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叫傻魏 东部外海,某岛链以东200海里处,编号F海域。 无名岛。 夜。 魏可曾经很不喜欢黑夜,尤其是这种分外静谧的夜,那会令他感到孤独,不由自主回忆起幼年时,那一个个漫长而孤寂的夜晚,心头不免泛起丝丝凉意。 但,黑夜是最好的伪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悉黑暗。 夜幕下,六条矫健的身影,如同一串飘忽不定的虚像,在丛林中悄无声息快速穿行。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进行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现,这是六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黑色帽子,然而,他们的服装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他们不是旅游者,因为,他们手里握着枪!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似乎有所察觉,机警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在他身后,其余五人迅速向两侧散开,摆出战斗队形,步枪平举。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海水独特的淡淡咸腥味儿,还有远处海浪拍打礁石的哗哗声,若有若无传来,一切仿佛不曾有任何变化,这座海岛就像一尊匍匐在大海上的巨兽,依然沉沉睡着。 夜,静悄悄的有些吓人。 这里是荒无人烟的海岛,丛林茂盛,树木长得很有特点,低矮而浓密,宽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打开的巨型蒲扇,在这样的环境里,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 砰!砰! 没来由地,天空中滑过几道炫目的白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这个时候的照明弹,就像催命符! 一瞬间,海岛似乎苏醒了过来,原本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昼,所有的一切都显露出原形。 “注意隐蔽!” 魏可的心脏一瞬间揪紧,这是中了埋伏吗? 毫无疑问,中伏了!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面八方已经出现了无数晃动的人影,还有大呼小叫的声音,簌簌簌!子弹从头顶飞过,更多的敌人在朝天鸣枪,似乎洋洋得意地宣布:你们被包围了,赶快投降吧! 投降?一群白痴! “任务取消!都别慌!跟着老子原路杀出去!杀!” …… 树丛边的斜坡下,六个人围成一个小圈。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咱们怎么办!” 问话的是老团。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肯定不敢相信,一向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紧张得声音都在发抖!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有死人! “现在!命令!” 魏可的脸色无比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坚定。 “命令!老团接替指挥,就地隐蔽三十秒!我会向左侧发起冲锋,把敌人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体向左侧发起冲锋!记住!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许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住!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魏可的双眼中,燃起一团悠悠的火焰。 他的目光变得凶狠。 老团吓得脸色刷白,疯了一般嚷道:“你这是去送死啊!你个傻魏!让我去吧,老子张团荣烂命一条!你是07的魏老大,你不能死!再说了,你比我猛,有你在,肯定能带兄弟们杀出去!” “闭嘴!执行命令!” “你特么绰号傻魏,真傻了吗?你当老子愿意代你去死啊,老子是看在你媳妇的面子上!如果不是执行任务,你就要当新郎官了!你死了,媳妇怎么办,人家一个女大学生,不离不弃跟你几年,你忍心吗!别忘了,老子们执行的是秘密任务,你死了,烈士都不是!” “执行命令!” “我艹你姥姥!老子跟你搭档几年,总跟在你后面擦屁股,这一次,老子不干!你傻魏不怕死,老子就是怕死的孬种吗?咱俩是红箭07的追风双煞啊,要当英雄,老子先上,第二个才轮到你!” “执行命令!这次老子上,以后有机会,没人跟你抢!” …… 清冷的光线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这时候,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语气坚决地低声喊:“魏老大!你一个人不够!我孙大海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但,这时候他不敢流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线模糊,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流泪管个球用,敌人不会因为你流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跟着我向前冲!好兄弟,今儿个痛快去爽一把!爽完了,咱们来世再做兄弟!” “爽!哈哈!”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身后,是满含热泪的几双眼睛。 …… (楔子) 魏可卒,阎王召见。 阎王问:凡人,可有挂念之事? 魏可答:战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分明是窝囊! 魏可怒目而视。 阎王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归来,须贡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愿为犬!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得意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性倒是刚烈,颇合本王心意,却终究乃肉体凡胎,且去吧!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失无踪。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生死簿上居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魏可灵魂犹如白驹过隙。 脑海中恨恨想道:若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 2010年12月初,内地小城,春川。 夜。 街角的昏暗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空气。 “我回来了!” 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闪动着坚毅而冷冽的光。 来人正是魏可!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可思议,更让魏可无奈的是,自己的灵魂并没有回归自己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魏可可又是谁? 年龄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今年十九,住在春川乡下的一个村子里,自幼憨傻,对什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不多相当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个人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体倒是不赖。 身高178,肌肉结实有力,甚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相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凶相,算命的曾言,这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前程,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可信!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自己左手。 说来也古怪,莫名其妙变成魏可可的这两天里,有件事情一直令他疑惑。 浑身上下其他零件都很正常,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什么不同,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硬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好古怪,哪个正常人类,拥有如此力量? 还不仅如此,这只左手异常的灵巧,哪怕再复杂精细的动作,也能轻松完成,这种感觉太奇妙了,就好像他拥有了一只上帝之手,天使之手! 魏可不由得暗自猜想,若是再把他扔回外海的无名岛上,能否保住一条命? 哎!瞎想又有什么用! 曾经的海军陆战队王牌分队长魏可,已经从这个世界上,烟消云散!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普通少年人而已。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甚至于,他很多次做过同样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叱咤西太平洋的大英雄,无所不能,受世人景仰,但,那一切只是梦想而已,一切都已画上句号。 惜哉!他是傻魏,他曾是一个兵,一个为国战死沙场,为兄弟而亡的普通一兵! 2.第2章 会撩汉的珍姐 魅惑酒吧。 大半夜的,城市里的其他地方,早已静悄悄,唯独这里,依然喧嚣热闹。 上身一件黑色的登山背心,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下面是一条工装裤,脚蹬皮靴,此时的魏可,肩头扛着一只旅行包,像极了刚刚归来的洒脱不羁旅行者。 来到春川市,为的是见他的未婚妻秦筱竹。 算算日子,此时距离他身死,竟然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果然是天上一日,地下一年,阎罗殿也是如此,明明他感觉时间很短,人世间已从夏天,来到了初冬。 幸运重回人间,魏可习惯性给自己制订了简单的计划。 首先,就是来看看秦筱竹,虽然说,此时的他,已不再是魏可,而是莫名其妙的魏可可,但他实在放心不下她,想来看看她过得如何了。 再一个,当然是回部队看看。 他交代给老团的那个任务,老团最终完成了吗? 他和孙大海自然是死了,其他人呢,他们有没有幸运地冲破包围圈? 魏可记得,当日里,他应当冲杀了足够的距离,也吸引了足够的追兵,以07分队战友们强悍的战斗力,沿着左侧缺口强行杀开一条血路,似乎也并非不可能。 都说人死灯灭,他魏可虽死,也还是希望红箭07分队,能够继续活跃在那一片海域之上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魏可被公认为,红箭07历史上,最强一任分队长! 来到魅惑酒吧,自然是来喝酒的。 原本,他并不是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但今天这情况特殊。 人都死了,还能附体重生,如此大起大落的人生,要说没有一点感触,那万万不能。 尤其在阎王面前吃瘪的那一幕,让魏可恨得牙痒! 他魏可不是什么英雄人物,但自认为也算一条硬汉,既然死了,那就让他顺顺当当投胎去好了,凭什么还来作弄他,以为是阎王爷很了不起吗? 正所谓借酒浇愁,一个大男人,在这种时候,尤其想喝个痛快。 六大杯扎啤! 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二十元一大杯的散装啤酒。 当魏可看着面前小桌上,如同小山似的堆起的六个大杯子,终于哈哈笑了。 “就来个六六大顺,图个吉利!” 魏可自言自语,端起一只杯子凑到嘴边,仰脖子就灌! 他长相穿着凶悍,又如此牛饮,引得周围的客人纷纷侧目,都不自觉地把头扭开,生怕引起他的不快。 这种夜间营业的酒吧,有着自己独特的游戏规则。 不同于正常的城市生活秩序,在这里,只有两样东西是最大的。 金钱!拳头! 你若有钱,面前摆上最好的洋酒,再扔一把进口跑车的车钥匙在桌上,就算长得再难看,穿的再土,别人也会认为你是有性格,最漂亮的女孩都会主动过来搭讪。 同理,拳头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环境里,你的拳头够硬,也有类似的待遇! 最起码,轻易不会有人招惹你。 不过,就在魏可刚刚把手里的酒杯放下,叫一声爽,伸手去抓第二只杯子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弟弟一个人喝酒,不嫌闷吗?让姐姐陪陪你好不好?小丽,帮珍姐拿瓶XO过来。” 抬眼看,一个女人已经走到了对面。 这女人妆容很精致,身穿一袭黑色的绉纱长裙,体态妖娆,脑后垂了个发髻,看模样不是很年轻了,估计能有三十岁,只是因为保养的好,你要说她二十四五,也无不可。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胸前领口开的那叫一个低! 直接开到了肚脐眼上面一点点,雪腻腻的大片肌肤,没有穿罩罩,两只汹涌的半球,若隐若现。 魏可差点被晃了双眼。 顿时觉得,潜伏在身体里的一种男性荷尔蒙,蠢蠢欲动。 但,魏可没做任何表示,若无其事,魏可不蠢,这样穿着打扮的漂亮女人,敢在夜间酒吧里随意走动,身边还没有男人骚扰,那只能证明一件事,这女人的身份不一般,普通人惹不起! “咯咯!弟弟你这样看着人家,珍姐可是会害羞的呢!” 自称珍姐的女人发出一串银铃般的娇笑,顺势在对面坐下,她的一双媚眼,在魏可的身上瞄着,满满的都是一股子挑逗的意味。 这个妖精! 魏可微微摇头,仍旧伸手去抓桌上的啤酒杯。 “别急啊!长夜漫漫,一个人喝酒多孤单,等珍姐陪你喝!”女人突然伸手,挡住了啤酒杯,她的一双修长的手指,小拇指翘起,搭在魏可的手背上,轻轻划了个圆弧,立刻让魏可有了一种浑身麻酥酥的感觉。 魏可哭笑不得。 他居然被一个漂亮女人撩了! 要说他这副长相,有做生意的小姐来骚扰,那还说得过去,但眼前这女人,绝不是什么小姐,即便她穿得性感,魏可也不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如果他没弄错的话,这是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珍姐,为什么要请小弟喝酒?” “嘻嘻!如果姐姐说,人家就喜欢你这样强壮的男人,你信吗?”唐珍用一双狐媚般的眼睛,意味深长勾了魏可一眼,又在魏可身上转一圈。 “弟弟是不是练过?” 这女人真不简单! 仅凭这一局问话,魏可就作出如此判断。 他也算是在大风大浪里闯荡过的人,作为特种兵,经历过的事儿也多,一眼就能看出,唐珍是个很善于利用自身优势的女人,她一边在诱惑他,一边却是套他的话,这和特种兵的审讯术都有得一拼。 诱惑是手段,套话才是关键! “珍姐说的没错,我算打过几天拳。”魏可点头认可。 “你真会打拳?” 不料,唐诺话音刚落,女人的一双媚眼,顿时变得明亮起来,追问道:“专业的还是业余的?想不想赚一笔钱?” “业余的,怎么说?” 魏可当然不能是专业的拳手,他擅长的是擒拿格斗,是杀人的功夫! “咯咯咯!那就好,珍姐介绍你做一笔买卖!” 果然,性感撩人的女人,并不是欲求不满,闲的没事做跑来勾引汉子的无聊腐女。 她叫唐珍,就是这家魅惑酒吧的老板娘! 按唐珍的说法,她现在恰好需要找一个厉害的高手,帮她打一场黑拳! 打黑拳,极其危险,但魏可真不在乎。 他原本就是游离在生死线上的陆战队员,说的不好听一些,就和古代的“死士”差不多,有时候必须将生死置之度外,而且,他已经是死人一个,有何可惧? “出场费一万,打赢了,再加一万!” “成交!” 唐珍的开价并不太高,但魏可很满意。 他现在缺的就是钱! 男人都有自尊心,魏可尤其强烈,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找秦筱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没身份,没长相,没钱没地位,愧对自己的女人。 两万元!值得他出手! 3.第3章 春川之色公子 魅惑酒吧三层,这里别有洞天。 宽阔的大厅,被建成一个拳击赛场的模样,中间是个拳击台,周围一圈都是观众的坐席,已经有不少人坐在那里,一边喝酒闲聊,一边等待拳击比赛的开始。 拳击大厅的旁边是休息室。 魏可随着唐珍进来的时候,这里一片杂乱嘈杂。 一个黑色T恤的青年,一个光着上身的大汉,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似乎在争吵,周围聚拢着一圈人。 “姐!马刚说了,他不愿意打山狼那一场,怎么办?” 看见唐珍进屋,青年一脸气愤地嚷。 赤膊大汉听到声音,扭头看向唐珍,尴尬道:“珍姐,我马刚是个拳击运动员不假,但那是几年前的事!我看过山狼打拳,要是按正式比赛规则来,我不怵他!但,现在是没规则,我怕……” 听到马刚如此说,黑衫青年立刻红了眼睛。 “孬种!姓马的,你还真好意思说怕?花钱请你对付山狼,你不打,输了赌注你赔吗!” “小飞闭嘴!” 唐珍厉声喝止,转向马刚,咬牙道:“马师傅,今天的拳赛很重要。这样吧,我出二十万,你全力和山狼拼一场,输赢不论,你看如何?” 二十万的酬金! 魏可心中惊讶,他没想到唐珍居然给马刚开出如此高价。 再看眼前的马刚,此人身材魁梧,长得比魏可还要高壮三分,肌肉发达,两块胸大肌鼓鼓囊囊,目测体型能比魏可壮上一圈,说这人以前是拳击手,还真没人敢不信。 然而,魏可也注意到了,马刚的腰腹部已经有了赘肉,胳膊肌肉也有点松弛。 “珍姐,干脆就让我去和那个山狼打一场?” 唰! 随着魏可这句话出口,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唐珍微微有些不悦,却仍耐心解释道:“这位小兄弟,珍姐不能害你!那山狼确实厉害,而且出手狠!今晚是三局两胜,你要是能帮我赢了其他人,就算帮姐姐大忙!” “珍姐,不瞒你说,我看中你的二十万酬金了!” 魏可的脸上,带上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此言一出,现场所有人的脸色更是变得古怪起来。 魏可抬眼往周围一扫,对着墙边竖着的一个拳击地靶,就走了过去。 他是个行动派。 他讨厌啰嗦! 为了增强视觉效果,魏可招手让黑衫青年过来帮忙,站在地靶的后面,用双手牢牢抵住地靶。 砰! 直接挥左拳! 魏可连预备的动作都省了,直接站在原地,重重一拳! 竖立在面前的地靶,就像是被汽车撞中,站在地靶后面的黑衫青年,噗通一声,仰面摔了出去。 力量! 最直观的效果! 魏可这一拳,连人带靶,打飞! 现场所有人都看傻了。 就连身材壮硕的马刚,也大张着嘴,说不出话。 能站在这里的人,多少都对拳击有点了解,最起码经常看到别人玩拳击靶。 但,谁见过如此惊人的力量? 被魏可一拳打飞的黑衫青年,名叫唐小飞,居然是唐珍的亲弟弟,这家伙被摔的七荤八素,但却很开心,不再纠缠马刚,而跑来和魏可套近乎。 原来,唐珍的确是遇上了大麻烦。 她的这家酒吧,最近被人盯上了,对方是春川一个黑白通吃的大哥级人物,大名徐一辉,人称徐公子。 是徐公子,也是色公子! 内地小城市春川,也有自己的“江湖”,就比如圈子里特别有名气的四个年轻人,个个来头不小,平时喜欢以某某公子自居,久而久之,别人悄悄给起了绰号。 酒色财气,四大公子!徐一辉此人,就是色公子,为人歹毒不说,尤其喜好漂亮女人。 这一次,他故意带人过来,强行要和唐珍赌赛。 三局两胜,赌注两百万! “什么?姓徐的他老爹,是区局副局长,警察局?” “是啊,小魏你不是咱春川本地人吧?谁不知道,四大公子的老爹个个都是市里的大官,要不,他们怎么能那么拽,还没人敢管?” 我靠!魏可当即有点发愣。 话说,这一次他附体重生,行事风格自然不会有太多羁绊。 但!那并不代表他可以毫无顾忌!这个年代,你身手再强,强不过枪炮,实力再猛,猛不过政府,倘若他魏可还是陆战队精英的身份,倒也无所谓,然而,现在的他是个平头百姓,手无寸铁,刚刚来到春川,就卷入这种级别的纠纷,真的好吗? “唐少,你家里做什么的?”魏可随口问道。 “哦,我和我姐都是农村出来的。” 唐逸飞似乎看出魏可的担心,又保证道:“小魏你放心,姓徐的不敢把我姐怎么样的!他厉害,我姐夫也有本事,我姐夫是市政法委书记!” “那你姐夫的官比对方还大,他怎么不出面?” “唉!我姐夫刚退了二线,带着老婆去外地疗养,现在姓徐的来搞事,我姐夫电话打不通!都不是好东西!” 魏可听得再次发呆,内心里无数羊驼奔过。 原来,唐珍也不是普通人,她是凭借小三上位的女人,现在靠山却失了权力。 没来由地,魏可的心里有些失望,至于为什么失望,他自己也搞不清,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他早知道唐珍的身份,就不会参与进这件事情当中。 但!既然已经答应了唐珍,他就必须把事情做完。 男人,讲的是承诺! 不出口则已,一旦说了,一口唾沫一根钉,就必须算数! 一条红色短裤,赤着上半身,外面裹一块大浴巾,魏可的这套装束,和马刚一般无二,以他健壮的体型,走在三个即将出场的拳击手中间,一点也不突兀。 “唉哟!珍姐您可来了!” 唐珍他们这群人,刚刚走进拳击台正面的看台区域,对面站起一个身穿青色唐装的中年胖子,笑眯眯迎上来,对唐珍做点头哈腰状:“珍姐,徐公子已经在等着您了,今天这场比赛,咱们老规矩?” “周弥勒,看见你这张狗脸,我就想起电影里的狗汉奸?” 唐珍一点不给面子,冷冷讽刺一句。 魏可差点乐出声。 果然,这胖子周弥勒的长相是有特点,表情也到位,如果换上一身对襟的绸布衫子,再斜背上一支盒子炮,红果果就是电影里的胖翻译之流,连化妆都省了。 “呵呵!玫瑰娘子,打狗也要看主人,给我徐公子留点脸面!” 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已经笑呵呵站到唐珍面前。 这男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出头,身上穿一件酒红色的立领外套,外表倒是仪表堂堂,只可惜盯着唐珍的一双眼睛里,满是轻薄之意。 这就是色公子徐一辉。 只听徐一辉继续笑眯眯赞道:“巾帼不让须眉!论气魄,玫瑰娘子若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不敢当!” 唐珍脸上闪过一丝愠怒,道:“徐公子,您是大人物,就不要拿我这种小女人开涮了!麻烦您叫我的名字,什么玫瑰娘子,我唐珍担待不起!” 两人一见面,就透着一股不和谐。 唐珍突然双手抱拳,向着周围朗声道:“诸位朋友!请听我唐珍说一句!今晚之后,魅惑酒吧拳击场,关闭!从今以后,我魅惑酒吧,不再举办拳击赛!各位请海涵了!” 魏可不禁暗自点头。 这女人,也算有几分男儿胆色,做事干脆。 4.第4章 铁拳废山狼 拳击赛的规则,就是没规则! 双方出场的拳手,都佩戴拳击手套,除此之外,如何出手没限制,怎么打都可以,直到将另一方彻底打败,或者由台下的人扔白毛巾投降。 如此打法,倒也简单,很适合魏可的作风! 话不投机,拳击赛很快开始。 第一局,马刚对徐一辉那一方的一个长相颇为精干的年轻人。 马刚一出场,现场所有人都很惊讶。 徐一辉身后那排椅子上,站起一个短发青年,这青年肩上也披着浴巾,是个拳手,只见他一副懒洋洋的表情,向着马刚,竖起了中指! 好嚣张的家伙! 魏可双眼一眯,细细打量。 这家伙就是山狼,身高仅有170出头,右脸上一道刀疤,此刻他赤着上半身,精壮的像只小豹子,肌肉饱满,流线型的肌肉线条,随着他的动作,如同水银般滚动。 战斗力绝对很强悍! 魏可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他很清楚,战场上遇到生死战的时候,真正危险的敌人,往往不是看上去最强壮的那一个,而是那些体型匀称,兼具力量与爆发力,身手矫健的家伙。 就在魏可暗自观察的时候,山狼已经叫喊上了。 “姓马的,你这是怂了吗?听说你是专门来对付老子的,怎么现在就上台了,你TMD还有男人底下那两颗卵蛋不!要是没种,不如割了算逑!” 这话叫的粗俗,周围响起一片哄笑声。 这时,坐在前面的徐一辉突然懒懒开腔,声音却很响:“小狼,怎么说话呢?人家底下有没有卵蛋,你得问你珍姐!你说你一个男人,人家能露给你看吗?” 轰!现场响起一片更杂乱的笑声。 这俩魂淡! 如此欺负一个女人,不怕太缺德,以后生儿子没屁眼吗? 魏可清楚地看到,唐珍藏在桌子下面的一双拳头,已经紧紧捏了起来! 拳头,手肘,腿,膝盖…… 所有能够爆发出力量的身体部位,都成为了比赛双方的武器,彼此的招式狠辣的不行,魏可甚至看到,对方那个拳手,冷不丁用出一招撩阴脚,直奔马刚的下体就踢! 最后的结果,是一场惨胜,马刚凭借身高体壮,抓住机会将对手压倒,一通重拳砸在对方脸上,直接将对方打晕,而他自己也不好受,脸颊上鼓起一个大包,鼻子也流血了。 赢了一局,唐珍的神情依然不轻松。 马刚原本是她的秘密武器,准备和山狼硬碰硬的,现在只是赢了对方另一名普通拳手,谁知道后两场结束之后,场面会变成什么样? 果然,第二局,唐珍这一方的拳手很快就输了。 徐一辉手下的拳手,出手太狠! 那人仅仅交手片刻,飞起一脚重重跺在唐珍手下拳手的小肚子上,紧接着,直冲上去,凶狠的一拳,直接砸中太阳穴,把对方一拳打晕。 魏可皱眉,不觉向那拳手多看了两眼。 如此打法,完全不顾忌后果,要知道这里毕竟不是战场,闹出人命,真的没事吗? 这时候,另一边的山狼,已经一摇一晃上了拳击台。 他对魏可的方向勾勾手指,摆出一副狰狞的凶相,高声喊道:“小子,千万别吓尿了裤子!这场该你出场吧?哈哈!算你运气不好,狼爷今天我要玩残了你!” “山狼!山狼!” “干死他!” “山狼干人最爽!” 徐一辉手下的那帮人,一起大声吆喝起来,把现场弄得一片乌烟瘴气。 魏可摇头笑笑,面色平静站起身,他魏可什么血雨腥风没见过,眼前这个山狼,也仅仅是让他警惕,但距离害怕,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子,还真敢上来?” 山狼见魏可上台,斜睨着眼睛嘿嘿笑道:“狼爷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乖乖趴地上叫声爷,让你全手全尾走下这个台子,怎么样,想清楚了吗?” 山狼说着,得意地向台下徐一辉的方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 只听徐一辉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道:“小狼,给你珍姐留个面子,干脆一点别磨蹭!废了手脚扔下来!” 轰! 徐一辉的那帮手下,立刻轰然叫好! 废了手脚? 老子废你大爷的!魏可心里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被勾起来了。 “闭上你的鸟嘴!是男人的,用拳头说话!”魏可冷冷地扫了山狼一眼。 “小子找死!”山狼见魏可非但不害怕,反而主动挑衅,顿时被激怒,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嗖! 对着魏可就冲了上来! 抬腿一记腿鞭! 山狼的这一腿,踢的速度极快,几乎是刚刚抬脚,已经来到了魏可的面前。 这种攻击速度,让魏可也心里一惊。 话说,魏可附体重生,占了魏可可的身体,但不能说他就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战斗力,这具身体的力量不错,肌肉反应速度却稍差一些,毕竟一个普通农家子弟,没经过系统训练。 拳击台上,面对山狼如此迅猛的一腿,魏可的身体反应,明显慢了半拍。 他勉强用双臂挡住,却被踢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嘿!没用的废物!” 山狼得理不饶人,眼看第一招占了先手,根本不给魏可留下喘息的机会,身形一错,紧跟着再次往前逼上一步,左手一记摆拳! 魏可看得出来,这记摆拳仅仅是个虚招,但他不管,依旧迅速后退。 这一退,就直接靠在了拳击台边的绳圈上! 两招! 面对山狼凶狠的攻击,仅仅是两招之下,魏可已经被打的退到了拳击台的最边沿。 再想往后退,那就退不了了! 拳击台下,许多观众已经在不住地摇头叹息,很明显,魏可长得虽说也算健壮,但并不是很离谱,再加上他面相年轻,打斗经验看起来也不足,遇上如此凶恶的山狼,连还手都做不到。 估计接下来,他很快就会被山狼打倒! 断手断脚? 今天这拳击台上,恐怕要出大事! 不仅是普通观众,唐珍也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脸色紧张又失望。 其他人自然不知道魏可的想法,用这具普通的身体,去和经验丰富、身体条件特殊的山狼缠斗,那是傻子才干的事!他魏可是做事干脆的人,讲究的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一击命中! 拳击台上,山狼已经迫不及待要获得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他的眼中露出凶光,上前逼住魏可,不给魏可从绳圈前逃走的机会。 右手直拳,闪电般砸出,直击魏可的面部! 来了!就是现在! 魏可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冷笑。 左拳! 魏可看得准准的,左手铁拳瞬间握紧,全力砸出,笔直对准山狼的拳锋! “去你妈的!”魏可一声大吼! 要比凶悍,魏可自认为,他不会输给这世界上的任何人,要知道,他是个死了也敢向阎王爷挥拳的硬骨头,若真怕了山狼这种货色,岂不是笑话。 砰! 两只戴着拳套的拳头,狠狠砸在一起! 硬碰硬的拳头对砸! 山狼应当庆幸,他自己和魏可的手上,都戴着厚厚的拳击手套。 但!即便如此,他也悲剧了。 “啊!” 一声诧异的惊呼,从山狼口中发出,右臂顿时就软了。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不会给对方反应的机会,右拳挥出,划出一道弧度,砰的一声击中山狼的左脸。 一拳! 又一拳! 魏可不是专业拳手,但连续不停地出拳,那个很难吗? 山狼可怜的脑袋,就像一个风中摇摆的沙包! 场面瞬间被反转。 魏可居高临下,一拳接一拳砸在山狼的脸上,而山狼已经失去了躲闪的能力,被彻底打蒙了。 砰! 魏可跳起,自上而下,一拳,重重砸在山狼的肩窝! 山狼完了。 即便是强壮如山狼,在一连串的重拳之下,也被打得晕头转向,这最后的一拳,成了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只见他双眼一翻,软趴趴往地上倒。 但! 魏可仍不罢休。 伸出右臂,一把将山狼的身体揽住,半托举,牢牢抵在拳击台边的绳圈上! “废了手脚?哼!” 魏可的眼中,闪过一道冷冽的寒光! 挥起左手铁拳,一拳闪电般砸向山狼的右腿膝弯处! “啊!” 一声凄厉的惨嚎,在拳击场内响起,随着这一声惨嚎,原本已经变得乱哄哄杂乱不堪的大厅里,瞬间安静了…… 5.第5章 未婚妻去哪了 正如徐一辉所言,要废了手脚。 但,被废的不是对方的人,而是他自己的得力手下,山狼。 不仅废了,还是极其凶残的废,这时山狼已经丧失了抵抗能力,魏可已然赢了,却还是故意再把山狼提起,生生用铁拳,一拳断腿! 这是公然扫了他徐公子的颜面! 现场,徐一辉霍然站起,恶狠狠盯着魏可。 魏可面无表情,若无其事一松手,把晕死过去的山狼,随手丢在了拳击台上,然后转身,看向徐一辉,眼神冰冷。 居高临下。 一双细眼睛眯缝,别人甚至看不到他眼中的神色。 然而,包括徐一辉在内,坐在附近的所有人,顿时感受到来自于魏可的气息,那是一种类似于野兽般的危险气息,令人神情为之一滞! “走!” 徐一辉家伙也算是个人物,并没有当场暴怒,而是铁青着脸,转身往大厅门口走去。 结束了。 随着山狼被废,唐珍这一方,居然出人预料赢得了胜利。 魏可盯着徐一辉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这种狗屁不是的二代公子,若不是仗着自己老爹有权有势,哪敢如此霸道? 他们这些当兵的,在国境线上拼死拼活! 到头来,回到国内一看,他们以性命保卫的这个国家,竟然被这些横行无忌的二代们如此糟蹋! “谢谢你!姐姐真不知道怎样谢你了!” 唐珍赶上来,踮起脚尖,亲手把浴巾给魏可披好,不过,看着他的眼神,既有一种含情脉脉的温情,也有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复杂。 “你是个真男人!珍姐没看错,万中无一的男人!” 魏可被看得心里一颤一颤的! 其实,他出手废了山狼,完全是被激怒了,还真的和唐珍没太大关系。 “小魏,老家哪里的?如果想留在春川,不如就留在我这里,帮珍姐做生意,好不好?你要是乐意,姐姐情愿分给你酒吧的股份!” “……” 魏可很无语。 半响道:“珍姐,我小魏是个四海为家之人,想停也停不下!” 金门路,德瑞商务大厦。 上午九点刚过,魏可就站在了楼下,抬头看大厦五楼外墙上的一面大招牌:川润丰律师事务所。 未婚妻秦筱竹,是今年春川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法律专业,上半年毕业实习的时候,她就选择了这里,魏可知道,秦筱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竹竹应当已经正式上班了吧?”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要说他魏可虽然是个活跃在严酷战场上的战士,却也有柔情的时候。 秦筱竹长得漂亮,又是春川大学文法院的高材生,追求者无数,但她偏偏钟情于魏可这个穷大兵,两个人恋爱数年,情浓意浓,原本打算在秦筱竹毕业之后,就去领结婚证。 孰料,一场意外的战斗,让一切美好成为泡影! “你说你要找秦小姐,秦筱竹吗?” “对不起,这位先生,秦小姐几个月前是在这里实习,我们主任很希望她毕业后能正式来上班,还特地嘱咐我联系秦小姐。不过,她的电话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不通了,我到现在也奇怪呢!” 律师事务所的前台小姐,很诧异地盯着魏可看。 不在。 怎么会不在! 那么,她毕业后去了哪里? 话说,秦筱竹并不是春川本地人,老家是邻省江南省汝州市的,更要命的是,由于家里不同意她和魏可这个穷当兵的谈恋爱,她和父母关系闹得很僵,魏可也就没有去过她家。 甚至于,魏可没有见过秦筱竹的父母,更不清楚,她家具体住在哪里! 失望。 有种丢失了最宝贵的东西的感觉。 “不!她一定还在春川!我一定能找到她!” 魏可很执拗地如此安慰自己。 记得有一次,魏可休假结束要回部队,两个人在春川火车站外的广场闲逛。 魏可问:“竹竹,如果我出秘密任务,很长时间不能和你联系,你会不会忘了我?” 秦筱竹答:“活该你叫傻魏!你就放心好了,除非你亲口告诉我,你死了!否则,我就在春川等你,就算等到我头发白了,眼睛看不清人了,我也会等!” 想到这里,魏可的心头酸酸的。 秦筱竹说过的话,似乎还回响在他的耳边。 傻。 他傻,她也傻! 既然人都死了,还怎么能亲口告诉她,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她永远也不会相信,他会丢下她,一个人死去,这句话就相当于秦筱竹对他的山盟海誓。 但,世事就是如此荒谬! 如今的魏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了的魏可,真的回来找她了! “去春大!那里应当会有登记竹竹工作单位的信息!” 魏可咬咬牙,努力调整好心情。 …… 傍晚的街道上,魏可一个人孤独地走着。 他的心绪不佳,两天里,他四处奔波,却始终找不到秦筱竹的下落。 在春川大学,她的老师,留校的同学,教务处,学工处,凡是能找的地方,魏可都厚着脸皮去问了,然而,除了已经打不通的手机号码,就只有几年前登记的一个家庭住址。 仿佛一瞬间,她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甚至有人告诉他,三个月前,还在春大看见过秦筱竹,那时候的她形容憔悴,据说并没有找到接收单位。 魏可突然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大哥哥!要住店吗?” 一个略带怯懦的声音,突然在魏可耳边响起。 抬头看,面前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这男孩长得瘦弱,身上套一件宽宽大大的灰色旧外套,或许是因为觉得冷,两只手缩在衣袖里,更显得寒酸可怜。 不过,魏可目光敏锐,一眼就看见,男孩的两只眼睛很灵动。 “我不住店。” “大哥哥,你背着包,身上衣服都脏了,肯定不是这里人,怎么能不需要住店呢?你看我多可怜,你就可怜可怜我,我领你去最便宜实惠的旅馆,你给我五块钱,好不好?” 男孩果真是个拉客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小心地来拉魏可的衣袖。 “小孩,我不要住店,你走吧!” “呀!” 男孩似乎被吓到了,口中发一声喊,急忙倒退,却不想一脚绊住,噗通一跤跌坐在了地上,随即他两只小手捂着脸,竟然害怕地呜呜哭起来。 “大哥哥……呜!小猴真可怜,没爹没妈,也没个好心人来帮小猴……” 魏可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小孩有点意思!要说一个人是真害怕还是假害怕,真哭还是假哭,根本骗不了魏可! 6.第6章 她是谁? “小孩,别装了,坐地上很舒服吗?要钱就直说,费这么多事,你不嫌累我都看累了!” “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小猴惊讶地说一句,拿开捂在脸上的手。 果然,他的那张小脸上,哪里有半分被吓哭了的模样! “真不走运!现在的人越来越难糊弄!” 小猴悻悻站起身,随手拍打两下屁股,不爽地嘀咕,然后对魏可一龇牙。 “大个子兄弟,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咱就明白说话!我呢,是个包打听,这附近的什么事都逃不过我这双眼,你要想住店、找人、玩女人、租房子、修家电,反正不管你干什么,我小猴都能帮上忙!小猴做生意从来讲信誉,童叟无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 为了让魏可相信,这叫小猴的孩子,一撩上衣,从肚皮上抽出一个黑色的硬皮本子。 打开本子,里面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名片。 “大个子,你说你要做什么!只要你说了,我都能帮忙,不满意不给钱!” 魏可差点乐出来,这小孩太有才了。 别看人小,心脏却大。 被人当面拆穿了装可怜骗人的把戏,一点不羞惭,还像个小大人似的,口口声声要做生意,还什么童叟无欺,凭这份厚脸皮,长大了绝对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 “行!那我就说了,我在找人,你要是能找到,我真给你钱!” 魏可一半是逗乐,一半是为了莫须有的希望。 秦筱竹的相貌,已经深深刻在了魏可的脑海里,他找了张纸,仔细画了一张像,递给小猴道:“你叫小猴是吧?你按照这张像帮我找人。如果找到了,我给你很多的钱!一万!你看怎么样?” “这个姐姐真漂亮!大个子,我一定认真帮你找!你能先给我点钱吗?五百,不,三百就行!” “成交!” 江南省,汝州市。 魏可自然不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小猴身上,他找来了秦筱竹的老家。 秦筱竹家里的登记地址,在一个叫作新泰小区的地方,但魏可一打听,这里是个早年的拆迁小区,当年住在这里的人,基本上全都搬走了。 得到这个消息,魏可心里就有点发慌。 果不其然,按照门牌号码找过去,那里的住户告诉他,他们只是房客,房子的房东也不姓秦,估计这房子已经被转手不止一次,因为,附近的房子大抵都这情况。 实在没办法,魏可只得找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想来碰碰运气。 其实,他的潜意识中,本不想多接触权力机关,无他,自己身份来历不明,躲着警察还来不及,怎么还会往枪口上撞,。 派出所很好找,就在距离新泰小区一个路口外的街边。 “有介绍信吗?查人口的拿介绍信去服务中心!” 坐在派出所登记窗口里的女警,听了魏可的要求,立刻翻个白眼,还嘀咕道:“脑子有毛病吧?红口白牙地就要查人,谁知道你好人坏人?” 魏可心里窝火。 他也不再啰嗦,拔脚就往派出所里面走。 走廊里一长排的房间,魏可准备找个带“长”的办公室,直接闯进去。 他没法开到介绍信,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找一个领导,骗也好蒙也罢,反正得查出秦家搬哪里去了。 突然,魏可站住了。 一间治安调解室的门虚掩着,从魏可站立的位置,他清楚地看见,里面坐着个女孩! 鹅蛋脸,柳叶眉。 一双俏皮伶俐的大眼睛。 在这一刻,魏可简直要高呼:老天爷您老人家太伟大了! “竹竹!你怎么在这里!” 魏可一时激动,竟忘了自己的身份,想也不想就推门而入,但随即他就愣住了,此刻的秦筱竹,坐在一把椅子上,她的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巾,而且,脸上似乎还挂着一点泪痕。 她哭了? 魏可不由得勃然大怒,谁敢欺负他的竹竹,找死! “喂!你谁啊?是这女孩家大人吗?看你模样也不大啊,今天这事情,你能做主吗?” 调解室里,一张桌子,桌边坐三个人。 秦筱竹的对面,坐着个小男生似的年轻小伙,但这小伙此刻有点惨,头上缠了一圈纱布,隐隐还透出点血迹,蔫头耷脑的没有一点精神。 桌子上首,坐的是个警察,就是这警察在向魏可问话。 魏可皱眉,这什么情况? “哎,你这人问你话呢,怎么不说?” 警察不耐烦地扭头对秦筱竹问道:“小姑娘,这人是不是你家大人?是你打电话叫来的?” “嗯……是吧?” 秦筱竹歪着脑袋,盯着魏可看,表情很是古怪。 “什么叫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说你个小姑娘,你在这里装可怜是没用的,既然打了人,就要承担责任!你再装傻充愣的,信不信我真把你关起来!” 警察恼了,伸手一拍桌子。 魏可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眼前这女孩,虽说眉眼长得和秦筱竹一模一样,但神态不对,说话的语气也不对。 再仔细看,她的身高应当和秦筱竹差不多,但略略胖一点,头发也比秦筱竹短一些,两侧的刘海耷在耳边,整个人显得有点孩子气。 她不是秦筱竹! “哎……大哥,你身上带钱了吗?” 就在魏可进退两难的时候,女孩突然弱弱地问了一句。 大哥? 魏可吓得一个激灵,猛然想到,这女孩长得和秦筱竹如此相像,该不会是什么亲戚姐妹吧,假如真和秦筱竹有关系,他见死不救,以后见了秦筱竹,该怎么说? “带了,你要多少?” “嗯……五百!” 女孩说话似乎有个习惯,总是喜欢歪头,还喜欢在开口之前,先说一个“嗯”“哎”这样的语气词,好像是需要给自己留下足够的思考时间。 这愈发让魏可肯定,她并不是秦筱竹,习惯不是短时间能养成的。 “五百?那不行!说好了一千,五百还不够我医药费!” 听到女孩说话,对面那小伙不乐意了,张口就嚷。 “一千就一千!” 魏可不愿意为这点小事争论,把肩上的背包放桌上,拉开,伸手就取出一叠百元大钞。 话说,魏可帮唐珍打了一场黑拳,唐珍很痛快地付给他二十万,因为魏可没有银行卡,给的都是现金,一万一捆,整整齐齐码在背包里。 魏可取钱的时候,女孩就探着脑袋过来看。 这一看不要紧,吓得她立刻呀地一声惊叫,慌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魏可也不管她,自顾自数出十张钞票。 不料,女孩突然从魏可手里抓过钞票,一扬手,啪地一声甩在对面小伙的脸上! “哼!……拿着钱赶紧滚!以为老娘好欺负的吗?请老娘看场电影而已,就想占便宜!你怎么不回家占你妈便宜去!一砖头没拍死你,算你运气好!猪狗不如的贱男人!” 就像变戏法,刚才可怜兮兮的女孩,竟然化身成一只浑身是刺的小雌虎! 房间里大大小小三个男人,都看傻眼了。 7.第7章 缺德丫头 长相酷似秦筱竹的女孩,名字叫作秦筱梓。 听到这个名字,魏可足足傻了三秒钟。 秦筱梓是个自来熟,两个人从派出所里出来,她居然想让魏可请她吃饭,理由很正当,因为她饿了。 魏可再次傻了三秒钟。 “咦?……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傻?”秦筱梓歪着脑袋,好奇地盯魏可。 魏可气得想笑。 长这么大,他还真的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女孩,但即便秦筱梓再怎么乱来,他魏可也得忍着,因为,从名字、长相、年龄、出现的地点来分析,她极有可能是秦筱竹的亲姐妹,甚至是孪生姐妹! 那就是小姨子或者大姨子? 得了,自家胰子让请吃饭,那叫荣幸。 不料,魏可答应之后,秦筱梓带着他,穿街走巷,走了足足十分钟,一直到魏可觉得不耐烦,想扯住她问个究竟的时候,她才站住,一边拿眼睛瞄魏可,一边伸手去指。 抬头一看。 丽景大酒店。 看眼前酒店的模样,豪华的大幅玻璃幕墙,一幢独立式的高楼足有七八层,高高的台阶上铺着红地毯,门前站着身穿旗袍的女迎宾员,还有台阶前宽阔的专用停车场,这酒店,没有五星,至少也四星级了。 坑爹的! 原本以为吃顿饭而已,随便找个地方就好,没想到她要来这种地方,而且,早知道走这么远,打个的好了,也不至于两个人走得这么辛苦。 “本宝宝这么漂亮,又这么优雅。再说你是有钱人呀,来这种地方吃饭,才能衬托你的品位高,气质好!你不会是想请我吃路边摊吧?” 秦筱梓显然误会了魏可的意思,口中振振有词。 “没问题,就这里好了。” “呀!……这才是帅气的好男人!本宝宝早就想骗人来这里好好大吃一顿了!还是有钱的男人好骗,哪里像那个,小气巴拉看场电影都抠抠索索!” 秦筱梓欢呼起来,欢喜地迈步往台阶上走,一蹦一跳。 魏可一头冷汗。 这缺德带冒烟丫头!就算你心里这么想的,也别当面说出来啊!你这一说,让老子一张老脸往哪搁,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的笨蛋凯子? 秦筱梓点的是西餐,单价:两千八百八十八。 若不是知道她的身份,魏可是无论如何不同意的,三千块钱,够他吃无数次小饭店了,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 “你认识秦筱竹吗?是她姐姐还是妹妹?” “咦?……你认识我老姐?哦,怪不得你在派出所里,叫我竹竹,你叫我老姐什么……竹竹?!” 秦筱梓自言自语,突然就瞪大了眼睛。 “咳咳!” 魏可慌神了。 强自镇定道:“你听错了吧,我什么时候叫竹竹了?不过,我确实认识你姐,告诉我,你家住哪里?我找你姐有点事,你姐在家吗?” 秦筱梓的一双眼睛,在魏可脸上瞄着,看得魏可心里发毛。 自己这小姨子,什么毛病?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才多大啊,我老姐怎么会和你这种小屁孩有关系!你这意思应当是看本宝宝漂亮,想骗到我家地址,有机会泡本宝宝吗?是不是你想说,请本宝宝吃了顿饭,先告诉你家庭住址,然后就是QQ号、微信号、手机号、年龄、三围……” 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丫头说话也太不靠谱了。 “其实呢,你想知道这些,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秦筱梓忽然面带羞涩,来了这么一句。 “那要怎么样?” “嗯啦,很简单啊,一顿饭是不够的。” “那你想要吃几顿?这样好了,你想吃几顿,我都请了还不行吗!” 魏可也是豁出去了,反正他的这笔钱来得容易,就算吃个十顿八顿,他也请得起。 另外,他也看出来了,自己家这小姨子,纯粹是个缺德带冒烟的丫头,他都有点同情派出所里那个被敲破脑壳的家伙了,估计那家伙也是被秦筱梓的外表骗了。 “咦?你说真的,花多少钱都愿意,不后悔?” “不后悔!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根钉……嗯?我说的是请吃几顿饭,谁说花多少钱都愿意了?” “本宝宝刚才听得一清二楚!有人说了,一口唾沫一根钉!” 秦筱梓说着,飞来一个鄙视的白眼球。 魏可咬牙。 “行!你说你自己想要什么?” “我口红用完了……” “我给你买!” “还有美瞳,我同学最近用了一款美瞳,效果特棒……” “买!” “嗯……我的包包也不够漂亮,上次我看见一款伊世丹顿的新款包包,如果我要有了那款包包,我就……” “都买!我说咱一口气说完不行吗?” 别说魏可本就是个不喜欢啰嗦的人。即便他是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这么折腾,假如不是坐在面前是他小姨子,而且,他现在确实也没有别的办法,这是真不能忍了。 “暂时没了。反正你说过的,花多少钱都愿意,等会我想起来再告诉你。” 秦筱梓说着,就像无事人一般,心安理得往桌子上一趴,从小包包里摸出一瓶指甲油,很认真地给自己的手指甲涂色,好像刚才瞎胡闹的并不是她自己。 什么意思? 这缺德丫头,貌似真把他当作自己钱袋子了? “我说,现在可以回答我问题了?” “嗯,你问!” 这一次,秦筱梓没有再啰嗦,回答的很干脆。 魏可暗自松了口气,为了问句话,他下的本钱可是不小,倘若秦筱梓再不好好说话,那他就没辙了,自己家小姨子,不能打不能骂,连句重话都不能说的。 “你姐在家吗?” “你真找我老姐?她几个月前回来一次,当天就走了,你到哪去找她!” “那她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她去哪里,她没告诉家里,就这么走了,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为了这事,我妈急得在家里哭,我爸也整天唉声叹气的!所以说呢,你就别打我老姐主意了,本宝宝不是在这里吗?话说,本宝宝长得也一样漂亮,你们男人不是就看女人长相的吗?” 魏可目瞪口呆。 “哎!……你你你不会不给我买包包了吧?” 秦筱梓仿佛醒悟过来,突然抬起头,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盯着魏可看,又补充道:“还有美瞳!” 魏可气得要吐血。 “别玩这套花样!答应你的,自然给你买!” “嗯……那就好!话说,你家里有钱吗?其实我可以考虑做你女朋友的,你这款是我喜欢的型,虽然年纪小一点,长得傻一点,但还像个男人!本宝宝不介意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的!” 8.第8章 你是魏可可? 魏可大囧。 要说男人的相貌,很多时候说不清具体年龄,但那是指成年男人,而魏可可这具身体才十九岁,虽然肤色不白也不细,但眉眼里的稚嫩,却是藏不住的。 秦筱梓看出来他的年龄,一点都不奇怪,他现在确实比秦家姐妹小两三岁。 但,他已经没心思去管其他。 寻找秦筱竹的最后一条实际的线索,已经断了! 就连她爸妈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魏可即便找去她家里,又能如何? 看着若无其事的秦筱梓,魏可愈发郁闷。 秦家这一对儿孪生姐妹,性格差异也太大了,虽然模样长得一般无二,但姐姐秦筱竹沉稳秀气,文静里带着几分睿智,是个秀外慧中的好女孩,妹妹秦筱梓就不一样了,简直是个问题女生。 “你不上学吗?也不上班?怎么成天不是让人请你看电影,就是请吃饭?” “哼!要你管!” 秦筱竹翻个白眼,扭转头不理会。 但,仅仅过了一小会,她就自顾自道:“上学,传媒的。上课没意思,反正快毕业了,待在学校里做什么,整天那些男生像苍蝇一样嗡嗡的!我嫌烦!话说,你家里有多少钱?你有女朋友吗?” 我倒! 魏可差点被噎死,这缺德丫头,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什么东西,难道想骗他一辈子吗? “别!我害怕哪天被你用砖拍死!再说,我家里是穷人。” “哼!……骗人!” 来到汝州,为的是找秦筱竹,却不料,依然是一场空,却无端惹上了小姨子秦筱梓,还稀里糊涂答应了一堆请求,这份憋屈,简直没法和别人说。 不过,看着秦筱梓的一张笑脸,魏可还是觉得心里暖暖的。 她和秦筱竹,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吃完饭,魏可决定先去给自己办张信用卡。 现在谁还背着一堆钞票到处跑,到哪里消费都能刷卡,信用卡比现金方便多了,就算他不担心被抢,整天背着这些钱,万一丢了多可惜。 秦筱竹确实和她姐姐性格迥异。 这个女孩喜欢咯咯地笑,走在路上,看见什么东西,莫名其妙就笑了。 她这性格,比秦筱竹是欢快多了,相比而言,秦筱竹多数时候都很恬静,哪怕遇到高兴的事,脸上挂的也是浅浅的和温柔的笑,让人看了有种心醉的美。 到了银行,魏可填写申请表,秦筱梓哪里闲得住,拽着魏可的胳膊,就探过脑袋来看。 “呀!……你叫魏可……可!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知道什么?”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下,略略有些紧张。 不料,秦筱梓却得意地瞟向他道:“怪不得我觉得你眼熟,你和我姐夫魏可长得好像!你一定是我姐夫的亲弟弟,你们兄弟的眼睛,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你们的名字就差一个字!原来你是为这事来找我老姐!” 不知道为什么,魏可在感到轻松的同时,也有一种沮丧。 鸟的亲兄弟啊! 他魏可根本就没有兄弟,和这个魏可可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 两个人就这样攀上了莫名其妙的关系。 虽然与事实有点出入,魏可也不想解释,而且也解释不清,如此也好,他是她姐夫的弟弟,有些话就好说了,比如让她帮着留意她姐姐的消息。 办完信用卡,银行旁边就有一家快捷酒店,魏可先给自己订好了房间,这才领着欢天喜地的秦筱梓,出发购物。 这通大采购。 魏可再次见识了自家小姨子的强悍之处。 这是个花陌生男人钱,一点不手软的缺德孩子! 或许是因为看魏可出手大方,她就老实不客气地狠狠宰了! 在附近的一家档次不错的商场里,魏可不仅买了答应她的几样东西,还有皮鞋,面膜,香水,手套,裙子……一大堆东西,多到魏可的两只手拿不下,秦筱梓还想往珠宝专柜那里跑,吓得魏可赶紧一把拉住! 虽然是小姨子,但也不能这么糟蹋钱! 这是魏可有生以来,最狂放的一次购物,当然,信用卡里的钱,也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流失。 “行了!咱们回吧!” “嗯啦……你对人家真好!本宝宝最喜欢姓魏的了!” 秦筱梓笑脸如花,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小脸蛋也是红扑扑的,主动过来,亲热地搂着他的胳膊,还故意把小蛮腰一扭一扭的,搞的魏可没来由一阵紧张,心里赶紧给自己提个醒。 这是咱家小姨子!千万别多想! 两个人带着一大堆东西,打车回到快捷酒店。 天色已然黑了。 “筱梓,东西也买了,你快点回家吧。我可能明天就走,以后咱们电话联系。我现在没带手机,过几天给你打电话。记着,你姐要是和家里联系,一定让她留下地址!” 秦筱梓一脸失望道:“明天就要走?不能在汝州多留几天吗?你连我上学的地方都没去过呢!” “以后吧!以后总有机会的!” “哦……” 秦筱梓说着,眼珠子到处乱转,明显在打什么鬼主意。 魏可暗笑。 这个小姨子和秦筱竹同岁,也就是今年满22了,有时候却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似的,如果他不是早知道她的年龄,或许会以为,她比自己这个冒牌的魏可可,来得还要小。 不料,就在这时,快捷酒店的大厅里,走出来两个年轻女人。 “请问,你是魏可可吗?” 魏可顿时警觉。 要知道,“魏可可”这个名字,已经是他最大的秘密之一,他没想到,在这个远离春川的城市里,居然有人当面叫出了他的名字。 “嗯啦……他就是魏可可。你们是谁,找可可做什么?” 不料,秦筱梓已经抢先一步,恰好挡在了魏可的前面,警惕的神情,像只护住小鸡仔的老母鸡。 “你叫他可可?你又是谁?” 刚才开口问话的走在前面的女人,并没有回答问话,反而很吃惊地盯着秦筱梓,眼神又在魏可手里的一堆购物袋上转着,随即就绷住脸,不再开口。 两个女人,都很漂亮。 开口问话的女人年龄稍大,有27~8岁的模样,另一个站在后面的,年龄稍小一些。 魏可注意到,那年纪小一点的女孩手里,捏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可不就是魏可可本人吗? 四个人,一男三女,一时之间竟然没人主动开口说话。 魏可的大脑紧张地转动着。 首先,两个女人应当不是魏可可的熟人。 其次,她们也不应当是魏可可的熟人,因为,从穿着打扮来看,她们明显不是和魏可可一个档次的人物,衣着考究,甚至有些雍容华贵。 尤其后面那个女孩,仔细看去,过于惊人了。 一张典型的瓜子脸,下巴尖尖的,肌肤吹弹可破,如果说秦筱梓是个容颜秀美的俏丽女郎,那么,这个女孩单纯从五官来看,比秦筱梓更加精致,美得惊心动魄,简直就是艺术品。 如此美的女孩,和乡下小村里讨生活的痴傻小子,能有什么瓜葛! 但,她们为什么来找魏可可? 9.第9章 未婚妻驾到! “你好,我叫乔子楠,我没有想到,你现在是这个样子。” 前面那女人说着揉揉自己的额角,显得有些无奈,苦笑道:“请问我们可以单独谈谈吗?……映雪,你应当也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后面一句话,却是在问身后的漂亮女孩。 “小姨,我都听你的。” 女孩的声音柔柔的,果然人如其人。 她的口音带着一些北方人的字正腔圆,却偏偏圆润和煦,让人听了,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卑微的感觉,仿佛她是高贵的公主,而你只能远远地观望她。 不料,那叫映雪的女孩刚刚说完,秦筱梓就突然爆发了。 “你们又不认识可可!说话还背着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要脸!” 她居然直接开口骂人! 魏可哭笑不得。 秦筱梓这是抽什么风,原本知道她性子有点野,但也没到不分青红皂白就骂人的地步,怎么见到这两个女人,她就像猫见了老鼠似的,火气这般大? 不过,魏可也没去责怪秦筱梓。 自家小姨子,自己当然要护着,难道向着两个陌生人吗? “你!你真粗野!” 乔子楠气愤地叫嚷起来,却对着魏可质问道:“魏可可,你脑子现在到底清楚还是不清楚?有人当你面骂了映雪,你居然无动于衷!你知道映雪姓苏吗?你知道姓苏的女孩和你魏可可什么关系吗!” 魏家!姓苏的! 魏可的智商足够,他欠缺的只是魏可可的记忆。 当他听到这两个词的时候,已经判断出,今天这事情绝对简单不了。 “筱梓,自己去楼上待一会,我很快就上来。” “啊?凭什么让我上楼?” 秦筱梓有些不情愿,但她对魏可的态度完全不同,只是生气地跺跺脚,小嘴也嘟了起来。 “听话!”魏可不自觉地口气严厉起来。 见魏可坚持,秦筱梓还真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一扭小腰,从他手里夺过几个购物袋,气呼呼往酒店里面去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记狠狠瞪了苏映雪一眼。 看到魏可和秦筱梓之间的交流,无论是乔子楠,还是美得不像话的苏映雪。 她们的脸上,都是分外怪异的表情! “你……你真是魏可可?” “有问题吗?” “抱歉,魏先生……但老实说,我真的是没想到。” 乔子楠说着,又习惯性地揉额头,似乎是搜肠刮肚想着措辞。 魏可点点头,并不说话,正所谓说的多错的也多,他现在最聪明的选择,就是多听少说。 果然,乔子楠在和苏映雪交流一个眼神之后,继续道:“魏先生,可能你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你以前的脑子有点……那个。但我必须告诉你,映雪她……实际上她是你未婚妻!” 未婚妻! 即便是魏可一贯镇定,也被吓着了! 傻子魏可可和苏映雪,竟是这种关系! “对不起啊!你刚才也说了,我的脑子以前不是很清楚,最近才明白过来。这样好不好,乔小姐,苏小姐,我们进去喝杯咖啡,你们慢慢告诉我,好吧?” 魏可需要时间恢复镇定,更需要弄清楚事实。 现在事情真麻烦了,自己的未婚妻还没找到,却有另一个未婚妻站在他面前! 哪怕苏映雪再漂亮,气质再好,条件再优越,他也无法接受! 酒店的大堂里,就有一个小吧台。 还是乔子楠首先开口道:“魏先生,其实你和映雪的关系,比较复杂。我可以先问一下吗?你现在对自己的事情,到底了解多少?” “记得不清楚,前段时间我像做了个梦刚刚醒,就从家里出来了。” “哦!那就对了。” 乔子楠和苏映雪,交换了一个了然的眼神,乔子楠苦笑道:“你可真幸运!都快二十年了,你竟然能自己清醒,你们魏家的人如果知道了,一定也会觉得不敢相信。” “魏家!哪个魏家?” 魏可可姓魏,却不是真正的春川乡下云岗镇大李村人,他是那户人家的养子,而他的亲生父亲,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是京城魏家这一代的“二叔”。 要说京城魏家,那更了不得! 自从共和国建立之后,魏家先后出过两位部长,三位将军,甚至其中一位曾短时间出任陆军副总参谋长。 但,据乔子楠介绍说,魏可可虽然是魏家二叔的亲生儿子,却是在外出生的私生子,魏家甚至不愿意承认他的身份,更糟的是,他从小就得了痴呆症,痴痴傻傻,连人都分辨不清。 京城里有分量的人家,都隐约知道,魏家二叔有个傻儿子,在春川乡下住着,但所有人都假装不知道,就连魏家的自家人,也当没有这回事。 魏可听得目瞪口呆。 豪门弃子啊! 这种匪夷所思的诡异事件,竟然落在他的头上了。 不过,魏可紧接着又松了半口气。 如此复杂的家庭背景,肯定是魏可不希望有的,他恨不得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魏可可的存在,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继续冒用魏可可的身份。 至于说荣华富贵,他魏可并不需要! 幸好,这魏可可是个傻子,哈哈!傻子好啊!没人重视他,全都当他不存在。 但!慢着! 既然所有人都当傻子魏可可不存在,没人拿他当魏家人,那么,面前这个苏映雪,又为什么会是魏可可的未婚妻? “我也是长大后才知道的!” 坐在对面的苏映雪,显然颇为聪慧,看见魏可疑惑的眼神,轻声解释道:“你父亲对我苏家有恩,我们……指腹为婚!我一出生,就注定是你们魏家的儿媳妇。” “这个,魏家难道只有我一个男孩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当我很想嫁给你吗?我必须要嫁的是魏家二叔的儿子,不是魏家的其他儿子!”苏映雪似乎被魏可的态度给气着了,原本恬静的她,突然有点咬牙切齿。 “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那什么……二叔也没有其他儿子了?” “你当我和你一样是个傻子吗!你父亲二十多年前就不在京城了,他当然只有你一个儿子!如果有得选,凭我苏映雪的才智与美貌,一定不会选你!” “好吧,算我没问。” 魏可分外郁闷。 在心里暗骂:大爷的!这个狗屁的魏家二叔,居然只有魏可可一个儿子,还是私生的!怎么偏偏就给定了个娃娃亲! 10.第10章 我们成交 “其实我觉得,大家没必要那么当真!” 魏可字斟句酌道:“婚约而已,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讲婚约?既然苏小姐也不想嫁,那么,一个流落在小村子里的傻子,跑出来,走丢了,那也很正常,是不是?没人会在意一个失踪的傻子吧?” “嗯?!” 这句话听起来实在别扭,哪有一个人,用如此清楚的口吻,承认自己是个傻子的。 但,乔子楠和苏映雪,都像看怪物似的盯着他! 苏映雪诧异问道:“你不想回到魏家,舍得放弃你魏家少爷的身份?” “少爷?十九年来我一个人住在村子里,吃糠咽菜,谁当我是少爷了?不!我不想让别人左右我的人生!我想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少爷?抱歉,我就是个穷小子,不想当什么少爷!” 魏可这番话,说的可谓慷慨激昂。 因为,这就是他真实想法。 乔子楠愣愣地看了一会魏可,才站起身道:“映雪,我觉得这样也很好!你的事,小姨再给你想办法,这一趟汝州,就算我们没来,也没见到过这位魏先生!走,我们赶紧走!” “不!小姨你等一等!” 苏映雪却是没有起身,反而紧紧盯着魏可的眼睛。 “魏先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刚才进去的那个女孩,和你什么关系?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没错!我有喜欢的女人了,而且,非她不娶!” 魏可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魏可不是个喜欢说谎的人,但他也不算撒谎,他说“非她不娶”,指的并不是妹妹秦筱梓,而是姐姐秦筱竹,至于说苏映雪如何理解,那与他无关! 然并卵,世界上有些事,不是按通常的逻辑来! 听到魏可的回答,苏映雪笑了。 魏可觉得,苏映雪这时候的表情,才是她惯常的神态,十分自信,还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虽然这表情多少会让人不爽,但你不得不承认,只有这种表情,才符合她的气质与相貌。 “我们交易!” 没错!苏映雪就是这么说的。 按照她的说法,她现在需要魏可继续扮演她的“未婚夫”的角色,时间大约一个月,因为,她小姨乔子楠已经在为她办理出国留学的手续,一旦手续完成,她就会出国,不再需要魏可可这个假冒的未婚夫了。 苏映雪现在的身份,是春川大学研究生,当然了,这身份也是临时的。 至于说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苏映雪没说,魏可也不问。 是人都有秘密,既然人家不来问他的秘密,那么,他又何必去管别人的秘密,难不成苏映雪当真有了什么大麻烦,他魏可要以未婚夫的身份,去帮她解决麻烦? 回春川,恰好符合魏可的意愿。 另外,还有一个魏可不得不接受的理由! 既是交易,就有筹码,苏映雪提出的筹码,对现在的魏可极具诱惑力。 现金五十万!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只要魏可扮演好他的角色,也就是假意和苏映雪住在一幢房子里,他就可以拿到五十万酬劳,而在那之后,他们各走各的路,两不相欠。 交易,又见交易! 一个月的时间,说起来并不长,原本在魏可的计划里,他下一步要回南方看看,但,时隔半年之久,他的那帮兄弟,是生是死,不会因为他而有任何改变,那么,再耽搁一个月,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魏可还有些必须要搞明白的事。 “我有两点疑问。第一,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们去了你的老家,发现你不在,就托我小姨男朋友帮忙。他是公安部的,你在这里办了银行卡,并且刷卡,他就把消息告诉了我们。” “原来如此。第二,京城魏家的人会不会留意到我,派人过来找我?” “这应当不会发生!你还是以前那个你,我和我小姨都不说,谁又知道你已经变了呢?” 苏映雪保持着自信的笑容,问道:“请问魏先生,还有其他问题吗?” “苏小姐,我们成交!” 魏先生,苏小姐。 一份奇怪的同居协议,就此达成。 “筱梓,以后别没事就出来骗吃骗喝,骗别人给你买东西,缺钱了和我说!你要是真出了事,你爸妈难受,你姐也会伤心的!亲姐妹,血浓于水,你说是吧?” 魏可说这番话的时候,就站在酒店大堂的柜员机前。 亲不亲,自家小姨子。 要离开汝州了,他还真有点放心不下秦筱梓,虽然她有不少缺点,但还是一个率真的可爱女孩。 其实,秦筱梓人很聪明,只是叛逆期长了一点。 不经意间,魏可已经代入了姐夫的角色,反正刚刚从苏映雪那里得到五十万,他大方得很,当场从自己银行卡里取出两万现金,其余剩下的近十万块钱,统统转进了秦筱梓的银行卡! “可可,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我……听你的!你别忘记给我打电话!” 秦筱梓的眼圈早就红了。 一双小手牢牢拽住魏可的衣袖,像个无助的孩子。 远处,乔子楠和苏映雪这对儿小姨和外甥女,表情复杂地盯着他们。 “映雪,你说一个傻子,就算刚刚病好了,他是怎么骗到这么漂亮一个女孩的?” “小姨!你看他们感情多好,你不要用骗那个字啊!” 苏映雪思索道:“这样不是很好吗?其实,这个魏可可很不错了,他说话的时候思路清晰;做决定也果断,难道他们魏家基因那么好,他是天生聪慧?魏可可现在的样子,你敢相信他以前是傻子吗?” “小映雪,你不会是看上这个傻子了?” “小姨你又乱说话!” 苏映雪顿时被逗笑了,笑着去打乔子楠,口中却认真道:“我苏映雪这辈子要么不嫁,要嫁就要嫁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杰出男人!他可以不是世界名校毕业,可以长相普通,但必须有经天纬地之才!而且必须凭自己真才实学,闯下足够辉煌的个人事业!” 很可惜,魏可听不到她的惊世之语。 乖乖!经天纬地之才! 就凭如今这个官商一体的社会,猴年马月才会出那种人才? 哪怕是不小心出了一个,等人家成功了,或许都老头了,你苏映雪凭什么就会认为,人家能看上你,再者说,人家的孙子说不定和你一边大,你也好意思嫁? 11.第11章 与未婚妻同居 春川。 日子过得很快,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已经有三天了。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三间平房。 这里是魏可和苏映雪的新住所,他们占据了三间屋子中的两间,另一间西屋,已经有了一个租户,但这不要紧,每个房间都是独立分开的,彼此并不干扰。 房子是小猴找的,他没有找到秦筱竹,却帮忙找了这个安静的住处。 小院位于春川郊区的一个村子里,独门独院,如果不是地方偏远了些,房子老旧,简直可以说是乡间别墅的档次了,对这里,魏可和苏映雪两个人都很满意。 乔子楠在春川留了一晚,就急匆匆赶回京城,据说是回去上班。 苏映雪名义上是春大的研究生,但实际上,整天闷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就像把自己关禁闭了。 魏可呢?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日三餐,这很好理解,毕竟人家苏映雪是富家娇娇女,做饭这种粗活,自然是不擅长的,而魏可拿了50万的报酬,又不需要他做太辛苦的事情,假如连饭都不做,那就说不过去。 除了买菜做饭,就是锻炼身体! 多少年的军旅生涯了,要是让魏可整天憋着发呆,他可能真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屋前的小院子,被改造成简单的训练场,靠院墙的大树下,吊上一个沙袋,还有一个缺了一角的破旧石头井盖,是从附近的垃圾堆里找来的,用来练习上肢力量。 魏可是个运动狂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折腾到精疲力尽,浑身汗水淋漓。 他享受这种感觉! 享受这种肌肉一点点变得强劲有力,身体一点点变得更强壮的感觉! 高抬腿、蛙跳、拳击、变速跑,所有能在这个小院里进行的运动,都成为他消磨时间的工具,如果有人留意到他的活动规律,一定会很奇怪,这个男人忍受极限的意志力,惊人! 比如说做蛙跳,第一次做了二十分钟,那么,第二次他就必定会坚持到二十五分钟,甚至更长。 话说,魏可是从一名普通的士兵,逐渐成长为特种兵分队长的,这种几率极低,成百上千名普通士兵中,也难出现一个,而他实际上的天赋并不比别人更出众,凭的就是这样一股子狠劲。 对自己够狠! 早在魏可新兵连时期,他的新兵连长就曾评价说:魏可将会是他带出来的最优秀的兵。 那么,哪一种兵,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兵? 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意志力最强的那一个,足够强大的意志力,让你拥有远超别人的承受力,然后,体能、战术、力量等等,都是能苦练出来的,至于说聪明,军人需要的不是小聪明,那东西不靠谱,远没有实战经验来的管用。 现在,魏可已经不再是一个兵,依然还是以前当兵时的生活习惯。 经过了短短两天时间的打熬,魏可还是魏可,但他明显能感到,自己的力量变强了,身体更灵敏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参照物,那么,此时的他再遇上山狼的话,他有信心,在不使用左拳的情况下,干净利落击败对方! 当然了,锻炼不是魏可的唯一秘密。 还有,吃! 俗话说,胖子都是吃出来的,若是大剂量的运动之后,不能及时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的结果是越练越瘦,体型可能好看了,但力量并不会有太多增涨。 魏可需要的不是表面上的健美,而是强壮,所以他放开肚皮吃,买回牛肉来炖着吃,一炖就是一大锅! 有钱,有时间,没有烦心事。 这样的生活,甚至让魏可觉得,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天,魏可肩膀上扛着石头井盖,赤着上半身,正在院子里做深蹲,虽然天气冷,但一缕缕汗水还是顺着结实的胸膛流下来,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湿漉漉的。 院门一响,小猴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进来。 “哇!大个子你这身肌肉块,都赶上李小龙了吧!” “这算什么,真正的肌肉块你没见过。” 魏可停下动作,把井盖扔在地上,哈哈笑道:“看你个瘦猴样,晚上要是没事,过来吃牛肉!你这身子骨,十四五岁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好东西,要不长大了也一样瘦!” “大个子你请我吃牛肉?那感情好!我帮你洗肉,打下手!” 听说可以吃到牛肉,小猴的口水都快流出来。 他本身就是帮着魏可买牛肉送来的,于是拎着马夹袋,三两步就冲到小厨房的棚子前面,那里露天有一个自来水池,高高兴兴撸起袖子,把塑料袋里的牛肉一股脑倒进水池里。 “嗯?猴子你胳膊上怎么回事,被谁打了?” 魏可发现,小猴的胳膊上,有两条青紫的长条形伤痕,还是肿的,以他的经验,不难判断是一处新伤,而且应当是被人用一种长条形的东西抽的! “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的!” 小猴略略有些紧张,嘴上说着,却赶紧把袖管放了下来,遮住胳膊上的伤痕。 魏可刚要追问,就听身后房门吱地一声响。 回头一看,一整天不出门的苏映雪,竟然主动走了出来。 “魏可可,和你商量个事。” 苏映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侧着头不敢直接看魏可的身体,这让魏可觉得很尴尬,他没想到苏映雪这时候出来,所以还是光着大膀子,上身没有穿衣服。 “哦,什么事你说?” “那个,你能不能不在这里煮牛肉?我从小闻不得血腥的味道。另外,你做的菜太油的,我实在吃不惯。还有水果,你忘记给我买水果了。” 魏可更加尴尬。 他已经猜到了,苏映雪不是凑巧这时候出来,而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他单独相处,但如此一来,她是方便了。却让魏可有点下不来台。 这女人,你就不能多考虑一点别人的感受吗? “抱歉啊,以后按你的要求来!” “嗯,谢谢你。另外,你老在院子里这样,太吵了,我没法集中精力写论文!你能换个地方吗?” “……吵到你了?这个,我想办法。” “还有件事,我要去春大办事,这里打的不方便。能不能先帮我买辆电动车。另外还要换一台大一点的电视,屋子里那台又小又不清楚,我练瑜伽,看不清楚脑子会发胀。你放心,有钱了我立刻还你。” “好吧。” 苏映雪脸蛋红红地回屋去了。 魏可却犯了愁。 借钱是小事,电动车和电视机,才能花多少钱。 但,不能在院子里煮牛肉,不能锻炼,这等于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生活习惯,统统打乱,他必须重新规划自己未来一个月的生活。 这个叫苏映雪的女人,真麻烦! 12.第12章 野外小窝 “猴子,这里你熟,你给想想,有什么地方适合我锻炼?” “你说锻炼的地方?这里出门往右走,有一个小山坳,以前我夏天的时候,经常在那里睡午觉。不过,现在天冷了,可能风比较大。” 天冷风大? 魏可还真不在乎这些,就算是冰天雪地的,对他也不是问题。 “走!你领我去看看!” 小猴说的这个地方,前面是一条浅浅的小河,后面是个山包,山头上种着果树。 就在小山包的侧边,有一小片凹陷的地方,地面上布满了粗糙的石头砂砾,看样子在其他季节里,这里有从山上渗下来的小溪水,现在是冬天的枯水期,地面上都是干的。 魏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 他和小猴不一样,他是特种兵出身,那里适合安营扎寨,一目了然。 “这里好!地方太好了!” “哪里好了?今天风不大,等刮大风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口子里能冻死人!” 小猴不屑一顾,眼珠一转道:“大个子,不如我介绍你去健身馆当教练吧!你这体格,不做教练可惜了,我介绍你去做教练,介绍费也不贵的……” “打住!你个死孩子,整天就琢磨赚钱!老子过得逍遥自在,干嘛去当教练?” 看魏可看来,小猴的为人还算不赖。 唯一的缺点就是小小年纪,整天钻在钱眼里,话说,以小猴的年龄,怎么也该是上学读书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想的,就任由他到处乱跑。 找到这个小山坳,魏可心情大好。 但,事情总是有好有坏,很快他的心情就不那么好了。 “这位先生,你这张银行卡是不是失效了?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要么是卡没磁了,要么是被挂失了!您还有别的卡吗?” 看着售货员怀疑的眼神,魏可有点老脸发红。 他是来帮苏映雪买彩电的,不料却遇上了这样的尴尬事,他的卡在汝州的时候,已经被扔了,用的自然是苏映雪给他的卡,偏偏,这张卡却是失效了。 苏映雪这种人,如何会拿一张废卡来骗自己? 再看看手里这张卡,明显是张很新的卡,磁条上崭新的看不到一点划痕,估计没用过几次,要说是卡太旧没磁了,魏可第一个不相信。 算了,先付了现金,回去找她问问。 买完了彩电和电动车,魏可又开始为自己进行采购。 铁锹、锄头、斧子、锯子,一口大铁锅。 绳子、角铁、编织带、小木柜,乱七八糟一堆东西,最后又挑了一只厚实的睡袋。 买了这许多东西,魏可手里的余钱已经不多了,当初离开汝州的时候,取了两万现金,这几天里连吃带用,再加上今天的大笔支出,居然只剩下不足六千块。 回到小院里,苏映雪的房门依然紧闭着。 敲门,里面却没动静。 就在魏可想转身离开的时候,房门突然开了。 “魏可可,你有事吗?”苏映雪露出半张脸,声音低低的。 “哦你在啊!你让买的东西,都买来了。” “呀!你看我的记性!不好意思,刚才有点困,就睡了一会儿。” 苏映雪似乎有点心不在焉。 魏可的眼神多了犀利,一眼就看出,她是在说谎。 理由太简单了,她的脸上很干净,似乎刚刚洗了脸,哪里是刚睡醒的模样,而且,两个眼圈都是红红的,不出意外的话,她应当刚刚哭过,而且是哭得比较凶的那种! 人家女孩子哭,魏可并不方便问。 进了苏映雪的房间,魏可简单扫了几眼。 房间里的布局,和他那间差不多,都很简陋,除了一张床,也就是一只衣柜,一只电视柜,还有一张桌子,就连苏映雪洗脸用的脸盆,也是临时放在一张方凳子上的。 魏可忽然觉得,苏映雪其实也挺难的,她和自己不同,一个娇娇女,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偏偏一个人躲到春川来,遇上事情了,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只能一个人自己闷头哭。 想到苏映雪如此,魏可就联想到秦筱竹! 此刻的秦筱竹,是否也是一个人,无依无靠地在某个地方,她要是遇上难事,会不会一个人躲起来哭呢? “我帮你把电视接好。” 魏可一边动手,一边好像随意地劝说道:“没事了就出去散散心,附近的公园,或者是春大校园里,风景都不错。你不是春大研究生吗?可以去校园里转转,多交几个朋友。别总闷在房里,小心闷出病。还有啊,缺什么和我说,别和我客气,一点粗活难不到我。” 不料,他这么一说。 另一边的苏映雪,突然嘤地一声哭了。 “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我们吵得好凶!……我,我是死也不会回京城的!” 从苏映雪房间里出来,魏可很肯定,自己劝人的本事非常渣,尤其是想劝说一个并不熟悉的年轻女人,最后的结果,是把他自己憋出了一头大汗,苏映雪竟被撩拨的,再次大哭了一场。 苏映雪为什么哭,魏可还是没搞明白。 但事情并不难猜,苏家母女俩肯定是拧上了,苏映雪受了委屈很伤心,于是只有用哭来发泄。 这种事情,你让他魏可能做什么!他是最怕女孩子当他面哭的人,况且,他和苏映雪两个人并不熟,可以说,除了一个名字,双方实际上就是陌生人。 不过,联想到失效的信用卡,魏可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 银行卡应当是被她妈妈封了。 算了!一点钱而已,以后再说!他魏可总不能在这个时候,逼人家女孩子还钱,那还算男人吗? 出了苏映雪的小屋,魏可一头扎进自己的事情。 他要把小河边的那个小山坳,改造成自己的野外小窝! 作为特种兵,魏可更喜欢原汁原味的野外环境,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突然没了当兵的身份,让魏可更加怀念以往的生活,甚至有点无所适从,那么,把小山坳改造成一个临时的藏兵洞,也算是对部队生活的一种回味。 说干就干! 小山坳其实距离小院子并不远,直线距离不足两百米,只是由于到达小山坳,需要从小河边的岔路口下到河滩上,再往里走,就显得两个地方,如同不在一个世界一般。 按照他的计划,首先需要在小山坳的山壁上,挖出一个足以藏身的山洞,然后再把小山坳里面填平,放上一些简单的器械,这对于一个普通人肯定是非常艰难的工作,但魏可不怕。 一个特种兵,还能怕这一点点简单的土木工程吗? 没有工兵铲,但铁锹加上锄头,效果并不比工兵铲差,况且,他的左手力大无穷,一个人的劳动能力,已经不下于两个人,甚至三个人。 果然,在魏可的努力之下,仅仅一天时间,他的野外小窝,就有了雏形。 靠山壁的旁边,是一个半人多高的洞口,里面一个四四方方的土洞,近两米长宽,地面上铺了一张塑料布,睡袋横在外侧,靠里侧摆了一只小小的木头柜子。 不夸张地说,这就是一个简易的野外小窑洞! 13.第13章 结为兄弟 魏可挖山洞,这事瞒不住小猴,第一时间就跑来了。 “呀!一个屋子!大个子你不会是神仙吧!这里真好,你准备夜里就睡这里吗?要不我来陪你好不好?” 小猴钻进土洞,开心地左摸右摸。 但,紧接着说出来的话,就把魏可吓一跳。 “你个小家伙,赶紧回家去!我可告诉你,现在是冬天,洞里白天没什么感觉,晚上肯定很冷!哈哈你就不怕******被冻掉了?再说了,夜里不回家,你爸妈还不得急死!” 魏可以为他是小孩子图新鲜,赶紧吓唬一句,让他打消这个奇怪的念头。 不料,小猴的脸色,立刻暗淡下来。 “冻死也比回家好!我小猴哪有家啊!” “猴子,你这小家伙,不会真的没爹没妈吧?我和你说,家里再穷,也比外面好!” 魏可奇怪,连忙又劝。 这段日子以来,他和小猴这个半大孩子,已经成了朋友了,但他对于小猴家里的情况,还真是不知道,小猴是个喜欢说笑的,有他在的时候,总是不寂寞,然而,他似乎从来不提自己家里的事。 小猴听了魏可的话,默不作声。 他坐在那里,渐渐地,眼圈就红了。 “咋了?和我说说,你一个男孩子,别像个娘们似的!” 魏可心硬,但也分人,比如说对女人和孩子,他就比较心软,见不得女人哭,对小孩也差不多,见到小猴伤心,自己也感觉挺难过的。 小猴咬着嘴唇,突然,伸手把上衣脱了,又开始脱里面的一件旧绒线衫。 “大个子,小猴虽然小,也知道你是好人!你给我牛肉吃,还不仗着比我长得壮,就故意欺负我,说好了给多少钱,从来不少给!我让你看,但你不能和别人说。” 小猴嘴里絮絮叨叨的。 但,魏可已经不在意他说什么,因为,他被惊到了! 只见,小猴瘦削的肩膀两侧,以及后背上,一道一道的疤痕,层层叠叠,看的人触目惊心,而且新伤压着老伤,很难想象,这孩子竟被什么人打得这么惨。 魏可当场就怒了。 “猴子!告诉我,谁干的!看老子不去扒了那畜生的皮!” 这并不是一句假话。 别看魏可是个当兵的,手下冤魂无数,但他见不得恃强凌弱,在他看来,为国征战杀敌,和除暴安良杀人,具有等同的重要意义。 或许是曾杀过太多人,身上不自觉带着逆气,他这一声喊,把小猴吓得一哆嗦。 “别!大个子,那是我爹……” 小猴弱弱的声音,立刻就让魏可僵住了。 打小猴的居然是他爹,亲爹。 “猴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干了什么错事?” “呜呜!我能干什么啊!我爹他……他老是喝酒,喝醉了就打我!还让我帮他挣钱,钱挣不够,他也打我,还不让我跑,往死里打……” 小猴终于忍不住,呜呜地放声痛哭起来。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也有例外。 小猴的妈妈死得早,他妈在的时候,虽然家里也不富裕,小猴也能衣食无忧,还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去上学,但自从他妈妈死了之后,他的苦日子就来了。 他爹先是不上班了,后来慢慢养成了赌钱和酗酒的坏毛病。 把家里那点财产折腾完之后,他爹把主意打到了小猴的头上,让不满十岁的小猴,给他挣钱! 可怜小猴一个孩子,这几年里,在街头当过要饭的,卖过花,擦过鞋,如果不是那时候的小猴胆子小,不敢伸手,他爹可能会让他变成一个小偷! 后来,小猴一点一点大了,他爹就不管他去做什么,只管每天向他收钱,20,30,后来涨到了每天50! 说起来,这几天小猴挨的打,比以前更多! 这里面居然也有魏可的原因,因为,以前小猴跑动跑西,挣的钱大概也是有数的,但不巧最近遇到了出手大方的魏可,一下子让小猴挣的钱猛增。 他爹见小猴拿回去的钱多了,就给他增加了份额:每天100元! 听了小猴的哭诉,魏可心里堵得慌。 “大个子,没事的,我都想好了!再等过一两年,等我有身份证了,我就出去打工!我偷偷告诉你,你不准笑话。我已经开始攒钱了,悄悄藏起来不给他发现,这样等以后我出去打工的时候就有路费。” 魏可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反正心里酸酸的。 小猴的爹是个该死的畜生,但他也不能去把他爹揍一顿,只能说小猴可怜,遇上个没良心的爹! “猴子,以后你爹再打你,你就到我这里来!放心,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的!算了,你以后每天来陪我一起吃饭,别为了省钱,就舍不得吃喝!就算出去打工,也要把身体养壮实,是不是?” “大个子,你是好人!” 小猴抹干眼泪,扮个笑脸道:“那天我看你在路上走,觉得你长得凶,怕你打我,就跟着走了好远!后来你和我做生意,还给我钱,我的运气真好,要是我有个像你这样有本事的哥哥,就好了!” 这孩子,人虽可怜,心却坚强! 魏可似乎从可怜的小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丝影子。 “猴子!你要是愿意,以后就当我弟弟!老子看看谁还敢欺负你!” 魏可冲动了一把,将小猴认作弟弟! 话说,魏可的身世也可怜,其实也是个孤儿。 二十多年前,皖南马钢厂有个退休的老锅炉工,老头一生未娶,临老了爱喝个小酒,有天喝得醉醺醺的,走路上就把魏可捡了,当时的魏可才刚刚出生不久。 老头性子糙,尤其喝酒之后,下手没轻没重,魏可小时候没少挨过打。 但比小猴幸运,老头是真的疼魏可,把魏可当亲孙子待,让他上学,吃喝上从来没委屈过他,后来,老头死的时候,魏可请假从部队上回家,披麻戴孝,算是给老头送了终,自那之后,魏可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亲人了。 今天,魏可听到小猴的悲惨遭遇,就触动了自己心底的那根弦。 “你真的愿意当我哥……哥!我来帮你干活!” 小猴喜出望外。 他当然是愿意当魏可弟弟的,立刻破涕为笑,这一次是由衷的笑。 魏可哈哈大笑,道:“猴子,其实你哥我也是孤身一人,不过没事,咱哥俩都有手有脚,到哪都饿不死!来,等我挖好了这个无烟灶,咱俩煮牛肉汤喝!” “无烟灶?那是啥啊?我来给你搬土!”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 魏可整天不上班也不上学,不是锻炼身体,就是跑来挖土玩,而小猴更是个小小年纪就混社会的,他们在寻常人眼里,估计都是异类,但他们自己都不在乎。 魏可不会嫌弃小猴,小猴就更不会嫌弃魏可! 当天晚上,小猴就抱着一卷破铺盖卷,跑来和魏可搭伴了。 按照他的话来说,如果不是没地方可去,他的那个家,早就不想待了。 现在,有了魏可这个既有本事,又关心他的哥哥,他为什么还要留在家里受罪,当然是跑出来跟魏可混。 魏可反正无所谓。 小猴的爹,又不是没手没脚,想喝酒就自己挣钱去,一个靠自己未成年的儿子赚钱养活的懒汉,如果还敢找过来,他魏可不介意给他点厉害瞧瞧! 土洞里很小,但住上他们两个人,勉强也够。 魏可把睡袋让给小猴,自己睡小猴的铺盖,又在洞口用树枝树叶做了个门挡起来。 冬天的野外还是很冷的,不过这难不住魏可。 无烟灶已经挖好了,魏可在锅里装满水,把无烟灶的两个坑洞中大的那一个,堆满柴火,又把通风口堵上一大半,如此一来,灶里的火一直不灭,从外面还看不到火光,也没有烟。 土洞距离无烟灶的位置很近,从地下,热量就慢慢传进了土洞里。 这就是一个弱化版的北方土炕! “哥,你让我找的那个姐姐,是你什么人啊?” “亲人!” “哦,那住在院子里那个姐姐呢?” “算是朋友吧。也不对,我和她呢,按你的说法,是买卖关系,就好比别人出钱让你办事,就是那种关系。现在算朋友,等买卖关系结束了,就是普通人。” “哥你这么说我就懂了。不过,那个苏小姐长得可真漂亮,哥你就没想过让她当老婆?” “妈的你个小屁孩!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怎么会看上咱!” “哥你骂人的时候真凶!” “别怕。哥这是习惯了,哥原来待的地方啊,好兄弟之间爆粗口,那是友情,只有关系远的,不亲的人,说话才客客气气。大爷的!让你说的,我还真想那帮混蛋了,等这里事情忙完,我立刻带你去看看他们!” 14.第14章 苏映雪的困惑 悠闲的日子没过两天,苏映雪又伸手借钱了。 魏可很是挠头。 话说,这一次还是他自找的麻烦。 上一次见苏映雪情绪不佳,他就顺口安慰,让她多出去散散心,结果麻烦来了,苏映雪出去转了半天,回来对他说,要请导师和几个师兄师姐吃饭,还想去唱K,需要花一点点钱。 “你要多少钱?” “不多,你借我三四千就行。都还不熟,花钱太多不好。” 魏可顿时感到很牙疼! 听她这个说话的口气,不熟的人都要花三四千,那等熟了之后,你准备花多少才算多? 他不是心疼钱的人,然而,手里的钱真不多了! 前一次给苏映雪买了电视和电瓶车,他自己又买了一堆工具,口袋里剩下五千多,但还有平日里的花销,仅仅是魏可吃牛肉,每天就得花上百十来块。 现在,多了小猴一张嘴,还有苏映雪每餐必须的水果、蔬菜等等…… “给你三千五,够不够?” “嗯,大概够了吧。” 苏映雪抬头瞄了魏可一眼,似乎有点惊讶,但并没多说。 魏可有点心虚,他能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外乎是觉得,他魏可一贯出手大方。 比如说在汝州,只要看看那些购物袋,就知道他为秦筱梓花了很多钱,再比如来到春川之后,他对于苏映雪的要求,从来不回绝,苏映雪说起想吃什么水果,无论那水果多贵,第二餐桌上必然会有那种水果,而且数量足够。 然而,这一次的魏可,略略有点小气了。 苏映雪说想借三四千,他只给三千五,而不是想象中的四千…… “猴子,你给想想,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吗?” 没钱了,办法只有开源节流。 减少支出,这不符合魏可的需要,剩下的只有挣钱这一条途径。 魏可是不想去上班的,别说上班工资少,而且,他需要留在春川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足一个月,什么单位也不会雇佣这样的临时工,更不会提前为这样的临时工,预付工资。 “哥,你想赚钱?我真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说说看?” 小猴的主意说起来也不复杂,贩卖蔬菜。 现在是冬天,城里的蔬菜价格高,尤其是好的新鲜蔬菜,可以说是一天一个价,还不容易买到,于是就有人自己跑到乡下去收菜,运回来摆摊卖。 “哥,你别小看卖菜的,我听说有人就靠这个发财,一天挣几百的都有!” 魏可还真心动了。 别的工作他不想做,但要说收菜卖菜,凭的是体力,反正他天天锻炼,就把这个当作锻炼好了,又能挣钱。 现在,小猴几乎天天跟着他,魏可觉得与其让小猴出去乱跑,一天辛辛苦苦赚几十块钱,还不如留在小山坳里,跟着他锻炼身体,但如此一来,兄弟俩坐吃山空,估计很快只能喝白菜汤了。 卖菜,就是菜贩子,普通人可能觉得丢脸,魏可却不在乎。 凭力气挣钱,有啥丢脸? 魏可没有卖过菜,对这一行一窍不通,但有小猴在身边,这些都不是大问题,小猴人小,经历却不少,对周围的环境也熟,做起这些乱七八糟的偏门来,熟门熟路。 两个人到了一家废品收购站,花几百块钱就淘来一辆旧三轮车,还附带一个电子秤。 第二天,魏可凌晨三点钟起床,先去小院里,给苏映雪做好早饭,放进电饭煲里保温,然后回到小山坳里,领着小猴骑上三轮就出发。 魏可蹬车,小猴举着电筒帮他照亮。 一口气往乡下跑了二十多公里,按照小猴打听来的地址,他们果然找到了几家种菜大户,第一次贩菜,两个人不敢挑贵的买,就买了最便宜的大白菜。 一打听,乡下收购价四毛,运回城里,能卖八毛到一块,一车菜4~5百斤,全部卖掉能挣两百。 真是不错的好买卖! 从这一天开始,魏可就当上了卖菜的二道贩子。 小院。 上午八点钟,东屋的房门准时开了。 身上穿一件薄款羽绒服的苏映雪,探出头往院子里张望一下。 “咦?奇怪了,黑大傻子不在。” 见魏可不在,苏映雪也没多想,裹着羽绒服出来,就进了院子里的小厨房,案板上,一只电饭煲正微微冒着热气,走过去揭开盖子,里面是一个蒸笼。 一小碗小米粥,一小碟黄金蒸糕,还有一小碟的木耳笋丝。 恰好是她爱吃的东西,也恰好是她的量。 “嗯,这还差不多,钱没白花,傻子还挺会照顾人!” 反正小厨房里也挺暖和,苏映雪干脆不回房间,就坐在案板前吃起了早餐,一口粥,一口蒸糕,再来一口木耳笋丝,不一会,就吃得浑身暖乎乎的。 突然,看见案板上压着一张纸。 歪过头一看,纸上写着四个大字:“饭在锅里”。 “呵!黑大个这是把我当傻子吗?还饭在锅里,怎么不在后面加上一句,人在床上……呸!你个大姑娘瞎琢磨什么!一个乡下没上过学的傻大个,你也不嫌臊得慌!” 苏映雪轻啐一口,伸出小手,在自己脸颊上刮了一下。 继续吃粥。 突然,手里的筷子停住了。 “不对!他又没上过学,怎么会写字了!……我和小姨去村里问过,他离开那个村子,也没多长时间!他在哪里学会了写字?” 再看那张纸,苏映雪的一双秀眉,蹙的更紧! 那四个字写得并不是很好看,但字体笔画有力,而且还是连笔,丝毫不生涩,不用猜也知道,写字的人绝对不能是初学者,能写出这种字的人,你要说是个初中生、小学生,那绝对不像! “难道说……他以前就不是个傻子?” 一念至此,就连苏映雪自己,也给吓住了。 “魏家的人都给骗了?京城那些人也给骗了?……我老爸,也给骗了?如果老爸知道了魏可可以前就不是傻子,他会不会,再逼我真的嫁给他!” 想到这里,苏映雪的脸色都白了。 “不行!我苏映雪怎么能嫁给一个从小长在乡下,连学都没上过的大老粗!” “但,他既然没上过学,为什么又会写字!” 这顿早餐没法吃了。 话说,魏苏两家的这门娃娃亲,早在两年前,就被废了! 那时候的苏映雪还在上大学,他老爸担心她私自谈恋爱,就以魏可可已经年满17岁,已经长大了为由,想给魏可可和苏映雪,这一对儿娃娃亲,办订婚仪式。 心高气傲的苏映雪,哪里肯依,以死相争! 但,即便苏映雪再闹,她老爸也不妥协,最后,苏映雪的老妈出手了:她要离婚! 一边是老婆要离婚,女儿要寻短见,另一边,魏家人也明确表示了,这门娃娃亲当初就太草率,因为魏可可是个傻子,苏家可以不必遵照当初的承诺。 于是,魏苏两家解除婚约,苏映雪得以解脱,成了“自由人”。 也就是说,魏可可被苏映雪和她小姨给骗了,他并不是苏映雪的未婚夫,他和苏映雪,没有任何关系! 15.第15章 出手相救 自从开始卖菜,魏可终于松了口气。 算算日子,到他和苏映雪约定的时间为止,一直都是贩菜的旺季,只要他吃得起这份辛苦,就不愁赚不到钱,大钱是不可能,但每天一两百块的收入,基本能让收支平衡,不至于让他穷的真去喝白菜汤。 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辛苦。 别的不说,每天来回几十里路蹬三轮,换个普通人,估计一趟就累瘫了,魏可却觉得自己能坚持,因为,他把蹬三轮也当作了一种身体锻炼,如此一想,就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这一天,天色刚蒙蒙亮,魏可蹬着三轮,沿着公路飞快地往城里赶。 三轮车的速度不慢,虽然靠的是人力,车上还装着满满一车菜,但,速度并不比普通的电动车慢多少,魏可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身体悬空在车龙头和车座之间,一下下狠狠踩着踏板。 他在训练腿部的爆发力,岂是一般人蹬三轮可比? 突然,从前面的公路远处,射来两束明晃晃的大灯,那是两辆迎面驶来的汽车,非但如此,随之而来的轰轰的马达声,立刻引起魏可的警觉。 这声音不对劲! 普通人开车,哪怕速度开得快,马达声也不会这么吵。 此刻,这两辆汽车,分明正在以超出发动机承受力的速度,在公路上疯跑。 他大爷的!不会是遇上飙车党了吧! 魏可当即吓了一跳,这条公路并不是主干道,道路狭窄,而且没有路灯,魏可是因为这两天走熟了,才敢借着微弱的天色赶路,但三轮车毕竟没有车灯,万一前面冲来的汽车,来不及发现他们,把他们撞了,岂不遭殃。 魏可拼命刹车,等三轮车刚刚停下,立刻一把抱起小猴,两个人躲到了路边。 轰!轰! 面前的汽车已经到了眼前。 魏可预测的一点没错,跑在前面那辆汽车,果然是没有提前发现停在路边的三轮车,等到距离三轮车不足二三十米的时候,才慌忙往公路的另一侧,打了一把方向盘,同时踩了刹车。 咯吱!吱! 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 这辆车就像是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十分惊险地避过了三轮车。 好险!幸亏魏可把三轮车停的位置很靠边,否则的话,这场车祸肯定避免不了,像今天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汽车的责任,但若是出了车祸,就很麻烦,最起码今天是没法卖菜了。 咣! 就在魏可暗自庆幸的时候,猛听到一声巨响,第二辆汽车的车头,狠狠撞在前一辆车的车屁股上。 撞了!到底还是没能逃过一场车祸,两辆汽车撞上了。 但,魏可下意识感到有点不对劲。 他也是老司机了,而且,由于就站在路边,把车祸发生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于是就看出了不妥,因为,后面那辆车的司机,在前面汽车刹车减速的时候,同时也减速了,原本应当可以轻易避开相撞,却不知道为什么,反而调整角度,对准前车就撞了上去。 故意撞车? 这是什么道理,汽车不是碰碰车,撞车很好玩吗? 然而,魏可很快就知道不好玩了! 只见后面那辆车的车门一开,噌噌噌!从车里窜下四个人影,一人手里举着一把西瓜刀,往前面那辆车冲了上去,原来不是飙车,而是一追一逃,要砍人! “哥,我们怎么办?”小猴紧张问道。 “……” 魏可也是进退两难,有心救人,他不知道这两帮人都是干什么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但如果不管闲事,偏偏他的三轮车就停在两辆相撞的汽车旁边,想走都走不了。 “救命!大哥求你救救我们!他们要杀我弟弟!” 突然,前面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连滚带爬下来一个长发的女人,这女人已经看见魏可,就像看见救命稻草一般,没命地逃了过来。 嗯?是她! 魏可眼尖,一眼就认出,这慌忙跑过来的,竟是个熟人。 魅惑酒吧的女老板,唐珍。 此刻的唐珍,完全没有了上一次的沉稳和性感,头发披散着,脚上的鞋子也跑掉了一只,不用仔细看,她现在的神情,一定是惊慌到了极点。 有人要杀她弟弟。 那么,此刻留在汽车里的,肯定是唐小飞了。 唐小飞那个年轻人,与魏可只有一面之缘,虽然身上有点痞气,但总体来说,魏可对他的印象还不坏,况且他是唐珍的弟弟,自然不能不救。 “猴子,帮我扶住她,这是我认识的人。” 魏可吩咐一句,身形一闪,已经与唐珍迎面擦肩而过,从唐珍的身边闪了过去。 这几天的三轮车,绝不是白蹬的,魏可此时的腿部爆发力,绝对不比前世的时候弱,这一下陡然发力前冲,在清晨蒙蒙的天色中,快得就像一条鬼魅! 这时,那四个手持西瓜刀的,有三个人围在汽车边,使劲去拽车门,还有一个就跟在唐珍的后面追来,恰好与魏可撞了个面对面。 这人猛然看见魏可,吓得一愣。 但随即蛮横地举起刀,恶狠狠骂道:“春川色公子办事!不想死的滚一边去!” 色公子徐一辉。 这些人居然是徐一辉的手下。 魏可原本还在犹豫,到底该下多么重的手,这一下立刻就不用犹豫了,既然是徐一辉的手下,那无疑就是坏人,只要不当场打死,怎么弄都没问题。 呼! 魏可上前一步,抬脚一记正踹。 这就是凭着身体素质欺负人,你手里拿着刀,我是空手的,但我就敢光明正大踢你,因为,你的动作没我快,不等你用刀砍上我,自己就被我踢中了。 砰!魏可的这一脚,重重地踹在那人的胸口! 这人来不及喊叫,已经被踢的往后倒栽葱,像个滚地葫芦似的,一连翻了几个滚,才趴在地上,不动了。 “你是谁?” 另外三个家伙,发现了不对,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惊讶地看过来。 魏可根本就不回答,既然已经出手,他就没有收手的打算,一声冷笑,继续往前猛扑。 一把扣住其中一人持刀的右手手腕,左手跟进,快速的一记寸拳,准确敲在这人的上臂与肩膀关节交错处,只听啊地一声惨叫,西瓜刀当啷落地,这人捂着肩膀就蹲地上了。 继续! 噌噌噌! 魏可像一头凶猛的豹子,一刻不停顿,冲上去,双手翻飞,只听到连续两声惨叫,剩下的那两个家伙,同样也托着软趴趴的胳膊,噗通噗通坐倒在地,失去了反抗能力。 “你你是小魏!啊不,魏兄弟,魏大哥,要不是遇见你,我唐小飞今天就没命了!” 直到此时,车窗里才露出一张惊慌失措的脸。 正是唐珍的弟弟,唐小飞。 16.第16章 唐珍离去 唐小飞已经受伤了,一只胳膊被纱布胡乱裹着,吊在肩膀上,纱布上还渗出了一些血迹,显然是伤得不轻,受伤后,也没来得及仔细包扎,就这么勉强凑合了一下。 但,唐小飞下车后,居然手里抓了一把匕首。 他红着眼走上去一顿乱捅,把那四个被魏可打倒的徐一辉的手下,当场全杀了! 魏可看得微微皱眉,这小子下手也挺狠啊。 这时候,唐珍已经一瘸一拐走了回来。 “小魏,魏兄弟,真的是你?我唐珍这不是在做梦吧?幸亏是遇见了你,要不然,我们兄妹两个,就没命了!小飞!来给你魏大哥磕头!” 唐珍依然很狼狈,她不敢相信地盯着魏可,看了又看,似乎有点想哭,但最终还是笑了,这神态立刻就让魏可回想起,当初她在酒吧里撩拨自己的一幕,于是也回了一个微笑。 唐小飞上来磕头,魏可连忙一把拉住。 “珍姐,这是怎么回事啊?” “哎!一言难尽!” 唐珍叹口气,往魏可身上看看,又盯着旁边的三轮车,面色古怪道:“你一直就在春川,在帮人运菜?珍姐以为你早就走了。” 魏可笑笑,并没解释。 唐珍手扶着汽车,心有余悸道:“阿弥陀佛!幸亏你没被徐一辉那个杂种找到,要不然,今天也不会有人来救我和小飞了!” 徐一辉何止是在找魏可! 准确地说,徐一辉是在为当天打黑拳的事,肆无忌惮进行报复! 最近几天,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后,始终很少出门,哪怕就是卖菜,也只是在附近固定的一个小区门口,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春川这边的圈子里,早已乱成一锅粥。 话说,徐一辉的报复,来得既快又狠,先是一帮混混持刀闯进唐珍的店里,见东西就砸,紧接着传来了消息,有人说,马刚被人开车撞了,伤势严重,送进医院不久就咽了气,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就连唐珍也害怕。 这事情根本不用猜,肯定是徐一辉在背后捣鬼,无论是混混砸场子,还是马刚被撞,都是徐一辉让人干的,所以,唐珍立刻把酒吧关门,然后托人找关系摆平此事。 不料,又有消息传来,徐一辉让人带话给唐珍,要求她亲自过去“服侍”徐一辉,并且以后一直听命于他,否则的话,她们唐家姐弟二人,别想活着离开春川! 成为徐一辉的玩物,唐珍是死活也不会同意! 万般无奈之下,唐珍想带着弟弟唐小飞逃命,干脆离开春川,躲开徐一辉的纠缠,却为时已晚,酒吧附近已经被徐一辉的人牢牢盯上。 唐珍也是个聪明人,一边假意找人向徐一辉求情,要求给她几天考虑的时间,一边不动声色等待机会,直到今天凌晨,她们逃了出来,临上车的时候,唐小飞被人砍了一刀,但总算还好,两个人顺利开车冲出了市区。 于是,就有了姐弟俩巧遇魏可的一幕。 “王八蛋!还有没有王法了!” 魏可气得咬牙切齿。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有人开车持刀追杀唐珍姐弟,他真的不敢相信徐一辉如此疯狂,然而,事实就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唐小飞的伤口还在流血,四个持刀的混混更是在地上躺着。 “魏兄弟,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吧!这春川,你最好也不要留了!” 唐珍出神地看着魏可,显然很希望看见魏可点头。 走? 魏可又不傻,他当然知道自己很危险,就连马刚都遭难了,何况是他,假如不是他运气好,估计早就麻烦缠身,说不准也会有人拿着刀来追杀他。 但,就这么走了,他和苏映雪的约定呢? 他魏可是个讲信用的人,虽说苏映雪其实并没给他钱,只不过,那不是苏映雪本身想骗他,而是她妈妈从中捣乱,这就不同,他若就这样走了,心里会过意不去。 再说了,徐一辉的人还没找到他,或许等一个月期满,他依然安全无事,也是可能的。 “珍姐,我在春川还有点事,就不和你一起走了。” “那……也好,你等着!” 唐珍很是失望,却也没有强求。 她转身去了自己那辆车上,拎下来一只手提箱,打开,里面是满满的一箱钱。 “魏兄弟,这次我和小飞走的匆忙,就带了这一箱子钱,五十万。这样吧,我和小飞拿十万路费,其余四十万,就是你的了!日后我唐珍要是有缘和你再见,定要报答今天的救命大恩!” 豪爽! 就连魏可也暗暗吃惊,如此有气魄的人,还是个女人,真是少见。 要知道,唐珍姐弟此刻是逃难,原本的身家都丢了,这箱钱是唯一的救命钱,她却肯拿出一大半送给魏可,这份决心,不是一般人能下定的。 “珍姐,我魏可明人不说暗话,现在手头刚好缺钱,就拿你两万块,其余的请珍姐收回去。他日要是有缘再见,我们就是朋友了!朋友相交,谈什么救命之恩,出手相助,那是本分!” “魏可……原来你叫魏可。” 唐珍念叨两遍,脸上泛起一丝苦涩。 “魏可兄弟,你是我见过的最佩服的男人。要不是珍姐已经是残花败柳,说不得,我就破开这张脸皮,跟定在你身边,不走了!哎,谁让我的命不好。” 魏可听得目瞪口袋。 唐珍却是已经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神采,向魏可一拱手道:“是姐姐矫情了!魏可兄弟,咱们就此别过,你自己要小心!后会有期!小飞,咱们走!” 果然是个女中英杰。 魏可暗暗赞叹,即便就是男人中,又有几个人能行事如此干脆果断的,这是真性情,不做作,不虚伪。 唐珍姐弟就这么走了,临走的时候,再没和魏可说一个字的客气话。 魏可一点也不在意。 从本质上说,他和唐珍是一类人,所以他能理解唐珍的想法。 她并不是在责怪他不愿陪着她一起走,而是认为,与其婆婆妈妈道别,不如把感激之情留在心里,这是救命之恩,好话说的再多,管什么用? “哥,我们也走吗?” 小猴在旁边发问,还小心地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那四个死人。 人死了,就是死尸,再加上唐小飞那一顿乱刀,把现场弄得到处鲜血淋淋,很是恐怖,小猴毕竟是个孩子,有点害怕也很正常,他的脸上都是紧张的神情。 “猴子,你到车上坐着等我一会。” 唐珍就这么走了,魏可还是需要清理现场的。 他把汽车油箱里的油弄出来,把车里车外都洒上一遍,还有那四个人身上头上,以及地上有血迹的地方,也都仔细浇了汽油。 轰! 一把大火烧起来,在清晨的蒙蒙雾气里,就像一个漂亮的大火球。 17.第17章 麻烦来到 自从知道徐一辉的人在找自己,魏可谨慎多了,出门必定戴上一顶帽子。 但仅仅是这一点遮掩,肯定瞒不住人。 “你,你是小魏吧?” 当魏可再次带着小猴出门卖菜的时候,就被人认了出来,只不过,这人不是徐一辉的手下,而是小院里的邻居,住在西屋的张枚,这女孩二十六七岁年纪,比苏映雪年长几岁,平时遇到魏可的时候,最多只是点个头,却不料,今天主动上来说话了。 魏可略略有点尴尬,他现在这副样子,并不想和熟人相认。 “张姐,这么巧啊。” “是啊,我就在这附近上班,刚才看着像,果然是你!” 张枚居然不走,反而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上来帮魏可热情地招呼客人,这让魏可觉得更不自在,说实在话,他宁愿张枚装不认识他。 “小魏,以前看你总不上班,还以为你也是个懒的!别怪你张姐说话不好听,我和你女朋友聊过,小苏是研究生,有学问,又那么漂亮,她能看上你,你也要有出息,对得起人家姑娘不是?” 魏可听的直皱眉头。 他没想到,张枚会用这种老大姐的口吻说话,这人原来还是个热心肠。 “卖菜也是自食其力,是好事!不过小魏,你想过没有,小苏以后最起码也是白领,你就想一辈子卖菜?我和你说啊,你张姐刚好在人力资源公司上班,要不我给你介绍份工作,只要你肯学,学到一门手艺,以后当个高级蓝领,收入也不比白领差!” “张姐,我暂时不想找工作。另外,卖菜这事情,小苏还不知道,所以……” “知道!你们男人不管岁数多大,都爱面子,张姐不会多嘴的!” 等张枚走了,魏可慢慢琢磨出味道来。 估计张枚以前就没把他当好人看! 想想也不奇怪,在别人看来,他魏可不是个有钱人,还整天不上班,就是一个人埋头锻炼身体,大冬天的经常光个膀子,人家不以为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还能是什么? “哥!那边有个人,老是盯着你看!” 就在魏可低头瞎琢磨的时候,冷不防小猴拉拉他的衣袖,提醒道。 魏可抬眼一看,立刻就是一惊。 就在前面不远的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车窗打开了,里面有个圆脸的胖男人,正在惊讶地看过来,当魏可看过去的时候,两个人的目光刚好对上。 不好,是徐一辉的人! 这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曾被唐珍讽刺为“狗汉奸”的周弥勒。 此刻,周弥勒见魏可发现了他,表现的比魏可还要慌乱,吓得一缩脖子。 魏可下意识往四周观察,还好,周围并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应当是周弥勒偶然经过这里,看到了他,还没来得及通知徐一辉的人过来,或者是通知了,那些人正在赶来的路上。 “猴子,收拾东西,立刻走!” 魏可当机立断。 他现在不敢掉以轻心,很显然,徐一辉不是普通的混混,而是凶恶的地头蛇,一旦他被徐一辉的人缠上,就会麻烦不断,尤其还有小猴这个孩子在,绝对很危险。 “哥,那是坏人吗?”小猴一边飞快地收拾东西,一边小声问。 “嗯!是个很坏的人,和那几个拿刀砍人的,都是一伙的!” 魏可随口回答,警惕地注意着周围。 却不料,小猴突然从三轮车里,拿起一个土豆,举起来,对准帕萨特就扔了过去,这个土豆扔的够准,周弥勒恰好再次露出头,好巧不巧的,土豆一下就砸中了他的额头。 倒霉的周弥勒啊地一声大叫,再次缩回脑袋。 过了一会,就见帕萨特发动,飞快地拐上了快车道,逃跑似的开走了。 “耶!打中了!”小猴欢呼起来。 魏可也笑了。 小猴的这个举动,多少有点孩子气,但他敢出手,就是有胆量,这种行为在魏可看来,是需要鼓励的,于是就摸着他的脑袋,夸奖道:“干得好,男人就不能孬种!回去奖励你多喝一碗牛肉白菜汤!” 牛肉白菜汤,其实小猴平时想喝几碗就喝几碗,但这是魏可奖励的,意义大有不同。 小猴分外得意,就像是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但,魏可在心里不由得叹口气。 看起来,这桩卖菜的生意,也变得危险了,因为,徐一辉在春川的势力,肯定不小,现在知道了他在卖菜,肯定会安排人到处搜查,如此一来,就算他和小猴换个地点,也是不安全的。 幸好,他从唐珍那里拿了两万元,至少能坚持个十天半个月。 接下来的几天,魏可不仅自己不出门,也严禁小猴外出,两个人没有再出来卖菜,过上了三点一线的“隐居”生活,也就是小院、小山坳,还有附近的小菜场。 小院中间的那间屋子,完全成了摆设,魏可根本不住。 与此同时,他和苏映雪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候干脆一天也见不上一次面。 魏可能感觉得到,苏映雪在有意躲避他,至于是什么理由,他不知道,也不想费心思去猜,反正他并不觉得,自己和这个京城来的漂亮女人,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瓜葛。 小猴是个孩子,天性好动,魏可干脆就带着他一起锻炼身体。 空闲的时候,魏可领着小猴,跑到后面的山包上,教给他如何目测距离,还有布置陷阱,依靠太阳和月亮辨别方位,分辨脚印、跑步时的正确呼吸方式,如此等等,五花八门,反正他懂的事情既多又杂,随便教点东西,就能把小猴乐得屁颠屁颠,紧跟在他后面。 如此一来,魏可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然而,好日子注定无法长久。 这一天,魏可正在厨房里做饭,苏映雪走进来说道“魏可可,有事情找你商量。” “苏小姐,是钱不够花了吗?其实,我最近手头也不怎么方便……” “咦?不是给你那么多钱,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 苏映雪有点不开心,皱眉道:“不是钱,如果是因为钱就好办了!你这种人不懂,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能用钱来摆平的!你以为都像你,花钱就可以!” 她莫名其妙发火,搞的魏可很郁闷。 什么叫“你这种人”! 有心发火,但想到苏映雪应当是又遇到了什么麻烦,她一个人在外,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其实也挺可怜,就强忍住了心里的焦躁。 “苏小姐,你直接说吧,什么事?” “我敏姨要来了,就明天!” 苏家竟然有人要来春川,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魏可原本以为,只要躲开徐一辉,就能躲掉麻烦,但没想到,还有苏映雪家里那一边,同样也是麻烦。 直觉里,魏可知道,平静的生活将要结束了。 18.第18章 苏家来人 苏家将要来春川的敏姨,严格说并不是苏家人,而是小时候照顾苏映雪的保姆,现在岁数大了,已经不在苏家做事,她之所以来春川,是受了乔子楠的委托。 乔子楠自己没时间来春川,对其他人又不放心,就把消息告诉了这位敏姨。 这女人做事真糊涂! 既然敏姨曾是苏家的保姆,那么,她知道了苏映雪的住处,估计过不了多久,苏映雪的父母也会知道,再接下来,京城魏家同样也会得到消息,这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苏小姐,你准备让我怎么做?” 魏可的脸色有点难看。 当初他和苏映雪的协议中,包含了一条,苏映雪必须帮助他保守秘密,如果他的秘密守不住,被京城里的魏家人得知了他已经“恢复正常”的消息,那么,他们之间的协议,作废! “还能怎么办?你可以装傻子,装傻你总会吧?我敏姨年纪大了,视力不怎么好,应当看不出来。” “……行!” 魏可咬咬牙同意。 装傻,这也是一个万不得已的办法。 先过了这一关,后面看情况发展再说,可能他真要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第二天下午。 一辆奥迪A4轿车,缓缓停在了小院门口,从车里下来一个颤巍巍的老太,看模样能有七八十岁,头发已经花白,而且这老太腰腿有点不好,手里柱了根拐棍。 “敏姨!您来了!” 早已等候多时的苏映雪,赶忙迎上前,亲昵地扶住老太。 这女孩子竟然也会甜甜地笑? 此时的魏可,就坐在东屋门前的一把椅子上,微微眯着眼睛,假装睡觉。 苏映雪让他装傻,但他不准备把自己扮成一脸傻笑,甚至还拖着口水、鼻涕的那种傻子,那个太恶心了,他受不了,所以,他就装作晒太阳打瞌睡。 “小映雪呀,受苦了吧?让敏姨好好看看!真想死你敏姨了!” 院门口,敏姨拉着苏映雪,左看右看。 看得出来,这两个人的感情极好,要不是苏映雪事先告诉他敏姨的身份,他真的会以为,这位敏姨是苏映雪的亲奶奶,因为,感情这东西,装出来的毕竟不真。 仅从这一点来看,苏映雪这位娇娇女,人品还算不错,并没有因为敏姨是保姆,就有所怠慢。 “映雪啊,你就住这种地方?不行!这哪是你能住的?不成!你跟敏姨回家去!” 敏姨进了院子,左右看两眼,就把苏映雪往外面拉。 “敏姨!” 苏映雪撒娇般扶着她,忽然指着魏可,说道:“敏姨您看,他就是魏可可!” “魏可可?魏二爷的儿子?” 出乎魏可意外,当敏姨看到他之后,竟然忘了再劝说苏映雪,而是慢慢走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会,然后在魏可身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 “哎!造孽哦!” 敏姨伸出手,轻轻摸了魏可的胳膊,又用手指轻轻碰了魏可的脸。 “魏二爷是好人哪!别人都说魏二爷是坏人,是魏家的罪人,但我们苏家人万不敢这么说!魏二爷是我们苏家的大恩人哪!他老人家风流人物,是真龙下凡!只可怜,他这儿子……哎!老天不公平哪!” 说着,敏姨居然抹眼泪了。 魏可听了,略感诧异,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如此评价魏可可的父亲,上一次乔子楠提起所谓的“魏二爷”的时候,说的很含糊,似乎在避讳什么事情,语焉不详。 有心问问这位老太太,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魏可只能继续不说话。 “敏姨,外面凉,我扶您进去坐吧?” “不!我就在这里,陪魏家少爷坐一会儿!” 敏姨态度很坚决,一只手继续放在魏可的胳膊上,继续摩挲着。 “小映雪啊,你看,魏家少爷长得和魏二爷当年一模一样!这要是不傻,肯定也是天兵天将下凡的本事。想当年,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姑娘,哭着喊着要嫁给魏二爷!哎,为什么是个傻子呢,要不然,魏二爷这儿子,和咱们家小映雪,那是多般配的一对!” 魏可在心里苦笑不已。 偷眼一看,果然,苏映雪的一张脸已经羞得通红。 “映雪啊,敏姨想问问你,你以后准备和魏家少爷怎么办呀?敏姨怎么记得,前年的时候,你们这桩婚约,不是都解了吗?魏家大奶奶也说话了……” “敏姨!不要在这里说!” 苏映雪立刻就慌了,赶紧跑上来拽敏姨的胳膊,道:“敏姨,我扶您到屋里去坐!”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声。 有点恼火,又觉得有点好笑。 原来,他和苏映雪的确是有过婚约,但已经被废除了。 如此看来,当时乔子楠和苏映雪,专程跑来春川找他,绝对不是来找他这个“未婚夫”的,应当原本就是想让他当个挡箭牌,却不料发现他并非傻子,于是后来就来了一出将错就错。 不过,魏可也没太往心里去。 对他而言,无论是不是有婚约,他都不会去履行,没有婚约更好,等到这一个月期满,他和苏映雪就真的没有一点瓜葛了,到时候他离开春川远走高飞,有关魏可可的这一页,就让它翻过去好了。 京城来的敏姨,在小院里仅逗留了半个小时,就匆匆走了。 “魏可可,那个,实在不好意思……对不起!” 苏映雪第一次在和魏可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甚至还亲口道歉了。 魏可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 但,他还是豁达地笑笑道:“你说什么啊?刚才我睡着了,一个字也没听见。” “啊?你没听到?怎么可能!” 苏映雪将信将疑地盯着魏可看,又低头道:“总之谢谢你,这次是我不对。还有,我敏姨来得急,只给我带来一万块零花钱。这样吧,我欠你的钱,还有饭钱,等我小姨月底来的时候,加倍付给你,行吗?” “加倍就不必了。买彩电和电动车的钱记得还我,其他的就算了。” 魏可自觉很大度,转身走了。 在他身后,苏映雪的脸上,却气得一阵白,一阵红。 盯着他的背影,恨恨地自言自语道:“这人看起来还不错,但真是小气到家了!那么多钱都给了,就欠你几千块钱,一个大男人也不知道嘴上客气一下!没风度!” 没风度。 魏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风度的人,他是个战士,经常面对的是会要他命的敌人,要风度给谁看? 19.第19章 小猴被抓 魏可预料的一点没错,苏家来人,小院也就变得不安宁了。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魏可总觉得心绪不宁。 中午,魏可准备回小院做饭的时候,发现院门外不远处的树下,竟然停了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里有三个男人,一边抽烟闲聊,一边不时朝着小院的方向,瞟上两眼。 苏家人的动作好快! 魏可有些心烦,因为,他现在扮演的是个傻子,如果被这些人发现了他,消息立刻就会传回京城,那么,魏家来人找他的时间,也会大大提前。 怎么办? 算算日子,和苏映雪约定的一个月,刚刚过去十天而已,看起来接下来的日子难过了。 魏可又在附近转了转,确信没有其他可疑人,就回了小山坳。 “猴子,把这些饭菜给苏小姐送去,就放在电饭煲里。记住,院子外面有人在盯着,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是送外卖的。还有,放机灵点,回来的时候别被人跟上,知道不?” 小猴拎着个篮子走了。 魏可忽然觉得有种心悸的感觉。 这感觉很强烈,让他坐卧不宁,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这是怎么回事?要说魏可军旅生涯数年,经过的危险场面不计其数,哪怕是当初在小岛上,被几百敌人包围,他也没有害怕过,可以说神经粗大无比,很少有让他害怕的东西。 想了想,魏可还是决定做点准备。 上一次出手教训徐一辉的四个手下,其中有个人拿的刀很短,让魏可顺手捡回来了。 这东西也算不上刀,在民间俗称攮子,20厘米出头,刀刃两侧不是很锋利,但前端磨得很尖,而且在刀刃上还有一道血槽,如果用来扎人,也是一件致命的凶器。 魏可把攮子插在自己的皮靴内侧,又找来一块布裹在脑袋上。 在周围转了一圈,小山坳附近很安静,和平时一样,一个人影都见不到。 半个小时过去了,小猴没回来。 又过了一会,河滩上还是见不到小猴的人影,魏可终于坐不住了,要说小猴喜欢东跑西跑,路上被事情耽搁了,也绝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来。 魏可决定立即回小院去看看。 院门外的桑塔纳依然停在那里,车上的人似乎也是什么事都没发生。 魏可转到小院的后面,在那里,几间屋子都是有后窗的,是那种老式的木窗,魏可想也不想,找块砖头就敲碎了自己那间屋子窗上的玻璃,发出哗啦一声响。 “谁!” 苏映雪从东屋的窗口探出头,看见魏可,吓了一跳道:“你怎么穿成这个怪样子?在这里做什么?” “猴子来过吗?” “猴子?不知道啊,我刚吃了午饭。” “刚才院里来过别人吗?” “没。” 魏可皱眉,从窗口跳进屋子里,打开门往院子里看看,院子里静悄悄的,再到小厨房里看看,没见到小猴提来的篮子,只有苏映雪吃完饭的碗碟,随意摆在案板上。 回到院子里,苏映雪站在屋子门口,用古怪的眼神盯着他。 “这两天尽量不要外出。还有,把门窗关紧,要是觉得不安全,就立刻报警……你小姨的男朋友不是公安部的吗?算了,反正你不要随便出门就好。” 魏可甩甩脑袋,觉得自己想多了。 院子外面就有苏家的人盯着,只要苏映雪不出门,她能有什么事? 说完,魏可径直回到自己的屋子,从窗口爬了出去。 院子里,苏映雪懊恼地低声道:“什么嘛!一个大男人,整天神叨叨的!什么叫不安全,除了你这个危险的男人,哪有什么其他不安全的!” 当魏可回到小山坳的时候,小猴依然还没回来。 但,仅仅隔了几分钟,土洞里突然响起了电话铃声,那是小猴的手机,小猴去给苏映雪送饭的时候,没有随身带着,就摆在小木头柜子上面。 这个电话来得好蹊跷! 果然,魏可接通电话之后,里面就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并不是小猴本人。 “你是那个姓魏的吧?哈哈!还记得我周某人吗?” 这声音有些洋洋得意。 姓周的,魏可一瞬间就把声音和人联系上了,对方是周弥勒,坏了!周弥勒这时候把电话打到小猴的手机上,不用说,一定与小猴有关,想到这里,魏可的冷汗都下来了。 “你是和徐公子在一起的周先生?请问有事吗?” “聪明!哈哈!” 对方突然冒出一串刺耳的笑声,然后得意道:“老子知道你就躲在那个院子里!现在明摆告诉你,那个叫小猴的就在老子手上,你要是不想看到他断手断脚,就老实从院子里出来!” 小猴真被徐一辉的人抓了! 魏可不由一阵愤怒,徐一辉和他有私仇,既然已经找到了他,要报复,只管冲他来,现在却用抓走孩子的手段来要挟他,实在是令人不齿。 “姓周的,那孩子和我一点关系没有!听着,我要和那个孩子说话,马上!” 魏可虽怒,却有理智,第一时间想要证实小猴是否安全。 手机里传来一阵杂声,紧接着就是小猴的一声大叫:“哥!别来!他们人多,要对付你!” 听了小猴的喊声,魏可心里一凉。 这孩子没经验,一声“哥”喊出来,反而让魏可难办,也让小猴自己更危险了。 果然,电话里再次传来周弥勒吃惊的声音。 “小屁孩还挺带种!姓魏的,听清了吧?这小东西叫你哥!现在限你五分钟内走出来,往东走一百米,在村口小桥上等着,我的人会去接你!你要敢不来,就等着给这个叫你哥的小杂种,收尸!” 电话挂断了。 魏可气得一拳砸在洞壁上! 小猴是必须要去救的,说不得,今天就要杀人,血溅五步! 周弥勒约定的小桥,距离小山坳不远,就在河滩上面的公路上,魏可来到这里的时候,周围空无一人,没办法,他只得站在原地等,因为,现在他是被动的一方。 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徐一辉有多疯狂,魏可大致已经有了判断。 被抓的小猴肯定很危险,与此同时,他自己也很危险,但,哪怕再危险,他也不能躲,只能只身赴险,唯一有利的是,徐一辉并不知道他是特种兵,他比当初在拳击台上表现出的战斗力,要强悍数倍! 20.第20章 你叫的很好听 不一会,从村里开出来一辆车。 魏可看了,立刻大吃一惊,因为,他看得清楚,这辆车恰恰就是停在小院门外的那一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那几个人不是苏家安排的人,而是徐一辉的人? 不可能!没这个道理! 假如说是徐一辉的人,如何肯乖乖守在院子外面等着? 就在魏可紧张思考的时候,汽车已经停下,从上面下来三个人,为首的一个青年挥挥手,三个人成掎角之势,恰好把魏可围在中间。 “您是魏先生吧?真不好意思。” 青年说话挺客气,笑着道:“魏先生,我也不想为难你,没办法,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刚子就是个替人跑腿的。还请魏先生辛苦一趟,免得伤了大家的和气?” 嗯?这情况,与预想的有些差距? “是周弥勒让你们来的?” “周弥勒?不!他周弥勒哪有这个资格!魏先生误会了,是我们刘公子想见你一面,让我们来接你过去。”刚子明显有点奇怪,却依然很客气地解释了。 魏可愈发糊涂。 刘公子,怎么又冒出一个刘公子,他又是谁? 但,眼前这三个人显然就是周弥勒所说的,前来接他的人,这一趟他还是必须要去。 魏可不动声色上了车。 刚子和一个手下从车门两侧,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将魏可夹在中间。 这时候,刚子以玩笑的口吻道:“魏先生好手段!兄弟还以为你在院子里,没想到你早就出来了,不愧是能干翻山狼的猛人,兄弟佩服!” “刘公子是谁?京城来的还是春川的?” “你竟然不知道刘公子?” 刚子吃惊地扭头看魏可,随即摇头笑道:“难怪你得罪了徐一辉,还敢留在春川不走!实话告诉你吧,我们老板,大名刘守仁,就是春川财公子,这回懂了吧?” 这么说,魏可的确懂了。 所谓春川四大公子,酒色财气,徐一辉是色公子,而刘公子,是另一个。 说话间,刚子的那个手下拿出一个黑布条,要把魏可眼睛蒙起来,却被刚子一巴掌拍掉,骂道:“对魏先生客气点!信不信老子把你踢下车去!” 咦?这个刚子,对自己未免太客气了吧? 而且,他从见面开始,就一口一个魏先生,没有太大的敌意,但魏可确信,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 这时候,刚子也看出了魏可的疑惑,笑着解释了。 “魏先生,不瞒你说,我也看山狼不顺眼!我有个铁哥们,就是因为得罪了那魂淡,被打断了肋骨!魏先生,今天委屈你了,不过你放宽心,我们刘公子和徐一辉不一样,还是很好说话的。倒是听说,徐一辉恨不得扒了你的皮,你要小心一点姓徐的。” 原来如此,刚子的确不是徐一辉的人。 更重要的是,刚子的话里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要见他的人,似乎并不是徐一辉,而是刘公子本人! 这就更加透着古怪了! 明明是徐一辉的人抓了小猴,现在却变成了另一个不相干的春川财公子要见他,显而易见,这里面绝对有他不知道的原因,否则,这种见面方式,就太匪夷所思了。 越是想不通的事,越可能存在危险。 魏可暗暗提高了警惕,说不得,今天这一趟,真的就是龙潭虎穴了。 但,他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心里却并不害怕,无论是什么人想找他,魏可相信,自己都能应付得来,假如说有人认为他是软柿子,想来欺负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前世的时候他是凶神,多少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会闻风丧胆。 这一世,他是普通人的身份,却热血依旧未改! 刚子并没有蒙住他的眼睛,汽车行进的路线也就清清楚楚,他们这辆车,并没有往市区方向去,而是越开越偏,越开行人越少,竟然是往更偏僻的郊区乡下去了。 这一路跑的不近,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汽车才开进一片废弃的厂房。 魏可眼尖,立刻就发现,厂房内外,有不少人影晃动,有的人的手里,还提着棍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人,明显是一些类似于打手之类的人物。 他们这辆桑塔纳,直接开进了一间厂房。 厂房很大,里面停着几辆车,但最扎眼的不是这些车,而是在厂房的正中间,摆着一圈沙发,上面坐着三个人。 还有更夸张的! 就在那圈沙发的旁边,左右各站着四个人,这八个人身穿黑西装,排列整齐,雄赳赳的,站立的姿势很像军队里的“跨立”姿势,双手背在身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靠!装逼! 在这个破环境里整这一出,显得很高大上吗? 魏可还注意到,坐在沙发侧面的一个人,看见汽车进来,蹭一下就站了起来,恶狠狠盯着。 色公子徐一辉! 这家伙果然也在这里,那么,今天的事情绝对简单不了,要知道,徐一辉已经把马刚害了,还要杀唐小飞,那么,此人对他魏可,绝对是恨之入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 不过,魏可还是留意观察了坐在沙发上的另外两个人。 坐在徐一辉对面的,也是个30岁左右的青年,一张圆脸,笑眯眯的表情。 两个人的上首,最中间位置上的,长相更年轻一些,约莫也就在24~5岁,但这个人的面容很阴冷,尤其让魏可警惕的是,此人看向他的目光里,透着一种戏谑和嘲弄的表情,很是怪异。 这时候,见魏可下车,阴冷青年突然笑了起来。 “真好笑!这傻子长得倒是挺古怪,看这个身材表情,平常人哪里能看出他是个傻子?天底下奇怪的事儿不少,今天我周景祥算是开了眼了!” “周少,您说什么?您说他是傻子?” 徐一辉一副吃惊的表情。 周景祥嘿嘿笑道:“当然了!一辉,守仁,你们不信是吧?看我给你们表演一个游戏。” 说着,他站起身,冲魏可摆出一副乐呵呵的表情,诱惑道:“傻子你听好了,我是天上的玉皇大帝!来,乖乖叫我一声老神仙!你要是敢不叫,我就派天兵天将把你抓起来!” 众人都是目瞪口呆。 魏可也是一脸黑线,但,他似乎已经想到了什么,却站着没动。 “咦?怎么不灵?” 周景祥懊恼地皱眉,转而尴尬笑道:“大概是太复杂了,这傻子听不明白。来,傻子,你学声小狗叫,就这样……汪汪!你要是叫的好听,我给你糖吃!” 魏可终于忍无可忍。 冷冷道:“不错,你叫的很好听。可惜,我没糖给你吃!” 扑哧! 现场有两个打手,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21.第21章 图穷匕见 “你你你不是傻子!” 周景祥被自己的发现,惊得呆住了,就那么傻愣愣站在那里,完全忘记了,他自己刚才的那番举动,在别人眼中,就和个傻子没有区别。 魏可早已猜出几分原因,但,这时候他哪有闲心去管。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位就是财公子吧?请问,我的小兄弟是不是在你这里?” 魏可选择问话的对象,是那个圆脸青年。 现场能做主的只有三个人,除了自作聪明的周景祥,徐一辉显然也不会好好和他说话,那么,唯一剩下的只有财公子刘守仁,刚子不是说过,这位财公子还是很好说话的。 而且,这个厂房,应当是刘守仁的地盘,如果小猴在这里,他不可能不知道。 “哦!幸会!魏少你竟然也知道我刘某人?” 刘守仁站起身,装模作样向魏可拱拱手,脸上依然是笑眯眯的表情,却并没有回答魏可的问话。 这时候,周景祥已经反应了过来。 “守仁,别和这个傻子客气,他不配!嘿嘿好笑!一个魏家自己人都不管的傻子,你还真拿他当个人物了?什么魏少,我呸!一个不上台面的傻子而已!” 周景祥一口一个傻子,盯着魏可,有点咬牙切齿。 显然,这家伙已经恼羞成怒。 “是是!周少教训的是!”刘守仁满口答应,却眼珠子乱转。 “守仁兄,这个我就得说你两句了!周少不是已经说了嘛,这个姓魏的虽然姓魏,但他和京城魏家没关系!你这个见人就笑的脾气得改改,这小魂淡,你给他陪笑脸,不觉得掉价?依我看,人已经抓来了,不如直接把他扔水泥槽子里,做成水泥块块!” 徐一辉一边说,一边狠狠盯着魏可。 这小子真狠,说起杀人,就像在说一句很平常的话! 刘守仁听了,恼火道:“徐一辉!这里是老子地盘,你少在这里说屁话!” 徐一辉却冷笑道:“刘守仁,咱俩谁不知道谁啊?要是这小子不姓魏,你有必要在这里啰嗦吗?你不就是怕弄死了魏家人,万一以后魏家找过来,自己扛不住?” “哼!” 刘守仁冷哼一声,却也没接茬,而是用眼睛去瞟周景祥。 只听徐一辉继续道:“周少,我徐一辉跟定您老人家了!就算得罪了魏家,我也不怕!您把这个姓魏的小子交给我,我给您办得妥妥帖帖!扒皮抽筋,只要您老一句话,我亲手给您办!” 恬不知耻! 徐一辉为了讨好周景祥,已经顾不上脸面了,明明周景祥比他还小,却口口声声叫上了“您老人家”。 魏可冷眼旁观,心里越来越着急。 小猴并不在现场! 他是为救小猴而来,现在,情况已经越来越危急,面前这三个家伙,没一个好东西,已经在光明正大地讨论,准备如何弄死他了,但,他还是没能弄清楚小猴目前的处境。 马上动手?还是再等一等? 魏可迅速作出判断,眼前几个人,到目前为止,全都低估了他的危险性,就连徐一辉在内,也把他当作了笼中之鸟,如此看来,暂时他还不至于有生命之忧。 这个周景祥到底是什么人? 无论徐一辉,还是刘守仁,很明显都在讨好这个周少,那么,他肯定是个地位显赫的人物。 现在看来,想抓他的人,实际上并非是刘守仁,而是周少,但他和魏可可之间,到底又有什么恩怨,值得他千里迢迢跑到春川,来对付他? 想到这里,魏可不免头疼。 无他!就是“魏可可”的这个魏家私生子的身份,这身份实在是个大麻烦,他不怕危险,但现在这种如在雾中的感觉,令他很不爽,因为,他根本就猜不透,他和周景祥是一种什么关系。 他决定再忍一忍! “这位是周少吧?如果我魏可可以前有得罪周少的地方,我向你道歉!你要是还不满意,怎么对付我,我都认了!但有句话我不得不说,做人要光明磊落,请你把我那个小兄弟放了!他只是个孩子,和我也没认识几天!” 魏可向人道歉,这绝对少见。 然而,周景祥完全没有这样的觉悟。 不过他还是被勾起了兴趣,扭头看向刘守仁和徐一辉,疑惑问道:“这傻子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这时候还有心思关心别人?他说的什么小兄弟,值得他从进来开始,就一直在问?难道魏家有人来春川了?” “周少您误会了!” 这一次回答的是徐一辉,他讨好地解释道:“周少,我听说您吩咐守仁去抓这个姓魏的,怕中间出岔子,耽误了您的大事,就安排人抓了个小孩!果然,我抓了那小孩,姓魏的就乖乖束手就擒了!您放心,那孩子只是个春川当地的小孩,和魏家没关系。” “好!一辉兄弟做的好!” 周景祥对徐一辉竖起大拇指,赞道:“不愧是有勇有谋的徐大公子!一辉你放心,你为我出了力,我周景祥一定会记住你的情分,以后你就是我周景祥的好兄弟!” “周少您客气了!周少,那个孩子,您看……” 这时候的徐一辉,满脸都是谄笑,让人恶心到不行。 只听周景祥大咧咧道:“一辉,那个小孩你随便处理了吧,手脚干净点!谁让他和这个傻子混在一起,那就是他该死!还有这个傻子!竟敢和老子抢女人!老子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就算你姓魏又怎么样,敢睡我周景祥喜欢的女人,那就给老子去死!” 说到最后,他已经变得穷凶极恶。 魏可差点气吐血! 原来如此,他一直在猜测,自己和周景祥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对方兴师动众跑来对付他,还要取他的命,却原来,一切的原因竟是因为女人! 哪个女人?那还用问吗,一定是苏映雪了! 一定是因为,他和苏映雪“同居”,结果惹恼了周景祥,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局面。 现在,周景祥这个霸道的周家少爷,不仅要杀了他魏可,就连完全无辜的小猴也不放过,想到这里,魏可甚至连苏映雪,也暗暗忌恨上了! 就在这时,一直充当“老好人”的刘守仁,终于也坐不住了。 “周少,我刘守仁一切全听您的吩咐!什么狗屁魏家,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周少,只要您一句话,想让这姓魏的怎么死,我就让他怎么死!绝对让您满意!” 财公子绝不是笨蛋。 他和徐一辉,都想拍京城周大少的马屁,眼见得徐一辉占了先手,被周景祥称作“好兄弟”,他哪里还能沉得住气,立刻站出来表态。 图穷匕见!没有转圈的余地了! 22.第22章 混战! 有了刘守仁和徐一辉这两个狗腿子,周景祥十分嚣张地狂笑起来。 “傻子!都怪你的命不好,得罪了我周景祥!你记好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守仁,让人把他绑了,老子要亲自取了他的小命!” 周景祥此话出口,一直笑眯眯的刘守仁,也板起了脸。 “对不起了姓魏的!今天不是我刘守仁要取你的命,实在是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来人!听周少的吩咐,把这小子给周少绑了!” 刘守仁的后一句话,是对着周围他的一群手下喊的。 终于动手了! 魏可恶向胆边生。 到了这个时候,他就是再想忍也没法忍,如果他束手就擒,就真的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他再有千般本事,也使不出来,所以,反抗是必须的。 哼!以为老子已经是待宰的羔羊,那就是你们的愚蠢了! 老子让你们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上!”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刘守仁的一声命令,周围的一群打手纷纷叫嚷着,乱哄哄向魏可冲了上来,唯恐谁跑得慢了,让自己的老大不高兴。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冷笑。 抬腿飞踹! 当先的一个打手,一点反应都来不及做,就被魏可一脚踢飞,仰面摔了出去! 伸手扣住第二个打手的手腕。 反方向旋转! 这一次,魏可下了狠手,一拧,就拧到底! 咔嚓一声。 魏可耳朵里甚至听到了一声脆响,面前的这个打手,喉咙里发出一声难听的怪叫,两只眼睛都要突出来了,但魏可毫不留手,铁拳抡起,一拳砸在对方的下肋! 在这一瞬间,整个厂房里似乎一下子安静了。 场面和预想的完全不同! 哪怕是见到魏可凶悍出手的徐一辉,也被吓呆了。 当日里魏可和山狼搏斗,虽然出手也凶,也狠,最后还把山狼一拳断腿,但视觉上就比今天要差了很多,毕竟当时没人知道,山狼为什么突然就被打蒙了,任由魏可连续挥拳猛揍。 现在,魏可出手,闪电般就废掉了两人! 一个被踢得倒地不起,另一个更惨,手腕被拧断,人躺在地上,浑身抽搐,连哀嚎都做不到。 这样强大的战斗力,太吓人! “抓住他!快抓住他!别让他过来!” 这是周景祥在拼命叫喊。 叫的声音很尖厉,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高高在上,他是被吓着了,用手指着魏可,拼尽全力在喊,似乎他不这样喊,魏可马上就会冲到他面前,像对付那两个打手一样,把他也打个半死。 突然,魏可觉得自己身上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这是一种近乎于本能的危险直觉! 眼睛一扫,暗叫不好! 果然有危险,只见徐一辉站在沙发旁边,脸色发白,但!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手枪! 而且,手枪已经被举了起来! 正在对着他瞄准! 在这样的情况下,魏可多年来的游走于生死边缘的习惯,救了他,他几乎不用思考,就采取了最佳的应对措施,竭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半蹲身,从靴筒里一把抽出攮子,大喝一声。 甩手!投掷! 啪! 一声枪响。 枪声很脆,以魏可的能力,他马上就听出来了,这是一种威力不是很大的手枪,准确应当叫作64式手枪,一般用作高级军官的配枪,或者是警用枪。 当然了,哪怕是威力再小的枪,也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 随着这一声枪响,倒下的不是魏可,而是徐一辉! 被魏可甩出去的攮子,精准无比,笔直地插进了徐一辉的喉咙,直没刀柄。 这个倒霉蛋,脸上似乎还挂着一点得意的笑容,分外诡异,大概他以为,自己开枪了,凶悍的魏可就会被他打倒,然后他就是这群人中立了大功的人,受到周景祥的夸奖。 死人了! 徐一辉的位置站的显眼,想不被人看见都不行,所有人都看见,他徒劳地捂住自己的喉咙,却止不住,鲜血汩汩地顺着刀柄流了下来。 然后,他直挺挺往后就倒。 “杀了他!用刀!上!快给老子杀了他!” 这一次大叫起来的是刘守仁。 每个人看见流血场面时,反应是不同的,有的人会发傻,有的人反而会莫名其妙亢奋,比如说刘守仁,他就属于后者,心理素质比周景祥强上许多。 听到刘守仁的喊声,剩下的几个打手如梦初醒,再次向魏可扑上来。 魏可也亢奋了! 到了这个时候,杀了人,见了血,魏可心底的血性,彻底被激发出来,他仿佛再次置身战场。 杀出血性的魏可,绝对是可怕的。 有个家伙从侧边扑上来想抱住他,只见魏可双手一探,抓住对方的脑袋,使劲一拧,然后腰胯和肩膀用力,大喝一声,将那人从自己肩头,反摔而出! 拧脑壳+抱摔! 魏可的战斗绝技之一!陆战队的战友们曾经评价过,如果让魏可顺利用出了这一招,哪怕你是一头蛮牛,也绝无生还的理由! 果然,被魏可摔出去的这个人,脑袋软软地耷在脖子上,当场死得不能再死! 魏可再杀一人! 有人害怕了,在悄悄往后退。 但,也有不怕死的,又有个家伙冲上来,手里抓一把匕首,对准魏可就捅! 魏可没躲。 左手飞快地探出,虚晃一招,已经扣住对方的手腕。 右手跟进,双手抓稳对方的手臂,反方向折叠,把匕首的尖端,由对准魏可,变成了对准那个手持匕首的人,紧接着,双手往前用力一推! 噗地一声! 匕首准确扎入那人的心脏! 魏可随手往外一带,又是噗地一声,一大团血雾就出来了,喷了魏可一头一脸。 怕了。 所有人真的害怕了! 要说现场这么些人,有的是专门跟着有钱人的亡命之徒,手里沾过人命,但,谁见过如此凶狠的杀人场面,这个站在人丛中的人,他根本就不是人。 他是魔鬼! 他是地狱里杀出来的杀神! 哗。 魏可的身边,直接被空出来一圈,没有一个人,愿意再让自己停留在这个杀神的身边。 开玩笑!命只有一条,谁愿意去送死! 魏可不管别人如何想,处于战斗状态的他,思维异常清晰,他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第一个拿到徐一辉那把枪,避免别人抢到枪之后,向他开枪,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一个姿势标准的向前前滚翻。 魏可就像一只势不可挡的猛虎,等他再次清晰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的时候,已经是采取一种半跪的姿势,手里握着一把枪,单手持枪平举! 所有人都傻傻地看着他。 这人真心牛逼啊! 被这么多人围着,抱不住,抓不住,枪打不中,匕首也扎不中,最后居然被他冲过去,第一个抢到徐一辉的手枪,这要怎么才能对付得了他? 23.第23章 杀人如杀鸡 “趴下!双手抱头上!” “都特么瞪着老子干什么!抱头!闭上你们狗眼!” 一枪在手,魏可的气势更足。 要说魏可也能玩得转冷兵器,但他毕竟是个兵,最喜欢的还是枪。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终于松了一口气。 即便是有人再掏出把枪,魏可相信,以他的本事,绝对能在对方开枪之前,一枪把对方的脑袋,打爆! 不过,似乎魏可多此一举了,经过刚才的那番乱战,现场的这些人,已经彻底怕了他,就算他手里没有枪,也没人敢来和他对打,甚至连盯着他的眼睛,都不敢! 听了魏可的怒吼,剩下的几个打手,一个个迅速趴在了地上。 其实也没剩下几个人了! 刚才那短短的几个瞬间,已经有五个人倒下,甚至有不少人丢掉了小命! 场面太震撼,一地狼藉,沿着魏可原本站立的位置,到处都是喷溅的血浆,几个人型的物体,乱七八糟横躺在血泊里,之所以叫作物体,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换作短短的一分钟前,谁能想到? 整整十多人围着,多数人手里有刀,徐一辉还拿出了手枪,而这些人的敌人仅有一个,任谁也会觉得,哪个围在中间的人,已经是没一点机会活命。 但,结果却恰恰相反! 此刻,魏可的身上,血糊糊一片,脸上也都是血,显得分外恐怖,但他毫不在意。 拿眼睛一扫,包括刘守仁在内,他的这帮手下,全都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唯一没趴地上的就是周景祥。 不过,这个原本牛逼哄哄的京城周家少爷,很明显不是不想服从魏可的命令,而是被吓瘫了,他斜躺在沙发上,浑身一个劲地哆嗦,脸上也是一片惨白。 魏可轻蔑地笑笑,不去管他。 大步在周围转了一圈,每个打手的后脑勺上,赏了一记手刀! 要说手刀也是技术活,打的分量轻了,人不会晕,打的重了,或者是位置太靠下,切中了颈椎骨,很有可能就会造成残疾,人就废了。 魏可不是顾忌这些人的性命,而是习惯。 四记手刀,无一不精准,把剩下的四个打手送入了梦乡。 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魏可回到了沙发边,居高临下盯住周景祥的眼睛。 “说!和苏映雪什么关系?” “你……你不是魏家那个傻子……你到底是谁……” 出乎魏可的预料,周景祥虽然哆嗦成一片,人似乎魔怔了,但他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死死盯着魏可,嘴里冒出来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问话。 这人也不是很蠢,这时候开始怀疑魏可的身份? 魏可皱眉,他现在没心思去浪费时间。 “磨叽!” 手起刀落! 匕首从周景祥的肋骨下缘扎进去,往上,一路贯通到心脏部位,来了个大对穿,躺在那里的周景祥,身体不由自主一挺,脑袋往上翘了一下,一股浓浓的鲜血,顺着嘴角淌下来。 临死!他怀疑了,但却没有答案! 一刀宰了周景祥,魏可拎着刀走到刘守仁身边,伸脚踩住他的后背。 “轮到你了,刘大公子!我兄弟在哪里?” “魏少!我错了!别杀我!我爸是财政局长,有钱!我和您没仇啊魏少!都是刘守仁骗了我,求你别杀我!我给钱!您要多少我给多少!” 刘守仁哭了,眼泪鼻涕一大把。 不过,魏可不准备去研究,这位财公子是真的忏悔,还是在装可怜。 “也是个听不懂人话的!” 伸手扣住刘守仁的脑袋两侧,用力一拧,咔吧一声,脖子断了。 杀人如杀鸡! 顷刻间,魏可再杀二人! 周景祥和刘守仁,一个周少一个刘公子,生前都是牛逼哄哄的人物,从来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某一天,有人也不把他们的命当回事,一句话回答不好,那就丢了小命。 太狠了。 这真的是一个杀人魔王。 没有人猜得到,魏可原本真是杀人魔王,只不过,他是战场上的杀人魔王,对待他的敌人,从不手软,他信奉的是: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你!既然你都想让我死了,那么,你还想求得我的仁慈,那是不可能的! “魏少!我知道你兄弟在哪里,我领你去!我还有用!” 现场还有最后一个清醒的人,就是刚子。 听到这一声颤微微的喊,魏可笑了。 要说他连杀周景祥和刘守仁,动手之前问句话,这都是教科书似的特种兵审讯方式,简单说,魏可有一半是做戏给刚子看,让他产生强大的恐惧心理,主动配合自己,给出最想要的答案。 魏可为什么来这里? 他不是来杀人,而是来救人的。 况且,对于刚子这个小头目,魏可就不想杀,他是杀人魔王不假,但也不是杀人疯子,见人就杀,这个叫刚子的,一路上对他很客气,后来也没有主动出手攻击他。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就是魏可的处世之道。 “起来!带路!” 魏可也不啰嗦,直接发出命令。 这片厂区是刘守仁的地盘,刚子作为刘守仁手下的小头目,自然很熟悉,连忙爬起来,在前面带路。 两个人刚走到厂房门口,迎面冲来一群人,个个手里提着棍棒或者刀子。 啪!啪! 魏可毫不犹豫,抬手就是两个单发点射! 距离如此近,魏可是不可能失手的,跑在最前面的两个人,脑袋就像西瓜,瞬间被打爆! “他有枪!跑啊!” 其他人顿时吓得慌了,发一声喊,四散奔逃,甚至没人来想一想,魏可手里的枪还有几颗子弹,而他们唯一担心的就是,不要让下一颗子弹,打爆他们自己的脑袋。 “一群废物!上了战场都是逃兵!” 魏可不屑地冷哼一声。 走在他前面的刚子,听了他的话,脸上不由自主一阵抽搐。 两个人来到一间屋子门口,刚子轻声道:“应该在这里,需要我去叫门吗?” 魏可拿眼睛一扫,这间屋子的房门不是很厚,就是一层薄薄的木板,于是想也不想,抬脚就狠狠踹了过去。 咣当! 门板被踢倒了。 房间里的景象,让魏可怒不可遏! 只见小猴光着上半身,双手被高高吊在铝合金窗户上面,他瘦削的身影,是那么可怜,使劲蜷缩着,但由于双脚只能勉强够到地面,只得拼命往窗台上面靠,减轻自己的痛苦。 有个人正站在小猴的身后,抱着双臂站着,地上丢着一根木头条,上面还沾着血迹。 转头看见一身是血的魏可,这人已经傻了。 “老子杀了你!” 魏可一声虎吼,冲上去一脚踢翻,左手扣住对方的胸口,右手提住腰带,双手用力,就像提着一个沙包,把这个人举了起来! 咚! 对准旁边的墙壁就撞! 大头在前! 被魏可举起来的这人,甚至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两腿一蹬,归西了。 24.第24章 一条短信 “猴子,撑住!哥来救你了!” “哥!你快跑,他们人多……啊!你咋身上这么多血!” “猴子别怕,哥身上的血都是那些坏人的,放心,谁他奶奶的敢欺负到咱兄弟头上,谁就是找死!谁把你打成这样?猴子你疼不疼?没事了,哥来带你走!” “哥你忘了?我老挨打,知道怎么躲。哥,没事的,我不疼。” 听了小猴的话,魏可更加觉得心酸。 打小猴的,是周弥勒! 但周胖子命好,据小猴说,刚才外面有些吵闹,周弥勒就丢下他,自己跑出去看是怎么回事,房间里只留下了一个小弟,那小弟已经被魏可砸在墙上,生生砸死了。 周弥勒,魏可气得咬牙切齿。 今天,他杀了很多人,唯一遗漏的周弥勒,也是他最想杀的人,但这时候,他已经不可能到处去搜周弥勒了。 抱着小猴出来,刚子居然还没走,就站在门口等着。 “行了,刚子你走吧!” “魏先生,我刚子敬重你是条好汉!刚才那个厂房里,有个皮箱,里面是刘守仁准备送给京城周少的钱,有一百万!魏先生要是手头紧,不妨去拿了。” “你留在这里,就是告诉我这个?” 魏可有些惊讶。 他选择留下刚子,一方面是需要留下人帮他找小猴,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不是那种特别面目可憎的人,假如看着不顺眼,他顺手就杀了。 没料到,刚子还懂得知恩图报。 跟着刚子又回到那间厂房里,果然,刚子手脚利索地从角落里拎出一只皮箱。 打开一看,满满的都是扎成一捆捆的百元大钞! “这个你拿着,见者有份!” 魏可划拉出一部分,大约有十捆左右,也不数,就推到刚子面前。 “谢了!魏先生仁义!出了这么大事,魏先生你还是赶紧走吧,警察估计马上就要来了。这事情太大,连我也不敢在春川留,马上要跑路。魏先生,您保重!” 刚子说完,向魏可一抱拳,把那堆钞票抱在怀里,匆匆跑向一辆汽车。 不用刚子提醒,魏可也知道必须跑了! 他算是把春川的天捅破了! 死了这么多人,其中还有两位赫赫有名的春川公子,一位京城来的大人物,这三个人之中,无论哪一个出事,都是天大的事,等消息传出去,全城戒严大搜捕都是轻的! 魏可也学刚子的样子,抱着小猴上了一辆车,一踩油门,冲了出去。 这个时候,当然不能再回苏映雪的小院,他们出了厂区之后,就对准远离市区的方向,猛轰油门拼命逃窜。 开出去几公里,魏可突然停了车。 “哥,怎么停了?” “没事,想起来要发个短信。” 魏可自己没有手机,但小猴的手机被他带在身上,就掏了出来。 给谁发短信?苏映雪。 要说魏可原本有点迁怒于苏映雪,但救出小猴之后,他的气也消了,稍微想想就明白,其实周景祥不可能是苏映雪的朋友,那么,刚子等人守在小院门外,就不是保护她。 准确地说,是监视! “出事了。一定不要出门,让你小姨夫到春川保护你。再见。” 魏可不能说的太直白,只能示警。 谁知道苏映雪的手机,事后会不会遭到监控,说的太清楚,只会给她带来麻烦,弄不好她被定性为魏可的同伙,那就冤枉死了。 写完短信,按了发送键,魏可立刻把手机拆了。 电话卡取出来掰碎,手机也从中间掰断,远远扔到路边的水沟里,做完这一切,才重新开车上路。 “小猴,咱哥俩真要亡命天涯了,怕吗?” “不怕!哥你不是说过吗,咱俩有手有脚,到哪都饿不死!” “好!像个男人!” 春川的小院。 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傍晚,苏映雪一个人站在东屋门口,不时向院门口张望。 这时,张枚推门进来。 看见进门的是张枚,苏映雪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小苏怎么站在外面?小心别着凉,饭吃了吗?” “张姐,魏可可没回来,我等他呢。” “哦,小魏不在?那他有没给你做饭吗?我那里有饼干,要不要给你拿一点?” “不用了张姐,等会我吃点水果就行。对了,张姐,厨房里有泰国提子,很甜的,买多了,我去拿点给张姐尝尝。” 苏映雪虽然心里有事,还是勉强笑了笑。 “别!我不吃,那东西贵!” 张枚似乎下了很大决心,拉住苏映雪道:“小苏,你别怪张姐话多,有些话我一直想和你说。” “什么事,张姐你说。” “小苏,我觉得吧,小魏条件是差一点,但他人好,对你也好!你看他每天给你做饭,现在有几个男人能这样?还有水果,他自己没钱,每天还给你买那么多特贵的水果!咱们女人,其实图的不就是男人对自己好吗?所以,你要多体谅小魏,别太为难他!” “……张姐,你说的我怎么听不懂?” “小苏,你不知道小魏每天早上都在大街上卖菜?这大冷的天,他还不知道早上几点就起来了!小魏赚的都是辛苦钱啊,张姐看着都心疼!所以呢,小苏,你这个水果,能少吃就少吃一点!” “啊?他在卖菜!?” 苏映雪吃了一惊,疑惑道:“不可能啊,我给了他钱的,他为什么要去卖菜?” “你给他钱?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看见小魏领着那个叫小猴的孩子在马路边卖菜,一大早的,两个人都冻得够呛!他好面子,还不让我告诉你!” 张枚说着,看苏映雪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责备的意思。 苏映雪已经听得傻了。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苏映雪一看是小姨乔子楠,赶紧接通电话。 “是!小姨,我在家里,哪里也没去!……你说什么?周景祥找到春川来了?那我怎么办!……死了!枪战!你说谁?是魏可可……那怎么可能!?” 小姨乔子楠的这个电话,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立刻让苏映雪呆若木鸡。 话说,她和周景祥,到底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苏映雪之所以躲到春川,就是为了避开周景祥的骚扰,在京城的时候,周景祥有一次偶遇苏映雪,当场惊为天人,一直穷追不舍,搞的苏映雪不胜其扰,偏偏周家势大,而且,苏映雪的妈妈似乎对周景祥挺满意,帮助劝说苏映雪答应他的追求。 现在,周景祥追来春川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乔子楠说了。 就在今天下午,春川郊外的一处厂房里,发生了枪战,状况惨烈,现场到处都是死尸,鲜血满地,据说去勘测现场的警察,有人居然看吐了。 京城大家族周家的小儿子周景祥,被人打死了! 根据初步线索,主要案犯是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年轻人,此人极其凶残,目前,杀人后在逃…… 放下电话的苏映雪,脸色都白了。 就在今天中午,魏可还在这个院子里和她说话了,当时嘱咐她不要外出,把门窗关紧,还有下午的那条看似莫名其妙的短信,也是让她不要出门…… 25.第25章 崩溃的场面 “小苏,你没事吧?其实小魏可能就在村口小河那里,我看见他和那个孩子在那里的,张枚突然提醒道。 “什么?魏可可在村口?张姐你快领我去!” 苏映雪立刻就急了。 想也不想,拉起张枚就往外面走。 两个人刚刚打开院门,不由得愣住了。 小院的门口,竟然站着一个身穿红色羽绒服的年轻女孩,这女孩的右手半举在空中,似乎已经站了有一会了,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要推门而入。 “你为什么在这里!”女孩吃惊地一声喊。 “你!你怎么也来春川了?魏可可给你打电话了吗?” 苏映雪同样吃惊,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魏可可没有给她打电话,只发了短信,但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会不会给自己的女朋友打个电话? 没错,突然出现在小院门口的,是秦筱梓。 此刻的秦筱梓,盯着苏映雪的目光里,满满的都是敌意。 “这位小姐,你来找小魏的?”张枚不明所以,看见苏映雪的情绪不对,赶紧开口问话。 “是啊!姐姐,你是可可家里人吗?” 秦筱梓对张枚的态度热情多了,露出一张乖巧的笑脸,上前拉住张枚的手,自顾自介绍。 “姐姐你好,我叫筱梓,和可可在汝州认识的。前两天可可给我打电话了,等我打回来,是个叫小猴的接的电话,他告诉我可可住在这。姐姐,等会可可要是怪我,你可得帮我说话!可可脾气大,我挺怕他的!” 秦筱梓口中说着,脸上带上了娇羞状,还撒娇般摇晃张枚的手臂。 张枚被说晕了。 “这位姑娘,你说的是小魏吗?其实我和小魏也不熟,这是苏映雪,小苏是小魏的未婚妻。” 张枚这一句话,顿时让空气都凝固了! 秦筱梓脸上的笑容僵住,随即用一种异常愤恨的目光,重新盯住了苏映雪! 苏映雪的一张脸,却变得更加苍白了。 “你怎么可能是可可的未婚妻!明明在汝州的时候,你和可可根本不认识!一定是你骗了可可!你看可可心眼好,又有钱,就骗了他,是不是!你是个骗子!坏女人!” 秦筱梓是个小辣椒脾气,什么话都敢说。 话说,苏映雪从小到大,也没被人指着鼻子如此教训,偏偏又不好解释,委屈的都要哭了。 “你怎么这样说小苏?你到底是小魏什么人啊?”张枚十分惊讶。 “我是……” 这一下轮到秦筱梓没话说了。 不料,这时候苏映雪却一咬牙,开口道:“张姐,你别怪她,她才是魏可可的女朋友!筱梓姑娘,我也不知道你姓什么,但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和魏可可,以后我会和你解释的!现在,魏可可有危险,我们正在找他,你要是想见他,就跟我们来!” 说完,苏映雪转身就往前走,脚步踉跄。 在她身后,张枚和秦筱梓两个人,不约而同都愣住了…… 小山坳很好找,魏可走的匆忙,洞口没有遮掩,来到这里,很容易就能发现半人多高的洞口,洞里面有睡袋,有被褥,洞口外有个土灶,上面有锅,旁边甚至还丢着一袋没有煮的生牛肉,几棵白菜。 另外,洞外的山壁旁,果然有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就在一个吊着拳击沙袋的木头架子旁边。 毫无疑问,有人在这里睡觉、做饭、锻炼,把这个地方当家了。 苏映雪简单看了几眼,竟顺着山壁,滑坐在地上。 低着头,呜呜哭了。 “是我不好!我是坏女人!……我嫌他煮牛肉腥气,嫌他锻炼太吵,就把他逼得住到这里来了……我还骗了他,我已经不是他未婚妻了,他知道了也不怪我,他是好人……现在怎么办呢?那是枪战啊,他一个人,还有命活着吗?他要是死了,就是我害死了他!” 苏映雪精神崩溃,说的断断续续。 但,秦筱梓也是很聪明的女孩,迅速懂了她的意思。 她的脸色,随着苏映雪的哭诉,不停变换,由诧异转为气愤,最后变成了伤心。 到了最后,她竟然也坐在了地上。 伤心地哭了! “我秦筱梓为什么这么命苦啊!好容易遇上个对我好的男人,他不好看但有钱,也舍得给我花钱,为什么等我不要脸地找来,他就死了?我该怎么办……” 这时候,唯一还站着的张枚,已经觉得自己要站不稳。 她为难地看看苏映雪,又看看秦筱梓。 这两个正在哭得伤心的女孩,都让她觉得挺可怜的,但,仅仅是她们的身份,就令她一头雾水,一个是未婚妻,另一个是女朋友,却似乎又都不是,这到底是整的哪一出…… 此时此刻,魏可正一个人大步走在阴暗的山路上,后背上趴着已经沉沉睡去的小猴。 对于如何逃避追踪,这个世界上,他是最有经验的一群人之一。 离开废弃厂区之后,他就一路往南,因为事发地点已经距离春川市区很远,很快就到了春川和邻市交界的地方,到了这里,魏可是不会愚蠢地继续开车往前跑的。 汽车虽快,但收费站和检查站都有探头,如果魏可从那里经过,迟早会被抓牢。 最安全的办法是步行,也只有步行,才可能躲开追兵。 汽车是最大的目标,被魏可装进几块大石头,推进了一条河里,河水恰好没顶,这不足以让汽车不被发现,但等到被发现的时候,他早已跑远了。 魏可和小猴身上的血衣服,都被脱下来,用火烧掉。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备警犬。 当然,仅仅如此是不够的,魏可背着小猴,沿着小河的旁边,趟着水走出去很远,然后才离开小河,换个方向出了春川的地界。 魏可的运气不错,春川再往南不远,就进入了丘陵山区地带。 到了天色擦黑的时候,魏可一头扎进大山,走上了一条山区很常见的小公路。 直到这个时候,魏可才松了口气,在这样的地形条件下,就算他被人围住,对方若是不付出足够多的人命,绝对无法抓住他,而春川只是个内地小城市,再大的案子,要想出动精锐部队抓人,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 人,只有魏可和小猴两个。 抢来的那把64式手枪,弹夹里仅剩两发子弹。 魏可随手还带出来一把匕首,被他习惯性藏在靴筒里。 除此之外就是一个布包裹,里面是整整齐齐的九十万的百元大钞。 也就是说,现在的魏可,穷得除了钱,也不剩什么了,但这个现状已经让他很满意,最起码,比起刚刚附体重生的时候,他多了一个好兄弟,还有了足够多的钱财。 离开春川,是早就设想好的。 但,他无论如何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离开,杀了许多人,成了逃犯…… 26.第26章 李老道神医? 黎明,山林里有些雾气,朦朦胧胧的。 魏可醒来的时候,立刻就闻到了一股他喜欢的草木清新味道,空气有点冷,但很新鲜,与城市里截然不同,还有叽叽喳喳的小鸟叫声,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前一天的夜里,魏可来到这里,隐约看见前面是个镇子,就没敢往前走。 恰好在这片山坡上,有个茅草棚子,似乎这里原本是一片西瓜地,棚子是看瓜人住的,现在是冬天,地里荒着,棚子也就空着,魏可就带着小猴住在了这里。 “猴子,天亮了!” 魏可轻轻叫了一声,睡在他身边的小猴,没什么反应。 扭头一看,小猴的脸色有些潮红,呼吸也很粗重,伸手一摸,很烫。 糟!他在发烧! 魏可突然很自责,小猴被王经理用木头条子狠狠抽了一顿,后背上有些地方都被抽烂了,但因为急着赶路,他只是找了干净衣服给他换上,伤口也没处理。 小猴毕竟是个孩子,和他不一样,受了伤,又经历了一场惊吓,就病倒了。 这可怎么办? 别看魏可是个特种兵,经常在野外宿营,手下战士各种病患遇到过不少,但那时候他们每个人都配备有战术包,里面工具和药品齐全,一点小病小伤吃点药就好。 魏可爬到山坡顶上,往前看了看。 昨晚上天黑,他以为是个镇子,现在看起来,也只有七八户人家,顶多算个村子。 回到棚子里,魏可小心地把小猴抱起来。 “猴子,撑着点!前面就有人家,咱俩去看看那里有没有医生。” 躺在魏可怀里的小猴,似乎听到了他的话,眼珠子转了转,鼻孔里发出哼哼的声音,但他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虚弱得让人可怜。 魏可更加着急,赶紧下了山坡往前赶路。 走了不远,前面路边有一群羊在吃草,旁边还蹲着个老头,手里捧着根长烟袋。 老头看见魏可,又往魏可身后的路上看看,一脸迷糊的表情。 “大爷!我和我弟弟昨晚上坐车,下错了地方,天黑,又走错了路!大爷,你们这里有医生吗?我弟弟生病了,现在烧的厉害!” “哟!这两个可怜的娃!” 老头这才站起身,凑过来看了一眼,急道:“娃病得不轻!你快往前走,找李老道!他是神医,包治百病,什么病到他手上都能治得好!就是那个墙上画两个白道道的房子!” 还真有医生! 魏可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这个仅有几户人家的地方,真的有医生在。 别管是不是神医,反正小猴的病不怎么复杂,只要先把烧退了,后背上那点伤好办,实在不行,魏可自己去附近山上采点止血的草药,也能应付得过去。 魏可谢了老头,急急忙忙就往前走。 房子很好找,因为总共只有那么点大地方,有一幢石头屋子,就在路边,有些破旧,一边靠着山壁,在朝向公路的一侧墙壁上,歪歪扭扭画了个白色的十字。 白十字! 看到这个符号,魏可放心多了,最起码懂得用这个符号的人,一定接触过现代医学知识,帮人退烧总不难的。 “李医生!在家吗?” 大清早,周围一个人影没有,这位医生估计还没起床。 魏可上前拍门,下意识就把放羊老头所说的李老道,改口叫作李医生。 他手劲大,连续拍了几巴掌,差点把门板都拍掉下来,屋里面才有人喊道:“谁啊!还让人睡觉吗?这里没有李医生,赶快走!” 魏可愣了愣,转头看看墙上的白十字,又上前拍门。 “放羊的大爷说了,这里有个李医生,是个神医!我兄弟病了,麻烦开开门!” 这次,屋里很快有了回应:“等着!” 这一等,居然等了半个小时! 如果依着魏可的脾气,他上前一脚就把门板踢翻了,但他现在是逃难,不想惹事,再加上这地方如此小,不会再有第二个医生了,如果得罪了人,还真不好办。 当魏可等得着急的时候,吱呀,面前的大门终于开了条缝。 一个身穿灰袍子的小老头探出脑袋,小心地盯着魏可看,然后问道:“哪来的?” “迷路了,就到了这里。请问你是李医生吗?” “老道姓李,但不是医生!” 魏可哑然,他这才看明白,原来小老头身上穿的袍子,竟然是件道袍,怪不得感觉挺别扭的,而且,放羊老头说的“李老道”居然是这个意思,不是人名,而是指一个姓李的老道士。 不过,魏可不打算纠结这个问题。 要说他对道士的观感,最起码比和尚好多了,别的不说,古时候的道士还是龙国医术的始祖,很多是有真才实学的,所以道士会医术,不奇怪。 “李神医,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您给看看,我这个兄弟病得厉害……” “带钱了吗?” “带了,您要多少?” 魏可不想磨叽,反正他钱多,要不是实在舍不得扔,半路上他就把这些钱扔了,因为,这么多的钱,背在身上,既重又占地方,他还得背着小猴,真的很碍事。 “五百!” “行,没问题!” 听说魏可有钱,小老头这才把大门打开。 魏可赶紧抱着小猴进屋。 屋子不大,进了屋里才发现,原来屋子里面比外面还要破,墙壁上坑坑洼洼,地上还长着乱草,更离奇的是,屋顶的一个角上破了个大洞,抬头就能看见天! 屋里的陈设也好不到那里去,一张床,是木板架在石头上的,上面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应当是被褥。 有张桌子,也是破破烂烂,上面放着一口铁锅,还有一个破搪瓷脸盆。 这是医生的家?还神医? 混得也太寒碜了吧! “先交钱!” 李神医一点也不觉得丢面子,开口就来了一句。 魏可不愿意多废话,反手从布包裹里抓出一捆钞票,扔在桌子上,道:“治好我这兄弟,钱就是你的!” 咕咚! 很明显的一声咽口水的声音。 再看李神医,双眼直勾勾盯着桌子上的那捆钞票,眼珠子都不会动了。 “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治病啊!我兄弟发高烧,你这里有退烧消炎的针剂吗?赶紧给他打一针,先把烧退了再说,也不知道夜里什么时候开始的,别把脑子烧坏了。” “打针?没!” “没针剂?那退烧药总该有吧?” “也没!” 李神医的一双眼睛,还死死盯着桌上的钱,口中机械地回答。 靠!魏可真的憋不住了。 “你不是神医吗?那你这里有什么?” “哦!你说退烧?你的意思只要我给他治好了发烧,这些钱都是我的?……太好了!这个我能治!大个子你等着,我马上就给他治!” 李神医似乎如梦初醒,三两步就往他那张木板床冲了过去。 27.第27章 这个庸医 猥琐的小老头真是道士,如假包换。 让魏可得出这个结论的,是他看到了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最起码用他掌握的这个世界的科学,无法解释。 只见李神医从床上翻出一个圆圆的像狗皮膏药的东西,蹿回到魏可身边,揭开小猴的上衣,把膏药啪一下贴在了小猴的胸口上,然后就傻站在那里看着。 魏可气得差点骂娘! 但仅仅是一会儿工夫,就见小猴吃力地睁开了双眼。 “哥,我好难受!喘不过气。” 虽然小猴说难受,然而,魏可极为开心。 之前他很多次想叫醒小猴,小猴只是转转眼珠,连眼睛都睁不开,就更别提开口说话了,现在能说话,就说明他的状况已经好转。 果然,再摸小猴的额头,也感觉不再那么烫。 一张狗皮膏药,居然有如此神效,这让魏可再看李神医的眼光,顿时缓和许多。 “李神医,我兄弟背上受了伤,您再给看看。” “行,我来看看!” 李神医过来,揭开小猴的上衣看了一眼,立刻就吓得一哆嗦,但他还是用眼睛瞄桌上的那捆钞票,口中犹豫道:“我能治,这个钱……” “钱都是你的了!” 魏可明白他的意思,回答的很干脆。 李神医大喜,立刻冲过去一把将钞票抱在怀里,鬼鬼祟祟的,到了床边,把钞票塞进被褥里,这才去旁边的一堆破烂里,找出一个小碗,还有一把木头小杵,看样子准备给小猴做药。 到了这个时候,小猴病情稍微稳定一点,魏可才有心思仔细打量姓李的神医。 他总觉得,这个人怪怪的,但又不知道为什么怪。 