没用?有用?有没用?没有用?我隐隐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陷阱,如果一直纠结下去就会疯掉或者脑袋爆掉,幸好一波震天的锣鼓声将我从困惑中拽了出来。它们从广场的东南角传来,就在那密密匝匝的彩旗掩映之处,露出一座近百亩大小的庄园,绵延的围墙内错落分布着数栋气势恢弘的大殿,离大门最近的一栋尤为宏伟,碧瓦朱甍,雕梁画栋。 殿前搭起一座高台,高台上一排峨冠博带的长者正襟危坐,他们面前站着一位方巾白袍的少年,正慷慨激昂地朝台下喷着口水。台下那片占去半个庄园面积的空地上,整整齐齐地列着几十个方阵。方阵两侧是威风八面的锣鼓队,激情澎湃地前后进退左右开合,不知疲倦。每个方阵前都有一名执旗而立的领头人,“亮剑”“冲锋”“血战”“拼”“死”等火热刺激的字眼在蹙皱的旗面上忽隐忽现,透出腾腾的杀气。&gt; 第三十八章:脱杀技新用法 只见那方阵里的人清一色方巾白袍,左手攥书,右手握拳,注视着高台上那位少年。少年喊一句,他们就跟一句,但听不太清喊什么。 这时,锣鼓声变换了节奏,只见一辆又一辆四驾马车从大殿后面鱼贯而出,缓缓驶向高台和方阵之间。这些马车虽然没有我们胯下这辆奢华,却也派头不俗,每辆车上都站着一个人,造型各异。第一辆车上的人有些年纪,紫衣玉冠,长须飘飘,昂首傲立;后面几辆车上的人皆着宽袍大袖,频频向方阵招手示意;最惹眼的是压轴的那辆马车,车上载了五六个人,他们戴梁冠穿红袍系锦绶,肩披金色大氅,手持金色大笔,英姿飒爽,容光焕发,宛如神兵天降。 当第一辆马车从高台前驶过时,中间的几个方阵马上动了起来,几百人训练有素地穿插排列,瞬间组成了两个巨大的字:胜利。 同时,千军万马齐声高喊:“必胜!必胜!必胜!” 后面几辆马车经过时,“胜利”二字迅速散开,复又聚拢,排成新的造型:我行。千军万马又喊:“自信!自强!自信!自强!” 当最后一辆马车出现在方阵前时,“我行”一晃就变成了三只巨大的拳头,千军万马也嗨到了顶点:“天降大任!舍我其谁!杀!杀!杀!” 我被这阅兵式般波澜壮阔的场面深深震撼了:“哗!这些人是准备投笔从戎上前线杀敌去吗?” 亚伯说:“你想多了,这是科考前的誓师大典,每逢大考之年,‘太二书院’都要举行这一盛典。” 我一愣:“什么书院?” 亚伯说:“太平州第二书院,简称‘太二书院’,近百年来,他们的科考上榜率在天下所有书院中始终稳居首位。” 我很惊奇:“这么厉害,怎么做到的?” 亚伯没有直接回答,反问了两个问题:“你见过真正的军队吗?知道傀魈吗?” 我想起泣石谷之战,点了点头,亚伯便笑道:“那就容易解释了,一句话,把读书人都调教成他们那样,就没有什么做不到了。” 丫头又问:“那些马车上的是什么人?” 亚伯挨个指着介绍:“第一辆是书院的山长范中进先生,第二到第八辆是几位名师宿儒,最后那一辆上是前些年从‘太二书院’考出去的状元会元解元。” 实在是用心良苦,师长们面带微笑,目光里饱含期许;学子们视死如归,眼神中充满斗志。多么激情飞扬的青春!多么铿锵豪迈的誓言!喧天的呐喊,狂舞的手臂,坚毅的面庞,承载着梦想和希望,凝聚着信念与斗志,释放出无坚不摧的力量!此情此景,怎能教人不疯狂?纵然没什么文化,我都忍不住想要闯进去歃血为誓吼上一嗓子。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搅乱了如此充满阳光和正气的画面,同时阻止了我的冲动之举。灰白色的烟从登科寺中滚滚而起,顺着那尊金像扶摇直上。橘红色的火焰在浓烟里探头探脑,很快便藏匿不住,向四面八方蹿出。层层叠叠的幡旗和祈福布条纷纷敞开怀抱,手舞足蹈地传递着火苗,让它们在白墙黑瓦间疾速游走,一眨眼就将整座登科寺吞没。龙门山此刻变成了一支巨大的火把,熊熊燃烧。山上的人们争相夺路而逃,有的还没跑出多远就被火舌缠住吞噬,有的从长长的台阶翻滚而下,有的被挤入山崖,带着火苗和黑烟,仿佛流星陨落。 这景象让我瞬间回想起泣石谷中那些葬身火海的啮骨翼蝎,腿肚子不禁又条件反射地颤抖起来。地面上的人们也被这一突发情况所惊扰,虽然大火并没有马上蔓延下来的趋势,但人群还是出现了骚动。 忽然,有个声音高呼道:“好一个红光满天星火燎原,此乃炙手可热大兴大旺之兆哇!百年不遇哪!”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位算命先生。 众人一听这番解读,瞬间茅塞顿开,扑通扑通,纷纷跪倒在地,朝着半空中的熊熊大火和焦炭寺庙磕起头来,嗡嗡的祷告声此起彼伏。 “太二书院”中那千军万马也纷纷面向火灾现场,齐声欢呼:“旺!旺!旺!今科一定旺!耶!” 踏入江湖才这么短的时间,我就接连遇到两场惊天动地的大火,照那算命先生的说法,莫非这也预示着我很快就要大红大紫了?这预兆未免也太奢华太暴力了点,我不敢相信,也宁愿不是。 “等着变烤乳猪吗?还不赶紧上车!”亚伯从屋顶跃下,对正在发愣的我催促道。 “可这火……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我清楚记得师父交代给我的使命,拯救苍生,这显然也算。 “我也想当英雄,有用吗?”亚伯没好气地说,“你瞧瞧,这路堵得跟便秘似的,飞过去?” 这话没错,我们离龙门山少说也有上千米的距离,这一路过去,每一寸土地都被人覆盖了。就算有办法从夹缝中挤过去,等到了那里,能烧也都烧差不多了。面对这寸步难行的人山人海,我也只能望洋兴叹。 山上,无数人惊叫着翻滚着葬身火海;山下,无数人整齐地虔诚地顶礼膜拜。火势愈烧愈烈,但无人上前;水池近在咫尺,却无能为力。 水池……哈!水池!怎么把它给忘了,如果我能用脱杀技控制水池里的水飞上几百米高的山头,不就可以把这火泼灭了?!我真是个天才! 想法很美妙,操作起来就不妙了。我要对目标产生足够的敌意才能使出脱杀技,可这一池水静静躺在那里,既无不赦之罪,又没招我惹我,哪来的敌意?我攥着裤腰带瞪了它半天,也没找到发招的感觉。时间冷漠地流逝,火势无情地蔓延,我空有一身绝技,却只能干着急。 “不是想灭火吗?对火发招就行了!”丫头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对啊!不能控制水去灭火,就控制火自己灭!我怎么没想到,说干就干! 我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势头最大的那一团火上,它正使劲吞噬着登科寺的外墙,面目狰狞,气焰嚣张。这可憎的嘴脸不禁让我想起泣石谷那场大火,气就不打一处来,加上眼下又有这么多人被它烧得死伤惨重,其罪昭昭,我顿时感到一股汹涌的真气在体内横冲直撞,几乎都要把我的身体给撑爆了。我迅速地一脱一提,这股真气瞬间嗖地蹿向丹田,以排山倒海之势迸射而出,虽然无色无形,却倒推回一波巨大的气浪,竟令我整个人都往后退了几步。 几乎同时,登科寺外墙的那一圈大火抖了一抖,猛然间像条被抽出的腰带一样沿墙角飞出。这条火红的腰带径直从几百米高的山头飞跃而下,似狂蟒下山巨龙入海,一个猛子扎进了许愿池,掀起数人高的水花。水池旁的“科奴”们看得目瞪口呆,刚才他们用尽各种方法激起的水花在这条火龙面前都相形见绌,但他们马上又欢呼雀跃起来,因为周围的方士们解释说,能沐浴在这雨点般落下的水花中,也算是沾上了许愿池的灵气,对科考是极好的。 于是,今天成了这些“科奴”们的幸运日,我又用同样的方法将七八道火龙强行摁入许愿池中,嗤嗤的青烟笼住了整座水池,宛如瑶池仙境。“科奴”们纷纷冲过来沾灵气,前拥后推,前仆后继,不少人被挤入水池,马上又被烫得嗷嗷叫着往外跳。这并非我的本意,可我没有办法让那些火龙自行熄灭,也不能把它们引向别的地方造成新的火灾,只好辛苦这许愿池了。&gt; 第三十九章:救火反惹众怒 灭火行动进行得挺顺利,不一会儿,登科寺里的明火已基本被我消灭,或许还有一些藏在围墙内的余火,由于在我视线之外才躲过了“脱杀技”的剿杀。不过山上还有不少幸存者,这些火苗应该不难对付。我长吁一口气,望着山上山下成千上万被我拯救的生命,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这可是我踏入江湖以来第一次用脱杀技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我没有辜负师父的期待,没有辱没父亲的名声,没有背弃自己的使命……想想都觉得热血沸腾。 “是他!”一个声音高叫道。 我低头一看,是刚才卖考题的那个小孩,举着小手指向我。我连忙摆摆手:“不是不是,我什么也没干。”师父从小就教育我们,做好事要不留名,我也没做好这么快就让天下人认识并接受“脱杀技”的心理准备。 “就是他把火弄灭的!他会法术!”小孩言之凿凿,语气既兴奋又笃定。我刚才光顾着发功灭火,都没注意什么时候被这小娃儿看出来了,这回是低调不成了。 周围的人们开始窃窃私语,千万道目光由近及远地向我投过来,有惊讶,有艳羡,有迷茫,有怀疑……一不小心就成了万众瞩目的英雄人物,我不由心潮澎湃,百感交集。我的手该往哪儿放?我的脚该如何摆?我的发型有没有乱?我的胸脯够不够挺?我的嘴角是不是翘起45度会比较帅……哎呀,哎呀,好麻烦。 啪! 嗯?什么东西? 啪!啪! 哎,怎么看不清了?这……我一摸眼睛,是马粪! 什么情况?我完全没有防备,不知偷袭来自何处,更不知是何原因。 偷袭者振臂高呼起来:“此人来路不明,居心险恶,用妖术破坏祥瑞之兆,熄灭了诸位今科兴旺之火!”说话的正是刚才被亚伯赶走的那位算命先生。 我还来不及反驳他,黑压压的人群已经躁动起来,所有的眼神顿时调整成同一款仇恨模式,所有的脸庞也瞬间换上了清一色的愤怒表情。 “打死他!打死他!”人们歇斯底里地咆哮着。 有人扒下了墙上的泥巴,有人脱下了脚上的鞋袜,有人操起了路边的棍棒,有人举起了手中的半个肉包子……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大事不妙。我迅速调整状态,疾出一招撂倒了那个算命先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也为自己赢得一点时间。但接下来怎么办?我掏出“还泪盏”,用探罪之眼扫视人群,确实也发现了几十名平日里为非作歹劣迹斑斑的坏家伙,然而眼前有成千上万的人,就算我把这几十个家伙统统处理掉,也只不过是个零头,怎样才能在这铺天盖地的袭击面前全身而退?又怎样同时保证丫头和亚伯的安全? 就在我心急如焚地思考对策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刺痛从胸口传来,就好像有一根点燃的香烛在往我的身体里钻,灼得心脏狂跳不止,几乎要将胸膛撕裂。我立即扯开衣服,只见胸口那颗黄豆大小的痣竟已变得通红,向外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痣内的那团紫气愈发浓烈,以闪电般的速度绕着内壁飞快地旋转,隐隐传出“呜呜”之声。 丫头见此情景,顿时不知所措,一把扶住我,关切地问道:“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不要紧,只是颗痣。”我嘴上安慰着她,脑海里却回荡起当初“品道究竟汤”上师父说过的话,他说这是“胸怀大痣”,乃万中无一之体相,莫非它真的蕴藏着某种神秘力量,在此刻被激发了?可是,这种力量究竟是吉是凶?又该如何运用呢?答案或许即将揭晓,但我没有时间了。 人们的视线已经从那个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的算命先生身上挪回到我们这儿,我连忙出招将那几十名奸恶之徒一一击飞,砸向四面八方,制造出短暂的混乱。但这次人们没有刚才那么惊奇和困惑,有人已经反应过来,叫道:“这小子会气功!大家一起上。”话音刚落,十几个人就把手中的各种“武器”朝我甩过来。 数量不多,尚可应付,这些砖头鞋子包子在空中就被我的脱杀技撕成了碎片,引起人群中一阵唏嘘,却也激发了他们的斗志,更多的人挥舞起胳膊。 千钧一发之际,小灰唧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噌噌噌一溜烟爬上车厢顶,冲我张牙舞爪,吱吱狂叫,然后身子一翻,在我脚边玩了个倒立,弄得我莫名其妙。 “搞什么鬼?别闹。”我冲它呵斥道。 却见小灰唧做了个很用劲的表情,眼睛鼻子嘴巴缩成一团,紧接着,毛茸茸的身躯打了个哆嗦,“噗嗤”,放出一个响屁。 生死关头,这小家伙居然还有心情寻我开心,我正准备教训一下它,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个屁掀开小灰唧蓬松的尾巴,竟变成了一团乳白色的气体,袅袅升空,飘至五六层楼高时,忽然炸裂开来,喷溅出五彩缤纷的粉状物,四周迅速荡漾起夜来香的味道。那些粉状物悬在空中,勾勒出一个古怪的图形,看上去像一条舞动的巨龙,又像是一排朦胧的建筑,美轮美奂。 我和广场上的人们一样,虽然完全看不懂这个图形是什么,却都不禁为眼前的奇异画面所陶醉。丫头倒似乎看懂了,指着那图形一字一拖地念道:“布……兰……德……尼……寺,布兰德尼寺?什么意思?” “你真有文化,这是啥路子的书法?”我不禁佩服道,“我连屁也没看出。” “废话,这本来就是个屁啊。”亚伯在一旁提醒道。 忽然有什么东西在扯我的裤脚,我低头一看,只见小灰唧用一只爪子指着空中那五个大字,另一只爪子一个劲地拍自己的嘴。 丫头马上反应过来:“快念那行字!” 我顾不上琢磨,大喝一声:“布兰德尼寺!”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令我终身难忘,而且每次想起都禁不住热血沸腾。当最后一个字从我口中吐出时,我感到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飞快地向胸口流去,只觉得四肢发麻,大脑一片空白,这副皮囊似乎已经不属于我自己,灵魂整个飘了出去。紧接着,我胸口发出“嘭”的一声闷响,一大波紫色的光芒呈扇形爆射而出,似怒潮澎湃的巨浪,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广场上横扫而过,威力之巨,竟在一瞬间将成千上万的人尽数掀翻在地。 我的心忽的揪起,他们大多数并非十恶不赦之徒,这样出手会不会太重了?正自担心,却见人们纷纷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屁股,整整装束,左顾右盼,若无其事。更奇怪的是,他们眼中的戾气和敌意竟一扫而空,刚才还与我不共戴天的狰狞面目也已无影无踪,一个个目光柔顺,情绪平和,完全失去了攻击性,甚至连看都没看我一眼。离我最近的几个家伙恬静得像一窝小兔子,茫茫然望天望地望彼此,仿佛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 “这是什么地方?我刚在家做饭啊,怎么到这儿了?”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咦?我的鞋子呢?”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那双鞋子刚被脱杀技撕成了碎片。看上去这些人都失忆了,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切难道都是那颗奇怪的痣造成的?&gt; 第四十章:&ldquo;昧人珠&rdquo;显神威 失忆?不好!我忙向身旁看去,只见丫头正乐此不疲地欣赏着广场上人们惶惑懵懂的憨态,全无中招的迹象,还不住地啧啧称奇:“牛!比孟婆汤还牛!” 再看亚伯,他也正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崇敬,半晌,才指着我的胸口缓缓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昧人珠’吗?” “昧人珠?!”我大吃一惊,不禁低头去看那颗已经恢复平静的痣,依稀回忆起,上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在师父跟我讲述美男大赛的往事时。当年,正是因为江湖传闻这十大玄宝之一的“昧人珠”出现在太平州,朝廷才特意将美男大赛放在庄璧楼举行。谁知半路杀出个“一念铃”,引发了一连串事件,几番折腾也无人发现“昧人珠”的下落。 难道说,这件宝物原来一直藏在我身上?我对亚伯的判断将信将疑:“你见过‘昧人珠’?” “没有,”亚伯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我的胸口,声音却缓缓沉了下去,“但二十三年前的净罪山大战谁又能忘记?” “净罪山大战?”我对江湖历史的了解还没丫头多,不过看她的表情似乎也没听过此事。 亚伯没有回答我,兀自将回忆推向深处:“创世之初,云吞天尊将十大玄宝分别封印于天下十州,其后斗转星移,桑田沧海,这些封印陆续被打破,十大玄宝也随之散落四方,引得正邪两道纷争不断,江湖上一片腥风血雨,搅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直到五百多年前,太平州终于出现一位奇人,惊才绝艳,法力无边,竟凭一己之力击败无数高手,将十大玄宝尽数收齐,一并封入太平州的净罪山,天下才比以往太平了一些。” 丫头迫不及待追问道:“那二十三年前发生了什么?” 亚伯举起水囊喝了一口,继续道:“这净罪山是一座虚空之山,无色无形,悬于九天,飘忽不定,只有当出现五百年一遇的‘五角月’奇观,也就是月亮变成五角形的时候,净罪山才会现出真身,落在大地上。智虚国对十大玄宝垂涎已久,奈何一直找不到净罪山的踪迹,终于在二十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等到了‘五角月’的出现。智虚国五大魔君倾巢而出,得到消息的正道中人组成了‘正义联盟’,全力阻击。双方在净罪山遭遇,杀得天昏地暗,胜负难分。后来魔君们使出杀手锏‘五行归一’,加上前仆后继的傀魈大军,终于占了上风,一举攻破那位奇人设下的封印,令十大玄宝重现人间。正道中人拼死保住了三件宝物,其中就包括这‘昧人珠’,另外七件宝物有的被魔君们据为己有,有的在争抢中不知所踪。” 五角月,净罪山,正义联盟,五大魔君,正邪大战……多么耀眼的时代!何等激烈的场面!自从拥有超强绝技之后,我一直期待这样大展拳脚的机会,心神已经不由自主飘了过去。丫头却还清醒,帮我问了个关键的问题:“那你怎么知道他胸口这东西就是‘昧人珠’?” 亚伯说:“听人说,‘昧人珠’能吸收周围的愚昧之气,转化为自身的能量,愚昧之气愈盛,‘昧人珠’的威力就愈强。当拥有特殊能力的人念对了咒语时,‘昧人珠’即可发动,被击中的人会失去记忆,失忆的程度与个体的愚昧程度成正比。” 丫头眼珠滴溜溜一转:“照这么说,那睿智开明的人是不是就算被击中了也丝毫不受影响?” 亚伯点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丫头顿时自恋起来:“哈哈,原来我这么聪明啊,哈哈!” “拜托,”我提醒道,“刚才就没击中你好不好?” 丫头一拍我脑袋:“还说没有!那么粗暴,‘嘭’的一下,震得人家耳朵嗡嗡响,新发型也乱了,睫毛都掉一地!连小灰唧都被你吓跑了……咦?小灰唧,小灰唧呢?” 我一惊,忙低头四顾,糟糕,小灰唧真的不见了!刚才不是还在玩倒立的嘛?多亏它用那么古怪的方式给我提供了咒语,我才能既顺利脱险又不伤及无辜。难道它果然像丫头说的那样,被“昧人珠”的强大威力吓跑了?没道理啊,在泣石谷面对那么多可怕的啮骨翼蝎时,也没见它害怕过。可它会去哪儿呢?我和丫头朝各个方向大声呼喊它的名字,除了引来周围人们的指指点点,没有得到一丝回应。 亚伯安慰我们道:“不用找了,小动物本来就野得很,说不定刚才碰到一只漂亮的母松鼠,谈恋爱去了呢?玩玩就会回来的。” 但愿他这个玩笑是真的,如果小灰唧因为“昧人珠”而受到什么伤害,我恐怕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 丫头看出了我的心思,分析道:“别担心,小灰唧既然知道那么古老的咒语,还能用这样奇特的方式告诉你,说明它不是一只普通的松鼠,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就……的。”她含混地把那个我不想听到的词略了过去,我也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亚伯和她的说法,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 登科寺里的火苗又有抬头的迹象,不过这次不用我费心了。广场上的人们已经忘了自己来耽秀城的目的,放下了手里的残香和祈福带,太二书院的学子们也甩掉方巾和书卷,纷纷奔向龙门山,在长长的台阶上搭起人梯,一桶一桶往上递水,很快便将寺里的火苗尽数扑灭。连那位刚才用马粪丢我的算命先生也加入了救火的队伍,指挥调度,游刃有余。刚才我用探罪之眼看他时,了解到他在当算命先生之前曾当过水木作的作头,颇有组织才能,却在承接城隍庙戏台的工程中偷工减料,导致庙会时戏台倒塌压伤了十几人,本来花点银两可保无事,不巧的是伤者中有个知县的三姨太,才沦落至此。看来他的记忆是退回到自己当作头的那个年代了,这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亚伯坐上马车的驾驶位,对我说:“好了,这儿也用不着你操心了,我们继续赶路吧。” 丫头也推了我一把,笑道:“别忧国忧民了,再不走,那个会放火的熊孩子说不定要追上来了。” 倒也是,泣石谷离这儿并不算太远,智虚大军就在我们后方,他们此次深入太平州腹地显然有什么企图,虽然在泣石谷让我们侥幸逃脱,控火魔君可不一定会放过我们,要是他这时候忽然出现,我们恐怕没有机会再逢凶化吉,而且还会连累这些无辜的人。眼下我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赶紧先找到亚伯说的那个拥有超强能力的人,有了他的帮助,才有可能改变被动的局面。想到这里,我又扫了一眼闹哄哄的人群和红彤彤的山头,心情复杂地钻进了马车。 亚伯调转车头,往回退了一段,扬鞭启程。折入一条长长的巷子,两侧白色的矮墙绵延不绝,马蹄撞击地面的声音荡气回肠。左拐右绕了好半天,景物才渐渐丰富起来。身后的喧闹声不绝于耳,烟火味依稀相随,我克制住对小灰唧的牵挂,用力把心思集中到接下来的事情上。 前方路面呈扇形舒展开,在一座静穆的湖边戛然而止。开阔地上空无一物,连一棵小草一块石子一个浅浅的脚印都见不着,平整得宛如一面镜子——前方似乎是个相当神圣的去处。&gt; 第四十一章:元宝岛神秘人 湖面宽阔,薄雾缭绕,湖水黯碧若染。湖心卧着一座状似元宝的小岛,被几十尊五颜六色造型各异的巨大雕像围在中央。岛上密布着深绿色的植被,正中间的凸起处有一座金光闪闪的建筑,岛两端的悬崖高高翘起,许多黑乎乎的大鸟或绕着小岛上下翻飞,或在那些巨大雕像间来回穿梭。 湖的沿岸看不到一个码头,岛那边似乎也没有可以停靠的地方,崖壁直直地插入水中,整座湖面上看不见一艘船。我和幽深似瞳的湖水对视着,感觉它随时会扑上来吞了我。 丫头看看我,又看看亚伯:“游过去?” 亚伯神秘地笑笑,扬起鞭子在空中抽了几响。我们不知何意,正纳闷间,忽然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还没来得及回头,就感到身子一颤,天地一晃,整个人就飘上了半空。 寂静无声的堤岸在我的惊叫中急速向后退去,被风撩起的鳞波揉搓着如镜的湖面,映出我们的倒影。只看了一眼,我便不寒而栗——影子里的我四肢舒张,像一只风筝,吊在一只黑羽红喙的怪鸟身下。 这家伙有我三倍那么大,平展的翅膀仿佛一朵巨大的乌云,长着人类的躯干和脑袋,五官却是鸟的模样。扁平的鼻子紧贴着脸,一对琥珀色的眼睛分别嵌在两侧太阳穴上,蜷成细筒状的嘴唇一路伸到胸口,看上去像一杆鸟铳。它用两只利爪勾着我的裤腰带,情况不太妙,这种面朝下的飞行姿势令我被恐高症折磨得浑身发软,更不妙的是,我的裤腰带渐渐松了。 我急得大叫:“裤子!裤子要掉啦!” “不会的。”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头顶……这一定是恐高产生的幻觉,我使劲甩了甩脑袋。 “别乱动就不会了。”那声音近在咫尺。 倒影中细长的鸟嘴一张一合,就像一截被劈开的翠竹。我扭头向上看,真的是它在说话,顿时惊得手舞足蹈起来。丫头没我这么少见多怪,得意地笑道:“我就说嘛,会飞了的东西会说话也不奇怪。”她也在一只怪鸟的爪下,神情和姿势都比我自然得多,两只手臂还像翅膀一样翩翩舞动,很是享受,还招来了几只九翅魔蝶。见她这般,我的紧张也消了几分,不再挣扎。 怪鸟们带着我们飞快地掠过湖面,从雕像间呼啸而过,逼近元宝岛沉默阴冷的崖壁。我这才看清,这些数十丈高的雕像离岛百米远,分布均匀,都是由整块彩色玉石琢刻而成,刀工精细,栩栩如生,雕的是同一张年轻俊秀的面孔,却展现出各不相同的姿势和神情,有的仰天流泪神情哀伤,有的低头沉思面色忧郁,无不透出悲天悯人的情怀。 目的地位于山峰之巅,皑皑的云雾间露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那些光芒便是覆盖其上的澄黄瓦片和镏金屋檐所发出的。怪鸟们翅膀倏地一拢,身子人立起来,轻轻落在宅门前,将我们放下。 丫头站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转身找怪鸟聊天,可这些怪鸟对此并不感兴趣,像是有什么急事似的,嗖嗖几下就飞得无影无踪。 这座山地势险要,宛如一个巨大的直角三角形,宅子后面是悬崖峭壁和绵长的深涧,前面斜斜铺下无数级台阶,不知是何材质,布满五颜六色的花纹,泛着奇异绚丽的光,从门前一泻而下,涌入峰底幽谧深邃的树林。从此处望下去,仿佛身处玉皇大帝的凌霄宝殿。 转过身,横在我们眼前的是三扇需要把头仰到接近九十度才能看清全貌的兽头大门,中间那扇尤为雄伟,少说也有百尺之高,连门槛都比我个头还高一大截,似乎是给巨人准备的专用通道。大门左右各蹲着一尊硕大的玉狮子,晶莹剔透,简直看得见五脏六腑——假如它们有五脏六腑的话。两名全副武装的卫兵英姿挺拔地杵在玉狮子跟前,纹丝不动,一言不发。 “爬过去。”亚伯指着一人多高的门槛对我说。 “爬?”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亚伯的脸上丝毫没有开玩笑的表情:“嗯,从门槛上面爬过去。” 丫头看看旁边两扇没有门槛的大门,问道:“这偏门不能走吗?” 亚伯说:“偏门是给牲畜走的。” 我用手比了比高度:“可这门槛也太……” “这是这儿的规矩,要进去的人都得通过这道门,”亚伯的语气不容商量,“爬,是一种态度,表示对主人的敬畏,一般人从门槛上面爬过去,下等人就要从那里钻过去。”顺着他的手指,我注意到门槛的底部有几个不起眼的圆形孔洞,大小刚够一个成年人钻过。 “爬!”那两个卫兵把脸侧向我们,异口同声命令道。我这才发现,他们的容貌身形声音和动作都高度一致,像复制的一样。 “只有极其尊贵的大人物来的时候,这道门槛才会降下来,”亚伯解释道,“寻常人别说爬这道门,就是登上这座岛都是莫大的荣幸了。” 也罢,入乡随俗,起码比从下面那个洞里钻过去要有面子一点,这么一想,我便释然了。正要起跳,两杆长枪嗖地一下交叉横在我面前。 “留!”他们好像一次只能吐一个字。 亚伯翻译道:“行李不能带进去。” 卫兵们的表情不像可以讨价还价的样子,没办法,客随主便,毕竟这里面住着的是一位那么厉害的人物,如此圣洁高贵的地方,没有让我们一丝不挂地进去就很通情达理了。我用这个理由说服了丫头,她极不情愿地撅撅嘴,随手把我们的两个背囊分别朝两名卫兵的怀里甩去。 这一甩不要紧,比邻镜和还泪盏同时从背囊里滑了出来。两名卫兵顺手一接,各捧住一只夜壶。那夜壶刚一触到他们的肌肤,二人便瞬间怔住,忽而脸色大变,五官扭曲,同时怪叫一声,丢掉夜壶和长枪,像两只捅了马蜂窝的黑熊一样张牙舞爪地冲向台阶,一滚到底,碾过小树林,毫不犹豫地一头扎入湖中。 丫头弯腰从地上捡起两只夜壶,左看右看,还闻了闻,不解道:“这夜壶也没那么脏吧?我天天都有清洗啊。” 亚伯苦笑着解释道:“嗨,在这种富丽堂皇的地方呆久了,看什么都觉得是脏的。要不是你们穿得还算体面,长的也端正,这大门都别想靠近,他们直接就把你们轰下海去了。” 丫头撇撇嘴,将夜壶塞进背囊,不屑道:“只听过狗眼看人低的,还没听过狗嫌人脏的。” “别跟他们一般计较,这个东西就交给我吧,咱们办正事要紧。”亚伯说着从丫头手中取过背囊,走到一尊玉狮子身后,伸手一拽狮子尾巴。只听喀啦喀啦数声,厚实的底座带着玉狮子一同向旁边缓缓移开,露出一个一人多高的地洞。 亚伯将两只背囊放进洞里,拍拍玉狮子的屁股,洞口便又合上了。亚伯转身对我们说:“等下出来再拿,现在我们去见他。”说着,他做了个示范,双手扒住高高的门槛上沿,身子一跃,娴熟地爬了过去。 “来吧,就当活动一下筋骨。”鼓励的声音从门槛那边抛过来。我先助了丫头一臂之力,然后自己也笨拙地爬过门槛。我虽然身怀绝技,又有“揍死盾”护体,却没有学过武术基本功,翻爬跳跃什么的不是很擅长,结果立足不稳摔了个五体投地,像一条乞食的癞皮狗。&gt; 第四十二章:天下第一美男 现在可顾不上乞食,因为一个无与伦比的奇妙空间跃然眼前,惊得我目瞪口呆:迎面耸立着一座气势宏大的一字影壁,华美的汉白玉须弥座上,数以千计的琉璃块拼成的壁身散发出青幽神秘的光泽。壁面图案华美雕工精绝,在云气海水仙山和礁岩组成的背景下,天空中无数巨大的蝙蝠穿云破雾,海陆间形态各异的灵兽拨风弄雨。离地数丈高的彩色壁顶迎着日光熠熠生辉,缀在脊上的小兽栩栩如生,下方楹联刻着“福寿双至,紫气东来”八个金色大字。影壁两侧陪着十几座大理石花台,栽着松竹和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花木。沿着游廊绕过影壁,顿时豁然开朗,敞亮的庭院中百花斗艳百鸟争鸣,鹅卵石铺成的地面上种满杜若木莲和金线重楼。这些奇花异草环抱着一座六边形大水池,池中白雾氤氲,假山凹凸,恍若仙境。假山的顶端立有一尊九龙戏珠的纯金雕像,光彩夺目,一道道水柱从金龙口中喷射而出,飘若玉带,坠入池中,散如碎珠。一块巨大的虎晴石镇在水池正前方,纹路清晰,质地细腻,上面刻着一个“美”字,散发着高冷霸气的黄褐色光泽。长长的游廊铺着绣花地毯,水磨青砖的墙面上均匀分布着精雕细刻的月洞和花窗,透风漏影。窗洞之间嵌满古色古香的字画,廊檐下每隔几步就挂着一只罩着布套的鸟笼,啾啾声此起彼伏。这儿的主人应该是位儒雅脱俗之人,我敬意愈浓。 丫头啧啧称奇,这里摸摸那里嗅嗅,毫无顾忌。我却是眼花缭乱,步步小心,生怕碰坏了哪个小零件就得赔个倾家荡产。也怪我没怎么见过世面,凌云峰上那座温泉山庄已经超越了我对世上最奢华建筑的想象极限,而它跟眼前这地方比起来,顶多只能算一个精装修的茅房。当然,此地的主人若是真如亚伯所言一般身怀那么多项绝技,过上这等富庶的生活也不算什么难事。 庭院尽头,柳树成荫,游廊交汇处,锁着一座鸳鸯亭。这亭子由两座精巧的重檐扇形亭合围而成,一曰“太亭”,一曰“帅亭”。中间一小块椭圆形的空地上立着一块碑,刻着一些字,我们未及细看,步履匆匆的亚伯已经走出凉亭,从一道拱门穿了过去,我们紧忙跟上,沿着斗折蛇行的青石板路钻进一个幽邃清凉的山洞。岩间清泉汩汩,脚下流水潺潺,上下左右缀满大大小小的夜明珠,指引我们穿行在千姿百态的钟乳石之间,转了不知几道弯,方才重见天日。 听着鸟语,嗅着花香,我们穿出山洞,来到了一个比刚才那庭院还要大好几倍的地方,路旁一块巨石上刻着“赞园”二字。行走其间,轻雾缭绕,垂柳溶漾,翠蔓蒙络,落英缤纷,最为动人的是那郁郁葱葱整齐划一的绿篱,每一株都被修剪成手的形状:四指蜷握,大拇指竖起。乍一看去,就好像成百上千的绿毛怪物在举行庄严肃穆的宗教仪式,既神秘又震撼。 我们在这帮“绿毛怪物”的簇拥注视下穿过赞园,来到一座古香古色的楼阁前。看它的第一眼,我脑海里马上就蹦出另一个名字来。虽然我没见过庄璧楼,但传说中的一砖一瓦折射成我的想象正是眼前这个模样,除了在建筑高度上可能略有不及,其高贵奢华肯定不输庄璧楼。鉴于庄璧楼已经毁于战火,恐怕现在“天下第一楼”的美名非此楼莫属。我无法用自己贫乏庸俗的语言去亵渎这巧夺天工的瑰宝,要不是亚伯在前面催促得紧,我实在不好意思用那双未经清洗消毒的破布鞋踏进门去。楼阁中飘出疏淡的轻烟和柔靡的乐声,我的心怦怦急跳,住在这样一座殿堂里的,该是怎样一位神仙般的人物? 我们转过一道大理石底座花梨木边框的髹漆雕花屏风,步入正堂,顿时被汹涌而来的浓香艳色搅得头晕眼花,立足不稳。大堂正中摆着一张宽大气派装饰华丽的宝座,用一整块翡翠打磨成的坐面泛着幽幽的光,三屏式的紫檀木靠背上雕着栩栩如生的珍禽异兽,上下左右嵌着一溜葡萄大小的钻石,耀出一个大大的“口”字光圈,两侧洁白无瑕的象牙扶手前端微微上翘,各挑起一只纯金打造的金丝雀。宝座的正前方整齐地列着两排精雕细琢的乌木座椅,椅后屏着五彩斑斓的雉尾扇,杵在四周的八尊大鼎吐着袅袅的烟,但令我们迷醉的香味不是由此发出,而是来自那两排乌木座椅后边执扇而立的浓妆艳抹的姑娘。她们个个头上镶金缀银,脸上叠脂糊粉,身上露肉凸点,黄灿灿红扑扑白花花,活像两排油光饱满鲜脆欲滴的腊肠。 腊肠们脚下的金丝彩绣地毯笔直通向一帘落地粉黄纱幔,纱幔两侧还有十几根腊肠在拨弄着金石丝竹,纱幔后面水气蒙蒙,人影绰绰,笑声阵阵,那儿嵌着一口我所见过最大的浴池,比当年我参加“品道究竟汤”时的池子要大得多得多,能装下几十号人,实际上,里面也确实装了几十号人,尽是妙龄少女——从莺声燕语中就能辨别出来。随着声音一同飘出的还有浓郁扑鼻的奶香,原来池中灌的不是水,而是最新鲜最纯净的牛奶。纱幔浮动,春色四溢,这一刻,我竟产生错觉,以为曾经拜访清虚观的那个美人团变换了时空出现在此。 池中唯一的一名男子背对着我们,浮在浴池这一端,如果我只注意到那摊开在池沿上的双臂和露出水面的背部,我决不会称他为“男子”的——那皮肤比婴儿还嫩白,那脊背比少女还柔滑。不过他的定位让我确认了他的性别与身份,三师兄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眼前满满一池的少女笑着叫着骚动着谀媚着,尽数聚焦在这个背对着我们的人的身上。他便是全场的焦点,如同被定了位一般。所以,没错,这肯定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当年名震四方的“天下第一美男”,亚伯口中那位身怀绝技的旷世奇人。 算起来此人至少大我近二十岁,却保养得这么好,身怀绝技还肤白貌美,令我想起了大师兄,想起他被劈焦的那个月圆之夜,进而想起那片山林,那个女人,那些声色,不禁面红耳赤,百感交集。 “主人,有客。”亚伯毕恭毕敬地站在纱幔外通报。 那个背对着我们的人轻轻抬起左臂,拳头微攥,像是在空气中拽住了什么阀门,嬉笑声骤止,满池的粉皮嫩肉仿佛进了冷库,冰冻如霜。那只手臂又徐徐放下,扶住池壁,双肩微耸,“天下第一美男”要出浴了!我极力按捺住胸中的波澜,屏紧呼吸,目不转睛,生怕错过这历史性时刻的任何一个细节。 谁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眼前这位,从群英荟萃的美男大赛中脱颖而出,从大浪淘沙的岁月长河中款款走来,身负盖世神功而不乱江湖,深受世人景仰却不图天下,隐居孤岛不与凡俗为伍,举手投足不失名流本色。这是多么令人羡慕和向往的精彩人生! 时间悄然停滞,空气也似凝固,万物定格,天地间只剩这一具无上尊贵的**。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第一美男那如玉如丝的肌肤一寸一寸移出水面,作为同性之人,我都难免为之心动,这并不离谱,池里有好几位姑娘都亢奋地晕死过去了。&gt; 第四十三章:审美观的崩塌 第一美男的上半身在纱幔后隐现,那优美的曲线……嗯?曲?两名侍女帮他穿戴好衣冠,扶着他转过身来,那妖娆的身姿……呃?妖?纱幔轻轻撩开,他一扭头,那惊艳的面庞……啊?惊! 在此之前,我有过很多次相似的经历,比如从“品道究竟会”中脱颖而出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然后学的却是给人剃头做水果拼盘;比如师父宣称我是不世出的奇才结果我被大师兄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比如钦差毛大人代表朝廷来嘉奖师父却从我们手里卷走几百两银子……然而这些意外,加在一起都不及眼下这个情形的落差大:传说中绝色无双的天下第一美男,竟是如此一个不堪入目的丑八怪! 他的身高或许有八尺——前提是能将那道佝偻成九十度的脊背拉直。至于帅,就更是无稽之谈了:两条腿又细又短,掰得很开,晃晃悠悠似螃蟹;圆滚滚的肚子直拖到地,远看就像一只屎壳郎在拱粪球;右手的手掌奇大无比,手指十分壮硕,掌面和指尖都泛着深黄色的光泽,仿佛镀了一层金;屈指可数的头发井井有条地分列头顶两侧,叫人想起被啃光皮肉的甲鱼壳;和南极仙翁一样高高隆起的前额红得发紫,酷似丹顶鹤;坑坑洼洼的脸上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器官,比盲蛇还小的眼睛,比兔子还长的耳朵,比河马还大的嘴巴……这般拼凑起来,简直惨不忍睹。我切身体会到了当年薛青云大侠从“异域妖姬”到“抑郁幺鸡”的心路历程。 “美男?还天下第一?”丫头满脸狐疑地低声向我求证,“难不成是心灵美?” 我正被那副尊容搅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审美观已彻底崩溃,让她这么一逗,憋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显得有些不礼貌,亚伯又惊又怒地盯着我,嗓子里咕噜作响。池里的美女们也齐刷刷伸长脖子望向我,仿佛发呆的鹅群。 第一美男似乎没注意我的失态,悠悠张开双臂,搭在左右侍女的肩头。两位侍女步调一致地弯下腰,各用一只手扶住第一美男的背,又用另外一只手托起他的腿,组成了一个“人肉靠椅”。这个设计的优越之处在于它是可以移动的,伴着悠扬的丝竹之音,“人肉靠椅”载着第一美男缓缓来到我们面前。 第一美男用细眉下的两粒小黑豆牢牢锁定我,一字一句道:“没见过美男子么?”他的声音十分苍老,与他的肤质形成强烈的反差,其实除了皮肤,他全身上下都像个八十岁的糟老头,而且是那种最糟的糟老头。 这一刻我满脑子翻腾着亚伯说过的话,“如果他生气变了脸色,周围的人都会坐立不安呼吸困难好像窒息了一样”,“他怒视着谁,谁就会心慌腿软生不如死”……我已经从这对小眼睛中感受到了他那股强大的压迫性气场,隔空取物隐身术死亡诅咒,随便哪一招都够我受的。 我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和一个违心的回答:“没。” 第一美男侧过脸去问亚伯:“你朋友?” 亚伯低眉垂目道:“他们有蚁神令。” “嗯?”第一美男又看了我一下,眼神中透着意外和怀疑,“人道盟这些年在各地对抗智虚贼寇,对太平州贡献不小,他们的朋友自然也是我们的朋友。我是太平州守护使皇犬忠,二位怎么称呼?” “沙步奇。” “丫头。” “哦,”皇犬忠轻淡的语气暴露了我们稀薄的知名度,他轻轻地摆摆手,“人肉靠椅”便再次启动,扭起腰肢,向镶钻宝座蠕动过去。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四瓣充满弹性和节奏感的美臀,以至于第一美男接下来说的几个字都仿佛是从那个地方屙出来似的:“那么,说吧。” 我如梦初醒:“说什么?” 皇犬忠弓着身子侧躺在宝座里,像一只被剥去外壳的小龙虾,金色的手掌轻拍扶手:“当然是你们的请求,来找我的人都有所求,非名即利,比如城里那些人。冲着亚伯和人道盟的面子,我自会满足你们。说说看,你想要什么?金银财宝?功名官爵?还是美女?我这儿美女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哦。” 说着,他又瞥向丫头:“小姑娘,你呢?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应有尽有,想变漂亮也没问题,我认识一个……” 这话说的,好像丫头不漂亮似的,我忍不住打断他道:“不需要!我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皇犬忠嘴角轻扬:“这倒新鲜,那你们想要什么?” 丫头直奔主题:“邀请你和我们一起上路。” “哈?上路?”皇犬忠的目光带着困惑的笑意,在丫头和我之间来回跳跃,嘴里问道,“上哪去?干什么?” 我把鲁天赐描绘的蓝图搬了出来:“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 “口气不小,就像我跟你们这个年纪时一个样,”皇犬忠挪了挪身子,感慨道,“要是我能年轻个二十岁,这倒是个很有激情的提议,可现在你看我,背也驼了,腿也软了,穿衣要人帮,吃饭要人喂,还拿什么破智虚定天下?” 这一定是他的谦虚之词,深藏不露的高手都这样。我便将亚伯在路上讲的关于他种种绝技的传说引以为证,劝说道:“您有隔空移物隐身术预知未来等等这么多超能力,还有什么能难住您?” 皇犬忠先是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哈哈哈!超能力?哈哈哈……”他笑得很用力,整个身躯都跟着剧烈抖动,目光也随之游移,从我们这儿飘到亚伯身上,又飞向池里那些姑娘,所到之处,笑意便像传染病一样弥漫开来。“哈哈哈!哈哈哈……”大厅里灌满了笑声,墙壁嗡嗡作响,横梁上的灰也簌簌纷落,要不是丫头即使制止,怕是房子都要被笑塌了。 “有什么好笑的?!”丫头皱眉问道。 皇犬忠忍住笑,答道:“你们真可爱。我身为一州之主,权倾一方,砍一片柳树难道还用我自己动手?桥梁楼宇我想造就造想拆就拆,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刑狱生杀全凭我心情,跟死亡诅咒又有什么关系?我看上谁的东西那是他的荣幸,谁敢不让拿?至于区区一场乡试,我说谁是头名谁就是头名,何须预测?” “这……”我听得哑口无言,哀怨地望着亚伯。 亚伯耸耸肩,解释道:“我只是说他具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可从没说过是什么超能力,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理解错了。” 皇犬忠又笑:“小孩子连环画看多了,呵呵。” 我还不甘心:“那你总有个一技之长吧?” “一技之长?美算不算?当年我坐上太平州守护使的宝座就是凭的这一张脸,”皇犬忠骄傲地用指尖轻轻滑过自己脸颊,顿了顿,纠正道,“当年的脸。” 我实在不好意思追问究竟是什么样的遭遇导致了这一惨不忍睹的变化,更不能接受满怀期望寻到的“奇人”竟然是个毫无本领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丑八怪,原本柳暗花明的希望瞬间如泡影幻灭,不由陷入了深深的失落与惆怅。 这时,门外忽然有个身披铠甲的侍卫来报:“禀州主,登科寺失火。”他走路一瘸一拐,估计是爬门槛的时候摔了。 皇犬忠悻悻道:“这帮秃驴,上个月刚拨去一大笔防火经费,前几天还搞防火演习来着,敢情那些钱都拿去破色戒了么?别管他们!” 侍卫提醒道:“大人您的金身……” 皇犬忠虾眼一瞪:“哼!那你带几个人去处理下。”&gt; 第四十四章:四先生评奇诗 这名侍卫刚领命退下,另一个同样装束的侍卫马上又冲进殿来:“丞相密函!” 皇犬忠嚯的一下挺起身子,敏捷地正了正衣冠。侍卫快步上前将一个垫着黄布的托盘递给他,盘中放着一封薄薄的信函。皇犬忠没有马上去接,而是在侍女端来的一盆清水里认真地洗了洗手,又让两位手持香炉的侍女对自己从头到脚熏了一通,然后俯身虔诚地吻了一下信封,这才接过来小心拆开,贴上前去仔细拜读。 只见他上上下下读了好几遍,忽而嘴角轻扬,忽而眉头紧锁,末了,神色凝重地命令侍卫道:“速请四先生!” 四先生就住在这座宅邸中,召之即来,一共是四个人,听亚伯说,他们是皇犬忠精心挑选出来的智囊团,专门负责应对各类棘手难题。 第一位是鄂先生,虽称“先生”,却穿着一件金光闪闪的宽大袍子,臃肿的身躯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一垂到底,险些掩盖了两条腿的存在,硕大的脑袋上几乎寸草不生,唯有头顶正中竖起一根笔挺的小辫,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大葫芦。他的脸色非常润泽,浑身散发着喜气,两只手一直捧在自己的肚子上,走起路来像是在搬酒缸。 走在鄂先生的身后的是于先生,要不是鄂先生坐了下来,我还看不到他。因为和鄂先生相比,于先生的身材实在过于渺小,走在没有风的屋子里都有点轻飘飘的感觉,两侧脸颊深深地凹进去,嘴唇像风干了的腊肉一样裂出一道道纹路,枯瘦的手里握着一杆老旧的烟枪,还歪着个脖子,垂着一头乱发,活脱脱一棵刚被龙卷风摧残过的弱柳。他整个人笼罩在阴郁的气息中,这种不舒服的感觉通过眼神传染给了每一个被他的视线扫过的人。 第三位是凤先生,身形挺拔,仪表堂堂,面如羊脂白玉,唇若三月桃花,头戴浩然巾,身穿绛紫色绸直裰,脚下粉底皂靴,手执一柄纸扇,举手投足间颇有文人气息,一双蠢蠢欲动的大眼睛一个劲地在屋里乱飘,惹得腊肠们娇笑连连,当他回以笑容,露出那一口整齐又性感的牙齿时,腊肠们更是情难自禁,恨不得被这牙齿吃掉,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如果《论语》从这两排牙齿间缓缓吐出时,场面会失控成什么样。 最后落座的程先生是四位先生中最年轻的,看上去似乎不比我和丫头大多少,却坐在离皇犬忠最近的位置上,相貌极其古怪,眉毛惨白,眼角下垂,面色蜡黄,鼻如悬胆,下嘴唇像被马蜂盯过似的凸出卷起,紧紧包住上嘴唇。从进屋到入座,他一直微微低着头,没有看任何人一眼,虽然隔着十几步的距离,我依然听得见他粗重的呼吸声。 四先生都落座后,皇犬忠指着托盘中的信说:“圣上日前巡游西海,即兴赋诗一首,原文在此,丞相特命我们先学习起来,务必抢在其他州府之前吃透精神,领会圣意。” 于是,在一位声音嗲得令人飘飘欲仙的侍女的朗诵下,我们一同欣赏了皇上的诗作《龙虾赋》: 西海有龙虾,像龙又像虾, 壳红似玫瑰,肉嫩胜青蛙。 眼小却不瞎,双鳌夹天下, 色香味俱佳,一口能吃俩。 “好诗!好诗!”皇犬忠话音刚落,凤先生就拍案叫绝道,“圣上高才大德高睨大谈,一曲《龙虾赋》承高屋建瓴之韬略,蕴高深莫测之内涵,怀高瞻远瞩之睿智,逸高遏行云之豪情,观之赏心悦目,读来朗朗上口,可谓寄高情远致于生活,显高风峻节于平凡,令吾辈高山仰止,高,实在是高!”背诵完早就准备好的颂词,程先生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对自己的表现感到十分满意,顾盼自得。 鄂先生微微一笑,轻轻掸了掸袖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凤贤弟向来口才出众,然理解不免空泛贫乏,丞相之命乃是让我们吃透这首诗的精神,你这番评语用来赞美圣上的任何一篇作品都没有错,却言之无物,毫无针对性,根本没有真正提炼出这首诗的精华。” 凤先生面色一沉:“哦?那鄂兄有何高见?” “以我之见,此诗因虾而作,却并非为虾而作,其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具有深刻的含义。圣上以食抒情,借虾咏志,是济世情怀的含而不露,是领袖壮志的引而不发。请看这句,‘眼小却不瞎,双鳌夹天下’:眼小,暗示了人类的缺憾与脆弱;不瞎,代表着不屈的志气与豪情;夹天下,抒发了雄视四方的气魄和包纳乾坤的胸怀。再看下一句,‘一口能吃俩’,多么朴实又俏皮的表述!展现了圣上炉火纯青的技巧和轻灵诡变的诗性,将一个更真实更率性的活生生的人带到读者面前。试想这样一幅画面,世界尽头,西海之滨,乱石穿空,惊涛拍岸,一位伟人伫立在浪花之中,面不改色,凝望远方,一边低吟浅唱,一边吃着龙虾,何其豪迈!何其痛快!何其可爱!”鄂先生饱含深情的一席话不仅令程先生哑口无言,更令我自叹不如,只后悔自己当初没好好读书,竟丝毫没有领悟到诗中如此丰富的寓意。 于先生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用阴沉的嗓音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玫瑰者,爱情也;青蛙者,劳作也。看似通俗浅显的比喻,实则抒发了圣上对爱情的信仰以及对劳动的热爱。见微知著,滴水藏海,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感受到圣上对天下苍生道不尽的人文关怀和割不断的心灵纽带。这,才是《龙虾赋》这首旷世神作的情感基调,才是天地间亘古不变一脉相承的真善美,才是为君王者最难能可贵最耀眼夺目的人性光辉,才是圣上之所以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诗人和家的精神基础。”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瞬间觉得自己的素养和思想境界都被这首诗带上了好几个档次,这一趟真没白来。 “各位说得都不错,却忽略了最精彩的一句,”一直沉默不语的程先生瓮声瓮气道,“圣上开门见山,第一句就点亮了诗的意境:龙行九天之上,自然是指圣上;千千万万,便是天下苍生,圣上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以一句‘像龙又像虾’表达了先贤墨子的‘平等兼爱’之思想,将自己与黎民百姓放在同等地位,平易近民,不忘根本,这是怎样的见识与襟怀?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们可曾想过,为什么丞相要让我们抓紧先学?为什么用密函?” 程先生卖了个关子,轻轻抽了口烟,继续道:“那是因为,这首诗对我们来说大有文章可作。请仔细看一看我们黄大人,这身形,背曲腰躬,谦逊低调,与龙虾多么相似?这眼睛,小而聚光,洞悉万物,不正和诗中所歌颂的一模一样吗?圣上这首诗简直就是为黄大人量身定做的,无论有意无意,不都是命运赠予黄大人的一份厚礼吗?” 望着程先生似笑非笑的神秘眼神,皇犬忠顿时豁然开朗,兴奋得像打了鸡血,眼睛撑大了一倍,声音也变了调:“妙!好诗!经典!其情感之真挚寓意之深远哲理之精辟胸襟之广阔气势之磅礴,令人拍案叫绝,实乃殿堂里的无双瑰宝,人类文明史上的千古绝唱!快!誊抄三千份,传送各地府衙,迅速组织学习!”&gt; 第四十五章:杖刑绝处逢生 “光学习远远不够,”程先生磕磕烟袋,老练地补充道,“一以圣上的《龙虾赋》为核心,邀请各界名流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提炼出具有太平州特色的‘龙虾精神’,立碑刻字,世代传诵;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举办征文比赛,择优汇编成册;三编写一批与《龙虾赋》相关的脍炙人口的戏曲皮影戏剧本,派出多支宣传队到各地巡回表演;四广泛发动杂技团说书先生等民间组织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五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节目收集起来,进一步加工完善,组建报告团,进京汇报演出。” 程先生当即叫来书启官起草谕令,并字斟句酌地指导: “第一条注明一下,‘龙虾精神’要思想健康,对仗工整,精炼易记。” “宣传这块加一句,每个县至少要培养五十人以上的宣传骨干,每名骨干每月至少上交一篇宣传作品,完成情况与考功挂钩。” “这里补充一点,汇报演出的人员要精挑细选,确保身高体重肤色动作表情的高度统一。” “还有,大讨论活动要拿出具体方案,教育学习要有详细计划,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五百字。” …… …… …… “什么玩意,废话连篇的打油诗都能折腾出这些来,有意义吗?”丫头的心里话终于没能憋住冲了出来。 呆头呆脑的书启官掰着指头把丫头的话轻声复述了一遍,认真地摇摇头:“这才二十四个字,算上标点符号也才二十七,根本不够五百。” 四位先生可炸开了锅,“好你个狂徒!胆敢如此目无君上,侮辱!”“无知小儿!不懂欣赏诗歌也就罢了,还出言不逊,真是没有教养!”“大逆不道的东西!真替你爹娘感到害臊!” 皇犬忠一言不发,脸上阴云密布,本就丑得肆无忌惮的五官因愤怒而变得更加狰狞可怖,金灿灿的手指在象牙扶手上摩挲着,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此刻我只顾着帮丫头招架四位先生的口水,全然忘记了皇犬忠的“绝技”:他对谁发怒,谁就要遭殃。 果然,还没等皇犬忠发话,十几名全副武装的贴身护卫就从四面八方涌了出来,有的冲开暗门鱼跃而出,有的顺着绳索从天而降,有的掀开地板拔地而起,还有两个家伙竟然从那装满花瓣牛奶和姑娘的大池中蹦了出来。 这些人右臂上缠着“贴身护卫”的袖章,头上戴着仪仗队骑兵的银盔,身上穿着令金牌乳娘都自惭形秽的饱满胸甲,四肢裹着刀枪不入的真皮护具,从池中蹦出的那两位还不停地往外冒牛奶,淌了一路,活像两只大蜗牛。但他们比蜗牛的身手敏捷得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和丫头扑倒在地,五花大绑,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干净利落,一看就知道演练过无数遍。 亚伯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懵了,先是呆若木鸡,继而欲言又止,最后竟汗如雨下抖如筛糠起来。看来皇犬忠这一怒是前所未有,丫头那句话深深地伤害了他细腻柔软的心,指望亚伯求情基本不可能,别害他一起受罚就不错了。 皇犬忠冷冷地冲程先生点了点头,程先生便朗声宣判道:“亵渎圣上,大不敬,杖毙!” 我一听“胀毙”,以为是要用各种吃的把我俩撑死——那倒不失为一种美妙的死法,何况我还练过运气之法和忍抑之术,肚腹伸缩自如,想撑死也没那么容易。直到看见一队行刑人举着又长又粗的水火棍出来,我才意识到大事不妙,开始挣扎,可手脚都被绑得紧紧的,根本无法出招。如果不出意外,我的江湖之旅就要终结于此。 意外还是不出意外地出现了,这要感谢行刑人对程序的执着。要是他们一上来就二话不说梆梆梆一顿乱拍,我和丫头必死无疑。可根据杖刑的标准化程序,第一步先要认真清洗水火棍,除去上面细小的倒刺木屑,检查有无虫蛀褪色腐烂等现象,确保杖刑的安全性;第二步是将犯人的外裤褪至膝盖以上七点五寸的位置,不能多一寸也不能少一寸,检查内外裤之间有无暗藏隔板,以及臀部有无人造填充物(这一点是专门为做过整形手术的女性囚犯准备的,又是那个金三变惹出的麻烦),从而确保杖刑的专业性;第三步才在一名指挥官的带领下开始用刑,这行刑指挥官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必须形象气质俱佳,不酗酒不熬夜,没有咽喉炎,并且获得由太乐府核准颁发的指挥资格证和二级以上声乐证书,具有敏锐丰富的乐感热情奔放的性格和细腻精准的指挥技巧,这都是为了确保杖刑的艺术性,指挥的口令也分为很多种,比如“一二三打,一二三打”“一打打,二打打,三打打”“打打打打打打”等等,极富韵律,围观的人们常常会身不由己跟着节拍翩翩起舞。 这一套精致的程序是那位程先生的得意之作,出台的原因是以前地方官府审案时经常对不认罪的犯人用杖刑逼供,随口一句“往死里打”结果就真的把人打死了,上报的时候还要费尽心思,写成“暴病身亡”“畏罪自杀”“羞惭而死”“喝水呛死”等等,很是麻烦。曾有巡按御史质疑“暴病身亡怎么会屁股全烂”,衙门就解释“因为得的是痔疮,犯人不讲卫生自己抠烂的”。新上任的刑部尚书觉得这样搞来搞去太没有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内部团结,于是要求统一规范操作,这才有了标准化程序。 所以,在行刑人扯下我裤子的那一刻,事态出现转机,严格落实标准动作的行刑人帮我完成了脱杀技的标准动作,接下来就看我扭转乾坤吧! 我当即运气发功,可是,周围的敌人竟纹丝不动,咦?似乎还差点什么,对了!一脱一提才是完整的程序,可我手脚动弹不得,拿什么去提? 关键时刻,一个屁救了我们。这绝不是什么急中生智,而是真的慌到屁滚尿流的地步了,我忍不住放了个屁。几天前,考虑到一路上找吃的很不容易,丫头就把我们没吃完的恐猫肉做成了肉干。这东西又硬又涩,极难消化,连放出的屁都奇臭无比。那些行刑人瞬间崩溃,也顾不上什么标准程序和执法形象了,纷纷丢掉水火棍,抱头掩鼻,呕吐不止。离我最近的一位行刑人发扬了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拼死力堵毒气源,扑上来将我的外裤往上一拽到腰际。 但为时已晚,脱杀技已经启动! 这位扑上来帮我穿裤子的行刑人被喷薄而出的强大气流顶上了半空,嗷嗷叫着穿破窗户飞了出去。另外一位行刑人企图对丫头动手动脚,也被我一招挂到了横梁上。其他行刑人也都不堪一击,倒是四位先生的表现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鄂先生最先出手,他双掌一拍圆鼓鼓的肚皮,开始大口大口地吸气,只吸不吐。只见那肚皮急速膨胀起来,瞬间变大好几倍,两条腿和脖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手臂和脑袋也渐渐被吞噬,整个人就这样鼓成了一只巨大的肉球,感觉随时要爆炸——他该不是想用这个肚皮炸死我们吧?&gt; 第四十六章:玉岚屏的克星 念头乍起,攻击已至。鄂先生,不对,是鄂肉球前后晃了几下,骤然滚动起来,速度奇快无比,一路碾过,所向披靡,香炉椅子烛台,碎的碎,飞的飞。要不是我闪得快,恐怕当场就被碾成了肉片。鄂肉球与我擦肩而过,一口气滚过大殿,径直撞上髹漆雕花屏风。屏风应声而倒,鄂肉球顺势飞上半空,被横梁一挡,又在立柱上折了个弯,再次向我袭来。我回过神来,调整姿势,疾出一招脱杀技,将这只大肉球弹向大殿正中的宝座,想让他和皇犬忠来个亲密接触。鄂肉球也不含糊,竟在中途扭转身躯,飞向一旁,轰然入地,砸出一个大坑。他竟不知疼痛,就地转身,又瞄准了我,这次他没有直接滚过来,而是使出了更厉害的招数。只见这只奇怪的肉球向后轻轻滚了半圈,躺在地上,脑袋朝后,周围的人纷纷散开,似乎想要躲避什么。还没等我弄明白怎么回事,鄂肉球伸手在脑袋上用力一揪,把头顶那根小辫扯了下来。霎时间,一股浑浊的气体紧跟着小辫喷射而出,整个肉球便轰地一声向我冲过来,瞬间让我想起了擎天猪。 虽然我有所准备,急忙闪向一边,但这只人肉擎天猪的速度实在太快,庞大的躯体还是刮到了我的肩膀,砰!我被顶得在空中旋转了五六圈,重重摔在一把椅子上,将它砸得粉碎。人肉擎天猪趁胜追击,不等我起身,在墙壁上一弹,又折返回来,转瞬即至眼前。被动躲闪或者将他弹开都无济于事,我低头一瞥,急中生智,数招连发。几乎同时,散落一地的碎木头像听到集结令的士兵们一样,顿时根根立起,对准人肉擎天猪,嗖嗖地迎了上去。“噗噗噗”数声响过,人肉擎天猪的身上扎满了碎木头,变成了一只大刺猬。一股股气体应声而泄,同时流出的还有大量灰白色的脓状物,那都是鄂先生积蓄多年的脂肪。一眨眼的工夫,人肉擎天猪就变回了鄂先生,还是减肥成功的鄂先生,比之前的模样苗条了许多,只是灰头土脸,有气无力,躺着直喘粗气,再也无法对我和丫头造成威胁。但威胁并未就此终结,于先生和凤先生双双出手了! 于先生站在我们几丈远的地方,歪着脖子,喉结蠕动了几下,忽然,小嘴一张。噗!一道白光从他嘴里射出,直扑我的面门。经过刚才和鄂先生的那一番较量,我已有准备,侧头一闪,顺便看了眼掠过耳畔的白光,原来是一口唾液。只听身后“滋”的一声,扭头一看,那口唾液径自射入一根立柱,竟戳了个通透,露出一个深深的窟窿。穿过柱子后,唾液的余威未消,又射透后面的壁橱,深深地嵌入了墙壁。我心中一凉,这口水,简直比弓箭还锋利。于先生一击未中,又接连吐出三道唾液,分别直扑我的膻中神阙气海三处大穴。我也不含糊,应了三手脱杀技。我知道这唾液劲道威猛,用别的物件去挡是挡不住的,正所谓“水来土掩”,我便用脱杀技将几个大盆景中的泥土掘了过来,照着三道唾液生生扣了下去,直接活埋。 于先生怒容满面,后退两步,大喝一声,喉结快速地上下蠕动了十几下,噗噗噗噗噗噗噗。十几道白光几乎同时从他的嘴里射出,誓要将我戳个万箭穿心不可。 这次用土也不够盖的了,我连忙把“还泪盏”操在手中,祭起了玉岚屏,将我和丫头罩在其中。一道道白光如闪电一般劈在玉岚屏上,水花四溅,却未伤分毫。这下轮到于先生目瞪口呆了,双手撑着膝盖,大汗淋漓,刚才吐了那么多口水,估计他也快脱水了。 不等我露出笑容,站在于先生身旁的凤先生已经向前走了一步。他不慌不忙地收起折扇,两手叉腰,深吸一口气。只见他精瘦的小腹上翻起一道波浪,一路上扬,直卷至胸。突然,他张开了嘴,但吐出的不是唾液,而是狂风!一股无比强劲的气流从两片龟裂的嘴唇之间呼啸而出,以排山倒海之势扫过大殿,将路上的一切都掀了起来,裹挟着一同向我和丫头扑来。 好个玉岚屏!大殿的立柱都已被狂风吹得嘎嘎裂开无数道口子,玉岚屏竟稳坐堂中,纹丝不动。任外头飞沙走石,屏内却是风平浪静,我和丫头还能悠然自得地欣赏那凤先生的一手绝活。从玉岚屏向外望去,仿佛置身风暴中心,上空乌云翻涌,四周灰烟滚滚,这股妖风似乎只在殿中肆虐,以至于形成了龙卷风的形状,卷着支离破碎的椅子香炉屏风等物件,绕着玉岚屏急速旋转。透过那些碎片,隐约可以看见这股妖风正是从凤先生那张并不开阔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想不到这几位先生不光是皇犬忠的智囊团,竟然还有如此不可思议的本领。 我试着用脱杀技去收拾凤先生,可这风太狂,遮挡了我的视线,无法瞄准目标,几次尝试都告失败。不过,这凤先生总不能一辈子这样吹下去,我的计划就是在玉岚屏里一直呆到风停下来,然后发起反击。 可是,程先生又加入了战团! 望着程先生渐渐逼近过来的脚步,我安慰丫头道:“不怕,有玉岚屏的保护,什么妖魔鬼怪都奈何不了我们。” 但是我错了,程先生竟是玉岚屏的克星! 见程先生出马,凤先生便收了功,坐到一旁歇息去了。程先生走到玉岚屏前,朝我们诡异地一笑,缓缓地举起了双手。 啪! 啪啪! 啪啪啪! 我以为自己看花眼了,甩了甩脑袋,没错,程先生的确就站在玉岚屏的那一头,微笑着,轻轻地鼓起掌来。 这算怎么个意思?是对玉岚屏的赞赏?还是对我的脱杀技的褒奖?还没等我想明白,程先生的双手却拍得越来越快,那掌声也越来越急促,越来越响。不一会儿,我就看不清那一双手了,只见无数个手的影子在闪动,急促的高频声波源源不断地袭来,耳膜也很快从嗡嗡作响变得刺痛起来。丫头更是抱着脑袋蹲在地上,苦不堪言。这玉岚屏可以抵挡各种实体的攻击,却无法阻拦声音,这程先生的鼓掌神功足以摧毁我们的防线! 丫头挣扎着对我叫道:“快用‘昧人珠’!” 我也想到了,立即一把扯开胸襟,喊出了口诀:“布兰德尼寺!” 可是,毫无动静。我低头一看胸口,那珠子紫气氤氲,静如止水。我想起来了,亚伯说过,这“昧人珠”是要吸收了愚昧之气才能发动,看来眼下这屋里都是些精明之人,根本没有愚昧之气可吸。 没事,还有脱杀技!刚才凤先生吹出来的狂风模糊了我的视线,现在他为了让程先生靠近我们使用鼓掌神功,收起了狂风,我又可以出招了。不过,我还有些担心,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从玉岚屏里面发起攻击,不知道这个任何实体都击不穿的玉岚屏是否也会阻挡我向外发起的攻击波,试一试,就知道了。 我将双手从耳朵上挪到腰间,顿时感到一阵阵声波刺透耳膜,震得我头痛欲裂,眼冒金星,竟无法集中注意力,使不出脱杀技。丫头见状,急忙靠上前来,用她的双手捂住了我的耳朵。我看着丫头痛苦的模样,心中不再有任何杂念,咬紧牙关,立即使出了脱杀技!&gt; 第四十七章:十恶不赦之徒 战斗最终以一整队行刑人的屁股尽数爆裂十几名卫兵纷纷飞入水池四位先生的嘴巴张得比马桶还大而宣告结束。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对脱杀技的运用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我可以让攻击目标呈现出任何我想要的状态。比如那些行刑人以前祸害了那么多无辜的屁股,我想让他们也体验一番,于是他们的屁股就爆裂了;那些卫兵如此善于潜水,我便让他们到水里玩个够;至于四位先生,口坠天花吞天吐地,功夫全在嘴上,就让他们的嘴这么敞着好了,永远也别合拢。在完成这些的同时,我顺便把绑着我俩的绳子也用脱杀技给斩断了。当然,我能改变只是物体的形态而非属性,所以尽管那些打扮得像腊肠的姑娘们被吓得满屋子乱跑,却并没有真的变成腊肠。 似乎漏掉一个,皇犬忠,这不是问题,他没有使出任何传闻中的绝技,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他什么也不会,他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于权力。而此刻,卫兵们在水中扑腾,行刑人捂着屁股嗷嗷叫,四先生张着蛤蟆嘴呜呜呀呀手舞足蹈,刚才充当“人肉靠椅”抱皇犬忠上宝座的两个侍女一个晕倒在地一个尖叫着跑得无影无踪。 没有了使唤对象和代步工具的皇犬忠就像一只被剥去外壳的扇贝,柔弱而无害,卑微又可怜。他在宝座上缩成一团,困惑焦虑惶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都不敢拿正眼看我,哆嗦的手指在空气中乱戳:“你们,你们究竟是什么……” 丫头气呼呼地把绳子丢到皇犬忠脸上,说:“这家伙刚才想打死我们,太坏了,不能轻饶!” 我正在想该怎么处理他,一个身影忽然冲到我们和皇犬忠之间,是亚伯。“不可,皇大人是一州之主,如今内忧不断外乱未平,岂可自相残杀?” 丫头反驳道:“他刚才不还要杀我们么?” 亚伯支吾道:“那,那只是吓,吓唬你们一下。” “吓唬?”丫头冷笑道,“是不是太逼真了点啊?” “其实他的内心只是个顽皮贪玩的小孩,”亚伯望着皇犬忠,眼神充满爱怜,“对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你们怎么忍心下手?” 丫头呸了一声:“这些年被他整死的人肯定不少吧,哪个是有反抗能力的?” “不是这样的,皇大人向来爱民如子,从不轻易动刑,深受百姓爱戴,”亚伯伸手一指门外,“要不然,大家也不会把他当神佛一样供起来呀!” 丫头毫不客气:“他有这么多‘绝技’,我看百姓们那不是爱戴,是害怕吧。” 亚伯连忙辩护道:“你们也看见了,皇大人手无缚鸡之力,这些绝技不过是那些仰慕者为了表达对皇大人的敬仰特意编出来的。其实皇大人虽然手握大权,却从不滥用,百姓们根本无须害怕。皇大人还经常教育身边人,人性是有弱点的,要时刻反思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官。他还以身作则,连俸禄都领最低的,每月只拿一两银子。” “那他这宅子哪来的?这些古玩字画奇珍异宝都哪来的?还有玩那些女人的钱又是哪来的?”丫头连珠炮似地发问道。 “误会误会,”亚伯连连摆手,“这宅子是先皇御赐的,字画珍宝都是替朋友保管的,太平州这环境你们也看到了,比较乱,那些有钱人家怕这些东西放家里不安全,就暂时寄存在这儿。至于那些姑娘,其实是皇大人的表妹干女儿同门师妹和儿时的玩伴啦,都是良家女子来的。” 丫头一瞪眼:“你当我们瞎么?!良家女子有脱成那样跟人下池子的吗?” 亚伯一时语塞,沉默了片刻,忽一咬牙,噗通跪了下来:“事已至此,我只好告诉二位实情了,其实……皇大人不喜欢女人。” “啊?”我和丫头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亚伯深情地泣诉道:“皇大人与我是同乡,从小我就知道他的特殊性取向,那时候他长相俊美,就像女孩子似的,我也从没把他当同性看待,两人青梅竹马。后来他加入松狮门,被派去参加天下第一美男大赛,一举夺魁。先皇欲招其为驸马,皇大人向先皇言明苦衷,说自己参加大赛并不图公主的美色与官场的名利,而是为了报效朝廷,为皇上分忧。先皇感其忠义,便任命他来太平州当守护使。皇大人不嫌弃我出身低微,带着我一同赴任,始终对我照顾有加,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这么多年来,他勤于政务,废寝忘食,殚精竭虑,以至累成现在这般模样,红消香断,人老珠黄。但他在我心中依旧还是当年那个清纯美丽天真善良的少年,即使现在他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我也应该与他一同承担,不抛弃!不放弃!恳请二位少侠念在我的薄面上,给他一次机会。”言罢,竟与皇犬忠相拥而泣。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听完这段感人肺腑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又见他们如此恩爱,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丫头也悄悄掏出了手绢。 怎么说亚伯也刚救过我们一次,师父一直教导我们做人要知恩图报,就当还亚伯个人情吧。我指着皇犬忠的鼻子警告道:“姑且饶你这回,今后再敢干什么混账事,千里之外也能让你变太监。” 皇犬忠咕咚一下从宝座上滚下地,磕头如捣蒜:“谢少侠不杀之恩,谢少侠不杀之恩……” 亚伯亦步亦趋地陪我们返回大门外,收好行囊。天已近黄昏,登科寺的大火已经熄灭,四处冒着灰白色的烟。亚伯召唤来几只怪鸟,送我们到湖的南岸,又为我们安排了两匹快马,就此别过。掉转马头时,那尊面目全非的金像晃了一晃,卒然而倒,发出一阵沉闷的轰鸣。 “咕咕咕,咕咕咕……” 我看看丫头:“你肚子饿了?” 丫头:“没有。” “咕咕咕,咕咕咕……” 我看看她肚子:“那咕咕什么?” 她也低头去找声音发出的地方:“是不是这马饿了?” 我一惊:“咦,还带发光的!” 我们把马栓在一旁仔细检查,原来是行囊里的“比邻镜”,一边闪着粉红色的光芒一边发出咕咕的声响。师父迫不及待地出现在牵牛花形状的归心气中,神情有些忧虑。我也正有好多事情要向他请教,这一天的见闻如此离奇,几次化险为夷,我都不知该从哪儿说起。 师父先开口了:“不用说,我都知道。” 我惊叹道:“师父您果真有通晓天下前后三百年事的能力啊!” “不是,‘比邻镜’可以随时传递方圆五里以内的画面和声音,即使在背囊中也能透视一切,所以你们的一举一动我都能看到听到。” 我瞬间冒出一头冷汗,没想到“比邻镜”还有监听和监视的功能,幸好我和丫头这一路上没做什么羞羞的事,不然可要羞死了。我连忙用发问掩饰心虚:“那个皇犬忠到底什么来头啊?差点栽他手里。” “我担心的正是这个,”师父说,“此人笑里藏刀,工于心计,尤其在打点关系上很舍得花钱,朝廷上下收过他好处的十有**,江湖中有影响力的门派也都与他交往甚密,黑白两道几乎没有人敢动他。如今他身为太平州守护使,可调动千军万马,手下更是高手如云,四大神捕四先生黑白双煞,个个身怀绝技心狠手辣。” 我自豪地说:“师父不必担心,四大神捕和四先生没能奈我何,皇犬忠本人也被我三两下就整得服服帖帖的了。” 师父摇摇头:“可他还活着。” 我一愣:“您的意思是……可他手无缚鸡之力,亚伯也替他求情,为什么要杀他?” 师父叹道:“你当时应该用探罪之眼看清楚。”&gt; 第四十八章:神奇的荒蛋岛 这不是我的错,还泪盏在进门时就被扣下了,不过就算带进去,我也未必会想到用“探罪之眼”去看皇犬忠,因为我一开始就以为他是我们要找的奇人,不曾以恶人度之。 现在我愈发好奇:“究竟他有什么罪?” 师父说:“多着呢,几天几夜也讲不完,单从他的人品和官品来看就够奇葩。皇犬忠本姓赵,单名一个忠字,当年美男大赛夺冠后,就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哄得皇帝十分高兴,赐他姓‘皇’,一时宠冠百僚,他自己又在姓名中间加了个‘犬’字,以示忠心。光有皇帝的器重还不够,他还认左丞相药一桶的儿子药半桶当了干爹,可笑的是,这个药半桶比皇犬忠还小三岁。药半桶喜欢玩飞盘,皇犬忠就练出一手接飞盘的绝活,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用嘴接,不管药半桶从哪个角度丢速度多快,他都能一飞冲天,稳稳叼住。凭借这套本领,他深得左丞相欢心,自然平步青云,很快就被提拔为太平州守护使,成为封疆大吏。上任后,他从来不问政事,成天吃喝玩乐搜刮钱财,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在登科寺给自己塑了个金身,又在元宝岛大兴土木,修宫殿造雕像,俨然以一方神明自居。那元宝岛孤立湖中,无舟可渡,百姓们根本见不着他人,有什么事只能去登科寺向他的金身祈求。” 我忽然想到个问题:“太平州的州府不是在弧淖城吗?为什么不在那里修宫殿,要跑到耽秀城这小地方来?” 师父说:“小,才安全。你是没见过弧淖城的州府衙门和皇犬忠宅邸,全是补丁加补丁的老宅子,那都是用来给朝廷和路人们看的。元宝岛地形独特风景秀美,既无市井之闹,也无战祸之扰,才是享受人生的好去处。这些年皇犬忠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元宝岛上寻欢作乐,还把敛来的财物尽数藏到这里,使它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元宝岛。” 我一时无法适应亚伯和师父两种说法之间的巨大反差:“可亚伯说他每月只领一两银子的俸禄,从不滥用私刑,爱民如子,那些姑娘也都是他的表妹什么的。” 师父说:“他俸禄的确是只领一两,可俸禄之外呢?你可知道,他家中光藏银就有两千多万两,金子和珍宝更是数不胜数,如果只靠俸禄的话,这得存多少年?他的确从不滥用私刑,因为滥用私刑的都是他的手下,这种事哪用他亲自动手?他是爱民如子,把太平州的百姓都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儿子自然是要孝敬老子的,天经地义。那些姑娘的事就更不必说了,丫头都比你看得明白。” 我还不死心:“可皇犬忠不喜欢女人的啊。” 师父说:“这你也信?取向有问题的是那个亚伯,他从小一直暗恋皇犬忠,编那些故事只不过为了帮皇犬忠脱罪。皇犬忠为了保命,自然也不会当着你的面否认。” 这个真相不禁让我瞠目结舌,丫头帮我解释道:“亚伯救过我们,小沙没想到怀疑他也情有可原。” 师父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你从小就这样,看谁都是好人,也容易轻信别人,以善度恶,不辩黑白。贪者必毒,这皇犬忠也不例外,贪色,所以沾花惹草霸人妻女,顺从的便沦为他的玩物,不顺从的便百般欺压,毁在他手里的女人不计其数;贪财,所以不择手段拼命敛财,敛了财就要替人办事,栽赃嫁祸卖官鬻爵,被陷害的人不认罪,他就滥用私刑,正直之士不与之同流合污,他就构陷残害忠良,总之世上能干的坏事他几乎全干了个遍,甚至连太平州这次爆发的大饥荒也与他脱不了干系,其中原委错综复杂,三言两语也说不尽。如此算来,折在他手里的人命,怕是比被智虚人杀死的还要多了。” 我气得咬牙切齿,霍地起身:“我现在就回去宰了他!” “不,”师父阻止道,“你不能回去。” “为什么?!” “一个巨大的危险正在向你逼近,你现在自身难保。” 自从下山之后我遇到的危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禁豪气满满:“啥危险我没见过?不怕!” “这次不一样,皇犬忠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已经派出一位绝世高手来追杀你,此人是你的克星。” “克星?”上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关于金蟾仙子,师父的克星。 “你还记得在那片竹林看见的女尸么?” “记得。” “那曾是皇犬忠最宠爱的歌姬,因为和意中人私奔,落得这个下场。” “什么人干的?” “段未。” 这名字如一个炸雷,从师父口中劈出,穿透我的耳膜,隆隆碾过我的五脏六腑,轰了个翻江倒海。段未,大师兄,情敌,仁智剑,“魔意盔”,杀人不眨眼,确实是我的克星。没想到堂堂皇族后裔不世出的武学天才曾经的万人迷原本最有希望继承师父衣钵的首席弟子,如今竟成了皇犬忠的走狗。 丫头不认识段未,却见过他在竹林的“杰作”,不禁骂道:“这家伙真不是东西,对手无寸铁的孕妇都下得去手!” 我信誓旦旦:“我一定让他血债血偿!” 师父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你们还有更重要的事,何况你也未必是他对手。”这倒是关键,我一直都不是段未的对手:身为师父的重点培养对象,棋艺精湛,却不及段未千分之一威风,从来不曾得到女观众们的认可;后来学会了“剃头三度”,又天天被他揍,全无还手之力;哪怕有“揍死盾”护体,在竹林依然被他的剑所伤,险些命丧黄泉……想起来既窝囊又后怕,何况就算现在我对付得了段未,也难以在决斗中兼顾丫头的安全,师父的担忧不无道理。 “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我问师父。 “天色不早了,洗洗睡吧。”师父若无其事地答道。 “啊?”我完全被搞糊涂了,“您刚不是说大师兄来追杀我们了吗?又说我不是他对手,那难道我们不用跑路吗?这还睡得着?” 师父说:“你们下山这段时间,没有觉察到这片土地的奇特之处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猛然想起一大堆不可思议的现象:“有啊有啊!天气变化毫无规律,昼夜温差非常大,有时相隔一个小时都会差很多,还经常看到长得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还有遇到鲁天赐的那个夜晚,本来还是平原的地方凭空出现了十几座山峰,第二天居然又在太平州的腹地遇到那么多的智虚军队,难道泣石谷以南的地方全部沦陷了?可为什么耽秀城里又那么太平?” 接下来,师父费了好大的劲才让我听懂了下面这个无比惊人的事实: “荒蛋岛是一个拥有着不可思议魔力的地方,气候无常,生态紊乱,与任何一片陆地不同,它是由成千上万个大小不一的独立区间组成的,有的区间是四四方方的,有的区间却是狭长扭曲,有的区间方圆可达数百里,有的区间却可能只有一间茅房大小。每当夜幕降临,这些区间就会悄无声息地自动变换位置,比如你家门前本来是一座山,明早起床可能就变成了一条河;半夜你去河里游泳,游到一半可能就遇到沙漠搁浅了;然后你在沙漠里煎熬了一天,第二天发现自己又置身大草原上了;于是,你躺在大草原上数着星星酣然入睡,一早醒来又莫名其妙面朝大海了……所以,出现在泣石谷的智虚大军其实昨天还在智虚国境内,只不过是被脚下的区间连夜‘搬’到千里之外来的。从古到今,谁也没有弄明白这些区间的分隔线在哪,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以怎样的规律和方式产生移动的,更不知道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所在,总之,一切就这么不由自主地发生,在不知不觉中完成,整个荒蛋岛就如同一个巨大的魔方,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把玩着。&gt; 第四十九章:神秘的小灰唧 “原来如此,”我似乎理解了这个魔方的游戏规则,也明白了师父刚才那句话的含义,“所以,现在快要天黑了,就算我们拼命跑路,也跟没头苍蝇一样,弄不好反而跑进另一个区间,又碰巧被挪到段未的面前去自投罗网了。” 师父满意地笑笑:“对,最好的办法,是以不变应万变。你们只要呆在玉岚屏里安心睡觉就行了,有它保护,刀剑也是刺不穿的。” 丫头捧着“还泪盏”夸赞道:“这东西真好,防火防寒防蚊虫,睡眠质量都提高了,就算恐猫龙虫这些怪物来了也不怕。” 这句话倒提醒了我,便问师父:“对呀,这些怪物都是哪来的?书上也没介绍过,居然还有长着人脸的鸟。” 师父说:“那不是鸟,是异变人,他们本来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但他们性情急躁,毕生都在追求速度,做什么事都又快又急,唯恐居于人后,吃饭急匆匆,走路急匆匆,急匆匆成家立业,急匆匆生儿育女,急匆匆出人头地,急匆匆追名逐利,急匆匆生,急匆匆死……久而久之,身上一些器官就渐渐退化消失了,比如走路没有飞翔快,腿脚便被淘汰了;吃得太多会浪费时间,肠胃就缩小了,最终,整个人也就变成了鸟的样子。” “这样也可以?!”这完全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之外了。 师父说:“我刚说过了,荒蛋岛是个充满魔力的地方。” 我还是不太明白:“可为什么变成鸟?鸟又不是世间最快的。” 师父说:“异变人的种类和层次各有不同,你们看见的是鸟形异变人中异变程度较低的一种,虽有鸟形,却还保留了一部分人类的特征。许多异变程度高的人则会完全变成动物的模样,马猪鸭绵羊猎豹……我的意思是,就跟真正的动物一模一样,你根本区分不出来。至于那些恐猫龙虫等怪物,其实也是异变人的一种,只不过他们异变的原因更复杂,谁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你们将来还会遇到更多更奇怪的物种,要做好心理准备。还有,异变并不一定都变成动物,还可能变成别的形态,比如有一种追求速度到极致的异变人,甚至异变成了一阵风一道闪电,就算与你擦肩而过,你都不会察觉。” 师父刚说完,树林中就很配合地刮起一阵阴风,把丫头吓得轻呼一声:“喔!这也太恐怖了吧!” 师父摇摇头:“跟皇犬忠比,这算什么恐怖?” 我讶异道:“您的意思是,皇犬忠长成现在这个模样,也是这个原因?” 师父说:“这些当然和他几十年如一日的言行分不开,他穷奢极欲,所以身材臃肿得像头猪;好吃懒做,所以四肢退化失去功能;花天酒地,夜夜酩酊导致声音变调;色迷心窍,纵欲过度因而背驼如弓;嗜财如命,家中积玉堆金天天数钱玩,把手指都摸成了狗头金;趋炎附势,见到比自己大的官就装孙子,把额头都磕成了老寿星;混迹官场左右逢源,到处探听消息的耳朵便渐渐长成了兔子的模样;鱼肉乡里蝇营鼠窥,眼睛也变得和苍蝇老鼠一般大小;欺蒙百姓夸夸其谈,嘴巴自然越吹越大像河马一样。这还只是表面的,他的体内更是变得一塌糊涂,蛇的心狗的肺猪的脑……已经完全无可救药。” 丫头举一反三道:“那四先生的怪招也是这么来的?” 师父点点头:“当然,这四个家伙平日里当皇犬忠的哈巴狗当惯了,身体的机能也随之产生了变化。厚颜无耻令皮越来越厚,乃至可以当球踢;夸夸其谈令口水越喷越猛,于是可以穿墙透柱;溜须拍马令吹捧的本领炉火纯青,自然就能兴风作浪;阿谀奉承令鼓掌的功力登峰造极,一拍就是晴天霹雳。” 原来如此,我总算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也就是说,在荒蛋岛上,人类的品性和行为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发生相应的异变。” “哈,我走南闯北这几年也见过不少怪物怪人怪事,没曾想还有这一层渊源,”丫头反倒觉得这事挺有趣,不禁自嗨起来,“那要是像我这么温柔善良美丽聪明的好姑娘,将来岂不要异变成个凤凰或者仙女什么的?” “你本来就是仙女嘛,”我不禁为自己的机灵拍案叫绝,一转念又担忧起来,“那我性子这么慢的,是不是会变成乌龟啊?” “一切皆有可能,”师父话锋一转,“只是可能,这种关联并非必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因此异变,比如很多急性子的人也没有变成鸟或者风,不少和皇犬忠半斤八两的人也没有变出他这样的嘴脸。是否会异变异变成什么,皆无定数,总之在荒蛋岛,见到什么都不必奇怪。” 说到奇怪的异变,我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丝寒意,慌忙扯开衣襟,问师父:“这个是不是异变的征兆?” “亚伯不是告诉你了,这是‘昧人珠’,”师父笑笑,“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我更疑惑了:“为什么您之前不告诉我它是‘昧人珠’,却说什么胸怀大‘痣’?” “十大玄宝的传说你早就听说过吧,其威力你也见识过了,为了将这些宝物据为己有,多少邪恶力量不惜滥杀无辜,多少正道人士不慎走火入魔,玄宝在谁身上,谁就成为众矢之的,由此而起的腥风血雨夺走了不知多少性命。如果当时我说穿一切,你大师兄恐怕早就将你开膛破肚了。” “呃……那它怎么会到我身上的?” “当年净罪山一战,五大魔君掠走十大玄宝中的七件,‘正义联盟’仅护下另外三件,其中,大侠沙仁凭着一人一剑守住了‘昧人珠’。在他和步荐雪消失的那天,他用内力将‘昧人珠’封入你的体内,并伪装成一颗痣的模样,用心良苦。” “我爹这藏宝的方式确实别出心裁,可终究百密一疏,竟忘记把使用法宝的口诀留下来。” “这口诀连我都不知道,你爹更不知道了,他也没有特殊能力,即使知道口诀也使用不了玄宝。但我当时便看出你天赋异禀,所以你爹才把玄宝托付给你。” “可小灰唧怎么知道口诀的?” “谁说它知道口诀了?” “它放出的屁就是口诀啊!我一念那行字,‘昧人珠’就发动了。” “那行字你认得?” “唔……不认得,”我不明白师父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不由将目光投向丫头,“是……丫头教我的。” 难道说丫头才是知道玄宝口诀的人?可她脸上的表情和我一样迷茫,语气也和我一样困惑:“我……我也搞不懂是为什么,只是一看见那个屁在空中的形状就联想到了那几个字。” 师父哈哈一笑,道:“荒蛋岛之奇,远在人智之上,看来松鼠和丫头都是我目前还无法解答的谜。” “谜?”丫头比我先问出口,“我哪里是谜啦?” 师父上下打量她,道:“由何而来,从何而来,因何而来,都是谜。” 丫头沉默了下去,我知道师父这话一定是让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还有至今不知下落的二娘,便也不去勾她多想。倒是经过这一番交谈,使我对荒蛋岛有了更细致更深刻的认识,也对这片神奇的土地和未来的冒险之旅产生了更多的期待和幻想。&gt; 第五十章:互助会圆梦师 外面的世界的确比清虚观的生活更精彩,但我还是不免想念莫愁峰上的一草一木,想念清虚观的一砖一瓦,想念无忧无虑的时光,以及陪我走过那时光的每个人,尤其是三师兄,于是我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师父,三师兄在吗,我想他了。” 师父微微一笑:“恩,他也经常提起你,不过最近一段日子他都不在,我派他出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了。等他回来,让你们聊个够。好了,时候不早了……” 话音未落,牵牛花状的归心气便要裹着师父的笑脸缩到比邻镜里去,我忙打断道:“等下,还有件事。” “什么事?” “小灰唧不见了,您知道在哪吗?” “都说了是谜了,怎么知道?”归心气并未因我的提问而停下,瞬间消失在比邻镜黑幽幽的壶嘴里,只在空气中留下一句干脆利落的回答。 根据师父的建议,我们就地扎营,但我失眠了。一想到身边吹过的一阵风可能就是一个人变的,鬼才睡得着,恐怕以后洗澡脱衣服上厕所使用脱杀技什么的我都无法泰然处之了。 丫头对此很不以为然:“怕什么,风又不会说话,他们看见了什么也说不出来啊。” 我并没有被说服:“风是风,‘风形人’是异变人,就算不能说人话,他们自己人之间还是可以交流的呀,谁知道他们偷窥完之后会怎么议论咱们呢?”我的脑海里甚至已经浮现出几个“风形人”聚在角落一边窃窃私语一边一脸坏笑冲我们指指点点的猥琐画面。 我就这么顾虑重重地和丫头继续一路向南,饥餐渴饮,夜住晓行,不仅要担心风的窥视,还要担心地的游移。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要仔细观察前方景物,清晨起床再认真核对一番。 丫头说我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无论我观察不观察核对不核对,该动的还是会动,就算动了我也拿它没办法,而且我们只要一直往南走就不会错,因为按照师父所说的,这些区间只是变换位置,并不会变换方向。 幸运的是,我们所在的区间始终很稳定,每天睡前确认过的风景第二天都没发生变化,大师兄段未也没有凶神恶煞地突然出现在玉岚屏的外面,也许是因为这个区间非常大,我们还没走到边界的缘故。 这个区间的人们非常热情,似乎是为了照顾我和丫头在这漫漫征途上的孤单情绪,他们纷纷伸出援手,自发地走出家门,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们的前方身旁和身后,用集体的温暖排解我们的寂寞,最有诚意的是,他们把小孩也带上了,或抱或牵,温情满满。 令我不解的是,他们并不与我们交谈,只顾埋头赶路。每个人都面无表情,行色匆匆,聚向同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就在前方不远处,黑压压的脑袋和五颜六色的服饰簇成一个巨大的同心圆,像一个黑洞,将所有人都吸了过去。 我和丫头被人潮带到那个“黑洞”旁,只见人们都在使出浑身解数,争先恐后地往里挤。我俩发挥个头小的优势,见缝插针地钻过人墙,来到“黑洞”的中心,却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 这是一片数十丈见方的空地,四周围着一圈铁制的囚笼,把沸腾的人群挡在外边,囚笼里塞满了比我们年龄小得多的孩童,有的哭哭啼啼,有的噤若寒蝉,还有两只囚笼里装的全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空地中央堆放着各种交易品,一袋袋粮食横七竖八摞到两人多高,一捆捆布匹五颜六色看得人目不暇接,一只只敞开的钱箱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全副武装的保镖们在囚笼和交易品之间的地带游来荡去,每个囚笼上面都站着一两位商贩打扮的人,忙得不可开交。圈外的人们亟不可待地把手中的孩子塞到这些商贩手中,然后兴高采烈地接过换来的财物。 我看得目瞪口呆:“这些人都疯了吗?光天化日买卖孩童?” 丫头脸色发青,恨恨道:“老传统了,当初我也是这样被这样卖掉的。” 那就更不可饶恕了,我本想直接发功教训这伙人贩子,却担心伤到他们手中的小孩。我两三下爬上囚笼,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夺过小孩,递给丫头,在此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又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厉声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人贩子怔了一下便回过神来,不慌不忙地掏出一块腰牌,在我眼前晃了晃:“睁大眼睛看清楚。” 我一瞧,腰牌上刻着两行字,第一行是“人才圆梦互助会”,第二行是“一级圆梦师”。这下轮到我不明白怎么回事了:“什么玩意?” “无知!”圆梦师伸出两根指头轻轻拿开我抓着他衣领的手,整了整褶皱,挺了挺腰杆,答道,“我们是太平州最大的公益组织,一贯以发掘人才帮人圆梦为己任,这块腰牌就是州府发放的许可证。” “放屁!”丫头在下面骂道,“发掘人才跟买卖孩童有什么关系?还帮人圆梦?你们这是帮自己圆发财梦吧!” “粗俗,”圆梦师轻蔑地瞟了丫头一眼,“发掘人才当然要从小抓起,越早培养越有前途,至于圆梦,那可是双向工程,既是帮领养者圆了子嗣梦,更是帮孩子们圆了成才梦。” 丫头冷笑道:“哼,说得好听,谁来领养?成什么才?这些小孩哪个说要你们帮着圆梦了?”她将目光扫过囚笼,那些孩子无声地望着她,眼神中充满沮丧茫然和恐惧。 圆梦师白眼一翻:“小孩子年纪小,世界观和价值观都不成熟,这种事自然做不了主,你怎么不问问他们的合法监护人呢?” 不等我们去问,一个刚把满月的女儿换成一吊铜钱的络腮胡子就喷着酒气抢答道:“那废婆娘连生三个都是不带把儿的,这次还这样,要不是能来这里换点酒钱,老子早把这小丧门星丢河里喂鱼去了。” 圆梦师马上接过话茬:“看到没?这女娃如果留在自己家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我们可以帮她找到更好的去处,你说是不是圆梦?是不是积德行善?” 丫头指着那个酒鬼,气得说不出话来:“你……” 酒鬼眼睛一瞪:“你什么你!老子卖的是自己的种,关你什么事?老子能生,老子娃儿多,卖几个怎么了?有本事你掏钱买去啊。” 这种禽兽留在世上有何用?我正要出招,一位衣衫褴褛浑身臭味的驼背老婆婆颤巍巍走到囚笼前,红着眼圈说道:“小伙子啊,不是我们绝情,你也看到了,这到处都在闹饥荒,大人都活不下去了,孩子更受罪呀。换点粮食都能有饭吃,换个人家也是缘分哪。” 看老婆婆的模样确实食不果腹了,和那个容光焕发精力旺盛的酒鬼截然不同,举目四望,像她这样的还不在少数。在清虚观学习“忍抑之术”的时候,我对于饥肠辘辘的感觉有过深切的体会,所以能够理解他们的痛苦和无奈,也没有足够的怒意去施展绝技。但那酒鬼是不可饶恕的,看着他嚣张无耻的嘴脸,我毫不费力地使出了脱杀技,当着无数人的面,在不到一眨眼的千分之一的时间内,完成了惩罚。我不想让那些可怜的穷人看到太过血腥的场面,便为酒鬼量身定做了一款惩罚,非常适合他重男轻女的心态。&gt; 第五十一章:翻滚吧人贩子 只见他忽然打了个冷战,头发瞬间根根倒竖,眼睛瞪得老圆,嘴巴撅得像鸡屁股,双手猛地捂住裤裆,发出一声惨叫:“哎哟!” 刚才并没有任何人触碰到这家伙,所以大家都搞不明白他究竟出了什么事,只有他自己和我最清楚:他的命根子折断了。 丫头也看出了端倪,一边轻声笑骂“活该”,一边悄悄冲我竖起大拇指。 四周还有不少和这酒鬼一样混蛋的卖家,但我还来不及把他们一一揪出来,就发现了新状况。几个看上去比我和丫头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匆匆挤入人群,轻车熟路地穿过重重阻碍,来到囚笼旁。他们穿着体面,身手敏捷,每个人的腋下都夹着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孩,小孩嘴里塞着布条,手被绑着,脚拼命乱蹬。 无须盘问,我悄悄取出“还泪盏”,居高临下,用“探罪之眼”一探,便证实了自己的判断:这几个孩子都是拐来的。 这次我没有急着出手,在一旁静静观望。领头的那个年轻人又瘦又高,尖颌圆额,长了一个醒目的鹰钩鼻,他一抬胳膊就将手里的小孩举到了圆梦师面前。 圆梦师仔细打量了一番,又摸又捏,甚是满意:“这货色不错,五两。” 鹰钩鼻把胳膊一收:“十两。” 圆梦师眉头一紧:“六。” 鹰钩鼻又说:“九。” “七。” “八。” “七。” “九。” “好好好!八两就八两。”圆梦师连忙招呼里面的人把银子取来,完成了交易。 鹰钩鼻揣好银子,正要转身,被我一口叫住:“这孩子是谁的?” 他狐疑的目光在我和圆梦师之间跳了一个来回,答道:“我的,你谁啊?” 我笑道:“你可真早熟,和我差不多年纪,小孩都六七岁了,看来我得加把劲呢。” 鹰钩鼻听出了嘲讽之意,怒上眉梢:“老子结婚早,不行吗?” 我又指着那个孩子问他:“那他叫什么名字?” 圆梦师连忙插嘴:“嘿,我说你这小子太多管闲事了,人家娃儿叫什么用得着你来问?” 我一把扯下他的腰牌,举到他眼前,反问道:“你们不是自称公益组织么?州府发的许可证难道允许你们收拐来的小孩?” 圆梦师急了:“谁说是拐来的?你哪只眼睛看到人家拐了?我们收留的都是家长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再说了,这身份审查也是我们自己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那鹰钩鼻早已按捺不住,大喝一声,凌空飞起,如雄鹰展翅,迎面扑来,看上去有两把刷子。可惜他太注重细节,只顾着展示标准的动作要领,吸腰收胯,含胸拔背,双臂舒展,腿形指法眼神步步到位,还忙里偷闲捋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发型,从而给了我充分的反应时间。 我抬起一脚,就把他踢出数丈开外,摔落在地,嗷嗷打滚,活像一只刚被割喉的老母鸡。 圆梦师也不是吃素的,一招黑虎掏心直抓我的胸口。可他只记住了动作要领,没有注意实际情况——我正抱着“还泪盏”。他的虎爪狠狠地抠在“还泪盏”坚硬冰凉的外壳上,指甲和关节纷纷崩断,登时血肉模糊。伴着凄惨的叫声,我轻轻一推,将他送下了地面。 场地里的保镖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十几个人张牙舞爪向我冲来,离得远的几位不约而同地将手中的长枪奋力掷出,寒光夺目,千钧一发。 我气定神闲,心手合一,将“剃头三度”的速度精度力度与“脱杀技”完美结合,刷刷刷。 破空而来的六七柄长枪同时一震,啪啪啪,尽数断成几截,如朽木般坠入尘埃。 那些冲锋陷阵的家伙更不堪一击,这一次,我大胆地尝试了新的玩法。冲得最快的两名壮汉已经攀上囚笼,右边这位拔出了狼牙刀,照着我的下盘横砍过来;左边这位挺起四棱锏,直戳我裆部。 这些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在这么近的距离内肯定万无一失,他俩甚至都在心底准备好了立功受奖的发言稿。所以,当狼牙刀嵌在左边这位的屁股上四棱锏插进右边这位的两腿之间时,二人都惊恐地说不出话来。 痛定思痛,他们同时意识到这八成是对方为了抢头功而故意耍的阴招,于是不顾流血的下体,疯狂地扭打在一起。我又用同样的方式让其余的保镖反目为仇自相残杀起来,然后把丫头拉到囚笼顶上,坐下来一同欣赏狗咬狗的精彩表演。 “要是有瓜子和水果就更好了。”丫头看得很入戏,自言自语道。 可惜不是每个人都像丫头一样懂得欣赏,硬要破坏这欢闹的场景。南面的人墙忽然骚动起来,观众们纷纷散开,一彪人马大摇大摆地闯了进来。这是一个混合编队,前队是一大波官兵,约有上百人,军容严整;后队是一群鹑衣百结身背麻袋的杂牌军,纷纷攘攘,不知道什么来头。整个编队领头的是两个模样很古怪的家伙,他们年龄相仿,一个矮矮胖胖,迈着八字步,这是我至今为止见过的唯一一个宽度超过高度的人,那肚子大得可以同时装下我和丫头;另一个瘦瘦高高,坐在轮椅上,就像一根被折成三段的火柴棍。二人的肤色截然不同,胖的那个黝黑如炭,脸上只看得出眼白;瘦的那个洁白胜雪,脸上只看得出眼球。黑胖子穿着纯白的长袍,白瘦子则一袭黑袍——要是不这么穿的话,他们夜里或者白天出门就很容易被马车撞飞。 官兵编队在这两个怪家伙的带领下开到场地中央,自动排成一个整齐的方阵,后面那群杂牌军则一哄而散,奔向四周的囚笼。黑胖子看着热火朝天的打斗场面,手一挥,方阵的第一排就“嚓嚓嚓”地冲上去,两人一组,把那些保镖通通拉开。白瘦子则开着轮椅来到被狼牙刀砍了屁股的那个保镖身边,俯身查看了一番,便将目光投向我们这边,眼神中透出寒意。他的轮椅经过改装,前面安了个半人高的手摇柄,更方便操控。他调转车头,摇动手柄,向我们驶来,那姿态活像一名正在纺车前辛勤劳作的村妇。 轮椅在离我们一丈多远的地方停住,白瘦子挺直身子,义正词严地质问道:“贩卖儿童,你们可知罪?!” 什么?我被问懵了,竟无言以对。丫头一下跳起来:“你瞎了吧?是他们贩卖儿童,我们是打抱不平!” 白瘦子冷笑一声,弯腰从地上捡起圆梦师掉落的腰牌,振振有词:“这腰牌应该不是你们的吧?人家在这儿合法收留被遗弃的孤儿,好好地做公益,你们跑出来捣乱,还打伤这么多人,是想抢了这些小孩拿去卖吧?!” 这时,黑胖子也走……哦,是滚了过来,用那充满肉感的声音喝问道:“狗胆包天,可知我俩是谁?!” 丫头脱口而出:“黑白双煞。”我也猜到了几分,之前师父说过,这两个家伙和四大神捕一样,都是皇犬忠的得力干将,实力不可小觑。 “知道就好,我们向来是用证据说话的,”黑胖子说着一指我们,“这囚笼就是铁证,我们一来就看见你们坐在这囚笼之上,囚笼里都是被你们抢走的孩子,人赃并获,休想抵赖!” 白瘦子挥挥手,几个头破血流的保镖马上连滚带爬地来到他身边。&gt; 第五十二章:邪恶幕后黑手 白瘦子头也不抬地问道:“你们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几个保镖踊跃举证,“就是这两个小鬼!偷袭我们,无耻!”“疯狗一样,冲上来就动手。”“还挺能打的,看路数像是‘恶狼腿’和‘母老虎腚’,兄弟们根本不是对手。” 真能扯,他们连我出招都没看到,刚才还互相撕咬得正欢呢。黑胖子抚掌而笑:“呵呵,人证物证俱在,你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这样也可以?黑白双煞的办案风格和那四大神捕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呢。丫头才不理他们这套,胳膊一挥,反驳道:“要说人证,这在场的所有人都应该有权作证,你可以问问这些孩子的父母们,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哦?”黑胖子喉咙里咕噜了一下,将豪猪刺一样的目光透过囚笼铁栏间的空隙嗖嗖地射向外围的人群,油腻的嗓音也随之弥漫开来:“谁愿意帮他们作证?站出来。” 人们不知是怕被刺扎到,还是担心被油滑到,争先恐后地向后缩去,彼此推搡,互相踩踏,原本铁桶般的人墙好似软化了一般,呈现出绵绵的波浪。 刚才那位驼背老婆婆被挤得东倒西歪,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丫头急忙跳下去,将她扶到囚笼边,说:“老婆婆,不用怕,您来给我们作个证。” 本来只剩半条命的驼背老婆婆回光返照一般跳了起来,一把推开丫头的手,急退几步,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不要连累我全家性命。” 我马上猜到这黑白双煞平日里是怎样的做派了,正欲一探究竟,不远处忽然传来孩子们的哭闹声。 循声望去,只见刚才跟黑白双煞的队伍一起来的那队杂牌军已经化整为零,正在忙碌而有序地工作着。他们两人一组,各负责一只囚笼,一人从囚笼中往外捞小孩,另一人接过小孩,揪住衣领,扭住脸蛋左看右看,从上到下又摸又捏,像在挑家禽。 哭声来自黑白双煞身后五六丈远的地方,那儿摆着一截三四尺高的圆木桩,旁边站着一名虎背熊腰的杂牌军。他左手提着一柄明晃晃的斧子,右手正与一个咧着小虎牙拼命哭闹的孩子在纠缠,青筋根根暴起,口中兀自吼个不停:“别动!老实点!再动全给你卸了!” 那小虎牙全然不听,哭声愈发撕心裂肺,我通过“探罪之眼”从那壮汉身上看到了小虎牙的恐惧之源,只觉得心脏像被人猛地捏住了一般,头晕目眩,无法呼吸。 这些杂牌军原来是丐帮的特别分舵——“灭心舵”,该分舵最擅长利用残疾孩童挣钱,收入年年稳居丐帮各分舵之榜首。顾名思义,要加入“灭心舵”首先要泯灭自己的良心,但凡尚存一丝人性者都干不了这活。眼前这个拿斧头的壮汉就是“灭心舵”的舵主项魁,他经常组织手下通过各种渠道搜罗那些长相讨人怜爱的健康小孩,然后用我在“探罪之眼”中看到的种种禽兽不如的手段将他们弄成残疾,再赶上街头乞讨谋利。这一刻,我只想把这些手段一项一项在项魁的身上统统试个遍。 连黑白双煞都看不下去了,白瘦子脸色微沉,对项魁说道:“要弄带回去弄,这光天化日的,影响多不好?” 谁料项魁根本不买账,虎目圆睁:“钱我们一分不少你,怎么处置老子说了算!”言罢,又冲其他丐帮弟子吼道:“都麻利点!” 这些年太平州又是战乱又是饥荒,间接壮大了丐帮的实力,项魁才会有连黑白双煞都不放在眼里的底气。白瘦子和黑胖子对视一眼,硬是把怒气憋了回去。那几十名丐帮弟子也都挑好了小孩,听到项魁下令,便纷纷举起手中的兵刃,准备动手。 忽然,那小虎牙一口咬在项魁的手背上,挣脱控制,发足狂奔。项魁毫不犹豫地一甩手,斧刃旋转着在阳光下画出刺眼的弧线,直扑小虎牙的背心。 一切发生在呼吸之间,但对我来说,时间绰绰有余。 在离小虎牙后背不到一尺的半空中,斧头猛地一定,随即反向旋转起来,将刚才飞行的路线倒着重走了一遍,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准又稳地砍在项魁刚才掷出斧头那只手的手腕上。锋刃舔过之处,迸出一团血雾,手掌落下的同时,斧头牢牢地嵌入项魁的左肩,将他冲翻在地。 项魁杀猪般的嚎叫声比他的号令更有说服力,那些丐帮弟子们从中听出了要珍爱生命的道理,纷纷丢下凶器,四散而逃。有几个恪尽职守的丐帮弟子逃跑时还不忘把小孩带上,这就有点不识相了,在我脱杀技的作用下,他们抱着小孩的那条胳膊自然不保,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 望着这群抱头鼠窜的乌合之众,丫头还不解恨:“那么多孩子毁在他们手里,不能就这么便宜放跑了。” 我想起刚才在“探罪之眼”里看到的一幕幕惨景,完全赞同丫头的意见,正准备补刀,忽见前方空中出现一大片飞快移动的黑点,遮天蔽日,让我想起在泣石谷里遇到的那些啮骨翼蝎。 密密匝匝的黑点迅速逼近,渐渐清晰……竟是无数只擎天猪!每只擎天猪上都坐着一名黑衣蒙面人,领头的正是人道盟盟主鲁天赐。 这些擎天猪似乎比我们上一次见到的那只要大得多,结构也略有不同,身体两侧多出一对翅膀,四蹄变成了爪子的形状。它们如鹰隼般俯冲直下,各自抓起一名丐帮弟子,又急速地掠地而起,仿佛一把巨大的笤帚用力扫过,眨眼间,所有的丐帮弟子都从地面上消失了。 半空中,擎天猪们排着整齐的队形,带着兀自挣扎不已的猎物向着东边不远处的一片山峦飞去。飞到最高的两座山峰之间时,擎天猪们几乎同时松开了爪子,丐帮弟子们就像撒豆子一般纷纷落下,哀嚎声还没来得及散播开便已归于沉寂。 擎天猪大军转眼折返回来,最大的一头停在我们右侧的一只大囚笼上,鲁天赐骑在猪背上同我们微笑寒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丫头俏皮地答道:“恙是没有,怪事倒见了不少。”说着瞟了鲁天赐身下的囚笼一眼。 鲁天赐恢复严肃的神情:“我也正是为此而来。” 话音刚落,他身后那些黑衣蒙面人便纷纷跳下擎天猪,散向四处,打开囚笼,放出那些小孩。不一会儿,他们就把所有小孩聚在鲁天赐面前,黑压压一大片。 “你们现在自由了,想回家的我们送你回家,不想回家的可以跟我们一道,四海为家。”这一刻,鲁天赐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无比高大英武,宛如救世主。 稍大一点的孩子们都毫不犹豫地选择就地加入人道盟,包括襁褓婴儿在内的年幼者们还不知该如何表态,便算作默认加入人道盟,纷纷被抱上了擎天猪,毕竟他们回家也会被再次卖掉。 人多就是好办事,我忙里忙外对付半天,人家人道盟不费吹灰之力就统统摆平了,全歼丐帮“灭心舵”救出所有孩子,黑白双煞连个屁都不敢放……咦,这两个家伙怎么这么安静?我把视线从救世主鲁天赐身上挪开,四处搜寻起来,只见黑白双煞正在官兵编队的掩护下,蹑手蹑脚地向外撤去。 “站住!”我厉声喝道。 黑白双煞同时一惊,齐刷刷扭过头来:“叫我?” 我从囚笼上一跃下地:“干了这么多坏事还想溜?”&gt; 第五十三章:终极绝技发威 黑胖子被我叫住,一脸无辜:“买卖孩童的是圆梦师,残害孩童的是丐帮,这些又关我什么事?” “哼,”我冷笑一声,“是谁和‘人才圆梦互助会’暗中勾结,以权谋私?是谁私制‘圆梦师’腰牌,又用十万两一块的价格卖给人贩子?又是谁收了丐帮的银票,允许他们到这儿来挑小孩?” “你……你胡说八道什么!”黑胖子顿时方寸大乱,他为人向来谨慎,每次与互助会丐帮交易都是在极其隐蔽的密室中一对一进行的,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看见。只是他不知道,“探罪之眼”乃天地之眼,天知地知,焉能遁形?他们的罪,还远不止这点。 “是谁每年向弧淖城大小商铺强行收取岁贡?‘百色染坊’的吴掌柜倾其所有还差七两银子,乞求宽限几天,竟被打成残废。” “是谁成天捏造罪状诬构良善,纠结三千无赖,四处造谣告密,弄得人心惶惶,还将准备上书揭发的按察副使沈在途骗至荒郊活埋?” “是谁暴虐成性,发明出‘金鹏展翅’‘万针穿脉’‘颠倒乾坤’这种没人性的酷刑,还把这些整人的法子编成一本《必招经》,教后人造冤狱?” …… “探罪之眼”似万花筒一般将黑白双煞罄竹难书的罪恶一一呈现,直看得我目不暇接,嘴巴更是跟不上画面更新的节奏。黑白双煞也已听得冷汗直冒,面如死灰,为了阻止我把他们所有的丑事全抖搂出来,黑胖子迅速从旁边一名部下手中夺过长枪,用力朝我掷过来。 我早有防备,轻松化解。长枪在我眼前突然变道,转向左后方射去,径直插入“圆梦师”的小腿。他刚才被崩断了手指,正躺在一个土丘上给自己包扎伤口,没想到躺着也会中枪。 黑胖子大惊:“这小子会妖术!” 白瘦子倒挺冷静,竟不搭理我,反而转向鲁天赐开腔道:“鲁盟主,我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和丐帮的恩怨我们从不干涉,刚才的事我们也权当没看见。现在这两位少侠要同我们过不去,相信人道盟也会持中见证,不会插手。” 这一招很狡猾,辞令的分寸也拿捏得恰到好处,不卑不亢,欲抑先扬,瞬间就把对手减少了一大半。有他这话,鲁天赐就不好意思以多欺少,我也不可能请他帮忙乃至玷污了“少侠”的荣誉。 鲁天赐朝我笑笑:“行吗?” 我潇洒回应:“小菜一碟。” 话音刚落,那些原本已经偃旗息鼓的官兵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士气骤涨,齐声高呼起来:“大哥威武!大哥必胜!”上百根长枪戳得地面咚咚作响,仿佛我和丫头已是在劫难逃。 我实在想不通他们到底哪来的信心?刚才黑胖子那一掷虽然很有劲道,但也不过是蛮力而已,白瘦子自始至终坐在轮椅上,除了头脑灵活以外看不出有什么本领。 “出绝招!大哥出绝招!弄死他们!”官兵们兴奋地摇旗呐喊。 绝招?我猛然警觉,莫非这黑白双煞也有什么深藏不露的能力?师父说过,这荒蛋岛上什么怪人怪事都可能出现,难道是我小看了他们? “是你们自找的,别怪我,”白瘦子面色凝重,目光阴冷,一字一顿地挤出这句话,仿佛做了个极其重大的决定,把脸微微侧向一旁,缓缓一点头,“发!” 这是发绝招了,我手扶腰际,急退两步,目不转睛地盯着白瘦子。奇怪的是,他点完头后就往轮椅背上一靠,双手搁在扶手上,悠然地望着我,没有任何动作。这算哪门子绝招?难道他打算跟我这样静静对视直到天荒地老来耗死我吗?这就太不公平了,他可是坐在轮椅上的。 我正准备席地而坐与他玩对视,却见几十名官兵吭哧吭哧地推出几辆四轮铁车来,这些长方形的铁车密不透风,体积巨大,几乎可以装下一整头龙虫。如果是龙虫,我倒也不怕,可要是别的更恐怖的怪物就不好说了。瞧官兵们刚才那股得瑟劲,还有车轮碾过地面时留下的深深印记,想必里面关的绝非等闲之物。我屏息凝神,手握腰带,准备迎接这神秘的强大对手。 白瘦子得意地冷笑一声,大喝道:“终极绝招——绝对万能!” 哐!哐!哐! 几个车厢的顶盖同时被掀开,箱壁如莲花盛开般落下,千百道金光刺向四面八方,扎得人目眩神迷,不计其数的金银珠宝似潮水般翻涌而出,馋得人心惊肉跳。 “谁把这两个家伙杀死,这些财宝全归他!”黑胖子粗重的嗓音揭开了谜底,原来这就是黑白双煞的绝招,万能的金钱! “哼,有几个臭钱算什么本事。”丫头很是不屑。 但她错了,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厉害的本事。 就在黑胖子发出悬赏的那一刻,一直在围观的人们如梦初醒,仿佛受到了神明的感召,瞬间变身为虎狼之师,伴着轰的一声巨响,排山倒海地向我和丫头扑来。重赏之下无人不疯,与他们同时走火入魔的还有那上百名官兵,一下就把组织纪律性抛之脑后,也顾不上什么阵法和形象了,张牙舞爪地冲向猎物。连刚才被我教训过的那些人贩子和保镖也全然忘掉了不幸的遭遇,无视腿脚一瘸一拐,任由伤口噗噗冒血,兀自奋勇向前。所有人的眼神都无比坚定,无比清澈,清澈地可以倒映出那一箱箱金银珠宝的模样。 我甚至看见不少骑在擎天猪上的朋友也坐立不安蠢蠢欲动了,要不是人道盟帮规严厉,恐怕他们早已加入这夺金大军。鲁天赐不愧是领袖人物,神色自若,目不斜视,恪守刚才的承诺,两不相帮。 于是我麻烦大了。头一回面对成千上万的对手,这阵势就算叫大侠沙仁或者我师父来,也是凶多吉少。当人们开始冲锋的时候,我就条件反射地用“探罪之眼”看了下,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并非大奸大恶之徒,做过的坏事不过是些贪小便宜搬弄是非偷鸡摸狗口角斗殴之类的,最严重的也只是卖过自家孩子,这些罪恶虽然都很令我讨厌,却还激不起足够的敌意驱动脱杀技。 当然,当危险迫在眉睫时,脱杀技也绝不含糊,尤其是当丫头身陷险境时。丫头站在我前面,眼看这些疯狂的人就要扑到丫头身上了,我立即发动神功,将冲在最前面的几十个壮汉掀飞撂倒。我尽量让他们落在柔软的地方,比如人群中泥潭里沙堆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这种束手束脚的对抗令我首尾难顾,衣服被扯出好几道口子,脸上和手上也多处见红。 在第一波的进攻者中还有许多妇女,可打女人显然有失大侠风范,我只好采取非杀伤性的干扰方式,用脱杀技击飞她们的发簪弄脏她们的脸蛋吹乱她们的头发……这在兵书里是有说法的,叫“攻敌之不得不救”,换作平时,这些情况对她们而言都是致命的。可万万没想到,她们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既不整理头发,也不洗脸补妆,就这么披头散发妆容惨淡地嗷嗷冲杀过来。 在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攻势之下,我的防线危如累卵,于是,当那个驼背老婆婆也裹在人潮中颤颤巍巍地冲过来时,我终于因为不忍心出手,被她一下子扑倒在地。&gt; 第五十四章:决战黑白双煞 老婆婆以狮子搏兔之势将我制服,神勇地骑在我身上,用两只膝盖分别压住我的双臂,同时用枯瘦的双手精准地扼住我脖子,使出吃奶的力气,掐得我喘不过气来。虽然呼吸不畅,却并不危险,因为我练过运气之法和忍抑之术,就算她这样掐上半个时辰,我也没事。 老婆婆志在必得,眼中闪着光,嘴角垂着涎,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劝降道:“小伙子,别挣扎了,既然你那么喜欢助人为乐,就当做个善事,帮我圆了这发财梦吧。” 她的言语如此真诚而富有说服力,本就不多的牙齿伴着小嘴的开合,还掉了一颗下来,落进我的嘴里,释放出岁月的沧桑气息和隔夜菜的奇异味道,如此震撼人心的一幕深深地触动了我的灵魂。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家,为了心中的梦想,放弃天伦之乐,不顾个人安危,与身怀绝技的年轻人以命相搏,打得对方五体投地,打得自己满地找牙,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鲁天赐并没有我如此近距离的切身体会,只知道看上去我就要被掐死了,忍不住高声提醒道:“傻小子发什么愣!她们都已经疯啦,还不出手想死吗?!” 其实眼下我不是发愣,也不是不好意思动手打女人,而是双手被老婆婆压住了,根本出不了招。而且她的口水和牙齿还在不停地往下掉,如果再不脱身,恐怕我很快就会被口水淹死或者被牙齿噎死。 幸好,有人比我更在意我的生死,就在老婆婆下一颗牙齿摇摇欲坠的危急关头,十几名壮硕的中年妇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她身后包抄过来。十几颗肉弹几乎同时射向老婆婆,砰!啪!轰!我的呼吸瞬间通畅了。 但我还是躺在地上,因为马上就有新的大山压了下来,而且不止一座。她们就像看见打折商品似的,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和商品的感受,恶狗抢食般一哄而上,几十双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剪过指甲的肥掌劈头盖脸砸过来,虐得我情不自禁怀念起老婆婆来。 “我的!”“我的!”“贱人!滚一边去!”“信不信我弄死你!”……为了能获得独家杀死我的机会,她们自己先互杀了起来,撕嘴巴咬耳朵插眼睛,无所不用其极。这一切就发生在我方圆一米之内,她们一边想尽办法要杀死彼此一边忙里偷闲要杀死我,一时间,肉掌大腿和屁股从四面八方袭来,我在风暴中心左躲右闪,心惊肉跳。 仰望着这群为我争得如此惨烈的女人,我竟莫名地想起了造访清虚观的那个美人团——当初她们咋就对我没这份热情呢?想到这儿,不禁悲从中来,心神一乱,更难招架,我整个脑袋已经被她们的屁股和肉掌糊得密不透风了,眼看就要被排山倒海的压力碾爆。 “咚!咚!咚咚!”,一连串清脆的撞击声将我从死亡边缘拽了回来。只见那帮妇女个个捂着脑袋东倒西歪,一个劲地“哎哟哎哟”,丫头的倩影挡在我和太阳之间,一手一只夜壶,舞动如风,众人一时近不得身。光晕笼在丫头娇小的身躯上,勾勒出玲珑的线条,宛如神仙下凡。就在我出神的一瞬,一大波进攻者又蜂拥而至,扑向丫头。他们很有默契地自动分成上下两排,一排弯腰直击下三路,一排跃起飞袭上三路,看上去就像一只饥饿的血盆大口,劈头盖脸地想要一口吞下丫头。 这次我没有犹豫,出手如电,在这血盆大口准备合拢之际,硬生生将它击散。几十个贪婪的家伙天女散花般落到各个角落,但他们爬起来拍拍屁股,马上又精神抖擞地投入了战斗。 “你在过家家吗?!都什么时候了?手下留情只会害死自己!”鲁天赐的吼声穿过人潮震入耳膜,有几分焦急,更多的是恨铁不成钢。 他的话不无道理,巨额的赏金已经令这些人丧失了理智,他们现在一心要取我和丫头的性命,坐下来调解是不可能的,击倒或打伤也无法阻止他们继续冲锋,似乎杀死他们是唯一的选择。这并非难事,经过这么多次实战锤炼,我对脱杀技的运用已至炉火纯青,想要达到什么效果都能如愿以偿,同时对付千百个目标也不成问题。只是,我杀过苍蝇,杀过恐猫,杀过龙虫,却从没杀过人。我见过人杀人,在那个中元夜,那座山谷里,一个女孩将另一个女孩推入万丈深渊,那是个永远无法忘却的噩梦。眼前这些陌生人与我素不相识,眨眼间便似不共戴天,我实在不能理解,亲手剥夺别人的生命到底需要多大的欲念和决心? 恍惚间,下山时师父对我说的话又在耳畔响起,“杀只是千万种选择之一,形随意动,念由心生,或杀或伤,或止或乱,结果皆取决于你内心的想法和选择”。 于是,我做出了选择,我无法选择让他们不杀我,但我可以选择不杀他们。不仅不杀,甚至连碰都不用去碰他们,我之前一直没想到,问题的解决原来可以如此简单。他们同我无冤无仇,之所以如此玩命完全是因为那几车赏金,要是没了赏金,他们立马就能恢复常态,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随便哪一条提溜出来都能和你侃上三天三夜,看见别人虐待动物都会口诛笔伐,不小心踩死只蚂蚁简直如丧考妣。 解铃还须系铃人,于是我集中注意力,对着那几车黄灿灿白花花的赏金狠狠地发出一招脱杀绝技!只见那些金银珠宝就跟长了翅膀似的,纷纷脱离地心引力飘上半空。它们自动排出整齐的阵列,首尾相连,井然有序地朝天边飞去,仿佛架起一道光芒四射的七彩天桥。 “好美啊!”丫头看得如痴如醉,不由自主地放下了抵抗的夜壶。当然,也不需要抵抗了,因为所有疯狂的进攻者都被这一幕惊呆了。上一秒,他们还在为自己杀死我和丫头之后的美丽人生进行着幸福的规划,这一刻,豪宅良田香车宝马绫罗绸缎山珍海味……孜孜不倦的追求,近在咫尺的梦想,竟这样不翼而飞了!怎能善罢甘休?反应快的人早已拔腿去追,动作慢的也不笨,先操起地上的石块朝跑在前面的人砸去,尽可能地减少竞争对手,紧接着奋起直追。这些财宝是他们对我和丫头发动攻击的动机所在,动机飞走了,困境自解。 一眨眼工夫,这些人就全跑得无影无踪了,整个场地只剩一地狼藉,仿佛通宵狂欢后的夜市。我的计划是让那些财宝飞越群山,落到刚才人道盟消灭丐帮“灭心舵”的那个山谷里,应该够他们追一阵子了。 危机转瞬平息,黑白双煞也看出形势不妙,转身想溜。这次我懒得和他们理论,随手发了两招,就把两个家伙丢进了一只刚才用来装金银珠宝的车厢里,合上四壁,锁住四角,对鲁天赐一拱手,道:“有劳前辈。” 鲁天赐问:“丢海里吗?” 我说:“我和丫头还有事情要办,这两个败类巧取豪夺,作恶多端,还暗害了按察副使沈大人,烦劳您找人把他们押送去京城,交给刑部按律处置。” “呵,书生意气,”鲁天赐意味深长地笑笑,“押人简单,处置就另当别论了,不由你我说了算。” 我说:“我也想直接宰了省事,但不忍让按察副使沈大人死得不明不白,想用他们去刑部换个说法。” 鲁天赐轻叹一声,道:“你刚才这一招釜底抽薪不愧是神来之笔,可你要记住,不是每次都能有这样皆大欢喜的选择的,妇人之仁终究会害了你。”&gt; 第五十五章:风形人的呼救 我点点头,也不争辩,毕竟我与鲁天赐在人生经历和江湖地位上都是天差地别,师父教过我要换位思考,若是我处在鲁天赐的位置,也许看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自会不同。那些金银财宝令人无不动心,特别是最后飞向山谷时,以擎天猪的制空权无疑是唾手可得,但这群黑衣人竟没有一个出手,鲁天赐的厉害可见一斑。 更厉害的是,他居然连我此刻心里在想什么都猜到了,在我开口请求之前,主动送了我们一只擎天猪,把丫头兴奋坏了。女人都这毛病,看到高档交通工具就容易失态。 我感激地对鲁天赐说:“这荒蛋岛环境古怪,靠我们两双脚恐怕这辈子都未必能走出太平州。” “这是经过改进的第三代擎天猪,功能更人性化,操作更简便,一看就会,尾巴向右转是起飞,向左是降落,握住两只耳朵可以操控方向,”鲁天赐抚摸着这只擎天猪的脑袋介绍了一番,便向南一指,“此去三百里是州府弧淖城,再走七百里有条江,一过江,就到智虚国境内了。这一路会愈发艰险,二位多加小心。” 说罢,他打了个手势,身后四个黑衣人就驾着擎天猪朝装着黑白双煞的车厢飞去。只见这些擎天猪悬停在半空,发出“嘭嘭”数响,由圆环组成的四肢便似手风琴的风箱一样层层拉开,一路下坠直达车厢顶壁。啪啪啪啪,车厢被十六只圆盘牢牢吸住,稳稳升空,飞向远方。鲁天赐带着大部队紧随其后,扬长而去。 丫头望着鲁天赐的背影感慨道:“大人物就是忙,每次都来去匆匆,下一次见面又不知何时何地了。” “勿忘初心,自当殊途同归。”鲁天赐的声音扶摇直上,久久不绝。 这只擎天猪和我们上次骑过的那一只在整体上差不多,只是身子更长,线条更流畅,身体呈粉红色,还加了个带软垫的双人座,后脑勺上的“擎天”“潜地”“猪”三个按钮被改小了一些,按钮下方多了一块白玉模样的嵌入式面板。面板左右是两排插有小圆柄的凹槽,圆柄上分别写着“高度”和“速度”的字样。两排凹槽中间是一个拇指盖大小的按钮,上面写着“目的地”三个字。 “好棒!试试最高的吧!”丫头兴奋地盯着“高度”那一排凹槽最上方的数字,乖乖,八万八千尺。 我感到自己的腿肚子已经在打颤,连忙转移她的注意力:“咦,这‘目的地’是干嘛用的?” “按一下不就知道了?”丫头毛手毛脚地按下了按钮。 “别……”我生怕擎天猪直接起飞了,刚要制止,却见那只按钮忽的一亮,闪出千万道白光,竟在我们面前凭空编织出一幅地图,仿佛海市蜃楼一般。 我呆在当场,这是荒蛋岛的地图,上面标着大大小小几百座城池和成千上万个村落,棋子般点缀在山岳江河之间,巍峨绵延的九曲山脉似一条巨龙横卧在荒蛋岛的北部海岸线上,在无数座标着名字的山峰中,我看到了莫愁峰,还有峰顶的清虚观。 地图的中心有一个黄色小人,拇指大小,从其所在的方位判断,这应该是代表我和丫头的标识。丫头一眼就在黄色小人偏下一点的位置找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太平州府弧淖城,它在地图上是一座葡萄大小的八角形城池,比别的城池要稍大一些。丫头伸出手指对着这颗“葡萄”轻轻一点,“葡萄”上方便弹出“确认”和“取消”两个选项,一红一绿。丫头按了一下“确认”,这幅幻影般的地图马上像比邻镜的归心气一样,瞬间缩回按钮中去了。 “嘿嘿,好玩,”丫头兴趣盎然,又把视线挪向“速度”凹槽,“上次不够快,不过瘾。” 我心道不妙,赶紧飞身上猪,抢占操作位,紧接着把丫头拽到我身后坐好。趁丫头还没动手,我迅速把两个圆柄都推到最低的档位,高度一千尺速度一百里,一转擎天猪的尾巴,起飞! 眨眼间,擎天猪已纵上云头,驰于空霄。地面上的山峦河流村落,仿佛陈列在沙盘上的模型,尽收眼底。虽然选择了最低的速度,但感觉还是比上一次乘坐时要快得多,我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正要闭上眼,耳畔忽然传来一缕细密的呼喊声:“救救……救救……” 我全身汗毛登时竖起,这是个陌生的声音,听起来飘飘忽忽,断断续续,闪了几下便消失了,似乎来自千里之外,却又如同近在咫尺。可近在咫尺的,只有丫头。我惊恐地把脸转到后面,只见丫头也正用同样的表情盯着我:“你也听到了?” 看样子不是她的恶作剧,我的目光又向四面八方寻去。视线之内,只有挂在天边的夕阳,和在头顶不远处游荡的几朵浮云。我连忙朝地面望去,难道有人能把声音传到这一千尺的高空上来?那得有多么浑厚的内力? “我……在……这……里……”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次是从我的头顶传来的。 我用最快的速度仰起头,却什么也没看到,不禁颤声问道:“谁?!谁在说话?!” “是……我……”那个声音又飘到了我的左后方。 丫头没好气道:“什么玩意?光听见声音,半个人影也没,你难道是个屁吗?!” 我循着那声音望去,只看到一片朦胧的夜色,简直要崩溃:“见鬼了!这里除了我们俩,什么也没啊!” 这时,丫头嘴里吐出的几个字让我险些从擎天猪背上掉下去:“不对,还有风。” 风形人!这就是师父说的风形人! “有一种追求速度到极致的异变人,甚至异变成了一阵风一道闪电,就算与你擦肩而过,你都不会察觉。”回想起师父这段话,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在我的屁股上,让我忍不住要跳猪而逃。 幸好丫头心思缜密,见我坐立不安晃来晃去,一把按住了我:“怕什么,他要想害我们,我们早猪毁人亡了。” 我惊魂未定道:“那他想干什么?” 丫头把手指搭在嘴唇上,说:“嘘,听。” 我静了下来,只听风形人轻声细语道:“西……救……救……” 这声音如果不仔细听,还真以为只是一阵风刮过,看来风形人异变后说的还是人话,但语言功能已经大大退化了。 机灵的丫头马上从风形人的话里获取了信息:“向西!救人!” 我却乱了方寸,向西?怎么操作方向来着?尾巴?凹槽?按钮?不对,这擎天猪的飞行路线刚才已经设定好了,是不是要先取消?好像是按“目的地”按钮,然后…… 丫头一拍我脑袋:“呆子!耳朵呢?” 我忙摊开双手解释道:“听到啦!听到啦!别催嘛,这目的地得重新选吧?” 丫头怨道:“耳朵呀,猪耳朵是用来操控方向的,鲁前辈刚说的你就听了一半啊?你这耳朵也是跟猪耳朵差不多了。” 我这才依稀回忆起,却不服气:“那也应该先把之前设定的路线取消吧?” “这还不简单。”丫头说着把手从后面探过来,一拍“目的地”按钮,地图再次打开,虽然风呼呼地吹个不停,这地图却丝毫不乱,直直地铺在我们面前,那个代表我们方位的黄色小人已经移动到了离弧淖城不远的地方。丫头马上在黄色小人右边一尺左右的地方随手一点,地图上便立即弹出“确认”和“取消”两个选项。 丫头一点“确认”,得意地宣布:“这不就变航向了。”&gt; 第五十六章:智斗傀魈大军 果然,当地图自动收起时,擎天猪立即“嗷”地一声,扭头就往西面飞去。刚飞出没多远,我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便悄悄侧身,压低声音问丫头:“你说,这会不会是个陷阱?” “不……”丫头还没回答,风形人的声音已经跟了上来。看来我之前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在风形人面前,我们几乎是没有**的。 “嗳,我说,这样很不公平呢,”丫头抗议道,“我们在明处,你在暗处,我们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还偷听我们讲话。请我们去救人,这也太没诚意啦!” 话音刚落,擎天猪肚子下面忽然窜出一道白色的气状物,从我和丫头之间飞快穿过,在我脑后一转,倏地停在了擎天猪的脖子上。风形人现出了模样,竟是个通体透明的少年,五官颇为俊秀,不过只有脑袋和身子,并不见手和脚,看上去像一条玻璃鱼。 他靠在擎天猪的头上,向我们打招呼:“你们好,我叫一阵风。” “省省吧,我还叫一个人呢!”丫头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这算哪门子名字,你们异变人还流行起外号的吗?” “我真的叫伊振丰,伊人的伊,振作的振,丰满的丰,”伊振丰认真地解释道。 “噗!”丫头忍不住笑道,“你这蔫不拉几瘦骨伶仃的样子,哪里振作啦?哪里丰满啦?还振丰……哈哈哈!” 经她这一歪解,这伊振丰看上去还真是弱不禁风,透明的躯壳下没有五脏六腑,贴着擎天猪的颈部左右摇摆,仿佛一条硕大的凉粉。此时擎天猪正以一百里的时速飞行着,虽然伊振丰正挡在我面前,但呼啸的狂风毫无阻碍地穿过他瘦长的身躯,尽数打在我的身上。我好奇地伸手探入这条晶莹剔透的“凉粉”,空空如也,只感到丝丝凉气。 “是你们要我现身的,又取笑人家。”伊振丰脸一沉,身子一翻,从擎天猪脖子上坠了下去,瞬间消失。 “哎……别呀,”我的声音哪里跟得上风的速度,只得对着空气解释道,“别那么小气嘛,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风形人,难免有些失态。” 丫头也劝道:“好啦,不取笑你啦,赶紧现身办正事啊,不是要救人吗?在哪里降落?别飞过头了。” 伊振丰这才又从天而降,悄无声息地落在我跟前,似云朵般漂浮在擎天猪的背上。他面朝前方,背对着我,似乎还在生我们的气,因为从后面望上去,穿过透明的脑袋,依稀可以看见他紧绷的表情。 我试着用新话题缓解气氛:“好奇怪哦,刚才你说话气若游丝,断断续续,怎么现在这么清晰利索了呢?” 伊振丰没有回头,却还是有问必答:“哼,我们风形人速度极快,说出的话自然也超出了你们普通人的接收范围,你们听见的便是你们以为的‘风声’。只有当你们移动的速度和我们相近时,才有可能接收到我的语言碎片。而当我们处于静止状态时,便能与你们进行无障碍对话。” “嗯?你们?”丫头好奇地左右张望道,“这里不止你一个风形人?” 伊振丰微微侧头,道:“当然,还有我的几个朋友,不过他们习惯了自由,不想与普通人打交道。” 我想起了打交道的缘由,说:“对了,你刚说什么救救,什么西,是什么意思?” 伊振丰这才把头转过来,正色道:“我和朋友们相约到山间夜游,看见一伙智虚人正在向一座村子进发,可惜我们空有一身速度,却无能为力……” 丫头马上打断道:“怎么会无能为力呢,你们许多个风形人一起发力的话,起码可以刮起大风吹跑敌人。” 伊振丰道:“我们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可人手太少,没什么效果,那些傀魈根本不怕这些。这不,我们正要去附近找更多的朋友来帮忙,就在路上碰见了你们。” 我忙问:“那个村子在哪儿?” “应该快到了!”伊振丰说着把头转回去寻找目的地,却和我同时看到正前方不远处的一座山坳里涌起的一片火光。 “糟糕!来迟了!” 伊振丰瞬间化作一道清风,箭一般地射了出去。几乎同时,我感到左右两边向前刮过去七八道劲风。 “抱紧!”我身体前倾,两腿用力夹住擎天猪的肚子,一只手将丫头的胳膊环在我的腰间,另一只手直接将“速度”推上了最高一档。 好个擎天猪,在空中定了一定,随即暴吼一声,“嘭”的一下向着火光升起处猛刺过去。划破夜空的霎那,两侧隐约传来几声惊呼:“哇哦……好快……”看来那些风形人都被我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我顿时感到四周的空气仿佛都燃烧了起来,蒸腾的热浪烫得我汗毛纷纷卷曲,口中焦渴难耐,正要去背囊里取还泪盏祭出玉岚屏,却发现村子已经近在眼前。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百余座房屋全部湮没在大火中,田间路旁到处都是尸体,幸存者们在废墟中奔跑哭喊,清一色穿着乌黑铠甲的傀魈们面无表情地追逐着猎物,肆意屠杀。 我一边远远地发动脱杀技,将几名傀魈撕成了碎片,一边将速度调至最低,猛转擎天猪的尾巴。擎天猪似乎心有灵犀,降落时正好砸在一名傀魈的脑袋上,直接将他压成了肉饼,还是烤熟的。 傀魈们果然训练有素,当即反应过来,纷纷丢下没有反抗能力的村民,向我们发起进攻。我和丫头翻身下猪,迅速投入了战斗。冲在最前面的几名傀魈根本不够我玩的,不是被自己的长枪戳了透心凉,就是被抛入火堆变成了烤红薯。丫头也不是吃素的,用自己随身带的小短剑解决了三四个敌人。起先我还担心她的安危,却发现她的战场应变能力远比我丰富,只见她祭起玉岚屏,傀魈们的兵刃砸在上面,叮当作响,却伤不得她一丝一毫。而她躲在玉岚屏里,举着短剑向外随便戳,一剑一个,轻松无比。原来玉岚屏的“可出不可入”的功能还可以这么用,令我大开眼界。 这时,村口的山坡上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列阵!” 我循声望去,火光映亮那人的脸,是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骑在一匹黄马上,青甲白袍,腰悬长剑,看上去是这些傀魈的指挥官。按照鲁天赐的说法,这些行尸走肉般的傀魈没有思想,只知道绝对服从指挥官的命令。果然,所有傀魈一听到指挥官的口令,便不约而同停下手中的事,迅速集合起来,排列成四个方阵,军容严整,杀气逼人。接着,山羊胡子拔出宝剑向我一挥:“攻!” 这四个方阵少说也有两三百人,他们斜举长枪,迈开齐步,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喊着“否!否!”的口号,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同时向我碾压过来。熊熊燃烧的房屋横七竖八的尸体都不能阻挡敌人前进的步伐,他们保持着队形,昂首挺胸从火焰中走过,眼皮都不眨一下,偶尔有傀魈被烧断的横梁砸倒,后面的傀魈便会立刻上前补位,被砸倒的如果腿还能动,转眼就从地上爬起重回战队,站不起来的也会跟在队伍后面爬着前进。这简直是一支无所畏惧不知痛楚甚至连医疗队都省了的“木偶”大军,若是刚出九曲山初入江湖之时遇到这样的阵势,我肯定不知所措,但在此之前,我已经经历过各种险境的考验,这点小菜自然不在话下。&gt; 第五十七章:莫名其妙小村 丫头托着还泪盏向我靠拢,面露愁色道:“这些家伙不怕死的,真变态。” 我淡定一笑,扶她坐上擎天猪,然后自己也跨了上去,对她说:“别担心,等一下。” 丫头不解:“等什么?” 正说间,山羊胡子又将宝剑向空中一劈:“灭!” 四个方阵同时爆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傀魈们挺起长枪,发起了冲锋。丫头大叫:“快出招啊!” 我的手按在她的肩头,没有动,眼睛盯着离我们越来越近的敌人,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十步…… 啪! 我用力一转擎天猪的尾巴,它应声而起,腾上半空。 下方立时传来一**铠甲互相撞击和兵刃撕开皮肉的声音,咣咣咣……叮叮叮……噗噗噗…… 纵然前排有几名傀魈及时反应过来,也挡不住后排众多同伙的惯性作用,四个方阵就这样搅成了一锅浆糊。有的傀魈同时被数杆长枪插中,变成了刺猬;有的长枪一下穿过几个傀魈,就像糖葫芦,大部分傀魈命丧当场。 “哈哈,乱炖行尸走肉!”丫头拍着巴掌直叫好。 幸存的十几名傀魈对惨败毫无意识,只记得自己的使命,一骨碌爬起来,操起长枪就向我们掷来。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抓着擎天柱那两只茉莉花一样的耳朵,闪展腾挪,将长枪一一躲过,并且在它们落下之前,使出了脱杀技。只见这些长枪比傀魈还要听话,齐刷刷调转矛头,直奔山羊胡子的方位。 “什么妖法?!”山羊胡子惊叫一声,翻身落马,摔了个狗啃泥。他拼命扯开绊住双脚的白袍,连滚带爬地向远处逃去。其实他根本不必害怕,我并没有要取他性命的意思,这十几杆长枪在我的操控下,自动排列成一圈,间距一尺左右,像一只没有顶盖的笼屉,从天而降,无比精准地将山羊胡子罩在当中。山羊胡子奔跑的惯性使他整个人径直撞在两杆长枪之间,身子过不去,脑袋却正好卡在里面,一时动弹不得,急得嗷嗷直叫。 这是我第一次用脱杀技活捉俘虏,连丫头也不禁赞叹道:“哎哟嗬,都被你玩出花儿来了。” 我得意地笑笑,轻松地消灭掉剩下的十几名傀魈后,便和丫头开始帮助那些受伤的村民。此时,伊振丰和他的风形人朋友们也赶到了这里,但他们除了给我们吹一吹身上的汗赶一赶四周的蚊虫之外,似乎也帮不上什么忙。 村子已经被彻底摧毁,剩下的人无家可归,总不能带着他们一起走,可也不能丢下他们不管,这附近很可能还有残余的敌人,危险随时还会再次降临。我望着这些毫无抵抗能力的幸存者,一筹莫展。丫头灵机一动,打开了擎天猪身上的地图,找到了附近的一座城池,对我说:“我们用擎天猪把他们分批送到那儿去,好过在这里等死。” 这个方案挺不错,可村民们似乎并没有兴趣,这些刚刚失去家园和亲人的受害者,衣衫褴褛,身上带着伤,不约而同地拖着残躯,相互搀扶着向那一摞傀魈尸体走去。起初我以为他们要给那些奄奄一息的傀魈补上一刀,以泄心头之愤。没想到村民们走到那儿,竟小心翼翼地将没有断气的傀魈一一拖出,扶到一旁,给他们包扎起伤口来……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我眼花了?这些傀魈刚才不是还到处追杀他们吗?他们的房屋不是刚被傀魈们烧毁吗?他们的亲人不是刚被傀魈们杀死吗?他们是不是被打傻啦? “喂喂喂!你们在干嘛?!”丫头忍不住叫了起来。 村民们都在竭尽全力地救治受伤的傀魈,对我们的质疑无暇顾及,连他们自己身上的伤也没空理会,他们的动作是如此的优雅,神情是如此的祥和,完全看不出刚被屠杀过的痕迹,甚至还有几个村民,竟走到长枪阵那儿,打算把山羊胡子给释放出来。 这我可受不了了,急忙冲过去扯住一个村民的胳膊,问道:“你们疯了吗?放他出去继续带兵来杀你们?” 这位村民转过头来,用一种大慈大悲的眼神望着我,深沉地反问道:“你的眼中,难道只看得到杀戮吗?” 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心中登时一颤,竟觉得他的头顶隐有慧光闪耀,脚下祥云翻涌,全身上下瑞气缭绕,每一寸肌肤都泛着金色的光华,只衬出我的卑微如尘埃,惭愧得答不上一个字来。 “废话,这帮傀魈刚才不就是在杀戮吗?你是眼瞎了?还是脑残了?”丫头凌厉的反驳打断了我的灵魂出窍。 那村民也不生气,被烟火熏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慢条斯理道:“人有善恶,死有贵贱,对罪恶之人而言,死亡无异于杀戮,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苦不堪言;但对善良的人来说,死亡是一种超度,他们的灵魂因此得以飞升九重天,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好你妹啊?神经病!”丫头简直要被这逻辑气晕了,一把抽出短剑,在那村民的眼前比划道,“那你怎么不让他们超度了你啊?刚才你还跑什么?” 那村民却也不避让这剑锋,淡定地解释道:“正因为这是一件好事,我们才更应该把这机会让给别人先,岂可贪图自己的福报,而与他人相争?那些故去的灵魂,其实此刻正在九霄之上含笑看着我们呢!快快把剑收起,莫要伤了他们的心。依我看,你这姑娘戾气太盛,邪火攻心,切莫一步踏错走入魔道。” 这时,又有许多村民围了过来,我担心丫头失手伤人,便劝着她把剑收了回去。村民们也不计较,反而对我们展开了教育。 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首先开腔:“年轻人,我活这么大岁数,见过的生老病死数不胜数,万物循环皆常态,看破生死得自在。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何必还要为死去的人再去杀更多的人呢?如果一味执着曾经的悲剧,你的未来就不可能变成喜剧;如果斤斤计较别人的错误,又何尝不是在犯新的错误?”这位老爷爷的三个儿子三个儿媳妇和五个孙子孙女都在这场袭击中失去了生命,在生死问题上,他确实比我们更有发言权,话还说得这么充满辩证法,瞬间给我的人生观带来了十八级强震。 一位牙齿几乎掉光的老奶奶颤巍巍地补充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要知道,世间最高贵的复仇之道是以德报怨,只有最无畏最强大的人才懂得宽容。一旦拥有了宽容,你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和魅力,当你的胸怀比天空更宽阔的时候,整个世界就被你揽入心中了。”她的老伴是这个村的村长,刚葬身火海,她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原来宽容是这村里人共同的信仰,难怪他们如此高贵,如此魅力四射,哪怕被入侵者杀得尸横遍野,也要以德报怨,让入侵者惭愧而死。 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少妇从人群中挤出来,用双手整了整因傲人的胸围而出现褶皱的衣衫,一脸悲悯地说:“正所谓有容乃大,能忍则宽,这些傀魈以前也打进村许多次,烧杀抢掠不计其数,若是计较起来,难道我们还去智虚国烧杀抢掠吗?他们杀了我的丈夫和襁褓中的孩子,若真要一命还一命,难道我还去杀了他们中谁的爱人和孩子吗?你可知道,傀魈们都是没有家庭的可怜人,没有七情六欲,没有喜怒哀乐,我们拥有的一切,他们都不能享有,除了烂命一条,他们一无所有,你们现在还要剥夺他们这仅有的权利,于心何忍?”她的陈述声情并茂,丰盈饱满,望着那伴随抑扬顿挫的声调高低起伏的双峰,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是大爱无疆,什么是大海无量,同时为自己刚才冷血地杀害这么多孤苦伶仃的傀魈的野蛮行径感到不齿。&gt; 第五十八章:大慈悲能谅城 一位秀才打扮的遍体鳞伤的年轻人摇头晃脑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带着他的抒情诗:“啊!胸怀如水,狭则不深!啊!心性如山,锐则不高!宽容,是健康的心态,像一弯清泉,涤荡世间的罪恶;宽容,是美丽的情感,像一道彩虹,驱散天空的阴霾;宽容,是崇高的境界,像一盏明灯,照亮午夜的黑暗。啊!宽容,你是灰烬中的嫩芽!你是荆棘中鲜花!你是人性里最隽永的诗!你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亲爱的朋友们,放下你的屠刀,张开你的怀抱,拥抱慈悲,拥抱宽容,拥抱这宇宙中最纯净的真最高贵的善最非凡的美,当你做到了,你就是真善美的化身!”有文化就是不一样,洋洋洒洒信手拈来,一边流着鼻血一边激扬文字,从他嘴里吐出的这些字我有好几个连写都不会写,虽然根本没听懂他到底在讲什么,但我已经彻底被征服,现在只要他一声令下,我百分百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刚说到佛,就有一位道貌岸然的僧人插入讨论圈,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万物无常,有生,则必有灭,死又有何哀?万物皆空,唯空,能容万物,又何必执着?万物随缘,缘合,乃见因果,岂可以强求?宽恕他人,便是解脱自己,一念光明,一念黑暗,二位施主,放下罢,放下恩怨,放下仇恨,放下杀伐,放下**……哎……放下我的佛珠好不好?” “你谁啊?从哪冒出来的?是这个村的吗?”丫头猛地松开揪住他胸口佛珠的手,僧人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僧人捋捋衣领,理直气壮反问道:“路过怎么了?我乃大度寺的住持泉如禅师,是不是这个村的并不重要,传播真理,人人有责。” “说得好!”一位坐在木头轮椅上的中年男子拍着手缓缓出场,接过话茬,“容忍了狂风暴雨,才会有风和日丽;容忍了惊涛骇浪,才会有碧波万里;容忍了弱肉强食,才会有万物和谐。正是由于我们始终秉持慈悲宽容的信念,傀魈们才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我们的精神所感染,才会在不知不觉中从罪恶的深渊一点一点向着光明靠近。还记得二十多年前,他们上一次打到这里时,活埋了村里所有成年男子,掳走了所有成年女子,杀光了所有的鸡鸭牛羊,一只也没留,当时我还是个小孩,他们还砍掉了我的双腿。但这次就明显不同了,杀的人远没有上次多,也没有掳走任何人,更没有把我怎么样,甚至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家畜,瞧,我家的两头猪都幸存了下来。这说明他们已经良心发现,不再赶尽杀绝,慈悲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心底生根发芽……” “发个毛芽啊,他们没杀光你们那是因为我们及时赶到了好不好!”丫头已经要崩溃了,指着村民们对飘在半空的伊振丰抱怨道,“这都是些什么奇葩啊?早知道就不该听你的来救他们。” 伊振丰无奈地耸耸肩,同时露出一丝困惑:“你们难道从来没有听说过能谅城吗?” “什么能谅城?”连闯荡江湖多年的丫头都没听过的地方,我自然更闻所未闻了。 于是伊振丰介绍道:“能谅城是全天下最善良的地方,生活在这儿的人以宽厚仁慈闻名,从不与人相争,从不在意得失,从不记仇报复。能谅城嘛,顾名思义,就是什么都能被原谅。能谅城由一座主城和一百多个村落组成,你们眼前这座村子,就是能谅城二十七号村。” “没错,这是一片仁爱的净土,请你们不要用暴戾之气玷污了它,”那位村长的遗孀抿着嘴吃力地说道,“虽然今天敌人毁掉了我们的家园,杀害了我们的亲人,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应该让它过去。我们无法改变过去,却可以改变未来,忘掉悲痛,忘掉仇恨,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废墟中顿时掌声雷动。 泉如禅师没有鼓掌,仔细打量着我,忽然一拍脑门,道:“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几年前那个太平州家喻户晓的道德模范沙步奇!在‘真善美传万家’活动中,你可是个风云人物,还上了《混沌教育报》的头版头条。” 丫头不禁对我刮目相看:“哟,你还是个名人呢。” 我谦虚道:“都是吹出来的。” 泉如禅师却叹了口气:“唉,既然沙施主你也曾是个胸襟宽阔之人,想必‘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的道理也不需要我来讲。当初,你的大师兄天天对你拳脚相加,你都能以和为贵,一忍再忍,如今为何会因为一件与你不相干的小事就如此大动肝火?何况当事人都已宽恕,你又为何死缠不放?究竟是怎样的人生经历,让你变得如此心胸狭隘?” 丫头顿时又对我嗤之以鼻起来:“原来你以前也和这些人一样愚蠢呢?” 我忙解释:“哪有,我只是有‘揍死盾’护体,打起来不疼,懒得计较罢了。” 泉如禅师继续他的感慨:“说来也是缘分,老衲能有今天,也全托沙施主的福。当年太平州府为了宣传你的事迹,在全州建了一十八处教育基地,编排了三十六幕戏剧,举办了七十二场巡回演出,召开了一百零八次座谈会,挑选了两百一十六名得道高僧到各地定点讲学,我有幸成为其中之一,到能谅城来宣传你的事迹。后来,由于宣传效果显著,能谅城成功入围天下十大‘真善美模范城’,并最终获得了‘古今第一慈悲城’的美名。为此,州府特地在能谅城修建了大度寺,并任命老衲为该寺首任住持,继续弘扬宽容的精神和慈悲的思想。” 我听得瞠目结舌:“我只记得当时有好多人上山来参观学习,没想到影响还有这么大。” “那当然,这就是教化的力量,”泉如禅师不无得意地指着村民们说道,“曾几何时,这些化外之民也都不知礼数,不服管束,锱铢必较,睚眦必报,加点赋税就大呼小叫,抓个壮丁就东奔西逃,当真不成体统,全无修养。但自从宣传了你的事迹之后,情况便大有改观了。” 我也看到了“改观”的结果,不禁好奇道:“那你们究竟是怎么宣传的,能令他们变化这么大?” 泉如禅师清清嗓子,娓娓道来:“这可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必须多管齐下,系统化推进,在能谅城宣教署的统筹安排下,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步,把你的事迹进行艺术化改造,推出了一系列小说诗歌戏剧连环画等作品,统一命名为《步奇传》,大量印刷;第二步,宣教署发文,专门为你开设了一门课——‘思奇课’,并将《步奇传》列为必读教材,要求能谅城境内的每一家学堂私塾每天上‘思奇课’不少于两个时辰,同时每户人家必须购买至少一套《步奇传》,以便自学;第三步,宣教署成立专门的‘助教组’和‘督教队’,‘助教组’根据定点定时定人的原则,深入到每个村落每条街道,按照‘三户一组’的方式,将每户人家编入学习小组,每天组织集中教学,‘督教队’则通过不定期抽查提问定期考核验收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学习制度落实到位,提升学习效果……”&gt; 第五十九章:善良的造恶者 泉如禅师喝了口水,继续讲解:“第四步,招聘了成千上万名戏子,组建‘巡回宣传队’,兵分十路,撒向各乡各村,通过张贴宣传画搭台唱戏与路人互动问答散发传单喇叭轰炸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将宣传工作融入百姓生活的一点一滴,使他们在耳濡目染间不知不觉地接受教育;第五步,将学习效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每个月举行一次评比活动,在结合‘督教队’日常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理论考核心理学评估模拟场景宽容度测试征文比赛汇报演出等方式,评选出学习标兵,给予其减免赋税免服兵役发放赏金张榜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成绩较差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人,我们也有一套鞭策帮扶措施,轻则罚钱罚物没收田地,重则将其关进能谅城大学堂的‘学渣补习屋’,接受强制教育一个月,每天由二十四名专职朗诵员分成四个班次,每班六人,围坐一圈,从卯时到亥时,不间断地对其朗读关于宽容慈悲的名人名言经典论述以及你的光辉事迹,直到下一个月的评比考核过关为止。” 我直听得心惊肉跳汗毛根根竖起,一想到被六个人围着念经的画面就更是耳膜发胀头痛欲裂,不禁悻悻骂道:“见鬼,原来我祸害这么深。” “怎是祸害?”泉如禅师皱眉道,“你的一个善行,激发了文人们无穷无尽的创作热情,净化了百姓们的思想灵魂,丰富了能谅城乃至太平州的文化底蕴,还创造了源源不绝的就业机会,此乃功德无量之壮举,何害之有?” 丫头替我答道:“扯淡!要不是学了他这愚蠢的逆来顺受的慈悲精神,这些人会变成任人宰割坐以待毙的鱼肉?智虚人能在这儿横行无忌这么多年?能有这么多无辜百姓死于非命?” 泉如禅师单手立掌,道:“善哉善哉!难道冤冤相报,就不会有战争了吗?以牙还牙,人就能长生不死了吗?人生在世,许多事根本没的选择。傀魈们身为士兵,服从命令是天职,他们与被杀者并无仇怨,杀他们也非出于私利,说到底只是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何错之有?再看这位可怜的指挥官,他也是奉命行事,带着人数并不多的一支队伍深入敌境,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吃不好,睡不好,还要时刻担心遭到袭击,你可知道这一路上经历了多少常人不能想象的艰难困苦?你可知道他承受了多少常人无法体会的心理压力?扪心自问,谁愿意背井离乡四处奔忙?谁愿意刀光剑影南征北战?谁喜欢天天杀人双手沾满鲜血?谁喜欢拿宝贵生命去冒险最后像只动物一样被卡在这里生死难料……” “行了行了!”我连忙打断他滔滔不绝的煽情,“我又不是要弄死他,审问一下总可以吧?”我清楚地认识到,我和丫头只有两张嘴,根本不可能说服这几十个不可理喻的家伙,不如省点力气办正事。这支傀魈部队显然不是主力,不可能孤军深入,我准备从那山羊胡子的口中问出他们主力部队的下落以及目的。 在我和禅师说话时,山羊胡子已经被村民们从长枪阵中解救了出来,躺在一旁惊魂未定。那位丰满少妇席地而坐,小心地把山羊胡子的脑袋搁在自己腿上,幽怨地看着我说:“问话可以,那也要让人家休息一下,瞧你们把他卡的,都喘不过气来了,啧啧,脖子都勒红了,作孽啊。” 丫头没好气地回敬道:“那是不是还要我们跟他说声对不起啊?!” 伊振丰忽的一下飘到我面前,道:“沙少侠,我们几个除了通风报信,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就此别过,顺便去四处转转,发现什么情况也好提醒你们。” 我点点头:“嗯,一路小心,后会有期。” 伊振丰滴溜溜一转,便散了人形,袅袅腾空而去。四下里响起呼呼数声,转瞬又归于平静,那几位风形人从始至终也没露出过模样,用他们独特的方式与寻常人的世界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有那么细微的一刹那,我竟被这种不惊不扰自由自在的生活状态深深打动,却不及认真品味,就被丫头的声音打断了:“休息够了没?我们可以问了吧?” 那山羊胡子原本已经缓过劲来,正躺在少妇充满弹性的大腿上享受母爱,听丫头一问,立马换上一副痛苦的表情,双手在喉咙前面焦急地比划着,嘴里嗬嗬呃呃不已,演技相当浮夸,却轻松征服了少妇。少妇顿时化身成一头护犊的母猴,冲我们怒目而视,呲牙咧嘴,抗议道:“催什么催!才这么一会儿怎么可能恢复?都是血肉之躯,你们被卡一下试试,有什么问题不能等他养好伤再问吗?” 我哭笑不得道:“这位姐姐,照你这样护着,他养个三年五载也不会好的。等到那时候,他的同伙恐怕早就带兵把太平州踏平了。” 丫头毫不客气地嘲笑她:“你这么有爱心,是不是还打算用乳汁哺育他茁壮成长啊?” 山羊胡子眼睛刷的一亮,痛苦的表情差点没绷住,只听那少妇一身正气地答道:“是又怎么样!他虽然是俘虏,却也是和我们一样活生生的人,也有生存的权利。只要能让他恢复健康,我愿意奉献我的一切!” “别逗了好不好,这事真的很重要,我必须现在就审问他!”我实在无法相信这竟是以我的事迹为模板调教出来的慈悲之人,简直一句都不想再听她说,三步并作两步,直接上前伸手去抓山羊胡子的胳膊。 “干什么!干什么你!”众人一哄而上,手挽着手挡在少妇和我之间,立起一道视死如归的屏障。 我猝不及防,被推了个趔趄,险些从土坡上面滚下去。一股郁燥的血气噌地一下直蹿头顶,我定住身子,深吸一口气,准备出绝招。我先试了试胸口的“昧人珠”,因为使用这个武器只让目标失去记忆,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可它一如常态,没有动静,看来村民们并不愚昧。我只好取出还泪盏,按住“探罪之眼”,去审视这些人的罪衍,以寻找脱杀技力量的源泉。 脑海中浮现出的画面又一次震撼了我的心灵,那是上一回智虚人入侵后的情形,背景和眼前的几乎一样,村庄在大火中燃烧,地上到处躺满了死去的和受伤的人,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去救这些村民,他们完全处于一种被屠杀的状态。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似乎非常享受这种状态,村长的老伴在攻击开始前就发现了智虚军队,却没有发出警报或者逃命,而是跑到村里把男女老少们都叫出来,站在村口列队欢迎;拄拐杖的老爷爷还牵出了自家养的十几头牛羊,送到智虚军队的阵前,问他们大老远过来肚子饿不饿,需不需要补充一下能量…… 智虚军队的指挥官也就是这山羊胡子将牛羊照单全收,然后一脚踹晕了老爷爷,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当傀魈们举起屠刀时,大部分村民也没有躲闪,而是选择了与屠杀者讲道理,试图说服对方放下屠刀回头是岸;那位坐在木头轮椅上的中年男子当时还是一名四肢健全五大三粗的壮汉,刚从地里劳作归来的他见到血腥的一幕,连忙丢掉手里的扁担和锄头,从贴身衣物里取出一张写有“和平祈福者”字样的红布条——那是他在上个月能谅城考评中获得的荣誉称号,挥舞着向面无表情的傀魈们示意,结果被乱刀砍掉了双腿……&gt; 第六十章:&ldquo;陌路尺&rdquo;争夺战 我实在无法再看下去,赶紧放开了按在“探罪之眼”上的手,一下瘫软在地,更别提用什么脱杀技了。丫头以为我受了伤,冲过来扶住我,紧张地问道:“怎么了?你看到什么了?” 我感到自己的腿在哆嗦,手也在颤抖,浑身一点力气都没,胸中也毫无怒意,整个人仿佛被掏空了一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语无伦次道:“这些……疯了……都疯了……” 见我这模样,丫头更加担心了,拼命摇着我的肩膀,道:“喂!振作点!他们疯了你就出招啊!怎么吓成这样呢?” 我被摇得清醒了一些,无奈道:“不是吓,是出不了招啊,他们……他们根本没有……”我都不知道怎么和丫头解释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他们有罪,纵恶之罪,可这种罪并没有伤害他人,更多的是让他们自己遭殃,所以完全不能激起我的怒意,只会让我产生无限的同情和悲悯。对于这样一群既无罪又有罪既善良又邪恶的人,我又怎么可能用脱杀技再去伤害他们? 正在我纠结之时,不远处,一名受了重伤的傀魈在村民的救治下苏醒过来,他只看了那位村民一眼,便从腰间抽出匕首捅进了对方的胸膛,直没至柄,眼神中不带一丝犹豫,也不含一丝情绪。 鲜血像花朵一样在刀柄四周绽放开来,那村民低头看着这凄美的画面,双手还惯性似的将傀魈身上的止血布带打好结,整个人才缓缓倒地,眼见是不活了。 “畜生!”丫头怒喝一声,冲过去就用短剑撕开了那傀魈的喉咙。 不出我的意料,马上就有几个村民扑上去推倒了丫头,嘴里还斥责她道:“住手!杀人凶手!” 他们和丫头滚在一起,拼命去夺丫头手里的武器。丫头虽然很生气,却始终把剑高高举过头顶,既不让他们夺走,也不让他们受伤。但,从他们攻击丫头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出招的理由和动力,来吧!脱杀技! 几个村民就像爆竹的碎片一样,瞬间从丫头身上炸开,腾空飞出数丈远,散落在草丛和池塘中。我动作极快,村民们都没注意到,还以为是丫头力大无穷把他们甩开的,不禁又惊又怕。这些村民中不乏年轻人,但多年的仁慈教育早已磨灭了他们的斗志,软化了他们的筋骨,将他们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善男信女,所以眼下只能躲得远远的,对丫头口诛笔伐起来: “醒醒吧!执迷不悟的野蛮人,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看上去白白净净的,下手竟然这么狠,这心肠简直比蛇蝎还毒!” “我们连傀魈都不怕,难道还会怕你个野丫头不成?” “小姑娘家舞刀弄剑的,成何体统?将来一定嫁不出去!” 众人义愤填膺,唾沫横飞,仿佛眼前这个女孩比杀了他们全家的傀魈更邪恶更可怕。多说无益,我走过去扶起丫头,帮她拍去尘土,道:“行了,再呆在这里,不被他们气死,也要被他们的口水淹死了。” 丫头也一刻都不想逗留了,却还记得审问的事,指着那山羊胡子说:“可智虚人的计划和行踪我们还不知道呢。” “谁说不知道?”我神秘地笑笑,一只手点了点自己的额头,另一只握着“还泪盏”的手翻过来给丫头看,那手指正按在“探罪之眼”上。 就在村民们谴责丫头的时候,我已经把山羊胡子那些不可告人的罪恶和秘密看了个一干二净。其实这是歪打正着,我本想趁村民们的注意力都在丫头身上时,偷偷把山羊胡子干掉,不料却从“探罪之眼”中看到了更多的信息,原来这山羊胡子是智虚国禁土魔君麾下的三号人物,人称“鬼怒将军”,曾多次率军打入太平州境内,杀掠无数,罪行累累。我还看见他部署这次袭击的过程,以及参与行动各路人马的行军路线,这些细节恐怕严刑拷问他也未必会如实交代。 丫头心领神会地朝我竖了竖大拇指,我顺势牵住她的手,就往擎天猪走去,趁早离开这是非之地。丫头悄悄扯了扯我袖子,轻声道:“不杀了那畜生头目吗?” 我将她拽到擎天猪一侧,揽过肩头,一边扶她上猪,一边将食指竖在唇前:“嘘……已经杀了。”说着,自己也迅速爬上猪背。 丫头却望着土坡,大为不解:“哪里杀了?那家伙不是还在动吗?” 我选定目的地,启动了擎天猪。待它带我们飞上半空,我才回答道:“我们要是当着村民们的面杀了山羊胡子,他们肯定又要大呼小叫,烦死人的。所以,我刚才用脱杀技杀他时,为他设计的死亡方式是内脏溶化肠穿肚烂而死,一时不会毙命,也怪不到我们头上来。” 丫头忙扭过头去往下看,果不其然,在我们飞出一段路后,那位双手沾满鲜血的“鬼怒将军”才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捂着胸口瘫软在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 村民们顿时慌了手脚,搀扶的搀扶,搭脉的搭脉,递水的递水,还有人给他做起了人工呼吸,但这些都无法将这位“鬼怒将军”留在人世间继续作恶,受尽折磨后,他终于按我所设计的方式得到了应得的下场。 “神了!延时绝杀!”丫头从后面抱上来在我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我又喜又羞,脸刷地一下红了,自从见识过真正的风形人之后,我就觉得从此不再有“二人世界”这一说了。幸好丫头在后面看不见我的窘态,所以我还能故作镇定地谦虚道:“雕虫小技,我本来想给他来个慢性中毒,耗上十天半个月再送他归西的,却担心他在这段时间里又趁机害人,索性就……” “啊?十天半月也行?”丫头惊讶地打断了我。 “那是当然!”我嘴上答得自信,心里其实也没有十足把握,但这脱杀技从不曾辜负我的期待,屡屡刷新我对其功能的认知,应该还有更宽广的可能等待我去探索。 明月皎皎,朔风猎猎,丫头单薄的身子贴着我的后背瑟瑟发抖,我脱下外衣转身给她披上,又将擎天猪的速度调低了一些。视野中的能谅城二十七号村已经变成一个小红点,无数道崇山峻岭在脚下纵横交错,千姿百态,有的像伫立的钟,有的像平卧的筇,有的像酣睡的熊,有的像潜行的龙。我不禁为这天地造化的神奇和美丽感到惊叹,九曲山脉若是从天上望下去,应该也是这般玄妙吧。 丫头似乎有些困了,眯着眼睛问:“我们现在是去哪?” “兜步平原,”我遥指西南方,道,“还有三百多里地就到了,那儿有好戏看。” 根据我从“鬼怒将军”处探得的信息,智虚的主力部队此刻正在兜步平原上与朝廷派出的南征大军对峙,他们这次大举入侵的目标是十大玄宝之一的“陌路尺”。 二十多年前,智虚国五大魔君和“正义联盟”大战于净罪山,十大玄宝重现人间,“正义联盟”守住其中三件,魔君们夺走了五件,还有两件玄宝在混战中不知所踪,这“陌路尺”就是其中之一。此物形似铜尺,在普通人的手里也就是个度量工具,可一旦被身怀绝技的人拿到,便有破土裂石缩地成寸之力,甚至可以移山倒海,天涯咫尺,朝游北海暮苍梧。&gt; 第六十一章:忽现世外桃源 这些年来,五大魔君和“正义联盟”一直都在寻找“陌路尺”的下落,奈何十大玄宝都是造型普通之物,只有在拥有“天赋异能”之人的手中,它们才会显现出与众不同的面貌,就算到手了,也要知道咒语才能发挥玄宝的威力,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直到一个月前,能谅城“知足染坊”的伙计阮大志从自家茅屋后院挖出一柄锈迹斑斑的铜尺,看上去年代颇为久远。阮大志的邻居洪兖并看见后,觉得这是一件珍贵文物,必须上交朝廷,当即报告了官府。 能谅城全体衙役迅速出动,将阮大志的茅屋围了个水泄不通。其实多次获得能谅城学习标兵和“良善楷模”荣誉称号的阮大志觉悟很高,早就和妻子商量过了,一致认为要上交国库,还特地购置了雕花托盘和蚕丝绸缎,将铜尺小心摆好,伏地叩首,拱手相送。 衙役们十分感动,然后奖励了他五十文铜钱。 阮大志用这五十文铜钱还掉一部分买雕花托盘和蚕丝绸缎时借的钱,还欠了一屁股债,感到无比光荣和幸福。 能谅城主陶禹泯第一眼看到这柄破旧铜尺时,有点想退货的冲动,幸好手下一位师爷提醒道:“传闻二十年前,天下十大玄宝有两件遗落在太平州,小人虽未曾见过这些宝物的模样,却听说其中有一件就叫‘陌路尺’,莫非……” 陶禹泯是个聪明人,宁可错看,不可错过,反正成本也不高,于是带着这柄铜尺去见了一位“天赋异能”之人,经过验证,果然就是传说中的“陌路尺”,大喜。 但纸包不住火,“陌路尺”在能谅城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到了智虚国。此时五大魔君中的四位都已经各自拥有了一件玄宝,唯独禁土魔君还两手空空,自然不甘心,当即命麾下干将“鬼怒将军”率数千人马来夺“陌路尺”。 与此同时,混沌国兵部尚书蒋千方也已收获密报,得知智虚军队的行军计划和路线图,急命“破虚将军”贾微伍率南征大军二十万,兵发太平州,拒敌于兜步平原。智虚人原本想搞突然袭击,窃取宝物,一击而回,所以并没有出动太多人,没想到走漏风声,遭遇了南征大军。本来以傀魈的战斗力,二十万官兵还不一定挡得住他们,但各路武林正道人士得到消息后也纷纷驰援,其中不乏能人异士,双方的力量便又趋于平衡,一时僵持不下。 “要不是‘鬼怒将军’在部署计划时对众将提起,我也无从得知这来龙去脉,如今既已了然于胸,自然要去兜步平原助朝廷一臂之力。”我一边驾驶着擎天猪,一边把从“探罪之眼”中看到的情况和自己的计划都告诉了丫头。 丫头好奇道:“你不是说他们在兜步平原对峙么?那这‘鬼怒将军’怎么回跑到这数百里外的小村子来的?” 我清清嗓子,继续向丫头讲述这“鬼怒将军”的最后一宗罪: 数日前,被堵在兜步平原的“鬼怒将军”见计划败露,心生一计,命令副将率主力在兜步平原上拖住南征大军,自己挑了两百名精锐组成奇袭队,从小路绕到能谅城后方,伺机入城夺取“陌路尺”。奇袭队穿上从军迷商铺买来的混沌国官兵服饰,戴上从整形医馆买来的仿真人皮面具,大摇大摆地穿越了重重关卡。 当奇袭队路过能谅城二十七号村时,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欢迎。村民们纷纷献上甜美的瓜果和香醇的佳酿,杀猪宰羊,载歌载舞。“鬼怒将军”担心夜长梦多,便皮笑肉不笑地谢过众人,命令奇袭队绕过人群继续赶路。可村民们实在太热情,翻出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件摆在奇袭队面前,把整条路堵得水泄不通。成群的姑娘围着披着仿真人皮面具的傀魈们眉目传情,顽皮的孩子们抱着傀魈们的大腿不让走,贤惠的主妇们捧着热腾腾的美味佳肴往傀魈们的嘴上怼。傀魈们没见过这架势,也没有七情六欲,只是木然地望着这一切,毫无反应。 村民们觉得很不可思议,根据以往数百年的经验,官兵们每次进村都是张嘴就吃伸手就拿,不给的就直接开抢,哪有对送上门的美食美女和财宝还无动于衷的?难道是嫌这些东西太差了?深受慈悲善良理念熏陶的村民们觉得这是自己未尽地主之谊,待客不周,感到面子上很过不去,于是纷纷撒起娇来。 “我说官爷,我这套家具虽然不是用什么名木打造的,却是祖上传下来的,好用着呢!” “我家没有什么积蓄,这几两碎银子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去年老婆生病我都没舍得用,今天特地拿出来孝敬您,您可一定要收下啊!” “您看俺这闺女,多水灵,多俊秀,俗话说的好,美不分贵贱嘛,您要觉得中看,就赏个脸带去呗!” “官爷您这也不要,那也不拿,想必是见惯了大世面,瞧不上我们乡下人这些土玩意喽!” “哎哟喂!可不能这样啊!咱们这儿穷是穷了点,可还从没让官爷们空手而回过呢!您若是嫌弃不要,叫我们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哇?!” “就是!士可杀不可辱!官爷您今天要是不把大伙孝敬您的东西都带走,我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众人七嘴八舌,噪声震天,把“鬼怒将军”的脑袋都吵吵大了。他这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眼看这样下去必定穿帮,心头一股无名火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声令下,傀魈们便大开杀戒了。 “真是一群既可悲又可憎的笨蛋,”丫头恨恨道,“剩余的傀魈部队还在兜步平原上吧?赶紧点,我们去把他们统统收拾掉,替这些可怜虫报仇。” “好嘞!抱紧咯!”我说着将速度档往上推了一格,擎天猪立刻向前猛冲出去。我抓着猪耳朵,感受着劈头盖脸的劲风,脑海里已经浮现出兜步平原的战斗画面了。 “小心!”丫头的惊呼声打断了我的遐想。 回过神时,只见前方不足百米处,群山环抱的一座山坳异光芒从群山之间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竖起一堵耀眼的光墙,生生斩断了擎天猪的飞行路线。此时天已蒙蒙亮,这光墙宽达数里,高近百丈,上端彩云巍巍,周边红雾艳艳,彩云红雾间还有许多身形像仙鹤叫声比风铃还清脆的彩色大鸟上下翻飞,俨然一派仙境模样。 我第一时间想起了莫愁峰上的虚空屏障,那也是一道墙,与眼前这墙相比显然逊色不少,但那威力我记忆犹新。以擎天猪这速度,要是被反弹一下,不猪毁人亡才怪。想到这儿,我连忙猛揪猪耳朵,来了个九十度急转。擎天猪头一扭,矫健的身姿沿着光墙的边缘滑过,我们也看见了光墙另一侧的景象。 这是一座东西走向直径数里的椭圆形山谷,南北两道弧形山梁上丛林密布,绿树成荫,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铺下数十丈青翠“地毯”。再往下,坡势渐缓,折起层层叠叠,似梯田一般。每一层都覆盖着大片大片我从未见过的奇花,有些只有一种颜色,有些则像调色板一样,模样更是千姿百态,无奇不有:有些像熊熊燃烧的火把;有些像皎皎高悬的残月;有的花茎又长又直,锯齿状的花瓣一溜排开,看上去好似一把钉耙;有的花朵长得像小孩的脸蛋,有鼻子有眼,还会随着山风的拂动显露出各种表情;还有的花瓣四散垂下,上面布满银白色斑点,仿佛一道道倾泻的瀑布……&gt; 第六十二章:误伤花海医仙 这一层层令人眼花缭乱的花田顺坡逐级而下,深不见底,大约十三四层以下的花我就看不太清楚了,但我发现这些奇花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一朵都在向空中释放出泛着微光的颗粒。这些鱼籽大小的发光体五彩缤纷,首尾相连,像一条条丝带似的飘往高处,汇成了罩在山谷上的那一圈光墙。 “好美呀!”丫头忍不住惊叹,一边推着我的胳膊催促道,“快下去看看!” 我提醒道:“你忘了虚空屏障了?” “胆小鬼!这还不简单!”丫头说着伸手从背囊中取出一只馒头,撕下一半,照着光墙就丢了过去。 “哎……”我话音未落,馒头已经像穿过气泡一样钻进了光墙,划着弧线朝山谷深处落下去。 丫头拍拍我:“瞧,馒头没事,你也不比馒头嫩多少,就别缩头缩脑了,快进去!” 我这才调转猪头,向山谷斜飞下去。进入光墙的瞬间,我条件反射地咬紧牙关闭上眼睛,却感到全身一暖,神清气爽。睁眼一看,我丫头和擎天猪都被一层薄如纱衣的绿光笼了起来,脸上手上仿佛正在与蚕丝亲密接触,连肤色都明显润泽了不少。 舒畅的感觉令丫头心情大好,引来了上百只九翅魔蝶,在我们上下左右翩翩起舞。这些美丽的精灵也不知是本来就藏身在这山谷之中,还是一路尾随我们而来,每次都像风形人一样来去无踪。受它们的感染,我也玩兴大发,一扯擎天猪的耳朵,它便沿着山谷的椭圆形曲线开始绕圈飞驰。被它撩起的劲风掠过层层花田,顿时掀开道道细浪,仿佛翱翔在一片五彩斑斓的海洋之上。 刚绕了半圈,就听见谷底传来一声:“哎哟!” “咦?下面有人?”不等丫头指挥,我已经把猪脑袋扭向了声音传来的方位。 这山谷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深,大约飞过二十多层花田,世外桃源般的谷底就呈现在眼前了。南北两座山在此汇拢,铺开数十丈宽好几里长的沃土,花的海洋并未就此止步,除了一条横贯东西的笔直的小溪和一小块方方正正的空地,谷底已被万紫千红所占领。 那一小块方方正正的空地百尺见方,无花无草,平整得像一整块镜子,淡蓝色的地面上泛着千万点银白色的光,仿佛夜空中的银河。这景象令我想起了耽秀城元宝岛的码头,也是这般干净平滑,只是少了无限生机。 空地的西北角有一间小小的竹屋,组成竹屋的每一根竹子都像是刚劈下来的雨后新竹,青翠欲滴。我刚把擎天猪停在竹屋正门前不远处,竹屋后就闪出一个小姑娘,十一二岁模样,身穿七色奇花串成的衣裳,腰系五彩草裙,赤着双脚,耳后梳着两根小辫子,手上握着半只馒头,柳眉杏眼,冰肌玉骨,体轻似燕,声脆如莺,冲我们一嘟嘴:“是你们丢的馒头吗?!” 我忙赔笑道:“呵呵,不小心掉的。” 丫头也帮着圆谎:“是呀是呀,我们刚从上面飞过,正吃着呢,被这美景惊到了,就……” “飞?”小姑娘歪了歪脑袋,满不在意地看了一眼擎天猪,“哟,升级了,样子还是那么难看。” 我一愣:“你认识鲁前辈?” “前辈?”小姑娘噗嗤一笑,“哈!他要算前辈,那我岂不成泰斗了?” 我对她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有些不满,驳斥道:“你知道什么?鲁前辈建立了人道盟,惩恶扬善,锄强扶弱,又发明了那么多造福天下的神奇物件,无论在江湖上还是在科技上都算是名副其实的前辈了。” 丫头也帮腔道:“这小姑娘住这深山老林里,足不出户,孤陋寡闻,说了她也不明白。” 小姑娘调皮地瞟了旁边一眼,身子忽的一闪,便从十几米开外瞬间来到我的面前,沿途纷纷落下的美丽花瓣画出了她的移动轨迹。一张精致俊俏的脸蛋近在咫尺,虽然很美,却惊得我急向后仰去。她一把抓住我的衣领,用纤细的手指点着我的胸口,笑吟吟道:“‘昧人珠’的持有者如此蒙昧,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哦。” 我愈发震惊:“你……怎么知道……” 小姑娘松开手,轻轻一转身,又带起一阵花雨,人已坐在了竹屋顶上,声音远远传来:“你刚不是还说我什么也不知道么?‘知之为不知不知为知之’,见多识广未必知真面目,孤陋寡闻也未必一无所知,要看透世间事,又何须足出户呢?” 这深奥的话和她说话的方式,都让我想起了师父。我急欲一探究竟:“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小姑娘娇躯一挺,连翻数个筋斗,稳稳地立在一片花丛之上,双掌平摊,源源不绝的花瓣便从两只掌心涌了出来,随风起舞,在空中勾勒出四行字: 佛魔一花间,得失半龙前。 知人不知面,医痴不医癫。 “花?医?”丫头喃喃自语,忽的豁然开朗,“原来你是花海医仙!” 十七年前,弧淖城。 苍天与大地的冷战终于结束——肆虐了一个多月的干旱说走就走了,就像来的时候一样随便而诡异。 艳阳高照的午后,忽然下起倾盆大雨,密集的水柱架起亿万道沟通的桥梁,冰释了天地之间的矛盾,令彼此的面色都不约而同润泽起来:天,不再傲娇泼辣;地,也不再阴沉冷漠。 这场甘露虽然拯救了无数垂死的生灵,却还是招来猝不及防的人们的一致痛骂。不是他们不懂得感恩,而是这雨实在令人无福消受。与以往的降水不同,这些雨滴冒着寒气,比严冬的霜雪还要冰冷刺骨,被它们亲吻到的皮肤瞬间就失去了知觉。奇怪的是,如此低温的雨滴也不结冰,仍像寻常的雨点一样哗哗地下。也许是老天觉得这片土地燥热太久,下点猛药降降温罢。这效果立竿见影,地面上蒸腾了一个多月的热气转眼即逝,大街小巷空无一人,天天抱怨的知了们也集体噤声,家家户户的门窗上很快便铺满了霜。 醉烟坊像往常一样生意红火,炎炎烈日并不能阻挡客人们追逐性福的脚步,同样,瓢泼大雨也做不到,只不过让醉烟坊精心为客人们准备的冰镇瓜果暂时派不上用场而已。 躲雨的人堵塞了醉烟坊的大门,老鸨笑容可掬地询问了他们每个人的消费意向,并将有财力且有兴趣进屋躲雨的人请了进去。然后,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就挥舞着木棍出来清理场地了,顿时鸡飞狗跳。 这般热闹,谁也没有注意到对街拐角处传来的啼哭声。那哭声断断续续,十分微弱,却传到了一位老女人的耳中。她其实并不老,二十年前被卖到醉烟坊时只有十七岁,那时的她是弧淖城中公认的第一美人,多少公子阔少一掷千金只为能听她唱上一曲,多少江湖豪侠生死相搏只为能与她对饮一盏,至于更进一步的非分之想,她是不答应的——她向来只卖艺。 可是在醉烟坊,有些事情并不取决于她答不答应,而取决于客人尊不尊贵。太平州守护使皇犬忠的胞弟皇小犬兼太平州兵马大元帅弧淖城城主于一身,无疑是一位足够尊贵的客人,他用一万两白银加上一个眼神,就说服了醉烟坊的老鸨——其实一个眼神就可以说服,但皇小犬不差钱。&gt; 第六十三章:回忆二娘往事 老鸨用一小包几文钱买来的粉末就完成了使命。从那以后,皇小犬便隔三差五来醉烟坊寻欢,但他很快便发现,这个刚被他弄到手的姑娘正以一种惊人的速度衰老。短短一个月,她像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皱纹密布,眼睛黯淡无光,牙齿发黄松动,胸部萎缩下垂……女神转眼变成大婶,令皇小犬**尽失,差点落得和薛青云大侠一个下场,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看走了眼,进而怀疑自己会不会被传染这种衰老症,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自那以后,包括皇小犬在内的所有客人都不再碰这个姑娘,她似乎也不再衰老下去,却也没有恢复原来的容颜。十多年来,她一直保持着五六十岁的模样,平日里深居简出,上街时也戴着面纱。人们渐渐忘记了她原来的姓名,便叫她“二娘”。按常理,醉烟坊不会留着这种没有使用价值的姑娘,但二娘是个很随和的人,对谁都彬彬有礼,说话也轻声轻气,加上老鸨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尚怀有一丝内疚,也不好意思直接赶走她。更重要的是,二娘“色衰艺犹在”,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诸般技艺不但没有像容颜一样受损,反而比之前更精湛了。蒙上脸,扯起帘子,吹拉弹唱一番,也是极好的享受,引得不少文人墨客前来捧场。可惜这人数是不断递减的,因为其中大多为附庸风雅之徒,一开始慕名而来凑个热闹图个新鲜,但一见二娘的容貌,便意识到自己和她不可能像言情小说里那样发展出一段风流韵事,顿时恪守起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来。 久而久之,听曲赏艺的也寥寥无几了,二娘就像空气一样在这片繁华之地生活了二十年,直到断续的啼哭声打破这平静的孤单。二娘循着声音,在对街拐角的垃圾桶里找到了这名被放在破竹篮里的女婴。女婴一见二娘,立即停止了哭泣。二娘一见女婴,则是大吃一惊,周围正下着冰冷刺骨的怪雨,自己撑的伞也已经结上了一层霜,而这女婴虽然衣不蔽体,面有菜色,看起来病怏怏的,身上却毫发无伤。更不可思议的是,当寒冷的雨滴打在这女婴的皮肤上时,竟直接变成了一缕缕蒸汽,飘散在空中。二娘伸手去抱她,忽然感到一股强大的电流从指尖传来,险些站立不稳。这时,二娘才发现,女婴的胸腔内似乎有一团深灰色的气体在旋转,无数道白色橙色紫色的电光从这团气体中迸射而出,顺着经络游向全身。 二娘感到有些害怕,却不忍心丢下女婴不管,便提起那只破竹篮,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醉烟坊。她头也不回地冲上楼,一进自己的屋子就顺手关上了门,然后把竹篮撂在桌子上,自己远远地坐在床边大口喘气,惊魂未定。缓过劲来之后,她小心翼翼地靠近那竹篮,探头一看,只见女婴正冲她甜甜地微笑,丝毫没有会伤人的样子,只是胸中的气体和电光依然在躁动。二娘忽然想到,这女婴被人遗弃在此不知有多久,肚子一定饿坏了。她一时也弄不到奶水,只得下楼找来一大碗米浆,喂给女婴。那女婴也不挑食,咕嘟咕嘟喝得一干二净。 说来也怪,刚喝完这碗米浆,女婴体内的气体和电光就全部消失了,皮肤也渐渐恢复了光泽,连窗外的大雨也骤然停止了,天空又晴朗起来。二娘隐隐感到,这个女婴就是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自己今后的命运将与她紧紧连在一起。不用介绍,这名女婴就是丫头。 从此,二娘就与这丫头相依为命,负担也更加沉重,但二娘宁可自己吃不饱穿不暖,也从不让丫头饿着冻着。为了养活两张嘴,二娘揽下了醉烟坊里全部重活脏活,给姑娘们洗衣烧饭,替客人们端茶倒水,还要收拾屋里屋外的垃圾,稍不小心就会受到老鸨和客人们的冷眼怒骂。不过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少气,只要回屋看见丫头可爱的笑脸,二娘就觉得一身轻松,疲惫全无。丫头长大一些后,二娘又当起了她的老师,教她识字,授她技艺,把自己的所有本领都传给了她。寒来暑往,星移斗转,转眼间,当年的小不点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二娘也感到了自己正在衰老。以前她只是容颜苍老,身体还是充满活力的,但现在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却几乎完成了寻常人六十年才能做完的活,多年的辛劳早已像蚂蝗一样吸光了她的元气。她已经不能像从前一样一天洗上百件衣服了,也不能一口气把一捆柴火从门口扛到伙房了,更不能把已经和自己刚来醉烟坊时一样大小的丫头高高举过头顶了,更致命的是,她发现自己得了一种怪病。 发现这怪病时,二娘正在拖地。这件屋子是醉烟坊最大的包厢,刚刚狂欢通宵的几位贵客宿醉未醒,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二娘拖得很小心,像一位画家,在堆满瓜果皮瓷器碎片和呕吐物的画纸上创作。但正如刚才所说,她已经老了,手脚并不完全听任使唤,脏兮兮的拖把从一位贵客的脸上划过,直接将其熏醒。 此人是弧淖城首富的干儿子,绰号“首富干”——他也想过其他更有诗意的绰号,但只有这个绰号才能让人一看就知道自己的身份。“首富干”睁开朦胧的睡眼,一抹脸,一闻,顿时醒了一半,摇摇晃晃地寻找敢于在太岁头上动拖把的人。二娘早慌了神,忙不迭地取来干净毛巾给“首富干”擦脸。“首富干”一把甩开毛巾,二话没说,挥起拳头,照着二娘劈头盖脸打去。 “哎哟!对不起!” “哎哟!我X!” 第一声是二娘说的,第二声是“首富干”发出的。被打乱头发的二娘还以为“首富干”在学自己说话,也没顾得上梳理,正要继续道歉,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首富干”瘫坐在地上,眼睛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手其实已经不能再叫作“手”:皮肤上长出一层灰褐色的硬斑,上面的汗毛全部干枯脱落,下面血管里的血液似乎凝固了起来,手指也全部失去了运动能力,僵在那儿,变得又干又硬又黑。而且这些变化正在顺着手臂向上蔓延,现在已经到了肩头…… 二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首富干”心里十分清楚:他正在一截一截地变成木头! 另外几位醉鬼也在“首富干”的惊叫声中陆续醒来,有的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有的试图上去帮忙,但根本不知道如何帮。 “砍掉我的手!快砍掉我的手!”自己的手已经不听使唤的“首富干”歇斯底里地向朋友发出狂吼。 可是,等他的朋友们魂飞魄散地拿来斧头时,“首富干”已经变成了一尊木雕。 由于事发时,只有二娘和“首富干”是清醒的,周围没有第三个人,“首富干”也没有来得及说出经过,所以当惊慌失措的二娘趁着混乱离开现场后,“首富干”的朋友们就把帐算在了醉烟坊的头上,理直气壮地声称醉烟坊提供的酒水瓜果有毒。 二娘当时也不确定是怎么回事,只知道那人打了自己的脑袋之后就变成了那样,后来她抓来一只老鼠,用老鼠触碰了自己的头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害怕人们知道这件事后会把她当成妖怪,更害怕自己的这个怪病会伤害身边的人,尤其是丫头。在痛苦的挣扎中,二娘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世间有一位名叫花海医仙的人,能治愈各种怪病,但谁也没见过花海医仙,也没人知道此人在哪。 思量再三,二娘做出了决定,她给丫头留下了全部的积蓄,和一封信,说明了自己离开的原因和目的,嘱咐了许多事情,就像永远不会再见面一样。&gt; 第六十四章:弧淖城太监馆 半个时辰后,我和丫头抵达弧淖城。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命运坎坷的古城,作为州府所在地,它经历过无数次的跨越式发展,由于跨的步伐太大,经常一不小心就扯着蛋,也因此获得了很多回味无穷的别名。 最初,设计者们想把它打造成天下最宏伟最壮观的城池,便将远近数百里的大小城镇乡村一股脑儿划了进来,使弧淖城像遇到危险的河豚鱼一样,一转眼膨胀了十余倍,号称“无垠之城”;从此,这片辽阔的土地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古寺深宅被夷为平地,老街旧巷皆杳无踪迹,高低错落的华丽建筑在这些废墟中拔地而起,焕然一新的弧淖城又获得了一个好听的别名,“希望之城”;随着人口和房屋不断增多,城池也越来越拥挤,经常发生车马被堵人群踩踏之类的事件,设计者们不得不重新规划,拆的拆改的改,一番折腾后,弧淖城变得七零八落遍体鳞伤,设计者们美其名曰“不羁之城”;在随后席卷天下各州的“千城斗艳”最美城池评比活动中,弧淖城建起上百座超大型广场和森林公园,各种奇花异草珍禽灵兽古物瑰宝从天南海北源源不断运来,将这里变成了设计者们引以为豪的“梦幻之城”;成为最美城池后,三教九流齐聚于此,犯罪率急剧上升,盗抢成风,鸡犬不宁,许多人被偷得找不到衣服穿,甚至连家里的门窗都被卸了个精光,前来视察的朝廷官员们见此“人人衣不蔽体家家夜不闭户”的奇观,无不感慨此地民风淳朴思想纯净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交口称赞弧淖城不愧为“无邪之城”;后来一场连降数日的大雨将弧淖城变成一片汪洋,溺亡者甚众,设计者们一边焦头烂额地疏浚河道改造排水系统,一边绞尽脑汁为弧淖城找了个全新的定位:“漂流之城”。 丫头曾在弧淖城里的醉烟坊生活过,对这座城池没什么好印象,不太想进去。我担心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控火魔君率领的智虚大军已经绕到了他们后方,觉得还是应该进去提醒一下他们。这事跟守城官兵说没用,他们醉得连我和丫头是几个人都分不清。 弧淖城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如处子般娴静,尽显古都风韵;又似仙女般孤傲,不失州治之威。与城外萧条的模样截然不同,城里没有半点闹饥荒的迹象,也没有丝毫在战争状态下的感觉。虽然各条驿道关卡重重,却闻城楼上酒肉飘香;虽然郊野阡陌荒草萋萋,却见庄园中繁花似锦;虽然街市巷弄空空寂寂,却听酒肆里莺歌阵阵。走在弧淖城中,我不禁觉得自己的担忧实在多余,看上去,这儿的人们不是对守军的御敌能力充满信心,就是早已看破红尘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固颐正视,平肩正背,臂如抱鼓。足闲二寸,端面摄缨……”一阵铿锵有力的口令声打破了宁静的氛围。 循声向右望去,是一间学堂模样的建筑,两扇大门半敞着,门上悬着一块写有“寺人学馆”字样的横匾。院子里整齐地站着五六排穿着各色服饰的男子,一个个俯首躬身,低眉垂目,似木桩一般杵在烈日下,若不是汗透衣衫,根本看不出是一群活物。一位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一边喊着口令一边在队列中来回穿行,像一根犀利冷峻的缝衣针,一会儿戳戳这个人的肩膀,一会儿敲敲那个人的额头。被点到的人就如同被蜂蜇了一般,身子一哆嗦,脸瞬间红到脖子根,姿势愈发恭顺。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丫头。 “太监训练营,”丫头一指门两旁,“看那校训就知道了。”只见围墙上刻着十六个大字: 似人非人,似犬胜犬,皮厚命硬,身残志坚。 墙头还露出几面迎风招展的大旗,绣着一条条朗朗上口催人奋进的标语: “读书十年苦,自宫一刀荣。” “去势来富贵,无根有乾坤。” …… 当初美人团来清虚观做客的时候,我也听她们带队的韩公公说过,朝廷专门设有内书堂,负责对宫里的太监进行培训,却不知道民间还有这样的太监培训机构。丫头说这是由于太监这一行太热门,为了提高竞争力,那些想当太监的人净身之后都会选择先去“寺人学馆”参加强化训练,然后带着毕业证书去宫里应聘太监,录用率能高出不少。对于从名牌“寺人学馆”毕业的高材生,考官们的脸谱都要换一副,毕竟将来在官场上还说不好是谁压着谁呢。这样的培训机构光弧淖城就有十几家,收费都不低,而且只收净身过的学生,这是上面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生员队伍的纯粹性。 早在千百年前,混沌国的开国皇帝就独具慧眼地发现太监这一物种在官场的优越性,认为这些无根一身轻的人无欲无求无牵挂,所以会比普通人更无私更敬业,于是对太监们委以重任,选妃立嗣传位祭天外交修史建陵墓……每一位皇帝从呱呱坠地到龙驭宾天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大事都交由太监们负责,连打仗的时候都不忘给他们立功表现的机会,在元帅之上加了个“督公”的角色,随军出征,打赢了是太监督战有方,打输了是元帅指挥不力。不仅如此,朝廷里的每一个机构也设有“监印使”之职,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任何需要向皇上请示汇报的事,都必须到“监印使”那里盖一个章,折子才能递上去。为了彰显比一品大员更重要的地位,“监印使”的官阶被定级为“特品”,一下就把那些寒窗苦读多年又挤破脑袋考上来的官员们比了下去。这便是为什么太监这一行的竞争比科考还激烈的主要原因,但读书人也没什么好不服气的,毕竟科奴们就算一辈子都考不上功名,或者考上了却没得到自己喜欢的官级,大不了落个怀才不遇的下场,还可以用避世归隐去博个好名声,而那些阉了的人如果当不上太监,就真的“赔了夫人又折鞭”了。 听了丫头的介绍,我才理解眼前这些准太监们如此刻苦训练的心情,再向院子里看去,只见他们每个人面前的地上都摆了一只人脚的木头模型,似乎是新的训练科目。 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大步走到队列的右前方,高声发出指令:“向右看齐!向前看!稍息!立正!跪!舔!” 上百名“无欲无求”的追梦人步调一致地完成了一连串标准动作,齐刷刷趴在地上,迎向木头脚,伸出舌头,津津有味地吻着舔着吮吸着……如痴如醉,娇喘连连。 见他们这么拼,我深感同情:“好可怜。” “省省吧,羡慕太监的人可比羡慕你的人多了去了。”丫头不以为然地拽住我继续赶路。 大约穿过六七个街区,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广场。场中央搭着一个数百尺见方一人多高的巨大擂台,红绸环绕,旌旗飘扬。台下四周摊位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 “瞧一瞧来,看一看,高仿真傀魈面具,戴上它刀枪不入,摆家里镇宅辟邪,出门旅行还能当夜壶,超大容量,绿色环保,可循环使用,绝对物超所值了哈!”&gt; 第六十五章:犯贱会大作战 “门派倒闭,帮主跑路,武林秘笈亏本大甩卖啦!帝皇神功托光棍法真夏剑谱菊花残卷,独门绝学应有尽有,不要九九九,不要九十九,只卖九两九,一律九两九,买一送一,多买多送哟!” “走过路过别错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神佑’牌裹脚布,王大师亲自开光,无毒无公害,转霉运祛晦气,功效超过四叶草兔子脚十倍百倍,保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想逃离都市喧嚣吗?想躲避债主纠缠吗?想偷看美人洗澡吗?凌波牌迷踪丸让你梦想成真,国际认证,忍者专用,一粒让你来去无踪,两粒让你神出鬼没,三粒让你穿越时空……” “比香猪还可爱,比飞毯还神奇,高科技新能源全自动座驾——‘天赐牌’擎天猪减价大酬宾咯!人道盟独家授权专卖,假一赔十!” 我们循声来到这个摊位,只见地上横七竖八摆了好多只擎天猪,乍一看,和鲁天赐骑的那只没什么不同,细瞧才发现这玩意屁股上刻的是歪歪扭扭的“擎一大猪”。 丫头摸了摸其中一只的下巴:“这猪能飞吗?” “废话,不能飞就送去屠宰场了。”小贩一眼就看出我俩不像买得起高档消费品的人,抽了下嘴角,皱着眉头推开丫头的手,掏出手帕擦了擦丫头刚摸过的地方。 丫头还有更高的期望:“那这猪会说话吗?” “那是当然,还会唱京剧呢!”小贩正准备演示“擎一大猪”的功能,广场对面忽然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骚动,尘土翻腾着从高台下涌起,弥漫开来。 众摊贩惊恐的声音此起彼伏:“‘犯贱会’来啦!” 他们如同遇见洪水猛兽一般,手忙脚乱失魂落魄地四散而逃。左边一位把仿真面具往脸上一扣朝小巷里奔去,右边一位扯起裹脚布把脸一蒙蹿上了屋顶,后边一位往地上丢了三颗迷踪丸借着浓烟遁得无影无踪……眼前这位也不含糊,一屁股骑上那只“擎一大猪”,猛扯猪耳朵,“擎一大猪”嗷的一声横着冲了出去,直直地撞入广场一侧的房屋中,在墙上留下一个黑幽幽的人猪合一的窟窿。 广场上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没来得及逃的小贩,蜷着身子呻吟不已。一大帮全副武装的人在尘烟的笼罩下横扫过来,他们分成前后两个阵营,前面的几个凶神恶煞,步伐坚定,脖子和臂膀上刺满纹身,见摊就砸,见人就打,一看就知道久经沙场。跟在后面的那些皮肤都很干净,面带怒容却不够走心,气焰嚣张却略显浮夸,步伐也不够自信和霸气,应该刚出道不久,还没得到真传,路过倒在地上的伤者还不忘补上几脚,以向观众证明自己跟前面那几个狠角色确实是一伙的。 这支队伍的头头是个皮肤黝黑长着驴脸的女人,因为太黑看不出她的年纪,其实性别我也不确定,唯一可识别的特征是微微隆起的胸部,但也可能是个热爱健身或雌激素过剩的男人。她,或者他,挥舞着一把三尺长明晃晃的尖刀,边走边指挥手下们四面出击,像一个经验丰富的驯兽员。 一位面目狰狞的光头胖子从侧面逼近,瞟了一眼地上的山寨“擎天猪”,冲我怒叱道:“胆子不小,敢私制危险交通工具!” 我遥指着远处的墙:“不关我事。” 光头胖子瞟了一眼那窟窿,当即给我罪加一等:“还破坏公物!”说着抡起手上的铁锤把旁边一位抱头哆嗦的小贩的腿给敲折了。我感到既费解又气愤,就算我破坏了公物,又跟这小贩有什么关系?要敲也应该敲我才对,简直是蛮不讲理。我不慌不忙地松开腰带,准备好好教训这群流氓。 那头头远远瞧见我在做什么动作,眼睛一瞪,举刀指向我:“干嘛!你想干嘛!随地大小便信不信老子弄死你?”这声音又尖又细,听不出男女,但女的应该说“老娘”,所以他应该是男的。 光头胖子对头头的意图心领神会,怪叫一声,挥舞着铁锤冲过来,迎风敞开的上衣里露出一片乾乾鞑鞑的横肉,张牙舞爪的模样既可笑又可恶。 喀嚓,哎哟!锤子重重地砸在他脚上,而他的手臂已经脱臼。流氓们都愣住了,还是头头见过世面,马上就反应过来:“哟,会气功,大伙一起上!”众喽罗应声而出,操起各种兵刃向我扑来。 我小退几步,凝神屏气,呼吸间数招叠出,立刻将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汉子击飞,顺便用他们的身躯把后面的人尽数冲翻在地,晕的晕,伤的伤。有几个还想有所表现,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冲锋,又被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撂倒。 丫头连连拍手:“太帅了!”我正要谦虚两句,忽见白光一闪,同时腰间像被什么东西用力顶了一下,接着听见“当啷”一声,一柄尖刀落在左侧十多米远的地方。比我更惊讶的是那头头,他刚才飞掷一刀砍在我的腰上,竟被生生弹了出去——他当然不知道“揍死盾”的来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头头面前,刚才还威风八面的他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和小贩们看他的一模一样,声音在风中摇摆跳跃:“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轮得到你发问吗?你们这‘犯贱会’什么来头,敢这般为非作歹?” 他见我的表情明显不如他自己刚才那么凶残,便稍稍定神,小心地答道:“是,是‘泛太平州美好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委员会’,简称‘泛建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是替衙门办事的。” 丫头哼了一声:“替衙门欺压百姓?” “不是,不是,这些刁民天天在这叫卖,无证营业,扰乱市场,堵塞交通,制造噪音,实在不守规矩,而且明天这儿就要举办比武选将英雄会,上头命令清场,我们也是奉差办事啊。” “人家没偷没抢,摆个摊混口饭吃,犯得着下这么狠的手?”丫头踢了踢地上的凶器,“蓄意伤人好像比你刚才说的所有罪状加起来还重吧?那按你们的方式该怎么处理你们呢?”说着,她捡起一把砍刀,漫不经心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刃尖。 “啊?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是我们不对,小的们不懂事出手重了点,您大人有大量给个机会吧!”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得问问他们同不同意。”丫头一指躺在地上的小贩们。 头头马上命令身旁一个被撞掉门牙捂嘴哀嚎的麻子脸:“哭个鸟丧,还不快去!” 麻子脸一骨碌爬起,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一个小贩跟前,对他嘀咕了几句,又掏出一些碎银子塞到他手里,小贩死活不敢拿,麻子脸喝了声“拿着”,他才忐忑地揣进怀中。然后麻子脸转过头冲我们谄媚一笑,满嘴血污看上去就像蘸了辣椒酱的芝麻烧饼。 那小贩立刻使出全身力气站起来,用沙哑的声音喊道:“我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跟他们没关系,大侠放过他们吧!”说着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匆匆离去。 接着麻子脸又用同样的步骤取得了另外几位受伤小贩的谅解,咧着嘴哈着腰回到我们面前,双手托着三根金条:“兄弟们知错了,请二位大侠发落。” 我和丫头心情复杂地对视一眼,无话可说。心中怒气顿时变得苍白无力,不浇自灭,受害者都以德报怨了,我又何来不平? “算了,以后老实点!”我厌恶地扫了他们一眼,索然转身。&gt; 第六十六章:比武选将大会 “这个不能算了,不要白不要。”丫头一把将金条揽入袖中。头头和他的手下们像一窝被捣了巢穴的老鼠,夹着尾巴四散逃窜,只剩我和丫头呆立在冷冷清清的广场上,像两只无人喂食自娱自乐的野鸽子。 我注意到高台上插着一杆醒目的黄旗,上面绣着一个“将”字,便问丫头:“刚才那家伙是不是说明天这里要举办什么比武选将英雄会来着?” 丫头精神一振:“是啊!到时候你去拿个第一,统领千军万马,就威风了。” 我从没对丫头提起过我爹是顶着无数光环的旷世奇侠沙仁,毕竟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拿爹来撑门面是件很窝囊的事,何况丫头也不是那种贪恋“侠二代”的庸脂俗粉。而令我感到惭愧的是,与父亲相比,现在的我一事无成,得过的最高荣誉只是个“道德模范”。要知道,许多和我同龄的小伙伴们因为帮老爷爷推牛车扶老奶奶过马路捡俩铜钱交给差役叔叔都获得了这头衔,还有一个地主儿子凭着家里捐给学堂三万两银子也当上了“道德模范”,所以这玩意不提也罢。 眼下,这不期而遇的“比武选将英雄会”无疑给了我一个向世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当然,我也可以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从按时上下班到年年拿先进,从寻找迷路宠物到勇救落水儿童,从力擒蒙面大盗到铲除邪恶黑帮,慢慢积累功德和人气,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的巅峰。但那样的话等我成功之时可能就是个每天三餐只能喝粥走两步就要坐下来歇会儿一晚上要跑五六趟茅房的糟老头子了,看到性感少女来献花也只能耷拉着脑袋哆嗦着双手傻笑着任由自己的口水从嘴角流到裤脚却无能为力,这显然不如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去参加个什么“天下第一美男”大赛或是眼前这“比武选将英雄会”然后一鸣惊人再然后天天醒数雪花银醉卧美人膝来得逍遥快活。年轻人大多急于求成,这一点我也未能免俗。 第二天一早我和丫头又来到广场上,那些小贩没有出现,高台旁搭着一个布棚,立着块牌子:报名处。 我们走过去,棚子里摆了张桌子,对面坐着一老一少,穿着官服。老的那位身形瘦小,蓄着白色山羊胡子,眉毛长而浓密,末梢向上卷曲,似两道燃烧的火焰,眼睛眯成一道缝,不知道是本来就如此还是在闭目养神,右腮上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痣上伸出两根毛。旁边的少年个头比老者高一截,四方脸,酒糟鼻,皮肤发黄,没有胡子也没有笑容,眉头微皱,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额上长满痘痘,有的已经出脓,红黄相间,看上去感觉随时会从里面钻出虫子来。 丫头上前问道:“这比武选将是什么?” 少年没精打采地说:“陈大都督前不久叛逃了,朝廷来不及派将,只好就地选拔。” 我说:“可带兵这事光靠武功不够吧,武林高手又不懂兵法,怎么打仗?” 老者微微睁开两道瞧不见瞳孔的眼缝,鼻子里哼哼道:“跟智虚人打仗要兵法有什么用?斗得过五大魔君吗?咱们那些将军兵法一套一套还不是天天吃败仗,现在就指着能从江湖上找些能人异士来救急了。哎,我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破孩打听这么多干嘛,一边玩儿去。” 丫头一拍桌子:“别小看人,我们是来报名的!” 少年斜过眼来审视我们:“嗯?你们也会功夫?” 丫头骄傲地搭着我的肩膀:“那是,天下所有功夫跟他比都不堪一击。” “哦?”老者推过来一张纸,“别说大话,先填表,现在离报名截止还有一个时辰,比赛就快开始了。” 我对着报名表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年龄…… “额,这学历是什么?” “就写你科考取得的文凭等级。” “我没有参加过科考。” “哦,文盲。” “不是啊,我会写很多字,还读过不少书呢。” “那也是文盲,没有文凭就是文盲,学历你就写无吧。” “会有什么影响吗?” 老者沉吟了一下:“嗯,这个对本次比武结果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万一当了将军,以后提拔会有影响。” 少年补充道:“无论你能力多强战功多高,每次晋衔都必须取得相应文化等级证书,并在国家一类军事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呵呵,也不用太担心,这些东西只要有钱都不是大问题。”老者见我神情纠结,慈祥地安慰道。 我接着填:身高体重籍贯…… 少年眼尖:“咦,你是太平州的?” “是啊。” “那你还有的加分。” “什么加分?”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和对方打成平手,就要由评委们打分定输赢,太平州属于偏远战乱地区,可以加5分。” 我指着另一栏问:“那这个‘海外亲属’呢?” “你有没有直系亲属定居在海外的?也可以加分。” 我想他们应该听说过当年携手飞出天涯海角的大侠沙仁和妻子步荐雪,起码以这老者的年纪肯定听过,何况还有那么多六扇门密探作证,便信心十足地填上了爹娘的名字。 在“文艺特长”一栏我填了象棋,“获得荣誉”一栏填了“道德模范”,也都有加分。老者还建议我在民族一栏填上少数民族,因为姓沙的有很多是少数民族,可我无从查证自己是不是。老者说改名换姓蹭这一层关系的人多了去,没有人会细究的。我说反正加分项已经够多了,何况以我的实力基本上也不用耗到打分环节。 表格上漂亮的基础分顿时令他们对我刮目相看,少年热情地给我们泡了两杯茶,他热情的时候依然苦着脸,但动作十分谦恭,彬彬有礼地问我:“尊师怎么称呼?” “清虚真人。”我说出了师父在江湖上的名号,语气中充满自豪。师父慈眉善目,虚怀若谷,金针度人,当过先进教育工作者,而且高深莫测,料事如神,关于我将获得盖世神功和绝代佳人的预言都已成真,那么多人上山来向他求教,其威名自不必说。估计他俩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号一定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岂料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云。少年愁眉不展道:“呃……那沙少侠你一定得到他的真传了。” 我骄傲地答道:“师父教过我象棋和剃头。”当然我还会围棋飞行棋五子棋斗兽棋等等,但我觉得这两样已经够镇住他们了,不用太显摆。 “象棋?剃头?”二人异口同声,口气和眼神中充满了意外和疑虑。 “那你的绝技是?”少年说着放下茶壶,屏息敛气,老者微微探出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在“武功”那一栏一笔一划写下“脱杀技”三个字。 就像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忽然端出来一桶热腾腾的泔水,气氛瞬间急转直下,老者的眉毛一秒内拧成了麻花——他这种眉毛想拧成任何形状都不费吹灰之力,两道眼缝因为眉毛的牵引而爆裂开来,里面的黑色部分闪着生气和鄙夷的光芒,痣上的两根毛焦躁地跳动起来,干瘪的颈部青筋暴起,瞬间粗了一圈。少年则将茶壶重重地磕在桌上洒出水来,他那本来菱角分明的脸因滞气充血而变得圆润许多,额头上星星点点的痘痘被一道道忽然出现的皱纹拱起,胀得鲜红,宛如一座座喷薄欲出的小火山。&gt; 第六十七章:脱杀技大批判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问题吗?” 少年的情绪瞬间爆发,如海啸山崩:“还好意思问!你这脱杀技字字犯忌!脱,粗鄙下流;杀,血腥暴力;妓,淫秽色情。简直不堪入目!无法无天!”他的食指不停地戳着那三个字,就像饿急了的母鸡遇见一地的苞米。 老者眼一闭,将枯瘦的脖子用力扭向一旁:“低俗!” 我听见轻轻的“喀拉”一声,真担心他优雅的脖子就此断掉,脑袋咕噜噜滚下来。 他从眼角撇下一道高冷的目光,将我生生拍进尘埃里:“真不敢想象,怎样龌龊无耻的人渣才会用这猥琐的功夫?!”在这锋利的目光下,我感到自己的衣裤被层层撕开,仿佛赤条条站在灵魂与道德的审判台前,罪孽深重。 少年的正义感得到领导的鼓励,更加炽烈:“太恶心了!你这肮脏的混蛋是在挑战我们道德的底线!”我被这气势逼得向后连退两步,要不是嫌我太脏,恐怕他当场就会扑上来把我咬死。 丫头忙解释:“不要只看字面意思呀,脱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杀也不是真的杀死,再说,这技是提手旁的,怎么淫秽了?” 老者连连摇头:“看上去差不多,又是谐音,具有强烈的性暗示,别人一听就会产生联想,凡是会惹人想入非非的一律违反规定。” 