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胡人屠城 秋风萧瑟,北风呼啸。临近寒冬的草原,气氛却是显得十分压抑。此时此刻还算天气晴朗,日过正午,本是茶前饭后悠闲时分。而在这辽西边境的无名土城却是草木皆兵,杀气四放。 “杀啊,男的杀光,女的掳走。” 一声号令,草原之上万马奔腾。在这无名小城之外,四面八方都是胡人的骑兵。每到临近寒冬,这些平时放牧为生的草原胡人,就会成群结队的南下抢掠储存过冬的物资粮食。美其名打草谷,而以往每到这个时候,方圆十里的老百姓都会拖家带口躲到这座无名的土城。凭借着这不到两米高的土城墙,勉勉强强的抵挡那些来势凶猛的胡人骑兵。可这一次却和往常不同,今年的寒冬来得比往年早了一些。这秋天还没过完,北边的大雪就早已飘零。那些胡人在来不及准备之下损失了不少资源,冻死了不少牛羊牲口。这也导致了大规模的胡人南下,而这边境土城所存在于此的目的,一开始乃是汉朝用来监督北方胡人的动向。可惜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土城就被放弃掉了,原本的驻军也早已不知所终。结果这里成为了那些边境的走私商人铤而走险的贸易聚集地,也是重要的中转站。 这一次却是北方的胡人得知消息,这土城之中储存有大量的布锦和粮食。因此在胡人单于的计划组织下,聚集了数万胡人骑兵南下,把土城团团围住。 敢来这土城做着砍头的买卖的走私商人,哪一个不是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其中大有各大世家贵族所代表的商团商队,其中并不缺乏高手和精良的护卫队。 不过现在在这土城之中所有的护卫丁壮加起来却还是有三四千人,可惜在这数万胡人骑兵面前却显得微不足道。更该死的是,这些护卫丁壮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指挥的领头人,可以说是各自为战。 原本就年久失修的土城围墙,在战马的几轮冲锋之下就被打开了缺口。源源不断的胡人骑兵纵马杀入土城之中,一时间哀嚎惨叫之声可谓是持续不断。一个个挥舞着手中兵刃的护卫,倒在胡人的烈马弯刀之下。 而在这土城之中有一身披铁甲手持银枪的十六七岁少年,在他的身边还站着十几个年纪不等手持钢刀的铁甲护卫。他们原本的计划是,趁着胡人入城之时,混乱之下,冲出土城夺路而逃。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十分残酷。还没等他们驾马而逃,就被一股百八十人的胡人小队盯上了。这一次胡人的大单于在这草原边境不下了一张大网,几乎每到一处都是杀无赦,为了防止走漏消息。 “公子速走,属下断后。”这十几名忠心的护卫扭转码头,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握紧手中的钢刀朝着那追击而来的胡人骑兵冲锋而去。 这名少年知道这些护卫这是为了自己做出的牺牲,为自己争取逃命的时间。他头也不回的拼命策马前行,眼泪不觉得奔涌出来。要知道这十几名如此忠心的护卫之所以这么做,其中很大原因是他们之中那个领头的护卫首领是这个少年的母舅。也是一直以来,从小到大在家族里面唯一维护自己,拼命的保护自己的人,没有之一。 “想逃,那也要看你高夫朵爷爷愿不愿意。”那胡人骑兵的首领看到还有一个漏网之鱼在草原之上逃窜,当即张弓搭箭一个抛射,却是直接把这少年射下了马。少年的身体在高速奔腾的马匹上摔落下来,正好掉进了一个草坑之中。 那胡人的首领乃是草原之上的神射手,颇为自负,也就没有仔细检查。在杀死那剩下的护卫之后,就带人返回土城掠夺物资。 三天之后,在距离土城百里之外的辽西郡,把土城遇袭被屠杀的消息传了过来。各大世家都派出各自的搜救队伍跟随着辽西郡的驻军外出探查。 而掉到草坑里面的少年背部中箭,但却并未死去,只是陷入了昏迷。 直到夜里,塞外的天气气温极度下降,把这受伤的少年给冻醒。 “这是什么地方?哎哟,好痛。”这少年醒过来之后,看到眼前完全陌生的场景,不由得有些恍惚。而当他准备起身的时候,背后传来一阵剧痛。他伸手往背上摸了一下,这才发现自己中箭。 “不对啊,老子不是被枪毙了吗?怎么会中箭呢?难道现在死刑都是用这玩意,节约子弹?别逗我了,想我泱泱华夏怎么可能节省这几毛钱成本的子弹呢?不对啊,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会感觉到疼痛?”这少年不断的自言自语,要知道在21世纪的现代化文明时代,弓箭这种东西可以说是比枪支弹药还要稀少。 没错,这就是老套的穿越故事。这属于魂穿,这一次的穿越者是一个走私军火的中间商,姓孙,名伯珪。活跃于中东非洲一带,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他白手起家做起了外贸。后来一次偶然的事情让他和他的货品一同被索马里海盗劫持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那索马里海盗并没有杀他,反而是让他充当了一个中文翻译。也正是那一次经历让他接触到了走私军火这一行业来,在索马里的海盗窝他生活了将近两年,凭借着自己的商业能力和个人魅力可以说是混得风生水起。甚至和索马里海盗的领袖成为了好朋友,从而获取到了人身自由的权利。 回国以后,他十分想念索马里那边刺激又充实的生活,特别是那白花花的美刀特别的有吸引力。所以他变卖了家产,孤身一人回到了那里。在特意的搭线之后,借用那边海盗的势力,做起了一个军火走私中间商,赚取那超高利润的差价。甚至是自己建立起一支凭恐怖分子的雇佣兵,只可惜就在他人生巅峰的时候,被联合国的国际刑警发现行踪。数千人的联合国部队对他的秘密基地进行围剿,最后他被捕了蔡知道他栽在了一名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女特工的手里。在一次有预谋的行动计划里面,他的一次意外的放纵使得他的精子被对方获取,进行了DNA配对。最终被确定是行动的目标,当被引渡回国执行枪毙死刑的时候,那一刻他才感觉到后悔。他暗自的发了一个誓言,如果老天爷再让他活一世,他绝对不会在外面出轨。 第二章 吾名公孙 “还好,这只是箭伤。而且不深,多亏了身上的这一件铁甲,把箭头的冲击力大部分抵消掉。”这孙伯珪在吃惊了一会之后,发现自己不仅还活着,而且变年轻了。而且身上穿着都是古人打扮,头发都是长的,难道自己穿越了。不过背后的剧痛使得他不再多想,还是赶紧把箭头取出来,止血要紧。不然失血过多,自己搞不好就会再死一次。 说干就干,作为一个经历过炮火洗礼的男人,这点痛算什么。掏出一把在自己身上找到的一把精致的匕首,然后再地上找了一块石头把刀刃磨热,然后用随身携带的烈酒冲洗一下。没办法眼下没有火,没法做高温消毒。只能将就着用了。 用手小心翼翼的摸到箭头所在的位置,咬着牙另外一只手用匕首在自己的箭头四周皮肤上开了一个东南四北四条伤口。再一鼓作气把箭头从背后的血肉里面拔了出来。忍着剧烈的疼痛,一声哀嚎,立马抓了一把自己先前准备好的草泥捂住背后的伤口。这草原上的野草,由于水分稀缺,所以剁成草泥之后,会有充分的粘性,可以说是止血的良药。然后从自己衣服用匕首割下布条,做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包扎。还好像这种事情,他在索马里海盗窝那时候做过无数次。可那都是在别人身上做,用的也是上好的止血药。没想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竟然会这么痛。 由于背上有伤,孙伯珪只能整个人趴在草坑里面。可是很快失血过多的疲惫以及饥饿的感觉就爬上了孙伯珪的心头。原来距离摔下马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天,原本的少年却是在摔下马的那一刻就已经魂归地府。