李神医长得其貌不扬,身材矮,满脸都是褶子,皮肤像老树皮一样,尤其两只眼睛太难看,比圆豆子大不了多少,就是俗称的老鼠眼,看一眼不想再看第二眼。 要说魏可的眼睛也小,却不一样。 魏可的眼睛,用评书里的语言描述,是“卧蚕眉丹凤眼”,也就是三国关羽关云长那样的眼睛,虽然不好看,但也可以解释为英武之相,或者是凶逆之相,最起码不会让人觉得猥琐。 李神医长得猥琐,说话、举止也猥琐。 突然,魏可的眼神一冷。 他发现问题了! 李神医把袖子卷了起来,露出来的那截小臂,并不是想象中的粗糙皮肤,而是白白嫩嫩的,这怎么可能,就算是手臂平时不露在外面,也不至于和脸上差那么多吧! 易容! 魏可马上就联想到这个词,作为特种兵,他当然也稍懂伪装术,但眼前李神医如果是易容的,那就太不简单了,因为,以魏可的眼力,基本看不出他那张脸上的破绽。 再者说,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有什么必要易容,给谁看? 魏可又往屋里看看,地方很小,一眼就能看全,只有李神医一个,再没有其他人了。 “李神医,刚才我在外面叫人,和我说话的那个人呢?” “哪里有其他人,刚才就是我!” 听到这个回答,魏可笑了。 他现在十拿九稳,这“老头”并非老头,应当是个年龄不是很大的人,只不过脸上做了小动作,让他看起来像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而已。 特种兵的训练五花八门,其中就有一项,叫作听声辨人! 简单说,只要让魏可听到一个人正常的说话声音,他有五成把握,猜得到这个人的性格、脾气等等,其中有九成把握!猜得出年龄! 李神医现在说话的声音,比较粗哑,和开始在屋子里的时候,完全不同。 不一会,李神医捧着个小碗回来了,碗里面是一团黑乎乎的状如浆糊似的东西,让魏可看得龇牙。 “李神医,这是什么?” “药呗!你不是让我给他治伤吗?涂上这个,他就能好!” 李神医自信满满。 魏可却不自信,如果他没有发现对方的伪装,肯定会相信,但现在发现对方不是个老头,心里就有几分不确定了。 “李神医,我胳膊上也伤了,你先给我上药吧!” 说着,魏可卷起左手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条渗着斑斑血迹的布条,随手一扯扔在地上。 “唉哟!” 不料,魏可自己没什么,李神医却吓得脸色大变,往后就退。 “怎么了?”魏可奇怪。 “老道……老道怕血,这个小兄弟,你自己上药好不好?” 一个给人治病的道士,居然会怕血,这让魏可心里的怀疑,又扩大了几分,看得出来,他脸上的害怕表情不是假的,而且刚才看了小猴背上的伤之后,这个李神医同样也很害怕。 “你怕血?那我自己来!” 魏可做事干脆。 抓过李神医手里的小碗,用一个小勺舀了黑乎乎的浆糊,就往自己手臂上抹。 话说,昨天的那场激战中,其实魏可自己也伤了,当时徐一辉仓促中打出的那一枪,恰好击中了魏可的左臂,子弹从小臂的一侧穿过,生生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弹孔。 幸亏是一支威力不大的64式,也幸亏伤的是左臂! 那个时候,只要魏可表现出一点受伤的样子,战斗的结果就截然不同。 魏可的左臂是神奇的,不仅让他毫无影响地完成了一场战斗,事后也只是简单包扎,经过了一晚之后,伤口居然开始结痂了,这比他自己想象的要好太多。 现在,魏可顾不上去研究手臂,他需要试验李神医的“浆糊”。 “嘶!” 浆糊抹到伤口处,魏可立刻感到一阵刺痛!还伴有明显的痒酥酥的感觉! “靠!你这个是什么东西!” “啊?没效果吗?” 见魏可这样的表情,李神医慌了,手足无措喊道:“不怪我啊!大个子,我真的没有害你的意思!这几种草药都能止血,我在野猪身上试验过,好像有效果的!” 野猪? 以魏可学过的知识,药物抹在伤口上,痛不算什么,但如果发痒,那就不是好事,多半是中毒! 魏可伸手一把就把李神医抓了过来。 “你到底懂不懂医?” “不懂……啊!算懂一点吧!这里的人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来找我!大个子,你别打我,顶多我把钱都退给你!求求你别打我,我怕疼……” 李神医估计是被魏可的表情吓坏了,乱喊乱叫。 魏可差点被气乐,这个所谓的神医,既怕血,又怕疼,自己做出来的药,有没有效果自己也不知道。 就这样还敢叫神医?庸医吧! 28.第28章 胆小如鼠 假如不是李神医确实缓解了小猴的高烧,魏可能拿大耳刮子抽他! 这不是害人吗? 那团浆糊抹到小猴的伤口上,还不一定出什么乱子。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不对他客气,抬手就去摸他的脸,口中喝问道:“你这装神弄鬼的,到底是干什么的?躲在这地方装一个老头,不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吧!” “啊?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啊呀老道不是坏人!饶命啊!我说我说!” 这人是个胆小的,被魏可一吓,就全都招了。 李神医自然不是什么神医,也不是老头,但真是一个道士。 他的名字就叫李老道,名字是师父起的,自从记事开始,他就跟着师父走南闯北,师父也是个道士,给人看相,看风水,混个饱肚子,其实也就是个破落的游方道士。 就这么过了十几年,后来师父死了,李老道成了孤身一人。 他天生胆小,一个人混根本不行,很快就把自己混成了一个小乞丐。 成了小乞丐的李老道,在城市里,连其他的乞丐都争不过,就往乡下跑,有一天跑到了这个荒凉的山里的小村子,恰好有人得病,似乎是打摆子,李老道咬牙出手,那人居然慢慢好了,山里人淳朴,感激他,不仅给他吃的,还把这间破屋子让他住。 就这样,小乞丐慢慢混成了李神医! “我晕!居然有这种事!那你这张面具又是怎么回事?” 此刻,李老道的一张脸上已经变了样,不再是一个小老头,而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看模样二十岁左右,和魏可差不多大,只是相貌依旧难看,关键是眼睛太不讨人喜。 魏可的手上,抓着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是从李老道脸上扒下来的。 细看这张面具,魏可大为吃惊,因为,以他的眼光来看,这面具的做工太精湛了。 不仅十分薄,而且栩栩如生,一点看不出瑕疵,难怪李老道戴在脸上的时候,连魏可都给唬了,如果不是说话声音露出破绽,还发现不了他是冒牌的。 “这面具是我师父留给我的宝贝,大个子,你能还给我吗?” 李老道说的可怜兮兮的。 “这地方又没人认识你,为什么要装成一个老头?” “我也不想这样啊!” 听到魏可发问,李老道哭丧脸道:“当时来这里的时候,我就是带着面具的,因为,带面具容易要到钱。后来,这里人都把我当老头,我就不敢脱了。” 魏可哑然,这人也真够倒霉的。 “行了,我总不能抢你的东西,拿回去吧!” 话说,魏可对于面具,稍稍有点动心,他自己现在估计是被通缉了,如果能假扮老头,应当安全一些,唯一可惜的是,这张面具对他有点不合适,试想,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却有一张小老头的脸,那多别扭。 再者说,魏可行事有准则,他不愿意去抢一个可怜的小道士的宝贝。 视线一转,看到小猴胸口的那团膏药,魏可又皱眉了。 “你过来,说说,这膏药又怎么回事?” “这个是真的!绝对真的!” 听到魏可问起膏药,李老道顿时来了劲,脸上一副得意的神采。 魏可也相信是真的。 事实不会骗人,膏药贴在小猴的胸口,马上就能起效果,如果这还不真,什么才叫真? 但,这偏偏是让人想不通的地方,李老道并不是医生,他那点草药的本事,估计还不如魏可这个半吊子,要说他真能做出如此神效的膏药,反正魏可是不信的。 事关小猴的安危,魏可必须要弄清楚。 李老道开始并不愿意细说,但被魏可拿眼睛一瞪,胆小的他立刻就招了。 只见他从被褥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纸,像捧着宝贝一样,捧到魏可面前,让魏可看。 “这是真的好宝贝!老道我……” “好好说话!这么大点岁数,叫什么老道!” “是是!再不叫老道了!这个东西叫符,是我自己做的。这是一张醒神符,作用嘛……反正信则灵不信则不灵!他胸口那张膏药里面,就被我藏了一张醒神符,贴上这张符,身体不舒服的人,一般都会感觉舒服一点。我看你给的钱多,就狠心用了一张。” 符! 醒神符! 魏可如坠雾中。 鬼神怪力之类的东西,原本魏可是坚决不信的,但现在就变得不确定了。 他死了之后,真的有魂魄的,甚至还见到了阎王,就算那只是一场梦,都是假的,然而,他的左臂又是怎么回事,这条有血有肉的左臂,就长在自己身上,总不能假吧?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是有一些违反科学常识的东西的,只是一般人遇不到。 一张画着乱七八糟红色图案的黄纸,能让病人感觉舒服,这绝对是违反科学常识的东西。 “什么叫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就是,把符贴在胸口,感觉有用就灵!这东西很难的,我做上百张,有时候也找不到一张有用的!现在我就剩这一张灵的了,其他的都不灵。” 李老道说的含糊,魏可干脆把手里的符,贴在胸口。 咦?似乎真有点用! 仅仅过了一会儿,魏可觉得,自己原本有点发胀的脑袋,变得轻松了一些,连呼吸也变得更顺畅,这种感觉,就像大热天喝了一杯冰水,浑身轻飘飘的。 “这东西谁教你做的?别人能做出来吗?” 魏可的情绪有点激动。 什么人说什么话,魏可曾是特种兵,脑子里不由自主想的就是特种兵的事。 别的不说,特种兵在野外执行任务,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潜伏、侦查,这样的活是家常便饭,同时也是极辛苦的,基本都靠一副好体格去扛,在那种情况下,如果有一张醒神符,那多好啊! “大个子,我都说了,符很难做的!小时候我就被师父逼着,整天对着宝卷去描,描了十几年,才偶尔能画出一张有用的。就这样,师父还夸我有天赋,比他和他老人家的师父都强!你说别人能做出来吗?” 或许是勾起伤心事,李老道说的也就多。 魏可嘿嘿笑了。 “宝卷?你手里还有宝卷?拿出来让我看看!” “啊?我说宝卷了吗?什么宝卷?” 李老道顿时就傻了,一双小眼睛四处乱转,脸色变得比哭还难看,哆嗦道:“那是我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宝贝啊!你真不能抢,要是被你抢了,我死了也没脸去见师父了!” “屁话!老子抢过你东西吗?” 魏可眼睛一瞪道:“我就是想看看!你一个大男人,别像个娘们似的,麻利点!” 反正他也看出来了,这个小道士是属老鼠的,和他好好说话太费劲,但不是一般的胆小,你只要稍微凶一点,他就软了,绝对老老实实听你的话。 29.第29章 左手如神助 宝卷! 所谓的宝卷,居然只是一张薄薄的金箔纸,两个巴掌大小,似金非金,极薄,看起来几乎透明,魏可用手扯了扯,很有韧性,给人的感觉,你就是用力去拉,也拉扯不坏。 金箔纸的表面上,并排三幅图案,还有一些文字似的符号。 “这就是宝卷?” 事实与想象有些出入,魏可原本以为,既然是“卷”,很可能是一本书,再不济也是一个卷轴,却没想到只是一张纸,而且很小。 “是啊!师父说过,这是道家至宝!很可能,与我们道家老祖张天师有关!” 李老道双眼直勾勾盯着魏可的手,唯恐他把宝卷收到自己口袋里。 魏可疑惑。 “你就是按照这个东西,画出了醒神符?” “嗯!只要用心去画,就可能成功!” 李老道点头肯定道:“师父这样说的!开始我也不信,后来画着画着就有了感觉。有一天,我画完一张符,就觉得成功了,然后试了试,真的有用!” 魏可听了,再去细看金箔纸上的图案。 这一看,果真让他看出点门道。 初看这几幅图案的时候,感觉挺清楚,但等你盯着仔细看,那些图案就有点发虚,看不清楚,再看,竟然有一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彻底看不清了。 有点邪门! “是不是头晕了?我是花了几年时间,才把第一幅图勉强看清楚,然后照着画下来!” 李老道说着,有点小得意,一双黄豆眼乱转。 如果是个陌生人,看见李老道这种表情,第一印象,肯定觉得这不是个好人,一定是在心里转着什么坏主意,怪不得他连当乞丐都不行,很少人同情他。 不过,魏可已经猜出来,李老道这是习惯动作,天生就是一幅贼老鼠相。 “行了,这东西还是你自己收着吧。” 魏可把金箔纸递回去,李老道忙不迭收进自己怀里。 其实,魏可在内心里已经想清楚了,这张金箔纸即便他拿在手里,也没什么大用处。 醒神符虽好,但制作太难。 按照李老道说的,能画出符的人,本身就是非常人,再者说,让魏可花费数年时间,勉强看清图案,再不知道花费多长时间,去画出有效的符,而且成功率极低,这种傻事,魏可是不会去做的。 “小李,咱俩做笔交易吧?” “交易?大个子你说!” 魏可现在喜欢上了做交易的感觉。 他和小猴,估计必须在这地方住上一段时间,那么,趁着这个机会,不妨让李老道帮他画符,能画几张就画几张,这是独门买卖,离开这里都没地方买去。 醒神符拿在手里,以后总是有用的,不亏。 “你说花钱买我的符,一张一千块钱?好!我画!我拼命给你画!” 李老道兴奋了,一张脸上笑得把眼睛都挤没了。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 他给这个小道士总结了几张标签: 胆小,长得丑,怕血,怕疼,贪财 总之这些特点没一个是好的,如果不是因为能画符,这种人在魏可眼里,彻头彻尾就是个废物。不过,既然能画符,那就不是废物,而是有用的人。 魏可决定,暂时就在李老道这里住下来,虽然这里又脏又乱,但也是个屋子,能遮风挡雨。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两天过去了。 小猴恢复的不错,他毕竟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能吃苦,魏可不敢用李老道配制的草药,就自己在附近找了一些能止血化瘀的植物树叶,回来捣成糊糊,涂抹在伤口上,因为是冬天,伤口不易发炎,让小猴撑了过来。 小猴病情好转,有胃口,能喝粥了,让魏可安心不少。 至于贪财的李老道,有魏可的金钱炮弹诱惑,一有空就坐在桌子前猛画。 还有附近几家的山民,大家都很淳朴,听说小猴是病人,有人就送来了山里打的野猪肉,还有小米、玉米等等,这让魏可很感动,感动的方式就是给这些山民钱。 他不敢给太多,但手里都是百元大钞,即便是拿出一张,也让这些山民足够开心。 让魏可意外的是,小猴和李老道相处的很好! 小猴长得瘦小,李老道虽然比小猴年长五六岁,但也就比小猴高一点,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反而更像是一对兄弟,或许是这个原因,让他们相互不排斥。 说起来,这两个人都是苦孩子,经历不同,吃的苦却差不多! “大个子,不行了!再画下去就要累死了!” 连续两天画符,李老道就像是生了场病,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没光泽。 他喊一声,爬到床铺上倒头就睡。 魏可挺无奈的,不是他要逼着李老道画,而是李老道自己不愿意放弃赚钱的机会,拼了命画。 但,画符的效率太低! 两天时间里,尽管李老道很努力,但仅仅成功两张! 这样的成功率,连魏可都想骂娘。 他问过李老道,问他为什么不在画符的时候,给自己贴上一张醒神符,那样成功率会不会更高一些,得到的答案是:贴上醒神符,成功率肯定会高一点点,但醒神符用的次数多了,就会失效,算起来反而不合算。 醒神符是不能无限次使用的! 就比如李老道给小猴贴的那一张,在经过了两天之后,已经失效,不再有醒神的功效,这让魏可对于醒神符,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更觉得手里的醒神符不够用。 “哥,我能不能画这种符?” 小猴是个孩子,对于画符这种事,早已心痒难当,只不过,李老道把金箔纸当作宝贝一样,就算他和小猴关系不错,也舍不得让小猴仔细看。 这一次,李老道或许太累了,黄表纸、药液堆了一桌子,金箔纸也放在桌上忘了收。 “好!你想画就试试。” 魏可扶着小猴,让他坐到桌边,随他玩去。 事实证明,画符需要天份,小猴不行,他连图案都看不清,更别提画。 “哥,你那么有本事,你要不来试试?” “我?试试就试试!” 反正闲着没事,有小猴在,魏可也不敢跑远,这间破屋子他早就待腻了,正想找点事做。 不行! 魏可的表现比小猴强,但强得也有限。 一笔,魏可仅仅只是画出了第一笔,再想画第二笔的时候,视线就发虚,根本画不下去,而按照李老道的说法,画符,必须是对着金箔纸,看一笔画一笔,能一气呵成画完,才可能成功。 “邪门!难道只有小道士能画符?” 魏可的牛脾气被激起来了,他从来是个不服输的性子。 咬咬牙,把画笔换到了左手。 魏可不是左撇子,但附体重生之后,左手动作的精细程度,甚至比右手还要高,有时候他试着用左手吃饭、做事情,动作自然,就像天生的左撇子一样。 左手握笔,全神贯注,一笔,两笔……五笔,六笔…… 魏可忽然呆住了,甚至忘了继续画下去。 当他用左手画符的时候,居然犹如神助,不仅可以看清楚金箔纸上的图案,而且有能力把线条,画得和金箔纸上一模一样,如此说来,他的天份,岂不是比李老道,还要高上无数倍! 30.第30章 出山 魏可学会画符了! 这是件令大家无比震惊的事,就连魏可本人也难以置信。 按照李老道的说法,他师父曾说过,如果李老道出生在古代道教兴旺的年代,以他的天份,足以让他成为大名鼎鼎的制符大师,因为,就拿他们这一派来说,师徒三代人中,李老道是天份最高的一人。 但,如果拿李老道来和魏可相比,他就是渣! 李老道花费十年的苦练,才学会制符,而魏可仅用了两天。 李老道制符,在符全部画完之前,他是不知道是否成功的,必须等全部笔画完成,才能知道是否有效,但魏可不同!他在制符的过程中,只要有一笔画得不准,当场就能发现,然后把这一张作废,重新再画。 李老道画符的成功率,也远低于魏可,李老道是百分之一,而魏可是十分之一,甚至更高。 以上两条相加之后,那就很吓人了! 李老道一天时间画出一张成功的醒神符,魏可,仅仅需要15~20分钟! “天啊!为什么会这样!?” 作为制符术的正宗传人,李老道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魏可由此发现了自己左手的一项新功能: 精确复制。 画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精确复制的过程,一张图有上百笔画,无论哪一个笔画出现微小的错误,整张符就废了,所以失误率很高。 魏可有神奇左手,他比凭借自身能力的李老道,天生就有巨大的优势。 魏可相信,经过这一次的训练,无论多么复杂的图案,如果让他徒手来复制,他都有能力完成,虽然不知道这项能力还有什么用,但仅仅是能画符,已经让他乐得合不拢嘴。 别人有不如自己有! 以后想要用到醒神符,随手自己就能画,何其爽! 不过,魏可还不满足,他把目光盯向了金箔纸上的另外两幅图。 根据李老道的介绍,金箔纸上三幅图,分别用一种道教的古代文字标注了名称:醒神符,护身符,魅惑符。 醒神符,100笔画。 护身符,200笔画。 魅惑符,300笔画。 从笔画数量就能看出,醒神符是最简单的符,同时也是李老道能完成的唯一一种符,其他两种太复杂,以他的能力根本无法绘制完成。 魏可不同,他觉得自己最起码可以尝试护身符。 护身符,单单一个名字,就足够令人心动,这种符佩戴在身上,会不会刀枪不入? 但,魏可刚刚开始研究护身符的图案,一个消息传来了。 有个山民去山外赶集,回来说,集市上的人都在疯传,邻近的春川市发生了命案,有歹徒冲进一处工厂,杀了几十人,然后逃了,现在警方正在巨额悬赏,据说奖金达到一百万,所有人既害怕又兴奋。 悬赏?被悬赏的不是他魏可,又能是谁? 魏可和小猴一商量,决定立刻走,这地方距离春川太近,已经不安全。 “哥,老道想和咱们一起走,行吗?” 对于李老道这个人,魏可原本并不想过于亲密。 长得丑不是问题,但胆小怕事的坏毛病,是魏可不能容忍的。 “猴子,他真和你这么说了?” “嗯!哥,老道怕你,不敢和你说。他和我说了,不想在这里继续当老头,还是想到外面去。他说,如果我们走的时候,把他带上,他一定乖乖听你的话!” “行,那就带上他。” 魏可已经学会了画符,按照他的想法,是想把李老道手里的金箔纸买下来,虽说李老道宝贝的不得了,但他爱财,魏可有足够的钱,就是靠钱砸,不信他真的不肯卖。 但,既然李老道自己想走,魏可也不愿过河拆桥。 毕竟,他算是受了李老道的恩惠,无论是救治小猴,还是学会画符。 说走就走,李老道听说魏可愿意带着他,欢喜的不行,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就说了,有个山民明天要出山给人送木炭,方向恰好是远离春川的那一边,他们可以搭车。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收拾好行李出门。 走到小公路上,李老道突然扭捏道:“魏老大,你们等我一会?” “怎么了?” “我,我和人约好了,告个别。” 魏可抬眼一看,果然就见到,前面路边站着个女孩,正在踮脚往他们这边看。 “那你麻利点,别耽误了事。” “哎!” 李老道痛快答应了,就快步往女孩走去。 小猴悄悄凑过来,贼兮兮笑道:“哥,那个是老道的小相好的!” 魏可顿时就被说愣了,李老道这么个人模鼠样的家伙,又扮作老头了,居然还能让人家女孩喜欢上他,这个本事是通天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仔细看去,路边那女孩长相普通,但长得挺高。 李老道是个十足的矮子,仅有160,站在那女孩面前,居然比对方矮了半截。 果然,两个人说了几句话,就见李老道伸手把女孩的手抓在手里,那女孩似乎有点不情愿,挣了一下,但随即就没有再挣扎,而是任由李老道抓着。 又过了一会,只见李老道塞给女孩一个东西,然后那女孩就挣脱他的手,扭头跑了。 这是什么情况? 魏可有点纳闷,觉得李老道和那个女孩,并不像恋人关系。 “走,过去看看!” 两个人来到李老道身边,只见李老道还在眼巴巴看着女孩跑走的方向,小眼珠里居然掉下来两滴眼泪。 魏可不乐意了。 “怎么回事啊?如果真喜欢,那就脱下面具上她家里提亲!就是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也没啥,反正你孤身一人,到哪里不是活!你老实说,缺钱还是怎么?老子最看不起大男人动不动流马尿!” “别!魏老大,不是那么回事!” “那怎么回事?别磨叽,说!” “那,那我可说了。” 魏可让他说,李老道还真不敢不说。 原来,当初李老道之所以留在这个穷地方,一方面是这里山民朴实,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暗暗喜欢上了这个叫小芳的山里姑娘了! 但,他是个老头的身份,从来不敢和小芳挑明,只是尽量找机会和人家说话。 直到现在,他也还是处于一种暗恋之中! “不对啊!既然你没挑明,人家刚才为什么让你拉着她的手?” “那是我说要给她诊脉!我留给她一块藏了醒神符的膏药,我和她说了,如果以后有个头疼脑热的,就把膏药贴胸口上。唉!她说她家已经给她定了亲了,过完年就要嫁过去……” 魏可足足傻了半饷! 靠!这个混蛋的李老道,彻底没救了! 魏可一把揪住李老道的后脖领子,拖着他就走。 恼恨骂道:“有色心没色胆的东西!你说你是傻啊还是怎么滴!人家明明定亲了,你还找机会摸人家姑娘手?摸了你还不敢和人家说!气死老子了!以后你也别叫老道了,就叫小道吧!” 31.第31章 三不杀 曹家集。 一个很普通的小镇子,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这里有个小火车站。 魏可三人是坐牛车出山的,出山后,就和送碳的山民分手,开始步行,一路来到了曹家集。 魏可要的不是躲起来避难,他要往南方去。 三个人当中,李小道是本色打扮,穿着那身灰色道袍,背上是个双肩背的牛皮褡裢,上面竖一根木棍,据说这是他师父传下来的老物件,原本木棍上还有面旗子,写了个“相”字,后来他四处流浪的时候,把旗子弄丢了。 小猴和魏可,都换上了一身山民的衣服。 粗布棉袄,厚布鞋,只是小猴的衣服依旧很大,松垮垮吊在身上。 魏可的上嘴唇,黏上了半圈黑胡子,那是用山羊毛做的,乍一看,就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叔。 一个中年大叔,一个半大孩子,还有一个小道士。 小猴的手里,拎着一只死掉的山鸡,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他们是去附近亲戚家里,这只山鸡是山里的土产,而小道士是请去给亲戚家里的病人看病的。 事实上,魏可准备的这套说辞,根本没用上,就顺利地到了曹家集火车站附近。 这个年月,谁管谁的闲事? “叔,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 小猴说了一声,就一个人往火车站里钻。 别看小猴年纪最小,但他人小机灵,做事比李小道还利索。 仅仅过了一小会,小猴就匆匆回来,一拉魏可,低声道:“叔!快走!” 火车站不能进了。 站外显眼的地方,就张贴着魏可的悬赏通缉令,而且就算魏可混进火车站,他们也没法买票,因为,小猴亲眼看见,有人因为没带身份证,售票处不让买票,正在那里争吵,把警察都招去了。 “魏老大,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 “别叫我老大,叫大叔!” 自从山里出发,魏可就把李老道的名字,改成了李小道,而且没给他好脸色看。 李小道心虚,不敢有任何意见。 但,这时候他也发现不对劲了,魏可出了山就给自己贴假胡子,这已经够奇怪,现在连火车也不敢进,搞的这么神秘,里面肯定有事! 魏可拉着李小道,三个人到了僻静的地方。 “小道,现在和你说实话。其实,我就是那个在春川杀人的,被通缉的就是我!现在你自己挑,要想自己一个人走,我不拦着你,咱俩好聚好散。但要选跟着我,以后被连累了,绝不能后悔!仔细想想,选吧!” 李小道听了,小眼珠眨巴,一屁股坐地上了。 魏可这记猛药,对本就胆小的李小道来说,实在太猛了一点! “大,大叔,你不会,杀我吧?” “我有三不杀!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和孩子!三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魏可说的干脆利落,说完就死死盯着李小道。 这三不杀! 原本就是魏可的行事风格,也是他一贯的准则。 但这三不杀的准则,肯定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就比如他在春川杀的周景祥和刘守仁,严格意义是手无寸铁之人,然而他们是主谋,手下那些多打手,做尽坏事,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该杀之人。 听了魏可的话,李小道居然坐在地上,想了好一会,突然问道: “大叔,那你这次杀的是什么人?” “坏人!” 魏可的回答很简单。 这时候,旁边的小猴突然插嘴道:“小道,我背上的伤,就是那些坏人打的!那些坏人抓了我,把我哥骗去,要害死我哥!我哥为了救我,就去了!你懂了吧?” 李小道表情怔怔的,紧接着他就咬牙道:“师父说过,这叫替天行道!以前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救我,让我为了那个人去死都愿意!大叔,我跟你走!” “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 魏可诧异,他没想到李小道是这样的表现。 之所以给李小道下猛药,那是有原因的,魏可一直有个习惯,他不喜欢懦弱的队友。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现在魏可是在逃难,如果李小道一直胆小怕事,他就是个大累赘,说不准什么时候,魏可就必须找机会把他丢掉。 带着胆小的李小道在身边,不是帮他,而是害他! 然而,看李小道现在说出来的话,他还有救,他心底里还有点残存的血性。 “行了,起来吧!以后咱三个就是一支小分队!” 什么叫“小分队”,小猴和李小道都似懂非懂,但大概的意思他们能理解,以为魏可说的是“三个人一起走”,于是也就没人仔细问问。 “哥,现在怎么办?去别的车站吗?”小猴开口问道。 “不用,刚才我都看好了,咱们就从曹家集车站出发。扒火车!坐运货的货车走!” 春川。 命案发生已经好几天了,除了警察们还在拼命四处搜查,其余大部分人已经忘了身边刚刚发生的这个恐怖的大事件,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小山坳里,依然还是原貌,看起来这地方并没有被警方发现。 此刻,苏映雪呆呆坐在土洞里的睡袋上。 洞口外,乔子楠低着头,双眉紧锁。 稍远一点的地方,还站着一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他不是春川本地的警察,而是乔子楠的男朋友,陪着她从京城一路赶来春川的。 “映雪,你真的不愿回京城,也不愿出国?其实,周景祥已经死了,就算回京城,也不会有人再来纠缠你。我们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像以前一样,不是很好吗?” “怎么能没发生过呢?” 苏映雪幽幽道:“我是那么坏!以为给了他很多钱,就能看不起他,随便找他拿钱,还要吃水果!其实呢?银行卡早就被我妈冻了,他没拿我一分钱!为了养我,他被逼着每天起早去卖菜!但是,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对我抱怨过一句!我苏映雪第一次这样对不起一个人!” “映雪,你别吓我,别想多了……” “想多了?不,还不止呢!他为什么杀周景祥?还不是因为我?小姨,你也说了,周景祥来春川就是为了抓我!他是杀人犯?呵!他好端端的为什么去杀人?” “映雪,何勇去打听过,那个魏可可不简单!他被十几个人围着,有刀有枪!但还是让他杀了那么多人!警方判断,他不是普通人,出手很凶残,也许有前科……” “小姨!这话你信吗?要是再说他的坏话,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小姨!” “唉!小映雪,那你以后准备怎办?” “就在这里等!我觉得他不会死,好人不会这样死掉的!我要报恩,最起码,欠他的钱必须还给他!” 苏映雪说的坚定。 眼中,幽幽的像有一团火苗。 “可是,你已经不是他未婚妻了,他女朋友就住在小院里。” “嗯,我知道。小姨,麻烦你件事,你让何勇去托托关系,不要再让警察来麻烦他女朋友。他女朋友和那件事没有关系,龙国现在也不讲株连!要是有人动他女朋友,我苏映雪发誓,一定让那个人死无葬身之地!” 32.第32章 护身符成 咣当咣当。 单调的火车车轮碾过铁轨的声音,令人昏昏欲睡。 这是一列由北方开往广州的货车。 车厢里,堆的是满当当的大号麻袋,里面装的是玉米,三个人就躲在麻袋包的缝隙中,小猴和李小道都睡得呼呼的像死猪,一点也没有逃难者的觉悟。 魏可没睡,他还在研究金箔纸上的第二幅图案。 话说,在曹家集发现这列货车的时候,魏可就挺开心的,他给自己设定的目的地,是最南端的大岛屿,HN因为,红箭大队的总基地就设在那里。 若到了广州,距离HN也就不远了,只要再想办法过了琼州海峡,就能抵达基地。 也幸亏小猴和李小道,都是苦孩子出身,他们跟着魏可躲在货车车厢里,空气很闷,地方狭小,白天还好过一点,到了晚上,如果下雨,外面的寒风把铁皮车厢吹得冷冰冰,就算紧贴麻袋,也还是浑身冰凉,冻得打哆嗦。 魏可的办法,是轮流给他们按摩,让他们保持体温。 还有吃饭,这里肯定不能生火,他们随身只带了面饼和矿泉水,每餐都是凉水就硬饼,还不敢放开量吃。 小猴很硬气,不仅不叫苦累,还给李小道说起他和魏可在春川住的土洞,说车厢比那个土洞舒服多了,住在土洞里的时候,晚上才真叫冷。 有了小猴做榜样,比他大的李小道,自然也不能叫苦。 魏可对小猴愈发满意,这孩子,还真有几分当特种兵的潜质! 要说成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身体素质是一个方面,但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性格。 坚韧不拔也好,不畏艰难也好,反正第一项就是要能忍,要能吃苦,并且以苦为乐,若是没有这种精神,你的军事素养再高,也别想在特种兵部队里混出样子来,因为,到了真正执行任务的时候,你不能在艰苦的环境下支撑下来,最后只能成为战友的包袱。 特种兵,打的不是常规战! 特种兵,就是要敢打普通士兵所不敢打的硬仗! 正是这个原因,自从上了货车,魏可就开始有意识地教给两个人一些基本技能。 比如说手语,就从最基本的手势开始,最起码让他们能看得懂,魏可想让他们做什么,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用手势比说话来得安全,而且直接。 再比如说警戒。 三个人轮流执行警戒任务,听外面的声音,从车门的缝隙处观察外面的环境,防止发生意外情况,这个任务显得有点多此一举,但魏可坚持,小猴和李小道都必须执行。 当然了,魏可是睡的最少的一个,而且晚上都由他警戒。 除了这些事,魏可有时间就研究护身符的图案,为攻克这种困难的符,做准备。 “魏老大,你要不要试试画护身符?” 李小道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对魏可讨好地说了一句。 自从这家伙听说魏可愿意带着他一起“闯天下”,就很自觉地把对魏可的称呼,改成了魏老大,巧合的是,魏可在部队的时候,手下人都叫他魏老大的,只有那些跟他关系很铁的老兵,才更喜欢叫他“傻魏”。 正因为如此,魏可接受了这个略带点匪气的称呼,没让他改口。 “这里没有药液,怎么画符?” “嘿嘿,我有办法!” 李小道得意地嘿嘿直笑。 画符,需要的工具不多,朱砂笔,黄表纸,再有调制好的药液,就可以动笔,这些东西里面,唯一麻烦的就是药液,不仅需要野生动物的血液,还必须是现调现用,药液调制了,隔一段时间不用就会失效。 李小道有点小聪明,他把小猴带的那只死山鸡已经凝固的血液,用刀片刮下来,再用清水化开, 至于其他东西,他身上都带着的,如此一来,药液就有了。 魏可大喜。 他早就想把护身符做出来,看看这种比醒神符复杂一倍的符,到底有什么功效,因为,这是李小道和他师父也不知道的,据李小道说,他师父画符的成功率,比他还要低很多,也从来没想过尝试护身符。 说做就做,魏可投入了画符的工作。 过程比想象中艰难许多。 火车始终在摇晃,这让下笔的稳定性大受影响,稍不小心就会出错,另外车厢里的环境也太差了,手脚伸展不开,一个不注意,手臂就碰到了麻袋包。 魏可不管这些,坚持一点一点的努力。 他把这项工作,当成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同时也算是一种修身养性。 重生之后,环境变了,心境也在改变,魏可发现自己变得不如以往沉稳,有时候会出现莫名的焦躁情绪,这些东西对于一名军事指挥员,绝对是个大忌! 现在他不再是红箭07的分队长了,但,潜意识里,他还是希望,有一天他能回归充满硝烟的战场。 有些东西,一旦印的太深,就很难被抹去,就比如魏可前世军旅生涯的烙印。 骨子里,他依旧是个兵! 三天后,当货车慢悠悠正在通过赣粤两省交界处的岭南山脉,魏可终于大功告成。 一张画满图案的黄表纸,如同一件艺术品! “小道,用这把匕首,扎我一刀!” 魏可把做好的护身符贴在胸前,又拔出匕首,塞进李小道的手里。 李小道当场就吓傻了。 要说护身符的效果,谁也不知道,唯一的办法只有亲身试验,因为,醒神符的效果,据说就是李小道的师门前辈们,试验出来的,金箔纸上根本没有说明。 “哥,让我来吧?小道他,怕血。”小猴悄悄道。 “不!就让他来!我的兄弟,连死都不怕,他要是不敢扎,那就是废物!废物是没资格跟着我的!” 李小道的脸,刷白。 魏可不动,表情严肃。 “别磨蹭!小道,听命令!扎!” 听了魏可的命令,李小道最终还是不敢违抗,闭着眼,举起匕首,对准魏可的左臂,捅了一刀。 奇迹出现了! 魏可并没有绷紧肌肉,但,匕首碰到他的皮肤之后,就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网阻挡,一顿,然后反弹了回去! 护身符,果然可以防止被刀刺伤! “咦?怎么是这种感觉,就像扎在棉花上一样?” 李小道抓着匕首,一个劲发愣。 但随即他就反应过来,欢喜道:“成功了!魏老大威武!既然叫作护身符,就是能防刀的!这个名字是古人起的,要是连刀剑都防不住,古人怎么会起这种名字?” 魏可满意地看了一眼李小道。 要说李小道这家伙,一身的缺点,但也不是没有优点,最起码他的脑子就比小猴好使。 “你俩说说,这第一张护身符,给你们谁防身?” 魏可有意问了一句。 小猴立刻一指李小道,毫不犹豫道:“我不要,给小道!他怕疼,跑得也比我慢!” 魏可哈哈笑了,一手一个抓住两个人,笑道:“你俩都不错!这第一张先给小道,然后我再做一张给猴子。以后要记牢一点!什么叫小分队?那就是,队友就是兄弟!” 队友就是兄弟。 现在的两个人都很懵懂,但以后他们就会知道,想成为魏可的队友,那是多么难! 33.第33章 魏阎王 到了南方,魏可如同鱼入大海。 这里距离春川,上千公里,就算春川警方再重视这个案件,也顶多发一份全国协查通报,没本事跑到这里来贴通缉令,也就是说,魏可在大街上走着,也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当三个人在邻近广州的一个小站混下车,真的就像三个要饭花子一般。 十二月份,南方天气热,白天居然还是十几度,他们立刻就把已经发馊的衣服扔掉了。 反正有钱好办事,那就集体换装。 魏可换了一身运动服,也不贴假胡子了,而是买了一顶东南亚风格的黑边遮阳帽,再配上一副墨镜,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一眼望去就是个出外游玩的年轻大学生模样。 小猴也是运动装,像个中学生。 唯一麻烦点的反而是李小道,他这副相貌,实在很碍眼,最后魏可一咬牙,给他找了一套大红大绿的中式唐装,再让他把面具贴上,一手柱根文明棍,一手拖一个拉杆箱,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华侨! 只要李小道说话不露馅,谁敢说他不是华侨? “魏老大,我不想再当老头啊?再说我也不会说外国话?” “谁让你说外国话了,华侨的老祖宗也是咱们华夏人,你现在是华侨,说什么方言都正常!忍着点,到地方就让你把面具卸了!” 有了魏可的命令,李小道乖乖不敢违抗。 他们这个小分队的第一条纪律就是:魏可的话就是命令! 尾角,这里是一个小渔村。 所谓就熟不就生,魏可来过尾角村,知道这里是一个普通渔民的聚集地,还有很多人家,保留着千百年来的传统,靠海吃海,以打渔为生,如今在经济发达的GD这样的小村子已经不是很多。 到达这里,已经过了中午,三个人先是在一家小饭馆里,饱吃了一顿海鲜。 小猴和李小道,都是很少吃到海鲜的人,这通狠吃,简直和不要命一样,看得魏可直乐,他也不去提醒这两个吃货,海鲜这玩意儿吃多了,可是要拉稀的。 男人嘛,要粗养,拉稀怕什么,又不会死人。 吃完海鲜,转悠到码头上,魏可就仔细盯着那些渔船看。 这个时间点,码头上停着的渔船很少,其中有一条小小的木质渔船,仅有7~8米长,看样子正要出海。 魏可领着两个人过去,自己手拉着绳索,脚下发力,一跃而起,右脚在跳板上一踩,已经像一只海鸟一般,轻松落到了两米多高的小渔船上。 “你!你干啥子?!” 船上的渔民吃了一惊,连忙就叫。 魏可也是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渔民竟不是本地人,听口音是SC的。 “大叔,和你商量个事,我想租你这条船出海,行吗?” “你要去那边?……不行!这种事我不做的,被抓住的话,我一家大小就要喝西北风了,你找别人吧!” “大叔,你误会了!” 魏可苦笑,他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作为在这片海域游荡了数年的老资格,魏可清楚,水煮清则无鱼,渔民打渔很辛苦,哪里有走私和偷渡赚钱快,所以,就有人铤而走险,专门接黑活,目的地是邻近的香港或者澳门。 眼前这位中年渔民,是把他当作想偷渡的了。 “大叔你看,那是我二叔,刚从国外回来,我陪他去HN玩玩。那是我兄弟,他人小玩性大,看见渔船就想坐,不愿意去坐轮渡。大叔,帮个忙吧,多少钱随你说!” 魏可找了个看似合理的借口。 小猴和李小道,一个半大孩子,一个小老头,显然属于无威胁人群。 中年渔民终于信了,高高兴兴请他们上船。 这渔民姓李,挺老实一个人,听说魏可同意付给他400块钱船费,开心的不得了,连呼自己走运,因为,他今天有事,早晨没来得及出船,眼看一天的收入要泡汤,不料就遇上了魏可这位大财主。 “李大叔,像你这样出海打渔,辛苦一天,怎么也能挣几百吧?” “唉!大兄弟你是不明白,难啊!” 李渔民叹道:“我这船小,马力也小,只能在近海跑。近海哪还有大鱼?有时候忙一天,回来一算账,赚的钱全搭油费里了!大兄弟,你说的几百上千,那都是跑远海的!” “大叔,我看你一个人开船,手脚挺利索,怎么不想办法去跑远海?” “远海?远海也有远海的难!那是拿命赚钱!” 两个人正说着话,不料,旁边的李小道,哇的一声就吐了。 原来,小猴和李小道两个人都没坐过海船,刚上船的时候特别新奇,两个人凑在一起小声嘀咕,玩得挺开心,但渔船离开码头,进入海上没多久,李小道就受不了了。 他晕船! 渔民老李早有准备,把船舵固定好,就拿起脚边一个塑料桶。 魏可赶紧抢过塑料桶,道:“大叔,我来!” 三两步走过去,交代道:“猴子你扶稳他,小心别到船舷旁边去,风大,掉海里可不得了!” 说完,就手脚麻利地走到船头,抓起一只拴着绳子的小铁桶,一扬手,扔到海里,一抖,再一拉,就提上来满满一桶海水,走回来,开始清洗船板。 他这一番动作,不仅把小猴看得眼发直,就连老李也很惊讶。 “大兄弟,船上功夫不错啊!以前在海上干过?” “算是吧,有个在海军当兵的朋友,我上过他们的船。” 魏可就是随口一说。 不料,李渔民立刻称赞道:“海军好!你那朋友是好样的!以前不知道,自从出了个魏阎王,我们这些在海上混生活的人,提到海军,谁不伸大拇指赞一句,真爷们!” “魏阎王?那是什么?”小猴好奇问道。 “魏阎王!真汉子!” 李渔民就像唱戏一般,一脸自豪,有板有眼道:“话说,有一天,咱们一条大渔船在外海,被两艘炮艇给围了!炮艇上有枪有炮!船长拼命用无线电求救,这时候,魏阎王从天而降!就一条小艇!魏阎王手里抓着枪,一个人站在船头,喝令那群兔崽子滚!” “一个人?那后来呢?”小猴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 “后来?嘿嘿!” 老李得意笑道:“后来自然是开战!枪炮打得那个凶!枪炮子弹乱飞,打得昏天黑地的,等枪炮停了,你猜怎么着?魏阎王站在那里,纹丝没动!他抬手一枪,就把对方头头打死了!最后,那群兔崽子们就乖乖滚了!” “英雄!这人是大英雄!”小猴听得爽,连声大喊。 我靠!魏可几乎听傻了,这是哪个混蛋编的瞎话,还枪炮子弹乱飞! 真要能那样,老子不成了活神仙? “李大叔,不带这么瞎传,姓魏的就是普通人,哪能挡得住子弹?” “你!你敢对魏阎王不敬!” 不料,魏可话音刚落,老李突然恼了,瞪着魏可气愤道:“我虽然不是闯外海的,但也是渔民!你要是再敢说魏阎王一个字不好,这笔生意我就不做了!你们从哪来的,就回哪去!” 魏可听了,顿时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34.第34章 痛! 海军陆战队,听起来很牛,但实际上就是一支性质特殊一点的部队。 红箭大队驻地,从外表看,也和普通军营没多大区别。 军营门口,是荷枪实弹的两名哨兵。 魏可知道,这里实际上是四名岗哨,还有两个是暗哨,就藏在附近的隐蔽处,虽然是和平年代,但红箭大队的要求,是一切向实战看齐,这些哨兵的步枪里,装的也是真子弹,而不像很多部队那样,哨兵拿的是空枪,或者顶多配了练习弹,充充门面而已。 到了这地方,魏可的心里抑制不住的激动。 但,他不再是分队长魏可,而是普通百姓魏可可,哪里有资格光明正大走入军营? 当然,这一点难不住魏可,他可是在这里混了几年的老油条。 稍微想了想,魏可就带着小猴二人,往军营的侧后方绕了过去,那里有个小村子,不过十来户人家。 所谓靠山吃山,靠着军营,这个小村子里的人家,先后开起了一些小饭店,门面都不大,有的只是把家里的一两间房腾出来,放几张桌椅就开张,即便如此,生意也还不错。 来这里吃饭的,基本上都是军营里的人。 当兵的人不讲究,都是年轻人,喜欢凑在一起热闹,比如魏可的红箭07分队的兄弟们,也经常来这里小聚。 按照魏可的想法,他不一定需要和往日的兄弟们相认。 远远地看一眼,知道他们很好,那就足够! 熟门熟路,魏可走到其中的一家小饭店门口,推门而入。 分外熟悉的环境! 在这一瞬间,魏可竟然有了一种情不自禁的感觉,映入眼帘的是普普通通的方木桌子,还有长条板凳,这些东西在城市里已经不多见,但他们这些当兵的,尤其喜欢坐长条板凳的感觉。 出生入死的兄弟,挨在一起坐着,彼此勾肩搭背,说几句荤话。 心特别近! “马分队?大鹏?……唉!又喝成这样,这可咋整?” 突然,旁边的隔间里,传出来一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魏可听了一愣,随即就是一喜,连忙对小猴二人打个手势,让他们坐下,自己迈步走到隔间门口。 轻轻推开门。 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趴在桌上,另一个站在旁边。 趴着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身穿军装,肩膀上一杠两星。 马志鹏!绰号金翅大鹏,07分队的主火力手,玩重机枪的好手,什么重狙、火箭筒之类的单兵重武器,到他手里就像玩儿似的,也是分队里除了魏可和老团,资格最老的兵。 咦?这家伙升中尉了? 话说,红箭是特种作战部队,军衔比其他部队高定一级,比如魏可这位分队长,挂的是上尉军衔,这要是换作其他部队,最少是连长,或者是营长、副营长也有可能。 此时,马志鹏面前的桌子上,杯盘狼藉,一堆酒瓶子,这家伙喝高了。 “你……你是谁?怎么看你面熟?” 站着的那个人看见魏可,奇怪问道,这人魏可也认识,小饭店的老板,大家都叫他老张,三十多岁,人缘不错,整天笑眯眯的。 “老张,哦!我听别人都这么叫你。” 魏可推门进去,随意道:“我来探亲的,在你这吃过饭。这不是金翅大鹏吗?怎么,喝高了?” 老张不疑有他,叹道:“可不是吗?马分队心里委屈,这几个月,哪天不在我这里,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 马志鹏升职分队长了? 几个月前,那不是他们从外海突围之后? 魏可心里一紧,却装的若无其事,走过去在马志鹏身边坐了,笑道:“老张,都说你消息灵,听说过大鹏他们从外海突围那次的事吗?就半年前那次,我从小喜欢听好玩的战斗故事,给我讲讲呗?” “好玩?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年轻啊!” 老张重重叹气,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了,抓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仰脖喝了。 只听老张声音低沉道:“我在这里这么多年,听到的事儿多了去,但!哪一次也不如这次!连我老张听了,都觉得心里的血是热的,想抓起枪,上去****娘的!” 魏可不动声色,嗯一声,给他续杯酒。 老张继续道:“那一次,红箭最能打的07分队,在外海被几百的武装分子打了埋伏!眼看着就要全军覆没的时候,分队长魏阎王,硬是了得!带着手下一个兵,冲进敌人堆里,杀的昏天黑地!就那样,07分队趁机冲出来了。但是,魏阎王自己却是牺牲了!” “其他人都活着出来了?”魏可的双眼一亮。 “可不!听说,07的那个老团,带着手下兄弟,在海滩上跪成了一排!发血誓要给他们老大报仇!那个场面,想想就让人心酸!” “冲出来就好!” 魏可心里大喜,他的牺牲是值得的,他和孙大海的两条命,换了其他兄弟们的四条命。 这笔买卖,值! 不料,老张却突然声音沙哑道:“07的这帮兄弟,太惨!我们这些老百姓,听到他们的事,没有一个不伤心的!” “怎么了?不是冲出来了?” “那一次是冲出来了。但后来,据说那些兔崽子恨极了魏阎王,就把魏阎王浇在一块水泥里,水泥竖在出事的岛上!后来,红箭一个叫红姐的,单枪匹马,要去把魏阎王抢回来!这个女中豪杰啊!古代的花木兰,也比不得咱红箭的红姐!” 魏可已经听不到其他。 脑子里轰轰乱响。 他双手颤抖,哆嗦道:“柳子……一个人去了?” 老张没有留意到魏可称呼的不同,自顾自道:“一个人!不过,当时还在疗伤的老团,得到消息,领着07一帮兄弟就追过去救人!那仗打的,听说,连军舰和飞机都出动了!” “那,后来呢?” “惨!去了八个,回来五个,没有一个站着的!据说活着的几个也全重伤,其中两个后来残了!07的这些兄弟,都是英雄,没有一个孬种!” 魏可呆呆坐着。 一行清泪,从面颊滑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从理智上来说,他甚至想过老团等兄弟们,在小岛全军覆没的可能性,但,他绝对无法接受,这些与他生死与共的兄弟们,为了给他报仇,想抢回他的尸体,牺牲如此惨重。 魏可自认为是条硬汉,然而,这个时候,他的心很痛,彻骨铭心的痛! “都有谁牺牲了?还有……红姐呢?” “07的老团据说还活着,另外还有几个,听说部队里不让谈论这事,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不过,那个红姐命大,据说中了两枪,硬是被背了回来,捡回一条命。” “他们人呢?07,现在大鹏是分队长了?” “07?这你都不知道吗?那次事后,大鹏被调去了别的分队,07已经没人了!听说,那些人因为是擅自行动,被开除军籍了!他们连伤都没治好,直接坐担架轮椅就走的。现在只有大鹏,他那天喝醉了,没人找到他。现在大鹏总是喝醉了,对我哭着喊,为什么老团没找到他!” 老团等人,都被开除军纪了。 07分队没人了。 魏可默默无语,半饷,咬牙问道:“老张,听说过老团这些人的下落吗?” “小伙子,你肯为他们流眼泪,我老张就偷偷告诉你!听人说,两个月以前,有人在缅甸北部的那措,看见过红姐和老团那些人!” 35.第35章 吉力旺巴斯 整整两天时间,魏可都阴沉着脸。 当初,他临时决定,牺牲自己一个,为其他兄弟保留一线生的希望的时候,他也没有如此彷徨。 不行!他一定要找到老团! 找到楚红柳! 找到其他活着的兄弟! 哪怕是找到天边,他也必须找到这群好兄弟! 还有,他必须要搞清楚,在他死后,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豁出命去,为的就是让分队里的其他兄弟们,能继续活跃在那片海域之上,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经验丰富的特种兵,却没想到,到头来却是如此下场,想到这一切,他的心头滴血。 此刻,他觉得窝囊! 他觉得愧对自己的兄弟! 提起楚红柳,魏可其实心情很复杂。 楚红柳和他同一年的兵,两个人从新兵连的时候就认识,那时候的魏可有点愣头青,整天想的就是军事技能,浑然不知道,人家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喜欢上了自己。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只不过,魏可不知情,而是认识了秦筱竹,感情还非常好。 楚红柳飒爽英姿,号称红箭一枝花,却一直对魏可念念不忘,哪怕魏可有了女朋友,她还是经常来找魏可,搞的魏可很尴尬,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有人开始给魏可起了外号,叫傻魏。 凭什么啊! 一个愣头青的傻小子,要钱没钱,要貌没貌,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偏偏就能得到全大队第一美女的青睐,而且,他还是有了女朋友的人,这太没天理! 再后来,两人先后提干,楚红柳成了全大队唯一女子作战分队分队长,依然经常到魏可分队来串门,有人戏言,说红姐是半个07分队的人。 甚至,魏可手下那些家伙,当着楚红柳的面,叫她嫂子,她也不生气! 魏可现在觉得,自己亏欠楚红柳。 因为,她为了他,已经可以连命都可以不要! 他很想找到楚红柳,当面问问她:你是不是傻啊,我傻魏只是个绰号,难不成你才是真的傻子?我魏可有什么好,值得你把自己的性命丢掉? 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他和楚红柳之间,一个亲密的举动,都没发生过! 如果硬要说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就只有称呼。 私下里,魏可叫她柳子,楚红柳叫他魏子,这是在新兵连里就形成的习惯,后来魏可想改回来,楚红柳死活不同意,一个并不算亲昵的称呼而已,魏可也就没有坚持。 魏可当天下午就离开了基地。 他没有设法进基地里面去看看,也没有等马志鹏醒来,亲口和他说句话。 作为好兄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马志鹏心里的苦,他们这个分队里的兄弟们,真的是情同手足,很多人都是过命的交情,假如他和马志鹏面对面坐着,他又能说什么? 劝他少喝点酒? 那是废话! 他能想得出来,马志鹏宁愿在岛上战死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靠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 “哥,咱们去广西,做什么?” “猴子,小道,你们做好心理准备。这一次,咱们不仅是去广西,还要出国境线,去金三角。” “金三角!?” 对于鼎鼎大名的金三角,哪怕是第一次走出春川的小猴,也有所耳闻,更别提曾经跟着师父走南闯北,把全国几乎跑了个遍的李小道。 那是全世界最混乱的地区! 据说,全世界70~80%的鸦片和******,都出自那里。 不过,金三角只是一个统称,地处泰国、老挝、缅甸三国交界处,在那个地方,到处都是军阀割据势力,从几十人,到数百人上千人的武装,比比皆是,哪怕是2010年的现在,三国的中央政府,也无法有效控制这一地区。 魏可为什么要去金三角? 因为,老张所说的缅甸那措,就位于金三角地区的缅甸一侧! 这一次,魏可离开红箭驻地之后,就让小猴打电话联系渔民老李,用渔船载着他们,沿琼州海峡北上,一路到了北部湾的广西沿海地区,从那里上了岸。 话说,李渔民对魏可不怎么待见,但对小猴却很友好。 上岸的时候,魏可很慷慨地给了李渔民三千元钱,李渔民很惊讶,也谢了魏可,却还是对小猴比对魏可好,临走时不忘叮嘱小猴,让他以后再去广东的时候,就给他打电话,免费带小猴出海玩。 看到李渔民如此表现,魏可也不知说什么好。 他在海上偶尔救了一船渔民,自己几乎忘记了,却被渔民们传得神乎其神,像神话故事里的神仙一般,他现在只不过说了一句“姓魏的就是普通人”,就被人家渔民忌恨在心里了。 到了广西,魏可比在内地和广东的时候,胆子大多了。 广西这地方,除了沿海一小片平原,基本都是山区,属于云贵高原的延伸段,地势险峻。 到了这个地方,三个人开始坐车。 直接打出租车,或者是私人黑车,拿着地图,避开城市中心,再通过和司机们聊天,问出公路检查站的位置,尽量避开,反正魏可有钱,他也不心疼钱,不在乎一天几百块钱的车费。 在这样的旅途中,魏可反而是最清闲的一个。 负责和司机聊天的主力,是李小道,然后由小猴在一边敲边鼓,而魏可只需要坐着看两个人耍宝。 “司机大哥,从这里到凤鸣山,中间会不会有警察拦路检查啊?” “咋了?你们怕检查?” “当然!我刚刚从国外回来,因为想去风鸣山玩,就瞒着爷爷,和两个堂兄弟一起跑出来了。走得急,忘记把护照带上,这要是把我送回家去我不是亏了吗?我听说了,你们这边警察很凶的!” 李小道说的一本正经。 他已经如愿以偿把面具摘了,做回一个年轻人,但还是穿的大红大绿,一眼看去就和普通人的装扮不一样,就像个耍猴的一样。 还不等司机发问,旁边帮腔的小猴已经抢着说话。 “三哥,你这话我不爱听!什么叫我们这边警察凶?我听二爷爷说了,你们那个叫吉力旺巴斯的地方,好像连警察都没有!你再敢说咱中国的坏话,我就回去告诉二爷爷去!” 吉力旺巴斯是个啥地方? 每当这个时候,司机肯定好奇,就会来问,然后就凭李小道随口胡扯好了,他有时候说是东非,有时候说中非,反正是普通人绝对不清楚的地方。 说到高兴的时候,李小道把戴在手指上的金戒指,脖子上的金项链,露给司机看,表示自己很有钱,让司机放心绕路,他会多给路费的。 如果这些话让魏可来说,十个司机里面,有九个会把他直接送公路检查站去! 但!李小道和小猴就不同了。 李小道的一张脸,长得怪模怪样,要说他是从国外鸟不生蛋的非洲国家回来的,还真没人不信,再加上小猴是个孩子,两个人都矮小,说话有趣,还真像一对儿傻了吧唧的二叉兄弟。 于是,那些司机都很愿意帮忙绕路。 既能多挣钱,还能听李小道胡诌所谓的“吉力旺巴斯风土人情”,谁不乐意? 就这样,魏可三人一路往西、往北,不出两日,已经到了桂滇两省交界处的区域,这里是典型的山区地貌,有个很威武的名字,十万大山。 36.第36章 警惕的小顾 这一天,三个人坐的是一辆破旧的小巴车,正行进在山区公路上,前方路边有人挥舞一顶帽子,那个人身后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越野车,还有个人打开了越野车的前引擎盖,似乎正在修车。 JEEP切诺基,一辆豪车。 魏可不由多看了两眼,这一看,立刻就发现了一些不同。 路边拦车的青年,中等身材,长得精壮,穿着一件绿色的防风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彪悍的味道。 这人的身手不弱,是把好手! 魏可见过的狠人多了,或者说,对于同类,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直觉,仅仅是一两眼,他就判断出,眼前这人极有可能是个军人,而且不是在条件优越的内地,走队列的样子兵,而是打过实战的。 话说,上过战场的人,就连看人的目光也不同,那种感觉没法描述。 就在魏可观察的时候,小巴车司机已经停了车。 “师傅,我们老板的车坏了,您会修车吗?” 彪悍青年走上前,一边问,一边飞快地拿眼睛往车里扫。 魏可注意到,当这个人看见穿着古怪的李小道,以及探头张望的小猴,目光一点都没有停留,一扫而过,反而是看见斜靠在后座上,一动不动的自己的时候,很不自然地一眯眼。 仅凭这个动作,魏可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 只有同类,才更理解同类的想法! 普通人看人,首先会被对方的穿着打扮吸引,对于那些打扮新奇,模样有特点的人,肯定会更注意,这是人类共同的好奇心,谁都喜欢碰到有趣的人和事。 但,另外一些人就不是如此。 比如说魏可,当他遇到陌生人的时候,第一个注意的不是外貌,而是留意谁可能对自己造成威胁,或者说,感觉谁是最具有攻击性的人,谁就是第一关注目标! 这是一种本能。 在战场上,不懂得观察和判断的人,根本活不长! 这时候,奔驰车旁边的那个人也走了过来,一边擦着手上的油污,一边客气道:“师傅请帮个忙!我们走到半路车子抛锚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想找地方修都找不到。师傅要能帮忙,我出钱!”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有些发福,还戴了副眼镜,文文弱弱的。 看起来,这是一个老板一个保镖。 魏可放心多了,有钱人随身带个当过兵的保镖,这很常见,只要和他没关系,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巴车司机是个想赚钱的,看见老板说愿意给钱,立刻跑下车去。 不过,这司机估计也是二把刀,忙乎半天,车上车下地转,也没见大切诺基有什么反应。 中年老板显得很着急。 “小顾,你看这事情闹的!这一耽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赶到康素,小顾你在这附近有什么熟朋友吗?要是有,能帮忙找个会修车的过来,那就最好了!你放心,钱我不会少出!” “夏老板,这真不好办,我在GX这边也就路熟一点,要说朋友真没有!” “那可怎么办?唉!” 两个人说话的地方距离小巴车不远,再加上魏可一直在留意彪悍青年,就把这段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康素! 听到这个地名,魏可眼前一亮。 如果是以前,他对这个地名不会有什么反应,但现在不同,这两天研究地图,早就把YN和缅甸交界那一带的地形,记在脑子里了,要说康素,虽然只是个不大的镇子,却恰好是魏可的目的地之一! 魏可要去那措,有两条路可选。 其一是直接从GX出国境线,进越南,然后再穿过老挝北部山区,进缅甸,这条路上危险重重,如果是魏可一个人,倒也罢了,现在带着小猴和李小道,基本不用考虑。 剩下的一条路,就是从YN的西南角,直接进入缅甸。 中年老板所说的康素镇,就在中缅两国交界处的中国一侧,而且,距离那措,已经不算远了! 魏可咬咬牙,打开车门就下了小巴。 “这位老板,我有点修车的手艺。我是带着家里亲戚的孩子,出来玩的,刚才孩子看你的车漂亮,闹着想坐。这样,如果我给你把车修好,你能不能让我们搭个顺风车,我们正好也要去康素,你看怎么样?” 魏可的这番说辞,说的有点离谱! GX十万大山这地方,距离康素,不说有十万八千里,但也不近,几百公里有了,而且路途难走,他们坐的是一辆破旧的小巴,就这样还说要去康素玩,很是搞笑。 再说,大冬天的,康素那个边境破地方,有什么可玩的? 但,夏老板顾不上想这些,连忙点头答应。 倒是那个保镖小顾,很奇怪地多看了魏可几眼,却也没说话。 魏可会修车吗? 算会一点,作为特种兵,开车修车都得会,只不过,这么高级的越野车,魏可也没修过,假如是军用吉普之类,魏可都敢拍着胸脯保证,绝对能修好! 但,只要是汽车,无论柴油机还是汽油机,原理都差不多,像切诺基这种车,也就是电路复杂一些。 会不会修车,一上手就不一样。 小巴司机是围着车乱转,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无头苍蝇一般,魏可不同,直接让小巴司机把车开过来,用导线连接,利用小巴车的电瓶,然后把切诺基电瓶输出端的不必要线路,统统断开,只连接主要线路。 上车一打火,大切诺基居然真的发动了! “唉哟!我真是猪,这个点子怎么没想到!” 小巴车司机懊恼地一拍脑门,很为自己没赚到钱恼火,到了这个时候,他也看懂魏可是怎么做的。 “小伙子,这就行了?太谢谢你了!”夏老板很开心。 “还要再等一等。夏老板,您这车改装过,估计是改装线路出问题了,我现在暂时把改装线路都断开,您以后再找人慢慢来修,没问题吧?” “没问题!只要车能跑起来,什么都没问题!” 不一会,车修好了。 这时候,只见保镖小顾和夏老板嘀咕两句,还朝魏可的方向看,夏老板皱眉点头,然后小顾走到魏可面前,伸出手笑道:“兄弟好本事!我姓顾,见面是朋友,来握个手!”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不过,当两个人握手的时候,魏可立刻就懂了。 小顾借着握手的机会,很明显在用手指,来触摸魏可的手掌,尤其是对魏可右手食指指肚位置,连续摸了几次。 靠!这家伙还真够警惕的! 要知道,当兵的人手掌肯定粗糙,由于常年握枪,手掌上几个位置都有老茧,尤其右手指肚处更有一层厚厚的茧,俗称枪茧,这是普通人不可能有的,小顾就是在检查,想看看魏可有没有这种枪茧。 37.第37章 宛州三王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 任你再警惕也白搭,自己这具身体,是货真价实的农村穷小子,手上虽然有老茧,但怎么可能有枪茧,倒是这个保镖小杜,右手大拇指、中指指根下的手掌位置,都有一层厚厚的茧。 这小子绝对是个玩枪的老手! 果然,当小顾向夏老板微微点头之后,夏老板立刻笑眯眯上前,把魏可拉到一边。 “小兄弟,我也不问你去康素做什么。但我也不瞒你,我呢,现在有急事去缅甸!不过,车上放了点不方便被检查的小东西,路上可能麻烦一点。小兄弟你们要坐我的车,就得帮个忙!假如有人问起来,就说咱们是一家人,出来自驾游的,你看成不成?” “成交!” 魏可也不去管,这位夏老板把自己当成什么人了。 你爽快,老子也不是哆嗦人。 魏可说成交这两个字,已经越来越熟练了,这不由得让他想起春川的唐珍、苏映雪,还有汝州的秦筱梓,这些人曾经和他做过“交易”的人里面,唐珍和苏映雪,应当不会再有什么交集,唯有秦筱梓,等他安定下来之后,肯定要给她打电话的。 以后,寻找秦筱竹的希望,大概就全部落在小姨子身上了! 夏老板果然是有问题的。 其实想想也不难猜,马上就要到元旦新年了,这种时候,一个大老板,随着带着个保镖,跑去缅甸做什么,要知道,从康素出境后,就属于缅甸金三角的范围,那个地方可不是有钱人喜欢闲逛的。 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上了切诺基。 保镖小顾是司机,魏可很自觉地自己坐了副驾驶,又让小猴二人坐在后排一侧,把另一侧宽敞的座位全部留给夏老板,对于这个安排,小顾给了一个赞赏的微笑。 或许在小顾看来,这是魏可在表达善意。 魏可一行三人,小猴和李小道明显是战斗力接近零的渣渣,唯有魏可本人有危险,魏可却故意把自己置于小顾的“监视”之下,这不是善意是什么? 他可不知道,魏可也是和他差不多的想法! 一旦他们想对魏可三人不利,魏可分分钟就能把他制服,至于夏老板,也被魏可当作渣渣了! 切诺基上路。 如果有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坐在前排的这两位,都是不系安全带的。 坐在后排的小猴和李小道,已经得到了魏可的吩咐,尽量少开口,反正这辆车空间宽大,他们两个人合坐也很舒服,那就舒服地睡觉好了。 至于吉力旺巴斯那种鬼话,拿来糊弄黑车司机行,若是遇上有见识的,分分钟就戳破了。 小顾对于附近的地形,果然很熟。 他开车速度很快,但有时候会突然离开公路,穿入一条不起眼的小道,甚至直接就是树林里杂草丛生看不见路的地方,凭借切诺基高大的底盘,硬蹚过去,然后在某个地方,再次回到公路上。 这两人到底干什么的! 难道是贩毒? 魏可自己就抓过毒贩,只不过那是在海上,但,小顾这样的开车方式,真的和毒贩差不多,他是有意在躲避可能设有检查站的地方,而且,他这么干,明显不是一次两次了。 然而,由于夏老板的存在,又让魏可对自己的猜测,产生了怀疑。 夏老板明显不是能刀口舔血的凶徒,而且也没有足够的警惕性,哪有毒贩张口就告诉陌生人,说自己车上有不方便的东西,若真是那样,早就蹲大牢里去了。 但,想不通没什么,魏可也是不能被检查的,小顾这样开车,倒是正合他意。 一辆车,五个人,都是安安静静的,魏可眯着细眼,似乎在打瞌睡。 砰! 一声沉闷的响声! 爆胎了,大切诺基的车头一偏,差点一头冲出公路边的路基,小顾慌忙一脚刹车,发出一串刺耳的声响。 噌噌噌! 车上的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从路边蹿出三个人影,飞快地冲上公路,迅速包围了两侧。 三个人手里都举着枪! 两短一长! 糟糕,遇上劫道了的,而且看样子绝对是凶残的歹徒。 魏可心里一紧,但他坐着没动。 坐在驾驶座上的小顾,却是飞快地把右手往座椅下面探,似乎想去取什么武器。 但,这个时候几个歹徒的眼睛,无不死死盯着车里的人,一点点小动作都难逃他们的眼睛,只见冲到驾驶座一侧的那名歹徒,毫不犹豫举起手里的长枪,一枪托砸在侧窗玻璃上,玻璃哗啦一声就碎了。 “别动!再敢动一下!老子一枪送你上西天!” 歹徒手里的长枪,枪口狠狠顶在小顾的脑袋上,他的额头立刻就被戳破了,鲜血流下来。 小顾是真的不敢动了,连抬手擦血都不敢。 这几个歹徒,出手太干净利落。 魏可暗暗皱眉。 他倒不是太担心劫道的,反正他背在身上的钱是白来的,丢了也就丢了,还有那把64手枪,就算被抢走也没什么,然而,如果歹徒太凶残,动手杀人,麻烦就大了。 “小猴别乱动!千万别反抗!” 魏可立刻喊了一嗓子。 坐在后排的李小道,魏可是不太担心的,那小子本就胆小,遇上劫道的,不吓尿裤子就算不错,但小猴不一样,别看他小,心底却有点血性。 巧合的是,自从到了GX魏可为了鼓励小猴,就把匕首给了他,让他防身。 如果这小子头脑一热,拔出匕首拼命,那就闯篓子了。 “算你小子懂事!” 拿长枪的歹徒嘲笑般地对着魏可龇牙,已经探手进来,把车门打开,用枪指着车里面的人。 恶狠狠大嚷:“都下车!谁特么慢了老子一枪崩了他!知道老子们是谁?宛州三王听说过吗!艹!警察老子们都敢杀,你们这些小羊崽子,都特么乖乖的别惹老子动气!” 三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谁敢反抗? 就连魏可也没想出手,不是他真被吓住了,而是他有足够的经验。 被人突然包围,用枪指住,看似最开始的时候,场面最混乱,是最佳的反抗时机,但其实不然,选择最开始的一两分钟出手,是最愚蠢,也是最危险的,因为,这时候的歹徒,全幅注意力都在你身上,你稍一动作,就被引来最猛烈的报复,比如刚才的小顾。 所以,魏可不动声色下了车,和别人一样,像个老实孩子一样,蹲在了路边。 “哥!……大,大肥羊!钱!都是……钱!” 突然,有个歹徒从车上拖下一个大大的黑色皮箱,打开,立刻兴奋地大嚷,声音都变结巴了。 “小三你特么没见过钱?” 抓长枪的歹徒骂了一句,走过去伸头一看,眼睛也直了,张口骂道:“靠!这么多钱!早知道钱这么好挣,老子们在宛州累死累活抢银行做什么!****娘的!” 这时候,蹲在魏可身边的夏老板,却是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 “小雨呀,不是爹不想救你!爹已经尽了力了,但谁想老天不帮忙!儿子啊,钱被抢了,爹现在怎么办好啊……” 夏老板一个成年人,竟呜呜哭了起来。 38.第38章 三王算什么东西 魏可反抗的意图,并不是很强烈。 因为,对方是三把枪,而且,看这些人的行事风格,绝对是不要命的亡命徒,那个自称宛州三王的家伙已经说了,他们抢过银行,还杀过警察,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冲突,这些人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魏可本事再大,也没把握同时制服三个人,枪子不长眼,小猴或者李小道,无论谁出事,都不是他愿意的。 但!事情偏偏不如愿! 歹徒们发现了装满了钱的皮箱后,还不满足。 一个手里握着手枪的歹徒,突然把目光转向了李小道。 “你这个箱子里是不是钱?” 话说,魏可也没料到,李小道把他那只拉杆箱还抱在怀里。 魏可的那只背包,他就随便丢在副驾驶座旁边了,虽然里面装着几十万,他也没管,而李小道的拉杆箱里,其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那个又老又旧的牛皮褡裢,就是一些画符的材料,充其量再有魏可给他的一万元。 “松手!” 歹徒过来就拽李小道手里的拉杆箱。 不料,李小道虽然蹲在地上,哆嗦成一团,却紧紧抱着箱子,死活就是不肯松手! 魏可也愣了。 一向胆小怕事的李小道,这是吃错药了?一个破箱子,那人要看就给他看,就算一万块钱被抢了,有什么心疼,这么死拽着,不是找事吗? 果然,那人抬起腿,对准李小道,就是一脚。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李小道依然蹲在那里,动也没动,踢人的歹徒,却像是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差点闪了腰! 魏可立刻反应过来,那是护身符起了作用! 歹徒愣了一下,却也没往深处想,上来一把将李小道推倒,这一次,护身符就没有发生作用,李小道倒在了地上,那歹徒伸手把拉杆箱抢到了手里。 口中凶狠骂道:“艹!要是没钱,你丫就死定了!” 然而,倒在地上的李小道,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了勇气,从地上爬起来,一伸手,又抱住了那只箱子,重新把箱子抱得紧紧的! “小子你找死!” 这一次,歹徒彻底怒了,举起手枪,对准李小道的脑袋! 魏可差点气得吐血,他可不敢相信,护身符能帮助李小道挡住子弹。 不想动手,也必须动手! 就是现在! 魏可右腿发力蹬地,如同一头迅猛的豹子,突然从地上猛地弹了起来,一步就蹿到了拿手枪歹徒面前。 人到拳到! 左手铁拳已然握紧,狠狠一拳砸中对方的咽喉! 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他连停下来观察一下都没有,而是一阵旋风似的冲向了站在汽车旁边,手持长枪的为首歹徒,也就是他判断出的三个歹徒中威胁最大的那一个。 魏可判断的一点没错。 这个为首的歹徒,反应非常快,就在魏可暴起发难的同时,他已经察觉,惊呼一声,抬起枪口就对准了魏可。 砰! 一声巨响! 魏可并没有应声而倒。 他的短距离冲刺速度,快得惊人,已经赶到了为首歹徒面前,左手抓住枪管,往上一抬,歹徒的这一枪,就在魏可的头顶上打响了。 这是一支猎枪,打的是霰弹,随着这一声枪响,现场弥漫起浓浓的硫磺火药的味道。 但,魏可手里的动作,自然不会停顿。 右拳紧握,重重的一拳,砸中对方的心脏部位! 普通人出手,最喜欢的就是击打没有骨骼防护,最脆弱的下腹部,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不!那是混混街头斗殴才使用的招数,魏可不是普通人,他是特种兵,干的是杀人的买卖,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是致命招,直接打击心脏,这个部位才是人体必救的致命部位之一。 果然! 被一拳命中心脏部位的歹徒,脸上肌肉一阵抽搐,连喊都没喊,浑身一软,就往地上瘫。 魏可还是没有停手! 现场有三名持枪歹徒,被他打倒两个,还剩最后一个。 这最后一名歹徒,也就比为首歹徒稍慢一点而已,这个时候,他站在更靠近汽车一点的地方,和魏可之间隔着那只装钱的皮箱,看见魏可冲过来,他手里的枪也举了起来。 魏可的左手,还抓在为首歹徒的猎枪枪管上,为首歹徒倒了,抓抢的手也就松了。 魏可抓着那把猎枪,用力一抡! 猎枪呼地一声,没头没脑砸在最后那名歹徒的手臂上。 啪!歹徒手里的手枪,一下子被砸飞出去老远。 “啊!啊!” 两把长短枪都不会疼,但这歹徒受不了了,他的手可是有血有肉的,被这么砸下去,立刻疼得他哇哇大叫。 魏可毫无怜悯之心,一步上前,探出双手,扣牢对方的脑袋两侧。 反身! 拧脖子,抱摔! 最后一名歹徒,就像是一个破麻袋片,被生生砸在地上,喊叫声戛然而止。 战斗在瞬间爆发,又在几个瞬间之后,结束。 魏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人命! 徒手! 肉搏! 一打三,完胜!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停下脚步,站在原地,重重喘了几口粗气。 这一系列动作,快如闪电,一点不停顿,绝对是无数次战场搏杀,才能锻炼出来的手段,换个普通人,哪怕身手和魏可一样强,速度一样快,也没法做的如此完美。 现场,夏老板坐在地上,呆傻傻地盯着魏可看。 保镖小顾也好不了多少,他蹲在地上,脑袋上还流着血,惊讶地瞪着魏可,双手可笑地抱在头上,浑然忘记了,三名歹徒已经完蛋,他根本不需要再做这个动作。 魏可扫了两人一眼,也不去管他们,而是走向小猴。 这个傻小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猴居然骑在了第一个被魏可打倒的歹徒身上,手里攥着匕首,一下接一下地,把匕首狠狠插到那个歹徒的胸口! 可怜这歹徒,早已被魏可一拳打碎了喉骨,死得不能再死,胸口却被小猴戳得血糊糊的。 “猴子!停了!人已经死了!” 魏可轻轻握住小猴拿匕首的手,再把他的脑袋,扶到自己臂弯里,安慰道:“没事,有你哥在呢!” “哥,我杀人了?” 小猴的脸上是不正常的苍白,表情也有点恍惚。 “没事!杀就杀了,那是坏人!有哥在,啥也不用怕!” 魏可心硬,继续安慰小猴,却是没有特别对他解释,那个人其实已经死了,小猴用匕首扎的,并不是一个活人,只是一具死尸而已。 小猴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但他跟了魏可,迟早要过杀人这一关! “嗯!” 听了魏可的话,小猴嗯了一声,突然爬起身,连滚带爬到了路基旁边,一张口,哇地一声吐了。 这一次,魏可就没去管他了。 男孩子,粗养才好! 转回身,魏可又走向了被他击中一拳的为首歹徒。 凭经验他知道,这个人应当还没死透,如果救治及时,这人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不过,魏可当然不是过来救他命的。 果然,为首歹徒的眼睛还是睁着的。 看见魏可过来,这人吃力地转动眼珠,两眼无神地看向魏可。 “你……是谁?三王……不想死在无名之辈……手里,你……让我做个明白鬼!” “三王算什么东西?” 魏可抬脚,一脚狠狠踏在对方胸口,冷笑道:“想知道我的名字?你这种人不配!还是做个糊涂鬼的好!” 39.第39章 受雇 魏可拿李小道,很没辙。 三王已经丢了命,上西天取经去了,但李小道手里抱着箱子,还在哭呢! “小道,停了!再哭我真生气了!” “老大……这个褡裢,是我师父留给我的……” 魏可愕然。 原来,李小道拼命想要保护的,不是箱子里的钱,而是那只牛皮褡裢,理由只有一个,那是他师父留给他的,这个理由强大到,让魏可也无话可说。 说他愚蠢? 还是说他一根筋,根本就没想过,那些歹徒如何能看上一只破褡裢? 魏可叹口气,摸摸李小道的脑袋,安慰道:“没事了!有我在,谁也抢不走你师父留下来的东西!” 回头看看依然还在吐着的小猴,魏可不禁苦笑。 这两个人的性格,差得不是一般的大,偏偏还越来越亲密,这个世界古怪吧? 杀了三王,夏老板和小顾,看魏可的眼神都变了。 魏可杀人,虽说是为了保护自己兄弟,迫不得已,但他出手的疯狂和狠辣,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要想让人再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那就太难了。 “魏先生,谢谢你救了我们。” “没事,夏老板,你还是叫我小魏好了。” “魏先生,这个,我带着的钱,是拿来救命用的。您放心,只要您给我留个地址,我回去后,一定给您足够的报酬,报答你的救命大恩!” “那个不必。夏老板,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去缅甸做什么?” “当然!魏先生,我正好也想和您商量找个事!” “行!路上说,赶紧收拾走人吧!” 作为特种兵,魏可是不会忘记打扫战场的,别的东西他不在意,关键是枪。 猎枪是很粗苯的霰弹枪,魏可有点后怕,这东西别看样子不起眼,但一打一大片,近距离作战的时候,这是大杀器,刚才若不是他侥幸把枪管托起来,那就糟了。 不过,魏可只是看了两眼,就扬手丢开了。 剩下的两把短枪,都是五四式,也就是俗称的中国黑星,外型威猛,穿透力强劲,只是其中一把的膛线磨损的厉害,也被魏可扔了,还有一把稍新一些的,塞在小猴手里。 其实,五四式偏长偏重,小猴手小,拿起来不方便。 魏可想的是,尽量别让夏老板二人忌惮,以后悄悄和小猴调换过来,让小猴使用****式,那把枪总长只有155mm,非常小巧,更合适小猴。 当魏可做这些事的时候,夏老板和小顾,就在一边看着,两个人都没说话。 最让魏可高兴的是,他在一个歹徒身上,找到了一个皮套,里面有整整一盒子弹,都是7.62mm口径的通用弹,足有二三十发,五四式和****式通用的,被他毫不犹豫自己收了起来。 切诺基重新上路。 左前窗玻璃被砸了,但没人抱怨,与丢命相比,吹点冷风怕什么。 “魏先生,看得出来您不是普通人,夏某有个不情之请,说错了您千万别见怪。” “夏老板你说!” 魏可其实在被三王打劫,夏老板伤心哭诉的时候,对于夏老板此行的目的,已经猜出了一二,但当然还是夏老板自己说出来更清楚。 夏老板,GX钦州人,大名夏之丰,前些日子,他的儿子和朋友去YN游玩,突然就被人绑架了,绑匪打来电话,索要巨额赎金,而且还规定让夏之丰亲自送钱,交钱的地点,也不在YN而是缅甸一侧的栗敢。 可怜夏之丰仅有这一个宝贝儿子! 儿子的命多少钱也不能换,夏之丰筹钱之后,又找到保镖小顾,请小顾护送自己去栗敢,没想到走到十万大山,车里抛锚,于是就有了路遇魏可这一幕。 听到这里,魏可暗自点头,这与他观察到的情况,大致吻合。 不过,夏之丰接下来的请求,就让魏可有些挠头。 他想雇魏可当他的保镖,酬金五十万! 五十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但魏可并不缺钱,金钱对于他来说,只是数字,他现在最紧要的事,是赶紧找到老团和楚红柳等人,而不是去赚钱。 “夏老板,真抱歉!我们兄弟几个也有急事,可能来不及。” 魏可拒绝地婉转,但也很明确了。 不料,夏之丰使劲摇头道:“魏先生,如果酬金不够,您说个数!别怪我多嘴,以魏先生的能力和人品,做你们这一行,实在太可惜!虽然来钱快,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果不嫌弃,我在钦州有公司,魏先生可以去我那里上班,还有你这两个兄弟,也可以去!待遇优厚,你看怎么样?” 嗯?魏可诧异。 反问道:“夏老板,你觉得我做哪一行?” 夏之丰苦笑道:“魏先生,你这不是难为我吗?我已经是麻烦缠身的人……你们这样去缅甸,不就是那个,帮人运粉的吗?其实我没有贬低你们的意思。” 魏可差点闪了舌头。 他原本以为夏之丰是贩毒的,没料到,人家也是如此看他的! “夏老板,你这真是冤枉人了,我和毒品没关系!” “没关系?” “真没关系!” 就在魏可哭笑不得的时候,正在开车的小顾说话了。 “魏先生,别见怪我小顾说句话。夏老板确实是好人,魏先生要是能帮忙,就请援个手。原先我想的简单了,今天看过魏先生出手,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另外,我也不知道魏先生对康素那边熟不熟,如果不熟的话,你那兄弟带着家伙,想去缅甸那边,估计有困难!” “哦?难道你有办法?” “有!八成把握!我原先在边防部队当兵,有点小门路,如果东西不多,问题不大!” 听到小顾这么说,魏可心动了。 当兵的习惯了,手里有枪,心里不慌。 谁知道边境对面是个什么情况,假如让他顺利地把枪带在身上,那就稳妥多了。 “夏老板,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赎人?” “这个绝不敢耽误!算算时间,明天赶到康素,顺利的话明晚过境,后天我就去栗敢交赎金!栗敢你知道吧?就在边境对面!魏先生,您要有其他事,应当不耽误工夫的!您帮了我这一次,我夏之丰不敢忘记您的恩!” 这么一说,魏可真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坐夏之丰的车,在国内这一段不知道快了多少倍,而且还能带枪过境,唯一的风险就是赎人时的意外。 做什么事能没风险? 有利益就会有付出,这种风险,绝对值得一冒。 “成交!” 40.第40章 这里是金三角 康素,边境小镇。 没来过康素的人,或许把这里想的很神秘,但在魏可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风格的镇子,大街上到处可以看见汉字,行人的穿着也很普通,就连汽车,也和国内差不多。 之所以说少数民族风格,是因为有很多身穿鲜艳民族服饰的人,明显不是华夏族。 能够如此快来到康素,得益于小顾。 魏可他们进入YN后,小顾的开车速度再次加快,而且很少走小路,但即便如此,他们这一路上也很安全,并没有受到检查,这让魏可十分怀疑。 保镖小顾,一定不仅是退伍的边防兵那么简单! 进入康素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小顾开着车,熟门熟路来到一个农家小院似的房子门口,伸头和人打个招呼,就开车进了院子。 “夏老板,魏先生,你们先吃饭,我去联系人!” 简单打个招呼,小顾就匆匆出门了。 魏可是临时保镖的身份,不方便多问,就陪着夏之丰坐下来吃饭。 饭是大米饭,菜是咸菜,还有咸肉和炒鸡蛋,居然也是和国内差不多的,如果不是知道数公里外就是缅甸,魏可简直以为自己是到某个农家乐里旅游来了。 饭吃到一半,小顾回来了。 “夏老板,我们马上走,晚上比早晨安全!” “去对面?”魏可问。 “对!过境!” 小顾说的很干脆。 接下来就是换装,有人捧来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魏可穿了一件红色的褂子,胸前还挂着一个像是围兜样的东西,上面有金属,闪闪发亮,再看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打扮。 到了院子里,那里已经停了两辆牛车。 每辆牛车上两个女人,年纪都不小了,穿的比魏可他们还花哨,头上的头饰晃得人眼发晕。 “夏老板,魏先生,这是刺达,缅甸人。我们跟着他走就行!” 被小顾介绍的,是个长得黑不溜秋的小个子男人。 只见刺达双手合十,笑道:“我的中文名字是吴果仓,几位老板不要紧张,路上很安全。” 靠!这是缅甸人? 明明就是个华夏人嘛,只是稍微黑了一点。 小顾看出魏可的疑惑,过来低声解释道:“对面的栗敢,其实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华夏人,和我们没什么两样!早年间的时候,他们还属于我们中国的呢,后来划出去了。” 魏可这才懂了。 上路。 夏之丰和魏可他们的箱子、背包,都被小心地绑在牛车底盘下面,这车似乎是特制的,底盘四周往下延伸出一段,恰好能挡住藏在下面的东西。 坐在牛车上面,晃晃悠悠的。 小顾和夏之丰坐一辆,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坐另一辆。 “哥,我们这就要出国了?”小猴有点小兴奋。 “没想到我李老道,哦不!李小道,有朝一日也能出国!”李小道同样开心。 这时候,坐在前面的一个女人,突然扭转头。 “******” 听了这一长串叽里咕噜的话,魏可顿时蒙圈了,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说你长得很强壮,一定是个好男人!” 另一个女人转过头,用华夏语解释了一句,然后两个女人就打闹起来,嘻嘻哈哈的。 魏可顿时明白,自己被调戏了! 一路上,除了他们这两辆牛车,还有不少人往同一个方向去,这些人有的同样赶着牛车、马车,还有直接骑着牛的,另外也有人步行。 走了一会,两辆牛车突然离开了大路,拐进一个岔路口。 又往前走一段,前面有一条浅浅的河。 牛车加速,几乎是以冲刺的速度,下了河,趟着齐膝深的水拼命往前走,幸好河水并不急,赶车的人又下来牵着牛往前跑,不过是一两分钟的时间,牛车就到了河对岸。 这时候,刺达从另一辆牛车上跳下来,上了魏可他们这一辆。 “魏先生,小心一点,进入栗敢了!如果遇到不好的事情,请您不要出手,一切交给我,好吗?” “过了边境了?” 刺达肯定地点头,不过,表情似乎有点严肃。 不仅刺达如此,牛车上那两个女人,同样有点紧张,不再嬉闹。 现在是黄昏时分,天色渐渐有点暗,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只听得到牛蹄子敲打地面的哒哒声。 魏可注意往周围看了看。 在通过那条小河前,周围有农田、菜园,几乎和寻常的农村没有太大差别,但现在,四周围显得荒凉得多,也有田地,却都是荒着的,道路也是坑坑洼洼。 看起来,缅甸这边的情况,明显不如国内啊! 就这么闷头往前走了一段路。 突然,从侧前方的位置,传来一阵汽车马达的轰鸣声,魏可抬头一看,只见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正开着大灯,往他们的方向开了过来。 看见这辆吉普车,赶车的人立刻慌了神。 他扬起手里的鞭子,似乎想往牛身上抽,让牛以更快的速度跑起来。 “别抽!你想找死吗!” 刺达吓得大声呵斥。 啪! 一声枪响! 魏可能感觉到,子弹就从他们的头顶上方滑过,不过是高出数米而已。 刺达已经喝令牛车停下,自己跳下车,飞快地向吉普车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使劲挥舞手上的一块白布。 那辆吉普车,在刺达身边停住了。 魏可远远地看见,车上有三个人,都穿着绿色的军服式样的衣服,戴着软边帽子,三个人手里都拿着枪,枪口对着刺达。 只见刺达站在那里,手指着牛车的方向,拼命说着什么。 然后,他递给那些人一个袋子,紧接着,吉普车就调头开回去了。 刺达快速地跑了回来。 “没事了!赶快走!” 重新爬上牛车的刺达,表情有些兴奋道:“幸亏我及时让牛车停了,否则,可是不得了!” “刺达,他们是什么人?”魏可问道。 “栗敢同盟军!” “如果牛车不停,会怎么样?他们会对人开枪吗?” “那可不一定!要看那些同盟军的心情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开枪打人!” 魏可心情一沉,立刻问道:“刺达,知道那措那边的局势怎么样吗?” “那措?还好吧,没听说那边在打仗。” 刺达又补充道:“魏先生您放心,栗敢这里现在很和平,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仗了!刚才那些同盟军,只要你不惹他们,乖乖交钱,那就不会有事的,不像某些在打仗的地方,就会很危险!” 魏可不禁想反问一句:随便开枪杀人,也叫和平? 但,转念一想,这里是金三角! 41.第41章 赎人 魏可他们很走运,没有再遇上拦路的,到了天色黑下来的时候,牛车进了一个小村子。 村子不大,仅有十来户人家。 牛车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了,刺达跳下车,很开心地和两个赶车的说话,又拿出一叠钱,小心地数了以后,递给那两个人,魏可注意到,那是人民币。 牛车卸下行李,就匆匆走了。 夏之丰走到魏可身边,有些高兴又疲倦,道:“谢谢你了,魏先生,今晚好好休息!” 魏可哑然。 这一路上,其实他啥也没干,真要说谢,也是他谢夏之丰,如果没有对方,他说不准还在YN的某条小公路上窝着,哪里能来到栗敢? 一夜无话。 栗敢的这个小村子里,夜晚分外安静,魏可三人这些日子东奔西颠,晚上难得睡个好觉,到了这里,竟然比在国内的时候睡得还香甜,就连魏可也只是在房间里布置了简单的小陷阱,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终于到了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去绑匪指定的地方,交赎金赎人! 小猴和李小道,自然不能跟着去,就留在了刺达家里等候。 夏之丰,魏可,小顾,再加上向导刺达,一行四人,由刺达开了一辆破旧的东风小康,上了路。 一路上,夏之丰的神色非常紧张。 魏可安慰道:“夏老板,吉人自有天相,相信会顺利的!” “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夏之丰口中说着,却不停地擦额角的汗水。 魏可皱眉,问开车的刺达道:“刺达,你判断那些可能是什么人?” “不好说!交钱的地点不在栗敢镇里,而是在镇外,估计不是同盟军的人。但谁又说得清呢?这个地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十几个人就敢称将军的有的是!如果有固定势力的还好说,一般不会破了规矩,就怕碰上流窜的,拿了钱还要杀人,也有可能!” “刺达,你是本地人,如果是有固定势力的,你认得出来吗?” “不好说,真不好说!” 刺达记得抓耳挠腮,不像是说假话。 魏可想了想,对夏之丰道:“这样吧,夏老板,到了地方,我和刺达陪你下去。刺达,你留意那些人,如果发现是固定势力的,摸左耳。是流窜的,摸右耳。判断不出来的,就摸鼻子。” 一边的小顾奇怪道:“魏先生,那我呢?” 魏可笑道:“你就留在车上,记得车不要熄火。一旦发现不对,我会保护夏老板冲出来,相信我!” 他说的轻松,其他人的情绪也稍稍安定一些。 尤其是知道魏可本事的夏之丰,一个劲感谢道:“魏先生,这次就拜托你了!” 小巴车开了时间并不长,大约半个小时,到了一个小村子前面,在就村口的地方,有一幢周围一圈围墙的木楼,刺达有些紧张道:“应当就是这里了!” 其实,不用刺达说,魏可也知道到地方了。 因为,就在围墙的门口,站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肩膀上歪挎着一条步枪,另一个手里拎着一支短枪。 这什么破地方! 大白天的,就敢拿着枪站在外面,难道没人来管? 不过,魏可顾不上感慨,伸手把装钱的皮箱提在手里,对夏之丰道:“夏老板,咱们下去吧。刺达,记住了,看清楚了就做暗号!” 魏可手里提着箱子,走在最前面。 围墙门口那两个男人,看见魏可等人,顿时警觉,都把枪举了起来。 “******!” 对方说的是魏可听不懂的缅甸语,但魏可不管,大声喊道:“大哥别动手!我们来赎人的!钦州夏老板,来赎他儿子夏雨!” 魏可一手提着箱子,另一手高高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危险。 “哪个是夏老板?” 问话的是手持短枪的男人,他一边问,一边用枪指着魏可等人。 这人长得五短身材,身高足足比魏可矮了一个头,但长得壮实,眉眼里有一股凶气,腰间还挂一把短刀,他这时候说的是华夏语,只是语调有点怪,就像舌头不怎么撸得直。 魏可微微侧身,露出身后的夏之丰,道:“这位就是夏老板。” “哦!钦州的夏老板!” 矮子不怀好意地看了夏之丰一眼,冷笑道:“还真来了?来了就好!跟我进去吧!” 魏可暗暗生疑,怎么感觉这矮子,似乎有意针对夏之丰? 一偏头,去看身后的刺达,就见刺达勾着身子,用左手使劲拉自己的左耳朵,还对着矮子的方向,使了个眼色,魏可放心了不少,领着夏之丰,两人跟着矮子身后进院子。 院子里停了几辆车,还有几个拿着刀枪的人。 到了木楼门口,有人上来搜身,魏可主动把五四手枪交了出来。 但,矮子还是不依不饶过来,狠狠一拳打在魏可小腹,又用枪顶着魏可脑门,恶狠狠叫骂道:“你们这些华夏人,最不老实!” “我怕疼!我很老实!” 魏可装作吃痛,弯下腰,把李小道那一套搬了出来。 “掸沙,将军已经等急了。” 旁边搜身的人小声提醒一句,掸沙这才收了枪,对魏可冷哼一声,大摇大摆往里走。 魏可忍住心头的怒气,不动声色。 实际上,就凭掸沙刚才那一句“你们华夏人最不老实”,魏可已经把这个矮子忌恨上了,因为,在红箭大队那种地方,与队友朝夕相处,又看惯了生死,很容易能培养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魏可也不例外,最看不得有人贬低华夏! 赎人的过程还算顺利。 魏可他们见到了所谓的将军,是个大光头,穿一身迷彩服,却戴了一顶大盖帽似的军帽,这副打扮让魏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将军对夏之丰的态度不错,还请他喝茶。 不过,将军偶尔说出的一句话,让魏可惊讶,因为他问,夏之丰给康素那边提供药品,是不是赚了很多钱。 原来,夏之丰不是毒贩,而是药贩! 夏之丰为了赎他儿子,花了足足四百万! 魏可能看得出来,当钱箱子被交出去的时候,夏之丰那种肉痛的眼神。 但总算还好,交了钱,夏雨很快就被放了出来,父子俩相见,都是双眼泪汪汪的,可见这一对父子的感情还是很好的,怪不得夏之丰为了儿子,愿意千里迢迢跑来危险的栗敢。 出来的时候,没人提出归还魏可的手枪。 魏可也不管了,迅速带着夏家父子回到面包车上。 “刺达,开车!快走!” 不知道什么原因,魏可心里总有点忐忑,总是觉得,这件事没那么容易就结束。 42.第42章 奋起反抗 果然,魏可的担心不幸命中了。 面包车刚刚开出村口不过一公里的距离,后面一辆吉普车,飞快追来! “不好!那辆车在追我们!”小顾紧张喊叫起来。 魏可回头一看,头皮就是一麻。 他记得清楚,这辆正在追来的吉普车,恰恰就是刚才停在木楼前的院子里的一辆,更要命的是,那辆车的上面,架着一挺重机枪! 魏可是特种兵,他相信自己没有看错,那挺机枪虽然看上去是个老古董,但圆圆粗粗的枪管,显示它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不要说刺达的这辆破面包车,就算换成夏之丰的切诺基,也禁不住一枪打的! “这群没信义的东西!赎金交了,他们还想怎么样!” 夏之丰气得大骂。 或许是因为刚才那位将军的态度好,魏可觉得,此刻的夏之丰,反而不像来的时候那么害怕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对方本就是匪徒,有什么信义可谈,但看夏之丰的架势,很想去和对方理论一番的模样,更多的不是害怕,而是气愤。 魏可心里有些发凉,他很清楚。 绑匪这时候追上来,绝没有好事,那些人想做什么不知道,但有一点很肯定。 夏家父子最起码不会立刻丧命,因为他们是人质,代表了金钱,反观魏可等三个当保镖、随从的,那就极度危险了,几乎百分百会被立刻干掉! 这时候,小顾悄悄靠上来,将一把手枪,塞进魏可手里。 两个人交换了一个担忧的眼神,显然,小顾也不是蠢人,他想的和魏可差不多。 魏可往后面观察,只见吉普车已经追近。 车上有四个人,除了司机,其余三个都在大呼小叫,其中那个站在副驾驶位置上,举着一把AK突击步枪,开心大笑的,正是长得矮壮的掸沙! 这个混蛋,果然是他在捣鬼! 但,更让魏可担心的是,吉普车车厢里靠后一点的位置上,高高地架着一根粗大的圆枪管,有个家伙正坐在重机枪后面,手扶着机枪,似乎在瞄准。 “重机枪!”小顾惊讶地叫出了声。 魏可没管他,低头看小顾塞给他的手枪。 92式半自动手枪! 好枪!这枪是五四式的替换型,威力比五四式稍差,但精度更高,射击更稳定,更重要的是,92式配备了新式大容量弹夹,魏可手里这把5.8mm口径,满弹夹20发子弹,战斗持久力比五四式优秀多了。 但,手枪对上重机枪,那就成渣了。 毫不夸张地说,哪怕是最差劲的重机枪,只要一开枪,他们这辆面包车,就连纸糊的都不如! 很快,面包车就被逼停了,不停也不行,吉普车已经追到了面包车的侧方,几乎与面包车并排,几个绑匪用长短枪指着,喝令他们立刻停车。 “等会不对劲就动手!两个大的归我!” 魏可低低命令一声,他相信小顾能听得懂。 这个时候是不能开枪的,即便能打死几个歹徒,他们这辆面包车上的人,也得全部陪葬,因为他们在车上,既挡不住子弹,还没法躲! 魏可气得牙痒,但也只能继续等待机会。 “怎么回事!将军已经说了,我交过赎金就可以走的!” 夏之丰虽然双腿哆嗦,但还是抓着车门边,向着掸沙大声抗议。 “没错啊!交了赎金,你儿子是可以走了。”吉普车上的掸沙,表情懒洋洋的。 “那,那你们还来做什么?” “哈哈!这个华夏人是不是傻子!” 掸沙猖狂地大笑起来道:“你儿子是可以走了,但你不能走!将军说了,要请你回去做客,你现在是我们的俘虏了!你儿子嘛,那就让他回家帮你筹赎金去!” “什么!?” 夏之丰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噗通一声跌坐在车门旁边。 好无耻! 抓了儿子,让老子带钱来赎人,然后再把老子抓起来,让儿子回去想办法找钱赎人! 就连魏可也差点要骂娘。 但,他已经没心思去骂娘,因为掸沙接着又吼叫起来道:“全部下车!老子最讨厌的就是华夏人!既然你们落到老子手里,就都不要走了!” 随着掸沙这一声吼,吉普上的几支长短枪,都把枪口瞄准了面包车。 要糟! 魏可不敢肯定,自己若是从车门走出来,会不会活过十秒钟! 必须自救! 魏可咬咬牙,伸手把夏雨往前一推,吩咐道:“扶你爹下去!下车后立刻卧倒!” 他也不管夏雨能不能听得懂,能够交代这一句,已经是最大限度的仁慈,因为,他是绝不敢束手就擒的,哪怕有一线生机,也会反抗。 那么,双方对战起来,如果夏家父子傻乎乎站着,几乎就代表没命。 他原本还想吩咐一声刺达,但扫了一眼之后,立刻就放弃了,因为,此时的刺达,已经撅着屁股趴在前排的座椅下面,像只鸵鸟似的把脑袋藏起来,这家伙其实是个胆小的。 算了,人各有命! 魏可滑到面包车地板上,手脚并用,迅速往车后面爬。 他看中的是面包车的后车门,这个时候,唯一的出路就是后车门,只要突然打开后车门冲出去,他的生存几率,就比留在车上,大了无数倍。 小顾也是个机灵的,看懂了魏可的意思,紧紧跟了过来。 已经没时间再等了。 魏可竖起三根手指,三,二,一! 拼了! 刚刚弯下第三根手指,魏可就猛地推开后车门,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大鸟,飞在了半空中。 啪啪! 两声枪响! 这个动作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其实很难,要知道人在空中是处于滑行状态,一方面要控制自己的姿势,另一方面还要举枪瞄准,这个难度,比原地打移动靶,不知道难上多少倍。 但!魏可的这两枪,打得极准! 两枪全部命中站在重机枪后面的绑匪,那家伙吭都没吭一声,一头栽倒。 随着这两声枪响,现场,枪声响成了一片! 是人都会紧张! 紧张的结果就是,所有手里有枪的人,都在对着想象中的敌人,拼命射击。 这也正是魏可希望发生的事,他早就料到这个局面,因为,哪怕是精锐老兵,在受到偷袭的一瞬间,也很难冷静下来,会有一种随便往哪里射击的冲动,就更不要说这些绑匪了。 43.第43章 杀了将军的弟弟 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魏可的预料之中。 绑匪混乱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敌人准确在什么位置。 绑匪中的威胁最大的第一号目标,也被魏可干掉了,那挺重机枪,根本没来得及射出一发子弹。 当然了,这只是第一步,他们这一方只有两把威力不足的手枪,而对面的绑匪,火力要远远强于他们,尤其是抓着AK的掸沙,只要掸沙及时反应过来,很容易就能形成火力压制。 也就是说,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掉掸沙! 噗通! 魏可直挺挺地摔在地上,但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左臂平举,依然是举枪射击的最佳动作。 左手,这个时候,魏可自然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左手。 猛然,他全身的寒毛都要竖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掸沙。 这个矮小精壮的家伙,远比想象中要聪明,也更灵活,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发现了魏可,并且把AK的枪口对准了倒地的魏可,这家伙也在瞄准! 一方是小巧的********手枪,另一方是火力威猛的AK。 这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武器,如果换一个人来,估计最可能做的就是,立刻扔掉手枪,转身逃命! 毫不夸张地说,92式只是自卫性质的武器,如果不能一枪命中要害,基本打不死人,而闻名于世的AK就不同了,这东西就是收割人命的机器,只要击中人体躯干,差不多能一枪把人打成两截。 但,魏可心如止水。 甚至于,当他看见,掸沙的脸孔扭曲,正在大声怒吼的时候,还在心里轻蔑地嘲笑了一句:****!战场上最重要的事是瞄准,不是傻叫!你凭嘴巴能叫死对手吗? 啪啪! 突突突突…… 在AK那独具特色的突突的连续扫射声音里,92式射击的声音,几乎弱小到听不见。 但!结果却是不一样的! 魏可依然平躺着,手里举着枪。 掸沙完了,魏可这一次打的依然是两枪连发的短点射,一颗子弹正中掸沙眉心位置,他身体往后仰,手指还紧紧扣在扳机上,AK的枪口继续往外喷射子弹,就像在空中,泼洒出一个漂亮的半圆形扇面。 “掸沙死了!快逃!” 最后剩下的两个绑匪,终于慌了,想发动吉普车逃跑。 啪啪!啪啪! 中间稍有停顿的四声枪响,枪声很有节奏感,并不怎么响,这一次,是小顾开的枪,随着这几声枪响,两个绑匪接连倒在了吉普车上。 直到此时,魏可的心脏才剧烈地抽动了几下。 差一点! 魏可很明确,就在刚才,他差一点就被掸沙干掉了! 因为,就在刚刚的那一刻,他在扣动扳机的同时,感到了头部一阵灼烧般的感觉,在那一刻,他甚至以为自己被击中了,而被AK子弹击中头部,会是什么后果? “魏先生……你真了不起!一把92式正面拼掉了AK,简直是神了!” 小顾跑了过来,心有余悸地盯着魏可身边的一排弹孔。 这排留在地面上的弹孔,距离魏可的脑袋,真的很近,可以想象,当时只要掸沙稍微压低一点点枪口,他就能把魏可的脑袋打成浆糊。 “这里不能久留,打扫战场,撤!” 魏可也是有点蒙圈,竟然不自觉地把以往的命令口吻带了出来。 “是!” 小顾十分干脆地原地立正,脚跟并拢,发出啪地一响。 等小顾跑开,魏可不禁哑然失笑。 他蒙圈,这个小顾也蒙圈,他俩什么关系,怎么搞的和部队里的上下级一样。 追来的四名绑匪,成了送死的,一个没跑掉。 夏家父子竟然毫发无伤,当时的夏雨虽然吓坏了,却记得魏可的吩咐,一下车就把他老爸夏之丰推倒在地,自己也趴了下去,正是这个动作救了他们。 相反,刺达倒霉了,身中三弹,瞬间毙命! 这个结果令人感叹,老话说得好,在战场上,谁最怕死,子弹偏偏追着他跑! “魏先生!谢谢!你又救了我们父子!” “夏老板,咱们自己人就别客气了,赶紧跑吧!” 刺达的那辆面包车,被打成了马蜂窝,没爆炸算幸运,魏可上了吉普,抬脚把几具死尸全都踢下去,然后就招呼大家上车,当然了,掸沙的AK步枪是绝对要留下来的。 现在魏可彻底懂了刺达说过的话。 在这个地方,有枪就是草头王,没枪,就是被欺负的命! 也不知道为什么,枪声响的像爆豆一般,距离绑匪们的木楼并不远,但直到几个人上车逃跑,也不见有人追来,很可能,那些家伙以为是掸沙在开枪杀人,浑然不知,掸沙已经被干掉了。 向导刺达死了,小顾却认得路。 魏可开车,小顾指路,风声吹得呼呼的,但谁也不在意。 一直开到距离刺达家小村子不远的地方,小顾才指了一个小路口,让魏可开进去,停住。 “魏先生,今天幸亏有你那两枪!要不然,掸沙一定会杀了我的!” “什么意思?你和掸沙有仇?” “不是我和掸沙有仇,而是那个掸沙,对所有华夏人都有仇!” 小顾如此说着,还有点心有余悸。 今天魏可陪着夏之丰进木楼的时候,刺达就快速溜回车上,把消息告诉给小顾听,结果,小顾听说那是掸沙,也吓了一跳,再想通知魏可,已经晚了。 话说,在这栗敢周边地区,华夏人的后裔占了绝大多数,人口占少数的原住民,很多也因为通婚的关系,逐渐吸纳华夏人血统,变得和华夏人比较亲近。 但也有例外,有一部分原住民,那是很仇视华夏人的。 就比如很有名的掸渠兄弟,掸渠原本继承了他父亲的土司位置,后来自封为将军,掸沙就是他的弟弟。 掸沙非常仇视华夏人,经常找机会欺负华夏人,又喜欢绑票,如果被绑的是华夏人,那就惨了,不仅赎金高,而且如果拿不出赎金,一概撕票,甚至斩首,非常残忍。 所以,很多普通的华夏人,闻掸沙之名而色变。 只不过,这对兄弟通常在山区活动,这一次不知为什么跑来了栗敢镇附近。 魏可听了小顾的介绍,一阵后怕。 这个刺达也太糊涂了!是他自己说有固定势力的绑匪,一般会守规矩,于是魏可就让他去辨认绑匪身份,结果,刺达一点不知道变通,直接把魏可丢坑里去了。 不过想想,刺达已经死了,死者为大,魏可只能忍了。 “夏老板,魏先生,你们今天都露了面,必须马上走,最好是过境!” 小顾的这个建议,很是中肯。 作为将军的掸渠,发现亲弟弟死了,绝对会发疯般地寻找夏之丰父子,就连魏可也不会放过,如此一来,继续留在栗敢,无疑是十分危险的事。 44.第44章 顾淼的失望 清晨,当魏可一觉醒来的时候,他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春川。 这里还是刺达家村子的附近,靠在一个土坡的旁边,从外面看是个干草垛,其实里面是个山洞,约莫有半间屋子那么大,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昨晚就睡在这里。 他好不容易来了金三角,自然不愿意再返回康素。 前一天晚上,小顾带着夏家父子走了,与他们同行的,还有刺达的家人。 出乎预料的是,小顾主动表示,他会回来,送魏可去那措。 小顾为什么要如此,难道就因为魏可“救”了他? 说到救,其实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谈不上谁救谁,大家都是为了活命,枪子不长眼,谁被打死了就是命不好,比如刺达,他死了,其他人也不会觉得对不起他。 魏可醒来后不久,山洞外传来了两短三长的敲击声,打开洞门一看,果然是小顾回来了。 “路上很安全,村子里暂时也没事。” 小顾说话很干净,短短的两句话,就点明了魏可最想知道的两个问题。 第一,夏家父子已经安全回到了康素。 第二,掸渠的人还没有找来村子,他们所在的这个山洞,暂时绝对安全。 魏可点点头,这个小顾,别看只是普通的边防军出身,但还真有点侦察兵的潜质,另外,昨天的那场偷袭战中,他的反应,胆量,包括枪法,也都是可圈可点。 “小顾,你对这边熟悉,觉得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好?” “傍晚!掸渠是地头蛇,今天他肯定会派人,在各个路口监视。他们的人见过魏先生,白天太危险,一旦被发现,逃都不容易逃。那些人,大多喜欢喝酒,晚上一般吃饭早,我们就那时候走。出了栗敢区域,就安全多了。” “行啊小顾,以前在边防营做什么的?” “不瞒魏先生,就是大头兵一个!本来想送我去教导队学习,我没同意,就退伍了。” 交浅言深,问到这里,魏可也不能再往下问了。 再问,就是人家的个人隐私。 两个人虽然一起合作打了一仗,勉强算是一起战斗过的战友,但,毕竟不是一路人,就比如,魏可不可能告诉小顾,他去那措做什么。要找的是谁。 但,小顾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把他吓了一跳。 “魏先生,我想和那两个兄弟一样,叫你老大,以后跟你混,行吗?” “嗯?为什么啊?” 魏可并不觉得,自己王八气傍身,虎躯一震,别人纷纷来投。 再者说,小顾这个人,明显混得还不错,不说风生水起吧,最起码吃喝不愁,不是穷困潦倒的模样,和当初的李小道完全不同,他凭什么要给自己找个老大管着,受束缚? “魏老大,退伍后这几年,我就是个跑单帮的。钱赚了一些,过得也逍遥,但总觉得不踏实!或许是以前部队里的日子待惯了,身边没个真朋友,有时候觉得挺孤单的。” “那你怎么不找几个朋友,大家抱团?” “难!在这一片混的,人心隔肚皮,像我这样跑单帮的,敢和谁交心?说不准就被人卖了!魏先生,我看得出来,您不是普通人,身手好,对手下弟兄也好!我顾淼就认定你这个老大了!” 顾淼,是个不错的名字,能力也不错。 但,魏可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别的不说,以顾淼的本事,他要找人投靠,不如就找夏之丰,相信夏之丰一定肯用他,给的待遇也不会差。 反观魏可,他有什么? 他魏可的确有些本事,但在这个混乱的金三角,有本事的人,绝对不少,而他纯粹是个菜鸟,连路都不认得,顾淼跟了他,既得不到钱,又得不到权,能有什么好处。 “顾淼,我不能答应你。除非,你告诉我真正的理由!” 魏可不是喜欢啰嗦的人。 大不了一拍两散,顾淼不给他带路,反正魏可也没打算依靠别人,以他的本事,一定有办法去那措。 “这……” 顾淼略微犹豫,就咬牙道:“魏老大,那我就实话实说!这里是金三角,是最乱的地方,但也是最容易让人成功的地方!我顾淼本事稀松,一辈子也就是跑单帮的命,说不准哪天就死在路上!但我不甘心,我也想出人投地!所以,我要给自己找个好老大!” 嘶! 顾淼的这个理由,魏可真信。 人做事都是有所求的,外表扮演的再高尚,脱不开名利二字,也就是说,任何人做事,真正的目的,不为名就为利,真正高尚的人并不存在,最起码魏可是没有看见过的。 顾淼想出人头地,而魏可新来,手下没有得力的帮手,这个时候,顾淼加入,等于是给自己赌一个未来。 未来,魏可若是发达了,他顾淼就是第一功臣! 这个顾淼,真的很聪明! 然而,魏可信了顾淼的理由,却依然不能答应他。 “小顾,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来金三角,并不是来讨生活的,而是来找人的,也许我明天找到了,明天就会离开这个地方。所以呢,我没法答应你!” “啊?可是,魏老大,以您的实力和人品,这个地方真的很适合……” “好了,咱们不谈这个。我的志向,肯定不在这里!” 魏可说的斩钉截铁。 看得出来,顾淼极其失望。 但,魏可也只能让他失望去,别人不明白,魏可自己是很清楚的,他的志向不可能在金三角,哪怕他不再是陆战队员,也还是喜欢大海。 大海,是他的第二故乡! 大海,承载了他太多的欢乐和感伤,无法忘却! 抢来的那辆吉普车,就藏在附近的另一个草垛子下面。 等魏可悄悄跑去,仔细研究那挺重机枪的时候,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 枪是真的重机枪,很有年头了,德国产的MG24,在二战时期,这种枪有个很威风的名字,叫作撕布机,意思是,无论什么东西,在这种机枪面前,就像布一样,会被轻易撕开。 哪怕是放在这个时代,撕布机也还是杀人利器。 但!这挺机枪居然是坏的! 也就是说,掸渠兄弟把这挺大家伙,装在吉普车上,完全就是撑门面,拿给人看的,这枪根本打不了。 奶奶的!魏可破口大骂。 早知如此,他根本无需第一枪打死重机枪后面那家伙,直接撂倒掸沙就行,也就不会发生,他拿着小手枪,冒险去和掸沙对射,差点被打死的局面。 这些混金三角的,心肠真是太险恶了! 45.第45章 前往那措 金三角这片区域,为什么如此混乱,除了一些历史原因,这里的地形,也是主要因素。 平均海拔两千多米。 山高林密,道路险峻。 地图上相距不远的地方,实际可能远隔重重。 这里的山也很有特色,山脚下很热,到了山腰,天气就很凉爽,再往上,你以为会更冷,其实不然,再往上的地方,或许是个小盆地,这里又变热了。 魏可起初不信,但亲身经历之后,他就不得不信了。 金三角的天气,就是无迹可寻,外地人到了这里,就像盲人摸象一般,被弄得稀里糊涂。 难怪,金三角所属的三个国家,一直想完全控制这片区域,但一直就是做不到,最后只得任由这里变成一个大杂烩,有的地方民族自治,有的地方军阀割据,还有的类似于家族统治,反正是五花八门。 那措,从地图上看,距离栗敢并不算远,中间有一座山。 魏可三人跟着顾淼,傍晚出发。 顾淼的判断很准确,他们一路步行,途中并没有受到阻扰,很顺利地绕过栗敢的边缘区域,在天色擦黑的时候,进了山,也就是那座栗敢与那措之间的山。 吉普车是不能开的,就留在了原地,还有那挺坏了的机枪。 不过,魏可把AK步枪随身带在身上,用一块布包了,这枪在龙国实际上曾经被叫作冲锋枪,因为它比通常的步枪短得多,而且配备的是超大的30发弹夹,完全可以当作压制火力使用。 小猴和李小道,也被武装起来,小猴拿着92式,最小巧的64式交给了李小道。 李小道胆小? 在这个鬼地方,哪怕你是再胆小的人,也必须坚强,这里不是有秩序的社会,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有人拿着枪向你射击,所以,为了生存,你必须让自己有反抗的能力。 顾淼一路上充当排头兵,对魏可依旧非常尊敬,这让魏可再次对他高看一眼。 据他自己说,他平时主要的活动区域在国内,通常情况下,他在康素把货交给刺达,就算完成工作,但栗敢附近也是熟悉的,再远的地方就不行了,比如说那措,他大概知道方位,却从未去过。 刺达是他的主要合作对象,刺达死了,他等于暂时“失业”,这也是他想投靠魏可的一个原因。 “夏之丰仅仅走私药品吗?” 魏可忍不住发问。 他不方便直接问顾淼都在走私什么,只好拿夏之丰说事。 “栗敢周边区域,有三种东西是最抢手的。枪支,毒品,药品。” 顾淼回答得很认真,就像把魏可当作自己真正的老大。 “枪支和毒品,这两种东西不是普通人能干的,利润高,风险也大。药品不同,毕竟在龙国,大部分药品不受到管制,栗敢就是金三角主要的药品集散地之一。当然了,贩卖药品的,有时候难免也会涉及其他两类东西!” 顾淼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明显地拿眼睛观察魏可的脸色。 他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包括夏之丰,也包括他顾淼,虽然主要是贩药的,但有时候,他们也会参与贩毒!贩枪! 魏可脸色不变,心里却是咯噔一声。 在他看来,贩药不算大事,零星贩卖枪支也不是大事,但贩毒就不同,尤其是让毒品流入国内,关键是那个东西害人啊,是魏可坚决不能接受的。 然而,顾淼能说这些话,是在向他魏可表忠心。 这个家伙看来还没有死心,还想等着看魏可是否会回心转意,决定留下来,然后他就来投靠。 “顾淼,那措那边形势怎么样,听说过吗?” 魏可主动转移了话题。 顾淼似乎松了口气,答道:“那措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那措是一个山里的小镇,曾经很繁荣。 原因是,那措的北面就是中国境内,只是那里有一道极深极险的峡谷,将两边彻底分开,原先有山民为了方便,在峡谷上架设了索道,胆子大的人就能通过,并且在两边转运物资,于是那措就成了天然的物资中转站。 但,上一任的栗敢将军,为了独占地利,派人将索道炸了。 于是,那措迅速衰败,那里不适合种植,地理条件又差,如今,只剩下很少一部分人,还留在破败的小镇上。 原来如此! 魏可似乎懂了老团和楚红柳的想法,觉得找到他们的可能性,增大了三分! 理由很简单,老团等人和现在的魏可一样,都是新人,或许他们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伤,比魏可还要艰难,于是就不敢停留在条件好的地方,唯有那措这种别人看不上的破地方,反而最安全。 一念至此,魏可想要找到他们的心情,更加迫切! 山路很不好走,不仅狭窄,而且坑坑洼洼,有些地方还被滑落下来的山石堵了。 看得出来,这条路原本是可以通行的,最起码可以走马车牛车,但由于年久失修,现在基本废了,不要说通车,人走都费劲,幸亏小猴和李小道都能吃苦,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勉强不掉队。 不过,等到天色完全黑了,他们只能被迫停下。 忘记带手电了。 由于不知道附近有什么样的危险,不敢点起火把照明,大家决定在路边临时找个地方过夜。 幸好,这里海拔还不高,并不很冷,魏可在附近找了些枯树枝,就算是床,让小猴和李小道,睡在最里面,身上盖了所有携带的衣物。 蚊子很多,叮人又狠又疼。 顾淼随身带着国产的清凉油和风油精,分给大家,抹在身上之后,这才好受一点。 除了蚊子,听顾淼说,这里也有很多的蛇,其中不乏有毒性很强的毒蛇,对于这一点,也只能靠顾淼,他带着一种药粉,在几个人的周围撒一圈,魏可提鼻子闻了闻,是雄黄,可以防止大多数的蛇类。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很庆幸有顾淼这个主动的向导。 别的不说,假如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一头扎进大山,这里的蚊虫就能把他折腾惨了。 话说,栗敢的气候条件,趋近于热带,温暖潮湿,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最危险的是生病,一旦小猴或者李小道病倒,魏可真没有别的办法,在这里,两个小家伙就是拖油瓶。 “小顾,晚上咱俩负责守夜,你上半夜,我下半夜。” “行!魏老大,我都听你的!” 顾淼答得干脆,也没有说什么,由他自己守下半夜之类的废话。 魏可不由得在心里叹口气。 其实,他是很怕欠别人情分的人,如果有的选,他宁愿给顾淼足够的钱,但很显然,顾淼要的不是他的钱,而顾淼不要钱,魏可对他就扎扎实实欠下了一份人情。 46.第46章 〇七饭店 那措到了。 这地方实际上就在山的另一面的山腰上,远远看过去,就像一个略显破败的小村落,说它破败,是因为建筑物都很旧,站在外面就能看到,有座木楼已经塌了半边,就那么竖在那里。 镇子外面,居然有人设卡。 是几个山民打扮的人,身上穿着黑色或者灰色的衣服,斜襟,下面是一种式样肥大的灯笼裤。 这些人手里的武器,也很不怎么样,有刀,有鸟枪,仅有的一支长枪,魏可仔细看了,居然是国内二战时期的中正式,可想而知有多么老。 “魏老大,没事的,他们应当是镇上的人,好多镇子都这样。” 顾淼向魏可解释一句,就领头向那些人走去。 魏可他们一行人,顾淼穿的和当地人差不多,对襟的褂子,黑色长裤,脚上一双旅游鞋,这副打扮若是在国内,肯定被人笑话土死了,但在这里就很不起眼。 魏可也不再是运动服,而是一件西装式的拉链外套,这衣服在这里算高级的了。 小猴人小,依然是运动服。 李小道是最倒霉的,穿了一件颇具民族风的对襟上衣,比顾淼的花哨,腰里有根绣了黄色大花的带子,但这套衣服恰好和他的褡裢相配,这么穿着,后背上一只褡裢,倒也不显得扎眼。 “你们是什么人?” 前面那几个山民中领头的一个,大声喝问。 他就是那个拿步枪的,长得也比较壮实,皱眉仔细看魏可他们,眼神还在魏可肩头的布袋子上,停了一会。 “大哥,我们路过的!进镇子里买点食物!” 顾淼笑嘻嘻回答了,还把双手举起,表示自己的善意。 “哦!我们这里很欢迎客人,但你们在这里要守规矩!知道吗?” 这人说着,语气有些严厉,又看了一眼魏可的布袋子,显然他已经猜出那是一件武器,却也没有要求魏可打开布袋检查,只是口头警告而已。 这时候,旁边一个山民提醒道:“大春,行了,收过路钱吧!” 几个山民说的都是华夏语,这让魏可安心不少。 来到这里时间不长,但魏可对这里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比如说语言,栗敢这里基本人人会说华夏语,因为这里华夏人比例占绝大多数,如果不懂华夏语,做什么都不方便,但越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越喜欢说缅甸语。 开口就说华夏语的,多数就是华夏人,或者是华夏人的后裔。 那措的过路费很便宜,每人三元,顾淼似乎很熟悉这些,麻利地掏出两张十元面值的人民币,并且说多出来的不用找了,立刻让几个山民都很开心。 那个为首的大春,脸色也缓和多了。 进了镇子,顾淼主动走在了最后面,那意思就是由他来断后。 魏可笑笑,自顾自走在第一个,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先看看再说。 镇子里仅有一条主要的街道,两侧房屋大部分是木质的,少数也有竹质,或者石头的,式样简朴,许多人家的房子是半截阁楼式的,就是最下面用粗大的木头、毛竹撑起来,这种房子在国内叫作吊脚楼,能防止野兽闯入。 街上行人不多,几乎每个看到魏可一行的人,都很奇怪地盯着他们看。 这是个比较封闭的地方,外来人并不多。 不一会,一条街道已经快走到头了。 魏可正打算,随便找个人家进去坐坐,和人家聊聊,突然,他原地站住了! 前面不远处的路边,有一间很普通的木屋,也是那种离地一米多高的吊脚楼,门前有一道窄窄的木走廊,屋子似乎刚刚粉刷过,看上去很整洁,不像其他有些房子,墙壁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补丁。 当然了,吸引魏可目光的,不是这间稍稍整洁一些的木屋。 就在木屋门前走廊的楼梯扶手外侧,挂着一块一尺宽的长方形木牌,上面写着几个字: “〇七饭店” 字体是竖着的方块字,让人一眼看过去的感觉,以为这是一块门牌,号码是07号,而这里是一家饭店的意思,但魏可知道不是,因为,别的木屋门口根本没有这样的牌子。 07! 红箭07分队! 如果不是知道,老团他们可能就在这里,魏可不会太在意,但现在不同。 除了老团那些人,谁会给一家饭店,取名〇七? 魏可的心脏砰砰乱跳,加快脚步走过去。 木屋的门前走廊上,站着两个人,穿的都是山民的衣服,腰上还挂着刀,看见魏可走过来,这两个人的表情很惊讶,其中一个伸手拦住魏可,开口道:“去别家!这里没饭吃!” “让开!” 说话的不是魏可,而是顾淼赶了上来,一把就把那个拦在魏可面前的人,推开了。 除了顾淼,小猴的动作也不慢,紧跟上前,别看他人小,胆子却不小,一伸手,推了另外一个山民一把,那山民不提防,被小猴一把推开。 “你!” 这个山民刚想发火,就被他的同伴一把拉住,并且向他努努嘴。 顾淼的右手放在腰间,手枪露出了半截,正在对他冷笑! 再看小猴,也是有样学样,把手枪的枪把露了出来,小手紧紧攥在枪把上,这个模样和顾淼如出一辙,除了身高太矮,显得有些滑稽,其他都一样。 两个带手枪的人! 这个山民立刻不说话了,乖乖让到一边,只是拿吃惊的目光,不停地瞟着魏可等人。 魏可就像根本没注意到两个人的小动作,抬脚就进了屋子。 身后,顾淼向着小猴竖大拇指,小猴立刻乐颠颠地,小胸脯挺起来,很骄傲的模样,让人看了想痛扁他一顿。 “我说残废,你再推三阻四,别怪老子不给你脸!” 屋子中央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身穿绿军服的青年,正洋洋得意说着话。 青年的身后,一字排开站了四个山民模样的人,人人手里拿着武器,其中两个手枪,两个步枪,虽然不是子弹上膛,准备射击的样子,也是把枪端在手里,似乎随时都会动手。 就在青年面前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 这男人,脸上胡子拉碴的,看不出岁数,但这不是主要的。 他的右手袖管空荡荡的,原来竟是个断了右臂的,怪不得被青年喊作“残废”。 但!当魏可看见这个断臂人的时候,他就不会动了。 周团荣! 周团荣是个“官迷”,据说在新兵连,有次他和人吹牛,说自己出生前,父母找人算过命,说他这辈子有当团长的福气,所以名字里就有个团字,好巧不巧,这话被走进来的新兵连长听到了,那连长抬手就是一巴掌,骂“你他娘的要是团长,老子还得给你敬礼”。 周团荣开始的绰号是小团。 后来,兵当老了,小团就成了老团。 47.第47章 是就点头 “姓白的!知道老子以前干什么的吗?” 老团满脸的桀骜不驯,冷笑道:“老子和外国佬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你个小崽子还不知道在哪吃奶!现在来老子跟前动刀动枪?惹毛了,老子跟你来个鱼死网破!” 老团说着,用孤零零的一只左手,猛一拍自己腰间。 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老团发怒,青年却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甚至乐得哈哈大笑。 “唉哟!我说残废,您老那点光荣史,我白小利耳朵都听出茧子了!这么跟你说,就算你以前是大英雄,但你现在就是个残废!你记好了,这里是那措!是我们白家的天下!老子那是可怜你,不和你计较!要不你认为怎么着?就凭你一把破左轮,你还能翻了天?” “可怜!?” 老团的双眼一眯,怒道:“这个世界上,老子不需要别人可怜!姓白的,你今天画个道吧!” 啪啪啪! 白小利开心地鼓掌笑道:“好!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残废,你欠我的药钱,利息我也不要你的,就三万!明天之内,你把钱还了,咱们还是朋友。要是明天还不上,也没啥,咱就结个亲家,亲上加亲,你说怎么样?” “你TMD做梦!” 老团大怒,反手抽出左轮在手,大喝道:“谁敢打我嫂子主意!老子扒了他皮!” 就在这时,里屋的房门咣当一响,冲出来两个人。 当先一人是个怒目圆睁的女人,两只手中各自反握一把匕首。 “姓白的!老娘是有男人的人!老娘的男人顶天立地,是英雄好汉!除了老娘那男人,谁敢碰老娘一根指头,老娘立马把他大卸八块!不信你就试试!” 紧跟在这满口老娘的女人身后的,是个较瘦的青年。 这青年手里提了一把刀,似乎有些站不稳,却咬牙切齿喊道:“红箭07从来没有孬种!没有和兄弟们死在外海,今天就算死在那措,也没啥!大不了兄弟们去地下团聚!” 看到这里,魏可的心头滴血! 他嘴唇哆嗦。 他怒不可遏! 伸手拽下肩头的布包,抽出里面的AK步枪,哗啦一声子弹上膛! 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 伸左手拎住白小利的脖领子,一用力,生生把他提了起来,脚下一脚踢去,把白小利刚刚坐着的椅子,一脚踢飞,紧接着,左手再往下一掼,狠狠把白小利砸在桌面上。 魏可双眼通红! “张嘴!”魏可命令。 “啊!啊!你你你是谁!……”白小利吓得啊啊大叫。 “老子现在命令你!张开嘴巴!再有一个字废话!老子就崩了你!” 魏可大声命令。 右手中的AK枪口移动过来,狠狠顶在白小利的双眼之间的部位。 这一下,白小利听得清楚,双眼一闭,同时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唯恐让魏可不满意,立刻开枪就杀了他。 魏可手中的AK步枪往前一送! 插进了白小利的嘴里! 魏可做这些事情,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但,站在他身后的顾淼,当他看见魏可取枪的时候,双眼就亮了,魏可举枪往前冲,他的双手上也各自抓着一把手枪,仅仅落后魏可一步,也冲了上来。 “放下枪!不想吃枪子的,都给老子举手投降!” 顾淼对付的,自然是站在白小利身后那四个持枪的山民。 他是从四个人斜后方上去的,那四个人完全没有提防,已经被顾淼用枪指住。 而且,仅仅只是一个愣神的时间,顾淼的帮手就到了,只见小猴手里举着手枪,兴冲冲跑上来,扬手把枪口顶在一个山民的喉咙上,大叫:“他娘的!想死你就动动看!” 不仅是小猴,李小道也掏枪了,就站在小猴的后面,举枪对准那四个吓傻的山民。 这一瞬间的变化,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白小利等人,成了任人宰割的俘虏。 老团,楚红柳,瘦青年,三个人也都呆了。 这几个打扮怪异的是什么人? 但!当楚红柳看清楚,怒气冲冲,把枪口塞进白小利嘴里的魏可的时候,她猛地摇晃了一下,手里的匕首当啷落地,然后,她就那么傻傻地盯着魏可,不错眼珠地盯着。 老团和瘦青年,也傻愣愣看着魏可,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现在!老子问你一句!是就点头!若不是!你他娘的什么也不用做,老子送你下地狱去!第一个问题,老子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魏可的绰号是魏阎王! 对待自己认定的敌人,他从不手软! 他这一手太狠了,把白小利吓得浑身哆嗦,牙齿不由自主摩擦在枪管上,发出瘆人的擦啦擦啦声。 听到魏可问的第一个问题,他想也不想,拼命点头。 AK步枪的枪口,可不比手枪那么精巧,再加上枪口上高高的准星,塞在白小利的嘴巴里,把他嘴巴撑得都变形了,但这家伙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恐惧。 “第二个问题!你个王八蛋碰过柳……红姐吗?没碰过就点头!碰过他娘的就不用点头了!” 魏可这一次问的绕口,白小利差点被问哭了。 但总算还好,他很快懂了魏可的意思,又使劲点头。 “最后一个问题!现在老子给你三万块钱!拿着钱滚蛋,从此不许踏进这个门槛,听清了吗?” 这个问题不用多想,白小利迅速点头。 啵! 魏可做事从来不啰嗦! 见白小利点头了,往外一抽,步枪枪口从白小利嘴里抽了出来。 你想,这步枪枪口和准星都是铁质,准星高高的,送进嘴巴里的时候,虽然难受,但还不至于造成多大伤害,但,突然再把枪口,从嘴巴里拔出来,那就不一样了。 “啊!” 白小利一声惨叫,双手捂嘴,一缕鲜血顺着手指就流了下来。 这位爷的出手,太狠! 旁边的几个人,无论是哪一方的,看得都是眼皮直跳。 可怜白小利,他是没有被魏可一枪崩了,但罪却一点不少受,估计上门牙肯定保不住,还有上嘴唇,大概被撕裂是难免的,会不会留下个兔子嘴,那就看他的造化! 魏可一点没有怜悯的觉悟,把自己背包扔桌上,掏出三叠百元大钞,甩在白小利面前。 “别说老子欺负你!拿着钱,赶紧滚!” 白小利已经两眼乱翻,快晕死过去了。 魏可对着几个傻站着的山民吼道:“都麻利点!赶紧把这个废物抬走!” 这时候,顾淼很不合时宜地问了一道:“魏老大,这些枪呢?让他们带走吗?” “枪?” 魏可双眼一瞪道:“你见过释放俘虏还让带枪走吗?去搜搜,有子弹的都给咱自己人留下!” 48.第48章 真想那混蛋 “他叫你魏老大?你是谁?” 问出这话的是楚红柳。 此时,老团和瘦青年都站在楚红柳的身后,护卫着她,他们看着魏可的神情,很是复杂,拿在手里的刀枪也没有放下,只是并没有对准魏可而已。 魏可欲言又止,一个个看着眼前三张熟悉的脸。 瘦青年名叫杜斌,也是07分队十名成员之一,原先的他是个刚满二十,壮壮实实的帅小伙,但此时的杜斌,瘦得厉害,气色也很不好。 还有老团和楚红柳。 老团不仅丢了一条胳膊,他也瘦了,只有25岁,看起来却像个至少三十多的中年大叔。 楚红柳原本的肤色多么红润健康,现在呢,居然是不健康的苍白,依旧很漂亮,但已经不再是英姿勃发的军中之花,神情中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开朗。 他是谁? 他能说自己就是魏可吗? 他能猜得出来,楚红柳为什么如此问他,因为,这具身体原本就与他有几分相像,这段日子以来,他经过了长途奔波,如今又重新拿起枪,从气质上就更像魏可了。 但,眼前这三个人,都对他太了解,他们能分辨出来,他并不是魏可。 难啊! 从本心来说,他不希望欺骗这三个如同兄弟姐妹的人! 哪怕是善意的欺骗,他也不愿! 这时候,小猴走上来奇怪问道:“哥,你认识他们吗?” “猴子,叫哥哥姐姐好!对了,你那把92送给这个姐姐用,再去把刚才两把手枪也拿来,让这个姐姐挑一把。” “哦!各位哥哥姐姐好!” 小猴不明所以,但他听魏可的,立刻弯腰行礼,再把自己的手枪递到楚红柳面前。 “还有我这把!这两把枪本来就是一对,我还是喜欢用步枪!” 旁边的顾淼很机灵,连忙拿出自己那把枪,也递了过去。 “92半自动!” 楚红柳眼睛一亮,不由自主伸手接了两把枪。 只见她双手突然翻飞起来,“咔吧”“咔吧”两声轻响,两把92式的弹夹先后被卸下,检查之后又重新装上,在这中间,她还检查了两把手枪的枪膛和撞针、保险,手速就像变魔术,快得人眼睛跟不上。 旁边的顾淼和小猴,立刻就吓得呆了。 尤其是顾淼,他是当兵的,自然知道楚红柳这番动作的难度,要知道楚红柳的手上同时是两把枪,而不是一把! “这!这动作简直帅呆了!”顾淼惊叹一句。 魏可微微一笑,他怎么会惊讶。 楚红柳能出任红箭唯一作战分队女分队长,全大队没有人有异议,因为,她这个分队长实至名归,绝对不是靠着她长得漂亮得来,凭的是真本事。 天生的双手平衡,无论匕首还是手枪,都是左右各一。 楚红柳尤其擅使双枪,射击精准,她原本的武器就是两把92式,如果是小规模的遭遇战,双手持枪的楚红柳,所爆发出的杀伤力,连陆战队男队员都比不了,那是红箭一绝。 楚红柳玩枪,那是近乎本能,等她检查完手枪,也知道自己有点失态。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她又把两把枪递了回来。 小猴嬉笑道:“姐姐,我哥都说了送给你,那就必须送给你!” “你叫他哥?你们是哪里人?” 楚红柳见小猴是个孩子,就把主意打到了小猴身上,很显然,她对于刚才魏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并没有忘记,而是转而想从小猴这里得到有用的信息。 “春川!” “春川?” 这一下,不仅楚红柳面色古怪,就连老团和杜斌也很吃惊。 “咳咳!” 魏可尴尬咳嗽两声,转移话题道:“大家都看看,自己喜欢什么枪,我们要尽快把自己武装起来!” 特种兵都爱枪! 老团他们在这个环境里,肯定是吃够了手里没枪的苦头,看看刚才老团面对白小利时的无奈,还有楚红柳看到两把********手枪时的情不自禁,他就能猜到,枪对于老团和杜斌的吸引力。 果然,魏可这么一说,老团和杜斌都是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桌前。 “这些枪,我们能随便拿?”老团不确定道。 “当然!” 魏可说着,把自己的AK也放在了桌上,示意他们也可以挑选这支枪。 看见魏可如此,老团和杜斌更惊讶,两人看着AK突击步枪都是很眼馋,但最终谁也没伸手,而是很自觉地一人挑了一支五四式手枪,一人拿了把81-1。 魏可有些心酸。 伸手想去摸摸老团空荡荡的右袖管。 老团微微一扯步,爽朗道:“没啥,被蚊子叮过一口。谢谢兄弟你的枪了!” “够男人!帅气!” 魏可忍住悲伤,赞了一句。 因为他知道,老团这家伙,是最喜欢别人这样说他的,果然,当魏可说了之后,老团就得意地笑了。 这时候,楚红柳的目光,却一直在魏可身上打转。 最终,她还是悄悄找上了小猴。 “小弟弟,你叫什么?” “猴子!” “猴子?真有趣,难道你叫魏猴吗?” “不!我姓候,猴子是我外号。我大名叫侯喜。” “你和你哥不是一个姓?” “大个子不是我亲哥,我们在街上遇到的,当时我哥在找人。后来我哥听说我老被我爸打,就认我当了弟弟。再后来,有人把我抓了,我哥去救我,杀了很多人,然后我们就逃跑。” “啊?你哥杀了很多人吗?” “姐姐,我哥不是坏人,他杀的那些才是坏人!我哥说了,有三种人他不杀!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和孩子,三不杀手无寸铁的人!” 小猴满脸的骄傲。 楚红柳却脸色剧变! 声音都在微微颤抖,问道:“猴子,你哥叫什么名字?” “魏可可。” “什么!?你说他叫魏可可!?” 楚红柳终于失声惊叫。 魏可可。 魏可。 两个名字仅相差一个字,小猴哪里知道,这个名字,在楚红柳心里的分量! 楚红柳的这一句,叫得很大声,立刻被老团和杜斌听到了。 “嫂子,你说谁叫魏可可?”老团问道。 “他!” “这怎么可能?这么巧!” 老团盯着魏可猛看,突然一拍脑袋道:“哎呀!你说我这个脑筋,真是锈死了!你叫魏可可,和傻魏长得那么像,你俩的眼睛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神态更像!你一定是魏老大的兄弟吧!” 杜斌也终于笑道:“像!太像了!我说魏兄弟,刚才我还以为魏老大还魂了!把我小杜差点没吓死!” 魏可只能苦笑。 他这一笑,老团和杜斌,都以为他是默认了。 两个人对于魏可的态度,来了个180度转弯,上来把魏可团团围住。 老团牛逼哄哄拍着魏可肩膀,夸奖道:“行啊小子,颇有乃兄风范!老子刚才就纳闷,这细眼睛的混蛋,长得跟傻魏一个德行,下手也和傻魏一样狠!不过,老哥谢谢你了,刚才那口气出的,老子感觉真爽!就好像又和傻魏在一起了,唉!还别说,真想那混蛋啊!” 49.第49章 长嫂为母 辗转来到那措小镇的,一共是四个人。 当魏可看到依然还躺在病床上的疤瘌的时候,眼泪差点流下来。 疤瘌,大名巴特勒,MGZ因为他后脑勺上有个疤,最后就得了这个外号,这是一个硬汉,也是魏可很喜欢的一名战士,打仗不要命,和魏可本人有得一拼。 然而,现在的疤瘌,比杜斌还要惨。 瘦成了骨头架子,躺在床上,几乎人事不知,一摸脑袋,烫手。 “他怎么成这样了?” “我……我没能照顾好魏子的兄弟们!” 楚红柳说着就掉了眼泪。 原来,当初他们四个人离开部队后,听说金三角有很多武器黑市,以为凭借他们的本事,应当很快能搞到一批武器弹药,于是就匆匆来了,不料,想象和现实差距太大。 四个新手,伤势都没痊愈,手里又没钱! 这样的结果能有多好,他们很快陷入窘境,甚至连自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迫不得已之下,楚红柳领着大家钻入山区,后来到了那措。 那措这地方,安全没问题,但坏就坏在缺医少药,他们遭遇了新的困难,由于没有足够的药品,几个人陆续水土不服病倒,杜斌得了疟疾,巴特勒枪伤复发。 再后来,就是老团开始找白小利借钱买药,实际上就是高利贷。 那措药品奇缺,价格太贵,别的地方一针消炎药最多几十元,这里需要几百元! 这就像滚雪球,几个人没什么收入,开了这家饭店,客人稀少,根本挣不到钱,但支出越来越大,他们陷入了恶性循环,越来越困难,就把自己陷在那措这个穷山僻壤,进退不得。 于是,就有了白小利逼债的那一幕。 魏可听了,心痛不已。 “老团,分队里的公共基金呢?” “啥?你还知道这事?” 老团惊讶,却也不以为意,解释道:“基金分了。我们几个活着的一商量,大部分钱分给死去的兄弟,托人给他们家里送去。原本还有小四,他伤得最重,腿断了,怕拖累我们,决定一个人回老家。我们几个,就把自己那份都给了小四,只带了两万块来金三角。” 公共基金,就是07分队的小金库,是魏可折腾出来的东西。 基金里的钱,来源于战斗中的意外缴获,这事情说起来严重违纪,但魏可还是做了,没想到,老团他们够兄弟,并没有从中受益。 “行了!我回来了,咱们重新来过,只要人没死,就不怕!” 魏可心中唏嘘,也不废话,抓过自己的背包,哗啦一声,把成捆的百元大钞,倒在桌子上。 老团,楚红柳,小杜三个人都看傻了。 “这得多少钱啊!你怎么背在身上,你抢银行了?”老团诧异问道。 “扯淡!你看我是抢银行的人吗?有个二代抓了猴子,还想杀我,被我给做了,顺手抢了他的钱!这笔钱就是大家的,是新的07基金!” “还叫07基金?” “还这么叫!” 魏可来了,老团等人的困境真的解除了。 不仅是钱有了,还有了足够的武器,只是子弹不是很足,另外,顾淼是贩药的,随身也带了一些常用的药品,就包括必须的消炎药、止痛药之类,最起码足够目前使用了。 当然,魏可教训了白小利,将要面临地头蛇白家的报复,这一点谁也不会忘记。 除了趟着不能动的疤瘌,其余人都坐在了饭店里。 开会! 一张桌子,魏可和楚红柳并排坐了,然后老团和小杜,很自然地坐在了楚红柳的左侧,而顾淼和小猴坐在魏可右侧,剩下动作最慢的李小道,一个人坐在下首,不过也是靠着魏可这一侧坐的。 魏可拿眼睛一看,好嘛,这个泾渭分明! 如果从桌子中间画条线,两拨人刚好一边占一半。 老团突然看着楚红柳道:“嫂子,小魏来了是好事。但,白小利吃了这么大亏,他老子肯定不能善罢甘休,咱们要早作准备!你看,现在人多了,是不是先要定下规矩?” 定下什么规矩? 除了懵懂不知的小猴和李小道,其他人都心知肚明。 简单说,就是谁来当头的问题! 这就是军人和普通人的不同,他们太明白一盘散沙和一股绳的区别,而要拧成一股绳,首先就要选出一个头,这个道理,魏可等人懂,当过边防军的顾淼,自然也是懂的。 “对了,我说小魏,我咋到现在也没听到你,叫红姐嫂子?” 老团突然来了一句,完全不着调。 魏可听了,差点跳起来给这货,来上一巴掌! 作为多年的老搭档,他太了解老团的德行了,这家伙有点小聪明,但做什么都不肯吃亏,鬼精鬼精的,在陆战队的时候,几乎所有分队都被他坑过。 用老话说,老团这人就是个人精。 果然,就听老团继续道:“小魏,咱们现在虽然不在国内,但华夏人的规矩,长嫂为母,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吧?你看,你嫂子以前就是陆战队的分队长,军事素质那是没得说!就连你哥也……” 长嫂为母? 魏可听得脸色都绿了。 这老团太不要脸了,为了想让楚红柳顺利成为一群人的头,他是真敢说! “老团你闭嘴!” 果然,魏可还没怎么样,楚红柳就恼了。 “周团荣!你是魏子的兄弟,我也把你们当兄弟看!但说话也要分场合,平时开玩笑就算了,但你当着他……小魏的面,就不能胡说八道!今天我楚红柳和大家说清楚,其实我和魏子,我俩没有那种关系!” “是是!” 老团尴尬点头,却还是磨叽道:“嫂子你说啥就是啥!小杜,你说是吧?” 杜斌也是个二货,被老团一鼓捣,赶紧表态道:“是!嫂子说啥就是啥!我小杜听嫂子的!” “你们俩……魂淡!” 楚红柳被气得脸色通红。 魏可在心里苦笑,其实他真不在乎由谁来当头,因为,楚红柳绝对有这个能力。 “我同意楚分队长当大家的指挥官!” 魏可表态了。 只不过,要让他喊出“嫂子”这个称呼,他还真喊不出口,想来想去,临时也找不出更好的称呼,于是就来了句“楚分队长”。 他这一句称呼出口,所有人都是怪异的表情! 就连楚红柳也不例外。 说是感伤也好,说是下意识的失落也好,总之她的表情很不自然。 50.第50章 艰难的选择 不过,很快大家就顾不上去想魏可对楚红柳的称呼,因为,有人当场唱反调。 “我不同意!我就服魏老大一个,只能他来当头!” 说出这话的,当然是顾淼。 紧接着,小猴也反应过来,跳起来道:“原来要选指挥官?当然是我哥来!谁能打得过我哥?我哥最厉害!选别人我都不服气!” 李小道也跟着表态道:“我选魏老大!” 好嘛,刚来的少壮派和本土帮,旗帜鲜明地对上了。 两帮人大眼瞪小眼。 只听老团嘿嘿笑道:“小猴子,指挥官不是能打就行的!看过三国吗?诸葛亮不能打,照样指挥关张赵云,知道为什么不?别的咱不说,你哥的嫂子,指挥过多少战斗?她在战场上,不用说话,几个手势就能指挥战斗!那叫手语,懂不?你哥再能打,他会这个吗?” “手语?” 李小道懵懂问道:“那个很难吗?魏老大在火车上的时候,就教我和猴子手语来的,他怎么会不懂?” 这一下,就连顾淼也惊奇了。 扭头问道:“魏老大,你连手语都懂?在哪学的?难道你也当过兵?” 魏可一脸黑线。 这个会开的,中心议题都被拐到阴沟里去了! 再这样下去,不等他们讨论出结果,白家的人都能把枪顶到他们脑门上! 啪! 楚红柳气得拍桌子了! “谁再吵,谁就给老娘滚出去!老娘不伺候你们这帮魂淡!现在老娘决定,指挥官暂时由魏可可担任!所有人不得有异议!” 带兵打仗的,没有一个是好好先生。 楚红柳也不例外,她是带队打过实战的陆战队老牌分队长,她一拍桌子,老团和小杜都不说话了。 魏可暗中叹口气,他的身份是大问题,若他是魏可,哪有这么多麻烦。 但,他是魏可,从来不认怂的魏可。 “所有人听我命令!老团和小顾,负责查看周围地形,设置岗哨和狙击手位置,完成后向我汇报!李小道负责照顾伤员!猴子立刻换装,出去侦查可疑敌情,发现危险,立刻回来报告!……” 魏可站起身,大声发布命令。 “立刻行动!” 说完这一句,环视所有人,等大家都开始执行,这才转向楚红柳,苦笑道:“我有事想和你商量。” “你跟我来!我也有事要问你!” 不料,楚红柳板着脸,丢下这么一句,转身就走。 魏可奇怪,却也只能跟着她。 这桩木屋,前面是一大间,后面一横排分为数个小房间,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后面,进了一个小房间,楚红柳立刻转身关了门。 就在魏可刚想说话的时候,楚红柳抬起右手,手里握着手枪,顶住了魏可的脑门! “说!你到底是谁?” 魏可叹口气。 女人到底心细一些,就连老团他们都不怀疑了,没想到楚红柳还在怀疑,那么,她就是不相信他是魏可的弟弟了,至于她为什么怀疑,魏可也不知道。 “把枪拿开!老子最烦被人用枪指着!” 魏可有点心烦,抬手就把楚红柳的手枪,轻轻推到了一边。 潜意识里,他并不觉得楚红柳会开枪打他,而且,她为他吃了那么多苦,独闯外海,差点丧命,又在一个陌生而艰难的地方,帮他照顾兄弟,就算被她打死了,那也无憾。 此时的楚红柳,牙关紧咬,收了手枪,却又拔出一把匕首,顶在了魏可的胸口! 这个固执的倔女人! 魏可愈发无奈,只得道:“老团刚才不是说了吗?他说我是魏可的弟弟。” “我不信!我要你自己说!” “你为什么不信?” “魏子没有兄弟,他是孤儿!” “奶奶的!孤儿就不能找到自家亲戚了?找到个弟弟有什么奇怪!” “那你找到弟弟了吗?” 两个人的这几句对话,说的极快,彼此几乎是脱口而出。 但,等楚红柳下意识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突然都呆住了,楚红柳的一双眸子,死死盯在魏可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直觉! 女人的直觉,太可怕了! 魏可相信,就在刚才的一瞬间,楚红柳绝对把他当成了魏可,而不是莫名其妙的魏可可,她问的是“你找到弟弟了吗”,而不是“你找到魏可了吗”。 有那么一会儿,魏可很想说,其实我就是你一直说的魏子。 突然,楚红柳收起了匕首,低低叹口气。 “07的兄弟都在这了,去看看吧!” 魏可恍然一惊,转头看去,只见这间不大的房间里,正对房门的位置,设了一个香案,香案上,并排五个灵位,正中间就是魏可的,两侧各有两个。 正是当初随他冲锋的孙大海,还有后来战死的三个兄弟:赵旭日、吴平,杨久林。 魏可的双腿发抖了。 这些出生入死的兄弟,都是因为他而死! 默默走上前,咬牙,魏可伸手翻倒了写有“魏可”的灵牌,再退后一步,直挺挺跪倒! 一行泪水,顺着脸颊滑下。 在他身后,一直注视着他的楚红柳,突然用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浑身一软,顺着墙壁慢慢坐到了地上,泪水,无声地流淌下来。 魏可是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但他已经用行动说明了。 “魏可”并没有死,他还活着! 那么,活着的魏可在哪里,他是谁,那还要再说明吗? 如果换作一个普通人,这时候要么吓得惊慌失措,要么是绝对不相信,再次掏枪质问魏可,为什么说谎,但,楚红柳和魏可一样,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承受力极强,她对魏可的感情又很深很浓。 所以,除了默默流泪,她居然什么也没做。 房间里,一片哀伤。 半饷,楚红柳问道:“你是怎么找来那措的?” 魏可道:“我去了基地,村里饭店的老张告诉我,说有人在那措见过你们。” 然后,魏可又问:“你们买枪做什么?” “报仇!” 报仇,两个字足矣,魏可不再问。 又过了一会,两个人不约而同擦干眼泪,站起身,他们都是军人,与普通人不同,不习惯让自己长时间沉浸在伤感中,如果有得选择,他们宁愿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出去商讨敌情。” 魏可低声道,率先迈步往外走。 这时候,楚红柳突然从身后,一把抱住了魏可的腰,并把她的脸贴在魏可的后背上,低低呢喃道:“魏子,让我抱一会,就一会。” 魏可没动。 天!这居然是两个人第一次有亲密的身体接触! 魏可心情复杂。 他知道,楚红柳此刻的心情,也一定是复杂和纷乱的,从理智上来说,人死不能复生,他不可能是魏可,但从情感上来说,她又愿意相信,他就是魏可。 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51.第51章 狠招 那措这个小地方的局势,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大约七八年之前,上一任的栗敢将军炸了吊桥,那措开始失去存在的价值,盘踞在这里的各方势力,纷纷撤退,这个时候,白家趁机回来了。 说起白家,其实也不是土生土长的那措人。 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华夏人离开故土,来到金三角,白家老爷子白锦标当时很年轻,却极有魄力,倾尽所有,买下了那措土司的所有产业,等于成了新一任的那措土司。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金三角毒品盛行,那措成了一个重要的地方,白家的日子却一天天难过,终于在十几年前,不想让那措存在一位土司的其他众多势力,联手把白家赶出了那措! 白家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出钱买回白家大院,像五十年代那样,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次,白锦标吸取了教训,花钱买武器,养打手。 幸好,这时候的那措已经今非昔比,没有强大的势力,留下来的很多是土生土长的那措人,对白家的认可程度高,于是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白家重新获得了类似于“那措土司”的地位。 听了这些情况,魏可很担心。 他本不想去对付白家,甚至不想在那措继续留下去。 但,现在这个情况,疤瘌病重,他们说不得必须暂时留在这里,也就必须去对付白家。 “白家有多少人枪?” 这是魏可最关心的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 “二十多打手!基本都配了枪,另外还有一挺机枪!还有,那措成立了自治武装,叫那措自由军,有三十多人,武器差一点。这支武装控制在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手里。” 楚红柳来到那措不过几个月,但这些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那措自由军,估计就是镇口那些设卡的山民,魏可立刻就联想到了。 这么说起来,白家的实力不强也不弱,总数五十多,其中大约一半配枪,也有三十多,还有一挺机枪,这个力量放在栗敢地区,绝对不够看,但对于魏可他们,还是很强大的。 魏可他们这一方,总数八人。 然而,疤瘌是伤员,小杜是半个伤员,还有小猴和李小道的战斗力忽略不计,剩下能打能拼的,就是四个人,其中还要包括断了胳膊的老团。 “硬拼肯定不行!” 魏可皱眉。 听了这句话,楚红柳立刻飞来一个白眼,嗔怪道:“那还用你说?我的意见,立刻撤退!现在咱们有枪有钱,还有药,周围的山林哪里都好藏人。等疤瘌和小杜伤好了,就凭咱们五个人,晚上一个突袭,就把白家大院拿下来了!” 听到楚红柳如此说,魏可有种感觉。 感觉他们又回到了陆战队,那时候的楚红柳,经常跑来07分队,拉着魏可讨论各种战术问题。 他们俩,一个是红箭大队的虎将,另一个是唯一的女性分队长,别人就是看见了,还真不好说什么,反正他俩也不回避人,无论谁想参加进来,那就一起研究。 久而久之,这种微妙的关系,就变成了大家都说不清的小秘密。 “这个方案不行!疤瘌伤重,禁不起折腾。白家的人也不会放任我们不管。” “那你拿个方案出来!” 两个人正在讨论,老团一摇一晃走了过来。 “我说,你两个是不是有事?” 老团奇怪地看魏可,又扭头盯着楚红柳看,摇头道:“不对劲!我老团看人最准了,你俩肯定有事瞒着我!” 楚红柳当场就脸红了。 “放屁!老娘瞒你什么了?” “呃,嫂子你别急眼啊,你今天一天骂我的次数,比一个月都多!我说小魏你个小子,都赖你,你要是不来,我老团过得好好的,你一来,你嫂子尽骂我了!” 老团不敢对楚红柳有意见,就把矛头转向了魏可。 魏可一点不在乎,他知道老团就是一张破嘴。 “得了,问你个事,你在镇上转悠的多,白家在镇上的人缘怎么样?” 听到魏可说起正事,老团就严肃起来。 “还行!白锦标这个人,做事还算公道,镇上人有个什么纠纷,都去白家大院解决,感觉就和解放前的农村差不多。白锦标平时见人也都笑呵呵的,镇上的人喊他白老爷。就是他三个儿子霸道点,但也没到欺男霸女那种程度。” “哦?解放前的农村?” 魏可略微思考道:“镇上的人靠什么生活?种地吗?地是谁的?” 老团答道:“那措这地方,地里不怎么长庄稼,地也不是谁的。镇上人主要靠山吃山,打猎,采山货,附近有个地方能出岩盐,不过纯度低。这些东西弄回来,自由军抽一点份子,然后卖给镇上的铺子。对了,白锦标的二儿子负责铺子,把山货卖出去,再买米,药品,还有其他日常用品回来。” “你是说,白家就是那措的土皇帝?垄断了镇上的所有生意?” “你这么说也对!镇上人不可能为一点东西就跑远路,自己跑出去卖,不如卖给白家。” “最后一个问题!镇上物价高吗?镇上人生活苦吗?” “你这不是废话吗?跑那么远山路买回来的东西,物价当然高!大家过得都很苦!很多人要不是觉得这里还算太平,早跑了!要不你以为,我们会因为买那么一点药,就被困在这里走不了?” 无论是楚红柳,还是老团,都像看傻子一样看魏可。 认为他是问了一句很白痴的话。 “哈哈哈!” 魏可一阵大笑,道:“咱们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 “别卖关子!” 两人不约而同把脑袋凑近。 魏可一阵冷笑,轻轻吐出三个字道:“打土豪!” 楚红柳和老团,先是一阵疑惑,紧接着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是一脸震惊。 他俩都不是笨蛋! 一句打土豪,老外听了肯定稀里糊涂,但作为中国人,他们再清楚不过,因为,就在几十年前,中国现在的这个国家,就是靠着这一招,从前人手里抢来了天下! 打土豪这个东西,太符合人性的需求,太强大。 老团打了个哆嗦,盯住魏可道:“我怀疑,你们老魏家人的脑袋,构造和别人不一样!这尼玛太狠了,白家小儿子得罪了你嫂子,你这是要灭了他白家啊!幸好老子和你一路的,反正老子想好了,这辈子也别得罪你们姓魏的!以前老子就服傻魏,现在换了弟弟,还是不服不行!” 老团如此说怪话。 旁边的楚红柳,却是妙目连连。 灭了白家又如何?他们是军人,认准了谁是敌人,那就无情消灭! 52.第52章 白老二临门 “我们为什么这样穷?” “刘老汉为什么会死?” “有人吃不饱饭,有人大鱼大肉,这合理吗?” 这一天的下午,小小的那措镇上,到处都出现了这样的传单,有的塞在门缝里,更多的就贴在墙上,大大的标题,都是很简单的问话,一目了然。 这些传单的结尾还有署名:〇七饭店! 话说,魏可等人都不可能经历过那个时代,但谁没看过几部描写那个时代的电影电视? 现代人的智商,绝对不比六七十年前的人差! 当初的革命前辈是怎么干的,那就依葫芦画瓢,当魏可提出了中心方案之后,剩下的他都不用操心,楚红柳和老团立刻就有了很多主意,比魏可想的还全面。 比如这传单,就是楚红柳亲自执笔。 她在当战士的时候,曾被挑选进大队宣传部,文字功底不错,现在写几篇小文章,根本不在话下。 标题一律是简单的问句,让人一眼就有继续往下读的欲望。 镇上的人为什么穷? 因为他们被白家剥削了,白家抢走了本该属于大家的财富。 白家的铺子低买高卖,合理吗? 不合理!这是白家利用自己的强势,侵占了其他人的利益,这叫作剥削,他们富了,别人穷了。 以前镇上有个姓刘的老汉,生病买不起药,死了,为什么? 因为,白家为富不仁,自己不劳而获,占有那么多财富,却对于其他镇民的生死不闻不问,白家的铺子里就有药,但他们宁愿眼睁睁看着刘老汉病死,也不愿拿出药,帮助生病的乡亲。 这些传单,都是由浅入深,很好理解。 当魏可看了之后,原本还有点对白家愧疚的,现在也没有了。 那措白家,白锦标和他的儿子们,肯定不是好东西! 就这样,魏可等人的出手第一招,就在那措小镇,飞快地刮起了一阵旋风。 小镇上的人,谁没有好奇心,看见这些传单,肯定要去看,看了之后就会相互议论,这一议论问题就来了。 要说这个世界上,无论国内国外,今时前代,有人群的地方,就分为三六九等,有的人生活富裕一点,有的穷一点,富裕一点的,看了传单后不以为然,但穷的人就不一样了,越看越有道理,越看越觉得,自己被白家压榨了! 那措小镇,总体上活得辛苦的人家多,很多人家里,都有吃不饱饭的时候,也有生病了买不起药的时候。 以前,这些人可能只是抱怨自己命苦。 现在,他们找到了理由! 传单贴出去不到一个小时,〇七饭店门前,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如果仔细看,这些人基本上分成了两派。 其一是情绪比较激动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数穿着寒酸,有的甚至拖儿带女,老人孩子一大家子都来了,这些人手里拿着传单,相互讨论,有的就在低声咒骂,不时往〇七饭店里面观望。 不用问,这些人是被传单波动了心里那根弦,已经对〇七饭店产生了好感的人。 当然了,有彼就有此。 另外的一些人,似乎就对〇七饭店没有太多的好感,相反,还可能是恶感。 这群人也聚在一起,冷眼旁观。 但不管怎么说,〇七饭店掀起了一场风波,所有人都在等着看,〇七饭店里面的人,接下来会怎么做。 “让开!都让开!” 突然,街道上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转眼看,只见从街道的另一头,走来了一群人,领头是两个穿着黑衣服的山民,手里都端着枪,一边走,一边大声吆喝,把站在路上的人往两边赶。 这两个人的身后,走着一个胖子。 胖子身上穿着一件浅色的西装,脚下一双皮鞋,头发也梳理的很整齐,一眼望去,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人,站在城市里不会引人注目,但,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上,就称得上是“高富帅”了。 西装胖子的身后,是一个瘦子,手里拿着一块白丝巾,一路小跑。 胖子和瘦子的身后,是十来个提着刀枪的山民。 话说,魏可等人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白家自然不会不知道,他们知道了之后,当然就要出手对付魏可等人,现在来的这些人,就是白家人,以及白家养的家丁。 “来了!” 〇七饭店里面,所有人早已严阵以待。 楚红柳和魏可,并排站在临街的窗户前面,其他人分别隐蔽在两侧。 楚红柳皱眉道:“怎么来的是白老二?一般镇上出了什么大事,都是白家大儿子白小棉出面,那个家伙长得五大三粗的,是白家最危险的一个人。” “谁来还不是一样?” 魏可懒洋洋道:“长得五大三粗就有本事?到了咱们兄弟手里,三两下收拾了他!” “德行!看把你能的,做好准备!” 楚红柳不满意地瞪了他一眼,不过,那模样多少有点娇嗔的意味。 魏可嘿嘿干笑,扭头对老团吩咐道:“老团,屋里就你一个有经验的,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让他们开枪,你可别一时兴起,胡来!” “小子废话真多!保护好你嫂子!要是嫂子出了事,回来老子骟了你!” “你个吹牛逼的,你试试!” 魏可和老团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逗起嘴来。 楚红柳气得低声骂:“都给老娘闭嘴!” 其实,楚红柳不知道,07分队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魏可和老团斗嘴斗惯了,刚开始可能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后来就成了习惯,如果哪次战斗前,不斗几句,两个人都像少做了一件事。 街道上,白老二带着人,已经来到了〇七饭店门前的空地上。 白老二远远站在后面,一挥手,手下那些人,一字排开,涌到白老二前面,一个个半蹲在地上,手里的刀枪举了起来,对准饭店木屋的大门。 这时候,站在附近的一群人中,有人大声喊。 “白家老二!几个外乡人说了,你们白家是剥削,是压迫,你怎么说?” 这个站出来的人,魏可认识,正是在镇口,向他收过路费的大春。 这时候,大春手里拄着一把步枪,笑嘻嘻的。 在他身边,还有七八个相同打扮的人,手里拿的不是刀,就是枪,看样子他们就是所谓的那措自由军,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并没有很明确地站在白家一方,反而有点看热闹的意思。 “杨大春!你个没良心的!” 白老二用手一指杨大春,骂道:“我白家没有对不起你杨大春吧?记得你上次感冒,说没钱买药,我没赊给你吗?我白家对得起良心!什么时候欺压镇上人了?就凭几个外乡人的胡说八道,你们就信了?” 53.第53章 闲庭信步 白老二一席话,周围很多人都低头了。 不料,这时候人群中又走出一个面色凄苦的老太。 “白家老二,你说你们白家对得起良心,我老婆子就出来问一句!我家老头子病得厉害的时候,我去跟你赊账,你为什么不肯赊药给我!要是有药,我老头也不会死了,呜呜……” 这哭着的老太,就是楚红柳传单中的一个主角,病死的刘老汉的老婆。 刘老太这一哭,场面又有不同。 白老二的一双眼睛里,闪过一丝阴霾。 “刘婆子,我是做生意的!我的药难道不要本钱吗?你说赊就赊?我来问你,就这家满口胡言的饭店里的外乡人!他们开饭店的,你没钱,他会让你吃饭吗?” 白老二不愧是个做生意的,口才不错。 被他一通训斥,刘老太就不知道该怎么说,哑口无言。 白老二环顾左右,颇为得意。 突然变脸大声吆喝道:“众位那措的父老!这家饭店里的外乡人,造谣惑众!还打伤了我兄弟白小利!现在,我白家不是不讲道理,就要当面问问这些人!他们有什么企图!为什么来那措捣乱!来人!上去叫门!如果他们不敢出来,我就要放火烧房子了!” 〇七饭店里,魏可嘿嘿笑了。 问身边的楚红柳道:“这个白老二还挺能说,能搞定吗?” “没问题!咱俩上!” 楚红柳一咬牙,就要往屋外走。 魏可一把拉住,严肃道:“命令!改二号方案!我先,看到信号后你再出去!” “二号?” 楚红柳脸色微变,急道:“我不同意!那太危险!白老二站得太远,你冲不过去!” 但,魏可根本不管她,已经来到了房门前。 他们是正规军,而且是精锐部队,打仗,自然有预案的! 一号预案,如果白家来人多,形势不利,那就由魏可保护着楚红柳,在房门附近,和对方对话,通过揭发白家的“罪行”,挑起周围群众对白家的仇恨,然后再视情况而定。 二号预案,白家出现了重要人物,又有机会抓捕,那就直接冲上去控制对方! 这是效果最直接的方案。 抓住首要人物,现场开批斗会,很容易挑起镇上人的情绪,然后,裹挟所有人,冲击白家大院! 这个方案里面,有个最大的难点,就是他们不能胡乱开枪。 因为,哪怕是白家养的打手里面,也有很多是普通的山民,一旦魏可他们胡乱开枪,那么,到时候就不是他们冲击白家大院,而是全镇的人,集体来围攻他们,计划也就失败了。 现在,魏可临时决定,执行危险的二号预案,楚红柳怎能不惊? 白家在外面的人不算多,然而,白老二站在那么多人后面,魏可想要冲上去抓人,无疑很危险! “外面的人听着!谁都不许开枪!” 魏可喊完这一句,略一观察,又高喊道:“现在!我出来了!黑洞洞的枪口正在指着你的脑袋!所有人不许举枪!不听命令者!后果自负!” 魏可号称魏大胆! 喊完这一句,手里端着AK步枪,昂首走出了屋门。 街道上站着至少有七八十号人,这些人看见魏可真的走出来,第一个反应就是一呆。 在他们的想象中,是绝对没人敢这么大胆的! “所有人快看!看后面那棵大树!” 魏可不给这些人反应的机会,立刻大吼出这一句。 一句好奇怪的话,这个时候让人去看什么树,但,越是奇怪,很多人越是好奇去看。 这一看,立刻看出了不同,只见饭店对面一棵大树的树冠下,被人用绳子吊起三个瓶子,正在随着小风,一晃一晃的,很是显眼, “第一个瓶子!”魏可大吼。 随着他这一声吼,只听啪地一声枪响,瓶子碎了! “谁都不许乱动!谁动打死谁!” 魏可接连大吼,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第二个瓶子!” 又是啪地一声枪响,第二个瓶子又碎了。 这一下,所有人目瞪口呆。 真不敢有人乱动! 谁也不想死,很明显,从屋里出来的这个人,不是在吓唬人,周围真有人在用枪口指着他们,一个小小的瓶子都是一枪打碎,何况他们这么大个人? 于是,所有人都心脏砰砰直跳,抬头往四面看,想找出开枪的人,到底藏在哪? 魏可不动声色,端着枪,飞快地下了木屋门前的楼梯,继续往前走。 眨眼间已经来到了那一排持枪半蹲着的白家打手面前! 有个打手猛然看清是魏可,下意识将手里的枪一抬,想对准魏可。 啪地一声枪响! 打手手里的枪掉在了地上,这个打手唉哟一声喊,右手捂住左手腕,一股鲜血流了下来。 魏可却是像发生了一点点小事,继续大声喊:“老子说过了!谁也不许拿枪指着我!这一次是警告!下一次谁再违反,就地枪决!” 饭店的木屋门里,楚红柳恨得咬牙切齿! “这该死的魂淡!” 骂了这一声,她手里提着两把92式,也大步走出了屋门。 在楚红柳身边不远处,老团神情紧张地盯着屋外,口中嘀嘀咕咕:“这小子真狠啊,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真他娘怪胎,这股劲头怎么跟傻魏一样?” 魏可对自己狠吗? 这根本不用问,他当初能面不改色,端枪对着上百的敌人发起冲锋,对自己有多狠! 今天,所有人都目睹了神奇一幕。 魏可闲庭信步一般,一直走到了胖子面前,把吓傻了的白老二,一把抓住! 要说魏可真是糊涂胆大,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 那肯定不能! 实际上他这么走出来,最危险的就是开始那几秒钟,如果那时候有人举枪射击,结果就是一场混战,魏可就在木屋门前狭窄的走廊上,躲都没法躲,中枪的几率绝对不小。 但他想的明白,能在那措这个穷地方讨生活的,有几个是真正的亡命徒? 不是亡命徒,开枪前就会犹豫。 等最初的几秒钟过去,大家看见瓶子被击碎,有人躲在暗中瞄准自己,魏可就安全多了,因为,谁都不敢随意举枪来打魏可,除非他自己先不要命。 再一个,魏可相信自己队友的能力,也就是神枪手杜斌。 杜斌和顾淼,一个藏在木屋后面的土坡上,另一个就藏在屋顶,顾淼的枪法如何,魏可不太清楚,但杜斌是07分队的阻击手,现在拿的虽然不是阻击步枪,只是一支常规的81-1,然而,如此短的距离内,视野又好,杜斌没可能打不准。 综合这么多因素,魏可就办了一件极大胆的事,而且轻易成功了。 他没留意到,身后楚红柳盯着他的目光,已经能杀人了! 54.第54章 撒娇的方式 白老二被抓,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话说,如果这世界上的事能后悔,胖子白老二绝对不会再来〇七饭店门前显摆,应当直接命令手下,对准饭店的木屋,一阵乱枪扫射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来冒险? 此刻,白老二被五花大绑,脑后顶着黑洞洞的AK-47的枪口。 魏可太欺负人了! 他让白老二跪在木屋门口的台阶上,自己从身后抓住他的衣领,还用枪口使劲戳他后脖颈子。 这压根不是和你公平谈判的模样。 但,站在前面的楚红柳,偏偏摆出一副“我不欺负你”的模样,一本正经地问他。 问他什么呢?问他白家铺子里大米、药品这些东西的进价多少,中间的运费多少,然后卖给镇上人的价格又是多少!这一问不要紧,答案出来之后,周围的人群就炸锅了。 我的天!白家果然是吸血虫! 白家做生意赚取的利润,不是想象中的数倍,而是 数十倍! 上百倍! 试想,白家做的是垄断的买卖,当然是能卖多贵就卖多贵,以前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镇上的人并不清楚,而且谁也没往这方面想,现在被摆在台面上之后,情况就惊人了。 死了老公的刘老太,第一个就不干了,嗷地一声惨嚎,冲上来, 抓白老二的脸! 实际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刘老太是个“托”,她是被老团偷偷花钱请来的,然而,这时候还讲什么托不托,老太太直接入了戏,情绪崩溃。 “你白家的心是黑的!你还我老头子的命!” 她对白家的恨是真的! 有了刘老太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其他曾遇上难事的人家,也变得群情激愤。 尤其是那些老娘们儿! 话说,啥地方的老娘们儿都差不多,都喜欢挠人,这些人冲上来,对着白老二就是一通挠,要不是魏可反应及时,把白老二拖开,他当场就能被挠死! 但就是如此,白老二那张脸也不能看了,全是血道子! 事情到了这一步,成了。 白家在镇民的眼中,已经成了那措镇的大恶霸,大吸血虫,是全体那措镇穷人的敌人,谁要敢帮助白家说话,那自然也是敌人,所以,少数同情白家的人,一见形势不对,也悄悄退到了人群外面。 楚红柳当场宣布,她要带领大家,一起去白家大院,找白家老爷白锦标,讨说法! 这节奏,简直和大家事先设想的最佳模式,一模一样。 魏可看得暗乐,这一招果然灵。 “你跟我进来,我有话问你。” 等着人群开始聚集,准备出发的时候,楚红柳突然对魏可说一声,扭头回了饭店木屋。 魏可不明所以,只得把白锦标交给小猴押着,自己跟进屋。 楚红柳等魏可进来,冷声道:“你转过身!” “你要干嘛?” “我让你转身,你到底转不转?” 她这么说,魏可当然不能不听,这点小小的要求而已。 魏可刚刚把身体背转,只见,楚红柳身形跃起,飞起一脚,用尽全力! 一脚踹在魏可的屁股蛋上! 魏可感觉身后动静不对,想要闪躲,但哪里躲得开,被一脚踹中,“唉哟”一声,往前一栽,摔了个大马趴,双手撑在前面,在地上足足滑出去半米远。 心里想,怎么回事? 难道楚红柳是敌人假扮的? “呸!你个臭男人!本姑娘让你再找死!” 楚红柳低低骂一声,拍拍手,然后无事人一般,笑眯眯转身走了。 泪奔!原来她是生气,找他撒气来了。 魏可的心里感觉怪怪的,其实,他和楚红柳一直以来,被别人传得好像情侣,但实际上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暧昧的举动,现在这一脚虽狠,却让魏可的心里暖暖的,甜甜的。 难道打人也能成为一种撒娇的方式? 恰好这时候,顾淼正从房顶上下来,想从里院绕出来,准备跟随大部队一起去白家大院,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吓得他一缩脖子,躲在门后面不敢动了。 “这什么情况?他俩不是小叔子和嫂子吗?” 顾淼眼珠子乱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出发!兵发白家大院! 〇七饭店今非昔比。 楚红柳英姿飒爽,腰间扎一根皮带,手持双枪,走在第一个。 她现在俨然是全镇“反抗剥削和压迫”的领袖人物。 小镇实在太小,楚红柳刚才在饭店门前“审问”白老二的内容,已经飞快地传遍全镇,这件事已经越闹越大,不断有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支队伍。 镇民就是山民,多数人家里没有枪也有刀,虽然很多是鸟枪、柴刀之类,但架不住人多,一眼望去,颇有气势。 当然了,这里面肯定不全是对白家恨之入骨的。 看热闹的,随大流的,想浑水摸鱼的,甚至还有人想看看形势再决定帮哪一方的。 都有! 总之,到达白家大院门口的时候,人群已经滚雪球般壮大,达到了两三百人。 魏可押着白老二,紧跟在楚红柳身后。 他的精神分外紧张! 带头闹革命不是那么好闹的,现在这个场面,反而比在饭店门前的时候,更危险,一旦有人打黑枪,他和楚红柳死了都是白死,因为,他们的人太少,完全照顾不过来。 “大家不要乱!注意身边每个人!警惕有白家的同伙打黑枪!” 魏可一边走,一边大声喊。 他不仅自己喊,还让身边的人跟着一起喊。 幸好,小镇不大,白家大院就在距离街道不远的朝向山坡一侧的一片开阔地上,他们顺利来到了这里。 啪啪! 连续两声枪响! 人群炸了。 随着这两声枪响,原本热火朝天的人群,就像雪崩一样,迅速溃散,大人喊,小孩哭,一个个不要命地往周围乱钻,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现在就像遇上狼的羊群。 魏可抬眼一看。 前面的开阔地上,建有一片巨大的宅院,一眼望不到头,就在宅院前的围墙中央,是一个圆形的石头修起来的小堡垒,足有六七米高。 此刻,堡垒上面露出一排枪口,刚才的两枪,就是从上面打的。 “那措镇的父老们!我是白锦标!我奉劝大家,不要被暴徒蛊惑!我白家行的正站得直,从来没有对不起各位父老!大家听着!我白家这次受了冤,但也知道你们是被人骗了,只要你们赶快回家去!我白锦标既往不咎!如果你们再往前走,大家看好了!” 哒哒哒……哒哒! 机枪! 一串机枪子弹,射在堡垒前的空地上。 魏可皱眉,飞快往周围扫视一圈,只见附近的人群中,许多人都变了脸色,不停后退,把他们几个人丢在了最前面。 55.第55章 一个人的表演 “杜斌上前!” “在!” “你给老子听好了!火力压制正面墙上敌人!谁敢露头就给老子爆了他!能做到吗?” “保证完成任务!” 两个人的一问一答,快速,简洁! 魏可一声吼,杜斌就提着步枪到了他身后,顺着魏可手指的方向,仔细观察堡垒上的敌情,两个人就像是配合过无数遍的战友,动作毫不生涩。 在这种战斗场合下,他们不约而同入戏了! 话说,07分队的这些人,在一起无论是实战还是训练,套路已经非常熟悉,可以说深入骨髓,由于是小分队作战,不存在指挥员在后方指挥的情况。 作为分队长的魏可,每一次都是身处一线,临场发布命令。 所以,魏可不自觉地就代入了角色,而杜斌在听到那一声“熟悉的”命令后,也不由自主把魏可当作了往日的分队长,不折不扣执行命令。 “顾淼第二射手!杜斌开枪后,自由射击,注意节约子弹!” “其他队员各就各位!猴子注意观察周围敌情!战斗指挥权转交老团,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老团指挥!” “全体注意!三秒钟后火力压制开始!” 一道道命令,沉稳有力,从魏可的口中发出。 这就是07分队战场标准模式! 老团和小杜,虽然不是很明白魏可要做什么,但立刻执行了。 小猴和顾淼,他们的任务很明确,倒也没有犹豫。 唯独楚红柳,有点蒙圈。 第一她没有和魏可一起打过实战,第二,魏可没有给她布置任务,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唉!你又想怎么做?” 楚红柳下意识问了一句。 “行动开始!” 然而,魏可根本没理她,而是一声暴喝。 随着这一声命令,杜斌和顾淼各自一把步枪,向着前面堡垒上开始射击。 紧接着,噌地一声,魏可向前窜了出去! 楚红柳的脸色,一下子就僵住了。 魏可! 面对石头堡垒,一个人的冲锋! 