我把“脱杀技”的原理跟他们耐心讲解了一番,并郑重承诺:“我学过‘剃头三度’,出手极快,幅度很小,一流的高手也只能看到我的手闪过腰间,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老者的情绪稍稍缓和了一些,眯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如果这项绝技真如你所说那般威力巨大,那么对我们退敌确实挺有帮助,可身为一场顶级赛事的审查人员,我们的职业操守还是不能允许这种功夫出现在如此庄重的场合,无论你动作多快技巧多高,也改变不了它本质上的不文明。” 少年从身后翻出几本厚厚的书,摆在我们面前,其中有刑部颁布的《文明律》,礼部制订的《风化守则》,户部草拟的《德育实施纲要》,以及太平州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活动规范化管理的十项规定》,装订精美,书香沁脾。此外,还有翰林院大学士文邙的代表作《修养论》和前不久京城玉咏书院发起的《“讲道德知礼仪做好人”主题活动倡议书》等美文,辞致雅赡,妙笔生花,光看封面和标题就有一种醍醐灌顶甘露洒心的快感,连站在这些书后面的少年此刻都变得无比高大圣洁,从头到脚散发出金灿灿的佛光。 少年拍着《文明律》的封皮,语重心长地说:“身为武林中人,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要把这些金科玉律和经典论述铭记于心烂熟于胸,常怀感恩之心,不负凌云之志,也就不会去练那种趣味低下哗众取宠的下三滥功夫了。” 我辩解道:“这不是练出来的功夫,是天赋。” “唉,现在很多年轻人就是喜欢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有一点点天赋就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看不到自身缺陷,放松了道德的修炼和灵魂的净化,堕落为空有能力而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可怜可叹。”老者沧桑的嗓音中满怀悲悯之情。 丫头实在听不下去了:“真是莫名其妙,你们这比武到底是选能人还是选圣人?” “能力很重要,但品德修养更重要,”老者将目光投向报名表上“获得荣誉”一栏,“好歹你也是当过‘道德模范’的人,一言一行要对得起自己的身份。” 我摊开双掌,一脸诚恳:“我这功夫真的没有一点你们想象的那种乌七八糟的东西,不信你们可以让我上场试试呀。” 少年将锐利的目光投向我的肚脐下方,义正词严地宣布:“你胆敢在赛场上使出这种下流功夫,我们就没收你的兵器。” “哪有什么兵器?” “喏。”少年的嘴一努。 我仿佛看见两道利刃从他眼中射出,直奔我的两腿之间,忙一侧身:“谁说那是兵器,它只是正好在那个位置而已,你怎么不说兵器是我的裤腰带腿毛什么的呢?” 丫头哭笑不得:“哎,他的力量其实是来自心中怒气,你们动不动就往那个地方想,这才是思想不健康吧!” 少年霸道地一挥手:“可疑的不雅物品都得没收。” 正僵持中,耳畔拂过一阵轻风,侧目看去,旁边的座位上已坐了位白衣飘飘的女子,肤白如雪,身姿妖娆,说话也轻声轻气的:“大人,可以报名吗?” 两位报名官都被她牵走了视线,忘记了讨论。“可以可以,”少年痴痴望着她,递上纸笔,罕见地笑了——苦瓜脸上起了几道褶子应该就算笑罢,“你,你是单身么?” 女子害羞地微微侧头,一手遮面,一手挽袖:“大人,这也要填吗?” 老者佯作镇定:“不必,按表上的填。” 然后两位报名官的眼珠像系在线上的风筝一样随着那女子的手开始游移,嘴唇微张,燥热发白犹如烧尽的炭块,喉结上下滚动,发出轻微的咕噜声。他们用心记下了女子的全部身份信息,直到她在武功名一栏写下“葵花宝典”四个字——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他俩脸上五味杂陈的表情。 待那人报完名离去后,我禁不住质问道:“他练的葵花宝典怎么就可以参加比赛?这种邪门功夫难道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吗?” “你懂个屁!”少年振振有词,“葵花,寓意阳光美好;宝典,彰显高端大气。人家这比你那功夫好上百倍也不止,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愤然:“可他是个阉人!” 少年撇嘴道:“阉人怎么了?我们从来不搞性别歧视。” 老者睨视着我:“首先,他愿意主动把自己身上的不雅物品处理掉,说明思想认识到位,主观恶性小。其次,他只不过是在练功的过程中涉及到不雅物,但在发功时,状态与常人并无大异,所以对观众视觉和思想的污染相对轻得多,可以忽略不计。” 我语塞了,丫头忽然想到个办法:“按你们的逻辑,是不是小沙在发功之前先唱上一曲《满江红》,也可以算文明健康够雅观呢?” 少年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唱《满江红》了。” 我问:“那唱什么?” 少年说:“要唱就唱胡丞相亲自作词,太乐令梅大人谱曲的《圣君颂》。” 一听这歌名我就想起那《龙虾赋》,顿时寒意沁脾疙瘩掉满地,唱就更要命了。要知道,师父对我那么好,我都没有为他写什么《恩师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文化层次太低,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千古绝唱;或者是因为我这人薄情寡义,不懂感恩。 最终,老者提出了官方解决方案:“看你人才难得,如果一定要参加,就只好穿上风化服。” 我问:“什么风化服?” 他伸出两指从身后地上勾起一个叮当作响的东西丢在桌上,立马将手指放在桌角使劲擦了擦,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好像刚到粪坑里捞了什么似的。我一看,所谓的风化服原来是个纯铁打造的吊带裤,裤腰上装有两根坚韧的挎肩吊带,吊带的顶端有锁扣,穿上后一锁,脖子就被紧紧箍住,裤子便脱不下来。 少年说:“穿上它,你就可以用你的神功了。” “这玩意是贞操带吧?”我傻眼道,“我连发功的动作都做不了,怎么比武?” 老者说:“这个我们不管,已经对你很宽容了。不行你就重新练,世上有那么多积极向上赏心悦目的武功可以练,你还年轻,应该向好的榜样看齐。” 少年点头附和:“就是,看看人家丐帮近几年的武术改良成果,圣上万岁棍太后吉祥掌我爱九州拳,思想健康动作优美通俗易懂脍炙人口。你动动脑筋,把你的功夫也改良一下,还是有机会参加比赛的。” 我和丫头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gt; 第六十八章:各路奇葩登场 帐篷外面传来震耳欲聋的鼓声,比赛开始了。丫头说报不了名,去看看热闹也好。我们走出帐篷,只见高台四周人头攒动,围了十几圈密不透风,由几名武学泰斗组成的评委团和已经报了名的选手们坐在最里面一圈。选手人数并不多,足见审查的精细严苛。 裁判是个右腿有点瘸的中年人,脸膛黝黑,胡须浓密,一对虎目不怒自威,只扫了一个来回,全场便肃静下来。比武在他浑厚的嗓音中拉开帷幕:“第一场,青山镖局雷人张,对南海三十郎。” 高台的一角站着位骨瘦如柴的家伙,穿着镖师的行头,一手叉腰,一手扶着一杆写着“青山镖局”迎风猎猎作响的大旗,壮志凌云的样子。 对面齐刷刷跳上去几十个壮汉,步调一致地抱拳行礼,朗声道:“南海三十郎在此!” 雷人张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你们究竟谁是南海三十郎?” 对面一位高个子站了出来,整了整衣袖:“我们兄弟三十人从小练功走路吃饭睡觉上茅厕都是一起的,形同一人,合称南海三十郎。不论对方是单枪匹马还是千军万马,我们都是三十人一起上。” 另外二十九个汉子齐刷刷地拍了拍胸脯,异口同声道:“没错!” “我去!你们怎么不叫南海三千郎啊?!”雷人张骂道,撂下旗杆一溜烟跑了。 裁判宣布:“雷人张弃权,南海三十郎胜。”掌声雷动。 “第二场,黄蜂尾后刺黄二郎,对八臂罗汉叶千手。”听上去应该是用暗器的高手,果然二人都穿了宽松的服装,这是为了便于藏收和施放暗器。黄二郎的那条黄色长裤尤其夺目,丝线交错漏洞百出,好似一张渔网。 叶千手抢先发招,放出七支飞刀,直取黄二郎的印堂承浆璇玑膻中神阙气海中极等七处大穴,疾如闪电,刀刀致命,若非绝世高手断无可能幸免。但瞧黄二郎神色慌张,面色惨白,脚步向后连退,结果一个趔趄,四仰八叉摔倒在地,七支飞刀从他上方掠过,尽数落空。武林高手就是不同凡响,云淡风轻地躲过暗器不说,还能忙里偷闲装出手足无措的假象来调节气氛,观众们忍不住齐声叫好。 黄二郎翻身爬起,像只蛤蟆一样匍匐在地,臀部对着叶千手。我正纳闷,只听他高喊一声:“后发制人!”接着,扑哧扑哧,两股浑浊的黄色气体从渔网裤的后面喷射而出,冲力强劲,直扑叶千手的面门。台上登时乌烟瘴气,叶千手当场晕死过去,附近的观众也纷纷掩面而逃。 这一招威力太大,把黄二郎那条渔网裤也炸开了,但白花花的屁股还没来得及露出来,黄二郎身下的高台便陡然陷了下去,几乎在同一时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五十多名绿衣大汉,每人手上高举一大块黑布,争先恐后地扑向黄二郎的位置。 一阵混乱之后,高台上只剩一个不省人事的叶千手和一个方方正正的窟窿。不一会儿,绿衣汉子们排着整齐的队形扛着被裹得像个黑色木乃伊的黄二郎从高台上的窟窿里走了出来,停在高台中央等待裁判发落。 刚才陷下去的那片高台缓缓升起,恢复了原状。人群中又钻出三批绿衣汉子,一批人拿着笤帚簸箕拖把,飞快地将场地打扫干净,物归原位,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另一批人背着带有喷头的箱子四处喷洒香水,空气顿时变得无比清新;还有一批人手持各种乐器,热情洋溢地演奏起欢快和谐的曲子,将观众们带回到邂逅初恋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裁判跟评委团交流了一番,一瘸一拐来到高台中央,面色凝重地盯着黄二郎:“你可知罪?” 黄二郎大叫:“这是意外!你们发给我的裤子网格太小,不透气!” 裁判目光如炬:“但你在报名时隐瞒武功实情。” 黄二郎嚷嚷道:“哪有隐瞒?!” 裁判取出报名表,当场对质:“武功:后发制人。你刚才用的是后发制人吗?这分明是放屁!” 黄二郎理直气壮:“没错啊,从后面发射出来制服别人,不就是后发制人么!” 裁判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面向台下,朗声宣布:“黄二郎修炼低级武功,欺瞒评委,并在大庭广众公然暴露下体,伤风败俗,污染视听,依据朝廷律法和本次比赛规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判处其禁赛八十年罚银八百万两,望各位选手引以为戒。”语毕,众汉子擎着兀自喊冤的黄二郎雄赳赳气昂昂地向衙门进发。 看到黄二郎的下场,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中对那两位认真负责的报名官充满了理解与感激。 比赛继续进行:“第三场,刀王齐眉,对剑圣李未。” 人群中发出阵阵悉索声,这可都是重量级的人物。沙仁从江湖上消失后不久,剑圣李未便声名鹊起,据传,他也从粪坑里捞起过一个醉酒老头,也受到这个神秘的世外高人的指点,也与高人约法三章,也拥有和沙仁一样高超的剑术,无人能敌。刀王齐眉亦非等闲之辈,精通各路刀法,无论是杀猪刀还是修脚刀,在他手上都充满了生命力,劈清风刺明月断蜉蝣阉蚊蝇,皆游刃有余,堪称天下一绝。 双方出场,李未先耍了一套攻守兼备的墨子剑法,忽的剑锋一转,舞起刚柔并济的越女剑,接着又表演了达摩剑法和独孤九剑,最后甚至手脚并用,同时御七剑,令人眼花缭乱,赢得了满堂彩。 齐眉不甘示弱,上来就是一个“**刀+伏魔刀+血影刀+独臂刀”的高难度组合秀,在独臂刀的环节还将自己一只胳膊砍断了——这不是失手,而是为了增强可信度和震撼力。随后他还表演了单手刀削面门牙接飞刀等绝活,将赛场气氛推向新的**。 预定科目表演完毕后,双方进入正面交锋,只见李未高举长剑径直向齐眉砍去,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招其实饱藏杀机。齐眉不敢大意,单臂横刀稳稳地迎了上去。当啷一声,两件兵刃撞在一处,火花四射。李未继续发功,以同样的姿势连砍数剑,口中叫着剑诀:“砍死你砍死你。” 齐眉连挡数下,针锋相对:“砍不死砍不死。” 叮叮叮……当当当…… “不愧是高手,”我前面一位矮小老者捻着胡须摇头晃脑点评道,“艺到精深处,无招胜有招,别看这些招法极其普通,却蕴含千变万化,实乃武学的最高境界。” 说话间,剑和刀同时断裂,双方拼得性起,丢掉兵器开始赤手相搏。李未挥舞起双臂,使出武林绝学“王八拳”,劈头盖脸向齐眉打去。齐眉独臂难支,被冲翻在地,急忙蜷身抱头,双腿向空中乱蹬,嘴里哇哇乱叫,好似被人抢走糖葫芦的倔强小孩。李未见不能取胜,索性整个人扑了下去,紧紧抱住齐眉,骂骂咧咧地撕扯起来,如同被人抢了老公的泼妇。两位大侠半滚在一处斗得难解难分,远远看去就像两只争夺交配权的雄猩猩,再远一些看去又像两只嗡嗡打转的大头苍蝇。 战况持续了大约两个时辰,观众们渐渐产生倦意,呵欠声此起彼伏。裁判也感到生命苦短时间宝贵,于是命人将二位大侠拉开,宣告裁定:“双方势均力敌,平局。”&gt; 第六十九章:远去的江湖梦 接下来是草上飞易人凤对鸳鸯帮帮主樊川,这两位可以说是代表了当代轻功的最高水平,观众们的兴致又被提了起来。 易人凤一抱拳:大人,可否提个小小的请求? 裁判:但说无妨。 易人凤:在下练的绝技必须在有草的地方才能施展。 裁判:来,给你。 易人凤:大人,一把狗尾巴草是不够的。 裁判:城西有数百亩草地,你们去那里比吧。 人群簇拥着两位选手来到城西,果然绿油油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易人凤像看见了故乡一般露出了幸福满足的笑容,活动了一番筋骨,大喝三声,正要发功,对手樊川说话了:“大人,我练的是水上漂。” 裁判:你想怎样? 樊川:可否找个有水的地方?水杯水井水缸水桶除外。 裁判:前面有条河,水草也茂盛,二位都满意了吧? 众人又向前走了一阵,来到河边。 易人凤:大人,这水草长在水下,对我不公平。 裁判:你走岸边的草地,他走水路,在规定时间内谁跑得远就是胜方。 樊川:好嘞! 易人凤:等下,大人,这草有问题。 裁判:你够了! 易人凤哭丧着脸:“真的不行呀,这些是细叶草,我平时都在宽叶草上练的,而且现在刮的是西北风,气温偏低,水汽饱和度也不够,在这种环境条件下,我很难将绝技草上飞发挥得淋漓尽致。” 众人:滚! 易人凤吓得连忙跳上草尖,噌噌噌飞奔而去,转眼不见踪迹。 樊川:喂,这算什么? 裁判:易人凤抢跑犯规,樊川胜。 众人回到赛场,裁判宣布:“第五场,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对松狮门长老辛向君。”这两位是当下风头正劲的“武术改良运动”的领军人物,在江湖上地位极高。 吴爱煌体形健硕,肌肉饱满,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练功裤就上来了。他舒展身体,像一个“大”字一样站好,缓缓举起右臂,亮出腋下的一行纹身: 功昭日月千古一等大圣君。 接着,他又抬起左臂,展示了另一行纹身: 德泽四方万世无双好皇帝。 两行纹身的字迹丰腴雄浑,遒劲奔放,应该出自名家手笔,上面还洒有金粉,在烈日下熠熠生辉。 随着众人的掌声,吴爱煌优雅转身,两手夹腰,两肩外展,绷起线条优美的背阔肌,上面纹着“吾爱吾皇至死不渝”八个大字,也是金光闪闪。这时,他猛地一把扯掉练功裤,只剩一层三角形的白色布条。 见此情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要像黄二郎一样遭殃了。 不料人群突然沸腾起来,欢呼声口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连本来准备冲上去的绿衣大汉们也一脸的如释重负,赞许地拍起手来,场内气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 吴爱煌面带笑容,高举双臂,在原地走着转圈。只见那条内裤正面写着“恭祝陛下洪福齐天万寿无疆”,背面写着“敬贺圣上武成功定亿载流芳”。 此刻我才悟到之前报名官所提示的“功夫改良”的含义,想象着将这样两行字放在我内裤前后的情形,尾骨不由地一紧。 辛向君年纪比吴爱煌大许多,中等身材,额头凸起,须发花白,但步伐稳健,精神矍铄,走起路来关节卡卡作响,足见内功了得。他怀中抱着一个用红布盖着的球状物件,走到台中央,将物件放在跟前,三跪九叩之后,虔诚地揭去红布,竟是只痰盂! 他二话没说,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看得我目瞪口呆。辛向君连磕三个响头,复又起身,再跪下,又磕了三下,如此往复三次,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三跪九叩”大礼。 叩拜完毕,辛向君清了清嗓子,气沉丹田,足踏七星,松肩拔肋,旋臂出招,一拳打向右上方的空中,口中同时高喊:“君为太阳我为花!” 然后又一拳打向左上方,口中又喊:“万丈光芒暖心坎!” 接着迈一个弓箭步,右臂伸出,喊:“君为师皇我为马!” 再换一边出弓箭步,伸出左臂,喊:“粉身碎骨浑不怕!” 我和丫头听得云里雾里,观众们却都看得如痴如醉,情不自禁地跟着节奏打起了拍子。 身旁一位上了年纪的武林前辈用袖口拭去眼角的泪花:“太美了,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辛向君的动作越来越快,花式也越来越丰富,嘴巴一刻也没歇着,句式一律是“君为……我为……”,比喻的对象五花八门,我听不太清,因为他每一句刚出口就被观众们震天的喝彩声盖了过去。 突见他长臂一挥,以袖风卷起地上的痰盂,一并舞了起来。那只痰盂像获得了生命似的,在他的掌心指梢肘弯脚尖膝盖之间肆意游走。辛向君时而抛接,时而跳跃,时而原地打转,时而空鸣翻滚,如山间雨燕,又似云中闪电,令人叹为观止。 最后辛向君将痰盂猛地抛向高空,以一个团身后空翻三周半接八个托马斯全旋加720度转体稳稳接住落下的痰盂完美收官,博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我还是没看懂:“那痰盂究竟有什么寓意呢?” 旁边那位武林前辈用一种怀旧的口吻说道:“当年先皇东游,路过辛向君祖父开的茶馆,饮了一杯茶,其间,往那只痰盂里吐过一口痰。” “二位大侠匠心独具,平分秋色,一并晋级,”虽然辛向君的表演难度明显比吴爱煌高出许多,但这种类型的武功评委们谁也不敢妄评高下,皆大欢喜是最好的结局,于是比赛继续愉快地进行,“第六场,千里追魂指王重木,对百步穿杨针熊卞慈。” 我和丫头一下就认出了这个熊卞慈正是刚才报名处遇见的那个练“葵花宝典”的家伙,一袭红衣,两手空空,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走起路来轻飘飘,一上台便坐在一把雕工精美的太师椅上,戴上义甲,弹起了古筝。 自称是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转世真身的王重木则身穿黑色道袍,腆着个大肚子,撅着个大屁股,晃着个大脑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高台。 熊卞慈弹完一曲便停了下来,倚在扶手上,微闭双目,似乎在等王重木出手。王重木冷笑一声,紧握双拳,提臂运气,翘臀挺胸,怒目圆睁,脸涨得通红。观众们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他忽然在原地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摇头晃脑起来,就像得了羊癫疯一般。台下的急救大夫刚要抱起药箱冲上去,王重木又猛然间停止了所有动作,摆出个金鸡独立的姿势,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遥指着熊卞慈,口中叽里咕噜念了一通谁也没听懂的语言,接着一跺脚,大喝一声,潇洒地收回右手,大步流星冲到裁判跟前:“哈哈哈,我赢了!” 裁判一头雾水:“对方还没出手呢,你怎么就说自己赢了?” 王重木自信一笑:“她出不出手我都赢定了,刚才我已经用独门绝技‘千里追魂指’点中了她的死穴,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全身筋脉尽断七窍流血而死。” 裁判眯起双眼,仔细打量着王重木,又摸摸他的额头,关切地问道:“吃药了没?” 王重木皱着眉头闪开,用力地宣告:“吃什么药?我又没病!我的神功是经过17位专家共同认证的!她中了我的千里追魂指,就是输定了!”&gt; 第七十章:横扫千军万马 一些观众将信将疑地望向熊卞慈,却见她依旧似睡非睡地坐在那里,面带微笑,呼吸均匀,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王重木愈发焦躁:“看什么看?看不出来的!她受了内伤已经不行了!这是在死撑,其实她根本动弹不得!” “得”字刚脱口,嘣嘣嘣,对面古筝的弦全部应声而断,数十道银光激射而出,众人的惊呼声还没落定,王重木已经坠下高台摔了个狗啃泥,浑身上下缠满针线,看上去像一只硕大的纺锤。王重木挣扎着爬起来,呸掉嘴里的泥,胡乱扯着针线,又惊又怒:“谁?是谁偷袭我?!” 裁判宣布:“王重木出局,熊卞慈胜!” “什么?!不对不对!是我先赢的她呀!不信带她去验伤啊!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啦!”王重木语无伦次,在裁判面前手舞足蹈,“不行我们再比过,我会隔空取蛇,还会吹气断金,我有证明文书的啊!” 裁判无奈地摇摇头,几名绿衣大汉和急救大夫冲上前将王重木按倒,就地取材用那些线将他绑了个严实,抬上马车送往疯人院。王大师杀猪般的嚎叫声洒满一路:“我的千里追魂指啊!一个月就死啊!” 望着马车卷起的滚滚黄尘,我哑然失笑,继而怅然若失,那个我曾经满怀崇敬向往不已的高深莫测的江湖忽然间变得像这尘土中的马车一般影影绰绰,轮廓模糊,而那些为天下人所津津乐道的武林传奇和侠义精神也如同王重木的神功证明文书一样,不知真假,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更不知有何意义。 又经过几番类似的较量,比武选将的结果便出来了,熊卞慈轻松夺冠。在雄壮激昂的进行曲中,兵部侍郎秦不灭和“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共同为熊卞慈颁发了奖杯奖金和大都督委任状,此外,“九州桶业”还送上一份特别大礼:一只24K纯金马桶的一年使用权。 在一群天真活泼的孩童簇拥下,熊卞慈戴着花环站在领奖台上,眼含泪花,娇滴滴地依次感谢了皇上朝廷左右丞相组织本次比赛的兵部和太平州府在场的三品以上大员家乡八杰州从郡守到村长等一大串父母官,以及自己在成长道路上遇到过的师长和前辈,还有本次比赛的独家赞助商——九州桶业。 语毕,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官员们交口称赞,为今后多了一位聪明懂事的同仁感到欣慰;观众们深受感动,真切地体会到熊卞慈这份成功的来之不易;被淘汰的选手们自叹不如,默默掏出小本子,一字一句记下了熊卞慈的获奖感言以备日后学习改进;初入江湖的新手们茅塞顿开,暗下决心向偶像看齐,对自己从思想到**来一次彻底的清理,个别雷厉风行者当场就掏出兵器朝自己裤裆中戳去。 还有一些大侠泪流满面,不是被感动,而是因为路途遥远,他们赶到这儿时报名已经截止,结果与这样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失之交臂。虽然我不觉得错过这种比赛的报名是一种遗憾,但善解人意的丫头还是不忘安慰我:“才不稀罕!跟你的神功比起来,这些家伙都是小儿科。” 我自然不能辜负丫头对我的吹捧,当即表态:“嗯!天下那么大,除了太平州还有九个州呢,像我这样神功盖世的人,只要有能力,当个将军还不容易。” “那还真的是不容易,”丫头一盆冷水泼来,“那九个州都是太平光景,不像太平州都督还要上阵杀敌,所以将帅之位人人垂涎,竞争相当惨烈,而且凭的可不是真才实学,而是真金白银。” 我愕然:“不会吧?” 丫头用手比划道:“都督一千万白银,总兵五百万,副将三百万,参将一百万,再往下各级将官也都是明码标价的,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 我虽然读书少,但对数字还是有概念的,摸了摸身上的包袱,里面只有破衣烂衫夜壶和干瘪的钱袋,顿时识相地打消了当将军的念头,不复妄想。 太平州的精锐部队早已在弧淖城东门外集结完毕,清一色的白袍黄盔,军容严整,气势如虹,等待新统领的检阅。在等待的过程中,士兵们按照传统表演了钻火圈叠罗汉长枪锁喉钢刀砍背空中飞人单手劈青砖胸口碎大石等经典项目,展示出超强的实战能力。 作为混沌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变性人统帅,熊大都督一出现在城楼上,便令全军将士不约而同惊艳侧目,整齐的方阵霎时变成风中的麦浪。可惜大都督的行头对熊卞慈来说尺码有些偏大,无论她怎么摆弄都显得不怎么合身,走起路来叮咚作响,像个卖拨浪鼓的。 熊大都督打算作一番气壮山河的就职演说以挽回形象,可还没等她开口,阅兵方阵的外围忽然骚动起来,只见远处黄尘滚滚,士兵们纷纷往城门的方向后退过来。从我和丫头所站的这个垛口望下去,只见洁白齐整的方阵迅速漾开一个越来越大的缺口,就像一盆掺了黄油的牛奶,被肆无忌惮地吞噬着。 究竟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令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钢铁雄师溃不成军?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成千上万的士兵竟全部撤进了城门之内,一个不剩,留下城外遍地横七竖八的兵器盔甲旗帜和“誓死保卫太平州不破智虚终不还”的标语。城墙内侧水泄不通的人群唧唧喳喳,心有余悸: “天哪!幸亏老子反应快!” “好险,差点就完蛋了!” “太可怕了,这城门能挡得住吗?” 我拉着丫头的手渗出了汗珠,心中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又是智虚国的某个魔君带兵来袭,或者是我的克星段未追杀至此,无论是多么恐怖的敌人,我都要首先保护好丫头的安全。 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两手空空,看上去不是段未。他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滚滚沙尘,走过遍地狼藉,来到城墙下。这人体格健壮,从头到脚穿的都是兽皮制品,脸上抹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根本看不清容貌,就像个远离文明世界的野人。 他抬头看了熊卞慈一眼,没有说话,不慌不忙地走到城门边,轻轻地敲了敲门。敲门声不响,城门这一头的士兵们却如闻霹雳,尖叫声此起彼伏,竟一哄而散,眨眼间就从各条大街小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群酒囊饭袋!”兵部侍郎秦不灭恨恨骂道。 弧淖城兵马总教头鱼闵知安慰他道:“大人勿忧,今日天下豪杰尽聚于此,何惧妖魔?!” 秦不灭的目光扫过前来参赛的一众江湖人士:“各位英雄,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谁去拿下此人?” “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也从兜里掏出厚厚一沓银票:“谁能摆平这个魔王,这一百万两就归他!” 众豪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自己和彼此的本领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动。 “南海三十郎!”鱼闵知开始点名,“你们人手最多,对付他一个人肯定没问题。” 那个高个子发言人立即站出来发表声明:“我们兄弟三十人向来恪守侠义之道,从不以多欺少,这是我们做人的底线,还望大人体谅。” 另外二十九人齐刷刷响应:“没错!”&gt; 第七十一章:奇人归真魔王 鱼闵知把头转向另一边:“叶千手,你的飞刀例无虚发,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叶千手一拱手,正气凛然:“大人,江湖中人光明正大,断不可在背后暗箭伤人。”说着,他又探头往下看了看,科学地分析道:“何况,他在城门洞里面,我的飞刀不会转弯,飞不到他。” 鱼闵知显然已经受够了:“齐眉李未!你们号称刀王剑圣,难道这个关键时候当缩头乌龟吗?!” “大人,不是我们不想出手,刚才比武时我们的兵刃同时断裂了,大家都看到的,没有刀的刀王也是普通人哈,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残疾人了。”齐眉拎着刚才被自己砍掉的那只胳膊,一脸遗憾地解释道。 鱼闵知从地上捡起一柄士兵们丢下的刀:“拿去。” 齐眉使劲摇头:“不可不可,刀是有灵性的生命,只有长期相伴左右的刀才跟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也只有吸收了主人精气神的刀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去你大爷的!”鱼闵知怒不可遏,一刀砍掉了齐眉的另一只胳膊,“你丫以后练脚去吧!” 站在一旁的鸳鸯帮帮主樊川见势不妙,噌的一下跃下城墙,像一道闪电划过旷野,消失在天际,比刚才草上飞易人凤的逃跑速度快多了,可见之前获胜实属当之无愧。 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和松狮门长老辛向君对视一眼,不等鱼闵知开口,扑通扑通,双双跪在地上。 吴爱煌叫苦不迭:“大人,我们的武功您是了解的,偏重性,可实战性不强呀!求大人看在我们忠君爱国的份上高抬贵手网开一面吧!” 辛向君磕头如捣:“念诗唱颂歌是肯定杀不死这个魔王的,我们去就是白白送死啊!大人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回头我们专门为您编个最脍炙人口的武术套路,以报您的大恩大德。” “废物!”秦不灭抬起一脚,将辛向君从垛口踢了出去。辛向君重重摔在土堆上,鼻青脸肿,一个肩膀脱了臼,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那野人停止敲门,从门洞里走出来,站在辛向君的身旁。 辛向君急忙抽出腰间的短刀,一边在空气中乱挥一边警告道:“走开!走开!这刀可不是吃素的!” 野人跟没看见刀似的,缓缓蹲下身子,把手向辛向君伸了过去。辛向君大吼一声,把刀比向自己的肚子:“你别逼人太甚啊!惹毛了老子一刀捅死自己,溅你一身血就不好看了!” 令我们惊讶的是,野人并没有伤害辛向君,而是温柔地帮他脱臼的肩膀复了位,又替他擦去脸上的血迹。我搞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妖魔?只见他轻轻摸了摸辛向君的脑袋,动了动嘴巴,听不清说了什么,然后自顾自转身走回门洞里,继续执着地敲起门来。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在敲门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辛向君忽然剧烈地抽搐起来,口中咕哝不止,蜷曲的身体急速变小,头发瞬间变成红褐色,同时脸上冒出浓密的红毛,鼻子变得又宽又黑,手脚也向衣裤中缩了进去……转眼间,他竟变成了一条狗! 它抖抖身子,甩开套在身上的衣物,昂首而立,微微探出蓝黑色的舌头,用茫然而愁苦的神情望了我们一眼,摇了摇尾巴,扭头朝远方飞奔而去。 这是什么情况?!莫非这野人会妖法?可也没见他施法啊?难道只那么碰了一下,就能让人变成狗? 秦不灭喃喃道:“归真魔王,名不虚传。” 那吴爱煌看到辛向君的下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一个趔趄从台阶上一路滚到城墙根,晕死在地。其他各路英豪也跑的跑躲的躲,片刻之前还浩浩荡荡的威武之师一转眼只剩下熊卞慈这个光杆司令,只得亲自出马了。 熊卞慈深呼吸数下,硬着头皮向秦不灭鱼闵知等官员担保:“诸位大人不必惊慌,此人不过会些巫术,邪不胜正,看我去收了他!” 抱着“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精神,大都督熊卞慈英姿飒爽地走下城楼,亲自打开城门,视死如归地站在野人面前,厉声宣告:“妖孽!速来受降!免受皮肉之苦!” 野人一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你就是新上任的大都督吧?”我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声音听上去挺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 “知道就好!”熊卞慈傲然道,“我乃本届比武大会冠军,天下高手皆是我手下败将,我的神功‘金针度人’可在百步之外取人性命,你的雕虫小技根本奈何不了我,在你碰到我之前就能叫你万针穿心!” 我也看好熊卞慈,她的出手速度在之前和王重木比武时已令人大开眼界,眼下野人距离她有十余丈远,根本不可能在她出手前碰到她的身体。但事实证明我和熊卞慈都错了。 “呵,我还以为这兴师动众的比武会选出什么样的高手,原来捧出你这么个绣花枕头。”野人的话音刚落,只听“噗”的一声,熊卞慈不见了! 她刚才站的地方,竟出现一只枕头!图案华美,绣工精细,空中飘着几丝败絮,地上还散落着她的衣物和针线。 乖乖,活人变枕头!说句话就能变!这也太恐怖了。安全第一,我正要拉上丫头赶紧离开这个不祥之地,岂料一伸手抓了个空。 丫头呢?! “你怎么可以这样!”是丫头的声音,我惊出一身冷汗,她正站在台阶下面,皱着眉头教育野人,“就算这些家伙人品有问题,你也不能随便把人变成狗和枕头吧?” “咦?”野人对她的出现感到很好奇,“你是谁?” 丫头毫无畏惧:“你管我是谁?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 不好!这糊涂丫头!这野人的绝活不就是说人是谁就能把人变成谁么?他要是随口说个物件出来,那丫头就完了。千钧一发,我匆忙出招。 啪!啪!啪! 哎,哎哟!哎哟! 野人捂着自己的脸,晕头转向,一脸迷茫。刚才我一心要阻止他回答丫头的话,所以想的是给他几记耳光打断他开口发招。他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也没有看到我出招,还误以为是丫头的能力,不禁一脸惊喜道:“嘿,总算遇到一位高手了。” 丫头心里很清楚是我出的招,自然不会拆穿。为了阻止野人继续伤人,她索性将错就错,把双手背在身后,装起了高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世间高手如云,可不都像你这样肆意妄为。” 野人似乎被她的气势唬住了,神色恭敬地一拱手:“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丫头继续忽悠:“无名无姓,也谈不上什么侠,人称‘还泪公主’,正是在下。”这小丫头,竟用“还泪盏”来编假名号,一想到这名号源自一只夜壶,再看看丫头那煞有其事的模样,我差点就笑场了。 丫头不等野人回答,接着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归真魔王吧?” 野人对这名号颇为自得,嘴角微翘道:“叫我魔王就行了。” “好土!”丫头脱口而出。我的神经马上又紧绷起来,担心她的口无遮拦会得罪这魔头。 野人很不服气:“土?哪里土了?魔王耶,多霸气的名号!” “魔王拆开就是‘麻鬼一土’,这还不够土吗?难道你喜欢别人叫你阿土?还是小麻?”丫头说得有板有眼。&gt; 第七十二章:一人门非一人 野人咧嘴一笑:“高手我见过不少,有趣的可不多,有趣的女高手就只有你一个了。”看来这归真魔王跟丫头差不多,都是神经大条型的,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丫头马上接过话:“我认识很多不男不女的高手,也都挺有趣的。” “哈哈哈!”野人朗声大笑,话锋忽一转,“姑娘,我很喜欢你,交个朋友。贝一一,这是我的本名。” “好啊,我叫丫头。”丫头回得很爽快,然后走过来,亲热地挽起我的胳膊,向贝一一介绍:“他叫沙步奇,既然是朋友,我也不骗你了,其实刚才那一招是他发的,我什么武功都不会。” “哦,幸会。”贝一一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不知是为丫头不会武功还是别的什么。 丫头还不忘替人求情:“作为朋友,可否给个面子,放他们一马?”说着她一指城楼,哪还有什么人影?秦不灭鱼闵知等人早就趁着我们和贝一一对峙之际溜之大吉了。不管怎么说,我们为他们的撤退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算善事一件。 贝一一倒不以为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着,只是来见识一下比武大会选出的是什么货色。” 丫头又动了慈悲心,抱起地上的绣花枕头:“既然只是见识一下,不如就高抬贵手,把她变回人形吧。” 贝一一耸耸肩:“唉,我的绝技是‘归真’,就是会让对方变成本来应有的样子,可没有本事再变回来。” “这么神奇!”丫头问,“不用碰到对方也能变吗?” “嗯,只要说就行,而且不受我控制,一说出口就会把对方打回原形了。”贝一一说。 丫头劝道:“那你下次可得嘴下留情啊,不要再把人变成绣花枕头或者狗狗了。” 贝一一苦笑道:“呵呵,其实这不能都怨我,如果他们本来不具备这样的特性,我说了也是无效的。比如我说你是个绣花枕头,你也不会变的。” 最后这句让我吓了一跳,幸好丫头确实不是绣花枕头,否则熊卞慈可有伴了。这贝一一的绝技实在厉害,随时随地可能出招,张嘴就来,令人防不胜防。 “贝大侠,以你的能力,对别人作评价的时候还是应该慎言。”我用词非常小心,头一次感到“人类”这个身份的珍贵。 “我这人就是嘴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贝一一说,“还好我不是每次判断都准确的。” 我不禁怀疑之前师父提到的“易形人”中有不少就是被这家伙的一张嘴给变的,于是压低声音提醒丫头:“差不多了,好累。” 我的意思是这么提心吊胆地和一个谈笑间就能改变对方物种属性的魔王聊天实在太累,一言不慎就会中招,要赶紧想办法打发他走。谁知丫头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接着我的话热情地对贝一一说:“累了吧?走,请你吃饭去。” 这傻丫头!我们哪有什么闲钱请人吃饭?再说这家伙什么来路都不知道,干嘛请他?可到了吃饭的地方我才发现,丫头的江湖经验确实比我丰富。都督府里大张筵席,灯烛辉煌,鼓吹喧闹,正在为熊卞慈准备庆功宴的奴仆们一见到归真魔王,立刻哇哇叫着四散而逃,留下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和琼浆玉液任我们大快朵颐。借归真魔王的威名白吃一顿酒席,又借花献佛用这酒席请了归真魔王,可谓一箭双雕,而丫头这一招真正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些好吃好喝的令贝一一心情大好,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且,嘴巴里塞满食物的他连说话都没空,更不必担心会出口伤人了。 酒足饭饱,丫头又趁热打铁,邀请贝一一与我们同行,携手共赴宏伟目标。 “不。”贝一一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丫头不解道:“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吗?” “很愿意。”贝一一投向丫头的眼神饱含深情。 丫头又问:“那是对我们要做的这件事没有兴趣吗?” “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这也是我的梦想。”他的回答令我们愈发不解。 我问:“那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同行呢?” 贝一一没有直接回答,抹了抹嘴巴,反问道:“听说过‘一人门’吗?” 我摇摇头,丫头点点头,说:“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神秘门派,创始人是个做豆腐的大娘,这个门派没有师承没有武功没有典籍没有建筑没有神像,成立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连个前去道贺的江湖朋友都没有,千百年来始终默默无闻,从未参与江湖事务,也无江湖恩怨,如空气一般透明。” 我忍不住问道:“这么多年下来,门下总会出些有名的人物吧?总有些弟子门徒什么的吧?” 丫头说:“‘一人门’顾名思义,门下只有一个人。” 我追问:“那这门派怎么延续下来的?” 丫头说:“很简单,上一任掌门物色好接班人后便退出门派,后者自动接任。” 我说:“这也太随便了吧?那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变故怎么办?比如前任掌门还没来得及选好接班人就挂了,那岂不就灭门了?” 丫头说:“这事还真发生过,那是很多年前,‘一人门’第二十七任掌门独孤独接管门派不到十天,就被一辆超速行驶的马车撞飞身亡,正当史官们准备为‘一人门’的历史画上句号时,各地忽然冒出许多人来,自告奋勇要当‘一人门’的掌门。” 我揣测道:“他们有什么企图吗?” 丫头摆摆手:“‘一人门’既无江湖地位,也没分毫财产,图什么也比图这个强,这些人只是不忍‘一人门’就此消失。其实对他们来说,加不加入‘一人门’只是个形式,他们的内心早已皈依此门。所以,后来事情也解决得很顺利,他们中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一个人安葬了独孤独,顺便接任了掌门,无人有异议,各归各位,生活继续。” 我愈发好奇:“这个‘一人门’究竟魅力何在?能让这么多人无所图地追随。” 丫头淡淡一笑:“这魅力源自‘一人门’的宗旨,也就是唯一的一条门规: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只由自己去做。” “好绕口,”我直挠头,“前半句好懂,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丫头说:“就是不因自己的**牵连他人的命运。” “没错,”一直边吃边听的贝一一放下手中的半只羊腿,“世间之人,或为欲念所缚,或缚住他人为一己私欲买单。正视自我坚守自性,说起来容易,做得到的人却寥寥。” 我似乎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人门’。” 丫头看贝一一的目光明显多了一分敬意:“看来你也是‘一人门’的追随者。” 贝一一的笑容很复杂:“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能与你们同行的原因,我选择的路只能一个人走,这样对你们对我都很好。” 考虑到他的绝技,为了避免丫头和我被误伤到,这确实是个安全的方式。但这一路过来,他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符合“五奇人”条件的高手,要实现宏伟目标不能没有他的帮助,何况跟他在一起,就不用怕段未了。于是我直言相告:“我的师父是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他告诉我,这次下山,只要找到另外四个像我一样身怀绝技的人,就能拯救天下苍生创建美丽新世界了。你的出现就是这个预言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gt; 第七十三章:勇闯卧龙监狱 “你说的是五奇人吧。”贝一一说。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太平州会看图识字的小孩都知道,你难道没看过《五奇录》吗?” 我一头雾水:“《五奇录》是什么东西?” “一本连环画,里面提到过你师父说的这个预言,也是说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下山寻找另外四个伙伴,想要拯救天下。” 我晕!敢情师父是用连环画里的故事忽悠了我这么多年,难怪他跟我说“书有屁用”,原来是怕穿帮。 我忙问他:“你有这书吗?借我看看。”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身上怎么可能带本连环画。不过这都督府的书房里应该有。” 果然,我们在书房里找到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五奇录》,翻开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画的竟和现实惊人地一致!故事从一位传奇剑客的成名开始,说到皇帝如何邂逅绝代佳人又如何求之不得,说到美男大赛,说到一名奇童的降世以及被寄养,又到品道究竟汤美人团上山和失败的初恋,再到金蟾湖畔槐树下的霹雳和丫头的出现……仿佛我这十多年的生活在这连环画里又重新过了一遍。 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大部分人物的姓名都与现实不同,或者被隐去,比如我,开始叫“奇童”,领悟绝技后又被称作“脱杀者”。而且许多重要片段也有所缺失,比如先皇驾崩的真相只字未提;我非常好奇的老槐树山洞里发生的事,书中也一笔带过;还有我问薛青云大侠的那个问题在书里也没有得到解答,画到美男大赛那一夜时,只有满纸模糊而不规则的黑白方格。 贝一一解释说,如果不这样处理,大家就看不到这本连环画了。 “咦,怎么没了?”我翻到最后一页,画的是“脱杀者”和小丫头一同下山,故事就此结束了。 贝一一撇撇嘴:“是的,我也只看到这儿,一直以为有续集,等了好多年也没见到,后来听说是作者失踪了。” 我翻回扉页,下方三个小字依稀可辨:慢书生。 “这家伙是个超级慢性子,”贝一一介绍道,“画这一册就用了十年时间,就算他不失踪,续集恐怕也要等上十几年了。” 我问:“你看这本连环画时多大?” 贝一一说:“十多年前了。” “他能预知未来!”我惊喜道,“这上面的内容和我下山前的经历几乎一样。”看来又找到一条奇人的线索了,可是他失踪了,怎么找? “不管他去了哪,反正肯定是不在太平州境内了,”贝一一说,“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或许能帮到你们。” 我忙问:“谁?” “慢书生的师兄,就住在南边三十里外的村庄里。” “那我们快出发吧!” “急什么?饭都没吃完,我还有一点私事要办。” 我本来也不是急性子,但眼前是茫茫征途,身后有段未追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奇人,又不愿意和我们同行,现在找到一条新线索,实在难以气定神闲坐失良机。 贝一一从羊腿上咬下一块肉,慢悠悠嚼着:“急什么,你看这四季更迭日月轮替风起雨落草长花开,可曾有谁匆匆?人除了三急,没有什么值得急的。” 丫头笑道:“看不出,你打扮得这么粗犷,说话倒挺有禅意。” “呵呵,这都是慢书生说的。” “那我更等不及想要认识他了,”丫头说,“你究竟还要办什么事?” “先陪我去劫个狱。” 弧淖城以南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静谧而壮美,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烟,我们骑上丫头从马厩挑来的三匹快马,一出城门便折向东边而去,走了没多久,就被一群低矮细长的山丘挡住去路。这些山丘像鳄鱼的牙齿一样纵横交错着插入原野,将暗黄色的大地撕成无数片不规则的拼图。我们在这些拼图中绕来转去,终于找到了贝一一要劫的那座监狱——卧龙狱。 对于监狱我并不陌生,在九曲山脉的深处,就有一所名叫“归去来”的监狱,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关的都是朝廷四品以上大员和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囚犯们既不受欺虐也不用劳动,锦衣玉食,醉生梦死,还能根据需求获得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别服务,除了不能随便离开这个地方之外,日子过得简直比神仙还舒坦。天下获罪之人都渴望能被关到归去来狱,但真正被关进去的大多是巨贪,因为只有具备他们那样的财力和人脉才够资格。还有一些并未犯罪的豪绅富贾或江湖中人,为躲私人恩怨,也会一掷千金来这儿避风头,顺便感受一下生活的美好。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只见识过这一座监狱,以至于我至今都没分清监狱和温泉山庄的区别所在。 眼前这座“卧龙狱”则彻底颠覆了我对监狱的概念,远远望去,光秃秃的地面上圈起一道绵延几里高达数丈的围墙,遍布青苔的墙面阴沉冷漠,仿佛一块巨大的冰层,吞噬了附近所有的热量与生机,令墙外几十步之内寸草不生,连远处的灌木都瑟瑟发抖。夕阳的余晖洒在这黑暗的冰层上,竟也泛不出一丝涟漪,耀不出一丝光亮。锈迹斑斑的铁门半掩着,在风中发出“哐哐”的撞击声。 “惩治罪恶的地方往往会产生更大的罪恶。”贝一一自言自语道。据他介绍,这是太平州最大的监狱,里面关着各种穷凶极恶的堕落灵魂,有打家劫舍的强盗,有拐卖妇女的人贩,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徒……狱卒们把这类家伙统称为“兽犯”,听上去就是不好惹的,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在监狱里拉帮结伙收保护费打架斗殴,跟在监狱外面干的事几乎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所创新,比如敲诈勒索狱卒勾引狱卒老婆等等;与此相对的,还有许多“羊犯”,比如偷吃狗粮的流浪汉夺走差役皮鞭的农夫刺伤正在对自己施暴的主人的小丫鬟写诗嘲讽皇犬忠的落第秀才,等等。狱卒们并不关心他们的入狱缘由,只看危险程度,因此对“兽犯”们大多忌惮三分,对“羊犯”们则青睐有加。 在特殊的关照下,“羊犯”们承担起监狱内外全部的体力活,包括挖矿伐木种田饲养维修清洁以及给狱卒们洗脚倒马桶当马骑等等,不仅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还令整座监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美好气象。这可不是什么歧视,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关爱,要知道,服刑这么些年,如果每天都像狱卒和“兽犯”们一样,好吃懒做无所事事,那将是多么庸碌的一段人生?将来追忆往事时会感到多么懊悔?写起回忆录来都没有底气。然而现在,“羊犯”们得到了这么多充实自我磨练意志的好机会,通过实践学到了横跨农林牧建筑业服务业等多领域的无数宝贵的技能,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做下等人的道理,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明显增强,最终成长为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对社会有用的人。“卧龙狱”的牢头将上述经验写入工作报告,第二年就被擢升为刑部提牢主事。 可是好心没好报,他刚升官没多久,几十名“羊犯”竟发起了一场暴动,占领了“卧龙狱”,绑了新上任的牢头和几个狱卒。皇犬忠马上委任胞弟皇小犬为讨逆元帅,调集了远近几十座城的十余万官兵,将监狱围了个水泄不通。不知情的百姓们还以为皇大人这是要与智虚国决一死战了,振奋不已。&gt; 第七十四章:谈笑间人变蛋 暴动者们的初衷只是想引起州府的关注,见目的已达到,便派了个和谈使者,提出三项请求:改善生活条件降低劳动量对所有犯人一视同仁。 皇小犬一刀砍掉了和谈使者的脑袋,并将写着请求的血书塞进他的嘴里,用投石器抛过高高的围墙,随即发动了总攻。这一战,风云变色,草木披靡,官军使用了巢车临冲弩炮云梯飞鸢攻城塔霹雳索等最先进的器械,动用了拆你妹工兵团绿帽子敢死队三角裤特种部队海蜇皮突击队等最精锐的力量,运用了火攻水攻心理战挖地道放毒气扔肥皂噪音干扰打小人诅咒等最玄妙的战术,经过三天三夜的鏖战,终于大获全胜,仅以阵亡518人伤2557人的微小代价,就全歼了暴动者29人。战后进一步的调查显示,29名暴动者全系自杀身亡,而官军所有的伤亡都是因器械操作不当以及人员拥挤互相踩踏造成的。于是,战报就改成了:是役,统帅一马当先,将士舍身报国,无一人伤于敌军之手,众贼震慑,肝胆俱裂,不战而亡。 这事就发生在几天前,空气中的血腥味没有散尽,喊杀声和哭叫声似乎还在山谷中游荡。潮湿的泥地上留下了纵横交织的马蹄印和轱辘印,看上去就像潜伏着无数条鳄鱼。围墙外面立着一排铁十字架,每一座上面都钉着一个衣不蔽体血迹斑斑的人。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外面只有两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们发现我们之前,贝一一就结束了战斗,将他们分别变成了一头死猪和一坨脏兮兮的动物内脏。我原以为被变成动物内脏的那个家伙和被变成猪的有什么从属关系,用“探罪之眼”一看才知道,这家伙确实就是个杂碎,门外十字架上的受害者,有一半命丧此人之手。官军向来有杀一儆百的传统,但所有参与暴动的人都已经死了,虐尸的警示作用有限,于是皇小犬就用抽签的方式从其余的“羊犯”中挑了五十个,以知情不报协同作乱的罪名,将他们一个一个活活钉在十字架上,风吹日晒,不给吃喝。从“探罪之眼”中看到这一幕,我只希望此刻皇小犬就站在我面前,好让我一招把他也钉到架子上去。 丫头打马上前,来到一座十字架旁边,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又摸摸他的胸口,转过脸来,红着眼圈冲我摇了摇头。“不用试了,好几天了。”贝一一说。 占领监狱之后,皇小犬将大部分士兵派去弧淖城参加新任大都督的阅兵典礼,自己带了几百名亲兵留在这儿逍遥快活。我们穿过铁门,里面是一个空旷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座造型奇特的山。它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小后大,均呈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条面朝我们趴着酣睡的恐龙。“恐龙”的脑门当中嵌着两扇巨大的石门,贝一一告诉我们,这座山就是“卧龙狱”,里面挖凿了无数的通道和孔穴,四通八达,如蜂巢一般。 身穿白袍头戴黄盔的士兵们从山前的石门迎着夕阳鱼贯而出,在这暮色迷离的黄昏,他们结束了一天辛勤的吃喝嫖赌,放下了臭不可闻的金银财宝和血迹未干的刀枪棍棒,暂时将那些烧杀抢掠的生活琐事丢到一边,抛却凡尘俗念,驱走物欲心魔,与知心好友一起,三五成群,高谈嬉笑,投身大自然的怀抱,享受这稍纵即逝的宁静和欢愉。 的确稍纵即逝,贝一一将马鞭狠狠向前甩去,高声喝骂道:“你们这群王八蛋!” 除了几个眼尖的飞快转身溜进石门之外,已经走到广场上的几十名士兵几乎同时从我们眼前消失,变成了一颗颗圆圆的西瓜大小的蛋,呈辐射状散落在石门周围,星罗棋布,晶莹剔透。 丫头破颜而笑:“好大的蛋,喂猪正好。” 我们轻勒缰绳,不慌不忙地朝石门逼近。我注意到石门两侧的山体上有许多六边形的窟窿,这些窟窿分布均匀,大小都只能容得下一颗脑袋,身子肯定钻不过去。对于和一座山融为一体的卧龙狱来说,除了坚不可摧的石门,这些窟窿就是最好的防御屏障了,守军可以从这儿往外放箭丢火把喷射滚烫的大粪,让进攻者痛不欲生。那些大粪都是卧龙狱中所有住户日常积累下来的,但说到它们是如何变成犀利的武器,就得归功于“九州桶业”了。 众所周知,“九州桶业”在桶类制造和营销方面享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研发出的最新一代马桶“冰火桶”采用球形结构,容量大密封性强,不仅具有冷藏保鲜功能,可以储存粪便达数年之久而不泄漏一丝气味,还能利用生物电进行加热,只要让犯人把它抱在怀里一刻钟,一桶滚烫的大粪就出炉了。这两项功能后来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前者用来保存食物,后者用来烹饪食物,深受家庭主妇们的喜爱。 丫头并没有从这些窟窿里看到如此远大的前景,只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便对我说:“小心他们偷袭。” 其实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刚才那两个巡逻的家伙和几十颗蛋全是贝一一的功劳,我一根毛都没捞着。但面对扑面而来的数百支利箭和滚烫的大粪,贝一一的绝技就毫无用武之地了,瞧我的! 嗖嗖嗖!地上那几十只西瓜大小的蛋瞬间升到了半空,重重叠叠,整齐地排成一个巨大的立方体,挡在我们面前。眨眼间,砰砰砰!它们纷纷像气球一样爆裂开来,蛋液溅得到处都是,那些没被射爆的也沾满了大粪,变得又脏又臭。 贝一一朝我一竖大拇指,接着面向那些窟窿吼道:“暗箭伤人的鼠辈们!有本事出来一见高下。” 话音刚落,窟窿里就传出一阵金属撞击声马桶落地声和惊叫声,紧接着,吱吱之声响成一片。只见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老鼠慌慌张张从窟窿眼窜出,褐色的家鼠黄色的田鼠金色的仓鼠,应有尽有。他们瞪着小眼,吹着胡须,抖着尾巴,撒开四爪,漫山遍野地奔逃,一眨眼都消失在暮色中。 在我和贝一一天衣无缝的配合下,所有障碍都已扫清,石门紧闭,就在眼前。贝一一充满期待地问我:“你能把这也轰开吗?” 我仰头看看三人多高的石门,无奈地耸耸肩:“我的绝技要看到对方犯下的罪或在危急关头才能施展,除非这门忽然倒下来要压死我们,否则我也无法对它出招。” 丫头开始向敌人发动心理攻势:“你们以为躲在里面当缩头乌龟就安全了吗?信不信归真魔王现在就把你们都变成缩头乌龟!” 这话立竿见影,石门隆隆地打开了。但从门里涌出的不是投降者,而是无数凶神恶煞的人,他们蓬头垢面张牙舞爪,将深不可测的隧道挤得水泄不通,如被捅了窝的马蜂群一般向我们扑来,这些看来就是连狱卒都畏惧三分的“兽犯”了。隧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干掉他们!杀一个三百两!上!给我上!” 才值三百两?!我气得连发数招,将几个冲在最前面的“兽犯”掀到半空,向隧道里面丢去,但这丝毫无法吓止疯狂的人潮,更多的“兽犯”嗷嗷叫着杀过来。&gt; 第七十五章:让先生的骸骨 “一群人渣!”贝一一一脸鄙夷道,漫不经心地用双脚夹了夹马肚子,摇摇晃晃向隧道前进。&amp; {} 这一回的数量实在太多,以至于那条隧道都发出一声闷响,仿佛它的后面连着一个撑得很饱的胃。伴着饱嗝,刚才震天的喊杀声和汹涌的人潮眨眼间灰飞烟灭,四周寂静无声,眼前空荡无人,地上撒满了破衣烂衫和一堆堆灰白色的渣滓。 距离远在贝一一射程之外的幸存士兵和“兽犯”们只怔了一怔,便彻底崩溃了,轰的一下集体向后转,争先恐后丢盔卸甲地朝隧道深处狂奔而去。看着这些无恶不作的家伙屁滚尿流的模样,真是过瘾,也令我对前途充满了信心,有贝一一这等绝技,何愁天下不平? 隧道向我们敞开怀抱,从外面能看见两侧的墙上每隔十步左右就挂着一只马桶模样的东西,发出比火把亮得多的白色光芒,将隧道照得如同白昼。卧龙狱的照明系统是“九州桶业”开发的,考虑到卧龙狱的特殊位置和复杂结构,如果使用传统的火把,释放出的烟肯定会把里面的人都熏出肺病来,还容易引起火灾,所以他们在“冰火桶”的基础上做了改进,发明了“日月桶”,这种马桶可以从粪便中提炼出沼气,并用来照明,亮度超过火把百倍。 我们下了马,踩着遍地的人渣,往里走了没多远,看见路旁有几个腿脚受伤的人,正在一边啜泣一边奋力向前爬,仿佛一群被砍掉半截的蚯蚓,看上去既悲壮又励志。其中一条“蚯蚓”的装束与众不同,应该是刚才给我们每个人开价三百两的头头。这家伙是个讲究人,衣裤鞋袜都是崭新的,色彩还挺明艳,头发脸上和双手都打理得很干净,保养得也不错,腰间别着香囊,身上还有香水的味道,怎么看都跟监狱这环境格格不入。 他也注意到了我们,惊叫一声,飞快地滚向一旁,整个人都贴到墙壁上去了,翘起兰花指:“你们,你们……”搞得好像我们企图非礼他似的。 丫头走到他身边,蹲下去安慰道:“别怕,我们只是来劫狱,配合点就没事,你是这里的牢头吧?怎么称呼?” “嗯,我姓宋,名圭希,叫我宋头就行,”牢头楚楚可怜地点点头,说话也娘里娘气的:“我来了才几个月,你们以前有什么恩怨我也不清楚的,你们要劫谁就劫去吧,我保证不拦的。” “你倒是拦得住啊?”贝一一说,“我们要的不是人。” 牢头马上掏出一串钥匙递过来:“给!这是我金库的钥匙,你们要什么宝贝尽管拿!” 贝一一推开他的手:“谁要你的脏钱?!” 牢头一愣,眼泪马上流了下来:“呜呜,难道是要我的命吗?呜呜,我是好人啊,干嘛要杀我?我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从小吃素,从不杀生,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哭半天的,呜呜,我到处借钱才买下这个小官,几十万银子花掉,屁股都没坐热,就碰上你们,呜呜,本都没有捞回来,还欠了一屁股债,我容易嘛,呜呜,犯人也不要,钱也不要,就想要我命,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呜呜,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 乖乖,哭得我心都要碎了,幸好贝一一及时打断了他:“闭嘴!我是来拿让先生的遗骸的。” 隧道里顿时鸦雀无声,宋牢头的哭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和物都仿佛被琥珀裹住了一般,只有被“日月桶”发出的强光照亮的细小灰尘还在空中似银河般游动,却衬得这一切更像幻境,仿佛时间在这儿被偷走了一小段,当它重新回来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说了一句话。 丫头:“让先生死了?” 我:“谁是让先生?” 牢头:“让先生不是我杀的!” 贝一一:“我只要遗骸。”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于是他展开了暗中调查,发现他的上司——该粮仓的仓使原来是一只大硕鼠,此人上任以来,经常通过开假票做假账变造单据等手段捞油水,每次从农民手里收粮时采用低价收购高价入账的办法套取差价,获利无数,还与奸商勾结倒卖粮食,遇到上头来检查就用借粮掺假粮等伎俩蒙混过关,多年下来,空了粮仓,饱了私囊。让先生把搜集来的证据交到七贤州通判何以滩手里,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让先生就被停了职,证据也有去无回。让先生毫不气馁,又多方求助费尽周折地将举报信递到了户部。就在户部调查组踏上七贤州地界的那一天,粮仓恰到好处地失了火,片甲不留,死无对证。调查组一无所获,但让先生并不善罢甘休,开始四处寻访被坑骗的卖粮农民,还找到一位曾经与仓使合伙倒卖粮食的商人,此人因嗜赌破产之后被仓使一脚踢开,如今成了最可靠的污点证人,然后重新取证上告,又来来回回折腾了好久,仓使才最终被拉下马来。 只听说过这件事的人会以为让先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一根筋,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让先生一生中大部分时候都在让,小到排队礼让,大到名利谦让,从不与人相争,还经常拿出自己的微薄收入帮助穷苦人。在街坊乡邻眼中,让先生是一个博学多识的智者彬彬有礼的君子,孩童们喜欢听他讲的故事,书生们喜欢看他写的文章,老人们喜欢谈论他做的善举。 让先生曾对自己的学生们说:“天下事,有些当让,有些可让可不让,其余则决不可让,当此关头,如临深渊,让之,即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所以,真正对他恨之入骨的只是那些不被让先生所“让”的官老爷和有钱人。&gt; 第七十六章:零丁城殉道者 江面宽阔,波涛翻滚,浑浊的潮水在坑坑洼洼的堤岸上来来去去,冲刷着躺在泥沙中的一块已经断成数截的青灰色石碑,令刻在上面的“一日江”三个暗红色大字时隐时现。乐 文小说 w-w--o-m。 这便是太平州与智虚国的界江了,它的两端连着大海,水流湍急,深不可测,传说江里有一种体型庞大的恐怖生物,任何船只渡江都必须在一日内抵岸,时辰一过就会立刻被拖入江底。 对岸是智虚大军的营地,远远望去,乳白色帐篷星罗棋布,橘红的火把和深黑的浓烟团簇相拥。向下游望去,不远处便是零丁城。 零丁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零丁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我们要过江,零丁城是唯一的渡口。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零丁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我们身旁经过,没人看我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丫头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我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我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我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丫头惊叫起来,我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我心中的怒火。 但我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我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我拉着丫头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我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我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我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再说。”另一人说。 于是他们拔出小卒胸前的长枪,用布包住他的伤口,开始挖坑,我和丫头也上去帮忙。夜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接一阵古怪的声音,从城池方向裂空而来,犹如群兽嘶吼,令人不寒而栗。 丫头皱起眉头:“什么声音这么难听?” “是智虚军号。” 众人顿时头皮炸开浑身发毛,不是因为那军号,而是这答话之人,竟是那小卒! 回头看去,只见小卒噌地一下坐了起来,胸口的布条微微渗出血迹。他揉揉后脑勺,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困惑:“我怎么在这儿?” 那两个小伙吓得话也说不出了,丫头反应最快,一脸惊喜:“你没死啊!” “死?不好!”小卒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往外奔去。 这家伙是人是鬼?又要干什么去?我脑中一片混乱,来不及细想,便急追上去。一路跟到江边,只见江面上战船林立,火箭如雨,鼓声震天。守军水寨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烟火与血腥味,一艘五层高的战船直直地向水寨冲来。小卒迎着纷纷后撤的官兵,径直冲向水寨最前沿,站在一艘飘摇的小船上,朝这艘智虚战船拼命挥舞双臂。 我转过身,丫头正停在面前连连喘气,我指着那两个远远跟来又掉头逃命的小伙,告诉她:“你跟他们先躲一下,我去把这家伙救回来。” “不,我要跟你一起!”丫头固执地拉住我。 我说:“太危险了,我没法一边救他一边照顾你。” 丫头振振有词:“才不用你照顾,鲁天赐说过,我们将会一起改变天下,所以我不可能死在这地方。” 我扶着丫头的肩膀,耐心地解释道:“就算鲁天赐的预言百发百中,也不代表你不会受伤,万一被箭射成残废或是被火烧毁容,人家可不负责赔偿。” 趁着丫头犹豫的间隙,我匆忙跑到小卒身边,拉住他的衣服往后一拽:“你被枪戳傻了?想碰瓷吗?拜托找个吨位小点的。” 小卒挣脱我,头也不回地说:“不能让他们登岸,后面都是老百姓。” 我指着江面上密密麻麻的敌舰:“你这小身板挡得住这么多?” 他斩钉截铁:“就从这艘开始!” 第七十七章:没有前世的人 说话间,那艘战船已经冲破水寨的防护栏,碾碎十几艘小船,残片横飞,势不可挡。︾樂︾文︾小︾说|金光闪闪的船首像扑面而来,雕的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身穿宝蓝色丝裙,长发及肩,柳腰微摆,一手托碗,一手执锤,雕工精美,如幻如真,这莫非是智虚国的女王或他们信奉的神明? 我的脱杀技对没有生命的物体并不起作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船不断逼近。小卒面无惧色,目光坚定,舒展双臂,仿佛即将拥抱的是一片美丽的云彩。被他这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我也放弃了躲闪,硬起头皮,绷紧全身,暗自祈祷那“揍死盾”能再建奇功。 伴随着巨大的摩擦和破裂之声,战船猛然减速,不过惯性带起的波浪还是将我们脚下的小船掀上半空,我和小卒被重重地抛到岸上。船首像上那女子俯视着全身湿透眼冒金星的我们,一双妖媚的眼睛夺魄勾魂。 我们爬起来,后退几步,抬头望去,高高的船头走出来一位冷艳动人的少女,容貌与船首像上的女子一模一样,装束却截然不同,头戴鸟翼型银盔,肩披淡紫色披风,身穿镶有翡翠的雕纹金丝甲,英姿飒爽。她的声音和她的表情一样冷峻锐利,如刀裂空:“别人都在逃命,你们却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倒也稀奇,报个名来。” 小卒毫无惧色,高声道:“在下无名小辈,只请将军放无辜百姓们一条生路。” 这姑娘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一点,却已是一支军队的统领,我在弧淖城竞选大将军未能如愿,怎么着也大不过她的级别了,只好说:“我是江湖菜鸟,路过。” “哟?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金甲少女不以为然地将一条腿搭上船沿,探出身子打量我们,甲裙飘飘,玉肢纤纤,细长光洁的脚踝上系着一只黑色铃铛。那线条,那肌肤,啧啧,当真是杀人不见血。 正看得出神,忽觉屁股被人使劲拧了一把,疼得直咧嘴,丫头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蹙起眉头瞪着我,那眼神活像要把我吃了。 我正色道:“别闹,在谈军机大事呢。” 丫头警觉的目光在我的眼睛和金甲少女的大腿之间画出一道弧线,质问道:“你刚瞅哪呢?” 我急中生智答道:“我是觉得那件金丝甲跟你很合身,想给你也买件,可你比她更苗条,不知道该买多大尺码的。”于是丫头开始欢快地打量起自己的身材来。 “混沌**中无人,竟找几个小鬼来当炮灰,你们难道不怕死?”金甲少女的语气依旧像狼牙棒上的铁齿一样冰冷,小卒的装扮让她误以为我们都是官兵了。 我刚才其实是没来得及躲闪而不是不怕死,所以没好意思回答,小卒凛然道:“不怕。” “哦?是么?”她嘴角牵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一切在电光石火间便已发生,寒光一闪,噗的一声,一枝箭直没入小卒右腹,箭羽随着残留的劲道微微晃动,小卒应声倒地。 好快的身手,我根本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拿起的弓,也没看见她放下弓,她依然保持着俯身问话的姿势。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用弓。 我弯腰去看小卒,脉搏、呼吸全无。 我高声喝问:“他只是想救人,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甲少女淡淡道:“不怕死的人难道还在乎被杀么?” 丫头低声提醒我:“先下手为强。” 没错,这少女杀人不眨眼,必须抢得先机,我暗暗开始发功。奇怪的是,虽然明知道是她杀了小卒,罪行昭然,可我心中的敌意却闪烁游移,飘忽不定,难以聚成合力。更糟糕的是,我无法做到在瞄准她的同时又不被她迷人的大腿分散注意力,根本使不出绝技。 智虚人的号角声又响起,战鼓隆隆。金甲少女兴味索然地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三头六臂呢,没劲,要不也送你们这对小情人下去陪那呆子算了。” 丫头一犟脖子:“什么了不起,来啊!” 话音未落,那少女又打了个呵欠,一枝弓箭从她身旁卫兵的箭囊中激射而出,刺向丫头。我一个移步挡在丫头面前,闭眼咬牙以身为盾。可一点也没痛感,睁眼一看,面前赫然站着个人。又是那小卒,不知他什么时候又活过来的,这次箭直接贯入他的额头,他又死了。 我和丫头蹲在小卒身边,又难过又纳闷。金甲少女“咦”了一声,沉默片刻,然后嘀咕了一句什么,便转身走出了我的视野,紫色铃铛随着脚步发出清越婉转的空响。 不一会儿,战船缓缓退出了水寨,江上响起阵阵锣声,其他战船也纷纷掉头而去。智虚人退兵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小卒又醒了过来,拔出额头的箭,一脸懵懂:“怎么回事?” 这一切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解释清楚,我当即用“比邻镜”召唤出师父。 师父听完我的讲述,说:“把居然大师送你的‘还泪盏’递给他。” 丫头取出“还泪盏”,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养起一朵仙人球,披坚执锐地守在壶口。师父问我:“你不怕起夜时拿错夜壶吗?” 我一思量,顿时感到腹股沟一阵哆嗦。 小卒接过“还泪盏”,师父说:“你对它念一句‘塔特瓦玛西’。” 小卒说:“塔特瓦玛西。” “还泪盏”霎时亮起,向四面八方射出奇异光彩,仙人掌也裂成数瓣,向空中投射出一幅巨大的幻景:无数人在山林中厮杀,一壮汉披头散发,挥舞着流星锤,所向披靡,直冲到一顶缀满鲜花和彩绸的大轿跟前,抡锤便击,大轿登时碎为齑粉,轿中人也当场毙命。壮汉看了一眼死者,忽然发疯似的扑上去,抱起尸身仰天长哭…… 小卒的手微微抖着:“这……是……” “前世的你是位义士,在一次聚众伏击奸宦的行动中,因为走漏风声,中了圈套,误杀了挚爱女子,悲伤自尽,”师父说,“蓝止歌,你是当今世上的五奇人之一,和沙步奇一样,身负伟大使命。你拥有不死之身,正如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丫头顽皮地掰过蓝止歌的肩头,打量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凤凰男呀?” 却见蓝止歌伸出手指轻拂眼角,诧异道:“我心里并不难过,怎么会流眼泪?” 师父叹道:“一世伤,三生泪。” “这宝贝还有这功能呢!我也看看自己前世是啥。”丫头一把抢过它,照着蓝止歌的动作做了一遍。 夜壶还是夜壶,仙人掌还是仙人掌。丫头嘟起嘴指着蓝止歌:“被他用坏了。” 师父说:“你是普通人,当然不会有反应。” 我说:“那我也可以看到自己前世?” 师父说:“你真的想看么?前世的身份与今生的能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觉得你的前世会是什么?” 我想起自己在上厕所时领悟的古怪绝技,猜不出关联。丫头脑筋转得快,抢答道:“掏粪工!” “我爹倒是当过掏粪工。”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我对着“还泪盏”念出咒语。 “还泪盏”又一次放出奇异光彩,空中也出现了幻景,奇怪的是幻景中一片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丫头想了想,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前世是个屁!所以显示不出来。” 我无语。师父缓缓道:“看来,你本无前世。” 第七十八章:智虚国战俘营 小时候,附近几个山头的小朋友们时常来找我玩,这些小伙伴都很有进取心,聚在一起时难免要一较高下,一位说自己爷爷是有名的富商,另一位就搬出自己官居朝廷二品的爹,一位用祖传的龙纹翡翠杯饮茶,另一位就穿上坠金青狐皮衣……这种时候我是隐形的,我不能说我爹曾是绝世高手,我娘是绝代佳人,因为这两个名号在这样的比拼中一文不值,更何况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见过。既然拼爹拼不过,我便一度寄希望于自己的前世身份能胜过他们挽回点面子,比如前世我是皇帝而他们都是太监,或者我是屠夫而他们都是猪仔。 现在这个幻想也破灭了——我居然没有前世。 师父是这么解释的:“这应该是你的第一世,在此之前,你存于混沌,游于太虚。”师父说话一如既往地高深莫测,我一听又觉得自己比别人高级一点了。 同样值得庆贺的是我又找到了一位奇人,朝拯救苍生的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蓝止歌丝毫没有攻击**和杀伤力,除了当盾牌挡挡箭,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更大的用途。 说到挡箭,我想起了那位金甲少女,她似乎也有特殊能力。我把她的事告诉了师父,略去了关于修长美腿的细节,师父沉吟道:“据我所知,五奇人都是混沌国的人,此人若是智虚人,自然不是五奇人,但有这般能力,将来恐怕会成为你的劲敌。” 我说:“那可麻烦,我刚才还想用神功对付她来着,却怎么也使不出来。” 师父斜了我一眼:“她定是极美,你注意力无法集中,或是集中到错误的地方了。” 丫头提醒道:“好像她发现蓝止歌是不死人之后,就退兵了,这里边应该有什么关联。” 师父点点头:“你们现在就渡江过去吧。” 我一惊:“那边是智虚人的地盘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师父说完就消失了,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们究竟要去得什么“虎子”。 按师父说的总没错,我们即刻上船启程。为了避免再次遇到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我建议先去下游,绕过智虚营地。蓝止歌望着对岸长龙般的灯火,说:“我们先去一趟智虚大营。” 我一把抢过船桨:“你死上瘾了是吧?” 蓝止歌说:“前些天我们一些兄弟被智虚人抓了关在战俘营里,我要去救他们。” 丫头劝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至少先制定个营救计划。” 蓝止歌说:“来不及了,智虚人每隔七天就会将俘虏集中押运到后方,明天就满七天了。” 丫头问:“运到后方去干嘛?” “各种说法,有人说是赶去挖矿,有人说是卖作奴隶,还有人说是送去当菜吃。” “吃?”我打了个冷战,“他们也闹饥荒?” 蓝止歌解释说:“这片陆地周围有许多小岛,住着食人族部落,智虚人经常给他们送活人当礼物。” 丫头瞪大了眼睛:“那我们去不是白送三道下酒菜嘛。” “我不会拉你们陪葬的,我自己去。”蓝止歌说着就要往江里跳。 我一把拉住他:“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师父说了我们要一起拯救天下的,你不怕死,我们当然跟你并肩战斗。” 蓝止歌这才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奋力摇起桨来。他是死不了的,怎么横冲直撞都无所谓,而我得替自己想个合适的进攻方案:总是躲在蓝止歌身后显然太窝囊,见人就杀又过于血腥,跟傀魈们讲做人的道理显然也行不通。 还是丫头机灵,她让我们把船停在僻静处,独自溜到后山放了把火,然后跟我们一起偷袭了三名落单的智虚士兵,换上他们的装束,但那些银白色面具像跟脑袋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摘不下来,我们只好用白布蒙住脸,悄悄从侧面溜进智虚营地。 进门就看见一块木牌,写着“战俘营”三个字,还有个箭头指示方向,顺着箭头看去,不远处又有一块同样的木牌和箭头,如此环环相连,我们很轻松就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找到了战俘营。这屋子很气派,门窗洞开,无人把守,灯火通明,笑声阵阵,看上去像座酒楼。屋子中央围着一圈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美酒、水果和山珍海味,数百名俘虏或坐或站,身上没有任何枷锁镣铐,尽情地享用着这一切。 要不是蓝止歌跟他们打招呼,我和丫头还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座战俘营,蓝止歌说:“你们都没事就太好了,快跟我走!” 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啃着羊腿,懒洋洋道:“去哪?” 蓝止歌说:“回家去啊。” “回去?”俘虏乙冷冷一笑,“哈!吃饱了撑的?回去再被抓去充一次军?然后再被俘虏来一次?” 俘虏丙摇着酒盏,醉意朦胧:“这里有吃有喝,又不用打仗,傻瓜才回去。” “难道你忘了对嫂子的承诺啦?”蓝止歌皱着眉头拽起俘虏乙的胳膊,又转头面向俘虏丙,“你也不管老母亲了吗?你们这都是怎么了?” “没有忘啊,麻烦你把她接过来跟我团聚吧,我保证她一定会爱上这里的,哈哈哈哈!”俘虏乙狂笑不止。 俘虏丙甩开他的手:“省省吧,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所有人都要死,就算不被杀死,也会饿死。” 丫头想起蓝止歌提到的传闻:“明天你们就要被运到后方去了,难道不怕被送给食人族吃掉?” 俘虏甲鄙夷地笑笑:“没用的人才会被吃,有本事的去了是过快活日子。” 我没听明白其中的意思,蓝止歌还想劝说,远处传来喧闹声,智虚人也许发现了我们,丫头说:“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已经选了要走的路,我们也该赶自己的路去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们离开牢房,潜出军营,遁入深山。往南走了三个时辰,走入一片森林,估摸出了智虚人的巡逻范围,我们才停下来歇息。 荒蛋岛的变幻莫测师父已经介绍过,但我们感觉智虚国的环境比太平州还要糟糕,自一日江以南,各种古怪极端的气候常常叫人措手不及,相隔数里的地方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刚才江边还是寒风瑟瑟,而在这片不知名的森林中却宛如盛夏,热浪蒸腾,荆棘如麻,枝叶间飞舞着五颜六色的蚊蝇,空气像糖浆一般粘腻。艰难前行了两个时辰,前方一条小溪穿林而过,临水扎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和蓝止歌清理出一块数丈见方的空地,寻来一些树枝,丫头取出“还泪盏”,生了篝火,然后祭起玉岚屏。 对于三个躺着的人来说,这个安全区似乎有些拥挤,丫头又往“还泪盏”上浇了一瓢水:“嗯?这玩意喂多少水也只有这么大。” 我想起之前对抗火翼蝎时的情形,看来玉岚屏的容量是一成不变的,幸好当时我们人不是很多。对于这个局限性,我非常理解:“它要想多大就能多大,那还不把全天下都装进来了。”这个空间虽然在高度上可以随着“还泪盏”的位置延伸,但宽度始终只够两人平躺,想装更多除非大家像叠罗汉一样垒起来睡,于是我对丫头说:“这样吧,你和蓝止歌在里面,我睡外面。” 蓝止歌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我有不死之身,我睡外面好。” 我调侃道:“要是被老虎豹子撕成碎片吃进肚子然后消化掉,你还能复活不?” 第七十九章:无手无脚半空 readx;蓝止歌在靠近林子的一侧席地而卧,接连死了许多次,他显然累了,鼾声深沉绵长。夜空辽阔,月朗星稀,夜莺的啼声轻柔委婉,在月色中流转。 丫头托着腮帮歪着脑袋:“这月亮真像二娘的眼。” 这话题挺适合怀旧,我走到她身旁坐下:“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你呢。” 乐声渐息,丫头也停下舞步,坐回我身边,将脑袋倚在我肩上:“一个人流浪的时候,身上没钱,我经常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如果周围够安静,就会听见远处黑暗中有个细微、神秘的声音在对我说着什么。” “也许是告诉你去哪里找我吧,”这些日子丫头的活泼随性感染得我也爱开玩笑起来,“在知道身世以前,我常想自己是不是和这些星星一样,本来在天上,后来没挂牢,掉下来了。” 丫头咧嘴一笑:“那么高掉下来还不成肉饼呀?” 我扬起眉毛:“我有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丫头伸手戳了戳我的脸:“是挺有弹性,怎么练的?” “从小被大师兄揍出来的,师父说这叫揍死盾。” “我小时候也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看不起二娘和我,没人跟我交朋友,二娘走了以后,我就离开了醉烟坊,流浪天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没有可以坐着说说话的,”丫头指着月亮,“那时候我就想有朝一日飞到那上面去,和星星作伴过一辈子算了。” 我挺了挺腰,畅想道:“师父说过,天上一颗星星对应地上一个生命,它们说不定也懂人世的情感呢。” “可惜它们只能挂在那儿一动不动,好不自由,彼此还无法靠近,多么孤单。”丫头轻叹一口气,枕着手臂仰面躺下,刚才的舞动耗力不少,她微微喘息,玲珑的曲线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我也伸着懒腰倒向草地,伸出一只手掌丈量着两颗星星间的距离:“它们互相看着对方,就像我们这样看着它们,心有灵犀,不会孤单。我就喜欢跟你这样静静躺着,什么也不做的感觉。” 丫头侧过身来,目光柔和:“上次你问我看上你什么,我说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醉烟坊那些臭男人这么躺着时只想做别的事。” 我不知所指:“也许他们觉得别的事更美好罢。” “美好什么,在醉烟坊,你能看到在绣花床上随地大小便的酒鬼,能看到争风吃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阔少,能看到风流才子慢慢沦落成街边乞丐,能看到妙龄少女渐渐销蚀成黄脸大妈,唯独看不到所谓的美好。”丫头说着淡淡一笑,想来这些事对久涉江湖的她来说已是见怪不怪,我没有切身体会,也接不上话,于是指着月亮岔开话题:“不知鲁天赐的擎天猪能不能飞那么高?” 丫头轻轻勾住我的手指:“现在我也不想去那上面,自从遇到你,那种孤单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初那股迫不及待想下山闯荡江湖的渴望其实也是来自于一种叫作孤单的感觉,也清晰地接收到它离去的讯息,从丫头温婉的语气和柔软的指尖暖暖传递过来。 蓝止歌不合时宜的惊呼破坏了美好的气氛:“谁!”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起,向林子深处奔去。我拔腿便追,丫头跟上来叫道:“小心!”话音未落,林中传出一声怪叫,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我们小心翼翼探过去,用“还泪盏”的光亮一照,看见一只古怪的动物,被一丛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夹住了右腿,正在竭力挣扎。它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却只有常人一半那么高,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四肢也比我们短一截,没有耳朵,眼睛的部位只有两个大窟窿,口中含混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和刚才的哀嚎之音截然不同。 “这一定是某种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我都没见过。”丫头的好奇远大于恐惧,浑然不觉我此刻正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蓝止歌心生怜悯,正要上前帮它脱离困境,一道灰影忽然从天而降,拦在他面前:“别碰!” 此人肩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执火把,落地似一片树叶般轻巧无声,身子挺立,膝盖毫不弯曲,感觉好像是地面主动升上去将他托了下来。空中曳下一道火焰移动的痕迹,袅袅如蛇。火把斜向一旁,照不出他的容貌,不过可以看到他裸露的两臂和胸膛嵌满岩石般结实的肌肉,双手像老树皮一样坚韧厚实。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葫芦,走到怪物身旁,往它被夹住的地方倒了一些蓝色的液体,那怪物便一下抽出腿来,猱身上树,蹲坐枝头,冲我们咧嘴嘶声叫了几下,随即一个后空翻,几个腾跃消失在低垂的夜幕中。 “他怕生,但不会伤人。”蓑衣人背对我们,凝望着它远去的方向,嗓音压得很低。 丫头问:“这是什么怪物?” 蓑衣人转过身来,斗笠下瘦削的面孔在光束的映衬下灰硬如石雕,阴郁冷峻的双眸中闪着火苗躁动的倒影,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从一张一弛的喉部缓缓吐出:“他不是怪物,是个智虚人,名叫半空。” “人?”我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包括接下来蓑衣人给我们讲的这个故事。 半空,出生在智虚国东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本是一名体格健壮、相貌英俊的少年,跑得比豹子还快,臂力惊人箭法超群,能辨别出千米之外各种鸟叫声,还学得惟妙惟肖。前线督军听闻此事,当即来信征他去军中当先锋将官。这属于破格提拔,因为他还未满二十岁,按智虚国的规矩是没有当官的资格的,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机会垂涎三尺。不过半空属于少数人,那就需要付出代价了,上一位婉拒督军好意的人刚被抄家灭族。 半空天性善良淳朴,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早晨,躺在缀满五颜六色石子和小鱼的溪水边,枕着被春色染绿的松软泥土,听风和树叶窃窃私语,看蜂蝶与飞鸟追逐嬉戏。他知道自己如果去参战,这一切必将离他远去,世界也会变得黯淡无光。当晚,他便用斧头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回信给督军,称不慎跌落山崖,摔残了无法从命。 督军说不碍事,你箭术高超,可以坐着当弓手杀敌。半空当即锯掉双臂,请别人代写回信,称砍柴误伤。督军说,你耳聪目明,可以看守哨塔。他便剜目割耳,回信称野兽袭击。督军说,你还有一副优美的好嗓子,来军乐队唱歌再好不过。他又切舌吞炭,回信称误食毒物。 督军最后说,你遭遇诸多不幸却仍坚强地活着,实在是全军将士学习的榜样。然后宣传队出马,将半空和督军的书信修改了收发人和部分文字,整个过程就变成了:半空从小就立志从军,即使摔残双腿也坚持要入伍当弓手,砍柴断臂还请求去守哨塔,目瞎耳聋仍想为大家唱军歌,直到嗓音尽废什么也干不了,依旧不坠杀敌报国之志。 人们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涕泪俱下,督军决定让半空带着这些书信到各地巡回展示,激励士气。半空只得离开家园,流浪深山,遇见了蓑衣人。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 我问蓑衣人:“还没请教怎么称呼?” 蓑衣人说:“在下陈晟之。” 蓝止歌喃喃道:“陈晟之?” 丫头轻呼一声:“哇!” 就我一脸迷惑:“你们都认识?” ...(天津) 第八十章:智虚五大魔君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77t.&amp;#6般的血丝。虽然南征北战的军旅生涯在他身上凿出了累累痕迹,但紧致的毛孔和光滑的眼角说明他最多不过二十来岁。 我惊讶之情溢于言表:“这么年轻就当将军了。” “你们不也一样么,英雄出少年,”他嘴角轻轻牵起一丝谦虚的笑意,语调依旧静如止水,“敢闯到智虚国里来,想必也不简单。” 蓝止歌的表情却前所未有地古怪,冷冷道:“跟您不能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不过是几块微不足道的骨头。” 陈晟之淡淡地看着他,脸沉静得像寒潭冰泉:“你是什么人?” 蓝止歌将目光投向别处:“无名小卒。”看上去他对这位少年将军颇为不满,我猜不出所以然,陈晟之却似乎明白了几分缘由:“打仗总要死人的,并非我所愿。” “端木武先生怎么死的?可如你所愿?”蓝止歌语调平缓,目光如炬。这个名字我闻所未闻,却像一块重重落下的惊堂木,令陈晟之瞬时无语。他绷着脸,双唇紧闭,眼神中阴霾聚集,一股怒火正在酝酿。 半晌,陈晟之阴阴地说:“那老顽固是咎由自取,多管闲事、蛊惑人心,大元帅早就对他恨之入骨,别说军中,朝廷上下想杀他的人都多如牛毛。” “可他最终是死在你的刀下,别人只是想,你却敢杀,毫不手软。”蓝止歌一字一句地顶回去,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得陈晟之的眼角震颤不止。 我大致听出些眉目,但眼下显然不是讨论和解决矛盾的好时机,丫头机灵地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噫,有件事很奇怪,我后来听人说,陈将军在州府解围后的庆功宴上忽然神秘失踪了。” 陈晟之从爆发边缘抽回神来,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丫头一眼,继而陷入另一种情绪,语气也由愠怒转为忧伤:“那不是失踪,而是阴谋。” 顺着陈晟之的回忆,我们回到一年前那个庆功之夜。 朝廷的特使带来了犒赏三军的圣旨,军民同欢,觥筹交错,陈晟之和他的亲兵们都没喝酒,因为根据他的经验,这种时候智虚人最有可能发动突袭。半夜,陈晟之带着三百亲兵巡城到东门,忽然发现城墙上有几个黑影一晃,眨眼翻出了城外。他们尾随紧追,行出五十里,来到一处旷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这时,身后传来清脆的琴声,忽而淡雅,忽而飘逸,听者无不失神。不一会儿,琴声就像一口大钟将这片区域笼在其中,曲调悄然出现变化,婉转之中渐渐浮起杀气。陈晟之发现不对劲,没等他喊出声来,琴声骤止,紧接着一个尖锐的长音刺破夜空,脚下的大地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土层纷纷爆开,向各个方向撕扯出去,裂成一道道深沟。“呼隆”一声,整片区域如同散了架的屋顶一般轰然陷落,旷野上赫然出现一个数百丈见方、数十尺深的巨坑,像是被盘古大帝狠狠踩了一脚。 陈晟之和他的三百名亲兵全部坠入坑中,落在下面的人大多被直接压死。幸存者们刚扒开土层和尸堆,一阵箭雨又从天而降,顿时血流成河,腥气冲天。陈晟之和数名亲兵顺着坑壁往上爬,只听隆隆的轰鸣声贴地而来,无数碎石和泥土从坑顶倾泻而下,将他们重新送入黑暗。 陈晟之拼命拨开泥层,发现旁边的坑壁有些潮湿松软,用力砸了数下,打开一个窟窿。他探头往里面一看,天无绝人之路,那是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正要回头招呼部下一同避险,才发现左右已无活人,只得独自钻进去,用石头堵住洞口。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片刻,一个声音说:“禀大人,无一漏网,全埋了。” 另一个声音说:“把土再压实一点,留一队人守到天明,我不希望有命硬的。” 陈晟之心中一惊,后面说话这人正是朝廷特使。又听他说:“这次任务如此顺利,多亏禁土魔君鼎力相助。” “不必客气,国师早想除掉此人。”说话的是个女子,听上去很年轻。 特使谄笑道:“魔君举重若轻,天下弹指可得,有劳您转告国师,勿忘约期,共图大事。” 那女子没再说什么,车骑声渐渐远去。陈晟之从地下溶洞逃出生天时,已是三天后。特使接管了城防,大街小巷贴满通缉叛逃者陈晟之的悬赏令。陈晟之只得孤身南下,从偷听到的对话来看,特使与智虚国师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要阻止他们。 “有什么眉目吗?”我一边问一边偷瞄蓝止歌,希望能用新的焦点让他忘掉与陈晟之的不和,毕竟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去完成。蓝止歌对陈晟之的遭遇并无兴趣,不过当听到特使与国师串谋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前些日子,我跟踪特使悄悄渡江过来,发现他进了智虚王城西郊的血泉寺,那是国师的住所,”陈晟之弄根竹棍在地上画出了大致的方位,戳了戳,“就在这儿,目前我还不清楚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肯定很快就会动手。” 我说:“我们帮你。” 陈晟之苦笑道:“你不知道他们的厉害,我可不想拉你们陪葬。” “我们也不是吃素的。”丫头抢着把路上的事添油加醋地介绍了一番。 陈晟之对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颇有兴趣:“她应该就是五大魔君中的御金魔君乌云落了。” “魔君?”我想起之前遭遇的火翼蝎,条件反射出一层鸡皮疙瘩。 陈晟之说:“智虚军队能征善战,得益于两大利器,百万傀魈和五大魔君,其中五大魔君便是御金、掌木、问水、控火、禁土这五人,身怀绝技,神鬼莫测,万夫莫敌。” 丫头听得入神:“魔君?难道是神仙?” “不,这五种能力是自古遗留下来的,在智虚族人中随机传承,有的人是活了十多年后忽然拥有了它,也有人是与生俱来。获得能力之后,他们仍跟常人一样,会生老病死,但从此人老身不老,便被称作魔君。” 第八十一章:三大魔君混战 “喔噢,人老身不老,那不就是天下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传说中的驻颜术?”丫头艳羡不已。就爱上乐文 我提醒道:“裹在襁褓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算?” 丫头一愣,想了想控火魔君那一辈子都只能喝奶穿尿布的无聊生活,便释然了。蓝止歌没有插话,我猜他在想那位美貌的御金魔君。 我说:“傀魈我见过,这些戴面具的怪物究竟是什么来路?” 陈晟之说:“大多数智虚人一过二十岁,就会自动长出这种玉质面具,变成傀魈。” 丫头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陈晟之说:“据说是个延续了千年的诅咒,具体我也不清楚。” 我问:“那长出面具会怎样?” “这些面具长在肉里,人会失去灵魂,没有思想和感情,不知疲倦与疼痛,只听号令,最奇妙的是它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性,能随着场合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表情,比如在正式场合就庄严肃穆,战场冲杀时个个凶神恶煞,见到官员又变得谦卑恭敬,官员讲个笑话,它们还会自动哈哈大笑……” 我叹为观止:“真是个划时代的发明。” 陈晟之说:“这样管理起来也很简单轻松。” 丫头问:“可谁来负责管理呢?” 陈晟之说:“据我所知,五大魔君是不受诅咒束缚的,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智虚人在二十岁之后也不会长出面具,但事先谁也不知道是哪些人,一切由天定。当他们脱颖而出的时候,身上就会出现上天的旨意。” 我不解:“上天的旨意?” “对,是额头上的一个肉印,表明此人将在国家管理中担任什么角色,所有官职都是据此进行分配的,除了国师和国王。” “太逗了,”丫头说,“那跟抓阄有什么分别。” 陈晟之笑笑:“是啊,这样倒也公平,全听天命。” 蓝止歌自言自语:“要是我们要找的人头上也有个标记就好了。” “找什么人?”陈晟之问。 丫头朝我和蓝止歌一努嘴:“跟他俩一样的怪人。” “那就一起走吧,这里我比你们熟。”陈晟之没有问我们此人姓名和住所,当然他问了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继续糊涂上路,翻过了两座山,来到一处深涧,一条宽大的石桥横跨其上。远处传来车马声,我们迅速闪进树林。一大队傀魈蹦蹦跳跳地簇拥着一辆八**车出现在山路上,像一支迎亲的队伍,听过刚才陈晟之的介绍,我不禁觉得这些傻呵呵的家伙既可爱又可怜。 丫头低声说:“冤家路窄。”我往那边一瞧,车上侧卧着的正是御金魔君乌云落,忽听陈晟之轻呼:“有埋伏。” 话音未落,四周炮响,石桥瞬间断成数截,刚才还在桥上扭动腰肢的傀魈们如雪片般纷纷飘落深涧,只是安静地飘落,没有痛苦,没有呼喊。大车离崖边还有一段路,当即刹住,乌云落缓缓探身,神色却是不乱。我们都没看见伏兵的踪影,只听见阵阵哀婉幽怨的弦音穿林而来。 “这琴声……”我不禁想起了什么,陈晟之面色一紧,翘首四顾。 丫头耳聪心细:“有点不一样嗳,你不是说那乐声飘逸淡雅,可这曲子听起来怎么这么压抑。” 陈晟之沉着脸道:“没区别,无论是上次的《幽兰曲》还是这《胡笳十八拍》,都一样杀机四伏。”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树木狂舞,沙石乱溅,地面上骤然出现无数道褶皱,似跳动的琴弦,又如波动的水纹,众人纷纷立足不稳。忽然,弦音戛然而止,大车下方的土层瞬时凹陷下去,拉车的马匹挣扎着被拽入深坑。 乌云落身轻如燕,翻身弹起,跃至一旁,立足未稳,脚下土包转眼散架,又塌出一个大坑。她再次闪过,冷冷地怒喝一声:“去!” 无数支弓箭从东倒西歪的傀魈的箭囊中嗖嗖飞出,还有一些从涧谷底下窜了上来,全部循着弦音射向对面山头那片竹林。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弦音过后,竹林上方的山尖竟齐齐断开一截,拔地而起,竖在半空。噗噗噗,所有的箭都扎在这面土盾之上。 趁这间隙,乌云落连跳数次,闪过几个坑洞,停在一棵孤零零的古松下,轻抬玉臂,又一波箭雨倾泻过去,速度比刚才更快。那面巨大的土盾已坠入深渊,传来沉闷的轰鸣,似乎被刚才开山挡箭那一招耗去不少元气,禁土魔君有些应变不及,弦音也陡然乱了起来,眼看就要被万箭穿心。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咳嗽声,深涧两岸的草木为之一震!同时,对岸那片竹林顿时像被赋予了生命,在原地急速旋转起来,竹节爆裂,枝叶狂舞,转眼形成一个绿色的大漩涡,将这千百支箭统统吞了进去。当最后一支箭消失其中,大漩涡便陡然散去,竹林瞬间恢复成原先模样,风平浪静,箭支纷落。 还没等我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又响起两声咳嗽,这次我听出声源的大概位置,移目望去,只见乌云落身后的古松应声而动,粗壮的树枝像手臂一样凌空挥舞,一把抓住乌云落,将她拽进了浓密的叶丛中。 “坏了!”蓝止歌喊了一声,跳起来朝古松奔去。 我嘀咕道:“他们智虚国自相残杀,打死一个少一个,我们凑什么热闹?” 丫头说:“禁土魔君跟特使是一伙的,她要对付的人就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陆续冲到那棵古松下时,它已停止了舞动,但那壮硕复杂的形体依然令人生畏,估摸有上千年的造化。顺着树干望上去,松枝参差错落,针叶层叠密布,宛如一座绿色迷宫。透过枝条与树干交接处的缝隙望上去,数丈高的地方有一处球形的空旷之地,松针整齐地向四周散开,只有数根曲折的枝干穿插其间。其中一根末端站着位素衣少年,身子微倚着树干,风姿秀雅,身形瘦弱,面色泛白,似乎大病初愈,右手捏一块丝巾,左手轻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引素妹子别来无恙,国师恐你不敌,让我来助一臂之力。” 一个离我们更近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哼,要不是刚才哪个想抢头功的笨蛋毛手毛脚地弄断了木桥打草惊蛇,这泼丫头早就在悬崖底下了,还用这么费事?”说话的女子一袭青衫,在一处“爪”字形的枝丫上悬空而坐,膝上横着一架赤褐色的卧箜篌。 “掌木魔君荆伤和禁土魔君乔引素都到了。”陈晟之声音中充满焦虑。 “她在那儿。”蓝止歌一指荆伤身后,树干上粘着一只巨大的“针叶茧”,露出半个人脸,正是被树枝和针叶裹住的乌云落。 “呵,妹子这嘴又甜又辣,难怪合国师的口味,咳咳。”荆伤皮笑肉不笑,漫不经心地用丝巾掩住口,低头轻咳了两声。 忽然,一阵劲风迎面袭来,陈晟之一声“闪”刚喊出口,众人已然躲闪不及,尽数被一条粗大的松枝拦腰扫倒在地。松枝旋即又高高举起砸了下来,我忙拉住丫头的手,就地连打十几个滚向外逃去。伴着巨响,尘土掠地掩来,冲得我们灰头土脸,那边陈晟之和蓝止歌也连滚带爬逃出十几丈。 “先对付荆伤!”丫头冲我叫道。 刻不容缓,我凝神发功,才发现麻烦:“看不见人啊!” 又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千年古松全身一震,“唰”的一声,数不清的松针顿时铺天盖向我们射来。 第八十二章:封王山垂云塔 我一把将丫头和陈晟之推进旁边一个大坑:“趴下!”心想自己有“揍死盾”护体,顶多皮痒一下。喜欢乐文就上LWXS520。COM可天生有救人情结的蓝止歌又抢先一步,不知从哪里冲出来挡在我身前。 嗤嗤嗤,蓝止歌瞬间变成了刺猬,从头到脚密密麻麻插满松针。这些柔软的松针在高速作用下竟能轻松刺衣破皮,扎出点点殷红。他个头比我小,没能完全挡住,我感到四肢又痒又痛,手脚上瞬间覆了一片片绿色的“毛”。 丫头爬出坑来:“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吗?” 我也不明白,但现在没空去想。树上的针叶只射掉一小部分,依然无法看到荆伤。千年古松再次扭动起来,枝干嘎嘎作响,眼看又要发起一波攻击,丫头急中生智:“杀树!” 那千年古松罪恶昭昭,气焰嚣张。我怒气凝聚,翻身跃起,迅速使出“脱杀技”。当我提起裤子时,古松停止了动作,咔咔咔,低吟数声,竟从根部以上一尺的地方生生断裂开来。庞大的身躯摇晃着轰然倒地,惊起漫天尘土,无数大大小小的松枝也像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瘫软如泥,针叶低垂,不复有一丝生机。 荆伤从尘土中跃出,望着死掉的大树一脸迷茫:“这都能死?” 早已闪到一旁的乔引素看见陈晟之更是吃惊:“这都没死?” 陈晟之想起了那夜遭伏击的事,也不答话,提起石锏便冲了上去。不能看他这样去白白送死,我深吸一口气,瞄准荆伤,一松腰带,轻褪长裤,忽然想到:树被干掉了,最有威胁的应该是乔引素。 于是马上转向乔引素。不料她反应比我快,秀眉微蹙,斜抱箜篌,玉指疾弹。我正在思量是应该打她的胳膊还是手腕,却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就被脚下黄土卷了进去,紧接着又是两声“哎哟”,丫头和蓝止歌他们也都中招了。 隐约听见乔引素娇叱:“哪来的流氓,不害臊。” 然后是荆伤的声音:“他一定是疯了,起先竟还想打我的主意。” 数名傀魈叠罗汉一样扑入坑中,将我压成了千层饼。我闻得出这帮家伙至少五年没洗过澡,但恶心和敌意还没来得及转变成杀伤力,我就被一种又凉又滑还会动的绳索绑住了手脚,越挣扎越紧,最终丝毫动弹不得。 我们被蒙住眼睛,戴上布罩,丢进战车,反绑于木柱上,在傀魈们欢快的蹦跳声中开始了囚徒之旅。一路颠簸,昏昏沉沉,我背靠木柱坐着睡了一觉,醒来时,四周香气环绕钟声不绝,隐约听见仙鹤的清脆鸣叫,应该是山谷之类的地方。下了战车,我们被连推带拉地向前走了一阵,拐入树林,在枝叶间走了大约半炷香的工夫,低头钻进一个路面崎岖四处滴水的洞穴,跌跌撞撞前行百步,终于踏上一块平滑的石板。随着一阵轻微的地裂之声,我们开始上升,阴冷的风顺着脖子倒灌下来,空气中满是苔藓和泥土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石板转而向左疾速平移,猛然一停,我们随着惯性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厚实的地板上。然后是一阵呻吟和半天沉默,没人搭理,我们自己摘下了眼罩。 摘了眼罩才觉得还是戴着眼罩好,因为一低头,发现绑着手脚的竟是一条条五颜六色的活生生的蛇!我浑身鸡皮疙瘩暴起,却又不敢乱动,更别提运功去杀它们了,万一它们趁机钻进裤裆可就…… “这蛇不咬人。”丫头安慰我。 “你怎么知道?”我颤着声,紧张地盯着手脚上蠕动不止的蛇。 “会咬早就咬了。”丫头毫不惊慌,居然还用她手上那条蛇去逗她脚上那条。 “那是它们还没饿。”我手上那条蛇昂起头,吐了吐红信,似乎对我的看法表示赞同。 丫头说:“你看大家都这样,没事的。” 我环顾四周,这是间宽敞的屋子,关着不少人,手脚上都绑着这种小蛇。我这才算稍稍安心,但还是保持着手脚尽量伸直的姿势老实坐着。蓝止歌和陈晟之蹲在墙角,他们旁边躺着御金魔君乌云落,她仍在昏迷中。 屋子是环形的,中间有个直径数十丈的圆洞,围着一圈绿色的木护栏,举目四顾,满眼是瑰丽生动的壁画:周围墙上画着一幕幕恐怖凄凉的景象,天地昏暗,日月无光,风暴肆虐,火山喷发,瘟疫弥漫,江河泛滥,星辰坠落,怪物横行,森林和村庄熊熊燃烧,人畜和鸟兽惶惶奔逃;地板上画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五体投地,或痛哭流涕,或深情展臂,或喜极而泣;与之相呼应的,是高高的天花板上绘着的一幅沥粉贴金的巨大画像,面目看不太清,头上顶着金色圆环,浑身散发出七彩光芒,宛如神明。三部分壁画规模宏大,浑然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题。 在四周墙壁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竖立的贝壳状隆起,好似蚕茧。屋里所有的摆设都是绿色,连周围这些人穿的也全是绿色,她们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大多是少女。蓝止歌低声道:“这不会是变态色魔拐卖良家女子的贼窝吧?” 陈晟之说:“不像,你看她们,衣裳整洁,容光焕发,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莫非是醉烟坊一样的地方?”丫头说着直起身子,双脚并拢跳到屋子中央的圆洞旁边,往下看去,不禁欢呼道:“哇,我们在天上!” 我也用屁股蹭地挪过去,果然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我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我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我拽向地面。我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这里就是封王山垂云塔了。”陈晟之说。 我喘着气问:“干什么的地方?” “什么都干不了的地方,”陈晟之的声音中透着绝望,“登云山中山,离地三千三,上得此塔,永无天日。” 丫头没心没肺地表示赞同:“确实,根本看不到蓝蓝的天,这儿到处绿不拉几,跟掉进泥沼潭似的。” 陈晟之说:“这座塔里外全是绿色,倒悬在空中像一棵龙血树。” “我觉得更像一顶倒扣的绿帽子。”丫头咯咯笑道。 吱呀一声,墙上的一只“贝壳”缓缓打开,走出个五花大绑的胖子,瞪着一双鱼眼,身后跟着一队士兵。这些士兵个个身穿绿色铠甲,面具也涂成绿色,连眼睛都泛着绿光,不过走起路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没有跳那种古怪的舞步,估计是为了避免把这座悬空塔给震塌。 胖子走了过来,我才看清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不是绑人的绳子,而是一根极长的鞭子,缠得不是很紧,却足以令他曲线毕露。他没有戴面具,额头上印着“塔守”两个字,看来是这儿的头头。 他停在我面前,用鼻孔审视着我们:“介绍就免了,你们并不需要认识我,我也懒得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只需要明白,在这里,人命抵不过一块鸡屁股,所以,趁早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厉害,记住现在你不过是我鞋底的一粒灰尘,鞭子上的一只跳蚤,没有人会在乎你长得怎么样,或者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不管你藏在哪个肮脏的角落,我的鞭子会马上找到你,就像恶狗找到排骨一样,啃个皮开肉绽。我说的够清楚么?” 第八十七章:国师倾倒众生 丫头用手在鼻子前面左右挥动,故作懵懂地眨着眼睛:“没听清,胖叔叔你的口齿怎么跟你的口气一样浑浊呀,重复一遍好吗?不过麻烦你戴上口罩再说。” 塔守的脸变得像一锅炖熟的红萝卜加白萝卜,肥厚的鼻孔一张一翕,估计从来没有人敢像丫头这样无视他的权威和残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他正打算用残暴来强调一下自己的权威。 我一时有些为难,因为这家伙目前只是面目狰狞,这还不足以让我使出绝技,而装着“还泪盏”的包袱又被丫头坐在屁股下,我无从知晓他曾经犯下的罪。我决定等他抽出鞭子挥向丫头时立即出手,这将是对我发功速度的又一次考验。 塔守却忍住了没有采取行动,喉咙里咕噜一声,然后用两只死鱼眼盯住丫头:“别想激怒我,我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虽然我讨厌你们,非常讨厌,你们穿的这些垃圾的颜色真难看,像一坨坨污秽之物,破坏了这儿的协调感。我喜欢绿色,绿色代表健康生机勃勃。见鬼,我犯不着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永远不会理解步调一致的艺术感和重要性,在你们肮脏的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真善美……” 他的唾液极其丰富,伴着话语喷薄而出,如万箭齐发不可断流。忽然脚下传来隆隆的轰鸣声,莫非这家伙的絮叨竟引发了山崩?我们急忙朝屋子中央的洞口望下去,只见大地上黄尘滚滚,沙砾泥土如风车般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盘,托着一块青色的石台急速升了上来,不一会儿便停在我们面前。沙尘散尽,露出青石台上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两位是荆伤和乔引素,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再看那青石台下,已然矗立起一座完全由泥土堆砌而成的“金”字形的高塔,这无疑是禁土魔君的杰作。 青石台离塔内的护栏还有数十尺远,那三人竟径直走了出来,眼见要踏空,金字塔上忽的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搭在青石台与地板之间,铺出一条路来。三人翩然走在这悬空的路上,我瞥见下面的万丈深渊,又一阵眩晕。 荆伤和乔引素一左一右跟在矮个子身后,看上去此人应该很有身份:头戴七宝丝嵌鎏金冕,身穿九龙镶玉天蚕甲,肩披绛紫缂丝麒麟披风,脚踏卷云建绒如意靴,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珍品,光彩夺目,一眼就让我想起屋顶上那幅巨大画像。 令我们惊讶的不是他这一身装束,而是周围那些少女的反应。青石台刚升上来,她们便神色亢奋,欢呼雀跃着扑上去,如同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因为手脚都绑着小蛇,他们只能蹦跳着匍匐着跪着滚着冲到矮个子的脚下,以头抢地,狂吻他的靴子,尖叫不止:“帅,帅哇!”这场面让我想起清虚观中那一票为大师兄段未如痴如狂的少女们,不由产生了时空混乱的错觉。 可疑的是,段未确实比较帅,而假如眼前这个矮冬瓜的名字里没有帅字,那一定是我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我看到的分明是这样一只妖孽:麻将牌一样的粗短身材屎黄色乱蓬蓬的须髯似被月牙铲拍扁的脸开裆裤般撕裂的嘴泔水里泡过似的病态皮肤。这些零件组装在一起就像个杂碎大拼盘,既不自然也不人道,完全没有逻辑,但人的长相本无规则可循,这家伙当真就毫不客气地长成了这副德行。要不是他那只有点像夜壶嘴的鼻子让我想起了“比邻镜”和“还泪盏”,继而想起了师父和居然大师,从而产生一丝丝亲切感,我绝对会吐在当场。 丫头叹道:“我的审美观碎成渣了。” 两侧冲出一大帮傀魈控制住这帮近乎癫狂的人,矮个子不慌不忙地腾出手,整了整衣冠,满面笑容地缓缓走到我们跟前。向日葵编成的花环松垮地垂在他胸前,一边微微晃动,一边不住地往下掉花瓣,引得众人疯抢。虽然他长得很奇葩,可他的笑还是可圈可点的,甘醇浓郁,训练有素,连眼角的细纹都柔和得像早春融冰的山泉,看上去即使你煽他两耳光扒他三层皮他依然能保持笑容可掬的样子。 “在下白帅帅,家父乃智虚国师白蚩皇,”他微微欠身,一只手轻轻扶住胸前的向日葵花环,声音尖细妖娆有如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浑身散发处浓烈的脂粉和花香味,“得知几位贵客远道而来,特命我在此恭迎大驾,招待不周,还望海涵。” 丫头不高兴地说:“这就叫招待啊?把我们跟这帮傻子犯人关在一起。” “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犯人,他们是家父的崇拜者,爱屋及乌罢了。”白帅帅的目光里蕴藏着浑厚而饱满的悲悯,语气中满是谦恭。 蓝止歌不解:“谁会把自己的崇拜者关起来?” 白帅帅叹道:“唉,这些是崇拜到走火入魔的。” 丫头问:“怎么个入魔?” “很要命,有的不要自己的命,有的想要我的命,还有的想要其他崇拜者的命,关起来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白帅帅无奈地耸耸肩,下巴轻细地抽动了一下。 陈晟之指着那群人笑道:“哈,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子,还能杀得了人不成?” 白帅帅一愣:“什么女娃子?他们是男的。” 如果这时候我在喝水,一定会喷他一脸,这帮崇拜者明明都是少女的装束,皮肤白嫩,体态妖娆,有不少还涂脂抹粉的,说话一律轻声细语,最有力的证据是其中好几位在专注地刺着十字绣……除非细看其它部位的特征,才能发觉竟真是一群男的。 后来我们才知道,在白帅帅身体力行的感召下,智虚国近几年刮起一阵性别反转的流行风,妩媚阴柔的男子和冷峻刚毅的女子一夜之间成为人们追捧和模仿的对象,这一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街头的流氓色狼们,误伤不断,犯罪率急剧下降。 我感慨万千:“这儿的人这么瞎折腾还能繁衍至今,真是个奇迹。” 白帅帅做了个掌心向上托起的手势,眉头微微上扬,语调抑扬顿挫:“一成不变是没有进步的,智虚国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敢于打破传统开拓创新的不凡灵魂,才变得如此生机勃勃。” “恶心!”乌云落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骂道,“无知的信徒捧着一个无耻的丑八怪,就是所谓的生机?” 白帅帅轻轻撅了撅嘴唇,略带忧伤地说:“长得帅有魅力是我的错?人们喜欢我崇拜我是我的错?全天下只有你觉得我不帅,显然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我举手插了一句:“呃,其实我也觉得你不帅。”白帅帅递过来一个娇嗔的眼神,我好不容易才把翻腾到喉咙口的混合物给堵了回去。 丫头纠正道:“不是不帅,是丑,丑得令人发指,不男不女。” 白帅帅眼角微微抽动,颧骨上的皮肤绷了起来,笑容也卸掉了好几层,薄薄的显得很空虚。那帮崇拜者的反应更为强烈,龇牙咧嘴要冲破狱卒的人墙过来拼命。一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崇拜者尖叫道:“你说什么!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是分不清美丑的傻瓜吗?!” 我忍不住笑了:“说得好,你这辈子所有的智慧都凝聚在这一句上了。” 猫头鹰暴跳如雷:“找死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丫头回敬道:“当然,你是吃屎的嘛。”&gt; 第八十八章:爱听诗歌的蛇 猫头鹰不顾一切地扯开脚上的小蛇,冲破阻拦,向丫头扑了过来。我和蓝止歌正要出手,白蚩皇头上的七宝丝嵌鎏金冕忽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拍在猫头鹰的脸上,将他砸了个眼冒金星四脚朝天。 荆伤从地上捡起鎏金冕,拭去灰尘,对着有气无力的乌云落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镣铐都换成妙步蛇了你还能找到机会出手,可惜只剩这么一点威力。” 乌云落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堂堂魔君,却甘愿给一个骗子捧臭脚,你也能名垂青史了。” 荆伤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连咳两声。乌云落身后墙上的木板登时“咔咔”裂开两条,像两只手臂一样环抱起来,紧紧箍住了乌云落的脖子,勒得她满脸通红青筋暴起。 “住手!”蓝止歌叫道。 白帅帅优雅地摆摆手:“注意风度。”荆伤便收了功。 “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白帅帅走到乌云落面前,蹲下身子用长长的指甲抚摩她颈上的勒痕,声音充满感伤,“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只是难忘的美好回忆。” “呸!”乌云落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放肆!”粗重的声音从傀魈的人墙中传来,同时一道黑光掠空而过,划向乌云落的头部。刺耳的音爆令人心惊肉跳,却见蓝止歌已经挡在乌云落面前,他的反应总是比我们快一拍。“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他捂着脸骂道,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他只是不会死,疼痛感并不比常人少一分。 说时迟那时快,那条两指粗的蛇鞭又呼啸着裂空袭来,白帅帅眉头微皱,侧目望了一眼,蛇鞭便在空中断成数截。“这么漂亮的脸蛋划破了太可惜,”白帅帅伸手穿过乌云落的长发轻触肌肤,幽幽道,“卿本佳人,奈何为囚。”乌云落奋力扭过头去,却被他捏住下巴又扭回来。 塔守从人墙里挤出,伏地叩首:“属下实在无法忍受这贱人对您的侮辱。” “起来罢,我知道你忠心可鉴,要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听话,我就很轻松,不过缺乏乐趣,”白帅帅的目光转向乌云落,与她的倔强眼神对峙,“而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顽皮,我就不怕无聊,却又缺少那么一点点安全感。所以,你和他都是我最需要的人,缺一不可。” 乌云落露出轻蔑的笑意:“不巧,你和他都是我最痛恨的人,全是多余。” 一只白喙雄鹰呼啸着掠过莲花台飞了进来,停在塔守肩头,塔守从它脚上取下一只小竹筒,双手呈给白帅帅。白帅帅单手握住竹筒,用拇指轻轻一推,竹筒便断为两截,一股青烟从断口处飘出,白帅帅深深一嗅,神色微变,一边转身走向莲花台一边对塔守说:“好生相待,不得动粗。” 荆伤走过来没收我们的随身物品,我据理力争:“臭死你!”成功保住了两只夜壶。 临走时,乔引素随手抛洒出一大包东西,崇拜者们蜂拥而上,饿狗抢食般斗作一团,抢到的人幸福得涕泪交加,几乎要瘫痪过去,细看尽是些头发碎指甲和皱巴巴的袜子。 “这是什么?”我问。 “白帅帅的。”乌云落说。 这一次我终于没忍住,吐得酣畅淋漓。 高级宝贝的高级之处在于不让人们发现它的高级之处,正如武林高手往往大多长相平凡,如果“比邻镜”和“还泪盏”有着花哨出众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怀疑是宝贝的话,恐怕就会被他们没收去,而我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这次师父的四周环绕着海棠花形状的粉红色“归心气”,美轮美奂。 我把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讲述了一遍,师父听得悠然自得,还嗑起了瓜子。我说:“师父你不说点什么吗?” 师父吐掉瓜子壳:“你没问,我说什么?” 我很懊恼:“事情有点不对劲,你不是说我刀枪不入的嘛,我怎么就给松针扎得遍体鳞伤?” “没错啊,你是‘拳脚无伤刀枪不入’,”师父淡定地答道,“松针不在其中。” “……那我以后看到绣花针也要躲?” “不,”师父顿了一顿,说,“流星锤板斧三节鞭霹雳珠刺猬仙人掌……你都得躲着点。” 丫头忙问:“那如果对方把刀的名字改成了剑,也能伤到他吗?” “问得好,”师父竖起食指,“能。” 我几乎昏厥:“揍死盾就是这么个破玩意儿?” 师父安慰我:“不要太悲观了,刀和枪毕竟是主流兵器,大多数人还是伤不得你的。” 我沮丧地说:“他们伤不得的时候就换兵器啊。” 师父一愣:“有道理,不过,你不是还有杀人于无形的绝技嘛,先下手为强。” 我跳了起来:“一提这就来气啊,每次发功都要先脱一下,再提一下,高手对决分秒必争,多一个步骤就多一分危险,难道不能简化点?” 师父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跟你差不多的高人,他也觉得脱了又提太麻烦,于是简化了动作,练成只脱不提,然后就被人们当成暴露狂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联想到乔引素骂的那句“流氓”,才悟到“脱杀技”这一脱一提整套动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师父又说:“这问题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技巧,熟能生巧,随着你不断实践和练习,多复杂的动作都不过是电光石火,到时候谁也看不清你做了什么,只见结果。” 我正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丫头又问:“白帅帅长得一坨屎样,可这里人人都为他神魂颠倒,怎么回事?” “屎有屎的香,狗有狗的爱。就好比小沙对你的感觉,我们当时都觉得你不好看,就他觉得你哪儿都美,”师父微微一笑,“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蓝止歌猜测:“会不会是国师或者白帅帅对他们施了妖法?” 师父摇摇头:“如果施法就能搞定,你们早中招成了他的崇拜者了,我想应该是审美观上的差异吧,毕竟他们非我族类。要弄清楚这事只有一个办法,欲解其病,先入其心,沟通很重要。” “跟他们有什么可沟通的,大师您还是教我们怎么解开这些恶心的蛇镣铐吧。”陈晟之粗声粗气地说道。 师父欠身上前看了看,说:“这种妙步蛇产于封王山下的百死潭,柔韧如胶,刀剑难断,没有七寸死穴,清蒸或水煮味道都很不错。” 我关心的是:“它会咬人不?” 师父说:“它们性情古怪,喜欢听诗词歌赋,欣赏琴棋书画,所以对有文化的人特别温顺,而一旦听见粗俗之语或看到不雅举动就会变得十分狂暴,见什么咬什么。” 我尴尬道:“这……尿急怎么办?” 师父说:“你可以一边吟诗作赋一边解手,动作轻柔一些,记住,每次解手念的诗句不能重复,它只听新鲜的。” 我脑海里过了一遍知识储备,两眼一黑:“完了,我只够解手三次。” 师父叹道:“谁让你小时候念书偷懒,我早提醒过你。” 我想起师父教我识字的那一幕,心中不忿:“你当时明明跟我说‘书有屁用’!” “这不就是屁用吗?多读点书屁股就不会被蛇咬了。” 遵照师父的提示,我们找了几个白帅帅的崇拜者聊天,以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层次和心理结构。为方便沟通,我们派出了年龄最小情商最高的丫头。&gt; 第八十九章:进击的超级粉 丫头:你们都是白帅帅的崇拜者么? 崇拜者甲:白帅帅的名讳是你随便可以叫的么? 崇拜者乙:别用那么俗的词,这不叫崇拜,是粉喜欢,我们都是白帅帅的超级粉,简称白粉。: 3w.しWxs520.CoM 丫头:白帅帅身上到底哪一点吸引你们? 白粉丙:哪一点?白帅帅身上每一点都光芒万丈,魅力四射,他的唾沫星子都比你美上一百倍,他看我一眼,让我瞎了也值得,他跟我说句话,让我化成灰烬也愿意! 白粉丁:什么是帅?看白帅帅就知道了!他简直穷尽了人类一切帅的可能。你看那身形多柔美,那脸蛋多精致,那头发多不羁,那嘴唇多性感,那皮肤多无瑕,特别是那双迷人的眼睛,就像飘满了梨花的星空,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都跳得好快! 白粉戊:白帅帅是千年难见万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太阳对向日葵一样,他那么阳光帅气,那么忧郁多情,那么高贵优雅,他博学优雅,随便一开口就如诗如画,华丽而忧伤的字字句句就像一道清泉,滋润我的精神家园,没有他,我会马上死去。 白粉甲:没有谁能像白帅帅这样有内涵有品位,他有五百零九座庄园,砌的都是金砖玉瓦,摆的都是古玩字画,进出的都是尊贵名流,穿的是材质稀有的名贵服饰,吃的是各国进贡的珍馐美味,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热爱生活享受人生。 白粉乙:白帅帅是我最崇敬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爱希望与勇气,他总是干干净净的模样,从不讲脏话,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特有风度,还关爱小动物,热心公益事业,上次西山平原发洪水他还流了泪,真的好有爱心! 整个过程中,丫头只是把头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没插上一句,也不敢插,因为她一肚子不同意见,而他们的话语中显然没有给任何异议留下存活空间。我悄悄按住“还泪盏”底部的“探罪之眼”,究查他们曾经犯下的罪,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结果。他们有的喜欢欺负流浪猫,有的经常偷看异性洗澡,有的闯入邻居的家盗走白蚩皇的画像,有的为了跟白蚩皇握手而将挡在前面的人脑袋敲破,但都只是一些琐碎的劣行,如果幼稚与狂热并非十恶不赦的话,我还真找不出对他们出手的理由。 支开了几位白粉,陈晟之说:“回去我一定要把那些画烧掉。” 我问:“什么画?” 陈晟之说:“还不是那鬼扯的第十九届天下第一美男大赛,我女儿把前十名的画像全集齐了,挂在自己床头,成天翻来覆去看,跟着了魔似的。” 提起美男大赛,我不由想起了十多年前的传说,丫头却一下蹦起来:“别烧哇,把第五名的送我,就差这张了!” 我不禁刮目相看:“整半天你跟她们一路的啊?” 丫头撇撇嘴:“不是,集齐十张就能兑换一只九蹄香猪,好可爱的。” 蓝止歌忧心忡忡:“我觉得我们就算不被白蚩皇处死,也会被这帮白粉恶心死的。” 陈晟之说:“你不死之身怕什么,我可不能死得这么憋屈,大丈夫当战死沙场,被恶心死算怎么回事。” 我安慰他:“放心,快被恶心死的时候,我们俩就对殴至死,算是战死了。” “你们就没想过逃出这里,消灭白蚩皇吗?”一直在墙角闭目养神的乌云落忽然开口说道。 我耸耸肩:“谁不想呢,可我手脚被这弄不死的变态蛇绑着,恐怕没等我念完一句诗,那俩魔君就把我撂倒了,你又使不出神功,这位蓝兄弟除了死不了没啥特长,难不成让他抱起白蚩皇跳下塔去?” 乌云落侧过脸去:“跟国师作对的又不止我们几个。” 丫头马上反应过来:“对哦,五大魔君只有两个跟在他屁股后,那另外两个是跟你一边的?” 乌云落说:“炎应天太小,他谁也不帮,鸠三劫归隐多年不问世事,但只要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出手相助。” 这俩名字只有陈晟之认识:“控火魔君炎应天,问水魔君鸠三劫。” 蓝止歌说:“可他在哪儿?我们在这半空中,怎样才能让他知道?” “他在三百里外的破烂窟静修,本来我也没法联络到他,但你们出现就好办了。”乌云落说着指了指我的夜壶。 师父本来说一天只能召唤他一次的,却依然爽快地出现了,而且乌云落一说计划他马上满口答应。这跟计划本身没什么关系,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想跟他看乌云落的眼神有关系,那眼神让我想起了那只会下棋的金色蛤蟆。 我不知道师父是否认识问水魔君鸠三劫,也不知道他打算用什么方法去报信,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天已经黑了,我却还不想睡。因为恐高,我总担心睡到一半塔会垮掉,加上周围一群叽叽喳喳的白粉,我只得拉着他们几个聊人生。像我这种连生我的人都没见过而且循规蹈矩十八年的可怜虫本来也没有什么谈人生的资本,不过这些日子的经历已离奇到足以回味一下。 “死是什么感觉?”我问蓝止歌。 蓝止歌想了想:“没感觉,就像瞬间万物都消失了。” 丫头问:“第一次不会觉得紧张害怕什么的吗?” “哦,第一次比较奇怪,我眼睛一闭,看到个女人,呃,她说自己是神,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她问我转世想做什么人,我想肯定是回光返照产生的幻觉了,就随口胡诌道,这辈子活得太累,来生做个自在人吧,比如家财万贯的富商,谁知道她说好,然后唰一下就把自己胸口的破布扯了下来。” “这么变态!”丫头轻呼。 “不是你想的那样,里面露出一层崭新锃亮的皮革,像镜子一样照射出一个画面,一间大宅子里住着位财主,金玉满堂,妻妾成群,就跟我当时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 我讶异:“当场就给你兑现了?” “兑现了我还能在这里?那场景像连环画一样,接着我就看见了财主的痛苦,他怕小偷,怕绑匪,怕穷人造反,怕对头暗算,怕亲信背叛,怕妻妾谋害,怕一夜变成穷光蛋,怕遭遇意外没命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活得毫无乐趣,最后在焦虑猜疑和肥胖中死去。” 众人唏嘘不已,陈晟之叹道:“咳,所以还是要做人上人,当皇帝才牛。” 蓝止歌笑了:“历朝历代有几个皇帝得善终的?” 丫头眨着眼睛:“要我就选当绝世美女。” 蓝止歌摇摇头:“别想了,我当时还改口说要当个宠妃呢,结果她又给我看宠妃的命运,被迫离开青梅竹马的恋人,每天要取悦那个猥琐丑陋的昏君不说,还要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后宫女人,几经折腾后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后来我又换了好几个身份,大侠驸马诗人重臣,无不劳心伤神,一生纠结,没有一个活得轻松自在的。” 丫头问:“然后呢?” “那乞丐就说,众生坎坷,自在在心,本尊也无能为力,你既无缘来生,就了了今世吧。我就醒过来了。” 我说:“就是你刚遇到我们那次么?” 蓝止歌说:“嗯,以前我从没死过。” 陈晟之说:“那乞丐难道是阎罗王变的?” “人家是女的,应该是阎罗王的老婆,”丫头纠正道,随即又自言自语,“阎罗王有老婆吗?”&gt; 第九十章:问水魔君用刑 蓝止歌又在众人的好奇催问下讲了自己的经历,他原本参军是为了给天下带来太平,让百姓过快乐生活,可从军后他才发现军队只会把天下带进太平间,让百姓去极乐世界。乐文移动网于是他开始为和平而奋斗,曾试图向平安州镇抚使请愿,希望能停止这场战争。人们都笑他是个疯子,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传令兵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毅然与他同行。结果还没走出军营,传令兵就被当作逃兵抓起来砍掉了脑袋。蓝止歌没被处决,因为人们只当他是个疯子。 陈晟之叹道:“你这样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蓝止歌眼神坚定:“他们也休想改变我。” “他还是改变了些什么的,”丫头说,“那传令兵死掉了。” 众人默然,我忽然觉得屁股湿湿的,紧接着,一条巴掌大的鱼飞入丫头怀中。 “发大水了!”有人惊叫起来。 这可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级台阶高的云中塔,四溅的水花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但这并非梦境,只见塔中央水波翻腾,飘起一叶扁舟,舟上横卧着一位黑衣少年。只瞧了一眼,我便感到心口一紧头皮发麻,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流速似乎都缓慢了下来。此人长发披肩,面无血色,左右脸各有一道垂直的刀疤,与鼻梁构成一个诡异的“川”字。他一手半握拳放在嘴边,一手捏着一朵枯萎了的黄色小花,双眸微合,神态自若,却令人不寒而栗。 “上……快上!”塔守的声音中充满恐惧,边喊边向后退去。傀魈蜂拥而上,黑衣少年不以为意,伸了个懒腰,将嘴边那只手的大拇指塞入苍白的双唇。 几乎同时,数十道水柱从他身畔激射而出,精准地击中每一名傀魈,强劲的冲力将他们尽数送出垂云塔,在墙上凿出一个个人形孔洞,碎屑横飞。 乌云落上前两步叫了声:“三哥。”原来这就是问水魔君鸠三劫。鸠三劫并未答话,缓缓起身,面无表情,目光扫过众人,我又感到一丝寒气顺着脊梁骨爬了上来。乌云落招呼我们:“走。” 我们都没明白,怎么走?手脚上还绑着妙步蛇。再说往哪走?这独木舟根本载不下这么多人。正犹豫间,只觉手腕脚腕微微发凉,刚才还扭来扭去的妙步蛇竟不知何故纷纷瘫软如绳,掉落在地,通体渗出殷红的血。我活动着四肢,血液流通如针扎一般又麻又痛,其他几人的束缚也几乎同时被解开。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乌云落已向小舟径直走去。却见她凌波而行,如履平地,细看才发现她脚下的一片水面不知何时已变为固态,犹如一块大镜子,众人惊讶不已。 我们便都站了上去,鸠三劫也不看众人,兀自惬意地吮着手指。忽然,我们身后拔起一道水龙,直插岸边,随着一声巨响,地板上翻起滔天白浪,大口大口地吞噬着惊慌失措的人群。波涛汹涌,轰鸣阵阵,转眼在塔内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人们像蚂蚁一样在浪花中翻腾起伏。漩涡越转越快,震得四壁咔咔作响,不一会儿就将整座塔撕成了碎片。 我们呆立在镜面上,毫发无损,眼前景象恍如梦幻,刚才仙境般的山谷已沦为一片汪洋,望不到边际,头顶那幅巨大画像也灰飞烟灭,换成了满天繁星。 “他们要淹死了。”丫头声音微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我知道这些崇拜者罪不至死,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反应完全跟不上,何况面对鸠三劫如此强大的力量,就算跟上了也阻止不了。 乌云落冷冷地看着水面上浮浮沉沉的黑点:“行尸走肉,死不足惜。” 只听扑通一声,蓝止歌已经一头扎入水中,向最近的一位溺水者游去,看得出他根本不会游泳,手忙脚乱,呛了好几口水。 “毛病。”乌云落骂道。 不会游泳的我在一旁干着急:“你这没良心的,那天要不是他坚持救你,我们也不会被抓到这儿来。” 乌云落轻轻“唔”了声,纵身跃下,敏捷如鱼,三两下就追上了蓝止歌,正要将他往回拽,忽的一支水柱腾起,像手臂一样托住她和蓝止歌,将二人稳稳地送回小船上。 鸠三劫枕着胳膊悠闲地躺在小舟中,婴儿般嘴不离手,仿佛周围的事始终与他毫不相干。 我说:“你让他把水退了不就行了。” 乌云落绞着衣裳:“你懂什么,没人可以对三哥提要求,他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我说:“那我师父一出面他不是就来救我们了?” 乌云落斜眼看我:“别自作多情了,你师父只是传话的,来不来救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谁都没半点关系。” 丫头不知哪来的火气,高声道:“那就可以滥杀无辜啊,他以为自己是谁?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杀该杀的人!” 陈晟之一惊,拉拉她的衣袖:“你不想活啦?” 丫头犟劲十足:“我就看不惯!” 我早已汗毛尽竖,死死地盯着鸠三劫,双手紧握腰带,只要他显露出一丝欲对丫头不利的歹意,就先下手为强。 鸠三劫慢慢坐起,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停在丫头身上,有些古怪,却并无杀机。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又躺回去继续品尝自己的手指。这算什么意思?到底出不出招,我不知所措了。 忽觉脚下轻轻一晃,我向左右一看,水面竟开始迅速下降,高高低低的山峰陆续探出头来。不一会儿,我们就站在了平地上,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漫山遍野湿漉漉的草木和横七竖八的活物证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树上也挂了不少失魂落魄的人。 昨天在垂云塔里望见的那条小河就在不远处静静流淌,这滔天洪水想必正是由此而起,鸠三劫实在深不可测,怕是一滴雨水也能成为他翻江倒海的源头,与他相比,我的神功几乎就是儿戏。 “嘻嘻,这还算有点人性,我收回刚才的话。”这没心没肺的丫头转眼又对鸠三劫笑脸相迎了。鸠三劫没回应她,翩然下舟,走向河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面前,趴着两人,正是塔守和那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崇拜者,他们已被灌成落汤鸡,冷得直哆嗦。 乌云落过去一脚踹翻塔守:“这狗腿子命真大,没给淹死,你鞭子舞得不错嘛。”塔守之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早已烟消云散,此刻一声不吭,蜷身缩脑如丧家之犬。 那猫头鹰倒挺硬气:“别废话,是爷们就给个痛快!” 乌云落睨视着他:“不好意思,我是个娘们,所以要慢慢玩,不如,我们先来玩个问答游戏吧。” “呸!我死也不会说的!”猫头鹰闭上双唇,低下头,却憋红了脸,口中嗬嗬作响,脖子抽搐不止。 “咬舌自尽?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乌云落掐住他的后颈将他的脸仰起来,“是不是感觉牙齿又酸又痛使不上劲呀?”猫头鹰无法答话,腮帮子肿得像两只河豚鱼,眼神中充满惊讶与愤怒。 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晟之见多识广,说:“问水魔君正在对他用刑。” “用刑?”我不知所云。 “人的体内有很多水,对于问水魔君来说,弄个头脑充血牙根水肿什么的易如反掌。”陈晟之的话语中透着一丝凉意,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对正坐在石头上吮手指的鸠三劫更添几分惧意。 第九十一章:苟且茶馆老板 丫头秀眉微蹙:“打扮得挺讲究,举止却跟三岁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老啃手指。乐文小说章节更新最快” “这应该是他发功的招式,正如你的脱。也可能只是习惯性或生理性的反应,好比荆伤的咳嗽。”陈晟之观察很仔细,分析也颇有道理。 乌云落拍拍塔守的脸:“趁着还能说话早点交代,白蚩皇去哪了?” 我悄悄取出“还泪盏”,透过塔守那双充满恐惧与绝望的瞳孔,看见他曾犯下的累累罪行,那是死几十次也不为过的,可似乎有什么比死几十次更可怕的事令他嘴唇不停颤抖,数度欲言又止。 猫头鹰侧过头来,怒视着警告塔守,顿时被乌云落扇了个耳光,斥道:“没脑的信徒也想教人当忠臣!三哥可没我这么有耐心,相信我,你不会想惹他生气的。” 猫头鹰从鼻子里挤出两声冷笑,用含混不清的口齿说:“哦?他生气会怎么样?跟老母猪亲热么?嚯嚯,那你岂不是很寂寞?” 乌云落嘴角又漾起淡漠冰冷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乐观和幽默。” 话音刚落,鸠三劫忽然弓起身子,毫无生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猫头鹰,双肘支在膝盖上,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也缓缓放入口中,一并吮吸起来。 伴着一声撕破夜空的惨叫,猫头鹰双手抱头发疯般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的面容极度扭曲,头顶冒出阵阵白烟,豆大的汗珠爬满整张脸,两只瞳孔膨胀、发红、流血,耳朵、鼻子和嘴巴也都血流如注。紧接着,那硕大的身躯就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急剧萎缩,头发纷纷干枯脱落,脊柱弯曲如虾,全身的水分似乎在一瞬间被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魁梧少年眨眼变成了枯朽老人,瘫软在地奄奄一息。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咫尺忘川,寸阴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呵,老头在我们智虚国可是稀罕物,你想不想也来变一个?”乌云落冷嘲热讽地问塔守。 塔守面如死灰,一双鱼眼暗淡无光,望着地上的老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咬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国师,但请把他恢复原样。” 乌云落哼了一声:“早这么识相多省事?” 鸠三劫下巴紧绷,目光落在空处,将双手的食指一并放到唇间,吹起了口哨,哨音低沉而压抑,听着很不舒服。 那老头的肌肤竟随着哨音慢慢恢复了光泽,黑发又长了出来,刚才的一幕如时光倒流般逆序再现,转瞬之间,一个充满朝气的脸庞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依然酷似猫头鹰,更显年轻,神态也比之前老实顺从了许多。 “还不滚?你还不配死在三哥手里。”乌云落踢了猫头鹰一脚,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鸠三劫,唯唯诺诺地后退几步,转身拔腿狂奔而去。 “国师之前接到军情,天机窟被叛军围攻,现在他应该在那里,”塔守指着溪流的一处分叉,“往这个方向去,十日可到。” 众人开始收拾各自的东西,乌云落提醒道:“等下要路过雪山,多带点衣服。”丫头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些粗布衣裳和皮袄棉裤,除了鸠三劫没拿,其他人各取了几件,虽然尺码有些不相称,但保暖不成问题。陈晟之找到塔守的鞭子,缠在手臂上,一把揪起塔守,押着上路。乌云落忽然回头冲蓝止歌喊道:“你有完没完?!” 原来在刚才审讯俘虏和收拾行装的过程中,蓝止歌一直在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将一位位白粉从地上扶起,还跟他们念叨着什么,听见乌云落叫他,便答道:“不能把他们丢这荒郊野外啊。” “你真够可以的,”乌云落没好气道:“他们衣裤湿了,要不要帮他们洗洗晾干?他们肚子饿了,你再炒菜做饭喂他们吃?他们受到惊吓了,你是不是还得安慰他们哄他们睡觉啊?你当自己是奶妈呢,等下国师的手下追来了,你再跟他们探讨一番做人的道理哈,姑奶奶不奉陪了。” 蓝止歌被一骂,也觉得自己这样很天真,一脸憨笑道:“一看别人有难,我就忍不住想帮忙。” 我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受难,你帮得了几个?操不完的菩萨心,难怪阎王都不舍得让你转世投胎。” “不是不舍,是不敢,地府还想清净呢。”丫头咯咯笑道。 走出七八里,气温骤降,仿佛一下到了三九天。裹上厚实衣物的我们仍不禁瑟瑟发抖。风从各个角度袭来,像疯婆娘一样乱扯着我们的衣裳,又像老流氓一样狂舔我们的手和脸。 抬头望见一座山,高耸入云,五彩斑斓,像打翻了颜料盘洒在琉璃盏上,在太阳的照射下放出奇异光芒,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雄伟瑰丽。山脚有块巨石,巨石旁站着三名少年,每人背着一大堆物件,弓、绳索、钩子…… 好事的丫头上去打招呼:“你们在做什么?” 这些少年看上去比白粉们要正常些,性别分明,个子最高的一位出来答话,中气十足:“我们要征服七圣山。” 我仰头去望,脖子差点折了:“这山得有多高啊。” 他说:“没人知道它有多高,也没人见过最高处的风景,这才是我们的动力。” 丫头问:“你们是什么人?” 他自豪地说:“我们是破穹五鹰,在下英少。” 丫头说:“可你们就三个人啊,为什么叫五鹰?” 英少黯然:“上次摔死了两个。” 陈晟之联想起那些白粉的疯狂举止,深有感触:“你们智虚人真古怪,我们那儿的人千方百计要活下去,你们却想方设法去寻死。” 英少正色道:“这不是寻死,我们是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 丫头困惑了:“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然后把命搭进去?” 乌云落冷笑一声:“少装了,热爱生命就该远离那些显而易见的危险,你们无非是想满足一点刺激欲和成就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罢了。” 英少的一位伙伴将刚打好的绳结丢进背篓,说:“别人怎么看无所谓,你又不是第一个嘲笑我们的人。我们喜欢做这件事,这就够了。” 丫头问:“你们就一点都不怕死吗?” 英少说:“总是要死的,关键是死在哪里,能死在自己所敬畏向往的美景里,总比死在不理解我们的人群之中强百倍。” 另一位伙伴说:“反正一到二十岁就要长出那该死的面具,跟死了没两样。” 我们把这茬给忘了,他们这般冒险纵然送了命,与变成行尸走肉相比,未尝不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我不由想起了半空,他也为自己喜欢的事付出了巨大代价,也是无怨无悔。不知他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在山中穿林越溪、追花逐月吗?还是那么无拘无束逍遥快乐吗?他将来是否也会被面具箍住脑袋,失去自由呢?不忍再往下想。 三位少年有说有笑向山中走去,长长的背影投射成一个斜斜的“山”字。丫头轻叹一声:“我要是有鸠三劫那本事,就用水柱帮他们直接送到山顶去。” 众人回首四顾,鸠三劫早已自顾自走得不知踪影,想来他也不会对这些凡夫俗子的生死之事感兴趣的,何况以他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与我们结伴同行。前边不远处,一袭迎风招展的布旗极为惹眼,四个大字:苟且茶馆。 第九十二章:驼背怪人狄叶 “这店名真豪放啊。-乐-文-小-说-”丫头用手遮住阳光,仰头又看了一眼。 老板三十出头,长得像一尊弥勒佛,右手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飞天壶,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中,与七彩山下那块巨石遥相呼应。他一笑全身上下都泛起波纹:“呵呵,小姑娘,字就和人一样,有无穷可能,无数解。” 我指着布旗问:“那此处当作何解?” “嗨,无所谓啦。”胖老板笑着轻轻点头,嘬着壶嘴,却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乌云落挑了个干净的位子坐下,单腿架上板凳,语调平板地命令道:“上茶。”想来她身为五大魔君之一,倾国倾城,又位高权重,使唤人已成习惯。 胖老板却只是憨笑:“本店不卖茶,除非有人能把我的屁股从这椅子上挪开。”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坨肉,少说也有五百斤,我们几个人一起上也未必架得动,那藤椅要是铁做的,兴许乌云落能发功把他弹起来。 “你!”乌云落正要发作,丫头已忍不住了,嘴里骂着“有毛病”,径直奔向胖老板身后的火炉,双手拎起硕大的铜茶壶就走。 胖老板急忙翻身一把拦住她:“嘿!懂不懂规矩哪?” 丫头把铜茶壶往桌上一墩,冲胖老板做了个鬼脸:“你输了。” 胖老板扭头看看藤椅,拍拍肚子,笑吟吟地躺回藤椅上,朝屋里叫道:“爹,干活了!” 没人答应,胖老板又喊了数声,还是悄无声息,他这才吐出嘴里的茶渣,抬起跟大象一样粗的腿连跺了两脚。这劲道非同小可,登时地动山摇,回音隆隆,连风雪都为之一顿,我和丫头互相扶住才没摔倒。 一个佝偻的身影从屋里颤颤巍巍走出来,虽然裹着棉袄和兽皮外套,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格外瘦弱,他半垂着脑袋,微微泛黄的稀松头发像烟草一样慵懒地蜷作一团,一边用枯枝般的手指揉着眼睛一边抱怨:“比上个月又重了七斤六两,你这一条腿都顶得上我一个人了,再跺就雪崩啦,有点公德心吧!”这家伙说起话来仿佛被人掐住了喉管,声音尖锐冰冷,和这风雪一样令人浑身不自在。 “雇你来不是当减肥顾问的,”胖老板慢悠悠道,“给客人们上一壶热奶茶。” 驼背人咕哝了一声,蹒跚着走到桌前,一股酸臭味如影随形扑面而来,那副容貌更是惨不忍睹。浅灰色的瞳仁嵌在三角眼眶中,一动不动毫无生气,两边眼角各有数点黑斑;五条一指长的疤痕横贯鼻梁,伤口皮肉纠缠深可见骨,似乎随时会喷出血来;一对蝙蝠耳紧贴着状如橄榄的脑袋,布满细细的汗毛;右嘴角长了个烂疮,细薄而苍白的嘴唇遮不住满口破碎的黄牙;皮肤粗糙的脸蛋左大右小,却始终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笑话。他的丑堪比国师白蚩皇,但风格迥异,国师是矫揉造作,他则狰狞可怖。 驼背人爱理不理地扫了我们一眼,将茶壶盖掀开一丢,翻起一只倒扣的瓷碗,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道:“奶茶有什么好喝的?喝这西北风才带劲呢。”说了拍拍桌面,大大咧咧地说:“喏,自取其辱吧。” 乌云落一愣:“你骂谁?” 驼背人不紧不慢道:“激动什么?茶壶搁这儿,让你们自己动手倒奶茶,自取其乳,一点文化都没有。” 丫头扑哧一笑,乌云落却不买账,嗖的一下撩开风帽:“少跟我油腔滑调!” 驼背人抬头一瞥,马上变得嬉皮笑脸:“哟!美女啊,小的我真是有眼不识太太。” “叫谁太太?!”乌云落不禁火冒三丈,拍案而起,铜茶壶也随之从桌面飘起,壶嘴对准那驼背人的眉心。 驼背人却不害怕,咧着嘴腻腻地笑,尖细的声音从脏兮兮的牙缝中蹦出:“嘿嘿,暴脾气,我喜欢。脾气大肺活量就大,肺活量大胸才大,一点不假。” 乌云落脸唰得红到脖子根,这下真的把胸都气大、肺也气炸了,只见铜茶壶的身子猛地一歪,满壶开水瞬间就要向驼背人倾泻过去。 忽的一道电光闪过,胖老板那肥硕的身躯不知何时挡在了驼背人跟前,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他一手牢牢抓住壶颈,另一只手仍旧端着自己的飞天壶,也不说话,抖着两颊的肥肉呵呵笑个不停。 乌云落眼露寒光,再度发力,胖老板面不改色,擎握壶颈的胳膊瞬间暴粗了一圈,袖子在风雪中猎猎作响,铜茶壶热气蒸腾,竟纹丝不动。双方势均力敌僵持着,我都不知道帮哪边好,胖老板和蔼面善,驼背人虽然嘴巴不怎么老实,却无害人之意,倒是乌云落反应过度了。我心想,还好鸠三劫不在这儿,否则壶里的水挡不住,局面就失控了。 驼背人急闪到二人中间,冲乌云落哈腰赔笑:“仙女姐姐消消气,你瞧我本来就丑得掉渣了,再泼开水毁我容也没什么效果,何必浪费这力气呢。”他形容猥琐,皮肤粗糙,看上去都差不多是乌云落的叔伯辈了,却叫她姐姐,说起话来又不正经,令人忍俊不禁。 陈晟之走到乌云落背后轻声提醒道:“这二人非等闲之辈,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少生枝节为妙。” 乌云落眼见也占不得便宜,这才哼了一声,拂袖转身。胖老板笑着将铜茶壶稳稳放在桌上,手掌在衣角擦了擦,看不出任何烫灼的痕迹。 驼背人殷勤地为乌云落沏上一碗茶,嬉皮笑脸道:“这茶苦中带甜,泻火。嘿嘿,幸好你不是控火魔君,不然这雪山恐怕都要被你的火气给融化掉了。” 这驼背人好像对我们的身份了如指掌,而且处乱不惊,显然来头不小,莫非他就是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奇人?不待我细问,驼背人挥着小手兴奋地说:“你们喝茶稍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说着冲乌云落扬了下眉头,屁颠屁颠地向屋里扭去。 “什么意思?他要跟我们一起?”陈晟之一脸不解。 丫头开玩笑道:“这是一见钟情生死相随的节奏啊。” 乌云落又好气又好笑:“神经病,荒蛋岛上真是什么样的变态都有。” 蓝止歌忍不住问胖老板:“这人这么年轻,你刚才怎么叫他爹?” 胖老板咂咂嘴:“啧,他姓狄,单名一个叶字。” “取这名真不厚道。”我笑道。 陈晟之问:“你们智虚人不是二十岁就会长面具么,你怎么……” 胖老板说:“我是饕餮岛过来的移民,在这好多年了。” 陈晟之脸一沉,低声对我说:“那岛上住的是食人族。” 胖老板呵呵一笑:“别怕,消化不良,我早改吃素了。” “这驼背的伙计也不止二十岁了吧?”丫头追问。 “他不是智虚人。”这回答让我更相信狄叶就是那个奇人,胖老板接着说:“三年前我收留了两个流浪者,一个十九岁,另一个是狄叶,二十七,后来,年轻那人的脑门上出现‘镇南王’三个字,鲜衣怒马地上任了,临走时对狄叶说只要他愿意当‘镇南王子’,就带他一起走。狄叶谢绝了,说要在这里等几个人。” 丫头对那镇南王的做法颇为不屑:“真是小人得志。” 我的脑海里却冒出一连串问题:狄叶等的是我们?他怎么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那他的绝技又是什么?预知未来? 第九十三章:万年古城莫非 乌云落向胖老板要来店里的所有废铜烂铁,留作武器之用,让塔守一个人背着。乐文小说。不一会,狄叶提着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丫头冲上去劈头就问:“原来你能预知未来呀,帮忙算下我跟小沙什么时候成亲,会有几个孩子呗!” 我已然习惯她的口无遮拦:“别理她,出发吧。” 蓝止歌问胖老板:“你不一起吗?” 胖老板瞟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可走不动。” 刚才胖老板露了两手,绝非泛泛之辈,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丫头抢着劝道:“你打算这辈子就守着这个小店么?外面的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好玩得多了,何况你这身本领不出去发挥点作用多可惜。” “我以前是个大夫,四海行医,浪荡江湖,治过很多病也得过很多病,要知道,皮肉之疾易治,心性之病难医。比如我吧,连自己贪吃的毛病都治不了,所以跟你们去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胖老板身子微微向后靠,一副万事随喜的表情,“眼下,我只想做个安静的死胖子。” 狄叶抖抖包袱上的灰尘:“他一年到头埋在这椅子里,每天对着七圣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风光比这七圣山更值得一看了。” 胖老板笑道:“开门见山,合目茶香,夫复何求?”说罢嘬一口茶,闭上眼睛,满脸陶醉,不再搭理我们。 一路上我不时偷偷打量狄叶,试图从他身上发现些什么特征以证实自己的猜想,不料他冷不丁靠过来,扬起那张扭曲的脸,怪笑道:“嘿,你是不是也发现我其实挺帅的?” 我被:“我们来智虚国是找一个人,他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我觉得可能是你。” 狄叶捣了我一拳:“好眼力,就是我呀!” 我喜出望外:“哎呀,总算找着了!” 丫头问:“那你有什么绝技啊?” “绝?”狄叶若有所思,随即打了个响指,“当然有!你看,在这样的世道能活下来,难道还不够绝?” “你别闹了,我们说认真的。”蓝止歌愁得直咂嘴。 陈晟之说:“这人是疯子吧?” “我是有点疯,但不是疯子,”狄叶伸了个懒腰,“在茶馆那是我的工作状态,现在是我的自由状态,每个人都有好多张面孔,只不过我区分得比较明显。” “这么说你没什么特殊能力,”丫头说,“那你跟我们来干嘛呢?” 狄叶说:“我只是个向导,你们不是在找人吗?” 我:“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个什么人。” “你们也许不认识他,”狄叶话锋一转,指着陈晟之道,“但他一定认识。” “我?”陈晟之跟我们一样感到意外。 狄叶接着说:“当然,跟起义军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官军还能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起义军?” 狄叶说:“当今混沌国四方大乱,到处有人起兵反抗朝廷,这位陈将军镇压的想必也不少了。” 狄叶用嘴指了指月亮下方的地平线:“因为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认识,就在前边的莫非城。” 莫非城,智虚国最雄伟的城池,历史久到无人知道有多久。它外方内圆,直径百里,城中建筑呈同心圆状分布,如果你站得足够高,看下去就像一只纹路清晰的硕大磨盘。城墙为双层结构,外层由一种名叫卸力土的胶状物质筑成,柔韧性奇强,不论什么武器打在上面就像遇到棉花,只会形成大小不一的凹陷,很快便恢复原状;内层城墙布满磁石,百米之内的各种金属都会被牢牢吸上去;内外城墙之间隔有两丈厚的空气缓冲带,顶端连接着无数个气压制动投石器,当外城墙受力向内挤压时自然触发,将巨石和火球抛向敌方,借力打力,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城池内外的缓冲地带还遍布着不为人知的机关暗道,天衣无缝的防御体系加上成千上万傀魈守军,使莫非城成为史上最牢不可破的城池。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不论城外气候如何变换,莫非城中始终四季如春,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于是这座固若金汤又风景如画的完美之城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幸福家园。据史书记载,智虚国第三任国王出巡时误入一片沼泽,无意间发现这座沉寂的古城,城中空无一人,但城墙完好无缺,所有建筑一应俱全,仿佛从天而降,只待来客。当时国王说:“莫非我在做梦?”莫非城由此得名。 “我们是要去拿下这座城吗?”丫头兴致勃勃地问道。 乌云落冷冷道:“痴人说梦,这座城从未被攻破过。” “这有什么难?让你那性情古怪的三哥发大水漫过城墙,咱们坐着船就能轻松进城,”丫头侃侃而谈自己的计划,“不过,城墙上那一层磁石倒是让你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你以为只有城墙这一道防线吗?莫非城是天赐之城,它有克我的方法,自然也有对付其他魔君的手段,只是至今没人突破过第一道防线,也便不可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机关了。” 丫头咬了咬嘴唇:“那五大魔君联手,遇到克你的,让别人去,遇到克别人的,就你上,以长攻短就能破城。” 乌云落侧目看她:“黄毛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 丫头一挺胸:“哪里小了?我叫丫头,不是小丫头,毛一点都不黄。” “呵。”乌云落淡淡一笑。我如闪电般冲到她和丫头之间,双手抓腰带,高度戒备。 “你干嘛?神经兮兮的。”丫头不解地问。 “她一笑就说明要发招了。”我目不转睛,声音颤抖。 乌云落这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蠢蛋,我出招时是会笑,但笑不一定就是出招,就像你脱裤子也可以是尿尿,难道我觉得有趣时还要哭不成?” 我得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是我的逻辑没有学好。我还得承认,她笑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嘴上不会说出来:“那你刚才笑什么?” 乌云落说:“我笑这丫头太天真,若想五位魔君联手,比让我们两国停战还难,一山难容二虎,何况五个?” “莫非城这么难搞,我们还是别去了,”丫头对狄叶说,“不如你叫那人出城来跟我们汇合,然后一起绕道去天机窟多安全。” 狄叶不容置疑道:“要去天机窟,必进莫非城。” 这一刻,离开清虚观下山时的情景又跃入我脑海,耳边是师父说的“你身怀绝技天下无敌”,山下是一望无垠神秘陌生的广阔天地,胸中是自己纵横四方所向披靡的热血画面,那时我以为所有对手就像三师兄做的汤圆一样吹弹可破,所有困难就像大师兄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一样微不足道,而江湖就像丫头的小手一样牢牢地攥在我的掌心。在经历几番波折、数度死里逃生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比那汤圆和拳头更强大,江湖也远比一个棋盘复杂,如何实现目标我并无头绪,下一步该怎么走也如四周的薄雾一般迷蒙,更危险的对手,一切的答案也许就在这莫非城里。 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面积不大的平原,再沿着一条阴暗狭长的河床向东南方向走了大约三个时辰,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此时已近黄昏,夕阳悬于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残余的微光在我们前方大约二十步的地方踯躅不前,挡住它的竟是一堵上下左右都望不到边际的无形之墙。脚下的河床在此被拦腰截断,天与地连成灰蒙蒙的一片,所有景物似乎都被这堵墙一口吞没了。它静静地矗立着,仿佛在向人们宣告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 第九十四章:鬼雾祸国殃民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那个脑袋。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第九十五章:吹货吸货菜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乐—文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第九十六章:三眼毛驴探雷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乐文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我们走近城门,感到阵阵吸力,手上的铁铐开始焦躁不安,向两旁拉扯着我们的胳膊。“脱下吧。”监门说。 塔守走到我们每个人身边,假装开锁。这些手铐刚被乌云落松开,就迫不及待地嗖嗖飞上城墙,叮叮当当贴得到处都是。虽然听上去是金属撞击硬物的声音,但墙面还是像海绵一样塌进去一个个凹痕。 第九十七章:鬼雾祸国殃民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那个脑袋。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gt; 第九十八章:吹货吸货菜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首发哦亲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gt; 第九十九章:三眼毛驴探雷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乐 文小说 w-w--o-m。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我们走近城门,感到阵阵吸力,手上的铁铐开始焦躁不安,向两旁拉扯着我们的胳膊。“脱下吧。”监门说。 塔守走到我们每个人身边,假装开锁。这些手铐刚被乌云落松开,就迫不及待地嗖嗖飞上城墙,叮叮当当贴得到处都是。虽然听上去是金属撞击硬物的声音,但墙面还是像海绵一样塌进去一个个凹痕。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章:万年古城莫非 乌云落向胖老板要来店里的所有废铜烂铁,留作武器之用,让塔守一个人背着。【全文字阅读】不一会,狄叶提着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丫头冲上去劈头就问:“原来你能预知未来呀,帮忙算下我跟小沙什么时候成亲,会有几个孩子呗!” 我已然习惯她的口无遮拦:“别理她,出发吧。” 蓝止歌问胖老板:“你不一起吗?” 胖老板瞟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可走不动。” 刚才胖老板露了两手,绝非泛泛之辈,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丫头抢着劝道:“你打算这辈子就守着这个小店么?外面的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好玩得多了,何况你这身本领不出去发挥点作用多可惜。” “我以前是个大夫,四海行医,浪荡江湖,治过很多病也得过很多病,要知道,皮肉之疾易治,心性之病难医。比如我吧,连自己贪吃的毛病都治不了,所以跟你们去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胖老板身子微微向后靠,一副万事随喜的表情,“眼下,我只想做个安静的死胖子。” 狄叶抖抖包袱上的灰尘:“他一年到头埋在这椅子里,每天对着七圣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风光比这七圣山更值得一看了。” 胖老板笑道:“开门见山,合目茶香,夫复何求?”说罢嘬一口茶,闭上眼睛,满脸陶醉,不再搭理我们。 一路上我不时偷偷打量狄叶,试图从他身上发现些什么特征以证实自己的猜想,不料他冷不丁靠过来,扬起那张扭曲的脸,怪笑道:“嘿,你是不是也发现我其实挺帅的?” 我被:“我们来智虚国是找一个人,他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我觉得可能是你。” 狄叶捣了我一拳:“好眼力,就是我呀!” 我喜出望外:“哎呀,总算找着了!” 丫头问:“那你有什么绝技啊?” “绝?”狄叶若有所思,随即打了个响指,“当然有!你看,在这样的世道能活下来,难道还不够绝?” “你别闹了,我们说认真的。&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蓝止歌愁得直咂嘴。 陈晟之说:“这人是疯子吧?” “我是有点疯,但不是疯子,”狄叶伸了个懒腰,“在茶馆那是我的工作状态,现在是我的自由状态,每个人都有好多张面孔,只不过我区分得比较明显。” “这么说你没什么特殊能力,”丫头说,“那你跟我们来干嘛呢?” 狄叶说:“我只是个向导,你们不是在找人吗?” 我:“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个什么人。” “你们也许不认识他,”狄叶话锋一转,指着陈晟之道,“但他一定认识。” “我?”陈晟之跟我们一样感到意外。 狄叶接着说:“当然,跟起义军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官军还能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起义军?” 狄叶说:“当今混沌国四方大乱,到处有人起兵反抗朝廷,这位陈将军镇压的想必也不少了。” 狄叶用嘴指了指月亮下方的地平线:“因为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认识,就在前边的莫非城。” 莫非城,智虚国最雄伟的城池,历史久到无人知道有多久。它外方内圆,直径百里,城中建筑呈同心圆状分布,如果你站得足够高,看下去就像一只纹路清晰的硕大磨盘。&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城墙为双层结构,外层由一种名叫卸力土的胶状物质筑成,柔韧性奇强,不论什么武器打在上面就像遇到棉花,只会形成大小不一的凹陷,很快便恢复原状;内层城墙布满磁石,百米之内的各种金属都会被牢牢吸上去;内外城墙之间隔有两丈厚的空气缓冲带,顶端连接着无数个气压制动投石器,当外城墙受力向内挤压时自然触发,将巨石和火球抛向敌方,借力打力,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城池内外的缓冲地带还遍布着不为人知的机关暗道,天衣无缝的防御体系加上成千上万傀魈守军,使莫非城成为史上最牢不可破的城池。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不论城外气候如何变换,莫非城中始终四季如春,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于是这座固若金汤又风景如画的完美之城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幸福家园。据史书记载,智虚国第三任国王出巡时误入一片沼泽,无意间发现这座沉寂的古城,城中空无一人,但城墙完好无缺,所有建筑一应俱全,仿佛从天而降,只待来客。当时国王说:“莫非我在做梦?”莫非城由此得名。 “我们是要去拿下这座城吗?”丫头兴致勃勃地问道。 乌云落冷冷道:“痴人说梦,这座城从未被攻破过。” “这有什么难?让你那性情古怪的三哥发大水漫过城墙,咱们坐着船就能轻松进城,”丫头侃侃而谈自己的计划,“不过,城墙上那一层磁石倒是让你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你以为只有城墙这一道防线吗?莫非城是天赐之城,它有克我的方法,自然也有对付其他魔君的手段,只是至今没人突破过第一道防线,也便不可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机关了。” 丫头咬了咬嘴唇:“那五大魔君联手,遇到克你的,让别人去,遇到克别人的,就你上,以长攻短就能破城。” 乌云落侧目看她:“黄毛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 丫头一挺胸:“哪里小了?我叫丫头,不是小丫头,毛一点都不黄。” “呵。&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乌云落淡淡一笑。我如闪电般冲到她和丫头之间,双手抓腰带,高度戒备。 “你干嘛?神经兮兮的。”丫头不解地问。 “她一笑就说明要发招了。”我目不转睛,声音颤抖。 乌云落这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蠢蛋,我出招时是会笑,但笑不一定就是出招,就像你脱裤子也可以是尿尿,难道我觉得有趣时还要哭不成?” 我得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是我的逻辑没有学好。我还得承认,她笑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嘴上不会说出来:“那你刚才笑什么?” 乌云落说:“我笑这丫头太天真,若想五位魔君联手,比让我们两国停战还难,一山难容二虎,何况五个?” “莫非城这么难搞,我们还是别去了,”丫头对狄叶说,“不如你叫那人出城来跟我们汇合,然后一起绕道去天机窟多安全。” 狄叶不容置疑道:“要去天机窟,必进莫非城。” 这一刻,离开清虚观下山时的情景又跃入我脑海,耳边是师父说的“你身怀绝技天下无敌”,山下是一望无垠神秘陌生的广阔天地,胸中是自己纵横四方所向披靡的热血画面,那时我以为所有对手就像三师兄做的汤圆一样吹弹可破,所有困难就像大师兄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一样微不足道,而江湖就像丫头的小手一样牢牢地攥在我的掌心。在经历几番波折、数度死里逃生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比那汤圆和拳头更强大,江湖也远比一个棋盘复杂,如何实现目标我并无头绪,下一步该怎么走也如四周的薄雾一般迷蒙,更危险的对手,一切的答案也许就在这莫非城里。 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面积不大的平原,再沿着一条阴暗狭长的河床向东南方向走了大约三个时辰,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此时已近黄昏,夕阳悬于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残余的微光在我们前方大约二十步的地方踯躅不前,挡住它的竟是一堵上下左右都望不到边际的无形之墙。脚下的河床在此被拦腰截断,天与地连成灰蒙蒙的一片,所有景物似乎都被这堵墙一口吞没了。它静静地矗立着,仿佛在向人们宣告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 ...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一章:三眼毛驴探雷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缓步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的那颗脑袋。 ...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二章:吹货吸货菜货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无弹窗】。しw0。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三章:多功能的傀魈 一秒记住【搜狗小说】,精彩小说随时阅读,手机用户请访问。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lt; 一秒记住【搜狗小说】,精彩小说随时阅读,手机用户请访问。搜狗小说高速首发荒蛋岛奇幻历险记最新章节,本章节是第一百零三章:多功能的傀魈,地址为.html,如果你觉的本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四章:智虚国三类货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乐:文:小说3w.しwxs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第一百零五章:尊卑全看脑门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本文由首发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六章:三眼毛驴探雷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就爱上乐文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缓步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的那颗脑袋。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七章:智虚国三类货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乐文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八章:尊卑全看脑门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零九章:俘虏货分三等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乐文小说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第一百一十章:尊卑全看脑门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樂︾文︾小︾说|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一十一章:俘虏货分三等 热门推荐:、、、、、、、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高速文字手打荒蛋岛奇幻历险记章节列表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一十二章:揭秘傀魈来历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乐`文`小说`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一十三章:俘虏货分三等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喜欢乐文就上LWXS520。COM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 PrintChapterError(); 第一百一十四章:莫非城恩仇记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乐文值得您收藏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1();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2();”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lt;div class=&quot;cad&quot;&gt;conAd3();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 PrintChapterError(); 第八十七章:分钱惹来群狼 “美的你!”阿叶一个白眼就打消了我的发财梦,“也不看看我们这儿的伙计都是什么标准,就你这颜值,当洗碗工都不够资格!不过……地下磨坊拉磨的那头独眼老驴前几天刚累断气了,你倒可以顶上去。” 果然还是个看脸的世界,但士可杀不可辱,我立刻反击道:“你不也长得尖嘴猴腮的,凭什么也在这儿干活?有什么资格笑话我?” 阿叶倒也不生气,指着自己的嘴巴道:“我是靠这个吃饭的,而且是兼职,碰上你这样的大客户才用得着我。提成百分之一,收了你这三百七十九万,我可以拿三万七千九,你要是少付六十一万,我可就少了六千一。所以别再浪费我的时间,麻利点把账结清走人。” 我把脑袋一伸:“就剩个人了,要就拉去,不要拉倒。” 阿叶似乎得到了启发,小眼珠滴溜溜一转,道:“你是不值钱,那姑娘倒有点用,听领班说她挺机灵的,还会点功夫,虽然长得不怎么样,卖给有钱人家当个丫鬟还不错。”说着,他冲那彪形大汉使了个眼色。 他这番话把我气得够呛,又打丫头的主意又说丫头的坏话,简直没事找抽。那彪形大汉刚把手伸出来,就“哎哟”一声飞了出去,把包厢的大门生生撞出一个大窟窿来,要不是被栏杆挡住,恐怕就掉到一楼去了。看在他只是想抓走丫头,并没有太大罪恶的份上,我也是手下留情了。 虽然没有看到我出招,但这屋里只有我们几个人,阿叶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禁对我刮目相看:“咦?傻小子有两下子嘛,气功?还是法术?” 我心想把他唬住就可以了,便正了正坐姿,用单手支起下巴,靠在桌沿上,故弄玄虚道:“本来看你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大家有话好好说,和和气气的多好?你非要动粗,逼我出手,何必呢?” “少给我装!”阿叶一眼识破了我的伪装,挥了挥手里的银票,道,“你要真有能耐早就把我俩摆平了,还会把这些钱老实交出来?是不是你有伤在身?还是说……只有在这姑娘受到威胁的时候,你才能出招?” 这阿叶的眼力真够毒的,一下就戳中了我的软肋,刚才我已经用探罪之眼试过他和那位壮汉,都没有什么足够令我愤怒的罪恶,要是他们不对丫头或我产生迫在眉睫的威胁,我是使不出脱杀技的。此人的智慧和口才都和丫头不相上下,而丫头现在烂醉如泥,凭我一人根本不是对手。 阿叶已经看穿了我的弱点,便放弃了对丫头的企图,转而对我展开心理攻势:“这位少侠,目前的局势我给你捋一捋,你欠了宝辛阁这么一笔钱,我根据自己的职责来向你收款,现在还差六十一万两,如果我没法把全额款项交给宝辛阁,他们一定会报官,到时候就会有许多官兵来抓你,你虽然身怀绝技,可要在混战之中保证这姑娘也万无一失,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你没有觉得自己的力气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吗?” 最后这句话让我心中一凉,莫非…… “没错,”阿叶狡黠的目光对上我惊恐的眼神,“那酒里可是加了料的,不过不用担心,也不是什么毒药,只是让人渐渐丧失抵抗能力,乖乖听话罢了。” 难怪我刚才注意力老是无法集中,用脱杀技时也极其费劲。若真如他所言,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就越不利,眼前这家伙要的只是财,等官兵来了,要的可就不止这些了。 财?我忽的灵光一闪,凑近阿叶,悄声道:“阿叶兄弟,我们这样耗着也不是个办法,这样吧,只要你肯开一面,我分你一百万如何?大家一起远走高飞,不比拿那点提成高多了?” “嗯?”阿叶还没吭气,那彪形大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一张大黑脸横着飘了过来,卡在我和阿叶中间,像一张挂在门口驱邪的年画。 我叹了口气,对这张年画道:“嗯什么嗯?见者有份,也分你一百万,可以了吧?”大黑脸上顿时咧开两道雪白的牙齿。 “你们当我不存在的吗?”一个阴森森的嗓音从隔间传出来,透过朦胧的帘子,像一阵凛冽的寒风直灌入耳,瘆得我们仨不约而同打了个冷战。 说话的正是那位弹奏箜篌的姑娘,虽然乐声早已停止,她却还保持着弹奏的姿势,蜘蛛已经从她的头顶蔓延至全身,以致我们都没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说大姐,你咋还没下班呢?”对于平白无故又多出一位目击者,阿叶感到很郁闷。 “你以为我想啊,”那姑娘也很无奈,幽幽道:“弹了六七个时辰,僵住了,动不了。” “……” “行行行!也分你一百万!”我算了算,这样我还能剩下十八万,总比倒欠六十一万强。 “哦耶!”那姑娘一下从座位上蹦了起来,肢体僵硬症瞬间痊愈。 我、阿叶、彪形大汉、弹箜篌的姑娘,四个人围坐一圈,笑容满面,准备瓜分那一卷诱人的银票。这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为什么要说“本来”呢? “住手!” “等等我!” “我也要!” “还有我!” 当无数个呐喊声从四面八方响起的时候,我们才意识到大事不妙。走廊上、楼梯口、窗户外……几乎在同一时间闪出来数百个身影,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端菜的、迎宾的、洗碗的、扫地的、收银的、掌勺的,就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般,呲牙咧嘴地扑了过来。 那个领班也从楼梯冲了上来,在人潮中一马当先,脸上笑开了花,口水淋湿了衣裳,步伐尤为矫健,如猎豹一般轻盈地跃过了挡在路上的桌椅板凳。虽然他是领导,可这时候谁也顾不得礼仪,有两名顺着栏杆爬上来的年轻小伙子马上出现在他的前面。领导就是领导,关键时刻毫不含糊,一掌一个,将两个不识相的家伙从栏杆上掀下楼去,摔成了肉饼。其它几条冲锋线路上也杀得难解难分,惨不忍睹。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就身在其中,我们一定会正襟危坐,好好欣赏这一场百米跨栏、橄榄球与自由搏击三合一的混合大竞技。可眼下所有人的目标都在我们几个人身上,被逮住了凶多吉少,必须马上采取对策。 逃跑是不可行的,所有的出口都已经被堵死;投降显然也不会受到宽大处理;用脱杀技?我善良的毛病又发作了,这些人只是贪婪,并没犯过什么大罪,再说了,眼前摆着三百多万两银票,任谁也会动心,我断不能因此就大开杀戒。也许当他们对丫头的安全造成直接威胁时,我也会被逼出手,但那也是要等到这威胁迫在眉睫了,我才能产生足够催动脱杀技的念力。 可我的同伙们已经等不及那一刻了,为了捍卫自己的既得利益,纷纷亮出看家本领。彪形大汉一把扯去外衣,露出一身条块分明的肌肉和栩栩如生的九条龙,其中两条金色、七条黑色。 阿叶在一旁看得仔细,低声自语道:“原来是九龙堂的龙二。” 龙二顺手抄起一只空酒坛,一招“醍醐灌顶”,照着从窗户爬进来的一名跑堂小二劈头砸下。哐啷!那跑堂的吭也没吭一声就仰面倒了出去,将身后几个冲锋者一并带了下去。&lt; 第八十八章:酒楼藏龙卧虎 龙二紧接着使出一招“神龙摆尾”,一脚扫过桌面,那剩下的两只酒坛立刻沿着倒“八”字形路线分别激射向包厢左右两侧的镂空隔窗。乓!乓!两只酒坛几乎同时破窗而出,正中两名酒保的侧脸,登时碎片横飞,嚎叫震天。 可这丝毫吓不住疯狂的人群,冲在前面的人负伤倒下,后面的人反而变得更兴奋。他们张牙舞爪地从被淘汰的竞争者身上踩踏而过,继续勇往直前地朝我们扑来。 龙二扎起马步,气沉丹田,怒喝一声,竟单臂擎起了大理石圆桌。只见他虎躯一挺,向前疾转两圈,猿臂顺势往下一砸。我们虽有防备,仍被那“轰隆”一声巨响震得心惊肉跳。大理石圆桌已堪堪嵌入左侧走廊上的地板,竖在那儿恰似一道石墙,将汹涌的人潮拦腰截断。 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人被挡在了石墙的右侧,她们都是些妙龄女郎,当下一哄而上,围着龙二又抓又咬起来。龙二虽然孔武有力,却不好意思对女人动手,一时竟落于下风,只得抱着脑袋就地蹲下,以求自保。 与此同时,被挡在左侧的大队人马在惯性的作用下砰砰梆梆地撞在石墙上,后面的人刹不住脚,就像拉风箱一样层层压进,当场将前面的人挤成了肉饼。石墙和地板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终于不能支撑,哗啦一声陷落下去,霎时间,木屑、碎石、残肢、鲜血漫天飞舞,断裂声、哀嚎声、撞击声、怪叫声绕梁不绝。 可怜九龙堂的龙二也随着塌陷的地板和那几位妙龄女郎一同坠了下去。左边这条路就此彻底报废,可右边的人还在源源不绝地冲杀过来。孰料那弹箜篌的姑娘也非等闲之辈,冷笑一声,潇洒地撩去脸上的蜘蛛,身形一闪一回,已从隔间取来了箜篌。 只见她端坐廊前,轻倚箜篌,十指疾弹,在两排丝弦上穿梭如飞。那箜篌周身泛起蒙蒙寒气,同时发出一阵急骤的乐声,似玉碎,似凤鸣,似天怒,似海哭,奇绝诡异的音色令所有人都为之一顿。只这一顿的工夫,那十根玉指猛地向前一扫。伴着“噌啷”一声锐响,千万道白光从箜篌两侧似箭雨一般射出,直取众人。 噗噗噗,这些白光一打在人身上就化作一滩浓稠的粘液,借着冲劲径直将目标猛推出去。啪啪啪,这些人统统被牢牢地粘在了墙上、柱子上和地上,活像一只只被蜘蛛住的蚊虫,那领班也未能幸免,被粘在了天花板上,兀自手舞足蹈。 “好霸道的音波!”刚刚冲上楼梯的一位胖大厨一眼就识破了那姑娘的来路,当下将手中的汤勺舞动如风,在身前形成一道圆形的屏障,把剩下几道白光尽数弹开。紧接着一声长啸,浑圆的身躯竟凌空飞起,头前脚后,旋转着朝那姑娘刺了过去。 那姑娘面色微变,嚯地一下站起身来,右脚轻轻一踢,箜篌便横了过来。她左手托住箜篌,右手将最长的一根丝弦向后猛拉,似射箭一般瞄准迎面冲来的胖厨子。 在姑娘的手指松开的瞬间,胖厨子已陡然变向。箜篌上平平地射出一大片寒光,擦着胖厨子的身体,闪电般切入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这次并没有出现粘液,只听那楼梯发出咔咔几声轻响,忽的拦腰断成两截。 我看得目瞪口呆,这酒楼之中竟有如此多的武林高手,忍不住凑上去问阿叶:“这都是些什么人?” 阿叶挨个指着给我分析道:“这姑娘自然是盘丝宫的,胖厨子身法如此灵活,可能来自神秘的蓝带会,而他后面那个拿着算盘的家伙手指细长,目露精光,八成是擅使暗器的青城派高手,还有那挂在天花板上的领班,掌上功夫了得,应该和五托帮颇有渊源……” “五托帮是什么?”阿叶提到的这几个江湖门派,除了青城派之外,我都一无所知,尤其是这名字拗口的五托帮,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 “五托帮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一个帮派,它的创始人是个谜,也没有固定的帮派地址,更没有什么武术套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帮派似乎并不存在,又似乎无所不在。听人说,五托帮的弟子们都靠自学成才,单凭一双肉掌行走江湖,武学修为低的,会一些单掌劈砖、铁掌裂碑、双掌炒板栗、以掌代脚翻山越岭之类粗浅功夫;修为高的,便能隔空碎心、销肌化骨、劈波斩浪,甚至可以用掌声将对手的全身筋脉震碎……” “这个……”我猛然想起在元宝岛上遭遇的那场大战,摇着手指回忆道,“对了,皇犬忠手下有四位古怪的先生,其中姓程的那位就有这本领。” “没错,程智镜程老先生,就是这五托帮的四大护法之一,据说他的修为已达九层化境,高深莫测。怎么?你们认识?” 说来话长,我也不便向刚认识不久的阿叶透露太多真相,便随口应付道:“呵呵,见过一面。” 我们正聊得起劲,那边蓝带会的胖厨子已经和来自青城派的账房先生联手,将盘丝宫姑娘的势头压了下去。箜篌射出的每一道音波都被胖厨子掌中的勺子和账房先生手上的算盘挡开或者卸去,盘丝宫的姑娘气力渐弱,心生退意。碰巧,又一大群人冲上楼来,乱了胖厨子和账房先生的阵脚,盘丝宫那姑娘拼尽全力发出最后一波音波,连同箜篌一起甩了出去。趁着众人四处闪躲之际,姑娘身形一纵,便不知所踪了。 众人也不追赶,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局势也渐渐明朗,眼下我们这边两位武林高手都被打败,丫头还没醒过来,这阿叶只有嘴皮子功夫,我的绝技一时又使不出。胖厨子和账房先生肩并着肩,满脸奸笑,从右侧走廊向我们逼近,身后还跟着四五十号人,也都满脸奸笑。 我大声警告他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可要出手啦!” 胖厨子奸笑道:“嘿嘿,尽管出吧,出脚、出头、出柜,都没关系。” 阿叶在一旁心急如焚地催我:“你倒是出手啊!刚才打龙二的那个神功哪里去了?你别告诉我你一天只能使用一次啊?” 我心中默念:别急,等这帮贪心的家伙再靠近一点,对丫头造成威胁,他们就会完蛋了! 人群的脚步越来越紧,奸笑的面孔越来越近,可我心中的敌意仍未浓到足够催动脱杀技。我和阿叶一步步往后退,我的脚后跟碰到了一个软软东西,转身一看,是丫头斜伸着的腿。她甜甜地睡着,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好了,这里就是我的最后防线,谁也不能再让我后退一步。我挺起腰杆,挡在丫头身前,准备迎接最后的决战。 阿叶也停了下来,他的脚后跟也碰到了一件东西,发出“咚”的一声。原来是刚才卖花女孩送给我的那只拨浪鼓,那巴掌大小的鼓面似乎变得比之前粗糙了许多,高高低低凸起一片,像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阿叶循声低头一瞥,眼睛顿时一亮,惊叫道:“啊哈!你怎么会有这个?!” 我不明所以:“买花送的,怎么了?” 阿叶也不解释,一把捞起拨浪鼓,塞在我怀里,催道:“快!跟我念,阁睿帝!” 什么玩意?这拨浪鼓有什么用?阁睿帝又是谁?我虽然很纳闷,但刚才已经领教过阿叶的智慧,看他的神情也不像是吓傻了,反倒显得胸有成竹。 我点点头,刚要念,又被阿叶拦住了:“等一下!朝这儿吐点口水。” “啊?”我看着他忽然凑上来的额头,更加莫名其妙,“你搞什么?都这时候了还开玩笑?” 阿叶急了,用力地抓着我的衣领:“快点!没开玩笑!” 管不了那么多了,“嗬——呸”,一口白沫瞬间粘在他的额头上。我都觉得这事有点恶心,可阿叶就跟没事似的,又指着丫头说:“还有她的额头上,也吐一点,快!” 我心里直犯嘀咕:这叫什么事啊? 见我犹豫不决,阿叶只好从自己额头上抹下一点口水,涂在丫头的额头上,随即用命令的口吻对我说:“赶紧念!阁睿帝!不想死就快点!大声点!” 我的思维已经完全跟不上这一系列变化,只想尽快看到结果,于是扯开嗓门,大吼一声:“阁——睿——帝!”&lt; 第八十九章:太监培训基地 半个时辰后,我和丫头抵达弧淖城。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命运坎坷的古城,作为州府所在地,它经历过无数次的跨越式发展,由于跨的步伐太大,经常一不小心就扯着蛋,也因此获得了很多回味无穷的别名。 最初,弧淖城的设计者们想把它打造成天下最宏伟、最壮观的城池,便将远近数百里的大小城镇、乡村一股脑儿划了进来,使弧淖城像遇到危险的河豚鱼一样,一转眼膨胀了十余倍,号称“无垠之城”;从此,这片辽阔的土地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古寺深宅被夷为平地,老街旧巷皆杳无踪迹,高低错落的华丽建筑在这些废墟中拔地而起,焕然一新的弧淖城又获得了一个好听的别名,“希望之城”;随着人口和房屋不断增多,城池也越来越拥挤,经常发生车马被堵、人群踩踏之类的事件,设计者们不得不重新规划,拆的拆、改的改,一番折腾后,弧淖城变得七零八落遍体鳞伤,设计者们美其名曰“不羁之城”;在随后席卷天下各州的“千城斗艳”最美城池评比活动中,弧淖城建起上百座超大型广场和森林公园,各种奇花异草、珍禽灵兽、古物瑰宝从天南海北源源不断运来,将这里变成了设计者们引以为豪的“梦幻之城”;成为最美城池后,三教九流齐聚于此,犯罪率急剧上升,盗抢成风,鸡犬不宁,许多人被偷得找不到衣服穿,甚至连家里的门窗都被卸了个精光,前来视察的朝廷官员们见此“人人衣不蔽体、家家夜不闭户”的奇观,无不感慨此地民风淳朴、思想纯净、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交口称赞弧淖城不愧为“无邪之城”;后来一场连降数日的大雨将弧淖城变成一片汪洋,溺亡者甚众,设计者们一边焦头烂额地疏浚河道、改造排水系统,一边绞尽脑汁为弧淖城找了个全新的定位:“漂流之城”。 丫头曾在弧淖城里的醉烟坊生活过,对这座城池没什么好印象,不太想进去。我担心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控火魔君率领的智虚大军已经绕到了他们后方,觉得还是应该进去提醒一下他们。这事跟守城官兵说没用,他们醉得连我和丫头是几个人都分不清。 弧淖城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如处子般娴静,尽显古都风韵;又似仙女般孤傲,不失州治之威。与城外萧条的模样截然不同,城里没有半点闹饥荒的迹象,也没有丝毫在战争状态下的感觉。虽然各条驿道关卡重重,却闻城楼上酒肉飘香;虽然郊野阡陌荒草萋萋,却见庄园中繁花似锦;虽然街市巷弄空空寂寂,却听酒肆里莺歌阵阵。走在弧淖城中,我不禁觉得自己的担忧实在多余,看上去,这儿的人们不是对守军的御敌能力充满信心,就是早已看破红尘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固颐正视,平肩正背,臂如抱鼓。足闲二寸,端面摄缨……”一阵铿锵有力的口令声打破了宁静的氛围。 循声向右望去,是一间学堂模样的建筑,两扇大门半敞着,门上悬着一块写有“寺人学馆”字样的横匾。院子里整齐地站着五六排穿着各色服饰的男子,一个个俯首躬身,低眉垂目,似木桩一般杵在烈日下,若不是汗透衣衫,根本看不出是一群活物。一位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一边喊着口令一边在队列中来回穿行,像一根犀利冷峻的缝衣针,一会儿戳戳这个人的肩膀,一会儿敲敲那个人的额头。被点到的人就如同被蜂蜇了一般,身子一哆嗦,脸瞬间红到脖子根,姿势愈发恭顺。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丫头。 “太监训练营,”丫头一指门两旁,“看那校训就知道了。”只见围墙上刻着十六个大字: 似人非人,似犬胜犬,皮厚命贱,身残志坚。 墙头还露出几面迎风招展的大旗,绣着一条条朗朗上口、催人奋进的标语: “读书十年苦,自宫一刀荣。” “去势来富贵,无根有乾坤。” …… 当初美人团来清虚观做客的时候,我也听她们带队的韩公公说过,朝廷专门设有内书堂,负责对宫里的太监进行培训,却不知道民间还有这样的太监培训机构。丫头说这是由于太监这一行太热门,为了提高竞争力,那些想当太监的人净身之后都会选择先去“寺人学馆”参加强化训练,然后带着毕业证书去宫里应聘太监,录用率能提高不少。对于从名牌“寺人学馆”毕业的高材生,考官们的脸谱都要换一副,毕竟将来在官场上还说不好是谁压着谁呢。 眼前这座“寺人学馆”是弧淖城历史最悠久、太监录用率最高的一家,大门旁的一块青石碑上密密麻麻记录着该学馆的成就。