而不知怎么的,死刑犯孙伯珪却是鸠占鹊巢借尸还魂。不过这少年身前的记忆,孙伯珪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毕竟这是不同的灵魂。当前之际还是得赶紧向外面求救,挣扎了几下,勉勉强强的捡起掉在他距离不远的银枪。这杆银枪乃是用铁打造使用了类似古老的镀金技术,使得整杆枪看起来银亮反光。正好自己身上穿着乃是白袍,隔断一块白布,上面用自己流出来的鲜血写了一个SOS。这是国际通用求救标语,挂在枪头,竖立在草原之上,颇为醒目。 可惜原本距离不远的土城早已被屠杀掠夺一空,那些南下的胡人也早已远去。只剩下那空荡荡的草原,以及天空之上翱翔的雄鹰,以及偶尔在草原上穿梭的老鼠蛇虫。还有那草原之上夜晚最可怕的狩猎者,狼群。 土城之地到处都是鲜血,尸体残骸。更是吸引了草原四周的所有食肉动物,这才使得隐藏在草坑里面的用泥沙掩盖自己身上血腥味的孙伯珪安全的度过一夜。 幸好,这一次是有计划有目的的突围,身上所携带的水袋并没有丢失,不过身上却没有食物。那些食物都在那匹脱了缰绳的白马之上,虽然又饿又渴。但是有着在非洲大草原冒险的经历,孙伯珪十分珍惜这数量不多的水袋。凭借着肯草根,和这一小袋水。他在草原之上趴了四五天,整个人几乎都陷入了昏迷之中。 “快管家,那是三公子的白马。”这边是辽西世家派出来的搜索队,他们在半路上的草原发现了少年原本的坐骑白马。虽然这少年中土坠马,但是白马却是凭借着经验准备原路返回。所以这才从半道上和这搜索队遭遇。 “不好白马掉头跑了。”就在那搜索队确认这是他们三公子的坐骑的时候,那白马好像也认得眼前的这一群人,转头就跑。 “还愣着干什么?快追,这白马通灵,我们跟着他,估计就能找到大公子他们。”就在手下手忙脚乱之计,那老管家却是气势轩昂,开口镇住了场子。使得这一行人,这才回过神来在后面紧紧的追着白马。 大半天的功夫,或许是白马感觉自己这一次是跑不掉的,索性拐了一个弯朝着孙伯珪所在的草坑跑来。 从白天追到黑夜,整整一天的时间,马不停蹄。搜救队里面的所有人,几乎都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原本不断的奔腾的白突然停在了一面旗帜的旁边,有眼尖的立马大喊:“旗杆是,三公子的银枪。” “大家快点下马,估计大公子就在这银枪的附近。”老管家毕竟经验老道,当即就吩咐下来,让众人一步步仔细的搜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这银枪的侧面,茂密的草坑里面,发现了昏迷不醒的孙伯珪。 “公子还有气,快我们返回军营。”老管家推开身前的家丁抢过身子上前,把了一脉,在鼻孔探了一下。激动得老泪纵横的大喊大叫。 等到孙伯珪再一次的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还是趴着,不过这一次却是趴在一张温暖舒适的大床之上。 “水,我要喝水。”刚好看到床前站着的两名侍女,想起身却发现自己四肢无力,只能使尽全力张口叫喊。 “大公子,您醒了。快,告诉夫人和老管家,三公子醒了。”一个侍女先生一边跑去倒水,一边吩咐着另外一个出去报讯。 “瓒儿,老天爷开眼了,我的瓒儿终于醒了。”小跑进来的一名中年妇女,看到清醒过来的孙伯珪,却是激动得哭泣起来。 “你是我娘。”穿越过来的孙伯珪,对于原先少年生前的记忆却是丝毫不知道,只是看到这位中年妇女感觉很亲切,而这种感觉似乎只存在前一世看到自己父母才会有的,所以好奇的开口。 “爹,这是什么回事?瓒儿他怎么好像不认识我?”原本在哭泣之中的中年妇女满脸惊讶转头看向那身后的老管家,十分激动的询问。 “三公子可能脑袋受了伤,貌似得了传闻之中的离魂症。不过夫人宽心只要人没事,总有一天他会想起了的。”却不想这位老管家乃是眼前这位被称为夫人的中年妇女的父亲,可是这称呼也太麻烦了吧!女儿不叫女儿反而称为夫人,难道我穿越到了古代。 就孙伯珪胡思乱想之际,那老管家却是在安抚这中年妇女。 “既然你是我娘,他是你爹,也就是我外祖父。那我叫什么?我是谁?”当前之急,孙伯珪感觉还是得先知道自己叫什么先吧! “汝姓公孙,单名一个瓒。吾是汝母陈氏,此乃汝外祖父,也是公孙府官家陈仪。” “公孙瓒,莫非辽西令支公孙家人。”孙伯珪脑袋里面冒出一个极为熟悉的名字以及来历,当即开口询问。 “正是。” 第三章 仁义礼智信 ‘‘这玩笑貌似开得有点大,自己竟然成为了祖先。’’孙伯珪有些郁闷的低估着。 要知道孙伯珪在回国变卖家产的时候,曾找到他们孙家这一支脉的族谱。原本他们这一支脉并不是姓孙,而是性公孙。祖上正是出自辽西令支公孙家白马将军公孙瓒,犹豫昔日兵败,先祖被杀,公孙一脉的后人则是隐姓埋名躲避袁诏。 也是因为如此所以现在成为了先祖公孙瓒的孙伯珪也把现在还未见到的袁氏一族视为死敌,未来绝不会重蹈覆辙。 “从今以后,我就叫做公孙伯珪,恢复祖姓。”纠结了一个晚上,孙伯珪,哦不,现在应该叫做公孙伯珪终于想通了。 之后的几天里面除了公孙瓒的母亲以及公孙瓒一母同胞的弟弟公孙越之外,却没有其他人前来看望。那个名义上所谓的父亲却是从来没有路面,至于老管家,也就是外祖父则是在处理丧事。 也就是那位誓死保卫着公孙瓒突围的那位护卫首领也就是他的母舅的尸首被找到。此时此刻,公孙伯珪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由得暗感庆幸,葬礼是安排在明天。 已经能够下床的公孙伯珪换了一身白袍,其实也没得选择,他发现几乎他的所有衣服饰物都是白色。他这是准备出席这一次的葬礼,虽然公孙瓒出身的公孙家乃是辽西贵族,祖上也是封侯的庇荫。可他乃是庶子,他母亲陈氏乃是家奴的女儿不是正妻。所以地位低下,在公孙家并不怎么受待见。就连他的父亲也几乎忽略掉他,就连他这次为了家族商团差点丢掉了性命,却也是不闻不问。 可老管家那边确实不同,这个据说是从小疼爱自己的母舅,也是为了自己付出生命。坦然自己不出现表一下态,这也太让人寒心了。若是按照以往的公孙瓒或许也就托人慰问一声就这样过去,可现在是公孙伯珪。他可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商人出身,商人追求的是最大利益化。特别注重这些人情世故,讲究和气生财,现在有一个收买人心的机会,他怎么会舍得放过。 “三公子。”看到公孙瓒的突然出现,参加葬礼的人们纷纷开口打招呼。 公孙伯珪朝着他们挥了一下手,示意他们安静。整个人直走到棺木之前,当即跪下一连磕了四个响头高喊:“舅父,孩儿来看汝了。” 当场泪如泉涌,哭得那一个凄惨。 “表兄节哀,吾父生得无憾,死得其所。还望表兄保重身体。”这开口安慰公孙瓒的不是别人,反倒是死者的儿子,公孙瓒的表弟年方十五的陈志。 “吾弟,舅父有舍身救吾之情,日后有为兄一口吃的,就保证不会让你们饿着。”当着众人的面前,公孙伯珪却是对天发誓。 “来,快多谢表兄。”就在公孙瓒表态完,这个刚才还是一脸深情的表弟顿时朝着身后挥手。 一连七八个小屁孩有男有女从十一二岁到还有一个还被抱在怀里面的男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围着公孙瓒,一个劲的道谢。 公孙伯珪实在是太低估了,古人多子多福的思想。原本只是说一些场面话,却不料,直接摊上了这么一大家伙事。还好现在不只是自己一个人,还有外公,还有母亲,还有自己背后不怎么待见自己的公孙家。暂时养着这么一大家子却还勉勉强强,不过由于他这一般的行为却是让他辽西公孙瓒的名号提前传播出去。 古人看中承诺,特别是仁义礼信。在这东汉时期,一个人想要有出息,除了家世背景,还要有硕大的名声名气,之后才是相匹配的能力。 “看来自己又得重抄就业,不然都怕养不起这么一大家子。”公孙伯珪暗自在心里有了打算。 这事情传开了以后,公孙家却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作为庶出的三儿子,说句好听叫做公子,说句不好听的,也就一个普通成员。