现场数百人的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在这一道身影之上。 那些那措镇的镇民,都惊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似乎连周围密集的枪声,都忘记了。 这个正在往前跑的人,胆子有多大? 他就不怕自己被打死吗? 作为那措镇上的镇民,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亲身经历过真正的战场,尤其这样“激烈的”战斗,更不可能看过,所以,当他们看见有人冒着密集的子弹,往前冲锋的时候,都傻了。 是的!就好像看见火星人一样,傻了。 只见,魏可一手拎着AK步枪,猫着腰,像一只机警的豹子,时而匍匐前进,时而向前猛跑几步,然后接一个侧翻滚,灵巧地落入一个稍稍低洼的地方,稍稍停留之后,又向前跑! 这动作,绝对是千锤百炼,熟练的不像话。 子弹嗖嗖地飞,魏可的身边,不断有子弹击中地面,掀起片片尘土。 但!他不为所动! 似乎这些子弹,根本与他没有关系! 所有人,在惊讶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心提了嗓子眼里,紧紧盯着,想看看这个奔跑的人,他到底能不能顺利冲上去,或者是被一枪打死。 “魂淡!该死的!” 楚红柳的脸色,白得像一张纸,手里紧紧握着小手枪,一边低声咒骂,一边举枪射击。 实际上,她这么做的意义并不大,现场距离堡垒的墙上面,已经超出50米,就是超出了********手枪的有效射击范围,即便她枪法再准,也是徒劳。 但她明白,现在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向堡垒所在区域射击。 堡垒上的打手们,已经发现有人在悄悄接近,但两个打手刚刚探出头,想要向魏可瞄准,就被啪啪两枪撂倒,死得不能再死。 这一下,墙上的人都害怕了,没人再敢冒头,都把枪口伸出来,拼命向外盲射。 哒哒哒! 啪啪……啪! 机枪在不停呼啸,步枪子弹到处乱飞。 双方你来我往,打得分外热闹。 但,战场唯一的焦点,无疑还是魏可,谁都知道,其他人再怎么打,也无关痛痒,这些枪声就像是背景音乐,完全是为了突出魏可而设置的道具。 “他已经跑了一半了!” “神了!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刚才抓住白家老二的,也是他!” “我的天!白家这次惹到一个大煞星了!” 从惊奇,到害怕,再到赞叹。 其实这个过程,短的可以用秒去计算,短短的几秒钟时间,所有人都认可了魏可的神奇,他的胆量,他的速度,他的智慧,他的精湛的技巧。 魏可的跑动,是如此风骚! 话说,战场冲锋,顶着弹幕向前突进,这项步兵技术并不出奇,几乎每一支作战部队,都会有训练,但,别人向前突进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以匍匐为主,观察好地形,一点一点往前推进。 魏可不同! 他是以跑为主,动作灵巧的就像兔子,又像一头猛虎,三下五除二就跑上去了。 整个战场,成了他一个人表演的舞台! 匍匐!翻滚!之字跑位! 如果有谁能用摄像机,把这一幕拍摄下来,直接可以送去作战部队,当作经典教材使用,绝对没问题,就算资格最老的老兵,也不敢说,自己肯定能在战场上完成这样的动作。 记住!这里是战场,不是训练场。 子弹是能打死人的! “他上去了!真上去了!” “了不起!那么多子弹都伤不了他!” “好汉!绝对是好汉!” 观看“表演”的镇民们,议论纷纷,他们似乎真当作是一场表演了,很多人涨红了脸,就好像刚刚完成这次壮举的,是他们自己一般。 从山坡下,到白家大院的围墙根,不足百米。 魏可仅仅用了一分钟的时候,就冲过了堡垒上打手们的射击范围,这个速度有点惊人了。 然并卵,有人恍然惊觉。 魏可是冲上去了,但貌似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家大院的围墙很高,堡垒的位置就更高,离地足有六七米,魏可手里没有爆破装置,仅有一支步枪,他总不能拿着步枪,和堡垒上的敌人互射? 就在有人疑惑,有人担心,有人紧张的时候,魏可又动了。 他把步枪背在肩头,三两步就飞快窜到堡垒下的一角。 一伸手,抓住了一根粗大的毛竹。 没错,就是一根毛竹! 在那个角落里,有一根毛竹竖在那里,光秃秃的没有叶子,或许是堡垒上用来淌雨水,或者生活污水的,就像城市里的落水管道,一点也不起眼。 然而,就这么一根光秃秃的毛竹竿,这样高,魏可能上得去吗? 没问题!魏可不仅能上去,而且速度不慢! 在上百人的注视下,魏可爬行的动作有点奇怪,先是用左手狠狠往毛竹上一砸,然后右手迅速跟上,左手向上移动,再狠狠一砸,又上去一步。 就这样,魏可像一只怪模怪样的猴子,身体一纵一纵的,已经快速到了半空中。 所有人目瞪口呆。 这人就是个怪物!他是怎么办到的? 56.第56章 杨大春发疯 时间过得很快,又好像很慢! 终于,魏可爬到了毛竹的顶端,他纵身一跳,就跳了进去! “冲!都冲上去!冲啊!” 楚红柳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在他身后,其他几个人也奋不顾身站起来,拿着枪往前冲。 其实,也用不着他们再发动群众了,就在魏可跳进堡垒上面的时候,山坡下的人群中,已经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胆子大的就站起来,开始往山坡上跑。 “冲啊!抢了他白家!” 混乱中,不知道哪个不要脸的抢先喊了一嗓门。 紧接着,人群就汹涌起来,这个时候,无论是真恨白家,还是假恨白家的人,都一窝蜂站起身,拼命往前跑了,唯恐自己跑得慢了,好东西就轮不上自己。 这时候,其实已经没了危险,当魏可跳进堡垒之后,里面的枪声很快就停了。 上百人乱轰轰涌向围墙正中央的木头大门。 楚红柳跑在最前面,她也是急了,抢过顾淼手里的步枪,对准大门缝里露出来的木门栓,啪啪啪就是几枪。 紧接着,一大群人一拥而上。 这种时候就看出了人多的好处,大门被连续撞了几次,摇摇欲坠。 只听轰隆一声,大门开了。 这个乱啊! 其他人都冲进白家大院了,楚红柳和老团,带着人就往堡垒上面跑,一直跑到最上面。 堡垒上面的场景,立刻让大家哭笑不得。 只见,魏可手里端着步枪,大马金刀坐在一张太师椅上,他的脚下踩着一个全身发抖的老头,在他的对面,站着一大排人,每个人都高举着双手,地上胡乱丢了一地的刀枪。 “来了?我说你们这个动作太慢,以后要加强训练!” 魏可得意洋洋,接着兴奋道:“命令!老团带杜斌、小猴,把这些家伙全都绑了!尤其这个白家老爷,一定要绑紧了,要是跑了,咱就白忙乎了!” “是!保证完成任务!” 老团情绪激动,竟然向魏可举手敬礼。 如果仔细看,甚至能看到,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汉子,眼底里有一些泪光! 没错!作为魏可的死党,多年的搭档,他已经看出了什么,只是心里还剩下最后一丝疑虑而已。 这时候,楚红柳却冷着脸上前。 “指挥官先生,请你跟我过来,我有事和你谈!” “啊?” 魏可立刻觉得不对劲了,但楚红柳说完这句话,已经转身到了楼梯口,魏可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跟过去,不料,他刚转过楼梯口,到了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就见楚红柳举着拳头扑了上来。 “姓魏的!老娘今天和你拼了!” 这一天,无数的那措人见证了魏可的神奇。 他的勇气,他的强悍,没有一个人敢于怀疑,他就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 但,个别人知道,魏可再无敌,还有人能治得了他! 就比如顾淼。 因为没有得到魏可的指令,顾淼很自然地跟在了魏可的后面,于是欣赏到了醉人一幕。 只见,魏可双手捂着脑袋,弯着腰,狼狈之极,而楚红柳举着拳头来揍他,一连揍了几拳,当楚红柳抬脚想踢他的时候,魏可像只受惊的兔子,沿着楼梯没命地往下逃。 魏可逃,楚红柳追。 两个人一前一后,都跑得飞快。 顾淼都看傻了。 我滴个娘!英明神武的魏老大,这个形象算毁了吧? “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魏老大也有出糗的时候!我就看过他被人打的满头包,吓得到处乱跑!哈哈!这个问题,早在缅甸那措时期,我就知道了!原因当然要保密的,我怕老大揍我!” 以上这段话,是无数年之后,已经成为全球知名人士,魏氏集团核心人物的顾淼,在一次高层聚餐时,喝醉酒后说出的惊人之语。 当然,作为多嘴的代价,他真被魏可狠揍了一顿! 话说,魏可并没有逃出去多远,因为,白家大院里出事了。 魏可和楚红柳,一逃一追,从堡垒上下来,身后跟着顾淼,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恰好,从白家大院里,跑出来一群惊慌失措的人。 “杀人了!里面杀人了!” “站住!告诉我,出什么事了!” 被魏可拉住的人,见魏可发问,当然不敢不答,就告诉魏可说,自由军的杨大春,带着几个人,正在大院里杀人,那些人好像疯了似的,见到白家的人不管男女老幼,举起刀枪就杀! 杨大春? 魏可记得,在镇口设卡的时候,他觉得这个人还不错,有点当兵的样子,今天在〇七饭店门前,杨大春扮演的是看热闹的角色,也没有完全站在白家那一方。 所以,魏可认为,杨大春假如不是罪大恶极,还可以作为被团结对象。 原因很简单,他们想要在那措立足,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数太少,满打满算八个人,稍微不当心,就会被人灭了,所以再拉拢些人,加强自己的实力,是必须的。 但!杨大春恶意杀人,那就另当别论。 “走!进去看看!” 魏可怒气冲冲,拎着枪,带头往大院里走。 楚红柳见出了事,也不敢再闹,规规矩矩跟在后面。 “这个杨大春,和白家那些人不一样!家里也是穷人,只有一个老妈,而且,在自由军里好像也很有威望,不少人都和他称兄道弟的。” 楚红柳一边走,一边介绍情况。 “哼!自由军,这个组织肯定要想办法取缔掉!说不得,就用这个借口,把这伙人灭了!” 魏可说着,眼中寒光直冒。 听到他这么说,楚红柳和顾淼,立刻抓紧了手里的枪。 啥叫威望? 威望就是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别人的认可,自觉自愿服从你的指挥。 话说,楚红柳绝对是所有人中,最愿意听魏可话的一个,她追着魏可打,只是生气魏可不爱惜自己,耍女孩子脾气,若真是遇上事的时候,她就是魏可最可靠的左膀右臂。 顾淼,早就被魏可折服,巴不得魏可大杀四方,成为一方霸主,他好跟着沾光。 三个人进了院子,一眼就看见,手里端着枪的杨大春,像个疯子似的,大声喊叫,其他人都吓得躲着他。 “杨大春!滥杀无辜!老子毙了你!” 魏可一声大喝。 他这个人,在战场上如同猛虎,但做人有原则,不愿意欺凌弱小。 可以想象得到,白家大老爷白锦标都亲自上了院墙,白家大院里剩下的,估计就是老弱妇孺,你一个成年男人,手里抓着枪,对着一群妇孺,喊打喊杀,充什么大尾巴狼。 这样的人就算有点本事,他魏可也瞧不上! 不料,杨大春回头见魏可到了,啪嗒把手里的枪往地上一丢,过来就给魏可跪下了。 “恩人在上!我杨大春给恩人磕头!” 梆梆梆! 三个响头磕在了地上。 还不仅如此,杨大春一个大男人,竟呜呜地哭上了。 魏可有点蒙圈。 这是怎么回事,他只喊了一嗓子,杨大春就吓成这样,好像这个人也不是如此胆小吧。 “说!怎么了?” 这时候,一个手里拿刀的自由军上来,对魏可毕恭毕敬道:“好汉爷!大春他太可怜了,就一个妹妹,平时宝贝的不得了,谁想到,就被白家害死了!他这是太伤心!” 杨大春的妹妹,被白家害了? 还有这么巧的事? 57.第57章 那措将军! 话分两头,白家大院的大门被撞开,老团和楚红柳等人着急上围墙来找魏可,其他的镇民就不管了,一窝蜂冲进了白家大院,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 有那些聪明的,立刻就冲进后院,逼问白家人,问白家的财宝藏在什么地方。 于是,被吓傻了的佣人就说了,白家有一个地堡,平时只有白家父子能进,连白家的女人都是不让进的。 地堡不难找,就在后院的一角。 一帮财迷心窍的家伙立刻冲了过去,路上有两道铁门,都上了锁,但这根本拦不住人,铁锁很快被砸烂,大家叫嚷着纷纷冲进了地堡。 但,所有人立刻傻眼。 哪里是宝库? 分明是地牢! 地牢里被分割成数个房间,每个房间里,都关着一到两个女人,而且是光着身子的! 这些女人看见有人冲进来,乱作一团。 很快就有人认出来的,这些女人中,大多数都是认识的,她们是镇上人家的大姑娘,或者小媳妇,而她们都有一个类似的身份:失踪者。 话说,那措这地方,周围都是山林,野兽还是不少的,这两三年里,陆续失踪了十来个年轻女人,有人说,她们是被山里的野兽叼走了,为此,白家还多次组织镇民,搜山,结果打死了不少野兽,女人却一个都没找到。 谁也没想到,这些女人并没有被野兽吃了,而被关在白家地牢里! 现在,地牢被打开,许多人抱头痛哭! 有父母找到了女儿的。 也有丈夫找到了妻子的。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女人说出来的话,令人震惊。 原来,她们不是被野兽叼走了,而是被白家抓来了,被抓之后,就一直关在这处地牢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而且成了白家父子四人的玩物,白锦标和他的三个儿子,在这里就像上帝,根本不把这些女人当人看,稍不如意就是毒打和蹂躏,其惨无比! 时间最长的,已经被关押长达三年! 期间,有些女孩子不甘心,想反抗,甚至被活活打死了! 杨大春的妹妹,就是被打死的女孩,其中之一。 该死! 白家该死! 白家父子四人,都该死! 首当其冲是得到消息的杨大春,当场就疯了。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杨大春持枪杀人,还有几个和他关系要好的自由军,由于义愤,也加入了杀人的行列,他们在大院里到处找白家人,杀红了眼。 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当魏可等人听了描述,再进入地堡看看,看见那里还剩下几个没有家人寻来的女人,披着衣服,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他们几个人也都心寒了。 这真叫披着人皮的豺狼! 魏可原本以为,白家还不算恶霸,仅仅是贪财而已。 孰料,咬人的狗才是不叫的,白家的恶毒隐藏在暗处,表面上装的像个大善人的白锦标,还有他看上去还算和气的二儿子,实际上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柳子,找几个女人把这里看起来,别让人随便进出!再问问,帮她们找到家人,这事你方便一点。” “好!我这就去!” 楚红柳红着眼睛,立刻提着枪出去找人。 旁边的杨大春,噗通又跪下了。 “好汉爷!求您把白锦标老畜生交给我!我要为妹妹报仇!” “大春,这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所以我不能把白家父子交给你!但你放心,白家父子罪无可赦,我一定会杀了这几个畜生,替大家报仇!” “谢谢好汉爷!您给我报了仇,我杨大春的命,以后就是您的!” 杨大春说着,又给魏可磕头。 这时,顾淼上前一步道:“杨大春,我看你也是一条好汉,愿不愿意入伙?你也看到了,魏老大盖世英雄,如果你入了伙,就是兄弟!咱们一起跟着魏老大,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起闯天下,你看怎样?” 他这几句话说出来,简直就像混江湖的一样。 但,杨大春毫不犹豫就答应道:“魏老大,我杨大春别的不会,以后您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魏可心里暗暗郁闷。 靠!这俩魂淡,真以为我是黑帮老大啊? 白家出了地堡事件,虽然惨,无形中却大大提高了魏可的威望。 如果不是他英勇地一个人冲上院墙,抓住白锦标,大家也就无法打进白家大院,而不能进入白家大院,白家的秘密,就永远不会被发现,说不得,白家继续在那措镇当土皇帝,更多人家的媳妇、女儿,就会遭到他们的毒手。 从这一点说,魏可是全镇人的大恩人! 等魏可走出地堡的时候,已经有人专门赶来,给他磕头谢恩。 这些人,都是家里有女人遭了白家毒手的。 “大家都起来吧!白家父子,必须铲除!他们不配当人!应当下地狱!” 魏可现在觉得,仅仅是一枪打死白锦标,那是太便宜了! 这时,一个老头从人群里走出来,对着魏可双手合十行礼,道:“这位大英雄,白锦标和他的二儿子被您抓了,但老家老大白小棉,还有小儿子白小利,都跑了!我们大家商量过,请您来当那措将军!” 那措将军? 这是个什么东西。 魏可正在惊讶,顾淼已经上前一步。 “魏老大,这里人的习惯,一个镇子要是自治了,通常都会推举一个最有威望的人,称为将军!他们的意思,是请你来带领大家,防止白家老大,再带人杀回来!” “那么,白锦标以前是那措将军吗?” 魏可还是有些不理解。 这一次,是杨大春主动上来和他解释。 “魏老大,白家以前就是那措土司,所以白锦标没有自称将军。实际上,土司和将军,意思都差不多,您要是当了那措将军,镇上的人家肯定全心全意支持您!那和以前的白锦标,是不一样的!” 果然,听到杨大春如此说,先前那个老头也点头同意。 “大英雄!我们那措镇上的人,都感谢您的大恩大德!我们愿意听从您的命令!” 老头的威望似乎挺高。 他一说,其他人也向着魏可合十行礼,口中纷纷叫嚷。 “那措将军!请大英雄当那措将军!” 魏可不禁在内心里苦笑。 这算什么事,他刚刚带人打倒了一个白锦标,帮那措镇民搬走了“压在头顶上的大山”,这些人竟然主动请求他魏可,再来成为一座新的大山。 这事情闹的,糟心不! 58.第58章 立誓要杀人! 魏可为什么要一个人向白家大院发起冲锋,他就喜欢当英雄吗? 那当然不是。 他那是迫不得已之下的选择,因为,他们的人太少,如果不拿下白家大院,等白锦标控制了局势,他们几个人只有亡命山林,再者说,双方远距离互射,那也行不通,魏可等人子弹严重不足,等他们的子弹消耗完,枪就成了烧火棍,到时候还是得逃跑。 然而,魏可灵机一动的冲锋,攻下了白家大院,也让白家的地堡曝光。 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那措镇民请他来当那措将军! 接受,还是不接受? 〇七饭店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隔不足一日,一群人又坐在了饭店木屋里,开会。 前一次的会议,是推选出一名领头人,带领大家应付来自白家的威胁,但短短时间之后,那措镇的局势剧变,大家暂时安全了,所有人却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也由原先的七人,增加至九人。 多出来的两个人,其一是伤员疤瘌,他在李小道的护理下,已经恢复了神智,虽然还是病着,但在旁边躺着,也是一个有权发言的重要成员。 其二是杨大春,魏可新认的“小弟”。 关于杨大春的身份,魏可还算比较满意。 所谓的那措自由军,并非铁板一块,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是自由军的头,他把自由军分成两队,一队跟着他,相当于白家的私军,比如说,白家铺子出外采购,负责保护货物安全的,就是这一队。 剩下的第二队,主要负责镇子里的日常治安。 第二队的成员,和白小棉关系较疏远,平时有好处也轮不到他们,实际上都是苦哈哈的镇民,杨大春,就是第二队成员,而且是小头目。 现场九个人,疤瘌躺着,其他八个人,刚好围满一张桌子。 “我来说说!” 顾淼出人意外第一个发言道:“我的意见是接受。现在那措还是不安全的!白家大儿子白小棉没抓住,他随时可能带人回来,如果镇里一盘散沙,我们很可能吃亏!” 顾淼言简意赅,说完就盯着魏可看。 那么,白小棉为什么不在镇里? 也是巧了,今天上午,白小棉恰好带着他的亲信第一队,出外办事去了,所以,当魏可揍了白小利,白家并没有立刻作出反应,耽误了很长时间,才由二儿子匆忙出面,带着白家打手过来抓人。 也正是这个原因,杨大春等自由军第二队,成了看热闹的。 这一次,魏可在饭店门前抓了老老二,又在白家大院抓了白锦标,剩下两个儿子,却都没抓住。 除了白小棉,有人说看见了白小利,受伤后被人抬着出了镇子,据说是去附近的大地方找医生治疗,因此侥幸逃过一劫,成了漏网之鱼。 白小棉、白小利在逃,其中危险的自然是白小棉。 他带领的自由军第一队,武器远比第二队好,步枪近十支,一旦让他悄悄杀回来,后果不堪设想。 魏可自然明白,顾淼的意思! 但,这能成为他当那措将军的理由吗? 除了魏可,还有楚红柳、老团、杜斌、疤瘌这几个红箭的老人,也都是紧缩双眉。 难! 他们都是军人出身,虽然不再穿军装,但,当那措将军就意味着另立山头,这个圈子转的有点大,里面隐含的内容太多,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 即便是做事果断的魏可本人,也犹豫不决。 魏可环顾所有人。 老团突然开口道:“老魏!这事情你拿主意,我听你的!” 老魏。 听到这个称呼,让魏可的眉心一跳。 不是小魏,也不是小子,要知道他的这具身体,看起来比老团年轻多了,而且,以老团的脾气,有几个人,值得他恭恭敬敬称呼一声“老魏”? 魏可立刻明白,老团已经猜到了他的身份! 猜到就猜到好了,魏可也不在意。 “那,你们三个呢?” 这一次,魏可看的是楚红柳,小杜和疤瘌。 小杜反应快,立刻道:“我听老团和嫂子的。他俩如果都同意,我就同意。他们意见不一样,我弃权!” 疤瘌也闷声道:“我和小杜一样。” 得!皮球踢回来了。 与上一次稍有不同的是,通过一次的实战,所有人已经认可了魏可的能力,对他不再有抵触情绪,包括老团在内,也不再说怪话,有意无意地承认了魏可“头”的身份。 “那请大家等一会。” 魏可说着站起身,看向楚红柳和老团,道:“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们,现在必须问清楚!” 放置07分队兄弟灵牌的小房间。 魏可席地而坐。 楚红柳坐在他对面,老团就在门边的地上坐了。 “请你们告诉我,大队里后来发生了哪些事!” 他问的含糊,但,楚红柳和老团,都能听得懂他的意思。 “周团荣,你和他说,我……说不出口。”楚红柳的声音,突然就梗塞了。 “嫂子,这里面没你的责任!我来说!这都是赵老三那个狗娘养的,在里面捣鬼!” “赵老三!?” 魏可的双眼陡然冒出一团精光。 “说!到底怎么回事!” 话说,魏可是红箭公认的第一虎将,也是陆战队里从战士成长起来的一名基层军官,颇得红箭大队长顾长春的赏识,但大队里也有不喜欢他的人,比如说绰号赵老三的参谋长赵秦光。 魏赵二人的矛盾,由来已久,据说,顾长春原本想破格提拔魏可,出任副参谋长,以副代正,行参谋长职权。 可惜,顾长春权力不够大,魏可资历也不足,这项提议没有获得批准。 赵秦光到任后,听闻此事,对魏可芥蒂很深。 这一次,魏可阵亡,顾长春痛失爱将,竟然重病一场,其后,就发生了楚红柳、老团等人为了抢回魏可尸体,重新杀回外海小岛的事,等他们重伤被救回,紧接着就得到了通知:因为他们是私自行动,属于严重违纪。 活着的五人,包括楚红柳在内,被开除军籍! 已经战死的三人,不得被评为烈士! 拖着重伤之躯的老团、楚红柳等人,想找大队领导伸冤。 作为军人,因为违反军纪被开除军籍,他们认了!但希望重建07分队,而不是把马志鹏也调离,使07分队成了一个空架子,名存实亡,因为,那样他们会对不起已经战死的分队长魏可! 另外,还有三个战友不能被评为烈士,这让他们活着的人如何接受,愧对战友啊! 但!大队长顾长春重病,尚在军区总医院治疗。 临时负责工作的副大队长,推说这是大队党委的集体决定,他本人没法更改。 后来,有人悄悄告诉他们,说这几项决议,都是赵秦光在党委会上提议,会上大家的分歧比较大,有人不同意,最后是赵秦光拿出他的身份压人,这事情就这么定了。 老团等人不再是军人。 赵旭日三人死得不明不白。 红箭07,名存实亡。 听完老团的叙述,魏可睚眦欲裂。 双拳紧握,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赵老三公报私仇!我不杀你!誓不为人!” 59.第59章 血腥与暴力 2011年元旦前三天,小小的那措镇,迎来了有史以来首位那措将军。 魏将军! 既然称为将军,手下自然要有武装,于是,新的那措民兵组织宣告成立,镇民积极响应,一夜之间,竟然有50多个小伙子自愿加入,成为民兵连首批成员。 这位将军,是那措人自己挑选出的! 这位将军,就像天兵天将一般,机枪都打不死,无数的镇民亲眼所见! 这位将军,还是全体那措人的大恩人! 这样的一位将军,那措人不支持,还去支持谁,难道等着白家大儿子带人打回来,再恢复白家的土司地位? 五十多人的民兵部队,被编入两个民兵连。 民兵连长:顾淼、杨大春。 射击教官:杜斌。 战术教官兼副总指挥:楚红柳。 总指挥:魏可可。 关于魏可到底该叫什么名字,这是一个难题,原本他想改回自己的名字,但,那很吓人,比如说老团,他即便是猜到真相,也似乎一直在回避,充其量叫他“老魏”,而不会直呼“傻魏”。 老团尚且如此,就更别说小杜和疤瘌。 楚红柳最后拍板道:“就叫魏可可吧!一切重新开始!” 一切重新开始。 这似乎话里有话,但魏可实在没时间多考虑,他刚刚就任将军,虽说是个麻雀大小的玩意,但忙起来也是千头万绪,犯不着在一个名字上伤脑筋。 再者说,等条件允许的时候,再改回来就是。 那措有了将军,但这位将军,肯定与别的将军不同,首当其冲就是那措新政权的组织形式。 绝不是普通的军阀割据势力,而叫人民公社! 没错,既然武装力量都叫民兵了,那么那措镇变成人民公社,也没什么奇怪,这种称呼,在国内早已消亡,却人人记忆犹新,这种社会形态,简单来说就是大锅饭。 有事情,大家一起做。 有饭一起吃。 有了困难,自然也是所有人一起扛! 当魏可公开宣布这一消息的时候,他原本以为,会有人出来抵制,却没想到,得到了那措人的热烈欢迎! 魏将军带着那措人吃大锅饭,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位将军不会仗势欺人,他是和大家一起,同甘苦共患难来的!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那措本是个穷地方,富裕户不多,财富都被白家占去了,其余人家过得艰难,能够吃大锅饭,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他们举双手赞成。 于是,许多被从白家抢去的东西,主要是食物,都被搬了回来。 吃大锅饭嘛,大家一起吃,家里存粮食做什么! 话说,白老爷白锦标,其实真心不错,这位老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家里其他的财物并不多,也不奢华,偏偏囤积了许多的大米。 大米,在那措属于稀缺物资,但放在栗敢,乃至于金三角,就是不值钱的东西了。 这一地区,虽然山高林茂,却土地肥沃,适合种植,否则,也不会成为鸦片的主要种植产地,再加上不高的人口容积率,所以,从来没听说,金三角会饿死人。 当老团领着小猴,查看了镇里囤积的大米,回来报告说,够吃两年的时候,魏可果断决定,吃大锅饭! 这样的条件,不吃大锅饭,都对不起白老爷! 吃饭问题解决了,剩下的是如何组织生产,其实这也容易,国内的教科书里都写着,照搬照学就是了:成立合作组,由镇民自由选择,然后公社里统一协调。 打猎的组成一个合作组。 采集山货的,采盐的,统统成立合作组。 再成立一个公社所属的商铺,负责对外买卖生活物资。 …… 简单来说,魏可这位那措将军,实际上就是公社书记。 在他这位公社书记下面,楚红柳是人武部长,主抓军事,老团转为文职,是主管生产的二把手,这两个人一武一文,成为魏可的左膀右臂。 老团这也是无奈之选,他现在仅剩一条左臂,再有能耐,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摸爬滚打。 这一天,那措将军就职典礼,也是那措人民公社的成立仪式。 场面极其血腥! 杀人! 全镇三百来号人,除了安排民兵一连放哨,其余全部集中在白家大院前的山坡上。 前排,五花大绑着的是三个人。 白老爷白锦标 白老二 白家的师爷,也就是跟在白老二身边的那个瘦子,这家伙被证实,也有份参与白家地堡的事,有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带人抓的,也是被他弄进了地堡,所以,他同罪! 负责行刑的,也是三个。 魏可,杨大春,还有一个被推选出来的老头,他的孙女被害了。 先是放了一个排枪,然后是三百来号人,齐声呐喊: 杀! 魏可第一个上前,站在白老爷面前,手持匕首,一刀下去,匕首的尖端,精确地从肋骨最下缘位置扎入,向上破开胸腔,直入心脏,一刀毙命。 这一刀绝对是技术活,匕首抽出来的时候,他只是手上沾了血迹。 白老爷临死的时候,眼角似乎滑下一点眼泪,估计是觉得冤,他一个纵横那措数十年,两度让白家在那措崛起的枭雄似的人物,最后居然是当着所有那措人的面,被人一刀宰了,杀他的这个人,还是个小年轻,何其冤也。 但,魏可不会管这些,顺手在白老爷衣袖上抹干匕首上血迹,就走到一边。 后面再上来的杨大春和老头,那就没魏可的本事了。 尤其是杨大春,也不知道是出于泄愤,还是慌乱,举着匕首,对准白老二的胸膛,一连捅了几刀,弄得满手满脸的血,可怜白老二还没死透,还在有气无力地挣扎。 好血腥的场面。 后世有国外媒体,探究魏可异乎寻常的“发家史”,就着重提到这次就职典礼。 那家媒体如此评述: “东方战争狂人,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就伴随着血腥和暴力!遍观世界各民族历史,从未出现,有人在自己的就职仪式上,亲自动手杀人!对于人类文明而言,这是堕落的,这是严重的向人类普世的道德观念的挑衅!由此,我们得出结论,那位狂人,最终会为整个人类社会,所唾弃!” 当然了,上述媒体所代表的,绝对是与魏可敌对的势力。 相反,其他一些人,他们的看法又不同。 “他是21世纪最伟大的东方英雄!他所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对于强权者的致命反击!” “他起于微末,他与民众站在一起!他是天生领袖!” “如他所言,他杀的都是坏人!凡是看见他会发抖的人,奉劝你们,最好立刻弃恶从善!” 其实,魏可为什么亲手宰杀白锦标? 他本不想亲自动手。 杀一个双手被绑的老头子,掉价! 但,老团这家伙鬼点子多,上任伊始,就在镇上折腾出一个“族老会”,由八位年纪大的老人组成,职责是监督人民公社的运行,按照老团的说法,这有利于魏可迅速控制人心。 结果,族老会成立第一件事,就是请魏可,代表全镇,亲手杀了白锦标! “大爷的!要杀你自己去杀!老子好容易混上一身军服,替换的都找不到!弄一身血,你说要是洗不掉,以后再需要撑门面的时候,上哪找军服去!” 魏可记得,当时他就是这么对老团嚷嚷的。 旁边的楚红柳,已经气得翻白眼了。 这样一个耍无赖的那措将军,在外人眼中是多么的英明神武,但关起门来,似乎也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男人。 60.第60章 白大少成了疯狗 人民公社成立了,魏可成了那措将军。 但,危机并没有解除,主要威胁就是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 就在公社成立的当天,有两个自由军第一队的人,跑了回来,也带回了白小棉的消息。 白家大少白小棉回来了! 不仅回来了,他还知道了自己亲爹和二弟被杀,以及白家被灭门,一家十几口,男女老幼都被杀,这白小棉已经红了眼,发誓要杀了魏可,还有那措镇上所有人! 白小棉原本的打算,是带队杀进镇子,屠镇。 然而,当他听说镇上成立了民兵,足有五十多人,而且魏可战斗力惊人的时候,临时变了主意。 两个偷跑回来的自由军,是被杨大春的民兵二连抓住的。 这两个人交代说,白小棉就在附近一个山洞里修整,他们两个家里都是镇上的镇民,听说白小棉要屠镇,就害怕了,不想继续跟着白小棉瞎混,于是偷偷溜出来,想回家看看情况,不料,刚进镇子,就被杨大春抓个正着。 得到消息之后,魏可迅速带着民兵二连出发,直扑山洞。 白小棉是一定要铲除的。 白家大少不除,魏可睡觉都不安稳。 然而,他们还是去晚了,山洞里只留下一些杂物,白小棉带着人跑了,不知所踪。 看着空空如也的山洞,杨大春的民兵二连的一帮子傻货,齐齐喝彩,就像是打了一个大胜仗,但魏可却皱了眉头,知道事情难办了。 只有终日打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白小棉现在肯定是发疯的,自己老爹、兄弟、家人都死了,不疯才怪。 现在,白小棉手下还有十个人,人人有枪。 这点实力,如果是正面碰撞,魏可只要集中一个民兵连的力量,就能稳胜对方,甚至于他和楚红柳在场的情况下,基本没多大损伤,就能把对方灭了。 但,白小棉如果躲起来,偷偷进行报复,那就不好办。 “魏老大,白小棉吓得跑了,你怎么不高兴?” 杨大春看见魏可的模样,就靠上来发问。 魏老大,这个称呼现在可不是随便人人能叫的,象征着一种身份,只有经过魏可认可的人,比如顾淼和杨大春,才能如此叫,而其他的民兵,只能称他魏将军,或者魏总指挥。 “大春,知道白小棉还有其他落脚点吗?” “我问过两个自由军,姓白的现在像受惊的兔子!他不敢在熟悉的地方藏,这个山洞就是临时找的,休息的时候还布了岗哨。估计是发现有人偷跑,他就赶紧也逃了。” “附近这样能躲人的地方,多吗?” “不少!他们只有十个人,要真想躲,这么大的山,不容易找得到!” 魏可叹气。 如此一来,还真不好办。 仅从目前情况分析,白小棉是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的,他不在惯常的地方停留,派岗哨,发现异常立刻转移,这都是有效的防止行踪泄露的办法,却不一定是害怕! 根据镇民的介绍,白家三个儿子中,白小棉也是胆子最大,最凶狠的一个! 现在,白小棉没有远逃,而是在镇子周边打转,其目的不言而喻。 伺机进攻镇子。 偷袭镇子里零散的外出人员。 这两条可能性里面,尤其是第二条,是个大麻烦,一旦白小棉得逞,镇子里的几百口子人,就会被憋死在镇子里,除非是聚集足够的力量,否则,没人敢外出。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带上几个人,跟我在附近看看!” 魏可还是有点不甘心。 杨大春的二连刚刚组建,其实就是一批抓着刀枪的百姓,聚在一起勉强还行,但魏可万万不敢让这些人,分头出去搜索,那样就算遇上白小棉,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过了一会,杨大春兴冲冲带了几个人过来。 魏可一摆手,简短吩咐道:“现在我教你们战斗搜索队形!由我充当排头兵,杨连长押后!其他人间隔五步,仔细观察自己外侧,留意一切反常情况!比如树枝的摇晃,小鸟乱飞!最重要一点,发现敌情后,不得乱喊乱叫,第一时间提醒战友,立刻隐蔽!” “好了,出发!” 魏可这也算抓住机会就练兵,实战是最好的训练。 话说,民兵连刚刚成立,但几个领头人,已经快速建立起权威,他们的能力,得到了所有民兵的认可。 魏可本人就不说了。 射击教官杜斌,他就是接连两枪,打碎两个瓶子的人,也是凭借一条步枪,打的堡垒上十几个白家打手不敢冒头的那个人,仅凭这两点,就让人不得不服气。 副总指挥楚红柳,你敢欺负她是女人? 楚红柳的做法很简单,站在民兵连的队列前,命令两个民兵,站在二三十米之外,同时向空中扔瓶子,只听啪啪两枪,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从腰里拔出双枪,把两个瓶子全部打碎! 当时,所有的民兵全部变了哑巴,其中还包括杨大春。 他们这些生活在那措镇上的大老爷们,平时是不怎么看得上女人的,但从此以后,他们再不敢那么想了。 闲话少说。 魏可让杨大春几人,摆开搜索队形,几个人都很激动,很认真地执行命令。 出了山洞,魏可立刻发现一串杂乱的脚印。 “地上发现脚印!现在我们顺脚印追!所有人子弹上膛,小心戒备!” 魏可再次发出命令,手里提着枪。 地上的脚印,很明显是沿着山洞外的一侧,往山洞后面去了。 魏可猫着腰,小心往前走,一边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刚刚到了山洞后面,魏可突然站住。 前面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吊着三个人! 三个死人! “啊!那是镇上的杨家二虎子,还有李家和张家的儿子!这三个人家里都是镇上的,他们怎么死在这里了?”杨大春吃惊地发出一声低喊。 杀人。 不是白小棉手下在自相残杀。 而是,白小棉杀了自己手下中,全部的那措当地人! 看到这一幕,魏可果断放弃了继续追赶,因为他知道,白小棉已经变成了一条疯狗。 现在,即便是魏可领着人追上白小棉,情况也不一定好,魏可本人应当无碍,然而,跟着他的这些毫无经验的民兵,估计伤亡是难免的,甚至会死个干净。 “大春,把这三个人挖坑埋了。其他人准备撤退,回镇上再说!” 61.第61章 小女子的天 那措镇上也出事了。 镇上的哨卡遭到袭击,哨卡上民兵一死一伤。 幸好,顾淼严格执行魏可的规定,哨卡上布置的是四岗,其中两明两暗,当两个明哨被突然飞来的子弹击中,另外两个藏在暗处的暗哨,立刻开枪还击。 这一下的变化,让偷袭者猝不及防,在对射数枪后,仓皇逃了。 等楚红柳、顾淼等人带队赶来,其中一个民兵已经牺牲。 一定是白小棉干的! 话说,魏可到达那措镇之后,活捉白老二,攻下白家大院,他这一方的人并没有一个人死亡,现在倒好,人民公社成立了,民兵连有了,反而死了人。 魏可回来之后,也挺郁闷的。 “李小道牵头,在镇上找几个有治伤经验的,马上成立医疗队!医疗队第一个任务,绝不能让伤员牺牲!” “魏老大,我……” “你什么你?不行也得行!老子手下不养吃闲饭的!” 李小道怕血,还是个二把刀。 但魏可现在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逼着他顶上,先把医疗队建立起来。 现在,魏可的直系一帮人中,除了疤瘌还在疗伤,其他人都有了安排,就连小猴,也被指派给老团当帮手,暂时负责整理财物,算是出纳员兼会计,闲了的时候就去民兵连,训练射击。 唯有李小道,几乎无事可做,他原本就混过医生,医疗队不让他去,还能有谁? 安排了李小道,魏可召集了一次小规模会议。 楚红柳,老团,顾淼,杨大春。 “老团,所有出镇子的活,全部暂停!人员收回来,马上过元旦了,公社第一个新年,一定要办得热热闹闹。封闭镇子!准备过年!” “啊?过年行,但过完年呢?几百号人,一直堵在镇子里,这怎么行?” 老团立刻皱了眉头。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老团现在是镇子里的大管家,别的不说,每天几百人吃饭,米饭是不用发愁,但菜啊肉啊就够他烦死了,镇民穷惯了不讲究,但总不能吃白饭吧? “先用存货顶住!过完年再说!” 魏可也不解释,继续分配工作。 “顾淼,把你的一连先交给楚总指挥,辛苦一趟,出山。想办法弄武器,争取做到民兵连人手一支枪,子弹一百发!需要多少钱,找老团领。另外,门路不够,也可以去找夏老板,你就代表我!” “保证完成任务!老大,我能带几个人去吗?” “随便你。以后这种小事,自己决定,你是连长,没必要事事来问我。” 魏可一句话,就把顾淼说的喜滋滋的。 魏可暗想,这家伙就和当初的老团一样,是个官迷! 安排了老团和顾淼,剩下来就是楚红柳和杨大春,魏可也安排了,让他们带着两个民兵连,抓紧时间训练,同时还要安排人手,做好镇子的保卫工作,绝不能再出岔子。 “你自己又想做什么?” 楚红柳很警觉,立刻就问了。 以她的经验,魏可不可能给别人都做了安排,他自己一个人躲起来睡懒觉,那不是他的作风,相反,最艰苦,最危险的事情,魏可一定是留给自己的。 “白小棉是大害,不仅要除掉,而且要快!” “你想怎么做?” “其他人没经验,这事得我去!山里地形险,人去多了没用,反而容易打草惊蛇。我找两个熟悉路的民兵带路,就趁这几天封闭镇子的时间,找到白小棉,把他除了!” 魏可说的很自信。 以他的本事,白小棉只不过是七个人,只要还在镇子附近,就逃不掉,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魏可相信自己,绝对有很大的把握,把对方全部干掉。 “不行!我不让你去!”楚红柳气得瞪眼。 除了楚红柳,其他几个人也反对,其中老团认为魏可应当多带几个人,比如说带上杜斌,而顾淼和杨大春两个,则是坚决要求自己陪着魏可一起去。 “都给老子闭嘴!军队讲的不是民主,老子也不是征求你们意见!执行命令!” 军队。 魏可骨子里就是军人。 什么那措将军,什么人民公社当家人,在他看来,这些统统都是名义上的,是为了生存,给自己临时戴上的帽子,他其实还是一个基层军官,不是坐镇后方遥控指挥,而是身处第一线,冲杀在前的一线指挥员! 散会。 其他三个人都走了,唯有楚红柳坐着不动。 “柳子。你看啊,老团手伤了,杜斌身体还没好,疤瘌更不行。他们要是有一个好好的,我肯定带上!再者说,白小棉一日不除,镇子里就一日不得安稳,这件事拖不得。” 魏可不忍心,只得好言相劝。 “那我呢?” “你是女人……” 魏可刚开口,立刻觉得不妙! 楚红柳身为美女,却没有当美女的觉悟,她是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以往在陆战队的时候,上级多次想让她改政工,但她就是不同意,宁愿在作战分队里摸爬滚打。 这样一位女英雌似的人物,你敢和她说“你是女人”…… 果然,楚红柳的一双秀目,狠狠瞪了起来。 “停!我和你说,咱俩是战友,是一条线上的!君子,啊呸!淑女动口不动手!” 魏可急了,慌忙就劝,口不择言。 楚红柳突然扑哧一声笑了。 “行了,魏家小哥,你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都将军了。小女子怎么能随便动手呢?你是小女子的上级,就是小女子的天,你怎么命令,小女子遵从就是了!” 说罢,楚红柳站起身,袅袅婷婷走了。 魏可心里一阵发毛。 小女子? 还什么上级就是她的天? 这种鬼话,拿去陆战队说说,谁肯信啊,要说她楚红柳也是个胆大妄为的,倒是十个里面有九个会相信,否则,她也不会一个人单枪匹马,跑去要为魏可报仇了。 很快,魏可就知道了,楚红柳的打算。 魏可要找两个镇民带路,等两个镇民站在他面前,他就犯傻了。 其中的一位,可不就是英姿飒爽的楚大小姐吗? 此时的楚红柳,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对襟粗布衣服,腰间扎了根布带子,头上也用一块黑布包了,看不出是个女人,只是仔细注意的话,胸部是翘翘的,有点怪异。 明明一身破衣服,却穿出了诱人的模样,也是怪了。 “你……” “民兵训练我都安排好了!还有,你要是不想让全镇人都议论,说英勇无敌的魏大将军,被一个女人追得满大街跑,你最好就装作没看见本小女子!” 楚红柳凑上来,轻声来了一句。 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没天理的!这就是口口声声要把他当作天的小女子? 62.第62章 天兵天将与仙女 给魏可当向导的,是一个叫作沃嘎的年轻人。 别看沃嘎年轻,家里世代居于那措,是猎户,对那措周边的环境了如指掌,他虽不是华夏人,但和杨大春关系很好,就是杨大春亲自挑选了他,来给魏可当向导。 “魏将军……” “别!这次我们出去,路上你叫我魏大哥,叫楚总指挥是楚姐。” “魏大哥,你想怎么做?” “我的想法,首先检查镇子周围能藏人的地方,如果发现白小棉踪迹后,再跟着线索追。明白了吧?” 沃嘎长得精壮,但性格直,也不和魏可客气,叫声魏大哥,领着他们就走。 魏可也是直爽人,觉得沃嘎的脾气挺好,不啰嗦。 上路后,魏可就递给两人,每人一个用黄布缝制的小布包,上面有根绳子,让他们挂在自己脖子上,再把布包藏在胸前,对于这个命令,沃嘎毫不犹豫就执行了。 楚红柳却凑上来悄声问:“这就是李小道说的符?” “是,也不是。这叫护身符,经过试验,肯定能防刀砍,但估计挡不住子弹。” “这么厉害?那不是刀枪不入吗?好宝贝!” 魏可笑笑,有些小得意。 自从到了那措,就一直忙碌,他也没来得及和老团、楚红柳等人好好谈谈,关于他们这些人未来的打算,还有他们如何经营那措,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 人嘛,稀里糊涂活着很难受的,尤其他们这种心里有了伤痕的人。 等这次事了,一定要和大家,开诚布公地谈一次,他魏可在这个世界上,还能和谁交心? 不外乎是楚红柳,以及07剩下的几个兄弟,而已! 三个人一路走,魏可就向沃嘎请教。 山里的植被分布,野兽种类和数量,道路情况,如此等等。 他们携带的武器,也很不起眼。 沃嘎是一杆猎枪,楚红柳干脆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显得很普通,就算是魏可,也没拿AK步枪,而是一支81-1步枪,枪身上裹了破布,看起来像一把粗大一些的猎枪。 当然了,三人身上都藏了手枪,一旦短距离交火,火力还是很可观的。 81-1步枪,就是俗称的八一杠,威力远不如AK,唯一的优点是射击精度高,射程远,是一款全能型的单兵武器,直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很多野战部队里,还装备的是这种步枪。 直到把镇子周围转了一圈,才发现一处可疑目标。 这是一个小山坳,靠近背风的山壁旁,有一堆灰烬,用手一摸,冰凉。 “被露水打湿过,是昨晚之前留下的。” 楚红柳观察一番,就下了结论。 魏可点点头,站在原地,向周围观察,然后爬上附近的山壁,查看之后,又跳下来。 “补充一点。哨兵位置安排的很合理,从被哨兵压倒的草丛来看,时间大约为20小时以上。也就是说,这里是白小棉昨天白天的休息地点。” “哨兵采取了遮蔽措施吗?” “采取了。” “很棘手。” “对,是个难办的对手啊!谨慎,有一定经验。” “晚间休息远离镇子,无法通过火光找到他们。脚印跟踪也很难。最佳方案,白天,通过烟雾。” 魏可和楚红柳一问一答,速度飞快。 两个人谈话的跳跃性也很强,反正他们能懂就行。 旁边的沃嘎,听得稀里糊涂,干脆坐在了旁边,他知道这种时候,即便自己是个老练的猎手,似乎也帮不上忙,也终于彻底信了,他们的这位那措将军,以及几个手下,的确都是“神通广大的人”。 “咦?这是什么?” 魏可突然看见,就在火堆不远处的草丛边,有几块小石板模样的东西,但肯定不是普通的石头,因为,这几块东西是粉红色的,与周围的泥土、石块的色泽,完全不同。 两个人小心地凑上去观看。 “石盐!” “一种作为化工原料的盐!” 这一次,两个人几乎是同时作出了判断。 “沃嘎过来!看看,认识这东西吗?” “哦,这东西是岩盐,镇上有些人家就是采盐的。不过,这种盐不好吃,也不值钱,听人说吃多了还会得病!镇上人家把这种盐采回来,卖给白家,白家再卖出去。听说,大地方的人把这种盐提纯,就能吃了。” 沃嘎是当地人,说的头头是道。 其实,粉红石块是岩盐,两个人都判断出了,他们想知道的,就是镇上人拿这种盐做什么而已,还有就是,这种盐在哪里能采得到。 魏可和楚红柳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神,都笑了。 “沃嘎,带我们去能采岩盐的地方,白小棉的人可能就在那里。” “啊?盐矿那么远,你是怎么知道的?魏大哥,刚才我忘了说了,镇里有些人家,有时候也吃岩盐的,还有,有的孩子喜欢把岩盐含在嘴巴里……” 沃嘎努力地解释着,生怕自己的话,造成了魏可的误判。 魏可笑道:“走,咱们边走边说。” 楚红柳已经耐心解释道:“沃嘎,你都说了,这种盐不好吃,吃多了还会得病。那么,你说白小棉那些人平时会吃这种盐吗?我估计,是他们身上带着的盐不够用,就临时去采了岩盐。而采盐的地方,肯定有坑洞,适合藏身。所以,白小棉藏在那里的可能性,非常大。” “哦!我明白了!” 沃嘎恍然大悟,赞叹道:“楚姐,你们真聪明!怪不得大家都说,魏大哥是天兵天将下凡,楚姐你是天上的仙女,你们来了那措,是我们那措人的福气!” 魏可不在意道:“沃嘎,我们只是经历的多,以后你也可以!” 楚红柳却脸色泛红,略带酸意道:“你魏大哥是天兵天将,楚姐我不过是穷人家的小丫头。另外啊,你魏大哥心里头,早就有属于他的仙女了,哪里能轮得到你楚姐去当仙女?” 我倒! 这丫头,怎么当着外人的面说起这个! 魏可尴尬到不行。 似乎又回到了陆战队时期,楚红柳知道他有了女朋友之后,时不时就拿话来刺激他,偏偏又不明说,每一次都搞的他很狼狈,就像当了负心汉一般。 “我们要加快速度了!大家不许随便说话,注意敌情!” 万不得已,魏可只得端起了指挥官的架子。 心里却不由得嘀咕。 秦筱竹是他的未婚妻,而楚红柳算是红颜知己,一个有情,另一个有意,这事情他上辈子就很苦恼,孰料,重生之后,这种苦恼,随着秦筱竹失踪,楚红柳几乎为他丧命,变得更加复杂。 扯不清,理还乱! 63.第63章 非战斗减员 岩盐矿,距离那措镇不远也不近,路程大约一个多小时。 这个距离,让魏可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 换位思考,如果他是白小棉,也会把固定休息地点,选择在盐矿,然后在镇子附近,再寻找几处落脚点,这就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布局空间。 进,可骚扰镇子。 退,可休整补充体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不过,这一路上,魏可还是很小心,坚持自己走在第一个,宁可走错了路,需要由沃嘎来帮他修正方位,也不愿意冒险,让沃嘎直接带路。 他们只有三个人,对方是七个,所以,任何失误都是不被允许的。 一路上,再次发现了数个地方,有人员停留的痕迹,从痕迹上判断,人数也是十人以内,与掌握的线索恰好吻合,一切都说明,白小棉就是把临时老巢,安顿在盐矿了。 “我们是不是回镇里,把民兵连调来,那样更保险?” 楚红柳如此建议道。 “不!调人过来,人多嘈杂,他们都是生手,很容易打草惊蛇。再让白小棉跑了,要抓他就更难。你我两个,对付七个土匪而已,小心一点,危险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没错,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选择安全一点,就会冒着被白小棉逃走的风险。 魏可不是个保守的人,他更喜欢让自己承担尽可能多的责任,让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而且,他还保留了一点小秘密。 现在的他,综合战斗力要比陆战队时期,更胜一筹,因为他有一条强大的左臂,这条左臂,在关键的时候,能够让他所爆发出的战斗力,暴增一倍! 这个小秘密,魏可并不打算告诉楚红柳,这条左臂,只能是他一个人的秘密。 魏可三人走走停停,比预想的稍稍多花了一点时间。 当他们翻过一道山梁,岩盐矿远远出现在视野之内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时分。 “魏大哥,楚姐。那边的山谷,就是盐矿!这么多年了,很多人在那里采盐,山谷里到处都是坑洞,也没人知道有多少个!不过,那些洞都不太深,最多也就是往地下十来米。” 沃嘎赶上来,向两人介绍。 魏可抬头观察,不觉暗暗皱眉。 情况比预想的要复杂。 关键是山谷太大了,从这里望过去,不少的地方还有树木,如果像沃嘎说的那样,坑洞有很多,那么,即便他们进了山谷,也不容易发现白小棉藏身的地方。 看起来,这会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费时费力,也更危险。 但,事已至此,魏可当然不能轻言放弃。 “走!过去看看!注意隐蔽,沃嘎走在最后一个,小心点,不得轻易开枪!” 魏可命令一声,依旧走在第一个。 “啊!” 突然,身后的沃嘎发出轻声惊呼。 紧接着,又传来了楚红柳略显惊慌的声音,低低喊道:“魏子!蛇!好多蛇!” 猛转身,魏可也吓了一跳! 只见,沃嘎坐在了地上,有一条色彩斑斓的大蛇,有胳膊粗细,已经缠住了他的小腿,而沃嘎神情慌乱,拼命用两只手拽住蛇的身体,想把大蛇从自己腿上扯下来。 颜色鲜艳的蛇! 毒蛇! 魏可一个箭步窜了回来。 匆忙中,魏可发现,沃嘎居然犯了错误,他没能抓住毒蛇的头部,那条蛇的脑袋昂着,嘶嘶吐着鲜红的蛇信子,也在拼命挣扎,模样分外恐怖。 魏可冲上去,一伸手,一把狠狠掐住大蛇颈部的位置,也就是通常说的七寸。 他用的是左手。 全力一掐! 刚才还在拼命扭动的大蛇,就像是被电流击中,抽搐两下,脑袋居然不动了,蛇信子也不再吞吐,而是软软的耷拉在外面,收也收不回去。 沃嘎趁这个机会,赶紧把大蛇从自己腿上抓了下来。 这时候,魏可忽然有些发愣。 因为直到此时,他才注意到,不是一条蛇,而是有一窝蛇! 就在沃嘎倒地的地方右侧一点,草丛里盘踞着至少七八条大蛇,都是这种胳膊粗细,颜色鲜艳的毒蛇,蠕动着,看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而且很奇怪,这些蛇,似乎正在和一只小动物对峙。 那只动物长得也很奇怪,灰褐色的毛发,外型有点像小狗,但绝不是狗,因为,它的眼珠子圆溜溜的,小小的鼻头两侧,各自有三根老鼠似的长长的硬毛,很是显眼。 像狗又像鼠,这是什么玩意? 不过,魏可已经顾不上去探究,那是什么动物。 或许是因为魏可攻击了那条大蛇,其他的大蛇,似乎放弃了小狗,而是纷纷调转目标,昂着头,吞吐着一条条蛇信子,看样子马上要往魏可和沃嘎这边游过来。 “撤!往后撤!” 傻子才会去和这窝毒蛇相斗! 沃嘎似乎站立不稳,魏可想也不想,将手里的大蛇丢了,然后将沃嘎扛在肩头,又拽了一下还在发愣的楚红柳,转过身,拔腿就跑。 跑出去一段路,忽然想起,楚红柳是有点害怕蛇类动物的! 侧头一看,果然,跟在他身边的楚红柳,脸色有点发白,怪不得,她刚才的反应有点迟钝,不像平时那样身手敏捷,这应当是她突然看到这么多的蛇,不自觉就慌了神。 其实想一想,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而已! 魏可赶紧把步枪背在肩上,腾出右手,伸手去抓住楚红柳的小手。 冰冰凉! “柳子,别怕!有我在呢!” “嗯。” 楚红柳声音低低的,就像蚊子哼,脸色却略微红润了一些。 啪嗒!沃嘎握在手里的猎枪,掉在了地上。 魏可低头一看,沃嘎的脸色潮红,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气声,似乎连呼吸都困难了。 “糟糕!他应当是被毒蛇咬了!” 楚红柳忽然惊醒,自责地叫了一声道:“都怪我!看见那么多蛇,我就……” 魏可赶紧把沃嘎放到地上,卷起他的裤脚一看,立刻就发现,他的小腿上有两个小小的孔,伤口处的小腿,已经肿大了一圈,皮肤下呈出不正常的青紫色。 果然中毒了! 魏可心里一紧,护身符也不是万能的,刚才的那条蛇缠住了沃嘎,蛇类的攻击频率快,也不知道咬了沃嘎几次,于是就突破了护身符的防御,把沃嘎咬伤了。 “我带了抗病毒血清!” 幸好,楚红柳已经恢复了冷静,她随身带了一个小小的急救包,虽然条件简陋,却正好有一支抗病毒血清,立刻给沃嘎注射了,还让他吃了止痛片。 “都怪我不好!刚才没帮上忙!”楚红柳依旧很自责。 “楚姐,不怪你!是我自己不小心,踩到了那条蛇。”沃嘎更是神情沮丧。 魏可在内心里叹口气。 白小棉等人还没找到,己方出现一个非战斗减员,这真是太糟了! “算了,你们也别后悔了。沃嘎,刚才和蛇打架的,像狗一样,是个什么东西?” 要说气恼,魏可现在最恨的就是那只小狗似的动物,恨不得一枪崩了那个小东西,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他们经过的时候,找一堆毒蛇打架,这不是故意添乱吗! “魏大哥,那好像是我们山里人传说中的雌獾!龙的后代!” 唧唧! 就在这时,刚刚那窝毒蛇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刺人耳朵的叫声,这叫声不算高亢,但穿透力很强,听起来有些瘆人,莫名的心里发虚。 那就是雌獾?还什么龙的后代? 一只那么点大的小东西,估计会被那窝大蛇,吞的连渣都不剩! 64.第64章 苍天意弄人 魏可爬到高处,往前面的山谷里张望。 突然,他看到其中的一个方向上,冒出了一股青烟,那是有人在生火做饭! 楚红柳也跟了过来,咬牙问道:“怎么办?我听你的!” 她的语气有点不对劲。 魏可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太了解身边这个女人,要说楚红柳有哪点让他不是十分满意,就是她骨子里太骄傲,容不得自己有半点失误,所以她在平时的训练和战斗中,都是把自己当作男兵那样要求的。 “任务取消!撤退!” “什么?敌人就在前面!沃嘎伤了,我们两个足够,你说过的……” “柳子!” 魏可的表情严肃道:“如果你觉得,刚才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队友受伤,从而自责。那么,我宁愿取消任务!还有句话我要告诉你,我已经失去了很多好兄弟,不想再有一个兄弟出事,尤其是你!如果在消灭敌人和你的安全之间做选择,我毫不犹豫选后者!” 楚红柳很聪明,立刻懂了他的意思。 沉默一会,她突然问道:“魏子,我一直想问你,当初为什么选了秦筱竹,而不是我?” 魏可叹气。 这真是天地间最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原以为他死了,就不需要回答了,却不料,他意外重生了,还与楚红柳再次相遇,相认,回复到了当初的那种状态,这个问题,迟早必须面对。 “其实不是我选择,应当说是命运选了。当初在新兵连,我偷偷喜欢过你,但你太耀眼,是所有女兵中最漂亮的那一个。我自卑,不敢说,就逼着自己拼命训练。后来,遇上了秦筱竹,她对我很好,虽然她同样漂亮,但她觉得军队很神秘,甚至崇拜我。所以……” 自卑。 如果不是他亲口说出来,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他魏可也曾经自卑过。 但,楚红柳已经信了。 她忽然笑了,笑声中却流下两行清泪。 “知道吗?我为什么会成为枪打的最准,搏斗技巧最强,甚至什么都想争第一的那个女兵?” “为什么?” “因为,我一直以为你觉得我不够优秀!所以我拼命努力,想让你觉得我足够优秀,然后你会喜欢我!我不停地找你讨论战术,想让你发现我的优秀!当我得知你牺牲的消息,我崩溃了,我想去你的面前,告诉你那个字!哪怕只让我说出那个字,就是死,我也认了!” 魏可怔住了。 这个答案,让他思维彻底混乱。 天!楚红柳的真实想法竟是这样的。 天!她一个人冲向那个把守森严的小岛,竟是做了这般打算。 苍天意弄人啊!他们果真是两个傻到不能再傻的人,竟被老天爷生生耍弄了一回,若不是阎王爷让他重生,这个秘密,就深深埋藏在两个人各自的心底,直到永远了。 “对不起!柳子,对不起!” 魏可喃喃着,扶住楚红柳抽动的肩头。 楚红柳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哭泣道:“魏子,不要说对不起!永远不要和我说对不起!魏子,我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这样抱着你,对你亲口说一句,我爱你!魏子,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我爱你!” 我爱你。 这句被无数人说过无数遍的话,此刻让魏可觉得,沉重无比。 楚红柳为了对他说出这句话,差点丢了命! 更有甚者。 一个爱字,彻底颠覆了他们两个人的人生轨迹,没有这个字,他不会成为外海赫赫有名的魏阎王,楚红柳也不会成为红箭的红姐,他们最可能的,就是在服役期满后,去往某一座城市,在那里,分别成为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 一个爱字,何其重也。 魏可取下楚红柳头上的布头巾,将一个亲吻,重重印在她的头顶心。 “柳子,谢谢你!你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宝贝!” 哪怕是感动到无以复加,魏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因为,这很难。 因为,还有一个抹不开的秦筱竹。 因为,他现在的性命,并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他身上背负着血仇,在为那些牺牲了性命的兄弟们彻底报仇之前,他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去追求个人的幸福,那会令他有罪恶感! 时间慢慢流逝,两个人就这么站了良久…… 山谷外,三人开了一次简短的战前讨论会。 结论:进山谷,剿灭白小棉! 白小棉是必须要消灭的,宜早不宜迟,如果放弃这次机会,天知道还能不能找到更好的时机。 沃嘎的腿伤了,自然不能参战,魏可给他找了一个小小的山洞,帮他用树枝把洞口遮掩,再给他戴上一枚醒神符,做了这些之后,沃嘎自保应当无虞。 能参战的,只剩下两个人。 “柳子,安全第一!咱俩都是军人,应当知道,战场上切忌感情用事!一旦事不可为,第一个需要确保的,就是你的生命安全,不要管我,先保住你的命!相信我,我的体能比你强,只会比你更安全!” “打住!魏阎王这么婆婆妈妈?再多说一个字,老娘看不起你!” 呵呵,这才是红箭的红姐。 他们相互敞开了心扉,但不能抹杀一个事实,两个人都已不再是当新兵的傻小子、傻丫头,七八年的军旅生涯,无论身体还是性格,都已成熟了,非当日可比。 爱? 不可否认,楚红柳是爱着魏可的,魏可同样也爱楚红柳,但他们是军人的性格,更喜欢将那份浓浓的感情,深藏在心里,对军人来说,爱,不是用嘴巴去说的。 两个人手里提着枪,一前一后,绕了个大圈子,进了山谷。 岩盐矿区很大,幸好,他们已经有了大致的方位。 魏可猫着腰,机警地走在前面,楚红柳落后数米远,一路尾随。 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特种兵精英,身上穿的衣服,恰好又与这里的土壤颜色接近,一路行来,如果不是有人特别留意,根本就察觉不到,空旷的矿区里,已经闯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很快接近了目标区域。 这是一个环形的小山坳,在靠近山壁的一侧,有几个山民打扮的人,点起了一个火堆。 另外,在小山坳入口处的一个小土坡上,还有一个岗哨,这岗哨坐在地上,身边是一棵大树,身上也披着树枝树叶,若不是魏可他们早有防备,根本注意不到这个人。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甚至庆幸,沃嘎被蛇咬了。 否则,以沃嘎的能力,他们一路摸过来,估计早就被这个暗藏的岗哨发现,他们也不能这样仔细观察。 山壁那边刚好六个,再加上岗哨,不多不少七个人! 就是这伙人了! 魏可和楚红柳,趴在一块灌木丛后面,利用手势交流。 现在,他们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干掉这个暗哨,因为,就在山壁那里,距离火堆不远的地方,有几个敞开的洞口,应当是采盐的人留下来的,也应当是这伙人晚上休息的地方。 假如不先干掉暗哨,那伙人察觉后,往洞里一钻,魏可他们就头疼了。 事不宜迟,魏可向楚红柳做个手势,让她留在原地观察,自己慢慢后退,他准备绕到暗哨的身后去,这叫拔钉子,以他的本事,悄悄干掉这名暗哨,基本十拿九稳。 65.第65章 你敢草吗 魏可觉得,自己今天是流年不利,中了邪。 就在他顺利运动到暗哨的身后,距离大约七八米远,再近一步,就能出手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只小狗从身边钻出来,对着他,使劲提着鼻子乱嗅。 哪里来的小狗? 这当然不是狗,如果魏可没看错的话,突然跑出来的小东西,就是之前和几条大蛇对峙的那个惹祸精,也就是沃嘎口中所说的雌獾,据说是龙的后代的那玩意。 魏可气得鼻子都歪了。 好嘛,这个小东西,今天算是和魏可扛上了,先是间接造成了沃嘎被蛇咬伤,现在居然直接找上了魏可本人,而且,迟不来早不来,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它跑了出来。 果然,小雌獾发出的动静,立刻就被前面的暗哨察觉了。 扭头,四目相对! 暗哨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身后背着枪,手里握着匕首的魏可! 魏可的嘴角抽搐,话说,他干这种拔钉子的活,不是一次两次了,因为他手头硬,出手干净,很少有人能在他手底下叫出声,这是拔钉子最重要的一点,否则,直接一枪把岗哨撂倒,那不是更快吗? 这一次,他出糗了。 还没动手,就被人家逮个正着,两个人成了大眼瞪小眼。 说时迟那时快,暗哨也就是一愣神的功夫之后,举起步枪,就要开枪! 魏可也是急了,手一扬,匕首飞出! 他用的是左手。 这段日子以来,魏可已经完全信任自己的左手,因为,和右手相比,左手的力量更足,动作更稳,更精细,尤其是遇到突发情况时,用左手来处理,又快又稳,比右手方便多了。 就如同这一次,匕首飞了出去,一道寒光! 砰! 枪响了。 匕首飞得再快,也需要时间,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暗哨已经扣动了扳机。 魏可几乎泪奔,前面的暗哨坐在那里,双手徒劳地捂住喉咙,眼见是不活了,但这一切都是无用功,因为,枪响了,魏可的拔钉子彻底失败。 飞快地拿眼睛一扫,火堆边的那群人,已经乱哄哄扔掉手里的东西,纷纷举起了枪。 这真是最糟糕的局面,早知如此,那还浪费时间拔钉子做什么,不如一枪把暗哨放倒,他和楚红柳两个人直接冲上去开打,那样时间还充裕一些。 啪啪! 两声清脆的枪响。 这是楚红柳在开枪射击,她不仅开枪了,还从灌木丛后面冲了出来,向前冲了一段,紧接着一个翻滚,半蹲身,抬手又是啪啪两枪! 这一套动作很漂亮,像极了魏可冲击白家大院时的表现。 矫健,娴熟,动作行云流水,一点不拖泥带水。 但!魏可脑门上冒冷汗了! 要知道,楚红柳在陆战队号称“谁说女子不如男”,战术动作的熟练程度,一点不亚于最优秀的男队员,然而,魏可同样也知道,她的实战经验,并不算丰富! 想想也知道,全大队就一个女兵分队,宝贝的不得了,危险的战斗,谁敢让她们出战? 所以说,楚红柳的战术动作,基本是在训练场上练出来的,和魏可不同,魏可是战场上的老油子,哪怕子弹在眼前乱飞,他也不带皱眉头的,这是训练场上再多的努力,也无法培养的心理素质。 想到这里,魏可不敢有半点耽搁。 反手把步枪抓在手里,向前两步,纵身一跃,就从高高的土坡上跳了下去。 啪! 一枪,火堆边的一个正在举枪瞄准的家伙,一头栽倒。 啪啪! 啪啪啪! 现场的枪声,虽然不是很激烈,却也像炒豆子一般,响个不停,魏可一边射击,一边快速往前跑,几乎来不及做规避动作,但即便如此,他也没能追上楚红柳。 没办法,暗哨所在的土坡位置,有点偏,而楚红柳就像不要命一般,飞快地往前跑。 魏可既担心,又恼火。 他奶奶的!这丫头吃错药了吗,已经命令她安全第一,非要这么拼命吗? 不过,恼火归恼火,他还是欣喜地发现,对面那六个人,慌乱之下变得乱糟糟的,而且,他和楚红柳的枪法都极准,短短的时间里,一半的敌人已经躺下了。 剩下的三个人,眼见打不过,放弃抵抗,纷纷扭头往坑洞里钻。 趁着这个机会,魏可抬手又是一枪,把其中一个敌人撂倒,就趴在一个坑洞的入口处。 但!还没等喘口气,魏可几乎要骂娘! 只见楚红柳已经冲了上去,她并没有停下来等魏可,而是手里提着双枪,一猫腰,毫不犹豫向着一个洞口里面,就钻了进去! 你大爷的!魂淡! 傻子都知道,坑洞里面的地形一定是复杂的,而且,白小棉这些人已经在这里留宿过,对于坑洞里的环境,肯定比较熟,反观楚红柳,她第一次来,她能知道里面是直的还是弯的? 这么一头闯进去,实在太危险! 魏可头皮一阵阵发麻,以最快的冲刺速度,一口气冲到洞口,紧接着把手里的步枪一扔,抽出手枪握在手里,然后对准楚红柳消失的那个洞口,往里面就冲。 轰! 一声巨响,迎面一阵热浪袭来,顿时把魏可掀了个底朝天。 手雷。 这个动静,太熟悉了。 不过,魏可已经来不及去想,为什么有手雷爆炸,更没时间去检查,自己到底有没有受伤。 “柳子!你在哪!柳子!求求你出一点声音!” 一边叫,魏可一边手脚并用,往里爬。 洞里光线很暗,烟尘弥漫,到处都是刺鼻的呛人味道。 “咳咳……” 突然,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咳嗽声。 是个女声! 魏可不要命地扑上去,慌忙用手去摸,果然是一具柔软的身体。 “柳子!说句话!伤到哪了?求你说句话!” “咳咳……我没事,被震晕了……” 楚红柳的声音,很微弱,但还算清楚。 这时候,洞里更深一点的地方,传来一阵细细嗦嗦的声音,魏可恼恨地抬起手枪,对准前面,啪啪啪地扣动扳机,一直把弹夹打空,才肯罢休! 打完,他也不管其他了,一把抱起楚红柳,飞快地就往洞口外跑。 到了外面,把楚红柳平放在山壁边的地上。 魏可一双大手慌忙到处去摸。 “疼吗?有没有哪里疼?……你个魂淡娘们,快说句话啊!要急死我吗?” “咳咳……” 楚红柳又轻声咳嗽两声,然后居然笑了。 “你也知道着急了?那你就不想想,你一个人顶着子弹,往白家大院里冲,我就不急?” “……你没事?……艹!是不是真的没受伤?” “呸!人家是女孩子,你就不能文雅一点?再说了,老娘问你,老娘就算脱光了衣服躺你面前,让你艹,你敢来艹吗?” 魏可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他终于信了,楚红柳这是没受伤,至少也是没受重伤。 “唧唧!” 突然,身边传来两声轻轻的叫唤。 扭头看,魏可一肚子的邪火,立刻就忍不住了。 雌獾! 是那只小雌獾,居然又跟到这里来了,而且就在魏可的身边,提着鼻子,往他身上乱嗅。 “老子崩了你!” 魏可举起手枪,扣动扳机,咔咔,撞针击打空仓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魏可自己也哑然失笑。 真是被气糊涂了,刚才在坑洞里的时候,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像这种枪膛里子弹打完,还稀里糊涂开枪的蠢事,发生在魏可这种老兵的身上,还真是笑话,要是老团等人知道,不定怎么鄙视他! 66.第66章 它是条忠狗 楚红柳在手雷的爆炸下,居然毫发无伤。 魏可隐隐猜测,肯定是护身符起了作用,她应当只是受了手雷爆炸的余震冲击,再加上护身符的阻挡,才能幸免于难,但这也足够令人后怕不已。 这丫头还是在和他较劲呢! 说不得,以后必须禁止她直接上战场,毕竟战场是男人的天下,女人,应当站在二线。 但,现在还不是谈这些的时候,必须清理战场,否则,某个没死透的家伙,对着他们开上一枪,那就冤枉了。 扶着楚红柳在山壁边坐好,让她拿着枪警戒,魏可开始检查。 火堆附近死了三个,洞口边死了一个。 还有刚才手雷爆炸的坑洞里,魏可拖出来一具死尸,原来,那个坑洞很浅,仅有数米深,是个死胡同,这人估计也是慌了,在里面引爆手雷,结果没炸死楚红柳,倒把自己震晕了,被魏可一通乱枪,把胸口打个稀巴烂,死得不能再死。 再加上被魏可杀死那个暗哨。 六个! 居然少了一个。 楚红柳探头仔细看看,肯定道:“白小棉!我见过他,那人长得高高壮壮的,下巴两侧胡子很浓!” 坏了,别人都被干掉,唯独最主要的白小棉跑了。 也不能说跑了,他应当就躲在附近的洞里,只是不知道,这些坑洞有没有别的出口,魏可他们也不清楚,这里的坑洞,是不是都和刚才那个一样。 魏可立刻警觉起来,赶紧把楚红柳扶到那个安全的洞口处。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是眉头紧锁。 现在问题难办了。 假如白小棉就在附近,肯定已经度过了最初的慌乱期,他躲在暗处,只要魏可敢进入坑洞,白小棉轻轻松松就能开枪把魏可打死,而且自身毫无危险。 即便魏可自持身手强,这种送死的事,也是不能做的。 但,就这么等着,也不行,万一坑洞里有其他出口,就让白小棉轻松逃脱了。 魏可咬咬牙,从身边拖过一具尸体,用左手提着,试了试重量,又把手枪抓在右手里,看向了其中一个洞口。 楚红柳一把就抱住了他的手臂。 使劲摇头,坚决道:“不行!除非你把我先打死!要不然,你进第一个,我就进第二个!” 她这是看出来了,魏可想利用尸体作掩护,强行冲进坑洞检查。 然而,这办法绝对不够安全,甚至极度危险。 就在两个人僵持的时候。 “唧唧!” 雌獾的叫声又响起来了,这小动物这次不仅是到了魏可的身边,还用它的小鼻子,来拱魏可的腿。 “咯咯,这小家伙怎么好像黏上你了?老是围着你打转?” 楚红柳觉得有趣,竟然咯咯笑了起来。 魏可没好气道:“这小东西,我真恨不得把它宰了吃肉!你知道吗?我都摸到暗哨身后了,这东西突然跑出来,把我吓一跳,差点被那暗哨一枪崩了!” 魏可说着,伸手去拍雌獾毛茸茸的小脑袋。 “唧唧!” 雌獾居然不躲,任由魏可拍它,似乎还很享受,晃着脑袋,在魏可的手心里蹭啊蹭。 “好可爱!它就像一条小狗!” 楚红柳显然是羡慕了,也伸出手,想去摸摸雌獾的脑袋。 不料,楚红柳的手刚刚伸出去,就见原本温顺的雌獾,突然警惕地用它的圆眼珠,狠狠盯着楚红柳,而且,喉咙里发出了一串刺耳的“唧唧”声,与此同时,似乎连嘴巴边的三根毛,也支棱起来,就像要发怒一般。 “啊!”楚红柳吓得赶紧缩手。 这个时候,雌獾的叫声,明显就和他们在山梁上听到的差不多。 刺耳,让人听了感觉瘆人。 啪! 魏可甩手就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扇在雌獾的小脑门上,力量不轻,把它打得在地上翻了个滚。 “还敢对柳子凶!再凶老子吃了你!要不是你捣乱,坏人能逃掉吗?你说你要是一条狗,也能有用一点,最起码能帮我找到那人躲在哪个洞里!你个没用的废物,老子又不需要一条哈巴狗!” 魏可张口就骂。 “唧唧!” 出乎预料的,这雌獾被魏可又打又骂,竟然没有对他发怒,连叫声也是轻轻的,而且转动着小脑袋,又摇摇粗大的尾巴,似乎一副很委屈的模样。 这一下,就连魏可也觉得奇怪了。 没道理啊! 这小东西又不是他养的狗,难道说,这个物种天生贱胚,就喜欢被人打骂? 嗖! 很突然地,雌獾的身体一动,以快如闪电般的速度,冲进了一处坑洞! 快!的确是非常快,快的让魏可二人,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但仔细看看,那只雌獾真是不在了,就好像它原本就不在,刚才出现在两个人眼前的,只不过是幻觉。 魏可和楚红柳,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楚红柳问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魏可摇头。 他要是知道,就见鬼了,甚至他这时候也有点后怕,要知道,他刚才不仅用手摸了它的头,还打了它一巴掌,假如雌獾用这种速度向他扑上来,他应当是躲不开的。 这小东西有没有攻击力? 野生动物,多少总有点攻击力吧,再联想到它那恐怖的叫声,还有它和七八条大毒蛇对峙的场面,魏可若是认为,这只雌獾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他自己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弱智! “唧唧!” 就在两个人脑子转不过弯的时候,从雌獾刚才冲进去的那个坑道里,传出了雌獾发怒时的恐怖叫声。 紧接着,又是啪啪两声枪响。 再接下来,一个人的惨叫声从洞里传了出来,这叫声真的很惨,听起来都不像是人声了,就好像平时形容一个人不要命的惨叫,像杀猪一样,就是那种声音。 白小棉! 这个时候能在坑道里的人,除了白小棉,就不会是其他人了。 魏可一下子明白了,那只雌獾,果真是听了他的话之后,把自己当作一条狗,进洞去帮他抓白小棉去了,这个想法虽然荒唐,但魏可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在外面等着,我进去看看!” 魏可吩咐一声,抬脚就往洞里面跑。 刚刚跑进洞里,迎面,借着洞口透进来的光线,魏可就看见,有个人影坐在地上,似乎在拼命挣扎,就是这个人在惨叫,而在他身体前面,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也在使劲折腾。 魏可冲上去,对着这个人的脑袋,就是一拳。 然后,拖着这个人就出了坑洞。 到了外面,光线亮了,魏可和楚红柳,同时都是倒吸一口冷气! 只见,躺在地上的这个人,下半身全是血迹,一条小腿软软地挂着,骨头已经完全被咬断,仅仅连着一层皮,这人也不知道是被魏可打晕了,还是疼晕了,反正是晕死过去。 再看跟在魏可身后出来的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可不就是雌獾吗? “唧唧!” 这只雌獾继续讨好地对着魏可叫唤,还伸出猩红的舌头,去舔它嘴巴边沾上的血迹。 我的天!这什么鬼东西! 67.第67章 没脑子的小欢 雌獾是条忠狗,鉴定完毕。 就算魏可再挑剔,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除了恐怖的叫声,闪电般的速度,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咬合力,雌獾和一般的宠物无异,总是围着魏可身边打转,时不时对着魏可嗅嗅,或者用它的小鼻子轻轻碰碰魏可,似乎是在表示: 主人!我在这里!快来安慰我一下! “走开!老子不喜欢养宠物!” 魏可被烦的不行,他确实是不喜欢宠物的。 中国的军营里,远比其他国家的军队管理严格,哪怕魏可是军官,他也必须按照规定来,被子必须叠成方块,个人物品必须放置整齐,这还是因为他们是特种兵,如果是普通野战军,那就更严格。 你见过被子叠好后,用直尺去检查的吗? 还有,床下鞋子数量必须固定,不能多不能少,摆放顺序不能乱,毛巾搭出脸盆的长度,必须是统一的,就连漱口杯里的牙刷,有毛的一面的朝向,都是规定好的。 红箭是打仗的部队,对于内务的要求没有那么变态,但总归是不能饲养宠物的。 所以,哪怕雌獾再怎么像宠物,魏可也不愿意它围着自己打转。 连楚红柳都看不下去。 没别的,女人的爱心很容易泛滥,这只雌獾在不发怒的时候,的确很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让楚红柳看得眼馋,但又想不明白,雌獾为什么就是不爱搭理她。 “没道理啊!难道它是雌的,不喜欢女人?也不对啊!白小棉不是男人吗?” 魏可在心里暗乐。 他好像已经知道原因了。 左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已经注意到,雌獾更喜欢在他的身体左侧,而且,每当距离他的左手较近的时候,它就会不由自主伸出舌头,轻轻地来舔他的左手。 刚开始的时候,魏可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上一口。 但不是,它的动作很亲昵,一点没有威胁性。 不管怎么说,雌獾算是将功赎过,帮助魏可抓住了白小棉,魏可也不能过河拆桥,把它赶走,于是,两人一獾,再加上被魏可拖在手里的已经昏迷的白小棉,一个很怪异的组合,从盐矿里走了出来。 “魏大哥,楚姐!你们抓住白家大少爷了!啊!这是……” 沃嘎见魏可和楚红柳归来,而且抓住了白小棉,很是高兴。 但,紧接着他就看见了雌獾,脸色大变。 楚红柳就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当然是想看看,雌獾对沃嘎的态度。 只见,沃嘎很是恭敬地,双手合十,对着雌獾行礼,这是栗敢地区当地人的常用礼节,一般遇到年长的,地位高的人,都会这样做,以示尊敬。 然而,雌獾一点表示都没有,依然跟在魏可的脚边。 可以确定了,雌獾对什么人亲近,与性别无关,它只是愿意和魏可亲近而已! “沃嘎,你为什么要对它行礼?”楚红柳奇怪问道。 “楚姐,在我们山里人的传说中,雌獾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人类只是客人。所以,一旦遇见雌獾,就必须对它保持尊敬,如果不敬,雌獾会发怒,山神也会降罪给我们!” 沃嘎说的真诚。 楚红柳却气得翻白眼了。 对它不敬,雌獾就会发怒? 魏可不仅开口骂,还动手打它了,也没见雌獾对魏可发怒,反而是她,仅仅想摸一下,就引得它发怒,这到底是谁敬谁不敬,这小东西也太没节操了! “沃嘎,腿上的伤怎么样了?” 魏可赶紧打断,反正他猜到雌獾喜欢他的原因之后,就不想管了,它乐意跟着也无所谓。 沃嘎小腿被毒蛇咬伤的部位,没有变得更严重,但,小腿依然肿着,若想让他自己走回去,那也是不可能,所以,魏可决定背着沃嘎回镇上。 白小棉呢?楚红柳是没有力气把白大少弄回去的。 “你们看看谁动手,把这家伙解决了吧!” 魏可一句话,就让两个人微微变色,即便是楚红柳,脸色也变了。 战场上开枪杀人,与面对面杀一个人,感觉能一样吗? “你,不是三不杀吗?” 楚红柳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问话。 魏可笑笑解释道:“他曾经拿着枪要杀我们,所以,就不是手无寸铁之人。再者说,他手下那么多打手,那些打手要杀我们,不要说他是个男人,就是老人,妇女,孩子,也杀得!还有,白家父子作恶多端,手里冤魂无数,这种人,不在手无寸铁之列!” “哦,我懂了。原来很多人都误会了你的意思,怪不得07从来不留俘虏。” 楚红柳这才点头,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旁边的沃嘎,已经手持匕首上前,一刀,刺入了白小棉的心窝! “我杀了白家大少!我是那措人的英雄!” 沃嘎的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大声地这样说道。 转过头,他恭敬地对魏可和楚红柳行礼道:“魏将军,楚总指挥,你们帮那措人杀了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那措人永远感激你们,你们是我们的恩人!” “胡说,什么你们我们,现在我们都是那措人!” “是啊,魏大哥,楚姐,我们都是那措人。” 沃嘎憨厚的笑了。 可怜白大少白小棉,若不是魏可来了,他以后很可能接他老子的班,成为那措的实际统治者,但很不幸,他先是被雌獾咬断了腿,又在昏迷中,被沃嘎一刀宰了,临死都没弄清楚,自己怎么死的。 消灭了白小棉一伙,魏可心情大好。 再加上,他和楚红柳之间,彼此解开了心结,关系无形中近了一大步,有时候不用说话,只需要相互给个笑容,心里就暖暖的,这一路走回去,就像一对恋人,结伴出外郊游。 唯二煞风景的是,被魏可背着的沃嘎,以及跟在脚边的雌獾,成了两个大灯泡。 “我们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哦,它是雌獾,要么叫它小雌?不好听。那就小欢吧,顺口。” “小欢,这么简单,你也太不费脑子了!” “怎么了?我没叫它狗蛋就不错了!” “你!真俗!” 楚红柳很不满意,但,雌獾根本不讲究,当魏可“小欢”“小欢”地叫着它的时候,小东西立刻欢快地围着魏可的脚边转圈,显然,对于自己有了一个名字,它是很开心的。 看到这一幕,楚红柳满脸黑线。 如果小欢是个人,她肯定上去踹一脚:没脑子的笨蛋!人家拿你不当回事,你偏偏要凑上去,蠢不蠢啊! 68.第68章 不一样的那措 今年的那措,过了个热热闹闹的肥年。 其实栗敢这片区域,民俗方面很多沿袭华夏的老传统,不怎么看重元旦,讲究的是春节,但今年情况特殊,白家被铲除了,镇里有了新的那措将军,成立了人民公社,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民兵连。 另外,为了防范白小棉,已经宣布封镇过新年,总不能朝令夕改。 那就过年,反正穷人过年,讲究的也就是吃顿好的而已。 没有了来自白小棉的威胁,老团这位民政方面的负责人,难得慷慨一回,吩咐手下人,把腊肉,山货全部拿出来,铺子里的酒水也搬出来,全部运去了白家大院。 因为,全镇人的新年晚宴,就将安排在这里。 昔日的白家大院,已经改了称呼,叫作那措镇管理委员会。 为什么不是那措将军府? 一方面,魏可不需要一个名不副实的将军府,另一方面,楚红柳和老团等人,也一致认为,应当学习革命老前辈,“和群众打成一片”,否则,你一个人霸占了白家大院,镇民们嘴里不说,心里难免犯嘀咕:你是不是要成为下一个白老爷? 所以,魏可还是住进了〇七饭店,不仅是他,他们这一帮人都住这里。 那措镇管理委员会,是各部门上班的地方,同时也是民兵连的驻地,还是重要物资的仓库,说白了,就和国内小镇上,以前的镇政府大院差不多。 可以这么说,那措,已经从一个土司统治下的小镇,飞速地跨入现代社会模式。 三十一号这一天,镇里的所有人开始忙乎上了。 人多力量大,几百号人齐动手,管理委员会门前,搭起了一座高台,周围挂上大红灯笼,甚至还扯起了十几幅巨大的大红标语横幅,都是楚红柳这倒霉丫头起草的。 那措镇人民万岁! 人民公社为人民!那措将军为那措! 那措人的天,是明朗的天! 同劳动,同团结,同学习,同致富,同幸福! …… 怎么说呢,魏可第一眼看见的时候,竟有了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很不真实,暗自想,这种场合里,不是应当还有必不可少的挥舞有力大手的伟人头像吗? 但,周围的那措镇民们,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想法,一个个喜气洋洋的。 果然,革命前辈都是聪明的,这样的场景,确实有感染力,人处在其中,很容易就融入了喜庆的氛围中,自觉成为集体的一员,果真是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中午的时候,全镇大换装。 这一下,就看出区别了,普通镇民都是传统的节日服饰,颜色都很鲜艳,而且每个人身上都带上点大红色,最起码也是红色的披肩、红色的腰带之类,妇女还戴上了晃眼的头饰,远远地就能看见闪光。 但,他们并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焦点是绿色! 民兵连,集体换上了整齐的军服! 这军服,是绿色的,老团在白家铺子里,发现了一大卷绿色的布,于是就突发奇想,要给民兵连赶制军服,结果,家家户户听到消息后,有绿色布的,立刻都贡献了出来,还有很多妇女主动赶来帮忙,人心齐泰山移,短短的两天,几十套新军服就做了出来。 军服是很简单的式样,长袖,长裤,胸前有两个兜,肩膀两侧各有一道窄窄的布条,是显示军衔标识的地方,普通民兵一条黄色杠,民兵连长一颗黄色的五角星,都是手工缝制,总之很简陋,甚至所有人都没有军帽。 但,军服就是军服! 换上军服的民兵连,气势顿时不同! 不仅是民兵们换装,老团、李小道这些归入民政部门的头头脑脑,也是穿军服的,只是军衔不一样,是一颗黄色的三角形星,以示和民兵的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穿军服。 比如说,这段时间凭空冒出来的一些“部门”,老团组织的“族老会”,楚红柳的“那措妇女会”,李小道的“医疗队”,小猴的“那措儿童团”。 还有,狩猎合作组,采盐合作组,那措商行…… 总之,那措新政权诞生以来,逐渐迈上重要岗位的人们,不约而同,以军服为荣! 那措进入了一个特殊时期,军服,从一定意义上说,成为了新政权的象征,如果有人突然走进这里,估计会吓一跳,以为是来到了几十年前的国内,或者是一个实行军队管制的特殊区域。 下午的时候,新年晚宴早早开始了。 作为那措将军,那措镇的实际领导人,魏可理所当然是第一主角。 他穿的自然也是绿军服,唯一不同的是肩膀上的三颗黄五角星,前几天的那措将军就任仪式上,穿的是从白锦标家里搜出来的一套军装,那应当是缅甸的军装,当时很宝贝,现在肯定是扔掉不要了。 那措将军,怎么能不穿那措人自己的军服呢? 晚宴的第一项内容:请那措将军演讲。 主持晚宴的,是由楚红柳亲自挑选的一名镇上的小姑娘,穿得花花绿绿,但声音很甜美,当她报出“那措魏将军”的名称时,激动的声音都有点发颤,紧接着,山坡上的人群中,响起了震天的口号声。 “那措将军万岁!” “魏将军万岁!” 听到这口号声,魏可差点一脚踏空。 这哪个混蛋想出来的馊主意,听起来好别扭! 当魏可走到台上,台下的人群中,民兵们举手敬礼,普通人双手合十行礼。 威望。 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在这座小镇上,已经赢得了绝对的威望,成为了绝对的领袖人物,白家大院是他攻破的,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也是他亲手抓住的,可以说,魏可就代表了新生的那措政权。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让魏可成为绝对领袖的,还有一个意外因素。 小欢,那只雌獾! 一天前,当魏可一行人凯旋归来的时候,无数的镇民闻讯赶来迎接,然后,所有人就看见了小欢,这小东西哪里有半分所谓的龙的后代的觉悟,简直比哈巴狗还哈巴狗。 魏可手里拿一根短木棍,提在半空中,小欢半蹲着去够,但它个子太小,总是够不到,等魏可耍弄够了,猛一下把木棍丢远,就见小欢以飞快的速度窜出去,很快就把木棍叼回,送回到魏可的手里。 魏可自己不觉得有什么,那措人却被惊呆了。 “能够降服龙的后代的男人” 这是那措人偷偷给魏可所下的定语,对山里人来说,这个定语,等同于“天神”“神仙”! 也正是从那一次开始,所有那措人在遇到魏可的时候,都会主动让路,并且恭敬地给他行礼,这种礼遇,是楚红柳、老团这些人所不可能有的。 “那措的父老,兄弟姐妹们!” 魏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 “我是一个普通人,和大家一样需要吃饭,需要睡觉。所以,我是不可能万岁的!不要说一万年,就是一百年,我肯定也活不到!我,你,我们大家,从今以后,都是普普通通的那措人,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目标也是一样的,就是让那措,越来越美好!” 69.第69章 重建07分队 主席台上的魏可,是那措人的领袖,侃侃而谈。 到了私底下,他依然是那个魏可。 “老团,以后再有这种场合,必须换你上!老子是拿枪的人,打仗我绝对冲在第一个,不带皱眉头的。但你要老是让我上台演讲,说不准哪一天,我就跑了!” “跑?嫂子就在这里,你说你往哪里跑?” 老团一副老子不信的模样,一句话,就把魏可憋死了。 这魂淡!一定是看出了什么,这家伙有一双狗眼睛,贼精明,魏可和楚红柳之间的微妙变化,能瞒得住别人,却很难逃过老团的双眼。 再者说,魏可也没想瞒着,他觉得,老团知道了也没啥。 “老魏,你急着把大家召集起来,想说啥你就说!大过年的,好多人都等着我呢,现在咱可是镇里的红人,大姑娘小媳妇的,一般想和老子说句话,老子都让她排队等!” 老团见把魏可憋得够呛,很是得意,又把老兵油子的腔调搬了出来。 魏可干脆转头不理他。 话说,那措镇的新年晚宴结束,魏可就悄悄下了命令,开会。 内部会议。 楚红柳,老团,杜斌,巴特勒。 就连小猴、李小道、民兵连长杨大春,统统都不在列,还有被派出去买枪支弹药的顾淼,也不在,所有在场的,就是红箭的四位老人,以及魏可自己。 “我想问问大家,咱们在那措这么折腾,目的是什么?” 等所有人坐稳,魏可把脸色一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就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除了楚红柳,其余三个人都是一怔。 是啊,他们这些人,如今在那措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们真的是想带领这几百那措镇民,实现美好新生活,让大家都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从此衣食无忧,甚至发家致富吗? 扯淡吧!他们又不是活雷锋! “老团,我问你!你们几个出了国境线,到这里来,做什么?” “买枪!” 这一次,老团回答的很干脆。 魏可却又接着问道:“买枪做什么?” 老团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和另外几个人交换一下眼神,才沉声道:“报仇!” 报仇。 随着这两个字出口,现场一片沉默。 浓浓的哀伤之情。 魏可眯眼,目光扫过在座的一张张熟悉的脸,突然之间,胸中升腾起一股燥热的激情,仿佛想开口呐喊,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在说一件无关痛痒的话。 “兄弟们,我想重建07分队,你们同意吗?” 重建07! 所有人都震惊了。 红箭07已经名存实亡,现在,魏可居然说要重建07分队,怎么建? 巴特勒是个直脾气,脑子转不过弯,疑惑道:“魏兄弟,你说重建07分队,那当然好!但是,部队上怎么会同意?我们已经不是陆战队的人了。” 老团立刻火了。 “疤瘌你个夯货!哪个说要别人同意了?要我说,老魏这主意漂亮!07就是07自己人的事,和谁都无关!我老团只剩下一只手,但老子表个态,重建07分队,算老子一份!这条命,豁出去了!” 加入07,就得有豁出命的决心。 这个道理,对于几个红箭的老人来说,根本无需解释。 杜斌沉声道:“算我一个!” 巴特勒瞪着眼睛嚷:“谁都别想扔下老子!” 最后到了楚红柳,她的眼圈突然红了,伤心道:“为了救我,三位07的兄弟送了命!赵旭日、吴平,杨久林,他们是你们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为他们报仇,算我一份!” 魏可满意地点头。 缓缓站起,将右手掌平伸出去,平静道:“为了已经牺牲的兄弟,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这就是魏可的决心。 重生之后,他不求富贵,不求安乐,当他得知兄弟惨死的消息之后,依然是不求富贵,不求安乐的,但却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报仇。 想报仇,很难,可以想象的是,没有不死不休的决心,就毫无报仇的希望。 此时此刻,魏可的情绪影响了众人。 五支手臂重叠在一起,五个嗓音发出同一声压抑的低吼:“不死不休!” 就这样,07分队重建了! 就像老团说的那样,没有任何组织、任何人来承认他们。 但无所谓,他们不需要别人的承认,只要他们自己相信,那就足够。 07分队重建了,更多的只是形式上的,从表面上来看,他们每个人还是和原来一样,是几个从国内来到了那措,来这里闯生活的人,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还在这里,组建了一个类似于小政权的组织。 但!他们又变得不同了!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有了明确的目标。 报仇! 积蓄力量,杀回外海去!所有的一切,都将为此服务! 新建的07分队,领头人自然还是魏可。 对楚红柳来说,他就是魏可,由他继续带领07分队,根本无需作任何考虑。 对其他几个人来说,新的07分队,由魏可来掌控,也十分合理,首先,他是“魏可”的兄弟,报仇的意愿和大家一样迫切,其次,魏可已经显露出足够的个人能力,以及领导才能,最后,最适合充当领袖人物的楚红柳,已经明确表示支持他,愿意站在他的身边。 这一切,还有任何疑问吗? 没有了! 当兵的人,性格都豪爽,说干就干! 有了明确的目标,很多问题就变得清晰明了。 比如说,那措镇要不要继续经营? 那当然需要。一方面,那措将是07分队的后方基地,这里经营好了,至少能提供一个合适的落脚点;另一方面,想报仇,无论是人员,还是武器装备,都需要补充,否则,仅凭他们五个人,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 再比如说,那措未来的发展方向? 努力赚钱,购买更好更先进的武器,为了将来打回外海,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抓紧训练民兵队伍,不仅能保证那措的安全,还能从中发现优秀的好苗子,在合适的时候,把他们吸纳进入07分队,让07分队,不断发展壮大。 总的说来,发展那措,与发展壮大07分队,竟然在很多方面是吻合的! 那措强大了,07分队必然也会强大。 “老魏,我有个提议。07分队暂时不能明着说出去,但我们能不能换个称呼,不如叫公司?如果有个〇七公司,就像我们开的这家〇七饭店,你说,大家是不是干劲更足?” 〇七公司? 好主意! 别管这是不是一家公司,最起码,这是一个精神寄托。 70.第70章 枪与枪不同 2011年元旦这一天,〇七公司宣告成立。 就在〇七饭店的原址,饭店的木牌被换下,改成了〇七公司。 这是一家提包公司。 经营项目:暂无。 当然了,谁也不曾想到,这家看似玩笑性质的公司,日后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庞然大物! 现在,就连那措人自己也不在意,话说,那措这地方,能有公司吗?全镇最大的生意,莫过于原先的白家铺子,现在叫作那措商行,也就是买卖日常生活用品而已。 所以说,小小的那措镇,根本不需要公司,也没有公司生存的土壤。 〇七公司,能做什么生意? 魏可随手将这个问题皮球,踢给了李小道。 之所以给李小道,那是因为,魏可见不得闲人! 话说,那措镇新建,魏可他们这帮人,人人是骨干,忙得停不下来,就连魏可这位将军,没有被分配具体事务的,也累得够呛,因为,他是总负责人,哪里有事,都有他的份。 比如说,民兵连的训练设施,训练大纲,他得拿主意,训练设施做出来,他还要亲身试验一番。 镇子两头要建防御工事,这个必须他到场实地查看。 族老会的老头们建议,希望元旦后镇里建一所小学,这是大事,他出任名誉校长。 几个合作组的头头们,召集手下的成员,表决心,做来年的工作计划,这是关系到全镇会不会挨饿的事,也是大事,他需要到场鼓励,顺便来个即兴演讲。 如此等等…… 但,当魏可偶尔视察到医疗队的时候,却被李小道气个半死。 当时,李小道正站在一棵树下,捏着一个大姑娘的手,老鼠眼乱转,摇头晃脑。 “一朵鲜花头上戴,一年四季也不开,一心想要花开时,采花之人未到来。姑娘,这姻缘二字,怕的就是莽撞,有道是心急吃不得热豆腐。随缘,意思你懂吗?缘分来了,采花之人来……” 我靠!这不是算命吗? 魏可心里的邪火一下就窜上来了。 走上前,一把拎住李小道的后脖颈子,把人提了起来。 “你还懂缘分?来,你给老子好好算算,老子啥时候能遇上缘分?” 李小道见是魏可来了,顿时就吓尿了。 原来,他被魏可命令组建医疗队,但实际上,他并不懂医,尤其对西医,更是一窍不通! 无奈之下,李小道不敢去找魏可,就找楚红柳帮忙,楚红柳学过战地护理,基本算半个内行,于是就抽时间过来,帮着培训医疗队护士。 那么,李小道自己为什么不去学习护理,跑来给人算命? 他也想学,但学不了! 他怕血,连静脉注射都学不会,还怎么学护理? 魏可听了李小道的解释,也是哭笑不得,当初安排李小道负责医疗队,本身就是个错误,现在想起来,这错误还是他自己造成的,属于用人不当。 “老子再给你一个机会!要是还不行,你就去打猎,或者去挖盐!” 就这样,〇七公司,被扔到了李小道的手里。 很快,魏可就把〇七公司给忘了。 顾淼回来了。 被安排外出采购武器的顾淼,这任务完成的,既让魏可满意,又不满意! 20条步枪,8把手枪,2支冲锋枪,子弹若干。 另外,顾淼还把藏在栗敢的那挺MG24重机枪,硬生生让人抬了回来。 看得出来,为了让自己的第一次任务完成的出色,顾淼已经竭尽全力了,否则,他也不会费力把重机枪搬回来,带着那玩意儿走山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说,这么多枪,足够让两个民兵连,补充到人手一把枪,怎么还不满意? 这问的绝对是外行话! 同样是枪,却是不一样的! 就拿顾淼带回来这20条步枪来说,大部分是国内自主研发的56式半自动步枪,还有几条老式的二战时期日制春田步枪,以及几条美制M1自动步枪。 这三种步枪,都算经典枪型,都曾是好枪。 但,放在二十一世纪,尤其是那措这个地方,这些枪,都很不合适。 56半自动,打一发子弹扣一下,这种枪用于山区作战,火力严重不足,如果是双方交火,一群拿着56半的人,会被几个拿着自动步枪的人,虐死的!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春田,要说春田的火力,比56半还要弱一个档次。 那么,美制M1呢? 很老款的枪,是美军二战时期的制式步枪,俗称大八粒,火力尚可,但重量偏重,不适合亚洲人使用,而且,这是多老的枪啊,所有枪支的保养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让魏可不满意! 这么说吧,在顾淼的努力下,两个民兵连终于做到了人手一枪,但如果就这样拉出去作战,问题就大了,枪支驳杂,火力配备弱,估计一次战斗之后,实际战斗力就会大幅降低。 顾淼也是当兵的,猜到了魏可的心思,赶紧解释。 “魏老大,这些枪,还是夏老板想办法从越南那边弄来的,买军火不容易!” “越南?” “是啊,咱们国内要想弄到步枪,基本是不可能的,目前只能从越南想办法。越南那边,还是能弄到步枪的,相比之下,从越南淘枪,既便宜又方便。” 魏可点头。 对于走私枪支的事,他完全是外行。 不过,当他听说越南军队枪支更新的事情,心里倒是转了一个念头。 话说,那措是个小地方,人口少,就算把青壮年男人都算上,也凑不出多少人,而且,他也不可能全民皆兵,于是,那措的武装力量,似乎只剩下最后一条路。 走精兵路线! 既然要精兵,首先就要配备最合理的武器。 枪支必须统一化,不一定多么先进的型号,但必须保证足够的火力标准,让最少的人数,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战斗力输出。 在魏可的心目中,就有一款合适的武器,国产的56式自动步枪,这款枪,和56半一字之差,但火力效果完全两样,在国内那个年代里,被叫作56式冲锋枪,实际上就是弱化版的AK-47。 那么,哪里有56冲? 除了国内,也就是越南了. 71.第71章 罗曼诺夫变体字 魏可决定亲自去一趟越南。 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楚红柳和老团,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 “老魏,那措这里刚刚走上正轨,怎么缺得了你?你是不是不喜欢上主席台?顶多以后有事我帮你顶缸,让你少受点罪,怎么样?反正你不能撂挑子啊!” “……我去!老团你还真能联想!” “不是这个原因?” “当然不是!” 魏可拿出一支56式自动步枪,这支枪,是顾淼带回来的两支冲锋枪中的一支,恰好是他设想中的民兵连最佳装备,于是就拿回来自己摆弄,这一摆弄,还真让他看出一点问题。 咔嚓咔嚓。 一阵轻响,魏可把这支枪大卸八块,零部件整整齐齐排列在桌上。 “你们看看。”魏可说道。 “怎么了?不就是一支56式吗?老枪了,保养的还不错。” 楚红柳扫了一眼,她和老团,都不会以为,魏可是在显摆自己的拆枪本事,因为没那必要,作为一名特种兵,拆卸各种枪支,是基本技能,没什么了不起。 “你们再看,这里,还有这里。” 魏可抬起手,分别在枪栓和机匣的位置上,点了一下。 “咦?这是什么?” 楚红柳和老团终于注意到了,凑上去仔细看了几眼,只见,在魏可手指的两个位置上,都有一个清晰的字母,准确地说那不是英文字母,更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俄文字母。 两个人仔细端详。 到底是女孩子比较细心,楚红柳很快作出了判断。 “不对!枪的序号显示,这是国内732军工厂的产品。枪栓和弹夹,成色新,钢材材质也有不同,应当是后期修复枪支,补充的。据我所知,有些传统的枪支制造工匠,喜欢在自己制造的零部件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符号。这个俄文字母,应当就是这种情况。” 楚红柳侃侃而谈,但说到这里,她突然愣了。 “不对!”楚红柳大声地补充一句。 “怎么了,哪里不对?” 这一下,连魏可也奇怪了,因为,楚红柳说的这些,是他已经判断出的,但即便是猜出来,有个俄国工匠在越南帮人修理枪械,顶多就是好奇,用不着这么大反应。 只见,楚红柳再次对着那两个零部件,看了又看。 “不是一般的枪支工匠!他是俄国轻武器设计大师,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你们看,这实际上不是俄文字母,而是俄文变体字!据说,罗曼诺夫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以妻子昵称的首字母,创造了这个变体字,他亲手制作的每一件武器,都会标注这个字母!” 楚红柳又问道:“这把枪哪来的?如果真是罗曼诺夫修理的,它应当是一件收藏品!” “……” 罗曼诺夫?不可能吧! 魏可是侧重于实战的特种兵指挥官,对于枪械本身的研究并不算精通,但他也不可能不知道罗曼诺夫的大名,因为,此人在业内有一个了不起的外号:俄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啥叫战术导轨? 我们在电影电视中,经常见到牛皮哄哄的米国大兵,手中举着自动步枪,枪口上挂着瞄准具,或者夜视仪,看起来就像是来自于未来的武器,特别科幻,其实这并不是步枪本身牛逼,而是得益于近年出现的一种可以大幅提升轻武器效能的集成平台:战术导轨。 简单说,一款普通的自动步枪,如果配置战术导轨,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件超级武器。 近战时,安装光学瞄准镜,中远距离战斗选用内红点,夜战时,又变成夜视仪,甚至于,火箭筒发射器、激光瞄准器、全息瞄准镜,白光灯,应有尽有,简直就像孙悟空七十二变,无论在精确度、火力、适用性上都跨越一大步,堪称步兵战术的一次革命。 俄罗斯人在战术导轨的研究方面,严重滞后于美国人。 但,罗曼诺夫的出现,弥补了这一不足,他研制出一种适用于AK系列枪系的导轨,被叫作罗曼诺夫导轨,已经被俄罗斯用于装备自己的特种兵。 所以,当魏可听说,56式零件上的符号,是罗曼诺夫专属,感觉就像 天方夜谭! 这一位牛人,怎么可能在越南,帮人修理损坏的56式自动步枪! 就在魏可一脑门子问号的时候,楚红柳又说了一句话,顿时让魏可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了。 只听楚红柳说道:“一年以前,罗曼诺夫意外失踪,当时这件事在轻武器设计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后来俄罗斯有关部门证实,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确实已经下落不明。” “什么?下落不明!是怎么回事?” 原来,楚红柳留意到罗曼诺夫变体字,也是事出有因,这并不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两年前,国内曾派出一个军事观摩团,前往俄罗斯进行交流,楚红柳有幸得以参加,当时俄军一个作战小分队,演示了配备罗曼诺夫导轨的AK-74步枪的作战效果,令龙国观摩团大开眼界。 罗曼诺夫导轨是军事机密,当然不能拿出来看,但一名俄罗斯军官拿出一款罗曼诺夫研制的轻机枪,并开玩笑地指着一个特殊标记,说罗曼诺夫是一个浪漫的人,特别钟爱自己的妻子,那就是罗曼诺夫变体字。 然而,就在一年前,有报道称,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参加一个朋友的派对,当时在一艘游艇上,结果,游艇突然失踪,几天后,在距离出事地点几千海里的海上,游艇再次出现,人却一个都不在了。 罗曼诺夫就这样离奇失踪。 罗曼诺夫失踪,越南却出现了一把印有罗曼诺夫标记的56式步枪! 这代表了什么? 任魏可如何想,他也想不通。 老团开口问道:“老魏,你想去越南,就是为了这把枪?” 魏可苦笑道:“还真不是!我也没想到,这把枪会和罗曼诺夫有关。我的想法是,56式非常适合山地作战,也适合装备民兵连,于是就想找到这个地下军火市场,多弄一点56式回来,把民兵连的实力,提升上去。” 楚红柳和老团,都点头认可。 他们都是特种作战的行家,魏可一说,就能明白。 “为什么是你亲自去。别人去不行吗?”楚红柳有些不情愿。 “还有谁比我合适?顾淼原本是个合适的人选,但他不懂越南语。国内的夏老板,欠我一份情,有他帮忙,我去最合适。另外,我准备购买的是一到两百支56式,这么大一笔生意,别人去我不放心。” “这么多?” 楚红柳和老团都很惊讶,被魏可的胃口吓住了。 魏可笑笑道:“多吗?如果有可能,我还想搬个小型的军火作坊回来。就在那措造军火,然后出卖!那可是真正赚钱的大买卖!现在,又出了罗曼诺夫这个谜团,看来我必须亲自去一次了。” 72.第72章 他叫貌昂丹拓 魏可的胃口大。 胆子更大。 试想,若是那措真有了一个军火加工厂,赚钱是一定的,但,随之而来的绝对是各种各样的麻烦,若是普通人听到这个消息,绝对会劝他三思而后行。 然而,无论是老团,还是楚红柳,他们都不是普通人! 老团赞叹道:“真不愧是老魏!老子挺你一把!” 楚红柳却担心道:“听说你在国内的时候,出了点事,身份问题怎么解决?如果不从国内走,走老挝和泰国,这段路又太危险了。” 这两个人,关注的重点安全不同。 老团是个不怕事儿大的,你折腾的越凶,他越开心。 楚红柳就不一样,她主要关心的是魏可的安全,生怕他再出事。 “红柳你不用担心,身份问题好解决。我问过顾淼,在镇上找个年纪差不多的,用他的缅甸居民证,去栗敢,花点钱就能换成我的照片。一个缅甸人,谁来查我?” “那,你随身要多带几个警卫员。” “警卫?那东西多了没用。就让沃嘎跟着我好了,他是土生土长的缅甸人,用他给我打掩护,再好不过。” 就这样,魏可的行程确定了。 …… 魏可自己也没想到,时隔不足一个月,再次踏上祖国的土地。 完全不同的身份。 上一次,他是逃难,从北到南,又从南到西南,辗转数千公里,最后越过了国境线,到了那措,那段旅程,紧张的就像是万里长征,无时无刻不在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这一趟回到国内,就悠闲多了。 陪在他身边的,除了“宠物狗”小欢,就是长得憨憨的猎户小子沃嘎。 把小欢带着,是因为不放心,这小东西依旧只听魏可一个人的话,甚至只吃魏可一个人喂给它的食物,这已经成了那措所有人心里不解的难题。 幸好,在魏可的调教下,小欢已经变得越来越像一条狗,虽然不怎么搭理人,却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对人发怒,而且,魏可还发现,它的智商比想象中高,很多话都能听得懂,估计能有两三岁孩子的智商! 于是,魏可干脆就把它带在了身边。 沃嘎,这个猎户小子,如今在那措镇也算是个人物。 他一刀宰了白小棉,真的成了那措人眼中的英雄,与此同时,他还是魏可的狂热拥护者,甚至与其他狂热信奉魏可的年轻人一起,私下里组织了一个叫作那措将军侍卫军的小组织。 侍卫军,听起来好牛逼,实际上根本什么都不是。 当魏可听说这个“非法”组织的时候,就想下命令取缔,但老团等人都劝他算了,因为,他们毕竟是外来者,能有一群当地青年如此拥护你,那是好事,欢迎还来不及,你要是下令取缔,打击了青年们的积极性,说不准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那多不合适。 不过,由沃嘎担任警卫,连楚红柳都觉得很合适。 魏可现在的名字,当然也不是魏可可,而叫作貌昂丹拓。 一个非常东南亚化的名字,普通人听到这个名字后,绝对不会认为他是华夏人,这也是故意而为之,其实在那措当地人中,大多数都是很普通的华夏人名字,像沃嘎、丹拓这样的名字,属于少数。 两人一狗,就这么大大方方过了国境线,进入龙国境内,手里拿的是缅甸的居民证,两个巴掌大小,上面是魏可自己都看不懂的缅甸官方语文字,有点像龙国人的户口本,不过只有一页。 进入龙国的第一站,自然还是康素。 负责在康素迎接魏可的,是一个叫作杜恩盛的人,他在康素开了一家小型的贸易公司,刚刚被夏之丰兼并,杜恩盛本人也加入了夏氏集团,成为夏之丰在康素新的联络人。 “貌昂丹拓先生,您是在康素休息,还是立刻动身去广西钦州?” 杜恩盛对魏可的态度,极为尊敬。 估计这也是夏之丰早就吩咐过的,魏可出发前,顾淼在栗敢,电话联系了夏之丰,告知他,魏可将前往钦州,和他商讨一笔生意,而且,对于魏可目前的身份,夏之丰已经稍有了解。 假如不是因为路途远,夏之丰会亲自前来迎接魏可! 一位将军! 哪怕是势力再小的一位将军,对夏之丰这样的生意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更别说,魏可还是他们父子的救命恩人,他怎么重视魏可,也不为过。 “杜先生,我想尽快动身。不过,出发前,我要打个电话,请你安排一下。” 尽管杜恩盛客气,魏可却一点没有架子。 话说,那措那个穷地方,连电话都不通,要找个人都是靠喊的,幸好魏可认识的朋友,几乎都在那措,平时也想不起来要打电话。 唯有一个例外,就是秦筱梓。 离开汝州一个月了,在这其中,他曾在春川,用小猴的手机联系过秦筱梓,但那又过去了半个多月,这段时间里,或许秦筱梓就得到了她姐姐秦筱竹的消息,也不一定。 虽说环境变了,但,他想要找到秦筱竹的心情,依旧迫切! 当然了! 此时的魏可,绝对想不到,秦筱梓早已偷跑离家,并不在汝州,而是在春川,就住在他曾住过的那个小院子里,和苏映雪做邻居,每天啥也不做,就捧着手机,等他给她打电话。 如果知道这个情况,这通电话,魏可会不会打,那就两说! “喂,是筱梓吗?” “……可可!可可真的是你吗?你没事!那太好了!” “我晕,叫这么大声做什么?大白天的,你不会跑出去疯玩吧?你在酒吧还是在舞厅?” “没有!真的没有!可可,人家现在改好了,哪里也不乱跑……” “嗯,那就好。那个,你姐有消息了吗?” “你你你问我姐?都这时候了,你还顾得上问我姐?她应当还没有消息吧,我估计她最早也会在春节的时候才会回家,到时候她要是回家,我就告诉你。” “那行。筱梓,最近我挺忙,过段时间再给你电话。你要乖一点,如果表现好,下次给你买礼物。行了,我这里还有事,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断了。 电话那头,秦筱梓傻愣愣盯着手里的手机,不知所措。 然后,她快速跑到床边,拿出一张纸,小心地把来电号码抄下来,然后迅速把手机里的通话信息删除。 就在这时候,房门口传来了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筱梓,别担心,是我,苏映雪!” 苏映雪的声音,微微有些激动,但明显是故意压低了声音。 秦筱梓只得过去开了门。 苏映雪闪身进门,然后机警地向院子里看了两眼,才把门关上,转身兴奋地盯着秦筱梓看。 73.第73章 周家二少 “他,是不是来电话了?” “咦?……没有!” “筱梓妹妹,我刚才听见你叫他的名字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听,是你声音太大了。你放心,我苏映雪就算是再没有良心,也绝对不会害他!我,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安全吗?” 苏映雪说着,眼圈就红了,眼神却盯着秦筱梓还捏在手里的手机上。 秦筱梓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他应当没事,说话很自然,还说了下次会给我买礼物。” “上帝!菩萨保佑!那就好!那就太好了!” 苏映雪激动地喃喃自语,又伤心道:“这些日子,我天天晚上睡不着,就怕有人突然来告诉我一个不好的消息。现在好了,他能打电话,一定是到了比较安全的地方。他一个人在外面东躲西藏,肯定很难,也许他还没钱,如果我能给他寄一点钱,那就好了。” 说完,两个女孩相互定定地看着对方。 过了好一会,秦筱梓坚定摇头道:“对不起,苏映雪,我还是不能告诉你!我必须小心。我知道,最近那些警察不来找我,是因为你托人帮忙了,否则,我肯定被那些警察抓走了!但我还是不能说,他现在肯定还很危险,多一个人知道他的下落,就多一份危险!” “我知道,筱梓妹妹,你这样做很对!那么,你准备怎么办呢?” “我?我准备回家了,他肯定不会再回春川来。” “就是说他已经离开春川,跑的足够远了?谢天谢地!……对不起,筱梓妹妹,我不是故意要猜他的事情。你,你确定是要回家,不是一个人偷偷跑去找她吗?” “切!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筱梓妹妹,你不要生气。我想说的是,如果你一个人去找他,那肯定很危险!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遇到事情,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他肯定也不希望你出事,是不是?” “苏映雪,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两个人合作!” 到了这个时候,苏映雪终于咬牙道:“如果你要去找他,我陪你一起!你也许不知道,上次死的人里面,有春川一个警察局副局长的儿子!如果你被人跟踪,那就糟了!你的钱大概不多吧?我出钱!无论多少钱我都出!我也不需要知道他在哪里,只要能见他一面,就行!” “你为什么要去见他?”秦筱梓警惕问道。 “我,我想当面向他说对不起!还有,我欠他钱,也想当面交给他!” “嗯……好!那就合作!” 好嘛!两个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女孩,竟然联手了! 其实,秦筱梓手里掌握的,仅是一个电话号码而已,并不知道魏可的确切下落。 这也是魏可没往深处想,他用的是杜恩盛办公室里的座机,而座机是有区号的,秦筱梓又不傻,看见是个座机号码,就知道最终可以找到电话所在的位置,顶多过程复杂一些而已。 至于说,等她找到这部电话的位置,魏可还在不在那里,秦筱梓根本不管! 她反正是不想傻等了! 她要尽自己一切努力,找到魏可,帮助这个“处于危难中”的男人! 但,所有这一切,魏可并不知情,他放下电话就把这件事忘了,带上沃嘎,由杜恩盛亲自驾车护送,匆匆离开康素,踏上了去往广西钦州的行程。 花开数朵,各表一枝。 京城。 绿树掩映下,一处古色古香的大宅子,宅子面积不小,房屋错落有致,内里还修建有一处梨树园,一处露天游泳池,这样的宅子,在京城地界上,简直是奢华至极,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书房里,周家第三代中的次子,周景麟,坐在办公桌前,好不气恼。 啪! 周景麟将手里的电话听筒,重重拍回电话机底座上。 人往座椅靠背上一靠,眯着双眼。 恨声道:“老三这个没用的废物!他死了也就死了,没得让周家所有人,陪着他这个死鬼,遭天下人耻笑!堂堂周家少爷,居然为了争风吃醋,跑去小小的春川!丢脸也就罢了,还丢了小命!可恼!可恨!” 书房里,还站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连忙上前,小心劝道:“二少爷息怒。是不是,春川那边有了什么消息,人抓住了?” “抓住了?哈哈!” 周景麟竟气得大笑起来。 “春川那个姓徐的警察局长,就是个吃干饭的,他能抓得到人?我听说,他派去的人,看了现场竟然吓吐了,真是笑话!任璞叔,是这样的,苏家的那个小丫头,还有那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魏家小杂种认识的女孩,两个人刚刚买了去四川成都的机票!” “哦!这是好消息!” 焦任璞双眼一亮道:“终于有线索了!姓魏的应该就躲在成都!二少爷,春川那边人不行,不如咱们从京城派两个人过去,神不知鬼不觉,把姓魏的那小子……” 老头说着,阴森森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不可!老三惹的乱子,凭什么派我的人去?再者说,我派人,你觉得能瞒住京城里那些老狐狸?抓住了还好,要是派了人也抓不住,我周景麟岂不是也要被人笑话?要派也是老大派人去,他才是周家管事的,是不是?” 周景麟说着,眼睛又眯了起来,似有不甘心。 焦任璞赶紧一缩脖子。 遇到这种周家老大与老二之间的话题,他一个外人,哪敢接茬。 周景祥也不在意,再次问道:“对了,魏家什么反应?” “魏家倒是怪了!他们不可能得不到消息,但到现在为止,魏家没动静!” “没有动静,那就对了!” 周景麟语气冰冷,嘲讽道:“魏家这次做了好大一件事啊!人人都以为,魏家二叔的儿子是傻子,但结果怎么样?不仅不是傻子,还被偷偷摸摸培养成一个高手!十几个拿刀拿枪的人围着,都打不过他一个人!他魏家这是想干什么?难道说,他魏家想培养出一个刺客,行不轨之事?” “二少爷慎言!”焦任璞这一次真害怕了。 话说,周家这一代的三个儿子中,老大老二都是人中之龙,公认的天才人物,但老二周景祥唯一的毛病,就是太狂,真是啥话都敢说啊! “无妨!” 周景麟摆手,吩咐道:“既然魏家装傻,咱们就当不知道!春川的那个死了儿子的局长,据说要亲自带队去成都抓人,但我不放心!任璞叔,你给在海南的赵老三打电话,让他派人,去成都抓……不!也不用费心思抓,见到人后,直接毙了!就说我说的!” “那个在红箭特种兵当参谋长的赵秦光?妙!二少爷这招实在妙!” 焦任璞闻言,抚掌赞叹。 笑道:“赵家三儿子是个蠢材,但他手下有兵,二少爷半年前那一招瞒天过海,不就把赵老三坑惨了吗?这就叫把他卖了,他还帮您数钱!让赵老三出手,咱们还不沾腥气,果然妙招!” 赵秦光。 居然是赵秦光…… 74.第74章 马志鹏到了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秦筱梓和苏映雪两个人,躲在卫生间里,神情紧张。 “筱梓,你看清楚了?” “没错!那个胖子当时盘问我的时候,眼神色眯眯的,我记得清楚,他就是春川的警察!映雪,我觉得咱俩不能出机场!那胖子肯定有同伙,万一他们发现,被我们耍了,要抓我们,怎么办?” “筱梓你说的很对,从现在开始,咱俩必须在一起,绝不能分开!你让我想想……有了!” “什么有了?” “有办法了!咱俩不去成都了,马上买机票,走!” “那我们去哪?” “随便!咱俩去问问,哪个航班时间近,就坐哪个航班走!国内随便哪个城市都行!那些警察,他们想跟,就让他们跟着!跟死他们!实在不行,咱俩就一直转机,转到他们跟不上为止!” “哇!映雪你太聪明了!真大气!” “咯咯,那就快走吧!” 现在,她们两个人成了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彼此的关系也在迅速拉近。 原本秦筱梓对于苏映雪,是很有敌意的,然而,现在她也一口一个“映雪”,叫的亲热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一直是一对好姐妹。 话说,双流机场是个大机场,航班密集,两个人很快买好了飞往河南郑州的机票,因为那一班飞机很快就要起飞,她们几乎是脚不沾地,上了新航班。 这一下,可苦了从春川,一路跟踪而来的警察们! 带队的领导,正是徐一辉的老爹徐厚。 此时的徐局长一脸的阴沉。 “你说她们上了飞往郑州的航班,航班满员,还剩下最后三个座位?……财富,我让你立刻带上两个兄弟,坐同一个航班过去。到了郑州,如果两个娘们还玩花样,就马上动手!把那个姓秦的抓了,随便你采取什么手段,一定要搞到情报!你明白吗?” 徐厚的声音阴测测的,眼神里似乎还有点疯狂。 他是副局长,原本这种外地抓捕逃犯的差事,轮不到他,但他的儿子被人杀了,凶手却连影子都摸不到,你让他如何甘心。 这一次,春川警方非常重视,从刑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庞大的十人抓捕小组,前来成都,就是由徐厚亲自带队,他早已暗下决心,一定要将害死他儿子的人抓住,以命偿命! 此刻,站在徐厚面前的,是派出所长张财富,也就是秦筱梓口中的胖子。 张财富看了徐厚的眼神,一张肥脸上,顿时流汗了。 “徐局,姓苏的后台很硬,我怕……” “财富,你是我的老部下了,我明白你难处,苏家小姐你先不要动,不是还有个姓秦的?那只是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女孩子,到时候你把人往没人的地方一拉!凭你的能耐,还搞不定吗?别怕出事!这是个大案子,上面都很重视,只要抓住了凶手,就算出点事,我给你兜着!” 张财富依旧犹豫道:“徐局,这次出来这么多人,人多嘴杂的……” 徐厚皱眉。 “财富,我和你说实话,一旦证实了姓苏的是来和凶手接头,她就是同案犯!我连她也不会放过!谁害了我儿子,我就让谁陪葬!你放心去办事,这边我拖一拖,尽量让其他同志搭乘晚一点的航班过去。半天,我给你半天时间!你一定给我把姓魏的下落问出来!” “行!徐局您放心!我懂了!” 张财富咬牙答应,这一次没再啰嗦,扭头就走。 看见张财富走了,徐厚眼中的光芒更加冷,自言自语道:“独子啊!老子从小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到头来长大了,却给人杀了!哼!老子还管你后台硬不硬!你们这些和老子作对的,一个别想跑!姓魏的小杂种,苏家的丫头,都要给我儿去陪葬!” 话说,苏映雪想法虽好,但毕竟,太天真。 她以为自己钱多,可以把警察耍得团团转,却没料到,现实不是那般美好的。 留在春川的时候,有苏家的身份摆在那里,还有乔子楠和她男朋友的面子,就算徐厚心里再恨,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也不方便直接动手。 但,离开了春川,徐厚反而没了顾忌。 秦筱梓危险了! 就连苏映雪本人,也同样危险! 对于这些,两个女孩子根本不知道,她们还在为自己的妙计,沾沾自喜,孰不料,一张罪恶的大网已然张开,在悄无声息地向两个人围拢。 半小时后,飞往郑州的航班刚刚起飞,另一边的旅客通道内,走来三个人。 走在第一个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不过,这大汉脸色并不太好,就像还没睡醒一样,下巴上的胡子也挺长挺乱,看起来起码好几天没刮,整个人一副落魄、魂不守舍的模样。 跟在大汉身后的两个青年,却是龙精虎猛的,一看就不好惹。 “马老大!那几个人举着牌子的,应当是接咱们!” “哦!你过去把罪犯资料拿来。” 马志鹏随意抬头一看,果然见有几个人举着牌子,牌子上写着“大鹏”两个字,正在踮着脚往他们这里看。 马志鹏,现任红箭第12分队分队长。 他怎么来了? 原来,他就是奉命前来,准备抓捕在逃杀人犯的特种兵! 事情显然出了岔子,远在京城的周景麟,他的计划是让赵秦光安排两个心腹,直接来成都,将杀害他兄弟的歹徒直接击毙,但却没想到,他的计划虽好,实际执行中出了问题。 红箭不是谁的私兵,而是特种作战部队,赵秦光这位参谋长,也不能随意派人来当“杀手”。 他走的是正常程序,以协助公安部门抓捕逃犯的名义,派队员来成都。 但,派兵命令到了大队长顾长春那里,他大笔一挥就给改了,不是说不派兵协助公安部门,而是把执行任务的人给换了,原本赵秦光安排的人员,变成了马志鹏和他分队里的两名队员。 为什么是马志鹏? 因为,07分队烟消云散,仅仅留下马志鹏一根独苗,爱屋及乌,顾长春就特别照顾马志鹏,不仅将他提升为分队长,而且对他的意志消沉,常常喝闷酒的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这一次,去内地协助抓捕逃犯,虽然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在逃杀人犯,但在顾长春看来,国内的逃犯,再凶残也就那么回事,手里能有一把小手枪,已经是顶天了,这种杀人犯再危险,面对经验丰富的特种兵,不过是小菜一碟,这种任务就是来度假的。 于是,阴差阳错之下,一个美丽的误会出现了。 不该出现的马志鹏出现了,他现在的任务,就是抓捕自己最敬重的分队长! 当然了,所有人都没料到,所谓的“在逃杀人犯藏匿在成都”根本就子虚乌有,是秦苏二女故意玩了一招南辕北辙,引发出了诸多的意外。 75.第75章 好吊的兵痞 “在逃杀人嫌疑犯姓名:魏可可” 看到这份罪犯资料,马志鹏瞬间就愣了。 如果仅仅是一个姓名,他不一定会震惊,关键是照片,警方的协查资料中,提供了两幅照片,其一是魏可可的身份照,拍摄于两年前,其二是魏可在商场购物时,监控拍下的画面。 像!太像了! 马志鹏是07分队的老兵,与魏可朝夕相处数年,他甚至连魏可走路的姿势都记得。 再看看另外两份“协查对象”的个人资料,马志鹏冷汗直冒。 他当然知道魏可的很多私事,包括女朋友秦筱竹是春大学生,老家是江南省汝州市,他也是清楚的,甚至于,他还看过秦筱竹的照片,对秦筱竹的相貌,一清二楚。 事发地点就在春川。 犯罪嫌疑人长得和魏可极为相似,仅仅稍微年轻一些。 可能与罪犯有关的女孩,与魏可的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姓名仅差一个字,而且也是汝州的。 天底下还能有更巧合的事吗? “马同志,你好你好!特种兵的同志们都辛苦了!我是春川警局的徐厚副局长,也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首先,我代表地方公安部门,对部队给予我们的大力帮助……” 徐厚已经走过来,和马志鹏握手寒暄。 此时的徐厚,满面笑容,不知道的人绝对想不到,他儿子就是这起案件中的死者,而根据规定,他这位直系亲属是应当回避的,本不应当出现在抓捕小组内,更不应当是带队的负责人。 “徐局长你好。请问,嫌疑人出现了吗?” 马志鹏这时候哪里有心情扯闲篇,直接就问重点。 徐厚微微一愣,但还是如实答道:“犯罪嫌疑人暂时还没出现。” “两个跟踪对象呢?在什么位置?” “这个……那两个女人很狡猾,她们临时改航班去了郑州。不过,放心好了,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斗不过我们人民警察,已经有三位经验丰富的干警,搭乘同一个航班过去了。马同志,我们在机场订了房间,现在请大家先去休息,顺便谈谈下一步的安排。” “休息?为什么不立刻去郑州?” “这……” 徐厚的脸色略略有些尴尬。 他根本没料到,马志鹏会如此问他,通常来说,部队只是协助,他徐厚作为带队领导,主动过来打招呼,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哪有他们自己不着急,前来协助的大头兵,反而比他们更急? 但,徐厚心里有鬼,还是勉为其难解释了。 “马同志,是这样的。我们这次过来的人员较多,乘坐航班不便。所以呢,现在决定暂时先休息,另外有同志在和机场方面紧急联系,争取尽早安排合适的航班,赶去郑州!” “不必了!你们休息吧!” 马志鹏板着脸一摆手,然后对手下一名战士命令道:“小高!立刻去机场,找负责人!以红箭大队执行军务的名义,让他们立刻安排我们去郑州!记住,必须第一班飞机!哪怕是货舱,我也必须第一时间,赶到郑州机场!” “是!” 那名战士一个立正,飞快跑走了。 徐厚傻了,这什么情况。 “马同志,货舱……这恐怕不行吧?同志们虽然都是能吃苦的优秀干警,但坐货舱,这种事从来没有过?”徐厚已经变得结巴了。 “不是让你们坐!我们自己先过去!” 话说,马志鹏是玩重机枪的,是07分队里块头最大的一个,身高190,站在徐厚的面前,就像一块大门板,他板着脸丢下这句话,就不再搭理徐厚了。 徐厚愣了半饷。 事情已经有点脱离他的控制,偏偏是最不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出了问题,若是这几个特种兵赶到了郑州,会不会影响到张财富强行抓捕姓秦的女孩,进而使用非常手段去逼供? 不行!绝不能让这几个当兵的坏了大事! “马同志,借一步说话。” “什么事,你说!” “这个,你认识京城的焦先生吗?” “不认识!” “那……周家的二公子呢?” “不认识!” 马志鹏现在这时候,哪有闲心陪着徐厚聊天,一连两个冷冰冰的“不认识”,立刻让徐厚直淌冷汗,到了这个时候,他也知道肯定是出了岔子。 话说,周景麟设计让赵秦光派兵,这件事是通知了徐厚的,当然,这种事周景麟本人不会出面,是由周家的管家焦任璞通知,焦任璞告诉徐厚的是,来的这几个特种兵,是“自己人”! 自己人? 看看马志鹏的一张扑克脸表情,徐厚哪里敢把自己的阴谋,合盘托出? 迫不得已,徐厚赶紧掏出手机给焦任璞打电话。 过了好一会,电话才接通,徐厚走到一边,低声把几个特种兵的情况,向焦任璞说了,然而,电话那头的焦任璞,同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时候,战士小高已经跑了回来,他联系好了航班,可以马上动身! 徐厚彻底急了! “马同志等一等!京城的焦先生请您接个电话!重要事!” “对不起!红箭大队的规矩,执行特殊任务期间,无关电话一律拒接!小高小孙,走,上飞机!” 马志鹏一声命令,带着两个战士,大步离开。 徐厚的头顶两侧太阳穴,汩汩地直跳! “TMD!哪里来的大头兵痞,老子好歹是个副局长,怎么这样吊!” 徐厚哪里猜得到,红箭07分队,是红箭大队的王牌战斗分队,诸如马志鹏这种老资格的07分队成员,还确实就是非常牛比的,再者说,军地是两条线,你副局长再有权,怎奈你管不到当兵的! 郑州机场。 候机楼内的一角,人群围的里三层外三层。 人群中,苏映雪脸色冰冷地挡在秦筱梓身前,而在她面前站着的,就是肥头大耳的张财富。 此刻,张财富早已变得怒不可遏。 “我警告你,你这是严重的妨碍公务!我可以立刻逮捕你!” “别吓唬人!我不是法盲,我请问你,我妹妹犯了什么罪,你说抓就抓!想要抓人,拿逮捕证来!我们已经买了机票,有权力坐飞机走!你没有逮捕手续,就算你是警察,胡乱抓人,也是犯法!” “苏小姐!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是请她回去协助调查!协助调查,你懂不懂!” “我不懂!我只知道,你见我妹妹长得漂亮!就居心不良!否则,你想问什么问题,就当着这么多人面来问!让大家都来评评理,你要把我妹妹强行带走,就是耍流|氓!” “你!” 仅凭嘴巴说,张财富是说不过苏映雪的。 双方已经足足对峙了十分钟! 一方是两个漂亮女孩,另一方,是三个如狼似虎的大汉。 虽然说,张财富一再宣称,自己是警察,是在执行公务,但,现场所有人看着他们的目光,都变得不善! 76.第76章 大鹏救驾 “喂!你们到底是不是警察?” “人家小姑娘说的对!当警察的也不能随便抓人!这世道,谁知道你们把人抓走,会出什么事?别人都说,穿制服的坏人太多了,坏事都有他们的份!他们比流|氓还流|氓!” “不能抓人!这几个人听口音就不是郑州的,怎么来这里抓人,不对劲!” 人群中,议论纷纷的声音越来越响。 张财富的眼睛里都要喷火了。 他干了这么些年警察,向来是别人向他跪地求饶,只要把身份一亮,没人敢和他说个不字,偏偏,今天出了个不怕警察的,而且是个有背景的美女,让事情变得如此棘手。 然而,一想到徐厚对他交代的话,张财富的心里又有了底气。 唰! 张财富一掀衣服。 从腰间掏出了手枪! “苏小姐!对不起了,既然你执意阻扰警方办案,那就请你一起和我们走一趟!” 他这也是没办法,徐厚给了他半天的时间,但被苏映雪牢牢挡住,谁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他不能把秦筱梓抓住,逼问出罪犯的下落,等徐厚到了,他就没法交差。 苏映雪有背景,但他的顶头上司是徐厚! 权衡利弊之下,张财富就做了决定,哪怕把苏映雪一起抓了,也必须把秦筱梓抓走! 现场,张财富拔枪,他的两个手下,也都取出了手铐。 嗤!嗤! 就在这时,两声轻响,空气中一股辣椒水的味道。 只见,站在苏映雪身后的秦筱梓,手里举着个小瓶子,正对着前面的张财富的一张胖脸,一大团红乎乎的液体,已经把张财富,喷了个一头一脸。 “什么东西!啊!疼死老子了!来人!快来人!” 辣椒水这东西,看起来不显眼,但喷在眼睛上,谁受得了? 张财富疼得哇哇乱叫,他的两个手下也慌了,哪里还顾得上去抓人,拼命跑过来,忙着救治张财富。 “快跑!” 两个女孩一拉手,拔腿就跑,连行李都不要了,不过,现场人多,她们也没敢跑远,而是一头钻进了候机楼内的一个卫生间,然后,从里面把门牢牢锁死。 混乱,一片混乱。 等张财富匆忙把眼睛清理干净,已经是气得火冒三丈。 “撞门!给老子把门撞开!” 一扇卫生间的房门而已,能有多结实,此刻的张财富憋着一股怒火,下定决心要把秦筱梓抓住,哪怕不是为了查问逃犯的下落,他也是绝不会放过这个胆敢让他出糗的女孩的! 轰隆一声,门开了。 但,房间里的情景,却让所有人发愣。 只见,一头短发的秦筱梓,跨坐在高高的窗台上,窗户上的玻璃已经被砸掉,她一只手一只脚吊在窗户外面,另一只手还扒在窗框上,被苏映雪死死抓着。 “筱梓妹妹!我不能让你去死!你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他!” “映雪姐,我秦筱梓长这么大,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我知道,要是被他们抓住,我肯定扛不过去,迟早会把可可的下落说出来!只有死了,可可才最安全!映雪姐,你要是见到可可,就告诉他,我秦筱梓爱他!” 她要跳楼! 两个女孩子,都是满脸的泪水! 秦筱梓一脸的决绝,抬起头,愤怒盯向了站在门边的张财富。 “可可他是好人!是专门杀坏人的英雄!你等着!今天你逼死了我,明天,可可一定会给我报仇!你们这些坏人!统统不得好死!” 她是个问题女生。 但!她的骨子里的倔强,强的吓人! 张财富被她的目光盯住,竟然吓得脸色发白,往后倒退。 秦筱梓轻蔑地一笑,不再说话,使劲往外抽出自己的胳膊,就要往窗外跳! 就在这时! “别跳!千万别跳!” 一声炸雷般的大吼,马志鹏到了。 这时候的马志鹏,一个大块头的汉子,居然跑得满头大汗,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人群,瞪着一双大眼,急吼吼大喊道:“姑娘!你认识秦筱竹吗?认识魏可吗?!” 这世界奇怪的事多了。 一个年轻貌美的大姑娘,为了守住自己男人的秘密,要跳楼自杀,已经是大新闻。 还有更奇的,有人阻止她跳楼,只为了问她是不是认识两个人。 然而,这句问话真管用。 秦筱梓已经探出半边的身体,又扭了回来,她奇怪地盯着马志鹏,茫然问道:“你问我姐做什么?可可的哥哥就叫魏可啊,也是我姐的男朋友。” “天啊!” 马志鹏一声大喊,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秦家妹子!小姨子!啊呸!叫你乱喊!”马志鹏就像疯了一样,甩手又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慌忙道:“我是红箭的人!老哥求你了,千万别跳!你要是跳了,老哥我也得陪着你往下跳啊!” 他这两个耳光,再加一声喊,把所有人都雷住了。 但,所有人中,似乎并不包括秦筱梓。 她突然惊喜地大叫起来道:“映雪姐!咱们有救了!不用死了!红箭的人来了!” 红箭。 什么是红箭? 别人听不懂,张财富却是能听得懂的,他是抓捕小组的小头头,自然知道,特种兵红箭大队已经派来了几位特种兵,是来协助他们抓捕逃犯的。 更有甚者,作为徐厚的心腹,他还知道别人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红箭的人是“自己人”! “特种兵的同志!我是春川来的警察!这个跳楼的是重要线索,绝不能让她死了!抓住她,一定要抓住她!放心,只要抓住了她,我们局长肯定会向上级为你请功!” 张财富也是被猪油蒙了心,对着马志鹏喊了一嗓子。 “就是你把秦家小妹逼得跳楼?!”马志鹏霍地转身,用冰冷的目光,死死盯住了张财富。 “这……” 张财富被吓得一激灵。 话说,马志鹏长得五大三粗的,而且他的身上,绝对是冒着寒气的,居高临下盯住张财富,顿时就让张财富觉得,自己被一只要吃人的恶狼盯住了。 这时候,两个战士挤过来,惊讶问道:“马老大,这咋回事?” “任务取消!你俩看见没?这是魏老大小姨子!什么任务老子也不管了,就算以后枪毙我,老子今天都认了!魏老大小姨子被人逼得要跳楼,老子不能不管!” 两个战士听了,大惊。 “靠!谁TM敢逼魏老大小姨子跳楼,找死!” “魏老大是功臣!他为国家立的功,几条人命也不算啥!马老大,你说咋干,我们跟你干了!” 战斗部队的兵,都有血性! 都护短! 听到这三个人的对话,别人还没什么反应,张财富已经眼前一黑,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 但,马志鹏可不会善罢甘休。 “揍死这群狗娘养的!”一声大吼,马志鹏带头,奔着张财富就冲了上去。 啪! 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兜头一巴掌,打在张财富的脑门子上,可怜张财富当官日久,平日里酒色无度,身体早已被掏空,哪里禁得住这一巴掌,一下就被扇趴下了。 马志鹏还不解气,上去将张财富骑在身下,大巴掌抡起来,继续扇! 看见马志鹏动手,其他两个战士也不闲着,发一声喊,各自对准旁边的一个警察,笔直就冲了上去。 三对三,刚刚好! 乱了。 彻底混乱了。 三个警察哪里是特种兵的对手,顷刻间就被揍翻在地,东滚西爬,鬼哭狼嚎。 另一边,秦筱梓已经从窗台上爬了下来,她是个不怕事的,看见这个场面,一点不害怕,还一边拍手,一边叫好,把站在旁边的苏映雪,惊得呆了。 “筱梓,你姐夫是什么人?他叫魏可?” “我姐夫就是红箭大队的,上尉!你不知道吗?魏可可就是我姐夫的亲弟弟,他俩长得好像,我一见到可可,就猜出来他是谁了!他们兄弟两个,一个喜欢姐姐,另一个喜欢妹妹,好玩吧!” 秦筱梓说的兴奋,苏映雪却只听清了前半段。 她已经由呆变傻了。 魏可可还有个亲哥哥,那不也是魏家二叔的儿子? 要知道,魏苏两家的婚约,虽然是解除了,但那是因为,当时的魏可可是个傻子,换句话说,倘若魏家二叔还有另外一个儿子,那事情就得两说! 然而,魏可可有个亲哥哥,她苏映雪怎么不知道? 77.第77章 好孩子与坏孩子 钦州。 由于地处中越两国边界,钦州是一座典型的边境城市,而且,随着近些年以来,越南也开始进行经济改革,钦州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边境贸易总量不断放大。 得益于边境贸易,钦州涌现出一批做外贸的生意人,夏之丰就是一例。 夏家,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名下还有数家工厂,这家夏氏贸易公司,可就不是杜恩盛在康素的草台班子可比,是一家真正具有实力的公司,每年的贸易额以千万数量计! 当然了,如果放在整个钦州市,夏家算不得最顶尖的层次,充其量为上等。 夏家书房内,夏家父子陪着魏可落座。 “上一次幸亏有魏先生出手相救,否则,我父子二人,恐怕就把命留在异国他乡了!夏某人无以为报,这里是八十万的现金支票,请魏先生收好!另外,魏先生这次来钦州,无论要做什么生意,我夏之丰都给你一力承办了,不收分文,你看可好?” 夏之丰,爽快! 原本他答应给魏可的,是50万酬金,现在却拿出了80万,多出的30万,是感谢魏可的救命之恩,而且,他还准备帮魏可付账,甚至连魏可想采购什么都不问,这份气度,顿时令魏可高看一眼。 知恩图报,也算是很难得的一位生意人了。 “夏老板,说好了五十万,就五十万,多一分也不要!朋友之间,亲兄弟明算账,我魏某以后若有事求到夏老板身上,希望夏老板能记得今日的友情,也就够了。” 魏可笑呵呵,把支票推回去。 夏之丰感到很意外,紧接着就笑了,明显是懂了魏可的意思。 “魏老弟真乃豪杰人物!夏之丰佩服!这样,你我以后就以兄弟相称!这一次先委屈魏老弟,日后,有用得着老哥的地方,只要魏老弟一句话,我夏之丰义不容辞!” 三两句话。 魏先生变成了魏老弟。 别看魏可的身份,好似降了一级,但其实不然,他的年龄才多大,比夏之丰的儿子夏雨还要小,但夏之丰却叫他“老弟”,这是以平辈相交的意思,是真心实意和魏可交朋友了。 魏可会意,这夏之丰也是个人精,聪明得很。 话说,他魏可现在身份不同了,不再是孤家寡人一个,手底下也有一帮人需要照料,那么,屈屈几十万现金,与交一个信得过的朋友相比,当然是后者更重要! 成了“兄弟”,双方说话就随意多了。 很快,夏之丰就询问起,魏可此次的来意。 “夏大哥,不知道你对于越南那边的武器市场,有多少了解?” “不瞒魏老弟,其实我做的生意里面,原本并不包括枪支弹药!上次顾淼带过去的那一批枪支,还是我托熟悉的朋友帮忙。这样,如果你不满意,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再去托人!” 夏之丰答的干脆,并没有推托。 但,魏可也听出来了,夏之丰对于武器弹药,根本就是个外行,估计他连枪支的型号都分不清。 “夏大哥,你看,方便把你那朋友介绍给我,让我自己去谈谈吗?” “这个当然没问题!” 夏之丰满口答应,扭头对他儿子夏雨吩咐道:“小雨,张锦程家的大小子,今晚是不是设宴款待南边来的客人?正好,你陪着你魏叔叔去一趟。找个机会把你魏叔叔,介绍给张望海。” 这就是魏可不收夏之丰那八十万的好处。 若是收了那八十万,魏可好意思这么对夏之丰提要求吗?就算魏可提了要求,夏之丰会如此干脆的,把自己的上家,直接介绍给魏可吗? 所以说,这就是做人的道理,看似吃亏,其实是占便宜。 傍晚,魏可坐着夏雨的车,就出发了。 他没带所谓的警卫员沃嘎,也没带上小欢,今晚的这种场合,其实是谈生意,沃嘎和小欢都不合适,一个是个愣头青,另一个是只危险的雌獾,带去了只会添麻烦。 “魏叔叔,钦州张家,在我们这里很有名气。老爹张锦程做房地产的,在钦州排第一,儿子张望海,自己开了公司,做的生意杂,枪支和贩毒都沾边。我爹和张锦程是多年的朋友,当年张锦程穷的时候,我爹接济过他。上一次那批枪支,就是托了张望海的路子。” 夏雨虽然显得年轻,但办起事来还行,几句话就介绍清楚了。 这个张家不简单啊! 如今在国内,能做房地产的,都是能人,做房地产能出名的,尤其厉害,实际上,那些人基本上就是钦州当地官员的代言人,否则,人家凭什么让你在钦州发财? 老子做房地产,儿子走私枪支、贩毒,这一家能简单吗? “夏兄,咱俩各交各的,你还是叫我小魏好了。” 魏可也没有对张家做什么评论,而是笑着对夏雨说了一句。 夏雨听了,也是笑起来道:“那我就叫你魏兄。魏兄,上次在栗敢的救命之恩,还没有当面谢过。真是太险了,现在想起来都是一身冷汗。如果没有魏兄,我夏雨不仅这条命没了,还把自己老子也连累了。真要是那样,我就是死多少次也抵不了罪!” “哈哈!夏兄不用太在意,谁没个难处啊?” 几句话,魏可和夏雨也成了朋友。 话说,魏可是军人,却不是简单的军人,而是特种兵,优秀的特种兵,绝不是会打仗就行,很多事情都要懂,尤其是为人处世。 比如说,特种兵有时候也需要在城市里完成秘密任务,甚至是陌生的国外城市,你若不能迅速和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又怎么能够确保自己的安全? 只不过,魏可做事直接,很少在这方面花费心思而已。 “对了,魏兄。张望海那个小子,喜欢动刀动枪的,脾气暴。等会他要是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麻烦魏兄你先忍着点,别和他计较,他就那张嘴臭点,其他还好。” “嗯?这怎么说?你们老爹不是朋友吗?” “是朋友,我和他也是朋友,但,这小子有点看不起我!” 魏可奇怪。 夏雨有点尴尬,但还是给魏可解释了。 原来,事情说简单也很简单。 夏家和张家,算是几代人的交情,从夏雨爷爷那辈起,两家就经常来往,后来夏之丰和张锦程各自开始做生意,两家的儿子,也就是张望海和夏雨,也是在一起长大的。 但,两个孩子的性格完全不同,夏雨是好孩子,张望海是坏孩子。 小时候,张望海调皮捣乱,他爹张锦程老是用夏雨做榜样,教育张望海,为此,张望海没少挨过揍! 再后来,两个人都长大了,走的也是不一样的路。 张望海早早辍学,开始闯社会,一番摸爬滚打之后,开始有了自己的事业,干上了不黑不白的生意,还发了财,而夏雨老老实实上了大学,毕业后到夏之丰的公司里做事,算子承父业。 原来如此! 魏可立刻就懂了,夏雨和张望海,就是现实版的好孩子与坏孩子的故事。 78.第78章 张望海其人 张望海的宅子,不在城里,而在一个依山面水的小村子里。 钦州这地方,地处云贵高原延伸段,虽说不是崇山峻岭,但小山小丘的不少见,这村子就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要进村子,就得沿着一条狭窄的小公路,一直往山里走。 进山的公路旁,停着一辆车,车上有几个穿黑衣服的青年,他们看见夏雨,都客气地打招呼。 魏可注意到,这些青年手里拿着步话机,甚至有个人的腰里露出来一截黑色的东西,魏可拿眼睛一扫,就看出来了,那居然是一把手枪。 这张望海,胆子也太大了! 话说,钦州这地方虽是边境,也是中国的地盘,不是那措那种三不管地区,中国自建立之初,就深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对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绝对不允许枪支掌握在普通人的手里。 现在看来,这个张望海,不仅私下里走私枪支,还安排手下带枪封锁路口,这么搞,未免高调了。 进了山,一直开车到山腰,张家的宅子,就在小村子的最上面。 大!豪华!气派! 远远看去,宅子的周围有一圈铁栏杆,正中间是一扇大铁门,门口有人把守。 “哟!雨哥您来了?雨哥好!这位是……” “我的朋友。” “原来是雨哥的朋友,那就是我们海哥的朋友!来人,赶紧通知海哥,就说雨哥来了!” 守门的非常热情,看见夏雨连忙上来打招呼。 魏可听了,对夏雨和张望海两个人的关系,心里更有谱,虽然夏雨说,张望海看不起他,但这两个人还真是不错的好朋友,这一点,从张望海手下人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 进了宅子,夏雨熟门熟路地停车,刚把车停好,就跑上来一个青年。 这青年身材不是很高,却显得很精悍。 他上前一把搂住夏雨,用一只手臂麻利地卡住夏雨的脖子,一下就把夏雨的脑袋压得弯下来,这人却是哈哈笑道:“小雨子,你怎么又跑我这来了?不是说不来了吗?” “咳咳!” 夏雨被卡住脖子,气得大嚷道:“你个土匪!张望海!再不松手,老子找你爹告状!” “切!有本事自己来搞我,找老头子帮忙,几个意思?” 张望海口中说着,却已经松了手。 不过,他拉着夏雨,上下打量,咬牙气势汹汹道:“我说小雨子,上次你出事,我正好不在家。你放心,等老子方便的时候,带人去缅甸,把那些缅甸佬,统统突突了!妈的欺负老子兄弟!” 张望海口中骂骂咧咧的。 魏可已经下了车,就在旁边笑眯眯看着。 假如不是事先听夏雨介绍,他估计不敢相信,眼前这小年轻,已经是钦州黑道上的一方豪强,说句话地皮抖三抖的人物,倒像是个很普通的混社会的小青年。 “别扯有的没的!我来介绍,这位是貌昂丹拓先生,缅甸人。” “嗯?缅甸佬?” 张望海闻言,立刻转过头,眼中凶光直冒,就像变了个人。 夏雨吓了一跳,连忙解释道:“张望海你别胡来!貌昂先生是我和我爹的救命恩人!当时我都吓糊涂了,情况很危险,我们这边只有两把小手枪,对方好几支长枪指着,还有一把冲锋枪!是貌昂先生,一枪打死对方领头那个拿冲锋枪的,对方的子弹,擦着貌昂先生的头部,就差两三厘米,你说险不险!” 夏雨一番描述,把张望海听得一愣一愣的。 “了不起!” 张望海伸出大拇指,赞叹道:“缅甸兄弟好样的!我张望海最喜欢结交有胆色的朋友!来,咱们认识认识。缅甸兄弟,这事你可得和我好好聊聊,那种大场面,听起来就他娘过瘾!” 这位张望海,看起来也是个会来事的。 几句话,缅甸佬成了缅甸兄弟。 张望海上前和魏可握了手,一双眼睛仔细打量魏可。 “不错,是条硬汉的模样!我说小雨子,你就该多交这样的朋友才对,别总是交的娘娘腔的人。男人嘛,刀里来火里去,那才有意思!雨子你说是不?” 这小子,和魏可说话,也不忘记调戏夏雨。 只听夏雨哼了一声,也不理他。 魏可憋住笑,装模作样向张望海合十行礼,两个人算是打过了招呼。 张望海在前,领着两人进了屋子。 从一条过道进去,里面是一间宽大的客厅。 此时,客厅里熙熙攘攘坐了不少人,中央摆了长条桌案,上面有食物和水果,还有几个年轻女孩子,穿插其间,忙着给客人们送饮料和酒水。 原来,所谓的晚宴,是仿效西方式的酒会,这些人还真会玩。 进到这里,张望海的神色顿时收敛,脸上也没了笑容,变成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别人上来和他恭敬地打招呼,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这家伙还挺会装啊! 也难怪,混黑的人,如果对谁都是笑哈哈的没心眼,估计早就被吞得渣都不剩,哪容得他来当老大。 夏雨和魏可,跟着张望海来到屋子正前的一圈沙发那里。 沙发上已经坐了几个人,魏可注意到,周围其他人,都刻意与这一圈沙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由此可见,能坐在这里的,都是重要人物,也就是在场的核心人物。 “哟!雨子来了,听说前些日子在缅甸出事了?怎么样,身上零件都完整吗?” 说话的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 这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比张望海和夏雨的年纪都稍大一些,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点嬉笑的表情,似乎是幸灾乐祸,在说一件很有趣的事。 夏雨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好看了。 “迟永强,这里是老子地盘,你说话最好注意点!”张望海狠狠瞪了过去,语气不善。 迟永强毫不在意,继续笑道:“我说望海,你没劲啊,一点玩笑都开不得。” “这是开玩笑的事吗?你是不是想身上少个零件?” 张望海语气森冷。 迟永强闻言,双眼眯了起来,也冷冷盯着张望海。 两个人就这么相互死死地盯着,像一对即将发怒的公牛,旁边人都感觉到了明显的火药味,吓得不敢说话。 但还好,仅仅是几秒钟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移开了目光。 “来!雨子,介绍个朋友认识。越南过来的,高吉山高公子。” 张望海就像无事人一般,拉着夏雨往前走。 魏可这才注意到,一侧沙发的中间,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这青年身材不高,长相普通,但他一双眼睛,却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而且,此人额角上有一处明显的伤疤,更添了几分凶悍之相。 越南人? 能值得张望海重视的越南人,会是干什么的,魏可不由得好奇起来。 79.第79章 那就翻倍 高吉山,Y南北部隆山人,也是个做生意的,与张望海有生意上的往来,今天张望海所办的这个酒会,就是为了欢迎高吉山,由此可见,这人对于张望海的重要性。 魏可注意到的是,不仅高吉山有几分凶悍,他所带的两名保镖,更不简单! 就像当日里,魏可一眼能看出顾淼是军人出身。 此刻,站在高吉山身后不远处的两个保镖,绝对也是军人,这两个保镖安静站在那里,粗心的人也许注意不到他们的存在,但魏可不会,他能感觉到这两个人的与众不同,眼神,气势,这一定是两名出色的军人。 话说,魏可对于Y南军人并不陌生。 红箭大队的活动区域,是南部海域,其中就包括与Y南海域接壤的部分! 不夸张地说,魏可曾与Y南军人有过多次交手,只不过,主要是Y南海军,或者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军队,而隆山属于北部山区,那里的驻军以熟悉山地作战的陆军为主。 “貌昂先生是缅甸人?也是做生意的吗?” 出乎预料。 张望海给高吉山介绍了夏雨之后,又顺便提了一句魏可,但,高吉山立刻就把目光对准了魏可,显然,这家伙对于魏可的兴趣,要比对夏雨大得多。 “谈不上做生意,就是跑跑腿,赚点辛苦钱。”魏可随口一答。 “哦?也包括粉吗?” 高吉山这句话问的,太尼玛直接了! 他这一句话出口,魏可能感觉到,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他的身上。 包括张望海,也包括与张望海明显不对付的那个迟永强,大家似乎都在等着听他的回答,这种感觉,甚至让魏可觉得不适应,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合,有人谈论毒品,就像谈论面粉一样随意。 “高先生,你误会了,我不做那个。” “哦!哦哦。” 高吉山应了几声,似乎有些失望的模样。 其他人却像是松了口气,各自继续各自的谈话,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魏可的身上。 魏可暗自在心里琢磨,这就叫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张望海周围的这些人,估计都以混黑的为主,都是胆大妄为的,比如说这位年轻的Y南商人高吉山,有可能就是一个毒品贩子。 坐了一会,高吉山好像有些无聊。 “望海兄,你这有什么好玩的吗?” “吉山兄想玩什么?要不要找几个女人过来?” “女人就算了。要不咱们去打几枪玩玩,老习惯了,几天不碰枪手就痒,听说你的射击场不错?” “没问题!吉山兄想在我这里玩枪,那是看得起兄弟!正好,我和几个朋友最近玩起了一个新花样,吉山兄是内行,来帮着指点指点!” “行,那就走!” 这个高吉山,还真有点与众不同,听说去打枪,马上来了精神。 说走就走。 玩枪,显然不是人人都有份参与,除了张望海的手下,就只有迟永强,还有高吉山和他的两个保镖,临走的时候,张望海问了一句夏雨,夏雨扭头看魏可,见魏可点头,就站了起来。 张望海惊讶地盯了魏可一眼,不过也没多问,就赶过去陪着高吉山闲聊了。 一行几个人,很快到了宅子的后面。 还真有个射击场。 但,现场的布置有点古怪,两侧是山坡,中间一条四五十米宽的空地,在空地上,摆着一些障碍物,有的是大石块,有的是土堆,还有一幢用石头搭建的房屋似的建筑。 “咦?倒是新奇,望海兄说说,这个怎么玩?” 高吉山来到这里,兴致更高。 其实,魏可扫了两眼,就大致明白了用途。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模拟版的实景射击场,只是不知道具体的规则而已,但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是设置目标物,然后用枪射击,现场的障碍物只是为了增加难度。 果然,张望海兴致勃勃介绍了一番,和魏可预想的差不多。 一轮射击是十个靶,这些靶位就藏在障碍物之间,而且是沿着中间一条长约50米的小道,两侧各有五个,不仅如此,每个靶位竖起的时间很短,从一号靶到十号靶,每隔三秒钟依次竖起,时间一到,无论射手有没有开枪,这些靶都会被立刻收下去。 难度大吗? 似乎难度不小,因为,射手要打中所有靶,就必须一直往前跑,30秒内跑完50米很简单,但一边跑一边还要射击,每一次射击,从发现目标,到瞄准,再到开枪,仅有三秒钟,然后又必须接着往前跑。 这帮小子,还真会玩! 看似游戏一般的移动射击,已经和实战差不多了,唯一欠缺的,就是有人向你开枪。 “有意思!这个好玩!” 高吉山已经开心地摩拳擦掌,看来他的确是个爱玩枪的。 迟永强突然走上来说道:“吉山兄,望海,既然是玩枪,咱们要不要添点彩头?” “什么彩头,你说?” “望海,咱俩水平差不多,亲自上,还有雨子也在,刚好凑成两对。凭环数计算,后两名出彩头。咱三个是主人,稍微吃点亏,输了出十万,吉山兄是客人,随意出点小东西就行。你们看怎么样?” 迟永强说着,嘴角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他这一说,是故意讨好高吉山。 而且,把夏雨拉上,既是让夏雨难堪,他本人输钱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了。 果然,迟永强刚说完,张望海的脸色就难看了,生气道:“吉山兄随意出点彩头,这个我没意见。但雨子从来不玩枪,你让他也参加,觉得合适?” “怎么不合适?我觉得挺合适!再说了,雨子不还有个缅甸朋友吗?我可听说,缅甸那边兵荒马乱的,好多人都玩枪,那个,貌昂先生,我说是吧?” 听迟永强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看向了魏可。 夏雨道:“貌昂先生,你觉得呢?你要是想参加,彩头我出了。” 魏可微微一笑。 转向迟永强道:“迟先生刚才那个提议很好,不过我想改一下。既然分名次,第三和第四都输一样多的钱,是不是不合适?这样好了,高先生的彩头照旧,要是咱三方输了,第三名也照旧,但第四名翻倍,合理不?” 嗯? 所有人都发愣。 魏可这是又把赌注翻了一倍,如此一来,最后一名就要出20万了。 除了夏雨之外,其余人看着魏可的神态都有些不一样了,要知道,这不是说漂亮话的时候,如果打靶输了,就得真金白银往外掏钱。 再者说,他魏可明显第一次来这里,哪来的自信? 80.第80章 左右开弓 魏可不是个能随便欺负的主儿,迟永强已经踩到不该踩的人! 规则谈好,接下来就是彩头。 高吉山的出手,比想象中大气,魏可原本以为,他顶多就是拿件稍微像样的东西,应应景而已,不料,高吉山取出一只精致的皮盒子。 魏可见了,眼皮就是一跳,这东西他认识。 果然,就听高吉山洋洋得意道:“这是别人送给我父亲的礼物,后来我父亲给了我。枪是好枪,但我不怎么喜欢,今天刚好凑个热闹,就拿它当彩头了!以色列马格兰公司出品,沙漠之鹰。” “啊?” 张望海和迟永强都傻了,只有夏雨似懂非懂。 迟永强道:“吉山兄,这太贵重!” 高吉山摆手道:“这枪就是名头响,其实也就值几千美金,算起来我还是占便宜。行了,准备打靶吧,不过先说好,我准备让我的保镖上,你们没意见吧?” 当然没意见! 有这把沙漠之鹰在,谁还顾得上什么意见不意见。 只因为,这把枪的名头太响! 世界枪支爱好者最喜欢珍藏的手枪,所谓的十大名枪之一,这个噱头够大,而且,在国内是禁枪的,无论你出多少钱,根本没地方买,就算黑市上有卖的,肯定是仿制,不可能是真枪。 有了沙漠之鹰坐镇,无论是张望海,还是迟永强,都变得异常兴奋。 很快,比赛开始。 张望海作为主人,第一个出场。 射击用的是五四式,这很好理解,国内这种环境,就算你有威力更强的枪支,也不敢拿出来用,几支五四式,偷偷关起门来打几枪,即便传出去了也好遮掩。 但,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比赛的难度,因为,手枪的命中率,那是远远不如步枪的。 啪!啪! 张望海一手拿一支五四式,有条不紊向前跑动。 之所以是两支枪,是因为有十只靶,而五四式满弹夹是八发子弹,就算你枪枪命中在,子弹也不够用,所以必须带两支枪,一支枪射完,再换另一支,途中换弹夹是来不及的。 魏可仔细观察。 张望海对于这里的环境,确实很熟,靶子设置在哪里,哪里的障碍物会遮挡视线,站在哪里射击最方便,他都一清二楚,看上去非常老练,跑得不疾不徐。 三十秒钟,几乎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射击结束。 立刻有人跑去将靶纸都收集上来,然后大家凑在一起清点环数。 十只靶,其中九只命中,一只脱靶,命中的靶,平均达到7环,总数64环。 对于这个成绩,张望海略略有点小得意,同时也有点小失望,叹道:“靠!我就猜到有个脱靶的,想补一枪,没敢停下来,怕跟不上后面的靶子。” “切!你就吹吧!我记得你很少打到60环以上吧?” 迟永强立刻站出来揭他老底。 张望海瞪眼道:“下一个轮到你!打不到64环,沙漠之鹰就是我的!” 迟永强气哼哼跑上去准备出发。 张望海向高吉山抱拳笑道:“吉山兄,这次借你的喜气,我算是超水平发挥了。这个,你的人要是赢了,这把枪能不能卖给我?” “看看比赛结果再说吧,也许望海兄是第一名呢?” “哈哈借您吉言!吉山兄,你父亲有什么特殊喜好吗?这次我想准备一份礼物,托吉山兄带给高将军,以表我对高将军的敬意!” 高将军! 魏可心里一惊。 他对Y南国内的形势,还是很清楚的,Y南近些年政局虽然有时不稳,但也不至于出现军阀割据的情况,也就是说,能被称为将军的人,肯定是人民军的将军。 Y南与国内不同,军人的地位是很高的,而且有实权。 没想到,高吉山竟然是一位将军的儿子,那么,就不是一个普通商人可比,说简单点,就是Y南官二代。 第二个出场的迟永强,运气不太好。 他对于地形同样熟悉,实力也与张望海相当,但,运气似乎差了那么一点点。 同样是十靶中九,,总数却只有59环,整整比张望海少了5环,而且,原因很搞笑,在一只靶上,留下了两个弹孔,其中一个8环一个2环,显然是他开了两枪,根据规则,要以环数低的那一枪计算。 “哈哈!承让承让!”张望海笑得极开心。 迟永强却是懊恼的脸色都青了。 不提这两个人如何斗嘴,下一个出场的,轮到了高吉山的保镖。 魏可看了几眼,立刻作出判断。 老资格的军人! 这人射击动作精准,枪身稍稍倾斜,从瞄准到射击,一气呵成,而且,与张、迟二人不同的是,他开完一枪,绝不会停下来观察是否需要补枪,而是立刻就向前走,干净利落。 很快,这人的射击结果九出来了。 10枪命中,85环。 这个成绩,足足比张望海高出21环! “报告高少,表现的不好,请求处分!”保镖来到高吉山面前,一个立正。 “行了,旁边站着去吧。”高吉山满不在乎一挥手。 无论是张望海,还是迟永强,脸色都僵住了,这场面完全出乎他们预料,看这情形,假如让保镖多练习几次,打出90环的可能性都有。 可笑的是,他俩刚才还在为谁能抢到这把沙漠之鹰,明争暗斗,其实根本没必要,因为,高吉山保镖的枪法,太准了,人家根本不会输。 “吉山兄,你这保镖也太厉害了!” “哈哈,一般般。他以前是我父亲的警卫,神枪手。” 高吉山说的随意,神情里却是得意洋洋。 魏可站了起来,不动声色往前走。 他想要露一手了! 当他得知,高吉山的父亲是将军,他就想和高吉山套上关系,而现在就是个机会,只要他表现的足够抢眼,肯定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见魏可出场,众人并不在意,还在震惊于刚才高吉山保镖的表现。 魏可也是双手持枪,但如果有人注意的话,就会发现,他与前面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别人是右手举枪,做出射击前的准备动作,左手只是虚握手枪。 而他,两只手上的枪,拎在手里,枪口指向地面,双手的食指,却都扣在扳机上! 左右开弓! 没错,他准备来个一鸣惊人,不仅在总成绩上超过前面三个人,还要用上楚红柳的绝技,左右开弓,唯有如此,才能碾压高吉山的保镖,也让高吉山不得不重视他。 啪! 抬右手一枪。 稳步从容向前,丝毫不停顿,胜似闲庭信步。 啪! 左手抬起,又是一枪! 围观的几个人中,瞬间就没人说话了。 从几个人的角度看过去,魏可此刻的表现太帅了,他好像是在散步,一点没有正在参加比赛的觉悟,也不见他怎么去认真瞄准,反正就是往前快走几步,算好了靶子竖起的时间一般,举手就开枪。 这种对射击节奏的把握,比刚才那个保镖的表现,还要惊人。 高吉山的眼珠子几乎瞪出来。 “次山你过来!这缅甸人的枪法和你比,哪个强?” 刚才打出85环的保镖,上前一步,紧皱双眉悄声道:“高少,虽然不知道成绩,但,这人实力肯定不弱,说不定就比我强!而且他双手开枪,我做不到!” 81.第81章 沙漠之鹰 岂止是不弱,是很强,强到离谱。 魏可的射击成绩出来后,所有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10靶全中,总成绩99环,其中打出9环的那一枪,还只是擦着圆心,稍稍偏出一点! 神枪手!双料的! 如果说,高吉山保镖的枪法,碾压张、迟二人,那么,魏可又碾压了那个叫作次山的保镖,而且正如那保镖说的,魏可是双手开枪,这个难度已经没法计算了。 擅长双手开枪的,绝对稀少! 双手都能打出神枪手成绩的,更是世所罕见! “貌昂先生,你是专业的射击运动员吗?这成绩,打奥运会估计能拿冠军了!” “不对!射击运动员也没有练双手的!这手枪玩的,神了。” 很难得,张望海和迟永强,站在了同一阵营。 魏可不在意地笑道:“我就是偶尔玩玩手枪,哪有专业运动员的水平!” 偶尔玩玩,这话说的,实在是太装逼了,他偶尔玩玩,也能打出这种水平,要是和他相比,别人还好意思说自己会打枪吗? 高吉山似乎听出了魏可话里的意思。 “貌昂先生,你最喜欢玩哪种枪?” “自动步枪,大概是56式吧,我比较喜欢中国制的枪,适合咱们亚洲人的手型。美制和俄制,以及欧版的枪,虽然也能用,但感觉总是没那么好。” “哦?貌昂先生看来很精通各种枪械!” 高吉山盯着魏可,若有所思问道:“那么,貌昂先生有没有兴趣,去Y南玩玩?我想,我父亲如果见了你,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他是军人,最喜欢像貌昂先生这样的精英型人才!” 此时,高吉山的眼神,就像壮汉看见美女,用贪婪这种词来形容,都不为过。 魏可在心里暗笑。 “好啊,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去隆山,拜访高先生!” “好!只要貌昂先生去了隆山,别的不敢说,要想玩枪,一定让貌昂先生玩个尽兴!对了,这把沙漠之鹰,不知道貌昂先生是不是喜欢,如果你喜欢,那就送给你!” 一句话,把沙漠之鹰当作礼物,送给魏可了! 旁边的张望海等人,羡慕的淌口水。 魏可却笑道:“不如这样,沙漠之鹰归我,第一名的奖品,归高先生,如何?” 第一名的奖品,自然就是迟永强的20万了,用20万来买高吉山的沙漠之鹰,这不是接受礼物,而是反过来给高吉山送了一份大礼! 高吉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貌昂兄弟,这次老哥来钦州,手头没什么好东西。等兄弟你去隆山的时候,我领你去枪械库里转转,喜欢什么东西,到时候你随便拿!” “哦?高大哥你是做枪支生意的?” “算是吧,也不全是。怎么,兄弟你要枪吗?这个好办,手枪、步枪、机枪,多了不敢说,一二十支总是没问题的,自己兄弟,这些都是小事!” 果然,高吉山依靠他父亲的关系,本身就是个枪贩子。 魏可已经在心里乐开了花。 有了高吉山的这个保证,他这次出来的第一个目标,算是完成了一半,人家白送都能送一二十支,花钱买,自然更没有问题,要知道,他要的是上百支56全自动,一个营的装备了,普通的二道贩子,哪有这种实力。 随着魏可的这番表演,他的地位水涨船高。 不仅成了高吉山的“兄弟”,张望海对他的态度,也变得真正亲密起来。 唯一心里不舒服的,大概只剩下迟永强。 但,哪怕是迟永强,也不得不装模作样和魏可摆出笑脸,以兄弟相称。 混黑的人,没有一个是笨蛋! 他们不会再把魏可当作普通人看待,而魏可这种人,哪怕不成朋友,最好也不要成为敌人! 原因很简单,一旦有人把魏可惹急了,他手持双枪和你拼命,就是一个人形大炮,以他恐怖的射击实力,你要付出多少条命,才能把他干掉,而且,人家也不是傻子,如果挑准了时机,在你身边人手少的时候动手,你就没命了。 “迟少,看你这么喜欢沙漠之鹰,有没有兴趣用它打上两枪?” 心里高兴,魏可就来了雅兴。 何为雅兴,就是邀请迟永强打枪,而且是用沙漠之鹰。 听说能用沙漠之鹰,迟永强立刻激动起来,就连刚刚输掉了20万元的沮丧,也一扫而空。 这是世界名枪的沙漠之鹰,很多国际大片中,那些牛逼的特工、超级军人,曾经使用的武器,就算不能拥有,拿上它开两枪,也足够过瘾,别的不说,以后和人吹牛逼,也是个谈资。 但,听了魏可的话,高吉山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就连两个保镖,原本没表情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 魏可这是蔫坏! 他为什么不请张望海,偏偏请了曾对夏雨口出不逊的迟永强,里面是原因! 话说,沙漠之鹰被称为十大名枪之一,的确是把好枪。 它的优点很多,首先,这是世界上第一款超大口径的大威力战斗手枪,有效射程达到200米,而且子弹口径远超普通手枪,比如高吉山拿出来的这一款沙漠之鹰标准款,是0.44英寸口径,相当于11mm多,比通常的9mm大口径手枪,子弹还要粗上一圈。 沙漠之鹰的第二个优点是小巧,枪身长152mm,比****式还要短小。 如此小巧的手枪,却装备超大口径的子弹,还能打出普通手枪数倍的射程,这是不是很神奇? 别急!下面就要说这款枪的缺点。 最不能容忍的缺点,恐怖的后坐力! 有人形容说,沙漠之鹰的设计者是白痴,因为,这款枪根本不是为人类设计的,哪怕是一个80公斤的壮汉,如果事先不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贸然开枪,他的手臂就会在子弹飞出的一瞬间,像陀螺一样,往后飞起来! 如此这般,足见魏可的居心! 他请迟永强开枪,却忘记向对方说明,这款枪的恐怖了。 果然,迟永强兴冲冲上前,煞有介事检查了手枪,然后,就单手把枪举了起来! 为啥是单手? 这不明摆的事吗,迟永强也是经常玩枪的人,他被手枪的尺寸迷惑了,手中这把枪,虽然看起来形状威猛,但比****式还要小巧,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要是双手握枪,岂不掉价?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潇洒,他就用了单手。 砰! 一声略显沉闷的枪声。 噗通! 迟永强一屁股往后坐倒,脸色发白,还不仅如此,他举着枪的手臂,已经指向了天空,那一发子弹,也不知道射到哪里去了。 “迟少小心!” 魏可早有准备,一步上前,恰好从迟永强手里接过手枪,动作自然,迟永强这一下坐倒在地上,就好像专门为了方便把手枪,递到魏可的手里。 “咦?这枪的后坐力果然大?迟少,我刚想提醒,你就开枪了。” 魏可嘀咕一句。 迟永强气得要吐血。 靠!老子摆弄半天,也没见你提醒,这时候说什么风凉话! 不过,除了迟永强,已经没人注意魏可在说什么。 只见他突然抬手举枪。 同样是单手!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这是连续两发的短点射。 几十米开外的那幢石头房子的顶端,就像是被一把锤子,陡然凌空砸中,石头崩裂,碎屑横飞,那石头摇晃两下,最终向后落了下去,轰隆一声砸起一片尘土。 82.第82章 魏夏 魏可原本的想法,是和高吉山一起返回Y南,原因就是沙漠之鹰手枪,这把手枪,简直就是天造地设为他准备的,别人害怕后坐力,他不怕,反而是这把枪类似于步枪的性能,让他足够喜悦。 高吉山能把手枪带入国境,那么,带回Y南,自然也没问题。 但,高吉山这次来中国,是陪着他新交的女朋友,来游玩的,暂时还不想回国,魏可若要想搭顺风车,就必须等,而且不知道要等多久。 魏可等不起,也不愿等。 幸好,张望海自己就是玩走私的,他有让魏可进出国境线的方法。 此时的张望海,已经把魏可升级为“至交好友”。 没别的,魏可让迟永强在射击场出了丑,既是为夏雨出了一口恶气,也同样给张望海涨了脸! 到了这时候,魏可也知道了张、迟二人的关系,原来,他们都是钦州不黑不白的大哥级人物,而且同样都在偷偷做走私枪支的买卖,也就是竞争对手。 这一次,高吉山来钦州,张迟两个人,都想交好这位Y南的“大供货商”,其中张望海算是拔了头筹,因为,高吉山的女朋友喜欢清静,看上了张望海的这座宅子,就住在这里,然而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张望海若想彻底胜出,还必须另想他法。 恰恰就在这种关键时刻,魏可让迟永强在高吉山面前,大大的丢了脸。 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爽? 在两个人的竞争中,如果张望海原本占据六成优势,现在,他就占据八成,甚至九成…… 一天之后,魏可已经离开钦州,进入Y南了! 一行是一支小小的队伍,三个人一条狗,除了魏可和沃嘎、小欢,就是张望海手下一个小弟,叫作阿勇,据说他是专门跑Y南这条线的,年纪不足三十岁,却已经是多年的老资格,极少失手。 阿勇长得瘦小,却两眼有神,一看就很精明。 在阿勇的带领下,一行人神不知过不觉徒步穿过边境线,混入Y南,比想象中还要容易。 到了这里,魏可就放心多了。 原因无他,他的Y南语说的很流利,甚至比阿勇还熟练,Y南北部这地方,人们的穿着也与国内没有大的区别,所以,除非有人刻意检查,否则,几乎没人能发现魏可不是Y南人。 湾寨。 这里是他们的首个目的地,一个邻近边境一侧的小村落,之所以来湾寨,是要搭乘那里的长途车,而魏可的最终目的地,叫作会安,是一个大镇子,也是靠近边境地区的武器黑市所在地。 那一把印有罗曼诺夫变体字的步枪,就出自会安黑市! 进了湾寨,果然,和想象中差不多,是一个很普通的小村。 房屋有木头的,也有砖砌的。 道路比较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就像是一个国内的旅游热点小村,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到处有背着包的旅行客,在街边的店铺里逗留,或者是在大街上闲逛。 