听丫头说,这样的培训机构仅弧淖城就有二三十家,收费都不低,而且只收净身过的学生,这是官府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生员队伍的纯粹性。 早在千百年前,混沌国的开国皇帝就独具慧眼地发现太监这一物种在官场的优越性,认为这些无根一身轻的人无欲无求无牵挂,所以会比普通人更无私、更敬业,于是对太监们委以重任,选妃、立嗣、传位、祭天、外交、修史、建陵墓……每一位皇帝从呱呱坠地到龙驭宾天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大事都交由太监们负责,连打仗的时候都不忘给他们立功表现的机会,在元帅之上加了个“督公”的角色,随军出征,打赢了是太监督战有方,打输了是元帅指挥不力。不仅如此,朝廷里的每一个机构也设有“监印使”之职,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任何需要向皇上请示汇报的事,都必须到“监印使”那里盖一个章,折子才能递上去。为了彰显比一品大员更重要的地位,“监印使”的官阶被定级为“特品”,一下就把那些寒窗苦读多年又挤破脑袋考上来的官员们比了下去。这便是为什么太监这一行的竞争比科考还激烈的主要原因,但读书人也没什么好不服气的,毕竟科奴们就算一辈子都考不上功名,或者考上了却没得到自己喜欢的官级,大不了落个怀才不遇的下场,还可以用避世归隐去博个好名声,而那些阉了的人如果当不上太监,就真的“赔了夫人又折鞭”了。 听了丫头的介绍,我才理解眼前这些准太监们如此刻苦训练的心情,再向院子里看去,只见他们每个人面前的地上都摆了一只人脚的木头模型,似乎是新的训练科目。 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大步走到队列的右前方,高声发出指令:“向右看齐!向前看!稍息!立正!跪!舔!” 上百名“无欲无求”的追梦人步调一致地完成了一连串标准动作,齐刷刷趴在地上,迎向木头脚,伸出舌头,津津有味地吻着、舔着、吮吸着……如痴如醉,娇喘连连。 见他们这么拼,我深感同情:“好可怜。” “省省吧,羡慕太监的人可比羡慕你的人多了去了。”丫头不以为然地拽住我继续赶路。 大约穿过六七个街区,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广场。场中央搭着一个数百尺见方、一人多高的巨大擂台,红绸环绕,旌旗飘扬。台下四周摊位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lt; 第九十章:弧淖城地头蛇 “瞧一瞧来,看一看,高仿真傀魈面具,戴上它刀枪不入,摆家里镇宅辟邪,出门旅行还能当夜壶,超大容量,绿色环保,可循环使用,绝对物超所值了哈!” “门派倒闭,帮主跑路,武林秘笈亏本大甩卖啦!帝皇神功、托光棍法、真夏剑谱、菊花残卷,独门绝学应有尽有,不要九九九,不要九十九,只卖九两九,一律九两九,买一送一,多买多送哟!” “走过路过别错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神佑’牌裹脚布,王大师亲自开光,无毒无公害,转霉运祛晦气,功效超过四叶草、兔子脚十倍百倍,保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想逃离都市喧嚣吗?想躲避债主纠缠吗?想偷看美人洗澡吗?凌波牌迷踪丸让你梦想成真,国际认证,忍者专用,一粒让你来去无踪,两粒让你神出鬼没,三粒让你穿越时空……” “比香猪还可爱,比飞毯还神奇,高科技、新能源、全自动座驾——‘天赐牌’擎天猪减价大酬宾咯!人道盟独家授权专卖,假一赔十!” 我们循声来到这个摊位,只见地上横七竖八摆了好多只擎天猪,乍一看,和鲁天赐骑的那只没什么不同,细瞧才发现这玩意屁股上刻的是歪歪扭扭的“擎一大猪”。 丫头摸了摸其中一只的下巴:“这猪能飞吗?” “废话,不能飞就送去屠宰场了。”小贩一眼就看出我俩不像买得起高档消费品的人,抽了下嘴角,皱着眉头推开丫头的手,掏出手帕擦了擦丫头刚摸过的地方。 丫头还有更高的期望:“那这猪会说话吗?” “那是当然,还会唱京剧呢!”小贩正准备演示“擎一大猪”的功能,广场对面忽然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骚动,尘土翻腾着从高台下涌起,弥漫开来。 众摊贩惊恐的声音此起彼伏:“‘犯贱会’来啦!” 他们如同遇见洪水猛兽一般,手忙脚乱失魂落魄地四散而逃。左边一位把仿真面具往脸上一扣朝小巷里奔去,右边一位扯起裹脚布把脸一蒙蹿上了屋顶,后边一位往地上丢了三颗迷踪丸借着浓烟遁得无影无踪……眼前这位也不含糊,一屁股骑上那只“擎一大猪”,猛扯猪耳朵,“擎一大猪”嗷的一声横着冲了出去,直直地撞入广场一侧的房屋中,在墙上留下一个黑幽幽的人猪合一的窟窿。 广场上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没来得及逃的小贩,蜷着身子呻吟不已。一大帮全副武装的人在尘烟的笼罩下横扫过来,他们分成前后两个阵营,前面的几个凶神恶煞,步伐坚定,脖子和臂膀上刺满纹身,见摊就砸,见人就打,一看就知道久经沙场。跟在后面的那些皮肤都很干净,面带怒容却不够走心,气焰嚣张却略显浮夸,步伐也不够自信和霸气,应该刚出道不久,还没得到真传,路过倒在地上的伤者还不忘补上几脚,以向观众证明自己跟前面那几个狠角色确实是一伙的。 这支队伍的头头是个皮肤黝黑长着驴脸的女人,因为太黑看不出她的年纪,其实性别我也不确定,唯一可识别的特征是微微隆起的胸部,但也可能是个热爱健身或雌激素过剩的男人。她,或者他,挥舞着一把三尺长明晃晃的尖刀,边走边指挥手下们四面出击,像一个经验丰富的驯兽员。 一位面目狰狞的光头胖子从侧面逼近,瞟了一眼地上的山寨“擎天猪”,冲我怒叱道:“胆子不小,敢私制危险交通工具!” 我遥指着远处的墙:“不关我事。” 光头胖子瞟了一眼那窟窿,当即给我罪加一等:“还破坏公物!”说着抡起手上的铁锤把旁边一位抱头哆嗦的小贩的腿给敲折了。我感到既费解又气愤,就算我破坏了公物,又跟这小贩有什么关系?要敲也应该敲我才对,简直是蛮不讲理。我不慌不忙地松开腰带,准备好好教训这群流氓。 那头头远远瞧见我在做什么动作,眼睛一瞪,举刀指向我:“干嘛!你想干嘛!随地大小便信不信老子弄死你?”这声音又尖又细,听不出男女,但女的应该说“老娘”,所以他应该是男的。 光头胖子对头头的意图心领神会,怪叫一声,挥舞着铁锤冲过来,迎风敞开的上衣里露出一片乾乾鞑鞑的横肉,张牙舞爪的模样既可笑又可恶。 喀嚓,哎哟!锤子重重地砸在他脚上,而他的手臂已经脱臼。流氓们都愣住了,还是头头见过世面,马上就反应过来:“哟,会气功,大伙一起上!”众喽罗应声而出,操起各种兵刃向我扑来。 我小退几步,凝神屏气,呼吸间数招叠出,立刻将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汉子击飞,顺便用他们的身躯把后面的人尽数冲翻在地,晕的晕,伤的伤。有几个还想有所表现,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冲锋,又被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撂倒。 丫头连连拍手:“太帅了!”我正要谦虚两句,忽见白光一闪,同时腰间像被什么东西用力顶了一下,接着听见“当啷”一声,一柄尖刀落在左侧十多米远的地方。比我更惊讶的是那头头,他刚才飞掷一刀砍在我的腰上,竟被生生弹了出去——他当然不知道“揍死盾”的来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头头面前,刚才还威风八面的他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和小贩们看他的一模一样,声音在风中摇摆跳跃:“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轮得到你发问吗?你们这‘犯贱会’什么来头,敢这般为非作歹?” 他见我的表情明显不如他自己刚才那么凶残,便稍稍定神,小心地答道:“是,是‘泛太平州美好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委员会’,简称‘泛建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是替衙门办事的。” 丫头哼了一声:“替衙门欺压百姓?” “不是,不是,这些刁民天天在这叫卖,无证营业,扰乱市场,堵塞交通,制造噪音,实在不守规矩,而且明天这儿就要举办比武选将英雄会,上头命令清场,我们也是奉差办事啊。” “人家没偷没抢,摆个摊混口饭吃,犯得着下这么狠的手?”丫头踢了踢地上的凶器,“蓄意伤人好像比你刚才说的所有罪状加起来还重吧?那按你们的方式该怎么处理你们呢?”说着,她捡起一把砍刀,漫不经心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刃尖。 “啊?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是我们不对,小的们不懂事出手重了点,您大人有大量给个机会吧!”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得问问他们同不同意。”丫头一指躺在地上的小贩们。 头头马上命令身旁一个被撞掉门牙捂嘴哀嚎的麻子脸:“哭个鸟丧,还不快去!” 麻子脸一骨碌爬起,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一个小贩跟前,对他嘀咕了几句,又掏出一些碎银子塞到他手里,小贩死活不敢拿,麻子脸喝了声“拿着”,他才忐忑地揣进怀中。然后麻子脸转过头冲我们谄媚一笑,满嘴血污看上去就像蘸了辣椒酱的芝麻烧饼。 那小贩立刻使出全身力气站起来,用沙哑的声音冲我们喊道:“我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跟他们没关系,大侠放过他们吧!”说着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匆匆消失在街角。&lt; 第九十一章:比武选将大会 接着麻子脸又用同样的步骤取得了另外几位受伤小贩的谅解,咧着嘴哈着腰回到我们面前,双手托着三根金条:“兄弟们知错了,请二位大侠发落。” 我和丫头心情复杂地对视一眼,无话可说。心中怒气顿时变得苍白无力,不浇自灭,受害者都以德报怨了,我又何来不平? “算了,以后老实点!”我厌恶地扫了他们一眼,索然转身。 “这个不能算了,不要白不要。”丫头一把将金条揽入袖中。头头和他的手下们像一窝被捣了巢穴的老鼠,夹着尾巴四散逃窜,只剩我和丫头呆立在冷冷清清的广场上,像两只无人喂食自娱自乐的野鸽子。 我注意到高台上插着一杆醒目的黄旗,上面绣着一个“将”字,便问丫头:“刚才那家伙是不是说明天这里要举办什么比武选将英雄会来着?” 丫头精神一振:“是啊!到时候你去拿个第一,统领千军万马,就威风了。” 我从没对丫头提起过我爹是顶着无数光环的旷世奇侠沙仁,毕竟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拿爹来撑门面是件很窝囊的事,何况丫头也不是那种贪恋“侠二代”的庸脂俗粉。而令我感到惭愧的是,与父亲相比,现在的我一事无成,得过的最高荣誉只是个“道德模范”。要知道,许多和我同龄的小伙伴们因为帮老爷爷推牛车、扶老奶奶过马路、捡俩铜钱交给差役叔叔都获得了这头衔,还有一个地主儿子凭着家里捐给学堂三万两银子也当上了“道德模范”,所以这玩意不提也罢。 眼下,这不期而遇的“比武选将英雄会”无疑给了我一个向世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当然,我也可以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从按时上下班到年年拿先进,从寻找迷路宠物到勇救落水儿童,从力擒蒙面大盗到铲除邪恶黑帮,慢慢积累功德和人气,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的巅峰。但那样的话等我成功之时可能就是个每天三餐只能喝粥走两步就要坐下来歇会儿一晚上要跑五六趟茅房的糟老头子了,看到性感少女来献花也只能耷拉着脑袋哆嗦着双手傻笑着任由自己的口水从嘴角流到裤脚却无能为力,这显然不如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去参加个什么“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或是眼前这“比武选将英雄会”然后一鸣惊人再然后天天醒数雪花银醉卧美人膝来得逍遥快活。年轻人大多急于求成,这一点我也未能免俗。 第二天一早我和丫头又来到广场上,那些小贩没有出现,高台旁搭着一个布棚,立着块牌子:报名处。 我们走过去,棚子里摆了张桌子,对面坐着一老一少,穿着官服。老的那位身形瘦小,蓄着白色山羊胡子,眉毛长而浓密,末梢向上卷曲,似两道燃烧的火焰,眼睛眯成一道缝,不知道是本来就如此还是在闭目养神,右腮上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痣上伸出两根毛。旁边的少年个头比老者高一截,四方脸,酒糟鼻,皮肤发黄,没有胡子也没有笑容,眉头微皱,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额上长满痘痘,有的已经出脓,红黄相间,看上去感觉随时会从里面钻出虫子来。 丫头上前问道:“这比武选将是什么?” 少年没精打采地说:“陈大都督前不久叛逃了,朝廷来不及派将,只好就地选拔。” 我说:“可带兵这事光靠武功不够吧,武林高手又不懂兵法,怎么打仗?” 老者微微睁开两道瞧不见瞳孔的眼缝,鼻子里哼哼道:“跟智虚人打仗要兵法有什么用?斗得过五大魔君吗?咱们那些将军兵法一套一套还不是天天吃败仗,现在就指着能从江湖上找些能人异士来救急了。哎,我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破孩打听这么多干嘛,一边玩儿去。” 丫头一拍桌子:“别小看人,我们是来报名的!” 少年斜过眼来审视我们:“嗯?你们也会功夫?” 丫头骄傲地搭着我的肩膀:“那是,天下所有功夫跟他比都不堪一击。” “哦?”老者推过来一张纸,“别说大话,先填表,现在离报名截止还有一个时辰,比赛就快开始了。” 我对着报名表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年龄…… “额,这学历是什么?” “就写你科考取得的文凭等级。” “我没有参加过科考。” “哦,文盲。” “不是啊,我会写很多字,还读过不少书呢。” “那也是文盲,没有文凭就是文盲,学历你就写无吧。” “会有什么影响吗?” 老者沉吟了一下:“嗯,这个对本次比武结果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万一当了将军,以后提拔会有影响。” 少年补充道:“无论你能力多强战功多高,每次晋衔都必须取得相应文化等级证书,并在国家一类军事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呵呵,也不用太担心,这些东西只要有钱都不是大问题。”老者见我神情纠结,慈祥地安慰道。 我接着填:身高、体重、籍贯…… 少年眼尖:“咦,你是太平州的?” “是啊。” “那你还有的加分。” “加什么分?”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和对方打成平手,就要由评委们打分定输赢,太平州属于偏远战乱地区,可以加5分。” 我指着另一栏问:“那这个‘海外亲属’呢?” “你有没有直系亲属定居在海外的?也可以加分。” 我想他们应该听说过当年携手飞出天涯海角的大侠沙仁和妻子步荐雪,起码以这老者的年纪肯定听过,何况还有那么多六扇门密探作证,便信心十足地填上了爹娘的名字。 在“文艺特长”一栏我填了象棋,“获得荣誉”一栏填了“道德模范”,也都有加分。老者还建议我在民族一栏填上少数民族,因为姓沙的有很多是少数民族,可我无从查证自己是不是。老者说改名换姓蹭这一层关系的人多了去,没有人会细究的。我说反正加分项已经够多了,何况以我的实力基本上也不用耗到打分环节。 表格上漂亮的基础分顿时令他们对我刮目相看,少年热情地给我们泡了两杯茶,他热情的时候依然苦着脸,但动作十分谦恭,彬彬有礼地问我:“尊师怎么称呼?” “清虚真人。”我说出了师父在江湖上的名号,语气中充满自豪。师父慈眉善目,虚怀若谷,金针度人,当过先进教育工作者,而且高深莫测,料事如神,关于我将获得盖世神功和绝代佳人的预言都已成真,那么多人上山来向他求教,其威名自不必说。估计他俩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号一定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岂料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云。少年愁眉不展道:“呃……那沙少侠你一定得到他的真传了。” 我骄傲地答道:“师父教过我象棋和剃头。”当然我还会围棋、飞行棋、五子棋、斗兽棋等等,但我觉得这两样已经够镇住他们了,不用太显摆。 “象棋?剃头?”二人异口同声,口气和眼神中充满了意外和疑虑。 “那你的绝技是?”少年说着放下茶壶,屏息敛气,老者微微探出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在“武功”那一栏一笔一划写下“脱杀技”三个字。 就像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忽然端出来一桶热腾腾的泔水,气氛瞬间急转直下。&lt; 第九十二章:脱杀技大批判 老者的眉毛一秒内拧成了麻花——他这种眉毛想拧成任何形状都不费吹灰之力,两道眼缝因为眉毛的牵引而爆裂开来,里面的黑色部分闪着生气和鄙夷的光芒,痣上的两根毛焦躁地跳动起来,干瘪的颈部青筋暴起,瞬间粗了一圈。少年则将茶壶重重地磕在桌上洒出水来,他那本来菱角分明的脸因滞气充血而变得圆润许多,额头上星星点点的痘痘被一道道忽然出现的皱纹拱起,胀得鲜红,宛如一座座喷薄欲出的小火山。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问题吗?” 少年的情绪瞬间爆发,如海啸山崩:“还好意思问!你这脱杀技字字犯忌!脱,粗鄙下流;杀,血腥暴力;妓,淫秽色情。简直不堪入目!无法无天!”他的食指不停地戳着那三个字,就像饿急了的母鸡遇见一地的苞米。 老者眼一闭,将枯瘦的脖子用力扭向一旁:“低俗!” 我听见轻轻的“喀拉”一声,真担心他优雅的脖子就此断掉,脑袋咕噜噜滚下来。 他从眼角撇下一道高冷的目光,将我生生拍进尘埃里:“真不敢想象,怎样龌龊无耻的人渣才会用这猥琐的功夫?!”在这锋利的目光下,我感到自己的衣裤被层层撕开,仿佛赤条条站在灵魂与道德的审判台前,罪孽深重。 少年的正义感得到领导的鼓励,更加炽烈:“太恶心了!你这肮脏的混蛋是在挑战我们道德的底线!”我被这气势逼得向后连退两步,要不是嫌我太脏,恐怕他当场就会扑上来把我咬死。 丫头忙解释:“不要只看字面意思呀,脱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杀也不是真的杀死,再说,这技是提手旁的,怎么淫秽了?” 老者连连摇头:“看上去差不多,又是谐音,具有强烈的性暗示,别人一听就会产生联想,凡是会惹人想入非非的一律违反规定。” 我把“脱杀技”的原理跟他们耐心讲解了一番,并郑重承诺:“我学过‘剃头三度’,出手极快,幅度很小,一流的高手也只能看到我的手闪过腰间,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老者的情绪稍稍缓和了一些,眯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如果这项绝技真如你所说那般威力巨大,那么对我们退敌确实挺有帮助,可身为一场顶级赛事的审查人员,我们的职业操守还是不能允许这种功夫出现在如此庄重的场合,无论你动作多快技巧多高,也改变不了它本质上的不文明。” 少年从身后翻出几本厚厚的书,摆在我们面前,其中有刑部颁布的《文明律》,礼部制订的《风化守则》,户部草拟的《德育实施纲要》,以及太平州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活动规范化管理的十项规定》,装订精美,书香沁脾。此外,还有翰林院大学士文邙的代表作《修养论》和前不久京城玉咏书院发起的《“讲道德、知礼仪、做好人”主题活动倡议书》等美文,辞致雅赡,妙笔生花,光看封面和标题就有一种醍醐灌顶甘露洒心的快感,连站在这些书后面的少年此刻都变得无比高大圣洁,从头到脚散发出金灿灿的佛光。 少年拍着《文明律》的封皮,语重心长地说:“身为武林中人,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要把这些金科玉律和经典论述铭记于心、烂熟于胸,常怀感恩之心,不负凌云之志,也就不会去练那种趣味低下、哗众取宠的下三滥功夫了。” 我辩解道:“这不是练出来的功夫,是天赋。” “唉,现在很多年轻人就是喜欢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有一点点天赋就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看不到自身缺陷,放松了道德的修炼和灵魂的净化,堕落为空有能力而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可怜可叹。”老者沧桑的嗓音中满怀悲悯之情。 丫头实在听不下去了:“真是莫名其妙,你们这比武到底是选能人还是选圣人?” “能力很重要,但品德修养更重要,”老者将目光投向报名表上“获得荣誉”一栏,“好歹你也是当过‘道德模范’的人,一言一行要对得起自己的身份。” 我摊开双掌,一脸诚恳:“我这功夫真的没有一点你们想象的那种乌七八糟的东西,不信你们可以让我上场试试呀。” 少年将锐利的目光投向我的肚脐下方,义正词严地宣布:“你胆敢在赛场上使出这种下流功夫,我们就没收你的兵器。” “哪有什么兵器?” “喏。”少年的嘴一努。 我仿佛看见两道利刃从他眼中射出,直奔我的两腿之间,忙一侧身:“谁说那是兵器,它只是正好在那个位置而已,你怎么不说兵器是我的裤腰带、腿毛什么的呢?” 丫头哭笑不得:“哎,他的力量其实是来自心中怒气,你们动不动就往那个地方想,这才是思想不健康吧!” 少年霸道地一挥手:“可疑的不雅物品都得没收。” 正僵持中,耳畔拂过一阵轻风,侧目看去,旁边的座位上已坐了位白衣飘飘的女子,肤白如雪,身姿妖娆,说话也轻声轻气的:“大人,可以报名吗?” 两位报名官都被她牵走了视线,忘记了讨论。“可以可以,”少年痴痴望着她,递上纸笔,罕见地笑了——苦瓜脸上起了几道褶子应该就算笑罢,“你,你是单身么?” 女子害羞地微微侧头,一手遮面,一手挽袖:“大人,这也要填吗?” 老者佯作镇定:“不必,按表上的填。” 然后两位报名官的眼珠像系在线上的风筝一样随着那女子的手开始游移,嘴唇微张,燥热发白犹如烧尽的炭块,喉结上下滚动,发出轻微的咕噜声。他们用心记下了女子的全部身份信息,直到她在武功名一栏写下“葵花宝典”四个字——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他俩脸上五味杂陈的表情。 待那人报完名离去后,我禁不住质问道:“他练的葵花宝典怎么就可以参加比赛?这种邪门功夫难道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吗?” “你懂个屁!”少年振振有词,“葵花,寓意阳光美好;宝典,彰显高端大气。人家这比你那功夫好上百倍也不止,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愤然:“可他是个阉人!” 少年撇嘴道:“阉人怎么了?我们从来不搞性别歧视。” 老者睨视着我:“首先,他愿意主动把自己身上的不雅物品处理掉,说明思想认识到位,主观恶性小。其次,他只不过是在练功的过程中涉及到不雅物,但在发功时,状态与常人并无大异,所以对观众视觉和思想的污染相对轻得多,可以忽略不计。” 我语塞了,丫头忽然想到个办法:“按你们的逻辑,是不是小沙在发功之前先唱上一曲《满江红》,也可以算文明健康够雅观呢?” 少年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唱《满江红》了。” 我问:“那唱什么?” 少年说:“要唱就唱胡丞相亲自作词,太乐令梅大人谱曲的《圣君颂》。” 一听这歌名我就想起那《龙虾赋》,顿时寒意沁脾疙瘩掉满地,唱就更要命了。要知道,师父对我那么好,我都没有为他写什么《恩师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文化层次太低,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千古绝唱;或者是因为我这人薄情寡义,不懂感恩。&lt; 第九十三章:奇葩各显神通 最终,老者提出了官方解决方案:“看你人才难得,如果一定要参加,就只好穿上风化服。” 我问:“什么风化服?” 他伸出两指从身后地上勾起一个叮当作响的东西丢在桌上,立马将手指放在桌角使劲擦了擦,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好像刚到粪坑里捞了什么似的。我一看,所谓的风化服原来是个纯铁打造的吊带裤,裤腰上装有两根坚韧的挎肩吊带,吊带的顶端有锁扣,穿上后一锁,脖子就被紧紧箍住,裤子便脱不下来。 少年说:“穿上它,你就可以用你的神功了。” “这玩意是贞操带吧?”我傻眼道,“我连发功的动作都做不了,怎么比武?” 老者说:“这个我们不管,已经对你很宽容了。不行你就重新练,世上有那么多积极向上、赏心悦目的武功可以练,你还年轻,应该向好的榜样看齐。” 少年点头附和:“就是,看看人家丐帮近几年的武术改良成果,圣上万岁棍、太后吉祥掌、我爱九州拳,思想健康、动作优美、通俗易懂、脍炙人口。你动动脑筋,把你的功夫也改良一下,还是有机会参加比赛的。” 我和丫头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 帐篷外面传来震耳欲聋的鼓声,比赛开始了。丫头说报不了名,去看看热闹也好。我们走出帐篷,只见高台四周人头攒动,围了十几圈密不透风,由几名武学泰斗组成的评委团和已经报了名的选手们坐在最里面一圈。选手人数并不多,足见审查的精细严苛。 裁判是个右腿有点瘸的中年人,脸膛黝黑,胡须浓密,一对虎目不怒自威,只扫了一个来回,全场便肃静下来。比武在他浑厚的嗓音中拉开帷幕:“第一场,青山镖局雷人张,对南海三十郎。” 高台的一角站着位骨瘦如柴的家伙,穿着镖师的行头,一手叉腰,一手扶着一杆写着“青山镖局”迎风猎猎作响的大旗,壮志凌云的样子。 对面齐刷刷跳上去几十个壮汉,步调一致地抱拳行礼,朗声道:“南海三十郎在此!” 雷人张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你们究竟谁是南海三十郎?” 对面一位高个子站了出来,整了整衣袖:“我们兄弟三十人从小练功走路吃饭睡觉上茅厕都是一起的,形同一人,合称南海三十郎。不论对方是单枪匹马还是千军万马,我们都是三十人一起上。” 另外二十九个汉子齐刷刷地拍了拍胸脯,异口同声道:“没错!” “我去!你们怎么不叫南海三千郎啊?!”雷人张骂道,撂下旗杆一溜烟跑了。 裁判宣布:“雷人张弃权,南海三十郎胜。”掌声雷动。 “第二场,黄蜂尾后刺黄二郎,对八臂罗汉叶千手。”听上去应该是用暗器的高手,果然二人都穿了宽松的服装,这是为了便于藏收和施放暗器。黄二郎的那条黄色长裤尤其夺目,丝线交错漏洞百出,好似一张渔。 叶千手抢先发招,放出七支飞刀,直取黄二郎的印堂、承浆、璇玑、膻中、神阙、气海、中极等七处大穴,疾如闪电,刀刀致命,若非绝世高手断无可能幸免。但瞧黄二郎神色慌张,面色惨白,脚步向后连退,结果一个趔趄,四仰八叉摔倒在地,七支飞刀从他上方掠过,尽数落空。武林高手就是不同凡响,云淡风轻地躲过暗器不说,还能忙里偷闲装出手足无措的假象来调节气氛,观众们忍不住齐声叫好。 黄二郎翻身爬起,像只蛤蟆一样匍匐在地,臀部对着叶千手。我正纳闷,只听他高喊一声:“后发制人!”接着,扑哧扑哧,两股浑浊的黄色气体从渔裤的后面喷射而出,冲力强劲,直扑叶千手的面门。台上登时乌烟瘴气,叶千手当场晕死过去,附近的观众也纷纷掩面而逃。 这一招威力太大,把黄二郎那条渔裤也炸开了,但白花花的屁股还没来得及露出来,黄二郎身下的高台便陡然陷了下去,几乎在同一时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五十多名绿衣大汉,每人手上高举一大块黑布,争先恐后地扑向黄二郎的位置。 一阵混乱之后,高台上只剩一个不省人事的叶千手和一个方方正正的窟窿。不一会儿,绿衣汉子们排着整齐的队形扛着被裹得像个黑色木乃伊的黄二郎从高台上的窟窿里走了出来,停在高台中央等待裁判发落。 刚才陷下去的那片高台缓缓升起,恢复了原状。人群中又钻出三批绿衣汉子,一批人拿着笤帚、簸箕、拖把,飞快地将场地打扫干净,物归原位,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另一批人背着带有喷头的箱子四处喷洒香水,空气顿时变得无比清新;还有一批人手持各种乐器,热情洋溢地演奏起欢快和谐的曲子,将观众们带回到邂逅初恋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裁判跟评委团交流了一番,一瘸一拐来到高台中央,面色凝重地盯着黄二郎:“你可知罪?” 黄二郎大叫:“这是意外!你们发给我的裤子格太小,不透气!” 裁判目光如炬:“但你在报名时隐瞒武功实情。” 黄二郎嚷嚷道:“哪有隐瞒?!” 裁判取出报名表,当场对质:“武功:后发制人。你刚才用的是后发制人吗?这分明是放屁!” 黄二郎理直气壮:“没错啊,从后面发射出来制服别人,不就是后发制人么!” 裁判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面向台下,朗声宣布:“黄二郎修炼低级武功,欺瞒评委,并在大庭广众公然暴露下体,伤风败俗,污染视听,依据朝廷律法和本次比赛规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判处其禁赛八十年、罚银八百万两,望各位选手引以为戒。”语毕,众汉子擎着兀自喊冤的黄二郎雄赳赳气昂昂地向衙门进发。 看到黄二郎的下场,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中对那两位认真负责的报名官充满了理解与感激。 比赛继续进行:“第三场,刀王齐眉,对剑圣李未。” 人群中发出阵阵悉索声,这二位可都是重量级的人物。沙仁从江湖上消失后不久,剑圣李未便声名鹊起,据江湖传闻,他也从粪坑里捞起过一个醉酒老头,也受到这个神秘的世外高人的指点,也与高人约法三章,也拥有和沙仁一样高超的剑术,无人能敌。刀王齐眉亦非等闲之辈,精通各路刀法,无论是杀猪刀还是修脚刀,在他手上都充满了生命力,劈清风、刺明月、断蜉蝣、阉蚊蝇,皆游刃有余,堪称天下一绝。 双方出场,李未先耍了一套攻守兼备的墨子剑法,忽的剑锋一转,舞起刚柔并济的越女剑,接着又表演了达摩剑法和独孤九剑,最后甚至手脚并用,同时操控七把剑,左右开弓,上下翻飞,令人眼花缭乱,赢得了满堂彩。 齐眉不甘示弱,上来就是一个“**刀+伏魔刀+血影刀+独臂刀”的高难度组合秀,在独臂刀的环节还将自己一只胳膊砍断了——这不是失手,而是为了增强可信度和震撼力。随后他还表演了单手刀削面、门牙接飞刀等绝活,将赛场气氛推向新的**。 预定科目表演完毕后,双方进入正面交锋,只见李未高举长剑径直向齐眉砍去,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招其实饱藏杀机。齐眉不敢大意,单臂横刀稳稳地迎了上去。当啷一声,两件兵刃撞在一处,火花四射。&lt; 第九十四章:秃鹰又见秃鹰 李未继续发功,以同样的姿势连砍数剑,口中叫着剑诀:“砍死你砍死你。” 齐眉连挡数下,针锋相对:“砍不死砍不死。” 叮叮叮……当当当…… “不愧是高手,”我前面一位矮小老者捻着胡须摇头晃脑点评道,“艺到精深处,无招胜有招,别看这些招法极其普通,却蕴含千变万化,实乃武学的最高境界。” 说话间,剑和刀同时断裂,双方拼得性起,丢掉兵器开始赤手相搏。李未挥舞起双臂,使出武林绝学“王八拳”,劈头盖脸向齐眉打去。齐眉独臂难支,被冲翻在地,急忙蜷身抱头,双腿向空中乱蹬,嘴里哇哇乱叫,好似被人抢走糖葫芦的倔强小孩。李未见不能取胜,索性整个人扑了下去,紧紧抱住齐眉,骂骂咧咧地撕扯起来,如同被人抢了老公的泼妇。两位大侠半滚在一处斗得难解难分,远远看去就像两只争夺交配权的雄猩猩,再远一些看去又像两只嗡嗡打转的大头苍蝇。 战况持续了大约两个时辰,观众们渐渐产生倦意,呵欠声此起彼伏。裁判也感到生命苦短时间宝贵,于是命人将二位大侠拉开,宣告裁定:“双方势均力敌,平局。” 接下来是秃鹰帮帮主薛青云对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这两位可以说是代表了当代轻功的最高水平,观众们的兴致又被提了起来。 我也有点小激动,因为见到了久违的薛前辈,上一次见他还是在清虚观,那一句饱含辛酸的“少儿不宜”令我终身难忘。刚才薛前辈混在众多武林豪杰之中,我都没看出来,此刻只见他应声而出,一个漂亮的蜻蜓点水加鹞子翻身便稳稳站在了擂台上。 薛青云一抱拳:大人,可否提个小小的请求? 裁判:但说无妨。 薛青云:在下练的绝技“草上飞”必须在有草的地方才能施展。 裁判:来,给你。 薛青云:大人,一把狗尾巴草是不够的。 裁判:城西有数百亩草地,你们去那里比吧。 人群簇拥着两位选手来到城西,果然绿油油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薛青云像看见了故乡一般露出了幸福满足的笑容,活动了一番筋骨,大喝三声,正要发功,对手易人凤说话了:“大人,我练的是水上漂。” 裁判:你想怎样? 易人凤:可否给我提供一点水呢? 裁判:给。 易人凤:大人,这是水壶嗳,我怎么漂? 裁判:你到底想怎样? 易人凤:有没有水多一点的?水桶、水缸、水井除外。 裁判:前面有条河,水草也茂盛,二位都满意了吧? 众人又向前走了一阵,来到河边。 薛青云:大人,这水草长在水下,对我不公平。 裁判:你走岸边的草地,他走水路,在规定时间内谁跑得远就是胜方。 易人凤:好嘞! 薛青云:等下,大人,这草有问题。 裁判:你够了! 薛青云哭丧着脸:“真的不行呀,这些是细叶草,我平时都在宽叶草上练的,而且现在刮的是西北风,气温偏低,水汽饱和度也不够,在这种环境条件下,我很难将绝技草上飞发挥得淋漓尽致。” 众人:滚! 薛青云吓得连忙跳上草尖,噌噌噌飞奔而去,转眼不见踪迹。真遗憾,我都没来得及跟他打个招呼叙叙旧。 易人凤:喂,这算什么? 裁判:薛青云抢跑犯规,易人凤胜。 大家回到赛场,裁判宣布:“第五场,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对松狮门长老辛向君。”这两位是当下风头正劲的“武术改良运动”的领军人物,在江湖上地位极高。 吴爱煌体形健硕,肌肉饱满,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练功裤就上来了。他舒展身体,像一个“大”字一样站好,缓缓举起右臂,亮出腋下的一行纹身: 功昭日月千古一等大圣君。 接着,他又抬起左臂,展示了另一行纹身: 德泽四方万世无双好皇帝。 字迹丰腴雄浑,遒劲奔放,应该出自名家手笔,上面还洒有金粉,在烈日下熠熠生辉。 随着众人的掌声,吴爱煌优雅转身,两手夹腰,两肩外展,绷起线条优美的背阔肌,上面纹着“吾爱吾皇、至死不渝”八个大字,也是金光闪闪。这时,他猛地一把扯掉练功裤,只剩一层三角形的白色布条。 见此情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要像黄二郎一样遭殃了。 不料人群突然沸腾起来,欢呼声口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连本来准备冲上去的绿衣大汉们也一脸的如释重负,赞许地拍起手来,场内气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 吴爱煌面带笑容,高举双臂,在原地走着转圈。只见那条内裤正面写着“恭祝陛下洪福齐天万寿无疆”,背面写着“敬贺圣上武成功定亿载流芳”。 此刻我才悟到之前报名官所提示的“功夫改良”的含义,想象着将这样两行字放在我内裤前后的情形,尾骨不由地一紧。 辛向君年纪比吴爱煌大许多,中等身材,额头凸起,须发花白,但步伐稳健,精神矍铄,走起路来关节卡卡作响,足见内功了得。他怀中抱着一个用红布盖着的球状物件,走到台中央,将物件放在跟前,三跪九叩之后,虔诚地揭去红布,竟是只痰盂! 他二话没说,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看得我目瞪口呆。辛向君连磕三个响头,复又起身,再跪下,又磕了三下,如此往复三次,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三跪九叩”大礼。 叩拜完毕,辛向君清了清嗓子,气沉丹田,足踏七星,松肩拔肋,旋臂出招,一拳打向右上方的空中,口中同时高喊:“君为太阳我为花!” 然后又一拳打向左上方,口中又喊:“万丈光芒暖心坎!” 接着迈一个弓箭步,右臂伸出,喊:“君为师皇我为马!” 再换一边出弓箭步,伸出左臂,喊:“粉身碎骨浑不怕!” 我和丫头听得云里雾里,观众们却都看得如痴如醉,情不自禁地跟着节奏打起了拍子。 身旁一位上了年纪的武林前辈用袖口拭去眼角的泪花:“太美了,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辛向君的动作越来越快,花式也越来越丰富,嘴巴一刻也没歇着,句式一律是“君为……我为……”,比喻的对象五花八门,我听不太清,因为他每一句刚出口就被观众们震天的喝彩声盖了过去。 突见他长臂一挥,以袖风卷起地上的痰盂,一并舞了起来。那只痰盂像获得了生命似的,在他的掌心、指梢、肘弯、脚尖、膝盖之间肆意游走。辛向君时而抛接,时而跳跃,时而原地打转,时而空鸣翻滚,如山间雨燕,又似云中闪电,令人叹为观止。 最后辛向君将痰盂猛地抛向高空,以一个团身后空翻三周半接八个托马斯全旋加720度转体稳稳接住落下的痰盂完美收官,博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我还是没看懂:“那痰盂究竟有什么寓意呢?” 旁边那位武林前辈用一种怀旧的口吻说道:“当年先皇东游,路过辛向君祖父开的茶馆,饮了一杯茶,其间,往那只痰盂里吐过一口痰。” “二位大侠匠心独具,平分秋色,一并晋级,”虽然辛向君的表演难度明显比吴爱煌高出许多,但这种类型的武功评委们谁也不敢妄评高下,皆大欢喜是最好的结局,于是比赛继续愉快地进行。&lt; 第九十五章:远去的江湖梦 “第六场,千里追魂指王重木,对百步穿杨针熊卞慈。” 我和丫头一下就认出了这个熊卞慈正是刚才报名处遇见的那个练“葵花宝典”的家伙,一袭红衣,两手空空,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走起路来轻飘飘,一上台便坐在一把雕工精美的太师椅上,戴上义甲,弹起了古筝。 自称是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转世真身的王重木则身穿黑色道袍,腆着个大肚子,撅着个大屁股,晃着个大脑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高台。 熊卞慈弹完一曲便停了下来,倚在扶手上,微闭双目,似乎在等王重木出手。王重木冷笑一声,紧握双拳,提臂运气,翘臀挺胸,怒目圆睁,脸涨得通红。观众们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他忽然在原地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摇头晃脑起来,就像得了羊癫疯一般。台下的急救大夫刚要抱起药箱冲上去,王重木又猛然间停止了所有动作,摆出个金鸡独立的姿势,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遥指着熊卞慈,口中叽里咕噜念了一通谁也没听懂的语言,接着一跺脚,大喝一声,潇洒地收回右手,大步流星冲到裁判跟前:“哈哈哈,我赢了!” 裁判一头雾水:“对方还没出手呢,你怎么就说自己赢了?” 王重木自信一笑:“她出不出手我都赢定了,刚才我已经用独门绝技‘千里追魂指’点中了她的死穴,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全身筋脉尽断、七窍流血而死。” 裁判眯起双眼,仔细打量着王重木,又摸摸他的额头,关切地问道:“吃药了没?” 王重木皱着眉头闪开,用力地宣告:“吃什么药?我又没病!我的神功是经过17位专家共同认证的!她中了我的千里追魂指,就是输定了!” 一些观众将信将疑地望向熊卞慈,却见她依旧似睡非睡地坐在那里,面带微笑,呼吸均匀,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王重木愈发焦躁:“看什么看?看不出来的!她受了内伤已经不行了!这是在死撑,其实她根本动弹不得!” “得”字刚脱口,嘣嘣嘣,对面古筝的弦全部应声而断,数十道银光激射而出,众人的惊呼声还没落定,王重木已经坠下高台摔了个狗啃泥,浑身上下缠满针线,看上去像一只硕大的纺锤。王重木挣扎着爬起来,呸掉嘴里的泥,胡乱扯着针线,又惊又怒:“谁?是谁偷袭我?!” 裁判宣布:“王重木出局,熊卞慈胜!” “什么?!不对不对!是我先赢的她呀!不信带她去验伤啊!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啦!”王重木语无伦次,在裁判面前手舞足蹈,“不行我们再比过,我会隔空取蛇,还会吹气断金,我有证明文书的啊!” 裁判无奈地摇摇头,几名绿衣大汉和急救大夫冲上前将王重木按倒,就地取材用那些线将他绑了个严实,抬上马车送往疯人院。王大师杀猪般的嚎叫声洒满一路:“我的千里追魂指啊!一个月就死啊!” 望着马车卷起的滚滚黄尘,我哑然失笑,继而怅然若失,那个我曾经满怀崇敬向往不已的高深莫测的江湖忽然间变得像这尘土中的马车一般影影绰绰,轮廓模糊,而那些为天下人所津津乐道的武林传奇和侠义精神也如同王重木的神功证明文书一样,不知真假,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更不知有何意义。 又经过几番类似的较量,比武选将的结果便出来了,熊卞慈轻松夺冠。在雄壮激昂的进行曲中,兵部侍郎秦不灭和“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共同为熊卞慈颁发了奖杯、奖金和大都督委任状,此外,“九州桶业”还送上一份特别大礼:一只24k纯金马桶的一年使用权。 在一群天真活泼的孩童簇拥下,熊卞慈戴着花环站在领奖台上,眼含泪花,娇滴滴地依次感谢了皇上、朝廷、左右丞相、组织本次比赛的兵部和太平州府、在场的三品以上大员、家乡八杰州从郡守到村长等一大串父母官,以及自己在成长道路上遇到过的师长和前辈,还有本次比赛的独家赞助商——九州桶业。 语毕,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官员们交口称赞,为今后多了一位聪明懂事的同仁感到欣慰;观众们深受感动,真切地体会到熊卞慈这份成功的来之不易;被淘汰的选手们自叹不如,默默掏出小本子,一字一句记下了熊卞慈的获奖感言以备日后学习改进;初入江湖的新手们茅塞顿开,暗下决心向偶像看齐,对自己从思想到**来一次彻底的清理,个别雷厉风行者当场就掏出兵器朝自己裤裆中戳去。 还有一些大侠泪流满面,不是被感动,而是因为路途遥远,他们赶到这儿时报名已经截止,结果与这样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失之交臂。虽然我不觉得错过这种比赛的报名是一种遗憾,但善解人意的丫头还是不忘安慰我:“才不稀罕!跟你的神功比起来,这些家伙都是小儿科。” 我自然不能辜负丫头对我的吹捧,当即表态:“嗯!天下那么大,除了太平州还有九个州呢,像我这样神功盖世的人,只要有能力,当个将军还不容易。” “那还真的是不容易,”丫头一盆冷水泼来,“那九个州都是太平光景,不像太平州都督还要上阵杀敌,所以将帅之位人人垂涎,竞争相当惨烈,而且凭的可不是真才实学,而是真金白银。” 我愕然:“不会吧?” 丫头用手比划道:“都督一千万白银,总兵五百万,副将三百万,参将一百万,再往下各级将官也都是明码标价的,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 我虽然读书少,但对数字还是有概念的,摸了摸身上的包袱,里面只有破衣烂衫、夜壶和干瘪的钱袋,顿时识相地打消了当将军的念头,不复妄想。 太平州的精锐部队早已在弧淖城东门外集结完毕,清一色的白袍银铠,军容严整,气势如虹,等待新统领的检阅。在等待的过程中,士兵们按照传统表演了钻火圈、叠罗汉、长枪锁喉、钢刀砍背、空中飞人、单手劈青砖、胸口碎大石等经典项目,展示出超强的实战能力。 作为混沌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变性人统帅,熊大都督一出现在城楼上,便令全军将士不约而同惊艳侧目,整齐的方阵霎时变成风中的麦浪。可惜大都督的行头对熊卞慈来说尺码有些偏大,无论她怎么摆弄都显得不怎么合身,走起路来叮咚作响,像个卖拨浪鼓的。 熊大都督打算作一番气壮山河的就职演说以挽回形象,可还没等她开口,阅兵方阵的外围忽然骚动起来,只见远处黄尘滚滚,士兵们纷纷往城门的方向后退过来。从我和丫头所站的这个垛口望下去,只见洁白齐整的方阵迅速漾开一个越来越大的缺口,就像一盆掺了黄油的牛奶,被肆无忌惮地吞噬着。 究竟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令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钢铁雄师溃不成军?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成千上万的士兵竟全部撤进了城门之内,一个不剩,留下城外遍地横七竖八的兵器、盔甲、旗帜和“誓死保卫太平州、不破智虚终不还”的标语。城墙内侧水泄不通的人群唧唧喳喳,心有余悸: “天哪!幸亏老子反应快!” “好险,差点就完蛋了!”&lt; 第九十六章:奇人归真魔王 我拉着丫头的手渗出了汗珠,心中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又是智虚国的某个魔君带兵来袭,或者是我的克星段未追杀至此,无论是多么恐怖的敌人,我都要首先保护好丫头的安全。 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两手空空,看上去不是段未。他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滚滚沙尘,走过遍地狼藉,来到城墙下。这人体格健壮,从头到脚穿的都是兽皮制品,脸上抹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根本看不清容貌,就像个远离文明世界的野人。 他抬头看了熊卞慈一眼,没有说话,不慌不忙地走到城门边,轻轻地敲了敲门。敲门声不响,城门这一头的士兵们却如闻霹雳,尖叫声此起彼伏,竟一哄而散,眨眼间就从各条大街小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群酒囊饭袋!”兵部侍郎秦不灭恨恨骂道。 弧淖城兵马总教头鱼闵知安慰他道:“大人勿忧,今日天下豪杰尽聚于此,何惧妖魔?!” 秦不灭的目光扫过前来参赛的一众江湖人士:“各位英雄,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谁去拿下此人?” “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也从兜里掏出厚厚一沓银票:“谁能摆平这个魔王,这一百万两就归他!” 众豪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自己和彼此的本领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动。 “南海三十郎!”鱼闵知开始点名,“你们人手最多,对付他一个人肯定没问题。” 那个高个子发言人立即站出来发表声明:“我们兄弟三十人向来恪守侠义之道,从不以多欺少,这是我们做人的底线,还望大人体谅。” 另外二十九人齐刷刷响应:“没错!” 鱼闵知把头转向另一边:“叶千手,你的飞刀例无虚发,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叶千手一拱手,正气凛然:“大人,江湖中人光明正大,断不可在背后暗箭伤人。”说着,他又探头往下看了看,科学地分析道:“何况,他在城门洞里面,我的飞刀不会转弯,飞不到他。” 鱼闵知显然已经受够了:“齐眉、李未!你们号称刀王、剑圣,难道这个关键时候当缩头乌龟吗?!” “大人,不是我们不想出手,刚才比武时我们的兵刃同时断裂了,大家都看到的,没有刀的刀王也是普通人哈,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残疾人了。”齐眉拎着刚才被自己砍掉的那只胳膊,一脸遗憾地解释道。 鱼闵知从地上捡起一柄士兵们丢下的刀:“拿去。” 齐眉使劲摇头:“不可不可,刀是有灵性的生命,只有长期相伴左右的刀才跟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也只有吸收了主人精气神的刀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去你大爷的!”鱼闵知怒不可遏,一刀砍掉了齐眉的另一只胳膊,“你丫以后练脚去吧!” 站在一旁的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见势不妙,噌的一下跃下城墙,像一道闪电划过旷野,消失在天际,比刚才草上飞薛青云的逃跑速度快多了,可见之前获胜实属当之无愧。 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和松狮门长老辛向君对视一眼,不等鱼闵知开口,扑通扑通,双双跪在地上。 吴爱煌叫苦不迭:“大人,我们的武功您是了解的,偏重文学性,可实战性不强呀!求大人看在我们忠君爱国的份上高抬贵手、开一面吧!” 辛向君磕头如捣:“念诗唱颂歌是肯定杀不死这个魔王的,我们去就是白白送死啊!大人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回头我们专门为您编个最脍炙人口的武术套路,以报您的大恩大德。” “废物!”秦不灭抬起一脚,将辛向君从垛口踢了出去。辛向君重重摔在土堆上,鼻青脸肿,一个肩膀脱了臼,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那野人停止敲门,从门洞里走出来,站在辛向君的身旁。 辛向君急忙抽出腰间的短刀,一边在空气中乱挥一边警告道:“走开!走开!这刀可不是吃素的!” 野人跟没看见刀似的,缓缓蹲下身子,把手向辛向君伸了过去。辛向君大吼一声,把刀比向自己的肚子:“你别逼人太甚啊!惹毛了老子一刀捅死自己,溅你一身血就不好看了!” 令我们惊讶的是,野人并没有伤害辛向君,而是温柔地帮他脱臼的肩膀复了位,又替他擦去脸上的血迹。我搞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妖魔?只见他轻轻摸了摸辛向君的脑袋,动了动嘴巴,听不清说了什么,然后自顾自转身走回门洞里,继续执着地敲起门来。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在敲门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辛向君忽然剧烈地抽搐起来,口中咕哝不止,蜷曲的身体急速变小,头发瞬间变成红褐色,同时脸上冒出浓密的红毛,鼻子变得又宽又黑,手脚也向衣裤中缩了进去……转眼间,他竟变成了一条狗! 它抖抖身子,甩开套在身上的衣物,昂首而立,微微探出蓝黑色的舌头,用茫然而愁苦的神情望了我们一眼,摇了摇尾巴,扭头朝远方飞奔而去。 这是什么情况?!莫非这野人会妖法?可也没见他施法啊?难道只那么碰了一下,就能让人变成狗? 秦不灭喃喃道:“归真魔王,名不虚传。” 那吴爱煌看到辛向君的下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一个趔趄从台阶上一路滚到城墙根,晕死在地。其他各路英豪也跑的跑躲的躲,片刻之前还浩浩荡荡的威武之师一转眼只剩下熊卞慈这个光杆司令,只得亲自出马了。 熊卞慈深呼吸数下,硬着头皮向秦不灭、鱼闵知等官员担保:“诸位大人不必惊慌,此人不过会些巫术,邪不胜正,看我去收了他!” 抱着“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精神,大都督熊卞慈英姿飒爽地走下城楼,亲自打开城门,视死如归地站在野人面前,厉声宣告:“妖孽!速来受降!免受皮肉之苦!” 野人一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你就是新上任的大都督吧?”我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声音听上去挺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 “知道就好!”熊卞慈傲然道,“我乃本届比武大会冠军,天下高手皆是我手下败将,我的神功‘金针度人’可在百步之外取人性命,你的雕虫小技根本奈何不了我,在你碰到我之前就能叫你万针穿心!” 我也看好熊卞慈,她的出手速度在之前和王重木比武时已令人大开眼界,眼下野人距离她有十余丈远,根本不可能在她出手前碰到她的身体。但事实证明我和熊卞慈都错了。 “呵,我还以为这兴师动众的比武会选出什么样的高手,原来捧出你这么个绣花枕头。”野人的话音刚落,只听“噗”的一声,熊卞慈不见了! 她刚才站的地方,竟出现一只枕头!图案华美,绣工精细,空中飘着几丝败絮,地上还散落着她的衣物和针线。 乖乖,活人变枕头!说句话就能变!这也太恐怖了。安全第一,我正要拉上丫头赶紧离开这个不祥之地,岂料一伸手抓了个空。 丫头呢?! “你怎么可以这样!”是丫头的声音,我惊出一身冷汗,她正站在台阶下面,皱着眉头教育野人,“就算这些家伙人品有问题,你也不能随便把人变成狗和枕头吧?” “咦?”野人对她的出现感到很好奇,“你是谁?” 丫头毫无畏惧:“你管我是谁?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lt; 第九十七章:一人门非一人 不好!这糊涂丫头!这野人的绝活不就是说人是谁就能把人变成谁么?他要是随口说个物件出来,那丫头就完了。千钧一发,我匆忙出招。 啪!啪!啪! 哎,哎哟!哎哟! 野人捂着自己的脸,晕头转向,一脸迷茫。刚才我一心要阻止他回答丫头的话,所以想的是给他几记耳光打断他发招。他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也没有看到我出招,还误以为是丫头的能力,不禁惊喜道:“嘿,原来高手在这儿。” 丫头知道是我在帮忙,为了阻止野人继续伤人,她索性将错就错,把双手背在身后,装起了高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世间高手如云,可不都像你这样肆意妄为。” 野人似乎被她的气势唬住了,一拱手:“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丫头继续忽悠:“无名无姓,也谈不上什么侠,人称‘还泪公主’,正是在下。”这捣蛋鬼,竟用“还泪盏”来编假名号,一想到这名号源自一只夜壶,再看看丫头那煞有其事的模样,我差点就笑场了。 丫头不等野人回答,接着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归真魔王吧?” 野人嘴角微翘:“叫我魔王就行了。” “好土!”丫头脱口而出。我的神经马上又紧绷起来,担心她的口无遮拦会得罪这魔头。 野人很不服气:“土?哪里土了?魔王耶,多霸气的名号!” “魔王拆开就是‘麻鬼一土’,这还不够土吗?难道你喜欢别人叫你阿土?还是小麻?”丫头说得有板有眼。 野人咧嘴一笑:“高手我见过不少,有趣的可不多,有趣的女高手就只有你一个了。”看来这归真魔王跟丫头差不多,都是神经大条型的,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丫头马上接过话:“我认识很多不男不女的高手,也都挺有趣的。” “哈哈哈!”野人朗声大笑,话锋忽一转,“姑娘,我很喜欢你,交个朋友。贝一一,这是我的本名。” “好啊,我叫丫头。”丫头回得很爽快,然后走过来,亲热地挽起我的胳膊,向贝一一介绍:“他叫沙步奇,既然是朋友,我也不骗你了,其实刚才那一招是他发的,我什么武功都不会。” “哦,幸会。”贝一一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不知是为丫头不会武功还是别的什么。 丫头还不忘替人求情:“作为朋友,可否给个面子,放他们一马?”说着她一指城楼,哪还有什么人影?秦不灭、鱼闵知等人早就趁着我们和贝一一对峙之际溜之大吉了。不管怎么说,我们为他们的撤退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算善事一件。 贝一一倒不以为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着,只是来见识一下比武大会选出的是什么货色。” 丫头又动了慈悲心,抱起地上的绣花枕头:“既然只是见识一下,不如就高抬贵手,把她变回人形吧。” 贝一一耸耸肩:“唉,我的绝技是‘归真’,就是会让对方变成本来应有的样子,可没有本事再变回来。” “这么神奇!”丫头问,“不用碰到对方也能变吗?” “嗯,只要说就行,而且不受我控制,一说出口就会把对方打回原形了。”贝一一说。 丫头劝道:“那你下次可得嘴下留情啊,不要再把人变成绣花枕头或者狗狗了。” 贝一一苦笑道:“呵呵,其实这不能都怨我,如果他们本来不具备这样的特性,我说了也是无效的。比如我说你是个绣花枕头,你也不会变的。” 最后这句让我吓了一跳,幸好丫头确实不是绣花枕头,否则熊卞慈可有伴了。这贝一一的绝技实在厉害,随时随地可能出招,张嘴就来,令人防不胜防。 “贝大侠,以你的能力,对别人作评价的时候还是应该慎言。”我用词非常小心,头一次感到“人类”这个身份的珍贵。 “我这人就是嘴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贝一一说,“还好我不是每次判断都准确的。” 我不禁怀疑之前师父提到的“易形人”中有不少就是被这家伙的一张嘴给变的,于是压低声音提醒丫头:“差不多了,好累。” 我的意思是这么提心吊胆地和一个谈笑间就能改变对方物种属性的魔王聊天实在太累,一言不慎就会中招,要赶紧想办法打发他走。谁知丫头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接着我的话热情地对贝一一说:“累了吧?走,请你吃饭去。” 这傻丫头!我们哪有什么闲钱请人吃饭?再说这家伙什么来路都不知道,干嘛请他?可到了吃饭的地方我才发现,丫头的江湖经验确实比我丰富。都督府里大张筵席,灯烛辉煌,鼓吹喧闹,正在为熊卞慈准备庆功宴的奴仆们一见到归真魔王,立刻哇哇叫着四散而逃,留下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和琼浆玉液任我们大快朵颐。借归真魔王的威名白吃一顿酒席,又借花献佛用这酒席请了归真魔王,可谓一箭双雕,而丫头这一招真正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些好吃好喝的令贝一一心情大好,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且,嘴巴里塞满食物的他连说话都没空,更不必担心会出口伤人了。 酒足饭饱,丫头又趁热打铁,邀请贝一一与我们同行,携手共赴宏伟目标。 “不。”贝一一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丫头不解道:“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吗?” “很愿意。”贝一一投向丫头的眼神饱含深情。 丫头又问:“那是对我们要做的这件事没有兴趣吗?” “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这也是我的梦想。”他的回答令我们愈发不解。 我问:“那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同行呢?” 贝一一没有直接回答,抹了抹嘴巴,反问道:“听说过‘一人门’吗?” 我摇摇头,丫头点点头,说:“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神秘门派,创始人是个做豆腐的大娘,这个门派没有师承、没有武功、没有典籍、没有建筑、没有神像,成立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连个前去道贺的江湖朋友都没有,千百年来始终默默无闻,从未参与江湖事务,也无江湖恩怨,如空气一般透明。” 我忍不住问道:“这么多年下来,门下总会出些有名的人物吧?总有些弟子门徒什么的吧?” 丫头说:“‘一人门’顾名思义,门下只有一个人。” 我追问:“那这门派怎么延续下来的?” 丫头说:“很简单,上一任掌门物色好接班人后便退出门派,后者自动接任。” 我说:“这也太随便了吧?那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变故怎么办?比如前任掌门还没来得及选好接班人就挂了,那岂不就灭门了?” 丫头说:“这事还真发生过,那是很多年前,‘一人门’第二十七任掌门独孤独接管门派不到十天,就被一辆超速行驶的马车撞飞身亡,正当史官们准备为‘一人门’的历史画上句号时,各地忽然冒出许多人来,自告奋勇要当‘一人门’的掌门。” 我揣测道:“他们有什么企图吗?” 丫头摆摆手:“‘一人门’既无江湖地位,也没分毫财产,图什么也比图这个强,这些人只是不忍‘一人门’就此消失。其实对他们来说,加不加入‘一人门’只是个形式,他们的内心早已皈依此门。所以,后来事情也解决得很顺利,他们中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一个人安葬了独孤独,顺便接任了掌门,无人有异议,各归各位,生活继续。”&lt; 第九十八章:预言者慢书生 我愈发好奇:“这个‘一人门’究竟魅力何在?能让这么多人无所图地追随。” 丫头淡淡一笑:“这魅力源自‘一人门’的宗旨,也就是唯一的一条门规: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只由自己去做。” “好绕口,”我直挠头,“前半句好懂,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丫头说:“就是不因自己的**牵连他人的命运。” “没错,”一直边吃边听的贝一一放下手中的半只羊腿,“世间之人,或为欲念所缚,或缚住他人为一己私欲买单。正视自我、坚守自性,说起来容易,做得到的人却寥寥。” 我似乎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人门’。” 丫头看贝一一的目光明显多了一分敬意:“看来你也是‘一人门’的追随者。” 贝一一的笑容很复杂:“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能与你们同行的原因,我选择的路只能一个人走,这样对你们、对我都很好。” 考虑到他的绝技,为了避免丫头和我被误伤到,这确实是个安全的方式。但这一路过来,他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符合“五奇人”条件的高手,要实现宏伟目标不能没有他的帮助,何况跟他在一起,就不用怕段未了。于是我直言相告:“我的师父是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他告诉我,这次下山,只要找到另外四个像我一样身怀绝技的人,就能拯救天下苍生、创建美丽新世界了。你的出现就是这个预言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你说的是五奇人吧。”贝一一说。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太平州会看图识字的小孩都知道,你难道没看过《五奇录》吗?” 我一头雾水:“《五奇录》是什么东西?” “一本连环画,里面提到过你师父说的这个预言,也是说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下山寻找另外四个伙伴,想要拯救天下。” 我晕!敢情师父是用连环画里的故事忽悠了我这么多年,难怪他跟我说“书有屁用”,原来是怕穿帮。 我忙问他:“你有这书吗?借我看看。”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身上怎么可能带本连环画。不过这都督府的书房里应该有。” 果然,我们在书房里找到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五奇录》,翻开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画的竟和现实惊人地一致!故事从一位传奇剑客的成名开始,说到皇帝如何邂逅绝代佳人又如何求之不得,说到美男大赛,说到一名奇童的降世以及被寄养,又到品道究竟汤、美人团上山和失败的初恋,再到金蟾湖畔、槐树下的霹雳和丫头的出现……仿佛我这十多年的生活在这连环画里又重新过了一遍。 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大部分人物的姓名都与现实不同,或者被隐去,比如我,开始叫“奇童”,领悟绝技后又被称作“脱杀者”。而且许多重要片段也有所缺失,比如先皇驾崩的真相只字未提;我非常好奇的老槐树山洞里发生的事,书中也一笔带过;还有我问薛青云大侠的那个问题在书里也没有得到解答,画到美男大赛那一夜时,只有满纸模糊而不规则的黑白方格。 贝一一解释说,如果不这样处理,大家就看不到这本连环画了。 “咦,怎么没了?”我翻到最后一页,画的是“脱杀者”和小丫头一同下山,故事就此结束了。 贝一一撇撇嘴:“是的,我也只看到这儿,一直以为有续集,等了好多年也没见到,后来听说是作者失踪了。” 我翻回扉页,下方三个小字依稀可辨:慢书生。 “这家伙是个超级慢性子,”贝一一介绍道,“画这一册就用了十年时间,就算他不失踪,续集恐怕也要等上十几年了。” 我问:“你看这本连环画时多大?” 贝一一说:“十多年前了。” “他能预知未来!”我惊喜道,“这上面的内容和我下山前的经历几乎一样。”看来又找到一条奇人的线索了,可是他失踪了,怎么找? “不管他去了哪,反正肯定是不在太平州境内了,”贝一一说,“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或许能帮到你们。” 我忙问:“谁?” “慢书生的师兄,就住在南边三十里外的村庄里。” “那我们快出发吧!” “急什么?饭都没吃完,我还有一点私事要办。” 我本来也不是急性子,但眼前是茫茫征途,身后有段未追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奇人,又不愿意和我们同行,现在找到一条新线索,实在难以气定神闲坐失良机。 贝一一从羊腿上咬下一块肉,慢悠悠嚼着:“急什么,你看这四季更迭、日月轮替、风起雨落、草长花开,可曾有谁匆匆?人除了三急,没有什么值得急的。” 丫头笑道:“看不出,你打扮得这么粗犷,说话倒挺有禅意。” “呵呵,这都是慢书生说的。” “那我更等不及想要认识他了,”丫头说,“你究竟还要办什么事?” “先陪我去劫个狱。” 弧淖城以南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静谧而壮美,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烟,我们骑上丫头从马厩挑来的三匹快马,一出城门便折向东边而去,走了没多久,就被一群低矮细长的山丘挡住去路。这些山丘像鳄鱼的牙齿一样纵横交错着插入原野,将暗黄色的大地撕成无数片不规则的拼图。我们在这些拼图中绕来转去,终于找到了贝一一要劫的那座监狱——卧龙狱。 对于监狱我并不陌生,在九曲山脉的深处,就有一所名叫“归去来”的监狱,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关的都是朝廷四品以上大员和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囚犯们既不受欺虐也不用劳动,锦衣玉食,醉生梦死,还能根据需求获得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别服务,除了不能随便离开这个地方之外,日子过得简直比神仙还舒坦。天下获罪之人都渴望能被关到归去来狱,但真正被关进去的大多是巨贪,因为只有具备他们那样的财力和人脉才够资格。还有一些并未犯罪的豪绅富贾或江湖中人,为躲私人恩怨,也会一掷千金来这儿避风头,顺便感受一下生活的美好。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只见识过这一座监狱,以至于我至今都没分清监狱和温泉山庄的区别所在。 眼前这座“卧龙狱”则彻底颠覆了我对监狱的概念,远远望去,光秃秃的地面上圈起一道绵延几里、高达数丈的围墙,遍布青苔的墙面阴沉冷漠,仿佛一块巨大的冰层,吞噬了附近所有的热量与生机,令墙外几十步之内寸草不生,连远处的灌木都瑟瑟发抖。夕阳的余晖洒在这黑暗的冰层上,竟也泛不出一丝涟漪,耀不出一丝光亮。锈迹斑斑的铁门半掩着,在风中发出“哐哐”的撞击声。 “惩治罪恶的地方往往会产生更大的罪恶。”贝一一自言自语道。据他介绍,这是太平州最大的监狱,里面关着各种穷凶极恶的堕落灵魂,有打家劫舍的强盗,有拐卖妇女的人贩,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徒……狱卒们把这类家伙统称为“兽犯”,听上去就是不好惹的,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在监狱里拉帮结伙、收保护费、打架斗殴,跟在监狱外面干的事几乎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所创新,比如敲诈勒索狱卒、勾引狱卒老婆等等……&lt; 第九十九章:谈笑间人变蛋 与此相对的,还有许多“羊犯”,比如偷吃狗粮的流浪汉、夺走差役皮鞭的农夫、刺伤正在对自己施暴的主人的小丫鬟、写诗嘲讽皇犬忠的落第秀才,等等。狱卒们并不关心他们的入狱缘由,只看危险程度,因此对“兽犯”们大多忌惮三分,对“羊犯”们则青睐有加。 在特殊的关照下,“羊犯”们承担起监狱内外全部的体力活,包括挖矿、伐木、种田、饲养、维修、清洁以及给狱卒们洗脚、倒马桶、当马骑等等,不仅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还令整座监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美好气象。这可不是什么歧视,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关爱,要知道,服刑这么些年,如果每天都像狱卒和“兽犯”们一样,好吃懒做、无所事事,那将是多么庸碌的一段人生?将来追忆往事时会感到多么懊悔?写起回忆录来都没有底气。然而现在,“羊犯”们得到了这么多充实自我、磨练意志的好机会,通过实践学到了横跨农林牧、建筑业、服务业等多领域的无数宝贵的技能,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做下等人的道理,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明显增强,最终成长为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对社会有用的人。“卧龙狱”的牢头将上述经验写入工作报告,第二年就被擢升为刑部提牢主事。 可是好心没好报,他刚升官没多久,几十名“羊犯”竟发起了一场暴动,占领了“卧龙狱”,绑了新上任的牢头和几个狱卒。皇犬忠马上委任胞弟皇小犬为讨逆元帅,调集了远近几十座城的十余万官兵,将监狱围了个水泄不通。不知情的百姓们还以为皇大人这是要与智虚国决一死战了,振奋不已。 暴动者们的初衷只是想引起州府的关注,见目的已达到,便派了个和谈使者,提出三项请求:改善生活条件、降低劳动量、对所有犯人一视同仁。 皇小犬一刀砍掉了和谈使者的脑袋,并将写着请求的血书塞进他的嘴里,用投石器抛过高高的围墙,随即发动了总攻。这一战,风云变色,草木披靡,官军使用了巢车、临冲、弩炮、云梯、飞鸢、攻城塔、霹雳索等最先进的器械,动用了拆你妹工兵团、绿帽子敢死队、三角裤特种部队、海蜇皮突击队等最精锐的力量,运用了火攻、水攻、心理战、挖地道、放毒气、扔肥皂、噪音干扰、打小人诅咒等最玄妙的战术,经过三天三夜的鏖战,终于大获全胜,仅以阵亡518人、伤2557人的微小代价,就全歼了暴动者29人。战后进一步的调查显示,29名暴动者全系自杀身亡,而官军所有的伤亡都是因器械操作不当以及人员拥挤互相踩踏造成的。于是,战报就改成了:是役,统帅一马当先,将士舍身报国,无一人伤于敌军之手,众贼震慑,肝胆俱裂,不战而亡。 这事就发生在几天前,空气中的血腥味没有散尽,喊杀声和哭叫声似乎还在山谷中游荡。潮湿的泥地上留下了纵横交织的马蹄印和轱辘印,看上去就像潜伏着无数条鳄鱼。围墙外面立着一排铁十字架,每一座上面都钉着一个衣不蔽体、血迹斑斑的人。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外面只有两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们发现我们之前,贝一一就结束了战斗,将他们分别变成了一头死猪和一坨脏兮兮的动物内脏。我原以为被变成动物内脏的那个家伙和被变成猪的有什么从属关系,用“探罪之眼”一看才知道,这家伙确实就是个杂碎,门外十字架上的受害者,有一半命丧此人之手。官军向来有杀一儆百的传统,但所有参与暴动的人都已经死了,虐尸的警示作用有限,于是皇小犬就用抽签的方式从其余的“羊犯”中挑了五十个,以知情不报、协同作乱的罪名,将他们一个一个活活钉在十字架上,风吹日晒,不给吃喝。从“探罪之眼”中看到这一幕,我只希望此刻皇小犬就站在我面前,好让我一招把他也钉到架子上去。 丫头打马上前,来到一座十字架旁边,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又摸摸他的胸口,转过脸来,红着眼圈冲我摇了摇头。“不用试了,好几天了。”贝一一说。 占领监狱之后,皇小犬将大部分士兵派去弧淖城参加新任大都督的阅兵典礼,自己带了几百名亲兵留在这儿逍遥快活。我们穿过铁门,里面是一个空旷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座造型奇特的山。它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小后大,均呈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条面朝我们趴着酣睡的恐龙。“恐龙”的脑门当中嵌着两扇巨大的石门,贝一一告诉我们,这座山就是“卧龙狱”,里面挖凿了无数的通道和孔穴,四通八达,如蜂巢一般。 身穿白袍头戴黄盔的士兵们从山前的石门迎着夕阳鱼贯而出,在这暮色迷离的黄昏,他们结束了一天辛勤的吃喝嫖赌,放下了臭不可闻的金银财宝和血迹未干的刀枪棍棒,暂时将那些烧杀抢掠的生活琐事丢到一边,抛却凡尘俗念,驱走物欲心魔,与知心好友一起,三五成群,高谈嬉笑,投身大自然的怀抱,享受这稍纵即逝的宁静和欢愉。 的确稍纵即逝,贝一一将马鞭狠狠向前甩去,高声喝骂道:“你们这群王八蛋!” 除了几个眼尖的飞快转身溜进石门之外,已经走到广场上的几十名士兵几乎同时从我们眼前消失,变成了一颗颗圆圆的、西瓜大小的蛋,呈辐射状散落在石门周围,星罗棋布,晶莹剔透。 丫头破颜而笑:“好大的蛋,喂猪正好。” 我们轻勒缰绳,不慌不忙地朝石门逼近。我注意到石门两侧的山体上有许多六边形的窟窿,这些窟窿分布均匀,大小都只能容得下一颗脑袋,身子肯定钻不过去。对于和一座山融为一体的卧龙狱来说,除了坚不可摧的石门,这些窟窿就是最好的防御屏障了,守军可以从这儿往外放箭、丢火把、喷射滚烫的大粪,让进攻者痛不欲生。那些大粪都是卧龙狱中所有住户日常积累下来的,但说到它们是如何变成犀利的武器,就得归功于“九州桶业”了。 众所周知,“九州桶业”在桶类制造和营销方面享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研发出的最新一代马桶“冰火桶”采用球形结构,容量大、密封性强,不仅具有冷藏保鲜功能,可以储存粪便达数年之久而不泄漏一丝气味,还能利用生物电进行加热,只要让犯人把它抱在怀里一刻钟,一桶滚烫的大粪就出炉了。这两项功能后来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前者用来保存食物,后者用来烹饪食物,深受家庭主妇们的喜爱。 丫头并没有从这些窟窿里看到如此远大的前景,只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便对我说:“小心他们偷袭。” 其实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刚才那两个巡逻的家伙和几十颗蛋全是贝一一的功劳,我一根毛都没捞着。但面对扑面而来的数百支利箭和滚烫的大粪,贝一一的绝技就毫无用武之地了,瞧我的! 嗖嗖嗖!地上那几十只西瓜大小的蛋瞬间升到了半空,重重叠叠,整齐地排成一个巨大的立方体,挡在我们面前。眨眼间,砰砰砰!它们纷纷像气球一样爆裂开来,蛋液溅得到处都是,那些没被射爆的也沾满了大粪,变得又脏又臭。&lt; 第一百章:让先生的骸骨 贝一一朝我一竖大拇指,接着面向那些窟窿吼道:“暗箭伤人的鼠辈们!有本事出来一见高下。” 话音刚落,窟窿里就传出一阵金属撞击声、马桶落地声和惊叫声,紧接着,吱吱之声响成一片。只见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老鼠慌慌张张从窟窿眼窜出,褐色的家鼠、黄色的田鼠、金色的仓鼠,应有尽有。他们瞪着小眼,吹着胡须,抖着尾巴,撒开四爪,漫山遍野地奔逃,一眨眼都消失在暮色中。 在我和贝一一天衣无缝的配合下,所有障碍都已扫清,石门紧闭,就在眼前。贝一一充满期待地问我:“你能把这也轰开吗?” 我仰头看看三人多高的石门,无奈地耸耸肩:“我的绝技要看到对方犯下的罪或在危急关头才能施展,除非这门忽然倒下来要压死我们,否则我也无法对它出招。” 丫头开始向敌人发动心理攻势:“你们以为躲在里面当缩头乌龟就安全了吗?信不信归真魔王现在就把你们都变成缩头乌龟!” 这话立竿见影,石门隆隆地打开了。但从门里涌出的不是投降者,而是无数凶神恶煞的人,他们蓬头垢面、张牙舞爪,将深不可测的隧道挤得水泄不通,如被捅了窝的马蜂群一般向我们扑来,这些看来就是连狱卒都畏惧三分的“兽犯”了。隧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干掉他们!杀一个三百两!上!给我上!” 才值三百两?!我气得连发数招,将几个冲在最前面的“兽犯”掀到半空,向隧道里面丢去,但这丝毫无法吓止疯狂的人潮,更多的“兽犯”嗷嗷叫着杀过来。 “一群人渣!”贝一一一脸鄙夷道,漫不经心地用双脚夹了夹马肚子,摇摇晃晃向隧道前进。 这一回的数量实在太多,以至于那条隧道都发出一声闷响,仿佛它的后面连着一个撑得很饱的胃。伴着饱嗝,刚才震天的喊杀声和汹涌的人潮眨眼间灰飞烟灭,四周寂静无声,眼前空荡无人,地上撒满了破衣烂衫和一堆堆灰白色的渣滓。 距离远在贝一一射程之外的幸存士兵和“兽犯”们只怔了一怔,便彻底崩溃了,轰的一下集体向后转,争先恐后、丢盔卸甲地朝隧道深处狂奔而去。看着这些无恶不作的家伙屁滚尿流的模样,真是过瘾,也令我对前途充满了信心,有贝一一这等绝技,何愁天下不平? 隧道向我们敞开怀抱,从外面能看见两侧的墙上每隔十步左右就挂着一只马桶模样的东西,发出比火把亮得多的白色光芒,将隧道照得如同白昼。卧龙狱的照明系统是“九州桶业”开发的,考虑到卧龙狱的特殊位置和复杂结构,如果使用传统的火把,释放出的烟肯定会把里面的人都熏出肺病来,还容易引起火灾,所以他们在“冰火桶”的基础上做了改进,发明了“日月桶”,这种马桶可以从粪便中提炼出沼气,并用来照明,亮度超过火把百倍。 我们下了马,踩着遍地的人渣,往里走了没多远,看见路旁有几个腿脚受伤的人,正在一边啜泣一边奋力向前爬,仿佛一群被砍掉半截的蚯蚓,看上去既悲壮又励志。其中一条“蚯蚓”的装束与众不同,应该是刚才给我们每个人开价三百两的头头。这家伙是个讲究人,衣裤鞋袜都是崭新的,色彩还挺明艳,头发、脸上和双手都打理得很干净,保养得也不错,腰间别着香囊,身上还有香水的味道,怎么看都跟监狱这环境格格不入。 他也注意到了我们,惊叫一声,飞快地滚向一旁,整个人都贴到墙壁上去了,翘起兰花指:“你们,你们……”搞得好像我们企图非礼他似的。 丫头走到他身边,蹲下去安慰道:“别怕,我们只是来劫狱,配合点就没事,你是这里的牢头吧?怎么称呼?” “嗯,我姓宋,名圭希,叫我宋头就行,”牢头楚楚可怜地点点头,说话也娘里娘气的:“我来了才几个月,你们以前有什么恩怨我也不清楚的,你们要劫谁就劫去吧,我保证不拦的。” “你倒是拦得住啊?”贝一一说,“我们要的不是人。” 牢头马上掏出一串钥匙递过来:“给!这是我金库的钥匙,你们要什么宝贝尽管拿!” 贝一一推开他的手:“谁要你的脏钱?!” 牢头一愣,眼泪马上流了下来:“呜呜,难道是要我的命吗?呜呜,我是好人啊,干嘛要杀我?我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从小吃素,从不杀生,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哭半天的,呜呜,我到处借钱才买下这个小官,几十万银子花掉,屁股都没坐热,就碰上你们,呜呜,本都没有捞回来,还欠了一屁股债,我容易嘛,呜呜,犯人也不要,钱也不要,就想要我命,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呜呜,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 乖乖,哭得我心都要碎了,幸好贝一一及时打断了他:“闭嘴!我是来拿让先生的遗骸的。” 隧道里顿时鸦雀无声,宋牢头的哭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和物都仿佛被琥珀裹住了一般,只有被“日月桶”发出的强光照亮的细小灰尘还在空中似银河般游动,却衬得这一切更像幻境,仿佛时间在这儿被偷走了一小段,当它重新回来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说了一句话。 丫头:“让先生死了?” 我:“谁是让先生?” 牢头:“让先生不是我杀的!” 贝一一:“我只要遗骸。”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lt; 第一百零一章:天下十大名师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于是他展开了暗中调查,发现他的上司——该粮仓的仓使原来是一只大硕鼠,此人上任以来,经常通过开假票、做假账、变造单据等手段捞油水,每次从农民手里收粮时采用低价收购、高价入账的办法套取差价,获利无数,还与奸商勾结倒卖粮食,遇到上头来检查就用借粮、掺假粮等伎俩蒙混过关,多年下来,空了粮仓,饱了私囊。让先生把搜集来的证据交到七贤州通判何以滩手里,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让先生就被停了职,证据也有去无回。让先生毫不气馁,又多方求助、费尽周折地将举报信递到了户部。就在户部调查组踏上七贤州地界的那一天,粮仓恰到好处地失了火,片甲不留,死无对证。调查组一无所获,但让先生并不善罢甘休,开始四处寻访被坑骗的卖粮农民,还找到一位曾经与仓使合伙倒卖粮食的商人,此人因嗜赌破产之后被仓使一脚踢开,如今成了最可靠的污点证人,然后重新取证、上告,又来来回回折腾了好久,仓使才最终被拉下马来。 只听说过这件事的人会以为让先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一根筋,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让先生一生中大部分时候都在让,小到排队礼让,大到名利谦让,从不与人相争,还经常拿出自己的微薄收入帮助穷苦人。在街坊乡邻眼中,让先生是一个博学多识的智者、彬彬有礼的君子,孩童们喜欢听他讲的故事,书生们喜欢看他写的文章,老人们喜欢谈论他做的善举。 让先生曾对自己的学生们说:“天下事,有些当让,有些可让可不让,其余则决不可让,当此关头,如临深渊,让之,即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所以,真正对他恨之入骨的只是那些不被让先生所“让”的官老爷和有钱人。 将仓使拉下马后,让先生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他的言行,研读他的文章,了解他的思想。让先生也将这种影响力用到自己的抱负上,为民请命,打抱不平,让远近的官绅豪强对他是又恨又怕。他们找来几个毛贼,让他们去偷让先生的家,结果毛贼们在那破旧的茅草屋里除了一堆他们看不懂的书籍之外什么也没翻到,反倒被门外丛生的荆棘划得遍体鳞伤。他们又雇了当地最跋扈的地头蛇,叫他去警告威胁让先生,没想到一番对话之后,地头蛇竟成了让先生的忠实粉丝,弃恶从善剃度出家了。豪强们不死心,又请来一帮江湖小报的探子,起早贪黑地跟踪让先生,打探他的**,指望能挖点劲爆的猛料,搞臭让先生,遗憾的是,探子们既没看见绯闻,也没搜出污点,为了交差只好回去瞎编一通,漏洞百出根本没人相信,纷纷丢了饭碗。 不久后的一天,吏部一纸文书忽然飘到让先生的手中,命他去当《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即刻启程上任,这一下连升了六七级,换作旁人恐怕要激动得心肌梗塞,让先生却只淡淡地对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催促道:“我们出发吧。”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当天中午,又一名使者快马加鞭赶到,带来皇上的谕旨,封让先生为侯爵,赐金百两、帛千匹,让先生又对新来的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非常生气:“难道连‘谢主隆恩’都不会说吗?”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果然,傍晚时分,第二道谕旨来了,撤了让先生的侯爵、副纂修之位还有先前暂被停职的副仓使,一撸到底,还要抄他家,让先生指着还堆放在门边的百两黄金和千匹布帛,对使者说:“知道了,原封未动。” 三位使者都很惊讶:“您能未卜先知呀?!” 让先生笑笑:“官场之事,不卜亦知。” 原来,这一波三折之事是这样发生的:让先生的才学和德行有口皆碑,传到朝廷,求贤若渴的右丞相耿不同便上表举荐让先生担任《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这可急坏了翰林院大学士文邙,就是曾经当过美男大赛评委的那一位,经过这么多年在官场和文坛的翻云覆雨,如今的他已身负“天下第一才子”之名,著作等身,门徒遍地,这次被皇上钦点为《九州文献大成》的总纂修,要集百家之言、揽千秋万象,编纂出一部有史以来最博大精深的旷世经典,离名垂青史仅有一步之遥。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先生的出现是很致命的,大学士文邙很清楚,自己的风格与让先生格格不入,水平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让那家伙来当副纂修,不仅会抢走自己的风光,还会平添数不尽的麻烦。于是他果断出击,发动一众门徒翻出让先生写过的所有文章,捕风捉影地搜集了一大堆让先生侮辱皇上、诽谤朝廷、亵渎先贤的“罪证”,然后动用最给力的几道关系,从前朝老臣到后宫爱妃,织成天罗地,撒向皇上,连公主们也没闲着,出于在美男大赛中与文邙结下的深厚友谊,纷纷挺身而出助以一臂之力。事实证明,文邙的关系经得起实战的考验,这些人办事效率都极高,一天的工夫就把让先生从当世孔孟变成了泥猪癞狗,搞得皇上一个劲哀叹自己遇人不淑,对人性的不可靠感到非常失望和痛心。 被抄了家后,让先生一身轻松地离开了七贤州,开始游学四方,遍览山水,每到一处都会干几件让地头蛇们咬牙切齿、让百姓们拍手称快的事。最后,他来到了战火肆虐、饥荒横行的太平州,发现自己这些年在天南海北见到的可笑之事与可恨之事加起来还不到脚下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十分之一,便毅然决定留了下来。 &lt; 第一百零二章:零丁城殉道者 江面宽阔,波涛翻滚,浑浊的潮水在坑坑洼洼的堤岸上来来去去,冲刷着躺在泥沙中的一块已经断成数截的青灰色石碑,令刻在上面的“一日江”三个暗红色大字时隐时现。 这便是太平州与智虚国的界江了,它的两端连着大海,水流湍急,深不可测,传说江里有一种体型庞大的恐怖生物,任何船只渡江都必须在一日内抵岸,时辰一过就会立刻被拖入江底。 对岸是智虚大军的营地,远远望去,乳白色帐篷星罗棋布,橘红的火把和深黑的浓烟团簇相拥。向下游望去,不远处便是零丁城。 零丁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零丁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我们要过江,零丁城是唯一的渡口。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零丁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我们身旁经过,没人看我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丫头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我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我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我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丫头惊叫起来,我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我心中的怒火。 但我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我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我拉着丫头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我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我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我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再说。”另一人说。 于是他们拔出小卒胸前的长枪,用布包住他的伤口,开始挖坑,我和丫头也上去帮忙。夜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接一阵古怪的声音,从城池方向裂空而来,犹如群兽嘶吼,令人不寒而栗。 丫头皱起眉头:“什么声音这么难听?” “是智虚军号。” 众人顿时头皮炸开浑身发毛,不是因为那军号,而是这答话之人,竟是那小卒! 回头看去,只见小卒噌地一下坐了起来,胸口的布条微微渗出血迹。他揉揉后脑勺,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困惑:“我怎么在这儿?” 那两个小伙吓得话也说不出了,丫头反应最快,一脸惊喜:“你没死啊!” “死?不好!”小卒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往外奔去。 这家伙是人是鬼?又要干什么去?我脑中一片混乱,来不及细想,便急追上去。一路跟到江边,只见江面上战船林立,火箭如雨,鼓声震天。守军水寨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烟火与血腥味,一艘五层高的战船直直地向水寨冲来。小卒迎着纷纷后撤的官兵,径直冲向水寨最前沿,站在一艘飘摇的小船上,朝这艘智虚战船拼命挥舞双臂。 我转过身,丫头正停在面前连连喘气,我指着那两个远远跟来又掉头逃命的小伙,告诉她:“你跟他们先躲一下,我去把这家伙救回来。” “不,我要跟你一起!”丫头固执地拉住我。 我说:“太危险了,我没法一边救他一边照顾你。” 丫头振振有词:“才不用你照顾,鲁天赐说过,我们将会一起改变天下,所以我不可能死在这地方。” 我扶着丫头的肩膀,耐心地解释道:“就算鲁天赐的预言百发百中,也不代表你不会受伤,万一被箭射成残废或是被火烧毁容,人家可不负责赔偿。” 趁着丫头犹豫的间隙,我匆忙跑到小卒身边,拉住他的衣服往后一拽:“你被枪戳傻了?想碰瓷吗?拜托找个吨位小点的。”&lt; 第一百零三章:没有前世的人 小卒挣脱我,头也不回地说:“不能让他们登岸,后面都是老百姓。” 我指着江面上密密麻麻的敌舰:“你这小身板挡得住这么多?” 他斩钉截铁:“就从这艘开始!” 说话间,那艘战船已经冲破水寨的防护栏,碾碎十几艘小船,残片横飞,势不可挡。金光闪闪的船首像扑面而来,雕的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身穿宝蓝色丝裙,长发及肩,柳腰微摆,一手托碗,一手执锤,雕工精美,如幻如真,这莫非是智虚国的女王或他们信奉的神明? 我的脱杀技对没有生命的物体并不起作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船不断逼近。小卒面无惧色,目光坚定,舒展双臂,仿佛即将拥抱的是一片美丽的云彩。被他这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我也放弃了躲闪,硬起头皮,绷紧全身,暗自祈祷那“揍死盾”能再建奇功。 伴随着巨大的摩擦和破裂之声,战船猛然减速,不过惯性带起的波浪还是将我们脚下的小船掀上半空,我和小卒被重重地抛到岸上。船首像上那女子俯视着全身湿透眼冒金星的我们,一双妖媚的眼睛夺魄勾魂。 我们爬起来,后退几步,抬头望去,高高的船头走出来一位冷艳动人的少女,容貌与船首像上的女子一模一样,装束却截然不同,头戴鸟翼型银盔,肩披淡紫色披风,身穿镶有翡翠的雕纹金丝甲,英姿飒爽。她的声音和她的表情一样冷峻锐利,如刀裂空:“别人都在逃命,你们却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倒也稀奇,报个名来。” 小卒毫无惧色,高声道:“在下无名小辈,只请将军放无辜百姓们一条生路。” 这姑娘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一点,却已是一支军队的统领,我在弧淖城竞选大将军未能如愿,怎么着也大不过她的级别了,只好说:“我是江湖菜鸟,路过。” “哟?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金甲少女不以为然地将一条腿搭上船沿,探出身子打量我们,甲裙飘飘,玉肢纤纤,细长光洁的脚踝上系着一只黑色铃铛。那线条,那肌肤,啧啧,当真是杀人不见血。 正看得出神,忽觉屁股被人使劲拧了一把,疼得直咧嘴,丫头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蹙起眉头瞪着我,那眼神活像要把我吃了。 我正色道:“别闹,在谈军机大事呢。” 丫头警觉的目光在我的眼睛和金甲少女的大腿之间画出一道弧线,质问道:“你刚瞅哪呢?” 我急中生智答道:“我是觉得那件金丝甲跟你很合身,想给你也买件,可你比她更苗条,不知道该买多大尺码的。”于是丫头开始欢快地打量起自己的身材来。 “混沌**中无人,竟找几个小鬼来当炮灰,你们难道不怕死?”金甲少女的语气依旧像狼牙棒上的铁齿一样冰冷,小卒的装扮让她误以为我们都是官兵了。 我刚才其实是没来得及躲闪而不是不怕死,所以没好意思回答,小卒凛然道:“不怕。” “哦?是么?”她嘴角牵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一切在电光石火间便已发生,寒光一闪,噗的一声,一枝箭直没入小卒右腹,箭羽随着残留的劲道微微晃动,小卒应声倒地。 好快的身手,我根本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拿起的弓,也没看见她放下弓,她依然保持着俯身问话的姿势。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用弓。 我弯腰去看小卒,脉搏、呼吸全无。 我高声喝问:“他只是想救人,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甲少女淡淡道:“不怕死的人难道还在乎被杀么?” 丫头低声提醒我:“先下手为强。” 没错,这少女杀人不眨眼,必须抢得先机,我暗暗开始发功。奇怪的是,虽然明知道是她杀了小卒,罪行昭然,可我心中的敌意却闪烁游移,飘忽不定,难以聚成合力。更糟糕的是,我无法做到在瞄准她的同时又不被她迷人的大腿分散注意力,根本使不出绝技。 智虚人的号角声又响起,战鼓隆隆。金甲少女兴味索然地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三头六臂呢,没劲,要不也送你们这对小情人下去陪那呆子算了。” 丫头一犟脖子:“什么了不起,来啊!” 话音未落,那少女又打了个呵欠,一枝弓箭从她身旁卫兵的箭囊中激射而出,刺向丫头。我一个移步挡在丫头面前,闭眼咬牙以身为盾。可一点也没痛感,睁眼一看,面前赫然站着个人。又是那小卒,不知他什么时候又活过来的,这次箭直接贯入他的额头,他又死了。 我和丫头蹲在小卒身边,又难过又纳闷。金甲少女“咦”了一声,沉默片刻,然后嘀咕了一句什么,便转身走出了我的视野,紫色铃铛随着脚步发出清越婉转的空响。 不一会儿,战船缓缓退出了水寨,江上响起阵阵锣声,其他战船也纷纷掉头而去。智虚人退兵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小卒又醒了过来,拔出额头的箭,一脸懵懂:“怎么回事?” 这一切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解释清楚,我当即用“比邻镜”召唤出师父。 师父听完我的讲述,说:“把居然大师送你的‘还泪盏’递给他。” 丫头取出“还泪盏”,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养起一朵仙人球,披坚执锐地守在壶口。师父问我:“你不怕起夜时拿错夜壶吗?” 我一思量,顿时感到腹股沟一阵哆嗦。 小卒接过“还泪盏”,师父说:“你对它念一句‘塔特瓦玛西’。” 小卒说:“塔特瓦玛西。” “还泪盏”霎时亮起,向四面八方射出奇异光彩,仙人掌也裂成数瓣,向空中投射出一幅巨大的幻景:无数人在山林中厮杀,一壮汉披头散发,挥舞着流星锤,所向披靡,直冲到一顶缀满鲜花和彩绸的大轿跟前,抡锤便击,大轿登时碎为齑粉,轿中人也当场毙命。壮汉看了一眼死者,忽然发疯似的扑上去,抱起尸身仰天长哭…… 小卒的手微微抖着:“这……是……” “前世的你是位义士,在一次聚众伏击奸宦的行动中,因为走漏风声,中了圈套,误杀了挚爱女子,悲伤自尽,”师父说,“蓝止歌,你是当今世上的五奇人之一,和沙步奇一样,身负伟大使命。你拥有不死之身,正如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丫头顽皮地掰过蓝止歌的肩头,打量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凤凰男呀?” 却见蓝止歌伸出手指轻拂眼角,诧异道:“我心里并不难过,怎么会流眼泪?” 师父叹道:“一世伤,三生泪。” “这宝贝还有这功能呢!我也看看自己前世是啥。”丫头一把抢过它,照着蓝止歌的动作做了一遍。 夜壶还是夜壶,仙人掌还是仙人掌。丫头嘟起嘴指着蓝止歌:“被他用坏了。” 师父说:“你是普通人,当然不会有反应。” 我说:“那我也可以看到自己前世?” 师父说:“你真的想看么?前世的身份与今生的能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觉得你的前世会是什么?” 我想起自己在上厕所时领悟的古怪绝技,猜不出关联。丫头脑筋转得快,抢答道:“掏粪工!” “我爹倒是当过掏粪工。”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我对着“还泪盏”念出咒语。 “还泪盏”又一次放出奇异光彩,空中也出现了幻景,奇怪的是幻景中一片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丫头想了想,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前世是个屁!所以显示不出来。” &lt; 第一百零四章:战俘营不思蜀 小时候,附近几个山头的小朋友们时常来找我玩,这些小伙伴都很有进取心,聚在一起时难免要一较高下,一位说自己爷爷是有名的富商,另一位就搬出自己官居朝廷二品的爹,一位用祖传的龙纹翡翠杯饮茶,另一位就穿上坠金青狐皮衣……这种时候我是隐形的,我不能说我爹曾是绝世高手,我娘是绝代佳人,因为这两个名号在这样的比拼中一文不值,更何况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见过。既然拼爹拼不过,我便一度寄希望于自己的前世身份能胜过他们挽回点面子,比如前世我是皇帝而他们都是太监,或者我是屠夫而他们都是猪仔。 现在这个幻想也破灭了——我居然没有前世。 师父是这么解释的:“这应该是你的第一世,在此之前,你存于混沌,游于太虚。”师父说话一如既往地高深莫测,我一听又觉得自己比别人高级一点了。 同样值得庆贺的是我又找到了一位奇人,朝拯救苍生的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蓝止歌丝毫没有攻击**和杀伤力,除了当盾牌挡挡箭,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更大的用途。 说到挡箭,我想起了那位金甲少女,她似乎也有特殊能力。我把她的事告诉了师父,略去了关于修长美腿的细节,师父沉吟道:“据我所知,五奇人都是混沌国的人,此人若是智虚人,自然不是五奇人,但有这般能力,将来恐怕会成为你的劲敌。” 我说:“那可麻烦,我刚才还想用神功对付她来着,却怎么也使不出来。” 师父斜了我一眼:“她定是极美,你注意力无法集中,或是集中到错误的地方了。” 丫头提醒道:“好像她发现蓝止歌是不死人之后,就退兵了,这里边应该有什么关联。” 师父点点头:“你们现在就渡江过去吧。” 我一惊:“那边是智虚人的地盘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师父说完就消失了,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们究竟要去得什么“虎子”。 按师父说的总没错,我们即刻上船启程。为了避免再次遇到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我建议先去下游,绕过智虚营地。蓝止歌望着对岸长龙般的灯火,说:“我们先去一趟智虚大营。” 我一把抢过船桨:“你死上瘾了是吧?” 蓝止歌说:“前些天我们一些兄弟被智虚人抓了关在战俘营里,我要去救他们。” 丫头劝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至少先制定个营救计划。” 蓝止歌说:“来不及了,智虚人每隔七天就会将俘虏集中押运到后方,明天就满七天了。” 丫头问:“运到后方去干嘛?” “各种说法,有人说是赶去挖矿,有人说是卖作奴隶,还有人说是送去当菜吃。” “吃?”我打了个冷战,“他们也闹饥荒?” 蓝止歌解释说:“这片陆地周围有许多小岛,住着食人族部落,智虚人经常给他们送活人当礼物。” 丫头瞪大了眼睛:“那我们去不是白送三道下酒菜嘛。” “我不会拉你们陪葬的,我自己去。”蓝止歌说着就要往江里跳。 我一把拉住他:“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师父说了我们要一起拯救天下的,你不怕死,我们当然跟你并肩战斗。” 蓝止歌这才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奋力摇起桨来。他是死不了的,怎么横冲直撞都无所谓,而我得替自己想个合适的进攻方案:总是躲在蓝止歌身后显然太窝囊,见人就杀又过于血腥,跟傀魈们讲做人的道理显然也行不通。 还是丫头机灵,她让我们把船停在僻静处,独自溜到后山放了把火,然后跟我们一起偷袭了三名落单的智虚士兵,换上他们的装束,但那些银白色面具像跟脑袋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摘不下来,我们只好用白布蒙住脸,悄悄从侧面溜进智虚营地。 进门就看见一块木牌,写着“战俘营”三个字,还有个箭头指示方向,顺着箭头看去,不远处又有一块同样的木牌和箭头,如此环环相连,我们很轻松就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找到了战俘营。这屋子很气派,门窗洞开,无人把守,灯火通明,笑声阵阵,看上去像座酒楼。屋子中央围着一圈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美酒、水果和山珍海味,数百名俘虏或坐或站,身上没有任何枷锁镣铐,尽情地享用着这一切。 要不是蓝止歌跟他们打招呼,我和丫头还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座战俘营,蓝止歌说:“你们都没事就太好了,快跟我走!” 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啃着羊腿,懒洋洋道:“去哪?” 蓝止歌说:“回家去啊。” “回去?”俘虏乙冷冷一笑,“哈!吃饱了撑的?回去再被抓去充一次军?然后再被俘虏来一次?” 俘虏丙摇着酒盏,醉意朦胧:“这里有吃有喝,又不用打仗,傻瓜才回去。” “难道你忘了对嫂子的承诺啦?”蓝止歌皱着眉头拽起俘虏乙的胳膊,又转头面向俘虏丙,“你也不管老母亲了吗?你们这都是怎么了?” “没有忘啊,麻烦你把她接过来跟我团聚吧,我保证她一定会爱上这里的,哈哈哈哈!”俘虏乙狂笑不止。 俘虏丙甩开他的手:“省省吧,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所有人都要死,就算不被杀死,也会饿死。” 丫头想起蓝止歌提到的传闻:“明天你们就要被运到后方去了,难道不怕被送给食人族吃掉?” 俘虏甲鄙夷地笑笑:“没用的人才会被吃,有本事的去了是过快活日子。” 我没听明白其中的意思,蓝止歌还想劝说,远处传来喧闹声,智虚人也许发现了我们,丫头说:“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已经选了要走的路,我们也该赶自己的路去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们离开牢房,潜出军营,遁入深山。往南走了三个时辰,走入一片森林,估摸出了智虚人的巡逻范围,我们才停下来歇息。 荒蛋岛的变幻莫测师父已经介绍过,但我们感觉智虚国的环境比太平州还要糟糕,自一日江以南,各种古怪极端的气候常常叫人措手不及,相隔数里的地方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刚才江边还是寒风瑟瑟,而在这片不知名的森林中却宛如盛夏,热浪蒸腾,荆棘如麻,枝叶间飞舞着五颜六色的蚊蝇,空气像糖浆一般粘腻。艰难前行了两个时辰,前方一条小溪穿林而过,临水扎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和蓝止歌清理出一块数丈见方的空地,寻来一些树枝,丫头取出“还泪盏”,生了篝火,然后祭起玉岚屏。 对于三个躺着的人来说,这个安全区似乎有些拥挤,丫头又往“还泪盏”上浇了一瓢水:“嗯?这玩意喂多少水也只有这么大。” 我想起之前对抗火翼蝎时的情形,看来玉岚屏的容量是一成不变的,幸好当时我们人不是很多。对于这个局限性,我非常理解:“它要想多大就能多大,那还不把全天下都装进来了。”这个空间虽然在高度上可以随着“还泪盏”的位置延伸,但宽度始终只够两人平躺,想装更多除非大家像叠罗汉一样垒起来睡,于是我对丫头说:“这样吧,你和蓝止歌在里面,我睡外面。” 蓝止歌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我有不死之身,我睡外面好。”&lt; 第一百零五章:无手无脚半空 蓝止歌在靠近林子的一侧席地而卧,接连死了许多次,他显然累了,鼾声深沉绵长。夜空辽阔,月朗星稀,夜莺的啼声轻柔委婉,在月色中流转。 丫头托着腮帮歪着脑袋:“这月亮真像二娘的眼。” 这话题挺适合怀旧,我走到她身旁坐下:“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你呢。” 乐声渐息,丫头也停下舞步,坐回我身边,将脑袋倚在我肩上:“一个人流浪的时候,身上没钱,我经常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如果周围够安静,就会听见远处黑暗中有个细微、神秘的声音在对我说着什么。” “也许是告诉你去哪里找我吧,”这些日子丫头的活泼随性感染得我也爱开玩笑起来,“在知道身世以前,我常想自己是不是和这些星星一样,本来在天上,后来没挂牢,掉下来了。” 丫头咧嘴一笑:“那么高掉下来还不成肉饼呀?” 我扬起眉毛:“我有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丫头伸手戳了戳我的脸:“是挺有弹性,怎么练的?” “从小被大师兄揍出来的,师父说这叫揍死盾。” “我小时候也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看不起二娘和我,没人跟我交朋友,二娘走了以后,我就离开了醉烟坊,流浪天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没有可以坐着说说话的,”丫头指着月亮,“那时候我就想有朝一日飞到那上面去,和星星作伴过一辈子算了。” 我挺了挺腰,畅想道:“师父说过,天上一颗星星对应地上一个生命,它们说不定也懂人世的情感呢。” “可惜它们只能挂在那儿一动不动,好不自由,彼此还无法靠近,多么孤单。”丫头轻叹一口气,枕着手臂仰面躺下,刚才的舞动耗力不少,她微微喘息,玲珑的曲线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我也伸着懒腰倒向草地,伸出一只手掌丈量着两颗星星间的距离:“它们互相看着对方,就像我们这样看着它们,心有灵犀,不会孤单。我就喜欢跟你这样静静躺着,什么也不做的感觉。” 丫头侧过身来,目光柔和:“上次你问我看上你什么,我说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醉烟坊那些臭男人这么躺着时只想做别的事。” 我不知所指:“也许他们觉得别的事更美好罢。” “美好什么,在醉烟坊,你能看到在绣花床上随地大小便的酒鬼,能看到争风吃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阔少,能看到风流才子慢慢沦落成街边乞丐,能看到妙龄少女渐渐销蚀成黄脸大妈,唯独看不到所谓的美好。”丫头说着淡淡一笑,想来这些事对久涉江湖的她来说已是见怪不怪,我没有切身体会,也接不上话,于是指着月亮岔开话题:“不知鲁天赐的擎天猪能不能飞那么高?” 丫头轻轻勾住我的手指:“现在我也不想去那上面,自从遇到你,那种孤单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初那股迫不及待想下山闯荡江湖的渴望其实也是来自于一种叫作孤单的感觉,也清晰地接收到它离去的讯息,从丫头温婉的语气和柔软的指尖暖暖传递过来。 蓝止歌不合时宜的惊呼破坏了美好的气氛:“谁!”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起,向林子深处奔去。我拔腿便追,丫头跟上来叫道:“小心!”话音未落,林中传出一声怪叫,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我们小心翼翼探过去,用“还泪盏”的光亮一照,看见一只古怪的动物,被一丛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夹住了右腿,正在竭力挣扎。它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却只有常人一半那么高,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四肢也比我们短一截,没有耳朵,眼睛的部位只有两个大窟窿,口中含混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和刚才的哀嚎之音截然不同。 “这一定是某种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我都没见过。”丫头的好奇远大于恐惧,浑然不觉我此刻正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蓝止歌心生怜悯,正要上前帮它脱离困境,一道灰影忽然从天而降,拦在他面前:“别碰!” 此人肩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执火把,落地似一片树叶般轻巧无声,身子挺立,膝盖毫不弯曲,感觉好像是地面主动升上去将他托了下来。空中曳下一道火焰移动的痕迹,袅袅如蛇。火把斜向一旁,照不出他的容貌,不过可以看到他裸露的两臂和胸膛嵌满岩石般结实的肌肉,双手像老树皮一样坚韧厚实。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葫芦,走到怪物身旁,往它被夹住的地方倒了一些蓝色的液体,那怪物便一下抽出腿来,猱身上树,蹲坐枝头,冲我们咧嘴嘶声叫了几下,随即一个后空翻,几个腾跃消失在低垂的夜幕中。 “他怕生,但不会伤人。”蓑衣人背对我们,凝望着它远去的方向,嗓音压得很低。 丫头问:“这是什么怪物?” 蓑衣人转过身来,斗笠下瘦削的面孔在光束的映衬下灰硬如石雕,阴郁冷峻的双眸中闪着火苗躁动的倒影,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从一张一弛的喉部缓缓吐出:“他不是怪物,是个智虚人,名叫半空。” “人?”我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包括接下来蓑衣人给我们讲的这个故事。 半空,出生在智虚国东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本是一名体格健壮、相貌英俊的少年,跑得比豹子还快,臂力惊人箭法超群,能辨别出千米之外各种鸟叫声,还学得惟妙惟肖。前线督军听闻此事,当即来信征他去军中当先锋将官。这属于破格提拔,因为他还未满二十岁,按智虚国的规矩是没有当官的资格的,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机会垂涎三尺。不过半空属于少数人,那就需要付出代价了,上一位婉拒督军好意的人刚被抄家灭族。 半空天性善良淳朴,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早晨,躺在缀满五颜六色石子和小鱼的溪水边,枕着被春色染绿的松软泥土,听风和树叶窃窃私语,看蜂蝶与飞鸟追逐嬉戏。他知道自己如果去参战,这一切必将离他远去,世界也会变得黯淡无光。当晚,他便用斧头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回信给督军,称不慎跌落山崖,摔残了无法从命。 督军说不碍事,你箭术高超,可以坐着当弓手杀敌。半空当即锯掉双臂,请别人代写回信,称砍柴误伤。督军说,你耳聪目明,可以看守哨塔。他便剜目割耳,回信称野兽袭击。督军说,你还有一副优美的好嗓子,来军乐队唱歌再好不过。他又切舌吞炭,回信称误食毒物。 督军最后说,你遭遇诸多不幸却仍坚强地活着,实在是全军将士学习的榜样。然后宣传队出马,将半空和督军的书信修改了收发人和部分文字,整个过程就变成了:半空从小就立志从军,即使摔残双腿也坚持要入伍当弓手,砍柴断臂还请求去守哨塔,目瞎耳聋仍想为大家唱军歌,直到嗓音尽废什么也干不了,依旧不坠杀敌报国之志。 人们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涕泪俱下,督军决定让半空带着这些书信到各地巡回展示,激励士气。半空只得离开家园,流浪深山,遇见了蓑衣人。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 我问蓑衣人:“还没请教怎么称呼?”&lt; 第一百零六章:旷世名将落难 蓝止歌喃喃道:“陈晟之?” 丫头轻呼一声:“哇!” 就我一脸迷惑:“你们都认识?” 丫头说:“陈将军刚解了弧淖城之围,草木知威,天下谁人不识?” 三个月前,智虚二十万大军北侵,连克十七座城池,兵临弧淖城下,朝廷派出的几路援军都远在千里之外,没曾想有一支部队竟突破极限,日行一千五百余里,及时赶到,与守军里外夹击,击退了敌军。五师兄跟我讲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提到过这位将军的名字。 我不由肃然起敬,叱咤风云,力挽狂澜,这不正是我所崇拜的那种英雄豪杰吗?蓑衣人摘下斗笠,露出那张深棕色的脸,太阳穴有一小块烧伤的疤痕,右耳下方留着个箭镞嵌入的印记,整齐精神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额头和坚硬刚毅的下巴都透着军人特有的味道,尤其是那双微微凹陷的眼睛,明亮、锐利、焦点集中,黑色的瞳仁像古井一样深邃,眼白里密布着蜘蛛般的血丝。虽然南征北战的军旅生涯在他身上凿出了累累痕迹,但紧致的毛孔和光滑的眼角说明他最多不过二十来岁。 我惊讶之情溢于言表:“这么年轻就当将军了。” “你们不也一样么,英雄出少年,”他嘴角轻轻牵起一丝谦虚的笑意,语调依旧静如止水,“敢闯到智虚国里来,想必也不简单。” 蓝止歌的表情却前所未有地古怪,冷冷道:“跟您不能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不过是几块微不足道的骨头。” 陈晟之淡淡地看着他,脸沉静得像寒潭冰泉:“你是什么人?” 蓝止歌将目光投向别处:“无名小卒。”看上去他对这位少年将军颇为不满,我猜不出所以然,陈晟之却似乎明白了几分缘由:“打仗总要死人的,并非我所愿。” “端木武先生怎么死的?可如你所愿?”蓝止歌语调平缓,目光如炬。这个名字我闻所未闻,却像一块重重落下的惊堂木,令陈晟之瞬时无语。他绷着脸,双唇紧闭,眼神中阴霾聚集,一股怒火正在酝酿。 半晌,陈晟之阴阴地说:“那老顽固是咎由自取,多管闲事、蛊惑人心,大元帅早就对他恨之入骨,别说军中,朝廷上下想杀他的人都多如牛毛。” “可他最终是死在你的刀下,别人只是想,你却敢杀,毫不手软。”蓝止歌一字一句地顶回去,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得陈晟之的眼角震颤不止。 我大致听出些眉目,但眼下显然不是讨论和解决矛盾的好时机,丫头机灵地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噫,有件事很奇怪,我后来听人说,陈将军在州府解围后的庆功宴上忽然神秘失踪了。” 陈晟之从爆发边缘抽回神来,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丫头一眼,继而陷入另一种情绪,语气也由愠怒转为忧伤:“那不是失踪,而是阴谋。” 顺着陈晟之的回忆,我们回到一年前那个庆功之夜。 朝廷的特使带来了犒赏三军的圣旨,军民同欢,觥筹交错,陈晟之和他的亲兵们都没喝酒,因为根据他的经验,这种时候智虚人最有可能发动突袭。半夜,陈晟之带着三百亲兵巡城到东门,忽然发现城墙上有几个黑影一晃,眨眼翻出了城外。他们尾随紧追,行出五十里,来到一处旷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这时,身后传来清脆的琴声,忽而淡雅,忽而飘逸,听者无不失神。不一会儿,琴声就像一口大钟将这片区域笼在其中,曲调悄然出现变化,婉转之中渐渐浮起杀气。陈晟之发现不对劲,没等他喊出声来,琴声骤止,紧接着一个尖锐的长音刺破夜空,脚下的大地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土层纷纷爆开,向各个方向撕扯出去,裂成一道道深沟。“呼隆”一声,整片区域如同散了架的屋顶一般轰然陷落,旷野上赫然出现一个数百丈见方、数十尺深的巨坑,像是被盘古大帝狠狠踩了一脚。 陈晟之和他的三百名亲兵全部坠入坑中,落在下面的人大多被直接压死。幸存者们刚扒开土层和尸堆,一阵箭雨又从天而降,顿时血流成河,腥气冲天。陈晟之和数名亲兵顺着坑壁往上爬,只听隆隆的轰鸣声贴地而来,无数碎石和泥土从坑顶倾泻而下,将他们重新送入黑暗。 陈晟之拼命拨开泥层,发现旁边的坑壁有些潮湿松软,用力砸了数下,打开一个窟窿。他探头往里面一看,天无绝人之路,那是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正要回头招呼部下一同避险,才发现左右已无活人,只得独自钻进去,用石头堵住洞口。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片刻,一个声音说:“禀大人,无一漏,全埋了。” 另一个声音说:“把土再压实一点,留一队人守到天明,我不希望有命硬的。” 陈晟之心中一惊,后面说话这人正是朝廷特使。又听他说:“这次任务如此顺利,多亏禁土魔君鼎力相助。” “不必客气,国师早想除掉此人。”说话的是个女子,听上去很年轻。 特使谄笑道:“魔君举重若轻,天下弹指可得,有劳您转告国师,勿忘约期,共图大事。” 那女子没再说什么,车骑声渐渐远去。陈晟之从地下溶洞逃出生天时,已是三天后。特使接管了城防,大街小巷贴满通缉叛逃者陈晟之的悬赏令。陈晟之只得孤身南下,从偷听到的对话来看,特使与智虚国师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要阻止他们。 “有什么眉目吗?”我一边问一边偷瞄蓝止歌,希望能用新的焦点让他忘掉与陈晟之的不和,毕竟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去完成。蓝止歌对陈晟之的遭遇并无兴趣,不过当听到特使与国师串谋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前些日子,我跟踪特使悄悄渡江过来,发现他进了智虚王城西郊的血泉寺,那是国师的住所,”陈晟之弄根竹棍在地上画出了大致的方位,戳了戳,“就在这儿,目前我还不清楚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肯定很快就会动手。” 我说:“我们帮你。” 陈晟之苦笑道:“你不知道他们的厉害,我可不想拉你们陪葬。” “我们也不是吃素的。”丫头抢着把路上的事添油加醋地介绍了一番。 陈晟之对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颇有兴趣:“她应该就是五大魔君中的御金魔君乌云落了。” “魔君?”我想起之前遭遇的火翼蝎,条件反射出一层鸡皮疙瘩。 陈晟之说:“智虚军队能征善战,得益于两大利器,百万傀魈和五大魔君,其中五大魔君便是御金、掌木、问水、控火、禁土这五人,身怀绝技,神鬼莫测,万夫莫敌。” 丫头听得入神:“魔君?难道是神仙?” “不,这五种能力是自古遗留下来的,在智虚族人中随机传承,有的人是活了十多年后忽然拥有了它,也有人是与生俱来。获得能力之后,他们仍跟常人一样,会生老病死,但从此人老身不老,被奉为魔君。” “喔噢,人老身不老,那不就是天下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传说中的驻颜术?”丫头艳羡不已。 我提醒道:“裹在襁褓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算?” 丫头一愣,想了想控火魔君那一辈子都只能喝奶穿尿布的无聊生活,便释然了。蓝止歌没有插话,我猜他在想那位美貌的御金魔君。&lt; 第一百零七章:三大魔君斗法 我说:“傀魈我见过,这些戴面具的怪物究竟是什么来路?” 陈晟之说:“大多数智虚人一过二十岁,就会自动长出这种玉质面具,变成傀魈。” 丫头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陈晟之说:“据说是个延续了千年的诅咒,具体我也不清楚。” 我问:“那长出面具会怎样?” “这些面具长在肉里,人会失去灵魂,没有思想和感情,不知疲倦与疼痛,只听号令,最奇妙的是它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性,能随着场合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表情,比如在正式场合就庄严肃穆,战场冲杀时个个凶神恶煞,见到官员又变得谦卑恭敬,官员讲个笑话,它们还会自动哈哈大笑……” 我叹为观止:“真是个划时代的发明。” 陈晟之说:“这样管理起来也很简单轻松。” 丫头问:“可谁来负责管理呢?” 陈晟之说:“据我所知,五大魔君是不受诅咒束缚的,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智虚人在二十岁之后也不会长出面具,但事先谁也不知道是哪些人,一切由天定。当他们脱颖而出的时候,身上就会出现上天的旨意。” 我不解:“上天的旨意?” “对,是额头上的一个肉印,表明此人将在国家管理中担任什么角色,所有官职都是据此进行分配的,除了国师和国王。” “太逗了,”丫头说,“那跟抓阄有什么分别。” 陈晟之笑笑:“是啊,这样倒也公平,全听天命。” 蓝止歌自言自语:“要是我们要找的人头上也有个标记就好了。” “找什么人?”陈晟之问。 丫头朝我和蓝止歌一努嘴:“跟他俩一样的怪人。” “那就一起走吧,这里我比你们熟。”陈晟之没有问我们此人姓名和住所,当然他问了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继续糊涂上路,翻过了两座山,来到一处深涧,一条宽大的石桥横跨其上。远处传来车马声,我们迅速闪进树林。一大队傀魈蹦蹦跳跳地簇拥着一辆八**车出现在山路上,像一支迎亲的队伍,听过刚才陈晟之的介绍,我不禁觉得这些傻呵呵的家伙既可爱又可怜。 丫头低声说:“冤家路窄。”我往那边一瞧,车上侧卧着的正是御金魔君乌云落,忽听陈晟之轻呼:“有埋伏。” 话音未落,四周炮响,石桥瞬间断成数截,刚才还在桥上扭动腰肢的傀魈们如雪片般纷纷飘落深涧,只是安静地飘落,没有痛苦,没有呼喊。大车离崖边还有一段路,当即刹住,乌云落缓缓探身,神色却是不乱。我们都没看见伏兵的踪影,只听见阵阵哀婉幽怨的弦音穿林而来。 “这琴声……”我不禁想起了什么,陈晟之面色一紧,翘首四顾。 丫头耳聪心细:“有点不一样嗳,你不是说那乐声飘逸淡雅,可这曲子听起来怎么这么压抑。” 陈晟之沉着脸道:“没区别,无论是上次的《幽兰曲》还是这《胡笳十八拍》,都一样杀机四伏。”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树木狂舞,沙石乱溅,地面上骤然出现无数道褶皱,似跳动的琴弦,又如波动的水纹,众人纷纷立足不稳。忽然,弦音戛然而止,大车下方的土层瞬时凹陷下去,拉车的马匹挣扎着被拽入深坑。 乌云落身轻如燕,翻身弹起,跃至一旁,立足未稳,脚下土包转眼散架,又塌出一个大坑。她再次闪过,冷冷地怒喝一声:“去!” 无数支弓箭从东倒西歪的傀魈的箭囊中嗖嗖飞出,还有一些从涧谷底下窜了上来,全部循着弦音射向对面山头那片竹林。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弦音过后,竹林上方的山尖竟齐齐断开一截,拔地而起,竖在半空。噗噗噗,所有的箭都扎在这面土盾之上。 趁这间隙,乌云落连跳数次,闪过几个坑洞,停在一棵孤零零的古松下,轻抬玉臂,又一波箭雨倾泻过去,速度比刚才更快。那面巨大的土盾已坠入深渊,传来沉闷的轰鸣,似乎被刚才开山挡箭那一招耗去不少元气,禁土魔君有些应变不及,弦音也陡然乱了起来,眼看就要被万箭穿心。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咳嗽声,深涧两岸的草木为之一震!同时,对岸那片竹林顿时像被赋予了生命,在原地急速旋转起来,竹节爆裂,枝叶狂舞,转眼形成一个绿色的大漩涡,将这千百支箭统统吞了进去。当最后一支箭消失其中,大漩涡便陡然散去,竹林瞬间恢复成原先模样,风平浪静,箭支纷落。 还没等我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又响起两声咳嗽,这次我听出声源的大概位置,移目望去,只见乌云落身后的古松应声而动,粗壮的树枝像手臂一样凌空挥舞,一把抓住乌云落,将她拽进了浓密的叶丛中。 “坏了!”蓝止歌喊了一声,跳起来朝古松奔去。 我嘀咕道:“他们智虚国自相残杀,打死一个少一个,我们凑什么热闹?” 丫头说:“禁土魔君跟特使是一伙的,她要对付的人就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陆续冲到那棵古松下时,它已停止了舞动,但那壮硕复杂的形体依然令人生畏,估摸有上千年的造化。顺着树干望上去,松枝参差错落,针叶层叠密布,宛如一座绿色迷宫。透过枝条与树干交接处的缝隙望上去,数丈高的地方有一处球形的空旷之地,松针整齐地向四周散开,只有数根曲折的枝干穿插其间。其中一根末端站着位素衣少年,身子微倚着树干,风姿秀雅,身形瘦弱,面色泛白,似乎大病初愈,右手捏一块丝巾,左手轻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引素妹子别来无恙,国师恐你不敌,让我来助一臂之力。” 一个离我们更近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哼,要不是刚才哪个想抢头功的笨蛋毛手毛脚地弄断了木桥打草惊蛇,这泼丫头早就在悬崖底下了,还用这么费事?”说话的女子一袭青衫,在一处“爪”字形的枝丫上悬空而坐,膝上横着一架赤褐色的卧箜篌。 “掌木魔君荆伤和禁土魔君乔引素都到了。”陈晟之声音中充满焦虑。 “她在那儿。”蓝止歌一指荆伤身后,树干上粘着一只巨大的“针叶茧”,露出半个人脸,正是被树枝和针叶裹住的乌云落。 “呵,妹子这嘴又甜又辣,难怪合国师的口味,咳咳。”荆伤皮笑肉不笑,漫不经心地用丝巾掩住口,低头轻咳了两声。 忽然,一阵劲风迎面袭来,陈晟之一声“闪”刚喊出口,众人已然躲闪不及,尽数被一条粗大的松枝拦腰扫倒在地。松枝旋即又高高举起砸了下来,我忙拉住丫头的手,就地连打十几个滚向外逃去。伴着巨响,尘土掠地掩来,冲得我们灰头土脸,那边陈晟之和蓝止歌也连滚带爬逃出十几丈。 “先对付荆伤!”丫头冲我叫道。 刻不容缓,我凝神发功,才发现麻烦:“看不见人啊!” 又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千年古松全身一震,“唰”的一声,数不清的松针顿时铺天盖向我们射来。 我一把将丫头和陈晟之推进旁边一个大坑:“趴下!”心想自己有“揍死盾”护体,顶多皮痒一下。可天生有救人情结的蓝止歌又抢先一步,不知从哪里冲出来挡在我身前。 嗤嗤嗤,蓝止歌瞬间变成了刺猬,从头到脚密密麻麻插满松针。&lt; 第一百零八章:封王山垂云塔 这些柔软的松针在高速作用下竟能轻松刺衣破皮,扎出点点殷红。他个头比我小,没能完全挡住,我感到四肢又痒又痛,手脚上瞬间覆了一片片绿色的“毛”。 丫头爬出坑来:“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吗?” 我也不明白,但现在没空去想。树上的针叶只射掉一小部分,依然无法看到荆伤。千年古松再次扭动起来,枝干嘎嘎作响,眼看又要发起一波攻击,丫头急中生智:“杀树!” 那千年古松罪恶昭昭,气焰嚣张。我怒气凝聚,翻身跃起,迅速使出“脱杀技”。当我提起裤子时,古松停止了动作,咔咔咔,低吟数声,竟从根部以上一尺的地方生生断裂开来。庞大的身躯摇晃着轰然倒地,惊起漫天尘土,无数大大小小的松枝也像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瘫软如泥,针叶低垂,不复有一丝生机。 荆伤从尘土中跃出,望着死掉的大树一脸迷茫:“这都能死?” 早已闪到一旁的乔引素看见陈晟之更是吃惊:“这都没死?” 陈晟之想起了那夜遭伏击的事,也不答话,提起石锏便冲了上去。不能看他这样去白白送死,我深吸一口气,瞄准荆伤,一松腰带,轻褪长裤,忽然想到:树被干掉了,最有威胁的应该是乔引素。 于是马上转向乔引素。不料她反应比我快,秀眉微蹙,斜抱箜篌,玉指疾弹。我正在思量是应该打她的胳膊还是手腕,却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就被脚下黄土卷了进去,紧接着又是两声“哎哟”,丫头和蓝止歌他们也都中招了。 隐约听见乔引素娇叱:“哪来的流氓,不害臊。” 然后是荆伤的声音:“他一定是疯了,起先竟还想打我的主意。” 数名傀魈叠罗汉一样扑入坑中,将我压成了千层饼。我闻得出这帮家伙至少五年没洗过澡,但恶心和敌意还没来得及转变成杀伤力,我就被一种又凉又滑还会动的绳索绑住了手脚,越挣扎越紧,最终丝毫动弹不得。 我们被蒙住眼睛,戴上布罩,丢进战车,反绑于木柱上,在傀魈们欢快的蹦跳声中开始了囚徒之旅。一路颠簸,昏昏沉沉,我背靠木柱坐着睡了一觉,醒来时,四周香气环绕钟声不绝,隐约听见仙鹤的清脆鸣叫,应该是山谷之类的地方。下了战车,我们被连推带拉地向前走了一阵,拐入树林,在枝叶间走了大约半炷香的工夫,低头钻进一个路面崎岖四处滴水的洞穴,跌跌撞撞前行百步,终于踏上一块平滑的石板。随着一阵轻微的地裂之声,我们开始上升,阴冷的风顺着脖子倒灌下来,空气中满是苔藓和泥土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石板转而向左疾速平移,猛然一停,我们随着惯性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厚实的地板上。然后是一阵呻吟和半天沉默,没人搭理,我们自己摘下了眼罩。 摘了眼罩才觉得还是戴着眼罩好,因为一低头,发现绑着手脚的竟是一条条五颜六色的活生生的蛇!我浑身鸡皮疙瘩暴起,却又不敢乱动,更别提运功去杀它们了,万一它们趁机钻进裤裆可就…… “这蛇不咬人。”丫头安慰我。 “你怎么知道?”我颤着声,紧张地盯着手脚上蠕动不止的蛇。 “会咬早就咬了。”丫头毫不惊慌,居然还用她手上那条蛇去逗她脚上那条。 “那是它们还没饿。”我手上那条蛇昂起头,吐了吐红信,似乎对我的看法表示赞同。 丫头说:“你看大家都这样,没事的。” 我环顾四周,这是间宽敞的屋子,关着不少人,手脚上都绑着这种小蛇。我这才算稍稍安心,但还是保持着手脚尽量伸直的姿势老实坐着。蓝止歌和陈晟之蹲在墙角,他们旁边躺着御金魔君乌云落,她仍在昏迷中。 屋子是环形的,中间有个直径数十丈的圆洞,围着一圈绿色的木护栏,举目四顾,满眼是瑰丽生动的壁画:周围墙上画着一幕幕恐怖凄凉的景象,天地昏暗,日月无光,风暴肆虐,火山喷发,瘟疫弥漫,江河泛滥,星辰坠落,怪物横行,森林和村庄熊熊燃烧,人畜和鸟兽惶惶奔逃;地板上画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五体投地,或痛哭流涕,或深情展臂,或喜极而泣;与之相呼应的,是高高的天花板上绘着的一幅沥粉贴金的巨大画像,面目看不太清,头上顶着金色圆环,浑身散发出七彩光芒,宛如神明。三部分壁画规模宏大,浑然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题。 在四周墙壁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竖立的贝壳状隆起,好似蚕茧。屋里所有的摆设都是绿色,连周围这些人穿的也全是绿色,她们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大多是少女。蓝止歌低声道:“这不会是变态色魔拐卖良家女子的贼窝吧?” 陈晟之说:“不像,你看她们,衣裳整洁,容光焕发,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莫非是醉烟坊一样的地方?”丫头说着直起身子,双脚并拢跳到屋子中央的圆洞旁边,往下看去,不禁欢呼道:“哇,我们在天上!” 我也用屁股蹭地挪过去,果然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我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我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我拽向地面。我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这里就是封王山垂云塔了。”陈晟之说。 我喘着气问:“干什么的地方?” “什么都干不了的地方,”陈晟之的声音中透着绝望,“登云山中山,离地三千三,上得此塔,永无天日。” 丫头没心没肺地表示赞同:“确实,根本看不到蓝蓝的天,这儿到处绿不拉几,跟掉进泥沼潭似的。” 陈晟之说:“这座塔里外全是绿色,倒悬在空中像一棵龙血树。” “我觉得更像一顶倒扣的绿帽子。”丫头咯咯笑道。 吱呀一声,墙上的一只“贝壳”缓缓打开,走出个五花大绑的胖子,瞪着一双鱼眼,身后跟着一队士兵。这些士兵个个身穿绿色铠甲,面具也涂成绿色,连眼睛都泛着绿光,不过走起路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没有跳那种古怪的舞步,估计是为了避免把这座悬空塔给震塌。 胖子走了过来,我才看清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不是绑人的绳子,而是一根极长的鞭子,缠得不是很紧,却足以令他曲线毕露。他没有戴面具,额头上印着“塔守”两个字,看来是这儿的头头。 他停在我面前,用鼻孔审视着我们:“介绍就免了,你们并不需要认识我,我也懒得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只需要明白,在这里,人命抵不过一块鸡屁股,所以,趁早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厉害,记住现在你不过是我鞋底的一粒灰尘,鞭子上的一只跳蚤,没有人会在乎你长得怎么样,或者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不管你藏在哪个肮脏的角落,我的鞭子会马上找到你,就像恶狗找到排骨一样,啃个皮开肉绽。我说的够清楚么?” 丫头用手在鼻子前面左右挥动,故作懵懂地眨着眼睛:“没听清,胖叔叔你的口齿怎么跟你的口气一样浑浊呀,重复一遍好吗?不过麻烦你戴上口罩再说。”&lt; 第一百零九章:国师倾倒众生 塔守的脸变得像一锅炖熟的红萝卜加白萝卜,肥厚的鼻孔一张一翕,估计从来没有人敢像丫头这样无视他的权威和残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他正打算用残暴来强调一下自己的权威。 我一时有些为难,因为这家伙目前只是面目狰狞,这还不足以让我使出绝技,而装着“还泪盏”的包袱又被丫头坐在屁股下,我无从知晓他曾经犯下的罪。我决定等他抽出鞭子挥向丫头时立即出手,这将是对我发功速度的又一次考验。 塔守却忍住了没有采取行动,喉咙里咕噜一声,然后用两只死鱼眼盯住丫头:“别想激怒我,我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虽然我讨厌你们,非常讨厌,你们穿的这些垃圾的颜色真难看,像一坨坨污秽之物,破坏了这儿的协调感。我喜欢绿色,绿色代表健康、生机勃勃。见鬼,我犯不着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永远不会理解步调一致的艺术感和重要性,在你们肮脏的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真善美……” 他的唾液极其丰富,伴着话语喷薄而出,如万箭齐发不可断流。忽然脚下传来隆隆的轰鸣声,莫非这家伙的絮叨竟引发了山崩?我们急忙朝屋子中央的洞口望下去,只见大地上黄尘滚滚,沙砾泥土如风车般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盘,托着一块青色的石台急速升了上来,不一会儿便停在我们面前。沙尘散尽,露出青石台上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两位是荆伤和乔引素,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再看那青石台下,已然矗立起一座完全由泥土堆砌而成的“金”字形的高塔,这无疑是禁土魔君的杰作。 青石台离塔内的护栏还有数十尺远,那三人竟径直走了出来,眼见要踏空,金字塔上忽的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搭在青石台与地板之间,铺出一条路来。三人翩然走在这悬空的路上,我瞥见下面的万丈深渊,又一阵眩晕。 荆伤和乔引素一左一右跟在矮个子身后,看上去此人应该很有身份:头戴七宝丝嵌鎏金冕,身穿九龙镶玉天蚕甲,肩披绛紫缂丝麒麟披风,脚踏卷云建绒如意靴,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珍品,光彩夺目,一眼就让我想起屋顶上那幅巨大画像。 令我们惊讶的不是他这一身装束,而是周围那些少女的反应。青石台刚升上来,她们便神色亢奋,欢呼雀跃着扑上去,如同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因为手脚都绑着小蛇,他们只能蹦跳着匍匐着跪着滚着冲到矮个子的脚下,以头抢地,狂吻他的靴子,尖叫不止:“帅,帅哇!”这场面让我想起清虚观中那一票为大师兄段未如痴如狂的少女们,不由产生了时空混乱的错觉。 可疑的是,段未确实比较帅,而假如眼前这个矮冬瓜的名字里没有帅字,那一定是我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我看到的分明是这样一只妖孽:麻将牌一样的粗短身材、屎黄色乱蓬蓬的须髯、似被月牙铲拍扁的脸、开裆裤般撕裂的嘴、泔水里泡过似的病态皮肤。这些零件组装在一起就像个杂碎大拼盘,既不自然也不人道,完全没有逻辑,但人的长相本无规则可循,这家伙当真就毫不客气地长成了这副德行。要不是他那只有点像夜壶嘴的鼻子让我想起了“比邻镜”和“还泪盏”,继而想起了师父和居然大师,从而产生一丝丝亲切感,我绝对会吐在当场。 丫头叹道:“我的审美观碎成渣了。” 两侧冲出一大帮傀魈控制住这帮近乎癫狂的人,矮个子不慌不忙地腾出手,整了整衣冠,满面笑容地缓缓走到我们跟前。向日葵编成的花环松垮地垂在他胸前,一边微微晃动,一边不住地往下掉花瓣,引得众人疯抢。虽然他长得很奇葩,可他的笑还是可圈可点的,甘醇浓郁,训练有素,连眼角的细纹都柔和得像早春融冰的山泉,看上去即使你煽他两耳光扒他三层皮他依然能保持笑容可掬的样子。 “在下白帅帅,家父乃智虚国师白蚩皇,”他微微欠身,一只手轻轻扶住胸前的向日葵花环,声音尖细妖娆有如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浑身散发处浓烈的脂粉和花香味,“得知几位贵客远道而来,特命我在此恭迎大驾,招待不周,还望海涵。” 丫头不高兴地说:“这就叫招待啊?把我们跟这帮傻子犯人关在一起。” “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犯人,他们是家父的崇拜者,爱屋及乌罢了。”白帅帅的目光里蕴藏着浑厚而饱满的悲悯,语气中满是谦恭。 蓝止歌不解:“谁会把自己的崇拜者关起来?” 白帅帅叹道:“唉,这些是崇拜到走火入魔的。” 丫头问:“怎么个入魔?” “很要命,有的不要自己的命,有的想要我的命,还有的想要其他崇拜者的命,关起来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白帅帅无奈地耸耸肩,下巴轻细地抽动了一下。 陈晟之指着那群人笑道:“哈,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子,还能杀得了人不成?” 白帅帅一愣:“什么女娃子?他们是男的。” 如果这时候我在喝水,一定会喷他一脸,这帮崇拜者明明都是少女的装束,皮肤白嫩,体态妖娆,有不少还涂脂抹粉的,说话一律轻声细语,最有力的证据是其中好几位在专注地刺着十字绣……除非细看其它部位的特征,才能发觉竟真是一群男的。 后来我们才知道,在白帅帅身体力行的感召下,智虚国近几年刮起一阵性别反转的流行风,妩媚阴柔的男子和冷峻刚毅的女子一夜之间成为人们追捧和模仿的对象,这一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街头的流氓色狼们,误伤不断,犯罪率急剧下降。 我感慨万千:“这儿的人这么瞎折腾还能繁衍至今,真是个奇迹。” 白帅帅做了个掌心向上托起的手势,眉头微微上扬,语调抑扬顿挫:“一成不变是没有进步的,智虚国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敢于打破传统、开拓创新的不凡灵魂,才变得如此生机勃勃。” “恶心!”乌云落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骂道,“无知的信徒捧着一个无耻的丑八怪,就是所谓的生机?” 白帅帅轻轻撅了撅嘴唇,略带忧伤地说:“长得帅、有魅力是我的错?人们喜欢我、崇拜我是我的错?全天下只有你觉得我不帅,显然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我举手插了一句:“呃,其实我也觉得你不帅。”白帅帅递过来一个娇嗔的眼神,我好不容易才把翻腾到喉咙口的混合物给堵了回去。 丫头纠正道:“不是不帅,是丑,丑得令人发指,不男不女。” 白帅帅眼角微微抽动,颧骨上的皮肤绷了起来,笑容也卸掉了好几层,薄薄的显得很空虚。那帮崇拜者的反应更为强烈,龇牙咧嘴要冲破狱卒的人墙过来拼命。一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崇拜者尖叫道:“你说什么!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是分不清美丑的傻瓜吗?!” 我忍不住笑了:“说得好,你这辈子所有的智慧都凝聚在这一句上了。” 猫头鹰暴跳如雷:“找死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丫头回敬道:“当然,你是吃屎的嘛。” 猫头鹰不顾一切地扯开脚上的小蛇,冲破阻拦,向丫头扑了过来。我和蓝止歌正要出手,白蚩皇头上的七宝丝嵌鎏金冕忽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拍在猫头鹰的脸上,将他砸了个眼冒金星四脚朝天。&lt; 第一百一十章:雷人的超级粉 荆伤从地上捡起鎏金冕,拭去灰尘,对着有气无力的乌云落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镣铐都换成妙步蛇了你还能找到机会出手,可惜只剩这么一点威力。” 乌云落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堂堂魔君,却甘愿给一个骗子捧臭脚,你也能名垂青史了。” 荆伤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连咳两声。乌云落身后墙上的木板登时“咔咔”裂开两条,像两只手臂一样环抱起来,紧紧箍住了乌云落的脖子,勒得她满脸通红青筋暴起。 “住手!”蓝止歌叫道。 白帅帅优雅地摆摆手:“注意风度。”荆伤便收了功。 “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白帅帅走到乌云落面前,蹲下身子用长长的指甲抚摩她颈上的勒痕,声音充满感伤,“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只是难忘的美好回忆。” “呸!”乌云落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放肆!”粗重的声音从傀魈的人墙中传来,同时一道黑光掠空而过,划向乌云落的头部。刺耳的音爆令人心惊肉跳,却见蓝止歌已经挡在乌云落面前,他的反应总是比我们快一拍。“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他捂着脸骂道,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他只是不会死,疼痛感并不比常人少一分。 说时迟那时快,那条两指粗的蛇鞭又呼啸着裂空袭来,白帅帅眉头微皱,侧目望了一眼,蛇鞭便在空中断成数截。“这么漂亮的脸蛋划破了太可惜,”白帅帅伸手穿过乌云落的长发轻触肌肤,幽幽道,“卿本佳人,奈何为囚。”乌云落奋力扭过头去,却被他捏住下巴又扭回来。 塔守从人墙里挤出,伏地叩首:“属下实在无法忍受这贱人对您的侮辱。” “起来罢,我知道你忠心可鉴,要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听话,我就很轻松,不过缺乏乐趣,”白帅帅的目光转向乌云落,与她的倔强眼神对峙,“而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顽皮,我就不怕无聊,却又缺少那么一点点安全感。所以,你和他都是我最需要的人,缺一不可。” 乌云落露出轻蔑的笑意:“不巧,你和他都是我最痛恨的人,全是多余。” 一只白喙雄鹰呼啸着掠过莲花台飞了进来,停在塔守肩头,塔守从它脚上取下一只小竹筒,双手呈给白帅帅。白帅帅单手握住竹筒,用拇指轻轻一推,竹筒便断为两截,一股青烟从断口处飘出,白帅帅深深一嗅,神色微变,一边转身走向莲花台一边对塔守说:“好生相待,不得动粗。” 荆伤走过来没收我们的随身物品,我据理力争:“臭死你!”成功保住了两只夜壶。 临走时,乔引素随手抛洒出一大包东西,崇拜者们蜂拥而上,饿狗抢食般斗作一团,抢到的人幸福得涕泪交加,几乎要瘫痪过去,细看尽是些头发、碎指甲和皱巴巴的袜子。 “这是什么?”我问。 “白帅帅的。”乌云落说。 这一次我终于没忍住,吐得酣畅淋漓。 高级宝贝的高级之处在于不让人们发现它的高级之处,正如武林高手往往大多长相平凡,如果“比邻镜”和“还泪盏”有着花哨出众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怀疑是宝贝的话,恐怕就会被他们没收去,而我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这次师父的四周环绕着海棠花形状的粉红色“归心气”,美轮美奂。 我把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讲述了一遍,师父听得悠然自得,还嗑起了瓜子。我说:“师父你不说点什么吗?” 师父吐掉瓜子壳:“你没问,我说什么?” 我很懊恼:“事情有点不对劲,你不是说我刀枪不入的嘛,我怎么就给松针扎得遍体鳞伤?” “没错啊,你是‘拳脚无伤、刀枪不入’,”师父淡定地答道,“松针不在其中。” “……那我以后看到绣花针也要躲?” “不,”师父顿了一顿,说,“流星锤、板斧、三节鞭、霹雳珠、刺猬、仙人掌……你都得躲着点。” 丫头忙问:“那如果对方把刀的名字改成了剑,也能伤到他吗?” “问得好,”师父竖起食指,“能。” 我几乎昏厥:“揍死盾就是这么个破玩意儿?” 师父安慰我:“不要太悲观了,刀和枪毕竟是主流兵器,大多数人还是伤不得你的。” 我沮丧地说:“他们伤不得的时候就换兵器啊。” 师父一愣:“有道理,不过,你不是还有杀人于无形的绝技嘛,先下手为强。” 我跳了起来:“一提这就来气啊,每次发功都要先脱一下,再提一下,高手对决分秒必争,多一个步骤就多一分危险,难道不能简化点?” 师父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跟你差不多的高人,他也觉得脱了又提太麻烦,于是简化了动作,练成只脱不提,然后就被人们当成暴露狂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联想到乔引素骂的那句“流氓”,才悟到“脱杀技”这一脱一提整套动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师父又说:“这问题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技巧,熟能生巧,随着你不断实践和练习,多复杂的动作都不过是电光石火,到时候谁也看不清你做了什么,只见结果。” 我正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丫头又问:“白帅帅长得一坨屎样,可这里人人都为他神魂颠倒,怎么回事?” “屎有屎的香,狗有狗的爱。就好比小沙对你的感觉,我们当时都觉得你不好看,就他觉得你哪儿都美,”师父微微一笑,“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蓝止歌猜测:“会不会是国师或者白帅帅对他们施了妖法?” 师父摇摇头:“如果施法就能搞定,你们早中招成了他的崇拜者了,我想应该是审美观上的差异吧,毕竟他们非我族类。要弄清楚这事只有一个办法,欲解其病,先入其心,沟通很重要。” “跟他们有什么可沟通的,大师您还是教我们怎么解开这些恶心的蛇镣铐吧。”陈晟之粗声粗气地说道。 师父欠身上前看了看,说:“这种妙步蛇产于封王山下的百死潭,柔韧如胶,刀剑难断,没有七寸死穴,清蒸或水煮味道都很不错。” 我关心的是:“它会咬人不?” 师父说:“它们性情古怪,喜欢听诗词歌赋,欣赏琴棋书画,所以对有文化的人特别温顺,而一旦听见粗俗之语或看到不雅举动就会变得十分狂暴,见什么咬什么。” 我尴尬道:“这……尿急怎么办?” 师父说:“你可以一边吟诗作赋一边解手,动作轻柔一些,记住,每次解手念的诗句不能重复,它只听新鲜的。” 我脑海里过了一遍知识储备,两眼一黑:“完了,我只够解手三次。” 师父叹道:“谁让你小时候念书偷懒,我早提醒过你。” 我想起师父教我识字的那一幕,心中不忿:“你当时明明跟我说‘书有屁用’!” “这不就是屁用吗?多读点书屁股就不会被蛇咬了。” 遵照师父的提示,我们找了几个白帅帅的崇拜者聊天,以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层次和心理结构。为方便沟通,我们派出了年龄最小情商最高的丫头。 丫头:你们都是白帅帅的崇拜者么? 崇拜者甲:白帅帅的名讳是你随便可以叫的么? 崇拜者乙:别用那么俗的词,这不叫崇拜,是粉喜欢,我们都是白帅帅的超级粉,简称白粉。&lt; 第一百一十一章:白蚩皇的魅力 丫头:真搞不懂,白帅帅身上到底哪一点吸引你们? 白粉丙:哪一点?白帅帅身上每一点都光芒万丈,魅力四射,他的唾沫星子都比你美上一百倍,他看我一眼,让我瞎了也值得,他跟我说句话,让我化成灰烬也愿意! 白粉丁:什么是帅?看白帅帅就知道了!他简直穷尽了人类一切帅的可能。你看那身形多柔美,那脸蛋多精致,那头发多不羁,那嘴唇多性感,那皮肤多无瑕,特别是那双迷人的眼睛,就像飘满了梨花的星空,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都跳得好快! 白粉戊:白帅帅是千年难见、万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太阳对向日葵一样,他那么阳光帅气,那么忧郁多情,那么高贵优雅,他博学优雅,随便一开口就如诗如画,华丽而忧伤的字字句句就像一道清泉,滋润我的精神家园,没有他,我会马上死去。 白粉甲:没有谁能像白帅帅这样有内涵有品位,他有五百零九座庄园,砌的都是金砖玉瓦,摆的都是古玩字画,进出的都是尊贵名流,穿的是材质稀有的名贵服饰,吃的是各国进贡的珍馐美味,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热爱生活、享受人生。 白粉乙:白帅帅是我最崇敬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爱、希望与勇气,他总是干干净净的模样,从不讲脏话,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特有风度,还关爱小动物,热心公益事业,上次西山平原发洪水他还流了泪,真的好有爱心! 整个过程中,丫头只是把头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没插上一句,也不敢插,因为她一肚子不同意见,而他们的话语中显然没有给任何异议留下存活空间。我悄悄按住“还泪盏”底部的“探罪之眼”,究查他们曾经犯下的罪,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结果。他们有的喜欢欺负流浪猫,有的经常偷看异性洗澡,有的闯入邻居的家盗走白蚩皇的画像,有的为了跟白蚩皇握手而将挡在前面的人脑袋敲破,但都只是一些琐碎的劣行,如果幼稚与狂热并非十恶不赦的话,我还真找不出对他们出手的理由。 支开了几位白粉,陈晟之说:“回去我一定要把那些画烧掉。” 我问:“什么画?” 陈晟之说:“还不是那鬼扯的第十九届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我女儿把前十名的画像全集齐了,挂在自己床头,成天翻来覆去看,跟着了魔似的。” 提起美男大赛,我不由想起了十多年前的传说,丫头却一下蹦起来:“别烧哇,把第五名的送我,就差这张了!” 我不禁刮目相看:“整半天你跟她们一路的啊?” 丫头撇撇嘴:“不是,集齐十张就能兑换一只九蹄香猪,好可爱的。” 蓝止歌忧心忡忡:“我觉得我们就算不被白蚩皇处死,也会被这帮白粉恶心死的。” 陈晟之说:“你不死之身怕什么,我可不能死得这么憋屈,大丈夫当战死沙场,被恶心死算怎么回事。” 我安慰他:“放心,快被恶心死的时候,我们俩就对殴至死,算是战死了。” “你们就没想过逃出这里,消灭白蚩皇吗?”一直在墙角闭目养神的乌云落忽然开口说道。 我耸耸肩:“谁不想呢,可我手脚被这弄不死的变态蛇绑着,恐怕没等我念完一句诗,那俩魔君就把我撂倒了,你又使不出神功,这位蓝兄弟除了死不了没啥特长,难不成让他抱起白蚩皇跳下塔去?” 乌云落侧过脸去:“跟国师作对的又不止我们几个。” 丫头马上反应过来:“对哦,五大魔君只有两个跟在他屁股后,那另外两个是跟你一边的?” 乌云落说:“炎应天太小,他谁也不帮,鸠三劫归隐多年不问世事,但只要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出手相助。” 这俩名字只有陈晟之认识:“控火魔君炎应天,问水魔君鸠三劫。” 蓝止歌说:“可他在哪儿?我们在这半空中,怎样才能让他知道?” “他在三百里外的破烂窟静修,本来我也没法联络到他,但你们出现就好办了。”乌云落说着指了指我的夜壶。 师父本来说一天只能召唤他一次的,却依然爽快地出现了,而且乌云落一说计划他马上满口答应。这跟计划本身没什么关系,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想跟他看乌云落的眼神有关系,那眼神让我想起了那只会下棋的金色蛤蟆。 我不知道师父是否认识问水魔君鸠三劫,也不知道他打算用什么方法去报信,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天已经黑了,我却还不想睡。因为恐高,我总担心睡到一半塔会垮掉,加上周围一群叽叽喳喳的白粉,我只得拉着他们几个聊人生。像我这种连生我的人都没见过而且循规蹈矩十八年的可怜虫本来也没有什么谈人生的资本,不过这些日子的经历已离奇到足以回味一下。 “死是什么感觉?”我问蓝止歌。 蓝止歌想了想:“没感觉,就像瞬间万物都消失了。” 丫头问:“第一次不会觉得紧张害怕什么的吗?” “哦,第一次比较奇怪,我眼睛一闭,看到个女人,呃,她说自己是神,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她问我转世想做什么人,我想肯定是回光返照产生的幻觉了,就随口胡诌道,这辈子活得太累,来生做个自在人吧,比如家财万贯的富商,谁知道她说好,然后唰一下就把自己胸口的破布扯了下来。” “这么变态!”丫头轻呼。 “不是你想的那样,里面露出一层崭新锃亮的皮革,像镜子一样照射出一个画面,一间大宅子里住着位财主,金玉满堂,妻妾成群,就跟我当时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 我讶异:“当场就给你兑现了?” “兑现了我还能在这里?那场景像连环画一样,接着我就看见了财主的痛苦,他怕小偷,怕绑匪,怕穷人造反,怕对头暗算,怕亲信背叛,怕妻妾谋害,怕一夜变成穷光蛋,怕遭遇意外没命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活得毫无乐趣,最后在焦虑、猜疑和肥胖中死去。” 众人唏嘘不已,陈晟之叹道:“咳,所以还是要做人上人,当皇帝才牛。” 蓝止歌笑了:“历朝历代有几个皇帝得善终的?” 丫头眨着眼睛:“要我就选当绝世美女。” 蓝止歌摇摇头:“别想了,我当时还改口说要当个宠妃呢,结果她又给我看宠妃的命运,被迫离开青梅竹马的恋人,每天要取悦那个猥琐丑陋的昏君不说,还要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后宫女人,几经折腾后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后来我又换了好几个身份,大侠、驸马、诗人、重臣,无不劳心伤神,一生纠结,没有一个活得轻松自在的。” 丫头问:“然后呢?” “那乞丐就说,众生坎坷,自在在心,本尊也无能为力,你既无缘来生,就了了今世吧。我就醒过来了。” 我说:“就是你刚遇到我们那次么?” 蓝止歌说:“嗯,以前我从没死过。” 陈晟之说:“那乞丐难道是阎罗王变的?” “人家是女的,应该是阎罗王的老婆,”丫头纠正道,随即又自言自语,“阎罗王有老婆吗?” &lt; 第一百一十二章:问水魔君出山 蓝止歌原本参军是为了给天下带来太平,让百姓过快乐生活,可从军后他才发现军队只会把天下带进太平间,让百姓去极乐世界。于是他开始为和平而奋斗,曾试图向平安州镇抚使请愿,希望能停止这场战争。人们都笑他是个疯子,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传令兵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毅然与他同行。结果还没走出军营,传令兵就被当作逃兵抓起来砍掉了脑袋。蓝止歌没被处决,因为人们只当他是个疯子。 陈晟之叹道:“你这样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蓝止歌眼神坚定:“他们也休想改变我。” “他还是改变了些什么的,”丫头说,“那传令兵死掉了。” 众人默然,我忽然觉得屁股湿湿的,紧接着,一条巴掌大的鱼飞入丫头怀中。 “发大水了!”有人惊叫起来。 这可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级台阶高的云中塔,四溅的水花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但这并非梦境,只见塔中央水波翻腾,飘起一叶扁舟,舟上横卧着一位黑衣少年。只瞧了一眼,我便感到心口一紧头皮发麻,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流速似乎都缓慢了下来。此人长发披肩,面无血色,左右脸各有一道垂直的刀疤,与鼻梁构成一个诡异的“川”字。他一手半握拳放在嘴边,一手捏着一朵枯萎了的黄色小花,双眸微合,神态自若,却令人不寒而栗。 “上……快上!”塔守的声音中充满恐惧,边喊边向后退去。傀魈蜂拥而上,黑衣少年不以为意,伸了个懒腰,将嘴边那只手的大拇指塞入苍白的双唇。 几乎同时,数十道水柱从他身畔激射而出,精准地击中每一名傀魈,强劲的冲力将他们尽数送出垂云塔,在墙上凿出一个个人形孔洞,碎屑横飞。 乌云落上前两步叫了声:“三哥。”原来这就是问水魔君鸠三劫。鸠三劫并未答话,缓缓起身,面无表情,目光扫过众人,我又感到一丝寒气顺着脊梁骨爬了上来。乌云落招呼我们:“走。” 我们都没明白,怎么走?手脚上还绑着妙步蛇。再说往哪走?这独木舟根本载不下这么多人。正犹豫间,只觉手腕脚腕微微发凉,刚才还扭来扭去的妙步蛇竟不知何故纷纷瘫软如绳,掉落在地,通体渗出殷红的血。我活动着四肢,血液流通如针扎一般又麻又痛,其他几人的束缚也几乎同时被解开。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乌云落已向小舟径直走去。却见她凌波而行,如履平地,细看才发现她脚下的一片水面不知何时已变为固态,犹如一块大镜子,众人惊讶不已。 我们便都站了上去,鸠三劫也不看众人,兀自惬意地吮着手指。忽然,我们身后拔起一道水龙,直插岸边,随着一声巨响,地板上翻起滔天白浪,大口大口地吞噬着惊慌失措的人群。波涛汹涌,轰鸣阵阵,转眼在塔内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人们像蚂蚁一样在浪花中翻腾起伏。漩涡越转越快,震得四壁咔咔作响,不一会儿就将整座塔撕成了碎片。 我们呆立在镜面上,毫发无损,眼前景象恍如梦幻,刚才仙境般的山谷已沦为一片汪洋,望不到边际,头顶那幅巨大画像也灰飞烟灭,换成了满天繁星。 “他们要淹死了。”丫头声音微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我知道这些崇拜者罪不至死,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反应完全跟不上,何况面对鸠三劫如此强大的力量,就算跟上了也阻止不了。 乌云落冷冷地看着水面上浮浮沉沉的黑点:“行尸走肉,死不足惜。” 只听扑通一声,蓝止歌已经一头扎入水中,向最近的一位溺水者游去,看得出他根本不会游泳,手忙脚乱,呛了好几口水。 “毛病。”乌云落骂道。 不会游泳的我在一旁干着急:“你这没良心的,那天要不是他坚持救你,我们也不会被抓到这儿来。” 乌云落轻轻“唔”了声,纵身跃下,敏捷如鱼,三两下就追上了蓝止歌,正要将他往回拽,忽的一支水柱腾起,像手臂一样托住她和蓝止歌,将二人稳稳地送回小船上。 鸠三劫枕着胳膊悠闲地躺在小舟中,婴儿般嘴不离手,仿佛周围的事始终与他毫不相干。 我说:“你让他把水退了不就行了。” 乌云落绞着衣裳:“你懂什么,没人可以对三哥提要求,他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我说:“那我师父一出面他不是就来救我们了?” 乌云落斜眼看我:“别自作多情了,你师父只是传话的,来不来救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谁都没半点关系。” 丫头不知哪来的火气,高声道:“那就可以滥杀无辜啊,他以为自己是谁?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杀该杀的人!” 陈晟之一惊,拉拉她的衣袖:“你不想活啦?” 丫头犟劲十足:“我就看不惯!” 我早已汗毛尽竖,死死地盯着鸠三劫,双手紧握腰带,只要他显露出一丝欲对丫头不利的歹意,就先下手为强。 鸠三劫慢慢坐起,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停在丫头身上,有些古怪,却并无杀机。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又躺回去继续品尝自己的手指。这算什么意思?到底出不出招,我不知所措了。 忽觉脚下轻轻一晃,我向左右一看,水面竟开始迅速下降,高高低低的山峰陆续探出头来。不一会儿,我们就站在了平地上,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漫山遍野湿漉漉的草木和横七竖八的活物证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树上也挂了不少失魂落魄的人。 昨天在垂云塔里望见的那条小河就在不远处静静流淌,这滔天洪水想必正是由此而起,鸠三劫实在深不可测,怕是一滴雨水也能成为他翻江倒海的源头,与他相比,我的神功几乎就是儿戏。 “嘻嘻,这还算有点人性,我收回刚才的话。”这没心没肺的丫头转眼又对鸠三劫笑脸相迎了。鸠三劫没回应她,翩然下舟,走向河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面前,趴着两人,正是塔守和那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崇拜者,他们已被灌成落汤鸡,冷得直哆嗦。 乌云落过去一脚踹翻塔守:“这狗腿子命真大,没给淹死,你鞭子舞得不错嘛。”塔守之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早已烟消云散,此刻一声不吭,蜷身缩脑如丧家之犬。 那猫头鹰倒挺硬气:“别废话,是爷们就给个痛快!” 乌云落睨视着他:“不好意思,我是个娘们,所以要慢慢玩,不如,我们先来玩个问答游戏吧。” “呸!我死也不会说的!”猫头鹰闭上双唇,低下头,却憋红了脸,口中嗬嗬作响,脖子抽搐不止。 “咬舌自尽?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乌云落掐住他的后颈将他的脸仰起来,“是不是感觉牙齿又酸又痛使不上劲呀?”猫头鹰无法答话,腮帮子肿得像两只河豚鱼,眼神中充满惊讶与愤怒。 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晟之见多识广,说:“问水魔君正在对他用刑。” “用刑?”我不知所云。 “人的体内有很多水,对于问水魔君来说,弄个头脑充血牙根水肿什么的易如反掌。”陈晟之的话语中透着一丝凉意,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对正坐在石头上吮手指的鸠三劫更添几分惧意。&lt; 第一百一十三章:七圣山征服者 丫头秀眉微蹙:“打扮得挺讲究,举止却跟三岁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老啃手指。” “这应该是他发功的招式,正如你的脱。也可能只是习惯性或生理性的反应,好比荆伤的咳嗽。”陈晟之观察很仔细,分析也颇有道理。 乌云落拍拍塔守的脸:“趁着还能说话早点交代,白蚩皇去哪了?” 我悄悄取出“还泪盏”,透过塔守那双充满恐惧与绝望的瞳孔,看见他曾犯下的累累罪行,那是死几十次也不为过的,可似乎有什么比死几十次更可怕的事令他嘴唇不停颤抖,数度欲言又止。 猫头鹰侧过头来,怒视着警告塔守,顿时被乌云落扇了个耳光,斥道:“没脑的信徒也想教人当忠臣!三哥可没我这么有耐心,相信我,你不会想惹他生气的。” 猫头鹰从鼻子里挤出两声冷笑,用含混不清的口齿说:“哦?他生气会怎么样?跟老母猪亲热么?嚯嚯,那你岂不是很寂寞?” 乌云落嘴角又漾起淡漠冰冷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乐观和幽默。” 话音刚落,鸠三劫忽然弓起身子,毫无生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猫头鹰,双肘支在膝盖上,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也缓缓放入口中,一并吮吸起来。 伴着一声撕破夜空的惨叫,猫头鹰双手抱头发疯般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的面容极度扭曲,头顶冒出阵阵白烟,豆大的汗珠爬满整张脸,两只瞳孔膨胀、发红、流血,耳朵、鼻子和嘴巴也都血流如注。紧接着,那硕大的身躯就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急剧萎缩,头发纷纷干枯脱落,脊柱弯曲如虾,全身的水分似乎在一瞬间被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魁梧少年眨眼变成了枯朽老人,瘫软在地奄奄一息。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咫尺忘川,寸阴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呵,老头在我们智虚国可是稀罕物,你想不想也来变一个?”乌云落冷嘲热讽地问塔守。 塔守面如死灰,一双鱼眼暗淡无光,望着地上的老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咬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国师,但请把他恢复原样。” 乌云落哼了一声:“早这么识相多省事?” 鸠三劫下巴紧绷,目光落在空处,将双手的食指一并放到唇间,吹起了口哨,哨音低沉而压抑,听着很不舒服。 那老头的肌肤竟随着哨音慢慢恢复了光泽,黑发又长了出来,刚才的一幕如时光倒流般逆序再现,转瞬之间,一个充满朝气的脸庞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依然酷似猫头鹰,更显年轻,神态也比之前老实顺从了许多。 “还不滚?你还不配死在三哥手里。”乌云落踢了猫头鹰一脚,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鸠三劫,唯唯诺诺地后退几步,转身拔腿狂奔而去。 “国师之前接到军情,天机窟被叛军围攻,现在他应该在那里,”塔守指着溪流的一处分叉,“往这个方向去,十日可到。” 众人开始收拾各自的东西,乌云落提醒道:“等下要路过雪山,多带点衣服。”丫头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些粗布衣裳和皮袄棉裤,除了鸠三劫没拿,其他人各取了几件,虽然尺码有些不相称,但保暖不成问题。陈晟之找到塔守的鞭子,缠在手臂上,一把揪起塔守,押着上路。乌云落忽然回头冲蓝止歌喊道:“你有完没完?!” 原来在刚才审讯俘虏和收拾行装的过程中,蓝止歌一直在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将一位位白粉从地上扶起,还跟他们念叨着什么,听见乌云落叫他,便答道:“不能把他们丢这荒郊野外啊。” “你真够可以的,”乌云落没好气道:“他们衣裤湿了,要不要帮他们洗洗晾干?他们肚子饿了,你再炒菜做饭喂他们吃?他们受到惊吓了,你是不是还得安慰他们哄他们睡觉啊?你当自己是奶妈呢,等下国师的手下追来了,你再跟他们探讨一番做人的道理哈,姑奶奶不奉陪了。” 蓝止歌被一骂,也觉得自己这样很天真,一脸憨笑道:“一看别人有难,我就忍不住想帮忙。” 我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受难,你帮得了几个?操不完的菩萨心,难怪阎王都不舍得让你转世投胎。” “不是不舍,是不敢,地府还想清净呢。”丫头咯咯笑道。 走出七八里,气温骤降,仿佛一下到了三九天。裹上厚实衣物的我们仍不禁瑟瑟发抖。风从各个角度袭来,像疯婆娘一样乱扯着我们的衣裳,又像老流氓一样狂舔我们的手和脸。 抬头望见一座山,高耸入云,五彩斑斓,像打翻了颜料盘洒在琉璃盏上,在太阳的照射下放出奇异光芒,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雄伟瑰丽。山脚有块巨石,巨石旁站着三名少年,每人背着一大堆物件,弓、绳索、钩子…… 好事的丫头上去打招呼:“你们在做什么?” 这些少年看上去比白粉们要正常些,性别分明,个子最高的一位出来答话,中气十足:“我们要征服七圣山。” 我仰头去望,脖子差点折了:“这山得有多高啊。” 他说:“没人知道它有多高,也没人见过最高处的风景,这才是我们的动力。” 丫头问:“你们是什么人?” 他自豪地说:“我们是破穹五鹰,在下英少。” 丫头说:“可你们就三个人啊,为什么叫五鹰?” 英少黯然:“上次摔死了两个。” 陈晟之联想起那些白粉的疯狂举止,深有感触:“你们智虚人真古怪,我们那儿的人千方百计要活下去,你们却想方设法去寻死。” 英少正色道:“这不是寻死,我们是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 丫头困惑了:“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然后把命搭进去?” 乌云落冷笑一声:“少装了,热爱生命就该远离那些显而易见的危险,你们无非是想满足一点刺激欲和成就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罢了。” 英少的一位伙伴将刚打好的绳结丢进背篓,说:“别人怎么看无所谓,你又不是第一个嘲笑我们的人。我们喜欢做这件事,这就够了。” 丫头问:“你们就一点都不怕死吗?” 英少说:“总是要死的,关键是死在哪里,能死在自己所敬畏向往的美景里,总比死在不理解我们的人群之中强百倍。” 另一位伙伴说:“反正一到二十岁就要长出那该死的面具,跟死了没两样。” 我们把这茬给忘了,他们这般冒险纵然送了命,与变成行尸走肉相比,未尝不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我不由想起了半空,他也为自己喜欢的事付出了巨大代价,也是无怨无悔。不知他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在山中穿林越溪、追花逐月吗?还是那么无拘无束逍遥快乐吗?他将来是否也会被面具箍住脑袋,失去自由呢?不忍再往下想。 三位少年有说有笑向山中走去,长长的背影投射成一个斜斜的“山”字。丫头轻叹一声:“我要是有鸠三劫那本事,就用水柱帮他们直接送到山顶去。” 众人回首四顾,鸠三劫早已自顾自走得不知踪影,想来他也不会对这些凡夫俗子的生死之事感兴趣的,何况以他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与我们结伴同行。前边不远处,一袭迎风招展的布旗极为惹眼,四个大字:苟且茶馆。 “这店名真豪放啊。”丫头用手遮住阳光,仰头又看了一眼。&lt; 第一百一十四章:苟且茶馆怪人 苟且茶馆的老板三十岁出头,长得像一尊弥勒佛,右手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飞天壶,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中,与七彩山下那块巨石遥相呼应。他一笑全身上下都泛起波纹:“呵呵,小姑娘,字就和人一样,有无穷可能,无数解。” 我指着布旗问:“那此处当作何解?” “嗨,无所谓啦。”胖老板笑着轻轻点头,嘬着壶嘴,却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乌云落挑了个干净的位子坐下,单腿架上板凳,语调平板地命令道:“上茶。”想来她身为五大魔君之一,倾国倾城,又位高权重,使唤人已成习惯。 胖老板却只是憨笑:“本店不卖茶,除非有人能把我的屁股从这椅子上挪开。”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坨肉,少说也有五百斤,我们几个人一起上也未必架得动,那藤椅要是铁做的,兴许乌云落能发功把他弹起来。 “你!”乌云落正要发作,丫头已忍不住了,嘴里骂着“有毛病”,径直奔向胖老板身后的火炉,双手拎起硕大的铜茶壶就走。 胖老板急忙翻身一把拦住她:“嘿!懂不懂规矩哪?” 丫头把铜茶壶往桌上一墩,冲胖老板做了个鬼脸:“你输了。” 胖老板扭头看看藤椅,拍拍肚子,笑吟吟地躺回藤椅上,朝屋里叫道:“爹,干活了!” 没人答应,胖老板又喊了数声,还是悄无声息,他这才吐出嘴里的茶渣,抬起跟大象一样粗的腿连跺了两脚。这劲道非同小可,登时地动山摇,回音隆隆,连风雪都为之一顿,我和丫头互相扶住才没摔倒。 一个佝偻的身影从屋里颤颤巍巍走出来,虽然裹着棉袄和兽皮外套,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格外瘦弱,他半垂着脑袋,微微泛黄的稀松头发像烟草一样慵懒地蜷作一团,一边用枯枝般的手指揉着眼睛一边抱怨:“比上个月又重了七斤六两,你这一条腿都顶得上我一个人了,再跺就雪崩啦,有点公德心吧!”这家伙说起话来仿佛被人掐住了喉管,声音尖锐冰冷,和这风雪一样令人浑身不自在。 “雇你来不是当减肥顾问的,”胖老板慢悠悠道,“给客人们上一壶热奶茶。” 驼背人咕哝了一声,蹒跚着走到桌前,一股酸臭味如影随形扑面而来,那副容貌更是惨不忍睹。浅灰色的瞳仁嵌在三角眼眶中,一动不动毫无生气,两边眼角各有数点黑斑;五条一指长的疤痕横贯鼻梁,伤口皮肉纠缠深可见骨,似乎随时会喷出血来;一对蝙蝠耳紧贴着状如橄榄的脑袋,布满细细的汗毛;右嘴角长了个烂疮,细薄而苍白的嘴唇遮不住满口破碎的黄牙;皮肤粗糙的脸蛋左大右小,却始终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笑话。他的丑堪比国师白蚩皇,但风格迥异,国师是矫揉造作,他则狰狞可怖。 驼背人爱理不理地扫了我们一眼,将茶壶盖掀开一丢,翻起一只倒扣的瓷碗,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道:“奶茶有什么好喝的?喝这西北风才带劲呢。”说了拍拍桌面,大大咧咧地说:“喏,自取其辱吧。” 乌云落一愣:“你骂谁?” 驼背人不紧不慢道:“激动什么?茶壶搁这儿,让你们自己动手倒奶茶,自取其乳,一点文化都没有。” 丫头扑哧一笑,乌云落却不买账,嗖的一下撩开风帽:“少跟我油腔滑调!” 驼背人抬头一瞥,马上变得嬉皮笑脸:“哟!美女啊,小的我真是有眼不识太太。” “叫谁太太?!”乌云落不禁火冒三丈,拍案而起,铜茶壶也随之从桌面飘起,壶嘴对准那驼背人的眉心。 驼背人却不害怕,咧着嘴腻腻地笑,尖细的声音从脏兮兮的牙缝中蹦出:“嘿嘿,暴脾气,我喜欢。脾气大肺活量就大,肺活量大胸才大,一点不假。” 乌云落脸唰得红到脖子根,这下真的把胸都气大、肺也气炸了,只见铜茶壶的身子猛地一歪,满壶开水瞬间就要向驼背人倾泻过去。 忽的一道电光闪过,胖老板那肥硕的身躯不知何时挡在了驼背人跟前,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他一手牢牢抓住壶颈,另一只手仍旧端着自己的飞天壶,也不说话,抖着两颊的肥肉呵呵笑个不停。 乌云落眼露寒光,再度发力,胖老板面不改色,擎握壶颈的胳膊瞬间暴粗了一圈,袖子在风雪中猎猎作响,铜茶壶热气蒸腾,竟纹丝不动。双方势均力敌僵持着,我都不知道帮哪边好,胖老板和蔼面善,驼背人虽然嘴巴不怎么老实,却无害人之意,倒是乌云落反应过度了。我心想,还好鸠三劫不在这儿,否则壶里的水挡不住,局面就失控了。 驼背人急闪到二人中间,冲乌云落哈腰赔笑:“仙女姐姐消消气,你瞧我本来就丑得掉渣了,再泼开水毁我容也没什么效果,何必浪费这力气呢。”他形容猥琐,皮肤粗糙,看上去都差不多是乌云落的叔伯辈了,却叫她姐姐,说起话来又不正经,令人忍俊不禁。 陈晟之走到乌云落背后轻声提醒道:“这二人非等闲之辈,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少生枝节为妙。” 乌云落眼见也占不得便宜,这才哼了一声,拂袖转身。胖老板笑着将铜茶壶稳稳放在桌上,手掌在衣角擦了擦,看不出任何烫灼的痕迹。 驼背人殷勤地为乌云落沏上一碗茶,嬉皮笑脸道:“这茶苦中带甜,泻火。嘿嘿,幸好你不是控火魔君,不然这雪山恐怕都要被你的火气给融化掉了。” 这驼背人好像对我们的身份了如指掌,而且处乱不惊,显然来头不小,莫非他就是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奇人?不待我细问,驼背人挥着小手兴奋地说:“你们喝茶稍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说着冲乌云落扬了下眉头,屁颠屁颠地向屋里扭去。 “什么意思?他要跟我们一起?”陈晟之一脸不解。 丫头开玩笑道:“这是一见钟情生死相随的节奏啊。” 乌云落又好气又好笑:“神经病,荒蛋岛上真是什么样的变态都有。” 蓝止歌忍不住问胖老板:“这人这么年轻,你刚才怎么叫他爹?” 胖老板咂咂嘴:“啧,他姓狄,单名一个叶字。” “取这名真不厚道。”我笑道。 陈晟之问:“你们智虚人不是二十岁就会长面具么,你怎么……” 胖老板说:“我是饕餮岛过来的移民,在这好多年了。” 陈晟之脸一沉,低声对我说:“那岛上住的是食人族。” 胖老板呵呵一笑:“别怕,消化不良,我早改吃素了。” “这驼背的伙计也不止二十岁了吧?”丫头追问。 “他不是智虚人。”这回答让我更相信狄叶就是那个奇人,胖老板接着说:“三年前我收留了两个流浪者,一个十九岁,另一个是狄叶,二十七,后来,年轻那人的脑门上出现‘镇南王’三个字,鲜衣怒马地上任了,临走时对狄叶说只要他愿意当‘镇南王子’,就带他一起走。狄叶谢绝了,说要在这里等几个人。” 丫头对那镇南王的做法颇为不屑:“真是小人得志。” 我的脑海里却冒出一连串问题:难道狄叶等的是我们?他怎么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那他的绝技又是什么?预知未来?&lt; 第一百一十五章:万年古城莫非 乌云落向胖老板要来店里的所有废铜烂铁,留作武器之用,让塔守一个人背着。不一会,狄叶提着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丫头冲上去劈头就问:“原来你能预知未来呀,帮忙算下我跟小沙什么时候成亲,会有几个孩子呗!” 我已然习惯她的口无遮拦:“别理她,出发吧。” 蓝止歌问胖老板:“你不一起吗?” 胖老板瞟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可走不动。” 刚才胖老板露了两手,绝非泛泛之辈,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丫头抢着劝道:“你打算这辈子就守着这个小店么?外面的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好玩得多了,何况你这身本领不出去发挥点作用多可惜。” “我以前是个大夫,四海行医,浪荡江湖,治过很多病也得过很多病,要知道,皮肉之疾易治,心性之病难医。比如我吧,连自己贪吃的毛病都治不了,所以跟你们去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胖老板身子微微向后靠,一副万事随喜的表情,“眼下,我只想做个安静的死胖子。” 狄叶抖抖包袱上的灰尘:“他一年到头埋在这椅子里,每天对着七圣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风光比这七圣山更值得一看了。” 胖老板笑道:“开门见山,合目茶香,夫复何求?”说罢嘬一口茶,闭上眼睛,满脸陶醉,不再搭理我们。 一路上我不时偷偷打量狄叶,试图从他身上发现些什么特征以证实自己的猜想,不料他冷不丁靠过来,扬起那张扭曲的脸,怪笑道:“嘿,你是不是也发现我其实挺帅的?” 我被:“我们来智虚国是找一个人,他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我觉得可能是你。” 狄叶捣了我一拳:“好眼力,就是我呀!” 我喜出望外:“哎呀,总算找着了!” 丫头问:“那你有什么绝技啊?” “绝?”狄叶若有所思,随即打了个响指,“当然有!你看,在这样的世道能活下来,难道还不够绝?” “你别闹了,我们说认真的。”蓝止歌愁得直咂嘴。 陈晟之说:“这人是疯子吧?” “我是有点疯,但不是疯子,”狄叶伸了个懒腰,“在茶馆那是我的工作状态,现在是我的自由状态,每个人都有好多张面孔,只不过我区分得比较明显。” “这么说你没什么特殊能力,”丫头说,“那你跟我们来干嘛呢?” 狄叶说:“我只是个向导,你们不是在找人吗?” 我:“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个什么人。” “你们也许不认识他,”狄叶话锋一转,指着陈晟之道,“但他一定认识。” “我?”陈晟之跟我们一样感到意外。 狄叶接着说:“当然,跟起义军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官军还能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起义军?” 狄叶说:“当今混沌国四方大乱,到处有人起兵反抗朝廷,这位陈将军镇压的想必也不少了。” 狄叶用嘴指了指月亮下方的地平线:“因为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认识,就在前边的莫非城。” 莫非城,智虚国最雄伟的城池,历史久到无人知道有多久。它外方内圆,直径百里,城中建筑呈同心圆状分布,如果你站得足够高,看下去就像一只纹路清晰的硕大磨盘。城墙为双层结构,外层由一种名叫卸力土的胶状物质筑成,柔韧性奇强,不论什么武器打在上面就像遇到棉花,只会形成大小不一的凹陷,很快便恢复原状;内层城墙布满磁石,百米之内的各种金属都会被牢牢吸上去;内外城墙之间隔有两丈厚的空气缓冲带,顶端连接着无数个气压制动投石器,当外城墙受力向内挤压时自然触发,将巨石和火球抛向敌方,借力打力,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城池内外的缓冲地带还遍布着不为人知的机关暗道,天衣无缝的防御体系加上成千上万傀魈守军,使莫非城成为史上最牢不可破的城池。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不论城外气候如何变换,莫非城中始终四季如春,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于是这座固若金汤又风景如画的完美之城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幸福家园。据史书记载,智虚国第三任国王出巡时误入一片沼泽,无意间发现这座沉寂的古城,城中空无一人,但城墙完好无缺,所有建筑一应俱全,仿佛从天而降,只待来客。当时国王说:“莫非我在做梦?”莫非城由此得名。 “我们是要去拿下这座城吗?”丫头兴致勃勃地问道。 乌云落冷冷道:“痴人说梦,这座城从未被攻破过。” “这有什么难?让你那性情古怪的三哥发大水漫过城墙,咱们坐着船就能轻松进城,”丫头侃侃而谈自己的计划,“不过,城墙上那一层磁石倒是让你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你以为只有城墙这一道防线吗?莫非城是天赐之城,它有克我的方法,自然也有对付其他魔君的手段,只是至今没人突破过第一道防线,也便不可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机关了。” 丫头咬了咬嘴唇:“那五大魔君联手,遇到克你的,让别人去,遇到克别人的,就你上,以长攻短就能破城。” 乌云落侧目看她:“黄毛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 丫头一挺胸:“哪里小了?我叫丫头,不是小丫头,毛一点都不黄。” “呵。”乌云落淡淡一笑。我如闪电般冲到她和丫头之间,双手抓腰带,高度戒备。 “你干嘛?神经兮兮的。”丫头不解地问。 “她一笑就说明要发招了。”我目不转睛,声音颤抖。 乌云落这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蠢蛋,我出招时是会笑,但笑不一定就是出招,就像你脱裤子也可以是尿尿,难道我觉得有趣时还要哭不成?” 我得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是我的逻辑没有学好。我还得承认,她笑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嘴上不会说出来:“那你刚才笑什么?” 乌云落说:“我笑这丫头太天真,若想五位魔君联手,比让我们两国停战还难,一山难容二虎,何况五个?” “莫非城这么难搞,我们还是别去了,”丫头对狄叶说,“不如你叫那人出城来跟我们汇合,然后一起绕道去天机窟多安全。” 狄叶不容置疑道:“要去天机窟,必进莫非城。” 这一刻,离开清虚观下山时的情景又跃入我脑海,耳边是师父说的“你身怀绝技天下无敌”,山下是一望无垠神秘陌生的广阔天地,胸中是自己纵横四方所向披靡的热血画面,那时我以为所有对手就像三师兄做的汤圆一样吹弹可破,所有困难就像大师兄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一样微不足道,而江湖就像丫头的小手一样牢牢地攥在我的掌心。在经历几番波折、数度死里逃生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比那汤圆和拳头更强大,江湖也远比一个棋盘复杂,如何实现目标我并无头绪,下一步该怎么走也如四周的薄雾一般迷蒙,更危险的对手,一切的答案也许就在这莫非城里。 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面积不大的平原,再沿着一条阴暗狭长的河床向东南方向走了大约三个时辰,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此时已近黄昏,夕阳悬于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残余的微光在我们前方大约二十步的地方踯躅不前,挡住它的竟是一堵上下左右都望不到边际的无形之墙。脚下的河床在此被拦腰截断,天与地连成灰蒙蒙的一片,所有景物似乎都被这堵墙一口吞没了。它静静地矗立着,仿佛在向人们宣告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lt; 第一百一十六章:巧戏三眼毛驴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缓步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的那颗脑袋。&lt; 第一百一十七章:俘虏货分三等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lt; 第一百一十八章:莫非城恩仇记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lt; 第九十一章:能谅城少城主 这位被黑甲人们称为“少城主”的少年走到大堂中央,在那张四分五裂的大理石桌旁站定,轻轻扬起头来。我这才看清,此人大约十五六岁模样,皮肤白皙,脸庞清瘦,眉如远山,目似点漆,嘴角带着一丝淡漠的笑意。 “这是谁?”我低声问阿叶。 “岳炔光,能谅城城主陶禹泯的义子,”阿叶轻轻叹了口气,手上不知何时又转起那串佛珠来,又补了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看来戏中有戏,这宝辛阁的水果然挺深。” 不待我追问究竟,岳炔光清朗的声音已传了上来:“宝辛阁未尽待客之道,让三位贵客受扰了。” 这时,两名头盔上插着红翎的黑甲人快步走到岳炔光的身旁,神色凝重道:“禀少城主,没有。” 岳炔光抿了抿嘴,一抹阴云从眼底一闪而过,脸上却挂起了微笑,冲我们一抱拳:“在下受城主之命,特来邀三位赴寒舍小叙。” 丫头把身子往后靠了靠,轻声道:“这帮人一进来就到处搜寻,看上去是没找到要找的东西,现在却突然邀请我们去做客,肯定有古怪。” 我点点头,却对这姓岳的和那位城主陶禹泯毫无了解,更不清楚眼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只得求助阿叶:“此人看上去不像刚才那伙恶徒,说话也挺客气,只是不知其中是否有诈?依你看,去还是不去?” “岳炔光的师父唐斐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灵刀门掌门,此人性情豪爽,为人耿直,广结天下义士,专好打抱不平。岳炔光的性格和他师父有几分像,做人做事都比较敞亮,从来不屑于玩阴谋诡计。而他的义父、能谅城主陶禹泯是个目光短浅、胆小怕事之人,也不具备设鸿门宴的智商和魄力,”阿叶用大拇指忽的定住一颗佛珠,话锋一转,“只不过,破虚将军贾微伍不久前刚带了数万人马进城,就住在城主的庄园里,不知此事是不是他的主意。” 阿叶不提也罢,一听到贾微伍这三个字,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挥起拳头用力往栏杆上一砸,骂道:“来得正好!这忘恩负义的狗屁将军,枉送了我五师兄的性命,我正要找他理论理论呢!” 那栏杆本已在刚才的混战中受到重创,摇摇欲坠了,再吃我这一拳,登时四分五裂,朝外翻落下去。 “少城主小心!”四面同时传出数十声惊呼。 我急忙探出身子向下看,只见十几根大大小小的断木似一簇箭雨径直射向岳炔光,将他瘦小的身躯团团罩在当中。我正要用脱杀技补救这无心之失,却见岳炔光十指疾张,自腰间飞快地往上一抹,瞬间甩过头顶。十余道白芒立刻从他的指尖激射而出,与“箭雨”迎个正着。 噗噗噗噗,一阵交锋过后,每一根断木都被飞刀精准地捕捉,纷纷败下阵来,或被钉入立柱,或被撞出窗外,或直接被劈成两半掉落在地。 几乎同时,七八名黑甲人以最快的速度抢身上前,齐举铁鞭,护住了岳炔光的每一个要害部位。但他们还没摆好位置,岳炔光已完成了那一击,在头顶一闪而过的双手不知何时又背回到身后,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只有那微微摆动的袍子在提醒人们这一切不是幻觉。 “好!”丫头情不自禁拍起手来。 岳炔光循声仰起脸,谦虚地笑笑,寒潭一般的双瞳深不见底。挡在岳炔光身前的一位黑甲人举鞭指向我们,断喝一声:“拿下!” “不,退下,”岳炔光轻淡的语气重似千钧,立刻镇住了一大群欲扑上来擒拿我们的黑甲人,“谁拿谁还不一定呢,他们若真想伤我,你们难道挡得住吗?” 众黑甲人纷纷惭愧地低下头,岳炔光又道:“还不快收拾收拾,把贵客们请下来?”黑甲人们立刻开始卖力地清理楼梯和走廊,扫除杂物,挪运伤者,不一会儿,就给我们腾出一条直达大堂的通道来。 我们仨走下楼,跟着岳炔光出了宝辛阁,四下里一看,乖乖,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黑甲人,少说也有两三千,个个手执玄铁鞭,神色坚定,气势逼人,顿时令原本雄伟阔气的宝辛阁显得无比狭小拥挤。 这要动起手来恐怕还真不好对付,丫头也忍不住朝我吐了吐舌头,被岳炔光瞧在眼里。他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解释道:“最近城中治安不太好,加上城外又大敌压境,出门办差难免拖一条长尾巴,不过是扎个虚架势,真打起来未必管用。现在遇到三位世外高人,就更用不着他们了。” 说罢,他打了个响指,这黑压压的数千人马竟无须任何指挥口令,径自收鞭、转体、闪身,像一群训练有素的乌鸦一样从大街小巷急速散去,瞬间全部消失在夜色中。 宝辛阁转眼又变得高大起来,门前空荡宽阔的马路上只剩我们四人,和四匹枣骝马。 岳炔光侧身抬手,道:“请。” 阿叶也不客气,先挑了一匹骑上去。我从小巷内牵来擎天猪,对岳炔光说:“谢了,我们自己有坐骑。” 岳炔光清冷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温热:“想不到几位与人道盟还有如此深厚的交情,这宝物可是千金难买。” 阿叶摆摆手,朝我指了指:“是他们的,在下无才无德,和他们也不过刚认识。” 我谦虚道:“在下也只和鲁盟主有过两面之缘。” 岳炔光更是惊奇,却不再说什么,纵身上了马,对我说:“此物神速,那就请二位自行飞往城北了了湖畔的了了庄,我俩随后便来。” “不用,我们一路来这猪也坐腻了,好久没骑马,不如大家一起骑着马慢慢荡过去吧。”丫头一边提议,一边冲我使了个眼色。 我明白她的意思,刚才宝辛阁那一战留下了太多谜团,接下来又要去个陌生之地,自然要先尽可能多地获取情报,便也应道:“嗯,这个主意不错。” 于是,四人四马并驾齐驱,沐着月光,前往了了庄。 岳炔光确实如阿叶所说,是个直爽之人,虽然看上去始终一副高冷模样,说话也不愠不火,却对我和丫头没完没了的提问不厌其烦,解开了我们心头许多疑惑。 原来这能谅城主陶禹泯自从得了玄宝“陌路尺”后就成了众矢之的,麻烦不断。最先得到消息的是左丞相赵无敌,当即命令陶禹泯尽快派人将宝物护送到京城。这边护卫人马刚选定,那边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的信使就来了,带着五百万两银票和几大箱珠宝,一心要得“陌路尺”。抛开九州桶业冠绝天下的财力和在朝中盘根错节的关系不说,其背后的大靠山右丞相药十八桶就不是个好惹的主。陶禹泯不敢应承也不敢拒绝,礼就更不敢收了,也知道搬出左丞相来是根本压不住九州桶业和右丞相的,只得推托说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眼下“陌路尺”已被送往一位世外高人处进一步鉴定真伪,出于安全考虑不便透露细节,请那信使在客栈中多候几日,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做计较。将信使打发走后,陶禹泯马上召集幕僚门客商议对策,会还没开完,智虚国“鬼怒将军”率军来夺宝物的加急密报就从天而降,吓得众人屁滚尿流。能谅城多年来一直专注道德建设,致力于打造“宽容、忍耐、和平”的城市标签,军队早已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官差、百姓们更是歌舞升平醉生梦死,此时别说是一支军队,就算来一个傀魈,都能把能谅城搅得天翻地覆了。&lt; 第九十一章:太监培训基地 半个时辰后,我和丫头抵达弧淖城。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命运坎坷的古城,作为州府所在地,它经历过无数次的跨越式发展,由于跨的步伐太大,经常一不小心就扯着蛋,也因此获得了很多回味无穷的别名。 最初,弧淖城的设计者们想把它打造成天下最宏伟、最壮观的城池,便将远近数百里的大小城镇、乡村一股脑儿划了进来,使弧淖城像遇到危险的河豚鱼一样,一转眼膨胀了十余倍,号称“无垠之城”;从此,这片辽阔的土地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古寺深宅被夷为平地,老街旧巷皆杳无踪迹,高低错落的华丽建筑在这些废墟中拔地而起,焕然一新的弧淖城又获得了一个好听的别名,“希望之城”;随着人口和房屋不断增多,城池也越来越拥挤,经常发生车马被堵、人群踩踏之类的事件,设计者们不得不重新规划,拆的拆、改的改,一番折腾后,弧淖城变得七零八落遍体鳞伤,设计者们美其名曰“不羁之城”;在随后席卷天下各州的“千城斗艳”最美城池评比活动中,弧淖城建起上百座超大型广场和森林公园,各种奇花异草、珍禽灵兽、古物瑰宝从天南海北源源不断运来,将这里变成了设计者们引以为豪的“梦幻之城”;成为最美城池后,三教九流齐聚于此,犯罪率急剧上升,盗抢成风,鸡犬不宁,许多人被偷得找不到衣服穿,甚至连家里的门窗都被卸了个精光,前来视察的朝廷官员们见此“人人衣不蔽体、家家夜不闭户”的奇观,无不感慨此地民风淳朴、思想纯净、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交口称赞弧淖城不愧为“无邪之城”;后来一场连降数日的大雨将弧淖城变成一片汪洋,溺亡者甚众,设计者们一边焦头烂额地疏浚河道、改造排水系统,一边绞尽脑汁为弧淖城找了个全新的定位:“漂流之城”。 丫头曾在弧淖城里的醉烟坊生活过,对这座城池没什么好印象,不太想进去。我担心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控火魔君率领的智虚大军已经绕到了他们后方,觉得还是应该进去提醒一下他们。这事跟守城官兵说没用,他们醉得连我和丫头是几个人都分不清。 弧淖城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如处子般娴静,尽显古都风韵;又似仙女般孤傲,不失州治之威。与城外萧条的模样截然不同,城里没有半点闹饥荒的迹象,也没有丝毫在战争状态下的感觉。虽然各条驿道关卡重重,却闻城楼上酒肉飘香;虽然郊野阡陌荒草萋萋,却见庄园中繁花似锦;虽然街市巷弄空空寂寂,却听酒肆里莺歌阵阵。走在弧淖城中,我不禁觉得自己的担忧实在多余,看上去,这儿的人们不是对守军的御敌能力充满信心,就是早已看破红尘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固颐正视,平肩正背,臂如抱鼓。