平白无故要担负这么一大笔付出,替人养孩子想都不用想,公孙家却是做出得一个世家贵族的绝情。 说是公孙瓒已经年满十六,已经成年,可以提前分家出去。据说是嫡出的二公子提出来的,毕竟现在的公孙家嫡出两子,大公子体弱多病不理事务,一心攻读圣贤书。家业迟早要落到二公子的手里,而这二公子自我感觉才能不如老三公孙伯珪。感觉有些威胁。现在正好有机会,把这最后的威胁彻底的消除掉。 公孙瓒他老爹也不知哪条经不对,直接就点头答应。结果留下来给公孙瓒的也就是在令支城内一处店面以及一座两进两出的院落。毕竟公孙家乃是城中贵族,就算庶子分家也得显得体面一点。 有了自己的院落,也就有了安身立命之处。他把老管家以及母舅的遗孀舅母和那些表弟表妹一同接过来住。至于母亲以及胞弟公孙越则是继续留着公孙家。 原本还苦无出路,不知如何入手的公孙伯珪。现在却是因祸得福,现在有了自己的产业,那还不是放手大干一场。 犹豫家里这边老管家这么多年为公孙家鞠躬尽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退下之后领了不少退休金。以及唯一的儿子战死也有补恤金,这数十年的时间也留下来了一笔积蓄。所以事情却没有公孙伯珪想得那么糟糕,虽然比不上在公孙家的生活,但是也算是富贵人家。 之前公孙伯珪在穿越之前是搞军火的,现在穿越到这汉末时期,还得边境地带,还有什么比军火更值钱的呢。只不过这里没有现代的枪子弹药飞机大炮,但是冷兵器,刀枪剑戟,弓箭铠甲却是一样热销。 所以公孙伯珪准备开一个兵器作坊,毕竟现在可没有什么进货渠道。都是凭着人力工匠打造,还好大汗尚武,对于兵械这一类的却是禁止得比较少。 经过数月的张罗,汉末版军火商即将上线。 第四章 作坊开张 话说回来,公孙伯珪这些日子可没少张罗。这制造兵刃武器铠甲等等就得有打铁的师傅,俗称铁匠。而且在这边境城池之中,公孙伯珪能够想到贩卖军备,当然别人也能想到了。而且在这辽西郡最大的军火商就有两大世家,根深蒂固的公孙家,后来崛起的韩家。不仅如此,辽西盛产优质铁矿。这也是两大世家之间安身立命的所在,想要铁矿可以跟公孙家直接买。凭着自己这张三公子的面子,那也是花的出去的。难的是铁匠,这可是专业性的技术人才,没有好铁匠空有铁矿石也锻造不出来精良的兵刃铠甲。 自己的这个外公,也就是老管家倒是会打铁,也会验铁。这是妥妥的一个老师傅,可惜年过花甲,力不从心。而这令支城内叫的上号的铁匠都被两大世家给瓜分掉了,虽然有公孙伯珪前后大点拖关系招人,可惜却只找来了一个。而且还是瘸了一条腿,只能靠着拐杖打铁。不过来人却是有着硕大名头,昔日四肢健全的时候,可是令支城内第一铁匠。要不是后来因为喝酒生事被人打断了腿,现在生活撂,又因为残疾不被两大世家收纳,根本不可能是公孙伯珪请得来的。 一开始说请师傅,还是第一铁匠。公孙伯珪在心里有些嘀咕,这么大名头的人物怎么可能屈尊于自己这个庶出的子弟。后面了解情况之后,却开怀大笑。还拍了拍这位第一铁匠的肩膀安慰道:“我以为多大点事,想当年黄药师的徒弟双腿残废不也是成为了鼎鼎大名的大铁匠千古流芳世代留名吗?” 待这位第一铁匠询问黄药师是谁的时候,公孙伯珪却是打着哈哈,笑着忽掩过去:“一位世外高人。好啦,只要你双手没问题,那依然是我们辽西郡令支城的第一铁匠,只要努力,甚至是有朝一日,也可能让你成为大汉朝第一铁匠。” 这铁匠几乎都是直肠子的老实人,被公孙伯珪这么左右一忽悠却也是相信了。 可眼下作坊即将开张,可就当凭一个瘸了腿的师傅,这可万万不成。 看着自己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外甥这一切前后折腾了几个月,那老管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说吧!到底遇到什么难题了?” 被自己的外公这么一问,公孙伯珪也没去想那么多,就把当前之急全盘拖出。 “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其实你这个问题啊。当年老家主还在世的时候也遇到过,那时候韩家刚来到令支城。可谓是强龙出海势不可挡,由于当时的辽西郡太守乃是韩家人在位,把公孙家打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家族原本的铁匠作坊因为一次大火死的死伤的伤。也是无人可用,老家主当时就想出一计,不到两年就恢复了昔日荣光。可惜却是让那韩家人在令支城中扎下了根。”老管家说起昔日跟随的老家主也是公孙瓒的爷爷的时候,不由得脸上露出了由衷的自豪。 韩家人出现,公孙家的作坊就着火,天底下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公孙伯珪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里面的猫腻。这很明显这位便宜的外公是在点醒自己,小心韩家人。 爷孙两人密谋了一个晚上,很多公孙伯珪没有估计到的方方面面,这位老管家都纷纷指出。正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虽然公孙伯珪的灵活是来自现代,思维灵活,可也有不足之处。也就是对于这古代旧社会的了解不够,一些事情没法预料到,而老管家拥有数十年的阅历刚好补充这一块的不足。 要做这一行生意,除了明面上的地方官员要打点。那边境驻军处更要笼络熟,这关系到日后销售渠道的问题。 当然了这些打造好的兵刃铠甲军备当然不是卖给军队,而是卖给外面那些地方世家豪族。他们组建部曲私兵护卫哪一个不需要这些,还有那些游侠组织山贼土匪也是很好的销售对象。 甚至是有些要钱不要命的存在,把军械走私到北面,从胡人手中换取财富。又返回南边倒手,两边赚差价,比如公孙家韩家都是这样起家的。 公孙伯珪知道自己的身份,也明白了自己以后要走的路。有了明确的目标,现在首当其冲就是尽可能的扩展实力,增强自身的底蕴,收拢人才。 现在自己手头之上并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才,就连铁匠都是找一个残废将就着用。可想而知,那些大将什么的,现在对于方才一十六岁的公孙瓒来说,那还早着呢。 拿着自己分家出来的那一点本金,第二天店铺就对外开张,一串鞭炮声,公孙伯珪花重金请来现任的令支城县令也就是公孙伯珪的亲七叔公孙德起以及县尉韩中前来揭匾。 “第一铁匠学坊”。六个十分醒目大气的牌匾在正中央,虽然公孙伯珪的这个店面不大也就三四十个方,好在后面还有一个院落,差不多有一百多个方。原先这里乃是公孙家一个废弃的仓库,地理位置也较为偏僻,位于城西偏角。 要不是今天邀请了令支城两位大首脑,估计都是不为人知。不像现在里里外外集满了人,可以说是全城轰动。当然了县太爷和县尉都只是负责露一个脸,事前事后公孙伯珪都封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各位父老乡亲,吾乃公孙伯珪。吾等皆令支土生土长的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从事着与铁匠有关的活计,但是能成为铁匠的人又有几个呢?吾出于培养下一代铁匠接班人的想法,开了这一家第一铁匠学坊。之后会广收学徒,日后这些学徒将由昔日辽西郡第一铁匠王德痕师傅传授技艺。”公孙伯珪站在人群的高处,朝着密集的人群大喊着。同时也顺便介绍了第一铁匠的身份,以及由来。 “那收费吗?”听到这种收学徒的事情,会不会像教书先生那样收费,很多人关心的开口询问。 “不,觉不收费,而且来上学的学徒,每天只能学四个时辰,同时学坊还管一顿饭。” 第五章 不是难题的难题 学坊是开起来了,可公孙伯珪手头之上的钱也被花得差不多,最多就只能够支撑着学坊一个月左右的运行。这也实在没办法,那县令说好的亲叔叔呢?跟公孙伯珪开口一点也不含糊,张口就要了二十金。没错单位是金,要知道这可是东汉时期,二十金可以干什么知道吗?