阿勇看出魏可的疑惑,主动上来介绍。 “貌昂老板,这里距离口岸近,一些自助游攻略提到了这里,所以,很多国内的游客就喜欢来这里转一转。这里没什么好看,我们不要在这里逗留。” 魏可点头。 Y南其实和国内差不多,只是比国内普遍落后一二十年,但有一点是共通的,越是旅游热点的地方,秩序就越乱,如果你是外地人,就要准备挨宰、被欺负,阿勇为了魏可的安全,不愿在这样的地方停留。 不过,阿勇的好意,注定实现不了。 三个人刚刚走了不远,魏可就皱着眉头站住了。 就在街道旁边,聚拢了一群人,似乎是起了纷争,吵吵嚷嚷的。 那群人里,明显有几个是来旅游的华夏人,剩下的还有一些当地人,奇怪的是,发生争执的,并不是当地人和游客,而是当地人和一个挑着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 Y南人当地人之间闹矛盾,魏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管。 但,他听到了一句话。 当地人中,有个家伙大喊了一句:“打死他!打死这个北佬的杂种!” 北佬。 这明显是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 挑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竟然是华夏人,这让魏可有点奇怪。 话说,在Y南国内,华夏族后裔很多,但那些人已经不再是华夏人,而称为京族,这个年轻人被叫作北佬,肯定是没有加入京族,保留了华夏族人的身份,这种情况不多见。 “朋友,出了什么事?” 魏可拉住一个华夏游客,出声询问。 他用的是纯真的华夏语,那个游客很自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同类。 “这些Y南佬不知道搞什么鬼!我们买那个人的布娃娃,结果一群人就冲上来打人,好吓人的!我们不要管闲事,赶紧走!” 这人听不懂Y南语,并不知道原因。 魏可再看时,那年轻人已经被逼到墙角,手里却死死护住一只竹藤编制的筐子,大声喊:“我进村的时候交过钱的!你们不要抢我的东西!我妈妈病了,需要钱看病!以后我再不来这里了!” “该死的北佬!你还想有下一次!” 一个领头的当地人,恶狠狠抬起脚,一脚把年轻人踢翻,骂道:“揍他!把他的东西扔进河里!” 这人对其他人下了命令。 旁边的几个人,立刻围拢上去,有人举起拳头对着年轻人就打,还有的,就伸手去拽他护在怀里的筐子。 “住手!”魏可怒不可遏。 三两步冲了上去,把几个人狠狠地推开。 几个当地人被吓了一跳,看见魏可凶狠,竟然没敢立刻向他动手,还是那个领头的家伙,上下打量几眼,语气冰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北佬?” 魏可冷冷看了一眼,并不理他,而是回身看向年轻人。 这时候,沃嘎已经跟了上来,护在魏可的身后,与他在一起的是小欢。 小欢虽然没有向任何人发动攻击,但受到魏可的情绪感染,这小东西的圆眼珠瞪着,喉咙里发出一串串低沉的“唧唧”声响,听起来很吓人。 几个当地人相互看看,不约而同往后退了几步。 魏可蹲下身,轻声问道:“别怕,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用的是华夏语。 年轻人倒在地上,身体蜷缩,显然对周围的状况有点迷糊,却还是下意识回答道:“我,叫魏夏。” 83.第83章 黑市 魏夏,一个很标准的华夏人的名字。 看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很年轻,上身一件旧的蓝色上衣,下面是灰色的长裤,裤脚挽着,露出脏兮兮的脚踝,脚上一双拖鞋,大冬天的,虽然这里不是很冷,还是显得很寒酸。 这时,阿勇凑上来紧张道:“貌昂老板,我们必须马上走!那些人估计叫人去了!” 魏可能听懂阿勇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怕打架,甚至每个人身上都带了枪,但,一旦事情闹大,把Y南当地警察招来,就有麻烦,因为,他们不是从正常的口岸过来的,而是偷渡客,经不起检查。 没办法,魏可把魏夏扶起来,带着他离开。 同为华夏人,而且都姓魏,魏可自然不能就这么走开不管。 魏夏挨了打,脸上和额角上都是青紫,很是狼狈,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一点不敢耽误,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跟在魏可身后,走的还很快。 那些当地青年,一直虎视眈眈跟在后面,直到魏可等人出了村子,才悻悻掉头走了。 “魏夏,那些人为什么打你?” “我是附近村里的,有一次挑东西过来卖,这边村里的人,见我会说华夏语,来盘问。知道我是华夏族人后,就一直对我很凶。大哥,谢谢你帮我,我的娃娃没卖掉,就只有这一点钱……” 魏夏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几张1万盾的纸币,有点难为情。 1万越南盾,差不多相当于3元多的人民币,这几张纸币,也就是十几元钱的样子。 魏可苦笑。 他怎么会拿这个倒霉的家伙的钱! 刚才他听得很清楚,魏夏之所以冒险来卖娃娃,是因为他妈妈病了,虽然魏可自己没有妈妈,但他还是觉得,魏夏这个人本质不错,有孝心,值得他伸手帮一把。 “你这娃娃怎么卖的?我全要了!” 魏夏卖的娃娃,都是手工缝制的,很漂亮,但显然魏可并不需要。 不过,需不需要有什么关系,花出去这么一点钱,对魏可毫无影响,但对贫穷的魏夏来说,就是大事。 一筐娃娃,大约30个,加起来才卖10万盾,折合人民币,不过是三百块钱还不到,当魏可听说,这里人日常也能用人民币的时候,毫不犹豫取出皮夹,拿了十张百元大钞,塞进魏夏的手里。 “大哥!你是好人,你叫什么啊?” 买了娃娃,魏可带人往前走了,身后,魏夏还眼泪汪汪站在那里,大声喊。 魏可举起手臂挥了挥,并没回答。 叫什么都无所谓,他又不求回报,遇上了伸个手,算行善积德。 “貌昂老板,你是这个!义薄云天!” 阿勇向魏可竖起大拇指。 旁边费力地扛着筐子,却一脸傻笑的沃嘎,立刻得意道:“这算什么啊?我们老大是真正的大英雄!我们那里的人,都说老大是神仙转世!” 阿勇吃惊地开口来问,是怎么回事。 沃嘎知道,自己已经说多了,连忙住口,多一个字也不敢说。 帮了倒霉蛋魏夏,魏可他们给自己找了小麻烦,原本能从湾寨乘车去会安的,现在只能靠两条腿走路,不过还好,半路上遇上一辆运货的小卡车,花了点钱,三个人坐上了车。 Y南的乡间公路,很有特色,窄,远远看去就像一条细细的带子,而且仅仅是沙土路。 坐在卡车上,一路颠簸,直到傍晚,才赶到了会安。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还是直接去黑市?” 这次来会安,完全是因为魏可,所以,到了会安,阿勇一切行动都听魏可的,这也算是那一次惊人的双手99环,所带来的一个连锁效应。 话说,走私武器也是做生意,哪有把自己上家,轻易暴露给别人的? 但,魏可的运气很好,先是有夏家的介绍,再有魏可与高吉山成为兄弟,还有就是魏可是缅甸人的身份,让他迅速与张望海形成了一种“亲密的友谊”。 也就是说,直到目前为止,魏可都是很顺利的。 那么,他能很顺利地找到“罗曼诺夫”,或者是给步枪零件上印制罗曼诺夫变体字的那个人吗? 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 可以说,难度等同于大海捞针。 然而,魏可还是想试试,他是特种兵,特种兵并不只是用来杀人的,有时候也需要完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任务,次数多了,魏可就总结出了经验。 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只要你找准突破口,事情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难! 就比如这一次,魏可觉得,自己有三四分的希望。 一行人直接去了黑市,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在周围绕了一圈。 黑市,实际上就像是国内的一家综合性小商品批发市场,在靠近会安镇郊区的一幢大楼里,这幢楼里被分割为一家家独立的店铺,卖什么的都有,就是个大杂烩。 连魏可也没想到,卖枪的地方,就在这其中! “阿勇,那家店里公开贩枪吗?” “那当然不可能!前面是卖杂货的,需要买枪的话,先和老板谈好,他会带你进里面的仓库。” 魏可点头。 这还差不多,以前从没听说过,Y南到了枪支公开贩卖的程度,估计是因为,会安是邻近边境的山区小镇,管理松懈,就形成了这处贩枪窝点。 “好!我们先住下来,就住那里!” 魏可指的地方,是黑市对面的一家小旅店,巧合的是,从旅店的位置,恰好能观察到那家贩枪的杂货店,是个绝佳的监视地点。 虽然不再是特种兵,但他决定还是按照往常的习惯来。 分析情报,实地观察,制订计划,武器准备,应急预案,逃跑路线。 每一个环节都极为重要,一点不能马虎,一个环节出错,带来的后果就很可怕,这一次,魏可身边没有得力的战友,他 必须更加小心。 有人或许要问,魏可做的这些事情,似乎是特工的活? 没错,特种兵,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特工,特种兵的任务,分为战斗型和非战斗型,比如这一次的找寻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属于非战斗型任务,也就与人们通常理解的特工差不多。 一天。 魏可住进小旅店后,整整观察了一天,到了第二天晚上,恰好是24小时。 “阿勇,今晚开始行动!” “行动?什么行动?” “别紧张,我只需要你带我进入那家杂货店里,采购这些东西。放心,没有任何危险,只是正常的买卖而已,你就把我当作你的助手。” 阿勇听了,将信将疑,再接过魏可递上来的一张纸,眼神立刻直了。 两支56式自动步枪。 雷管、炸药、定时器。 夜视装备。 手雷。 火箭筒。 0.44英寸钢芯子弹。 附带消音器的微声手枪。 阿勇的手都抖了,他又不是傻子,魏可在这里观察了一天,现在还要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哪里会是正常的来逛逛黑市,顺便为自己采购点武器。 这家伙,不会是想在Y南抢银行吧? 84.第84章 地下工厂 会安枪支黑市,比想象的还要简陋很多。 阿勇是熟客,他带着魏可进入杂货店里,立刻有人上来热情地和他打招呼,然后他们就进了杂货店后面的小房间,被称为仓库的地方。 店主是个黑大个,当然,他不是黑人,只是长得黑而已。 “阿勇,他是谁?” 黑大个警惕地盯着魏可看,手放在腰间。 仓库里还有另外两个人,听到黑大个的话,一个拔出刀,另一个手里举起一把左轮枪。 “大哥,别紧张!他是阿豹,最近我老婆快生了,老板怕耽误事,就让我带阿豹过来认认路。大哥,要是下次阿豹一个人来,就和我来是一样的,规矩照旧!” 阿勇说着,魏可就在旁边,很配合地露出一脸傻笑。 “哦!” 黑大个点头,对着两个手下挥挥手,又不屑地盯着魏可看。 “阿勇,你这个小弟不行啊!干咱们这行的,不是长得高就行,关键得靠脑子!回去和你老板说,换个精明的人来!老子辛辛苦苦卖几条破枪,赚钱不容易,别这小子出事了,把老子牵连进去!” 阿勇赶紧点头称是。 魏可在心里琢磨,觉得自己的判断还算正确。 根据他的观察,这家店里进出的客人,基本都是小混混似的人物,上档次的不多,带出门的东西,多数也是各种刀,枪支仅仅是少数,尤其是长枪,更少。 这一点很好辨认,枪支的外型尺寸和刀不同,虽然都被包了起来,但一眼就能看个大概。 现在听了黑大个的话,再看看仓库里的布局,就更清楚了。 靠里侧的墙壁上,挂了各式各样的刀,多数是短刀,只有在角落里的地方,才摆了两支枪,一支是56式,另一支是五四式,而这两支枪都是锈迹斑斑,明显摆出来做样子的。 仅有两种而且是民间最常见,也是最受欢迎的两种枪。 果然,阿勇按照魏可的吩咐,问起有没有那些魏可需要的武器,黑大个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阿勇,你老板疯了吗?我这里又不是军工厂,那些东西只有军队里才有!56式是抢手货,你来得巧,刚好有两支,其他的没了!哦,你等等,手雷有几个,还有0.44英寸的子弹,好像有两盒,那东西没人要,你不说我都忘了!” 56式两支,弹夹四个,子弹200发。 木柄手榴弹三枚,其实这东西和手雷不能比,杀伤力极低。 0.44英寸的子弹两盒,50发。 这就是阿勇从黑市店里给魏可买到的东西。 但,魏可并不失望,事情要从两方面看,这是水涨船高的道理,魏可自己的装备简陋,相对应的,他可能遇到的敌人,装备绝不可能太好。 带着这些东西,两人绕了个圈子,又回到旅店。 “貌昂老板,这就行了吗?” 阿勇现在看着魏可的眼神,明显都带有一种畏惧,他实在猜不透魏可的意图,又不敢问。 “阿勇,明天还要再去店里一次,另外,我需要一辆摩托车。” “还要再买武器吗?” “不!这一次不是买武器,而是修!” 魏可说着,三下五除二把一支56式拆成了一堆零件,从里面挑出枪管,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猛地向桌子边沿砸下去,只听砰地一声响,再看枪管,已经被砸的从中间略略弯起,不能用了。 阿勇吓得目瞪口呆。 一支56式,在会安买比较便宜,附带两个弹夹,一百发子弹,仅需要一千万越南盾,这个数字听起来吓人,折算成人民币,也就不足三千,是个良心价。 然而,再有钱也不能这么折腾,好好一支枪,为什么要废了? 魏可当然不能告诉阿勇,他的行动,才刚刚开始。 根据他的计划,故意把枪支损坏是第一步,然后就送回杂货店里,要求修理,那家店显然不可能自己修理,必须要送出去,这就是魏可的机会,他只要跟踪店里的人,就能找出修理的地点。 那个做出特殊记号的枪械修理师,应当就在那里! 事情是不是变得很简单? 所以说,任何难题,只要找对症结,就有办法解决,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像一道数学题,哪怕看起来再复杂,也是由很多个简单问题组成,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有脑子。 第二天傍晚,阿勇带着损坏的枪管,再次进了杂货铺,十分钟后出来。 果然,就在不久之后,店里的一个小弟,带着一个长长的用纸卷起的东西出门,骑上一辆摩托。 来了! 此刻的魏可,就在不远处的街角,同样也骑着一辆摩托车。 话说,Y南北部地区,汽车不常见,反而是摩托车很普遍,在这里,摩托车已经算是高档的交通工具,你若是开一辆汽车,那就太扎眼,这也是魏可让阿勇准备摩托车的道理。 魏可头上戴着一只绿色的头盔,和当地的时髦青年,一般无二。 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往会安镇外的方向驶去。 与魏可的预测很相似,黑市小弟开着摩托,出镇后十分钟,就拐上了一条不起眼的小道,魏可咬咬牙,放慢速度,但依旧骑着摩托往前走。 又走了约莫数分钟,前面没路了。 小道的尽头,是一幢厂房似的建筑,周围一圈围墙,正对着小道的是一扇大铁门。 隐隐约约,厂房内传出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有些像电锯截断金属,又像是有人在用电动砂轮打磨,声音断断续续,不是很清晰。 但,听到这个声音,魏可激动了! 这座位置偏僻的建筑物里,确实有着一家小工厂! “汪汪!” 就在魏可还想仔细观察的时候,大铁门那里,突然冲出两个男人,这两个人的手里,各自牵着一条大狗,两条狗都是龇牙咧嘴,对着魏可使劲狂吠。 好凶的狗。 “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到这里来!” 两个男人都是Y南人,其中的一个,气势汹汹对着魏可大声喝问。 “啊!我不是故意来这里的!我的狗丢了……它只有这么大,很小,我正在找我的狗。” 魏可装作害怕的模样,哆哆嗦嗦的。 “滚!你的狗不在这里!” 男人顿时开口骂人,这还不算,他一把从腰里抽出一支手枪,对着魏可晃了晃,威胁道:“这里是金头虎王的地盘!不开眼的笨蛋,再敢来这里,老子把你剁了喂狗!” 听了这句话,魏可就像是被吓得丢了魂。 一句话也不敢说,慌里慌张调转车头,没命地往后就逃。 身后,传来两个男人嚣张的大笑声。 85.第85章 潜入 深夜,月朗星稀。 魏可一个人趴在草丛中,仔细观察着远处厂房里的任何一点动静。 前一天的傍晚,他当然没有被吓得屁滚尿流,而是偷偷又潜了回来,就在这处厂房的周围,转悠了一夜,由此也把周围的环境,都摸熟了。 厂房规模不是很大,但环境相当复杂。 前后两道大门,其中魏可找来的这扇门,实际上是一个后门,在另一面还有一道门,紧邻一条小河,那里才是正门,地势开阔,而且灯光很亮,即便是晚上,也偶尔有人走动,显然更不利于潜入。 后门这一侧,距离小道不远的地方,是一处土坡,也就是魏可现在藏身的地方。 土坡下面隔着一片空地,就是围墙。 围墙正中间的大铁门那里,是有警卫的,两个人,还有狗。 从土坡上方,大半的厂房都能看得见,下面的围墙也不是很高,最起码对于魏可来说,若想悄悄通过土坡下的空地,翻过围墙,而不惊动铁门那里的守卫,似乎并不难。 但,唯一麻烦的就是狗。 魏可已经注意过了,不仅大铁门那里有狗,厂区里面,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警卫牵着狗,沿着围墙巡视。 这个地方,要想偷偷潜入而不被发现,很难! 白天的时候,魏可已经找阿勇询问过了,谁是金头虎王? 没想到,这个所谓的金头虎王,来头还真不小。 话说,北部山区这地方,由于上世纪最后的几十年里,一直处于交战状态,民风彪悍,军队遗落在民间的武器也多,后来和平了,但有些不甘沉寂的人物,就悄悄拉帮结派,组成了一些半明半暗的组织。 或者做生意,或者走私,实际上就是地下团伙。 金头虎王,是其中一个地下团伙的大佬,据阿勇说,此人以前打过仗,目前势力很大,是这一片首屈一指的地下之王,不仅其他团伙组织不敢得罪他,而且,他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也极好,是个黑白通吃的枭雄似的人物。 靠!还是个如此牛逼的家伙! 不过,即便是金头虎王再牛叉,魏可也必须闯一闯这片厂区! 罗曼诺夫,E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仅凭这一条理由,魏可也必须去冒险一试。 再者说,他也观察明白了,眼前这一处厂房,绝不可能是金头虎王本人藏身的地方,更像是一个仓库,或者是物品转运站,里面的人手虽然不少,但很多看起来都是工人,或者警卫。 凌晨一点钟,魏可开始行动! 首先出发的不是他本人,而是小欢。 魏可很庆幸,自己把小欢带来了Y南,否则,想要对付那几条狗,真不是容易的事。 黑暗中,魏可伸手揉揉小欢的脑门,低声道:“小欢,去把对面那两条狗引开,最好跑得远远的!记住不要咬人!做的好了,回去后我给你烤肉吃!” 小欢听了,立刻用它的小脑袋来蹭魏可的手掌。 紧接着,一道黑影闪动,小欢飞快地窜了出去,很快就跑到了大铁门那里,再一闪,竟然直接钻进了铁门边,两个警卫所在的值班室里。 汪汪!几声狗叫。 “唉哟!哪里来的野狗!” “抓住它!这小狗怎么到处乱钻!快堵住它!” 一阵鸡飞狗跳。 然后,先是两条拴着铁链子的大狗,惊慌地跑出来,再是一团毛球似的小欢钻出来,跟在那两条大狗后面猛追,三条狗首尾相接,迅速冲向了黑漆漆的夜幕里。 直到此时,两个警卫才跌跌撞撞跑出来,举着手电到处乱晃,但哪里还有狗的影子? 折腾了好一会,守卫才骂咧咧回了值班室里面。 一条捣乱的野狗而已,再生气又能如何? 魏可已经乐坏了。 小欢是所有狗类的天敌,或者说,它是狗狗们的祖宗,这一点,早在那措的时候,就验证过了,当时镇里的其他狗狗,只要一见到小欢,立刻就吓得惊慌失措,有些胆小的狗,甚至会浑身打哆嗦! 今天,小欢的表演绝对给力,不仅把两条大狗吓跑,还没有引起警觉。 最大的威胁去除! 魏可甚至暗想,以后是不是要特别训练小欢,这小东西的智商,以及它的能力,已经足够成为自己的帮手了,假如训练的好,比一个优秀的队友,都管用。 不过,现在不是乱想的时候,接下来,该魏可自己上了。 又等了一会,当院子里的警卫,牵着狗巡视完这一侧的围墙,魏可立刻猫着腰,飞快跑了过去。 厂房围墙在魏可看来,简直就是纸糊的,既没有安装任何警报设置,更没有电网,仅仅是一根根粗大的毛竹,用铁丝捆在一起,形成了一排竹栅栏。 魏可试了试栅栏的牢固度,然后踩着铁丝,爬了上去。 太容易了,仅仅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魏可就灵巧地翻过栅栏,进到了院子里,这时候,大铁门那里的两个守卫,根本就没有一点点反应。 院子里有灯光,但光线不是很亮。 魏可借着几棵树的遮掩,飞快地跑到正前方的厂房墙根下。 这里,有并排的几扇窗户,魏可早就观察好了,窗户是木质的,不可能很结实,他伸手一摸,果然,所谓的窗户,只是木条的框子,再加上很薄的一层木板。 魏可伸出左手,从一处木板的缝隙处探进去,使劲一扳! 咔嚓一声,木板破了一个比拳头还大的豁口,再伸手进去摸了摸,很快就摸到了窗户的木质插销。 窗户悄无声息打开,魏可以最快地速度翻了进去。 成功了! 魏可没有惊动任何人,就悄悄潜入了厂区! 这里是一间仓库,面积很大,和魏可预先判断的差不多,借着模模糊糊的光线,能看见一排排的货架,还有角落里堆的高高的木箱子,却是空无一人。 但,仓库的另一端,有一条通道,那里有灯光,甚至于,隐隐还有人说话的声音。 魏可悄悄摸了过去,藏在黑暗中,探头观察。 原来,这厂房内部的解构,就好像蜘蛛网,中间是一个灯火通明的大房间,有警卫在值班,而房间是整个厂房的中央枢纽,周围数个方向上,都有通道,连通不同的地方,魏可所在的,就是其中的一条通道。 警卫共有四人,都穿着蓝色的服装。 其中两个坐在一张宽大的木桌后面,另外还有两个,在一个类似于岗亭的小屋子里,那岗亭的四面都是大幅的玻璃,视线完全是通透的。 魏可皱眉,因为,这四个人所在的方位,恰好位于房间的两头,中间足有十几米的距离! 也就是说,他几乎不可能同时躲过四个人的视线! 这该如何是好? 86.第86章 死倔的老头 长夜漫漫,魏可躲在黑暗中,仔细观察,等待时机。 岗亭所在的位置,实际上是一扇高高的大门旁边,现在那扇大门关着,仅留有一道小门,看起来,那里是整个厂房的主要出入口,由那里出去,就通往小河边的院子正门。 两个警卫所在的木桌的位置,左右两侧,各有两条通道,而房间里的通道总数,不过是七条。 魏可由此做出判断。 岗亭里的警卫,主要职责是对外的,防止有人突然闯入。 相对应的,木桌前的警卫,就是对内的,那里的四条通道连通的地方,一定是整座厂房内最重要的区域,否则,哪里需要安排特别的警卫来值班? 假如说,罗曼诺夫真的在这里,甚至是被人“关押”在这里,他会在哪里? 不用怀疑!一定就在那四条通道内! 凌晨两点半, 厂房内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紧接着,从木桌旁的左侧第一条通道内,走出一群人,有七八个身穿黑衣的工人,还有两个蓝色衣服的警卫,其中两个警卫,手里拿着棍子,对那些工人们吆喝着。 岗亭边的大门被打开,那些工人们,懒懒散散地进入魏可对面的一条通道,搬出来一些箱子,然后两两一组地抬着,往厂房外面走。 魏可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他今晚唯一的机会! 恰恰就在这时,木桌边两个警卫中的一个,和同伴说了一句,往魏可这边走来。 魏可听的清楚,这人是准备上厕所,仔细一看,就在距离魏可藏身处几米外的地方,有一扇小门,原来,那里面是一个卫生间,警卫就是往那里来了。 好机会! 假如换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一定不敢轻举妄动,但魏可不在乎,他知道,要想解开心中的谜团,就必须冒险,以他的性格,假如掉头原路返回,绝对会后悔! 很快,那警卫走进卫生间里了。 魏可猫着腰,飞快地窜过去,一把推开小门,也跟了进去! 这短短的一两秒钟,实际上是最危险的,房间两头的警卫,如果恰好扭头往这边看,立刻就能发现他这个闯入者,然而,魏可的运气很好,直到他关上门,外面也没有发生异动。 “你是谁!” 卫生间里的这个警卫,正站在靠墙的位置,对着一道水槽撒尿,两只手还提在裤子前面,这时候他扭头惊讶地看着魏可。 “你喝醉了吗?我是虎王派来的人!来这里视察!”魏可的声音低沉,表情一点不慌张。 “先生,我没喝酒!”警卫下意识张口辩解。 但,这一切都是多余的! 魏可已经上前一步,猛然伸手,捏住了对方的脖子! 这一下用的力气极大,而且,他用的是左手,一下就把警卫的喉骨,捏碎了,这家伙挣扎几下,稀里糊涂死了。 魏可飞快地把警卫身上的衣服扒下来,这警卫的身材很矮,仅有160多一点,魏可把衣服套在自己身上,好像吊了个半截的披肩,很是滑稽,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悄悄把卫生间房门打开一道缝。 只见,岗亭那里的两个警卫,都是面朝着外面的,一点也没想到,身后的房间里已经出了事。 魏可的胆量足够大,推开门就向木桌边走了过去,当然了,为了避免被人一眼认出来,他佝偻着背,还有右手捂着自己的脸,似乎有点咳嗽,很难受的模样。 “阿阮,你怎么了?……你!” 大半夜的,就算是警卫,精神也不太好,这名警卫就是如此,他坐在那里眯着眼,直到魏可走近,才懒洋洋扭头来看,这一看之下,警卫的双眼顿时瞪圆了。 没办法,魏可的身材,与那名被他杀死的矮个子警卫,差距太大! 然而,如此近的距离,已经足够让魏可发起攻击。 他一跃而起,像一头猎豹,扑了上去。 左拳挥出! 一拳,准确击中了对方的喉骨! 那警卫来不及发出叫喊,连人带椅子,往后翻倒,发出哗啦一声响。 魏可没有去管这个警卫,而是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面朝大门方向,端坐不动。 恰恰就在这时,大门口岗亭里的一名警卫,回头张望,但当他看见魏可端端正正坐着,就没有怀疑,而是转回头去,继续监视着门外。 好险!魏可惊出一身冷汗。 假如他的动作稍慢一点,被发现,唯一能做的就是立刻逃跑,那么,任务也就失败了。 歪头去看地上的警卫,这倒霉的家伙还没死透,躺在那里手脚抽搐。 魏可不由得暗暗庆幸,换作以往的他,肯定不能做到,一拳将对方喉骨打碎,让对方发不出一点声音的,这全都依赖于左手的力量和精准。 左手,相当于一件十分厉害的兵器! 当然了,现在的魏可处境更加危险,他随时可能被发现,或者五分钟,或者十分钟后,等那些运货的工人返回,然后就会发现,警卫死了。 魏可以最快的速度,将警卫的尸体拖起来,让他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 做完这些,他快速地钻进右侧的第一个通道。 这个通道里面并不深,魏可一眼就发现了一个开着门的大会议室,还有数个关着门的房间,像是办公室,他想也不想就退了出来。 现场共有四个通道,中间的两个,分别是工人们居住,以及办公的地方,那么还剩下两个。 这一次,他选择了左侧第二个通道。 进去之后,魏可立刻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因为,他看见了几台小型的机床,一张宽大的木桌,许多零散的零件乱七八糟堆放着,另外还有一排木架子,上面摆放着几支步枪。 枪支维修的车间! 车间最里面有几个房间,魏可走过去,侧耳听了听,其中的一个房间里,传出打鼾的声音。 推开门,靠墙的位置是一排大通铺,上面躺着几个人,从床边的衣物判断,这些人应当是车间里的工人,魏可上前,逐一看过去,随即就发现,都是东方人的面孔,里面绝对不可能有罗曼诺夫。 恰恰这时,有个工人睁开眼睛,迷糊地看着魏可。 魏可伸手捂住这人的嘴,低声命令道:“不许出声,敢叫,立刻杀了你!” 这人长得瘦小,魏可干脆把人抱起来出了房间。 “说!这里有没有一个外国老头,黄头发,蓝眼睛,高高瘦瘦的?” “有……” 瘦小工人已经吓的哆嗦,但他还是用手指了一下,魏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是一排房间里的最后一间,而且很明显的,房门外焊装了铁条,似乎还有一根铁链子,上面挂着一把铁锁。 魏可大喜,伸手打晕了工人。 铁链子,铁锁,这一点都难不住魏可。 车间里就有各种形状的材料,魏可找来一根长长的铁管,插进铁链子当中,双手用力,使劲一绞,只听咔嚓一声,铁链子的中间就被撑开了。 推开门,借着车间里的灯光,魏可定睛一看。 小小的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个干瘪的瘦老头,正坐在床上,瞪着一双眼睛在看他。 蓝眼睛! 头顶上的头发稀疏,却也依稀分辨得出,这人的头发是黄色的。 更关键的!魏可已经在网上找过老头的照片,根据记忆里的照片对比,眼前这老头更瘦了,两腮凹陷,但不管怎么说,人的轮廓还在,魏可仅仅是看了几眼,就认了出来。 罗曼诺夫! 魏可不由得一阵狂喜,所有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冒险进入这个厂区,也是值得的! “安德罗波夫先生,我是来救你的!请您立刻跟我走!” 在这一刻,魏可的声音都颤抖了。 但,出乎他的预料,眼前的罗曼诺夫,似乎并没有获救时的喜悦,反而皱着眉头,紧盯魏可问道:“这位先生,如果您是我们国家的特工,或者是受雇于我的国家,前来营救我,请报出我的保密档案编号!” 魏可惊讶异常。 这老头难道是被关傻了吗,不赶紧逃跑,哪来的废话? “安德罗波夫先生,情况紧急!我们先出去,有事以后再谈!” “不!您说的是华夏语,而不是俄语!我必须申明一点,如果您不是把我送回自己的国家,那我必须向您坦白,我,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不会为自己的国家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服务!同时,也不会为任何具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组织服务!否则,我宁愿继续被囚禁!” 魏可张了张嘴,大脑几乎停转。 这老头啥意思? 这死倔的老头,难道不能满足他的条件,他就不准备逃走了? 87.第87章 这个俘虏很牛 “亲爱的安德罗波夫先生,您说过的!诚信是美德!” “不!你欺骗了一个善良的老人,现在,我不再相信你说的话,除非你告诉我,你是如何用这支步枪,打出一个扇形的!否则,请把我送回那个黑暗的小屋里,我宁愿被肮脏的越南人囚禁!” “欺骗?对于您不负责任地说出这个词,我感到失望!我哪一点欺骗了您!” 魏可怒气冲冲。 罗曼诺夫更是怒不可遏,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此刻,魏可已经顺利逃了出来,并且坐上了一辆破旧的小巴车,那是阿勇弄来的,一行人不敢继续留在会安,而是连夜往国境线的方向跑。 阿勇也不笨,当魏可与追兵发生激战的时候,他和沃嘎就在数公里之外,这大半夜的,又是枪声,又是手榴弹的爆炸声,声音传得特别远,他虽然不知道魏可在和谁战斗,但也知道,肯定出大事了。 他们都是外国人,再不跑,难道等着被人收拾吗? 小欢也跑回来了,这小东西,对魏可有着天然的直觉,无需担心它,它自己就能跑回魏可身边。 罗曼诺夫第一时间,就把步枪拆成了一堆零件。 然后,老头子就发飙了! 一个瘦成了麻杆一样的干巴老头,竟敢气势汹汹对魏可发飙,这在沃嘎和阿勇看来,是难以理解的,但魏可的反应也出乎意外,他同样也很愤怒,说话却极为克制,一口一个“您”,小欢刚刚龇牙对着罗曼诺夫叫了一嗓子,就被魏可一巴掌扫到了一边。 罗曼诺夫自然说不清,他如何被骗了,但,这不影响他表达自己的情绪。 “你到底是谁?你为谁服务!” “先生,我不为任何官方服务!我仅代表我个人,而且我是缅甸人,符合您的要求!” “我建议修改我们之间的约定,你送我回国,然后我会给你足够的报酬!缅甸人,相信我,我给你的报酬,将足以弥补由于你的勇敢,理应获得的奖励!” “不可能!安德罗波夫先生,你要明白,我将保护你的安全,直到一年期满!” “无耻的伪君子!” “不!那是君子之间的约定,您无权单方面更改!” 没错,按照两个人之间的约定,罗曼诺夫将作为“朋友”,为魏可工作一年! 现在老头想反悔,那怎么行! 魏可拼着性命把对方救出来,他要的不是单纯的金钱,他要的是罗曼诺夫的大脑和双手,所以,他无论如何不会把对方放了,而对于罗曼诺夫来说,他只不过是从狼窝转移到了虎穴里。 唯一不同的是,魏可承诺,不会关押他,会给他足够的自由空间,就像对待朋友那样。 罗曼诺夫对此显然是不甘心的。 但,他再不甘心,顶多只能对魏可吼吼,把唾沫星子喷在魏可的脸上,除此之外,做不了其他的,严格来说,从现在开始,他已经是魏可的俘虏。 赚了,赚大了! 魏可表面上装的很愤怒,很委屈,其实在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鼎鼎大名的轻武器设计大师,还是AK枪族战术导轨的发明者,这样一位大神级人物,可笑的越南的黑帮头头,只把他当作一个枪械修理工,愚蠢透了。 “安德罗波夫先生,您是如何落到金头虎王手里的?” 魏可很小心地转移了话题。 对于罗曼诺夫,既不能打,也不能骂,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感恩,让他时刻记住,是自己把他从危险的环境里救出来的,唯有如此,老头才可能愿意合作。 假如说,罗曼诺夫到了那措,一点不配合,仍旧当一个修理工,岂不是亏大了? “金头虎王?我不知道这个人。一年多前,我和妻子,还有我的朋友耶鲁宁,在海上被劫持了。那伙人把我们带上了一架小型飞机,后来,飞机遇到了空气漩涡,我们被迫背着降落伞落到了海里!我是被一伙越南人打捞上岸的,再后来,我被送到了那间工厂。” 罗曼诺夫说到这里,眼圈已经红了。 “我的叶莲娜!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愿上帝保佑她!” 魏可非常吃惊。 原来,当初绑架罗曼诺夫的,并不是金头虎王,而只是机缘巧合之下,他被Y南人救了,然后因为他会修理枪支,就被弄到了Y南北部的山区,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枪械修理工。 “先生,您的夫人会安全的!一旦到了安全的地方,我们立刻就去查询您夫人的消息!” “谢谢你!一年了,我每天都会为她祈祷!谢谢你!” 罗曼诺夫向魏可表达了感谢。 魏可有些吃惊,要知道,之前他冒着生命危险,把老头背出来,也没得到一个谢字,现在仅仅是随口说了句话,老头就对他说谢谢了。 倔老头对他的妻子真的很钟情! 魏可暗暗打定主意,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联系上老头的妻子叶莲娜,或者,把那位叶莲娜干脆也绑架去那措,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了,魏可只敢在心里想想,否则,老头一定会上来和他拼命! “貌昂老板!情况不对!” 突然,阿勇叫了一声,并且立刻停车,还关闭了大灯。 “怎么了?” “前面有人设卡!这地方以前从没有人设卡检查,很不正常!” 阿勇的声音,明显带着一些紧张。 魏可赶紧抬头往前面看。 果然,就在他们行驶的这条乡间公路的前方,大约200米远的地方,路边停着两辆汽车,都开着雪亮的大灯,其中一辆车顶还闪着警灯,在灯光的照射下,能看见几个人影,还有一条隔离栏,被横在公路中央。 有人戴着大盖帽,手里似乎端着枪! 那是警察,甚至是军队! “貌昂老板,夜里和你发生冲突的,到底是什么人?”阿勇开口问道。 “金头虎王。” 魏可稍稍有点尴尬,却还是照实说了,因为,现在他们是一路的,假如他骗了阿勇,导致阿勇错误地预估了形势,最终倒霉的还是魏可自己。 “啊!你你你不会打死了金头虎王的人吧?天啊!这下要糟了!” 阿勇吓得声音都结巴了。 魏可更加尴尬,哪里是打死人那么简单,他已经是把虎王的一个地下仓库翻了个底朝天,杀了好多人,还顺手把一个枪械修理工拐跑了。 从关押罗曼诺夫的情况来看,虽然金头虎王不知道罗曼诺夫的身份,但对他还是很重视的,估计罗曼诺夫的重要性,还要高于那些死掉的警卫。 “阿勇,你说现在要怎么办?” “完了!金头虎王的势力很大,那些人肯定是来抓我们的!貌昂先生,汽车肯定不能继续往前开了,而且,我们必须连夜跑出去,跑得越远越好!到了白天,我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这么严重? 魏可往周围看看,公路两侧都是荒芜的农田,远处有一些低矮的山丘。 在这样的地形里,魏可一个人跑是无所谓,但罗曼诺夫就不行了,看得出来,老头的身体状况并不好,他不可能自己步行走得太远。 “阿勇,你和沃嘎开车往前走,过了检查站,找个地方等我!” 魏可很快做了决定,罗曼诺夫绝对不能露面,他自己最好也不要露面,剩下的阿勇和沃嘎就不同了,他们俩顶多就是非法入境而已,前面设卡的人是来抓他的,不见得会为难阿勇二人。 88.第88章 357师 成功了!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顺便抹一把额头的冷汗。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刚才的一番战斗,其激烈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牺牲在海岛之上,虽然敌人的人数不同,然而,魏可所承受的心理压力,甚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现场一片冷清的死寂。 对方仅仅只有三个人吗?那是不可能的,魏可早已注意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旁边,曾经有人影晃动,如果他判断的不错,那里应当还有不止一个活人。 只不过,魏可同样也知道,胜利的天平,已经彻底倒向了他这一方。 敌人已经胆寒,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稍微小心一点,就能把全部敌人击毙,取得最终的胜利,这个结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觉得足以自傲。 “投降……我们投降!”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紧接着,一件浅色的衣服,被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撑着,从那辆停在公路上的汽车的后侧,慢慢升了起来。 剩下的敌人怕了,他们要投降!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他单腿跪地,仔细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然后,迅速退出弹夹,从口袋里掏出子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刚才的战斗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命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敌人,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此刻,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子弹。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沙漠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自卫性武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斗,估计也只有魏可这样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幸好,他的运气足够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身,猫着腰,机警地往前走,不发出一点声音,当他经过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晰地看见,有个人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魏可观察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换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后方。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剩余的敌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果然还有两个敌人。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个人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似乎在祈祷。 这是两个已经彻底放弃了抵抗的敌人。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果断举起了沙漠之鹰。 啪!啪! 连续的两枪,近距离射击。 沙漠之鹰的子弹威力十分恐怖,那两个人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走上前,从尸体旁边捡起一个手电筒,开始打扫战场。 对方共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其中吉普车的司机座位上,死掉的那个人,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居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看到这个景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这人绝对是个凶悍之徒,只是他的运气很不好,被一枪打爆了头。 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军装,魏可凑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另外两个枪手也都是军人,身上穿的是Y南人民军的正规军服。 军人,三名现役军人!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军人,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死掉三个军人,其中还有个军官,事态已经变得更严重了。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果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勋部队吗?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部队,屡立战功,后来南北越统一,这几支部队的番号都被保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知道一些。 发现死的竟然是功勋部队357师的军官,魏可心里更加觉得不安。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军装给扒了下来,因为这人的身材比较高,而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军装基本没沾上血,魏可觉得,这身军装或许对他有用。 “上帝!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你用的是沙漠之鹰!上帝!我亲眼见证了一场战斗,有人用一支沙漠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斗!这是奇迹!东方孩子,你一定是某个国家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他的联想力同样丰富。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斗,他就分析出了结论,无限接近事实。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应当快点逃命!”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其实,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多谈论自己,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误会了,反而引起麻烦。 “那么,你能告诉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罗曼诺夫的思维跳跃的厉害,又提出了一个难题。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受投降!” 这个回答很简单。 事实上,他已经没有心情去回答罗曼诺夫的问题,现在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跑,他还没有自信到,面对军队的围堵,无动于衷的程度。 假如三个军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去,会发生什么?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继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那些Y南军人的武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子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种情况,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哪怕是沙漠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自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拼命,那种滋味不好受。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出现一个奔跑的人影。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赶紧停车,招呼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回来的。 “老大,刚才是谁在打仗?”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魏可说着,懊恼地揉揉缩在自己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看来,以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键的时候真有用,假如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技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避免这次不必要的战斗。 话说,357师的士兵,为什么会和金头虎王的手下,搅合在一起?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穿着不是军人,而是蓝色的工作服,这种衣服,魏可已经很熟悉,恰恰就是金头虎王手下的警卫们的服装。 倒霉催的!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89.第89章 善良的东方孩子 (注:本章战斗场景的描绘,发生在国外,不是国内。) 轰! 手榴|弹的爆炸声! 这是魏可所能做出的最大的努力,以阻止身后的追兵。 此时的魏可,把干瘦的罗曼诺夫驮在后背上,这老头没多少分量,但身材很高,足足比魏可还要高出大半个头,所以,魏可不得不腾出一只手,反手托住他的屁股。 如此一来,他就仅剩下一只手,只得用力将一枚手榴|弹,远远地扔进身后的通道内。 这时候,他已经暗暗把固执的E罗斯老头,骂出翔! 就是因为罗曼诺夫耽误了最宝贵的几分钟,他们差点被堵在枪械修理车间里,当魏可说服了罗曼诺夫,两个人从车间出来的时候,木桌边被杀死的警卫已经暴露,魏可当机立断,背起罗曼诺夫,以最快的速度冲回通往仓库的那条通道,然后,身后就跟上了一群追兵。 追兵中,居然有人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若不是魏可跑得快,他们肯定会被密集的子弹打成马蜂窝,万不得已之下,他扔出了一颗手榴弹,借着短暂的硝烟弥漫的遮掩,拼命跑进仓库,原路逃了出来。 此时,整个厂区里已经响起警铃声,乱成了一锅粥。 话说,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十分落后,还停留在上世纪,靠肉眼观察的阶段,但,这里的警卫们,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就这么一点时间,很多方向上都出现了叫喊声。 一手托着罗曼诺夫,另一只手里握着沙漠之鹰,魏可冲向大铁门。 幸好,守在大铁门这里的两名警卫,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手里拿着枪,傻乎乎就站在灯光下,往厂房的方向张望。 魏可抬手,啪啪两枪将两个警卫击毙。 几个呼吸之后,他已经一路猛跑,出了厂区,一头钻进小道旁边的林子里。 “你到底是不是特工!你的同伴呢?难道只有你一个人吗?我差点被你害死了!” 罗曼诺夫的语气很不善。 黑暗中,魏可看不清老头脸上的表情,但仅仅从说话语气,就能感觉到,E罗斯老头此刻是愤怒的,他在谴责魏可的莽撞和不负责任,因为,就在刚才,他真的差点就没命了。 但,魏可根本不理他,从肩上扯下56冲,趴在地上,举枪瞄准。 果然,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大铁门那里,已经涌出了一群追兵,人数大约有十人,而且,有人牵着一条狗! 魏可的判断很正确! 假如他没有留下来阻击,而是直接背着罗曼诺夫,往林子里继续跑,他们就完了,以他背着拖油瓶罗曼诺夫的速度,是绝对跑不过带着狗的警卫的,他们会被追上,被杀死。 砰砰砰! 三连发的短点射。 子弹打得极准,刚才还在狂吠的那条狗,就像被卡车撞中,腾空倒飞了出去,连带着牵着狗的那名警卫,也被击中,倒在了地上。 “咦?你拿的是什么枪!为什么没有后坐力?” 问话的,自然是罗曼诺夫老头。 这老头对于武器,有着异乎寻常的直觉,而且他的脑袋,肯定和别人长得不一样,刚才还在拼命抱怨,这么一眨眼,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就连几十米开外,还有一群拿着枪的警卫,也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他甚至把头凑到魏可手边,想去看清魏可手里的步枪。 魏可依旧不理他,枪口略微调整,手指灵巧地一勾,已经把扳机抠到底,压住不放。 哒哒哒哒……! 十几发子弹激射而出,打出了一个漂亮的扇形,几乎就是一个平面,恰好沿着对面那群追兵的位置,从右往左,如同镰刀割草一般,转动了一圈。 扇面完成,弹夹里的子弹恰好打空,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不可能!步枪绝对打不出这样的弧度!”罗曼诺夫立刻大喊大叫起来。 魏可哪有闲心去理他! 爬起身,伸手把步枪挎在肩头,然后从腰里取出最后的两枚手榴弹,拧开后盖,拉弦,把手榴弹都用力扔了出去,只听轰轰两声,大铁门那里爆出了两大团烟尘。 做完这一切,魏可伸手去拉罗曼诺夫,想把老头重新背起来。 “不!我拒绝!除非你告诉我,这支枪的秘密!” 罗曼诺夫声音坚定,没有半分妥协的意思。 魏可几乎泪奔。 这老头的确是发抽了,就算你实在好奇,也不能现在闹别扭吧,这时候两个人是逃命,难道就为了弄清楚一支步枪凭什么能打出一个完美的扇面,就不要命了? “你配合我!等逃出去,这把枪就是你的了!” 魏可脱口而出,再次伸手去拉罗曼诺夫。 这一次,老头没有再捣乱,任由魏可把他背了起来,口中却兴奋嚷道:“年轻人,诚信是一种美德!虽然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我,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在此发誓,一定会报答你!善良的东方孩子!” 魏可听了,差点一脚踩空! 至于吗,一支最普通的56式自动步枪而已! 当然,作为特种兵,魏可自然猜得到,老头绝对是误会了,误以为这是一把经过改良的新式步枪,而罗曼诺夫作为轻武器设计大师,突然见到一支类似于AK,却能精确射击的步枪,立刻就忘乎所以了。 话说,全世界都知道,AK步枪火力猛,但同时也知道,这款枪打不准。 关键是跳弹太严重了。 假如说,两个对手互射,一个拿美制M系列步枪,另一个拿AK系列,从表面上看,拿AK的那个,肯定能把对手压制的抬不起头,但别着急,最后的结果出来,你会惊讶地发现,拿AK的,被对手击毙了! 即便最熟练的士兵,也无法用一支AK,连续精准射击,更别提打出一个平稳的扇面。 但,魏可不准备把自己的秘密,告诉给罗曼诺夫。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罗曼诺夫老家伙,绝对是一个爱国分子,只不过,他爱的是自己的国家! 深夜里,一条身影沿着小道,飞快地向前奔跑。 这是魏可。 他的后背上驮着罗曼诺夫,但如果有人能看清楚他们,一定会非常惊讶,因为,罗曼诺夫虽然趴在魏可的后背上,他的双手却没有抱着魏可的肩膀或者脖子,而是紧紧攥着挂在魏可肩头的步枪! 假如有人想把这支枪拿走,老头绝对会拼命! 老头的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就在刚才,他得到了一支以AK为蓝本仿制的步枪,有人拿着这支枪,以一个弹夹的消耗量,一个人成功阻击十个人的追兵,这在AK枪族的历史上,绝对是个了不起的成就,而他,很快就将掌握这支枪的秘密! 相反,魏可很无奈。 别的不说,步枪带子深深勒在肩膀上,他还必须用尽全力奔跑,这种滋味肯定不好受,若不是实在舍不得罗曼诺夫这个大号宝贝,他就把老头丢下不管了。 “老家伙,你给老子等着!不把你这老家伙榨干,老子绝不罢休!” 90.第90章 枪战 汪汪! 两声突兀的狗叫声,让魏可头皮发麻。 他讨厌狗,在现在这种非常情况下,他尤其讨厌! 魏可所在的位置,就在距离公路大约五十米的平行线上,他背着罗曼诺夫,紧贴着一片杂草茂密的农田往前走,如果按照正常的判断,在黑夜里,根本不会惊动公路上的人。 但,他没有把狗计算在内。 正在公路上设卡的那些人中,也有人带着狗,为什么这里的Y南人如此喜欢狗? 然而,无论魏可是不是喜欢,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他的行踪,因为一条意外出现的狗,即将暴露,而且这里地势平坦,想躲都没地方躲,只要对方搜寻过来,必然会发现他们。 “谁在那里!出来!” 公路上有人大声用Y南语吆喝,并且拉动枪栓,随即,几道手电筒的亮光就扫了过来。 魏可迅速伏低身体,探头往公路上观察。 只见,有个人牵着狗,另一只手里举着手电筒,已经从公路上下来,看样子一定会把这一片地方彻底搜查了,他才会放心,如此一来,魏可眼看就藏不住了。 汪汪!汪汪! 那条狗太讨厌,正是因为有狗,那人的速度走得很快,而且是笔直地对准魏可走了过来! 魏可气得几乎吐血。 因为,小欢并没有跟在他的身边,按照计划,阿勇把车开到前面之后,会把小欢放出来,让小欢来找他们,这样就能节省时间,方便魏可用最快的速度返回汽车上。 但,谁会料到,又遇上狗了呢? 魏可咬咬牙,伸手抽出腰间的沙漠之鹰,向罗曼诺夫示意了一下,然后把罗曼诺夫的脑袋按在草丛里,这个时候不能说话,相信老头能懂他的意思。 已经没时间犹豫了,魏可迅速往旁边移动数米,然后,猫着腰往前走。 正面对着牵狗那人迎上去! 没错,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已经为自己制订了战斗计划,他需要干掉对面的一人一狗,然后冲上去,把公路上的人,全部干掉! 唯有如此,他才能确保罗曼诺夫的安全。 啪!啪! 连续的两声枪响,战斗开始。 沙漠之鹰射击时的声音,远比五四式来得沉闷,子弹的冲击力十足,那条狗一直想挣脱束缚往前跑,但很可惜,它被铁链子牢牢扯住,成了一个活靶子,一颗子弹迎面击中了它,把它打的往后倒飞了出去。 同样被打飞的,还有那个牵着狗的人。 两颗子弹,一人一狗全都解决了。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仅仅是停顿了大约一秒钟,公路上的人,就对着魏可的方向,开火了! 魏可非常有经验,在射出两枪之后,一点没犹豫,就往旁边连续的两次翻滚,足足滚出去五六米远,恰恰是这个规避动作救了他,因为,公路上的火力非常猛。 子弹横飞,几乎把魏可刚才所在的位置,狠狠犁了一遍! 56式步枪! 不是一支,而是足足有三支步枪,先后间隔不过两三秒钟,都在疯狂地向黑暗中,倾泻着弹幕。 这情况让魏可暗暗心惊,对方的火力居然这么猛,公路上能有几个人?估计最多也就是五六个人而已,竟然配了三支56冲。 可怜的是,魏可手里仅有一把沙漠之鹰! 原先的那支56冲,已经让罗曼诺夫拆了,而且,魏可原本以为,自己仅仅是背着罗曼诺夫往前走一段路,不会发生战斗,有把手枪防身足矣,谁料到需要打仗。 一把手枪,对上三支56式步枪,也许还有别的武器,这是一场硬仗啊! 啪! 魏可举枪还击,紧接着,继续往旁边翻滚。 现在,他不仅需要面对三支自动步枪的扫射,还必须保护罗曼诺夫,尽量让交战地点远离罗曼诺夫藏身的位置,以防罗曼诺夫被流弹击中,这个悲催的。 但!魏可很快发现,局面比想象中还要严峻! 一辆停在公路边的汽车,突然启动了,在公路上调整了一下位置,将车头对准了魏可所在的方向,然后,向着公路下方,缓缓开了下来。 天!那是一辆越野吉普车! 一瞬间,魏可的处境,变得危险到了极点,他需要对付的,不仅仅是三支56式自动步枪,而是三个坐在吉普车上拿着自动步枪的人,那辆吉普车,正在向他开来! 魏可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哒哒哒! 哒哒哒!…… 子弹像雨点一般倾泻而来,魏可所在的一大片区域,已经被吉普车的车灯照亮,他成了活靶子,就算想投降也做不到,因为,对方显然不想要俘虏,很干脆地对他开枪了。 设想一下,被三支自动步枪追着打,是个什么感觉? 那是任何人也不想经历的噩梦! 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玩命,在这一刻,魏可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被扔进热锅里的蚂蚁,四面八方都是飞窜的子弹,而每一颗子弹都是致命的,假如他被其中一颗子弹击中,生命也就结束了。 身体内的每一分力量,都被调动了出来! 魏可像个陀螺一般,不停地翻滚,跳跃,不敢有一点点的停顿。 两秒,三秒,还是五秒钟? 时间仿佛停止,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可能是一瞬间,也可能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但有一点很肯定,在潜能全部爆发出来之后,魏可的动作敏捷的不像话,最后,他一个鱼跃,总算是逃出了那片被车灯照亮的区域。 啪!啪! 吉普车的车灯灭了。 魏可趴在地上,举枪就射,周围迅速恢复了黑暗。 太惊险,这样的刺激场面,魏可万万不敢再来一次,好运气不会一直伴随着他,如果再来一次夺命逃窜,他觉得自己被打死的概率,达到99.9%! 现在,才是面对面较量的开始! 手枪对阵三支步枪! 手枪怎么了?作为特种兵,魏可坚信一条真理,任何枪支都足以致命,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惧怕横飞的子弹,而且枪法够准,一把手枪的杀伤力,不一定比步枪和机枪小! 哒哒哒!哒哒哒! 啪! 在56式步枪疯狂的扫射声中,沙漠之鹰的枪声,弱到几乎听不见。 但,这一枪就取得了效果。 对方的三支步枪一直在射击,枪口跳动的蓝焰,成为最容易识别的靶子,魏可轻易找到了射击目标,冷静的一枪,打在一支枪口上方一点点的位置。 根据经验,那里应当是枪手的胸口,或者是头部,因为,没有人会把枪举过头顶射击。 一枪之后,对面三支步枪中的一支,停止了射击。 成功了! 魏可仅仅用了一发子弹,就消灭掉一个敌人,命中率很恐怖,如果再考虑到,他是在一番激烈的逃命动作之后,紧接着就开枪,而且用的是后坐力无比恐怖的沙漠之鹰,那么,就更吓人了。 沙漠之鹰,子弹的穿透力极强,甚至比56式步枪的中威力子弹,还要厉害! 这一次,魏可在射击之后,立刻做了一次翻滚动作。 再次举枪,瞄准! 这是胆量的比拼!这是血性的较量! 魏可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标准,完全是教科书似的,没有哪怕一个小小的疏漏。 每一秒钟,他都可能被子弹击中,对方射出的子弹数量,是他的几十倍,上百倍,但,他的脸上无惊无喜,对于身边飞窜的子弹,一点反应都没有。 啪! 又是一枪。 这一枪之后,又一支56式步枪哑火了。 与此同时,最后那名拿着56式步枪的枪手,显然有些惊慌,他突然停止了射击,然而,已经晚了,如果他继续射击,可能还会多活一会儿,恰恰是他自作聪明地停止射击,葬送了自己。 啪! 第三枪。 魏可的反应足够快,迅速调整角度,射出第三枪,紧接着,一声清晰的惨叫声响起。 三枪,干掉了三个手持步枪的对手! 在那一声惨叫之后,现场竟然离奇地变成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移动,更没有人开枪,这情景分外的诡异,因为,就在一秒钟之前,这里还是枪声猛烈的战场,这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91.第91章 一记耳光 一月份,天气却一点也不凉爽,一行人走得又渴又饿,没办法,他们没有准备水和食物,一路上也没有找到水源,更不方便打猎,只能这样坚持着。 “队长,前面有个村子,要不要进村里休息?” “村子规模大不大?有民兵吗?” “民兵肯定有。村子很小,以前我曾经路过,这里很闭塞的,应当很少和外面联系。” “好!那就进村!” 魏可也是没办法了,他们三个人还能坚持,反而是罗曼诺夫,已经像一根蔫了的黄瓜,这一夜的奔波,老头虽然没有亲自走几步路,但他原本的身体已经很差,再经不起折腾。 这要是把大神的骨头架子颠散了,大病一场,受损失的是魏可自己! 一个闭塞的山里小村子,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休息一下恢复体能,补充食物和水,那也很重要,总不至于他们要一路饿着肚子跑回国内吧? 茅山村。 魏可背着罗曼诺夫,大步流星走在第一个。 他的脚边是一团毛球似的小欢,身后跟着沃嘎和阿勇。 在几个人的前面,跑着一个小个子的Y南年轻人,这年轻人一脸的兴奋表情,他是在村口遇上魏可的,当他看见身穿军装的魏可的时候,立刻讨好地鞠躬行礼,又听说魏可等人是什么考察组,就自告奋勇带他们来找村长。 魏可没办法,只得跟着来了。 这村子确实不大,目测仅有二三十户人家,房子大多数很破旧。 年轻人一路小跑,到了一个大院子前面。 这个院子,就比普通的村民家里,漂亮多了,不仅面积大,而且房子修的也漂亮,一水的青色片瓦,院墙是手臂粗细的竹子编的,很是整齐。 “人民军同志,这里就是村长家,你们请进!” 年轻人让到一边,陪着笑脸。 魏可把罗曼诺夫放到地上,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军装,迈开大步就进了院子。 刚才在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院子里面有不少人,这时进了院子,看得就更清楚。 只见,就在院子靠正屋的前面,摆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而在桌子前面,站着一群人,有男有女,在这群人的两侧,又有几个民兵模样的人,手里都拿着枪。 这副模样,怎么好像旧时代的官老爷升堂? “爹!我把人民军的同志请来了!村长叔!人民军的同志来了,是我带来的!” 这时候,刚才带路的年轻人,已经快步上前,叫了一嗓子。 顿时,所有人都扭头看过来。 一身军装,头戴钢盔,身姿挺拔,背上一支步枪。 魏可这身装扮太显眼,尤其是在这种穷乡僻壤,打个比方,就好像有人开着宝马车进了菜市场,那是派头十足,无论你用怎么夸张的词语来形容,都不为过。 “啊!人民军的同志……欢迎欢迎!” 坐在桌子后面的中年人,明显就是村长,他愣了一下,立刻站起身,脸上堆满了笑容,向着魏可一路小跑过来,老远就伸出了手。 啪! 魏可双腿并拢,立正,敬礼。 话说,Y南军队里的规矩,和国内一脉相承,除了齐步正步略有区别之外,其他都差不多。 魏可是个老兵了,这个举手敬礼的动作,干净利落,分外漂亮,就算严厉的军训教官也挑不出毛病,更别提这些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一个个都拿羡慕的眼神,猛往魏可身上瞟。 “村长你好!我是357师作战训练处参谋,我姓黎,这是我的证件。” 魏可敬礼完毕,伸手和中年人相握,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 村长哪里敢仔细看魏可的军官证? 仅仅扫了一眼魏可手中大红的军官证封面,连忙摆手笑道:“黎同志,您这就太见外了!我叫谭有忠,是茅山村的村长,你叫我老谭就行!” 转眼又看到站在魏可身后的罗曼诺夫,惊讶问道:“黎同志,怎么还有个外国同志?” 魏可微微一笑。 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老谭,这个外宾不是咱们同志!他是从欧洲来的,来考察这里的生态环境。你知道的,这人身份太敏感,所以组织上安排我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 说着,魏可给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明白明白!” 谭有忠赶紧连连点头,小心地看了一眼罗曼诺夫。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蒙人的感觉很爽! 此时此刻,他和村长谭有忠,已经是一条战线上的战友,他们需要共同防范的“敌人”,就是罗曼诺夫,再没有比这种方法,更能迅速拉近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了。 寒暄完毕,魏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派头,给罗曼诺夫作介绍。 罗曼诺夫不怎么听得懂Y南语,谭有忠根本不懂英语。 他们两个人说一句,魏可就给翻译一句,这场景就和正式的外事交往一般,显得既神秘又高档,谭有忠这位大山里的小村长,肯定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兴奋的满面红光。 “黎同志,不瞒你说,我这里没有接待过外宾。你看,吃饭和住宿问题,怎么解决?” 谭有忠关心的不是对方的身份,而是怕自己接待外宾出了岔子。 魏可笑笑道:“没事,劳伦斯先生是个工作狂,吃饭不讲究。你让人随便给我们准备一点食物和水,我们休息一下,马上还要出发的。” “那怎么行!这已经到中午了,再着急工作,也要吃好休息好!黎同志,你们只有四个人,不如就在我家里吃!放心,虽然没啥上档次的好东西,但山里的野味管够,保证让外宾满意!黎同志,咱们顺便也好好聊聊,我最喜欢和人民军的同志交朋友了!” 谭有忠热情的不像话,把魏可弄的都有点不好意思。 但,这样的结果再好不过,魏可点头同意。 谭有忠见魏可答应,回头一脸严肃吩咐道:“好了!现在村里来了人民军的同志和外宾,乱七八糟的事情先放着!一切以大局为重!文纲,你的事情以后再说!” 他这最后一句话,是对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说的。 胖男人顿时苦了脸,小心地瞄了一眼魏可,却还是凑近谭有忠,小声嘀咕道:“村长,这北佬的女子,要是趁机跑了怎么办?他弟弟可是个敢拿刀砍人的小魂淡!不如,请您安排两个民兵,把她先关起来?” 北佬,这里怎么也有人用这个称呼。 魏可一听就不爽了,抬眼一扫,立刻就看见,桌子前面,被人群围在中间的,有个低着头的年轻女人,她穿着破旧的灰色褂子,头上戴一顶斗笠,满脸的忧伤,似乎刚刚还在哭泣。 魏可向前一步,来到那个叫文纲的胖子面前。 举手。 一记耳光扇了过去! 啪地一声,胖子猝不及防,直接被这一耳光,扇得飞了出去,噗通一声躺在了地上。 众人皆惊,看着魏可说不出话来。 92.第92章 考察小组 依旧是一辆破旧的小巴车,魏可没敢继续开着那辆抢来的车上路。 不需要提醒,阿勇已经把车速提到最高。 现在这个时候,悲催的走私|贩子阿勇已经在心里,把他的老大张望海,骂出了翔! 原本以为只是陪着一个M甸佬,到Y南来逛一圈,这个任务很舒服,简直就和度假没区别,但谁成想,事情已经发展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天杀的M甸佬!胆子太大了! 就在不久前,阿勇亲自开着车,经过了那处临时的哨卡,他当然看见那里有两拨人,其中开着吉普车的三个是军人,全副武装,领头的还是个军官。 随后,他就听到了激烈的枪声,响的和爆豆一般。 完了!M甸佬刚刚和金头虎王的人干了一仗,现在又和军|队开打了,这个人到底是白痴,还是胆子大到没边的狂徒,反正阿勇对魏可,连问都不敢问,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回国内,然后,距离对方越远越好! 汽车上,四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唯一有点例外的就是罗曼诺夫老头,他一直盯着魏可,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阿勇,我们出了会安镇了吗?” “早就出了!貌昂老板,我们的运气还算好,公路上只有那一个检查站。按照现在的速度,还有两个小时左右,我们就能到达湾寨!” 湾寨。 魏可对于附近的地形不熟,但阿勇提到湾寨,他就清楚了。 换句话说,只要到达湾寨,他们这一行人就算安全了一多半,从湾寨再往北,是森林,其中还有一段是被标为雷区的危险区域,根本没有人烟,然而,所谓的雷区,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那里早已经被人趟出了一条路,魏可他们就是从那里越过国境线的。 只要到了那种地方,就算有一支军|队堵截,魏可也有信心,杀出一条血路。 然而,事情远没有预想的这般顺利。 当他们提心吊胆,又往前开出一个小时车程的时候,前方的公路上,再次出现异常情况。 那是两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正在沿着公路,迎面而来! 警车的速度不快,但,魏可的心猛地一沉。 此刻已经接近凌晨,公路上出现警车,而且是两辆,这很不正常,唯一的解释就是,魏可刚才和那些设卡的士兵、警卫发生战斗的事情,已经暴露,周边市镇都开始戒严了,这两辆警车,就是出来巡逻的。 “阿勇!掉头!” 魏可果断下了命令。 再来一次故技重施,让阿勇开车闯过去? 那太危险了,这一次和前一次不同,一旦被警车拦下,检查肯定很严格,就算车上只有阿勇一个人,也没有违禁物品,他都不一定能蒙混过关,说不定就会把他抓起来,查查他和袭击事件是不是有关。 “阿勇,有没有其他路去湾寨?偏僻一点的?” “有是有,但路不好走,这辆车肯定开不过去,需要步行翻过一座山。” “翻山?没问题,咱们翻山!” 听说要翻山,魏可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 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堵在平原地区的公路上,不需要敌人数量很多,只要十来个人,前后包夹,慢慢地围拢上来,魏可就只能干瞪眼,他自己可能逃走,罗曼诺夫是绝对跑不掉的。 然而,如果是山区,情况就不同,有枪有子弹,他自信没什么人能拦住他! 幸亏有阿勇这个老江湖在。 看得出来,阿勇这个人对于打仗肯定不在行,但路熟,为人也精明,他很快开着车拐上了一条岔路,离开了那条危险的乡间公路。 这是一条土路,严格说来,根本就不是能让普通的汽车行驶的道路。 一路上坑坑洼洼的,他们的车又是底盘很低的小巴车,走不多远,车底盘就不时响起擦啦擦啦的摩擦声,人坐在车里,也像坐着一条小船一般,摇摇晃晃。 就这么坚持走了半个小时,最后,终于没法走了。 道路的前面有个大坑,小巴车根本过不去,而且,这里已经到了山区,前面的路又窄又陡,就算把这辆车抬过大坑,估计也走不远。 “行了,收拾东西,准备步行!” 他们这一行人中,魏可是理所当然的指挥官,阿勇只是向导,必须听他的。 再者说,阿勇已经知道了魏可的厉害,那是敢一个人和军|队开战的狂人,借他阿勇几个胆子,也不敢违背魏可的意思,听到要步行,毫不犹豫就把小巴车扔在路边,不要了。 在其他三个人惊讶的目光中,魏可开始换装。 一身人民军的绿军服,肩膀上是一颗星的少尉军衔,腰间扎上武装带,武装带上是一个牛皮子弹包,最后,还给自己扣上了一顶绿色的钢盔,这顶钢盔,是他在吉普车上发现的,也被顺手拿了。 魏可的身材本就挺拔,这一番装扮,把三个人都看傻了。 英武帅气! 话说,魏可这样的相貌体型,若是穿西装会显得土气、不伦不类,若是穿普通的衣服,就是一个普通人,但如果穿上军装,立刻就不同,颇有几分英俊潇洒。 不同人不同命,魏可天生就是当兵的命! “太棒了!你就像一个东方的将军!” 罗曼诺夫来了兴致,说了一句英语,字正腔圆。 “你会说英语?太好了!我们给你重新起个名字,你现在就叫劳伦斯,身份是欧洲奥克兰公司的商务顾问,这次来Y南的目的,是考察北部山区的植被分布情况。我是政府派来保护你的军人,你们两个,沃嘎和阿勇,身份是民兵兼向导,算作考察小组的随行人员。” 魏可张口就来,给四个人编了新的身份。 他先是用华夏语说了一遍,又改用英语,对罗曼诺夫复述一遍。 “上帝!魏,你是个天才,不仅勇敢,是个用枪的高手,你的脑袋也非常聪明!顺便说一句,你的英语很流利,但是,有个别单词的发音不准确!” 罗曼诺夫很得意,对于自己终于发现了魏可的一个“弱点”,觉得很骄傲。 魏可满不在乎地耸肩。 “劳伦斯先生,我必须纠正你的错误!我的名字是黎司阳,Y南人民军少尉,作为一名Y南军人,我的英语水平,已经算非常优秀了。哈哈,考察小组的同志们,现在出发!” 考察小组成立。 身材最高的罗曼诺夫,原本就是西方人的面孔,这是个大麻烦,但换了新身份之后,他的这张脸,却成了天然的通行证,谁敢怀疑他不是欧洲人,人家本身就是欧洲人! 沃嘎和阿勇,长得都比较黑,和普通的Y南人没多大分别。 唯一麻烦的是沃嘎,他听不懂Y南语,也不懂英语,所以只能装哑巴,一旦遇上事情,在不能说华夏语的情况下,别人只能用手势给他提醒了。 三个人,大大方方把56式步枪背在身上。 最后,魏可再次把罗曼诺夫背了起来,这真叫为了国际友谊,甘愿做牛做马啊! 93.第93章 魏可审案 “黎同志!这个……是我们自己的同志!” 村长谭有忠张口结舌。 魏可脸色一板,悻悻骂道:“自己同志?我看不见得吧!当着外宾的面,口口声声叫北佬,这是败坏我党我军的名誉!我认为,这个人不是自己同志,是个躲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坏分子!” 一句话,把所有人说呆了。 就连倒在地上的胖子,也期期艾艾说不出话,脸色变得刷白。 这顶帽子,扣得狠! 但魏可这句话出口,所有人看他的眼光又不同了。 原本是羡慕和畏惧,现在是敬佩。 你看看,到底人家是有水平的人民军军官,觉悟就是高,随便一点小事情,人家就能从国家的高度考虑问题,时刻维护国家的声誉,怪不得上级会安排他来“监视”重要外宾。 谭有忠脸色有些尴尬。 狠狠瞪了胖子一眼,凑近魏可,低声劝道:“黎同志,反正外宾也听不懂。这个黄文纲,他……确实是村里的先进典型,平时表现很好的。您看是不是?” 魏可同样低声答道:“老谭,劳伦斯先生表面上不懂Y南语,但如果万一他听得懂?我不得不防!” 谭有忠听了,急得直挠头。 魏可心里暗笑,他已经注意到了。 刚才那个给他们领路的矮个子年轻人,叫黄文纲爹,又叫谭有忠“村长叔”,显然这两家的关系不错,至少黄谭二人的私交很好,谭文忠这是想和稀泥。 “黎同志,那你觉得这件事怎么处理?” “老谭,你刚才是不是在处理事情,这样吧,你继续处理,我们请劳伦斯先生在一边旁听。记住,处事要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魏可说完,也不管谭有忠是否同意,就转身用英语和罗曼诺夫交流。 谭有忠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苦瓜。 原来,院子里刚刚正在进行的,是一起民事诉讼。 小村太小,是不可能有法官的,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都来找谭有忠,严格说来这是村长滥用权力,是违法的,但所有村民都认可,时间长了,也便成了这里的规矩。 原告是黄文纲,被告是被称作北佬的女孩。 根据黄文纲的说法,他出钱雇女孩去他的果园里做事,但女孩粗手笨脚,将他的一只座钟撞到地上摔坏了,座钟是法国的古董钟,价值一亿Y南盾,现在,他要求女孩赔偿他价值座钟一半的钱。 五千万Y南盾,相当于人民币一万四千多。 魏可扫了女孩几眼,这女孩长相清秀,但身上衣着朴素,可想而知,是无论如何拿不出这笔巨款的,估计她家里砸锅卖铁,也凑不出一个零头来。 再看桌子前的地上,果然摆了一只摔坏的种,式样精美,但中间已经摔断了。 此时,魏可就大马金刀坐在桌子后面。 他的身边是谭有忠。 桌子的侧边,给罗曼诺夫加了把椅子,老头舒舒服服坐着,手里捧一杯茶,面前还有一叠糕点,一口茶一口糕点,这老头的心思根本不在什么座钟上面。 院子里的其他人,都规规矩矩站在旁边,把桌子前面空了出来。 黄文纲和女孩并排站着。 黄文纲的一边脸都被打肿了,表情却挺得意,不时拿眼睛来瞟魏可和罗曼诺夫。 而女孩的脸色更加白了,一脸的绝望表情。 魏可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他当然是想帮女孩的,却没想到黄文纲这狗东西居然真的占理,正所谓打坏了东西要赔,放在哪里都是同样的道理,再者说,黄文纲似乎也不是蛮横不讲理,他要求的是赔偿一半。 早知如此,刚才就应当直接把黄文纲抓起来! 现场,谭有忠见魏可沉着脸不说话,就咳嗽一声。 “阿华闺女,你文纲叔刚才也说了,既然你家赔不出钱,那就让他儿子娶了你。你看呢,这事情你自己能不能决定?我觉得你文纲叔说的也有点道理,要不要我找人,去把你妈叫来?” 阿华,就是女孩的名字。 魏可听了,立刻就感觉到不对劲。 这里面怎么看都透着古怪,为什么这么巧,阿华弄坏了黄家贵重的古董钟,恰好他儿子就看上了阿华,想娶阿华当老婆,这个情景,很像是仙人跳啊! 这时候,阿华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村长大叔!求求你,我不想嫁给他儿子!也不要叫我二妈妈来,她老人家身体不好。村长大叔,我做错了事,赔不起黄家的钱,就把我这条命,赔给他们黄家,还不行吗?” “那不行!我要你的命有什么用?你必须嫁给我儿子,要不然,我就找你妈和弟弟要钱!” 一边是黄文纲气势汹汹。 另一边是女孩阿华苦苦哀求。 魏可差点被气爆了,很想取下步枪,一枪把黄文纲给崩了。 拿眼睛往旁边一扫,只见那个瘦小的青年,也就是黄文纲的儿子,就站在不远处,一脸贪婪地盯着阿华猛看,显然,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应当已经觊觎阿华很久了。 原本魏可不觉得这人有多讨厌,但这时候再看,就觉得这小子长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老罗,你上去看看,然后就说这只钟是假的!” 这是魏可在用英语和罗曼诺夫说话。 两个人相处久了,总是称呼“安德罗波夫先生”很不方便,也显得生分,商量之后,魏可就把称呼改了,叫他老罗,对于这个称呼,罗曼诺夫并不拒绝,反而觉得挺有意思。 “鉴定古董?可是我不懂如何鉴定?”罗曼诺夫一头雾水。 “不是让你去鉴定,你去看两眼,然后就说是假的!” “哦上帝!东方孩子,这是欺骗!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我拒绝!” 罗曼诺夫很坚定地摇头。 魏可冷笑道:“老罗,这个女孩我是一定要救的,如果你不帮我,我只能采取暴力手段。那么,我们可能被Y南人发现,并抓住!你知道Y南人会怎么对付你吗?他们会把你当作异教徒,用绳子吊死!” “见鬼!我不是傻子,现在也不是中世纪了!” 罗曼诺夫对于魏可的威胁,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但还是站了起来。 在场的其他人,听到他们两个人叽里咕噜地用英语对话,根本听不懂,但罗曼诺夫突然站起来,走到桌子前面,蹲下身去观察那只古董钟,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老谭,劳伦斯先生说他是珠宝鉴定师,他要帮我们鉴定这只钟。” 魏可也站起身,向谭有忠解释道。 没想到,黄文纲突然很激动地喊道:“鉴定师?我这是我们黄家祖传的宝贝,传下来有上百年了!黄头发的是外国人,谁知道他说真话假话?黎同志,请您一定要相信我,我的钟绝对是真正的法国十九世纪的古董钟!” 94.第94章 反G命坏分子 “哈哈哈!假的!这只钟是假的!” 罗曼诺夫突然喊叫起来,而且,他的动作和表情很夸张,手舞足蹈。 魏可一脑门子黑线。 E罗斯老头干这种事明显不熟练啊,我让你随便上去看两眼,然后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模样,装模作样说上两句话,那就行了,谁让你搞的这么夸张啊? “这位劳伦斯先生,他在说什么?”谭有忠奇怪问道。 “咳咳!他说这只钟是假的!” “不可能!黎同志,您可千万要给我做主啊!黎同志、谭村长,你们看看,这个外国人这么开心!如果我的钟是假的,他凭什么要笑成这样?” 提出反对意见的,当然是黄文纲。 这家伙虽然被魏可揍肿了半边脸,却满心以为魏可是“好人”,所以还指望魏可来给他做主。 魏可气得嗓子眼里冒烟,话说,黄文纲说的也是事实,罗曼诺夫老家伙的表情越来越夸张,从最初的手舞足蹈,真的变成了哈哈大笑,如此一来,就连魏可都觉得,老家伙不太靠谱。 不过,魏可一点没有准备放过对方的打算。 “你闭嘴!站到一边,我来问问劳伦斯先生是怎么回事!”魏可对黄文纲呵斥道。 走过去蹲在罗曼诺夫身边。 低声下气央求道:“老罗,拜托咱们有点职业精神好不好?您演戏演得过了点啊!这样,咱们深呼吸,就好像演话剧一样,虽然明知道是假话,咱们就当真话来说!老罗,当我欠您一个人情,你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好说句话,然后您还喝您的茶去,行不?” 自从认识罗曼诺夫以来,魏可这是第一次,如此低声下气央求。 关键是,他觉得叫阿华的女孩,可怜! 黄文纲家里买得起价值一亿的古董钟,说明黄家不缺钱,但对于阿华来说,她还不起五千万的巨额债务,哪怕是想用自己的命,去抵债,都不能! 同为华夏人,他要是不能帮助阿华,帮她把这笔债务抹去,与心何安! 但,罗曼诺夫听了他的话,却把眼睛一瞪。 “东方孩子,你觉得我是在说假话吗?这只所谓的古董钟,真的是假的!” “啊?原来您会鉴定钟表!” “不会!” 罗曼诺夫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道:“我对钟表从来没有研究过,当然不会鉴定。老实说,这只钟到底是在哪里生产的,它到底值不值钱,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魏可真有点被气糊涂了,没好气道:“那您凭什么说它是假的!” 罗曼诺夫老神在在道:“我不会鉴定钟表,但我是材料力学博士,对于普通的金属材料,只要看几眼,我就能判断出它们的种类!” 咦?这什么意思! 魏可立刻知道,罗曼诺夫话里有话,连忙问道:“老罗,请您给我解释解释。” 罗曼诺夫却突然开口问道:“魏,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帮助那个Y南女孩?难道你喜欢上了她,想要英雄救美吗?我记得,你是第一次求我。” 是啊!想当初魏可骗他为自己工作,用的都是胁迫的手段,从没说过一个求字。 现在,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Y南女孩,他竟然开口求人! 魏可叹气道:“老罗,这女孩被别人叫北佬,她是华夏族人的后代!不瞒先生,我也是华夏族人,华夏人何止千千万万,遍布世界各地,很多人却饱受歧视。所以,我曾发下誓言,只要是不忘记自家老祖宗,还承认自己是个华夏人的,有了难事,若我遇见必须帮!” 罗曼诺夫听了,颇为吃惊地盯着魏可。 半饷,才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魏,你是一个华夏族的民族激进分子!” 魏可张口结舌。 不过,罗曼诺夫已经不再纠缠于这个问题,而是指着座钟断裂的位置,对魏可解释道:“看这里!新鲜的断裂纹路显示,这种金属是工业级不锈钢。还有这个零件,你看,它由一种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构成,学名叫作6064合金,是由美国的铝业公司所发明。” 不锈钢,铝合金。 魏可听得稀里糊涂,抓不住重点。 罗曼诺夫也看出魏可听不懂,进一步解释道:“不锈钢,是一战时期被发明的,用于工业用途,至少在一战之后。6064合金,上世纪七十年代发明的。我们再看这只钟的底座,上面标注了制作时间,1896年。” 这一次,魏可终于听懂了! 不服不行! E罗斯老头确实牛逼,人家不懂鉴定钟表,但人家有别的本事,能凭肉眼分辨出制作钟的原材料,从原材料入手,发现了疑点,既然两种原材料分别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发明,那么,这只钟怎么可能是十九世纪的老古董。 绝对是假货,假的不能再假了。 专家就是专家,罗曼诺夫老头是真正的高科技人才! 但,魏可已经没心情去向老头表达自己的敬仰之情,他怒了。 黄家可恶! 拿一只假的座钟,去诓骗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差点把人家小姑娘逼死了,这是真正的谋财害命,可恨黄文纲这狗东西,居然还敢一口一个让魏可给他做主。 唰! 魏可铁青着脸,一把从肩上扯下步枪,咔擦一声子弹上膛,把枪口对准了黄文纲! “黄文纲!你这个反G命坏分子!劳伦斯先生都告诉我了,这只钟的制作材料中,用上了二十年代发明的不锈钢,还有七十年代发明的铝合金!你给我解释清楚!你有什么本事,让一只在你家里躺了上百年传家宝的老古董,用上了三十多年前才发明的金属材料!” 魏可这一番说明,清楚明了。 不仅是黄文纲听清了,周围所有人都听清了。 刚才罗曼诺夫对魏可说话的时候,他的神态举止,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又听到魏可的解释,再傻的人也懂了,这只所谓的法国古董钟,根本不是古董,最多只有三十年的历史而已。 黄文纲说谎了,而且,被外国专家当场发现,难怪这位爱国的人民军军官,如此生气。 噗通! 黄文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被魏可的话吓的,还是被魏可手里的步枪吓的。 魏可拿眼睛往周围一扫,一眼就看见,黄文纲的儿子正低着头,从人群里往外退,看样子是想从院门那里逃跑,立刻大吼道:“站住!你这个坏分子的儿子,还敢跑!” 听到魏可的怒吼,阿勇飞快跑上前,一把将对方摁住。 魏可也大步冲了上去,毫不犹豫把步枪的枪口顶在年轻人的额头上。 大声怒喝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给我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怎么坑蒙拐骗的?要是说不清楚,我现在就代表人民,枪毙了你!” 魏可问的又急又狠,年轻人一下子就吓蒙了。 “别杀我!招了!我全招了!那只钟原来就是坏的,是我鬼迷心窍,让人故意把钟推到了地上,又摔了一次!阿华不知道,她以为是自己撞倒的!” “再说!为什么要陷害阿华?” “因为我想让她给我当老婆,但阿华看不上我,所以……” 啪! 魏可忍无可忍,也不想继续再听了,甩手,一个狠狠的耳光,把年轻人扇飞了出去! 原来,黄家人比想象的还要可恶,他们不仅拿一只普通的钟来冒充古董,而且还是故意栽赃陷害,为的就是逼阿华嫁给黄家的儿子,这种人,死不姑息。 95.第95章 魏华魏夏 这时候,村长谭有忠的脸色也难看到极点。 黄家儿子不争气,当着这么多人面亲口承认,这件事也就等于真相大白。 谭有忠当然知道,自己必须表明立场,于是把眼睛一瞪,大喊道:“来人!把黄文纲黄善勇这对***坏分子,给老子绑了!” ***坏分子。 这是魏可强加给黄文纲的大帽子。 现在,谭有忠这一句喊,无疑是表明立场,以实际行动认同了魏可的决定,最起码在这个小村子里,黄家父子暂时是没法翻身了。 原本就坐在地上哆嗦的黄文纲,脑袋一歪,晕了。 然而,就算是晕了,也逃不了一绑,听到谭有忠的命令,几个民兵已经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把黄家父子绑上了,就连黄文纲也不放过,被捆成死猪一样扔在地上。 女孩阿华,依然跪在地上。 她已经彻底傻了,傻傻分不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 谭有忠见魏可没什么表示,连忙走上前去,摆出一脸笑容道:“阿华闺女,快点起来吧!事情已经清楚了,是黄家栽赃陷害你,黄家不是好东西!” “村长大叔,我没事了吗?不用给黄家赔钱了?” 阿华的模样依然很小心,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要知道,她这种身份的女孩子,早就习惯了忍气吞声,平日里,如果和其他当地人发生了纠纷,她肯定是吃亏的一方,就比如今天,实际上她是被冤枉的,但如果没有魏可帮她,再有理由,也是枉然。 “当然不用赔钱!阿华闺女,你应当谢谢人民军的黎同志!” “谢谢黎同志!魏华给您磕头!” 阿华似乎对魏可有些惧怕,但她显然知道是魏可帮了她,趴在地上就对着魏可磕头。 魏可吓了一跳,赶紧让开。 对方是个女孩,他不方便伸手去拉,再者说,既然女孩的麻烦已经解决,他就要考虑避嫌,因为,他不是真的人民军军官,身份迟早要暴露,一旦让别人觉得,他和女孩有特殊关系,反而是害了她。 魏华,听到这个名字,魏可的心里也是一动。 事情似乎太巧了一些,前一次他在湾寨救的那个男青年,叫魏夏,没想到,今天这个女孩又叫魏华,难道说,在这地方讨生活的华夏人,碰巧都姓魏? “姐!别怕!咱姓魏的不是好欺负的,和他们拼了!” 这时候,院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大喊。 紧接着,一个青年闯了进来,这青年身上衣服穿的破旧,踏着一双拖鞋,但,背后背着一张弓,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把短短的砍刀,双眼通红。 魏可见了这个人,就有一种发晕的感觉。 魏夏。 这真叫说曹操,曹操到,刚才他还想起魏夏,没想到,魏华和魏夏竟然是一对亲姐弟,魏华魏夏,两个人的名字合起来,恰好是华夏,他们是一家的。 现场人多,魏夏急匆匆跑进来,第一眼就去找自己的姐姐。 然后,他就看到了跪在地上的魏华,飞快地冲过去,挡在魏华的前面,气愤地对谭有忠大喊道:“村长!你难道不清楚,是黄家故意欺负我姐吗!我姐有什么罪,凭什么让她跪!” 咦?魏夏这话什么意思? 魏可站在后面不动声色,冷眼旁观。 只见,谭有忠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厉声喝道:“魏家小子,你胡说什么!敢拿刀跑到这里来,你是想造反吗?要不是今天有贵客在,老子就把你办了!” 谭有忠哪里还有面对魏可时的热情,表情狰狞可怕。 “小夏!不要胡闹!你想把咱一家三口都害死吗?” 魏华爬了起来,拼命拽住魏夏,对谭有忠陪着笑脸道歉道:“村长大叔,小夏年纪小不懂事,请您大人大量,千万别和他计较!” 谭有忠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魏华赶紧回身拍了魏夏一巴掌,责骂道:“小夏快给村长道歉!放心,姐没事了,刚才有人救了姐,姐那是自愿给人下跪的。你这个糊涂性子,怎么尽给姐添乱!” 她口中虽然责骂,但却死死地把魏夏护在身后。 这对姐弟之间的感情,无疑是很深的。 魏可不由得想起了楚红柳,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魏华和楚红柳,没有一丝的相同,但,他在魏华的身上,明显看到了一点楚红柳的影子,换句话说,魏华对于弟弟魏夏,就有点像楚红柳对他魏可。 这种感觉太荒唐! 魏可赶紧甩甩脑袋,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驱赶开。 “姐,有人救你?咦?黄家的都被绑起来了?”魏夏终于发现了现场的不同寻常。 “是啊!就是那边人民军的黎同志,小夏你快点谢谢人家!” 魏华说着,往魏可的方向一指。 四目相对,魏夏第一眼看清魏可的时候,立刻就呆住了。 他们上一次相遇,不过是几天前而已,那时候的魏可,绝不可能是人民军军官,而且他也不姓黎,再往魏可身后看看,沃嘎和阿勇两个人也在,只是手里多了步枪。 傻子也知道有问题了,魏夏又不傻,当然看得出来。 魏可微微对着魏夏摇头示意,然后走出来,对谭有忠笑道:“老谭,你们村里人还真朴实啊!是这样的,劳伦斯先生觉得,这对姐弟很有趣,他想去这对姐弟家里吃饭,可以吗?” “哦哦!当然没问题!” 谭有忠赶紧点头,又把魏可拉到一边,悄悄道:“不过,黎同志,你要当心一点!这户姓魏的人家,是从北边过来的,思想比较落后,而且很狡猾!可千万别听他们胡说八道!” 魏可在心里冷笑。 他之所以不再避嫌,就是觉得,谭有忠和魏家姐弟相互间的态度,似乎都有问题! “老谭你放心,怎么翻译还不是在我手里吗?要是他们说了什么不该让外宾知道的话,大不了我不给翻译好了。这种事情,我心里清楚。” 魏可口头上大包大揽。 谭有忠面露喜色道:“黎同志英明!这样,我让人把吃食给你们送过去,不能让同志们受了委屈!” 对于这样的事,魏可自然不会反对。 白来的东西,不吃白不吃! 一群人离开了谭有忠家,浩浩荡荡往魏家姐弟家里去。 为什么是浩浩荡荡? 因为,谭有忠坚持要送魏可等人,他要送,几个民兵自然也跟着,还有一大帮村民也跟着看热闹,以及谭有忠安排送东西的人,如此一来,就成了集体大游行了。 魏可毫不在乎,大大方方走在前排的中央,左侧是罗曼诺夫,右侧是谭有忠。 反而是魏家姐弟二人,已经被挤到人群最外面去了。 但,他俩似乎早已习惯了,并不往人群里面凑,而是远远地跟着,一边走,一边窃窃私语,姐弟俩都不时拿眼睛往魏可高大的背影看。 眼神里,既有疑惑也有开心,更有感激。 96.第96章 像他自己! “阿勇受点累,去门口站岗。不管什么人,一律不准靠近屋子!” 魏可对着阿勇轻声嘱咐。 到了魏家姐弟的家里,他根本没让谭有忠等人进屋,就在门口和谭有忠道了别,而谭有忠似乎也不想进魏家,很放心地带着手下人走了。 听了魏可的吩咐,阿勇点头答应道:“老板放心,我懂的!” 阿勇随手从谭有忠派人送来的吃食中,拿了一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腿,手里拎着枪出门去了。 魏家姐弟俩的眼中,冒出了异样的神采。 因为,魏可和阿勇两个人说的,不是越南语,而是华夏语! 亲不亲,家乡人! 在这个异国他乡,生活艰难的魏家姐弟二人,乡音难寻,早已把所有说华夏语的人,当作了自己的家乡人,现在看到魏可的举动,怎能猜不出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民军军官。 “恩人大哥,你们怎么来茅山了?还有,你怎么穿成这样?”魏夏奇怪问道。 魏可摆手笑道:“我也没想到会遇见你,魏夏,咱俩还真有缘分。来,我给你们介绍,这是我朋友,来自E罗斯,你们叫他罗先生就好。” 罗曼诺夫笑嘻嘻,拱手做了个不伦不类的东方礼节,开口道:“很高兴认识你们,东方的朋友!” 华夏语,就连所谓的欧洲来的考察官员,说的也是华夏语。 那么,这位黄头发老外的身份,自然也是假扮的。 魏华赶紧走上前,对魏可鞠躬道:“这位大哥,还有罗先生,谢谢你们的救命大恩!还有,大哥,也谢谢你救了我弟弟!要是没有你,我们一家已经家破人亡了。” 魏可叹气道:“魏家妹子,我和你弟弟是朋友,自己人,就不要客气了。” 几个人正说话,里屋的房门打开,走出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 老太太看见穿着军服的魏可,以及外国人罗曼诺夫,立刻上前拉住魏华和魏夏,退到一边,警惕地问道:“两位先生,你们有什么事吗?” “二妈妈,他们都是好人!” 魏华赶紧安慰道:“这位穿军装的大哥,就是前几天救了小夏的人!今天,要不是有他们在,我和小夏可能就回不来了!二妈妈,您别担心!” 这位被称为二妈妈的老太,这才仔细打量魏可。 “啊!你是!……” 不料,她看清魏可的长相之后,竟然啊地一声叫,然后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瞪大眼睛怔怔地盯着魏可,就这么一动不动,好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 “二妈妈,您怎么了?” 魏家姐弟俩顿时慌了,围着老太紧张地问。 魏可也非常奇怪。 这老太怎么这种表情,难道她认识他,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话说,魏可自己肯定不认识老太,而魏可可一直生活在国内的春川乡下,更不可能和一个Y南的老太见过面,所以,老太见到他之后的举动,就很异常了。 “伯母,您认识我吗?”魏可还是问了一句道。 “不!不认识!” 老太回答的很干脆,但还没等魏可松口气,就听老太颤巍巍问道:“请问,您是姓魏吗?” 您。 老太对魏可用了一个敬语。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开口就问,魏可是不是姓魏。 魏可顿时就被吓住了,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不同寻常的事,要说这老太不可能是神仙,世上的姓氏千千万万,她连魏可是哪国人都不知道,凭什么就敢猜他姓魏。 再看老太身边的魏家姐弟二人,也都是一头雾水的模样。 魏可咬牙点头道:“伯母,我的确是姓魏的。但您为什么知道我姓魏?” “您……您是中国京城的人吗?”老太没有回答魏可的问话,反而又问了一句。 “算是吧,我和京城有点关系。” 事情到了这一步,魏可也是豁出去了。 一个越南山村里的老太,就算她原先是华夏人,但第一次见到身穿Y南军服的魏可,能问出如此奇怪的问题,这要是不把原因弄清楚,他连晚上睡觉都睡不着了。 “魏少爷!您是魏家少爷!” 但!老太接下来的一个称呼,就让魏可呆立当场。 魏少爷,这个称呼不可能是魏可本人的,而只能是属于魏可可,然而,傻子魏可可的身份,在国内也没有几个人清楚,何况一个远在国外的老太。 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离奇。 “魏少爷,请问您今年是不是十九岁?” 震惊!只能是震惊,她连魏可可的年龄都知道,也就是说,老太认出了他是魏可可。 不过,就算魏可没回答,老太也已经认为他是默认了,一手一个拉住了魏家姐弟的手,吩咐道:“小华小夏,他是你们的魏家少爷,还不赶紧给少爷行礼!” 你们的魏家少爷。 魏华魏夏同样非常惊讶,几乎异口同声问道:“二妈妈,您说他是谁?” “傻孩子们!还能是谁?他就是你们大妈妈的儿子!天可怜见!我还能在活着的一天,见到魏家的人,这是魏家少爷亲自来找你们了!你们还等什么!” 魏可的脑子里轰轰直响,就连魏家姐弟上来行礼,都忘了去扶。 傻子魏可可的妈,被魏华魏夏叫作“大妈妈”。 他已经不是魏可可了,但猛听到魏可可妈妈的消息,还是忍不住心情激动,傻子和他一样,也相当于孤儿,当初听乔子楠的介绍,傻子是从小被人收养的,根本没见过自己的妈妈。 傻子也是可怜人,和他魏可一样! “伯母,您能和我说的详细一点吗?对不起,我真的不是很明白。” “哎!魏少爷,您当然不明白!” 老太竟然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对魏华魏夏吩咐道:“你们就在外面等着,我要和魏少爷说点事。魏少爷,您请到里面来,里面说话方便。” 老太说着,让到一边,很恭敬地给魏可让路。 这个要求是不能拒绝的,不是说魏可的好奇心重,而是因为,他占用了魏可可的身体,就是欠了对方天大的人情,如果能帮魏可可找到妈妈,尽孝道,也算是还了魏可可的情。 进到里屋,环境依然很简陋。 魏家是穷人,和村长谭有忠家没法比,屋里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两只破旧的木柜。 老太请魏可在一只凳子上坐了,然后转身到木柜子里,翻出来一个蓝色的布包,仔细打开,里面有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她把这张照片递到了魏可的手里。 “魏少爷,这是魏家大奶奶留下的东西。当年来Y南的时候,生活太穷了,小华小夏都太小,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换钱。大奶奶说了,如果魏家有人找来,就拿这张照片相认!” 老太的表情,分外唏嘘。 魏可接过照片,仅仅看了一眼,立刻如遭雷击! 像! 真的是太像了! 照片上是一男一女,都很年轻,仅仅二十多岁,男的穿一件夹克衫,表情似笑非笑,牵着女孩的手,那女孩是一袭白色的长裙,脸上满满都是幸福的笑容,两个人的身后,是天安门城楼。 说这年轻男人像,不是说他像魏可可,当然了,他和魏可可的面貌的确很相似。 但!这人更像魏可本人! 魏可第一眼看见照片的感觉,甚至以为,那就是他自己! 天底下还有如此相像的人,魏可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同样也是孤儿,也姓魏,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爹是谁,换句话说,老太认出他是魏可可,凭的只是一张照片,那么,他自己和这张照片里的男人,有没有关系! 97.第97章 跪母 “伯母,请您告诉我,他是谁!” 他是谁。 魏可其实能猜得出来,这个男人就是年轻时的魏家二叔,但下意识里,他还是张口问了出来。 “哎!还能是谁?她是您父亲当年的妻子,拜过堂成过亲的!魏家少爷,老婆子知道这可能冒犯了您,但还是要说句公道话!你们魏家当年对不起大奶奶啊!大奶奶当年为了生下魏家的骨肉,也就是您的哥哥,一条命差点就没了!但最后,她还是把命丢在了异国他乡!” 老太似乎误会了魏可的问话。 她说的是“她”,而不是“他”。 但,魏可的心脏骤然抽紧,隐隐约约中,感觉到一种剧烈的疼痛感袭来。 魏可可还有一个哥哥!那个哥哥的亲生母亲,就是照片上的女人,也是魏家二叔的原配妻子! “伯母,大奶奶的那个孩子呢?在哪里?” 魏可的声音无比干涩。 “您不知道?哎!那孩子可怜啊!当年大奶奶难产,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老婆子还亲手抱过那孩子的小身体……后来,您父亲安排我护送大奶奶往南边来。听说,那孩子被人抱出去,埋了。” “死了?埋了?孩子有名字吗?” “孩子没有起名字。不过,大奶奶当初一直摸着肚皮,管那孩子叫小可,我听见过的。” “伯母,请您再告诉我,那是哪一年的事?” “哪一年?让我想想,那年老婆子刚刚26岁,被魏二爷找来服侍大奶奶,算算日子,已经有二十五年了。没错,那年是一九八五年,夏天!” 两行泪水,缓缓顺着魏可的脸颊,滑落。 悲伤! 伸出颤抖的手指,抚摸照片上那年轻女人秀丽的面容,魏可的心里百感交集。 咬牙问道:“伯母,大奶奶怎么死的?” “当年,我陪着大奶奶跑到GX大奶奶说要等魏二爷。一直等了五年多,小华小夏就是那时候大奶奶收养的,都是孤儿。再后来,魏二爷没来,却托人带来了消息,他又结婚了,而且又有了孩子。大奶奶很伤心,就带着我们来了Y南,从此再没回去。到Y南的第三年,大奶奶病死了。” 怒! 愤怒! 姓魏的该死! 一个女人,难产生了孩子,身边只有一个保姆陪着,在异乡苦守五年,没有等回自己的男人,却等到了那男人再次结婚生子的消息,这是何等的凄凉! 魏可从来没有如此恨过一个人,即便那人可能是他的父亲! 小时候,他也曾无数次地怨恨,他的母亲为什么生下他,却不要他,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妈妈,只有他不曾享受过一天的母爱。 老太说的简单,但从她简单的话语中,魏可能感受到,母亲是爱他的。 他仿佛能看见如此场景,一个挺着大肚皮的秀丽女人,微笑着,抚摸自己的肚皮,口中喃喃道:“小可,多吃几口,快快长大。小可呀,快点长大出来陪妈妈吧!” 恨! 恨意滔天! 有朝一日,他一定要为自己可怜的母亲,讨回公道!对!要让那个姓魏的男人,偿命!哪怕那人再有权有势,他也要杀了对方,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伯母,谢谢您当年照顾了……大奶奶。请问,她有墓吗?” “啊?魏少爷您要去看大奶奶吗?有的,这里到处都有空地,我把大奶奶葬在后面山里了。您是魏家少爷,如果大奶奶知道您去看她,一定也会开心的!” “那就麻烦伯母了,我想去看她。” 两个人出了里屋,一群人立刻围上来。 罗曼诺夫看着魏可问道:“东方孩子,你的脸色很差,出了什么事吗?” 魏可摇头勉强笑道:“我很好。老罗,现在我和张伯母出去办点私事,也许需要一点时间,让沃嘎和阿勇留下来保护你,没问题吧?” “没事的,这里很安全,你放心去办事。” 罗曼诺夫赶紧点头。 两个人接触的时间不长,但罗曼诺夫对于魏可的能力和人品,已经很认同,他知道魏可不会在这个时候,为了一点无所谓的小事胡来,说有事,肯定就是有必须处理的大事。 魏家姐弟也商量了一下,魏夏留下来陪着罗曼诺夫等人,而魏华和张老太,陪着魏可。 三个人出了门。 屋子周围,还有不少村民在远远地观望,但见到背着枪的魏可,没有一个人敢主动上前询问,就这么远远地看着魏家母女二人,领着魏可出了村。 一片冷冷清清,树冠高大的山麻树林。 来到这里,张老太抬手一指,就在山麻林的中间,有一片空地,一座孤零零的小坟。 魏可两眼湿润,距离足有二十多米远,双膝一弯。 噗通一声,两个膝盖直挺挺砸在泥土地里。 一步,一步。 膝行向前。 他的腰杆挺直,双眼中无喜无悲。 张老太和魏华,都十分吃惊地望着他,却谁都没说话,也没有上前阻止。 慢慢地,魏可距离那座小坟,越来越近,他也看清了,坟头虽然小,但清理的很干净,上面没有杂草,显然是经常有人来整理,而在坟前,竖着一块粗糙的木头墓碑。 “魏杨氏之墓” “女魏华,儿魏夏立” 这是魏华魏夏姐弟立的墓碑。 她姓杨,除了一个姓氏,魏可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来到这个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魏可能感觉到一种浓浓的血肉温情,从小到大,他从没有和另一个人,心灵靠的如此近,不知不觉中,他竟然痴了,就这样直直地跪着。 许久之后。 站在后面树荫下的张老太,忽然叹了口气。 “这就是他们魏家的男人啊!” 老太的脸色萧索,也不知道这句话是感慨,还是忧伤。 魏华小声问道:“二妈妈,他为什么要这样给大妈妈下跪,跪了这么久?” “大概是赎罪吧?他们魏家欠的太多了!” 老太摇头道:“这个孩子真像当年的魏二爷啊!也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女孩子为他发疯?小华啊,当年你大妈妈临死的时候,让我在墓碑写上魏杨氏这个名字,这些年我一直想不通。现在看见这个孩子,却是懂了,他们魏家是至情至烈的性子。哎!造孽!” 造孽。 仅仅是这个词,就能看出张老太对魏家人的态度。 她是魏杨氏的保姆,陪着魏杨氏一路颠沛流离,后来亲手葬了魏杨氏,又把她收养的一对儿女带大,在这其中,要说对魏家没有怨念,那万万不能。 “二妈妈。他能给大妈妈下跪这么久,我们就原谅他,可以吗?” 魏华小心地出声询问。 张老太苦笑道:“小华,你和小夏才是魏家人,你们决定原谅,那就原谅。原本我还担心,他们魏家是狼一样的性子,现在看见这个孩子,总算放心了。” 魏华不明所以,跟着轻轻嗯了一声。 谁也想不到,魏可这一跪,足足跪了半天! 从中午时分,一直到天色昏暗,山里的夜幕悄悄降临。 他就这样直挺挺跪立在坟前,如同一个雕塑,任山风吹过,山麻树的落叶飘在肩头,他也纹丝不动,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面前这座坟,再没有其他。 98.第98章 大妈妈的孩子们 魏可是被魏华扶着下山的。 若不是他体质强健,两条腿就算被跪废了! 但他一点不觉得委屈,正所谓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父”这个东西他是不会跪的,然而,为了母亲下跪,天经地义,十月怀胎之恩,跪一跪,还能有错? 魏华是个女孩子,已经被魏可的这一跪,感动的热泪盈眶。 “少爷,您心肠真好!大妈妈在地下看着,一定很开心。” “阿华,你错了,我不是什么少爷。” “二妈妈说了,魏家很有钱,是大户人家,她让我们要对你尊敬。其实,我和小夏长大了,有手有脚,如果我们不方便回魏家,也没关系。只是,我们不想违背二妈妈的意思。” 魏华说的有点绕,但魏可能听懂。 他们这一对姐弟,其实并不想回魏家,但又不愿意违拗张老太。 想想也简单,他们对魏家,能有多少感情,除了一个虚无缥缈的魏姓,魏家没有给过他们任何东西。 魏可苦笑了,这份误会真是不小。 他是少爷?不,他是魏家的一个弃子,无论魏可还是魏可可,他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不是魏家人,而是被魏家抛弃的弃子,与那个魏家,没有关系。 “阿华,实际上我和你们一样,我从小被别人家收养,长这么大,我从没去过魏家,也没见过魏家的任何人!所以,我不是魏家人,更不是少爷!” “呀!原来是这样!” 魏华居然有些高兴道:“这么说,我和小夏都不用去魏家了?” 魏可笑道:“当然了,难道你很想去魏家?” 魏华连忙解释道:“不!我们一点都不想去魏家!我们只是大妈妈的孩子!” 大妈妈的孩子。 这个身份,反而让魏可觉得亲切。 魏可爽朗大笑道:“好!我们不是魏家人,只是大妈妈的孩子!你以后也别叫我少爷,就叫我……小可。对!我就是小可!你和小夏都可以这么称呼我。” 小可。 这个称呼,对魏可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 魏华被魏可说的有些糊涂,为什么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魏家人,却又说自己是大妈妈的孩子,这里面的道理好像有点说不通,但,她也知道魏可对她和魏夏很好,就没有太在意。 两个人说说笑笑,回到了魏家。 不料,他们刚刚进屋,魏夏就跑上来,一把拉住魏华,急得嚷道:“姐!二妈妈走了!” 张老太真的走了。 就在下午,魏可跪在坟前的时候,张老太回来收拾了行礼,一个人走了,她不让魏夏去通知魏华和魏可,而是给他们各自留下了一封信。 魏可看了那封信。 张老太的意思很简单,魏华姐弟俩虽然是养子,但也是魏家人,而魏杨氏给他们取名华夏,是希望姐弟俩有一天能回国去,所以,她把姐弟俩托付给了魏可。 至于张老太自己,信中没有说她要去哪里,估计也不会留在Y南。 看完信,魏可颇为惆怅。 其实他真想把张老太带走,找个地方安度晚年,不为别的,就因为张老太曾经照顾他的母亲,在那苦苦等候的几年里,两个女人是相依为命的,否则,魏华姐弟俩也不会称她是二妈妈。 身份害人啊!张老太肯定也是误会了他的身份,她和魏华姐弟差不多,都不喜欢魏家,甚至连向魏可要一点报酬的想法都没有,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走了。 魏家。 那个魏家,没人喜欢! 他不仅不喜欢那个魏家,而且恨那个魏家,当他跪在坟前的时候,就给自己立下了誓言,有朝一日,他会把那个负心汉,亲手抓来,让对方跪在坟前忏悔,然后,一枪崩了! 这时候,魏华走上来,递给魏可一个蓝布包。 “二妈妈交代了,这个东西交给你。” 蓝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就是那张照片,也是张老太认为的,魏华姐弟“认祖归宗”的凭证。 再看魏华,一双眼睛盯着照片,非常不舍的模样。 显然,这张照片也是他们姐弟所剩下的,唯一属于魏杨氏的东西,如果不是张老太吩咐了,她一定舍不得交给魏可,而会自己悄悄藏起来。 魏可狠狠心,把照片包好,揣进自己贴身的口袋里。 “阿华,不好意思了,等以后我会想办法冲洗两张给你们,这张照片我要留着。” “哦,那你一定不能忘了。” 魏华很无奈,或许在她看来,魏可是想留下自己父亲的照片,毕竟,魏可和魏杨氏之间,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反而是她和魏夏,才真正是“大妈妈的孩子”。 晚上,村长谭有忠派人过来,邀请魏可去“喝茶”,被魏可借故推了。 三个姓魏的,聚在小屋里,开了个碰头会。 魏家姐弟以后怎么办? 话说,魏家在村里的处境,可以说很不好。 茅山村这地方很闭塞,本就生活艰苦,魏家来到茅山的时候,不过是两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再加上两个孩子,她们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时候,魏杨氏随身带了一些钱,还有一些首饰,靠着这些钱,她们在这里安了家。 后来,魏杨氏死了,钱也花完了,她们只有饥一顿饱一顿,勉强度日。 再后来,姐弟俩逐渐长大,本以为三个人的日子会渐渐好起来,不料,谭有忠当了村长,谭有忠这个人,本就属于不喜欢华夏人的那一类,时常就会故意刁难魏家的几个人。 比如说,村里需要出工修路、挖沟的时候,总是会轮到魏家。 再比如说,原先还有几户人家,看魏家人可怜,经常接济她们,被谭有忠知道后,就故意给那几户人家脸色看,以至于到了现在,村里已经没人再敢和魏家走得近。 别看都是些小事,但在二三十户人家的小村子里,这就是大事。 “今天,本来有个阿婆愿意帮我说话,但谭有忠让人把她轰了出去,就再没人敢说话了!我敢肯定,谭有忠知道黄家故意害我,但他就是装着不知道!” “小可,如果不是你来了,今天我只有死路一条!” 魏华说着,双眼垂泪。 魏夏也气愤嚷道:“姐,我今天拿着刀进谭家,就是想去拼命的!要死,我陪你一起死!” 魏可听了姐弟俩的话,心中暗恨。 原来如此,魏华并不糊涂,她明知自己遭了黄家的暗害,但,在谭有忠面前,无论她如何辩解,都是没用的,所以她放弃了辩解,只求用她自己的一条命,来保住魏家另外两个人的命。 谭有忠,不是个好东西! 他是黄家父子俩的帮凶,黄家的罪孽,也有他的一份! “阿华小夏,你们放心,我来了,没人再能欺负你们,你们受的委屈,我来替你们报仇!然后,你们就跟我走吧,不要留在这个地方了!” 99.第99章 谁家恶魔 天明。 考察小组准备出发。 队伍里自然多出了两个人,魏华和魏夏。 魏可找的理由,是罗曼诺夫身体不好,需要人跟在后面照顾,而魏华是个女孩子,恰好合适。 至于魏夏,就是个出苦力的。 借口还是罗曼诺夫,他不能走山路,魏可要求谭有忠给他准备一个滑竿,除了魏夏之外,另一个抬滑竿的人,他也想好了,就是黄文纲的儿子黄善勇,美其名曰,劳动改造! 魏可原本还想把黄文纲也带上,但姓黄的据说是病倒了,爬不起床,魏可只得暂时作罢。 “老谭,我悄悄告诉你个消息,你可不能和别人说!” “什么消息?黎同志放心,我老谭的嘴巴最严,绝对不会说出去!” “这样的,劳伦斯先生昨天晚上说了,他觉得这里的山地气候条件非常好,很适合种植经济林木。这次回欧洲之后,会向总部申请,在我国北部山区,投资建一座生态经济林,你说这是不是好事?” “生态……经济林?好事啊!那不就是报纸上说的,让外国佬花钱,帮我们做生意吗?” “老谭,你这个政治素质要提高!那叫外商投资企业!” 魏可说的一本正经。 另一边的谭有忠,已经是两只眼珠子到处乱转了。 他虽然只是个山里小村子的村长,但绝对不傻,如果真像魏可说的那样,有人来投资,而且地点就选在茅山村,他这个小村长就发达了,弄不好就飞黄腾达,不仅能升官,还能发财。 “黎同志,您脑子灵,帮着想想,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劳伦斯先生来茅山投资?” 谭有忠果然上套。 无需继续勾引,就主动找上门来,请魏可帮他出主意。 魏可装作为难的模样,沉吟道:“这个估计有难度!劳伦斯先生考察了很多地方。不过嘛,根据我的观察,他对你们这里还是很满意的。另外,他喜欢实干型的地方干部,不喜欢有官架子的。你知道什么是实干型吗?就是把自己亲自干活的那种。” “哦!是不是需要我陪着劳伦斯先生,一起上山考察?” “聪明!老谭我和你说,你不如这样!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村民,也别带其他人,就你一个,跟着劳伦斯先生跑一天!他不是考察吗?他考察什么树木,你就给他介绍,帮他一起干活!这不难吧?” “好!黎同志你这个主意太妙了!黎同志,不如以后我们就以兄弟相称!哥哥要是有了好处,一定不会忘了你黎老弟的恩情!” 谭有忠高兴的忘乎所以。 他居然和魏可攀上兄弟关系了,那模样好像自己已经升了官,不再是一个小小的村长。 魏可在肚子里冷笑,这就是你自己作死,怨不得别人! 出发。 一身军装的魏可走在第一个,精神抖擞。 身后是魏夏和黄善勇抬的一只滑竿,上面坐着干瘦的罗曼诺夫。 滑竿的两侧,是魏华和谭有忠,尤其这位村长谭有忠,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褂子,头上戴斗笠,脚上是布鞋,裤脚管还高高挽了起来,一眼望去就是个老农民。 队伍的最后,自然是背着步枪的阿勇和沃嘎。 这支队伍一出现,几乎在村里引起轰动,家家户户的人都跑出来观看。 谭有忠一边走,一边高兴地向村民挥手,浑然不知道,他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由此他也把自己变成了小小茅山村的传奇,因为,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一位村长以如此造型,成了“失踪人口”。 茅山村原本就在山上,出了村,很快就进了树林。 Y南北部山区丛林,由于天气温暖湿润,植被茂密,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树叶宽大,遮天蔽日,走到林子里面,就像被淹没了一般。 谭有忠开始的时候,极有兴致,但很快就感到不对劲了。 充当排头兵的魏可,退下来接替了魏夏的位置,主动抬滑竿,而魏夏也没闲着,他和黄善勇两个人合力抬着滑竿的后面两侧,这样可以速度更快一点。 当干部的魏可亲自当苦力,这可以解释为他的素质高,不畏辛苦。 然而,拿着枪的阿勇到了最前面,领着队伍走得飞快。 这到底是考察环境,还是跑路啊? 再看坐在滑竿上的劳伦斯先生,这老头作为考察组的核心人物,居然心无旁骛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似乎已经睡着了,根本不管队伍往哪里跑。 “黎同志,这是要去哪里考察?”谭有忠实在忍不住,追上来发问。 “翻过前面的山头吧!怎么,你这就受不了了?” “没有没有,我受得了。” “受得了就跟着走,别那么啰嗦!” 谭有忠不敢再说了,他现在有求于魏可,即便魏可语气不善,他也只能忍着。 TMD!等老子升了官,发了财,谁还认得你个穷当兵的! 但,他们这一行人中,就属他走的最辛苦了。 魏可三个人虽然是抬滑竿的,但都年轻,尤其是魏可本人,那是龙精虎猛,一个人抬着滑竿走在前面,甩开大步,后面的两个人必须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魏华别看是个女人,却是能吃苦的,走的也不慢。 唯独谭有忠不行,他把自己打扮成普通村民,可本质上还是当官的村长,早就不习惯吃苦受累,再加上年纪偏大,走了不多久,就觉得口干舌燥,坚持不住。 “喂!把你水壶拿来,让我喝水!” 谭有忠这是在对走在最后面的沃嘎说话。 他能对魏可和和气气,那是因为魏可是军官,但对民兵身份的沃嘎,就没必要很客气了,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然而,沃嘎瞪了他一眼,根本不理他! 谭有忠扫了一眼扑克脸的沃嘎,以及沃嘎抓在手里的步枪,想发火,还是忍住了,转头看向走在滑竿另一侧的魏华,语气缓和一些说道:“阿华闺女,把你水壶拿来让叔喝几口。” “不行!不能给你喝!” 魏华一点不留情面,张口就拒绝了。 谭有忠被噎得难受,顿时就不爽了,沃嘎不是村里人,还是魏可的手下,但魏华不同,以前在村里的时候,魏华哪里敢这样和他说话。 “你这死丫头,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他转过滑竿,伸手就要去抢魏华背在身上的水壶。 啪地一声! 谭有忠差点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打得趴在地上! 回头一看,沃嘎手里抓着步枪,就站在他的后面,刚才,沃嘎是用步枪的枪托,在他背上狠狠来了一下。 “你!你这个民兵,怎么打人!” 谭有忠气得大喊。 前面的魏可停下脚步,往四周看了看,把手里的滑竿放下,命令道:“行了,就这里吧!阿勇和沃嘎注意警戒!把你们的铁锹都解下来。” 听到魏可的这句话,谭有忠和黄善勇,不由得愣了。 这句话不是Y南语,也不是英语。 华夏语! 作为生活在北部山区的人,多少都懂一点华夏语,谭有忠是村长,他当然能听得懂华夏语。 在他看来,魏可会说华夏语很正常,但,这个场合下说华夏语,那就不正常。 咣当咣当! 两把短柄的铁锹,扔在了谭有忠和黄善勇的脚下。 “黎同志,这是做什么?”谭有忠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挖坑。” “挖坑?在这里挖坑做什么?” “埋人!” 魏可说话的时候,脸上似笑非笑。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沃嘎和阿勇都端着步枪,一人一个,枪口对着他和黄善勇,而魏夏从腰里拔出了砍刀,魏华更夸张,从腰里摸出一把手枪,动作很生疏,却已经把枪举了起来。 谭有忠心里发寒,噗通一声就坐地上了。 “黎同志……这是不是误会?”他声音都变调了。 “误会?没有误会!老谭你看,这个地方风景很好,我对你还是很不错的,给你的坟找了个好地方!怎么说呢,你还是早死早超生吧,记得,下辈子别欺负华夏人!” 魏可说的轻松。 谭有忠已经吓得浑身哆嗦,眼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爱国的人民军军官,分明是个恶魔! 100.第100章 高吉山有请 坑是魏可亲手挖的。 谭有忠和黄善勇两个人,已经吓得手脚发软,根本挖不动,魏可干脆自己上前,挥舞铁锹,三两分钟就挖出一个大坑,这手艺绝对是普通人用上吃奶的力气,也比不上。 沃嘎看的好奇,也上来帮忙。 他现在是魏可的狗腿子,恨不得说话走路都学魏可的。 罗曼诺夫也属于好奇的另一个,就蹲在坑边,看着魏可干活。 “东方孩子,你是当兵的吗?” “不是!”魏可坚决否认。 “我觉得你不是个诚实的好孩子!” 罗曼诺夫有些不满意,接着又说道:“你太古怪了,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人。而且你太嗜杀,我和你认识的时间很短,你已经杀了很多人,现在又要杀人!你应当忏悔,我可以临时充当神甫,接受你的忏悔的。” 这老东西! 魏可和罗曼诺夫之间的关系,有些矛盾。 他能看得出来,罗曼诺夫对他的总体感官还不错,但或许是两个人的第一次接触就不愉快,当时魏可用一支56式骗了对方,所以,罗曼诺夫一直耿耿于怀,他们之间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点刺。 偏偏,罗曼诺夫还喜欢来和魏可说话,这不是很奇怪吗? “老罗,我觉得吧,应当忏悔的不是我,而是你!” “为什么呢?我是从来不杀人的。” “你自己不杀人,但你发明的武器会杀人!你有没有计算过,你发明的那些武器,到底杀了多少人?所以说,你才是恶魔,上帝如果要惩罚某个人,一定是你,而不是我!” “哦上帝!东方孩子,我有个建议,既然你不属于任何国家,那么,你可以加入我的国家吗?我觉得,一个人应当有信仰,你会是一名最优秀的特工,你应当活在人们的赞誉中,而不是默默无闻。” “老罗我问你,你会选择忠于你的祖国之外的国家吗?” “那不可能!哦,孩子,难道你一定要忠于你的祖国M甸吗?哦上帝!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罗曼诺夫非常失望。 魏可心里暗乐,鬼的M甸,他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祖国是M甸。 他们两个人在聊天打屁,另外一边,情形就不同了! 魏家姐弟正狠狠地盯着两个俘虏。 “小夏,小可说过了,这两个人交给我们来杀!你想选哪一个?” “姐,你也要动手吗?” “是!我要亲手杀了他们中的一个!小可说了,要做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能懦弱!我觉得很对,这两个人都是坏人!他们合伙来害我,我求他们,求他们让我死,但他们连死都不让我死!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谭有忠和黄善勇,都已经吓尿了! 如果有的选择,他们绝对不敢再去坑魏华。 然而,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再懊悔也无用,现在不是他们掌控别人的性命,而是别人来要他们的命。 姐弟俩很快有了分工。 弟弟魏夏首先上去,把黄善勇拖到了大坑里,举起砍刀,没头没脑就砍。 接下来轮到姐姐魏华,她手里握了一把匕首,咬着牙,狠狠地把匕首扎进了谭有忠的胸膛,看到谭有忠还没死透,就抽出匕首,再补了一刀。 魏可就站在一边,冷静地看着。 这姐弟俩的杀人手段,粗糙的没法看,但他很满意,就像是以前对待小猴,他是故意让姐弟俩去杀人的,因为,他这辈子,已经注定不能安安稳稳待在某个城市里,当个普通人。 作为他的兄弟姐妹,那就不能心软,该动手时就要敢动手!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话说,重生之后,他唯一度过的安稳日子,就是在春川陪着苏映雪的那段时间,安逸,无忧无虑,但回想起来,那样的生活根本不属于他,只有后来到了那措之后,他才开始真正做回自己。 他天生就是一个战士! 太过安逸享受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唯有热血和激情,才能让他充满斗志。 这算一种病态吗?就算是,他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改变,现在的他,至少有两件必须去完成的事,其一是带人杀回外海的那座海岛,为死难的战友复仇,其二是找到魏家二叔,为母亲复仇。 复仇。 一个生而为复仇活着的人,有什么资格贪图安逸享受! 国境线。 一支队伍悄悄地在丛林中冒出头。 六个人,一条狗,队伍的规模,已经比出发的时候,扩大了一倍,可以被称为一个小团伙了。 他们刚刚通过的区域,叫作雷区,这名字很有威慑力,其实就是一片杂草茂密的丛林,在进入丛林的地方,挂着一块醒目的牌子,上面用越华英三种文字标明了,这里禁止入内。 但,事情就是如此古怪,雷区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特殊的跨国走廊。 在雷区中,魏可他们甚至遇上了另一支队伍! 那是几个头戴斗笠,身背竹蒌的人,手里也拿着武器,但两拨人相互遇上的时候,只是各自警惕,匆匆擦肩而过,即便魏可他们这群人里有女人,有外国老头,很是古怪,那些人也没多看一眼。 “这是规矩!就算是仇人在这里遇上,也不能说话,更不能冲突!” 阿勇是如此解释的。 魏可了然,雷区里的道路,是无数“前辈”拼着性命淌出来的,如果有人在这里战斗,不仅会惊动官方,还会改变雷区内的现状,让所有人重新面临危险,自然就是所有人的公敌。 雷区的规则,很好很方便! 魏可不由得暗想,若是那措也有这么一条通道,直达国内,那就更好了。 回到国内,阿勇分外活跃了起来,他领着众人在一片林子里休息,然后就兴冲冲给张望海打了电话,看得出来,这家伙对于安全归来,已经觉得是老天爷显灵,阿弥陀佛了。 这一趟Y南之行,惊险刺激的程度,绝对远超他原先的预计。 仅仅过了不足一个小时,一个三辆汽车组成的车队,来到了树林子外面,带队的居然是张望海。 “貌昂兄弟!你可回来了!” 张望海热情地上前,与魏可抱了一下,随即诧异问道:“我说,你这是打劫了军火库吗?怎么弄了这么多条冲锋枪?咦,还多了几个人?” 话说,国内和Y南不同,民间很少有步枪。 魏可笑笑,也不解释,这才哪到哪啊,才三支步枪而已,等他弄回来上百支步枪,或许还有其他武器,这个小军火贩子,还不得吓死。 “望海兄,你怎么来了?” “哥哥我着急啊!你是不知道,前两天高吉山接了个电话,就带着他的小情人回国去了。他让我转告你,请你务必立刻去一趟Y南隆山,只要你到了Y南,给他打电话,他就会派人去接你!” 张望海说完,急切地盯着魏可看。 高吉山有事? 其实张望海不知道的是,不仅是他急吼吼要巴结高吉山,连魏可也是有求于高吉山的。 现在,魏可把罗曼诺夫从土匪窝子里弄了出来,又达成了协议,让罗曼诺夫为他工作一年,这种情况下,他买军火的心情更迫切,试想,金三角那种适用丛林法则的地方,他想造军火,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自保,分分钟就会被人吃的连渣都不剩。 “望海兄,跑一趟隆山无所谓。但,我现在需要送人回M甸,走不开?” “送人去M甸?这事情你交给我张望海啊!貌昂兄弟,你放心!就算你把Y南公主偷出来,要送回M甸去,我张望海都给你办妥了!要是出一点事,你把我脑袋拿去!” 去他的!Y南有个鸟的公主,E罗斯老头倒是有一个! 101.第101章 一句小姐惹了事 魏可是个劳碌命,刚刚回到国内,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返身又进入了丛林。 原本他可以通过正常的口岸,以正式身份进入Y南,但谁让他干了一票大的,连人民军军官都杀了,这要是进入海关大厅,被人抓住,跑都没地方跑。 向导阿勇是不敢回去了,他怕啊!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魏可就是惹事的祖宗,多大的事都敢惹,自从进入Y南境内,就一直没闲着,惹到的麻烦还越来越大,能平安返回,已经是老天爷保佑,如何还敢再冒险? 陪着魏可的,是他新认下的兄弟魏夏。 此时的魏夏,不仅把魏可视作兄弟、救命恩人,更看作偶像,对魏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要说陪着回一趟Y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 其余的三个人,就由张望海派人护送,去那措了。 罗曼诺夫是必须要去的,沃嘎算是保镖,更是监视者,要说罗曼诺夫看起来人品不错,也是个说话算数的老外,但人心隔肚皮,到底和魏可不是一路人,若没人看着,说不准就趁机跑了。 至于说魏华,她是女人,魏可对于魏华总体上很满意,不像寻常的女人,柔柔弱弱,最起码她敢杀人。 但,魏可对于女人的态度,一贯如此。 女人应当在安全的后方待着,危险的事情,让男人来! 还有小欢,现在的小欢性格变得温和了一些,它和沃嘎接触多了之后,也能稍微听沃嘎的话,就被魏可安排跟着沃嘎一起走,他们那一行人中,有老头有女人,多个帮手总要安全一些。 荣礼。 这也是一个小村,可以说与湾寨类似,只是方向有别,与湾寨处于两个钦州通商口岸的两侧,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进入越南之后,特意兜了个圈子,来到这里。 这一次来越南,魏可不需要自己跑路,只要找个地方,给高吉山打了电话,坐等即可。 所以,有没有向导,其实无所谓。 魏夏还是他那身朴素的打扮,身上背着弓箭,挂着砍刀,像个山民。 魏可自然不敢再穿着军装招摇撞骗,步枪也不敢拿,就穿了一件夹克衫,脚上一双短筒的皮靴,头上戴一顶斗笠,稍稍有点出格,不过还好,这个时代的Y南普通人,穿着时尚或者土气的都有,这副装扮,算不上奇装异服。 “小可,我们去哪里?” “找地方吃饭。” “哦!那我们去吃米粉吧,这里集市上的米粉很好吃,一般不容易吃到。” 魏夏说着,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小子是嘴馋了。 不过,魏可也在心里叹息,一个大小伙子了,过得也真挺可怜,吃一碗常见的米粉,都觉得是美味,这都是拜那位魏二爷所赐啊,若不是母亲当初伤心到极点,远走异国他乡,魏夏过得再惨,也不至于如此。 “小夏,咱俩去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吃炒菜!” 魏可这也是一举两得。 来荣礼的半路上,他已经给高吉山挂了电话,告知对方,自己来了Y南,让对方派人来荣礼接他,但,荣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不能让别人开着车到处找他,所以,必须要找个显眼的标志物。 最好的饭店,肯定显眼,恰好顺便给魏夏解解馋。 很快,魏可就找到了地方,在村中心的大街上,一幢三层的木楼,荣礼大饭店。 来到小楼前,魏可掏出手机,把地址告诉了高吉山,电话对面的高吉山很高兴,让魏可就在这里等着,他的人已经在路上,而且是辆挂车牌的车,很好认。 军车,魏可更加放心了。 他现在的身份尴尬,从荣礼去往隆山,恰好要经过会安附近,万一被人拦住,就是麻烦。 “站住!” 魏可刚要往饭店里面走,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是个女声。 假如说是个男人,就在他身后两三米的地方,来这么一嗓子,估计魏可会飞快地转身,时刻准备出手,因为,这已经属于危险距离了。 然而,是个女人,魏可就没怎么在意,而是慢悠悠转身。 紧接着,魏可就是一愣。 女人确实是女人,却不是普通的女人,而是一个身穿军服的女军官,军衔不低,是个中尉,腰间皮带上扣着一只装小手枪的皮套,此刻,皮套的搭扣已经打开,这女人的右手,就搭在枪柄上。 不会这么倒霉吧! 刚回到Y南,就被军|队的人找上,而且被认出来? 魏可迅速拿眼睛往四周一扫。 还好,周围并没有特别可疑的人,就是说,这女军官并没有同伙,也就不是一帮人特意打了埋伏来拘捕他,但,这里是最热闹的地方,周围行人不少,肯定不适合当场发生激烈的冲突。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证件!” 女军官的表情冰冷,魏可能感觉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寒意。 魏可干脆没再啰嗦,伸手把自己的M甸居民证掏了出来,递过去。 “嗯?你是外国人……你的护照呢?” 女军官拿着魏可的居民证,皱眉看着,不过,神情倒是略微放松了一些,魏可注意到,她的右手也从枪柄上移开了,显然对魏可的敌意,稍稍减轻了。 魏可心中大定,他们干特种兵的,必须善于察言观色。 从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就足以判断出一些事,比如说,女军官不是特意为他而来,应当是碰巧遇上,临时起意检查,对他的怀疑程度,并不严重。 “小姐,不好意思!我过来吃饭,护照恰好没带身上。” “你叫我什么!” 女军官突然变得十分气恼,瞪了魏可一眼:“来Y南几天了?都做了什么事?你们这些外国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警告你!如果你在荣礼胡作非为,我一定抓了你!” 咦?这女人什么毛病! 魏可莫名其妙,仔细想想,似乎叫她小姐也没什么不妥,没听说现在Y南忌讳叫女人小姐? “军官小姐……” “呸!你还在乱叫!哼!” 女军官再次用犀利的眼神,恼火地瞪了魏可一眼。 气呼呼转身,竟然不再问魏可什么问题,反而是往饭店里面去了。 魏可真的有点被弄傻了。 这时候,魏夏悄悄拉他的胳膊,小声道:“小可,这个女人大概是误会了。我听人说,这附近有些村子,专门有叫红灯区的地方,就是给外国男人来玩的。大家都喊小姐小姐的,估计,刚才那个女军官就以为你……” 我晕!原来如此。 魏可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为什么一句小姐,就把女军官惹恼了。 人家以为,他是仗着外国人的身份,有恃无恐,故意调戏她,占她便宜! 这么说来,荣礼大概就有那种专门的红灯区,估计还挺有名,而那个女军官得知他是外国人,第一个反应,就以为他是专门来玩女人的,所以骂他“不是好东西”。 这不是冤枉吗! 但,转而一想,似乎也没什么,有人怀疑来****的,总比怀疑他犯案要强得多了。 102.第102章 凭直觉 说是荣礼大饭店,其实也就是国内一个普通酒家的规模。 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顺着楼梯,溜溜达达上了三楼,他俩是点菜,顺便等人,自然要选择比较清静的三楼,说不准吃完饭,再喝杯茶,就当消磨时间了。 但,一上到三楼,迎面就看到了那位女军官! 魏可一阵腻味,但又不能转身下楼,因为,那女军官面对着楼梯,也已经看到了他们。 我去!吃个饭而已,我不招惹你,你总不能来找我麻烦吧? 打定主意,魏可也不再去管那女军官,带着魏夏找了张桌子坐下,有意坐得距离那女军官远远的。 既然是给魏夏解馋,打牙祭来了,当然得大吃一顿。 这家饭店没有名气,菜式倒是挺多,魏可是个不怕花钱的,他自己也是食肉动物,就对着菜谱一通瞎点,凡是看着顺眼的菜,不管价格,都来上一份,饭店里的招牌红烧肉,干脆来了两份。 过来为他们点菜的服务员,已经乐得嘴巴合不拢。 “小可,太浪费了,我们吃不完。” “没事!这能花多少钱?放开吃,吃不完没关系。” 此时的魏可,颇有几分暴发户的潜质。 实际上,除了不在乎钱,这顿饭也是魏可第一次正式请自己的兄弟,不要说只是一些普通的菜,就算这里有熊掌虎鞭之类的,魏可也不会皱眉,照点不误。 话说,魏夏从小吃那么多苦,也和魏可这具身体的主人,魏可可有关。 若不是魏二爷再次结婚生子,有了魏可可这个儿子,母亲就不会来Y南,她们留在GX国内,条件再艰苦,不会受到别人的歧视,总好过在鸟不生蛋的茅山村。 不一会,菜就上了桌。 好家伙,满满当当一桌子,两个人都是大男人,没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开动! 这些日子以来,魏可自己东跑西颠的,也没正经吃一顿饭,肚子里缺油水,反正菜多,他也是放开量吃,居然吃的不比魏夏少,两个人就像是参加大胃王比赛。 三楼里的其他客人,都看得瞠目结舌。 这俩人是多少天没吃饭,一对儿吃相太吓人! 猛然间,魏可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抬眼看,坐在三楼另一侧的女军官,正盯着他们看,那眼神里,既有鄙夷,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再看女军官的面前,她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桌子上仅有一只碗,吃的是最普通的米粉。 直到这个时候,魏可才有心思注意对方的长相。 这女人二十四五岁模样,眉清目秀,通常来说,女孩子穿军装都好看,这个Y南女孩也是如此,虽然不能和楚红柳那种极品美女相比,但放在Y南,也算是少见的美女了。 清秀中带着几分英气。 在Y南,军人的社会地位高,这女孩长得漂亮,年纪轻轻已经是陆军中尉,如果放在国内,差不多相当于外企大公司的高级白领,各方面都是一等一的。 也难怪她的脾气大,被人说一句小姐,就受不了。 这时候,女军官见魏可盯着她看,就狠狠瞪回来,甚至还威胁性地向他做了一个开枪的动作! 我去!至于嘛! 魏可干脆扭转身,不再去看,暗想,对方是个女人,咱好男不和女斗! 就这么吃了一会,魏可吃饱了,就和魏夏打个招呼,自己往三楼的卫生间去,要说这家饭店的设施还不错,每层楼都有单独的卫生间,男女分开,布局和国内接近。 上完厕所,魏可刚刚走出门,不料,身后突然又传来一声轻喝。 “站住!” 听到这个声音,魏可的嘴角不由自主,一阵抽搐。 转过身,无奈问:“中尉同志,又怎么了?” 站在面前的,果然还是那位女中尉,她用冰冷的眼神盯住魏可,开口道:“谁是你的同志!别和我油腔滑调!你为什么那么有钱,是不是走私犯?” 吃顿饭,点菜点多了,就是有钱,有钱就是走私犯。 这什么逻辑? “我说中尉,作为一个外国人,我有钱吃饭不是错吧?谁规定我必须是穷人?” “反正我觉得,你有问题!我要搜你的身!” 魏可一惊。 别的都无所谓,搜身是绝对不行的,沙漠之鹰就在腰里藏着,如果被搜出来,问题就大了,不用想就知道,0.44英寸口径的手枪,在Y南肯定稀少,那等于宣布他就是会安袭击案的凶手。 “你凭什么觉得我有问题?你们难道就不讲法律吗?” “凭直觉!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我要投诉你!谁给你这样的权力?你这是侵犯我的人|权!” “随便你!反正我觉得你不正常!你有问题!” 这是纯粹的耍无赖了。 偏偏,这女人的直觉很准,魏可当然是有问题的,他肯定不能被搜身。 恰恰就在这时,魏可身上的手机响了,他的手机是上一次在会安的时候,阿勇临时给他买的手机卡,这个号码除了阿勇,就只有今天给高吉山打过。 “我现在接个电话,这应当可以吧?” “你接!” 女中尉虽然同意了,却还是虎视眈眈盯着他,一点准备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魏可没办法,掏出手机接听。 打来电话的是个说Y南语的陌生男人,他说是高吉山派来的司机,汽车已经到了饭店门外,只要魏可出了饭店,立刻就能看见。 放下电话,魏可安心许多。 眼前是个陆军中尉,但高吉山的老爹是将军,派来的还是一辆军车,凭着这个身份,魏可就不必害怕,大不了跑出饭店,上了军车,这女人再凶,还能从军车里抓人? “我警告你!你们的法律我懂!你不是警察,无权搜查我!现在我的朋友来接我了!” 不想惹是生非,魏可还是留下一句话,才转身要走。 “站住!我必须搜查你!” 然而,女中尉似乎铁了心要作对,一声低喝。 与此同时,魏可的耳中,清晰地听到了咔嚓一声机括撞击的声音,紧接着,脑后有一阵冷风,作为一个老牌的特种兵,魏可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靠!这女人拔枪了,而且子弹上膛,把枪口对准了他的后脑勺! 这个疯女人! 魏可当即就恼了,每一个老兵,都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万一枪支走火,算谁的? 况且,他魏可是什么人,他是那种,宁可挨一枪,也不愿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别人手里的人,也就是说,哪怕这女人当场开枪,他也会反抗! 唰!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脑袋一偏,脚下往后一错步,手臂上扬,一把叼住了女中尉的手腕。 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快得犹如闪电! 不等女中尉反应过来,手枪已经到了魏可的手里! 魏可也不说话,双手舞动,咔嚓咔嚓,几声轻响之后,手枪已经被拆成了一堆零件! 转过身,魏可伸手去拉住对方的手,把零件统统塞回她手里,这女人似乎已经傻了,失去了思考能力,任由魏可做完了这件事,没有一点反抗。 魏可又一把推开旁边男用卫生间的房门,一扬手。 叮叮当当! 一把子弹,被他扔进卫生间里了!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不敢继续留在这里了,撒开大步就跑,到了吃饭的桌子旁边,一把拉起稀里糊涂的魏夏,喊一声:“快跑!” “魂淡!我要杀了你!” 直到此时,身后才传来一声悲愤的大喊,紧接着是用力踢门的声音,还有几个男人被吓得鬼哭狼嚎…… 103.第103章 阮明珠 荣礼大饭店门口,魏可拉着魏夏,急匆匆跑了出来。 一眼就看见,一辆军用吉普车,就停在饭店门前,车门边站着一个身穿军服的年轻人。 “请问,你是李上士吗?” “是!您是M甸来的貌昂先生?您好!” 年轻军人很有礼貌地举手敬礼。 魏可已经等不及了,自己伸手就拉开车门,先把魏夏推进去,自己也跟着上了车,砰地一声把车门关上,这才从车窗探出头,抱歉地笑笑道:“李上士,麻烦你快点开车!” “哦,对不起!貌昂先生,请您稍等一下,我们还要等一个人,很快就好。” 李上士很是惊讶,但还是很客气地解释了一句。 等人,他等谁? 下意识里,魏可的后脊梁骨一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坏的可能性。 不能吧!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巧的事? 然并卵,巧合的事情不多不少,今天就被魏可遇上了一件。 在忐忑不安中等待了足足两三分钟之后,饭店里终于冲出一个手里举着手枪的身影,女人头上的军帽都跑歪了,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脸上却是一片惨白。 魏可见了,心里一凉,悄悄伏低身体,伸手把自己的脸挡了。 “阮参谋!您好!” 李上士上前一步,举手敬礼。 “小李!看见刚才出来两个戴斗笠的人吗?是一个身材长得高高的流|氓!穿一件带拉链的衣服,脚上穿皮靴!对了,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身上背一把弓箭!看见那个流|氓,往哪边跑了?” 流|氓。 今天在她嘴里,魏可开始不是好东西,后来是走私犯,现在,又成流|氓了。 听了女军官的问话,李上士显然很为难。 她说的这么详细,傻子也知道是在说魏可,而且,刚才魏可的慌张模样,已经足以让人奇怪,再不明白,除非他是瞎子和聋子。 “小李,你这是什么表情!” 女人也看出了不对劲,突然,转头看向吉普车! 魏可的身体一僵,他想到了一个最糟糕的问题,此刻,他坐在车里,如果这个疯女人向他开枪,那就完了,躲都没法躲,更没法再把她的枪夺下来。 除非,他愿意拔枪,抢先一步把对方打死! 但!这女人虽然有点神经兮兮,却怎么也不至于该死,说到底,刚才他魏可做的也有点过火,一时气恼之下,就把子弹都扔进男卫生间了,在他想来,对方没了子弹,就不能拿他怎么样。 却不料,这女人也是够疯,回想起来,她应当是立刻冲进卫生间,捡回子弹,然后就来追他。 拔枪?他好意思把对方一枪毙了? 不拔枪?如果就这么被打死,很冤啊! 就在魏可左右为难的时候,被李上士称为阮参谋的女人,已经一步步走了过来。 四目相对! 躲不掉了,就算对方看不见他的脸,但他这身衣服,还有旁边一脸糟逼的魏夏,无不显示着,他就是被女人叫作“流|氓”的那个人。 “我杀了你!” 女人死死地盯着,一声怒喝,举起手枪,对准了魏可! 魏可在心里一声哀叹,果然,女人是不能得罪的。 特种兵里有一句话说的好,宁愿得罪最凶狠的男人,也别招惹女人,因为,在别人眼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越是铁血的男人,越容易对女人下不了手,最终,你就会栽在那个被你得罪的女人手里。 如果对方是个男人,魏可绝不会给对方机会,把自己弄的进退不得。 “不能啊!阮参谋!那是师长的客人!” 李上士吓坏了,拼命冲上来,一把抱住了阮参谋举枪的胳膊。 “松手!” “阮参谋!请你一定冷静啊!这个人是M甸人,是师长特别邀请的客人!高师长特别交代了,一定要安全送到师部!阮参谋,我求求你!千万不能冲动啊!” 李上士急得都要哭了,苦苦哀求。 “我让你松开我的手!听到没有!如果你再抓住我的手,我就把你毙了!” “啊!对不起!阮参谋,我不是故意的!” 听到这一声,李上士就像触电一样,慌忙松开手,却刚好挡在了魏可的前面。 阮参谋哼了一声,收起枪,扭头就走。 见她往饭店里面去了,魏可总算松了口气,就这么几秒钟的时间,不知不觉中,他的后背竟然冒冷汗了,暗叫丢脸,一个面对上百敌人也不胆缩的人,居然被一个女人吓出冷汗,幸好,这种事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 推开车门下了车。 魏可看着惊魂未定的李上士,觉得很尴尬。 “李上士,刚才谢谢你出手相助。” “客气了。不过,貌昂先生,您干嘛惹她啊?下一次绝对不要再招惹她,真会出事的!” “哦?这位阮中尉,她和别人不一样吗?” 听话听音,魏可听出来了,李上士的话里有话。 果然,就见李上士小心地看一眼阮参谋的背影,悄声道:“貌昂先生,这话您自己知道就行。我们师部的阮明珠参谋,很不喜欢男人!有一次,一个不长眼的家伙,以为她是普通女人,出口调戏了一句,结果,阮参谋拔出枪,一枪把那人的男人根打断了!貌昂先生,您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魏可听了,冷汗再次冒出来。 被调戏一句,一枪打断对方的那个玩意! 他有没有说不该说的话? 貌似,除了说过两句“小姐”,他还真没说过什么不该说的,调戏的话就更没有。 但!他好像干了一件,比调戏更严重的事! 他把阮明珠枪里的子弹,给扔进男卫生间了,听当时的动静,当时阮明珠冲进去捡子弹的时候,卫生间里是有人的,而且不止一个男人,那些男人,还惊慌地大喊大叫来的! 想到这里,魏可的两腿之间,不由得一凉。 “李上士,你们是哪支部队的?阮中尉来荣礼做什么,怎么这样巧?” “我们357师,貌昂先生您不知道?阮中尉来执行公务的,这是军事秘密,不过,告诉貌昂先生应当可以。前两天,下面部队出了事故,有个排长带着两名士兵,遭到歹徒袭击身亡,阮参谋是负责情报工作的,她应当是在调查。师长听说她在荣礼,就让我顺便把她接回师部。” 357师。 阮明珠是在调查会安袭击案。 魏可觉得,今天真是不走运到了极点,假如他知道,高吉山的老爹恰恰就是357师师长,他一定会等几天,最起码等风头过了,再来Y南! 另外,当时大街上那么多人,阮明珠为什么偏偏拦住他询问? 魏可的心里一沉,不用猜了! 阮明珠一定是调查过“歹徒”的体貌特征,觉得他可疑,这才会拦下他! 104.第104章 东方明珠 一座冰川覆盖下的火山。 没错,这就是魏可对于阮明珠的感觉。 从荣礼到隆山的一路,阮明珠坐在副驾驶座上,完全把魏可当作空心气球,但偶尔魏可瞄一眼她的侧脸,就感觉心里发虚,女人的脸色白的吓人,眼圈却有点红,似乎是躲在哪里哭过。 我去!这个仇结的有点大,以后一定要离她远远的。 一路上,汽车里的气氛沉闷的吓人。 魏夏当然是不敢乱说话的,司机小李同样也不敢说话,这让魏可暗暗作出判断,阮明珠这女人,在357师的影响力,一定不可小觑。 要知道,李上士是师长派出来的司机,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这道理在哪里都差不多,而李上士都这么怕阮明珠,别的人肯定更怕,说不得,普通的校级军官,都是不敢得罪她的。 魏可暗暗苦恼,原本357师就是龙潭虎穴,再加上这个疯女人,就更危险了。 357师驻地,在隆山市郊区。 魏可还是第一次零距离接触Y南人民军的军营。 水泥砌的大门,大大的红色五角星的标志,门口有岗哨。 李上士开着吉普车,直接进入大门,岗哨没有阻拦,而是举手敬礼。 不料,阮明珠突然发出一声清冷的命令道:“停车!” “阮参谋,什么事?” 李上士有些奇怪,还是立刻停了车。 阮明珠打开车门下车,转到魏夏那一侧的后车门外,隔着车窗,脸上不带一丝表情道:“把你的武器交给我。” 魏夏转头看魏可,见魏可点头,赶紧把弓箭和砍刀,还有藏在腰里的匕首,统统取了出来,从车窗递到阮明珠的手里,阮明珠伸手接了。 她又冷冷地盯着魏可看,却不说话。 魏可头皮一麻,这女人,不会想趁机搜他的身? “我没带武器!”魏可硬着头皮道。 但,阮明珠一动不动,依旧盯着他,把魏可看得心里发毛。 没办法,魏可弯腰,从靴筒里摸出匕首,递过去,尴尬道:“刚才忘了,就一把刀。” “败类!” 阮明珠冷冷地吐出两个字,但还是把目光收了回去。 魏可刚刚松了口气,就见阮明珠把他的匕首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地检查。 “为什么刀槽内有血迹?你用这把刀杀人了吗?” “……” “说!你杀过什么人?” “……阮中尉!刀上是动物的血,不是人血!我是好人,就是用刀打猎了,打猎不违法吧?” “坏人都说自己是好人!你这种人我见多了!” 阮明珠冷哼一声,不过还是放弃了继续追问,拿着这些武器,向岗哨旁边的警卫室走。 吉普车上,司机小李低着头,趴在方向盘上,肩膀一耸一耸的,这小子,显然是憋得很辛苦,想笑又不敢笑。 魏可抬手抹冷汗。 大爷的!这女人果然是不能得罪。 Y南的军营里,竟然给魏可一种分外熟悉的感觉。 这里是357师的师部所在地,从大门口进来后,吉普车沿着左侧一条道路,拐了个弯,很快就开上一条笔直的路,视野开阔了,魏可也就基本上看清了这座军营的全貌。 标准的四合院式军营布局。 话说,国内早期的军营,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格局,四四方方,中间是操场,操场的正面是司令部大楼,然后其他小建制的所属部队,分门别类,排列在操场的两侧。 眼前这座军营,就是如此,吉普沿着操场的一侧往里走,另一边就是营房。 熟悉啊!除了军人的军服不同,魏可就像回到了自己的老部队! 尤其是侧前方不远处,司令部大楼前,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一面迎风飘荡的红旗,都让魏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不过,那不是八一军旗,而是人民军军旗。 “貌昂先生,高师长已经在小会议室等您了,我这就送您过去。” 李上士的话,让魏可很是疑惑。 按道理来说,请他来Y南的是高吉山,但现在看来,着急要见他的,却是高吉山的父亲。 人民军的师长,通常是大校级别,高吉山的父亲是将军,估计因为他是王牌师师长,一位将军师长,绝对是位高权重的人物,他有什么理由,对自己儿子一个新交的朋友,如此重视? 况且,魏可连Y南人都不是,是一个外国人! 但,这个问题是没法问李上士的,人家就算知道,也不能告诉他,只能见机行事了。 不一会,吉普在司令部大楼的侧后方,一幢小楼前停了下来。 有个人,兴冲冲从楼前的台阶上跑下来。 高吉山。 看见这位高公子,魏可略略放心一些,从对方的表情就能看出,最起码不是坏事。 “哟!明珠中尉,是你亲自去接我兄弟了?这个太荣幸了!明珠中尉,我这兄弟是不是长得很帅?嘿嘿,你肯定猜不到,我兄弟手上的活更帅!等你看到他打枪,肯定要吃惊的!” 高吉山肯定是来接魏可的。 但,这小子一眼看见从副驾驶位置上下来的阮明珠,竟然忘了去找魏可,而是兴奋地凑上前,找阮明珠说话,言语中,又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 魏可在后面看见了,嘴角就露出一丝坏笑。 果然,阮明珠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开口道:“那个败类是高少的兄弟?高少,请你转告他,一定不要让我查到,他做过什么坏事!” 说罢,阮明珠一扭身,往小楼里走了。 这女人够牛叉,师长的儿子,她都敢不给面子! 高吉山的表情立刻僵住了。 这时候,魏可已经带着魏夏下了车。 高吉山回头见了魏可,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一把拉住,诧异问道:“貌昂兄弟,这个怎么回事?东方明珠叫你败类,你不会得罪这女人了吧?” 东方明珠。 魏可差点被雷倒,作为一个华夏人,他实在接受不了,一个Y南女人的外号是东方明珠,这个太搞笑了。 “高大哥,我实在是糊涂了,不小心叫了一句小姐,算得罪吗?” “你叫她小姐!我说兄弟你……哦算了!还算好,我告诉你,貌昂兄弟,这女人是性冷淡!千万记得,别和她开那种男女有关的玩笑!一个字都不能说!她外表冷,还是讲道理的,你叫她小姐,她肯定知道是误会。幸亏!你没说太出格的话,否则,我也不好帮你说话!” “……” 高吉山,这货也太不中用了,堂堂师长的儿子,当场被人打脸,就这反应? 话说,性冷淡又是啥? 105.第105章 人型炮台 陆军准将,魏可还是第一次,直接面对Y南人民军的一位将军。 高吉山的老爹,长相和高吉山极为相似,身材同样不高,但身上的气势很足,魏可一见之下就能感觉到,那是久居高位者才能有的威势,普通人身上看不到。 不自觉地,魏可立刻把自己的气势收了一收。 这种老成精的人物,都不是吃干饭的,人家的眼光毒辣,魏可这样的铁血风骨,放在军人身上,那是优秀的品质,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就值得怀疑。 你到底是干嘛的?杀猪匠还是拳击手,要么是职业杀手? 高吉山的老爹,在一间小会议室里接见了魏可。 “好!不错!” 这就是高师长见到魏可之后,给出的评价。 只见这位准将,转头对着儿子,欣慰道:“吉山,这次交的朋友很好!你是我的儿子,就算不喜欢当兵,也不能给你老子丢脸,知道吗?你做生意我不反对,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能参与!” “是是!儿子知道了。” 高吉山毕恭毕敬,显然很怕他老爹,与之前的态度截然两样。 虎父犬子。 见到这一幕,魏可立刻下了一个判断,357师的师长是个人物,但可惜的很,他儿子不上台面,估计,高吉山在外面做的事情,是绝对不敢和他老爹说的。 “我就叫你丹拓,可以吧?” “当然可以!高将军,您太客气了!” “丹拓,我听吉山说了,你的枪法很准,而且左右手的命中率都很高,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练出的本事。你学习这种技巧,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高将军,不瞒您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打枪。因为有点左撇子,所以经常用左手,时间长了,竟然左右手都能打得准。这个连我自己也奇怪。” “哦!天赋异禀,难得!” 高师长沉吟片刻,似乎信了魏可的说法,并不深究。 堂堂师长,就为了问几句话,把他千里迢迢叫来,这绝对不可能。 魏可小心地注意对方脸色的变化,他觉得,高师长找他,肯定不是为了看看自己儿子的朋友,肯定是有事的,而且,很可能就与他的枪法有关。 果然,高师长很快就有了下文。 “丹拓,你能来隆山,我很开心,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双手绝技?” 高师长要亲自看他的枪法! 如此慎重,连自己儿子说的话,他都不愿相信,一定要自己看了才信,这让魏可也变得慎重起来,估计这事儿还不小,难道想让他代表他的部队,参加某项射击比赛? 作为军人,魏可自然熟悉军|队里的事。 一支军|队的主官,最看重的,莫过于自己部队的荣誉,比如说部队参加的演习、比赛之类。 军事演习不太可能,毕竟演习考查的是部队的协同能力,单个人的实力再强,也很难影响到整体实力,除此之外,差不多也就是个人的射击比赛了。 冒充357师的士兵,帮他们拿个射击比赛的名次回来? 这件事绝对值得! 然而,什么射击比赛,需要的是双手射击,似乎,魏可当了这么久的兵,也没听说过? 不明白,也不方便询问,但这并不影响魏可决定显露自己的本事。 “高师长,既然您愿意看,我就献丑了!” “好!痛快!丹拓,你虽然不是当兵的,但这性格我很喜欢,比我不争气的儿子强!走,有段日子没去靶场了,我们一起坐车过去!” 高师长也是爽快人,连让魏可休息的场面话都不说,就要出发。 魏可自然无可无不可,打靶而已。 出发。 师长出行,阵容有点庞大。 前后是三辆车,高师长亲自带着魏可坐了第一辆。 另外两辆车,魏可扫了一眼,只见第二辆车上是几名军官,其中就有绰号东方明珠的阮明珠,但除了阮明珠,其余一水的都是校官! 第三辆车上,才是几名普通士兵、尉官,还有高吉山。 这一下,魏可心里泛起了嘀咕。 他又不是新兵蛋子,就算师级单位里的校官多,但这些人平时肯定有自己的工作,闲得蛋疼,一起跑来看一个老百姓打枪,而且这么整齐,似乎早就做好了准备? 靶场并不远,车程大约十分钟。 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一个小型的射击靶前。 标靶早已安置好了,魏可扫一眼就心里有数,是个标准的手枪50米靶位,并排两只圆形靶环,相聚五米。 这个安排不算刁难人,因为,人家要看的是魏可的双手射击,如果只打一只靶环,就分不出他的左右手的射击命中率,也看不出他到底哪只手更强。 这时候,一名中尉,带着两名战士过来,推着一辆小车,架子上摆着各式各样的手枪。 中国产54、64、92式。 美制M9,MK25。 瑞典格洛克19军用手枪。 这真是下本钱了,世界上最优秀的几款制式军用手枪,都在这里了,其中中国产的三种型号手枪,估计是考虑到魏可是M甸人,接触最多的就是中国产,所以给的最全。 中尉走上前,轻声说道:“先生,师长说了,你可以随意挑选一款自己最喜欢的枪。两轮自由射击。立式,跪式各两个弹夹。需要我详细给你解释吗?” “不用了。” 魏可这时候已经做了决定,全力以赴。 话说,他原本就要努力拉近与高吉山老爹的关系,人家搞的越隆重,就说明他的利用价值越大,这是求都求不来的机会,那还等什么? 选枪,魏可依旧选了五四式。 美制和瑞典产的三款枪,无疑做工更精良,射击精度也更高,魏可却没选。 所有的手枪中,五四式是最难打的一款,但穿透力却比****和92式更强,其威力完全不输于另外三款外军用的手枪,甚至比美军M9还实用,因为它的通勤率高,适应野外作战环境的能力强。 简单一句话,你能用好五四式,其余手枪,那都没问题。 魏可提着两把五四式,来到了靶位上。 抬眼一扫,旁边的观测位置上,高师长居中,两侧是整齐排列的校级军官,所有人手里都拎着望远镜,一本正经,这搞的有些隆重。 若是换个人,就这份阵势,估计就吓尿了。 魏可无所谓,他的心理素质非常人可比,那是战场上练出来的胆量。 双手举枪。 啪啪啪啪……! 这一手,玩的是手枪速射,原本是楚红柳的拿手好戏,他和楚红柳相交数年,没少看到楚红柳玩双枪,每一次,当楚红柳往靶位上一站,手持双枪的时候,那场面肯定比今天要壮观。 楚红柳打靶,靶场里其他人是不会开枪的。 看美女也好,看双枪绝技也罢,反正,楚红柳每一次在靶场玩双枪,都会成为红箭一帮大老爷们的谈资,有句话说的好,身为红箭的爷们,没见过红姐的双枪,就别说是红箭的兵。 现在,魏可不是美女,造成的轰动同样不小! 随着密集的枪声响起,站在观测位上,手举望远镜的军官们,无不是一副震惊的表情。 人型炮台! 这通爆豆般的枪声,真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人在射击,用的还是手枪? “快!靶纸!” 枪声刚刚停歇,高师长就是一声大喝,脸色红润。 106.第106章 指挥权之争 魏可一脸糟逼相。 高师长说的很明白,邀请他改换国籍,加入357师,待遇优厚,除了直接授予陆军上尉军衔,还可以在师部直属侦察营副营长,师部作战参谋两个职位中,任选其一。 此刻,魏可就坐在靶场的一间休息室里,面前是脸色沉稳的高师长。 除了他们两个人,房间里只剩下角落里坐着的阮明珠,她是负责记录的,没资格说话。 蛋疼的! 不是参加射击比赛吗,怎么成了参军入伍? 咱要参军,也是加入共|军,怎么也不能加入Y军,这是要被掘祖坟的,虽然他魏可连祖宗也不打算相认,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跑到Y南来当兵。 “高师长,感谢您对我的看重。但,我是M甸人,不能改变国籍。” “哦!不能改变国籍……” 高师长略一沉吟,扭头问阮明珠道:“明珠,你记不记得,我军有外籍官兵的先例?我大概记得,在全国统一前,有些部队里是有外籍战士的,是不是?” 听了这话,魏可差点晕了,这也行? “不!高师长,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不起,我不能加入您的部队!” “为什么呢?难道你已经是M甸军人了?” “不是!不瞒您说高师长,我们那边呢,属于三不管地带,环境比较乱。我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高师长,实在不好意思。” 魏可咬咬牙,说了真话。 反正这话迟早得说,因为,魏可要找对方买枪,那不是一条两条枪,试问,一个普通人,你要那么多枪做什么,肯定是有自己的武装了。 “哦!原来如此,难怪了!” 高师长闻言,点头,露出了然的神色。 沉默片刻,他突然问道:“丹拓,我听吉山说了,你好像托人买过一批步枪,有不有这么回事?据说那批步枪的质量并不怎么好,你还需要步枪吗?” 咦?这位师长大人,莫不是主动要走私军火? 不能吧!堂堂准将,就算要走私,也不能是步枪,最起码也是导弹、装甲车之类,否则,多掉价? 不过,魏可是个胆大的,立刻就点头了。 “是的,高师长,我现在的确需要买一批步枪。” “好!那就好!” 高师长笑眯眯道:“丹拓,既然你不想当兵,我不勉强你。不如我们来做一笔交易?你想要步枪,我可以帮你,但你也需要帮我一个忙,如何?” “高师长,不知道需要我做什么?” “这个暂时我不能明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一次很普通的军事任务,执行任务的包括我们两位同志,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漂亮的明珠同志。” 魏可觉得,此刻的高师长,不再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师长,而是只狐狸。 连美女牌都拿出来用? 魏可立刻作出了判断,这个所谓的普通军事任务,绝对不简单! 从高师长透露的任务信息来看,若是一个普通人,肯定会想,既然连一个女人都能参加,那么,任务大概不会危险,否则,怎么舍得让美女去送命呢? 但!魏可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普通的军官! 他是特种兵一线指挥官! 以他的经验来看,一项军事任务,若是对于参加人员的条件越严苛,就越危险! 魏可凝神思索。 “师长,请问参加任务的同志们,是不是只能携带手枪?” “嗯?你连这个都能猜到?” “那么,敌人的数量、装备情况、人员分布、技战术水平、地形特征,这些情报,我们的侦查部门都摸清了吗?” “……” 高师长张了张嘴,却突然沉默了,他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盯着魏可,半饷才说道:“丹拓,你能考虑这么多,真的很有成为一名指挥官的潜质。真的不想为我效力吗?一个人应当有理想,或许,有朝一日你也能成为一位将军!” 听了这话,魏可一点没有受宠若惊,反而心里一沉。 尼玛!坑爹呢! 听他这意思,理想,理想能用来保命吗? 这家伙不会是空手套白狼,一项有用的情报,都没拿到手? “师长,我们到底摸清了哪些情报?” “很可惜,除了大致的活动区域,我们没有掌握其他准确的情报!” “我们能随时获得部队的支援吗?” “这个也不能!我不能骗你,这次的任务,地形复杂,我们不是特种作战部队,现有装备不足。所以,更多的可能要靠你们几位同志,自身的能力。” “好!高师长,我同意参加行动。但有一个条件,我要行动的现场指挥权!” 魏可不是个磨磨蹭蹭的人! 说干就干! 不就是敌情不明,需要一边侦查,一边行动嘛,这样的任务,对于普通军人来说,等于送死,但他是特种兵,干这种事不是一回两回了,他不怕! 休息室内,不仅是高师长愣了,就连阮明珠也在发愣。 不过,阮明珠很快反应过来,着急叫道:“师长!不能答应他,他就是个土匪!哪有资格当指挥官!” 土匪。 这个鸟女人,说话真缺德! 但,魏可想了想,好像这女人说的也算有道理,他刚才自己说了,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那是脸上贴金的说法,换作军人的角度来看,所谓的自治武装,可不就是土匪嘛! “明珠,不许乱说话!” 高师长呵斥一声,转回头和蔼道:“丹拓,是这样的。明珠同志是情报参谋,你别瞧不起女同志,她的各方面能力都是很强的。另一位参加行动的同志,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察连连长。所以,行动的现场指挥权,还是应当交给那位连长,你看呢?” 经验丰富的侦查连长? 魏可丝毫不怀疑高师长的话,但有一点他更清楚,如果那位连长能搞定,有什么必要,把他这个局外人拉进来!直接从部队里找一个枪法准的,不就行了? 由此可见,把性命交给一个所谓的侦查连长,不靠谱! “师长,我的最低要求是,有自由行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我认为那位连长的命令有误,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行动!师长您放心,我以人格保证,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达成行动目标!如果这一条还不能满足,很遗憾,我只能拒绝参加行动。” 这是魏可的底线了,他不怕危险,但不代表他愿意当炮灰。 试想,参加行动的只有三个人,一旦必须有人牺牲,那连长自己肯定不会当炮灰,阮明珠也不会,剩下的只有他这个外人,而这项行动一定很危险,他几乎百分百会丢命。 傻子才会为越南人送命! “人格?这种人也有人格?哼!一个色狼!走私犯!流|氓!土匪!” 魏可刚刚说完,高师长还没答话,阮明珠就在一边嘀咕上了。 她的声音不高,但足以让魏可听见。 魏可突然觉得,所谓的现场指挥权,并不是最要命的,反正脚长在自己身上,到了现场该怎么做,那连长也管不了他,反而是阮明珠这女人,才是大麻烦! “好!我答应你!丹拓啊,你要是真能达成行动目标,就是帮了你高叔叔一个大忙!” 高师长已经点头答应了。 高叔叔。一个称呼而已,等同于又一张空头支票。 107.第107章 三人行 谅山。 这次军事行动的地点,就是谅山,这里在上世纪Y南的几次重大战争中,都曾作为战场,其原因就是山高林密,人迹罕至,恰好适合Y南军队的作战风格。 Y军有啥风格? 不外乎是装备落后,拼实力拼不过,就用人命去扛,再加上恶劣的自然条件,让战斗出现不确定性,然后,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搞笑的是,谅山曾经帮了Y军的忙,现在却在给他们添麻烦。 有消息称,一伙不明武装,偷偷潜入谅山,在这里建立了秘密军事基地,严重威胁周边地区的安全,并有明确证据显示,已经发生数起绑架高级官员家属,索要赎金的案件,都与这伙武装分子有关。 巧合的是,谅山属于357师的防区。 为此,357师曾多次派兵,试图围剿,但,这伙武装分子,深谙游击战之精髓,你去的部队人数多了,连武装分子的影子都抓不到,白跑一趟,去的人数少了,那就有去无回,尸体也回不来! 到了最后,高层震怒,给高师长下达了最后通牒,限期一个月,再不能剿灭匪徒,那就靠边站,从首都河内附近的特种兵团抽调力量,前来剿匪。 以上这些消息,有些是高师长说的,有些是魏可从高吉山那里问来的。 还有一点,是魏可自己综合分析出来的。 话说,高吉山的老爹,似乎正在参与角逐更高一个层次的权力,也许是副军长,甚至可能是军长,也就是说,谅山问题成了一个阻碍他晋升的巨大障碍,一旦不能在限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晋升无望,很可能,他的王牌师师长的宝座,也危险了! 所以,高师长才是最急切的那个人。 所以,慌不择路的高师长,才会把宝押在魏可一个老外的身上,希望魏可的“一个抵一群”的作战能力,给他带来好运气,反正,哪怕魏可丢了命,也与他无关。 奶奶的!还是上了老狐狸的当! 早知如此,魏可至少应当直接加条件,那措那地方,要想自保,仅仅步枪怎么够,至少再来点高射机枪,重机枪,山炮,火箭炮,那样才能形成立体防御体系,固若金汤,凭附近那些草头势力,谁敢轻易招惹他! 但,这些都是马后炮。 此刻的魏可,已经来到了谅山脚下,再想找高师长提条件,那也不可能。 侦查连长茂生昌,美女参谋阮明珠,魏可。 一行三人,自然都打扮成普通村民的装扮,步枪是不能携带的,身上都藏了手枪。 茂生昌,此人长得十分精悍,中等身材,说话做事比较干脆,虽然魏可没见过对方的真实实力,但,观其行知其人,这位连长的军事素质应当不弱,是个能打仗的人。 然并卵,这小子看阮明珠时的眼神,明显不对劲! 茂生昌对阮明珠的态度,并不是像高吉山那样,主动凑上去套近乎,正相反,他很少主动和阮明珠说话,但魏可注意到,这人每次看向阮明珠时,眼底都有一股炙热,这神态做不得假。 没救了,他在暗恋阮明珠! 当魏可作出这个判断的时候,简直气得肝疼。 话说,三个人这一次的任务,主要不是作战,而是侦查,悄悄潜入谅山,探明匪徒的行踪,然后发回信号,等待大部队到来后,争取将这伙武装分子,一网打尽。 在这个任务中,茂生昌是绝对主力,他本身是侦查连长,干这个是老本行。 但,茂生昌暗恋阮明珠,那就不同了,要知道,战场上最忌讳的就是有私心杂念,作为主力的茂生昌,带着阮明珠执行任务,或许不是爆发出更强大的战斗力,而是成为一颗定时炸弹! 这不是玩人吗? 高师长也是够糊涂的! 当然了,魏可只能在心里暗骂,他还不能说出来,因为,他在这次任务中的身份是配角,是配合茂生昌,一旦行踪暴露,需要短兵相接的时候,就要发挥他双枪的特殊能力,掩护茂生昌完成任务。 一个配角而已,你有什么资格去质疑别人? “现在我们做一下简单的分工。这次任务非常关键,我们必须随时提高警惕!丹拓,你负责在前面开路,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向我汇报!我保护阮中尉跟在后面,大家明白了吗?” 刚刚进山,茂生昌就做出了这样的安排,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这小子,明显是故意的! 不过,对于这个安排,魏可并不反对,至少他觉得,自己当排头兵最安全。 “行!我没问题!”魏可很干脆地点头。 “不行!我不同意!” 阮明珠立刻就唱反调道:“茂连长,你难道不知道,他就是一个没文化的土匪吗?应当由有经验的同志在前面带队!这土匪第一次来谅山,万一走错了路,怎么办?再说了,我不需要别人照顾!” 这女人!一口一个土匪,明显是在针对自己! 魏可不耐烦道:“阮中尉,这条路我记熟了!保证不会走错!” “那也不行!我的意见是,由茂连长在前面开路,我断后!土匪你没当过兵,走中间最安全,跟着走就行了,一旦遇到袭击,你负责火力压制,由我和茂连长消灭敌人!” 