足闲二寸,端面摄缨……”一阵铿锵有力的口令声打破了宁静的氛围。 循声向右望去,是一间学堂模样的建筑,两扇大门半敞着,门上悬着一块写有“寺人学馆”字样的横匾。院子里整齐地站着五六排穿着各色服饰的男子,一个个俯首躬身,低眉垂目,似木桩一般杵在烈日下,若不是汗透衣衫,根本看不出是一群活物。一位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一边喊着口令一边在队列中来回穿行,像一根犀利冷峻的缝衣针,一会儿戳戳这个人的肩膀,一会儿敲敲那个人的额头。被点到的人就如同被蜂蜇了一般,身子一哆嗦,脸瞬间红到脖子根,姿势愈发恭顺。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丫头。 “太监训练营,”丫头一指门两旁,“看那校训就知道了。”只见围墙上刻着十六个大字: 似人非人,似犬胜犬,皮厚命贱,身残志坚。 墙头还露出几面迎风招展的大旗,绣着一条条朗朗上口、催人奋进的标语: “读书十年苦,自宫一刀荣。” “去势来富贵,无根有乾坤。” …… 当初美人团来清虚观做客的时候,我也听她们带队的韩公公说过,朝廷专门设有内书堂,负责对宫里的太监进行培训,却不知道民间还有这样的太监培训机构。丫头说这是由于太监这一行太热门,为了提高竞争力,那些想当太监的人净身之后都会选择先去“寺人学馆”参加强化训练,然后带着毕业证书去宫里应聘太监,录用率能提高不少。对于从名牌“寺人学馆”毕业的高材生,考官们的脸谱都要换一副,毕竟将来在官场上还说不好是谁压着谁呢。 眼前这座“寺人学馆”是弧淖城历史最悠久、太监录用率最高的一家,大门旁的一块青石碑上密密麻麻记录着该学馆的成就。听丫头说,这样的培训机构仅弧淖城就有二三十家,收费都不低,而且只收净身过的学生,这是官府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生员队伍的纯粹性。 早在千百年前,混沌国的开国皇帝就独具慧眼地发现太监这一物种在官场的优越性,认为这些无根一身轻的人无欲无求无牵挂,所以会比普通人更无私、更敬业,于是对太监们委以重任,选妃、立嗣、传位、祭天、外交、修史、建陵墓……每一位皇帝从呱呱坠地到龙驭宾天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大事都交由太监们负责,连打仗的时候都不忘给他们立功表现的机会,在元帅之上加了个“督公”的角色,随军出征,打赢了是太监督战有方,打输了是元帅指挥不力。不仅如此,朝廷里的每一个机构也设有“监印使”之职,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任何需要向皇上请示汇报的事,都必须到“监印使”那里盖一个章,折子才能递上去。为了彰显比一品大员更重要的地位,“监印使”的官阶被定级为“特品”,一下就把那些寒窗苦读多年又挤破脑袋考上来的官员们比了下去。这便是为什么太监这一行的竞争比科考还激烈的主要原因,但读书人也没什么好不服气的,毕竟科奴们就算一辈子都考不上功名,或者考上了却没得到自己喜欢的官级,大不了落个怀才不遇的下场,还可以用避世归隐去博个好名声,而那些阉了的人如果当不上太监,就真的“赔了夫人又折鞭”了。 听了丫头的介绍,我才理解眼前这些准太监们如此刻苦训练的心情,再向院子里看去,只见他们每个人面前的地上都摆了一只人脚的木头模型,似乎是新的训练科目。 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大步走到队列的右前方,高声发出指令:“向右看齐!向前看!稍息!立正!跪!舔!” 上百名“无欲无求”的追梦人步调一致地完成了一连串标准动作,齐刷刷趴在地上,迎向木头脚,伸出舌头,津津有味地吻着、舔着、吮吸着……如痴如醉,娇喘连连。 见他们这么拼,我深感同情:“好可怜。” “省省吧,羡慕太监的人可比羡慕你的人多了去了。”丫头不以为然地拽住我继续赶路。 大约穿过六七个街区,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广场。场中央搭着一个数百尺见方、一人多高的巨大擂台,红绸环绕,旌旗飘扬。台下四周摊位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lt; 第九十二章:弧淖城地头蛇 “瞧一瞧来,看一看,高仿真傀魈面具,戴上它刀枪不入,摆家里镇宅辟邪,出门旅行还能当夜壶,超大容量,绿色环保,可循环使用,绝对物超所值了哈!” “门派倒闭,帮主跑路,武林秘笈亏本大甩卖啦!帝皇神功、托光棍法、真夏剑谱、菊花残卷,独门绝学应有尽有,不要九九九,不要九十九,只卖九两九,一律九两九,买一送一,多买多送哟!” “走过路过别错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神佑’牌裹脚布,王大师亲自开光,无毒无公害,转霉运祛晦气,功效超过四叶草、兔子脚十倍百倍,保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想逃离都市喧嚣吗?想躲避债主纠缠吗?想偷看美人洗澡吗?凌波牌迷踪丸让你梦想成真,国际认证,忍者专用,一粒让你来去无踪,两粒让你神出鬼没,三粒让你穿越时空……” “比香猪还可爱,比飞毯还神奇,高科技、新能源、全自动座驾——‘天赐牌’擎天猪减价大酬宾咯!人道盟独家授权专卖,假一赔十!” 我们循声来到这个摊位,只见地上横七竖八摆了好多只擎天猪,乍一看,和鲁天赐骑的那只没什么不同,细瞧才发现这玩意屁股上刻的是歪歪扭扭的“擎一大猪”。 丫头摸了摸其中一只的下巴:“这猪能飞吗?” “废话,不能飞就送去屠宰场了。”小贩一眼就看出我俩不像买得起高档消费品的人,抽了下嘴角,皱着眉头推开丫头的手,掏出手帕擦了擦丫头刚摸过的地方。 丫头还有更高的期望:“那这猪会说话吗?” “那是当然,还会唱京剧呢!”小贩正准备演示“擎一大猪”的功能,广场对面忽然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骚动,尘土翻腾着从高台下涌起,弥漫开来。 众摊贩惊恐的声音此起彼伏:“‘犯贱会’来啦!” 他们如同遇见洪水猛兽一般,手忙脚乱失魂落魄地四散而逃。左边一位把仿真面具往脸上一扣朝小巷里奔去,右边一位扯起裹脚布把脸一蒙蹿上了屋顶,后边一位往地上丢了三颗迷踪丸借着浓烟遁得无影无踪……眼前这位也不含糊,一屁股骑上那只“擎一大猪”,猛扯猪耳朵,“擎一大猪”嗷的一声横着冲了出去,直直地撞入广场一侧的房屋中,在墙上留下一个黑幽幽的人猪合一的窟窿。 广场上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没来得及逃的小贩,蜷着身子呻吟不已。一大帮全副武装的人在尘烟的笼罩下横扫过来,他们分成前后两个阵营,前面的几个凶神恶煞,步伐坚定,脖子和臂膀上刺满纹身,见摊就砸,见人就打,一看就知道久经沙场。跟在后面的那些皮肤都很干净,面带怒容却不够走心,气焰嚣张却略显浮夸,步伐也不够自信和霸气,应该刚出道不久,还没得到真传,路过倒在地上的伤者还不忘补上几脚,以向观众证明自己跟前面那几个狠角色确实是一伙的。 这支队伍的头头是个皮肤黝黑长着驴脸的女人,因为太黑看不出她的年纪,其实性别我也不确定,唯一可识别的特征是微微隆起的胸部,但也可能是个热爱健身或雌激素过剩的男人。她,或者他,挥舞着一把三尺长明晃晃的尖刀,边走边指挥手下们四面出击,像一个经验丰富的驯兽员。 一位面目狰狞的光头胖子从侧面逼近,瞟了一眼地上的山寨“擎天猪”,冲我怒叱道:“胆子不小,敢私制危险交通工具!” 我遥指着远处的墙:“不关我事。” 光头胖子瞟了一眼那窟窿,当即给我罪加一等:“还破坏公物!”说着抡起手上的铁锤把旁边一位抱头哆嗦的小贩的腿给敲折了。我感到既费解又气愤,就算我破坏了公物,又跟这小贩有什么关系?要敲也应该敲我才对,简直是蛮不讲理。我不慌不忙地松开腰带,准备好好教训这群流氓。 那头头远远瞧见我在做什么动作,眼睛一瞪,举刀指向我:“干嘛!你想干嘛!随地大小便信不信老子弄死你?”这声音又尖又细,听不出男女,但女的应该说“老娘”,所以他应该是男的。 光头胖子对头头的意图心领神会,怪叫一声,挥舞着铁锤冲过来,迎风敞开的上衣里露出一片乾乾鞑鞑的横肉,张牙舞爪的模样既可笑又可恶。 喀嚓,哎哟!锤子重重地砸在他脚上,而他的手臂已经脱臼。流氓们都愣住了,还是头头见过世面,马上就反应过来:“哟,会气功,大伙一起上!”众喽罗应声而出,操起各种兵刃向我扑来。 我小退几步,凝神屏气,呼吸间数招叠出,立刻将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汉子击飞,顺便用他们的身躯把后面的人尽数冲翻在地,晕的晕,伤的伤。有几个还想有所表现,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冲锋,又被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撂倒。 丫头连连拍手:“太帅了!”我正要谦虚两句,忽见白光一闪,同时腰间像被什么东西用力顶了一下,接着听见“当啷”一声,一柄尖刀落在左侧十多米远的地方。比我更惊讶的是那头头,他刚才飞掷一刀砍在我的腰上,竟被生生弹了出去——他当然不知道“揍死盾”的来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头头面前,刚才还威风八面的他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和小贩们看他的一模一样,声音在风中摇摆跳跃:“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轮得到你发问吗?你们这‘犯贱会’什么来头,敢这般为非作歹?” 他见我的表情明显不如他自己刚才那么凶残,便稍稍定神,小心地答道:“是,是‘泛太平州美好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委员会’,简称‘泛建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是替衙门办事的。” 丫头哼了一声:“替衙门欺压百姓?” “不是,不是,这些刁民天天在这叫卖,无证营业,扰乱市场,堵塞交通,制造噪音,实在不守规矩,而且明天这儿就要举办比武选将英雄会,上头命令清场,我们也是奉差办事啊。” “人家没偷没抢,摆个摊混口饭吃,犯得着下这么狠的手?”丫头踢了踢地上的凶器,“蓄意伤人好像比你刚才说的所有罪状加起来还重吧?那按你们的方式该怎么处理你们呢?”说着,她捡起一把砍刀,漫不经心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刃尖。 “啊?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是我们不对,小的们不懂事出手重了点,您大人有大量给个机会吧!”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得问问他们同不同意。”丫头一指躺在地上的小贩们。 头头马上命令身旁一个被撞掉门牙捂嘴哀嚎的麻子脸:“哭个鸟丧,还不快去!” 麻子脸一骨碌爬起,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一个小贩跟前,对他嘀咕了几句,又掏出一些碎银子塞到他手里,小贩死活不敢拿,麻子脸喝了声“拿着”,他才忐忑地揣进怀中。然后麻子脸转过头冲我们谄媚一笑,满嘴血污看上去就像蘸了辣椒酱的芝麻烧饼。 那小贩立刻使出全身力气站起来,用沙哑的声音冲我们喊道:“我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跟他们没关系,大侠放过他们吧!”说着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匆匆消失在街角。&lt; 第九十三章:比武选将大会 接着麻子脸又用同样的步骤取得了另外几位受伤小贩的谅解,咧着嘴哈着腰回到我们面前,双手托着三根金条:“兄弟们知错了,请二位大侠发落。” 我和丫头心情复杂地对视一眼,无话可说。心中怒气顿时变得苍白无力,不浇自灭,受害者都以德报怨了,我又何来不平? “算了,以后老实点!”我厌恶地扫了他们一眼,索然转身。 “这个不能算了,不要白不要。”丫头一把将金条揽入袖中。头头和他的手下们像一窝被捣了巢穴的老鼠,夹着尾巴四散逃窜,只剩我和丫头呆立在冷冷清清的广场上,像两只无人喂食自娱自乐的野鸽子。 我注意到高台上插着一杆醒目的黄旗,上面绣着一个“将”字,便问丫头:“刚才那家伙是不是说明天这里要举办什么比武选将英雄会来着?” 丫头精神一振:“是啊!到时候你去拿个第一,统领千军万马,就威风了。” 我从没对丫头提起过我爹是顶着无数光环的旷世奇侠沙仁,毕竟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拿爹来撑门面是件很窝囊的事,何况丫头也不是那种贪恋“侠二代”的庸脂俗粉。而令我感到惭愧的是,与父亲相比,现在的我一事无成,得过的最高荣誉只是个“道德模范”。要知道,许多和我同龄的小伙伴们因为帮老爷爷推牛车、扶老奶奶过马路、捡俩铜钱交给差役叔叔都获得了这头衔,还有一个地主儿子凭着家里捐给学堂三万两银子也当上了“道德模范”,所以这玩意不提也罢。 眼下,这不期而遇的“比武选将英雄会”无疑给了我一个向世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当然,我也可以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从按时上下班到年年拿先进,从寻找迷路宠物到勇救落水儿童,从力擒蒙面大盗到铲除邪恶黑帮,慢慢积累功德和人气,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的巅峰。但那样的话等我成功之时可能就是个每天三餐只能喝粥走两步就要坐下来歇会儿一晚上要跑五六趟茅房的糟老头子了,看到性感少女来献花也只能耷拉着脑袋哆嗦着双手傻笑着任由自己的口水从嘴角流到裤脚却无能为力,这显然不如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去参加个什么“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或是眼前这“比武选将英雄会”然后一鸣惊人再然后天天醒数雪花银醉卧美人膝来得逍遥快活。年轻人大多急于求成,这一点我也未能免俗。 第二天一早我和丫头又来到广场上,那些小贩没有出现,高台旁搭着一个布棚,立着块牌子:报名处。 我们走过去,棚子里摆了张桌子,对面坐着一老一少,穿着官服。老的那位身形瘦小,蓄着白色山羊胡子,眉毛长而浓密,末梢向上卷曲,似两道燃烧的火焰,眼睛眯成一道缝,不知道是本来就如此还是在闭目养神,右腮上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痣上伸出两根毛。旁边的少年个头比老者高一截,四方脸,酒糟鼻,皮肤发黄,没有胡子也没有笑容,眉头微皱,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额上长满痘痘,有的已经出脓,红黄相间,看上去感觉随时会从里面钻出虫子来。 丫头上前问道:“这比武选将是什么?” 少年没精打采地说:“陈大都督前不久叛逃了,朝廷来不及派将,只好就地选拔。” 我说:“可带兵这事光靠武功不够吧,武林高手又不懂兵法,怎么打仗?” 老者微微睁开两道瞧不见瞳孔的眼缝,鼻子里哼哼道:“跟智虚人打仗要兵法有什么用?斗得过五大魔君吗?咱们那些将军兵法一套一套还不是天天吃败仗,现在就指着能从江湖上找些能人异士来救急了。哎,我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破孩打听这么多干嘛,一边玩儿去。” 丫头一拍桌子:“别小看人,我们是来报名的!” 少年斜过眼来审视我们:“嗯?你们也会功夫?” 丫头骄傲地搭着我的肩膀:“那是,天下所有功夫跟他比都不堪一击。” “哦?”老者推过来一张纸,“别说大话,先填表,现在离报名截止还有一个时辰,比赛就快开始了。” 我对着报名表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年龄…… “额,这学历是什么?” “就写你科考取得的文凭等级。” “我没有参加过科考。” “哦,文盲。” “不是啊,我会写很多字,还读过不少书呢。” “那也是文盲,没有文凭就是文盲,学历你就写无吧。” “会有什么影响吗?” 老者沉吟了一下:“嗯,这个对本次比武结果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万一当了将军,以后提拔会有影响。” 少年补充道:“无论你能力多强战功多高,每次晋衔都必须取得相应文化等级证书,并在国家一类军事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呵呵,也不用太担心,这些东西只要有钱都不是大问题。”老者见我神情纠结,慈祥地安慰道。 我接着填:身高、体重、籍贯…… 少年眼尖:“咦,你是太平州的?” “是啊。” “那你还有的加分。” “加什么分?”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和对方打成平手,就要由评委们打分定输赢,太平州属于偏远战乱地区,可以加5分。” 我指着另一栏问:“那这个‘海外亲属’呢?” “你有没有直系亲属定居在海外的?也可以加分。” 我想他们应该听说过当年携手飞出天涯海角的大侠沙仁和妻子步荐雪,起码以这老者的年纪肯定听过,何况还有那么多六扇门密探作证,便信心十足地填上了爹娘的名字。 在“文艺特长”一栏我填了象棋,“获得荣誉”一栏填了“道德模范”,也都有加分。老者还建议我在民族一栏填上少数民族,因为姓沙的有很多是少数民族,可我无从查证自己是不是。老者说改名换姓蹭这一层关系的人多了去,没有人会细究的。我说反正加分项已经够多了,何况以我的实力基本上也不用耗到打分环节。 表格上漂亮的基础分顿时令他们对我刮目相看,少年热情地给我们泡了两杯茶,他热情的时候依然苦着脸,但动作十分谦恭,彬彬有礼地问我:“尊师怎么称呼?” “清虚真人。”我说出了师父在江湖上的名号,语气中充满自豪。师父慈眉善目,虚怀若谷,金针度人,当过先进教育工作者,而且高深莫测,料事如神,关于我将获得盖世神功和绝代佳人的预言都已成真,那么多人上山来向他求教,其威名自不必说。估计他俩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号一定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岂料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云。少年愁眉不展道:“呃……那沙少侠你一定得到他的真传了。” 我骄傲地答道:“师父教过我象棋和剃头。”当然我还会围棋、飞行棋、五子棋、斗兽棋等等,但我觉得这两样已经够镇住他们了,不用太显摆。 “象棋?剃头?”二人异口同声,口气和眼神中充满了意外和疑虑。 “那你的绝技是?”少年说着放下茶壶,屏息敛气,老者微微探出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在“武功”那一栏一笔一划写下“脱杀技”三个字。 就像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忽然端出来一桶热腾腾的泔水,气氛瞬间急转直下。&lt; 第九十四章:脱杀技大批判 老者的眉毛一秒内拧成了麻花——他这种眉毛想拧成任何形状都不费吹灰之力,两道眼缝因为眉毛的牵引而爆裂开来,里面的黑色部分闪着生气和鄙夷的光芒,痣上的两根毛焦躁地跳动起来,干瘪的颈部青筋暴起,瞬间粗了一圈。少年则将茶壶重重地磕在桌上洒出水来,他那本来菱角分明的脸因滞气充血而变得圆润许多,额头上星星点点的痘痘被一道道忽然出现的皱纹拱起,胀得鲜红,宛如一座座喷薄欲出的小火山。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问题吗?” 少年的情绪瞬间爆发,如海啸山崩:“还好意思问!你这脱杀技字字犯忌!脱,粗鄙下流;杀,血腥暴力;妓,淫秽色情。简直不堪入目!无法无天!”他的食指不停地戳着那三个字,就像饿急了的母鸡遇见一地的苞米。 老者眼一闭,将枯瘦的脖子用力扭向一旁:“低俗!” 我听见轻轻的“喀拉”一声,真担心他优雅的脖子就此断掉,脑袋咕噜噜滚下来。 他从眼角撇下一道高冷的目光,将我生生拍进尘埃里:“真不敢想象,怎样龌龊无耻的人渣才会用这猥琐的功夫?!”在这锋利的目光下,我感到自己的衣裤被层层撕开,仿佛赤条条站在灵魂与道德的审判台前,罪孽深重。 少年的正义感得到领导的鼓励,更加炽烈:“太恶心了!你这肮脏的混蛋是在挑战我们道德的底线!”我被这气势逼得向后连退两步,要不是嫌我太脏,恐怕他当场就会扑上来把我咬死。 丫头忙解释:“不要只看字面意思呀,脱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杀也不是真的杀死,再说,这技是提手旁的,怎么淫秽了?” 老者连连摇头:“看上去差不多,又是谐音,具有强烈的性暗示,别人一听就会产生联想,凡是会惹人想入非非的一律违反规定。” 我把“脱杀技”的原理跟他们耐心讲解了一番,并郑重承诺:“我学过‘剃头三度’,出手极快,幅度很小,一流的高手也只能看到我的手闪过腰间,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老者的情绪稍稍缓和了一些,眯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如果这项绝技真如你所说那般威力巨大,那么对我们退敌确实挺有帮助,可身为一场顶级赛事的审查人员,我们的职业操守还是不能允许这种功夫出现在如此庄重的场合,无论你动作多快技巧多高,也改变不了它本质上的不文明。” 少年从身后翻出几本厚厚的书,摆在我们面前,其中有刑部颁布的《文明律》,礼部制订的《风化守则》,户部草拟的《德育实施纲要》,以及太平州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活动规范化管理的十项规定》,装订精美,书香沁脾。此外,还有翰林院大学士文邙的代表作《修养论》和前不久京城玉咏书院发起的《“讲道德、知礼仪、做好人”主题活动倡议书》等美文,辞致雅赡,妙笔生花,光看封面和标题就有一种醍醐灌顶甘露洒心的快感,连站在这些书后面的少年此刻都变得无比高大圣洁,从头到脚散发出金灿灿的佛光。 少年拍着《文明律》的封皮,语重心长地说:“身为武林中人,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要把这些金科玉律和经典论述铭记于心、烂熟于胸,常怀感恩之心,不负凌云之志,也就不会去练那种趣味低下、哗众取宠的下三滥功夫了。” 我辩解道:“这不是练出来的功夫,是天赋。” “唉,现在很多年轻人就是喜欢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有一点点天赋就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看不到自身缺陷,放松了道德的修炼和灵魂的净化,堕落为空有能力而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可怜可叹。”老者沧桑的嗓音中满怀悲悯之情。 丫头实在听不下去了:“真是莫名其妙,你们这比武到底是选能人还是选圣人?” “能力很重要,但品德修养更重要,”老者将目光投向报名表上“获得荣誉”一栏,“好歹你也是当过‘道德模范’的人,一言一行要对得起自己的身份。” 我摊开双掌,一脸诚恳:“我这功夫真的没有一点你们想象的那种乌七八糟的东西,不信你们可以让我上场试试呀。” 少年将锐利的目光投向我的肚脐下方,义正词严地宣布:“你胆敢在赛场上使出这种下流功夫,我们就没收你的兵器。” “哪有什么兵器?” “喏。”少年的嘴一努。 我仿佛看见两道利刃从他眼中射出,直奔我的两腿之间,忙一侧身:“谁说那是兵器,它只是正好在那个位置而已,你怎么不说兵器是我的裤腰带、腿毛什么的呢?” 丫头哭笑不得:“哎,他的力量其实是来自心中怒气,你们动不动就往那个地方想,这才是思想不健康吧!” 少年霸道地一挥手:“可疑的不雅物品都得没收。” 正僵持中,耳畔拂过一阵轻风,侧目看去,旁边的座位上已坐了位白衣飘飘的女子,肤白如雪,身姿妖娆,说话也轻声轻气的:“大人,可以报名吗?” 两位报名官都被她牵走了视线,忘记了讨论。“可以可以,”少年痴痴望着她,递上纸笔,罕见地笑了——苦瓜脸上起了几道褶子应该就算笑罢,“你,你是单身么?” 女子害羞地微微侧头,一手遮面,一手挽袖:“大人,这也要填吗?” 老者佯作镇定:“不必,按表上的填。” 然后两位报名官的眼珠像系在线上的风筝一样随着那女子的手开始游移,嘴唇微张,燥热发白犹如烧尽的炭块,喉结上下滚动,发出轻微的咕噜声。他们用心记下了女子的全部身份信息,直到她在武功名一栏写下“葵花宝典”四个字——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他俩脸上五味杂陈的表情。 待那人报完名离去后,我禁不住质问道:“他练的葵花宝典怎么就可以参加比赛?这种邪门功夫难道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吗?” “你懂个屁!”少年振振有词,“葵花,寓意阳光美好;宝典,彰显高端大气。人家这比你那功夫好上百倍也不止,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愤然:“可他是个阉人!” 少年撇嘴道:“阉人怎么了?我们从来不搞性别歧视。” 老者睨视着我:“首先,他愿意主动把自己身上的不雅物品处理掉,说明思想认识到位,主观恶性小。其次,他只不过是在练功的过程中涉及到不雅物,但在发功时,状态与常人并无大异,所以对观众视觉和思想的污染相对轻得多,可以忽略不计。” 我语塞了,丫头忽然想到个办法:“按你们的逻辑,是不是小沙在发功之前先唱上一曲《满江红》,也可以算文明健康够雅观呢?” 少年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唱《满江红》了。” 我问:“那唱什么?” 少年说:“要唱就唱胡丞相亲自作词,太乐令梅大人谱曲的《圣君颂》。” 一听这歌名我就想起那《龙虾赋》,顿时寒意沁脾疙瘩掉满地,唱就更要命了。要知道,师父对我那么好,我都没有为他写什么《恩师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文化层次太低,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千古绝唱;或者是因为我这人薄情寡义,不懂感恩。&lt; 第九十五章:奇葩各显神通 最终,老者提出了官方解决方案:“看你人才难得,如果一定要参加,就只好穿上风化服。” 我问:“什么风化服?” 他伸出两指从身后地上勾起一个叮当作响的东西丢在桌上,立马将手指放在桌角使劲擦了擦,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好像刚到粪坑里捞了什么似的。我一看,所谓的风化服原来是个纯铁打造的吊带裤,裤腰上装有两根坚韧的挎肩吊带,吊带的顶端有锁扣,穿上后一锁,脖子就被紧紧箍住,裤子便脱不下来。 少年说:“穿上它,你就可以用你的神功了。” “这玩意是贞操带吧?”我傻眼道,“我连发功的动作都做不了,怎么比武?” 老者说:“这个我们不管,已经对你很宽容了。不行你就重新练,世上有那么多积极向上、赏心悦目的武功可以练,你还年轻,应该向好的榜样看齐。” 少年点头附和:“就是,看看人家丐帮近几年的武术改良成果,圣上万岁棍、太后吉祥掌、我爱九州拳,思想健康、动作优美、通俗易懂、脍炙人口。你动动脑筋,把你的功夫也改良一下,还是有机会参加比赛的。” 我和丫头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 帐篷外面传来震耳欲聋的鼓声,比赛开始了。丫头说报不了名,去看看热闹也好。我们走出帐篷,只见高台四周人头攒动,围了十几圈密不透风,由几名武学泰斗组成的评委团和已经报了名的选手们坐在最里面一圈。选手人数并不多,足见审查的精细严苛。 裁判是个右腿有点瘸的中年人,脸膛黝黑,胡须浓密,一对虎目不怒自威,只扫了一个来回,全场便肃静下来。比武在他浑厚的嗓音中拉开帷幕:“第一场,青山镖局雷人张,对南海三十郎。” 高台的一角站着位骨瘦如柴的家伙,穿着镖师的行头,一手叉腰,一手扶着一杆写着“青山镖局”迎风猎猎作响的大旗,壮志凌云的样子。 对面齐刷刷跳上去几十个壮汉,步调一致地抱拳行礼,朗声道:“南海三十郎在此!” 雷人张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你们究竟谁是南海三十郎?” 对面一位高个子站了出来,整了整衣袖:“我们兄弟三十人从小练功走路吃饭睡觉上茅厕都是一起的,形同一人,合称南海三十郎。不论对方是单枪匹马还是千军万马,我们都是三十人一起上。” 另外二十九个汉子齐刷刷地拍了拍胸脯,异口同声道:“没错!” “我去!你们怎么不叫南海三千郎啊?!”雷人张骂道,撂下旗杆一溜烟跑了。 裁判宣布:“雷人张弃权,南海三十郎胜。”掌声雷动。 “第二场,黄蜂尾后刺黄二郎,对八臂罗汉叶千手。”听上去应该是用暗器的高手,果然二人都穿了宽松的服装,这是为了便于藏收和施放暗器。黄二郎的那条黄色长裤尤其夺目,丝线交错漏洞百出,好似一张渔。 叶千手抢先发招,放出七支飞刀,直取黄二郎的印堂、承浆、璇玑、膻中、神阙、气海、中极等七处大穴,疾如闪电,刀刀致命,若非绝世高手断无可能幸免。但瞧黄二郎神色慌张,面色惨白,脚步向后连退,结果一个趔趄,四仰八叉摔倒在地,七支飞刀从他上方掠过,尽数落空。武林高手就是不同凡响,云淡风轻地躲过暗器不说,还能忙里偷闲装出手足无措的假象来调节气氛,观众们忍不住齐声叫好。 黄二郎翻身爬起,像只蛤蟆一样匍匐在地,臀部对着叶千手。我正纳闷,只听他高喊一声:“后发制人!”接着,扑哧扑哧,两股浑浊的黄色气体从渔裤的后面喷射而出,冲力强劲,直扑叶千手的面门。台上登时乌烟瘴气,叶千手当场晕死过去,附近的观众也纷纷掩面而逃。 这一招威力太大,把黄二郎那条渔裤也炸开了,但白花花的屁股还没来得及露出来,黄二郎身下的高台便陡然陷了下去,几乎在同一时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五十多名绿衣大汉,每人手上高举一大块黑布,争先恐后地扑向黄二郎的位置。 一阵混乱之后,高台上只剩一个不省人事的叶千手和一个方方正正的窟窿。不一会儿,绿衣汉子们排着整齐的队形扛着被裹得像个黑色木乃伊的黄二郎从高台上的窟窿里走了出来,停在高台中央等待裁判发落。 刚才陷下去的那片高台缓缓升起,恢复了原状。人群中又钻出三批绿衣汉子,一批人拿着笤帚、簸箕、拖把,飞快地将场地打扫干净,物归原位,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另一批人背着带有喷头的箱子四处喷洒香水,空气顿时变得无比清新;还有一批人手持各种乐器,热情洋溢地演奏起欢快和谐的曲子,将观众们带回到邂逅初恋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裁判跟评委团交流了一番,一瘸一拐来到高台中央,面色凝重地盯着黄二郎:“你可知罪?” 黄二郎大叫:“这是意外!你们发给我的裤子格太小,不透气!” 裁判目光如炬:“但你在报名时隐瞒武功实情。” 黄二郎嚷嚷道:“哪有隐瞒?!” 裁判取出报名表,当场对质:“武功:后发制人。你刚才用的是后发制人吗?这分明是放屁!” 黄二郎理直气壮:“没错啊,从后面发射出来制服别人,不就是后发制人么!” 裁判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面向台下,朗声宣布:“黄二郎修炼低级武功,欺瞒评委,并在大庭广众公然暴露下体,伤风败俗,污染视听,依据朝廷律法和本次比赛规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判处其禁赛八十年、罚银八百万两,望各位选手引以为戒。”语毕,众汉子擎着兀自喊冤的黄二郎雄赳赳气昂昂地向衙门进发。 看到黄二郎的下场,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中对那两位认真负责的报名官充满了理解与感激。 比赛继续进行:“第三场,刀王齐眉,对剑圣李未。” 人群中发出阵阵悉索声,这二位可都是重量级的人物。沙仁从江湖上消失后不久,剑圣李未便声名鹊起,据江湖传闻,他也从粪坑里捞起过一个醉酒老头,也受到这个神秘的世外高人的指点,也与高人约法三章,也拥有和沙仁一样高超的剑术,无人能敌。刀王齐眉亦非等闲之辈,精通各路刀法,无论是杀猪刀还是修脚刀,在他手上都充满了生命力,劈清风、刺明月、断蜉蝣、阉蚊蝇,皆游刃有余,堪称天下一绝。 双方出场,李未先耍了一套攻守兼备的墨子剑法,忽的剑锋一转,舞起刚柔并济的越女剑,接着又表演了达摩剑法和独孤九剑,最后甚至手脚并用,同时操控七把剑,左右开弓,上下翻飞,令人眼花缭乱,赢得了满堂彩。 齐眉不甘示弱,上来就是一个“**刀+伏魔刀+血影刀+独臂刀”的高难度组合秀,在独臂刀的环节还将自己一只胳膊砍断了——这不是失手,而是为了增强可信度和震撼力。随后他还表演了单手刀削面、门牙接飞刀等绝活,将赛场气氛推向新的**。 预定科目表演完毕后,双方进入正面交锋,只见李未高举长剑径直向齐眉砍去,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招其实饱藏杀机。齐眉不敢大意,单臂横刀稳稳地迎了上去。当啷一声,两件兵刃撞在一处,火花四射。&lt; 第九十六章:秃鹰又见秃鹰 李未继续发功,以同样的姿势连砍数剑,口中叫着剑诀:“砍死你砍死你。” 齐眉连挡数下,针锋相对:“砍不死砍不死。” 叮叮叮……当当当…… “不愧是高手,”我前面一位矮小老者捻着胡须摇头晃脑点评道,“艺到精深处,无招胜有招,别看这些招法极其普通,却蕴含千变万化,实乃武学的最高境界。” 说话间,剑和刀同时断裂,双方拼得性起,丢掉兵器开始赤手相搏。李未挥舞起双臂,使出武林绝学“王八拳”,劈头盖脸向齐眉打去。齐眉独臂难支,被冲翻在地,急忙蜷身抱头,双腿向空中乱蹬,嘴里哇哇乱叫,好似被人抢走糖葫芦的倔强小孩。李未见不能取胜,索性整个人扑了下去,紧紧抱住齐眉,骂骂咧咧地撕扯起来,如同被人抢了老公的泼妇。两位大侠半滚在一处斗得难解难分,远远看去就像两只争夺交配权的雄猩猩,再远一些看去又像两只嗡嗡打转的大头苍蝇。 战况持续了大约两个时辰,观众们渐渐产生倦意,呵欠声此起彼伏。裁判也感到生命苦短时间宝贵,于是命人将二位大侠拉开,宣告裁定:“双方势均力敌,平局。” 接下来是秃鹰帮帮主薛青云对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这两位可以说是代表了当代轻功的最高水平,观众们的兴致又被提了起来。 我也有点小激动,因为见到了久违的薛前辈,上一次见他还是在清虚观,那一句饱含辛酸的“少儿不宜”令我终身难忘。刚才薛前辈混在众多武林豪杰之中,我都没看出来,此刻只见他应声而出,一个漂亮的蜻蜓点水加鹞子翻身便稳稳站在了擂台上。 薛青云一抱拳:大人,可否提个小小的请求? 裁判:但说无妨。 薛青云:在下练的绝技“草上飞”必须在有草的地方才能施展。 裁判:来,给你。 薛青云:大人,一把狗尾巴草是不够的。 裁判:城西有数百亩草地,你们去那里比吧。 人群簇拥着两位选手来到城西,果然绿油油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薛青云像看见了故乡一般露出了幸福满足的笑容,活动了一番筋骨,大喝三声,正要发功,对手易人凤说话了:“大人,我练的是水上漂。” 裁判:你想怎样? 易人凤:可否给我提供一点水呢? 裁判:给。 易人凤:大人,这是水壶嗳,我怎么漂? 裁判:你到底想怎样? 易人凤:有没有水多一点的?水桶、水缸、水井除外。 裁判:前面有条河,水草也茂盛,二位都满意了吧? 众人又向前走了一阵,来到河边。 薛青云:大人,这水草长在水下,对我不公平。 裁判:你走岸边的草地,他走水路,在规定时间内谁跑得远就是胜方。 易人凤:好嘞! 薛青云:等下,大人,这草有问题。 裁判:你够了! 薛青云哭丧着脸:“真的不行呀,这些是细叶草,我平时都在宽叶草上练的,而且现在刮的是西北风,气温偏低,水汽饱和度也不够,在这种环境条件下,我很难将绝技草上飞发挥得淋漓尽致。” 众人:滚! 薛青云吓得连忙跳上草尖,噌噌噌飞奔而去,转眼不见踪迹。真遗憾,我都没来得及跟他打个招呼叙叙旧。 易人凤:喂,这算什么? 裁判:薛青云抢跑犯规,易人凤胜。 大家回到赛场,裁判宣布:“第五场,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对松狮门长老辛向君。”这两位是当下风头正劲的“武术改良运动”的领军人物,在江湖上地位极高。 吴爱煌体形健硕,肌肉饱满,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练功裤就上来了。他舒展身体,像一个“大”字一样站好,缓缓举起右臂,亮出腋下的一行纹身: 功昭日月千古一等大圣君。 接着,他又抬起左臂,展示了另一行纹身: 德泽四方万世无双好皇帝。 字迹丰腴雄浑,遒劲奔放,应该出自名家手笔,上面还洒有金粉,在烈日下熠熠生辉。 随着众人的掌声,吴爱煌优雅转身,两手夹腰,两肩外展,绷起线条优美的背阔肌,上面纹着“吾爱吾皇、至死不渝”八个大字,也是金光闪闪。这时,他猛地一把扯掉练功裤,只剩一层三角形的白色布条。 见此情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要像黄二郎一样遭殃了。 不料人群突然沸腾起来,欢呼声口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连本来准备冲上去的绿衣大汉们也一脸的如释重负,赞许地拍起手来,场内气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 吴爱煌面带笑容,高举双臂,在原地走着转圈。只见那条内裤正面写着“恭祝陛下洪福齐天万寿无疆”,背面写着“敬贺圣上武成功定亿载流芳”。 此刻我才悟到之前报名官所提示的“功夫改良”的含义,想象着将这样两行字放在我内裤前后的情形,尾骨不由地一紧。 辛向君年纪比吴爱煌大许多,中等身材,额头凸起,须发花白,但步伐稳健,精神矍铄,走起路来关节卡卡作响,足见内功了得。他怀中抱着一个用红布盖着的球状物件,走到台中央,将物件放在跟前,三跪九叩之后,虔诚地揭去红布,竟是只痰盂! 他二话没说,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看得我目瞪口呆。辛向君连磕三个响头,复又起身,再跪下,又磕了三下,如此往复三次,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三跪九叩”大礼。 叩拜完毕,辛向君清了清嗓子,气沉丹田,足踏七星,松肩拔肋,旋臂出招,一拳打向右上方的空中,口中同时高喊:“君为太阳我为花!” 然后又一拳打向左上方,口中又喊:“万丈光芒暖心坎!” 接着迈一个弓箭步,右臂伸出,喊:“君为师皇我为马!” 再换一边出弓箭步,伸出左臂,喊:“粉身碎骨浑不怕!” 我和丫头听得云里雾里,观众们却都看得如痴如醉,情不自禁地跟着节奏打起了拍子。 身旁一位上了年纪的武林前辈用袖口拭去眼角的泪花:“太美了,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辛向君的动作越来越快,花式也越来越丰富,嘴巴一刻也没歇着,句式一律是“君为……我为……”,比喻的对象五花八门,我听不太清,因为他每一句刚出口就被观众们震天的喝彩声盖了过去。 突见他长臂一挥,以袖风卷起地上的痰盂,一并舞了起来。那只痰盂像获得了生命似的,在他的掌心、指梢、肘弯、脚尖、膝盖之间肆意游走。辛向君时而抛接,时而跳跃,时而原地打转,时而空鸣翻滚,如山间雨燕,又似云中闪电,令人叹为观止。 最后辛向君将痰盂猛地抛向高空,以一个团身后空翻三周半接八个托马斯全旋加720度转体稳稳接住落下的痰盂完美收官,博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我还是没看懂:“那痰盂究竟有什么寓意呢?” 旁边那位武林前辈用一种怀旧的口吻说道:“当年先皇东游,路过辛向君祖父开的茶馆,饮了一杯茶,其间,往那只痰盂里吐过一口痰。” “二位大侠匠心独具,平分秋色,一并晋级,”虽然辛向君的表演难度明显比吴爱煌高出许多,但这种类型的武功评委们谁也不敢妄评高下,皆大欢喜是最好的结局,于是比赛继续愉快地进行。&lt; 第九十七章:远去的江湖梦 “第六场,千里追魂指王重木,对百步穿杨针熊卞慈。” 我和丫头一下就认出了这个熊卞慈正是刚才报名处遇见的那个练“葵花宝典”的家伙,一袭红衣,两手空空,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走起路来轻飘飘,一上台便坐在一把雕工精美的太师椅上,戴上义甲,弹起了古筝。 自称是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转世真身的王重木则身穿黑色道袍,腆着个大肚子,撅着个大屁股,晃着个大脑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高台。 熊卞慈弹完一曲便停了下来,倚在扶手上,微闭双目,似乎在等王重木出手。王重木冷笑一声,紧握双拳,提臂运气,翘臀挺胸,怒目圆睁,脸涨得通红。观众们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他忽然在原地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摇头晃脑起来,就像得了羊癫疯一般。台下的急救大夫刚要抱起药箱冲上去,王重木又猛然间停止了所有动作,摆出个金鸡独立的姿势,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遥指着熊卞慈,口中叽里咕噜念了一通谁也没听懂的语言,接着一跺脚,大喝一声,潇洒地收回右手,大步流星冲到裁判跟前:“哈哈哈,我赢了!” 裁判一头雾水:“对方还没出手呢,你怎么就说自己赢了?” 王重木自信一笑:“她出不出手我都赢定了,刚才我已经用独门绝技‘千里追魂指’点中了她的死穴,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全身筋脉尽断、七窍流血而死。” 裁判眯起双眼,仔细打量着王重木,又摸摸他的额头,关切地问道:“吃药了没?” 王重木皱着眉头闪开,用力地宣告:“吃什么药?我又没病!我的神功是经过17位专家共同认证的!她中了我的千里追魂指,就是输定了!” 一些观众将信将疑地望向熊卞慈,却见她依旧似睡非睡地坐在那里,面带微笑,呼吸均匀,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王重木愈发焦躁:“看什么看?看不出来的!她受了内伤已经不行了!这是在死撑,其实她根本动弹不得!” “得”字刚脱口,嘣嘣嘣,对面古筝的弦全部应声而断,数十道银光激射而出,众人的惊呼声还没落定,王重木已经坠下高台摔了个狗啃泥,浑身上下缠满针线,看上去像一只硕大的纺锤。王重木挣扎着爬起来,呸掉嘴里的泥,胡乱扯着针线,又惊又怒:“谁?是谁偷袭我?!” 裁判宣布:“王重木出局,熊卞慈胜!” “什么?!不对不对!是我先赢的她呀!不信带她去验伤啊!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啦!”王重木语无伦次,在裁判面前手舞足蹈,“不行我们再比过,我会隔空取蛇,还会吹气断金,我有证明文书的啊!” 裁判无奈地摇摇头,几名绿衣大汉和急救大夫冲上前将王重木按倒,就地取材用那些线将他绑了个严实,抬上马车送往疯人院。王大师杀猪般的嚎叫声洒满一路:“我的千里追魂指啊!一个月就死啊!” 望着马车卷起的滚滚黄尘,我哑然失笑,继而怅然若失,那个我曾经满怀崇敬向往不已的高深莫测的江湖忽然间变得像这尘土中的马车一般影影绰绰,轮廓模糊,而那些为天下人所津津乐道的武林传奇和侠义精神也如同王重木的神功证明文书一样,不知真假,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更不知有何意义。 又经过几番类似的较量,比武选将的结果便出来了,熊卞慈轻松夺冠。在雄壮激昂的进行曲中,兵部侍郎秦不灭和“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共同为熊卞慈颁发了奖杯、奖金和大都督委任状,此外,“九州桶业”还送上一份特别大礼:一只24k纯金马桶的一年使用权。 在一群天真活泼的孩童簇拥下,熊卞慈戴着花环站在领奖台上,眼含泪花,娇滴滴地依次感谢了皇上、朝廷、左右丞相、组织本次比赛的兵部和太平州府、在场的三品以上大员、家乡八杰州从郡守到村长等一大串父母官,以及自己在成长道路上遇到过的师长和前辈,还有本次比赛的独家赞助商——九州桶业。 语毕,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官员们交口称赞,为今后多了一位聪明懂事的同仁感到欣慰;观众们深受感动,真切地体会到熊卞慈这份成功的来之不易;被淘汰的选手们自叹不如,默默掏出小本子,一字一句记下了熊卞慈的获奖感言以备日后学习改进;初入江湖的新手们茅塞顿开,暗下决心向偶像看齐,对自己从思想到**来一次彻底的清理,个别雷厉风行者当场就掏出兵器朝自己裤裆中戳去。 还有一些大侠泪流满面,不是被感动,而是因为路途遥远,他们赶到这儿时报名已经截止,结果与这样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失之交臂。虽然我不觉得错过这种比赛的报名是一种遗憾,但善解人意的丫头还是不忘安慰我:“才不稀罕!跟你的神功比起来,这些家伙都是小儿科。” 我自然不能辜负丫头对我的吹捧,当即表态:“嗯!天下那么大,除了太平州还有九个州呢,像我这样神功盖世的人,只要有能力,当个将军还不容易。” “那还真的是不容易,”丫头一盆冷水泼来,“那九个州都是太平光景,不像太平州都督还要上阵杀敌,所以将帅之位人人垂涎,竞争相当惨烈,而且凭的可不是真才实学,而是真金白银。” 我愕然:“不会吧?” 丫头用手比划道:“都督一千万白银,总兵五百万,副将三百万,参将一百万,再往下各级将官也都是明码标价的,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 我虽然读书少,但对数字还是有概念的,摸了摸身上的包袱,里面只有破衣烂衫、夜壶和干瘪的钱袋,顿时识相地打消了当将军的念头,不复妄想。 太平州的精锐部队早已在弧淖城东门外集结完毕,清一色的白袍银铠,军容严整,气势如虹,等待新统领的检阅。在等待的过程中,士兵们按照传统表演了钻火圈、叠罗汉、长枪锁喉、钢刀砍背、空中飞人、单手劈青砖、胸口碎大石等经典项目,展示出超强的实战能力。 作为混沌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变性人统帅,熊大都督一出现在城楼上,便令全军将士不约而同惊艳侧目,整齐的方阵霎时变成风中的麦浪。可惜大都督的行头对熊卞慈来说尺码有些偏大,无论她怎么摆弄都显得不怎么合身,走起路来叮咚作响,像个卖拨浪鼓的。 熊大都督打算作一番气壮山河的就职演说以挽回形象,可还没等她开口,阅兵方阵的外围忽然骚动起来,只见远处黄尘滚滚,士兵们纷纷往城门的方向后退过来。从我和丫头所站的这个垛口望下去,只见洁白齐整的方阵迅速漾开一个越来越大的缺口,就像一盆掺了黄油的牛奶,被肆无忌惮地吞噬着。 究竟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令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钢铁雄师溃不成军?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成千上万的士兵竟全部撤进了城门之内,一个不剩,留下城外遍地横七竖八的兵器、盔甲、旗帜和“誓死保卫太平州、不破智虚终不还”的标语。城墙内侧水泄不通的人群唧唧喳喳,心有余悸: “天哪!幸亏老子反应快!” “好险,差点就完蛋了!”&lt; 第九十八章:奇人归真魔王 我拉着丫头的手渗出了汗珠,心中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又是智虚国的某个魔君带兵来袭,或者是我的克星段未追杀至此,无论是多么恐怖的敌人,我都要首先保护好丫头的安全。 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两手空空,看上去不是段未。他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滚滚沙尘,走过遍地狼藉,来到城墙下。这人体格健壮,从头到脚穿的都是兽皮制品,脸上抹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根本看不清容貌,就像个远离文明世界的野人。 他抬头看了熊卞慈一眼,没有说话,不慌不忙地走到城门边,轻轻地敲了敲门。敲门声不响,城门这一头的士兵们却如闻霹雳,尖叫声此起彼伏,竟一哄而散,眨眼间就从各条大街小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群酒囊饭袋!”兵部侍郎秦不灭恨恨骂道。 弧淖城兵马总教头鱼闵知安慰他道:“大人勿忧,今日天下豪杰尽聚于此,何惧妖魔?!” 秦不灭的目光扫过前来参赛的一众江湖人士:“各位英雄,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谁去拿下此人?” “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也从兜里掏出厚厚一沓银票:“谁能摆平这个魔王,这一百万两就归他!” 众豪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自己和彼此的本领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动。 “南海三十郎!”鱼闵知开始点名,“你们人手最多,对付他一个人肯定没问题。” 那个高个子发言人立即站出来发表声明:“我们兄弟三十人向来恪守侠义之道,从不以多欺少,这是我们做人的底线,还望大人体谅。” 另外二十九人齐刷刷响应:“没错!” 鱼闵知把头转向另一边:“叶千手,你的飞刀例无虚发,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叶千手一拱手,正气凛然:“大人,江湖中人光明正大,断不可在背后暗箭伤人。”说着,他又探头往下看了看,科学地分析道:“何况,他在城门洞里面,我的飞刀不会转弯,飞不到他。” 鱼闵知显然已经受够了:“齐眉、李未!你们号称刀王、剑圣,难道这个关键时候当缩头乌龟吗?!” “大人,不是我们不想出手,刚才比武时我们的兵刃同时断裂了,大家都看到的,没有刀的刀王也是普通人哈,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残疾人了。”齐眉拎着刚才被自己砍掉的那只胳膊,一脸遗憾地解释道。 鱼闵知从地上捡起一柄士兵们丢下的刀:“拿去。” 齐眉使劲摇头:“不可不可,刀是有灵性的生命,只有长期相伴左右的刀才跟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也只有吸收了主人精气神的刀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去你大爷的!”鱼闵知怒不可遏,一刀砍掉了齐眉的另一只胳膊,“你丫以后练脚去吧!” 站在一旁的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见势不妙,噌的一下跃下城墙,像一道闪电划过旷野,消失在天际,比刚才草上飞薛青云的逃跑速度快多了,可见之前获胜实属当之无愧。 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和松狮门长老辛向君对视一眼,不等鱼闵知开口,扑通扑通,双双跪在地上。 吴爱煌叫苦不迭:“大人,我们的武功您是了解的,偏重文学性,可实战性不强呀!求大人看在我们忠君爱国的份上高抬贵手、开一面吧!” 辛向君磕头如捣:“念诗唱颂歌是肯定杀不死这个魔王的,我们去就是白白送死啊!大人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回头我们专门为您编个最脍炙人口的武术套路,以报您的大恩大德。” “废物!”秦不灭抬起一脚,将辛向君从垛口踢了出去。辛向君重重摔在土堆上,鼻青脸肿,一个肩膀脱了臼,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那野人停止敲门,从门洞里走出来,站在辛向君的身旁。 辛向君急忙抽出腰间的短刀,一边在空气中乱挥一边警告道:“走开!走开!这刀可不是吃素的!” 野人跟没看见刀似的,缓缓蹲下身子,把手向辛向君伸了过去。辛向君大吼一声,把刀比向自己的肚子:“你别逼人太甚啊!惹毛了老子一刀捅死自己,溅你一身血就不好看了!” 令我们惊讶的是,野人并没有伤害辛向君,而是温柔地帮他脱臼的肩膀复了位,又替他擦去脸上的血迹。我搞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妖魔?只见他轻轻摸了摸辛向君的脑袋,动了动嘴巴,听不清说了什么,然后自顾自转身走回门洞里,继续执着地敲起门来。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在敲门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辛向君忽然剧烈地抽搐起来,口中咕哝不止,蜷曲的身体急速变小,头发瞬间变成红褐色,同时脸上冒出浓密的红毛,鼻子变得又宽又黑,手脚也向衣裤中缩了进去……转眼间,他竟变成了一条狗! 它抖抖身子,甩开套在身上的衣物,昂首而立,微微探出蓝黑色的舌头,用茫然而愁苦的神情望了我们一眼,摇了摇尾巴,扭头朝远方飞奔而去。 这是什么情况?!莫非这野人会妖法?可也没见他施法啊?难道只那么碰了一下,就能让人变成狗? 秦不灭喃喃道:“归真魔王,名不虚传。” 那吴爱煌看到辛向君的下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一个趔趄从台阶上一路滚到城墙根,晕死在地。其他各路英豪也跑的跑躲的躲,片刻之前还浩浩荡荡的威武之师一转眼只剩下熊卞慈这个光杆司令,只得亲自出马了。 熊卞慈深呼吸数下,硬着头皮向秦不灭、鱼闵知等官员担保:“诸位大人不必惊慌,此人不过会些巫术,邪不胜正,看我去收了他!” 抱着“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精神,大都督熊卞慈英姿飒爽地走下城楼,亲自打开城门,视死如归地站在野人面前,厉声宣告:“妖孽!速来受降!免受皮肉之苦!” 野人一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你就是新上任的大都督吧?”我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声音听上去挺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 “知道就好!”熊卞慈傲然道,“我乃本届比武大会冠军,天下高手皆是我手下败将,我的神功‘金针度人’可在百步之外取人性命,你的雕虫小技根本奈何不了我,在你碰到我之前就能叫你万针穿心!” 我也看好熊卞慈,她的出手速度在之前和王重木比武时已令人大开眼界,眼下野人距离她有十余丈远,根本不可能在她出手前碰到她的身体。但事实证明我和熊卞慈都错了。 “呵,我还以为这兴师动众的比武会选出什么样的高手,原来捧出你这么个绣花枕头。”野人的话音刚落,只听“噗”的一声,熊卞慈不见了! 她刚才站的地方,竟出现一只枕头!图案华美,绣工精细,空中飘着几丝败絮,地上还散落着她的衣物和针线。 乖乖,活人变枕头!说句话就能变!这也太恐怖了。安全第一,我正要拉上丫头赶紧离开这个不祥之地,岂料一伸手抓了个空。 丫头呢?! “你怎么可以这样!”是丫头的声音,我惊出一身冷汗,她正站在台阶下面,皱着眉头教育野人,“就算这些家伙人品有问题,你也不能随便把人变成狗和枕头吧?” “咦?”野人对她的出现感到很好奇,“你是谁?” 丫头毫无畏惧:“你管我是谁?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lt; 第九十九章:一人门非一人 不好!这糊涂丫头!这野人的绝活不就是说人是谁就能把人变成谁么?他要是随口说个物件出来,那丫头就完了。千钧一发,我匆忙出招。 啪!啪!啪! 哎,哎哟!哎哟! 野人捂着自己的脸,晕头转向,一脸迷茫。刚才我一心要阻止他回答丫头的话,所以想的是给他几记耳光打断他发招。他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也没有看到我出招,还误以为是丫头的能力,不禁惊喜道:“嘿,原来高手在这儿。” 丫头知道是我在帮忙,为了阻止野人继续伤人,她索性将错就错,把双手背在身后,装起了高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世间高手如云,可不都像你这样肆意妄为。” 野人似乎被她的气势唬住了,一拱手:“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丫头继续忽悠:“无名无姓,也谈不上什么侠,人称‘还泪公主’,正是在下。”这捣蛋鬼,竟用“还泪盏”来编假名号,一想到这名号源自一只夜壶,再看看丫头那煞有其事的模样,我差点就笑场了。 丫头不等野人回答,接着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归真魔王吧?” 野人嘴角微翘:“叫我魔王就行了。” “好土!”丫头脱口而出。我的神经马上又紧绷起来,担心她的口无遮拦会得罪这魔头。 野人很不服气:“土?哪里土了?魔王耶,多霸气的名号!” “魔王拆开就是‘麻鬼一土’,这还不够土吗?难道你喜欢别人叫你阿土?还是小麻?”丫头说得有板有眼。 野人咧嘴一笑:“高手我见过不少,有趣的可不多,有趣的女高手就只有你一个了。”看来这归真魔王跟丫头差不多,都是神经大条型的,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丫头马上接过话:“我认识很多不男不女的高手,也都挺有趣的。” “哈哈哈!”野人朗声大笑,话锋忽一转,“姑娘,我很喜欢你,交个朋友。贝一一,这是我的本名。” “好啊,我叫丫头。”丫头回得很爽快,然后走过来,亲热地挽起我的胳膊,向贝一一介绍:“他叫沙步奇,既然是朋友,我也不骗你了,其实刚才那一招是他发的,我什么武功都不会。” “哦,幸会。”贝一一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不知是为丫头不会武功还是别的什么。 丫头还不忘替人求情:“作为朋友,可否给个面子,放他们一马?”说着她一指城楼,哪还有什么人影?秦不灭、鱼闵知等人早就趁着我们和贝一一对峙之际溜之大吉了。不管怎么说,我们为他们的撤退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算善事一件。 贝一一倒不以为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着,只是来见识一下比武大会选出的是什么货色。” 丫头又动了慈悲心,抱起地上的绣花枕头:“既然只是见识一下,不如就高抬贵手,把她变回人形吧。” 贝一一耸耸肩:“唉,我的绝技是‘归真’,就是会让对方变成本来应有的样子,可没有本事再变回来。” “这么神奇!”丫头问,“不用碰到对方也能变吗?” “嗯,只要说就行,而且不受我控制,一说出口就会把对方打回原形了。”贝一一说。 丫头劝道:“那你下次可得嘴下留情啊,不要再把人变成绣花枕头或者狗狗了。” 贝一一苦笑道:“呵呵,其实这不能都怨我,如果他们本来不具备这样的特性,我说了也是无效的。比如我说你是个绣花枕头,你也不会变的。” 最后这句让我吓了一跳,幸好丫头确实不是绣花枕头,否则熊卞慈可有伴了。这贝一一的绝技实在厉害,随时随地可能出招,张嘴就来,令人防不胜防。 “贝大侠,以你的能力,对别人作评价的时候还是应该慎言。”我用词非常小心,头一次感到“人类”这个身份的珍贵。 “我这人就是嘴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贝一一说,“还好我不是每次判断都准确的。” 我不禁怀疑之前师父提到的“易形人”中有不少就是被这家伙的一张嘴给变的,于是压低声音提醒丫头:“差不多了,好累。” 我的意思是这么提心吊胆地和一个谈笑间就能改变对方物种属性的魔王聊天实在太累,一言不慎就会中招,要赶紧想办法打发他走。谁知丫头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接着我的话热情地对贝一一说:“累了吧?走,请你吃饭去。” 这傻丫头!我们哪有什么闲钱请人吃饭?再说这家伙什么来路都不知道,干嘛请他?可到了吃饭的地方我才发现,丫头的江湖经验确实比我丰富。都督府里大张筵席,灯烛辉煌,鼓吹喧闹,正在为熊卞慈准备庆功宴的奴仆们一见到归真魔王,立刻哇哇叫着四散而逃,留下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和琼浆玉液任我们大快朵颐。借归真魔王的威名白吃一顿酒席,又借花献佛用这酒席请了归真魔王,可谓一箭双雕,而丫头这一招真正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些好吃好喝的令贝一一心情大好,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且,嘴巴里塞满食物的他连说话都没空,更不必担心会出口伤人了。 酒足饭饱,丫头又趁热打铁,邀请贝一一与我们同行,携手共赴宏伟目标。 “不。”贝一一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丫头不解道:“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吗?” “很愿意。”贝一一投向丫头的眼神饱含深情。 丫头又问:“那是对我们要做的这件事没有兴趣吗?” “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这也是我的梦想。”他的回答令我们愈发不解。 我问:“那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同行呢?” 贝一一没有直接回答,抹了抹嘴巴,反问道:“听说过‘一人门’吗?” 我摇摇头,丫头点点头,说:“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神秘门派,创始人是个做豆腐的大娘,这个门派没有师承、没有武功、没有典籍、没有建筑、没有神像,成立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连个前去道贺的江湖朋友都没有,千百年来始终默默无闻,从未参与江湖事务,也无江湖恩怨,如空气一般透明。” 我忍不住问道:“这么多年下来,门下总会出些有名的人物吧?总有些弟子门徒什么的吧?” 丫头说:“‘一人门’顾名思义,门下只有一个人。” 我追问:“那这门派怎么延续下来的?” 丫头说:“很简单,上一任掌门物色好接班人后便退出门派,后者自动接任。” 我说:“这也太随便了吧?那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变故怎么办?比如前任掌门还没来得及选好接班人就挂了,那岂不就灭门了?” 丫头说:“这事还真发生过,那是很多年前,‘一人门’第二十七任掌门独孤独接管门派不到十天,就被一辆超速行驶的马车撞飞身亡,正当史官们准备为‘一人门’的历史画上句号时,各地忽然冒出许多人来,自告奋勇要当‘一人门’的掌门。” 我揣测道:“他们有什么企图吗?” 丫头摆摆手:“‘一人门’既无江湖地位,也没分毫财产,图什么也比图这个强,这些人只是不忍‘一人门’就此消失。其实对他们来说,加不加入‘一人门’只是个形式,他们的内心早已皈依此门。所以,后来事情也解决得很顺利,他们中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一个人安葬了独孤独,顺便接任了掌门,无人有异议,各归各位,生活继续。”&lt; 第一百章:预言者慢书生 我愈发好奇:“这个‘一人门’究竟魅力何在?能让这么多人无所图地追随。” 丫头淡淡一笑:“这魅力源自‘一人门’的宗旨,也就是唯一的一条门规: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只由自己去做。” “好绕口,”我直挠头,“前半句好懂,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丫头说:“就是不因自己的**牵连他人的命运。” “没错,”一直边吃边听的贝一一放下手中的半只羊腿,“世间之人,或为欲念所缚,或缚住他人为一己私欲买单。正视自我、坚守自性,说起来容易,做得到的人却寥寥。” 我似乎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人门’。” 丫头看贝一一的目光明显多了一分敬意:“看来你也是‘一人门’的追随者。” 贝一一的笑容很复杂:“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能与你们同行的原因,我选择的路只能一个人走,这样对你们、对我都很好。” 考虑到他的绝技,为了避免丫头和我被误伤到,这确实是个安全的方式。但这一路过来,他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符合“五奇人”条件的高手,要实现宏伟目标不能没有他的帮助,何况跟他在一起,就不用怕段未了。于是我直言相告:“我的师父是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他告诉我,这次下山,只要找到另外四个像我一样身怀绝技的人,就能拯救天下苍生、创建美丽新世界了。你的出现就是这个预言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你说的是五奇人吧。”贝一一说。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太平州会看图识字的小孩都知道,你难道没看过《五奇录》吗?” 我一头雾水:“《五奇录》是什么东西?” “一本连环画,里面提到过你师父说的这个预言,也是说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下山寻找另外四个伙伴,想要拯救天下。” 我晕!敢情师父是用连环画里的故事忽悠了我这么多年,难怪他跟我说“书有屁用”,原来是怕穿帮。 我忙问他:“你有这书吗?借我看看。”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身上怎么可能带本连环画。不过这都督府的书房里应该有。” 果然,我们在书房里找到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五奇录》,翻开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画的竟和现实惊人地一致!故事从一位传奇剑客的成名开始,说到皇帝如何邂逅绝代佳人又如何求之不得,说到美男大赛,说到一名奇童的降世以及被寄养,又到品道究竟汤、美人团上山和失败的初恋,再到金蟾湖畔、槐树下的霹雳和丫头的出现……仿佛我这十多年的生活在这连环画里又重新过了一遍。 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大部分人物的姓名都与现实不同,或者被隐去,比如我,开始叫“奇童”,领悟绝技后又被称作“脱杀者”。而且许多重要片段也有所缺失,比如先皇驾崩的真相只字未提;我非常好奇的老槐树山洞里发生的事,书中也一笔带过;还有我问薛青云大侠的那个问题在书里也没有得到解答,画到美男大赛那一夜时,只有满纸模糊而不规则的黑白方格。 贝一一解释说,如果不这样处理,大家就看不到这本连环画了。 “咦,怎么没了?”我翻到最后一页,画的是“脱杀者”和小丫头一同下山,故事就此结束了。 贝一一撇撇嘴:“是的,我也只看到这儿,一直以为有续集,等了好多年也没见到,后来听说是作者失踪了。” 我翻回扉页,下方三个小字依稀可辨:慢书生。 “这家伙是个超级慢性子,”贝一一介绍道,“画这一册就用了十年时间,就算他不失踪,续集恐怕也要等上十几年了。” 我问:“你看这本连环画时多大?” 贝一一说:“十多年前了。” “他能预知未来!”我惊喜道,“这上面的内容和我下山前的经历几乎一样。”看来又找到一条奇人的线索了,可是他失踪了,怎么找? “不管他去了哪,反正肯定是不在太平州境内了,”贝一一说,“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或许能帮到你们。” 我忙问:“谁?” “慢书生的师兄,就住在南边三十里外的村庄里。” “那我们快出发吧!” “急什么?饭都没吃完,我还有一点私事要办。” 我本来也不是急性子,但眼前是茫茫征途,身后有段未追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奇人,又不愿意和我们同行,现在找到一条新线索,实在难以气定神闲坐失良机。 贝一一从羊腿上咬下一块肉,慢悠悠嚼着:“急什么,你看这四季更迭、日月轮替、风起雨落、草长花开,可曾有谁匆匆?人除了三急,没有什么值得急的。” 丫头笑道:“看不出,你打扮得这么粗犷,说话倒挺有禅意。” “呵呵,这都是慢书生说的。” “那我更等不及想要认识他了,”丫头说,“你究竟还要办什么事?” “先陪我去劫个狱。” 弧淖城以南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静谧而壮美,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烟,我们骑上丫头从马厩挑来的三匹快马,一出城门便折向东边而去,走了没多久,就被一群低矮细长的山丘挡住去路。这些山丘像鳄鱼的牙齿一样纵横交错着插入原野,将暗黄色的大地撕成无数片不规则的拼图。我们在这些拼图中绕来转去,终于找到了贝一一要劫的那座监狱——卧龙狱。 对于监狱我并不陌生,在九曲山脉的深处,就有一所名叫“归去来”的监狱,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关的都是朝廷四品以上大员和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囚犯们既不受欺虐也不用劳动,锦衣玉食,醉生梦死,还能根据需求获得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别服务,除了不能随便离开这个地方之外,日子过得简直比神仙还舒坦。天下获罪之人都渴望能被关到归去来狱,但真正被关进去的大多是巨贪,因为只有具备他们那样的财力和人脉才够资格。还有一些并未犯罪的豪绅富贾或江湖中人,为躲私人恩怨,也会一掷千金来这儿避风头,顺便感受一下生活的美好。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只见识过这一座监狱,以至于我至今都没分清监狱和温泉山庄的区别所在。 眼前这座“卧龙狱”则彻底颠覆了我对监狱的概念,远远望去,光秃秃的地面上圈起一道绵延几里、高达数丈的围墙,遍布青苔的墙面阴沉冷漠,仿佛一块巨大的冰层,吞噬了附近所有的热量与生机,令墙外几十步之内寸草不生,连远处的灌木都瑟瑟发抖。夕阳的余晖洒在这黑暗的冰层上,竟也泛不出一丝涟漪,耀不出一丝光亮。锈迹斑斑的铁门半掩着,在风中发出“哐哐”的撞击声。 “惩治罪恶的地方往往会产生更大的罪恶。”贝一一自言自语道。据他介绍,这是太平州最大的监狱,里面关着各种穷凶极恶的堕落灵魂,有打家劫舍的强盗,有拐卖妇女的人贩,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徒……狱卒们把这类家伙统称为“兽犯”,听上去就是不好惹的,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在监狱里拉帮结伙、收保护费、打架斗殴,跟在监狱外面干的事几乎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所创新,比如敲诈勒索狱卒、勾引狱卒老婆等等……&lt; 第一百零一章:谈笑间人变蛋 与此相对的,还有许多“羊犯”,比如偷吃狗粮的流浪汉、夺走差役皮鞭的农夫、刺伤正在对自己施暴的主人的小丫鬟、写诗嘲讽皇犬忠的落第秀才,等等。狱卒们并不关心他们的入狱缘由,只看危险程度,因此对“兽犯”们大多忌惮三分,对“羊犯”们则青睐有加。 在特殊的关照下,“羊犯”们承担起监狱内外全部的体力活,包括挖矿、伐木、种田、饲养、维修、清洁以及给狱卒们洗脚、倒马桶、当马骑等等,不仅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还令整座监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美好气象。这可不是什么歧视,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关爱,要知道,服刑这么些年,如果每天都像狱卒和“兽犯”们一样,好吃懒做、无所事事,那将是多么庸碌的一段人生?将来追忆往事时会感到多么懊悔?写起回忆录来都没有底气。然而现在,“羊犯”们得到了这么多充实自我、磨练意志的好机会,通过实践学到了横跨农林牧、建筑业、服务业等多领域的无数宝贵的技能,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做下等人的道理,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明显增强,最终成长为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对社会有用的人。“卧龙狱”的牢头将上述经验写入工作报告,第二年就被擢升为刑部提牢主事。 可是好心没好报,他刚升官没多久,几十名“羊犯”竟发起了一场暴动,占领了“卧龙狱”,绑了新上任的牢头和几个狱卒。皇犬忠马上委任胞弟皇小犬为讨逆元帅,调集了远近几十座城的十余万官兵,将监狱围了个水泄不通。不知情的百姓们还以为皇大人这是要与智虚国决一死战了,振奋不已。 暴动者们的初衷只是想引起州府的关注,见目的已达到,便派了个和谈使者,提出三项请求:改善生活条件、降低劳动量、对所有犯人一视同仁。 皇小犬一刀砍掉了和谈使者的脑袋,并将写着请求的血书塞进他的嘴里,用投石器抛过高高的围墙,随即发动了总攻。这一战,风云变色,草木披靡,官军使用了巢车、临冲、弩炮、云梯、飞鸢、攻城塔、霹雳索等最先进的器械,动用了拆你妹工兵团、绿帽子敢死队、三角裤特种部队、海蜇皮突击队等最精锐的力量,运用了火攻、水攻、心理战、挖地道、放毒气、扔肥皂、噪音干扰、打小人诅咒等最玄妙的战术,经过三天三夜的鏖战,终于大获全胜,仅以阵亡518人、伤2557人的微小代价,就全歼了暴动者29人。战后进一步的调查显示,29名暴动者全系自杀身亡,而官军所有的伤亡都是因器械操作不当以及人员拥挤互相踩踏造成的。于是,战报就改成了:是役,统帅一马当先,将士舍身报国,无一人伤于敌军之手,众贼震慑,肝胆俱裂,不战而亡。 这事就发生在几天前,空气中的血腥味没有散尽,喊杀声和哭叫声似乎还在山谷中游荡。潮湿的泥地上留下了纵横交织的马蹄印和轱辘印,看上去就像潜伏着无数条鳄鱼。围墙外面立着一排铁十字架,每一座上面都钉着一个衣不蔽体、血迹斑斑的人。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外面只有两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们发现我们之前,贝一一就结束了战斗,将他们分别变成了一头死猪和一坨脏兮兮的动物内脏。我原以为被变成动物内脏的那个家伙和被变成猪的有什么从属关系,用“探罪之眼”一看才知道,这家伙确实就是个杂碎,门外十字架上的受害者,有一半命丧此人之手。官军向来有杀一儆百的传统,但所有参与暴动的人都已经死了,虐尸的警示作用有限,于是皇小犬就用抽签的方式从其余的“羊犯”中挑了五十个,以知情不报、协同作乱的罪名,将他们一个一个活活钉在十字架上,风吹日晒,不给吃喝。从“探罪之眼”中看到这一幕,我只希望此刻皇小犬就站在我面前,好让我一招把他也钉到架子上去。 丫头打马上前,来到一座十字架旁边,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又摸摸他的胸口,转过脸来,红着眼圈冲我摇了摇头。“不用试了,好几天了。”贝一一说。 占领监狱之后,皇小犬将大部分士兵派去弧淖城参加新任大都督的阅兵典礼,自己带了几百名亲兵留在这儿逍遥快活。我们穿过铁门,里面是一个空旷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座造型奇特的山。它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小后大,均呈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条面朝我们趴着酣睡的恐龙。“恐龙”的脑门当中嵌着两扇巨大的石门,贝一一告诉我们,这座山就是“卧龙狱”,里面挖凿了无数的通道和孔穴,四通八达,如蜂巢一般。 身穿白袍头戴黄盔的士兵们从山前的石门迎着夕阳鱼贯而出,在这暮色迷离的黄昏,他们结束了一天辛勤的吃喝嫖赌,放下了臭不可闻的金银财宝和血迹未干的刀枪棍棒,暂时将那些烧杀抢掠的生活琐事丢到一边,抛却凡尘俗念,驱走物欲心魔,与知心好友一起,三五成群,高谈嬉笑,投身大自然的怀抱,享受这稍纵即逝的宁静和欢愉。 的确稍纵即逝,贝一一将马鞭狠狠向前甩去,高声喝骂道:“你们这群王八蛋!” 除了几个眼尖的飞快转身溜进石门之外,已经走到广场上的几十名士兵几乎同时从我们眼前消失,变成了一颗颗圆圆的、西瓜大小的蛋,呈辐射状散落在石门周围,星罗棋布,晶莹剔透。 丫头破颜而笑:“好大的蛋,喂猪正好。” 我们轻勒缰绳,不慌不忙地朝石门逼近。我注意到石门两侧的山体上有许多六边形的窟窿,这些窟窿分布均匀,大小都只能容得下一颗脑袋,身子肯定钻不过去。对于和一座山融为一体的卧龙狱来说,除了坚不可摧的石门,这些窟窿就是最好的防御屏障了,守军可以从这儿往外放箭、丢火把、喷射滚烫的大粪,让进攻者痛不欲生。那些大粪都是卧龙狱中所有住户日常积累下来的,但说到它们是如何变成犀利的武器,就得归功于“九州桶业”了。 众所周知,“九州桶业”在桶类制造和营销方面享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研发出的最新一代马桶“冰火桶”采用球形结构,容量大、密封性强,不仅具有冷藏保鲜功能,可以储存粪便达数年之久而不泄漏一丝气味,还能利用生物电进行加热,只要让犯人把它抱在怀里一刻钟,一桶滚烫的大粪就出炉了。这两项功能后来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前者用来保存食物,后者用来烹饪食物,深受家庭主妇们的喜爱。 丫头并没有从这些窟窿里看到如此远大的前景,只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便对我说:“小心他们偷袭。” 其实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刚才那两个巡逻的家伙和几十颗蛋全是贝一一的功劳,我一根毛都没捞着。但面对扑面而来的数百支利箭和滚烫的大粪,贝一一的绝技就毫无用武之地了,瞧我的! 嗖嗖嗖!地上那几十只西瓜大小的蛋瞬间升到了半空,重重叠叠,整齐地排成一个巨大的立方体,挡在我们面前。眨眼间,砰砰砰!它们纷纷像气球一样爆裂开来,蛋液溅得到处都是,那些没被射爆的也沾满了大粪,变得又脏又臭。&lt; 第一百零二章:让先生的骸骨 贝一一朝我一竖大拇指,接着面向那些窟窿吼道:“暗箭伤人的鼠辈们!有本事出来一见高下。” 话音刚落,窟窿里就传出一阵金属撞击声、马桶落地声和惊叫声,紧接着,吱吱之声响成一片。只见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老鼠慌慌张张从窟窿眼窜出,褐色的家鼠、黄色的田鼠、金色的仓鼠,应有尽有。他们瞪着小眼,吹着胡须,抖着尾巴,撒开四爪,漫山遍野地奔逃,一眨眼都消失在暮色中。 在我和贝一一天衣无缝的配合下,所有障碍都已扫清,石门紧闭,就在眼前。贝一一充满期待地问我:“你能把这也轰开吗?” 我仰头看看三人多高的石门,无奈地耸耸肩:“我的绝技要看到对方犯下的罪或在危急关头才能施展,除非这门忽然倒下来要压死我们,否则我也无法对它出招。” 丫头开始向敌人发动心理攻势:“你们以为躲在里面当缩头乌龟就安全了吗?信不信归真魔王现在就把你们都变成缩头乌龟!” 这话立竿见影,石门隆隆地打开了。但从门里涌出的不是投降者,而是无数凶神恶煞的人,他们蓬头垢面、张牙舞爪,将深不可测的隧道挤得水泄不通,如被捅了窝的马蜂群一般向我们扑来,这些看来就是连狱卒都畏惧三分的“兽犯”了。隧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干掉他们!杀一个三百两!上!给我上!” 才值三百两?!我气得连发数招,将几个冲在最前面的“兽犯”掀到半空,向隧道里面丢去,但这丝毫无法吓止疯狂的人潮,更多的“兽犯”嗷嗷叫着杀过来。 “一群人渣!”贝一一一脸鄙夷道,漫不经心地用双脚夹了夹马肚子,摇摇晃晃向隧道前进。 这一回的数量实在太多,以至于那条隧道都发出一声闷响,仿佛它的后面连着一个撑得很饱的胃。伴着饱嗝,刚才震天的喊杀声和汹涌的人潮眨眼间灰飞烟灭,四周寂静无声,眼前空荡无人,地上撒满了破衣烂衫和一堆堆灰白色的渣滓。 距离远在贝一一射程之外的幸存士兵和“兽犯”们只怔了一怔,便彻底崩溃了,轰的一下集体向后转,争先恐后、丢盔卸甲地朝隧道深处狂奔而去。看着这些无恶不作的家伙屁滚尿流的模样,真是过瘾,也令我对前途充满了信心,有贝一一这等绝技,何愁天下不平? 隧道向我们敞开怀抱,从外面能看见两侧的墙上每隔十步左右就挂着一只马桶模样的东西,发出比火把亮得多的白色光芒,将隧道照得如同白昼。卧龙狱的照明系统是“九州桶业”开发的,考虑到卧龙狱的特殊位置和复杂结构,如果使用传统的火把,释放出的烟肯定会把里面的人都熏出肺病来,还容易引起火灾,所以他们在“冰火桶”的基础上做了改进,发明了“日月桶”,这种马桶可以从粪便中提炼出沼气,并用来照明,亮度超过火把百倍。 我们下了马,踩着遍地的人渣,往里走了没多远,看见路旁有几个腿脚受伤的人,正在一边啜泣一边奋力向前爬,仿佛一群被砍掉半截的蚯蚓,看上去既悲壮又励志。其中一条“蚯蚓”的装束与众不同,应该是刚才给我们每个人开价三百两的头头。这家伙是个讲究人,衣裤鞋袜都是崭新的,色彩还挺明艳,头发、脸上和双手都打理得很干净,保养得也不错,腰间别着香囊,身上还有香水的味道,怎么看都跟监狱这环境格格不入。 他也注意到了我们,惊叫一声,飞快地滚向一旁,整个人都贴到墙壁上去了,翘起兰花指:“你们,你们……”搞得好像我们企图非礼他似的。 丫头走到他身边,蹲下去安慰道:“别怕,我们只是来劫狱,配合点就没事,你是这里的牢头吧?怎么称呼?” “嗯,我姓宋,名圭希,叫我宋头就行,”牢头楚楚可怜地点点头,说话也娘里娘气的:“我来了才几个月,你们以前有什么恩怨我也不清楚的,你们要劫谁就劫去吧,我保证不拦的。” “你倒是拦得住啊?”贝一一说,“我们要的不是人。” 牢头马上掏出一串钥匙递过来:“给!这是我金库的钥匙,你们要什么宝贝尽管拿!” 贝一一推开他的手:“谁要你的脏钱?!” 牢头一愣,眼泪马上流了下来:“呜呜,难道是要我的命吗?呜呜,我是好人啊,干嘛要杀我?我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从小吃素,从不杀生,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哭半天的,呜呜,我到处借钱才买下这个小官,几十万银子花掉,屁股都没坐热,就碰上你们,呜呜,本都没有捞回来,还欠了一屁股债,我容易嘛,呜呜,犯人也不要,钱也不要,就想要我命,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呜呜,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 乖乖,哭得我心都要碎了,幸好贝一一及时打断了他:“闭嘴!我是来拿让先生的遗骸的。” 隧道里顿时鸦雀无声,宋牢头的哭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和物都仿佛被琥珀裹住了一般,只有被“日月桶”发出的强光照亮的细小灰尘还在空中似银河般游动,却衬得这一切更像幻境,仿佛时间在这儿被偷走了一小段,当它重新回来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说了一句话。 丫头:“让先生死了?” 我:“谁是让先生?” 牢头:“让先生不是我杀的!” 贝一一:“我只要遗骸。”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lt; 第一百零三章:天下十大名师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于是他展开了暗中调查,发现他的上司——该粮仓的仓使原来是一只大硕鼠,此人上任以来,经常通过开假票、做假账、变造单据等手段捞油水,每次从农民手里收粮时采用低价收购、高价入账的办法套取差价,获利无数,还与奸商勾结倒卖粮食,遇到上头来检查就用借粮、掺假粮等伎俩蒙混过关,多年下来,空了粮仓,饱了私囊。让先生把搜集来的证据交到七贤州通判何以滩手里,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让先生就被停了职,证据也有去无回。让先生毫不气馁,又多方求助、费尽周折地将举报信递到了户部。就在户部调查组踏上七贤州地界的那一天,粮仓恰到好处地失了火,片甲不留,死无对证。调查组一无所获,但让先生并不善罢甘休,开始四处寻访被坑骗的卖粮农民,还找到一位曾经与仓使合伙倒卖粮食的商人,此人因嗜赌破产之后被仓使一脚踢开,如今成了最可靠的污点证人,然后重新取证、上告,又来来回回折腾了好久,仓使才最终被拉下马来。 只听说过这件事的人会以为让先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一根筋,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让先生一生中大部分时候都在让,小到排队礼让,大到名利谦让,从不与人相争,还经常拿出自己的微薄收入帮助穷苦人。在街坊乡邻眼中,让先生是一个博学多识的智者、彬彬有礼的君子,孩童们喜欢听他讲的故事,书生们喜欢看他写的文章,老人们喜欢谈论他做的善举。 让先生曾对自己的学生们说:“天下事,有些当让,有些可让可不让,其余则决不可让,当此关头,如临深渊,让之,即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所以,真正对他恨之入骨的只是那些不被让先生所“让”的官老爷和有钱人。 将仓使拉下马后,让先生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他的言行,研读他的文章,了解他的思想。让先生也将这种影响力用到自己的抱负上,为民请命,打抱不平,让远近的官绅豪强对他是又恨又怕。他们找来几个毛贼,让他们去偷让先生的家,结果毛贼们在那破旧的茅草屋里除了一堆他们看不懂的书籍之外什么也没翻到,反倒被门外丛生的荆棘划得遍体鳞伤。他们又雇了当地最跋扈的地头蛇,叫他去警告威胁让先生,没想到一番对话之后,地头蛇竟成了让先生的忠实粉丝,弃恶从善剃度出家了。豪强们不死心,又请来一帮江湖小报的探子,起早贪黑地跟踪让先生,打探他的**,指望能挖点劲爆的猛料,搞臭让先生,遗憾的是,探子们既没看见绯闻,也没搜出污点,为了交差只好回去瞎编一通,漏洞百出根本没人相信,纷纷丢了饭碗。 不久后的一天,吏部一纸文书忽然飘到让先生的手中,命他去当《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即刻启程上任,这一下连升了六七级,换作旁人恐怕要激动得心肌梗塞,让先生却只淡淡地对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催促道:“我们出发吧。”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当天中午,又一名使者快马加鞭赶到,带来皇上的谕旨,封让先生为侯爵,赐金百两、帛千匹,让先生又对新来的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非常生气:“难道连‘谢主隆恩’都不会说吗?”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果然,傍晚时分,第二道谕旨来了,撤了让先生的侯爵、副纂修之位还有先前暂被停职的副仓使,一撸到底,还要抄他家,让先生指着还堆放在门边的百两黄金和千匹布帛,对使者说:“知道了,原封未动。” 三位使者都很惊讶:“您能未卜先知呀?!” 让先生笑笑:“官场之事,不卜亦知。” 原来,这一波三折之事是这样发生的:让先生的才学和德行有口皆碑,传到朝廷,求贤若渴的右丞相耿不同便上表举荐让先生担任《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这可急坏了翰林院大学士文邙,就是曾经当过美男大赛评委的那一位,经过这么多年在官场和文坛的翻云覆雨,如今的他已身负“天下第一才子”之名,著作等身,门徒遍地,这次被皇上钦点为《九州文献大成》的总纂修,要集百家之言、揽千秋万象,编纂出一部有史以来最博大精深的旷世经典,离名垂青史仅有一步之遥。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先生的出现是很致命的,大学士文邙很清楚,自己的风格与让先生格格不入,水平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让那家伙来当副纂修,不仅会抢走自己的风光,还会平添数不尽的麻烦。于是他果断出击,发动一众门徒翻出让先生写过的所有文章,捕风捉影地搜集了一大堆让先生侮辱皇上、诽谤朝廷、亵渎先贤的“罪证”,然后动用最给力的几道关系,从前朝老臣到后宫爱妃,织成天罗地,撒向皇上,连公主们也没闲着,出于在美男大赛中与文邙结下的深厚友谊,纷纷挺身而出助以一臂之力。事实证明,文邙的关系经得起实战的考验,这些人办事效率都极高,一天的工夫就把让先生从当世孔孟变成了泥猪癞狗,搞得皇上一个劲哀叹自己遇人不淑,对人性的不可靠感到非常失望和痛心。 被抄了家后,让先生一身轻松地离开了七贤州,开始游学四方,遍览山水,每到一处都会干几件让地头蛇们咬牙切齿、让百姓们拍手称快的事。最后,他来到了战火肆虐、饥荒横行的太平州,发现自己这些年在天南海北见到的可笑之事与可恨之事加起来还不到脚下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十分之一,便毅然决定留了下来。 &lt; 第一百零四章:零丁城殉道者 江面宽阔,波涛翻滚,浑浊的潮水在坑坑洼洼的堤岸上来来去去,冲刷着躺在泥沙中的一块已经断成数截的青灰色石碑,令刻在上面的“一日江”三个暗红色大字时隐时现。 这便是太平州与智虚国的界江了,它的两端连着大海,水流湍急,深不可测,传说江里有一种体型庞大的恐怖生物,任何船只渡江都必须在一日内抵岸,时辰一过就会立刻被拖入江底。 对岸是智虚大军的营地,远远望去,乳白色帐篷星罗棋布,橘红的火把和深黑的浓烟团簇相拥。向下游望去,不远处便是零丁城。 零丁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零丁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我们要过江,零丁城是唯一的渡口。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零丁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我们身旁经过,没人看我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丫头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我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我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我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丫头惊叫起来,我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我心中的怒火。 但我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我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我拉着丫头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我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我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我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再说。”另一人说。 于是他们拔出小卒胸前的长枪,用布包住他的伤口,开始挖坑,我和丫头也上去帮忙。夜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接一阵古怪的声音,从城池方向裂空而来,犹如群兽嘶吼,令人不寒而栗。 丫头皱起眉头:“什么声音这么难听?” “是智虚军号。” 众人顿时头皮炸开浑身发毛,不是因为那军号,而是这答话之人,竟是那小卒! 回头看去,只见小卒噌地一下坐了起来,胸口的布条微微渗出血迹。他揉揉后脑勺,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困惑:“我怎么在这儿?” 那两个小伙吓得话也说不出了,丫头反应最快,一脸惊喜:“你没死啊!” “死?不好!”小卒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往外奔去。 这家伙是人是鬼?又要干什么去?我脑中一片混乱,来不及细想,便急追上去。一路跟到江边,只见江面上战船林立,火箭如雨,鼓声震天。守军水寨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烟火与血腥味,一艘五层高的战船直直地向水寨冲来。小卒迎着纷纷后撤的官兵,径直冲向水寨最前沿,站在一艘飘摇的小船上,朝这艘智虚战船拼命挥舞双臂。 我转过身,丫头正停在面前连连喘气,我指着那两个远远跟来又掉头逃命的小伙,告诉她:“你跟他们先躲一下,我去把这家伙救回来。” “不,我要跟你一起!”丫头固执地拉住我。 我说:“太危险了,我没法一边救他一边照顾你。” 丫头振振有词:“才不用你照顾,鲁天赐说过,我们将会一起改变天下,所以我不可能死在这地方。” 我扶着丫头的肩膀,耐心地解释道:“就算鲁天赐的预言百发百中,也不代表你不会受伤,万一被箭射成残废或是被火烧毁容,人家可不负责赔偿。” 趁着丫头犹豫的间隙,我匆忙跑到小卒身边,拉住他的衣服往后一拽:“你被枪戳傻了?想碰瓷吗?拜托找个吨位小点的。”&lt; 第一百零五章:没有前世的人 小卒挣脱我,头也不回地说:“不能让他们登岸,后面都是老百姓。” 我指着江面上密密麻麻的敌舰:“你这小身板挡得住这么多?” 他斩钉截铁:“就从这艘开始!” 说话间,那艘战船已经冲破水寨的防护栏,碾碎十几艘小船,残片横飞,势不可挡。金光闪闪的船首像扑面而来,雕的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身穿宝蓝色丝裙,长发及肩,柳腰微摆,一手托碗,一手执锤,雕工精美,如幻如真,这莫非是智虚国的女王或他们信奉的神明? 我的脱杀技对没有生命的物体并不起作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船不断逼近。小卒面无惧色,目光坚定,舒展双臂,仿佛即将拥抱的是一片美丽的云彩。被他这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我也放弃了躲闪,硬起头皮,绷紧全身,暗自祈祷那“揍死盾”能再建奇功。 伴随着巨大的摩擦和破裂之声,战船猛然减速,不过惯性带起的波浪还是将我们脚下的小船掀上半空,我和小卒被重重地抛到岸上。船首像上那女子俯视着全身湿透眼冒金星的我们,一双妖媚的眼睛夺魄勾魂。 我们爬起来,后退几步,抬头望去,高高的船头走出来一位冷艳动人的少女,容貌与船首像上的女子一模一样,装束却截然不同,头戴鸟翼型银盔,肩披淡紫色披风,身穿镶有翡翠的雕纹金丝甲,英姿飒爽。她的声音和她的表情一样冷峻锐利,如刀裂空:“别人都在逃命,你们却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倒也稀奇,报个名来。” 小卒毫无惧色,高声道:“在下无名小辈,只请将军放无辜百姓们一条生路。” 这姑娘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一点,却已是一支军队的统领,我在弧淖城竞选大将军未能如愿,怎么着也大不过她的级别了,只好说:“我是江湖菜鸟,路过。” “哟?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金甲少女不以为然地将一条腿搭上船沿,探出身子打量我们,甲裙飘飘,玉肢纤纤,细长光洁的脚踝上系着一只黑色铃铛。那线条,那肌肤,啧啧,当真是杀人不见血。 正看得出神,忽觉屁股被人使劲拧了一把,疼得直咧嘴,丫头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蹙起眉头瞪着我,那眼神活像要把我吃了。 我正色道:“别闹,在谈军机大事呢。” 丫头警觉的目光在我的眼睛和金甲少女的大腿之间画出一道弧线,质问道:“你刚瞅哪呢?” 我急中生智答道:“我是觉得那件金丝甲跟你很合身,想给你也买件,可你比她更苗条,不知道该买多大尺码的。”于是丫头开始欢快地打量起自己的身材来。 “混沌**中无人,竟找几个小鬼来当炮灰,你们难道不怕死?”金甲少女的语气依旧像狼牙棒上的铁齿一样冰冷,小卒的装扮让她误以为我们都是官兵了。 我刚才其实是没来得及躲闪而不是不怕死,所以没好意思回答,小卒凛然道:“不怕。” “哦?是么?”她嘴角牵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一切在电光石火间便已发生,寒光一闪,噗的一声,一枝箭直没入小卒右腹,箭羽随着残留的劲道微微晃动,小卒应声倒地。 好快的身手,我根本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拿起的弓,也没看见她放下弓,她依然保持着俯身问话的姿势。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用弓。 我弯腰去看小卒,脉搏、呼吸全无。 我高声喝问:“他只是想救人,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甲少女淡淡道:“不怕死的人难道还在乎被杀么?” 丫头低声提醒我:“先下手为强。” 没错,这少女杀人不眨眼,必须抢得先机,我暗暗开始发功。奇怪的是,虽然明知道是她杀了小卒,罪行昭然,可我心中的敌意却闪烁游移,飘忽不定,难以聚成合力。更糟糕的是,我无法做到在瞄准她的同时又不被她迷人的大腿分散注意力,根本使不出绝技。 智虚人的号角声又响起,战鼓隆隆。金甲少女兴味索然地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三头六臂呢,没劲,要不也送你们这对小情人下去陪那呆子算了。” 丫头一犟脖子:“什么了不起,来啊!” 话音未落,那少女又打了个呵欠,一枝弓箭从她身旁卫兵的箭囊中激射而出,刺向丫头。我一个移步挡在丫头面前,闭眼咬牙以身为盾。可一点也没痛感,睁眼一看,面前赫然站着个人。又是那小卒,不知他什么时候又活过来的,这次箭直接贯入他的额头,他又死了。 我和丫头蹲在小卒身边,又难过又纳闷。金甲少女“咦”了一声,沉默片刻,然后嘀咕了一句什么,便转身走出了我的视野,紫色铃铛随着脚步发出清越婉转的空响。 不一会儿,战船缓缓退出了水寨,江上响起阵阵锣声,其他战船也纷纷掉头而去。智虚人退兵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小卒又醒了过来,拔出额头的箭,一脸懵懂:“怎么回事?” 这一切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解释清楚,我当即用“比邻镜”召唤出师父。 师父听完我的讲述,说:“把居然大师送你的‘还泪盏’递给他。” 丫头取出“还泪盏”,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养起一朵仙人球,披坚执锐地守在壶口。师父问我:“你不怕起夜时拿错夜壶吗?” 我一思量,顿时感到腹股沟一阵哆嗦。 小卒接过“还泪盏”,师父说:“你对它念一句‘塔特瓦玛西’。” 小卒说:“塔特瓦玛西。” “还泪盏”霎时亮起,向四面八方射出奇异光彩,仙人掌也裂成数瓣,向空中投射出一幅巨大的幻景:无数人在山林中厮杀,一壮汉披头散发,挥舞着流星锤,所向披靡,直冲到一顶缀满鲜花和彩绸的大轿跟前,抡锤便击,大轿登时碎为齑粉,轿中人也当场毙命。壮汉看了一眼死者,忽然发疯似的扑上去,抱起尸身仰天长哭…… 小卒的手微微抖着:“这……是……” “前世的你是位义士,在一次聚众伏击奸宦的行动中,因为走漏风声,中了圈套,误杀了挚爱女子,悲伤自尽,”师父说,“蓝止歌,你是当今世上的五奇人之一,和沙步奇一样,身负伟大使命。你拥有不死之身,正如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丫头顽皮地掰过蓝止歌的肩头,打量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凤凰男呀?” 却见蓝止歌伸出手指轻拂眼角,诧异道:“我心里并不难过,怎么会流眼泪?” 师父叹道:“一世伤,三生泪。” “这宝贝还有这功能呢!我也看看自己前世是啥。”丫头一把抢过它,照着蓝止歌的动作做了一遍。 夜壶还是夜壶,仙人掌还是仙人掌。丫头嘟起嘴指着蓝止歌:“被他用坏了。” 师父说:“你是普通人,当然不会有反应。” 我说:“那我也可以看到自己前世?” 师父说:“你真的想看么?前世的身份与今生的能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觉得你的前世会是什么?” 我想起自己在上厕所时领悟的古怪绝技,猜不出关联。丫头脑筋转得快,抢答道:“掏粪工!” “我爹倒是当过掏粪工。”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我对着“还泪盏”念出咒语。 “还泪盏”又一次放出奇异光彩,空中也出现了幻景,奇怪的是幻景中一片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丫头想了想,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前世是个屁!所以显示不出来。” &lt; 第一百零六章:战俘营不思蜀 小时候,附近几个山头的小朋友们时常来找我玩,这些小伙伴都很有进取心,聚在一起时难免要一较高下,一位说自己爷爷是有名的富商,另一位就搬出自己官居朝廷二品的爹,一位用祖传的龙纹翡翠杯饮茶,另一位就穿上坠金青狐皮衣……这种时候我是隐形的,我不能说我爹曾是绝世高手,我娘是绝代佳人,因为这两个名号在这样的比拼中一文不值,更何况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见过。既然拼爹拼不过,我便一度寄希望于自己的前世身份能胜过他们挽回点面子,比如前世我是皇帝而他们都是太监,或者我是屠夫而他们都是猪仔。 现在这个幻想也破灭了——我居然没有前世。 师父是这么解释的:“这应该是你的第一世,在此之前,你存于混沌,游于太虚。”师父说话一如既往地高深莫测,我一听又觉得自己比别人高级一点了。 同样值得庆贺的是我又找到了一位奇人,朝拯救苍生的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蓝止歌丝毫没有攻击**和杀伤力,除了当盾牌挡挡箭,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更大的用途。 说到挡箭,我想起了那位金甲少女,她似乎也有特殊能力。我把她的事告诉了师父,略去了关于修长美腿的细节,师父沉吟道:“据我所知,五奇人都是混沌国的人,此人若是智虚人,自然不是五奇人,但有这般能力,将来恐怕会成为你的劲敌。” 我说:“那可麻烦,我刚才还想用神功对付她来着,却怎么也使不出来。” 师父斜了我一眼:“她定是极美,你注意力无法集中,或是集中到错误的地方了。” 丫头提醒道:“好像她发现蓝止歌是不死人之后,就退兵了,这里边应该有什么关联。” 师父点点头:“你们现在就渡江过去吧。” 我一惊:“那边是智虚人的地盘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师父说完就消失了,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们究竟要去得什么“虎子”。 按师父说的总没错,我们即刻上船启程。为了避免再次遇到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我建议先去下游,绕过智虚营地。蓝止歌望着对岸长龙般的灯火,说:“我们先去一趟智虚大营。” 我一把抢过船桨:“你死上瘾了是吧?” 蓝止歌说:“前些天我们一些兄弟被智虚人抓了关在战俘营里,我要去救他们。” 丫头劝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至少先制定个营救计划。” 蓝止歌说:“来不及了,智虚人每隔七天就会将俘虏集中押运到后方,明天就满七天了。” 丫头问:“运到后方去干嘛?” “各种说法,有人说是赶去挖矿,有人说是卖作奴隶,还有人说是送去当菜吃。” “吃?”我打了个冷战,“他们也闹饥荒?” 蓝止歌解释说:“这片陆地周围有许多小岛,住着食人族部落,智虚人经常给他们送活人当礼物。” 丫头瞪大了眼睛:“那我们去不是白送三道下酒菜嘛。” “我不会拉你们陪葬的,我自己去。”蓝止歌说着就要往江里跳。 我一把拉住他:“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师父说了我们要一起拯救天下的,你不怕死,我们当然跟你并肩战斗。” 蓝止歌这才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奋力摇起桨来。他是死不了的,怎么横冲直撞都无所谓,而我得替自己想个合适的进攻方案:总是躲在蓝止歌身后显然太窝囊,见人就杀又过于血腥,跟傀魈们讲做人的道理显然也行不通。 还是丫头机灵,她让我们把船停在僻静处,独自溜到后山放了把火,然后跟我们一起偷袭了三名落单的智虚士兵,换上他们的装束,但那些银白色面具像跟脑袋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摘不下来,我们只好用白布蒙住脸,悄悄从侧面溜进智虚营地。 进门就看见一块木牌,写着“战俘营”三个字,还有个箭头指示方向,顺着箭头看去,不远处又有一块同样的木牌和箭头,如此环环相连,我们很轻松就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找到了战俘营。这屋子很气派,门窗洞开,无人把守,灯火通明,笑声阵阵,看上去像座酒楼。屋子中央围着一圈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美酒、水果和山珍海味,数百名俘虏或坐或站,身上没有任何枷锁镣铐,尽情地享用着这一切。 要不是蓝止歌跟他们打招呼,我和丫头还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座战俘营,蓝止歌说:“你们都没事就太好了,快跟我走!” 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啃着羊腿,懒洋洋道:“去哪?” 蓝止歌说:“回家去啊。” “回去?”俘虏乙冷冷一笑,“哈!吃饱了撑的?回去再被抓去充一次军?然后再被俘虏来一次?” 俘虏丙摇着酒盏,醉意朦胧:“这里有吃有喝,又不用打仗,傻瓜才回去。” “难道你忘了对嫂子的承诺啦?”蓝止歌皱着眉头拽起俘虏乙的胳膊,又转头面向俘虏丙,“你也不管老母亲了吗?你们这都是怎么了?” “没有忘啊,麻烦你把她接过来跟我团聚吧,我保证她一定会爱上这里的,哈哈哈哈!”俘虏乙狂笑不止。 俘虏丙甩开他的手:“省省吧,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所有人都要死,就算不被杀死,也会饿死。” 丫头想起蓝止歌提到的传闻:“明天你们就要被运到后方去了,难道不怕被送给食人族吃掉?” 俘虏甲鄙夷地笑笑:“没用的人才会被吃,有本事的去了是过快活日子。” 我没听明白其中的意思,蓝止歌还想劝说,远处传来喧闹声,智虚人也许发现了我们,丫头说:“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已经选了要走的路,我们也该赶自己的路去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们离开牢房,潜出军营,遁入深山。往南走了三个时辰,走入一片森林,估摸出了智虚人的巡逻范围,我们才停下来歇息。 荒蛋岛的变幻莫测师父已经介绍过,但我们感觉智虚国的环境比太平州还要糟糕,自一日江以南,各种古怪极端的气候常常叫人措手不及,相隔数里的地方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刚才江边还是寒风瑟瑟,而在这片不知名的森林中却宛如盛夏,热浪蒸腾,荆棘如麻,枝叶间飞舞着五颜六色的蚊蝇,空气像糖浆一般粘腻。艰难前行了两个时辰,前方一条小溪穿林而过,临水扎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和蓝止歌清理出一块数丈见方的空地,寻来一些树枝,丫头取出“还泪盏”,生了篝火,然后祭起玉岚屏。 对于三个躺着的人来说,这个安全区似乎有些拥挤,丫头又往“还泪盏”上浇了一瓢水:“嗯?这玩意喂多少水也只有这么大。” 我想起之前对抗火翼蝎时的情形,看来玉岚屏的容量是一成不变的,幸好当时我们人不是很多。对于这个局限性,我非常理解:“它要想多大就能多大,那还不把全天下都装进来了。”这个空间虽然在高度上可以随着“还泪盏”的位置延伸,但宽度始终只够两人平躺,想装更多除非大家像叠罗汉一样垒起来睡,于是我对丫头说:“这样吧,你和蓝止歌在里面,我睡外面。” 蓝止歌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我有不死之身,我睡外面好。”&lt; 第一百零七章:无手无脚半空 蓝止歌在靠近林子的一侧席地而卧,接连死了许多次,他显然累了,鼾声深沉绵长。夜空辽阔,月朗星稀,夜莺的啼声轻柔委婉,在月色中流转。 丫头托着腮帮歪着脑袋:“这月亮真像二娘的眼。” 这话题挺适合怀旧,我走到她身旁坐下:“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你呢。” 乐声渐息,丫头也停下舞步,坐回我身边,将脑袋倚在我肩上:“一个人流浪的时候,身上没钱,我经常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如果周围够安静,就会听见远处黑暗中有个细微、神秘的声音在对我说着什么。” “也许是告诉你去哪里找我吧,”这些日子丫头的活泼随性感染得我也爱开玩笑起来,“在知道身世以前,我常想自己是不是和这些星星一样,本来在天上,后来没挂牢,掉下来了。” 丫头咧嘴一笑:“那么高掉下来还不成肉饼呀?” 我扬起眉毛:“我有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丫头伸手戳了戳我的脸:“是挺有弹性,怎么练的?” “从小被大师兄揍出来的,师父说这叫揍死盾。” “我小时候也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看不起二娘和我,没人跟我交朋友,二娘走了以后,我就离开了醉烟坊,流浪天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没有可以坐着说说话的,”丫头指着月亮,“那时候我就想有朝一日飞到那上面去,和星星作伴过一辈子算了。” 我挺了挺腰,畅想道:“师父说过,天上一颗星星对应地上一个生命,它们说不定也懂人世的情感呢。” “可惜它们只能挂在那儿一动不动,好不自由,彼此还无法靠近,多么孤单。”丫头轻叹一口气,枕着手臂仰面躺下,刚才的舞动耗力不少,她微微喘息,玲珑的曲线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我也伸着懒腰倒向草地,伸出一只手掌丈量着两颗星星间的距离:“它们互相看着对方,就像我们这样看着它们,心有灵犀,不会孤单。我就喜欢跟你这样静静躺着,什么也不做的感觉。” 丫头侧过身来,目光柔和:“上次你问我看上你什么,我说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醉烟坊那些臭男人这么躺着时只想做别的事。” 我不知所指:“也许他们觉得别的事更美好罢。” “美好什么,在醉烟坊,你能看到在绣花床上随地大小便的酒鬼,能看到争风吃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阔少,能看到风流才子慢慢沦落成街边乞丐,能看到妙龄少女渐渐销蚀成黄脸大妈,唯独看不到所谓的美好。”丫头说着淡淡一笑,想来这些事对久涉江湖的她来说已是见怪不怪,我没有切身体会,也接不上话,于是指着月亮岔开话题:“不知鲁天赐的擎天猪能不能飞那么高?” 丫头轻轻勾住我的手指:“现在我也不想去那上面,自从遇到你,那种孤单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初那股迫不及待想下山闯荡江湖的渴望其实也是来自于一种叫作孤单的感觉,也清晰地接收到它离去的讯息,从丫头温婉的语气和柔软的指尖暖暖传递过来。 蓝止歌不合时宜的惊呼破坏了美好的气氛:“谁!”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起,向林子深处奔去。我拔腿便追,丫头跟上来叫道:“小心!”话音未落,林中传出一声怪叫,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我们小心翼翼探过去,用“还泪盏”的光亮一照,看见一只古怪的动物,被一丛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夹住了右腿,正在竭力挣扎。它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却只有常人一半那么高,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四肢也比我们短一截,没有耳朵,眼睛的部位只有两个大窟窿,口中含混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和刚才的哀嚎之音截然不同。 “这一定是某种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我都没见过。”丫头的好奇远大于恐惧,浑然不觉我此刻正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蓝止歌心生怜悯,正要上前帮它脱离困境,一道灰影忽然从天而降,拦在他面前:“别碰!” 此人肩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执火把,落地似一片树叶般轻巧无声,身子挺立,膝盖毫不弯曲,感觉好像是地面主动升上去将他托了下来。空中曳下一道火焰移动的痕迹,袅袅如蛇。火把斜向一旁,照不出他的容貌,不过可以看到他裸露的两臂和胸膛嵌满岩石般结实的肌肉,双手像老树皮一样坚韧厚实。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葫芦,走到怪物身旁,往它被夹住的地方倒了一些蓝色的液体,那怪物便一下抽出腿来,猱身上树,蹲坐枝头,冲我们咧嘴嘶声叫了几下,随即一个后空翻,几个腾跃消失在低垂的夜幕中。 “他怕生,但不会伤人。”蓑衣人背对我们,凝望着它远去的方向,嗓音压得很低。 丫头问:“这是什么怪物?” 蓑衣人转过身来,斗笠下瘦削的面孔在光束的映衬下灰硬如石雕,阴郁冷峻的双眸中闪着火苗躁动的倒影,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从一张一弛的喉部缓缓吐出:“他不是怪物,是个智虚人,名叫半空。” “人?”我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包括接下来蓑衣人给我们讲的这个故事。 半空,出生在智虚国东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本是一名体格健壮、相貌英俊的少年,跑得比豹子还快,臂力惊人箭法超群,能辨别出千米之外各种鸟叫声,还学得惟妙惟肖。前线督军听闻此事,当即来信征他去军中当先锋将官。这属于破格提拔,因为他还未满二十岁,按智虚国的规矩是没有当官的资格的,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机会垂涎三尺。不过半空属于少数人,那就需要付出代价了,上一位婉拒督军好意的人刚被抄家灭族。 半空天性善良淳朴,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早晨,躺在缀满五颜六色石子和小鱼的溪水边,枕着被春色染绿的松软泥土,听风和树叶窃窃私语,看蜂蝶与飞鸟追逐嬉戏。他知道自己如果去参战,这一切必将离他远去,世界也会变得黯淡无光。当晚,他便用斧头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回信给督军,称不慎跌落山崖,摔残了无法从命。 督军说不碍事,你箭术高超,可以坐着当弓手杀敌。半空当即锯掉双臂,请别人代写回信,称砍柴误伤。督军说,你耳聪目明,可以看守哨塔。他便剜目割耳,回信称野兽袭击。督军说,你还有一副优美的好嗓子,来军乐队唱歌再好不过。他又切舌吞炭,回信称误食毒物。 督军最后说,你遭遇诸多不幸却仍坚强地活着,实在是全军将士学习的榜样。然后宣传队出马,将半空和督军的书信修改了收发人和部分文字,整个过程就变成了:半空从小就立志从军,即使摔残双腿也坚持要入伍当弓手,砍柴断臂还请求去守哨塔,目瞎耳聋仍想为大家唱军歌,直到嗓音尽废什么也干不了,依旧不坠杀敌报国之志。 人们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涕泪俱下,督军决定让半空带着这些书信到各地巡回展示,激励士气。半空只得离开家园,流浪深山,遇见了蓑衣人。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 我问蓑衣人:“还没请教怎么称呼?”&lt; 第一百零八章:旷世名将落难 蓝止歌喃喃道:“陈晟之?” 丫头轻呼一声:“哇!” 就我一脸迷惑:“你们都认识?” 丫头说:“陈将军刚解了弧淖城之围,草木知威,天下谁人不识?” 三个月前,智虚二十万大军北侵,连克十七座城池,兵临弧淖城下,朝廷派出的几路援军都远在千里之外,没曾想有一支部队竟突破极限,日行一千五百余里,及时赶到,与守军里外夹击,击退了敌军。五师兄跟我讲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提到过这位将军的名字。 我不由肃然起敬,叱咤风云,力挽狂澜,这不正是我所崇拜的那种英雄豪杰吗?蓑衣人摘下斗笠,露出那张深棕色的脸,太阳穴有一小块烧伤的疤痕,右耳下方留着个箭镞嵌入的印记,整齐精神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额头和坚硬刚毅的下巴都透着军人特有的味道,尤其是那双微微凹陷的眼睛,明亮、锐利、焦点集中,黑色的瞳仁像古井一样深邃,眼白里密布着蜘蛛般的血丝。虽然南征北战的军旅生涯在他身上凿出了累累痕迹,但紧致的毛孔和光滑的眼角说明他最多不过二十来岁。 我惊讶之情溢于言表:“这么年轻就当将军了。” “你们不也一样么,英雄出少年,”他嘴角轻轻牵起一丝谦虚的笑意,语调依旧静如止水,“敢闯到智虚国里来,想必也不简单。” 蓝止歌的表情却前所未有地古怪,冷冷道:“跟您不能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不过是几块微不足道的骨头。” 陈晟之淡淡地看着他,脸沉静得像寒潭冰泉:“你是什么人?” 蓝止歌将目光投向别处:“无名小卒。”看上去他对这位少年将军颇为不满,我猜不出所以然,陈晟之却似乎明白了几分缘由:“打仗总要死人的,并非我所愿。” “端木武先生怎么死的?可如你所愿?”蓝止歌语调平缓,目光如炬。这个名字我闻所未闻,却像一块重重落下的惊堂木,令陈晟之瞬时无语。他绷着脸,双唇紧闭,眼神中阴霾聚集,一股怒火正在酝酿。 半晌,陈晟之阴阴地说:“那老顽固是咎由自取,多管闲事、蛊惑人心,大元帅早就对他恨之入骨,别说军中,朝廷上下想杀他的人都多如牛毛。” “可他最终是死在你的刀下,别人只是想,你却敢杀,毫不手软。”蓝止歌一字一句地顶回去,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得陈晟之的眼角震颤不止。 我大致听出些眉目,但眼下显然不是讨论和解决矛盾的好时机,丫头机灵地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噫,有件事很奇怪,我后来听人说,陈将军在州府解围后的庆功宴上忽然神秘失踪了。” 陈晟之从爆发边缘抽回神来,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丫头一眼,继而陷入另一种情绪,语气也由愠怒转为忧伤:“那不是失踪,而是阴谋。” 顺着陈晟之的回忆,我们回到一年前那个庆功之夜。 朝廷的特使带来了犒赏三军的圣旨,军民同欢,觥筹交错,陈晟之和他的亲兵们都没喝酒,因为根据他的经验,这种时候智虚人最有可能发动突袭。半夜,陈晟之带着三百亲兵巡城到东门,忽然发现城墙上有几个黑影一晃,眨眼翻出了城外。他们尾随紧追,行出五十里,来到一处旷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这时,身后传来清脆的琴声,忽而淡雅,忽而飘逸,听者无不失神。不一会儿,琴声就像一口大钟将这片区域笼在其中,曲调悄然出现变化,婉转之中渐渐浮起杀气。陈晟之发现不对劲,没等他喊出声来,琴声骤止,紧接着一个尖锐的长音刺破夜空,脚下的大地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土层纷纷爆开,向各个方向撕扯出去,裂成一道道深沟。“呼隆”一声,整片区域如同散了架的屋顶一般轰然陷落,旷野上赫然出现一个数百丈见方、数十尺深的巨坑,像是被盘古大帝狠狠踩了一脚。 陈晟之和他的三百名亲兵全部坠入坑中,落在下面的人大多被直接压死。幸存者们刚扒开土层和尸堆,一阵箭雨又从天而降,顿时血流成河,腥气冲天。陈晟之和数名亲兵顺着坑壁往上爬,只听隆隆的轰鸣声贴地而来,无数碎石和泥土从坑顶倾泻而下,将他们重新送入黑暗。 陈晟之拼命拨开泥层,发现旁边的坑壁有些潮湿松软,用力砸了数下,打开一个窟窿。他探头往里面一看,天无绝人之路,那是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正要回头招呼部下一同避险,才发现左右已无活人,只得独自钻进去,用石头堵住洞口。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片刻,一个声音说:“禀大人,无一漏,全埋了。” 另一个声音说:“把土再压实一点,留一队人守到天明,我不希望有命硬的。” 陈晟之心中一惊,后面说话这人正是朝廷特使。又听他说:“这次任务如此顺利,多亏禁土魔君鼎力相助。” “不必客气,国师早想除掉此人。”说话的是个女子,听上去很年轻。 特使谄笑道:“魔君举重若轻,天下弹指可得,有劳您转告国师,勿忘约期,共图大事。” 那女子没再说什么,车骑声渐渐远去。陈晟之从地下溶洞逃出生天时,已是三天后。特使接管了城防,大街小巷贴满通缉叛逃者陈晟之的悬赏令。陈晟之只得孤身南下,从偷听到的对话来看,特使与智虚国师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要阻止他们。 “有什么眉目吗?”我一边问一边偷瞄蓝止歌,希望能用新的焦点让他忘掉与陈晟之的不和,毕竟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去完成。蓝止歌对陈晟之的遭遇并无兴趣,不过当听到特使与国师串谋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前些日子,我跟踪特使悄悄渡江过来,发现他进了智虚王城西郊的血泉寺,那是国师的住所,”陈晟之弄根竹棍在地上画出了大致的方位,戳了戳,“就在这儿,目前我还不清楚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肯定很快就会动手。” 我说:“我们帮你。” 陈晟之苦笑道:“你不知道他们的厉害,我可不想拉你们陪葬。” “我们也不是吃素的。”丫头抢着把路上的事添油加醋地介绍了一番。 陈晟之对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颇有兴趣:“她应该就是五大魔君中的御金魔君乌云落了。” “魔君?”我想起之前遭遇的火翼蝎,条件反射出一层鸡皮疙瘩。 陈晟之说:“智虚军队能征善战,得益于两大利器,百万傀魈和五大魔君,其中五大魔君便是御金、掌木、问水、控火、禁土这五人,身怀绝技,神鬼莫测,万夫莫敌。” 丫头听得入神:“魔君?难道是神仙?” “不,这五种能力是自古遗留下来的,在智虚族人中随机传承,有的人是活了十多年后忽然拥有了它,也有人是与生俱来。获得能力之后,他们仍跟常人一样,会生老病死,但从此人老身不老,被奉为魔君。” “喔噢,人老身不老,那不就是天下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传说中的驻颜术?”丫头艳羡不已。 我提醒道:“裹在襁褓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算?” 丫头一愣,想了想控火魔君那一辈子都只能喝奶穿尿布的无聊生活,便释然了。蓝止歌没有插话,我猜他在想那位美貌的御金魔君。&lt; 第一百零九章:三大魔君斗法 我说:“傀魈我见过,这些戴面具的怪物究竟是什么来路?” 陈晟之说:“大多数智虚人一过二十岁,就会自动长出这种玉质面具,变成傀魈。” 丫头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陈晟之说:“据说是个延续了千年的诅咒,具体我也不清楚。” 我问:“那长出面具会怎样?” “这些面具长在肉里,人会失去灵魂,没有思想和感情,不知疲倦与疼痛,只听号令,最奇妙的是它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性,能随着场合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表情,比如在正式场合就庄严肃穆,战场冲杀时个个凶神恶煞,见到官员又变得谦卑恭敬,官员讲个笑话,它们还会自动哈哈大笑……” 我叹为观止:“真是个划时代的发明。” 陈晟之说:“这样管理起来也很简单轻松。” 丫头问:“可谁来负责管理呢?” 陈晟之说:“据我所知,五大魔君是不受诅咒束缚的,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智虚人在二十岁之后也不会长出面具,但事先谁也不知道是哪些人,一切由天定。当他们脱颖而出的时候,身上就会出现上天的旨意。” 我不解:“上天的旨意?” “对,是额头上的一个肉印,表明此人将在国家管理中担任什么角色,所有官职都是据此进行分配的,除了国师和国王。” “太逗了,”丫头说,“那跟抓阄有什么分别。” 陈晟之笑笑:“是啊,这样倒也公平,全听天命。” 蓝止歌自言自语:“要是我们要找的人头上也有个标记就好了。” “找什么人?”陈晟之问。 丫头朝我和蓝止歌一努嘴:“跟他俩一样的怪人。” “那就一起走吧,这里我比你们熟。”陈晟之没有问我们此人姓名和住所,当然他问了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继续糊涂上路,翻过了两座山,来到一处深涧,一条宽大的石桥横跨其上。远处传来车马声,我们迅速闪进树林。一大队傀魈蹦蹦跳跳地簇拥着一辆八**车出现在山路上,像一支迎亲的队伍,听过刚才陈晟之的介绍,我不禁觉得这些傻呵呵的家伙既可爱又可怜。 丫头低声说:“冤家路窄。”我往那边一瞧,车上侧卧着的正是御金魔君乌云落,忽听陈晟之轻呼:“有埋伏。” 话音未落,四周炮响,石桥瞬间断成数截,刚才还在桥上扭动腰肢的傀魈们如雪片般纷纷飘落深涧,只是安静地飘落,没有痛苦,没有呼喊。大车离崖边还有一段路,当即刹住,乌云落缓缓探身,神色却是不乱。我们都没看见伏兵的踪影,只听见阵阵哀婉幽怨的弦音穿林而来。 “这琴声……”我不禁想起了什么,陈晟之面色一紧,翘首四顾。 丫头耳聪心细:“有点不一样嗳,你不是说那乐声飘逸淡雅,可这曲子听起来怎么这么压抑。” 陈晟之沉着脸道:“没区别,无论是上次的《幽兰曲》还是这《胡笳十八拍》,都一样杀机四伏。”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树木狂舞,沙石乱溅,地面上骤然出现无数道褶皱,似跳动的琴弦,又如波动的水纹,众人纷纷立足不稳。忽然,弦音戛然而止,大车下方的土层瞬时凹陷下去,拉车的马匹挣扎着被拽入深坑。 乌云落身轻如燕,翻身弹起,跃至一旁,立足未稳,脚下土包转眼散架,又塌出一个大坑。她再次闪过,冷冷地怒喝一声:“去!” 无数支弓箭从东倒西歪的傀魈的箭囊中嗖嗖飞出,还有一些从涧谷底下窜了上来,全部循着弦音射向对面山头那片竹林。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弦音过后,竹林上方的山尖竟齐齐断开一截,拔地而起,竖在半空。噗噗噗,所有的箭都扎在这面土盾之上。 趁这间隙,乌云落连跳数次,闪过几个坑洞,停在一棵孤零零的古松下,轻抬玉臂,又一波箭雨倾泻过去,速度比刚才更快。那面巨大的土盾已坠入深渊,传来沉闷的轰鸣,似乎被刚才开山挡箭那一招耗去不少元气,禁土魔君有些应变不及,弦音也陡然乱了起来,眼看就要被万箭穿心。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咳嗽声,深涧两岸的草木为之一震!同时,对岸那片竹林顿时像被赋予了生命,在原地急速旋转起来,竹节爆裂,枝叶狂舞,转眼形成一个绿色的大漩涡,将这千百支箭统统吞了进去。当最后一支箭消失其中,大漩涡便陡然散去,竹林瞬间恢复成原先模样,风平浪静,箭支纷落。 还没等我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又响起两声咳嗽,这次我听出声源的大概位置,移目望去,只见乌云落身后的古松应声而动,粗壮的树枝像手臂一样凌空挥舞,一把抓住乌云落,将她拽进了浓密的叶丛中。 “坏了!”蓝止歌喊了一声,跳起来朝古松奔去。 我嘀咕道:“他们智虚国自相残杀,打死一个少一个,我们凑什么热闹?” 丫头说:“禁土魔君跟特使是一伙的,她要对付的人就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陆续冲到那棵古松下时,它已停止了舞动,但那壮硕复杂的形体依然令人生畏,估摸有上千年的造化。顺着树干望上去,松枝参差错落,针叶层叠密布,宛如一座绿色迷宫。透过枝条与树干交接处的缝隙望上去,数丈高的地方有一处球形的空旷之地,松针整齐地向四周散开,只有数根曲折的枝干穿插其间。其中一根末端站着位素衣少年,身子微倚着树干,风姿秀雅,身形瘦弱,面色泛白,似乎大病初愈,右手捏一块丝巾,左手轻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引素妹子别来无恙,国师恐你不敌,让我来助一臂之力。” 一个离我们更近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哼,要不是刚才哪个想抢头功的笨蛋毛手毛脚地弄断了木桥打草惊蛇,这泼丫头早就在悬崖底下了,还用这么费事?”说话的女子一袭青衫,在一处“爪”字形的枝丫上悬空而坐,膝上横着一架赤褐色的卧箜篌。 “掌木魔君荆伤和禁土魔君乔引素都到了。”陈晟之声音中充满焦虑。 “她在那儿。”蓝止歌一指荆伤身后,树干上粘着一只巨大的“针叶茧”,露出半个人脸,正是被树枝和针叶裹住的乌云落。 “呵,妹子这嘴又甜又辣,难怪合国师的口味,咳咳。”荆伤皮笑肉不笑,漫不经心地用丝巾掩住口,低头轻咳了两声。 忽然,一阵劲风迎面袭来,陈晟之一声“闪”刚喊出口,众人已然躲闪不及,尽数被一条粗大的松枝拦腰扫倒在地。松枝旋即又高高举起砸了下来,我忙拉住丫头的手,就地连打十几个滚向外逃去。伴着巨响,尘土掠地掩来,冲得我们灰头土脸,那边陈晟之和蓝止歌也连滚带爬逃出十几丈。 “先对付荆伤!”丫头冲我叫道。 刻不容缓,我凝神发功,才发现麻烦:“看不见人啊!” 又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千年古松全身一震,“唰”的一声,数不清的松针顿时铺天盖向我们射来。 我一把将丫头和陈晟之推进旁边一个大坑:“趴下!”心想自己有“揍死盾”护体,顶多皮痒一下。可天生有救人情结的蓝止歌又抢先一步,不知从哪里冲出来挡在我身前。 嗤嗤嗤,蓝止歌瞬间变成了刺猬,从头到脚密密麻麻插满松针。&lt; 第一百一十章:封王山垂云塔 这些柔软的松针在高速作用下竟能轻松刺衣破皮,扎出点点殷红。他个头比我小,没能完全挡住,我感到四肢又痒又痛,手脚上瞬间覆了一片片绿色的“毛”。 丫头爬出坑来:“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吗?” 我也不明白,但现在没空去想。树上的针叶只射掉一小部分,依然无法看到荆伤。千年古松再次扭动起来,枝干嘎嘎作响,眼看又要发起一波攻击,丫头急中生智:“杀树!” 那千年古松罪恶昭昭,气焰嚣张。我怒气凝聚,翻身跃起,迅速使出“脱杀技”。当我提起裤子时,古松停止了动作,咔咔咔,低吟数声,竟从根部以上一尺的地方生生断裂开来。庞大的身躯摇晃着轰然倒地,惊起漫天尘土,无数大大小小的松枝也像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瘫软如泥,针叶低垂,不复有一丝生机。 荆伤从尘土中跃出,望着死掉的大树一脸迷茫:“这都能死?” 早已闪到一旁的乔引素看见陈晟之更是吃惊:“这都没死?” 陈晟之想起了那夜遭伏击的事,也不答话,提起石锏便冲了上去。不能看他这样去白白送死,我深吸一口气,瞄准荆伤,一松腰带,轻褪长裤,忽然想到:树被干掉了,最有威胁的应该是乔引素。 于是马上转向乔引素。不料她反应比我快,秀眉微蹙,斜抱箜篌,玉指疾弹。我正在思量是应该打她的胳膊还是手腕,却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就被脚下黄土卷了进去,紧接着又是两声“哎哟”,丫头和蓝止歌他们也都中招了。 隐约听见乔引素娇叱:“哪来的流氓,不害臊。” 然后是荆伤的声音:“他一定是疯了,起先竟还想打我的主意。” 数名傀魈叠罗汉一样扑入坑中,将我压成了千层饼。我闻得出这帮家伙至少五年没洗过澡,但恶心和敌意还没来得及转变成杀伤力,我就被一种又凉又滑还会动的绳索绑住了手脚,越挣扎越紧,最终丝毫动弹不得。 我们被蒙住眼睛,戴上布罩,丢进战车,反绑于木柱上,在傀魈们欢快的蹦跳声中开始了囚徒之旅。一路颠簸,昏昏沉沉,我背靠木柱坐着睡了一觉,醒来时,四周香气环绕钟声不绝,隐约听见仙鹤的清脆鸣叫,应该是山谷之类的地方。下了战车,我们被连推带拉地向前走了一阵,拐入树林,在枝叶间走了大约半炷香的工夫,低头钻进一个路面崎岖四处滴水的洞穴,跌跌撞撞前行百步,终于踏上一块平滑的石板。随着一阵轻微的地裂之声,我们开始上升,阴冷的风顺着脖子倒灌下来,空气中满是苔藓和泥土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石板转而向左疾速平移,猛然一停,我们随着惯性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厚实的地板上。然后是一阵呻吟和半天沉默,没人搭理,我们自己摘下了眼罩。 摘了眼罩才觉得还是戴着眼罩好,因为一低头,发现绑着手脚的竟是一条条五颜六色的活生生的蛇!我浑身鸡皮疙瘩暴起,却又不敢乱动,更别提运功去杀它们了,万一它们趁机钻进裤裆可就…… “这蛇不咬人。”丫头安慰我。 “你怎么知道?”我颤着声,紧张地盯着手脚上蠕动不止的蛇。 “会咬早就咬了。”丫头毫不惊慌,居然还用她手上那条蛇去逗她脚上那条。 “那是它们还没饿。”我手上那条蛇昂起头,吐了吐红信,似乎对我的看法表示赞同。 丫头说:“你看大家都这样,没事的。” 我环顾四周,这是间宽敞的屋子,关着不少人,手脚上都绑着这种小蛇。我这才算稍稍安心,但还是保持着手脚尽量伸直的姿势老实坐着。蓝止歌和陈晟之蹲在墙角,他们旁边躺着御金魔君乌云落,她仍在昏迷中。 屋子是环形的,中间有个直径数十丈的圆洞,围着一圈绿色的木护栏,举目四顾,满眼是瑰丽生动的壁画:周围墙上画着一幕幕恐怖凄凉的景象,天地昏暗,日月无光,风暴肆虐,火山喷发,瘟疫弥漫,江河泛滥,星辰坠落,怪物横行,森林和村庄熊熊燃烧,人畜和鸟兽惶惶奔逃;地板上画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五体投地,或痛哭流涕,或深情展臂,或喜极而泣;与之相呼应的,是高高的天花板上绘着的一幅沥粉贴金的巨大画像,面目看不太清,头上顶着金色圆环,浑身散发出七彩光芒,宛如神明。三部分壁画规模宏大,浑然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题。 在四周墙壁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竖立的贝壳状隆起,好似蚕茧。屋里所有的摆设都是绿色,连周围这些人穿的也全是绿色,她们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大多是少女。蓝止歌低声道:“这不会是变态色魔拐卖良家女子的贼窝吧?” 陈晟之说:“不像,你看她们,衣裳整洁,容光焕发,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莫非是醉烟坊一样的地方?”丫头说着直起身子,双脚并拢跳到屋子中央的圆洞旁边,往下看去,不禁欢呼道:“哇,我们在天上!” 我也用屁股蹭地挪过去,果然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我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我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我拽向地面。我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这里就是封王山垂云塔了。”陈晟之说。 我喘着气问:“干什么的地方?” “什么都干不了的地方,”陈晟之的声音中透着绝望,“登云山中山,离地三千三,上得此塔,永无天日。” 丫头没心没肺地表示赞同:“确实,根本看不到蓝蓝的天,这儿到处绿不拉几,跟掉进泥沼潭似的。” 陈晟之说:“这座塔里外全是绿色,倒悬在空中像一棵龙血树。” “我觉得更像一顶倒扣的绿帽子。”丫头咯咯笑道。 吱呀一声,墙上的一只“贝壳”缓缓打开,走出个五花大绑的胖子,瞪着一双鱼眼,身后跟着一队士兵。这些士兵个个身穿绿色铠甲,面具也涂成绿色,连眼睛都泛着绿光,不过走起路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没有跳那种古怪的舞步,估计是为了避免把这座悬空塔给震塌。 胖子走了过来,我才看清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不是绑人的绳子,而是一根极长的鞭子,缠得不是很紧,却足以令他曲线毕露。他没有戴面具,额头上印着“塔守”两个字,看来是这儿的头头。 他停在我面前,用鼻孔审视着我们:“介绍就免了,你们并不需要认识我,我也懒得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只需要明白,在这里,人命抵不过一块鸡屁股,所以,趁早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厉害,记住现在你不过是我鞋底的一粒灰尘,鞭子上的一只跳蚤,没有人会在乎你长得怎么样,或者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不管你藏在哪个肮脏的角落,我的鞭子会马上找到你,就像恶狗找到排骨一样,啃个皮开肉绽。我说的够清楚么?” 丫头用手在鼻子前面左右挥动,故作懵懂地眨着眼睛:“没听清,胖叔叔你的口齿怎么跟你的口气一样浑浊呀,重复一遍好吗?不过麻烦你戴上口罩再说。”&lt; 第一百一十一章:国师倾倒众生 塔守的脸变得像一锅炖熟的红萝卜加白萝卜,肥厚的鼻孔一张一翕,估计从来没有人敢像丫头这样无视他的权威和残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他正打算用残暴来强调一下自己的权威。 我一时有些为难,因为这家伙目前只是面目狰狞,这还不足以让我使出绝技,而装着“还泪盏”的包袱又被丫头坐在屁股下,我无从知晓他曾经犯下的罪。我决定等他抽出鞭子挥向丫头时立即出手,这将是对我发功速度的又一次考验。 塔守却忍住了没有采取行动,喉咙里咕噜一声,然后用两只死鱼眼盯住丫头:“别想激怒我,我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虽然我讨厌你们,非常讨厌,你们穿的这些垃圾的颜色真难看,像一坨坨污秽之物,破坏了这儿的协调感。我喜欢绿色,绿色代表健康、生机勃勃。见鬼,我犯不着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永远不会理解步调一致的艺术感和重要性,在你们肮脏的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真善美……” 他的唾液极其丰富,伴着话语喷薄而出,如万箭齐发不可断流。忽然脚下传来隆隆的轰鸣声,莫非这家伙的絮叨竟引发了山崩?我们急忙朝屋子中央的洞口望下去,只见大地上黄尘滚滚,沙砾泥土如风车般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盘,托着一块青色的石台急速升了上来,不一会儿便停在我们面前。沙尘散尽,露出青石台上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两位是荆伤和乔引素,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再看那青石台下,已然矗立起一座完全由泥土堆砌而成的“金”字形的高塔,这无疑是禁土魔君的杰作。 青石台离塔内的护栏还有数十尺远,那三人竟径直走了出来,眼见要踏空,金字塔上忽的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搭在青石台与地板之间,铺出一条路来。三人翩然走在这悬空的路上,我瞥见下面的万丈深渊,又一阵眩晕。 荆伤和乔引素一左一右跟在矮个子身后,看上去此人应该很有身份:头戴七宝丝嵌鎏金冕,身穿九龙镶玉天蚕甲,肩披绛紫缂丝麒麟披风,脚踏卷云建绒如意靴,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珍品,光彩夺目,一眼就让我想起屋顶上那幅巨大画像。 令我们惊讶的不是他这一身装束,而是周围那些少女的反应。青石台刚升上来,她们便神色亢奋,欢呼雀跃着扑上去,如同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因为手脚都绑着小蛇,他们只能蹦跳着匍匐着跪着滚着冲到矮个子的脚下,以头抢地,狂吻他的靴子,尖叫不止:“帅,帅哇!”这场面让我想起清虚观中那一票为大师兄段未如痴如狂的少女们,不由产生了时空混乱的错觉。 可疑的是,段未确实比较帅,而假如眼前这个矮冬瓜的名字里没有帅字,那一定是我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我看到的分明是这样一只妖孽:麻将牌一样的粗短身材、屎黄色乱蓬蓬的须髯、似被月牙铲拍扁的脸、开裆裤般撕裂的嘴、泔水里泡过似的病态皮肤。这些零件组装在一起就像个杂碎大拼盘,既不自然也不人道,完全没有逻辑,但人的长相本无规则可循,这家伙当真就毫不客气地长成了这副德行。要不是他那只有点像夜壶嘴的鼻子让我想起了“比邻镜”和“还泪盏”,继而想起了师父和居然大师,从而产生一丝丝亲切感,我绝对会吐在当场。 丫头叹道:“我的审美观碎成渣了。” 两侧冲出一大帮傀魈控制住这帮近乎癫狂的人,矮个子不慌不忙地腾出手,整了整衣冠,满面笑容地缓缓走到我们跟前。向日葵编成的花环松垮地垂在他胸前,一边微微晃动,一边不住地往下掉花瓣,引得众人疯抢。虽然他长得很奇葩,可他的笑还是可圈可点的,甘醇浓郁,训练有素,连眼角的细纹都柔和得像早春融冰的山泉,看上去即使你煽他两耳光扒他三层皮他依然能保持笑容可掬的样子。 “在下白帅帅,家父乃智虚国师白蚩皇,”他微微欠身,一只手轻轻扶住胸前的向日葵花环,声音尖细妖娆有如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浑身散发处浓烈的脂粉和花香味,“得知几位贵客远道而来,特命我在此恭迎大驾,招待不周,还望海涵。” 丫头不高兴地说:“这就叫招待啊?把我们跟这帮傻子犯人关在一起。” “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犯人,他们是家父的崇拜者,爱屋及乌罢了。”白帅帅的目光里蕴藏着浑厚而饱满的悲悯,语气中满是谦恭。 蓝止歌不解:“谁会把自己的崇拜者关起来?” 白帅帅叹道:“唉,这些是崇拜到走火入魔的。” 丫头问:“怎么个入魔?” “很要命,有的不要自己的命,有的想要我的命,还有的想要其他崇拜者的命,关起来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白帅帅无奈地耸耸肩,下巴轻细地抽动了一下。 陈晟之指着那群人笑道:“哈,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子,还能杀得了人不成?” 白帅帅一愣:“什么女娃子?他们是男的。” 如果这时候我在喝水,一定会喷他一脸,这帮崇拜者明明都是少女的装束,皮肤白嫩,体态妖娆,有不少还涂脂抹粉的,说话一律轻声细语,最有力的证据是其中好几位在专注地刺着十字绣……除非细看其它部位的特征,才能发觉竟真是一群男的。 后来我们才知道,在白帅帅身体力行的感召下,智虚国近几年刮起一阵性别反转的流行风,妩媚阴柔的男子和冷峻刚毅的女子一夜之间成为人们追捧和模仿的对象,这一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街头的流氓色狼们,误伤不断,犯罪率急剧下降。 我感慨万千:“这儿的人这么瞎折腾还能繁衍至今,真是个奇迹。” 白帅帅做了个掌心向上托起的手势,眉头微微上扬,语调抑扬顿挫:“一成不变是没有进步的,智虚国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敢于打破传统、开拓创新的不凡灵魂,才变得如此生机勃勃。” “恶心!”乌云落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骂道,“无知的信徒捧着一个无耻的丑八怪,就是所谓的生机?” 白帅帅轻轻撅了撅嘴唇,略带忧伤地说:“长得帅、有魅力是我的错?人们喜欢我、崇拜我是我的错?全天下只有你觉得我不帅,显然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我举手插了一句:“呃,其实我也觉得你不帅。”白帅帅递过来一个娇嗔的眼神,我好不容易才把翻腾到喉咙口的混合物给堵了回去。 丫头纠正道:“不是不帅,是丑,丑得令人发指,不男不女。” 白帅帅眼角微微抽动,颧骨上的皮肤绷了起来,笑容也卸掉了好几层,薄薄的显得很空虚。那帮崇拜者的反应更为强烈,龇牙咧嘴要冲破狱卒的人墙过来拼命。一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崇拜者尖叫道:“你说什么!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是分不清美丑的傻瓜吗?!” 我忍不住笑了:“说得好,你这辈子所有的智慧都凝聚在这一句上了。” 猫头鹰暴跳如雷:“找死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丫头回敬道:“当然,你是吃屎的嘛。” 猫头鹰不顾一切地扯开脚上的小蛇,冲破阻拦,向丫头扑了过来。我和蓝止歌正要出手,白蚩皇头上的七宝丝嵌鎏金冕忽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拍在猫头鹰的脸上,将他砸了个眼冒金星四脚朝天。&lt; 第一百一十二章:雷人的超级粉 荆伤从地上捡起鎏金冕,拭去灰尘,对着有气无力的乌云落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镣铐都换成妙步蛇了你还能找到机会出手,可惜只剩这么一点威力。” 乌云落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堂堂魔君,却甘愿给一个骗子捧臭脚,你也能名垂青史了。” 荆伤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连咳两声。乌云落身后墙上的木板登时“咔咔”裂开两条,像两只手臂一样环抱起来,紧紧箍住了乌云落的脖子,勒得她满脸通红青筋暴起。 “住手!”蓝止歌叫道。 白帅帅优雅地摆摆手:“注意风度。”荆伤便收了功。 “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白帅帅走到乌云落面前,蹲下身子用长长的指甲抚摩她颈上的勒痕,声音充满感伤,“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只是难忘的美好回忆。” “呸!”乌云落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放肆!”粗重的声音从傀魈的人墙中传来,同时一道黑光掠空而过,划向乌云落的头部。刺耳的音爆令人心惊肉跳,却见蓝止歌已经挡在乌云落面前,他的反应总是比我们快一拍。“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他捂着脸骂道,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他只是不会死,疼痛感并不比常人少一分。 说时迟那时快,那条两指粗的蛇鞭又呼啸着裂空袭来,白帅帅眉头微皱,侧目望了一眼,蛇鞭便在空中断成数截。“这么漂亮的脸蛋划破了太可惜,”白帅帅伸手穿过乌云落的长发轻触肌肤,幽幽道,“卿本佳人,奈何为囚。”乌云落奋力扭过头去,却被他捏住下巴又扭回来。 塔守从人墙里挤出,伏地叩首:“属下实在无法忍受这贱人对您的侮辱。” “起来罢,我知道你忠心可鉴,要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听话,我就很轻松,不过缺乏乐趣,”白帅帅的目光转向乌云落,与她的倔强眼神对峙,“而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顽皮,我就不怕无聊,却又缺少那么一点点安全感。所以,你和他都是我最需要的人,缺一不可。” 乌云落露出轻蔑的笑意:“不巧,你和他都是我最痛恨的人,全是多余。” 一只白喙雄鹰呼啸着掠过莲花台飞了进来,停在塔守肩头,塔守从它脚上取下一只小竹筒,双手呈给白帅帅。白帅帅单手握住竹筒,用拇指轻轻一推,竹筒便断为两截,一股青烟从断口处飘出,白帅帅深深一嗅,神色微变,一边转身走向莲花台一边对塔守说:“好生相待,不得动粗。” 荆伤走过来没收我们的随身物品,我据理力争:“臭死你!”成功保住了两只夜壶。 临走时,乔引素随手抛洒出一大包东西,崇拜者们蜂拥而上,饿狗抢食般斗作一团,抢到的人幸福得涕泪交加,几乎要瘫痪过去,细看尽是些头发、碎指甲和皱巴巴的袜子。 “这是什么?”我问。 “白帅帅的。”乌云落说。 这一次我终于没忍住,吐得酣畅淋漓。 高级宝贝的高级之处在于不让人们发现它的高级之处,正如武林高手往往大多长相平凡,如果“比邻镜”和“还泪盏”有着花哨出众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怀疑是宝贝的话,恐怕就会被他们没收去,而我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这次师父的四周环绕着海棠花形状的粉红色“归心气”,美轮美奂。 我把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讲述了一遍,师父听得悠然自得,还嗑起了瓜子。我说:“师父你不说点什么吗?” 师父吐掉瓜子壳:“你没问,我说什么?” 我很懊恼:“事情有点不对劲,你不是说我刀枪不入的嘛,我怎么就给松针扎得遍体鳞伤?” “没错啊,你是‘拳脚无伤、刀枪不入’,”师父淡定地答道,“松针不在其中。” “……那我以后看到绣花针也要躲?” “不,”师父顿了一顿,说,“流星锤、板斧、三节鞭、霹雳珠、刺猬、仙人掌……你都得躲着点。” 丫头忙问:“那如果对方把刀的名字改成了剑,也能伤到他吗?” “问得好,”师父竖起食指,“能。” 我几乎昏厥:“揍死盾就是这么个破玩意儿?” 师父安慰我:“不要太悲观了,刀和枪毕竟是主流兵器,大多数人还是伤不得你的。” 我沮丧地说:“他们伤不得的时候就换兵器啊。” 师父一愣:“有道理,不过,你不是还有杀人于无形的绝技嘛,先下手为强。” 我跳了起来:“一提这就来气啊,每次发功都要先脱一下,再提一下,高手对决分秒必争,多一个步骤就多一分危险,难道不能简化点?” 师父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跟你差不多的高人,他也觉得脱了又提太麻烦,于是简化了动作,练成只脱不提,然后就被人们当成暴露狂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联想到乔引素骂的那句“流氓”,才悟到“脱杀技”这一脱一提整套动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师父又说:“这问题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技巧,熟能生巧,随着你不断实践和练习,多复杂的动作都不过是电光石火,到时候谁也看不清你做了什么,只见结果。” 我正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丫头又问:“白帅帅长得一坨屎样,可这里人人都为他神魂颠倒,怎么回事?” “屎有屎的香,狗有狗的爱。就好比小沙对你的感觉,我们当时都觉得你不好看,就他觉得你哪儿都美,”师父微微一笑,“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蓝止歌猜测:“会不会是国师或者白帅帅对他们施了妖法?” 师父摇摇头:“如果施法就能搞定,你们早中招成了他的崇拜者了,我想应该是审美观上的差异吧,毕竟他们非我族类。要弄清楚这事只有一个办法,欲解其病,先入其心,沟通很重要。” “跟他们有什么可沟通的,大师您还是教我们怎么解开这些恶心的蛇镣铐吧。”陈晟之粗声粗气地说道。 师父欠身上前看了看,说:“这种妙步蛇产于封王山下的百死潭,柔韧如胶,刀剑难断,没有七寸死穴,清蒸或水煮味道都很不错。” 我关心的是:“它会咬人不?” 师父说:“它们性情古怪,喜欢听诗词歌赋,欣赏琴棋书画,所以对有文化的人特别温顺,而一旦听见粗俗之语或看到不雅举动就会变得十分狂暴,见什么咬什么。” 我尴尬道:“这……尿急怎么办?” 师父说:“你可以一边吟诗作赋一边解手,动作轻柔一些,记住,每次解手念的诗句不能重复,它只听新鲜的。” 我脑海里过了一遍知识储备,两眼一黑:“完了,我只够解手三次。” 师父叹道:“谁让你小时候念书偷懒,我早提醒过你。” 我想起师父教我识字的那一幕,心中不忿:“你当时明明跟我说‘书有屁用’!” “这不就是屁用吗?多读点书屁股就不会被蛇咬了。” 遵照师父的提示,我们找了几个白帅帅的崇拜者聊天,以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层次和心理结构。为方便沟通,我们派出了年龄最小情商最高的丫头。 丫头:你们都是白帅帅的崇拜者么? 崇拜者甲:白帅帅的名讳是你随便可以叫的么? 崇拜者乙:别用那么俗的词,这不叫崇拜,是粉喜欢,我们都是白帅帅的超级粉,简称白粉。&lt; 第一百一十六章:白蚩皇的魅力 丫头:真搞不懂,白帅帅身上到底哪一点吸引你们? 白粉丙:哪一点?白帅帅身上每一点都光芒万丈,魅力四射,他的唾沫星子都比你美上一百倍,他看我一眼,让我瞎了也值得,他跟我说句话,让我化成灰烬也愿意! 白粉丁:什么是帅?看白帅帅就知道了!他简直穷尽了人类一切帅的可能。你看那身形多柔美,那脸蛋多精致,那头发多不羁,那嘴唇多性感,那皮肤多无瑕,特别是那双迷人的眼睛,就像飘满了梨花的星空,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都跳得好快! 白粉戊:白帅帅是千年难见、万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太阳对向日葵一样,他那么阳光帅气,那么忧郁多情,那么高贵优雅,他博学优雅,随便一开口就如诗如画,华丽而忧伤的字字句句就像一道清泉,滋润我的精神家园,没有他,我会马上死去。 白粉甲:没有谁能像白帅帅这样有内涵有品位,他有五百零九座庄园,砌的都是金砖玉瓦,摆的都是古玩字画,进出的都是尊贵名流,穿的是材质稀有的名贵服饰,吃的是各国进贡的珍馐美味,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热爱生活、享受人生。 白粉乙:白帅帅是我最崇敬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爱、希望与勇气,他总是干干净净的模样,从不讲脏话,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特有风度,还关爱小动物,热心公益事业,上次西山平原发洪水他还流了泪,真的好有爱心! 整个过程中,丫头只是把头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没插上一句,也不敢插,因为她一肚子不同意见,而他们的话语中显然没有给任何异议留下存活空间。我悄悄按住“还泪盏”底部的“探罪之眼”,究查他们曾经犯下的罪,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结果。他们有的喜欢欺负流浪猫,有的经常偷看异性洗澡,有的闯入邻居的家盗走白蚩皇的画像,有的为了跟白蚩皇握手而将挡在前面的人脑袋敲破,但都只是一些琐碎的劣行,如果幼稚与狂热并非十恶不赦的话,我还真找不出对他们出手的理由。 支开了几位白粉,陈晟之说:“回去我一定要把那些画烧掉。” 我问:“什么画?” 陈晟之说:“还不是那鬼扯的第十九届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我女儿把前十名的画像全集齐了,挂在自己床头,成天翻来覆去看,跟着了魔似的。” 提起美男大赛,我不由想起了十多年前的传说,丫头却一下蹦起来:“别烧哇,把第五名的送我,就差这张了!” 我不禁刮目相看:“整半天你跟她们一路的啊?” 丫头撇撇嘴:“不是,集齐十张就能兑换一只九蹄香猪,好可爱的。” 蓝止歌忧心忡忡:“我觉得我们就算不被白蚩皇处死,也会被这帮白粉恶心死的。” 陈晟之说:“你不死之身怕什么,我可不能死得这么憋屈,大丈夫当战死沙场,被恶心死算怎么回事。” 我安慰他:“放心,快被恶心死的时候,我们俩就对殴至死,算是战死了。” “你们就没想过逃出这里,消灭白蚩皇吗?”一直在墙角闭目养神的乌云落忽然开口说道。 我耸耸肩:“谁不想呢,可我手脚被这弄不死的变态蛇绑着,恐怕没等我念完一句诗,那俩魔君就把我撂倒了,你又使不出神功,这位蓝兄弟除了死不了没啥特长,难不成让他抱起白蚩皇跳下塔去?” 乌云落侧过脸去:“跟国师作对的又不止我们几个。” 丫头马上反应过来:“对哦,五大魔君只有两个跟在他屁股后,那另外两个是跟你一边的?” 乌云落说:“炎应天太小,他谁也不帮,鸠三劫归隐多年不问世事,但只要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出手相助。” 这俩名字只有陈晟之认识:“控火魔君炎应天,问水魔君鸠三劫。” 蓝止歌说:“可他在哪儿?我们在这半空中,怎样才能让他知道?” “他在三百里外的破烂窟静修,本来我也没法联络到他,但你们出现就好办了。”乌云落说着指了指我的夜壶。 师父本来说一天只能召唤他一次的,却依然爽快地出现了,而且乌云落一说计划他马上满口答应。这跟计划本身没什么关系,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想跟他看乌云落的眼神有关系,那眼神让我想起了那只会下棋的金色蛤蟆。 我不知道师父是否认识问水魔君鸠三劫,也不知道他打算用什么方法去报信,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天已经黑了,我却还不想睡。因为恐高,我总担心睡到一半塔会垮掉,加上周围一群叽叽喳喳的白粉,我只得拉着他们几个聊人生。像我这种连生我的人都没见过而且循规蹈矩十八年的可怜虫本来也没有什么谈人生的资本,不过这些日子的经历已离奇到足以回味一下。 “死是什么感觉?”我问蓝止歌。 蓝止歌想了想:“没感觉,就像瞬间万物都消失了。” 丫头问:“第一次不会觉得紧张害怕什么的吗?” “哦,第一次比较奇怪,我眼睛一闭,看到个女人,呃,她说自己是神,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她问我转世想做什么人,我想肯定是回光返照产生的幻觉了,就随口胡诌道,这辈子活得太累,来生做个自在人吧,比如家财万贯的富商,谁知道她说好,然后唰一下就把自己胸口的破布扯了下来。” “这么变态!”丫头轻呼。 “不是你想的那样,里面露出一层崭新锃亮的皮革,像镜子一样照射出一个画面,一间大宅子里住着位财主,金玉满堂,妻妾成群,就跟我当时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 我讶异:“当场就给你兑现了?” “兑现了我还能在这里?那场景像连环画一样,接着我就看见了财主的痛苦,他怕小偷,怕绑匪,怕穷人造反,怕对头暗算,怕亲信背叛,怕妻妾谋害,怕一夜变成穷光蛋,怕遭遇意外没命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活得毫无乐趣,最后在焦虑、猜疑和肥胖中死去。” 众人唏嘘不已,陈晟之叹道:“咳,所以还是要做人上人,当皇帝才牛。” 蓝止歌笑了:“历朝历代有几个皇帝得善终的?” 丫头眨着眼睛:“要我就选当绝世美女。” 蓝止歌摇摇头:“别想了,我当时还改口说要当个宠妃呢,结果她又给我看宠妃的命运,被迫离开青梅竹马的恋人,每天要取悦那个猥琐丑陋的昏君不说,还要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后宫女人,几经折腾后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后来我又换了好几个身份,大侠、驸马、诗人、重臣,无不劳心伤神,一生纠结,没有一个活得轻松自在的。” 丫头问:“然后呢?” “那乞丐就说,众生坎坷,自在在心,本尊也无能为力,你既无缘来生,就了了今世吧。我就醒过来了。” 我说:“就是你刚遇到我们那次么?” 蓝止歌说:“嗯,以前我从没死过。” 陈晟之说:“那乞丐难道是阎罗王变的?” “人家是女的,应该是阎罗王的老婆,”丫头纠正道,随即又自言自语,“阎罗王有老婆吗?” &lt; 第一百一十七章:问水魔君出山 蓝止歌原本参军是为了给天下带来太平,让百姓过快乐生活,可从军后他才发现军队只会把天下带进太平间,让百姓去极乐世界。于是他开始为和平而奋斗,曾试图向平安州镇抚使请愿,希望能停止这场战争。人们都笑他是个疯子,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传令兵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毅然与他同行。结果还没走出军营,传令兵就被当作逃兵抓起来砍掉了脑袋。蓝止歌没被处决,因为人们只当他是个疯子。 陈晟之叹道:“你这样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蓝止歌眼神坚定:“他们也休想改变我。” “他还是改变了些什么的,”丫头说,“那传令兵死掉了。” 众人默然,我忽然觉得屁股湿湿的,紧接着,一条巴掌大的鱼飞入丫头怀中。 “发大水了!”有人惊叫起来。 这可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级台阶高的云中塔,四溅的水花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但这并非梦境,只见塔中央水波翻腾,飘起一叶扁舟,舟上横卧着一位黑衣少年。只瞧了一眼,我便感到心口一紧头皮发麻,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流速似乎都缓慢了下来。此人长发披肩,面无血色,左右脸各有一道垂直的刀疤,与鼻梁构成一个诡异的“川”字。他一手半握拳放在嘴边,一手捏着一朵枯萎了的黄色小花,双眸微合,神态自若,却令人不寒而栗。 “上……快上!”塔守的声音中充满恐惧,边喊边向后退去。傀魈蜂拥而上,黑衣少年不以为意,伸了个懒腰,将嘴边那只手的大拇指塞入苍白的双唇。 几乎同时,数十道水柱从他身畔激射而出,精准地击中每一名傀魈,强劲的冲力将他们尽数送出垂云塔,在墙上凿出一个个人形孔洞,碎屑横飞。 乌云落上前两步叫了声:“三哥。”原来这就是问水魔君鸠三劫。鸠三劫并未答话,缓缓起身,面无表情,目光扫过众人,我又感到一丝寒气顺着脊梁骨爬了上来。乌云落招呼我们:“走。” 我们都没明白,怎么走?手脚上还绑着妙步蛇。再说往哪走?这独木舟根本载不下这么多人。正犹豫间,只觉手腕脚腕微微发凉,刚才还扭来扭去的妙步蛇竟不知何故纷纷瘫软如绳,掉落在地,通体渗出殷红的血。我活动着四肢,血液流通如针扎一般又麻又痛,其他几人的束缚也几乎同时被解开。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乌云落已向小舟径直走去。却见她凌波而行,如履平地,细看才发现她脚下的一片水面不知何时已变为固态,犹如一块大镜子,众人惊讶不已。 我们便都站了上去,鸠三劫也不看众人,兀自惬意地吮着手指。忽然,我们身后拔起一道水龙,直插岸边,随着一声巨响,地板上翻起滔天白浪,大口大口地吞噬着惊慌失措的人群。波涛汹涌,轰鸣阵阵,转眼在塔内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人们像蚂蚁一样在浪花中翻腾起伏。漩涡越转越快,震得四壁咔咔作响,不一会儿就将整座塔撕成了碎片。 我们呆立在镜面上,毫发无损,眼前景象恍如梦幻,刚才仙境般的山谷已沦为一片汪洋,望不到边际,头顶那幅巨大画像也灰飞烟灭,换成了满天繁星。 “他们要淹死了。”丫头声音微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我知道这些崇拜者罪不至死,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反应完全跟不上,何况面对鸠三劫如此强大的力量,就算跟上了也阻止不了。 乌云落冷冷地看着水面上浮浮沉沉的黑点:“行尸走肉,死不足惜。” 只听扑通一声,蓝止歌已经一头扎入水中,向最近的一位溺水者游去,看得出他根本不会游泳,手忙脚乱,呛了好几口水。 “毛病。”乌云落骂道。 不会游泳的我在一旁干着急:“你这没良心的,那天要不是他坚持救你,我们也不会被抓到这儿来。” 乌云落轻轻“唔”了声,纵身跃下,敏捷如鱼,三两下就追上了蓝止歌,正要将他往回拽,忽的一支水柱腾起,像手臂一样托住她和蓝止歌,将二人稳稳地送回小船上。 鸠三劫枕着胳膊悠闲地躺在小舟中,婴儿般嘴不离手,仿佛周围的事始终与他毫不相干。 我说:“你让他把水退了不就行了。” 乌云落绞着衣裳:“你懂什么,没人可以对三哥提要求,他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我说:“那我师父一出面他不是就来救我们了?” 乌云落斜眼看我:“别自作多情了,你师父只是传话的,来不来救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谁都没半点关系。” 丫头不知哪来的火气,高声道:“那就可以滥杀无辜啊,他以为自己是谁?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杀该杀的人!” 陈晟之一惊,拉拉她的衣袖:“你不想活啦?” 丫头犟劲十足:“我就看不惯!” 我早已汗毛尽竖,死死地盯着鸠三劫,双手紧握腰带,只要他显露出一丝欲对丫头不利的歹意,就先下手为强。 鸠三劫慢慢坐起,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停在丫头身上,有些古怪,却并无杀机。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又躺回去继续品尝自己的手指。这算什么意思?到底出不出招,我不知所措了。 忽觉脚下轻轻一晃,我向左右一看,水面竟开始迅速下降,高高低低的山峰陆续探出头来。不一会儿,我们就站在了平地上,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漫山遍野湿漉漉的草木和横七竖八的活物证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树上也挂了不少失魂落魄的人。 昨天在垂云塔里望见的那条小河就在不远处静静流淌,这滔天洪水想必正是由此而起,鸠三劫实在深不可测,怕是一滴雨水也能成为他翻江倒海的源头,与他相比,我的神功几乎就是儿戏。 “嘻嘻,这还算有点人性,我收回刚才的话。”这没心没肺的丫头转眼又对鸠三劫笑脸相迎了。鸠三劫没回应她,翩然下舟,走向河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面前,趴着两人,正是塔守和那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崇拜者,他们已被灌成落汤鸡,冷得直哆嗦。 乌云落过去一脚踹翻塔守:“这狗腿子命真大,没给淹死,你鞭子舞得不错嘛。”塔守之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早已烟消云散,此刻一声不吭,蜷身缩脑如丧家之犬。 那猫头鹰倒挺硬气:“别废话,是爷们就给个痛快!” 乌云落睨视着他:“不好意思,我是个娘们,所以要慢慢玩,不如,我们先来玩个问答游戏吧。” “呸!我死也不会说的!”猫头鹰闭上双唇,低下头,却憋红了脸,口中嗬嗬作响,脖子抽搐不止。 “咬舌自尽?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乌云落掐住他的后颈将他的脸仰起来,“是不是感觉牙齿又酸又痛使不上劲呀?”猫头鹰无法答话,腮帮子肿得像两只河豚鱼,眼神中充满惊讶与愤怒。 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晟之见多识广,说:“问水魔君正在对他用刑。” “用刑?”我不知所云。 “人的体内有很多水,对于问水魔君来说,弄个头脑充血牙根水肿什么的易如反掌。”陈晟之的话语中透着一丝凉意,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对正坐在石头上吮手指的鸠三劫更添几分惧意。&lt; 第一百一十五章:七圣山征服者 丫头秀眉微蹙:“打扮得挺讲究,举止却跟三岁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老啃手指。” “这应该是他发功的招式,正如你的脱。也可能只是习惯性或生理性的反应,好比荆伤的咳嗽。”陈晟之观察很仔细,分析也颇有道理。 乌云落拍拍塔守的脸:“趁着还能说话早点交代,白蚩皇去哪了?” 我悄悄取出“还泪盏”,透过塔守那双充满恐惧与绝望的瞳孔,看见他曾犯下的累累罪行,那是死几十次也不为过的,可似乎有什么比死几十次更可怕的事令他嘴唇不停颤抖,数度欲言又止。 猫头鹰侧过头来,怒视着警告塔守,顿时被乌云落扇了个耳光,斥道:“没脑的信徒也想教人当忠臣!三哥可没我这么有耐心,相信我,你不会想惹他生气的。” 猫头鹰从鼻子里挤出两声冷笑,用含混不清的口齿说:“哦?他生气会怎么样?跟老母猪亲热么?嚯嚯,那你岂不是很寂寞?” 乌云落嘴角又漾起淡漠冰冷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乐观和幽默。” 话音刚落,鸠三劫忽然弓起身子,毫无生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猫头鹰,双肘支在膝盖上,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也缓缓放入口中,一并吮吸起来。 伴着一声撕破夜空的惨叫,猫头鹰双手抱头发疯般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的面容极度扭曲,头顶冒出阵阵白烟,豆大的汗珠爬满整张脸,两只瞳孔膨胀、发红、流血,耳朵、鼻子和嘴巴也都血流如注。紧接着,那硕大的身躯就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急剧萎缩,头发纷纷干枯脱落,脊柱弯曲如虾,全身的水分似乎在一瞬间被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魁梧少年眨眼变成了枯朽老人,瘫软在地奄奄一息。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咫尺忘川,寸阴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呵,老头在我们智虚国可是稀罕物,你想不想也来变一个?”乌云落冷嘲热讽地问塔守。 塔守面如死灰,一双鱼眼暗淡无光,望着地上的老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咬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国师,但请把他恢复原样。” 乌云落哼了一声:“早这么识相多省事?” 鸠三劫下巴紧绷,目光落在空处,将双手的食指一并放到唇间,吹起了口哨,哨音低沉而压抑,听着很不舒服。 那老头的肌肤竟随着哨音慢慢恢复了光泽,黑发又长了出来,刚才的一幕如时光倒流般逆序再现,转瞬之间,一个充满朝气的脸庞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依然酷似猫头鹰,更显年轻,神态也比之前老实顺从了许多。 “还不滚?你还不配死在三哥手里。”乌云落踢了猫头鹰一脚,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鸠三劫,唯唯诺诺地后退几步,转身拔腿狂奔而去。 “国师之前接到军情,天机窟被叛军围攻,现在他应该在那里,”塔守指着溪流的一处分叉,“往这个方向去,十日可到。” 众人开始收拾各自的东西,乌云落提醒道:“等下要路过雪山,多带点衣服。”丫头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些粗布衣裳和皮袄棉裤,除了鸠三劫没拿,其他人各取了几件,虽然尺码有些不相称,但保暖不成问题。陈晟之找到塔守的鞭子,缠在手臂上,一把揪起塔守,押着上路。乌云落忽然回头冲蓝止歌喊道:“你有完没完?!” 原来在刚才审讯俘虏和收拾行装的过程中,蓝止歌一直在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将一位位白粉从地上扶起,还跟他们念叨着什么,听见乌云落叫他,便答道:“不能把他们丢这荒郊野外啊。” “你真够可以的,”乌云落没好气道:“他们衣裤湿了,要不要帮他们洗洗晾干?他们肚子饿了,你再炒菜做饭喂他们吃?他们受到惊吓了,你是不是还得安慰他们哄他们睡觉啊?你当自己是奶妈呢,等下国师的手下追来了,你再跟他们探讨一番做人的道理哈,姑奶奶不奉陪了。” 蓝止歌被一骂,也觉得自己这样很天真,一脸憨笑道:“一看别人有难,我就忍不住想帮忙。” 我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受难,你帮得了几个?操不完的菩萨心,难怪阎王都不舍得让你转世投胎。” “不是不舍,是不敢,地府还想清净呢。”丫头咯咯笑道。 走出七八里,气温骤降,仿佛一下到了三九天。裹上厚实衣物的我们仍不禁瑟瑟发抖。风从各个角度袭来,像疯婆娘一样乱扯着我们的衣裳,又像老流氓一样狂舔我们的手和脸。 抬头望见一座山,高耸入云,五彩斑斓,像打翻了颜料盘洒在琉璃盏上,在太阳的照射下放出奇异光芒,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雄伟瑰丽。山脚有块巨石,巨石旁站着三名少年,每人背着一大堆物件,弓、绳索、钩子…… 好事的丫头上去打招呼:“你们在做什么?” 这些少年看上去比白粉们要正常些,性别分明,个子最高的一位出来答话,中气十足:“我们要征服七圣山。” 我仰头去望,脖子差点折了:“这山得有多高啊。” 他说:“没人知道它有多高,也没人见过最高处的风景,这才是我们的动力。” 丫头问:“你们是什么人?” 他自豪地说:“我们是破穹五鹰,在下英少。” 丫头说:“可你们就三个人啊,为什么叫五鹰?” 英少黯然:“上次摔死了两个。” 陈晟之联想起那些白粉的疯狂举止,深有感触:“你们智虚人真古怪,我们那儿的人千方百计要活下去,你们却想方设法去寻死。” 英少正色道:“这不是寻死,我们是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 丫头困惑了:“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然后把命搭进去?” 乌云落冷笑一声:“少装了,热爱生命就该远离那些显而易见的危险,你们无非是想满足一点刺激欲和成就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罢了。” 英少的一位伙伴将刚打好的绳结丢进背篓,说:“别人怎么看无所谓,你又不是第一个嘲笑我们的人。我们喜欢做这件事,这就够了。” 丫头问:“你们就一点都不怕死吗?” 英少说:“总是要死的,关键是死在哪里,能死在自己所敬畏向往的美景里,总比死在不理解我们的人群之中强百倍。” 另一位伙伴说:“反正一到二十岁就要长出那该死的面具,跟死了没两样。” 我们把这茬给忘了,他们这般冒险纵然送了命,与变成行尸走肉相比,未尝不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我不由想起了半空,他也为自己喜欢的事付出了巨大代价,也是无怨无悔。不知他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在山中穿林越溪、追花逐月吗?还是那么无拘无束逍遥快乐吗?他将来是否也会被面具箍住脑袋,失去自由呢?不忍再往下想。 三位少年有说有笑向山中走去,长长的背影投射成一个斜斜的“山”字。丫头轻叹一声:“我要是有鸠三劫那本事,就用水柱帮他们直接送到山顶去。” 众人回首四顾,鸠三劫早已自顾自走得不知踪影,想来他也不会对这些凡夫俗子的生死之事感兴趣的,何况以他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与我们结伴同行。前边不远处,一袭迎风招展的布旗极为惹眼,四个大字:苟且茶馆。 “这店名真豪放啊。”丫头用手遮住阳光,仰头又看了一眼。&lt; 第一百一十六章:苟且茶馆怪人 苟且茶馆的老板三十岁出头,长得像一尊弥勒佛,右手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飞天壶,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中,与七彩山下那块巨石遥相呼应。他一笑全身上下都泛起波纹:“呵呵,小姑娘,字就和人一样,有无穷可能,无数解。” 我指着布旗问:“那此处当作何解?” “嗨,无所谓啦。”胖老板笑着轻轻点头,嘬着壶嘴,却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乌云落挑了个干净的位子坐下,单腿架上板凳,语调平板地命令道:“上茶。”想来她身为五大魔君之一,倾国倾城,又位高权重,使唤人已成习惯。 胖老板却只是憨笑:“本店不卖茶,除非有人能把我的屁股从这椅子上挪开。”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坨肉,少说也有五百斤,我们几个人一起上也未必架得动,那藤椅要是铁做的,兴许乌云落能发功把他弹起来。 “你!”乌云落正要发作,丫头已忍不住了,嘴里骂着“有毛病”,径直奔向胖老板身后的火炉,双手拎起硕大的铜茶壶就走。 胖老板急忙翻身一把拦住她:“嘿!懂不懂规矩哪?” 丫头把铜茶壶往桌上一墩,冲胖老板做了个鬼脸:“你输了。” 胖老板扭头看看藤椅,拍拍肚子,笑吟吟地躺回藤椅上,朝屋里叫道:“爹,干活了!” 没人答应,胖老板又喊了数声,还是悄无声息,他这才吐出嘴里的茶渣,抬起跟大象一样粗的腿连跺了两脚。这劲道非同小可,登时地动山摇,回音隆隆,连风雪都为之一顿,我和丫头互相扶住才没摔倒。 一个佝偻的身影从屋里颤颤巍巍走出来,虽然裹着棉袄和兽皮外套,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格外瘦弱,他半垂着脑袋,微微泛黄的稀松头发像烟草一样慵懒地蜷作一团,一边用枯枝般的手指揉着眼睛一边抱怨:“比上个月又重了七斤六两,你这一条腿都顶得上我一个人了,再跺就雪崩啦,有点公德心吧!”这家伙说起话来仿佛被人掐住了喉管,声音尖锐冰冷,和这风雪一样令人浑身不自在。 “雇你来不是当减肥顾问的,”胖老板慢悠悠道,“给客人们上一壶热奶茶。” 驼背人咕哝了一声,蹒跚着走到桌前,一股酸臭味如影随形扑面而来,那副容貌更是惨不忍睹。浅灰色的瞳仁嵌在三角眼眶中,一动不动毫无生气,两边眼角各有数点黑斑;五条一指长的疤痕横贯鼻梁,伤口皮肉纠缠深可见骨,似乎随时会喷出血来;一对蝙蝠耳紧贴着状如橄榄的脑袋,布满细细的汗毛;右嘴角长了个烂疮,细薄而苍白的嘴唇遮不住满口破碎的黄牙;皮肤粗糙的脸蛋左大右小,却始终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笑话。他的丑堪比国师白蚩皇,但风格迥异,国师是矫揉造作,他则狰狞可怖。 驼背人爱理不理地扫了我们一眼,将茶壶盖掀开一丢,翻起一只倒扣的瓷碗,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道:“奶茶有什么好喝的?喝这西北风才带劲呢。”说了拍拍桌面,大大咧咧地说:“喏,自取其辱吧。” 乌云落一愣:“你骂谁?” 驼背人不紧不慢道:“激动什么?茶壶搁这儿,让你们自己动手倒奶茶,自取其乳,一点文化都没有。” 丫头扑哧一笑,乌云落却不买账,嗖的一下撩开风帽:“少跟我油腔滑调!” 驼背人抬头一瞥,马上变得嬉皮笑脸:“哟!美女啊,小的我真是有眼不识太太。” “叫谁太太?!”乌云落不禁火冒三丈,拍案而起,铜茶壶也随之从桌面飘起,壶嘴对准那驼背人的眉心。 驼背人却不害怕,咧着嘴腻腻地笑,尖细的声音从脏兮兮的牙缝中蹦出:“嘿嘿,暴脾气,我喜欢。脾气大肺活量就大,肺活量大胸才大,一点不假。” 乌云落脸唰得红到脖子根,这下真的把胸都气大、肺也气炸了,只见铜茶壶的身子猛地一歪,满壶开水瞬间就要向驼背人倾泻过去。 忽的一道电光闪过,胖老板那肥硕的身躯不知何时挡在了驼背人跟前,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他一手牢牢抓住壶颈,另一只手仍旧端着自己的飞天壶,也不说话,抖着两颊的肥肉呵呵笑个不停。 乌云落眼露寒光,再度发力,胖老板面不改色,擎握壶颈的胳膊瞬间暴粗了一圈,袖子在风雪中猎猎作响,铜茶壶热气蒸腾,竟纹丝不动。双方势均力敌僵持着,我都不知道帮哪边好,胖老板和蔼面善,驼背人虽然嘴巴不怎么老实,却无害人之意,倒是乌云落反应过度了。我心想,还好鸠三劫不在这儿,否则壶里的水挡不住,局面就失控了。 驼背人急闪到二人中间,冲乌云落哈腰赔笑:“仙女姐姐消消气,你瞧我本来就丑得掉渣了,再泼开水毁我容也没什么效果,何必浪费这力气呢。”他形容猥琐,皮肤粗糙,看上去都差不多是乌云落的叔伯辈了,却叫她姐姐,说起话来又不正经,令人忍俊不禁。 陈晟之走到乌云落背后轻声提醒道:“这二人非等闲之辈,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少生枝节为妙。” 乌云落眼见也占不得便宜,这才哼了一声,拂袖转身。胖老板笑着将铜茶壶稳稳放在桌上,手掌在衣角擦了擦,看不出任何烫灼的痕迹。 驼背人殷勤地为乌云落沏上一碗茶,嬉皮笑脸道:“这茶苦中带甜,泻火。嘿嘿,幸好你不是控火魔君,不然这雪山恐怕都要被你的火气给融化掉了。” 这驼背人好像对我们的身份了如指掌,而且处乱不惊,显然来头不小,莫非他就是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奇人?不待我细问,驼背人挥着小手兴奋地说:“你们喝茶稍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说着冲乌云落扬了下眉头,屁颠屁颠地向屋里扭去。 “什么意思?他要跟我们一起?”陈晟之一脸不解。 丫头开玩笑道:“这是一见钟情生死相随的节奏啊。” 乌云落又好气又好笑:“神经病,荒蛋岛上真是什么样的变态都有。” 蓝止歌忍不住问胖老板:“这人这么年轻,你刚才怎么叫他爹?” 胖老板咂咂嘴:“啧,他姓狄,单名一个叶字。” “取这名真不厚道。”我笑道。 陈晟之问:“你们智虚人不是二十岁就会长面具么,你怎么……” 胖老板说:“我是饕餮岛过来的移民,在这好多年了。” 陈晟之脸一沉,低声对我说:“那岛上住的是食人族。” 胖老板呵呵一笑:“别怕,消化不良,我早改吃素了。” “这驼背的伙计也不止二十岁了吧?”丫头追问。 “他不是智虚人。”这回答让我更相信狄叶就是那个奇人,胖老板接着说:“三年前我收留了两个流浪者,一个十九岁,另一个是狄叶,二十七,后来,年轻那人的脑门上出现‘镇南王’三个字,鲜衣怒马地上任了,临走时对狄叶说只要他愿意当‘镇南王子’,就带他一起走。狄叶谢绝了,说要在这里等几个人。” 丫头对那镇南王的做法颇为不屑:“真是小人得志。” 我的脑海里却冒出一连串问题:难道狄叶等的是我们?他怎么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那他的绝技又是什么?预知未来?&lt; 第一百一十七章:万年古城莫非 乌云落向胖老板要来店里的所有废铜烂铁,留作武器之用,让塔守一个人背着。不一会,狄叶提着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丫头冲上去劈头就问:“原来你能预知未来呀,帮忙算下我跟小沙什么时候成亲,会有几个孩子呗!” 我已然习惯她的口无遮拦:“别理她,出发吧。” 蓝止歌问胖老板:“你不一起吗?” 胖老板瞟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可走不动。” 刚才胖老板露了两手,绝非泛泛之辈,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丫头抢着劝道:“你打算这辈子就守着这个小店么?外面的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好玩得多了,何况你这身本领不出去发挥点作用多可惜。” “我以前是个大夫,四海行医,浪荡江湖,治过很多病也得过很多病,要知道,皮肉之疾易治,心性之病难医。比如我吧,连自己贪吃的毛病都治不了,所以跟你们去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胖老板身子微微向后靠,一副万事随喜的表情,“眼下,我只想做个安静的死胖子。” 狄叶抖抖包袱上的灰尘:“他一年到头埋在这椅子里,每天对着七圣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风光比这七圣山更值得一看了。” 胖老板笑道:“开门见山,合目茶香,夫复何求?”说罢嘬一口茶,闭上眼睛,满脸陶醉,不再搭理我们。 一路上我不时偷偷打量狄叶,试图从他身上发现些什么特征以证实自己的猜想,不料他冷不丁靠过来,扬起那张扭曲的脸,怪笑道:“嘿,你是不是也发现我其实挺帅的?” 我被:“我们来智虚国是找一个人,他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我觉得可能是你。” 狄叶捣了我一拳:“好眼力,就是我呀!” 我喜出望外:“哎呀,总算找着了!” 丫头问:“那你有什么绝技啊?” “绝?”狄叶若有所思,随即打了个响指,“当然有!你看,在这样的世道能活下来,难道还不够绝?” “你别闹了,我们说认真的。”蓝止歌愁得直咂嘴。 陈晟之说:“这人是疯子吧?” “我是有点疯,但不是疯子,”狄叶伸了个懒腰,“在茶馆那是我的工作状态,现在是我的自由状态,每个人都有好多张面孔,只不过我区分得比较明显。” “这么说你没什么特殊能力,”丫头说,“那你跟我们来干嘛呢?” 狄叶说:“我只是个向导,你们不是在找人吗?” 我:“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个什么人。” “你们也许不认识他,”狄叶话锋一转,指着陈晟之道,“但他一定认识。” “我?”陈晟之跟我们一样感到意外。 狄叶接着说:“当然,跟起义军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官军还能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起义军?” 狄叶说:“当今混沌国四方大乱,到处有人起兵反抗朝廷,这位陈将军镇压的想必也不少了。” 狄叶用嘴指了指月亮下方的地平线:“因为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认识,就在前边的莫非城。” 莫非城,智虚国最雄伟的城池,历史久到无人知道有多久。它外方内圆,直径百里,城中建筑呈同心圆状分布,如果你站得足够高,看下去就像一只纹路清晰的硕大磨盘。城墙为双层结构,外层由一种名叫卸力土的胶状物质筑成,柔韧性奇强,不论什么武器打在上面就像遇到棉花,只会形成大小不一的凹陷,很快便恢复原状;内层城墙布满磁石,百米之内的各种金属都会被牢牢吸上去;内外城墙之间隔有两丈厚的空气缓冲带,顶端连接着无数个气压制动投石器,当外城墙受力向内挤压时自然触发,将巨石和火球抛向敌方,借力打力,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城池内外的缓冲地带还遍布着不为人知的机关暗道,天衣无缝的防御体系加上成千上万傀魈守军,使莫非城成为史上最牢不可破的城池。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不论城外气候如何变换,莫非城中始终四季如春,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于是这座固若金汤又风景如画的完美之城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幸福家园。据史书记载,智虚国第三任国王出巡时误入一片沼泽,无意间发现这座沉寂的古城,城中空无一人,但城墙完好无缺,所有建筑一应俱全,仿佛从天而降,只待来客。当时国王说:“莫非我在做梦?”莫非城由此得名。 “我们是要去拿下这座城吗?”丫头兴致勃勃地问道。 乌云落冷冷道:“痴人说梦,这座城从未被攻破过。” “这有什么难?让你那性情古怪的三哥发大水漫过城墙,咱们坐着船就能轻松进城,”丫头侃侃而谈自己的计划,“不过,城墙上那一层磁石倒是让你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你以为只有城墙这一道防线吗?莫非城是天赐之城,它有克我的方法,自然也有对付其他魔君的手段,只是至今没人突破过第一道防线,也便不可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机关了。” 丫头咬了咬嘴唇:“那五大魔君联手,遇到克你的,让别人去,遇到克别人的,就你上,以长攻短就能破城。” 乌云落侧目看她:“黄毛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 丫头一挺胸:“哪里小了?我叫丫头,不是小丫头,毛一点都不黄。” “呵。”乌云落淡淡一笑。我如闪电般冲到她和丫头之间,双手抓腰带,高度戒备。 “你干嘛?神经兮兮的。”丫头不解地问。 “她一笑就说明要发招了。”我目不转睛,声音颤抖。 乌云落这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蠢蛋,我出招时是会笑,但笑不一定就是出招,就像你脱裤子也可以是尿尿,难道我觉得有趣时还要哭不成?” 我得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是我的逻辑没有学好。我还得承认,她笑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嘴上不会说出来:“那你刚才笑什么?” 乌云落说:“我笑这丫头太天真,若想五位魔君联手,比让我们两国停战还难,一山难容二虎,何况五个?” “莫非城这么难搞,我们还是别去了,”丫头对狄叶说,“不如你叫那人出城来跟我们汇合,然后一起绕道去天机窟多安全。” 狄叶不容置疑道:“要去天机窟,必进莫非城。” 这一刻,离开清虚观下山时的情景又跃入我脑海,耳边是师父说的“你身怀绝技天下无敌”,山下是一望无垠神秘陌生的广阔天地,胸中是自己纵横四方所向披靡的热血画面,那时我以为所有对手就像三师兄做的汤圆一样吹弹可破,所有困难就像大师兄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一样微不足道,而江湖就像丫头的小手一样牢牢地攥在我的掌心。在经历几番波折、数度死里逃生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比那汤圆和拳头更强大,江湖也远比一个棋盘复杂,如何实现目标我并无头绪,下一步该怎么走也如四周的薄雾一般迷蒙,更危险的对手,一切的答案也许就在这莫非城里。 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面积不大的平原,再沿着一条阴暗狭长的河床向东南方向走了大约三个时辰,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此时已近黄昏,夕阳悬于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残余的微光在我们前方大约二十步的地方踯躅不前,挡住它的竟是一堵上下左右都望不到边际的无形之墙。脚下的河床在此被拦腰截断,天与地连成灰蒙蒙的一片,所有景物似乎都被这堵墙一口吞没了。它静静地矗立着,仿佛在向人们宣告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lt; 第一百一十八章:巧戏三眼毛驴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缓步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的那颗脑袋。&lt; 第一百一十九章:俘虏货分三等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lt; 第一百二十章:莫非城恩仇记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lt; 第九十六章:怒惩草包将军 阿叶继续分析道:“目前对‘陌路尺’明确显露出企图的主要力量有四股,左丞相、九州桶业、智虚国、人道盟,刚才排除了智虚国,至于人道盟,向来是以各种精巧器械称霸武林,即使他们研究出某种刃口细微的器械,可要同时杀掉十几名高手,还能让伤口如此一致,几乎不太可能。而左丞相的势力主要在朝堂之上,文官居多,在军中几乎没什么影响力,也只有贾微伍这样没有什么威望和战功的将军才跟着他,所以,他也可以排除。那么,排除了所有不合理的选项,剩下的自然……” “九桶勇士?”我对九州桶业的这支神秘武装印象深刻,没想到他们除了倒粪之外,还有这么厉害的手段。 阿叶干笑两声,道:“作为天下第一大财团,怎么会只养九桶勇士这一群走狗。” 岳炔光沉吟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假,可武林中这样的绝顶高手毕竟屈指可数,我在江湖上也算消息灵通,并没有听说有谁使用过如此奇特的兵器。” “多奇特?”居然大师问。 岳炔光便把在宝辛阁地下银库发现的事一五一十说了出来,当他描述死者脖子上的伤口时,居然大师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怪异的神色,岳炔光并未察觉,自顾自讲完了故事。居然大师才淡淡道:“嗯,是有点奇特,却是件好事。” 岳炔光一愣:“此话怎讲?” 丫头替居然大师答道:“有特点当然比没特点好找了。” 居然大师会心一笑,用手指点着我,道:“傻小子好福气。” 找出凶手就能顺藤摸瓜找到“陌路尺”,一听说有希望,陶禹泯瞬间回过魂过来,扑通一下跪在居然大师面前,磕头如捣蒜:“大师佛法无边!大师慈悲为怀!求求您可怜可怜我,赶紧帮忙把‘陌路尺’找回来吧。事成之后,金银财宝、田宅官爵,大师您想要什么都行!陶某就是倾家荡产、做牛做马也定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 岳炔光也单膝跪地,抱拳行礼道:“此事干系重大,前辈义薄云天,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在下与三千夜魅军随时听候您的调遣,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居然大师把玩着桌上的空酒杯,目不斜视:“不必用功名利禄、江湖大义这些俗物来套我,我受清虚道长的委托,下山来本就是要处理‘陌路尺’的事,只是并非为你们这些人和这些东西而来。” 陶禹泯和岳炔光对视了一眼,难掩忐忑之情,却听大师话锋一转:“不过,念在刚才这几壶酒的味道很不错的份上,我也不介意在找回‘陌路尺’的时候,让你们也能对各方都有所交代,不受任何牵连。” 陶禹泯和岳炔光异口同声道:“如此甚好!” 缩头乌龟贾微伍忍不住伸出头来,憋红着脸道:“还望大师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到时候将‘陌路尺’还与下官,也好向丞相大人和朝廷交差。” 丫头气不打一处来,从桌上操起一只空酒杯就丢了过去:“你算哪根葱?!还‘还与’,用词挺讲究嘛,这宝物本来是你的吗?交差?自己凭本事去交啊!酒囊饭袋一个,也配当将军?不听劝告打了败仗,害死那么多人,自己临阵脱逃,还有脸来要宝物?” 贾微伍躲闪不及,左眼被酒杯打个正着,登时哎哟哎哟地眯了起来。他那些刚被我打下池塘的卫兵都很有自知之明,纷纷假装做出要扑上来帮他的样子,却都没有真正挪动一步。 贾微伍也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和地位,只能忍气吞声道:“女侠息怒,下官也只是奉命行事,奈何能力有限,并非不尽心竭力。兄弟们战死沙场,下官也很心痛,这不,刚才一直在借酒消愁来着。” 刚才是居然大师突然出现,我才暂时把这家伙丢在一旁,现在听他又厚颜无耻地满口胡言,一股无明业火腾地一下冒了起来,二话没说,直接用一招脱杀技将他甩上横梁,四肢张开贴着顶壁,活像一只大蜘蛛。贾微伍大惊失色,拼命挣扎,哪里还能动弹,只能呜哩哇啦乱叫。 我从背囊里取出束魂宫,冷冷地望着他,道:“你可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贾微伍望着我手里的纸棺材,不明所以,还想侥幸蒙混过关,便胡编道:“下官……下官是和兄弟们拼死杀出一条血路……” 啪!啪! 贾微伍话没说完,脑袋就左右甩了一个来回,牙齿都掉下来一颗。他被这两个突如其来的耳光打得晕头转向,张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哭叫道:“别打……别打!饶命!” 我伸出手指,厌恶地拭去滴落在肩头的血迹,淡淡道:“一次,重讲。” 贾微伍一愣,眼珠滴溜溜一转,连忙改口道:“哦,不对,不对,下官刚才悲伤过度,所以记错了。真实情况应该是这样的,下官当时不小心被一只怪兽从马背上掀下地,晕了过去,从而躲过一劫……” 啪!啪!啪!啪! “两次,重讲。” 贾微伍哭丧着脸,嘴里少了三颗牙齿,瞅了瞅四周或畏畏缩缩或幸灾乐祸的卫兵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精神已近崩溃:“少侠……您究竟要我怎么回答才满意啊?!” 我不想再看他那丑陋的嘴脸,把视线缓缓地挪向池塘,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真话,再讲不对,你就会和袭击你的那只怪兽一样的下场。” 贾微伍顺着我的视线望向黑漆漆的池塘,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再也瞒不住,只得老实交代:“我说!我说!是一位少年英雄替我挡住了怪兽,然后……然后他们一同沉入了湖底,同归于尽了。” 我继续逼问道:“之后呢?” “之后?”贾微伍汗如雨下,心中已明白**分,“少侠饶命!少侠饶命!都是我不对!我忘恩负义!我猪狗不如!我……我当时实在是太害怕了,担心后面还有别的怪兽追来,而且……而且您也要体谅,我身为一军之主,考虑的问题有很多,我要对剩下的兄弟们负责,任务也还没完成,队伍急需保存实力,只好先行撤退了。” “放屁!”我猛一松劲,贾微伍直接从顶壁坠了下来,轰的一声将石桌砸翻,酒菜散了一地,他也撞得头破血流,连哭的力气都没了。 我想起五师兄牺牲时的惨状,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呼之欲出,当即上前一脚踏住贾微伍的肩胛骨,质问道:“都这时候了,还在为自己的卑鄙无能狡辩!你害怕?你怎么不害怕一辈子良心不安吗?你负责?你怎么不负责安葬为你而死的人?你不想死,别人就活该死吗?!你这样的渣滓,活在世上还有何用?!” 我越说越怒,对眼前这个间接害死五师兄的凶手充满了无限敌意,身体里的杀气早已过了临界值,脱杀技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求惢,”居然大师一声轻呼如雷贯耳,似醍醐灌顶般震醒了我,“其人可恶,其罪却不当诛。” 居然大师静静地坐在几步开外的石凳上,脸上的笑容换成了怜悯,身上的袈裟似乎充满了气体,鼓鼓囊囊的。 我心中的怒意和杀气顿时像潮水一样迅速退去,紧接着,悲伤和无奈又翻滚着涌了上来,淹没了我的整个心房。我腿一软,扑倒在居然大师的怀中,失声痛哭起来。&lt; 第九十九章:太监培训基地 半个时辰后,我和丫头抵达弧淖城。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命运坎坷的古城,作为州府所在地,它经历过无数次的跨越式发展,由于跨的步伐太大,经常一不小心就扯着蛋,也因此获得了很多回味无穷的别名。 