相当可以给一家三口的老百姓生活个十年八载的,亲戚归亲戚,这价格确实不能让。 这七叔却是算准了公孙伯珪的家产,除了两处实业之外,还有五十金。这出手可比当年他老七分家的时候阔气多了,为啥他不多不少要二十金呢?按照这位七叔县太爷的话,就是公孙家欠他的。他一个正妻嫡子分家的时候才得了三十金,凭什么他一个庶出的子弟可以分五十金呢?至于他那一条街的产业,却被他下意识的忽略了。 现在手头之上去掉这二十八金,以及采购所需的物品器材,在公孙伯珪的手头上只剩下十一金余二十个铜板。 创业不容易,当家也不容易。万事开头难,手里拿起这被回炉了不下十次的第一柄被打造出来的长剑细细打量。此剑长三尺又三寸,经过一十三天打造出炉,尚未开刃,却重达三十六斤。这是一柄极为标准的制式汉剑,公孙伯珪随手拔出自己携带的佩剑,当众狠狠用力一斩。 “噔。”只听到一声清亮的剑鸣,这为开刃的剑身却是完好无损。 “好剑。”一声惊呼从学坊门口处发出惊呼。 众人转头看去,却见到一个背着长剑作游侠打扮的中年男子。 “不知阁下到此有何贵干?”公孙伯珪收起剑刃,转身做了一个恭礼。不同他人,公孙伯珪身上的灵魂却是来自现代社会,经历过生死,见过大世面。而来人的身上却有着一种让他熟悉又戒备的气息,这是一种杀人无数才会拥有的血腥味,以及此人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恐怖杀气。就算是那草菅人命的索马里海盗的身上有这么浓厚的血腥味杀气的为数也是不多,这不得不让公孙伯珪小心对待。 “吾是谁不重要,吾这里有一柄短剑,想修复一下,酬劳不是问题。”那人这般开口也是不准备暴露身份,毕竟像他们这种几乎见不了光的人,干的都是要人命的买卖。 “可以,不过吾欲先看剑,再定价格。”公孙伯珪知道跟这一类人打交道,知道得越少越好,知道太多反而没有什么好处。 那中年男子把背后的长剑解了下来,抽出剑鞘,却是剑身在中间断了两节。在这古代汉末的治炼技术里面,像这班的断剑除了回炉再造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办法再续接一起。就算续接了,日后也容易再次断开。 “怎么样,有把握吗?”公孙伯珪对于这打铁的技术活可是一窍不通,这专业性的技术问题,当然得咨询专门的技术人才。 “有点难,这剑身的材质吾仔细检查过,乃是使用天外陨铁所铸造。原本此类铸造的都可以称之为宝剑,让吾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短裂之处却是整齐平口,也就是说此剑乃是被人一刀砍断或者是一剑削断。那么对方手里的兵刃绝对可以说是神兵一级别的。”第一铁匠看着这断裂的剑身,皱着眉头说道。 “怎么,没办法?第一铁匠也不过如此,那吾只能另寻高明了。”那中年人听到第一铁匠开口说得那一番话,略有些失望的,准备包好长剑离去。 “兄台且慢,吾虽说有些难度,可没说不能续接。”就在这中年人想要离去之际,第一铁匠却是急忙开口。 “那行,吾再此城最多停留半月,此剑暂留于此,半月之后吾来取之。”中年人一听有戏,但还是半信半疑的说道。 第一铁匠还想说些什么,不过却被公孙伯珪给抢断了。“如此甚好,半月之后,必然此剑修复得完好无损。不过还请阁下带足百金,方得赎回。” 本来公孙伯珪却是不想招惹麻烦,毕竟此人来历神秘,万一一个搞不好大开杀戒,除了自己之外在此的这些人都得遭殃。当然了公孙瓒这身体素质可是杠杠的,从小习武,可以说是身强体健。而穿越过来的孙伯珪也不是善茬,能够在非洲中东混的风生水起,哪里没有一点真本事。两者结合起来,公孙伯珪倒也不怕对方强势。 “好,鲁某半月之后携百金取剑。”说完,那中年人转身离去,这才几步之间,却以不见踪影。 “好俊的轻功,公子,我们这才却是惹到了高人了。”第一铁匠有些吃惊的说道。 “没事,只要吾等能够在半个月内续接好此剑,借此人之手把吾之作坊名声传播出去。日后还怕没有生意可做?”公孙伯珪一副运筹帷幄的样子鼓励道。 “可是此剑修复却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半个月的时间估计都来不及。”第一铁匠有些惶恐的表情解释道。 “吾草,汝何不早说。”这下子,公孙伯珪彻底傻眼了。 “方才吾是想说,可是公子您打断抢先答应下来。”此时此刻第一铁匠也是满脸的郁闷。 “莫非此事真无法速成?”公孙伯珪知道现在着急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当前之急是赶紧想办法解决。 “此剑乃是天外陨铁所铸,若要使其重新融合续接,必先使其溶解。重铸剑身,可陨铁非本土生铁,需日夜焚烧方得其化。”第一铁匠一字一句的跟公孙伯珪解释。 “吾去,此事小事也!吾能使其在三日之内融化,汝能于十日之内铸否?”听完问题所在,公孙伯珪却是露出了由心的笑容,看着那呆傻一旁的第一铁匠。 “倘若公子能于三日使其融化,不出一日,吾既能完善此剑。毕竟吾第一之名不是浪得虚名。”第一铁匠语气坚定的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那汝等拭目以待。”公孙伯珪兴致勃勃的带着两个学徒外出采购这一次所需的材料物品。 第六章 断剑重续 在这汉末时期,人们烧火都是用木头。而铁匠铺使用的更多是木炭,整个集市公孙伯珪逛了一圈下来,却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公子,不知您要购买什么物品?”跟在公孙伯珪身后的两名学徒有些好奇的开口询问。 “对啊,自己在这古代时期人生地不熟的买个东西麻烦,但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公孙伯珪拍了一下脑袋恍然大悟的嘀咕道。 然后笑眯眯的转身看向两个跟班学徒,开口询问:“汝等是否见过一种乌黑的石头,可以燃烧生火,而且生火之时会产生恶臭。” “公子所说的莫非是石炭乎?”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 “是,是,是。就是此物,不知何处有售?”一听有戏,公孙伯珪连忙询问。 “此物非售卖之物。”高个子的学徒却是摇了摇头说道。 “怎么,还不能买?”一听没有卖,公孙伯珪一下子整个心提到了嗓子眼,要知道,自己的全盘计划,可就要靠着媒矿石救命啊。 “公子莫忧,此物虽无处可买,但却是多的是。城西之外,有一山名为石炭山。整个山都是此物,贫穷人家里,没钱买材火,也会去捡一些回来生火做饭。”那个矮个的学徒却是详细的解释起来。 “是啊,吾为学徒后,家里没人去砍材,吾母就以此物生火。”那个高个子的学徒连忙说道。 闻言公孙伯珪却是差点乐坏,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既然是白来之物,公孙伯珪当然不会客气,回去带上五六个学徒,拉上板车扛着锄头就直奔石炭山而去。直到天黑当他拉回来两大车石炭走在大马路上却是格外的显眼。 “汝看那不是公孙家的三公子吗?平日里不是意气风发,怎么现在没钱了,只能去拉石炭生火?”一个认识公孙瓒的路上眼见这一幕却不由得惊呼。 “汝太孤陋寡闻,前不久土城出事,这位公孙三公子侥幸捡回一条命来。却不知何原由被扫地出门,说起这位三公子也颇为硬气,在这城西自立门户。还花了大笔的冤枉钱开办了一个铁匠学坊,招收那些穷苦人家的子弟,据说开张当天县太爷和县尉大人都出场给足了面子。可终归是小孩子玩闹,吾看不出三月,必然破产。汝看这才半月不到就要靠这石炭生火,真是误人子弟。”另外一个身着鲜艳,一看就是有些出身的人道出了实情,也说了一些自己的预测。 由于以往公孙伯珪在城中人缘不怎么好,雪中送炭的木有看到,落井下石的大有人在。 公孙伯珪是什么人啊,面子这东西在他的面前算不了什么。现在只要有一丝崛起的希望,他绝不会放弃。在庭院的正中央摆着前期后后十台鼓风机,当然是人工手动的咯。俗称拉杆风箱,乃是打铁必备。 而正中央则是一个新搭建而成的大火炉,这是一个用大石块和那豆浆糯米所筑,耐得住高温。