阮明珠说的理直气壮。 魏可干脆不说话了,选择冷眼旁观。 只见茂生昌略显尴尬道:“阮参谋说的有道理,是我疏忽了。这样吧,我来打头,丹拓,你走路的时候,注意看我的手势!记住,这伙匪徒是很凶残的!阮参谋,你也要当心,遇到危险注意隐蔽。大家放心好了,进入危险区域之前,有我带路,不会出问题。” 好嘛,整个一个和稀泥的态度。 魏可很想说,这是打仗啊兄弟,犯了错要掉脑袋的!到底是你指挥,还是姓阮的来指挥? 魏可在心里冷笑,按照这个趋势,说不准他们没跑到地方,就被人干掉了,要知道,他已经悄悄向高吉山打听过,357师侦察营,在此之前已经多次派人进山区搜寻,最后的结果是,连续几拨最优秀的侦察兵,都把命丢在谅山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匪徒已经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反侦察体系,只要他们进入这片山区,就不存在安全与危险区域,敌人随时可能出现,他们随时会陷入战斗! 但!管他呢! 魏可暗下决定,一旦有危险,他就会离开这两个不正常的人物,自己单干! 他可不想因为猪一样的队友,把小命丢了! 在他看来,自己的两个队友都变得不靠谱了,其中,茂生昌根本没原则,又太急于表现自己,显得太自信,似乎有他在场,一切困难都不是问题。 阮明珠就更是一个不应当出现的人物。 魏可甚至怀疑,这女人会不会是来搅局的,她有实战经验吗? 按照高师长的说法,侦查小组里有个女人加入,能起到掩护身份的作用,况且,阮明珠自身的实力也很强,不弱于普通的老兵。 然而,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 Y军中一贯有使用女兵的传统,若是仅仅需要有女人来掩护身份,357师里完全可以找出几十个合适的女兵,有什么必要,非得让担任情报参谋的阮明珠来冒险。 魏可来到357师时间不长,但也能看得出,阮明珠不仅漂亮,而且极受器重,她不是能被随便牺牲的炮灰。 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这帮家伙,肯定有什么事故意瞒着他! 108.第108章 遇袭 山路崎岖。 三人选择的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道,据说是以前马帮趟出来的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走,仅仅只有猎人、采药的,才会偶尔走一走,所以,杂草丛生,有些地方甚至辨不清道路。 茂生昌一个人走在最前面,走得虎虎生风。 他不时回头看一眼,当然了,绝不是看魏可,而是在观察,阮明珠有没有掉队,或者是不是走累了。 这魂淡!回头的次数太多了! 如果这是在魏可自己的分队里,排头兵敢这么干,魏可绝对会冲上去,抽他丫的! 排头兵,应当注意的是队伍前进方向上的异常变化,至于身后如何了,自然有别人去管,只要指挥员不下达命令,你就得按照正常速度前进,其他人出什么事,都和你没关系。 但,现在他们显然并不是一个正常的侦查分队。 除了茂生昌,阮明珠这女人也不合格! 她太活跃了。 走在魏可身后几米处的阮明珠,时不时很警惕地往周围张望,这副模样,好像她真的是一名合格的断后人员,尽职尽责地在完成自己的工作。 其实不然!她很菜鸟,完全不懂作为侦察兵的基本技巧。 道理很简单,若是有人藏在暗处,稍微留意观察一下,立刻就能发现,这女人不是普通的山民,她是在一边走路,一边做警戒,随时准备着突发事件的发生。 可以说,她除了体能不错之外,一无是处。 反观魏可,那就是完全不一样的老手。 他一直在慢悠悠地往前走,绝对不会一惊一乍地左顾右盼,而是不停地用眼睛余光观察,或者是趁着抬手擦汗,整理头顶上斗笠的机会,趁机向某个方向看上两眼。 如果你不是仔细盯着他的动作,或许就会以为,这是个只顾埋头赶路的人。 三人就这样走着,彼此并不说话。 魏可有意与茂生昌拉开距离,足有十米远,反正他已经不认为茂生昌能保护他的安全,信别人不如信自己,就让那家伙在前面当炮灰去好了。 “土匪,等我们到了烽火村,你自觉一点,主动要求留在那里,行不行?” 阮明珠突然加快速度,走到了魏可的身后。 “为什么?” “因为你太不专业了!你会拖累我和茂连长的!我也是为你好,根据我的经验,不是打枪准的人就能打仗!这次任务太重要,不容有失!” “同意!” 魏可毫不犹豫就点头同意。 不同意的是傻子!他现在巴不得离开这两个人单独行动,阮明珠担心魏可成为拖累,其实魏可才担心自己被这两个人拖累,别人牺牲还是烈士,他要是死了,啥也不是! “好!谢谢你愿意主动配合我们,你放心,这件事我不会告诉高师长!” 阮明珠很认真地说完,慢慢往回退。 魏可冷笑,这女人还真是自信心爆棚呢! 话说,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就将是烽火村,在那个小村子的附近,有一座古烽火台,这一次三个人进山,为了安全起见,都没有携带通讯工具,而是准备利用这座烽火台。 一旦他们探明匪情,就会点燃烽火台,然后,等候在山外的357师侦察营营长,就会迅速带着一支队伍,赶到烽火村,与三个人汇合,而根据之前的情报推测,匪徒最可能藏身的地方,在距离烽火村大约几里地外的一处峡谷,所以,烽火村是理想的修整地点。 然并卵,魏可的愿望,注定无法实现! 就在阮明珠往后退的时候,戏剧化的一幕出现,当魏可习惯性往前扫一眼! 然后,他突然蹲在了地上。 他看到了什么? 茂生昌正站在前面十米之外,扭头往回看,估计是他发现,阮明珠主动来找魏可说话,就停了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就在茂生昌的右大腿外侧位置,有一个小小的红点! 我靠!激光红外瞄准器! 魏可对这个东西太熟悉了,在战场上,这东西就是催命符啊,一旦你的身上出现这种小红点,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移动身体,同时祈祷佛祖保佑。 在这个破地方,为什么会有人使用激光瞄准器的枪,但,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茂生昌完了。 魂淡啊!一个侦查连长,被人瞄准了都不知道。 果然,魏可刚刚蹲下,前面就出现了情况,只见,从茂生昌前面二十余米开外的地方,突然站起两个人,这两个人手里都端着步枪,其中的一个洋洋得意地大声吆喝起来。 “前面的人听着!举起手!你们被俘虏了!” 敌人! 敌人居然在这时候出现了! 巧合的是,阮明珠走上来和魏可说话的时间点,卡的太巧妙,简直就是把茂生昌坑了。 由于扭头,茂生昌根本没发现队伍前面的状况,等对方的人大声命令,他才猛地回转身看向前方,但,这时候已经太晚了,对面那两个人,早已把步枪举了起来。 魏可蹲在那里,没有动作。 傻子才会胡乱行动,此时此刻,最危险的不是前面两个拿步枪的,而是躲在暗中的狙击手。 这一刻,周围绝对是一片混乱的, “胆小鬼!开枪还击啊!别蹲在地上!”这是阮明珠在对魏可叫喊。 与此同时,魏可的眼角还扫到了茂生昌的动作。 这位侦查连长的胆量还真够大,面对两支步枪,他并未举手投降,而是迅速往腰里掏枪。 不过,魏可是不会特别留意茂生昌的动作的,他知道,那小子已经完了,就算能躲开正面的步枪子弹,也绝对躲不掉暗中藏着的狙击手,掏枪反抗是勇敢的行为,却只能让他死的更快!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这是自动步枪扫射的声音,魏可第一时间就听出来了,AK47,号称武装分子最爱用的枪,也是火力最猛的步枪。 魏可往地上一趴,已经从腰里抽出沙漠之鹰。 他卧倒的方向,不是对着正面两个枪手,而是左侧,因为,躲在左侧的敌人才是致命的,如果不能第一时间发现这名狙击手的位置,并解决掉对方,他魏可今天就得把命,留在Y南! 狙击手藏在哪里? 魏可明白,这是真正的生死一线间。 左侧山坡!距离约60~70米!一道微弱的反光! 运气太好了! 要知道,现在是白天,光线很强,周围是山地,要想发现潜伏的狙击手,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那需要经验,需要智慧,更需要运气,恰巧,魏可的运气还不算糟。 由于全神贯注,他看到了那道反光,那是瞄准器镜头的反射光! 或许是狙击手太过自信,他在向茂生昌射出第一枪之后,并没有变换位置,而是原地移动枪口,准备向魏可射击,于是,在枪口移动的过程中,瞄准镜不经意间暴露了他! 魏可以最快的速度,举枪瞄准! 他很庆幸,自己坚持把沙漠之鹰藏在了身上,这时候,如果手里拿的是一支五四式,那就一切休矣,五四式仅有50米的有效射程,在50米之外的命中率,纯粹靠蒙,枪法再准也白搭。 但,沙漠之鹰就不一样了,有效射程200米,尤其百米以内,只要你枪法够牛逼,那就指哪打哪! 109.第109章 疯的男人 啪! 噗噗! 前一个声音是沙漠之鹰的射击声,后两声,是魏可身边的泥土连续被子弹击中。 子弹飞行的速度,远快于音速,魏可是听不到狙击手开枪的声音的,但,感觉到身边的泥土被击中,对方枪手打的是两发点射,却都射偏了,他的内心里,莫名地一宽,很明显,他们几乎同时开枪。 第一轮射击,也是对魏可最危险的两枪! 对方的枪上装有瞄准镜,更有利于瞄准,而魏可是凭借自己的眼力,双方在装备性能上,完全属于两个档次,从这一点上来说,魏可处于绝对的劣势。 但,第一轮射击之后,情况就有所不同,除了装备依旧重要,心理素质、胆量等等因素,开始发挥作用。 啪啪啪! 魏可趴在那里,对周围的一切置若罔闻,连续射击。 这就是有经验的老兵,与新兵的不同! 此刻,魏可所在的区域,已经是子弹横飞了,正面的两个匪徒,在将茂生昌打成马蜂窝之后,转而向他射击,雨点般的子弹,不断从魏可身边掠过,地面的泥土就像被旋风挂起,扬起一片烟尘。 如果换个胆子小的,这时候就该被吓尿了。 哪怕是胆子大的,肯定也不敢横着趴在地上,因为,这等于是无限扩大了自己的受打击面积,仅仅是心理上都受不了,动作会变形的。 但!魏可是不能躲的,一旦躲了,丢失了狙击手的位置,依旧要死! 直到此时,阮明珠也终于看懂了! 要说这女人的运气真不坏,她跟在队伍的最后面,距离敌人的位置最远,而在魏可的身后,道路有一点向下倾斜,当阮明珠卧倒的时候,恰好躲开了正面两个匪徒的有效射击范围。 子弹不会拐弯,从她头顶上飞过,却打不中她。 即便如此,阮明珠已经是一脸的惨白。 从她的位置,恰好能看见魏可的动作,哪怕她的实战经验接近于零,但不代表她蠢,这时候已经明白过来,魏可不是胆子小,被吓得趴在地上装死,而是在与敌人对射! 他在战斗! 不仅正面有敌人,左侧也有敌人,那是她根本没发现的!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一双怎样的眼睛! 认真,专注,一丝不苟。 阮明珠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点也不了解这个M甸男人,换个位置试试,如果她自己处于魏可的位置上,是绝对不敢置横飞的子弹于不顾的,那与勇敢无关,而是人性的本能,毕竟谁都怕死。 这个男人竟然是不怕死的。 那岂不是说,他比她们这些军人,还要勇敢? 事实上,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丧失了作战的能力,她的手脚发软,除了大脑还在正常工作,手里已经抓不稳手枪了,更别提像魏可那样,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出来,向对方射击。 哗啦! 在她的注视下,魏可突然停止射击,原地一个翻滚,掀起一片尘土,但终于离开了小道上位置较高的位置,而是落进了道路旁边一个低洼的小坑里。 他半躺在那里,右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子弹。 他的枪膛已经打空了,正在装子弹。 他干掉了左侧那个敌人吗? 阮明珠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她的思维有些混乱,分不清子弹从哪里射来,唯一能感觉到,似乎自己已经不在战场上,而成为一个旁观者,正在默默地观看别人战斗,以至于,她能清楚地看见,魏可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汗珠! 原来,他也不是表面上那么轻松,都流汗了。 咦?那是什么子弹,怎么比普通的手枪弹粗上一圈?他的枪,也似乎不是五四式? 阮明珠的枪法很不俗,甚至曾代表357师,参加过射击比赛,普通的枪械她都认识,所以,立刻就发现了不同,魏可手里的那把枪,绝不是从师部领走的五四式。 这魂淡! 居然偷偷藏了一把枪,还骗她说,自己只有一把匕首! 但,阮明珠已经来不及去愤怒,因为,半躺在那里的魏可,又有了新的动作。 他从腰里又摸出两把手枪,并排放在地上,然后,双手握着原先的那把小手枪,将枪口从头顶上探出去,向着小道正前方的位置,连续射击,这是盲射。 啪啪……啪! 一连串略显沉闷的单调的枪声响起,这一次,阮明珠听的很清楚,枪声确实不是五四式。 啪嗒! 一个弹夹刚刚射完,魏可把手里的枪一丢,顺手拿起摆在地上的两把五四式,从地上弹起,一翻身出了那个小坑,紧接着一个侧滚,离开了阮明珠的视线范围。 他逃跑了吗? 阮明珠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她并不知道,侧面的那个敌人情况如何,但仅仅是正面的那两个敌人,就是无法战胜的,对方人手一支AK47步枪,而她仅仅只有手枪,而且连头都不敢露出去。 万一他逃跑了,无论是真的逃掉,还是被打死,那么,就仅剩她一个人了! 想到这里,阮明珠的脸色更加苍白。 她曾经对着军旗宣誓,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不怕死,但到了这个时候,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其实和普通人一样,都是怕死的,面对铺天盖地的AK47的扫射,她所能做的,只有胡思乱想而已,甚至没有胆量打出一颗子弹,她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英勇。 但!再不怕死,有时候也不得不认命! 她不是普通的军人,而是情报人员,哪怕现在不是战争年代,情报人员也是不能被俘虏的,她这样的人,掌握的秘密太多,一旦被俘,将会给国家和军|队,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阮明珠用颤抖的手指,握紧手枪,反转枪口,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 她很年轻,而且漂亮,本应当还有大段的美好人生,但世事难料,第一次上战场,所开的第一枪,竟然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就像一个悲哀的笑话。 啪啪啪!啪啪啪! 哒哒哒哒哒!…… 突然,一阵猛烈的枪声,再次响起,枪声比原先还要密集。 夹杂在AK步枪的扫射声中的,是一种单调的,有节奏的手枪速射的声音,这声音不是很响,但由于节奏明显,听起来还是很清晰的,就像有人在明快地敲击键盘。 是他!他并没有跑! 这种枪声,和当初魏可在师部靶场上,打出来的枪声,一模一样。 天!从枪声的位置上来判断,他似乎正在冲锋! 仅仅只有手枪的他,正在向两名手持AK步枪的敌人,发起冲锋! 这个男人是疯的! 哪怕阮明珠对枪械不是很精通,她也是陆军中尉,心里很清楚,手枪和步枪虽然都是枪,但在射击难度、子弹威力等等方面完全是两回事,拿手枪和步枪正面战斗,基本是找死的行为。 他对这个男人,觉得不可思议,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无法克制的期待感!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了勇气,她用一只手撑着,把上半身使劲抬起来,探出头,往前面张望。 两个手持步枪的男人,就是几十米外,其中的一个,已经仰面躺在了地上,另一个,半跪姿势,正在向着小道的侧边射击,他手中的步枪枪口,往外喷射着子弹,带起一片模模糊糊的雾气。 突然,这人身体往侧边一歪,失去了平衡,枪口随即垂了下来。 啪! 又一声枪响。 这一次,阮明珠看得很清楚,一团红色出现在这个人的右手手臂上,那截手臂一下子就往后翻折了过去,手里的步枪,也掉在了地上。 紧接着,一个身影飞快地冲了上去! 110.第110章 比石头硬的心肠 赢了。 阮明珠平生第一次认为,赢这个字是如此的有力量。 假如师部里某个献殷勤的家伙,故作潇洒说“输赢无所谓”,她一定会凶狠地瞪过去,大声呵斥:“没上过战场的,永远都是新兵蛋子!你知道在战场上,赢这个字多么珍贵吗?没有这个字,你就没命!有了这个字,你能活命!” 这个字的力量,是一个疯的男人教给她的。 没错,就是一个疯的男人! 当阮明珠站起来,看着男人大步冲上去,一脚将对方受伤的匪徒踹翻,她甚至没有喜悦,没有因为能活命而产生的激动的感觉,就那么傻傻地看着。 然后,她看见男人并没有停留,而是迅速猫着腰,往左侧的山坡上冲去。 这时候,她才恍然想起,现场还有第三个敌人的,而那个敌人现在怎么样了,她一点都不知道,想到这些,她有些羞惭,想跟上去帮忙,却发现自己的腿软得厉害,走不动。 不过没关系,男人很快就从山坡上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支步枪。 天啊!那是M14! 一支带有瞄准镜的美制M14步枪! 阮明珠的心脏剧烈跳动,作为情报参谋,她对于各国的军事知识还是很熟悉的,M14曾是美军制式装备,后来由于一些缺陷,有被淘汰的趋势,但,随着近几年战术导轨的出现,M14咸鱼大翻身,作为第一款大规模装备战术导轨的制式步枪,重新受宠。 也就是说,刚才袭击他们的敌人,不仅有两支火力强大的AK47,还有一支能在中远距离精准射击的M14! 近距离的AK的火力压制,中远距离的M14的偷袭。 这个配置,堪称完美的典范!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旦落入这样的圈套内,你的生命已经不属于自己,千万别奢望反抗,因为,任何的反抗都是徒劳的,敌人的火力网,会把你撕成碎片。 但!果真是那样吗? 她现在亲眼看见,有人仅仅凭借手枪,不仅成功活了下来,还把三个敌人,全部干掉了! 一个人!真的是一个人啊!她阮明珠连一枪都没打,而茂生昌也没有起到一点作用,他们两个都是军队里的精英分子,却似乎在这样的场合里,完全是摆设。 这个男人真的只是个土匪吗? 现场,魏可不知道阮明珠在想什么,他也不关心,而是继续做自己的事。 侦查连长茂生昌已经死了,这家伙运气不好,连手枪都来不及取出来,就被打成了马蜂窝,魏可走上去看了一眼,茂生昌的右腿上有一个血糊糊的大洞,是被M14的子弹击穿了。 这就是茂生昌的作用,他吸引了对方的火力,他是炮灰。 茂生昌的前面不远的地方,一前一后,两个袭击茂生昌的匪徒,也全都倒在地上。 其中的一个胸口中枪,已经死透了。 另一个,中了两枪,第一枪打在腿上,第二枪击中了右臂,两处都不是致命伤,最起码不会立即死亡,他是被魏可一脚给踢晕的。 魏可走上前,伸手拽住那个死掉的匪徒,把尸体拖到昏迷过去的家伙旁边。 这时,阮明珠慢慢走过来,奇怪道:“你要做什么?这人死了。” 魏可笑笑,并不回答。 伸手,捏住那个昏迷匪徒的人中,狠狠掐了两下。 咳咳! 很快,匪徒发出了两声微弱的咳嗽声,紧接着,这人睁开了眼睛,当他看见面前的魏可的时候,眼神里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但随即就面孔扭曲,唉哟唉哟惨叫出来。 这家伙中了两枪,不痛才怪! 魏可面无表情,伸手把旁边死尸拽起来,并且,让死尸的脸,恰好位于匪徒的面前,让对方看清楚。 接着,他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慢慢地,一点点插进死尸的喉咙里。 他的动作很慢,以至于,匪徒轻易就看清了。 匪徒的惨叫声陡然停止,转而,眼珠子瞪的滚圆,甚至忘了自己身上的疼痛,他努力想偏头,让自己距离面前的尸体更远,然而,魏可快速抽出匕首,一把抓住匪徒的头发,不让他逃开。 这魂淡想做什么? 不仅是匪徒非常惊恐,就连旁边站着的阮明珠,也吓得目瞪口呆,感觉后脖颈子发凉。 那是死尸,用刀插入死尸的喉咙,甚至比杀死一个活人,更恐怖! 但!魏可还不罢休。 他左手提着死尸,把死尸的喉咙,往匪徒的嘴巴凑了上去! 死尸已经死了一会儿,血液却并没有完全凝固,此时,被匕首切开的地方,缓缓流出来一些黑褐色的粘稠的东西,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啊不!” 匪徒就像疯了一般,拼命挣扎,但无法挣脱开。 魏可没有一点点的仁慈心,一下子就把死尸的喉咙,紧贴在匪徒的嘴唇上! 他在喂匪徒喝血,喝死人的血! 站在旁边的阮明珠,再也忍不住了,双腿一软,缓缓就坐在了地上,而且,她的喉咙里很痒,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喂吃人血的不是匪徒,而是她自己。 呕! 阮明珠张嘴就吐了! 此刻的她,连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早知道魏可这样干,她无论如何不会过来看,偏偏!由于好奇,她把魏可的所有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此一来,这一幕诡异的镜头,就深深映入她脑海中了。 他不是人! 他是地狱里的魔鬼! 这时候,不仅阮明珠吐得稀里哗啦,那匪徒更惨,他的头被魏可的大手抓住,逃不掉,嘴巴又被堵住,在惊恐之下,一个大男人,竟然哭了,一张脸扭曲着,眼泪鼻涕哗哗地流。 太残酷了,这比杀人还要折磨人。 终于,魏可把死尸的脑袋移开了,抬手不轻不重给了那匪徒一个耳光。 厉声喝问道:“说!你们一共有几个人在附近!” “三个!……求求你让我死吧!” “住口!好好回答问题,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许说!我再问你!你们的老巢在哪里?回答的不好,我不仅喂你喝血,还要喂你吃肉!快说!我要知道你们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虎跳峡!在虎跳峡!” “人数!我要知道具体的人数!还有装备!你们的人都有哪些装备!” 魏可问的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对方考虑的时间。 这是审讯术的一种,很残忍,却有效。 试想,受伤歹徒在发现自己被俘后,本就很害怕,又被魏可如此摧残了一番,不疯掉就是好的了,哪里还有思考的能力,在魏可的逼问下,立刻就如实招了。 到了此时,阮明珠完全明白了魏可的用意,但,这并不能减轻内心里的恐惧。 她坐在魏可身后的地上,嘴边还挂着唾液。 心中慌乱想到,这男人的心肠真是比石头还硬,幸好,他们是一路的,她不是他的敌人,否则,无法想象,一旦自己落到这个男人的手里,求死不能,她该如何是好…… 111.第111章 哪方面都可以 “你觉得,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阮明珠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讯问魏可的意见,而不是命令的口吻。 魏可随口问道:“你认为呢?” “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立刻原路返回,出山后,把消息通知给宋营长。第二,进入烽火村,点燃烽火台,希望宋营长他们的动作够快,匪徒来不及全部转移。” 两个选择,都是中规中矩。 这两个选择,也都肯定不是最理想的选择,很难说算圆满完成任务。 魏可摇摇头,不置可否。 根据逼问出来的结果,这伙武装分子人数并不多,大约20~30人,秘密基地设在虎跳峡,距离烽火村大约数里山路,那里地形险峻,而且,有一处战争期间遗留下的地下坑道,被这伙人占据,并且进行了改造。 不过,受伤歹徒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他是小喽喽,是最近才从Y南当地招募的,来到谅山后,只在虎跳峡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就被分配出来,负责看守进出山的路口。 不仅这个路口,其他几个进出山的道路上,都有类似的匪徒监视! 难怪了,357师一直无法获得有效的情报。 那些侦查兵,一旦进入山区,就会遭遇类似于今天的伏击,哪怕他们随身携带突击步枪等武器,也是难逃一死,而进入山区的人数多了,匪徒往坑道里一躲,根本不露头,部队就扑了空。 那么,为什么阮明珠提出的方案,都行不通? 关键就在于,虎跳峡的那处坑道,似乎在不同的方向上,都有隐蔽的出口,匪徒人数少,行动灵活,到时候往坑道里一钻,357师就是大炮打蚊子,还是无法歼灭匪徒,顶多是将坑道捣毁,治标不治本。 无法歼灭敌人,算圆满完成任务吗? 如果是普通侦察兵,达到现在的侦查效果,已经足以自傲。 但!魏可尚不满意! 他觉得,既然要帮高吉山的老爹,就要帮的彻底,如果最终还是让匪徒们逃了,谁知道越南军方高层是否满意,假如说高师长因此丢了师长宝座,他魏可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 “我们先去烽火村,再去虎跳峡!” “啊?你还要去虎跳峡?可是……茂连长已经牺牲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阮明珠明显有些犹豫。 是啊!作为主力的茂生昌已经死了,仅剩下他们两个配角了。 两个人?其实阮明珠心里想说的是,她觉得自己都算不上一个完整的名额,充其量是半个战斗力,再加上魏可,他们继续进山,哪怕已经掌握了一些情报,依然是很危险的。 “怎么了,阮中尉怕了?”魏可好笑道。 “谁……谁怕了?我是担心咱俩都出事了,情报送不出去!你这土匪!” 阮明珠脱口而出。 土匪。 再次说出这个字眼的时候,她自己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往这么说,她是带着鄙夷的情绪的,这时候,反而觉得,使用土匪这个称呼,带着一点亲切的味道,甚至是亲密。 她的命,恰恰就是土匪救的! 土匪怎么了,茂生昌不是土匪,而是全师数得着的精英级军官,但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一枪未发就死了,反而是眼前这土匪,单枪匹马把敌人全部消灭。 如果被叫作土匪,就有如此本事,她宁愿被人叫土匪,女土匪! “行了,和你开玩笑的。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到了烽火村,你留在那里,我一个人去虎跳峡。假如我不能按时回来,你就点燃烽火台。如此一来,双保险,两不误。” “不行!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虎跳峡!” “嗯?为什么?” “因为……” 阮明珠突然停住了,脸色有些发怔,欲言又止。 魏可敏锐地发现了她的表情变化,要说这女人是在担心他的安全,似乎也不是,最起码不全是,这种表情是很奇怪的,一瞬间,让魏可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最初的怀疑。 作为情报参谋的阮明珠,真的只是被当作一个普通女兵使用吗? 除非高师长的脑袋抽筋了! 想到这里,魏可的脸色突然冷了下来。 他不喜欢被人当傻子,说到底,他是来给357师帮忙的,以前有茂生昌在,有事瞒着他,尚可以理解,现在,茂生昌已死,后面的行动一切都看他的,这种情况下,如果阮明珠依旧有事瞒着他,就很不地道了。 “丹拓!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 阮明珠不是笨蛋,她看到魏可的脸色变冷,立刻就知道他不高兴了。 “算了!我没兴趣知道你们的秘密!你也不用告诉我!” “我……丹拓我告诉你!但是,你必须帮我保密,绝对不能告诉其他人,可以吗?” “有那么严重?” “嗯,作为纪律要求,这件事必须要保密。不过,告诉你应当没问题,你现在算自己人了。丹拓,其实我来谅山,不仅是参与侦查,还有一个不得不来的理由。因为,这些隐藏在谅山的武装分子,很可能与境外的某个秘密组织有关!那个组织有一个称呼,叫泛太联盟!” 阮明珠终于说了。 这个理由,很好地解释了她加入侦查小组的原因。 她不是普通的师部参谋,而是情报参谋,这个特殊的身份,决定了她不仅率属于357师,而且率属于更高级别的情报部门,甚至可以这么理解,她掌握的一些信息,即便对于357师师长,都是保密的! 听了她的话,魏可顿时知道,自己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 他对于Y军里的规矩,并不是一无所知。 这么说吧,假如Y南官方得知,阮明珠向魏可透露了不允许透露的秘密情报,不仅是阮明珠本人会受到严厉处分,对魏可绝对也没好处,等着他的,或者是监禁,或者是强征入伍! 真傻,一个老江湖了,也犯低级失误! 这阮明珠也是,一个情报参谋,这样就把情报透露给无关人,也够蠢了! “阮中尉,这件事茂连长知道吗?” “他怎么能知道?这件事的级别很高,他无权知道的!” 魏可当即更傻眼了。 我靠!侦查连长都无权知道的秘密,这傻女人对他说了,不是故意害他吗! “丹拓,如果你一定要去虎跳峡,能不能带我一起?有情报称,那里极有可能存在一部秘密电台!实际上,如果我们找到那部电台,就算武装分子都跑了,也是超额完成任务!” 阮明珠盯着魏可,小声道:“我……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只要我能做到的,哪方面都可以!” 她这样说着,脸上突然窜起一朵红云。 魏可没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 他已经差点骂娘了! 秘密电台,这傻女人竟然又在向他透露不该说的“秘密”,这是要坑死他的节奏吗? 但,转而一想,他突然又来了兴趣。 “阮中尉,真的是哪方面的要求,都可以吗?” “嗯……可以的。你救了我的命,又非常勇敢,我觉得,你是一个英雄……” 此时的阮明珠,居然有了几分扭捏,低垂着头,一张脸蛋也变得红艳艳的,这种表情,实在令魏可很是惊讶,这女人怎么像发烧了一样,搞什么? 112.第112章 红颜薄命 “你,你这魂淡!土匪!” 阮明珠大声咒骂,对于魏可的态度,在一瞬间又恢复了以往的恶劣。 魏可被骂的蒙圈,这女人干嘛这么大反应。 话说,他所提的要求,不过是希望,当他以后向高师长购买一些重型防御性武器装备的时候,她能在一边帮忙说说好话,如果能事先透露一些装备的信息,那就更好。 不料,阮明珠立刻就恼了,又开始骂他是土匪。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难以理喻。 “阮中尉,别激动。如果违反了你的原则,那就算我没说!” “你!你不就是想买武器吗?我告诉你,如果你完成了任务,别说想买高射炮和掷弹筒,就算是要火箭炮都可以!357师刚刚淘汰一批八管火箭炮,提前报废一两门,完全在师长的权限范围内。我这么说,你满意了?” 八管火箭炮,那东西对于现在的那措,绝对是核武级别的存在! 魏可顿时开心了。 “阮中尉,谢谢你!我很满意!” “榆木脑袋!你的脑袋里除了武器和打仗,还有什么?” 阮明珠的一双眼睛,悻悻盯着他。 魏可终于感觉不对劲了。 他又不是愣头青,未经人事的小处男,偷眼看看阮明珠的表情,越看越觉得,这女人的眼神里有一股子幽怨,这种表情,简直就和女孩子对情人撒娇,没什么区别! 我靠!这女人不会是看上他了吧,高吉山不是说她性冷淡吗? 魏可一点没有艳遇的喜悦,反而有点惴惴不安,倒不是说他是个圣人,除了秦筱竹之外,从来荤腥不沾,关键是阮明珠身份特殊,一旦与她惹上关系,就是大麻烦,他又不是真的M甸人,不可能因为一个阮明珠,就和Y南官方攀上关系,甚至把自己陷在Y南。 “咳咳!” 魏可假装咳嗽,转身蹲下去检查步枪,口中道:“别的事以后再说!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不料,阮明珠突然上来,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腰! “土匪,师长不是说了吗?要是你愿意留下来,可以当师部的作战参谋。你,就算是为了我,留下来好不好?以你的本事,一定很快可以得到晋升的!”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魏可明显感觉到,两团柔软就紧贴在他的后背上,竟让他有了生理反应。 这女人,居然还是外冷内热的性子,她动情了!在此之前,阮明珠无论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哪怕是面对高师长的时候,也仅仅是出于职务上的尊敬而已,现在却主动来抱他! 不行!看来以后必须和她保持足够的距离! “阮中尉,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所以……我们还是先考虑任务,好不好?” “你!你魂淡!” 阮明珠的身体变得僵硬,却依然没有松手。 她喘息着,热气喷到了魏可的后脖子里,痒痒的,过了一会,只听她哑着嗓子,低声央求道:“难道我不够漂亮吗?土匪,你还没有结婚,是不是?我可以当作没有听见你刚才的话!只要你答应留下来,我就嫁给你,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好不好?” 不好!绝对不好! 魏可郁闷到了极点,早知如此,他刚才就应当说自己结婚了。 “阮中尉,你很漂亮。但是,请你原谅。” “你!貌昂丹拓!” 阮明珠突然抽回右手,几个呼吸之后,一个硬邦邦的枪口,顶在了魏可的后腰上,几乎歇斯底里叫喊道:“我阮明珠发誓,一定会让你后悔!现在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枪毙你!” 怎么会变成这样? 魏可都被弄傻了,想去掰她抱着自己腰的左手,但阮明珠很执拗地死死抱着,就是不撒手,魏可不敢用劲,害怕这女人真疯了,对着自己开上一枪,那就冤枉死了。 “别开枪!你这疯女人,凭什么枪毙我?” “没错!我阮明珠就是疯了!我爱的男人,我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 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 阮明珠的情绪激动,手臂也越抱越紧,简直要把魏可勒的喘不过气。 这哪里是高吉山口中的性冷淡,简直就是火山般的性子,为了让一个男人爱她,都要不择手段了,假如不是知道她平时的待人态度,魏可会以为,背后这女人是别人假扮的。 “冷静!明珠,别做傻事!你先把枪放下!” 魏可真有点害怕了。 他能明显感觉到,阮明珠的情绪波动太大,极不正常,说得不好听一些,就和发神经病一样! 魏可咬咬牙,伸手握住她的手腕,一点一点拉开,他不敢太用力,同时感觉着后背上变化,毕竟,谁都不想死,更不想稀里糊涂地去死,若是被这女人开枪打死了,那真是天底下最冤枉的事。 终于,阮明珠的手臂被拉开了,魏可转身。 只见,阮明珠的脸色果然很异常,潮红,呼吸急促,眼神朦朦胧胧,半睡半醒一般,连站也站不稳。 “药……喂我吃药……” 她低低呻吟一句,往前一栽,一头撞进魏可的怀里,手中的枪也啪嗒掉在地上。 药。 这女人果然是病了! 魏可慌手慌脚,连忙把一把抱住,这种事他还真的是第一次遇上,既害怕又恼火,害怕的是,这女人状态不正常,刚才若是开枪把他打死,估计她自己都不知道。 恼火,这女人有病,还被派来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不是坑人吗? 魏可抱着阮明珠,来到旁边的一片草地上。 短短的时间里,阮明珠已经变得神志不清,意识模糊,魏可没办法,就到她身上的衣服口袋里去找,结果,一直摸到胸前的内侧口袋里,才找出一个小药瓶子。 这女人,双眼紧闭,嘴唇微微张开,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 当魏可看清那个药瓶的时候,不由得愣了。 这是一种镇静类药物,魏可恰好知道这种药物的作用,治疗癫痫。 阮明珠患有癫痫! 一个漂亮的女中尉,还是情报参谋,竟然患有癫痫症,这怎么可能,但,看看阮明珠此时的模样,虽然没有口吐白沫,却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再不敢相信,也必须信。 魏可不敢耽误时间,倒出小药片,塞进阮明珠的嘴里,又喂她稍微喝了一点水。 哎!这女人其实也挺可怜。 魏可心里的郁闷,不由自主消散了不少,一个漂亮女人,默默承受着疾病的痛苦,表面上却假装无事,这让人怜惜,无论她是出于何种原因,魏可也没理由对她气恼。 癫痫,这种病成因复杂,很难根治,真真是红颜薄命了。 113.第113章 峭壁下的暗堡 足足半小时后,阮明珠的神智才慢慢恢复正常。 此时,她的脸色略显苍白,默默坐起来,当她看见自己胸前的外衣是敞开的,就伸手去把衣服重新扣好,脸上却带上一层淡淡的红晕。 “谢谢你,又救了我一次。”她的语气有些感伤。 “啊!没事的。” 魏可很是尴尬,突然想起,自己刚才还摸了她一把,在那种情况下,绝对是不道德的,也不知道当时的阮明珠,有没有知觉,如果被她察觉到了,那真是糗大。 “你猜到了是不是?我患有癫痫,遗传性的,我妈妈就是死于这种病。平时没事,只有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才会发作。当时,据说妈妈为了生下我,拒绝吃药,结果,我来到这个世上,她却死了。” 阮明珠坐在草地上,头垂在两腿之间,就像在说一个陌生人的事。 魏可的心里,莫名的一颤。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尤其是当一个女孩子,亲口述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伤心事,她的心里一定是极为痛苦的,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而母亲为她而死。 “我能理解那种痛苦。”魏可接口说道。 “是吗?” 阮明珠抬头,很是诧异。 魏可叹气道:“小时候,我是一个孤儿,一直以为自己没爹没妈。直到不久前,一个偶尔的机会才知道。我出生后,别人以为我是一个死婴,就把我丢了。我妈妈因为一件事情,被人送到了很远的地方,后来她一直伤心,身体不好,几年后就病死了。” 因为阮明珠是个外国人,魏可没有太多的顾忌。 说起自己的事,也是为了排解阮明珠的伤心,人都是如此,一个人的伤心是煎熬,当两个人同病相怜的时候,就相当于分担了痛苦,各自只剩下一半的忧伤。 果然,阮明珠的情绪正常了许多。 “原来,你也没有妈妈,那你一定也很自己的妈妈吧?” “谁说不是呢?不过,当我跪在我妈妈坟头的时候,我已经好受多了。我是有妈妈的,我的妈妈同样爱我,只是,运气不够好,从小就和妈妈分别了。阮中尉,对不起,今天我做的事刺激到了你,我向你道歉。” “不!那和你没关系!” 阮明珠急切解释道:“我患有癫痫,是不能嫁给任何人的,因为,我不想让另一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有母亲!所以,是我自己糊涂了,是我不对,我不应当逼你。” 魏可讷讷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他真的爱她,不管她得了什么病,他也是不会在意的。 但,这个时候给她解释,无论说什么,对这个女孩子而言,都是一种伤害,他只能选择不说话。 两人默默坐了一会。 阮明珠突然说道:“土匪,求你件事。” “什么事你说!” “我生病的事,部队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所以,请你帮我保守秘密。我喜欢当兵,如果别人知道我得了这种病,我就必须退役,我还不想退役。” “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人从我这里知道!” “嗯,虽然我对你并不了解,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土匪,代我向你的女朋友问好,那肯定是个很漂亮的姑娘,而且,她一定非常善良。” 哎!魏可在心里,重重叹一口气。 他的女朋友,谁能告诉他,他的女朋友在哪里呢? 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话题,无论对她,还是对他! 魏可开始忙碌起来。 那个受伤的匪徒,已经被魏可一刀宰了,他把两名匪徒身上的衣服都扒下来。 匪徒穿的都是一种浅绿色的防风衣,与普通Y南人区别很明显,但这种衣服和山里的环境很协调,穿着这种衣服,不仅有利于隐蔽,而且对于他们的身份,也是一种遮掩。 衣服上有很多血迹,魏可带着衣服,在附近找到一条小溪,仔细清洗了。 阮明珠立刻懂了魏可的意思,并没有嫌弃衣服是湿的,而且是从死人身上扒来的,直接就挑了一套小号的穿在身上,这让魏可觉得,这女人还是颇有几分女兵的豪爽的。 再次出发。 两个人从外表上看起来,已经与“匪徒”无异。 服装换了,武器自然也要换,魏可拿的是AK步枪,阮明珠拿M14,两个人大大方方把步枪抓在手里,这让魏可放心了很多,哪怕再遇上一队匪徒,凭借这把AK,他也能轻轻松松干掉对方。 魏可在前,阮明珠跟在后面,两个人就像大王派出来的巡山喽喽,也不故意遮掩行踪。 一路无话,那个受伤匪徒已经交代了,每一条可能的进山道路上,仅有一处监视点,也就是说,一直到虎跳峡附近,都不会再有伏击了。 虎跳峡。 既然被称为峡,自然就有峡谷。 此时,魏可二人就伏在峡谷外的一处小坡上。 峡谷很大,两侧都是险峻的山峰,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狭窄索道,紧贴一侧的悬崖峭壁,通往峡谷的底部。 根据那匪徒交代的情报,这条索道是通往坑道唯一的道路,也是匪徒们防守的重点区域,不仅有专人负责看守,还在其中的两个部位,修建了暗堡,里面配置机枪,易守难攻。 由于事先有了准备,魏可轻易找到了索道上的第一座暗堡。 那暗堡就在峡谷入口处的下方,大约二十余米的地方,正对着索道,旁边是一棵枯死的大树,从外表上看,像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卡在索道内侧的大树树干的后面。 “这地方除了强攻,没有别的办法吧?就算是强攻,我们也冲不过去!” 阮明珠皱着眉,低声叹气。 的确,暗堡选择的位置很巧妙,背后那一面是一道笔直的峭壁,前面索道的下面,又是悬崖,若要下到暗堡的位置上,除了沿着索道走下去,没有别的可能。 但,如果他们敢走过去,暗堡里的人只要拿着手枪,他们就必死无疑。 易守难攻! 不要说现在仅有魏可和阮明珠两个人,就算是357师侦察营来了,在这个鬼地方,如果匪徒顽抗,侦察营肯定要付出无数条人命,才能攻下这里。 二十米,就是一个死亡陷阱,除非他们能把自己变成透明人,否则,根本下不去。 魏可也在仔细观察。 阮明珠都能看出来的事情,他当然懂。 暗堡的正面,肯定是没戏了,他不会愚蠢地认为,自己穿了一身绿衣服,就能蒙混过关,那些匪徒也不是傻子,只要他敢走上索道,绝对会被暗堡里的机枪瞄准。 他观察的是暗堡的背面,也就是那道峭壁! 峭壁很陡,也很高,目测,从峭壁顶端到暗堡那里,足有30米高,而且,在暗堡上端的位置,岩壁上有一个向内弯曲的弧度,恰好把暗堡,包裹在峭壁的下方,就像一个天然的屏障,把暗堡的后部遮掩了。 也就是说,哪怕你爬上峭壁顶端,也无法用枪瞄准暗堡里的人。 但!假如有人能像壁虎那样,顺着悬崖爬下去,一直爬到暗堡的后面,会如何呢? 114.第114章 攀崖 “不行!那太危险,你会被摔死!” 阮明珠抬起头,当她看着如同高耸入云的峭壁的时候,脸色都吓白了,慌忙道:“我以人民军中尉的身份,要求你放弃这个荒唐的念头!悬崖那么陡,又那么高!那是送死!” 送死。 魏可当然是不愿意死的,他也不可能为了Y南人去死。 “放轻松!你注意看,实际上那个悬崖只是看起来陡。那里有一道长长的石缝,我估计肯定有地方能抓手,只要小心一点,未必就不能下去!你放心,我学过攀岩,不会让自己摔死的!” “真是那样吗?可是,我看着悬崖都头晕,你不会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傻丫头,以为我想死吗?” 看到阮明珠如此紧张,魏可都觉得有点好笑,他自己不害怕,她反而怕成这样。 “你,你叫我傻丫头?” 不料,阮明珠突然变得羞涩起来,咬着嘴唇道:“土匪,你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吗?其实,我们只要把消息送回去,也可以的。不如我们放弃任务,你不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好不好?” 嗯?魏可大囧。 他想爬悬崖,是当特种兵时的习惯使然。 红箭07分队,是红箭的铁拳头,那是打出来的威名,不怕苦,不怕流血牺牲,只要有可能完成任务,哪怕再危险,魏可也敢去尝试,所以,提到傻魏这个名字,全大队的特种兵,没有一个不佩服的。 现在,魏可已经带入了角色。 他哪里是为了阮明珠去冒险,只是觉得,有机会而不尝试,就是懦夫的行为。 “我尽量试一试,万一不行,就放弃。” 魏可只能这么说了,他总不能直接说不是为了她吧,那太打击人! 然而,阮明珠听了魏可的话,似乎很激动,她突然向前一扑,扑进魏可的怀里,忘情地双臂搂紧他的脖子,然后,就把自己红润的嘴唇,压了上来! 魏可懵了。 天!这具身体的初吻! 由于两个人趴的很近,魏可又不敢对她用力反抗,这一下,就被吻了个结结实实! 阮明珠的嘴唇,狠狠压在他的嘴唇上,这还不算,她的舌头还伸了出来,努力往他的嘴巴里钻,魏可顿时就晕眩了,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甜丝丝的味道,几乎迷失。 不是他的抵抗力不足,而是因为,每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无法把持,这与个人的品行无关,而是人类的天性,从本质上来说,这是身体的本能,谁也无法抗拒。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笨拙,但彼此的舌头缠绕在一起,呼吸急促,就像喝醉酒的感觉。 良久,两人的嘴唇分开。 魏可的心脏在砰砰直跳,他都无法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 但,阮明珠还不罢休,她红着脸,抓住魏可的手,一把塞进她胸前衣服里面! “反正已经摸过了,不在乎让你再摸一次!” 阮明珠把头靠近他的怀里,喃喃道:“土匪,你去吧!我的初吻给你了,这里也让你摸过了!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死!如果你成功了,我也不会让你对我负责。这辈子,我永远不嫁人,所以,你是我唯一的男人!” 魏可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原来,他摸她的时候,她是有感觉的! 初吻。 阮明珠由于害怕结婚,从来对男人不苟言笑,于是被认为是性冷淡,但今天,阴差阳错之下,先是遭遇伏击陷入危险,后来又被魏可的凶狠手段吓得呕吐,继而癫痫症发作,导致她无法控制自己,对魏可表露了真情。 这种感情就像洪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这一瞬间,魏可很羞惭,他觉得自己是个坏蛋,还不如一个Y南女人真挚。 “明珠,我会成功的!你就在这里等着!” 魏可狠狠丢下一句话。 然后,他爬起身,悄悄往后退下了小土坡。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试一试,现在已经不同,他必须完成这个任务,不仅是消灭了暗堡里的匪徒,还必须把阮明珠带进坑道,帮她找到匪徒们使用的秘密电台。 他相信她说的话,如果他死了,她也会陪着他去死! 他已经注定不能给她爱情,那么,就应当为她做点其他的,比如说,为她去冒险! 峭壁很高,魏可并没有学过攀岩,但,他的左手力大无穷,当初在那措的时候,他曾经依靠这只左手,爬上了白家大院的围墙,现在他觉得,自己也能爬下这段峭壁。 魏可首先跑到了附近的林子里,那里有一种藤蔓,比小臂略细。 要想爬下峭壁,没有任何工具是不行的,魏可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就想到了这种藤蔓,他必须给自己制作绳索,否则,就算他是真正的攀岩大师,也是做不到的。 藤蔓很结实,魏可试了试,短时间支撑他的体重,应当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有了藤蔓的帮助,他的信心大增。 魏可割下了足够多的藤蔓,牢牢地拴在一起,足有三十多米长,然后拖着这些藤蔓,爬上了峭壁的顶端。 好高!好陡! 从峭壁上方往下看,感觉与趴在下面往上看,完全是不同的,因为,在索道的下方,就是深不可测的峡谷,那里被迷迷蒙蒙的雾气遮掩,假如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看一眼最下方,估计就会吓得腿软,不过还好,魏可的胆量足够大,他还能撑得住。 顺着一到狭窄的石缝的方向,魏可慢慢把藤蔓放了下去。 他必须很小心,不能发出太大的动静,也不能让崖壁上的石块滚落下去,因为,下方就是暗堡所在的索道位置,假如惊动了暗堡里的匪徒,一切努力就白费了。 不一会,长长的藤蔓悬挂下去,大部分搭在崖壁上,而最后的一小截,就悬空挂在索道的上方。 事不宜迟,魏可将藤蔓的一头,牢牢绑在一棵大树上,深吸一口气,右手抓藤蔓,左手握一把匕首,背转身体,紧贴在崖壁上,开始往下倒退着爬行。 远远的下方,阮明珠趴在土坡上,仰脸往上看。 “他真勇敢!他是世界上最有本事的男人!天啊,我竟然主动吻了一个男人!可是,这魂淡的胆子也太大了,简直无法无天,为什么要杀了黎司阳呢?不管了,我现在只希望他能安全!” 阮明珠嘀嘀咕咕,两只手捂在自己脸上,感受着脸上滚烫的热度。 如果魏可听到她的话,一定会吓一跳。 她已经猜出来,是他杀了357师的排长黎司阳,还有两名战士! 实际上,当阮明珠冷静下来之后,她就已经想起来了,魏可用来击毙狙击手的手枪,是一支罕见的沙漠之鹰,而这种0.44英寸口径的手枪,在Y南绝对没有几支,再联想到魏可神准的枪法,结果就不言而喻。 除了魏可,凶手还能有谁? 但,她到底是个女人,哪怕她是情报参谋,也不能免俗。 她的一颗芳心,已经系在魏可身上,如果在纪律和情郎之间挑选的话,她宁愿选择后者!这种情况,假如换作几天之前,连阮明珠自己都万万不敢相信,然而,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她恋爱了! 从厌恶到恋爱,居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这就是上帝造物的神奇之处,女人,终究是感性的动物。 “胆大包天的魂淡!那是悬崖,你就不能慢一点吗?” 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顾不上其他,一双眼睛,死死盯在魏可的身上,不愿有丝毫的转移,口中的自言自语,也变成了怨妇般的唠叨。 没别的!魏可的速度太快! 只见,爬在悬崖上的他,如同一只灵巧的猿猴,左手里的匕首一刀狠狠插入岩壁,身体快速往下移动,右手移到最下端,抓住藤蔓,然后拔出匕首,再往下插入崖壁。 如此这般,双手交替,每次往下移动的距离,足有一米多高! 胆大包天的男人。 除了这个词语,阮明珠已经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实际上,自从看见魏可用一把手枪,不要命地和匪徒对射,阮明珠就迅速被这个男人吸引,并迷恋,这男人身上的气质,令她迷醉! 115.第115章 天外来客 魏可很兴奋,因为,爬下悬崖的过程,比想象中容易! 他的左手太给力了。 如果不是担心碰落崖壁上的石块,他甚至能一步步跳着往下走! 原本他最担心的,是匕首无法在崖壁上插牢,也就无法承受他的身体重量,毕竟,藤蔓不如绳索结实,如果他一直把体重挂在藤蔓上,那根藤蔓承受不住而断裂,那就惨了。 这个鬼地方,如果摔下悬崖,落入峡谷中,估计就会被摔成肉泥,尸骨无存。 但,事实证明,担心是多余的,崖壁上的岩石,已经被日晒雨淋,表面腐蚀了一层,当他用匕首狠狠插下去的时候,力道非常足,以至于像用锤子在崖壁上敲打,每一次都能插进去至少一公分的深度,这不能完全承受他的体重,但有了藤蔓分担体重,就变得很轻松。 从悬崖顶端,到崖壁凸起的地方,不过就是二十多米的高度。 高度看起来很惊人,然而,魏可双手交替,仅仅用了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无惊无险地来到了最下端。 这真是天要灭了暗堡里的匪徒! 可怜这些匪徒们,根本就没料到,有人敢从几乎是光秃秃的陡峭的悬崖峭壁上下来,并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已经摸到了他们的头顶上! 不过,此时的魏可还有最后一步,也是最危险的一步! 他必须把自己挂在藤蔓上,让身体悬空,然后,依靠摇摆的力量,像荡秋千那样,把自己甩到暗堡的后方去,如此一来,他才能在第一时间,躲开暗堡的正面,并且出现在匪徒身后,出其不意杀死匪徒。 这很危险! 不仅需要体能,更需要勇气和胆量。 魏可现在要做的事,可能没有杂技演员那么花哨,但,杂技演员只是表演,魏可是不同的,他没有足够的防护,也不允许失败,而且,除了要完成危险动作,接下来还将面对一场生死搏斗,心理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然而,魏可是不会退缩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退缩二字。 好一个魏可! 当他到达崖壁凸起的地方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犹豫。 只见,他把匕首叼在口中,双手抓紧藤蔓,迅速往下滑动,等他的身体完全悬挂在崖壁下方的空中,如同一只钟摆那样,前后摆动,幅度越来越大,像一只大鸟。 在索道上方的土坡上,阮明珠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里! 对于别人来说,如果看见此刻的魏可,会觉得这个男人勇敢和潇洒,但阮明珠感觉不到,她只有害怕和恐惧,因为,当魏可在空中飘荡,距离下面的索道,足有5~6米高。 而且更可怕,他摆向后方的时候,身体完全凌空在索道的外侧,下方就是万丈深渊! 这如何能不让她绝望到瑟瑟发抖呢? 假如魏可掉下去了,她就再也见不到这个男人,刚才他们在这里的拥吻,将成为两个人永远的诀别,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无比后悔,如果再让她选择一次,她会拼死缠住魏可,不让他去冒险。 砰! 重物砸落地面的声音。 接近两层楼的高度,再加上使劲摇摆所产生的动能,震得他的脚底发麻,当魏可落到地面上的时候,几乎摔倒,但,他借势往前奔跑两步,伸手双手,稳稳撑住面前的石壁。 他下来了! 成功落在了暗堡的后面! 这个时候,他不敢有丝毫的停顿,因为,任何一秒钟的停顿,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局,他冒了这么大风险,就是为了偷袭,让暗堡内的匪徒措手不及,假如匪徒反应过来开枪,那就等于失败。 右手取下匕首,转身! 一个小小的暗堡,就在魏可面前的两三米之外,很小,像一个大一点的树洞,估计里面挤上两三个人,就转不开身了,同时也很矮,不足一人高,人待在里面,必须弯着腰。 暗堡的设计也很简单,实际上就是一个带盖的简易掩体,靠前面的墙上,有一个长条形的狭窄缝隙,那是射击孔,后部是敞开式,形成了一个进出的通道,或者叫作门。 此刻! 一个身穿绿衣服的家伙,就靠着门边坐在地上,面朝魏可,吃惊地张大嘴,他估计是被从天而降的魏可吓住了,以为是自己花了眼,除了瞪眼睛,并没有其他的动作。 暗堡里还有一个,那人屁股下面垫一块石头,坐在射击孔前,身边有一挺机枪,扭头往回看。 “你想吓死人吗?” 暗堡里的那个人,没搞清状况,很不爽地嚷了一句。 魏可不说话,一步往前就冲! 噗! 手中匕首,已经深深插入第一个匪徒的前胸,这一刀又准又狠,直没刀柄,那个坐在门边的匪徒,一声都没吭,捂着胸口,往地上滑了下去。 直到此时,暗堡里的那个匪徒,才慌了手脚,想去拿靠在暗堡角落里的一支步枪。 魏可哪里会让他如愿! 插在第一个匪徒胸口的匕首,他也没来得及拔,纵身往前一扑! 暗堡里的空间很小,魏可一下子压在了第二个匪徒的身上,他的手里没有武器,但,他还有双手。 伸手,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啊!” 匪徒吓得张口就叫,这一声却没有完全喊出来,刚刚叫出了半声,就被憋住了。 魏可双手用力,一拧! 咔吧一声脆响,匪徒浑身发软,双腿一阵抽搐,不动了。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没力气了,就那样趴在匪徒的身上,保持着掐脖子的动作,张开嘴巴,大口地喘气,在刚刚这几分钟内,他的体力和精力,都消耗到了极点,哪怕是个铁人,也吃不消。 噔噔噔! 一阵脚步声响起,紧接着,手里端着M14,背着AK的阮明珠,慌慌张张从暗堡外的索道上,冲了进来,她看见躺在暗堡门边挣扎的匪徒,挥起手中步枪,一枪托砸在那个匪徒的脑门上。 然后,她丢了手里的枪,手脚并用爬到了魏可的身上。 “土匪!你怎么样了?你不能死啊!” 她居然伤心地哭了。 魏可费力地扭动脖子,苦笑道:“傻丫头,你想压死老子吗?”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阮明珠听到魏可的话,又慌忙往后退,不小心撞到了暗堡的门框上,啊呀一声叫。 魏可赶紧坐起来,一把拉住她,急道:“小心点!别碰伤了!” 不料,阮明珠一下子就扑进他的怀里,双手死命搂住他的腰,再次呜呜哭了。 “土匪,刚才我好怕,吓死我了!” “别怕!老子的命硬,连阎王爷那魂淡都不收!” 魏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安慰。 在这一刻,他居然有了几分荒谬的感觉,如果换个时间点,有人对他说,有朝一日,你会坐在一个鸟不生蛋的破洞里面,怀里抱一个外国女军官,屁股下面垫着一具敌人的尸体,他一定会嗤之以鼻。 滚你大爷的!当老子是唱大戏的吗? 116.第116章 阿山和阿香 索道,掩体,坑道入口。 峡谷索道接近底部的地方,出现一块面积较大的空地,就在空地后方的岩壁上,赫然出现一个洞口。 这洞口仅有半人多高,里面影影绰绰不知道深浅,洞门是一块圆形的水泥石板,上面爬满植物,看这样子,若是把水泥石板移过去,堵住洞口,不仔细观察,是无法发现洞口的。 此刻,水泥石板竖在洞口的一侧,一切清晰可见。 但,就在洞口外不远处的索道旁边,又出现一个掩体,恰好拦住去路! 这个掩体,比起峡谷上方的那处暗堡,要粗糙很多,是由粗大的圆木搭建,拦在索道的里侧,像一个临时的街垒,同样也是半人高,顶部加盖了圆木。 魏可和阮明珠,两个人趴在距离掩体上方二十多米远的索道上。 没招了!这里绝对过不去! 就在掩体里,可以看见有两个穿着绿衣服的匪徒,分别靠在圆木后面的两侧,一边抽烟,一边嘻嘻哈哈地说笑,其中坐在稍远一点位置的那个匪徒,恰好正面对着索道上方! 也就是说,只要魏可和阮明珠一露头,就会被这个匪徒发现! 魏可向阮明珠招手,然后慢慢往后退,一直退到索道上方的转角处,出了匪徒们的观察范围,才停下。 “强攻!由我伪装上前,你留在后面掩护!” 魏可的话短促而有力。 这也是他的习惯,一名合格的一线指挥员,是不可能说话黏黏糊糊的,若是那样的话,等他唠唠叨叨把一个任务布置完成,现场的环境早已发生变化,那还打什么仗。 “强攻?那不会有危险吗?要我怎么掩护你?”阮明珠有些着急。 “呃!怪我!” 魏可拍一下脑袋,这才想起,阮明珠虽然是个中尉,但她不是作战人员,到了这种场合下,等同于一个会开枪的老百姓,若不给她解释明白,非犯糊涂不可。 “我给你说一下计划,你要记清楚!” 魏可的计划,确实就是强攻,击杀两名守门的匪徒,冲击坑道! 现场的情况,已经不允许再犹豫了。 如果能够悄无声息地解决前面两个匪徒,然后摸进坑道,那当然好,但,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魏可也不能留在这里继续等,因为,索道上方的两个匪徒,已经被他杀了,如果再有匪徒从索道上方过来,他们就完了。 到时候,匪徒从两头一堵,他和阮明珠,有多少条命,也得死! 有时候,暴力就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击杀这两个匪徒后,我进坑道里搜索。你留在外面,守住坑道口。记住!没有我的命令,绝不能进坑道!你的任务就是守住那里,假如我需要撤退的话,不至于腹背受敌!你要小心,索道两头和坑道里,都可能来敌人,藏在掩体里,发现敌人直接开枪!” 魏可给阮明珠布置的任务,是守住坑道口。 一方面,这里的确需要人把守,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不让阮明珠丧命! 进入坑道,那里就是九死一生的战场,可以想到的是,掩体这里一旦开枪,坑道里的匪徒就会警觉,等魏可进入之后,面对的将是十个,甚至二十个持枪的匪徒,那是一场恶战! 阮明珠没有作战经验,更加不可能有坑道作战的经验,她进去了,基本就代表死亡。 “不行!你一个人,怎么对付那么多匪徒!” 阮明珠也不傻,听说魏可要一个人进坑道,立刻就急了。 魏可只得安慰道:“明珠,我在M甸那边,是一支武装的头头!那边的人叫我将军,当然了,我这个将军是自封的,和你们师长不能比。但,就算你们师长,实战经验也比不上我!这种特殊条件下的战斗我经历的多了!所以,你只要守好坑道口,等我的消息!” “你,你是将军?你才多大,怎么可能?”阮明珠被说傻了。 “这事以后再说!记住,守好坑道口就是在帮我,绝对不要进去!” 魏可没时间再磨蹭,最后重复一遍。 然后,他站起身,把步枪背在身后,再把两支五四手枪取出来,咔咔两声,子弹上膛,一手一支。 “红河里有两条鱼哎!” “一个叫阿山,一个叫阿香。” “阿香是阿山的新娘哎!” “阿山是阿香的新娘。” “红河里有两条鱼哎!一个叫阿山……” 索道上,魏可一摇一晃往前走,他的头上戴一顶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双手都背在身后,手里握着手枪,就这样一边唱着歌,一边往下走。 他唱的是Y南民歌《红河鱼》,在Y南很流行,大多数人都能哼几嗓子。 “这魂淡!上辈子大概是老虎托生的!” 阮明珠手里端着枪,半跪在后面的索道上,一双眼睛盯着魏可的后背,眼神里,有惊讶,有赞叹,当然还有几分骄傲,她爱上的这个男人,太优秀了! 枪法准,冷静,勇敢,睿智,这份胆量更是大的出奇,说是一身虎胆都不过分! 前面就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不是每个人都敢这么往前走的。 此时,魏可不仅在唱歌,而且唱的有滋有味,再配合上他这副摇摇晃晃的模样,颇有几分痞态,那两个坐在掩体里的歹徒,立刻就听到了。 但,就和预想的差不多,两个歹徒没有举枪,而是凑到射击孔那里,好奇地看。 “谁啊?你的相好的是阿香,香不香啊?哈哈!” 其中的一名匪徒,问了一嗓子,不过却是嘻嘻哈哈的语气,一点没觉得魏可是个敌人。 魏可不搭腔,继续唱着往前走。 他溜溜达达,走的速度不快,然而,索道上距离掩体,不过就是二十来米的距离,他这么走着,很快就来到了掩体的前面,与两个匪徒隔着圆木,彼此的距离,不过只有大约四五米。 直到这时,两个匪徒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一个匪徒声音紧张地大声喊道:“我怎么没见过你!站住!不许往前走!” 站住? 这个时候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魏可冷笑一声,一个箭步就窜了上去! 两个匪徒发现不妙,已经伸手去取枪,这个掩体里没有配置机枪,两个匪徒带的都是AK步枪,就放在身边,伸手就能够拿到,如果动作够快,两三秒钟就足以对准外面射击。 但,魏可是不会给他们这生死攸关的两三秒钟时间的! 掩体有射击孔,很窄,魏可的双手从身后取出,两把手枪,枪口架在了射击孔的外面。 啪啪! 两声枪响,近距离射击。 如此近的距离,五四手枪的9毫米手枪弹,冲击力足以击穿一层厚厚的木板,两个匪徒连叫一声都来不及,稀里糊涂就丢了命。 “两个白痴!到地下去做阿山和阿香去吧!” 魏可丢下一句话,连头都不回,绕开掩体,对准敞开的坑道,三两步到了门口,一头扎了进去! 117.第117章 高爆弹 坑道内的光线不是很暗,魏可注意到,墙壁上被安置了一些封闭式的油灯,显然,这处坑道,已经被改造成可以长期居住的地道,匪徒们盘踞于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进入坑道的大门后,就是一条长长的通道,通向内部。 魏可毫不犹豫,甩开大步就往前跑,两只手里各持一把手枪。 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留给匪徒们反应的时间越短,对他就越有利,所以,任何浪费时间的做法,都是愚蠢的,等同于给自己制造难度。 刚刚往前跑了十来米,迎面,两个匪徒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哪里在打枪?” 其中的一个匪徒,看见魏可,立刻大声询问。 魏可一言不发,抬手两枪! 啪啪! 两个匪徒应声而倒,这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枪,但他们甚至没有把枪对准魏可,就一命呜呼了。 魏可不是傻大胆,为了Y南人,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之所以敢一个人冲进坑道,是有理由的,比如说,根据掌握的情报,盘踞在谅山的匪徒总数,大约在二三十人,听起来很多,但如果去除掉分散于各处的人数,能留守在坑道内的,充其量不过是十几个。 他是有准备的,而匪徒们毫无防备,这是优势。 他身穿与匪徒相同的服装,短时间内,完全可以鱼目混珠,这又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比如现在,眼前这两个匪徒,就没有把他当作敌人,稀里糊涂送了命。 别小看这两个人,放在匪徒的总人数中,就占了差不多十分之一! 再来几次,这里的匪徒,还能剩下几个? 击毙两名匪徒,魏可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继续往前跑。 很快,通道到了尽头。 魏可侧耳一听,通道转弯处的后面,似乎有不少人,只听一个声音在大声喊,居然用的是英语:“约翰!出去看看,这些Y南猴子太不中用了!……都拿好枪,不要乱!给老子把武器整理好!” 后面的那句话,用的却是Y南语。 魏可灵机一动,不再往前跑,而是蹲在了通道的一侧。 很快,一串脚步声想起,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匆匆跑进了通道里,在他身后,跟着的是两个Y南人。 黑人。 在这里猛然出现一个黑人,已经够令人惊讶,但,更让魏可惊讶的是,这黑人除了胸前挂着一支步枪,肩膀上还扛着一根长长的东西,后面是长圆棍状,最前面有一个水滴形的榴弹头, 火箭筒! 魏可的后背上冒出一层冷汗,太尼玛欺负人了! 在这个封闭的坑道内,火箭筒就是个绝杀利器,假如说他与这个黑人跑个正对面,人家一发榴弹打过来,那是逃都没地方逃,顷刻间就会被炸个粉身碎骨! “约翰先生!敌人来了!是Y南人民军,就在前面!” 魏可大喊大叫,对着通道过来的方向,指手画脚。 他干脆用的是英语,谁知道这黑人懂不懂Y南语,如果对方不懂Y南语,他这一番表演,不是白做了,反正,仓促之间,应当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果然,黑人听到他的喊叫,并没怀疑,而是不屑地啐了一口。 骂道:“胆小的猴子!跟在老子后面来,看老子把那些人民军炸到天上去!” 黑人骂着,气势汹汹从魏可身边跑了过去。 跟在黑人身后的两个越南人,看见黑人跑了,想也不想,也手里端着枪,一窝蜂跟着往前跑。 魏可站起身,从容地抬手。 啪啪!啪啪! 连续四枪!两个Y南人各中一枪,黑人是被重点照顾的,这家伙中了两枪。 噗通!噗通! 通道内再次倒下了一片,只听见咣当一声响,黑人手里的火箭筒掉在了地上,滚出去老远。 魏可飞快地跑过去,捡起火箭筒,就着灯光,仔细看了两眼,这是一具单兵40|火箭筒,一次性的,最常见的R|PG07型号,但让魏可感到意外的是,前端配备的榴弹弹头,很有特点,是反人员高爆弹。 何谓反人员高爆弹? 这种榴弹,不是针对坦克装甲车,也不是针对掩体目标,而是专门针对步兵,榴弹内装了800枚钢珠,发射之后,榴弹凌空爆炸,在周围十米以上的范围内,形成钢珠雨,凡是在爆炸范围内的人员,绝对无法幸免。 这东西歹毒啊! 稍微想想就明白,这里附近是匪徒们的天下,又位于峡谷下方,即便有人攻击,也不可能开着装甲车过来,所以,黑人约翰就携带了这具反人员高爆弹的火箭筒。 靠!好东西,不用白不用! 魏可把手枪插回腰里,再把火箭筒扛在了自己肩膀上。 他原本还有点担心,自己的火力不足,现在有了火箭筒,鸟枪换大炮,够他潇洒一把了。 再次回到通道尽头,魏可一个鱼跃,双脚在前,身体在后,以一个坐姿,滑出了通道口,同时,肩头的火箭筒,已经做好了发射前的准备,手指扣在扳机上。 好多人! 出现在魏可面前的,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大厅靠里面的一侧,有一个台子,台子上站了一个人,十分霸气地双手叉腰,一双眼睛瞪着台子下面的人。 在台子下面,乱七八糟有一堆人,这些人有的在整理武器,有的手里拿着枪,左顾右盼。 这模样,似乎是在集合,台子上是个头头? “咦?这人干什么的?” 此时,魏可以这样的姿势滑出通道,立刻就有人看见了他,大声问出来。 唰! 所有人都扭转头,把目光盯在了魏可的身上。 好机会啊好机会!魏可几乎要哈哈大笑,他也没料到,自己的运气如此好,原本只想着,这具火箭筒能炸死一两个匪徒,就合算了,谁成想老天爷成全,这么一大群匪徒,现成的等着他炸! 这还用考虑什么! 火箭筒略略抬起,手指用力一扣。 呼!一阵反冲击力,把魏可的上半身,推得往后一仰,发射器上的榴弹,呼一声就飞了出去! 魏可也不敢留在这里了,榴弹不长眼,这个封闭的大厅里,榴弹飞行距离严重不足,绝对会在墙壁上反弹,鬼知道会在哪个地点爆炸,再说了,那是800枚钢珠,只要爆炸,整个大厅里,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魏可手脚并用,拼命逃回通道内。 身后,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已经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 “要炸了!跑啊!快跑啊!” 轰! 除了早有准备,就在通道口的魏可,谁还能跑得掉? 一声闷雷般的爆炸声传来,紧接着,一大股烟尘,从大厅里的方向,涌入通道里,魏可坐在地上,都被这股冲击***得往后倒下,撞在了墙壁上。 靠!高爆弹就是牛逼,给力! 即便魏可被呛得连连咳嗽,心里却乐开了花,这一下,大厅里的匪徒们,肯定玩完了! 等了好一会,烟尘逐渐散去,魏可手里端着枪,小心地探头往大厅里看。 借着微弱的灯光,眼前的情景,连魏可都不寒而栗。 惨啊! 满地的死尸也就罢了,关键是,整个大厅里,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血肉模糊,地上,墙壁上,到处溅得都是血迹,大厅中间那一块,人数最多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血池子。 很诡异,大厅里,寂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连个能出声的人都没了! 八百颗高速乱窜的钢珠,在这样的密闭空间里,所形成的杀伤效果,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118.第118章 通道内的一对一 噔噔噔,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 魏可一惊,立刻伏低身体,举枪。 借着墙壁上的灯光,魏可看见一个端着枪的身影,匆匆忙忙往这边跑。 稍显纤细的体型,M14带瞄准具的步枪! “傻丫头,是你吗?” “啊!土匪!” 那身影似乎吓了一跳,举起了手中的步枪,但紧接着就欣喜地发出一声叫喊,加快速度跑上来。 魏可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新兵瓜娃子,害死人啊! 假如阮明珠是从前面跑过来,魏可想也不想,就会一枪把她撂倒,正因为她是从身后来的,他就多了个心眼,否则,只要他一扬手,阮明珠就被他打死了! “不是让你守在洞门口吗?”魏可的声音有些严厉。 “我,我听到里面有爆炸,怕你出事。” 阮明珠偷偷地抬头,小心翼翼来看魏可的脸色。 魏可在心里叹口气。 这是打仗啊,不是过家家,如果掺杂着私人感情,真的很容易出事,就好像侦查连长茂生昌,就是被坑死的,但茂生昌死得憋屈,估计阮明珠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和她有关系。 但,转念一想,留守在峡谷的匪徒们,索道上死了四个,通道里死了五个,还有大厅里的一堆,加起来怎么也有二十个,估计也没剩下几个活人。 与其让阮明珠一个人再回到坑道口,还不如让她跟着自己,更安全。 “行了,那你就跟着我。记住,跟在我身后五米,只需要注意自己身后,前面发生什么事都别管!” “好!我知道了!” 阮明珠立刻兴奋起来,重新端起步枪,并且看着地上的几具死尸,高兴道:“你又杀了五个匪徒,太厉害了!我们进山后,你都杀掉十二个了,整个侦察营也没你本事大!” 魏可笑笑道:“前面还有更多,小心点!” 说完,在前面领路,当他再次走进大厅里的时候,脚下传来吧唧吧唧的声音,那是踩到血迹发出的声音,没办法,这里的地上到处都是血,躲也没法躲。 “啊!” 身后突然传来阮明珠的一声惊叫。 猛回头,只见,阮明珠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大厅里的场景,脸色也变得很苍白。 糟!魏可暗叫一声,自己真是猪啊!他怎么就忘了,阮明珠是患有癫痫的,她经不起过度的惊吓,这个大厅里的惨状,连他自己第一眼看见的时候,都有点头皮发麻,何况没打过仗的阮明珠? 魏可赶紧回转身,拉着阮明珠的手,把她重新带回通道里。 “别怕!那些家伙都死了,你就想象成普通的物体,没有生命的,比如说雕塑!” “好!我不怕,有你在我就不怕。” 阮明珠机械地答话,但脸色还是很不正常。 魏可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布小包,上面有一截绳子,他把绳子拴在阮明珠的脖子上,再把黄布小包,塞进她贴身的衣服里,当他做这些事的时候,阮明珠就紧贴他站着,微微喘气。 “这是高僧施法的宝物,能驱邪怯病。深呼吸,别紧张。” 魏可说着,伸出两根手指,按在她下巴侧下方的脖颈,感受她的心跳频率。 “咦?我舒服多了!” 仅仅过了一会儿,阮明珠就惊讶地低声说道。 魏可又观察了一下她的脸色,果然,就这么一点时间,她的脸色确实好多了,微微带上了一点红润,这醒神符,对于安神静心,果然是神奇无比,比镇静剂都管用。 “以后再遇上不舒服,千万不要着急。人嘛,其实很多事都是自己吓自己,想开了,自然就不怕。” 魏可安慰一句,转身道:“跟着我,尽量不要出声。” 阮明珠轻轻嗯了一声,脸上突然露出一种羞涩而欢喜的表情。 她自己知道,这要是换作以前,不要说有个男人往她胸前衣服里塞东西,还把手指贴在她的脖颈上,就算是正常的握手,她也是很抗拒的,那些357师的男军官,谁敢这样对她? 但,现在当魏可这样做了,她没有从心里抗拒,反而很欢喜! 没错!阮明珠并不相信魏可的话,不相信是那个不起眼的黄布小包,起到了效果。 她反而觉得,是魏可的手,碰到了她胸前和脖颈处的皮肤,于是,就把他的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传染给了她,带给她力量,让她克服了自己的病症! 这是一个拥有神奇力量的男人,他无所不能! 此时的魏可,他哪里知道,阮明珠心里转了这么多的念头! 之所以送给她一枚醒神符,是因为,他能感受到阮明珠对他的真心实意。 无论他能不能爱她,但,别人真心待你,你就不能无情无义,这是做人的准则,与国籍、男女、信仰统统无关,当然了,他只会把醒神符的作用,假意说成所谓的高僧施法,而不会实话实说。 不想再出意外,魏可干脆背着阮明珠,走过了满地鲜血的大厅。 这处坑道内,绝对不会只有这么一点的空间,里面应当还有其他的匪徒,只不过,大厅肯定是主要的活动空间,否则,也不会聚集了那么多的人。 过了大厅,又是一条长长的通道。 魏可把鞋子上的血迹擦干净,才继续往前走。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不着急了,刚才榴弹爆炸的声音那么响,剩余的匪徒,该做准备的,早已做好了准备,已经不在乎什么出其不意,反而是小心谨慎才是王道。 前面的通道,有一处拐弯。 魏可站在拐弯处,直觉里,这个地方有问题,也许就有一个陷阱在等着他。 啪嗒!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子弹,高高抛了出去,让子弹撞击在通道的顶部,发出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他突然向前,一个鱼跃! 这是一个俯冲滑翔的姿势,贴近地面,仅有数十厘米高,当他的身体滑出通道拐角的时候,双手握着AK步枪,枪口对准通道拐角的另一侧,做好了开枪前的准备。 果然!拐角的另一面,蹲着一个匪徒,举着枪,也是随时准备开枪的姿势! 哒哒哒! 三发的短点射! 在这一瞬间,手快有手慢无,毫厘之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魏可抛出去的那颗子弹,起到了作用,躲在拐角后面的那匪徒,不由自主往上瞄了一眼,就是这一眼,让他开枪的动作,慢了那么一丝,或许只是零点几几秒的延迟。 但,慢了就是慢了! 对面匪徒的眼睛,大大地睁着。 三发子弹,连续无情击中了他,AK步枪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他往后翻倒,鲜血喷射在墙壁上。 魏可趴在地上,根本不再看这名匪徒,而是迅速把手中步枪的枪口抬起,指向匪徒后方的通道,再次做好射击前的准备动作,一丝不苟。 安全!通道内除了这名匪徒,空无一人! 直到确信暂时没有危险,魏可才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继续往前搜索前进。 在他身后,阮明珠走上来,探头一看,立刻就吓得一缩脖子,然后再伸头,仔细看看通道地上的子弹,还有躺着的已经死掉的匪徒,以及魏可的背影。 她的嘴角,慢慢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 这还是第一次,她近距离看清楚魏可战斗时的全过程。 以前的那几次,要么是距离远,要么是魏可上前偷袭,视觉上没有这一次明显,这一次,魏可是一对一的搏杀,你死我活,在对手已经设置陷阱的情况下,他依然轻松获胜。 但,看魏可此时的模样,他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没有劫后余生的惊喜,或者害怕。 这个男人,他到底经历过多少次,类似的惊险场面? 119.第119章 吞枪的男人 坑道内,真的不会剩余多少敌人了。 魏可小心翼翼地搜索前进,连续看到了几个空空的屋子,有的像是匪徒们睡觉的地方,还有的是仓库,堆着大米等食物,甚至还有厨房和卫生间。 但,没有再遇上一个活着的匪徒。 这么巧,难道匪徒们都被打死了,或者趁机逃了? “嘀!嘀嘀!嘀嘀嘀!” 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嘀嘀嘀的声音。 那是有人在发报! 无线电台这东西,在红箭大队中,属于老古董级别的装备,虽然大队里的通信连,有一个无线排,配备有无线收发报机,但战斗分队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队员之间使用通信器,分队与上级的联系,用卫星电话,已经不需要背着电台到处跑,所以,魏可对电台并不熟。 但,无论熟悉与否,魏可也不会听不出这种独特的发报机的嘀嘀声。 听到这声音,阮明珠激动地加快脚步,走到了魏可身后。 魏可赶紧伸手,一把将她按在通道侧边的墙角下! 开玩笑!有人发报,就说明还有敌人。 就在这时,前面一个房间的门里面,飞快地窜出一个人影,这人影手里拿着步枪,一言不发,对着魏可和阮明珠的方向,就把枪举了起来! 哒哒哒! 哒哒哒…… 一瞬间,通道内充斥着步枪疯狂射击,以及子弹在空中飞掠,发出的咻咻的呼啸声。 这个突发的状况,就连魏可也没想到,但他的反应速度绝对是一流的,第一时间就把手中步枪的扳机,抠到底,同时,移动身体,挡在了阮明珠的身前! 他拿的是AK,对方也是AK! 两支AK步枪的面对面射击,彼此相距不过十米,绝对是疯狂的! 身处其中的魏可,只觉得,自己是站在一股金属风暴的中心,随时可能被这股风暴,撕成碎片! 当手中步枪的枪膛射空,魏可并未停下来等,而是半蹲身,伸手从靴筒里抽出匕首,一扬手,将匕首狠狠向前投掷而出,做完这个动作,他才再次取出手枪,举枪瞄准。 实际上,他投掷匕首的动作,已经是多余的了。 在刚才的那番疯狂对射中,魏可的射击精准度,再次完胜对手! 同样是AK,同样是将扳机抠到底,让枪膛里的子弹,一股脑全部发射出去,但,由于左手的神奇作用,魏可很好地控制了AK步枪的后坐力,他的步枪射出去的子弹,像一股旋风,笔直冲向了前面匪徒的身体。 反观那名匪徒,他就没这个本事了。 除了最开始的一两发子弹,打得比较准,后面的子弹,就好像天女散花,成了一个大大的扇面,从天花板到通道底部,铺天盖地,感觉很威猛,其实连魏可的一根毛也没碰到。 “啊!土匪你受伤了!” 阮明珠打仗不行,反应倒是挺快,扑上来就要拽魏可的右胳膊。 魏可再次惊出一身冷汗。 大爷的!带着女人打仗,就是太危险了! 他当然能感觉到,自己受伤了,右臂上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感,但,与这点伤痛比起来,敌人才是最危险的,万一再跑出来一个敌人,他真要给阮明珠害死了。 “原地趴下!举枪警戒!” 魏可大声命令,连给步枪换弹夹都顾不上,而是把AK步枪丢了,手里握着两把五四手枪,警惕地往前走。 当他来到那个匪徒冲出来的小屋门口,看了一眼那匪徒。 匪徒已经被打成了马蜂窝,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死得不能再死。 此时,屋里嘀嘀嘀的发报声,已经消失。 魏可咬咬牙,突然向着那一处房门冲了过去,他当然不是就这么直愣愣往屋子里面冲,而是来了一个前滚翻,眨眼间就从屋子门口的地面上,翻滚而过,等他再次以一个跪姿,举枪瞄准的时候,已经到了屋子里面。 屋子面积不大,果真是一处收发报室。 就在正对房门的位置,靠墙摆着一台收发报机,可以看见,面板上还亮着灯,处于工作状态。 发报机前,站着一个男人。 这男人耳朵上还挂着一副耳机,面对房门的方向,手里举着一把手枪。 只不过,他的手枪,并没有对准魏可的方向,而是调转枪口,对准了他自己的嘴巴! “太平洋自由万岁!” 这人的口齿含含糊糊,说的是英语,但,魏可勉强听清了。 紧接着,这人冷冷看了跪在地上,举着手枪的魏可,脸上出现一种疯狂的表情,他张大嘴巴,把枪口塞进了嘴巴里,砰地一声,枪响了,鲜血喷射在他身后的发报机上,这人直挺挺往后栽倒。 没来由的,魏可心里一阵阵发寒。 说起来,他自己就是一个勇敢的战士,甚至在别人眼中,还是一个疯狂的战士。 然而,他没有眼前这人疯狂! 吞枪自杀,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连魏可都不知道,假如有一天,他自己迫不得已必须自杀的时候,有没有如此胆量,而眼前这人,他在吞枪前的表现,说明他在精神上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类。 太平洋自由万岁?那是什么鬼玩意! “啊!这人自杀了?电台!” 阮明珠已经来到了屋子门口,惊喜地叫出声。 这一次,魏可没有阻拦她,因为,屋子里仅有那个发电报的男人,已经自杀,再也没有其他人,也不会有人跑出来打黑枪,她是安全的。 阮明珠跑了进来,直接跑向电台。 突然,她着急叫道:“糟了!密码本!密码本被烧了!” 魏可跟上去一看,只见,就在那个男人尸体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点燃的炉子,炉火中有一个薄薄的本子,正在燃烧,阮明珠在一边急得直跺脚。 在某种意义上,吞枪男人是个勇敢者,为了防止泄密,不仅自杀,临死前还把密码本烧了。 魏可快步上前,伸左手! 一把将正在燃烧的密码本,从通红的炉火中抓出来,扔在脚下,踩灭。 “啊!土匪你的手!天啊!你的手怎么办!” 阮明珠疯了似的冲上来,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一个急救包,想为魏可来包扎左手。 魏可尴尬。 下意识里,他并没有想要防着阮明珠,也就没有考虑很多,只是单纯地想,既然阮明珠很想要那个密码本,那就为她抢救出来,反正,他的左手估计不会有啥事。 事实果然如此,用左手抓出密码本,左手一点事没有,反而是衣袖前端,已经被烤焦了。 “咳咳!傻丫头,我练过铁砂掌,没事!” “咦?真的没事,什么是铁砂掌?” “是一种中国的神秘武功,反正没事,你放心好了。” 魏可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 阮明珠听得似懂非懂,要说不信,看看魏可的手,的确是一点事都没有,但,世界上果真有如此神奇的武功,能让皮肉经得起烈火的侵蚀,这是匪夷所思的。 120.第120章 绿纳粹纹身 皆大欢喜。 当魏可再次搜查了整个坑道,终于确信,所有的匪徒都被消灭了。 就在距离电报房不远的通道外面,另一个出口,通向虎跳峡的峡谷底部,在那里,魏可同样看见一个由圆木搭建的掩体,却没有匪徒,也不知是逃跑还是在坑道里被干掉了。 巧合的是,没有俘虏,所有在坑道内与魏可相遇的匪徒,都丢了命! 魏可也不是毫发无伤,他的右臂中弹,是那个拿着AK步枪与他对射的家伙办到的,子弹击穿了右上臂外侧的肌肉,留下一处血糊糊的伤口,实际上是擦伤,流了不少血,鲜血染红了半幅衣袖,但所幸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轻伤。 阮明珠的急救包终于派上了用处。 她仔细给魏可包扎了,几乎把右上臂整个缠了起来,最后,还用绷带把他的右臂吊起来。 魏可笑笑不说话,他明白,阮明珠估计是有点愧疚,要知道,如果不是当时被她分了心,又需要保护她,他中弹受伤的几率,就会小得多。 太了不起了!在阮明珠眼中,他就是战神! 从索道入口处开始,魏可凭借一个人的力量,遇佛杀佛,遇鬼斩鬼,那么多的匪徒,谁也挡不住他,短短的时间里,就将整条坑道杀了个对穿,并将所有匪徒击毙! 这样的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反正阮明珠是不敢信的! 另外,魏可直接用手,从炉火中抓出燃烧的密码本,这件事更增添了魏可的神秘性,以至于让阮明珠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上帝特别派来的人,他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 在这个男人的帮助下,他们全歼匪徒,破获武装分子秘密基地,缴获电台,还保住了一小半的密码本。 尤其是密码本,绝对是立了大功! “土匪,咱们不要去烽火村了。我就用这部电台和师部联系,让他们通知侦查营,直接进山,抓捕剩余的匪徒。土匪,咱俩立功了,谢谢你!” 阮明珠看着他的眼神,就像要融化了一般。 魏可同样也高兴。 他不在乎什么立功,但,可想而知,消灭了盘踞在谅山的这伙匪徒,不仅阮明珠是大功一件,高师长肯定也收获良多,最起码师长宝座不会动摇,必然会感激他,让他购买武器装备的过程,变得简单。 “好!你发报,咱们就在这里等大部队过来。” 现在,魏可反而有点担心阮明珠对他的火辣辣的目光。 在进攻索道之前,她就大胆亲吻他了,还让他摸了她的胸,到了这个时候,估计他就算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她也绝不会拒绝,甚至会热烈地回应他,配合他。 这算艳遇吗? 肯定算,但,魏可不敢,他怕惹上麻烦。 阮明珠发报,她原本想让魏可坐在她身边,魏可借故不想看到她发报的内容,走开了,远远地坐到一张桌子旁边,并且把步枪、手枪都堆在桌子上。 坑道里的敌人都死了,但谁知道,还有没有什么特别隐蔽的地方,躲藏着幸存的匪徒,另外,其他匪徒随时也可能回到这处老巢来,他不得不防。 别看他的胳膊被绑成了粽子,一旦敌人出现,他还是一头猛虎! 坐着无聊,魏可四处观察。 房间里很乱,几乎所有的柜子、抽屉都是敞开的,物品散落的到处都是,在房间的墙角里,还有一堆灰烬,估计是他冲进坑道,发生战斗后,有人将重要的资料,都烧毁了。 等大部队抵达,这间屋子里剩余的资料,绝对会被仔细清点,弄不好都属于军方绝密。 阮明珠不是说过嘛,这伙匪徒与境外组织有关。 突然,魏可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面前的抽屉里时,就是一呆。 在一堆杂乱的纸张中,让他发呆的,是一张露出半截的纸,那张纸上的内容,似乎是一个人的资料,右上角处,是机器打印的一个人的头像。 这个头像,他认识! 罗曼诺夫! 魏可顿时就惊讶了,在这个位于Y南境内的匪徒巢穴中,出现了罗曼诺夫的个人资料,这件事很不寻常,难道说,这伙匪徒,与囚禁罗曼诺夫的金头虎王有关,所以制作了这份资料? 魏可不动声色,把纸张全部抽出来。 这是一份英文资料,很简单,连罗曼诺夫的名字都未出现,用的是一个代号:“L先生”。 资料中,详细介绍了罗曼诺夫的体貌特征,甚至连口音都提到了,但,对于他在轻武器设计领域的特长,竟然只字未提,更没提到他是E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怎么看,这都像一份寻人启事? 在纸张的下半部,魏可看到了一张简易的海图。 没错,以魏可的军事知识,很容易就看出,这是一张海图,似乎记录了某次航行的全过程,起始点为大西洋上的某个地点,首先是船只航行路线,然后转乘飞机,经过几次飞行后,抵达印度洋。 海图重点记载的,就是从印度洋开始的这段航线。 印度洋某地为起点,到马六甲海峡下部的某个位置,这一段为实线,接下来,以这个位置为中心,数条虚线,就像是一个网状结构,指向不同的地点,其中,有一条最长的虚线,似乎描绘了此次航线的原定终点,位于太平洋西部的某点,极有可能是一处岛屿。 魏可略一思量,他就更加惊讶了。 大西洋,那里不就是罗曼诺夫当初失踪的地点吗? 从印度洋出发,去往太平洋西部,这似乎就是一年前,罗曼诺夫所经历的! 由此可以推测,这张海图所记录的,恰恰是罗曼诺夫被绑架之后的行踪,他搭乘的飞机,在马六甲海峡附近失事,而海图上的那些虚线,就是有人按照那些虚线,在搜寻罗曼诺夫。 我的天! 这伙匪徒,与一年前,绑架罗曼诺夫的人有关! 或者说,他们就是绑架者! 作出了这个判断之后,魏可再也坐不住了。 罗曼诺夫现在处于他的控制之下,而有人依然在苦苦搜寻他,那不就是说,假如被这些人查到罗曼诺夫的行踪,他们就会来找他魏可的麻烦,抢夺罗曼诺夫? 若不是他碰巧来到了这处匪徒的巢穴,他根本一无所知! 境外武装分子,匪徒中有少数人说的是英语,其军事技能明显比普通匪徒强大,他们连装配高爆弹的火箭筒,都能随时拿出来用…… 不行!一定要设法弄清,这批境外匪徒的来历! 魏可原本不想过分参与,他对那些死掉的匪徒,连搜身都没做,但,现在已经顾不上避嫌。 首先第一个,他就去搜查那个电报员,这家伙说的是英语,而且临死前喊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太平洋自由万岁”,如果所料不错,他就属于少数的,来自于Y南境外的武装分子。 果然,魏可很快找到了线索。 死掉的电报员,在他左臂肘关节下方的内侧,有一处清晰的纹身。 绿色的纳粹标志。 这是一个很古怪的现象,通常来说,哪怕有人纹身,也不会选择纹在这种地方,那么,很大可能,这就是某个组织的特别身份标志,比如说,阮明珠曾经和他提过的,泛太联盟。 “咦?这是一个纳粹标志!这家伙是个纳粹狂热分子吗?” 阮明珠已经发完电报,也走过来观看。 “傻丫头,见过这种纹身吗?” “纳粹标志,当然见过。但,绿色的纳粹纹身,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上次和我说的,泛太联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你对这个也感兴趣吗?我的级别低,知道的也不多。好像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恐怖组织,不仅在我们Y南,在东南亚其他的几个国家里,听说也有这个组织在秘密活动。” 阮明珠并不隐瞒,但,除了这么一个名称,她也不知道太多的消息。 121.第121章 出枪速度吓死人 357师侦察营的先遣部队,终于抵达,由侦查营长亲自带队。 这位营长姓李,当李营长带领手下战士,兴冲冲钻进坑道,沿途看见那些被击毙的匪徒时,虽然惊讶,更多的却是得意,因为,他们以为做出这番壮举的,是侦查连长茂生昌。 哪里的军队都差不多,说的好听是集体主义,不好听就叫小山头。 侦查连长干得漂亮,连带着整个侦察营脸上有光,遇上其他作战单位的兵,脑袋都能多昂一会儿。 但!当他们进入血肉横飞的大厅里,情况就不同了! 和平年代,哪怕是357师这样的英雄部队,平时也不可能有多少真刀真枪的机会,大部分战士,是没见过血的,亲手杀过人的就更少,李营长都不例外。 尼玛!这是剿灭几个武装分子,能有的场面吗? 这个惨烈的现场,能和历史上数次著名的绞肉机式的战斗场景,相提并论! 规模小了点,然而,其惨烈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些胆小的战士,当场就吓吐了,胆大的也脸色发青,不敢盯着那些血肉模糊的尸体乱看,一个个都没了刚开始时的兴奋劲头,似乎转眼间变了一群人。 “阮参谋,你们都在这里,茂连长人呢?有没有受伤?” 李营长强忍不适,向阮明珠发问。 此时的阮明珠,已经变得镇静多了,一方面是因为醒神符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事情,第一次看见害怕,等第二次第三次再看的时候,心理压力就会减弱,所以,她就算站在大厅里的通道口,表情也很正常。 “我们在进山的路上,遭遇伏击。茂连长壮烈牺牲。” “啊?你说什么?茂生昌进山的时候就牺牲了!那不是说,这里是,是你们攻下来的?就你们两个人,和匪徒打成了这样!这怎么可能!” “没错!貌昂先生为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他是我们357师的好朋友!” 阮明珠脸上挂着微笑。 这一套说辞,都是魏可交代了的。 功劳?他不需要功劳,他的功劳再大,作为军队的357师,也不可能奖励给他太多的金钱,升官升军衔他又不需要,那就不如把功劳让给阮明珠,让她升官去。 阮明珠如此说,李营长已经彻底傻了。 原来,所谓的辉煌战绩,和他的侦查营,根本没啥关系,他手下的侦查连长,刚进山就死了。 这位李营长其实不知道,阮明珠没好意思明说,茂生昌连枪都没取出来,就被乱枪打死,否则的话,李营长该当场找地缝钻了,太丢脸。 事实上,侦察营已经丢脸了! 人家一个情报参谋,还是女的,另一个是个喜欢打枪的普通人,两个人干成了这样一件大事,立了大功,作为主力的侦察营,愣是连边儿都没沾到,这事儿要去哪里说理? “李营长,我有件事,要和你单独谈一谈。”阮明珠面色严肃。 “哦,好的好的!” 李营长赶紧点头答应。 原本他对于阮明珠,是同事之间的礼貌,现在,已经多了几分尊敬。 正规军,远比其他地方关系单纯,你能打仗,有战功,别人就尊敬你,虽然李营长是少校,军衔高于阮明珠,但他已经不敢把阮明珠,当成一个普通的同事看待。 魏可很自觉地走到一边,他自然知道,阮明珠要谈的是什么事。 他的身份不是军人,还是个外国人,关于军队机密的事情,是万万不能往里面掺和的。 果然,李营长很快回来,向手下战士发布命令,要求将整个坑道全部戒严,所有尸体和物品,一律不准移动,尤其是坑道后部的那间电报室,派了双岗执勤,任何人不得进入! 魏可知道,接下来没他什么事了。 剩余流窜的个别匪徒,由侦察营的人去清缴,这处坑道,估计需要等待更高级别的情报部门,派人来实地查看,所以,他只需要陪着阮明珠回357师师部,找高师长要好处去。 “貌昂老弟,我有件事想和你谈谈。” 李营长布置完毕,却主动上前,找魏可打招呼。 “哦?李营长什么事?” “有点小事。来,这里不方便,貌昂老弟,咱俩到外面去说!” 李营长一口一个老弟,显得很热情,魏可不好拒绝,只得陪着他出了坑道。 两个人一直到了峡谷内的一处空地上。 “老弟啊!这次你可真是帮了我们357师的大忙,还负伤流血了,这个功劳太大,真要好好感谢你!” “好说,主要是阮中尉的功劳。” “谦虚!老弟你太谦虚了!阮参谋不是说了嘛,你的功劳也很大!” 李营长分外热情。 魏可在心里却不以为然,就算他功劳大,似乎也轮不到这位营长来夸奖他,没别的,职位不够,这次的任务是师长亲自下达,你一个营长不过是负责一线指挥,轮不到你来表达谢意。 果然,李营长很快切入了正题。 “貌昂老弟,我听说,高师长想让你来侦察营当副营长,有这回事吗?” “有是有,不过我已经拒绝了。” “老弟啊,侦察营别看级别低,却是全师核心单位!不瞒老弟,这一次,茂连长牺牲,我手下真缺人啊!尤其缺老弟这样有能力的骨干!怎么样,再考虑考虑?你来了,就是实权副营长,要想带兵,再兼一个正职连长!咱们兄弟齐心合力,等我走了,你就是一把手营长!” 明白了!这是想抢功劳来了! 魏可是军队里的老江湖,别看这里是Y南,道理却差不多。 如果魏可同意当这个副营长,这次的功劳里面,就少不了侦察营的一份,又由于侦查连长牺牲,侦查营长是一线总指挥,很可能,侦查营长的功劳,都不比阮明珠小! 换句话说,魏可同意与否,直接关系到这位李营长的切身利益! “李营长,不好意思!我没有参军的打算。” “哦?老哥哥能看得出来,老弟是个爱枪的人!这样吧,老哥哥别的本事没有,有一种快速开枪的本事!就比如说吧,咱们两个面对面站着,同时掏枪,你子弹还没上膛,我能一枪打死你!怎么样,如果你答应,老哥哥就把这项绝技,手把手传给你!” 李营长说着,眼神瞄向魏可挂着绑带的右臂。 嗯?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儿语气不善的味道,带着一点威胁的口吻! 没错!还真是威胁! 这位李营长说着,退后一步,眼神盯向魏可,抬起右手,把腰间枪套的搭扣解开了! 魏可的眼神,瞬间冰冷。 靠!还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方或许并不想开枪打死他,而只是单纯的威胁,毕竟,他是师长钦点的人,任务都结束了,再出意外,如何向师长交代,但,威胁就是威胁。 “请问李营长,你从拔枪到射击,需要多长时间?” “最快速度!不足两秒!” 李营长的脸上,露出几分骄傲的神色。 两秒钟。 魏可是资深特种兵,自然知道两秒钟是个什么概念,话说,一个人从拔枪到开枪,其中最耽误时间的,就是子弹上膛,优秀的特种兵,如果能将时间控制在两秒钟之内,就属于顶级水平。 东亚人种,以动作灵巧著称,在东亚特种兵中,流行一项绝技,叫作踢枪上膛。 何谓踢枪上膛? 普通人掏枪射击,由于要把子弹上膛,必须左右手配合,比如你右手持枪,就需要把左手移动到枪管上,往后拉动,才能把子弹上膛,然后举枪射击,这个过程,就算你练得再熟练,也需要一秒钟,再加上别的动作,整个射击的准备过程,绝对会超过两秒。 优秀的特种兵,不需要如此,他们拔出手枪后,单手将手枪下垂,同时后脚跟向上反踢,只要踢准了,一下就能把子弹上膛,这就大大节省了时间。 或许只是零点几秒的差别,然而,差了零点几秒,你就能抢先打死对手! 现在,李营长说他不足两秒钟就能开枪,魏可立刻知道,这家伙是会踢枪上膛的,也就是凭借这个本事,他才敢来威胁魏可。 魏可冷笑。 “李营长,如果我告诉你,现在,我只需要一秒钟,就能开枪,你信不信?” “一秒钟!现在!……不可能!” 李营长惊讶地看一眼魏可吊在肩膀上的右臂,强笑道:“貌昂老弟,我知道你射击技术很强。但,说话也得有个分寸,别说你胳膊伤了,就算没伤,谁能一秒射击?那不是笑话吗?” 魏可轻笑道:“是不是笑话,看看不就知道了!” 话毕,魏可左手突然动了! 往腰里一掏,一支五四式手枪,已经被他握在手里。 紧接着,只见他的左手在半空中,极为短促地一挥,咔嚓一声响,枪口,已经对准了李营长的脑袋! 一秒钟?人的大脑对于这么短促的时间,已经没法判断了。 或许是一秒,或许是一秒钟都不到! “什么?这怎么可能!” 李营长脸色大变,甚至顾不得枪口顶在自己脑门上,偏头就想来看看,魏可手里的枪,到底是不是已经上膛了,虽说,他确信自己听见了子弹上膛的声音,然而,一个人能单手上膛,这绝对是匪夷所思的。 魏可淡淡一笑,抬起枪口,指向天空。 啪! 枪响了。 “李营长,我还有事,现在要去找阮中尉。咱们下次再聊,告辞!” 魏可是个什么脾气? 他怎么会让自己,受一个Y南军官的当面威胁! 魏可转身走了。 身后,自作聪明的李营长,呆若木鸡,脑门子上的冷汗,哗哗地流,就在刚才的那一刻,魏可虽然是在笑着说话,但这位李营长心里清楚,若他拔枪了,魏可那一枪,就会打在他的脑门子上! 122.第122章 那措的混乱 那措。 镇口前的山路上,匆匆走来一大群人,这群人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跑在最前面的,是个小孩,还有一条狗。 看见这群人出现,镇子里面又涌出一大群身穿绿军服的人,个个手里拿着枪,当先一人,正是手持两把手枪,神态严肃的楚红柳。 “猴子!出了什么事?”楚红柳大声问道。 “红姐,我和顾连长去栗敢接人,后来遇到一群蛮不讲理的当地人!顾连长说,他们是一个叫掸渠的人的手下,以前就和我哥有仇!这一次,他们好像看上了我哥的……的……” 侯喜说到这里,表情很是为难,吞吞吐吐。 楚红柳急道:“你哥的什么?快说!” “有个说是我哥女朋友!还有一个,在春川和我哥住一个院子里的,好像是我哥未婚妻!” 侯喜干脆一口气说了,接着喊道:“那些人要抓她们,我和顾连长护着她们就跑。后来,进山的时候打了起来,幸好一连的兄弟们赶到了,小欢也厉害,我们伤了两个,对方也没好受……” 侯喜到底是个孩子,只顾自己说。 一个女朋友,一个未婚妻,而且都是魏可的! 楚红柳的脸色,顿时就不自然了。 不仅是楚红柳,跟在她后面的人,一个个也是面面相觑,不敢作声。 一直以来,那措人对于魏可与楚红柳的关系,有着很多猜测,当然了,他们俩一个是那措将军,另一个是副总指挥,是那措的老大和老二,别人只敢在心里想想,或者一家人关起门来悄悄议论,当面是不方便说的。 就连老团这些人,也是看出了一些门道,却不能说。 人家一个未娶,另一个未嫁,你能说啥? 但,所有人都觉得,魏可和楚红柳,应当在某一天,就会突然走到一起去! 他俩很般配!郎才女貌! 即便是老团等人,他们口口声声称,楚红柳是“魏可可”的嫂子,然而,大家也都明白,魏可当时已经有了未婚妻,他和楚红柳之间,并没有真的名分,楚红柳即便是爱上魏可的亲弟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现在!侯喜说,魏可的女朋友和未婚妻都来了! 这不是乱套了吗? 就在这时,山路上的那群男男女女,已经来到了镇口,楚红柳收拾心情,立刻迎上前。 一连的几名战士护在两侧,最中间,众星捧月般,手拉手两个女孩。 太漂亮了! 所有人立刻都晃了眼,只见,其中的一个女孩,明眸善睐,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仿佛会说话,像个漂亮的洋娃娃,另一个女孩,长得就更出众,活脱脱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美得令人睁不开眼。 在这个贫穷的那措镇,突然来了这样两个女孩,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很难适应。 就连楚红柳,都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不是说楚红柳的相貌,就一定不如这两个女孩,而是因为,楚红柳一直以来,早已熟悉了军旅生活,她的美,是一种英姿飒爽的美,与眼前两个女孩,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请问,你是秦筱竹,秦小姐吗?” 楚红柳第一眼,就盯住了秦筱梓,她是见过秦筱竹的照片的,立刻就以为,这是魏可的“正牌未婚妻”找来了,虽然心情有些低落,但还是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这个姐姐,你长得好美,就像女将军!你认识我姐吗?我叫秦筱梓,秦筱竹是我姐!” 秦筱梓很开心,手里拉着苏映雪,跑到了楚红柳面前。 指着苏映雪,介绍道:“姐姐,这是苏映雪,她是……可可的未婚妻!” “啊!我不是,你才是魏可可的女朋友,我那个不算!”苏映雪慌忙摆手,又客气地对楚红柳道:“你好,我叫苏映雪,家里和魏可可家里是世交。我算是魏可可的朋友。” 虽然苏映雪解释了,但,楚红柳还是觉得,自己蒙圈了。 可可。 秦筱梓,可可的女朋友,同时又是秦筱竹的妹妹。 苏映雪,未婚妻,魏可家里的世交。 这都是哪跟哪啊!在这些复杂的称呼和关系中,每一个,都令楚红柳觉得怪诞,觉得百思不得其解! 一时之间,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好!我叫魏华,是小可的姐姐。你是红姐吗?小可和我说了,让我来到那措,就听你的!红姐,这是小可请来的客人,小可说了,一定要以最高的礼节,接待这位尊贵的客人!” 说话的自然是魏华。 她就跟在秦筱梓和苏映雪的后面,不过,她不是一个人在走,而是帮忙扶着一个人。 走在魏华身边的,是背着罗曼诺夫老头的沃嘎。 沃嘎走得呼哧呼哧直喘,说话都说不匀了,见到楚红柳,喊道:“楚姐!可要了命了!终于跑回来了!魏大哥又跑去越南了,楚姐啊!你可不知道,这一趟好险啊!” 又来了一个魏可的姐姐,还有一位尊贵的客人。 乱! 怎一个乱字了得! 但,楚红柳好歹是经过风浪的,在短暂的蒙圈后,已经反应过来。 “来人!把客人们都带去管委会!杨连长!马上安排镇口的防御,让二连的人上防御工事,把机枪架起来!再派人上两侧的山坡,立体防御!如果出现敌人,无需警告,直接开枪!” “是!保证完成任务!” 杨大春一个立正,回头喊一声:“二连的!都跟老子来!” 这段时间里,如果要说那措镇里变化最大的,那就是两个民兵连。 此时,不仅杨大春有模有样,其他的民兵们,也有了几分当兵的架势,听到杨大春的命令,立刻以排为单位,手里拿着枪,跟在杨大春的身后,呼呼啦啦就跑。 话说,秦筱梓和苏映雪,怎么到了那措? 这还得从郑州机场说起,当时,马志鹏出手救了秦筱梓,他也豁出去了,安排两个战士自己回部队,他一个人干脆留了下来,给秦筱梓和苏映雪当保镖。 不过,即便是有了马志鹏在,他们也不敢直接来找魏可可。 三个人不敢再乘飞机,就改坐火车,而且是不需要用身份证的慢车,胡乱在中原地区转了几个圈,确定没人跟踪,最后,才终于坐火车到了YN又改坐汽车,到了边境小镇康素。 来到康素,找到杜恩盛的贸易公司,巧合的是,她们恰好与Y南来的魏华和罗曼诺夫一行人遇上。 得知两个女孩是魏可的女朋友和未婚妻,谁敢怠慢? 马志鹏匆忙赶回部队去了,秦苏二女却成了众人的重点保护对象。 于是,就有了两帮人合在一起越过国境,进入栗敢境内,又遇上了仍在到处搜寻魏可的掸渠的手下,掸渠的那些人,本就和匪徒无异,发现美若天仙的两个女孩,哪里能不动坏心思。 幸好,有了顾淼带人拼死保护,众人有惊无险地回到了那措。 远在越南的魏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那措热闹了,也乱了! 秦筱梓,苏映雪,罗曼诺夫。 这些人的身份都太特殊,而且,秦苏二女的身份,异常敏感,她们的来到,打乱了那措原本简单的秩序,再加上掸渠的出现,新生的那措,开始暴露在其他势力的眼前,变得岌岌可危! 123.第123章 林契少校 益岭市。 作为克伦族的重要城市,益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 克伦族世代居于这片大山之中,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但往前推数十年的时间,他们还处于极其原始的阶段,手中拿的是长矛和弓箭,没办法,这地方太闭塞,现代文明的触角,没有延伸到这里,于是就造成了相对落后的状态。 二十世纪前几十年,克伦族处境艰难,这个民族,随时可能灭亡。 随后,二战打响了! 可以这么说,每一次人类的大型战争,都是灾难,但,对于某些民族来说,却是崛起的契机! 当时,一位克伦族睿智的领导人,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克伦族应当投入到反击侵略的战争中去,全民皆兵,哪怕打到最后,克伦族全部的男人都战死,也在所不惜! 这是一位疯狂的部落首领,更是一个疯狂的口号。 你就是一群混在大山里的原始人,靠山吃山,别人打仗打得再热闹,和你有毛线关系? 但,克伦族参战了,部落里的小伙子们,光着脚板走出了大山,为了对抗入侵的日军,他们先是成为英军的仆从军,后来英军被打跑了,他们依然在抗战,就像预言的那样,这个民族死了很多人,无数年轻男人,死在与他们实际上没多少关系的战场上。 再后来,美国人注意到了他们。 于是,美军教官来了,美国军援也来了! 很多人不知道,当年活跃在M甸战场上,有一支美军正式战斗序列里的部队,穿着美军军装,用着美式装备,看起来和美军没什么区别,但他们并不是美国人,而是克伦族人! 战争结束,当年那位睿智的克伦族领导人,自己也已经在战场上战死。 但!一个强大的民族站起来了! 他们依然生存在这片大山中,却拥有一支异常强悍的民族武装,无人敢于轻视,不夸张地说,如果他们再次走出大山,就是这一地区在军事力量上的新霸主,会卷起一股新的血雨腥风。 当然了,新的世界格局,不允许出现一个新的地区军事霸主,克伦族重新返回大山,唯一得到的,是一座邻近山区的平原城市,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以及与外界沟通。 这座平原城市,就叫益岭市。 2011年一月下旬,益岭的冬天一如既往的温暖湿润,这里是克伦族控制区内,唯一适合大面积种植的地区,虽然还有半个月就是农历新年,但,农夫们已经早早在田间地头忙碌,准备春耕。 一支车队从公路上通过,田里的人们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观望。 这车队的规模不小! 领头的是两辆小汽车,然后是两辆吉普车,最后是四辆漆成绿色的大卡车,一字排开,浩浩荡荡。 那些卡车的车厢两侧,都系着大红的缎带,在风中呼呼作响,上面写着这样的标语:“热烈欢迎Y南人民军357师官兵访问益岭!”“克Y人民友谊万岁!” 咦?Y南人民军! 这倒是怪了,Y南在东亚大陆的最东头,与克伦族控制区不说是十万八千里,但中间还隔着好多国家和地区,他们怎么跑到益岭来了,而且还是正式访问? 不过,有人来访问,还是官方性质,那总是好事! 最近二十年,克伦族已经不如以前风光了! 二十世纪的后几十年,克伦族是个奇怪的庞然大物,他们不是一个国家,却堪比国家的影响力,因为,他们有一支全副美式装备的军队,你绝对无法轻视。 但,随着岁月流逝,克伦族的优势,已经在一点点的丢失。 装备?再强的装备,也有使用寿命,也要升级换代! 比如说步枪,二战时美军M1加兰德步枪,俗称大八粒,象征那个时代最好的步兵武器,但,几十年过去,克伦族得到的那批M1步枪,早已报废殆尽,即便不报废也没多大用,M1放在现代,也就是一支效能低下的老式步枪而已。 克伦族的工业基础太薄弱,他们很努力,但在装备这一项上,已经不具有任何优势。 失去了武器装备的优势,克伦族还有什么呢? 或许,他们的兵员质量,是附近势力中最强的,克伦族的战士勇敢善战,然而,再勇敢的战士,如果让你空手与敌人肉搏,你也只能徒呼奈何啊! 车队的第一辆吉普车上,一身军装的林契,端坐不动。 他是个标准的职业军人,现任益岭军区卫戍团独立营营长,少校军衔。 以他的身份,在今天的欢迎队列中,完全有资格去坐前面的小汽车,但,他就喜欢坐吉普,同时也不喜欢去扎堆凑热闹,军人嘛,不干政,懂打仗就行! 今天这场合,原本轮不到他这位带兵打仗的营长,不过,Y南人民军来访,也算是重要的外事活动,讲究一个对等原则,对方访问团带队的,恰恰就是两位少校军官。 于是,林契就被上级派了过来,作为主要接待人员之一。 更重要的,林契还将全程陪同,Y南357师访问团在益岭市的活动。 Y南人来益岭做什么? 这次的来访,是Y南357师与克伦武装陆军参谋部联系的,据说,那位Y军师长与参谋部的一位将军私交甚好,于是就有了这一次半官方性质来访,Y南357师的一支小分队,将与益岭卫戍团,进行一场野外拉练,目的是提升双方部队的山地作战能力。 这真是一次闲得蛋疼的活动! Y南又不缺山区,你们要拉练,有的是地方,不远千里跑来益岭,不是蛋疼吗? 但,接受任务的林契,还必须笑脸相迎! 无他,克伦族现在的局势,并不好! 这地方,处于M甸东北部,与中国交界处的山区,往大里说,克伦族控制区,也属于金三角的一部分,在克伦族周边,东方的中国人比较温和,然而,附近其他的势力,可就不温和了,那都是会吃人的狼! “或许,这次的357师来访,就是参谋部特意安排的活动?” “震慑周边的其他势力?” “Y南人民军是东南亚最高水平的军队了。能不能顺便测试一番,我的独立营,与Y军到底存在多大差距?” “不过,资料上说,对方带队的是一名女少校。女人?这女人哪里懂带兵,不会是带着一帮女兵,来益岭游山玩水的吧?真要是那样,还不被人笑死!” 林契平时话不多,但不代表,他不会想。 坐在吉普车上,他就一直在琢磨眼前这件事,越想,越觉得头疼。 124.第124章 穷人版单兵装备 啪! 立正,敬礼! “益岭军区卫戍团少校营长林契,欢迎Y南357师代表团来访!” 林契的这个欢迎仪式,可谓别开生面。 军人嘛,就得有军人的样子,哪怕你是来游山玩水的,还是个女的,只要穿着军装,我就把你当军人看待,军人有军人的礼节,无需什么摆出笑脸装样子。 在林契身后,另外的三位少校,已经开始翻白眼了。 这一次,Y军357师带队的是少校,克伦族虽然不是国家,却也有自己的颜面,不能安排太高级别的军官迎接,于是干脆派出了四名少校。 你来两名少校,我出四个少校到机场迎接,这算给面子了吧? 不过,独立营营长林契,似乎太不懂变通了! 对面,带头从一架中型军用运输机上走下来的,是一名女军官,而且是一名罕见的,很年轻,又长得极漂亮的女军官,那一双掩在大盖帽下的眸子,就像两汪秋水一般,让人心动。 面对这样一位女军官,林契却板着一张扑克脸,一点表情都没有,这不是故意找茬吗? “咳咳!” 站在林契身后的是卫戍团政治处副主任,亚巴登。 连忙咳嗽一声,摆出一副笑脸,想绕到林契的前面去,他想的清楚,万一对面的人民军女军官,脸上露出不满的表情,他立刻就上前,热情地向对方打招呼,弥补林契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军区领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接待如此重要客人,怎么能让林契这种死脑筋出面,林契这种人,他除了懂打仗,怎么知道和客人搞好关系呢?这种出头露脸的事,当然应当由他亚巴登来! 然而,出乎亚巴登惊讶的是,当随行的翻译把林契的话翻译之后,对面的女军官,并没有不满。 “Y南人民军357师少校参谋,阮明珠,感谢林少校的接待!” 阮明珠同样回了一个军礼。 很标准的军礼! 阮明珠个子高挑,她站在那里,甚至比林契还要高一点,一个简单的敬礼动作,显得漂亮而潇洒,这一下子就把林契比了下去,似乎她才是更职业的军人。 顿时,林契的眼睛一亮,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可能错了。 仅凭这一个军礼,对面的女军官虽然长得太漂亮,估计也不能是来游山玩水的,他自信自己的眼光,一个军人,到底是花架子,还是能打仗的兵,瞒不住他。 眼前这位Y南女少校,身上有股子气势,她似乎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 林契心中有点奇怪,现在的Y南处于和平时期,就算发生点零星的战斗,谁舍得让这么美的女人上战场。 但,奇怪归奇怪,林契也不能瞎问。 “请Y南人民军的同志,检阅部队!” 林契伸手,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不自觉地,把自己的腰杆挺得更直了一些。 话说,克伦族人打仗很勇敢,但唯一欠缺的就是身高,由于种族原因,克伦族男子普遍较矮,林契也不例外,平时不觉得什么,此时,站在英气逼人,身材修长的阮明珠身边,他就有点挫败的感觉了。 检阅部队,敬礼,还礼。 这是不同国家军队之间往来,例行的礼节。 阮明珠和林契,预言不通,但这时候,两个人无需交流,分别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行。 只见,两个人并排,从两排持枪的克伦族战士前面走过,这原本只是做做样子的简单阅兵式,偏偏走出了美感,让所有在旁边观看的人,都觉得有点奇怪的感觉。 之所以觉得美,那完全是因为阮明珠,林契只不过是陪衬而已! 如此美丽而军姿严谨的女军官,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此时,魏可就站在Y南访问团的队列中。 这次来到益岭的,实际上是357师侦察营的一个排,共计27名战士,外加一名排长,以及阮明珠和李营长三名军官,属于一次纯军事化的外军访问。 阮明珠不是陆军中尉吗,怎么成少校了? 没错,就在魏可逗留隆山的半个月内,阮明珠的晋升命令已经下来,由于她破获涉外间谍组织,被特批晋升为少校,组织上准备安排她进入军部任情报科长,但阮明珠坚决要求继续留在357师。 于是,阮中尉成了阮少校,职务依然是情报参谋。 按理来说,李营长才是这次出访的主要负责人,检阅克伦族战士,应当由他出面才对。 但,李营长自己知道,哪里是友好访问,实际上是帮魏可运送武器! 话说,魏可帮了那么大的忙,高师长当然要投桃报李。 他不是一个人! 有高吉山这位“兄弟”帮着说好话,还有阮明珠这个“内奸”暗中透露消息,魏可和高师长的交易,进行的非常顺利,357师有哪些装备能被淘汰,哪些武器能被悄悄地处理掉,高师长本人未必弄的明白,魏可已经清清楚楚了,这样的情况下,买卖能不顺利吗? 为了那措的安全,尽早把那措打造成一个铁桶,魏可也是豁出去了。 原计划有点更改,魏可连蒙带骗,使尽了浑身解数。 100支56冲! 50具一次性RP|G07各类弹药火箭筒! 一门中国产63式12管107毫米轻型火箭炮!外加这批武器足够的弹药,主要是大量的7.62毫米中等威力子弹,以及60枚火箭弹。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作战靴、防弹头盔、匕首、战术包、急救包等单兵附属装备。 这是好大一笔买卖啊! 已经足够装备两个正规陆军连了,绝对是357师历史上,最大胆的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走私”,而魏可为此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他从夏之丰那里弄来的50万元人民币,算半买半送。 那么,为什么要选这些武器呢? 关于如何搭建一支小规模作战部队的火力配置,魏可绝对是内行,他直接就把目光,指向了国际军事界著名的廉价武器中的三大王牌产品:AK47步枪,RP|G07火箭筒,107毫米轻型火箭炮。 这三款都带“7”的武器,都是E国人发明的,也是二十世纪穷人版武器的巅峰之作。 AK47集火射击500米内目标,无人能敌。 RP|G07火箭筒,专打中近距离内装甲目标,绰号AK47的火箭筒版。 107毫米轻型火箭炮,有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外号“喀秋莎”,号称能以最小的代价,形成最疯狂火炮效果的神器,魏可弄来的这门63式,有效射程8公里,最佳射击距离1000米,能在数秒钟内,向一公里外的目标,倾泻12枚107毫米口径火箭弹。 可以想象,等这批武器抵达那措,就是鸟枪换大炮。 当然了,这样一大批武器,魏可绝对没办法自己弄回那措,于是,还得由高师长出面帮忙,于是,就有了这一次不伦不类的军事友好访问。 魏可知道,这就是一锤子买卖,这一次之后,人家高师长再不欠他什么! 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想到这些,魏可的嘴边露出了笑容。 在别人眼中,魏可的笑,或许是他在看着阮明珠笑,就比如此刻的李营长。 李营长是个精明人,当他明白魏可不好惹之后,立刻就改变了态度,主动放下面子,来和魏可交朋友,到了后来,他发现,魏可与高吉山、阮明珠,都有着“深厚的友谊”的时候,他对魏可就更加友好。 “貌昂兄弟,明天的拉练,一切由你和阮参谋做主!我可能需要拜访一位朋友,不能出场。” “谢谢李营长!我们永远是朋友!” 聪明人不说糊涂话! 李营长的意思是,咱是明白人,要怎么折腾,你们一对奸夫**自己玩去,我这个军事主官不在场,什么事情你们自己就能做主,如此一来,大家都省事啊! 125.第125章 克伦营长实诚人 Y南访问团小分队的随军物资,把克伦人吓得发呆。 好多箱子! 那是整整齐齐的数十个大木箱啊,这得多少物资,平均每个士兵分一个还有富余,没听说Y南军队如此有钱啊,就算是老美的军队,也没这么夸张吧! 最后,当几个357师的战士,合力将一座农具似的东西卸下飞机,就连林契,都眼睛发红了。 没错!中国产的63式12管107火箭炮,如果仅从外表上看,那真是很不起眼,不小心就会让你以为,这是一件农具,甚至还不如一个拖拉机头,因为它没有拖拉机威武。 但,作为老兵的林契,可是知道这东西的厉害。 这是火箭炮,而且是火力超猛的火箭炮,别看个头小,这样的一门炮,抵得上几门普通山炮了。 “阮少校,您会说英语吗?” 林契咬咬牙,他决定要自己和对方的美女少校进行交流,之所以如此,就是他看见这门火箭炮了,要知道,克伦族武装,装备匮乏,别说炮了,就连步枪都不足。 对方这支小分队,携带这么多物资,如果他能蹭点油水下来,那有多好! “林少校,我会说英语,您有事吗?” “那太好了!阮少校,我的独立营恰好就是配合贵军进行拉练的部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你们有没有实弹炮击的计划?如果有,能不能让我的战士现场观摩?” “哦?这个问题,我想问一问我们的炮兵顾问。请林少校稍等。” 炮兵顾问。 一个小小的三十人的步兵分队,竟然还有炮兵顾问,林契的脑子不会转了。 此时,双方已经结束了简单的欢迎仪式,正在进行装车,准备返回卫戍团为Y军小分队临时安排的军营,林契干脆一咬牙,舔着脸就跟在阮明珠身后。 这种事,也只有林契这样的傻大兵,才干得出来! 试想,你一个接待方的军事主官,没事跟在人家外军的美女军官后面跑,你想做什么? “林营长!你要去哪里?” 亚巴登口中说着,却恰好拦在阮明珠的面前,颇有礼貌地伸出手,笑呵呵道:“阮参谋,你好!我是卫戍团政治处副主任亚巴登,这次贵军来访,由我来负责贵军的后勤保障。请问,您对于在访问期间的生活方面,有什么特殊要求吗?我一定设法满足阮参谋的一切要求!” 亚巴登,用的同样是英语。 他的态度,就比林契好上太多了,满脸堆的都是笑容。 孰料,阮明珠根本不买账。 啪地一个敬礼。 “亚巴登副主任,您好!我们是野战部队,在生活方面,无需特殊安排,只要有住的地方就行!不好意思,林少校询问我实弹炮击的事,如果您没有别的事,我先告辞了。” 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而且,把亚巴登伸出的手,给晾在那里了! 好不给面子啊! 亚巴登张着嘴,半饷才尴尬道:“好的好的,阮少校您先忙。” 阮明珠走了。 林契嘲笑般看了亚巴登一眼,照样跟在阮明珠身后。 亚巴登盯着两人的背影,一脸的羞恼,尤其是看向林契的时候,双眼喷火,也不知道怎么了,他被阮明珠甩脸色,却更加迁怒于林契,愈发看着林契不顺眼。 或许是因为,阮明珠是美女,或许,亚巴登以前就和林契不对付,谁知道呢? 这一幕,已经被不远处的魏可注意到了。 实际上,魏可下了飞机之后,一直在注意着周围的克伦族人。 倒不是害怕发生危险,而是因为,克伦族控制区,就在那措的西北面,他们是邻居,尤其益岭市,从那措的那座山上下来之后,再往西北方向,都属于益岭市的范围。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这一次他借着Y军的幌子,如果能结交一两位克伦族军官,就再好不过! 这时候,阮明珠过来,把林契的要求,和魏可说了。 实弹炮击?没弹药啊! 别看魏可折腾来一座小山般的军事物资,但还是少,就比如火箭弹,他一共仅有60发,如果是12管齐射,五轮就没了,没了炮弹的火箭炮,连农具都不如,就是一团铁疙瘩。 “走,我们过去,和这位林少校聊聊!” 虽然只是初次见面,魏可对于这位林契,还是有好感的。 别的不提,这是一位标准的职业军人,假如让魏可选择,他当然愿意和这类人交往,相比于满脸笑容的亚巴登,他觉得林契更加放心一些。 三人彼此介绍一番,用的都是英语。 林契立刻就惊讶了。 “貌昂先生,您这么年轻……请问,您是哪国人,是Y南人吗?” 话说,东南亚的人种,面貌特征大多都差不多,虽然魏可长得比普通人高大一些,但178也不算特别过分,之所以让林契问出来,是因为,貌昂这个姓,恰恰就是典型的M甸人的姓氏! M甸人的姓很奇怪,普通人常常只有名没有姓,由于某种身份,才有了姓。 比如说魏可现在的姓名貌昂丹拓,准确地说,他应当叫昂丹拓,而“貌”在M甸语中是青年的意思,如果等他年纪大了,可能被称为吴昂丹拓,因为“吴”是指年纪大的人。 “林少校,我就是M甸人。” “哦?貌昂先生是M甸人,那么我们不就是同胞吗?祖籍哪里人?” 果然,林契来了兴趣。 他恰好要与这支小分队拉上关系,听说炮兵顾问就是M甸人,怎能不喜,实际上,什么同胞嘛,这个时代的克伦族人,对于国家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晰的,如果换一个场合,林契一定不会说出同胞这个词。 “林少校,我就是那措人,距离益岭不远。” “那措!那个地方我知道!太好了,既然貌昂先生的祖籍是那措,那我们真是家乡人了!貌昂先生,您现在还会说M甸语吗?” “抱歉,我们还是用英语交流吧。” “了解了解!其实我们M甸的语言很复杂,貌昂先生说不惯M甸官方语,那也很正常!” 很显然,林契是误会了,他以为魏可只是祖籍M甸而已。 两个M甸人,说话却用的是英语。 就连阮明珠也奇怪,她看过魏可的M甸身份证,想不通魏可一个M甸人,怎么根本不会说M甸语,反而是把Y南语说的很溜,这绝对反常。 不过,她是不会来拆穿自己的情郎的! 一个女人既然爱了,她管自己爱的人,到底是M甸人,还是其他国家的人,M甸又不是多了不起的国家,就算魏可是个鸟不生蛋的非洲国家的人,她也是不在乎的。 “林少校,您的部队里没有火箭炮吗?为什么对实弹炮击,那么感兴趣?” “哎!不瞒您说,我是营长,我的营里有炮兵,但真没有火箭炮!不仅没有火箭炮,连步枪都是不足的!貌昂先生,您走的地方多,如果有办法帮我买到一些装备,那我就太感激了!” 林契还真是个实诚人。 若是换一个军官,他就是再想弄武器,也不会当着来访外军军官的面说。 由于魏可的特殊身份,林契就厚着脸皮说了。 126.第126章 欲返那措 魏可身上穿的是一身迷彩服,没有肩章领花,也没戴帽子,脚蹬作战靴,腰间的皮带上,一左一右各有一只牛皮枪套,里面是两把五四式手枪。 如果不明白的,还真不知道他是干啥的! 林契果然不是来追美女的,因为,他已经和魏可腻乎上了。 巧合的是,阮明珠一般是和魏可在一起的,所以,他们三人在别人看来,就迅速变得熟络起来,从机场出发的时候,魏可和阮明珠都坐上了林契的吉普车,等于和其他克伦族军官分开了。 见到这些,政治处副主任亚巴登,气得牙痒。 “林契你给我等着!一个只会埋头练兵的傻小子,就你也敢抢我的风头!” 话说,亚巴登和林契,不仅关系不好,而且有仇。 当初,两人都出身于益岭军区卫戍团,亚巴登人缘好,会来事儿,比林契提干还要早。 亚巴登此人好色,有一次酒后调戏女孩被林契撞见,作为战士的林契不仅出手救了那女孩,还把事情捅了出去,结果导致亚巴登受到处分,两人也从此结怨。 后来,林契提干,他的军事素质强,最终成为实权营长,压过亚巴登一头。 这样的两个人,要是能关系好,那就见鬼! 魏可哪里想得到,他看林契顺眼,选择和林契走得近,已经间接把亚巴登得罪了! 当然了,即使魏可知道,他也不一定在乎。 当年在红箭大队的时候,魏可还和大队参谋长赵秦光彼此看不对眼呢,也没见他怕过,当兵的人嘛,如果前怕狼后怕虎的,那能干成什么事,不过是得罪了一个副主任而已,管他去! “林营长,你们战士拿的是什么枪?” “81杠!哦,这是中国人的叫法,貌昂兄弟对步枪感兴趣,去我营里看看?阮少校,您也一起去吗?” “行,一起去!” 克伦族方面,给Y军小分队安排的住处,恰好与独立营紧挨着,到了营区门口,魏可一眼瞟见有战士拿着81杠,那是中国生产的7.62毫米口径步枪中,最优秀的一款,但眼前这些枪,似乎又有些不同,于是就来了兴趣。 魏可想看枪,林契高兴还来不及,马上点头。 阮明珠就更无所谓了,反正她不在的时候,小分队自然有李营长负责,完全不用她操心。 来到独立营驻地,这里就是林契的地盘了。 林契随手拿过一名战士的步枪,交到魏可的手里。 的确是国产81杠,这款枪是56冲的改进型,当年设计这款枪的时候,借鉴了56式半自动的一些特点,但最关键的弹仓系统,与56冲相同,都是采用了与AK47类似设计,所以,有人把这款枪称为AK81。 在魏可看来,81杠是最优秀的国产步枪,火力猛,精准度优于普通的AK系列,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但,眼前这支枪,明显是盗版! “林营长,这枪上有毛刺?护木的手感也不同?” “咦?貌昂兄弟,你还真对步枪有研究!” 林契惊讶道:“这枪不是中国产,而是我们克伦军工厂仿制。枪是好枪,但,射击精度不如原枪,维护方面也难。还有这个活塞系统,经常出问题。” “是吗?我来看看!” 魏可对于81杠自然熟悉,当场动手,嘁哩喀喳就把枪拆了。 林契当场就傻眼,他是老兵,看得出来,魏可拆枪的娴熟程度,连他自己也达不到! 反观阮明珠,她反而不在乎。 其一,阮明珠对枪械并不精通,其二,她是会安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早就猜到了,魏可不仅是手枪用得好,步枪也很厉害,曾在会安工厂袭击案中,使用56冲,一个弹夹撂倒了十来个人,那不是普通人办得到。 一个是来历不明的M甸人,另一个是克伦族营长。 两个人围着一支拆开的步枪,热烈讨论。 都是爱枪之人,就好像古代习武之人一样,有共同语言就好交流,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噌噌地升温,没过多久,已经开始相互称兄道弟了。 “林大哥,这枪容易出问题,一是加工条件不合格,二是设计方面的原因。81杠和AK系列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导气口的设计。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养弹仓,一点灰尘都不能有!气门的调节要小心,作战环境复杂的时候,气门调节到较大位置,宁愿放弃一些膛压,能最大限度防止卡壳。” “精辟啊!貌昂老弟,你这几句话,真能救战士的命!” 魏可这是经验之谈,他是特种兵,涉猎广泛。 林契虽然是营长,但主要是个带兵打仗的人,个人军事素质不错,对于枪支设计本身的问题,他就不在行了。 听了魏可一番话,林契大喜。 “貌昂兄弟,你枪法如何?不如我们找个地方,打几枪玩玩?” 当兵的,最大的爱好,莫过于是打枪了。 魏可眼珠一转道:“不如我们就往东南方向走,那里有山,也许能遇上野兽,弄回来烤肉吃。” 林契笑道:“好主意!哦,阮少校,您看……” 阮明珠不在意道:“我和你们一起去!林营长,你让人去我们那边,找带队的李营长说一声,顺便把我的步枪拿来。对了,这里往东南方向,是不是接近那措了?” “是啊!那措就在那边的大山里面。对了,那不就是貌昂老弟的家乡吗!” 没错,东南方向,就是那措了。 按照魏可原本的计划,就是要抽空先回去一趟,让那措那边,做好接收武器的准备,现在,三个人出去打猎,往那措的方向去,恰好是一举两得。 很快,一行人整装待发。 阮明珠是最夸张的了,不仅人长得漂亮,枪也漂亮。 她拿的就是魏可缴获的那支M14步枪,不是原款枪,而是目前美国海军陆战队使用的改装型,被称为战术步枪,枪身较短,制作精良,表面是一层磨砂质地的烤漆,一见之下就觉得高档,尤其是枪管上配装的皮卡丁尼战术导轨和瞄准具,更有一种超现代武器的感觉。 林契一见之下,眼睛就直了,但那是阮明珠的专用枪,他也不好意思要过来看,只能偷偷流口水。 林契自己带的,是一支81杠的正品货,中国产,比仿制的好。 反而是魏可无所谓了。 他现在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不管是什么枪,到他手里都能发挥出最佳效能,若要让他选,他宁愿选择一支正版的AK47,那种枪不适合东亚人种的手型,后坐力大,但对他都不算什么。 所以,魏可顺手拿了那支仿制的81杠,又揣了两个弹夹。 三人都不是爱啰嗦的,林契开上一辆吉普。 出发。 魏可心里有点小激动,算算日子,他离开那措,已经半个多月,这时候,罗曼诺夫应当早已到了,等他回去之后,把两个民兵连武装起来,然后,就可以大干快上了! 国产56冲,具有AK47相同的特点,都是非常容易制造的武器,有了罗曼诺夫这位大师在,仅需要配置一些基本的机床,就能开始生产! 万事开头难,等那措的军工厂走上正轨,其他的事,还远吗? 127.第127章 投降无效 从益岭前往那措,道路并不好走,尤其是出了克伦族控制区之后,实际上只是早已被荒废的土路,幸好,林契开的是一辆底盘高的吉普,若换成普通的汽车,已经无法通行。 道路颠簸。 林契一边开车,随口发出感叹道:“以前这条路还是很热闹的,现在不行了,基本没什么人去那措。估计,那措那里已经很荒凉了,不知道还剩多少人?” 阮明珠奇怪道:“为什么呢?那措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林契介绍道:“金三角这地方,很多人都是围着毒品转的,不像我们克伦,居民很固定。以前那措有条通道连接境外,自然热闹。几年前,通道被废了,当然就没人再去。据说那措有个土司,姓白,手下也有人有枪。不过你们放心,有我在,那种土司武装不敢招惹我们!” 很显然,魏可干掉百家的事情,仅有不足一个月,消息还没有传到益岭。 不过,听了林契的话,阮明珠已经用询问的眼神,来看魏可了。 魏可挠挠头。 “林大哥,你这消息过时了!” “哦,怎么说?难道老土司死了,换他儿子当土司了吗?貌昂老弟,你放心,如果你有什么亲戚朋友还留在那措,凭我的身份,别管什么人当土司,都得给咱兄弟面子!要不,你干脆让你家亲戚,搬去益岭,我们益岭不是什么富裕的地方,但总比那措要好!” 得了!这个误会是越来越深了! 魏可咬咬牙,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再瞒下去,有点不够朋友。 在来到益岭之后,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准备和益岭的克伦族人,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因为,那措这地方偏隅一角,人口稀少,资源更是没有,与外界又缺乏沟通,要想发展,肯定要借助附近的其他势力。 其中,克伦族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个民族,不同于金三角地区的其他势力,相对来说,对那措是最安全的,最起码,克伦族不会无缘无故派兵,来把他的那措小势力灭了。 那么,林契这位营长,就是一个很合适的沟通桥梁,他迟早会知道魏可的身份。 这种事,迟说不如早说! “林大哥,其实那措已经没有土司了……” 魏可刚刚开口,却不料,隐隐约约听到,前方的山林中,传来数声枪响。 枪声。 作为军人,三个人对枪声都很敏感。 林契抬脚就刹车,惊讶道:“哪里打枪?我听着不像是猎枪,怎么像是步枪的点射?” 的确不是猎枪,魏可的耳朵更灵,他已经听出来了,那是AK47的枪声。 估算一下距离,他们的吉普车刚刚进入山区,魏可没有从这条路上走过,但,距离那措肯定不算特别远了,难道说,是他留在那措的那支AK47,有人拿了出来,恰好在这里打猎? 但!很快他就知道猜错了。 啪啪啪! 几声手枪的射击声,紧接着,又传来一串哒哒哒的步枪射击声。 不好!这是有人在发生战斗! 这种地方有人在枪战,会不会是那措的民兵? 魏可伸手就把81杠提在手里,急促道:“林营长,麻烦你照顾阮少校,我去看看!” “哎!你要小心!还是让我去!” 林契大惊,伸手想阻拦,魏可已经拿着枪,大步向林子里跑去。 阮明珠见魏可跑了,哪里沉得住气,提枪就下了车喊道:“林营长,我们也过去!” 林契哪里知道原委,赶紧把车熄火。 跳下车道:“是啊!我们赶快跟上去,毕竟我们才是军人,貌昂兄弟是个老百姓!这地方不像你们Y南,乱得很!说不准那些人就会胡乱开枪!阮少校,我们赶快去保护一下貌昂兄弟!” 魏可是老百姓,需要他们保护吗? 阮明珠听了,心中不免好笑。 但,听说这里的人会胡乱开枪,阮明珠也是急了,脚下跑得更快。 哒哒!哒哒! 前面的枪声不紧不慢,而且,似乎仅仅只剩下步枪在点射。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真的仅仅是有人在玩枪? 魏可是个打仗的老手,听枪声就能大致猜出战斗的场面,但,这时候也糊涂了,因为从枪声判断,似乎现在真是有人在戏耍般的随意射击。 然而,如果真是如此,刚才的那番对射,又怎么解释? 魏可心中疑惑,脚下却一点都不慢,迅速接近了那片林子,猫着腰警惕观察四周。 就在林子里的一棵大树后面,有两个山民打扮,头戴斗笠的人,其中一个背靠大树,另一个躺在他的脚边,躺着的那一个,已经中弹了,伤的是腿,前一个人手忙脚乱,正在给他包扎。 果然是发生了枪战! 魏可进入的角度很巧,是从侧边跑进来的,于是,很容易就发现了两个山民的对手。 那是三个人,身上穿着黑衣服,手里都拿着枪,腰上还挂着刀,他们隐藏在几十米开外的树后,一边大声谈笑,一边随意向两个山民的方向开枪,表情轻松。 这两个山民情况不妙啊! 魏可稍一观察,就判断出现场的局面,两个山民还有命在,完全是因为,那三个人并不想很快杀死他们,但即便如此,他们也逃不掉了,一露头就会被打死。 “***!你是谁?” 就在这时,那三个开枪的人已经发现了魏可。 其中的一个人立刻大声喝问,并且调转了枪口,向魏可瞄准。 魏可一闪身,也躲在了一棵树后,他听得很清楚,问话的人用了两种语言,首先是M甸语,然后是华夏语,由此判断,前面那句话应当也是在问他的身份。 假如不是魏可穿了一身迷彩服,这些人可能已经开枪了! “你们是谁?”魏可也大声询问道。 “我们是掸渠将军的人!朋友,请你不要管闲事!” 稍微等了一小会,对面就有人喊了起来,而且用了一种威胁的口吻。 掸渠。 那不就是掸沙的哥哥,当初绑架夏之丰儿子的光头将军吗? 魏可吃了一惊,这些日子里他东奔西跑,几乎将掸渠派人追捕他的事,都给忘了,没想到,这次他刚刚回来,就遇上了掸渠的人在开枪杀人。 这就算你们倒霉了! 魏可心里冷笑,快速卧倒。 他先是将迷彩上衣脱了下来,揉成一团,从大树左侧伸了出去,看样子就像是他从左边露出了头。 紧接着,突然将步枪,从大树右侧伸出,举枪瞄准! 哒哒! 两发的短点射! 枪声响起的太突然了,三个黑衣人中间的一个,正在探头往魏可这里张望,被两发子弹恰好击中头部,一声没吭,瞬间被爆头,向后摔倒。 哒哒哒!哒哒哒! 另外两个黑衣人开枪了,不过,他们完全是胡乱射击,身体躲在树后,把枪口露出来,盲射。 对于这样的还击,魏可基本上是无视的。 魏可不惊反喜,他原本还要寻找两个家伙躲藏的地点,这一下,反而省事了,根本不用费心思找,很容易就能看到,那两个掸渠的手下,分别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 呵!以为躲在树后就没事了? 真是愚蠢! 魏可移动枪口,对准了一棵大树的树干。 哒哒哒!哒哒哒! 这支仿制的81杠的射击穿透力,比正版货略差,但这样近的距离,只不过数十米,子弹的冲击力还是足够的,魏可的这两梭子三发短点射,几乎打在了树干上同一个位置! 树干被穿透了! 其中一个黑衣人惨叫一声,往前一趴,手中的步枪甩出去老远! “投降!投降了!……我是掸渠将军的人!不要杀我!” 最后那个黑衣人,只是愣了几秒钟,很聪明地把手里的步枪一扔,慌忙大声喊叫起来。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投降?不知道老子不喜欢要俘虏吗? 他根本不为所动,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再次移动枪口,瞄准! 128.第128章 那措被围 噌!噌! 两道人影,一前一后冲进了树林。 林契和阮明珠到了。 他们当然听到了枪声,而且,林契也算是有本事的人,他竟然能从枪声里,分辨出那是仿制81杠射击的声音,于是更加着急,举着枪就冲了进来。 林契跑在前面,他突然看见了树后的两个山民,立刻举枪瞄准。 “我们是克伦卫戍团!立刻放下武器!举手投降!” 林契喊的是M甸语。 跟在他身后的阮明珠,听不懂M甸语,但也半跪在地上,同样举起枪。 那两个山民,包括受伤的那一个,突然看见两个穿军装的人,向他们举枪瞄准,非但没有投降,而是把手里的手枪也举了起来。 两方人持枪对峙! 这时候,魏可已经从大树后转了出来。 “都别开枪!林营长,问问他们是什么人?” 魏可赶紧出声制止。 既然掸渠的人是敌人,那么,被掸渠手下追杀的人,魏可并不认为是敌人,直觉里,他不想伤害那两个山民。 不料,他刚刚走出来,两个山民都露出了激动的神情。 其中那名没有受伤的山民,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向着魏可一个立正,敬礼道:“魏将军!民兵二连战士张小虎,向您报道!” 这个乱啊! 林契说的是M甸语,而魏可和山民说的都是华夏语。 但,民兵张小虎向魏可敬礼,这个动作全世界通用,林契和阮明珠两人都愣住了。 阮明珠还稍微好点,她多少知道,魏可不简单,在缅甸当地有着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这个拿枪的山民向魏可敬礼,就说明这人恰好是魏可的手下。 林契就不同了,他的华夏语不流利,却还是能听得懂意思的。 魏可同样也很吃惊。 仔细看了看,这个张小虎他确实有印象,的确是民兵连的人,当初他在那措的时间太短,很多人只能大致记住长相,但名字是对不上的。 “张小虎,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在这里?” “魏将军!您可回来了!” 听到魏可发问,张小虎的眼泪都要出来了,红着眼睛道:“我们的人在镇上被包围了!就是刚才那些人,他们躲在外面打黑枪,我们伤了不少人!杨连长也伤了,镇上没有枪伤药,我们溜出来买药,结果被那些人追着跑,要不是遇上您,我们俩就没命了!” 魏可闻言一惊。 那措是他的老巢,不容有失,楚红柳和老团等人也都在那措,哪一个出了事,都是天大的大事。 “到底怎么了,说详细点!” 原来,就在半个月前,罗曼诺夫和秦苏二女这两拨人来到那措,同时也把掸渠的人引来了。 镇上有民兵连,掸渠的那帮手下,无法冲进镇里,就躲在镇外,与民兵连形成僵持,与当初的白家老二白小利不同的是,掸渠手下人数多,武器也好,总体实力比民兵连还要强。 这一下,那措镇遭殃了。 那措镇人民公社建立之后,在镇子两头修建了防御工事,然而,这显然并不够。 掸渠手下人都是土匪,是流寇,他们躲在暗处打冷枪,镇子里的大部分地方,都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内,这伙人也不管你是民兵还是普通的镇民,见人就开枪! 那么,掸渠为什么攻击那措? 并不是他发现了魏可的行踪,而是他看上秦筱竹和苏映雪了! 掸渠让人放出话来,只要那措一方交出秦苏二女,他立刻就走,否则,那措人就别想过好日子! 魏可大怒! 眼中寒光四射! 同时,他也是很疑惑的,问道:“你说,那两个漂亮的华夏族女孩,一个姓秦,一个姓苏?” “是啊!杨连长告诉我们说,她们是魏将军你的家人!” “我的家人!?” 民兵张小虎并不清楚秦筱竹和苏映雪的身份,他只知道她们的姓,但魏可听了大致的描述后,立刻就猜了出来,至于秦苏二女为什么来到那措,张小虎就也不知情。 这时候,林契凑上来,好奇问道:“貌昂兄弟,这个人叫你魏将军?” 魏可颇为尴尬。 硬着头皮解释道:“林大哥,刚才在车上的时候,正准备说这件事。其实,那措土司白家为富不仁,不仅欺压镇民,还把镇上的年轻女人囚禁起来。现在,已经没有那措百家了!那措成立了自治政府,大家推举我,当了那措将军。” “啊!你是那措将军!” 林契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 半饷苦笑道:“我说兄弟啊,这么说你比我还牛,我只是一个营长而已。” 魏可实话实说道:“林大哥,我哪算什么将军啊!那措确实有了自己的武装,但人数少,只有五十多人,枪支也不全。这边的形势你也不是不知道,啥将军的,只是个称呼而已!” 林契不置可否,随口问道:“刚才你在和谁开枪?那些人跑了?” “对方只有三个人,都死了。” 魏可有点无奈,看得出来,林契口上不说,但已经有了芥蒂,想想也是,人家真心待你,你却连身份也遮遮掩掩,换成魏可自己,也必然会心里不舒服的。 但,魏可又能有什么办法? 他现在处于起步阶段,势力薄弱,必须处处小心,再加上对克伦族一知半解,无论如何无法一见到林契的面,就坦白自己的秘密。 算了,以后再想办法消除这些误会吧! 林契听说有三个人死了,有些奇怪,就提着枪走上去查看。 这一边,阮明珠倒是没有其他的想法,哪怕她完全听不懂魏可和张小虎的对话,也不在意,而是看见那个受伤民兵的伤口,只是用一块破布裹了,就走上去,拿出自己的急救包,重新给民兵包扎伤口。 那民兵见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军官,亲自给自己包扎,脸都红了。 魏可上前,歉意道:“明珠,让我来吧!” 阮明珠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们男人打仗冲在前面,护理伤员这种事,当然是女人动手,哪里轮得到你?” 这话说的暧昧。 所幸他们说的是越南语,别人还真听不懂。 阮明珠又道:“土匪你是不是遇上麻烦了?要不要我回去,把侦察营的人调过来帮忙?” 让357师侦察营,来帮忙打掸渠的人? 侦察营不仅是正规军,而且是精兵,能有他们帮忙,自然是好事,但,万一出现伤亡怎么办,要知道,这次侦查营访问益岭,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再出了伤亡事故,就连高师长也不好交差。 “还是算了吧,对方人数应当不是很多,我一个人先回去。不过,如果能让侦察营帮我运一批武器过来,不需要运到那措镇,只要运到这里附近,那就好了!” “行!等会我就去办!” 阮明珠立刻答应,却犹豫道:“你一个人回去?会不会有危险?要不,让林营长帮我回去叫人,我陪你去那措!” 这女人一旦爱上了男人,就不能以寻常眼光看待了! 129.第129章 阮明珠赠枪 林契惊呆了。 他和阮明珠,是紧跟在魏可后面冲进树林的,在这期间,为了保护阮明珠的安全,他稍稍放慢了一点速度,但满打满算,他仅比魏可落后一两分钟而已。 一两分钟,够干什么的? 魏可已经利用这一两分钟的时间,消灭了三个敌人! 林契是个老兵了,可谓战斗经验丰富,查看现场之后,越看越惊讶,看到最后几乎呆滞。 三个黑衣人,有一个被一枪爆头,另外两个,都是藏在树后,被人用子弹暴力射穿树干,击中身体死亡,这样的现场并不难分辨,林契看几眼就懂了。 但,魏可拿的是什么枪,不是重机枪,也不是轻机枪! 克伦族仿制的81杠。 这种步枪,林契再清楚不过,不仅是故障率高,射击精度和子弹穿透力,同样达不到设计要求,这是益岭卫戍团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配备更好的步枪。 仔细看树干上两个被钻出的拳头大小的洞,林契越看越心惊,他自信,自己没有实力做到! 每一个洞口,都是由连续的六发子弹形成,以肉眼看来,这些弹着点一丝不差,等于是前一颗子弹击穿一部分树干,第二颗子弹接着再上,层层推进,最后钻出这样一个洞。 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这是粗劣的仿制81杠能做到的吗? 林契快速设想了一下,如果让他使用正版的81杠,在距离五十米以内,没有时间限制,一发一发瞄准了打单发的点射,他是能做到同样效果的。 然而,魏可显然没有时间那么做,他是一气呵成的。 了不起的神枪手啊! 林契自己就是卫戍团的神枪手,他当然知道,要做到魏可这样,有多么难! 当然了,林契不是一个能轻易服人的人,魏可的强悍射击实力,不仅让林契起了一丝敬畏之心,更令他升起一股强烈的好胜之心! 话说,自从提干之后,林契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能令他敬畏的对手! “阮少校,我陪貌昂兄弟去那措!麻烦阮少校,拿着我这封信找独立营一连连长,让他带着一连,立刻赶来那措增援!放心,一连连长是我一手带起来的兵,他知道怎样做!” 当林契得知,阮明珠想让他回去送消息的时候,反而提出了如此建议。 他不想当跑腿的,他想和魏可一起去打仗! 不仅如此,还安排益岭独立营来帮忙! 我去!怎么一个比一个积极? 魏可也很无奈。 其实他不想让任何人陪着他,以他的本事,如果遭遇掸渠的人,是打是留,他一个人是最方便的,但林契的好意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还有朋友做吗? “林营长,既然你要去那措,我这支步枪就送给林营长吧!” 阮明珠突然把手里的M14步枪,递到了林契面前。 林契顿时慌了,拒绝道:“这怎么可以!太贵重!这支枪一定是阮少校心爱之物,我不能要!” 阮明珠笑道:“这枪我的确喜欢,是丹拓在Y南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不过,这支枪重量偏重,我拿着不方便。你是丹拓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是带兵的人,拿这支枪刚好合适!” 听了阮明珠的话,魏可立刻就懂了。 这女人真称得上贴心! 她也看出来了,林契似乎对魏可有所不满,于是借机送礼。 她送枪,不是因为林契本人,而是因为,他林契是魏可的朋友,并且出手帮助了魏可! 林契听了,意味深长地盯了魏可一眼,咬牙道:“好!阮少校放心,貌昂老弟是你的朋友,也是我林契的朋友!有人和貌昂老弟过不去,就是我林契的敌人!” 装配战术导轨的M14步枪,就连林契也舍不得不要! 同时他也更清楚了,阮明珠和魏可之间的关系,一定极其不普通! 如此一来,三人就做好了分工,由阮明珠开车,带着伤员,立刻回克伦族军营搬兵。 魏可亲自送阮明珠回吉普车上。 “谢谢你明珠,以后一定帮你找一支更好的枪。” “那好啊,匪徒你可不能忘记!我要这个世界上最合适我的步枪,如果我一直不满意,你就必须一直帮我找!就算找一辈子,也不许后悔!” 魏可哑然。 这女人真太精明了。 她这样说了,岂不是意味着,只要她愿意,魏可就得欠她一辈子? 但,魏可是个重情之人,立刻点头答应:“好!我记得!” 三个人,民兵张小虎在前领路,魏可中间,林契最后,手里美滋滋拎着M14步枪。 爽啊!M甸不是欧美,就算林契是营长,也难弄到一支好枪,尤其,林契是很喜欢打仗的,喜欢冲杀在前,但作为一名营长,身份又不允许他出现在最前线,这是林契一直苦恼的事。 有了这支M14,那就不同了! M14最大的优点就是精准,射程远,原版的M14有效射程达到700米,远比东南亚地区常见的步枪,射程都要远,现在加装了红外瞄准具后,绝对能当作一支狙击步枪使用。 这样一支枪,对林契恰到好处。 “小虎,掸渠的人有多少?我们怎么吃了那么大亏?” “他们人数比我们少,开始的时候,红姐命令我们打阵地战,坚守。后来,那些人弄来一门炮,两炮就把我们镇口的防御工事轰垮了!再后来,红姐带着我们打出镇子,那伙人很坏,看见我们出来就跑。来来回回打了几次,我们弹药不足,只好退到管委会大院里。” 弹药不足。 魏可马上就明白了,民兵连吃亏的主要原因,就是弹药不足。 当初顾淼弄回来一批老式步枪,但子弹不算多,如果这样形成拉锯战,肯定支持不住。 而且,掸渠很狡猾啊,敌进我退,敌疲我扰,深得先帝的游击战精髓,难怪以楚红柳的能力,也只能率领众人退守管委会大院,依靠围墙,据险死守。 也幸亏他及时回来,否则,不定出什么乱子! 掸渠!原本老子没工夫去理你,但你自己找上门来,那就别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魏可暗暗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要借机,把掸渠这家伙灭了,当初他刚来栗敢的时候,就和掸渠一伙结怨,他又杀了掸渠的亲弟弟掸沙,这笔账迟早要了结。 更重要的是,那措新政权初立,根基不稳,倘若吃了亏就这么算了,那措人心里会怎么想? 立威! 灭了掸渠,这就是那措人民公社的立威之战! 不过,魏可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 “小虎,你怎么叫楚总指挥是红姐?” “哦,这次包围那措,我们民兵连打得很英勇。楚总指挥就说,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以后不要再叫她的职务,就叫红姐!现在,所有民兵连的兄弟,都是叫红姐的!” 原来如此,楚红柳到底是女人,她和魏可的带兵方式不同。 假如说魏可是雷厉风行的军事主官,楚红柳就像一个爱兵如子的政工干部,他俩在一起搭档,倒是恰好互补。 130.第130章 排着队枪毙 惨! 远远地,魏可就看见,镇口刚刚修建不足一个月的防御工事,已经成了一堆废墟,不仅如此,靠近镇口的几座木屋,也被人放火焚烧,只剩下黑漆漆的残垣断壁。 那措原本就破败,现在,更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分外萧索。 就在镇口外不远处的一处土坡下,聚拢着十几个黑衣人,在另一侧的防御工事后面,也有几个人,这些人在两个地方,分别架起了一个火堆,似乎在烧烤。 “小虎,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混蛋算准了我们缺子弹,不敢主动出击!他们大白天的就在外面烤肉吃,还故意选择我们的上风口。魏将军你看,那边镇子的房子里,有我们民兵连的人守着。红姐把所有人分成五个班,轮流派出来守镇子,防止这些混蛋,把咱们房子都烧了!” 果然,那些掸渠的手下,虽然躲在土坡下面,但一个个有说有笑。 这些王八蛋,太欺负人了! “林大哥,现在有事,麻烦你帮忙!” “什么事你说,是不是找个地方,咱们冲进镇子里去?” “不!林大哥,咱俩来了,就容不得这些敌人猖狂!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偷偷摸上去,打这帮孙子一个措手不及!林大哥,你在后面火力支援。咱俩把他们灭了,你看如何?” “啊?!” 林契有点发愣。 伸头再仔细观察镇口那些黑衣人,劝道:“貌昂老弟,这些家伙还是有所防备的。你看,他们分成两边,互成犄角,假如攻击其中一侧,另一侧的人肯定包抄过来!要不,咱们摸上去,趁他们不注意,打死几个,把其他人吓跑?” 魏可嘿嘿冷笑道:“吓跑?不!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看着魏可的脸色,林契没来由地心里一寒。 他明白,自己遇上一个狠人了。 他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听魏可的意思,他根本没把仅有手枪的民兵张小虎,计划在内,就是他们两个人,硬是准备把对方的近二十个人,全灭! 但,想想自己在树林子里看见的那两个,被子弹打穿的树洞,林契顿生豪情。 “貌昂老弟!你说怎么干,老哥哥这次听你的!” 时近正午。 哪怕是一月份的冬天,在那措这地方,却恰好是不冷不热的天气,太阳当空照着,晒得人暖洋洋,这个天气舒服,假如不是附近镇子里有潜伏的那措民兵,爬到土坡子上面去,吃着烤肉,哼着小曲,该是多么惬意! 不过,那些民兵,肯定撑不了多久了! 民兵?真可笑!以为穿上一身绿衣服,就能冒充大兵了? 提起这些那措民兵,所有被派来那措镇的掸家部落的人,都是心生鄙夷,他们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但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民兵,几天前只是普通的山民,连枪都没摸过! 民兵打枪打不准! 用的基本都是单发的老式步枪! 就这些废物一般的山民,如何能与他们,勇敢善战的掸家部落儿男,相提并论? 当然了,那些穿绿衣服的民兵里,也有几个打枪特厉害的,那是枪枪入肉,若不是有这几个家伙添乱,那措镇,早就被攻下来了,哪里用得着围困,直接把两个漂亮小妞,抓了送到掸渠将军床上,不就好了! “掸家部落的儿男们!吃饱了,下面该吓唬那措人去了!” 黑衣人中,一个矮壮的汉子,大喝一声。 随着喊声,其他人顿时哄笑起来。 没错!他们这几天里,可是把镇子里的民兵们,折腾的够呛,不仅当着那些民兵的面,大吃大喝,而且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拿起枪,随手往镇子里放上几枪。 只要他们一打枪,镇子里的民兵们,一定会吓得半死。 躲在木房子里的民兵,会把步枪从窗口探出来,向着外面瞄准。 而山坡上的那片围墙上,就更热闹,穿着绿衣服的民兵,会把机枪、步枪统统架起来,唯恐被突然袭击打个措手不及,一个个显得小心翼翼。 但!那些民兵就是样子货,只要掸家儿男们不真正攻击,民兵就不敢开枪! 那些民兵快没子弹了! “哈哈!等攻下镇子,所有的男人都杀了!女人分了!” “掸渠将军万岁!” “那措的猴子们快完了!老子们要把他们杀干净!” 黑衣人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扔了手里的肉骨头,站起身,去拿旁边架起来的枪支。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抬头往不远处看了一眼,突然愣了。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不足二十米远的地方,这人半蹲着,根本没有隐蔽身形,手里端着一支步枪,正在瞄准。 迷彩服,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还敢对着十几个英勇无敌的掸家儿男,开枪吗? 这黑衣人的第一感觉,不是惊恐,而是奇怪。 他快速地眨了一下眼睛,以为自己眼花。 哒哒哒!哒哒哒! 枪响了! 这枪声一响,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雨珠子,一点不停歇,很明显是典型的三发短点射,非常的有韵律,三发之后,有那么一个微小的停顿时间,接着又是三发。 周而复始,似乎永远不会停顿的子弹暴雨! 这是催命的枪声! 可怜啊!十几个掸家儿男,事先没有得到一点警告,就连趴在土坡上那名负责警卫的家伙,也把注意力放在了镇子一侧,而忽略了来自于身后的危险。 如此一来,他们十几个人,就像是排着队被人枪毙! 魏可的三发短点射,打得太狠了,虽然是短点射,但枪口不停地微微移动,每一个连续的点射,都会覆盖两个相邻的人,也就是说,三发子弹照顾两个敌人,有人中两枪,有人中一枪。 谁中枪数量多少,全凭运气。 然而,这有区别嘛,似乎并没什么区别,无论是中一枪,还是中两枪,都得死! “啊!””哎哟!““救命!” 噗通!噗通! 惨叫声此起彼伏,黑衣人的人群中,像是多米诺骨牌,排着队被子弹击中,然后被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血肉横飞,打得往支离破碎。 后面百米外的树林子里,林契几乎咬了自己的舌头。 这小子狠啊! 真惨! 他想到了魏可胆子大,却没料到魏可胆子如此大,时间往前推数十秒,魏可像一只灵巧的兔子,一路隐蔽前进,硬是悄悄溜到了那伙黑衣人的身边,才举枪射击。 这人的胆子也是大到没边了,他就不担心自己被提前发现? 但,貌似十分危险的事,他就是做了,而且成功了。 于是,那群黑衣人惨了,如此近的距离里,被人用枪指着,而且子弹打得又快又准,逃都没地方逃,十几个人,除了拼命喊叫几嗓子,还能做什么? “服了!老子真服了!” 林契低低叹口气。 作为克伦族的勇士,他很少服人,现在眼前这穿着迷彩服,有些奇怪的大个子,真让他服气! 他不会以为,魏可仅仅是胆子大那么简单,更关键的是,人家这三发点射打得太好,这种抵近射击,考验的不仅是高超的射击技术,更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 没有射击技术,你就不能一个打一群!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那也是送命,因为,你只要手指稍微一抖,射击节奏乱了,你就会没命,无论哪个敌人来得及举枪反击,你就死了! 131.第131章 两个灭了一群 林契咬牙,收回自己的目光。 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队友做的漂亮,他也不能拖后腿! 啪! 林契的手指扣动扳机,M14的枪声很柔和,土坡上那名负责警戒的黑衣人,刚刚把枪举起,想向魏可射击,就被这远远飞来的子弹,一枪命中,扑倒在土坡上。 射完这一枪,林契依旧没有把目光转向魏可,而是迅速移动枪口,对准了另一侧的几名黑衣人。 啪啪啪! 三发短点射,这是M14最惯常的射击方式。 话说,M14这种步枪,在被发明出来之后,立刻成为AK47最大的竞争对手,就像当初的美苏两国一样,彼此互有优劣,M14的后坐力很小,仅有AK47的60%,这样的特性,使得连续射击成为可能。 这是林契第一次打M14,三发之后,心里充满了惊喜! 若是以往手持81杠的时候,手感完全是不同的,81杠在快慢机的设计上,采用的是两种射击方式,“0”是挂机,“1”是两发短点射,“2”是连射。 但,即便81杠的短点射是两发,后坐力也很大,瞄准具里的目标,绝对会跑偏,再想连续不停地打出第二个短点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必须重新瞄准,把目标套进瞄准具的视界。 现在,林契手里拿的是M14,打了三发短点射,在这个三发之后,瞄准具内的目标,仅是稍微偏移而已! 千万别小看“稍微”和“跑偏”的差距! 这个差距,使得林契的第二次瞄准,轻松了无数倍,他只要轻轻移动枪口,就能把目标再次套牢! 啪啪啪! 第二个三发短点射,子弹冲出枪膛。 刚才,林契的第一个点射,已经准确击中了一个敌人,现在,他的第二个短点射,由于打得快,第二个敌人还来不及趴倒在地上,又被一串子弹,打的飞了起来! 爽啊!这就是武器精良的好处,林契觉得,自己比手持81杠的时候,战斗力暴增一倍! 但!随即他的内心里,又多了一份沮丧。 他知道,正在前面进行暴力屠杀,一个打一群的那个大个子男人,他拿的可不是制作精良、手感舒适的M14,只是81杠,甚至是一支粗劣的仿制品,他是怎么控制后坐力的? 而且,何止是后坐力的问题! 林契突然想到,那个男人手持81杠,打的却不是两发短点,而是三发短点,这意味着什么? 额滴个神啊! 那个男人不是靠快慢机在控制子弹,而是全凭手指在控制扳机! 用81杠打三发短点射,唯一的可能,就是把快慢机放在了“2”,也就是连射位置,然后利用手指的力量,压抬扳机,控制每一次射出子弹的数量,这是一名步枪射手,最高境界。 想到这里,林契的脑子里嗡嗡响,几乎忘了继续射击。 这个奇怪的大个子男人,射术如此精湛,是M甸人却不会说M甸语! 被人称为魏将军! 又和一个Y南美女少校关系密切! 这个叫貌昂丹拓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人! 不提克伦族少校营长,在激烈地进行着思想斗争,魏可的屠杀过程非常顺利,在他面前的只不过十几个敌人,距离如此近,那些敌人就像可怜的羊羔,逃不掉。 81杠的一个弹夹30发子弹,足够他打10次点射,而敌人却没有二十人,一个弹夹打不完,屠杀就结束了。 满地的死尸,血流成河! 在这种时候,魏可不会有任何一丝怜悯之心,他端着枪冲到了土坡下面。 这时候,十几个掸渠的手下,已经没有一个还是站着的,全都中弹倒地,其中有个家伙肚子中枪,还在挣扎,弯着腰痛苦地往外吐着血块。 魏可挥起步枪枪托,砸在对方脑袋上,帮对方得到了最后的解脱。 哒哒哒! 一串子弹射了过来,打得脚边的泥土和草屑,扑簌簌飞起。 魏可机警地卧倒,一个侧滚,躲到了一块石头后面。 那是位于防御工事后面的几个敌人,在发现魏可之后,开始向他射击,幸好,仓促之下,子弹打的不够准,让魏可逃过一劫,否则,他就要中弹了。 魂淡!克伦营长干什么吃的! 按照两个人的分工,魏可负责袭击土坡下面的敌人,而林契的任务,就是打掉土坡上面那个警卫,然后,用精准的射击,阻止另一侧的敌人,向魏可发起攻击。 要知道,位于另一侧的敌人,距离魏可也就是三四十米,而且,中间没有明显的障碍物! 魏可哪里想得到,正是由于他表演的太出色,把林契惊到了,以至于忘了掩护! 不过还好,当魏可刚刚卧倒,林契再次开始射击。 啪啪啪! M14的有效射程很远,再加上有了瞄准具的帮助,在百米多一点的距离上,那是指哪打哪,林契的这一串短点射,再次击中了一名黑衣人,打的那人趴在地上,惨叫连连。 魏可趁机冒出头,手中的步枪也举了起来。 惨了! 依旧是一场屠杀! 林契的M14,魏可的81杠,从两个方向上,形成了交叉火力。 巧合的是,掸渠的这些手下,主要防范的是镇子里民兵的冷枪,都选择躲在背朝镇子一侧,如此一来,他们对于来自反方向的子弹,几乎是没有任何防护的。 林契和魏可,都是三发短点,一个比一个打得准! 短暂的几轮枪声过后,现场突然沉寂了。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像是疯了一般,从地上爬起来跪在地上,双手高举。 “投降了!我不想死!……” 哒哒! 两声枪响,黑衣人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地一扯往后栽倒。 林契一愣,这两枪不是他打的,那么也就是魏可打的。 这个疯狂的家伙,连俘虏都不要? 后方山坡上的围墙上面,已经站满了人,那是守在大院里的民兵们,因为,从镇口传来的枪声,显然是不同寻常的,枪声响的特别急促,而且;来得急去的也快,等大家仔细倾听的时候,已经结束了。 难道是那些堵在镇外的黑衣人,故意演戏,想骗民兵连出击? 此刻,一身绿军装,脸色略显憔悴的楚红柳,就站在人群最中间,扶着围墙边,向镇外张望。 她与别人不同! 刚才的这一阵急促的枪声,她很熟悉! 在红箭大队,她楚红柳的双枪速射,是名气最响亮的,但她自己心里清楚,相比于魏可喜欢的步枪连续点射,她的手枪速射只不过是花架子,真到了战场上,不会比魏可的作用大。 这不过,这一阵连续点射,明显比以往的魏可,打得更流畅,节奏感更紧密。 会是他吗? 她的心里,既有期待,也有紧张,若是魏可回来了,他孤身一人,对上那些黑衣人,会不会发生危险? 突然!就在镇口那边的土坡上,出现一个人影。 那人身上穿的是迷彩服,由于距离远,没人能看得清他的长相。 但!楚红柳仅是看了一眼,双眼就模糊了。 “快!拿好武器!打开大门!一班留守警戒!其余人跟我冲出去!你们的魏总指挥回来了!” 132.第132章 一个比一个漂亮 魏将军,魏总指挥回来了! 听了楚红柳的呐喊,所有人都很激动,因为,魏将军的勇猛无敌,早已深入人心,在所有的那措人心目中,只要魏将军回来,那些堵在镇外的家伙们,就不可能再嚣张! 不用楚红柳再发出命令,所有的那措民兵,立刻行动起来。 由于战斗伤亡减员,一二连的建制早已打乱,合并为五个班,表现优异的民兵,被任命为班长,由他们各自带领7~8名民兵,组成战斗小组,执行任务的时候,就以这些新成立的班为单位。 此时,除了被安排留守的一班,其余民兵,排成三路战斗队形,冲出了大院。 跑在第一个的,就是手持双枪的楚红柳! 但!哪里还有想象中的战斗? 从大院里出来的三个班,以及藏在镇子里的另一个班,总计三十多个民兵,端着枪,呼呼啦啦跑到镇口外一看,那些不久前还无比嚣张的黑衣人,全都被打死了! 死尸躺了一地! 现场还能站着的,除了大家翘首以盼的魏将军,还有一脸激动的张小虎,最后一个人,却是个手里拎着一把特漂亮的步枪,一身军装打扮的矮壮军官。 这么短的时间,就凭刚才那一阵短促的射击,已经把敌人全部歼灭? 所有的民兵们,面面相觑,这完全出乎大家想象了。 “魏将军万岁!” “那措人民公社万岁!” 短暂的震惊之后,民兵们竟然齐声欢呼起来,把魏可团团围在中间,一个个露出了兴奋的笑脸。 魏可好不尴尬,这帮小子,怎么又叫上万岁了? 不过民兵的积极性不能打击,他还是大声道:“兄弟们!大家辛苦了!” “我们不辛苦!为人民公社服务!” 不料,民兵们再次齐声呐喊起来,这一次,魏可注意到了,站在人群里的顾淼是带头的,他一边举着拳头欢呼,一边看着魏可,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 靠!魏可立刻知道,这些不上台面的事情,肯定是顾淼在暗中捣鬼,想方设法抬高他的地位,然后,顾淼自己就能跟着沾光。 这小子,非得找个机会,狠狠收拾一顿不可! “顾连长!带着兄弟们打扫战场!再派人到镇子周围搜查一下,发现有漏网的,立刻击毙!” “是!” 顾淼从赶紧人群中跑出来,向魏可敬礼,转身带着人跑了。 民兵们散开,魏可立刻就看见了楚红柳。 楚红柳正站在那里,用一双微笑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魏可连忙走上前,伸出手,既像是握手,又像是牵手,一把将楚红柳的小手,抓在自己的大手里,歉意道:“辛苦你了!看你,又瘦了!没伤着吧?” “人家又不是泥捏的!” 楚红柳的脸红了,掩饰道:“幸亏你回来了!再不回来,我真撑不住,要不是有老团、顾淼他们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听了这话,魏可分外愧疚。 说起来,楚红柳虽然也曾是上尉分队长,但实战经验少,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匪徒,有几百镇民需要保护,手下只有几十个没经验的民兵,而且还缺少弹药,可想而知有多艰难。 “咳咳!” 身后传来林契的咳嗽声,回头一看,林契已经一脸坏笑走上前。 “貌昂老弟啊!老哥哥真是佩服你得很,怎么,不准备给我介绍一下吗?” 这家伙,明显话里有话啊! 魏可老脸一红。 要知道,就在不久前,还有一个漂亮的Y南女军官,差点跟着魏可跑来打仗,最后虽然回去搬兵了,临走还把自己心爱的步枪,送给了林契,用来答谢林契的帮忙。 现在,又冒出来另一个漂亮的穿军装的美女,也难怪林契说怪话。 “林大哥,我来介绍!” 魏可反正脸皮够厚,装作无事人一般,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林契大哥,你是益岭市卫戍团的,还是营长?那我们真是邻居了!那措镇里日常用品,都是派人去益岭买的,还有镇上的电,也是从益岭的发电厂接过来的呢!林契大哥,这次真谢谢你了!” 楚红柳听说了林契的身份,分外惊讶。 相对于那措民兵的草台班子来说,益岭卫戍团是正规军,一个营长,已经是很大牌的人物,却孤身一人,拿着枪跟着魏可跑来打仗,这如何不让人惊讶。 林契却不在乎地摇头道:“楚家妹子别客气!我和貌昂老弟是兄弟,说这话就太见外!” 咦?这家伙的态度,变得这么好? 魏可有些奇怪,但,这种事也不方便直接问。 三个人一边说着话,就一边往管委会大院的方向走。 这时候,大院里的镇民们也得到了消息,纷纷从大院里跑出来,见到魏可,很多人都走过来,态度尊敬地向魏可问好,双手合十行礼。 林契的两只眼睛到处乱看,对什么都好奇。 “貌昂老弟,你这镇子不错啊!小是小了点,但这里人很团结,就像我们山里的克伦族寨子差不多!” 林契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如今的那措镇,最宝贵的就是人心齐,大家过得艰苦,精神面貌却是很好的。 “可可!可可你回来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迎面,一人一狗飞快地跑来。 小狗跑在前面,四蹄撒开,就像撒欢一般地跑。 跟在小狗后面的是个年轻女孩,身上也穿着一套绿军服,腰间扎了根腰带,胸前,一左一右交叉两根细皮带,一侧挂着一把小手枪,另一侧是一只画了红十字的绿布书包。 秦筱梓的这副模样,让魏可发愣,以为自己穿越了,见到一位抗战时期的八路军女战士! “唧唧!” 小欢一个跳跃,从地上一跃而起,跳进了魏可怀里。 紧接着,秦筱梓也扑了上来。 “小欢你让开!” 秦筱梓一把拽住魏可胸前的衣服,瞪着眼睛气鼓鼓对小欢嚷道:“分给我的肉都被你吃了!你再敢和我抢,以后一块肉也别想给你吃!” 这世界上除了魏可,还真有人敢对小欢不客气? 然而,令魏可惊讶的是,小欢挨了骂,并没有对秦筱梓龇牙,反而往旁边让了让。 魏可惊讶,旁边的林契,就更惊讶了。 又一个穿军装的漂亮女孩! 他认识的这个奇怪的貌昂兄弟,周围怎么这么多漂亮女孩,还都是穿军装的,一个比一个漂亮,这种档次的女军人,满益岭市也找不出一个吧! “筱梓,你怎么跑那措来了?还挂上枪了!你爸妈知道吗?” “我都长大了!我姐能跑,为什么我就不能跑?你看,我都会打枪了,李小道把他的手枪送我了,我以后就在这里跟着你!不回汝州了!” “那不行!你爸妈不得急死!赶紧把军装脱了,我找人送你回去!” “我不!现在我是医疗队副队长,也是那措人民公社的人!你凭什么让我走?就算你是将军也不行!你要赶我走,就是****,是独裁!我到镇上贴你的大字报!” 魏可听了,顿时头疼的不行。 原来,在半个月前两拨人来到那措之后,秦筱梓和魏华已经融入那措体系,由于伤员增多,李小道这个挂名的医疗队长根本管不过来,楚红柳就安排魏华,接替了李小道,成为医疗队长。 原本是没有秦筱梓什么事的,她和苏映雪是客人,没人指望这个漂亮伶俐的女孩能帮上忙。 但,秦筱梓主动跑来照顾伤员了! 楚红柳弄不清楚她的身份,就让她暂时当了魏华的副手,不料,这位新上任的医疗队副队长,虽然不懂护理,却能歌善舞,颇得所有民兵的欢迎,比正队长魏华的威望还要高,而且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李小道那支64式手枪骗到手,整天背着枪,有模有样。 133.第133章 糟老头要耍赖 回到那措,事情千头万绪,魏可真没心思和秦筱梓打嘴仗。 由于掸渠手下的胡作非为,镇里镇外一片萧条,镇民的房子被烧了几座,其余房子的墙壁上,也留下了很多弹孔,就连管委会的大木门,也被炸破了一个大洞,据说是被大炮打的。 魏可来的时候,没有见到那门大炮,估计是炮弹有限,已经被掸渠的人拖走了。 物品损失倒在其次,更大的损失是人。 两名民兵牺牲,受伤的十余人,两个民兵连的伤亡,居然达到了接近三分之一,不过,幸好有民兵连拼死抵抗,镇上的百姓倒是没有死一个。 “血债血偿!必须灭了掸渠,为兄弟们报仇!” 魏可当众发下誓言,他也有些内疚。 掸渠的人之所以出现在那措,与他有关,秦筱梓和苏映雪都是来找他的,若是没有她们出现,也不会把掸渠引来,然而,他没法责怪秦苏二女,只能把仇恨,记在掸渠头上。 镇上受损的房屋,赶紧组织修补。 死难的民兵,让人打造棺木,准备下葬,伤员缺少医药的,派人去益岭、栗敢紧急采购。 还有即将到来的武器装备,也要做好接收的准备。 