最初,弧淖城的设计者们想把它打造成天下最宏伟、最壮观的城池,便将远近数百里的大小城镇、乡村一股脑儿划了进来,使弧淖城像遇到危险的河豚鱼一样,一转眼膨胀了十余倍,号称“无垠之城”;从此,这片辽阔的土地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古寺深宅被夷为平地,老街旧巷皆杳无踪迹,高低错落的华丽建筑在这些废墟中拔地而起,焕然一新的弧淖城又获得了一个好听的别名,“希望之城”;随着人口和房屋不断增多,城池也越来越拥挤,经常发生车马被堵、人群踩踏之类的事件,设计者们不得不重新规划,拆的拆、改的改,一番折腾后,弧淖城变得七零八落遍体鳞伤,设计者们美其名曰“不羁之城”;在随后席卷天下各州的“千城斗艳”最美城池评比活动中,弧淖城建起上百座超大型广场和森林公园,各种奇花异草、珍禽灵兽、古物瑰宝从天南海北源源不断运来,将这里变成了设计者们引以为豪的“梦幻之城”;成为最美城池后,三教九流齐聚于此,犯罪率急剧上升,盗抢成风,鸡犬不宁,许多人被偷得找不到衣服穿,甚至连家里的门窗都被卸了个精光,前来视察的朝廷官员们见此“人人衣不蔽体、家家夜不闭户”的奇观,无不感慨此地民风淳朴、思想纯净、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交口称赞弧淖城不愧为“无邪之城”;后来一场连降数日的大雨将弧淖城变成一片汪洋,溺亡者甚众,设计者们一边焦头烂额地疏浚河道、改造排水系统,一边绞尽脑汁为弧淖城找了个全新的定位:“漂流之城”。 丫头曾在弧淖城里的醉烟坊生活过,对这座城池没什么好印象,不太想进去。我担心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控火魔君率领的智虚大军已经绕到了他们后方,觉得还是应该进去提醒一下他们。这事跟守城官兵说没用,他们醉得连我和丫头是几个人都分不清。 弧淖城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如处子般娴静,尽显古都风韵;又似仙女般孤傲,不失州治之威。与城外萧条的模样截然不同,城里没有半点闹饥荒的迹象,也没有丝毫在战争状态下的感觉。虽然各条驿道关卡重重,却闻城楼上酒肉飘香;虽然郊野阡陌荒草萋萋,却见庄园中繁花似锦;虽然街市巷弄空空寂寂,却听酒肆里莺歌阵阵。走在弧淖城中,我不禁觉得自己的担忧实在多余,看上去,这儿的人们不是对守军的御敌能力充满信心,就是早已看破红尘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固颐正视,平肩正背,臂如抱鼓。足闲二寸,端面摄缨……”一阵铿锵有力的口令声打破了宁静的氛围。 循声向右望去,是一间学堂模样的建筑,两扇大门半敞着,门上悬着一块写有“寺人学馆”字样的横匾。院子里整齐地站着五六排穿着各色服饰的男子,一个个俯首躬身,低眉垂目,似木桩一般杵在烈日下,若不是汗透衣衫,根本看不出是一群活物。一位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一边喊着口令一边在队列中来回穿行,像一根犀利冷峻的缝衣针,一会儿戳戳这个人的肩膀,一会儿敲敲那个人的额头。被点到的人就如同被蜂蜇了一般,身子一哆嗦,脸瞬间红到脖子根,姿势愈发恭顺。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丫头。 “太监训练营,”丫头一指门两旁,“看那校训就知道了。”只见围墙上刻着十六个大字: 似人非人,似犬胜犬,皮厚命贱,身残志坚。 墙头还露出几面迎风招展的大旗,绣着一条条朗朗上口、催人奋进的标语: “读书十年苦,自宫一刀荣。” “去势来富贵,无根有乾坤。” …… 当初美人团来清虚观做客的时候,我也听她们带队的韩公公说过,朝廷专门设有内书堂,负责对宫里的太监进行培训,却不知道民间还有这样的太监培训机构。丫头说这是由于太监这一行太热门,为了提高竞争力,那些想当太监的人净身之后都会选择先去“寺人学馆”参加强化训练,然后带着毕业证书去宫里应聘太监,录用率能提高不少。对于从名牌“寺人学馆”毕业的高材生,考官们的脸谱都要换一副,毕竟将来在官场上还说不好是谁压着谁呢。 眼前这座“寺人学馆”是弧淖城历史最悠久、太监录用率最高的一家,大门旁的一块青石碑上密密麻麻记录着该学馆的成就。听丫头说,这样的培训机构仅弧淖城就有二三十家,收费都不低,而且只收净身过的学生,这是官府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生员队伍的纯粹性。 早在千百年前,混沌国的开国皇帝就独具慧眼地发现太监这一物种在官场的优越性,认为这些无根一身轻的人无欲无求无牵挂,所以会比普通人更无私、更敬业,于是对太监们委以重任,选妃、立嗣、传位、祭天、外交、修史、建陵墓……每一位皇帝从呱呱坠地到龙驭宾天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大事都交由太监们负责,连打仗的时候都不忘给他们立功表现的机会,在元帅之上加了个“督公”的角色,随军出征,打赢了是太监督战有方,打输了是元帅指挥不力。不仅如此,朝廷里的每一个机构也设有“监印使”之职,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任何需要向皇上请示汇报的事,都必须到“监印使”那里盖一个章,折子才能递上去。为了彰显比一品大员更重要的地位,“监印使”的官阶被定级为“特品”,一下就把那些寒窗苦读多年又挤破脑袋考上来的官员们比了下去。这便是为什么太监这一行的竞争比科考还激烈的主要原因,但读书人也没什么好不服气的,毕竟科奴们就算一辈子都考不上功名,或者考上了却没得到自己喜欢的官级,大不了落个怀才不遇的下场,还可以用避世归隐去博个好名声,而那些阉了的人如果当不上太监,就真的“赔了夫人又折鞭”了。 听了丫头的介绍,我才理解眼前这些准太监们如此刻苦训练的心情,再向院子里看去,只见他们每个人面前的地上都摆了一只人脚的木头模型,似乎是新的训练科目。 手执戒尺的中年先生大步走到队列的右前方,高声发出指令:“向右看齐!向前看!稍息!立正!跪!舔!” 上百名“无欲无求”的追梦人步调一致地完成了一连串标准动作,齐刷刷趴在地上,迎向木头脚,伸出舌头,津津有味地吻着、舔着、吮吸着……如痴如醉,娇喘连连。 见他们这么拼,我深感同情:“好可怜。” “省省吧,羡慕太监的人可比羡慕你的人多了去了。”丫头不以为然地拽住我继续赶路。 大约穿过六七个街区,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广场。场中央搭着一个数百尺见方、一人多高的巨大擂台,红绸环绕,旌旗飘扬。台下四周摊位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lt; 第一百章:弧淖城地头蛇 “瞧一瞧来,看一看,高仿真傀魈面具,戴上它刀枪不入,摆家里镇宅辟邪,出门旅行还能当夜壶,超大容量,绿色环保,可循环使用,绝对物超所值了哈!” “门派倒闭,帮主跑路,武林秘笈亏本大甩卖啦!帝皇神功、托光棍法、真夏剑谱、菊花残卷,独门绝学应有尽有,不要九九九,不要九十九,只卖九两九,一律九两九,买一送一,多买多送哟!” “走过路过别错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神佑’牌裹脚布,王大师亲自开光,无毒无公害,转霉运祛晦气,功效超过四叶草、兔子脚十倍百倍,保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想逃离都市喧嚣吗?想躲避债主纠缠吗?想偷看美人洗澡吗?凌波牌迷踪丸让你梦想成真,国际认证,忍者专用,一粒让你来去无踪,两粒让你神出鬼没,三粒让你穿越时空……” “比香猪还可爱,比飞毯还神奇,高科技、新能源、全自动座驾——‘天赐牌’擎天猪减价大酬宾咯!人道盟独家授权专卖,假一赔十!” 我们循声来到这个摊位,只见地上横七竖八摆了好多只擎天猪,乍一看,和鲁天赐骑的那只没什么不同,细瞧才发现这玩意屁股上刻的是歪歪扭扭的“擎一大猪”。 丫头摸了摸其中一只的下巴:“这猪能飞吗?” “废话,不能飞就送去屠宰场了。”小贩一眼就看出我俩不像买得起高档消费品的人,抽了下嘴角,皱着眉头推开丫头的手,掏出手帕擦了擦丫头刚摸过的地方。 丫头还有更高的期望:“那这猪会说话吗?” “那是当然,还会唱京剧呢!”小贩正准备演示“擎一大猪”的功能,广场对面忽然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骚动,尘土翻腾着从高台下涌起,弥漫开来。 众摊贩惊恐的声音此起彼伏:“‘犯贱会’来啦!” 他们如同遇见洪水猛兽一般,手忙脚乱失魂落魄地四散而逃。左边一位把仿真面具往脸上一扣朝小巷里奔去,右边一位扯起裹脚布把脸一蒙蹿上了屋顶,后边一位往地上丢了三颗迷踪丸借着浓烟遁得无影无踪……眼前这位也不含糊,一屁股骑上那只“擎一大猪”,猛扯猪耳朵,“擎一大猪”嗷的一声横着冲了出去,直直地撞入广场一侧的房屋中,在墙上留下一个黑幽幽的人猪合一的窟窿。 广场上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没来得及逃的小贩,蜷着身子呻吟不已。一大帮全副武装的人在尘烟的笼罩下横扫过来,他们分成前后两个阵营,前面的几个凶神恶煞,步伐坚定,脖子和臂膀上刺满纹身,见摊就砸,见人就打,一看就知道久经沙场。跟在后面的那些皮肤都很干净,面带怒容却不够走心,气焰嚣张却略显浮夸,步伐也不够自信和霸气,应该刚出道不久,还没得到真传,路过倒在地上的伤者还不忘补上几脚,以向观众证明自己跟前面那几个狠角色确实是一伙的。 这支队伍的头头是个皮肤黝黑长着驴脸的女人,因为太黑看不出她的年纪,其实性别我也不确定,唯一可识别的特征是微微隆起的胸部,但也可能是个热爱健身或雌激素过剩的男人。她,或者他,挥舞着一把三尺长明晃晃的尖刀,边走边指挥手下们四面出击,像一个经验丰富的驯兽员。 一位面目狰狞的光头胖子从侧面逼近,瞟了一眼地上的山寨“擎天猪”,冲我怒叱道:“胆子不小,敢私制危险交通工具!” 我遥指着远处的墙:“不关我事。” 光头胖子瞟了一眼那窟窿,当即给我罪加一等:“还破坏公物!”说着抡起手上的铁锤把旁边一位抱头哆嗦的小贩的腿给敲折了。我感到既费解又气愤,就算我破坏了公物,又跟这小贩有什么关系?要敲也应该敲我才对,简直是蛮不讲理。我不慌不忙地松开腰带,准备好好教训这群流氓。 那头头远远瞧见我在做什么动作,眼睛一瞪,举刀指向我:“干嘛!你想干嘛!随地大小便信不信老子弄死你?”这声音又尖又细,听不出男女,但女的应该说“老娘”,所以他应该是男的。 光头胖子对头头的意图心领神会,怪叫一声,挥舞着铁锤冲过来,迎风敞开的上衣里露出一片乾乾鞑鞑的横肉,张牙舞爪的模样既可笑又可恶。 喀嚓,哎哟!锤子重重地砸在他脚上,而他的手臂已经脱臼。流氓们都愣住了,还是头头见过世面,马上就反应过来:“哟,会气功,大伙一起上!”众喽罗应声而出,操起各种兵刃向我扑来。 我小退几步,凝神屏气,呼吸间数招叠出,立刻将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汉子击飞,顺便用他们的身躯把后面的人尽数冲翻在地,晕的晕,伤的伤。有几个还想有所表现,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冲锋,又被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撂倒。 丫头连连拍手:“太帅了!”我正要谦虚两句,忽见白光一闪,同时腰间像被什么东西用力顶了一下,接着听见“当啷”一声,一柄尖刀落在左侧十多米远的地方。比我更惊讶的是那头头,他刚才飞掷一刀砍在我的腰上,竟被生生弹了出去——他当然不知道“揍死盾”的来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头头面前,刚才还威风八面的他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和小贩们看他的一模一样,声音在风中摇摆跳跃:“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轮得到你发问吗?你们这‘犯贱会’什么来头,敢这般为非作歹?” 他见我的表情明显不如他自己刚才那么凶残,便稍稍定神,小心地答道:“是,是‘泛太平州美好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委员会’,简称‘泛建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是替衙门办事的。” 丫头哼了一声:“替衙门欺压百姓?” “不是,不是,这些刁民天天在这叫卖,无证营业,扰乱市场,堵塞交通,制造噪音,实在不守规矩,而且明天这儿就要举办比武选将英雄会,上头命令清场,我们也是奉差办事啊。” “人家没偷没抢,摆个摊混口饭吃,犯得着下这么狠的手?”丫头踢了踢地上的凶器,“蓄意伤人好像比你刚才说的所有罪状加起来还重吧?那按你们的方式该怎么处理你们呢?”说着,她捡起一把砍刀,漫不经心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刃尖。 “啊?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是我们不对,小的们不懂事出手重了点,您大人有大量给个机会吧!”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得问问他们同不同意。”丫头一指躺在地上的小贩们。 头头马上命令身旁一个被撞掉门牙捂嘴哀嚎的麻子脸:“哭个鸟丧,还不快去!” 麻子脸一骨碌爬起,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一个小贩跟前,对他嘀咕了几句,又掏出一些碎银子塞到他手里,小贩死活不敢拿,麻子脸喝了声“拿着”,他才忐忑地揣进怀中。然后麻子脸转过头冲我们谄媚一笑,满嘴血污看上去就像蘸了辣椒酱的芝麻烧饼。 那小贩立刻使出全身力气站起来,用沙哑的声音冲我们喊道:“我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跟他们没关系,大侠放过他们吧!”说着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匆匆消失在街角。&lt; 第一百零一章:比武选将大会 接着麻子脸又用同样的步骤取得了另外几位受伤小贩的谅解,咧着嘴哈着腰回到我们面前,双手托着三根金条:“兄弟们知错了,请二位大侠发落。” 我和丫头心情复杂地对视一眼,无话可说。心中怒气顿时变得苍白无力,不浇自灭,受害者都以德报怨了,我又何来不平? “算了,以后老实点!”我厌恶地扫了他们一眼,索然转身。 “这个不能算了,不要白不要。”丫头一把将金条揽入袖中。头头和他的手下们像一窝被捣了巢穴的老鼠,夹着尾巴四散逃窜,只剩我和丫头呆立在冷冷清清的广场上,像两只无人喂食自娱自乐的野鸽子。 我注意到高台上插着一杆醒目的黄旗,上面绣着一个“将”字,便问丫头:“刚才那家伙是不是说明天这里要举办什么比武选将英雄会来着?” 丫头精神一振:“是啊!到时候你去拿个第一,统领千军万马,就威风了。” 我从没对丫头提起过我爹是顶着无数光环的旷世奇侠沙仁,毕竟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拿爹来撑门面是件很窝囊的事,何况丫头也不是那种贪恋“侠二代”的庸脂俗粉。而令我感到惭愧的是,与父亲相比,现在的我一事无成,得过的最高荣誉只是个“道德模范”。要知道,许多和我同龄的小伙伴们因为帮老爷爷推牛车、扶老奶奶过马路、捡俩铜钱交给差役叔叔都获得了这头衔,还有一个地主儿子凭着家里捐给学堂三万两银子也当上了“道德模范”,所以这玩意不提也罢。 眼下,这不期而遇的“比武选将英雄会”无疑给了我一个向世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当然,我也可以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从按时上下班到年年拿先进,从寻找迷路宠物到勇救落水儿童,从力擒蒙面大盗到铲除邪恶黑帮,慢慢积累功德和人气,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的巅峰。但那样的话等我成功之时可能就是个每天三餐只能喝粥走两步就要坐下来歇会儿一晚上要跑五六趟茅房的糟老头子了,看到性感少女来献花也只能耷拉着脑袋哆嗦着双手傻笑着任由自己的口水从嘴角流到裤脚却无能为力,这显然不如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去参加个什么“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或是眼前这“比武选将英雄会”然后一鸣惊人再然后天天醒数雪花银醉卧美人膝来得逍遥快活。年轻人大多急于求成,这一点我也未能免俗。 第二天一早我和丫头又来到广场上,那些小贩没有出现,高台旁搭着一个布棚,立着块牌子:报名处。 我们走过去,棚子里摆了张桌子,对面坐着一老一少,穿着官服。老的那位身形瘦小,蓄着白色山羊胡子,眉毛长而浓密,末梢向上卷曲,似两道燃烧的火焰,眼睛眯成一道缝,不知道是本来就如此还是在闭目养神,右腮上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痣上伸出两根毛。旁边的少年个头比老者高一截,四方脸,酒糟鼻,皮肤发黄,没有胡子也没有笑容,眉头微皱,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额上长满痘痘,有的已经出脓,红黄相间,看上去感觉随时会从里面钻出虫子来。 丫头上前问道:“这比武选将是什么?” 少年没精打采地说:“陈大都督前不久叛逃了,朝廷来不及派将,只好就地选拔。” 我说:“可带兵这事光靠武功不够吧,武林高手又不懂兵法,怎么打仗?” 老者微微睁开两道瞧不见瞳孔的眼缝,鼻子里哼哼道:“跟智虚人打仗要兵法有什么用?斗得过五大魔君吗?咱们那些将军兵法一套一套还不是天天吃败仗,现在就指着能从江湖上找些能人异士来救急了。哎,我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破孩打听这么多干嘛,一边玩儿去。” 丫头一拍桌子:“别小看人,我们是来报名的!” 少年斜过眼来审视我们:“嗯?你们也会功夫?” 丫头骄傲地搭着我的肩膀:“那是,天下所有功夫跟他比都不堪一击。” “哦?”老者推过来一张纸,“别说大话,先填表,现在离报名截止还有一个时辰,比赛就快开始了。” 我对着报名表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年龄…… “额,这学历是什么?” “就写你科考取得的文凭等级。” “我没有参加过科考。” “哦,文盲。” “不是啊,我会写很多字,还读过不少书呢。” “那也是文盲,没有文凭就是文盲,学历你就写无吧。” “会有什么影响吗?” 老者沉吟了一下:“嗯,这个对本次比武结果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万一当了将军,以后提拔会有影响。” 少年补充道:“无论你能力多强战功多高,每次晋衔都必须取得相应文化等级证书,并在国家一类军事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呵呵,也不用太担心,这些东西只要有钱都不是大问题。”老者见我神情纠结,慈祥地安慰道。 我接着填:身高、体重、籍贯…… 少年眼尖:“咦,你是太平州的?” “是啊。” “那你还有的加分。” “加什么分?”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和对方打成平手,就要由评委们打分定输赢,太平州属于偏远战乱地区,可以加5分。” 我指着另一栏问:“那这个‘海外亲属’呢?” “你有没有直系亲属定居在海外的?也可以加分。” 我想他们应该听说过当年携手飞出天涯海角的大侠沙仁和妻子步荐雪,起码以这老者的年纪肯定听过,何况还有那么多六扇门密探作证,便信心十足地填上了爹娘的名字。 在“文艺特长”一栏我填了象棋,“获得荣誉”一栏填了“道德模范”,也都有加分。老者还建议我在民族一栏填上少数民族,因为姓沙的有很多是少数民族,可我无从查证自己是不是。老者说改名换姓蹭这一层关系的人多了去,没有人会细究的。我说反正加分项已经够多了,何况以我的实力基本上也不用耗到打分环节。 表格上漂亮的基础分顿时令他们对我刮目相看,少年热情地给我们泡了两杯茶,他热情的时候依然苦着脸,但动作十分谦恭,彬彬有礼地问我:“尊师怎么称呼?” “清虚真人。”我说出了师父在江湖上的名号,语气中充满自豪。师父慈眉善目,虚怀若谷,金针度人,当过先进教育工作者,而且高深莫测,料事如神,关于我将获得盖世神功和绝代佳人的预言都已成真,那么多人上山来向他求教,其威名自不必说。估计他俩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号一定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岂料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云。少年愁眉不展道:“呃……那沙少侠你一定得到他的真传了。” 我骄傲地答道:“师父教过我象棋和剃头。”当然我还会围棋、飞行棋、五子棋、斗兽棋等等,但我觉得这两样已经够镇住他们了,不用太显摆。 “象棋?剃头?”二人异口同声,口气和眼神中充满了意外和疑虑。 “那你的绝技是?”少年说着放下茶壶,屏息敛气,老者微微探出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在“武功”那一栏一笔一划写下“脱杀技”三个字。 就像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忽然端出来一桶热腾腾的泔水,气氛瞬间急转直下。&lt; 第一百零二章:脱杀技大批判 老者的眉毛一秒内拧成了麻花——他这种眉毛想拧成任何形状都不费吹灰之力,两道眼缝因为眉毛的牵引而爆裂开来,里面的黑色部分闪着生气和鄙夷的光芒,痣上的两根毛焦躁地跳动起来,干瘪的颈部青筋暴起,瞬间粗了一圈。少年则将茶壶重重地磕在桌上洒出水来,他那本来菱角分明的脸因滞气充血而变得圆润许多,额头上星星点点的痘痘被一道道忽然出现的皱纹拱起,胀得鲜红,宛如一座座喷薄欲出的小火山。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问题吗?” 少年的情绪瞬间爆发,如海啸山崩:“还好意思问!你这脱杀技字字犯忌!脱,粗鄙下流;杀,血腥暴力;妓,淫秽色情。简直不堪入目!无法无天!”他的食指不停地戳着那三个字,就像饿急了的母鸡遇见一地的苞米。 老者眼一闭,将枯瘦的脖子用力扭向一旁:“低俗!” 我听见轻轻的“喀拉”一声,真担心他优雅的脖子就此断掉,脑袋咕噜噜滚下来。 他从眼角撇下一道高冷的目光,将我生生拍进尘埃里:“真不敢想象,怎样龌龊无耻的人渣才会用这猥琐的功夫?!”在这锋利的目光下,我感到自己的衣裤被层层撕开,仿佛赤条条站在灵魂与道德的审判台前,罪孽深重。 少年的正义感得到领导的鼓励,更加炽烈:“太恶心了!你这肮脏的混蛋是在挑战我们道德的底线!”我被这气势逼得向后连退两步,要不是嫌我太脏,恐怕他当场就会扑上来把我咬死。 丫头忙解释:“不要只看字面意思呀,脱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杀也不是真的杀死,再说,这技是提手旁的,怎么淫秽了?” 老者连连摇头:“看上去差不多,又是谐音,具有强烈的性暗示,别人一听就会产生联想,凡是会惹人想入非非的一律违反规定。” 我把“脱杀技”的原理跟他们耐心讲解了一番,并郑重承诺:“我学过‘剃头三度’,出手极快,幅度很小,一流的高手也只能看到我的手闪过腰间,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老者的情绪稍稍缓和了一些,眯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如果这项绝技真如你所说那般威力巨大,那么对我们退敌确实挺有帮助,可身为一场顶级赛事的审查人员,我们的职业操守还是不能允许这种功夫出现在如此庄重的场合,无论你动作多快技巧多高,也改变不了它本质上的不文明。” 少年从身后翻出几本厚厚的书,摆在我们面前,其中有刑部颁布的《文明律》,礼部制订的《风化守则》,户部草拟的《德育实施纲要》,以及太平州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活动规范化管理的十项规定》,装订精美,书香沁脾。此外,还有翰林院大学士文邙的代表作《修养论》和前不久京城玉咏书院发起的《“讲道德、知礼仪、做好人”主题活动倡议书》等美文,辞致雅赡,妙笔生花,光看封面和标题就有一种醍醐灌顶甘露洒心的快感,连站在这些书后面的少年此刻都变得无比高大圣洁,从头到脚散发出金灿灿的佛光。 少年拍着《文明律》的封皮,语重心长地说:“身为武林中人,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要把这些金科玉律和经典论述铭记于心、烂熟于胸,常怀感恩之心,不负凌云之志,也就不会去练那种趣味低下、哗众取宠的下三滥功夫了。” 我辩解道:“这不是练出来的功夫,是天赋。” “唉,现在很多年轻人就是喜欢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有一点点天赋就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看不到自身缺陷,放松了道德的修炼和灵魂的净化,堕落为空有能力而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可怜可叹。”老者沧桑的嗓音中满怀悲悯之情。 丫头实在听不下去了:“真是莫名其妙,你们这比武到底是选能人还是选圣人?” “能力很重要,但品德修养更重要,”老者将目光投向报名表上“获得荣誉”一栏,“好歹你也是当过‘道德模范’的人,一言一行要对得起自己的身份。” 我摊开双掌,一脸诚恳:“我这功夫真的没有一点你们想象的那种乌七八糟的东西,不信你们可以让我上场试试呀。” 少年将锐利的目光投向我的肚脐下方,义正词严地宣布:“你胆敢在赛场上使出这种下流功夫,我们就没收你的兵器。” “哪有什么兵器?” “喏。”少年的嘴一努。 我仿佛看见两道利刃从他眼中射出,直奔我的两腿之间,忙一侧身:“谁说那是兵器,它只是正好在那个位置而已,你怎么不说兵器是我的裤腰带、腿毛什么的呢?” 丫头哭笑不得:“哎,他的力量其实是来自心中怒气,你们动不动就往那个地方想,这才是思想不健康吧!” 少年霸道地一挥手:“可疑的不雅物品都得没收。” 正僵持中,耳畔拂过一阵轻风,侧目看去,旁边的座位上已坐了位白衣飘飘的女子,肤白如雪,身姿妖娆,说话也轻声轻气的:“大人,可以报名吗?” 两位报名官都被她牵走了视线,忘记了讨论。“可以可以,”少年痴痴望着她,递上纸笔,罕见地笑了——苦瓜脸上起了几道褶子应该就算笑罢,“你,你是单身么?” 女子害羞地微微侧头,一手遮面,一手挽袖:“大人,这也要填吗?” 老者佯作镇定:“不必,按表上的填。” 然后两位报名官的眼珠像系在线上的风筝一样随着那女子的手开始游移,嘴唇微张,燥热发白犹如烧尽的炭块,喉结上下滚动,发出轻微的咕噜声。他们用心记下了女子的全部身份信息,直到她在武功名一栏写下“葵花宝典”四个字——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他俩脸上五味杂陈的表情。 待那人报完名离去后,我禁不住质问道:“他练的葵花宝典怎么就可以参加比赛?这种邪门功夫难道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吗?” “你懂个屁!”少年振振有词,“葵花,寓意阳光美好;宝典,彰显高端大气。人家这比你那功夫好上百倍也不止,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愤然:“可他是个阉人!” 少年撇嘴道:“阉人怎么了?我们从来不搞性别歧视。” 老者睨视着我:“首先,他愿意主动把自己身上的不雅物品处理掉,说明思想认识到位,主观恶性小。其次,他只不过是在练功的过程中涉及到不雅物,但在发功时,状态与常人并无大异,所以对观众视觉和思想的污染相对轻得多,可以忽略不计。” 我语塞了,丫头忽然想到个办法:“按你们的逻辑,是不是小沙在发功之前先唱上一曲《满江红》,也可以算文明健康够雅观呢?” 少年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唱《满江红》了。” 我问:“那唱什么?” 少年说:“要唱就唱胡丞相亲自作词,太乐令梅大人谱曲的《圣君颂》。” 一听这歌名我就想起那《龙虾赋》,顿时寒意沁脾疙瘩掉满地,唱就更要命了。要知道,师父对我那么好,我都没有为他写什么《恩师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文化层次太低,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千古绝唱;或者是因为我这人薄情寡义,不懂感恩。&lt; 第一百零三章:奇葩各显神通 最终,老者提出了官方解决方案:“看你人才难得,如果一定要参加,就只好穿上风化服。” 我问:“什么风化服?” 他伸出两指从身后地上勾起一个叮当作响的东西丢在桌上,立马将手指放在桌角使劲擦了擦,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好像刚到粪坑里捞了什么似的。我一看,所谓的风化服原来是个纯铁打造的吊带裤,裤腰上装有两根坚韧的挎肩吊带,吊带的顶端有锁扣,穿上后一锁,脖子就被紧紧箍住,裤子便脱不下来。 少年说:“穿上它,你就可以用你的神功了。” “这玩意是贞操带吧?”我傻眼道,“我连发功的动作都做不了,怎么比武?” 老者说:“这个我们不管,已经对你很宽容了。不行你就重新练,世上有那么多积极向上、赏心悦目的武功可以练,你还年轻,应该向好的榜样看齐。” 少年点头附和:“就是,看看人家丐帮近几年的武术改良成果,圣上万岁棍、太后吉祥掌、我爱九州拳,思想健康、动作优美、通俗易懂、脍炙人口。你动动脑筋,把你的功夫也改良一下,还是有机会参加比赛的。” 我和丫头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 帐篷外面传来震耳欲聋的鼓声,比赛开始了。丫头说报不了名,去看看热闹也好。我们走出帐篷,只见高台四周人头攒动,围了十几圈密不透风,由几名武学泰斗组成的评委团和已经报了名的选手们坐在最里面一圈。选手人数并不多,足见审查的精细严苛。 裁判是个右腿有点瘸的中年人,脸膛黝黑,胡须浓密,一对虎目不怒自威,只扫了一个来回,全场便肃静下来。比武在他浑厚的嗓音中拉开帷幕:“第一场,青山镖局雷人张,对南海三十郎。” 高台的一角站着位骨瘦如柴的家伙,穿着镖师的行头,一手叉腰,一手扶着一杆写着“青山镖局”迎风猎猎作响的大旗,壮志凌云的样子。 对面齐刷刷跳上去几十个壮汉,步调一致地抱拳行礼,朗声道:“南海三十郎在此!” 雷人张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你们究竟谁是南海三十郎?” 对面一位高个子站了出来,整了整衣袖:“我们兄弟三十人从小练功走路吃饭睡觉上茅厕都是一起的,形同一人,合称南海三十郎。不论对方是单枪匹马还是千军万马,我们都是三十人一起上。” 另外二十九个汉子齐刷刷地拍了拍胸脯,异口同声道:“没错!” “我去!你们怎么不叫南海三千郎啊?!”雷人张骂道,撂下旗杆一溜烟跑了。 裁判宣布:“雷人张弃权,南海三十郎胜。”掌声雷动。 “第二场,黄蜂尾后刺黄二郎,对八臂罗汉叶千手。”听上去应该是用暗器的高手,果然二人都穿了宽松的服装,这是为了便于藏收和施放暗器。黄二郎的那条黄色长裤尤其夺目,丝线交错漏洞百出,好似一张渔。 叶千手抢先发招,放出七支飞刀,直取黄二郎的印堂、承浆、璇玑、膻中、神阙、气海、中极等七处大穴,疾如闪电,刀刀致命,若非绝世高手断无可能幸免。但瞧黄二郎神色慌张,面色惨白,脚步向后连退,结果一个趔趄,四仰八叉摔倒在地,七支飞刀从他上方掠过,尽数落空。武林高手就是不同凡响,云淡风轻地躲过暗器不说,还能忙里偷闲装出手足无措的假象来调节气氛,观众们忍不住齐声叫好。 黄二郎翻身爬起,像只蛤蟆一样匍匐在地,臀部对着叶千手。我正纳闷,只听他高喊一声:“后发制人!”接着,扑哧扑哧,两股浑浊的黄色气体从渔裤的后面喷射而出,冲力强劲,直扑叶千手的面门。台上登时乌烟瘴气,叶千手当场晕死过去,附近的观众也纷纷掩面而逃。 这一招威力太大,把黄二郎那条渔裤也炸开了,但白花花的屁股还没来得及露出来,黄二郎身下的高台便陡然陷了下去,几乎在同一时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五十多名绿衣大汉,每人手上高举一大块黑布,争先恐后地扑向黄二郎的位置。 一阵混乱之后,高台上只剩一个不省人事的叶千手和一个方方正正的窟窿。不一会儿,绿衣汉子们排着整齐的队形扛着被裹得像个黑色木乃伊的黄二郎从高台上的窟窿里走了出来,停在高台中央等待裁判发落。 刚才陷下去的那片高台缓缓升起,恢复了原状。人群中又钻出三批绿衣汉子,一批人拿着笤帚、簸箕、拖把,飞快地将场地打扫干净,物归原位,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另一批人背着带有喷头的箱子四处喷洒香水,空气顿时变得无比清新;还有一批人手持各种乐器,热情洋溢地演奏起欢快和谐的曲子,将观众们带回到邂逅初恋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裁判跟评委团交流了一番,一瘸一拐来到高台中央,面色凝重地盯着黄二郎:“你可知罪?” 黄二郎大叫:“这是意外!你们发给我的裤子格太小,不透气!” 裁判目光如炬:“但你在报名时隐瞒武功实情。” 黄二郎嚷嚷道:“哪有隐瞒?!” 裁判取出报名表,当场对质:“武功:后发制人。你刚才用的是后发制人吗?这分明是放屁!” 黄二郎理直气壮:“没错啊,从后面发射出来制服别人,不就是后发制人么!” 裁判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面向台下,朗声宣布:“黄二郎修炼低级武功,欺瞒评委,并在大庭广众公然暴露下体,伤风败俗,污染视听,依据朝廷律法和本次比赛规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判处其禁赛八十年、罚银八百万两,望各位选手引以为戒。”语毕,众汉子擎着兀自喊冤的黄二郎雄赳赳气昂昂地向衙门进发。 看到黄二郎的下场,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中对那两位认真负责的报名官充满了理解与感激。 比赛继续进行:“第三场,刀王齐眉,对剑圣李未。” 人群中发出阵阵悉索声,这二位可都是重量级的人物。沙仁从江湖上消失后不久,剑圣李未便声名鹊起,据江湖传闻,他也从粪坑里捞起过一个醉酒老头,也受到这个神秘的世外高人的指点,也与高人约法三章,也拥有和沙仁一样高超的剑术,无人能敌。刀王齐眉亦非等闲之辈,精通各路刀法,无论是杀猪刀还是修脚刀,在他手上都充满了生命力,劈清风、刺明月、断蜉蝣、阉蚊蝇,皆游刃有余,堪称天下一绝。 双方出场,李未先耍了一套攻守兼备的墨子剑法,忽的剑锋一转,舞起刚柔并济的越女剑,接着又表演了达摩剑法和独孤九剑,最后甚至手脚并用,同时操控七把剑,左右开弓,上下翻飞,令人眼花缭乱,赢得了满堂彩。 齐眉不甘示弱,上来就是一个“**刀+伏魔刀+血影刀+独臂刀”的高难度组合秀,在独臂刀的环节还将自己一只胳膊砍断了——这不是失手,而是为了增强可信度和震撼力。随后他还表演了单手刀削面、门牙接飞刀等绝活,将赛场气氛推向新的**。 预定科目表演完毕后,双方进入正面交锋,只见李未高举长剑径直向齐眉砍去,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招其实饱藏杀机。齐眉不敢大意,单臂横刀稳稳地迎了上去。当啷一声,两件兵刃撞在一处,火花四射。&lt; 第一百零四章:秃鹰又见秃鹰 李未继续发功,以同样的姿势连砍数剑,口中叫着剑诀:“砍死你砍死你。” 齐眉连挡数下,针锋相对:“砍不死砍不死。” 叮叮叮……当当当…… “不愧是高手,”我前面一位矮小老者捻着胡须摇头晃脑点评道,“艺到精深处,无招胜有招,别看这些招法极其普通,却蕴含千变万化,实乃武学的最高境界。” 说话间,剑和刀同时断裂,双方拼得性起,丢掉兵器开始赤手相搏。李未挥舞起双臂,使出武林绝学“王八拳”,劈头盖脸向齐眉打去。齐眉独臂难支,被冲翻在地,急忙蜷身抱头,双腿向空中乱蹬,嘴里哇哇乱叫,好似被人抢走糖葫芦的倔强小孩。李未见不能取胜,索性整个人扑了下去,紧紧抱住齐眉,骂骂咧咧地撕扯起来,如同被人抢了老公的泼妇。两位大侠半滚在一处斗得难解难分,远远看去就像两只争夺交配权的雄猩猩,再远一些看去又像两只嗡嗡打转的大头苍蝇。 战况持续了大约两个时辰,观众们渐渐产生倦意,呵欠声此起彼伏。裁判也感到生命苦短时间宝贵,于是命人将二位大侠拉开,宣告裁定:“双方势均力敌,平局。” 接下来是秃鹰帮帮主薛青云对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这两位可以说是代表了当代轻功的最高水平,观众们的兴致又被提了起来。 我也有点小激动,因为见到了久违的薛前辈,上一次见他还是在清虚观,那一句饱含辛酸的“少儿不宜”令我终身难忘。刚才薛前辈混在众多武林豪杰之中,我都没看出来,此刻只见他应声而出,一个漂亮的蜻蜓点水加鹞子翻身便稳稳站在了擂台上。 薛青云一抱拳:大人,可否提个小小的请求? 裁判:但说无妨。 薛青云:在下练的绝技“草上飞”必须在有草的地方才能施展。 裁判:来,给你。 薛青云:大人,一把狗尾巴草是不够的。 裁判:城西有数百亩草地,你们去那里比吧。 人群簇拥着两位选手来到城西,果然绿油油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薛青云像看见了故乡一般露出了幸福满足的笑容,活动了一番筋骨,大喝三声,正要发功,对手易人凤说话了:“大人,我练的是水上漂。” 裁判:你想怎样? 易人凤:可否给我提供一点水呢? 裁判:给。 易人凤:大人,这是水壶嗳,我怎么漂? 裁判:你到底想怎样? 易人凤:有没有水多一点的?水桶、水缸、水井除外。 裁判:前面有条河,水草也茂盛,二位都满意了吧? 众人又向前走了一阵,来到河边。 薛青云:大人,这水草长在水下,对我不公平。 裁判:你走岸边的草地,他走水路,在规定时间内谁跑得远就是胜方。 易人凤:好嘞! 薛青云:等下,大人,这草有问题。 裁判:你够了! 薛青云哭丧着脸:“真的不行呀,这些是细叶草,我平时都在宽叶草上练的,而且现在刮的是西北风,气温偏低,水汽饱和度也不够,在这种环境条件下,我很难将绝技草上飞发挥得淋漓尽致。” 众人:滚! 薛青云吓得连忙跳上草尖,噌噌噌飞奔而去,转眼不见踪迹。真遗憾,我都没来得及跟他打个招呼叙叙旧。 易人凤:喂,这算什么? 裁判:薛青云抢跑犯规,易人凤胜。 大家回到赛场,裁判宣布:“第五场,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对松狮门长老辛向君。”这两位是当下风头正劲的“武术改良运动”的领军人物,在江湖上地位极高。 吴爱煌体形健硕,肌肉饱满,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练功裤就上来了。他舒展身体,像一个“大”字一样站好,缓缓举起右臂,亮出腋下的一行纹身: 功昭日月千古一等大圣君。 接着,他又抬起左臂,展示了另一行纹身: 德泽四方万世无双好皇帝。 字迹丰腴雄浑,遒劲奔放,应该出自名家手笔,上面还洒有金粉,在烈日下熠熠生辉。 随着众人的掌声,吴爱煌优雅转身,两手夹腰,两肩外展,绷起线条优美的背阔肌,上面纹着“吾爱吾皇、至死不渝”八个大字,也是金光闪闪。这时,他猛地一把扯掉练功裤,只剩一层三角形的白色布条。 见此情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要像黄二郎一样遭殃了。 不料人群突然沸腾起来,欢呼声口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连本来准备冲上去的绿衣大汉们也一脸的如释重负,赞许地拍起手来,场内气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 吴爱煌面带笑容,高举双臂,在原地走着转圈。只见那条内裤正面写着“恭祝陛下洪福齐天万寿无疆”,背面写着“敬贺圣上武成功定亿载流芳”。 此刻我才悟到之前报名官所提示的“功夫改良”的含义,想象着将这样两行字放在我内裤前后的情形,尾骨不由地一紧。 辛向君年纪比吴爱煌大许多,中等身材,额头凸起,须发花白,但步伐稳健,精神矍铄,走起路来关节卡卡作响,足见内功了得。他怀中抱着一个用红布盖着的球状物件,走到台中央,将物件放在跟前,三跪九叩之后,虔诚地揭去红布,竟是只痰盂! 他二话没说,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看得我目瞪口呆。辛向君连磕三个响头,复又起身,再跪下,又磕了三下,如此往复三次,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三跪九叩”大礼。 叩拜完毕,辛向君清了清嗓子,气沉丹田,足踏七星,松肩拔肋,旋臂出招,一拳打向右上方的空中,口中同时高喊:“君为太阳我为花!” 然后又一拳打向左上方,口中又喊:“万丈光芒暖心坎!” 接着迈一个弓箭步,右臂伸出,喊:“君为师皇我为马!” 再换一边出弓箭步,伸出左臂,喊:“粉身碎骨浑不怕!” 我和丫头听得云里雾里,观众们却都看得如痴如醉,情不自禁地跟着节奏打起了拍子。 身旁一位上了年纪的武林前辈用袖口拭去眼角的泪花:“太美了,说出了俺的心里话。” 辛向君的动作越来越快,花式也越来越丰富,嘴巴一刻也没歇着,句式一律是“君为……我为……”,比喻的对象五花八门,我听不太清,因为他每一句刚出口就被观众们震天的喝彩声盖了过去。 突见他长臂一挥,以袖风卷起地上的痰盂,一并舞了起来。那只痰盂像获得了生命似的,在他的掌心、指梢、肘弯、脚尖、膝盖之间肆意游走。辛向君时而抛接,时而跳跃,时而原地打转,时而空鸣翻滚,如山间雨燕,又似云中闪电,令人叹为观止。 最后辛向君将痰盂猛地抛向高空,以一个团身后空翻三周半接八个托马斯全旋加720度转体稳稳接住落下的痰盂完美收官,博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我还是没看懂:“那痰盂究竟有什么寓意呢?” 旁边那位武林前辈用一种怀旧的口吻说道:“当年先皇东游,路过辛向君祖父开的茶馆,饮了一杯茶,其间,往那只痰盂里吐过一口痰。” “二位大侠匠心独具,平分秋色,一并晋级,”虽然辛向君的表演难度明显比吴爱煌高出许多,但这种类型的武功评委们谁也不敢妄评高下,皆大欢喜是最好的结局,于是比赛继续愉快地进行。&lt; 第一百零五章:远去的江湖梦 “第六场,千里追魂指王重木,对百步穿杨针熊卞慈。” 我和丫头一下就认出了这个熊卞慈正是刚才报名处遇见的那个练“葵花宝典”的家伙,一袭红衣,两手空空,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走起路来轻飘飘,一上台便坐在一把雕工精美的太师椅上,戴上义甲,弹起了古筝。 自称是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转世真身的王重木则身穿黑色道袍,腆着个大肚子,撅着个大屁股,晃着个大脑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高台。 熊卞慈弹完一曲便停了下来,倚在扶手上,微闭双目,似乎在等王重木出手。王重木冷笑一声,紧握双拳,提臂运气,翘臀挺胸,怒目圆睁,脸涨得通红。观众们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他忽然在原地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摇头晃脑起来,就像得了羊癫疯一般。台下的急救大夫刚要抱起药箱冲上去,王重木又猛然间停止了所有动作,摆出个金鸡独立的姿势,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遥指着熊卞慈,口中叽里咕噜念了一通谁也没听懂的语言,接着一跺脚,大喝一声,潇洒地收回右手,大步流星冲到裁判跟前:“哈哈哈,我赢了!” 裁判一头雾水:“对方还没出手呢,你怎么就说自己赢了?” 王重木自信一笑:“她出不出手我都赢定了,刚才我已经用独门绝技‘千里追魂指’点中了她的死穴,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全身筋脉尽断、七窍流血而死。” 裁判眯起双眼,仔细打量着王重木,又摸摸他的额头,关切地问道:“吃药了没?” 王重木皱着眉头闪开,用力地宣告:“吃什么药?我又没病!我的神功是经过17位专家共同认证的!她中了我的千里追魂指,就是输定了!” 一些观众将信将疑地望向熊卞慈,却见她依旧似睡非睡地坐在那里,面带微笑,呼吸均匀,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王重木愈发焦躁:“看什么看?看不出来的!她受了内伤已经不行了!这是在死撑,其实她根本动弹不得!” “得”字刚脱口,嘣嘣嘣,对面古筝的弦全部应声而断,数十道银光激射而出,众人的惊呼声还没落定,王重木已经坠下高台摔了个狗啃泥,浑身上下缠满针线,看上去像一只硕大的纺锤。王重木挣扎着爬起来,呸掉嘴里的泥,胡乱扯着针线,又惊又怒:“谁?是谁偷袭我?!” 裁判宣布:“王重木出局,熊卞慈胜!” “什么?!不对不对!是我先赢的她呀!不信带她去验伤啊!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啦!”王重木语无伦次,在裁判面前手舞足蹈,“不行我们再比过,我会隔空取蛇,还会吹气断金,我有证明文书的啊!” 裁判无奈地摇摇头,几名绿衣大汉和急救大夫冲上前将王重木按倒,就地取材用那些线将他绑了个严实,抬上马车送往疯人院。王大师杀猪般的嚎叫声洒满一路:“我的千里追魂指啊!一个月就死啊!” 望着马车卷起的滚滚黄尘,我哑然失笑,继而怅然若失,那个我曾经满怀崇敬向往不已的高深莫测的江湖忽然间变得像这尘土中的马车一般影影绰绰,轮廓模糊,而那些为天下人所津津乐道的武林传奇和侠义精神也如同王重木的神功证明文书一样,不知真假,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更不知有何意义。 又经过几番类似的较量,比武选将的结果便出来了,熊卞慈轻松夺冠。在雄壮激昂的进行曲中,兵部侍郎秦不灭和“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共同为熊卞慈颁发了奖杯、奖金和大都督委任状,此外,“九州桶业”还送上一份特别大礼:一只24k纯金马桶的一年使用权。 在一群天真活泼的孩童簇拥下,熊卞慈戴着花环站在领奖台上,眼含泪花,娇滴滴地依次感谢了皇上、朝廷、左右丞相、组织本次比赛的兵部和太平州府、在场的三品以上大员、家乡八杰州从郡守到村长等一大串父母官,以及自己在成长道路上遇到过的师长和前辈,还有本次比赛的独家赞助商——九州桶业。 语毕,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官员们交口称赞,为今后多了一位聪明懂事的同仁感到欣慰;观众们深受感动,真切地体会到熊卞慈这份成功的来之不易;被淘汰的选手们自叹不如,默默掏出小本子,一字一句记下了熊卞慈的获奖感言以备日后学习改进;初入江湖的新手们茅塞顿开,暗下决心向偶像看齐,对自己从思想到**来一次彻底的清理,个别雷厉风行者当场就掏出兵器朝自己裤裆中戳去。 还有一些大侠泪流满面,不是被感动,而是因为路途遥远,他们赶到这儿时报名已经截止,结果与这样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失之交臂。虽然我不觉得错过这种比赛的报名是一种遗憾,但善解人意的丫头还是不忘安慰我:“才不稀罕!跟你的神功比起来,这些家伙都是小儿科。” 我自然不能辜负丫头对我的吹捧,当即表态:“嗯!天下那么大,除了太平州还有九个州呢,像我这样神功盖世的人,只要有能力,当个将军还不容易。” “那还真的是不容易,”丫头一盆冷水泼来,“那九个州都是太平光景,不像太平州都督还要上阵杀敌,所以将帅之位人人垂涎,竞争相当惨烈,而且凭的可不是真才实学,而是真金白银。” 我愕然:“不会吧?” 丫头用手比划道:“都督一千万白银,总兵五百万,副将三百万,参将一百万,再往下各级将官也都是明码标价的,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 我虽然读书少,但对数字还是有概念的,摸了摸身上的包袱,里面只有破衣烂衫、夜壶和干瘪的钱袋,顿时识相地打消了当将军的念头,不复妄想。 太平州的精锐部队早已在弧淖城东门外集结完毕,清一色的白袍银铠,军容严整,气势如虹,等待新统领的检阅。在等待的过程中,士兵们按照传统表演了钻火圈、叠罗汉、长枪锁喉、钢刀砍背、空中飞人、单手劈青砖、胸口碎大石等经典项目,展示出超强的实战能力。 作为混沌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变性人统帅,熊大都督一出现在城楼上,便令全军将士不约而同惊艳侧目,整齐的方阵霎时变成风中的麦浪。可惜大都督的行头对熊卞慈来说尺码有些偏大,无论她怎么摆弄都显得不怎么合身,走起路来叮咚作响,像个卖拨浪鼓的。 熊大都督打算作一番气壮山河的就职演说以挽回形象,可还没等她开口,阅兵方阵的外围忽然骚动起来,只见远处黄尘滚滚,士兵们纷纷往城门的方向后退过来。从我和丫头所站的这个垛口望下去,只见洁白齐整的方阵迅速漾开一个越来越大的缺口,就像一盆掺了黄油的牛奶,被肆无忌惮地吞噬着。 究竟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令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钢铁雄师溃不成军?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成千上万的士兵竟全部撤进了城门之内,一个不剩,留下城外遍地横七竖八的兵器、盔甲、旗帜和“誓死保卫太平州、不破智虚终不还”的标语。城墙内侧水泄不通的人群唧唧喳喳,心有余悸: “天哪!幸亏老子反应快!” “好险,差点就完蛋了!”&lt; 第一百零六章:奇人归真魔王 我拉着丫头的手渗出了汗珠,心中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又是智虚国的某个魔君带兵来袭,或者是我的克星段未追杀至此,无论是多么恐怖的敌人,我都要首先保护好丫头的安全。 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两手空空,看上去不是段未。他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滚滚沙尘,走过遍地狼藉,来到城墙下。这人体格健壮,从头到脚穿的都是兽皮制品,脸上抹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根本看不清容貌,就像个远离文明世界的野人。 他抬头看了熊卞慈一眼,没有说话,不慌不忙地走到城门边,轻轻地敲了敲门。敲门声不响,城门这一头的士兵们却如闻霹雳,尖叫声此起彼伏,竟一哄而散,眨眼间就从各条大街小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群酒囊饭袋!”兵部侍郎秦不灭恨恨骂道。 弧淖城兵马总教头鱼闵知安慰他道:“大人勿忧,今日天下豪杰尽聚于此,何惧妖魔?!” 秦不灭的目光扫过前来参赛的一众江湖人士:“各位英雄,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谁去拿下此人?” “九州桶业”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也从兜里掏出厚厚一沓银票:“谁能摆平这个魔王,这一百万两就归他!” 众豪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自己和彼此的本领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动。 “南海三十郎!”鱼闵知开始点名,“你们人手最多,对付他一个人肯定没问题。” 那个高个子发言人立即站出来发表声明:“我们兄弟三十人向来恪守侠义之道,从不以多欺少,这是我们做人的底线,还望大人体谅。” 另外二十九人齐刷刷响应:“没错!” 鱼闵知把头转向另一边:“叶千手,你的飞刀例无虚发,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叶千手一拱手,正气凛然:“大人,江湖中人光明正大,断不可在背后暗箭伤人。”说着,他又探头往下看了看,科学地分析道:“何况,他在城门洞里面,我的飞刀不会转弯,飞不到他。” 鱼闵知显然已经受够了:“齐眉、李未!你们号称刀王、剑圣,难道这个关键时候当缩头乌龟吗?!” “大人,不是我们不想出手,刚才比武时我们的兵刃同时断裂了,大家都看到的,没有刀的刀王也是普通人哈,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残疾人了。”齐眉拎着刚才被自己砍掉的那只胳膊,一脸遗憾地解释道。 鱼闵知从地上捡起一柄士兵们丢下的刀:“拿去。” 齐眉使劲摇头:“不可不可,刀是有灵性的生命,只有长期相伴左右的刀才跟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也只有吸收了主人精气神的刀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去你大爷的!”鱼闵知怒不可遏,一刀砍掉了齐眉的另一只胳膊,“你丫以后练脚去吧!” 站在一旁的鱼鹰门掌门易人凤见势不妙,噌的一下跃下城墙,像一道闪电划过旷野,消失在天际,比刚才草上飞薛青云的逃跑速度快多了,可见之前获胜实属当之无愧。 沙皮帮帮主吴爱煌和松狮门长老辛向君对视一眼,不等鱼闵知开口,扑通扑通,双双跪在地上。 吴爱煌叫苦不迭:“大人,我们的武功您是了解的,偏重文学性,可实战性不强呀!求大人看在我们忠君爱国的份上高抬贵手、开一面吧!” 辛向君磕头如捣:“念诗唱颂歌是肯定杀不死这个魔王的,我们去就是白白送死啊!大人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回头我们专门为您编个最脍炙人口的武术套路,以报您的大恩大德。” “废物!”秦不灭抬起一脚,将辛向君从垛口踢了出去。辛向君重重摔在土堆上,鼻青脸肿,一个肩膀脱了臼,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那野人停止敲门,从门洞里走出来,站在辛向君的身旁。 辛向君急忙抽出腰间的短刀,一边在空气中乱挥一边警告道:“走开!走开!这刀可不是吃素的!” 野人跟没看见刀似的,缓缓蹲下身子,把手向辛向君伸了过去。辛向君大吼一声,把刀比向自己的肚子:“你别逼人太甚啊!惹毛了老子一刀捅死自己,溅你一身血就不好看了!” 令我们惊讶的是,野人并没有伤害辛向君,而是温柔地帮他脱臼的肩膀复了位,又替他擦去脸上的血迹。我搞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妖魔?只见他轻轻摸了摸辛向君的脑袋,动了动嘴巴,听不清说了什么,然后自顾自转身走回门洞里,继续执着地敲起门来。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在敲门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辛向君忽然剧烈地抽搐起来,口中咕哝不止,蜷曲的身体急速变小,头发瞬间变成红褐色,同时脸上冒出浓密的红毛,鼻子变得又宽又黑,手脚也向衣裤中缩了进去……转眼间,他竟变成了一条狗! 它抖抖身子,甩开套在身上的衣物,昂首而立,微微探出蓝黑色的舌头,用茫然而愁苦的神情望了我们一眼,摇了摇尾巴,扭头朝远方飞奔而去。 这是什么情况?!莫非这野人会妖法?可也没见他施法啊?难道只那么碰了一下,就能让人变成狗? 秦不灭喃喃道:“归真魔王,名不虚传。” 那吴爱煌看到辛向君的下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一个趔趄从台阶上一路滚到城墙根,晕死在地。其他各路英豪也跑的跑躲的躲,片刻之前还浩浩荡荡的威武之师一转眼只剩下熊卞慈这个光杆司令,只得亲自出马了。 熊卞慈深呼吸数下,硬着头皮向秦不灭、鱼闵知等官员担保:“诸位大人不必惊慌,此人不过会些巫术,邪不胜正,看我去收了他!” 抱着“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精神,大都督熊卞慈英姿飒爽地走下城楼,亲自打开城门,视死如归地站在野人面前,厉声宣告:“妖孽!速来受降!免受皮肉之苦!” 野人一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你就是新上任的大都督吧?”我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声音听上去挺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 “知道就好!”熊卞慈傲然道,“我乃本届比武大会冠军,天下高手皆是我手下败将,我的神功‘金针度人’可在百步之外取人性命,你的雕虫小技根本奈何不了我,在你碰到我之前就能叫你万针穿心!” 我也看好熊卞慈,她的出手速度在之前和王重木比武时已令人大开眼界,眼下野人距离她有十余丈远,根本不可能在她出手前碰到她的身体。但事实证明我和熊卞慈都错了。 “呵,我还以为这兴师动众的比武会选出什么样的高手,原来捧出你这么个绣花枕头。”野人的话音刚落,只听“噗”的一声,熊卞慈不见了! 她刚才站的地方,竟出现一只枕头!图案华美,绣工精细,空中飘着几丝败絮,地上还散落着她的衣物和针线。 乖乖,活人变枕头!说句话就能变!这也太恐怖了。安全第一,我正要拉上丫头赶紧离开这个不祥之地,岂料一伸手抓了个空。 丫头呢?! “你怎么可以这样!”是丫头的声音,我惊出一身冷汗,她正站在台阶下面,皱着眉头教育野人,“就算这些家伙人品有问题,你也不能随便把人变成狗和枕头吧?” “咦?”野人对她的出现感到很好奇,“你是谁?” 丫头毫无畏惧:“你管我是谁?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lt; 第一百零七章:一人门非一人 不好!这糊涂丫头!这野人的绝活不就是说人是谁就能把人变成谁么?他要是随口说个物件出来,那丫头就完了。千钧一发,我匆忙出招。 啪!啪!啪! 哎,哎哟!哎哟! 野人捂着自己的脸,晕头转向,一脸迷茫。刚才我一心要阻止他回答丫头的话,所以想的是给他几记耳光打断他发招。他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也没有看到我出招,还误以为是丫头的能力,不禁惊喜道:“嘿,原来高手在这儿。” 丫头知道是我在帮忙,为了阻止野人继续伤人,她索性将错就错,把双手背在身后,装起了高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世间高手如云,可不都像你这样肆意妄为。” 野人似乎被她的气势唬住了,一拱手:“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丫头继续忽悠:“无名无姓,也谈不上什么侠,人称‘还泪公主’,正是在下。”这捣蛋鬼,竟用“还泪盏”来编假名号,一想到这名号源自一只夜壶,再看看丫头那煞有其事的模样,我差点就笑场了。 丫头不等野人回答,接着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归真魔王吧?” 野人嘴角微翘:“叫我魔王就行了。” “好土!”丫头脱口而出。我的神经马上又紧绷起来,担心她的口无遮拦会得罪这魔头。 野人很不服气:“土?哪里土了?魔王耶,多霸气的名号!” “魔王拆开就是‘麻鬼一土’,这还不够土吗?难道你喜欢别人叫你阿土?还是小麻?”丫头说得有板有眼。 野人咧嘴一笑:“高手我见过不少,有趣的可不多,有趣的女高手就只有你一个了。”看来这归真魔王跟丫头差不多,都是神经大条型的,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丫头马上接过话:“我认识很多不男不女的高手,也都挺有趣的。” “哈哈哈!”野人朗声大笑,话锋忽一转,“姑娘,我很喜欢你,交个朋友。贝一一,这是我的本名。” “好啊,我叫丫头。”丫头回得很爽快,然后走过来,亲热地挽起我的胳膊,向贝一一介绍:“他叫沙步奇,既然是朋友,我也不骗你了,其实刚才那一招是他发的,我什么武功都不会。” “哦,幸会。”贝一一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不知是为丫头不会武功还是别的什么。 丫头还不忘替人求情:“作为朋友,可否给个面子,放他们一马?”说着她一指城楼,哪还有什么人影?秦不灭、鱼闵知等人早就趁着我们和贝一一对峙之际溜之大吉了。不管怎么说,我们为他们的撤退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算善事一件。 贝一一倒不以为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把他们怎么着,只是来见识一下比武大会选出的是什么货色。” 丫头又动了慈悲心,抱起地上的绣花枕头:“既然只是见识一下,不如就高抬贵手,把她变回人形吧。” 贝一一耸耸肩:“唉,我的绝技是‘归真’,就是会让对方变成本来应有的样子,可没有本事再变回来。” “这么神奇!”丫头问,“不用碰到对方也能变吗?” “嗯,只要说就行,而且不受我控制,一说出口就会把对方打回原形了。”贝一一说。 丫头劝道:“那你下次可得嘴下留情啊,不要再把人变成绣花枕头或者狗狗了。” 贝一一苦笑道:“呵呵,其实这不能都怨我,如果他们本来不具备这样的特性,我说了也是无效的。比如我说你是个绣花枕头,你也不会变的。” 最后这句让我吓了一跳,幸好丫头确实不是绣花枕头,否则熊卞慈可有伴了。这贝一一的绝技实在厉害,随时随地可能出招,张嘴就来,令人防不胜防。 “贝大侠,以你的能力,对别人作评价的时候还是应该慎言。”我用词非常小心,头一次感到“人类”这个身份的珍贵。 “我这人就是嘴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贝一一说,“还好我不是每次判断都准确的。” 我不禁怀疑之前师父提到的“易形人”中有不少就是被这家伙的一张嘴给变的,于是压低声音提醒丫头:“差不多了,好累。” 我的意思是这么提心吊胆地和一个谈笑间就能改变对方物种属性的魔王聊天实在太累,一言不慎就会中招,要赶紧想办法打发他走。谁知丫头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接着我的话热情地对贝一一说:“累了吧?走,请你吃饭去。” 这傻丫头!我们哪有什么闲钱请人吃饭?再说这家伙什么来路都不知道,干嘛请他?可到了吃饭的地方我才发现,丫头的江湖经验确实比我丰富。都督府里大张筵席,灯烛辉煌,鼓吹喧闹,正在为熊卞慈准备庆功宴的奴仆们一见到归真魔王,立刻哇哇叫着四散而逃,留下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和琼浆玉液任我们大快朵颐。借归真魔王的威名白吃一顿酒席,又借花献佛用这酒席请了归真魔王,可谓一箭双雕,而丫头这一招真正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些好吃好喝的令贝一一心情大好,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且,嘴巴里塞满食物的他连说话都没空,更不必担心会出口伤人了。 酒足饭饱,丫头又趁热打铁,邀请贝一一与我们同行,携手共赴宏伟目标。 “不。”贝一一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丫头不解道:“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吗?” “很愿意。”贝一一投向丫头的眼神饱含深情。 丫头又问:“那是对我们要做的这件事没有兴趣吗?” “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这也是我的梦想。”他的回答令我们愈发不解。 我问:“那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同行呢?” 贝一一没有直接回答,抹了抹嘴巴,反问道:“听说过‘一人门’吗?” 我摇摇头,丫头点点头,说:“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神秘门派,创始人是个做豆腐的大娘,这个门派没有师承、没有武功、没有典籍、没有建筑、没有神像,成立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连个前去道贺的江湖朋友都没有,千百年来始终默默无闻,从未参与江湖事务,也无江湖恩怨,如空气一般透明。” 我忍不住问道:“这么多年下来,门下总会出些有名的人物吧?总有些弟子门徒什么的吧?” 丫头说:“‘一人门’顾名思义,门下只有一个人。” 我追问:“那这门派怎么延续下来的?” 丫头说:“很简单,上一任掌门物色好接班人后便退出门派,后者自动接任。” 我说:“这也太随便了吧?那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变故怎么办?比如前任掌门还没来得及选好接班人就挂了,那岂不就灭门了?” 丫头说:“这事还真发生过,那是很多年前,‘一人门’第二十七任掌门独孤独接管门派不到十天,就被一辆超速行驶的马车撞飞身亡,正当史官们准备为‘一人门’的历史画上句号时,各地忽然冒出许多人来,自告奋勇要当‘一人门’的掌门。” 我揣测道:“他们有什么企图吗?” 丫头摆摆手:“‘一人门’既无江湖地位,也没分毫财产,图什么也比图这个强,这些人只是不忍‘一人门’就此消失。其实对他们来说,加不加入‘一人门’只是个形式,他们的内心早已皈依此门。所以,后来事情也解决得很顺利,他们中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一个人安葬了独孤独,顺便接任了掌门,无人有异议,各归各位,生活继续。”&lt; 第一百零八章:预言者慢书生 我愈发好奇:“这个‘一人门’究竟魅力何在?能让这么多人无所图地追随。” 丫头淡淡一笑:“这魅力源自‘一人门’的宗旨,也就是唯一的一条门规: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只由自己去做。” “好绕口,”我直挠头,“前半句好懂,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丫头说:“就是不因自己的**牵连他人的命运。” “没错,”一直边吃边听的贝一一放下手中的半只羊腿,“世间之人,或为欲念所缚,或缚住他人为一己私欲买单。正视自我、坚守自性,说起来容易,做得到的人却寥寥。” 我似乎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人门’。” 丫头看贝一一的目光明显多了一分敬意:“看来你也是‘一人门’的追随者。” 贝一一的笑容很复杂:“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能与你们同行的原因,我选择的路只能一个人走,这样对你们、对我都很好。” 考虑到他的绝技,为了避免丫头和我被误伤到,这确实是个安全的方式。但这一路过来,他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符合“五奇人”条件的高手,要实现宏伟目标不能没有他的帮助,何况跟他在一起,就不用怕段未了。于是我直言相告:“我的师父是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他告诉我,这次下山,只要找到另外四个像我一样身怀绝技的人,就能拯救天下苍生、创建美丽新世界了。你的出现就是这个预言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你说的是五奇人吧。”贝一一说。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太平州会看图识字的小孩都知道,你难道没看过《五奇录》吗?” 我一头雾水:“《五奇录》是什么东西?” “一本连环画,里面提到过你师父说的这个预言,也是说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下山寻找另外四个伙伴,想要拯救天下。” 我晕!敢情师父是用连环画里的故事忽悠了我这么多年,难怪他跟我说“书有屁用”,原来是怕穿帮。 我忙问他:“你有这书吗?借我看看。”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身上怎么可能带本连环画。不过这都督府的书房里应该有。” 果然,我们在书房里找到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五奇录》,翻开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画的竟和现实惊人地一致!故事从一位传奇剑客的成名开始,说到皇帝如何邂逅绝代佳人又如何求之不得,说到美男大赛,说到一名奇童的降世以及被寄养,又到品道究竟汤、美人团上山和失败的初恋,再到金蟾湖畔、槐树下的霹雳和丫头的出现……仿佛我这十多年的生活在这连环画里又重新过了一遍。 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大部分人物的姓名都与现实不同,或者被隐去,比如我,开始叫“奇童”,领悟绝技后又被称作“脱杀者”。而且许多重要片段也有所缺失,比如先皇驾崩的真相只字未提;我非常好奇的老槐树山洞里发生的事,书中也一笔带过;还有我问薛青云大侠的那个问题在书里也没有得到解答,画到美男大赛那一夜时,只有满纸模糊而不规则的黑白方格。 贝一一解释说,如果不这样处理,大家就看不到这本连环画了。 “咦,怎么没了?”我翻到最后一页,画的是“脱杀者”和小丫头一同下山,故事就此结束了。 贝一一撇撇嘴:“是的,我也只看到这儿,一直以为有续集,等了好多年也没见到,后来听说是作者失踪了。” 我翻回扉页,下方三个小字依稀可辨:慢书生。 “这家伙是个超级慢性子,”贝一一介绍道,“画这一册就用了十年时间,就算他不失踪,续集恐怕也要等上十几年了。” 我问:“你看这本连环画时多大?” 贝一一说:“十多年前了。” “他能预知未来!”我惊喜道,“这上面的内容和我下山前的经历几乎一样。”看来又找到一条奇人的线索了,可是他失踪了,怎么找? “不管他去了哪,反正肯定是不在太平州境内了,”贝一一说,“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或许能帮到你们。” 我忙问:“谁?” “慢书生的师兄,就住在南边三十里外的村庄里。” “那我们快出发吧!” “急什么?饭都没吃完,我还有一点私事要办。” 我本来也不是急性子,但眼前是茫茫征途,身后有段未追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奇人,又不愿意和我们同行,现在找到一条新线索,实在难以气定神闲坐失良机。 贝一一从羊腿上咬下一块肉,慢悠悠嚼着:“急什么,你看这四季更迭、日月轮替、风起雨落、草长花开,可曾有谁匆匆?人除了三急,没有什么值得急的。” 丫头笑道:“看不出,你打扮得这么粗犷,说话倒挺有禅意。” “呵呵,这都是慢书生说的。” “那我更等不及想要认识他了,”丫头说,“你究竟还要办什么事?” “先陪我去劫个狱。” 弧淖城以南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静谧而壮美,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烟,我们骑上丫头从马厩挑来的三匹快马,一出城门便折向东边而去,走了没多久,就被一群低矮细长的山丘挡住去路。这些山丘像鳄鱼的牙齿一样纵横交错着插入原野,将暗黄色的大地撕成无数片不规则的拼图。我们在这些拼图中绕来转去,终于找到了贝一一要劫的那座监狱——卧龙狱。 对于监狱我并不陌生,在九曲山脉的深处,就有一所名叫“归去来”的监狱,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关的都是朝廷四品以上大员和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囚犯们既不受欺虐也不用劳动,锦衣玉食,醉生梦死,还能根据需求获得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别服务,除了不能随便离开这个地方之外,日子过得简直比神仙还舒坦。天下获罪之人都渴望能被关到归去来狱,但真正被关进去的大多是巨贪,因为只有具备他们那样的财力和人脉才够资格。还有一些并未犯罪的豪绅富贾或江湖中人,为躲私人恩怨,也会一掷千金来这儿避风头,顺便感受一下生活的美好。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只见识过这一座监狱,以至于我至今都没分清监狱和温泉山庄的区别所在。 眼前这座“卧龙狱”则彻底颠覆了我对监狱的概念,远远望去,光秃秃的地面上圈起一道绵延几里、高达数丈的围墙,遍布青苔的墙面阴沉冷漠,仿佛一块巨大的冰层,吞噬了附近所有的热量与生机,令墙外几十步之内寸草不生,连远处的灌木都瑟瑟发抖。夕阳的余晖洒在这黑暗的冰层上,竟也泛不出一丝涟漪,耀不出一丝光亮。锈迹斑斑的铁门半掩着,在风中发出“哐哐”的撞击声。 “惩治罪恶的地方往往会产生更大的罪恶。”贝一一自言自语道。据他介绍,这是太平州最大的监狱,里面关着各种穷凶极恶的堕落灵魂,有打家劫舍的强盗,有拐卖妇女的人贩,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徒……狱卒们把这类家伙统称为“兽犯”,听上去就是不好惹的,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在监狱里拉帮结伙、收保护费、打架斗殴,跟在监狱外面干的事几乎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所创新,比如敲诈勒索狱卒、勾引狱卒老婆等等……&lt; 第一百零九章:谈笑间人变蛋 与此相对的,还有许多“羊犯”,比如偷吃狗粮的流浪汉、夺走差役皮鞭的农夫、刺伤正在对自己施暴的主人的小丫鬟、写诗嘲讽皇犬忠的落第秀才,等等。狱卒们并不关心他们的入狱缘由,只看危险程度,因此对“兽犯”们大多忌惮三分,对“羊犯”们则青睐有加。 在特殊的关照下,“羊犯”们承担起监狱内外全部的体力活,包括挖矿、伐木、种田、饲养、维修、清洁以及给狱卒们洗脚、倒马桶、当马骑等等,不仅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还令整座监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美好气象。这可不是什么歧视,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关爱,要知道,服刑这么些年,如果每天都像狱卒和“兽犯”们一样,好吃懒做、无所事事,那将是多么庸碌的一段人生?将来追忆往事时会感到多么懊悔?写起回忆录来都没有底气。然而现在,“羊犯”们得到了这么多充实自我、磨练意志的好机会,通过实践学到了横跨农林牧、建筑业、服务业等多领域的无数宝贵的技能,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做下等人的道理,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明显增强,最终成长为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对社会有用的人。“卧龙狱”的牢头将上述经验写入工作报告,第二年就被擢升为刑部提牢主事。 可是好心没好报,他刚升官没多久,几十名“羊犯”竟发起了一场暴动,占领了“卧龙狱”,绑了新上任的牢头和几个狱卒。皇犬忠马上委任胞弟皇小犬为讨逆元帅,调集了远近几十座城的十余万官兵,将监狱围了个水泄不通。不知情的百姓们还以为皇大人这是要与智虚国决一死战了,振奋不已。 暴动者们的初衷只是想引起州府的关注,见目的已达到,便派了个和谈使者,提出三项请求:改善生活条件、降低劳动量、对所有犯人一视同仁。 皇小犬一刀砍掉了和谈使者的脑袋,并将写着请求的血书塞进他的嘴里,用投石器抛过高高的围墙,随即发动了总攻。这一战,风云变色,草木披靡,官军使用了巢车、临冲、弩炮、云梯、飞鸢、攻城塔、霹雳索等最先进的器械,动用了拆你妹工兵团、绿帽子敢死队、三角裤特种部队、海蜇皮突击队等最精锐的力量,运用了火攻、水攻、心理战、挖地道、放毒气、扔肥皂、噪音干扰、打小人诅咒等最玄妙的战术,经过三天三夜的鏖战,终于大获全胜,仅以阵亡518人、伤2557人的微小代价,就全歼了暴动者29人。战后进一步的调查显示,29名暴动者全系自杀身亡,而官军所有的伤亡都是因器械操作不当以及人员拥挤互相踩踏造成的。于是,战报就改成了:是役,统帅一马当先,将士舍身报国,无一人伤于敌军之手,众贼震慑,肝胆俱裂,不战而亡。 这事就发生在几天前,空气中的血腥味没有散尽,喊杀声和哭叫声似乎还在山谷中游荡。潮湿的泥地上留下了纵横交织的马蹄印和轱辘印,看上去就像潜伏着无数条鳄鱼。围墙外面立着一排铁十字架,每一座上面都钉着一个衣不蔽体、血迹斑斑的人。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外面只有两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们发现我们之前,贝一一就结束了战斗,将他们分别变成了一头死猪和一坨脏兮兮的动物内脏。我原以为被变成动物内脏的那个家伙和被变成猪的有什么从属关系,用“探罪之眼”一看才知道,这家伙确实就是个杂碎,门外十字架上的受害者,有一半命丧此人之手。官军向来有杀一儆百的传统,但所有参与暴动的人都已经死了,虐尸的警示作用有限,于是皇小犬就用抽签的方式从其余的“羊犯”中挑了五十个,以知情不报、协同作乱的罪名,将他们一个一个活活钉在十字架上,风吹日晒,不给吃喝。从“探罪之眼”中看到这一幕,我只希望此刻皇小犬就站在我面前,好让我一招把他也钉到架子上去。 丫头打马上前,来到一座十字架旁边,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又摸摸他的胸口,转过脸来,红着眼圈冲我摇了摇头。“不用试了,好几天了。”贝一一说。 占领监狱之后,皇小犬将大部分士兵派去弧淖城参加新任大都督的阅兵典礼,自己带了几百名亲兵留在这儿逍遥快活。我们穿过铁门,里面是一个空旷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座造型奇特的山。它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小后大,均呈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条面朝我们趴着酣睡的恐龙。“恐龙”的脑门当中嵌着两扇巨大的石门,贝一一告诉我们,这座山就是“卧龙狱”,里面挖凿了无数的通道和孔穴,四通八达,如蜂巢一般。 身穿白袍头戴黄盔的士兵们从山前的石门迎着夕阳鱼贯而出,在这暮色迷离的黄昏,他们结束了一天辛勤的吃喝嫖赌,放下了臭不可闻的金银财宝和血迹未干的刀枪棍棒,暂时将那些烧杀抢掠的生活琐事丢到一边,抛却凡尘俗念,驱走物欲心魔,与知心好友一起,三五成群,高谈嬉笑,投身大自然的怀抱,享受这稍纵即逝的宁静和欢愉。 的确稍纵即逝,贝一一将马鞭狠狠向前甩去,高声喝骂道:“你们这群王八蛋!” 除了几个眼尖的飞快转身溜进石门之外,已经走到广场上的几十名士兵几乎同时从我们眼前消失,变成了一颗颗圆圆的、西瓜大小的蛋,呈辐射状散落在石门周围,星罗棋布,晶莹剔透。 丫头破颜而笑:“好大的蛋,喂猪正好。” 我们轻勒缰绳,不慌不忙地朝石门逼近。我注意到石门两侧的山体上有许多六边形的窟窿,这些窟窿分布均匀,大小都只能容得下一颗脑袋,身子肯定钻不过去。对于和一座山融为一体的卧龙狱来说,除了坚不可摧的石门,这些窟窿就是最好的防御屏障了,守军可以从这儿往外放箭、丢火把、喷射滚烫的大粪,让进攻者痛不欲生。那些大粪都是卧龙狱中所有住户日常积累下来的,但说到它们是如何变成犀利的武器,就得归功于“九州桶业”了。 众所周知,“九州桶业”在桶类制造和营销方面享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研发出的最新一代马桶“冰火桶”采用球形结构,容量大、密封性强,不仅具有冷藏保鲜功能,可以储存粪便达数年之久而不泄漏一丝气味,还能利用生物电进行加热,只要让犯人把它抱在怀里一刻钟,一桶滚烫的大粪就出炉了。这两项功能后来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前者用来保存食物,后者用来烹饪食物,深受家庭主妇们的喜爱。 丫头并没有从这些窟窿里看到如此远大的前景,只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便对我说:“小心他们偷袭。” 其实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刚才那两个巡逻的家伙和几十颗蛋全是贝一一的功劳,我一根毛都没捞着。但面对扑面而来的数百支利箭和滚烫的大粪,贝一一的绝技就毫无用武之地了,瞧我的! 嗖嗖嗖!地上那几十只西瓜大小的蛋瞬间升到了半空,重重叠叠,整齐地排成一个巨大的立方体,挡在我们面前。眨眼间,砰砰砰!它们纷纷像气球一样爆裂开来,蛋液溅得到处都是,那些没被射爆的也沾满了大粪,变得又脏又臭。&lt; 第一百一十章:让先生的骸骨 贝一一朝我一竖大拇指,接着面向那些窟窿吼道:“暗箭伤人的鼠辈们!有本事出来一见高下。” 话音刚落,窟窿里就传出一阵金属撞击声、马桶落地声和惊叫声,紧接着,吱吱之声响成一片。只见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老鼠慌慌张张从窟窿眼窜出,褐色的家鼠、黄色的田鼠、金色的仓鼠,应有尽有。他们瞪着小眼,吹着胡须,抖着尾巴,撒开四爪,漫山遍野地奔逃,一眨眼都消失在暮色中。 在我和贝一一天衣无缝的配合下,所有障碍都已扫清,石门紧闭,就在眼前。贝一一充满期待地问我:“你能把这也轰开吗?” 我仰头看看三人多高的石门,无奈地耸耸肩:“我的绝技要看到对方犯下的罪或在危急关头才能施展,除非这门忽然倒下来要压死我们,否则我也无法对它出招。” 丫头开始向敌人发动心理攻势:“你们以为躲在里面当缩头乌龟就安全了吗?信不信归真魔王现在就把你们都变成缩头乌龟!” 这话立竿见影,石门隆隆地打开了。但从门里涌出的不是投降者,而是无数凶神恶煞的人,他们蓬头垢面、张牙舞爪,将深不可测的隧道挤得水泄不通,如被捅了窝的马蜂群一般向我们扑来,这些看来就是连狱卒都畏惧三分的“兽犯”了。隧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干掉他们!杀一个三百两!上!给我上!” 才值三百两?!我气得连发数招,将几个冲在最前面的“兽犯”掀到半空,向隧道里面丢去,但这丝毫无法吓止疯狂的人潮,更多的“兽犯”嗷嗷叫着杀过来。 “一群人渣!”贝一一一脸鄙夷道,漫不经心地用双脚夹了夹马肚子,摇摇晃晃向隧道前进。 这一回的数量实在太多,以至于那条隧道都发出一声闷响,仿佛它的后面连着一个撑得很饱的胃。伴着饱嗝,刚才震天的喊杀声和汹涌的人潮眨眼间灰飞烟灭,四周寂静无声,眼前空荡无人,地上撒满了破衣烂衫和一堆堆灰白色的渣滓。 距离远在贝一一射程之外的幸存士兵和“兽犯”们只怔了一怔,便彻底崩溃了,轰的一下集体向后转,争先恐后、丢盔卸甲地朝隧道深处狂奔而去。看着这些无恶不作的家伙屁滚尿流的模样,真是过瘾,也令我对前途充满了信心,有贝一一这等绝技,何愁天下不平? 隧道向我们敞开怀抱,从外面能看见两侧的墙上每隔十步左右就挂着一只马桶模样的东西,发出比火把亮得多的白色光芒,将隧道照得如同白昼。卧龙狱的照明系统是“九州桶业”开发的,考虑到卧龙狱的特殊位置和复杂结构,如果使用传统的火把,释放出的烟肯定会把里面的人都熏出肺病来,还容易引起火灾,所以他们在“冰火桶”的基础上做了改进,发明了“日月桶”,这种马桶可以从粪便中提炼出沼气,并用来照明,亮度超过火把百倍。 我们下了马,踩着遍地的人渣,往里走了没多远,看见路旁有几个腿脚受伤的人,正在一边啜泣一边奋力向前爬,仿佛一群被砍掉半截的蚯蚓,看上去既悲壮又励志。其中一条“蚯蚓”的装束与众不同,应该是刚才给我们每个人开价三百两的头头。这家伙是个讲究人,衣裤鞋袜都是崭新的,色彩还挺明艳,头发、脸上和双手都打理得很干净,保养得也不错,腰间别着香囊,身上还有香水的味道,怎么看都跟监狱这环境格格不入。 他也注意到了我们,惊叫一声,飞快地滚向一旁,整个人都贴到墙壁上去了,翘起兰花指:“你们,你们……”搞得好像我们企图非礼他似的。 丫头走到他身边,蹲下去安慰道:“别怕,我们只是来劫狱,配合点就没事,你是这里的牢头吧?怎么称呼?” “嗯,我姓宋,名圭希,叫我宋头就行,”牢头楚楚可怜地点点头,说话也娘里娘气的:“我来了才几个月,你们以前有什么恩怨我也不清楚的,你们要劫谁就劫去吧,我保证不拦的。” “你倒是拦得住啊?”贝一一说,“我们要的不是人。” 牢头马上掏出一串钥匙递过来:“给!这是我金库的钥匙,你们要什么宝贝尽管拿!” 贝一一推开他的手:“谁要你的脏钱?!” 牢头一愣,眼泪马上流了下来:“呜呜,难道是要我的命吗?呜呜,我是好人啊,干嘛要杀我?我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从小吃素,从不杀生,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哭半天的,呜呜,我到处借钱才买下这个小官,几十万银子花掉,屁股都没坐热,就碰上你们,呜呜,本都没有捞回来,还欠了一屁股债,我容易嘛,呜呜,犯人也不要,钱也不要,就想要我命,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呜呜,我跟你们什么仇什么怨……” 乖乖,哭得我心都要碎了,幸好贝一一及时打断了他:“闭嘴!我是来拿让先生的遗骸的。” 隧道里顿时鸦雀无声,宋牢头的哭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和物都仿佛被琥珀裹住了一般,只有被“日月桶”发出的强光照亮的细小灰尘还在空中似银河般游动,却衬得这一切更像幻境,仿佛时间在这儿被偷走了一小段,当它重新回来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说了一句话。 丫头:“让先生死了?” 我:“谁是让先生?” 牢头:“让先生不是我杀的!” 贝一一:“我只要遗骸。”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lt; 第一百一十一章:天下十大名师 让先生,混沌国人,出生于南部大陆最南端的七贤州,祖上本姓李。他曾祖父的高祖父是前朝的一位皇帝,这位李皇帝不爱江山,也不爱美人,只爱自由,既讨厌条条框框的约束,也受不了尔虞我诈的争斗。碰巧,李皇帝有个伯伯裕虬王,镇守边关多年,什么也不喜欢,就喜欢当皇帝。这两人天生一对,不谋而合,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裕虬王召集手下所有的人马,正准备到京城抢皇位去,动员讲话还没开始,就收到了李皇帝发来的一道让位诏书,让他快点去接班,搞得他都有些害羞,于是跟传诏使者推来挡去客气了三五个回合,才勉为其难地从命了。这样一来,将士们不用流血,百姓们不必遭殃,李皇帝和裕虬王也各得其所,普天同庆,皆大欢喜,传为千古佳话。 李皇帝退位变成李草民后,带上老婆孩子,一口气搬家到遥远南方的七贤州,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开荒种地,养猪喂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不欠租不偷税,把奉命跟踪监视的杀手们感动得潸然泪下。为了表达诚意,李草民还把自己和子女的姓都改成了“让”,以示退逊,遂得善终。 数百年来,让氏后人始终谨遵祖训,偏安一隅,与世无争。让先生是家中长子,从小勤学好问,饱读诗书,立志要用平生所学为百姓谋福祉。二十岁时,他考取功名,到县城的粮仓当了一名副使,虽只是九品小吏,却始终勤恳尽职,心忧民生,多次向州府请求拨款在当地建造一座预备仓,以应对凶荒水旱。几经波折终于将预备仓建成,却成了空架子,因为根本没有粮食可存。让先生觉得很奇怪,十年来粮食年年大丰收,怎么会没粮?于是他展开了暗中调查,发现他的上司——该粮仓的仓使原来是一只大硕鼠,此人上任以来,经常通过开假票、做假账、变造单据等手段捞油水,每次从农民手里收粮时采用低价收购、高价入账的办法套取差价,获利无数,还与奸商勾结倒卖粮食,遇到上头来检查就用借粮、掺假粮等伎俩蒙混过关,多年下来,空了粮仓,饱了私囊。让先生把搜集来的证据交到七贤州通判何以滩手里,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让先生就被停了职,证据也有去无回。让先生毫不气馁,又多方求助、费尽周折地将举报信递到了户部。就在户部调查组踏上七贤州地界的那一天,粮仓恰到好处地失了火,片甲不留,死无对证。调查组一无所获,但让先生并不善罢甘休,开始四处寻访被坑骗的卖粮农民,还找到一位曾经与仓使合伙倒卖粮食的商人,此人因嗜赌破产之后被仓使一脚踢开,如今成了最可靠的污点证人,然后重新取证、上告,又来来回回折腾了好久,仓使才最终被拉下马来。 只听说过这件事的人会以为让先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一根筋,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让先生一生中大部分时候都在让,小到排队礼让,大到名利谦让,从不与人相争,还经常拿出自己的微薄收入帮助穷苦人。在街坊乡邻眼中,让先生是一个博学多识的智者、彬彬有礼的君子,孩童们喜欢听他讲的故事,书生们喜欢看他写的文章,老人们喜欢谈论他做的善举。 让先生曾对自己的学生们说:“天下事,有些当让,有些可让可不让,其余则决不可让,当此关头,如临深渊,让之,即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所以,真正对他恨之入骨的只是那些不被让先生所“让”的官老爷和有钱人。 将仓使拉下马后,让先生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他的言行,研读他的文章,了解他的思想。让先生也将这种影响力用到自己的抱负上,为民请命,打抱不平,让远近的官绅豪强对他是又恨又怕。他们找来几个毛贼,让他们去偷让先生的家,结果毛贼们在那破旧的茅草屋里除了一堆他们看不懂的书籍之外什么也没翻到,反倒被门外丛生的荆棘划得遍体鳞伤。他们又雇了当地最跋扈的地头蛇,叫他去警告威胁让先生,没想到一番对话之后,地头蛇竟成了让先生的忠实粉丝,弃恶从善剃度出家了。豪强们不死心,又请来一帮江湖小报的探子,起早贪黑地跟踪让先生,打探他的**,指望能挖点劲爆的猛料,搞臭让先生,遗憾的是,探子们既没看见绯闻,也没搜出污点,为了交差只好回去瞎编一通,漏洞百出根本没人相信,纷纷丢了饭碗。 不久后的一天,吏部一纸文书忽然飘到让先生的手中,命他去当《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即刻启程上任,这一下连升了六七级,换作旁人恐怕要激动得心肌梗塞,让先生却只淡淡地对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催促道:“我们出发吧。”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当天中午,又一名使者快马加鞭赶到,带来皇上的谕旨,封让先生为侯爵,赐金百两、帛千匹,让先生又对新来的使者说:“知道了。” 使者非常生气:“难道连‘谢主隆恩’都不会说吗?” 让先生说:“不急,等等。” 果然,傍晚时分,第二道谕旨来了,撤了让先生的侯爵、副纂修之位还有先前暂被停职的副仓使,一撸到底,还要抄他家,让先生指着还堆放在门边的百两黄金和千匹布帛,对使者说:“知道了,原封未动。” 三位使者都很惊讶:“您能未卜先知呀?!” 让先生笑笑:“官场之事,不卜亦知。” 原来,这一波三折之事是这样发生的:让先生的才学和德行有口皆碑,传到朝廷,求贤若渴的右丞相耿不同便上表举荐让先生担任《九州文献大成》的副纂修。这可急坏了翰林院大学士文邙,就是曾经当过美男大赛评委的那一位,经过这么多年在官场和文坛的翻云覆雨,如今的他已身负“天下第一才子”之名,著作等身,门徒遍地,这次被皇上钦点为《九州文献大成》的总纂修,要集百家之言、揽千秋万象,编纂出一部有史以来最博大精深的旷世经典,离名垂青史仅有一步之遥。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先生的出现是很致命的,大学士文邙很清楚,自己的风格与让先生格格不入,水平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让那家伙来当副纂修,不仅会抢走自己的风光,还会平添数不尽的麻烦。于是他果断出击,发动一众门徒翻出让先生写过的所有文章,捕风捉影地搜集了一大堆让先生侮辱皇上、诽谤朝廷、亵渎先贤的“罪证”,然后动用最给力的几道关系,从前朝老臣到后宫爱妃,织成天罗地,撒向皇上,连公主们也没闲着,出于在美男大赛中与文邙结下的深厚友谊,纷纷挺身而出助以一臂之力。事实证明,文邙的关系经得起实战的考验,这些人办事效率都极高,一天的工夫就把让先生从当世孔孟变成了泥猪癞狗,搞得皇上一个劲哀叹自己遇人不淑,对人性的不可靠感到非常失望和痛心。 被抄了家后,让先生一身轻松地离开了七贤州,开始游学四方,遍览山水,每到一处都会干几件让地头蛇们咬牙切齿、让百姓们拍手称快的事。最后,他来到了战火肆虐、饥荒横行的太平州,发现自己这些年在天南海北见到的可笑之事与可恨之事加起来还不到脚下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十分之一,便毅然决定留了下来。 &lt; 第一百一十二章:零丁城殉道者 江面宽阔,波涛翻滚,浑浊的潮水在坑坑洼洼的堤岸上来来去去,冲刷着躺在泥沙中的一块已经断成数截的青灰色石碑,令刻在上面的“一日江”三个暗红色大字时隐时现。 这便是太平州与智虚国的界江了,它的两端连着大海,水流湍急,深不可测,传说江里有一种体型庞大的恐怖生物,任何船只渡江都必须在一日内抵岸,时辰一过就会立刻被拖入江底。 对岸是智虚大军的营地,远远望去,乳白色帐篷星罗棋布,橘红的火把和深黑的浓烟团簇相拥。向下游望去,不远处便是零丁城。 零丁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零丁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我们要过江,零丁城是唯一的渡口。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零丁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我们身旁经过,没人看我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丫头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我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我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我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丫头惊叫起来,我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我心中的怒火。 但我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我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我拉着丫头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我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我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我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再说。”另一人说。 于是他们拔出小卒胸前的长枪,用布包住他的伤口,开始挖坑,我和丫头也上去帮忙。夜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接一阵古怪的声音,从城池方向裂空而来,犹如群兽嘶吼,令人不寒而栗。 丫头皱起眉头:“什么声音这么难听?” “是智虚军号。” 众人顿时头皮炸开浑身发毛,不是因为那军号,而是这答话之人,竟是那小卒! 回头看去,只见小卒噌地一下坐了起来,胸口的布条微微渗出血迹。他揉揉后脑勺,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困惑:“我怎么在这儿?” 那两个小伙吓得话也说不出了,丫头反应最快,一脸惊喜:“你没死啊!” “死?不好!”小卒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往外奔去。 这家伙是人是鬼?又要干什么去?我脑中一片混乱,来不及细想,便急追上去。一路跟到江边,只见江面上战船林立,火箭如雨,鼓声震天。守军水寨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烟火与血腥味,一艘五层高的战船直直地向水寨冲来。小卒迎着纷纷后撤的官兵,径直冲向水寨最前沿,站在一艘飘摇的小船上,朝这艘智虚战船拼命挥舞双臂。 我转过身,丫头正停在面前连连喘气,我指着那两个远远跟来又掉头逃命的小伙,告诉她:“你跟他们先躲一下,我去把这家伙救回来。” “不,我要跟你一起!”丫头固执地拉住我。 我说:“太危险了,我没法一边救他一边照顾你。” 丫头振振有词:“才不用你照顾,鲁天赐说过,我们将会一起改变天下,所以我不可能死在这地方。” 我扶着丫头的肩膀,耐心地解释道:“就算鲁天赐的预言百发百中,也不代表你不会受伤,万一被箭射成残废或是被火烧毁容,人家可不负责赔偿。” 趁着丫头犹豫的间隙,我匆忙跑到小卒身边,拉住他的衣服往后一拽:“你被枪戳傻了?想碰瓷吗?拜托找个吨位小点的。”&lt; 第一百一十三章:没有前世的人 小卒挣脱我,头也不回地说:“不能让他们登岸,后面都是老百姓。” 我指着江面上密密麻麻的敌舰:“你这小身板挡得住这么多?” 他斩钉截铁:“就从这艘开始!” 说话间,那艘战船已经冲破水寨的防护栏,碾碎十几艘小船,残片横飞,势不可挡。金光闪闪的船首像扑面而来,雕的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身穿宝蓝色丝裙,长发及肩,柳腰微摆,一手托碗,一手执锤,雕工精美,如幻如真,这莫非是智虚国的女王或他们信奉的神明? 我的脱杀技对没有生命的物体并不起作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船不断逼近。小卒面无惧色,目光坚定,舒展双臂,仿佛即将拥抱的是一片美丽的云彩。被他这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我也放弃了躲闪,硬起头皮,绷紧全身,暗自祈祷那“揍死盾”能再建奇功。 伴随着巨大的摩擦和破裂之声,战船猛然减速,不过惯性带起的波浪还是将我们脚下的小船掀上半空,我和小卒被重重地抛到岸上。船首像上那女子俯视着全身湿透眼冒金星的我们,一双妖媚的眼睛夺魄勾魂。 我们爬起来,后退几步,抬头望去,高高的船头走出来一位冷艳动人的少女,容貌与船首像上的女子一模一样,装束却截然不同,头戴鸟翼型银盔,肩披淡紫色披风,身穿镶有翡翠的雕纹金丝甲,英姿飒爽。她的声音和她的表情一样冷峻锐利,如刀裂空:“别人都在逃命,你们却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倒也稀奇,报个名来。” 小卒毫无惧色,高声道:“在下无名小辈,只请将军放无辜百姓们一条生路。” 这姑娘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一点,却已是一支军队的统领,我在弧淖城竞选大将军未能如愿,怎么着也大不过她的级别了,只好说:“我是江湖菜鸟,路过。” “哟?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金甲少女不以为然地将一条腿搭上船沿,探出身子打量我们,甲裙飘飘,玉肢纤纤,细长光洁的脚踝上系着一只黑色铃铛。那线条,那肌肤,啧啧,当真是杀人不见血。 正看得出神,忽觉屁股被人使劲拧了一把,疼得直咧嘴,丫头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蹙起眉头瞪着我,那眼神活像要把我吃了。 我正色道:“别闹,在谈军机大事呢。” 丫头警觉的目光在我的眼睛和金甲少女的大腿之间画出一道弧线,质问道:“你刚瞅哪呢?” 我急中生智答道:“我是觉得那件金丝甲跟你很合身,想给你也买件,可你比她更苗条,不知道该买多大尺码的。”于是丫头开始欢快地打量起自己的身材来。 “混沌**中无人,竟找几个小鬼来当炮灰,你们难道不怕死?”金甲少女的语气依旧像狼牙棒上的铁齿一样冰冷,小卒的装扮让她误以为我们都是官兵了。 我刚才其实是没来得及躲闪而不是不怕死,所以没好意思回答,小卒凛然道:“不怕。” “哦?是么?”她嘴角牵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一切在电光石火间便已发生,寒光一闪,噗的一声,一枝箭直没入小卒右腹,箭羽随着残留的劲道微微晃动,小卒应声倒地。 好快的身手,我根本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拿起的弓,也没看见她放下弓,她依然保持着俯身问话的姿势。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用弓。 我弯腰去看小卒,脉搏、呼吸全无。 我高声喝问:“他只是想救人,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甲少女淡淡道:“不怕死的人难道还在乎被杀么?” 丫头低声提醒我:“先下手为强。” 没错,这少女杀人不眨眼,必须抢得先机,我暗暗开始发功。奇怪的是,虽然明知道是她杀了小卒,罪行昭然,可我心中的敌意却闪烁游移,飘忽不定,难以聚成合力。更糟糕的是,我无法做到在瞄准她的同时又不被她迷人的大腿分散注意力,根本使不出绝技。 智虚人的号角声又响起,战鼓隆隆。金甲少女兴味索然地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三头六臂呢,没劲,要不也送你们这对小情人下去陪那呆子算了。” 丫头一犟脖子:“什么了不起,来啊!” 话音未落,那少女又打了个呵欠,一枝弓箭从她身旁卫兵的箭囊中激射而出,刺向丫头。我一个移步挡在丫头面前,闭眼咬牙以身为盾。可一点也没痛感,睁眼一看,面前赫然站着个人。又是那小卒,不知他什么时候又活过来的,这次箭直接贯入他的额头,他又死了。 我和丫头蹲在小卒身边,又难过又纳闷。金甲少女“咦”了一声,沉默片刻,然后嘀咕了一句什么,便转身走出了我的视野,紫色铃铛随着脚步发出清越婉转的空响。 不一会儿,战船缓缓退出了水寨,江上响起阵阵锣声,其他战船也纷纷掉头而去。智虚人退兵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小卒又醒了过来,拔出额头的箭,一脸懵懂:“怎么回事?” 这一切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解释清楚,我当即用“比邻镜”召唤出师父。 师父听完我的讲述,说:“把居然大师送你的‘还泪盏’递给他。” 丫头取出“还泪盏”,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养起一朵仙人球,披坚执锐地守在壶口。师父问我:“你不怕起夜时拿错夜壶吗?” 我一思量,顿时感到腹股沟一阵哆嗦。 小卒接过“还泪盏”,师父说:“你对它念一句‘塔特瓦玛西’。” 小卒说:“塔特瓦玛西。” “还泪盏”霎时亮起,向四面八方射出奇异光彩,仙人掌也裂成数瓣,向空中投射出一幅巨大的幻景:无数人在山林中厮杀,一壮汉披头散发,挥舞着流星锤,所向披靡,直冲到一顶缀满鲜花和彩绸的大轿跟前,抡锤便击,大轿登时碎为齑粉,轿中人也当场毙命。壮汉看了一眼死者,忽然发疯似的扑上去,抱起尸身仰天长哭…… 小卒的手微微抖着:“这……是……” “前世的你是位义士,在一次聚众伏击奸宦的行动中,因为走漏风声,中了圈套,误杀了挚爱女子,悲伤自尽,”师父说,“蓝止歌,你是当今世上的五奇人之一,和沙步奇一样,身负伟大使命。你拥有不死之身,正如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丫头顽皮地掰过蓝止歌的肩头,打量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凤凰男呀?” 却见蓝止歌伸出手指轻拂眼角,诧异道:“我心里并不难过,怎么会流眼泪?” 师父叹道:“一世伤,三生泪。” “这宝贝还有这功能呢!我也看看自己前世是啥。”丫头一把抢过它,照着蓝止歌的动作做了一遍。 夜壶还是夜壶,仙人掌还是仙人掌。丫头嘟起嘴指着蓝止歌:“被他用坏了。” 师父说:“你是普通人,当然不会有反应。” 我说:“那我也可以看到自己前世?” 师父说:“你真的想看么?前世的身份与今生的能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觉得你的前世会是什么?” 我想起自己在上厕所时领悟的古怪绝技,猜不出关联。丫头脑筋转得快,抢答道:“掏粪工!” “我爹倒是当过掏粪工。”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我对着“还泪盏”念出咒语。 “还泪盏”又一次放出奇异光彩,空中也出现了幻景,奇怪的是幻景中一片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丫头想了想,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前世是个屁!所以显示不出来。” &lt; 第一百一十四章:战俘营不思蜀 小时候,附近几个山头的小朋友们时常来找我玩,这些小伙伴都很有进取心,聚在一起时难免要一较高下,一位说自己爷爷是有名的富商,另一位就搬出自己官居朝廷二品的爹,一位用祖传的龙纹翡翠杯饮茶,另一位就穿上坠金青狐皮衣……这种时候我是隐形的,我不能说我爹曾是绝世高手,我娘是绝代佳人,因为这两个名号在这样的比拼中一文不值,更何况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见过。既然拼爹拼不过,我便一度寄希望于自己的前世身份能胜过他们挽回点面子,比如前世我是皇帝而他们都是太监,或者我是屠夫而他们都是猪仔。 现在这个幻想也破灭了——我居然没有前世。 师父是这么解释的:“这应该是你的第一世,在此之前,你存于混沌,游于太虚。”师父说话一如既往地高深莫测,我一听又觉得自己比别人高级一点了。 同样值得庆贺的是我又找到了一位奇人,朝拯救苍生的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蓝止歌丝毫没有攻击**和杀伤力,除了当盾牌挡挡箭,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更大的用途。 说到挡箭,我想起了那位金甲少女,她似乎也有特殊能力。我把她的事告诉了师父,略去了关于修长美腿的细节,师父沉吟道:“据我所知,五奇人都是混沌国的人,此人若是智虚人,自然不是五奇人,但有这般能力,将来恐怕会成为你的劲敌。” 我说:“那可麻烦,我刚才还想用神功对付她来着,却怎么也使不出来。” 师父斜了我一眼:“她定是极美,你注意力无法集中,或是集中到错误的地方了。” 丫头提醒道:“好像她发现蓝止歌是不死人之后,就退兵了,这里边应该有什么关联。” 师父点点头:“你们现在就渡江过去吧。” 我一惊:“那边是智虚人的地盘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师父说完就消失了,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们究竟要去得什么“虎子”。 按师父说的总没错,我们即刻上船启程。为了避免再次遇到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我建议先去下游,绕过智虚营地。蓝止歌望着对岸长龙般的灯火,说:“我们先去一趟智虚大营。” 我一把抢过船桨:“你死上瘾了是吧?” 蓝止歌说:“前些天我们一些兄弟被智虚人抓了关在战俘营里,我要去救他们。” 丫头劝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至少先制定个营救计划。” 蓝止歌说:“来不及了,智虚人每隔七天就会将俘虏集中押运到后方,明天就满七天了。” 丫头问:“运到后方去干嘛?” “各种说法,有人说是赶去挖矿,有人说是卖作奴隶,还有人说是送去当菜吃。” “吃?”我打了个冷战,“他们也闹饥荒?” 蓝止歌解释说:“这片陆地周围有许多小岛,住着食人族部落,智虚人经常给他们送活人当礼物。” 丫头瞪大了眼睛:“那我们去不是白送三道下酒菜嘛。” “我不会拉你们陪葬的,我自己去。”蓝止歌说着就要往江里跳。 我一把拉住他:“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师父说了我们要一起拯救天下的,你不怕死,我们当然跟你并肩战斗。” 蓝止歌这才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奋力摇起桨来。他是死不了的,怎么横冲直撞都无所谓,而我得替自己想个合适的进攻方案:总是躲在蓝止歌身后显然太窝囊,见人就杀又过于血腥,跟傀魈们讲做人的道理显然也行不通。 还是丫头机灵,她让我们把船停在僻静处,独自溜到后山放了把火,然后跟我们一起偷袭了三名落单的智虚士兵,换上他们的装束,但那些银白色面具像跟脑袋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摘不下来,我们只好用白布蒙住脸,悄悄从侧面溜进智虚营地。 进门就看见一块木牌,写着“战俘营”三个字,还有个箭头指示方向,顺着箭头看去,不远处又有一块同样的木牌和箭头,如此环环相连,我们很轻松就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找到了战俘营。这屋子很气派,门窗洞开,无人把守,灯火通明,笑声阵阵,看上去像座酒楼。屋子中央围着一圈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美酒、水果和山珍海味,数百名俘虏或坐或站,身上没有任何枷锁镣铐,尽情地享用着这一切。 要不是蓝止歌跟他们打招呼,我和丫头还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座战俘营,蓝止歌说:“你们都没事就太好了,快跟我走!” 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啃着羊腿,懒洋洋道:“去哪?” 蓝止歌说:“回家去啊。” “回去?”俘虏乙冷冷一笑,“哈!吃饱了撑的?回去再被抓去充一次军?然后再被俘虏来一次?” 俘虏丙摇着酒盏,醉意朦胧:“这里有吃有喝,又不用打仗,傻瓜才回去。” “难道你忘了对嫂子的承诺啦?”蓝止歌皱着眉头拽起俘虏乙的胳膊,又转头面向俘虏丙,“你也不管老母亲了吗?你们这都是怎么了?” “没有忘啊,麻烦你把她接过来跟我团聚吧,我保证她一定会爱上这里的,哈哈哈哈!”俘虏乙狂笑不止。 俘虏丙甩开他的手:“省省吧,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所有人都要死,就算不被杀死,也会饿死。” 丫头想起蓝止歌提到的传闻:“明天你们就要被运到后方去了,难道不怕被送给食人族吃掉?” 俘虏甲鄙夷地笑笑:“没用的人才会被吃,有本事的去了是过快活日子。” 我没听明白其中的意思,蓝止歌还想劝说,远处传来喧闹声,智虚人也许发现了我们,丫头说:“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已经选了要走的路,我们也该赶自己的路去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们离开牢房,潜出军营,遁入深山。往南走了三个时辰,走入一片森林,估摸出了智虚人的巡逻范围,我们才停下来歇息。 荒蛋岛的变幻莫测师父已经介绍过,但我们感觉智虚国的环境比太平州还要糟糕,自一日江以南,各种古怪极端的气候常常叫人措手不及,相隔数里的地方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刚才江边还是寒风瑟瑟,而在这片不知名的森林中却宛如盛夏,热浪蒸腾,荆棘如麻,枝叶间飞舞着五颜六色的蚊蝇,空气像糖浆一般粘腻。艰难前行了两个时辰,前方一条小溪穿林而过,临水扎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和蓝止歌清理出一块数丈见方的空地,寻来一些树枝,丫头取出“还泪盏”,生了篝火,然后祭起玉岚屏。 对于三个躺着的人来说,这个安全区似乎有些拥挤,丫头又往“还泪盏”上浇了一瓢水:“嗯?这玩意喂多少水也只有这么大。” 我想起之前对抗火翼蝎时的情形,看来玉岚屏的容量是一成不变的,幸好当时我们人不是很多。对于这个局限性,我非常理解:“它要想多大就能多大,那还不把全天下都装进来了。”这个空间虽然在高度上可以随着“还泪盏”的位置延伸,但宽度始终只够两人平躺,想装更多除非大家像叠罗汉一样垒起来睡,于是我对丫头说:“这样吧,你和蓝止歌在里面,我睡外面。” 蓝止歌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我有不死之身,我睡外面好。”&lt; 第一百一十五章:无手无脚半空 蓝止歌在靠近林子的一侧席地而卧,接连死了许多次,他显然累了,鼾声深沉绵长。夜空辽阔,月朗星稀,夜莺的啼声轻柔委婉,在月色中流转。 丫头托着腮帮歪着脑袋:“这月亮真像二娘的眼。” 这话题挺适合怀旧,我走到她身旁坐下:“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你呢。” 乐声渐息,丫头也停下舞步,坐回我身边,将脑袋倚在我肩上:“一个人流浪的时候,身上没钱,我经常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如果周围够安静,就会听见远处黑暗中有个细微、神秘的声音在对我说着什么。” “也许是告诉你去哪里找我吧,”这些日子丫头的活泼随性感染得我也爱开玩笑起来,“在知道身世以前,我常想自己是不是和这些星星一样,本来在天上,后来没挂牢,掉下来了。” 丫头咧嘴一笑:“那么高掉下来还不成肉饼呀?” 我扬起眉毛:“我有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丫头伸手戳了戳我的脸:“是挺有弹性,怎么练的?” “从小被大师兄揍出来的,师父说这叫揍死盾。” “我小时候也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看不起二娘和我,没人跟我交朋友,二娘走了以后,我就离开了醉烟坊,流浪天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没有可以坐着说说话的,”丫头指着月亮,“那时候我就想有朝一日飞到那上面去,和星星作伴过一辈子算了。” 我挺了挺腰,畅想道:“师父说过,天上一颗星星对应地上一个生命,它们说不定也懂人世的情感呢。” “可惜它们只能挂在那儿一动不动,好不自由,彼此还无法靠近,多么孤单。”丫头轻叹一口气,枕着手臂仰面躺下,刚才的舞动耗力不少,她微微喘息,玲珑的曲线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我也伸着懒腰倒向草地,伸出一只手掌丈量着两颗星星间的距离:“它们互相看着对方,就像我们这样看着它们,心有灵犀,不会孤单。我就喜欢跟你这样静静躺着,什么也不做的感觉。” 丫头侧过身来,目光柔和:“上次你问我看上你什么,我说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醉烟坊那些臭男人这么躺着时只想做别的事。” 我不知所指:“也许他们觉得别的事更美好罢。” “美好什么,在醉烟坊,你能看到在绣花床上随地大小便的酒鬼,能看到争风吃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阔少,能看到风流才子慢慢沦落成街边乞丐,能看到妙龄少女渐渐销蚀成黄脸大妈,唯独看不到所谓的美好。”丫头说着淡淡一笑,想来这些事对久涉江湖的她来说已是见怪不怪,我没有切身体会,也接不上话,于是指着月亮岔开话题:“不知鲁天赐的擎天猪能不能飞那么高?” 丫头轻轻勾住我的手指:“现在我也不想去那上面,自从遇到你,那种孤单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初那股迫不及待想下山闯荡江湖的渴望其实也是来自于一种叫作孤单的感觉,也清晰地接收到它离去的讯息,从丫头温婉的语气和柔软的指尖暖暖传递过来。 蓝止歌不合时宜的惊呼破坏了美好的气氛:“谁!”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起,向林子深处奔去。我拔腿便追,丫头跟上来叫道:“小心!”话音未落,林中传出一声怪叫,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我们小心翼翼探过去,用“还泪盏”的光亮一照,看见一只古怪的动物,被一丛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夹住了右腿,正在竭力挣扎。它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却只有常人一半那么高,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四肢也比我们短一截,没有耳朵,眼睛的部位只有两个大窟窿,口中含混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和刚才的哀嚎之音截然不同。 “这一定是某种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我都没见过。”丫头的好奇远大于恐惧,浑然不觉我此刻正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蓝止歌心生怜悯,正要上前帮它脱离困境,一道灰影忽然从天而降,拦在他面前:“别碰!” 此人肩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执火把,落地似一片树叶般轻巧无声,身子挺立,膝盖毫不弯曲,感觉好像是地面主动升上去将他托了下来。空中曳下一道火焰移动的痕迹,袅袅如蛇。火把斜向一旁,照不出他的容貌,不过可以看到他裸露的两臂和胸膛嵌满岩石般结实的肌肉,双手像老树皮一样坚韧厚实。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葫芦,走到怪物身旁,往它被夹住的地方倒了一些蓝色的液体,那怪物便一下抽出腿来,猱身上树,蹲坐枝头,冲我们咧嘴嘶声叫了几下,随即一个后空翻,几个腾跃消失在低垂的夜幕中。 “他怕生,但不会伤人。”蓑衣人背对我们,凝望着它远去的方向,嗓音压得很低。 丫头问:“这是什么怪物?” 蓑衣人转过身来,斗笠下瘦削的面孔在光束的映衬下灰硬如石雕,阴郁冷峻的双眸中闪着火苗躁动的倒影,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从一张一弛的喉部缓缓吐出:“他不是怪物,是个智虚人,名叫半空。” “人?”我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包括接下来蓑衣人给我们讲的这个故事。 半空,出生在智虚国东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本是一名体格健壮、相貌英俊的少年,跑得比豹子还快,臂力惊人箭法超群,能辨别出千米之外各种鸟叫声,还学得惟妙惟肖。前线督军听闻此事,当即来信征他去军中当先锋将官。这属于破格提拔,因为他还未满二十岁,按智虚国的规矩是没有当官的资格的,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机会垂涎三尺。不过半空属于少数人,那就需要付出代价了,上一位婉拒督军好意的人刚被抄家灭族。 半空天性善良淳朴,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早晨,躺在缀满五颜六色石子和小鱼的溪水边,枕着被春色染绿的松软泥土,听风和树叶窃窃私语,看蜂蝶与飞鸟追逐嬉戏。他知道自己如果去参战,这一切必将离他远去,世界也会变得黯淡无光。当晚,他便用斧头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回信给督军,称不慎跌落山崖,摔残了无法从命。 督军说不碍事,你箭术高超,可以坐着当弓手杀敌。半空当即锯掉双臂,请别人代写回信,称砍柴误伤。督军说,你耳聪目明,可以看守哨塔。他便剜目割耳,回信称野兽袭击。督军说,你还有一副优美的好嗓子,来军乐队唱歌再好不过。他又切舌吞炭,回信称误食毒物。 督军最后说,你遭遇诸多不幸却仍坚强地活着,实在是全军将士学习的榜样。然后宣传队出马,将半空和督军的书信修改了收发人和部分文字,整个过程就变成了:半空从小就立志从军,即使摔残双腿也坚持要入伍当弓手,砍柴断臂还请求去守哨塔,目瞎耳聋仍想为大家唱军歌,直到嗓音尽废什么也干不了,依旧不坠杀敌报国之志。 人们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涕泪俱下,督军决定让半空带着这些书信到各地巡回展示,激励士气。半空只得离开家园,流浪深山,遇见了蓑衣人。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 我问蓑衣人:“还没请教怎么称呼?”&lt; 第一百一十六章:旷世名将落难 蓝止歌喃喃道:“陈晟之?” 丫头轻呼一声:“哇!” 就我一脸迷惑:“你们都认识?” 丫头说:“陈将军刚解了弧淖城之围,草木知威,天下谁人不识?” 三个月前,智虚二十万大军北侵,连克十七座城池,兵临弧淖城下,朝廷派出的几路援军都远在千里之外,没曾想有一支部队竟突破极限,日行一千五百余里,及时赶到,与守军里外夹击,击退了敌军。五师兄跟我讲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提到过这位将军的名字。 我不由肃然起敬,叱咤风云,力挽狂澜,这不正是我所崇拜的那种英雄豪杰吗?蓑衣人摘下斗笠,露出那张深棕色的脸,太阳穴有一小块烧伤的疤痕,右耳下方留着个箭镞嵌入的印记,整齐精神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额头和坚硬刚毅的下巴都透着军人特有的味道,尤其是那双微微凹陷的眼睛,明亮、锐利、焦点集中,黑色的瞳仁像古井一样深邃,眼白里密布着蜘蛛般的血丝。虽然南征北战的军旅生涯在他身上凿出了累累痕迹,但紧致的毛孔和光滑的眼角说明他最多不过二十来岁。 我惊讶之情溢于言表:“这么年轻就当将军了。” “你们不也一样么,英雄出少年,”他嘴角轻轻牵起一丝谦虚的笑意,语调依旧静如止水,“敢闯到智虚国里来,想必也不简单。” 蓝止歌的表情却前所未有地古怪,冷冷道:“跟您不能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不过是几块微不足道的骨头。” 陈晟之淡淡地看着他,脸沉静得像寒潭冰泉:“你是什么人?” 蓝止歌将目光投向别处:“无名小卒。”看上去他对这位少年将军颇为不满,我猜不出所以然,陈晟之却似乎明白了几分缘由:“打仗总要死人的,并非我所愿。” “端木武先生怎么死的?可如你所愿?”蓝止歌语调平缓,目光如炬。这个名字我闻所未闻,却像一块重重落下的惊堂木,令陈晟之瞬时无语。他绷着脸,双唇紧闭,眼神中阴霾聚集,一股怒火正在酝酿。 半晌,陈晟之阴阴地说:“那老顽固是咎由自取,多管闲事、蛊惑人心,大元帅早就对他恨之入骨,别说军中,朝廷上下想杀他的人都多如牛毛。” “可他最终是死在你的刀下,别人只是想,你却敢杀,毫不手软。”蓝止歌一字一句地顶回去,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得陈晟之的眼角震颤不止。 我大致听出些眉目,但眼下显然不是讨论和解决矛盾的好时机,丫头机灵地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噫,有件事很奇怪,我后来听人说,陈将军在州府解围后的庆功宴上忽然神秘失踪了。” 陈晟之从爆发边缘抽回神来,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丫头一眼,继而陷入另一种情绪,语气也由愠怒转为忧伤:“那不是失踪,而是阴谋。” 顺着陈晟之的回忆,我们回到一年前那个庆功之夜。 朝廷的特使带来了犒赏三军的圣旨,军民同欢,觥筹交错,陈晟之和他的亲兵们都没喝酒,因为根据他的经验,这种时候智虚人最有可能发动突袭。半夜,陈晟之带着三百亲兵巡城到东门,忽然发现城墙上有几个黑影一晃,眨眼翻出了城外。他们尾随紧追,行出五十里,来到一处旷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这时,身后传来清脆的琴声,忽而淡雅,忽而飘逸,听者无不失神。不一会儿,琴声就像一口大钟将这片区域笼在其中,曲调悄然出现变化,婉转之中渐渐浮起杀气。陈晟之发现不对劲,没等他喊出声来,琴声骤止,紧接着一个尖锐的长音刺破夜空,脚下的大地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土层纷纷爆开,向各个方向撕扯出去,裂成一道道深沟。“呼隆”一声,整片区域如同散了架的屋顶一般轰然陷落,旷野上赫然出现一个数百丈见方、数十尺深的巨坑,像是被盘古大帝狠狠踩了一脚。 陈晟之和他的三百名亲兵全部坠入坑中,落在下面的人大多被直接压死。幸存者们刚扒开土层和尸堆,一阵箭雨又从天而降,顿时血流成河,腥气冲天。陈晟之和数名亲兵顺着坑壁往上爬,只听隆隆的轰鸣声贴地而来,无数碎石和泥土从坑顶倾泻而下,将他们重新送入黑暗。 陈晟之拼命拨开泥层,发现旁边的坑壁有些潮湿松软,用力砸了数下,打开一个窟窿。他探头往里面一看,天无绝人之路,那是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正要回头招呼部下一同避险,才发现左右已无活人,只得独自钻进去,用石头堵住洞口。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片刻,一个声音说:“禀大人,无一漏,全埋了。” 另一个声音说:“把土再压实一点,留一队人守到天明,我不希望有命硬的。” 陈晟之心中一惊,后面说话这人正是朝廷特使。又听他说:“这次任务如此顺利,多亏禁土魔君鼎力相助。” “不必客气,国师早想除掉此人。”说话的是个女子,听上去很年轻。 特使谄笑道:“魔君举重若轻,天下弹指可得,有劳您转告国师,勿忘约期,共图大事。” 那女子没再说什么,车骑声渐渐远去。陈晟之从地下溶洞逃出生天时,已是三天后。特使接管了城防,大街小巷贴满通缉叛逃者陈晟之的悬赏令。陈晟之只得孤身南下,从偷听到的对话来看,特使与智虚国师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要阻止他们。 “有什么眉目吗?”我一边问一边偷瞄蓝止歌,希望能用新的焦点让他忘掉与陈晟之的不和,毕竟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去完成。蓝止歌对陈晟之的遭遇并无兴趣,不过当听到特使与国师串谋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前些日子,我跟踪特使悄悄渡江过来,发现他进了智虚王城西郊的血泉寺,那是国师的住所,”陈晟之弄根竹棍在地上画出了大致的方位,戳了戳,“就在这儿,目前我还不清楚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肯定很快就会动手。” 我说:“我们帮你。” 陈晟之苦笑道:“你不知道他们的厉害,我可不想拉你们陪葬。” “我们也不是吃素的。”丫头抢着把路上的事添油加醋地介绍了一番。 陈晟之对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颇有兴趣:“她应该就是五大魔君中的御金魔君乌云落了。” “魔君?”我想起之前遭遇的火翼蝎,条件反射出一层鸡皮疙瘩。 陈晟之说:“智虚军队能征善战,得益于两大利器,百万傀魈和五大魔君,其中五大魔君便是御金、掌木、问水、控火、禁土这五人,身怀绝技,神鬼莫测,万夫莫敌。” 丫头听得入神:“魔君?难道是神仙?” “不,这五种能力是自古遗留下来的,在智虚族人中随机传承,有的人是活了十多年后忽然拥有了它,也有人是与生俱来。获得能力之后,他们仍跟常人一样,会生老病死,但从此人老身不老,被奉为魔君。” “喔噢,人老身不老,那不就是天下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传说中的驻颜术?”丫头艳羡不已。 我提醒道:“裹在襁褓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算?” 丫头一愣,想了想控火魔君那一辈子都只能喝奶穿尿布的无聊生活,便释然了。蓝止歌没有插话,我猜他在想那位美貌的御金魔君。&lt; 第一百一十七章:三大魔君斗法 我说:“傀魈我见过,这些戴面具的怪物究竟是什么来路?” 陈晟之说:“大多数智虚人一过二十岁,就会自动长出这种玉质面具,变成傀魈。” 丫头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陈晟之说:“据说是个延续了千年的诅咒,具体我也不清楚。” 我问:“那长出面具会怎样?” “这些面具长在肉里,人会失去灵魂,没有思想和感情,不知疲倦与疼痛,只听号令,最奇妙的是它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性,能随着场合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表情,比如在正式场合就庄严肃穆,战场冲杀时个个凶神恶煞,见到官员又变得谦卑恭敬,官员讲个笑话,它们还会自动哈哈大笑……” 我叹为观止:“真是个划时代的发明。” 陈晟之说:“这样管理起来也很简单轻松。” 丫头问:“可谁来负责管理呢?” 陈晟之说:“据我所知,五大魔君是不受诅咒束缚的,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智虚人在二十岁之后也不会长出面具,但事先谁也不知道是哪些人,一切由天定。当他们脱颖而出的时候,身上就会出现上天的旨意。” 我不解:“上天的旨意?” “对,是额头上的一个肉印,表明此人将在国家管理中担任什么角色,所有官职都是据此进行分配的,除了国师和国王。” “太逗了,”丫头说,“那跟抓阄有什么分别。” 陈晟之笑笑:“是啊,这样倒也公平,全听天命。” 蓝止歌自言自语:“要是我们要找的人头上也有个标记就好了。” “找什么人?”陈晟之问。 丫头朝我和蓝止歌一努嘴:“跟他俩一样的怪人。” “那就一起走吧,这里我比你们熟。”陈晟之没有问我们此人姓名和住所,当然他问了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继续糊涂上路,翻过了两座山,来到一处深涧,一条宽大的石桥横跨其上。远处传来车马声,我们迅速闪进树林。一大队傀魈蹦蹦跳跳地簇拥着一辆八**车出现在山路上,像一支迎亲的队伍,听过刚才陈晟之的介绍,我不禁觉得这些傻呵呵的家伙既可爱又可怜。 丫头低声说:“冤家路窄。”我往那边一瞧,车上侧卧着的正是御金魔君乌云落,忽听陈晟之轻呼:“有埋伏。” 话音未落,四周炮响,石桥瞬间断成数截,刚才还在桥上扭动腰肢的傀魈们如雪片般纷纷飘落深涧,只是安静地飘落,没有痛苦,没有呼喊。大车离崖边还有一段路,当即刹住,乌云落缓缓探身,神色却是不乱。我们都没看见伏兵的踪影,只听见阵阵哀婉幽怨的弦音穿林而来。 “这琴声……”我不禁想起了什么,陈晟之面色一紧,翘首四顾。 丫头耳聪心细:“有点不一样嗳,你不是说那乐声飘逸淡雅,可这曲子听起来怎么这么压抑。” 陈晟之沉着脸道:“没区别,无论是上次的《幽兰曲》还是这《胡笳十八拍》,都一样杀机四伏。”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树木狂舞,沙石乱溅,地面上骤然出现无数道褶皱,似跳动的琴弦,又如波动的水纹,众人纷纷立足不稳。忽然,弦音戛然而止,大车下方的土层瞬时凹陷下去,拉车的马匹挣扎着被拽入深坑。 乌云落身轻如燕,翻身弹起,跃至一旁,立足未稳,脚下土包转眼散架,又塌出一个大坑。她再次闪过,冷冷地怒喝一声:“去!” 无数支弓箭从东倒西歪的傀魈的箭囊中嗖嗖飞出,还有一些从涧谷底下窜了上来,全部循着弦音射向对面山头那片竹林。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弦音过后,竹林上方的山尖竟齐齐断开一截,拔地而起,竖在半空。噗噗噗,所有的箭都扎在这面土盾之上。 趁这间隙,乌云落连跳数次,闪过几个坑洞,停在一棵孤零零的古松下,轻抬玉臂,又一波箭雨倾泻过去,速度比刚才更快。那面巨大的土盾已坠入深渊,传来沉闷的轰鸣,似乎被刚才开山挡箭那一招耗去不少元气,禁土魔君有些应变不及,弦音也陡然乱了起来,眼看就要被万箭穿心。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咳嗽声,深涧两岸的草木为之一震!同时,对岸那片竹林顿时像被赋予了生命,在原地急速旋转起来,竹节爆裂,枝叶狂舞,转眼形成一个绿色的大漩涡,将这千百支箭统统吞了进去。当最后一支箭消失其中,大漩涡便陡然散去,竹林瞬间恢复成原先模样,风平浪静,箭支纷落。 还没等我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又响起两声咳嗽,这次我听出声源的大概位置,移目望去,只见乌云落身后的古松应声而动,粗壮的树枝像手臂一样凌空挥舞,一把抓住乌云落,将她拽进了浓密的叶丛中。 “坏了!”蓝止歌喊了一声,跳起来朝古松奔去。 我嘀咕道:“他们智虚国自相残杀,打死一个少一个,我们凑什么热闹?” 丫头说:“禁土魔君跟特使是一伙的,她要对付的人就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陆续冲到那棵古松下时,它已停止了舞动,但那壮硕复杂的形体依然令人生畏,估摸有上千年的造化。顺着树干望上去,松枝参差错落,针叶层叠密布,宛如一座绿色迷宫。透过枝条与树干交接处的缝隙望上去,数丈高的地方有一处球形的空旷之地,松针整齐地向四周散开,只有数根曲折的枝干穿插其间。其中一根末端站着位素衣少年,身子微倚着树干,风姿秀雅,身形瘦弱,面色泛白,似乎大病初愈,右手捏一块丝巾,左手轻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引素妹子别来无恙,国师恐你不敌,让我来助一臂之力。” 一个离我们更近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哼,要不是刚才哪个想抢头功的笨蛋毛手毛脚地弄断了木桥打草惊蛇,这泼丫头早就在悬崖底下了,还用这么费事?”说话的女子一袭青衫,在一处“爪”字形的枝丫上悬空而坐,膝上横着一架赤褐色的卧箜篌。 “掌木魔君荆伤和禁土魔君乔引素都到了。”陈晟之声音中充满焦虑。 “她在那儿。”蓝止歌一指荆伤身后,树干上粘着一只巨大的“针叶茧”,露出半个人脸,正是被树枝和针叶裹住的乌云落。 “呵,妹子这嘴又甜又辣,难怪合国师的口味,咳咳。”荆伤皮笑肉不笑,漫不经心地用丝巾掩住口,低头轻咳了两声。 忽然,一阵劲风迎面袭来,陈晟之一声“闪”刚喊出口,众人已然躲闪不及,尽数被一条粗大的松枝拦腰扫倒在地。松枝旋即又高高举起砸了下来,我忙拉住丫头的手,就地连打十几个滚向外逃去。伴着巨响,尘土掠地掩来,冲得我们灰头土脸,那边陈晟之和蓝止歌也连滚带爬逃出十几丈。 “先对付荆伤!”丫头冲我叫道。 刻不容缓,我凝神发功,才发现麻烦:“看不见人啊!” 又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千年古松全身一震,“唰”的一声,数不清的松针顿时铺天盖向我们射来。 我一把将丫头和陈晟之推进旁边一个大坑:“趴下!”心想自己有“揍死盾”护体,顶多皮痒一下。可天生有救人情结的蓝止歌又抢先一步,不知从哪里冲出来挡在我身前。 嗤嗤嗤,蓝止歌瞬间变成了刺猬,从头到脚密密麻麻插满松针。&lt; 第一百一十八章:封王山垂云塔 这些柔软的松针在高速作用下竟能轻松刺衣破皮,扎出点点殷红。他个头比我小,没能完全挡住,我感到四肢又痒又痛,手脚上瞬间覆了一片片绿色的“毛”。 丫头爬出坑来:“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吗?” 我也不明白,但现在没空去想。树上的针叶只射掉一小部分,依然无法看到荆伤。千年古松再次扭动起来,枝干嘎嘎作响,眼看又要发起一波攻击,丫头急中生智:“杀树!” 那千年古松罪恶昭昭,气焰嚣张。我怒气凝聚,翻身跃起,迅速使出“脱杀技”。当我提起裤子时,古松停止了动作,咔咔咔,低吟数声,竟从根部以上一尺的地方生生断裂开来。庞大的身躯摇晃着轰然倒地,惊起漫天尘土,无数大大小小的松枝也像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瘫软如泥,针叶低垂,不复有一丝生机。 荆伤从尘土中跃出,望着死掉的大树一脸迷茫:“这都能死?” 早已闪到一旁的乔引素看见陈晟之更是吃惊:“这都没死?” 陈晟之想起了那夜遭伏击的事,也不答话,提起石锏便冲了上去。不能看他这样去白白送死,我深吸一口气,瞄准荆伤,一松腰带,轻褪长裤,忽然想到:树被干掉了,最有威胁的应该是乔引素。 于是马上转向乔引素。不料她反应比我快,秀眉微蹙,斜抱箜篌,玉指疾弹。我正在思量是应该打她的胳膊还是手腕,却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就被脚下黄土卷了进去,紧接着又是两声“哎哟”,丫头和蓝止歌他们也都中招了。 隐约听见乔引素娇叱:“哪来的流氓,不害臊。” 然后是荆伤的声音:“他一定是疯了,起先竟还想打我的主意。” 数名傀魈叠罗汉一样扑入坑中,将我压成了千层饼。我闻得出这帮家伙至少五年没洗过澡,但恶心和敌意还没来得及转变成杀伤力,我就被一种又凉又滑还会动的绳索绑住了手脚,越挣扎越紧,最终丝毫动弹不得。 我们被蒙住眼睛,戴上布罩,丢进战车,反绑于木柱上,在傀魈们欢快的蹦跳声中开始了囚徒之旅。一路颠簸,昏昏沉沉,我背靠木柱坐着睡了一觉,醒来时,四周香气环绕钟声不绝,隐约听见仙鹤的清脆鸣叫,应该是山谷之类的地方。下了战车,我们被连推带拉地向前走了一阵,拐入树林,在枝叶间走了大约半炷香的工夫,低头钻进一个路面崎岖四处滴水的洞穴,跌跌撞撞前行百步,终于踏上一块平滑的石板。随着一阵轻微的地裂之声,我们开始上升,阴冷的风顺着脖子倒灌下来,空气中满是苔藓和泥土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石板转而向左疾速平移,猛然一停,我们随着惯性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厚实的地板上。然后是一阵呻吟和半天沉默,没人搭理,我们自己摘下了眼罩。 摘了眼罩才觉得还是戴着眼罩好,因为一低头,发现绑着手脚的竟是一条条五颜六色的活生生的蛇!我浑身鸡皮疙瘩暴起,却又不敢乱动,更别提运功去杀它们了,万一它们趁机钻进裤裆可就…… “这蛇不咬人。”丫头安慰我。 “你怎么知道?”我颤着声,紧张地盯着手脚上蠕动不止的蛇。 “会咬早就咬了。”丫头毫不惊慌,居然还用她手上那条蛇去逗她脚上那条。 “那是它们还没饿。”我手上那条蛇昂起头,吐了吐红信,似乎对我的看法表示赞同。 丫头说:“你看大家都这样,没事的。” 我环顾四周,这是间宽敞的屋子,关着不少人,手脚上都绑着这种小蛇。我这才算稍稍安心,但还是保持着手脚尽量伸直的姿势老实坐着。蓝止歌和陈晟之蹲在墙角,他们旁边躺着御金魔君乌云落,她仍在昏迷中。 屋子是环形的,中间有个直径数十丈的圆洞,围着一圈绿色的木护栏,举目四顾,满眼是瑰丽生动的壁画:周围墙上画着一幕幕恐怖凄凉的景象,天地昏暗,日月无光,风暴肆虐,火山喷发,瘟疫弥漫,江河泛滥,星辰坠落,怪物横行,森林和村庄熊熊燃烧,人畜和鸟兽惶惶奔逃;地板上画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五体投地,或痛哭流涕,或深情展臂,或喜极而泣;与之相呼应的,是高高的天花板上绘着的一幅沥粉贴金的巨大画像,面目看不太清,头上顶着金色圆环,浑身散发出七彩光芒,宛如神明。三部分壁画规模宏大,浑然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题。 在四周墙壁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竖立的贝壳状隆起,好似蚕茧。屋里所有的摆设都是绿色,连周围这些人穿的也全是绿色,她们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大多是少女。蓝止歌低声道:“这不会是变态色魔拐卖良家女子的贼窝吧?” 陈晟之说:“不像,你看她们,衣裳整洁,容光焕发,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莫非是醉烟坊一样的地方?”丫头说着直起身子,双脚并拢跳到屋子中央的圆洞旁边,往下看去,不禁欢呼道:“哇,我们在天上!” 我也用屁股蹭地挪过去,果然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我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我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我拽向地面。我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这里就是封王山垂云塔了。”陈晟之说。 我喘着气问:“干什么的地方?” “什么都干不了的地方,”陈晟之的声音中透着绝望,“登云山中山,离地三千三,上得此塔,永无天日。” 丫头没心没肺地表示赞同:“确实,根本看不到蓝蓝的天,这儿到处绿不拉几,跟掉进泥沼潭似的。” 陈晟之说:“这座塔里外全是绿色,倒悬在空中像一棵龙血树。” “我觉得更像一顶倒扣的绿帽子。”丫头咯咯笑道。 吱呀一声,墙上的一只“贝壳”缓缓打开,走出个五花大绑的胖子,瞪着一双鱼眼,身后跟着一队士兵。这些士兵个个身穿绿色铠甲,面具也涂成绿色,连眼睛都泛着绿光,不过走起路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没有跳那种古怪的舞步,估计是为了避免把这座悬空塔给震塌。 胖子走了过来,我才看清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不是绑人的绳子,而是一根极长的鞭子,缠得不是很紧,却足以令他曲线毕露。他没有戴面具,额头上印着“塔守”两个字,看来是这儿的头头。 他停在我面前,用鼻孔审视着我们:“介绍就免了,你们并不需要认识我,我也懒得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只需要明白,在这里,人命抵不过一块鸡屁股,所以,趁早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厉害,记住现在你不过是我鞋底的一粒灰尘,鞭子上的一只跳蚤,没有人会在乎你长得怎么样,或者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不管你藏在哪个肮脏的角落,我的鞭子会马上找到你,就像恶狗找到排骨一样,啃个皮开肉绽。我说的够清楚么?” 丫头用手在鼻子前面左右挥动,故作懵懂地眨着眼睛:“没听清,胖叔叔你的口齿怎么跟你的口气一样浑浊呀,重复一遍好吗?不过麻烦你戴上口罩再说。”&lt; 第一百一十九章:国师倾倒众生 塔守的脸变得像一锅炖熟的红萝卜加白萝卜,肥厚的鼻孔一张一翕,估计从来没有人敢像丫头这样无视他的权威和残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他正打算用残暴来强调一下自己的权威。 我一时有些为难,因为这家伙目前只是面目狰狞,这还不足以让我使出绝技,而装着“还泪盏”的包袱又被丫头坐在屁股下,我无从知晓他曾经犯下的罪。我决定等他抽出鞭子挥向丫头时立即出手,这将是对我发功速度的又一次考验。 塔守却忍住了没有采取行动,喉咙里咕噜一声,然后用两只死鱼眼盯住丫头:“别想激怒我,我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虽然我讨厌你们,非常讨厌,你们穿的这些垃圾的颜色真难看,像一坨坨污秽之物,破坏了这儿的协调感。我喜欢绿色,绿色代表健康、生机勃勃。见鬼,我犯不着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永远不会理解步调一致的艺术感和重要性,在你们肮脏的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真善美……” 他的唾液极其丰富,伴着话语喷薄而出,如万箭齐发不可断流。忽然脚下传来隆隆的轰鸣声,莫非这家伙的絮叨竟引发了山崩?我们急忙朝屋子中央的洞口望下去,只见大地上黄尘滚滚,沙砾泥土如风车般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盘,托着一块青色的石台急速升了上来,不一会儿便停在我们面前。沙尘散尽,露出青石台上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两位是荆伤和乔引素,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再看那青石台下,已然矗立起一座完全由泥土堆砌而成的“金”字形的高塔,这无疑是禁土魔君的杰作。 青石台离塔内的护栏还有数十尺远,那三人竟径直走了出来,眼见要踏空,金字塔上忽的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搭在青石台与地板之间,铺出一条路来。三人翩然走在这悬空的路上,我瞥见下面的万丈深渊,又一阵眩晕。 荆伤和乔引素一左一右跟在矮个子身后,看上去此人应该很有身份:头戴七宝丝嵌鎏金冕,身穿九龙镶玉天蚕甲,肩披绛紫缂丝麒麟披风,脚踏卷云建绒如意靴,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珍品,光彩夺目,一眼就让我想起屋顶上那幅巨大画像。 令我们惊讶的不是他这一身装束,而是周围那些少女的反应。青石台刚升上来,她们便神色亢奋,欢呼雀跃着扑上去,如同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因为手脚都绑着小蛇,他们只能蹦跳着匍匐着跪着滚着冲到矮个子的脚下,以头抢地,狂吻他的靴子,尖叫不止:“帅,帅哇!”这场面让我想起清虚观中那一票为大师兄段未如痴如狂的少女们,不由产生了时空混乱的错觉。 可疑的是,段未确实比较帅,而假如眼前这个矮冬瓜的名字里没有帅字,那一定是我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我看到的分明是这样一只妖孽:麻将牌一样的粗短身材、屎黄色乱蓬蓬的须髯、似被月牙铲拍扁的脸、开裆裤般撕裂的嘴、泔水里泡过似的病态皮肤。这些零件组装在一起就像个杂碎大拼盘,既不自然也不人道,完全没有逻辑,但人的长相本无规则可循,这家伙当真就毫不客气地长成了这副德行。要不是他那只有点像夜壶嘴的鼻子让我想起了“比邻镜”和“还泪盏”,继而想起了师父和居然大师,从而产生一丝丝亲切感,我绝对会吐在当场。 丫头叹道:“我的审美观碎成渣了。” 两侧冲出一大帮傀魈控制住这帮近乎癫狂的人,矮个子不慌不忙地腾出手,整了整衣冠,满面笑容地缓缓走到我们跟前。向日葵编成的花环松垮地垂在他胸前,一边微微晃动,一边不住地往下掉花瓣,引得众人疯抢。虽然他长得很奇葩,可他的笑还是可圈可点的,甘醇浓郁,训练有素,连眼角的细纹都柔和得像早春融冰的山泉,看上去即使你煽他两耳光扒他三层皮他依然能保持笑容可掬的样子。 “在下白帅帅,家父乃智虚国师白蚩皇,”他微微欠身,一只手轻轻扶住胸前的向日葵花环,声音尖细妖娆有如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浑身散发处浓烈的脂粉和花香味,“得知几位贵客远道而来,特命我在此恭迎大驾,招待不周,还望海涵。” 丫头不高兴地说:“这就叫招待啊?把我们跟这帮傻子犯人关在一起。” “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犯人,他们是家父的崇拜者,爱屋及乌罢了。”白帅帅的目光里蕴藏着浑厚而饱满的悲悯,语气中满是谦恭。 蓝止歌不解:“谁会把自己的崇拜者关起来?” 白帅帅叹道:“唉,这些是崇拜到走火入魔的。” 丫头问:“怎么个入魔?” “很要命,有的不要自己的命,有的想要我的命,还有的想要其他崇拜者的命,关起来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白帅帅无奈地耸耸肩,下巴轻细地抽动了一下。 陈晟之指着那群人笑道:“哈,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子,还能杀得了人不成?” 白帅帅一愣:“什么女娃子?他们是男的。” 如果这时候我在喝水,一定会喷他一脸,这帮崇拜者明明都是少女的装束,皮肤白嫩,体态妖娆,有不少还涂脂抹粉的,说话一律轻声细语,最有力的证据是其中好几位在专注地刺着十字绣……除非细看其它部位的特征,才能发觉竟真是一群男的。 后来我们才知道,在白帅帅身体力行的感召下,智虚国近几年刮起一阵性别反转的流行风,妩媚阴柔的男子和冷峻刚毅的女子一夜之间成为人们追捧和模仿的对象,这一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街头的流氓色狼们,误伤不断,犯罪率急剧下降。 我感慨万千:“这儿的人这么瞎折腾还能繁衍至今,真是个奇迹。” 白帅帅做了个掌心向上托起的手势,眉头微微上扬,语调抑扬顿挫:“一成不变是没有进步的,智虚国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敢于打破传统、开拓创新的不凡灵魂,才变得如此生机勃勃。” “恶心!”乌云落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骂道,“无知的信徒捧着一个无耻的丑八怪,就是所谓的生机?” 白帅帅轻轻撅了撅嘴唇,略带忧伤地说:“长得帅、有魅力是我的错?人们喜欢我、崇拜我是我的错?全天下只有你觉得我不帅,显然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我举手插了一句:“呃,其实我也觉得你不帅。”白帅帅递过来一个娇嗔的眼神,我好不容易才把翻腾到喉咙口的混合物给堵了回去。 丫头纠正道:“不是不帅,是丑,丑得令人发指,不男不女。” 白帅帅眼角微微抽动,颧骨上的皮肤绷了起来,笑容也卸掉了好几层,薄薄的显得很空虚。那帮崇拜者的反应更为强烈,龇牙咧嘴要冲破狱卒的人墙过来拼命。一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崇拜者尖叫道:“你说什么!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是分不清美丑的傻瓜吗?!” 我忍不住笑了:“说得好,你这辈子所有的智慧都凝聚在这一句上了。” 猫头鹰暴跳如雷:“找死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丫头回敬道:“当然,你是吃屎的嘛。” 猫头鹰不顾一切地扯开脚上的小蛇,冲破阻拦,向丫头扑了过来。我和蓝止歌正要出手,白蚩皇头上的七宝丝嵌鎏金冕忽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拍在猫头鹰的脸上,将他砸了个眼冒金星四脚朝天。&lt; 第一百二十章:雷人的超级粉 荆伤从地上捡起鎏金冕,拭去灰尘,对着有气无力的乌云落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镣铐都换成妙步蛇了你还能找到机会出手,可惜只剩这么一点威力。” 乌云落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堂堂魔君,却甘愿给一个骗子捧臭脚,你也能名垂青史了。” 荆伤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连咳两声。乌云落身后墙上的木板登时“咔咔”裂开两条,像两只手臂一样环抱起来,紧紧箍住了乌云落的脖子,勒得她满脸通红青筋暴起。 “住手!”蓝止歌叫道。 白帅帅优雅地摆摆手:“注意风度。”荆伤便收了功。 “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白帅帅走到乌云落面前,蹲下身子用长长的指甲抚摩她颈上的勒痕,声音充满感伤,“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只是难忘的美好回忆。” “呸!”乌云落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放肆!”粗重的声音从傀魈的人墙中传来,同时一道黑光掠空而过,划向乌云落的头部。刺耳的音爆令人心惊肉跳,却见蓝止歌已经挡在乌云落面前,他的反应总是比我们快一拍。“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他捂着脸骂道,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他只是不会死,疼痛感并不比常人少一分。 说时迟那时快,那条两指粗的蛇鞭又呼啸着裂空袭来,白帅帅眉头微皱,侧目望了一眼,蛇鞭便在空中断成数截。“这么漂亮的脸蛋划破了太可惜,”白帅帅伸手穿过乌云落的长发轻触肌肤,幽幽道,“卿本佳人,奈何为囚。”乌云落奋力扭过头去,却被他捏住下巴又扭回来。 塔守从人墙里挤出,伏地叩首:“属下实在无法忍受这贱人对您的侮辱。” “起来罢,我知道你忠心可鉴,要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听话,我就很轻松,不过缺乏乐趣,”白帅帅的目光转向乌云落,与她的倔强眼神对峙,“而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顽皮,我就不怕无聊,却又缺少那么一点点安全感。所以,你和他都是我最需要的人,缺一不可。” 乌云落露出轻蔑的笑意:“不巧,你和他都是我最痛恨的人,全是多余。” 一只白喙雄鹰呼啸着掠过莲花台飞了进来,停在塔守肩头,塔守从它脚上取下一只小竹筒,双手呈给白帅帅。白帅帅单手握住竹筒,用拇指轻轻一推,竹筒便断为两截,一股青烟从断口处飘出,白帅帅深深一嗅,神色微变,一边转身走向莲花台一边对塔守说:“好生相待,不得动粗。” 荆伤走过来没收我们的随身物品,我据理力争:“臭死你!”成功保住了两只夜壶。 临走时,乔引素随手抛洒出一大包东西,崇拜者们蜂拥而上,饿狗抢食般斗作一团,抢到的人幸福得涕泪交加,几乎要瘫痪过去,细看尽是些头发、碎指甲和皱巴巴的袜子。 “这是什么?”我问。 “白帅帅的。”乌云落说。 这一次我终于没忍住,吐得酣畅淋漓。 高级宝贝的高级之处在于不让人们发现它的高级之处,正如武林高手往往大多长相平凡,如果“比邻镜”和“还泪盏”有着花哨出众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怀疑是宝贝的话,恐怕就会被他们没收去,而我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这次师父的四周环绕着海棠花形状的粉红色“归心气”,美轮美奂。 我把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讲述了一遍,师父听得悠然自得,还嗑起了瓜子。我说:“师父你不说点什么吗?” 师父吐掉瓜子壳:“你没问,我说什么?” 我很懊恼:“事情有点不对劲,你不是说我刀枪不入的嘛,我怎么就给松针扎得遍体鳞伤?” “没错啊,你是‘拳脚无伤、刀枪不入’,”师父淡定地答道,“松针不在其中。” “……那我以后看到绣花针也要躲?” “不,”师父顿了一顿,说,“流星锤、板斧、三节鞭、霹雳珠、刺猬、仙人掌……你都得躲着点。” 丫头忙问:“那如果对方把刀的名字改成了剑,也能伤到他吗?” “问得好,”师父竖起食指,“能。” 我几乎昏厥:“揍死盾就是这么个破玩意儿?” 师父安慰我:“不要太悲观了,刀和枪毕竟是主流兵器,大多数人还是伤不得你的。” 我沮丧地说:“他们伤不得的时候就换兵器啊。” 师父一愣:“有道理,不过,你不是还有杀人于无形的绝技嘛,先下手为强。” 我跳了起来:“一提这就来气啊,每次发功都要先脱一下,再提一下,高手对决分秒必争,多一个步骤就多一分危险,难道不能简化点?” 师父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跟你差不多的高人,他也觉得脱了又提太麻烦,于是简化了动作,练成只脱不提,然后就被人们当成暴露狂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联想到乔引素骂的那句“流氓”,才悟到“脱杀技”这一脱一提整套动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师父又说:“这问题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技巧,熟能生巧,随着你不断实践和练习,多复杂的动作都不过是电光石火,到时候谁也看不清你做了什么,只见结果。” 我正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丫头又问:“白帅帅长得一坨屎样,可这里人人都为他神魂颠倒,怎么回事?” “屎有屎的香,狗有狗的爱。就好比小沙对你的感觉,我们当时都觉得你不好看,就他觉得你哪儿都美,”师父微微一笑,“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蓝止歌猜测:“会不会是国师或者白帅帅对他们施了妖法?” 师父摇摇头:“如果施法就能搞定,你们早中招成了他的崇拜者了,我想应该是审美观上的差异吧,毕竟他们非我族类。要弄清楚这事只有一个办法,欲解其病,先入其心,沟通很重要。” “跟他们有什么可沟通的,大师您还是教我们怎么解开这些恶心的蛇镣铐吧。”陈晟之粗声粗气地说道。 师父欠身上前看了看,说:“这种妙步蛇产于封王山下的百死潭,柔韧如胶,刀剑难断,没有七寸死穴,清蒸或水煮味道都很不错。” 我关心的是:“它会咬人不?” 师父说:“它们性情古怪,喜欢听诗词歌赋,欣赏琴棋书画,所以对有文化的人特别温顺,而一旦听见粗俗之语或看到不雅举动就会变得十分狂暴,见什么咬什么。” 我尴尬道:“这……尿急怎么办?” 师父说:“你可以一边吟诗作赋一边解手,动作轻柔一些,记住,每次解手念的诗句不能重复,它只听新鲜的。” 我脑海里过了一遍知识储备,两眼一黑:“完了,我只够解手三次。” 师父叹道:“谁让你小时候念书偷懒,我早提醒过你。” 我想起师父教我识字的那一幕,心中不忿:“你当时明明跟我说‘书有屁用’!” “这不就是屁用吗?多读点书屁股就不会被蛇咬了。” 遵照师父的提示,我们找了几个白帅帅的崇拜者聊天,以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层次和心理结构。为方便沟通,我们派出了年龄最小情商最高的丫头。 丫头:你们都是白帅帅的崇拜者么? 崇拜者甲:白帅帅的名讳是你随便可以叫的么? 崇拜者乙:别用那么俗的词,这不叫崇拜,是粉喜欢,我们都是白帅帅的超级粉,简称白粉。&lt; 第一百二十一章:白蚩皇的魅力 丫头:真搞不懂,白帅帅身上到底哪一点吸引你们? 白粉丙:哪一点?白帅帅身上每一点都光芒万丈,魅力四射,他的唾沫星子都比你美上一百倍,他看我一眼,让我瞎了也值得,他跟我说句话,让我化成灰烬也愿意! 白粉丁:什么是帅?看白帅帅就知道了!他简直穷尽了人类一切帅的可能。你看那身形多柔美,那脸蛋多精致,那头发多不羁,那嘴唇多性感,那皮肤多无瑕,特别是那双迷人的眼睛,就像飘满了梨花的星空,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都跳得好快! 白粉戊:白帅帅是千年难见、万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太阳对向日葵一样,他那么阳光帅气,那么忧郁多情,那么高贵优雅,他博学优雅,随便一开口就如诗如画,华丽而忧伤的字字句句就像一道清泉,滋润我的精神家园,没有他,我会马上死去。 白粉甲:没有谁能像白帅帅这样有内涵有品位,他有五百零九座庄园,砌的都是金砖玉瓦,摆的都是古玩字画,进出的都是尊贵名流,穿的是材质稀有的名贵服饰,吃的是各国进贡的珍馐美味,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热爱生活、享受人生。 白粉乙:白帅帅是我最崇敬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爱、希望与勇气,他总是干干净净的模样,从不讲脏话,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特有风度,还关爱小动物,热心公益事业,上次西山平原发洪水他还流了泪,真的好有爱心! 整个过程中,丫头只是把头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没插上一句,也不敢插,因为她一肚子不同意见,而他们的话语中显然没有给任何异议留下存活空间。我悄悄按住“还泪盏”底部的“探罪之眼”,究查他们曾经犯下的罪,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结果。他们有的喜欢欺负流浪猫,有的经常偷看异性洗澡,有的闯入邻居的家盗走白蚩皇的画像,有的为了跟白蚩皇握手而将挡在前面的人脑袋敲破,但都只是一些琐碎的劣行,如果幼稚与狂热并非十恶不赦的话,我还真找不出对他们出手的理由。 支开了几位白粉,陈晟之说:“回去我一定要把那些画烧掉。” 我问:“什么画?” 陈晟之说:“还不是那鬼扯的第十九届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我女儿把前十名的画像全集齐了,挂在自己床头,成天翻来覆去看,跟着了魔似的。” 提起美男大赛,我不由想起了十多年前的传说,丫头却一下蹦起来:“别烧哇,把第五名的送我,就差这张了!” 我不禁刮目相看:“整半天你跟她们一路的啊?” 丫头撇撇嘴:“不是,集齐十张就能兑换一只九蹄香猪,好可爱的。” 蓝止歌忧心忡忡:“我觉得我们就算不被白蚩皇处死,也会被这帮白粉恶心死的。” 陈晟之说:“你不死之身怕什么,我可不能死得这么憋屈,大丈夫当战死沙场,被恶心死算怎么回事。” 我安慰他:“放心,快被恶心死的时候,我们俩就对殴至死,算是战死了。” “你们就没想过逃出这里,消灭白蚩皇吗?”一直在墙角闭目养神的乌云落忽然开口说道。 我耸耸肩:“谁不想呢,可我手脚被这弄不死的变态蛇绑着,恐怕没等我念完一句诗,那俩魔君就把我撂倒了,你又使不出神功,这位蓝兄弟除了死不了没啥特长,难不成让他抱起白蚩皇跳下塔去?” 乌云落侧过脸去:“跟国师作对的又不止我们几个。” 丫头马上反应过来:“对哦,五大魔君只有两个跟在他屁股后,那另外两个是跟你一边的?” 乌云落说:“炎应天太小,他谁也不帮,鸠三劫归隐多年不问世事,但只要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出手相助。” 这俩名字只有陈晟之认识:“控火魔君炎应天,问水魔君鸠三劫。” 蓝止歌说:“可他在哪儿?我们在这半空中,怎样才能让他知道?” “他在三百里外的破烂窟静修,本来我也没法联络到他,但你们出现就好办了。”乌云落说着指了指我的夜壶。 师父本来说一天只能召唤他一次的,却依然爽快地出现了,而且乌云落一说计划他马上满口答应。这跟计划本身没什么关系,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想跟他看乌云落的眼神有关系,那眼神让我想起了那只会下棋的金色蛤蟆。 我不知道师父是否认识问水魔君鸠三劫,也不知道他打算用什么方法去报信,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天已经黑了,我却还不想睡。因为恐高,我总担心睡到一半塔会垮掉,加上周围一群叽叽喳喳的白粉,我只得拉着他们几个聊人生。像我这种连生我的人都没见过而且循规蹈矩十八年的可怜虫本来也没有什么谈人生的资本,不过这些日子的经历已离奇到足以回味一下。 “死是什么感觉?”我问蓝止歌。 蓝止歌想了想:“没感觉,就像瞬间万物都消失了。” 丫头问:“第一次不会觉得紧张害怕什么的吗?” “哦,第一次比较奇怪,我眼睛一闭,看到个女人,呃,她说自己是神,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她问我转世想做什么人,我想肯定是回光返照产生的幻觉了,就随口胡诌道,这辈子活得太累,来生做个自在人吧,比如家财万贯的富商,谁知道她说好,然后唰一下就把自己胸口的破布扯了下来。” “这么变态!”丫头轻呼。 “不是你想的那样,里面露出一层崭新锃亮的皮革,像镜子一样照射出一个画面,一间大宅子里住着位财主,金玉满堂,妻妾成群,就跟我当时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 我讶异:“当场就给你兑现了?” “兑现了我还能在这里?那场景像连环画一样,接着我就看见了财主的痛苦,他怕小偷,怕绑匪,怕穷人造反,怕对头暗算,怕亲信背叛,怕妻妾谋害,怕一夜变成穷光蛋,怕遭遇意外没命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活得毫无乐趣,最后在焦虑、猜疑和肥胖中死去。” 众人唏嘘不已,陈晟之叹道:“咳,所以还是要做人上人,当皇帝才牛。” 蓝止歌笑了:“历朝历代有几个皇帝得善终的?” 丫头眨着眼睛:“要我就选当绝世美女。” 蓝止歌摇摇头:“别想了,我当时还改口说要当个宠妃呢,结果她又给我看宠妃的命运,被迫离开青梅竹马的恋人,每天要取悦那个猥琐丑陋的昏君不说,还要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后宫女人,几经折腾后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后来我又换了好几个身份,大侠、驸马、诗人、重臣,无不劳心伤神,一生纠结,没有一个活得轻松自在的。” 丫头问:“然后呢?” “那乞丐就说,众生坎坷,自在在心,本尊也无能为力,你既无缘来生,就了了今世吧。我就醒过来了。” 我说:“就是你刚遇到我们那次么?” 蓝止歌说:“嗯,以前我从没死过。” 陈晟之说:“那乞丐难道是阎罗王变的?” “人家是女的,应该是阎罗王的老婆,”丫头纠正道,随即又自言自语,“阎罗王有老婆吗?” &lt; 第一百二十二章:问水魔君出山 蓝止歌原本参军是为了给天下带来太平,让百姓过快乐生活,可从军后他才发现军队只会把天下带进太平间,让百姓去极乐世界。于是他开始为和平而奋斗,曾试图向平安州镇抚使请愿,希望能停止这场战争。人们都笑他是个疯子,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传令兵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毅然与他同行。结果还没走出军营,传令兵就被当作逃兵抓起来砍掉了脑袋。蓝止歌没被处决,因为人们只当他是个疯子。 陈晟之叹道:“你这样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蓝止歌眼神坚定:“他们也休想改变我。” “他还是改变了些什么的,”丫头说,“那传令兵死掉了。” 众人默然,我忽然觉得屁股湿湿的,紧接着,一条巴掌大的鱼飞入丫头怀中。 “发大水了!”有人惊叫起来。 这可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级台阶高的云中塔,四溅的水花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但这并非梦境,只见塔中央水波翻腾,飘起一叶扁舟,舟上横卧着一位黑衣少年。只瞧了一眼,我便感到心口一紧头皮发麻,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流速似乎都缓慢了下来。此人长发披肩,面无血色,左右脸各有一道垂直的刀疤,与鼻梁构成一个诡异的“川”字。他一手半握拳放在嘴边,一手捏着一朵枯萎了的黄色小花,双眸微合,神态自若,却令人不寒而栗。 “上……快上!”塔守的声音中充满恐惧,边喊边向后退去。傀魈蜂拥而上,黑衣少年不以为意,伸了个懒腰,将嘴边那只手的大拇指塞入苍白的双唇。 几乎同时,数十道水柱从他身畔激射而出,精准地击中每一名傀魈,强劲的冲力将他们尽数送出垂云塔,在墙上凿出一个个人形孔洞,碎屑横飞。 乌云落上前两步叫了声:“三哥。”原来这就是问水魔君鸠三劫。鸠三劫并未答话,缓缓起身,面无表情,目光扫过众人,我又感到一丝寒气顺着脊梁骨爬了上来。乌云落招呼我们:“走。” 我们都没明白,怎么走?手脚上还绑着妙步蛇。再说往哪走?这独木舟根本载不下这么多人。正犹豫间,只觉手腕脚腕微微发凉,刚才还扭来扭去的妙步蛇竟不知何故纷纷瘫软如绳,掉落在地,通体渗出殷红的血。我活动着四肢,血液流通如针扎一般又麻又痛,其他几人的束缚也几乎同时被解开。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乌云落已向小舟径直走去。却见她凌波而行,如履平地,细看才发现她脚下的一片水面不知何时已变为固态,犹如一块大镜子,众人惊讶不已。 我们便都站了上去,鸠三劫也不看众人,兀自惬意地吮着手指。忽然,我们身后拔起一道水龙,直插岸边,随着一声巨响,地板上翻起滔天白浪,大口大口地吞噬着惊慌失措的人群。波涛汹涌,轰鸣阵阵,转眼在塔内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人们像蚂蚁一样在浪花中翻腾起伏。漩涡越转越快,震得四壁咔咔作响,不一会儿就将整座塔撕成了碎片。 我们呆立在镜面上,毫发无损,眼前景象恍如梦幻,刚才仙境般的山谷已沦为一片汪洋,望不到边际,头顶那幅巨大画像也灰飞烟灭,换成了满天繁星。 “他们要淹死了。”丫头声音微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我知道这些崇拜者罪不至死,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反应完全跟不上,何况面对鸠三劫如此强大的力量,就算跟上了也阻止不了。 乌云落冷冷地看着水面上浮浮沉沉的黑点:“行尸走肉,死不足惜。” 只听扑通一声,蓝止歌已经一头扎入水中,向最近的一位溺水者游去,看得出他根本不会游泳,手忙脚乱,呛了好几口水。 “毛病。”乌云落骂道。 不会游泳的我在一旁干着急:“你这没良心的,那天要不是他坚持救你,我们也不会被抓到这儿来。” 乌云落轻轻“唔”了声,纵身跃下,敏捷如鱼,三两下就追上了蓝止歌,正要将他往回拽,忽的一支水柱腾起,像手臂一样托住她和蓝止歌,将二人稳稳地送回小船上。 鸠三劫枕着胳膊悠闲地躺在小舟中,婴儿般嘴不离手,仿佛周围的事始终与他毫不相干。 我说:“你让他把水退了不就行了。” 乌云落绞着衣裳:“你懂什么,没人可以对三哥提要求,他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我说:“那我师父一出面他不是就来救我们了?” 乌云落斜眼看我:“别自作多情了,你师父只是传话的,来不来救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谁都没半点关系。” 丫头不知哪来的火气,高声道:“那就可以滥杀无辜啊,他以为自己是谁?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杀该杀的人!” 陈晟之一惊,拉拉她的衣袖:“你不想活啦?” 丫头犟劲十足:“我就看不惯!” 我早已汗毛尽竖,死死地盯着鸠三劫,双手紧握腰带,只要他显露出一丝欲对丫头不利的歹意,就先下手为强。 鸠三劫慢慢坐起,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停在丫头身上,有些古怪,却并无杀机。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又躺回去继续品尝自己的手指。这算什么意思?到底出不出招,我不知所措了。 忽觉脚下轻轻一晃,我向左右一看,水面竟开始迅速下降,高高低低的山峰陆续探出头来。不一会儿,我们就站在了平地上,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漫山遍野湿漉漉的草木和横七竖八的活物证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树上也挂了不少失魂落魄的人。 昨天在垂云塔里望见的那条小河就在不远处静静流淌,这滔天洪水想必正是由此而起,鸠三劫实在深不可测,怕是一滴雨水也能成为他翻江倒海的源头,与他相比,我的神功几乎就是儿戏。 “嘻嘻,这还算有点人性,我收回刚才的话。”这没心没肺的丫头转眼又对鸠三劫笑脸相迎了。鸠三劫没回应她,翩然下舟,走向河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面前,趴着两人,正是塔守和那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崇拜者,他们已被灌成落汤鸡,冷得直哆嗦。 乌云落过去一脚踹翻塔守:“这狗腿子命真大,没给淹死,你鞭子舞得不错嘛。”塔守之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早已烟消云散,此刻一声不吭,蜷身缩脑如丧家之犬。 那猫头鹰倒挺硬气:“别废话,是爷们就给个痛快!” 乌云落睨视着他:“不好意思,我是个娘们,所以要慢慢玩,不如,我们先来玩个问答游戏吧。” “呸!我死也不会说的!”猫头鹰闭上双唇,低下头,却憋红了脸,口中嗬嗬作响,脖子抽搐不止。 “咬舌自尽?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乌云落掐住他的后颈将他的脸仰起来,“是不是感觉牙齿又酸又痛使不上劲呀?”猫头鹰无法答话,腮帮子肿得像两只河豚鱼,眼神中充满惊讶与愤怒。 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晟之见多识广,说:“问水魔君正在对他用刑。” “用刑?”我不知所云。 “人的体内有很多水,对于问水魔君来说,弄个头脑充血牙根水肿什么的易如反掌。”陈晟之的话语中透着一丝凉意,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对正坐在石头上吮手指的鸠三劫更添几分惧意。&lt; 第一百二十三章:七圣山征服者 丫头秀眉微蹙:“打扮得挺讲究,举止却跟三岁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老啃手指。” “这应该是他发功的招式,正如你的脱。也可能只是习惯性或生理性的反应,好比荆伤的咳嗽。”陈晟之观察很仔细,分析也颇有道理。 乌云落拍拍塔守的脸:“趁着还能说话早点交代,白蚩皇去哪了?” 我悄悄取出“还泪盏”,透过塔守那双充满恐惧与绝望的瞳孔,看见他曾犯下的累累罪行,那是死几十次也不为过的,可似乎有什么比死几十次更可怕的事令他嘴唇不停颤抖,数度欲言又止。 猫头鹰侧过头来,怒视着警告塔守,顿时被乌云落扇了个耳光,斥道:“没脑的信徒也想教人当忠臣!三哥可没我这么有耐心,相信我,你不会想惹他生气的。” 猫头鹰从鼻子里挤出两声冷笑,用含混不清的口齿说:“哦?他生气会怎么样?跟老母猪亲热么?嚯嚯,那你岂不是很寂寞?” 乌云落嘴角又漾起淡漠冰冷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乐观和幽默。” 话音刚落,鸠三劫忽然弓起身子,毫无生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猫头鹰,双肘支在膝盖上,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也缓缓放入口中,一并吮吸起来。 伴着一声撕破夜空的惨叫,猫头鹰双手抱头发疯般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的面容极度扭曲,头顶冒出阵阵白烟,豆大的汗珠爬满整张脸,两只瞳孔膨胀、发红、流血,耳朵、鼻子和嘴巴也都血流如注。紧接着,那硕大的身躯就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急剧萎缩,头发纷纷干枯脱落,脊柱弯曲如虾,全身的水分似乎在一瞬间被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魁梧少年眨眼变成了枯朽老人,瘫软在地奄奄一息。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咫尺忘川,寸阴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呵,老头在我们智虚国可是稀罕物,你想不想也来变一个?”乌云落冷嘲热讽地问塔守。 塔守面如死灰,一双鱼眼暗淡无光,望着地上的老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咬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国师,但请把他恢复原样。” 乌云落哼了一声:“早这么识相多省事?” 鸠三劫下巴紧绷,目光落在空处,将双手的食指一并放到唇间,吹起了口哨,哨音低沉而压抑,听着很不舒服。 那老头的肌肤竟随着哨音慢慢恢复了光泽,黑发又长了出来,刚才的一幕如时光倒流般逆序再现,转瞬之间,一个充满朝气的脸庞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依然酷似猫头鹰,更显年轻,神态也比之前老实顺从了许多。 “还不滚?你还不配死在三哥手里。”乌云落踢了猫头鹰一脚,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鸠三劫,唯唯诺诺地后退几步,转身拔腿狂奔而去。 “国师之前接到军情,天机窟被叛军围攻,现在他应该在那里,”塔守指着溪流的一处分叉,“往这个方向去,十日可到。” 众人开始收拾各自的东西,乌云落提醒道:“等下要路过雪山,多带点衣服。”丫头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些粗布衣裳和皮袄棉裤,除了鸠三劫没拿,其他人各取了几件,虽然尺码有些不相称,但保暖不成问题。陈晟之找到塔守的鞭子,缠在手臂上,一把揪起塔守,押着上路。乌云落忽然回头冲蓝止歌喊道:“你有完没完?!” 原来在刚才审讯俘虏和收拾行装的过程中,蓝止歌一直在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将一位位白粉从地上扶起,还跟他们念叨着什么,听见乌云落叫他,便答道:“不能把他们丢这荒郊野外啊。” “你真够可以的,”乌云落没好气道:“他们衣裤湿了,要不要帮他们洗洗晾干?他们肚子饿了,你再炒菜做饭喂他们吃?他们受到惊吓了,你是不是还得安慰他们哄他们睡觉啊?你当自己是奶妈呢,等下国师的手下追来了,你再跟他们探讨一番做人的道理哈,姑奶奶不奉陪了。” 蓝止歌被一骂,也觉得自己这样很天真,一脸憨笑道:“一看别人有难,我就忍不住想帮忙。” 我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受难,你帮得了几个?操不完的菩萨心,难怪阎王都不舍得让你转世投胎。” “不是不舍,是不敢,地府还想清净呢。”丫头咯咯笑道。 走出七八里,气温骤降,仿佛一下到了三九天。裹上厚实衣物的我们仍不禁瑟瑟发抖。风从各个角度袭来,像疯婆娘一样乱扯着我们的衣裳,又像老流氓一样狂舔我们的手和脸。 抬头望见一座山,高耸入云,五彩斑斓,像打翻了颜料盘洒在琉璃盏上,在太阳的照射下放出奇异光芒,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雄伟瑰丽。山脚有块巨石,巨石旁站着三名少年,每人背着一大堆物件,弓、绳索、钩子…… 好事的丫头上去打招呼:“你们在做什么?” 这些少年看上去比白粉们要正常些,性别分明,个子最高的一位出来答话,中气十足:“我们要征服七圣山。” 我仰头去望,脖子差点折了:“这山得有多高啊。” 他说:“没人知道它有多高,也没人见过最高处的风景,这才是我们的动力。” 丫头问:“你们是什么人?” 他自豪地说:“我们是破穹五鹰,在下英少。” 丫头说:“可你们就三个人啊,为什么叫五鹰?” 英少黯然:“上次摔死了两个。” 陈晟之联想起那些白粉的疯狂举止,深有感触:“你们智虚人真古怪,我们那儿的人千方百计要活下去,你们却想方设法去寻死。” 英少正色道:“这不是寻死,我们是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 丫头困惑了:“为了表达对生命的热爱,然后把命搭进去?” 乌云落冷笑一声:“少装了,热爱生命就该远离那些显而易见的危险,你们无非是想满足一点刺激欲和成就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罢了。” 英少的一位伙伴将刚打好的绳结丢进背篓,说:“别人怎么看无所谓,你又不是第一个嘲笑我们的人。我们喜欢做这件事,这就够了。” 丫头问:“你们就一点都不怕死吗?” 英少说:“总是要死的,关键是死在哪里,能死在自己所敬畏向往的美景里,总比死在不理解我们的人群之中强百倍。” 另一位伙伴说:“反正一到二十岁就要长出那该死的面具,跟死了没两样。” 我们把这茬给忘了,他们这般冒险纵然送了命,与变成行尸走肉相比,未尝不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我不由想起了半空,他也为自己喜欢的事付出了巨大代价,也是无怨无悔。不知他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在山中穿林越溪、追花逐月吗?还是那么无拘无束逍遥快乐吗?他将来是否也会被面具箍住脑袋,失去自由呢?不忍再往下想。 三位少年有说有笑向山中走去,长长的背影投射成一个斜斜的“山”字。丫头轻叹一声:“我要是有鸠三劫那本事,就用水柱帮他们直接送到山顶去。” 众人回首四顾,鸠三劫早已自顾自走得不知踪影,想来他也不会对这些凡夫俗子的生死之事感兴趣的,何况以他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与我们结伴同行。前边不远处,一袭迎风招展的布旗极为惹眼,四个大字:苟且茶馆。 “这店名真豪放啊。”丫头用手遮住阳光,仰头又看了一眼。&lt; 第一百二十四章:苟且茶馆怪人 苟且茶馆的老板三十岁出头,长得像一尊弥勒佛,右手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飞天壶,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中,与七彩山下那块巨石遥相呼应。他一笑全身上下都泛起波纹:“呵呵,小姑娘,字就和人一样,有无穷可能,无数解。” 我指着布旗问:“那此处当作何解?” “嗨,无所谓啦。”胖老板笑着轻轻点头,嘬着壶嘴,却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乌云落挑了个干净的位子坐下,单腿架上板凳,语调平板地命令道:“上茶。”想来她身为五大魔君之一,倾国倾城,又位高权重,使唤人已成习惯。 胖老板却只是憨笑:“本店不卖茶,除非有人能把我的屁股从这椅子上挪开。”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坨肉,少说也有五百斤,我们几个人一起上也未必架得动,那藤椅要是铁做的,兴许乌云落能发功把他弹起来。 “你!”乌云落正要发作,丫头已忍不住了,嘴里骂着“有毛病”,径直奔向胖老板身后的火炉,双手拎起硕大的铜茶壶就走。 胖老板急忙翻身一把拦住她:“嘿!懂不懂规矩哪?” 丫头把铜茶壶往桌上一墩,冲胖老板做了个鬼脸:“你输了。” 胖老板扭头看看藤椅,拍拍肚子,笑吟吟地躺回藤椅上,朝屋里叫道:“爹,干活了!” 没人答应,胖老板又喊了数声,还是悄无声息,他这才吐出嘴里的茶渣,抬起跟大象一样粗的腿连跺了两脚。这劲道非同小可,登时地动山摇,回音隆隆,连风雪都为之一顿,我和丫头互相扶住才没摔倒。 一个佝偻的身影从屋里颤颤巍巍走出来,虽然裹着棉袄和兽皮外套,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格外瘦弱,他半垂着脑袋,微微泛黄的稀松头发像烟草一样慵懒地蜷作一团,一边用枯枝般的手指揉着眼睛一边抱怨:“比上个月又重了七斤六两,你这一条腿都顶得上我一个人了,再跺就雪崩啦,有点公德心吧!”这家伙说起话来仿佛被人掐住了喉管,声音尖锐冰冷,和这风雪一样令人浑身不自在。 “雇你来不是当减肥顾问的,”胖老板慢悠悠道,“给客人们上一壶热奶茶。” 驼背人咕哝了一声,蹒跚着走到桌前,一股酸臭味如影随形扑面而来,那副容貌更是惨不忍睹。浅灰色的瞳仁嵌在三角眼眶中,一动不动毫无生气,两边眼角各有数点黑斑;五条一指长的疤痕横贯鼻梁,伤口皮肉纠缠深可见骨,似乎随时会喷出血来;一对蝙蝠耳紧贴着状如橄榄的脑袋,布满细细的汗毛;右嘴角长了个烂疮,细薄而苍白的嘴唇遮不住满口破碎的黄牙;皮肤粗糙的脸蛋左大右小,却始终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笑话。他的丑堪比国师白蚩皇,但风格迥异,国师是矫揉造作,他则狰狞可怖。 驼背人爱理不理地扫了我们一眼,将茶壶盖掀开一丢,翻起一只倒扣的瓷碗,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道:“奶茶有什么好喝的?喝这西北风才带劲呢。”说了拍拍桌面,大大咧咧地说:“喏,自取其辱吧。” 乌云落一愣:“你骂谁?” 驼背人不紧不慢道:“激动什么?茶壶搁这儿,让你们自己动手倒奶茶,自取其乳,一点文化都没有。” 丫头扑哧一笑,乌云落却不买账,嗖的一下撩开风帽:“少跟我油腔滑调!” 驼背人抬头一瞥,马上变得嬉皮笑脸:“哟!美女啊,小的我真是有眼不识太太。” “叫谁太太?!”乌云落不禁火冒三丈,拍案而起,铜茶壶也随之从桌面飘起,壶嘴对准那驼背人的眉心。 驼背人却不害怕,咧着嘴腻腻地笑,尖细的声音从脏兮兮的牙缝中蹦出:“嘿嘿,暴脾气,我喜欢。脾气大肺活量就大,肺活量大胸才大,一点不假。” 乌云落脸唰得红到脖子根,这下真的把胸都气大、肺也气炸了,只见铜茶壶的身子猛地一歪,满壶开水瞬间就要向驼背人倾泻过去。 忽的一道电光闪过,胖老板那肥硕的身躯不知何时挡在了驼背人跟前,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他一手牢牢抓住壶颈,另一只手仍旧端着自己的飞天壶,也不说话,抖着两颊的肥肉呵呵笑个不停。 乌云落眼露寒光,再度发力,胖老板面不改色,擎握壶颈的胳膊瞬间暴粗了一圈,袖子在风雪中猎猎作响,铜茶壶热气蒸腾,竟纹丝不动。双方势均力敌僵持着,我都不知道帮哪边好,胖老板和蔼面善,驼背人虽然嘴巴不怎么老实,却无害人之意,倒是乌云落反应过度了。我心想,还好鸠三劫不在这儿,否则壶里的水挡不住,局面就失控了。 驼背人急闪到二人中间,冲乌云落哈腰赔笑:“仙女姐姐消消气,你瞧我本来就丑得掉渣了,再泼开水毁我容也没什么效果,何必浪费这力气呢。”他形容猥琐,皮肤粗糙,看上去都差不多是乌云落的叔伯辈了,却叫她姐姐,说起话来又不正经,令人忍俊不禁。 陈晟之走到乌云落背后轻声提醒道:“这二人非等闲之辈,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少生枝节为妙。” 乌云落眼见也占不得便宜,这才哼了一声,拂袖转身。胖老板笑着将铜茶壶稳稳放在桌上,手掌在衣角擦了擦,看不出任何烫灼的痕迹。 驼背人殷勤地为乌云落沏上一碗茶,嬉皮笑脸道:“这茶苦中带甜,泻火。嘿嘿,幸好你不是控火魔君,不然这雪山恐怕都要被你的火气给融化掉了。” 这驼背人好像对我们的身份了如指掌,而且处乱不惊,显然来头不小,莫非他就是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奇人?不待我细问,驼背人挥着小手兴奋地说:“你们喝茶稍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说着冲乌云落扬了下眉头,屁颠屁颠地向屋里扭去。 “什么意思?他要跟我们一起?”陈晟之一脸不解。 丫头开玩笑道:“这是一见钟情生死相随的节奏啊。” 乌云落又好气又好笑:“神经病,荒蛋岛上真是什么样的变态都有。” 蓝止歌忍不住问胖老板:“这人这么年轻,你刚才怎么叫他爹?” 胖老板咂咂嘴:“啧,他姓狄,单名一个叶字。” “取这名真不厚道。”我笑道。 陈晟之问:“你们智虚人不是二十岁就会长面具么,你怎么……” 胖老板说:“我是饕餮岛过来的移民,在这好多年了。” 陈晟之脸一沉,低声对我说:“那岛上住的是食人族。” 胖老板呵呵一笑:“别怕,消化不良,我早改吃素了。” “这驼背的伙计也不止二十岁了吧?”丫头追问。 “他不是智虚人。”这回答让我更相信狄叶就是那个奇人,胖老板接着说:“三年前我收留了两个流浪者,一个十九岁,另一个是狄叶,二十七,后来,年轻那人的脑门上出现‘镇南王’三个字,鲜衣怒马地上任了,临走时对狄叶说只要他愿意当‘镇南王子’,就带他一起走。狄叶谢绝了,说要在这里等几个人。” 丫头对那镇南王的做法颇为不屑:“真是小人得志。” 我的脑海里却冒出一连串问题:难道狄叶等的是我们?他怎么知道我们会经过这里?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那他的绝技又是什么?预知未来?&lt; 第一百二十五章:万年古城莫非 乌云落向胖老板要来店里的所有废铜烂铁,留作武器之用,让塔守一个人背着。不一会,狄叶提着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丫头冲上去劈头就问:“原来你能预知未来呀,帮忙算下我跟小沙什么时候成亲,会有几个孩子呗!” 我已然习惯她的口无遮拦:“别理她,出发吧。” 蓝止歌问胖老板:“你不一起吗?” 胖老板瞟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可走不动。” 刚才胖老板露了两手,绝非泛泛之辈,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丫头抢着劝道:“你打算这辈子就守着这个小店么?外面的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好玩得多了,何况你这身本领不出去发挥点作用多可惜。” “我以前是个大夫,四海行医,浪荡江湖,治过很多病也得过很多病,要知道,皮肉之疾易治,心性之病难医。比如我吧,连自己贪吃的毛病都治不了,所以跟你们去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胖老板身子微微向后靠,一副万事随喜的表情,“眼下,我只想做个安静的死胖子。” 狄叶抖抖包袱上的灰尘:“他一年到头埋在这椅子里,每天对着七圣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风光比这七圣山更值得一看了。” 胖老板笑道:“开门见山,合目茶香,夫复何求?”说罢嘬一口茶,闭上眼睛,满脸陶醉,不再搭理我们。 一路上我不时偷偷打量狄叶,试图从他身上发现些什么特征以证实自己的猜想,不料他冷不丁靠过来,扬起那张扭曲的脸,怪笑道:“嘿,你是不是也发现我其实挺帅的?” 我被:“我们来智虚国是找一个人,他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我觉得可能是你。” 狄叶捣了我一拳:“好眼力,就是我呀!” 我喜出望外:“哎呀,总算找着了!” 丫头问:“那你有什么绝技啊?” “绝?”狄叶若有所思,随即打了个响指,“当然有!你看,在这样的世道能活下来,难道还不够绝?” “你别闹了,我们说认真的。”蓝止歌愁得直咂嘴。 陈晟之说:“这人是疯子吧?” “我是有点疯,但不是疯子,”狄叶伸了个懒腰,“在茶馆那是我的工作状态,现在是我的自由状态,每个人都有好多张面孔,只不过我区分得比较明显。” “这么说你没什么特殊能力,”丫头说,“那你跟我们来干嘛呢?” 狄叶说:“我只是个向导,你们不是在找人吗?” 我:“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个什么人。” “你们也许不认识他,”狄叶话锋一转,指着陈晟之道,“但他一定认识。” “我?”陈晟之跟我们一样感到意外。 狄叶接着说:“当然,跟起义军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官军还能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起义军?” 狄叶说:“当今混沌国四方大乱,到处有人起兵反抗朝廷,这位陈将军镇压的想必也不少了。” 狄叶用嘴指了指月亮下方的地平线:“因为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认识,就在前边的莫非城。” 莫非城,智虚国最雄伟的城池,历史久到无人知道有多久。它外方内圆,直径百里,城中建筑呈同心圆状分布,如果你站得足够高,看下去就像一只纹路清晰的硕大磨盘。城墙为双层结构,外层由一种名叫卸力土的胶状物质筑成,柔韧性奇强,不论什么武器打在上面就像遇到棉花,只会形成大小不一的凹陷,很快便恢复原状;内层城墙布满磁石,百米之内的各种金属都会被牢牢吸上去;内外城墙之间隔有两丈厚的空气缓冲带,顶端连接着无数个气压制动投石器,当外城墙受力向内挤压时自然触发,将巨石和火球抛向敌方,借力打力,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城池内外的缓冲地带还遍布着不为人知的机关暗道,天衣无缝的防御体系加上成千上万傀魈守军,使莫非城成为史上最牢不可破的城池。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不论城外气候如何变换,莫非城中始终四季如春,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于是这座固若金汤又风景如画的完美之城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幸福家园。据史书记载,智虚国第三任国王出巡时误入一片沼泽,无意间发现这座沉寂的古城,城中空无一人,但城墙完好无缺,所有建筑一应俱全,仿佛从天而降,只待来客。当时国王说:“莫非我在做梦?”莫非城由此得名。 “我们是要去拿下这座城吗?”丫头兴致勃勃地问道。 乌云落冷冷道:“痴人说梦,这座城从未被攻破过。” “这有什么难?让你那性情古怪的三哥发大水漫过城墙,咱们坐着船就能轻松进城,”丫头侃侃而谈自己的计划,“不过,城墙上那一层磁石倒是让你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你以为只有城墙这一道防线吗?莫非城是天赐之城,它有克我的方法,自然也有对付其他魔君的手段,只是至今没人突破过第一道防线,也便不可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机关了。” 丫头咬了咬嘴唇:“那五大魔君联手,遇到克你的,让别人去,遇到克别人的,就你上,以长攻短就能破城。” 乌云落侧目看她:“黄毛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 丫头一挺胸:“哪里小了?我叫丫头,不是小丫头,毛一点都不黄。” “呵。”乌云落淡淡一笑。我如闪电般冲到她和丫头之间,双手抓腰带,高度戒备。 “你干嘛?神经兮兮的。”丫头不解地问。 “她一笑就说明要发招了。”我目不转睛,声音颤抖。 乌云落这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蠢蛋,我出招时是会笑,但笑不一定就是出招,就像你脱裤子也可以是尿尿,难道我觉得有趣时还要哭不成?” 我得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是我的逻辑没有学好。我还得承认,她笑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嘴上不会说出来:“那你刚才笑什么?” 乌云落说:“我笑这丫头太天真,若想五位魔君联手,比让我们两国停战还难,一山难容二虎,何况五个?” “莫非城这么难搞,我们还是别去了,”丫头对狄叶说,“不如你叫那人出城来跟我们汇合,然后一起绕道去天机窟多安全。” 狄叶不容置疑道:“要去天机窟,必进莫非城。” 这一刻,离开清虚观下山时的情景又跃入我脑海,耳边是师父说的“你身怀绝技天下无敌”,山下是一望无垠神秘陌生的广阔天地,胸中是自己纵横四方所向披靡的热血画面,那时我以为所有对手就像三师兄做的汤圆一样吹弹可破,所有困难就像大师兄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一样微不足道,而江湖就像丫头的小手一样牢牢地攥在我的掌心。在经历几番波折、数度死里逃生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比那汤圆和拳头更强大,江湖也远比一个棋盘复杂,如何实现目标我并无头绪,下一步该怎么走也如四周的薄雾一般迷蒙,更危险的对手,一切的答案也许就在这莫非城里。 翻过两座山,穿过一片面积不大的平原,再沿着一条阴暗狭长的河床向东南方向走了大约三个时辰,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此时已近黄昏,夕阳悬于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残余的微光在我们前方大约二十步的地方踯躅不前,挡住它的竟是一堵上下左右都望不到边际的无形之墙。脚下的河床在此被拦腰截断,天与地连成灰蒙蒙的一片,所有景物似乎都被这堵墙一口吞没了。它静静地矗立着,仿佛在向人们宣告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lt; 第一百二十六章:巧戏三眼毛驴 塔守和狄叶兀自向前走着,乌云落也不停步,回头见我们有些犹豫,冷笑道:“就这胆子还出来闯荡江湖呢?这是鬼雾。不过别怕,里面没有鬼。” 我在九曲山上这些年见过秀美宁静的朝岚、浓郁深沉的暮霭、浩茫壮阔的云海、轻柔飘渺的雨幡,却从没见过眼前这种鬼雾,厚重阴森,一望无际,看一眼就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丫头抱怨道:“你们智虚国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会是潮湿闷热的魅影森林,一会是冰天雪地的七圣山,现在又来个什么鬼雾。” “少来,这鬼雾都是拜你们混沌国所赐。”乌云落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混沌国南部大陆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居民自古以采矿、冶炼、锻造等为生,朝廷在这儿建了无数采矿场和军工基地,终年烟火不绝。由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被集中运往南四州中地处最北端的雾隐州,然后倒入幽冥海。雾隐州很久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而叫仙府州,因为此地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纯净,山峦秀美挺拔,河湖纵横交织,遍地是奇花异草和珍禽异兽,宛如飘渺仙境。不知从何时起,这里渐渐被无孔不入的迷雾所笼罩,空气浑浊,山川失色,花草凋零,鸟兽无踪,三步之内什么也看不清,唯一不变的是,依旧宛如飘渺仙境。 关于迷雾的成因,众说纷纭:文武百官们一致赞美此乃紫气氤氲,天降祥瑞,寓示着国运昌盛四海升平;专家学者们分析认为这应该是兵部秘密研制的一种新型气象武器,可以迷惑并毒杀敌军;当地百姓则觉得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得罪了神明,于是家家焚香,夜夜叩拜;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说迷雾其实是由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造成的,不久,他们就像迷雾中的花草树木一样消失了。 奇怪的是,这迷雾似有灵性,只在雾隐州境内徘徊,并未波及其他地区,直到二十年前,类似的神秘雾气忽然出现在智虚南部地区,很快吞噬了智虚国大片国土,并一路向北蔓延至当时的国都——莫非城。智虚人给这入侵者起名为“鬼雾”,并把这笔帐算到混沌国头上,但混沌国坚称自己与此无关,理由是在智虚国境内的鬼雾比雾隐州的迷雾更浓,更黑,更难闻,二者毫不相干。 智虚国当时的国王体弱多病,御医告诫他要想恢复健康必须坚持锻炼,并教他吐纳养生之术,“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祛污消浊,延年益寿”。于是国王每天拉着亲爱的王后一起锻炼,他们一边绕着莫非城慢跑,一边以吐纳之术吸取天地之精华,享受大自然的馈赠,经年累月,风雨无阻。 后来,在一次晨练中,鬼雾模糊了道路,王后失足落崖摔死。不久,国王也因吸“毒”过量,得了肺痨,一命呜呼。 这便是引发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说话间,乌云落和塔守已经走入鬼雾之中,不见人影,我们也硬着头皮跟了进去。前面抛来一根细细的铁链,和乌云落的声音:“牵住,跟紧,迷路就等死。”我这才明白之前乌云落为何跟茶馆老板要那些废铁,这冷美人不去开铁匠铺可惜了。 四周烟雾迷蒙,一片混沌,厚厚的灰色之中透着些许暗红,吸气时嗓子微微发痒,却并不呛人。视野中只有离我很近的丫头,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抠进肉里,小心又好奇地四处张望,我也感觉到在这无边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偷偷注视着我们。 这样不知走了多远,雾色渐渐淡去,远处朦胧的薄纱下隐隐可见一道又粗又长的黑线横亘于天地之间,潮湿的风送来沉甸甸的钟鼓合鸣声。脚下的地变得柔软,点点蓝色鬼火在两旁微微跳动,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息和苔草的窃窃私语。再往前走一段,景物更加清晰,低头一看,我们正站在一条深褐色的泥路上,路面约有三四十尺宽,蜿蜒曲折,撕开一片烟波浩渺的沼泽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泽吗?嗯,肯定是了。”蓝止歌自问自答道。 龙泽是天下最大最神秘的沼泽,浩然千里,横贯东西,将莫非城团团围在当中。南来北往的人都必须从莫非城中经过,难怪狄叶说要去天机窟必经莫非城。龙泽的历史比智虚国甚至人类还要悠久,之所以叫龙泽是因为这片沼泽中有传说中的万年神龙。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我们混沌国,皇上才能自称为龙,其他任何带龙字的东西都是大不敬,如果哪个地方真的有条神龙出没,那也得先进行严格的避讳处理,比如把龙字去掉一笔或者加上个偏旁,改成“尤泽”或“泷泽”。接着给这只神龙起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比如“罗拉”。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把神龙抓起来,送往京城给皇上当宠物,这样才是个懂事的好臣子。 “双手放到身后。”乌云落待我们一一照做后便低头浅笑,那根铁链啪啪断成数节,瞬间又变成镣铐的模样,铐住每个人的手腕。 “小仙女玩捆绑很专业嘛。”狄叶咧笑着露出黄牙。 乌云落从他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塞进他嘴里:“安全起见,进城的时候你这贱嘴会害死大家。” 没有理会狄叶哀怨的苦笑,乌云落又从陈晟之手上拿过鞭子丢给塔守,虽然我们都不太信任这条国师的走狗,但要进莫非城,利用他可能是最可行的办法。