这是一个下宽上窄的葫芦型火炉,右边是一个烟筒。高度正好达到人的胸部左右,里面先是用柴火引燃,然后投入碎媒球进行焚烧。本来公孙伯珪是想把煤矿石做成现代版的蜂窝煤,可惜时间准备不足。只能把大块的媒矿石敲碎,当小煤球来用。 初次尝试了一下,效果却是不错的。原本普通的生铁要打造成器物都要在烈火之中烧红需要半柱香的时间,而烧成铁汁那也得好几个时辰,而在这媒炭的焚烧之下,不一会就变成铁汁。这一神器的一幕却是让号称第一铁匠的王德痕看得是目瞪口呆。 “好,大事可成。”王德痕现在可不再敢自称自己是第一铁匠了,满是激动的哈哈大笑。 一群学徒一边在卖力的鼓风,一边则是神情专注的看着王德痕拿出那一把断剑。拆除剑柄,用特殊的容器把这天外陨铁的剑身放置在那几乎达到七八百度高温的火炉之中,使得两节断裂的剑身融化,最终汇聚成一体,再用模具重新冷却。 整整一天一夜,学徒和公孙伯珪都再此守候,一柄全新的剑身出炉。王德痕朝着周围的学徒使了一个眼色,一条极为肥妹的大肥羊被五花大绑的拖出来。王德痕用钳子夹着刚出炉的通红剑身直接插进这头大肥羊的腹部,直到没柄。 这一动作一气呵成,绝不拖泥带水。或许最厉害的剑客也很难刺出如此惊艳的一剑,这一次王德痕倒是让公孙伯珪刮目相看。 回过神来,王德痕也发现公孙伯珪看着自己怪异的眼神。连忙打着哈哈说道:“熟能生巧,熟能生巧。” 这句话拿去忽悠别人,或许会信,但是在经验老道的公孙伯珪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含糊过去。算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只要对方全心全意的为自己做事,有点秘密又算得了什么。公孙伯珪想了想,也就释然了。 这剑用活羊的血和脂肪来淬火,按照古人的说法剑乃杀生剑。剑成要开光,开光就要血迹。而王德痕的秘诀就是,挑选活的肥羊进行血祭。这样淬火的兵刃才会成为手中利器,当然了普通的刀剑要不就是用泉水,要不就是使用猪血。现在使用活羊血这是相当高的规格了。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此剑乃是用原本的断剑的样式打造。不过剑身却比原本的狭长,表面也更为光滑亮丽。抽出来的时候犹如一湾清泉,十分耀眼。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一方面是打造过程中损耗,另外一方面则是在公孙伯珪的示意之下偷的数两陨铁,真是无商不奸别小看这点陨铁,若是利用得好加在其他兵刃之上,又可以打造出几把宝剑宝刀。 本来此剑重九斤七两,现在则是重达十斤六两。别问为什么偷了料,反而还重。这其中的道道却是颇有几分深意,剑刃轻了,那不是还有剑柄吗?原本这剑柄乃是采用在剑柄之上乃是极品黄杨木用黄铜包浆制成,王德痕就在其中嵌入剑刃的柄心里面浇铸了一层红铜,不仅加重了分量,也加固了剑柄和剑身的卡口。 没想到,公孙伯珪来到了这汉末时期,依然玩起了前世的那一套潜规则。 第七章 胡人来袭 就在公孙伯珪庆幸这一笔买卖终于有了交代的时候,令支城外却是出现了胡人的哨兵。几十个更换了汉服的胡人在白天分批潜入令支城,并未引来城内驻防官兵的注意。其实也不能去怪这些官兵,毕竟胡人乔装打扮混入城池之内时常有之。那也是暗地里和那些勾结了官府的商贩做着见不得光的买卖。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还收了钱,这些驻军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见。 而此时距离令支城北面不到百里之处的小树林后面却是数万胡人骑兵整装待发,如果此时土城之中还有其他幸存者,一定认得出这就说前不久屠杀土城的胡人。至于唯一的幸存者公孙瓒的灵魂却是原本穿越而来的灵魂冒名顶替,因此却是没有这一层记忆。 “大单于,我们什么时候发起进攻?”在这胡人骑兵之中,有一个光头秃子的头目十分恭敬地朝着他们的王也就是大单于开口询问。 “高夫朵你这猴急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一下。做什么事情,都要淡定自若。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好的首领,等着吧!当太阳下山,月亮升到半空到时候就是我们进攻的时候,现在的你们就算给我好好休息,养足精神。待会才会有精力掠夺多一点的资源,不然到时候连那温顺的汉人女子你都摆平不了。”这大单于说完,却是引起了四周其他头目的一阵哈哈大笑。 要知道这位高夫朵头目,前不久的土城屠杀之战中由于追击公孙瓒等人。使得错过了掠夺土城之内物资的最佳时机,因此那一次跟随他的那百八十号部落的丁壮都没有什么好的收获。而他身为一个部落的首领,百人队骑兵的头目,却是连一个汉人女子的手都没有摸到。这使得他成为了胡人部落里面的笑柄。 “我说高夫朵啊,秋末的晚上被窝那是十分的寒冷,要不待会我把我胯下的这个汉女送给你暖床,免得你冻坏了,以后想用用不了,哈哈。”同为胡人部落的首领哥西图却是刚好和高夫朵乃是死对头,眼见有机会嘲笑几句,绝不会轻易放过。 “哼。”虽然平时有些鲁莽,但是现在乃是大战在即,高夫朵还分得清孰轻孰重。直接无视了在开口挑衅的哥西图,回到了自己部落骑兵的所在地,开始整理武器装备,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正所谓夜黑风高杀人夜,潜入城中的胡人已经悄然开始行动。一个个身藏利刃,有条无序的靠近北面。 一队十二人的巡逻士兵从城北的大街上走过,一个充当诱饵的胡人突然从临街的屋顶上奔跑,那极为显著的动静,一下子就把这巡逻士兵给吸引过去了。 这股胡人见机会来了,三三两两的靠近城门。几乎完全没有戒备的守夜士兵,被这样突然袭击。一下子就措手不及,甚至是还没发出惨叫,北城门就接连倒下十来个士兵。 “,开城门,发信号。”这潜入的胡人不愧是大单于亲自挑选出来,时常混迹各大商贸区域,对着边境地区的城池也是了如指掌。他们一个个都是通过特殊训练,身手了得。这才半柱香不到,城内的驻军大部分还没反应过来,一只信号箭升空而起。一声爆响,却是惊醒了城内熟睡的人们。 城外胡人铁骑已经摸到城下,这信号响箭一出,城门打开,一股脑的拼命往里面冲杀。 一时间,喊杀声,怒吼声接连不断。 “不好啦,胡人杀进城了。不好啦,胡人杀人啦!”一声声锣响三匹快马冲城北冲到城南,城西和城东。 要知道,令支城可不是像那荒废的土城一般,而是有着各大世家以及大汉驻军。虽说胡人杀进城纯粹是搞偷袭,但在那蜂拥而至的数万骑兵面前,城中可以说是直接乱成一锅粥。世家之间为求自保,凭借着府上护卫各自为战。等到城中的三千驻军反应过来,已经是减员将近半数。 更别说那些普通的老百姓,在这胡骑凶狠的弯刀之下,就连逃生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消息传来,胡骑已经从城北杀到城中,眼看不待天明,估计整个令支城就已经被彻底的占领。 好在令支城地处边境前沿,自古以来民风彪悍。加上这里又是边境兵械的主要集散之地,家家户户里面,谁家没有一把砍刀棍棒。其中更不缺少武艺高强的好手。再加上胡骑虽然凶猛,骑着高头大马。可在这道路复杂的令支城中却是有些施展不开,这就给予了城内军民反击的机会。 “杀啊,弟兄们。眼前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为了家里面的父母兄弟姐妹老婆孩子,我们唯有和那胡奴决一死战。”眼看那数百人的胡人杀入城西,公孙伯珪手持银枪,身后则是手持钢刀的学坊里面的那二十名学徒。随着公孙伯珪一声怒吼,朝着那在大街上烧杀抢掠的胡人骑兵冲去。 原来随着那警急的铜锣声传来,公孙伯珪其实才刚躺下睡着。无意识的被吵醒,心情特别烦躁。