如此这般,整座那措镇开始忙碌起来,幸好,老团和楚红柳都是能干的人,他们也建立起了足够的威信,各自带着人分头行动,倒也算有条不紊。 林契暂时留了下来,主动卷起袖管帮忙。 还有秦筱梓,见魏可脸色不善,也不敢再缠着,装傻说要回医疗队工作,带着小欢,一溜烟跑了。 魏可自己一个人进了管委会大院,找罗曼诺夫。 E罗斯老头是最值钱的大宝贝,他在Y南折腾那么久,不就是想让老头尽早发挥作用吗?所以,他必须第一时间看到老头,老头身体如何了,情绪是否稳定? 实在是不看不放啊! 魏可的这个后方基地,能不能站稳脚跟,进而取得大发展,一切就看老头的表现了! 整个那措镇内,过的最逍遥自在的,就是罗曼诺夫。 楚红柳严格执行了魏可的要求,将罗曼诺夫安排在管委会大院里最安全的中心区域,独自占用一个房间,吃食方面更没有亏待,哪怕别人饿着一点,也决不让老头受委屈! 魏可进了屋子,第一眼看见罗曼诺夫的时候,几乎眼神都直了。 “老罗,你这是在做什么?” “东方孩子,刚才外面枪打得那么急,就是你回来了?哦,你不是看见了吗,我在锻炼身体!” 罗曼诺夫慢条斯理,似乎魏可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魏可直咧嘴。 此刻,罗曼诺夫站在一个怪模怪样的木头架子上面,胸前套了个布兜兜,正在散步似的,原地踏步踏,这副模样,确实有点像国内公园门口的早晨,有个老头在早锻炼。 这个是什么鬼玩意? 魏可很确定,在他离开那措的时候,镇里是不可能有这种东西的,那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谁有闲心折腾这样莫名其妙的玩具,不是胡扯嘛。 “老罗,这东西你做的?” “当然不是我!东方孩子,没想到你在这个原始的地方,还能有一家公司,生产出如此奇妙的健身产品!这台健身器真是神奇啊!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 罗曼诺夫说着,颇为爱惜地伸手抚摸面前的木头架子,一脸的感慨。 魏可听得糟了。 公司,健身器,发明。 魏可走上前,仔细看了看,就是一个手工制作的木头架子,一人多高,两侧有扶手,背面有木板,前面空着,说的不好听一点,如果再加固一下,完全可以当作关押俘虏的木头笼子了。 再看老头,魏可微微吃惊。 俄罗斯老头明显胖了,脸色也红润起来,与半个多月前的那个干瘪老头,就像换了一个人。 因为好奇,魏可忍不住上去亲身感受一番。 什么健身器!明明就是醒神符! 原来,一切秘密就藏在那个布兜兜上面,是用布缝制,像个老式的防弹衣,上端多出来一块巴掌大小的“小尾巴”,里面装有条状的东西,据罗曼诺夫说,那是那措特产的岩盐,具有清神醒脑、强身健体的功效,锻炼的时候,把这截小尾巴贴身放在胸前,效果特棒。 能不棒嘛,里面还藏着一枚醒神符啊! “东方孩子,你这里有一名叫作李小道的天才设计师,就是他发明了这台机器!我这台是试用品,起名叫07-1型。效果真是很好,一旦推向市场,肯定会大受欢迎的!” 罗曼诺夫很少见地表达了对另一个人的推崇,竟然用了“天才设计师”这个词。 魏可不置可否。 “老罗,这事咱俩先放着。老罗啊,我现在遇上麻烦了,求您帮帮我?” “嗯?东方孩子,你说话的口吻,让我很紧张!我就是一个没用的老头子,能帮你做什么?你这个地方虽然原始,但空气还是很好的,我感谢你让我在这里休养一年。对了,已经过去半个月了,你应当不会忘记我们的约定吧?” 魏可暗自咬牙。 老子千辛万苦把你弄来,你就想整天站在这里玩原地踏步踏,美得你! 但,魏可还得假装笑脸,耐心道:“老罗你看啊,那措这地方,穷得啥也没有!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咱俩合伙开个小工厂,您老不是内行吗?咱就生产步枪,您看好不好?” “生产步枪?不行!绝对不行!” 罗曼诺夫瞪着眼珠子,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东方孩子,你太异想天开了!这里就是个原始的小村子,没有机器设备,没有工人,连工业用电都没有!你不会以为,拿把锤子就能敲出一支步枪吧!” “机器设备,工人,工业用电,都会有的!我保证!”魏可咬牙道。 “那也不行!” 罗曼诺夫突然眯眼打量魏可,道:“孩子,我不怀疑你的为人,但,我怀疑你的身份!你不会以为老头子眼睛瞎了,耳朵聋了吧?你这里叫人民公社,拿着枪的人,叫民兵!咱们在Y南的时候,可是说好了,我不会为其他国家服务,也不会为具有政治倾向的组织服务!” “嗯?老罗你是什么意思?” “孩子,请你告诉我,你和华夏官方是什么关系?你本人是不是华夏的特种军人?” 罗曼诺夫的一双眼睛,牢牢盯住了魏可的脸。 魏可吓了一跳,忙道:“老罗你可不能耍赖!我和官方没关系,只是个人!” 罗曼诺夫坚决摇头道:“不行!很抱歉孩子,你虽然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我是个讲原则的人!在我能确信你的身份之前,我无法为你造步枪!不过,东方孩子,我是材料学家,还是设计师,我能帮你把这台健身器设计的更美观,那样,你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让一位优秀的轻武器设计大师,来设计健身器? 滚犊子去! 魏可几乎要火冒三丈了,气得直喘。 134.第134章 我太穷了 拔枪威胁,还是把老头抓住,胖揍一顿? 不行啊,魏可舍不得。 就像罗曼诺夫说的那样,他和魏可只有一年的约定,现在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假如你敢打他,糟老头绝对会往床上一躺,躺个一年半载,到时候,就该魏可哭了。 “老罗你想想,如果我和华夏官方有关系,能一个人跑去Y南救你吗?” “孩子,我想清楚了。你可能是你们国家最优秀的特工!如果有了准确的情报,你完全有把握将我从Y南带出来。事实证明,你的能力足以完成这项任务,因为,你已经做到了!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M甸人,你怎么会在这里,建立一个人民公社呢?” 蛋疼! 一切的起因,竟然是人民公社! “老罗,那措人民公社,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时,我是出于自保,如果我不建立起一个组织,自己就会被别人抓住,然后杀掉!你明白吗?这里和任何官方都没关系!” “孩子,不是我不相信你。这样好了,我需要时间来确认,这不过分吧?” 尽管魏可好话说尽,嘴巴都说干了,罗曼诺夫糟老头,依旧摇头。 别说是开办军工厂! 就是想让他为魏可修理枪械,他都是不干的! 完了,难道白高兴了,只能把这尊大神,当佛祖供起来? 看着若无其事的罗曼诺夫,魏可气得咬牙切齿,这老头,打不得骂不得,人家其实是很聪明的,就是不明着拒绝你,而是采取一个拖字诀,让你奈何他不得。 难道就拿这糟老头没办法了? 突然,魏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也是老头心里最脆弱的一个点。 “老罗,查到您的夫人,叶莲娜女士的消息了吗?” “叶莲娜……” 提起这个名字,罗曼诺夫的脸色顿时变得伤感道:“东方孩子,谢谢你还记得我的事!在钦州的时候,我就上网查了,叶莲娜应当没有回到祖国!我可怜的叶莲娜,谁能告诉我,她在哪里?” 罗曼诺夫说着,居然流下几滴鳄鱼眼泪。 老头是真伤心,伪装不来。 “老罗,你知道这次我去Y南,查到了什么消息吗?你一定是猜不到的!” “消息?和我有关吗?” “有关!不仅和您有关,和叶莲娜夫人,也有关!” 魏可狠狠咬牙,拿出杀手锏。 果然,罗曼诺夫一下子就激动了,紧紧抓住魏可的手臂,问道:“你查到叶莲娜的下落了吗?东方孩子,我们是朋友,不是吗?快点告诉我,叶莲娜在哪里,她安全吗?” 无耻的老东西! 刚才拒绝别人要求的时候,怎么就不记得朋友二字? 不过,魏可也不敢把对方逼急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到罗曼诺夫的手中。 一张用英文打印的A4纸,正是魏可在谅山的土匪窝里发现的,当时他悄悄把这张纸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连阮明珠都没告诉,因为,这张纸上隐含的信息,太过重要。 罗曼诺夫堪比正宗的军事专家,连魏可都看得懂的东西,他当然也能看懂。 “这张海图记载了一年前的那次绑架罪行!孩子,你在哪里找到的!” “老罗,咱俩有的是时间慢慢聊,您要喝茶吗?” 魏可反而不着急了! 大爷的!刚才是我求你,现在轮到你求我了,看咱俩谁能扛得过谁! 虽说,这种做法挺无耻的,但魏可从来不是好脾气,他能猜得出来,以罗曼诺夫的超高智商,这老东西一定明白他的意思,但就是装傻充愣。 既然你无耻,就别怪咱也无耻,这是一报还一报! 果然,看到这张英文资料,又听说与自己爱妻有关,罗曼诺夫再也没法淡定,急得抓耳挠腮。 “东方孩子,不是我不愿意帮你!我是军工特殊人才,和国家签署了保密协议,绝对不能为有可能敌对的势力服务!你要求我做的事情,已经超越了我的底线,你明白我的难处吗?” 明白!太明白了! 魏可不仅是明白,从心里说,他对老头同时也是钦佩的。 一个半截入土的老头了,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第一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维护自己祖国的利益,这一类人,堪称英雄,他们没有亲自举着爆破筒去炸碉堡,但比那些英雄,更令人尊敬! 但,即便再尊敬,魏可也没法心软! 你当初都能给越南黑帮修枪,到了我这里,连修理枪械都不行,老子就那么好欺负? “老罗,根据可靠消息,绑架您与夫人的,是一个跨国武装集团!我这次在Y南,击毙了数名这个团伙的成员,并打听到了重要情报!这些人仍然在到处搜寻您的下落,一旦让他们知道你在哪里,肯定会再次劫持!您的夫人,极有可能在印度洋或者西太平洋的一座海岛上!” 魏可说的真真假假,也不算是撒谎。 “极有可能”,说的不是肯定,而是魏可自己的判断,假如叶莲娜仍被泛太组织囚禁,就很可能在海图标示的那两个地点,很有可能是海岛。 “东方孩子,求你帮我救出我的叶莲娜!” “救?” 魏可一声冷笑道:“老罗,你知道那些武装分子怎么对付我的吗?他们差点向我发射一枚反人员高爆火箭弹!就差一点点,我就被炸死了!你也看到了,我手下就这么一点人手,连步枪都配不齐!你让我拿什么去救?” 罗曼诺夫诧异问道:“你真的和官方没有关系?” 魏可没好气道:“当然了!要不然你以为,我的人会被一伙拿着自动步枪的匪徒,堵得连门都出不去?” “那么,我们能不能向E罗斯官方求援?” “对不起!老罗,就像你说的一个道理,我相信你,却信不过其他人!我的实力太弱小,不要说一个国家,就算一个像样的组织,也能轻易把我吞得渣都不剩!我不得不防!除了信我自己,谁都不信!” 开玩笑!向E罗斯官方求援? 一旦罗曼诺夫的消息走漏,来的不可能是军事援助,而是刺刀和子弹! 到了那个时候,面对装备精良的E罗斯特种部队,魏可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只能继续亡命天涯。 他又不蠢! 他现在做的事情,实际上和泛太联盟,没啥两样,都是强行拘禁了罗曼诺夫的自由! “东方孩子,你要造枪,就是想增强实力?” “没错!我太穷了!老罗你是内行,一套目前最先进的单兵作战装备,最起码需要上万美金吧?而且还买不到!你要想让我出面对付恐怖组织,我必须有能力保护自己老巢的安全,然后,必须打造一支装备最精良的小分队!这都需要钱,大量的钱!” 魏可说的真不是虚话! 就现在那措民兵连的装备水平,充其量算是一战时期的水准,差的太远。 简单来说,最近一百年里,步兵的装备,可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一战时期,拿支步枪就是步兵。 二战,不仅要有一支好枪,还必须有头盔,有其他附属装备。 冷战时期是第三阶段,自动步枪,小分队协同通信装备,防弹衣必须要有,各类应急、野外生存装备要配全。 二十世纪末的海湾战争时期,单兵通信协同成为必需品,每一名战士,就是一个独立的通信终端,有能力使用本部队的所有情报资源,还能使用单兵雷达搜索敌情,那叫作信息战时代的步兵。 二十一世纪,更不得了! 步兵装备发展到了顶峰,一名全副武装的步兵,等同于电影里的超级特工,是全能战士。 装备战术导轨的步枪,特种子弹,枪榴弹,配合各种类型的瞄准具,再利用无人机作为辅助,一名战士就是一座移动武器库,打掉敌人一支小部队,攻克一座堡垒,这种电影里的情节,在现实中成为可能! 再回到那措。 即便三大穷人版武器到位,魏可手下的民兵连,只不过是刚刚达到了二战时期的装备水平,这才哪到哪,距离他心目中的要求,差距十万八千里! 135.第135章 谁是谁的诱饵 小小的那措镇,今天分外热闹。 很难想象,有三支不同服装的军队,在这里聚首,彼此关系协调。 阮明珠搬来的救兵到了,一个连的克伦族军队,一个排的Y南人民军,所有人员全副武装,这场面对于那措镇的居民来说,绝对是震撼的。 尤其当消息传开,这两支军队都是魏将军的朋友,来帮忙打仗,消灭该死的掸家部落匪徒的! 我的天!魏将军果然是天神转世,太了不起了! 虽然那些来自于掸家部落的黑衣人,已经全部被灭成了渣,但,两支友军的来到,依然让那措人欢欣鼓舞,无数的镇民主动走出镇外,慰问远道而来的朋友。 没别的,半个月来的惨痛经历,让那措人充分意识到朋友的重要性。 三方聚首。 各自的首领人物,当然是聚在了一起,那措一方的魏可、楚红柳,克伦族林契,人民军阮明珠。 好嘛!阮明珠和楚红柳,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对方的存在。 两个漂亮女人,不约而同用目光,剜了魏可一眼! 魏可颇有些尴尬,还真不方便说话。 幸好,两个女人都不是小气的人,而且都很聪明,一个是魏可的得力助手,另一个千里迢迢,从Y南赶来相助,稍微想想就知道,对方与魏可的关系肯定不寻常。 “楚小姐,你长得真漂亮!我们Y南可找不出你这么出色的美女军官!” “阮少校,你不就是美女吗?不如我们姐妹相称吧?” “好啊!楚小姐你哪年出生,几月的?” 不提两个女人暗暗较劲,林契已经把魏可拉到一边。 林契挤眉弄眼道:“我说兄弟,你行啊!老哥哥太羡慕你了,要不我给你主婚,把这两个美女,统统娶了?依我看,她俩绝对都想嫁给你!” 魏可无奈道:“林大哥,你就别开玩笑了!咱们还是赶紧商量正事!” “正事?那些土匪不是都被你干掉了吗?” “那些被打死的,只是匪徒中的一部分,他们还有老巢!林大哥,不瞒你说,我要去灭了对方老巢,又担心其他势力出面阻扰。能不能让你的人跟着跑一趟?放心,不需要你动手,就是给我助助威!我这次从Y南带回一批武器,多了没有,二十支56冲锋枪,作为谢礼!”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二十支56冲,对于装备不足的克伦族,已经是一份厚礼了。 金三角这地方,适用的是丛林法则。 你若不是公认的强大势力,又不想屈服于人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獠牙露出来,秀秀肌肉,让别人知道你不好惹,否则,一旦你有点别人看中的好东西,就会麻烦不断。 比如说这一次,如果掸渠知道,那措和邻近的克伦族武装关系好,他还敢派人围困吗? 显然不会! 就算掸渠眼馋秦苏二女,他也只敢偷偷动手脚,不敢公然派兵攻打。 现在,那措新政权尚弱小,借势是聪明之举,既然Y南侦察营到了,林契的独立营也来了一个连,那么,反正是欠了一份人情,不如趁机利用个彻底! “二十支56冲?兄弟你出手真大方啊!” 林契很激动,但还是立刻追问道:“对方是什么人?老巢在哪里?” 果然,能当一级主官的都不是傻子,林契没有被飞来的20支冲锋枪砸晕头,而是想到了后果,假如说魏可要对付的是什么重要人物,他林契一个独立营营长,也是扛不住的。 “栗敢以南的一股小势力,住在山区的寨子里,头头叫掸渠。” “掸渠?这人我听说过,是条疯狗!” 林契皱眉沉吟道:“攻打你地盘的,就是掸渠的人?据说,这个人手下都是亡命徒,又躲在大山里,不好对付!就连栗敢的王将军,对这个掸渠,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我去!掸渠这么大的名声? 但,掸渠越是厉害,魏可越不能放过对方,没别的,他杀了掸渠的弟弟,这次又干掉掸渠那么多手下,双方结的是死仇,若是不趁机灭了掸渠,以后的那措,怕是没安生日子过了。 “林大哥,我再给你透露一个消息!那措马上要开办一个小型步枪厂,专门生产56冲。或者说,也不是56冲,而是这款枪的改进型号,名称叫07-1型步枪!在保持56冲原有火力的基础上,重量略有减轻,枪长也会有所缩短,更加适合我们东亚人种使用!” “啊?你要生产步枪,还是改进型!” 魏可再次抛出一个巨大的诱饵。 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消息! 在金三角这种地方,虽然枪支泛滥,但相反的是,要想有一个稳定的枪支来源,也是很难的,所以,任何一家兵工厂,哪怕规模再小,也值得重视。 就拿克伦族武装来说,他们自己生产81杠,枪支质量不稳定,就那样还当作宝贝。 倘若魏可真能生产一款质量不错的步枪,他的价值就大了。 “貌昂老弟,这件事你可要说实话,真能生产步枪,还是适合东亚人种的步枪?” “绝对保证!样枪我都打过了!肯定比你们的81杠好用!” 样枪? 哪里有样枪啊,最多就是罗曼诺夫脑袋里的图纸。 但,魏可说的是理直气壮的,在这一点上,他绝对相信罗曼诺夫老家伙。 老家伙是谁?当今世上AK系列枪支的绝对权威,专家!若是连罗曼诺夫也不信,那就没人可信! 话说,魏可已经与罗曼诺夫,达成了一项新的协议,合作! 由罗曼诺夫出技术,帮助魏可在那措兴建一家小型兵工厂,首款产品就是改进型56冲,之所以选择这款枪,是因为56冲其实就是原版的AK47,仅仅有微小的变动,在扳机、握把、准星等辅助位置,做了微调,更加适合中国人的手型。 在E罗斯,有的私人加工厂,凭借几台简单的小型普通机床,就在生产AK47。 所以说,生产56冲,是没有技术难度的。 当然,魏可不能便宜了罗曼诺夫,仅仅是照抄56冲的设计,如何能显示出罗曼诺夫的实力,他提出的要求,是让56冲更符合现代步枪的要求,也就是他和林契说的,枪支变短,缩减到一米以内,重量要轻,方便携带。 换一个枪支设计师,是不敢随口答应魏可的! 但,这个人偏偏是罗曼诺夫! 罗曼诺夫原本在E罗斯的时候,重点攻克的就是AK系列枪支,后来在Y南的近两年时间里,作为修理工,天天和56冲打交道,作为轻武器设计师的习惯使然,他脑子里已经有了改进办法,没想到,现在就便宜了魏可。 那么,罗曼诺夫如此合作,魏可将要付出什么呢? 他给出了一个承诺! 一年时间内,他必须带着人,亲自杀SH图里标示的小岛,营救叶莲娜! 用一个承诺,换取罗曼诺夫的全力合作,这是魏可无法拒绝的诱饵,接下来的一年,将是那措最重要的一年,这就像一个人要创业,第一步是最艰难的,也最关键! 136.第136章 北望先生 那措民兵连,集体大换装! 老式的单发步枪,全都不要了,一水的56冲,配上一只战术包,里面装两个弹夹,还能再塞进去三十发7.62毫米口径中间威力子弹,总计120发子弹,打一场战斗绰绰有余。 简易的那措军服,本就没有帽子,现在妥了,直接扣上防弹头盔! 还有漂亮实用的作战靴,制式匕首,急救包。 更有甚者,有些民兵除了一支56冲,腰里还挂着一支五四式手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土豪,一支枪已经显示不出他们有多富裕,两支枪才够! 民兵连的五个班编制暂时保留,一二连各分两个班,剩下的那个班,改编为炮兵班。 步兵班配三具RP|G07型火箭筒! 炮兵班负责那门63式107毫米口径火箭炮! 晕啊!这般折腾下来,那措民兵连鸟枪换大炮,真的大变样了,就连阮明珠和林契等人,看着也眼馋,因为,他们手下部队的装备,还不如民兵连! 这到底谁才是正规军,谁是杂牌军? “貌昂老弟,你那十二管火箭炮,老哥哥不要你的。你的火箭筒,能不能分给我点?可怜我一个正规军的营长,手下连个火箭筒班都凑不齐!你看看,我的一个连,有重武器吗?一个排只有一挺轻机枪!” 林契这个哭穷啊! 说到底还是眼红,想打土豪了。 话说,魏可弄回来50具一次性火箭筒,四个班才分出去12具,其余的都得躺仓库里,因为,人员太少,火箭筒这东西打仗管用,但却是要靠人背的,背的太多了,士兵吃不消。 “林大哥,这样吧,我分你十具火箭筒。但,丑话说在前面,好东西不是白拿的,你得帮我个忙!” “什么忙你说!只要能办得到,绝对不含糊!” “我这里要办步枪工厂,缺电!那措的电恰好是从你们益岭火电厂接过来的,你帮我去打个招呼,让火电厂给我送380伏的工业用电!需要多少费用,我一分钱不少出!” “就这事?包在我身上!不过,等你的新式步枪出来,我要有优先购买权!” “行!林大哥,你真是做买卖的好手,一点不肯吃亏。” “彼此彼此!哈哈!” 魏可和林契,都是哈哈大笑,两个人都满意。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兄弟归兄弟,账还是要分开算的,只有双赢的买卖才能长久,假如总是一方吃亏,另一方占便宜,时间长了,再好的兄弟也得分手。 现在,不管魏可和克伦族武装的关系如何,他和林契的盟友关系,已经很铁了。 三方部队在那措镇休息一晚,第二天一大早。 出兵! 这次出兵,就是那措镇人民公社秀肌肉的好机会。 魏可明白,在这个不当狼只能做羊的环境里,他必须向外界展示自己的力量,哪怕打肿脸充胖子,也必须这么干,干的好了,那措镇就能争取到和平发展的宝贵时间。 换位思考,如果他自己是老牌势力,希望自己身边,突然冒出来一股不明新势力吗? 包括这一地区最强大的栗敢自由军在内,肯定是不希望魏可出现的。 现在,魏可所做的事情,就是向别人表示: 我来了!我已经长得很强壮!如果你想吃掉我,就得防备我咬你一口,虽然我咬你一口,不一定能咬死你,却能让你觉得很疼!所以,咱们最好还是和平共处! 栗敢。 栗敢这地方,最近几十年来,可以被看作一处四战之地,每一次金三角地区的动荡,栗敢都会成为各方势力角逐的地方,别的不说,栗敢将军都换了好几任。 现任栗敢将军姓王,是个华夏裔,十年前,王将军在栗敢崛起,打败其他对手,占据了宝地。 栗敢,为什么是宝地? 其一,栗敢是难得的平原地区,农田里,种什么长什么,无论是罂粟还是粮食、蔬菜,只要你把种子撒进土里,不用太费心思特别打理,等着收获就行。 其二,栗敢背靠中M边境,居民多为华夏裔,这也算“海外华人”。 一旦战局不利,往后一退,就退进中国境内了! 势力争斗,往往是你死我活的,占据栗敢等于留了一条活路,仅仅这一条,谁敢说不是风水宝地? 还有其他的,比如说,栗敢是边境贸易的集散地,虽说中国境内禁枪、禁毒,但其他商品却是合法的,粮食、药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甚至人员过境,栗敢都能分一杯羹。 十年里,王将军早就赚的钵满钵满! “什么?那措镇的〇七公司,需要派遣公司保安人员,通过栗敢境内,进山剿匪?真真荒唐!一个听都没听说过的公司,也敢把掸渠的人,称作匪?再说了,〇七公司,又是什么东西!” 此刻,王将军坐在办公室内,眉头紧锁。 今天一大早,栗敢自由军转来一份申请函,申请方署名,那措镇〇七公司! 开始的时候,王将军以为是个笑话,但等到他仔细看过申请函之后,就有点坐不住了。 什么那措镇〇七公司,他是不在意的。 关键是申请函中的另一个内容,协助剿匪的,居然是两支正规的军队。 Y南人民军357师侦查营! 益岭市卫戍团独立营! 别看这两支军队的建制都很小,只是营级单位,然而,架不住人家的后台硬,一个是盘踞在金三角一侧的克伦族武装,另一个是东南亚诸国中实力雄厚的Y南人民军。 Y南人民军,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他们来栗敢,剿哪门子的匪? “来人!有请北望先生,来市政府议事!算了,还是我亲自过去见他!” 话说在十几年前,王将军之所以从众路英豪中脱颖而出,最终在栗敢站稳脚跟,除了他自己行事果断凶狠,还离不开一位能人相助,就是这位北望先生! 北望先生,无名无姓,就连他从哪里来,都是一个谜。 当时,王将军还不是将军,只是一个中等势力的老大,被一个仇敌打败,手下人马被杀的丢盔弃甲,仓皇如丧家之犬,带着一帮残兵败将逃进山里,恰好遇见了在山里隐居的北望先生,两个人一番交谈之后,王将军惊为天人,把对方视为诸葛重生。 王将军数次苦苦请求,北望先生终于答应出山,助他一臂之力。 从此以后,王将军好运连连! 先是设了一场鸿门宴,巧计诛杀了自己的仇敌,然后又远交近攻,联合纵横,一步步壮大自己的势力,最终在北望先生的帮助下,经过两年的苦心经营,打败所有对手,占据栗敢,从而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将军! 北望先生,是王将军的智囊、挚友、好兄弟! 只不过,自从成为栗敢将军,王将军已经很少向北望先生问计,而那位北望先生,也处于半隐居状态,以至于,很多栗敢的新生代,都不知道北望先生这位神一般的存在。 今天,王将军突然觉得,他有必要去见见自己的首席军师。 137.第137章 内宅 栗敢近郊,好大一片宅子。 这宅子大到什么程度?大到了,把一座小山,整个围了进去! 王将军泥鳅翻身,成了一条蛟龙,自然投桃报李,对于助他上位的北望先生,那是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然而,这人不贪财,不恋名,除了送他一处好宅子,王将军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人家。 于是在十年前,王将军刚刚上位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亲自选了个好地方,建了这处超大的宅子。 说是宅子,其实房子也不多。 最外面一圈围墙,有一队专门的栗敢自由军战士,负责巡逻守卫。 进了围墙,是一条弯曲的青石路,沿着山坡一路往上,通向半山腰,到了绿树掩映的半山腰上,才是几间错落有致的房子,这里是北望先生的内宅,他和自己的几个随从,都住在这里。 此刻,王将军的车队,已经来到了宅子的大门口。 “停车!你们几个人抬着东西,其他人都在外面等,不得大声喧哗!” 来到这里,就算是往事已经过去了十年,王将军还是很感慨的,命令几个警卫抬起一个怪模怪样的大木头架子,跟在后面,自己进了大门后,沿着青石路,慢慢往山上走。 陪着他的,是这处宅子的守卫队长,名叫王小帅,恰恰是王将军的一个远房侄子。 “小帅,北望先生这一年里,有没有出过门?” “报告将军!从去年春节开始,先生从没踏出过大院一步!不要说大院了,就是那片内宅,先生也很少出的,我记得还是春天的时候,先生出来过一次,在山坡上晒了晒太阳。” “哎!这个人哪!” 王将军闻言,重重叹口气。 在他看来,北望先生啥都好,就是太清心寡欲! 当然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愈发敬重这位来历不明的先生,作为华夏裔,王将军熟读三国,很清楚一点,诸葛亮虽好,却太恋权,刘备借助诸葛亮的谋略,建了国称了帝,到头来,享受的还不如诸葛亮多,可以这么说,刘备其实是为诸葛亮,做了嫁衣裳。 所以,假如北望先生是个贪恋权势的,嘿嘿!一切就两说了! “小帅,我再问你。前几年我让人从各地找来的几个美女,北望先生让她们住进内宅了吗?” “没呢!” 王小帅摇头,又贼兮兮道:“二叔,北望先生大概是不喜欢女人的,那些女人一直住在后山,是守活寡啊!不如,让她们都走吧?我看着觉得挺可怜的!” 王将军两眼一瞪,大骂道:“混账东西!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的心思!你给老子记住,那些女人,是侍候北望先生的,谁敢动一指头,老子扒了他的皮!北望先生喜不喜欢女人,也是你能议论的?我告诉你小顺,踏踏实实给先生看门,其他的少想!你小子懂个逑!” “是是!小帅知道了。” 王小帅吓得脸色发白,赶紧点头答应。 半山腰上,一棵老松树下,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赤着上半身在打拳。 “爹!山下来人了!” 说话的是十七岁的少年郝思理。 别看郝思理年纪小,一副体格长得不赖,180的个头,身上和胳膊上都是疙瘩肉,方脸,颇有男子气概,唯一欠缺点的是眼睛,他的一双眼睛,睫毛很长,还微微泛着一点浅蓝色。 他是混血,这副相貌放在外面,就是标准的帅哥,能迷死一大票小姑娘! 但,放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山里,长得再帅也不能当饭吃,反而是被他老爹郝连龙整天逼着打拳、练枪法,日子过得没滋没味,要不是怕他爹揍他,早就跑去栗敢城里待着去了。 这时,郝连龙往山下小路上看了一眼。 纳闷道:“是王将军来了,抬的什么东西?思理,去禅房里通知北望先生!回来的时候,顺路去和你晋淮叔、阿庆嫂子都打个招呼。王将军不常来,估计有事情和先生谈,让你阿庆嫂子准备茶点。” 郝思理把一件青布褂子披在身上,又把一条挂着手枪的皮带搭在肩头,不满道:“不就是一个土匪!” “你个小兔崽子!” 好连龙气得骂道:“土匪怎么了!先生怎么教育你的?这天底下就没有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你个小混蛋,整天不好好练武,再敢胡说八道,老子扒了你皮!” “我不就是在自己老爹面前说两句,至于吗?” “滚!先生对咱郝家有恩,只要先生在一天,咱们郝家人就要跟着先生一天!你管别人是不是土匪?你爹我老了,快不中用了,等以后先生有事外出,你就是先生的护卫!有先生在,不用你动脑子,你想那么多干啥!” “爹您龙精虎猛的,一到晚上,我娘都折腾不过你!您不老!” “你个混小子!气死老子了!” 郝连龙听了,顿时气得一张脸都绿了,作势要来抓郝思理,吓得郝思理扭头就跑。 见儿子跑了,郝连龙才气哼哼穿起衣服。 其实,这里的人都知道,郝连龙平常骂儿子骂得凶,但真要说动手揍儿子,还是很少的。 因为,舍不得! 当初他跟着北望先生来到栗敢的时候,已经是四十而不惑,后来在这里认识了一个洋妞,那洋妞为他生下了郝思理,这是标准的老来得子,一晃近二十年过去,郝思理还没成年,郝连龙已经奔60,这样的一个儿子,就算再不成器,他郝连龙也舍不得揍。 内宅有贵客到,终于有了点人气。 没办法,这地方等于是在山里,人又少,平时经常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先生,您小心着点,别绊着!” 郝思理扶着一个相貌清癯的中年人,从禅房里慢慢走出来,这个时候的郝思理,已经没有了丝毫的顽劣,态度恭敬而小心,就像变了个人。 中年人,长得瘦瘦高高的,身上穿一件灰布袍子,手里捏一串佛珠。 这副打扮,有点不像一个现代人。 “思理啊!你北望叔身子骨没那么弱!” 北望先生乐呵呵道:“我记得你快满18岁了吧?等夏天的时候,我安排你去国外留学。一个大小伙子,总待在这种地方,也不是个事!年轻人,还是多读书,多见世面的好!” “先生您说的太对了!但我爹那个老顽固……啊!先生,您可别告诉我爹,我又叫他老顽固了!” 郝思理小心地往四周看,似乎害怕他爹突然跑出来。 北望先生哈哈笑道:“你这小子!放心好了,今年,你爹就是再怎么反对,我也把你送出去!你从小和你娘学的英语,又跟你晋淮叔学的其他学科,到了国外,肯定不比其他人差!” “谢谢先生!等我在外面学几年,开阔了眼界,就回来保护先生!” “不用!思理我和你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你和你爹不一样,不用你围着我转,你长大了,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这天下大得很,栗敢,连个小角都算不上!” 北望先生说到这里,抬头看天。 他的原本平静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种情绪在涌动,有忧伤,也有快乐,像是在回忆,很是古怪。 不过,在他身边的郝思理,已经开心得完全注意不到其他。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出过栗敢的范围! 所有对栗敢之外的世界的了解,都来自于书本,现在,再过半年他就能出去留学了,这就像一个在山村里长大的孩子,即将去大城市里上大学,能不激动吗? 138.第138章 那是一支军队 “咦?这是个什么东西?” 饶是北望先生一贯沉稳,对于王将军突然搬来一个木头架子,还是很惊讶的。 见对方惊讶,王将军反而得意地笑起来。 “北望兄弟,你一贯智计无双,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难得住你的!但这一次,你终于猜不透了吧?哈哈!你要是能猜出这是个什么东西,老哥哥宁愿给你当马骑!” “将军,您这就是为难我了,我又不是神仙,那能无所不知?” 内宅的书房里,两个人对面而坐。 墙边,就摆着那个怪模怪样的大木头架子。 不知道的人哪里猜得出,这两个谈笑风生的人,都是栗敢绝对的大人物! 一位是栗敢将军,咳嗽一声,整个栗敢市抖三抖的人物。 另一位也不简单,栗敢市内有头有脸的人,无不知道,这位被称为北望先生的世外高人,是比王将军更危险的人物,人家平常不露面,但你若敢低估了他,就离死不远! 两个人笑了一会。 王将军道:“北望兄弟,我这次来,还真和这个破木头架子有关。有件事,要请教先生。” “哦?将军请说!” 北望先生一边说,一边就摆出一副认真倾听的姿态。 王将军的心里颇为满意,要知道,作为上位者,和手下表现的亲密无间,那是一种驾驭之道,但反过来,下属者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可以平起平坐,那就是愚蠢。 北望先生这个人,就是人精,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于是,王将军也收起说笑的神色,把事情一五一十,和盘托出,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无数次的事实已经证明,只要他相信对方的判断,就会作出最正确的选择。 “哦?那措镇冒出个〇七公司?还与克伦族人搭上了关系?” 北望先生听完,略略沉吟。 王将军也不催他。 半饷,北望先生开口道:“将军,那措镇的〇七公司,其实不足虑!首先,他们以公司的名义出面,就是不想得罪将军。其次,这些人不过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人物,以为找了帮手,自己胆气就壮了,真是笑话!但,克伦族的面子必须给,Y南猴子也没必要得罪。” 王将军点头道:“请先生教我!” 北望先生自信一笑道:“华夏族有句老话,做一件事情,必须两手抓,一手软一手硬!无人借机搞事则罢,若有人借机生事,那就让他知道将军的雷霆之威!什么克伦族,什么Y南人!这里是栗敢,天老大地老二,除了天地之外,唯有栗敢将军最大!” …… 时近正午。 从通向那措镇的那条破败山路上,缓缓走来一支队伍。 好长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 队伍的最前面,八个人分成两列,个个都是军服、军靴、军盔,手里端着冲锋枪,精神抖擞,不时地向四周观察,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队尖兵。 话说,大队人马出动,如果所有人一窝蜂走在一起,那就是草台班子,是乌合之众,假如是正规军,必然会派出一队尖兵,在前面开路。 这队尖兵后方足有五十米处,才是大部队。 同样是两列并行,向后展开,也同样是全副武装,走的是雄赳赳气昂昂。 “张团长,走在最前面的那些兵,是克伦族还是Y南人?” 问出这句话的,是栗敢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蒋明全。 话说,栗敢虽然等同于军阀势力,但表面上的政府机构,一样不缺,同样有市长、市政府各级部门,其中市政府办公室是实权部门,作为主任,蒋明全原本不应当出现在这里。 他来到这里,是给克伦族、Y南人面子! 一家贫穷山区小镇上的公司,突然跳出来说,自己要进山剿匪,剿的还是以凶狠著称的掸家族的掸渠,这件事极不寻常,更不寻常的是,这家公司拉上了两个强力的帮手。 但,即便如此,王将军本人是不能出面的。 不仅王将军不能露面,栗敢市的其他几位核心人物,同样不能露面! 否则,别人就要议论了,现在的栗敢王将军这一派,是不是不行了,被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就给吓破了胆,那要是来了其他有名有姓的大势力,他王将军岂不是要给人牵马坠蹬? 于是,官儿不大不小的蒋明全,就被派了出来。 陪在蒋明全身边的,是栗敢自由军的一名团长,名叫张扬。 此刻,张扬的手里,举着一只望远镜,双眉紧皱,在听到蒋明全的问话后,居然没回答。 蒋明全奇怪问道:“怎么了?张团长没认出他们的军服吗?” 张扬摇头道:“他们不是克伦族,也不是Y南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兵,是那个什么公司的保安。” “什么?保安!” 蒋明全吓得一声叫,连忙住口。 这个时候,前面的那一小队尖兵,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一百米,根本不用望眼镜,就能看清对方的穿着打扮,甚至连对方枪口上刺刀的寒光,都能看得到! 这样全副武装的士兵,居然是〇七公司的保安! 蒋明全有些觉得不对劲了,潜意识里,他突然觉得自己今天的任务,有点悬! 扭头看看自己周围。 今天,蒋明全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有张扬团长带兵助威,张扬带来了他手下的部队,虽然不是一个团都到了,却也来了一个营,其中,一个连在路口设置了路障,并且摆开了阵势。 另外的两个连,就在后方百米之外的道路两侧,一边摆了一个连。 三个连的栗敢自由军! 然而,当蒋明全对比自己这一方的栗敢自由军的时候,立刻就发现了,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表现出来的精气神,栗敢自由军的战士,都没法和对面的〇七公司保安相比。 他娘的!公司保安端着枪,头戴钢盔? 就算蒋明全不是当兵的,他也能看得出来,不远处的那些“保安”,不好惹! 这个〇七公司,压根不是什么公司,而是一支军队! 蒋明全的冷汗下来了。 就在这时,迎面而来的那队尖兵,已经来到了栗敢自由军的面前,两者仅仅相距十米远。 只见,领头的一名长得黑黑的青年,面无表情地一挥手,其余七名保安,快速往两侧分开,每人相距两米多远,原地蹲下,举枪!瞄准! 哗啦啦! 随着这几个保安做出这个动作,站在公路路障后面看热闹的那个栗敢自由军连,顿时就慌了,上百号人乱糟糟的,有人往地上趴,更多的人慌乱地举起枪,对准那些保安。 双方举枪对峙! 不仅蒋明全吓得呆了,团长张扬也呆了。 这些〇七公司的保安,是疯了吗?几个人就敢向着一个连的栗敢自由军举枪? 但,这就是真事! 人家真的在举枪瞄准,要命的是,栗敢自由军一方,两个领头的,蒋明全和张扬,就站在所有人的最前面,被几个黑洞洞的枪口瞄着,谁也不敢动! 好诡异啊!一时之间,场面静的吓人。 这时候,对面那个黑脸的,头戴钢盔的尖兵队长,却一点不在乎,把步枪往肩膀上一挂,大步向前走了出来。 啪一声立正,敬礼! “那措镇〇七公司保安团!班长沃嘎!向栗敢自由军长官问好!” 这一嗓子,吼得山响。 无论是身穿便服的蒋明全,还是穿着自由军中校军服的张扬,在听清了沃嘎的话之后,心里都是一哆嗦。 尼玛!有这样向人问好的吗? 一边举着枪瞄准,一边敬礼问好,这特么算什么规矩,这伙公司保安,难道是山里的野人,但如果是野人不懂事,人家怎么可能穿着一身令人艳羡的装备,手里拿的都是冲锋枪? 这特么哪里是向你问好,是红果果的挑衅啊! 139.第139章 下马威 呼呼啦啦! 后面的大部队上来了,位于第一序列的是穿着与尖兵一模一样的公司保安,人数并不多,仅有三十多人,但气势十足,每个人都是头戴钢盔,手里握着武器。 跑步上前,就在尖兵的身后大约四十米的地方,快速摆开两个横排的散兵线。 前面那排人,每人手里托着冲锋枪。 后面的那排人,却是两两一组,半蹲着,其中一个人把一个长圆筒状的发射器,扛在肩上,另一个人蹲在第一个人的身后,做好了发射准备。 火箭筒!一打一大片的近战利器! 还不止如此,在道路的最中间,几个保安推上来一架怪模怪样的小车子,这东西个头不大,正面露出三排粗大的炮筒,里面插着巨大的炮弹似的东西,模样很吓人。 “张团长,那又是什么东西?”蒋明全面色难看。 “炮!喀秋莎火箭炮!” 团长张扬的脸色,才是真的难看,就像死了亲爹一样! 他是当兵的,当然看见过107毫米火箭炮,现在,对面的这门火箭炮,因为角度原因,肯定打不到他自己所在的位置,但很显然,三排总计12枚火箭弹,一旦发射,他布置在后面的两个连,至少会完蛋一个连! 一水的冲锋枪!火箭筒!火箭炮! 对面的是一支虎狼之师,而且,人家已经拉开了架势,一言不合,就能开打! 人家就是在明着威胁你! 张扬暗自估算了一下,心里顿时凉了,别看对面人数少,却奈何装备实力太强。 几十支冲锋枪,外加十来具火箭筒,在一瞬间发挥出的火力,足以让他身边的这个自由军连,顷刻间灰飞烟灭,外加上,那门火箭炮一响,他的另外两个连,也好受不了。 这个坑啊!对面的指挥官,绝对是早就谋划好了,算准了他不敢翻脸。 轰!轰! 汽车的马达声。 一辆吉普车从对面部队的后方开了上来。 看见吉普车出现,张扬的内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为啥呢?因为,张扬就是当兵的,对部队里的一套门清,假如对方就这么僵持着,把他堂堂的自由军团长大人,生生逼在这里,他还真不好办,打又不敢打,想找对方谈,对面都是大兵,他总不能拉下身份,和站在面前的一个保安队班长平等对话吧? 团长找班长谈判,传出去还要脸吗? 现在,吉普车来了,来的肯定是对方的负责人,接下来,估计是双方开始打嘴仗。 不管这件事如何解决,反正,他这位团长的最后一丝脸面,算保住了。 “他娘的!这狗屁的〇七公司,怎么和土匪一个德行?这里是栗敢自由军的地盘,这伙不要命的东西,居然也敢耍横!亡命徒啊!老子以后最好别和这帮孙子碰面!” 嘎吱! 吉普车来到近前,一个急刹。 敞篷吉普,上面坐着的只有三个人。 三个人,三种军服。 克伦族军队少校,长得矮矮壮壮的,胸前挂了支带瞄准具的漂亮步枪,很惹眼。 Y南人民军少校,居然是位大美女,不用说,更惹眼。 最后一个,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脚蹬牛皮作战靴,手里拎一支步枪的,打扮和那些公司保安一个德行,肯定是那伙保安的头头,这是个大个子,一双细眼睛眯缝。 你说这人惹眼吗? 似乎不惹眼,却又似乎很惹眼! 只见,大个子一手持枪,另一手在吉普车门上一撑,用了一个类似于体操的动作,从车上蹦了下来。 “兔崽子们!还有没有点眼力劲?保安团的枪口应当对准哪里?应当对准敌人!怎么能对准友军呢?看见了吗?对面站的是栗敢自由军,是咱们的友军!听我命令!都给老子放下枪!” 哗! 这人说话还真好使,所有的保安们,手中的枪口,立刻低了下去,但,这些家伙依然蹲在原地,只是将枪口对着地面而已。 张扬心里暗骂:滚犊子的友军!好话坏话都让你说了! 不过,张扬也知道借坡下驴的道理,一挥手,让自己这边的自由军战士,把枪口移开。 不是张扬不想借机发火,而是他不敢! 对面的保安们,枪口朝地,但如果真的开打,只需要不到一秒钟就能开枪,其他的自由军士兵生死他不知道,但他自己绝对是会没命的。 除此之外,在那群保安的身后,又上来两伙人,一伙是克伦族武装,另一伙是Y南人,分作两边,摆开了阵势,恰好位于保安的后侧。 也就是说,一旦栗敢自由军开火,就是同时和那两支军队开战! 憋屈啊!张扬第一次觉得,栗敢自由军的身份,在自己地盘上,似乎也不是万能的? “误会!都是误会!” 魏可已经哈哈大笑上前,左手提枪,右手向张扬敬礼。 “这位是栗敢自由军的长官吧?真不好意思,我是那措〇七公司的保安团团长,姓魏。公司里这帮小子!都是没见过世面的混球!惊扰了长官,还请长官大人大量,别和一帮混球计较!” 粗俗!嚣张! 后面站着的林契和阮明珠,几乎翻白眼了。 他们都是见过魏可平常时候的表现的。 魏可的这个举手敬礼动作,做的比老百姓还业余,看得出来,他在努力要把这个礼敬好,右手很用力,抬起来的时候,差点把自己头顶上的钢盔戳翻了,搞的自己手忙脚乱。 这小子在演戏! 果然,见到魏可如此作为,对方自由军中校的脸上,露出一丝鄙夷之色。 啪! 张扬干脆利落地回了了一个军礼。 “栗敢自由军中校团长,张扬!奉命前来迎接!魏团长,命令你的部队解除战斗队形,后撤五十米!等待办完交接手续后,再进入栗敢市管辖区域!” 此时此刻,张扬觉得,自己的自信心又回来了。 军队就是军队!老百姓就是老百姓! 看看眼前这个姓魏的保安团团长的德行,他的保安团的战斗力,到底又有多少,估计也就是不知道撞了什么大运,搞来一批武器,真要打起仗来,还不如他手下一个连。 “好说好说!” 魏可无所谓地连连点头,转身大吼道:“顾淼你个混球!没听见长官下命令了吗?赶紧往后退!” 保安团队列中,顾淼小跑上前,啪地一个敬礼。 “全体都有!后撤五十米待命!” 呼呼啦啦! 随着顾淼这一声命令,保安们立刻行动起来,以班为单位依次往后撤,动作很快,却没有一窝蜂,而是相互掩护,交替后撤,保证随时有一部分人能投入战斗。 这一下,就连张扬也糊涂了。 眼前这个〇七公司保安团,到底是什么来路? 140.第140章 高调巡游 “魏团长,请你再说明一下,为什么要攻击掸家部落?” 蒋明全耐着性子,第二次提出相同的问题。 没办法! 眼前这个姓魏的保安团团长,似乎是个咋咋呼呼的大老粗,说起话来满嘴粗话,像个地痞流|氓,更要命的是,这家伙是个一根筋,喜欢自说自话,就是拎不清的混人。 “蒋主任,你问我为什么要打掸渠?” 这一次,魏可似乎终于听清了蒋明全的发问,瞪着眼睛道:“掸渠那魂淡太不是东西!他的人在那措烧杀抢掠,杀了我们的人,烧了我们的房子!老子就一个脾气,谁欺负了老子,老子就和他玩命!不是掸渠死就是老子亡!” 蒋明全嘴角直抽。 那措人到底都是没见识的山民,怎么就被这土匪样的家伙,忽悠了? 不过,蒋明全也终于明白了。 那措〇七公司,代表的就是那措镇,两者是一体的。 那措人要和掸渠打仗,是报仇,这种事在金三角不新鲜,杀人和报仇,几乎一直在不同的角落里上演,只不过,这一次的那措,闹的动静大了一些。 “好了!你们可以从栗敢境内借道,去往北栗山了。魏团长,刚才你答应的两件事,一定要记牢!如果这两件事出了错,王将军震怒,你们小小的那措,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 “好的好的!蒋主任您放心,那措拥护王将军,这一点一百年不动摇!” 魏可把胸脯拍的山响。 好家伙!一百年不动摇,这说法太不靠谱,一百年之后,他们这些人早入土了。 蒋明全很无奈,按照他的想法,他作为栗敢市的代表,宁愿和对面的克伦族军官,或者Y南人民军的军官谈,但,那一男一女两个军官,一直站在后面,根本不上前。 迫不得已之下,蒋明全只能和眼前这个保安团的大个子谈判。 谈的什么呢?就是王将军临出发前交代给他的任务。 一手软一手硬! 软,作为栗敢地区的老大,栗敢自由军,允许那措武装借道通行。 硬,栗敢自由军一方,当然不能任由对方胡来,其一,那措人必须说明合理的攻打掸家部落的理由,其二,那措武装过境途中,必须接受自由军的全程监督,枪空膛,人员必须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更不能引发任何冲突。 还有一条更厉害的! 那措人不是以公司名义出现吗?那么很好,这家公司必须到栗敢市政府登记,从此以后,接受栗敢王将军的领导,也就是说,以后的那措,将是栗敢市的编外小弟。 这是有理由的,因为从地域上来说,那措镇,原本就属于栗敢市的管辖范围,只不过,那措镇地处偏僻,人少,荒凉,没人当回事。 对于这些要求,魏可满口答应! 即便是蒋明全一再重申,〇七公司必须服从栗敢市的管理,甚至于,栗敢市政府可能派人到现场检查,魏可也是一点不含糊,全部答应。 答应!为什么不答应? 栗敢不是国内,简单来说,这里就像是三国时期,所谓的隶属关系,都是扯淡,汉献帝还是皇帝呢,他照样管不了各路诸侯,哪家诸侯势力大了,还能把皇帝软禁起来,让他给谁封官,他就得给谁封官。 栗敢王将军实力强大,在这片区域内的势力,无论名义上是不是隶属于栗敢,都得听话! 反过来说,哪天王将军不行了,谁会听他的? 魏可要的不是面子,这种口头上的承诺,他答应起来毫无负担。 这一下,蒋明全想刁难也找不到借口,只能放行。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和自由军团长张扬,是要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的,但,魏可和他手下的保安团这么一闹腾,张扬首先就萎了,巴不得早点完事。 剩下一个蒋明全,是个文人,只要看看魏可一直拎在手里的步枪,他也不想没事找事了。 栗敢自由军,放行! 另一边的三方队伍,得到了通知之后,很快重新列队,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林契和阮明珠相互看看,都是一脸苦笑。 他们俩原本以为,面对实力强大的栗敢自由军,肯定需要他们出面,以身份来压人的,尤其是林契,克伦族武装是邻近的强大势力,他这位独立营营长的面子,勉强还能值点钱。 却不料,他们俩只是在后面站着助威,一句话没说,魏可就把事情办成了! 人才啊! 以小见大,无论是林契还是阮明珠,这一次总算明白了,魏可不是单纯的个人单兵能力强,人家的办事能力同样也是很强的,用的手段不一定上得了台面,但有句话说得好。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 可以预料的是,金三角的栗敢地区,又将崛起一支新生势力了! 队伍重新上路,依然是民兵连在前面开路,后面是357师侦察营,最后是独立营压阵,而林契亲自开着吉普车,载着魏可和阮明珠,跟在民兵连的后面。 在吉普车的后面,是一辆不起眼的马车,一匹马拉着一辆小小的拖斗似的小东西。 “我说貌昂老弟啊,你到底姓魏还是姓貌昂?” “哈哈!林大哥,别管姓什么,反正是你的兄弟,不就行了吗?” “行!你给老子记得这句话!” 林契和魏可两个人,哈哈大笑。 阮明珠坐在一边,嘴角也带着笑,反正魏可越能干,她是越开心的,至于说用了什么手段,坑也好骗也罢,她是不在意的,当兵的人,一旦上了战场,什么方法能保命,都是好方法。 三支队伍合在一起,人数接近200人,两两一排,队列蜿蜒上百米,好不壮观! 今天到达现场的,不仅有栗敢自由军的一个营,还有前来看热闹的,有的是住在附近的居民,还有的就是各方势力派来观察的情报员。 话说,栗敢作为一个重要的地区,当然不止有王将军这一派势力。 贩毒的,贩枪的,做生意的,凡是能聚集起手下一票人马的,哪怕为了自保,也会组织起一个小团伙,这些小团伙彼此角逐,倾轧,久而久之,浪里淘沙之后,就形成了五花八门的各方势力。 在这其中,当然也有掸渠这样的原住民势力。 一个新出现的所谓公司,正大光明地出兵,要去攻打掸渠的山寨,这本身就是一个大新闻! 现在,这家公司派出来的一支“军队”,就大摇大摆走在公路上! 我的天!真是一支军队啊! 看看这些全副武装,雄赳赳的公司保安,你敢说他们不是军队? 再看看人家的武器装备,对比跟在后面监视的那一个营的栗敢自由军,不用太懂武器的人也能看出,这个来自于贫穷的那措镇上的公司,好有钱,他们人数虽少,武器却比自由军高出一个档次。 这家公司有什么背景? 或者说,他们的后台是哪个?克伦族还是Y南猴子? 再一个,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生意的? 凡此种种,魏可等人的高调出现,最起码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个新出现在栗敢地区的,有实力的军事势力,不仅自身实力强,而且还有后台。 这家〇七公司,无论能不能击败掸渠,有一点是肯定的。 若你不是栗敢王将军那样的,手下拥有上千军队的大势力,最好不要招惹这家公司! 141.第141章 北栗山 那措民兵连的高调现身,引起的反响是巨大的。 民兵连从栗敢北部进入,横穿西北部方向郊区,直达位于北部偏西位置的北栗山,行程不过是短短的两个小时,当队伍来到北栗山下,附近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貌昂老弟,这是进攻别人的老巢,怕是不好打啊!需要老哥怎么做?” 到了这里,林契第一个沉不住气了。 无论古往今来,进攻总是比防御难,更何况,掸渠的老巢在山区,又是当地土著,稍微想想就明白,肯定是有防御工事的,否则,他得罪过不少人,早被人灭了多少次。 他们这支队伍,号称三路大军,民兵连虽然装备精良,无奈人数太少,而越南人远道而来,人数更少。 相比之下,唯一能打硬仗不怕牺牲的,仅有独立营! 林契已经做好了有一定牺牲的准备! 话说,克伦族武装,其实也艰难,他们这一族,处于各大势力的夹缝中,当初克伦族崛起,靠的就是用人命换来的装备,所以,在那之后的几十年里,克伦族已经养成了习惯。 只要能换来武器装备,换来利益,不惜流血牺牲! 假如换作其他势力的营长,在私自出兵的情况下,造成手下部队的伤亡,林契这个营长,绝对会被严肃处理,但现在是克伦族,那就不同。 “林大哥,咱们不着急,先扎营,埋锅造饭!” “啊?这个时候吃饭?” 不要说林契不理解,就连阮明珠也奇怪。 他们这一大群,一大早从那措镇出发,由于山路不好走,很多地方是一边修路,一边往前挪,足足花了半天时间,才到达通往栗敢的山口。 出山前,大家已经吃了午饭。 现在,时间是下午接近三点钟,按道理说,稍微休息一下,马上投入进攻,那是最合适的。 不趁着白天打仗,难道磨蹭到天黑了,再去进攻山上的寨子? “林大哥,明珠,我已经有了作战方案。这样吧,我们一起再研究一下。” 这场仗怎么打,魏可之前根本没提。 听到他这么说,林契和阮明珠也认可,两个人各自吩咐下去,让自己的部队按次序排开,找地方驻扎,一边警戒,一边准备做晚饭。 三支队伍,除了侦察营随身带了野营帐篷,其他人,只能露天扎营了。 没办法,就算装备“精良”的民兵连也没帐篷,这次的外出作战,又是临时起意,根本来不及准备,好在所有人都不是美军那样的富贵兵,栗敢这地方晚上也不冷,好对付。 一人高的粗布四面一围,中间数米见方,这就是指挥中心。 魏可把林契、阮明珠请进来,紧接着,粗布晃动,钻进来三个人影。 独臂的是老团,光头的是巴特尔,唯一正常的是顾淼。 这次民兵连出征北栗山,自然不能倾巢而出,由楚红柳、杜斌留守,又从镇里的小伙子中,临时征兆了十几个民兵,组成一个新兵排,保护那措镇的安全。 老团、巴特尔、顾淼是魏可手下三员大将,打起仗来,他们每一个都很重要。 巴特尔的伤势已经痊愈,这是他第一次和魏可一起合作。 “报告总指挥!山上的情况已经摸清了!” 巴特尔上前一步,敬礼。 他表现的不亢不卑,说完,从怀里摸出一大张手绘的地图,铺在地上。 魏可微微一笑,伸手拍一下巴特尔的胳膊,道:“伤全好了?疤瘌,这次进攻掸家部落,你也要指挥一路。但我必须提醒你,以后仗有的打,绝对不能让自己受伤!要是伤了,以后就管理伙房!” “你!” 巴特尔双眼一翻,很不服气。 但,魏可已经不理他,把头扭过去看林契和阮明珠。 这两位外军军官,都在低头看地图,一脸的惊讶,他俩都不是草包,就算阮明珠只是情报参谋,但357师是王牌野战军,作为作战参谋,学会看军用地图是基本技能。 地图是手绘,然而,山峰、树林、道路一应俱全,重要位置上,连等高线都有了。 魏可笑着解释道:“昨晚我的侦察兵就过来了。打仗嘛,战略上蔑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他!掸渠虽然是个土匪,但这是那措民兵在栗敢地区的第一次表演,只能打好,不能失败!” 魏可用了一句先帝的名言,自觉很妥当。 林契和阮明珠两个人,却抬头盯着光头巴特尔猛看。 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光头小子,了不得啊!不到一天的时间,把作战区域附近的地形地貌,全都摸清了,而且还包括防御一方的兵力部署。 最厉害的侦查兵,也不过如此! 魏可扫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心中暗笑,巴特尔原本就是精英特种兵好不好? 地图上,掸渠一方的兵力部署,标的清清楚楚! 掸家部落的山寨,位于北栗山的山腰上,进山的道路仅有一条,就在北栗山的正面,同时也是掸渠布置了重兵防御的地方,一目了然。 从山口往上走百米,是主防御阵地,修建有防御工事,掸渠安排了大约四十人防守。 另外有两处协防阵地,分别位于左右两个方向的山坡上,人数大约一二十人。 除此之外,还有炮兵阵地! 就在主阵地的侧后方,那里有一处天然的凹陷,从山脚下的方向,是没法直接射击到炮兵阵地的,根据巴特尔的观察,那里布置有两门山炮,口径不大,但射程完全可以覆盖山口附近区域。 这是经典的口袋阵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掸渠这也是发了狠了。 三处阵地,呈一个环形结构,恰好卡住山口位置,一旦有人从这个方向进入,就等于进入死地,将会遭到三路交叉火力的扫射,绝对是步兵的一场灾难,等同于屠杀。 还有后面的两门山炮,也是大杀器,几轮炮击,无论上去多少人,都是灰飞烟灭。 这是掸渠想借机立威? 魏可弄出这么大的声势,掸渠不可能不知道,但他既不跑,也没有在沿途骚扰,而是安静地等在北栗山,这里面的原因就不难猜,这家伙和魏可的想法,也是类似的。 北栗山的防御如此强悍,那措人来攻,就是找死! 别看掸渠的人手不足百人,实际上却能依托有利的防御地形,稳赢不输。 等进攻的那措一方,在山口区域撞的头破血流,最终全部死在了北栗山口,不恰好成就了他掸渠的威名,从此以后,他们掸家部落,谁还敢来惹? “貌昂老弟!这仗不能打了!” 林契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 克伦族人不怕死,不怕牺牲,但人命不是这么送的,假如他莫名其妙让手下的一个连,全部阵亡在北栗山,等他回到益岭,自己的脑袋也保不住! “土匪,正面战斗太不利,不如我们挑选一批有经验的老兵,给他打冷枪?” 阮明珠也是忧心忡忡。 她没有直接说撤兵,但其实也是一个意思了。 明知送死而去送死,那是愚蠢,现在撤兵,虽然面子上难看,但经过这么一闹腾,那措的军事实力摆在明面上,估计掸渠也不敢再去围困那措,双方会相互顾忌,形成一种敌对的僵持状态。 魏可突然笑了。 “你俩这是怎么了?这场仗很好打啊,稳赢的仗,为什么不打?这样吧,你们的人就站在后面给我助威,我亲自带人上去!灭了他掸渠!那措的威名,就从今天开始!” 142.第142章 黄雀要动刀 栗敢,市政府会议室。 装修豪华的会议室内,正面墙壁上悬挂一幅大地图,正是栗敢区域地形图。 王将军大马金刀坐在中间,两旁都是他这一派的得力手下,有的归属于市政府,有的属于自由军派系,恰好各占一方,形成两大阵营。 “将军,北栗山传来消息!那措部队开始集合,向山口方向集中!” 一名年轻军官放下电话,走到地图前,将代表那措一方的三面小红旗,插在了地图上。 王将军放下手里的茶杯,微微一笑。 “这是要开打了吗?诸位,都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这里是后方的军事观战会议。 虽然看不到北栗山现场的战况,但前线的重大变化,都会有人及时用电话传回消息,这里看不到硝烟,消息却一点都不会延迟,方便栗敢的高层们快速作出有利判断。 “将军!我来做个开场白。” 左侧一位五十来岁的军装老头,站起身道:“那措的那群土包子,吃了熊心豹子胆!北栗山我去过,那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算我自由军想攻进去,不死个几百人,没可能!可惜了,听说那个保安公司的装备不错!” “呵呵!闵师长是看上保安团的装备了,不如派人上去抢?” 说话的是坐在王将军右侧一个中年人,身穿便服。 他这么一说,闵师长立刻一瞪眼。 “毛市长,你当我不敢上去抢吗?要不是将军交代了,要顾全大局,我的人早上去扒装备了!什么克伦族,什么越南猴子,让他们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 “哟呵!闵师长说的豪气冲天,我怎么听说,张扬那小子被人家用枪指着,连句硬话也没敢放?” “姓毛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一位闵师长,一位毛市长。 其中一个怒气冲天,另一个冷言冷语,敌对的情绪很浓。 这俩家伙,就是王将军的左膀右臂,哼哈二将,一个带兵打仗,另一个负责栗敢的日常管理,一武一文,却恰好分别代表王将军手下武将和文官体系,平时就不对付,现在又呛上了。 “咳咳!” 王将军咳嗽两声,慢条斯理道:“两位都少说几句,免得被手下人看了笑话!” 作为栗敢的实际掌权人,王将军是深谙用人之道的,尤其懂得帝王之术,知道巧用手下人分庭抗礼的道理,他对于闵毛二人的争斗,从来是睁只眼闭只眼。 “闵师长,你认为那措人必定失败?”王将军看向闵师长问道。 “是的将军!那支保安团,有克伦族和Y南人撑腰,但人数太少,连当炮灰都不够!我认为,等开战之后,保安团那点人很快就完了,剩下的两帮外援,肯定不会跑上去和掸渠玩命,估计会逃跑!” 闵师长说的非常肯定。 王将军却是不置可否道:“再看看吧!北望先生也说了,那措〇七公司行动可疑,很可能仅是虚张声势,到了北栗山,也不一定真刀真枪开打。毕竟,没有谁是傻子!” “哦?北望先生这么说了?” 毛市长突然在旁边开口道:“将军,属下倒是觉得,北望先生这一次,未必能料事如神!” 王将军奇怪道:“毛市长,这个怎么说?” “将军!我不是说北望先生能力不足,而是因为,情况有变!” 毛市长小心观察王将军的脸色,道:“根据现场传回来的消息,那措保安团的团长,是个嚣张跋扈的武夫!这种人物,说不准就是脑子一根筋的,一头扑进掸渠的口袋阵里,也很难说!北望先生智计无双,但他毕竟料不到这些。所以,我们应当早做准备。” 听了毛市长的解释,王将军缓缓点头。 “静卿兄,依你之见呢?” “将军!那措人肯定收拾不了掸渠,他们是蝉,而掸渠是螳螂!这就是螳螂捕蝉!但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掸渠得了好处,这里毕竟是将军的地盘!所以,有资格当黄雀的,唯有咱们栗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市长毛静卿这是话中有话。 王将军来了兴趣,道:“静卿兄,你接着说!” 这连续两声“静卿兄”,把毛静卿爽得像是大热天喝了冰水,精神抖擞。 “将军,等那措人战败,我们必须立刻动手!首先,以保护友军的名义,掩护克伦族和Y南人撤出战场。其次,立刻逮捕剩余那措人!治他们胡乱开战之罪!再其次,派人接管那措镇和〇七公司!看看那个山里小镇上,到底有什么秘密,那些穷光蛋,发了什么横财!” 好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毛静卿的一连串手段,哪里给魏可留下一点活路? 抓人,治罪,霸占那措镇! 假如这一切都发生了,魏可刚刚建立起来的那措人民公社,也就不复存在了。 这个时候,当毛静卿的话音落下,所有人的眼中,都冒出精光。 话说,关于那措〇七公司保安团,拥有豪华装备的消息,早已传回了这间会议室,王将军和他的手下文官武将们,在惊讶之余,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 那措人发财了,而且很可能是大财! 道理很简单,在金三角这片地方,无论哪一家势力,都想把手下人的武器装备,提升到更强水平,然而,买装备是需要花钱的,越是高档的装备,价格越高,也更难弄到手。 那措一个穷地方,凭什么装备一支武器精良的保安团,除了发横财,还能有什么原因? 现在,毛静卿的这条计策,不仅免去了得罪克伦族和Y南人的大麻烦,还能把那措镇的意外之财,占为己有,这是两全其美之计,是一条妙计! 至于那措人的死活,谁会去管! 金三角这地方,本就弱肉强食,没有人是仁慈的,你被人抢了,杀了,怨不得人,只怨自己实力不够强。 “好!好计!” 王将军手扶着椅子扶手,眯眼沉思。 周围所有人,都在等着他的决定。 “闵师长!通知张扬,让部队做好准备,子弹上膛!一旦那措人在北栗山碰得头破血流,立刻冲上去!那措的非法武装分子,一个也不能逃了,全部抓捕!张扬的一个营可能不够,把他另外两个营也调上去,跑步前进!” “毛市长!给你一个营的兵力,派人接管那措镇!记住,如遇反抗,格杀勿论!” 动手! 王将军采纳了毛静卿的建议,决定对魏可动手! 栗敢王将军,并不是吃斋连佛的,人家一旦决定了要动手,就是双管齐下的狠招,一边是加强兵力,趁着魏可与掸渠苦战的时候,从背后下手,另一边,派兵前往那措镇,武力接管魏可的后方根据地。 那措危矣。 143.第143章 火箭炮发威 下午三时,正在休整的那措一方部队,突然开始集结。 北栗山脚下,顿时热闹起来。 栗敢这片地方,和国内不一样,就算是普通人,也不怎么惧怕打仗,很多人走在路上,听到周围有枪声,只要不是对着自己来的,该干什么依旧干什么,完全不当一回事。 这时候,看见头戴钢盔的那措保安团,武装整齐接近北栗山山口,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甚至于,很多人开始幸灾乐祸上了。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山里猴子!掸渠的北栗山是那么好打的吗!” “哈哈!等会大炮一响,这些瓜娃还能剩几个?” “可怜撒!几十个人就冲锋?穿得最漂亮的这些戴钢盔的,就是那措的山里人吧?这么点人上去,不够当炮灰的吧?要我说,上去送死也应当是Y南猴子先上啊!” 啪! 一声枪响。 已经来到山口外的,确实只是几十人的那措民兵连,分为三个进攻小组,最中间的是两个班,由魏可亲自带队,在他的左右两侧,分别是顾淼和巴特尔带领的一个班,合计四个班的兵力,刚刚三十多人。 民兵连来到山口外百米处,停了下来,然后,魏可朝天开枪。 随着这一声枪响,很多人都奇怪了。 这是要干嘛? 嗖嗖嗖! 突然间,天空中如同飘过一片乌云! 一片炮弹从后方的远处升起,呼啸着,冲向了北栗山的方向。 一片! 真的是一片啊! 从地面仰头看上去,这些炮弹就像是大雁,排着队,组成了一个不太规则的方阵,带着一片啸音,以很快的速度,从那些带着钢盔的那措人的头顶飞过,又飞了一小会儿,猛地往下俯冲! “天啊!那是炮弹!” “好多的炮弹!那措人竟然带来了那么多的大炮!” 炮,炮弹。 普通人仅凭眼力,是无法分清榴弹炮和火箭弹的区别的,实际上也差不多,107毫米口径的火箭弹,从天空飞过时的动静,一点也不比其他种类的火炮差。 这就是多管火箭炮的优势,体积小,火力猛,出其不意。 一般人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跟在吉普车后面的那匹马,拉着一个矮矮小小的拖斗似的东西,就是造成如此可怕景象的罪魁祸首。 那是整整12枚107毫米的火箭弹,换作由火炮发射,必须是一个庞大的炮群! 轰轰轰! 位于北栗山山口后方数百米处,在肉眼可见的主防御工事的侧后位置上,随着隆隆的一串巨响,大地就像是被一柄巨锤,狠狠砸了一下,紧接着,山坡上升腾起一大片烟尘。 所有人都傻呆呆看着那片烟尘。 这景象,就像是末日来临一般,哪怕是站在一两公里之外的人,都觉得脚下一颤,身体都站不稳。 就在那措民兵连的后方,大约两百米的位置上,是益岭独立营和357师侦察营的阵地,林契和阮明珠站在最前面,各自举着一只望远镜,紧张地向北栗山观察。 “林营长,第一轮打得怎么样?中了吗?”阮明珠着急问道。 “艹!艹!” 林契恶狠狠爆了两声粗口,张口骂道:“这小子手底下哪来的这么些能人?前面有个特优秀的光头侦查兵,现在又来了个能打火箭炮的一只手!这样人才,老子怎么一个找不到!” “林营长你啥意思?打中了?” “哦,阮参谋不好意思。我观察到炮弹的余爆了!就是说,对方炮兵阵地上的炮弹,被引爆了!根据这个现象判断,对方的两门山炮,应当被干掉了!” “是吗!太好了!” 阮明珠立刻开心了,一张俏脸上绽满了笑容。 林契的心里,这个憋屈啊! 他倒不是见不得有美女给魏可撑脸面,而是觉得,心里特灰心丧气。 话说,谁都知道火箭炮威力猛,然而,这种炮的弊端同样很大,由于火箭炮的设计太简单,仅有一个粗糙的直瞄标尺,所以,火箭弹一旦被发射出去,能打到那里,就全凭天意! 这么一说就好理解林契此时的心情了。 12枚火箭弹,看似铺天盖地,但其实想一轮干掉对方两门山炮,这是很难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操作火箭炮的,是一个了不得的高手。 小小的那措,屁大点的小武装,一个连的人手都凑不齐。 魏可本人是单兵作战高手,有个光头是侦察兵高手,又有个缺条胳膊的,是个用火箭炮的高手! 你让作为正规军营长的林契,情以何堪! 此时,就在独立营和侦察营阵地的后方,两百余米处,却是一片忙碌。 “快!动作快!不能让敌人趁机转移!” 拼命! 老团一边大声吆喝,一边单手举着望远镜,向前方观察,再俯身调整炮座上的标尺,还不时瞟向周围竖着的几个小旗杆,判断风向有没有发生改变。 在他的身边,一个班的那措民兵,以最快的速度,把一枚枚火箭弹,塞进炮膛。 63式火箭炮没有机械装填装置,一切全凭人力! 老团已经没了一条胳膊,再英雄的男人,也注定无法重新走向一线战场,这是一个老兵心中永远的痛,幸好,魏可弄来了这门107毫米火箭炮。 有了火箭炮,老团就有机会,再次和战友们同心协力! 今天这一战,魏可和巴特尔在前方冲锋陷阵,而老团的任务,就是开炮,而且,他在这一战中的分量是最重的,他的炮能不能打得准,将直接决定这一战能不能打得赢。 “报告!火箭弹装填完毕!” “好!所有人退开!看老子轰他娘的!” 老团咬着牙,亲自拉着一根五六米长的拉绳,猛地一拉。 轰隆隆! 第二组的12枚火箭弹,再次腾空而起,冲向前方。 “上!往炮管上浇水!其他人准备!以最快速度,填装第三组火箭弹!今天老子们要让所有人开开眼,火箭炮也能玩出花儿来!” 真是拼命啊,不仅是老团奋不顾身,其他民兵也在玩命。 现场,火箭弹底火发射时造成的烟尘,分外炙热,熏得人皮肤都红了,但大家没有一个叫苦叫累的,听到老团的命令,都冲了上来。 不拼不行,仅有这一门炮,他们打慢了,前面的战友,就会有更多的流血牺牲! 嗖嗖嗖! 当第二组火箭弹从天空中滑过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北栗山的掸渠,估计要遭殃了。 这一次,火箭弹爆炸的场面,更加惊心动魄。 因为,第一组火箭弹爆炸的位置,主要在一片低洼地,从山外的角度,只能看得见大股的烟尘,以及听到地动山摇般的爆炸声,却是看不见爆炸的场面。 这第二组火箭弹的爆炸,却是不同。 12枚火箭弹组成的炮弹群,准确地砸中了位于山道正中的主防御阵地,顿时,火光冲天! 107毫米口径的火箭炮,那是有讲究的,这种口径被称为轻型火箭炮,但实际上,已经足以摧毁地面目标了,可以这么说,107毫米的火箭弹,除了不能对地下目标造成实质性伤害,对于一切暴露在地面的目标,都能造成致命打击,尤其是攻击缺乏防护的步兵,那是神器。 这一轮的爆炸,肉眼可见,北栗山的主防御阵地,几乎顷刻间,被削平! 144.第144章 栗敢的变数 总计二十四枚火箭弹,取得了空前的效果。 这在火箭炮的专属领域里,堪称一次小小的奇迹,因为,假如每一次的火箭弹齐射,都能打出如此效果,这外表丑不拉几的63式火箭炮,早就成为世界军事史上的不朽发明。 实际上,老团之所以打的这样准,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巴特尔的准确情报,以及运气。 不管怎么说,奇迹发生了。 “第一组的兄弟!跟老子往前冲!” 北栗山口前,魏可一声大吼,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优秀的一线指挥官,必须有这样的勇气,身先士卒是最基本的品质,在他身后,两个班的那措民兵,摆开散兵队形,手持56冲,一个个面色冷静,紧随其后。 说实在的,如果换作半个月前,民兵连是做不到如此沉稳的,这还必须感谢掸渠,如果不是那措遭到围困,民兵连被迫仓促应战,这些民兵,也不能在战斗中快速成长起来。 有句话说的好,训练场上苦练百日,不如战场上走一遭。 半个月的那措保卫战,民兵连死伤三成,但,留下来的民兵,已经完成了蜕变,从一个个软脚虾似的新兵蛋子,变成了老兵,哪怕耳边听到子弹的啸音,也能坦然处之。 民兵连出发阵地后面的二线阵地上,林契终于长叹一口气。 服了,不服不行! 他在望远镜里,亲眼看见了,第二组火箭弹爆炸时的场景,同样也看到了,就在爆炸声刚刚响起的时候,魏可已经带头发起冲锋,跑在第一个。 “这家伙,真的是一个在山沟沟里长大的山里人?明显是打老了仗的老兵油子嘛!手下兄弟也给力,这样的一帮人,绝对不会永远窝在一个山区小镇上,他会飞黄腾达的!” 林契时而感慨,时而疑惑。 但有一点很肯定,对于自己新交的这个“M甸兄弟”,他越来越看好了。 “营长!栗敢自由军有异动!看样子好像要发起进攻!” 正在这时,一个战士匆匆跑来,紧张地报告。 “艹!又让那小子猜中了!” 林契的眼中寒光一闪,大声命令道:“独立营都有!原地构建防御工事!枪口一律对外!保护那措民兵连的后翼,坚决不让一兵一卒,冲到民兵连的身后!” 呼呼啦啦! 随着林契的一声大吼,不仅是独立营的这个连,还包括357师侦察营的人,全都原地转身,调转枪口,往地上一趴,几个呼吸的时间之后,所有人都躲在了一道临时挖出来的浅浅战壕后面。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独立营和侦查营,早已在身后挖出了这道战壕。 战壕不深,实际上就是浅浅的一条坑,像个排水渠,挖出来的土,全部堆在了后侧,此时,这些战士趴在这条战壕里,恰好能把自己藏起来,仅仅露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 果然,就在身后不足百米的地方,一个营的栗敢自由军,已经悄悄围上来了! 此时此刻,张扬尴尬了。 进退两难! 作为自由军营长的张扬,原本不想招惹土匪一样的魏可,但奈何上峰有命,他也不敢违抗,在接到了闵师长下达的攻击那措保安团的命令后,只得硬着头皮,让手下人做好准备。 在他想来,战局肯定是对保安团不利的,等保安团死伤的差不多了,他的这个营跑上去,把掸渠和克伦族、Y南人隔开,那些惊慌的克伦族、Y南人,还不得感谢他的救命大恩吗? 然并卵,现实和想象中不一样! 保安团一根毛都没伤,掸渠就被打的快不行了! 保安团的几轮火箭弹,直接把掸渠的防御工事,全部炸飞,眼看着,掸渠布置在山口内的兵力,也没剩下几个活人,根本挡不住保安团的冲锋,可以预见的是,掸渠要被打败了。 更要命的是,他的自由军营,悄悄运动到克伦族和Y南人的后面,正在观望。 没想到!人家早有防备! 一百来人的克伦族和Y南人,转眼间就布好了防御阵地,那一排排的枪口,对准了他们,让张扬本人,以及他的一个营自由军,无遮无掩暴露在枪口之下! “撤!快撤!谁特么都不许开枪!往后面跑!” 张扬吓出了一身冷汗,转身带头就跑,边跑边喊:“来人!赶快把这里的情况,向闵师长报告!掸渠不行了,那措人眼看着就要把掸渠灭了!”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营长张扬都跑了,那一个营的自由军,谁还愿意玩命? 跑吧!大家都看到了,那措人的火箭炮打得贼准,这要是双方起了冲突,人家把炮口调转过来,他们这边一个营两三百号人,在这样的开阔地上,估计不够一轮火箭弹轰的! 稀里哗啦,一个营的栗敢自由军,转身就跑,跑的狼狈不堪,就像一群受惊的兔子一样。 “我靠!同样是这里混的,那措人那么猛,栗敢的正规军,怎么这样怂?” 林契被惊得目瞪口呆。 阮明珠也惊讶道:“不是听说金三角的M甸人,打仗都不要命吗?” 话说,栗敢王将军这一派,原本肯定不能如此怂包,否则,他也打不下这片江山。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栗敢自由军,能和当初相比吗? 十年的和平了,王将军手下兵力雄厚,附近无人敢和自由军叫板,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当兵的已经没了血性,尤其当官的,每天想的是找机会多捞点钱,如果再能弄几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排着队伺候自己,那就更好。 这样的军队,你突然让他去和人玩命,那是为难人! 于是,别人眼中的正规军,就成了乌合之众,仅仅是被一排排枪口对着,就吓得屁滚尿流,跑的比谁都快。 栗敢市政府会议室。 原本谈笑风生的会议现场,突然静的连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得见! 北栗山前线的战报到了! 闵师长的判断完全错误,那措〇七公司的保安团,非但没有全军覆没,反而是利用几轮火箭弹的齐射,出其不意轰平了掸渠的防御阵地,然后,几十个保安冲上去,几乎是不废一兵一卒,占领了山口内的三处阵地。 此时,保安团已经长驱直入,冲向掸渠的老巢,掸家山寨了! “闵长河,你现在有什么意见?” 王将军的语气冰冷。 不是闵师长,更不是长河兄,而是直呼名字,这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栗敢的老大,对手下的第一号大将、师长,已经很不满意了。 闵长河毕恭毕敬站着,脸上冷汗直冒。 “将军,这件事是属下疏忽,没想到对方的火箭炮,打得这样准。将军,属下觉得,这个所谓的〇七公司,虽然人数不多,却已经是个隐患。不如……” “废物!” 王将军一声冷哼,啪地一拍桌子,怒道:“Y南人远在天边,就算灭了这几十个Y南猴子,也没人能拿我怎么样!但你就不想想,我要怎么解决那一个连的克伦族人?难道你想让我和克伦族开战,让其他人钻空子占了我的栗敢?” “是是!属下考虑不周!” 闵长河的一张脸变成了猪肝色。 王将军却突然皱眉问道:“你们派去那措镇的人马,已经走了多久?赶紧的!派人把那个营给老子追回来!另外,在栗敢西北方向上,紧急布置两个团的兵力,待命!立刻执行!” 悄无声息中,原本被视作玩笑的那措〇七公司,隐隐成为了栗敢的威胁之一。 在场的栗敢高层们,不约而同想到: 平静了十年的栗敢地区,随着这一场莫名其妙的北栗山之战,已经变得暗流涌动,平添了诸多变数。 145.第145章 掸家山寨 轰!轰! 两声手雷的爆炸声,紧接着是AK47独特的哒哒哒的疯狂扫射声。 跟在魏可身后的一名民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 “隐蔽!注意隐蔽!” 魏可拼命大声喊叫,眼睛里喷出怒火,这还是第一次,有那措民兵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壮烈牺牲,这种感觉是很不好受的,现在的他,已经把那措民兵们,看作自己的兄弟。 此刻,魏可领着两个班的民兵,已经冲进了掸家山寨里面! 老团的火箭炮打得太准,而山道上的防御工事,是不对天的,做梦也想不到,一堆凶狠的火箭弹会从天而降,于是,藏在防御工事后面的掸渠的手下们,全都遭了秧,被铺天盖地的火箭弹,炸的四分五裂。 等魏可带人冲上主防御阵地,能喘气的没剩几个,被一通乱枪,全都打死。 紧接着,魏可并未停留,而是继续往前冲。 他判断的很准确,由于山口阵地丢的太快,等魏可冲到掸家部落寨子门口的时候,那里只有两个手足无措的守卫,被魏可的一梭子子弹,就给报销了。 再等冲进寨子,这里已经全乱了。 很多女人和孩子,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跑,哭喊声一片。 寨子并不很大,都是小竹楼似的吊脚楼,就在寨子的正中央,有一座规模大得多的竹楼,很是显眼,魏可一眼就判断出来,那里是掸渠的住处。 果然,就在魏可带人冲向竹楼的时候,从竹楼里面突然冲出两个人影,躲在竹楼前的楼梯上面,扔下来两枚手雷,然后手里举着AK步枪,拼命猛扫。 “****娘的!” 魏可气得咬牙切齿。 他和手下的民兵们,虽然人数比对方多,但地形不利,被对方居高临下,压在一片低洼地,连头都抬不起来。 “火箭筒拿给我!快!” 魏可一声大吼,伸手抢过一名民兵手里的火箭筒,扛在肩头,半跪着,侧耳倾听头顶上子弹飞过的声音,想趁着对方换弹夹的空隙,冒出头去,用火箭筒解决了对方。 嗖! 轰! 就在这时,头顶上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啸,紧接着,前面一声剧烈的爆炸。 魏可扭头一看,只见,后方数十米远的地方,巴特尔半蹲在地上,正在把扛在肩头的一具火箭发射器,扔到地上,原来,是负责侧翼进攻的巴特尔,已经带人赶到了。 “疤瘌!干得好!” 魏可大喜,对着巴特尔扬起右手大拇指。 远处的巴特尔显然是听到了,抬头对着魏可,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 “靠!跟着这个魏老二也是蛮爽的嘛,老子很久没有玩这么爽了!就是可惜,魏老大没了,要不然,魏老大和魏老二联手,老子不是能跟着这俩小子,打到联合国去?” 巴特尔是在自言自语。 这个MGZ的愣头青,天生爱打仗,是个战斗狂人,遇见有仗打就不要命,他是魏可最喜爱的战士,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巴特尔太拼命,是分队里受伤次数最多的一个。 魏老二? 如果魏可听到这个新的绰号,一定会气吐血,但他还真不能拿巴特尔如何,因为,巴特尔在07分队的时候,是他的死忠和超级拥泵,对他最崇拜了。 在魏可看来,巴特尔打仗太疯,同样的在别人眼里,他自己也是疯的! 伸头一看,巴特尔的这枚火箭弹,打得很准,木楼门前的那截走廊,已经被炸塌了,就连走廊后面的木楼大门口,也被炸塌了一半,冒着烟雾。 民兵连的快速冲锋,完全打乱了战斗的节奏。 这也是魏可所希望的,他是特种兵,不怎么喜欢按部就班层层推进,最喜欢的就是直捣黄龙,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在掸渠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把掸渠抓住,剩下的小喽喽们,自然就没了战斗意志。 “注意隐蔽前进!看见拿武器的,一律击毙!” 魏可大声命令,自己却一跃而起,端着枪,大步往前冲。 在他身后,巴特尔已经跑了上来。 “总指挥!你留在后面掩护,让我先上去!”巴特尔大声喊道。 靠!这个拼命三郎! 魏可是又爱又恨,他在开仗前就特地警告过了,为的就是怕这家伙上了战场后,不管不顾冲得太猛,把自己弄伤了,现在看起来,他的警告似乎没起什么作用。 “疤瘌小心点!一起上!” 魏可也是个不喜欢留在后面掩护的。 再者说,眼前的这座木楼,最下方吊脚的高度,比普通的吊脚楼要高一些,若是他留在外面,根本看不到屋子里面的状况,起不到掩护作用。 两个人不再说话,扒着摇摇晃晃的竹架子,噌噌就爬了上去。 进入木楼的大门,里面是一处宽敞的屋子,魏可一眼就看见,有个女人,双手张开,护着两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缩在屋子的一角,似乎很害怕,正在瑟瑟发抖。 “说!掸渠在哪里!”巴特尔端着枪,一声大吼。 不料,那女人吓得胡乱摆手,口中叽里咕噜说着,意思是听不懂巴特尔的问话。 这时候,魏可仔细看了那女人,立刻觉得有点不对劲。 女人的年龄不小了,手里拉着的两个孩子却很小,大约八九岁的模样,更奇怪的是,两个孩子的衣服都很破旧,还光着脚,当女人抬起手臂摆手的时候,有个孩子想从女人身边逃开,却立刻又被女人拉住。 “上来个会说M甸语的,仔细问问这女人,还有孩子!” 魏可是对着身后跟上来的民兵说的。 他这句话刚刚出口,就见那女人脸色突然大变。 一伸手! 女人从衣服下面摸出一把手枪,抬起手臂,对准站在他不远处的巴特尔,就要开枪! “杀死你们这些华夏人!” 女人的口中,发出一串绝望的喊叫,用的是有些别扭的华夏语。 哒哒哒! 魏可手里的枪响了。 一串子弹击中女人的身体和脑袋,顿时,鲜血喷溅,女人被打得飞了出来。 这时候,巴特尔也反应过来,口中怒吼着,把枪口对准了那两个被吓得傻在原地的孩子。 “疤瘌住手!先别杀孩子!” 魏可大声喝止,对赶上来的民兵命令道:“上去问问!” 巴特尔停下了要开枪的动作。 突然,魏可的眼角瞥见,就在屋子拐角的一架楼梯上方,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影一闪,抬头看,立刻吓了一跳,只见,肥头大耳的掸渠,正趴在那里! 这家伙的手里,抓着一颗手|雷,正要往下面扔! “手|雷!都卧倒!”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魏可大喊的时候,手|雷已经被丢了下来。 魏可的眼珠子瞪圆了! 一跃而起! 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冒着烟的手|雷,左手一抖,用力挥出! 轰! 手|雷炸了,却不是在魏可的手中爆炸,而是被魏可扔了出去,就在飞出木屋窗口的一刹那间,就炸了,顿时,木屋里弥漫起一股烟尘,还有飞溅的手雷碎片。 “我艹你姥姥!” 巴特尔大声喝骂,以一个仰卧的姿势向地板上躺倒,与此同时,枪口对准上方。 哒哒哒!哒哒哒! 随着这一串密集的扫射声,木质楼梯被打断了,掸渠肥胖的身体也轰隆一声掉落下来,不过,这家伙也不用担心把自己摔疼,因为,巴特尔是把扳机压到底,子弹疯狂的喷射下,把掸渠打成了马蜂窝。 146.第146章 掸渠灭族 咳咳! 魏可重重砸在地板上,发出一串低沉的咳嗽声。 饶是他自诩为钢筋铁骨,这一次也有点受不了,不仅是摔得惨,而且胸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在他的右侧胸前的军服位置,已经迅速被鲜血染红。 魏可受伤了! 掸渠临死前扔下的这枚手|雷,估计是算准了时间,落地就会爆炸,也幸亏是魏可,他跳起后,用左手瞬间抓住手|雷,又瞬间扔了出去,但即便如此,手|雷爆炸后的碎片,还是击中了他的胸口。 “总指挥!老大!” “魏将军!” 魏可扔出手|雷,木屋里的巴特尔等几个人,都幸运地逃过一劫。 大家拼命扑上来,扶住魏可。 巴特尔红着眼睛哭喊:“老大!你不能死啊!魏老大已经死了,你要是再死,我疤瘌也不活了!” 疼。 魏可重生以来,已经是第二次受伤,前一次是在春川,但那一次伤的是左臂,虽然手臂被子弹击穿,却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这一次就不同了。 但,听到巴特尔那一声“老大”,还是很欣慰的。 这是巴特尔第一次如此称呼他! 而且,这魂淡小子,居然也会流眼泪,说真的,魏可还是第一次看见巴特尔哭,感觉怪怪的。 “疤瘌别嚎,你都没死,老子怎么会死?”魏可费力地一边咳嗽,一边说。 “哎!老大你撑着点!” 巴特尔这才醒悟过来,抹一把眼泪,从随身的急救包里扯出纱布,往魏可胸前的伤口上捂,大喊道:“快!拆门板!把老大抬下去!你们几个,负责警戒!” 巴特尔这夯货,下手没轻没重,魏可的胸口一阵剧痛,浑身虚弱无力。 这也让魏可明白,自己真的伤了,而且伤得不轻。 他也不是铁人,而是有血有肉的! 这时候,顾淼也带着人,慌慌张张跑进来。 “魏老大!怎么流这么多血!艹!疤瘌你个混球!你和魏老大在一起,怎么你特么没事,老大反而伤成这样!”顾淼劈头盖脸就骂。 “我,我该死啊!老大为了救我,让手|雷炸了!” 巴特尔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魏可赶紧低声道:“顾淼住嘴!我命令!顾淼带上你的人,搜查这间屋子,有值钱的东西拿了。全体撤退,任务结束了。疤瘌护送我下山!记住,有受伤和死难的兄弟,全部抬回去,一个不许丢下!” 说完这几句话,魏可竟然出了一身冷汗。 撤退! 那措民兵连,来得快,去的更快。 巴特尔亲自带着人,用一副门板把魏可抬了,匆匆往山下去。 刚刚到了山道上,迎面,阮明珠带着几个人,一边警戒,一边往山上跑。 “你们魏将军在哪里?……啊!土匪你伤了!” 阮明珠一眼见到门板上躺的是魏可,吓得脸色都白了,扑上来抓着魏可的手,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土匪你说句话?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在谅山那么多敌人,你也没把自己伤成这样!我还以为你是铁人!” 得!又是一个哭鼻子的! 周围的民兵们,看见阮明珠如此,既是羞惭,又是疑惑。 这个Y南人民军的漂亮女军官,明显和自己老大,关系不一般啊,这是什么情况,但,即便是性格粗放的巴特尔,这时候也不敢多嘴。 魏可很无奈。 抬起左手,吃力地放到自己胸前,想去拿口袋里的东西。 阮明珠见状,赶紧伸手帮忙,急道:“土匪你别动,要拿什么,我帮你拿!” “口袋里,黄布包,贴身挂我胸口。” 这个时候,哪怕魏可头晕的厉害,当他看见阮明珠带人上山,也知道有事情发生,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是绝对不能让自己晕过去的。 果然,出事了。 就在魏可攻入掸家山寨的时候,林契派出去的侦察兵传回消息,有大批的栗敢自由军部队,正在向西北方向调动,荷枪实弹,沿途设置哨卡。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 民兵连在北栗山打得猛,打的顺利,但包括独立营、侦察营在内,他们这一百来人,在栗敢的地界上,就是一支孤军,一旦被重兵围困,后果不堪设想。 “立刻撤退!沿栗敢区域的外围,向那措方向运动!我的判断是,栗敢自由军不会轻易发起攻击,但我们不得不防!命令部队,急行军!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魏可当机立断。 这种情况下,自然是走的越快越好,迟则生变。 北栗山战斗刚刚发生不久,甚至尚未结束,假如栗敢自由军想要火中取栗,也是临时起意,兵力部署是需要时间的,而他们走的越快,对方动手的几率就越低。 “可是,你的伤?”阮明珠很是为难。 “我没事!能撑得住!相信我的判断,一旦我们拖久了,就真的要打一场硬仗了!” “好!我听你的!” 见魏可如此坚持,阮明珠赶紧答应。 她现在已经明白了,魏可不是简单人物,不仅单兵能力强的离谱,在带兵打仗这一项上,也比她要强上太多,甚至比林契还要厉害,所以,魏可的判断是可信的。 撤。 民兵连快速下山,与林契的人汇合,三支队伍联合在一起,撤离北栗山。 刚刚打赢了这一仗的那措山里人,就这么跑了? 守在附近观察的各方势力,很多都是诧异的,但其中也有一部分,已经猜到了原因,关于栗敢自由军调防的消息,根本瞒不住人,于是,结果也就不难猜。 穷乡僻壤的那措的这支小规模武装,已经让栗敢王将军,感到忌惮了! 相对应的,那措的〇七公司,再也不能视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小势力,凭借今天这一战,那措人正式走上了栗敢地区的大舞台,他们人数虽少,战斗力却绝对不容小觑! 当然了,那措与栗敢王将军之间的关系,暂时还没有太多人操心。 关键是,掸渠被那措人打死了! 掸家部落的男人们,在这一战中,已经死伤殆尽! 话说,盘踞在北栗山的掸渠,苦苦经营数十年,家底是绝对丰厚的,再一个,由于掸渠兄弟一贯的心狠手辣,在栗敢地区的仇人,自然不少,这些人都是恨不得灭了掸渠的。 人都是如此,掸渠活着的时候,没人敢向他龇牙,但他死了,愿意落井下石的人,绝对不少! 那措人撤了,王将军暂时管不到这里。 那还等什么,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哪怕无仇无怨,谁和钱有仇,北栗山上的财富肯定不少,听说掸渠的寨子里,还有一家罂粟提炼工厂,顺手捞一把******,那也值钱不是? 乱了。 无数形形色色的大小势力,不约而同把目光对准了北栗山上的寨子,无数人持枪荷弹,冲上了山! 北栗山上的掸家部落,宣布灭亡! 连魏可也没料到,掸家部落的女人,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命,至于他们的男人,就算在刚才的战斗中,幸免于难,也活不过今晚了,这是一场浩劫,掸渠所在的掸家部落,灭族。 147.第147章 没带麻醉剂 夕阳西垂,栗敢市政府大楼前。 一匹矮脚马,从街道另一头飞奔而来,一路上,附近的行人都在慌忙躲闪。 吁! 马背上,郝思理猛拉缰绳,矮脚马的两只前蹄直立而起,但郝思理端坐在马背上,稳稳当当,现代这个社会上,如此小小年纪,却有这样精湛马术的人,可真不多见。 “北望先生亲笔信,需要递交王将军!” 郝思理撇腿跳下马,手里举着一只牛皮纸信封,大喊一声。 一个警卫跑过来,端着枪上前阻拦,另一个警卫慌忙上来扯住,对郝思理点头哈腰道:“小英雄,请您跟我来,将军现在就在市政府。” 郝思理不屑瞥了一眼警卫手里的枪,随手把马缰绳扔在他怀里,迈开大步往里面走。 “靠!这小子谁啊,这么拽?” 拿枪的警卫手里拿着缰绳,十分尴尬,又不敢发作,只能小声嘀咕。 其他警卫围上来,有个资格老的警卫嘿嘿直笑道:“你小子自己想找死别带上咱们!没听人家说嘛,他是替北望先生送信的!你琢磨琢磨,要是人家刚才揍你一顿,你找谁说理?那是咱们得罪不起的大人物,赶紧的,也别瞎想了,给人家喂马去!” 郝思理匆匆来了,带来了北望先生的亲笔信。 这情节真不像现代社会,但王将军也没办法,那北望先生颇固执,不仅把自己关在山庄里,终年不出门,就连手机、网络这些东西也不用,传个消息,就像古代一样,派人骑马送过来。 啪嗒。 王将军把牛皮纸里装着的一张纸,轻轻拍在桌子上,眉头皱的越来越紧。 会议室内,依然是座无虚席,王将军手下的这些幕僚、手下,一个个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没别的,自从两三个小时前,北栗山战报传来,会议室内的气氛就一直很沉闷。 “思理,北望先生还说了什么吗?” “报告将军!先生说了,养虎遗患,后患无穷!但如果已逃出栗敢境内,就不宜动手。那措和益岭紧邻,逼得急了,会逃往益岭,酿成死敌!那措人名为公司,实为军队,数分钟内歼灭掸渠,战力强悍,且精通山地作战。不可不防,却不能强逼,宜用怀柔,逐步蚕食。” 郝思理如同背书一般,摇头晃脑说完。 王将军轻轻重复道:“宜用怀柔,逐步蚕食……嗯,我明白了。思理,回去转告先生,就说我十分感谢他的筹划。对了,我这里有几两中国FJ武夷大红袍,上次忘了带,你帮我带给你家先生。” 郝思理听了,赶紧点头答应。 王将军突然又问道:“对了思理,北望先生是不是和Y南人有仇?” “嗯?越南人?” 郝思理迷糊道:“将军,这个我真不知道。从没听先生说起过,我爹和晋淮叔他们,也没说过Y南人的事?将军,要不我回去再问问先生?” 王将军摆手道:“算了,都是小事,就不要麻烦先生了。” 这时候,坐在一边的栗敢市长毛静卿,伸头往桌子上瞄了一眼,只见那张纸上只有寥寥十来个字。 “重兵围歼!放行克伦人,其余皆杀!” 怪不得了! 攻击北栗山掸渠的,是三方势力,按照北望先生的意思,仅仅只需要把克伦族武装放走,就可以了,至于剩下来的那措人和Y南人,那就是一个也不放过。 此人心狠啊! 别以为这位北望先生,整天躲在山里,甚至听说还在吃斋念佛,但你若是认为,那是一个好好先生,就大错特错了,这人绝对是心狠手辣的歹毒之辈! 他给王将军的建议,不仅要把那措人杀了,也要把二十几个Y南人统统宰了! 此时此刻,通往那措的山道上。 巴特尔和顾淼,两个人合力抬着门板的后端,将门板举过头顶,为的是让躺在门板上的魏可,保持身体平衡,以免牵动了胸口处的伤口,造成大量出血。 “不行!这样下去还是不行!已经失血太多了!” 阮明珠追在担架旁边,双眼通红。 林契赶上来,也很着急问道:“阮少校,你觉得应当怎么办?” 话说,这一次跟着魏可出来,攻打北栗山的掸渠老巢的,只有老团、顾淼、巴特尔,以及五个班的民兵,全是能打仗的,至于魏华和秦筱梓的医疗队,一个人也没带。 医疗队里全是女孩子,而且没有战斗经验,让她们参加行动,太过冒险。 但,正是这个决定,让事情难办了。 受伤的是魏可,所有的那措民兵都是人心惶惶,大家紧紧护卫在担架四周,默默盯着担架,眼神中充满了敬佩和爱戴,若是有人能够代替魏可去受伤,没有一个人会拒绝! 魏老大为什么会受伤? 所有人都相信,凭借魏可强悍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避开手|雷的爆炸,让自己毫发无伤,然而,他没有那样做,而是跳起来,用手接住即将爆炸的手|雷,再把手|雷扔出去。 换作其他人,你就算有这样的本事和胆量,但你会为了民兵,如此做吗? 在场的其他人得救了,包括巴特尔和几个民兵,一点伤没有,魏老大却身在空中,无法躲避,被炸伤了! 所有民兵都相信,跟着这样的将军,是修来的福气! 魏可的伤口位于前胸,不方便包扎,再加上这一路急行军,留在体内的弹片摩擦伤口,就算阮明珠用绷带绕了一圈又一圈,还是止不住血,绷带也被鲜血映红了一层又一层。 魏可一张苍白的脸上,早已布满细密的汗珠。 这一切,都让阮明珠分外心焦。 “队伍停下!动手术把弹片取出来!还要给他输血!”阮明珠紧咬嘴唇。 林契都傻了。 这荒郊野外的,要啥没啥,天也快黑了,能行? “阮少校,由谁给他动手术?是你吗?” 现场的众人中,除了阮明珠具备一定的战场救护能力,其余也没谁了,包括老团、巴特尔这些人在内,大家最多也就是给伤员包扎伤口,打消炎针之类,至于说动手术取弹片,还要输血,肯定是不行的。 阮明珠其实也没经验,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魏可流血而死,必须豁出去。 最后,决定权交到了魏可本人手里。 魏可咧开嘴笑了。 “那就取弹片吧!怕啥,当兵的还能怕死?” 那就准备动手术。 首先是要找到合适输血的人,这么多人当中,能准确报出自己血型的并不多,也就是几名军官,以及特种兵出身的老团和巴特尔。 幸好,魏可是A型血,而巴特尔是O型,勉强能用。 突然,阮明珠呆傻傻道:“土匪,我们没带麻醉剂,这怎么办?” 没有麻醉剂。 三支队伍中,克伦族没有配备急救包,而民兵连的急救包,本身就是从357师弄来的,和侦查营相同,都是普通的越南陆军专用急救包,并不是很完备,像麻醉剂这种特殊药品,并没有包括在内。 众人都是眼前一黑! 没有麻醉剂,用刀割开伤口取弹片,若是弹片仅仅嵌在表皮下的肌肉中,那还算好,但如果弹片的位置很深,甚至卡在了骨头缝里,那种疼痛,谁能受得了? 148.第148章 崇拜的开始 古代的三国故事中,有关羽刮骨疗毒,那故事也就听听而已别当真,若真是毒素渗入骨髓,早就随着血液流动,扩散到全身,你把那截骨头拆下来,也救不活人。 魏可没有传说中关羽那么英雄,不可能面不改色,那是神,不是人! 现场,似乎只有风声,还有微弱的喘息声。 林契、老团几个人,手里举着电筒围在周围,电筒的灯光,对准了魏可的前胸位置。 阮明珠的脸上,汗水流成一绺一绺的,但她丝毫察觉不到。 魏可躺在门板上,嘴里咬一块毛巾,他的嘴唇由于用力,有些发白,额头上一层细密的白毛汗,两侧太阳穴上的青筋一跳一跳的,但即便如此,每隔几秒钟,他的全身依旧忍不住,微微颤抖一次。 这是一个真的硬汉! 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硬汉! 站在周围的那措民兵们,一个个的眼睛里,早已变得迷蒙,只有成为那措民兵中的一分子,你才能真切感受到,这些原本只是普通山里小镇上的山民,他们是多么崇拜一个人! 话说回来,在来到那措的几个外乡人中,魏可是大家接触最少的一个。 然而,每一次魏可的所作所为,都令人惊叹,不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不知不觉中,魏可已经从一个大家想象中的“神”,变成了一个真正活着的神。 那措人心目的神! 人类是有智慧的生命,所以,人往往有信仰。 信仰从哪里来?有的是从别人的说教中来,比如西方,有的是被从小强行灌输的,比如东方,还有的自以为自己没有信仰,其实他们信的是自己,或者信仰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以及处事经验。 今天,那措人开始信仰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个人,甚至只是刚刚开始走进那措人的生活。 这是一种信仰的升华,由于所见,所闻,所感,一群人被另一个人的行为和人品,所折服,心甘情愿地开始崇拜那个人,视之如神! “好了!终于取出来了!快!酒精棉球!纱布!” 阮明珠的声音很弱,却很坚定。 随着这一声轻轻的呼喊,周围几个人就像猛醒过来一般,纷纷开始忙碌。 不一会儿,魏可的上半身,再次被纱布一圈圈缠上,包的像一个木乃伊,直到此时,魏可松开咬在嘴里的毛巾,歪头看着阮明珠,微笑了一下,然后,直接闭上眼睛休息。 他连说一声谢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阮明珠也笑了。 她忽然就好像浑身没了力气,手扶门板的侧边,慢慢往地上滑。 老团眼疾手快,上前一把扶住阮明珠,急切道:“阮小姐,您没事吧?” 阮明珠的双腿在发抖! 但她还是笑着道:“没事,有点脱力,休息一下就好。” 她很开心,也很激动,因为,没有一个人知道,她自己是一个患有癫痫症的病人,无法承受过分强烈的刺激,她刚才所做的一切,早已远超自己的承受范围。 但,她坚持住了! 伤口很深,弹片卡住的位置,同样也很深! 她没有医用钳子,甚至没有医用手套,于是,她只能在割开伤口处皮肤后,用自己的手指,插进魏可胸前血肉模糊的血洞洞里面,硬生生用手指,把弹片抠出来! 阮明珠甚至不敢想象,她真的那样做了。 在这一刻,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此以后,那种诱发她癫痫发作的感官刺激,应当永远不会再成为困扰,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她惧怕,那么,癫痫还有什么理由发作? 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男人带给她的! 他的勇敢,他的无所畏惧,通过他身体里的血肉,渗入她的手指,又经过她的手指,传入她的躯体,令她也成为一个无所畏惧的人。 奇怪吧?的确很奇怪,违背任何的科学常识,但,阮明珠对此坚信无比。 十几分钟后,一支队伍在暮色中再次上路,所有人都很疲倦,然而,所有人的眼神里,也多了一种东西,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一位英雄的传奇经历。 这位英雄曾经和他们并肩战斗,对士兵来说,这是一种荣耀! 最近这段日子,苏映雪甚至以为,自己被穿越了。 一切都太不真实,仿佛演戏。 魏可可不是山村里的半傻子,也不是一个因为杀了人,需要东躲XC的逃犯,而是人人敬重的英雄式的人物,每个人提到他的时候,不是称“魏将军”就是“总指挥”,神色里的尊敬,那不是假装的。 但她清楚,魏可可半个月前,还在蹬着三轮车卖菜! 这个大山里的小镇子,同样也不真实,因为,这里叫那措人民公社! 这里的人喜欢穿绿色的军服,式样和几十年前的国内类似,人们相互之间关系友好,亲密的就像一家人,这种融洽的人际关系,在国内早已消亡,大概只在虚构的电影里才有。 唯一不好的,这里会打仗! 是真的打仗,不仅有人受伤,甚至还有人被打死了,开始的时候,听到枪声,苏映雪都不敢睡觉,后来慢慢习惯了,镇子里有民兵,那些民兵很勇敢,保护着其他人。 而且,她苏映雪也不能有抱怨,因为,有人看上了她和秦筱竹,想把她们抓走! 看中了某个女人,就拿着枪来抢,这还有王法吗? 苏映雪不禁暗自庆幸,幸亏她是魏可可的“未婚妻”,否则,那措人会不会把她交出去,以免更多的伤亡,为此,她甚至不敢和别人仔细解释,自己其实并不是未婚妻! 等待了半个月后,魏可可终于回来了! 他刚刚回来,就杀掉了那些围在镇子外面打枪的坏人,这个消息,是秦筱梓跑来告诉她的,秦筱梓还说了,他带回来很多武器,还有两支军队,一支是附近一个少数民族的武装,另一支更吓人,是Y南人民军。 天!他到底又干了什么? 苏映雪原本以为,她能很快见到魏可可,却只是等来了一个消息。 他竟然带着人,出发前往那伙当地人的老巢,据说,他准备要把那些坏人全部杀死,因为,那些人打死了两个民兵,还打伤了十几个,他要去报仇。 听到这个消息,苏映雪一半震惊,一半是莫须有的失望。 震惊的是,魏可可因为报仇,就要去把对方全部杀光,那么,他自己也杀了对方很多人,这又怎么算,万一对方的人当中,也有无辜者,也有好人呢? 失望,她从小就是人们眼中的小公主,所有人都是围着她转的。 但,魏可可却没有来见她一面,说上一句话。 他去报仇杀人,为的也不是有人欺负了她,而是为了两个死去的山里人,难道说,她这位苏家的千金大小姐,还不如两个山里人重要吗? 实话实说,半个多月来的所见所闻,不断颠覆着苏映雪二十多年来的人生观,她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看待魏可可,这个曾经与她同住在一个小院,还曾与她有过婚约的男人,令她不知所措。 啪嗒! 就在苏映雪一个人坐在房中,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门一响。 秦筱梓慌慌张张跑了进来。 “映雪,可可受伤了!差点被手|雷炸死!” 秦筱梓一脸的惊慌失措,一双大眼睛朦朦胧胧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滴。 苏映雪一时之间,也感觉自己喘不过气,伸手抓住秦筱梓,着急问道:“筱梓,他现在怎么样了?你不是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吗?他怎么会被手|雷炸了?” 秦筱梓伤心道:“这个傻瓜!别人说他是为了保护民兵,奋不顾身,跳起来抓住敌人的手|雷!就那样,别人都没事,他自己被手|雷炸了!” 苏映雪呆傻傻的。 这又是一件令她无法认知的事,为了保护别人,自己差点被手|雷炸死,他就不怕死? 149.第149章 咱需要机床 晨曦照亮了那措。 这几天里,即便是快要过春节了,整个那措也非常忙碌。 有了上一次被人围困的惨痛教训,民兵连开始在镇子的四周,分别修建永久性的石头防御工事,另外,在靠近栗敢一侧的山顶上,也修建了一个哨卡。 所有的那措人,不分男女,全部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没人叫苦叫累。 那措人分外团结,他们是一体的,这就像国内在建国初期时那样,所有人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管委会大院前的山坡上,秦筱梓和苏映雪,两个人手拉手。 “映雪,你真的要回去了吗?” “是啊,这里连电话都不能打,家里应当很着急了。再说,我留在这里,就是一个闲人,什么也帮不上忙。” “不是的啊映雪,你可以来我们医疗队!我不是也不会其他的吗?我们可以给伤员唱歌跳舞,映雪你都不知道,可可听说民兵连的伤员都喜欢我,他还夸我能干呢!” 苏映雪苦笑。 让她去给民兵连的伤员唱歌跳舞? 如果说在这个地方,有一个人值得她表演歌舞,那也仅有一个人,然而,似乎这是不需要的,不要说是她,就连秦筱梓也很难凑到魏可可的身边去。 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绝不会相信,有那么多漂亮女孩,在喜欢这个家伙! 是的,哪怕她苏映雪没正式谈过恋爱,她也能看得出来! 秦筱梓这个傻丫头就不要提了,还有那个Y南人民军的女少校,以及总是穿着军装,说话干脆的漂亮女人,那措人喜欢叫她红姐的,这就是三个了,而且个个漂亮。 在苏映雪看来,魏可可越来越成为一个谜,尤其是当她亲眼看见,这家伙在数百人面前演讲。 那是在魏可可被抬回来的第二天。 前一天晚上还是重伤员的他,第二天下午,就被人抬着,参加死难民兵的追悼会。 当时,他费力地从担架上下来,红姐和那个Y南女军官,上去搀扶他,却被他推开了,他自己拄着一根棍子,站在三个死去民兵的墓前,然后,单膝跪地。 那个场景啊! 当他跪下去的时候,现场数百名那措人,不分男女,全都跟着他下跪了! “在这里埋着的,是我们那措人的英雄!是我们的兄弟!正是有了他们的牺牲,我们所有人,才能昂首挺胸地活在这个世上!我们全体那措人,都是兄弟姐妹,我们生来平等,我们是一家人!只要我们团结,就能战胜任何敌人!” 苏映雪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她觉得很怪异。 换一个场合,如果有人在她面前这么说,她绝对会嗤之以鼻。 这不是忽悠人吗? 当官的和老百姓,能平等吗?富人和穷人,能平等吗?这是小孩子都不信的鬼话! 但,这句话出自现在的魏可可口中,却由不得她不信,因为,魏可可就是为了保护几个普通民兵,宁愿自己去冒险,差点被手雷炸死,如果他自认为自己比别人高贵,就不会这么做。 魏可可高贵吗? 假如他是魏家少爷的身份,的确是高贵的,然而,若他是村里的傻小子,他连普通人都不如! 更令苏映雪想不通的是,魏可可只不过是个乡下村子里长大的人,他却能当着数百人的面,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讲,他的语言掷地有声,极富感染力。 他是在哪里学会的? 这是一件比他会写字,会打枪更奇怪的事! 总之,她对于这个魏可可是越来越好奇了,恨不得抓住这家伙,逼问他,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变得?然而,似乎没人能回答她,很糟糕的是,她甚至没机会和他说上一句完整的话,因为,他很忙。 没错,受伤后的魏可可,依然是忙碌的,似乎总有忙不完的事。 “那个Y南娘们终于走了!狐狸精!不就是冒险给可可取出了弹片吗?哼!有什么了不起,不用她帮忙,可可也会好好的!她凭什么整天守在可可身边?” 这时候,秦筱梓又在喋喋不休地唠叨。 苏映雪莞尔,这种话,她已经从眼前这个可爱丫头的嘴里,听说过无数遍了。 女人啊!一旦她们恋爱了,就会变得愚蠢! 反正她苏映雪是不会变成和秦筱梓一样的,哪怕魏可可再优秀,也不是她想要的男人的那种优秀,再者说,即便一个男人真的具有她想要的那种优秀品质,她就一定要围着他转吗? 女人,同样也可以因为自己的优秀,而骄傲! 这个世界上,男女平等,女人不需要做任何男人的附属品! “筱梓,我要向魏可可辞行,你陪我一起吗?” “好啊好啊!映雪我陪你去!我现在已经学会换药了,正好拿可可当试验品!” 秦筱梓立刻欢喜起来。 这让苏映雪觉得,自己好失败,她已经把秦筱梓视为自己的好朋友,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傻丫头,因为喜欢一个男人,就一脚踩进了黑窟窿了,却无法帮助她找回自我。 这男人虽然有点本事,却依然还是粗鄙的,充其量是个武夫。 这个世界,不再是一两百年前的乱世,早就是文明社会了,你再勇敢,再能打仗,也只能窝在这个小地方称王称霸,对于整个社会,能有多大作用,甚至不如一个小商贩! 魏可就住在大院里的医疗队病房,只是由于身份特殊,一个人占据了一个房间。 当秦筱梓和苏映雪来到的时候,房间里还有顾淼。 “哦!苏小姐你有事吗?筱梓,先陪苏小姐坐一会,我马上就有空了。” 大清早的,魏可已经在忙碌了。 他靠在床上,背后是厚厚的大枕头,下巴上已经有了一丛稀稀疏疏的胡须,仔细看,还是个稚嫩的大男孩,偏偏表情却很认真,具有了一种成熟男人的味道。 苏映雪拉着秦筱梓坐下,她正好也想多看看,这男人面对别人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 “顾淼,你再辛苦一趟。转告夏老板,五轴联动机床,我是一定需要的!规格小一点,价格高一点我都能接受!如果德国和RB产的弄不到,那就去东北燕州机床厂!国内的机床质量不过关,总好过没有!这件事非常重要,关系到咱们〇七公司的未来!” 五轴联动机床。 苏映雪一下子就愣了。 她学的是经济学,而且立志要成为一名最优秀的女性企业家,对于工业制造方面,并不陌生。 五轴联动机床这东西,被称为工业母机,虽然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机床,已经达到了九轴联动,而且是程控的,但,国内最好的机床,不过就是五轴联动。 普通的工业产品制造,是用不上这种精密机床的! 现在,魏可居然连国产的五轴联动,似乎也看不上,他还想买德国和RB产的,那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机床了,属于欧美国家对中国禁运的战略物资。 在这个工业一穷二白的山里小镇上,唯一能被称为电器的,大概只有电灯! 他魏可可居然说需要最好的机床,这不是天方夜谭! 150.第150章 苏映雪的自尊心 “魏可可,如果你想买五轴联动机床,或许我可以帮忙。” 好奇心害死猫! 苏映雪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说出这句话。 要知道,即便是燕州机床厂的五轴联动,那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等闲人是买不到的,不要说买,甚至就是凑上去仔细看两眼,你若没有关系,那也办不到! 但,别人买不到,不等于苏映雪也买不到,因为,她是苏家的小公主。 京城苏家,在共和国也是占有一席之地的,几十年前,苏家就开始涉足商业,尤其是与军方关系密切,到了如今,苏氏集团发展为一家规模庞大,涉足多个领域的跨行业商贸财团,而且,由于与军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苏家在军工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也正因为如此,苏映雪才敢说,她可以帮忙。 “苏小姐认识燕州机床厂的人吗?” “不认识。但我父亲是北方苏氏集团的负责人,如果由他出面,应当可以试试。” “北方苏氏?” 魏可大吃一惊。 他是听说过北方苏氏集团的大名的,虽然对这家企业不甚了了,却也知道,那是一家规模很大的股份制商业集团,在中国北方实力很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苏映雪的苏,竟然是这个苏,她是苏氏集团的小公主! 但,魏可突然沉默了。 苏映雪疑惑问道:“魏可可,你不是想买机床吗?怎么不继续说了?” 魏可面色凝重道:“苏小姐,请你告诉我。如果你父亲愿意帮我,你是不是必须把我的身份告诉他?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是京城魏家的人,他就不会帮我?” “应该是吧。” 苏映雪理所当然道:“你父亲对我们苏家有恩,凭借这一点,我父亲一定会全力帮助你。” 魏可失望道:“既然如此,那就罢了!苏小姐,谢谢你的好意。五轴联动机床虽然对我很重要,但目前并非必不可少,等我拥有足够的实力以后,就算抢!我相信自己,也能弄来合适的机床!” 啊?! 苏映雪大吃一惊,魏可的话,实在让她无法理解。 “你本身就是魏家二叔的儿子?让我父亲帮你不是很好吗?你为什么,要去抢?” “不!你错了!我和京城魏家没有关系!我这个魏,不是他京城魏家的魏!如果因为我是那个人的儿子,别人才会帮我,这样的帮助,我宁可不要!” 那个人。 他对于自己亲生父亲的称呼,居然是“那个人”! 苏映雪惊讶地抬头看魏可的脸。 她突然发现,原本在她看来,有些稚嫩和粗糙的那张脸,这个时候,充满了一种成熟男人的沧桑感,她的感觉一向敏锐,似乎能看到,一颗不屈的心脏,在这个男人的胸膛里,有力地跳动着。 这个年纪不大的大男孩,居然有一种成熟男性的魅力? 但,他为什么如此抵制成为魏家人,甚至对自己的父亲,使用了一个大不敬的称呼? “魏可可,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需要精密机床吗?” “如果你发誓保密,我可以告诉你。” 发誓保密。 这几个字听在苏映雪的耳朵里,竟然令她心头一跳。 这就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的坏处,由于她想得多,有时候就会给自己造成困扰。 比如说现在,魏可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但,苏映雪立刻联想到了更多的内容,这间屋子里一共有四个人,除了魏可的手下顾淼,还有秦筱梓。 魏可并没有要求秦筱梓避开,或者让秦筱梓发誓! 那岂不是说,在魏可的心目中,她们三个人里面,仅有她苏映雪是个外人,若要知道这个秘密,是需要发誓的,否则,她就无权知道! 委屈吗?很显然,苏映雪觉得自己很委屈。 但,一股强烈的自尊心升上她的心头,她的目光变得有些冷,似乎一瞬间,恢复了她作为苏家小公主的骄傲,而面前的这个大男孩,也不再是所谓的魏将军,而是光着上半身,在小院里举井盖的流浪汉。 “我发誓,不会将你的秘密告诉任何人!” 苏映雪用一种平静的语调说道:“如果我觉得,你真的会用机床,做出对社会有益的事,我会帮你。以我苏映雪个人的名义!你可以放心,与我父亲无关,更与魏家无关!” “步枪!我的人正在设计一款步枪,是现有型号的改进型。” “你在设计步枪?” “不是我,而是我的技术人员。由于样枪的精密度必须高于普通枪支,普通的机床,根本达不到高精度的要求,所以必须尽早弄来精密机床。” “抱歉,我对枪支不是很懂。为什么你要自己设计,现有的枪支不行吗?” “国内现有的枪支型号,并不满足我的要求。这么说吧,我想要的步枪,是在具备国内同型号枪支的火力基础上,实现枪支短小化,轻型化,这样更能适合东亚人种使用。目前,设计图纸已经有了,缺的就是生产样枪进行测试。我这么说,你能听懂吗?” 这一次,魏可不仅解释了,还给她做了简单的说明。 苏映雪的确不懂枪,但不代表她傻! 国内现有的任何一款武器,都是举全国主力,由无数的军工人才,花费海量的时间、精力、物力,才能最终研制出来,最终投入使用。 眼前的这个小男人,居然说他要改进某一款步枪,并且比现有型号更好? 如果换个人如此说,苏映雪都懒得再多说一个字! 但,对面这人是魏可可,一个让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的人物。 “我可以见见你的设计人员吗?如果不方便就算了,我主要是想问问他,对于机床有哪些具体要求……你知道的,就算是五轴联动机床,也有不同的,绝不能弄错。” 苏映雪撒谎了。 她实在是太好奇,迫不及待想看看,魏可的设计人员,是什么样的人。 潜意识里,她觉得魏可还是很信任她的,否则,也不能告诉她这么多,但她却利用别人的信任,欺骗了对方,这让她不免有些脸热心跳。 不料,魏可浑不在意道:“这个人苏小姐也是见过的,就是老罗。” “是他!那个高个子黄头发的老外?” 苏映雪一瞬间就确认了,魏可真的不是在故作神秘,而是真的要独力研发生产一款先进的步枪! 黄头发的老外她当然见过,是和她一起来到那措的。 奇怪的是,当时跟在那老头身边的几个人,都管那外国老头叫作“老罗”,不仅如此,还有意阻止老头和别人交流,当时她就很好奇。 难怪了,那老头竟然是一位步枪专家。 一个外国专家! 不行!这种天大的事情,无论最终能否成功,她苏大小姐,也必须参与其中! 151.第151章 AK东方经典 “东方孩子,这里的条件太差了!你必须给我合乎要求的研究设备、原材料,还有合乎要求的助手!我是设计师,我有丰富的经验,但我并不是神!该死的,你听到了吗?你要对延误的时间负责!” 苏映雪被吓坏了。 倒不是她被罗曼诺夫的粗鲁举止吓坏,而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到。 在她的印象中,魏可一直是很霸道、很凶的男人,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对他恶语相向,仔细想来,也就是她自己,曾经在春川的时候,对他很不客气地说话,而那个时候的魏可,应当是不屑于与她争执而已。 但,现在她看到什么? 长得干瘦的外国老头“老罗”,不仅对着魏可大吼大叫,把唾沫星子喷在魏可的脸上,而且,他的拳头几乎都甩在魏可的脸上了,即便如此,魏可也依然是笑脸相迎。 更吓人的是,他们在用英语交谈。 纯熟流利的英语! 老罗是个老外,他说英语很正常,然而,魏可同样也在说英语。 苏映雪暗自对比了一下,小心脏立刻一抽一抽的。 她发现,魏可的英语水平,居然比她还要强,不是说他的英语有多规范,词汇量多么丰富,而是指他的口语的流利程度,如果她稍微分散一点注意力,竟然跟不上他的语速。 她的听力,居然跟不上魏可说英语的速度! 她苏映雪是谁啊? 京都大学的高材生,虽然学的不是英语专业,但从小家里请了外教,把学习英语,当作一件重要的任务,以至于,她的英语水平,在周围人群中是最强的,她自诩得意的是,自己早已能够用英语正常交流,而很多被称为优秀的同龄人,只不过是哑巴英语的阶段。 魏可可的英语是从哪里来的,是上帝塞进他脑袋里的? “老罗,你的心情我很理解。但,这里条件艰苦,坦白说,我没法立刻给你需要的一切。我会努力的,请你一定相信我,我会尽全力满足你的要求!另外,我是个信守承诺的男人,答应过的事,就会做到!对了,老罗,你说的原材料和助手,是怎么回事?” 魏可满脸笑容,颇有几分唾面自干的君子风度。 苏映雪在旁边看的很清楚,他这样笑着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是护在胸前的。 他是重伤员! 听说,射中他右胸的弹片有拇指大小,由于位置深,嵌入到了两根肋骨之间,假如受伤位置在左胸,靠近心脏的位置,他就死了,从这个世界上飞灰湮灭。 这个男人,他的外表坚强,内心更加强大! 苏映雪不禁又把这个小男人,拿来与她认识的那些青年才俊,做了一番对比。 她惊讶地发现,除了外表不是那么英俊,更没有一身帅气的服装搭配,若是从气质与内在来看,那些青年才俊,竟然是不能与魏可相比的! 她苏映雪是一个重视外表的人吗? 不!她苏映雪绝对没有那么肤浅,就比如她自己,她的骄傲,不是来自于她的美貌,或者她的家庭,而是来自于她本身,她的才能和智慧,才是令她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东西。 外貌算什么,那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英俊也好,漂亮也罢,能产生实际价值吗? 这时候,老罗已经取出一叠图纸,强拉住魏可,指手画脚比划起来。 苏映雪突然有些气恼! 因为她看见,魏可被外国老头使劲拉住,脚下有些摇晃,眉头也微微皱起,但他却一直保持着微笑的表情,一点责怪对方的意思也没有,反而很配合。 这个没素质的老头! 你难道就没看见,被你拉住的是个重伤员,人家胸前还绑着厚厚的绷带呢! 不过,出于好奇,苏映雪还是悄悄跟了过去。 铺在桌子上的,是一张手工绘制的图纸,苏映雪一眼就判断出,那是一支步枪的侧向截面图,哪怕她对于枪械没什么概念,也能看出来,这支枪与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枪,非常类似。 图纸上,每一个位置,都标满了密密麻麻的符号,数字,精致的如同艺术品。 别看老头脾气不好,却是货真价实的步枪设计师,仅仅从这张图纸就能看出,老头肯定是花费了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很认真地工作,才能画出这张图。 “老罗!这是复进簧内藏式的经典设计?” “东方孩子,看来你还不是很蠢!既然你知道M16的这种步枪短小化设计理念,那么,你就该明白,我们是一定需要这样做的!你要求全枪尺寸不长于80厘米,就必须依赖这种理念!怎么样,我是不是很优秀?” “太棒了!老罗你是个天才!可是,枪托的材质如何解决?” “这就是我要和你说的,工程塑料!美国佬早在八十年代就完美解决了这个难题,我们同样可以!你听着,你们国家已经有能力生产符合要求的工程塑料,至少承受两万次以上的后坐力反冲!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只要你弄来那种原材料!偷,或者抢,随你!” “名称!参数!我会给你弄来的!” “别急,我们还有一个难题,机匣!这支枪的机匣将不是钢制,而是铝合金!高强度6067合金!孩子,一旦我们成功了,这将是一支非常适合东亚人种使用的步枪,符合短小化和轻质化的现代步枪的要求!它将是AK枪族中的又一经典!AK枪族的东方经典!” 苏映雪听得傻愣愣的。 除了一些专业术语听不懂,她还是能懂大概意思的。 这一老一少两个男人,都好疯啊! 他们窝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山里,却在讨论着足以吓死人的话题。 美国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工业制造水平? 还有什么AK枪族的东方经典? 作为苏氏的小公主,苏映雪对于工业制造领域,早有涉猎,她很清楚,国内在精密制造、原材料等领域上,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多大的差距。 另外,就算她不懂枪,但总听说过俄罗斯AK步枪的大名吧? 她很想上前参与讨论,也很想问问清楚。 然而,苏映雪明显感觉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外行,她完全插不进嘴,随着两个人开始讨论什么全自动射击时的位置偏移,枪托与枪膛的直线型设计,平顶型机匣等等。 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傻子! 作为设计师的外国老头,很有一副技术人员的疯狂劲头,说起枪支设计,滔滔不绝,一点也不粗鲁了。 奇怪的是,魏可差不多也是如此态度。 两个人的口中,不断冒出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越来越难听得懂。 但,这两个人都是兴致勃勃,说到高兴的时候,彼此哈哈大笑,另外一些时候,老头在讲,魏可认真地听,不时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然后,两个人对着图纸,开始比划,甚至争论。 这个人真的是魏可可吗? 这样一幅场景,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一座科研机构,或者是一所大学里的专业性实验室里。 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领着自己的得意门生,正在攻克某项学术难题。 152.第152章 仇敌的孩子 2011年农历春节已经迫在眉睫。 整个那措镇上的人们,都是喜气洋洋,就连孩子们也是欢天喜地的,凑在一起就会相互讨论,这个春节里,他们能吃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又能得到什么样的玩具作为礼物。 当然了,最受欢迎的玩具,莫过于镇里木匠们利用业余时间,手工制作的木头手枪。 只要某个孩子得到一把木头枪,他必然会成为其他同伴羡慕的对象。 话说,自从魏将军带领民兵连出征,胜利归来之后,小小的那措镇上真的是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且,指的是每天一个变化,都不用一个月,那措就变得焕然一新。 首先,那措镇小学开学了。 不仅三四十个小孩子进了教室,同时坐下来读书的还有全镇的大人们。 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批,原来〇七饭店的那间大木屋,是教室,那里一整天都被坐的满满的,上课的老师包括镇上的一个老学究,还有镇长老团,副总指挥红姐,甚至于,一些有经验的木匠、铁匠也被请上讲台,成了老师。 学习的内容五花八门。 华夏文是必须要学的,无论男女,每个人必须会写自己的名字,还要认识一些常用字。 数学,阿拉伯数字你必须认识,要会简单的算数。 各种图案图形,各种常见材料和特性,动物,植物,天然界当中的风雨雷电,老师们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没有教材,所有的授课内容,都在老师们的脑子里,如此等等。 严格来说,这就是扫盲学习班。 除了大家开始学习文化知识,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镇子上的其他变化更大。 比如说,〇七公司的木器车间开始投入生产,车间主任是李小道。 再比如说,镇里给每家每户配上了电灯,到了晚上,全镇不再是仅有几个地方亮着灯,而是到处灯火通明,据说,益岭火电厂正在重新架设输电线路,要向那措输送工业用电,工业用电是什么,很多人并不知道,总之是个好东西,因为,有学问的人都这么说。 另外,那措通往益岭和栗敢的两条山道,正在修整,目前已经能通牛车马车,带来的一个立竿见影的变化是,镇子里的物品正在变得丰富。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措正在变得越来越好! 这一切的变化,都是魏将军带来的! 但,族老会的几个老头老太太,想鼓动大家,为魏将军修一座庙的时候,这个建议得到了所有人的响应,却被魏将军本人否决了。 魏将军说,不仅不能修庙,以后,连魏将军万岁这种话,也不能说! 好人啊!那是一个神佛一样的大善人! 此刻,大善人魏可,正低着头走出自己的房间,他的伤还没完全好,所以依然住在医疗队的病房里,不过,这对于他根本无所谓,一个男人,有地方睡觉就行,哪里不能住。 一身军装的秦筱梓从后面追上来。 “可可,你小心点啊!千万别胡乱用力,小心伤口崩了!” “放心吧,我身体棒的很!” “那也不行!你要是把伤口弄崩了,看我不打你!对了,你中午回来吃饭吗?我给你煮肉粥喝,那个对伤口好!” “今天有事,可能回不来,你快回去吧!” 魏可挥挥手,自顾自往前走。 秦筱梓站在后面,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到他快转弯了,才忽然叫道:“我给你把粥煮了,要是有空,就记得回来喝!食堂的饭菜不是专门给伤员吃的,不好消化!” 其实,魏可住在医疗队里,最高兴的就是秦筱梓了。 现在的秦筱梓,依然爱笑,但仅仅从外表上来看,已经变得成熟多了,一点没有以往问题女生的做派,只是偶然当着魏可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耍点小女孩脾气。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自愿留在这种艰苦的山里小镇上,也够难为她了。 魏可出了医疗队的大门,迎面就遇见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都长得又黑又瘦,手拉着手,身上穿着绿布做的衣服,有点像小号的军服,身上还背着绿色的书包,大一点的是个女孩,梳一对羊角辫,小的是个男孩,脸上表情有些木讷。 “啊!……魏叔叔,您好!” 两个孩子见到魏可,赶紧让到一边,向魏可鞠躬行礼,那男孩有点害怕魏可,躲在女孩身后,甚至不敢看魏可的脸。 魏可暗暗苦笑,努力摆出一副和蔼的表情。 “阿水阿力,你们是上学去吗?” “是的,魏叔叔……我和弟弟现在去学校上学。” 答话的是女孩阿水,她说的是华夏语,只是明显有点生疏,咬字不清。 魏可道:“路上小心,赶紧去吧!” 阿水答道:“是!”,却是站在原地不动,而是又向魏可鞠躬。 魏可没办法了,只得自己迈步继续往前走,等他走过去之后,两个孩子才赶紧转身,姐姐阿水一拉弟弟阿力的手,两个人加快脚步,匆匆往前一路小跑。 魏可回转身扫了一眼,再次苦笑。 这算什么事啊! 这一对小姐弟俩,是掸家部落的孩子! 前一次魏可带人杀进掸渠家里,那个老女人手里抓住的两个孩子,就是这一对姐弟! 当时,魏可被手雷炸伤,其他民兵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两个孩子了,按照魏可的命令,在询问了他们之后,干脆就把他们从寨子里带了出来,一路带回了那措。 老女人是掸渠的老婆,两个孩子是孤儿,也是掸渠家里的家奴。 姐姐阿水12岁,弟弟阿力9岁。 两人的父母都是掸家族人,在掸渠手下的毒品提炼作坊里干活,一次出了事故,都死了,掸渠就让他们到自己家里来,当然不是来当少爷小姐,而是伺候自己老婆,等同于奴隶。 等这一对小姐弟被带回那措,人们注意到他俩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掸渠的这一支掸家族人,与那措是仇敌! 掸渠的手下杀了三名那措民兵。 那措人反手杀了掸渠,又把这一支掸家族人,灭了族。 这是血海深仇啊,这种仇恨根本无法化解,等这两个孩子长大,要是不恨那措人,那才见鬼呢! 但,那措与掸家部落的战斗已经结束,这只是两个无辜的孩子,而且是穷人家的孤儿,难道还能开枪把他们打死吗?即便是把他们赶出那措镇,以这两个瘦弱的孩子来说,也等于是杀人,他们在大山里,只有死路一条。 留下来?那措是不需要奴隶的,也不能把他们当作俘虏关押。 万般无奈之下,楚红柳一咬牙,把两个孩子领养了! 这件事,不能责怪那几个民兵,他们是在执行魏可的命令,只是脑袋僵化了一些,最合适的做法,是把两个孩子留在原地,由其自生自灭。 于是,那措多了一对奇怪的小姐弟。 当魏可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同样也很无奈。 楚红柳让两个孩子叫自己阿姨,叫魏可是叔叔,对此,魏可只能接受,这是最基本的人性啊,魏可的心肠再硬,也不能找机会把两条活生生的小生命,宰了! 然而,他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两个孩子是很怕他的! 当时在掸渠家里,魏可当着他们的面,一梭子子弹,把掸渠老婆打死了,鲜血都喷溅到了他们的身上,而且,他是带领那措民兵,攻入掸家部落的人,等于说,灭了掸家部落的,就是他魏可! 153.第153章 辐射状交通 “小四出事了!打伤了人,被警察抓了!” 这是巴特尔传回来的消息。 安排巴特尔去栗敢,打电话找到燕小四,是魏可的主意。 当初,老团等人离开红箭基地的时候,除了老团、楚红柳等四个人,还有一个就是燕小四,外海那一战中,燕小四也活了下来,却断了一条腿。 缺了一条腿的燕小四,不愿因为自己拖累大家,独自一人回了SC老家。 魏可在荡平掸家山寨之后,就起了找回燕小四的打算,他觉得,除非燕小四在老家过得很好,否则,他就有责任把燕小四接回来,兄弟们在一起,相互扶持。 现在的那措,民兵连装备整齐,又和益岭的克伦族武装搭上了关系,足以成为立足之地。 但,巴特尔连续去了两次栗敢,按照燕小四当初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却总是关机,直到这一次,电话终于打通了,接电话的却不是燕小四本人,而是燕小四的老婆。 伤人,被抓? 这件事,魏可必须要管,这是他的责任! “我带人去一趟SC永陵!就算不能把小四保出来,至少也帮他打点一下,别吃大亏!” 魏可做出了这个决定。 帮助战友燕小四,周团荣、楚红柳等人都是同样的想法,这是兄弟之情,要是放在古代,他们这群人甚至能跑去永陵劫了大牢,但现在是法治社会了,劫牢肯定不能做。 然而,由魏可亲自出面? 老团瞪着眼珠道:“老魏你别胡来!伤筋动骨还要休息一百天,刚捡回一条命,踏踏实实在家里养伤,我和疤瘌跑一趟!放心,这种事我在行!” 楚红柳也劝道:“是啊!我坚决支持老团,你留下来养伤!” 话说,往日里07分队遇上杂七杂八的事,基本上都是魏可或者老团出面,其他像巴特尔、杜斌这些人,打仗是把好手,若是处理突发事件,就差了很多。 魏可扫了一眼老团空荡荡的衣袖管,暗自叹口气。 咬牙道:“老团,镇子里现在离不开你,建厂房、培训工人,还有几百号人要吃要喝,你走了怎么行?咱俩分工,我管外面的事,你留在家里。” 老团皱眉道:“你不是刚巧受伤了吗?” “没事!这点小伤差不多就养好了!再说了,这趟去永陵,又不是打打杀杀,真要遇上事,不是有疤瘌在吗?我留在家里是养伤,去永陵也是养伤,不耽误!” 魏可如此说了,老团和楚红柳也没法再阻止。 现在的那措,人数不少,然而,能独当一面的人没几个。 楚红柳倒是很想代替魏可去永陵,但她是女人,对于这种事也没经验,只得作罢。 事不宜迟,必须马上动身。 跟随魏可一起回国的,是巴特尔和沃嘎。 巴特尔和燕小四的私交最好,由他出面很合适,况且,魏可毕竟伤了,身边要有一个得力的人保护,仅仅是沃嘎一个人,在个人能力上还是差了很远。 最后,楚红柳主动提议,让魏可把秦筱梓也带上! 秦筱梓留在那措,其实作用不大,要说她是名义上的医疗队副队长,不如说她就是魏可的私人护士,对于这一点,没人敢有意见,当初她来到那措的时候,苏映雪可是介绍过,她是魏可的女朋友! 对于突然出现的秦筱梓,魏可也很头疼。 当初去汝州的时候,他哪里想得到,这个小姨子真会对自己动了感情,即便是看见她来了那措,魏可也误以为,她是贪玩爱闹,图新奇,过一段时间自然会觉得没意思,会吵着要离开这个没有任何娱乐的穷山沟沟。 直到有一天,当秦筱梓主动帮他洗了内裤,还红着脸告诉他,要一辈子跟着他的时候。 魏可才傻了! 这是自己小姨子啊! 也难怪魏可粗心,他在潜意识里,一直以为秦筱梓是个没长大的野丫头,他总是记得,当初在汝州遇到秦筱梓时的那些场面,觉得她只是贪玩,才会和自己走近。 “带上她也好,找机会把她送回汝州。春节了,也正好去秦家看看。” 话说,自从民兵连在栗敢立威,那措和栗敢两地之间的关系,至少在表面上看,是很融洽的。 栗敢市政府派了人过来,由老团出面,进行了隆重的接待。 来的就是那位蒋明全副主任,双方都是和和气气的,栗敢方面也没提出什么特殊要求,完全是一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架势,不清楚的人会以为,这两股势力关系亲密,或者说,那措已经成为栗敢王将军的附庸。 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 栗敢自由军在靠近那措一侧设置了关卡,平时驻扎有一个营的兵力。 同样的,那措民兵连在通往栗敢的那座山峰顶上,修建了一处小型哨卡,恰好位于山道一侧,是一处石头堡垒,在里面架上了一挺机枪,就是当初,魏可从掸沙手里抢来的MG24通用机枪,这机枪已经被罗曼诺夫修好,成为了民兵连的又一件“重武器”。 民兵连的兵力少,在哨卡里仅仅有一个班守卫。 但,借助于有利地形,再有这挺机枪,有人若是强行来攻,也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相互戒备! 这座山的从山脚到山顶的一段,成为两方势力的缓冲区。 王将军的意思显而易见:你有克伦族在身后撑腰,我暂时不方便动你,但你也别想再来我的地盘闹事,咱俩先这样处着,等遇上问题再说! 现在,魏可要回国,这就有了难题。 “魏可可,别人谁都能去栗敢,唯独你不能去!” 楚红柳提出了这个问题。 其他人都同意,因为,魏可已经在栗敢公开露面,即便他悄悄潜入栗敢,也是有风险的,一旦被发现,就等于是刺激了栗敢人,来向他下手。 然而,不经过栗敢,又怎么返回国内呢? 再者说,没有栗敢通关口岸的入境手续,魏可回到国内,也是偷渡。 顾淼出主意道:“走吊索桥吧!那里现在位于咱们的控制区,不如把断桥恢复了,以后咱们和国内的联系,就方便多了!大宗物品没法走,人员通行绝对可以!” 这个办法好! 那措境内的吊索桥,就是被王将军炸断的,现在,那措拥有了自保的实力,完全可以把那座桥重新修建起来,只要小心一点,不让那措成为一条毒品走廊,想必王将军也不会来找麻烦。 “第一,从镇上找几个做事伶俐的,以〇七公司的名义,去栗敢设立一个办事处。第二,组织人手,准备修复吊索桥。疤瘌,你带沃嘎,再找个人拿我的M甸身份证,从栗敢入国境,咱们在吊索桥那里碰头。” 魏可是个做事干脆的,说干就干。 这个设立在栗敢的办事处,是那措对外公开的联络机构。 与此同时,再有一条通往境内的秘密通道,这就是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了那措的对外交通问题。 向南途径栗敢,进入中国境内,向西北途径益岭,进入M甸政府军控制区,向东北经由吊索桥,直接进入国境,这三条通道,形成了一个最简单的辐射状交通图。 也就是说,无论哪一方势力,想要彻底困死那措,也是办不到的! 魏可非常庆幸,自己冒险打了北栗山一战。 假如没有那一战所形成的威慑力,即便民兵连的实力变强了,那措也依然是闭塞的一块小地方,别人想掐他的脖子,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把他掐的喘不过气! 154.第154章 索命桥,闯天涯 吊索桥。 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只可惜,桥已断了。 那措连接国内的吊索桥,就在距离岩盐矿区不远的位置,这里有一道极深极险的峡谷,比之Y南谅山的虎跳峡,还要令人心惊动魄,因为,这里的地形太古怪。 似乎是大自然有意作祟,派来千钧力士,一刀将一道山梁劈开! 刀劈般深深的峡谷,南侧是那措镇所在的这座山,而北面,同样也是一片群山,重重叠叠,站在峡谷的侧边探头往下看,一条河流,在两山之间形成了一个葫芦嘴的形状,蜿蜒伸向远方。 吊索桥,恰恰就位于葫芦嘴的上方,高达数百丈! 峡谷的两侧高处,很奇妙地紧紧相扣,中间仅有十来米的距离,似乎伸手可及! 魏可来到这里,第一个感觉,就是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假如这地方在国内,稳妥妥是一个风景绝佳的旅游景区,哪怕再偏远,也有人圈地改造成景区,卖门票赚钱的,这里确实有观赏的价值。 但,这是边境地区,一切就不一样了。 那措这一侧是荒山,峡谷的对面也好不到那里去,一眼望去很是荒凉,不见人烟。 就在峡谷对面的峭壁上,有一条人工开凿的狭窄盘山公路,几乎紧贴在石壁上,沿着峭壁穿行,恰好在邻近葫芦嘴的上方,形成一片相对宽敞的地方,有一块大石头,悬空挂着半截粗大的铁链。 “就是这里了!” 杨大春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指着对面的铁链,介绍道:“早年间,我们这边也有一个石头底座,后来,连同铁链子一起被炸掉,掉进了下面的河里,这条路就断了。” 魏可看着好奇,就问道:“一根铁链?那时候的人,怎么过桥?” 杨大春道:“谁要过桥,得交两次钱。这边交了钱,守桥的给你绑上绳子,一头拴桥这边,一头拴桥那边。对面的人拉着你,你自己拽铁链子,一步一步挪过去。到了桥那头,再交钱,否则,那边的人把绳子一松,这边的人把你往回拉,你的钱就白交了!” 杨大春说的有趣,周围的人都笑起来。 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就这么一根铁链子搭成的桥,也玩出花样来防止“逃票”。 老团笑着问道:“要是没钱的,就不能过桥了?” 不料,杨大春脸色一暗,说道:“没钱也能过!交不起过桥钱的,就不栓绳子,自己顺铁链子爬过去!这有个说法,叫闯天涯!专门有一些穷人,等在这里,谁想运货过桥,又不想交钱的,就雇人闯天涯。咱那措镇上就有干这个的,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人丢命!” 笑声戛然而止。 闯天涯,不栓绳子,这么深的悬崖掉下去就是死! 这很残酷,残酷到令人头皮发麻,峡谷两侧的悬崖,相距不足二十米,但下方就是深不可测的深渊,人挂在铁链子上,身上还要背着货物,危险程度可想而知,但为了混口饭吃,有人靠此谋生。 魏可伸头往悬崖下看了看,透过朦胧的雾气,能看见下方的河流,变成了一条细细的带子。 “从此以后,那措人再不需要赚这种卖命钱!” 魏可说出的话,掷地有声。 卖命钱,如果一个人有其他办法,他肯定不愿来这里闯天涯的,谁也不是天生地养,总有父母和家人,甚至还有老婆孩子,一个壮年人丢了命,就会有一家子人,可能没活路了。 “那措人永远记得魏将军的恩德!” 杨大春很郑重地向着魏可,双手合十行礼。 在杨大春之后,又有几个民兵站出来,给魏可行礼,神态尊敬,又有些悲伤。 杨大春解释道:“魏老大,他们都是有家里先辈,曾经在这里送命的!我的父亲,也是从这里掉了下去,尸骨不存!所以,这座吊索桥,我们那措人,又叫它索命桥!” 魏可愕然。 他这才想起,杨大春除了被白家害死的妹妹,只有一个老娘,原来,他父亲就是在闯天涯的时候死了,剩下一家三口相依为命,怪不得,当初他在得知自己妹妹的死讯后,发疯般追杀白家人, 话说,魏可要从吊索桥上回国,大家都来相送。 伤势还未康复的杨大春也来了,跟着他一起的,是民兵二连的一群人,他们随身带着铁链、绳索、锤子、锯子等等工具,准备在送走魏可之后,就地取材,重新架设一座安全的吊索桥。 老团、楚红柳、杜斌、侯喜、李小道、魏家姐弟,这些人也都来了。 至于巴特尔和沃嘎,早已提前一步,经由栗敢出境,转到了悬崖对面,此刻,他们就在对面的悬崖边上,等着与魏可、秦筱梓两人汇合。 众人站了一会,魏可挥手道:“开始吧!” 有民兵出来,用弓箭把绳索射向对面,那边的巴特尔和沃嘎接住绳索,牢牢拴在石头底座上,这一边同样是如此,找个地方把绳索拴住,再拉紧,一根由绳索构成的简易通道就形成了。 杜斌上前道:“老大,让我先上去试试!” 他叫的是老大,自从魏可舍命救了巴特尔,不仅巴特尔改口叫魏可老大,同样出自07分队的杜斌,也是如此,他俩很默契地一起把称呼改了。 听到杜斌这么说,魏可就笑了。 “滚犊子!是我要过桥,又不是你过桥,等老子过去之后,你想怎么玩,都随你!” 杜斌尴尬,不好意思地挠头,退到一边。 开玩笑!让自己兄弟先上,等确认安全了,自己再上,那还是魏可吗? 就算危险性极低,魏可也不能让杜斌这么做! 要出发了,魏可与几个人一一道别,轮到侯喜的时候,他的眼圈都是红红的,央求道:“哥,我也想和你一起去四川啊?为什么沃嘎能去,我就不能去?” “别磨叽!” 魏可威胁道:“猴子,你要敢掉眼泪,老子就揍你!在家里跟着你杜大哥好好练枪法,等我回来了,你的枪法要是不如你魏夏大哥,你就等着屁股开花吧!” 众人听了魏可的话,都忍着笑。 全镇只有侯喜一个人,直接管魏可叫哥,但他也是最被严厉要求的一个,小小年纪,每天都要跟着民兵连出操,负重跑山路,然后练枪法,练格斗,还要上文化补习班,一样都不许丢下。 魏将军的“亲弟弟”,岂是那么好当的? 出发! 魏可的身体吊在绳索上,手里拉着一个套在绳索上的铁环,身上一前一后又绑了两根绳子,由悬崖对面的巴特尔和沃嘎,一点一点把他拉过去。 有风,绳索摇晃的厉害! 身体荡在空中,就像是腾空飞了起来,低头往悬崖下看,有种随时会一头俯冲下去的感觉。 魏可不禁佩服从前那些闯天涯的好汉们,要知道,那只是一群普通的山民,而且,他们不仅要把自己吊在绳索上,还要凭借双手的力量,一点点爬过去,那真是玩命啊! 很快,魏可就到了对面,巴尔特赶紧伸手把他拉上去。 魏可回头高声叫道:“筱梓别怕!绳索很安全,你把眼睛闭上,就像荡秋千一样,一眨眼就过来了!放心,我在这边拉着你,绝对不会让你出事!” 第二个过桥的是秦筱梓。 在悬崖的这一边,秦筱梓的脸色已经白了,双腿都有些哆嗦。 楚红柳赶紧上前安慰道:“筱梓,没事的。就像你魏大哥说的那样,把眼睛闭上,很快就过去了!” “嗯,我知道的。” 秦筱梓咬着嘴唇道:“可可已经过去了,我要是不跟过去,就不能和他在一起!可可刚才也说了,他不会让我有事的!我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和可可在一起!” 楚红柳听了,脸色竟是一呆。 155.第155章 嚣张少年 吊索桥简陋的让人感到害怕,其实还是很安全的,秦筱梓吊在绳索上,晃晃悠悠,她紧闭双眼的神态,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为她捏一把汗,但还是很顺利到了对面。 杨大春已经打了包票,等魏可下次回来的时候,吊索桥一定比现在更安全。 四个人,一辆牛车。 牛车是巴特尔和沃嘎赶上山的,这地方位于高高的山崖上,需要沿着盘山路,往下走很长一段,才能下到平原,仅仅凭借两条腿走路,是很麻烦的。 山路很窄,又是一侧悬崖、一侧石壁的类似于悬空栈道的石子路,还是很险的。 魏可让秦筱梓坐在里侧,自己护在她外面,而巴特尔和沃嘎,干脆就没有坐在车上,两个人走在前面,一左一右牵着牛,防止出现意外情况,让牛惊了,那就会出大事。 “沃嘎,这条路通往哪里?” 四个人当中,仅有沃嘎是当地人,其余三个都是两眼一抹黑的。 沃嘎答道:“这座山叫戈佤山,往南是康素镇,往北是康坪镇,恰好在两个镇子中间。不过,出山口是朝向康坪的,以前,戈佤山走私厉害的时候,康坪也是很热闹的,现在戈佤山废了,康坪就差很多。” 魏可根据记忆里的地图对比,迅速找到了大致的方位。 或许,他可以让人在康坪设立一个据点,作为那措在境内的联络处,就像很多栗敢势力,把据点设在康素一样,所不同的是,戈佤山吊索桥在他的控制之下,被他“垄断”了! 山路狭窄,众人走得慢,足足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从山上下来,接近山路的出口处。 突然,山口方向,闪出两个人影。 这两个人慌慌张张,肩膀上都挂着包裹,其中一个,手里还拎着一把刀,他们一路小跑进了这条山路,迎面向魏可他们而来,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张望。 “吁!吁!” 原本就小心翼翼的巴特尔和沃嘎,手上使劲,赶紧把拉车的牛稳住。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虽然已经接近了山口,但旁边依然是很陡峭的山崖,这条路又窄,假如让牛车翻下山崖,坐在上面的魏可和秦筱梓,还不得被摔个半死? 得得得!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再次从山口方向传来。 紧接着,一匹马出现在山口! 马上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这青年一眼就看见了正在逃跑的两个人,怒喝道:“两个拦路抢劫的败类!小爷看你们还能往哪里跑!” 说罢,一催马也进了山口,沿着山道跑了上来! 我靠!就连魏可也觉得无语。 山道这么窄,走一辆牛车都很费劲,现在眼前这三个人,两个逃,一个追,而且还骑着马,这要是和魏可他们的牛车撞在一起,肯定要出事的。 魏可想也不想,左手撑在牛车上,飞快地跳下车,然后还是用左手,单手把秦筱梓托起,从牛车上抱下来,并让她紧贴着山道里侧站好,自己挡在她前面。 他的伤还没好,右手不能用力,左手还是勉强可以用。 就在魏可下车的同时,又出状况了! 跑在前面的两个人,见骑马的青年追上来,其中一个,突然摸出一把手枪,对准青年就要开枪,不料,那青年的动作更快,坐在马上,手里已经举起一把手枪。 啪啪! 两声枪响。 青年的本事真不小,骑着马,还走在这么窄的山路上,这两枪却打得极准,随着两声枪响,前面的两个人都被打倒了,其中拿枪的那个人从山崖边滚了下去,另一个拿刀的,也趴在了地上。 不过,魏可这边的几个人,都没心情去欣赏青年的枪法。 牛受惊了! 一头拉车的牲畜而已,冷不丁有人在附近开枪,这牛要是能稳稳站在原地不动,那就怪了! 吁!吁!巴特尔和沃嘎什么都顾不上,拼命去拉扯缰绳,然而,这头牛已经变得不听话,使劲甩脑袋,想挣脱束缚,把巴特尔二人拽的东倒西歪,眼看随时可能冲出山路外的悬崖。 得得得! 正当魏可想上前帮忙,只见,骑马青年已经跑到了不远处,皱眉看着魏可四人。 嗖! 青年从马背上,一个纵身,竟然跳到了牛车的前面! “犟牛!乖乖听小爷的话,站住不许动!” 青年大喝一声,伸手抓牢牛鼻子上的木头销子,一手抓住一边,腰身用力往下一压! 哞! 这头拉车的牛,就像是被千钧重担压住了,脑袋往下垂,两只前蹄跪了下来,嘴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然后,竟然就这么乖乖地停住,放弃了抵抗。 咦?魏可吃了一惊。 他站在后面,恰好把青年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 这青年能制服已经失控的牛,不是说他的力气,比巴特尔和沃嘎两个人还要大,而是他用上了巧劲,恰好压住了牛身上最不能受力的鼻子,于是就表现的特别神奇。 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 青年从马背上跳下来的时候,是正对着悬崖跳过去的,这份胆量就不是常人可比,而且,他落地的动作轻巧、准确,落地之后立刻转身,又是准确抓住了牛鼻子,这一切,都显示了超强的身体柔韧性。 再想想,他骑在马上抬手两枪,轻松击毙对手,说明枪法也很不俗。 胆大!身手灵活!力量强!枪法好! 当这么多特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你就不得不赞叹一句:了不起啊!好厉害! 魏可再仔细看看这个青年,立刻就发现,自己稍微有点看走眼,倒不是说他对这人的能力判断有误,而是指对方的年龄,并不如自己想象中大,有些异乎寻常的年轻! 青年长得高大健壮,目测,比魏可还要略微高一点点,然而,面相稚嫩,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充其量算是个少年人,肯定比魏可还要小。 更独特的是!这人一张东亚人的脸,瞳孔却有点发蓝。 是个混血儿! 就在这时,混血少年松开手,轻轻搓揉自己的手掌,一张脸却微微抬起,对着巴尔特,很不屑地开口道:“白长了一身疙瘩肉,连头牛都拉不住,废物!” “你!你说谁是废物!” 巴特尔哪里是能被人嘲笑的性格,顿时就火了,怒道:“要不是你小子捣乱!这牛能惊吗?你特么再敢乱说一句,老子打得你满地找牙!” “切!小爷又不是吓大的!就说你是废物,你想怎么样?” “他奶奶的!找死!” 呼! 巴特尔气得大声叫喊,也不管刚才对方刚才帮了自己,挥拳就打。 只见,混血少年并不惊慌,脚下一个交错步,让开巴特尔的拳头,右手推向巴特尔的胳膊,与此同时,抬脚!一脚踹向巴特尔的胸口! 魏可的眼神一凝! 这少年何止是不简单,简直强到离谱,如果没猜错的话,少年是个练家子,人家会功夫! “住手!都别伤了人!” 魏可一声大吼。 但,他叫的再快,也似乎稍稍晚了一点。 巴特尔被对方的一脚踢中胸口,往后噔噔退了两步,又急又怒之下,毫不犹豫就把枪拔了出来,而在他的对面,混血少年同时把拔枪了,两个人迅速举枪,相互瞪眼睛。 靠!魏可心里略微有点不爽,他看得出来,虽然巴特尔脾气暴,却是被这少年给刺激的。 这少年的身手很强,然而,性格就太嚣张,简直是目中无人。 不料,混血少年比魏可想的,还要嚣张。 他斜眼盯了魏可一眼,口中冷笑道:“怎么了?一个人打不过,准备三个一起上?没事!小爷我郝思理长这么大,从没怕过人!你们三个一起上好了!” 156.第156章 你和姓魏的谁强 猖狂啊。 魏可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猖狂的人,而且,对方年龄还如此小! 就在魏可犹豫的时候,身后的秦筱梓,不高兴地哼一声道:“哪里跑出来的小屁孩!不知天高地厚,就你也配让可可和别人一起打你?用不着别人帮忙,我家可可一个人就收拾了你!” “可可?谁是可可!你去把他找来,看看谁收拾谁!” 郝思理颇不服气。 这幅样子,让魏可反而哭笑不得。 看起来,这个叫郝思理的混血少年,完全就是个被惯坏的孩子脾气,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养成了天老大地老二,除了天地他最大的骄傲性子,见不得有人比自己强。 但,魏可能拔出枪来,直接一枪把对方崩了吗? 那显然不行,刚才郝思理曾叫过一句“两个拦路抢劫的败类”,如果所料不差,他是在追抢劫犯,而且,他还帮忙拉住了即将掉下悬崖的牛,怎么说也不是魏可的敌人,更不像是多坏的恶人。 嚣张与坏,是两个概念。 “好了!我数到三,你们两个同时放下枪,听见没?” 魏可开口说了一句。 巴特尔很不情愿,却还是勉强点头道:“行,老板我听你的!” 不料,郝思理却扫了一眼魏可,悻悻道:“你难道就是可可?小爷又不是你家伙计,凭什么听你的?” 他奶奶的! 魏可的火气终于也被勾起来了。 这少年实在是太欠扁了,虽然一身的功夫了得,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这性格真够呛,一口一个小爷,能长这么大没被人一枪打死,也是奇迹,要知道,现代不是古代,你的功夫再强,也挡不住子弹啊。 “就凭我随时可以杀了你,你信不信!” 魏可的语气变得冰冷。 郝思理的脸色一僵,变得很不自然,却咬牙道:“小爷不信!” “不信?老子就让你看看!” 魏可也不愿多废话了,话音刚落,左手突然伸向腰间,拔枪,半空中一抖,咔嚓一声上膛,然后,就将枪口对准了郝思理的脑袋。 这一手,恰恰是当初把李营长吓得不敢乱动的绝技。 左手的单手举枪上膛! 静。 在场的几个人中,除了懵懂无知的秦筱梓,其他三个人,都像傻了一般盯着魏可手里的枪。 就连吊的不行的郝思理,也不例外! 其实,郝思理并不是没动,他在魏可拔枪的同时,也伸出左手,从自己腰里拔出一把匕首,只不过,魏可的动作太快,眨眼间就把手枪上膛,举枪对准了他,郝思理的动作就僵住了,不敢再动。 这尼玛!谁见过就那么把手枪晃一下,就能上膛的? 郝思理的脸色有点发白:“我,我信了。” 魏可不客气地教训道:“信了还不把枪放下!走火了怎么办?”说着,左手在半空中一抖,很帅气地玩了一招单手退膛的动作,重新将手枪插回腰间。 “你,你不杀我?”郝思理奇怪问道。 “废话!老子又不是杀人狂,没事杀你做什么!” 这一下,郝思理终于没有再废话,而是乖乖收起枪,脸上现出一种很复杂的神色,盯着魏可的腰间,舔了一下嘴唇,很明显,这小子还是怕了。 举枪就能射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能信。 有这一招傍身,别人休想面对面击杀了魏可,这是一招神技! 这时候,巴特尔也收了枪,一边挠头一边凑上来。 “老大!你这怎么玩的,太吓人了,我见过很多玩枪的高手,没见过这种本事,这也不科学啊!”巴特尔一时激动,把出门在外,应当改口叫魏可老板的规矩,也给忘了。 “嘿嘿,以后有空了,咱哥俩慢慢聊。” 魏可有点小得意。 他这手绝技,自然是不科学的,全世界只有他能玩,别人就是练一辈子,也没可能练成。 不过,魏可没心思去和巴特尔解释,他一直在观察郝思理。 只见郝思理收起枪后,垂头丧气的,也不过来说话,而是转过身去,牵了他的那匹马,看样子就想这样走了,但又回头来看魏可腰里的枪,很舍不得的模样。 “思理兄弟,怎么就走了?” “啊?你认识我?”郝思理的脸色一僵,很吃惊。 “你这家伙!刚才不是一直在说,小爷我郝思理,难道你不是叫郝思理吗?” 魏可暗自好笑。 这小子真够奇葩的,不就是有人出枪比他快了,为了这么一点事,就把自己弄得和丢了魂似的,这个心性不改,迟早要吃大亏,毕竟,没人能永远天下第一,就连他魏可也不认为自己可以无敌。 但,魏可还真不愿意,就这么放郝思理走了。 他惜才! 07分队名义上重建了,然而,实力已经大不如前,除了杜斌和巴特尔,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即便再加上楚红柳,以及实力大涨的自己,魏可还是觉得人手奇缺。 那措的人当中,就算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顾淼,距离魏可的要求,还是差一点,其他人就更不行。 眼前这个郝思理,性格狂,但,却实打实是个人才! 有没有可能把这小子招揽过来,让他也成为07分队的一分子? “思理兄弟,咱们一起下山去。对了,刚才那两个人,干什么的,你为什么追他们?” 既然想招揽,那就得设法套近乎。 魏可干脆也不坐牛车了,陪着郝思理在前面走。 郝思理对于魏可的主动接近,似乎有些开心,这个时候,他也不再是一口一个小爷,而是像个正常人那样,陪着魏可闲聊,态度上还有点尊敬的意思。 “貌昂大哥,难怪我爹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这本事,比我爹都不弱啊!” “你爹?你爹是做什么的?” “怎么说呢,我爹算给人当保镖的,不过,他和主家的关系很好,像兄弟一样。那主家喜欢静,就住在栗敢的一座山里,一住就是十几年。我从小就是在山里长大的,栗敢,你知道栗敢的吧?” 郝思理的脾气,确实像小孩子。 当他看不上你的时候,拽的像二五八万,多和你说一个字都不愿,然而,他已经把魏可,看作是比他自己更厉害的高手,说起话来,就没什么保留。 栗敢,这人居然是从栗敢来的? 魏可暗暗吃惊,但,同时也更加期待。 因为什么?这人既然是跟着自己老爹,从小在山里长大,那就是从外界接触很少,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不用问就知道,他爹一定是华夏人无疑。 一个生活在境外的华夏人,这种身份,正是魏可最喜欢的。 “思理兄弟,你的功夫很厉害啊,都是你爹教的?你爹一定是个超级大高手,有机会,我一定要去见见他老人家,如果也能学两手就好了。对了,我也是边境那边的人,现在住在那措。” “啊?你也是那措人?” 郝思理很吃惊,回头看一眼后面的巴特尔,面色复杂道:“貌昂大哥,你们都是那位那措魏将军的手下?听人说,那姓魏的也很厉害,你要是和姓魏的比,谁更强?” 姓魏的?那不就是魏可本人嘛! 魏可在心里暗笑,却一本正经道:“那要看你指的是哪方面了?如果是用枪的功夫,我和魏将军估计差不多。不过思理兄弟,你拳脚功夫了得,如果都不用枪,只是比拳脚,我估计,魏将军大概打不过你。” “那有什么用!不等我动手,人家一枪就把我撂倒了!” 郝思理分外沮丧。 似乎,只要听说有人比他实力强,他就会满面愁云,天要塌了。 157.第157章 李镇长是清官 四川永陵,马头镇。 镇长姓李,叫李荣建,这两天,李镇长喜忧参半。 在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小镇上,当个镇长不要太舒服,别看级别低,过得却像土皇帝,男人见了点头哈腰,女人必须低眉顺眼,谁敢对他不敬啊? 人活一世,其实物质不是最重要的,精神层面要高于物质! 就拿古代的皇帝来说,那时候的皇帝,单纯从物质享受来看,很多方面还不及现代社会一个普通人,但现在的普通人,你能和皇帝比吗,你再有钱,也买不来皇帝的那种心理优越感,那种老子一个人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感觉,唯有权力才能办得到。 李镇长与别的当官的是不同的! 别的官员喜欢捞政绩,李荣建却不在意,自从当上镇长,他就没想过要升官,恨不得一辈子就当镇长,在这山明水秀的马头镇,过过世外桃源般的悠闲日子,踏踏实实享受,不比什么都强。 政绩?那些上跳下窜急于捞政绩的,都是想升官发财的,想升官后捞的更多。 他李荣建不一样,他是清官! 是个追求精神高于物质的人,甚至于,他不怎么喜欢金钱,整个长青县的官员都知道,马头镇的李镇长,是全县同级别官员中,最穷的那一个,人家可谓是两袖清风。 这样的李镇长,如何会看重政绩呢? 然并卵,世间的事就那么怪,你越是不在乎政绩,政绩偏偏找上你! 眼看着还有两天就是春节,县里来了通知,说有个M甸客商,看中了马头镇,要来镇里商务考察,县里要求李镇长,务必不辞辛苦、好好接待,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争取让这一笔外资投资,最终落在马头镇。 一旦事情成了,就是一笔扎扎实实的政绩! 李荣建很想高吼一嗓门:龟儿子的M甸老板,老子这地方不要你的投资,全国那么多地方,你最好有多远滚多远,别来耽搁老子过大年。 但,李荣建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万万不敢这么说。 整个永陵市长青县,拿不出一个像样的外资项目,县里的书记、县长到市里开会,总有点抬不起头,这个时候突然有老外要来投资,别管是M甸人还是更穷的非洲人,也别管这投资靠不靠谱,肯定没人敢把投资商骂跑了,开玩笑,你要敢这么干,就是和书记、县长过不去! “镇长,县里刘主任打电话,请您去一趟小招待所,说有要紧事商量。” 李荣建正在生闷气,秘书小蔡进来汇报。 刘主任,大名刘建峰,长青县外经贸委副主任,这也是个倒霉蛋,一个快退休的老头子了,大过年的不能在家陪老婆孩子,却被派来穷乡僻壤的马头镇。 听说刘建峰要找自己,李荣建愈发郁闷。 靠!你个拿鸡毛当令箭的糟老头! 你就不想一想,全县那么多实权干部,凭什么把你这个名义上的副主任派来,还不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这投资不靠谱,就拿你这种有职无权的人来充门面! 缅甸?缅甸佬有钱拿来投资吗? 假如是欧美国家来的老板,哪怕就是日本、湾湾来的,县里也轮不到你这种退二线的人出面,所以呢,你来了就来了,踏实在小招待所里,老子好吃好喝招待着你,那么多事干嘛。 但,李荣建还是挥挥手,对小蔡无奈道:“叫车,去小招待所。” 马头镇虽穷,但该有的一样不少。 就比如镇里的招待所,对外就是个破破烂烂的老式旅馆,用来营业的,只要花钱谁都能住,对内却单独建有一个小院,是按照上档次酒店的规格来的,专门用来接待镇政府的重要客人,这就是小招待所。 李荣建坐着一辆奥迪100进了院子,抬头看见,一个体态妖娆的女人,已经站在台阶上等着。 那是顾莉,一个骚到骨子里的女人。 “李镇长,您可来了!” 顾莉小燕子一般,飞快跑下台阶,过来拉开后车门,伸手来拽李荣建的胳膊,娇声嚷道:“我的亲哥哥哎,您要是再不来,人家就要去找您去了!” 车里不仅坐着李荣建,前排还有司机和秘书小蔡。 这时候,司机和小蔡,无不正襟危坐,就像没听见顾莉说话。 李荣建却不满意,皱眉道:“你个小浪蹄子,已经是经理了,大白天的瞎叫唤什么,让人听见了,影响多不好!怎么了,不是姓刘的找我吗?你又有什么事?” “刘老头子找您?我不知道啊?” 顾莉忿忿道:“李哥,那个刘主任不是个好东西!表面上装的正正经经,没人的时候就对我拉拉扯扯的!李哥,不是要过年了嘛,他一个县里来的干部,啥时候走啊?” 听了顾莉的话,李荣建更加不耐烦。 “小莉啊,你也不是小孩了!当干部的不就是那样吗?你以为干部就是圣人了,不食人家烟火?都是男人,脱了裤子,一样的一条丁丁两个蛋!姓刘的闲得蛋疼,你就出去给他找女人,一个不行就两个!这种事也要我教你吗?以后少拿这种破事烦我!” 李荣建说着,下了车往楼里走。 身后,顾莉一脸的失望,等李荣建走上台阶,她才一扭一扭跟上去,悄悄自言自语道:“呸!老娘算明白了,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都是提上裤子不认人的魂淡!” 李荣建是真心烦。 连带着,他对于即将到来的M甸客商,也忌恨上了。 什么玩意嘛!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在春节的时候来,搞的他一个大镇长,这个年也过不好,不就是个M甸人,你要是我马头镇上的人,看老子不扒了你的皮!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李荣建掏出手机一看,是马头镇派出所副所长唐行军。 “行军啊,有事?” 就算李荣建心里再烦,也不是随便对谁都能发脾气,比如他对唐行军,就必须稍微客气一点,因为,唐行军虽然也算他的下属,却不是靠着他吃饭的,两个人是相互扶持的关系。 “镇长,来了!真来了!” “什么来了?” “您不是让我派人盯着进镇的公路吗?您说的M甸客商,真来了!” “哦?开的什么车?” “是辆奔驰商务车!我已经到了镇口,您是没看到,这M甸佬的派头还真大!随身带三个保镖,一个女秘书!镇长,我现在开着警车给他领路,是不是带去政府大楼?” “还真是有钱人?行军,你把人领来小招待所吧,我和县里刘主任都在这。” 158.第158章 M甸富二代 魏可真没见过M甸富商是个啥模样,但没见过不要紧,感觉对了就行。 一件黑色大衣,里面衬的却是件用金黄色丝线绣着飞鸟图案的褂子,大背头,脖子上套一根手指粗细的金项链,胸前上衣口袋里,露出半截金链子,那是一块怀表,手里柱一根文明棍,这拐棍也有讲究,因为,把手上明显是金的,发着光,晃得人眼晕。 这么一身行头,不俗气吗? 你管他是不是俗气,反正看着就像是个有钱人! 东西都是当初的白家老爷白锦标的,被楚红柳从仓库里翻了出来,用来打扮魏可。 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魏可的身材原本就不错,这么一装扮,还真像个土财主的模样,唯一的不足,他的年纪太小,看起来有些别扭。 但,年纪小没关系,咱现在就是M甸佬的富二代。 咯吱! 巴特尔开着车,跟在前面警车的后面,进了一个院子,一脚刹车,把车停下。 魏可抬眼往外看一眼。 嚯!阵势还真不小,院子里站一堆人,全都露着笑脸,前呼后拥的,奔着他们这辆车就过来了,这模样,像极了欢迎什么大领导。 “都镇定一点,别露怯!现在咱们是来投资的有钱人!” 魏可低低吩咐一声。 几个人当中,巴特尔是不需要担心的,然而,沃嘎和秦筱梓肯定差一点,他俩一个是山民,另一个是普通学生,没见过多少大场面,要是不提个醒,说不准就会慌神。 派出所副所长唐行军不是说了,有三个保镖吗? 没错!还有一个是郝思理! 魏可最终没让郝思理溜掉,成功地将对方拐来四川了,反正他是不会在乎,郝思理不回家,他老爹会不会着急,在他看来,郝思理能一个人从栗敢跑到戈佤山,再跑远一点也无所谓。 “思理,你可记住了,千万别和人动手!这地方不是边境,打伤了人很麻烦的!” 对待郝思理自然是不同的。 这小子本来就嚣张,若是再怂恿他,弄不好马上就鼻孔朝天了。 下车,上阵了! 首先下车的巴特尔、沃嘎和郝思理,三个人都是穿着一身黑西装,而且都是精壮的小伙子,尤其郝思理的腰上,还挂着一把带皮套的短刀,他们这一亮相,很像是黑社会跟班小弟。 走上来的一大群人,不约而同放慢了步子。 巴特尔等人根本不管,自顾自转到了后车门边,巴特尔和郝思理往两边一分,背对车门,雄赳赳站住,沃嘎伸手拉开车门,很恭敬地鞠躬,对着汽车里,用M甸语轻声嘀咕了一句。 这个派头足啊! 已经走到不远处的李荣建和刘建峰,相互对视一眼。 刘建峰露出激动的神色,轻声道:“李镇长,这个真是有钱的,咱兄弟俩今天要立功了!” 李荣建不置可否道:“老刘,再看看不着急。” 这就是心态的不同了。 李荣建没啥追求,心态平和,在他看来,开着奔驰车,带着保镖的有钱人很正常,若非对方是来投资的,他根本就不鸟对方,你再有钱,能比我还牛吗? 现场,接着下车的是秦筱梓,穿一身花裙子,头上还插着银饰,像个唱大戏的。 秦筱梓还是不理人,回身,扶着魏可下车。 等一身金光闪闪的魏可下车,站在众人面前,所有人都傻眼。 靠!折腾这么久,原以为出来的是个颤巍巍的老头,谁成想是个身材魁梧的壮小伙? 这个反差有点大啊! “敏戈喇巴!” 魏可把手中的拐棍交到秦筱梓手里,然后满脸堆笑,主动上前,一边走,一边双手合十行礼,态度好的不得了。 敏戈喇巴,你好的意思,魏可唯一能说的一句M甸语。 看见魏可如此,刘建峰赶紧迎上前。 “你好!您就是M甸来的貌昂丹拓先生吧?我代表长青县政府,热烈欢迎貌昂先生到来!” “敏戈喇巴!敏戈喇巴!” 这场面很是滑稽。 两个人都是脸上堆着笑,却说着不同的语言,颇有几分鸡同鸭讲的意思。 魏可很清楚,这种时候,是绝对不能露出一口流利的华夏语的,反正他是老油条了,不过装样子而已,他长着一副和普通人一模一样的脸,再说一口华夏语,哪里还像老外? 果然,看见魏可一口一个敏戈喇巴,刘建峰非但不尴尬,反而很开心。 扭头叫道:“小张快来!这M甸客商说的什么?你懂不懂?” 只见一个小伙子走出来,挠头道:“主任,他说的大概是M甸语吧,我哪会M甸语啊!” “啊?这可怎么办?”刘建峰也急得挠头。 “林到!雷好雷好!我是会说华夏语的啦!林到,我的奶奶就是华夏族的啦,我们全家人,从小就要学习华夏语的啦!我的奶奶从小就教会我,不能忘本的啦!顶好顶好!” 突然,魏可操着一口洋泾浜的华夏语,开始说上了。 这一下,刘建峰大喜过望,激动地一把抓住魏可的大手,一阵猛摇。 “顶好!貌昂先生,您全家都是爱国华侨!” “林到好!我是爱国的啦!” 魏可自己差点吐了。 屁的爱国华侨,这顶帽子也太好混了。 不过,魏可的这番表演,无疑是很成功的,成功把自己混成了一个归国华侨,现场这么多人,愣是没有一个人怀疑他的身份,更没人提一句,要检查他的证件。 实际上,只是那措设在栗敢的办事处,向长青县政府,发了一份传真。 一份传真,若是换到经济发达的地方,估计没人鸟他,严重的甚至会把他当骗子抓起来,但巧合的是,长青县现在最缺的就是外资企业,来者不拒。 这一下,魏可心里安定多了。 国内的情况就是如此,一个普通老百姓,办什么事情都是难的,但若你是个有身份的人,那就不同。 当然了,为了帮助燕小四,魏可现在必须硬着头皮,把这场戏继续演下去。 一番折腾,魏可终于认识了马头镇的父母官,镇长李荣建。 “镇长大人,雷好雷好!能认识家乡的青天大老爷,我很开心的啦!可惜,我的奶奶身体不好,假如她也能回来,见到青天大老爷,他老人家一定很开心的啦!” “貌昂先生,现在国内不叫青天大老爷了,现在叫同志!” 李荣建比刘建峰表现的镇定。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惊讶道:“你刚才说什么?难道貌昂先生的老家,是马头镇人?” “同志就是大老爷,都一样的啦!镇长大人,我奶奶就是您的子民啦!她老人家几十年前离开马头镇,对了,我奶奶的娘家是姓燕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后人留下来。镇长大人,我这次回来,第一是帮奶奶回来看看,第二,就是想找找燕家的后人的啦。” 159.第159章 又是金条 魏可同志贼坏贼坏的。 “秦秘书,把我给林到的礼物拿出来!”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魏可大辣辣一挥手,只见秦筱梓取出两只小盒子,递上来。 魏可接了,当众打开,每只盒子里,两根拇指粗细的金条! 魏可笑眯眯道:“两位林到,我貌昂丹拓从缅甸回到家乡,见到两位父母官,很是激动啦!没有准备什么像样的礼物,这点小意思,聊表我对两位父母官的敬意!” 金条,当众行贿! 所有人都傻了。 其一,金条分量不轻,目测价值近十万块钱,这缅甸佬虽然年轻,却真有钱,浑身金光闪闪也就罢了,随便拿点小礼物出来,出手就是金条,这要是还不算有钱,还要怎么有钱? 其二,你缺心眼啊!这样送金条,谁敢收啊! 其实,魏可当然不是缺心眼,他就是故意这么干的。 现在的那措,很不富裕,当初魏可带去的那几十万现金,已经用的差不多,又要搞建设,又要购买机器准备开军工厂,全镇却没有像样的来钱门路,哪里会有多出来的钱。 金条是攻打掸渠部落的战利品。 话说,魏可带人攻破掸渠的山寨,即便被手雷炸伤,也没忘记让顾淼打扫战场,结果就有了收获,顾淼在掸渠的家里,搜出一箱子金条,一百克一根的那种,足有三十多根! 以黄金市场价每克三百多元计算,一根金条三万多,总价值近百万。 这次魏可来四川,现金没带多少,却带了十根金条,但,他不可能真把金条孝敬两个当官的,又要给所有人造成“老子就是有钱任性”的假相,于是干脆选择当场送礼。 看见金条,刘建峰的两眼都有点发直。 不是每个当官的都有钱,也不是职位越高越有钱,当官的有没有钱,差不多和他手里的权力成正比。 刘建峰虽然是副主任,平时来钱的门路却不多,严格说起来,像他这种没实权的副主任,还不如在穷乡下当镇长的李荣建油水足,看见价值六七万块钱的金子,顿时就心痒了。 “使不得!金条我们绝对不能收!” 李荣建到底见的世面多,马上拒绝,却是笑道:“貌昂先生,你这次回马头镇,就是回到家了!你放心,回到自己家里,有什么困难,尽管和我说!无论貌昂先生商务考察,还是寻找亲人,我们马头镇政府,一定尽全力配合!” 魏可心中暗乐。 他玩出这一手,就是想博得李荣建的重视。 魏可转手就把金条递回秦筱梓手里,一脸虔诚状,赞叹道:“到底是人民的父母官,好官啦!我貌昂丹拓,孤陋寡闻,错以为有钱就能好办事。是我不对!等我回到M甸,一定要把这个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哗!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所谓花花轿子人人抬,能站在这里的都是李荣建和刘建峰的下级,哪里还不知道到了使劲鼓掌的时候,有些聪明的,立刻就掏出手机来拍照。 这种机会很难得啊! 归国华侨主动送大礼,两位领导干部拒绝不受,这是高风亮节的典型! 有门路的,写篇文章发表到当地报纸上,没门路的,总有自己的微博、朋友圈啥的吧,写篇歌功颂德的文章,有图有真相,又不是假的,既讨好了领导,又弘扬了正气,很完美。 若是这点小事都不会做,你还能在领导手下混吗? 好嘛,四根金条露了一面,魏可已经升级为马头镇最受欢迎的贵宾了! 魏可被众人簇拥着,李荣建和刘建芳一左一右,像两个保镖一样,护着他进了小招待所的大门。 身后,巴特尔等几个人,满脸的崇拜之色。 原本他们几个人,心里都是发虚的,就连胆大妄为的郝思理都不例外,他的胆量大,不代表他蠢,也知道在国内和在栗敢是不同的,尤其面对当官的,你要是敢耍横,估计逃都没地方逃,就被****了。 “貌昂大哥好聪明啊!他估计也就比先生差一点!” 郝思理生长在山里,是非观念模糊。 在他看来,能达到目的的办法,就是好办法,即便是坑蒙拐骗,那也无所谓,他长这么大,平生只佩服两个人,一个是他爹郝连龙,另一个是北望先生。 今天,郝思理在自己佩服的名单中,又悄悄加上了一个名字:貌昂丹拓。 一手出神入化的手枪绝技,一个小手段把一群当官的耍得团团转。 这就是老话说的文武双全! 别看郝思理狂,越是狂的没边的人,越敬重有本事的人,他觉得这一趟偷跑出来,虽然没达到最初的目的,却能阴差阳错认识一位文武双全的能人,还是很合算的。 话说,郝思理为什么出现在戈佤山,与魏可相遇? 这叫作无巧不成书! 