塔守也心知肚明,即使鸠三劫不在这里,仅凭自己舞鞭子那点儿功夫还不足以跟我们对抗,于是沉默颌首,收起鞭子,领着我们向莫非城下走去。 沿着弯弯曲曲的泥路走了半个时辰左右,雾几乎散尽,莫非城便映入眼帘,刚才那道黑影是它雄伟壮阔的城墙,高达百余丈,左右望不到边,在它黝黑的外衣下透出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难道这个机关重重、构造精巧的城墙竟是纯金铸造的?我不由暗暗称奇。 雾墙留在身后,前方是笔直的碎石铺成的大道,直通城门,大约三四里长。天色近黄昏,橙色的落日悬于天际,流淌的光影洒下遍地碎金,将我们右侧的沼泽染得像一滩打碎的鸡蛋。藉着余晖,可以望见城下共有五条大道,我们所站的是中间这条,左右还各有两条,间隔都很远,但分布均匀。五条大道从雾墙里穿出,汇聚在城门下,宛如莫非城伸向无边沼泽的一只巨大爪子。 在五条大道的交接点,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我们被一个检查哨挡住去路。这个哨卡非常简陋,主要设施是一台半人多高的拒马,拒马前面整齐地排着两列银色支架,撑起一只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排表情冷酷的傀魈肃然而立,在火光下显得格外可怖,好似阎王殿的牛头马面。拒马旁,一名紫衣少年背着双手,来回踱步,看见我们走近,便转过来挺直了身子。他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两颊突出,眼睛深凹在头颅里,神情严肃,额头上印着“监门”两字。 监门从拒马后面牵出一头长了三个脑袋、每个脑袋上有三只眼睛的毛驴,缓步向我们走来。塔守迎上前,脖子一伸,毛驴也探出了中间的那颗脑袋。&lt; 第一百二十七章:俘虏货分三等 我以为他们要行接吻礼了,结果驴只是用鼻尖碰了碰塔守的脑门,然后长嘶两声,意思大概是说“确认身份无误”,因为那监门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侧过头来,微笑着问塔守:带的什么货? 塔守说:吹货。 后来我知道,智虚人将抓来的俘虏分三类处置:吹货,吸货,菜货。 吹货都是些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每天到街头巷尾宣传国师的品貌与功绩,这项工作要求比较高,仅会诗朗诵和钢管舞远远不够。合格的吹货要先通过口语测试和才艺考核,再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验收达标方可上岗。开工时,他们会先在闹市表演一段高难度的杂技或另类的行为艺术,吸引了足够的观众后,突然振臂高呼“国师才貌双全天下第一文治武功万古流芳”之类的话,常常会吓得没有心理准备的人尿了裤子,以后此人一上厕所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国师的光辉形象来,这就是宣传效果的体现。一些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资深吹货会采取比棒喝式宣传更高级的熏陶法,将对国师的赞美融入文艺作品,比如把“国师国师我爱你”、“祝国师万事如意”这些句子写进藏头诗,或者编排一些以国师为原型的感人肺腑的评书、话剧、小品等,极具艺术表现力。最初智虚人尝试着让傀魈去干此类工作,但那些怪胎无法发声,动作机械僵硬,没有艺术细胞又不会用脑,只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教给他们的口号,完全无法胜任。后来智虚人发现混沌国有很多这方面的人才,便为俘虏们提供了这个二次就业的机会,当了吹货的人可以获得与莫非城百姓相同的生活条件,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分得土地和仆人、领取特殊津贴、定期举办巡回演出,名利双收。难怪上次在战俘营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愿意跟我们走,他们一定是对自己某方面的天赋充满了自信,倘若吴爱煌、辛向君之流被抓来这里,一定也能如鱼得水飞黄腾达。 吸货干的则是苦差事,莫非城近年来饱受鬼雾侵扰,环境每况愈下。智虚人先是发明了一种巨大的手摇鼓风机,这玩意长得像河马,屁股上有一个粗壮的摇把,要二十个人才能使它运转起来,摇出的风能把人吹得一丝不挂,却只不过将鬼雾吹出一个个大窟窿,摇的人一停,窟窿马上又被填上。找那么多人一天到晚不停鼓风不太可能,让街上的人一天到晚都一丝不挂也不太好,于是智虚人栽种了不计其数的花草树木,可这些植物根本不吸收鬼雾,反倒让那些行走在浓雾中的人频频摔跤碰头。后来智虚人发现鬼雾只能被人体吸收,只要有足够数量的人持续吸上五个时辰,全城的鬼雾基本就能被吸光,而新的鬼雾聚集起来大概需要六七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因此,吸货们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人定时分被赶出来,遍布大街小巷,尽情地呼吸,直到日出。他们吸进去的东西一部分变成毒素被五脏六腑吸收,一部分变成二氧化碳排出体外,又被植物吸收转化为新鲜纯净的氧气。天一亮,人们打开房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心情大好,这都是吸货们默默奉献的功劳。那些毒素并不会马上致命,而是潜藏在体内慢慢吞噬脏器,经年累月最终把吸货们榨成空躯壳。这种死法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吸货们都很敬业,从来没有谁憋住不吸或迟到早退,不叫苦不叫累,连说上头坏话的现象也没有,这一方面靠的是良好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得益于完善的激励机制。根据《莫非城吸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莫非城吸货管理办公室每年会组织一次绩效考评,通过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日常考勤、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定、群众认可度、上级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为每名吸货按合格、良好、优秀、杰出的档次进行评级,连续五年被评为“杰出吸货”的人可以转为吹货,颁发“退吸纪念奖章”一枚和国师亲笔签名自画像一张,这是莫大的荣耀,吸货们都觉得很有盼头,自然干劲十足。 至于菜货,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吃的。智虚国定期会给附近岛上的友邦食人部落送一些礼品,其中包括大量菜货,毕竟岛上能吃的东西不多。菜货的待遇相当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琼楼玉宇,除了没有俸禄和巡回演出,其它一点都不比吹货中的佼佼者差,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充足营养和美丽心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因为一旦菜货营养不良或者心情郁闷,肉质就不可口,搞不好吃了还会拉肚子,食人族对食物很讲究,一瞧一闻发现不对劲,就会生气地把送菜货的使者给吃掉。仅从这一点上看,智虚人的管理艺术显然比那些一味要求下属加班又一毛钱都不舍得给的领导者高明不知多少倍了。 相比起来,菜货属于过把瘾就死,吸货则是慢性自杀,最安全舒适的是吹货,钱多事少离家近还有远大的前程,由此可见,用生命去干活的人总是比不上那些用嘴巴干活的人,但三个行业的人都过得老实本分有滋有味,头头们很放心。 莫非城里的智虚人也分为三类:平民、傀魈、头头们。平民是二十岁以下的人,傀魈是二十岁之后长出面具的人,那些没有长面具却长了肉印的就成了头头们。 头头们和傀魈构成了莫非城的行政体系,头头们负责下指令,傀魈贯彻执行,配合默契,井然有序。这些傀魈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悟性极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头头们的想法和意图转化成明确而具体的指示,然后用最快捷的方式落实到位。头头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都能瞬间激活傀魈的行动程序。 早春,乍暖还寒,细雨绵绵,头头们伸手接上几滴雨水,喃喃自语:“春雨贵如油,可惜留不住。”周围的傀魈立马一拥而上,搬砖提水,废寝忘食,叮叮当当奋战数日砌出一口大水池来蓄春雨。这时候也许雨已经停了,傀魈们又会有条不紊地组织“催雨”:用一种巨型弩炮把大批傀魈射到天上去,每名傀魈怀里抱着好几大袋盐粉,飞到云端的时候,他们就打开袋子,把盐粉撒到云里,还不时用手脚去搅拌一下让盐粉被吸收得更均匀,然后水汽凝聚,天降甘霖,头头们便如愿以偿。至于那些飞上天的傀魈,落下来当场就升天了,头头们不用费心去给他们颁发奖章,也不需要准备葬礼、悼词和抚恤金,连擦鼻涕眼泪的步骤都省了,这也是使用傀魈的方便之处。 盛夏,烈日当空,头头们躺在泉边树下的藤椅上,仍觉酷热难耐,皱起了眉头,正在为头头们做清凉足浴的傀魈心领神会,飞身上马,星夜兼程,从七圣山运来千年寒冰,筑成地下冰窟,供头头们避暑。 深秋,万物凋零,头头们倚着窗台望着院子忧郁地吟上一句“花谢草残蝶也愁”,看门的傀魈扭头就跑得无影无踪,两天后风尘仆仆出现在苗圃里,四周栽满奇花异草,彩蝶翻飞。&lt; 第一百二十八章:莫非城恩仇记 隆冬,冰封千里,一行天鹅从城头飞过,头头们仰头看去,舔两下嘴唇,随侍的傀魈当即拈弓搭箭嗖嗖射下七八只来,送到伙房交给另一帮傀魈做成七八种菜式摆上头头们的餐桌。 傀魈们绝佳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执行力不仅令头头们感到很满意,也让其他国家的头头们羡慕不已,希望能从智虚国大批量进口这种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又从不抱怨的优质劳动力。订单雪片般飞来,均被智虚国婉拒,不是他们不想卖,而是因为傀魈只听智虚国头头们的使唤,也只有在荒蛋岛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那些国家的头头们不甘心,于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下属往傀魈这个方向去培养,惹出不少笑话和麻烦,却也不乏成功者。 傀魈不仅为头头们服务,还包揽了莫非城的全部生产任务,也就是说,种地耕田、纺纱织布、捕鱼打猎、制药冶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傀魈。他们的能力和效率有目共睹,所以各类产品和物资储备绰绰有余,莫非城的平民什么也不用干,吃穿用住一律统一配给,生活十分富足。在这儿没有商人,没有税赋,没有货币,没有饥饿,没有盗抢,没有纷争,宛若世外桃源。 与无所不能的傀魈和无所事事的平民相比,头头们其实才是莫非城活得最辛苦的人,这话是头头们自己说的,因为傀魈不会说话,平民不敢说话。 头头们觉得自己辛苦的理由有三条:一、当头头先得头上长肉印,这肉印乃凭空生出之赘物,毁人肌表还会吸人元气,而且要经常清洗和护理,头头们为此身心备受煎熬,但为了智虚百姓的幸福,他们宁愿把这种苦深埋心底默默承受。二、当头头是件相当操心的工作,别看头头们不用干什么活,头脑可是一分一秒也没歇着,既要管理偌大的城池和军队,又要为平民谋福祉,这比简单的体力劳动要辛苦百倍。三、当头头充满危险性,对敌人来说,傀魈和平民都没用,抓捕或杀害头头才有价值,而头头们既没有五大魔君的高强本领,也不像傀魈那样皮糙肉厚不怕痛,几乎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属于弱势群体。 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位“监门”在头头们中属于地位较低的一级,事务繁忙,还没什么油水,但额头上的标记是由天定的,大小算个头头,他也没什么可抱怨。塔守从怀里掏出几块手绢递过去,监门如获至宝,双手接过,捧在掌心,低下头深深一嗅。由于没有货币,这里的人送礼从来不用金银财宝,只送珍贵物品,比如这些沾着国师汗味的手绢,价值连城。 三眼毛驴又将鼻子伸向站在塔守身后的丫头,监门也注意到了她,眼角立刻微微翘起,不怀好意地说:“这个吹货身材不错,有什么才艺哈?” 以丫头的脾气恐怕会穿帮,我的心提了起来,进入临战状态。塔守轻轻揽过监门的肩膀:“这批货马上要运去饕餮岛,生鲜司催了好几天。”生鲜司隶属于莫非城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送往友邦的贡品都必须经过他们二十八道程序的检查,确保卫生新鲜。 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监门自然很通情理,一脚踢开毛驴,赔笑道:“正事要紧,请。”说着又指示两名傀魈搬开拒马,然后亲自带我们向城门走去。我低头跟上,才发现手上的镣铐已经松开,看来刚才乌云落险些出手。虽然在路上她已经用炭灰和泥巴化了妆,穿着粗布衣裳,又用破纱巾裹着脸,看上去跟灾民差不多,也难保不被三眼毛驴识破,或被哪个见过她的人认出来。 快到城门的时候,监门无意间向我下身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站住!” 我心一颤,被发现了!他眼力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识破我的身份?还是我上次发功时留下了什么痕迹? 监门盯着塔守问道:“怎么是铁铐?你们垂云塔不是一向用妙步蛇锁犯人的吗?” 塔守也吓得冷汗直冒,幸好反应还比较快:“这几个吹货饱读诗书,爱听诗词的妙步蛇怎么可能约束得了他们?换成铁铐比较稳妥点。” 监门对这个解释非常满意,提醒道:“那兄弟你可得看紧点,城里不太欢迎这种玩意。”说着他将手肘搭在乌云落的肩头,戏谑地撩拨着发丝:“要是碰到御金魔君那娘们,你就倒霉了。”看着乌云落喷火的眼神和塔守苦笑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 自古以来,莫非城的头头们就不怎么欢迎金属器物,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污人心智,是不洁之物,绵延不绝的城墙里藏满了磁石就是最鲜明的宣告。居住在莫非城里的人们不使用货币,贸易一般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不穿金戴银,姑娘们佩戴的都是玉石和手工艺品;不耕田种地,日常用品大多为石器或木制品。如今御金魔君乌云落又与国师为敌,金属更是成了违禁品。 莫非城设有点金司,负责对全城的金属物品实施管理,其头头被称为“金主”。任何需要使用金属物品的人都必须到点金司去申请《持金许可证》,在此之前还得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比如杀年猪时你想用杀猪刀,就先要考取十级屠宰师资格证;然后找桓侯会(屠宰业民间组织)开一份认可你杀猪能力的推荐信;再带上推荐信,连同你所在街区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书,向劳力司报备,让头头们相信你宰这头猪没有其他营利目的,只想自己吃;接着到读心司接受心理测试,获得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暴力倾向或其它精神方面的问题;同时去提刑司敲两个章,一个是证明你一贯遵纪守法,另一个是证明你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最后填一份一百多页的申请表,详细说明你的前世今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情癖好、思想动态、杀猪的心理动机、杀猪的计划步骤以及对该猪的善后处理事宜等等,并写下承诺书,发誓自己用这把杀猪刀只杀这一头猪,绝不伤及其他,这份承诺书必须由五十名以上的街坊邻居联合签名担保。 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你就能拿到这把杀猪刀了。但是由于上述所有证明文书的有效期都仅限于当年,所以你马上又得重新申请,如果你不幸是个执着的强迫症患者,你的人生就此进入了杀猪刀的死循环。 了解这一流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乌云落这样一个铸造高手没有去开铁匠铺了,同时也深信像丫头或三师兄那样的厨艺大师也不可能在这儿有所作为。 根据莫非城的律法,未经允许持有或使用金属物品者,将被驱逐出城或贬为菜货,受罚者往往选择后一项,因为被一望无际的龙泽慢慢吞噬远比葬身食人族肚腹更受折磨。平民们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用竹刀或石刀来切割肉类,但是缝衣针、火钳等很难找到替代品的只能按律登记并申请许可,点金司的人会定期上门检查,遗失了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虽然头头们不受律法约束,但他们一来本不喜欢金属,二来也不会傻到放这些危险品在身边给御金魔君当武器,所以莫非城里只有极少数地方能见到用来装饰的金属器物。&lt; 第一百二十九章:布局 同一个夜晚,同一片星空下,同一座城池中,似乎还有一户人家也彻夜不眠。这是一间豪门深宅,从高墙大院的结构和极尽奢华的摆设可以看出它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 街道上漆黑一片,唯独这间大宅里的一间屋子还亮着烛火。鲜明的烛光下,闪烁着两个猥琐的人影。四周荡漾着不安的气氛,枝头的猫头鹰也在不安地东张西望。 一个年过花甲的瘦老头侧躺在宽厚的卧榻上,懒洋洋地问一个站在榻前的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何师爷,那个雨闻和栾七的来历都查清楚了吗?” 卧榻边还站着两个年轻人,一个尖嘴猴腮、目光阴冷,一个白净面皮、满脸傲气,虽然风格迥异,但看五官,仍能看出是一对双胞胎。瘦老头的左右两侧还跪着两个小丫鬟,一个给他捶腿,一个给他揉着太阳穴。 山羊胡子躬着身,唯唯诺诺道:“禀老爷,那个栾七乃是寒冰城城主的侄子,一身暗器功夫虽然不错,但应该不会是大少爷的对手。想来他寒冰城主独孤凉的人脉,跟老爷您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据小的分析,这栾七断然不会对大公子造成任何威胁。” 瘦老头哼了一声,似乎对寒冰城主很是不屑,道:“你的判断我自然是信得过的,不过比完这场后,栾七那里也要安抚一下,送点贵重的金器吧,我听说他挺喜欢这个,毕竟寒冰城和我们还是有生意上的来往的,不要因小失大。” 何师爷连连点头:“老爷说的是,小人一定会办妥的。” 瘦老头继续发问道:“那么,那个雨闻呢?昨天的比武我也去看了,他最后用的那一招确实厉害,我看其他选手都没有这种奇怪的武功呢。” “禀老爷,据小的调查,那不是什么武功,而是法术,此人的确很有实力,所以,我特地又派人到其他地方去调查了一番。”何师爷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等待指示。 “哦?”瘦老头沉吟了一下,道,“说来听听。” 何师爷继续道:“此人是在比武第一天才报的名,当时已经没有报名的名额了,可他还是弄到了名额,看样子有些门道,至少不是普通的人家。报名表上写的却是从万佛岛来的,名叫沙本善。可我派人去那万佛岛上调查过,那里只有一个小村庄和一座旧道观,根本没有什么大户人家,在那村庄里更没有姓沙的人。依小人之见,此人身份十分可疑,来历十分蹊跷,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嗯?”瘦老头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什么文章?” 何师爷朝瘦老头的身边看了看,道:“此事不宜外传。” 瘦老头心领神会,对两个丫鬟道:“下去吧。” 那两个丫鬟轻轻应了声,便低头退了出去。 瘦老头微微挺起身子,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瘦小,朝何师爷靠近了一点,好奇道:“说,有何高见?” 何师爷神色肃穆道:“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此人的身份应该是捏造的,他不是什么万佛岛的人,也不叫沙本善。如果我们追究他的冒名顶替之罪,轻则取消比赛资格,重则发配充军。” 瘦老头并没有马上喜笑颜开,而是小心地问道:“那坏消息呢?” 何师爷道:“小的判断出他的身份有假后,便多方查证,发现几个线索,一是他使用的兵器,乃是五百年前的兵器大师昊武尊者亲自锻造的旷世名枪——昊武枪;二是他使用的枪法,乃是当世枪王、十万禁军教头林无尘嫡传的‘无尘枪法’;三是此人的言谈举止颇有贵族气质,而且与龙姑娘走得很近。” 瘦老头眉头一皱,自言自语道:“如此说来,此人的身份一定很尊贵,家世一定很显赫,可为什么要冒名顶替来参赛呢?” 何师爷道:“老爷高明,一下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他的身世显贵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冒名顶替来参赛。根据城门守卫的记录,此人是比赛前一天才入的城,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少年。可眼下奇怪的是,他的身边却找不到这个少年了。所以,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冒用了这个同行者的名字,而这个同行者,很有可能是被他杀害了!” 此话一出,瘦老头的脸上没有惊讶之色,反而露出了喜悦之色。想来暗杀这种事在他看来不过是小事,能为他所用才是关键。 他笑了笑,道:“这么说来,我们可以告发他有谋杀嫌疑,就可以将他收监,自然也就无法比赛了。只不过……”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话语戛然而止。 他身后那个白净面皮满脸傲气的年轻人忍不住接茬道:“管他是什么来头,反正下一场他的对手是我,以我的实力打败他简直易如反掌,何必考虑那么多?” 瘦老头瞪了他一眼:“你自己几斤几两自己不清楚吗?要不是有我这老爷子在后面撑腰,你都不知道被他们打成什么样了!” 那年轻人不服道:“可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 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 或访问网址:<a href=" target="_blank"> 閱讀完整章節,請訪問 feisuzhongwen 第一百三十章:囚笼 映入沙本善和凌金眼帘的,是一块数十丈见方的空地,三面环山,一面朝林,四周围着一圈铁制的囚笼,把沸腾的人群挡在外边,囚笼里塞满了比他们年龄小得多的孩童,有的哭哭啼啼,有的噤若寒蝉,还有两只囚笼里装的全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空地中央堆放着各种交易品,一袋袋粮食横七竖八摞到两人多高,一捆捆布匹五颜六色看得人目不暇接,一只只敞开的钱箱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全副武装的保镖们在囚笼和交易品之间的地带游来荡去,每个囚笼上面都站着一两位商贩打扮的人,忙得不可开交。圈外的人们亟不可待地把手中的孩子塞到这些商贩手中,然后兴高采烈地接过换来的财物。 沙本善看得目瞪口呆:“这些人都疯了吗?光天化日买卖小孩?” 凌金脸色发青,恨恨道:“老传统了,当初我也是被这样卖掉的。” 那就更不可饶恕了,沙本善本想直接发功教训这伙人贩子,却担心伤到他们手中的小孩。沙本善两三下爬上囚笼,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夺过小孩,递给凌金,在此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又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厉声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人贩子怔了一下便回过神来,不慌不忙地掏出一块腰牌,在沙本善眼前晃了晃:“睁大眼睛看清楚。” 沙本善一瞧,腰牌上刻着两行字,第一行是“人才圆梦互助会”,第二行是“一级圆梦师”。这下轮到沙本善不明白怎么回事了:“什么玩意?” “无知!”圆梦师伸出两根指头轻轻拿开沙本善抓着他衣领的手,整了整褶皱,挺了挺腰杆,答道,“我们是太平州最大的公益组织,一贯以发掘人才、帮人圆梦为己任,这块腰牌就是州府发放的许可证。” “放屁!”凌金在下面骂道,“发掘人才跟买卖孩童有什么关系?还帮人圆梦?你们这是帮自己圆发财梦吧!” “粗俗,”圆梦师轻蔑地瞟了凌金一眼,“发掘人才当然要从小抓起,越早培养越有前途,至于圆梦,那可是双向工程,既是帮领养者圆了子嗣梦,更是帮孩子们圆了成才梦。” 凌金冷笑道:“哼,说得好听,谁来领养?成什么才?这些小孩哪个说要你们帮着圆梦了?”她将目光扫过囚笼,那些孩子无声地望着她,眼神中充满沮丧、茫然和恐惧。 圆梦师白眼一翻:“小孩子年纪小,世界观和价值观都不成熟,这种事自然做不了主,你怎么不问问他们的合法监护人呢?” 不等沙本善冲上去问,一个刚把满月的女儿换成一吊铜钱的络腮胡子就喷着酒气抢答道:“那废婆娘连生三个都是不带把儿的,这次还这样,要不是能来这里换点酒钱,老子早把这小丧门星丢河里喂鱼去了。” 圆梦师马上接过话茬:“看到没?这女娃如果留在自己家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我们可以帮她找到更好的去处,你说是不是圆梦?是不是积德行善?” 凌金指着那个酒鬼,气得说不出话来:“你……” 酒鬼眼睛一瞪:“你什么你!老子卖的是自己的种,关你什么事?老子能生,老子娃儿多,卖几个怎么了?有本事你掏钱买去啊。” 这种禽兽留在世上有何用?沙本善正要出招,一位衣衫褴褛、浑身臭味的驼背老婆婆颤巍巍走到囚笼前,红着眼圈说道:“小伙子啊,不是我们绝情,你也看到了,这到处都在闹饥荒,大人都活不下去了,孩子更受罪呀。换点粮食都能有饭吃,换个人家也是缘分哪。” 看老婆婆的模样确实食不果腹了,和那个容光焕发精力旺盛的酒鬼截然不同,举目四望,像她这样的还不在少数。在太上观学习法术的时候,沙本善对于饥肠辘辘的感觉有过深切的体会,所以能够理解他们的痛苦和无奈,也没有足够的怒意去施展绝技。但那酒鬼是不可饶恕的,看着他嚣张无耻的嘴脸,沙本善毫不费力地使出了太上无为心法,当着无数人的面,在不到一眨眼的千分之一的时间内,完成了惩罚。沙本善不想让那些可怜的穷人看到太过血腥的场面,便为酒鬼量身定做了一款惩罚,非常适合他重男轻女的心态。 只见他忽然打了个冷战,头发瞬间根根倒竖,眼睛瞪得老圆,嘴巴撅得像鸡屁股,双手猛地捂住裤裆,发出一声惨叫:“哎哟!” 刚才并没有任何人触碰到这家伙,所以大家都搞不明白他究竟出了什么事,只有他自己和沙本善最清楚:他的命根子折断了。 凌金也看出了端倪,一边轻声笑骂“活该”,一边悄悄冲沙本善竖起大拇指。 四周还有不少和这酒鬼一样混蛋的卖家,但沙本善还来不及把他们一一揪出来,就发现了新状况。几个看上去比沙本善和凌金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匆匆挤入人群,轻车熟路地穿过重重阻碍,来到囚笼旁。他们穿着体面,身手敏捷,每个人的腋下都夹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 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 或访问网址:<a href=" target="_blank"> 閱讀完整章節,請訪問 飛 速 中 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神通 圆梦师也不是吃素的,一招黑虎掏心直抓我的胸口。可他只记住了动作要领,没有注意实际情况——我正抱着“还泪盏”。他的虎爪狠狠地抠在“还泪盏”坚硬冰凉的外壳上,指甲和关节纷纷崩断,登时血肉模糊。伴着凄惨的叫声,我轻轻一推,将他送下了地面。 场地里的保镖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十几个人张牙舞爪向我冲来,离得远的几位不约而同地将手中的长枪奋力掷出,寒光夺目,千钧一发。 我气定神闲,心手合一,将“剃头三度”的速度、精度、力度与“脱杀技”完美结合,刷刷刷。 破空而来的六七柄长枪同时一震,啪啪啪,尽数断成几截,如朽木般坠入尘埃。 那些冲锋陷阵的家伙更不堪一击,这一次,我大胆地尝试了新的玩法。冲得最快的两名壮汉已经攀上囚笼,右边这位拔出了狼牙刀,照着我的下盘横砍过来;左边这位挺起四棱锏,直戳我裆部。 这些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在这么近的距离内肯定万无一失,他俩甚至都在心底准备好了立功受奖的发言稿。所以,当狼牙刀嵌在左边这位的屁股上、四棱锏插进右边这位的两腿之间时,二人都惊恐地说不出话来。 痛定思痛,他们同时意识到这八成是对方为了抢头功而故意耍的阴招,于是不顾流血的下体,疯狂地扭打在一起。我又用同样的方式让其余的保镖反目为仇、自相残杀起来,然后把丫头拉到囚笼顶上,坐下来一同欣赏狗咬狗的精彩表演。 “要是有瓜子和水果就更好了。”丫头看得很入戏,自言自语道。 可惜不是每个人都像丫头一样懂得欣赏,硬要破坏这欢闹的场景。南面的人墙忽然骚动起来,观众们纷纷散开,一彪人马大摇大摆地闯了进来。这是一个混合编队,前队是一大波官兵,约有上百人,军容严整;后队是一群鹑衣百结、身背麻袋的杂牌军,纷纷攘攘,不知道什么来头。整个编队领头的是两个模样很古怪的家伙,他们年龄相仿,一个矮矮胖胖,迈着八字步,这是我至今为止见过的唯一一个宽度超过高度的人,那肚子大得可以同时装下我和丫头;另一个瘦瘦高高,坐在轮椅上,就像一根被折成三段的火柴棍。二人的肤色截然不同,胖的那个黝黑如炭,脸上只看得出眼白;瘦的那个洁白胜雪,脸上只看得出眼球。黑胖子穿着纯白的长袍,白瘦子则一袭黑袍——要是不这么穿的话,他们夜里或者白天出门就很容易被马车撞飞。 官兵编队在这两个怪家伙的带领下开到场地中央,自动排成一个整齐的方阵,后面那群杂牌军则一哄而散,奔向四周的囚笼。黑胖子看着热火朝天的打斗场面,手一挥,方阵的第一排就“嚓嚓嚓”地冲上去,两人一组,把那些保镖通通拉开。白瘦子则开着轮椅来到被狼牙刀砍了屁股的那个保镖身边,俯身查看了一番,便将目光投向我们这边,眼神中透出寒意。他的轮椅经过改装,前面安了个半人高的手摇柄,更方便操控。他调转车头,摇动手柄,向我们驶来,那姿态活像一名正在纺车前辛勤劳作的村妇。 轮椅在离我们一丈多远的地方停住,白瘦子挺直身子,义正词严地质问道:“贩卖儿童,你们可知罪?!” 什么?我被问懵了,竟无言以对。丫头一下跳起来:“你瞎了吧?是他们贩卖儿童,我们是打抱不平!” 白瘦子冷笑一声,弯腰从地上捡起圆梦师掉落的腰牌,振振有词:“这腰牌应该不是你们的吧?人家在这儿合法收留被遗弃的孤儿,好好地做公益,你们跑出来捣乱,还打伤这么多人,是想抢了这些小孩拿去卖吧?!” 这时,黑胖子也走……哦,是滚了过来,用那充满肉感的声音喝问道:“狗胆包天,可知我俩是谁?!” 丫头脱口而出:“黑白双煞。”我也猜到了几分,之前师父说过,这两个家伙和四大神捕一样,都是皇犬忠的得力干将,实力不可小觑。 “知道就好,我们向来是用证据说话的,”黑胖子说着一指我们,“这囚笼就是铁证,我们一来就看见你们坐在这囚笼之上,囚笼里都是被你们抢走的孩子,人赃并获,休想抵赖!” 白瘦子挥挥手,几个头破血流的保镖马上连滚带爬地来到他身边。白瘦子头也不抬地问道:“你们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几个保镖踊跃举证,“就是这两个小鬼!偷袭我们,无耻!”“疯狗一样,冲上来就动手。”“还挺能打的,看路数像是‘恶狼腿’和‘母老虎腚’,兄弟们根本不是对手。” 真能扯,他们连我出招都没看到,刚才还互相撕咬得正欢呢。黑胖子抚掌而笑:“呵呵,人证、物证俱在,你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这样也可以?黑白双煞的办案风格和那四大神捕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呢。丫头才不理他们这套,胳膊一挥,反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 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 或访问网址:<a href=" target="_blank"> 閱讀完整章節,請訪問 飞 速 中 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单挑 连黑白双煞都看不下去了,白瘦子脸色微沉,对项魁说道:“要弄带回去弄,这光天化日的,影响多不好?” 谁料项魁根本不买账,虎目圆睁:“钱我们一分不少你,怎么处置老子说了算!”言罢,又冲其他丐帮弟子吼道:“都麻利点!” 这些年太平州又是战乱又是饥荒,间接壮大了丐帮的实力,项魁才会有连黑白双煞都不放在眼里的底气。白瘦子和黑胖子对视一眼,硬是把怒气憋了回去。那几十名丐帮弟子也都挑好了小孩,听到项魁下令,便纷纷举起手中的兵刃,准备动手。 忽然,那小虎牙一口咬在项魁的手背上,挣脱控制,发足狂奔。项魁毫不犹豫地一甩手,斧刃旋转着在阳光下画出刺眼的弧线,直扑小虎牙的背心。 一切发生在呼吸之间,但对我来说,时间绰绰有余。 在离小虎牙后背不到一尺的半空中,斧头猛地一定,随即反向旋转起来,将刚才飞行的路线倒着重走了一遍,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准又稳地砍在项魁刚才掷出斧头那只手的手腕上。锋刃舔过之处,迸出一团血雾,手掌落下的同时,斧头牢牢地嵌入项魁的左肩,将他冲翻在地。 项魁杀猪般的嚎叫声比他的号令更有说服力,那些丐帮弟子们从中听出了要珍爱生命的道理,纷纷丢下凶器,四散而逃。有几个恪尽职守的丐帮弟子逃跑时还不忘把小孩带上,这就有点不识相了,在我脱杀技的作用下,他们抱着小孩的那条胳膊自然不保,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 望着这群抱头鼠窜的乌合之众,丫头还不解恨:“那么多孩子毁在他们手里,不能就这么便宜放跑了。” 我想起刚才在“探罪之眼”里看到的一幕幕惨景,完全赞同丫头的意见,正准备补刀,忽见前方空中出现一大片飞快移动的黑点,遮天蔽日,让我想起在泣石谷里遇到的那些啮骨翼蝎。 密密匝匝的黑点迅速逼近,渐渐清晰……竟是无数只擎天猪!每只擎天猪上都坐着一名黑衣蒙面人,领头的正是人道盟盟主鲁天赐。 这些擎天猪似乎比我们上一次见到的那只要大得多,结构也略有不同,身体两侧多出一对翅膀,四蹄变成了爪子的形状。它们如鹰隼般俯冲直下,各自抓起一名丐帮弟子,又急速地掠地而起,仿佛一把巨大的笤帚用力扫过,眨眼间,所有的丐帮弟子都从地面上消失了。 半空中,擎天猪们排着整齐的队形,带着兀自挣扎不已的猎物向着东边不远处的一片山峦飞去。飞到最高的两座山峰之间时,擎天猪们几乎同时松开了爪子,丐帮弟子们就像撒豆子一般纷纷落下,哀嚎声还没来得及散播开便已归于沉寂。 擎天猪大军转眼折返回来,最大的一头停在我们右侧的一只大囚笼上,鲁天赐骑在猪背上同我们微笑寒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丫头俏皮地答道:“恙是没有,怪事倒见了不少。”说着瞟了鲁天赐身下的囚笼一眼。 鲁天赐恢复严肃的神情:“我也正是为此而来。” 话音刚落,他身后那些黑衣蒙面人便纷纷跳下擎天猪,散向四处,打开囚笼,放出那些小孩。不一会儿,他们就把所有小孩聚在鲁天赐面前,黑压压一大片。 “你们现在自由了,想回家的我们送你回家,不想回家的可以跟我们一道,四海为家。”这一刻,鲁天赐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无比高大英武,宛如救世主。 稍大一点的孩子们都毫不犹豫地选择就地加入人道盟,包括襁褓婴儿在内的年幼者们还不知该如何表态,便算作默认加入人道盟,纷纷被抱上了擎天猪,毕竟他们回家也会被再次卖掉。 人多就是好办事,我忙里忙外对付半天,人家人道盟不费吹灰之力就统统摆平了,全歼丐帮“灭心舵”、救出所有孩子,黑白双煞连个屁都不敢放……咦,这两个家伙怎么这么安静?我把视线从救世主鲁天赐身上挪开,四处搜寻起来,只见黑白双煞正在官兵编队的掩护下,蹑手蹑脚地向外撤去。 “站住!”我厉声喝道。 黑白双煞同时一惊,齐刷刷扭过头来:“叫我?” 我从囚笼上一跃下地:“干了这么多坏事还想溜?” 黑胖子一脸无辜:“买卖孩童的是圆梦师,残害孩童的是丐帮,这些又关我什么事?” “哼,”我冷笑一声,“是谁和‘人才圆梦互助会’暗中勾结,以权谋私?是谁私制‘圆梦师’腰牌,又用十万两一块的价格卖给人贩子?又是谁收了丐帮的银票,允许他们到这儿来挑小孩?” “你……你胡说八道什么!”黑胖子顿时方寸大乱,他为人向来谨慎,每次与互助会、丐帮交易都是在极其隐蔽的密室中一对一进行的,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看见。只是他不知道,“探罪之眼”乃天地之眼,天知地知,焉能遁形?他们的罪,还远不止这点。 “是谁每年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 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 或访问网址:<a href=" target="_blank"> 閱讀完整章節,請訪問 飛suzhongwen 第一百一十七章:逃逸 沙本善不敢大意,见他第一下就如此拼命,连忙画起太极圈,祭出太上无为心法的“卸力诀”。只见一道黄色光晕从太极圈中缓缓吐出,缠住了那迎面扑来的两柄钢爪。 高个子杀手一招已出,招式未老,就感到手上一股强大的阻力从钢爪上传递过来,将他整个人都顶住了。他使出全身力气,竟然无法再前进半分,不过他好歹也是刀光剑影里过来的杀手,不是吃素的,当下变招,钢爪向一旁探出,身子也随之斜刺出去,避开了卸力诀的阻挡。 这边沙本善也立刻换了法诀,用上捕风诀,这一个法诀不是进攻型的,而是防御型的。沙本善原本实力就远远高过这个高个子杀手,他却被这高个子视死如归的气魄所震撼,所以没有一上来就用狠手,打算给他留点面子,虽然最后还是要收服他的,也不能让他输得太惨。 沙本善便用了几个防御法诀,让高个子杀手尽展其能耐,一边有条不紊地化解着对方的攻势,一边轻描淡写地赞美着对方:“嗯,不错,果然是个高手……哟,这招很妙……哇,好险,差点被你打到了……” 那高个子杀手心里有数,对手是在给自己面子,要是真的开打,早就被他打趴下了。但他也是习武之人,不会当面拆穿对方,也要尽自己所能,让对方看到自己的勇气和决心,于是更加用力,动作如风,钢爪闪动,在空中划过一道又一道青色的光芒,流星赶月一般逼向对手。 雨闻他们在一旁看着热闹,虽然也都知道沙本善是故意让对方,却也不错过这个展示自己见识的机会。 雨闻悠然点评道:“瞧,沙兄这一招避风诀用得恰到好处,钢爪还没到,他身形已变,所以这避风诀的意思其实是在躲避气场。” 毛衍负也道:“果然,如果不是用避风诀的话,沙兄还不一定躲得过这钢爪呢,我觉得这钢爪的质地十分稀有,是兵器中的上品。” 凌金也凑上来道:“你们还挺会欣赏的嘛,我一直以为沙公子擅长进攻,没想到防守也是如此滴水不漏,果然是我们四个人里最强的。” 沙本善听他们这么点评夸奖着,心头也有几分开心,不由希望这比试时间更长一些,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表现机会,手下便更加留情。 那高个子杀手也很领情,配合着继续表演,这一场比试俨然成了双方展示平生所学的大舞台。 这便钢爪猎猎,疾风阵阵,那边太极圈圈,法诀绵绵。两个高手打得难解难分,周围观众看得津津有味。 但时间一长,难免有所疏漏,那高个子渐渐开始焦躁,迟迟拿不下对方,自己出的每一招又被对方轻松化解,这么打下去恐怕自己不是被打败的,而是被累死的。 他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和对方的差距,交手了这么半天,他已经抢攻了将近百招,自己根本捞不着一丝便宜,虽然看上去对方都是在防守,那却是人人都能看出的放水。这种情况,从他出道以来还是第一次。 高个子杀手决定来个了解,当下钢爪狂舞,在空中勾勒出几朵爪花,欺身上前,这是他所有招数里最拿手的,也是最厉害的,不成功便成仁。 沙本善也看出了对方的精疲力尽,却实在不忍心将他一招击倒,当下一个撤步,避开了对方的锋芒,然后用了太上无为心法里最弱的一招进攻型法诀——牛刀诀。 牛刀诀,顾名思义,就是小试牛刀,根本不用出全力,用掉的真气也是所有法诀里最少的。只见太极圈中轻轻吐出一把绿色的牛耳尖刀,不紧不慢地朝钢爪迎了上去。 锵的一声,钢爪和尖刀在空中相碰,竟然火花四射,虽然尖刀迎上去的速度非常慢,抵挡的力量却十分强大。高个子杀手孤注一掷的攻势竟然被这尖刀轻轻拦了下来,强大的撞击力将高个子杀手整个人撞得向后飞了出去。 在这刺耳的撞击声中,高个子杀手手里那一对精钢打制的钢爪竟然被无形的牛耳尖刀给震成了碎片,四处飞溅。 “好功夫!”高个子杀手倒在地上,嘴角渗出一丝鲜血,认输道。 凌金在一旁笑着纠正道:“不是功夫,是法术。” 她话音刚落,忽然感觉耳畔劲风袭来,眼睛的余光瞟见一道瘦小的黑影。 她连忙一扭细腰,接连几个跳步,离开了对方的攻击范围,与此同时,掌心的千丝绕瞬间朝着偷袭者来的方向打出。等她定下神来一看,偷袭自己的竟然是那个矮个子杀手。 不等她开口,矮个子杀手嬉皮笑脸道:“凌姑娘,接招!” 原来这个矮个子杀手看了刚才沙本善和高个子杀手的对决,瞬间明白了自己就算对阵的真是对方最弱的一个,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 唯一的机会就是偷袭。 偷袭的第一下被对方识破,第二下必须成功。 矮个子杀手立刻使出了自己的绝招,只见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半空折了个跟斗,越过了凌金的头顶。凌金挡住了第一下突袭,视线还没来得及跟上,却见对方已经从自己头顶飞了过去,连忙往另一边看去。 不等她视线落稳,只见前方一片金光闪烁,铺天盖地朝她袭来。凌金急转手腕,千丝绕在身前舞出一团乱麻,乃是她百试不爽的千丝盾。 嗤嗤嗤嗤嗤……一连串轻巧的脆响过后,无数枚金色的暗器洒了一地,凌金定睛一看,竟然是数百枚纯金打造的燕尾镖。 这可不是普通人用得起的,试想,一支燕尾镖就有好几两重,纯金的一支可比银元宝还值钱呢,这一下打出几百枚……那被打的人就算被当场打死,那也赚了一大笔啊! 还好凌金不是贪财之辈,不然还真有可能被这些暗器勾去魂魄呢。 “卑鄙小人!”凌金暗骂一声,对矮个子杀手的偷袭十分愤慨。 沙本善和雨闻也很看不起这种偷袭的行径,当下就要去找那矮个子杀手算账,却发现他早已趁机逃进了树林。 毛衍负笑道:“这孬种拳脚不咋地,轻功倒是一流。” 凌金朝着树林里大吼道:“缩头乌龟你有种别跑啊!” 却听树林深处传来那矮个子杀手无耻的回答:“正常人当然打不过就跑,乌龟才没这么聪明呢。” 沙本善指着地上的高个子杀手,对那矮个子杀手喊道:“喂,你连自己的兄弟也不管啦?” 矮个子杀手又答道:“我是独生子,没有兄弟的,那家伙是我的同事而已,笨蛋!” 说完,那矮个子杀手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那笑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消失不见了。 沙本善叹了口气,对地上的高个子杀手道:“没想到你竟然结交了这种同事,真是遇人不淑啊。” 高个子杀手倒是挺有骨气,道:“他跑他的,我愿赌服输,你们要怎么处置就尽管来吧。” 雨闻道:“你刚才不是答应过的吗,只要我们赢了,你就交代一切,怎么还要处置?” 高个子杀手傲然道:“我们身为杀手,不成功便成仁,死则死矣,但绝对不会出卖雇主的。” 沙本善竖了竖大拇指,道:“是条汉子。” 凌金不乐意了:“这算什么汉子啊?说话不算话的,明明说好了输了就交代的。” 沙本善劝道:“算了,既然人家宁死不说,难道我们还真的要弄死他不成?我们堂堂四位大侠,弄死一个受伤的人,传出去多难听?” 第一百一十八章:伪装 “你走吧。”沙本善对高个子杀手道。 雨闻他们也没什么意见,凌金虽然老大不愿意,却也不想真的杀了这个人,毕竟杀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高个子杀手也不道谢,理所当然地一瘸一拐地朝树林走去。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沙本善道:“好了,我们也赶紧洗洗睡了,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凌金不解道:“喂,你真的放他走啊?” 沙本善反问道:“不然呢?” 凌金道:“我还以为是要假装放他走,然后跟踪他,找到他的巢穴或者是雇他来杀我们的人啊。” 沙本善一拍脑袋:“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凌金:“……” 雨闻:“……” 毛衍负:“……” 雨闻道:“我这就去跟踪他!” 凌金道:“别去了,人家早跑没影了。” 沙本善道:“算了,还是救龙姑娘要紧,谁来暗杀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这一路得罪的仇家还少吗?反正我们四个人只要齐心协力,谁来暗杀都没有用的。” 雨闻道:“也对,我们的安危不要紧,龙姑娘可等不起,我们抓紧休息,明天一早赶路吧。” 第二天一早,沙本善就起来和雨闻研究地图,发现从他们目前的位置前往智虚国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向东走三百里,从黑木堡乘船过离合洋,往南走五百里海路,可以到智虚国的重要港口浮沉港;另一条是继续沿着陆路往南走,途径数十座大小城池,大约八百里路程,便到气韵江,过了江,就是智虚国地界。 沙本善对荒蛋岛的风土人情不甚了解,便问雨闻:“以你对荒蛋岛地形的了解,我们走哪条路更快?” 雨闻道:“要说快,当然是从海路比较快,因为这个季节刮的都是西北风,我们顺风而下,比走陆地要快上好几天的行程。” 凌金知道他话里有话,便道:“但是……” 雨闻看了看她,笑道:“但是,黑木堡是金云州的军事重镇,那里的船只出港要经过严格审查,普通渔民出海都要有备案和登记,如果偷偷出港后果十分严重,何况我们还是从那里去智虚国,就更加不要想了。人家可不会相信我们去救人之类的话,他们会以为我们是叛逃,然后把我们抓起来。” 沙本善不以为然道:“他们说抓就抓吗?我们四大高手难道是摆设?” 毛衍负淡淡一笑,道:“我们四大高手固然不是摆设,可人家十五万大军也不是摆设啊。” “啊?十五万?”沙本善不由吐了吐舌头,如果是十五个、一百五十个,哪怕是一千五百个,他们四个人也许都能搞定,可十五万大军,就是一人一泡尿,都能淹死他们了。 凌金道:“雨公子,你父亲不也是当官的吗?跟那里的守将通报一下你的名号,应该可以通融吧?” 雨闻惨然一笑,道:“家父早已与我断绝父子关系,我又在金云州的黑名单上,我要是报上名号,他们抓都来不及呢。” 沙本善道:“如此说来,我们只好走陆路了,虽然路程长了许多,但至少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凌金道:“确实,如果碰到之前这些打斗、追杀什么的话,耽搁的时间恐怕更长。” 雨闻道:“不过走陆路也有一些问题,首先这一路上并不都是一马平川,有不少崇山峻岭,跋涉起来没那么快。而且,由于荒蛋岛烽火连年,南边地带几乎没有什么寻常百姓居住,补给、住宿什么的就比较难,山贼和匪徒也十分多。打斗什么的恐怕是免不了的,但毕竟比对付十几万大军要容易一些,大家自己决定吧。”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可不是个简单的选择,毕竟谁也不知道后面的情况如何,也不能轻易对这个选择负责。 雨闻看每个人都如此纠结,便建议道:“要不就投票决定吧。” 可是他们忘记了,他们是四个人,几番投票下来都是二比二:沙本善和雨闻想走海路,快一些;毛衍负和凌金想走陆路,稳妥些。 最后,凌金让步了,跟着沙本善做出了前一个选择。于是四个人整理行装,前往下一站。 “咱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凌金盘腿坐在马车背上,不知唱着什么小曲。 严冬午后的阳光是最懒洋洋的,也是最暖人心的,马车在无数道金色光芒下缓缓前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冬游。 这金云州南边的地界果然没有什么百姓,一路上他们都没看到几座像样的村庄,人们大多逃避战乱,背井离乡到北边去了。管道上的行人也寥寥无几,大多是些为走南闯北的卖艺人和生意人。 雨闻在车上坐着无聊,想了个点子打发时间:“我说各位,我们这一路上要经过很多城池和关卡,我觉得我们应该把身份伪装一下,不要太招摇,毕竟我们之前得罪了那么多人,万一仇家追上来,很容易就发现我们行踪了。伪装一下,也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毛衍负道:“这个建议好,确实有必要。” 凌金从车背上探下脑袋,道:“我同意!” 雨闻便开始策划,道:“首先要明确我们的目的,这次南行,我们就统一口径,说是去旅游的,大家认为如何?” 沙本善带头赞成:“这个说法好,看着我们这模样也像是旅游的,尤其是那个一路上歌声不断的,不是旅游还能是什么?不用说人家也看得出了,哈哈。” 凌金哼了一声,不置可否,继续哼着自己的曲子,听雨闻继续分析:“那么我们四个人应该有身份的分工,我呢,出身名门,无论气质还是知识,都比你们懂得多,我来扮演富家公子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一点众人也没意见,除了他,别人谁也不像。 雨闻便继续安排道:“然后,富家公子肯定要有个丫鬟的,这个丫鬟的角色自然是……” 他话音未落,凌金就在车背上抗议起来了:“什么什么?我才不当丫鬟呢!我堂堂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就成了供你使唤的丫鬟了啊?不公平!我不干!” 雨闻劝解道:“凌姑娘你别生气,我这不是对事不对人嘛。你说我们四个人,就你一个女的,总要有个合理的身份吧?难不成说我们把你拐来的?难道要让一路上的官兵都来围捕我们不成?” 凌金道:“那为什么一定要丫鬟?我可以当……我可以当……”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合适的角色,忽然灵机一动,道:“我可以当你的妹妹啊!富家公子的妹妹,富家千金啊!不是挺好的!” 雨闻道:“拜托,富家千金和富家公子一样,首先要对贵族的礼仪、常识了然于胸,并且融入一言一行之中,让人看不出破绽,你不能大声说话,你不能穿得邋遢,你不能没有礼貌,你不能正眼看年轻男子,你不能不苟言笑,你也不能随便就笑……” 毛衍负跟着补充道:“不光要懂礼仪,还要有丰富的知识,富家千金都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信手拈来,三十六艺都要有所涉猎,七十二般绝活……” “行了行了,这跟坐牢和自杀有什么区别啊?”凌金嘟起了嘴,道,“那不当富家千金,我总可以当个……当个富家公子的好朋友,总可以吧。” 第一百一十九章:角色 雨闻道:“富家公子的女性朋友,一般就是女朋友啊,你想当我的女朋友,我是没有意见的,可沙兄同意吗?你愿意吗?” 凌金道:“这个……”她自己倒是没意见,起码不用当丫鬟那么委屈,但是沙本善有没有意见就不知道了。 她偷偷地瞄了瞄沙本善,沙本善笑笑道:“问我干嘛?只要能顺利救出龙姑娘,演什么角色我都愿意的啊,别说让我演雨兄的女朋友,就是演雨兄的儿子我也没意见啊。” 雨闻道:“喂,你有没有在听啊,我们说的是凌姑娘的角色,不是说你!” 沙本善刚才心里其实在想莫宣竹呢,一分神听错了,连忙纠正道:“凌姑娘演你的女朋友啊?这个我意见是没有,不过她演不好啊。” 凌金不乐意了:“什么叫演不好?难道就你会演啊?我的演技轮得到你来点评啊。” 沙本善忙道:“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既然要演女朋友,就要有女朋友的样子啊,比如和雨兄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眉来眼去,含情脉脉什么的,都要做到位啊,不然很容易就穿帮了。” 凌金一愣:“这个……要做那么具体吗?” 雨闻也是一愣:“这个……不好吧。” 毛衍负笑着捅了捅雨闻,道:“哈哈雨少爷,你就别装了,心里乐开花了吧。” 雨闻不好意思地打回他一拳,道:“别闹,我们说正经的,这女朋友确实也不合适。” 凌金也连连否决道:“不合适,不合适。” 雨闻道:“所以啊,只能演丫鬟了啊。” 看见凌金那愁眉苦脸的不乐意样,沙本善又开玩笑道:“凌姑娘别泄气,虽然现在是丫鬟,但将来翻身变成富家公子夫人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嘛。” “去你的!”凌金从车背上丢下一只鞋子来,没有砸到沙本善。 沙本善捡起鞋子又丢回去,道:“这可别乱扔,要是鞋子没了,就连丫鬟也做不成了。” 凌金撅起嘴道:“丫鬟我不做!” 毛衍负道:“不做丫鬟也可以,其他女性角色也有很多,比如奶妈啊、佣人啊、情妇啊……” 凌金:“……” 雨闻道:“好了好了,就这么定了,凌姑娘演丫鬟。” 凌金道:“我首先申明,我只是角色是丫鬟,但绝对不做丫鬟的事,端茶倒水洗脚之类的,你要使唤就使唤沙公子和毛公子去。” 三个少年轰然大笑,凌金的角色就此确定。 然后雨闻又给沙本善和毛衍负分配了角色,沙本善是保镖,毛衍负是马夫。 沙本善当保镖容易,他本来就是四人之中最厉害的,这个角色难不住他,也不需要做什么专业性很强的事。但毛衍负就不一样了,他从来没有赶过马,一举马鞭抽下去,太用力了,马匹飞一样跑起来,车子也颠得七荤八素。 沙本善和雨闻在车厢里还好,凌金在车背上就遭殃了,连连骂道:“喂!喂!你这马夫怎么当的?这么不专业?是让你赶马,不是让你虐待马!” 经过雨闻一番手把手的教导,毛衍负终于学会了赶马车。马车慢慢地前进着,凌金忽然从车背上传来一声提醒:“好像有点不对劲。” 沙本善道:“怎么不对劲了?你看到什么了?” 凌金道:“看倒没有看见什么,可就是看不见什么才值得注意呢,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路人经过了,对于一条官道来说,这是不是有点太冷清了?” 雨闻也警觉起来,望了望四周,道:“这里的地形有些特殊,两边好多山林,如果我是马匪……” 他话音未落,忽然一只响箭从东侧山头呼啸而出。 紧接着,一阵凌乱的锣响,顿时从山上的树林、草丛里冲出上百人来,一部分人冲到官道上,拦住了马车的去路,其他人将马车团团围住。 这些人一个个手持各种稀奇古怪的兵器,狼牙棒、流星锤、八斩刀……大多是江湖上很少使用的。他们的装扮也很奇特,一个个脸上涂满绿色和黄色的图案,身上纹着造型各异的怪兽。 不用说,这是一群强盗。雨闻的判断略有偏差,这伙人不是什么马匪,所谓马匪是人人骑马的,但这群强盗中只有一个人骑着马。这个人骑着一头马在队伍的前面,应该是他们的头领,满脸横肉,杀气腾腾。 雨闻哈哈一笑,道:“果然有埋伏,看来,这家伙要对我们念诗了。” “念诗?”另外三个人还没听懂,就听那个头领摇头晃脑地念起来:“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敢说一个不,管杀不管埋!” 头领手上还提这一把大砍刀,边说便挥舞着,就跟跳大神似的,看上去无比滑稽。 雨闻连连拍手道:“好诗!好诗!” 说着,探出脑袋对驾车的毛衍负道:“小毛,有没有碎银子,赏他们点。” 他这是在调戏这头领呢,毛衍负也听出来了,便配合地从袖子里掏出几枚铜钱,丢到马车前面的沙土里,道:“我家公子喜欢你念的诗,这些钱你就拿去买酒喝吧。” 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还真像那么回事,众强盗一听,见他真的丢了几枚铜钱出来,不由爆发出一阵大笑。 唯独那个头领笑不出,他用力一举砍刀,道:“都给我闭嘴!笑什么笑!人家那是笑话咱们呢!一群蠢猪!” 众强盗一愣,停住了笑,纷纷挥舞起手里的武器,对马车蠢蠢欲动。 只见那头领用大砍刀指着马车上的毛衍负,道:“你个不知死活的马夫,老子是强盗!听清楚没?强盗!” 毛衍负再也忍不住了,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强盗……强盗……我可是第一次听说强盗说自己是强盗的……哈哈哈……笑死我了” 那头领被笑得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恼羞成怒道:“不许笑了!我们就是这里的霸主!不想死的就给老子乖乖听话!” 这时,坐在马车背上的凌金假装无知地问道:“强盗叔叔,你这是要干什么啊?是不是要抢钱啊?我们还是学生啊,没什么钱呀,放我们过去好吗?” 头领几乎要崩溃了,被毛衍负和凌金逗得像猴子一样,在众喽罗面前无疑很没面子,他需要重新树立威信,当下将砍刀朝地上用力一甩。 砍刀不偏不倚地插到马车前面的泥土里,离几匹马的前蹄不到一寸。头领指着砍刀道:“都给我看清楚了,你们要是不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就让你们变成这把砍刀下面的冤死鬼!要知道,这把砍刀已经喝了几千人的血了,不怕多喝你们几个的。” 凌金又一脸无辜道:“强盗叔叔,你这砍刀喝了这么多人血,会不会消化不良啊?要不要带它去看大夫啊?” 头领气得七窍冒烟了,这时,他身后走出一位副手,笑嘻嘻地对凌金道:“这姑娘长得挺俊,你们没钱也行,把这姑娘留下,老子就放你们过去。” 此话一出,凌金面色微变,车厢里的沙本善早就坐不住了,刚要出手。却听见车箱外一人说道:“这姑娘年纪太小了,不适合你们的,要不我留下陪你们,怎么样?” 说话的却是个男声,正是毛衍负。 那副手朝地上啐了口唾沫,道:“少恶心我,老子不喜欢男人的!” 毛衍负嘿嘿一笑,道:“随地吐痰,该罚!” 第一百二十章:横扫 说完,他右手打了个响指,只见一簇深黄色的火焰忽然蹿上他的指尖,在黄昏的光线下显得无比诡异。在这火焰之中,似乎还有千万张面孔,这些面孔各有不同的表情,有些惊慌,有些怒视,有些欢喜,有些畏缩,有些忧伤,有些抑郁……看上去就像一座小小的炼狱,而那里面都是一些冤魂。 众强盗见此人竟能指尖冒火,不禁大惊失色,队伍开始骚动起来。 “妖法!他会妖法!”有人高声惊叫起来。 毛衍负冷笑一声,猛一挥手,那火焰便打了出去。只见那火焰在空中划过一道金色的光芒,砸在人群当中。 只听“轰”的一声,地面上被炸出一个大坑,周围的强盗们像天女散花一般分得到处都是,死伤无数。 剩下的强盗们被毛衍负这一手镇住了,一个个表情复杂。凌金坐在车背上,笑嘻嘻地看着毛衍负表演,沙本善和雨闻也端坐车厢里,根本不需要出手。 头领愣了半晌,猛然高喊一声“鬼呀”,便猛勒缰绳,骑着马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了。 他这一声嚎叫变成了撤退令,所有强盗顿时狼奔豕突,一哄而散,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就全部消失了,比出现的时候还要快。 毛衍负哈哈大笑,道:“就这胆子也好意思出来打劫。” 凌金在后面打岔道:“你这家伙,光顾着自己表现,也不给我们留点玩玩。” 毛衍负一本正经道:“这种小毛贼怎么能让丫鬟动手呢,我马夫就能搞定了,下次碰到厉害的再让你表现也不迟。” 四人说说笑笑,继续赶路。在接下来的行程中,他们几个人连续遇到了十几伙土匪强盗,结果都是所向披靡,不是毛衍负一个人搞定,就是凌金一个人搞定,沙本善和雨闻好不容易才分别抢到一次出手机会。 那些强盗小团伙纷纷败在他们几个人手下,以至于后面的强盗团伙听到风声,纷纷望风而逃,一见到一辆车背上坐着一位姑娘的马车,立刻就呼啦一下跑得无影无踪了。 沙本善他们自己都没想到,就这一路走过去,他们几个人已然清除了这条官道上官府几十年消灭不掉的强盗势力,给这片因战乱而荒芜的土地带来一丝太平的气息。 沙本善等四人也对自己的能力越来越有信心了,一路高奏凯歌,纵马南下。这一日,又来到一处山林。这地形和环境,显然是强盗的乐园。 果然,一声锣响,一大帮人从四面八方涌了出来。 毛衍负很是意外,收起马鞭,道:“哟,好久没有见到强盗了,居然还有不望风而逃的,难得。” 对面的那支队伍看上去也很不一般,他们虽然是从四面八方涌出来的,却不像别的强盗那样东一个西一个,杂乱无章,而是排得整整齐齐,俨然一个大方阵,挡在路中央,将整条官道堵得严严实实。 更令毛衍负意外的是,这些人听到毛衍负的话,竟然毫无反应,清一色神情肃然,仿佛在等待什么指示。 凌金在车背上看得真切,忙敲了敲车顶,提醒沙本善和雨闻道:“小心,碰到专业的了。” 毛衍负也听见了,不禁问道:“什么专业的?” 雨闻从车厢里探出头来,一看,道:“不好,是军匪!” 凌金道:“什么是军匪?” 毛衍负道:“军匪就是之前是军队来的,但由于种种原因,集体落草为寇了,或者没有落草,但干的是打家劫舍、拦路抢劫的勾当。” 雨闻道:“这种军匪往往保持着军队的素质,作战能力十分强大,纪律性也不是普通强盗可以比的,他们的指挥系统就和军队一模一样。” 凌金道:“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是一支军队。” 雨闻咬了咬嘴唇,道:“没错。” 只见官道上那一整队人马衣饰整齐,清一色军装,宛如一片麦田。他们还分成几个兵种,每个人手上都握着统一打造的兵器,前几排都是仆刀兵,中间几排是长枪兵,最后几排是弓箭手。在方阵的四周,还有一圈掌旗手,旌旗摇摆,军容严整。 方阵的最前面,是两名军官模样的人,他们左右还一字排开几十匹统一规格的战马,个个膘肥体壮,鞍鞯齐全。每一匹马上都骑着一名全副武装的重装骑兵。 沙本善和凌金都没见过这阵势,雨闻和毛衍负倒是从小就有见过,尤其是雨闻,和这种部队打交道很多年了,深知其战斗力的强大。 雨闻一看那些旗号,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对同伴们道:“这是号称金云州第一匪帮的七杀团,是我所知道的最强的一伙军匪,作战勇猛,手段残忍。” 另外三人听了,不禁吐了吐舌头。 雨闻又道:“可是这七杀团一直都在金云州西北部活动的,不知怎么会来到这条路上。” 看来是沙本善他们几个这一路上的名声太大了,惹得这伙土匪也来为荣誉而战了。 只见那两位军官模样的人其中一位打马上前两步,道:“久仰四位大名,七杀团特来讨教。” 这两位军官都是三十来岁光景,都穿着金丝战甲,骑着黑色骏马,长相也十分相似,看上去就像双胞胎。不过细看的话,还是可以看出一点差别,左边那位头上有一道疤,右边那位手臂特别长。 雨闻不敢托大,谦虚道:“那是大家开玩笑的故事,我们只是南下旅游,路过此地,碰到一些阿猫阿狗的,不想还惊扰到七杀团的朋友们。” 刀疤军官在马上哈哈大笑,道:“阿猫阿狗?哈哈哈,好大的口气,听说这一路上的强盗,十八座山头被你们打掉了十座,还有八座是直接被你们吓跑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雨闻一抱拳,道:“或许是我们长得太丑陋了,把他们吓跑了吧?” 长臂军官也很有礼貌地一抱拳,道:“这位公子真会说笑,一个熟知太上无为心法,一个善舞昊武枪,一个精通千丝绕,一个来自名门正派,个个才华横溢,风流俊才,岂是丑陋之辈?” 他这一番轻描淡写的话让沙本善他们几个人都惊呆了。他们这一路上隐姓埋名,还特地伪装了身份,从来没有暴露过,竟然在这里被人认出来了。 凌金忍不住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的?” 长臂军官慢条斯理地回答道:“呵呵,你也知道我们七杀团的名号,作为荒蛋岛头号军匪,难道打听你们几个的身份还有什么难度吗?” 雨闻冷笑一声,道:“好一个荒蛋岛头号军匪!自古正邪不两立,既然你自己都承认了自己是匪,那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说罢,他一挺昊武枪,直指长臂军官。那长臂军官仰天长笑,双手从背后一摸,亮出自己的武器,是一对金刚鞭。 他将双鞭在身前一挡,交叉着对雨闻道:“好久没耍耍了,手确实有些痒痒。” 刀疤军官也缓缓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兵刃,却是一柄金蛇软剑,在暮色下闪着寒光,真似一条灵蛇。 刀疤军官咳了两声,道:“小子,识相点自己放下武器投降,也好让我们省点力气,反正最后也是一死,不如就成全了我们的发财梦吧。” 沙本善一愣,道:“发财梦?发什么财?” 刀疤军官看了看长臂军官,两人都是一笑,刀疤军官道:“呵呵,看来这些傻小子还不知道自己值钱呢。” 第一百二十一章:力敌 长臂军官用双鞭分别指着沙本善和雨闻道:“这位姓沙的值五万两银子,这位姓雨的值十万两。” 说着,他又指了指凌金,道:“那姑娘姿色还不错,也是十万两。” 凌金虽然对价格不是很满意,但看到自己和雨闻一个价格,还比沙本善高,便道:“哼,算你们识货。” 沙本善生气道:“凭什么我只有他的一半?这价格谁定的?” 刀疤军官道:“这还不是多亏了你们之前打败那么多强盗吗?惊动了我们金云州盗匪联盟,这是盗匪联盟出的悬赏令。” 说着,刀疤军官从衣服里掏出一块黄布,上面赫然印着沙本善、雨闻、毛衍负、凌金四人的头像,后面还标着价格,落款是金云州盗匪联盟,还有一个大大的印章。 凌金不禁哑然失笑:“哈,搞得跟真的似的。” 长臂军官正色道:“本来就是真的。” 毛衍负不乐意了:“我去,为什么我的价格最低啊,才一万两!这一路上的盗匪百分之八十都是老子打跑的啊!太不公平了!这盗匪联盟是瞎了眼吧?!” 刀疤军官道:“你也别不服气,这不是看谁打得多打得少的,这是看你们的身份的,你不过是个马夫,当然是最低的价格,你打得多,也正是因为你身份低微,粗活脏活只能你干,这不能作为你提价的理由。” 毛衍负道:“这身份又不是我自己选的,是雨少爷安排的啊。” 说着,他又对雨闻叫屈道:“不行不行,你要给我换角色,我要演大老板,我要当我们四个人里身份最高的,不然我这一路上的盗匪全白打了。” 雨闻被他逗乐了,笑道:“好!好!好!我这就任命你为我们四个人的大老板,你就是我们中最高贵的人了!” 毛衍负这才开心了,哈哈大笑着对那两个军官道:“听见没有!老子现在是大老板了,快给我提价!我起码值个五十万两银子!快改!” 那两个军官被他们整蒙圈了,长臂军官道:“你们当这是过家家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盗匪联盟出个悬赏令容易嘛?多少年才出一个的,你说改就改了?是不是太不严肃了?” 刀疤军官也道:“就是,就算你们身份有变化,我们也要上报盗匪联盟,让他们重新下发悬赏令,给你们重新定价才行。” 毛衍负道:“那你们还不快去上报?!” 那长臂军官从刀疤军官手里接过黄布,道:“我这就去上报,可不能少拿了赏金。” 刀疤军官忽然一转念,拦住了他,道:“我们都上当了,这些家伙是在玩缓兵之计呢!” 雨闻哈哈大笑:“原来你们还有脑子的。” 长臂军官也醒悟过来,当下横鞭在前,怒容满面,道:“你们这些毛头小子竟敢耍我!” 沙本善笑道:“我们就是耍你了,怎么滴?” 雨闻傲然扬起昊武枪,高声喝道:“废话少说!你们谁先来?还是一起上?” 长臂军官怒道:“好猖狂的小子!对付你,我一个人就够了!” 说着,他回过头,对方阵中的士兵们下令道:“都给我听好了!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动。今天就让我们一对一单挑,免得人家说咱们以多欺少!” “得令!”整个方阵发出一声怒吼,声震九霄,然后齐刷刷后退了十余步,队伍竟然丝毫不乱,可见训练有素。 沙本善抢在雨闻身前,道:“让我先来会会他。” 雨闻一愣,道:“怎么?你怕我打不过他?” 沙本善道:“不是,你懂阵法和兵法,你如果在和他交战,就没时间分析局势,我需要你对他们这个阵型进行研究,以便在我们单挑的时候想出破敌之策。” 雨闻一想也对,不禁佩服沙本善的思维缜密,便退到一边,朗声道:“既然是你们的二流货色出马,我也不用亲自上阵了,就由我的保镖代劳吧。” 沙本善便上前一步,面向长臂军官,一抱拳,朗声道:“请。” 那长臂军官原本对单挑雨闻还没有什么把握,因为毕竟雨闻是这四个人里的头头,自己虽然也有几把刷子,可是对对方的能力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路上出手的又大多是那个毛衍负。现在对方换了个保镖出马,怎么说也比头头亲自出马要弱一些,长臂军官也就多了几分信心。 他也不想错过这个得寸进尺的机会,便回了一个抱拳礼,道:“既然要托大,不如就让你们的马夫来打吧,你们不是很有自信的吗?” 沙本善一愣:“你什么意思?我们托大什么?” 长臂军官道:“我反正是要一个人挑完你们四个人的,不如就从你们中最弱的一个开始,一个一个消灭你们吧。” 沙本善还没回答,毛衍负已经忍不住了,叫道:“你不要嚣张,我还怕你不成!我来就我来!” 说着,不由分说,就把沙本善换了下去。 阴暗的夜空下,凛冽的寒风带起漫天落叶,扫过这空旷寂寥的荒野,大多已经枯萎的野草纷纷伏倒在地面上,落叶在空中肆无忌惮地狂舞,像一个个从天而降的精灵。 数百人的方阵就在风中挺立着,纹丝不动,他们的眼神就像他们握刀持枪的手一样,坚定不移。他们深信,他们的头领是战无不胜的。 只见那长臂军官翻身下马,脱掉铠甲,露出一身劲服,然后在场地中间活动起筋骨来。看来他对这场比武十分重视,不敢轻敌,打算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毛衍负却根本没有心思放松身体,他其实也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不知道如何才能胜对方,只知道要争一口气。 这时,雨闻走了过来,把手中的昊武枪递给毛衍负,道:“毛毛,用我的枪,灭了他。” 毛衍负立刻意识到这是怎样一种信任,也不推辞,接过昊武枪,深情地望着雨闻,道:“雨少爷,我一定不辱使命!不给你丢脸!” 说着,他也不活动筋骨,径自坐到一旁,只顾把玩着起那把绝世神兵昊武枪来。他的手摸过枪身,像抚摸着一件人间极品,眼中根本不把对手放在眼里。 毛衍负漫不经心地对那长臂军官道:“慢慢活动,好了叫我一声。” 说着,他把昊武枪靠在脸侧,竟然打起盹来。 那长臂军官受不了这挑衅,当即停止了活动筋骨,双手一手一个,抄起金刚鞭,径直朝毛衍负扑了过来。两支金刚鞭在空中划过两条金色弧线,留下道道残影,像两条灵蛇,直扑毛衍负的面庞。 “毛公子小心!”凌金不禁提醒道。 雨闻却根本不担心,他是知道毛衍负的能耐的,沙本善和凌金却从没有看过毛衍负展示绝学,这一路上也是见他零星用了一些招数,也看不出门道来,所以才会担心。 其实毛衍负早就等着这一下了,只见他大吼一声,昊武枪弹射而出,似一条巨龙,拔地而起,冲入两支金刚鞭织成的光网之中。 两条人影瞬间混战一团,此起彼落,你来我往,在飘满落叶的暮色下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长臂军官果然不是等闲之辈,和之前他们收拾过的大部分对手完全不同,毛衍负虽然早有防备,这一开打,却发现对方实力也很强劲,自己竟然一时无法取得绝对的优势。 在毛衍负眼前,那一对金刚鞭竟然真的如同灵蛇一般,能够弯曲,还能够缠绕,这可不是一般的金刚鞭!莫非长臂军官也会法术?那可不妙,要知道法术是毛衍负的弱项,最起码比他的枪法要弱得多。 第一百二十二章:险胜 雨闻在一旁也看出了端倪,一般情况下,毛衍负这一下爆发,肯定能直接压倒对方,就算不能马上取胜,也能让对方失去抵抗能力,没想到此刻成了胶着战,在接下来的几十个回合里,如果毛衍负在枪法上无法取得优势,对方又是法术的高手,那毛衍负肯定是要吃亏的。 沙本善和凌金虽然没有看到这些,却也知道毛衍负一时不可能取胜,不由都有些焦急,替他捏了一把汗。 那长臂军官这一番较量下来,也对自己有了信心,眼前这个小子虽然一路上过关斩将,但似乎对这昊武枪不是很了解,用起来不是很顺手,想到这儿,他的嘴角不由露出一丝笑意。 这丝笑意在毛衍负看来无异于嘲笑,他顿时怒火中烧,士可杀不可辱,心头一股无名火噌地一下冒出来,一头乱发也霍地一下爆开。他将全部内力注入昊武枪,昊武枪顿时迸发出一缕一缕烈焰,箭雨一般射向长臂军官。 长臂军官没想到对手有如此爆发力,不由一怔,手下也松懈了几分,攻势顿时被迫缓了下去。毛衍负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反击的良机,当即脚尖轻点,左右脚互踩,整个人朝着长臂军官飞了过去。 昊武枪带着呼啸之声直奔长臂军官的面门,但他虽然被逼得攻势放缓,却没有失去基本功,眼见那一枪劈空刺来,心中一沉气,长啸一声,双鞭齐出,直接迎着枪尖冲了上去。这便是兵法中常用的“进攻是最好的防守”,雨闻看出了他的企图,连忙提醒道:“毛毛小心!” 但毛衍负的攻势已成,无法回手,昊武枪已经和双鞭缠上,那双鞭就像两条蟒蛇一般,一扣一绞,直接将昊武枪的枪杆牢牢卡住。 长臂军官这一招虽然巧妙,却也很冒险,昊武枪的余威催着枪尖继续向前冲出一截,险些就刺入长臂军官的胸膛,饶是他功力深厚,用双鞭硬生生挡住了这一枪。 长臂军官已无退路,再后退一寸,枪尖就会刺入胸膛,毛衍负也没有退路,他一后退,对方的双鞭就会趁虚而入,自己就彻底失败了。 毛衍负很清楚自己此刻的情形,虽然双方交手没有多少回合,但对方的实力已经足以让自己筋疲力尽。那长臂军官虽然不是江湖高手,但是久经沙场考验,尤其擅长防守反击和严密布局,如果打持久战,更是不在话下。毛衍负身为武林高手,往往是集中火力,一击而中,但如果一击不中,陷入持久战,那是大大的不利的。 毛衍负此时更不多想,尽管体力明显有所下降,精神却无比亢奋,毕竟很久没有遇到如此强劲的对手了。少年轻狂的脾气瞬间爆发,毛衍负猛地爆出一声大喝,双手猛一交错,将昊武枪的枪身急速旋转起来。 长臂军官被他这一喝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对手在如此艰难的局面下还有如此爆发力,手上顿时觉得有些不妙。 那一杆被自己双鞭牢牢扣住的昊武枪瞬间有了生命,正像一条巨蟒一般搅动挣扎,企图摆脱双鞭的禁锢。究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长臂军官见招拆招,双手也瞬间加力,加固了对昊武枪的封锁。 周围的人看着这一幕,也都是触目惊心,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激烈的对抗。那些士兵们知道长臂军官的厉害,以前不管对付什么敌人,也没见头领如此费力。雨闻这边更是惊讶,他们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之前打败过那么多武林高手,虽然沙本善和凌金对毛衍负的真正实力不是很清楚,但雨闻是很清楚的,自己这个儿时的玩伴多年未见,却在世外高人的培养下俨然成了当今天下可以进入前十名的高手,没想到在对阵这个长臂军官竟如此吃力。 其实雨闻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要不是他送给毛衍负昊武枪,说不定毛衍负早就获胜了。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原本毛衍负凭借自己的一身妙法,完全可以克制长臂军官的兵器。但雨闻把昊武枪给了毛衍负,这对阵一下就成了兵器对兵器,而不是法术对兵器,等于是把毛衍负的强项变成了弱项,以弱对强,又怎能轻易取胜? 毛衍负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他也多次想使用法术来扭转局面,但是他的双手都在昊武枪上,对方凌厉的攻势也让自己根本无暇腾出手来使用法术。最要紧的是,这昊武枪是自己的雨少爷最心爱的兵器,现在送给自己来迎敌,如果自己把昊武枪丢弃或者弄坏了,是绝对无法交代的。这些心结困扰着毛衍负,他自然更加无法集中注意力对付长臂军官了。 但眼下双方已经胶着在一起,胜负在此一举。 只见那昊武枪和双鞭都渐渐变了颜色,那是在双方强大的内力下的效果。忽然,空中迸发出“锵”的一声脆响,无数道光芒照得所有人的眼睛都晃了一晃。 待众人恢复视力,却见那双鞭已经碎成数截,掉落一地。而昊武枪仍旧完好无损,反而比之前更加明艳,毛衍负也不多说,当下顺势将昊武枪横过来用力一扫。 这是最后的胜利一击,他没有用上全力,毕竟惺惺相惜,不想伤对方性命。昊武枪在旋转加横扫的合力下,呼啸而出,一下把长臂军官扫倒,摔在地上。 漫天的暮云熙熙攘攘,夕阳已经落下,月亮悄悄探出了头。数百人的军匪方阵鸦雀无声,他们没有想到战斗会以这种方式结束,也没想到自己战无不胜的头领会瞬间落败。 长臂军官躺在地上,似乎受了伤,也可能是耗尽了气力,反正是起不来了,他输人不输阵,傲然对毛衍负道:“我输了,你废我武功吧。”他的声音透出无比的悲凉,脸色也似乎瞬间老了几十岁。 刀疤军官连忙阻止道:“不可!少侠手下留情!” 他虽然说话,但是没有行动,因为他虽然非常关心自己的战友,却更重视军人的荣誉,不想破坏了刚才定下的规矩。单挑就是单挑,说过不以多欺少,就绝对不会食言,不然的话几百人一起冲上去,当然是可以取胜的。但一旦那样,不仅自己颜面尽失,整个七杀团也无法在江湖上立足了,长臂军官也不会原谅自己的。 其实刚才毛衍负也觉得自己就要输定了,没想到最后翻盘竟然还是靠这昊武枪。因为昊武枪是数百年的神兵,在坚韧度、破防力等方面远远强过长臂军官的金刚鞭。虽然这一对金刚鞭也是当代最有名的工匠打造的,不是一般的兵器能比,但和昊武枪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所以,刚才双方都将内力注入兵器之后,昊武枪爆发出的威力就远远大过了金刚鞭,才能将其奋力震碎。 刀疤军官和长臂军官都不认识这昊武枪,当然也不知道其中的奥妙,只知道对方已经胜出。他们兄弟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虽然也打过个把败仗,却还没有在单挑的情况下输过。心高气傲的他们不知道如何面对几百名部下,也不知道如何收场。 一旁的雨闻、凌金和沙本善却是万分惊喜,就在几分钟前,谁也没有想到明显处于劣势的毛衍负会反败为胜,纷纷露出笑容,上前恭喜毛衍负。 毛衍负却是很清楚自己如何取胜的,便对长臂军官道:“我们只是比武,不是决斗,输赢也有运气的成分在,你又何必介怀。” 第一百二十三章:入城 长臂军官这才一脸感激地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几名亲兵正要上前搀扶他,被他示意退开。刚才那一枪已经砸断了他几根肋骨,一口淤血正在口中徘徊。可他毕竟是几百人的头领,一贯以来的骄傲和尊严让他把这口淤血和胸口的疼痛硬压了下去。他静静地走回坐骑旁边,吃力地爬上马,调整着呼吸,恢复着气力,一声不吭。 刀疤军官关心地看了看自己的同伴,却没有过去,他知道长臂军官视尊严更甚。如果自己现在过去帮他,或者嘘寒问暖,反而会显得长臂军官太无能,那他是绝对不能忍受的。所以他只是静静地观察着,见长臂军官除了气息有些不匀之外,并没有其他异样,才放下心来。 但他还面临一个难题,就是如何收场。眼下对方已经胜了一场,按照刚才长臂军官夸下的海口,他原本是要打败毛衍负之后,再依次打败另外三个对手的。可他眼下的状况怎么可能打败他们三个,别说打,就是上去说句话都困难了,在这个局面下,自己根本不知道如何开口。 对方也没有开口,其实按往常的风格,要是对方太过嚣张,而自己又获得胜利之后,雨闻肯定会上前嘲讽几句,凌金更是不会错过这个取笑对方的机会的。 不过,眼前这个对手很值得尊敬,刚才毛衍负也胜得有些侥幸,雨闻他们也是懂规矩讲道理的人,所以也没有得寸进尺,没有借着刚才长臂军官的海口去挑衅,也没有对毛衍负刚才的获胜点评一二。 他们只是静静地望着对方,对方也静静地望着自己,双方陷入了奇怪的沉默。 良久,那长臂军官已经调匀了呼吸,缓缓开口道:“我输了,你们走吧。” 每一个字都显得无比艰难,他虽然要面子,却不会死不认输,因为输赢大家都看见了,如果死不认输,反而会更没面子,敢于承认输赢才是真汉子,这道理他还是懂的。 这话也只能由他来说,所以刀疤军官刚才一直没有开口,就是等自己的兄弟表态,眼下长臂军官既然如此说了,他也立刻高高抬起胳膊。 二人身后的方阵顿时左右散开,默默静立,不发一言。 雨闻他们一行四人便朝两位军官抱拳一谢,也不多话,当下赶着马车继续上路。 四人行了数日,来到一座城池。城门上赫然刻着“久久城”三个大字。 沙本善笑道:“还有这么土的名字。” 雨闻介绍道:“这名字虽然土,却是很有来历的。久久城是金云州最大的城池之一,人口百万,也是个战略要地,光兵马就有十万之众。这里是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物产丰富,商业繁华。” 凌金便道:“那我们可以好好休息补充一下了!” 沙本善道:“你是不是又想去购物啦?” 凌金道:“那是当然啊,到金云州最大城池,不购物,难道还养鸡啊?” 毛衍负道:“女人啊。” 凌金嘴巴一撇,道:“女人怎么啦?你把话说清楚。” 毛衍负忙解释道:“女人啊,就是好!” 沙本善和雨闻一听,顿时哈哈大笑。凌金白了他们一眼,不再理他们。 四个人驾着马车大摇大摆进了久久城,刚找了间最大的酒楼,名叫万豪酒楼。可东西还没放妥,凌金便迫不及待去购物了。剩下的大包小包害三个少年搬了半天,总算安排妥当,他们才好好吃了一顿,然后去旁边的浴池泡澡。 这个浴池十分气派,各项设施都很齐全,环境也很优美,客人非常多。沙本善、雨闻、毛衍负好久没有好好洗个澡了,连忙脱去衣物,一头扎进了浴池。屋外寒风凛冽,浴池里却是热气蒸腾,这个对比度让泡澡显得更加畅快,他们三个人惬意地躺在水池里,无比开心。 对于雨闻来说,这种浴池都不算是最好的,可沙本善从小到大,也从来没如此泡过澡。在莫愁峰上都是洗山泉的,冬天也最多弄个浴桶,搞点不冷不热的水,大师兄有时候还在水里搞鬼,冻得沙本善瑟瑟发抖。想想都是辛酸的回忆啊,眼下这么泡着,沙本善觉得人生就当如此,夫复何求? 雨闻看见沙本善这陶醉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瞧你这德性,跟没洗过澡似的。” 沙本善闭着眼睛享受这温暖,也不看他,道:“你们富贵人家当然不知道我们穷苦孩子的生活,这简直太奢侈了。” 雨闻哈哈一笑,道:“这种澡,我以前可是天天泡,泡到身上都起茧子了,你泡上几天也会厌烦的。” 毛衍负也假装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到底是山里的野孩子啊,没见过世面。” 雨闻没心情闲聊,他更担心龙姑娘的安危,道:“毛毛,我们现在离智虚国还有多远?” 毛衍负在水池里翻了个身,把双臂搭在浴池边上,仰头看着屋顶,道:“我们这一路已经走了六七百里了,不出意外,再走一两天就能到边界了,过了江,就是智虚国。” 雨闻嗯了一声,道:“不知道龙姑娘现在怎么样了?我们一个个在这里泡着暖水澡,她却在囚牢里受苦,想想真不应该。” 毛衍负劝道:“雨少爷,你别多想了,我们就算不泡澡,她也是在囚牢的,我们已经快马加鞭了,也不急于这一刻。你想,我们养足精神,才能更快赶路,才能更快到达垂云塔,如果我们一味赶路,那些马匹也受不了啊。” 沙本善道:“是啊,可惜我们人太多,本来如果只有一两个人的话,我用腾云诀也能更快到达,但人少了又怕救不出龙姑娘。” 雨闻道:“腾云诀固然方便,可是消耗真气太多,我们还要你保存实力用来解救龙姑娘呢。垂云塔防备森严,我们如果贸然冲进去,不但救不出龙姑娘,还会逼得敌人对她下毒手也说不定。” 毛衍负道:“对,我们就要制定个详细稳妥的计划,然后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雨闻道:“现在我们对垂云塔的情况一无所知,只有到那里,摸清敌情之后,才能再制定计划。” 沙本善道:“雨兄不要着急,我们该休息的时候就好好休息,不要多想其他事,该赶路的时候就拼命赶。如此,才能事半功倍,不然泡澡的时候想着救人,救人的时候就想着泡澡了,那可麻烦。” 雨闻被他这玩笑逗乐了,道:“呵呵,也对,我们的马匹还在吃草呢,等它们补足体力,我们在这久久城里休息一晚,再继续赶路。” 毛衍负不忘调侃凌金,道:“还要等那凌姑娘购物结束呢,她可比马吃草料要慢得多、贵得多了。” 沙本善和雨闻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几条街外,凌金忽然打个了大喷嚏。她的对面,是个首饰店的柜台。 老板关心道:“姑娘你可要注意身体啊,这久久城的天气可凉着呢。” 凌金悻悻道:“我没感冒,这是那几个臭小子又在背后调侃我呢。哼,看我回去不好好教训他们!” 老板道:“姑娘你买这么多首饰是自己用吗?” 凌金道:“嗯那,大部分都是自己用,还有一些是送给姐妹朋友的。” 老板道:“这么多你用的得完啊?你可真是我见过最阔气的客人了。” 凌金笑道:“你不知道啊,我已经很久没有购物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河马 凌金这一番采购,把身上的银子几乎都用光了,当她带着大包小包回到万豪酒楼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 万豪酒楼前,人头攒动,车马塞道。凌金定睛一看,糟糕,都是官兵!他们已经将酒楼完全包围了,看上去至少有一两千人。四周的街道已经被清空,都站上了官兵,百姓们都被赶回了家里,仍有不少人偷偷打开门缝和窗缝看热闹。凌金连忙把买来的东西寄存在旁边一家杂货铺里,悄悄地向酒楼靠近。 万豪酒楼大门前,一名骑马的武官趾高气昂地来回走着。酒楼上的阳台上,沙本善、雨闻、毛衍负正静静地看着这武官在装酷,他们三人一点也不慌张,就像在阅兵。 那武官高声对着酒楼里的人喊话道:“无邪军团办事,闲杂人等回避!” 他话音一起,四周的千百名官兵就跟着起哄,兵器碰撞声、呼喝声此起彼伏,但都没有盖过武官说话的声音。 酒楼上,毛衍负撇了撇嘴,道:“这又是哪路货色?什么无鞋军团?难道是不穿鞋子的军团?” 沙本善听他这么一曲解,不由大笑起来:“哈哈哈!无鞋军团!没有鞋子的军团!哈哈哈!” 那武官一听这笑声,便抬头望上去,正看见沙本善的目中无人之态,心下愤怒,道:“你这小子是什么人?胆敢嘲笑我们无邪军团的威名!” 沙本善什么货色没见过,怎么会怕他的威胁,当下傲然道:“哟,你要问我是什么人?应该先报上你自己的名号啊,你又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问我?” 那武官冷笑一声,道:“你大爷我乃御赐金牌护卫、第八届金云州十项全能比武总冠军、久久城近卫军大统领、无邪军团总司令,何马何大将军!还不快快下来受罚!” “哟,头衔还挺多呢,还总冠军?你到底是当官的,还是当兵的,还是体育健将啊?搞长长一溜名号跟懒婆娘的裹脚布似的,还以为自己很威风呢?”沙本善毫不留情地嘲笑起来。 毛衍负也跟着调侃道:“河马大将军?那你的副手是不是野猪大将军啊?哈哈哈!” 他二人一唱一和,雨闻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何马气得够呛,当下一挥手里的宝剑,指着三人道:“大胆狂徒,不知天高地厚,看我不收拾你们,我就不姓何!” 毛衍负不依不饶:“哈哈,不姓何,难道改姓种吗?种马?哈哈哈!” 这下连何马身后的士兵们也有一些忍不住笑了起来。何马回头怒目而视,他们才不敢继续笑。 何马又把脸朝向酒楼上,宝剑一指,下令道:“放箭!” 话音刚落,正对着酒楼的那条街道上立刻涌出一个弓箭手方阵来,齐刷刷蹲下、举臂、拉弓、放箭,顿时,箭如雨下,直朝三位少年泼了过去。 沙本善、雨闻和毛衍负不慌不忙地向后一撤,躲开了第一波的攻击。前方木头碎裂之声不绝于耳,噗噗噗噗,窗户上、栏杆上瞬间插满了弓箭。 何马挥舞着宝剑,疯狂地继续下令:“射!给我射!射光所有的弓箭!” 那些弓箭手们不敢怠慢,纷纷争先恐后地把自己箭带里的箭统统放了出去。几番箭雨下来,万豪酒楼外墙和三楼的门窗上已经变成了刺猬,连悬在三楼墙外的“万豪酒楼”的牌匾也因为插了太多的弓箭,承受不住重量,从三楼掉了下来,差点砸到何马大将军。 何马怒道:“你们这群蠢猪!让你们射人,你们射个牌匾有屁用!” 不过他一转念,那三个小子似乎没有声音了,莫非已经被射死了?他正幻想的时候,就听头顶传来一阵破窗之声。万豪酒楼三楼的门窗同时碎成千百片,从中飞出三个矫健的身影,似大鹏展翅一般居高临下朝自己扑了过来。 沙本善他们三人有如神兵天降,不仅吓了众人一跳,更令弓箭手们感到不可思议,刚才那么多弓箭,就算是只苍蝇,也没有缝隙可躲,他们三个居然没事。更令他们惊讶的是,这三个人不仅没事,还不趁机逃跑,反而冲了出来。 看他们这架势,是要擒贼先擒王了,但何马是何等狡猾,他虽然功夫不怎么样,逃命的本事可是一流的,不等左右护卫上千保护他,他就已经像条泥鳅一样从马上哧溜一下蹿下地来,钻进了官兵的人群中。 沙本善悻悻道:“还真是能溜啊。” 毛衍负也道:“跑哪去了?你们看见了吗?” 雨闻道:“没看到,动作太快,都没看清楚。” 沙本善道:“算了,算他运气好,我们杀出去先。” “好!”雨闻和毛衍负齐声应道,同时发力,将周围冲上来的几十名官兵打飞,各自抢来一匹马。 沙本善也骑上了何马的坐骑,一声“驾”,就从人群中踩了过去。 这时,街道一角传来何马气急败坏的声音:“别让他们跑了!统统给我上!给老子杀了他们!杀一个,赏金五千两!官升三级!” 这可是极其丰厚的奖赏,丰厚到足以让官兵们不顾身家性命,也不顾实力悬殊,只见千百人的队伍哗的一声沸腾起来,争先恐后的朝沙本善他们三人涌来。 沙本善他们骑在马上,虽然有居高临下的优势,速度也比步兵要快,可是在这狭窄的街道里也施展不出来,那些官兵被奖赏冲昏了头脑,根本不顾死活地挤上来,堵住了去路,马匹也不敢乱冲,纷纷在原地来回徘徊。 沙本善道:“既然不让走,就好好陪他们玩一把!” “好嘞!”雨闻和毛衍负高声应道,当下施展平生所学,各显神通,如狼似虎地杀进千军万马中。 他们三个经过温泉浴的洗礼,早就恢复了大部分的真气和精力,之前的疲劳早已挥之一空,眼下正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而那些官兵虽然号称什么无邪军团,其实不过是浪得虚名之辈,甚至连之前那群拦路抢劫的七杀团还不如,平日里在久久城里为非作歹惯了,从来不操练,所以刚才那群弓箭手射光了所有的箭支,也没有一个人射到目标的。虽然训练有素的弓箭手也未必能射到沙本善他们,但刚才那几十波箭雨,他们三个人根本都没有出力抵挡过,只是轻轻一躲,就尽数躲过了,这箭术水平可想而知。 无邪军团的其他兵种也是如此,都不堪一击,沙本善他们轻轻松松,就在片刻间将这千百人杀得屁滚尿流,抱头鼠窜。 街道上躺满了哭爹喊娘的官兵,沙本善他们也不和他们废话,当下催动马匹,朝城门冲去。 何马早就跑到将军府,调来了一大批援军,继续追杀沙本善他们。这次他们出动的是骑兵,何马也知道自己的士兵不是这几个少年的对手,唯有在数量上争取绝对优势,于是他调动了久久城几乎所有的骑兵,一起来追杀他们。 久久城虽然是座超级大城,可是城市建设一直不给力,大小街道几百条,没有一条能同时容得下两辆四乘马车的。这可和它超级大城的身份全然不配。在平时也不大体现得出来,但到这个时候就很明显了。要知道何马调动的是整个久久城所有的骑兵,少说也有上万人,上万匹骏马同时奔跑在街道上是什么感觉?上万名全副武装的士兵齐声呐喊是什么场面?那可是地地道道的万马奔腾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出城 这些马争先恐后地冲在街道上,你推我挤,你踩我踏,你嘶我叫,你踢我咬,瞬间乱成一团,不少马匹被后面的马匹赶上,踩在脚下,还没遇到敌人呢,自己就死伤无数了。 何马换了匹高头大马,在后面督战,见此情形,顿时气得暴跳如雷:“蠢货!废物!笨蛋!都给我让开!” 那些骑兵和马匹都在心想,老子也想让开啊,我们都让开了,你一个人去追他们三个高手啊!你打得过吗? 他们心里是这么想,可脚下根本不听使唤。眼前是一股巨大的人马的洪流,谁也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只能看别人的脚法和自己的运气了。 沙本善他们早已跑出老远,转眼来到城门前。 何马已经下达了封锁全城的禁令,所以城门紧闭,五百名弓箭手正拈弓搭箭地等着他们。 雨闻快马加鞭,跑到了最前面,头也不回地对沙本善和毛衍负道:“弓箭手交给我,你们去打开城门!” 只见他施展出从小训练出的马术绝活,一边用力在马屁股上抽了几鞭,一边将整个身体俯下,紧贴马身,从正面望去,根本看不到人,只见一匹马。 那些弓箭手一时看见一匹没有人骑的野马跑来,自然不会开弓,等他们发现马的侧面贴着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此时马匹距离城门不到两百步,雨闻一声唿哨,从马的侧面一跃而起,似一只巨雕,从天而将,直扑弓箭手的阵营。 弓箭手们十分郁闷,刚才明明只看见一匹马,现在马上又飞出一个人来,而这个人又飞得如此快,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只见雨闻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昊武枪已经握在手中,凌空飞转手腕,昊武枪顿时舞出无数朵枪花,像一大波箭雨一般,抢先射向城门前面的五百弓箭手。 等弓箭手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昊武枪的枪气已经戳倒了几十名弓箭手,剩下的人慌忙开弓还击,但他们射出的箭都被昊武枪的枪花一一挡开,根本伤不着雨闻分毫。 弓箭手们一波攻击下来,竟然没有一支箭射到雨闻的,他们中不少人已经傻眼了,还有一部分人又从背上抽出一支箭,准备进行第二波攻击。 雨闻当然不会给他们第二次机会,人已从空中落在地面,距离弓箭手们不足十步。他手臂一抬,昊武枪横扫过去,像一把巨型的扇子,在弓箭手们面前掀起一阵狂风。 那些弓箭手还以为雨闻要用昊武枪扫死他们,纷纷吓得捂住了眼睛。这个动作十分可笑,如果真是要扫死他们,捂住眼睛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昊武枪只是扫他们眼睛?但他们的智力有限,也只能做出如此的反应了。 可惜雨闻不会像他们那么笨,他根本不是冲着他们的人而去的。只见昊武枪在空中扫过一个扇形,直扑弓箭手们面前的地面。 只听“嗤啦”一声巨响,仿佛天空闪过一道霹雳,将整个地面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这一扫的威力非同小可,雨闻聚集了身上百分之九十的真气,昊武枪顿时将地面扫出一个数丈宽的大坑来。 一时间,沙尘飞扬,泥土深陷,那几百名弓箭手猝不及防,虽然捂着眼睛,仍是像下饺子一样纷纷落入那个大坑之中。 那边沙本善和毛衍负齐声叫好,马不停蹄地从那大坑上一跃而过。当马匹还在空中飞跃的时候,二人已经离鞍而起,一人画着太极圈,一人挥着肉掌,齐声暴喝:“开!” 在几百名弓箭手傻乎乎的眼神的见证下,一紫一金两个大光球呼啸着朝城门飞去。 久久城既然号称金云州最大的城池之一,那城门自然不是普通城池能比的。之前在留客关的时候,沙本善曾经打破过一次城门。但那个城门和眼前这个久久城的城门相比,无疑一个是厕所门,一个是监狱门。 这座城门高达十余丈,宽也近十丈,从上到下一共横着十五根巨大的木闸,每一根都有上千斤重。面对这么一个铜墙铁壁,就是当今世上最强悍的大力士,恐怕也只能将其中一根木闸勉强推动,举起是不可能的。至于要将这所有木闸全部打断,恐怕只有来一次山洪暴发,或者火山喷发,才有可能实现。 沙本善和毛衍负既不是山洪,也不是火山,但他们却有这般能量,竟然一击之下,就将整个城门打开了! 这件事十分蹊跷,多年以后,记载这段历史的史官写道:是夜,沙本善变身成超级赛亚人,浑身散发着紫色光芒,一人独自折断了八根巨型木闸;毛衍负变身成巨型狼人,浑身散发着金色光芒,一口气咬断了七根木闸,那久久城城门上的十五根巨型木闸在两位神人的联手攻击下,顿时七上八下,七零八落,灰飞烟灭,城门就这样被打开了。 因为这些史官当时都没在场,所以他们只能从目击者嘴里道听途说,而那些目击者就是被雨闻吓傻了的弓箭手们。他们眼里已经把雨闻看成了神人,对于专心攻击城门的沙本善和毛衍负根本无暇顾及,就算看到了也自然把他们当成了神人,对于神人的行为,他们只需要看结果,根本不用考虑过程,过程用想象来填空就可以了。 实际上,沙本善不是超级赛亚人,毛衍负也不是巨型狼人,他们只是普通人,不过他们一个会太上无为心法,一个会东海幻术。而且他们当时用了巧妙的攻击方式,城门固若金汤,他们又是凡人,不可能靠硬拼来打开。如果直接将威力施展在这城门上,是根本不可能撼动分毫的,于是他们在攻击前已经计划好了,两人一同施展各自法术中最适合这道城门的一招。 沙本善用出的是太上无为心法的“消融诀”,这消融诀可以利用真气输出腐蚀性液体,让目标瞬间消融。 毛衍负则用出了东海幻术中的“心控术”,这心控术可以暂时控制目标的心智,让他听从施法者的指挥。 沙本善的目标是那些木闸的中间部分,在消融诀的作用下,那些齐腰粗的木闸纷纷被拦腰腐蚀,自行裂开,大门自然就没有了格挡。但这还不足以把大门打开,因为还有铁链控制的门轴,这就要靠毛衍负的心控术了,他让把守城门的卫兵们听从他的指挥,拉动铁链,把大门缓缓打开,又将大门外的吊桥缓缓放下。 这一切就是在这不知不觉的法术中完成的,但由于二人从马背上起飞时惊天地泣鬼神的气势和喊叫声,让那些弓箭手以为他们是凭借蛮力将门打开的,自然把他们神话了。 这两个法术都很消耗真气,所以大门打开后,他们三个人也不敢久留,立刻上马朝城外跑去。 后面带着大队人马追来的何马大将军见到满地哀嚎的弓箭手和左右洞开的城门,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已经调动了久久城几乎所有的骑兵,刚才在万豪酒楼已经颜面尽失,如果这一万名骑兵都无法擒住他们,他这大将军也不用当了。 但他毕竟是个江湖老手,没有错过一丝机会,此时吊桥虽然已经放下,但还没有完全落地,呈一个斜角朝外仰着。沙本善他们三人也没有完全出城,他们只是跑过了城门,正在门洞之中,马上要冲上吊桥了。 何马马上高声大喊道:“一群蠢猪!快给我拉起吊桥!快拉起吊桥!” 第一百二十六章:会师 何马大将军这一声“蠢猪”是下属们听得最多的一句口头禅,所以比什么声音都如雷贯耳,辨识度极高。刚才被毛衍负的心控术控制了心智的守卫们顿时醒了过来。毛衍负的功力毕竟有限,真气又用掉不少,所以没有办法与何马的当头棒喝相提并论,败下阵来。 那些守卫一醒过来,马上扯动铰链,吊桥立刻咔咔响着上升起来。 沙本善惊呼一声:“不好!” 雨闻道:“砸碎吊桥!” 毛衍负道:“没用啊,下面是数十丈宽的护城河,我们又不会游泳,会游泳也是下得去上不来啊!” 沙本善道:“废话,这么冷的天,下去也是冻死了。” 看着勒马被困的三个少年,何马大将军哈哈大笑,道:“你们已经是瓮中捉鳖啦!还不快快下马受降!” 雨闻垂着眼皮道:“拜托,我们是瓮中捉鳖的话,那对象就不是我们自己了。还自称大将军呢,一点文化都没有,这叫你们瓮中捉鳖了!” 何马白了他一眼:“少废话,老子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你们死定了!” 说着,何马大将军一挥手,身后上万名铁骑兵发出一声暴吼,如离弦之箭一般朝三位少年冲了过去。 就在这千军万马的见证下,数十个黑色的小火球瞬间飞向城头,不偏不倚,刚好一个一人,纷纷打在那几十个拼命拉动吊桥铰链的守卫的身上。那些人就像热锅里的癞蛤蟆一样,被烫得哇哇直叫,手舞足蹈,拉着铰链的手自然尽数松开了。 失去了人力控制的铰链盘架刷刷地急速转动起来,眼看就要被彻底拉直的吊桥瞬间掉了下来,砸在地上,发出“轰隆”一声巨响,扬起漫天尘土。 何马一看情况不妙,连忙下令道:“投枪!” 只见那上万名骑兵几乎同时将手里的长枪奋力掷出,一万支长枪密密麻麻地划过夜空,一万道抛物线齐刷刷落在吊桥之上。 笃笃笃笃!噗噗噗噗!咔咔咔咔! 那吊桥也就数丈宽,哪容得下一万支锋利的长枪?瞬间被这汹涌的攻势戳成了碎片,变成一块块木屑,掉落护城河中。 “给我上!收了他们!”何马得意地狂叫着。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震惊了,只见那三个已成瓮中之鳖的少年竟然纷纷跳下马来,然后其中一名少年画了几个太极圈。骑兵们还以为他要发动垂死挣扎的反击,冲在前面的几个纷纷捂住脸,可他们并没有攻击。而天边不知怎么飘来一片巨大的云彩,那三个少年竟然跳上了云彩,飞过护城河,升空而去! 最震惊的还是何马大将军,他动用了自己所有可以动用的力量,还是让敌人给跑了,这件事将会一传十十传百,成为他当官生涯的一个莫大的污点,永远抹不去。就算久久城城主不怪罪下来,他也没有什么威信了。 没错,正是沙本善用上最后一点真气,勉强撑起腾云诀,将三个人带过了护城河。毕竟是生死关头,再怎么艰难也要坚持到最后,沙本善这次消耗的真气比上一次在留客关消耗得还要多,但也是勉强把几个人带过护城河。他们没有飞多远,这腾云诀就失效了,三个人落在一片沙漠之中。 幸好刚才那一万铁骑用长枪阵把吊桥打碎了,所以他们就是想追,也过不了护城河了。沙本善他们哪怕现在走到久久城外,隔着护城河笑话何马大将军,他们也只能吹胡子瞪眼,无可奈何了。 当然,沙本善他们没那么小心眼,也没那么无聊,最主要是没那么精神。刚才的一战,他们都耗尽了真气和体力,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他们三个少年便躺倒在沙漠里,仰望着夜空,长舒一口气。月光淡如水,星辰弱如虫,寒风卷起迷雾,在沙漠上空盘旋,发出呜呜之声,仿佛隐藏在空气中的一只只看不见的怪兽。 休息了一阵子,毛衍负找来一些断木,在他们周围燃起了篝火,这不光是为了取暖,也是为了防御野兽。毕竟他们现在已经筋疲力尽了,如果再来什么敌人,他们可吃不消。 火光烧得很旺,驱散了上空的雾气,也驱散了远处虎视眈眈的野狼。 沙本善忽然想起什么,道:“哎呀,凌姑娘不知道怎么样了!” 雨闻道:“放心吧,她那么机灵,不会有事的!” 毛衍负道:“她应该还在久久城里购物吧?” 雨闻道:“你开什么玩笑,这都什么时辰了,哪还有店铺开门的?” 沙本善道:“我们刚才在万豪酒楼被围的时候,我还看见她在对街拐角呢,她应该没有被敌人发现。” 雨闻道:“可是出城的道路都被封锁了,吊桥都被打碎了,她恐怕一时半会也出不来了吧?” 沙本善不禁担心起来:“这可如何是好?” 说着,他就要起身往回走。 毛衍负道:“沙兄,你这是干什么?难道还要杀回去不成?” 雨闻道:“沙兄,你先休息一下,等我们精力和真气恢复了,再杀回去也不迟,现在去等于送死。” 沙本善一想也有道理,凌金或许本来就没有被敌人发现,自己这么冒冒失失闯回去,说不定自己被抓了,还要连累凌金替自己担心。 三个少年在这里说着,火光中却出现一个人影,身姿摇曳,步履轻盈。走近一看,笑颜如花,不是凌金还能是谁。 雨闻道:“哎呀,凌姑娘你可算来了,把我们沙兄给急得都睡不着觉了。” 他这一语双关的,害得沙本善脸都红了:“瞎说什么呢?我们又没睡觉。” 毛衍负跟着起哄道:“哈哈,还不承认,自己身上真气都没恢复,就想着去救人家凌姑娘呢。” 凌金听他们这一说,便知道了沙本善关心自己的安危,心里自然无比感动,嘴上却调侃道:“哼,等你们来救啊,我早就被千军万马踩成肉饼啦!” 雨闻道:“凌姑娘你一身绝技,又长得如此美貌,人家千军万马别说踩不死你,就算能踩死,也舍不得啊!” 凌金道:“你雨公子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么贫啦!” 沙本善不好意思再继续讨论关心凌金的话题,便打岔道:“咦,刚才明明看你还在城里,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那城门和吊桥不是都被毁了吗?” 凌金一戳他的脑袋,道:“你傻啊?哪个城只有一个门的啊?南门被毁了,我从东门不会出来啊?” 毛衍负道:“可是那何马大将军不是宣布全城戒严了吗?你怎么能混出来的?” 凌金指着他们三个人,道:“你当我像你们几个人一样,天生就长着一副通缉犯的脸啊?人家戒严要抓的是三个大老爷们,我一个姑娘家,要出门,他们凭什么拦啊?难道你们还会变性不成?” 这一番话说得有理有据,三人顿时没法反驳,只好改为恭维。雨闻抢先道:“那是那是,凌姑娘花容月貌,倾国倾城,谁见了都会动心,哪会阻拦啊?” 毛衍负也道:“凌姑娘不光人长得美,头脑也聪明,这点小困难又怎么会难住你。” 沙本善嘴笨,但也不想错过这个赞美的机会,便道:“凌姑娘你……” “你个头啊你,他们嘴上没安好心,你也想学坏是不是?”凌金说着就要来揪沙本善的耳朵,逼得他连连躲闪,一不小心踩到了火堆上,烫得嗷嗷直叫。 几个人笑成一团。 第一百二十七章:反射 打闹了一阵,雨闻道:“好了好了,不闹了,我们还要办正事呢,现在我们的马车行李盘缠什么都落在久久城了,眼前只有三匹马,后面的路怎么走要好好商量下了。” 毛衍负道:“还能怎么走,当然是骑马赶路啦!” 凌金道:“谁说行李都落在久久城啦?我这带的是什么?” 说着,她一指身后。沙本善他们朝那里一看,乖乖,慢慢一拖车的衣服、首饰、小玩具等等。 雨闻差点没晕过去:“凌姑娘,你这是什么玩意啊?” 凌金一脸无辜道:“我白天不是去购物了吗?” 沙本善傻眼:“你走私啊?买这么多干什么?” 毛衍负道:“凌姑娘,我们这是赶去救人啊,不是去旅游,你带这么多东西,我们怎么赶路?” 沙本善又想到了什么:“对了,我们的盘缠你不会全用掉了吧?” 凌金道:“当然全用掉了,还不够呢,我还报了雨公子的名号,赊了一笔钱呢。” “你……”雨闻要吐血了。 后来,三个人好说歹说,才说服凌金到下一座城池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卖掉,换成盘缠,以便后面赶路和生活。但条件是将来救出龙姑娘后,雨闻要双倍补偿凌金这些东西的价值。 四个人在沙漠里将就着休息了一晚,清晨起床,继续马不停蹄地赶路,很快就来到了金云州和智虚国的交界处。 前方是一座小村庄,离两国边界气韵江还有不到百里的路程,远远看去似乎有许多股黑烟冒起,沙本善隐隐有种不妙的感觉。 走近村子,映入四人眼帘的是一幕人间惨剧。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百余座房屋全部湮没在大火中,田间、路旁到处都是尸体,幸存者们在废墟中奔跑哭喊,清一色穿着乌黑铠甲的智虚国士兵正面无表情地追逐着猎物,肆意屠杀。沙本善不认识智虚国的士兵,但雨闻等三人都见过。 雨闻当下怒道:“智虚人太嚣张了,竟然杀到家门口来!” 说着,带头挺枪冲了上去。凌金和毛衍负也毫不犹豫地杀入敌阵。沙本善则直接发动了太上无为心法的“破碎诀”,将几名智虚国士兵撕成了碎片。 智虚国士兵们果然训练有素,当即反应过来,纷纷丢下没有反抗能力的村民,向沙本善他们发起了进攻,转眼就有几人冲到了沙本善面前。 他们也没见过沙本善,也不知道厉害,冲在最前面的那几个士兵根本不够沙本善玩的,有太上无为心法的帮助,沙本善即使骑在马背上也丝毫不影响发挥,眨眼间,那些智虚国士兵不是被自己的长枪戳了透心凉,就是被抛入火堆变成了烤红薯。 雨闻、毛衍负和凌金也杀得游刃有余,你来我往,左右开弓,瞬间解决了三四十个敌兵。 起先沙本善还担心凌金的安危,却发现凌金的战场应变能力远比他丰富,只见她祭起千丝绕,智虚国士兵们的兵刃砸在上面,叮当作响,却伤不得她一丝一毫。而她躲在千丝绕后面,举起长剑向外随便戳,一剑一个,轻松无比。 这时,村口的山坡上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列阵!” 沙本善循声望去,火光映亮那人的脸,是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骑在一匹黄马上,青甲白袍,腰悬长剑,看上去是这支智虚**队的指挥官。 所有智虚国士兵一听到指挥官的口令,便不约而同停下手中的事,迅速集合起来,排列成四个方阵,军容严整,杀气逼人。 接着,山羊胡子拔出宝剑向沙本善一挥:“攻!”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居然认准沙本善是四人之中最弱的,也许是因为沙本善一直骑在马上,没有近身肉搏的缘故,他便以为这个人不敢与他们正面交锋,是个远程攻击的弓箭手类的人物。 这四个方阵少说也有两三百人,他们斜举长枪,迈开齐步,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喊着谁也听不懂口号,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同时向沙本善碾压过来。 此时雨闻、毛衍负、凌金都各自对付着十几名敌军,抽不出手来。那些敌军因为正在作战,也没有加入这四个方阵。场上的局面瞬间变成了雨闻、毛衍负、凌金各对十几人,而沙本善一人对付三百人。 当然,这是不成问题的,沙本善根本不把这些凡夫俗子放在眼里,尤其是敌人,更是纸老虎。不过,在这些智虚国士兵的眼里,沙本善也一样是纸老虎,他们也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熊熊燃烧的房屋、横七竖八的尸体都不能阻挡这些智虚国士兵前进的步伐,他们保持着队形,昂首挺胸从火焰中走过,眼皮都不眨一下,偶尔有几个人被烧断的横梁砸倒,后面的人便会立刻上前补位,被砸倒的士兵如果腿还能动,转眼就从地上爬起重回战队,站不起来的也会跟在队伍后面爬着前进。 这简直是一支无所畏惧、不知痛楚甚至连医疗队都省了的“木偶”大军,若是刚出太上观、初入江湖之时遇到这样的阵势,沙本善肯定会被吓坏,不知所措,但在此之前,沙本善已经经历过各种险境的考验,比这更恐怖的对手见过不知道多少了,这点小菜自然不在话下。 凌金在一旁高声提醒道:“沙公子,你一人对付三百个,可要小心哦!” 沙本善淡定一笑,隔空答话道:“小菜一碟!不够我吃的。” 凌金笑道:“那要不要我给你送几个去补补啊!” 沙本善道:“不必啦,君子不夺人所好,那些菜也不够你吃的,再分给我,我可受之有愧啊!”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俨然不把这些敌人放在眼里。 指挥智虚大军的山羊胡子见此情形,也不生气,立刻将宝剑向空中一劈:“灭!” 四个方阵同时爆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智虚国的士兵们纷纷挺起长枪,发起了冲锋。 那边雨闻见沙本善还没动作,不由着急起来,大叫道:“沙兄快出招啊!别托大!” 沙本善微微一笑,手仍是按在马背上,没有动,眼睛却始终盯着离他越来越近的敌人,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十步…… 啪! 沙本善忽然祭起腾云诀,整个人应声而起,踩在云彩上腾至半空。 下方立时传来一**铠甲互相撞击和兵刃撕开皮肉的声音,咣咣咣……叮叮叮……噗噗噗…… 纵然前排有几名智虚国士兵及时反应过来,也挡不住后排众多同伙的惯性作用,四个方阵瞬间搅成了一锅浆糊。 有的智虚国士兵同时被数杆长枪插中,变成了一只只刺猬;有的智虚国士兵手上的长枪一下穿过几个同伙,就像糖葫芦,大部分智虚国士兵命丧当场。 “哈哈,乱炖行尸走肉!”凌金在远处看着这精彩的一幕,也不顾自己还在打,连连拍着巴掌直叫好。 幸存的十几名智虚国士兵对惨败毫无意识,只记得自己的使命,一骨碌爬起来,操起长枪直接向沙本善掷来。 这完全在沙本善的意料之中,沙本善在云彩上闪展腾挪,将长枪一一躲过,并且在它们落下之前,使出了太上无为心法的“反射诀”。 这反射诀就是能让来犯的兵刃和敌人沿着原来的路线反攻回去,在之前对付人贩子的时候沙本善就用过它,非常有效。只见这些长枪比那些智虚国士兵还要听话,齐刷刷调转矛头,直奔山羊胡子的方位。 第一百二十八章:宽容 “什么妖法?!”山羊胡子惊叫一声,翻身落马,摔了个狗啃泥。 他拼命扯开绊住双脚的白袍,连滚带爬地向远处逃去。其实他根本不必害怕,沙本善并没有要取他性命的意思,这十几杆长枪在他的操控下,自动排列成一圈,彼此间距一尺左右,像一只没有顶盖的笼屉,从天而降,无比精准地将山羊胡子罩在当中。 山羊胡子奔跑的惯性使他整个人径直撞在两杆长枪之间,身子过不去,脑袋却正好卡在里面,一时动弹不得,急得嗷嗷直叫。 这是沙本善第一次用太上无为心法活捉俘虏,连雨闻也不禁赞叹道:“哎哟嗬,你这心法都被你玩出花儿来了。” 沙本善谦虚地笑笑,轻松地和他们三个人一起消灭掉剩下的十几名智虚国士兵之后,便四散分开,开始帮助那些受伤的村民。 村子已经被彻底摧毁,剩下的人无家可归,总不能带着他们一起走,可也不能丢下他们不管,这附近很可能还有残余的敌人,危险随时还会再次降临。 沙本善望着这些毫无抵抗能力的幸存者,一筹莫展。 凌金看出了他的心思,道:“沙公子,你是担心智虚**队还有后续部队,这些百姓还要遭殃吧?” 沙本善道:“是啊,他们都是毫无反抗之力的平民。” 雨闻道:“要不我们把他们藏起来吧?” 毛衍负道:“可是藏起来不是长久之计啊,万一智虚人占领了这片土地,就算不占领,而是在这里驻扎个十天半个月的,这些百姓又如何在藏身之地生活下去呢?” 凌金灵机一动,对沙本善道:“你不是会腾云诀吗?把他们分批送到附近别的城池去,不是就安全了?” 沙本善点点头:“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不过他的腾云诀一次只能坐三个人,算上他自己,一次也只能运送两个人,实在太慢了。但也没办法,总比什么也不做强。 但他马上不用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因为村民们根本没有兴趣去逃难。 这些刚刚失去家园和亲人的受害者,衣衫褴褛,身上带着伤,不约而同地拖着残躯,相互搀扶着向遍地的智虚国士兵的尸体走去。 起初沙本善还以为他们要给那些奄奄一息的敌人补上一刀,以泄心头之愤。没想到村民们走到那些智虚国士兵面前,竟小心翼翼地将没有断气的智虚国士兵一一拖出,扶到一旁,给他们包扎起伤口来…… 沙本善等四人都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眼花了?这些智虚国士兵刚才不是还到处追杀他们吗?他们的房屋不是刚被智虚国士兵们烧毁吗?他们的亲人不是刚被智虚国士兵们杀死吗?他们是不是被打傻啦? “喂喂喂!你们在干嘛?!”凌金忍不住叫了起来。 村民们都在竭尽全力地救治受伤的智虚国士兵,对旁观者的质疑无暇顾及,连他们自己身上的伤也没空理会,他们的动作是如此的优雅,神情是如此的祥和,完全看不出刚被屠杀过的痕迹,甚至还有几个村民,竟走到长枪阵那儿,打算把山羊胡子给释放出来。 这沙本善可接受不了了,急忙冲过去扯住一个村民的胳膊,问道:“你们疯了吗?他是这些智虚国士兵的头头,刚才就是他带兵杀了你们家人的!” 这位村民头也不抬道:“我知道。” 沙本善又问:“那你们要放他出来干什么?让他去继续带兵来杀你们?” 这位村民便转过头来,用一种大慈大悲的眼神望着沙本善,深沉地反问道:“这位小伙子,你的眼中,难道只看得到杀戮吗?” 听到这话的时候,沙本善心中登时一颤,竟觉得眼前这位村民的头顶隐有慧光闪耀,脚下祥云翻涌,全身上下瑞气缭绕,每一寸肌肤都泛着金色的光华,只衬出自己的卑微如尘埃,惭愧得答不上一个字来。 “废话,这帮智虚国士兵刚才不就是在杀戮吗?你的眼睛是瞎的?还是智商是负数?”凌金才不吃他这套,凌厉的反驳立刻打断了沙本善的灵魂出窍。 那村民也不生气,被烟火熏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慢条斯理道:“世上的人都有善有恶,死也有贵有贱,对罪恶之人而言,死亡无异于痛苦的杀戮,死后是要坠入十八层地狱的,当然苦不堪言;但对于善良的人来说,死亡却是一种超度,他们的灵魂会因此得以飞升九重天,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好你妹啊?神经病!”雨闻简直要被这逻辑气晕了,举起手上的昊武枪,在那村民的眼前比划道,“那你怎么不让他们超度了你啊?刚才你还跑什么?” 那村民却也不避让那闪着寒光的枪尖,淡定地解释道:“正因为这是一件好事,我们才更应该把这机会让给别人先,岂可贪图自己的福报,而与他人争这好事呢?那些故去的灵魂其实此刻正在九霄之上含笑看着我们呢!感激都来不及呢!你快快把这兵器收起,莫要伤了他们的心。依我看,你们几位年轻人的戾气太盛,邪火攻心,切莫一步踏错堕入魔道。” 这时,又有许多村民围了过来,沙本善担心雨闻一时激动,失手伤人,便劝着他把昊武枪收了回去。 村民们也不计较,反而对沙本善他们展开了一番醍醐灌顶的教育。 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首先开腔:“年轻人,我活这么大岁数,见过的生老病死数不胜数,俗话说得好,万物循环皆天理,看破生死才解脱。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何必还要为死去的人再去杀更多的人呢?如果一味执着曾经的悲剧,你的未来就不可能变成喜剧;如果斤斤计较别人的错误,又何尝不是在犯新的错误?”这位老爷爷的三个儿子、三个儿媳妇和五个孙子孙女都在这场袭击中失去了生命,在生死问题上,他确实比沙本善他们更有发言权,话还说得这么充满深刻的哲理,瞬间给几位少年的人生观带来了天翻地覆的震撼。 一位牙齿几乎掉光的老奶奶颤巍巍地补充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要知道,世间最高贵的复仇之道是以德报怨,只有最无畏最强大的人才懂得宽容。一旦拥有了宽容的心性,你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和魅力,当你的胸怀比天空更宽阔、比海洋更广大的时候,整个世界就被你揽入心中了。”她的老伴是这个村的村长,刚葬身火海,她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原来宽容是这村里人共同的信仰,难怪他们如此高贵,如此魅力四射,哪怕被入侵者杀得尸横遍野,也要以德报怨,让入侵者惭愧而死。 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少妇从人群中挤出来,用双手整了整因被智虚国士兵侮辱而出现褶皱的衣衫,理了理蓬乱的头发,一脸悲悯地说:“正所谓有容乃大,能忍则宽,这些智虚国士兵以前也打进村许多次,烧杀抢掠不计其数,若是计较起来,难道我们还去智虚国烧杀抢掠吗?他们杀了我的丈夫和襁褓中的孩子,若真要一命还一命,难道我还去杀了他们中谁的爱人和孩子吗?你可知道,智虚国的士兵们都是没有家庭的可怜人,没有七情六欲,没有喜怒哀乐,我们拥有的一切,他们都不能享有,除了烂命一条,他们一无所有,你们现在还要剥夺他们这仅有的权利,于心何忍?” 第一百二十九章:善良 少妇的陈述声情并茂,丰盈饱满,望着那伴随抑扬顿挫的声调高低起伏的胸膛,沙本善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是大爱无疆,什么是大海无量,同时为自己刚才冷血地杀害这么多孤苦伶仃的敌人的野蛮行径感到不齿。 这时,一位秀才打扮的遍体鳞伤的年轻人摇头晃脑地出现在少年们的面前,带着他的诗朗诵:“啊!胸怀就像那滔滔江水,山谷狭则不会深!啊!心性就像那巍巍群山,锋芒锐则不会高!宽容,是健康的心态,像一弯清泉,涤荡世间的罪恶;宽容,是美丽的情感,像一道彩虹,驱散天空的阴霾;宽容,是崇高的境界,像一盏明灯,照亮午夜的黑暗。啊!宽容,你是野火下的嫩芽!你是荆棘中的鲜花!你是人性里最隽永的诗!你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亲爱的朋友们,放下你的屠刀,张开你的怀抱,拥抱慈悲,拥抱宽容,拥抱这宇宙中最纯净的真、最高贵的善、最非凡的美,当你做到了,你就是真、善、美的化身!” 有文化就是不一样,洋洋洒洒信手拈来,一边伤痕累累一边激扬文字,从他嘴里吐出的这些字,连雨闻这富贵公子都有好几个连写都不会写,虽然根本没听懂他到底在讲什么,但沙本善他们已经彻底被征服。 “说得好!”一位坐在木头轮椅上的中年男子拍着手缓缓出场,总结道,“容忍了暴风骤雨,才会有风和日丽;容忍了风浪海啸,才会有碧波万里;容忍了血腥屠杀,才会有万物和谐。正是由于我们宽容村始终着秉持慈悲宽容的信念,智虚国的士兵们才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我们的精神所感染,才会在不知不觉中从罪恶的深渊一点一点向着光明靠近。” “靠你个大头鬼呢?”凌金已经要崩溃了,扭头对沙本善道,“这都是些什么奇葩啊?早知道就不该救他们。” “行了行了!”沙本善连忙打断那些村民们滔滔不绝的煽情,解释道,“我又不是要弄死这个山羊胡子,只是审问一下总可以吧?” 沙本善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四个人只有四张嘴,根本不可能说服这几十个不可理喻的家伙,不如省点力气办正事。这支智虚**队显然不是主力,不可能孤军深入,沙本善准备从那山羊胡子的口中问出他们主力部队的下落以及此行的目的。雨闻和毛衍负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他们实在不想和这些村民废话,生怕一旦自己开口就会生气,控制不住情绪。 就在刚才几个村民发言的当口,山羊胡子已经被其他村民从长枪阵中解救了出来,躺在一旁惊魂未定。那位丰满少妇席地而坐,小心地把山羊胡子的脑袋搁在自己腿上,幽怨地看着沙本善,道:“问话可以,那也要让人家休息一下,瞧你们把他卡的,都喘不过气来了,你们出手这么没轻没重,太残暴了。” 凌金没好气地回敬道:“那是不是还要我们跟他说声对不起啊?!” 那少妇白了一眼凌金,没有搭话。雨闻和毛衍负也不想听这些村民废话,自顾自去收拾战场去了,沙本善和凌金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沙本善便对村民们问道:“好了吧?休息够了没?我可以问了吧?” 那山羊胡子原本已经缓过劲来,正躺在少妇的腿上昏昏欲睡,听沙本善这一问,马上换上一副痛苦的表情。 少妇便抗议道:“催什么催!才这么一会儿怎么可能恢复?有什么问题不能等他养好伤再问吗?” 沙本善哭笑不得道:“这位阿姨,那你说什么时候问他比较好呢?我们的时间很宝贵,没有工夫陪你们玩。” 少妇道:“你们时间宝贵,他的时间就不宝贵了吗?人人平等的道理你们不知道吗?” 凌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人人是平等,所以他杀了人就要付出代价,他侵略我们金云州就要接受审问!” 少妇一身正气地答道:“他虽然是俘虏,却也是和我们一样活生生的人,也有生存的权利!” “别逗了好不好,这事真的很重要,我必须现在就审问他!”沙本善已经要失去耐心了,简直一句都不想再听她说,三步并作两步,直接上前伸手去抓山羊胡子的胳膊。 “干什么!干什么你!”众人一哄而上,手挽着手挡在少妇和我之间,立起一道视死如归的屏障。 沙本善猝不及防,被推了个趔趄,险些从土坡上面滚下去。一股郁燥的血气噌地一下直蹿头顶。沙本善定住身子,深吸一口气,准备出招。 凌金也在一旁催促道:“快搞定他们,我受不了了!” 沙本善低声道:“我也想啊,可是他们都是手无寸铁的村民,又没干什么坏事。” 凌金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没干坏事?他们以前肯定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的,打他们一点也不冤枉。” 这一说倒提醒了沙本善,他立刻用起太上无为心法的“探罪诀”,去审视这些人的罪,以寻找对他们进行攻击的理由。 在探罪诀的作用,沙本善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幕幕画面,这些画面顿时震撼了他的心灵。 那是上一回智虚人入侵后的情形,背景和眼前的情景几乎一样,村庄在大火中燃烧,地上到处躺满了死去的和受伤的人,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去救这些村民,他们完全处于一种被屠杀的状态。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似乎非常享受这种状态,村长的老伴在攻击开始前就发现了智虚军队,却没有发出警报或者逃命,而是跑到村里把男女老少们都叫出来,站在村口列队欢迎;拄拐杖的老爷爷还牵出了自家养的十几头牛羊,送到智虚军队的阵前,问他们大老远过来肚子饿不饿,需不需要补充一下能量;智虚军队的指挥官也就是这山羊胡子将牛羊照单全收,然后一脚踹晕了老爷爷,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当智虚国士兵们举起屠刀时,大部分村民也没有躲闪,而是选择了与屠杀者讲道理,试图说服对方放下屠刀回头是岸;那位坐在木头轮椅上的中年男子当时还是一名四肢健全、五大三粗的壮汉,刚从地里劳作归来的他见到血腥的一幕,连忙丢掉手里的扁担和锄头,从贴身衣物里取出一张写有“和平祈福者”字样的红布条——那是他在上个月能谅城考评中获得的荣誉称号,挥舞着向面无表情的侵略者们示意,结果被乱刀砍掉了双腿…… 沙本善实在无法再看下去,赶紧撤去了“探罪诀”,一屁股瘫软在地。凌金以为他受了伤,连忙冲过来扶住沙本善,紧张地问道:“怎么了?你受伤了?” 沙本善感到自己的腿在哆嗦,手也在颤抖,浑身一点力气都没,胸中也毫无怒意,整个人仿佛被掏空了一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语无伦次地对凌金说道:“这些人……疯了……都疯了……” 见沙本善这般模样,凌金更加担心了,拼命摇着他的肩膀,道:“喂!振作点!谁疯了?什么东西把你吓成这样?都看到什么罪了?看到就下手啊!” 沙本善被摇得清醒了一些,想了想刚才看到的一幕幕,不禁无奈道:“不是吓,是没法下手啊,他们……他们根本没有……” 第一百三十章:大餐 他都不知道怎么和凌金解释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正在这时,不远处一名受了重伤的智虚国士兵在一位村民的救治下苏醒过来。那名智虚国士兵只看了那位救了他性命的村民一眼,便从腰间抽出匕首捅进了对方的胸膛,直没至柄,眼神中不带一丝犹豫,也不含一丝情绪。鲜血像花朵一样在刀柄四周绽放开来,那村民整个人缓缓倒地,眼见是不活了。 “畜生!”旁边的雨闻怒喝一声,冲过去就用昊武枪戳穿了那智虚国士兵的喉咙。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马上就有几个村民扑上去,推倒了雨闻,将他死死抱住,嘴里还斥道:“凶手!杀人凶手!” 他们和雨闻滚在一起,拼命去夺雨闻手里的昊武枪。 雨闻虽然很生气,却始终把枪高高举过头顶,让枪尖避开这些人,既不让他们夺走,也不让他们受伤。他还是有理智的,不会因为愤怒伤害无辜的人。 但村民们对雨闻的攻击激怒了毛衍负,只见他瞬间施展法术,几个村民就像爆竹的碎片一样,瞬间从雨闻的身上炸开,腾空飞出数丈远,散落在草丛和池塘中。 “住手!”雨闻对毛衍负道,“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只是傻。” 毛衍负余怒未消,但也很听雨闻的话,便收了手。 那些村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眼前这几个小伙子不是好惹的,便远远躲开,开始了口水战: “醒醒吧!你们这群执迷不悟的野蛮人,用暴力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的!” “几个小年轻看上去白白净净的,下手竟然这么狠,这心肠简直比蛇蝎还毒!” “我们连智虚国的敌人都不怕,难道还会怕你们几个野小子不成?” “一个姑娘家成天舞刀弄剑的,成何体统?将来一定嫁不出去!” 村民们滔滔不绝,唾沫横飞,仿佛眼前几个小伙子比杀了他们亲人的智虚国士兵更邪恶。 沙本善走过去,拉住毛衍负蠢蠢欲动的手,道:“算了,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我们还有要紧事,龙姑娘可没时间等我们在这里跟他们斗嘴。” 毛衍负这才悻悻地转过身,朝自己的马匹走去,不再理那些村民。雨闻和凌金也翻身上马,继续赶路。沙本善最后一个离开,身后村民们的骂声仍旧不绝于耳,只让他觉得这世界实在荒唐可笑。他骑在马背上,走了一阵,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凌金回过头问道:“沙公子,你笑什么呢?” 沙本善道:“我笑刚才那些村民的愚昧无知。” 凌金一想起就来气,道:“就是,亏我们还救了他们。” 雨闻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大家就别介怀了。” 沙本善知道他此刻担心的是龙姑娘的安危,便安慰道:“雨兄,我们离龙姑娘已经很近了,不出三五日就能见到她,你不必太担心。” 四个人快马加鞭,继续南行,很快就来到了金云州最南边的城池——临江城。 临江城临江而建,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南边是波涛汹涌的气韵江。在气韵江对岸,就是敌人智虚国。 沙本善停住马对另外三人道:“我们在这临江城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渡江去救龙姑娘。” 雨闻道:“好的,过江之后,就是敌人的地盘了,少不了处处危险,大家都要养足精神。” 毛衍负立刻建议道:“那我们今晚好好吃顿大餐吧!” 凌金笑道:“你们这群吃货,之前在久久城还没吃够啊?” 毛衍负叫屈道:“我们在久久城根本就没吃到啊,当时我们先泡了个温泉浴,回到酒楼刚要吃饭,就遇到那何马大将军了,真是扫兴!” 凌金道:“好哇!你们泡温泉浴也不叫我!还让我一个人在寒风中逛大街!太不像话了!” 雨闻道:“凌姑娘你这就错怪我们了,你说我们泡温泉浴怎么带上你啊,男女有别啊,难道你还和我们一个池子洗澡啊?我们是没意见的,就怕你不同意啊,就算你同意,人家沙公子也不可能同意啊!” 这一番话把凌金和沙本善的脸都说红了,沙本善连忙岔开话题道:“就这么定了,今晚好好搓一顿,为明天的渡江行动饯行!” 当晚,他们四人来到了临江城最豪华的酒楼——聚仙阁,点了满满一桌子好菜。 之前凌金买来的那些东西换了不少钱,她说这一餐算她请客,雨闻马上抗议道:“不对吧,将来我还要双倍补偿你的这笔钱,这顿怎么能算你请呢?分明是我请的啊!” 凌金也不计较:“好吧,算你请的,那我可要多吃点,不然亏大了。” 说着做了个鬼脸,雨闻把昊武枪放在一旁,四个人便大快朵颐起来。 忽然,酒楼里响起无数个声音: “抓住他们!” “他们是通缉犯!” “就是那四个家伙!” “包厢里那四个!” 当无数个呐喊声从四面八方响起的时候,沙本善他们才意识到大事不妙。走廊上、楼梯口、窗户外……几乎在同一时间闪出来数百个身影,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端菜的、迎宾的、洗碗的、扫地的、收银的、掌勺的,就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般,呲牙咧嘴地扑了过来。 连酒楼的领班、掌柜也都从楼梯冲了上来,在人潮中一马当先,脸上笑开了花,口水淋湿了衣裳,步伐尤为矫健,如猎豹一般轻盈地跃过了挡在路上的桌椅板凳。 在众人眼中,这些通缉犯还是总价值一百万两银子的高额犯人——这个价格是在门外的通缉令上显示的。发布那个通缉令的就是金云州的盗匪联盟,上次那一战之后,虽然七杀团放过了他们,其他盗匪可没有放过他们,还给盗匪联盟施加压力,增加了他们的悬赏金额。这都是毛衍负干的好事,当时虽然是个玩笑,没想到盗匪联盟如此认真,真把他们涨价了。 虽然领班、掌柜都是领导级人物,可一看到通缉犯,竟然也顾不得礼仪,拼命冲杀上来。有两名顺着栏杆爬上来的年轻小伙子忽然出现在掌柜的前面。领导就是领导,关键时刻毫不含糊,当下一掌一个,将两个不识相的家伙从栏杆上掀下楼去,摔成了肉饼。其它几条冲锋线路上也杀得难解难分,惨不忍睹。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就身在其中,沙本善他们一定会正襟危坐,好好欣赏这一场百米跨栏、橄榄球与自由搏击三合一的混合大竞技。以凌金的脾气,还会嗑着瓜子点评一番,可眼下所有人的目标就在他们几个人身上,被逮住了凶多吉少,必须马上采取对策。 逃跑是不可行的,所有的出口都已经被堵死;投降显然也不会受到宽大处理;用太上无为心法?沙本善善良的毛病又发作了,这些人只是贪婪,并没犯过什么大罪,再说了,眼前摆着一百万两银票,任谁也会动心,断不能因此就大开杀戒。 也许当他们对凌金的安全造成直接威胁时,沙本善也会被逼出手,但那也是要等到这威胁迫在眉睫了,沙本善才能产生足够催动脱杀技的念力。 不过,沙本善的伙伴们可没他这么宅心仁厚,早已经等不及那一刻了,为了捍卫自己的安全和尊严,纷纷亮出看家本领。 毛衍负一把扯去外衣,露出一身条块分明的肌肉和栩栩如生的纹身,顺手抄起一只空酒坛,一招“醍醐灌顶”,照着从窗户爬进来的一名跑堂小二劈头砸下。 第一百三十一章:会战 哐啷!那跑堂的吭也没吭一声就仰面倒了出去,将身后几个冲锋者一并带了下去。 毛衍负紧接着使出一招“神龙摆尾”,一脚扫过桌面,那剩下的两只酒坛立刻沿着倒“八”字形路线分别激射向包厢左右两侧的镂空隔窗。 乓!乓!两只酒坛几乎同时破窗而出,正中两名酒保的侧脸,登时碎片横飞,嚎叫震天。 可这丝毫吓不住疯狂的人群,冲在前面的人负伤倒下,后面的人反而变得更兴奋。他们张牙舞爪地从被淘汰的竞争者身上踩踏而过,继续勇往直前地朝沙本善他们扑来。 毛衍负扎起马步,气沉丹田,怒喝一声,竟单臂擎起了大理石圆桌。只见他虎躯一挺,向前疾转两圈,猿臂顺势往下一砸。 沙本善和凌金虽有防备,仍被那“轰隆”一声巨响震得心惊肉跳。雨闻倒是对此毫不意外,他兀自站在一旁,抱着自己的昊武枪,看着毛衍负表演,他对自己这位儿时玩伴的能力大有信心,等他坚持不住了再出手也来得及。 只见那大理石圆桌已堪堪嵌入左侧走廊上的地板,竖在那儿恰似一道石墙,将汹涌的人潮拦腰截断。 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人被挡在了石墙的右侧,她们都是些妙龄女郎,当下一哄而上,围着毛衍负又抓又咬起来。 毛衍负虽然孔武有力,却不好意思对女人动手,一时竟落于下风,只得抱着脑袋就地蹲下,以求自保。 与此同时,被挡在左侧的大队人马在惯性的作用下砰砰梆梆地撞在石墙上,后面的人刹不住脚,就像拉风箱一样层层压进,当场将前面的人挤成了肉饼。 石墙和地板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终于不能支撑,哗啦一声陷落下去,霎时间,木屑、碎石、残肢、鲜血漫天飞舞,断裂声、哀嚎声、撞击声、怪叫声绕梁不绝。 左边这条路就此彻底报废,可右边的人还在源源不绝地冲杀过来。雨闻这下可静不住了,当下右脚一踢,昊武枪已在掌心。 只见他持枪傲立,手指如飞,将昊武枪转的溜溜。昊武枪周身泛起蒙蒙寒气,同时发出一阵急骤的破空之声,似玉碎,似凤鸣,似天怒,似海哭,奇绝诡异的音色令所有人都为之一顿。只这一顿的工夫,雨闻的手臂猛地地向前一扫。伴着“噌啷”一声锐响,千万道白光从昊武枪尖似箭雨一般射出,直取众人。 噗噗噗,这些白光一打在人身上就化作一滩浓稠的粘液,借着冲劲径直将目标猛推出去。啪啪啪,这些人统统被牢牢地粘在了墙上、柱子上和地上,活像一只只被蜘蛛网住的蚊虫,那领班也未能幸免,被粘在了天花板上,兀自手舞足蹈。 “好霸道的一枪千蛛!”刚刚冲上楼梯的一位胖大厨一眼就识破了雨闻这一招的来路,当下将手中的汤勺舞动如风,在身前形成一道圆形的屏障,把剩下几道蜘蛛丝尽数弹开。紧接着一声长啸,浑圆的身躯竟凌空飞起,头前脚后,旋转着朝雨闻刺了过来。 雨闻面色微变,嚯地一下站起身来,右脚轻轻一踢,昊武枪便横了过来。 他左手托住昊武枪的枪身,右手将最长的一根蜘蛛丝向后猛拉,似射箭一般瞄准迎面冲来的胖厨子。 在雨闻的手指松开的瞬间,胖厨子已陡然变向。昊武枪上平平地射出一大片寒光,擦着胖厨子的身体,闪电般切入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这次并没有出现粘液,只听那楼梯发出咔咔几声轻响,忽的拦腰断成两截。 沙本善和凌金看得目瞪口呆,这酒楼之中竟有如此多的武林高手,而且雨闻又露了几手之前从未展示过的功夫。 沙本善忍不住凑上去问雨闻道:“你这招是什么啊?还能像蜘蛛一样吐丝的!” 凌金也凑上来,问道:“雨公子,这都是些什么人?怎么一眼就看出你的枪法来路了。” 雨闻挨个指着给沙本善分析道:“这胖厨子身法如此灵活,可能来自神秘的蓝带会,而他后面那个拿着算盘的家伙手指细长,目露精光,八成是擅使暗器的青城派高手,还有那挂在天花板上的领班,掌上功夫了得,应该和五托帮颇有渊源……” “五托帮是什么?”雨闻提到的这几个江湖门派,除了青城派之外,沙本善都一无所知,尤其是这名字拗口的五托帮,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 “五托帮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一个帮派,它的创始人是个谜,也没有固定的帮派地址,更没有什么武术套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帮派似乎并不存在,又似乎无所不在。听人说,五托帮的弟子们都靠自学成才,单凭一双肉掌行走江湖,武学修为低的,会一些单掌劈砖、铁掌裂碑、双掌炒板栗、以掌代脚翻山越岭之类粗浅功夫;修为高的,便能隔空碎心、销肌化骨、劈波斩浪,甚至可以用掌声将对手的全身筋脉震碎……” 他们几个正聊得起劲,那边蓝带会的胖厨子已经和来自青城派的账房先生联手,重新发起了攻击。 雨闻将沙本善和凌金推开,道:“等下再和你们聊了,我先收拾了这两个家伙!” 但那两个高手一起,竟然不输给雨闻,甚至将雨闻的势头压了下去。昊武枪上射出的每一道蜘蛛丝都被胖厨子掌中的勺子和账房先生手上的算盘挡开或者卸去,雨闻这一番搏斗用掉了太多的真气,气力渐弱,心生退意。 碰巧,又一大群人冲上楼来,乱了胖厨子和账房先生的阵脚,雨闻拼尽全力发出最后一波蜘蛛丝,刷地一闪,退到了沙本善和凌金的后面。 雨闻道:“哎哟,可把我累死了,我休息一下,接下来该你们表演了!” 源源不断的敌人从四面八方涌上来,雨闻和毛衍负都休息了,眼下只有靠沙本善和凌金了。 沙本善迅速分析了一下局势:对方的目标很明确,局势也渐渐明朗,眼下自己这边两位高手都被打败,自己和凌金的实力也未必在雨闻和毛衍负之上,那边,胖厨子和账房先生肩并着肩,满脸奸笑,从右侧走廊缓缓逼近,身后还跟着四五十号人,也都满脸奸笑。 沙本善大声警告他们:“别过来!别逼我!再过来我可要出手啦!” 胖厨子奸笑道:“嘿嘿,尽管出吧,出脚、出头、出柜,都没关系。” 凌金在一旁心急如焚地催他,道:“你倒是出手啊!你还没动过呢,那些太上无为心法呢?哪里去了?你别告诉我你一天只能使用一次啊?” 沙本善轻声对她说:“别急,别急,我那话是说给他们听的,是迷惑他们的,等这帮贪心的家伙再靠近一点,让我一口气全收拾了。” 凌金一脸怀疑,道:“真的假的?” 疯狂的人群越逼越紧,奸笑的面孔越来越近,可沙本善心中仍没有把握,只能护着凌金一步步向后退去。他边退边想,眼下这个情形用什么法诀比较好呢?之前用过的再用就没有什么新意了,没有用过的又太多,不知道哪一款适合这个情形。 忽然,沙本善脑海中闪过一个名字:贪心诀! 他心中一喜,就是这个了,最适合眼前这些人!这些都是贪心之人,用贪心诀对付他们再好不过。 说做就做,沙本善立刻右手捻诀,左手画圈,在一个个太极圈中,缓缓吐出一只拨浪鼓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收场 沙本善也是第一次见这东西,这只拨浪鼓的造型十分奇特,深黄色的手柄弯弯曲曲,状似一条倒悬的小蛇,蛇首下端还伸出一小截鲜红的信子,栩栩如生;鼓框上布满黑白相间的条状花纹,两侧各系一根棕色细绳,末端各坠着一只金色的枣核;鼓面呈罕见的墨绿色,不知是用什么皮做成的,形状不圆不方,看上去像一只五指闭拢的手掌,细细看时,还能发现这“手掌”上浮起了高高低低的一片小疙瘩,突突地跳跃着,活脱脱一只癞蛤蟆。 沙本善看得浑身不自在,自语道:“我这弄出的什么玩意啊,太丑了,不知道有没有副作用,早知道不用这一个法诀了。” 凌金却催促道:“还犹豫什么,赶紧用啊,人家都冲到面前了,有什么用干什么了!” 沙本善立刻催动那拨浪鼓,忽然感到一阵灼热从掌心传来。那拨浪鼓的蛇形手柄竟自己飞快地旋转起来,甩得两只金色枣核前后飞舞,发出急促而清脆的咚咚之声。 伴着这鼓声,癞蛤蟆皮一样的鼓面上顿时泛起一道道金色的波纹。这波纹漾到边缘,竟不停止,径直从鼓框四周传了出来,在空中变长、变粗,飘飘荡荡地朝四面八方散播开去。疯狂的人群在鼓声中纷纷迎上这波纹,奇迹就在这一刻出现。 只见每一个被波纹触碰到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定了定神,眼中忽的闪过一道绿芒,瞳孔瞬间缩小,贪婪的表情也随之悄悄退去。而那些波纹恰似一道道金色闪电,绕着那些人的身体上上下下游走起来。 紧接着,他们个个面露痛苦之色,手纷纷捂向了胸口。一时间,大大小小的武器噼里啪啦掉了一地,呻吟哀嚎之声响作一片。 “啊?发生什么事了?”雨闻和毛衍负也被这奇怪的鼓声和奇特的效果吸引过来,好奇地望着支离破碎的酒楼和地上东歪西倒的袭击者,困惑不已。 毛衍负道:“沙兄,你这一招比你以前用过的任何一个法诀都厉害哈,看不出你还深藏不露啊。” 沙本善谦虚地笑笑:“这有什么。” 说话间,四周的敌人已尽数被制服,不是晕厥过去就是瘫软在地完全丧失了攻击性。几个时辰前还一派富丽堂皇的酒楼转眼已遍地狼藉,仿佛刚被超强龙卷风扫荡了一遍似的。 那拨浪鼓的蛇形手柄渐渐停止了转动,灼热感随之退去,金色枣核放松下来,悬在鼓框两侧轻轻地摆动,鼓面上的波纹和那些大大小小的疙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沙本善收回法诀,那拨浪鼓也消失了。 凌金不开心道:“这么着急收了干嘛,人家还没看够呢!小气鬼!” 沙本善吐了吐舌头,道:“拜托,我的大小姐,这法诀是要消耗真气的,你当我没事拿出来巡回展览呢?要看下次碰到敌人再施法让你好好看。” 凌金道:“哼,下次没有比这个拨浪鼓更厉害更好玩的,就别拿出来了!” 沙本善笑道:“好好,一定,一定。” 望着四周被制服的几百名武林高手,沙本善等四人终于松了口气。但这口气还才松到一半,立刻又提了起来。 一阵急乱的马蹄声从楼外不远处传来,转眼即至宝辛阁前。紧接着,脚步声、呼喝声、兵刃撞击声搅作一锅,打破了刚才难得的片刻宁静。 四人走到栏杆边向下望去,只见一大波头戴黑盔、身穿黑甲、手执玄铁鞭的人马正从略显拥挤的大门涌进来,这画面顿时让人想起被水灌了巢穴的蚂蚁窝。 这些人行动迅速,训练有素,进楼后就自行沿着一切能够通行的路径前进,不一会儿,便像空气一样渗入了宝辛阁内几乎每一寸空间。 他们一边移动,一边上下左右、里里外外地搜索着什么,地上每一个死伤者也都被他们搜遍全身,动作之利索、检查之仔细,令人印象深刻。 沙本善等四人所站之处是一片禁区,左边的楼梯和走廊已被那大理石圆桌彻底毁坏,无法通行,右边的楼梯上布满一坨坨“蜘蛛”粘液和被粘住的人,走廊上则横七竖八躺着被贪心鼓制服的“心绞痛患者”,堵得水泄不通。那些黑甲人正在努力地排除障碍,一步步向他们靠近。 这时,一楼大堂的黑甲人忽然向左右两侧散开,咔咔声整齐响亮,姿势极为恭顺。在他们腾出的一个“八”字形空地上,月光从门外投入一个瘦小的身影,随着这身影由小变大又由大变小,一位俊朗少年款款步入大堂。 黑甲人齐刷刷行礼,异口同声道:“少城主!” 这少年的个头比黑甲人要矮一截,头戴一顶粉青毡笠,遮去了大半张脸,只露着薄而苍白的嘴唇和刀削似的下巴,身着锦衣,肩披绿袍,脚踏黄靴,腰间围着一圈插满飞刀的紫色兜带,两腿外侧也分别贴着一柄金色短刀,看上去比腰间的飞刀略长一些,一双手背在身后藏于袍下,走起路时那袍子几乎没有飘动,足见功力不俗。 这位被黑甲人们称为“少城主”的少年走到大堂中央,在那张四分五裂的大理石桌旁站定,轻轻扬起头来。 沙本善这才看清,此人大约十五六岁模样,皮肤白皙,脸庞清瘦,眉如远山,目似点漆,一派俊公子模样,嘴角带着一丝淡漠的笑意。 “这是谁?你认识吗?”沙本善低声问雨闻。 “岳炔光,临江城城主陶禹泯的义子,”雨闻轻轻叹了口气,补了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看来戏中有戏,这临江城的水果然挺深。” 不待沙本善追问究竟,岳炔光清朗的声音已传了上来:“临江城未尽待客之道,让三位贵客受扰了。” 这时,两名头盔上插着红翎、神色十分凝重的黑甲人快步走到岳炔光的身前,单膝跪地,拱手道:“禀少城主,没了。”其中一人又起身在岳炔光的耳边低语了一番。 岳炔光抿了抿嘴,一抹阴云从眼底一闪而过,脸上却挂起了微笑,仰头冲四人一抱拳:“在下受城主之命,特来邀四位赴寒舍小叙。” 凌金把身子往后靠了靠,轻声道:“这帮人一进来就到处搜寻,看上去是没找到要找的东西,现在却突然邀请我们去做客,肯定有古怪。” 沙本善点点头,却对这姓岳的和那位城主陶禹泯毫无了解,更不清楚眼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只得求助雨闻:“此人看上去不像刚才那伙恶徒,说话也挺客气,只是不知其中是否有诈?依你看,去还是不去?” 雨闻介绍道:“岳炔光的师父唐斐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灵刀门掌门,此人性情豪爽,为人耿直,一身侠肝义胆,专好打抱不平。岳炔光的性格和他师父有几分像,做人做事都比较敞亮,从来不屑于玩阴谋诡计。而他的义父、能谅城主陶禹泯是个目光短浅、胆小怕事之人,也不具备设鸿门宴的智商和魄力。” 沙本善刚才一番大战早就热血沸腾,还没平息下来,当下豪气干云地在栏杆上用力一拍,道:“好!不管他是不是鸿门宴,我们都去闯一闯!” 那栏杆本已在刚才的混战中受到重创,摇摇欲坠了,再吃沙本善这一拳,登时四分五裂,竟然直接朝外翻落下去。 “少城主小心!”四面同时传出数十声惊呼。 第一百三十三章:反转 沙本善急忙探出身子向下看,只见十几根大大小小的断木似一簇箭雨径直射向岳炔光,将他瘦小的身躯团团罩在当中。 沙本善正要用太上无为心法补救这无心之失,却见岳炔光十指疾张,自腰间飞快地往上一抹,瞬间甩过头顶。十余道白芒立刻从他的指尖激射而出,与“箭雨”迎个正着。 噗噗噗噗,一阵交锋过后,每一根断木都被飞刀精准地捕捉,纷纷败下阵来,或被钉入立柱,或被撞出窗外,或直接被劈成两半掉落在地。 几乎同时,七八名黑甲人以最快的速度抢身上前,齐举铁鞭,护住了岳炔光的每一个要害部位。但他们还没摆好位置,岳炔光已完成了那一击,在头顶一闪而过的双手不知何时又背回到身后,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只有那微微摆动的袍子在提醒人们这一切不是幻觉。 “好!”凌金情不自禁拍起手来。 岳炔光循声仰起脸,谦虚地笑笑,寒潭一般的双瞳深不见底。 挡在岳炔光身前的一位黑甲人举鞭指向楼上四人,断喝一声:“拿下!” “不,退下。”岳炔光轻淡的语气重似千钧,立刻镇住了一大群欲扑上来擒拿沙本善他们的黑甲人。 只听岳炔光道:“谁拿谁还不一定呢,他们若真想伤我,你们难道挡得住吗?” 众黑甲人纷纷惭愧地低下头,岳炔光又道:“还不快收拾收拾,把贵客们请下来?”黑甲人们立刻开始卖力地清理楼梯和走廊,扫除杂物,挪运伤者,不一会儿,就给沙本善他们一行人腾出一条直达大堂的通道来。 沙本善四人走下楼,跟着岳炔光出了宝辛阁,四下里一看,乖乖,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黑甲人,少说也有两三千,个个手执玄铁鞭,神色坚定,气势逼人,顿时令原本雄伟阔气的宝辛阁显得无比狭小拥挤。 这要动起手来恐怕还真不好对付,凌金也忍不住朝沙本善吐了吐舌头,被岳炔光瞧在眼里。 他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解释道:“最近城中治安不太好,加上城外又大敌压境,出门办差难免拖一条长尾巴,不过是扎个虚架势,真打起来未必管用。现在遇到四位世外高人,就更用不着他们了。” 凌金谦虚地指着沙本善、雨闻和毛衍负,道:“哦不,他们仨才是世外高人,我只是跟着凑热闹的。” 这一说,岳炔光反而对她更刮目相看了:“能与三位高人并肩作战,在千百人的围攻下安然无恙,又怎会不起眼?姑娘当真是女中豪杰。” 说罢,他打了个响指,那黑压压的数千人马竟无须任何指挥口令,径自收鞭、转体、闪身,像一群训练有素的乌鸦一样从大街小巷急速散去,瞬间全部消失在夜色中。 岳炔光邀请沙本善、凌金、雨闻和毛衍负去他的官邸休息,于是,沙本善和凌金回到房间收拾着自已的行李,其实也就是带上一些穿戴的衣物和路上用的盘缠而已。雨闻和毛衍负也去自己住的房间里收拾东西。 沙本善和凌金收拾完毕,两人来到了雨闻和毛衍负住的地方。刚走到不远处,只见毛衍负在自已房间门口焦急地来回踱步,还时不时向房间里瞅两眼,一幅神秘兮兮的样子,还不时唉声叹气,不知道在看什么,看上去简直莫名其妙,而且颇有几分滑稽。 沙本善走上前去,拉住毛衍负的胳膊,道:“咦,毛衍负,你这是搞什么鬼?” 毛衍负一听,眉头顿时舒展开来,十分激动地用双手搂住沙本善的肩膀,叫道:“哎呀,本善啊,你可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死了。” 沙本善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但他也知道这个毛衍负一向神叨叨的,好奇问道:“快说吧,到底怎么了。” 毛衍负向沙本善的身后瞧了瞧,一脸黯然,愁眉苦脸道“唉,本善啊,你的那只小灰唧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在院子里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它足足消失了有大半天了,幸好的是我那只恐猫还乖乖地呆在我身边,还是它比较专情啊。看来我和你的小灰唧是有缘无份了,可惜了我的一番情义呀!” 沙本善是又好气又好笑,依据他对小灰唧多年的习性来看,恐怕早已经回到莫愁峰了,便没有和毛衍负交代,暗自窃笑起来。 谁知毛衍负又提出一个要求:“对了,本善,你能不能看我们两人这么要好的朋友面子上,把你的那本佛魔书借我看看。” 沙本善一惊,有些尴尬道:“啊,这个不太好吧?” 毛衍负哼了一声,一脸不屑道:“就知道你是个小气鬼,我也就这么随便一说,又没有真的想要,再说了,一本破书也没见你用过,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还能看一眼就天下无敌啊?算了,算了。你连我这么要好的朋友都舍不得借,就当我放了个屁吧,只不过,你不肯借我这本书,就得答应我另外一个要求。” 沙本善一楞,道:“又有什么要求啊?” 毛衍负眼睛一瞪,没好气道:“什么叫又啊?难道我就那么招你烦啊?” 沙本善挠挠后脑勺,尴尬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一会儿找小灰唧,一会儿又要借佛魔书,一会儿又提什么要求,我实在搞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呢。“ 毛衍负嘴巴撅得老高:“那你就说答应不答应吧。” 这时雨闻也从屋里走了出来,手上提着行李和昊武枪,看见二人在聊天,便凑过来听了下。 沙本善在雨闻面前更加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毛衍负了,便支支吾吾地答道:“好,好啊,我答应你。说吧,什么要求?” 毛衍负咬着指头,想了半天,道:“这个嘛,你答应了就好,具体什么要求我还没想到呢,等我想到了就会告诉你的,到时候可一定要兑现哦。” 沙本善几乎要被他气疯了,这算什么要求啊,这算什么玩意啊?他忽然一转念:万一这小子哪天想出个稀奇古怪的要求,比如让我上天摘星星抓月亮什么的,怎么可能做得到?或者叫我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抢钱庄杀人放火什么的,难道我也要兑现?不行不行! 想到这儿,他连忙补充道:“等一下!我只说答应你的要求,并没有说一定能帮你兑现,首先有个前提,不能做伤天害理的事,不能做我能力范围以外的事。” 毛衍负眼珠滴溜溜一转,似乎不怀好意,笑道:“嘿嘿,你这一说倒提醒我了,我本来都没想到呢,既然你答应我了,那我不管提什么要求你都必须答应的。” 沙本善急了:“你可不许害我哦,我说了,伤天害理的不做,能力之外的不做!” 毛衍负一个劲地坏笑,道:“你是答应我要满足我的要求,我可没答应你不让你做伤天害理的事或者做能力之外的事哦。” 沙本善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那你还不如杀了我呢,这些事我想雨闻也不会同意的吧。” 他想到把毛衍负的少主人雨闻给搬出来,果然管用,雨闻在一旁帮腔道:“那倒是,我们都是行走江湖的侠士,怎么能做伤天害理的事呢,再说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你提出来他也做不到,有什么用呢?” 毛衍负这才绕过沙本善,笑道:“好吧,那就不做这两种事。” 沙本善还不安心,强调道:“毛衍负,我可丑话说在前面,要我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可不认你这个朋友。” 毛衍负似乎没听他说话,忽然打了个响指,道:“我想到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东极 沙本善一呆,他知道这个毛衍负向来鬼点子多,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对自己不利的办法,小心问道:“你想到什么了?” 毛衍负道:“你这什么眼神啊,难道我还会害你不成?不相信我也要相信你的好朋友雨闻吧。” 说着,他朝雨闻使了个眼色。雨闻点点头:“嗯,沙兄弟请放心,这小子如果想出什么不通情理的鬼点子,我第一个不答应呢。” “好吧,那你说说看。”沙本善这才稍稍安心。 毛衍负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慢条斯理道:“其实呢,我的要求也不复杂,只要你肯陪我们去一趟东极镇。” “东极镇?”毛衍负刚说完这句话,岳炔光和凌金都异口同声地轻呼一声。 沙本善初出茅庐,对江湖上的事大多不知,也没听过这个什么东极镇,好奇道:“你们干嘛那么大反应?” 凌金的脸色都有些变了,似乎听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只对沙本善道:“你,怎么不问问他让你陪他去东极镇要做什么?” 沙本善一想也对,便追问道:“陪你去东极镇干嘛?” 毛衍负道:“那你得先答应我啊,你都说了,可以满足我提的一个要求,现在我提了。” 沙本善补充道:“我说的可是不伤天害理的要求。” 毛衍负笑道:“哈哈,我让你陪我去一趟东极镇,难道伤天害理了?” 沙本善一愣,这倒也是,只是去个小镇,又没说做什么,光看字面还真挑不出毛病,便道:“好啊,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我当然会答应,那么你也要先告诉我,让我陪你去做什么呢?总不能往镇上一坐,什么也不干吧。” 毛衍负道:“嘿嘿,当然不会傻坐着,不过也不做什么坏事,就是去取一块小令牌。” “什么令牌?”沙本善问。 “陞牧令。”这三个字从毛衍负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沙本善就像听到了一个古怪的生僻词,除了一脸茫然没有任何反应,但岳炔光的眼中却放出了精光,凌金的眼中也透出了惶恐不安。 “听起来很简单的样子,那我就答应你了。”沙本善不以为然地答道。 “你急什么!”凌金刚要阻止他,却已经来不及了。 毛衍负朝凌金笑着摇摇手指:“嘿嘿,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说出口的承诺可是收不回去的哦。” 沙本善还是不明白凌金为什么那么紧张,听毛衍负这一说,倒觉得有些猫腻在里面,便道:“哼,我都答应你了,你也别隐瞒什么,快告诉我这陞牧令是什么东西?” 凌金叹了一声道:“倒也不是什么恐怖的东西,就是此物过于神奇,想要它的人太多,引起了江湖上无数的争斗,之前为争夺它已经死了很多武林高手了,我是担心你……” 她话说到一半,眼神碰上沙本善热烈的目光,不禁脸一红,不再说下去。一旁的雨闻却看在眼里,笑道:“恭喜沙兄弟也有了红颜知己呢,都不用我这当兄弟的来替你操心,已经有人会关心你了,福气,福气。” 沙本善听得也有些不好意思,忙岔开话题:“那这陞牧令是在什么地方存着?还是在某个高手的手里?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争夺都没人得到呢?” 毛衍负道:“传闻说,这块令牌上隐藏着这片大陆万古以来最大的秘密,所以得到他的人并不代表就赢了,他还要解开陞牧令上的秘密,才能最终得到想要的东西。” 沙本善有点懂了,却还有许多不明:“这话矛盾得很啊,什么叫得到了令牌的人不等于得到它?什么事最终想要得到的东西?什么秘密那么难解开?” 凌金帮忙解释道:“是这样的,陞牧令上的秘密,据说可以让人梦想成真,不管是什么梦想,比如乞丐的梦想是能吃饱穿暖,那么它就能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美人的梦想是永远年轻漂亮,那么它就能让她容颜不老;小孩的梦想是不要长大天天快乐,那么它就能冻结他的年龄,永远是个小孩的模样;你的梦想是要变成一个大笨蛋,那么它就会让你……” “喂喂喂,什么话?我什么时候梦想要变成一个大笨蛋了?”沙本善正听得入迷,一下反应过来,连忙阻止了她对他的调侃。 凌金咯咯直笑:“开个玩笑嘛,那么认真,当个笨蛋有什么不好?无忧无虑的,吃饭有人喂,穿衣有人帮……” 沙本善听不下去了:“那我不成了一个废人?” 雨闻插嘴道:“你真是没有悟性啊,身在福中不知福,人家凌姑娘的意思是,如果有一天你变成了这样一个废人,她会照顾你一辈子啊!” 沙本善的脸刷的红了,凌金佯装生气地踢了雨闻一脚:“要你多嘴,他听不懂是他的事。” 这等于默认了雨闻的解释,沙本善的心里扑通扑通直跳,那边毛衍负却不给他们打情骂俏的时间,催促道:“好了没啊,可以出发去东极镇了吧?” 一直在旁边不吭声的岳炔光忽然开口道:“嗯,各位稍安勿躁,去东极镇也不急于一时,既然到了在下的地盘,总该让在下尽一番地主之谊。” 雨闻对那陞牧令并无兴趣,也不急着出发,便附和道:“也是,都把好客的岳兄给忘了,哈哈哈。” “可不是嘛!刚才打了那么大一仗,我现在是又累又困又想吃美食啊。”凌金撒娇似的接过话茬,最后几个字都是言外之意,就是旁敲侧击地问岳炔光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雨闻呵呵一笑:“你个吃货。” 岳炔光也心领神会道:“得知几位高人大驾光临,家父在舌下摆了酒席,正在恭候呢。” 一听有好吃的,沙本善的口水也流了出来:“好啊好啊,吃完再上路不迟。” 见三个同伴都被美食诱惑了,毛衍负也不好执拗,便顺水推舟地来了句:“正好,我的肚子也咕咕叫了。” 岳炔光淡淡一笑,朝身旁的几匹骏马一侧身,一抬手,道:“请。” 雨闻也不客气,先挑了一匹骑上去。沙本善从小巷内牵来擎天猪,拉着凌金坐上去,对岳炔光说:“谢了,我自己有坐骑。” 岳炔光清冷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温热:“想不到几位与人道盟还有如此深厚的交情,这宝物可是千金难买。” 雨闻摆摆手,朝沙本善指了指:“是他们的,在下无才无德,和他们也不过刚认识。” 沙本善谦虚道:“在下也只和鲁盟主有过两面之缘。” 岳炔光更是惊奇,却不再说什么,纵身上了马,对沙本善和凌金说:“阁下坐骑神速,那就请二位自行飞往城北了了湖畔的了了庄,我们随后便来。如果到了门前,家丁阻拦,二位报上名号便可。” “我看还是不用了,我们一路来这猪也坐腻了,好久没骑马,不如大家一起骑着马慢慢荡过去吧。”凌金一边提议,一边冲沙本善使了个眼色。 沙本善读懂了她的意思,毕竟刚才在宝辛阁那一战留下了太多谜团,接下来又要去个陌生之地,自然要先尽可能多地获取情报,便应道:“嗯,这主意不错。” 于是,沙本善把擎天猪栓在一匹马的身后,然后和凌金一前一后坐上另一匹马。就这样,四人四马并驾齐驱,沐着月光,前往了了庄。 岳炔光确实如雨闻所言,是个直爽之人,虽然看上去始终一副高冷模样,说话也不愠不火,却对沙本善和凌金没完没了的提问不厌其烦,解开了他们心头许多疑惑。 第一百三十五章:缩地 原来岳炔光的义父,能谅城主陶禹泯正在为这“陞牧令”饱受困扰,几个月前,一个农夫在锄地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块古怪的令牌,将它献给了城主。可自从得了这宝物后,陶禹泯就成了众矢之的,麻烦不断。最先得到消息的是左丞相赵无敌,当即命令陶禹泯尽快派人将宝物护送到京城。这边护卫人马刚选定,那边混沌盐行驻太平州总管郭赧才的信使就来了,带着五百万两银票和几大箱珠宝,一心要得“陞牧令”。抛开混沌盐行冠绝天下的财力和在朝中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不说,其背后的大靠山右丞相何不为就不是个好惹的主。陶禹泯不敢应承也不敢拒绝,礼就更不敢收了,也知道搬出左丞相来是根本压不住混沌盐行和右丞相的,只得推托说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眼下“陞牧令”已被送往一位世外高人处进一步鉴定真伪,出于安全考虑不便透露细节,请那信使在客栈中多候几日,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做计较。将信使打发走后,陶禹泯马上召集幕僚门客商议对策,会还没开完,智虚国“鬼怒将军”率军来夺宝物的加急密报就从天而降,吓得众人屁滚尿流。能谅城多年来一直专注道德建设,致力于打造“宽容、忍耐、和平”的城市标签,军队早已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官差、百姓们更是歌舞升平醉生梦死,此时别说是一支军队,就算只来一个傀魈,都能把能谅城搅得天翻地覆了。 焦头烂额的陶禹泯一边将密报急呈兵部,一边派人四处求救,忙至深夜才回卧室,刚爬上床,一支暗箭破窗而入,插在他脑袋右边不到半寸远的墙壁上。箭头钉着一封信,陶禹泯拆开一看,上面写着十六个字:人间有道,日月同皿,天圆地方,进寸退尺。落款是一个墨绿色的“人”字印章,陶禹泯虽然胆小懦弱,头脑却不笨,一下便看明白了人道盟的夺宝宣言。“人间有道,日月同皿”合起来正是“人道盟”的名号;“天圆地方”既有时空之意,也寓指心性圆融通达、行事正直规矩,这是在劝陶禹泯看清形势,想清楚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进寸退尺”的意思则是说,今天这支箭离你的脑袋不到半寸,你识相点就把“陞牧令”交出来,否则下次这半“寸”没了,你还是要把那“陞牧令”退出来。 左丞相、右丞相和混沌盐行、智虚国、人道盟,这四股力量同时盯上了“陞牧令”,陶禹泯自知不能善了,只好求助于宝辛阁的掌柜毕载恪。毕载恪与陶禹泯的交情不一般,既是同窗好友,也是连襟,这些年还一直受到陶禹泯的多方照顾,生意红火,日进斗金。不过,陶禹泯想到毕载恪不止是因为交情,更是看中了宝辛阁的超强硬件——地下银库。这座地下银库离地百尺,四壁铺满二十尺厚的花岗岩,戒备森严,库门上还有多道保险,除非是毕载恪本人亲自开启,否则连苍蝇也休想飞进去。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陶禹泯还让义子岳炔光在宝辛阁内安插了数名武艺高强的心腹,并且命岳炔光昼夜监视。这岳炔光的父亲岳仁龙曾是陶禹泯的贴身护卫,在一次护送陶禹泯家眷回城的任务中遭遇山贼劫杀,岳仁龙独自殿后,力战而亡。陶禹泯厚葬了他,并收其子岳炔光为义子,视同己出。岳炔光自幼好摆弄兵器,曾拜在灵刀门下研习暗器,一手飞刀使得出神入化。他还喜欢结交江湖人士,仗义疏财,有求必应,颇有孟尝之风。他见能谅城的捕快和官兵们终日游手好闲,荒废武艺,很是痛心,奈何自己并非管事之人,而且碍于义父的脸面,不便多加干涉。于是他另觅解决之道,亲自到太平州各地搜罗了一批身强力壮、血气方刚的少年,亲手调教,反复锤炼,终于培养出一支三千多人的私人武装——夜魅军。夜魅军人人黑盔黑甲,皆使铁鞭,每日上午休息、下午操练,夜间则出没于能谅城的大街小巷,执行各种秘密任务,顺带打击犯罪分子,深受百姓爱戴,岳炔光也因此被人们称为“夜神岳”。 听完他的自我介绍,沙本善不禁对眼前这个少年产生了一丝敬意,没想到他年纪轻轻能有如此造诣,真是让他这个只比他小几岁的江湖师弟也有几分汗颜。自从下山以来,他一直想成就一番事业,让师父刮目相看,可始终都是在逃亡的路上,根本没有什么杰出的表现。可这岳炔光竟然有了自己的一支“军队”,还在这么大的一座城池里呼风唤雨。 这边五个人边走边聊,几百里外的一座小镇上,一位白胡子老头一手拿着竹竿,一手牵着一个黄衣服的小丫头走在荒凉的街道上。小丫头一边吃冰糖葫芦,一边不解地问道:“老不死的,我们在这烛龙镇呆了一个月了,不是住的好好的,怎么又要搬家了?现在是要去哪里?” 不语者停下脚步,凝视前方风沙弥漫的街道,似乎在感叹,幽幽地说道:“嗨,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恐怕将有一场空前的浩劫降临到这荒蛋岛了。” 小丫头好奇的看着不语者,纳闷道:“老不死的,你到底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什么风平浪静,什么暗流涌动,什么空前浩劫?怎么就降临到荒蛋岛了?就算降临到荒蛋岛了,我们离开这岛不就行了?大惊小怪什么。” 不语者看了看这个思想简单的小丫头,笑笑道:“傻丫头,想离开哪有那么容易的,你以为这里是你家菜园子?赶紧赶路吧,再不快点恐怕今晚要在荒郊野外过夜了,那可是你最大的浩劫了,哈哈。” 小丫头吐吐舌头:“确实,要是碰到猫头鹰就惨了。” 要是旁人听着一定觉得这爷俩都是不正常的,一个说话玄乎其玄,开口闭口什么浩劫什么天下,另一个说话幼稚无比,在荒郊野外担心的不是什么豺狼虎豹,居然是什么猫头鹰。可这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一个老头和一个女孩,这么漫无目的地走着。他们自东向西,踩着非常均匀的步子,不慌不忙地走着,看上去有几分诡异。 更诡异的是,这条路似乎一直都走不到尽头,他们从天亮走到天黑,竟然还没走出烛龙镇的这条街,就像这条路是不停循环往复似的。这时,不语者忽然伸出手里的竹竿,朝面前的空气中轻轻一点。 那空气就像被刀划开了一般,露出一道与他身高差不多的裂缝,这裂缝越来越大,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扇门。不语者对小丫头笑笑,拉着她的手,穿了过去。 刚踏出这道门,就听见几声急促的马鸣声,以及几个人的吆喝声,“吁吁”不止。小丫头很惊讶:“咦,是你们!这么巧啊!” 更惊讶的是那几个人,沙本善最惊讶:“我去!这是什么情况?半路还能开出一道门来的?!你们家是安在马路中央的嘛?怎么就这么突然冒出来了?” 凌金又惊又喜,对岳炔光道:“哈哈哈,你们能谅城怎么规划的啊,这不是占道经营吗?” 岳炔光只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里从来没有人出来过啊,这一直就是条普通的马路啊,我每天骑马从这里过少说也有十来次,这么多年也有成千上万次了,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呢。” 雨闻和毛衍负面面相觑:“什么鬼?”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第一百三十六章:赴宴 不过毕竟几个人都是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也都见过些世面,不至于太失态,惊奇一下也就恢复正常了。只听不语者笑吟吟地解释道:“老夫不过是用了缩地之术,大家不必恐慌,这缩地之术乃本派先祖所创,一般情况下也不让随便用,毕竟消耗功力太多,而且穿出去之后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地方,很容易产生危险,我的师兄当年就是因为好奇,到处乱穿,结果穿到一座鳄鱼潭边,活活丧命。” 凌金想笑又不好意思,便憋住,安慰道:“你也别太难过了,那是他命不好,可你现在为什么又突然穿出来啊?” 不语者摇摇头,无奈道:“我这不是逃命要紧嘛。” 小丫头也附和道:“是啊,反正留在那里也是没命,不如赌一把。” “怎么回事?怎么就逃命了?怎么就要赌一把了?”岳炔光对这种需要英雄出场的未来充满了兴趣。 小丫头抢答道:“是这样的,这老不死的说,荒蛋岛即将沉没了,大家赶紧跑路去吧!跑慢了就淹死了!不淹死也要被海怪吃掉了!” “胡说八道什么!”不语者厉声喝止她,“不要危言耸听,想把人都吓跑啊,好不容易找到可以帮助我们的人!” 小丫头不以为然:“嘁,他们都是大英雄,哪会这么容易就被吓跑?” 这话很中听,几位少年都被夸得热血沸腾,连声说:“是啊是啊,有什么危险告诉我们好了,我们最喜欢锄强扶弱,为民请命了!” 小丫头又对不语者做了个鬼脸,说:“我就说吧,他们根本不怕的,我也没危言耸听,你不是说荒蛋岛有浩劫!” “浩劫?!”几个人异口同声。 不语者忙抢过话语权:“是这样的,老夫夜观星象,见一星落于东南,此星形状怪异,光芒可怖,极不寻常,让人一看就觉得心惊胆战,当晚整个荒蛋岛看见此星的不下万人,据老夫所知,这些人当时都命丧黄泉了。” “什么?!”岳炔光抢先惊呼出声。 凌金则很好奇:“这到底是颗什么星?” 不语者沉吟了片刻,答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寻魔星。” 这次岳炔光、凌金、雨闻、毛衍负都不发问了,而是一脸惊恐状,倒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沙本善小心地问道:“你们都怎么了?寻魔星是什么东西?把你们吓成这样怎么回事?” 不语者替他们回答道:“寻魔星实际上是一块巨大的上古奇石,它每隔几千年降临人世一次,每次都会引起巨大的动乱,传说它能蛊惑人心,让人性中的阴暗面无限放大,致人同类相残,为了自己的**不惜烧杀抢掠,天下便由此大乱。所以这次它降临到荒蛋岛,势必给荒蛋岛带来空前的浩劫。” 沙本善将信将疑:“果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人的行为都不受理智控制了?就没有人能用智慧和修养摆脱它?” “呵呵,每个人心里其实都有**,只不过一方面有道德的约束,一方面有法度的约束,才不会为所欲为。但寻魔星降临人世时,就会首先搅乱道德和法度,让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变化,同时让执掌法度的人混淆黑白,由此达到祸乱天下的效果。” 沙本善继续问:“那它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些的呢?” 不语者摇摇头:“这个我也不知道,天下谁也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对症下药不就可解了,正因为谁也不知道,才让它变得无解。” 沙本善又问:“那它来我们人世间就是为了搞得天下大乱吗?是不是太无聊了点?” 不语者笑笑:“错,它来人世间其实是来找东西的,至于天下大乱,只是这件事的副产品罢了。” “找什么?”众人齐声问。 “佛魔书。”不语者此话一出,沙本善心中一惊,轮到其他几个人不知所云了。 当年在七龙山上,师父曾对他提到过这个词,而且据他推测,这本佛魔书似乎与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照这么推理下来,这寻魔星莫非来这荒蛋岛就是来找他沙本善的? 他想到这儿,脊背上顿时涌起一股寒意,不敢继续往下想。 凌金也发现他的不对劲:“小沙,你怎么了?” 沙本善一抹额头的冷汗,僵硬地笑道:“没什么,天气有点凉了。” “是呢,你不说我们都几乎忘了,这大半夜的站在街上瞎聊,真是笨死了,”岳炔光一勒缰绳,对众人一挥手,朗声道:“既来之则安之,各位不妨到鄙府小叙一番。” 凌金连声叫好:“好啊!反正寻魔星已经降临,它落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它要找的什么佛魔书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出什么浩劫我们现在也不知道,在这里谈几天几夜也不会有结果,不如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大家好好吃一顿,再洗个热水澡,美美睡上一觉,就算世界末日了,也要在灭绝之前爽一把,不能就这么心力交瘁地死掉吧。” 雨闻冲她竖起大拇指:“凌姑娘言之有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乐观迎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家齐心协力总能度过难关。” 毛衍负一脸冷傲的神情,不发表任何评论,倒是对不语者身边的小丫头看了几眼,似笑非笑道:“小妹妹,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沙本善等几人听他这一说,都是一脸讶然,这毛衍负是雨闻的老部下,连雨闻也没见过小丫头,他怎么会见过? 这时,不语者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一把抓住小丫头的手,喝道:“死丫头,你在外头认识了什么野男人,都不告诉我,我以后再也不管你了!” 这话一出,众人又是一愣,毛衍负也吃惊不小:“老爷子,您误会了!我可不是什么野男人,我就是觉得这小丫头在哪里见过,没有别的意思。” 小丫头一开始被毛衍负问得一头雾水,然后又被不语者胡说了一番,表情竟无什么变化,仍旧是笑嘻嘻的模样,换作别的小女孩怕是手忙脚乱辩解都来不及了,甚至有可能都哭起来了。只见她微微一笑,先对不语者说:“老不死的,我自打出生就跟你形影不离,我见过的人你都见过,你如果对他没印象,又何必问我?见过我的人也都见过你,可他只说见过我却没见过你,傻瓜都知道他是在扯淡了。” 不等毛衍负回答,她又转头对他说:“这位公子,我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你也来搭讪,就不怕旁边这位姐姐吃醋吗?” “啊?我跟他可没半点关系,要不是他认识雨公子,我都不会跟他同行的。”凌金连忙解释道。 毛衍负也乱了方寸:“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就说好像见过你,你把凌姑娘也扯进来了,凌姑娘又把雨公子扯出来了,照这么扯下去恐怕都要扯遍天下所有人,我可吃不消。” 沙本善打圆场道:“好了好了,我听明白了,这位老先生可能有健忘症,见过毛兄却不记得了;这位小丫头有顽皮症,说话没一点正经,十足讨人喜欢;毛兄有脸盲症,看谁都觉得以前见过,这也很正常。大家就别纠结这个问题了,反正从现在开始,我们几个都算认识了,之前是否认识也不重要了。” “沙兄言之有理,那各位就一起上路吧。”岳炔光说。 不语者上了岳炔光的马,小丫头上了凌金的马,七个人五匹马便一同朝能谅城最高的建筑飞奔而去。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第一百三十七章:突袭 一路上,沙本善不时偷看小丫头和不语者,觉得这两人的来历十分神秘,又有着超乎他预料的能力,但一时还看不出端倪。不过他可以确定,他们并不是自己的敌人。不语者也注意到沙本善异样的目光停留在小丫头和他身上,眼中却流露出不可捉摸的神色。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拍了拍沙本善的肩膀,没有说什么。 不一会儿,一行人来到了能谅城的了了庄,这儿说是了了庄,却是一座高楼,就像佛塔一样安详平和。四周却十分寂静凄凉,没有一户人家,阴风呼啸,传入耳中的只有狗吠声和猫头鹰的怪叫。 令人奇怪的是,了了庄里灯火通明,却没有一个卫兵,仿佛这儿治安状况十分好。沙本善正要问岳炔光,却见他面色苍白,低喝一声:“不好!有情况!”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了了庄的高楼上就飞下八条黑影,瞬间落地,将他们团团围在当中。几匹马受惊站起,刚要嘶鸣,就侧身倒了下去。 饶是沙本善等人都非等闲之辈,在马匹倒下之前就已从马鞍上跃起,蹭蹭蹭稳稳落在平地上。再看那些可怜的马,一匹匹都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眼见是不活了。 “好身手。”八条黑影中最高的一个发出一声低喝。 雨闻、岳炔光都已将法宝握在手中,随时准备出击。倒是不语者很淡定,扶着小丫头颤巍巍站着,好像在过马路似的,丝毫不把那八个不速之客当回事。 望着这些蒙面黑衣人,岳炔光喝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占我了了庄!” “此言差矣,”一个干巴巴的声音答道,“我们只是从楼上跳下来,可没有占什么了了庄,你看,这了了庄不是好好的摆在这里么?灯火通明,里面一针一线我们都没动呢。” 众人随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黑衣人边说边朝楼上指了指。他的手里握着一支硕大的毛笔,看上去像个读书人,声音却像个老痞子。 “那你们为什么要挡住我们的去路?”岳炔光更加愤怒,“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知道,知道,”瘦个黑衣人笑道,“你不就是城主陶禹泯的义子、大名鼎鼎的夜魅军的统帅岳炔光大人么!” “哼!知道还不给我让开!难道想领教我们夜魅军的厉害吗?!”岳炔光说着一抬手,做了个要发令叫人的手势。 瘦个黑衣人哈哈大笑:“姿势挺帅呀,不过不用费劲了,我们已经领教过了。” 岳炔光一愣:“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站在瘦个黑衣人旁边的一个矮个黑衣人上前一步,用粗重的嗓音答道,“意思就是,你恐怕要重新组建你的夜魅军了。” 听完这句话,众人心头都是一惊,此话的言外之意不言而喻,眼前这八个人,竟然将整整一支数千人的夜魅军全部消灭殆尽了! 凌金也知道这句话的分量,见岳炔光的神色有些失态,便低声劝道:“岳兄,不要惊慌,他们说的未必可信,何况他只是说你要重建,并不代表他们消灭了夜魅军,也许只是把他们蛊惑了,或者假传你的指令调往别处了。” 毛衍负也说:“没错,以我走南闯北这些年的经验,他们几个人还不可能把几千人的精锐之师吃掉的,据我所知,具备那种实力的,除非是上古妖魔,或者是自然之灾,以人力绝对不可能办到。世上高人虽多,也还没多到出现这种妖魔的地步。” “哼哼,这位姑娘心思倒挺细腻,这位丑男也很有见地,”瘦个黑衣人冷笑道,“不过,我还是把话挑明了吧,夜魅军不是我们几个搞定的。” “你才是丑男呢!”毛衍负气得脸都绿了,“你瞧你都丑到不敢露脸了!大半夜的还蒙面,你是有多自卑!” 瘦个黑衣人也不生气,缓缓摘下蒙面布,露出一张俊俏得像画上的脸:“是啊,自卑到都不好意思让你自卑了。” “好帅啊!”小丫头忍不住惊呼起来。 不语者淡淡一笑,咳嗽了两声。 凌金没被这张帅气的面孔给迷惑,将注意力转向了他的话:“你刚说夜魅军不是你们搞定的,那么他们终究还是被搞定了?” “没错,”瘦个黑衣人笑起来时嘴角轻扬,像一弯明月,“对于我们冷魔教来说,没有什么搞不定的力量,无论是用钱还是用力,挡我者死!” “死?!”岳炔光虎躯一震。 “别紧张,我说的死就是死到一边去的意思,反正你的那几千个喽啰已经不在这能谅城了,至于是谁干的嘛……”瘦个黑衣人卖了个关子,“只要你投降我就告诉你。” 岳炔光心中松了一口气,毕竟自己的兄弟们没有遇难,听他的意思只是被调往别处了,或者是被骗走的,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叫自己投降!他怒容满面:“就凭你们几个小混混,有什么资格让我投降!” “小混混?”矮个黑衣人明显不爽了。 另外六名黑衣人也纷纷亮出法宝,瘦个黑衣人说:“这下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 沙本善、凌金、雨闻和毛衍负扫视了一圈,都没看出什么眉目,这些法宝都很怪异,以他们的阅历却是根本看不出来历。沙本善将目光投向不语者和小丫头,也许他俩能认出来,可他俩竟对这些法宝看也不看一眼,似乎眼前这些事跟他俩一点关系都没。不语者只顾低着头朝自己的影子不时打着咳嗽,小丫头则轻轻地拍着他的背,也不看众人。 岳炔光的阅历也不深,不知道他们亮出的这些法宝有什么来头,不过看上去都很特别,分别是:一块巴掌大的瓦片、一件补丁加补丁的袍子、一只锈迹斑斑的锅铲、一团毛茸茸的棉花、一根黑乎乎的老烟枪、一条软绵绵的麻绳。瘦个黑衣人用的是毛笔,矮个黑衣人却从背后取出一双绣花鞋。 “哇靠,你们是来过家家的呢!”毛衍负叫道。 “没大没小!”矮个黑衣人骂道,“这些法宝比你爷爷辈分都大!” 雨闻似乎认出一二,指着瘦个黑衣人手里的毛笔道:“嗯?这支毛笔可是上古十八神器之一的天机笔?” 瘦个黑衣人笑笑:“少侠好眼力,不过这不是天机笔的本尊,而是它的转世之身。” “什么?”沙本善愣道,“转世之身?” “没错,”瘦个黑衣人不无得意地说,“天机笔在一万年前的神魔大战中已经和其他十八件神器一同遗失,不知去向。以我这等身份低微的江湖中人又有什么能力和资格得到?何况就算我得到了,也没那个能力保护它,估计我拥有天机笔的消息传出去不出一天,我就会被来自四面八方的夺宝者碎尸万段了吧。” 沙本善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便问:“那这转世之身是什么意思呢?” 瘦个黑衣人答道:“转世之身只是好听点的说法,实际上就是仿制品,但又比那些街边小摊叫卖的纪念品厉害得多,因为它是五百年前的一代匠神雷动天亲手打造的。” “雷动天!”听到这个名字,雨闻、毛衍负和岳炔光同时失声惊叫。 凌金有些奇怪:“怎么?你们仨都认识他啊?” 雨闻解释道:“我师父当年跟我说过,雷动天是千年一遇的铸造天才,他打造的兵刃,威力是普通兵刃的一千倍,不光如此,经他淬炼过的武器,都有一种灵性,与使用者可以产生唯一性,也就是别人无法使用。”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开战 毛衍负补充道:“我行走江湖这些年,也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传闻,其中就包括当年他复制上古十八神器的故事,原本只是他和花天女的一场赌咒,花天女说他只要能复制出上古十八神器,她就嫁给他。” 岳炔光接着说:“我也听说过,当时还觉得不可信,毕竟上古十八神器失踪那么多年,见过它们的人早都已经不在人世,就算口口相传,也不可能恢复原貌。” 凌金也质疑道:“可就算恢复原貌,那也不过是仿制品,不可能再有上古十八神器的威力的呀。” 瘦个黑衣人笑道:“当然不可能,花天女也不是无赖,不会提出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她只说复制出十八神器的模样,并不要求具备十八神器的魔力。但只是复制十八神器的外形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凌金又问:“那雷动天真的做到了?” 瘦个黑衣人晃了晃手里的兵刃:“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沙本善也问:“那花天女嫁给他了吗?” 矮个黑衣人嘿嘿一笑:“这个问题问得好,花天女见这个难题没能难住雷动天,却又不想履行诺言,就故意刁难,说这十八件法宝跟传说中的十八神器根本不是一回事。” “这倒是,”凌金沉吟道,“谁也没见过那十八神器,只听说过名字,她怎么说都行,不过这也有点太不守信。” 岳炔光冷笑道:“哼,跟冷魔教的人谈信义,不是对牛弹琴么?” “冷魔教?!”沙本善一愣。 “沙兄你不知道,那花天女最出名的一个身份,是当年的江湖第一美人,很多人却忘了她另一个身份,冷魔教的圣女!” “哼哼,圣女怎么了,”瘦个黑衣人结果话茬,“人这话也没说错,这十八件仿制品是不是跟十八神器造型一样,确实有待考证啊,难道你说是就是啊?这也太不严谨了。” 雨闻又说:“幸好那雷动天也非等闲之辈,一怒之下倾尽毕生所学,为十八件法宝注入了魔力,令它们发挥出和上古十八神器一样的功能,虽然威力远不及本尊,却也足以撼动整个江湖。” “你们的意思是说,那十八件仿制的法宝,等于就是上古十八神器的缩减版!”沙本善惊道。 “没错。”矮个黑衣人答道。 沙本善依旧没有忘记心头的疑问:“那花天女最后到底有没有嫁给雷动天呢?” 雨闻说:“当然没有,她又耍赖,卑鄙地派人偷走了十八件法宝,雷动天在为法宝注入魔力的过程中消耗了太多元气,加上这次被窃,怒火攻心,一病不起,从此再也没有打造过任何兵器,一生郁郁而终。” “这都是冷魔教干的好事!”说起这些往事,岳炔光还气不打一处来。 “嘁,”瘦个黑衣人不以为然,“这叫足智多谋。” 沙本善总算弄明白了这些来龙去脉,也知道了眼前这些人手里的法宝从何而来,更清楚眼下的局面不好对付,心中一边盘算对策一边研究战术。 凌金冲黑衣人们喝道:“你们拦住我们有何目的?!” 她向来直来直去,根本不去考虑后果。瘦个黑衣人嘿嘿一笑:“这姑娘好生直爽,难道没看出来,我们到这里来目地是跟你们其实一样,只不过……..”说着他将目光投向了沙本善。 其余人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沙本善,确切地说,是望着他的胸口,他们都知道沙本善怀里揣着一只血骷髅,那是他的法宝,也有着极大的威力。 却听瘦个黑衣人又冷笑一声:“你们都想错了,血骷髅固然厉害,但作为沙少侠的法宝,其他人可驾驭不了,我们抢来也没用,其实,我们更喜欢读书。” 此话一出,众人一愣,沙本善却是一惊。他身上藏着佛魔书一事,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这些黑衣人是怎么知道的?这帮家伙看来来路不浅。他有些心慌,又有些着急,当即喝道:“你们想要佛魔书,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佛魔书?!”雨闻比黑衣人反应还快,“这本妖书真的在你手里?” 沙本善一愣,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忙纠正道:“我其实,不是,这个书,别人送的,我也不知道,它能做什么。” “别管它能做什么!千万不能让他们抢去了!”雨闻急忙提醒道,身影一晃,已经挡在了沙本善的身前。 凌金、毛衍负和岳炔光虽然对佛魔书并无了解,却知道情势危急事关重大,当下亮出兵器和法宝,将沙本善团团护住。 瘦个黑衣人哈哈大笑:“哼,就凭你们几个小毛孩也想与我们冷魔教为敌哈哈,简直是不自量力,待我活捉了你们后,交给冷魔神大人,左护法的位置就非我莫属了。” 雨闻也笑了:“很好,那样你就可以步秦若水的后尘,一同去见阎王了,哈哈。” 瘦个黑衣人顿时变了脸色:“臭小子!没大没小!秦护法的名讳是你随便叫的吗?找死!接招吧!”说罢,祭出法宝天机笔,笔身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好!就让我们领教一下冷魔教的手段!”岳炔光想起自己被他们毁灭的夜魅军,就满腔怒火,抢先出手了。 岳炔光轻喝一声,耳后径直飞出一支短箭,透着绚丽的绿光,直扑瘦个黑衣人。刹那间,整个夜空都被二人的两件法宝的光芒照得通亮。 其余人都被这两道光照得楞了一下,又瞬间反应过来。雨闻一抖身躯,昊武枪暴长数倍,飞上半空,竟幻化成一条数丈长的蛟龙,向矮个黑衣人呼啸而去。 矮个黑衣人冷冷的看着向自已扑来的神龙,竟不在乎,纵身一跃,同时将手中的绣花鞋朝神龙丢了过去。 这个动作简直怪异无比! 但也威力无比! 只见那双绣花鞋在半空中发出数声怪叫,摇身一变,变成了两只巨大的巴掌,一左一右,呼啦一声,朝神龙拍了过去。神龙速度极快,却也快不过这对蒲扇般的巨掌,竟然被扑了个正着,轰然爆出满天金花。 金花散去,昊武枪恢复原样,从半空坠落下来。雨闻也被这一震震得气血翻涌,站立不稳,向后连退了数步。 毛衍负眼疾手快,上前扶住他,同时一抬头朝空中呼啸着追过来的那对巨掌怒目圆睁。 两道精光从他眼中激射而出,似两道闪电直刺入巨掌,竟将巨掌生生撕成了碎片! 之前几次较量,谁也没看清毛衍负是如何出法宝的,这次才算见识了他的威力,原来他的法宝就藏在眼中,一对眼珠便是杀敌利器! 被撕开的巨掌瞬间消失,重新变回一双绣花鞋,扑通扑通摔在瘦个黑衣人面前,将他吓得目瞪口呆。 毛衍负趁胜追击,目光一转,直指矮个黑衣人。矮个黑衣人还没从这一番变化中反应过来,眼看就要被两道精光刺个洞穿。 说时迟,那时快!其余几名黑衣人纷纷打出法宝,一块巴掌大的瓦片、一件补丁加补丁的袍子、一只锈迹斑斑的锅铲、一团毛茸茸的棉花、一根黑乎乎的老烟枪、一条软绵绵的麻绳,统统飞到矮个黑衣人的面前,铸成了一道厚厚的屏障,才勉强将两道精光挡住。 不过这些黑衣人的法宝也非等闲之物,只是一时情急,来不及施展全部威力,只是暂时以本体作为盾牌挡住攻击。毛衍负的攻势被这一道厚厚的盾牌卸去,便收回法宝,暂时歇息,却不料那些黑衣人的法宝瞬间转守为攻,争先恐后展开魔爪,朝他和雨闻飞了过来!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第一百三十九章 “小心!”凌金双臂疾伸,口中念念有词,只见那两条衣袖随着口诀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粗、越来越硬,通体还发出淡淡的绿光,将整条街道照得碧绿。 瘦个黑衣人忍不住叫道:“好厉害的千丝绕!” 只一眨眼的工夫,只见那两道衣袖赫然绕成一圈,变成了一个直经大约一丈的环圈,凌金将这个环狠狠抛出,环圈立刻将雨闻和毛衍负罩在当中,不停的旋转起来。 那些稀奇古怪的法宝顿时打在环圈上,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根本近不得身。雨闻和毛衍负也因此得到了片刻的喘息,躲过了一大波攻击。 瘦个黑衣人一惊,运起全身真力,手中的毛笔忽然幻化成一柄利剑,瞬间光芒暴长,剑芒足有两丈有余。瘦个黑衣人双手握住利剑,擎举过头,直扑上空,向空中那凌金的环圈劈去,实质化的剑芒脱鞘而出,劈在了环圈上。 当啷一声,环圈瞬间化为两缕长袖,飞落回凌金手上。 瘦个黑衣人也被震得后退,好不容易才稳住脚步。 四周回荡着两件法宝撞击之时发出的余音。 八人都是微微一怔,也不禁暗叹。 凌金也是一惊,她自知千丝绕的厉害,却没想到这个瘦个黑衣人功力竟然如此高深,再也不敢那么小视他。 当下,她运起真力,手中的双袖仿佛受了感应一般,缓缓升起,飘浮在她的胸前,缓缓绕着全身,慢慢旋转。 长袖越转越快,只见她周身都是无数的环圈,根本看不清有多少个,也看不清她的面目。不一会儿,无数的双环一个挨着一个从凌金身旁飞出,犹如一条彩色的长龙一般,向瘦个黑衣人袭去。每一个环圈夹带着强大的能量,就连观站的众人都不免为之动容。 瘦个黑衣人也不敢小觑,当下祭起毛笔,在自己身前筑起了一道雄伟的防护墙。 “轰!轰!啪!啪!” 环圈每前进一寸,防护墙都被震得石屑乱飞,连毛笔上的毫毛都未成幸免,纷纷坠落,化为齑粉。 瘦个黑衣人脸色苍白,似乎已经渐渐支撑不住,不知道如何应对,慌忙的看着由环圈组成的长龙一步步逼近。 沙本善却有一种不安,脸上露出几分焦急,几人齐看了看他时,他却摆出一幅不屑的模样。不一会儿,无数的环圈将瘦个黑衣人重重包围在中间。大家都觉得瘦个黑衣人必败无疑,他的同伙们似乎也不敢上前帮忙,雨闻等人也根本不需要出手了。 “嗷!” 一声怪异的啸吼声忽然打破了众人的窒息。地面不断的颤动,只见地面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众人都是一脸惊异地扫视了四周,再看了看地面的裂痕。 凌金发现了事情不秒,当即收起真力,向后飞去。 瞬间,无数的环圈消失为无形。 忽然间,众人隐隐约约听见了远处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似乎有一个巨大的怪兽在缓缓靠近。 依据脚步声来看,来的是一只怪兽,可是奇怪的是,当脚步声停住,黑暗中出现的却是一大群穿着黑衣服的人。人数并不是很多,一看装束就知道是冷魔教的教徒。 “怎么才来?”矮个黑衣人抱怨道。 “谁要你来?”瘦个黑衣人却不欢迎他们。 这些冷魔教徒一点也不紧张,也没有一丝欣喜,面无表情,每个人都是面容黝黑,一幅弱不禁风的样子,似乎是在黑暗中呆了太久。 这时,其中一人走出来,看起来是这一百来人的头领,冷冷道:“你们是谁,竟然擅闯荒蛋岛。” 还没等人回答,一只枪尖忽然飞出,刺穿了那人胸膛,倒飞回雨闻手上。 雨闻冷冷道:“多嘴,该死。” 接着,他又冷冷地看向瘦个黑衣人。瘦个黑衣人一怔,但也没有说什么,呆在原地。这时,冷魔教徒见自已的头领已经被人杀死,竟不慌乱,反而一拥而上,朝雨闻扑来。 他们就像发了疯似的,根本不顾自己死活,拼命冲杀上来仿佛没有意识的木头人。 沙本善、凌金、毛衍负等人纷纷祭起法宝,准备迎接一场厮杀,却见几道如秋水般的寒光拔地而起。 夜空中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不一会儿的工夫,地面上就躺了数十具尸体。其他的冷魔教徒被这一幕吓呆了,须臾,忽然跳将起来,跑的跑,叫的叫,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淡定和高冷。然而他们还没跑远,又被更多拔地而起的寒光刺穿了身体,倒在地上。 这些寒光从哪来的?似乎是地下飞出,却不知何人。 这些人是怎么死的?似乎是被寒光刺死,又像被电死。 沙本善也不知道这些人该杀还是不该杀,在他眼中不管是正道还是魔道,都是人,都是有生命的,为什么不给他们一次改邪归正的机会呢?但他的想法在正道眼中却是愚昧无知的,在他们眼中只要是魔教教徒,一律都得死。所以雨闻和毛衍负虽然也觉得很奇怪,却都不约而同笑了。 沙本善看了看地面的尸体,不由暗暗自问:何为正,何为魔? 凌金见他神态有点不对,走到他身旁,低声道;“你没事吧?:” “没事。”沙本善身子一颤,摇头道。 正在此时,地面忽然剧烈震颤起来,一道道裂痕延长开去,瞬间形成了一条条巨大的壑沟。 “轰隆隆!” 众人还没明白什么回事,忽然间,方圆数里的地面轰然陷塌。每个人都还未来及时反应,就跟着地面一起掉入了无尽深渊。 不知过了多久,天地恍然间明亮。 一声怪异的吼啸声在耳畔响起,沙本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不足三丈宽的道路上,道路不是很长,只有数十丈。 前后两边都是悬崖峭壁,峭壁之下,波涛汹涌——这竟是一座临江高山。 山脚下,一条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河流,河流一望无际,水面荡起涟漪,却没有一丝流水声。不平静的水面和突突冒泡的漩涡让人不由得想到什么,一种不好的预感从沙本善心头升起。 他用屁股蹭地挪到悬崖边缘,发现这竟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他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他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他拽向地面。他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更令他不安的是伙伴们都不见了,身边只剩一个还没苏醒的凌金。 他拼命摇晃凌金的身体:“凌姑娘!快醒醒!” 凌金一动不动。 他试了试她的鼻息,均匀有力,不像受伤,便继续摇她“凌姑娘!他们人呢?我们这是在哪?” 凌金终于醒来,揉着眼睛朝四周一看,登时傻眼:“他们人呢?我们这是在哪?” 沙本善无奈地摇摇头:“我也想知道。” 凌金站起身子,朝远处眺望了片刻,忽然转头对沙本善说:“糟糕!我们……..” “怎么了?”沙本善顿时紧张起来。 凌金指着江对岸,说不出话来。 “到底怎么了啊!”沙本善更加着急了。 凌金还是目瞪口呆不说话,怔怔的望着远方。 沙本善极目远眺,终于看见了她所见到的,不禁低头看了眼脚下:“我们……..在智虚国?”(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谁知还没等凌金回答他,沙本善就感到后脑凉风袭来。 嗡的一声。 他顿时不省人事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一片熟悉又陌生的树林里。一时想不起这是什么地方,只见玉盘高悬,清辉普照,群山沉睡,夜空寂寥,眼前铺开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靛蓝色的天上嵌着乳白色的月,橘红色的秋林中飘着淡黄色的流萤,村庄里烛光点点,江面上水灯逐波;空气中弥漫着草叶的清香、泥土的芬芳、各种动物的气息和远处乘风而来的烟火味;耳旁传来阵阵悦耳动人之音,树叶沙沙,溪流潺潺,虫吟鸟鸣,犬吠猿啼,尤其吸引他的是穿插其间的一缕绵绵不绝的乐声,细腻又坚韧,空灵而忧伤。 沙本善踩着石子越过那条小溪,穿过竹林,翻过两座小山丘,前方沟谷纵横,荆棘榛榛。乐声渐近渐清晰,似在轻轻诉说一个凄美的故事,如美人鱼的歌喉,令他无视一切障碍,穿过灌木和乱石,来到一处开满蓝色和紫色小花的幽静谷地。谷地中央铺开一泓碧水,百尺见方,澄澈如镜,月光从天上飞流直下,无声无息,在镜中投下洁白的薄影……咦,这月影怎么有九个?!沙本善揉揉眼睛,没错,九只同样大小的玉盘围成一圈,静静地卧在湖中。他忙向天空望去,却只看见一轮明月和稀疏的星辰,哪来的九个月亮? 清风撩过,水面泛起鱼尾纹般的波褶,岸边的花朵似蝴蝶一般迎风起舞,不胜娇柔。花丛间有一方石桌、一张石凳、一枰围棋盘,一人正襟危坐,像是在与人对弈,却不见对手。沙本善走近一看,那人竟是师父太上真人! 再瞧棋盘对面,石桌上竟趴着一只蛤蟆! 这只蛤蟆大约巴掌大小,通体金黄,下巴上的气囊有节奏地一鼓一收,释放出我一路上听到的那个奇妙旋律。更不可思议的是,它每眨一下眼,就会有一颗棋子从它面前的棋罐中飘出,轻轻落在棋盘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沙本善深吸一口气,金色蛤蟆侧过脑袋,眯着眼,微微张开嘴,鼓膜凹了下去。 沙本善心想:我的天呐!如果不是我眼花了,它应该在对我微笑。 虽然感觉很诡异,他还是点头回了个礼,毕竟跟蛤蟆互打招呼的机会不是谁都能碰到的。 太上真人没有看他,双眉紧锁,苦思棋局。又过了五十余手,师父忽然抬头问他:“你看谁会赢?” 沙本善不假思索:“师父您输定了。” 太上真人颇感意外:“由此往后再下八十七手,我才会输,你能一眼看破近百手,棋艺很有长进啊。” 沙本善如实相告:“我瞎猜的,如果能赢你也不会问。” “罢了,”太上真人投子认负,“寒潭映日月,清心照乾坤,在意则输,不在意又何必赢?” 沙本善没听懂,但蛤蟆似乎听懂了,伸出小爪揉了揉眼睛,呱呱叫了两声,转身跃入深深的草丛。草叶摇动,乐声也随之远去。 “师父,这蛤蟆是神仙吗?”沙本善摸起几颗棋子,凉透骨髓,定睛一看,竟已皆化为冰水,“啊!这棋……” 太上真人嘴角泛起苦涩的纹理,声音疲惫而感伤:“早不言梦寐,夜不言鬼神。哪来的神仙,梦随心动罢了。” 沙本善还在咀嚼这句话的深味,太上真人浑厚的嗓音又从百丈之外飘来:“我下山一趟,你回去吧。” “回去?”沙本善纳闷道,“我都不知道我这是在哪,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让我回哪儿去呀?真是莫名其妙,这是一个梦吗?我回到现实中去?” 可太上真人根本不搭理他,兀自消失在月色中。 沙本善裹着一肚子疑问往来处走去,夜色正浓,林风簌簌,丝丝凉意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山路蜿蜒,树影憧憧,远处山顶灯火摇曳,像一只只窥探欲望摄取灵魂的鬼眼。 沙本善避开漆黑阴冷的竹林,从一条小径转到山的背后,这儿有一大片夹在两座山之间的空旷谷地,树木稀少,人迹罕至。一条长长的小河纵贯其间,水流湍急,河的一头连着巍巍群山,另一头跃入万丈深渊。两岸的山脚下怪石错落,杂草丛生,虽然和竹林一样幽寂,但月光可以直接洒在身上,令他颇感安心。这份平静只持续了片刻,就被几声呼叫打破: “不!啊!呃!” 有坏人!潜藏在沙本善心底的英雄主义细胞瞬间爆裂开来,行侠仗义的机会就这样从天而降了。 他振奋精神,循着声音,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离小河不远的一个山坡前,叫声渐渐淡去,剩下悉悉索索的响动,夹着急促的呼吸。 山坡上有个洞窟,洞口不远处长着一棵老槐树,沙本善从树下向洞里张望,隐约看见一个强盗正扑在一位姑娘身上,双手快速地扒拉着,似乎在抢她的衣服,然后是裙带,还有袜子……而姑娘也以牙还牙不甘示弱,拼命地撕扯对方的裤腰带——绝不能便宜了这强盗! 强盗得寸进尺,又将头伸到姑娘的耳后,嘴巴四处游走,看上去还想要叼走她的耳环和发簪…… 不对,是采花贼! 沙本善义愤填膺:“放开她!” 那两人同时一惊,迅速分开。借着月光,沙本善看见了朝思暮想的面容。 莫宣竹衣衫凌乱,双臂从胸前交叉搭在肩头,像只猫头鹰般瞪着眼,舔舔嘴唇欲言又止,旋即又露出上次看沙本善表白时的那副表情。 诧异、紧张、困惑,这些情绪都还来不及浮上脸面,沙本善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已发生了奇异的变化。望着莫宣竹半裸的身体,他只觉丹田一股真气磅礴欲出,沿着脊梁直冲上顶,将后颈耳根烫得燥热难耐,心口突突狂跳,似要迸射而出,充满了无坚不摧的力量。 这一刻,他想起了师父太上真人。 很久以前前,师父曾对他说:你的绝技惊天动地,破坏力极强,只有心无杂念的人才能完全驾驭…… 沙本善一惊:莫非领悟这绝技了?!那可糟糕,因为此刻我心中一点也不平静啊,有千百万个杂念翻滚不止,又如何驾驭? “放开她!”沙本善又高喊了一声以稳定心绪,“有本事冲我来!” “死变态,老子对男的没兴趣!”那汉子转过身来,竟是雨闻。他一边扎起腰带,一边提起昊武枪,连跃数步,逼到眼前,杀气腾腾地一脚将沙本善踹翻,踩住肩膀,把剑架在沙本善脖子上,不费吹灰之力。 在他行云流水般完成这一套组合动作的过程中,沙本善也不甘示弱,亮起看家本领,先以运气之法调匀呼吸,然后用忍抑之术勒紧腰带,再使出“太上无为心法”……糟糕,用不出来。 没事,还有绝技,刚领悟的绝技! 沙本善信心满满,气沉丹田,拼尽全力向前方的空气中出掌、挥拳、蹬腿、吐口水,把所有他见过和听过的招数统统用上了…… 怪哉!沙本善发现自己依然四仰八叉躺在粗壮的树根上,像一只被翻了壳的乌龟。雨闻依然悠闲地踩着他的肩膀,像一只用餐前调戏猎物的猫。 不是说这绝技惊天动地吗?沙本善心想,我这都快哭天抢地了,怎么看不到任何效果? “哟呵,你耍猴拳还是抽筋呢?真搞不懂师父怎么会把你个废物当成宝,”雨闻冷笑着瞄了一眼莫宣竹,剑锋轻轻一顶,在沙本善的左颈撕开一道小口子,“哼,送这小野种重新投胎去算了。” 沙本善心中一凉,四肢发软,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我这四百九十七年五个月零十三天才出一个的天才难道就要这样命丧荒野了?师父的预言一点都不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别!”雨闻轻喝一声。 沙本善心中一暖:唔……原来她心里一直有我的,我没有看错人,她终究是个心地善良重情重义的好姑娘! 一股浓浓的暖意和幸福感瞬间从脚底涌上脑门。这是爱情的力量! 莫宣竹快步走到沙本善身边,从地上捡起一只绣花鞋,在他脸上擦了擦,眼角一撇:“别弄脏我鞋。” 雨闻用枪身拍拍沙本善的头:“上路吧。” 月亮透过枝叶望着沙本善,嘴角微翘,似在嘲笑。 沙本善绷紧身躯,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血骷髅的刀枪不入功能上。 “放开他!有本事冲我来!” 沙本善一愣:咦?这不是我的台词么?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望向来者,雨闻最先反应过来:“哈,歪瓜救裂枣,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 沙本善急得大叫:“凌姑娘!你来干什么?快离开这儿!” 凌金眼中泛起泪光,声音微颤:“我就知道你不会对我没有一点感觉,在这么危险的时候,你自身难保,却还惦记着我的安危。你放心,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要死就死在一起!” 沙本善简直要晕了:“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让你赶紧走是因为不想坐实大师兄关于我们“天生一对”的说法,从而让莫宣竹以为我和你有什么亲密关系,那样莫宣竹就更不会理睬我了。” 凌金非但不理解沙本善,还跟莫宣竹吵了起来:“本来觉得你只是风骚,没想到还这么心狠,小沙对你一往情深,你竟见死不救,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 莫宣竹以牙还牙,还挺对仗:“嘁!本来觉得你只是难看,没想到还这么幼稚,老娘有资本,爱跟谁好就跟谁好,你长这德行连喜欢个窝囊废都只有单相思的份。” 这话像是戳中了凌金的软肋,让她沉默了下去。 忽然,凌金咬了咬嘴唇,对莫宣竹一字一句道:“我这就把你们的丑事告诉韩公公去。”说罢扭头就走。 沙本善又一愣:韩公公是谁? “贱人!”莫宣竹狠狠地盯着凌金的背影,目露凶光,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已握了一根泛着蓝光的筒状物。 见莫宣竹将这根三尺多长的筒状物瞄准了凌金,沙本善也顾不上讨好女神,急忙冲凌金喊道:“小心!” 嘭!伴着一声巨响,一条橘红色的火龙从筒状物前端呼啸而出,直扑凌金的后背。幸好凌金听见了沙本善的提醒,噌地一下拔地而起,跃上树梢。那条火龙穿过她刚才站的位置,直直地射入树丛,炸出灿烂的焰火。 “一炮而红!”凌金望着这焰火冷笑道,“陈掌门可真舍得,竟将燕赵门三大利器之一的‘异声炮’传给你,可惜,也不过如此。” 听她这一说,沙本善才想起二师兄曾说过,这“一炮而红”是燕赵门的独门绝招,原本是以中指之力弹射霹雳弹,对目标造成大面积杀伤。眼下莫宣竹有“异声炮”这样的利器,无疑如虎添翼。 莫宣竹见一击不中,又调转炮口,准备再来一发。凌金早有防备,身影一闪,便从树梢飘至小河边。不等莫宣竹再次调转炮口,凌金左手抽出一张纸符,捏在指间,右臂平举,凌空一托,低喝道:“无风起浪!