才换了衣服出来看看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的家门外站着大大小小老的少的。这些人都是那些学徒的家属,眼下胡人杀进城,他们无处可去,只能跑来公孙伯珪这边求庇护。毕竟怎么说,公孙伯珪都是公孙家的三公子。正常情况下公孙家不会放任不管,当然了来的只有二十名学徒和他们的家人,至于没来的,估计是路上遇到不幸了。 公孙伯珪得知情况,连忙让他们先进来自家的院落躲避一下。然后披上铠甲,让那些学徒装备武器。还好,前段时间他们都前前后后的打造出自己的一把兵刃。各种造型的砍刀长剑,而公孙伯珪则是比他们好一点。有那件从公孙家带出来的上好铁甲和银枪,上次就是靠着这一件铁甲保住了性命,现在公孙伯珪可不敢不穿。 尽人事听天命,面对着这不知数量的胡人骑兵,公孙伯珪明知毫无胜算。但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可不想坐以待毙。 第八章 浴血奋战 一寸长,一寸强。公孙伯珪提起手中银枪,耍了一个花枪稍微热了一下身。要知道前一世,公孙伯珪也是玩枪的高手。不过那也是发射子弹的枪支和这一丈八的长枪却是丝毫不同。一个是靠着机械操作的热兵器,现在这一个却是眼前这完全不熟悉的冷兵器。 虽然原本的公孙瓒从小一根银枪可以说是出神入化,拜在塞外名家铁枪赵老三的门下,也算是师出名门。要知道赵老三外号赵铁枪,乃是卢植麾下第一战将。年幼之时正当卢植奉命驻守于令支,与公孙老家主有几分交情。和公孙瓒的外公也熟识,为了公孙瓒的日后做打算,老管家也就是公孙瓒的外公花了大力气才让公孙瓒有幸拜入卢植门下求学。由于公孙瓒天资聪颖,又是习武的好根骨,意外的被赵老三看上,得以传授枪法武学。 后来这位师傅随着卢植南征北战,却是再一次与胡人的决战之中中了埋伏,赵铁枪身先士卒带领着八百将士断后,最终寡不敌众,一代悍将却是过早的凋谢在这塞外边疆。 这也是后来公孙瓒为何如此深刻痛恨那塞外胡人的原因之一。 不过说回现在的公孙伯珪以灵魂的方式顶替了原本的公孙瓒,脑袋里面却是没有了这一层记忆。 此时,公孙伯珪双手紧紧的握住枪身,朝着一个下马冲进民屋的胡人背后刺去。原本正在马上砍杀得起劲,突然发现左边的房屋里面有女人的哭泣声。 这位胡人士兵突然头脑发热,哈哈大笑的纵身下马。手持弯刀的走进去,整个人的注意力都在房屋里面那个抱着一个男人的尸体在哭泣的少女。 “温顺的汉女,精致的美人儿,哈哈哈哈。” 就在他激动得大笑准备扑过去的时候,公孙伯珪突然出现,一枪狠狠的从他背后插进他的心脏。 “噗通。”一声这位被刺穿心脏的胡人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就倒在地上,魂归地府。 这是公孙伯珪来到这汉末第一滴血,没有惊慌,没有意外。剩下的只是,看透了生死之后的淡然。 “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吾乃公孙伯珪,汝若想活,跟在吾后随吾杀出去。”说完从那胡人尸体的手里把那把沾满鲜血的弯刀扔给了地上还惊魂未定的少女。 或许是公孙伯珪太高估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原以为被仇恨刺激后的少女会拿起弯刀和他一起冲出去拼命。却不想,那少女看那把沾满血迹的弯刀却是直接吓晕了过去。 “该死的,有木有这么的狗血。”摇了摇头,公孙伯珪很无奈的从那胡人的尸体上拔出长枪转头就走。至于那昏过去的少女能不能安然的活下去,就看她自己的命运了。 毕竟现在都是自身难保的公孙伯珪总不能充当圣人,抱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少女充当不要命的英雄吧!那是狗血的电影剧情,不是眼下认命如草芥的乱世。 他一出来,就看到那二十个学徒已经在和那些下马的胡人对砍。不过情况不太好,已经有四五个被砍翻在地不省人事,不知生死。见惯不惯的公孙伯珪知道战争就是要死人的,内心也没有多大的波动。 紧握着银枪就加入了战斗,城西和有士兵把守巡逻的城北不同,也和世家林立县衙所在的城东和城南也是不同。这边几乎都是寻常人家,在这令支城来说,住在城西就相当于难民窟,贫穷的代表词。可是相对于战斗力来说却是刚好相反,城内治安最混乱的是城西,帮派打架最凶的也是城西。丁壮不要命最多的也是城西,数万胡人相继进城,大部分被城北和城东的驻军和护卫所拖住。少部分在城西城南流串。 城南还有数百衙役,这些平日里欺男霸女,欺软怕硬的东西,在这凶猛无敌的胡人骑兵面前,几乎是不堪一击。更别说那位平日里大包大拿的七叔,一听胡人进城了,立马带着自己的那十七房姨太太从城南出城跑路。 唯独在这几乎没有什么明面上的抵抗力量的城西,却是这数百胡人骑兵的葬身之地。 原本明争暗斗的城西四大黑道帮会,此时却是出奇的团聚。他们一个个都是从贫苦的老百姓走出来的,都是一群不甘于平庸的主。平日里拉班结派,哪个不是为了让自己还有家人过得很好。同时他们生在这边境县城,家里面那个没有当兵战死沙场的。每年胡人打草谷,哪家没死过人,现在好了,胡人进城了,再不抵抗,那也无颜面对地下的列祖列宗。 可以说是自发的进行抵抗,一个个热血青年,说一不二。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汉人的尊严。他们豁出去,抛头歃血决一死战。 就在公孙伯珪身陷绝境之时,差不多五六十名胡人前前后后,把他们这剩下的七八个学徒以及公孙伯珪围堵在这城西大街之上。他们这七八个学徒加上公孙伯珪可以说是身上人人带伤,完全是凭着一口狠劲在战斗。不要问我其他的学徒哪里去了,他们已经为了民族光荣了。 “放下兵刃,束手就擒。”一个操着一口熟悉的汉语的胡人在当着公孙伯珪的面劝降。 “大丈夫生于世上,唯有无愧于心。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杀胡虏,卫家园;生无愧,死无怨,只恨此生无法杀绝你们这些胡狗。”公孙伯珪万万没想到,第二次的死亡距离自己竟然这么接近。一股热血冲上脑袋,一番话却是痛快的骂了出来。 “好一个站着死,当浮一大白。”一个身材高大,满面胡须,手持巨斧的黑脸大汉突然从那些胡人背后冲杀出来,大笑称赞。而紧随其后的是上百名手持兵刃器械的丁壮朝着大街上的胡人冲杀而来。 而大街上另外一个方向也来了一班人马,不过却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开干。而一开始被包围的公孙伯珪这几个人看到了援军,也看到了求生的希望,当即手持兵刃也不怠慢的朝着最近的胡人冲杀而去,意外的成为了这大街之上中心开花,和外面的这两伙人里应外合。 第九章 聚众反击 局势突变,这些胡人的表情略显的有些慌张。这是一条街,左右都是民房,两百多生力军对上四五十已经略有些疲惫的胡人士兵。经历了大半个时辰的剿杀,虽然获胜,但也是惨胜。毕竟这两百多丁壮看起来挺唬人,可终归是没有经过军事训练,战斗全凭一腔热血。杀了这四五十人,自己这边也伤亡了近半,这一比二的伤亡,却也是无奈。 “吾乃公孙伯珪,多谢众位弟兄救命之恩。”在战后,缓和了一下之后,公孙伯珪连忙跟着这班前来搭救自己的人道谢。 “老大,这位可是公孙家的三公子,好样的。刚才竟然干掉了七八个胡人,真是生猛。”公孙伯珪这才开口,里面就有人把他认了出来。毕竟在这令支城这一亩三分地上,公孙家可谓是庞然大物。而公孙瓒在城中一向在年轻一代风头正盛,认识他的倒也不奇怪。 “原来是三公子当前,我说呢?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刚当街和那数倍于自己的胡人火拼,今天我刀疤刘倒是长见识了。”开口调侃的这群却是和公孙瓒以前起过冲突的刀疤刘,这一次他是另外一方前来搭救自己的那伙人的首领。 “不好意思,三公子。我们家大当家的火气冲,您大人大量别和他计较。眼下胡人大军破城而入,我们还是赶紧想想办法应对吧!”就在那刀疤刘语气不善的发话,紧跟在其后的一名独眼老者却是一把把刀疤刘拉到身后,朝着公孙伯珪做了一个恭,道歉服软。 “没事,以前吾年少不懂事,若有得罪刘兄弟的时候,还请刘兄弟海涵。这一次众位兄弟救命之恩,吾公孙伯珪感激不尽,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吾。”公孙伯珪也是人精,知道八成是公孙瓒以前和眼前这人有过节,当即借此机会看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和了此事。毕竟怎么说,对方都救了自己一命,而且眼下这乱局还在继续,自己手头上没有人力自保估计都成为问题。何不借眼下这小股力量度过眼前难关再说。 “三公子大量,汝刀疤刘也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既然如此依吾看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或许是考虑到眼前情况,那个满脸胡须的黑大汉却是站出来打着哈哈做和事老。 “也罢!既然是汝黑熊李开口了,吾给汝面子。”这刀疤刘也是知道大局为重,没有继续纠缠下去,不管看那样子,公孙瓒和他的过节可能不浅。 “各位弟兄,既然都是杀胡保家,那么吾等也不要各分彼此。眼下城内还有很多各自为战的志同道合之士等待着我们前去救援,何不见一个救一个壮大我们的实力,把城中现存的力量聚集一处,把胡人赶出城去。”公孙伯珪听着不远处还依稀传来的惨叫声喊杀声,当即站出来说出了一番演讲。直接勾起了这群刚还在满怀那些战死伤残的兄弟朋友的血气。 “好家伙,不愧是大家族出来的。有那么两把刷子,听得我老黑也热血沸腾。弟兄们留下几个人照顾伤残,其余人跟着我和三公子一同前去。”作为城西第一帮会黑熊帮的帮主黑熊李却是十分痛快,说走就走。 而留下来的大刀帮的人却是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毕竟帮主还没发话,他们不好行动。 “独眼,这事汝怎么看?”身为帮主的刀疤刘虽然表面上凶恶无比,但是帮会之中真正决策的是却是这一位独眼军师。 “大当家的,依吾看。咱们现在还是跟着他们一同行动,吾刚得到消息,入城的胡人过万。”刀疤刘能够成为一帮之主,人也不是傻子,立马就听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这过万的胡人进城,如果他们还不报团的话,那就连最后的一线生机都彻底没有了。要知道这令支城虽然也属于大城,可是总人口也才六七万。驻军也才三千,面对过万的胡人,这几乎是毫无胜算。当然他们还不知道,现在城中那所谓的三千驻军已经被灭。就算幸存的也不过是三五逃兵,城北城南已经算是彻底的沦陷了。 现在只剩下城东在激烈抵抗,以及他们这边不怎么被重视的城西。 城东这边乃是各大家族的根基所在,亭台楼阁数不胜数。当然了大家族的人口以及身怀武艺的护卫也不再少数,一听胡人破城而入。城东这边的反应可以说是比驻军还要快速,仓库里面的兵械被运出来。迅速的武装起家族府上的护卫男丁,相比之前被团灭的土城。这边各家各户都有哨塔,高围墙和弓箭。相比城西那凭着一腔热血的帮会分子不同,他们一个个都接受过军事训练,还有一副不错的铠甲。就算受伤了,也有及时治疗的药物。 论起战斗力,这些家族的部曲,可远比那些好吃懒做,摆摆样子的城中驻军有实质性的区别。也正是如此,才使得那些胡人骑兵久攻不下。整整数万胡骑把街道上都堵的满满的,双方互射箭。结果由于地理位置,导致拥堵在大街上的胡人损失惨重。却还攻不破那一道围墙,在这里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把这些房屋院落都建得蕴含八卦五行,隐隐形成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堡垒。 原本想一夜拿下此城,却不想被拖到了第二天的正午。任然无法彻底的占领,而城外胡人的哨兵来报,辽西方向来了汉人的援军,距离令支城已经不足五百里。那也就是说眼前摆在这位胡人的大单于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在太阳下山之前彻底的清除城中的抵抗力量,占领令支,到时候就算汉军前来攻城也不怕。可是眼下遇到的这这情况,没有两三天,都不一定摆得平这些钉子户。到时候被兵临城下,内外夹击,可就得不偿失。 至于第二条路,则是让麾下各部落尽情掠夺,争取在太阳下山之前离开。相信凭借着大汉守军的品性也不会继续追击,而有了这些掠夺的粮食和女人,也足够让他们这个冬天过得无比的舒坦。 正是因为如此考虑,这位大单于果断的选择了第二条路。 “杀吧!抢光他们都粮食,掳走他们的女人。快,我们要赶在太阳下山之前离开。” 第十章 声名鹊起 黑烟滚滚,哀嚎不断。经历了一天一夜的摧残,原本繁华无比的边境商贸集散之地,令支城现在却是血流成河,尸堆成山。 “还有活人吗?”一队队珊珊来迟的汉朝援军在从南门进来,看到地上那些死亡的尸体,以及被点燃的房屋,一边缓缓前行,一边搜索幸存者。 相比城东固守待援的世家部曲,城西的自发保卫武装。城南城北的遭遇却是无比的凄惨,由于胡人多年以来对于大汉边境的渗透。令支城内的分布基本都被摸得一清二楚,城北的驻军,城东的世家豪族,城南的县衙粮仓,城西的穷鬼贫民窟。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胡人首先击溃的就是城北驻军,然后单刀直入,犹如踏入无人抵挡之境纵马掠杀。在城东受挫,转头而奔向城南。城南县衙这边衙役都四下奔散,县令也就是公孙瓒的七叔,早就带着一家老小卷起铺盖跑人了。整个城南几乎没有任何抵抗的沦陷,相比而言,这些人把原先的怒火彻底的发泄在这些还未撤离的老百姓身上。这些简直不是人的胡人,见人就杀。现在这些汉朝的官兵所见到的就是被肆虐一空的城南区域。 而城北也同样好不到哪里去,死亡的人数,胡人犯下的恶行相比城南却是只多不少。毕竟城南那边能跑的,早跑了。 而当这些官兵踏入城西的时候,却听到有动静。 “有人吗?还有活的吗?”几名士兵小心翼翼的在街道巷子搜索询问。 “救吾。”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巷子里面的死人堆里发出来。 “快,这里还有活人。”立马就有士兵上前救助。 此人从死人堆里面被救了出来,断了一只胳膊,身中七八刀。却没有死,可以说十足的命硬。 在见识了城南惨状,那些搜救的官兵原本就不太敢抱有太大的希望。不想这城西之地竟然还有活人,却是使得这一队官兵极为激动。 “快,去夫子庙。三公子,他们在哪里和胡人血拼。”这才说完,整个人就因为失血过多,晕死过去。 “留下几个人把这位兄弟送到随军大夫那里医治。其余人和我去夫子庙。”为首的一名将领当即下令。 “是。”虽然不知此人口中的三公子是谁,但在这数万胡人面前,还有勇气拼死血战的实属乃英雄好汉。北边汉子,最看重的就是血性汉子。 在这前往夫子庙的前沿路上,陆陆续续的有生还者。在这群官兵耳边听得最多的都是三公子这个称呼,这让这群数百人的搜救官兵更加好奇,这位三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而当他们真的抵达夫子庙的时候,哪里有什么厮杀?倒是见到数以百计的胡人尸体,以及那些扯断的弯刀。而听到外面有动静,一个披头散发,手持银枪浑身浴血,从头到脚散发着无尽杀气的七尺精壮汉子从尸体堆里面缓缓站了起来。 “什么人?”可以说这些身经百战的将士见到此情此景,却也是被下了一跳。 “吾乃公孙赞。”公孙伯珪两眼一睁,一股视死如归的豪气犹然而生。 “莫非是阁下三公子乎?”领头的将领相比那些一惊一乍的大头兵来说却是镇定的多。当下就猜到公孙伯珪的身份。 “鄙人出身公孙世家,乃家中老三。若是无误,想必汝等所述之人就是我吧!”公孙伯珪却是没有任何忌讳的回答。 “此处难道就你一人?”那将领看着四周的尸山血海,有些疑惑的盯着公孙伯珪询问道。 “当然不是,出来吧!不是胡人,是朝廷的援军。”随着公孙伯珪的声音,夫子庙里面陆陆续续的走出十几个活人。当然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身上都是伤痕累累,有的包扎得跟木乃伊似的。 而在他们的身后的地宫里面,又陆陆续续的走出无数老人小孩妇女。原来这令支城历朝历代都是饱受胡人摧残,城中早有避难的地宫和密室地窖之类的。而这夫子庙则是古老相传下来的地宫之一,原本公孙伯珪等人前后厮杀,聚集起来的丁壮也有七八百号人。不过于此同时,救出来的来百姓也有数千人之多。这么一大显眼的目标,立刻有引来了大量的胡人。若不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先生提出夫子庙里面有暗道,及时的把这些老弱病残,妇女幼童转移进去。为了拖延时间,黑熊帮和大刀帮在帮主黑熊李和刀疤刘多带领下在这大街之上豁出去和那些冲杀过来的胡人血拼。 表现很壮烈,结果无一例外都光荣了。剩下疲劳得快脱水的公孙伯珪,还有数十伤残弟兄死守在这夫子庙最后一道防线。 最后一战,一千名胡人对阵公孙伯珪带领的三十几个伤员。在混战之中,也就被胡人一个冲锋。全都倒在地上,只剩下公孙伯珪一人活着。那也是他表现机灵,乘着一个胡人刀砍在他的身上的时候,一枪刺死对方,然后借此机会两个人都倒在血泊之中。接着装死躲过了这必死的一劫,接下来那些胡人在简单的搜索一番无果之后就朝着其他地方而去。直到援军到来,公孙伯珪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这才敢冒头。 此战,最终以令支城被掠夺一空,死伤无数为结局。要不是还有两大世家左右互为倚角自保幸存下来,几乎整个令支城都可以被除名。 不过公孙瓒这三个字却是被传播了出去,三公子犹如天神下凡,临危不乱,组织丁勇抵御胡人。那一个个高大的形象被那些获救幸存的老百姓传扬出去,特别是还有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一辈也在其中。一时间,令支公孙瓒的名号彻底打响,不止辽西一郡为人所知,就连整个边境地区都知道令支出了这么一号狠人。 第二年开春,毫无例外,公孙世家三公子公孙瓒,经宗老与地方官员联名推荐,举孝廉。 第十一章 占为己有 辽北之地白雪纷飞,寒冬腊月少有人烟。 相比他处人们躲在家里猫冬,令支城内却依然在忙碌战后重建。按照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老百姓自发的为那些死去的人们收尸。除了认领的尸首之外,其他的都被官府统一用板车运送在早已挖好的巨坑之中,集体安葬。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若是按照现代的方法,最好的做法立即火化,不然等到尸体腐烂又不知会引起什么重大的瘟疫。古有记载,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可是现在可是汉末,人们的思想思维还没前卫到支持火化的程度。这个时候的人们都想死后全尸,有个葬身之地。 幸好,有这辽西郡太守派来的五千将士的帮助,五天的时间,终于把那些死去的尸体安葬好。 而公孙伯珪的学坊里面原本的二十三名学徒,此时就剩下两个平安无事,还有一个断了一臂的残废。说来也是命运多舛,那没有前来学坊庇护的三名学徒只死了一个,另外两个则是活了下来。只因为他们一个是公孙家人,一个是韩家人。胡人破城而入之时他们都在家族的内堡里面没有冒头,所以一点伤也没有。而剩下的那个断臂的学徒,则是被援军所救的第一个幸存者。他们随着公孙伯珪杀出大街,却是没有事先估算胡人的数量。在那一次次的死战之中陨落,至于公孙伯珪除了他自身的身手之外,运气也要占很大部分。 要知道,虽然身上有那件铁甲防护相对起来比起其他人会好一点,但实际上的效果并不大。公孙伯珪的身上也挨了好几十刀,只是前一世的经验,让他死死的护住头部,身上也没什么致命伤。所以总算是逃过一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这不躲在死人堆里装死,这一招对于公孙伯珪来说那是轻车熟路,穿越之前,为了能够装得像,还得地跑到武功山学龟息闭气功。 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这一次劫难之后,公孙伯珪聚众自保,搭救城中百姓有功。举孝廉,由于前任县尉战死,则由公孙伯珪补上。重新组织衙役和训练城中驻军,辽西太守又给令支城补充了一千守城驻军。 而临阵脱逃的县令也就是公孙瓒的七叔也不知走了什么关系,花了什么代价,竟然官复原职。只是听说有一个堂妹,也就是七叔的女儿嫁给了辽西太守的儿子。当然了公孙伯珪的一上任,可以说一举把原本令支城内两大世家的平衡被打破。以前是公孙家一个县令,韩家一个县尉,一文一武刚好达成一个平衡。 真是看不出来,那县尉韩中却是极为硬气,在胡人破城之后独自率领城中驻军在城北血战。一个倒霉,一根流箭射穿心脏,当场身亡。最终整个守城驻军被全歼灭,无一投降,可见此人练兵能耐。可惜也是疏忽大意,不然也不会酿成如此悲剧。 两大世家虽然得以保存下来,靠的是祖上深谋远虑。当然了对阵数万胡人,若不是天时地利人和,早被攻破。可就算保存下来,也是损失惨重。几乎两家的护卫男丁都死伤过半,若是胡人不是急着撤退,再攻打下去,一两天内拿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就显得独自在外,还能得以幸存的公孙伯珪的运气和能耐。借此机会,公孙家的那些宗亲族老也就顺水推舟把公孙瓒推了出来。 不过这几日却是有些闹心,之前学坊铸剑,不是有一个中年人来修复断剑吗?结果经过此次大战之后,约定的日期到了,剑也续接好了,人却未见着。 眼看冬季以过,春暖花开。数月都过去了,仍然无人来取。说好的百金呢?骗子。 现在公孙伯珪虽然身居县尉之职,可是身上的钱却花得几乎精光。毕竟那些学徒战死,留下那些家人需要安抚。他们一个个舍身忘死,公孙伯珪也不能坐视不管。所以最后的那点钱也花在了这里,眼看这学坊就要关门大吉,公孙伯珪也是相当的无奈。 在心里暗自的把那个没来取剑的人骂了个狗血淋头,算了当前还是赶紧想想办法解决吧! 就在公孙伯珪面对着看着自己的第一铁匠王德痕一脸无可奈何之际,外面则是跑来了一个衙役。 “启禀县尉大人,今晚县令七爷在县衙设宴,还请县尉大人赏脸。” “知道啦!汝去回复吾七叔,吾今晚准时到。”打发了这传信的衙役。 公孙伯珪打开这一份请帖,里面无非就是写着“伯珪吾侄,为叔今晚设宴云云······” 看得让公孙伯珪不由得邹起了眉头,这只老狐狸葫芦里面又打着什么注意。 “怎么了?”看着公孙伯珪脸色有些变化,一旁的王德痕有些担心的询问。 “没什么?招新学徒的事情,你先别急。至于钱的问题,我再想想办法。”公孙伯珪安慰了这位第一铁匠,原本他看好的,准备当做传人的那个学徒也是光荣了。现在的他,心情可想而知。 也不想那么多,回家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新作的官服,身上总感觉少了点什么。直到走出房门,看到那在外面等候的几名护卫的时候,才发现什么。转身走回去,随时拿起那把修复好的长剑别在腰间,顿时一股气质油然而生。 此剑原本所佩的剑鞘也不是凡品,而是采用极为名贵的金丝楠木中的极品,金丝铁血木。外表看起来古朴,看上去就像一把普通寻常的佩剑。让公孙伯珪这么一携带,立马整个人的气质气场都有了稳步的提升。 “既然汝原主人不要汝,汝今后就跟着吾了,吾观汝乃天外陨铁所铸,吾就叫汝天赐好了。”公孙伯珪把玩着这一把宝剑,发自内心的喜欢。既然那人失约未来取剑,说不定是死在胡人手中。这把剑乃是自己花了大力气才修复重铸,公孙伯珪理所当然的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