郝思理他爹管得严,他很少有出来玩的机会,在给王将军送信之后,并没有回山,而是趁机在栗敢玩了一晚上,结果,就听说了魏可的“英勇无敌”事迹。 这一下,骄傲的郝思理就不乐意了。 一个同样年纪不大的那措年轻人,打仗厉害,而且嚣张? 你把小爷我郝思理置于何地? 郝思理一咬牙,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偷偷潜入那措,去会一会那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魏将军,然后,他在进山的路上,恰好遇见了从山里出来的巴特尔等人,以他的能力,很快发现了巴特尔等人的不正常,一路跟踪之下,居然没有被巴特尔发现。 半路上,遇见有人拦路抢劫,郝思理的英雄主义情节爆发,哪里忍得住,冲上去动手。 一帮子劫道的,被他杀了几个,逃了两个。 郝思理一路追赶,就追到了戈佤山,刚好就遇上从山里出来的魏可。 前来四川永陵的魏可,用的是貌昂丹拓的名字,郝思理哪里想得到,自己一心想找的魏将军,就是眼前这个叫貌昂的,而且成了自己半个偶像! 不过,此刻的魏可,已经遇上又一个难题! “镇长!您可要给我做主啊!” 魏可在李荣建和刘建峰的陪同下,刚刚走进小招待所的大厅,拐角里冲出一个老头子。 这老头,身上穿一件灰布中山装,手里抓一只破旧的皮包,鼻梁上还架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却是冲上来,死死拉住李荣建的胳膊不放。 魏可看得奇怪。 难道是拦路喊冤的? 只见李荣建眉头皱起,不悦道:“我说邓校长!这件事我给你说了多少次,你找我没用!镇子里哪有多余的经费给你?我这里有贵客,你这胡搅蛮缠的,整的影响多不好!” “镇长,我老邓给你跪下了!” 老头也是个狠人。 一咬牙就跪地上了,两只手却依然拽住不让,央求道:“镇长啦!我知道你为难,但你再难,也得救救孩子们!镇里小学的校舍,已经破的没法呆人了,这个寒假要是再不修,来年孩子们去哪里上学呢?我邓寅春反正要退休了,就舔着这张老脸不要,为孩子们求一点修房子的钱!” “你!邓寅春,你魂淡!” 李荣建的一张脸,被气得通红。 魏可心里一动。 他倒不是觉得,李荣建骂人有多了不起,乡下镇上的干部,没那么多讲究,逼急了骂几句娘,那很正常。 他这次来马头镇,是为了救燕小四,而燕小四似乎是伤了人,在这种乡下地方,只要不出人命,事情可大可小,如果他能给燕小四提前预备一点“名声”,到时候为燕小四求情,肯定方便一些。 再者说,这个叫邓寅春的老校长,确实令人敬重! “老先生啦!在我们那里,教书先生是最让人尊敬的,您怎么能下跪呢?老先生,您告诉我,修房子需要多少钱啦?我这趟回国带的钱少,您要是需要的不多,这钱我出!” 魏可上前,伸手去搀邓寅春。 邓寅春惊讶道:“小伙子你是谁?你能出钱?我只要二十万,哦,十五万就够了!有了十五万,镇里小学的校舍就能全部修好,还能把操场翻修一遍!小伙子,你要真能出钱,我老邓给你下跪,也是心甘情愿!” “老先生啦,您千万不敢给我下跪!” 魏可慌忙摆手道:“您是先生,要是给我跪一下,我就要给您跪回去十次!老先生,这笔钱也不是我捐,我以一户姓燕的人家的名义捐!” 回过头,魏可对秦筱梓吩咐道:“秦秘书,取金条来,六根!” 众人为之绝倒。 这M甸佬出手就是金条,他到底随身带多少金条? 160.第160章 许家姐妹似男儿 马头镇北郊下马河村。 一间普通的民房,房屋破旧,有个院子,院门紧紧关着,从门缝里看进去,能看到院子里堆了一些废铜烂铁,在院门口的外墙上,用石灰涂着几个大字:小四农具修理。 里屋,两个年轻女人,面对面坐着。 许燕抬手抹一把脸上的泪水,道:“姐你放心,这两天我就把姐夫救出来!” 许晴吃惊道:“燕子,别做傻事!你姐夫被抓了,要怎么救?” 许燕低头不语。 许晴叹气道:“燕子,事情已经出了,以后别再做糊涂事。我找人问过,你小四姐夫就是把人打断了一根肋骨,又不是打死人!兴许,判个三两年就出来了。等你毕业,咱们全家安安稳稳过日子,去南方,也别留在这个马头镇了!” “姐,你怕是还不知道。” 许燕小声道:“姓张的放话说了,要是咱不还钱,他就找人弄死姐夫!” 许晴听的呆了。 “燕子,你听谁说的?” “村里二狗子,他昨天对我说了,先前我借他们两万块,现在连本带息,要还五万。还有姐夫打伤了张前伍,医药费也是五万。三天之内不还钱,姐夫就没命!” “十万!天杀的他们怎么不去抢!就咱家这点家底,哪里弄这些钱啊!” 许晴说着,脸上也流下泪。 许燕偷眼看姐姐,怯懦道:“二狗子还说了,要是我答应去给张前伍做事,咱家就不用出钱。” 啪! 一个耳光。 许晴也不知道哪里来了力气,这一巴掌,差点把妹妹许燕打的倒在地上。 “姐!你干嘛打我啊?” “我不打你,你就要办糊涂事!等姐死了,在地下见到咱娘,咱娘也会把我打死!他张前伍是什么坏东西,你不知道啊?你一个黄花大闺女,去给他做事,以后还要不要嫁人?你这要把你姐气死啊?” “姐,你当我愿意啊!” 许燕委屈大哭道:“我好不容易师范要毕业了,镇里小学的邓校长说了,正式编制没有,可以让我做个聘用教师。姐,我也想以后嫁个好人,好好过日子。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姐夫死啊!呜呜!” 许晴慌了。 上前抱住妹妹,哭道:“燕子,都怪姐不好,姐不该打你。燕子,咱家人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姐妹俩,抱头痛哭! 就在这时,咣咣咣! 外面传来有人砸院门的声音。 许晴擦擦眼泪,站起身,把房门打开一道缝,小心喊道:“谁啊?” “小四家里的!你快开门,我是村里赵二狗!你妹妹燕子躲在你家里吧?赶紧让她出来跟我走,前伍哥找她!快着啊,要是慢了,前伍哥一生气,你们全家都不得好!” “啊!” 许晴失声惊叫,站都站不稳,却牢牢把住门框,喊道:“二狗兄弟!我家小四已经被抓牢里去了,还有什么好?我妹妹燕子不在这里,你赶紧走!” “我呸!小四家里的,别给脸不要脸!给老子把门砸开!” 咣咣咣! 随着院子外面赵二狗的一声喊,院门摇晃的更厉害,眼看就要倒了。 许晴着急道:“燕子你赶紧从后窗走,我在这里挡着!” “姐啊!我跑了,姐夫可怎么办啊!” 许燕哭道:“姐啊,我想清楚了,我跟他们过去!完事后,我想办法逃走,以后,再也不回马头镇,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我有手有脚,怎么也能过日子!” 许晴怒道:“不行!我死也不让你去!” 她举起巴掌,又要打自己妹妹,但,这一巴掌怎么也没有再打下去。 许晴抱住妹妹,哭道:“我的好燕子啊,咱家就剩咱俩了,姐能看着你跳火坑吗?再说了,你小四姐夫什么脾气,你不知道吗?他要是知道我让你去了,会把我打死的啊!反正也是活不下去了,不如和他们拼了!” “姐,你说怎么拼?” “拿菜刀!谁敢抓你,咱姐妹就和他拼了!” 许晴,是燕小四的老婆。 燕小四,曾经是07分队的兵! 轰隆一声响,院门倒了。 三个大汉冲进院里,紧接着,就瞪圆了眼珠子。 只见,院子里的房门口,并排站着两个女人,杏眼圆睁,每人手里抓一把菜刀! 领头的赵二狗,眨巴两下小眼睛,问道:“小四家里的,你这是要干什么?你不是说,你妹妹燕子不在家里,这不就是你们家燕子吗?” “赵二狗!你赶紧滚!要不然,等小四回来,非扒了你皮!” 许晴红着眼睛,一声怒斥。 赵二狗一呆,却很快冷笑道:“小四家里的,你是吃了迷魂药了吧?你们家小四打伤了前伍哥,他还想活着出来?明摆着告诉你,老子这是在帮你!你让燕子跟我走,要不然,你就等着给小四收尸!” 听了这话,许晴姐妹俩都有些发愣。 赵二狗得意道:“怎么样?小四家里的,你妹妹长得俊,是她的福气,以后跟着前伍哥,吃香的喝辣的,有什么不好?这还能救了你家小四,怎么就想不开!” 许燕六神无主道:“姐,咱怎么办?” 难啊!姐妹俩是想拼命,但,似乎拼命也不行! 许晴抬手,摸摸妹妹的脸,哀伤道:“燕子,你不会怪姐姐吧?” 许燕奇怪道:“姐,你这说的什么话?从小你就疼我,有好吃的都给我吃,我能上大学,都是你和小四姐夫帮忙。这一次,小四姐夫出事,都是我害的,要是能把我这条命换给姐夫,我也乐意!姐,妹妹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被打死也不怪你!” “好!” 许晴银牙一咬,抬手举起手里的菜刀,一刀划在许燕的脸上! 鲜血飞溅! “啊!” 许燕惨叫一声,捂着脸就蹲在了地上。 许晴却扭转身,面无表情叫道:“赵二狗!我家燕子的脸花了,再不俊了!回去告诉他张前伍,我们家欠他的钱,只要我们家小四活着出来,我许晴这辈子做牛做马,也会还给他!但他要是打我妹妹的主意,没门!” 好个烈女子! 但,赵二狗却已经恼了。 “给脸不要脸的贱女人!敢戏弄老子,来啊!把这女人抓起来,就算她脸花了,也要去见前伍哥!万一前伍哥就喜欢这样的呢?女人嘛,脱了衣服还不是一个样?” 赵二狗一挥手,另外两个大汉,各自从怀里掏出一根铁棒,往前紧逼。 “苍天啊!我许晴今天和你们拼了!” 许晴悲愤万分,护在自己妹妹身前,疯了一样舞动菜刀。 “住手!” 炸雷般的一声大吼! 魏可到了! 他恰好听到了许晴和赵二狗的最后一段对话,虽然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一步跨到了院门口的他,已经看见了挥舞菜刀的许晴,以及满脸鲜血,蹲在地上哭泣的许燕。 这里是燕小四的家啊! 他的双手都颤抖了,自己的好兄弟,为他断了一条腿,被迫退役,兄弟家的女人,竟被人如此欺凌! 161.第161章 震怒 “啊啊啊!老子杀了你!” 比魏可还要疯狂的,是巴特尔。 与魏可不同,巴特尔是见过许晴的,他与燕小四关系极好,曾经陪着燕小四回老家,和许晴见过面,那个时候,许晴还没有和燕小四结婚,只是男女朋友关系。 巴特尔跟在魏可身后,猛然看见院子里的情景,疯了一样一步窜上前,抬脚飞踹。 噗通! “啊!” 赵二狗一声惨叫,像滚地葫芦一般,飞出去老远,趴在地上。 这时候,院子门口已经涌进来一群人。 除了魏可带着的几个人,还有小学校长邓寅春,镇长李荣建、副主任刘建峰、派出所副所长唐行军,在这些人后面,还有不少镇上的工作人员。 “啊!这是怎么回事?许晴,你妹妹脸上怎么都是血?”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邓寅春,他没去管倒在地上的赵二狗,而是往房门前跑。 人影一闪,一个人飞快地越过了邓寅春。 这人是郝思理! 郝思理几乎是脚不点地,从邓寅春身边一掠而过,飞起一脚,横扫。 啊!啊! 两声惨叫,两个大汉顿时都被踢飞了出去,两根铁棒子,当啷当啷落在了地上。 这是什么功夫,怎么和电影里的镜头一样? 刚才巴特尔踢倒赵二狗,后面的人没见到,但,郝思理的这一脚,所有人都看见了,马头镇上的这一帮人,全都傻傻地盯着郝思理看。 “疤瘌!你是疤瘌!快救我妹妹!” 许晴也看清了巴特尔,扔了菜刀,转身去抱自己妹妹,哭喊道:“是我用刀割了她的脸!镇上的地痞张前伍看上了燕子,我是没办法啊!燕子,你忍着点,姐姐对不起你啊!” 许晴哭的撕心裂肺。 这是她最疼爱的亲妹妹,却被她亲手用菜刀割花了脸! 这时候,唐行军站出来,狐疑地盯着巴特尔和郝思理看,最后转向魏可,问道:“貌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原本就和这家人认识?” “先救人!” 魏可的语气冰冷。 唐行军立刻就不说话了。 刘建峰打圆场道:“貌昂先生说得对,赶快救人吧!李镇长,你说是不是?” 一阵忙碌,魏可迅速让自己冷静下来,派了秦筱梓和沃嘎两个人,扶着许燕,去镇上的医院包扎伤口,而把巴特尔和许晴都留了下来。 “怎么回事?”魏可装模作样问巴特尔。 “老板,我也没想到这么巧!” 巴特尔毕恭毕敬道:“您也知道,我以前是当兵的。这是我一个战友的女朋友,叫许晴。刚才我看见她被人欺负,一时没忍住,就动手打了人。老板,要是给您添了麻烦,我认罚!” 哦!原来如此,李荣建等人都暗自点头。 燕小四是特种兵,这原本是马头镇的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很多人都知道。 原来,不是缅甸老板认识燕小四一家,而是保镖认识,这件事有点巧,却也不难理解,一个有钱的M甸老板要找保镖,自然找有本事的,找到了一个退役特种兵,有什么奇怪。 唯有唐行军皱眉问道:“这位兄弟,你战友叫什么名字?” 巴特尔答道:“燕小四。” 唐行军闻言,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时候,趴在地上的赵二狗,已经缓过劲来,抬头看见唐行军,就像看见救星似的大叫道:“唐所救命啊!我是二狗,是跟着前伍哥混的!那个人无缘无故就打人,抓他!” 唐行军脸色一冷,上前,啪啪给了赵二狗两个耳光。 “来人!这三个人扰乱社会治安,都给我铐起来,抓回派出所去!” 院门口有跟来的派出所警察,立刻上前,把赵二狗三人都上了手铐,拉着就走,那赵二狗已经被打傻了,也不敢再喊,只是小眼睛吃惊地盯着魏可等人看。 这情况,不对劲啊! 魏可刚想开口问,就听许晴拉住巴特尔,边哭边说道:“你真是疤瘌兄弟?快救救小四吧,小四被人抓了,那些人说,要弄死他!快救他啊,迟了就晚了!” 魏可眼珠一转,转向李荣建,满脸的歉意。 “镇长大人啦,这个真不好意思了!邓老师说了,这户人家是姓燕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奶奶的娘家人。我的保镖刚才还打了人,这个更不对啦!镇长大人,您是父母官啦,这种事情,我一个外人不好说话,请您为他们做主啦!” 魏可弯腰,大鞠躬。 这是要把李荣建架在火上烤啊! 李荣建心里已经烦的受不了,却只能伸手托住魏可的胳膊,正义凛然道:“貌昂先生,您是爱国华侨,这件事我管定了!您放心,无论这户人家是不是您亲戚,我都会秉公处理!” 听到这句话,旁边的唐行军,脸上都要冒汗了。 果然,就在李荣建让许晴介绍情况之后,许晴伸手一指唐行军! “镇长,张前伍就是他小舅子!他小舅子放高利贷,我娘生病,妹妹借了两万块,两个多月,就让还五万!我男人燕小四气不过,找去理论,后来我男人被抓了,说他打伤了人!今天那三个人来,让我们还十万块,要是不给钱,就要把我男人弄死,还要拿我妹妹去抵债!” 许晴豁出去了,直接就把唐行军指了出来。 魏可眼中,寒光一闪。 他刚才就觉得,这个唐行军有问题,果然是有问题! 再一个,魏可原本想不通,许晴为什么要割伤自己妹妹的脸,现在已经明白了,不由得怒火中烧。 “魂淡!这种人就算在我们栗敢,也是该死!” 大叫起来的不是魏可,而是郝思理! 郝思理伸手,仓啷一声,腰里短刀拔出半截,恶狠狠盯着唐行军,嚷道:“貌昂大哥,我敬你是条好汉,才愿意跟着你!这件事你管不管?你要是不管,我郝思理就管了!看小爷我杀他个七进七出,谁能拿小爷如何!” 这小子,果然是嫉恶如仇的性格。 他这一动作,唐行军脸都被吓白了,慌忙后退,手也向腰里的手枪套伸。 郝思理眼神像条恶狼,口中怪叫道:“你个穿警服的别乱动!手指敢碰一下手枪,小爷让你人头落地!” 真狠啊! 魏可绝对相信,郝思理说的是真话,这小子当初在戈佤山,抬手就杀了两个劫道的,一点心理负担没有,他是山里长大的,估计在他眼里,警察和普通人没两样。 但,魏可哪能让郝思理乱来? 身形窜出,一个箭步来到郝思理身边,伸左手! 啪地一掌! 将郝思理的短刀,拍回刀鞘内。 转身,摆出一副笑脸,朝李荣建拱手道:“镇长大人啦!我这个兄弟不懂事,您别见怪!他是个山里长大的野人啦,您看他眼睛都是蓝色的。镇长大人啦,我怀疑,燕小四就是我家的亲戚,所以呢,我想去见一见这个人,不知道合不合您的规矩?” 魏可一个劲地拱手。 李荣建脑门上的青筋,一个劲直跳。 不仅是李荣建,其他人也像是见鬼一样看着魏可和郝思理。 郝思理有多厉害,刚才大家都看见了,那是抬脚就踢翻了两个大汉,踢的对方爬都爬不起来,现在,这个满脸堆笑的M甸富二代,虽然没有出手打人,但看他的出手,似乎比带刀的混血儿,功夫更厉害? 这几个人都是什么鬼啊! 162.第162章 捞燕小四 马头镇派出所。 魏可只是带着疤瘌,两个人走进了派出所。 有关系就是好办事,按理来说,魏可是不是亲属还两说,即便燕小四真和他有关系,也不是直系亲属,若是自己想来见燕小四,那根本不可能。 但,之前的那些铺垫起了作用,魏可把李荣建这尊大神架在自己前面,就连唐行军也不能阻拦。 “呀!李镇长,这大过年的,您怎么来这里了?” 派出所的周所长听说镇长来了,慌忙迎出来,见到这么多人,也是吓一跳。 李荣建苦笑道:“老周啊,有点事。来,我给你介绍,这是县里刘主任。这位呢,是从国外回来的爱国华侨,貌昂先生。他家里有个亲戚,叫燕小四,由于打架伤人,被关在你这里了,有这回事吗?” “燕小四?” 周所长抬头扫了一眼唐行军,方才说道:“大概是有。不过镇长,这事情我不太清楚啊,是唐所长管的案子。老唐,你正好也在,你给镇长和各位领导说说呗?” 老滑头啊! 一个所长,对自己派出所里的事,竟然一推二五六,啥也不知道。 但,魏可立刻就猜到了,燕小四被抓,估计就是唐行军干的,再联想到唐行军的小舅子张前伍,结果就很容易猜得到,唐行军肯定会偏袒自己小舅子,燕小四能讨得了好才怪! “镇长大人啦!父母官啦!” 魏可又一个劲拱手,赔笑脸道:“我家亲戚做了错事,如果要赔钱,我来出啦!请让我见一见这个人,请领导们帮忙,感谢啦!” 不是魏可想低头,怎奈形势比人强。 如果都像郝思理那样,由着性子来,燕小四可能救不出,其他人也会搭在这个马头镇。 现场,几个头头脑脑都很为难。 李荣建道:“貌昂先生,您不要着急。这样吧,我们这边先商量一下。” 李荣建、刘建峰,还有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四个人聚在一起讨论了一番,最后还是年纪最大的刘建峰过来,说先让魏可见一面燕小四,确定是不是他家亲戚,其他事以后再谈。 魏可终于松了一口气! 今天他走进派出所,不把燕小四捞出来,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假如说还是不能见到燕小四,那么,他不介意就像郝思理那样,来个暴力解决,哪怕最后把派出所杀个血流成河,把马头镇搅翻了天,他也在所不惜! 很快,魏可见到了燕小四。 现场没有警察监视,仅有魏可和巴特勒,以及戴着手铐脚镣的燕小四。 “疤瘌!你咋来了?” 燕小四的状况很不好,脸色苍白,腰身弓着,站都站不直,他的左腿安装了假肢,最下面的一截,只是一根木头棍子,就那么杵在地上。 巴特勒立刻冲上前,扶住了燕小四。 “小四,你受苦了!”铁汉巴特勒的脸色哀伤。 “咳咳!” 燕小四咳嗽,抓住巴特勒的手,匆匆道:“兄弟这次估计是栽了,疤瘌你要是能出去,赶紧把我老婆和她妹妹都带走!我得罪了这里的地头蛇,大概出不去了!” 巴特勒双眼瞪圆,刚想暴怒大吼,就被魏可出声阻止。 “疤瘌冷静!先把人救出去要紧!” 他说的是M来语! 话说,07分队经常活动在外海区域,那地方周边环境复杂,特种兵要是不懂当地的语言,那是很吃亏的,所以,分队里的每个人,至少要懂一门外语。 在马头镇这地方,没人能懂M甸语,当然也没人懂M来语。 “你!” 燕小四这才注意到魏可,仅仅看了一眼之后,立刻双眼就瞪圆了。 这人长得和牺牲的分队长如此相像,又是和巴特勒在一起,怎能不让燕小四吃惊? 巴特勒赶紧解释道:“小四,他是咱们魏老大的弟弟!现在是我们的老大!你听他的就行,我们是特地从M甸回来救你的!” 魏可道:“小四,你现在按我说的做!” 此刻,就在紧邻的一个房间里,马头镇上的一帮头头脑脑,都围在监视器前,盯着屏幕上的图像。 就像魏可判断的那样,没人懂M来语! 不过,屏幕上的魏可,很快又操着一口蹩脚的华夏语,向燕小四问话,问他的父母情况,问他家原来是住在哪里的,家里长辈都如何如何了,然后,激动地跑上去,就把燕小四抱住了。 “真邪门!还真是M甸佬的亲戚?” 说话的是刘建峰,一脸的郁闷。 唐行军却不甘心道:“哪有这么巧的事?这M甸鬼子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闭嘴!” 李荣建终于发怒道:“都是你那个不争气的小舅子弄出来的好事!我跟你说,这件事你一定要妥善处理好,这个M甸人刚刚捐资修建镇里的小学!如果闹起来,你知道影响有多坏吗?乱弹琴!” 李荣建是镇长,他真的发火,唐行军也不敢作声。 李荣建又对周所长道:“老周,按理我不该对你们公安口子上的事多话。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县里领导都交代了,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你们自己商量一下,尽量不要有后遗症。” 唐行军忍不住插话道:“镇长,这人很凶的,还打断我小舅子一根肋骨!” “哼!” 李荣建冷哼道:“你小舅子就是省油的灯?我劝你趁早管一管,不然迟早把自己赔进去!这次只是惹到一个外商的亲戚,下次如果招惹了大官家里的,你一个副所长,也能扛得住?我的意见是,大事化了,至于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镇政府那边还有事,我先走了!” 李荣建说完,抬脚就走了。 剩下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周所长低头喝水,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刘建峰急得抓耳挠腮。 唐行军也没辙了,最终叹气道:“要不,先让他回家治病?这算给外商面子了吧?” 几分钟后,燕小四出来了。 巴特勒背着他,魏可在后面跟着。 早已等在外面的许晴,还有匆匆包扎了脸上的伤口,赶回来的许燕等人,哗啦一下就围上来。 魏可低声命令道:“谁都不许乱说话,先回家!” 其他人都很听话,唯有郝思理凑上来,叽叽歪歪道:“小爷原本以为你是好汉,没想到也是孬种!姓貌昂的,小爷我决定不跟你混了,小爷一个人回栗敢去!” 这家伙,又一口一个小爷的牛逼上了。 魏可冷冷道:“你要走我不拦你,但你先跟我回去。老子这辈子讲的就是恩怨分明!你帮我兄弟出手了,我要感谢你!至于老子是不是孬种,你郝思理说了不算!” 一句话,听的趴在巴特勒背上的燕小四,若有所思。 郝思理傻愣愣的。 见魏可走了,一路小跑跟在魏可后面,嘀咕道:“好!小爷就等着看,你要怎么个恩怨分明!” 163.第163章 买命钱 马头镇不大,消息传得快。 短短的时间里,几乎全镇人都知道了,在部队里断了一条腿,却因违反纪律被开除回来的燕小四,居然有个有钱的M甸亲戚,这M甸亲戚刚回来,就捐资修建了镇里的小学。 燕小四命好,如果不是这有钱亲戚恰好找回来,他能出了派出所大门? 张前伍是谁啊,镇里的混混头子,谁敢惹! 燕小四的胆子大,本事也大,没了一条腿,拄着根拐棍,还敢去找张前伍理论,结果是弄了个两败俱伤,据说燕小四把张前伍打断一根肋骨,自己也被抓了。 打人犯法,打伤派出所副所长的小舅子,就更犯法! 马上就要到除夕夜,镇里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很多人家里关起门来就说这件事,都在猜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强龙压了地头蛇,还是虎落平原被犬欺? 但,似乎一切又很平静。 燕小四家的M甸亲戚,并没有住在镇上小招待所,而是直接住进了燕小四家里,却也没闹,而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就在腊月二十九这一天,几个人还开着车,到附近转了转,据说是考察投资环境。 M甸佬还真想来马头镇投资? 看到事情如此发展,很多人陆续失去了兴趣。 这也很好理解嘛! 这里是马头镇,不是M甸,你一个外来的M甸佬,再有钱,据说还带着有本事的保镖,但,你还能对抗政府吗?你敢闹事,人家分分钟就灭了你! 转眼,大年三十到了。 燕小四一家三口,两个躺在病床上,一个以泪洗面。 其余几个人,包括秦筱梓在内,没事就往桌子前面一坐,拿着一块棉布,擦枪! 也正是看见,连漂亮女孩子秦筱梓身上都带着枪,还光明正大拿出来擦,大有准备动手的架势,混小子郝思理才勉强忍住,选择了冷眼旁观。 他的世界观来自于他老爹郝连龙。 练武之人,讲的是快意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从小郝思理就被几个叔叔婶婶,给他讲古时候的英雄行侠仗义的故事,久而久之,郝思理自己也想当一个除暴安良的大英雄。 在他看来,欺负人的张前伍是暴,就连助纣为虐的唐行军,也是暴! 几个人中,唯有魏可稳坐泰山。 当然了,他的内心是不是也和外表一样平静,那只有他自己知道! “老板,邓校长来了。一个人,提一篮东西!” 沃嘎跑进来,汇报一声,立刻就跑走。 话说,他们这些人住在燕小四家里,这个小院子就成了一个类似于军事基地的存在,每时每刻,都有人负责站岗放哨,观察周围的一切动静。 可以这么说,哪怕有一支军队,想突然攻入这个小院子,也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 魏可迎到院子里,果然,邓寅春已经跨进了院门。 “邓校长啦,今天年三十,怎么有空过来?” “貌昂先生今天气色不错啊!过年了,我给你们送点年货过来!都是我女儿给我预备的,我一个老头子也吃不了,想着小四和燕子都病了,别让你们受了委屈!” “请进请进!邓校长您太客气啦!” 魏可对于瘦老头邓寅春的印象不错,一个为了孩子,给人下跪的老人,人品能差吗? 再一个,燕小四和许晴姐妹,都曾是邓寅春的学生,见到要叫老师的。 邓寅春来了,进屋里转了一圈,就在客厅里坐着和魏可说话。 “邓校长啦,您在镇上很多年了吧?” “可不是!从年轻时候进小学教书,都三十多年了。镇上年纪小一点的,很多都是我教过的!就连李镇长、唐所长他们,也都是!” 邓寅春说起这事,表情微微有些得意。 魏可的心里却有些发堵。 靠!李荣建竟然是邓寅春的学生,老师给学生下跪,这是天下奇谈啊! 不由得,魏可对邓寅春更加尊敬。 魏可拱手道:“邓校长桃李满天下,本人佩服!” 邓寅春却摇头叹息道:“不过是个乡下的小学校,谈不上桃李满天下!再者说了,如今和二十年前不同了,生活好过了,人的思想却复杂。就拿修房子这事来说,如果不是貌昂先生慷慨解囊,我就算是退休了,也是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小镇子,一辈子愧疚!” “邓校长要离开这里?” “是啊,闺女早些年就劝我,乡下当老师又辛苦,挣钱又少。她让我搬去她那里享清福,我这个人啊,清闲不得,就喜欢教书!如果不是退休,我还想继续教书呢。” 魏可心里一动。 如今的那措,只要是人才,都是缺的。 邓寅春此人,人品没得说,有三十多年的教学经验,还是当校长的,如果能去那措小学当校长,那多好啊,要知道,那措小学的校长,还是由他魏可兼任,他哪有空去管一帮孩子? “邓校长,如果有一所小学,邀请您去担任校长,主要负责管理。您同意吗?” “还有这种好事?” 邓寅春盯着魏可看,突然笑道:“貌昂先生,您不会是要建一所希望小学吧?如果是您建学校,不管在哪里,条件多艰苦,老头子都愿意去!您放心,小学的语文、数学,还有音乐、历史什么的,我保证都能教!” “邓校长,为什么是我建的学校,您就愿意去?” “我老头子又不瞎!貌昂先生,就一句话,我信您的人品!” 人品。 这东西够虚的,看不见摸不着,但人品确实是存在的,魏可和邓寅春,接触时间不长,然而,他们彼此都信了对方的人品,由于信任对方的人品,就愿意信任对方。 送走邓寅春,小院里又来了客人。 这一次,来的是不速之客,唐行军,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 魏可依然是笑脸相迎。 唐行军四周打量一下,笑道:“貌昂先生,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就是我家婆娘的弟弟,张前伍。前伍,来给貌昂先生赔罪!瞧你干的都是什么事情,弄的我在中间受罪!” 张前伍。 魏可不动声色,只见叫张前伍的青年,大辣辣对着他一拱手。 “兄弟,咱俩井水不犯河水!这次是我张前伍不对,得罪了你家里的人,我给你赔礼道歉!” 靠!这就算是赔礼? 唐行军也是一皱眉,不悦道:“前伍,我跟你怎么说的?” “姐夫!咱一码归一码!” 张前伍似乎并不怕唐行军,看向魏可道:“M甸兄弟,你也是外面混的!咱这么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吧?燕小四欠我的钱,我总不能不让他还?他燕小四抽了我一拐,也在号子里呆了几天,这事算扯平!看在我姐夫和李镇长面子上,我以后不找他麻烦就是。” 这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啊! 魏可在心里冷笑。 唐行军却是很尴尬,遮掩道:“真对不住啊!我婆娘这弟弟,打小家里太惯,脾气倔的像牛!您放心,小四兄弟的案子,就这么算了!正好双方都在,算私下和解,民不告官不理。貌昂先生,您看如何?” 魏可笑了。 “唐领导啦,这么处理好!这样吧,我家的亲戚借了钱,还打了人,虽然是和解了但钱还是要赔的。这位兄弟说得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 魏可说着,轻轻一拍手道:“秦秘书,拿金条来!四根!” 唐行军吃惊道:“啊!这怎么可以?” 魏可笑道:“唐领导,花钱能解决的都是小事,这点小钱我是不放在心上的啦!哈哈!” 不一会,秦筱梓捧着金条出来。 四根金条,摆在了桌子上,闪着金光。 不仅是张前伍,就连唐行军也舔了舔嘴唇,其实,若换了十万块钱摆在桌上,唐行军倒不一定有多大的反应,关键是,魏可一次次拿出金条,好像不要钱的大白菜一般,搞的唐行军也猜不透。 张前伍只说了一句“天经地义”,魏可赔出去四根金条! 双方当场就签了一份民事和解协议,由唐行军当见证人,魏可没让燕小四出面,自己代表燕小四,把字签了,然后像个无事人一般,乐呵呵把两个人送出了小院。 等两个人一走,郝思理就从里屋蹦了出来。 “这就是你说的恩怨分明?如果小爷害了你的兄弟,你是不是也赔给小爷金条?” “你害老子兄弟?姓郝的你可以试试看!艹!我说你那脑袋瓜子里面除了打打杀杀,还能有点别的吗?知道老子给他们的是什么钱吗?” “你说是什么钱!” “买命钱!” 164.第164章 咱们是兄弟 强龙与地头蛇,谁更强? 这个问题已经不用讨论,就在农历虎年的最后一天,外来的强龙低头了。 马头镇上的消息传得飞快,不消一两个小时,镇上有头有脸的人都得知,M甸老板为了息事宁人,保住燕小四,在付出四根金条的代价后,换来了一纸和解协议。 张前伍赚了啊! 借出去两万块,最终得到四根金条,那是十三四万块钱,是翻了几番的利润。 当然了,若是没有他姐夫唐行军,张前伍是拿不到这笔钱的,因为,M甸人的手下很厉害,一脚踢翻两个大汉,对着唐行军都敢拔刀威胁,怎会怕了他张前伍! 那么,这件事是不是很乱,既然都敢对唐行军拔刀威胁,又怎么说怕唐行军? 一点都不奇怪! 简单来说,M甸老板怕的不是唐行军本人,而是怕他身上那张皮,怕他手中的权力! 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镇上人的反应不一。 副主任刘建峰气得砸了杯子,他这趟马头镇算是白来了! 小学校长邓寅春,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骂娘,并且做好了准备,等春节过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维修校舍,然后就写申请提前退了,反正最多是早几个月而已。 其他的普通人,多是叹一声窝囊,再次验证了一个道理,权力大于金钱! 唯独有个人的反应,有些出乎预料。 镇长李荣建在得知了消息后,冷笑道:“蠢!蠢到家了!” 谁蠢?那还用说,唐行军蠢。 你一个派出所主管治安的副所长,难道就没见过钱,四根金条而已,看起来晃眼,但若真算起来,也就十来万块钱,为了这十来万,你不是得罪了M甸富二代,而是得罪了县里的领导们! 不过,李荣建不会去提醒唐行军,这件事恰好对他有利。 假如马头镇真有一家上档次的外商投资企业,县里的头头脑脑,还不得成天往这里跑,他李荣建就没有清闲日子过了,反而成了大领导的跑腿跟班。 所以,李荣建在得知魏可很窝囊地付出四根金条之后,就把心放下了。 春节到了,劳累了一年,李荣建准备给自己放个假。 拿起电话,找了个号码拨出去。 “小莉啊!春节这几天,我准备下乡慰问偏远村子里的军烈属,今晚我就提前出发,住在山里的温泉度假山庄。你把招待所里的事情安排一下,带上两个服务员,陪我一起住过去。” 小莉,自然就是小招待所的经理顾莉。 顾莉是李荣建的关系,这一点,镇上有身份的人都知道。 不过,让李荣建感到不满意的是,电话那头的顾莉说,她来大姨妈了。 李荣建顿时觉得晦气,但也没办法,只得让顾莉另外为他安排几个服务员,也没把这事太放在心上,就带着秘书,坐上小车,优哉游哉地离开了马头镇。 反正他的心情还是不错的! M甸人吃了亏,肯定不会再来投资,而县里领导们要怪罪,板子却打不到他的屁股上,有唐行军在前面给他顶雷,这不是很好吗? 年夜饭,镇里的小招待所设宴款待县里的干部刘建峰,魏可也在应邀之列。 魏可欣然前往,和众位领导推杯换盏。 席间,魏可说起,家里来了电话,有点急事催他回去,所以,他第二天就要离开马头镇,顺便把燕小四和许燕也带回M甸去,找医生为他们治疗。 大年初一往回赶,有急事? 哄鬼吧!这是受了委屈,觉得面子下不来台,不想继续留在这里了。 众人都是心里有数,听说魏可要走,酒席桌上反而是放开了,可以想到的是,连燕家人都走了,这位有些神奇的M甸富二代,估计这辈子再不会来马头镇。 有点失态的是刘建峰,拽着魏可的胳膊猛喝酒,酩酊大醉! 第二天,大年初一。 魏可等人没有起大早赶路,下午方才动身,燕小四家的院门用一把大锁锁了,院子里的破铜烂铁全都堆在远处,燕小四和许家姐妹俩,也都上了魏可的奔驰商务车。 临行前,镇上的干部来了三两个,纯粹是应景儿的。 镇长大人下乡了,县里的刘主任喝多了还没起床,其他的主要干部个个有事,场面冷清。 魏可浑不在意,乐呵呵向大家拱手道别。 出发! “咱们这就走了?你们诸位擦了两天枪,就是给小爷看的?” 最不满意的反而是郝思理,坐在车里气鼓鼓的,好像是他受了天大的委屈。 秦筱梓讽刺道:“没脑子的永远没脑子!” “你!小爷不和女人计较!” 郝思理不爽地丢下一句话,却左右看看,突然问道:“咦?疤瘌在哪,他怎么没上车?不行,疤瘌不会是一个人去报仇了吧?我得去帮他!” 魏可终于忍不住道:“思理安稳坐着!疤瘌的任务是找一辆车,再准备汽油。” 唰!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魏可。 沃嘎和秦筱梓不是太在意,他俩知道魏可的为人,这是一个杀神,那措镇上被杀了两个民兵,他就带人去灭了掸渠的山寨,而这一次燕小四被抓,许晴被迫用刀割伤妹妹的脸,这口气,魏可要能忍,他还是那措人的老大? 燕小四犹豫道:“老大,这事不好连累兄弟们。” 老大。 燕小四已经从巴特尔那里,听说了魏可的一些事,也和巴特尔一样,喊老大。 “小四,既然知道是兄弟,就别说胡话!” 魏可冷笑道:“这个天底下,咱们不靠天,不靠地,靠的是自己的热血和拳头!没人有资格让咱们兄弟忍气吞声!有人想欺负咱们,行!拿命来换!” 魏可说的霸道。 但,燕小四也好,许晴姐妹也罢,眼睛都红了。 没有经历过求死不能境地的人,体会不到魏可这句话的珍贵! 燕小四他们三个人,就在短短的两天以前,每个人都愿意,牺牲了自己,保全另外两个人,然而,那个时候,他们连这样的选择权力,都是没有的! 燕小四哽咽道:“老大,怪不得疤瘌那样的硬汉都服你!我燕小四的命,以后就是你的!” “滚犊子去!” 魏可笑骂道:“你的命,我的命!都是咱们兄弟大家伙的!等你到了那措,要是敢说这种话,你看老团会不会骂你,你红姐要不要抽你?” “老团,红姐,他们都好吧?哎!我的腿没了,怕是个拖累。” “别胡扯啊小四!老团不是也没了一条胳膊吗?就上个月,老团用一门107火箭炮,两个齐射,干掉敌人一个炮兵阵地,还有一个防御工事!缺胳膊少腿怎么了?只要咱们兄弟有志气,啥都不怕!” “炮!咱们还有107火箭炮?” 燕小四惊讶,眼中却现出异样的神采,开始憧憬去往那措后的生活。 在一旁的郝思理,连连挠头。 兄弟?兄弟比起父母、师傅来,到底哪个更重要? 165.第165章 混混的美梦 入夜。 镇子里的很多人家都亮着灯,传出稀里哗啦的打麻将声,还有说笑的声音。 四川人爱玩个小麻将,现在是春节,大家都闲着没事,到了晚上,十家倒有九家里摆开了麻将桌,亲朋好友往桌子前一凑,有钱的玩大的,没钱的一毛两毛不嫌小。 路边的阴影里,突然闪过两个鬼魅般的身影。 这是两个穿着黑衣服的人,动作很灵巧,几乎不让自己暴露在有亮光的地方,就算有人恰好从路上走过,都不会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魏可回来了,再次回到了马头镇! 和他走在一起的是郝思理。 原本在魏可的计划里,应当是他和巴特勒开车回来,却不料,郝思理这家伙死缠烂打,一定要参加这次行动,没办法,巴特尔只能把机会让给了他。 魏可看得出来,郝思理并没有太多的经验,但他的身法真的很灵巧。 魏可不由得很是好奇,猜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培养出郝思理这样的人,然而,现在肯定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赶回来的目的,是杀人! 此刻,在张前伍的家里,麻将牌局进行的正酣。 “前伍哥,M甸人真特么的犯怂!就这么灰溜溜跑了!” “前伍哥威武!看以后马头镇上还有谁敢朝前伍哥龇牙,谁不服,****丫的!” “特种兵?我呸!特种兵能和前伍哥比吗?” 在座的都是张前伍的小弟,一边打麻将,一边大呼小叫的,把张前伍捧上了天。 张前伍嘴角叼着烟,很是享受。 “兄弟们听好了!今天是兔年的第一天,新年要有新气象!我张前伍有个主意,兄弟们都帮着合计合计!咱们这样瞎混不是办法,我决定了!等过完年,老子要在马头镇上开一家娱乐城,和长青县城里一样的那种!” 开娱乐城? 几个小弟都很吃惊,也都很兴奋。 在他们看来,县里的娱乐城,那是极风光的所在,有吃有玩有妞泡,倘若张前伍开了娱乐城,他们这帮人肯定都是娱乐城里的小头目,那等于是泥鳅变成龙了。 “高!前伍哥这本事,您不开娱乐城,还有谁有胆量开?” “跟着前伍哥,吃香的喝辣的!” 能和张前伍坐在一起打麻将的,肯定不是普通混混,都是手底下有几个人的小头目,这些人是有眼力劲的,看到有便宜可占,对着张前伍,又是一阵猛拍。 场面这个热闹啊! 张前伍虽然一直端着架子,但心里得意,嘴角咧开,几乎咧到耳朵根了。 其实说起来,这也是魏可帮了张前伍的大忙。 话说,魏可是镇长李荣建都需要客客气气的人物,没想到,碰上张前伍之后,毫无抵抗就缴械投降,不仅被吓跑,还主动拿出四根金条作为赔偿,这无疑是让张前伍大涨威风的“丰功伟绩”! 不过,在座也有不开眼的,就比如赵二狗。 “我擦!说起来,M甸佬手下那两个保镖,下手真特么狠!我这小肚子现在还不得劲!” 听到赵二狗这句话,几个人的脸色都有点不自然。 魏可等人在马头镇上,仅仅有过一次出手,那是巴特勒和郝思理,各自出了一脚,就把包括赵二狗在内的三个人,踢倒在地,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别看只有两脚,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混混也怕死啊,欺负普通人他们谁都不含糊,但若真遇上有本事的人,估计比普通人还要胆小,这就是大多数混混的特性,欺软怕硬。 张前伍狠狠瞪一眼赵二狗,突然故作姿态地双手下压。 “兄弟们!马头镇是咱们地盘,如果M甸佬敢回来,老子就敢做了他!我给大家透个话,这个世界上,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以后我张前伍就要做那个胆大的!谁特么敢不给我张前伍面子,老子就不让他好过!就算是他镇长李荣建,也不敢拿老子怎么滴!” 嗯?这是什么意思? 对已经走掉的M甸佬说狠话,这很好理解,反正人家已经走了,你说的再狠也没法印证,但,怎么把话题扯到镇长李荣建身上来了。 几个混混面面相觑。 张前伍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 “小招的骚娘们儿顾莉,知道不?已经让我姐夫给拿下了,两个人就在我家楼上亲热呢!这娘们儿肯定想不到,老子装了摄像头,给她全拍下来!嘿嘿!有了这玩意,顾莉敢不听我的话?顾莉是李荣建什么人,不用我说吧?到时候,老子再把她和李荣建也给拍下来!” 我靠!拍顾莉的视频! 张前伍这魂淡,胆子真大,他不仅拍顾莉和唐行军的,还要拍顾莉和李荣建的! 唐行军和顾莉,此刻就在张前伍家的楼上干那事? 几个混混在震惊之余,不约而同选择向张前伍赌咒发誓,表忠心! 谁都不傻,眼看张前伍下手黑,胆子大,马上就要在马头镇上混出头了,这时候不赶紧向他靠拢,等张前伍真的成了老大,再想往他身边靠,那就晚了。 “前伍哥真有你的!咱李镇长的脑袋,这是绿油油了!” 几个人嘻嘻哈哈,说到女人,都是眉飞色舞。 张前伍非常得意。 “嘿嘿!顾莉那娘们又不是镇长老婆,当官的能玩,咱们怎么不能玩?都看好了!不出两天,老子一准让那女人乖乖爬到老子床上,伺候老子!你们也别急,都好好干,看上这女人的,人人都有份!” 张前伍此言出口,一片的吸口水声。 混混嘛,一为财,二为色,都不是啥好东西。 然而,正当所有人都在色眯眯地做着美梦的时候,突然,一个混混提着鼻子使劲闻了闻。 “我说,这是什么味道?” 空气中,一股难闻的略带甜辛的气味,还有点辣眼睛。 汽油! 这个味道很容易分辨,只要是个成年人的,谁没接触过汽油这种东西。 嘴里叼着烟卷的张前伍,吓得一哆嗦,赶紧把桌上一趴,把嘴里的烟卷吐在桌上,拿块麻将牌压灭了,张口骂道:“艹!谁特么把汽油带进屋里了,想找死啊!” “你这蠢货也知道自己要死,有趣!” 猛然间,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就在不远处响起。 众人抬头一看,不由得都愣了。 只见,就在距离麻将桌子两三米之外,一张小茶几上面,坐着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手里抓着一把带鞘的短刀,两条腿垂在地上,还在那里一晃一晃的,很是悠闲。 这人什么时候走进来的,几个混混竟然谁都不知道! “啊!他!……他就是M甸佬的那个保镖!敢对唐所拔刀的那个!” 几个人中,对郝思理印象最深的,自然是赵二狗,赵二狗看见郝思理,顿时吓得声音都变了调。 166.第166章 三条肋骨 郝思理的手上功夫很强,魏可觉得,如果双方都不用枪,而是使用冷兵器,他和郝思理公平地打上一架,即便有着左手的帮助,自己十有八九也会落败。 用句通俗的话来说,论功夫,他是半路出家,郝思理才是专业的! 啪啪啪! 几个混混刚刚有些异动,郝思理就猛扑上前,也不拔刀,而是抡起带鞘的短刀,一通狠抽,坐在桌边的几个混混,连招架都来不及,就被打得趴倒一片,人人抱着头脸,一片哀嚎。 只剩下张前伍还坐在那里,脸色惊恐,动也不敢动。 魏可从门边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啧啧叹道:“思理兄弟,你这用刀的功夫太帅了,有机会教我两手。” “行啊!貌昂大哥,我教你用刀,你教我用枪!” “我说你故意的是吧?都和你说了,我那叫运气!抖手腕的方法都教给你了,能不能练出来,全凭各人运气,你和疤瘌练不成单手上膛,不是我不教,而是你们运气不行!” “貌昂大哥,你不厚道啊!干脆直说我和疤瘌天赋都不够就是了!” 郝思理不是花花肠子的人,他是个喜怒放在脸上的直肠子。 当他觉得魏可的行事不让他满意,直接就会说“我看不起你”,而当得知魏可早已暗地里做准备,要杀回镇上,快意恩仇的时候,立刻就不再自称小爷,又开始叫貌昂大哥了。 对于这些,魏可根本不在意,他反而觉得,郝思理是真性情。 旁边,张前伍浑身哆嗦的越来越厉害。 “你,你不是M甸人!” 到了这个时候,张前伍再不怀疑,除非他是傻子。 这两天里,关于魏可的一口洋泾浜式的别扭华夏语,早已是马头镇上所有人,热衷于讨论的话题,在很多人看来,老外说华夏语就应当是这种腔调。 但!现在魏可是一口正宗的华夏语啊! 张前伍为人凶狠,却不傻,当他发现魏可的口音之后,就更害怕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发现了对方的秘密,这不是好事,反而是巨大的危险。 “呵!你也不傻嘛!” 魏可冷笑道:“我是哪国人,你不需要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燕小四原本就是我兄弟,这次我来马头镇,就是为了把我这兄弟接出去!” 张前伍的嘴角哆嗦了。 他终于明白,大事不妙! 原本他以为,对方是个有钱人,既然是有钱人,就会把金钱放在第一位,而只要谈钱,他就有活路,虽然他不是很有钱,但脑子灵,可以想办法消除对方的怒火。 然而,对方是燕小四的兄弟,这肯定难办了。 “你要怎么才肯放过我?”张前伍强作镇定问道。 “你是唐行军的小舅子,怎么好像姓唐的反而有点怕你?” “姓唐的和小招的顾莉搞上了,是我牵的线,平时他俩偷偷见面,都在我家楼上。顾莉是镇长李荣建的姘头,别人谁碰谁死,我要是把这事捅出去让李荣建知道,姓唐的就要倒霉!” 张前伍还算有点胆色,说话口齿清楚。 魏可暗叫一声晦气。 “楼上的就是唐行军和顾莉?” “是的。这位大哥,我在楼上房间里装了摄像头,可以把姓唐的视频拿给大哥!姓唐的是当官的,他比我有钱,大哥,只要你肯放过我,我帮你把他的钱,都敲出来给你!” 魏可听得发呆。 这个张前伍,真够无耻的,唐行军是他姐夫,这小子出卖自己姐夫,眼都不眨一下。 “不用了!我再问你,你们用燕小四打断你肋骨为借口,把燕小四抓起来,这主意谁出的?” “这,姓唐的出的主意!我对这个不懂,姓唐的说了,燕小四用拐棍抽了我一下,不够派出所抓人的条件。如果说成是打断了肋骨,派出所不仅能抓人,以后还要判刑!” “还真是聪明人啊!” 魏可咬牙冷笑道:“你是想让燕小四的小姨子,乖乖听你的话吧?” 张前伍脸色大变,张口求饶道:“大哥,我是魂淡!但燕小四家里也没什么损失,还有那四根金条,我都还给你!还有,你想要对付姓唐的,我帮你!” 魏可怒不可遏。 “没有损失!老子兄弟被抓进牢里,求死不能!老子兄弟的老婆和小姨子,也是被逼的求死不能!亲姐姐迫不得已用刀割了亲妹妹的脸!一家人差点家破人亡,你竟然敢跟老子说,没有损失!” 听到魏可的话,张前伍立刻知道,事情没法善了。 这张前伍也是个狠角色。 身体后仰,左手拉开面前麻将桌的抽屉,右手往抽屉里面伸。 “找死!” 魏可一声低喝,左手从桌上抓起两张麻将牌,一扬手。 唉哟一声惨叫,张前伍双手捂脸,连带屁股下面坐的椅子,一起往后翻倒。 这两张麻将牌打得又狠又准,简直就和子弹差不多,张前伍瞬间就没了反抗能力,滚在地上,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滴滴答答流了下来。 这一幕,看得郝思理都微微张开了嘴巴。 这算暗器功夫不?像,又不像,郝思理暗暗思量,如果让他自己来,肯定也能轻松制服了张前伍,然而,假如一定要让他用两张麻将牌来砸,他似乎也砸不出这种效果? 但,魏可已经转过了麻将桌子,一脚把张前伍踩住。 回头看,桌子边的抽屉已经打开,里面有一叠钱,四根金条,还有一把手枪! “大哥饶命!” 张前伍的声音含含糊糊,鲜血已经流进了嘴里。 魏可伸手把四根金条抓在手里,狠狠说道:“燕小四一家三口受的委屈,当老大的要给他们报仇!你小子不是喜欢断肋骨吗?很好!三个人,一人断你一条肋骨!” 说罢,手里抓着一根金条,用力往张前伍的肋下拍去! 噗! “啊!” 这一声凄厉的惨嚎! 张前伍的一双眼珠子都要凸出来,嘴角很快溢出一股浓浓的鲜血。 好狠!就连旁边站着的郝思理,也是骤然眼睛瞪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魏可出手伤人,这一下,就让他颠覆了对魏可的判断,原本他以为,魏可出枪快,身手好,但应当是个帅才,擅长运筹帷幄的人。 但,现在魏可的出手,可是比他郝思理都要狠! “刚才这下是燕小四的!” 噗!噗! 魏可面不改色,又是两根金条拍下,语气冰冷道:“这是许晴的!这是许燕的!” 连续三根金条拍下,断三根肋骨,张前伍已经惨的叫不出声,口中鲜血不断涌出,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眼看着,大半条命已经丢了。 魏可站起身,吩咐道:“思理,把这些魂淡全都绑了!我去楼上一趟。” 167.第167章 LED路边炸弹 唐行军,快活似神仙。 作为马头镇上的权力阶层之一,唐行军其实不缺女人,但有句话说得好,得不到才是最好的,他早就对小招经理顾莉,垂涎三尺,却因为忌惮镇长李荣建,只能干看着过眼瘾。 顾莉是李荣建的禁脔,这是公开的秘密。 却不料,张前伍是个会办事的,就像他姐夫肚里的蛔虫,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让顾莉心甘情愿跑出来和唐行军约会,两个人第一次在张前伍家里偷偷见面,居然就烈火遇上了干柴! 顾莉是个外表骚,骨子里也浪到不行的女人,到了房间里,啥花样都敢玩,让唐行军欲罢不能。 这叫什么?叫偷! 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这一下,老司机唐行军也沦陷了,彻底掉进了顾莉的温柔乡里,就比如这一次,李荣建住进了山里温泉,顾莉却找理由不跟着李荣建,而是跑来和他幽会,这让唐行军觉得,自己的男性魅力,噌噌地爆棚。 情绪爆棚的唐行军,玩得就很嗨,两个人在房间里折腾的昏天黑地。 “唐哥!刚才是啥声音?有人在叫?” “哪有什么声音!是你这只小狐狸精爽上了天,梦游了吧?怎么样,今天你这小狐狸爽歪歪了?你老实说,是哥哥弄得你爽,还是姓李的爽?” “当然是唐哥弄得爽!……啊啊!亲哥哥呀!小狐狸要升天了!” 顾莉的叫声,听着就能浪出水来,唐行军哪里还能把持得住,反正这是在他小舅子家里,张前伍平时恶名在外,普通人还真不会往他家门口凑,这里安全得很。 唐行军精虫上脑,使出浑身解数,心想,这小娘们儿真是男人的宝贝,虽然不能做长久夫妻,但,敢这样给李荣建戴绿帽子的,全镇估计就他一人了,怎个爽字了得。 砰!咔嚓! 房门口传来一声脆响,一只拳头硬生生将门板打出一个圆洞,从洞口处伸了进来! 这只手往旁边一弯,抓住门把手,打开保险。 门开了。 魏可走了进来。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魏可也是一阵眼晕。 只见,房间里确实是唐行军和顾莉,都是光溜溜的,却没在床上,而是在一扇大大的窗户前面,顾莉高高坐在一米多高的窗台上,两腿张开,向前平伸,脑袋往上仰,双眼迷离,手臂上举,扶在唐行军的脑袋上。 唐行军站着,可能由于高度不够,脚下垫了一张矮凳。 他背朝着魏可,与顾莉面对面,两只手向前托住顾莉的腋下,帮她维持身体平衡,就像怀里抱了个大娃娃。 这对狗男女,也太能玩了! 此时,听到门口的动静,唐行军猛地扭头,而顾莉恰好嘴巴里嗯嗯呀呀的,正在兴奋头上,一点没有察觉,原本只有两个人的私密房间里,已经闯来一个不速之客。 “你!你是M甸佬!” 唐行军脸色大变,下意识脚下移动,不料,一脚踩空,从矮凳上踩了下来,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唐行军只是失足跌倒,顾莉就惨了! “呀?啊!!” 突然失去支撑的顾莉,两手乱舞,头上脚下,噗通一声就栽了下来! 这个惨啊!她原本坐的位置高,完全没有防备地摔下来,一张脸平平地摔在矮凳上,顿时脑袋一歪,竟然被摔得当场就晕死过去了。 “哎呀!小狐狸!” 唐行军色胆包天,到了这个时候,还没意识到危险,口中叫着,就想扑过去。 魏可一个箭步上前。 抬腿一脚! 一脚就将唐行军踢的飞了出去。 “啊!你,你敢打老子!” 唐行军被踢翻在地,趴在那里抬起头,难以置信喊道:“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就算你是老外,你打了老子,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你!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魏可上前,一脚踏住,冷冷道:“老子没工夫磨叽!就问你一句,出主意抓燕小四的,是不是你!” “你,你什么意思?” “你那个小舅子已经交代了,是你出的主意!让张前伍假装自己的肋骨被燕小四打断了,那样就能把燕小四抓起来判刑!有没有这回事!” “你会说华夏语!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一时之间,唐行军居然对自己的处境,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反而厉声发问。 魏可甩起拳头,一拳,把唐行军砸晕了! 魏可是个做事有原则的人! 哪怕张前伍交代了,魏可自己也信了八九分,就是唐行军出的恶毒主意,但他还是准备给唐行军留下一个辩解的机会,却不料,唐行军自己不珍惜这个机会,那就怨不得人。 房间里的一对狗男女,一个被打晕了,另一个被摔晕了。 魏可伸手,抓住唐行军的一条腿,把对方赤条条拖在地上,扭头看一眼趴在窗户下面,满脸是血一动不动的顾莉,微微皱眉。 按道理来说,既然出手,最好就不要留活口。 但,顾莉虽然是个坏女人,却和他魏可没仇,而他魏可一贯讲三不杀的准则,其中就包括不杀女人,若是今天杀了顾莉,就违背了他的本心。 “罢了!等会大火一起,这女人晕着,不烧死也会给熏死!做人留一线!” 魏可嘀咕一句,拖着唐行军出了门。 来到楼下,张前伍那帮混混们,全都被郝思理绑住了手脚,身上淋上汽油,横七竖八躺在地上。 “这是那个穿警服的!早就看他不顺眼,该死!” 郝思理看着光不溜秋的唐行军,不屑地往地上啐一口。 魏可笑笑道:“那不正好?咱们今天就是替天行道!这帮败类,平时不知道干了多少坏事,害了多少人,撞在咱们兄弟手上,为民除害!” 魏可拿起绳子,亲手把唐行军绑了,给他身上也淋上汽油。 这时候,唐行军竟然被惊醒了。 “我是警察!你想干什么,你杀了我,自己也跑不了!”唐行军害怕地嚷道。 “嘿!老子管你是什么身份!下辈子投胎,记得做个好人!” 魏可从地上捡起一根金条,伸手,塞进唐行军的嘴里,用力往下一拍,唐行军双眼一翻,被憋得再次晕死过去。 魏可和郝思理,各自背着一桶汽油回来的,他们把剩余的汽油,全都倒在了张前伍的这幢房子内外,巧合的是,张前伍的房子不在闹市区,而且是个独门独院。 最后,魏可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截雷管。 这是由雷管制作制作的最简易的LED路边炸弹,这种炸弹非常有名气,原因是材料简单易得,即便是在国内,任何一家电子市场里,都能买到材料,另一个优点就是,这是所有种类的简易炸弹中,起爆失误率最低的一种。 “这是炸弹?你们还会做这个?” 郝思理很是惊讶。 魏可拿出来的炸弹很简陋,除了仅有一截雷管,还有一小块裸露的电路板,那是单片机,另外就是一个计数器,当魏可暗下按钮后,计数器上就跳出一个300的数字。 魏可把炸弹留在现场,笑道:“这是疤瘌做的,很简单,如果你想学,以后让疤瘌教你!好了,现在我们有五分钟的逃命时间!” 168.第168章 大火 “貌昂大哥,在那措,有几个人是你的兄弟?” 郝思理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跑回镇子外面的公路上,他们开来的汽车,就停在那里。 魏可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里,微微喘息。 他的伤势还没痊愈,普通的走动不碍事,但像今天晚上这样的行动,还是有点吃力的,然而,这一次绝对不允许失误,所以他必须亲自回来。 “我们所有人!都是兄弟和姐妹!” “所有人?那么魏将军呢,他不是将军吗?也是兄弟?” “当然!在我们那措,不管你是将军,还是民兵,或者是工人、农民,都是兄弟!” 魏可郑重道:“就比如这一次,我们和掸渠的部落战斗,有三位民兵牺牲了。那措所有人,包括将军在内,大家一起把三位英雄埋葬在烈士陵园,共同给他们下跪!以后,就算将军死了,也是和大家一样,埋在这样的陵园里。” “烈士陵园,将军也给士兵下跪吗?” “我们那措人,除了父母,其他人一律不跪!唯一的例外,就是当身边的战友牺牲之后,所有人都要向他们下跪,包括将军!若是以后有人要加入我们那措,第一件事,就是去陵园,祭拜烈士!因为,没有烈士的牺牲,我们只能是被人奴役的可怜虫!” 郝思理听了,半懂不懂。 他的文化水平并不低,有时候嘴里还能冒出几句文绉绉的话,然而,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却很有限。 魏可笑道:“思理兄弟,你一直就在山里长大的?” “是啊,只去过几次栗敢。这次能走这么远,见到这么多人,很开心呢!” “以后呢?准备做什么?” “回家啊!还能去哪里,我是偷跑出来的,我爹现在指不定多生气!不过,我爹疼我,每次都是嘴巴叫得凶,实际上他舍不得揍我!还有先生和晋淮叔他们在,我爹再生气,也就是关黑屋子。” 我去!怎么感觉这小子,是被养猪一样养着啊! 魏可有点郁闷,他还想把对方拐去那措。 “你和你爹这么有本事,一直窝在山里,不闷吗?” “闷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先生要住在山里,我们当然也不能出来的!” “哪有这种道理!” 魏可不由得有点恼火道:“就因为一个人不出山,你们其他人也不能出山,这个人怎么这样自私?你们又不是他的奴隶!你才多大啊,如果那个人一直住在山里,你这辈子就这样荒废了吗?” 郝思理慌忙道:“貌昂大哥,你不要说先生的坏话!我爹说了,先生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靠!这小子的老爹是被洗脑了! 不仅他爹被洗脑,连带着郝思理也给洗脑了,哪有什么最好的人! “思理,你们那位先生,他平时做什么?” “嗯,他经常待在禅房里,一待就是一整天的。我也不知道先生平时都在做什么,反正他不让我们去打扰他。就连我有事去找先生时,也是不能进那间禅房的。” “禅房?他是和尚?” “先生怎么会是和尚!绝对不是的!别人还送给先生很多女人,和尚不能有女人?” 很多女人? 魏可脸色难看起来,脑海里出现一幅幅少儿不宜的画面,心里想到,我靠!那人不会是个邪门歪道的家伙吧,就像武侠小说里的修炼采阴补阳的邪功! “貌昂大哥,你千万别瞎想啊!” 郝思理也不笨,赶紧解释道:“先生从来没有碰过那些女人的!那些女人和我们不住一起!” 这一下,就连魏可也糊涂了。 但有一点很肯定,想要拐带郝思理,比想象中困难。 “思理,以后有机会的时候,记得来那措,我们大家都会很欢迎你的!” “好!下次有机会出来,我一定去!” 轰! 远处的镇子上,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紧接着,一团火光冲天而起,张前伍家的这把火烧起来了,在夜空中,就像一只巨大的火把,把天空都照亮了。 “魂淡们,这是你们应该得到的惩罚!” 魏可发动汽车,迅速驶入夜幕中,在他们的身后,整个马头镇已经混乱起来,然而,这里再怎么乱,也和魏可没关系了,他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而已。 “天啊!起火了!姓唐的在哪里,我怎么办!” 张前伍家的房子修的不错,一共有三层,此刻,下面两层已经彻底被大火包围,仅有最上面的第三层,由于没有被浇汽油,暂时还没有烧起来。 但,一股股浓烟窜上了三楼,火苗也沿着楼梯烧到了三楼卧室的门口。 顾莉从地上爬了起来,顿时被浓烟呛得连连咳嗽。 水火不留情啊! 看着眼前的场面,顾莉几乎被吓傻了,她想从门口跑出去,刚跑了几步,就被热浪吓得退回来,而且,就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门框已经被烧着,大火就像一只巨大的怪兽,舔着血红的舌头,想要吃人。 “我不想死啊!我还年轻!我还没有享受够啊!” 顾莉慌张地往四周看。 突然,她看见了那扇一米多高的大窗户! 窗户!那里能逃命! 顾莉拼命跑过去,幸好,窗户下面就有一张矮凳,她站在矮凳上,手忙脚乱把窗户打开,顿时,一股略微凉爽一些的空气涌了过来。 顾莉爬上了窗台,往下面看一眼,脸色就吓得发白。 只见,大火就像是在她的脚下燃烧,眼看着就要烧到她站立的地方了。 求生的本能,让顾莉牢牢抓住了窗框,再往稍远一点的地方看。 在距离墙角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大半层房子高的小棚子,那里暂时还没有着火,只是在火光的映射下,显得有些扭曲,像是有个小棚子,又像是没有! “我要活!我不想死!” 顾莉的脑海中,唯一只剩下了这个念头,用尽全力,纵身一跳! 轰隆一声响! 顾莉只觉得自己被一座大山拍中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幸免,似乎每一寸皮肤都被人狠狠抓了一下,然而,她的脑袋就晕了,沉入了一片黑暗中。 话说,张前伍家的这把火,烧得太突然,也太猛! 大火刚刚烧起来的时候,已经有人发现,但,等到周围的人家闻讯赶来的时候,根本没人敢靠近,更不要说跑进房子里去看看。 好奇怪啊!张家房子里放了什么东西,怎么火烧得这样快。 这是混混张前伍的家! 围观者迅速越聚越多,不过,大家都是来看热闹的,甚至有人偷偷地幸灾乐祸。 大火烧了张前伍家,和别人有什么关系,这小子平时做多了坏事,说不定,这就是老天爷惩罚他,要不然,镇上这么多人家,为什么别人家不烧,偏偏烧了他家? 突然,有眼尖的人就看见了,三楼的窗户上面,爬出来一个人影。 一个女人! 光着身子的! 火光里,能看得清人影,却是看不清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这谁啊?长头发的,怎么没穿衣服!” “不会是有人被关在张家吧?” “跳了!她跳楼了!快去救人啊!别是谁家的闺女被他们害了吧!” 顾莉的命真不错,魏可原本以为,反正她摔晕了,等大火烧起来,不被烧死也会被熏死,因为,浇了汽油的火烧的很快,最多几分钟,整幢房子就会被变成一个火把。 但,顾莉在炸弹爆炸的时候,就被惊醒了,而且幸运地逃了出来。 只不过,她似乎也不算走运。 她再次被摔晕,啥也不知道,也就看不见听不见,由于她的出现,让自己成为了比张家大火,更火的新闻人物! “是她!小招的顾经理!” “顾莉怎么在张前伍家里,还没穿衣服!” “唉哟我去!李镇长不是昨天就下乡去了吗?顾莉和谁在楼上啊?” 169.第169章 我是小女人 永陵市马头镇一把大火,留下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目击证人,这是魏可没想到的,不过,更令他没想到的是,顾莉自己的屁股不干净,一堆的麻烦,而且,她也不知道谁是凶手。 试想,顾莉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她哪里来得及去看看,走进屋里的到底是谁? 但!她隐约听到了唐行军那一声“你是M甸佬”! 于是,魏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成为国内一桩悬案的重大嫌疑人,只不过,这一次他是“M甸人貌昂丹拓”的身份,而且,他只是被怀疑,曾经出现在案发现场。 从去年十二月春川杀人案,到现在的马头镇杀人纵火案,一个多月时间,两起人命案。 灾星啊! 更是一条明晃晃的煞星! 煞星魏可,并没有立刻返回那措,其原因是,苏映雪来电话了。 苏映雪的意思是,她正在四川富宁市,商讨关于五轴联动机床,以及标号6067铝合金、高强度工程塑料等事情,由于她的专业知识有限,无法说服专家,所以询问说,能不能让专家前往那措,与老罗亲自沟通。 让罗曼诺夫见国内的专家,甚至是军工专家? 这绝对是不行的! 魏可能信得过苏映雪,却信不过别人! 四川富宁,魏可本人恰好就在四川,于是,他决定自己跑一趟,虽然他也不是军工专家,但总比苏映雪要强一些,如果他也搞不定,那措就没人能搞定。 一行人在半路上分作两拨。 巴特勒和沃嘎,继续护送燕小四,许家姐妹往云南去,郝思理也顺道跟着回栗敢。 剩下的魏可带着秦筱梓,两人前往富宁,去见苏映雪。 “筱梓,给你家里挂个电话,报个平安。顺便帮我问问,你姐回家没有?” “啊?你还要找我姐?” “嗯,我有事要找你姐。你反正也要给家里打电话,出来快两个月了吧,你爸妈估计都要急死了!你也不想把你爸妈急出个好歹来吧?” “可是……我爸如果知道了,肯定要让我回家,我大学还没毕业呢。” 秦筱梓犹犹豫豫的。 魏可挠头,他总不能说实话:我本来就是要把你押送回家的! 没办法,魏可只能连哄带骗,把她带到一处公用电话亭,逼着给家里挂电话,为了安抚秦筱梓,魏可咬牙抛出了一个诱饵:可以答应她一个不太过分的条件! “可可,这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你不许反悔!” 魏可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件蠢事。 秦筱梓打电话,魏可并不方便在旁边听着,就走到一边等。 过了好一会,秦筱梓才脸蛋红扑扑地走过来。 “怎么样?有消息了吗?” “嗯!” 秦筱梓低着头,扭捏道:“我爸妈说了,邀请你去家里做客!” 这是什么啊,怎么有点驴唇不对马嘴的感觉? 魏可赶紧问道:“你没问你姐的事?” 秦筱梓奇怪地抬头看魏可,问道:“可可,我怎么觉得,你和我姐有什么事呢?你到底是怎么认识我姐的?是你哥带你去见过我姐吗?” 魏可被问的心虚。 “筱梓,你想多了。其实……我和你姐也不熟,就是,有几句话想问她。” “哼!知道我想多了就好!我告诉你魏可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许老想着我姐!我姐是我姐,我是我!有我陪着你,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人家一个人跑去春川找你,在郑州,差点跳楼死掉了!” 秦筱梓说着,眼圈都红了。 魏可手足无措。 关于秦筱梓在郑州机场,被逼跳楼的事,他听苏映雪提起过,只是因为内疚,没敢往深处问,现在听秦筱梓自己提起,顿时觉得,更加对不起这个女孩子。 话说,与他有过接触的女孩当中,楚红柳、阮明珠、秦筱梓,无不对他重情重义! 但他魏可,偏偏是不能接受任何一份感情的。 这很矛盾啊,尤其是对于秦筱梓,她是秦筱竹的亲妹妹,这一步若是跨出去,就永远无法回头了。 “筱梓!我帮你去杀了欺负你的那些魂淡!” “这种事不用你去做!我秦筱梓不是以前那个秦筱梓了,我也会打枪!可可,我知道你要给你哥报仇,你还要帮你哥照顾他的那帮兄弟!你活得像个男人,我秦筱梓为你骄傲!可可,你去做男人的大事,我是个小女人,只要跟在你身边,静静看着你就好了!” 男人,小女人。 这还是以前那个骗陌生男人吃饭、买东西的问题女孩吗? 魏可无言以对,几乎想把自己的秘密和盘托出。 秦筱梓却突然轻轻拉他的衣袖,撒娇道:“可可,对不起啦!人家刚才被老妈骂了,心情不好,乱发脾气。以后肯定不会这样了。我姐年三十那天给家里打电话了,说她现在很好,只是不方便回家。她还说了,估计再过半年左右,就有假期,能回家看看。” 咦?有假期? 魏可听了这话,已经放下了一半的担心。 既然是有假期的工作,那就是正式单位,最起码不会存在安全问题。 只是很奇怪,什么样的工作,连春节都不能回家? “可可,咱们去买漂亮衣服吧!你看我这一身,老土了,别人都在笑话我!” 秦筱梓虽然变了很多,却依然还是个快乐的女孩,烦恼来得快,去的也快,她根本想不到魏可的内心里,已经纠结成一团麻花。 不过,看到秦筱梓重新露出笑脸,魏可也轻松了很多。 “行!我们筱梓就该打扮的美美的!不过,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咱们没法买太贵的衣服了。” “不用你花钱!你忘了,上次你在汝州给了我好多钱,我都存在卡里没舍得花。后来,我和映雪姐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花她的钱。怎么样,我是不是很会过日子的好女人?” 秦筱梓得意地笑起来,笑脸如花。 原来,她在当初和魏可分手以后,性格就改变了许多,只是魏可不知道而已。 魏可也笑着道:“幸亏当初把钱给你了,我这人大手大脚惯了,有多少钱都能给他花完。” “你是男人嘛!男人小气就是真小气!” “哦?那么女人小气呢?” “女人怎么能叫小气呢?那不叫小气,应该说勤俭持家,是优秀品质!” 秦筱梓笑得调皮,魏可心里暖暖的。 这样的秦筱梓,让人感到很舒服,如果把她也归入到女人的范畴内,她是最能让魏可感到轻松的一个女人。 170.第170章 魏大帅哥 四川富宁,阳溪度假山庄。 富宁这地方,最出名的是温泉,市郊的几座风景秀丽的所在,基本都有温泉山庄,其中,阳溪度假山庄就是最有名的一座,同时也是装修最豪华,档次最高的一家。 苏映雪来到富宁,已经有好几天了。 若是换做以往,她绝不可能为了一桩生意,在春节的时候,一个人千里迢迢跑到外地,更不可能应朋友之邀,来参加这么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聚会。 但,就像她老爸苏冒臻教导她的一样,人总归要长大的,长大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 各种责任! 家庭的责任,自己事业成长的责任,朋友间的责任,以及承诺的责任。 苏映雪也不知道,自己答应了要给魏可帮忙,当这个帮忙,需要她稍微委屈一点自己,甚至于修正一下她早已为自己设计好的人生轨迹的时候,这算哪一种责任? 北方苏氏的小公主,提前结束自己的学业,踏入商界了! 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对于数以亿计的普通人来说,这个新闻没有任何的价值,然而,对于圈内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信号。 苏家的新一代核心人物,凭借她的才貌双全,没人怀疑,她迟早会成为北方苏氏的掌门人! 从这点来说,苏映雪的一举一动,从此会牵动很多人的神经! “映雪,你越来越美!看见你,像我这样的丑八怪,很没有自信呢!” 说话的女人,其实绝对不丑。 冯艺凝,嫩白的肌肤,瓜子脸尖下巴,尤其是一双美目,顾影流盼,颇能勾人魂魄,这样的女人即便是和苏映雪站在一起,也不显得逊色太多,只能说各具风情。 此刻,冯艺凝和苏映雪并排,两人是聚会的绝对焦点人物。 她们是当初在京大时的大学同学,只不过毕业后,冯艺凝回了四川老家,而苏映雪选择留校读研究生,这是她们毕业后的第一次见面,冯艺凝邀请苏映雪来参加自己的私人聚会。 说是一次普通的朋友聚会,规格却很高! 阳溪度假山庄被整个包了下来,专门为了招待冯艺凝这位贵客! 何为贵客? 冯艺凝她老爹,是省发改委主任,这个职位与普通人的联系很少,却是实打实的省厅级干部,手中权力甚至比其他厅级还要大,连带着,冯艺凝就是川府圈子里的天字一号小公主。 两位小公主,身份不同,地位却相差无几,到了她们这种地步,无论是商是官,其实区别不大。 听到冯艺凝的话,苏映雪无所谓地笑笑。 “艺凝,你还是那样,老来取笑我。对了,这两年有没有遇上你的如意郎君?” “郎君么?映雪你先不要说我,我怎么听说,你前段时间和别人同居了?怎么样,什么时候让我看看你的如意郎君,也好让我瞧瞧,是什么样的才子,才能俘获我们苏小公主的芳心?” 同居。 苏映雪也没想到,冯艺凝当面说出这个词! 今天这个场面,两位小公主坐在一起亲热地说悄悄话,其他人并不方便过来打扰,但,还是有一些自认为够档次的青年才俊,就徘徊在附近,等着她们一旦结束谈话,就会上来献殷勤。 果然,冯艺凝这句话刚刚出口,附近的几个人,立刻投来诧异的目光。 话说,苏家小公主一个人跑去春川,和魏二爷的傻儿子玩了一把同居的精彩戏码,这件事当然是秘密,连苏家自己都不会公开承认,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还是有不少人得到了消息,苏映雪没想到,远在四川的冯艺凝,居然也知道,而且当面问出来。 她和冯艺凝是好闺蜜吗? 当然不是了! 她们虽然同为美女,身份也相当,但大学期间的交往并不多,甚至于,双方隐隐还有些敌视的态度,其中,冯艺凝看不惯她的清高,而她也瞧不上对方的矫揉造作。 本以为,毕业后两年不见,彼此会保持基本的礼貌,却不料,对方当众玩拆台? 苏映雪的目光有些冷。 “艺凝,我去年的确是和朋友住在同一个小院。不过,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只是朋友。” “好啦好啦!映雪,总之你比我幸福啦!” 冯艺凝用她那双桃花眼,往四周打量一圈,娇笑道:“映雪,我记得你属虎的,比我大一岁。不过,我今年也24了,咱们女人呢,青春韶华短暂,别看现在被人叫小公主,等再过两年,就成没人要的老阿姨了!所以呢,还是映雪你聪明,遇见好的就要抓住。” 苏映雪听了,心里更加烦躁。 没来由的,她就想起那个和外国瘦老头站在一起,一口流利英语的身影。 这是很奇怪的感觉,她和魏可认识有两个多月了,见面的次数也不少,但,给她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临别前的那一次,魏可和罗曼诺夫讨论新式步枪的设计图。 “艺凝,感谢你邀请我来聚会。等会我的朋友要来接我,我们有时间下次再聊。” “咦?你在四川还有朋友吗?男的女的?” “一个刚认识的漂亮妹妹,还有……还有她男朋友。” “连映雪你都说漂亮的女孩子?那我一定也要见见了!对了映雪,你可不要急着走,等会,有你的一个朋友赶来要见你的,如果你走了,他肯定要不高兴。” “我的朋友?谁?” “这个……他不让我说呢,映雪反正你很快就能见到的,嘻嘻!不着急。” 苏映雪总觉得,冯艺凝这女人有点不怀好意。 她已经后悔来阳溪山庄了。 果然,仅仅几分钟后,苏映雪就真的觉得自己头疼了! 一位外表俊朗,身穿黑色休闲服的帅气青年,手捧一大束玫瑰,笑容满面地出现在她面前! 这人她是绝对不想见的。 不想见的程度,仅次于已经在春川丢了性命的周景祥。 因为,这人和魏可一样,也姓魏! 魏青诚,京城魏家第三代中的核心,也是被称为魏家在新世纪复兴最大希望的未来领军人物,用句通俗的话来说,魏青诚从小聪慧,长大后更是风流倜傥,气质与学识皆为一品,这样的人物百年一遇,如果连他都不能带领魏家复兴,那么,魏家以后也就那样了。 魏家与苏家,乃是世交。 魏家大奶奶曾经放话说,假如两家最出色的一对儿女,喜结连理,将是魏家最大的喜事! 当然了,魏家最出色的儿子,绝不是春川的傻子。 苏映雪自己知道,当初魏家同意解除婚约,甚至比她的父母还要积极,其中未尝没有这一层意思在内,因为,魏青诚若要追求她苏映雪,最大的障碍不是他自己,而是他名义上的傻弟弟。 “啊!青诚大哥,你什么时候回国了?” “映雪!我年前就从英国回来了,听说你来了四川,我就追了过来!映雪,我是特地回来看你的!这次,我在伦敦的珠宝交易会上,得到一枚珍惜的哥伦比亚祖母绿项链,这颗祖母绿,在欧洲被叫作达碧兹,极为罕见!在我的心目中,只有你才配得上拥有如此宝物!” 171.第171章 情敌来了 祖母绿是绿宝石之王,其实,世界上以祖母绿制作的顶级项链,也不是很多,究其原因,宝石再珍贵,很难与钻石相比,本身的档次低了一个等级。 但,凡事都有例外,就比如祖母绿中的稀有珍品,达碧兹。 魏青诚拿出来的这条项链,包装盒就极为精美,是磨砂效果的淡蓝色与粉色相间的皮质首饰盒,仅仅一只盒子,就看得出是精心设计的,甚至可以单独作为一件艺术品。 打开盒子,更不得了! 入眼是一枚六角形的墨绿色水晶体,如同一颗小小的太阳,发射出奇妙的光泽。 通常人们所说的猫眼绿,很美吧? 但,如果拿来与这枚六角形绿宝石相比,那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因为,这枚被叫作达碧兹的绿宝石,仔细盯着看,就像是在看一幅流动的画面,光晕内敛而流光溢彩。 相比之下,映衬在绿宝石周围,组成一幅心形图案的数十颗小钻石,反而不那么显眼了。 “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苏映雪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价格,就知道这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她好歹也是苏家的小公主,苏家与别的富贵人家差不多,都是富养女儿的概念,苏映雪从小没缺过各种高档首饰,虽然在那种环境下的她,对珠宝首饰已经免疫,但,不等于她不懂珠宝的价值。 上百万,还是数百万? 这东西或许达不到数千万、上亿的世界级珠宝,却肯定不是十万这个级数! “映雪,你听我给你解释!” 魏青诚颇有些兴奋,急切道:“这是哥伦比亚比亚博兰卡矿区的顶级达碧兹!星形的完美六边形祖母绿的核心!这种级数的达碧兹,很少被用来制作项链。你看!星形的六条边就像太阳光芒,在欧洲,这被认为是神的恩赐,每一道光芒代表一个祝福,健康!财富!爱情!幸运!智慧!快乐!” 苏映雪愈发苦恼! 本姑娘不是嫌你的项链不好,而是嫌它太贵重! 你是魏家的希望之星,我是苏家小公主,你若拿一条普通的钻石项链,我就笑着收了,然而,偏偏是这样一条稀有的项链,你让我怎么办? “青诚大哥,正是因为它太珍贵了,我觉得,你应当送给更合适佩戴这条项链的人。” “嗯?映雪,这条项链是我专门为你买的?” 魏青诚终于发现了苏映雪的脸色不对。 皱眉道:“映雪,以前我在国内的时候,你过生日,我不是都送你礼物吗?” 苏映雪苦笑道:“那是过生日的时候呀!青诚大哥,现在我又不是过生日,你送我这样昂贵的礼物,我怎么好意思收呢?你不是让我为难吗?” “可是映雪,我们……” 魏青诚欲言又止,突然开口说道:“那么这样好了!今年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就不再给你送礼物了!这条项链,就是我提前送你的生日礼,这总可以了吧?” 这样也行? 旁边的冯艺凝插口道:“映雪,我好羡慕你呢!你看你,魏公子千里迢迢从欧洲,专门给你买了一条项链送回来,你还看不上!如果换作是我,早就激动地哭了!这才是真感情啊!” 你妹啊! 苏映雪心里气恼,这冯艺凝绝对是故意的! 假如她提前说是魏青诚要来,她苏映雪早就跑路了! 就在这时,苏映雪的手机响了,拿起一看,打来电话的是秦筱梓,这让苏映雪暗暗松了一口气,拿起电话和秦筱梓说了两句,回头对魏青诚抱歉地一笑。 “青诚大哥,我朋友来了,需要出去看看。” 苏映雪站起身走了,装项链的首饰盒子,就摆在桌上。 魏青诚的脸色很难看。 冯艺凝却悄悄道:“魏公子,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家映雪好像已经交男朋友了哦!我猜,她是怕收了你项链,自己男朋友不开心!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啊,映雪不让我乱说哟!” “什么!?” 魏青诚闻言,一张英俊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狰狞! 腾一下站起身,追在苏映雪身后就出去了。 话说,魏青诚此人,原本不是这般糊涂,能被人轻易挑拨的,但正所谓关心则乱,他当初在苏映雪上大学的时候,就曾追求苏映雪,却被无情拒绝了,理由是两家关系太熟,她把他视为兄长,在那之后,魏青诚就很消沉,正是这个原因,魏家才把他送出国。 现在,冯艺凝的一句话,就把魏青诚刺激到即将发狂的程度。 阳溪山庄门外。 魏可依然是那么一副不伦不类的装扮。 假如知道他是个“老外”,那还好,如果只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估计就只剩下两种可能。 其一认为他是个马戏团的演员,浑身上下的金光,只是镀了一层金色,纯粹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其二,如果这些金子是真的,那他或者他老爸,就是个乡下的暴发户! 这身行头,拿到马头镇人家把他看作有钱人,到了阳溪山庄,就是土包子! 但,站在他身边的秦筱梓,就很养眼了。 一身黑色的薄款羊绒大衣,脚下是一双小皮靴,衬得她原本不算太出色的身高,有了一种亭亭玉立的感觉,肩上又披了一条纯白色的羊绒披肩,一张脸粉嫩嫩的,像个洋娃娃。 黑白配,长得俏! 秦筱梓的这一身打扮很简洁,却令每一个看见她的人,都有种惊艳的感觉。 好一个清新脱俗的邻家小美女! 苏映雪匆匆从山庄大门里出来,第一眼给了魏可一个笑容,然后,就飞快地上前,与秦筱梓亲热地搂抱在一起,好奇地盯着秦筱梓,左看右看。 “呀!筱梓,你打扮得真美!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真的吗?映雪姐,你可别骗我!可可说我这样穿好看,要是不好看,都是他的错!” 秦筱梓笑得大眼睛成了月牙儿。 她和苏映雪在一起,从春川跑到了那措,但那时候她总是一身红色羽绒服的打扮,到了那措,又换上一身土布的军装,从来没有好好装扮,女孩子都爱美,尤其是得到苏映雪这样美女的夸奖。 两个女孩子开心的不得了,恨不得好成了一个人。 这时候,魏青诚从后面追出来,看见这个场景,就愣在那里。 冯艺凝也跟了出来。 她吃惊地看看苏映雪和秦筱梓,有点沮丧,但随即就看见了魏可,眼珠一转悄悄道:“呀!这个男孩子长得高高大大的,不会就是我家映雪的男朋友吧?看样子蛮有钱的嘛!” 这女人真是不嫌事儿多! 她估计也是找不出什么抬高魏可的话,顺口就说了一句“高高大大”,然后又贴上了一张“有钱”的标签,巧合的是,这两点对于魏青诚来说,都是渣。 魏青诚除了长得帅,身材也是很标准的180的个头,而且,作为魏家的未来接班人,他能没钱吗? 172.第172章 你是白痴 “映雪,这是谁啊?” 魏青诚看向魏可的眼神,很是不善。 苏映雪倒是没有太在意魏青诚的脸色,却哦了一声,突然愣住了,不知道如何介绍魏可。 “敏戈喇巴!我是苏小姐的朋友,M甸人,我叫貌昂丹拓。” 魏可浑不在意。 他现在做着双手合十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一只手里还抓着黄金把手的拐棍,也是毫不碍事。 他这一句“敏戈喇巴”出口,现场的其他人都有点发傻,唯有苏映雪,不自觉地扭头,对着他抿嘴笑,她的这个表情,恰好被后面的冯艺凝看见,不由得皱了眉头。 冯艺凝不喜欢苏映雪,但却是很了解苏映雪的人。 一贯对男人不苟言笑的苏大美女,何曾对一个年轻男人,有这种表情? “哦!你好!我是魏青诚,目前在英国普林斯顿大学读研究生,也是映雪的朋友。” 魏青诚脸色尴尬。 魏可却是眉头一拧,开口问道:“是姓魏吗?哪里人?” 魏青诚总算是缓过了劲,略带骄傲道:“我是京城人。貌先生,怎么有哪里不对吗?” “没什么,只是以前认识一个姓魏的人,也是你们京城人,不怎么喜欢而已。对了,我不姓貌,是姓貌昂的,魏先生你刚才说错了。”魏可的语气有些冷淡。 这话说的极不客气。 魏青诚脸色一僵,眼中闪过一丝恼怒。 不过,他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转身对苏映雪道:“映雪,已经接到你的朋友了,我们赶快进去吧!我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要和你说。” 他是骄傲的魏家公子,怎么能和一个蛮不讲理的M甸佬,一般计较! 魏青诚自认为,自己表现的很得体。 但,出乎他的预料,苏映雪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 “貌昂,对不起。这位魏先生是以前我们家的熟人,我到这里是来参加一个大学同学的聚会,来之前并不知道还有其他人!我和同学打个招呼,然后我们就走。” 苏映雪的脸色,居然有些紧张。 啊!? 她居然在向这个M甸佬解释,不仅解释了,而且还向他道歉! 这是个什么情况? 魏青诚的脸,一瞬间变成了猪肝色。 旁边的冯艺凝,同样是像见到了外星人一般,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个长相粗俗,举止蛮横无理的M甸佬,是个什么人? 现场,魏可也知道自己过火了。 不就是一个可能是京城魏家少爷的人,自己这么不冷静做什么,即便对方确实是魏家少爷,顶多不搭理就是了,这么乱发脾气,搞的自己很蛮横的样子,而且逼的苏映雪向他道歉,这和她苏映雪又有什么关系。 哎!两世为人了,还是不够沉稳! 再说了,他魏可从来不是个修身养性的人,而是性情中人,涵养那东西,与他不搭! “苏小姐,是我的不对。你忙你的,我和筱梓等一等没关系。” 魏可歉意地笑了笑。 苏映雪这才舒展眉头,仿佛心情放松了下来。 冯艺凝越来越诧异,她觉得这个场面有很大的问题,这里面绝对有她不知道的内幕,如果就这么任由苏映雪走了,那还是她冯艺凝吗? 冯艺凝快步上前,亲热地挽住苏映雪的胳膊。 “映雪啦!你可是今晚的主角,怎么能急着走?你看,你青诚大哥飞了半个地球,从英国赶回来,还给你带了那么漂亮一条项链!你好意思把你青诚大哥丢在我这里吗?” 她又转向魏可,咯咯笑道:“貌昂先生,我有没有荣幸,邀请你进去坐坐呢?” 好嘛!一口一个“你青诚大哥”,不仅让苏映雪连连皱眉,也让魏青诚的脸色变得更黑。 这时候这样说,等于在打他魏青诚的脸! 魏可原本不想进去,但看到苏映雪左右为难,只能点头答应。 魏可与他的本家兄弟魏青诚的初次见面,是如此的出人预料,场面又是如此的不协调! 几个人都是各怀心思! 苏映雪和秦筱梓手挽手走在前面,两个人亲密地如同一对姐妹。 冯艺凝原本想去和苏映雪手挽手的,装成一对好闺蜜的模样,却被苏映雪躲开了,搞的她很尴尬,但这女人显然是很有心计的,脸上挂着笑,跟在后面。 相比于冯艺凝,魏青诚就差了很多,一个人闷着头走。 反而是魏可,溜溜达达跟在后面,东张西望的,不明白地还以为,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跟班,而且是个土包子,无论是装扮,还是神态,都是土的不能再土。 进到阳溪山庄里面,秦筱梓自然是众人瞩目的对象。 能参加今天聚会的,无不是有头有脸的年轻人,要么是家中长辈有权有势的,要么是年少多金的,要么,你至少英俊、潇洒、多才多艺占其一,否则,怎么可能挤进四川第一小公主冯艺凝的社交圈? 即便如此,大家也惊诧于秦筱梓的娇柔可爱。 人比人得哭,货比货得扔。 刚才冯艺凝和苏映雪并排坐着的时候,还不觉得如何,现在,苏映雪把秦筱梓拉在身边坐了,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亲热地手挽手,这就看出区别了! 这两个女孩才是同一档次的顶级美女,至于冯艺凝,似乎差了一点。 至少从相貌上是如此! “映雪姐,这是你的项链,好漂亮!” 苏映雪面前的茶几上,不仅放着一大束玫瑰,还有一只打开的首饰盒,很是显眼。 秦筱梓是女孩子,自然对项链更感兴趣。 苏映雪突然眨眨眼,展颜笑道:“筱梓,这串项链你喜欢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把它送给你!” 静。 不仅是魏青诚傻了,就连周围的所有人都傻了。 这是欧洲顶级的达碧兹绿宝石项链,不是普通货色,苏映雪竟然说送人就送人,而且是当着魏青诚的面,这让魏青诚情何以堪? 不料,秦筱梓却拒绝道:“不用了映雪姐!我有一块吊坠,用不上项链!” 苏映雪奇怪道:“你的是什么样的吊坠?” “丹拓在来这里的路上,给我做的!” 秦筱梓调皮地吐舌头,很大方地把一块吊坠从衣服里抽出来,高兴道:“这块吊坠比任何项链都珍贵,有了吊坠,我一辈子都不需要戴项链了!” 吊坠。 实际上就是一块长方形的小木块,两指宽,上面用浮雕的手法,雕刻了一只模样可爱的小龙,活灵活现的,还挺像那么回事。 如果仅仅是雕刻的手艺来说,还算不错,勉强算一件手工艺品。 但!拿这东西来和达碧兹项链相比,就太寒酸了! 小木块的质地很一般,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木料,一点光泽也没有,而且更令人郁闷的是,拴住这块小木块的,仅仅是一根很普通的绳子,系在秦筱梓白嫩的脖颈上,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为了这个小木块,就放弃珍贵的达碧兹项链? 这漂亮女孩,是不是傻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项链吗?这是伦敦珠宝交易会上的压轴品!是哥伦比亚达碧兹,祖母绿中的珍品!售价高达68万!英镑!你居然说它不如一块小木片!” 说话的是魏青诚。 这个男人出奇地愤怒了,他不方便对苏映雪发火,却不代表他需要对别人忍耐。 然而,他不知道,秦筱梓根本就不是外表看上去的那种可爱宝宝,她可以把自己装扮的很卡哇伊,很可爱,像个不具有一点点攻击力的洋娃娃,但在本质上,她是极其危险的。 “你懂什么!这块吊坠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把你卖了,也买不起这块吊坠的一个角!” “你,你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你看不起我的吊坠,你就是白痴!” 173.第173章 一亿,美金! 堂堂京城魏家的大公子,被人指着鼻子骂白痴。 骂人的,是个模样超级卡哇伊的美女! 这件事要是传扬出去,估计魏大公子也没脸在京城的任何圈子里混了。 魏青诚气得浑身哆嗦。 “映雪,这就是你的朋友吗?你看你交的都是什么朋友!” 魏苏两家,不仅仅是世交那么简单,往前倒推二十多年,苏家甚至是魏家的附庸家族之一,那时候的魏家很强盛,虽然其后迅速衰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直到现在,苏家成了国内经济界的实力财团之一,在综合实力上,却依然比魏家略逊一筹。 这也是为什么,苏映雪要喊魏青诚“大哥”的原因。 现在,魏青诚的一句话出口,就有点哥哥教训妹妹的意思了,看你交的什么朋友! 苏映雪的目光一冷。 “魏大公子,我苏映雪交什么样朋友,不需要向你汇报吧?但我可以告诉你,这是秦筱梓妹妹,是我最好的姐妹!我也觉得,你的项链不如我妹妹的吊坠!” 好了,魏青诚的发作,终于逼迫苏映雪表明立场。 但,她不是站在魏青诚一方,而是选择了支持自己的小姐妹! 这是小事吗? 这真的不是一件小事啊! 由于魏青诚和苏映雪,他们二人的特殊身份,在很大程度上,两个人不仅代表个人,还代表各自身后的家族势力,也就是说,这是关系到魏苏两家未来的大事情。 紧密团结了数十年的魏苏两家,居然为了一块小木头片,出现了裂痕,这很滑稽。 整个大厅里,所有参加聚会的青年才俊们,都不说话了。 这里是川府之地,这里的圈子再高级,终归比京城的圈子要差一个档次,而魏青诚和苏映雪是属于京城那个圈子的,这种事别人插不上嘴,就连冯艺凝也乖乖闭上嘴巴。 “映雪,你你你很好!你居然帮外人!” 魏青诚脸色涨得通红,突然用手一指魏可,说道:“M甸小子!这小木头片是你做的吧?你给我也做一块,一模一样的!你就是个凭小手艺混饭吃的吧?你说要多少钱,我魏青诚不还价!” 靠!这把火怎么烧到自己头上了? 魏可摸摸鼻子,并没生气。 他现在已经看出来了,魏青诚肯定是魏家人,而且应当是第三代中的重要人物。 那么问题来了,苏映雪和魏青诚翻脸,表面上是支持秦筱梓,但实际上,肯定与他刚才对魏青诚的态度有关,这是苏映雪在以实际行动表明,为了支持他魏可,她哪怕得罪魏家,也是在所不惜的。 这份人情对于他魏可来说,有点大! “魏青诚!你敢辱他,就是与我苏映雪作对!你的项链请你拿回去!我不会再收你任何礼物!” 苏映雪翻脸了。 彻底撕破了脸皮,连“不会再收你任何礼物”这种绝情的话都说了出来,等于说她和魏青诚,以后连朋友也没得做,这件事将要引发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大。 试问,倘若他们分别成为各自家族的掌门人,魏苏两家的合作关系,怎么办! 魏青诚突然变得冷静了。 “映雪,你一定是被人蛊惑了!我让你看看,谁才是能让你信任的朋友!” 魏青诚挺直腰杆,重新拿出了大家族子弟的那份从容和睿智。 “两位,我不知道你们和映雪是什么关系。但我愿意和你们做一笔交易!无论这位秦小姐,你愿意把木块卖给我,或者这位M甸朋友,你愿意当场为我制作同样的木块,我都出价一千万!就住,是一千万!当场就给!你们谁先表态,谁就得到这笔钱!” 说完,魏青诚颇为自信地坐在那里,等着魏可和秦筱梓说话。 一千万。 魏青诚选择了用钱砸,来让苏映雪重新变得清醒。 你不是为了这两个人,不惜和我翻脸吗?那我就用事实来告诉你,你是错误的,我随便抛出一千万的筹码,你的所谓的朋友就会倒戈,这样的人,哪里值得你重视? 嘶! 在场的很多人都抽冷气了。 这是一千万啊!在场的都是三十岁往下跑的年轻人,哪怕他们的家里再有钱,一千万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就拿他们很多人来说,如果能白得一千万,得罪了北方苏氏小公主,那也未尝不可! 再看魏可和秦筱梓的穿着打扮,他们是有钱人吗? 秦筱梓的一套羊绒服饰,穿着很靓丽,价格却肯定不算高,说两三万块,那都是多了! 魏可一身的金光闪闪,即便都是真金,最多也就是一二十万,还抵不上别人一件正宗的阿玛尼大衣呢,这货估计是把全部身家都穿身上了,若说他有钱,明眼人是不信的。 没有几个人愿意相信! 这样的两个人,能经得起魏青诚的诱惑! 然而,想象当中的,魏可和秦筱梓为了争抢那一千万,抢着表示同意的戏剧性场面,并没有出现。 秦筱梓冷笑道:“你就是搬一座金山来,我的吊坠也不卖!” 好样的女孩! 一个爱打扮,却不是很有钱的女孩,能断然拒绝一千万的诱惑,这肯定是值得钦佩的,众人看向她的目光里,顿时多了几分尊敬,这是个外表美,心灵也美的女孩,如今这种女孩子,真的不多见! 苏映雪抿嘴乐了。 “筱梓妹妹好样的!明天姐姐请你吃大餐!” “好呀!映雪姐,这套衣服是我今天才买的,花了我八千块呢!好心疼的!现在人家为了你,连一千万都舍得不要,你一定要请我吃顿好的!” 我去!八千块! 你刚才拒绝的是一千万,能抵得上多少个八千块,你会算账吗? 原来,女孩的衣服还是自己花钱买的,你早说啊,这里的青年才俊,十个里面最起码有九个,愿意给你花这笔钱,别说是八千,就是八万,绝对有人抢着付账。 然而,等等,貌似M甸人似乎到现在还没说话? 唰! 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在魏可的身上。 现在,漂亮女孩经受住了考验,剩下这个M甸佬,他能扛得住吗? 这事情看起来真有点悬,因为,秦筱梓的衣服都是自己出钱买的,想必M甸人是个抠门的,他送给美女的只有一块木雕而已,那么一块小木头,成本才值几块钱啊! 这么想着,很多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鄙夷。 你和那么漂亮一个女孩在一起,身上又挂那么多金子,随便抠块金子下来,也好过一个小木头块,这个人如此吝啬,其人品可想而知! “一千万,好大的一笔钱啊!能办好多事了!” 这个时候的魏可,一脸的苦笑着,似乎真的很是犹豫。 “你敢!” 苏映雪和秦筱梓,几乎是异口同声叫道。 魏可叹气道:“你们啊!哪里知道我这个穷人的苦恼?我现在穷得都要抢银行了,如果有一千万,我能让它变成一亿,十亿!那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我靠!很多人都气得翻白眼,这人真够无耻。 苏映雪没好气道:“那就随便你!反正我也管不了你怎么选,他能拿一千万,我是拿不出来的!坦白和你说,我现在一百万现金也拿不出来!” 魏可点头,看向魏青诚笑眯眯道:“这位仁兄,你确定只出一千万吗?能不能再加一点?” “嗯?你想要多少?” 魏青诚精神一振,不自觉地瞟一眼苏映雪,得意道:“你说说看!可以考虑!” 魏可老神在在道:“一亿……美金!” 噗! 喷血了。 一块小木头片,就想卖一亿,还是美金,你能再搞笑一点吗? 这都不能说是讹诈,而是要讹人命了,老魏家再有钱,他魏青诚今天要敢把这笔钱付出去,魏家立马就会把他抓回去,扒了他的皮。 “你还是去抢银行吧!” 魏青诚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丝伪装,大吼一声。 他也不愿再留下来丢人现眼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站起来,狼狈地就往大厅外跑。 魏可郁闷道:“怎么就走了?我还真不是坑你姓魏的,我这小木头牌牌,无论什么时候,低于一亿美金,你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是不卖的!” 174.第174章 生肖吊坠 嚓嚓嚓! 雕刻刀飞舞,超级精确复制! 魏可原本不知道,自己的精确复制能力,到底能做什么,但现在他至少学会了一样。 从永陵赶来富宁的路上,他一直就在思考,自己可能面临的情况,苏映雪需要他去说服什么样的人,这么一想之下,他觉得必须提前做一些准备。 对方有可能是机械专家,甚至是军工专家,那么,什么东西对那种人,最有说服力? 模型,实物模型! 假如魏可随身带着一支样枪,他甚至不用说一个字,只要把样枪展示出来,对方就会争着抢着来与他合作,除非对方是傻子。 样枪是没有的,模型,却可以自己动手做。 这个时候,魏可就想起了自己的精确复制能力,由于他和罗曼诺夫,曾经详细讨论了新式步枪的几个关键部位,包括设计图上的尺寸,都已经记在他的脑海中。 说干就干,魏可带着秦筱梓,两个人去买了一套木雕工具,然后开始尝试。 事实证明,魏可就是一个天生的木雕大师! 只要给他一个样本,他就能很准确地依葫芦画瓢,复制出来! 这是一种堪称神技的能力,秦筱梓亲眼看着他,从一个连手握雕刻刀都别扭的菜鸟,迅速变成一个对照一件物品,用一块木头,“创作”另一个几乎相同物品的雕刻大师,这个过程,快得令人发指。 魏可的第一件“作品”不是步枪零件,而是一个小木牌,也就是秦筱梓挂在脖子上的吊坠。 魏可把它叫作生肖吊坠。 吊坠本身不出奇,但其中暗藏玄机,在背面的夹层中,藏有一张醒神符,一张护身符,可以说,有了这两张符,吊坠就被赋予了神奇的功效,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宝物。 如此宝物,魏可要价一亿美金,多吗? 对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来说,生肖吊坠比不上一个肉包子管用,但若你是超级富豪,这东西关键时刻能救命,别人要价十亿、百亿,你也得掏钱! 现在,魏可就在为苏映雪,制作一块生肖吊坠。 “咦?你真会雕刻!” 这个世界上,懂雕刻的手艺人多了去,然而,魏可能在一块小木牌上,雕刻出栩栩如生的图案,那是很奇怪的事,与他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同样奇怪。 不一会,魏可手举小木牌,与秦筱梓手机屏幕上的图案对比,满意地点头。 话说,如果仅仅为了藏符,魏可完全可以不雕刻图案,但那就太显眼,一旦有人注意到这种光秃秃的小木板,肯定会引起怀疑,所以,秦筱梓特地在网上找到一组生肖画,如此一来,木牌成了生肖吊坠,哪怕被别人看到,也会以为是主人的一种特殊爱好。 最后,魏可拿出两小片折叠好的黄纸,小心地藏在背面夹缝中,再重新合上,从外表上看,木牌的背面只是多了一道细细的裂缝而已。 当魏可做这些事的时候,苏映雪就在一边看,并不发问。 “苏小姐,我现在说的很重要,你要记牢。” “你说。” “首先,在任何情况下,这块吊坠只能由你本人使用!没有我的同意,你无权将它转交给任何人,包括你的父母,你的亲人。你同意吗?” “好!我同意!” “其次,这块吊坠有着特殊功效。第一,当你生病,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它能让你保持清醒,减轻痛苦!第二,当你受到外力攻击,有可能受伤的时候,它能帮你抵挡一部分外力,使你免于受伤,或者至少减轻受伤的程度!” “啊!这怎么可能!” 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这完全不科学。 说严重点,这是封建迷信,在当今华夏,真正相信封建迷信的人极少,哪怕那些当大官的和有钱的,表面上信佛信神,但那是求个安心,并不是真的信。 苏映雪一个高材生,你若拿一台精密仪器,说有这样的功能,她或许信,但,就一块小木牌! 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魏可,她能当场赶人! “映雪姐,你打我一拳!”秦筱梓笑眯眯说道。 “我打你做什么,筱梓你也……” “因为我也戴着这种生肖吊坠呀!当初我也是不信的,可可让我打了他一下,我就信了!可笑那个叫魏青诚的傻子,还想花钱买走吊坠,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呀!” “你,你们……” 即便是秦筱梓如此说,苏映雪还是无法相信的,没办法,越是文化水平高的人,越难接受这种违背科学常识的东西,唯一能让她信的,还真的只能亲身试验。 “筱梓,我要打了……没起作用呀?” “映雪姐,你打得太轻了!这吊坠只有当可能受伤的时候,才会起作用的。你要用力打,对准我用尽全力!别怕,可可是让我用刀扎他的!” 用刀扎! 这个说法几乎让苏映雪晕菜,但当她看见魏可也在笑着点头,只能咬紧牙。 用力一拳,打向秦筱梓的胳膊!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相对的,两个女孩子就像是正负极撞在一起,各自往后倒,魏可眼疾手快,伸出双臂,一只手抓一个,帮助她们重新站稳。 “真的有用!我的天啊,我要晕了!” 事实胜于雄辩。 在铁的事实面前,苏映雪只能选择相信,两只手捂着脸颊,激动地满脸通红。 魏可有点小得意,他是觉得,自己有点亏欠苏映雪的,而他能报答她的很少,他是个穷光蛋,苏映雪也不能要他的钱,现在送出一块生肖吊坠,算是很好的补偿。 “要记住!吊坠的保护也不是万能的。” 魏可又补充道:“普通的伤害能挡住,但假如很强烈的碰撞,比如被子弹击中,它肯定不能完全挡住!记得上次我被手雷炸伤吗?当时弹片没能进入胸腔,只是卡在肌肉层,应当是这东西起了一定的作用!另外,吊坠有次数限制,如果受到强烈伤害之后,最好找我给你重新更换。” 魏可没有透露“符”,这是他的秘密。 至于苏映雪会不会对黄色纸片产生猜测,他也不去管她。 这是一块神奇的吊坠,戴着它,假如你遭遇车祸,除非运气很不好被当场压扁,否则,你肯定不会死,假如有人用刀捅你,基本上很难伤到你,有了这些还不够吗? 至于说被人用枪打,在国内禁枪的大环境下,几个人有枪? 而且,原本人家一枪能杀死你,现在却只能打伤你,还是等于捡回一条命。 “拴吊坠的必须是这种绳子吗?” “绳子无所谓,关键是吊坠本身,必须让它的背面紧贴胸前皮肤。” “嗯好!筱梓,我有一对一模一样的白金项链,咱俩一人一条,这样我们就更像一对亲姐妹了,你说好不好?” 苏映雪属虎,秦筱梓属龙。 这两个属相倒是挺般配的,虎姐龙妹,至于魏可,他现在是魏可可的年龄,是属羊的。 不过,属相而已,并不代表属羊的就比属虎属龙的温顺。 按照魏可的想法,以后那措一系的重要人物,每个人都会给他们配上一块生肖吊坠,哪怕平时不用,上了战场必须佩带,这玩意等于一件防弹衣,还是全身防弹衣! 175.第175章 民族的利益 富宁,雄风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偌大的会议室内,仅坐着四个人,苏映雪坐在上首,其他三人分别坐在会议桌的两侧,在魏可对面的是两位雄风机械的当家人。 第一位是个面带笑容的中年人,张晨峡,公司董事长。 坐在张晨峡身边的,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小老头,戴一副眼镜,脸色严肃,他是华浩荣,公司总经理。 这是一次绝密级会议! 没有记录! 没有其他任何工作人员在场! 雄风机械虽然是一家股份制企业,但同时也是北方苏氏旗下的公司,由苏氏控股的苏氏投资集团,是雄风机械的最大股东,占股五成,这个比例不足以让苏氏完全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但也算控股。 雄风机械,前身是富宁市军工厂! 正是这个特殊的原因,让苏映雪来到了这里,她的目的,是让雄风机械达成一项投资决议:由雄风机械与苏氏投资集团,共同出资,在云南设立一家新的机械制造公司,或者叫作雄风机械的分公司。 这是一项举足轻重的投资,有可能决定雄风机械的未来! “老华,我认为,这是一项振兴雄风机械的大计划!前景良好,一旦成功,我们雄风机械,极有可能恢复八十年代的荣光!我对于这项投资,非常看好!” 说话的是张晨峡。 实际上,四个人分立三方,貌似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实则却是三对一。 张晨峡原本就是苏氏在雄风机械的代理人,他是由苏氏投资集团指定的公司董事长,当然是无条件支持苏映雪的,而苏映雪和魏可现在是站在同一战线的战友。 剩下的,只有华浩荣! 华浩荣代表雄风机械的第二大股东,富宁市茂源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占股三成,这个比例不足以让茂源投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却拥有极其重要的一票否决权。 就比如这一次,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对外的投资事项,必须得到占有四分之三以上股东权的股东同意,也就是说,华浩荣不同意,苏映雪的投资提议案,就永远无法被通过! “苏小姐,张董事长,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华浩荣微微欠身,脸色依然严肃道:“这项投资计划的前景,的确有吸引力,但!我要提醒诸位的是!风险同样很高!因为,投资计划的不确定性,太大了!来自于行政方面的压力先不谈,仅就产品的销路问题,我就很不看好!M甸〇七公司?这家公司有长期稳定的经营历史吗?” 〇七公司的经营历史? 魏可的〇七公司,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哪里有历史。 魏可连连皱眉。 这小老头,明显很不给苏映雪面子啊!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映雪作为苏氏的小公主,亲自来到富宁,推动这个投资案,当然是想要让这项投资顺利进行,你在这里大谈投资风险,不是让苏映雪难堪吗? 果然,华浩荣话音刚落,苏映雪就说话了。 “华总,我在这里代表苏氏投资作出承诺!云南分公司的设立,所需资金三百万,全部由苏氏投资承担!雄风机械所要做的,仅仅只是人力与技术的支持!这对于茂源投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而且,我还可以郑重承诺,苏氏追加投资后,雄风机械的股权结构不变!” 这时候的苏映雪,颇有几分企业决策者的威势。 她的年龄小,但,却是苏氏小公主,仅凭这个身份,就足以压制任何人了。 苏映雪的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简单一句话,钱,由苏氏投资来出,不需要别人掏一分钱,亏了是苏氏的,有好处大家一起来分! 不就是屈屈三百万,苏氏家大业大,还真不放在眼里! “咳咳!” 华浩荣尴尬地咳嗽,却还是摇头道:“苏小姐,资金损失倒在其次,雄风机械近些年的实力有下降,却也不是不能承担这三百万的损失。关键的问题是,我不相信M甸〇七公司,这是一笔烂账!我们雄风机械,何必要去趟这摊浑水?” 蹚浑水。 这三个字才是关键! 说来说去,问题的症结,华浩荣就是不想蹚浑水。 话说,云南分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向〇七公司供货,这件事当然是绝密,但却不能瞒着公司的几位决策者,于是问题来了,向一家境外的M甸公司提供步枪零件,这可不是小事! 甚至于,这都不是钱多钱少的事,一旦出问题,在座的几个人,坐牢的风险都是有的! 苏映雪咬咬牙,开口道:“华总,您是军工方面的老资格,一定知道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研制56系枪械的历史吧?您认为,那是不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大好事?” 华浩荣奇怪道:“那是自然的!没有56系枪械,我国在枪械制造领域完全空白,一个大国,连步枪都依赖进口!但是苏小姐,这和我们今天的话题,有关系吗?” “当然有!” 苏映雪微笑道:“分公司的合作伙伴,M甸〇七公司,并不仅仅是仿制某种型号的枪械,而是针对某种型号的枪械,取得了重大突破!” “啊?这怎么可能!” 不仅是华浩荣,就连张晨峡,也使劲盯着魏可猛看。 能坐在这里的都不是傻子,而且对军工行业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 对现有枪械取得突破,这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如果苏映雪此话当真,那就不是雄风机械跟着蹚浑水,而是雄风机械跟着喝汤吃肉! 简单一句话,假如〇七公司完全仿制步枪,雄风机械是吃力不讨好,不仅担上了私自向境外不法枪支制造商提供零件的责任,还涉嫌走私重要原材料。 但!凡事都有例外,假如〇七公司真的是改进某种型号步枪,那就符合国家利益。 何为国家利益? 还是拿56系枪械来说事,其实谁都知道,国产56冲是AK47的仿制品,严格来说是侵权,但对于自己国家来说,这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好事,那些参与研制的专家们,侵的是别国的权,维护的是本国的利益,他们是本国人民的英雄! 现在,雄风机械如果参与一款新型步枪的生产,他们掌握的技术资料,同样对国家有益! “你是M甸人?你姓貌昂?” 华浩荣紧盯着魏可,突然提出一个看似奇怪的问题。 看似奇怪,却一点不奇怪! 魏可是M甸人,〇七公司是M甸公司! 哪怕是朋友,这事情牵扯到国家利益,那就很绕口了,你一个M甸人,维护的到底是谁的利益,你的利益,和我们中国人的利益,那肯定是存在冲突的! 魏可缓缓站起身。 关于这个问题,他其实也思考过,实际上他没得选择。 他是中国人,这一点毫无疑问,哪怕弄了个假的M甸居民证,但他不可能真的去做一个M甸人,那么,如果让他选择一个合作方,就只能选择中国,否则,就是卖国! “张董事长,华总,坦白说吧,我的M甸身份只是一个不得已的遮掩,至于原因,请恕我不能明说。但我能保证,我是一个华夏族人!不仅我本人,我在M甸的重要伙伴,也都是华夏族人,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华夏族人,这个一个很笼统的概念。 但,魏可说出这个称呼,用意足够明显了,他至少维护的是华夏民族的利益! 到了关键时刻,当利益冲突的时候,他不会去维护M甸的利益,因为,他根本没把自己当作M甸的任何一个民族的人,何谈维护M甸的利益? “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苏映雪微笑道:“我相信他!我甚至相信他,胜过相信我自己!他说了自己是华夏人,就一定是!” 我去!这女人很聪明啊! 这句话出口,既是表明支持魏可的态度,但,何尝不是一种道德绑架呢? 一旦某一天,魏可做出了违背华夏民族利益的事,那就是负了她苏映雪,辜负了她对他的信任! 176.第176章 请吃担担面 有了苏映雪的保证,就算华浩荣也不能再说什么,因为,苏家也称得上是共和国的中坚家族之一,哪怕是以商业为根基,却是不可能卖国的。 那么,接下来还有一个关键问题,魏可如何证明,他有研制新型步枪的实力? 对于这一点,他早有准备。 只见魏可将脚边的一只包提到桌子上,打开,取出一大一小两个木头雕刻的模型。 “这个!是步枪零件的模型吗?” 华浩荣居然能看得懂。 然而,谁见过有人用木头做步枪零件模型,最差的也会找一家模具厂,做出实物模型,哪怕技术不达标,至少可以进行简单的组装,木头的模型有什么用。 只不过,华浩荣凑上来看了几眼,眼神立刻就直了。 “这是复进簧内藏式设计!你们居然要按照这种思路设计新式步枪!” “咦?华总也懂步枪设计吗?” “也懂?貌昂先生,你也太瞧不起人了!” 华浩荣抬头盯着魏可,苦笑道:“我是84年毕业的大学生,学的是机械设计与制造,毕业后进入当时的富宁军工厂,就是搞枪械设计的!只可惜,九十年代咱们厂改制,我就转行干管理了。可惜啊!这都有二十年出头了!” 华浩荣的神情,颇有些落寞。 魏可暗暗吃惊。 八十年代前期的大学生,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而且学的是机械专业,又有军工方面的实践经验,这种人绝对不多,但这样好端端的人才,却改行当了公司总经理。 不是魏可对总经理有偏见! 在国内这样的大环境里,能当总经理的大把大把抓,能搞科技研发的,又有几人? 旁边的张晨峡道:“貌昂,我们老华的确是军工专家!只不过,公司现在生产的是民用产品,你总不能让老华去设计拖拉机吧?老华是生不逢时啊!九十年代后期,国家开始重新重视军工研发,老华刚好没赶上趟,年轻时的志向,就这么被荒废了。” “好了,老张你也别再说了,人各有命!” 华浩荣摆摆手,又仔细观看桌上的两个木头模型。 魏可拿出来的,都是横截面的全剖模型,大的一个是枪托,小的一个是机匣,这样的模型用木头来做,无疑很不容易,魏可也费了不少事,但,模型做的很漂亮。 “平头机匣?貌昂先生,你们设计的这款枪,是糅合了81式步枪的特点吗?” “是的!属于AK枪族的改进款,吸收后期型号的优点。” 魏可也不隐瞒,这些东西隐瞒也无用,等步枪定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华浩荣又思索道:“枪支设计,可不是把先进理念放在一起,就能造出一支好枪的!比如说这复进簧内藏式设计,美国佬做出来之后,许多国家都在进行类似研究,但有几个成功的?你们的这款设计,经过初步验证吗?” 得了!这就是科研人员的坏处! 魏可相信,如果他愿意,华浩荣真的可能拉着他谈上一天一夜,这是搞科研的通病。 但,魏可不想来一场步枪设计大讨论! 其一,针对步枪的设计领域,不是凭嘴巴能说得清,理论的东西说的再多,哪怕你想的再完美,等你造出一支样枪,可能会发现那是一个渣。 其二,魏可本身就是半吊子,说得多了,错的也多! “华总,我现在只能向您保证,步枪已经通过了初步验证!我们有一支绝对优秀的设计团队,优秀到超出您的想象!只不过,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缺少最终样枪定型的生产条件!” 听了魏可的话,华浩荣张了张嘴,却最终没说话。 这时候,苏映雪趁机劝道:“华总,既然您也认为,〇七公司的设计理念是先进的,那么,何妨一试呢?我们苏氏投资出钱,哪怕失败了,对雄风机械也没有损失?” 华浩荣不置可否道:“苏小姐,能再让我考虑考虑吗?” 我去!这小老头做事真够磨叽的! 魏可顿时心里不爽了,他把模型拿出来,已经显示了很大的诚意,要不是他的时间拖不起,用得着在这里东拉西扯的费工夫吗? “苏小姐,既然华总觉得难办,我觉得,云南建厂的事情,就不用麻烦雄风机械了!” 魏可不是个愿意求人的! 你不愿意干,我就没必要求你,天底下又不是你一个人能做这种事,话说起来,能设计步枪的设计师少,能生产步枪零配件的,那就多了去了。 他伸手把两件模型,重新装回包里。 不能生产改进型56冲,那就回去生产原版的56冲! 不能在那措建立一个军工生产基地,那就等以后条件具备的时候,再想办法! 其实在魏可看来,现在的那措并不是一个理想的设立军工基地的地点,别的不说,周围的环境太复杂,对外交通全部受制于人,也许只有一条相对有利的理由:背靠中国,有一条退路。 没了李屠夫,咱就不吃肉了吗? 不料,看见魏可收拾东西想跑路,小老头华浩荣变了脸色,一个箭步冲上来,以一种异乎寻常的速度,跑上来一把抓住魏可手里的包,并且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 “貌昂先生!你看,这都快要中午了,我请你和苏小姐吃个饭,行吗?” 这什么情况? 怎么扯到吃饭上面了,苏映雪来了雄风机械,还能没饭吃吗? 张晨峡也奇怪道:“老华,公司里安排了午餐,你也一起好了,还用你请客吗?” “要的要的!老张你帮帮忙!” 华浩荣对着张晨峡,连连拱手道:“苏小姐她们远道而来,我和苏小姐关系不熟,想借这个机会,到富宁市里面请她们吃顿饭。老张啊,你多担待!” 魏可和苏映雪对视一眼。 这事情有门啊,看来华浩荣是想通了。 但,想通了你就同意,若是还有问题你就问,搞的神秘兮兮要出去吃饭,不是多余吗? 当然了,华浩荣主动表示善意,无论魏可还是苏映雪,都不会拒绝。 华浩荣亲自开车,三个人离开雄风机械,一路往富宁市。 “苏小姐,您是北方人,不知道吃得惯面食吗?我们富宁的担担面很有名气,我想请您去尝一尝!说起来请您吃面,很不礼貌,我先给您赔罪,其中的理由,等一会我自会解释!” “担担面也很好啊?华总你不必客气!” 苏映雪贵为小公主,却也不是身娇肉贵到餐餐锦衣玉食,她在春川的时候,还顿顿吃魏可烧的饭菜呢。 然而,华浩荣把两个人请出来,偏偏去吃面,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177.第177章 老军工的梦想 华浩荣请吃面的地方,还真的是一家小面馆。 门脸不大,分为上下两层,有一道狭窄的楼梯,像魏可这种身高的人,走在楼梯上,还得稍微弯弯腰,以防撞了头,可想而知,这面馆是个什么档次了。 “老华来了啊!哟!今天您有朋友?快楼上请!” 面馆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看见华浩荣分外热情。 华浩荣没什么架子,和老板嘻嘻哈哈打招呼。 这倒是有点奇怪了! 按道理说,雄风机械是家上规模的股份制公司,华浩荣身为总经理,也算得上是有身份的人物,怎么看起来,他是这家面馆的常客,经常在这里吃饭? 国内与国外不同,国人讲究身份,像华浩荣这样的大公司总经理,肯定不多见。 华浩荣熟门熟路,领着魏可和苏映雪,找了张桌子坐下。 点菜。 实际上不叫点菜,而是点了三份担担面。 “苏小姐,貌昂先生,不瞒您二位,我在这家店,吃了四十多年的担担面!” 华浩荣突然开始说话,声音低沉。 魏可与苏映雪,对视一眼,知道接下来这位华总终于要说到正题了。 不料,华浩荣继续往下说,似乎依旧不是正题,而是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就是华浩荣自己,说的是他小时候,国家正值嗡嗡嗡时代,那时候没人学习,小孩子都当红小兵了,有学问的人被叫作臭老九,是要挨批斗的。 华浩荣那时候小,不懂事,自然也是不想学习的。 但,他老爸虽然只是军工厂的普通工人,却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课本,每天逼着他学,刚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教,后来慢慢地他老爸也没本事教了,就让华浩荣自学。 男孩子都淘气,坐不住,他老爸就约法三章,只要华浩荣努力用功一个月,就带他来吃一碗担担面! 那个年月!别说一碗担担面,就算一个白面馒头,你也很难吃得到! 就这样,在一碗担担面的诱惑下,华浩荣和其他孩子不一样,他从小的功课就没拉下,虽然没人给他考试,也没人教他,但他凭着自学,学完了小学和初中的全部课程! 后来,嗡嗡嗡时代结束,恢复高考,华浩荣年龄小,又上了两年高中。 八零年参加高考,高分考入北方工业大学! 当然了,那些年里,华家父子一个月吃一碗担担面的传统,一直延续下来,一直到了华浩荣考上大学,离开富宁市,这个传统才暂时被终止。 “实话说!小时候的我,很笨!如果不是这一碗担担面,我没本事考上大学!” 华浩荣说到这里,眼圈红了。 魏可心中感慨问道:“华总您父亲还健在吗?” “去世了。在我毕业进入军工厂后的第三年,生病去世了。” “一位伟大的父亲!” “苏小姐,貌昂先生,你们知道,我父亲为什么一直那么执着地让我坚持学习吗?” “为什么?” “我父亲说,他一生的志向,是想成为一名枪械设计师,但文化水平太低。于是,他觉得,自己不行,就培养自己的儿子!老子的志向不能完成,让儿子成为自己生命的延续!那一年,我大学毕业回到厂子里,真的当了设计师,我父亲那个笑啊!喝醉了,还在哈哈大笑!” 啪嗒!啪嗒! 华浩荣口中说着“笑”这个字眼,眼泪却掉下来。 他哭了。 魏可万分唏嘘,华浩荣的父亲,既是一个平凡的父亲,也是一位了不起的父亲。 一个人,遇上那样的父亲,真是一种幸福,就拿华浩荣来说,他的父亲是一位良师益友,若这样一位父亲,他的一生绝对是不一样的,很有可能,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工人。 “苏小姐,貌昂先生,我有一个请求!我想去云南新建的分公司,当一名设计师!” 啊!? 华浩荣说了这么多,他最后的目的,竟然是这个! 哪怕魏可的心脏大,也只能苦笑。 苏映雪道:“华总,您现在是雄风机械的总经理,怎么可能去分公司,而且还是当设计师?分公司才多大规模,按照现在的计划,总投资仅有三百万!” 华浩荣摇头道:“苏小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地位什么的真不在乎!我父亲培养我,让我成为枪械设计师,可是,我当了几年的设计师,连一件作品都没拿出来!我愧对我的父亲啊!假如让我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我怎么样都行!就算是我求您了!” 好嘛!不仅苏映雪坐蜡,就连魏可也觉得难办。 他能看得出来,华浩荣是真心的。 但!云南分公司,需要枪械设计师吗? 答案是否定的,分公司的任务,是按照罗曼诺夫的设计资料,制造一部分零配件,也就是说,只需要普通工人就行,顶多需要技术性强一些的熟练工人,哪里需要设计师。 有了罗曼诺夫这位设计大师,其他的枪械设计师,完全是多余的! “华总,不瞒您说,这款改进型步枪,已经定型了!” “我明白!貌昂先生,你不是说,你有一支很优秀的武器设计团队吗?难道你们只研发这一款步枪,以后就不再设计其他武器了吗?” “这……” 魏可闻言就是一愣。 是啊!他和罗曼诺夫有着一年之约,等这款步枪研制成功后,让罗曼诺夫躺着睡大觉吗? 自己还真是蠢! 罗曼诺夫是轻武器设计大师,他脑子里的存货多着呢,肯定要榨干净了! 想到这里,魏可突然笑了。 “华总!不如这样,等新式步枪研制完成之后,我们合作!如果华总有兴趣的话,也可以作为一个特殊成员,加入我的轻武器设计团队,我们来一个联合攻关!您看如何?” 反正就是拐带吧! 已经拐来了俄罗斯的轻武器设计大师,那就顺手再拐带一个国内的前枪械设计师。 虽然不知道华浩荣的设计水平如何,但总比一个外行要强吧? “貌昂先生,您真的愿意让我加入您的设计团队?” 华浩荣激动地小声叫喊起来。 魏可笑道:“华总,我可以答应您,到时候只要您愿意,我就欢迎您!不过啊,以您的身份,直接出任设计师不太合适,我的意见是,您先出任新公司的总经理。” 华浩荣大喜道:“好好!这个主意好!” 这是意外之喜。 无论对于魏可,还是对于华浩荣,都是喜事。 苏映雪却担忧道:“华总,您放弃雄风机械的总经理职位,茂源投资那边会不会有意见?” “没意见!一切由我去搞定!” 华浩荣拍胸脯道:“苏小姐您放心,茂源投资那边我很熟悉,保证不会有后遗症!实在不行,我就是兼任分公司总经理,慢慢把总公司这边的事务脱手,也是可以的!您放心,绝不会耽误分公司的设立!” 既然这么说,那就没问题了。 总而言之,让华浩荣去当分公司总经理,总比他去当设计师,要合适多了。 苏映雪看着魏可,连连苦笑。 “貌昂,我将出任分公司的董事长!你给我交个底,你的那个设计师团队,以后还会进行其他武器的设计?” “啊?你是董事长!” 魏可也笑了:“那是肯定的!我巴不得把所有类型的轻武器,全都搞一遍!” 苏映雪咬着嘴唇道:“好!那我给你打个预防针,无论你搞什么武器,我都全力支持!但我有个要求,你必须带上我,要想甩开我单干,本姑娘是不会同意的!我就赖上你了!” 178.第178章 免费赠香 富宁之行,一波三折,然而,结果是很好的。 苏映雪的大问题解决了。 有了华浩荣这个“内奸”,茂源投资那边肯定不会阻拦分公司的投资案,而且,华浩荣既是雄风机械总经理,又是军工专家,他是内行,有了他的帮助,苏映雪甚至能当个甩手掌柜。 新公司需要配置哪些设备,又需要什么样的工人,华浩荣能不清楚吗? 有了华浩荣,苏映雪等于白得一位强力助手,她只要掌控大局,再负责企业的正常运营,就行了。 心情轻松下来的苏映雪,决定带着自己的小姐妹,外出放松一番。 富宁这地方,周边多山区,也多风景区。 青羊山。 说起富宁青羊山,与都江堰市的青城山,同为川府平原上的道教圣地,只是名气没有那么响,也不是5A级风景区而已,但在某些人看来,青羊山正是因为铜臭味不是那么浓,道统反而更纯粹。 苏映雪和秦筱梓出外旅游,魏可自然跟在后面拎包。 三个人一辆车,直达青羊山下的禅房村。 “还是咱们国内的山漂亮,哪里像那措,那山黑黢黢的看着吓人!” 秦筱梓挽着苏映雪,抬头看山,发出感慨。 魏可笑笑不说话。 那措那边的山,与热带雨林地区类似,大多数树木枝叶茂密,树叶宽大,那一片片树叶大的像伞,远远望去,光线被遮掩,就有种阴森的感觉,哪里像青羊山,郁郁葱葱,分外秀丽。 形象的说,那措的山像猛兽,而青羊山是个美丽的少女。 但,这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风景而已,在魏可这种人眼中,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现在是春节假期,前来青羊山游玩的游客还真不少,三三俩俩络绎不绝,魏可跟在两女身后,三个人随着人流,一路从禅房村沿着进山小路,拾级而上。 苏映雪秀美,秦筱梓俏丽! 两个女孩皆是绝色,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是极为耀眼的,周围的游客看见她们,无不惊讶于她们的美貌,甚至纷纷主动让路。 魏可跟在后面,倒是没来由地收获了诸多嫉妒的目光。 对于这些,魏可是浑不在意的,微闭双目,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话说,重生之后,他还是第一次跑出来旅游,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不是为生活忙碌,就是被一件件事情催着向前奔跑。 两个多月,他干得不坏! 拥有了一处安身立地的场所,那措正在稳步发展,军工厂眼看着就能投入运转,还有一帮愿意跟着他的战友和朋友,这样的局面,对于原本一穷二白的他,足以自傲! “苏小姐!真的是您!好巧,能在这里遇见您,我真是太幸运了!” 突然,几个青年从旁边走过来。 其中领头的那个青年,兴冲冲对着苏映雪连连弯腰。 “咦?你是?” “苏小姐,您可能不认识我。我叫孙鸿,那天在阳溪山庄……” “哦!你是冯艺凝的朋友吧?” “是的是的!苏小姐,那天我有幸目睹了苏小姐的风采,真是永生难忘!对了,还有貌昂先生和秦小姐,我真是幸运!苏小姐,您也是来青羊山烧香吗?正好,我们几个也是来烧香的!” 孙鸿显然很开心,几乎说的眉飞色舞。 只不过,苏映雪是个性子比较恬静的,遇见陌生人更是如此,敷衍了几声就不再说话。 孙鸿也不在意,知道自己和苏映雪不是一个档次的人物,很自觉地退后几步,和魏可走在一起,他的那几个朋友,也都跟在后面,两拨人等于是合在了一起。 “貌昂兄,您那天的表现,真是这个!纯爷们!” 孙鸿说着,对魏可竖起大拇指,又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上道:“我父亲是这家公司的老板,貌昂先生,您以后要是需要在富宁买房子,找我准没错!” 魏可接过来一看,富宁市亨得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来是个房地产老板家的富二代。 “孙少,你看我像是有钱买房的人吗?” “哈哈!貌昂先生真是会说笑话,您是苏小姐的朋友,怎么会没钱呢?” 魏可是苏映雪的朋友? 那还用说嘛,那一天,苏映雪为了魏可,在冯艺凝的聚会上当众与魏青诚闹翻,这件事已经口口相传,以飞快的速度,传遍了四川的上层圈子里。 也就是魏可与这里的人没有接触,否则他就会知道,自己已经是个名人! 最起码,在四川的公子少爷圈子里,提起一个神秘的缅甸佬,手里拎着一只金头拐杖,打扮的像一个土老鳖,年龄又非常年轻的一个家伙,那是无人不知! 孙鸿只是一个勉强上得了台面的富二代,虽然比魏可年龄大,却一口一个“您”,浑然不觉得丢面子。 一路上,孙鸿笑呵呵说个不停,魏可只是随口附和几声。 到了半山腰上,迎面一个足有十余米长宽的平台,显得很有气势。 平台的正面,摆着一座两米多高的香炉。 “貌昂先生,这叫祭天炉!今年青羊山刚刚有的东西。听说这座炉子请了众多有名气的道家法师开光,在这里烧香,比去青城山还要有名气!苏小姐,貌昂先生,我们也去烧一炷?” 孙鸿和他的几个朋友,原本就是来烧香的。 听到孙鸿这样说,苏映雪停下脚步,对魏可笑道:“正好!人都说开厂之前最好烧一炷祈愿香,别管信不信,求个心安。等生意做的好,回来再烧一炷,那就是还愿香。这几天太忙没顾得上,今天就把这炷香烧了。” 祈愿,还愿。 这种事魏可是不信的,但苏映雪也说了,只是求个心安而已。 平台的入口处,左右各站一个小道士,手里捧一盒香,身后一面牌子:免费取香。 果然,这青羊山就是好,烧香居然是免费的! 苏映雪要烧香,不仅魏可跟着,孙鸿等人也跟在后面看热闹,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帮苏映雪把周围护住,这里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免得冲撞了这位苏家小公主。 “两位女施主请了!这是免费赠香,若要运气旺,请到那边买香!” 站在那里的小道士,见苏映雪和秦筱梓上前,利索地抽出两支香,一人一支递上来,口中轻轻说了一句。 我靠!这话说的! 魏可在后面听了,嘴角就是一抽。 这小道士名义上是送给你一支香,但他嘴里说的话,怎么琢磨怎么别扭,什么叫“若要运气旺”,就去买香,那不就是说,你真的拿这根白送的香去烧,就是运气不旺? 别人来烧香,本身就是来求财运、好运之类的,让你这么一弄,这白送的香烧是不烧? “你这个当道士的心眼不好!有你这样送香的吗!” 第一个发火的是秦筱梓。 她是经不得激的,说这话,抬手就要把手里的这根香,扔在地上。 179.第179章 马道长 “无量道尊!” 一道呼号声响起,一名身穿灰色道袍的中年道人闪身出来,对那小道士呵斥道:“不是不让你们这样说吗?怎么又开始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青羊山的脸都让你们丢尽了!” 小道士吓了一跳,委屈道:“马道长,是李道长让我们说的。” 中年道人哼了一声。 转身,右手握拳平举,左掌扶在右拳上,双手举起,打了一个揖。 “几位施主,刚才是我们不对,在下赔礼道歉!几位施主放心,这根香也是灵的,是不是花钱买香,全凭各位施主的自愿。烧香,凭的是心诚,而非香的多寡与粗细。” 这位马道长,说话好听多了。 魏可也是哭笑不得,他能看得出来,这个马道长不是和小道士一伙的,而小道士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通过赠香的方式,把游客套牢,逼游客掏钱买香。 只不过,小道士的手段确实下作了一些! “筱梓妹妹,别生气了,不值当!咱们去看看那边的香。” 苏映雪轻轻拉了秦筱梓一把。 她当然也是不爽的,但却不会当场发作,这里到底是烧香祈福的地方,你和道士吵起来,就算你吵赢了,那有什么意思,白白给自己惹了不痛快。 一行人走到了旁边卖香火的地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苏秦二女手里抓着的香,都是细细的,像牙签一样的一根,但卖香火的地方,就是五花八门了,从小拇指粗细的,到大蜡烛一般,底端还带有一截蜡烛台的,都有。 这些拿出来卖的香,最便宜的99元,然后是199,399,599等等,最贵的居然1999元! 好嘛,这明摆着是坑人钱。 孙鸿上来,小心问道:“苏小姐,您是不是没带现金?我这里准备了现金上山的,要不我帮您买三支最好的香?反正是来了,烧香就是图个吉利。” 苏映雪摆手道:“不用了我们有钱。” 说完,苏映雪把她和秦筱梓手里的香,都丢在案桌上,又取出两张百元大钞也丢在桌上,指了指那种99元的香,说道:“我们买两支那样的香。” “好咧!您拿好!福运齐来香两炷!” 卖香的同样是小道士,这小道士笑嘻嘻的,用两张黄纸,分别把香包了,递上来。 苏映雪却不伸手去接,而是拉着秦筱梓一转身。 “筱梓,这山上没什么好玩的,咱们换个地方去转转!” “啊?我们不是买了香吗?” “咱不要了!留着他们给自己去烧!” 我去!留给道士们给自己烧,这句话等同于骂人。 说来也不奇怪,苏映雪贵为小公主,她不是没脾气的人,只是和秦筱梓不一样,不屑于和这些道士当场吵闹而已,但她心里同样是不高兴的。 “别啊!咱不烧也不能便宜他们!” 魏可走上前,对那个发呆的小道士道:“把香给我!还有,每支香不是九十九吗?你忘记找钱了,找的那两块钱也给我拿来!” 秦筱梓扭头问道:“你要香做什么?我们都不烧,难道你要去烧?” 魏可笑道:“让我烧香?那估计有点难度。反正这香咱们花钱买了,咱们不要又让他们放回去,再卖给别人,多不合适?这么粗一根,我拿回去当蜡烛点!” 拿回去当蜡烛点。 卖香的小道士已经听傻了,这人当面对神佛不敬,好大的胆子。 旁边的孙鸿等人,同样也是目瞪口呆。 苏映雪是谁啊,那是北方苏氏大老板的女儿,却在乎买香的这点钱,而魏可就更出奇,不仅舍不得把两支香丢了,还让人家给他找回两块钱。 现场也有别人买香的,就算买的是上千块的香,谁好意思让倒找那一两块钱? “无量道尊!” 一声颇具押韵的呼号,依然是那位姓马的道士,站到了魏可面前。 魏可手里拎着那两根粗大的香,挡在苏映雪和秦筱梓前面,眼神一冷道:“这位道长,你又有什么事?” “施主莫动气,气大伤身!” 马道长看向魏可手里的香,尴尬道:“这位施主,是准备把香带走吗?” “我们花钱买了,想烧就烧,不想烧就拿走,有问题?” “没有问题,当然没有问题!只是施主,这件事确实是我们青羊山做的不妥,牵连几位施主心中形成了怨念,这却是违背了道之本心!本道想请几位施主小坐,解释一二,不知妥当吗?” 这姓马的想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 国内的这些庙啊观啊,凡是被改成旅游景区的,多少都在想着法子捞钱,与青羊山的本质是一样的,这道士想解释,你再怎么解释,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不必了!我们都有事情,要下山!” “施主,这样如何?我观你面有淤色,体内有伤未愈。本道恰好略通医术,想给你治疗一二,或许,医治的方法对路了,能助施主早日康复,这不是很好吗?” 马道长非常固执,又提出了一个新的理由。 有伤未愈! 魏可吓了一跳,就连苏映雪和秦筱梓也是面面相觑,作声不得。 关于魏可身上有伤这件事,在国内是没有人知道的,从外表上看,他与常人无异,手里虽然拿根拐棍,却只是预防万一,并没有走一步拄一下的,脸色也很红润,没有异常。 既然魏可的外表不见异常,那么,这位马道长就是有真本事! 魏可现在对于道士,还是有几分忌惮的! 别的不说,李小道就是活生生的事例,别看李小道外表不起眼,但他会制作醒神符,手里还有古老传承下来的“宝卷”,这一切都说明,“道”是有传承的,没准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牛逼的道士。 再看眼前这位马道长, 三十来岁,中等身高,相貌也极为普通,属于那种放在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出来的人物,再说了,道士与和尚不同,不剃光头,也没有手掌竖在胸前的习惯,顶多就是身上套件长袍子,头发稍微长点,若是换上普通衣服,与一般人也没多大的区别。 魏可与苏秦二女交换了一番眼神。 还是由魏可出面,开口道:“那就有劳马道长了!” “福生无量天尊!请三位施主随我来!” 马道长似乎挺开心,习惯性喊一声,伸手做出一个邀请的动作,然后在前面引路,领着魏可三人,从祭天炉平台的旁边绕过去,往后面走。 那里,有一座墙壁漆成黄色的道观,只不过,马道长没进道观,而是走向了旁边的一座小院子。 180.第180章 道士要赚钱 马道长,道号一清,所以,称他一清道人,显得更正式一些。 一清道人领着魏可三人,进了一间禅房。 “几位施主,这里是本道平日里做些杂事的地方,有些乱,请随意坐。” 房间里果然很乱,靠墙边的地方,摆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瓶子罐子一大堆,房间里侧的地上,甚至还堆了一堆黑乎乎的木炭。 不过,最让魏可感兴趣的,是屋子中间的一座黄铜炉子。 这炉子不大,两侧有提手,圆圆的肚子有点像香炉,但肯定不是香炉,因为它有盖子,而且,在炉子下面,用几块青砖围成了一个像灶膛的地方,里面有烧过的木炭留下的灰烬。 真的是个炉子? 这道士难道是个贪嘴的,自己弄来好吃的,一个人用这只炉子煮了吃? “小施主,本道喜好传统中医,这是用来熬药的药炉。” 一清道人见魏可疑惑,就解释了一句。 魏可提鼻子闻了闻,果然闻到了,在屋子里一股中草药独特的微微苦涩的味道。 “一清道长,请问,你是怎么看出来,我身上有伤?” “无量道尊!” 一清道人微微有些得意道:“我平时经常给观里的道友看病,这附近的居民,有时候受了伤,也会来找我帮忙。遇到的病人多了,自然就有经验。中医不是讲究望闻问切吗?观察病人的面色,也是一门学问。我虽然没有学过中医,却也总结出了一些心得。” 哦!原来如此! 这位也就是个草台班子的中医,能看出魏可的伤,大半是靠蒙的。 不过,魏可不敢看轻了对方,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一清道人的本事,比李小道肯定强多了,就算是与那些中医院里拿着行医执照的医生相比,他估计也要厉害一些。 别的不说,有几个中医,真能通过目测,察觉出魏可身上有伤? “一清道长,其实我们今天也不是特别生气,顶多是心里不爽,过两天也就忘记了。您也不必在意什么道之本心,我们三个都是俗人,养气的功夫不够而已。” 明白了对方真能给人看病,魏可说话就更客气了。 哪里都有好人也有坏人,你不能说,青羊山故意弄个破香炉,摆在那里敛财,就一棍子打死所有人,认为这里的道士都是坏人,如果那样想,就太肤浅。 魏可他们三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是以苏映雪为主,到了这里,苏映雪和秦筱梓都很自觉地坐在旁边不说话,把话语权交到了魏可手里,表现的很自然。 一清道人听了魏可的话,就笑了。 “无量寿尊!小施主果然不是俗人,本道没有看错!” “我们肯定是俗人的!只有道长这样的人,住在山里,还想着治病救人,那才是真正的世外高人!” 花花轿子人人抬,双方都是哈哈大笑。 虽然只是说了几句话,魏可对于这位一清道人,观感不错。 道士就是比和尚强一点,和尚除了摆姿势念佛,基本就啥事不干,用句贬损一点的话来说,和混吃等死没啥区别,而且还整天忽悠人,出口不是因果就是姻缘,恨不得忽悠的让你把他当作活神仙。 一清道人则不同,除了说话喜欢带个无量啥啥,就和正常人差不多。 “小施主,你受的是内伤还是外伤?” “哦!算外伤吧。一清道长,我这伤不碍事,您不必费心,能和您聊几句,我就很开心了。” “外伤?小施主,本道这里还真有治疗外伤的药!别的不敢说,比外面的那种云南白药,疗效肯定要好!小施主如果信得过本道,可以一试!” 一清道人还真是个热心肠。 魏可已经说了不碍事,但他还是从旁边取来一只浅浅的陶罐,打开,里面有一些灰黑色的粉末。 “这是什么啊?好难看,能治病吗?”秦筱梓探头看一眼,小声嘀咕。 “筱梓不要乱说话。” 魏可立刻就出声制止。 魏可竟会为了一个陌生人拿出来的东西,开口以训斥的口吻对秦筱梓说话? 这一点连苏映雪也奇怪,因为,魏可通常是很“宠”秦筱梓的,不像是男女之情,但有时候令苏映雪都嫉妒,基本上只有秦筱梓一个人,敢肆无忌惮冲他发脾气,而魏可对于秦筱梓的各种小脾气,都是非常包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哥哥对待自己顽皮的妹妹。 魏可为什么重视一清道人拿出来的东西? 因为,他是见过李小道熬制的药糊糊的,与那种黑不溜秋的药糊糊相比,一清道人的药粉,已经算很高档,超出了几个档次,难怪他会重视。 “道长,这药粉怎么用?” “内服、外用皆可!外用止血、止痛,内服促进伤口愈合,还能活血化瘀。” 这么强,功效与云南白药类似! 魏可很惊讶,他对于云南白药不陌生,红箭大队的标准急救包内,云南白药是必备品,到了战场上,这种药经常能救命,比如说有人受伤的时候,其他人就会把云南白药洒在伤口上,然后直接用绷带包扎,那是最快速有效的止血手段。 刚才一清道人已经说了,他的药,比云南白药疗效好! 魏可小心地用手指捻起一小撮药粉。 这时候,一清道人已经用一只小木勺,将一小勺的药粉,倒入自己口中,吞咽了下去。 他在当场试药! 一清道人笑着道:“这是纯中药做的药粉,我在一本古籍上找到一个药方,又借鉴了云南白药的药物组成,自己配置出来的!这药粉绝对没有毒副作用,可以食用!” 魏可点点头,照样学样地,用木勺舀了一勺药粉倒入口中。 果然,药粉的味道略略带着一点苦涩,却不难吃,很容易就顺着喉咙被咽下去。 短短的几个呼吸之后,一股清凉缓缓从腹部升起,扩散向周身,尤其是胸口受伤的地方,暖融融的似乎轻松了不少,这种感觉不是很强烈,但确实存在! 效果不一般啊! 魏可用自己了解的几种疗伤药进行对比,立刻发现了这种药粉的不寻常之处,可以说,以往没有哪一种疗伤药,能让他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真的很神奇。 “道长,这种药粉配制困难吗?能不能大量生产?” 虽然不知道药粉的止血效果,但魏可已经不再怀疑,这是一种比云南白药更好的疗伤药! 那措民兵连,也在装备自己专用的急救包,其中云南白药是必选药品,所以,魏可马上就决定了,如果药粉的价格不是太高,他一定要给自己的民兵,全部用上这种药。 “大量生产?这是土方药,自己用没人来管,但没有药品许可证,配多了卖给谁?” “卖给我啊!道长,你能配多少,我都买!” “你能花钱买?施主你不是诓骗本道吧?如果本道的药粉能卖钱,那就太好了!本道正在发愁,要怎么能完成道观里分配的赚钱任务指标。” 赚钱任务,那是什么玩意,道观又不是公司! 181.第181章 我来修神像 道观的日子不好过啊,尤其青羊观这种二流道观,要说赚钱的本事,还不如随便一个小城市里的小小的和尚庙,就比如现在,青羊山道观,就在为了80万元现金,愁死了。 80万,一座道观需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青羊山道士需要这笔钱,自然不是拿来改善生活,而是要修复观内损坏的老君神像! 话说,青羊观里几个愣头青小道士,有一天打扫卫生的时候,也不知是怎么弄的,把传承了几百年的老君神像,给撞倒在地上,好巧不巧的,把神像的半拉脑袋给撞碎了! 古时候的神像,那基本都是木胎泥塑的,由最出色的匠人一笔一画雕刻描绘而来,时间久了,内里都是酥的,可不就一碰就碎嘛。 神像破了,这对于青羊观就是捅破天的事! 道观主持明霞大师大怒,把犯事的小道士狠狠处罚了,连同老君殿的监殿苍梧道长,也一起吃了瓜落,但这事情远远没有解决,因为,修复这样的神像费用极贵,根据京城一家权威文物修复单位给出的报价,如果要完美修复如初,道观至少需要支付80万。 别看青羊山道观挺有名,但他们真的很穷,别说80万,就连8万都够呛。 “一清道长,你们青羊观怎么这样穷?” “谁不说嘛!青羊观不比别的道观,明霞大师崇尚自然为本,讲究清静无为,门票不收钱,信众来烧香,平时也是不收费的!就连我给人治病,也不许收费!这也不许收,那也不能收,哪里来钱?平时不觉得金钱重要,真到了用钱的时候,没有还真不行!” 一清道人说起这些事,明显很不满,连“本道”这样的称呼都忘了。 我去!这帮道士好人啊! 魏可作为局外人,感觉自然不同。 如今这个世道,哪家庙啊观啊,不是想着法子搂钱,像是青羊观这样的道观,如果不是亲耳听一清道人说,连魏可都不敢相信,还真有踏踏实实修行的道士? “道长,山门外面那座祭天炉,卖香的钱,就是用来修神像的?” “是!那是老君殿的几位道友办的,他们分摊的任务最重,需要筹集30万!没办法啊,明霞大师催得急,大家都没有来钱的门路,仅仅靠信众捐款,哪里够用?” 魏可脸红了。 要是早知道青羊观为这件事设香炉,别说是被坑几百块,就是再多,也不能有意见。 “一清道长,今天我们真是错怪青羊观了。这样,修复神像是好事,我们愿意捐款!不过,现在我们手头也紧,就捐10万块,你看行不行?” 说话的是苏映雪。 她这样说着的时候,有点脸红,因为,如果换作平时,凭她这位苏家大小姐的威风,肯定会当场拍板,说这80万她一个人包圆了! 但,她现在真是手头紧,为了设立云南分公司的事,她连自己的私房钱都贴进去了。 苏映雪如此表态,秦筱梓也不甘落后。 “我的钱不多,也帮着凑一点,我出两万。” 两个女孩子,加在一起捐12万,这也算不少了,估计一清道人的那一份,肯定是凑出来了。 不料,一清道人却连连摇头。 “不妥不妥!你们原本就不是青羊观的信众,还是被观里坑了钱的,如何能要你们的捐款?明霞大师得知此事,一定会责怪本道的!修炼一途,最忌道心不稳,不可!” 我勒个去!都穷成这样了,还穷讲究啥? 苏映雪看向魏可,笑道:“貌昂,你劝劝一清道长吧?我们虽不是青羊观的信众,但总归是来祈福的,难道说不是观里的信众,这里的神仙就不会降福于我们了吗?” 她这句话,实际上是说给一清道人听的。 她们三个人,肯定不能算青羊观的信众,否则,也不会为了几百块钱,就生气地连香也不烧了。 魏可却是没答话,而是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沉吟片刻。 “道长,修复神像很难吗?” “那是自然!如果在古时候,有专门做修复的工匠,这件事倒不是很难。但!现在那种工匠极少!老君像是青羊观的招牌,倘若修了,让人一眼看出来不是一模一样的,我们青羊观还能做人吗?” 一模一样! 关键就是这个一模一样! 魏可突然笑着问道:“一清道长,如果由我来帮你们修复神像呢?”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毛头小伙,说自己能修复青羊观的老君像,这就像是天方夜谭。 一清道人听了,拼命摇头。 这事不能怪别人不信,修复神像是一门手艺,古时候也是有传承的,往往是老子传给儿子,一代代延续,到了现代,会这门技艺的人肯定没剩几个,而且凡是有点名气的,无不是年纪大的,谁听说二十岁能干这个的! “道长,你领我去见见你们主持吧!” 对于这件事,魏可还真是自信满满。 他能对着照片把生肖画复制下来,神像能复杂到哪里去? 复制神像,估计比雕刻生肖吊坠困难一些,但,再难也就是复制,顶多是多花点功夫,雕刻的时候仔细一些,他是有精确复制能力的,不信搞不过那些玩文物修复的! 魏可坚持,苏映雪和秦筱梓,也在一边连连点头,声称魏可一定能做到。 她们都是见过雕刻生肖画的,在她们看来,那也是一种匪夷所思的能力,而且,魏可什么时候吹牛过,他说行的事,那就是一定可以。 一清道人将信将疑。 但,这事情太大,他还真不敢耽误,连忙带着魏可三人,去找主持明霞大师。 青羊观偏殿,道德天尊神殿。 明霞大师身材不高,一个干巴老头而已,但坐在蒲团上的老道士,腰杆挺直,两眼炯炯有神,再加上一副雪白的长胡子,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意思。 “贫道感谢小施主施以援手。然,修复神像实在是一件复杂的工作,非常人可为!小施主,这天底下很多事情,不是能勉强为之的,请三思。” 道士们唯一不好的地方,说话太文绉绉。 魏可不喜欢啰嗦。 “大师,是不是能做,我让您看看再做决定,不就好了?” “看?如何看?” “很简单啊,我现在当场就对照这尊神像,雕刻一个同比例模型!大师如果觉得不满意,那就作罢,很简单吧?” 当场雕刻! 即便是仙风道骨的明霞大师,也被吓得呆了。 试问,谁有这样的本事,敢说当场就能雕刻,而且是同比例的,就算是几百年前,那些制作了青羊观内神像的工匠艺人,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但,你要说不信,魏可说的很明白,就是当场验证,这要是说大话吹牛逼,不是马上就露陷吗? 182.第182章 咱合伙做生意 一套简单到寒酸的雕刻工具。 最大的是一把平刀,较小的一把是切刀,还有一把是圆弧刀。 魏可原本就是为了临时雕刻步枪零件,应付差事的,他买的是平平常常的雕刻刀,不过,当他把三把刀拿出来,明霞大师和一清道人都连连点头。 至少能说明一点,魏可懂雕刻,他没说假话。 普通人谁没事放几把雕刻刀在身上,一个如此年轻,懂雕刻的人,算很难得了。 雕刻刀有了,魏可想要做的是木雕,这里就是山上,木头有的是,一清道人亲自跑了出去,不一会就抱回来一段木头桩子,约莫有大腿粗细。 道德天尊神殿里,供奉的自然是道德天尊神像。 天尊像高达两米有余,比正常人尺寸大了不少,一清道人拿回来的木桩子,木质疏松,材质很一般,而且直径也不够,不过不要紧,现在是检验魏可的手艺,是块木头就行。 魏可伸出左手,握住平刀。 深吸一口气。 抬头仔细端详不远处的道德天尊神像。 唰唰唰! 运刀如飞! 啥叫出手果断?正常人要想雕刻一件物品,肯定是先切出一个大致的轮廓,然后一步步由粗到细,按部就班的,先有轮廓,再有细化的眉眼等等部位。 魏可不是如此! 他是一步到位,直接选取了神像的鼻子部位,随着手中平刀飞舞,一块块木屑滚落而下。 鼻子一侧的线条,已经清晰地出来了! 所有人都傻了眼。 包括苏映雪和秦筱梓在内,她们虽然见过魏可雕刻木牌,但木牌的尺寸小,魏可顺着木牌的一个侧边,逐渐往另一边雕刻,她们谁也没觉得奇怪。 现在,雕刻的是大型的人脸像,这就很奇怪了。 没见过,连想都是想不到的! 魏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抬头看一眼面前的天尊像,低头用雕刻刀直接就下手,大块的部位用平刀,凸起的小部位用切刀,还有一些带圆弧的部位,用的就是圆弧刀。 他雕刻的认真,在场的四个人,看得同样认真。 魏可抬头,四个人跟着抬头,魏可低头,四个人也跟着低头,就像一群小鸡啄米一般。 雕刻的速度,不能说太快,因为这是在大块木头上雕刻,凭的全是手上的力道,魏可的左手力大无穷,却也不能像揉面团,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然而,效果出得非常快! 魏可这种雕刻方法,是一步到位,手中刻刀到哪里,那个部位的形状就出来了,如此一来自然看得很清楚。 最多也就是数分钟时间,魏可停下来,活动腕关节。 神像的鼻子,已经完整地出来了。 “鬼斧神工!此真乃天地间叹为观止的神技!不,应当叫作鬼刀神工!” 明霞大师口中胡乱嚷着,已经一步冲了上来,激动地摸着木头桩子的一角,那个仅有的被雕刻出来的神像鼻子,然后,小老头竟然双手把木头桩子抱了起来,往道德天尊的神像前面跑。 “大师!您这是做什么?”一清道人急忙问道。 “快!帮我把这个东西举到天尊神像的旁边,贫道要对比着看看!” 一清道人听了,立刻懂了意思。 两个人手忙脚乱的,最终是一清道人爬到了神像的台子上,用双手托举着木头桩子,而明霞大师则站在神像前面,昂着脑壳盯着仔细看。 魏可见了,连忙上前,把一清道人换了下来。 这位道长可不是身体强壮的,这要是一下子没站稳栽下来,那就麻烦了。 大殿里,魏可站在台子上,双手举到半空中,感觉自己有点傻,就像个董存瑞炸碉堡的造型。 但,明霞大师已经情不自禁大声喊叫。 “一模一样!真的是一模一样啊!” 可不是一模一样嘛,魏可的本事就是精确复制,他没有艺术细胞,如果让他自己设计一个形象,那肯定很糟糕,但仅仅是依葫芦画瓢复制一个相同的物体,他的本事已经冠绝天下,少有人能与之相比。 “大师,现在相信我能修复神像了吗?” “信!贫道信了!” 明霞大师高兴地手舞足蹈道:“小施主,贫道不是大师,你才是鬼刀神工的大师啊!我青羊观能遇上小施主,真是大幸,大幸啊!福生无量天尊!” 道士来了情绪,无论是高兴还是愤怒,都喊无量,这与和尚喊阿弥陀佛是一个意思。 魏可乐呵呵下了台子,却是扫了一眼旁边站着的一清道人。 “大师,我是个俗人,想和您商量个事?” “小施主你说!” “大师,我说了您可不能着急生气!这样的,我想和您合伙做生意!” “啊?!生意?合伙?” 果然不出所料,明霞大师立刻就晕菜了。 魏可不是个滥好人,事实证明他的确能帮忙修复神像,但,他凭什么要无偿帮助青羊观,就凭这群道士的为人还不错,算是现代社会中很难得的一群好道士? 抱歉!魏可没那个义务免费帮忙,他有自己的条件。 条件就是,他想利用一清道人手里的炼药技术,为自己找一条发财的门路! 谁会嫌自己钱多呢,魏可巴不得赶紧赚够钱,把自己的一班兄弟武装起来,而现在的那措真的很穷,虽然生产步枪肯定赚钱,但,机器还没到位,苏映雪的零件配套工厂,也是需要时间的。 明霞大师的人品好,但却有点迂腐了。 假如说,等魏可帮青羊观修复了神像,明霞大师来一句“不符合道心”,不让一清道人把疗伤药拿出去卖,到了那个时候,他魏可岂不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咱们先小人后君子,魏可不怕别人说他脸皮厚,先谈买卖,然后再修复神像! “小施主,贫道这青羊观,从古至今没有做过生意?” “大师,凡事总有第一次!” “可是,我道家讲的是清静无为……” “大师,您敢说您的青羊观,一直都是清静无为的?我今天就让您观里的道士给坑了!说免费赠香,结果呢?赠的香烧了不灵,要想灵就得花钱买!就那么一根比小指头细的香,您卖给别人99块钱!我看了,最贵的一炷香,成本价估计顶多几十块,您就敢卖1999元!您说,这是清静无为吗?” 魏可真的很无耻,等于当面打人脸。 明霞大师的老脸,腾一下就红了,很显然,他是知道外面的事,假装不知道而已。 “小施主,这件事是我青羊观做的不对……” “大师,世上的事本没有对错!您高价卖香,赚的钱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修复老君神像,这就是做功德!谁也不能说不对!同样的道理,您观里有制作疗伤药的本事,拿出来造福天下人,这同样也是功德!我想,诸位道家先祖知道您这样做,绝对不会责怪您,反而会以您为荣!” 我去!魏可一旦忽悠起来,比道士还能忽悠人。 明霞大师和一清道人,都听得张口结舌。 明霞大师问道:“一清,你觉得呢?” 一清道人赶紧点头,施礼道:“大师,我也觉得小施主说的有理!我们可以劝说青羊山附近的农户,一起帮着种草药。大师您是知道的,这里的农民活得辛苦,如果他们能够多一种赚钱的门路,生活就会轻松一些。这是不是我们青羊观为百姓做了善事?” 明霞大师沉吟道:“如此说来,这件事大有可为?” 一清道人道:“大师,确有可为!” “那好吧!” 明霞大师回答的有些勉强,但总算是点头道:“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记住了,一切以与人为善为目的,切不可为了贪图小利,坏了自己的道心!无量道尊!切记切记!” 183.第183章 貌昂大师受欢迎 明霞大师捏着鼻子认了,魏可的心落到了肚子里。 道士与和尚不同,不能说和尚说话不算数,但,道士的信誉绝对比和尚高,凡是正经八百的道士,说话从来是有一说一,不说假话,这与他们修的“道”有关。 对于明霞大师这种处处追求道心的道士,魏可甚至不需要细说如何分配卖药的利润,人家不会占他便宜! 既然已经确定,将由魏可出手修复老君神像,他就不是普通的香客了。 明霞大师亲自领着他,去往青羊观后殿后面的厢房。 青羊观是一处传承上千年的道观,典型的类似于古代宫殿的格局,最前面是一道飞檐走壁的山门,沿着山门往后是道观的中心线,依次是前殿、正殿、后殿,其他的偏殿分立两侧,而后殿后面的厢房,差不多就相当于宫殿的后花园,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这里环境优雅,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样样都有。 “大师,这里的风景和江南一样美!” “这是青羊观接待贵客之所,小友你是青羊观的贵客,住在这里自然是最合适的。” 明霞大师的表情,有些小得意。 哪怕是修道多年的老道士,也是不能免俗的,魏可显露了雕刻绝技,虽然年龄小,却已经把自己的身份,生生拔高了一个层次,连明霞大师这样的老道士,都改称他为“小友”。 说起来,华夏古时候的道士,其实是最早的研究自然科学的一批人,道士和手艺人的关系友善,因为,那时候的道士往往也属于手艺人的范畴,两者密不可分。 明霞大师哪里知道,魏可是个傻大兵,他想当然地把魏可当作手艺人了。 魏可要修复老君神像,这件事无比神圣,自然不能那么随意。 明霞大师亲自陪着闲聊,一清道人被安排出去准备材料,其他的道观内的有身份的道士们得到消息,纷纷赶来与魏可相见,搞的像走马灯似的,分外热闹。 苏映雪和秦筱梓两个女孩,就牵着手,在园子里闲逛。 “可可真有本事!他无论做什么,好像都能做的比别人优秀!” “是啊,我也好奇怪的,他是从哪里学到的本事?筱梓,你见过他哥哥魏可吗?” “我只见过他哥和我姐的照片。映雪姐你是不知道,我姐和他哥感情很好的!当时我姐还在上大学,我妈坚决不同意她和一个当兵的谈恋爱,我姐就像疯了一样,什么都不顾!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我姐那么疯,现在我才懂,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真的会疯!” “筱梓,你姐和那个魏可,他们在哪里?结婚了吗?” “啊?你不知道?那个魏可死了,牺牲了!” “死了?怎么死的?” 苏映雪非常诧异,她曾经听秦筱梓说起魏可与魏可可是一对兄弟,还见过魏可的战友马志鹏,却一直不知道,魏可已经是个死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于是,秦筱梓就把自己听来的故事,说给苏映雪听。 苏映雪听得木愣愣的。 一个特种兵,为了救自己的战友,端着枪向几百敌人发起冲锋,最后,他的战友们都获救了,而他自己,永远长眠于一座陌生的孤岛上,年轻的英魂就此消散。 那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啊! 一个不亚于董存瑞、黄继光式的英雄,生活在和平环境里的人,根本无法想象! 苏映雪的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一个年轻军人的身影。 那军人有着挺拔的身姿,一张年轻而坚毅的脸庞,他手里端着枪,像一头凶猛的猎豹,在林中穿行。 突然!年轻军人的身边,缓缓出现另一个人! 这个突然出现的,正是魏可可! 一样的身材,一样的脸! 唯一不同的,魏可可身上没有穿着军装,而是现在穿在身上的那件中式对襟服装,手里也没有拿着枪,然而,这个魏可可的脸色,同样非常坚毅,就好像那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尊雕塑。 渐渐的,两个身影居然越靠越近,几乎重叠在一起,分不出彼此。 苏映雪打了个寒颤,拼命晃脑袋! 见鬼了!她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样古怪的想法! 无论魏可可有没有一个叫作魏可的哥哥,他们始终是两个人,身份不同,年龄不同,哪怕他们的性格有些类似,哪怕魏可可的身上,有一些难以解释的事情,但无论如何,魏可可也不会变成魏可的! “筱梓,你是说,那措的那几个人,红姐、老团、疤瘌,还有打枪特别准的杜斌,都是你姐夫以前的战友,都是特种兵,和当初在郑州救了我们的马志鹏,都是战友?” “没错的!他们都是!还有一个燕小四,也是特种兵!” “燕小四是谁?” “我们这次回国,就是来四川接燕小四的,他少了一条腿,是个瘸子。可可说了,凡是以前红箭大队07分队的兵,只要是活着的,他都要接到那措去。” “07分队,那是你姐夫以前部队的番号?〇七?” 07分队,〇七公司。 苏映雪在那措住过半个月,但她对那措的一切,了解的并不多。 现在猛然从秦筱梓口中,听到红箭大队07分队这个番号,更是吃惊多于好奇,因为,不难看得出来,她认识的这个“魏可可”,真的是在向秦筱梓的姐夫“魏可”,逐渐靠拢! 但,这样的疑惑,没人能给她解答,她只能暗暗记在心里。 这时候,一个小道士,领着孙鸿等人,迎面走来。 “苏小姐!原来青羊观里还有这样好风景,来过好多次,还是第一次进到这里面!苏小姐,真是托了您的福,说起来,我们几个这趟回去,可以找人吹牛去了!” 孙鸿虽然是拍马屁,但兴奋的情绪老远就能看得出来。 有钱人最在意的是什么? 面子!比如说冯艺凝的私人聚会,像孙鸿这样的二流公子哥去了,也就是躲在一边看看热闹,但即便如此,一张聚会的入场券,已经是无数富家公子们争相抢夺的稀罕物。 同样的道理,青羊观的后花园,别人有钱也进不来,他们进来了,就是有面子。 苏映雪略微尴尬道:“我也是沾了别人的光,要不然也进不来。” 啊?堂堂苏家大小姐,竟然也需要沾别人的光! 孙鸿几个人都是面面相觑。 旁边领路的小道士却点头道:“几位施主,明霞大师亲自吩咐了!来自M甸的貌昂大师,是我们青羊观最尊贵的客人,无论貌昂大师什么时候到,青羊观必须用最高的礼节欢迎!这里是青羊观接待尊贵客人的地方,哪怕是再有权有势的客人,无缘也不得入内!” 明霞大师的亲自吩咐! 孙鸿等几个人已经惊得合不拢嘴,明霞大师在永陵市还真是名人。 永陵人都知道,青羊观主持明霞大师德高望重,许多当地的有钱人家,想请大师到家里开坛说道,但明霞大师有个规矩,从不踏入权贵人家的门槛,平常的时候,你就是来青羊观,也难见大师一面。 现在这情况是怎么回事? 貌似那个原本只是跟班身份的M甸佬,在这青羊观道士眼里,比苏大小姐还要受欢迎? 184.第184章 巧夺天工 青羊观内,挑灯夜战! 魏可是个急脾气,再者说,他也没工夫在这青羊观里瞎磨蹭,苏映雪前往云南设立工厂的事情,轮不到他操心,然而,那措那边也是千头万绪,一堆的事情等着他回去处理。 修复老君神像,远比复制道德天尊像,来得更加困难。 神像的半个脑袋都摔碎了,也就没有了实物对比,幸好,青羊观有的是老君神像的照片,各个角度的都有,魏可从中间挑选了几张,交给道士们拿去扩印,一律放大到与神像相同的尺寸! 如此一来,魏可雕刻神像的场面,颇为壮观! 青羊观后院的厢房内,魏可端坐正中。 面前是一张两米见方的矮几,上面放着一大块切成长圆形的檀木,在矮几的前面,并排挂起数张,老君神像头部的放大照片,在矮几的周围,又放置了几盏大灯,照的灯火通明。 房间靠外侧的地上,以明霞大师为首,青羊观内的十余名一代、二代道士,正襟危坐。 道士们无不是一脸的虔诚,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是在制作老君神像,等待雕刻完毕,抛光、涂漆、上蜡之后,是要与太上老君殿里的神像合在一起的,也是这些道士们以后天天都要拜的神,这是多么神圣的一件事,而且是一份难得的殊荣! 试想,老君像竖在道观几百年了,往前数多少代的青羊观道士,也没机会看到此种场面。 神圣啊! 今晚或许就是当道士的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当然了,魏可不管神圣与否,他知道,自己必须完成这个任务,否则,前面的努力就白费了,他与青羊观的一切合作,都是以修复神像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谁认识他是谁啊? 很难! 檀木坚硬,比普通的木头难以雕刻,而且,这是青羊观珍藏的一块老檀木,虽然明霞大师没说檀木价值几何,但魏可能猜得到,一旦他把檀木报废,估计这帮道士得伤心死。 也就是他的手艺太神奇,明霞大师才舍得把檀木拿出来。 另外,缺乏实物对比,使得雕刻的过程,不仅缓慢无数倍,同时也难上无数倍! 魏可的每一刀出手,必须仔细观察不同角度的照片,认真对比,确定了这一刀的长宽、深度、角度等等,才能动刀,过程极耗精力和体力,以至于时间不长,魏可这个壮小伙子,也是浑身大汗。 万幸的是,他已经不再是一个雕刻方面的菜鸟。 有了雕刻步枪零件和吊坠的经验,魏可勉强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最起码不会让明霞大师等道士们,因为他的动作生疏,而吓得不敢让他继续雕刻下去。 雕刻,从下午开始,一直延续到深夜! 这段时间很长吗? 如果让那些文物修复专家们知道,有人仅仅用了不足十个小时,就完成了老君神像头颅的雕刻,哪怕只是半个脑袋,也足够把那些专家吓尿。 太快了!没有任何人类能有这样的雕刻速度! 幸好,明霞大师这些道士是不知道的,他们整天面对神像,却从来没见过有人亲手雕刻神像,哪里知道,完成这样半个脑袋的神像雕刻,在正常情况下需要多长时间。 所有人的眼睛里,都布满了血丝。 魏可是全副身心地投入到忘我的工作中,把自己累到了,而其他的道士们,则是专心致志地看魏可雕刻,不知不觉中,瞪着眼睛的时间过长,结果就变成了一对对通红的金鱼眼。 “神作!青羊观感谢貌昂大师以神仙技艺,重铸老君神像!” 明霞大师恭敬地上前。 先是向着魏可,庄重地行了一个道家的揖礼,这才在一只铜盆中洗了手,用一个垫有黄布的托盘,把老君头像托着,站起来往厢房外面走。 所有的道士们,全体起立,向魏可行礼! 接下来,就是去现场检验,看看这半个刚刚雕刻出来的头像,能不能与原来的头像吻合,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假如两者之间的缝隙太大,雕刻的再好也是不行的,青羊观主殿供奉的神像,脸上有道大裂缝,那像话吗? 魏可自然也是跟着一起走。 他就走在明霞大师的身后,而苏映雪和秦筱梓陪在他的左右,三个人的身后才是大群的青羊观道士。 青羊观主殿。 太上老君殿内,早已点上了明晃晃的烛火,这里是不允许用电灯的,半夜里,烛火虽然明亮,却是摇晃的,照在大殿里的那些神像上,显得影影绰绰,颇有几分诡异的气息。 其他人自然都不怕,唯有苏映雪和秦筱梓两个女孩,不由自主靠在了魏可的身上。 魏可下意识地拍拍两人的手臂,轻声道:“别怕,有我在!” 秦筱梓听了,轻轻嗯一声,干脆拉住了魏可的手。 苏映雪的脸上升起一团红晕,说起来,她还真的很少与年轻男人站得如此近,虽然现场还有不少人,但她咬咬嘴唇,鬼使神差一般,并没有从魏可身边挪开,依旧紧贴着魏可,站在那里。 “福生无量天尊!” 明霞大师激动地一声呼喊,道:“太完美了!巧夺天工!丝毫看不出修补的痕迹!” 抬起头。 大殿里靠近老君像的旁边,已经临时搭起一个木架子,明霞大师和苍梧道长两个人,正合力把木头的雕像,举起来,凑在老君像脸上的豁口处。 很显然,两部分的头像,几乎没有任何的裂缝,就合在一起了。 做个简单的比喻,这就好像原本有一张纸币,被人从中间粗暴地撕开,形成了一道不规则的裂口,现在,有人把撕成两半的纸币,重新又合二为一,当然是完美地重合在一起。 大殿内,响起了一片抽冷气的声音。 这些道士都被惊呆了。 他们这些人是亲眼看着魏可把一大块木头,变成了如今的半个神像脑袋,不仅严丝密缝,而且,神像雕刻的栩栩如生,假如不知道的,甚至以为这就是原本神像的一部分。 这样的技艺,如果还不能令人惊叹,什么才能让人惊叹呢? 明霞大师匆匆下了木头架子,再次带领全体道士,对魏可行道礼,而且是一躬到底,腰身弯成了九十度,这是道门中人最隆重的礼仪。 “貌昂大师对我青羊观之恩德,我青羊观之人,永世不忘!” 这一次,魏可真的不好意思再受这个礼了。 说起来,他的动机并不纯粹。 修复神像,是双方交易的一部分,他为了达到自己的小目的,甚至不惜用话语去胁迫明霞大师,逼对方就范,这也就是明霞大师是正人君子,不和他计较,换个奸猾的,估计早把他忌恨上了,哪里会一谢再谢。 “明霞大师!小子惭愧,实在当不起大礼!” 魏可赶紧上前,要把明霞大师扶起来。 不料,胸口突然一闷,不自觉地几声闷咳,皱眉摸了摸自己胸前的伤口处。 他也不是铁打的身体,而是有血有肉的,今天一口气坚持这么长时间的雕刻,那是很费精力和体力的,不知不觉中,伤口处就变得不舒服起来,感觉闷闷的。 “貌昂大师,你怎么了?”明霞大师疑惑问道。 “哎呀糟糕了!” 一清道人上前扶住魏可,恼恨道:“回禀大师!貌昂大师的身上有伤,小徒请他进到禅房里,就是为大师疗伤的!可恨小徒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貌昂大师一定是伤势复发了!” 明霞大师闻言,脸色大变。 怒道:“你这个混账东西!为什么不早说!快扶貌昂大师扶回去休息!来人啊!准备热水!绷带,还有疗伤药!罪过啊!貌昂大师若出事,我青羊观有何颜面立于世!” 185.第185章 蛮横浩哥 有时候,为人太热情了,也会让人受不了! 虽然魏可一再说自己没事,明霞大师却不相信,小老头亲自扶着魏可回到后院,又亲手给魏可胸前的受伤处换上一清道人的疗伤药,再裹上绷带,才肯罢休。 这是青羊观的主持明霞大师,亲自给人换药,一般人哪有此等荣幸? 但,魏可没有那份觉悟,如果有得选,他宁愿让美女秦筱梓为他包扎,无他,被一个干巴老头摸着胸口,而且还双眼发红,几欲落泪的模样,这感觉太别扭,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当天晚上,魏可三人留宿在青羊观后园。 现在的魏可真的是青羊观贵宾中的贵宾,就算他开口让明霞大师把自己住的屋子腾出来,估计人家二话不说,就能按照他的吩咐来! 一夜无话。 第二天的中午,青羊观热热闹闹,如同过节。 明霞大师领着道观里的道士们,设宴款待魏可,吃的是山里的原生态食物,喝的是道观自酿的乳酒,其实就是猕猴桃酿的酒,有些酸酸甜甜的,很合苏映雪和秦筱梓的口味。 一顿美食吃完,魏可三人也要辞行了。 反正神像已经雕刻完成,剩下来的涂漆、打蜡等等工作,魏可还真帮不上忙,青羊观里也不缺能够做这些事的道士,他们不用再去高薪聘请文物修复部门,自己就能摆平。 双赢! 魏可收获了道士们的友谊,顺便为自己找了一条发财门路,这趟来得值。 青羊观的道士们也开心,他们不用再去操心80万的维修资金,道观山门外的祭天炉,也可以撤了,这可以避免被信众们悄悄在心里骂,绝对是一桩大好事。 下午的时候,青羊山的山道上,浩浩荡荡走来一支奇怪的队伍。 领头的,赫然是鹤发童颜的道观主持,明霞大师! 和大师走在一起的,是一个衣着古怪的年轻人,这年轻人不仅身上穿金戴银,手里还提着一根金光闪闪的拐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简直骚包到不行不行的。 如此俗气一个年轻人,竟能与德高望重的明霞大师,并肩而行? 所有见到这一幕的人们,都很诧异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明白青羊观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不明白归不明白,大家今天算是开了眼,因为,今天的青羊观道士们,算是倾巢而出,呼呼啦啦数十位,穿着各种颜色的道袍,从道观内鱼贯而出,跟在明霞大师的身后,一路往山下走。 这是出什么事了,道士大游行? 面对百年难得一遇的盛况,聪明的立刻掏出手机拍照,将眼前这一幕记录下来,反正这个春节里,估计很多的永陵市人家,都会津津乐道于这件事了。 人群中,孙鸿和他的几个朋友,也站在那里看热闹。 “我的妈呀!孙少,那不是M甸佬吗?” “M甸佬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兄弟们,这趟没白来呀!这比看青羊观的后园子还有意思!走!跟上去瞧瞧!” 青羊观道士们这一送,一直送到了山口! 魏可也被弄得极不好意思,这群道士太实在了,他只不过是帮着雕刻了半个神像脑袋而已,要说感谢,道士们表现的已经足够热情。 “明霞大师,诸位道长,请留步!” “貌昂大师啊,这青羊山的青羊观,无论何时,都对大师敞开大门!好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貌昂大师,两位女施主,一路走好!” 明霞大师和魏可,一老一少,却像一对儿同辈份的道友,相互行揖礼。 话说,魏可已经学会了道士们常用的这个手势,其实不是右手握拳,而是右手掐诀,左手大拇指插入右手手心,由下而上抬起,这就是道家的揖礼,不是很复杂。 辞别完毕,魏可三人总算是出了山口,不过,身边还跟着三个拖油瓶。 那是一清道人,以及两个小道士,两个小道士手里,每人提一只瓦罐,里面装的是青羊观特产乳酒。 一清道人显得极兴奋。 “貌昂大师,明天我就安排人,进山采药,再联系附近信众,让他们大量种草药!大师请放心,熬制疗伤药的过程不算复杂,只要有足够的草药,我就能制出足够多的成品药!绝不敢耽搁了大师的事情!” “一清道长,咱俩以后就是合作关系。相信我,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是是!大师说的极是!” 一行几个人,一边走一边聊。 刚刚走到山口外禅房村的村口,冷不防,路边窜出几个人,一下子拦在了魏可等人的前面! 嗯?这是怎么了? 难道说,光天化日之下,还有人敢在这里拦路打劫? 魏可抬眼一看,感觉不太像。 这是三个青年,全都不认识,但这三个人长得都很强壮,而且身上衣着考究,目测都是名牌,这样的人要是也跑出来抢劫,如今的抢劫犯档次也太高了。 不过,魏可还是走上前,将苏映雪和秦筱梓护在身后。 “你们要做什么?这里的山上就是青羊观!” 说话的是一清道人! 一清道人已经快步越过了魏可,站在他前面,与那三个青年面对面。 对方领头的,约莫二十多岁,身上穿一件紫红色的翻领外套,脖子上围一条小方格的丝绸围巾,打扮挺时髦,而且很扎眼的是,头发挺长,染成了金黄色,大波浪卷。 这样的装扮,不像小地痞,反而像个二三流的明星。 “牛鼻子,滚一边去,这里没你啥事!” 金毛斜着一双眼睛看人,开口就骂,显得有点流里流气。 一清道人被这一声“牛鼻子”,气得满脸通红,怒道:“哪里来的没教养的东西!你家大人没教过你,出门在外要敬重神佛吗?敢辱没道门中人,叫你生儿子没*******道士不是假道学,他们一般不欺负人,但如果被人欺负了,不会忍气吞声。 一清道人也开口骂人了。 他这一骂人,对面的另外两个青年,眼睛也瞪了起来。 其中一个身高马大,留着平头的小伙,跨上一步,举起拳头威胁道:“你个龟儿子!浩哥让你滚一边去,没长耳朵啊?再啰嗦一句,老子打到你满地找牙!” 这三个家伙好蛮横! 魏可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难以置信。 三个青年明显是有点身份的人,但举止粗鲁不说,张口就骂人,举拳头就要打人,而且,面对的还是一位道士,这几个人难道是吃饱了撑的,故意找茬? 但,魏可也不能犹豫,往前一步跨出,把一清道人挡在身后。 话说,一清道人虽然不怕事,但他身材较单薄,在这种情况下明显很吃亏。 眼前的三个青年,领头叫浩哥的,身高有180左右,长得精壮,另外那个相貌凶恶的平头,比浩哥还要高出一块,这些人无论哪一个出手,一清道人肯定会是吃亏的一方。 “滚!老子今天心情好,留你们一条狗命!再不走,就别走了!” 魏可一声冷喝。 比蛮横?他魏可还能怕了蛮横的人?简直笑话! 魏可这一句“滚”字出口,对面三个青年微微有些发愣。 不过,仅仅只是一个愣神的时间,领头的浩哥突然笑了,开心嚷道:“你就是M甸猴子吧?你特么知道哥哥们是谁不?敢跟哥几个耍横?真特么有种!哥几个,上去揍他个孙子的!浩哥给你们扛着!” 186.第186章 设局 对方居然认识自己!魏可暗暗心惊。 但,已经容不得他多想,因为,随着浩哥一声令下,他的两个手下全都脸上挂着冷笑,冲上来,高个的平头伸手来抓魏可衣领,另一个,甚至抬起拳头,没头没脑就是一拳! “你们还讲不讲理!怎么乱打人!” “住手!一帮流|氓!” 后面的苏映雪和秦筱梓,一见情形不对,全都大声喊叫起来。 魏可眼神一凝。 这几个小子还真敢动手,找死! 啪!啪! 魏可不退反进,一步冲出,与此同时,左臂如同一条棍子般挥舞而出,只听两声脆响,两个大巴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确扇在了两个青年的脸上! 论动手能力,普通人哪里是他的对手? 迎面冲上来这两个青年,看起来比魏可一点不弱,其中那个平头,甚至比魏可还要高壮三分,然而,战斗力的强弱,不是单纯看体型的。 魏可的脚下步伐灵巧,他用的是左手,手臂甩出去的时候,几乎就是残影! 噗通!噗通! 两个青年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已经被魏可的巴掌扇中,不由自主飞了出去,被打得躺倒在地上。 哎哟我去!和道士一起的年轻人,出手好厉害! 周围的所有人,都看愣了。 包括站在后面的金毛浩哥,还有魏可这一方的一清道人,苏映雪和秦筱梓,另外还有几个从附近路过的当地人,原本看见有人欺负道士,想上前来帮忙的,所有人,都不敢动了! 这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就连苏映雪和秦筱梓,也是很吃惊的。 她们知道魏可打仗很厉害,那措那边的人们,把魏可看作神仙一般,你随便拉住一个那措人,人家都能口若悬河和你说上一段,什么魏将军单枪匹马活抓白老二,什么魏将军迎着机枪子弹冲锋,一个人把白老爷和十几个家丁吓得屁滚尿流,如此等等。 但!要说亲眼看魏可动手,苏映雪和秦筱梓,还头一次。 对方的两个青年,都是壮汉,仅仅看他们的身板,普通人看着就发憷,等闲不敢往人家身边凑的,然而,到了魏可面前,那也太弱了,就像小孩遇见大人,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浩哥……救命!唉哟!我的牙都被打掉了!” 躺在地上的平头,半边脸迅速肿了起来,他捧着自己的脸,口齿不清地哀嚎。 浩哥虽然是站着的,刚才的威武霸气,踪影全无! 