走!” 凌金竟是风行宫的人!沙本善听二师兄说过,从荒蛋岛的西海岸向幽冥海深处航行七日,可以见到一座云雾缭绕的小岛,岛上有一个大湖,在湖底三百丈的地方,有一处水晶砌成的宫殿,那便是风行宫的所在。风行宫的人擅长许多江湖上早已失传的神秘法术,但他们很少过问江湖之事。这一招“无风起浪”便是风行宫的上乘法术。 凌金口诀一出,河水应声涨起数丈高,像一堵墙一样朝莫宣竹劈头盖脸砸过去。 莫宣竹刚把炮口转过来,未及闪避,被水墙砸了正着,整个人飞出老远,“异声炮”也摔在一边,噗噗地往外冒水。那霹雳弹要以火引燃,眼见是不能用了。 身为燕赵门首席大弟子,莫宣竹岂能束手就擒,当即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捋了捋发丝,傲然道:“一路上你都说自己是沙皮帮的弟子,原来深藏不露。” 雨闻见莫宣竹吃了亏,紧忙几个健步跃上前去,苍啷一声,昊武枪已拔在手中。 莫宣竹瞪了他一眼:“走开!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用不着别人帮忙,以多欺少岂不让人笑话?” 凌金冷笑道:“哼,你们刚才不就以多欺少对付一个手无寸铁之人么?” “呸!刚才我可没动他,这种废物根本不配我出手,不过是给段未擦剑用的,”莫宣竹不屑地白了沙本善一眼,又转过头去对凌金说,“倒是你,能陪我玩玩。” 说罢,她双手翘起兰花指,姿势极为妩媚,目光中却满含杀机,一字一顿地念道:“金!屋!藏!娇!” 但见莫宣竹周身泛起层层金光,一波一波向外扩散开,很快便绘出一座殿堂的模样。 莫宣竹立在当中,恰似一位美娇娘。 这一招尚未出手,这山野之地已被万道金光照得如同白昼,足见威力非同小可。凌金的脸上也露出了不安的神色。 莫宣竹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娇叱一声:“受死吧!”双手一同向前挥出,那座金色的殿堂带着隆隆的低吼飞快地向凌金碾了过去,一路飞沙走石,势不可挡。 凌金不敢怠慢,竟也不躲闪,当下展开双臂,在自己面前交叉舞动,画出无数个泛着绿光的八卦圈,又抽出一只短刀,划破手掌,照着空中那重重叠叠的八卦圈用力劈了下去。那些虚幻的八卦圈上登时洒满了千万点猩红的血滴,四周也弥漫起薄薄的血雾。 “八卦无门!开!”凌金话音刚落,那些绿色的八卦圈同时裂作两半,在红色血雾的笼罩下,迎着那金色的殿堂直直扣了上去。 沙本善从未听过如此震耳欲聋的撞击声,也从未见过如此五彩缤纷的光芒,巨大的冲击波把几个人全部掀翻在地,一直卷过整片山林,惊起无数飞禽走兽。 沙本善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冲到凌金身边。她被震伤了筋脉,背部还插入了一截树枝,血流如注。沙本善蹲下来扶起她,眼圈止不住就红了:“你这是为什么……” 凌金却笑了:“不就为了能这样躺在你怀里么?” 这一刻,沙本善忽然觉得她很美。 那边莫宣竹也受了不轻的伤,仍一瘸一拐地站起身子,见凌金这模样,冷冷一笑,微闭双目,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这是什么意思?忏悔?道歉? 沙本善刚要问凌金,却见她的神色忽然变得无比紧张。再看莫宣竹,双掌撑地,缓缓地低下了头,像是在朝我们叩拜,但嘴里似乎在念叨着什么。 忽然,莫宣竹猛地向后一甩头,披头散发,面目狰狞,口中高喊道:“六龙逆天!” 只见六道黑色妖气随着她抬起的双掌钻出地面,在空中幻化成六条恶龙的形状,张牙舞爪地向沙本善和凌金扑来。 沙本善连忙拽起凌金的身子,想要躲开这些龙的攻击,凌金却拼尽最后一点功力,一把将他推得飞出十余丈,一下落到草丛里。 凌金自己则完全失去了反抗之力,只能任凭那六条恶龙缠住她的身子,将她带到悬崖的上空。 莫宣竹狞笑着打了个响指,在沙本善喊出“不要”的瞬间,六条恶龙烟消云散,凌金虚弱的身躯像一片落叶,飘入了万丈深渊。(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沙本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最喜欢的姑娘就这样杀害了最喜欢他的姑娘,用这样一种残忍的方式。以前他只在传闻和故事中听到过人类之间的杀戮,如今第一次亲眼目睹邪恶的力量,心中的感觉无法言说,也没机会言说,因为莫宣竹马上回头指着他,对雨闻命令道:“快宰了他!” 雨闻毫不含糊,高高举起昊武枪,霜锋雪刃,寒光四射。不过,从莫宣竹那张性感小嘴里吐出来的那四个字比这剑光更阴冷更致命,令沙本善如坠冰窖,万念俱灰,不由闭目引颈,只求速死。 嗤啦啦! 一道奇异的亮光从眼皮外闪过,伴着尖锐的霹雳声和木头爆裂声,沙本善感到周身毛发随之一震,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一股烤麻雀的气味。 睁眼一看,雨闻直挺挺倒在地上,身上不住地冒烟,五官黏成一团,好似一只煎糊了的荷包蛋。四周的野草全部被烧成了灰烬,身后苍老的树干上爆开数道喷着火苗的深深裂痕,就像刚被愤怒的神龙挥爪撕过。雨闻的昊武枪插在地上,通体透红,仿佛刚从炼枪炉中拿出来。 莫宣竹愣在原地,俊俏的脸蛋极度扭曲,刚才斗法时已经散开的头发此刻根根竖起,充满血丝的眼睛瞪得老大,如见鬼魅。须臾,她怪叫一声,发疯似地朝山野深处奔去,漂亮的绣花鞋也没顾得上带。 沙本善茫然地抬头望向天,皓月似镜,繁星如瀑。 待他再平视四周,只见四周的竹林、小溪都不见了,被闪电劈焦的雨闻也不知去向,自己又回到了刚才的悬崖边,而坠落悬崖的凌金,依旧站在身边,好奇地问他:“你刚才怎么了,眼睛翻白,跟走火入魔了似的。” 沙本善自己也没弄明白,刚才那究竟是一个梦,还是纯粹的想象。其中有太多的疑点:雨闻怎么会变成敌人?怎么会和莫宣竹在一起?莫宣竹怎么会变得如此残忍?她又为什么那么痛恨凌金?又为什么说凌金很丑?凌金和他们又有什么纠葛? 而在这个似梦非梦的境遇之外,还有更多的疑点:雨闻、毛衍负、岳炔光等人去了哪?为什么只有沙本善和凌金落在这里?莫非他们还留在江对岸?他们是否还安全?那些黑衣人去了哪里?冷魔教徒又去了哪? 这些问题一言难尽,也跟眼前的凌金说不清楚,但沙本善已经知道,自己和凌金此刻正站在智虚国境内,身后的那条大江,就是两国的分界线。 沙本善忽然觉得肚子很不舒服,便捂着肚子朝一旁的草丛跑去,蹲在凌金看不见的地方,使出吃奶的力气。憋得满脸通红的他想起了太上真人教的运气之法,开始尝试着调动体内真气去疏通拥堵部位。但这显然不是气的问题,无论他怎么努力,该出来的死活不出来,不该出来的倒蜂拥而至——十几只红头苍蝇嗡嗡地喊着口号,在空中布好进攻阵势,高高低低,将他围在当中。 沙本善心烦意乱,奋力挥动胳膊驱赶它们。有几只苍蝇被甩到石壁上,噗噗作响,竟不退缩,摇晃着继续来袭。 如此反复数次,沙本善终于忍无可忍,不得不中断屙屎,猛地一提裤子,怒骂道:“该死的苍蝇!”心中狠狠想着把它们一只只捏扁的样子。 诡异的事出现了。 嗡嗡声骤停,所有的苍蝇同时在空中定了一定,旋即噗噗噗尽数坠落在地,一动不动。 沙本善穿好裤子,蹲下去用树叶夹起一只苍蝇细瞧,不禁大吃一惊,它的翅膀粘在一起,浑身血肉模糊,干瘪得像一片瓜籽壳,跟我刚才脑海中弄死它的情形一模一样。 “噫!好恶心!”凌金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沙本善一抬头,只见她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忙飞快的转过身,三两下系好裤带:“这你也看!” 凌金噗呲一笑:“我是被你的骂声吸引来的。” 沙本善正要反驳,却看到前方的石壁上泛起一层蓝光。 他下意识向前走去。忽然撞上一道无形的墙。 沙本善跌坐在地,揉着屁股:“真是撞邪了。” “不,是撞墙了。”太上真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沙本善惊讶地转过头去,只见半空出现一个巨大的光圈,太上真人正站在其中,慈眉善目,笑容可掬。他身旁还站着一位和尚,膀阔腰圆,一只衣袖轻飘飘地垂着,脑袋光溜溜像只恐龙蛋,磨盘大的脸上刻着神秘的微笑,脖子上挂着一只跟他脑袋差不多大的葫芦,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 “哇,好多肉。”凌金脱口而出。 那和尚毫不介意,笑吟吟道:“半肉半酒不避俗,半佛半魔好修心。” 凌金也笑:“心修得怎么样不知道,身材肯定是废了。” 和尚又道:“钱为身外之物,众生趋之若鹜;肉乃皮骨之附,何必惧之如蛊?” 凌金好奇道:“听人说你活了三万多岁呢。” 和尚眼珠一翻,道:“算是吧,我活的这些年,挂了三个皇帝,一个一万岁,不就三万多岁了?” “我晕,是这么算的啊?”凌金咋舌。 “这位就是我常提起的居然大师,”太上真人为他们互相引见,“这是沙仁的独子,沙本善,道名求惢。” 居然大师的目光却被凌金吸了过去:“那这位是?” 沙本善介绍:“她是凌金。” “啧啧,好标致,”居然大师浓眉一挑,蒲扇大的手掌呼呼生风,“来,让我好好掂量一下。” 凌金条件反射地向沙本善身后躲开半步,居然大师把肚子拍得咚咚响,肥厚的下巴也跟着轻轻抖动起来:“哈哈,别害羞,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 这话就不中听了,沙本善驳道:“丑?什么眼神!我就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姑娘。”他忽然想起刚才的怪梦,脱口问道:“为什么你跟莫宣竹的眼光一样?” “我说老道你管得也太严了吧,从没让他见过女人?”居然大师调侃起太上真人来。 “哪有,前阵子刚饱过一顿眼福,”师父看看凌金,又看着沙本善,用一种科学鉴定的语气宣布道,“确实不好看。” 沙本善不乐意了:挑战我的审美观不要紧,诋毁绝代佳人断不可容忍,我穷尽从二师兄私藏的小人书里学来的所有赞美之辞。 他比划着据理力争:“这凤眼秀眉,多清新?这瑶鼻樱唇,多玲珑?这藕臂皓腕,多细腻?这……” 居然大师打断沙本善:“等等,我看到的跟你说的怎么完全不一样?” 沙本善纳闷:“你看到的什么样?” 居然大师欲言又止:“这……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沙本善急了:“别玩我了,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居然大师说:“眼见为实,你看到的是真的,我们看到的也是真的,只是我们看的方法和角度不同。” 太上真人顿悟:“哦,她就是那个人。” “哪个人?”沙本善和居然大师异口同声。 太上真人欣喜地看着沙本善:“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凌金被点评得晕头转向:“你们在讲什么啊?” 太上真人对沙本善说:“只有你才能看见她的美,她的美也只为你而存在,世上其他人都无缘得见,这就是命中注定。” “哦,”居然大师一拍脑袋,“就和金蟾仙子一样,我们眼里只能看到蛤蟆。” “会下棋的那只蛤蟆?”沙本善惊恐地瞄了瞄凌金,一身冷汗,“那她,是什么动物变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凌金踹了沙本善一脚:“去你的,动物能说话又踢人吗?” 沙本善揉着屁股辩解道:“这也只能证明你长了嘴巴和腿而已嘛。” 居然大师说:“别多想,她是个正常人,只是在别人眼里也许算不上倾国倾城,而在你眼里成了绝代佳人。这么年轻就能遇到命中注定的人,你应该感到庆幸,多少鸳鸯几辈子都无缘无分。” “不说了,”师父眼中闪过一丝落寞,岔开了话题,“你们在这儿做什么?” 沙本善将刚才发生的事交代了一番,问道:“对了,刚才我那个梦一样的……” “那就是梦,很久以前的事,或者从来没发生的。” 听着太上真人模棱两可的回答,沙本善也不解其意,却更好奇:“可是,刚才我正准备跟她去智虚国,怎么又被棉花墙弹了回来。” 太上真人说:“是这样,金云州与外界的连接处有一道肉眼不可见的虚空屏障。” 沙本善说:“我懂了,这屏障一定是为了保护我们不被外敌入侵的。” 太上真人摇摇头:“不,外人可以通行无阻。” 沙本善一愣:“那这个屏障什么用?” 太上真人说:“防止你们出去。” 沙本善追问:“为什么?” “你对这个世界少一点折腾,这个世界就给你少一些折磨,”太上真人指指沙本善的胸口,“与外边的危险相比,这儿的欲念才更要命。” 凌金咬着手指道:“那也不能一辈子缩在家里呀,世界那么大,不出去玩一玩太可惜了。” 居然大师纠正道:“世界其实并不大,在恋人眼里,对方就是世界;在慈母眼里,孩子就是世界;在饿了三四天的人眼里,半只烧饼也是世界。” 沙本善若有所悟:“哦,您的意思是说,一座山、一个道观、一颗心,都是世界,只要参透了自己的内心,足不出户也一样可以了解整个世界。” 居然大师赞道:“老道有眼力,这娃子悟性果然好。” 太上真人谦虚地笑笑,对沙本善说:“你还是要去闯荡江湖的,正如我之前所说,定天下,济苍生,开创美丽新世界,这是你的使命。” 沙本善面露难色道:“可我还没领悟绝技呀,就凭一个血骷髅怎么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 “谁说没有?”太上真人反问道,“你以为那些苍蝇是怎么死的?” “臭死的!”凌金抢答道。 沙本善猛然明白了其中的关联,诧异道:“可我都没出招。” 师父说:“裤子一脱一提,便是招。” 凌金惊讶道:“这也可以?!” 居然大师笑道:“大惊小怪,难道只许别人腾云驾雾、呼风唤雨、驱雷掣电、移星换斗?” 沙本善问:“这算哪门子功夫?” 太上真人说:“无门无派,先天遗传。” 沙本善有点不理解:“可我爹用的是剑。” 居然大师指指他胸口:“那你这血骷髅也跟你爹没关系啊,任何法宝和绝技与你产生关联,都不是遗传,而是靠悟性和缘分。” 太上真人说:“你爹武功盖世,却从没有杀过一个人,所以积了很大的德,传到你这儿就不再需要兵刃了。当你一边出招一边想着对付某个目标的时候,就会聚起磅礴的杀气,破敌于无形之中。” 居然大师又补充道:“你这一绝技的威力可远不止杀或伤这么简单,随着境界的提升和杀气的增长,还能达到任何你想要的效果。” “哇!”沙本善和凌金异口同声惊叹道。 居然大师说:“传说这神功一旦降世,天下就会面临两种后果,要么由乱而治,要么变成炼狱。” 太上真人沉吟道:“当此乱世,天下不早已是炼狱了么?” 沙本善不赞成师父的看法:“我们在这山里吃穿不愁,悠闲自在,书上也说九州安定繁荣,百姓安居乐业,怎么会是乱世呢?” 凌金也说:“对啊,这些年我也到过不少地方,除了金云州这儿比较乱,别的州还是很有盛世景象的。” “唉,”师父轻叹一声,“人心乱,便是乱世。” 世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使命和存在的意义,有的人纵横沙场开疆辟土,有的人封相挂印治国安邦,有的人尝草采药悬壶济世,有的人著书立说启迪民智,善者让我们感悟了真情的美好,恶者让我们警惕人性的沉沦,奋斗者激励我们勇敢前行,庸碌者提醒我们光阴宝贵,对于沙本善而言,师父让他相信自己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莫宣竹让他懂得初恋未必美丽,大师兄让他悟到只要不被揍死总能出人头地,三师兄让他以为世上没有不能吃的东西,凌金让他明白自己并非平庸得无人问津,而如今,沙本善发现,自己存在于世的使命也已悄然降临,那就是提着裤子去闯荡那片神秘而危险的陌生天地。 关于程序的问题,沙本善还有所顾虑:“一定要脱?这招式不能简化吗?” 太上真人耐心解释道:“一脱一提是一套完整的动作,缺一不可。只提不脱,会把裤裆扯破;只脱不提,就会被当成暴露狂抓起来。” 沙本善羞涩道:“可这不太雅观,也容易着凉。” 居然大师笑了:“脱,又没说要脱光,你可以只脱外面的长裤,冻不着的,动作快一点,别人也看不到什么。” “不要纠结于表象,”太上真人说,“招法只是形式,动作并非关键,刚开始难免有些尴尬或生硬,但你已经练成了‘剃头三度’,要速度有速度,要尺度有尺度,只要牢记要领、抛却杂念,便可达到若有似无、收放自如的境界。” 沙本善灵光一闪:“那我是不是只要躲在房间里,不停地把裤子脱脱提提,心里一边想着‘天下的恶人全死光’,天下就可以太平了。” 太上真人抖了抖胡子:“呵呵,你当天下的恶人都像苍蝇那么好杀么?任何绝技都有一定的效力范围,而且你只有对具体的目标产生足够的敌意,才能使出这项绝技,比如看见对方犯下的不赦之罪,或是面对迫在眉睫的危险时。” 居然大师提醒道:“人难免被私怨或冲动所左右,记住,不可纵奸,亦不能错杀。” 沙本善面露难色:“其实,我连只鸡都没杀过。” 居然大师说:“鸡没有罪,当然不杀,今后你要对付的是有罪之人。” 太上真人开导沙本善:“杀只是千万种选择之一,形随意动,念由心生,或杀或伤,或止或乱,结果皆取决于你内心的想法和选择,锋芒所向,毫厘不差。” 居然大师忽然问道:“老道你有没有教过这小子如何凝神聚气?” 太上真人点点头:“他的棋力和我差不多了。” “嗯,那就好,发功时千万要集中注意力,”居然大师看着沙本善,露出一丝促狭的微笑,“心有杂念,害人不浅,脱的时候难免想歪嘛,你懂的,嘿嘿。” 沙本善脸一红,瞄向凌金。她认真地听着两位前辈对沙本善的神功的介绍,眼中闪着好奇的光芒,并没有注意到沙本善的反应。 在了解了自己的超凡绝技之后,沙本善对接下来带她一同纵横四海的远大前程充满了信心与期待。 太上真人从身后取出一个包袱,关切地提醒道:“傻小子,什么都没带那不叫私奔,是裸奔。” 沙本善翻了翻包袱:“盘缠呢?” 太上真人耸耸肩:“那点积蓄上次全给钦差毛大人了,反正你有盖世神功,饿不死的。” 沙本善瞅着裤腰带,发愁道:“我这神功也不太适合去街头卖艺吧?” 居然大师啧了下嘴,调侃道:“不一定要卖艺的嘛,也可以去卖身,还可以去要饭啊。” 太上真人则提示道:“身为一名大侠,劫富济贫都不会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山下凉亭有两匹马,骑着赶路方便,为师也没有其它什么可以送你的,这件小玩意你留着做个纪念吧,”说着,太上真人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只灰不溜秋的夜壶递给我:“不是很好看,还算有点用,遇到危险或者想见我的时候,在把手上敲三下,我就会从壶嘴里出来见你。” “危险?”沙本善摸着凉飕飕的壶身,“我都这么厉害了,还有谁能伤到我?” 太上真人说:“一物降一物,能伤你的未必是比你强的。此去一路,荆榛遍地,魑魅横行,你们将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好自为之。” 说着,太上真人一挥衣袖,眼前凭空出现一个边缘泛着乳白色微光的孔洞,虚空屏障已开。 “只要你记住这些年为师教给你的东西,你就可以像你父亲沙大侠一样,纵横四海,名扬天下,”太上真人又摸着沙本善的脑袋叮嘱了一番,才道,“去罢。” 沙本善百感交集,扑通跪下:“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太上真人挥挥手打断他:“你即将开启属于你的时代了,以你现在的能力和身份,不应该说这么俗的套话,务实一点。” 沙本善想了想,问了个很务实的问题:“师父,这夜壶可不可以真的当夜壶用?” 太上真人幽幽地答道:“可以是可以,但不准一边敲把手一边对着壶嘴尿尿。” 半年前,荒蛋岛爆发了百年不遇的*,整个金云州饿死了七百多万人。可走在路上见不到一具尸体,因为快饿死的还有七百多万人,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光之后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选择权只属于极少数有权、有钱或有姿色的人。 活着的人不知道自己明天还能否活着,也不知道这场*还要持续多久,更不知道最终究竟会饿死多少人——这一点连后世的人都不会知道,他们能知道的只有史书上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那一小串被打了折扣、改头换面的冷冰冰的数字。 跨出虚空屏障的那个瞬间,沙本善被吓了一跳,匆忙回头找太上真人和居然大师,却已不见他们踪影。记忆中,太上真人无数次跟他说过,智虚国是最繁华的国家,一派繁华景象,天蓝水净,风和日丽,良田万顷,牛羊成群,街巷熙攘热闹,百姓安居乐业。而此刻呈现在沙本善眼前的却是一片荒芜,目之所及,花草尽绝,人烟俱灭,昏暗阴郁的穹顶下遍地焦枯,死气沉沉的村镇里满目疮痍,仿佛霎那间从天堂坠入了地狱。 “怎么会这样?!”沙本善如同被噩梦惊醒一般惶恐。 “本来就是这样的啊。”凌金的回答让他更加困惑。 “胡说!我刚才看到的明明……”沙本善侧身向后一指,猛然间恍然大悟,没错,一定是这虚空屏障! 凌金也想到了其中的原因,不禁感叹:“好厉害的障眼法!” 这些年太上真人一直在用深厚的法力为弟子们构筑起外面世界的一片幻景,直到他们有能力且不得不去面对这个真实的世界。 沙本善一转念,莫非山上这一切也是师父变出来的?那绵绵的青山、翠绿的竹林,那碧蓝的天、清澈的湖,那只金蟾,那些人……都是不存在的?疑窦丛生的他不禁感到脊背和心头同时一凉,但马上被理智拉了回来——景可以虚构,可感受不能。 望着眼前的一片荒凉,沙本善忽然体会到师父的用心,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正是这样的天下,才更需要他去努力,一如师父所言,“定天下,济苍生,开创美丽新世界”。如诗如幻的美丽新世界并不会因为梦境的破碎而消亡,它始终静立在脑海中某个角落,仿佛一座执着闪耀永不熄灭的灯塔,穿破迷雾,照亮黑夜,指引我们抵达祥和安宁的彼岸。 不过在达到美好彼岸之前,得先找到马。 沙本善拉着凌金的手,沿着一段草木丛杂、怪石错落的山坡走到山脚,前方不远处,一座油漆剥落殆尽还缺了三个角的凉亭前拴着两匹马,一黑一白,高大壮硕,鞍鞯齐全。他俩耳鬓厮磨,鬃毛飘逸,各用一只水汪汪的大眼珠似笑非笑地看着二人。 沙本善和凌金骑上马,穿过干涸的河床和废弃的村庄,走进一片广袤的荒原。举目四望,植被稀疏,杳无人烟,屎黄色和屎黑色的丘陵绵延不绝,伏在地上像一只只半死不活的癞皮狗,远处星星点点散落着支离破碎的车架和白骨。 此情此景令沙本善心中不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原以为一进智虚国就会遇到某个大奸大恶之徒横刀立马,与他大战三百回合,杀个天昏地暗,然后沙本善一战成名。没想到却只是和凌金漫无目的地前进在这阴森诡异的天地间,听着马蹄踏在毫无生机的地面上传来的空洞声响,任由干燥的风裹着黄沙和死亡的味道拍打着脸颊,沙本善开始有点怀念清虚观的清净安逸和三师兄的青椒肉丝了。 不过有凌金在就不会那么无聊,在沙本善这个没见过世面的菜鸟面前,凌金算得上是那种开口就是“想当年”闭口就是“别提了”的老江湖。 “想当年,这地方确实很美。到处是一望无际的水泽良田,河渠纵横如织,湖荡星罗棋布,碧荷蓝天,满目苍翠,白天绿波粼粼,鱼帆点点,一到晚上,浮光耀银,蛙声如潮,那景色,啧啧,别提了。”她如数家珍,侃侃而谈。 沙本善心向往之:“哪个当年?” 凌金想了想:“二三十年前。” “你现在才多大?” “嗯……这儿的人都这么说。” “这儿哪有人?” “额……说书的都……你饿不?我饿了,有啥吃的?” 沙本善便把包袱挪到身前准备找食物,忽然被吓了一跳。包袱里钻出一只灰不溜秋的胖松鼠!它人立而起,肚腹垂地,一脸呆萌,小爪子勾在胸前,大尾巴弓在身后,黑豆般的小眼睛与我对视,既不害怕,也不害羞。 沙本善看着小松鼠,开玩笑地对凌金说:“师父真贴心,备的干粮都这么鲜活。” 没想到它听懂了,吓得耳朵一竖,哧溜一下跳到凌金怀里去了,把凌金逗得哈哈大笑:“这么可爱,当宠物才对,江湖之旅就不寂寞了。” 于是沙本善继续搜索干粮,从包袱里翻出几件衣服、一张地图和一些盘缠,没有什么能吃的,还找到一本发黄的小书,封面上写着“游仙窟”三个字。 沙本善心想,师父真是奇怪,明明说书有“屁用”,却还给我包袱里塞这没用的玩意。 他拨弄了几页,有好多不认识的字,难得认出的那几个字也没看懂是什么意思,不及琢磨,就被那些香艳的插图撩得面红耳赤,忙将它塞回包里。 凌金凑过来问:啥宝贝? 沙本善说:乐府诗集。 凌金说:哦,我见过,醉烟坊里的清倌人都学那个。 沙本善问:清倌人是什么? 凌金说:这你都不知道,就是只卖艺不卖身的。 沙本善马上岔开话题:哎呀,师父忘记放干粮了。 说着,沙本善从怀里拿出血骷髅,在脑壳上敲了三下,只见一股青烟迅速从骷髅嘴飘出,在空中散成一朵莲花的模样。 太上真人赫然出现在莲花中央,席地而坐,背后是清虚观的大殿,四师兄和五师兄正在扫地,炊烟从殿后袅袅升起,那是三师兄在做饭,沙本善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太上真人说:这么快就遇到危险了? 沙本善说:不是。 太上真人捋着胡子:那,是想我了? 沙本善说:还没。 太上真人一愣:那你召我做什么? 沙本善说:饿了。 太上真人说:饿了就吃,困了就睡,何须问我。 沙本善说:可包里没有吃的。 太上真人说:你的忍抑之术白学了? 沙本善说:可凌金没学过。 太上真人叹了口气:你现在身怀绝技,肩负伟大使命,又有个贴心的小情人,难道还不能自力更生吗? 凌金在旁边叫道:谁是他小…… 太上真人摆摆手打断她:这是命中注定的。 沙本善还想问,但太上真人没给他发言的机会:凡事先动脑筋,以后不是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难题,不要召唤我。 言罢,他身子一转,随莲花状的青烟拢成一缕,缩进了血骷髅。 沙本善喃喃自语:小情人……命中注定…… 凌金一戳他脑门:美的你。 沙本善忙解释:师父说的话有时候也不准。 凌金瞟了他一眼:谁知道你俩是不是串通好的。 沙本善说:“还是先想想怎么弄吃的吧,这附近除了我们连个活物都没。” “有,你看那儿。”沙本善顺着凌金的手指向上望去,天空中有十多个黑点在做着不规则运动。 “秃鹫?听三师兄说过秃鹫肉很硬,不能吃。” 凌金说:“这些是乌鸦,味道比秃鹫好多了,不过不知道你敢不敢吃,以前我去过一座有名的道观,那里的道士们都把乌鸦当神鸟供奉的。” 沙本善说:“我只是被道观收养,并未行过冠巾礼,算不上正宗道士,何况师父总说我目无神明没有信仰,所以对我来说不存在什么神鸟,只有烤鸟。” 凌金迫不及待道:“那你赶紧用神功把它们打下来吧。” 沙本善矜持地说:“发功了,你转过去别看。” 这是沙本善第一次有意识的实战操作,还是当着心爱姑娘的面,难免患得患失无比紧张。 沙本善屏息凝神,双手紧握腰带,将外裤褪下一点点,两眼死死盯住其中一只乌鸦,一边在心中默念“该死的乌鸦,该死的乌鸦”,一边迅速提起。 什么也没发生。乌鸦依旧淡定地飞来飞去。 距离太远了?口诀格式不对?还是裤子脱下的尺度不够?沙本善百思不得其解。 凌金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师父好像说过你要对目标有足够的敌意,神功才能生效的。” 沙本善仰起脖子眯着眼睛望上去:“它们也没招我惹我呀。” 凌金展颜一笑:“有了。”说着就地躺下,拿草帽盖住脸,挥手示意:“躲远点。” 沙本善牵着两匹马走到离凌金百步开外的一截横倒的枯树干旁,把马栓好,然后带着小松鼠藏在树干后面,静观其变,心中却对这个装死钓乌鸦的计划有些担心:万一等下引来的不是一只而是一大群乌鸦怎么办? 就在沙本善思考如何将神功的单杀模式升级成群灭模式时,几道黑影从他眼角的余光中掠过。他定睛一看,乌鸦们没什么动静,却不知从哪冒出三只长相丑陋的怪物,迈着悠闲的步伐向凌金靠近。它们的个头比成年公狼稍小一点,硕大的脑袋几乎要贴到地面,头顶长着两只圆锥形的角,鼻子塌陷,宽阔的嘴巴像一道鸿沟将脸分割成上下两半,一大一小两只眼睛都呈六边形,眼球红得像炽热的烙铁,瘦长的躯干长满黑刺,尾巴像旗杆一样朝天翘起,粗壮的四条腿上一根毛都没有。 还没等沙本善喊出声,小松鼠先蹦了起来,急得手舞足蹈,“唧唧”叫个不停。凌金支起身子往三只怪物的方向望去,那些怪物和凌金刚一照面,顿时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猛然加速,朝她疾扑过去。 凌金见势不妙,一甩草帽,蹿起身就向沙本善飞奔过来。三只怪物呲牙咧嘴紧追不舍,一眨眼就赶上了凌金。决不能让这些丑陋的家伙伤害她!想到这里,沙本善怒气勃发,手疾如电,连出三招。 冲在最前面的那只怪物已经纵身扑向凌金,前爪离她不到半尺,忽然,它头一仰,朝天喷出一口鲜血,尖锐的牙齿如天女散花一般崩得满地都是,身子软软地坠入沙中——沙本善刚才头脑里想的正是给它的下颚一记致命的重击,这结果简直精准无比。另外两只怪物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毙命,一只被扭断脖子,另一只直接碎成了七八块——皆如他所想。 凌金只顾逃命,没注意身后的变化,一口气跑到沙本善跟前,心急火燎地催促道:“快!快出招!” 沙本善淡定地拍拍手,笑道:“出什么?都收工了。” 凌金回头一看,惊得用手掩住了嘴:“哇塞!你怎么做到的?!” 从明白自己与众不同的那一天起,沙本善一直期待着别人的这种反应,如今从他心仪的姑娘身上体现出来,简直是锦上添花。 沙本善心想,幸亏当年师父教过我出手速度,如果我没有练出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而是笨手笨脚地解开腰带脱下裤子再提起来,任何一个女人见了都会觉得我是个粗鄙下作的街头小流氓,根本不会感到神奇,正如凌金刚才见我杀苍蝇时还以为它们是被我臭死的一样。 女人总是纠结于表象,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而现在,沙本善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装酷道:“雕虫小技,何足道哉?” 凌金用崇拜的眼神把沙本善从头到脚扫了好几个来回,这才走过去拎起碎落在地的半截残肢,惊喜道:“太神了,还带切割功能呢,顺便把那两只也碎一下呗。” 沙本善当然不介意再表现一把,可这几具毫无攻击性的尸体丝毫激不起他的敌意和杀气,碎尸宣告失败。但这种有损他刚树立起来的威武形象的事不好明说,他便踢了踢毛茸茸血淋淋的尾巴,漫不经心道:“杀鸡何需牛刀?手撕就可以了,这些丑八怪是什么玩意?” “恐猫,”凌金介绍道,“它们平时像小猫咪一样温顺,可一旦看见长得比自己漂亮的生物,就会妒火中烧,变得比疯狗还抓狂。” 沙本善惊讶地打量着恐猫们的尊容,感慨道:“那它们抓狂的机会还真不少。” 凌金笑道:“别看它们又丑脾气又不好,味道可是很不错的。” 沙本善左看右看:“这浑身带刺的怎么吃,要是三师兄在就好了。” “生火你总会吧。”凌金说着抽出短剑,三下五除二将恐猫们的尸体处理得干干净净,然后从自己的包袱里取出工具和调料,有模有样地捣鼓了一阵,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餐就摆在了目瞪口呆的沙本善的面前。 “尝尝看。”凌金双手抱胸很有成就感地对沙本善说。 沙本善尝了一块,这味道,嗯……他又尝了三块,这感觉,哇……他又…… “给我留点。”凌金说。 其实沙本善学过忍抑之术,一点也不怕饿,只有真正的美食才能令他如此失态。能把恐猫这么丑的动物做成金黄酥脆香气四溢令人欲罢不能的佳肴,足见凌金的手艺跟三师兄有的一拼。她说这是从小在醉烟坊学的,加上后来浪迹四方又提高了不少。再厉害的大侠也要吃饭,所以闯荡江湖时身边能有一位赏心悦目的好厨子是件很幸福的事,三师兄只是个好厨子,上天安排既赏心悦目又厨艺精湛的凌金出现,不能不说考虑得相当周到。(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凌金吃肉的姿势让沙本善想起在清虚观里遇见的那群佳丽,她们吃根土豆丝都必须微微侧头轻轻闭眼翘起小指撅起小嘴来回吹上几下再用柔软的舌尖小心地卷进口中还要马上用手绢轻拭嘴角然后露出一脸的“哎哟吃太多让您见笑了”的羞涩状。 凌金的吃法就简单得多,撕肉,张嘴,吃,像个正常女子。沙本善喜欢正常女子。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这松鼠竟也吃起恐猫的肉来,沙本善一直以为松鼠是素食主义者,难怪它那么胖。凌金对小宠物刚才的表现非常满意,轻声打了个嗝,用手梳理它那厚厚的毛,表扬道:“刚才多亏你的报警,好样的。” 小松鼠咽下嘴里的肉,昂首挺胸,“唧唧”了好几下,仿佛在说:“义不容辞,小事一桩。” 凌金咯咯直笑:“这小家伙太好玩了,对了,还没给它起名字呢。” 沙本善想了想,说:“灰不溜秋,又老是唧唧叫,我看就叫‘灰唧’好了。” “嗯,挺般配的,”凌金说,“你这绝技这么牛,以后行走江湖也得给它起个叫得响的名字。” 沙本善舔舔油光发亮的嘴唇:“我爹用剑天下无敌,我这绝技又跟裤子有关系,不如叫裤中剑吧。” “废话,哪个男人裤中不贱?嗯,我想想,脱裤子……杀坏人……”凌金吮了下手指,眼珠一转,一拍大腿,“有了!就叫脱杀技。” 一脱一杀,干净利索,比裤中剑确实强得多。凌金说这就算开宗立派了,还打算送沙本善个“脱杀公子”的名号。沙本善死活不同意,因为这名号听上去容易让人以为他是温泉山庄或者醉烟坊的某个有变态癖好的高级会员。 二人边吃边聊,谈起了凌金的身世。原来她的命运跟沙本善有些相似,也完全不记得自己爹娘的模样,但她清楚地记得自己被遗弃的过程。她有五个姐姐,作为第六个女娃,按照当地的传统做法,一般都是找条大河搞个竹篮漂流或者找座悬崖直接往下一丢,美其名曰“为了孩子有个好前程”,理由是根据江湖经验,河下游或者峭壁下往往都隐居着世外高人或隐藏着武林秘籍,小娃儿这一去基本上就能鸟枪换炮了。不过凌金的爹娘还算残留了一丁点常识和良知,没有让她去玩诸如漂流、蹦极之类的极限运动,只是把她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又用买三送一的方式将她转送给丐帮的人。襁褓中的凌金羸弱多病,考虑到治疗成本太高,后期收益不大,丐帮的人便又把她丢进了垃圾桶,幸亏被一位老歌妓捡到收养下来。 “大家都叫她二娘,是那儿年纪最大的,又多了我这么个累赘,客人们谁都不愿意点她。她越来越不受老板待见,住的是最小最破的屋子,穿的是最旧最脏的衣服,可她从来没有抱怨也没有放弃,在我的记忆中,她对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好不容易把我拉扯大,她的身体却累垮了,还莫名其妙得了一种怪病——任何接触到她头发的人都会变成一棵树。为了不连累别人,一天晚上,她悄悄离开了醉烟坊,这几年,我走遍天涯海角也没找到她。”说着,凌金双臂环膝,纤细的手指交错在一起,眼角也湿润起来。 沙本善心里酸酸的,却苦于没有任何经验,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大师兄对姑娘们的那套他连皮毛都没学到。 凌金深吸一口气,左手拨开一缕垂落的头发,右手握住沙本善的胳膊,谆谆善诱道:“一般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用你的右手从后面搂住我的右臂,让我的头倚靠在你肩膀上,然后说点什么。” 她精致的面容近在咫尺,眼神里漾满笑意,嘴唇微张,好似一瓣鲜润欲滴的柑橘,浅浅地露出珍珠般晶莹洁白的牙齿,呼出的气息有兰花的味道,像轻柔的鹅毛滑过沙本善的皮肤。 沙本善耳根一热:“这……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 “用词真不准确,这叫成人之美,”凌金扑闪着北斗星一样明亮的眸子,“我们都已经一起私奔了,何况今天你还救了我一命。” 沙本善想说那不过是举手之劳,觉得用词又不准确,就说:“解手之劳。” 这时,无数只七彩斑斓的蝴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围着二人翩翩起舞。这画面似曾相识,沙本善想起来了,凌金刚出现的时候它们也出现过。 “这些蝴蝶是你养的吗?”沙本善好奇地问道。 凌金左右看看:“不是,不过每次我心情非常好的时候,它们就会出现。听人说,这叫‘九翅魔蝶’,是荒蛋岛特有的物种,但很久以前已经灭绝了。”说着她轻轻抬起一只手,马上就有一只九翅魔蝶飞上她的指尖,密密匝匝的翅膀似鱼鳃一般开开合合,变幻出各种奇妙的图案。 沙本善看得入了迷:“好漂亮。” 凌金却将话锋一转:“你有没有女朋友?” 沙本善说:“没有。” “难道你没有喜欢过别人?” 沙本善老实交代:“有一个。” “你对她做过什么?” 沙本善想了想:“没有。” 凌金顿了顿,忽然又问:“那你喜欢我么?” “当然,”三师兄说过,关键时刻必须反应敏捷,而且轻描淡写,“我从不挑食。” 凌金忽然毫无征兆地贴上来搂住沙本善的脖子,用嘴堵住他的嘴。沙本善的意识告诉他应该有所抵抗,但他的心被上下唇传递来的温暖与酥麻所迷醉,指挥着他将双臂缓缓伸出,紧紧抓住她的肩——不能让她耍了流氓就跑,也好让这个罪恶的吻留下更深刻更持久更确凿的证据。 这个过程舒爽而漫长,要不是沙本善学过运气之法,恐怕会窒息而亡。 沙本善心想,师父说这技能终有一天能救我命,果然没错。 二人谁也不让谁,缠在一起难解难分,身为男子汉的沙本善决不会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轻易认怂,所以直到她气喘吁吁地松开了他,他才姑且饶过她。 书上说这种时候应该赞美对方一番,但沙本善缺乏实战经验,于是说了句很煞风景的话:“我不是做梦吧?” 凌金啪的给了他一耳光:“不是。”她下手很温柔,皮肤细腻,弹性十足,打在脸上很舒服。 三师兄说对喜欢的姑娘要以诚相待,于是沙本善主动交代:“我条件很差,从小住在清虚观,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车马,没有存款,没有靠山,没有文化,没有工作,没有讨姑娘欢心的技巧和经验,我是名副其实的一无所有,这些情况你可知道?” “呵,”凌金柔声一笑,“这些玩意醉烟坊的客人们个个都有,应有尽有,一个比一个牛,那又怎样?” 沙本善更费解了:“可是为什么呢?别的姑娘根本不会拿正眼瞧我。” 凌金嘴角轻扬:“因为我从你身上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呗。” 沙本善打破沙锅问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睡觉打呼,经常便秘,还有近视眼,而且刚才你亲我的时候,我已经好几天没刷牙了。这些事我不说,别人也看不出来。” 凌金又发动突然袭击,吻得比刚才更长久,沙本善又没躲过——傻瓜才会躲过。 然后她按住沙本善的肩,斩钉截铁地说:“别废话,这事就这么定了。” 她目光炯炯,英气逼人。沙本善痴痴地看着,没顾得上提出异议。但事后沙本善觉得还是有必要向家长汇报一下,于是又敲起了夜壶。 这次壶嘴里飘出的是灰白色的烟雾,依旧开成一朵莲花的形状,太上真人坐在一张石凳上,愁眉紧锁。 沙本善忙说:“师父,我想您了。” 太上真人松开眉头:“你成熟了。” 沙本善掩饰不住兴奋:“我是来报喜的,凌金是我的人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凌金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娇叱道:“臭小子!搞清楚主谓宾!你是我的人!” 沙本善忙陪着笑脸纠正道:“互相,互相。” “喜中无喜,悲由喜起,悲尽喜极,无悲无喜,”太上真人酸溜溜地说,“一个死凌金,一个臭小子,你们本就注定是一对,何喜之有?” 沙本善说:“您好像不开心。” 太上真人说:“我在下棋,正琢磨到一着杀棋可破伤心局,被你一打断,就再也想不起来了。” 说话间,太上真人身旁探出个脑袋来,是居然大师。他笑嘻嘻地说:“痴情老道,不是那小子的错,你自己魂不守舍,怎能赢棋?” 凌金很好奇:“大师您也能通过这个夜壶现身啊?” 居然大师说:“有点挤,你师父又长胖了。” 太上真人低声道:“在金蟾仙子面前好歹给我留点面子。” 沙本善忽然发现了什么:“咦,这烟怎么成了粉红色?” 居然大师抢答道:“傻小子,别老夜壶夜壶的,这宝贝是‘比邻镜’,用雪山野人的皮和深海巨妖的牙齿制成;这烟名叫‘归心气’,每天的形状都不同,还会随着你师父的心情而变化,粉红色就是代表害羞了。” 凌金来了兴致:“这么神奇,能当皇历还能感应情绪。” 说着,她忍不住对着“归心气”扇风吹气起来。 沙本善轻呼:“别闹,把师父给吹没了!” 幸好不管她怎么弄,“归心气”都纹丝不动。 沙本善说:“我有个很要紧的问题要请教一下。” 太上真人说:“是不是要问,你该怎样去完成使命?” 沙本善说:“对啊,总得有个任务指南吧。” 太上真人说:“是我忘记说了,其实,包括你在内,天下共有五位奇人,你要去找到另外四位,当你们五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天下就会由乱而治。” 凌金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江湖上一直传说,当上古十八神器聚在一起的时候,能诛天灭地,颠倒乾坤,这是不是跟五奇人有什么关联啊?” 太上真人眉头微微皱起,沉吟道:“一破一立,一死一生,关联自然是有的,但吉凶难言。” 凌金好像听懂了的样子:“哦,那是不是五奇人聚到一起就能召唤出神龙什么的,然后能实现任何愿望。” 居然大师说:“能不能召神龙不好说,但招来捕快是很有可能的——三人以上聚在一起就构成非法集会了,所以你们到时候要多加小心。” 沙本善关心的是操作细节:“可我们五个人要怎样才算聚在一起呢?是要五个人手拉着手,互相拥抱,还是只要彼此近到一定距离就可以?是不是我们五个聚到一起之后,天下就自动由乱而治了?还是要我们做些什么?” 太上真人挠挠头:“传说里也没讲得这么细,反正你先找到他们就是了。” 沙本善问:“为什么要我去找他们,而不是他们来山上跟我会合呢?那样我不是省力多了。” 太上真人说:“因为你是能力最强的一个,如果让他们来找你,他们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被干掉。” 沙本善又问:“那他们在哪里?我怎么找?” 太上真人说:“就像你和凌金的相遇一样,没有预兆,没有指引,没有身份信息,遇见了自然会知道。” 虽然一头雾水,但沙本善还是挺开心的,因为至少知道了自己不会是孤军奋战,而且他依然是其中最厉害的角色。 居然大师插上一句:“这件小礼物,算是祝贺你们配对成功,接着。” 说罢,一件闪闪发光的东西从“归心气”里飞出来。 又是只夜壶!个头比师父给的那个小一半,洁白无瑕,壶嘴奇大无比,底部刻着个椭圆形的图案,看上去像一只哭泣的眼睛。 沙本善捡起来,纳闷道:“怎么你们的宝物全是夜壶?” 师父的回答充满哲理:“废话,给你马桶你也没地方搁啊。” 凌金倒是不介意:“正好,情侣套装,一人一个。” “可别小看这夜壶,”居然大师用一种得意的口吻说:“它名叫‘还泪盏’,是用上古魔龙的骨骼打造而成,虽然名气没有‘比邻镜’那么大,功能却多得多,可以用来照明、取暖、降温、鼓风、奏乐、杀敌,还可以生成玉岚屏。” 凌金问:“玉岚屏是什么?” 居然大师说:“从此往南,多是蛮荒湿热之地,常有蚊虫和野兽侵扰,往这‘还泪盏’的外壳上面浇点水,念一声‘起’,就能启动玉岚屏。这是一层防护罩,有了它,什么东西都近不得身,屏面光亮如镜,用来梳妆打扮也极为方便。不用的时候,喊一下‘收’就可以。” 沙本善问:“别的功能也是这样启动吗?” 居然大师说:“浇水这步都一样,但口诀各不同,需要照明时喊‘要有光’,它就会发光;需要取暖时喊‘我要暖男’,它就会释放出热量;需要降温,喊一句‘心灵鸡汤’,它瞬间就能让方圆百米之内呵气成霜;需要鼓风,就喊‘你是风儿我是傻’,便会刮起漫天狂沙;至于奏乐就比较复杂,口诀是——正宗好夜壶正宗好音乐欢迎收看由夜壶领导品牌……” 沙本善担心他舌头绕成蝴蝶结,连忙打断道:“那杀敌的口诀是什么?” 居然大师收住顺口溜,用手比划道:“杀敌没有口诀,砖头会用吧?用‘还泪盏’往对方脑袋上一砸就行,轻则脑震荡,重则见阎王。” 沙本善掂了掂这夜壶,赞叹道:“果然实用。” 凌金从他手上一把抢过它,爱不释手:“醉烟坊花魁用的梳妆台都没这么高级呢。” 居然大师啜了口酒,笑道:“还不止这些,许多功能我都还没发现,遇到束手无策的困境时,不妨放手一试。” 沙本善问:“怎么试?” 居然大师说:“我要知道怎么试,还会没发现么?” 这“还泪盏”当晚就派上了用场,沙本善和凌金在一处临河的土丘背后扎营,凌金迫不及待地祭起玉岚屏。只见一圈白光噌的一下从壶嘴喷出,呈伞状四面散开,继而似瀑布般落下,形成一个数丈见方、密不透风的保护膜,宛如一口大钟,将凌金罩在里面。 这层保护膜看上去好像山间的流岚一样轻虚飘渺,摸上去又仿佛抛光的白玉一般柔滑清凉,沙本善完全看不到玉岚屏里的情况,凌金却说从里面看外边一清二楚。安全起见,沙本善又用拳头、石块、短剑一一去试,果然都被玉岚屏挡住或弹开。 夜凉如水,宽敞的玉岚屏里却毫无寒意,它似乎有独立的温控系统,还飘着淡淡的香味,不知是玉岚屏的功能还是凌金的体香。沙本善和凌金蜷着身子,和衣对卧,像一双拢成心形的手。 凌金扑闪着大眼睛:“你怎么不睡?” 沙本善注视着她那一对清澈的心灵窗口,笑吟吟道:“看你看不够。” 她满意地合上眼,很快便像婴儿般沉沉入眠,玉岚屏外的九翅魔蝶也渐渐散去。耳畔虫鸣唧唧,远处兽嚎嗷嗷,沙本善枕着胳膊,数着满天的星星,憧憬着叱咤江湖的未来。 不知什么时辰,沙本善被尿憋醒,收起玉岚屏,到一旁解完手,打了个哆嗦,猛然发觉周围有些不对劲。 醒了醒神,四处张望,没什么动静,但瞬间一股寒意像条蛇一样蹿上他的后背:昨天睡前,南边分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现在竟多出来十几座高高低低的山丘! 沙本善使劲揉了揉眼睛,这些山丘静静地伏在那儿,就像一群窥视猎物蓄势待发的猛兽。他又使劲回忆了一下,没错,这些山昨晚肯定是不在这里的! 怎么回事?难道有人趁我们睡着的时候给我们偷偷挪了窝?还是这些山自己长脚跑到我们眼前来了?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忽然,远处传来几下滚雷般的闷响,只见一个古怪的球状物体从最远的一道山梁上跃出,曳着黄绿相间的长长尾迹,飞快地抛射过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沙本善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凌金,几个翻滚落入河中,河水冰冷刺骨,但比变成肉饼强。 凌金一抹脸上的水,满脸惊喜地冲沙本善叫:“爽!你小子还会玩鸳鸯浴。” 沙本善说:“什么洋芋?我们差点被个怪球砸扁。” 凌金四处张望:“哪来的怪球?” 沙本善一扭头,怪了,没有坑洞,没有怪球,二人刚才睡觉的地方风平浪静,只是多了个东西。 走近一看,是一头猪,其实它的外观跟猪完全不搭界,鹰钩鼻、斗鸡眼,耳朵像七月的茉莉花,嘴巴像孕妇的肚脐眼;四肢尤为奇特,每一根由无数个近乎透明的乳白色圆环叠加而成,这些圆环从上到下逐个增大,彼此之间并不密合,类似手风琴的风箱,所以这家伙一直在随风轻轻摇摆;蛋黄色的躯干像只酒桶,上面布满浅浅的绒毛,背部固定着一前一后两个带靠背的座椅;座椅后面朝天竖着一根一尺来长圆锥形的深褐色尾巴,臀部中间有个三角形的洞,唯一能表明这家伙是猪的证据就在这个洞的正下方,横排刻着三个醒目的金色小篆:擎天猪。 沙本善一眼就想起,之前遇到柳乘风的时候,他就骑着这擎天猪,莫非是他回来了? 可是,这玩意为什么会飞?沙本善好奇地把它上上下下摸了个遍,连屁股也没放过,却没找到说明书。 虽然很明显这家伙是人造的,可皮毛的手感跟家猪的一模一样,连身上的臊味都如出一辙,沙本善甚至摸出了好几只活蹦乱跳的虱子,乖乖,这也太逼真了。 在它脖子的左侧,有一个柄状操纵杆,右侧有一个拉环,后脑勺还有三个按钮,从前到后依次写着“擎天”、“潜地”、“猪”。 沙本善没敢乱按,因为如果刚才不是在做梦,它分明是喷着黄绿色尾烟从天而降的。 这时,擎天猪微微侧头望向他,屈膝伏地,发出轻轻的咕噜声。看着一只根本不像猪的“猪”做着骆驼一样的动作,说不出有多怪异。 “这算是邀请我们坐上去吧?”沙本善自言自语道,“可是,它是谁派来的?要带我们去哪?柳乘风不会出事了吧?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凌金却很乐观:“别想太多了,这很可能是你师父或他的某位高人朋友看我们一路奔波太辛苦,特地送来的又一件神奇宝物;或者是哪位贵人钦慕我的能力或人品,打算出资赞助我去完成伟大使命;还有可能是另外四位奇人听说你已经下山,于是积极主动地聚集到一起,邀请你去主持大局……反正八成是好事。” 沙本善也早就对这头会飞的猪跃跃欲试了,便和凌金一前一后骑了上去。 座椅上铺着厚厚的鸭绒垫,柔软舒适。二人刚坐稳,擎天猪便昂起头,发出和刚才出现时一样的古怪声音,震耳欲聋。紧接着,轰的一响,四股浅绿色的火焰瞬间从它的四只脚掌下喷出,整只猪便拔地而起,曳着长长的白烟,宛如一只巨臂直指天穹。 飞上半空后,脚掌下的火焰忽的一熄,同时屁股后喷出一道又绿又黄的光芒,它又箭一般朝前射去。 风怒吼着撕扯他们的衣裳,座椅上微微发烫,四周隐隐有一团热气将二人紧紧裹住。沙本善恐高,闭着眼睛哪儿也不敢看,用运气之法稳住呼吸,双臂死死箍住猪脖子,双腿紧紧夹着猪肚子,却听凌金在身后大声地问:“喂!猪猪,你从哪里来的?要带我们去哪?” 沙本善说:“你疯啦,跟猪说话?你见过猪会说话?” “那你见过猪会飞?”凌金反问道,“都会飞了,会说话也不奇怪。” 不过这头猪还真不会说话,对凌金的搭讪毫无反应,也有可能会说话只是它在上班时间不允许聊天。一眨眼功夫,他们就飞到一座陌生的城池上空。擎天猪发出“咻咻”的声音,稳稳地降落在一条空荡荡的街道上。 阴风呼啸,苍凉刻骨,放眼四顾,除了零零星星、千疮百孔的残垣断壁,几乎看不到一丝人类文明存在过的证据。他们仿佛置身于遥远的古代遗迹,嗅觉和听觉却感知到坟场的气息。 正前方,一辆残破的马车发出哀婉的*,半块牌匾悬在空中吱吱呀呀,晨曦初露,借着微光依稀可辨“庄辟”二字。荒草盈阶,青苔遍地,门内漆黑一片,几扇残破的木窗上挂满碎布条,在风中乒乓作响,此起彼伏。 “这什么地方?不会闹鬼吧?”凌金问沙本善。 “鬼?早被人吃光了。”一个极具磁性的浑厚声音夹在寒风中从背后传来,虽然悦耳,却令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沙本善和凌金转过身,薄雾迷蒙,离他们十来步的地方隐隐露出一座石拱桥。 桥墩下插着两支火把,光影交错的乱石堆中蜷着一个瘦小的身躯,这体格与那声音很难对上号。 他在地上拨弄着什么东西,没有看他们一眼,也没有起身过来的意思,就好像刚才那句话不是他说的,沙本善和凌金的存在也与他毫无关系。 沙本善和凌金走过去,站在他身旁,不知道是否该开始自我介绍。 那人缩在地上像个顽童,轻哼着不成调的儿歌,左手握着大半块烧饼,右手缺了三根指头,不时用仅存的大拇指和食指从饼上掰下一小撮,搓成碎末落向地面。 火把的光照亮了石缝间的一群蚂蚁,它们有的叼着饼屑步履匆匆,有的往来穿梭奔走相告,有的齐心协力合作搬运。 沙本善和凌金被这群小东西深深吸引住,全然没意识到在这样一个荒凉阴森的地方和一个陌生人围在一起看蚂蚁搬食物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 直到这块饼被瓜分完毕,二人才回过神来,那人也轻吁一口气,拍拍手掌,自言自语道:“蝼蚁王侯,浮生若梦。” 凌金说:“你可真有爱心,蚂蚁都喂得这么仔细。” 那人似乎轻声笑了一下,依旧低着头,道:“天下生灵千千万,没有谁是人的对手,像蚂蚁这般弱小的,更是轻轻一捏就能置它于死地。但别忘了,人死之后,肉身不过是蚂蚁的腹中餐。所以,趁自己还活着,对蚂蚁们好一点。” “呃……”沙本善和凌金无言以对。 那人站起身,打量着二人。沙本善和凌金也看清了他的全貌:布衣草鞋,双臂颀长,全身没有一件饰物,皮肤略显棕色,颧骨凹陷,眼神锐利,鼻子又宽又扁,鬓角长着外族人才有的红色卷须。 沙本善肚子里一堆问号,不知该冒哪个,他先开了口:“在下鲁天赐。” 又是他!作为江湖第一大帮——“人道盟”的盟主,这排场未免太过简朴。自从上次在对付人贩子和黑白双煞的战斗中见过一面后,沙本善再也没听过鲁天赐的行踪。 鲁天赐并不在意二人的疑惑,自顾自向街道走去,目光落在那处破败凋零的旧阁楼上,嘴里说道:“这*曾是天下第一楼,繁华无双,如今也落得如此凄凉。所谓风光,不过昙花,在这废墟之中幸遇二位,有风沙助兴,无闲俗烦扰,倒也别有一番滋味。”他语调不紧不慢,口气中透着一股得失随缘的淡定。(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凌金说:“你个堂堂盟主怎么连个跟班都没?” 鲁天赐指指那头呆若木鸡的猪:“不是有一个嘛。” 沙本善问:“这猪……怎么会飞?” “是我用一种天外奇石制造的,因为速度太快,没人跟得上,所以就没有随从了。” 居然是石头!难怪“人道盟”能横扫武林,单从装备的科技水准来看就无人能及。 凌金赞叹道:“看来传说中那些专克各门武功的神兵利器也都是真的咯!” “雕虫小技,倒让兵部那帮老古董费神了。”鲁天赐谦虚的口吻中透着淡淡的孤傲。 沙本善忽然想起正题:“对了,你找我们来有什么事?” 鲁天赐将视线微微移向半空:“谈天下大事。” “你也太瞧得起我们了,我就是个妓院里长大的野凌金,”凌金自嘲道,又冲我努努嘴,“至于他,刚出江湖一天还不到,啥也不懂,谈天都不知道怎么谈,谈个毛天下?” 鲁天赐被她逗笑了:“呵呵,在江湖中混了一辈子的人也未必懂些什么,何况你们即将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 沙本善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鲁天赐说:“听说过无极上人么?” 沙本善和凌金大眼瞪小眼,摇了摇头。 鲁天赐说:“传说他是位云游四方的半仙,神通广大,无所不知,是他托梦告诉我,你们是身怀绝技的高人,也是他引我来这个地方恭候你们。” “们?”凌金问出了我俩共同的疑惑,“他身怀绝技是没错,可我只是个普通人。” 鲁天赐说:“这我就不清楚了,总之你们能改变天下。” 凌金说:“你们人道盟这么厉害,还用我们做什么?” 鲁天赐回头看了一眼石拱桥下:“帮助一群蚂蚁,一人足矣,但要帮世上所有受苦之人,就离不开每一份力量。” 沙本善问:“那你想让我们做什么呢?” 鲁天赐说:“不是让你们做,是和你们一起做。当今天下,上有天灾肆虐,下有人祸四起,外有强敌犯境,内有豺狼当道,身处其间,我们不能不做些什么。” 凌金问:“那你一定有计划了?” 鲁天赐答:“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 这显然是个宏观的目标而非详细的计划,但鲁天赐盯着人看时的眼神和说话的腔调似乎有一股莫名的说服力,让沙本善觉得这一切易如反掌,从而深感鼓舞:“太棒了,你肯定也是五奇人之一吧。” 鲁天赐疑惑地重复道:“五奇人?” 沙本善把太上真人告诉他的那个传说讲给鲁天赐听,他尴尬地摇摇头:“无极上人没提过。” “可能是我师父比无极上人知道的多吧,也可能你的梦太短了,他来不及告诉你呢,甭管那么多,我们开始干吧!”拥有超强能力后,我总算找到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顿时精神抖擞,摩拳擦掌。 鲁天赐说:“好,今日未时,智虚大军会从城外泣石谷经过。” 午后,泣石谷。 这是一条南北走向的S型峡谷,南连平原,北接荒漠,蜿蜒数十里,仿佛一条潜行的巨蟒。峡谷两侧壁立千仞,似被利斧劈过,山顶平坦,几乎寸草不生,只有零星点缀的灌木丛。谷底却是绿草如茵,彩石密布,这些手臂粗细、一人多高的奇怪石柱就像一棵棵竹笋一样拔地而起,分列两侧,均匀整齐。每一根石柱上都呈现出紫、黄、蓝、红、褐等多种颜色,并且还会随着光影的移动而变化,宛如一幅流淌的水墨画。风从谷底吹过的时候,这些石柱便发出呜呜的怪声——这也是泣石谷这个名字的来由。 似火的骄阳已经把大地变成了炙热的铁板,沙本善、凌金和鲁天赐埋伏在峡谷上方一侧的灌木丛中,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地平线上绵延起伏的旌旗。 沙本善心中忐忑:“前辈,这么艰巨的任务,就我们仨?” 鲁天赐指着谷地对面的山头,胸有成竹:“怎么会,我从附近分舵调集了六名精英来助攻,放心好了。”我望过去,果然有零星的脑袋时隐时现。 凌金转眼看了一下远处那漫天飞舞的烟尘,说:“你是不是少说了几个零,才六个么?” 鲁天赐傲然道:“兵不在多,对付区区五万乌合之众,六个帮手足矣。” “五万?”沙本善倒吸一口冷气,“我是有神功,也同时消灭过两三个目标,可一下搞定……” 鲁天赐拍拍他的背:“不用你杀那么多,等下你只要把他们的几个探马处理掉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们。”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传说中投鞭断流、攻无不克的智虚大军已近在眼前,谷地外那片辽阔的平原上尘土蔽天,锣鼓震地,凌金鬓角散开的一缕头发都随之微微跳动。 同时,谷地另一头的空中出现一大片诡异的黑云,翻滚起伏,朝泣石谷急速袭来。小灰唧忽然变得焦躁起来,上蹿下跳,唧唧直叫。 沙本善抬手遮眉望去,心中隐隐不安:“那是什么?” “啮骨翼蝎,”鲁天赐厌恶地说,“它们长着蝎子的身体、鸟的翅膀、老鼠的叫声,性情暴虐,还有剧毒,经常与智虚大军一同出没,传说它们是由死去的智虚人变成的,真假不得而知,但做派倒是相近,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 凌金见沙本善神情紧张,便安慰道:“蝎子有什么好怕的,恐猫不也被我们吃了,大家都长了一张嘴,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沙本善说:“可这个有点多。” 凌金笑了:“你有密集恐惧症?” 沙本善说:“没有,蝎子是不祥之物。” 大战在即,也只有凌金有心情磨嘴皮,她非要验证沙本善是否有密集恐惧症:“那你怕马蜂窝么?” 沙本善说:“马蜂会蜇人。” 凌金穷追不舍:“那这五万智虚大军呢?” 沙本善说:“五万头猪我也一样怕,跟密集没关系好不好。” “那,这个呢?”凌金的视线被猝然出现在耳畔的几声怪叫拉回山谷脚下,眼神从嬉笑迅速转为惊恐。 泣石谷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六只独眼巨兽一字排开,齐头并进,来势汹汹。这些家伙长得像松毛虫,体型却有五六头野象连起来那么大,又粗又长的身躯分成许多节,每一节都覆盖着颜色不同的鳞片,宛如彩虹,浑身遍布着数丈长的黑色触须,看上去就像一群五彩斑斓的巨型刺猬。最叫人发毛的是长在脑袋前端的那只巨眼,大如磨盘,阴暗浑浊,呜呜的怪声也不知是出自这巨眼还是巨眼下方那张不停流淌粘稠黄色液体的大嘴。 鲁天赐说:“这就是探马。” 沙本善说:“别扯了,我见过马。” 鲁天赐说:“侦察部队都叫探马,智虚人的探马就长这样。它们是龙虫,刀枪不入,极难对付,看你的了。” 沙本善面露难色:“我得看见它们犯下的不赦之罪才使得出必杀技。” 凌金绘声绘色地帮沙本善酝酿情绪:“瞧,这些怪物长得这么难看还出来吓唬人,身材这么臃肿肯定浪费了不少粮食,口水流得一地都是简直污染环境,还发出这么难听的噪音完全不顾观众的感受……” 沙本善使劲想了想:“不行,没感觉。” 鲁天赐有些着急:“这还要什么感觉?这些畜生作恶多端,猪狗不如,死上一百次都绰绰有余,我一看到就恨不得将它们碎尸万段!”(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借着鲁天赐声情并茂的提示,沙本善开始用力想象这些庞然大物的罪行,在脑海中虚构出一幕幕龙虫们踩踏庄稼或者偷吃鸡鸭牛羊的场景——这是他认知范围内最大尺度的罪恶。遗憾的是,他心底的怒气依然如秋天的苍蝇一般有气无力,双手捂在腰间,无法进入下一个步骤,看上去就像一个吃坏了肚子找不到茅厕的人。 啮骨翼蝎群从众人头顶上空急速掠过,迎着智虚大军飞去,呼喇喇带过一阵劲风,惊得沙本善打了个冷战。 小灰唧也瞬间安静下来,小爪子抱住脑袋,伏在地上大气不敢出。 鲁天赐笑道:“不用怕,它们是睁眼瞎,只能感知移动的活物,别乱跑就没事。” 那边翼蝎刚远去,这边龙虫又逼近过来。原来这些龙虫的身下长着无数只吸盘,所以移动速度比智虚大军快得多,转眼就要进入泣石谷。 刻不容缓,沙本善连忙取出“比邻镜”向太上真人求助。 太上真人在一团桃花状的淡蓝色“归心气”中出现。 沙本善迅速讲明情况,匆忙求教:“看不到罪怎么办?” 太上真人捻着胡须沉吟道:“证实不如证否,思之愈切,去之愈远,试试反其道而行之。” 沙本善垂下眼皮,说:“没时间啦,通俗点。” 太上真人依旧慢条斯理:“不要去找它们该死的证据,而要去想它们其实无罪。此路不通时,其恶自现。” 沙本善嘟囔道:“等我想清楚,它们都老死了。” 太上真人说:“你不是有‘还泪盏’么?用手按住‘还泪盏’底下那只‘探罪之眼’,自己看着目标,心里把它往好的方面想,就能找到答案。” 沙本善忙放下“比邻镜”,取出“还泪盏”,正要按太上真人说的去做,两只龙虫已经进入谷地,飞快地蠕动着爬到了他们藏身处的正下方,长长的触须在草丛和岩壁间搜索起来。 鲁天赐示意大家隐蔽起来不要出声,沙本善把凌金和小灰唧拉到两座大岩石后面藏好,然后按照太上真人的提示,一边伸手按住“还泪盏”底部那只“眼睛”,一边透过石缝窥视其中一只离他最近的龙虫,心中想着这怪物是个人见人爱的呆萌小宠。 周围的一切瞬间安静下来,沙本善的头脑中先是一片空白,继而无数道蓝光向四面八方射开,漾出一个不规则的光圈,光圈中影像浮动: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人们惊慌狂奔,这只龙虫趴在高处,像八爪鱼一样,用身上那些长长的触须将他们一个个抓住,一名孕妇被它卷起狠狠甩向水塘,几个躲在草垛里的小孩也被它揪了出来,悬在半空哭喊挣扎,还有一位奋起反抗的少年竟被它吊到嘴边一口吞了进去…… “畜生!”沙本善热血冲顶,怒气磅礴,瞬间完成了脱杀技流程,动作快得连他自己都没感觉。与此同时,这只龙虫也发现了沙本善,猛地人立起来,巨目暴睁,但还没来得及发出警报,就蔫蔫地瘫了下去,轰然倒在谷底。 凌金不知道沙本善从“探罪之眼”里看到了什么,也没看清他做了什么,只见他一生气这些庞然大物就死了,顿时对他的崇拜翻了好几番:“帅呆了!” 小灰唧也欢快地拍起小爪子,像是为沙本善鼓掌。 沙本善没时间多解释,马上用同样的方法搞定了另外几只龙虫。 “成了!接下来就看好戏吧。”鲁天赐探出身子打了个手势,示意对面的人准备行动。此时,智虚大军已近谷口,旌旗容容,人马沓沓,军鼓声铿锵有力,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昂首挺胸走在沙尘暴中,确切地说,是走在他们自己扬起的沙尘暴中,那动作极其夸张:双手叉腰,两腿张开,依次分别向侧前方踢出,仿佛在跳舞,又类似某种古老的神秘仪式。 这种行进方式之怪异难以言表,说像僵尸又比僵尸多一分灵活,说像抽风又比抽风多一分律动,他们双脚并拢的瞬间让人想起残疾的鸭子,踢出的时候又好似垂死的蛤蟆,四周的尘土都被他们的激情所感染,跟着狂舞起来。 龙虫们的猝死丝毫没有影响智虚士兵们的节拍和情绪,他们无动于衷地忙着自己的舞步,欢快地进入谷内,并开始喊口号:“否!否!” 几个穿着白色长褂但没有戴面具的人从队伍两侧冲上来,围着龙虫尸体忙活了半天,没有发现任何伤口,也找不出死亡原因,只能判断这些龙虫是集体过劳死了。 既然龙虫们是探马,如果造成外伤就会惊动敌人,沙本善充分考虑到这一层利害关系,所以出招时想的就是让这些龙虫心肌梗塞而死,可见他对脱杀技的理解和运用又提高到了新的境界。 泣石谷又深又宽,足以通过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没有了龙虫,伏击者躲在上面就不会被发现。鲁天赐将手扶在岩石上,静静观察着谷内敌军的动向,看来是打算让智虚大军全部进入伏击圈再一网打尽。 出国以来参加的第一场军事行动就是对付如此强大的外敌,对沙本善而言意义非凡,此刻胜利在望,沙本善的任务也已圆满完成,他便安心当个观众,打量起这些智虚士兵来。他们士气高昂,训练有素,动作高度统一,连装束都如出一辙,除了高矮胖瘦,毫无差别: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一副乳白色的精致面具,它与皮肤几乎融为一体,完全看不到边缘的缝隙,如果不是眼睛、鼻子、嘴巴四个部位的曲线过于规整,沙本善差点以为他们天生就是长得这么白,与此极不相称的是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军用装备,没有武器,没有铠甲,就和普通老百姓穿的一样,粗服草履,破破烂烂。 凌金低声说:“他们长得是有多难看啊?都不好意思把脸露出来。” 沙本善分析道:“应该是为了震慑对手,还能保护头脑。” 鲁天赐说:“这些叫‘傀魈’,根本没什么头脑,不过是群被掏空灵魂的行尸走肉。” 凌金说:“他们走路的样子跟跳大神似的。” 鲁天赐解释道:“智虚人管这叫精气神。” “应该叫神经气吧。”凌金笑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浩浩荡荡的队伍中出现一匹火红夺目的高头大马,上面坐着一位黑衣长发女子,也戴着面具,怀中抱着一个襁褓。 “怎么是他?”鲁天赐望着那骑马的女子,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 山风呼啸而过,旌旗猎猎,彩石呜呜,傲娇的烈日晒得沙本善后背微微发烫。此时最后一名傀魈已经进入泣石谷,浩浩荡荡的大军蹦蹦跳跳地前进着,“否否”之声不绝于耳,这诡谲的画面令沙本善后背转而发麻。刚才那成千上万的啮骨翼蝎又从远处折返回来,吱吱叫着振翅破空,密密匝匝像一团巨大的黑芝麻糊,沙本善的后背又不禁开始发凉。 时机已到,鲁天赐一边举手发出攻击指令,一边提醒:“捂住耳朵。” “等下!”凌金试图制止,“有小孩!” 但鲁天赐的手已落下,沙本善匆忙拥凌金入怀,帮她掩住耳朵,迎接石破天惊的一刻。熨过皮肤的热浪和灌入耳中的噪音提醒众人时间并没有停止,但傀魈大军兀自前行,尘土依旧飞扬,什么变化也没有发生。 沙本善和凌金面面相觑,小灰唧也一脸困惑地东张西望。鲁天赐却似乎对这结果并不感到意外,默然注视着山谷下方,又一次抬起胳膊。 就在这时,一串啼哭声撕破长空。 这是沙本善一生听过最奇怪的声音,声域宽广飘渺,音调跌宕起伏,似凤鸣幽林,似龙吟沧海,似天地初开,似乾坤湮灭,不知从何而起,竟至八方震动,风云骤然变色,草木无不披靡,傀魈大军的“否否”之声也戛然而止。虽然心中都感觉到马上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但每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肢体活动的本能,屏息凝神,以待灾难的降临。 只一瞬,对面山头便爆发出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鲁天赐的部下!但见六个火球熊熊燃烧,那火完全不是正常的形态,更像是一条条蟒蛇,绕着那些人的身躯急速盘旋上升。很快,他们便不再呼喊,化成一尊尊黑色的“炭雕”,飘散在风中。 凌金看到这一幕,顿时尖叫起来。小灰唧更是吓得肝胆俱裂,一蹦而起,毛发炸开。那些蟒蛇状的妖火似乎感知到了伏击者们的存在,长颈一挺,直冲云霄,窜入遮天蔽日的啮骨翼蝎大军之中,裹起受惊的怪物们,狰狞着向众人藏身之处疾扑过来。 这一刻,烟焰涨天,云崩地裂,无数只被点燃的啮骨翼蝎如同流星雨般纷纷坠落,曳着浓烟,哀鸣不止。还有更多的啮骨翼蝎沦为妖火的傀儡,变成了身不由己的“火翼蝎”,似万箭齐发般倾泻而下。 “跑!”鲁天赐刚迸出一个字,冲在最前面的几只火翼蝎就嗖嗖嗖向他射了过去。 鲁天赐敏捷地几个跳闪,跃入一道山沟。 沙本善拽起凌金撒腿就跑,身后数道火柱刺入大地,燃爆灌木,灼起阵阵热浪,炙烤着他们的后背。沙本善禁不住回头瞧了一眼,只见十余只火翼蝎呼啸着迎面刺来,这些家伙看上去和帝王蝎差不多,但躯干几乎是帝王蝎的三倍,加上翅膀简直比锅盖还大。 沙本善一侧身躲过两只,紧接着连发数招脱杀技,又击落数只,仍有一只撞在凌金的小腿上,所幸火苗不大,被他们手忙脚乱地扑灭。 沙本善刚抬起头,眼前亮光一闪,旋即一黑,啪!啪!两只火翼蝎正中面门,打得他眼冒金星,两耳轰鸣。感觉像是被一柄钢叉刺中,头痛欲裂,满脸火辣,额头裂开了几道口子。 沙本善伸手一抹,黏糊糊的,腥气扑鼻,不知是翼蝎的内脏还是我的血。 趁他一分心的工夫,又有数只火翼蝎从侧面和身后袭来。等沙本善发现时,一双双通红的巨螯已近在眼前,被烧空的躯壳喷着火苗,宛如炮烙之柱,摄走了他的魂魄,令他完全不知该如何抵抗。 危急关头,斜刺里射出一道灰影,将这些火翼蝎尽数击落,裹着火苗的蝎子壳碎了一地。 是小灰唧!它威风凛凛地挡在我身前,满嘴都是火翼蝎的焦羽和鲜血,身上已被烧秃好几块。 沙本善心里一阵感动,还不及言说,更多的火翼蝎又蜂拥而至。现在什么神功都无济于事,动作再快也应付不了这铺天盖地的火蝎大军,何况杀光它们也阻挡不了映红了半边天的妖火。 沙本善连忙将小灰唧揣入怀中,扯起凌金想要为他处理伤口的手,继续与死神赛跑。 天空中火雨倾泻,红云翻滚,地面上烈焰燎原,草木灰飞,如若不是身处其中,沙本善一定会对这奇异壮观的景象叹为观止。 眼下自是逃命要紧,每个人都只恨自己没有多长几条腿。沙本善还没跑出几步,背上又被火翼蝎砸中数下,烫得嗷嗷直叫,手舞足蹈地甩掉外衣。 “小心后面!”凌金着急地喊道。 沙本善扭头一看,几道火舌顺着他的脚后跟疾驰而上,直捣黄龙。 沙本善一惊:这妖火竟有思想!它一定是发现刚才我用脱杀技了,所以想釜底抽薪,直接占领我的“军火库”。 沙本善急忙将凌金向前推出免得她受牵连,自己顺势扑倒,疾滚数丈。 刚把火弄灭,又有更多更猛的火舌贴着地面飞速舔了过来,沙本善根本来不及应对,也累得没气力躲闪了。 千钧一发之际,刚被沙本善推开的凌金又冲了回来,一把抱住他向后滚出,避开了这一波妖火的攻击。 她柔软的身躯比鸭绒被还温暖,要不是火烧眉毛,沙本善还真舍不得离开她的怀抱。 她忙不迭地扶起沙本善左看右看,见没烧坏,便灰头土脸地傻乐起来。 沙本善的手正好搭在她的背囊上,凉意透掌,是“还泪盏”!对了,玉岚屏!怎么没想到呢?! 沙本善当即取出“还泪盏”,可这玩意要用水才能激活,他情急之下,“嗬”了一声要往上面吐口水,被凌金伸手挡住:“里面有水!” 沙本善将“还泪盏”壶嘴上的盖子打开,一倒,果然有液体流出,没时间细想,他马上用手接住往壶身上洒去,同时疾呼一声“起”。玉岚屏瞬间绽开,把他和凌金笼了进去。肆虐的火舌慢了一拍,纷纷蹿上玉岚屏,四处漾开来。 沙本善一边在凌金肩膀上擦手一边喘着粗气问:“这,这水咋没味儿?” 凌金眼一瞪:“想什么呢?那是漱口水。” 沙本善更意外了:“啊?你用夜壶漱口?” 凌金狠狠捏了他一把:“被火烤傻啦?这是吐出来的漱口水,能二次利用,我这叫节约资源。” 她一说“烤傻了”,沙本善还真有点闷热的感觉,四下一看,糟糕!这是个密闭的空间,大火烧进不来,却把空气烤得越来越烫,玉岚屏里俨然成了个大蒸笼,而他们就是现成的人肉包子。 不一会儿,二人便感到口燥咽干、唇焦鼻热,沙本善用运气之法尚能应付,但凌金已经快要窒息了,在他怀里的小灰唧也热得抓耳挠腮。(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不能坐以待毙,沙本善透过妖火和蝎子群的缝隙向外望去,只见前方几百米开外,鲁天赐正骑在擎天猪的背上,手执一个莲蓬状的器物,不停地朝空中喷射白色晶体。这白色晶体一沾上火翼蝎的身体,便噼噼啪啪爆开,绽放出幽蓝光芒。而那些火翼蝎也仿佛被戳破了的气球一般,急速萎缩,一眨眼工夫就变成了干瘪的黑色“纸片”,纷纷扬扬飘向地面。 鲁天赐一边以一己之力对抗从四面八方袭来的火翼蝎,一边焦急地朝沙本善和凌金呼喊。他胯下的擎天猪是脱身的唯一希望,可是,沙本善、凌金和鲁天赐之间的地表已经完全被妖火所占领,空中也充斥着横冲直撞的火翼蝎,鲁天赐纵有神器在手也只能勉强自保,左冲右突不得出,反弄得遍体鳞伤。 还没沙本善等我想出对策,敌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发起了总攻。忽然间,遍地的妖火像遇到了龙卷风似的,不约而同地盘上半空,成百上千只火翼蝎也被这一道道摇曳的火蛇带着聚往一处。它们在空中首尾相连、左右相依,竟渐渐组成一副巨大的面具图案,就是傀魈们脸上戴的那种面具。 剩下的火翼蝎纷纷钻到面具的背后,团簇相拥,越聚越多,越积越厚,远远望去,就像一张戴着面具俯瞰大地的巨脸。这张巨脸浴在火中,栩栩如生,每一寸肌肤都在微微蠕动,令人毛骨悚然。 沙本善隐隐感到不妙,果然,巨脸在空中顿了一顿,旋即发出一声暴吼——那是无数只火翼蝎异口同声的嘶鸣。只觉得四周的空气都紧了一紧,巨脸已劈空而下! 好狡猾的妖火,这是要以千钧之力碾碎我们的玉岚屏!拼了!沙本善猛地举起“还泪盏”,拉起凌金向他那边发足狂奔。正如他所期望的,当我们直起身子的时候,玉岚屏也随之向下延伸,防护罩的边缘始终与地面紧紧贴合,阻隔了四周想趁虚而入的火苗。 生死只在一瞬间,刚跑出没多远,巨脸就重重地锤在他们刚才停留的位置上,宛如红日坠凡尘,直轰了个天崩地裂。这一锤把这片大地都锤出了无数圈褶子,地面层层翻起,从撞击中心迅速向外蔓延开去,仿佛石子投入湖心激起的一波波涟漪。 正立足不稳,狂怒的气浪又将二人连同玉岚屏一起掀上了半空,飞出数十丈才落地,幸好落地时是玉岚屏在下,沙本善和凌金才没摔成几瓣。 巨脸也不复存在,无数只火翼蝎葬身于那个大坑,但妖火不歇,马上又聚成一道严密的火网继续发起进攻,不怕死的火翼蝎们也重整旗鼓向二人杀来。 沙本善顾不上喘息,急忙一手抓住凌金的手,一手举起“还泪盏”,在玉岚屏的保护下夺命狂奔。妖火和蝎群在身后紧追不舍,一批又一批燃烧的火翼蝎瞪着恐怖的眼睛噼里啪啦撞在玉岚屏上,污血与火星肆意溅洒,绽开一朵朵红黑交织的死亡之花。 终于逃到擎天猪身旁时,沙本善浑身已被汗水浸透,凌金几乎要虚脱了。沙本善胳膊平伸,让“还泪盏”对着火翼蝎大军袭来的方向,顿时感到一股强劲的冲力,险些立足不稳,汹涌的热浪将他胳膊上的汗毛都灼得卷曲起来。但他更担心背后,因为玉岚屏被旋转了九十度,底部朝向了后面,漏出一个致命的空档。 妖火和蝎子们马上发现这个机会,纷纷向那缺口扑过去。不过,宝物终究是宝物,还没等沙本善作出反应,玉岚屏的下沿便迅速合拢,形成一个全封闭的“金钟罩”,简直天衣无缝。 沙本善一边用玉岚屏抵住攻势,一边奋力托起凌金。 鲁天赐打开那莲蓬状的器物,在一片炫目的蓝光之中争得片刻空隙,连忙腾出手来把凌金拽上擎天猪,沙本善也紧跟着跳了上去。 鲁天赐猛地一掌拍向擎天猪后脑勺的“擎天”按钮,擎天猪顿时爆出一声怒吼,震得周围的火翼蝎都往后退了数尺。同时,四股汹涌炽热的深绿色火焰从它的四蹄之下激射而出,轰起滚滚浓烟,将三人团团裹住。在浓烟的掩护下,擎天猪载着三个人,顶着玉岚屏,好似一团球形闪电一头劈入乌云般的蝎群,强行撕开一道口子,射向天边。 风驰电掣般不知飞了多远,回首望去还能看见冲天的红光和黑烟。擎天猪缓缓降落在一条驿道边的草丛里,沙本善收起“还泪盏”,和凌金翻身下地,惊魂未甫。小灰唧噌的一下从他怀中蹦到地上,摇头摆尾,唧唧乱叫,小爪子拼命朝刚才战斗过的地方挥舞比划着,看上去对敌人以多欺少的行径很不服气。 鲁天赐骑在猪上,微微欠身:“出师不利,还差点害你们丢了性命,惭愧。” 沙本善揉着还在不停颤抖的小腿:“这妖火哪来的?” 鲁天赐说:“我发明了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本可让数万大军顷刻间灰飞烟灭,不想却遇上这个魔头,我们能全身而退已是万幸。” 凌金问:“什么魔头?骑马的女人?” “不,襁褓中那个。” 沙本善和凌金异口同声:“婴儿?!” 鲁天赐语气凝重,不像在开玩笑:“那可不是普通的婴儿,他是智虚国的控火魔君,能感知并控制火,一定是我的手下点火时被他察觉了。” 刚才那摧枯拉朽惊天动地的一幕竟是一个还在吃奶的婴儿所为!那些啮骨翼蝎也被火裹挟,间接成了他的武器,这本领简直比我犀利不知道多少倍。 凌金一抹额头:“嚯,熊孩子发火,果然不好惹。” 沙本善却在心里暗暗盘算:这婴儿身怀绝技,莫非也是五奇人之一?那我岂不是还得先想办法把他策反过来?然后还要天天给他喂奶、洗澡、换尿布,一把屎一把尿地带着他去平定乱世?这真是个很不乐观的前景。 “时间紧迫,我要赶回总舵商议对策,就此别过,”鲁天赐从怀里摸出一块圆圆的小令牌递给沙本善,“记住我们的约定,拿着这个,会用得上。”这令牌通体雪白,一面刻着个墨绿色的“人”字,另一面纹着三只蚂蚁。 沙本善对鲁天赐的抱负和气度感到很钦佩,甚至从他身上看到了天下太平的希望,一冲动就想把“还泪盏”回赠与他。 可凌金说送夜壶不礼貌,她的眼神告诉我其实她是舍不得,女人就是这么小家子气。 沙本善只好忍痛割爱取出《游仙窟》送给鲁天赐,反正放在身边不看憋不住,看了又顶不住,左右为难。 鲁天赐接过书,顿时神采奕奕:“你怎么有这……我在你这年纪时有幸看过零碎几页,想读全本,遍寻不得,没想到竟还有缘再见。” 沙本善诧异道:“这是……宝贝?” 鲁天赐用手摩挲着泛黄的封面,感慨道:“世间矫揉造作的庸书太多,难得有此率性神作。” 沙本善想自己一定是因为没有细细品透这本书中的深刻含义而错过了什么好东西,不由觉得这个人情做得有些不划算。 鲁天赐没有给他反悔的机会,立刻飞身上猪,丢下一句“后会有期”,就像个炮仗一样消失在天际。(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沙本善和凌金都被那场妖火折腾得筋疲力尽,鲁天赐飞上天的那一瞬间,沙本善才意识到应该跟他要一只擎天猪才对,因为他们的马早就丢在荒漠之中,后面的路只能步行。他给沙本善的这块令牌看上去普普通通,非金非银,也没有“比邻镜”那么神奇的功能,或许到街市上能冒充玉石换几个馒头,但目前来说除了增加负重之外毫无作用。幸好下一站并不太远,沿着驿道走了不到两天,视野中便出现了城墙的轮廓。 天刚破晓,粉黄的旭日嵌在乳白的云朵之间,像打在瓷碟里的生鸡蛋,风中飘着淡淡的烟火味和零星的鸡鸣犬吠。前方竹林中露出几间茅草房,离它不远的大路上有四个穿官服的家伙蹲成一圈,热烈地谈论着什么。 走近一看,圈子中间躺着一位年轻女子。二十来岁的样子,青衣紫裙,肚子微隆,雪白的脸蛋被散乱的头发遮去一小半,依稀可辨的五官还算标致,长长的睫毛像竹帘一样挡着紧闭的眼,如果不是身首分离,沙本善还以为她只是睡着了。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小块猩红的字迹,歪歪扭扭,残缺不全,像是竖着写的“白王”二字。 第一次近距离看死人,沙本善没有感到太多不适,毕竟光天化日,还有这么多官差陪伴——不是说他们带给沙本善极大的安全感,而是他们有趣的形象分散了沙本善不少注意力。这四名官差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荤素搭配非常和谐,腰间都挂着一块刻有“神捕”字样的牌子,沙本善们的出现并没有干扰他们精妙绝伦的专业表现。 胖神捕喘着粗气道:“显然这地上的字是破案的关键,死者是想告诉我们凶手的名字,此人名叫‘白王’。” 高神捕直摆手:“哪有人用这么难听的名字?凭我的直觉,这姑娘应该是位烟花女子,她本来要写的其实是‘白干一次’,最后一个字没来得及写完就死了,由此可见,凶手应该是个玩完没给钱的嫖客。” 瘦神捕点头赞许道:“嗯,我也觉得她是没写完,不过那个没有写完的字不是‘次’,而是‘瓶’。白干,就是老白干的意思,案情很明了,凶手是个酒鬼,犯罪动机很可能就是为了抢这姑娘手上的一瓶老白干。” 三位神捕发表完意见,都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矮神捕,看上去他应该是四人中推理能力最强的。只见矮神捕不慌不忙地总结道:“你们说的都太肤浅了,如果线索这么明显,那还要我们这些神捕干什么?其实这是死者临死前留下的一个字谜,“白干一”这三个字的笔画加起来一共九画,九是‘舅’的谐音,所以,凶手就是死者的舅舅!” 神捕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沙本善直听得云里雾里,站在沙本善肩头看热闹的小灰唧也一个劲地用小爪子挠头,凌金却忽然开口道:“依我看,伤口整齐细薄,凶手用的可能是剑;地上血很少,她显然不是在这个位置被杀的;尸体的旁边有几点圆形血滴,边缘略显锯齿状,证明是从两尺左右的位置掉落,应该是凶手在挪动尸体时造成的;如果我们沿着这个方向一路清理过去,就能找到被凶手掩盖的移动尸体时留下的血迹;我刚才注意到那边一棵竹子上有血迹,就过去查看了下,血迹的高度显示当时死者被杀时是跪着的;该血迹呈喷射状,从下向上分布,结合旁边草叶上的滴落状血迹和草丛中的脚印以及其相对位置,不难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我们还可以从伤口的角度推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再从脚印的深度估算出此人的体重……” 四大神捕也听得云里雾里,甫一回神,齐声叫道:“那血字呢?!你能解释吗?!” 高神捕轻蔑地看着凌金:“这么重要的线索都能漏掉,一看就是业余的!” 凌金一脸无奈:“各位前辈,她唯一的伤口在脖子,一招致命,难道她一手提着自己的头,一手蘸血写字?而且凶手不会留她一口气去提供线索,更不可能让你们看到,所以这字要么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要么是目击者事后偷偷加上的。依我看,这不是什么‘白王’或‘白干一’,应该是个‘皇’字。” “大胆!”胖神捕勃然变色,“胡说八道!难道皇上会来害一个山野村妇?” 凌金一侧头闪过他喷出的唾沫星子:“别激动,我说的是凶手想让我们这样以为,再说,皇不一定就是指皇上呀。” 正争论间,驿道上忽然冒出五位素衣少年,昂首阔步走到沙本善们面前,站成一排。右边第一位少年上前一步,双手抱拳:“久仰四大神捕威名,听说天下没有你们破不了的奇案难题,在下有一问,不知各位能解否?” 不待神捕们回答,他又接着说:“我们五个人当中只有一个是凶手,有三个人说的是真话,方便起见,从我这里数过去,依次叫我们甲乙丙丁戊就可以。” 神捕们大眼瞪小眼,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少年甲清清嗓子,宣布道:“现在开始,我先说,戊是凶手。” 少年乙说:“我不是凶手。” 少年丙说:“丁不是凶手。” 少年丁说:“乙说的没错。” 少年戊说:“甲在说谎。” 少年甲又冲四大神捕一抱拳,洋洋自得道:“请问各位大人,我们当中谁才是凶手?” 神捕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点了点头。 啪!咚!咔咔!眨眼间,五个少年鼻青脸肿地被绑了个严严实实。 “把这伙嫌疑人都带回去,大刑伺候,不信揪不出凶手。”瘦神捕拍拍手上的灰尘,如释重负。 “啊?”少年乙这才注意到地上的那具女尸,顿时大惊失色,“不是的!我说的凶手不是这个……我不认识这女人呀!” 他怔了怔,又指着少年甲的鼻子说:“都是他!听说四位神捕大人正在附近办案,说来出道题考考各位大人,我看他最有嫌疑!肯定是他故意杀了这个女的来考你们。” 少年甲也慌了:“你……神经病!我要杀还不如杀了你呢!大人我冤枉啊!我是推理协会的会长,只是叫他们来和大人们切磋一下逻辑思维而已,他们可以作证!”另外三个家伙立马炸开了锅。 少年丙一把煽开少年甲的手,骂道:“关我屁事!” 少年丁指着少年甲的鼻子,言之凿凿:“就是你干的!” 少年戊一甩长袖,双手背到身后,道:“我一介文弱书生,根本不懂什么逻辑推理,也不知道你讲的什么,我是来这野外采风的。” “管你们罗鸡罗鸭,采风采花,”高神捕冷笑道,“谁是真凶,待我们回去好好拷问审讯一番便知晓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少年甲奋力挣脱胖神捕揪着他衣领的手,指着少年丁,叫道:“是丁!丁是凶手!不用研究了,答案是丁!我们是无辜的!” 少年丁破口大骂:“我去!这题目的答案是丁,又不是指我,你们几个混蛋先挑,就给我剩个丁,现在想赖我!” 胖神捕和矮神捕不由分说,把众少年一个个连推带塞地送进囚车:“少废话,去衙门走一趟,让你们见识一下沙本善们四大神捕是怎么破奇案的,也好了了你们的心愿。” 看着这些少年自讨苦吃的倒霉样,沙本善无奈地摇了摇头,和凌金相视一笑,小灰唧更是幸灾乐祸,小爪子捂着毛茸茸的肚皮,吱吱个不停。 这一出声倒把神捕们的注意力吸了过来,瘦神捕一指沙本善和凌金:“还有那两个家伙,来路不明,信口雌黄,也不像什么好人,抓回去一起审。” 小灰唧见势不妙,哧溜一下钻进了沙本善的背囊。高神捕和矮神捕把玩着镣铐,冷笑着从左右两个方向朝沙本善们逼近。胖神捕锁上囚车,绕到沙本善们身后,满头大汗、喘着粗气分散沙本善们的注意力。 头一次和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四位大人物交手,沙本善神经紧绷,丝毫不敢大意,如果他们的功夫和他们的推理能力在同一个层级,沙本善自然不必担心,可他们那无数奇案是怎么破的呢?一想到这里,沙本善就对他们的战术水平和肉搏技巧感到不寒而栗。 林中的动物们安静下来,流动的风也放慢了脚步,成千上万颗汗珠争先恐后地从毛孔中探出头来,它们都意识到了,一场恶战迫在眉睫。 就在高神捕的镣铐和胖神捕的身躯同时袭来的瞬间,急促的马蹄声和清脆的铃铛声卷着漫天的尘土从沙本善们身后横扫而至。迷蒙之中,只听啊啊两声,高神捕被他自己的镣铐砸破了脑袋,胖神捕也应声飞入竹林,掀开一片空地。几乎同时,沙本善和凌金被一个巨大的网兜兜了起来,飞向空中,一阵天旋地转,沙本善和凌金坠入一只大箱子,着陆之处柔软细滑。 坐定一看,二人正在一辆马车里,车厢宽敞,雕工精细,珠光宝气,异香馥郁,四周铺着厚实的鹅绒,窗外缀满奇丽的饰品,好不气派。 从背囊里探出头来的小灰唧也看得目瞪口呆,这儿嗅嗅,那儿摸摸,还把金光闪闪的小挂件放到四颗龅牙之间嘎嘣嘎嘣地嚼,像是在鉴定纯度——真没看出来它还这么贪财。 这时,车厢前门喀喇一下向两边打开,露出八匹纵蹄狂奔的枣红骏马,缰绳汇集处,是一个魁梧的背影。 “你是谁?为什么帮我们?我们认识么?”凌金一口气连问几个问题。 车夫扬鞭在半空打出个漂亮的梢响,马车徐徐停下。他回过头,伸手拿起沙本善腰间的令牌,仔细地瞧了瞧。 沙本善也看清了他的模样,穿着很干净,头颅又扁又小,脖子又细又长,脸部空间极其有限,眼睛鼻子小巧玲珑挤在一处,嘴巴却出奇地大,嘴唇薄如锅铲,声音也如破竹裂帛:“认牌不认人。” 这个长相和声音让沙本善不由自主地想起某种动物,一时叫不出名字。 “鸭!”凌金抢先叫出来。 那人小眼一斜:“怎么说话呢?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 “别误会,她不是骂你,她的意思是说你长得像鸭子。”沙本善连忙为凌金的失言进行补救。 “见鬼,”那人悻悻道,“你这算补救还是补刀?长得像鸭怎么了?又不是做鸭。” “那你叫什么?”沙本善问。 “亚伯。”他说。 凌金瞪起圆溜溜的大眼睛:“鸭脖?不还是鸭么?” 亚伯灰着脸解释道:“亚军的亚,伯仲的伯。” “你叫鸭脖,我叫丫(鸭)头,”凌金眼珠骨碌碌一转,不知哪根筋又搭歪了,忽然冲沙本善笑道,“干脆你改名叫鸭舌算了,咱仨正好凑一拼盘。” “敢情我就你嘴里的一块肉?”沙本善忽然意识到这时候插科打诨不太合适,连忙言归正传,“别闹,人家刚救了我们,还没道谢呢。” “大恩不言谢嘛,瞧这么高级的车,”凌金摸着车厢上的宝石,问道,“坐一次得不少钱吧?” 亚伯收起尴尬的表情,露出谦虚的微笑:“能为人道盟的朋友服务是我的荣幸。” 沙本善掂了掂令牌:“鲁前辈的面子这么大?” 亚伯不无羡慕地盯着令牌:“这‘蚁神令’在江湖上比圣旨都管用。” 凌金半开玩笑道:“那我们用它跟你换这辆马车。” 亚伯一惊,正色道:“不要乱说!从鲁盟主把这块蚁神令赠予你们的那一刻起,它就只属于你们,除了你们,谁也不能持有它。在你们手里,它是护身符,如果到了别人手里,就成了催命符。” “不是吧?还会认主人?它又不是……”凌金做了个表示费解的手势把那个‘狗’字拦在了自己那张快嘴里。 “前些年,北部齐寒州的州府唤海城里有位富商林员外,乐善好施,多次帮助人道盟,鲁盟主便送了他一面蚁神令。没多久,这令牌被江湖第一神偷刀尖舞偷了去,刀尖舞拿着这令牌逢人就吹嘘自己和人道盟盟主是拜把兄弟,结果不出三天,他的头就挂在了自家门梁上。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江湖仇杀,因为被他偷过的人实在太多,谁也不会想到是令牌的问题。后来,押送从刀尖舞家搜出的赃物的官兵路过郊外时,遭到山贼伏击,被洗劫一空,山贼们把包括蚁神令在内的战利品全部带回了山寨。数日后,前来围剿的官兵攻入了大门洞开、毫无抵抗的山寨,只看见遍地身首异处、爬满蚂蚁的尸体。” 一想到尸体上爬满蚂蚁的样子,沙本善浑身都感觉不自在,看来真有凌金说的密集恐惧症。 凌金却在喃喃自语:“身首异处?为什么都……” “叨咕什么呢?”沙本善问她,“对了,刚才你分析那个女尸有板有眼的,比四大神捕还厉害,哪学的?” “嗨,这算什么,”凌金谦虚地摆摆手,“不是跟你说过么,我在醉烟坊经常帮厨,宰过很多鸡啊鸭啊,对血迹的规律最熟悉不过了。别说是我,但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比那些狗屁神捕强。” 亚伯打断她:“破案的事我帮不上忙,也没兴趣,总之你们把蚁神令保管好,咱们继续赶路,你们要去哪?” 沙本善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目标,只知道一直往南走,便朝那方向望去,视线捕捉到一片若隐若现的青灰色城堞,当下伸手一指,道:“就那儿吧。” “耽秀城,好嘞,把那个扣在腰上,坐稳了,”亚伯用下巴朝车厢座椅上的几条镶金皮扣指了指,又俯下身去,对那八匹马说,“小祖宗们,天底下最漂亮的小母马这两天都会来咱们耽秀城,去晚了就只有暗恋的份了。” 八匹枣红马仿佛听懂了似的,欢快地扬蹄长嘶,都不用鞭子赶,争先恐后地嗖嗖迸射出去。沙本善和凌金没反应过来,嘭!嘭!直接贴在了车厢后壁上,又弹回座椅,晕头转向,忙不迭地去抓四处舞动的皮扣,却没办法稳住手往腰间扣,只得死死拽住。 小灰唧倒是机灵,没有躲到沙本善怀中或背囊里,不然很可能会被挤成鼠片,它一伸爪子,牢牢抱住座椅下面的支撑架,甚是稳当。 不可思议的车速和年久失修的路面让沙本善和凌金着实体验了一回飞一般的感觉,两个人像风筝一样在车厢里飞来飞去,幸好四壁都柔软无比,并未受伤,但五脏六腑还是被搅成了浆糊。 一阵风驰电掣,一顿腾云驾雾,一声梢响过后,马蹄笃笃,停在距城门百步之处。沙本善惊魂未定,夺门而出,生怕马车又启动,一落地就狠狠吐了个淋漓尽致,两腿像是踩进了云朵之中,抬头一看,眼前重重叠叠堆着好几辆马车和一大群马,每道车门里都钻出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凌金,她们摇摇晃晃地拍着车辕,异口同声道:“太刺激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沙本善长吁一口气,用力揉搓胸口:“哎哟我的天哪!确实与众不同,别人赶马用鞭子,停马用缰绳,你是停马用鞭子,赶马用忽悠。” 亚伯嘿嘿一笑:“我可没忽悠,这耽秀城里有金云州最大的马场和马市,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名马相亲活动。” 沙本善奇道:“马还有相亲?畜牲的待遇比人都高了。” “可别瞧不起畜牲,看你年纪轻轻的没见过世面,沙本善来给你补补课,”亚伯娓娓道来,“战场上这马有多重要就不提了,生活中更是必不可少,刚才要没马,你们现在就跟那五个傻子一样被关进囚车了。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像你这样带个姑娘出门在外,不管私奔还是度蜜月,没有马就跟逃荒没区别。最关键一点,马从来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骑在马上的人看谁都是居高临下,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穆王收八骏、始皇御七龙,不是至尊显贵之人哪有实力和资格拥有名马?所以,没错,畜牲的待遇就是比人高,一匹好马有时比十条人命都值钱。” 凌金茅塞顿开道:“难怪以前老听醉烟坊的女人们说,宁愿坐在汗血宝马上哭,也不要坐在单套驴车里笑。” 沙本善不禁对亚伯刮目相看:“那你一个人就拥有这么多匹神马,一定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 亚伯耸耸肩:“是我的就好了,我只是替别人养马赶车的,要不是看你们有蚁神令,我也不会拿这些马去冒险的。多嘴问一句,你们这一路是要办什么事么?” 沙本善答:“找人。” “谁?” “不知道。” “长什么样?” “不知道。” “住哪里?” “不知道。” “那怎么找?” “我们要找的人很特别,天赋异禀,身怀绝技,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 “哦!难道是他?” “嗯?你认识?” “我不确定此人是不是你们要找的对象,但绝对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这方圆百里没有谁不知道他,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不可思议的能人,”亚伯的语气中透着敬仰与自豪,仿佛连认识这个人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谈起此人的能力也是如数家珍,“他不用拿碗筷,就能吃到饭菜;他不用伸手和弯腰,就能穿上鞋子;他不用脚,就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沙本善心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隔空取物和瞬间移动么?我只不过能隔空伤人,他的能力可比我全面得多了。 “有一次,他路过河边,见一大片柳树,风一吹柳絮乱飞,他随口说了句‘这些树真是多余’,不一会儿,这片柳树就消失了。” 凌金赞叹道:“哇哦!愚公移山来找他就行了。” “不仅如此,城里的大街小巷、高墙深院,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钱庄的元宝、古玩店的字画,没有他取不到的东西,就算当着一个人的面拿走他口袋里的银票,对方都跟看不见似的。” “好厉害!”沙本善已羡慕得无以复加,这不正是遁天入地神鬼莫测的隐身术吗?二师兄珍藏的那些连环画里就有这样的神人,美人团上山之后,这就成了他和师兄们最渴望拥有的能力,没想到竟在此处得遇真身。 “还有更厉害的,如果他生气变了脸色,周围的人都会坐立不安呼吸困难好像窒息了一样;他怒视着谁,谁就会心慌腿软生不如死;他说谁该死,谁就会一命呜呼。” “好酷的死亡诅咒!”凌金看着沙本善,坏坏一笑,“这跟你的绝技有点像哦,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要脱?” “最神的是,他说什么话都很灵验。哪家店铺要倒闭,哪对夫妻要离婚,哪条河上要动工造桥,哪一天全城宵禁,他都了如指掌。每逢城中举行县试,考生成百上千,他一眼就能看到结果,所有上榜的人都跟他说的一模一样。” “预知未来!”沙本善和凌金异口同声叫道。依亚伯所说,此人的能力远在沙本善之上,如果他是“五奇人”之一,何愁大事不成? “他不会是智虚国的人吧?”沙本善谨慎确认,由衷地希望他是友非敌。 亚伯的答案令人振奋:“当然不是,沙本善跟他认识很多年了,这辆马车就是他的。” “这么有缘分,那还等什么,赶紧找他去吧!”凌金早已迫不及待,沙本善也对与这位无所不能的超强人物的正面对话充满了期待。 耽秀城下衣冠杂沓,车马骈阗,一条条游龙般的队伍自门洞向外散射开来,缓缓蠕动,仿佛巨型章鱼的触角。沙本善们的马车沿着正中的一只触角向城门靠近,两旁千姿百态的名马闪得沙本善眼花缭乱,墨黑、枣红、淡金、银白,各色缤纷;汗血马、溜蹄马、斑点马、混血马,群英荟萃。主人们都很有心,给它们披红挂绿、穿金戴银,当真一副送儿嫁女的模样,少不了还要贴在马耳边叮咛几句,诸如“放手去爱不要逃”、“你是我的宝,我一直为你感动骄傲”、“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之类的,低吟浅唱,此起彼伏。马儿们也都心有灵犀,情绪饱满,公的个个气宇轩昂,母的纷纷秋水顾盼,见到意中马的难免心神不宁,被无视的自然黯然神伤,还有那些旧情未了被迫来相亲的,脖颈交缠,你侬我侬,拽都拽不开,感天动地。 虽然这奇异壮观的场面难得一见,可沙本善眼下更想尽快结识亚伯口中的那位超级高手,并无心欣赏。谁知那八匹神马一点都不善解人意,自顾自闲庭信步,左顾右盼,时不时甩甩鬃毛,摇摇尾巴,嘶鸣两声,惹得一众小母马频频回头直抛媚眼。 小灰唧对神马们这种傲娇的表现很是不以为然,小眼珠一翻,小脑袋一扭,懒得理睬。而沙本善见过美人团和大师兄的初遇场面,所以非常理解身为马中“高富帅”的这种君临天下的心态,也领教过它们的速度,不敢多加催促。结果马车越走越慢,穿过城门没多远,便已寸步难行了。 耽秀城内街巷纵横,屋舍林立,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四面八方人声鼎沸,一派热闹景象。 “这就是你说的名马相亲大会吗?”凌金拼命伸长脖子向外张望。 亚伯正要回答,旁边忽然呼喇喇冲出一大群人,闹哄哄向前涌去,挤得马车差点翻掉。那几匹神马似乎见怪不怪,淡定地侧身向后踱了几步,让开道,冷冷地看着这些人的背影。亚伯将马车停在路边,沙本善拉着凌金爬到车厢顶上,想看看前方到底是什么堵住了去路。 乖乖!人,全是人!目之所及,每一个角落都被黑压压的脑袋填满了,屯街塞巷的人潮从沙本善们脚下一直延伸到耽秀城南门以外很远的地方,他俩仿佛站在一个巨大蚁穴的入口处,这阵势连之前在泣石谷中遇到的那支智虚国大军也不免相形见绌。 小灰唧蹿上沙本善的肩膀,搭起小爪子向远处张望,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咕噜声,想必也感到很震撼。 离他们数丈远的位置有一小块空地,中间躺着一匹白马,四蹄紧缚。四周跪着数百名男女,男的个个身穿马褂,女的则是清一色旗袍,纷纷对着这匹马焚香叩拜,祈祷声铺天盖地,如蝗虫来袭。(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凌金好奇地问亚伯:“他们在搞什么?” 车厢顶上有些拥挤,亚伯伸手敏捷地蹿上紧挨马车的酒馆屋顶,从瓦缝中扯下一根狗尾巴草,指着那匹马,给沙本善们讲解道:“祈福呗,你没发现么,那是匹公马,这就叫马到(倒)成功(公)。” 沙本善问:“祈什么福?” 亚伯把狗尾巴草衔在嘴里,若有所思道:“明天就是三年一度秋闱的大日子了,难怪参加相亲大会的那些马都被堵在城门外。” 凌金困惑道:“你刚不是说马比人更值钱吗?这名马相亲大会的风头还能被抢咯?” 亚伯哼哼一笑,道:“名马相亲充其量不过是一匹马一辈子的幸福,这秋闱的成败可是寄托了整个家族几代人的希望呢,你说哪个更重要?” 科考的事沙本善听二师兄谈起过,他上山前就是个落第秀才。沙本善不以为然道:“三年考一次,也不至于这么隆重吧。” “考上了那是三年,”亚伯用草杆剔了剔牙,“没考上的就不知道几年了,连考几次也不中的大有人在,多少人从少年郎熬成了老童生,半截身子都入土了还在拼呢,至于那些没能熬出头已经老死的,就把遗愿传给下一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瞧瞧,多壮观。”说着亚伯挥鞭指了指远处。 顺着鞭子所指的方向,在人群的尽头,沙本善们望见一座孤山。这山不是太高,中间凹下去两大块,仿佛一个躺着的草书“日”字。两侧的山坡修长陡峭,在百丈高的山头聚拢,仿佛两只手臂抱拳高举,将一间方方正正的寺庙托在空中。庙里钟磐悠扬,香烟缥缈,幡旗轻舞,大门上金光闪闪的横匾刻着“登科寺”三个字。庙前长长的白色台阶如瀑布般一泻到底,上面爬满了虔诚的祈祷者,不少是躬背拄杖的老者,还有更多方巾白袍的少年,驮着大大小小装得满满当当的书篓,被压得跟老者们一样佝偻蹒跚。 沙本善不由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真奇妙,我在万佛岛上都没见过造型这么独特的山。” 亚伯淡淡一笑:“嚯,什么鬼斧神工,都是花钱砸、人工凿的,就庙里那帮和尚出的鬼点子,说是为了满足求神拜佛者的需求。” 沙本善不敢相信:“这得费多大劲啊?怎么个满足法?” “这山左右凿空,不就像两扇门么?这庙高悬中天,不就好比月宫么?鱼跃龙门、蟾宫折桂,多好的寓意,哪个考生来了还能不屁颠屁颠拱上去?本来是座无名小山,改造完,就叫龙门山了。” “那这庙里供的什么神仙?” “这漫山遍野的人都想求保佑,神仙早就忙不过来了,他们拜的可是名副其实的活菩萨。” 沙本善和凌金都注意到庙墙里那尊高耸入云的金黄色雕像,瑞气腾腾,祥光蔼蔼,好不尊贵! 凌金问:“什么菩萨?” 说到这儿,刚才还对那些朝拜者和和尚们不屑一顾的亚伯忽然严肃起来,语气明显多了几分恭敬:“不是菩萨,那是耽秀城最有能耐的人,也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这辆马车的主人。” 沙本善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有那么强的本领,也难怪人们都拜他。” 亚伯又恢复刚才那轻蔑的语气:“哼,这些俗人拜他其实主要是因为他当过武林第一美男。” “武林第一美男?”沙本善轻声重复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称号。 “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你还没出世吧。” 当年与沙本善父亲一同经历了*事件的幸存者竟是沙本善们要找的奇人?不对,不应该是幸存者,当时所有中了毒的人不是被杀就是因失贞而被剥夺了比赛资格,那么最后的夺冠者作为最大的受益人就具备了作案动机,很可能就是投毒者。这种可能性将会令沙本善陷入对一个三重身份的认知困境:他对沙本善父亲用毒,应该是沙本善的敌人;他间接促成了沙本善的降世,又算沙本善的恩人;他有可能是五奇人之一,还会成为沙本善的队友。更麻烦的是,他会隔空取物、瞬间移动、隐身术、死亡诅咒、预知未来……而沙本善只会一个“脱杀技”,跟他交手沙本善恐怕连脱的机会都没有。不过这些只是推测,投毒者或许另有其人,而他可能只是因为百毒不侵而幸免于难,毕竟他身怀那么多绝技,再多一个也不奇怪。无论如何,这一切只有等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才能弄明白。 凌金对沙本善的忧心忡忡毫无察觉,只顾好奇:“可是,第一美男跟科考中榜有什么联系呢?拜他有什么意义?” 亚伯解释道:“第一美男,相貌好;大难不死,人品好。品貌兼优,又有那么大的能耐,还是真实存在的人物,自然比神仙更有吸引力。” 凌金点点头:“也对,谁都巴不得能有他这样好的条件和运气,一步登天成为人生赢家,花几文钱许个愿也在情理之中。” “几文钱?你当这是公厕?”亚伯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手势,“登科寺的香每一炷至少88两银子,烧了香还得再买一张写有密咒的‘金榜题名符’,888两,据说这样才能保佑你榜上有名,当然,很多人不只是满足于榜上有名,所以,想当状元的就买‘独占鳌头符’,想包揽第一的就买‘连中三元符’,想日后仕途坦荡的就买‘平步青云符’,想取得更大成功比如封王拜相封妻荫子的就买‘鸡犬升天符’,反正只要有人需要的,这里都有卖。” 沙本善的眼界和嘴巴同时大开:“一张破纸卖888?” 亚伯说:“你想,求荣华富贵这么大的事,卖便宜了人们会放心买么?多少人恨不得把所有符都买下来呢,所以登科寺还推出了全套密咒大礼包,里面什么样的符都有,八八折,供不应求。” 凌金说:“可是不会撞车吗?比如好多人买了‘独占鳌头符’,都灵验的话,谁才是状元呢?” 亚伯说:“自会有各种解释,神只管保佑又不是保证,生辰八字、大运流年、屋宅风水、姓名面相等等,中了有中了的说法,没中有没中的说法。来求拜的人多少都信这些,谁也不会怪到神明头上,到头来只会觉得自己运气不够好或是心意不够诚。” 凌金笑道:“摆明了是个坑还往里跳,真傻。” 亚伯说:“对科奴们来说是个坑,可在有的人眼里就是聚宝盆,登科寺三分之一的收入都得靠这个坑。” 沙本善听到个新词:“科奴?” “喏,遍地都是,科考的奴隶,”亚伯用狗尾巴草点了点下面的人头,又指向远处,“还有奴隶宣言呢。” 沙本善的视线越过人山人海,在广场的东侧一角发现一大片整整齐齐、五颜六色的彩旗,飘满了励志的标语: “宁为富贵奴,不做贫贱徒!” “一士登甲科,九族披福泽。” “十载寒窗熬出头,一生荣光享不尽!” “中三元鸡犬升天,无功名猪狗不如!” “文闱百战披红袍,不中金榜誓不还!” “鱼跃龙门耀千秋!名落孙山臭万年!” “今朝倾家荡产考考考!明日金玉满堂买买买!” “日日学夜夜学没日没夜玩命学,活到老考到老投胎转世继续考!” …… ……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唧唧唧,唧唧唧。”小灰唧兴奋的叫声把沙本善的目光引向广场的西南角,那儿有一座被“科奴”们围得水泄不通的大水池。那些人正争先恐后地往池中丢钱币,据亚伯介绍,这是一座远近闻名的许愿池,人们相信,谁丢的钱币激起的水花越多、越高,就越能青钱万选、妙笔生花。还有不少打扮成方士模样的人在许愿池边设下摊位,提供咨询、看相、算卦甚至兑换铜钱等各种服务,供不应求。 一文钱,咕。 一吊钱,咕咚。 一盆钱,咕咚咕咚。 好几位身穿状元袍的年轻人不甘示弱,背着整麻袋的钱向水池进发,但这气势马上又被更多的后起之秀给超越了,有人推来了板车,有人抬来棺材,高高隆起的“钱山”闪闪发光。不一会儿,池中就像下饺子一样,钱雨纷纷,飞珠溅玉。把一棺材钱币尽数倒入池中的那个胖子对水花的气势非常满意,昂首挺肚,傲视群雄,仿佛这一刻文曲星已经附体,就等着主考官为他的文章拍案叫绝。 水池不远处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树,旁边的方形碑上刻着“文昌神木”四个鲜红大字。古树下搭着几座简易神龛,周围跪满磕头的人,茂盛的枝叶间挂着无数红色的绳结和祈福带。据说谁的绳结和祈福带系得越高,成绩就越好,但攀爬神木是大不敬的行为,于是考生们有的骑在壮汉背上往树上系,有的踩着高跷去系,还有的架起了攻城用的云梯,轻轻松松摸到了树梢,顿时开怀大笑,爽朗豪迈得像刚拔下敌人城头令旗的敢死队员。 放眼望去,类似许愿池和神木这样的祈福点比比皆是。如蜂如蚁的人流聚在这些点上,掎裳连袂,骈肩叠迹,形成了一簇簇高密度的瘀结,仿佛农田里星罗棋布的牛屎。 这一刻,千万张面孔栉比如鳞,有老有少有憔悴有红光;千万道目光交织如网,有喜有忧有焦灼有企盼;千万个声音纷泻如雨,有粗有细有呢喃有铿锵;千万炷香火闪耀如星,有明有暗有迷幻有痴妄。 沙本善仿佛置身于世界末日前夜的疯狂中,又似乎穿越到天地初开的一刹那,不知该对这永不停歇的喧嚣表示惊叹,还是要为这无人幸免的狂热感到恐慌。 凌金就没有沙本善这么多愁善感,她关心的是更要紧的事:“这么热闹,那些商铺肯定会有不少打折吧?” “打折?”亚伯眼睛一瞟,“天上掉下个馅饼,你会只拿半个?生意越好越要心狠,光组团来祈福的就有几百个,客栈家家爆满,大小商铺积压多年的货物一扫而光,还供不应求,几天的工夫,物价翻了十几番。你瞧那家,金云州最有名的包子铺,现在一个肉包子的价格都抵得上平时一只老母鸡了。” 沙本善望着那一家家生意兴隆的店铺,疑窦丛生:“金云州不是在闹饥荒吗?怎么还有肉包子卖?这么多人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哼哼,荒丰由天定,饥饱全看命,”亚伯朝地上啐了口痰,反问道,“能烧得起香、许得起愿的人怎么会饿死?做生意的又有谁不知道囤积居奇?你初涉江湖,以后这样的景象自会见多不怪了。” 正说着,一团臭烘烘油渍渍的东西呼喇喇扑到沙本善眼前,裹着一个病怏怏的声音:“这位公子,老朽观你面相清奇,天庭饱满,绝非凡胎浊骨。” 那东西是一面布满破洞的幡旗,当中画着八卦阴阳图,两侧写着“算古今往来,参天地乾坤”。再看那人,四十来岁,头戴方帻,身穿长衫,面色蜡黄,两道胡须从人中向左右撇出,微微外翻的唇间露出一口黄黑混杂的怪牙,黄的灿若碎金,黑的烂如塘泥。 他就这么冲沙本善“灿烂”一笑:“公子可是从北边来,到南边去?” 这个不难看出,沙本善答道:“当然。” 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公子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以前也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 刚才亚伯跟沙本善们介绍这些的时候应该被他听到了,沙本善点点头:“是的。” 他沉吟了一下,认真地说:“公子身负重要使命,此行一路艰险,来此处是要寻求一位重要人物的帮助,我说的没错吧?” 沙本善心里咯噔一下,这个素不相识的人竟然一下就洞悉了沙本善的能力和使命,甚至连沙本善来这里的目的都了如指掌,沙本善甚至联想到鲁天赐提过的那位半仙——无极上人。 “去去去,那边广场上傻子多的是,别来爷跟前招摇撞骗。”亚伯不耐烦地从屋顶上踢下几块瓦片,啪啪啪,纷纷碎在算命先生脚边,把他吓了一跳。他拍拍裤腿,骂骂咧咧走开了。 沙本善责怪亚伯:“何必这么刻薄?这先生算的挺准的,说不定有什么来头呢。” 亚伯轻蔑地笑道:“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长脑啊,进京赶考是不是重要使命?求神拜佛算不算找重要人物帮忙?他那一套鬼话放在这儿哪个人身上不能用?这种时候最容易骗钱,在这里忽悠一天,他几年都不愁吃喝了。” 还没等沙本善消化完这一长串信息,一位不速之客又出现在沙本善眼前。是个慈眉善目小和尚,手中捧着一只脏兮兮的小马桶,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功德桶”三个字。 “施主祈个福吧。”小和尚彬彬有礼。 沙本善问:“祈什么福?” 小和尚脸上浮起清纯的微笑,如佛光普照:“于己可求金榜题名,于人可祈天下太平,增福慧,圆善根,心存一念,功德无量。” 虽然根本没听懂,可沙本善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于是不由自主地把积攒多年的几粒碎银从贴身衣服里摸了出来,毅然决然地往功德桶那张黑幽幽的大嘴里塞进去。 啪!这些银子带着沙本善的体温,飞出了几丈远。 “你这是干什么?”沙本善望着那只悬在半空又白又嫩的手,困惑不已。 小和尚怒目而视,当头棒喝道:“如此轻薄!佛祖也要生气的!” 沙本善更迷糊了:“沙本善哪有轻薄?” 小和尚噌地一下从功德桶中捞出几锭黄澄澄的大元宝,戳到沙本善眼前:“瞧瞧!你瞧瞧!人家捐的是什么?你捐的是什么?你这是在侮辱佛祖知道吗?!” “这……我……不是……”那些元宝金光四射,照得沙本善眼睛发花,也刺得沙本善内心愧疚难当,一时不知该如何向佛祖交代。 沙本善这种廉价的礼佛之心深深地伤害了小和尚高贵的灵魂,他不屑和沙本善多费口舌,气呼呼地从地上捡起那几粒碎银子,正气凛然地放进功德桶,大摇大摆地走了,嘴里还嘟囔道:“穷鬼也配祈福,哼!” 小灰唧忽然沙本善从肩头跃下,几个腾挪就蹿到小和尚的手臂上,哧溜一下钻进功德桶。还没等小和尚明白怎么回事,小灰唧又飞快地蹦了出来,嘴里叼着沙本善的碎银子,健步如飞地闪过几百条人腿,隐入茫茫人海。小和尚岂肯善罢甘休,一边骂一边追了上去。 “呵呵,碰上这些假和尚你就自求多福吧,”亚伯在一旁苦笑道,“连我都不敢惹他们,刚才要是我当面戳穿他或者你分文不捐,咱们就麻烦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凌金问:“什么麻烦?” “你听说过‘八十八桶人’吧?”亚伯压低声音道,“他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沙本善向周围望去,果然,在密密麻麻的人群深处,无数个剃了光头、捧着同款功德马桶的黄衣人忽隐忽现,其中有好几个光头在刚才那个小和尚的招呼下,已经投入了围剿小灰唧的战斗中。 沙本善看不见小灰唧在哪,但这小家伙比鬼还精,丝毫不用沙本善操心,倒是那八十八只马桶同时从四面八方砸过来的安全隐患更令沙本善紧张。这一刻,沙本善才发现自己的江湖经验实在浅薄,甚至还不如一只小松鼠,江湖远比沙本善想象的复杂,刀枪不入挡不住花言巧语,身怀绝技也除不尽叵测人心。正感慨间,一个稚嫩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哥哥,要考题吗?” 另一个声音紧随其后:“还有各种小工具哟,实惠方便,夹带必备。” 沙本善低头一看,是两个七八岁的小孩,个子还没马车的轮子高。没等他答话,旁边闪出一名中年男子,一巴掌拍向其中一个小孩的脑壳:“傻啊!看人家坐这样的马车,还用得着考功名嘛?!”说着扯起他们的胳膊,一溜烟钻进离马车几步之遥的人群。 只见这中年男子在人群中穿梭了几个来回,近百名考生就像嗅到血腥味的蚂蝗,紧紧地吸附在他四周,裹得密不透风。这一大坨人仿佛一只巨大的马蜂窝,从东边滚到西边,从街头滚到巷尾,最后滚进一家客栈,轰的一声炸开来。 “别抢!别抢!一个个来!” “给我!给我!去你大爷!” 生意人的声音和读书人的声音在这一刻激情四射地糅在一起,蜩螗羹沸,难解难分。 “那些题会是真的吗?”沙本善问亚伯。 “这就像掷色子,你不知道会丢出几点,却总觉得自己有可能蒙对。何况考官泄露真题的事也屡见不鲜,所以绝大多数考生都不愿错过这一线可能,去干舍近求远的事。其实更稳妥的方法是贿买主考和找人代考,不管出的什么题,都能拿到满意的成绩,”说着,亚伯冲沙本善扬了扬眉毛,“小伙子,干脆你也去买一份,万一是真题,到时候加官进爵,就不用浪荡江湖了。” 凌金瞥沙本善一眼:“就他?光答对题有什么用?自个儿名字都写不全呢。” 太上真人那句“书有屁用”又在沙本善的耳畔响起,令沙本善倍感困惑:如果读书没用,为什么这么多人如痴如狂地挤在科考这条道上?可如果读书有用,他们又何必如痴如狂地挤在这儿求神拜佛、买题、找代考? 没用?有用?有没用?没有用?沙本善隐隐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陷阱,如果一直纠结下去就会疯掉或者脑袋爆掉,幸好一波震天的锣鼓声将沙本善从困惑中拽了出来。它们从广场的东南角传来,就在那密密匝匝的彩旗掩映之处,露出一座近百亩大小的庄园,绵延的围墙内错落分布着数栋气势恢弘的大殿,离大门最近的一栋尤为宏伟,碧瓦朱甍,雕梁画栋。殿前搭起一座高台,高台上一排峨冠博带的长者正襟危坐,他们面前站着一位方巾白袍的少年,正慷慨激昂地朝台下喷着口水。台下那片占去半个庄园面积的空地上,整整齐齐地列着几十个方阵。方阵两侧是威风八面的锣鼓队,激情澎湃地前后进退、左右开合,不知疲倦。每个方阵前都有一名执旗而立的领头人,“亮剑”、“冲锋”、“血战”、“拼”、“死”等火热刺激的字眼在蹙皱的旗面上忽隐忽现,透出腾腾的杀气。方阵里的人清一色方巾白袍,左手攥书,右手握拳,注视着高台上那位少年。少年喊一句,他们就跟一句,但听不太清喊什么。 这时,锣鼓声变换了节奏,只见一辆又一辆四驾马车从大殿后面鱼贯而出,缓缓驶向高台和方阵之间。这些马车虽然没有他们胯下这辆奢华,却也派头不俗,每辆车上都站着一个人,造型各异。第一辆车上的人有些年纪,紫衣玉冠,长须飘飘,昂首傲立;后面几辆车上的人皆着宽袍大袖,频频向方阵招手示意;最惹眼的是压轴的那辆马车,车上载了五六个人,他们戴梁冠、穿红袍、系锦绶,肩披金色大氅,手持金色大笔,英姿飒爽,容光焕发,宛如神兵天降。 当第一辆马车从高台前驶过时,中间的几个方阵马上动了起来,几百人训练有素地穿插排列,瞬间组成了两个巨大的字:胜利。 同时,千军万马齐声高喊:“必胜!必胜!必胜!” 后面几辆马车经过时,“胜利”二字迅速散开,复又聚拢,排成新的造型:我行。千军万马又喊:“自信!自强!自信!自强!” 当最后一辆马车出现在方阵前时,“我行”一晃就变成了三只巨大的拳头,千军万马也嗨到了顶点:“天降大任!舍我其谁!杀!杀!杀!” 沙本善被这阅兵式般波澜壮阔的场面深深震撼了:“哗!这些人是准备投笔从戎上前线杀敌去吗?” 亚伯说:“你想多了,这是科考前的誓师大典,每逢大考之年,‘太二书院’都要举行这一盛典。” 沙本善一愣:“什么书院?” 亚伯说:“金云州第二书院,简称‘太二书院’,近百年来,他们的科考上榜率在天下所有书院中始终稳居首位。” 沙本善很惊奇:“这么厉害,怎么做到的?” 亚伯没有直接回答,反问了两个问题:“你见过真正的军队吗?知道傀魈吗?” 沙本善想起泣石谷之战,点了点头,亚伯便笑道:“那就容易解释了,一句话,把读书人都*成他们那样,就没有什么做不到了。” 凌金又问:“那些马车上的是什么人?” 亚伯挨个指着介绍:“第一辆是书院的山长范中进先生,第二到第八辆是几位名师宿儒,最后那一辆上是前些年从‘太二书院’考出去的状元、会元、解元。” 实在是用心良苦,师长们面带微笑,目光里饱含期许;学子们视死如归,眼神中充满斗志。多么激情飞扬的青春!多么铿锵豪迈的誓言!喧天的呐喊,狂舞的手臂,坚毅的面庞,承载着梦想和希望,凝聚着信念与斗志,释放出无坚不摧的力量!此情此景,怎能教人不疯狂?纵然没什么文化,沙本善都忍不住想要闯进去歃血为誓吼上一嗓子。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搅乱了如此充满阳光和正气的画面,同时阻止了沙本善的冲动之举。灰白色的烟从登科寺中滚滚而起,顺着那尊金像扶摇直上。橘红色的火焰在浓烟里探头探脑,很快便藏匿不住,向四面八方蹿出。层层叠叠的幡旗和祈福布条纷纷敞开怀抱,手舞足蹈地传递着火苗,让它们在白墙黑瓦间疾速游走,一眨眼就将整座登科寺吞没。龙门山此刻变成了一支巨大的火把,熊熊燃烧。山上的人们争相夺路而逃,有的还没跑出多远就被火舌缠住、吞噬,有的从长长的台阶翻滚而下,有的被挤入山崖,带着火苗和黑烟,仿佛流星陨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这景象让沙本善瞬间回想起泣石谷中那些葬身火海的啮骨翼蝎,腿肚子不禁又条件反射地颤抖起来。地面上的人们也被这一突发情况所惊扰,虽然大火并没有马上蔓延下来的趋势,但人群还是出现了骚动。 忽然,有个声音高呼道:“好一个红光满天、星火燎原,此乃炙手可热、大兴大旺之兆哇!百年不遇哪!”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位算命先生。 众人一听这番解读,瞬间茅塞顿开,扑通扑通,纷纷跪倒在地,朝着半空中的熊熊大火和焦炭寺庙磕起头来,嗡嗡的祷告声此起彼伏。 “太二书院”中那千军万马也纷纷面向火灾现场,齐声欢呼:“旺!旺!旺!今科一定旺!耶!” 踏入江湖才这么短的时间,沙本善就接连遇到两场惊天动地的大火,照那算命先生的说法,莫非这也预示着沙本善很快就要大红大紫了?这预兆未免也太奢华太暴力了点,沙本善不敢相信,也宁愿不是。 “等着变烤乳猪吗?还不赶紧上车!”亚伯从屋顶跃下,对正在发愣的沙本善催促道。 “可这火……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沙本善清楚记得师父交代给他的使命,拯救苍生,这显然也算。 “我也想当英雄,有用吗?”亚伯没好气地说,“你瞧瞧,这路堵得跟便秘似的,飞过去?” 这话没错,沙本善们离龙门山少说也有上千米的距离,这一路过去,每一寸土地都被人覆盖了。就算有办法从夹缝中挤过去,等到了那里,能烧也都烧差不多了。面对这寸步难行的人山人海,沙本善也只能望洋兴叹。 山上,无数人惊叫着翻滚着葬身火海;山下,无数人整齐地虔诚地顶礼膜拜。火势愈烧愈烈,但无人上前;水池近在咫尺,却无能为力。 沙本善忽然眼前一亮:水池……哈!水池!我怎么把它给忘了,如果我能用脱杀技控制水池里的水飞上几百米高的山头,不就可以把这火泼灭了?!我真是个天才! 想法很美妙,操作起来就不妙了。沙本善要对目标产生足够的敌意才能使出脱杀技,可这一池水静静躺在那里,既无不赦之罪,又没招他惹他,哪来的敌意?沙本善攥着裤腰带瞪了它半天,也没找到发招的感觉。 时间冷漠地流逝,火势无情地蔓延,沙本善空有一身绝技,却只能干着急。 “不是想灭火吗?对火发招就行了!”凌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 对啊!不能控制水去灭火,就控制火自己灭!沙本善9一拍大腿:“我么没想到,说干就干!” 沙本善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势头最大的那一团火上,它正使劲吞噬着登科寺的外墙,面目狰狞,气焰嚣张。这可憎的嘴脸不禁让他想起泣石谷那场大火,气就不打一处来,加上眼下又有这么多人被它烧得死伤惨重,其罪昭昭,沙本善顿时感到一股汹涌的真气在体内横冲直撞,几乎都要把沙本善的身体给撑爆了。 沙本善迅速地一脱一提,这股真气瞬间嗖地蹿向丹田,以排山倒海之势迸射而出,虽然无色无形,却倒推回一波巨大的气浪,竟令他整个人都往后退了几步。 几乎同时,登科寺外墙的那一圈大火抖了一抖,猛然间像条被抽出的腰带一样沿墙角飞出。这条火红的腰带径直从几百米高的山头飞跃而下,似狂蟒下山、巨龙入海,一个猛子扎进了许愿池,掀起数人高的水花。水池旁的“科奴”们看得目瞪口呆,刚才他们用尽各种方法激起的水花在这条火龙面前都相形见绌,但他们马上又欢呼雀跃起来,因为周围的方士们解释说,能沐浴在这雨点般落下的水花中,也算是沾上了许愿池的灵气,对科考是极好的。 于是,今天成了这些“科奴”们的幸运日,沙本善又用同样的方法将七八道火龙强行摁入许愿池中,嗤嗤的青烟笼住了整座水池,宛如瑶池仙境。“科奴”们纷纷冲过来沾灵气,前拥后推,前仆后继,不少人被挤入水池,马上又被烫得嗷嗷叫着往外跳。这并非沙本善的本意,可沙本善没有办法让那些火龙自行熄灭,也不能把它们引向别的地方造成新的火灾,只好辛苦这许愿池了。 灭火行动进行得挺顺利,不一会儿,登科寺里的明火已基本被沙本善消灭,或许还有一些藏在围墙内的余火,由于在沙本善视线之外才躲过了“脱杀技”的剿杀。 不过山上还有不少幸存者,这些火苗应该不难对付。沙本善长吁一口气,望着山上山下成千上万被他拯救的生命,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这可是他踏入江湖以来第一次用脱杀技服务社会、服务百姓,他没有辜负师父的期待,没有辱没父亲的名声,没有背弃自己的使命……想想都觉得热血沸腾。 “是他!”一个声音高叫道。 沙本善低头一看,是刚才卖考题的那个小孩,举着小手指向沙本善。沙本善连忙摆摆手:“不是不是,我什么也没干。”师父从小就教育他,做好事要不留名,他也没做好这么快就让天下人认识并接受“脱杀技”的心理准备。 “就是他把火弄灭的!他会法术!”小孩言之凿凿,语气既兴奋又笃定。沙本善刚才光顾着发功灭火,都没注意什么时候被这小娃儿看出来了,这回是低调不成了。 周围的人们开始窃窃私语,千万道目光由近及远地向沙本善投过来,有惊讶,有艳羡,有迷茫,有怀疑……一不小心就成了万众瞩目的英雄人物,沙本善不由心潮澎湃,百感交集:“我的手该往哪儿放?我的脚该如何摆?我的发型有没有乱?我的胸脯够不够挺?我的嘴角是不是翘起45度会比较帅……哎呀,哎呀,好麻烦。” 啪! 嗯?什么东西? 啪!啪! 哎,怎么看不清了?这……沙本善一摸眼睛,是马粪! 什么情况?沙本善完全没有防备,不知偷袭来自何处,更不知是何原因。 偷袭者振臂高呼起来:“此人来路不明,居心险恶,用妖术破坏祥瑞之兆,熄灭了诸位今科兴旺之火!”说话的正是刚才被亚伯赶走的那位算命先生。 沙本善还来不及反驳他,黑压压的人群已经躁动起来,所有的眼神顿时调整成同一款仇恨模式,所有的脸庞也瞬间换上了清一色的愤怒表情。 “打死他!打死他!”人们歇斯底里地咆哮着。 有人扒下了墙上的泥巴,有人脱下了脚上的鞋袜,有人操起了路边的棍棒,有人举起了手中的半个肉包子……这一刻,沙本善才意识到大事不妙。 他迅速调整状态,疾出一招撂倒了那个算命先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也为自己赢得一点时间。但接下来怎么办?沙本善掏出“还泪盏”,用探罪之眼扫视人群,确实也发现了几十名平日里为非作歹劣迹斑斑的坏家伙,然而眼前有成千上万的人,就算他把这几十个家伙统统处理掉,也只不过是个零头,怎样才能在这铺天盖地的袭击面前全身而退?又怎样同时保证凌金和亚伯的安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就在沙本善心急如焚地思考对策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刺痛从胸口传来,就好像有一根点燃的香烛在往沙本善的身体里钻,灼得心脏狂跳不止,几乎要将胸膛撕裂。 沙本善立即扯开衣服,只见胸口那颗黄豆大小的痣竟已变得通红,向外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痣内的那团紫气愈发浓烈,以闪电般的速度绕着内壁飞快地旋转,隐隐传出“呜呜”之声。 凌金见此情景,顿时不知所措,一把扶住沙本善,关切地问道:“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不要紧,只是颗痣。”沙本善嘴上安慰着她,脑海里却回荡起当初太上真人说过的话,他说这是“胸怀大痣”,乃万中无一之体相,莫非它真的蕴藏着某种神秘力量,在此刻被激发了? 可是,这种力量究竟是吉是凶?又该如何运用呢?答案或许即将揭晓,但沙本善没有时间了。 人们的视线已经从那个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的算命先生身上挪回到沙本善们这儿,沙本善连忙出招将那几十名奸恶之徒一一击飞,砸向四面八方,制造出短暂的混乱。但这次人们没有刚才那么惊奇和困惑,有人已经反应过来,叫道:“这小子会气功!大家一起上。”话音刚落,十几个人就把手中的各种“武器”朝沙本善甩过来。 数量不多,尚可应付,这些砖头、鞋子、包子在空中就被沙本善的脱杀技撕成了碎片,引起人群中一阵唏嘘,却也激发了他们的斗志,更多的人挥舞起胳膊。 千钧一发之际,小灰唧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噌噌噌一溜烟爬上车厢顶,冲沙本善张牙舞爪,吱吱狂叫,然后身子一翻,在沙本善脚边玩了个倒立,弄得沙本善莫名其妙。 “搞什么鬼?别闹。”沙本善冲它呵斥道。 却见小灰唧做了个很用劲的表情,眼睛鼻子嘴巴缩成一团,紧接着,毛茸茸的身躯打了个哆嗦,“噗嗤”,放出一个响屁。 生死关头,这小家伙居然还有心情寻沙本善开心,沙本善正准备教训一下它,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个屁掀开小灰唧蓬松的尾巴,竟变成了一团乳白色的气体,袅袅升空,飘至五六层楼高时,忽然炸裂开来,喷溅出五彩缤纷的粉状物,四周迅速荡漾起夜来香的味道。那些粉状物悬在空中,勾勒出一个古怪的图形,看上去像一条舞动的巨龙,又像是一排朦胧的建筑,美轮美奂。 沙本善和广场上的人们一样,虽然完全看不懂这个图形是什么,却都不禁为眼前的奇异画面所陶醉。凌金倒似乎看懂了,指着那图形一字一拖地念道:“布……兰……德……尼……寺,布兰德尼寺?什么意思?” “你真有文化,这是啥路子的书法?”沙本善不禁佩服道,“我屁也没看出来。” “废话,这本来就是个屁啊。”亚伯在一旁提醒道。 忽然有什么东西在扯沙本善的裤脚,他低头一看,只见小灰唧用一只爪子指着空中那五个大字,另一只爪子一个劲地拍自己的嘴。 凌金马上反应过来:“快念那行字!” 沙本善顾不上琢磨,大喝一声:“布兰德尼寺!”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令沙本善终身难忘,而且每次想起都禁不住热血沸腾。当最后一个字从沙本善口中吐出时,沙本善感到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飞快地向胸口流去,只觉得四肢发麻,大脑一片空白,这副皮囊似乎已经不属于沙本善自己,灵魂整个飘了出去。紧接着,沙本善胸口发出“嘭”的一声闷响,一大波紫色的光芒呈扇形爆射而出,似怒潮澎湃的巨浪,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广场上横扫而过,威力之巨,竟在一瞬间将成千上万的人尽数掀翻在地。 沙本善的心忽的揪起,他们大多数并非十恶不赦之徒,这样出手会不会太重了?正自担心,却见人们纷纷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屁股,整整装束,左顾右盼,若无其事。更奇怪的是,他们眼中的戾气和敌意竟一扫而空,刚才还与沙本善不共戴天的狰狞面目也已无影无踪,一个个目光柔顺,情绪平和,完全失去了攻击性,甚至连看都没看沙本善一眼。离沙本善最近的几个家伙恬静得像一窝小兔子,茫茫然望天、望地、望彼此,仿佛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 “这是什么地方?我刚在家做饭啊,怎么到这儿了?”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咦?我的鞋子呢?” 沙本善当然不能告诉他,那双鞋子刚被脱杀技撕成了碎片。看上去这些人都失忆了,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切难道都是那颗奇怪的痣造成的? 失忆?不好!沙本善忙向身旁看去,只见凌金正乐此不疲地欣赏着广场上人们惶惑懵懂的憨态,全无中招的迹象,还不住地啧啧称奇:“牛!比孟婆汤还牛!” 再看亚伯,他也正看着沙本善,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崇敬,半晌,才指着沙本善的胸口缓缓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昧人珠’吗?” “昧人珠?!”沙本善大吃一惊,不禁低头去看那颗已经恢复平静的痣,依稀回忆起,上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在师父跟沙本善讲述美男大赛的往事时。 当年,正是因为江湖传闻这上古十八神器之一的“昧人珠”出现在金云州,朝廷才特意将美男大赛放在*举行。谁知半路杀出个“一念铃”,引发了一连串事件,几番折腾也无人发现“昧人珠”的下落。 难道说,这件宝物原来一直藏在沙本善身上?沙本善对亚伯的判断将信将疑:“你见过‘昧人珠’?” “没有,”亚伯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沙本善的胸口,声音却缓缓沉了下去,“但二十三年前的净罪山大战谁又能忘记?” “净罪山大战?”沙本善对江湖历史的了解还没凌金多,不过看她的表情似乎也没听过此事。 亚伯没有回答沙本善,兀自将回忆推向深处:“创世之初,云吞天尊将上古十八神器分别封印于天下十州,其后斗转星移,桑田沧海,这些封印陆续被打破,上古十八神器也随之散落四方,引得正邪两道纷争不断,江湖上一片腥风血雨,搅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直到五百多年前,金云州终于出现一位奇人,惊才绝艳,法力无边,竟凭一己之力击败无数高手,将上古十八神器尽数收齐,一并封入金云州的净罪山,天下才比以往太平了一些。” 凌金迫不及待追问道:“那二十三年前发生了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亚伯举起水囊喝了一口,继续道:“这净罪山是一座虚空之山,无色无形,悬于九天,飘忽不定,只有当出现五百年一遇的‘五角月’奇观,也就是月亮变成五角形的时候,净罪山才会现出真身,落在大地上。智虚国对上古十八神器垂涎已久,奈何一直找不到净罪山的踪迹,终于在二十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等到了‘五角月’的出现。智虚国五大魔君倾巢而出,得到消息的正道中人组成了‘正义联盟’,全力阻击。双方在净罪山遭遇,杀得天昏地暗,胜负难分。后来魔君们使出杀手锏‘五行归一’,加上前仆后继的傀魈大军,终于占了上风,一举攻破那位奇人设下的封印,令上古十八神器重现人间。正道中人拼死保住了三件宝物,其中就包括这‘昧人珠’,另外七件宝物有的被魔君们据为己有,有的在争抢中不知所踪。” 五角月,净罪山,正义联盟,五大魔君,正邪大战……多么耀眼的时代!何等激烈的场面!自从拥有超强绝技后,沙本善一直期待这样大展拳脚的机会,心神已经不由自主飘了过去。凌金却还清醒,帮沙本善问了个关键的问题:“那你怎么知道他胸口这东西就是‘昧人珠’?” 亚伯说:“听人说,‘昧人珠’能吸收周围的愚昧之气,转化为自身的能量,愚昧之气愈盛,‘昧人珠’的威力就愈强。当拥有特殊能力的人念对了咒语时,‘昧人珠’即可发动,被击中的人会失去记忆,失忆的程度与个体的愚昧程度成正比。” 凌金眼珠滴溜溜一转:“照这么说,那睿智开明的人是不是就算被击中了也丝毫不受影响?” 亚伯点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凌金顿时自恋起来:“哈哈,原来我这么聪明啊!” “拜托,”沙本善提醒道,“刚才就没击中你好不好?” 凌金一拍沙本善脑袋:“还说没有!那么粗暴,‘嘭’的一下,震得人家耳朵嗡嗡响,新发型也乱了,睫毛都掉一地!连小灰唧都被你吓跑了……咦?小灰唧,小灰唧呢?” 沙本善一惊,忙低头四顾,糟糕,小灰唧真的不见了!刚才不是还在玩倒立的嘛?多亏它用那么古怪的方式给沙本善提供了咒语,沙本善才能既顺利脱险又不伤及无辜。难道它果然像凌金说的那样,被“昧人珠”的强大威力吓跑了?没道理啊,在泣石谷面对那么多可怕的啮骨翼蝎时,也没见它害怕过。可它会去哪儿呢?沙本善和凌金朝各个方向大声呼喊它的名字,除了引来周围人们的指指点点,没有得到一丝回应。 亚伯安慰沙本善们道:“不用找了,小动物本来就野得很,说不定刚才碰到一只漂亮的母松鼠,谈恋爱去了呢?玩玩就会回来的。” 但愿他这个玩笑是真的,如果小灰唧因为“昧人珠”而受到什么伤害,沙本善恐怕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 凌金看出了沙本善的心思,分析道:“别担心,小灰唧既然知道那么古老的咒语,还能用这样奇特的方式告诉你,说明它不是一只普通的松鼠,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就……的。”她含混地把那个沙本善不想听到的词略了过去,沙本善也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亚伯和她的说法,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 登科寺里的火苗又有抬头的迹象,不过这次不用沙本善费心了。广场上的人们已经忘了自己来耽秀城的目的,放下了手里的残香和祈福带,太二书院的学子们也甩掉方巾和书卷,纷纷奔向龙门山,在长长的台阶上搭起人梯,一桶一桶往上递水,很快便将寺里的火苗尽数扑灭。连那位刚才用马粪丢沙本善的算命先生也加入了救火的队伍,指挥调度,游刃有余。刚才沙本善用探罪之眼看他时,了解到他在当算命先生之前曾当过水木作的作头,颇有组织才能,却在承接城隍庙戏台的工程中偷工减料,导致庙会时戏台倒塌压伤了十几人,本来花点银两可保无事,不巧的是伤者中有个知县的三姨太,才沦落至此。看来他的记忆是退回到自己当作头的那个年代了,这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亚伯坐上马车的驾驶位,对沙本善说:“好了,这儿也用不着你操心了,我们继续赶路吧。” 凌金也推了沙本善一把,笑道:“别忧国忧民了,再不走,那个会放火的熊孩子说不定要追上来了。” 倒也是,泣石谷离这儿并不算太远,智虚大军就在沙本善们后方,他们此次深入金云州腹地显然有什么企图,虽然在泣石谷让他们侥幸逃脱,控火魔君可不一定会放过他们,要是他这时候忽然出现,他们恐怕没有机会再逢凶化吉,而且还会连累这些无辜的人。眼下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赶紧先找到亚伯说的那个拥有超强能力的人,有了他的帮助,才有可能改变被动的局面。想到这里,沙本善又扫了一眼闹哄哄的人群和红彤彤的山头,心情复杂地钻进了马车。 亚伯调转车头,往回退了一段,扬鞭启程。折入一条长长的巷子,两侧白色的矮墙绵延不绝,马蹄撞击地面的声音荡气回肠。左拐右绕了好半天,景物才渐渐丰富起来。身后的喧闹声不绝于耳,烟火味依稀相随,沙本善克制住对小灰唧的牵挂,用力把心思集中到接下来的事情上。 前方路面呈扇形舒展开,在一座静穆的湖边戛然而止。开阔地上空无一物,连一棵小草、一块石子、一个浅浅的脚印都见不着,平整得宛如一面镜子——前方似乎是个相当神圣的去处。 湖面宽阔,薄雾缭绕,湖水黯碧若染。湖心卧着一座状似元宝的小岛,被几十尊五颜六色、造型各异的巨大雕像围在中央。岛上密布着深绿色的植被,正中间的凸起处有一座金光闪闪的建筑,岛两端的悬崖高高翘起,许多黑乎乎的大鸟或绕着小岛上下翻飞,或在那些巨大雕像间来回穿梭。 湖的沿岸看不到一个码头,岛那边似乎也没有可以停靠的地方,崖壁直直地插入水中,整座湖面上看不见一艘船。沙本善和幽深似瞳的湖水对视着,感觉它随时会扑上来吞了他。 凌金看看沙本善,又看看亚伯:“游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亚伯神秘地笑笑,扬起鞭子在空中抽了几响。沙本善和凌金不知何意,正纳闷间,忽然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还没来得及回头,就感到身子一颤,天地一晃,整个人就飘上了半空。 寂静无声的堤岸在沙本善的惊叫中急速向后退去,被风撩起的鳞波揉搓着如镜的湖面,映出他们的倒影。只看了一眼,沙本善便不寒而栗——影子里的他四肢舒张,像一只风筝,吊在一只黑羽红喙的怪鸟身下。 这家伙有他三倍那么大,平展的翅膀仿佛一朵巨大的乌云,长着人类的躯干和脑袋,五官却是鸟的模样。扁平的鼻子紧贴着脸,一对琥珀色的眼睛分别嵌在两侧太阳穴上,蜷成细筒状的嘴唇一路伸到胸口,看上去像一杆鸟铳。它用两只利爪勾着沙本善的裤腰带,情况不太妙,这种面朝下的飞行姿势令沙本善被恐高症折磨得浑身发软,更不妙的是,他的裤腰带渐渐松了。 沙本善急得大叫:“裤子!裤子要掉啦!” “不会的。”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头顶……这一定是恐高产生的幻觉,沙本善使劲甩了甩脑袋。 “别乱动就不会了。”那声音近在咫尺。 倒影中细长的鸟嘴一张一合,就像一截被劈开的翠竹。沙本善扭头向上看,真的是它在说话,顿时惊得手舞足蹈起来。 凌金没沙本善这么少见多怪,得意地笑道:“我就说嘛,会飞了的东西会说话也不奇怪。” 她也在一只怪鸟的爪下,神情和姿势都比沙本善自然得多,两只手臂还像翅膀一样翩翩舞动,很是享受,还招来了几只九翅魔蝶。 见她这般,沙本善的紧张也消了几分,不再挣扎。 怪鸟们带着他们飞快地掠过湖面,从雕像间呼啸而过,逼近元宝岛沉默阴冷的崖壁。沙本善这才看清,这些数十丈高的雕像离岛百米远,分布均匀,都是由整块彩色玉石琢刻而成,刀工精细,栩栩如生,雕的是同一张年轻俊秀的面孔,却展现出各不相同的姿势和神情,有的仰天流泪神情哀伤,有的低头沉思面色忧郁,无不透出悲天悯人的情怀。 目的地位于山峰之巅,皑皑的云雾间露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那些光芒便是覆盖其上的澄黄瓦片和镏金屋檐所发出的。怪鸟们翅膀倏地一拢,身子人立起来,轻轻落在宅门前,将沙本善们放下。 凌金站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转身找怪鸟聊天,可这些怪鸟对此并不感兴趣,像是有什么急事似的,嗖嗖几下就飞得无影无踪。 这座山地势险要,宛如一个巨大的直角三角形,宅子后面是悬崖峭壁和绵长的深涧,前面斜斜铺下无数级台阶,不知是何材质,布满五颜六色的花纹,泛着奇异绚丽的光,从门前一泻而下,涌入峰底幽谧深邃的树林。从此处望下去,仿佛身处玉皇大帝的凌霄宝殿。 转过身,横在他们眼前的是三扇需要把头仰到接近九十度才能看清全貌的兽头大门,中间那扇尤为雄伟,少说也有百尺之高,连门槛都比沙本善个头还高一大截,似乎是给巨人准备的专用通道。大门左右各蹲着一尊硕大的玉狮子,晶莹剔透,简直看得见五脏六腑——假如它们有五脏六腑的话。两名全副武装的卫兵英姿挺拔地杵在玉狮子跟前,纹丝不动,一言不发。 “爬过去。”亚伯指着一人多高的门槛对沙本善说。 “爬?”沙本善以为自己听错了。 亚伯的脸上丝毫没有开玩笑的表情:“嗯,从门槛上面爬过去。” 凌金看看旁边两扇没有门槛的大门,问道:“这偏门不能走吗?” 亚伯说:“偏门是给牲畜走的。” 沙本善用手比了比高度:“可这门槛也太……” “这是这儿的规矩,要进去的人都得通过这道门,”亚伯的语气不容商量,“爬,是一种态度,表示对主人的敬畏,一般人从门槛上面爬过去,下等人就要从那里钻过去。”顺着他的手指,沙本善注意到门槛的底部有几个不起眼的圆形孔洞,大小刚够一个成年人钻过。 “爬!”那两个卫兵把脸侧向沙本善们,异口同声命令道。沙本善这才发现,他们的容貌、身形、声音和动作都高度一致,像复制的一样。 “只有极其尊贵的大人物来的时候,这道门槛才会降下来,”亚伯解释道,“寻常人别说爬这道门,就是登上这座岛都是莫大的荣幸了。” 也罢,入乡随俗,起码比从下面那个洞里钻过去要有面子一点,这么一想,沙本善便释然了。正要起跳,两杆长枪嗖地一下交叉横在沙本善面前。 “留!”他们好像一次只能吐一个字。 亚伯翻译道:“行李不能带进去。” 卫兵们的表情不像可以讨价还价的样子,没办法,客随主便,毕竟这里面住着的是一位那么厉害的人物,如此圣洁高贵的地方,没有让沙本善们一丝不挂地进去就很通情达理了。沙本善用这个理由说服了凌金,她极不情愿地撅撅嘴,随手把两个背囊分别朝两名卫兵的怀里甩去。 这一甩不要紧,比邻镜和还泪盏同时从背囊里滑了出来。两名卫兵顺手一接,各捧住一只夜壶。那夜壶刚一触到他们的肌肤,二人便瞬间怔住,忽而脸色大变,五官扭曲,同时怪叫一声,丢掉夜壶和长枪,像两只捅了马蜂窝的黑熊一样张牙舞爪地冲向台阶,一滚到底,碾过小树林,毫不犹豫地一头扎入湖中。 凌金弯腰从地上捡起两只夜壶,左看右看,还闻了闻,不解道:“这夜壶也没那么脏吧?我天天都有清洗啊。” 亚伯苦笑着解释道:“嗨,在这种富丽堂皇的地方呆久了,看什么都觉得是脏的。要不是你们穿得还算体面,长的也端正,这大门都别想靠近,他们直接就把你们轰下海去了。” 凌金撇撇嘴,将夜壶塞进背囊,不屑道:“只听过狗眼看人低的,还没听过狗嫌人脏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别跟他们一般计较,这个东西就交给我吧,咱们办正事要紧。”亚伯说着从凌金手中取过背囊,走到一尊玉狮子身后,伸手一拽狮子尾巴。只听喀啦喀啦数声,厚实的底座带着玉狮子一同向旁边缓缓移开,露出一个一人多高的地洞。 亚伯将两只背囊放进洞里,拍拍玉狮子的屁股,洞口便又合上了。亚伯转身对沙本善们说:“等下出来再拿,现在沙本善们去见他。”说着,他做了个示范,双手扒住高高的门槛上沿,身子一跃,娴熟地爬了过去。 “来吧,就当活动一下筋骨。”鼓励的声音从门槛那边抛过来。沙本善先助了凌金一臂之力,然后自己也笨拙地爬过门槛。沙本善虽然身怀绝技,又有血骷髅护体,却没有学过武术基本功,翻爬跳跃什么的不是很擅长,结果立足不稳摔了个五体投地,像一条乞食的癞皮狗。 现在可顾不上乞食,因为一个无与伦比的奇妙空间跃然眼前,惊得沙本善目瞪口呆:迎面耸立着一座气势宏大的一字影壁,华美的汉白玉须弥座上,数以千计的琉璃块拼成的壁身散发出青幽神秘的光泽。壁面图案华美、雕工精绝,在云气、海水、仙山和礁岩组成的背景下,天空中无数巨大的蝙蝠穿云破雾,海陆间形态各异的灵兽拨风弄雨。离地数丈高的彩色壁顶迎着日光熠熠生辉,缀在脊上的小兽栩栩如生,下方楹联刻着“福寿双至,紫气东来”八个金色大字。影壁两侧陪着十几座大理石花台,栽着松、竹和一些沙本善叫不出名字的花木。沿着游廊绕过影壁,顿时豁然开朗,敞亮的庭院中百花斗艳、百鸟争鸣,鹅卵石铺成的地面上种满杜若、木莲和金线重楼。这些奇花异草环抱着一座六边形大水池,池中白雾氤氲,假山凹凸,恍若仙境。假山的顶端立有一尊九龙戏珠的纯金雕像,光彩夺目,一道道水柱从金龙口中喷射而出,飘若玉带,坠入池中,散如碎珠。一块巨大的虎晴石镇在水池正前方,纹路清晰,质地细腻,上面刻着一个“美”字,散发着高冷霸气的黄褐色光泽。长长的游廊铺着绣花地毯,水磨青砖的墙面上均匀分布着精雕细刻的月洞和花窗,透风漏影。窗洞之间嵌满古色古香的字画,廊檐下每隔几步就挂着一只罩着布套的鸟笼,啾啾声此起彼伏。这儿的主人应该是位儒雅脱俗之人,沙本善敬意愈浓。 凌金啧啧称奇,这里摸摸那里嗅嗅,毫无顾忌。沙本善却是眼花缭乱,步步小心,生怕碰坏了哪个小零件就得赔个倾家荡产。也怪沙本善没怎么见过世面,凌云峰上那座温泉山庄已经超越了沙本善对世上最奢华建筑的想象极限,而它跟眼前这地方比起来,顶多只能算一个精装修的茅房。当然,此地的主人若是真如亚伯所言一般身怀那么多项绝技,过上这等富庶的生活也不算什么难事。 庭院尽头,柳树成荫,游廊交汇处,锁着一座鸳鸯亭。这亭子由两座精巧的重檐扇形亭合围而成,一曰“太亭”,一曰“帅亭”。中间一小块椭圆形的空地上立着一块碑,刻着一些字,他们未及细看,步履匆匆的亚伯已经走出凉亭,从一道拱门穿了过去,他们紧忙跟上,沿着斗折蛇行的青石板路钻进一个幽邃清凉的山洞。岩间清泉汩汩,脚下流水潺潺,上下左右缀满大大小小的夜明珠,指引他们穿行在千姿百态的钟乳石之间,转了不知几道弯,方才重见天日。 听着鸟语,嗅着花香,他们穿出山洞,来到了一个比刚才那庭院还要大好几倍的地方,路旁一块巨石上刻着“赞园”二字。行走其间,轻雾缭绕,垂柳溶漾,翠蔓蒙络,落英缤纷,最为动人的是那郁郁葱葱、整齐划一的绿篱,每一株都被修剪成手的形状:四指蜷握,大拇指竖起。乍一看去,就好像成百上千的绿毛怪物在举行*肃穆的宗教仪式,既神秘又震撼。 他们在这帮“绿毛怪物”的簇拥注视下穿过赞园,来到一座古香古色的楼阁前。看它的第一眼,沙本善脑海里马上就蹦出另一个名字来。虽然沙本善没见过*,但传说中的一砖一瓦折射成沙本善的想象正是眼前这个模样,除了在建筑高度上可能略有不及,其高贵奢华肯定不输*。鉴于*已经毁于战火,恐怕现在“天下第一楼”的美名非此楼莫属。沙本善无法用自己贫乏庸俗的语言去亵渎这巧夺天工的瑰宝,要不是亚伯在前面催促得紧,沙本善实在不好意思用那双未经清洗消毒的破布鞋踏进门去。楼阁中飘出疏淡的轻烟和柔靡的乐声,沙本善的心怦怦急跳,住在这样一座殿堂里的,该是怎样一位神仙般的人物? 他们转过一道大理石底座、花梨木边框的髹漆雕花屏风,步入正堂,顿时被汹涌而来的浓香艳色搅得头晕眼花,立足不稳。大堂正中摆着一张宽大气派、装饰华丽的宝座,用一整块翡翠打磨成的坐面泛着幽幽的光,三屏式的紫檀木靠背上雕着栩栩如生的珍禽异兽,上下左右嵌着一溜葡萄大小的钻石,耀出一个大大的“口”字光圈,两侧洁白无瑕的象牙扶手前端微微上翘,各挑起一只纯金打造的金丝雀。宝座的正前方整齐地列着两排精雕细琢的乌木座椅,椅后屏着五彩斑斓的雉尾扇,杵在四周的八尊大鼎吐着袅袅的烟,但令他们迷醉的香味不是由此发出,而是来自那两排乌木座椅后边执扇而立的浓妆艳抹的姑娘。她们个个头上镶金缀银,脸上叠脂糊粉,身上露肉凸点,黄灿灿、红扑扑、白花花,活像两排油光饱满、鲜脆欲滴的腊肠。 腊肠们脚下的金丝彩绣地毯笔直通向一帘落地粉黄纱幔,纱幔两侧还有十几根腊肠在拨弄着金石丝竹,纱幔后面水气蒙蒙,人影绰绰,笑声阵阵,那儿嵌着一口沙本善所见过最大的浴池,比当年沙本善参加“品道究竟汤”时的池子要大得多得多,能装下几十号人,实际上,里面也确实装了几十号人,尽是妙龄少女——从莺声燕语中就能辨别出来。随着声音一同飘出的还有浓郁扑鼻的奶香,原来池中灌的不是水,而是最新鲜最纯净的牛奶。纱幔浮动,春色四溢,这一刻,沙本善竟产生错觉,以为曾经拜访清虚观的那个美人团变换了时空出现在此。(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池中唯一的一名男子背对着他们,浮在浴池这一端,如果只注意到那摊开在池沿上的双臂和露出水面的背部,沙本善决不会称他为“男子”的——那皮肤比婴儿还嫩白,那脊背比少女还柔滑。不过他的定位让沙本善确认了他的性别与身份,三师兄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眼前满满一池的少女笑着叫着骚动着谀媚着,尽数聚焦在这个背对着沙本善们的人的身上。他便是全场的焦点,如同被定了位一般。所以,没错,这肯定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当年名震四方的“武林第一美男”,亚伯口中那位身怀绝技的旷世奇人。 算起来此人至少大沙本善近二十岁,却保养得这么好,身怀绝技还肤白貌美,令沙本善想起了大师兄。 “主人,有客。”亚伯毕恭毕敬地站在纱幔外通报。 那个背对着他们的人轻轻抬起左臂,拳头微攥,像是在空气中拽住了什么阀门,嬉笑声骤止,满池的粉皮嫩肉仿佛进了冷库,冰冻如霜。 那只手臂又徐徐放下,扶住池壁,双肩微耸,“武林第一美男”要出浴了! 沙本善极力按捺住胸中的波澜,屏紧呼吸,目不转睛,生怕错过这历史性时刻的任何一个细节。 谁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眼前这位,从群英荟萃的美男大赛中脱颖而出,从大浪淘沙的岁月长河中款款走来,身负盖世神功而不乱江湖,深受世人景仰却不图天下,隐居孤岛不与凡俗为伍,举手投足不失名流本色。这是多么令人羡慕和向往的精彩人生! 时间悄然停滞,空气也似凝固,万物定格,天地间只剩这一具无上尊贵的胴体。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第一美男那如玉如丝的肌肤一寸一寸移出水面,作为同性之人,沙本善都难免为之心动,这并不离谱,池里有好几位姑娘都亢奋地晕死过去了。 第一美男的上半身在纱幔后隐现,那优美的曲线……嗯?曲?两名侍女帮他穿戴好衣冠,扶着他转过身来,那妖娆的身姿……呃?妖?纱幔轻轻撩开,他一扭头,那惊艳的面庞……啊?惊! 在此之前,沙本善有过很多次相似的经历,比如从“品道究竟会”中脱颖而出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然后学的却是给人剃头、做水果拼盘;比如师父宣称沙本善是不世出的奇才结果沙本善被大师兄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比如钦差毛大人代表朝廷来嘉奖师父却从沙本善们手里卷走几百两银子……然而这些意外,加在一起都不及眼下这个情形的落差大:传说中绝色无双的武林第一美男,竟是如此一个不堪入目的丑八怪! 他的身高或许有八尺——前提是能将那道佝偻成九十度的脊背拉直。至于帅,就更是无稽之谈了:两条腿又细又短,掰得很开,晃晃悠悠似螃蟹;圆滚滚的肚子直拖到地,远看就像一只屎壳郎在拱粪球;右手的手掌奇大无比,手指十分壮硕,掌面和指尖都泛着深黄色的光泽,仿佛镀了一层金;屈指可数的头发井井有条地分列头顶两侧,叫人想起被啃光皮肉的甲鱼壳;和南极仙翁一样高高隆起的前额红得发紫,酷似丹顶鹤;坑坑洼洼的脸上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器官,比盲蛇还小的眼睛,比兔子还长的耳朵,比河马还大的嘴巴……这般拼凑起来,简直惨不忍睹。沙本善切身体会到了当年薛青云大侠从“异域妖姬”到“抑郁幺鸡”的心路历程。 “美男?还武林第一?”凌金满脸狐疑地低声向沙本善求证,“难不成是心灵美?” 沙本善正被那副尊容搅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审美观已彻底崩溃,让她这么一逗,憋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显得有些不礼貌,亚伯又惊又怒地盯着沙本善,嗓子里咕噜作响。池里的美女们也齐刷刷伸长脖子望向沙本善,仿佛发呆的鹅群。 第一美男似乎没注意沙本善的失态,悠悠张开双臂,搭在左右侍女的肩头。两位侍女步调一致地弯下腰,各用一只手扶住第一美男的背,又用另外一只手托起他的腿,组成了一个“人肉靠椅”。这个设计的优越之处在于它是可以移动的,伴着悠扬的丝竹之音,“人肉靠椅”载着第一美男缓缓来到他们面前。 第一美男用细眉下的两粒小黑豆牢牢锁定沙本善,一字一句道:“没见过美男子么?”他的声音十分苍老,与他的肤质形成强烈的反差,其实除了皮肤,他全身上下都像个八十岁的糟老头,而且是那种最糟的糟老头。 这一刻沙本善满脑子翻腾着亚伯说过的话,“如果他生气变了脸色,周围的人都会坐立不安呼吸困难好像窒息了一样”,“他怒视着谁,谁就会心慌腿软生不如死”…… 沙本善已经从这对小眼睛中感受到了他那股强大的压迫性气场,隔空取物、隐身术、死亡诅咒,随便哪一招都够沙本善受的。 沙本善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和一个违心的回答:“没。” 第一美男侧过脸去问亚伯:“你朋友?” 亚伯低眉垂目道:“他们有蚁神令。” “嗯?”第一美男又看了沙本善一下,眼神中透着意外和怀疑,“人道盟这些年在各地对抗智虚贼寇,对金云州贡献不小,他们的朋友自然也是我们的朋友。我是金云州守护使皇犬忠,二位怎么称呼?” “沙步奇。” “凌金。” “哦,”皇犬忠轻淡的语气暴露了他们稀薄的知名度,他轻轻地摆摆手,“人肉靠椅”便再次启动,扭起腰肢,向镶钻宝座蠕动过去。 沙本善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四瓣充满弹性和节奏感的美臀,以至于第一美男接下来说的几个字都仿佛是从那个地方屙出来似的:“那么,说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沙本善如梦初醒:“说什么?” 皇犬忠弓着身子侧躺在宝座里,像一只被剥去外壳的小龙虾,金色的手掌轻拍扶手:“当然是你们的请求,来找我的人都有所求,非名即利,比如城里那些人。冲着亚伯和人道盟的面子,我自会满足你们。说说看,你想要什么?金银财宝?功名官爵?还是美女?我这儿美女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哦。” 说着,他又瞥向凌金:“小姑娘,你呢?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应有尽有,想变漂亮也没问题,我认识一个……” 这话说的,好像凌金不漂亮似的,沙本善忍不住打断他道:“不需要!我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皇犬忠嘴角轻扬:“这倒新鲜,那你们想要什么?” 凌金直奔主题:“邀请你和我们一起上路。” “哈?上路?”皇犬忠的目光带着困惑的笑意,在凌金和沙本善之间来回跳跃,嘴里问道,“上哪去?干什么?” 沙本善把鲁天赐描绘的蓝图搬了出来:“破智虚,除奸佞,定天下。” “口气不小,就像我跟你们这个年纪时一个样,”皇犬忠挪了挪身子,感慨道,“要是我能年轻个二十岁,这倒是个很有激情的提议,可现在你看我,背也驼了,腿也软了,穿衣要人帮,吃饭要人喂,还拿什么破智虚定天下?” 这一定是他的谦虚之词,深藏不露的高手都这样。沙本善便将亚伯在路上讲的关于他种种绝技的传说引以为证,劝说道:“您有隔空移物、隐身术、预知未来等等这么多超能力,还有什么能难住您?” 皇犬忠先是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哈哈哈!超能力?哈哈哈……”他笑得很用力,整个身躯都跟着剧烈抖动,目光也随之游移,从沙本善飘到亚伯身上,又飞向池里那些姑娘,所到之处,笑意便像传染病一样弥漫开来。“哈哈哈!哈哈哈……”大厅里灌满了笑声,墙壁嗡嗡作响,横梁上的灰也簌簌纷落,要不是凌金即使制止,怕是房子都要被笑塌了。 “有什么好笑的?!”凌金皱眉问道。 皇犬忠忍住笑,答道:“你们真可爱。我身为一州之主,权倾一方,砍一片柳树难道还用我自己动手?桥梁楼宇我想造就造想拆就拆,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刑狱生杀全凭我心情,跟死亡诅咒又有什么关系?我看上谁的东西那是他的荣幸,谁敢不让拿?至于区区一场乡试,我说谁是头名谁就是头名,何须预测?” “这……”沙本善听得哑口无言,哀怨地望着亚伯。 亚伯耸耸肩,解释道:“我只是说他具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可从没说过是什么超能力,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理解错了。” 皇犬忠又笑:“小孩子连环画看多了,呵呵。” 沙本善还不甘心:“那你总有个一技之长吧?” “一技之长?美算不算?当年我坐上金云州守护使的宝座就是凭的这一张脸,”皇犬忠骄傲地用指尖轻轻滑过自己脸颊,顿了顿,纠正道,“当年的脸。” 沙本善实在不好意思追问究竟是什么样的遭遇导致了这一惨不忍睹的变化,更不能接受满怀期望寻到的“奇人”竟然是个毫无本领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丑八怪,原本柳暗花明的希望瞬间如泡影幻灭,不由陷入了深深的失落与惆怅。 这时,门外忽然有个身披铠甲的侍卫来报:“禀州主,登科寺失火。”他走路一瘸一拐,估计是爬门槛的时候摔了。 皇犬忠悻悻道:“这帮秃驴,上个月刚拨去一大笔防火经费,前几天还搞防火演习来着,敢情那些钱都拿去破色戒了么?别管他们!” 侍卫提醒道:“大人您的金身……” 皇犬忠虾眼一瞪:“哼!那你带几个人去处理下。” 这名侍卫刚领命退下,另一个同样装束的侍卫马上又冲进殿来:“丞相密函!” 皇犬忠嚯的一下挺起身子,敏捷地正了正衣冠。侍卫快步上前将一个垫着黄布的托盘递给他,盘中放着一封薄薄的信函。皇犬忠没有马上去接,而是在侍女端来的一盆清水里认真地洗了洗手,又让两位手持香炉的侍女对自己从头到脚熏了一通,然后俯身虔诚地吻了一下信封,这才接过来小心拆开,贴上前去仔细拜读。 只见他上上下下读了好几遍,忽而嘴角轻扬,忽而眉头紧锁,末了,神色凝重地命令侍卫道:“速请四先生!” 四先生就住在这座宅邸中,召之即来,一共是四个人,听亚伯说,他们是皇犬忠精心挑选出来的智囊团,专门负责应对各类棘手难题。 第一位是鄂先生,虽称“先生”,却穿着一件金光闪闪的宽大袍子,臃肿的身躯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一垂到底,险些掩盖了两条腿的存在,硕大的脑袋上几乎寸草不生,唯有头顶正中竖起一根笔挺的小辫,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大葫芦。他的脸色非常润泽,浑身散发着喜气,两只手一直捧在自己的肚子上,走起路来像是在搬酒缸。 走在鄂先生的身后的是于先生,要不是鄂先生坐了下来,沙本善还看不到他。因为和鄂先生相比,于先生的身材实在过于渺小,走在没有风的屋子里都有点轻飘飘的感觉,两侧脸颊深深地凹进去,嘴唇像风干了的腊肉一样裂出一道道纹路,枯瘦的手里握着一杆老旧的烟枪,还歪着个脖子,垂着一头乱发,活脱脱一棵刚被龙卷风摧残过的弱柳。他整个人笼罩在阴郁的气息中,这种不舒服的感觉通过眼神传染给了每一个被他的视线扫过的人。 第三位是凤先生,身形挺拔,仪表堂堂,面如羊脂白玉,唇若三月桃花,头戴浩然巾,身穿绛紫色绸直裰,脚下粉底皂靴,手执一柄纸扇,举手投足间颇有文人气息,一双蠢蠢欲动的大眼睛一个劲地在屋里乱飘,惹得腊肠们娇笑连连,当他回以笑容,露出那一口整齐又性感的牙齿时,腊肠们更是情难自禁,恨不得被这牙齿吃掉,沙本善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如果《论语》从这两排牙齿间缓缓吐出时,场面会失控成什么样。 最后落座的程先生是四位先生中最年轻的,看上去似乎不比沙本善和凌金大多少,却坐在离皇犬忠最近的位置上,相貌极其古怪,眉毛惨白,眼角下垂,面色蜡黄,鼻如悬胆,下嘴唇像被马蜂盯过似的凸出、卷起,紧紧包住上嘴唇。从进屋到入座,他一直微微低着头,没有看任何人一眼,虽然隔着十几步的距离,沙本善依然听得见他粗重的呼吸声。 四先生都落座后,皇犬忠指着托盘中的信说:“圣上日前巡游西海,即兴赋诗一首,原文在此,丞相特命我们先学习起来,务必抢在其他州府之前吃透精神,领会圣意。” 于是,在一位声音嗲得令人飘飘欲仙的侍女的朗诵下,众人便一同欣赏了皇上的诗作《龙虾赋》: 西海有龙虾,像龙又像虾, 壳红似玫瑰,肉嫩胜青蛙。 眼小却不瞎,双鳌夹天下, 色香味俱佳,一口能吃俩。(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好诗!好诗!”皇犬忠话音刚落,凤先生就拍案叫绝道,“圣上高才大德、高睨大谈,一曲《龙虾赋》承高屋建瓴之韬略,蕴高深莫测之内涵,怀高瞻远瞩之睿智,逸高遏行云之豪情,观之赏心悦目,读来朗朗上口,可谓寄高情远致于生活,显高风峻节于平凡,令吾辈高山仰止,高,实在是高!”背诵完早就准备好的颂词,程先生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对自己的表现感到十分满意,顾盼自得。 鄂先生微微一笑,轻轻掸了掸袖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凤贤弟向来口才出众,然理解不免空泛贫乏,丞相之命乃是让我们吃透这首诗的精神,你这番评语用来赞美圣上的任何一篇作品都没有错,却言之无物,毫无针对性,根本没有真正提炼出这首诗的精华。” 凤先生面色一沉:“哦?那鄂兄有何高见?” “以我之见,此诗因虾而作,却并非为虾而作,其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具有深刻的含义。圣上以食抒情,借虾咏志,是济世情怀的含而不露,是领袖壮志的引而不发。请看这句,‘眼小却不瞎,双鳌夹天下’:眼小,暗示了人类的缺憾与脆弱;不瞎,代表着不屈的志气与豪情;夹天下,抒发了雄视四方的气魄和包纳乾坤的胸怀。再看下一句,‘一口能吃俩’,多么朴实又俏皮的表述!展现了圣上炉火纯青的技巧和轻灵诡变的诗性,将一个更真实、更率性的活生生的人带到读者面前。试想这样一幅画面,世界尽头,西海之滨,乱石穿空,惊涛拍岸,一位伟人伫立在浪花之中,面不改色,凝望远方,一边低吟浅唱,一边吃着龙虾,何其豪迈!何其痛快!何其可爱!”鄂先生饱含深情的一席话不仅令程先生哑口无言,更令沙本善自叹不如,只后悔自己当初没好好读书,竟丝毫没有领悟到诗中如此丰富的寓意。 于先生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用阴沉的嗓音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玫瑰者,爱情也;青蛙者,劳作也。看似通俗浅显的比喻,实则抒发了圣上对爱情的信仰以及对劳动的热爱。见微知著,滴水藏海,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感受到圣上对天下苍生道不尽的人文关怀和割不断的心灵纽带。这,才是《龙虾赋》这首旷世神作的情感基调,才是天地间亘古不变一脉相承的真善美,才是为君王者最难能可贵最耀眼夺目的人性光辉,才是圣上之所以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诗人和文学家的精神基础。”他说得好有道理,沙本善瞬间觉得自己的文学素养和思想境界都被这首诗带上了好几个档次,这一趟真没白来。 “各位说得都不错,却忽略了最精彩的一句,”一直沉默不语的程先生瓮声瓮气道,“圣上开门见山,第一句就点亮了诗的意境:龙行九天之上,自然是指圣上;虾米千千万万,便是天下苍生,圣上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以一句‘像龙又像虾’表达了先贤墨子的‘平等、兼爱’之思想,将自己与黎民百姓放在同等地位,平易近民,不忘根本,这是怎样的见识与襟怀?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们可曾想过,为什么丞相要让我们抓紧先学?为什么用密函?” 程先生卖了个关子,轻轻抽了口烟,继续道:“那是因为,这首诗对我们来说大有文章可作。请仔细看一看我们皇大人,这身形,背曲腰躬,谦逊低调,与龙虾多么相似?这眼睛,小而聚光,洞悉万物,不正和诗中所歌颂的一模一样吗?圣上这首诗简直就是为黄大人量身定做的,无论有意无意,不都是命运赠予黄大人的一份厚礼吗?” 望着程先生似笑非笑的神秘眼神,皇犬忠顿时豁然开朗,兴奋得像打了鸡血,眼睛撑大了一倍,声音也变了调:“妙!好诗!经典!其情感之真挚、寓意之深远、哲理之精辟、胸襟之广阔、气势之磅礴,令人拍案叫绝,实乃文学殿堂里的无双瑰宝,人类文明史上的千古绝唱!快!誊抄三千份,传送各地府衙,迅速组织学习!” “光学习远远不够,”程先生磕磕烟袋,老练地补充道,“一、以圣上的《龙虾赋》为核心,邀请各界名流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提炼出具有金云州特色的‘龙虾精神’,立碑刻字,世代传诵;二、开展大学*讨论活动,组织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举办征文比赛,择优汇编成册;三、编写一批与《龙虾赋》相关的脍炙人口的戏曲、皮影戏剧本,派出多支宣传队到各地巡回表演;四、广泛发动杂技团、说书先生等民间组织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五、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节目收集起来,进一步加工完善,组建报告团,进京汇报演出。” 程先生当即叫来书启官起草谕令,并字斟句酌地指导: “第一条注明一下,‘龙虾精神’要思想健康,对仗工整,精炼易记。” “宣传这块加一句,每个县至少要培养五十人以上的宣传骨干,每名骨干每月至少上交一篇宣传作品,完成情况与考功挂钩。” “这里补充一点,汇报演出的人员要精挑细选,确保身高、体重、肤色、动作、表情的高度统一。” “还有,大讨论活动要拿出具体方案,教育学习要有详细计划,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五百字。” …… …… …… “什么玩意,废话连篇的打油诗都能折腾出这些来,有意义吗?”凌金的心里话终于没能憋住冲了出来。 呆头呆脑的书启官掰着指头把凌金的话轻声复述了一遍,认真地摇摇头:“这才二十四个字,算上标点符号也才二十七,根本不够五百。” 四位先生可炸开了锅,“好你个狂徒!胆敢如此目无君上,侮辱文学!”“无知小儿!不懂欣赏诗歌也就罢了,还出言不逊,真是没有教养!”“大逆不道的东西!真替你爹娘感到害臊!” 皇犬忠一言不发,脸上阴云密布,本就丑得肆无忌惮的五官因愤怒而变得更加狰狞可怖,金灿灿的手指在象牙扶手上摩挲着,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此刻沙本善只顾着帮凌金招架四位先生的口水,全然忘记了皇犬忠的“绝技”:他对谁发怒,谁就要遭殃。 果然,还没等皇犬忠发话,十几名全副武装的贴身护卫就从四面八方涌了出来,有的冲开暗门鱼跃而出,有的顺着绳索从天而降,有的掀开地板拔地而起,还有两个家伙竟然从那装满花瓣、牛奶和姑娘的大池中蹦了出来。 这些人右臂上缠着“贴身护卫”的袖章,头上戴着仪仗队骑兵的银盔,身上穿着令金牌乳娘都自惭形秽的饱满胸甲,四肢裹着刀枪不入的真皮护具,从池中蹦出的那两位还不停地往外冒牛奶,淌了一路,活像两只大蜗牛。但他们比蜗牛的身手敏捷得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沙本善和凌金扑倒在地,五花大绑,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干净利落,一看就知道演练过无数遍。 亚伯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懵了,先是呆若木鸡,继而欲言又止,最后竟汗如雨下抖如筛糠起来。看来皇犬忠这一怒是前所未有,凌金那句话深深地伤害了他细腻柔软的心,指望亚伯求情基本不可能,别害他一起受罚就不错了。 皇犬忠冷冷地冲程先生点了点头,程先生便朗声宣判道:“亵渎圣上,大不敬,杖毙!” 沙本善一听“胀毙”,以为是要用各种吃的把他俩撑死——那倒不失为一种美妙的死法,何况他还练过运气之法和忍抑之术,肚腹伸缩自如,想撑死也没那么容易。直到看见一队行刑人举着又长又粗的水火棍出来,他才意识到大事不妙,开始挣扎,可手脚都被绑得紧紧的,根本无法出招。如果不出意外,沙本善的江湖之旅就要终结于此。 意外还是不出意外地出现了,这要感谢行刑人对程序的执着。要是他们一上来就二话不说梆梆梆一顿乱拍,沙本善和凌金必死无疑。可根据杖刑的标准化程序,第一步先要认真清洗水火棍,除去上面细小的倒刺、木屑,检查有无虫蛀、褪色、腐烂等现象,确保杖刑的安全性;第二步是将犯人的外裤褪至膝盖以上七点五寸的位置,不能多一寸也不能少一寸,检查内外裤之间有无暗藏隔板,以及臀部有无人造填充物(这一点是专门为做过整形手术的女性囚犯准备的,又是那个金三变惹出的麻烦),从而确保杖刑的专业性;第三步才在一名指挥官的带领下开始用刑,这行刑指挥官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必须形象气质俱佳,不酗酒不熬夜,没有咽喉炎,并且获得由太乐府核准颁发的指挥资格证和二级以上声乐证书,具有敏锐丰富的乐感、热情奔放的性格和细腻精准的指挥技巧,这都是为了确保杖刑的艺术性,指挥的口令也分为很多种,比如“一二三打,一二三打”、“一打打,二打打,三打打”、“打打打打打打”等等,极富韵律,围观的人们常常会身不由己跟着节拍翩翩起舞。 这一套精致的程序是那位程先生的得意之作,发明它的原因是以前地方官府审案时经常对不认罪的犯人用杖刑逼供,随口一句“往死里打”结果就真的把人打死了,上报的时候还要费尽心思,写成“暴病身亡”、“畏罪自杀”、“羞惭而死”、“喝水呛死”等等,很是麻烦。曾有巡按御史质疑“暴病身亡怎么会屁股全烂”,衙门就解释“因为得的是痔疮,犯人不讲卫生自己抠烂的”。新上任的刑部尚书觉得这样搞来搞去太没有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内部团结,于是要求统一规范操作,这才有了标准化程序。 所以,在行刑人扯下沙本善裤子的那一刻,事态出现转机,严格落实标准动作的行刑人帮沙本善完成了脱杀技的标准动作,接下来就看沙本善扭转乾坤吧! 沙本善当即运气、发功,可是,周围的敌人竟纹丝不动,咦?似乎还差点什么,对了!一脱一提才是完整的程序,可沙本善手脚动弹不得,拿什么去提? 关键时刻,一个屁救了他们。这绝不是什么急中生智,而是真的慌到屁滚尿流的地步了,沙本善忍不住放了个屁。几天前,考虑到一路上找吃的很不容易,凌金就把他们没吃完的恐猫肉做成了肉干。这东西又硬又涩,极难消化,连放出的屁都奇臭无比。 那些行刑人瞬间崩溃,也顾不上什么标准程序和执法形象了,纷纷丢掉水火棍,抱头掩鼻,呕吐不止。离沙本善最近的一位行刑人发扬了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拼死力堵毒气源,扑上来将沙本善的外裤往上一拽到腰际。 但为时已晚,脱杀技已经启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这位扑上来帮沙本善穿裤子的行刑人被喷薄而出的强大气流顶上了半空,嗷嗷叫着穿破窗户飞了出去。另外一位行刑人企图对凌金动手动脚,也被沙本善一招挂到了横梁上。其他行刑人也都不堪一击,倒是四位先生的表现有些出乎沙本善的意料。 鄂先生最先出手,他双掌一拍圆鼓鼓的肚皮,开始大口大口地吸气,只吸不吐。只见那肚皮急速膨胀起来,瞬间变大好几倍,两条腿和脖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手臂和脑袋也渐渐被吞噬,整个人就这样鼓成了一只巨大的肉球,感觉随时要爆炸——他该不是想用这个肚皮炸死我们吧? 念头乍起,攻击已至。鄂先生,不对,是鄂肉球前后晃了几下,骤然滚动起来,速度奇快无比,一路碾过,所向披靡,香炉、椅子、烛台,碎的碎,飞的飞。要不是沙本善闪得快,恐怕当场就被碾成了肉片。鄂肉球与沙本善擦肩而过,一口气滚过大殿,径直撞上髹漆雕花屏风。屏风应声而倒,鄂肉球顺势飞上半空,被横梁一挡,又在立柱上折了个弯,再次向沙本善袭来。沙本善回过神来,调整姿势,疾出一招脱杀技,将这只大肉球弹向大殿正中的宝座,想让他和皇犬忠来个亲密接触。鄂肉球也不含糊,竟在中途扭转身躯,飞向一旁,轰然入地,砸出一个大坑。他竟不知疼痛,就地转身,又瞄准了沙本善,这次他没有直接滚过来,而是使出了更厉害的招数。只见这只奇怪的肉球向后轻轻滚了半圈,躺在地上,脑袋朝后,周围的人纷纷散开,似乎想要躲避什么。还没等沙本善弄明白怎么回事,鄂肉球伸手在脑袋上用力一揪,把头顶那根小辫扯了下来。霎时间,一股浑浊的气体紧跟着小辫喷射而出,整个肉球便轰地一声向沙本善冲过来,瞬间让沙本善想起了擎天猪。 虽然沙本善有所准备,急忙闪向一边,但这只人肉擎天猪的速度实在太快,庞大的躯体还是刮到了沙本善的肩膀,砰!沙本善被顶得在空中旋转了五六圈,重重摔在一把椅子上,将它砸得粉碎。人肉擎天猪趁胜追击,不等沙本善起身,在墙壁上一弹,又折返回来,转瞬即至眼前。被动躲闪或者将他弹开都无济于事,沙本善低头一瞥,急中生智,数招连发。几乎同时,散落一地的碎木头像听到集结令的士兵们一样,顿时根根立起,对准人肉擎天猪,嗖嗖地迎了上去。“噗噗噗”数声响过,人肉擎天猪的身上扎满了碎木头,变成了一只大刺猬。一股股气体应声而泄,同时流出的还有大量灰白色的脓状物,那都是鄂先生积蓄多年的脂肪。一眨眼的工夫,人肉擎天猪就变回了鄂先生,还是减肥成功的鄂先生,比之前的模样苗条了许多,只是灰头土脸,有气无力,躺着直喘粗气,再也无法对沙本善和凌金造成威胁。但威胁并未就此终结,于先生和凤先生双双出手了! 于先生站在他们几丈远的地方,歪着脖子,喉结蠕动了几下,忽然,小嘴一张。噗!一道白光从他嘴里射出,直扑沙本善的面门。经过刚才和鄂先生的那一番较量,沙本善已有准备,侧头一闪,顺便看了眼掠过耳畔的白光,原来是一口唾液。只听身后“滋”的一声,扭头一看,那口唾液径自射入一根立柱,竟戳了个通透,露出一个深深的窟窿。穿过柱子后,唾液的余威未消,又射透后面的壁橱,深深地嵌入了墙壁。沙本善心中一凉,这口水,简直比弓箭还锋利。于先生一击未中,又接连吐出三道唾液,分别直扑沙本善的膻中、神阙、气海三处大穴。 沙本善也不含糊,应了三手脱杀技。沙本善知道这唾液劲道威猛,用别的物件去挡是挡不住的,正所谓“水来土掩”,沙本善便用脱杀技将几个大盆景中的泥土掘了过来,照着三道唾液生生扣了下去,直接活埋。 于先生怒容满面,后退两步,大喝一声,喉结快速地上下蠕动了十几下,噗噗噗噗噗噗噗。十几道白光几乎同时从他的嘴里射出,誓要将沙本善戳个万箭穿心不可。 这次用土也不够盖的了,沙本善连忙把“还泪盏”操在手中,祭起了玉岚屏,将自己和凌金罩在其中。一道道白光如闪电一般劈在玉岚屏上,水花四溅,却未伤分毫。这下轮到于先生目瞪口呆了,双手撑着膝盖,大汗淋漓,刚才吐了那么多口水,估计他也快脱水了。 不等沙本善露出笑容,站在于先生身旁的凤先生已经向前走了一步。他不慌不忙地收起折扇,两手叉腰,深吸一口气。只见他精瘦的小腹上翻起一道波浪,一路上扬,直卷至胸。突然,他张开了嘴,但吐出的不是唾液,而是狂风!一股无比强劲的气流从两片龟裂的嘴唇之间呼啸而出,以排山倒海之势扫过大殿,将路上的一切都掀了起来,裹挟着一同向沙本善和凌金扑来。 好个玉岚屏!大殿的立柱都已被狂风吹得嘎嘎裂开无数道口子,玉岚屏竟稳坐堂中,纹丝不动。任外头飞沙走石,屏内却是风平浪静,沙本善和凌金还能悠然自得地欣赏那凤先生的一手绝活。从玉岚屏向外望去,仿佛置身风暴中心,上空乌云翻涌,四周灰烟滚滚,这股妖风似乎只在殿中肆虐,以至于形成了龙卷风的形状,卷着支离破碎的椅子、香炉、屏风等物件,绕着玉岚屏急速旋转。透过那些碎片,隐约可以看见这股妖风正是从凤先生那张并不开阔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想不到这几位先生不光是皇犬忠的智囊团,竟然还有如此不可思议的本领。 沙本善试着用脱杀技去收拾凤先生,可这风太狂,遮挡了他的视线,无法瞄准目标,几次尝试都告失败。不过,这凤先生总不能一辈子这样吹下去,沙本善的计划就是在玉岚屏里一直呆到风停下来,然后发起反击。 可是,程先生又加入了战团! 望着程先生渐渐逼近过来的脚步,沙本善安慰凌金道:“不怕,有玉岚屏的保护,什么妖魔鬼怪都奈何不了沙本善们。” 但是沙本善错了,程先生竟是玉岚屏的克星! 见程先生出马,凤先生便收了功,坐到一旁歇息去了。程先生走到玉岚屏前,朝他们诡异地一笑,缓缓地举起了双手。 啪! 啪啪! 啪啪啪! 沙本善以为自己看花眼了,甩了甩脑袋,没错,程先生的确就站在玉岚屏的那一头,微笑着,轻轻地鼓起掌来。 这算怎么个意思?是对玉岚屏的赞赏?还是对沙本善的脱杀技的褒奖?还没等沙本善想明白,程先生的双手却拍得越来越快,那掌声也越来越急促,越来越响。不一会儿,沙本善就看不清那一双手了,只见无数个手的影子在闪动,急促的高频声波源源不断地袭来,耳膜也很快从嗡嗡作响变得刺痛起来。凌金更是抱着脑袋蹲在地上,苦不堪言。这玉岚屏可以抵挡各种实体的攻击,却无法阻拦声音,这程先生的鼓掌神功足以摧毁他们的防线! 凌金挣扎着对沙本善叫道:“快用‘昧人珠’!” 沙本善也想到了,立即一把扯开胸襟,喊出了口诀:“布兰德尼寺!” 可是,毫无动静。沙本善低头一看胸口,那珠子紫气氤氲,静如止水。沙本善想起来了,亚伯说过,这“昧人珠”是要吸收了愚昧之气才能发动,看来眼下这屋里都是些精明之人,根本没有愚昧之气可吸。 没事,还有脱杀技!刚才凤先生吹出来的狂风模糊了沙本善的视线,现在他为了让程先生靠近他们使用鼓掌神功,收起了狂风,沙本善又可以出招了。不过,沙本善还有些担心,因为这是沙本善第一次从玉岚屏里面发起攻击,不知道这个任何实体都击不穿的玉岚屏是否也会阻挡沙本善向外发起的攻击波,试一试,就知道了。 沙本善将双手从耳朵上挪到腰间,顿时感到一阵阵声波刺透耳膜,震得沙本善头痛欲裂,眼冒金星,竟无法集中注意力,使不出脱杀技。凌金见状,急忙靠上前来,用她的双手捂住了沙本善的耳朵。沙本善看着凌金痛苦的模样,心中不再有任何杂念,咬紧牙关,立即使出了脱杀技! 战斗最终以一整队行刑人的屁股尽数爆裂、十几名卫兵纷纷飞入水池、四位先生的嘴巴张得比马桶还大而宣告结束。沙本善惊喜地发现自己对脱杀技的运用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沙本善可以让攻击目标呈现出任何沙本善想要的状态。比如那些行刑人以前祸害了那么多无辜的屁股,沙本善想让他们也体验一番,于是他们的屁股就爆裂了;那些卫兵如此善于潜水,沙本善便让他们到水里玩个够;至于四位先生,口坠天花、吞天吐地,功夫全在嘴上,就让他们的嘴这么敞着好了,永远也别合拢。在完成这些的同时,沙本善顺便把绑着沙本善俩的绳子也用脱杀技给斩断了。当然,沙本善能改变只是物体的形态而非属性,所以尽管那些打扮得像腊肠的姑娘们被吓得满屋子乱跑,却并没有真的变成腊肠。 似乎漏掉一个,皇犬忠,这不是问题,他没有使出任何传闻中的绝技,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他什么也不会,他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于权力。而此刻,卫兵们在水中扑腾,行刑人捂着屁股嗷嗷叫,四先生张着蛤蟆嘴呜呜呀呀手舞足蹈,刚才充当“人肉靠椅”抱皇犬忠上宝座的两个侍女一个晕倒在地一个尖叫着跑得无影无踪。 没有了使唤对象和代步工具的皇犬忠就像一只被剥去外壳的扇贝,柔弱而无害,卑微又可怜。他在宝座上缩成一团,困惑、焦虑、惶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都不敢拿正眼看沙本善,哆嗦的手指在空气中乱戳:“你们,你们究竟是什么……” 凌金气呼呼地把绳子丢到皇犬忠脸上,说:“这家伙刚才想打死我们,太坏了,不能轻饶!” 沙本善正在想该怎么处理他,一个身影忽然冲到他们和皇犬忠之间,是亚伯。 “不可,皇大人是一州之主,如今内忧不断外乱未平,岂可自相残杀?” 凌金反驳道:“他刚才不还要杀我们么?” 亚伯支吾道:“那,那只是吓,吓唬你们一下。” “吓唬?”凌金冷笑道,“是不是太逼真了点啊?” “其实他的内心只是个顽皮贪玩的小孩,”亚伯望着皇犬忠,眼神充满爱怜,“对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你们怎么忍心下手?” 凌金呸了一声:“这些年被他整死的人肯定不少吧,哪个是有反抗能力的?” “不是这样的,皇大人向来爱民如子,从不轻易动刑,深受百姓爱戴,”亚伯伸手一指门外,“要不然,大家也不会把他当神佛一样供起来呀!” 凌金毫不客气:“他有这么多‘绝技’,沙本善看百姓们那不是爱戴,是害怕吧。” 亚伯连忙辩护道:“你们也看见了,皇大人手无缚鸡之力,这些绝技不过是那些仰慕者为了表达对皇大人的敬仰特意编出来的。其实皇大人虽然手握大权,却从不滥用,百姓们根本无须害怕。皇大人还经常教育身边人,人性是有弱点的,要时刻反思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官。他还以身作则,连俸禄都领最低的,每月只拿一两银子。” “那他这宅子哪来的?这些古玩字画、奇珍异宝都哪来的?还有玩那些女人的钱又是哪来的?”凌金连珠炮似地发问道。 “误会误会,”亚伯连连摆手,“这宅子是先皇御赐的,字画珍宝都是替朋友保管的,金云州这环境你们也看到了,比较乱,那些有钱人家怕这些东西放家里不安全,就暂时寄存在这儿。至于那些姑娘,其实是皇大人的表妹、干女儿、同门师妹和儿时的玩伴啦,都是良家女子来的。” 凌金一瞪眼:“你当我们瞎么?!良家女子有脱成那样跟人下池子的吗?” 亚伯一时语塞,沉默了片刻,忽一咬牙,噗通跪了下来:“事已至此,沙本善只好告诉二位实情了,其实……皇大人不喜欢女人。” “啊?”沙本善和凌金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亚伯深情地泣诉道:“皇大人与沙本善是同乡,从小我就知道他的特殊性取向,那时候他长相俊美,就像女孩子似的,我也从没把他当同性看待,两人青梅竹马。后来他加入松狮门,被派去参加武林第一美男大赛,一举夺魁。先皇欲招其为驸马,皇大人向先皇言明苦衷,说自己参加大赛并不图公主的美色与官场的名利,而是为了报效朝廷,为皇上分忧。先皇感其忠义,便任命他来金云州当守护使。皇大人不嫌弃我出身低微,带着我一同赴任,始终对我照顾有加,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这么多年来,他勤于政务,废寝忘食,殚精竭虑,以至累成现在这般模样,红消香断,人老珠黄。但他在我心中依旧还是当年那个清纯美丽、天真善良的少年,即使现在他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我也应该与他一同承担,不抛弃!不放弃!恳请二位少侠念在我的薄面上,给他一次机会。”言罢,竟与皇犬忠相拥而泣。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听完这段感人肺腑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又见他们如此恩爱,沙本善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凌金也悄悄掏出了手绢。 沙本善对凌金说:“怎么说亚伯也刚救过我们一次,师父一直教导我做人要知恩图报,就当还亚伯个人情吧。” 凌金点点头。 沙本善指着皇犬忠的鼻子警告道:“姑且饶你这回,今后再敢干什么混账事,千里之外也能让你变太监。” 皇犬忠咕咚一下从宝座上滚下地,磕头如捣蒜:“谢少侠不杀之恩,谢少侠不杀之恩……” 亚伯亦步亦趋地陪沙本善和凌金返回大门外,收好行囊。天已近黄昏,登科寺的大火已经熄灭,四处冒着灰白色的烟。亚伯召唤来几只怪鸟,送他们到湖的南岸,又为二人安排了两匹快马,就此别过。掉转马头时,那尊面目全非的金像晃了一晃,卒然而倒,发出一阵沉闷的轰鸣。(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咕咕咕,咕咕咕……” 沙本善看看凌金:“你肚子饿了?” 凌金:“没有。” “咕咕咕,咕咕咕……” 沙本善看看她肚子:“那咕咕什么?” 她也低头去找声音发出的地方:“是不是这马饿了?” 沙本善一惊:“咦,还带发光的!” 沙本善们把马栓在一旁仔细检查,原来是行囊里的“比邻镜”,一边闪着粉红色的光芒一边发出咕咕的声响。 太上真人迫不及待地出现在牵牛花形状的归心气中,神情有些忧虑。 沙本善也正有好多事情要向他请教,这一天的见闻如此离奇,几次化险为夷,他都不知该从哪儿说起。 太上真人先开口了:“不用说,我都知道。” 沙本善惊叹道:“师父您果真有通晓天下前后三百年事的能力啊!” “不是,‘比邻镜’可以随时传递方圆五里以内的画面和声音,即使在背囊中也能透视一切,所以你们的一举一动我都能看到听到。” 沙本善瞬间冒出一头冷汗,没想到“比邻镜”还有监听和监视的功能,幸好我和凌金这一路上没做什么羞羞的事,不然可要羞死了。他连忙用发问掩饰心虚:“那个皇犬忠到底什么来头啊?差点栽他手里。” “我担心的正是这个,”师父说,“此人笑里藏刀,工于心计,尤其在打点关系上很舍得花钱,朝廷上下收过他好处的十有八九,江湖中有影响力的门派也都与他交往甚密,黑白两道几乎没有人敢动他。如今他身为金云州守护使,可调动千军万马,手下更是高手如云,四大神捕、四先生、黑白双煞,个个身怀绝技、心狠手辣。” 沙本善自豪地说:“师父不必担心,四大神捕和四先生没能奈我何,皇犬忠本人也被我三两下就整得服服帖帖的了。” 太上真人摇摇头:“可他还活着。” 沙本善一愣:“您的意思是……可他手无缚鸡之力,亚伯也替他求情,为什么要杀他?” 太上真人叹道:“你当时应该用探罪之眼看清楚。” 这不是沙本善的错,还泪盏在进门时就被扣下了,不过就算带进去,沙本善也未必会想到用“探罪之眼”去看皇犬忠,因为沙本善一开始就以为他是他们要找的奇人,不曾以恶人度之。 现在沙本善愈发好奇:“究竟他有什么罪?” 太上真人说:“多着呢,几天几夜也讲不完,单从他的人品和官品来看就够奇葩。皇犬忠本姓赵,单名一个忠字,当年美男大赛夺冠后,就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哄得皇帝十分高兴,赐他姓‘皇’,一时宠冠百僚,他自己又在姓名中间加了个‘犬’字,以示忠心。光有皇帝的器重还不够,他还认左丞相药一桶的儿子药半桶当了干爹,可笑的是,这个药半桶比皇犬忠还小三岁。药半桶喜欢玩飞盘,皇犬忠就练出一手接飞盘的绝活,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用嘴接,不管药半桶从哪个角度丢、速度多快,他都能一飞冲天,稳稳叼住。凭借这套本领,他深得左丞相欢心,自然平步青云,很快就被提拔为金云州守护使,成为封疆大吏。上任后,他从来不问政事,成天吃喝玩乐、搜刮钱财,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在登科寺给自己塑了个金身,又在元宝岛大兴土木,修宫殿造雕像,俨然以一方神明自居。那元宝岛孤立湖中,无舟可渡,百姓们根本见不着他人,有什么事只能去登科寺向他的金身祈求。” 沙本善忽然想到个问题:“金云州的州府不是在弧淖城吗?为什么不在那里修宫殿,要跑到耽秀城这小地方来?” 太上真人说:“小,才安全。你是没见过弧淖城的州府衙门和皇犬忠宅邸,全是补丁加补丁的老宅子,那都是用来给朝廷和路人们看的。元宝岛地形独特、风景秀美,既无市井之闹,也无战祸之扰,才是享受人生的好去处。这些年皇犬忠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元宝岛上寻欢作乐,还把敛来的财物尽数藏到这里,使它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元宝岛。” 沙本善一时无法适应亚伯和师父两种说法之间的巨大反差:“可亚伯说他每月只领一两银子的俸禄,从不滥用私刑,爱民如子,那些姑娘也都是他的表妹什么的。” 太上真人说:“他俸禄的确是只领一两,可俸禄之外呢?你可知道,他家中光藏银就有两千多万两,金子和珍宝更是数不胜数,如果只靠俸禄的话,这得存多少年?他的确从不滥用私刑,因为滥用私刑的都是他的手下,这种事哪用他亲自动手?他是爱民如子,把金云州的百姓都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儿子自然是要孝敬老子的,天经地义。那些姑娘的事就更不必说了,凌金都比你看得明白。” 沙本善还不死心:“可皇犬忠不喜欢女人的啊。” 太上真人说:“这你也信?取向有问题的是那个亚伯,他从小一直暗恋皇犬忠,编那些故事只不过为了帮皇犬忠脱罪。皇犬忠为了保命,自然也不会当着你的面否认。” 这个真相不禁让沙本善瞠目结舌,凌金帮沙本善解释道:“亚伯救过我们,小沙没想到怀疑他也情有可原。” 太上真人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你从小就这样,看谁都是好人,也容易轻信别人,以善度恶,不辩黑白。贪者必毒,这皇犬忠也不例外,贪色,所以沾花惹草霸*女,顺从的便沦为他的玩物,不顺从的便百般欺压,毁在他手里的女人不计其数;贪财,所以不择手段拼命敛财,敛了财就要替人办事,栽赃嫁祸、卖官鬻爵,被陷害的人不认罪,他就滥用私刑,正直之士不与之同流合污,他就构陷残害忠良,总之世上能干的坏事他几乎全干了个遍,甚至连金云州这次爆发的*也与他脱不了干系,其中原委错综复杂,三言两语也说不尽。如此算来,折在他手里的人命,怕是比被智虚人杀死的还要多了。” 沙本善气得咬牙切齿,霍地起身:“我现在就回去宰了他!” “不,”太上真人阻止道,“你不能回去。” “为什么?!” “一个巨大的危险正在向你逼近,你现在自身难保。” 自从下山之后沙本善遇到的危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禁豪气满满:“啥危险我没见过?不怕!” “这次不一样,皇犬忠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已经派出一位绝世高手来追杀你,此人是你的克星。” “克星?”上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关于金蟾仙子,师父的克星。 “你还记得在那片竹林看见的女尸么?” “记得。” “那曾是皇犬忠最宠爱的歌姬,因为和意中人私奔,落得这个下场。” “什么人干的?” “雨闻。” 这名字如一个炸雷,从师父口中劈出,穿透沙本善的耳膜,隆隆碾过沙本善的五脏六腑,轰了个翻江倒海。雨闻,昊武枪,好朋友,患难兄弟,杀人不眨眼,与莫宣竹沆瀣一气,确实是沙本善的克星。沙本善不知道是什么让雨闻一夜之间变成这样,又怎么成了皇犬忠的走狗。 太上真人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不用奇怪,雨闻其实是个人格分裂患者,他在气韵江北岸就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人,一到南岸就会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啊?这也可以?”沙本善和凌金都是目瞪口呆。 “唉,说来话长,”太上真人无奈道,“其实这些天你应该也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包括你那天做的梦,其实并不是梦,而是五百年前你们的前世,那一世,你们几个人就是这样的命运。” 沙本善简直如五雷轰顶,根本不敢相信。 “你不用怀疑,也不用相信,更不用纠结,因为那一切早就已经过去,现在的你是现在的沙本善。”太上真人的话中透着玄机,却也瞬间解开了沙本善的心结。 凌金想起雨闻他在竹林的“杰作”,不禁骂道:“那现在这家伙真不是东西,对手无寸铁的孕妇都下得去手!” 沙本善信誓旦旦:“我一定让他血债血偿!” 太上真人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你们还有更重要的事,何况你也未必是他对手。”这倒是关键,沙本善一直都不是雨闻的对手,何况就算现在他对付得了雨闻,也难以在决斗中兼顾凌金的安全,师父的担忧不无道理。 “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沙本善问道。 “天色不早了,洗洗睡吧。”太上真人若无其事地答道。 “啊?”沙本善完全被搞糊涂了,“您刚不是说雨闻来追杀我们了吗?又说我不是他对手,那难道我们不用跑路吗?这还睡得着?” 太上真人说:“你们过江这段时间,没有觉察到这片土地的奇特之处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沙本善猛然想起一大堆不可思议的现象:“有啊有啊!天气变化毫无规律,昼夜温差非常大,有时相隔一个小时都会差很多,还经常看到长得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还有遇到鲁天赐的那个夜晚,本来还是平原的地方凭空出现了十几座山峰,第二天居然又在金云州的腹地遇到那么多的智虚军队,难道泣石谷以南的地方全部沦陷了?可为什么耽秀城里又那么太平?对了,耽秀城不是属于金云州的吗?怎么会在智虚国境内?” “其实,你们那天出了虚空屏障,进入的并非智虚国,只是交战区域,也是一片混沌世界。” 接下来,太上真人费了好大的劲才道出真相: “荒蛋岛是一个拥有着不可思议魔力的地方,气候无常,生态紊乱,与任何一片陆地不同,它是由成千上万个大小不一的独立区间组成的,有的区间是四四方方的,有的区间却是狭长扭曲,有的区间方圆可达数百里,有的区间却可能只有一间茅房大小。每当夜幕降临,这些区间就会悄无声息地自动变换位置,比如你家门前本来是一座山,明早起床可能就变成了一条河;半夜你去河里游泳,游到一半可能就遇到沙漠搁浅了;然后你在沙漠里煎熬了一天,第二天发现自己又置身大草原上了;于是,你躺在大草原上数着星星酣然入睡,一早醒来又莫名其妙面朝大海了……所以,出现在泣石谷的智虚大军其实昨天还在智虚国境内,只不过是被脚下的区间连夜‘搬’到千里之外来的。从古到今,谁也没有弄明白这些区间的分隔线在哪,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以怎样的规律和方式产生移动的,更不知道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所在,总之,一切就这么不由自主地发生,在不知不觉中完成,整个荒蛋岛就如同一个巨大的魔方,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把玩着。 “原来如此,”沙本善似乎理解了这个魔方的游戏规则,也明白了太上真人刚才那句话的含义,“所以,现在快要天黑了,就算我们拼命跑路,也跟没头苍蝇一样,弄不好反而跑进另一个区间,又碰巧被挪到雨闻的面前去自投罗网了。” 太上真人满意地笑笑:“对,最好的办法,是以不变应万变。你们只要呆在玉岚屏里安心睡觉就行了,有它保护,刀剑也是刺不穿的。” 凌金捧着“还泪盏”夸赞道:“这东西真好,防火防寒防蚊虫,睡眠质量都提高了,就算恐猫、龙虫这些怪物来了也不怕。” 这句话倒提醒了沙本善,便问:“对呀,这些怪物都是哪来的?书上也没介绍过,居然还有长着人脸的鸟。” 太上真人说:“那不是鸟,是异变人,他们本来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但他们性情急躁,毕生都在追求速度,做什么事都又快又急,唯恐居于人后,吃饭急匆匆,走路急匆匆,急匆匆成家立业,急匆匆生儿育女,急匆匆出人头地,急匆匆追名逐利,急匆匆生,急匆匆死……久而久之,身上一些器官就渐渐退化消失了,比如走路没有飞翔快,腿脚便被淘汰了;吃得太多会浪费时间,肠胃就缩小了,最终,整个人也就变成了鸟的样子。” “这样也可以?!”这完全超出沙本善的理解范围之外了。 太上真人说:“我刚说过了,荒蛋岛是个充满魔力的地方。” 沙本善还是不太明白:“可为什么变成鸟?鸟又不是世间最快的。” 太上真人说:“异变人的种类和层次各有不同,你们看见的是鸟形异变人中异变程度较低的一种,虽有鸟形,却还保留了一部分人类的特征。许多异变程度高的人则会完全变成动物的模样,马、猪、鸭、绵羊、猎豹……我的意思是,就跟真正的动物一模一样,你根本区分不出来。至于那些恐猫、龙虫等怪物,其实也是异变人的一种,只不过他们异变的原因更复杂,谁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你们将来还会遇到更多更奇怪的物种,要做好心理准备。还有,异变并不一定都变成动物,还可能变成别的形态,比如有一种追求速度到极致的异变人,甚至异变成了一阵风、一道闪电,就算与你擦肩而过,你都不会察觉。” 太上真人刚说完,树林中就很配合地刮起一阵阴风,把凌金吓得轻呼一声:“喔!这也太恐怖了吧!” 太上真人摇摇头:“跟皇犬忠比,这算什么恐怖?” 沙本善讶异道:“您的意思是,皇犬忠长成现在这个模样,也是这个原因?” 太上真人说:“这些当然和他几十年如一日的言行分不开,他穷奢极欲,所以身材臃肿得像头猪;好吃懒做,所以四肢退化失去功能;花天酒地,夜夜酩酊导致声音变调;色迷心窍,纵欲过度因而背驼如弓;嗜财如命,家中积玉堆金天天数钱玩,把手指都摸成了狗头金;趋炎附势,见到比自己大的官就装孙子,把额头都磕成了老寿星;混迹官场左右逢源,到处探听消息的耳朵便渐渐长成了兔子的模样;鱼肉乡里蝇营鼠窥,眼睛也变得和苍蝇老鼠一般大小;欺蒙百姓夸夸其谈,嘴巴自然越吹越大像河马一样。这还只是表面的,他的体内更是变得一塌糊涂,蛇的心、狗的肺、猪的脑……已经完全无可救药。” 凌金举一反三道:“那四先生的怪招也是这么来的?” 太上真人点点头:“当然,这四个家伙平日里当皇犬忠的哈巴狗当惯了,身体的机能也随之产生了变化。厚颜无耻令皮越来越厚,乃至可以当球踢;夸夸其谈令口水越喷越猛,于是可以穿墙透柱;溜须拍马令吹捧的本领炉火纯青,自然就能兴风作浪;阿谀奉承令鼓掌的功力登峰造极,一拍就是晴天霹雳。” 原来如此,沙本善总算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也就是说,在荒蛋岛上,人类的品性和行为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发生相应的异变。” “哈,我走南闯北这几年也见过不少怪物怪人怪事,没曾想还有这一层渊源,”凌金反倒觉得这事挺有趣,不禁自嗨起来,“那要是像我这么温柔、善良、美丽、聪明的好姑娘,将来岂不要异变成个凤凰或者仙女什么的?” “你本来就是仙女嘛,”沙本善不禁为自己的机灵拍案叫绝,一转念又担忧起来,“那我性子这么慢的,是不是会变成乌龟啊?” “一切皆有可能,”太上真人话锋一转,“只是可能,这种关联并非必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因此异变,比如很多急性子的人也没有变成鸟或者风,不少和皇犬忠半斤八两的人也没有变出他这样的嘴脸。是否会异变、异变成什么,皆无定数,总之在荒蛋岛,见到什么都不必奇怪。” 说到奇怪的异变,沙本善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丝寒意,慌忙扯开衣襟,问道:“这个是不是异变的征兆?” “亚伯不是告诉你了,这是‘昧人珠’,”太上真人笑笑,“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沙本善更疑惑了:“为什么您之前不告诉我它是‘昧人珠’,却说什么胸怀大‘痣’?” “上古十八神器的传说你早就听说过吧,其威力你也见识过了,为了将这些宝物据为己有,多少邪恶力量不惜滥杀无辜,多少正道人士不慎走火入魔,神器在谁身上,谁就成为众矢之的,由此而起的腥风血雨夺走了不知多少性命。如果当时我说穿一切,雨闻恐怕早就将你开膛破肚了。” “呃……那它怎么会到我身上的?” “当年净罪山一战,五大魔君掠走上古十八神器中的七件,‘正义联盟’仅护下另外三件,其中,大侠沙仁凭着一人一剑守住了‘昧人珠’。在他和步荐雪消失的那天,他用内力将‘昧人珠’封入你的体内,并伪装成一颗痣的模样,用心良苦。” “我爹这藏宝的方式确实别出心裁,可终究百密一疏,竟忘记把使用法宝的口诀留下来。” “这口诀连我都不知道,你爹更不知道了,他也没有特殊能力,即使知道口诀也使用不了神器。但我当时便看出你天赋异禀,所以你爹才把神器托付给你。” “可小灰唧怎么知道口诀的?” “谁说它知道口诀了?” “它放出的屁就是口诀啊!沙本善一念那行字,‘昧人珠’就发动了。” “那行字你认得?” “唔……不认得,”沙本善不明白师父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不由将目光投向凌金,“是……凌金教我的。” 难道说凌金才是知道神器口诀的人?可她脸上的表情和沙本善一样迷茫,语气也和沙本善一样困惑:“我……我也搞不懂是为什么,只是一看见那个屁在空中的形状就联想到了那几个字。” 太上真人哈哈一笑,道:“荒蛋岛之奇,远在人智之上,看来松鼠和凌金都是我目前还无法解答的谜。” “谜?”凌金比沙本善先问出口,“我哪里是谜啦?” 太上真人上下打量她,道:“由何而来,从何而来,因何而来,都是谜。” 凌金沉默了下去,沙本善知道师父这话一定是让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还有至今不知下落的二娘,便也不去勾她多想。倒是经过这一番交谈,使沙本善对荒蛋岛有了更细致更深刻的认识,也对这片神奇的土地和未来的冒险之旅产生了更多的期待和幻想。 外面的世界的确比清虚观的生活更精彩,但沙本善还是不免想念莫愁峰上的一草一木,想念清虚观的一砖一瓦,想念无忧无虑的时光,以及陪他走过那时光的每个人,尤其是三师兄,于是他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师父,三师兄在吗,我想他了。” 太上真人微微一笑:“恩,他也经常提起你,不过最近一段日子他都不在,我派他出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了。等他回来,让你们聊个够。好了,时候不早了……” 话音未落,牵牛花状的归心气便要裹着太上真人的笑脸缩到比邻镜里去,沙本善忙打断道:“等下,还有件事。” “什么事?” “小灰唧不见了,您知道在哪吗?” “都说了是谜了,怎么知道?”归心气并未因沙本善的提问而停下,瞬间消失在比邻镜黑幽幽的壶嘴里,只在空气中留下一句干脆利落的回答。 根据太上真人的建议,他们就地扎营,但沙本善失眠了。一想到身边吹过的一阵风可能就是一个人变的,鬼才睡得着,恐怕以后洗澡、脱衣服、上厕所、使用脱杀技什么的沙本善都无法泰然处之了。 凌金对此很不以为然:“怕什么,风又不会说话,他们看见了什么也说不出来啊。” 沙本善并没有被说服:“风是风,‘风形人’是异变人,就算不能说人话,他们自己人之间还是可以交流的呀,谁知道他们偷窥完之后会怎么议论咱们呢?”沙本善的脑海里甚至已经浮现出几个“风形人”聚在角落一边窃窃私语一边一脸坏笑冲他们指指点点的猥琐画面。(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天还没亮,凌金便催促沙本善赶紧上路。沙本善知道她失眠了,她却说:“想去兜兜风。” 沙本善有些为难:“这人生地不熟的,又没什么交通工具,怎么兜风啊?” “谁说没有,”凌金一指旁边,“这不是吗?” 沙本善一看,竟然旁边立着一尊擎天猪! “这哪来的?” “你看啊,上面写了。”凌金指着擎天猪身上贴着的一张字条。 上面写着:人道盟敬献少侠坐骑一匹。 沙本善又好笑又好奇,鲁天赐真是客气。 明月皎皎,朔风猎猎,凌金单薄的身子贴着沙本善的后背瑟瑟发抖,沙本善脱下外衣转身给她披上,又将擎天猪的速度调低了一些。 无数道崇山峻岭在脚下纵横交错,千姿百态,有的像伫立的钟,有的像平卧的筇,有的像酣睡的熊,有的像潜行的龙。 沙本善不禁为这天地造化的神奇和美丽感到惊叹,九曲山脉若是从天上望下去,应该也是这般玄妙吧。 凌金似乎有些困了,眯着眼睛问:“去哪?” “兜步平原,”沙本善遥指西南方,道,“你不是说兜兜风吗?平原上最适合兜风了,还有三百多里地就到了。” 根据之前他们从“鬼怒将军”处探得的信息,智虚的主力部队此刻正在兜步平原上与朝廷派出的南征大军对峙,他们这次大举入侵的目标是上古十八神器之一的“陌路尺”。 二十多年前,智虚国五大魔君和“正义联盟”大战于净罪山,上古十八神器重现人间,“正义联盟”守住其中三件,魔君们夺走了五件,还有两件神器在混战中不知所踪,这“陌路尺”就是其中之一。 此物形似铜尺,在普通人的手里也就是个度量工具,可一旦被身怀绝技的人拿到,便有破土裂石、缩地成寸之力,甚至可以移山倒海,天涯咫尺,朝游北海暮苍梧。 这些年来,五大魔君和“正义联盟”一直都在寻找“陌路尺”的下落,奈何上古十八神器都是造型普通之物,只有在拥有“天赋异能”之人的手中,它们才会显现出与众不同的面貌,就算到手了,也要知道咒语才能发挥神器的威力,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直到一个月前,能谅城“知足染坊”的伙计阮大志从自家茅屋后院挖出一柄锈迹斑斑的铜尺,看上去年代颇为久远。阮大志的邻居洪兖并看见后,觉得这是一件珍贵文物,必须上交朝廷,当即报告了官府。 能谅城全体衙役迅速出动,将阮大志的茅屋围了个水泄不通。其实多次获得能谅城学习标兵和“良善楷模”荣誉称号的阮大志觉悟很高,早就和妻子商量过了,一致认为要上交国库,还特地购置了雕花托盘和蚕丝绸缎,将铜尺小心摆好,伏地叩首,拱手相送。 衙役们十分感动,然后奖励了他五十文铜钱。 阮大志用这五十文铜钱还掉一部分买雕花托盘和蚕丝绸缎时借的钱,还欠了一屁股债,感到无比光荣和幸福。 能谅城主陶禹泯第一眼看到这柄破旧铜尺时,有点想退货的冲动,幸好手下一位师爷提醒道:“传闻二十年前,天下上古十八神器有两件遗落在金云州,小人虽未曾见过这些宝物的模样,却听说其中有一件就叫‘陌路尺’,莫非……” 陶禹泯是个聪明人,宁可错看,不可错过,反正成本也不高,于是带着这柄铜尺去见了一位远近闻名的拥有天赋异能的大师,大师研究一番后,告诉陶禹泯此物就是传说中的“陌路尺”。 但纸包不住火,“陌路尺”在能谅城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到了智虚国。此时五大魔君中的四位都已经各自拥有了一件神器,唯独禁土魔君还两手空空,自然不甘心,当即命麾下干将“鬼怒将军”率数千人马来夺“陌路尺”。 与此同时,兵部尚书蒋千方也已收获密报,得知智虚军队的行军计划和路线图,急命“破虚将军”贾微伍率南征大军二十万,兵发金云州,拒敌于兜步平原。 智虚人原本想搞突然袭击,窃取宝物,一击而回,所以并没有出动太多人,没想到走漏风声,遭遇了南征大军。本来以傀魈的战斗力,二十万官兵还不一定挡得住他们,但各路武林正道人士得到消息后也纷纷驰援,其中不乏能人异士,双方的力量便又趋于平衡,一时僵持不下。 “要不是‘鬼怒将军’在部署计划时对众将提起,我也无从得知这来龙去脉,如今既已了然于胸,自然要去兜步平原助朝廷一臂之力。”沙本善一边驾驶着擎天猪,一边把从“探罪之眼”中看到的情况和自己的计划都告诉了凌金。 凌金好奇道:“你不是说他们在兜步平原对峙么?那这‘鬼怒将军’怎么会跑到那个数百里外的小村子去的?” 沙本善清清嗓子,继续向凌金讲述这“鬼怒将军”的最后一宗罪: 数日前,被堵在兜步平原的“鬼怒将军”见计划败露,心生一计,命令副将率主力在兜步平原上拖住南征大军,自己挑了两百名精锐组成奇袭队,从小路绕到能谅城后方,伺机入城夺取“陌路尺”。奇袭队穿上从军迷商铺买来的混沌国官兵服饰,戴上从整形医馆买来的仿真人皮面具,大摇大摆地穿越了重重关卡。 当奇袭队路过能谅城二十七号村时,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欢迎。村民们纷纷献上甜美的瓜果和香醇的佳酿,杀猪宰羊,载歌载舞。“鬼怒将军”担心夜长梦多,便皮笑肉不笑地谢过众人,命令奇袭队绕过人群继续赶路。可村民们实在太热情,翻出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件摆在奇袭队面前,把整条路堵得水泄不通。成群的姑娘围着披着仿真人皮面具的傀魈们眉目传情,顽皮的孩子们抱着傀魈们的大腿不让走,贤惠的主妇们捧着热腾腾的美味佳肴往傀魈们的嘴上怼。傀魈们没见过这架势,也没有七情六欲,只是木然地望着这一切,毫无反应。 村民们觉得很不可思议,根据以往数百年的经验,官兵们每次进村都是张嘴就吃、伸手就拿,不给的就直接开抢,哪有对送上门的美食、美女和财宝还无动于衷的?难道是嫌这些东西太差了?深受慈悲善良理念熏陶的村民们觉得这是自己未尽地主之谊,待客不周,感到面子上很过不去,于是纷纷撒起娇来。 “我说官爷,我这套家具虽然不是用什么名木打造的,却是祖上传下来的,好用着呢!” “我家没有什么积蓄,这几两碎银子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去年老婆生病我都没舍得用,今天特地拿出来孝敬您,您可一定要收下啊!” “您看俺这闺女,多水灵,多俊秀,俗话说的好,美不分贵贱嘛,您要觉得中看,就赏个脸带去呗!” “官爷您这也不要,那也不拿,想必是见惯了大世面,瞧不上我们乡下人这些土玩意喽!” “哎哟喂!可不能这样啊!咱们这儿穷是穷了点,可还从没让官爷们空手而回过呢!您若是嫌弃不要,叫我们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哇?!” “就是!士可杀不可辱!官爷您今天要是不把大伙孝敬您的东西都带走,我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众人七嘴八舌,噪声震天,把“鬼怒将军”的脑袋都吵吵大了。他这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眼看这样下去必定穿帮,心头一股无名火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声令下,傀魈们便大开杀戒了。 “真是一群既可悲又可憎的笨蛋,”凌金恨恨道,“剩余的傀魈部队还在兜步平原上吧?赶紧点,我们去把他们统统收拾掉,替这些可怜虫报仇。” “好嘞!抱紧咯!”沙本善说着将速度档往上推了一格,擎天猪立刻向前猛冲出去。沙本善抓着猪耳朵,感受着劈头盖脸的劲风,脑海里已经浮现出兜步平原的战斗画面了。 “小心!”凌金的惊呼声打断了沙本善的遐想。 回过神时,只见前方不足百米处,千万道奇异的光芒从群山之间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竖起一堵耀眼的光墙,生生斩断了擎天猪的飞行路线。 此时天已蒙蒙亮,这光墙宽达数里,高近百丈,上端彩云巍巍,周边红雾艳艳,无数只身形像仙鹤、叫声比风铃还清脆的紫色大鸟穿梭飞翔在这彩云红雾之间,俨然一派仙境模样。 沙本善第一时间想起了虚空屏障,那也是一道墙,与眼前这墙相比显然逊色不少,但那威力他记忆犹新。以擎天猪这速度,要是被反弹一下,不猪毁人亡才怪。想到这儿,沙本善连忙猛揪猪耳朵,来了个九十度急转。 擎天猪一扭头,矫健的身姿沿着光墙的边缘滑过,沙本善们也看见了光墙另一侧的景象。 这是一座东西走向、直径数里的椭圆形山谷,南北两道弧形山梁上丛林密布,绿树成荫,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铺下数十丈青翠“地毯”。再往下,坡势渐缓,折起层层叠叠,似梯田一般。 每一层都覆盖着大片大片沙本善从未见过的奇花,有些只有一种颜色,有些则像调色板一样,模样更是千姿百态,无奇不有: 有些像熊熊燃烧的火把;有些像皎皎高悬的残月;有的花茎又长又直,锯齿状的花瓣一溜排开,看上去好似一把钉耙;有的花朵长得像小孩的脸蛋,有鼻子有眼,还会随着山风的拂动显露出各种表情;还有的花瓣四散垂下,上面布满银白色斑点,仿佛一道道倾泻的瀑布…… 这一层层令人眼花缭乱的花田顺坡逐级而下,深不见底,大约十三四层以下的花沙本善就看不太清楚了,但沙本善发现这些奇花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一朵都在向空中释放出泛着微光的颗粒。这些鱼籽大小的发光体五彩缤纷,首尾相连,像一条条丝带似的飘往高处,汇成了罩在山谷上的那一圈光墙。 “好美呀!”凌金忍不住惊叹,一边推着沙本善的胳膊催促道,“快下去看看!” 沙本善提醒道:“你忘了虚空屏障了?” “胆小鬼!这还不简单!”凌金说着伸手从背囊中取出一只馒头,撕下一半,照着光墙就丢了过去。 “哎……”沙本善话音未落,馒头已经像穿过气泡一样钻进了光墙,划着弧线朝山谷深处落下去。 凌金拍拍沙本善:“瞧,馒头没事,你也不比馒头嫩多少,就别缩头缩脑了,快进去!” 沙本善这才调转猪头,向山谷斜飞下去。 进入光墙的瞬间,沙本善条件反射地咬紧牙关闭上眼睛,却感到全身一暖,神清气爽。 睁眼一看,沙本善、凌金和擎天猪都被一层薄如纱衣的绿光笼了起来,脸上手上仿佛正在与蚕丝亲密接触,连肤色都明显润泽了不少。 舒畅的感觉令凌金心情大好,引来了上百只九翅魔蝶,在他们上下左右翩翩起舞。这些美丽的精灵也不知是本来就藏身在这山谷之中,还是一路尾随沙本善们而来,每次都像风形人一样来去无踪。 受它们的感染,沙本善也玩兴大发,一扯擎天猪的耳朵,它便沿着山谷的椭圆形曲线开始绕圈飞驰。 被它撩起的劲风掠过层层花田,顿时掀开道道细浪,仿佛翱翔在一片五彩斑斓的海洋之上。 刚绕了半圈,就听见谷底传来一声:“哎哟!” “咦?下面有人?”不等凌金指挥,沙本善已经把猪脑袋扭向了声音传来的方位。 这山谷没有沙本善想象的那么深,大约飞过二十多层花田,世外桃源般的谷底就呈现在眼前了。南北两座山在此汇拢,铺开数十丈宽、好几里长的沃土,花的海洋并未就此止步,除了一条横贯东西的笔直的小溪和一小块方方正正的空地,谷底已被万紫千红所占领。 那一小块方方正正的空地百尺见方,无花无草,平整得像一整面镜子,淡蓝色的地面上泛着千万点银白色的光,仿佛夜空中的银河。 这景象令沙本善想起了耽秀城元宝岛的码头,也是这般干净、平滑,只是与这儿相比,少了无限生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空地的西北角有一间小小的竹屋,组成竹屋的每一根竹子都像是刚劈下来的雨后新竹,青翠欲滴。沙本善刚把擎天猪停在竹屋正门前不远处,竹屋后就闪出一个小姑娘,十一二岁模样,身穿七色奇花串成的衣裳,腰系五彩草裙,赤着双脚,耳后梳着两根小辫子,手上握着半只馒头,柳眉杏眼,冰肌玉骨,体轻似燕,声脆如莺,冲沙本善们一笑:“嘿!是你们丢的馒头吗?!” 沙本善忙赔笑道:“呵呵,不小心掉的。” 凌金也帮着圆谎:“是呀是呀,沙本善们刚从上面飞过,正吃着呢,被这美景惊到了,就……” “飞?”小姑娘歪了歪脑袋,看了一眼擎天猪,“哟,升级了,样子还是那么难看。” 沙本善一愣:“你认识鲁前辈?” “前辈?”小姑娘噗嗤一笑,“哈!他要算前辈,那我岂不成泰斗了?” 沙本善对她这种轻佻的态度有些不满,驳斥道:“你知道什么?鲁前辈建立了人道盟,惩恶扬善,锄强扶弱,又发明了那么多造福天下的神奇物件,无论在江湖上还是在科技领域都算是名副其实的前辈了。” 凌金也帮腔道:“这小姑娘住这深山老林里,足不出户,孤陋寡闻,说了她也不明白。” 小姑娘调皮地瞟了旁边一眼,身子忽的一闪,便从十几米开外瞬间来到沙本善的面前,沿途纷纷落下的美丽花瓣画出了她的移动轨迹。 一张精致俊俏的脸蛋近在咫尺,虽然很美,却惊得沙本善急向后仰去。 她一把抓住沙本善的衣领,用纤细的手指点着沙本善的胸口,笑嘻嘻道:“‘昧人珠’的持有者自己却如此蒙昧,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哦。” 沙本善身子一震:“你……怎么知道……” 小姑娘松开手,轻轻一转身,又带起一阵花雨,人已坐在了竹屋顶上,声音远远传来:“你刚不是还说沙本善什么也不知道么?‘知之为不知、不知为知之’,见多识广未必知真面目,孤陋寡闻也未必一无所知,要看透世间事,又何须足出户呢?” 这深奥的话和她说话的方式,都让沙本善想起了师父。沙本善急欲一探究竟:“你到底是什么人?” “沙本善?”小姑娘娇躯一挺,连翻数个筋斗,稳稳地立在一片花丛之上,双掌平摊,源源不绝的花瓣便从两只掌心涌了出来,随风起舞,在空中勾勒出四行字: 佛魔一花间,得失半龙前。 知人难知面,医痴不医癫。 “花?医?”凌金喃喃自语,忽的豁然开朗,“难道你是花海医仙?!” 十七年前,弧淖城。 苍天与大地的冷战终于结束——肆虐了一个多月的干旱说走就走了,就像来的时候一样随便而诡异。 艳阳高照的午后,忽然下起倾盆大雨,密集的水柱架起亿万道沟通的桥梁,冰释了天地之间的矛盾,令彼此的面色都不约而同润泽起来:天,不再傲娇泼辣;地,也不再阴沉冷漠。 这场甘露虽然拯救了无数垂死的生灵,却还是招来猝不及防的人们的一致痛骂。不是他们不懂得感恩,而是这雨实在令人无福消受。与以往的降水不同,这些雨滴冒着寒气,比严冬的霜雪还要冰冷刺骨,被它们亲吻到的皮肤瞬间就失去了知觉。奇怪的是,如此低温的雨滴也不结成冰,仍像寻常的雨点一样哗哗地下。也许是老天觉得这片土地燥热太久,下点猛药降降温罢。这效果立竿见影,地面上蒸腾了一个多月的热气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天抱怨的知了们也集体噤声,大街小巷空无一人,家家户户的门窗上铺满了霜,整座弧淖城仿佛一下进入了严冬。 醉烟坊像往常一样生意红火,炎炎烈日并不能阻挡客人们追逐性福的脚步,同样,瓢泼大雨也做不到,只不过让醉烟坊精心为客人们准备的冰镇瓜果暂时派不上用场而已。 躲雨的人堵塞了醉烟坊的大门,老鸨笑容可掬地询问了他们每个人的消费意向,并将有财力且有兴趣进屋躲雨的人请了进去。然后,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就挥舞着木棍出来清理场地了,顿时鸡飞狗跳。 这般热闹,谁也没有注意到对街拐角处传来的啼哭声。那哭声断断续续,十分微弱,却传到了一位老女人的耳中。她其实并不老,二十年前被卖到醉烟坊时只有十七岁,那时的她是弧淖城中公认的第一美人,多少公子阔少一掷千金只为能听她唱上一曲,多少江湖豪侠生死相搏只为能与她对饮一盏,至于更进一步的非分之想,她是不答应的——她向来只卖艺。 可是在醉烟坊,有些事情并不取决于她答不答应,而取决于客人尊不尊贵。金云州守护使皇犬忠的胞弟皇小犬兼金云州兵马大元帅、弧淖城城主于一身,无疑是一位足够尊贵的客人,他用一万两白银加上一个眼神,就说服了醉烟坊的老鸨——其实一个眼神就可以说服,但皇小犬不差钱。 老鸨用一小包几文钱买来的粉末就完成了使命。从那以后,皇小犬便隔三差五来醉烟坊寻欢,但他很快便发现,这个刚被他弄到手的姑娘正以一种惊人的速度衰老。短短一个月,她像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皱纹密布,眼睛黯淡无光,牙齿发黄松动,胸部萎缩下垂……女神转眼变成大婶,令皇小犬欲望尽失,差点落得和薛青云大侠一个下场,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看走了眼,进而怀疑自己会不会被传染这种衰老症,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自那以后,包括皇小犬在内的所有客人都不再碰这个姑娘,她似乎也不再衰老下去,却也没有恢复原来的容颜。十多年来,她一直保持着五六十岁的模样,平日里深居简出,上街时也戴着面纱。人们渐渐忘记了她原来的姓名,便叫她“二娘”。按常理,醉烟坊不会留着这种没有使用价值的姑娘,但二娘是个很随和的人,对谁都彬彬有礼,说话也轻声轻气,加上老鸨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尚怀有一丝内疚,也不好意思直接赶走她。更重要的是,二娘“色衰艺犹在”,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诸般技艺不但没有像容颜一样受损,反而比之前更精湛了。蒙上脸,扯起帘子,吹拉弹唱一番,也是极好的享受,引得不少文人墨客前来捧场。可惜这人数是不断递减的,因为其中大多为附庸风雅之徒,一开始慕名而来凑个热闹图个新鲜,但一见二娘的容貌,便意识到自己和她不可能像言情小说里那样发展出一段风流韵事,顿时恪守起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来。 久而久之,听曲赏艺的也寥寥无几了,二娘就像空气一样在这片繁华之地生活了二十年,直到断续的啼哭声打破这平静的孤单。二娘循着声音,在对街拐角的垃圾桶里找到了这名被放在破竹篮里的女婴。女婴一见二娘,立即停止了哭泣。二娘一见女婴,则是大吃一惊,周围正下着冰冷刺骨的怪雨,自己撑的伞也已经结上了一层霜,而这女婴虽然衣不蔽体,面有菜色,看起来病怏怏的,身上却毫发无伤。更不可思议的是,当寒冷的雨滴打在这女婴的皮肤上时,竟直接变成了一缕缕蒸汽,飘散在空中。二娘伸手去抱她,忽然感到一股强大的电流从指尖传来,险些站立不稳。这时,二娘才发现,女婴的胸腔内似乎有一团深灰色的气体在旋转,无数道白色、橙色、紫色的电光从这团气体中迸射而出,顺着经络游向全身。 二娘感到有些害怕,却不忍心丢下女婴不管,便提起那只破竹篮,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醉烟坊。她头也不回地冲上楼,一进自己的屋子就顺手关上了门,然后把竹篮撂在桌子上,自己远远地坐在床边大口喘气,惊魂未定。缓过劲来之后,她小心翼翼地靠近那竹篮,探头一看,只见女婴正冲她甜甜地微笑,丝毫没有会伤人的样子,只是胸中的气体和电光依然在躁动。二娘忽然想到,这女婴被人遗弃在此不知有多久,肚子一定饿坏了。她一时也弄不到奶水,只得下楼找来一大碗米浆,喂给女婴。那女婴也不挑食,咕嘟咕嘟喝得一干二净。 说来也怪,刚喝完这碗米浆,女婴体内的气体和电光就全部消失了,皮肤也渐渐恢复了光泽,连窗外的大雨也骤然停止了,天空又晴朗起来。二娘隐隐感到,这个女婴就是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自己今后的命运将与她紧紧连在一起。不用介绍,这名女婴就是凌金。 从此,二娘就与这凌金相依为命,负担也更加沉重,但二娘宁可自己吃不饱穿不暖,也从不让凌金饿着冻着。为了养活两张嘴,二娘揽下了醉烟坊里全部重活脏活,给姑娘们洗衣烧饭,替客人们端茶倒水,还要收拾屋里屋外的垃圾,稍不小心就会受到老鸨和客人们的冷眼怒骂。不过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少气,只要回屋看见凌金可爱的笑脸,二娘就觉得一身轻松,疲惫全无。凌金长大一些后,二娘又当起了她的老师,教她识字,授她技艺,把自己的所有本领都传给了她。 寒来暑往,星移斗转,转眼间,当年的小不点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二娘也感到了自己正在衰老。以前她只是容颜苍老,身体还是充满活力的,但现在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却几乎完成了寻常人六十年才能做完的活,多年的辛劳早已像蚂蝗一样吸光了她的元气。她已经不能像从前一样一天洗上百件衣服了,也不能一口气把一捆柴火从门口扛到伙房了,更不能把已经和自己刚来醉烟坊时一样大小的凌金高高举过头顶了,更致命的是,她发现自己得了一种怪病。 发现这怪病时,二娘正在拖地。这间屋子是醉烟坊最大的包厢,刚刚狂欢通宵的几位贵客宿醉未醒,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二娘拖得很小心,像一位画家,在堆满瓜果皮、瓷器碎片和呕吐物的画纸上创作。但正如刚才所说,她已经老了,手脚并不完全听任使唤,脏兮兮的拖把从一位贵客的脸上划过,直接将其熏醒。 此人是弧淖城首富的干儿子,绰号“首富干”——其实他也想过其他更有诗意的绰号,但只有这个绰号才能让人一眼就明白自己的身份。“首富干”睁开朦胧的睡眼,一抹脸,一闻,这酸爽……顿时醒了一半,摇摇晃晃地寻找敢于在太岁头上动拖把的人。 二娘早慌了神,忙不迭地取来干净毛巾给“首富干”擦脸。“首富干”一把甩开毛巾,二话没说,挥起拳头,照着二娘劈头盖脸打去。 “哎哟!对不起!” “哎哟!我X!” 第一声是二娘说的,第二声是“首富干”发出的。被打乱头发的二娘只顾护着脑袋连连道歉,忽然发现攻击已经稍纵即逝,抬头看去,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首富干”瘫坐在地上,眼睛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手其实已经不能再叫作“手”:皮肤上长出一层灰褐色的硬斑,汗毛一根根变粗变长,血管里的血液似乎凝固了起来,手指也全部失去了运动能力,僵在那儿,变得又干又硬又黑,而且这些变化正迅速顺着手臂向全身蔓延…… 二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首富干”心里十分清楚:他正在一截一截地变成木头! 另外几位醉鬼也在“首富干”的惊叫声中陆续醒来,有的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有的试图上去帮忙,但根本不知道如何帮。 “砍掉我的手!快砍掉我的手!”自己的手已经不听使唤的“首富干”歇斯底里地向朋友发出狂吼。 可是,等他的朋友们魂飞魄散地拿来斧头时,“首富干”已经变成了一棵苍劲的老松树。 由于事发时,只有二娘和“首富干”是清醒的,周围没有目击者,“首富干”也没有来得及说出经过,所以当惊慌失措的二娘趁着混乱逃离现场后,“首富干”的朋友们就把帐算在了醉烟坊的头上,理直气壮地声称醉烟坊提供的酒水瓜果有毒。 二娘当时也不确定是怎么回事,只知道那人打了自己的脑袋之后就变成了那样,后来她抓来一只老鼠,用老鼠触碰了自己的头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害怕人们知道这件事后会把她当成妖怪,更害怕自己的这个怪病会伤害身边的人,尤其是凌金。在痛苦的挣扎中,二娘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在这世上有一位名叫花海医仙的高人,能治愈各种怪病,不过谁也没见过花海医仙,也没人知道此人住在什么地方。 思量再三,二娘做出了决定,她给凌金留下了全部的积蓄和一封信,说明了自己离开的原因和目的,嘱咐了许多事情,就像永远不会再见面一样。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二娘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醉烟坊,离开了她深爱的小凌金,独自踏上了寻找花海医仙的漫漫长路。次日清晨,弧淖城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下起了寒冷刺骨的冰雨。许多人还记得,上一次见此异象,是在十多年前。 雨停之后,凌金也离开了醉烟坊,浪迹天涯,四处寻找二娘的下落。(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这是凌金第一次如此详细地回忆自己的过往,勾起了心底许多一碰即裂的伤疤,以至于她数度哽咽难以继续。同样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沙本善的命运无疑要比她的好太多,望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沙本善暗下决心,今后就算拼尽自己全部的力量,也绝不让她再受到半点伤害。 那小姑娘像根木桩一样立在花丛上,笑吟吟地听完了整个故事,却开心道:“喔哦!好棒的能力,一碰头发就变成树吗?那用来绿化环境多好啊!” 沙本善感到很不可理喻:“喂!我说你这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的?人都是有感情的啊!” “我有感情呀,没看我一直在笑么?开心愉快不也是感情吗?”小姑娘说着故意将脸上的笑容挤得更夸张,神秘地反问道,“再说,谁告诉你我是人了呢?” 也对,她刚才露的那一手瞬间移动加上双掌开花,就算不是什么奇人怪咖,也至少是个江湖高手,既然她被称作花海医仙,说不好真是个什么神仙人物呢。 凌金也不介意花海医仙的态度,因为她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请问医仙前辈,您一直住在这里吗?有没有见过一个长得五六十岁模样的头发长长的女人呢?” 小姑娘咬着指头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尴尬地笑了笑,道:“这第一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我是一直住在这山谷里没错,可这山谷并不是一直在这里的,要知道这里是荒蛋岛,每天半夜都可能被动搬家,这住址根本由不得沙本善决定。至于第二个问题,我本人是没有见过,但是我才来这花仙谷没几天,之前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啊?你不是花海医仙吗?”沙本善大感意外。 “沙本善是啊,可没人规定花海医仙只有一个呀。”花海医仙的回答让沙本善和凌金都陷入错乱。 “是这样的,”花海医仙解释道,“我们花海医仙是一师一徒,代代相传的,师父走了,徒弟自动补缺。我的师父前几天刚刚仙逝,所以我只当了几天的花海医仙。” 原来如此,可沙本善还是不明白:“那也不对啊,既然前任是你师父,他总要带着你教你吧,你之前应该也在这里啊,怎么会不知道情况呢?” 花海医仙笑着摇摇头:“不,花海医仙不需要教,师徒只是称呼,彼此之间毫无关系,师父离开之前,徒弟是不会来到这花仙谷的,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也不知道。” 凌金问:“那你怎么知道师父去世了呢?你又怎么来这里接班的呢?” “其实沙本善也不知道,十几天前的那个傍晚,我还在冥顽州妄语城的家门前和小伙伴们玩踢毽子。忽然间,一阵大风就把我卷到这花仙谷里来了,然后我打了个冷战,脑海里瞬间涌现出无数个画面,讲的都是关于天下各种奇人异事、怪物珍宝的知识,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花海医仙的身份,并且拥有了一些奇怪的能力。”花海医仙说着,又摊开手掌喷出无数美丽的花瓣以配合自己的说法。 凌金嘴巴张得老大:“不是吧!妄语城可是在南部大陆的最西端,离这儿少说也有几万里路,中间还隔着那么大一片幽冥海,怎么可能说来就来了?” 花海医仙耸耸肩,无奈地笑笑:“天地造化,神秘莫测,岂是你我能知?” 说到神秘,沙本善不由对这名号产生了好奇:“花海医仙?花海好理解,可为什么要叫医仙呢?难道你还懂医术吗?” 花海医仙莞尔一笑,张开双臂,整个人凌空飞起,在天上悠悠地转起圈来。霎时间,花仙谷中的千万朵奇花纷纷起舞,此起彼伏,摇曳多姿,仿佛一张被抖起的巨大彩色地毯。每一块花田里都扬起几十片花朵,排列成一条条彩带向花海医仙飘过去。 不一会儿,花海医仙又缓缓降落下来,双臂一振,那些由花朵组成的彩带便嗖嗖地向沙本善和凌金飞来,又在离他们几尺远的地方停住,稳稳地悬在空中。 花海医仙顺着美丽的彩带款款而行,一边走一边用手抚摸这些花儿,揭开了谜底:“懂医术的不是我,而是它们。这些可不是寻常花,每一种都能治无药可解的人间怪病。” 沙本善和凌金异口同声道:“什么怪病?” “这还用问我?”花海医仙反问道,“你们来自花仙谷外面的世界,难道不比我清楚吗?” 这可把沙本善问住了,其实他闯荡江湖也没几天,真的不是很了解,但经她这么一提醒,沙本善不禁自言自语地回忆起来:“下山之前,我一直住在万佛岛上,周围人有什么病痛都找学识渊博的二师兄医治,一般都是二师兄开方子,三师兄煎药,药到病除,似乎从没有见过什么无药可解的怪病。下山之后,我一直和凌金在一起,这一路上见过的怪人、怪物、怪事都不少,却从没碰到生怪病的呀。” 花海医仙笑着点点头:“没错,都有哪些怪人怪事,再仔细想想。” 沙本善顺藤摸瓜地盘点起来:“呃,在岛上的时候,每天都有很多人跑上山来找师父打听过去和未来的事,师父不说他们就干耗着,有人还因此发了疯;有个叫薛青云的前辈,一听到‘无能’这个词就会抓狂,可能心理上有点问题;还有我的大师兄,天天揍我,后来被雷劈了,人不人鬼不鬼,生理上应该也算是病得不轻;我因为有神功护体,所以挨揍不还手,结果被评为道德模范,我觉得这些评我的人脑子都有问题;然后好多人来学习我的事迹,上山后却找到温泉山庄去了,这些人的方向感肯定是出问题了;还有那些姑娘,明明说喜欢的是勤劳勇敢、身强体壮、懂学问、会烧菜这些类型的男孩子,结果最后都被大师兄迷得神魂颠倒,可见她们的审美观相当有问题……” “哟,看不出你的阅历还挺丰富的嘛,”凌金一脸坏笑地打断沙本善,“被大师兄横刀夺爱的感觉是不是很不爽呀?” 沙本善马上明白了言多必失的道理,连忙补救道:“哪有?我只是替几位师兄鸣不平而已,我其实是憨厚呆萌型的,不勤劳也不强壮,没文化也不会烧菜,本来就不是她们喜欢的类型啦。” 凌金嘴一撇:“得了吧,看你就是大智若愚型的,肯定还有好多不可告人的小秘密没说出来呢!” 沙本善一脸的冤屈:“老天作证!对别人不可告,对你沙本善可从来都是老实交代的,不信你可以用这探罪之眼刺探沙本善嘛!”说着沙本善把还泪盏递了过去。 凌金哼了一声,道:“这探罪之眼只能看到罪恶,又不能看到秘密。” 花海医仙也第一次露出意外的神色:“咦?你们还有这么稀罕的宝物?” 沙本善得意地摇晃着还泪盏:“居然大师送的。” 花海医仙淡淡道:“哦?你既然有这探罪之眼,为什么还看不出那些人间怪病呢?”沙本善原以为报出居然大师这么响亮的名号,肯定能让花海医仙对他们更加刮目相看,熟料她毫无反应,看来正如她刚才所说,她已对天下的奇人异事了如指掌,居然大师这个级别的估计都算不上大人物了。 凌金的悟性比沙本善高,马上就听懂了花海医仙的意思,抢答道:“原来是这样!你说的人间怪病是不是指人们的贪婪、愚昧、自私、暴戾、虚伪之类的品性?这些怪病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制造出罪恶,所以探罪之眼看到的各种罪,其实都是人间各种怪病的产物,对不对?”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沙本善瞬间明白了,四大神捕不问青红皂白的粗暴野蛮、耽秀城里万人膜拜的愚昧疯狂、元宝岛上皇犬忠的好色专横、四先生的阿谀奉承、人贩子们的残忍贪婪,还有能谅城第二十七号村那些村民们的是非不分、懦弱荒唐……不都是无可救药的怪病吗? 花海医仙对凌金的回答很满意,却夸奖起沙本善来:“你可真是好福气,有个这么聪明的女朋友。” 沙本善不好意思地看看凌金,她却冲沙本善一昂下巴,骄傲道:“听听,听听,这就叫旁观者清。” 沙本善忙表明立场:“对你而言,我也是旁观者啊,我一直都觉得你是智慧和美貌都登峰造极的好姑娘呢!” “噗!这还差不多,”凌金开心地用剑鞘拍拍沙本善的脑袋,又向花海医仙问道,“这些花真的能治这些人间怪病吗?” “那是当然,”花海医仙揽过一片巴掌大小、枕头模样的黄色花瓣,递给沙本善看,介绍道,“这是警枕花,专治好吃懒做的怪病,取花瓣晒干,用泔水冲服,每次一碗,每日三次,七日见效。” 沙本善接过花瓣,托在掌心,仔细端详,原来它是薄薄的一片,蜷成枕头的形状,内壁上沾着许多橘红色的细小粉末,还有十几只褐色蚂蚁忙碌地爬来爬去。 花海医仙又隔空取来另一片白色的球形花朵:“还有这初心葵,是淫邪之人的救星。病人只要把这朵花戴在头上,每当头脑里产生龌龊的邪念时,就会有一大桶冰水从天而降,令其欲望尽失,性趣全无。” 这么神奇!竟然还能凭空变出一桶冰水来?沙本善好奇地想用手指拨开那拢在一起的花瓣瞧个究竟,它们却像害羞似的蜷得更紧了。再用力去试,花朵顶部的小孔里就嗤嗤地喷出冰水来,射得沙本善连连躲闪。花海医仙只当没看见,继续介绍其它奇花。 “那朵启智莲的花瓣十分艳丽,不过仅供观赏,没有多大用处,但如果把它的花茎捣碎,榨成浆汁,滴入眼内,便可令人眼界大开,智力暴涨,从而治愈愚昧之疾。” “再看那长得跟人的手掌似的醍醐兰,花瓣厚实,坚硬无比,对傲慢之病有奇效。病人只要坚持每天用醍醐兰的花瓣洗脸,就能从任何物体上看见自己的真实形象,从而更好地认清自我,降低自负感。而且,当病人出现用鼻孔说话、用眼白瞧人、用下巴打招呼等症状的时候,天空中还会飘来一只蒲扇大小的醍醐神掌,连续煽病人十个耳光,管保他瞬间恢复正常。” “还有这个像月饼一样的五仁海棠,体貌端庄,清香扑鼻,堪称花中贵族,能治暴饮暴食的毛病。只要含一片五仁海棠在口中,当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食欲,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这五仁海棠就会瞬间变成一只五仁月饼,蹿进病人的肚子里,令其恶心至极,苦不欲生,至少三天三夜什么也不想吃……” 沙本善和凌金直听得晕头转向,看得眼花缭乱,没想到一朵小小的花竟有如此大的功效,不禁对这片花海的神奇诡异佩服得五体投地。 沙本善心里已经暗暗盘算着等下走的时候一定要跟花海医仙要上几捆奇花,每一款都来一点,这样将来遇到各种奇葩都不用担心了。 凌金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这些花这么厉害,那是不是也能把二娘的病治好呢?” “谁说那是病?”花海医仙停在一株和自己一样高的奇花旁边,轻抚花茎,悠然问道,“要不是有那种能力,二娘还不知道会被那‘首富干’揍成什么样呢。何况,一株能令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丽的大树,和一个欺男霸女横行乡里的纨绔子弟,哪个更有存在价值呢?依我看,二娘的能力与这些奇花并无二致,都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好东西。” 在花海医仙的抚摸下,那翠绿的花茎更加挺拔,原本拢成心形的花骨朵顿时绽放,舒展出一根根细长的圆柱形花瓣,晶莹剔透,随风而舞,就像一双朝天张开的少女的手。 “好美!”凌金忍不住惊叹道。听花海医仙说二娘得的不是怪病,她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几只九翅魔蝶应声而现。 “呵!”花海医仙眼睛一亮,“我这花海之中别的动物不常见,蜂蝶的品种倒是应有尽有,可我还从没见过真正的九翅魔蝶呢。” 不等凌金开口,沙本善就很自豪地爆料道:“嘿嘿,大开眼界了吧,只要凌金心情很好,九翅魔蝶就会咻地一下出现,我们也不知道它们从哪里冒出来的。” 似乎为了证明沙本善的话,这些九翅魔蝶舞得更加欢快了。只见花海医仙将右臂平平伸出,双目注视着这群九翅魔蝶,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动,似乎在运劲发功。好一会儿,才有一只离花海医仙最近的九翅魔蝶离开大部队,晃晃悠悠地飞到她的手臂上。 “啧啧,真稀罕,”花海医仙端详着那层层叠叠的花纹,赞叹道,“这九翅魔蝶和许多珍禽异兽一样,在三千年前的那一场混沌大浩劫时就已经灭绝了。” 沙本善对她也能吸引九翅魔蝶的能力感到很奇怪:“你怎么做到的?为什么不管我怎么招它们都不搭理我呢?” 花海医仙嘴角一翘,眼睛依旧在九翅魔蝶身上:“你可知道这九翅魔蝶是怎么来的吗?” 沙本善摇摇头,自从下山之后,沙本善发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花海医仙便又给沙本善上了一课:“数十万年前,云吞天尊用了九九八十一天的时间,采集天地精华,收纳八方异灵,获得了十一壶具有无穷魔力的混沌元素,准备炼化神器。刚要动工,他的妻子尤窕圣母从旁边经过,顿时被这些瑰奇绝伦的混沌元素深深吸引,吵着闹着要据为己有。云吞天尊好说歹说,才留下了其中十壶混沌元素,却不得不将最漂亮最精华的那一壶给了尤窕圣母。尤窕圣母用这一壶混沌元素做了一件美丽而神奇的宝物——随心镯,这只手镯可大可小,里面蕴含了世间所有的颜色,戴在手上像一缕飘渺的雾气,又像一道绚烂的彩虹。更奇妙的是,它能感应主人的心思,并满足主人的需求,比如当主人想要梳妆打扮时,它就会变成一圈镜子,可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照射;当主人想要吃饭时,它就会变成一套餐具,伺候主人进食;当主人内急时,它就会变成一只全自动马桶,上完厕所还会替主人冲洗擦拭干净。尤窕圣母对随心镯爱不释手,打算带着这件宝物去向昔日情敌托月仙子炫耀,急得云吞天尊苦苦相劝。尤窕圣母认定云吞天尊对托月仙子旧情未了,妒火中烧,大发雷霆。随心镯瞬间感应到主人的意图,马上变成一块长满倒钩的搓衣板,飞到云吞天尊脚下。云吞天尊心领神会,自觉跪下,不料其势大力沉,竟一下将搓衣板跪碎了。随心镯就这样散了元神,化作千万粒五彩斑斓的碎片,这些碎片飘落凡尘,就变成了九翅魔蝶。” “哇!好励志的传说,”沙本善恍然大悟,却仍不明所以,“那凌金为什么每次能吸引那么多九翅魔蝶?” 花海医仙歪着小脑袋打量着凌金,似乎也看不出究竟:“也许她身上有某种魔力,也可能是有缘之人,就像我莫名其妙被选来这里当花海医仙一样。” 凌金关注的焦点总是和沙本善不一样:“对了,一直听人说上古十八神器上古十八神器,究竟是哪十个呢?我到现在也只见过一个昧人珠。” 这个倒难不住花海医仙,她如数家珍道:“云吞天尊用剩余的十壶混沌元素炼化出上古十八神器,分别是‘陌路尺’、‘昧人珠’、‘浮浪衣’、‘饕餮锁’、‘贪心鼓’、‘虚实笔’、‘唯我眼’、‘尹邢针’、‘怫然哨’、‘一念铃’,等等,每一件都拥有横扫千军的神秘力量,若是同时发动上古十八神器,甚至可以毁灭整个世界。” 对于这上古十八神器,沙本善认识的比凌金多,可也只有一半:“昧人珠”在沙本善体内,自不必说;“一念铃”是美男大赛集体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后来出现在美人团的领队韩公公身上,并随韩公公一同失踪;“饕餮锁”是沙本善当初练忍抑之术时听三师兄说起过,并不知其模样;“怫然哨”为控火魔君所有,其威力在泣石谷已令沙本善大开眼界;至于“陌路尺”,沙本善直到几个时辰前才有所了解,也没见过它的真面目。 当年净罪山一战后,这些外观普通又威力非凡的神器散落四方,有些已经在智虚国五大魔君的手里,有些则下落不明,要想把它们重新集齐,再重新封入净罪山,谈何容易?更危险的是,万一让五大魔君先集齐了上古十八神器,后果将不堪设想。 花海医仙似乎看穿了沙本善的心思,指着沙本善的胸口发问道:“你们年纪轻轻,孤男寡女骑着擎天猪在这荒郊野外乱闯,身上又藏着昧人珠这种宝物,还能引来九翅魔蝶,是要去干什么大事吧?” 沙本善见她也不像坏人,便将自己的能力和师父交代的使命和盘托出,并把自己和凌金这一路上的经历简述了一番。花海医仙听得津津有味,时而皱眉,时而开怀,看上去就像一个听哥哥讲故事的邻家小妹,也难怪,她只是被命运选中成为花海医仙,内心其实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听完沙本善的故事,花海医仙忍不住感慨道:“唉!外面的世界好精彩,要不是被限制在这花海之中,我真想和你们一同去闯闯。” 凌金追问道:“怎么被限?你不可以离开这儿吗?” “当然不行,守护这片花海是我们的职责和宿命,”花海医仙指着天空对他们说,“看到那一圈光墙和那些紫鹤了么?如果花海医仙踏出光墙一步,就会变成紫鹤,永远在这片天空飞翔,不得停歇。” 凌金心直口快地骂了起来:“这也太不人道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凭什么要被诅咒?!莫名其妙把人变到这里来,还要让人守在这儿一辈子,这是哪个混账定的规矩?” “别激动别激动……”沙本善连忙劝她,眼睛却飞快地东张西望,提防着有什么神秘人物蹦出来惩罚凌金的大不敬。 花海医仙却会心一笑,道:“多谢姐姐仗义执言,我刚来的时候也天天骂,可根本没人回应我,定这规矩的家伙恐怕早就死了吧。所以,骂骂无妨,却也无用。” “哼!这片花海美倒是美,可平白无故毁了这么多无辜的人,就不该留在世上,看我一把火烧了它去!”凌金说着就从背囊里取出火镰,朝最近的一丛奇花走过去。 花海医仙也不阻拦,只是说:“没用的,这些奇花自古天生地养、日沐月润,所以水火不侵、刀斧难斩,拔也拔不动的。” 果然,凌金点起的火苗一靠近花瓣就自动消失了,仿佛被一张无形的嘴巴一口吞了去。 凌金更加来气了:“什么玩意啊?既然这些花都这么厉害了,干嘛还要弄个花海医仙来守护它们?多此一举!” 花海医仙缓缓答道:“不,它们还是有天敌的。” “天敌?”沙本善和凌金异口同声道。 “确切地说,应该是天敌们,”花海医仙说,“这些奇花虽然不惧水火、不怕兵刃,却是长在地上,根须入土,一旦这土地出现异样,便如釜底抽薪,无力回天。” 沙本善似懂非懂:“莫非天敌是这荒蛋岛?荒蛋岛的古怪我们都知道,这些区块每天移来换去的,是不是会伤到这些花的根?” 花海医仙摇摇头:“不,这座花仙谷是亿万年前就选定的,方圆百里之内都属于同一区块,即使发生移动也是整体同步的,并不会对花仙谷中的土层造成任何影响。” 沙本善便问:“那究竟是什么天敌?” “我知道了!是智虚国的那个禁土魔君!”聪明的凌金又比沙本善先开窍了。 花海医仙点点头:“没错,智虚国五大魔君,问水、控火、御金、掌木、禁土,五行各司其一,每一个都法力高强,可真正能威胁到这些奇花的,只有那禁土魔君。此人能轻而易举地移动一座大山,能在谈笑间制造出一场地震,至于让泥土松垮、地表塌陷、沙尘飞扬、山崩地裂之类的,都不过是打个响指的事。所以,只要禁土魔君一个人,就能把这座百花盛开的小山谷掀个底朝天。” 沙本善想象着那逆天的画面,不由地目瞪口呆:“我去!这是什么妖怪,简直比土地爷还霸道。” “不好!”凌金叫道,“昨天我们在那个村子里遇到的,不就是禁土魔君的部下吗?!” 沙本善瞬间警醒,忙提醒花海医仙道:“对对!禁土魔君派了个叫鬼怒将军的,到能谅城来抢神器‘陌路尺’,刚被我们收拾了,不过他还有一支部队在兜步平原上,离这儿不是很远,你可得小心。” 花海医仙笑笑:“恩,我知道,上古十八神器必须具有天赋异能的人才能使用,同样也能增强持有者的能力。‘陌路尺’自不例外,它本身就具有控制空间的特殊效果,对提升禁土魔君的能力很有帮助,所以他才这么迫切想要得到它。而且我还知道,他得到‘陌路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花仙谷摧毁。” 沙本善一惊:“啊?为什么?” 凌金也问道:“难道你们有过节?” 花海医仙解释道:“智虚国一直想要吞并金云州,独占荒蛋岛,战争打了这么多年,要不是有奇侠沙仁、清虚道长、人道盟等正道力量的全力阻挡,加上金云州各地反抗军的浴血奋战,恐怕他们早已得逞。可惜人类天生就有各种弱点,这些弱点与荒蛋岛的魔力发生作用,衍生出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些怪病,令金云州的人们变得更加不堪一击,许多人甚至还发生了异变,根本无法与入侵者对抗。因此智虚国非常希望这样的局面继续恶化下去,而花仙谷里的这些花能治各种怪病,智虚国自然就视花仙谷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不过由于荒蛋岛地质特殊,区块经常发生移动,所以尽管那禁土魔君有千里定位之法,他们也一直没有找到花仙谷的下落。但如果他拥有了‘陌路尺’,能力大大增强,花仙谷就逃不出他的掌心了。” “他休想!”沙本善登时热血沸腾起来,昂然道,“奇侠沙仁正是我父亲,清虚道长是我师父,人道盟盟主鲁前辈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一定会像他们一样,和智虚国战斗到底!” 这一刻,沙本善终于体会到师父告诉他的使命的真正含义,也知道了鲁天赐所说的目标的具体内容。 “原来他们一直都在身体力行着,但为什么从来没向我提起过?是觉得我年纪太小不能理解,还是觉得我能力太弱不能承担?不过,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这一切,那就让我来吧!”除了感到骄傲,更加充满力量,沙本善终于知道该如何成为一个像父亲一样的大侠,眼前,就摆着一个考验。 “不用担心,我和凌金这就赶去兜步平原,阻止他们的计划。”沙本善拍着胸脯安慰花海医仙,觉得自己的形象都瞬间高大起来,就像一个保护邻家小妹的大哥哥。 凌金嘁了一声,道:“瞧把你得瑟的,没听人刚才说嘛,天敌是‘们’,不止一个呢,让人讲完先。” “这姐姐真心细,”花海医仙夸道,“没错,这禁土魔君算一个,‘陌路尺’也算一个,还有一个天敌,恐怕比这两个加起来还难对付。” “呃……禁土魔君就足以开山裂地了,加上‘陌路尺’还不成世界末日?难道还有什么更妖孽的?”沙本善刚刚振奋起冲天豪气瞬间落下来一半。 “还真是个妖孽,”花海医仙的脸上露出一丝诡秘的笑意,“听说过双头巨螈吗?” 沙本善不懂装懂道:“是不是长了两个脑袋的猿猴?” 凌金说:“别丢人好不好,是虫字旁的螈,一种擅长在地底下行走的巨大蚓螈,我也只是听说过,据说见过它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土壤的肥料。” 沙本善将信将疑:“什么乱七八糟的,蚓螈我又不是没见过,莫愁峰的山涧洞穴里到处都是,软趴趴的,跟蚯蚓差不多,还能把人吃喽?” 凌金纠正道:“听清楚,这可是双头巨螈。” 沙本善不以为然:“两个头也是蚓螈啊,再巨大也是蚓螈啊,了不起就是条胳膊粗的蚯蚓吧,又怎样?” “你的胳膊有十尺粗么?”花海医仙的一句话就把沙本善噎住了。 “什么?!十尺?”沙本善比划了一下,还真能一口把人吞下去,不禁有些心虚,却还是自沙本善壮胆道,“嘁!这种传说都是用来吓唬人的,既然没见过,就不能断定是真的。” 花海医仙言之凿凿:“我的知识是不会错的,这种怪物深居地底,平时大多以泥土为食,每到日全食或者月全食的时候就会爬出地表,见到什么就吃什么。它们没有牙齿,但口中会分泌一种粘液,能溶化一切物体,连这些奇花也无法幸免。” 一想到那黏糊糊的液体,沙本善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悻悻地骂道:“这荒蛋岛还让不让人活了,一会儿龙虫,一会儿翼蝎,一会儿恐猫,现在又来个双头巨螈。是不是这岛上的动物私生活太不检点了,才杂交出这么些怪物来?!” 花海医仙噗嗤一笑:“亏你想得出来,这哪是动物杂交的,分明都是人变的啊。” “啊?”沙本善瞪大了眼睛,“难道这……都是异变人?” “没错,”花海医仙说,“异变人有很多种形态,有的异变成寻常的飞禽走兽;有的异变不彻底,就一半是人一半是动物;有的异变到极致,就成了风云雷电;还有的异变到逆天的地步,就产生了原本不存在的新物种。龙虫、翼蝎、恐猫等等,这些都属于逆天异变人,它们大多继承了异变体原来的个性特点,比如龙虫,是由嘴馋好食之人变的,所以它们也无所不吃;翼蝎是由脾气暴躁之人变的,所以他们攻击性极强;恐猫是由心胸狭隘喜欢嫉妒之人变的,所以它们见到比自己美丽的就会抓狂;至于这双头巨螈,异变之前都是些世间最懒惰的人,异变之后就终日缩眠于地下,久而久之就对光源十分敏感,只能在世界昏暗之时出没。” “真是不可思议,难怪师父说,在荒蛋岛见到什么都不用觉得奇怪,”沙本善看了看天色,“幸好今天不是日食。” 花海医仙苦笑道:“呵呵,可在荒蛋岛上又有什么是说得准的呢?” 也对,一路走来,这大自然的脸色向来都是说变就变,这双头巨螈也不知在哪旮旯躲着,指不定什么时候会出现,沙本善们还是先解决眼前的威胁要紧。 沙本善拉起凌金的手,对花海医仙道:“管他多少天敌,一个一个收拾,你就在这安心养花,我们先去摆平禁土魔君和他的喽罗们。” 凌金提醒道:“这些奇花疗效非凡,不如带些上路吧。” “是哦,我刚才就这么想的,你这些花怎么卖的?”沙本善在身上和背囊里摸来摸去,下山时师父没给盘缠,自己身上的银子在耽秀城全放进那功德桶了,不禁羞涩道,“医仙妹妹,相逢是缘,便宜点呗。” 花海医仙调皮地挤了下眼睛,道:“奇花是无价的。” 就在沙本善刚开始心灰意冷时,她又话锋一转:“所以,只送不卖。” 沙本善乐得连忙把外衣脱了下来,铺在地上准备大肆扫荡。凌金对这容量并不满意,叹息道:“唉,早知道在村里要几个麻袋了。” 花海医仙咯咯一笑:“你们这是干嘛?要花,跟我来。” 说着,她身子一闪,便站在了那座小竹屋的门前。 沙本善收起衣服,和凌金好奇地跟了过去。花海医仙轻轻推开竹门,带沙本善和凌金走进屋。踏前一步,头一抬,沙本善和凌金顿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从外面看,这竹屋至多不过数丈见方、两人多高,可眼前分明是一片辽阔无际、烟波浩渺的大海!头顶是万里无云的湛湛碧空,脚下是铺满玉屑银末的空旷沙滩,热吻着每一寸肌肤的灼灼艳阳和拂过脸庞撩起发丝的温柔海风提醒沙本善这一切不是在做梦。(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这……” 不待沙本善想好怎么开口问,花海医仙便已经答道:“这里是半龙湾,想要什么花跟他说就行了。” “他?” 凌金的话音刚落,天色瞬间大变。乌云从四面八方翻涌起来,遮天蔽日地驱散了所有暖意,寒风凛冽,气温骤降,空气也越来越干涩稀薄,海面上惊涛阵阵,浊浪滚滚,远处似乎有一个巨大的物体在迅速向沙本善们逼来。 那物体劈波斩浪,转瞬便近在眼前。沙本善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是一条龙,确切地说,是半条龙。以前曾在连环画上见过各种龙的模样,有的威武,有的飘逸,有的尊贵,可眼前这龙只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它拥有龙的一切外貌特征,有角,有爪,有鳞,有长长的身体,有苍劲的龙须,却只有右半边,就像从头到尾被一刀劈开了似的,切面上长满了和癞蛤蟆一样的疙瘩,不停地往外渗出半红半黑的粘稠液体。龙鳞片片向外翻起,身上和头部的皮肤大部分都已经溃烂,就像刚被火烧过一般。那半张五层楼高的脸上凸着一只铜铃般的巨目,眼神中充满怨恨和怒意,半开的大嘴里亮出数颗锋利猩红的獠牙,那红的竟是鲜血! 这怪龙身上的每一个部件都令沙本善感到浑身不自在,它来势汹汹,沙本善想用脱杀技阻挡一下,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脑海里空空荡荡,心中只有恐惧,四肢疲软无力,以前每次发功时那种筋脉贯通、气血激荡的感觉完全没了踪影。 糟糕!难道失去能力了吗?沙本善心一虚,一把扯起凌金的手,转身就要夺门而逃。 啊?门呢?! 横在眼前的是一片茂密幽深的热带雨林,哪还有什么门。 沙本善慌了,再转身时,巨目和獠牙已在三尺开外,从那半张龙嘴里喷出的猛烈气息几乎要将沙本善掀翻在地,好不容易站稳,却又被那腥味熏得差点吐出来。 沙本善还没来得及吐,怪龙倒先把嘴巴缓缓张开了……完蛋!要被吃掉了。 这一刻,沙本善没有忘记刚才还下过的决心,就是拼死也要保护凌金。 沙本善背对着怪龙,用身体挡在它和凌金之间,张开双臂将凌金护在怀中。 不料,凌金竟推开了沙本善。 什么情况?凌金不仅推开了沙本善,还走上前去,站在了那半颗丑陋的龙头前面。她娇小的身躯还没那獠牙高,在寒风中轻轻抖动,感觉半龙要是再呼一口气就能把她吹上天。 “你疯啦!”沙本善冲上去一把拽住她,比划着叫道,“瞧瞧你这斤两!给它塞牙缝都不够!” 凌金没有看沙本善,俊俏的侧脸透出怜悯之情,眼中还闪着微光。“它不会伤害我。”她说。 沙本善一愣:“啊?” 凌金缓缓伸出手,轻轻抚摩着怪龙的牙龈——她只能摸到这么高。“它已经很可怜了。”她说。 龙牙上又浓又腥的污血顺着凌金雪白的胳膊流了下来,从肘后纷纷滴落到沙滩上,画出一朵向日葵的图案。沙本善觉得有点脏,又感到有些危险,可是这画面令沙本善欲言又止,欲动不能,僵在那儿。 凌金向来比沙本善聪明细心,对事物的感知也更灵敏,莫非她看到了某些沙本善没有察觉的细节?的确,这怪龙虽然面目可憎,但停在沙本善们面前之后,除了大口喘息之外,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沙本善小心地问道:“哪里可怜了?” 凌金柔声道:“你瞧它,身子被劈掉了一半,行动很不方便;伤口上长满了毒疮,流着脓;全身被重度烧伤,溃烂的皮肤根本没法愈合;得了严重的哮喘,呼吸困难;还犯了牙病,都疼得流血了……这还不够可怜吗?” “呃……”沙本善彻底石化了。 同一个物体,在沙本善看来是恐怖、危险、可憎的,在凌金眼里竟得出截然相反的一番理解。究竟谁对谁错,答案已经揭晓。 只见那怪龙眨了眨巨眼,冷不丁伸出比八爪章鱼还大的舌头,飞快地舔了一下凌金的手,又倏地缩了回去。紧接着,它全身的皮肤自动愈合起来,龙鳞复位,血迹全无,獠牙一白如洗,切面上的疙瘩纷纷脱落,另半边身体也渐渐显现了出来。 与此同时,乌云迅速散去,释放出蓝天红日,海面上也瞬间风住浪歇,恢复了平静,天地间一片祥和,景色比沙本善们刚进竹屋时看到的更美。 在沙本善惊奇的目光中,这半身怪龙转眼就变成了完整的一条,但左右两部分在阳光下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颜色,原先的半边金光灿灿,宛如深秋的杏林;新长出的半边银光闪闪,好似严冬的冰河。 这条半金半银的怪龙昂首傲立在沙本善和凌金面前,硕大的龙头把太阳完全遮住,水蛇似的的龙须凌空飞舞,比沙本善在连环画上见过的任何一条龙都更威严,更高贵。 它用一种温柔而慈祥的目光俯视着凌金,嘴没有动,却说起话来:“很久没有见过你这么善良的女孩了,你叫什么名字?” 凌金见它如此精神,也开心起来,答道:“大家都叫我凌金,那您怎么称呼呢?” “有人叫我半龙,有人叫我神龙,也有人叫我死龙、笨龙、废龙、妖龙,叫什么的都有。” 凌金想了想,说:“还是神龙好听,那神龙爷爷,花仙谷的花都归您管么?” “呵,可别叫我爷爷,我的岁数比你小得多呢。” “呃……我才十七呢。” “你都十七了,我才刚出生呀。你忘了,是你刚给了我生命的。” “啊?我……什么也没做啊。” “错,你做了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事,也是对我至关重要的事,你付出了爱心,给了我生命。” “那要是我像其他大多数人一样,你会怎么样呢?” “这就取决于各人不同的表现了,如果你什么也不做,我就始终是条半龙;如果讨厌我咒骂我,我就会变成废龙;如果嘲笑我戏弄我,我就会变成笨龙;如果攻击我捕杀我,我就会变成妖龙;如果躲着我任我自生自灭,我就会成为一条死龙……” “这样啊,那是不是因为我刚才抚摸了你几下,你就获得了新生,变成了一条神龙?” “可以这么说,只是,我很好奇,你究竟是怎么看出我身上有这些病痛的?一般人看到我逃都来不及。” “呃,其实我也没看出来,只是知道自己跑不快,索性瞎蒙一下赌一把。” “……” “哈哈,开玩笑的啦,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遇到各种动物的时候,我都能感应到它们的情绪。” “哦?这可真奇怪……” 一直静静地飘在一旁的花海医仙冷不丁插嘴道:“的确如此,瞧这些九翅魔蝶,就跟她的贴身丫鬟似的。” 神龙也注意到眼皮底下这些翩翩起舞的精灵,又问凌金:“你也能感应到它们的情绪吗?” 凌金笑道:“当然能啊,其实这个都不需要感应,因为它们只在我心情很好的时候出现,瞧它们那活泼的样子也知道是什么情绪了。” 沙本善也想起之前的一些经历,连忙补充道:“难怪,沙漠里遇见恐猫那次,你虽然眼睛没看到它们,却知道马上爬起来逃命。还有泣石谷里,翼蝎的出现和龙虫的进攻,你都比我和鲁前辈更先察觉。” “嗯,当时我都明显感到附近传来一股浓烈的敌对情绪,”凌金解释道,“这种感应能力我从小就有,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常和小动物玩在一起的结果,所以也从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可是不对啊,”沙本善忽然想到什么,“刚才不是说恐猫、龙虫这些怪物都是人异变的么,应该和普通的动物不同吧,还有这神龙,也显然不属于普通动物,除非……” 花海医仙接过沙本善的话:“对,她应该不只是对动物有感应,而是对所有生命体都有感应。” 凌金把视线挪向沙本善们身后那片热带雨林,若有所思道:“你这一说倒提醒了我,刚才我们进入花仙谷的时候,我似乎也感应到巨量的欢乐情绪,因为自己当时也很开心,所以没怎么在意,现在看来,应该是谷中这无数奇花释放出的友善讯息。” 神龙问道:“这是你第一次感应到植物的情绪吗?” 凌金想了想,看着沙本善说:“不,好像是几天前开始的,你还记得我们在竹林遇到四大神捕的那次么?起初我和你都在看他们分析案情,然后我感到身后竹林里传来一股恐惧和悲伤的情绪,就顺着这感觉找到了那棵沾有血迹的竹子。还有在元宝岛的大花园里,我也隐约感应到那些名贵植物传递出的傲慢和鄙夷的情绪,但都不是很清晰,时有时无,我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神龙沉吟道:“看来你天生拥有这种特殊的能力,在某个时间点自然开启了,或是受到某个外界因素的激发而生效。” 特殊能力?沙本善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紧紧抓住凌金的肩膀,叫道:“哈哈!原来你就是五奇人之一啊!我们这不是骑马找马吗?” “不可能,”花海医仙指指自己的脑袋,纠正道,“天底下所有奇人异事、怪物珍宝的知识都装在这里,如果她是奇人,我不可能看不出来。” 神龙也给沙本善泼了一瓢冷水:“奇人都有特殊能力,但拥有特殊能力并不代表就是奇人,荒蛋岛上有特殊能力的人多如牛毛,可奇人只有五个。” 也对,皇犬忠的那四位智囊团成员也都有特殊能力的,沙本善刚要泄气,忽然灵光一闪,眼前这花海医仙不正是一本现成的活字典嘛!找什么奇人,找她不就行了? 沙本善兴奋地对花海医仙说:“对哦!你知识这么丰富,肯定也知道另外四位奇人的资料,不如趁现在统统告诉我吧,省的我找得这么辛苦了。” 花海医仙撇撇嘴,反问道:“孙悟空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就能到西天,为什么他不直接背着唐僧直飞西天呢?何必还要一路陪着跋山涉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他笨嘛,”沙本善不假思索地答道,“一只猴子,哪有我们人的脑袋这么灵光?” 花海医仙笑着骂道:“你才笨呢!你寻找其他伙伴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段成长历练的考验,如果直接知道了答案,对你未必是好事。要知道,麻烦是守恒的,省去了眼前可见的麻烦,将来就可能增加许多未知的麻烦。” 沙本善抱怨道:“我这已经够麻烦了,下山这么多天,怪人怪事见了一箩筐,怪物也杀了一大堆,可连半根奇人的毛都没找到。” 神龙也帮着花海医仙教育沙本善道:“莫着急,要知道,越接近目标,就越容易心浮气躁,一条道走到黑,总会柳暗花明的。何况,天机不可泄露,花海医仙都要受《医仙手册》的约束,其中第九十九条就规定,对身负使命的奇人,不得透露与使命相关的任何信息。所以,她就是想告诉你,也是有口难言、有手难画的。” 沙本善沮丧地嘟囔道:“哼,小气就小气呗,还编出个什么手册来。” 神龙也不解释,轻轻张开嘴,口中便飞出一只比沙本善的腰还粗的白色卷轴,射至半空,徐徐展开。果真是一卷《医仙手册》,呼呼呼落下来数十丈,上面密密麻麻爬满了蝇头小字。 花海医仙朝着在空中猎猎作响的卷轴努了努嘴:“不信自己看。” 沙本善和凌金好奇地凑上前去一看,这手册的内容还真细,规章制度应有尽有,大事小事无所不包:从年度工作计划到每天工作流程,从日常维护保养到突发事件处置,从个人卫生到办公秩序,从教育学习到业绩考评,从选拔录用到职称晋升……都有措辞严谨的规定。 光看那些条目沙本善就已经脑袋嗡嗡直叫了,不禁同情道:“在这样的老板手下干活,当神仙也是生不如死啊。” 花海医仙苦笑道:“唉,我的师父,前任花海医仙就是过劳死的。” 沙本善在这边扼腕叹息着,凌金却还在认真地欣赏那些规定,忽然用手指着其中一个条款,问道:“这还有考评制度呢!谁来考啊?” 花海医仙秀眉微蹙,耸了耸肩,眼睛向天空白了一下,悻悻道:“上面的领导呗!话说本来昨天下午就该到的,到现在也没见人影,也不知道是不是迷路了,白白浪费一桌酒菜。刚才你们从天上飞下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们是来考评的领导呢。” 凌金笑着捣了沙本善一拳:“就他,哪有领导样啊?” 花海医仙一本正经道:“坐着高级座驾,一身名贵宝物,还带着漂亮小蜜,地道的领导样啊!” 她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大笑起来,沙本善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神龙干咳了两声,道:“你们这样在背后开领导玩笑,可不礼貌哦。” 花海医仙满不在乎地回嘴道:“那是领导没来啊,来了当面我也这么开玩笑。怕什么,手册里什么都规定,就是没有规定不准开领导玩笑,嘿嘿。” 话音刚落,那卷轴竟自动唰唰一振,只见最末行下方忽然冒出一道蠕动着的黑色字迹,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笔正在书写。眨眼间,一条新的规定便跃然纸上: 花海医仙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开领导的玩笑,违反一次,禁食三日;违反三次以上,剥夺法力,变为紫鹤! “我去!”沙本善、凌金和花海医仙异口同声道。 言多必失,沙本善们不再进行危险的议论,当即转入正题。 神龙正了正姿势,浑身的金鳞银鳞泛起两道美丽的波纹,朗声问道:“那么,二位今天来找我是想要请哪一款奇花呢?” 沙本善小心地问道:“都有些什么奇花?怎么请?” 花海医仙解释道:“是这样的,这花仙谷里的奇花都是免费提供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请花之人必须发自内心地反思自己的缺点和弊病,并亲口对神龙说出来,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奇花了。” “这么简单啊,”沙本善对自己有个极大的不满意之处,早就发自内心地想要改变了,当即脱口而出:“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长得不帅,经过无数次的深刻反思,我发誓一定要改正这个缺点,要变得像大师兄那样帅,请神龙赐我治丑之花!” “……孩子,治丑应该找整形医馆。”神龙一脸无奈。 花海医仙也忍俊不禁道:“哈,奇花只能治性格和品德上的怪病,可修不了皮囊。” “呃……不早说,”沙本善马上调整诉求,改口道:“那我的缺点还有好多,比如心地太善良,思想太单纯,为人太实在……” 凌金一巴掌拍过来打断了沙本善:“省省吧你,不带这么自夸的,要说也该我来说。” 花海医仙抿了抿嘴,道:“别开玩笑了,每个人只有三次机会,你已经用掉两次了。” 神龙说:“优点缺点相反相成,物极必反过犹不及,所以思想单纯容易愚昧,心地善良也会纵容罪恶,只是你的这些品质还远未到这地步,自然并不属于奇花能治的怪病。” “啊?这么讲究呀,”沙本善这才认真起来,使劲想自己有什么真正的缺点,可想了半天也没头绪,只好求助神龙和花海医仙,“哎呀太难了,要不你们提醒我一下我有什么缺点吧,旁观者清嘛。” 花海医仙摇摇头,形象地比喻道:“我只负责挂号,神龙只负责抓药,看病的事我俩都爱莫能助。” “那我可以替他看吧?”凌金也不等花海医仙回答,就给沙本善提示道,“你不是挺贪吃的嘛,这算不算缺点?” 这沙本善倒不认同了,反驳道:“我只吃过两个人烧的菜,三师兄的厨艺天下一绝,你做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是个人都不可能在这些美食面前管住嘴,怎么能算我贪吃呢?” 花海医仙笑眯眯地问沙本善:“那你想不想治这贪吃的毛病呢?刚才我介绍过的那种五仁海棠就是一剂良药。” 沙本善心想,这些奇花如此玄妙,弄到一点是一点,承认贪吃又何妨?于是连连点头:“当然想,当然想,我确实挺贪吃的,请半龙尊者赐治病良方。” 刚说完这话,那神龙就打了个喷嚏。以他的吨位,一个喷嚏无异于一场风暴,顿时将沙本善和凌金掀飞到一人多高的草丛里,震得沙本善晕头转向。 神龙吸了吸鼻子,粗声粗气道:“小伙子,你刚才还说自己老实呢,怎么就撒起谎来了?” 花海医仙被沙本善沾了一脸野草的狼狈样逗坏了,掩嘴笑道:“你啊!奇花稀罕,取之有道。都说了要发自内心地反思过后才能开口请花,你这言不由衷的敷衍有什么用?还连累神龙打喷嚏。” 凌金一边清理身上的碎草,一边说:“哎呀我说神龙爷爷,就算小沙说得不对,你也不用这么大反应吧。” 花海医仙指着沙本善说:“还不都怪你,只要遇到你这样假装认识到自己缺点,做做样子就想骗奇花的人,神龙都会产生过敏反应的,幸好你贪念和欺意都不算太盛,不然他还会呕吐甚至抓狂呢。” “龙也会吐?”凌金半信半疑道,眼中闪着跃跃欲试的光芒。 花海医仙比沙本善更敏锐地察觉到这点,及时劝阻凌金道:“你可别犯傻,神龙吐的可不是小鱼小虾,而是炽热的岩浆。抓狂也不是坐在地上撒泼,到时候连我都要遭殃的。” 凌金这才把刚要蹦出口的话憋了回去,道:“那好吧,可这五仁海棠实在漂亮,插在头上一定能增色不少,到底怎样才能得到它呢?” 说着,她瞟了沙本善一眼,意思是让沙本善赶紧发自肺腑地反思自己的贪吃之病,以便请神龙赐花。为了凌金,沙本善自当全力以赴,当即闭目沉思,脑海中想象着自己馋嘴的丑态,同时心里罗列出贪吃的各种危害。然而,意识深处竟又冒出另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这些画面一一击得粉碎,定神一瞧,原来是三师兄炒的青椒肉丝,凌金烤的恐猫肉,还有不计其数的珍馐美馔,浩浩荡荡地冲杀上来,令沙本善忏悔之心顿时灰飞烟灭。 沙本善心乱如麻地睁开眼睛,凌金关切道:“你没事吧?都流口水了,是不是消耗太多内力?” 沙本善哪里好意思告诉她,沙本善的意识阵地已被美食大军占领,这些口水就是它们勾出来的,只得故作镇定地分析道:“我刚想了下,这五仁海棠造型古怪,体态臃肿,根本配不上你婀娜的身姿和娇美的气质,而且它发生效力时还会变成个月饼,会招来蚂蚁和虫虫,多恶心哪,怎么可以把这样的东西插在你这颗天底下最精巧最聪明最美丽的脑袋上呢?” 凌金听得如痴如醉,深情地拉着沙本善的手,道:“从认识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听你这么能瞎掰呢,这算不算是生怪病的前兆啊?” 花海医仙递给沙本善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意味深长地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发现,要一个人发自内心地承认自己的缺点,是件极难办到的事吧?神药好配,心魔难医,天底下又有几人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怪病并且发自肺腑地反思呢?” “原来如此,”一道灵光闪过,沙本善恍然大悟,“刚才我还在想,既然花仙谷有这么多奇花,为什么不给每个人都对症下药地发上一份,让这个世界恢复正常。看来,就算给人们送药上门,也不见得有几个会承认自己有病并使用它的。” 凌金也感慨道:“是啊,药在花仙谷,医生却是我们自己,奈何医者难自医!枉我自以为聪明,却连这个道理都没想到,实在是太浅薄了!” 啪! 一团粉红色的东西从天而降,砸在凌金脑袋上,又掉在沙地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沙本善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袭击已经结束。沙本善连忙捧起凌金的脑袋查看伤势,还好,没有裂缝,没有血迹。凌金却挣开沙本善,弯腰捡起了那件“凶器”,竟是一朵花。 “恭喜你获得了三思芭蕉!”神龙笑眯眯地对凌金说。 “啥玩意?”凌金打量着这朵长成桃子模样的三思芭蕉,薄薄的花瓣像玉米的苞叶一样层层叠叠拢在一起,外面还覆着大大小小的褐色疙瘩,好似癞蛤蟆的皮囊,按上去软绵绵湿漉漉的,仿佛有脓水呼之欲出,在我看来,凌金手上托着的分明就是一颗丑陋的心脏。 花海医仙却露出羡慕的眼神,喃喃自语道:“冷烛无烟绿蜡干,芳心犹卷怯春寒。一缄书札藏何事,会被东风暗拆看。这三思芭蕉根须繁茂,茎叶粗壮,且脾性孤僻,独生独长,绝不与别的花草共享同一块田地,所以只能种在这谷地两端的犄角旮旯里,数量极其稀少。别看它相貌丑陋,功效和畅销度却在花仙谷所有奇花之中位列第五,可以说是珍品中的珍品。” 凌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都有啥功效?!” 神龙介绍道:“三思可开窍,老实不芭蕉。你刚不是说自己太浅薄吗?三思芭蕉最大的作用就是能帮你看清复杂的事物和人心,拨开表象,揭示本质。” 凌金笑着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我们俩都有这毛病,看事情太简单,想问题太幼稚,有了这三思芭蕉,行走江湖也就不容易被骗了,多谢神龙爷爷!” “呵呵,不必谢我,是你和它有缘,”神龙话锋一转,“不过要记住,三思芭蕉只能起到帮助的作用,并不能代替你分析和思考,最后做出判断还要靠你自己。” 花海医仙补充道:“花仙谷中的奇花按使用方法可以分成三种:食用型、外用型、耐用型。食用型和外用型都是消耗品,用一点少一点,而耐用型是永不磨损的。这三思芭蕉就属于耐用型,不需要吃,也不会损耗,用的时候拿出来敲一敲脑门就可以。” 原本想忽悠个五仁海棠,没想到凌金误打误撞弄到个三思芭蕉,看她那高兴的模样,沙本善也算不虚此行了。 沙本善轻轻拉了拉凌金的衣角,提醒道:“好了,我们得到了奇花,还要赶去兜步平原……” 凌金一把捂住沙本善的嘴,把下半句硬憋了回去:“嘘!我随口一句就拿到一朵,还不趁热打铁多拿几朵?!再说了,每个人有三次机会,我这才用了一次,别浪费啊!” 沙本善猛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本连环画,上面说天下的女人都有一些通病:精于算计、得寸进尺、贪得无厌…… 那本连环画作者的名字沙本善已经忘了,只记得他是个男人,后来在整形医馆做了变性手术。沙本善想起这本连环画的意思是,不知道他变成女人后,是不是也会自动染上这些病。 凌金刚酝酿好第二次忏悔,正要开口,忽然,大地抖了一抖。沙本善心道不好,地震了!可接下来发生的完全出乎沙本善的意料。 一抖过后,脚下的沙滩竟出现一个锅盖大小的漩涡!这漩涡以惊人的速度扩大开来,不等沙本善和凌金叫出声,它的直径已暴涨至数十丈,宛如一只朝天张开的巨嘴。所有的沙子、树木、岩石都被吸入这张巨嘴之中,飞快地向下陷落,连浩瀚的大海也无法幸免,摇摇晃晃地朝沙本善们涌来。远处的地平线像漏底水缸的水平面一样急遽下降,而沙本善和凌金,下降得比它更快! 糟糕!难道是遇上流沙了?!可这里是沙滩,又不是沙漠,怎么会有流沙啊?再说,流沙怎么可能连大海也一并陷进去?更不可思议的是,花海医仙和神龙全都不知去向了,仿佛“咻”地一下就从沙本善眼前消失了一样。 难道花仙谷遭到袭击了?莫非是双头巨螈现身了?还是说沙本善和凌金中了一个高明的圈套?刚才的一切都是个骗局?无数个念头嗖嗖地闪过,却都来不及解答。 旋转的流沙迅速吞没沙本善的脚、腿、腰、胸,眨眼已漫至下巴,沙本善就像一名溺水之人,手脚并用,却根本无力可借。此刻沙本善的大脑一片混乱,身体也裹在泥沙中完全不听使唤,别说用不了脱杀技,就算用得出来,也找不到攻击目标。 “别……怕,我……在……”沙本善半仰着脸,一边与流沙抗争一边安慰凌金,但很快连话也说不出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与凌金四目相对,用眼神缓解她和沙本善一样紧张的心情。 凌金看着沙本善,露出一丝甜美的笑容,就和初次遇见沙本善时的一模一样。她似乎想说什么,却马上被一股流沙堵住了嘴,紧接着,整个脑袋也被拽了下去,只剩一只始终被沙本善抓着的小手露在外面。 沙本善紧紧抓住这手,拼尽全力靠过去,却只能随波逐流。沙本善闭上眼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哪怕自己最终被这恐怖的流沙阵绞成万段碎尸,那这只断臂也要和凌金的手永远缠在一起。 这结局,应该既浪漫,又悲壮吧? 当沙本善在漩涡中心停留的最后一霎那,海水终于呼啸着出现在漩涡的顶端。出现在沙本善眼前的不是汹涌的波涛,而是成百上千匹深蓝色的骏马,长鬃飞扬,健蹄翻腾,居高临下向沙本善俯冲过来。在这些骏马之间,还有无数条沙本善从未见过的奇怪而美丽的鱼,游动着,跳跃着。 沙本善想这一定是自己临死前产生的幻觉,但流沙并未给沙本善机会细看,轻轻一口,便将沙本善吸入了无尽的深渊。 黑暗袭来的前一秒,一条巴掌大小的鱼儿和沙本善对视了一眼,它的身体像河豚一样丰满,披着彩虹一般的七色花纹。它冲沙本善张了张嘴,吐出一个珍珠似的小泡泡。 泡泡离开鱼唇的瞬间,彩色小鱼消失了,蓝色骏马消失了,流沙和海水都消失了。周围顿时黑漆漆一片,沙本善仿佛置身于混沌之中,只能感觉到凌金手上的温度和力度,却看不见她,也看不见其他物体,除了那个小泡泡。微弱的白光从那圆圆的、渺小的躯壳里透出来,只能照亮它自己,却让沙本善感到无比平静。 沙本善想做点什么,却发现手脚都不像自己的;沙本善想思考点什么,却发现大脑里空无一物;沙本善想叫,却发现张不开嘴;沙本善想哭,却挤不出眼泪,因为心里根本没有伤心的感觉,连其他各种情绪也统统消失了,没有紧张,没有愤怒,没有好奇,没有快乐。难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死亡,好像是个很特别的字眼,是个地名吗?是个人名吗?还是刚才那条小鱼的名字?沙本善想不起来,他只能注视着那个小泡泡。它一直在向上浮,他一直在往下坠。接下来,仿佛度过了几万年一样漫长的时间。 忽然,身后传来噗通一声。 紧接着,沙本善的脊背像是碰到了一层丝绸般纤细的薄膜,轻而易举地撞破了它,猛地往下一坠,掉在一片富有弹性的物体上。 “哎哟!”这是凌金的声音,不等沙本善撑起身子,一只玉掌就呼在了沙本善的脑门上,“压死我了你!这么沉!” 沙本善一抬头,看见一只俏丽的下巴,凌金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沙本善半个人都趴在她身上,脖子正好卡在两团海绵之间,羞得沙本善连忙滚到了一边。 凌金没有追究沙本善的轻薄之罪,一边揉着被沙本善压疼的肚子,一边左顾右盼,道:“咦,这不是那竹屋吗?” 没错,沙本善身后就是一扇朝北敞开着的竹门,左右两页垂着竹帘的窗户,西南角一张竹桌,周围四把竹椅,南面的墙上挂着一幅水彩画。 沙本善走上前去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这画上画的,不正是刚才我们推门进来时看到的那个场景吗?一碧如洗的天空,蔚蓝深沉的大海,郁郁葱葱的热带雨林,还有那金秋麦田般的沙滩,都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栩栩如生。 说它们栩栩如生,不是修辞,而是真的和真的一样,海浪在涌动,花草在摇曳,天上的鸟真的在飞,画中的一切都有生命。 透过这薄薄的画纸,沙本善甚至能感觉到温热潮湿的海风正拂过脸庞,还能嗅到弥漫在空气中的万物气息。 凌金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欣赏这幅画,边看边赞叹道:“瞧那些花儿,好美啊!还有螃蟹和贝壳,那是什么鸟呀,刚才我都没留意呢,真的在飞耶!” 沙本善分析道:“看来刚才我们一推门就走进这幅画了。” “嗯,”凌金说,“可是画里没有我俩,没有花海医仙,也没有神龙,看上去就是一幅会动的风景画。那和神龙爷爷对话,还有流沙、蓝色的马、怪鱼,难道只是……” 沙本善这才想起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连忙掰过凌金的脸来,上上下下仔细检查,却没发现一处伤口,也没有水迹,甚至连一粒细沙都没找到。 凌金笑嘻嘻地看着沙本善:“你每次紧张我的时候都好帅。” 沙本善脸一红,转移话题道:“你也看到那些马和怪鱼了?还有那个小泡泡,刚才明明都感觉和真的一样,怎么会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呢?” “本来就是真的呀,你怀里的三思芭蕉不是痕迹吗?”花海医仙的声音从竹门外传进来,吓了我一跳。 凌金伸手到沙本善衣服下面一摸,果然摸出一朵桃子模样的花,正是三思芭蕉。 她顿时搂住沙本善的脖子雀跃起来:“哇!刚才不是做梦呀!我们真的遇到神龙啦!我们真的得到奇花啦!” “呵,瞧把姐姐乐的,”花海医仙隔着竹门催促道,“神龙已经走了,半龙湾马上就会关闭,你们再不出来,可就要永远被关在这幅画里了哦。” 沙本善们又瞧了一眼那幅神奇的画,依依不舍地退出竹屋,看着竹门在面前缓缓闭合,才转过身迎上花海医仙如花的笑靥。 沙本善已经憋了一肚子的问题,劈头就问:“刚才你去哪了?那流沙是怎么回事……” 花海医仙无奈地抿了抿嘴,打断了沙本善:“三思芭蕉难道是个摆设吗?” 凌金马上反应过来,抬手就用三思芭蕉在她自己脑门上轻轻一敲,然后又在沙本善脑门上敲了一下。 沙本善感觉自己瞬间就开了窍,刚对花海医仙问的两个问题,以及还没有问出口的问题,统统都有了答案。公布这些答案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中音,从沙本善的头顶传来: “笨蛋!人家花海医仙是神仙,能和你们一样陷进流沙吗?当然自己飞出画来啦!” “笨蛋!那流沙当然是从画里回归现实世界的通道啦!难道你还想自己从画里爬出来啊?!” “笨蛋!神龙也有私生活的,怎么可能一直跟你们没完没了地聊天呢?到下班时间了自然就回去啦!” …… 沙本善被骂得一愣一愣的,却感觉自己聪明了许多,却听见凌金在一旁咯咯直笑。沙本善向她望去,她没在看他,而是眼睛用力地向上瞟来瞟去,像在和自己额头上的发丝进行交流。 她在干什么呢?沙本善这疑问刚一产生,答案立马又从沙本善头顶传来:“笨蛋!她当然在找说答案的声音啦!我不是也在你的头顶嘛!” 原来用了三思芭蕉的人,头顶都会出现一个提示答案的声音,但只有自己能听见。 沙本善也对这个声音产生了好奇,也挤眉弄眼地向上寻找,结果又惹来一顿臭骂:“笨蛋!我就是个声音,声音是用来听的,怎么可能看得到?!” 沙本善暗想,三思芭蕉可真是个好东西,有了它,我就不需要每次一遇到难题就去问师父啦。虽然师父的态度比这三思芭蕉要好很多,可动不动就麻烦他老人家,会显得我太没有出息。要是我事事都能自己搞定,师父一定会很为我骄傲的。 想到这儿,沙本善的头脑里忽然蹦出一个纠结了他很久的重要问题,此时不问,更待何时?可他在头脑里把这个问题重复了十几次,那个声音仍没有回答,可把他急坏了:“喂!你倒是说话啊!是不知道,还是不想回答啊?这问题对我很重要的!你这什么态度啊?!” 花海医仙在一旁笑道:“三思芭蕉用完一次要休息一个时辰,而且每次最多回答五个问题。瞧把你急的,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说来听听,说不定我都可以替它解答了。” 这问题没什么可遮掩的,沙本善便说了出来:“我的父母在我出生后没多久就把我托付给了我师父,但我始终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要匆匆离开我,要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在清虚观的时候,沙本善见师兄们也都没有父母陪在身边,便觉得这是个正常现象。后来知道他们都见过自己的父母,才感到自己的境遇有些不同。再后来,包括大师兄在内的一些人开始叫沙本善“小野种”,嘲笑沙本善的身世,沙本善便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沙本善竭力克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在凌金和花海医仙面前失态,但凌金还是马上察觉到了沙本善的酸楚,悄悄牵住沙本善的手,握在她的掌心,温柔地看着沙本善,没有说一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花海医仙露出满含歉意的笑容,尴尬道:“这个问题我略知一二,奈何受限于天规,不能说。” 凌金立刻反应过来,追问道:“之前你说花海医仙不能说与奇人的使命有关的内容,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肯定和沙本善的使命有关咯?!” 花海医仙点点头,又说:“而且这个问题三思芭蕉也没办法回答你,因为三思芭蕉不答过去,不答未来,只能回答发生在眼前的问题。” 凌金撇撇嘴:“规矩还真多!” 花海医仙无奈道:“能力越强,规矩和限制就必须越多,否则天下就乱了。” 一听到“天下乱了”这几个字眼,沙本善瞬间想起了自己的使命,当即从惆怅的情绪中挣脱出来,对花海医仙道:“嗯,没关系,我一定可以凭自己的力量找出问题的答案,现在我和凌金要赶紧去兜步平原完成眼下最要紧的任务了。” 花海医仙欣慰地看看沙本善,又看看凌金,柔声道:“你们是我见过最般配的一对,无论将来发生什么,都愿你们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真奇怪,沙本善说的是工作上的事,她却给他们爱情祝福,感觉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不过时间紧迫,他们不能再逗留于此,便骑上擎天猪,与花海医仙道了别,一飞冲天。 为了给他们送行,花海医仙还略施法术,让整座花仙谷的奇花都朝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怒放开来,一时间,万花争奇斗艳,蜂蝶漫山遍野,无数片花瓣在空中舞出各种美妙的图案,令刚刚升起的朝阳都黯然失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沙本善点开地图,看了看目前的方位,离兜步平原还有一百多里。他们虽然在花仙谷耽搁了几个时辰,收获却是不少,知晓了上古十八神器和九翅魔蝶的来历,见识了各种怪病和各种治怪病的奇花,到画中逛了逛,和神龙聊了聊,又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还得到一朵神奇的三思芭蕉。 沙本善满怀感激又恋恋不舍地回眸望去,只看见绵延不绝、沉默不语的群山,哪有什么花仙谷?光墙、紫鹤、彩云和红雾,统统没了踪影。不过,欢快的心情和一大群美丽的九翅魔蝶一直陪伴在沙本善和凌金的左右,飞了好远才散去。 昨夜没怎么休息,沙本善和凌金都昏昏欲睡,幸好擎天猪自己会飞,不然疲劳驾驶坠了下去真不是闹着玩的。不过谨慎起见,一出山区,沙本善便将擎天猪的高度调得很低,几乎是贴地飞行。接下来这一路都是丘陵,总算可以好好打个盹了,可上下眼皮刚要接上吻,喧闹的号角声和喊杀声就把它们拆散开来。 前方出现一道长长的土丘,声音正是从那个方向传来。沙本善拉起高度,擎天猪沿着土丘的边缘斜斜地切向空中。在上升的过程中,沙本善低头往下一看,乖乖,这么多人! 眼前是片辽阔无际的大平原,似乎刚下过雨,潮湿的地面上结了薄薄的一层霜,但这丝毫不影响两支大军的酣战。从北往南冲杀的这支军队在人数上明显占优,排着气势恢宏的鹤翼阵,两侧是整齐的骑兵,中间密密麻麻排出十几里长、几百米厚的步兵人墙,以排山倒海之势朝敌军碾压过去。 在他们正对面,是一支稀稀拉拉的骑兵队伍。这支队伍的布阵十分奇特,或者说,看上去根本就没有布阵。他们分成了上百个小队,每队大约二三十人,散布在平原上,从高空望下去就像点点繁星。但他们的装束十分讲究,每个人都身穿翡翠色的铠甲,肩披淡紫色的长袍,足踏金靴,头戴银盔,腰配长剑,上面还插着一缕鲜艳的红色翎毛。尤为醒目的是他们胯下的坐骑,那是一种沙本善从未见过的奇怪生物,熊身、豹头、狼眼、猪鼻、象腿、马尾,还长着一对和鸟形人一样的巨大翅膀,简直就是个“七不像”。这些“七不像”看上去有些呆呆傻傻,粗大的鼻孔有节奏地喷着白气,犀利的目光冷冷地盯着前方,沉重的低吼仿佛一阵阵雷声从平原上滚过。 不用说,他们此刻已经到了兜步平原的上空,北边这支就是“破虚将军”贾微伍率领的混沌国二十万南征大军,而这队骑着“七不像”的队伍就是智虚国“鬼怒将军”带来的傀魈精锐。 他们来得正是时候,战斗刚刚打响,混沌大军的人墙马上就要冲到智虚阵前,中间前排的士兵们齐刷刷竖起盾牌,挺直长枪,两侧骑兵也加快了冲锋速度,渐渐对傀魈骑兵形成了包围圈。 混沌大军人数众多,所以即使傀魈骑兵东一堆西一堆散得很开,也几乎全被收入包围圈之内,仅有少数几堆站得比较远的队伍游离在外。但他们每一堆只有二三十人,并不构成威胁。包围圈中一堆堆的傀魈骑兵在浩浩荡荡的人墙面前显得无比单薄,但他们个个昂首挺胸,面无表情,胯下的那些“七不像”也异常镇静,仿佛一群石像。 双方都没有注意到悬在半空的擎天猪,凌金也被这难得一见的壮观场面吸引住,望着人山人海叹息道:“嗨,亏我们紧赶慢赶,赶到这儿就只有看戏的份了。” 沙本善也松了一口气:“就是啊,一百比一,挤都能挤死敌人了。” 凌金又指着战场点评道:“瞧这些傀魈,傻不愣登的,对手都冲到面前了连反应都没。这队伍更是一盘散沙,这边一坨那边一坨,跟鸟粪一样。” 听到最后这句话,沙本善猛地一个激灵,脑海中忽然想起些什么:“鸟……” 不好!这是百鸟阵! 在清虚观学棋学累的时候,沙本善常跟二师兄拿黑白棋子当小卒玩打仗的游戏,二师兄知识渊博,总会摆出一些奇怪的阵法,杀得沙本善落花流水,其中就有个和眼前这幕非常相似的阵法,名为百鸟阵,变化多端,往往能以少胜多。原来傀魈们不是不懂阵法,更不是一盘散沙,这一切都是故意迷惑对手的假象! 不过,百鸟阵只是疑兵之阵,它的目的是令对方感到惊疑,无法判明敌情,从而不知该先攻何处,彷徨不定,乃至失败。而眼下混沌大军在兵力上有压倒性的优势,根本没有必要选择攻击点,一窝蜂往前冲就行了——他们也正是这么干的。如此说来,这百鸟阵也没什么意义了。 但沙本善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傀魈们的作风沙本善是领教过的,无条件服从、视死如归,战斗力毋庸置疑,可作为行尸走肉般的木偶兵,怎么会聪明到自己排出这罕见的百鸟阵?可见他们背后应该还有一个精通兵法、工于谋略的指挥官。“鬼怒将军”是被沙本善干掉了,却不排除还有其他军师、副手的可能。那既然如此,他们排出百鸟阵一定另有所图,否则怎么会这般冷静,枪尖都戳到鼻尖了还不出手?这里边一定有蹊跷! 可惜沙本善来不及提醒他们的士兵了,他们杀声震天,沙本善又没学过狮子吼,在这铺天盖地的人潮中,沙本善也根本找不到他们的指挥官,而且,鹤翼阵的前锋已经迫不及待地插入了百鸟阵。 奇怪的是,直到混沌士兵的兵刃碰到自己皮肤的前一秒,这些傀魈和“七不像”都静如止水,没有一丝动作。但战局,就在兵刃碰到皮肤的那一刻发生了恐怖的逆转! 首先被刺中的是一只“七不像”,两支长枪同时从两翼袭来,分别扎在它的两条前腿上,刺了个对穿,顿时双膝一晃,血流如注。 这家伙废了。沙本善刚下完判断,却见它仰头一声暴喝,整个身体忽然变大了一圈,腿上的肌肉也块块凸起,竟将两支长枪一并折断在地。 与此同时,混沌大军前锋部队的刀枪也纷纷招呼过来,噼里啪啦一顿砍杀,利器互相撞击和划开皮肉的声音响成一片。 这肯定被剁成肉酱了。沙本善刚要劝凌金别看这么血腥的场面,却听见无数声惨叫,那些混沌士兵顿时像烟花引爆时炸开的彩珠一样,向四面八方激射而出。再看那只“七不像”的身体,竟已膨胀了数倍! 刚才还只是棕熊大小的“七不像”,此刻好似一头霸王龙,东奔西突,所向披靡。骑在上面的傀魈也早已跳下地来,拔出腰间的长剑,舞动如飞,在霸王龙和混沌士兵的缝隙间穿梭自如,以一敌百。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些“七不像”到底是什么怪物?还没等沙本善反应过来,更多的混沌士兵已经在第一波冲锋的劲头下,与另外那些“七不像”交上了手,场面可想而知。 上千头霸王龙级别的“七不像”发出震天的怒吼,毫无顾忌地屠杀着自己周围的敌军,肆意践踏着尸横遍野的修罗场,一时间令原本空旷辽阔的兜步平原都显得有些拥挤了。刚才还士气高昂的二十万大军转眼便蚁溃鼠骇,威武雄壮的鹤翼阵也被“百鸟阵”打成了“万鸟阵”——鱼惊鸟散,各自逃命去了。 凌金也看傻眼了,用力扯着沙本善的衣袖,道:“这样下去会全军覆没的,快想想办法!” 沙本善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腰带已握在手中,只等丹田一股气。然而,这股气始终在他体内游来荡去,无法聚集。 经过这么多次的实践,沙本善对脱杀技的运用已日臻成熟,尤其是程序上越来越严谨规范。他始终牢记居然大师的教诲,不可纵奸、也不能错杀,一直以来,除非是正在发生的罪行,否则他都要先用探罪之眼判定之后再使用脱杀技。所以,这一路上他惩罚的每一个对象都是罪有应得,不曾有过一次误伤。 而眼下,沙本善的潜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这些“七不像”在做的并非不赦之罪,理由是作为战斗单位,它们并没有对错之分,因为不是杀了敌人就是被敌人杀,它们并非战争的发起者,只是战场上的一颗棋子。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七不像”从始至终都没有首先发起进攻,完全是在被对方砍伤之后才开始反击的,从这一点上看,甚至有几分自卫的意思。 上述理由如此充分,沙本善竟被说服了,乃至无法聚起足够使出脱杀技的敌意,这真是从未遇到过的状况。但沙本善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混沌大军毁于一旦,马上祭起还泪盏,可从“探罪之眼”中看到的情景却令沙本善更加纠结:这些“七不像”确实夺走过不少人的性命,可每一次杀戮都是对方动手在先,被它们杀死的那些人也都非善类,换句话说,就是“七不像”们一直在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这种双方都有罪的情形无疑分散了沙本善的敌意,没办法把账都算在“七不像”的头上,脱杀技也就卡在弦上,进退两难了。沙本善刚要取出比邻镜向师父求助,就被凌金一把拦住:“来不及了!用这个!” 说着,她取出三思芭蕉照着沙本善的脑袋就来了一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一大串问题马上像吹出的泡泡一样塞满了沙本善的脑袋:这些“七不像”究竟是什么来头?它们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大?这些怪物和傀魈背后是不是还有高人指挥?怎么才能让我使出脱杀技对付这些怪物…… 那个熟悉的男中音不耐烦地打断了沙本善:“笨蛋!问题一个一个问,每次只能问五个,你以为一口气问一大堆问题就可以浑水摸鱼吗?我可是会数数的!第一个问题,那不叫什么‘七不像’,它们是‘因果豹’,一种由报复心极强的人异变而成的怪物。” 他特意停了一会儿,沙本善也不敢接茬,然后他又接着说:“笨蛋!第二个问题,因果豹一般不主动攻击对手,但一旦受到攻击,就会数倍奉还,其体型的大小与受到的攻击强度呈正比。” 这时,沙本善听见一阵喝水和嗑瓜子的声音,奇怪的是,它们并不是从外面传入耳朵的,而似来自内部……这个念头令沙本善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神秘的答题者究竟是哪路神仙?难道躲在我脑袋里喝水、嗑瓜子?呃,瓜子?我晕!那瓜子壳……一想到这里,沙本善连忙把脖子向右侧一折,揪住自己右耳拼命地抖了起来。 “笨蛋!别乱动!水都洒了!” 这下沙本善可真急了,大声质问道:“喂!你怎么可以在我脑袋里吃东西啊?!” 沙本善更加用力地摇晃脑袋,果然有稀稀拉拉的瓜子壳从他耳朵里掉了出来,还有断断续续的温水在往外淌。 “笨蛋!是你请我来回答问题的,瓜果茶水都没准备,不懂待客之道我也不计较了,现在我吃自己带的瓜子和水,招你惹你了?又没找你报销,又没吃你脑袋里的东西,有什么好叨叨的?小气鬼!” “大叔,你吃归吃,可别在我脑袋里乱扔垃圾好不?” “笨蛋!谁吃瓜子连壳一起吃的?!当然要吐掉啊!那水可不关我事,是你自己摇出来的,你再摇就把榴莲也摇出去了。” “我去!榴莲……你是来春游的么?” “笨蛋!这么热闹的战争实况,不带点好吃的怎么看得尽兴?” 凌金在一旁听不到那个男中音的话,只见沙本善自言自语,也明白了大概的意思,不禁哭笑不得,轻轻捅了捅了沙本善,指着下面的战场,劝道:“算了,咱们的人都快被消灭光了,忍忍吧,问正事要紧。” 罢了,为了大局,沙本善就暂时牺牲一下,于是忍气吞声道:“好好好!你厉害!你吃好喝好,拜托把我那几个问题赶紧解答了先。” “笨蛋!花海医仙不是告诉过你了,每次使用三思芭蕉只能问五个问题,我刚已经回答完五个问题了,现在我要好好看戏了。” “胡扯!你才答了两个!想偷工减料吗?” “笨蛋!先答了你两个,然后你摇脑袋的时候又问了三个,‘你怎么可以在我脑袋里吃东西啊’、‘别在我脑袋里乱扔垃圾好不’、‘你是来春游的么’,加起来是不是正好五个了?” “……行,算你狠。可眼下人命关天,那些问题很重要,能不能通融一下?” “笨蛋!我是很讲原则的,当然不能!” “好!那我就继续摇脑袋,你就别想好好看戏了!”说着,沙本善便对自己的脑袋又摇又拍,凌金还以为沙本善急疯了要自残,连忙来拽沙本善的胳膊。 “笨蛋!别摇了别摇了,西瓜都撞碎了……哎哟喂,踩着香蕉了,浪费浪费,罪过罪过,你这家伙真是不讲道理!好啦!好啦!我给你多答一个问题,行了吧!” 沙本善这才停下,头晕得差点要吐了,勉强支撑着,据理力争道:“不够!我刚才问的还有两个问题!这些怪物和傀魈背后是不是还有高人指挥?怎么才能让我使出脱杀技对付这些怪物?” “笨蛋!真的不能再多加了,要扣年终奖的!一个,只能再答一个,你自己挑吧,赶紧的。” 沙本善也没精力和时间与他扯皮,便挑了个最困扰他的问题:“那就后面这个,怎么才能让我使出脱杀技对付这些怪物?” 那男中音沉吟了一会儿,认真地答道:“笨蛋!我也不知道!好了,回答完毕。” 沙本善傻眼了:“喂,这算什么?” “笨蛋!沙本善只说回答问题,又没说要解决问题,不知道也是回答啊。咱们都是讲信用的,你说话要算话,不许再烦我,我要安静地看好戏了。有什么问题,一个时辰之后再来找我吧。” 说完,沙本善的脑袋里又想起了嗑瓜子的声音,还飘出了榴莲的气味,但任沙本善怎么叫骂,答题者都不吭一声了。 一个时辰,沙本善等得起,可下面的混沌士兵们等不起。一个时辰后,战场都打扫完毕了。情况糟得不能再糟了,三思芭蕉用了跟没用一样,脱杀技也扭扭捏捏用不出来,直把沙本善急得团团转。 关键时刻,还得靠女人。凌金略一沉吟,一把抓住沙本善的衣领,哧溜一下就从沙本善身后绕到了前面,瞬间接管了擎天猪的控制权,头也不回地对沙本善下达了命令:“开玉岚屏!” 不等沙本善回答,她已经驾驶着擎天猪向着战场俯冲下去。这是要……虽然沙本善不确定她的作战计划,但接下来的危险还是显而易见的,沙本善立刻祭起了玉岚屏。 一只十余丈高的因果豹正张牙舞爪地迎接他们,沙本善这才注意到,这些怪物虽然长着大象一般粗壮的四肢,却灵活无比,尤其是变大变长之后,更是挥动自如,加上那锋利的爪子,简直是完美的杀人武器。 擎天猪在凌金的操纵下划着弧线躲过了两只迎面袭来的利爪,迅猛而精准地一头撞在这头因果豹的右眼角上,发出一声闷响。 泛着白光的玉岚屏将他们紧紧裹在当中,就像一颗坚不可摧的夜明珠,卸去了绝大部分的冲击力。但剩下的力量依然强劲,将擎天猪生生弹开,在空中翻了好几个筋斗,才在凌金的努力下稳住身子。因果豹受此一击,右眼顺势闭上,身子晃了一晃,定神一看,发现竟是如此渺小的攻击者,不由地怔了一怔,随即又怒不可遏地扑了过来。 凌金却不再理会这只因果豹,镇定地调转猪头,锁定下一个目标,继续发起攻击。这个新锁定的家伙刚刚被一群混沌士兵戳破了耳朵和下巴,正在气头上,怒吼着人立起来,两只前爪分别抓住一匹战马,照着四散逃命的混沌士兵就丢了过去,砸死砸伤一大片。还有不少人逃过这一击,尖叫着夺命狂奔,因果豹怎能善罢甘休,又从地上抓起一把尸体,准备再补一炮。 这一次,凌金吸收了上一击的经验,不再正面撞击目标,而是让擎天猪翘着脑袋从极近的距离掠过这头因果豹的眼睛,这样从擎天猪尾部喷出的绿焰正好像一支火把一样与那对狼眼亲密接触。 只听“嗷”的一声怪叫,因果豹丢掉手里的一堆尸体,甩开头向后急退数步,两只前爪在眼前舞得虎虎生风,但擎天猪早就敏捷地闪到一边,飞向了下一个目标。 兜步平原上耸立着一座座皮糙肉厚的“小山”,跟着擎天猪在这些“小山”的缝隙之间穿行突袭是一件相当刺激的事,沙本善也明白了凌金的计划:利用这些因果豹的报复心将它们引开,为混沌大军的撤退赢得时间。 果然,刚刚被他们袭击过的两只因果豹马上抛下正在屠杀的混沌士兵,不顾一切地向他们扑来。他们的攻击令这两头巨兽又变大了几分,却丝毫没有减慢他们的奔跑速度,显然那几条象腿也是同比例增长的,直把大地捶得咚咚作响,一步一个脚印。 凌金全神贯注地驾驶着擎天猪逐个攻击因果豹的薄弱部位,眼睛、鼻子、耳朵,尽可能地用一次攻击造成最大伤害和最大愤怒,不一会儿便成功吸引了十七头因果豹。它们狂吼着,追逐着,互相碰撞着,像一群争抢一只小虾米的座头鲸,蔚为壮观。 而沙本善只能小鸟依人一般,紧紧搂住凌金的腰肢,带着敬畏的心情,近距离观察这些恐怖的巨兽:粗密挺拔的体毛宛如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浊气翻涌的鼻孔就像两座随时会爆发的活火山,沟壑纵横的双唇之间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轮回之路,万年冰川似的两排利齿守在这阴森诡谲的路口,令人不寒而栗。 这时,身后两只跑的最快的因果豹已经离他们不到十几米,沙本善甚至已经感觉到背后吹来的阵阵热气,而前方,三四只因果豹正挡在路当中。擎天猪的速度极快,眼看是避无可避了。 沙本善忍不住高声提醒道:“小心,别撞到它的……” “嘴里”两个字还没说出口,擎天猪已经呼啸着冲向了第十八只因果豹的血盆大口。 凌金是不是玩疯了,竟然做出这么冒险的举动,可沙本善也不敢贸然去抢手动操纵杆,那会更加危险,只能眼睁睁看着擎天猪带着他俩飞往那条轮回之路。 由于他们刚才已经攻击了十几头因果豹,所以这只因果豹已有所防备,见他们对它发起攻击,便张大了嘴,分开两排利齿,似乎准备将自投罗网的他们一口咬碎。(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沙本善不敢直视这场面,将视线移向后面,却发现身后两只因果豹狰狞的面孔也已近在眼前。只见它们齐齐挥出了巨大的前爪,像两柄交错的钢叉劈头盖脸地网了下来。 凌金猛一加速,擎天猪嗖地一下从两只巨爪的缝隙间逃出生天,继续奔着那张巨嘴而去。既然凌金能如此冷静地躲过这一抓,看来并没有玩疯,那么往巨兽嘴里飞也应该是个计谋,沙本善不知道凌金又有什么古怪计划,也不知道这玉岚屏是否能够顶住那两排巨齿的碾压,只知道现在沙本善想不出能更好地应对这一局面的办法,唯有尽量不给凌金添乱。 那两只因果豹一击不中,更加恼怒,嗷嗷叫着再次发起进攻。擎天猪也离前方白森森的巨齿和黑幽幽的深洞越来越近,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 这过程十分短暂,又似无比漫长,当擎天猪从那两排巨齿之间穿过时,它们并没有合拢。看来这只因果豹刚才已经见识过擎天猪尾焰的威力和玉岚屏的坚固,不想让自己洁白的靓齿因此受损,而是打算一口将他们吞进肚子里,然后用强劲的消化功能将他们摧毁。 因此,擎天猪刚飞进嘴,巨齿就合拢了。糟糕!要葬身兽腹了! 却见凌金临危不乱,微微沉肩,驾着擎天猪长驱直入,急速飞过长长的舌头,来到因果豹的口腔后部。玉岚屏的温控系统令他们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它自身发出的光芒又恰好是一盏明灯,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一抬头,便看到两只巨大的气孔。 擎天猪毫不犹豫地从其中一个气孔钻了进去,眨眼便冲入一片密密匝匝、布满粘液的黑色丛林。 忽然,四周剧烈地抖动起来,巨大的震荡波将擎天猪摇得像一只弹珠,在圆柱形的孔道内来回碰撞。紧接着,一股无比强劲的气流从孔道深处喷涌而出,将整片黑色丛林都吹得向外倾倒,擎天猪也被冲射了出去。 离开孔道的瞬间,沙本善依稀看见,那是一只鼻孔。 玉岚屏上沾了许多粘液,却没有丝毫损坏。它的平衡系统也帮他们迅速停止旋转,稳稳定在半空,还能欣赏一幕好戏: 在他们飞进这只因果豹嘴里的时候,那两只因果豹挥舞的爪子也紧跟着招呼上来,正好一左一右拍在这只因果豹的脸上,当场破了相。三只报复心都极强的巨兽瞬间扭打在一起,直接导致了鼻腔内的那一场震荡。同时,擎天猪在鼻毛间的穿行刺激这只因果豹打了个大喷嚏,将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送了出来。一直紧追不舍的十几头因果豹都没注意到这个喷嚏,以为他们还在那只因果豹的嘴巴里,争先恐后地扑了上去,叠罗汉似地打成一片,誓要亲手将他们从那嘴里揪出来。可怜那只想要生吞他们的因果豹,因为贪嘴,结果连嘴巴都被撕歪了。 沙本善长吁一口气,对凌金赞不绝口:“哎哟没看出来你骑猪也很有一手啊!” 凌金也不谦虚,嘿嘿一笑:“那是,小时候没啥好玩的,不就骑骑猪、溜溜狗嘛。” 说着,她一扯把手,催着擎天猪猛冲向前,把沙本善刚要接的话生生噎了回去。擎天猪灵巧地绕开那群激斗正酣的因果豹,继续扫荡兜步平原。此时,战斗已接近尾声,混沌大军已作鸟兽散,在战场上留下成千上万具尸体,在这些庞然大物的暴虐攻击下,几乎没有见到幸存的伤者。 有几头因果豹杀得性起,追得无影无踪,还有几百头因果豹仍旧保持着最初的状态,木然地站在原地,自始至终没有参加战斗,因为两军刚一交锋,战局就逆转了,它们没有受到攻击,也就没有机会变身。这恐怕也是智虚人摆出百鸟阵这种稀疏阵型的原因,试想,上千头因果豹排成其他任何阵型,一旦变身,自己就先被挤死了。 幸亏如此,他们的工作压力也小了许多,剩下的巨型因果豹还有四五十只左右,而且它们的注意力纷纷被地上那群混战一团的同伙吸引了过来。 凌金见目的已经达到,便不再急于发起攻击,而是让擎天猪开始了飞行表演,时而跃升,时而盘旋,时而俯冲,时而下滑倒转,时而半筋斗翻转,时而画出一个S型,时而画出一个8字…… 巨兽们是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可沙本善也吐得够呛,一个劲地向凌金求饶:“慢点慢点,那些怪物又不给你丢赏钱,这么卖力耍什么?” 凌金被沙本善的狼狈样逗得咯咯直笑,手上倒是留情,不再展示高难度的飞行动作,转而在这些巨兽的巍峨身躯之间开始了迂回穿行。 经过刚才那一番屠杀,巨兽们的怨怒也已发泄得差不多了,情绪渐渐平复,此刻只要他们不主动发起进攻,它们应该也不会主动攻击他们。 果然,几十双巨大的兽眼死死地盯着从它们身边掠过的这只奇怪萤火虫,都没有轻举妄动。 这时,旷野上传来一阵凄婉的笛声,如泣如诉,听得沙本善心头一震,擎天猪也顿了一顿。比他们反应更明显的是那些因果豹,笛声一起,它们扭头便走,连打得正欢的那十几头也都马上停了下来,跟着大部队徐徐而退。大大小小的因果豹从他们身旁走过,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目光柔和,步伐坚定,过了很久才消失在地平线上。 沙本善和凌金全程目送,直到威胁完全解除,仍心有余悸。而这笛声和那百鸟阵,又成了他们心头新的谜团。 这一战,混沌国南征大军一败涂地,兵溃百里,一直退到了能谅城。沙本善和凌金也即刻赶往能谅城,因为“陌路尺”还在能谅城,智虚人绝不会就此罢手。 往北不远就出了兜步平原,飞入一片山区,沿途散落着许多混沌士兵的尸体,还有两排巨大的脚印,显然是一头因果豹留下的。 沙本善恨恨道:“这畜生的报复心也太强了!让我碰到一定要宰了它!” 凌金说:“省省吧,我看这畜生八成已经死了。” 沙本善一愣:“此话怎讲?” 凌金指着地形分析给沙本善听:“这条路直通南北,左右都是高山,山上并未见大片树木折断的痕迹,所以退路只此一条。而这脚印只有去的,没有回的,可见它已经回不来了。” 沙本善反驳道:“高山也不碍事啊,它那么大块头,说不定在追杀的过程中又遭到猛烈攻击,变得越来越大,最后比这山还高了,一跨不就跨过去了。” 凌金白了沙本善一眼:“荒唐!怪物再怪也有极限,哪能无限膨胀,就算传说中的云吞天尊也不可能比这座山还高的。再说了,如果因果豹真的变得跟这山一样高大,那它的脚也会同比例变大,那样的脚随便踩一下,就能引发一场地震。我们这一路来,可有遇到地震吗?” 她的思维总是这么缜密,真叫人不服气,沙本善继续强词夺理:“那它也可能正杀得起劲,打算横扫金云州,根本不想回家呢。” 凌金抬手就要用三思芭蕉来敲沙本善脑门,被沙本善一闪躲过,沙本善可不想没事又惹那个男中音来他脑袋里春游。 “你这个脑袋真是白长的,要是一只因果豹就能横扫金云州,那这战争还用打这么多年么?天下那么多能人异士,你当他们吃干饭的?因果豹再凶也不过是个畜生,人虽然渺小却有智慧,连我们俩都可以将几十头因果豹耍得团团转,你还真当金云州没高人了?”凌金一连串的反问噎得沙本善无话可说,也极大地鼓舞了沙本善。 的确,在这片土地上,并不只有沙本善和凌金在为和平安定而奔忙,也不只有沙本善具备天赋异能,更重要的是,四处横行的各种怪物虽然都是由人异变而成的,但它们已经不是人,除了异变后所拥有的野兽能力和从异变者身上继承下来的人性弱点之外,一无所有。 而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人,人不仅有力气,还有智慧、勇气和爱,而人与兽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有信仰。为了信仰,为了所爱的一切,他们可以爆发出比野兽更强大的力量。 这一次,沙本善不再和凌金斗嘴,而是用力的抱住她,告诉她:“你说得很对。” 凌金的判断也很快得到了证实,顺着脚印飞了一炷香的时间,前方出现一座大湖,一只因果豹的尸身半截在岸上,半截在水里,但只有寻常大小。岸边聚着不少人,凌金便让擎天猪降了下去。 这儿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烈的战斗,因果豹的周围躺着许多死人,湖面上还飘着一些,穿着各色服饰,看上去都不是士兵。地上落满刀枪棍棒以及其它古怪的兵刃,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当他们降落的时候,几个正在清扫战场的人看了过来,他们的身上血迹斑斑,眼神中满是疲惫,对一只从天而降的猪也没有表现出一丝惊奇。 沙本善并不认识这些人,但看得出都是武林中人,有和尚道士,也有镖师剑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要是二师兄在,就能马上判断出他们来自何门何派。 可惜二师兄不在,更可惜的是,沙本善看见了五师兄。 虽然沙本善离开清虚观不足半月,却感觉过了许多年,对那儿的人和物都无比思念,也不止一次梦见自己重回清虚观,听着二师兄讲的鬼怪故事,吃着三师兄炒的青椒肉丝,听着四师兄打算盘的劈啪声,看着五师兄表演的单臂扛巨石。 五师兄此刻就在眼前,双目紧闭,气若游丝,已成血人。 沙本善脑袋里嗡的一声,心猛地一坠,身子一软,扑倒在他的身边,哽咽道:“五师兄……你这……怎么会这样?” 五师兄听见沙本善的声音,撑开眼皮,眸子里闪过一道欣喜的光芒,断续道:“小,师弟,你,胖了。” 他那曾经壮硕如牛的胸膛上被抠出五个碗口粗的窟窿,血似乎已经流干,但他每说一个字,又会有一缕鲜血从窟窿里涌出来。 沙本善忙用手去堵那些窟窿,可窟窿有五个,沙本善才两只手。 沙本善语无伦次地指挥着蹲在一旁的凌金和另外几个陌生人:“快!快帮忙!凌金你堵这个,不,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你,你,堵那个!快点啊!” 凌金任由软绵绵的手臂被沙本善扯来扯去,眼泪早肆无忌惮地爬满了脸颊,哀怜地望着沙本善,轻轻地摇着头。 “你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哭什么哭?摇什么头?你听我说!你听我说!五师兄的身体是我们几个人里最好的,只要止住血,我马上带他回去找居然大师,居然大师能起死回生,没有问题的!你知不知道?肯定没问题的!”沙本善紧紧捏住凌金的手,连珠炮似地向她解释,其实是想说服沙本善自己,五师兄不可能就这样死的。 五师兄用残存的气力抬起胳膊,轻轻摸了摸沙本善的衣角。沙本善马上把头转向他,自欺欺人地安抚道:“五师兄你身子虚,不要乱动,别说话,这血马上就止住了!不要紧的,只是皮外伤。” 五师兄嘴角牵起一丝笑容,应道:“好,这,怪,怕水。” 这是他对沙本善说的最后一句话,沙本善却不太明白意思。旁边一位好心的老道士把来龙去脉告诉了沙本善: 得知混沌国南征大军与智虚精锐部队对峙于兜步平原的消息后,各地的名门正派和侠义之士纷纷赶来支援,可是南征大军的统帅“破虚将军”贾微伍认为武林中人对打仗一窍不通,只不过凑凑热闹罢了,根本不放在眼里。 这个贾微伍向来对上媚颜屈膝,对下傲慢无礼,此次出征,手上也带着左丞相赵无敌亲授的作战计划和三个锦囊。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那赵无敌也是个好大喜功、刚愎自用之徒,只会纸上谈兵,偏又喜欢遥控指挥。奈何之前担任金云州都督的那个将军是一位旷世名将,本就深谙兵法,且在朝中另有靠山,根本不理会他这套,使得赵无敌的“军事才能”一直得不到发挥。这次终于碰到一个由朝廷派援军参战的机会,而且对手还是区区几千人的突袭小分队,再加上对手的行军路线等情报均已落入自己手中,简直是天赐良机要他赵无敌一展身手。 于是赵无敌指示兵部尚书任命自己的亲信贾微伍为统帅,自己则一边泡着温泉一边听着小曲一边拟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还未卜先知地写好了三个锦囊,告诫贾微伍“危急之时方可打开”。 贾微伍一到金云州,根本不等江湖义士们组成的援军到来,也不探查敌情,也不观察地形,更不研究战术,屁股都没坐热,就照着赵无敌制定的作战计划,匆匆地向敌人发起了进攻,以致惨败。 惨败也就败了,可这贾微伍偏偏作死,交战之时为了显示自己身为二十万大军统帅的威风,亲自拈弓搭箭射了一头因果豹,便惹得这怪兽一路追杀过来。贾微伍的卫队根本挡不住,贾微伍连忙拆开第一个锦囊,只见厚厚的一卷纸上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写了几万字,旁征博引,贯穿古今,详细阐述了用兵之法和带兵之道,全是军事家赵无敌多年军事研究的心血和精华,作为左丞相的忠实奴才,贾微伍也很愿意一字一句地细细拜读一番,可惜怪兽不给他时间。贾微伍只好又拆开第二个锦囊,这张纸条就小得多,内容也很精炼,就一句话:遇到危险不要慌,保持冷静,闭上眼睛,呼气、吸气,一切都会过去的。 贾微伍怀疑这第二个锦囊应该是左丞相的夫人在做瑜伽的时候帮他代笔的,他虽然是个草包,但还不傻,知道这时候如果闭上眼睛,就真的一切都过去了。于是贾微伍丢掉瑜伽心法,拔腿就跑,在残余部队的护送下,逃到这座湖边。眼前三面环山,水波荡漾,身后怪兽步步紧逼,已经没有退路。也是他命不该绝,第一批江湖援军赶到了,众义士与那怪兽展开血战,伤亡惨重,仍是不敌。那怪兽一心盯着射了它一箭的贾微伍,冲破重重人墙,只要取此人性命。 当怪兽挥舞着魔爪扑上来时,贾微伍拆开了最后一个锦囊,从里面倒出一把小刀,和一张纸条:不成功,便成仁,大丈夫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贾微伍望着眼前那只怪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哭笑不得,死于边野看来问题不大,马革裹尸就不好说了,马革裹渣倒是可以。 生死关头,五师兄挺身而出,挡在贾微伍身前,使出了同归于尽的必杀技“破釜沉舟”,与怪兽一起坠入湖中。这怪兽的特点是睚眦必报、遇强则强,而水,正是它的克星。因为当它一沉入湖中,对它造成伤害、令他窒息的就变成这无色无形的水,它的报复对象也就发生了转移。但在水中,它无处借力,在陆地上占尽优势的庞大体型此刻反而成了致命的累赘,而且,它对水的报复性攻击就像打在海绵上的拳头,瞬间被吸收、消解,从而令它在愤怒和绝望中慢慢死去。当它死去之后,身体也自然缩回了原来的大小,浮了上来。同时浮上来的还有五师兄,他在同怪兽的搏斗中受了重伤,油尽灯枯。 老道士说得很慢,时而叹息,时而摇头,说出的每个字都像一根针,在沙本善的心头一下一下扎出那一战的画面,槊血满袖,气壮山河。 没想到五师兄竟然是为救一个蠢材和懦夫而死,实在不值得。沙本善四下寻找那混蛋,老道士告诉沙本善,贾微伍已经带着残兵败将屁滚尿流地逃回能谅城了,连五师兄的尸体都没看上一眼。 这笔账沙本善回头再跟贾微伍算,眼下自然是先救五师兄要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见证过无数奇迹的沙本善相信一定还有办法能让五师兄起死回生的,所决定带着五师兄的尸身回清虚观去找师父,找居然大师,找每一个能救活他的人。沙本善本想先用比邻镜向师父汇报这一情况,但悲伤和担忧令沙本善不知该如何开口,犹豫半天,只得作罢。 沙本善刚要开口把回清虚观的打算告诉凌金,凌金就伸出手擦去沙本善眼角的泪痕,道:“你去哪,我就去哪。” 沙本善心中一暖,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将五师兄的尸身带回去,总不能就这样血淋淋地挂在擎天猪上,那些窟窿很大,沙本善可不想在遥远的路途上把五师兄身上的零件搞丢了,必须得找些东西给他包裹严实。 这附近没有可用的布匹,也没有绳索,凌金说她可以把因果豹身上的皮剥下来当布匹,筋抽出来当绳索。虽然沙本善也恨不得把这头杀害五师兄的凶手剥皮抽筋、挫骨扬灰,但更不愿意让它的皮和筋玷污了五师兄的尸身。 这时,几位劲装疾服、英姿挺拔的陌生人走到沙本善跟前,垂首拱臂,彬彬有礼道:“沙少侠,有什么吩咐?” 沙本善困惑道:“你们是谁?怎么知道我是谁?” 领头的一位紫衣汉子手掌一摊,指着沙本善的腰间:“曾闻鲁盟主提及,大侠沙仁有一位公子,身怀绝技,心系天下,四处行侠仗义,是他的知己好友。今日终得一见,实乃三生有幸。” 这“蚁神令”真是件宝贝,虽然没任何法力,却每每能招来贵人相助。沙本善忙回礼道:“鲁盟主过誉了,在下才疏学浅,心系天下不敢当,只因在山中孤陋寡闻,跑出来见见世面罢了,行侠仗义更谈不上,无非是些胡打瞎闹,叫诸位人道盟的前辈见笑了。” 那汉子连连摆手:“误会,我们不是人道盟的,更称不上前辈,鄙人姓戚,单名一个龙字,在西海玲珑殿门下任个小小的堂主,这几位是敝堂的兄弟。我们都曾受人道盟救命之恩,一直没机会报答,现在见到鲁盟主的知己好友,自当竭力相助。” 凌金倒不客气,一手拉着沙本善一手拉着戚龙,道:“既然都是鲁盟主的朋友,就不要客套了,赶紧办正事吧。” 沙本善便把计划和盘托出:“我准备带我师兄回清虚观,师父有个朋友能让他起死回生,路途遥远,得把师兄的身体护好,现在我们先弄一些树叶和藤蔓来,然后用叶片裹住师兄的身体,再用藤蔓编织一些牢固的绳索……” 凌金怜惜地用手指按在沙本善的嘴唇上,打断了沙本善:“你伤心糊涂了,何必那么麻烦?你在这里看着,我到附近城里跑一趟,把要用的东西买回来不就行了?” “其实都不用,”戚龙道,“敝派虽小,还是有一些稀奇之物的,这副棺材,可助二位一臂之力。”说着,他变戏法似的从衣袖之中取出一副棺材来。 这是一副纸糊的棺材,通体碧绿,形似元宝,却只有巴掌大小,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摸上去有些凉,正上方还有一道一寸多长的小凹槽。或许是在袖子里受到挤压的缘故,这纸棺材皱巴巴的,看上去更像是用来祭祀的冥器。 “这……装不下吧?”沙本善狐疑地看了看戚龙,他的表情却不像是开玩笑。 “当然能,”他说着用双手将纸棺托到沙本善面前,肃然道,“不瞒你说,敝派的帮主也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了,这束魂宫原本是给他用的。” 沙本善顺着他身后那几位陌生人的视线,看到了躺在山脚草丛旁的一具只剩上半截的残躯,不由心中一酸,忙推辞道:“这可使不得,平白无故拿你们的宝物已是不妥,更何况此物有如此大用,我五师兄泉下有知,也定会责备我的。” 戚龙内力深厚,一双手被沙本善一推竟纹丝不动,兀自举在面前,又道:“不,要不是人道盟,帮主全家老小和我们这些兄弟三年前就已经被仇家灭门了,所以别说一件小小的宝物,就算是性命,我们也愿意随时奉上。何况,这束魂宫最大的功能是可以止血疗伤,令肉身不腐,既然你说你师兄尚有一线生机,用束魂宫是再合适不过了。而我们帮主的半截身子已经被这怪物吃掉了,装进去也不可能复原,何必暴殄天物。” 凌金给沙本善想了个折衷之策:“人家一片好心,说的也有道理,你就先用着吧,用完再还给他不就行了。” 也对,擎天猪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太久,沙本善便从戚龙手中接过束魂宫,问:“怎么用呢?” 戚龙用手点了点束魂宫上那个小凹槽,道:“很简单,滴一滴眼泪在凹槽里,然后把它摆在你师兄的身体上就可以了。” 沙本善从眼角拭下一滴眼泪,点入凹槽,然后小心地将这宝物平放在五师兄的胸口。只见那皱巴巴的外壳瞬间变得无比平整光滑,盈盈的绿色之中忽然闪过一道红芒。与此同时,五师兄的身体倏的一缩,竟化作一道五彩缤纷的气体,从这宝物的底部倏地一下飘了进去。 沙本善惊讶地一把抓起束魂宫,上下左右地找了个遍,没发现一点缝隙,掂在手里也和原来一般轻,虽是亲眼所见,仍不敢相信这么小的玩意竟装下了一个人。 戚龙淡淡一笑,道:“瞧不见的,那边是另一个世界。要取出肉身时,只需滴一滴人血在凹槽里即可。” 沙本善心有不安地又瞧了一眼那边地上的半截残躯,问戚龙:“这束魂宫有多大?” 戚龙想了想,道:“这我也不清楚,棺材嘛,应该也就是一个人大小吧。怎么?” 沙本善说:“把你们帮主丢在这儿实在说不过去,挤一挤,一个半人应该装得下的。我师父那朋友很有本事,说不定也可以把你们帮主复活过来呢。” 戚龙的神色变得有些严肃:“少侠的好意戚某心领了,但且不说复活半具残躯是否可能,即便可能,此事也断不可行。” “为什么?”沙本善很纳闷。 “生死无常,轮回有道,踏入阴曹地府之人再回阳间,难免带回些不该有的东西。刚才若不是见少侠如此伤心,我也会先劝你三思的。戚某行走江湖这些年,确实听说过起死回生之术,也见过起死回生之人,但结果……” “结果怎么样?!”沙本善追问道。 “此事恕戚某不便明说,何况我也只见过一例,并不代表全部,结果也不是绝对,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也许你师父的那位朋友真的记忆超凡回天有术,再或者你师兄确实命不该绝,此时皆难下断言。只是我们帮主向来固执,生前就一直反对此类邪术,若是真的把他复活过来,他就会马上又自杀的,自杀前还会揍我一顿。” “……”沙本善无言以对。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抗拒复活术之人,不过沙本善清楚地记得,当初被霹雳烤焦的大师兄雨闻的的确确是被居然大师从死亡边缘拽了回来,其中的细节师父和居然大师都没对他们讲起过…… 忽然,沙本善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令人不安的念头,会不会雨闻当时已经死了,而居然大师对他使用了复活术,结果像戚龙所说的那样,产生了副作用,导致雨闻的性情变得更加残忍暴虐,成了皇犬忠的帮凶,替他杀了私自出逃的爱妾,又一路追杀沙本善和凌金…… 但这里面还有许多疑团,沙本善不禁陷入了混乱,喃喃道:“可是居然大师为什么要……” “居然大师?!”戚龙一声轻呼打断了沙本善的纠结。 “你说的是不是一个胖胖的和尚,只有一只胳膊,酒不离身的?”戚龙比划着问沙本善。 沙本善连连点头:“是啊!是啊!你认识他?” “之前不认识,最近听好几个兄弟说起过,在弧淖城见到过他,碰巧住同一家客栈,聊得甚是投缘,还与他对饮了一番,好酒量。”戚龙回想起来脸上仍不免露出一副痛快的表情。 沙本善又惊又喜:“他也是来帮忙对付这些敌人的吗?” “好像不是,”戚龙说,“我们是在弧淖城郊外分的道,我们赶往这儿,他进了弧淖城。” “弧淖城?”沙本善又陷入了沉思,既然五师兄和居然大师同时出现在弧淖城附近,有可能都是受师父之托前来助战退敌的,可为什么他们不同行?难道居然大师另有任务?莫非也和“陌路尺”有关? 戚龙见沙本善出神,便提醒到:“沙少侠,事不宜迟,快去医治你的师兄吧,这里的事交给我们处理就好了。” “多谢,后会有期!”沙本善也不再多想,感激地朝戚龙和他的伙伴们颔首致意,转身将束魂宫放入背囊,与凌金骑上擎天猪,乘风西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弧淖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弧淖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弧淖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沙本善和凌金身旁经过,没人看他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凌金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沙本善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他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沙本善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凌金惊叫起来,沙本善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沙本善心中的怒火。 但沙本善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沙本善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沙本善拉着凌金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沙本善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沙本善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沙本善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再说。”另一人说。 于是他们拔出小卒胸前的长枪,用布包住他的伤口,开始挖坑,沙本善和凌金也上去帮忙。夜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接一阵古怪的声音,从城池方向裂空而来,犹如群兽嘶吼,令人不寒而栗。 凌金皱起眉头:“什么声音这么难听?” “是智虚军号。” 众人顿时头皮炸开浑身发毛,不是因为那军号,而是这答话之人,竟是那小卒! 回头看去,只见小卒噌地一下坐了起来,胸口的布条微微渗出血迹。他揉揉后脑勺,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困惑:“我怎么在这儿?” 那两个小伙吓得话也说不出了,凌金反应最快,一脸惊喜:“你没死啊!” “死?不好!”小卒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往外奔去。 这家伙是人是鬼?又要干什么去?沙本善脑中一片混乱,来不及细想,便急追上去。一路跟到江边,只见江面上战船林立,火箭如雨,鼓声震天。守军水寨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烟火与血腥味,一艘五层高的战船直直地向水寨冲来。小卒迎着纷纷后撤的官兵,径直冲向水寨最前沿,站在一艘飘摇的小船上,朝这艘智虚战船拼命挥舞双臂。 沙本善转过身,凌金正停在面前连连喘气,沙本善指着那两个远远跟来又掉头逃命的小伙,告诉她:“你跟他们先躲一下,我去把这家伙救回来。” “不,我要跟你一起!”凌金固执地拉住沙本善。 沙本善说:“太危险了,我没法一边救他一边照顾你。” 凌金振振有词:“才不用你照顾,鲁天赐说过,我们将会一起改变天下,所以我不可能死在这地方。” 沙本善扶着凌金的肩膀,耐心地解释道:“就算鲁天赐的预言百发百中,也不代表你不会受伤,万一被箭射成残废或是被火烧毁容,人家可不负责赔偿。” 趁着凌金犹豫的间隙,沙本善匆忙跑到小卒身边,拉住他的衣服往后一拽:“你被枪戳傻了?想碰瓷吗?拜托找个吨位小点的。” 小卒挣脱沙本善,头也不回地说:“不能让他们登岸,后面都是老百姓。” 沙本善指着江面上密密麻麻的敌舰:“你这小身板挡得住这么多?” 他斩钉截铁:“就从这艘开始!” 说话间,那艘战船已经冲破水寨的防护栏,碾碎十几艘小船,残片横飞,势不可挡。金光闪闪的船首像扑面而来,雕的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身穿宝蓝色丝裙,长发及肩,柳腰微摆,一手托碗,一手执锤,雕工精美,如幻如真,这莫非是智虚国的女王或他们信奉的神明? 沙本善的脱杀技对没有生命的物体并不起作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船不断逼近。小卒面无惧色,目光坚定,舒展双臂,仿佛即将拥抱的是一片美丽的云彩。被他这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沙本善也放弃了躲闪,硬起头皮,绷紧全身,暗自祈祷那“揍死盾”能再建奇功。 伴随着巨大的摩擦和破裂之声,战船猛然减速,不过惯性带起的波浪还是将他们脚下的小船掀上半空,沙本善和小卒被重重地抛到岸上。船首像上那女子俯视着全身湿透眼冒金星的他们,一双妖媚的眼睛夺魄勾魂。 他们爬起来,后退几步,抬头望去,高高的船头走出来一位冷艳动人的少女,容貌与船首像上的女子一模一样,装束却截然不同,头戴鸟翼型银盔,肩披淡紫色披风,身穿镶有翡翠的雕纹金丝甲,英姿飒爽。她的声音和她的表情一样冷峻锐利,如刀裂空:“别人都在逃命,你们却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倒也稀奇,报个名来。” 小卒毫无惧色,高声道:“在下无名小辈,只请将军放无辜百姓们一条生路。” 这姑娘看上去比沙本善年纪还小一点,却已是一支军队的统领。沙本善只好说:“我是江湖菜鸟,路过。” “哟?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金甲少女不以为然地将一条腿搭上船沿,探出身子打量他们,甲裙飘飘,玉肢纤纤,细长光洁的脚踝上系着一只黑色铃铛。那线条,那肌肤,啧啧,当真是杀人不见血。 正看得出神,忽觉屁股被人使劲拧了一把,疼得直咧嘴,凌金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蹙起眉头瞪着沙本善,那眼神活像要把沙本善吃了。 沙本善正色道:“别闹,在谈军机大事呢。” 凌金警觉的目光在沙本善的眼睛和金甲少女的大腿之间画出一道弧线,质问道:“你刚瞅哪呢?” 沙本善急中生智答道:“我是觉得那件金丝甲跟你很合身,想给你也买件,可你比她更苗条,不知道该买多大尺码的。”于是凌金开始欢快地打量起自己的身材来。 “混沌国军中无人,竟找几个小鬼来当炮灰,你们难道不怕死?”金甲少女的语气依旧像狼牙棒上的铁齿一样冰冷,小卒的装扮让她误以为他们都是官兵了。 沙本善刚才其实是没来得及躲闪而不是不怕死,所以没好意思回答,小卒凛然道:“不怕。” “哦?是么?”她嘴角牵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沙本善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一切在电光石火间便已发生,寒光一闪,噗的一声,一枝箭直没入小卒右腹,箭羽随着残留的劲道微微晃动,小卒应声倒地。 好快的身手,沙本善根本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拿起的弓,也没看见她放下弓,她依然保持着俯身问话的姿势。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用弓。 沙本善弯腰去看小卒,脉搏、呼吸全无。 沙本善高声喝问:“他只是想救人,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甲少女淡淡道:“不怕死的人难道还在乎被杀么?” 凌金低声提醒沙本善:“先下手为强。” 没错,这少女杀人不眨眼,必须抢得先机,沙本善暗暗开始发功。奇怪的是,虽然明知道是她杀了小卒,罪行昭然,可沙本善心中的敌意却闪烁游移,飘忽不定,难以聚成合力。更糟糕的是,沙本善无法做到在瞄准她的同时又不被她迷人的大腿分散注意力,根本使不出绝技。 智虚人的号角声又响起,战鼓隆隆。金甲少女兴味索然地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三头六臂呢,没劲,要不也送你们这对小情人下去陪那呆子算了。” 凌金一犟脖子:“什么了不起,来啊!” 话音未落,那少女又打了个呵欠,一枝弓箭从她身旁卫兵的箭囊中激射而出,刺向凌金。沙本善一个移步挡在凌金面前,闭眼咬牙以身为盾。可一点也没痛感,睁眼一看,面前赫然站着个人。又是那小卒,不知他什么时候又活过来的,这次箭直接贯入他的额头,他又死了。 沙本善和凌金蹲在小卒身边,又难过又纳闷。金甲少女“咦”了一声,沉默片刻,然后嘀咕了一句什么,便转身走出了沙本善的视野,紫色铃铛随着脚步发出清越婉转的空响。 不一会儿,战船缓缓退出了水寨,江上响起阵阵锣声,其他战船也纷纷掉头而去。智虚人退兵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小卒又醒了过来,拔出额头的箭,一脸懵懂:“怎么回事?” 这一切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解释清楚,沙本善当即用“比邻镜”召唤出师父。 师父听完沙本善的讲述,说:“把居然大师送你的‘还泪盏’递给他。” 凌金取出“还泪盏”,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她养起一朵仙人球,披坚执锐地守在壶口。师父问沙本善:“你不怕起夜时拿错夜壶吗?” 沙本善一思量,顿时感到腹股沟一阵哆嗦。 小卒接过“还泪盏”,师父说:“你对它念一句‘塔特瓦玛西’。” 小卒说:“塔特瓦玛西。” “还泪盏”霎时亮起,向四面八方射出奇异光彩,仙人掌也裂成数瓣,向空中投射出一幅巨大的幻景:无数人在山林中厮杀,一壮汉披头散发,挥舞着流星锤,所向披靡,直冲到一顶缀满鲜花和彩绸的大轿跟前,抡锤便击,大轿登时碎为齑粉,轿中人也当场毙命。壮汉看了一眼死者,忽然发疯似的扑上去,抱起尸身仰天长哭…… 小卒的手微微抖着:“这……是……” “前世的你是位义士,在一次聚众伏击奸宦的行动中,因为走漏风声,中了圈套,误杀了挚爱女子,悲伤自尽,”师父说,“蓝止歌,你是当今世上的五奇人之一,和沙步奇一样,身负伟大使命。你拥有不死之身,正如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凌金顽皮地掰过蓝止歌的肩头,打量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凤凰男呀?” 却见蓝止歌伸出手指轻拂眼角,诧异道:“我心里并不难过,怎么会流眼泪?” 师父叹道:“一世伤,三生泪。” “这宝贝还有这功能呢!我也看看自己前世是啥。”凌金一把抢过它,照着蓝止歌的动作做了一遍。 夜壶还是夜壶,仙人掌还是仙人掌。凌金嘟起嘴指着蓝止歌:“被他用坏了。” 师父说:“你是普通人,当然不会有反应。” 沙本善说:“那我也可以看到自己前世?” 师父说:“你真的想看么?前世的身份与今生的能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觉得你的前世会是什么?” 沙本善想起自己在上厕所时领悟的古怪绝技,猜不出关联。凌金脑筋转得快,抢答道:“掏粪工!” “我爹倒是当过掏粪工。”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沙本善对着“还泪盏”念出咒语。 “还泪盏”又一次放出奇异光彩,空中也出现了幻景,奇怪的是幻景中一片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凌金想了想,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前世是个屁!所以显示不出来。” 沙本善无语。师父缓缓道:“看来,你本无前世。”(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小时候,附近几个山头的小朋友们时常来找沙本善玩,这些小伙伴都很有进取心,聚在一起时难免要一较高下,一位说自己爷爷是有名的富商,另一位就搬出自己官居朝廷二品的爹,一位用祖传的龙纹翡翠杯饮茶,另一位就穿上坠金青狐皮衣……这种时候沙本善是隐形的,他不能说他爹曾是绝世高手,他娘是绝代佳人,因为这两个名号在这样的比拼中一文不值,更何况沙本善连他们的样子都没见过。既然拼爹拼不过,沙本善便一度寄希望于自己的前世身份能胜过他们挽回点面子,比如前世他是皇帝而他们都是太监,或者他是屠夫而他们都是猪仔。 现在这个幻想也破灭了——他居然没有前世。 师父是这么解释的:“这应该是你的第一世,在此之前,你存于混沌,游于太虚。”师父说话一如既往地高深莫测,沙本善一听又觉得自己比别人高级一点了。 同样值得庆贺的是沙本善又找到了一位奇人,朝拯救苍生的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蓝止歌丝毫没有攻击欲望和杀伤力,除了当盾牌挡挡箭,沙本善暂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更大的用途。 说到挡箭,沙本善想起了那位金甲少女,她似乎也有特殊能力。沙本善把她的事告诉了师父,略去了关于修长美腿的细节,师父沉吟道:“据我所知,五奇人都是混沌国的人,此人若是智虚人,自然不是五奇人,但有这般能力,将来恐怕会成为你的劲敌。” 沙本善说:“那可麻烦,我刚才还想用神功对付她来着,却怎么也使不出来。” 师父斜了沙本善一眼:“她定是极美,你注意力无法集中,或是集中到错误的地方了。” 凌金提醒道:“好像她发现蓝止歌是不死人之后,就退兵了,这里边应该有什么关联。” 师父点点头:“你们现在就渡江过去吧。” 沙本善一惊:“那边是智虚人的地盘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师父说完就消失了,沙本善都没来得及问他们究竟要去得什么“虎子”。 按师父说的总没错,沙本善们即刻上船启程。为了避免再次遇到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沙本善建议先去下游,绕过智虚营地。蓝止歌望着对岸长龙般的灯火,说:“我们先去一趟智虚大营。” 沙本善一把抢过船桨:“你死上瘾了是吧?” 蓝止歌说:“前些天我们一些兄弟被智虚人抓了关在战俘营里,我要去救他们。” 凌金劝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至少先制定个营救计划。” 蓝止歌说:“来不及了,智虚人每隔七天就会将俘虏集中押运到后方,明天就满七天了。” 凌金问:“运到后方去干嘛?” “各种说法,有人说是赶去挖矿,有人说是卖作奴隶,还有人说是送去当菜吃。” “吃?”沙本善打了个冷战,“他们也闹饥荒?” 蓝止歌解释说:“这片陆地周围有许多小岛,住着食人族部落,智虚人经常给他们送活人当礼物。” 凌金瞪大了眼睛:“那我们去不是白送三道下酒菜嘛。” “我不会拉你们陪葬的,我自己去。”蓝止歌说着就要往江里跳。 沙本善一把拉住他:“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师父说了我们要一起拯救天下的,你不怕死,我们当然跟你并肩战斗。” 蓝止歌这才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奋力摇起桨来。他是死不了的,怎么横冲直撞都无所谓,而沙本善得替自己想个合适的进攻方案:总是躲在蓝止歌身后显然太窝囊,见人就杀又过于血腥,跟傀魈们讲做人的道理显然也行不通。 还是凌金机灵,她让他们把船停在僻静处,独自溜到后山放了把火,然后跟他们一起偷袭了三名落单的智虚士兵,换上他们的装束,但那些银白色面具像跟脑袋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摘不下来,他们只好用白布蒙住脸,悄悄从侧面溜进智虚营地。 进门就看见一块木牌,写着“战俘营”三个字,还有个箭头指示方向,顺着箭头看去,不远处又有一块同样的木牌和箭头,如此环环相连,他们很轻松就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找到了战俘营。这屋子很气派,门窗洞开,无人把守,灯火通明,笑声阵阵,看上去像座酒楼。屋子中央围着一圈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美酒、水果和山珍海味,数百名俘虏或坐或站,身上没有任何枷锁镣铐,尽情地享用着这一切。 要不是蓝止歌跟他们打招呼,沙本善和凌金还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座战俘营,蓝止歌说:“你们都没事就太好了,快跟我走!” 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啃着羊腿,懒洋洋道:“去哪?” 蓝止歌说:“回家去啊。” “回去?”俘虏乙冷冷一笑,“哈!吃饱了撑的?回去再被抓去充一次军?然后再被俘虏来一次?” 俘虏丙摇着酒盏,醉意朦胧:“这里有吃有喝,又不用打仗,傻瓜才回去。” “难道你忘了对嫂子的承诺啦?”蓝止歌皱着眉头拽起俘虏乙的胳膊,又转头面向俘虏丙,“你也不管老母亲了吗?你们这都是怎么了?” “没有忘啊,麻烦你把她接过来跟我团聚吧,我保证她一定会爱上这里的,哈哈哈哈!”俘虏乙狂笑不止。 俘虏丙甩开他的手:“省省吧,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所有人都要死,就算不被杀死,也会饿死。” 凌金想起蓝止歌提到的传闻:“明天你们就要被运到后方去了,难道不怕被送给食人族吃掉?” 俘虏甲鄙夷地笑笑:“没用的人才会被吃,有本事的去了是过快活日子。” 沙本善没听明白其中的意思,蓝止歌还想劝说,远处传来喧闹声,智虚人也许发现了他们,凌金说:“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已经选了要走的路,我们也该赶自己的路去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他们离开牢房,潜出军营,遁入深山。往南走了三个时辰,走入一片森林,估摸出了智虚人的巡逻范围,他们才停下来歇息。 荒蛋岛的变幻莫测师父已经介绍过,但他们感觉智虚国的环境比太平州还要糟糕,自一日江以南,各种古怪极端的气候常常叫人措手不及,相隔数里的地方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刚才江边还是寒风瑟瑟,而在这片不知名的森林中却宛如盛夏,热浪蒸腾,荆棘如麻,枝叶间飞舞着五颜六色的蚊蝇,空气像糖浆一般粘腻。艰难前行了两个时辰,前方一条小溪穿林而过,临水扎营是个不错的选择。沙本善和蓝止歌清理出一块数丈见方的空地,寻来一些树枝,凌金取出“还泪盏”,生了篝火,然后祭起玉岚屏。 对于三个躺着的人来说,这个安全区似乎有些拥挤,凌金又往“还泪盏”上浇了一瓢水:“嗯?这玩意喂多少水也只有这么大。” 沙本善想起之前对抗火翼蝎时的情形,看来玉岚屏的容量是一成不变的,幸好当时他们人不是很多。对于这个局限性,沙本善非常理解:“它要想多大就能多大,那还不把全天下都装进来了。”这个空间虽然在高度上可以随着“还泪盏”的位置延伸,但宽度始终只够两人平躺,想装更多除非大家像叠罗汉一样垒起来睡,于是沙本善对凌金说:“这样吧,你和蓝止歌在里面,我睡外面。” 蓝止歌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我有不死之身,我睡外面好。” 沙本善调侃道:“要是被老虎豹子撕成碎片吃进肚子然后消化掉,你还能复活不?” 蓝止歌尴尬地笑笑:“我……不习惯……女。” 凌金看看他,又看看沙本善,觉得有道理,沙本善也明白“三人行,必有克星”的道理,便不再坚持。 蓝止歌在靠近林子的一侧席地而卧,接连死了许多次,他显然累了,鼾声深沉绵长。夜空辽阔,月朗星稀,夜莺的啼声轻柔委婉,在月色中流转。 凌金托着腮帮歪着脑袋:“这月亮真像二娘的眼。” 这话题挺适合怀旧,沙本善走到她身旁坐下:“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你呢。” 凌金将脑袋倚在沙本善肩上:“一个人流浪的时候,身上没钱,我经常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如果周围够安静,就会听见远处黑暗中有个细微、神秘的声音在对我说着什么。” “也许是告诉你去哪里找我吧,”这些日子凌金的活泼随性感染得沙本善也爱开玩笑起来,“在知道身世以前,我常想自己是不是和这些星星一样,本来在天上,后来没挂牢,掉下来了。” 凌金咧嘴一笑:“那么高掉下来还不成肉饼呀?” 沙本善扬起眉毛:“我有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凌金伸手戳了戳沙本善的脸:“是挺有弹性,怎么练的?” “从小被大师兄揍出来的,师父说这叫揍死盾。” “我小时候也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看不起二娘和我,没人跟我交朋友,二娘走了以后,我就离开了醉烟坊,流浪天涯,见过形形*的人,却没有可以坐着说说话的,”凌金指着月亮,“那时候我就想有朝一日飞到那上面去,和星星作伴过一辈子算了。” 沙本善挺了挺腰,畅想道:“师父说过,天上一颗星星对应地上一个生命,它们说不定也懂人世的情感呢。” “可惜它们只能挂在那儿一动不动,好不自由,彼此还无法靠近,多么孤单。”凌金轻叹一口气,枕着手臂仰面躺下,刚才的舞动耗力不少,她微微喘息,玲珑的曲线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沙本善也伸着懒腰倒向草地,伸出一只手掌丈量着两颗星星间的距离:“它们互相看着对方,就像我们这样看着它们,心有灵犀,不会孤单。我就喜欢跟你这样静静躺着,什么也不做的感觉。” 凌金侧过身来,目光柔和:“上次你问我看上你什么,我说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醉烟坊那些臭男人这么躺着时只想做别的事。” 沙本善不知所指:“也许他们觉得别的事更美好罢。” “美好什么,在醉烟坊,你能看到在绣花床上随地大小便的酒鬼,能看到争风吃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阔少,能看到风流才子慢慢沦落成街边乞丐,能看到妙龄少女渐渐销蚀成黄脸大妈,唯独看不到所谓的美好。”凌金说着淡淡一笑,想来这些事对久涉江湖的她来说已是见怪不怪,沙本善没有切身体会,也接不上话,于是指着月亮岔开话题:“不知鲁天赐的擎天猪能不能飞那么高?” 凌金轻轻勾住沙本善的手指:“现在我也不想去那上面,自从遇到你,那种孤单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这一刻,沙本善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初那股迫不及待想下山闯荡江湖的渴望其实也是来自于一种叫作孤单的感觉,也清晰地接收到它离去的讯息,从凌金温婉的语气和柔软的指尖暖暖传递过来。 蓝止歌不合时宜的惊呼破坏了美好的气氛:“谁!”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起,向林子深处奔去。沙本善拔腿便追,凌金跟上来叫道:“小心!”话音未落,林中传出一声怪叫,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他们小心翼翼探过去,用“还泪盏”的光亮一照,看见一只古怪的动物,被一丛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夹住了右腿,正在竭力挣扎。它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却只有常人一半那么高,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四肢也比他们短一截,没有耳朵,眼睛的部位只有两个大窟窿,口中含混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和刚才的哀嚎之音截然不同。 “这一定是某种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我都没见过。”凌金的好奇远大于恐惧,浑然不觉沙本善此刻正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蓝止歌心生怜悯,正要上前帮它脱离困境,一道灰影忽然从天而降,拦在他面前:“别碰!” 此人肩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执火把,落地似一片树叶般轻巧无声,身子挺立,膝盖毫不弯曲,感觉好像是地面主动升上去将他托了下来。空中曳下一道火焰移动的痕迹,袅袅如蛇。火把斜向一旁,照不出他的容貌,不过可以看到他裸露的两臂和胸膛嵌满岩石般结实的肌肉,双手像老树皮一样坚韧厚实。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葫芦,走到怪物身旁,往它被夹住的地方倒了一些蓝色的液体,那怪物便一下抽出腿来,猱身上树,蹲坐枝头,冲他们咧嘴嘶声叫了几下,随即一个后空翻,几个腾跃消失在低垂的夜幕中。 “他怕生,但不会伤人。”蓑衣人背对他们,凝望着它远去的方向,嗓音压得很低。 凌金问:“这是什么怪物?” 蓑衣人转过身来,斗笠下瘦削的面孔在光束的映衬下灰硬如石雕,阴郁冷峻的双眸中闪着火苗躁动的倒影,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从一张一弛的喉部缓缓吐出:“他不是怪物,是个智虚人,名叫半空。” “人?”他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包括接下来蓑衣人给他们讲的这个故事。 半空,出生在智虚国东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本是一名体格健壮、相貌英俊的少年,跑得比豹子还快,臂力惊人箭法超群,能辨别出千米之外各种鸟叫声,还学得惟妙惟肖。前线督军听闻此事,当即来信征他去军中当先锋将官。这属于破格提拔,因为他还未满二十岁,按智虚国的规矩是没有当官的资格的,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机会垂涎三尺。不过半空属于少数人,那就需要付出代价了,上一位婉拒督军好意的人刚被抄家灭族。 半空天性善良淳朴,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早晨,躺在缀满五颜六色石子和小鱼的溪水边,枕着被春色染绿的松软泥土,听风和树叶窃窃私语,看蜂蝶与飞鸟追逐嬉戏。他知道自己如果去参战,这一切必将离他远去,世界也会变得黯淡无光。当晚,他便用斧头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回信给督军,称不慎跌落山崖,摔残了无法从命。 督军说不碍事,你箭术高超,可以坐着当弓手杀敌。半空当即锯掉双臂,请别人代写回信,称砍柴误伤。督军说,你耳聪目明,可以看守哨塔。他便剜目割耳,回信称野兽袭击。督军说,你还有一副优美的好嗓子,来军乐队唱歌再好不过。他又切舌吞炭,回信称误食毒物。 督军最后说,你遭遇诸多不幸却仍坚强地活着,实在是全军将士学习的榜样。然后宣传队出马,将半空和督军的书信修改了收发人和部分文字,整个过程就变成了:半空从小就立志从军,即使摔残双腿也坚持要入伍当弓手,砍柴断臂还请求去守哨塔,目瞎耳聋仍想为大家唱军歌,直到嗓音尽废什么也干不了,依旧不坠杀敌报国之志。 人们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涕泪俱下,督军决定让半空带着这些书信到各地巡回展示,激励士气。半空只得离开家园,流浪深山,遇见了蓑衣人。 半空的遭遇引起众人一阵唏嘘,蓑衣人却有不同看法:“你们不明白,半空很喜欢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完全不觉得悲惨或可惜。” 沙本善问蓑衣人:“还没请教怎么称呼?” 蓑衣人说:“在下陈晟之。” 蓝止歌喃喃道:“陈晟之?” 凌金轻呼一声:“哇!” 就沙本善一脸迷惑:“你们都认识?” 凌金说:“陈将军刚解了弧淖城之围,草木知威,天下谁人不识?” 三个月前,智虚二十万大军北侵,连克十七座城池,兵临弧淖城下,朝廷派出的几路援军都远在千里之外,没曾想有一支部队竟突破极限,日行一千五百余里,及时赶到,与守军里外夹击,击退了敌军。五师兄跟沙本善讲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提到过这位将军的名字。 沙本善不由肃然起敬,叱咤风云,力挽狂澜,这不正是沙本善所崇拜的那种英雄豪杰吗?蓑衣人摘下斗笠,露出那张深棕色的脸,太阳穴有一小块烧伤的疤痕,右耳下方留着个箭镞嵌入的印记,整齐精神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额头和坚硬刚毅的下巴都透着军人特有的味道,尤其是那双微微凹陷的眼睛,明亮、锐利、焦点集中,黑色的瞳仁像古井一样深邃,眼白里密布着蜘蛛网般的血丝。虽然南征北战的军旅生涯在他身上凿出了累累痕迹,但紧致的毛孔和光滑的眼角说明他最多不过二十来岁。 沙本善惊讶之情溢于言表:“这么年轻就当将军了。” “你们不也一样么,英雄出少年,”他嘴角轻轻牵起一丝谦虚的笑意,语调依旧静如止水,“敢闯到智虚国里来,想必也不简单。” 蓝止歌的表情却前所未有地古怪,冷冷道:“跟您不能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不过是几块微不足道的骨头。” 陈晟之淡淡地看着他,脸沉静得像寒潭冰泉:“你是什么人?” 蓝止歌将目光投向别处:“无名小卒。”看上去他对这位少年将军颇为不满,沙本善猜不出所以然,陈晟之却似乎明白了几分缘由:“打仗总要死人的,并非我所愿。” “端木武先生怎么死的?可如你所愿?”蓝止歌语调平缓,目光如炬。这个名字沙本善闻所未闻,却像一块重重落下的惊堂木,令陈晟之瞬时无语。他绷着脸,双唇紧闭,眼神中阴霾聚集,一股怒火正在酝酿。 半晌,陈晟之阴阴地说:“那老顽固是咎由自取,多管闲事、蛊惑人心,大元帅早就对他恨之入骨,别说军中,朝廷上下想杀他的人都多如牛毛。” “可他最终是死在你的刀下,别人只是想,你却敢杀,毫不手软。”蓝止歌一字一句地顶回去,每个字都像一根针,扎得陈晟之的眼角震颤不止。 沙本善大致听出些眉目,但眼下显然不是讨论和解决矛盾的好时机,凌金机灵地化解了尴尬的气氛:“噫,有件事很奇怪,我后来听人说,陈将军在州府解围后的庆功宴上忽然神秘失踪了。” 陈晟之从爆发边缘抽回神来,冷静而谨慎地看了凌金一眼,继而陷入另一种情绪,语气也由愠怒转为忧伤:“那不是失踪,而是阴谋。” 顺着陈晟之的回忆,沙本善们回到一年前那个庆功之夜。 朝廷的特使带来了犒赏三军的圣旨,军民同欢,觥筹交错,陈晟之和他的亲兵们都没喝酒,因为根据他的经验,这种时候智虚人最有可能发动突袭。半夜,陈晟之带着三百亲兵巡城到东门,忽然发现城墙上有几个黑影一晃,眨眼翻出了城外。他们尾随紧追,行出五十里,来到一处旷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这时,身后传来清脆的琴声,忽而淡雅,忽而飘逸,听者无不失神。不一会儿,琴声就像一口大钟将这片区域笼在其中,曲调悄然出现变化,婉转之中渐渐浮起杀气。陈晟之发现不对劲,没等他喊出声来,琴声骤止,紧接着一个尖锐的长音刺破夜空,脚下的大地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土层纷纷爆开,向各个方向撕扯出去,裂成一道道深沟。“呼隆”一声,整片区域如同散了架的屋顶一般轰然陷落,旷野上赫然出现一个数百丈见方、数十尺深的巨坑,像是被盘古大帝狠狠踩了一脚。 陈晟之和他的三百名亲兵全部坠入坑中,落在下面的人大多被直接压死。幸存者们刚扒开土层和尸堆,一阵箭雨又从天而降,顿时血流成河,腥气冲天。陈晟之和数名亲兵顺着坑壁往上爬,只听隆隆的轰鸣声贴地而来,无数碎石和泥土从坑顶倾泻而下,将他们重新送入黑暗。 陈晟之拼命拨开泥层,发现旁边的坑壁有些潮湿松软,用力砸了数下,打开一个窟窿。他探头往里面一看,天无绝人之路,那是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正要回头招呼部下一同避险,才发现左右已无活人,只得独自钻进去,用石头堵住洞口。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片刻,一个声音说:“禀大人,无一漏网,全埋了。” 另一个声音说:“把土再压实一点,留一队人守到天明,我不希望有命硬的。” 陈晟之心中一惊,后面说话这人正是朝廷特使。又听他说:“这次任务如此顺利,多亏禁土魔君鼎力相助。” “不必客气,国师早想除掉此人。”说话的是个女子,听上去很年轻。 特使谄笑道:“魔君举重若轻,天下弹指可得,有劳您转告国师,勿忘约期,共图大事。” 那女子没再说什么,车骑声渐渐远去。陈晟之从地下溶洞逃出生天时,已是三天后。特使接管了城防,大街小巷贴满通缉叛逃者陈晟之的悬赏令。陈晟之只得孤身南下,从偷听到的对话来看,特使与智虚国师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要阻止他们。 “有什么眉目吗?”沙本善一边问一边偷瞄蓝止歌,希望能用新的焦点让他忘掉与陈晟之的不和,毕竟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他们同心协力去完成。蓝止歌对陈晟之的遭遇并无兴趣,不过当听到特使与国师串谋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前些日子,我跟踪特使悄悄渡江过来,发现他进了智虚王城西郊的血泉寺,那是国师的住所,”陈晟之弄根竹棍在地上画出了大致的方位,戳了戳,“就在这儿,目前我还不清楚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肯定很快就会动手。” 沙本善说:“我们帮你。”(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陈晟之苦笑道:“你不知道他们的厉害,我可不想拉你们陪葬。” “我们也不是吃素的。”凌金抢着把路上的事添油加醋地介绍了一番。 陈晟之对那位能隔空发箭的少女颇有兴趣:“她应该就是五大魔君中的御金魔君乌云落了。” “魔君?”沙本善想起之前遭遇的火翼蝎,条件反射出一层鸡皮疙瘩。 陈晟之说:“智虚军队能征善战,得益于两大利器,百万傀魈和五大魔君,其中五大魔君便是御金、掌木、问水、控火、禁土这五人,身怀绝技,神鬼莫测,万夫莫敌。” 凌金听得入神:“魔君?难道是神仙?” “不,这五种能力是自古遗留下来的,在智虚族人中随机传承,有的人是活了十多年后忽然拥有了它,也有人是与生俱来。获得能力之后,他们仍跟常人一样,会生老病死,但从此人老身不老,被奉为魔君。” “喔噢,人老身不老,那不就是天下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传说中的驻颜术?”凌金艳羡不已。 沙本善提醒道:“裹在襁褓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算?” 凌金一愣,想了想控火魔君那一辈子都只能喝奶穿尿布的无聊生活,便释然了。蓝止歌没有插话,沙本善猜他在想那位美貌的御金魔君。 沙本善说:“傀魈我见过,这些戴面具的怪物究竟是什么来路?” 陈晟之说:“大多数智虚人一过二十岁,就会自动长出这种玉质面具,变成傀魈。” 凌金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陈晟之说:“据说是个延续了千年的诅咒,具体我也不清楚。” 沙本善问:“那长出面具会怎样?” “这些面具长在肉里,人会失去灵魂,没有思想和感情,不知疲倦与疼痛,只听号令,最奇妙的是它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性,能随着场合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表情,比如在正式场合就*肃穆,战场冲杀时个个凶神恶煞,见到官员又变得谦卑恭敬,官员讲个笑话,它们还会自动哈哈大笑……” 沙本善叹为观止:“真是个划时代的发明。” 陈晟之说:“这样管理起来也很简单轻松。” 凌金问:“可谁来负责管理呢?” 陈晟之说:“据我所知,五大魔君是不受诅咒束缚的,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智虚人在二十岁之后也不会长出面具,但事先谁也不知道是哪些人,一切由天定。当他们脱颖而出的时候,身上就会出现上天的旨意。” 沙本善不解:“上天的旨意?” “对,是额头上的一个肉印,表明此人将在国家管理中担任什么角色,所有官职都是据此进行分配的,除了国师和国王。” “太逗了,”凌金说,“那跟抓阄有什么分别。” 陈晟之笑笑:“是啊,这样倒也公平,全听天命。” 蓝止歌自言自语:“要是我们要找的人头上也有个标记就好了。” “找什么人?”陈晟之问。 凌金朝沙本善和蓝止歌一努嘴:“跟他俩一样的怪人。” “那就一起走吧,这里我比你们熟。”陈晟之没有问沙本善们此人姓名和住所,当然他问了他们也不知道。 他们就这样继续糊涂上路,翻过了两座山,来到一处深涧,一条宽大的石桥横跨其上。远处传来车马声,他们迅速闪进树林。一大队傀魈蹦蹦跳跳地簇拥着一辆八*车出现在山路上,像一支迎亲的队伍,听过刚才陈晟之的介绍,沙本善不禁觉得这些傻呵呵的家伙既可爱又可怜。 凌金低声说:“冤家路窄。” 沙本善往那边一瞧,车上侧卧着的正是御金魔君乌云落,忽听陈晟之轻呼:“有埋伏。” 话音未落,四周炮响,石桥瞬间断成数截,刚才还在桥上扭动腰肢的傀魈们如雪片般纷纷飘落深涧,只是安静地飘落,没有痛苦,没有呼喊。大车离崖边还有一段路,当即刹住,乌云落缓缓探身,神色却是不乱。他们都没看见伏兵的踪影,只听见阵阵哀婉幽怨的弦音穿林而来。 “这琴声……”沙本善不禁想起了什么,陈晟之面色一紧,翘首四顾。 凌金耳聪心细:“有点不一样嗳,你不是说那乐声飘逸淡雅,可这曲子听起来怎么这么压抑。” 陈晟之沉着脸道:“没区别,无论是上次的《幽兰曲》还是这《胡笳十八拍》,都一样杀机四伏。”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树木狂舞,沙石乱溅,地面上骤然出现无数道褶皱,似跳动的琴弦,又如波动的水纹,众人纷纷立足不稳。忽然,弦音戛然而止,大车下方的土层瞬时凹陷下去,拉车的马匹挣扎着被拽入深坑。 乌云落身轻如燕,翻身弹起,跃至一旁,立足未稳,脚下土包转眼散架,又塌出一个大坑。她再次闪过,冷冷地怒喝一声:“去!” 无数支弓箭从东倒西歪的傀魈的箭囊中嗖嗖飞出,还有一些从涧谷底下窜了上来,全部循着弦音射向对面山头那片竹林。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弦音过后,竹林上方的山尖竟齐齐断开一截,拔地而起,竖在半空。噗噗噗,所有的箭都扎在这面土盾之上。 趁这间隙,乌云落连跳数次,闪过几个坑洞,停在一棵孤零零的古松下,轻抬玉臂,又一波箭雨倾泻过去,速度比刚才更快。那面巨大的土盾已坠入深渊,传来沉闷的轰鸣,似乎被刚才开山挡箭那一招耗去不少元气,禁土魔君有些应变不及,弦音也陡然乱了起来,眼看就要被万箭穿心。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咳嗽声,深涧两岸的草木为之一震!同时,对岸那片竹林顿时像被赋予了生命,在原地急速旋转起来,竹节爆裂,枝叶狂舞,转眼形成一个绿色的大漩涡,将这千百支箭统统吞了进去。当最后一支箭消失其中,大漩涡便陡然散去,竹林瞬间恢复成原先模样,风平浪静,箭支纷落。 还没等他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又响起两声咳嗽,这次沙本善听出声源的大概位置,移目望去,只见乌云落身后的古松应声而动,粗壮的树枝像手臂一样凌空挥舞,一把抓住乌云落,将她拽进了浓密的叶丛中。 “坏了!”蓝止歌喊了一声,跳起来朝古松奔去。 沙本善嘀咕道:“他们智虚国自相残杀,打死一个少一个,他们凑什么热闹?” 凌金说:“禁土魔君跟特使是一伙的,她要对付的人就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他们陆续冲到那棵古松下时,它已停止了舞动,但那壮硕复杂的形体依然令人生畏,估摸有上千年的造化。顺着树干望上去,松枝参差错落,针叶层叠密布,宛如一座绿色迷宫。透过枝条与树干交接处的缝隙望上去,数丈高的地方有一处球形的空旷之地,松针整齐地向四周散开,只有数根曲折的枝干穿插其间。其中一根末端站着位素衣少年,身子微倚着树干,风姿秀雅,身形瘦弱,面色泛白,似乎大病初愈,右手捏一块丝巾,左手轻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引素妹子别来无恙,国师恐你不敌,让我来助一臂之力。” 一个离他们更近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哼,要不是刚才哪个想抢头功的笨蛋毛手毛脚地弄断了木桥打草惊蛇,这泼凌金早就在悬崖底下了,还用这么费事?”说话的女子一袭青衫,在一处“爪”字形的枝丫上悬空而坐,膝上横着一架赤褐色的卧箜篌。 “掌木魔君荆伤和禁土魔君乔引素都到了。”陈晟之声音中充满焦虑。 “她在那儿。”蓝止歌一指荆伤身后,树干上粘着一只巨大的“针叶茧”,露出半个人脸,正是被树枝和针叶裹住的乌云落。 “呵,妹子这嘴又甜又辣,难怪合国师的口味,咳咳。”荆伤皮笑肉不笑,漫不经心地用丝巾掩住口,低头轻咳了两声。 忽然,一阵劲风迎面袭来,陈晟之一声“闪”刚喊出口,众人已然躲闪不及,尽数被一条粗大的松枝拦腰扫倒在地。松枝旋即又高高举起砸了下来,沙本善忙拉住凌金的手,就地连打十几个滚向外逃去。伴着巨响,尘土掠地掩来,冲得他们灰头土脸,那边陈晟之和蓝止歌也连滚带爬逃出十几丈。 “先对付荆伤!”凌金冲沙本善叫道。 刻不容缓,沙本善凝神发功,才发现麻烦:“看不见人啊!” 又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千年古松全身一震,“唰”的一声,数不清的松针顿时铺天盖向他们射来。 沙本善一把将凌金和陈晟之推进旁边一个大坑:“趴下!”心想自己有“揍死盾”护体,顶多皮痒一下。可天生有救人情结的蓝止歌又抢先一步,不知从哪里冲出来挡在沙本善身前。 嗤嗤嗤,蓝止歌瞬间变成了刺猬,从头到脚密密麻麻插满松针。这些柔软的松针在高速作用下竟能轻松刺衣破皮,扎出点点殷红。他个头比沙本善小,没能完全挡住,沙本善感到四肢又痒又痛,手脚上瞬间覆了一片片绿色的“毛”。 凌金爬出坑来:“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吗?” 沙本善也不明白,但现在没空去想。树上的针叶只射掉一小部分,依然无法看到荆伤。千年古松再次扭动起来,枝干嘎嘎作响,眼看又要发起一波攻击,凌金急中生智:“杀树!” 那千年古松罪恶昭昭,气焰嚣张。沙本善怒气凝聚,翻身跃起,迅速使出“脱杀技”。当沙本善提起裤子时,古松停止了动作,咔咔咔,低吟数声,竟从根部以上一尺的地方生生断裂开来。庞大的身躯摇晃着轰然倒地,惊起漫天尘土,无数大大小小的松枝也像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瘫软如泥,针叶低垂,不复有一丝生机。 荆伤从尘土中跃出,望着死掉的大树一脸迷茫:“这都能死?” 早已闪到一旁的乔引素看见陈晟之更是吃惊:“这都没死?” 陈晟之想起了那夜遭伏击的事,也不答话,提起石锏便冲了上去。不能看他这样去白白送死,沙本善深吸一口气,瞄准荆伤,一松腰带,轻褪长裤,忽然想到:树被干掉了,最有威胁的应该是乔引素。 于是马上转向乔引素。不料她反应比沙本善快,秀眉微蹙,斜抱箜篌,玉指疾弹。沙本善正在思量是应该打她的胳膊还是手腕,却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就被脚下黄土卷了进去,紧接着又是两声“哎哟”,凌金和蓝止歌他们也都中招了。 隐约听见乔引素娇叱:“哪来的流氓,不害臊。” 然后是荆伤的声音:“他一定是疯了,起先竟还想打我的主意。” 数名傀魈叠罗汉一样扑入坑中,将沙本善压成了千层饼。沙本善闻得出这帮家伙至少五年没洗过澡,但恶心和敌意还没来得及转变成杀伤力,沙本善就被一种又凉又滑还会动的绳索绑住了手脚,越挣扎越紧,最终丝毫动弹不得。 他们被蒙住眼睛,戴上布罩,丢进战车,反绑于木柱上,在傀魈们欢快的蹦跳声中开始了囚徒之旅。一路颠簸,昏昏沉沉,沙本善背靠木柱坐着睡了一觉,醒来时,四周香气环绕钟声不绝,隐约听见仙鹤的清脆鸣叫,应该是山谷之类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下了战车,他们被连推带拉地向前走了一阵,拐入树林,在枝叶间走了大约半炷香的工夫,低头钻进一个路面崎岖四处滴水的洞穴,跌跌撞撞前行百步,终于踏上一块平滑的石板。随着一阵轻微的地裂之声,他们开始上升,阴冷的风顺着脖子倒灌下来,空气中满是苔藓和泥土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石板转而向左疾速平移,猛然一停,他们随着惯性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厚实的地板上。然后是一阵*和半天沉默,没人搭理,他们自己摘下了眼罩。 摘了眼罩才觉得还是戴着眼罩好,因为一低头,发现绑着手脚的竟是一条条五颜六色的活生生的蛇!沙本善浑身鸡皮疙瘩暴起,却又不敢乱动,更别提运功去杀它们了,万一它们趁机钻进裤裆可就…… “这蛇不咬人。”凌金安慰沙本善。 “你怎么知道?”沙本善颤着声,紧张地盯着手脚上蠕动不止的蛇。 “会咬早就咬了。”凌金毫不惊慌,居然还用她手上那条蛇去逗她脚上那条。 “那是它们还没饿。”沙本善手上那条蛇昂起头,吐了吐红信,似乎对沙本善的看法表示赞同。 凌金说:“你看大家都这样,没事的。” 沙本善环顾四周,这是间宽敞的屋子,关着不少人,手脚上都绑着这种小蛇。沙本善这才算稍稍安心,但还是保持着手脚尽量伸直的姿势老实坐着。蓝止歌和陈晟之蹲在墙角,他们旁边躺着御金魔君乌云落,她仍在昏迷中。 屋子是环形的,中间有个直径数十丈的圆洞,围着一圈绿色的木护栏,举目四顾,满眼是瑰丽生动的壁画:周围墙上画着一幕幕恐怖凄凉的景象,天地昏暗,日月无光,风暴肆虐,火山喷发,瘟疫弥漫,江河泛滥,星辰坠落,怪物横行,森林和村庄熊熊燃烧,人畜和鸟兽惶惶奔逃;地板上画的是形形*的人,或五体投地,或痛哭流涕,或深情展臂,或喜极而泣;与之相呼应的,是高高的天花板上绘着的一幅沥粉贴金的巨大画像,面目看不太清,头上顶着金色圆环,浑身散发出七彩光芒,宛如神明。三部分壁画规模宏大,浑然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题。 在四周墙壁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竖立的贝壳状隆起,好似蚕茧。屋里所有的摆设都是绿色,连周围这些人穿的也全是绿色,她们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大多是少女。蓝止歌低声道:“这不会是变态色魔拐卖良家女子的贼窝吧?” 陈晟之说:“不像,你看她们,衣裳整洁,容光焕发,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莫非是醉烟坊一样的地方?”凌金说着直起身子,双脚并拢跳到屋子中央的圆洞旁边,往下看去,不禁欢呼道:“哇,我们在天上!” 沙本善也用屁股蹭地挪过去,果然是座中空的空中楼阁,透过这个圆洞,幽深的谷地、层叠的山峦、飞舞的仙鹤和蜿蜒的河流尽收眼底。 他的恐高症又发作了,整个世界开始旋转,风从四面八方袭来,嘶吼着冲他狞笑,似乎有一股不明来历的劲道想把他拽向地面。 沙本善心中一片虚无,双腿松软,急忙闭上双眼,拼命后撤,稳住急促的心跳与呼吸,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这里就是封王山垂云塔了。”陈晟之说。 沙本善喘着气问:“干什么的地方?” “什么都干不了的地方,”陈晟之的声音中透着绝望,“登云山中山,离地三千三,上得此塔,永无天日。” 凌金没心没肺地表示赞同:“确实,根本看不到蓝蓝的天,这儿到处绿不拉几,跟掉进泥沼潭似的。” 陈晟之说:“这座塔里外全是绿色,倒悬在空中像一棵龙血树。” “我觉得更像一顶倒扣的绿帽子。”凌金咯咯笑道。 吱呀一声,墙上的一只“贝壳”缓缓打开,走出个五花大绑的胖子,瞪着一双鱼眼,身后跟着一队士兵。这些士兵个个身穿绿色铠甲,面具也涂成绿色,连眼睛都泛着绿光,不过走起路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没有跳那种古怪的舞步,估计是为了避免把这座悬空塔给震塌。 胖子走了过来,沙本善才看清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不是绑人的绳子,而是一根极长的鞭子,缠得不是很紧,却足以令他曲线毕露。他没有戴面具,额头上印着“塔守”两个字,看来是这儿的头头。 他停在沙本善面前,用鼻孔审视着他们:“介绍就免了,你们并不需要认识我,我也懒得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只需要明白,在这里,人命抵不过一块鸡屁股,所以,趁早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厉害,记住现在你不过是我鞋底的一粒灰尘,鞭子上的一只跳蚤,没有人会在乎你长得怎么样,或者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不管你藏在哪个肮脏的角落,我的鞭子会马上找到你,就像恶狗找到排骨一样,啃个皮开肉绽。我说的够清楚么?” 凌金用手在鼻子前面左右挥动,故作懵懂地眨着眼睛:“没听清,胖叔叔你的口齿怎么跟你的口气一样浑浊呀,重复一遍好吗?不过麻烦你戴上口罩再说。” 塔守的脸变得像一锅炖熟的红萝卜加白萝卜,肥厚的鼻孔一张一翕,估计从来没有人敢像凌金这样无视他的权威和残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他正打算用残暴来强调一下自己的权威。 沙本善一时有些为难,因为这家伙目前只是面目狰狞,这还不足以让沙本善使出绝技,而装着“还泪盏”的包袱又被凌金坐在屁股下,沙本善无从知晓他曾经犯下的罪。沙本善决定等他抽出鞭子挥向凌金时立即出手,这将是对沙本善发功速度的又一次考验。 塔守却忍住了没有采取行动,喉咙里咕噜一声,然后用两只死鱼眼盯住凌金:“别想激怒我,我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虽然我讨厌你们,非常讨厌,你们穿的这些垃圾的颜色真难看,像一坨坨污秽之物,破坏了这儿的协调感。我喜欢绿色,绿色代表健康、生机勃勃。见鬼,我犯不着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永远不会理解步调一致的艺术感和重要性,在你们肮脏的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真善美……” 他的唾液极其丰富,伴着话语喷薄而出,如万箭齐发不可断流。忽然脚下传来隆隆的轰鸣声,莫非这家伙的絮叨竟引发了山崩?他们急忙朝屋子中央的洞口望下去,只见大地上黄尘滚滚,沙砾泥土如风车般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盘,托着一块青色的石台急速升了上来,不一会儿便停在他们面前。沙尘散尽,露出青石台上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两位是荆伤和乔引素,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再看那青石台下,已然矗立起一座完全由泥土堆砌而成的“金”字形的高塔,这无疑是禁土魔君的杰作。 青石台离塔内的护栏还有数十尺远,那三人竟径直走了出来,眼见要踏空,金字塔上忽的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搭在青石台与地板之间,铺出一条路来。三人翩然走在这悬空的路上,沙本善瞥见下面的万丈深渊,又一阵眩晕。 荆伤和乔引素一左一右跟在矮个子身后,看上去此人应该很有身份:头戴七宝丝嵌鎏金冕,身穿九龙镶玉天蚕甲,肩披绛紫缂丝麒麟披风,脚踏卷云建绒如意靴,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珍品,光彩夺目,一眼就让沙本善想起屋顶上那幅巨大画像。(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令他们惊讶的不是他这一身装束,而是周围那些少女的反应。青石台刚升上来,她们便神色亢奋,欢呼雀跃着扑上去,如同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因为手脚都绑着小蛇,他们只能蹦跳着匍匐着跪着滚着冲到矮个子的脚下,以头抢地,狂吻他的靴子,尖叫不止:“帅,帅哇!”这场面让沙本善想起清虚观中那一票为雨闻如痴如狂的少女们,不由产生了时空混乱的错觉。 可疑的是,雨闻确实比较帅,而假如眼前这个矮冬瓜的名字里没有帅字,那一定是沙本善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沙本善看到的分明是这样一只妖孽:麻将牌一样的粗短身材、屎黄色乱蓬蓬的须髯、似被月牙铲拍扁的脸、开裆裤般撕裂的嘴、泔水里泡过似的病态皮肤。这些零件组装在一起就像个杂碎大拼盘,既不自然也不人道,完全没有逻辑,但人的长相本无规则可循,这家伙当真就毫不客气地长成了这副德行。要不是他那只有点像夜壶嘴的鼻子让沙本善想起了“比邻镜”和“还泪盏”,继而想起了师父和居然大师,从而产生一丝丝亲切感,沙本善绝对会吐在当场。 凌金叹道:“我的审美观碎成渣了。” 两侧冲出一大帮傀魈控制住这帮近乎癫狂的人,矮个子不慌不忙地腾出手,整了整衣冠,满面笑容地缓缓走到他们跟前。向日葵编成的花环松垮地垂在他胸前,一边微微晃动,一边不住地往下掉花瓣,引得众人疯抢。虽然他长得很奇葩,可他的笑还是可圈可点的,甘醇浓郁,训练有素,连眼角的细纹都柔和得像早春融冰的山泉,看上去即使你煽他两耳光扒他三层皮他依然能保持笑容可掬的样子。 “在下白帅帅,家父乃智虚国师白蚩皇,”他微微欠身,一只手轻轻扶住胸前的向日葵花环,声音尖细妖娆有如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浑身散发处浓烈的脂粉和花香味,“得知几位贵客远道而来,特命我在此恭迎大驾,招待不周,还望海涵。” 凌金不高兴地说:“这就叫招待啊?把我们跟这帮傻子犯人关在一起。” “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犯人,他们是家父的崇拜者,爱屋及乌罢了。”白帅帅的目光里蕴藏着浑厚而饱满的悲悯,语气中满是谦恭。 蓝止歌不解:“谁会把自己的崇拜者关起来?” 白帅帅叹道:“唉,这些是崇拜到走火入魔的。” 凌金问:“怎么个入魔?” “很要命,有的不要自己的命,有的想要我的命,还有的想要其他崇拜者的命,关起来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白帅帅无奈地耸耸肩,下巴轻细地抽动了一下。 陈晟之指着那群人笑道:“哈,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子,还能杀得了人不成?” 白帅帅一愣:“什么女娃子?他们是男的。” 如果这时候沙本善在喝水,一定会喷他一脸,这帮崇拜者明明都是少女的装束,皮肤白嫩,体态妖娆,有不少还涂脂抹粉的,说话一律轻声细语,最有力的证据是其中好几位在专注地刺着十字绣……除非细看其它部位的特征,才能发觉竟真是一群男的。 后来他们才知道,在白帅帅身体力行的感召下,智虚国近几年刮起一阵性别反转的流行风,妩媚阴柔的男子和冷峻刚毅的女子一夜之间成为人们追捧和模仿的对象,这一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街头的流氓色狼们,误伤不断,犯罪率急剧下降。 沙本善感慨万千:“这儿的人这么瞎折腾还能繁衍至今,真是个奇迹。” 白帅帅做了个掌心向上托起的手势,眉头微微上扬,语调抑扬顿挫:“一成不变是没有进步的,智虚国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敢于打破传统、开拓创新的不凡灵魂,才变得如此生机勃勃。” “恶心!”乌云落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骂道,“无知的信徒捧着一个无耻的丑八怪,就是所谓的生机?” 白帅帅轻轻撅了撅嘴唇,略带忧伤地说:“长得帅、有魅力是我的错?人们喜欢我、崇拜我是我的错?全天下只有你觉得我不帅,显然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沙本善举手插了一句:“呃,其实我也觉得你不帅。”白帅帅递过来一个娇嗔的眼神,沙本善好不容易才把翻腾到喉咙口的混合物给堵了回去。 凌金纠正道:“不是不帅,是丑,丑得令人发指,不男不女。” 白帅帅眼角微微抽动,颧骨上的皮肤绷了起来,笑容也卸掉了好几层,薄薄的显得很空虚。那帮崇拜者的反应更为强烈,龇牙咧嘴要冲破狱卒的人墙过来拼命。一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崇拜者尖叫道:“你说什么!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是分不清美丑的傻瓜吗?!” 沙本善忍不住笑了:“说得好,你这辈子所有的智慧都凝聚在这一句上了。” 猫头鹰暴跳如雷:“找死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凌金回敬道:“当然,你是吃屎的嘛。” 猫头鹰不顾一切地扯开脚上的小蛇,冲破阻拦,向凌金扑了过来。沙本善和蓝止歌正要出手,白蚩皇头上的七宝丝嵌鎏金冕忽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拍在猫头鹰的脸上,将他砸了个眼冒金星四脚朝天。 荆伤从地上捡起鎏金冕,拭去灰尘,对着有气无力的乌云落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镣铐都换成妙步蛇了你还能找到机会出手,可惜只剩这么一点威力。” 乌云落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堂堂魔君,却甘愿给一个骗子捧臭脚,你也能名垂青史了。” 荆伤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连咳两声。乌云落身后墙上的木板登时“咔咔”裂开两条,像两只手臂一样环抱起来,紧紧箍住了乌云落的脖子,勒得她满脸通红青筋暴起。 “住手!”蓝止歌叫道。 白帅帅优雅地摆摆手:“注意风度。”荆伤便收了功。 “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白帅帅走到乌云落面前,蹲下身子用长长的指甲抚摩她颈上的勒痕,声音充满感伤,“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只是难忘的美好回忆。” “呸!”乌云落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放肆!”粗重的声音从傀魈的人墙中传来,同时一道黑光掠空而过,划向乌云落的头部。刺耳的音爆令人心惊肉跳,却见蓝止歌已经挡在乌云落面前,他的反应总是比沙本善们快一拍。“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他捂着脸骂道,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他只是不会死,疼痛感并不比常人少一分。 说时迟那时快,那条两指粗的蛇鞭又呼啸着裂空袭来,白帅帅眉头微皱,侧目望了一眼,蛇鞭便在空中断成数截。“这么漂亮的脸蛋划破了太可惜,”白帅帅伸手穿过乌云落的长发轻触肌肤,幽幽道,“卿本佳人,奈何为囚。”乌云落奋力扭过头去,却被他捏住下巴又扭回来。 塔守从人墙里挤出,伏地叩首:“属下实在无法忍受这贱人对您的侮辱。” “起来罢,我知道你忠心可鉴,要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听话,我就很轻松,不过缺乏乐趣,”白帅帅的目光转向乌云落,与她的倔强眼神对峙,“而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顽皮,我就不怕无聊,却又缺少那么一点点安全感。所以,你和他都是我最需要的人,缺一不可。” 乌云落露出轻蔑的笑意:“不巧,你和他都是我最痛恨的人,全是多余。” 一只白喙雄鹰呼啸着掠过莲花台飞了进来,停在塔守肩头,塔守从它脚上取下一只小竹筒,双手呈给白帅帅。白帅帅单手握住竹筒,用拇指轻轻一推,竹筒便断为两截,一股青烟从断口处飘出,白帅帅深深一嗅,神色微变,一边转身走向莲花台一边对塔守说:“好生相待,不得动粗。” 荆伤走过来没收沙本善等人的随身物品,沙本善据理力争:“臭死你!”成功保住了两只夜壶。 临走时,乔引素随手抛洒出一大包东西,崇拜者们蜂拥而上,饿狗抢食般斗作一团,抢到的人幸福得涕泪交加,几乎要瘫痪过去,细看尽是些头发、碎指甲和皱巴巴的袜子。 “这是什么?”沙本善问。 “白帅帅的。”乌云落说。 这一次沙本善终于没忍住,吐得酣畅淋漓。(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高级宝贝的高级之处在于不让人们发现它的高级之处,正如武林高手往往大多长相平凡,如果“比邻镜”和“还泪盏”有着花哨出众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怀疑是宝贝的话,恐怕就会被他们没收去,而沙本善就再也见不到师父了。 这次师父的四周环绕着海棠花形状的粉红色“归心气”,美轮美奂。 沙本善把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讲述了一遍,又把五师兄殉难的事说了,师父听得悠然自得,还嗑起了瓜子。沙本善说:“师父你不说点什么吗?” 师父吐掉瓜子壳:“你没问,我说什么?” 沙本善很惊讶:“五师兄死了,你不难过吗?” 师父垂下眼皮:“已经难过过了。” 沙本善取出束魂棺:“那他的尸体怎么办?” 师父竟从归心气里探出手来,将束魂棺拿了过去:“我会处理的。” 沙本善又惊奇又懊恼:“事情有点不对劲,你不是说我刀枪不入的嘛,我怎么就给松针扎得遍体鳞伤?” “没错啊,你是‘拳脚无伤、刀枪不入’,”师父淡定地答道,“松针不在其中。” “……那我以后看到绣花针也要躲?” “不,”师父顿了一顿,说,“流星锤、板斧、三节鞭、霹雳珠、刺猬、仙人掌……你都得躲着点。” 凌金忙问:“那如果对方把刀的名字改成了剑,也能伤到他吗?” “问得好,”师父竖起食指,“能。” 沙本善几乎昏厥:“揍死盾就是这么个破玩意儿?” 师父安慰沙本善:“不要太悲观了,刀和枪毕竟是主流兵器,大多数人还是伤不得你的。” 沙本善沮丧地说:“他们伤不得的时候就换兵器啊。” 师父一愣:“有道理,不过,你不是还有杀人于无形的绝技嘛,先下手为强。” 沙本善跳了起来:“一提这就来气啊,每次发功都要先脱一下,再提一下,高手对决分秒必争,多一个步骤就多一分危险,难道不能简化点?” 师父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跟你差不多的高人,他也觉得脱了又提太麻烦,于是简化了动作,练成只脱不提,然后就被人们当成暴露狂关进了精神病院。” 沙本善联想到乔引素骂的那句“流氓”,才悟到“脱杀技”这一脱一提整套动作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师父又说:“这问题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技巧,熟能生巧,随着你不断实践和练习,多复杂的动作都不过是电光石火,到时候谁也看不清你做了什么,只见结果。” 沙本善正琢磨这句话的意思,凌金又问:“白帅帅长得一坨屎样,可这里人人都为他神魂颠倒,怎么回事?” “屎有屎的香,狗有狗的爱。就好比小沙对你的感觉,我们当时都觉得你不好看,就他觉得你哪儿都美,”师父微微一笑,“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蓝止歌猜测:“会不会是国师或者白帅帅对他们施了妖法?” 师父摇摇头:“如果施法就能搞定,你们早中招成了他的崇拜者了,我想应该是审美观上的差异吧,毕竟他们非我族类。要弄清楚这事只有一个办法,欲解其病,先入其心,沟通很重要。” “跟他们有什么可沟通的,大师您还是教我们怎么解开这些恶心的蛇镣铐吧。”陈晟之粗声粗气地说道。 师父欠身上前看了看,说:“这种妙步蛇产于封王山下的百死潭,柔韧如胶,刀剑难断,没有七寸死穴,清蒸或水煮味道都很不错。” 沙本善关心的是:“它会咬人不?” 师父说:“它们性情古怪,喜欢听诗词歌赋,欣赏琴棋书画,所以对有文化的人特别温顺,而一旦听见粗俗之语或看到不雅举动就会变得十分狂暴,见什么咬什么。” 沙本善尴尬道:“这……尿急怎么办?” 师父说:“你可以一边吟诗作赋一边解手,动作轻柔一些,记住,每次解手念的诗句不能重复,它只听新鲜的。” 沙本善脑海里过了一遍知识储备,两眼一黑:“完了,我只够解手三次。” 师父叹道:“谁让你小时候念书偷懒,我早提醒过你。” 沙本善想起师父教他识字的那一幕,心中不忿:“你当时明明跟我说‘书有屁用’!” “这不就是屁用吗?多读点书屁股就不会被蛇咬了。” 遵照师父的提示,沙本善等人找了几个白帅帅的崇拜者聊天,以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层次和心理结构。为方便沟通,沙本善们派出了年龄最小情商最高的凌金。 凌金:你们都是白帅帅的崇拜者么? 崇拜者甲:白帅帅的名讳是你随便可以叫的么? 崇拜者乙:别用那么俗的词,这不叫崇拜,是粉喜欢,我们都是白帅帅的超级粉,简称白超粉。 凌金:白帅帅身上到底哪一点吸引你们? 白超粉丙:哪一点?白帅帅身上每一点都光芒万丈,魅力四射,他的唾沫星子都比你美上一百倍,他看我一眼,让我瞎了也值得,他跟我说句话,让我化成灰烬也愿意! 白超粉丁:什么是帅?看白帅帅就知道了!他简直穷尽了人类一切帅的可能。你看那身形多柔美,那脸蛋多精致,那头发多不羁,那嘴唇多性感,那皮肤多无瑕,特别是那双迷人的眼睛,就像飘满了梨花的星空,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都跳得好快! 白超粉戊:白帅帅是千年难见、万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太阳对向日葵一样,他那么阳光帅气,那么忧郁多情,那么高贵优雅,他博学优雅,随便一开口就如诗如画,华丽而忧伤的字字句句就像一道清泉,滋润我的精神家园,没有他,我会马上死去。 白超粉甲:没有谁能像白帅帅这样有内涵有品位,他有五百零九座庄园,砌的都是金砖玉瓦,摆的都是古玩字画,进出的都是尊贵名流,穿的是材质稀有的名贵服饰,吃的是各国进贡的珍馐美味,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热爱生活、享受人生。 白超粉乙:白帅帅是我最崇敬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爱、希望与勇气,他总是干干净净的模样,从不讲脏话,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特有风度,还关爱小动物,热心公益事业,上次西山平原发洪水他还流了泪,真的好有爱心!(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整个过程中,凌金只是把头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没插上一句,也不敢插,因为她一肚子不同意见,而他们的话语中显然没有给任何异议留下存活空间。沙本善悄悄按住“还泪盏”底部的“探罪之眼”,究查他们曾经犯下的罪,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结果。他们有的喜欢欺负流浪猫,有的经常偷看异性洗澡,有的闯入邻居的家盗走白蚩皇的画像,有的为了跟白蚩皇握手而将挡在前面的人脑袋敲破,但都只是一些琐碎的劣行,如果幼稚与狂热并非十恶不赦的话,沙本善还真找不出对他们出手的理由。 支开了几位白超粉,陈晟之说:“回去我一定要把那些画烧掉。” 沙本善问:“什么画?” 陈晟之说:“还不是那鬼扯的第十九届武林第一美男大赛,我女儿把前十名的画像全集齐了,挂在自己床头,成天翻来覆去看,跟着了魔似的。” 提起美男大赛,沙本善不由想起了十多年前的传说,凌金却一下蹦起来:“别烧哇,把第五名的送我,就差这张了!” 沙本善不禁刮目相看:“整半天你跟她们一路的啊?” 凌金撇撇嘴:“不是,集齐十张就能兑换一只九蹄香猪,好可爱的。” 蓝止歌忧心忡忡:“我觉得我们就算不被白蚩皇处死,也会被这帮白超粉恶心死的。” 陈晟之说:“你不死之身怕什么,我可不能死得这么憋屈,大丈夫当战死沙场,被恶心死算怎么回事。” 沙本善安慰他:“放心,快被恶心死的时候,我们俩就对殴至死,算是战死了。” “你们就没想过逃出这里,消灭白蚩皇吗?”一直在墙角闭目养神的乌云落忽然开口说道。 沙本善耸耸肩:“谁不想呢,可我手脚被这弄不死的变态蛇绑着,恐怕没等我念完一句诗,那俩魔君就把我撂倒了,你又使不出神功,这位蓝兄弟除了死不了没啥特长,难不成让他抱起白蚩皇跳下塔去?” 乌云落侧过脸去:“跟国师作对的又不止我们几个。” 凌金马上反应过来:“对哦,五大魔君只有两个跟在他屁股后,那另外两个是跟你一边的?” 乌云落说:“炎应天太小,他谁也不帮,鸠三劫归隐多年不问世事,但只要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出手相助。” 这俩名字只有陈晟之认识:“控火魔君炎应天,问水魔君鸠三劫。” 蓝止歌说:“可他在哪儿?我们在这半空中,怎样才能让他知道?” “他在三百里外的破烂窟静修,本来我也没法联络到他,但你们出现就好办了。”乌云落说着指了指沙本善的夜壶。 师父本来说一天只能召唤他一次的,却依然爽快地出现了,而且乌云落一说计划他马上满口答应。这跟计划本身没什么关系,跟沙本善也没什么关系,沙本善想跟他看乌云落的眼神有关系,那眼神让沙本善想起了那只会下棋的金色蛤蟆。 沙本善不知道师父是否认识问水魔君鸠三劫,也不知道他打算用什么方法去报信,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天已经黑了,沙本善却还不想睡。因为恐高,沙本善总担心睡到一半塔会垮掉,加上周围一群叽叽喳喳的白超粉,沙本善只得拉着他们几个聊人生。像沙本善这种连生沙本善的人都没见过而且循规蹈矩十八年的可怜虫本来也没有什么谈人生的资本,不过这些日子的经历已离奇到足以回味一下。 “死是什么感觉?”沙本善问蓝止歌。 蓝止歌想了想:“没感觉,就像瞬间万物都消失了。” 凌金问:“第一次不会觉得紧张害怕什么的吗?” “哦,第一次比较奇怪,我眼睛一闭,看到个女人,呃,她说自己是神,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她问我转世想做什么人,我想肯定是回光返照产生的幻觉了,就随口胡诌道,这辈子活得太累,来生做个自在人吧,比如家财万贯的富商,谁知道她说好,然后唰一下就把自己胸口的破布扯了下来。” “这么变态!”凌金轻呼。 “不是你想的那样,里面露出一层崭新锃亮的皮革,像镜子一样照射出一个画面,一间大宅子里住着位财主,金玉满堂,妻妾成群,就跟我当时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 沙本善讶异:“当场就给你兑现了?” “兑现了我还能在这里?那场景像连环画一样,接着我就看见了财主的痛苦,他怕小偷,怕绑匪,怕穷人造反,怕对头暗算,怕亲信背叛,怕妻妾谋害,怕一夜变成穷光蛋,怕遭遇意外没命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活得毫无乐趣,最后在焦虑、猜疑和肥胖中死去。” 众人唏嘘不已,陈晟之叹道:“咳,所以还是要做人上人,当皇帝才牛。” 蓝止歌笑了:“历朝历代有几个皇帝得善终的?” 凌金眨着眼睛:“要我就选当绝世美女。” 蓝止歌摇摇头:“别想了,我当时还改口说要当个宠妃呢,结果她又给我看宠妃的命运,被迫离开青梅竹马的恋人,每天要取悦那个猥琐丑陋的昏君不说,还要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后宫女人,几经折腾后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后来我又换了好几个身份,大侠、驸马、诗人、重臣,无不劳心伤神,一生纠结,没有一个活得轻松自在的。” 凌金问:“然后呢?” “那乞丐就说,众生坎坷,自在在心,本尊也无能为力,你既无缘来生,就了了今世吧。我就醒过来了。” 沙本善说:“就是你刚遇到我们那次么?” 蓝止歌说:“嗯,以前我从没死过。” 陈晟之说:“那乞丐难道是阎罗王变的?” “人家是女的,应该是阎罗王的老婆,”凌金纠正道,随即又自言自语,“阎罗王有老婆吗?” 蓝止歌又在众人的好奇催问下讲了自己的经历,他原本参军是为了给天下带来太平,让百姓过快乐生活,可从军后他才发现军队只会把天下带进太平间,让百姓去极乐世界。于是他开始为和平而奋斗,曾试图向平安州镇抚使请愿,希望能停止这场战争。人们都笑他是个疯子,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传令兵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毅然与他同行。结果还没走出军营,传令兵就被当作逃兵抓起来砍掉了脑袋。蓝止歌没被处决,因为人们只当他是个疯子。 陈晟之叹道:“你这样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蓝止歌眼神坚定:“他们也休想改变我。” “他还是改变了些什么的,”凌金说,“那传令兵死掉了。” 众人默然,沙本善忽然觉得屁股湿湿的,紧接着,一条巴掌大的鱼飞入凌金怀中。 “发大水了!”有人惊叫起来。 这可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级台阶高的云中塔,四溅的水花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但这并非梦境,只见塔中央水波翻腾,飘起一叶扁舟,舟上横卧着一位黑衣少年。只瞧了一眼,沙本善便感到心口一紧头皮发麻,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流速似乎都缓慢了下来。此人长发披肩,面无血色,左右脸各有一道垂直的刀疤,与鼻梁构成一个诡异的“川”字。他一手半握拳放在嘴边,一手捏着一朵枯萎了的黄色小花,双眸微合,神态自若,却令人不寒而栗。 “上……快上!”塔守的声音中充满恐惧,边喊边向后退去。傀魈蜂拥而上,黑衣少年不以为意,伸了个懒腰,将嘴边那只手的大拇指塞入苍白的双唇。(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几乎同时,数十道水柱从他身畔激射而出,精准地击中每一名傀魈,强劲的冲力将他们尽数送出垂云塔,在墙上凿出一个个人形孔洞,碎屑横飞。 乌云落上前两步叫了声:“三哥。”原来这就是问水魔君鸠三劫。鸠三劫并未答话,缓缓起身,面无表情,目光扫过众人,沙本善又感到一丝寒气顺着脊梁骨爬了上来。乌云落招呼沙本善们:“走。” 他们都没明白,怎么走?手脚上还绑着妙步蛇。再说往哪走?这独木舟根本载不下这么多人。 正犹豫间,只觉手腕脚腕微微发凉,刚才还扭来扭去的妙步蛇竟不知何故纷纷瘫软如绳,掉落在地,通体渗出殷红的血。 沙本善活动着四肢,血液流通如针扎一般又麻又痛,其他几人的束缚也几乎同时被解开。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乌云落已向小舟径直走去。却见她凌波而行,如履平地,细看才发现她脚下的一片水面不知何时已变为固态,犹如一块大镜子,众人惊讶不已。 众人便都站了上去,鸠三劫也不看众人,兀自惬意地吮着手指。 忽然,众人身后拔起一道水龙,直插岸边,随着一声巨响,地板上翻起滔天白浪,大口大口地吞噬着惊慌失措的人群。 波涛汹涌,轰鸣阵阵,转眼在塔内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人们像蚂蚁一样在浪花中翻腾起伏。 漩涡越转越快,震得四壁咔咔作响,不一会儿就将整座塔撕成了碎片。 众人呆立在镜面上,毫发无损,眼前景象恍如梦幻,刚才仙境般的山谷已沦为一片汪洋,望不到边际,头顶那幅巨大画像也灰飞烟灭,换成了满天繁星。 “我们要淹死了。”凌金声音微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 沙本善知道这些崇拜者罪不至死,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反应完全跟不上,何况面对鸠三劫如此强大的力量,就算跟上了也阻止不了。 乌云落冷冷地看着水面上浮浮沉沉的黑点:“行尸走肉,死不足惜。” 只听扑通一声,蓝止歌已经一头扎入水中,向最近的一位溺水者游去,看得出他根本不会游泳,手忙脚乱,呛了好几口水。 “毛病。”乌云落骂道。 不会游泳的沙本善在一旁干着急:“你这没良心的,那天要不是他坚持救你,我们也不会被抓到这儿来。” 乌云落轻轻“唔”了声,纵身跃下,敏捷如鱼,三两下就追上了蓝止歌,正要将他往回拽,忽的一支水柱腾起,像手臂一样托住她和蓝止歌,将二人稳稳地送回小船上。 鸠三劫枕着胳膊悠闲地躺在小舟中,婴儿般嘴不离手,仿佛周围的事始终与他毫不相干。 沙本善说:“你让他把水退了不就行了。” 乌云落绞着衣裳:“你懂什么,没人可以对三哥提要求,他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沙本善说:“那我师父一出面他不是就来救我们了?” 乌云落斜眼看沙本善:“别自作多情了,你师父只是传话的,来不来救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谁都没半点关系。” 凌金不知哪来的火气,高声道:“那就可以滥杀无辜啊,他以为自己是谁?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杀该杀的人!” 陈晟之一惊,拉拉她的衣袖:“你不想活啦?” 凌金犟劲十足:“我就看不惯!” 沙本善早已汗毛尽竖,死死地盯着鸠三劫,双手紧握腰带,只要他显露出一丝欲对凌金不利的歹意,就先下手为强。 鸠三劫慢慢坐起,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停在凌金身上,有些古怪,却并无杀机。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又躺回去继续品尝自己的手指。 这算什么意思?到底出不出招,沙本善不知所措了。 忽觉脚下轻轻一晃,沙本善向左右一看,水面竟开始迅速下降,高高低低的山峰陆续探出头来。 不一会儿,众人就全部站在了平地上,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漫山遍野湿漉漉的草木和横七竖八的活物证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树上也挂了不少失魂落魄的人。 昨天在垂云塔里望见的那条小河就在不远处静静流淌,这滔天洪水想必正是由此而起,鸠三劫实在深不可测,怕是一滴雨水也能成为他翻江倒海的源头,与他相比,沙本善的神功几乎就是儿戏。 “嘻嘻,这还算有点人性,我收回刚才的话。”这没心没肺的凌金转眼又对鸠三劫笑脸相迎了。 蓝止歌一直在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将一位位白超粉从地上扶起,还跟他们念叨着什么,听见乌云落叫他,便答道:“不能把他们丢这荒郊野外啊。” “你真够可以的,”乌云落没好气道:“他们衣裤湿了,要不要帮他们洗洗晾干?他们肚子饿了,你再炒菜做饭喂他们吃?他们受到惊吓了,你是不是还得安慰他们哄他们睡觉啊?你当自己是奶妈呢,等下国师的手下追来了,你再跟他们探讨一番做人的道理哈,姑奶奶不奉陪了。” 蓝止歌被一骂,也觉得自己这样很天真,一脸憨笑道:“一看别人有难,沙本善就忍不住想帮忙。” 沙本善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受难,你帮得了几个?操不完的菩萨心,难怪阎王都不舍得让你转世投胎。” “不是不舍,是不敢,地府还想清净呢。”凌金咯咯笑道。 鸠三劫翩然下舟,走向河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面前,趴着两人,其中一个是塔守,另一个谁也不认识。他二人已被灌成落汤鸡,冷得直哆嗦。 乌云落过去一脚踹翻塔守:“这狗腿子命真大,没给淹死,你鞭子舞得不错嘛。” 塔守倒挺硬气:“别废话,是爷们就给个痛快!” 乌云落睨视着他:“不好意思,我是个娘们,所以要慢慢玩,不如,我们先来玩个问答游戏吧。” “呸!我死也不会说的!”塔守闭上双唇,低下头,却憋红了脸,口中嗬嗬作响,脖子抽搐不止。 “咬舌自尽?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乌云落掐住他的后颈将他的脸仰起来,“是不是感觉牙齿又酸又痛使不上劲呀?”塔守无法答话,腮帮子肿得像两只河豚鱼,眼神中充满惊讶与愤怒。 沙本善和凌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晟之见多识广,说:“问水魔君正在对他用刑。” “用刑?”沙本善不知所云。 “人的体内有很多水,对于问水魔君来说,弄个头脑充血牙根水肿什么的易如反掌。”陈晟之的话语中透着一丝凉意,沙本善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对正坐在石头上吮手指的鸠三劫更添几分惧意。 凌金秀眉微蹙:“打扮得挺讲究,举止却跟三岁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老啃手指。” “这应该是他发功的招式,正如你的脱。也可能只是习惯性或生理性的反应,好比荆伤的咳嗽。”陈晟之观察很仔细,分析也颇有道理。 乌云落拍拍塔守的脸:“趁着还能说话早点交代,白蚩皇去哪了?” 沙本善悄悄取出“还泪盏”,透过塔守那双充满恐惧与绝望的瞳孔,看见他曾犯下的累累罪行,那是死几十次也不为过的,可似乎有什么比死几十次更可怕的事令他嘴唇不停颤抖,数度欲言又止。 乌云落连扇塔守几个耳光,斥道:“没脑的信徒也想教人当忠臣!三哥可没我这么有耐心,相信我,你不会想惹他生气的。” 塔守从鼻子里挤出两声冷笑,用含混不清的口齿说:“哦?他生气会怎么样?跟老母猪亲热么?嚯嚯,那你岂不是很寂寞?” 乌云落嘴角又漾起淡漠冰冷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乐观和幽默。” 话音刚落,鸠三劫忽然弓起身子,毫无生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塔守,双肘支在膝盖上,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也缓缓放入口中,一并吮吸起来。 伴着一声撕破夜空的惨叫,塔守双手抱头发疯般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的面容极度扭曲,头顶冒出阵阵白烟,豆大的汗珠爬满整张脸,两只瞳孔膨胀、发红、流血,耳朵、鼻子和嘴巴也都血流如注。 紧接着,那硕大的身躯就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急剧萎缩,头发纷纷干枯脱落,脊柱弯曲如虾,全身的水分似乎在一瞬间被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魁梧少年眨眼变成了枯朽老人,瘫软在地奄奄一息。 沙本善们看得目瞪口呆,咫尺忘川,寸阴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呵,老头在我们智虚国可是稀罕物,你想不想也来变一个?”乌云落冷嘲热讽地问另一个人。 那个陌生人面如死灰,一双鱼眼暗淡无光,望着地上的老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咬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国师,但请把他恢复原样。” 乌云落哼了一声:“早这么识相多省事?” 鸠三劫下巴紧绷,目光落在空处,将双手的食指一并放到唇间,吹起了口哨,哨音低沉而压抑,听着很不舒服。 那老头的肌肤竟随着哨音慢慢恢复了光泽,黑发又长了出来,刚才的一幕如时光倒流般逆序再现,转瞬之间,一个充满朝气的脸庞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依然是那个塔守,更显年轻,神态也比之前老实顺从了许多。 “还不滚?你还不配死在三哥手里。”乌云落踢了塔守一脚。 塔守却没有跑,而是缓缓撕开了脸皮。这个动作让众人大吃一惊,假面之下,竟是白蚩皇!(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这是怎么回事?”沙本善目瞪口呆。 白蚩皇看了看旁边那个陌生人:“你也摘下来吧。” 陌生人也撕开假面,竟是塔守。 “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也明白了吧。”白蚩皇说。 凌金抢答道:“你俩换身份了!” 白蚩皇补充道:“其实是刚才的大水冲掉了我脸上的粉妆,让我露出了本来面目,我觉得太丑,匆忙中就拿了个假面来遮丑,没想到遇到问水魔君,算我倒霉。” 沙本善忽然想起什么:“不好!我师父说,有个非常厉害的杀手一路追杀我,随时可能到,大家先离开这儿,再慢慢审他不迟!” 凌金也想起来了:“是啊,那人的昊武枪可厉害了。” “昊武枪?”乌云落忽然插嘴道,“是不是一个少年,长相俊美,穿着官服?” “是啊!”沙本善一愣,“你见过他了?” “哦,他不会追杀你们了,因为已经被我杀了。”乌云落轻描淡写地答道,仿佛只是踩死了一只蚂蚁。 沙本善和凌金面面相觑,惊得说不出话来,那么难对付的对手在这些魔君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 沙本善感慨道:“唉,真希望你们是五奇人,这样天下就可以太平了。” “五奇人?”乌云落问道,“你也是被这传说忽悠来的?” “忽悠?”沙本善不解。 乌云落脸上露出一丝嘲弄的微笑,缓缓道:“说来话长,这其实是我们智虚国君和五大魔君的一个赌局,向天下人散布一个‘五奇人合体即可天下太平’的假消息,看看能引出多少身怀绝技的人,你已经是第十八位因为这个谎言而来到智虚国自投罗网的了。” “什么?”沙本善傻眼了,“十八位!其他人呢?” “有的已经投靠了我们,有的已经死了,还有的被关起来了。” 凌金好奇道:“那你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将混沌国的奇人一网打尽,扫清我们一统荒蛋岛的障碍了。”乌云落笑道。 “不过,现在似乎也没必要了。”白蚩皇终于开口了。 “什么意思?”众人异口同声道。 白蚩皇从怀里取出一根小小的纸筒,打开,是一封飞鸽传书。 “昨晚刚收到的,你们混沌国的皇帝,刚被五个太监联手暗杀了,现在的混沌国朝廷上下已经乱作一团,加上刚刚兜步平原的惨败,恐怕混沌国已经无瑕也无力管这金云州和荒蛋岛的事了。” 听完白蚩皇的这番爆料,沙本善等人不禁大吃一惊,他们费尽心机、历尽千辛,一路披荆斩棘来到这里,竟然得到的是自己后方大沦陷的消息,而且他们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竟然是个大谎言! 沙本善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马上拿出比邻镜,要找师父太上真人问个清楚,可无论他如何召唤,师父的身影都没有出现。 “不用试了,”乌云落提醒道,“你师父已经闭关了,要给你五师兄还魂。” 沙本善跌坐在地,呆若木鸡。 “别难过了,”凌金安慰道,“其实这样未必不是好事啊,你说我们这一路看到的金云州,都乱成什么样了,还不如这智虚国好呢,既然他们都放弃了,我们这么拼还有什么用呢?不如顺其自然。” 沙本善抬头看着她,无奈道:“可我什么也没做成。” 凌金笑笑:“你不是还有我吗?” 沙本善也笑了。 乌云落说:“好了,你们的国事自有你们的臣子们会去操心,我们的国事现在也解决了,收拾了白蚩皇这个祸害,我们也可以和混沌国签署停战协议了。” “停战协议?”一直当听众的陈晟之一脸迷茫。 “就是停止战争的协议。”乌云落用大白话解释道。 陈晟之大惑不解:“可你们不是一直要占领荒蛋岛,还要打倒京师去吗?” “那是白蚩皇从中作梗,他软禁了我们智虚国国王,操控一个傀儡做出的决定,现在我们已经粉碎了他的计划,和平指日可待。”乌云落脸上露出轻松的神色。 “原来如此!”沙本善这才明白了一切的前因后果,也松了口气,“那我也不用那么折腾了。” “本来就不用那么折腾,”乌云落笑道,“你看你们的昏君,最后被五个太监给弄死了,根本不需要你这大侠出马嘛。” 凌金也忽然脑洞大开:“对哦,你们一直说五奇人,五奇人,我看这五个太监才是五奇人呢,他们一行动,天下就太平了,哈哈哈!” 一场恶战在众人的欢笑中落幕,沙本善等人告别了乌云落和鸠三劫,继续自己的旅程。要去往何方,谁也不知道,但这条路,总要走下去。 弧淖城以南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静谧而壮美,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烟,四个孤单而亲密的背影,迎着朝阳,走向未知的天地。 (全文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