这时候,谁还顾得上自己小弟? 浩哥脸色发白,脚下连连倒退,慌张地看向魏可道:“你你你别过来!我可告诉你,我是球星!富宁足球队的足球明星!你要打了我,肯定摊上大事!” 球星?这小流氓似的家伙,居然是个足球明星? 魏可微微皱眉,但,他并没准备放过对方! 管你是个什么东西,欺负到老子头上,而且好像还是故意等在这里来找茬,这里面肯定有阴谋,他魏可要是就这样把人放走了,肯定不是他的作风。 “你个软蛋!说,谁让你们来的!”魏可逼近一步,冷冷问道。 “我……” 浩哥欲言又止,突然看向旁边,着急大吼道:“罗子你个****!都这时候了,还拍尼玛啊!赶紧打电话给宝强哥!报警啊!你特么是死人吗?” 魏可扭头一看。 就在旁边几米远的路边,还站着一个小个子,手里举一部手机,在那里发呆。 还有人在拍视频! 不用问,这是有预谋的啊! 魏可的眼神越发冰冷,迅速往周围观察。 他不是莽夫,现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荒郊野外,而是人来人往的旅游区,一旦把事情闹大,他自己没什么,然而,无论是苏秦二女,还是一清道人,似乎都不好办。 就这么一点时间,附近已经围上了一圈人,人多嘴杂,影响太坏。 “走!” 魏可决定不再去理会那个浩哥,向苏映雪和秦筱梓说一声,带头就想继续往前走。 不料,浩哥不知怎么来了胆子。 这小子张开双臂,拦住了魏可的去路,叫道:“你不能走!” 魏可双眼一瞪道:“你想找死吗?” 哇呜!哇呜!…… 一串刺耳的警笛鸣叫声,从不远的禅房村方向传来,很快就到了人群外面。 警察来了! 这突然响起的警笛声,让魏可觉得不妙。 一清道人却站出来,自信道:“貌昂大师,正好警察来了,这里派出所警察我都认识!让他们把这几个流|氓都抓了!无事生非,还要随便打人,都不是好人!” 真的是那样吗? 魏可觉得事情不简单,这警察来得太快,有点蹊跷,要知道,国内的警察如果有这种出警速度,早就无敌了,即便是他们冲突刚刚发生的时候,已经有人报警,这才过去几分钟,警察居然就到了! 很快,三个警察分开人群,雄赳赳走了进来。 “宝强哥!您可来了!快看看,我两个兄弟被打惨了!” 浩哥见到警察,就像看见救星一般。 领头的,被叫作宝强哥的那警察,并没有搭理浩哥,而是拿眼睛往四下里一扫,当他看见依然坐在地上,捂着腮帮子哼哼唧唧的两个青年时,眉头突然皱了起来。 这人扭头看过来,然后迅速把目光对准魏可。 “你们是谁打的人?” 这警察绝不是禅房村派出所的人,他居然就是浩哥口中的那个宝强哥! 有意思了!这个局越来越让魏可觉得蹊跷,因为,无论是球星浩哥,还是警察宝强哥,他们看向自己的目光,都让魏可感到很不对劲。 这时候,一清道人还是稀里糊涂的。 “无量道尊!这位警察同志,不是谁打人,而是有人故意捣乱,像土匪一样随意欺负人!本道和朋友好好地在路上走,差点被这几个流|氓打了!警察同志,这事你们应当好好管管!” “你是哪里的道士?” “我……我就是山上青羊观的道士。警察同志,请你好好问问,这几个人到底是做什么的!” 一清道人理直气壮。 然而,宝强哥却不置可否道:“我不管你是哪里的道士!到底是谁打人了?” “是他!” 浩哥突然跳了起来,指着魏可,大叫道:“是这个人无缘无故打了我的朋友,抓他!我们都是市里足球队的明星,好端端的就被他打了!放心,我已经把过程全拍下来了!抓他!就算他有身份,这事儿也跑不掉!” 我去!这金毛到底是蠢,还是有恃无恐? 不仅倒打一耙,而且,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告诉这位宝强哥,他已经把前面的坑都挖好了,魏可已经入套,警察可以肆无忌惮抓人! 果然,宝强哥的嘴角挂上了一抹冷笑。 “这位先生,两位足球运动员,是被你打伤的?那就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187.第187章 道长威武 “你们不能随便抓人!” 苏映雪和秦筱梓手拉手,走上来,把魏可挡在身后。 苏映雪手里举着一张名片,递到宝强哥的眼皮底下,冷声道:“我是北方苏氏集团的副总经理,同时还是富宁市雄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我现在有理由怀疑,你在非法滥用职权!我警告你!如果你一意孤行,我会举报你!甚至向省委举报!” 她是北方苏氏的小公主,魏可能看明白的事,她没理由看不出来! 要说普通人怕警察,她是不怕的。 “苏……苏小姐,苏总!” 宝强哥的表情很是尴尬,但,他也仅仅是尴尬而已:“苏总,您也别难为我这种小人物,我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来人!把这个犯罪嫌疑人带回去!” 犯罪嫌疑人! 即便是明白了苏映雪的身份,这位宝强哥,依然是准备一条道走到黑。 苏映雪大怒。 “我看谁敢胡来!你们到底是哪里的警察?” “苏总,我们是市刑警支队的,我叫胡宝强。苏总,不瞒您说,是上面压下来的命令,这件事我们也难做。您息怒,不管怎么说,人必须跟我们走,但您放心,我们不会碰他一根头发!” 胡宝强的声音低低的,几乎用的是恳求的语气。 上面压下来的命令。 这姓胡的也算会做人,看见苏映雪出面,直接就承认了:他们就是在故意陷害魏可! 但!这事情告诉你又如何? 从明面上来看,魏可的确是出手伤人了,对方有人证有无证,胡宝强是在正常执行公务,他是警察,有权抓人,至于说向苏映雪的主动示好,是害怕苏映雪最终将怒火,发泄到他的头上而已。 “你魂淡!” 面对这样的情况,连苏映雪都不淡定了,厉声问道:“是谁让你这么干的!” 胡宝强苦笑道:“苏总,这事我真不能说,得罪了!” 胡宝强说着一挥手。 他手下那两个警察,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手铐,想从苏映雪身边绕过去,来抓魏可! 手铐都亮出来了! 见到两个警察亮手铐,秦筱梓的眼睛顿时红了,一个箭步挡在其中一个警察的面前,张开双臂,像老鹰护小鸡一般,把对方的路堵住,另一边的一清道人也跑上前,把另一个警察挡住。 三对三! 两个女孩,再加上一个道士,恰好把三个警察挡住,不让他们接近魏可。 现场的情形一下子就变了,原本惹出事情来的浩哥等人,完全成了看热闹的,对峙的双方,变成了警察和魏可等人,这个意外的变化,让周围的人很是蒙圈。 魏可眉头紧皱。 他在四川这地方,几乎就不认识什么人! 要说他自己的事情犯了,那也是不可能的,真要是警察掌握了他的作案证据,那就不会是设个圈套抓人,而应当是一群荷枪实弹的武警出现,团团将他围住了。 现在这情况,明显是有人故意报复,想着法子整人玩呢。 “算了!我跟他们走一趟!” 魏可突然开口吩咐道:“筱梓,我走之后,立刻让你映雪姐派人送你回去!不得在富宁停留!苏小姐,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你犯不着为我的事着急。一清道长,谢谢你为我疗伤,他日有缘再见!” 他这是在和苏映雪撇清关系了。 魏可重生之后,他什么时候怕过事了? 有人要整他,那就来试试看,看看到底谁下手更狠! 他魏可不会无缘无故去对付国内的公权力部门,却也不是软柿子,托关系他没路子,低头求饶更不可能,但如果谁以为他好欺负,那就错了,他的拳头够硬,想咬他的人,就得做好崩坏满口牙的打算! 魏可如此表态,苏映雪和秦筱梓都急眼了。 别人不知道魏可的脾气,她俩知道! “不行!” 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苏映雪慌忙掏出手机,道:“我这就给省委副秘书长打电话!” 好厉害!不愧是苏家小公主,开口就说要找省委领导,这让魏可都觉得很无语。 不料,胡宝强却一边挠头,一边凑上来悄悄道:“苏总,我不敢瞒您,这事情有点严重,您就是找了省委副秘书长,估计也不行!这样好不好,您这朋友是M甸人吧?他是老外,我们不能拿他怎么样,就是请回去坐坐。然后您再慢慢去托关系,如何?” 我去!这话啥意思? 胡宝强的意思就是,要整魏可的人,来头比省委副秘书长还要大! 苏映雪也呆了,咬着牙,拿着手机不知所措。 魏可叹了口气,他不是没脑子的人,心里终于已经想起了一个人:魏家大公子,魏青诚! 要说这不是魏可比苏映雪聪明,而是因为,魏可自己接触过的所有人当中,能够有如此背景的人物,也只有魏青诚一人而已,再者说,他刚刚得罪过魏青诚。 京城魏家! 好威风的魏家,为了私人恩怨,就用出如此下三滥的手段! 魏可心中暗恨,他早已向自己在不幸中死去的母亲,许下过诺言,要斩杀薄情寡义之徒魏二爷,为母亲报仇,却不料,还没等他出手报复,魏家人就要向他下手。 好!好得很! 就在这时,魏可想要走出去,人群的后面,突然一阵大乱。 “住手!谁敢在我青羊山,胡作非为!” 随着一声大喊,人群分开! 哗啦啦! 冲出几十个身穿道袍的道士,白胡子的明霞大师跑在第一个。 小老头跑得满头大汗,一边跑,一边挥舞着手臂,连连呐喊:“我道门中人不欺世!不盗名!却分得清美丑!有人在这传承千年的青羊山,颠倒黑白!朗朗乾坤之下,置我道门于何地!” 明霞大师大声疾呼。 身后那几十名道士,齐声喊道:“朗朗乾坤之下!置我道门于何地!” 在这一瞬间,魏可的眼眶湿润了。 人活第二世,能让魏可感动到想流泪的事情,真的不算多。 但,眼前的青羊山道士们,让他的心里热乎乎的。 乱了!现场一片大乱! 原本人群中只有双方七八个人,而其他游客慑于胡宝强等人的警服,根本不敢靠近,然而,道士们是不管的,他们一个个怒目而视,将胡宝强三名警察团团围住。 明霞大师站到了胡宝强的面前。 “你们为什么要栽赃陷害青羊观的贵客!你们居心何在!” 就好像胡宝强出场的时候,直接给魏可扣上一顶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明霞大师更狠,连问都不问,直接就给胡宝强定了性,说他是栽赃陷害。 胡宝强被明霞大师狠狠盯着,周围挤的全是道士,脸色都白了。 “您,您是青羊观的明霞大师!” 胡宝强显然认识明霞大师,讷讷道:“大师,您误会了……” 明霞大师突然伸出手,指着胡宝强的鼻子,大声质问道:“我青羊观道士在场,亲眼所见!有歹徒殴打我青羊观的道士,貌昂大师路见不平,制服歹徒!你这个当警察的,不去抓歹徒,却来抓我青羊观的贵客,这是什么道理!” 小老头的脾气火爆! 他用手指着胡宝强的鼻子大声质问,这一幕,令人发呆。 胡宝强脸孔憋得通红,再也说不出话。 明霞大师振臂高喊道:“道友们!现在有人要陷害貌昂大师,我青羊观绝不能置之不理!貌昂大师是我青羊观的贵客,是品行端正的有道之士!护送貌昂大师回青羊观!” “护送貌昂大师回青羊观!” 数十名道士,齐声呼喝,声势震天。 胡宝强已经傻了。 拔枪威胁,强行抓人?他胡宝强还真没这个胆子! 188.第188章 永陵警方来袭 青羊山脚下,三辆警车一字排开,缓缓停下。 胡宝强从第一辆警车里钻出来,抬头看一眼面前不远处的进山小道,一声叹息。 如果有得选择,他绝不想来蹚浑水! 有什么办法呢?他在普通人眼里是威风凛凛的刑警队长,然而,在领导们面前,就是个负责跑腿的小喽喽,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不由他来做,难道让领导亲力亲为? 丢人啊!被明霞大师指着鼻子骂,骂他是陷害有道之士的坏人! 他胡宝强招谁惹谁了? 但,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M甸佬,又是何方神圣,怎么这样能惹事? 事情是这样的,原本有了青羊观道士出面,保下M甸佬,市里的领导就发下话来,说这件事到此为止,再闹下去谁都不好看,却不料,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永陵县警局找上门了。 据说,永陵县大年初一出了一起恶性杀人纵火案,叫貌昂丹拓的M甸人,恰恰就是嫌犯! 我去了!怎么这样巧! 这是要案,不仅死了好几个人,还死了一位派出所副所长,大的快捅了天。 于是,富宁警方迫不得已,胡宝强作为“熟悉案情”的刑警,又被派了出来,由他陪同永陵警方的人,前来青羊观,找魏可核实情况,一旦确定魏可真是罪犯的话,那就强行抓捕! 青羊观道士也不是万能的! 如果真是杀人犯,难道也任由道士护着,那还要公安机关做什么! “胡队长,叫貌昂丹拓的M甸人,就在山上的道观里?” 问话的这人姓张,永陵警局副局长。 这一次,匆匆赶来富宁的,除了张副局长和几位经验丰富的永陵县干警,还有一个班的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全都是荷枪实弹,手持微冲,身穿防弹衣! “张副局长,你说的那名嫌犯,就在道观里。不过,这缅甸人有些奇怪,青羊观的道士叫他大师,还很维护他。咱们等会一定要克制一点,避免发生严重冲突。” 胡宝强皱着眉头,心事重重。 张副局长奇怪道:“难道是M甸的道士?不应该啊!根据资料,他只是一个M甸生意人。” “谁知道呢?对了张局,你们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吗?” “没有!现在已经掌握的,只有一份人证,是个从案发现场逃出来的女人。这女人说,她在昏迷前,听见别人喊了一句M甸佬!很巧合,叫貌昂丹拓的这个M甸人,恰恰在当天下午离开了案发的镇子。我们原本的打算,是要把人抓回去,想办法找到线索。” 由于是自己人,张副局长并没隐瞒。 他奶奶的!这下麻烦了! 胡宝强一阵头疼。 他想到了苏映雪,也想到了明霞大师,就凭这两个人在前面挡着,警方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要想把缅甸人从青羊观里抓出来,不用猜了,事情绝对会闹大! “张局,我劝你还是慎重一点,最好先问问这个M甸人,他有没有不在场证据。” “为什么?难道有道士拦着,咱们警察就不办案了?” “张局我不瞒你,青羊观的主持,是道教界名人,威望很高!另外,你知道北方苏氏集团吗?苏氏集团董事长苏鼎坤的女儿,与M甸人关系很好!她曾经当着我的面,威胁说要给省委副秘书长打电话!” “啊!?北方苏氏!这么棘手!” 张副局长可以不顾青羊观里的道士,但他不能不考虑北方苏氏的影响力。 官场上混的人,你不给别人留面子,等到某一天,自己摊上事的时候,别人就会狠狠踩你一脚! 青羊观,禅房。 当魏可在明霞大师的陪同下,走进来的时候眉心一跳。 他原本以为,来的就是胡宝强,这家伙顶多是过来施加点压力而已,因为事情明摆着,当时他虽然打了两个自称足球运动员的人,却只是扇了两个耳光,而且,在场那么多人都能证明,他是自卫。 但,现在这场面很不简单! 房间里除了胡宝强,还有一位长相富态的中年警察,另外,还有两名便衣警察,四名手里端着微冲的武警战士,这些人全都是面色严肃。 武警!居然出动武警了! “貌昂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胡宝强表情略略有些不自然,上前道:“上次的事是个误会,局领导的意思,那是一起普通的治安纠纷,错不在貌昂先生。不过,今天我们来,是陪永陵县警局的同志过来,想找貌昂先生,核实一点情况!这位就是永陵来的张副局长,好了,你们聊。” 胡宝强来了个一推二六五,似乎全没他的事。 魏可心中一紧。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永陵警方来人,为的只能是马头镇的案件,没别的可能! 不过,魏可装的毫不在意,对胡宝强冷冰冰的,反而是对永陵来的张副局长,比较热情,不仅是主动和对方握手,还热情地把明霞大师介绍给他认识。 双方落座。 魏可这一方,他并不是孤身一人! 房间的正中,摆了一张矮几,魏可与张副局长对面而坐,在魏可的旁边偏后一步,坐着明霞大师,而在明霞大师的后面,又并排坐了七八位道士。 青羊观的道士们,明显是在给魏可撑腰,当他的后盾! “貌昂先生,你认识我吗?为什么对我这样热情?” 张副局长张口就问。 魏可笑道:“张局啊!您不是明知故问吗?我奶奶的老家就是永陵马头镇的,说不准什么时候,还要回家乡转转。张局您也是家乡的父母官,咱俩是家乡人啊!” 一句话,把张副局长说的微微发愣。 听魏可说话的意思,他还准备回马头镇的,若是他杀了马头镇派出所的唐行军等人,哪敢再回去! 不过,张副局长也不是白给的。 “貌昂先生,你不是会说华夏话吗?我怎么听说,你在马头镇的时候,这个说话的语调……” “哈哈!张局,这事说起来,还真要让您笑话呢!” “什么意思?” “张局啊,在商言商,我虽然是个M甸人,但因为奶奶的关系,对你们这边的国情,还是很了解的!您看,我这副长相,一般人真不拿我当老外看!我也是没办法,听人说,这边的官员重视来投资的老外,我就故意装着说话不顺溜。这也就是为了生意需要,见笑见笑!” 魏可口中打着哈哈,连连笑着抱拳施礼。 双方的第一回合较量,可以说,魏可表现的轻松自如,毫无破绽! 他虽然不是警察,然而,要论对于审问与被审问者的尺度把握,比对面的警察局副局长,还要厉害! 特种兵,也是要学习审问技巧的。 现场,张副局长听得很是失望,他当然不会去管,魏可为什么要去糊弄马头镇的干部,但魏可说的坦白,已经让他确信,坐在自己对面的,真是一个生意人。 若不是一个生意人,谁去费心思折腾这样的小把戏? 原本他对魏可的怀疑,至少有八九分,随着一番交谈之后,不知不觉降低了几分。 189.第189章 人是我杀的! “貌昂先生,你不是回M甸了吗?怎么又来了富宁?” “哦,这也与生意有关。我与北方苏氏集团是合作关系,苏氏即将在云南新建工厂,需要富宁雄风机械提供配合。我来富宁,是应苏小姐的邀请,以专家的身份,提出专业意见。张局,事关商业机密,我只能说这么多,其他的,您可以找雄风机械的张董事长、华总询问。” 生意,又是生意。 坐在对面的张副局长,几乎要挠头。 在他想来,魏可浑身都有疑点,随便问一问,就会漏洞百出。 却不料,对方总有合理的理由,让你抓不住漏洞,而且身份也远比他想的重要,人家是北方苏氏的生意合作伙伴,仅凭这一点,就不能轻举妄动! 略微一想,张副局长决定直奔问题核心。 “貌昂先生,大年初一晚上,你在哪里,知道马头镇上出事了吗?张前伍家里发生了火灾,死了好多人!其中,派出所长唐行军也死了!有人说,你当时就在现场!” “啊?火灾,唐所长死了?怎么这样不小心啊?” 魏可满脸的诧异道:“说我在现场?那怎么可能!那天下午我就不在镇上了。晚上?我记得当时坐在车上睡着了,迷迷糊糊的,凌晨时候,唐小姐来了电话。事情重要,我就和其他人分开,往富宁这边赶。” 魏可不疾不徐,将自己的行程,大致说了一遍。 这些事,他还真的不怕有人查。 案发现场的证据?张前伍家里肯定是烧成灰了,能有什么证据留下来! 果然,等魏可说完,张副局长沉吟良久。 到了这个时候,虽然还有不少问题可以拿出来询问,然而,作为一个老警察,张副局长已经可以肯定,自己很难从魏可身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除非,采取刑讯逼供! 但,现在这种情况,他能对魏可采取强硬手段吗? 在张副局长眼中,他对魏可的感觉,左右摇摆、捉摸不定! 眼前这M甸年轻人,既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开口闭口都是生意,但,同时也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滑溜地让人抓不住,这样年纪就如此镇定,本身不就是巨大的疑点吗? “貌昂先生,最后一个问题!” “张局您请问。” “我听人说,你的身手很厉害,两个强壮的足球运动员站在你面前,来不及反应就被你打倒!永陵马头镇现场留下的证据显示,凶手同样很厉害,现场应当发生了激烈的搏斗,那么多人,都失去反抗,被活活烧死!同时我也注意到,你和几名死者之间,可能有仇!你怎么看?” 这是一个伪命题。 世界上厉害的人多了,难道说魏可与凶手都厉害,就能怀疑他是凶手? 不过,张副局长也是没办法了,他作为案件的负责人,必须在怀疑和相信之间,选择一个结论,要么继续怀疑魏可,要么放弃对魏可的怀疑,另外寻找嫌疑人。 这时候,坐在一边的明霞大师,突然说话了! “别的事贫道不清楚,但,要说貌昂大师两天前与人搏斗,贫道第一个不信!” 咦?这是什么意思? 张副局长客气问道:“大师,能不能请您说明白一些?这事很重要!” 明霞大师笑道:“貌昂小友受伤了!我曾给他清理伤口,看得很清楚,伤口在胸部,一处很严重的创伤,贫道怀疑那曾是一处致命伤!而且,受伤时间大约在一个月以内!以这样的伤势,强行与人动手,估计貌昂小友就不会坐在这里,而是躺进抢救室!” “啊?真有这回事?” 所有人都有些傻眼,就连胡宝强都是如此。 他是知道魏可两巴掌抽飞两个球员的,如果重伤之下,都有这种能力,等伤好了,有多牛逼? 魏可却暗暗松了口气。 以他的伤势而言,的确不适合与人打斗,那天晚上在张前伍家里,出手的也主要是郝思理,他只是在旁边敲敲边鼓,而且依靠了左手的能力,这是不足与外人道的。 “没错,我身上的确有伤。” 魏可坦言道:“现在让我慢慢走还行,如果激烈运动肯定不行的。半个多月前,我和朋友进山打猎,出了意外。当时一枚手雷碎片击中胸口,根据医生的判断,如果抢救不及时,我就完了!哦,我们那里属于缅北,环境乱,打猎用手雷,是没人管的。” 说话真真假假是最容易疑惑人的。 张副局长、胡宝强等人听说是缅北,反而更加信了魏可的话。 缅北那地方,有钱的公子哥玩玩手雷,就和国内有人飙车一样,再正常不过! “貌昂先生,能让我看看你身上的伤吗?” “当然没问题!正好,今天一清道长要给我换药,张局想看就一起来吧。对了,我之所以来青羊观,最开始的原因,就是让一清道长给我疗伤的。” 谁也没想到,事情以这样一种方式收场。 张副局长怎么说也是老警察,当他看了魏可胸前的伤口,立刻就把嫌疑排除了! 在普通人看来,魏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又是有钱人家公子,能千里迢迢跑来国内,已经是玩命了,怎么可能半夜里潜入张前伍家里行凶。 至于说魏可曾经两巴掌打倒两个人? 人家不是说了嘛,他天生力气大,站在原地的情况下,突然动手,还是有威胁力的,你没看见人家无论走到哪里,手里都拄一根拐棍吗? “貌昂先生,实在抱歉这次是打扰了。不过,由于程序上的原因,能不能请你暂时不要离开富宁?这件案子太大,我们在程序上不敢马虎。对于这件事给你带来的麻烦,我真的很抱歉。” 老外也没人权啊! 如此一来,岂不是等于被监视居住? 对于这样的要求,魏可虽然心里别扭,也只能捏鼻子认了。 至少他的嫌疑基本被排除,只要不发生其他意外,永陵警方不会再来找他麻烦,你还想怎样! 一帮子警察,来得快,去的也干脆。 “小友,你能不能告诉贫道,永陵的那件案子,到底与你有没有关联?” 警察们走了,明霞大师却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不用猜,小老头有他自己的判断,虽然当着外人的面,这位道门的大师级人物,口口声声保证说,魏可的伤势不允许他动手伤人,然而,心里却并非那么想。 “大师,如果我说不是我做的,您信吗?” “只要你说,贫道就信!” 魏可很无语。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明霞大师如此说,等于是在告诉他,人家其实已经怀疑,就是他杀了人! 选择欺骗这个小老头吗? 不!魏可觉得,既然明霞大师问出来了,再去说假话,那也太不仁义。 魏可叹气道:“大师,不瞒您说!人是我杀的!火也是我放的!假如大师认为我是恶人,触犯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您完全可以去通知警方。如果大师这样做了,我绝不对大师您,怨恨一分一毫!” 190.第190章 事了拂身去 “上天有好生之德,却不是为了保全那些罪恶者的性命!有些人,有些事,是该遭天谴的。然!天道有时疏漏,无法降罪于罪者,人间有义士,代为诛杀,是为替天行道!此乃正义,是善非恶!” 没错,这就是明霞老道对魏可说的话。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老道士的意思是说,张前伍、唐行军那些人,本来就是该死的,魏可杀了他们,是替天行道,这是行善举,而不是为非作歹,是正义的行为。 这就是道士与和尚的完全不同! 道士求的是天道,不讲无原则的大慈大悲,至于清规戒律之类更谈不上。 道士的是非观,无疑更接近人性,比如说,你若是不杀生、不食荤腥,那么人类肯定很柔弱,还怎么与自然界相斗,再比如说,你若是都不要女人,都不结婚生子,人类岂不是要灭亡。 明霞大师溜溜达达走了,魏可心里充满感激。 这才是值得尊敬的老前辈啊! 心中有正义感,有原则,有底线,不迂腐! 魏可甚至觉得,像明霞这样的老头子,才是中华民族真正的脊梁,他比那些尸位素餐,表面上装的正人君子的官老爷们,强上太多了。 当然了,明霞大师也不是没有缺点的。 至少魏可不会认同,像明霞这样,躲在山里修行,一个人独善其身,是正确的选择。 苏映雪来了。 苏大小姐的脸色有些苍白,心事重重的。 “对不起魏可可,这次我连累了你。” “怎么说?” “是魏青诚!我没想到,堂堂魏家的大公子,竟然干出这样卑鄙无耻的事!你知道吗?他为了报复你,竟然找了省里的领导,然后指使人,要栽赃陷害你!简直禽兽不如,我苏映雪看错了人!” 苏映雪的情绪激动,恨得咬牙切齿。 魏可听得发呆。 倒不是说他被魏青诚这个名字吓住,而是他接触苏映雪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看见苏大小姐对一个人如此愤怒,这女人竟然也能和正常人一样,气得破口大骂? “算了吧,我这不是好端端没事,那么生气做什么?” “没事?你的伤没好,如果被警察抓走,被打了,伤势复发怎么办?没事?你知道不知道,我从小就叫他青诚大哥!从小就被人教育说,魏苏两家亲密无间,魏家的都是好人!你现在竟然和我说没事!” 我去!您这到底是为我抱屈,还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魏可很是无语。 一瞬间,仿佛再次回到了春川的那个小院里,当苏映雪被她妈妈弄伤心了,对着他呜呜地一通大哭,也只有在这种时候,这位天才的娇娇女,才终于更像一个正常女子。 “映雪,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好人?” 魏可搜肠刮肚,劝说道:“我觉得吧!人有善恶之分,却没有绝对的好与坏。有的人整天对你笑,但那并不代表他的心就是善良的。只要我们心怀坦荡,看清了一个人的本质而已,应当高兴,为什么自寻苦恼?” “咦?你一个大老粗,居然也能说出这种有哲理的话?” 苏映雪很奇怪地盯着魏可看。 魏可尴尬,我去!不带这么埋汰人的! 不料,苏映雪展颜笑道:“你说的有道理,是我自寻烦恼了。就拿你来说吧!第一眼看上去,是个粗人,而且杀人如麻,至少不像好人!但接触多了才知道,其实你的心却是善良的,这就是外表与内在的不统一,你就是那种天然的矛盾体,典型的非常人!” 粗人,杀人如麻,非常人。 他奶奶的!这小妞到底是在夸人,还是在贬人? 苏映雪不是一个人来的,和她一起出现的,还有一个M甸老外,正宗的M甸人! “你好,我叫吴金相,M甸驻华公使馆商务参赞。你就是苏小姐的朋友,貌昂先生吧?对不起,我的华夏语不是很好,我们用英语交流,没问题吧?” 吴金相,这名字稍稍有点女性化,却是个标准的大男人。 吴金相出现在这里,唯一的目的,就是帮助魏可,以最合理的方式离开。 话说,魏可被迫留在青羊观,最着急的反而不是魏可本人,反而是苏映雪,在她看来,魏可完全是受了她的牵连,假如不是她的原因,魏青诚也不会对魏可下手。 魏可的身份,是经不起细查的! 他的真实身份,是魏家的私生子,同时也是春川乡下的那个叫魏可可的傻子,他是逃犯,在春川杀了人,直到现在,有关他的通缉令,还挂在公安部的网站上! 一旦魏可身份泄露,就是大麻烦,哪怕苏映雪的老爹来了,也无济于事。 离开青羊观回M甸去? 这是好事,哪怕住在青羊观里很舒服,就像度假一般,魏可也不愿继续待下去,一来是没时间,二来,万一自己的老底被揭穿,连累明霞老道受牵连,那就是大罪过。 CD双流国际机场。 魏可出国,送行者寥寥无几,但,一个个的身份都极为可观! 苏大小姐苏映雪,雄风机械董事长张晨峡,总经理华浩荣,青羊观主持明霞大师,这些人物,无论哪一位站出来,在一定的范围内都能引起轰动,这都是名人。 魏可现在的身份,是M甸外交官阮金相的随从人员。 他这次是一个人离开,至于秦筱梓,早在魏可被青羊观道士抢回道观之后,出于安全考虑,让她和苏映雪派往云南建厂的人员一起,先期动身去往云南,然后再机回那措。 所以,此时的魏可孑然一身,若不是不愿连累其他人,他甚至能往大山里一钻,自己想办法回M甸! 警方想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做梦去!别看他的伤势未愈,但若是真的进了大山,魏可就是鱼入大海,官方再想找他的麻烦,那就有心无力了,哪怕派出一整支部队,也别想留住他! 胡宝强和张副局长,两位警察再次结伴而来。 两人的脸色都很尴尬。 胡宝强道:“貌昂先生,这次的事情纯属误会,我已经向苏小姐道过谦。实在是我迫不得已,您也许不清楚,像我这样的小人物,很多时候,只能做个应声虫而已,貌昂先生一定不要忌恨在下!” 这话说的有点可怜了。 魏可自然明白,胡宝强只是在装可怜而已,他没有帮魏青诚办成事,又得罪了苏映雪,等于是两头没讨上好,害怕苏映雪对他秋后算账。 这样的人自然不值得同情,却也没必要得罪死。 “胡警官,你的立场我明白。我吧,就是个M甸生意人,生意人懂得一个道理,利益为重!希望咱俩下次见面的时候,能够成为朋友!” 啥叫利益为重? 魏可说的这个利益,绝对不是金钱,这意思就是,这次你欠了我的,假如下次再有见面的时候,你不思悔改,再向我下手的话,那就别怪老子不客气,新账老账一起算! 轮到张副局长的时候,对方的笑容更勉强。 “貌昂先生,已经查清楚了。马头镇那案子,与貌昂先生全无关系!案件的幸存者回忆说,当时她吓坏了,其实完全没听清楚,唐行军说了什么。这次给貌昂先生添了很大的麻烦,我代表永陵警方,做出诚恳的道歉!希望貌昂先生以后有机会,再回家乡看看!” 实际上,这位副局长大人,就是来通知一声,魏可的嫌疑解除了! 不解除?你还准备如何? 魏可是老外的身份,他要跟随外交官一起回国,警方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一旦阻拦,就是严重的外交纠纷,虽然M甸只是个小国弱国,然而,事关外交无小事,屈屈永陵县警局,担不起这份责任! 191.第191章 卡车司机 M甸联邦,仰光。 早在几年前,仰光就不再是这个国家的首都,但这里依然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益于东南亚最大的港口之一,仰光是M甸唯一勉强称得上富庶的地区。 M甸,被认为是全世界最不发达地区之一,也就是一个字,穷! 魏可跟随吴金相,搭乘飞机来到了仰光,因为,现在的M甸首都内比都,居然是一座正在建设中的城市,那里没有国际航班,甚至于,直到一年前的时候,才接通了手机信号。 当然了,这些与魏可全无关系。 他表面上是M甸人的身份,但搞笑的是,在仰光,他就是彻头彻尾的老外! 与M北的栗敢地区相比,仰光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世界,语言不同,居民穿着不同,甚至就连季节都是不一样的,现在的M北是冬季,而滨海城市仰光,是没有冬季的,这里一年中仅有三个季节,冬季不叫冬季,叫凉季。 所谓的凉季,气温接近30摄氏度,气候宜人。 吴金相来到仰光,只是转机,他要去首都内比都,所以,他将魏可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位朋友,那人是个在仰光做生意的老外。 令魏可稍稍不爽的是,老外是日本人,叫三浦阳介。 算了,日本人就日本人,巧合的是,三浦阳介正准备去往M北的丘朗地区,那里距离栗敢很近,而魏可不懂M甸语,如果一个人贯穿整个M甸,很不方便。 “貌昂先生,你是栗敢人吗?” “不,我家住在栗敢附近的山区,实际上并不算栗敢人。” “那你为什么不会说M甸语,英语却很熟练呢?” “我们那地方平时说的是华夏语。家里希望我以后能出国,专门请了一位外国老师,教我说英语。” 魏可说的含糊。 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有钱人家的少爷,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是他的英语不错,其他就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放在人堆里立刻消失的人物。 三浦阳介,三十来岁,身材中等,外表温文尔雅。 对于魏可的说法,三浦阳介不置可否,但,很快他就把魏可丢在了一边,顾不上管他。 三浦阳介很忙,也可以说,哪怕有了吴金相的介绍,他也并不重视魏可。 三浦阳介的公司在仰光北区的一座小镇上,而不是像其他来这里做生意的老外,喜欢把公司设在城市的其他三个方位,话说,仰光市位于一片滨海三角洲,城市另外三面都有河流,交通便利,唯有北面是丘陵山区,距离仰光港也是最远的,相对来说最闭塞。 魏可被告知,他们将在两天后出发,前往丘朗。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这让魏可觉得应当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这座小镇并不大,风景还是不错的。 仰光属于典型的热带季风性气候,全年温暖湿润,到处树木葱茏,仰光北区这地方更是如此,一眼望出去,就像身在一个大花园当中,丘陵起伏,随处都是景致。 当然了,除了植被茂密,其他方面就要差一些了。 许多房屋显得破旧,街道也很窄,跑在马路上的车辆,基本全是老式汽车,差不多相当于国内八十年代的水平,难得见到一辆外型漂亮时髦的新款汽车。 此时的魏可,站在街头,依然穿着那身晃眼的“M甸式服装”。 然而,这身衣服在国内的时候,别人认为有东南亚风味,到了仰光就不一样,这里的人只要扫一眼他的打扮,就知道这是一个老外,反正绝不是仰光人。 仰光人无论男女,基本都穿裙子,M甸称为纱笼,而且多数颜色鲜艳,那东西魏可没兴趣穿的。 不远处的马路上,一队僧侣正在过马路。 这些僧侣排着队,身上穿着紫色袈裟,赤脚踩在地上,双掌合十,模样虔诚。 话说,仰光是座佛教之城,宗教气息浓厚,城市里拥有上千座佛塔和数万名僧侣,像现在这样一群僧侣走在路上,是很常见的场景,没什么特殊。 魏可看得却极有趣。 就在僧侣们旁边,一个交通警正在维持秩序。 这交警穿一件白色短袖、深色裤子,头上还戴着一顶钢盔似的硬帽,正在拦住过往的车辆,让僧侣们通行,其实,街道上汽车并不多,交警不过是做样子而已。 让魏可觉得有趣的是,交警的模样很滑稽,这人偏瘦,钢盔卡在他的脑袋上,晃晃荡荡的,似乎随时会掉下来,而且,他的裤子皱巴巴,最下端被卷起来,露出半截小腿,像是一个在地里忙农活的老农民,这副模样,说的不好听,就像是个耍把戏的小丑。 这就是落后的M甸! 哪怕是在全国的最大城市仰光,一位交警也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嘎吱!嘎吱! 就在魏可以一种游戏的心态,观赏M甸的异域风情的时候,一阵难听的刹车声传来。 扭头看,一辆载货的卡车,正在缓缓驶来。 难听的刹车声就是这辆卡车造成的,车上装了满满一车长木板,用绳子捆住,堆的像一座小山,可能因为货物装的太多,司机想刹车,却不能及时刹住,卡车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一般。 嘟嘟! 交警口中吹着哨子,愤怒地冲了上去。 卡车终于停下了,一个年轻人慌里慌张从驾驶室钻出来,对着交警合十行礼,口中一个劲说着“道班吧的”,这句缅甸语魏可还算能听懂,是“对不起”的意思。 不过,交警似乎并不买账,依然对年轻人大吼,甚至用手去拍对方的脑袋。 就在这时候,路边突然冒出两个穿浅色制服的警察,这两个人就不是交警了,而是普通的警察,只见,两个警察一人手里拎一根一米长的木棍,气势汹汹冲了上去。 我靠!M甸警察都这么凶? 魏可几乎看得目瞪口呆,这绝对属于野蛮执法。 开车的年轻人,不过是刹车慢了一点,实际上他并没有影响到那些过马路的僧侣,但,不仅是交警对他很凶,另外两个拿木棍的警察,似乎更凶,想上去用木棍打人了。 年轻人还算机灵,一见情况不对,立刻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往三个警察手里塞。 原来如此!警察们是借机捞外快的! 果然,在拿到好处之后,三个警察不再继续发火,而是很默契地各自离开。 魏可不由得摇头叹气,和眼前这三个王八蛋M甸警察比起来,国内的警察,真算是响当当的人民公仆了,至少,人家不会明火执仗地打劫,这不就是手拿执照的土匪吗? 不过,魏可只是感慨而已,这是M甸人自己的事,与他何干? 魏可想要转身离开,却见到,那个刚刚被敲诈了钱财的年轻人,似乎又遇到了新的麻烦。 咔……咔…… 年轻人想发动卡车离开,引擎却只是发出一串无力的噪音。 这倒霉蛋,他的卡车竟然出故障了。 “阿水阿太!赶紧下来帮着推车!要不那些王八羔子又要来诈老子钞票!” 年轻人把头伸出驾驶室窗外,对着卡车车厢里的两个年轻人,着急地吼了一嗓子,这一句的声音明显是有意压低了一些,即便是站在路边的魏可,也只是勉强听清。 但!魏可顿时大吃一惊! 华夏语! 开车的年轻人,说的居然是华夏语,虽然咬字不算很清晰,但肯定算是正儿八经的华夏语,他的口音带着一点粤语的腔调,魏可在南方多年,很是熟悉。 192.第192章 仰光华裔 “怎么了,车出问题了?” “是啊!老掉牙的老爷车了,三天两头出毛病……咦?你是谁?” 年轻人抬头看见魏可,顿时瞪圆了眼珠子。 魏可呵呵一笑,他当然能猜得出来,对方突然看见自己这样一个陌生人,穿着奇装异服,又说着一口流利的华夏语,不奇怪是不可能的。 但,都是华夏族,同宗同族的,魏可还是决定上来帮忙。 因为,年轻人显然是不会修车的,围着打开的引擎盖,急得一脑门子汗,而他带着的两个叫阿水阿太的小伙子,都是神情木讷的家伙,一点帮不上忙。 “我是路过的,看见你车坏了,怎么,不需要人帮忙吗?” “需要需要!先生,您是华夏裔吗?您修车,需要多少钱?真不好意思,我的钱刚才都孝敬给白狗子和灰狗子了,不过你放心,只要修好了车,我何家辉不会少你的钱!” 何家辉。 一个典型的华夏族人的名字。 M甸人的名字,有时候也与华夏人有些类似,但,如果见多了,还是能分得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大体上,M甸各民族起名字的规矩都差不多,男人喜欢用刚猛和勇敢等含义的字,而女人取名婉约清秀。 “都是华夏裔,帮忙是应该的,要钱做什么?” “啊!那真谢谢了!” 何家辉有些意外,憨厚地摸着脑袋直笑。 魏可这才发现,对方实际上和自己年龄差不多,才只有二十出头,而且是个挺老实的青年。 卡车的毛病不大,就像何家辉自己说的那样,车龄老了,维修没怎么跟得上,车里的电线电路老化比较严重,大概是继电器开关电路有问题,导致打不着火。 这样的小问题,魏可即便只是二把刀师傅,解决起来也不困难。 他让何家辉找来两根粗一点的铁丝,一头连接电瓶,另一头直接碰触起动机的电柱接头处,连续啪啪几声,卡车的发动机嗡地一声响,点火成功。 “成了!师傅你真有本事!” 何家辉兴奋道:“师傅太谢谢了!你要去哪里,我送你过去!” 魏可笑道:“第一次来仰光,我真没地方可去。你们这是去哪里,等会还回来吗?要是还要回来,我能不能搭你的车转转。说真的,我不认路,还不会讲M甸话。” 魏可要搭车,何家辉自然愿意,有魏可这个免费司机,他也不担心卡车再出故障。 话说,何家辉虽是华夏族,却是土生土长的M甸人。 何家从国内来M甸讨生活,历经三代,目前经营一家商行,以销售木材为主,算小有成就。 M甸的工农业都很落后,但森林资源丰富,尤其是M甸柚木,在全世界都很有名气,仰光有很多家大大小小经营木材的公司,基本都是依靠仰光港得天独厚的优势,把M甸的木材,简单加工后,卖往国外。 今天,何家辉就是带人给客户送木材的。 魏可很快就弄清了对方的身份。 M甸籍华夏裔。 在这个世界上,华夏人,华夏裔,当然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外沿,就比如何家辉,他出生在仰光,长大在仰光,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M甸人,但他终究是华夏人的血统,与华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何兄,仰光的警察态度那么凶,像要打人一样,就没人管?” “管?谁来管啊!” 何家辉叹气道:“不过,也不是仰光所有的警察都这样,刚才那几个王八羔子是北区这边的,估计知道我家是华夏裔,故意敲竹杠的!这样的事常有,要是每次都闹,生意就别想做了。没办法,花钱消灾吧!” 原来如此,警察居然是看人下菜的。 魏可不由得郁闷,看起来,这里的华夏裔日子也不好过。 何家辉见魏可心情不好,反而安慰他。 “貌昂兄弟,你刚来仰光,时间长了就知道,现在算很好了!去年M甸民主了,新总统上任,我们华夏裔的的日子好过多了,顶多就是有人来占点小便宜。我记得,小时候的日子才难熬,我家商行原来在仰光东区,地段很好的地方,后来被当地人欺负,没办法才搬来北区。” M甸联邦,二战结束后的上世纪四十年代建国,随后的几十年里,由于军人当政,国内政权交替非常厉害,在这其中,华夏裔移民的地位经历了过山车似的变化。 何家辉小时候,大约就是九十年代,那时候,恰恰是M甸华夏裔最受排挤的年代! 魏可摇摇头,不再讨论这个沉重的话题。 魏可和何家辉,年龄相仿,两人聊得很投机。 魏可的装束怪异,名字也是M甸人的,但华夏语说的比何家辉还要好,彻头彻尾一个华夏裔,而且还主动帮忙修车了,何家辉自然而然对他没什么戒心。 何家辉送货的地点,是仰光东区的一个货运仓库。 这里极为热闹,一辆辆卡车不停地进入其中,将各式各样的货物卸下来,而在仓库的另一侧,魏可看见有人在用叉车,将捆扎好的货物,装入集装箱卡车,然后运走。 相比而言,像何家辉这样送货的商人们,条件比较简陋,不仅是卡车很破旧,搬运货物也主要靠人力,而货运仓库这边,就要先进许多,有点现代化的感觉了。 “这家仓库很漂亮,老板很有钱吧?” “那当然的!这里叫董氏货运,老板也是咱们华夏裔,是仰光华夏裔商会的会长。董老板是仰光最能干的华夏裔老板!去年,他还当选仰光市议员了!” 果然厉害,一个华夏裔议员,那肯定是人中之龙。 魏可忽然想到,若是以后自己的军工厂产量高了,自然是需要出口的。 说不准,他以后还需要与仰光的这些华夏裔老板合作,因为,军火这种东西,肯定不能公开经由国内出口,而从陆路经由仰光港运出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另外,正所谓狡兔三窟! 哪怕不是军火,而是疗伤药等等正常的产品,有了仰光港这个出口渠道,同样很重要,国内虽然局势稳定,然而,一旦被人掐住了喉咙,也是很难受的。 “貌昂兄弟,去我们那里看看吧?大家都是老乡,在一起热闹!” 卸完了货,何家辉向魏可发出邀请。 魏可欣然同意道:“好啊!正好去拜访你父亲。” 何氏贸易商行。 在仰光讨生活的华夏裔移民,很多习惯沿袭了老传统,董老板的仓库叫董氏,何老板的商行就叫何氏,简单易懂,巧合的是,何氏商行就在仰光北区的同一个小镇上。 魏可跟着何家辉的卡车,一路又回到了小镇。 何氏商行所处的位置,比三浦阳介的公司,还要偏远一些,在一个类似于小山坳的地方,一个独门独户的大院子,门口挂着一块式样古朴的华夏语牌匾。 卡车还没进院子,耳朵里就传来一阵阵刺耳的电锯切割的声音。 等进了院子一看,这里就是一个忙碌的露天车间,十来个工人,全都光着膀子,围着两台电锯干活,有的合力把巨大的圆木抱上电锯,有的把切割好的木板,用绳子捆扎起来。 这生产条件,也够落后了! 国内类似的木材加工厂,哪个不是实现了机械化,或者半机械化操作? 193.第193章 他们去打仗吗 何水根,何氏商行的老板,也是何家辉的老爹。 初见何水根,魏可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就是老板,因为,何水根同样也在院子里忙碌,光着上身,唯一不一样的服侍,就是胸前多了一块皮兜子,高高地吊在脖子下面。 “貌昂先生,谢谢您帮我家阿辉修车。” 何水根为人很朴实,外表像地道的老农民,很难想象就是他创建了何氏商会。 不过,到底是个生意人,何水根见到魏可,立刻用上了敬语,而不是像他儿子何家辉那样,大辣辣把魏可叫作貌昂兄弟,这与阅历有关,他能看得出,魏可不是普通人。 “何老板,都是华夏老乡,您不要这么客气。” “要得要得!我让婆娘多准备两个菜,请貌昂先生留下来吃晚饭!” 华夏人见面,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请吃饭。 魏可没拒绝,很开心地答应了,在他看来,何家父子是非常合适做朋友的人,甚至于,如果他未来需要在仰光,选择一位自己的代理人的话,何水根也是恰当人选。 华夏裔做事任劳任怨,但也有一部分华夏裔,专门喜欢坑骗自家人。 魏可选择合作伙伴,首要条件就是人品。 何氏是典型的家族式小企业,除了何家父子之外,这里的工人几乎都来自于国内,其中,广西籍的工人很多,有些还是托儿带口的,男人干重体力活,女人帮着做一些轻便的事情。 吃晚饭的时候,何水根的大儿子回来了。 何家两个儿子,都在商行里做事,二十来岁的何家辉是小儿子,他还有个哥哥,叫何家豪。 何家豪二十七八的模样,骑一辆摩托车,长相比较精明。 “貌昂先生是来仰光做生意的吗?” “不,只是路过。实不相瞒,我是在M北那边的,也有一家公司,不过不是做木材生意。” “在M北吗?” 何家豪有些惊讶,接着问道:“那边可不怎么太平!貌昂先生,您是做什么生意的?如果不是特别危险的买卖,需要走通仰光这边的海路吗?我们何氏虽然只是小商行,但在这里很多年了,人头还是蛮熟的。” 来到仰光的魏可,看起来还算是个有钱人。 他身上那些金首饰去掉了,但手里依然拿着金拐棍,衣服的式样有点怪,但质地都很不错,也难怪何家豪认为他也是个生意人。 特别危险的买卖? 魏可立刻就猜到对方是什么意思,那是指毒品! M甸的工农业很不发达,能够外销的产品种类匮乏,基本上就是四大类,除了木材,还有石油与天然气、玉石,再一个就是毒品,俗称M甸四大宝。 石油、玉石,基本都是M甸人靠山吃山的东西,外人沾不上边,剩下的就是木材和毒品。 “如果我是做危险买卖的,何先生可以帮我打通门路吗?” “那恐怕不行!” 何家豪一口回绝,但他接下来的说法,令魏可有些奇怪:“那种东西,我们普通的华夏裔根本不能碰!一旦我们碰了,就会引起很大的麻烦,有人不会希望出现这样的事。” 换句话说,不是何家豪不想做,而是他没实力! 何家的这个大儿子,与他的父亲和兄弟,明显不完全相同,胆子要大得多。 魏可笑道:“何先生,我是开玩笑的,那种东西我也不碰。我要做的是健身器材,另外还有中药。不过,目前还没有走通仰光港的需要,也许以后会麻烦何先生。” 何家豪分外惊讶。 缅北那个深山老林的地方,有人做中药,还有健身器材,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不过,何家豪是个很有眼力劲的商人,还是很仔细地给魏可介绍了,从M北山区到仰光的货物流通情况。 靠近边境一侧的栗敢,与M甸国内的其他地方,基本上处于半隔绝的状态,若要从栗敢运输货物到仰光,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先把货物送到靠近栗敢的曼哈勒。 在曼哈勒,有通往仰光的货运火车,虽然运费不菲,但比较安全。 曼哈勒! 魏可立刻让何家豪找来地图,对着地图一看,不由得大喜! 原来,曼哈勒就在益岭市的西北方向,两个地方是近邻,而益岭是克伦族的势力范围,有林契的帮忙,可以预计的是,那条路一定可以走得通,安全方面也不成问题。 也就是说,从那措到仰光港的货运通道,实际上是连通的! “何先生,最迟两个月以内,我会派人来和你联系!这条货运路线,对我很重要!” 魏可当机立断。 哪怕现在的那措什么都没有,魏可也有信心,在两个月之内,他一定是需要海运出路的,试想一下,在两个月以前,他魏可还在春川起早卖菜,两个月,对他已经足够漫长了。 意外认识了何家父子,魏可很高兴。 同样的,魏可也成为何家的贵客,按照何家豪的说法,华夏裔在仰光还是很艰难的,任何一条赚钱的门路,对他们都很重要,尤其魏可是个华夏裔,是他们最喜欢的合作伙伴。 晚上,魏可回到三浦阳介的公司,被告知,前往丘朗的时间提前了。 第二天一早,魏可被带到公司后面的一片草坪那里,只见,一架轻型|直升机已经停在空地上。 直升机! 在这个大街上跑的都是老式汽车的地方,猛然看见一架直升机,令魏可无比惊讶。 以魏可的军事知识,他很快就认出来了,这是一架日本产BK117轻型|直升机,综合性能不如德国的原产货,但也算是一款性能很不错的直升机了,甚至在日本自卫队中也有装备。 更让魏可惊讶的是,现场还有四名全副武装的武装人员。 这些人穿的是一种蓝色的工装,如果不是因为衣服上没有任何部队的标记,魏可甚至会认为,他们是军人! 因为,这些人的装备太好了。 四个人,配备了两支M16步枪,两支AK47步枪,胸前全部挂着战术背包,里面塞的鼓鼓囊囊,其中一个大个子的黑人,以及一个棕色皮肤的家伙,背后还背着一只背囊。 他们去丘朗做什么,难道去打仗? “貌昂先生,他们都是我公司的员工!” 这时候,三浦阳介走过来,笑道:“你一定也知道,丘朗那边不是很安全,我们携带武器,只为了自卫!放心吧,你是吴金相先生的朋友,到了丘朗之后,我会派人把你安全地送到栗敢。” 三浦阳介同样带着武器,是一支装配瞄准镜的M14步枪。 M14,魏可没来由地想起,自己在Y南谅山缴获的那支M14步枪,假如不是三浦阳介的这支M14没有加装皮卡丁尼战术导轨,他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伙人,与当初在谅山的那些匪徒,是同伙! “嗨!肉鸡,你一定被吓坏了吧?” 大个子黑人,突然对着魏可龇出满口的白牙,不怀好意笑着道。 三浦阳介不满道:“约翰!别惹事,别吓着这个M甸孩子!做好你自己的事!” 194.第194章 活棺材 魏可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日产BK117直升机,在满载情况下,最大海面飞行距离大约为700公里,现在飞机上坐了六个人,并没有满载,恰好可以让他们直接飞到丘朗,中途不需要加油。 M甸国土面积不小,但也仅比四川省略大,仰光与丘朗,两地大约相距500公里。 三浦阳介这家伙,到底做什么的? 他为什么有如此本事,敢带着荷枪实弹的手下,大摇大摆飞往M北? 要知道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不仅需要有直升机,更需要拥有良好的关系网,否则,M甸空军不是吃素的,这不是吴金相一个外交官就能搞定的事。 当然了,没人会来主动给魏可解释这个疑问。 虽然有疑问,但,在M甸这样地形条件复杂的国家,直升机无疑是最方便快捷的的交通工具,看着脚下飞速掠过的丛林,魏可知道,自己很快就能返回M北。 飞机上,除了大块头黑人约翰,其他三个人相互不说名字,仅有绰号。 开飞机的是个东南亚面孔的小个子,叫鳟鱼,棕色皮肤的一个是海豹,还有一个瘦瘦的,会说M甸语的,绰号是山猫,他始终坐在前面的驾驶舱里,举着望远镜往下面观察。 宽大的座舱里,大家情绪都很放松,就像在度假。 尤其是黑人约翰,耳朵上挂了一副耳机,神态悠闲,似乎在听一首快节奏的歌曲,不停用一只手在腿上打着拍子。 “约翰!你是头,难道你就对他们这么放心?” 三浦阳介低声发泄自己的不满。 约翰摇晃着脑袋,笑嘻嘻道:“没问题的!老板,这几个菜鸟已经可以执行任务,山猫能搞定的!如果这样一次小任务,他们也出差错的话,等回到瓜比亚,看我不扒了他们皮!” 瓜比亚。 这是魏可从没听说过的地名。 不过,他听得明白,约翰是其他三个人的头,似乎还是一名教官。 他们是雇佣兵吗?似乎也不像,因为,约翰和三浦阳介之间的关系,既像雇佣关系,又好像是地位平等的同事,而且,约翰明显不怎么怕三浦阳介。 但有一点,三浦阳介绝对说谎了! 约翰和他的三个手下,很像是某个军事组织中的人,反正肯定不是如同三浦阳介说的那样,是他公司里的员工,哪有员工需要接受严格军事训练的? “老大,前面接近丘朗地区了!” 轻松的旅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飞行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山猫扭头汇报了一声。 约翰收了耳机,把脚边的步枪挂在脖子上,命令道:“菜鸟们!都给老子放精神点,整理装备!这次来丘朗,不是度假的,要让丘朗的那群土包子看看,什么才是最精锐的士兵!” 最精锐的士兵。 果然,这些不是普通人,最大的可能是雇佣兵。 魏可不动声色,仔细观察着。 其他几个人还没什么,约翰已经变得表情严肃起来,不再嘻嘻哈哈,而像是换了个人,神情专注地低头检查自己身上的枪械,他的M16步枪前端枪管下,露出一截粗粗的圆管,那是枪榴弹发射器。 这是一个有经验的老兵! 魏可很容易就判断出,约翰绝对是个有实战经验的,而且具备优秀的单兵素质,他检查枪械的动作快速、有条不紊,就像是一种本能,这种人在军队中,也不多见。 更让魏可惊奇的是,作为老板的三浦阳介,竟然也不差。 他抓起自己的M14步枪,熟练地做了一个上膛和清仓的动作,还举起步枪瞄准了一下。 别小看了这五个人,一旦发生战斗,他们就是一股不能轻视的力量,五个人,三种不同型号的步枪,恰好能形成最有效的交叉火力,有狙击手,有火力压制,有射手,甚至还具备初级的破甲能力,这个组合,绝对是事先演练过的,属于经典的实战配置。 一个去丘朗做生意的,有必要如此? “火箭弹!我们被攻击了!鳟鱼快躲开!” 就在这时,驾驶舱内的山猫,突然发出一声疯狂的叫喊。 魏可猛然抬头,瞳孔瞬间放大。 只见,前面数十米开外的树林里,已经飞起一枚火箭弹,拖拽着长长的红光,快速逼近! 这可要了老命了!现在是在飞机上,假如被火箭弹击中,哪怕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是死路一条,火箭弹打直升机,就是个BUG,一旦命中就是一团大火球,飞机上的人谁也没得逃。 “躲避!快闪开!” 约翰也站起身,拼命对着驾驶座上的鳟鱼,大声吼叫。 实际上,他叫得再响也没用,火箭弹的飞行速度虽然比不上子弹,但也是极快的,如果等别人听到他的命令再有反应,黄花菜都凉了。 幸好,驾驶飞机的鳟鱼手脚还算麻利,已经在第一时间,让直升机做出了规避动作。 机身几乎倾斜了45度,向右侧俯冲! 魏可等人的运气很好,肩扛式火箭弹的精确性不好控制,能不能命中目标,全凭射手在一瞬间的瞄准角度,这发突然从下方冲上来的火箭弹,方向稍稍偏了一点。 嗖地一声,火箭弹擦着直升机机身,飞了过去! 魏可甚至听见了,从飞机外面传来了一阵金属刮擦的侧耳噪音! 好险!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只要火箭弹的飞行角度再偏移一点点,包括魏可在内,直升机上面的几个人,就全部完蛋了,他们没可能在爆炸中幸存。 座舱内,由于机身倾斜的厉害,根本站不住。 但,魏可使劲抓住座椅的侧边拉手,抬起头,向窗外观察。 前面有一道山梁,他们的这架直升机,由于准备越过这道山梁,距离下方的丛林,相对高度有所下降,也就是高出树木顶端,大约十余米的样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躲藏在下方的袭击者,有了可乘之机。 他奶奶的!肯定是有预谋的伏击! 魏可仅仅观察了一眼,立刻作出判断,气得想骂娘。 袭击者绝对不是对着他来的,唯一的可能就是想消灭三浦阳介等人,而他是受了池鱼之殃,差一点稀里糊涂丢了命,这可真够倒霉。 但,仅仅只有一个拿火箭筒的敌人,这样简单吗? 哒哒哒!突突突! 突然,下方的丛林里枪声大作,魏可甚至观察到了,周围至少有三个方向,冒出了晃动的人影,紧接着,无数子弹形成了一片片的金属弹幕,呼啸着扑面而来。 通通通! 直升机两侧的坐舱壁,顷刻间出现了一排排如同小孩拳头大小的破洞! 这一次,魏可真的出冷汗了。 直升机对于普通的步兵,可以说占据绝对优势,但现在的情况不同,由于躲避火箭弹,直升机的高度再次下降,几乎挂在了树梢的上面一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是个死局。 现在的直升机,成了一具活棺材! 195.第195章 跳机 直升机机舱内,挂壁上的支架被打得支离破碎,碎片横飞,所有人都吓得脸色发白。 “拉起来!鳟鱼快把飞机拉起来!” 约翰拼命叫喊。 愚蠢! 事实证明,BK117那薄薄的金属外壳,对于子弹没有一点防护作用,他们现在正在被数支步枪横扫,随时会丧命,看起来很糟糕,但其实还不是最糟糕的。 由于直升机的位置低,下方射手的视线被树木阻隔,命中率并不高。 但!一旦飞机往上拉高,在短短的上升过程中,直升机一定会被弹幕撕扯成碎片,魏可他们这些身处飞机里的人,有几条命都不够丢的! 不过,魏可没去和约翰来一通争论。 奶奶的!等他说服了飞机上的另外几个人,大家肯定都被打死了! 求人不如求己! 魏可脚下一蹬,让自己扑到了机舱门的旁边。 伸手,狠狠拍向舱门的紧急按钮,然后拽住舱门拉手,用力一拉,哗啦一声响。 舱门开了! “跳下去!想活命的跟着我!” 到底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魏可还是大喊了一声,至于别人听不听,那就与他无关了。 此时,直升机摇摇晃晃,像是喝醉了酒一般,螺旋桨掀起的空气气流,把下方近在咫尺的的树枝树叶,吹得就像海浪中的漩涡,但魏可什么也不管,看准树冠的位置,腾身就跳了出去。 呼呼啦啦一阵乱响。 魏可双手挥舞,很快,就拽住了一根树杈,也幸亏直升机的位置低,魏可很轻松就止住了身体的继续下落,把自己吊在了一棵大树上。 抬头扫了一眼,直升机依旧吃力地在空中摇摆,眼看就不行了。 这么吊着绝对不行,必须立刻下到地面上!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的左手就成了救命利器,他手脚并用,像只灵巧的猴子,左手牢牢抓住树枝,右手和双腿帮助稳住身体平衡,向着下方滑动。 M甸的树木很高,这棵大树足有四五十米,这么高的树,在国内是很罕见的。 不过,树木高有高的好处,树冠庞大,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枝杈,以魏可的身手,根本不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当他从树冠上部往下数米之后,直升机气流的影响已经不是很大。 哗啦!哗啦! 头顶上传来重物落下的声响,还有人在大声叫骂。 魏可能听得出来,其中一个声音,明显是黑人约翰,他似乎被刮伤了,连声大骂。 这魂淡!刚才还在命令手下把飞机拉高,现在居然带头从飞机上跳出来了,魏可不用猜就知道,这么短的时间,飞机里的人不可能都逃出来,其中,身在驾驶舱里的鳟鱼和山猫,是无论如何来不及的。 身为指挥官,却丢下自己的部下独自逃跑。 可耻! 但,魏可只是稍微转一下念头而已,他现在最紧急的任务,就是尽快下到地面上去。 丛林中的那些袭击者,是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们逃命的,肯定会赶过来,要么是射杀,要么是活捉他们,而如果他不能在袭击者赶到之前,下到地面上,就会成为袭击者的活靶子。 轰! 一声巨响。 头顶上空的直升机,终于完蛋了,肯定是油箱被击中,引发了爆炸,魏可能猜得出来,驾驶员鳟鱼绝对死了,至于其他人谁死谁活,就看各人的运气了。 爆炸之后,漫天的零件碎片砸落下来。 幸好,魏可的位置低,层层叠叠的枝杈成了他的保护罩,并没受太大影响。 魏可以更快的速度,往大树下面爬,很快到了枝冠的最下层,再想往下面去,已经找不到借力的枝杈,仅有一根双臂都抱不拢的粗大树干。 这种时候,魏可是绝对不敢停留的。 他抽出匕首,反手握在左手手心,一扬手,用力把匕首插进树干。 这段日子以来,魏可利用自己的左手,完成过数次高难度的攀爬,就连悬崖峭壁都爬过一次,也总结出了不少经验,只要给他一把匕首之类的工具,他就能像攀岩高手那样,做出普通人无法完成的动作。 大树的树干很高,足有十余米,而且笔直。 魏可利用手中匕首,一次次插入树干,把身体挂住,往下方快速滑落。 周围,已经传来大呼小叫的动静。 敌人来了! 哒哒哒! 一串子弹从身边飞窜而过,魏可机警地一松手,连匕首都来不及拔,就跳到了地面上,紧贴在树干后面,从腰里摸出手枪,上膛。 魏可很庆幸,自己始终把沙漠之鹰带在身上,否则,他就必须赤手空拳去战斗了。 “******” 至少在三个方向上,有人在逼近! 这些人喊的是M甸语,魏可不怎么能听得懂,似乎是让他举手投降的意思,刚才那一串子弹,应当是威胁性的射击,看起来,对方已经把他当作瓮中之鳖,等着上来抓俘虏了。 危险! 这样的环境,甚至比当初在越南谅山,遭遇的那次伏击,还要危险! 四周都是敌人,没有一个地方是能把自己隐蔽起来的,一旦敌人发现他不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也是能吃人的猛兽,就会用密集的弹幕来对付他,在那样的情况下,谁也没法保证自己不中弹。 魏可向周围扫一眼,原地一滚,滚到了一片灌木丛旁边。 这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防御位置。 灌木丛不能挡住子弹,却能阻拦至少两个方向敌人的视线,而这也是魏可的机会,他需要把敌人放近,然后,出其不意发动攻击,先解决掉面朝他的敌人,再和剩余的敌人,来一场火拼。 投降? 那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他不知道三浦阳介与袭击者有什么恩怨,但他不会缅甸语,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况且,金三角这地方,杀人就像是喝水一样,没人会在乎一个陌生人的生命! 魏可用一种很奇怪地姿势,仰面躺在灌木丛的后面。 很快,两个人影出现在视野里。 那是两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手里都端着步枪,他们也看见了魏可,却因为看见魏可这样躺着,手里又没有武器,就一前一后跑了上来,一边跑还在一边高兴地大叫。 在他们看来,魏可要么是摔晕了,要么是中弹负伤了。 突然!魏可动了! 原地一个翻滚。 左手举起,藏在手心里的沙漠之鹰的枪口,对准了跑在后面的那个敌人。 砰! 那个人的脑袋顷刻间就被打爆。 说时迟那时快,跑在前面的那个人,已经来到了魏可的面前,他移动枪口,就要对准魏可射击! 魏可脚下用力一蹬,让自己飞快地窜了上去,右手一把牢牢地抓住对方的步枪,用力推开,左手中的手枪,已经顶在了对方的胸膛上。 砰!又是一枪! 近距离的缠斗中,手枪的灵活性远大于步枪。 第一轮的交锋,魏可轻松胜出,转眼击毙了两名敌人,而他自己,仅仅是射出了两发子弹。 196.第196章 救命的竟是鬼子 然而,魏可的危险并未消除。 围拢上来的敌人,不是两个,而是足足有五人! 当魏可出手击毙正前方的两个敌人,其余的三个敌人,已经来到了灌木丛的后面,他们发出了又惊又怒的喝骂声,纷纷扑了上来。 仓促中,由于自己的同伴和魏可纠缠在一起,搞不清状况的三个敌人,谁也没敢开枪。 这让魏可获得了宝贵的逃命机会。 脚下一蹬,魏可用最快的速度,再次让自己,滚回到灌木丛的后面,不过,他并没有在灌木丛的后面停住,而是向着灌木丛的侧边方向再次一扑。 哒哒哒!突突突! 不出所料,三个醒悟过来的敌人,不约而同开枪。 眼睛是会欺骗人的,几乎所有的子弹,都射向了魏可最开始滚进灌木丛的方向,在那一侧,不仅是灌木丛被打得像狗啃的一样,就连地面也被削去了一层! 但!魏可并不在那里,这就是无数次战斗所培养出的战斗经验,换一个人,已经死了。 噔噔噔! 魏可从灌木丛的另一侧,冲了出去! 砰! 抬手一枪。 同样的招数,距离较远的一个敌人,脑袋被这一枪打爆,然后,一个箭步冲向了近处一个敌人。 太猛了,魏可打起仗来不要命! 假如有人在现场,全程观看了这段战斗场景,他一定会惊讶于魏可的胆量、敏捷和智慧,这绝对是个对敌人和对自己都极为凶狠的男人,他的动作,从开始发起攻击,就一刻也不曾停顿,似乎一切都是本能。 要知道,所有的敌人,手里都紧紧握着枪,随时会射击! 假如魏可在某个环节,稍稍犹豫了,或者动作慢了一点,死的就是他! 砰! 魏可射出了第四发子弹。 战场上,最简单直接的招数,往往是最有效的,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同样的招数,你也可以无限循环使用,只要你能把握住战场上的节奏,使自己始终比对手快,你就是活下来的那个人。 此刻,魏可与第四个敌人纠缠在一起,一枪毙敌。 接下来,他所要做的,并不是再次逃回灌木丛,而是趁着最后一名敌人,略微迟疑的那一刻,以最快的速度,举枪射出第五发子弹,那就行了。 简单吗?看起来很简单的事情,实际上,能如此战斗的人,绝对罕见! 换一个人你来试试,面对五个手持步枪,将你团团围住的敌人,正常人估计早就腿软了,哪里还能给自己制订出最合理的战斗计划,然后一丝不苟去执行,这样做的人,只能是万中无一的精英中的精英。 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词,叫意外! 按照魏可的计划,他在面对面开枪射杀第四个敌人之后,只需躲在这个敌人的身后,将枪口从对方胸口移开,向着最后一名敌人,开上一枪,就算完事。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意外发生了。 第四个敌人是个胖子,这胖子在被魏可贴近之后,居然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的左手从步枪上移开,并且,在魏可扣动扳机的同时,一把搂住了魏可的脖子! 这绝对是个不正常的反应! 正常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与敌人面对面了,手里的枪被对方推开,第一反应肯定是双手把枪抓紧,避免被对方夺走,假如你松手了,不是等于放弃抵抗吗? 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胖子已经一把搂住魏可的脖子,搂得紧紧的! 在这一瞬间,魏可的冷汗流下来了。 这个意外,将会让他丢了命! 他今天玩的就是个小把戏,叫作战斗意识,或者说,是个时间差,拼的就是他比对方的反应快,开枪的速度快,也许只是快那么一丁点,但是,战场上的规矩,谁先开枪谁就能活命。 现在,他被胖子抱住了,就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开枪打死最后一名敌人。 反过来说,现在的时间差,已经不属于魏可,而是属于那个近在咫尺的,最后一名敌人! 这个敌人,有足够的时间,向魏可开枪! 只要对方不是真的傻子! 果然,就在魏可抬头观察,并且拼命扭动左手腕,想把枪口,从胖子的腋窝下伸出去,射出保命的子弹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第五名敌人,毫不犹豫地调转枪口,准备扣动扳机! 完了!他魏可要死了! 时间仿佛停滞。 魏可很清楚,他虽然躲在胖子的身后,但胖子的身体是挡不住子弹的,就在下一刻,他和胖子都会被打成马蜂窝,而胖子已经被他开枪打死,唯一会被这串子弹杀死的,只有他自己。 “那就一起死吧!” 魏可爆发出一声怒吼。 拼尽全力,把左手从胖子的腋窝下探了出去! 他不能就这么窝囊地被打死,临死了,一定要拉上最后一个垫背的! 啪啪! 两声枪响。 在魏可的视线里,对面站着的第五名敌人,脑袋突然被打爆了,鲜血喷射出来,那张脸一瞬间变得扭曲,就像一个被砸碎了脑袋的木偶。 头顶中弹。 这个敌人很奇怪的,被从头顶上射来的子弹,打碎了脑袋。 砰!砰!砰! 魏可左手上的动作,根本来不及停顿,明知道敌人已经死了,却还是不由自主扣动扳机,连续三发子弹,击中了第五名敌人的胸膛,巨大的子弹冲击力,将这名敌人的尸体,推得往后倒下。 噗通一声。 魏可自己也摔倒了,他和已经死掉的胖子,就像一对连体婴儿,搂抱在一起。 倒在地上的魏可,还来不及庆幸,就愣住了。 他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在高高的天上,也在瞪着他,彼此的目光中,都充满了诧异。 不!那双眼睛不是在天上,而是在树上。 三浦阳介! 此刻的三浦阳介,双腿分开,跨坐在高高的树杈上,他正俯身向魏可看,手里托着他的那支M14步枪,很显然,刚才在危急关头,两枪打死了第五个敌人的,正是这个小鬼子。 “喂!貌昂兄弟,你还活着吗?你是怎么下去的?你竟然已经杀了这么多人!” 三浦阳介的位置高,一眼就能看清周围的场景。 魏可在心里郁闷地叹气。 这是应当庆幸自己命大,捡回一条命,还是该沮丧,被谁救了不好,偏偏被个小鬼子救了! 没错!作为一个曾经的**********,他痛恨小鬼子!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个原因,能够让他抛开一切,穿越回过去的某个年代,让他痛快地干一仗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几十年前的抗战时期。 上世纪曾经的那个八年,是任何一名共和国的士兵,永生无法释怀的悲哀! 但,他偏偏被个小鬼子救了。 这尼玛真够恶心人,还不如刚才与敌人同归于尽! 197.第197章 掸家族掸雄 最危险的时刻终于过去,魏可暂时安全了。 一番激烈的鏖战,令魏可感觉手脚有些发软,他不是超人,而且是半个伤员,如果不是为了保命,他一定不会选择刚才的那种激进的战斗方式。 没有人是疯子,愿意经历一对五的贴身搏杀,谁也不想丧命! 这是没办法的事,魏可手里只有一把小手枪,火力严重不足,假如不把敌人放近,而是选择与数名敌人远距离对射,死的一定是魏可自己。 冒险是值得的,被击毙的五名敌人,留下了足够多的弹药,让魏可有了自保的本钱。 三浦阳介坐在高高的树上,他没法下来,于是只能充当瞭望手。 魏可把五名敌人的尸体都拖到大树后面,给自己做了一个临时的掩体,然后,又把几支步枪都收集起来,整齐地排好,自己手里也换上一支AK47步枪。 现在,他和三浦阳介成了一对临时的战友。 附近的丛林里,袭击者肯定不只五个人,这五个人可能是第一波过来搜查的,后面绝对还有。 能够装备火箭筒的敌人,一定很不简单! 火箭筒!假如敌人用火箭筒向自己发起攻击,这个简陋的掩体,一定是挡不住的,魏可暗暗担心,他已经做好了打算,一旦敌人过于强大,他只能边打边退。 至于说三浦阳介? 抱歉!他和对方并不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严格说来,他俩谁都不欠谁的。 刚才,三浦阳介开枪打死最后一名敌人,救了魏可一命,但反过来说,如果没有魏可,三浦阳介也是活不了的,他骑在树上不上不下,就是个明晃晃的靶子,随便谁向他开枪,他都得死! “貌昂兄弟!小心,正面有人过来了!” 趴在树上的三浦阳介,对魏可轻轻叫了一声,努力把自己藏在树干后面。 貌昂兄弟。 原先这家伙对魏可的称呼不是这样,他说话客气的时候,叫魏可先生,那是英语中最惯常的对男性的称呼,并不一定代表尊敬,比如他和约翰说话时,就把魏可叫作“M甸孩子”。 实力赢得尊重,魏可表现出足够强大的战斗力,不管三浦阳介心里如何想,却再不敢拿魏可当“孩子”看待。 轰轰! 突突突! 魏可二人等来的,不是敌人的进攻,而是在前方的山梁后面,传来剧烈的爆炸声,以及阵阵密集的枪声,这枪声响起的非常突兀,以至于魏可和三浦阳介,都愣住了。 有人正在交战! 就在不远处的山梁那一侧! “三浦先生,是你的人来营救你吗?” “抱歉,我也不知道!” 三浦阳介把脑袋探出去,向远处张望,然而,他们所处的这个地点,在那道山梁的下方,而且视线被树林阻挡了,就算站在树上,也仅能看见附近有限的距离内的景物。 等待令人觉得备受煎熬。 魏可侧耳倾听,山梁那一侧的枪声,已经迅速由密集,变得稀稀拉拉,很快,只剩下零星的几声枪响,沿着山梁的两侧,向丛林深处分散。 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 人数多的那一方打赢了,正在追赶另一方的逃兵。 胜利的一方,到底是袭击三浦阳介的那些人,还是另外一批人,这突然出现的一批人,又是什么身份,他们是三浦阳介的敌人还是朋友? “三浦先生!你在哪里?掸将军来接您了!” 突然,远远地有人在齐声喊叫。 这喊声用的是英语,发音很不标准,这么多人一起喊,听起来就更怪异,但还是能清楚地听得懂意思,他们是来接三浦阳介的,就是他们赶跑了袭击者。 真的是三浦阳介的朋友。 但!掸将军? 怎么又冒出来一位掸将军,这个称呼令魏可有些诧异,想当初,被他灭了山寨的掸渠,就被叫作掸将军,而且,M甸人中的掸姓,与其他姓氏一样,是具有特殊含义的。 通常来说,某一支掸家族群中的领袖人物,才能自称掸姓。 “貌昂兄弟,真的是我的朋友来了!安全了!” 三浦阳介也听到了喊声,很是兴奋。 他抬起手中的步枪,朝天鸣枪。 不料,更高位置的大树上,立刻响起了一个人的喊叫声:“三浦先生,别开枪!” 是黑人约翰! 这时候,树叶一阵晃动,黑人约翰露出了头,只见这家伙的模样很是狼狈,手里的枪已经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肩膀上一处鲜红的血迹,就连头发也被烧焦了一大片。 “约翰,其他人呢?”三浦阳介的脸色很是不好看。 “海豹在上面的树上,他伤得很严重,最好马上去救他!鳟鱼和山猫,估计没逃出来。” 约翰捂着肩膀,满脸沮丧。 三浦阳介怒道:“你为什么不把海豹带下来?” 约翰张了张嘴,突然看见大树下面的魏可,突然眼睛一横道:“都怪这个M甸小子!如果不是他把舱门拉开,我们也许可以把直升机拉高!我手下的鳟鱼和山猫就不会死!” 我靠!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样无耻的人! 假如没有魏可拉开舱门,他们这些当时在直升飞机上的人,一个也活不成! 魏可冷笑。 “黑鬼!自己没本事害死了手下,就TM乖乖闭嘴!再敢多说一个字,老子一枪崩了你!” “你!你小子敢骂我!” 约翰显然没料到,魏可竟敢出口威胁。 他的脸上凶光一闪,腾出一只手,就往腰里摸,显然是想去拿武器。 魏可毫不犹豫地举枪瞄准。 已经到了现在这种局面,再去伪装成一个乖宝宝,一点意义没有,无论三浦阳介有没有看清楚,魏可是怎样杀死了四名袭击者,但,那些人的尸体就摆在面前,没人再会以为魏可是个菜鸟。 “貌昂兄弟别动手!” 三浦阳介大声阻止,抬头厉声喝道:“约翰!我以M甸区负责人的身份,警告你!貌昂兄弟是朋友,如果没有他,我们没有在飞机上被炸死,也会被人用枪打死!你这个白痴,现在闭嘴!” M甸区负责人! 这就是三浦阳介真实的身份吗? 果然,他们并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是同属于某一个秘密组织,三浦阳介的所谓公司老板的身份,仅仅是一种遮掩,为了掩盖自己真实身份而已。 什么样的组织,拥有训练有素的士兵,还往M北山区里面钻,难道是贩毒团伙? 不过,听了三浦阳介的话,魏可只能咬牙松开扣住扳机的手指。 杀了黑人约翰很容易,但,在没弄清对方身份之前,贸然杀人,很不明智的,除非他能狠下心,把三浦阳介一起宰了,然而,三浦阳介出手救过自己,这人暂时不能杀。 这时,已经有一群人从树林里钻出来。 领头的是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这壮汉身上穿一件藏青色的对襟衫子,标准的M北当地人的打扮。 “菩萨保佑,三浦先生你没事就好!” 壮汉抬头看见坐在树上的三浦阳介,哈哈笑道:“三浦先生你受惊了!我掸雄听说金可喜那魂淡派人半路袭击你,带了人拼命赶来营救,总算没有耽误事!三浦先生你放心,金可喜得罪了你,我掸家人一定为你报仇,不把金可喜的人全部杀光,誓不罢休!” 掸家人,这个叫掸雄的,果然也是掸家族人。 如此说来,来人就和他魏可,是敌非友,因为,混在M北地区的掸家族人,据说是一个很喜欢抱团的民族,他魏可灭了一整个掸家族的山寨,怎么可能被其他的掸家族人,视作朋友? 198.第198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 一次意外的伏击战,三浦阳介损失惨重。 直升机毁了,两名手下尸骨无存,剩下的约翰是轻伤,棕色皮肤的海豹也活着,却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是最后一个跳下飞机的,被直升机的爆炸波及,炸伤了腹部,能活下来纯粹是捡了一条命。 唯一毫发无伤的,反而是三浦阳介自己! 当然了,还有一个魏可,也算是完好无损,他前胸的伤是旧伤,经过一番激战之后,伤口稍稍有些撕裂,所幸并无大碍,只需要小心一些,暂时不能激烈运动。 但,魏可又不是他的手下,一战之后,来历神秘的三浦阳介成了光杆司令。 “貌昂兄弟,你是不是在军队里待过?” 被掸雄的人救下大树之后,三浦阳介就悄悄找上了魏可。 一个普通的M甸青年,会打枪不出奇,手脚灵活一些也能理解,然而,像魏可这样,近距离地杀掉四名手持武器的敌人,那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难怪三浦阳介会有疑问。 “三浦先生,我没当过兵,但经常打猎,平常也有锻炼身体。” “哦!你的身体素质非常好。” 三浦阳介点头赞叹道:“环境锻炼人啊!小兄弟,这次你救了我,我应当好好感谢你。不过你看,我的直升机也被炸了,想感谢你也没办法。这样吧,你留一个地址,下次我专程登门拜访你的家人,好不好?” 这小鬼子说话还挺客气。 不过,魏可如何敢报自己身份,假如让掸雄知道他是那措人,那还了得。 “三浦先生,不必了,我也是为了自己能活命。” “小兄弟,不如你加入我的公司,如何?待遇保证让你满意,我还可以承诺,以后有机会了,可以把你送到其他国家去工作!旧金山、日本、澳洲,随便你挑!” 对于一个生活在M北的富二代,金钱也许不太重要,但,出国前往富裕国家工作,诱惑很大。 M北是典型的穷乡僻壤,再混能有什么出息? 话说,魏可也能看得出来,三浦阳介是真的想拼命拉拢自己! 三浦和掸雄的关系,应当是某种形式的合作,原本三浦随身带着一支精锐的小武装,人数虽少,起码像模像样,连直升机都装配了,谁也不敢小瞧他。 却不料,还没到地方,就被全部报销,成了残兵败将。 假如成功拉拢魏可入伙,三浦还能给自己配个保镖,保住最后一丝颜面。 但,魏可如何能答应他? “三浦先生,我这趟出来时间不短,家里人肯定很担心。三浦先生,我去过你在仰光的公司,如果家里人也同意我出外闯荡,我就给你打电话,好不好?” “那好!我让掸将军派人送你去栗敢。” 三浦阳介不仅没有失望,还笑道:“小兄弟,你是个人才,真的不应当埋没在这种贫穷的地方!相信我,只要你肯跟着我,你的未来一定会很光明!如果你家里人同意你出来,可以给我的公司打电话,或者直接来丘朗找我,最近我应当会在丘朗住一段时间。” 这家伙要在丘朗住下来,他到底和掸雄是什么样的合作? 此刻,魏可等四人,已经跟随掸雄的人,从遇袭的那座山上走了出来,原来,这里仅仅只是刚刚进入丘朗地区而已,距离丘朗,还有数十公里。 掸雄是真的在得到有人要伏击三浦的消息后,就带人过来营救? 真的有那么巧吗? 看得出来,不仅是魏可不信,三浦阳介也是不信的。 三浦阳介拉拢魏可,就是想增强自己的实力,以便在与掸雄的合作中,争得更多的话语权,因为,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到,能在金三角这片地方成为一方老大的人,哪个是省油的灯? “三浦先生,你的这名手下,要去栗敢?” 听说魏可要走,掸雄亲自过来询问。 看得出来,同为掸家族的头领,掸雄比当初的掸渠,要精明许多,这家伙与掸渠不是一类人,他外表豪爽,像个普通的农家汉子,但你仔细看他的眼镜,就会觉得,这是个心思缜密的人物。 “掸将军,你弄错了,貌昂是M甸外交部吴金相先生的朋友。吴先生知道我来丘朗,让貌昂搭我的飞机过来,他家是栗敢人,恰巧准备回家。” “哦?栗敢!” 掸雄的眼睛里,分明闪过一道寒光。 魏可一直在留意掸雄的反应,他立刻注意到了对方的脸色变化。 “掸将军,其实我也不算是栗敢人。我家住在靠近栗敢的山里,那地方比较闭塞,我们很少去栗敢。” “嗯,栗敢最近比较乱,你家在栗敢的哪里?” “潭水镇,掸将军去过那里吗?” 掸雄问的详细,魏可只得随意胡诌了一个地方。 潭水镇的确存在,就在靠近北栗山的偏北方向,那地方就和那措的地位相似,名义上属于栗敢地区,实际上却没有统属关系,等于是自成一派,仅仅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镇。 掸雄这才点头,爽朗一笑。 “没想到,貌昂小兄弟还是外交官的朋友,比我这个山里的大老粗,要强多了!这样好了,往潭水镇去的山路不好走,我派人送你过去,省得路上出了差错。” 如果不考虑身份背景,掸雄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幸好,掸雄并不怎么重视魏可,从外表上看,魏可长得强壮,年龄却太轻,很容易让人忽视他,再者说,掸雄赶到的时候,五个袭击者都死了,现场除了魏可,还有三浦阳介和黑人约翰。 别人如何能想得到,看似最不起眼的魏可,才是起决定因素的主角? 这时候,掸雄已经大辣辣地挥手,向自己手下一个小头目命令道:“木碟!你到前面去,让那个白小利把牛车上的东西卸了,你亲自送貌昂小兄弟去潭水镇!” 白小利? 魏可吃了一惊。 掸雄这一次所带的手下人数不少,目测能有上百人。 除了跟着掸雄上山的那些手下,还有几辆牛车,因为行动不便,就停下山梁后面的狭窄山路上,当魏可他们下山的时候,那几辆牛车已经在前面开始下山。 魏可原本没在意,这时候赶紧仔细往前面看。 他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了一个特殊的身影,那人与其他人都不一样,脖子上围了一条围巾,挡住了下面半张脸,这样的装扮是很奇怪的,因为,天气一点都不冷,有什么必要把自己保护的如此严实? 当然了,魏可能注意到这个人,完全是由于白小利这个名字。 白小利,不就是白家老爷白锦标的小儿子! 这是仇敌啊! 没想到,当初因为嘴巴撕裂,意外逃脱一命的白小利,居然跑来了丘朗,成了掸雄的手下,这真叫不是冤家不聚首,他魏可与掸家族人有仇,与白小利更有仇。 幸亏,魏可没有被白小利发现,否则,事情真大条了。 看起来,掸雄的这一方势力,对他而言就是龙潭虎穴,还是赶快逃跑为妙! 199.第199章 那措要招工 一辆牛车,摇摇晃晃。 掸雄派来赶车的木碟,是个三十来岁的掸家族汉子。 魏可非常庆幸,掸雄没有派白小利来送他,否则,事情非露陷不可,白小利绝对不会忘记他的长相,而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就算他愿意投靠三浦阳介,估计都不行! 他可是堂堂的“那措魏将军”,即便是抓了他,让那措付赎金,也是一票大买卖! 幸好,丘朗是掸家族的地盘,白小利一个华夏人的身份,在其中的地位显然不高,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喽喽,他连走近掸雄身边的机会都没有,更没机会凑近仔细来看魏可的长相。 白小利,这人总归是个后患,以后有机会,一定要除了他! 想到这里,魏可又看向了木碟。 “木碟大哥,你们掸将军,一定是丘朗最厉害的将军吧?” “那当然,我们掸家族上千的人枪,就算和栗敢王比起来,也不差多少!掸将军不喜欢别人叫他丘朗王,其实,他就是丘朗王!怎么样,小兄弟以后想出来混,不如来丘朗,跟着掸将军,吃香的喝辣的,有女人玩!等什么时候,我们打到栗敢去,你家祖坟就烧高香了!” “掸将军会和栗敢王将军打仗吗?” “哈哈!你是潭水镇人,不知道掸将军和栗敢王将军是死敌吗?” 死敌,那就是关系很糟糕了。 想想也是,能在这种地方成为一方诸侯的,哪个不是狠角色,掸雄手下有上千人枪,势力已经不比栗敢王将军差多少,双方又是近邻,彼此有摩擦很正常,时间长了,很容易变成仇敌。 栗敢周边的局势,还真是混乱! 就拿那措来说,他魏可与栗敢自由军之间,肯定算不上朋友,与掸雄的势力,是敌非友,这也就是那措的位置还算不错,与丘朗相隔较远,否则,如果那措恰巧夹在栗敢与丘朗之间,还有活路吗? “木碟大哥,我听掸将军说起,现在的栗敢有点乱,怎么回事?” “哦,小兄弟你很久没回家乡了吧?” 木碟不以为意,笑道:“都是栗敢自己人在内斗,和咱没关系!前段时间,栗敢那边有个叫那措的地方,出了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叫魏将军!这人是个傻大胆,把通往华夏那边的铁索桥打通了。哈哈!这个白痴,听说栗敢的王将军大怒,两边干起来了!” 嗯?魏可惊出一身冷汗。 这可不是好消息! “木碟大哥,那措那种穷地方,敢和王将军打仗?是不是被打得很惨?” “这种事我还真不清楚。不瞒你说小兄弟,我们和栗敢走动很少,等那边的事情传过来,黄花菜都凉了。你不是要回家吗?你们那边的人肯定知道。” 木碟是个没心眼的,他说不知道,那就真不知道。 魏可已经坐不住,归心似箭! 话说,那措民兵连补充了足够的枪械,但奈何人数太少,满打满算数十人,而栗敢自由军是个庞然大物,王将军手下人马两千有余,如此庞大的数量,一旦正面交锋,那措绝对打不过。 铁索桥,一座铁索桥,真值得王将军发动战争吗? 魏可很急,却也只能强忍着。 算算时间,他离开那措只不过十来天的时间,那个时候,铁索桥不过是刚刚准备修复,等消息传到栗敢,估计也就是最近几天的事情。 在这样的正月春节里,王将军要想发动大军,围剿那措,似乎也不容易? 那措有老团,有楚红柳,这些人都是有经验的,如今又有了武装整齐的民兵连,即便打不过,依靠地形优势,拖个十天半个月,并不是很难。 栗敢王将军! 假如你真的要灭了我的那措,老子不介意让你狠狠痛上一会,如果真到了事情无法收拾的时候,老子不介意去找丘朗的掸雄合作,给你来个两面夹攻! 老子的那措是颗铁蚕豆,谁想来吃,就磕碎他的大牙! 正月初十。 按照华夏人的老规矩,正月十五元宵节,所有人都要在家里吃了团圆饭,然后,这个春节才算过完,新的一年开始,尤其是那些准备出远门的,才会收拾行囊离开家门。 栗敢这地方,也是同样的风俗。 甚至于,栗敢的工商业都很不发达,导致整个正月里,大街上都很萧条,就连做小买卖的也不出摊,顶多就是一些走亲访友的,会提上点心礼物,从街上悠闲地走过。 但,今年的情况有些例外。 沿着通往北面的公路上,不时有托儿带口的人家,有的赶着牛车马车,有的只是挑着担子,步履匆匆地走着,他们肯定不像是走亲戚的,倒像把全幅家当都随身带了,准备搬家。 魏可也走在路上。 他换上了一身当地人的对襟褂子,手里提着一只竹篮,篮子上蒙了块红布。 嘴唇上,贴了两撇小胡子,配上他的面相和身材,颇有几分中年大叔的感觉,反正不像是二十岁的毛头小伙。 “这位大哥,你们这是要往哪里去?” “大兄弟,你不知道?” 被魏可问到的是个中年大叔,很小心地盯着魏可看。 当他看到魏可仅仅是个普通人,就压低声音道:“山那边的那措正在招工呢!看你这副身量,蛮有力气的,要是没有来钱的门路,不如也去试试!” “咦?不是听说打仗了吗?” “打仗?你这消息已经是老皇历了!前两天是要打仗,不是没打起来吗?听说,两边讲和了,不仅不打仗,那措那边还要招工,就在那边的山头上。这事情才刚刚传起来,去晚了就没机会了!” “大哥你给我讲讲,也不耽误这两分钟!” 魏可赶紧塞过去一张百元大钞。 不打仗自然是好事,但,讲和,怎么讲和的,难道是老团等人做了让步? 还有,招工又是怎么回事,栗敢能同意那措公然抢人? 有钱好办事,一百元钱,足够两三个人下馆子好好吃一顿了,这大叔顿时来了精神,至于说那措如何讲和了,他不知道,但对于那措招工的事,却能说的头头是道。 现在的情况是,那措在山头上设立了招工处,面向栗敢地区的普通人。 凡是有力气的,或者懂木工、钳工技术的,或者懂英语的人才,都可以被现场招入那措〇七公司,成为公司员工,每一个被招入公司的人,得到两千元的奖金,而且,可以携带一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一起加入那措镇! 也就是说,举家加入那措〇七公司,成为新那措人! 这些新加入那措的人家,将会免费得到一幢房子,另外,一切待遇优厚! 我的乖乖!这得花费多少钱? 魏可有些纳闷,这变化也太快了一点,原本以为赶回去打仗,一转眼成了大规模招工。 那措镇的人口太少,如果能获得一定数量的人口补充,肯定是大好事,然而,那措镇哪里还有余钱,虽然这位大叔也说了,那措招工的上限是200人,但这费用也是不菲的。 200人的奖金就是40万,还有免费住房,后期费用,加在一起,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老团那些人捡到钱了? 增加这么多人,小小的那措镇,如何养得起! 200.第200章 天下穷人是一家 有钱使得鬼推磨,这话一点不假。 当初,魏可第一次从国内进入栗敢的时候,就曾亲眼见到,栗敢自由军的士兵开着汽车,沿途拦截偷偷从国内潜入栗敢的人,只要乖乖交钱,他们根本就不管你是做什么的。 现在的栗敢与那措之间的情况,也是大同小异! 前往那措的公路上,被架设起一个治安卡口,那里有拿着枪的自由军士兵执勤。 想要过卡,去那措? 没问题,交钱就让通行,不论男女老幼,每人五百元人民币! 果然好黑心! 要知道,栗敢这地方虽然土地丰饶,但富人真心不多,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这里是四战之地,物价高,而且动不动就会找个名目收费收税,而相对应的,普通人想要赚钱就难得多。 栗敢是个相对富裕的地方,然而,富的是栗敢自由军和栗敢市政府,而不是普通人。 五百元,不是一笔小钱了! “大家都听好了!这就是私自逃避关卡的下场!现在是特殊时期,任何人要去那措,不交钱就是违反规定!没钱的乖乖回去想办法,别想着钻空子!大家看好了,这些被抓回来的,无论男女,按规定做苦力抵债!” 就在关卡前的路边,停着一辆车,有个自由军士兵站在上面,大声吆喝。 这是在示众! 旁边的空地上,用木桩子围起来一块地方,里面的地上坐着十几个垂头丧气的人,大人小孩都有,他们都是想省下过路钱,偷偷从附近溜过关卡的人,却不幸被抓了回来。 魏可从这里经过,清楚地看到,这是一些衣衫褴褛的穷人。 男人的目光呆滞,女人们搂着自己的孩子,在低声哭泣,只有那些很幼小的孩子,才睁着懵懂的眼睛,好奇地往周围观看,即便是看到端着枪的自由军,也不知道害怕。 魂淡!这是谁出的馊主意! 魏可心中恼怒。 他不是生气自由军野蛮,而是生气,那措一方作出这种决定的人,糊涂! 若是没有那措的高薪诱惑,这些人也不会铤而走险,所以说,这些穷人将要面对的遭遇,也有那措的责任在内,从某种角度来看,那措成了栗敢自由军的帮凶! 当然了,魏可并没有不理智,而是跟随人流,交了钱混过关卡。 上山的一路上,陆陆续续都是托儿带口的人家。 魏可一路往前赶,上到了山顶上。 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热闹的大型聚会场所,满满的都是人,这些人以每家每户为单位,随便找个地方,把行礼一堆,大人小孩就坐在一起休息。 人群中最醒目的就是男人们,他们或躺或坐,似乎在养精蓄锐。 在这些男人的身边,老人和妇女们,紧张地围着他们打转,有的给他们递水递食物,有的在给他们擦汗,甚至有的女人当场就在给自家男人捶背、按摩。 “魏将军!您回来了!” 站在山道口维持秩序的两个那措民兵,一眼看见魏可,就认了出来。 此时的魏可,虽然嘴唇上粘了假胡子,但脸上并没有其他的化妆,作为那措民兵,自然不会认不出自家的魏将军,赶紧过来敬礼,只是不敢随意地大声喊。 “这些人留在这里做什么?” “他们在排队等着做测试!一共是三项,跑步、举石锁、跳远,若是测试合格了,就能加入我们那措!不仅能拿到两千块的奖金,家里人也能一起过来!” 民兵说的挺开心。 然而,魏可的脸色并不好看! 他能猜得到,为什么要做体能测试,因为,现在的那措镇是没有资格养闲人的,如果没有选拔标准,招进来一群不能干活的残废,那就是那措无法承受的负担。 但!测试合格了加入,那些测试不合格的人,怎么办? 这些人统统是在上山之前,被迫交了500元过路费的,假如不能加入那措,他们只能灰溜溜地回家,这些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是贫穷的农民,损失了一大笔钱,很可怜的。 这简直是造孽! “这里现在谁在负责?” “是杨连长,还有魏队长,就是医疗队的魏华队长!” “让他们放下手里的事情,跑步向我报到!” 执勤的民兵不明所以,见魏可语气严厉,赶紧敬了个礼,转身拔腿就跑。 魏可站在原地,向周围观察。 只见,附近的那些人家,都很自觉地与那措民兵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还不仅如此,可能是由于他和持枪民兵站在一起,而且,刚才民兵向他敬礼了,那些等待进行测试的人们,看向他的目光有些躲闪,明显含有一种敬畏的意思。 这种眼神,与他们看待山下的那些蛮横的自由军士兵,有何区别? 真的没有区别! 或许在这些人看来,那措民兵与栗敢自由军,除了一个在设卡收钱,另一个因为要雇佣他们干活,所以会付给他们钱,除此之外,民兵和自由军是同一类人,都是能欺压他们的人上人。 魏可的心里微微刺痛。 眼前这情景,绝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很快,得到了消息的杨大春和魏华都跑来了。 杨大春的伤势应当恢复的不错,虽然拄着根拐杖,但走的健步如飞。 魏华穿着一身整齐得体的绿军装,脸上红扑扑的,分外精神,与当初在Y南茅山村时那个可怜的小姑娘,简直不可同日而语,颇有了几分英姿飒爽。 两个人看见魏可,都是一脸的惊喜。 “小可你回来了!听说你在四川差点出了事,大家都急坏了!” 魏华跑在前面,激动地伸手拉住魏可。 杨大春那家伙,就站在后面傻乎乎直笑,这种时候,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和魏华来抢,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了,魏华魏夏姐弟俩,是魏可的本家兄弟姐妹,是亲戚。 魏可勉强笑笑,紧接着却板起脸。 “杨大春,魏华,我来问你们!你俩以前家里是有钱人,还是穷人?” “啊?!” 两个人顿时就被问愣了。 魏华略略有点伤心道:“小可你怎么了?我和小夏在Y南的时候,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饱,那次如果不是你来了,我和小夏,还有二妈妈,我们赔不起黄家的钱,都得被逼死!我当然是穷人!” “穷人为什么要为难穷人!” 魏可不爽道:“人家来投奔,就是信得过咱们那措!你们就没有想过吗?参加测试不合格的人,他们在山下交了过路费的,这些人回家去,可能就要吃糠咽菜!假如有人因此被逼死了,你们于心何忍!” 沉默。 魏华和杨大春二人,脸色发白。 旁边有几个胆子大的,来参加招工的人,凑过来听到了魏可的话,同样傻愣愣的。 杨大春讷讷道:“魏老大,这不是魏华队长的责任,镇里大家一起开会决定的事情。主要是资金有限,大家觉得,应当招有用的人过来。” “我不管谁的决定!杨大春,还记得当初大家喊的口号吗?人民公社为人民!同致富,同幸福!这不是嘴巴里喊的口号,而是应当记在心里的标准!天下穷人是一家,人家信任那措,来投靠那措,你们既然让人家来了,就必须当自己人看待!凡是有手有脚,愿意干活的,你都得给老子收下来!” 201.第201章 这是耻辱! 天下穷人是一家。 魏可在那措的山顶上发出了这一声呼喊,振聋发聩。 人分三六九等,但无论哪个时代,最具有抗争性,也最有血性的群体,无疑就是穷人,他们或许看上去很卑微,然而,这个群体一旦有机会团结起来,所能爆发出的力量,将是震撼性的。 那措,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山里小镇。 但,那措是周边区域中,唯一一个由穷人建立起来的势力。 这是一个新势力,许多人对那措并不了解,把这里看作是一个类似于栗敢自由军的组织,大家愿意来投奔,只是觉得作为一家新势力,那措或许比其他老牌势力,稍微温和一些。 全天下不都是一样的道理吗? 很多势力,当初打天下的时候说的很好听,许下天花乱坠的漂亮话,然而,当这些势力真正站稳了脚跟,进而成为一方霸主的时候,他们何曾兑现自己的诺言,真心实意为穷人考虑? 那措是不一样的。 人民公社为人民! 同致富! 同幸福! 这话依然是无法得到最终验证的,但,那措人说出来了,那就有些不一样。 现场,魏华和杨大春二人,都被说得脸热心跳。 魏华是穷人的出身,杨大春同样也是穷人,他们现在已经是那措新政权的领导阶层之一,不过,时间还短,那措的环境也艰苦,他们身上还残留着穷人的深深烙印。 “魏老大,你怎么说,我们怎么干!” “你们准备的资金充裕吗?” “足够了!镇里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两百人的标准发的,现在已经招收的工人,再加上在这里的人,刚刚过百人。就是全部招下来,资金也足够的。” “那好!取消测试。目测一下,身体健康的全收下,实在是体弱有病的,可以让他们自己选择,愿意去那措的,奖金减半,愿意回家的,发还给他们过路费!” 这一下,等于是由那措一方,把损失全部扛下。 哪怕是不愿意再去那措的人家,在金钱上,最起码没有损失,他们只是白跑一趟而已。 “万岁!” “那措万岁!” 早就有人悄悄在旁边听着,当魏可作出决定之后,消息很快就传开了。 人群中,立刻有人自发地开始呼喊口号! 世界上的穷人都有一个共性,他们更懂得感恩! 比如说,你给一个富人一百块钱,人家口中说谢谢,心里往往不以为然,但如果你给的是一个穷人,那穷人一定会记住你的好,或许,就会记一辈子! 大家喊出的这一声万岁,绝对是真心实意! 这年轻人是谁? 他身上穿的和普通人毫无区别,看起来甚至比一些栗敢来的普通人,还要简朴,但为什么,就连那措的民兵连长,都要听他的话? 很快,一些人就开始四处打听。 天!他就是魏将军! 被传得神乎其神的那措魏将军,原来就是一个外表如此普通的中年人,不过,他一定又是极不普通的,因为,他站在那里,身板挺直的像一棵松柏,你不由自主就必须仰视他! “大春,你亲自带人下一趟山。” “我去做什么?” “山下的自由军,抓了一批偷逃过路费的。你带人去,花钱把他们全都赎回来!这些人如果真的被送去做苦工,人家是要指着鼻子骂咱们那措的!” “可是……我派人问过,自由军的意思,要想被人,必须每个人都付五百块,不管大人小孩……” 杨大春似乎有些为难。 原来,自由军在山下抓人,杨大春也是知情的,甚至还派人试图搭救。 魏可听了,却是脸色一沉。 “魂淡!如果被抓住的是你的老娘和妹子,你也在乎那五百块钱吗?是人重要还是钱重要!你的亲人是人,别人的亲人就不是人吗?你TMD今天要是不把人全部救出来,老子一枪崩了你!” 魏可来到那措后,当场暴怒骂人,这是头一次! 杨大春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魏可这句话骂得狠! 他杨大春的妹子,是被白家害死的,换个其他人,敢当面说他的妹妹,杨大春能跟人玩命。 但,此时的杨大春,没有一丝不满,而是抬手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魏老大你骂得对!我杨大春是个魂淡!当了两天连长,我就忘了本了!魏老大你放心,我这就去把人给救回来,若是少了一个人,我杨大春提头来见!” 杨大春的眼睛里,隐隐有泪光闪动。 周围的人们,无不用一种复杂的目光,来看魏可。 有人激动,有人钦佩,也有人暗自琢磨。 当然了,这是很多人第一次认识魏可,认识这位那措新政权的第一大佬,于是,也在第一时间里,所有人对这位魏将军,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在金三角这块土地上,还有如此善良的势力老大吗? 不知不觉中,魏可又收获了一批忠心耿耿的追随者,这是他自己也没料到的。 招工的体能测试被取消,由魏华领着人,对准备加入那措的人们,进行登记造册,然后,就在山顶那一边的山道上,已经有牛车等在那里,将这些“新那措人”送去那措镇安顿。 魏可并没有离开,而是来到了位于山顶的小碉堡。 “敬礼!” 负责这里守卫的,恰好是熟人,刚从永陵护送燕小四一家回来的沃嘎。 沃嘎见到魏可,兴奋地上前敬礼道:“魏老大,你回来就好了,看那些栗敢自由军还敢嚣张!” “沃嘎,回来这一路上,还顺利吗?” “顺利!我们按照你的命令,一路没停留,直接赶到了戈佤山。杨连长他们的吊索桥已经修好了,我们就从那里回了那措。燕大哥现在成了枪械车间的主任,可开心了!” 魏可听了,微微一笑。 幸亏沃嘎等人跑得快,否则,若是被警方半道上拦住,又是一桩麻烦。 “沃嘎,把最近那措的事情,和我讲讲。” 这半个月,魏可不在镇里,那措又发生了不少事。 首当其冲,那措与栗敢方面的冲突。 虽然是大过年的,那措修复铁索桥的消息,还是传到了栗敢,这件事立刻引起了栗敢自由军的强烈反应,两个营的自由军,全副武装开到了山脚下,而得到了消息的民兵连,也是立刻赶来。 双方武力对峙! 那措一方的人数少,但武器配得全,尤其是那门107毫米火箭炮,也被搬到了山顶的后面,随时准备发射。 战事一触即发,远在益岭的林契也被惊动,跑来支援。 不过,双方最终没有打起来,而是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谈判。 就在这座山的山腰上,代表那措出面的是老团,而栗敢方面来了市政府办公室的正副主任,其中那位副主任,就是上次露过面的蒋明全。 一番谈判下来,那措方面做出了让步。 第一,保证铁索桥不得用于运送毒品,也不能运送重要物资,只能进出生活必需品。 第二,由栗敢自由军派兵监督! 栗敢自由军派出的部队仅仅是象征性的,一个班,不得携带重武器。 听到这里,魏可双眉直立! 怒! 为什么?作为曾经的职业军人,这是相当忌讳的一件事,允许其他势力在自己的地盘上驻军,等于是丧失主权,话说,整个近代史上,华夏被迫对外割地、租借,允许欧美列强在自己的国土上驻军,数不胜数。 这是军人的耻辱啊! 没想到,他跑来国外建立了一块根据地,现在也沦落到让别人来驻军! 202.第202章 楚红柳吃醋 楚红柳赶来了。 现在的那措,在基础建设方面,的确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由于铁索桥的开通,那措购买各种民用物资,变得很方便,以前是不得不去邻近的栗敢或者益岭,现在,直接派人去国内采购,无论是康素镇还是康坪镇,物品种类都丰富得多,而且价廉物美。 就比如山顶小碉堡和那措镇之间,已经架通了电话。 魏可归来,小碉堡里执勤的民兵,一个电话就把消息传到了管委会,楚红柳得知,第一时间骑了一匹马,亲自跑来山顶,既是迎接魏可,也是来安抚他。 作为红颜知己,她能不了解魏可的脾气吗? “魏子,我知道你的性子烈!” 楚红柳见到魏可,就开口劝道:“同意让栗敢驻军,那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咱们那措的底子薄,一旦动手,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打起仗来,栗敢充其量伤筋动骨,但对于那措,就是生死存亡!前两天,我们联系不上你,益岭的林契也很难,我们只能出此下策。” 魏可皱眉问道:“林契怎么了?” 楚红柳苦笑:“上次他带兵帮我们打掸渠,虽然没有伤一兵一卒,回去还是挨批了。据说,营长差点被拿掉,还是有老上级帮忙说话,最后事情才摆平。不过,独立营调来一位新教导员,似乎和林契很不对付!” “这些事,是林契和你说的?” “那位林营长在这方面,倒和你脾气差不多!他一个字没说。前两天我们和栗敢起冲突,林契得到消息赶来,随身就带了一个文书,我抽空问了那文书,人家悄悄告诉我的。” 哎!林契的人品真不错! 魏可不免叹气。 想当初他和林契认识,只因为看对方顺眼,后来两个人迅速成为朋友,现在想起来,能结交林契这样的朋友,还是很幸运的,这种人,绝对有资格成为他魏可的朋友。 以后有机会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对方的援手之情。 “柳子,你就是为这事,着急跑过来见我?” “可不是吗?我怕你这个犟脾气,跑去铁索桥,把自由军的人赶走,那不又要起冲突?现在这个节骨眼上,那措在飞速发展,要不了多久,我们就没必要看别人的眼色!” 楚红柳说着,飞来一个白眼。 魏可尴尬道:“我有那么冲动吗?” “怎么没有!是谁打起仗不要命了?这次去四川,要给小四报仇,你不能让疤瘌出手吗?自己身上有伤,还跑去逞能,万一把自己伤了怎么办?还有在富宁,我都听说了,又差点出事!” 楚红柳一个劲数落起来。 魏可这下没脾气了,这是楚红柳在关心他,能反驳吗? 其实,还不仅是楚红柳说的这些,他这次从仰光转道回那措,差一点在直升机上,被人用火箭筒揍下来,这事要是让楚红柳知道了,肯定又要吓坏她! “柳子,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没事吗?听说咱们建新镇了?真是太辛苦你了!” 魏可赶紧转移话题。 魏子,柳子。 他们两个人躲在小碉堡里说悄悄话,其他民兵自然识趣地躲了出去,两个人相互之间,很自然地以昵称叫着对方,彼此心里都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也算是一种谈情说爱吗? 或许这就算是,他们之间的情感,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 经历了生与死,离别与重逢,还有战友之情,他们两个人的这一生,注定是无法再分得清彼此。 魏可时分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红颜知己。 在这个世界上,若说有一个女人,让他同时能信任对方的能力、人品,以及与他的亲密无间,除了楚红柳,再也没有其他人了,以现在而论,楚红柳就是他的绝对贤内助。 那措新镇! 就在魏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那措有了一个新的变化。 楚红柳说起这座新镇,立刻笑逐颜开。 原有的那措镇,位置处在山腰上,不利于防守,而且现有的格局已经确定,再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无疑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在楚红柳和老团等人的倡导下,他们开始建设一处新镇。 那措新镇的地址,就定在魏可和楚红柳击毙白小棉的那处峡谷,也就是岩盐峡谷。 岩盐峡谷,地势比较开阔,峡谷内还有一条小溪,是一处理想的居住地,而且,只要在附近的山头上设置几个哨卡,再在峡谷内竖立几座塔楼,就可以很方便地进行警戒。 至于说房屋? 在那措这地方,建房子不要太简单,当地人都喜欢住木头屋子,附近的山上又是成片的树林,只需要花费一些人力,很容易就能建成一座像模像样的小镇子。 “那措新镇建的很漂亮!怎么样,将军阁下,要不要小女子带你去看看?” 楚红柳促狭地眨眼,盯着魏可看。 魏可的心情也开朗起来,笑道:“好啊!咱们怎么过去?” 楚红柳抿嘴偷笑,口中得意道:“我骑马过来的,怎么样,凭你魏老大的通天本领,飞机、坦克、快艇都能开,骑马带着小女子跑一趟,应当也是小事一桩?” 她这种小女人姿态,还真是少见,魏可不由看得一痴。 但,随即就尴尬了。 我去!他魏可还真不会骑马! 话说,在红箭07分队,马术最好的自然是蒙古族的巴特勒,但,说来也奇怪,其他事情样样精通的魏可,偏偏是不会骑马的,而且,不是一般的不会骑,他只要骑上马背,肯定手忙脚乱,说不准就会掉下来。 魏可的糗事,别人不知道,楚红柳却是一清二楚的。 “柳子,咱俩还是走着去得了。” “切!走路太费时间,本姑娘骑马带你过去好了。别人想让本姑娘当马夫,那就不行,只有你魏子除外!” 楚红柳说的一本正经。 魏可急得直挠头。 这丫头一定是故意的,自己堂堂的那措将军,让一个女人骑马带着在路上跑,这事传出去,还不被人笑死,虽然对方是楚红柳,那也够跌份的了! 然而,楚红柳似乎是铁了心,拽着魏可就出了小碉堡。 “柳子,我一个大男人,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 “谁敢不给您魏大老爷面子啊?你看你,年纪变小了,本事也变大了,女孩子都要围着你转了!本姑娘再不努力一点,以后是不是连个偏房也捞不上?” 擦!这话里的味道明显不对啊! “柳子,这又是怎么了?” “你的秦家妹妹,现在是那措新镇的大管家,所有与国内那边的联系,都由她负责,你满意吧?” “啥意思?你说秦筱梓当大管家,那是什么?” 魏可口中说着,也终于是明白,楚红柳这是吃醋了。 他这次把秦筱梓带回国,原本准备趁机送秦筱梓回汝州,却不料,后来在富宁出了意外,只得先将秦筱梓送走,如此一来,秦筱梓又回来了。 秦筱梓在那措的半公开身份,是他魏可的女朋友! 这就难怪楚红柳会吃醋了! 魏可马上就明白了,想一想也挺委屈楚红柳的,如果是他魏可的“原配”秦筱竹,那还罢了,偏偏是秦筱竹的妹妹秦筱梓,这就有点说不过去。 万一,以后找到了秦筱竹,她也来了那措,那又该怎么办? “柳子,我真的冤枉啊!” “冤不冤枉,你自己明白!反正今天这一关你躲不过去!除非你能无师自通学会了骑马,否则,哼哼!你个大老爷们,就乖乖被我这个小女子押着,咱俩在这山上好好逛几圈!” 203.第203章 小欢的妙用 女人是不能得罪的啊! 即便是楚红柳,一旦发起疯来,也是不管不顾的。 魏可还真不敢扭头就逃,这天底下能吃定他的人不多,楚红柳算一个,别说楚红柳只是想趁机为自己出口气,就算她拔出枪来要打他,魏可也是不能跑的。 “小花乖,让英勇的魏将军骑上来跑两圈!” 楚红柳笑眯眯把自己那匹马牵过来。 小花,这名字够俗,那措周边地区的牛马数量不少,因为,这里普遍多山地,普通人外出经常是坐牛车马车,楚红柳的这匹马品种一般,身上白一块花一块的,马背也不是很高。 周围的民兵们看见了,立刻高兴地围拢上来。 “魏将军的马术一定很棒!” “那是当然!魏将军是最厉害的,一定比巴特勒教官骑得更好!” 魏可的脸色比哭还难看。 让他和巴特勒比马术,还不如让他找块豆腐撞算了! 旁边的楚红柳,笑得极开心,不清楚的人一定会以为,他们的楚副总指挥,有意想让魏可显露一下精湛的骑术,毕竟楚红柳和魏可两个人的关系,很多那措人都是认可的。 在那措,更多的人希望正副总指挥成为“一对儿”,而不是突然出现的秦筱梓。 “给你一分钟,只有一分钟哦!” 楚红柳得意地把缰绳递到魏可手里,轻轻说了一句。 一分钟,言外之意是说,假如魏可不能在一分钟之内,让自己学会骑马,接下来,他就必须接受惩罚,让楚红柳骑马带着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丑了。 男人让女人带着? 那措这里不是草原,但这里男人基本都会骑马,不会骑马的男人,就像国内的男人不会骑自行车,肯定很少。 魏可咬咬牙,为了让楚红柳开心,丢一次脸,不算啥! 伸手接过缰绳,左脚踩马镫,右腿滑出一个弧度。 魏可的上马动作,还是很帅气的! 这与身体素质有关,魏可本身就属于动作灵敏度很高的人,普通的爬高蹿低对他来说不算事,别说是一匹马站在眼前,就算是自由体操中用的鞍马,让他上去做两个动作,估计也不难。 轻松坐上马背了! 然而,这到底是一匹活的马,而不是自由体操用的不会动的鞍马。 马这种动物,是有脾气的,当一个不熟悉的人突然坐到它的背上的时候,马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反抗,这是动物的天性,几乎每一匹马都是如此。 这一次,楚红柳的小花也是如此。 小花很不爽地抬起大脑门,发出两声鸣叫,紧接着,两只前蹄抬起,就想把魏可甩下来! 咴咴! 魏可的手脚乱了,双手乱抓,就像一只难看的大螃蟹。 周围的民兵们,原本还准备为自己的将军叫好,看到这一幕,突然都傻了。 哎呀!他们无所不能的将军,居然不会骑马! “咯咯!小花你老实一点!” 现场唯有楚红柳笑得挺开心,她早有准备,已经抓住了马脖子上的皮索,一边安抚着小花,一边扭头对魏可甜甜地笑,仿佛在说:叫你不老实!这下丢脸了吧? 我去!这丫头什么时候开始,也玩起小女孩子脾气了? 魏可哭笑不得,还必须赔上一个难看的笑脸。 得!女人总是要让着一点的! 唧唧!唧唧! 恰恰在这时,一小团乌光如同利箭一般,从旁边窜了出来,一边叫着,一边腾空而起,从地上一跃,竟然稳稳当当地飞上了一米多高的马背,又钻进魏可的怀里。 小欢到了! 很奇怪,原本已经焦躁不安的小花,随着小欢的出现,突然变得安静下来。 这匹小花马,竟然也害怕小欢! 坐在马上的魏可,以及紧紧拉着小花的楚红柳,他们两个人的感觉是最明显的,因为,随着小欢跳上马背,小花的脑袋就乖乖垂了下来,两只前蹄也不再折腾,而是慢慢地在地上踩着小步,马背变得四平八稳。 “咦?你的这只小东西……”楚红柳分外惊讶。 “别问我,我以前也不知道。” 魏可当然明白楚红柳想问什么,但,他对小欢的特性,还真是不清楚。 小欢是一只极其稀有的雌獾,所有的狗狗都怕它,现在,居然连马也是怕它的,它只是叫了两声,这匹连楚红柳也不怎么管得住的马,瞬间就变成了非常温顺的乖乖马。 此时的小欢,亲昵地把自己拱在魏可怀里,伸出长舌头,来舔魏可的左手。 “哼!你这家伙!”楚红柳不服气地低声哼。 魏可得意地嘿嘿直笑。 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原本他以为,由于小欢的意外出现,小花变得温顺了,他就能骑着小花开始练习小跑,然而,无论他怎么努力,用脚去踢小花的肚子,或者用手去拍小花的脖子,这匹马始终是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咯咯咯!” 楚红柳忍不住,笑得弯了腰。 周围的民兵们,看见魏可的狼狈样子,也一个个扭头憋住笑。 这真的挺搞笑的! 只见魏可坐在马背上,很努力地做着各种尝试,但,小花就是不买账,顶多是四蹄在原地踩两脚,懒洋洋的,不肯动窝,让魏可干着急没办法。 我去!不带这么玩的! 魏可来脾气了,一把揪住小欢的小耳朵,把小东西从自己怀里拎了出来。 “小欢,有没有本事让这匹马跑起来?” “唧唧!唧唧!” 小欢明显很委屈,两只乌溜溜的小眼珠眨巴着,四只小脚悬空乱晃,一副很无辜的模样。 在这个世界上,敢这么“虐待”它的,恐怕只有魏可一个人了! 唧唧唧! 就在魏可也有点不好意思,想把小欢放下来的时候,突然,小欢扭动着圆滚滚的身体,轻声叫唤了两声,而就在小欢的叫声刚落下,小花也仰起头,咴咴地轻轻叫了。 咦?这一只雌獾和一匹马,似乎在进行某种语言的交流? 没错!魏可离得近,感觉是最明显的。 一獾一马在接连叫了几声之后,原本一直站着不动的小花,终于仰起脖子,咴地嘶鸣一声,然后,迈开四蹄,开始小步地往前跑! 魏可相信,小花真的是在服从小欢的命令! 魏可赶紧一松手,让小欢重新落到自己的怀里,双手紧紧抓住马缰绳,维持身体平衡。 学会骑马很难吗? 似乎并不难,由于小欢的存在,魏可就像是开挂了,因为,小花跑得非常稳,坐在马背上的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掉下来,他用双脚牢牢踩住马镫,很轻松就把自己固定在马背上了。 仅仅过了一会儿,魏可居然双手松开了马缰绳! 这一点让魏可都觉得不可思议! “楚副总指挥,准备好了吗?我骑马带你,咱俩去那措新镇!” “怪物!” 楚红柳没好气地嘀咕一声。 不过,她并不扭捏,而是眉开眼笑地伸手拽住魏可的手臂,一使劲,飞身而起跃上了马背,坐在了魏可的背后,而且,两只手紧紧抱住了魏可的后腰两侧。 “驾!” 楚红柳用脚轻轻踢了一下马腹,口中一声轻喝。 小花原本就是楚红柳的马,自然服从楚红柳的命令,立刻撒开四蹄,加快了速度,沿着通往山下的小道,一溜烟下了山顶,留下身后民兵们一众羡慕的眼神。 204.第204章 那措新镇 岩盐峡谷。 就在进入峡谷的山道拐弯处,竖立着一处高高的瞭望塔,塔上站着一名手拿望远镜的民兵,而在瞭望塔的下面,是一处哨卡,有两名持枪的民兵站岗。 “都精神点!红姐骑马过来了!” 塔上的民兵把脑袋探出木头围栏,向下面开心地嚷了一声。 红姐,如今的那措第一女神,尤其对于民兵连的战士们而言,他们是全那措最幸福的一群人,因为,大美女楚红柳主管军事,是民兵连的直接首长。 美丽、善良,和蔼,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 如此完美无缺的美女军事长官,除了在那措,哪里还能找得到? 所以说,如今那措镇众多的工作岗位中,民兵连是最吃香的,你要想成为一名车间工人,或者加入基建大队,生产大队,那都很容易,但,若想当一名民兵,无疑是最难的! 今时不同往日,那措镇刚成立的时候,只要你年轻力壮,都能当民兵。 然而,现在再想加入民兵连,要求就很高了。 首当其冲就是身家清白。 所有新加入的民兵,必须登记自己以及家人的履历,不能有任何不清不楚的黑历史,也不能曾加入其他武装,更不能有诸如贩毒、杀人等严重罪行,最后,经过那措方面的严格审查,你才有资格穿上民兵连的军服。 整个金三角,对当兵的要求如此严格的,绝对仅此一家! 那措的军事长官红姐说得好! 民兵连是那措最优秀的一支队伍,为了保护所有人的利益,民兵随时可能上阵厮杀,到了战场上,那措民兵必须敢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任何一位战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一个民兵有异心,所有人都会处于危险中。 那措民兵,彼此皆兄弟! 那措民兵,随时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那措新政权! 话说,那措的几位当家人,都是出自红箭特种作战部队,包括楚红柳,包括老团等人,很自然就把特种兵分队的规矩搬了出来,宁缺毋滥,不仅要求“政治过硬”,还有身体素质方面的要求。 政治过硬!军事过硬! 一支小而精的那措民兵,正在茁壮成长起来。 在这其中,红姐楚红柳,就是所有那措民兵的偶像、标杆人物。 当然了,这样的说法,并不包括民兵连的第一效忠对象魏将军,那是全体那措人的偶像,也是军神,既然是“神”,就有比红姐更高的地位。 瞭望塔下,两名民兵快速把自己检查一遍,手持步枪,雄赳赳站在哨卡上。 很快,一匹花马从山道的另一头,冒出了头。 确实是红姐以及她的小花马! 但,马上不仅有红姐,似乎还坐着另外一个人? 那是谁,难道是医疗队的魏华队长,或者是刚刚从国内来的许晴许燕姐妹俩,要说能与红姐同骑一匹马的,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都是女的,而且都是绝对忠诚于那措政权的铁杆。 慢着!坐在红姐的身后,好像把红姐搂在怀里的,似乎是个短发的男人! 哨卡上的两个民兵,几乎石化了。 他们心目中的女神红姐,居然任由一个男人搂着她,骑在一匹马上,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在山路上奔跑,而且对准岩盐峡谷的位置来了,这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没错,从山顶下来之后不久,楚红柳就从魏可的身后,换到了前面。 魏可的身材高,楚红柳坐在后面,脑袋只能从魏可的一侧肩膀上探出来,很是别扭,当然是坐在前面合理。 然而,如此一来就很暧昧了。 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像是魏可把楚红柳搂在怀里,他的手里握着马缰绳,而楚红柳就紧靠在他的胸前,两个人亲密得不分彼此,和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没有区别! 魏可一个大男人,脸都憋红了! 说实在的,他和楚红柳之间,还从没有过如此亲密的动作。 这算是公开宣示两位那措的当家人,已经跨越了普通的战友关系,成为亲密恋人了吗? 魏可有种感觉,楚红柳就是故意的! 不过,对于楚红柳的这么一点小女孩心思,魏可并没有去责怪她,不就是两个人同骑一匹马,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措这地方不同于国内,对于男女之间的关系,比国内稍稍开放一些,普通的青年男女一旦相爱,在大庭广众之下有亲密的动作,很是普遍。 唯一不同的是,魏可和楚红柳的身份,都太特殊了一点。 “敬礼!魏将军好!楚副总指挥好!” 这时候,哨卡上的民兵,终于看清坐在马上的是魏可,这才开心地上前敬礼。 既然是魏将军,那就没问题了! 假如这是一个陌生人,民兵们甚至会以为,他们的红姐被人劫持了,那么,他们就不是上前敬礼,而是应当立刻举起手里的步枪,要那人瞄准。 “大家都辛苦了!” 魏可拉住马缰绳,让小花停了下来,趁机跳下马。 要说魏可的脸皮足够厚,然而,在这种事情上,他甚至比楚红柳还要拘束。 已经来到了岩盐峡谷,马上就会进入新镇,那里有许多人,再让他保持着怀抱楚红柳的姿势,那就太不合适了,毕竟,那措现在只是初创,还没时间去谈情说爱。 “看!下面就是咱们的那措新镇!” 楚红柳也跟着跳下马背,站在魏可的身侧。 山坡下,一座正在建设中的崭新的小镇,映入眼帘。 曾经的这里,只是一片破败不堪的矿区,到处是裸露在外的坑洞口,地面上也是黑乎乎的,很是难看,然而,现在抬头一眼望出去,已经彻底变了模样,几乎认不出来。 就在峡谷中央,靠近小溪的地方,用一排木围栏圈起来,那是新镇的轮廓,从远处望去,干净整齐。 新镇的四角,分别竖立起一座高高的瞭望塔。 围栏内,一群群工人正在紧张地施工,有的在平整路面,有的在盖木屋,一派忙碌景象。 新镇的外面,同样也有人在工作,主要是修建道路,还有迁移新镇附近的树木,以魏可的经验,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靠近围墙的树木,都被远远地移走,形成了一片开阔地带,那是为了保证射界,预防有敌人突然来袭,利用树木的遮掩,出其不意闯入镇区。 “这里将是未来的工业基地!包括军工厂在内,重要工业安排在这里。” “防御设施很不健全。以后,新镇的外围开挖一道护城河,同时修建水泥永久防御工事!我和老团他们商量过,等条件允许的时候,雷达,防空网也是必须配置的!” “这就是咱们第二个家!” 楚红柳开口述说,情绪略略有些激动。 魏可点头。 他很能理解楚红柳此时的心情,说起来,他们这群人就像是没爹没娘的孩子,能够有机会亲手建立一座新的城镇,哪怕很小,也足以让他们感到振奋。 楚红柳说的是“第二个家”,那么,还有第一个家吗? 那是当然的,他们这群人的第一个家,肯定是大海,那是毋庸置疑的。 只不过,以他们如今的力量,还无法让自己的触角,延伸向遥远的西太平洋,那么,目前只能以那措为基地,慢慢发展壮大,等实力够了,自然会出海找寻他们的第一个家。 “柳子,放心吧!咱们会回去的,挺直腰杆打回去!谁也不能阻止!” “嗯,你不在的时候,我们几个人讨论过。你的能力,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大,自从你来那措找到我们,才过去多长时间?那个时候,谁敢想象现在的局面?我们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的肩上了,你大胆在前面冲锋,我和老团几个兄弟,在后面紧跟着你!” “柳子,那一天不会远!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们一定会成功!” 205.第205章 秦筱梓的职位 峡谷外的哨卡内,已经与新镇里连通了有线电话,当魏可和楚红柳牵着马,来到新镇的围墙大门口的时候,从里面迎出来一大帮子人。 老团为首,后面是巴特勒、燕小四、顾淼、侯喜、李小道,还有秦筱梓。 几乎所有的魏可一系的骨干力量,都在这里了! 话说,楚红柳已经介绍了,在名义上,那措新镇是老镇的补充,用以弥补老镇那边地形的局限性,然而,楚红柳和老团等人,已经有意识地将那措新镇,当作未来那措的核心区域。 那措新镇,是完全属于魏可一系的地盘! “老魏,有没有大吃一惊,这地方就是咱们07的天下了!” 这么大群人,第一个迎上来的是老团。 从这一点上也能看得出来,那措体系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秩序,在魏可之下,就是老团和楚红柳,他们二人一文一武,是魏可的左右手,其他人,地位比他们至少低一个等级。 “老团,辛苦大家伙了!” 魏可热情地和老团拥抱,然后才一个个打着招呼。 这批人当中,巴特勒和杜斌职位相同,都是民兵连的教官,与两位连长顾淼、杨大春一起,直接向楚红柳负责,他们组成了那措的军事体系的最上层。 刚刚来到那措的燕小四,就任新的步枪生产车间主任。 再加上原本的健身器生产车间主任李小道,那措的工业体系终于不再是单一的木工,而有了两个部门,燕小四和李小道的直接上级,就是镇长老团。 除此之外,还有管委会名下的各种合作组、医疗队,构成了那措的全部上层建筑。 看见这些人,魏可很高兴,这都是自己的绝对嫡系啊! “行啊小道,这次你立大功了!” “魏老大,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老罗帮了很大忙,他给我重新设计了健身器的外型。另外还有国内那边的夏老板,我们的第一批健身器的订单,就是夏老板帮着卖出去的!” 听了魏可的夸奖,李小道嘴巴都合不拢,但还是表现的很谦虚。 魏可笑道:“是你的功劳,谁也抢不走!” 话说,那措哪里来的大笔资金,除了兴建那措新镇,还能拿出数十万元,去栗敢招工? 李小道的07牌健身器,终于开始赚钱了。 就在魏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连通国内的铁索桥重新架设起来,第一个赶来支援的,就是钦州老板夏之丰,不过,这一次不是夏老板亲自来,而是派了他的儿子夏雨,在邻近戈佤山的康坪镇,开设了一家新的贸易公司,这家公司的目的,主要就是为魏可服务! 夏老板真是够义气了。 夏雨的公司新开,原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帮那措采购普通机床等设备,当他听说那措也有自己的产品,并且是一种健身器,立刻来了兴趣。 巧合的是,新年期间,云南省会昆明正在组织一场贸易洽谈会。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夏雨,带着李小道就去了,他们通过熟人关系,搞到了一个展位,把经过罗曼诺夫出手改良的07-1型健身器,公开展示了出来。 名义上是健身器,实际上就是醒神符! 健身器的效果,那是杠杠的,虽然夏雨二人到达贸易洽谈会的时候,已经是这次活动的最后阶段,然而,架不住健身器的效果太神奇,立刻就引起了轰动。 然后,就有人开始咨询下订单了,这个世界上,只要产品有特色,永远不缺少买家。 夏雨和李小道,两个人也是傻大胆,直接就给健身器开出了天价。 每台健身器,人民币20万元! 即便如此高价,而且是名不见经传的缅甸公司的产品,但,还是有人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陆陆续续有人下订单,李小道在昆明,不多不少卖出去十台。 十台健身器,就是人民币200万元,这对于穷得快揭不开锅的那措,真是救命钱。 “好!抽空我一定过去找夏雨,喝一杯庆功酒!” “夏雨那小子,要是知道魏老大你回来了,肯定会跑过来找你的!他现在比我的干劲都要大,每台健身器我让他提成百分之十,那小子说了,就凭这一个产品,他就能比他老子做的还要好!” 李小道说的开心,魏可也为他高兴。 他原本是跟随魏可的嫡系中,唯一混得比较惨的,一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这一次,健身器开始热卖,李小道也算是熬出头了,做别的事情不行,但,让他和夏雨做搭档,两个人出去鼓捣卖产品,还真是挺适合他的。 就一台破木头架子,再加一张醒神符,卖20万,真黑啊! 一台健身器的真实成本,估计也就是几十、上百块钱,这里面虽然有醒神符的神奇作用,然而,换作魏可自己,也是不好意思卖如此天价的,那是上千倍的利润! “可可,你别只顾着表扬小道,这里面也有我的功劳!” 魏可和李小道说的热闹,冷不防旁边秦筱梓跑出来,一个劲拽魏可的胳膊。 魏可略略有点尴尬。 在那措,唯一能这样对他的,也只有秦筱梓了。 “也有筱梓你的功劳,对了,你的事咱们边走边说。我要去找老罗,你也跟我来!” 对待秦筱梓,他还真头疼。 现在,全那措要说唯一一个游离于正常体系之外,而且还跨越了军、民两大体系,隐隐不受楚红柳、老团两位副总指挥约束的人,就是秦筱梓! 她现在的身份,是那措新镇的后勤部长。 也就是楚红柳所说的大总管。 要说这个职位,原本是没有的,那是秦筱梓再次回到那措之后,主动为自己推荐的职位! 秦筱梓的理由很正当,她说,现在那措和国内的联系紧密,诸如买进卖出物品,就相当于一个国家的进出口义务了,假如没有专人管理,一定会混乱的。 那么,为什么由她来当后勤部长? 其一,她是女人,做事情细心,其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国内那边的戈佤山山脚下,由新成立的富宁雄风机械分公司出面,即将组建一个物流园,而分公司的老板苏映雪,和她秦筱梓是好姐妹。 实际上,即便是秦筱梓没有理由,谁好意思阻拦? 就凭她和魏可的关系,包括老团、楚红柳在内,也是不能公开拒绝的! 说简单点,那措相当于魏可的私人领地。 假如秦筱梓真是魏可的女朋友,以后又成了魏可的妻子,不要说她想当后勤部长,就算她想当那措的第二把手,别人也不好拦着。 这种事,属于魏可的家务事,除了魏可本人,其他人怎么说话? 魏可又不傻,他是绝不能让秦筱梓当后勤部长的! 当老大的,最忌讳的是什么? 是任人唯亲,尤其是让与自己关系特殊的女人,直接插手重要事务。 在这一点上,楚红柳是个例外,她虽然与魏可关系特殊,然而,她本身的军事指挥能力,在整个那措体系内,是仅次于魏可的存在,由她出任军事副总指挥,实至名归。 相反,秦筱梓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无论能力还是阅历,都不足以服众。 这丫头,谁给她出的鬼主意,不是没事找事嘛! 206.第206章 短小型样枪 “筱梓,你老实和我说,谁让你自荐来当后勤部长?” “啊?你知道是有人给我出的主意?” 果然,秦筱梓是被人在后面挑唆的,这个所谓的大小事一把抓的后勤部长,根本不是她自己想出来的。 魏可的眼中寒光一闪! 如今的那措属于初创时期,万事艰难,经不起风浪,别看现在一切顺利,但,其实那措是很脆弱的,假如内部人员出现内讧,这个新生势力,很容易就会烟消云散。 试想,今天的楚红柳为什么情绪反常,不就是受了秦筱梓的刺激吗? “是谁和你说的?” “可可,我说了你不能生气啊!” 秦筱梓见魏可神色不对,赶紧说道:“是魏华姐,还有燕大哥家的许晴姐。她们说,说……” 魏华,许晴? 魏可吃了一惊,原本他以为,会有人在暗中使坏,但现在肯定不对。 魏华是他的本家姐姐,许晴是燕小四的老婆,两个人都受过自己的救命之恩,是绝对的自己人,要说这两个人有异心,他无论如何是不愿相信的。 “她们说什么了?” “她们说,让我帮着你防外人。你经常不在那措,所以,要有自己人抓住那措的钱袋子,就是帮你看着家的意思。我不是你的人吗?我看着,就等于是你自己看着。” 蛋疼的!三个女人一台戏。 魏可马上就明白了,这完全是没事找事,人多了队伍不好带。 魏华是医疗队队长,许晴姐妹来到那措之后,妹妹许燕去了镇小学,姐姐许晴进了医疗队,如此一来,魏华、许晴和秦筱梓,就成了医疗队里关系亲密的三朵姊妹花。 不是魏华和许晴故意使坏,而是她们不了解魏可和楚红柳、老团等人的关系。 她们想当然了,把那措当成了魏可的私家产业。 偏偏,秦筱梓耳根子软,又没有社会经验,被两个姐姐一撺掇,就忍不住跳了出来,在她看来,她是在给魏可帮忙,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那措的不安定因素。 “你那个后勤部长不要当了,把手里的事情交给老团,让他重新安排。” “啊?那我以后做什么呀?” “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说,我在那措的时候,你就跟着我。你不是学传媒的吗?可以组织一家报社,那措的文化生活太单调,现在不觉得,以后肯定要让大家的精神生活逐渐丰富起来。再比如,你就是未来那措的新闻官,这样的工作都很适合你。” “这个主意好!我以后就是你的秘书兼新闻官了!” 秦筱梓毕竟思想单纯,立刻同意。 魏可暗笑。 报社、新闻官?那措这么一个屁大点的小地方,出门喊两嗓子,差不多所有人都知道了,哪里需要那些高大上的职位,反正先糊弄着再说。 回到那措,魏可最着急要见的,还是罗曼诺夫。 作为那措的头号保护对象,罗曼诺夫也被转移到了来镇,就在镇区最中央的位置。 〇七集团科研中心。 这个名称,一眼看去好高大上的感觉! 科研中心是一幢带院子的大木屋,进了院门,就是一片绿草如茵的小山坡,在山坡上还种了几棵椰子树,树下摆了躺椅,遮阳伞,搞的就像是一个度假屋。 陪同魏可过来的,除了秦筱梓,还有燕小四。 “小四,这谁的主意啊,咱们这么个穷地方,这样搞是不是奢侈了一点?” “真不奢侈啊!老罗是天才,咱们把他当佛祖供起来都应该!魏老大,你从哪里找来的老外专家,依我看,国内最顶尖的武器设计师,和老罗比起来,只配给老罗提鞋的!” “嘿嘿,小四你都这样说,那肯定没错!” 魏可得意地笑。 燕小四虽然是个特种兵,但对于枪支的构造方面,非常精通。 话说起来,特种作战大队里面,还真是群英荟萃,什么样人才都有,就拿燕小四来说,他原本是西北某名牌大学的国防特招生,大四那年,参与特殊任务,来到红箭大队,后来由于表现优异留了下来,成为特种兵。 所以说,燕小四算是半个高技术人才,让他主管军工厂,再合适不过。 此时的燕小四,精神抖索,一点看不出颓废之色。 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再加上断了一条腿,只能拄着根拐杖,不过,谈起罗曼诺夫的神奇,燕小四眉开眼笑,一个劲庆幸自己来对了地方。 “魏老大,老罗已经把咱们的样枪做出来了!07-1!” “哦?没有精密机床,也能做样枪?” “可不是吗!我怀疑老罗以前亲手造过同样的步枪,他不仅是个设计大师,还能自己动手做零件!咱们镇上找来的几个工人,根本帮不上,全是老罗一个人动手,就把枪造出来了!” 亲手造步枪,对罗曼诺夫是难事吗? 魏可不知道,罗曼诺夫以前在自己国家的时候,是不是需要自己动手,但老头被关在Y南的一年多时间里,就是个枪支修理工,只要给他机床和材料,自然能造枪。 那措自产07-1型步枪,魏可不由得激动起来。 科研中心的大院内,一侧是一幢小木楼,那是宿舍,另一侧,建有一排平房,那里是车间,目前集中了数名来自那措的技术工人骨干,由罗曼诺夫亲自培训。 燕小四带着魏可和秦筱梓,很快就找到了罗曼诺夫。 一件花汗衫,大短裤,脚下是一双拖鞋,手边还摆着一只紫砂茶壶。 当魏可见到E罗斯老头的这副打扮,立刻就笑了。 “哦!我亲爱的东方孩子,你可回来了!听说你去联系我需要的那些原材料了,还有机床?结果如何,有没有让我高兴的消息?” 老头居然又胖了,红光满面。 看见魏可进门,趿拉着一双拖鞋,上前就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欧美人的性格就是如此外露,若是换了一个东方人,哪怕是有大喜事,两个男人也不会这样光明正大地抱在一起,不过,魏可能看得出来,罗曼诺夫的心情不错。 “老罗,机床和原材料都谈妥了,其中的精密机床,最迟在下个月初到位。” “太棒了!我保证一定能造出让你满意的步枪!” 罗曼诺夫自信满满。 步枪,那可是未来由那措自行研制的步枪啊! 由罗曼诺夫亲自制造的那支样枪,就随意地摆在房间里的一个木头架子上,枪的外表有些粗糙,没有上漆,看起来简陋不堪,就像一支玩具枪。 但,魏可的眼神立刻就无法从样枪上移走了! “老罗,这支枪的总长度是多少?” “八十厘米!怎么样,由于采用了内藏式设计,我们成功地把长度控制在80厘米以内,这是一支标准的短小型步枪!我敢保证,这将是第一款AK47模板的成功的短小型步枪!” 我擦!只有内行才明白,罗曼诺夫这句话的分量。 哪怕在全世界,真正能实现AK枪系短小化的,也仅仅只有AK枪系的原产地E罗斯! 比如说,中国研制的步枪中,也有总长度小于80厘米的(不带刺刀),但,那都是采取了折叠枪托,或者干脆就是无枪托,严格来说,那两种方式都不属于成功的让步枪短小化,而是一种牺牲步枪性能的临时措施。 不长于80厘米的固定枪托全尺寸步枪,这是第一款! 步枪短小化,做的最好的无疑是当今世界工业实力最强大的美国。 其次,E罗斯的新款AK74步枪,同样也实现了短小化,总长度较小,然而,那款AK74步枪,发射的是欧制小口径子弹,在枪支长度的控制方面,有天生的优势。 小小的那措政权,将拥有一款成功的短小型步枪! 这将是一件了不起的壮举! 207.第207章 耍威风 益岭市。 一辆吉普车,三个人。 那措位于山区,全镇没有一辆汽车,这辆吉普,还是当初魏可击毙掸沙时抢来的,一直藏在栗敢郊区,后来顾淼带着人,把这辆车弄回了那措。 这一次,魏可前来益岭,属于半正式出访,就把吉普车开了出来。 陪同魏可的,一个是沃嘎,充当警卫员兼翻译,另一个是改任秘书的秦筱梓。 来到益岭的第一目的,自然是来拜访林契。 这段时期以来,林契帮了不少忙,魏可回来了,无论作为朋友,还是那措的老大,这一趟必须要来。 另外,由于健身器开始正式投入生产与销售,那措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种“出口”产品,再加上不久后开始销售的青羊观特制疗伤药,那就是两种能赚大钱的商品。 开拓第二条销售渠道,顺理成章被提上日程。 必须打通益岭至曼哈勒的通道,让那措的货物,能安全运送到曼哈勒火车站,然后才能交给仰光的何家父子,通过货运火车,运到仰光港,走海路,前往世界各地。 没错!魏可需要的是一条海运通道! 假如仅仅是健身器和疗伤药,走国内路线,交给夏雨的贸易公司,问题不大,顶多就是海关税费稍贵一些而已,但,如果是枪支弹药呢? 国内的正常商业渠道,无论如何不能流通武器! 这一次,魏可三人不仅开着吉普车,而且正大光明身穿军服。 那措民兵连的军服,再次进行了微调,由于成立了专门的被服厂,军服的式样和做工,都比以前漂亮了一些,布匹也是直接从国内购买的结实耐用的防水布。 更明显的一点,每名民兵,都配备了战术背心和背囊。 战术背心,这东西魏可再熟悉不过,实际上就是一件小马甲,上面缝制了许多口袋,士兵穿在身上,既不占地方,还能轻松地随身携带各种物品,唯一的缺点是显得臃肿,有点像穿了件救生衣。 今天,魏可和沃嘎两个人的身上,就穿着这种战术背心。 难看?当兵的大男人,哪管难不难看! 魏可不仅穿着战术背心,肩上还挂着一支AK47步枪,胸前的口袋里鼓鼓囊囊的,目测,其中的几个小口袋里,插的都是弹夹,凭借这些子弹,他一个人足以支撑一场小规模战斗。 吉普车没有进入益岭市区,但,即便如此,他们三个人也够引人注目了。 一路上,并没有人拦路检查。 益岭虽然紧邻金三角地区,但这里的治安远非混乱的金三角可比,这里是克伦族的地盘,其他的武装力量,除非是想有意触怒克伦族,否则,轻易不会在这里惹事。 魏可轻车熟路,很快找到了卫戍团独立营的驻地。 “站住!停车!” 独立营的哨兵,可就不对他们客气了,直接把手里的枪举了起来,他们当然能分辨得出,来的这几个荷枪实弹的家伙,并不是自己人。 魏可直接在车上站起身,抬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危险。 “我是来找你们林契营长的!麻烦通报一声!” 巧合的是,哨兵恰好是上次前往那措的那个连的兵,这时候已经把魏可认了出来,收了枪笑道:“这不是魏将军吗?我马上给营长打电话!” 就在这时,从营房里开出来一辆小汽车,刚好在门口停住。 “怎么回事!你们这些哨兵没长眼睛吗,任由别人拿着枪站在军营门口,成何体统!问问他们是哪支部队的,如果不是咱们克伦族的友军,立刻把他们枪下了!” 坐在汽车后排的一位军官,向着哨位上的哨兵,发出一声命令。 他想让哨兵下了魏可三人的枪! 魏可眼神一凝,抬眼仔细看,立刻发现,前面汽车里坐着的,居然是个熟人,益岭卫戍团政治处副主任,亚巴登,这人当初也是负责接待Y南357师侦察营的四名少校之一。 而且,魏可还知道,此人与林契关系不佳,甚至是死对头! 难道对方没有认出自己吗? 魏可自认为这种可能性很低,因为,克伦族男子的身高普遍较矮,以魏可的身材,在这地方是很特殊的,再加上他这副长相,而且站在吉普车上目标明显,亚巴登应当能认出自己。 再一个,益岭也就这么大,以他和林契的关系,魏可就不信了,作为军官的亚巴登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他的身份,还想下他的枪,就是挑衅! 听到亚巴登的话,门口的哨兵并没有服从命令,而是对亚巴登敬礼道:“教导员,他是那措的魏将军,是来拜访营长的!我刚刚已经给营长打了电话,营长马上就到!” 不料,亚巴登立刻怒了。 “反了你们了!既然知道我是教导员,我的命令为什么不服从?什么那措来的将军!那措那个山里破地方,能有什么将军!来人!给我立刻下了这三个人的枪!把人先关起来!” 好嘛!不仅要下枪,而且要抓人。 教导员? 楚红柳所说的,益岭独立营新调来一位教导员,居然就是亚巴登。 魏可立刻就觉得不对劲了,他自己曾是军人,对部队里的一套很清楚,这个益岭卫戍团的头头们,绝对是在胡闹,明知道林契和亚巴登不对付,怎么能让这两个人搭班子? 哪怕是考虑到军政主官相互制衡,也不能把两个仇人调在一起,否则,独立营怎么打仗! “教导员……要不等一等,营长就要来了?” 哨兵很是迟疑。 亚巴登却一推门下了车,大步上前,甩手啪地一巴掌揍在哨兵的脸上! “魂淡!你的眼里只有营长,没有我这个教导员是不是?现在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上去把这几个擅闯营区的人,给老子抓起来!敢不服从命令,我就处分你!” 魏可的眼神一冷。 亚巴登这魂淡真不是个东西! 这是指桑骂槐,借着羞辱哨兵和他魏可的机会,来羞辱林契。 话说,克伦族官兵之间的关系如何,魏可并不十分清楚,然而,上一次独立营曾经和那措民兵连一起,出征北栗山,那时候,林契和他手下的其他官兵,即便是最普通的兵,也是关系很亲近的,不能说亲如手足,最起码关系融洽。 现在,哨兵仅仅因为多问了一句话,就挨了耳光! “亚巴登少校好大的威风!” 魏可开口说话了。 亚巴登扭过头,似乎是刚刚才认出魏可,皮笑肉不笑道:“这不是Y南357师的炮兵顾问先生吗?怎么了,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我独立营了,顾问先生,你到底是Y南人,还是M甸人?不会是有什么不好的企图吧?” 鸟的不好的企图! 真要有企图,谁会傻乎乎开着车跑到你大门口来! 不过,魏可不是啥好脾气,既然亚巴登不给面子,他也不准备给对方赔笑脸。 “我是什么人,轮不到你来过问!老实告诉你,这次我是来拜访你们卫戍团领导的,是你们的客人!你敢缴我的枪,就自己过来动手试试看!” 208.第208章 营门前 换一个人,敢站在独立营的门口,公然威胁独立营的教导员? 别人敢不敢不清楚,反正魏可就是敢! 听了魏可的话,亚巴登的脸色彻底阴沉下来,恼怒地盯着魏可,不过,他真没敢亲自动手。 虽然他穿着军装,佩戴少校军衔,但若是让亚巴登亲自来对付魏可,借他几个胆子也是不敢的,再者说,人家不是纯军事军官,怎么可能自己动手。 “全体哨兵集合!” 亚巴登突然大声命令道。 他是教导员,营房门口的哨兵们还真的不敢不听命令。 七八名哨兵飞快地跑过来,列队。 “有人持械擅闯独立营驻地,严重威胁到我独立营的安全!现在我以独立营教导员的身份,命令!全体哨兵立刻出动,扣押闯入者!铁林班长,立刻带你的人执行命令!” 铁林,就是之前和魏可打招呼的哨兵,他是今天营门哨兵的班长。 无耻! 这是把所有人都当傻子吗? 魏可站在车上,居高临下冷冷地盯着这场闹剧。 在他的旁边,沃嘎和秦筱梓,已经把枪端了起来,警惕地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这里可是别人的地盘,一旦真的发生冲突,他们三个人就危险了。 现场的那些独立营哨兵,全都木愣愣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班长铁林恼恨地把头低了下去。 但,亚巴登显然不愿意放过他,厉声喝问道:“班长铁林!你真的要违抗命令吗?” 铁林倔强答道:“亚巴登教导员,这个命令,我铁林无法执行!”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亚巴登冷笑道:“现在我宣布!一连班长铁林,无视组织纪律!我以教导员的身份,现场撤销他的班长职务!来人!下了他的枪,关禁闭!等待进一步处理!” 这场景实在滑稽! 魏可终于是弄明白了,亚巴登并不是要对付他,而是针对班长铁林,只不过,他恰巧出现在营房门口,被亚巴登作为借口,当枪使了。 就在这时,营区内一辆吉普车快速驶来。 营长林契到了! 看见大步从吉普上下车的林契,亚巴登的脸上,露出一抹冷笑,却站在那里没反应。 “怎么回事?” 林契扫了一眼现场,先是向魏可点了一下头,然后沉声看向铁林。 不料,亚巴登却上前一步,假意笑道:“林营长来了就更好!事情是这样的,班长铁林严重渎职,并且违抗军令,我认为这是独立营不能容忍的行为!刚才,我已经宣布撤销他的班长职务,并且关禁闭。” “什么!铁林怎么渎职了?” “益岭卫戍团安全条例规定!无关人员持枪出现在营区周边,威胁营区安全的,警卫人员有责任制止!班长铁林不仅没有履行职责,还违抗我的命令,他是不是应当被处罚?” 靠!亚巴登不愧是干事出身,真会上纲上线。 “你!” 林契闻言满脸怒色。 亚巴登却乐呵呵道:“林营长,你是独立营的军事主官,不会不懂卫戍团的这项规定吧?” 真是蛋疼的! 魏可彻底明白了,林契和亚巴登,已经不是相互不和那么简单,而是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由于班长铁林是林契的心腹,亚巴登就借机生事,想当众让林契下不来台。 魏可不清楚卫戍团的规定,但他是军人,很懂部队里的门道。 “林营长,你们谈什么这么热闹?” 魏可干脆从车上跳下,若无其事走进了营房的大门。 亚巴登扭头看见魏可,脸上顿时露出阴鹜之色,厉声喝问道:“谁允许你进入营区,身上还带着枪的?来人!把他给我抓起来!” 林契急忙喊道:“都别动手!貌昂兄弟是友军!” 亚巴登却嘿嘿笑道:“友军?林营长,我在卫戍团政治处工作过,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友军?你可不要被这个人骗了,他一会是Y南身份,一会又是那措人!你叫他貌昂兄弟,我怎么听说他姓魏?我觉得他就是奸细!你能打包票说,这个人没有阴谋企图吗?” “能!我当然能保证!” “林契,这话可是你说的!那时候你可别后悔!” 亚巴登这家伙就是条疯狗。 从他出现开始的短短时间里,亚巴登的那张脸上,嬉笑怒骂,什么表情都来了一遍,这家伙不去演戏都可惜了,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演员。 这一次,他终于露出洋洋得意的笑容,嘲讽道:“林契,我现在就去卫戍团政治处!我要去问问,你一个营长,凭什么让来历不明的人,带枪进入营区!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 亚巴登终于翻脸了。 或者说,他自认为抓住了林契的把柄,要去告恶状! 魏可恨不得,一巴掌把这家伙扇飞。 但,那是不行的,由于他的出现,已经给林契惹麻烦了,假如再打了亚巴登,林契肯定更是吃不了兜着走,而且,他也不知道,在克伦族卫戍团的内部,到底是什么样的局势。 不过,魏可也不是好惹的。 “亚巴登,你要去政治处?那正好,麻烦你帮老子带个信过去,就说老子等会要去拜访卫戍团的领导!我是你们卫戍团的友军,有重要的合作事项要谈!” “你,你一个山里的穷鬼,要去谈什么?” “哈哈!老子要去谈什么,是你这种小角色有资格问的吗?” “你!你敢这样嚣张!” 亚巴登的脸色无比阴沉,却又很吃惊。 魏可冷冷地盯着对方。 他已经看了好一会儿热闹,也能看得出来,林契虽然是条汉子,但要论嘴巴功夫,根本不是亚巴登的对手,而且,林契似乎很顾忌对方,不敢把事情闹大。 林契有顾忌,他魏可却是不怕的,怕个毛线啊! “哼!我马上就去政治处,你小子千万不要嘴巴说的凶,到时候就吓跑了!” 亚巴登说完,又不屑地扫了林契一眼,走向自己的汽车,恶狠狠把车门带上,随后汽车发动,卷起一团烟尘,很快出了营区,消失在众人的目光中。 “哎!貌昂老弟,你这是何苦呢?” “林大哥,没事,今天要不是我来了,铁林也不会被这家伙找上,这事我自己扛了!” “你啊!这里真没你什么事。走,咱哥俩进去慢慢说!” 林契叹一口气。 看得出来,这位克伦族的汉子,心情真的很低落。 魏可却无所谓地对沃嘎挥挥手,示意他开车跟在后面,自己陪着林契上了独立营的吉普车,哈哈笑道:“林大哥,不就是一个亚巴登吗?不是吹牛,任他来黑的白的,咱都不怵他!” “你这个家伙,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 搞不懂什么? 或许在林契这种人看来,他搞不懂魏可的地方,多了去了,但林契同样也很肯定,魏可这人够朋友,就看刚才的这件事,魏可完全可以站在一边看热闹,然而,他却主动站出来,把事情往自己身上揽。 这位年轻的那措将军,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209.第209章 〇七制造 “步枪!这是你们那措自己做的样枪?” 林契的惊讶,可想而知。 那措是个什么破地方,别人不知道,却是瞒不过林契的,他不止一次去过那措,也就很清楚,那措的工业基础等于零,甚至就连电力,也是他林契帮忙,从益岭发电站接过去的。 那样一穷二百的地方,竟然也能制造出步枪! 当初,魏可就对他说过,那措以后将会有一家军工厂,还会生产自己研制的新型步枪,然而,林契怎么也没料到,这才过了不久,样枪已经出来了。 “林大哥,这当然是〇七制造!只不过,这支还不算样枪,只是样枪的模型。” 〇七制造! 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魏可获得这个灵感,还是从苏映雪那里而来,话说,苏映雪虽然也很年轻,但却具有远超常人的商业嗅觉,当魏可无意中征求苏映雪的意见,想给疗伤药起一个类似于云南白药的名称的时候,苏映雪毫不犹豫提到了一个词。 不过,苏映雪提到的不是〇七制造,而是那措制造。 突然那措这个地名,非魏可所愿,他立刻就改换成了现在的称呼,叫〇七制造。 “〇七制造?那是什么意思?” “林大哥你忘了吗?我们那措实际上就是一家商业公司,名称叫作〇七集团。不仅是这款改进型步枪,还有其他的产品,统统都会冠以〇七制造的名义!” “你们还有其他产品?” “那是当然!你以为我刚才是说着玩吗?这次来益岭,我就是想找你们卫戍团的领导,谈谈双方的合作。你看,这是我们〇七公司的另一种产品,叫作〇七丹药。” 魏可说着,就让秦筱梓取出一只精致的小木盒。 盒子不大,正面仅有成年人的手掌大小,却制作的极为精美,正中央是一幅木雕,画的是一位长胡须的老道人,面对着一只式样古朴的药鼎,盘膝而坐。 在右上角,还雕刻了四个篆体字:〇七丹药。 “太漂亮了!这简直是艺术品!” 林契这个土包子,一眼见到小木盒,眼神立刻都直了。 魏可暗笑不已。 当然漂亮了,这个木盒子是他亲手雕刻的,而且用的是青羊观道士们的檀木,在这个世界上,由他亲手雕刻的装药粉的木盒子,数量肯定不会多。 这一次,魏可前来益岭,就是寻找合作伙伴来了。 正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为了保证一炮而红,他做了最大限度的准备,其一是样枪,其二就是疗伤药。 罗曼诺夫制造的样枪,无疑价值巨大,然而,这支样枪看起来太粗糙,如果对方不是枪械方面的行家,可能就会严重低估样枪的价值,把它等同于一件玩具。 疗伤药,就是用来忽悠外行的东西。 古代就有买椟还珠的典故,普通人往往会从外表,去揣摩一件产品的价值,于是,魏可也用了同样的办法,实际上,在这只木盒子里,装的只是两个很普通的瓷药瓶,里面是青羊观疗伤药,若从价值来看,木盒子的价值,不知道比疗伤药要高多少倍了! 果然,就连林契也被蒙了。 但,林契毕竟是个军人,很快把目光转回那支样枪。 “貌昂老弟,你这支枪的外型很像56冲,但整枪长度短了近10厘米,能够保证射击精度和穿透力吗?” “林大哥不愧是内行!你来看!” 魏可说着,三下五除二,就把样枪的枪托给拆了下来。 07-1型最大的秘密:复进簧内藏式设计! “哎呀!这是!” 林契终于坐不住,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双眼直勾勾盯着枪托内的一个长条形孔洞。 魏可得意笑道:“如何?就凭这支枪,我那措〇七公司,有资格和你们益岭卫戍团合作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一个月内出正式样枪,二个月内,首批步枪可以下线!” “能!太能了!” 林契激动地扑上来,一把攥住魏可的手臂,叫道:“貌昂老弟,你可真是哥哥我的福音啊!” 魏可奇道:“福音?这是怎么说的?” 林契摇头苦笑道:“哎!一言难尽啊!你知道为什么那个亚巴登在独立营胡闹,我还不方便和他闹翻吗?就是因为枪!他奶奶的这下好了,兄弟你能造这样的好枪,我还怕他个鸟!” 亚巴登,枪? 原来,亚巴登这次能调任独立营教导员,还真与枪有关。 克伦族武装的枪械装备情况,是非常糟糕的,以至于,克伦族非常重视枪支采购,比如说,林契擅自出兵,如果没有魏可送给他的20支冲锋枪,就算有人帮他说清,他的营长位子也保不住。 亚巴登运气好,他不知道怎么认识了一个澳洲军|火贩子,并把对方请来了益岭。 军|火贩子表示,他手里有一批澳大利亚陆军上一代列装的L1A1型步枪,总计数量为300支,保养状况良好,可以出售给益岭卫戍团。 L1A1型步枪,英国制造的突击步枪,其综合性能,优于克伦族武装的仿81杠! 300支的数量,足以装备一个营,还有富余! 亚巴登由此成为了卫戍团的能人、功臣,也如愿以偿地调任独立营,成了林契的搭档。 “L1A1步枪?我记得那是英制步枪,虽然采用的也是7.62口径,但那是欧制子弹,子弹长度和你们的81杠不同?你们采用两种型号的弹药,后勤保障不麻烦吗?” “可不是吗!” 林契摇头道:“团里也是没办法,总不能看着300支好枪不要,让自己的战士空着手吧?不过,听说那军|火贩子不仅要价高,而且要的是外汇!团里一直在谈,还没最后谈下来!” 外汇! 靠!你们克伦族有外汇,那不如给老子啊! 魏可顿时就眼红了。 他这次来益岭,第一是想打通从益岭到曼德勒的商路,其次也是想和克伦族做生意的,因为,在周边的众多势力中,魏可最不担心的就是克伦族武装,这个势力的对外侵略性最小,属于闷头发展的那种。 假如说,魏可把优质武器卖给栗敢自由军,那就真要当心了! 有钱赚没命花啊! 栗敢自由军实力强了,万一看他不顺眼,转回头把他灭了,不是自讨苦吃吗? “走!林大哥,你领我找你们领导去!干嘛和澳洲人做生意,咱们自己人合作,那不是更放心吗?我的步枪性能肯定不比L1A1差!而且使用的是中威力子弹,哪种更合算,明摆着啊!” “对对!咱们赶紧走,别让那孙子得了便宜!” 魏可急,林契更急。 两个人也不啰嗦了,匆匆收拾东西就出发。 魏可想了想,就让秦筱梓和沃嘎留在了独立营,自己一个人上了林契的吉普车。 210.第210章 搅局者 益岭市军分区。 林契是独立营少校营长,在益岭这地方,基本就能横着走了,他直接开车载着魏可进了军分区大门,门口的警卫只是奇怪地看了魏可一眼,根本没有阻拦。 两个人来到司令部大楼内,直奔顶楼的办公室。 卫戍团团长叫作坤丹,兼任军分区司令,同时也是林契的老上级。 经过会议室的时候,里面传出了有人用英语说话的声音,林契连忙拉住魏可,问会议室门口的一名战士道:“团长在里面吗?还有谁在?” “团长在和乔布朗先生谈事情,还有阿布副团长。” 林契皱眉,回身示意让魏可等着,自己整整军服,喊一声报告,推门就闯了进去。 过了好一会,林契才匆匆推门出来。 “兄弟,事情有点不好办!澳洲人降低了条件,马上就要签协议了!” “对方什么价格?” “单套两千美元,全部三百支枪打九折!其中每支枪付九百现金,另外的用货物抵!这个条件比两天前要优惠很多,团长已经动心了。” 我擦!这么黑! 魏可对于国际市场上的枪支价格,不是太清楚,但也知道个大概。 众所周知,军|火是高附加值的商品,一支最新款的步枪,加上配套附件,哪怕卖一万美元,也没什么稀奇,美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们是军|火出口大国,出口总额稳居世界第一,每年能赚到超过300亿美元的收入,这个比例约为全球出口总额的七成。 但,L1A1却不是最新式的步枪,而且不是新枪! 林契曾经说过,这位叫作乔布朗的澳洲人,推销的是二手的L1A1,一支二手的前一代步枪,却卖出一千八百美元的价格,毫无疑问就是天价了。 “能让我去和你们团长谈谈吗?” “走!我们进去!” 魏可非常庆幸,自己找到了林契这个内奸,现在,他等于是要搅黄了澳洲贩子乔布朗的买卖,把生意抢到自己手里,而他事先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底牌,立于不败之地。 会议室内,人数不多。 一张会议桌,上首中央位置坐着上校团长坤丹,他的旁边是中校副团长阿布。 桌子对面,是个满脸大胡子的老外,他就是乔布朗。 此时,魏可坐在了乔布朗的对面,而林契乖乖坐到了阿布副团长的身边,现场的局面,由一次双方谈判,变成了三方会晤,而且,面对面坐着的魏可和乔布朗,隐隐有了敌意。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事急从权,刚才林契闯进来,已经把魏可的身份和来意,全都说明了,作为谈判的一方,乔布朗对于突然出现的搅局者,能有好脸色那就怪了。 “坤丹阁下,我提出最严厉的抗议!” 乔布朗坐在椅子上,嘴里叼了一支雪茄,斜着眼睛看魏可,却在向团长坤丹说话。 “我所要出售的,是最优秀的步枪!您如果任由这个山里猴子捣乱,我不介意放弃这笔买卖。阁下您一定知道,我的步枪在这个区域是非常抢手的,一定有很多人对我的枪感兴趣!” 威胁! 这个大胡子在威胁团长坤丹。 他说的是英语,每说一句,坐在他身边的翻译,就帮他翻译一句。 魏可当场就笑了。 “最优质的步枪?抱歉,我实在是孤陋寡闻了,竟然有人把英国勤务公司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产品,称为最优秀的步枪,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 “我的步枪当然是最优秀的!难道你拿得出更好的步枪吗?” “据我所知,L1A1是一款被淘汰的产品,有致命缺陷,它不应当出现在战场上!” “无知的山里野人!” “蛮横无礼的澳洲白痴!” 干上嘴仗了。 魏可很清楚自己是个搅局者,当他看见乔布朗如此骄傲自大,立刻也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甚至不惜与乔布朗当场对骂起来。 话说,在金三角这地方,什么样人最受欢迎? 不是彬彬有礼的绅士,更不是精明而凶狠的势力老大,而是商人! 唯有商人,才是最让人放心的,他们要的是你口袋里的钱,而不是要你的地盘和你的命! 来到益岭之前,魏可就琢磨好了,他的身份不再是那措将军,而是〇七公司老板,这两个身份看似差不多,其实在别人眼中,却有着本质的不同。 作为公司老板,他更容易得到克伦族高层的友谊。 果然,看见魏可和乔布朗争吵起来,两个人甚至想要当场动手打架,坤丹和阿布两位卫戍团的大佬,不仅不制止,反而饶有兴趣地坐在一边盯着看。 “魏先生,你刚才说L1A1步枪有致命缺陷,那是什么意思?” 终于,坤丹忍不住发问了。 魏可微微一笑道:“团长先生,据我所知,由于射击方面的某种缺陷,L1A1步枪在连续射击九发子弹之后,第十发子弹会严重跑偏!这是一个技术性BUG,英国勤务公司自己也无法解决。” 牛逼! 不是内行,是说不出这句话的,话说,英国产L1A1步枪,在东南亚地区极少出现,其原因不仅由于这款枪是典型的欧版,子弹不通用,更因为这款枪的性价比不高,对于贪图实惠的东南亚国家而言,没谁愿意花冤枉钱。 所以,1的这一缺陷。 坤丹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在此之前,乔布朗可是把他的步枪吹上天了,却不曾说过这件事。 “乔布朗先生,这是事实吗?” “这……坤丹阁下,我承认这是一个小缺陷!但!L1A1的命中精度,远超贵军目前使用的81型步枪,难道还不能弥补这个小小的不足吗?” 乔布朗略为犹豫,但还是咬牙承认。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得意道:“坤丹阁下,据我所知,这个来自那措的山里人,他也准备向贵军推销步枪。如果没猜错的话,那是中国产的56式自动步枪!很抱歉,作为一名资深的枪械专家,我不得不说,在综合性能上,56式完全不能与L1A1相比!” 魏可闻言,不由警惕起来。 他倒不是见不得乔布朗吹嘘自己的L1A1步枪,而是因为,这家伙提到了那措目前装备的56冲。 这里面代表了什么含义? 乔布朗作为一个来自于澳洲的军|火贩子,却对那措这么小的一家小势力,有着一定的了解,这本身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难道这家伙很空闲,把周边的所有势力都研究了一遍? 这时候,坤丹已经扭头看向了魏可。 “魏先生,我听说你带来了一支样枪,可以让我们欣赏一番吗?” “当然!我们〇七公司想要隆重介绍给卫戍团的,不是传统56式,而是一款全新的,非常适合克伦族战士使用的武器,〇七公司制造!07-1型战斗步枪!” 魏可赶紧把对乔布朗的怀疑,暂时丢在一边。 他笑眯眯地把脚边放着的一个长布包裹,提到了桌子上。 这个时候的魏可,像极了一个狡猾的商人,如果第一次见到他的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个人一旦到了战场上,会是一个多么凶悍的人物。 从那措来的年轻小伙子,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不是吗? 211.第211章 抢生意 样枪非常粗糙,但,它绝对吸引眼球! 要知道,乔布朗手里拿着L1A1这种几十年前设计制造的步枪,都敢称最优秀,可想而知,在M北地区的装备水平是多么落后,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这里不仅是落后一代两代,而是三代四代。 魏可想要生产的步枪,综合来看要低于最先进水平,然而,某些指标已经无限接近先进水平。 比如说复进簧内藏! 比如说铝合金机匣,以及全面抛弃沉重的木质结构,取而代之以高强度工程塑料。 这些改变所带来的效果,无疑是巨大的。 短小化!轻质化! 现代步兵不同于以前,他们往往需要随身携带大量的附加装备,若是步枪太长,太沉重,那就是一个不合理的负担,会大幅下降士兵的能动性,导致战斗力低下。 所以,当魏可简单讲解了这支步枪的特性之后,坤丹和阿布的眼睛,就亮了! 这无疑是最合适克伦族战士使用的步枪! 克伦族的士兵,天生比较矮小,他们做梦都想获得一种重量较轻,长度较短的步枪,可以说,魏可想要实现的目标,恰恰也就是克伦族最想要的。 “魏先生,您的这款步枪,性能方面能得到保障吗?” 坤丹已经开始对魏可使用敬称了。 当然了,人家并没有忘乎所以,一支步枪的外观设计再好,最核心之处还在于精准度、射程、出膛速度、稳定性等等硬性指标,假如空有一个外型,那还是垃圾。 步枪,想做得短很容易,但,难就难在满足短小的基础上,保持较高的精度和稳定性,也难怪坤丹会立刻询问。 “坤丹团长,必须承认,这款枪在精准度指标上,仅算合格!” 魏可直言不讳道:“07-1依然是基于AK47平台的产品,在设计之初,我们最主要考虑的是火力和耐用性,以及保养的易操作性。至于精准度和射程,与欧美主流步枪之间,具有一定的差距!” 这一点,魏可不会傻到去撒谎。 明眼人都看得出,样枪就是AK47的翻版,你用一支AK血统的步枪,去比较精准度,比射程,那就是无稽之谈! 魏可很自信地谈起了这款步枪的一些设计理念,比如说,现在的样枪是这种型号的全尺寸步枪,在未来,还可能根据需要,制造同种型号的短枪管,也就是突击型步枪,以及加以改造的长枪管,即狙击型步枪。 简而言之,一支优秀的步枪,可以单独形成一个枪系。 全尺寸是兼顾各项性能的基本型,除此之外,突击型用于特种作战,狙击型供狙击手使用,另外还有加装支架和弹鼓的轻机枪型号,提供持续的稳定射击。 那措的07-1步枪,就将单独形成一个枪系,直奔着最优秀的步枪而去! 果然,听到魏可的解释,坤丹兴奋地连连点头。 “魏先生,您的公司,什么时候能正式提供这种步枪呢?” “三个月!坤丹团长,您给我三个月的时候,我保证提供不低于300支的数量!而且,我还可以承诺,在步枪总体性能方面,绝对比56式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是后坐力,将保持与正版81杠类似的水平!” “哦?那真是太好了!” 这一次,不仅是团长坤丹喜上眉梢,就连旁边的副团长阿布,以及林契也开心了。 大家都是拥有足够军事知识的人,很能理解,一款新式步枪,长度短,重量轻,总体性能超越56式,而且后坐力堪比81杠,综合以上这些特点,可以肯定,这将是一支极为优秀的步枪! 最起码在东南亚地区,堪称NO1! 装备水平严重落后的克伦族武装,能得到如此优秀的步枪,还有什么不满足? 但,卫戍团的三个人高兴了,乔布朗却不高兴了。 这家伙看向魏可的目光,几乎喷火! 尼玛这也太欺负人了,眼前这个M北大山里跑出来的小伙子,仅凭一件模型,连样枪都不是,就要把他的这笔生意搅黄了,这种事怎么能忍。 “这不合理!我怀疑这个人是骗子!” 乔布朗突然拼命大叫起来。 骗子,这也是乔布朗此刻对魏可的真实感觉。 魏可扭转头,冷冷道:“阁下刚才叫我是山里猴子,我不和你计较。但你现在说我是骗子,这是对我的人格的严重侮辱!请你立刻说明,我为什么是个骗子!如果你无法自圆其说,我将向你提出决斗!以你们西方人的方式!用枪或者用刀,随你挑选!” 魏可是好脾气吗? 那肯定不是,他是个会记仇的! 乔布朗惊讶地看向魏可,张了张嘴,却没敢接茬。 他又不是傻子,看看魏可的块头,明显是个精壮的小伙子,假如魏可长得和克伦族一样矮,或许乔布朗还敢大着胆子说要来一场拳击,然而,魏可比他自己还要强壮啊! “道歉!” 魏可的语气冰冷,一点不想放过对方。 乔布朗的脸孔憋得通红,他也知道,一旦道歉,不仅是丢面子,更严重的是,这单生意肯定泡汤了。 “我为什么道歉?你们那措根本不可能生产步枪!”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生产?” “因为……因为我的人到过你们那措!那里不要说步枪,就连任何一种现代产品都没有!” 魏可微微一怔。 乔布朗的人到过那措,这个信息很重要! 现在的那措,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所有的进出路口,都有民兵执勤,假如遇到形迹可疑的人,统统不会放行,也就是说,那措处于非常时期,对外是处于封闭状态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乔布朗的人如何能进入那措,并且得到有用的情报? 但,你要说乔布朗是撒谎,那又不像! 不过,这些念头只是匆匆在魏可的脑海中闪过,表面上的他,却是装的若无其事。 “哈哈!真是笑话!我们〇七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公司,当然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就在这个月上旬,公司参加了中国昆明的一次贸易洽谈会,销售的是一款性能先进的健身器材,总货款约30万美元!另外,我这次来益岭,也带来了我们公司的另一款产品。” 销售健身器材,赚了30万美元。 仅仅这一个信息,就把在座的所有人镇住了。 要知道,克伦族很穷,乔布朗和克伦族原本的步涉及金额不过是54万美元,其中还有一半是以货易货,也就是说,魏可随口提到的一笔交易,就和300支L1A1步枪的买卖相当。 那措的工业制造能力,已经如此强大了吗? 就连林契也呆呆地说不出话。 当然了,魏可不会好心地去解释,所谓的健身器材,和工业制造能力,毛线的关系都没有! 他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木盒子,笑眯眯推到了坤丹的眼前。 “坤丹团长,这是我们〇七公司研制的一款疗伤药,名为〇七丹药。这种疗伤药,对于所有类型的外伤,都有奇效!考虑到我们公司与益岭的良好关系,我将向益岭卫戍团,免费赠送一批〇七丹药!” 不卖,免费赠送。 说白了,这就和免费品尝一个道理,是打广告。 等益岭卫戍团用的顺手了,再想要,那就对不起,到时候就需要花钱买了。 但,这时候魏可又拿出一款“〇七公司产品”,意义就很大了。 这不仅说明,〇七公司是有着制造能力的,而且,更进一步表明,那措的〇七公司,不是通常所见到的那种占山为王的势力,人家真是做生意的。 若不是做生意的,怎么会一件商品连着一件商品? 再看魏可拿出来的这盒疗伤药。 高档啊!包装盒就是珍贵的檀木盒子,这盒子上面的雕刻,漂亮得可以单独拿出去卖了,可想而知,里面的疗伤药肯定价值不菲。 这家〇七公司了不得,你看看人家经营的买卖! 步枪!药品!健身器材! 统统都是高附加值的商品,这简直要把克伦族羡慕死了,别看克伦族势力大,他们能拿出来赚钱的东西,真的很有限,数量最多的就是木材,然而,在M甸这地方,木材算什么,M甸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森林,木材到处都是,一点都不稀奇。 212.第212章 林契打人 生意谈成了! 当然,这说的是魏可的生意,相对应的,乔布朗的生意黄了。 二道贩子到底是二道贩子,相比于能自产自销的〇七公司来说,卫戍团当然更看重后者,坤丹手里的外汇有限,不可能在订购了魏可的步枪之后,再去买乔布朗的步枪。 每支07-1型步枪,单价1400美元,其中的1000美元将以货物形式抵偿。 300支步枪,总计合同价款42万美元。 太爽了! 不仅成功拉拢了益岭卫戍团这个强有力的盟友,还顺道发了一笔小财,再一个,由于益岭方面选择以各种名贵木材支付大部分货款,他们当然也需要帮魏可一个小忙:打通益岭到曼德勒之间的商路! 这简直是一举两得,三得! 话说,魏可同样很震惊于生产步枪的超高利润。 在国内的时候,他曾和苏映雪初步交流过07-1步枪的成本问题,由于使用了一些高价值的新材料,这款步枪的生产成本,肯定要高于56式,甚至不比81杠低多少,然而,新材料的使用量其实很有限,关键还是加工费用,总体上来说,成本还是非常低。 一千人民币,大约不足150美元! 一件成本150美元的产品,最终卖出了1400美元的高价,你还敢要求更多吗? 当然了,能将这款枪卖出如此高价,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克伦族根本不把木材的价值计算在内,对他们而言,能用木材换武器,再多也无所谓,他们等于是花400美元一支的价格买枪,赚了。 魏可爽了,乔布朗就不爽了。 “年轻人!西方谚语说,太过得意忘形,是会招来灾难的!” 没错,乔布朗还是忍不住威胁了魏可。 丢下这句话,来自于澳洲的军|火二道贩子,倒霉的乔布朗先生,就这样灰溜溜地跑了。 魏可没去和对方计较。 他又不可能真的去和乔布朗决斗! 人家就是吃这碗饭的,到手的买卖让你给抢了,还不让人过过嘴瘾吗? “好兄弟!你真是太有本事了,这笔买卖做成,坤丹团长亲自对我说了,以后你们那措就是我们的朋友!友军!如果再遇上麻烦,我可以直接出兵帮忙!哈哈!亚巴登那小子,老子看他还怎么狂!” 林契兴高采烈。 两个人从军分区办公楼走出来的时候,勾肩搭背,比亲兄弟还要亲。 林契原本就是益岭卫戍团的重要军官,这一次又立了大功,只要魏可能按时交货,交付的07-1步枪的质量也不算太差,林契在卫戍团的地位,必将更加牢固。 亚巴登还想耍手段来踩他? 估计,等亚巴登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想死的心都有了,他选择去往独立营,与林契面对面来一番龙虎斗,这实在是一个极其不明智的举动! “林营长!” 就在两个人刚刚走到大院里,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有人冷冰冰喊了一声。 抬头看,魏可立刻就见到了亚巴登。 此时的亚巴登,站在那里仰着头,用一种猫戏老鼠的眼神,戏谑般盯着林契和魏可,就好像他在看着两个猎物,而他是高高在上的主宰,随手就能把两个猎物拍倒在地上。 “林营长!身为高级军官,在军营内勾肩搭背,成何体统!” 刚才叫住林契的人,再次开口训斥。 这人当然不是亚巴登,而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克伦族中校,是和亚巴登一起出现的,在他们两个人的身后,还站着两名克伦族战士,肩膀上都挂着步枪,神态严肃。 见到这位中校,林契的脸色略略有些尴尬。 “吴大洪主任,您好!” 林契上前,颇为恭敬地敬礼,然后向这位中年军官问好。 吴大洪却不买账,看向魏可,严厉问道:“林营长,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把一个陌生人带进军分区!他随身还携带武器!你难道不知道,这可能造成极其恶劣后果吗?” 随着吴大洪的这一声,后面的两名战士,不约而同把枪抓在手里。 魏可的身上,的确背着一支步枪! 他这次前来益岭,本身穿的就是军服,也没有想过要隐藏行踪,即便是刚才与坤丹见面的时候,也只是礼貌性地把枪竖在门边,而坤丹和阿布都没有说什么。 M北这地方,有身份的人随身带枪,根本就不稀奇。 不过像魏可这样,挎着步枪跑进人家的老巢里,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然而,谁让他是坐着林契的车来的,门口的警卫看见是林契,根本没阻拦,这就让魏可稀里糊涂把枪背进了军营里,而且背着枪,直接跑去会晤益岭卫戍团的两位最高领导。 这种事没人提也就糊弄过去了,偏偏,吴大洪给上纲上线了! “吴主任!就是这个人,是个危险分子!他手持武器,开车强闯独立营的营区!我当面阻止他,他竟然还敢出口威胁,我怀疑他图谋不轨,应当立刻抓捕,以防不测!” 说话的自然是亚巴登。 这家伙真的很有当演员的潜质! 此刻,亚巴登满脸的正气凛然,一步挡在了吴大洪的前面,右手摸向腰间的手枪! 这家伙真的想找死! 今天在独立营的时候,亚巴登虽然嚣张,却还没敢动枪,现在到了军分区,估计他是觉得魏可孤身一人,自己的胆气就壮了,不仅不把林契放在眼里,还想对魏可掏枪。 但,魏可不动声色。 亚巴登这家伙真是不走运,假如他在魏可见到坤丹之前,把这位做事顶真的吴主任搬出来,事情还真难办,然而,现在魏可已经成了卫戍团的生意伙伴,那就呵呵了! 就凭他〇七公司老板的身份,团长坤丹吃饱撑的才会来刁难他! “住手!魏先生是咱们益岭的贵客,亚巴登你胡言乱语,是在给卫戍团抹黑!赶快向魏先生道歉!否则的话,影响了克伦族的大事,你吃不了兜着走!” 魏可不动,林契却是动了。 他一个箭步窜了上去,狠狠一把摁住亚巴登的手,不让他拔枪。 卫戍团、益岭、克伦族。 林契的这句话中,一连提到了三个词,最后竟然扩大到了“克伦族的大事”,这无疑是在暗示,魏可的身份极为重要,不仅对于益岭卫戍团,甚至对整个克伦族而言,都是重要人物。 对面的吴大洪顿时警觉,抬手就制止了两名持枪的克伦族战士。 然而,亚巴登当局者迷,丝毫没有反应过来。 “林契!当着吴主任的面你还敢嚣张,我看你是要造反!” 亚巴登口中大叫着。 左手来推林契的胸口,右手一把攥住腰里手枪的枪柄,就要把手枪拔出来。 林契是个战斗高手,之前他一直对亚巴登隐忍,是因为亚巴登成为团里的红人,而他本人刚刚受到处分,两个人一旦闹起来,他的营长位子都难保,然而,现在就不同了。 唰! 林契反手扭住亚巴登的左手腕,一使劲,就让亚巴登不由自主原地转了180度,由正面对着自己,变成了背对自己,与此同时,伸手把亚巴登的手枪抓在手里。 要论动手打架的本事,几个亚巴登,也干不过一个林契! “老子看你才要造反!” 噗地一声! 林契抬起大脚板,一脚重重蹬在亚巴登的屁股上! 亚巴登哎哟一声惨叫,双手张开,以一个滑翔的姿态,向前扑了出去,一下子被踢的趴在了地上。 这林契也是个暴脾气啊! 213.第213章 M甸国内运输线 啥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亚巴登哪里想得到,原本在独立营也不敢动手的林契,到了军分区,反而变得更生猛,当着团政治处主任吴大洪的面,把他给揍了! 这就是亚巴登聪明反被聪明误,就在他离开独立营这么短暂的时间里,魏可摇身一变,成了克伦族的贵宾,连带着林契也没了顾忌,恰好趁机给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主任,这位是〇七集团魏董事长!” 林契也不傻,一脚把亚巴登撂倒,扭头就向吴大洪介绍。 “魏先生刚刚和卫戍团达成一项重要协议,团长和阿布副团长准备亲自送魏先生出来的,魏先生客气,团长就派我来送。这要是让亚巴登冲撞了魏先生,团长非把我军法从事了!” “怎么回事?” “吴主任,这位魏先生的公司,是生产步枪的!团长已经和魏先生达成了协议,向魏先生的公司,订购三百支步枪!那是一种新式步枪,性能先进!而且价格不贵!” “嘶!” 吴大洪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魏可在旁边笑而不语。 这位看起来性格耿直的林契,其实也不笨嘛! 这家伙竟然也懂得借势,把魏可捧得高高的,如此一来,他当众打了亚巴登,不仅不是错误,反而是维护了卫戍团的声誉,这便宜占得稳稳的。 话说回来,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克伦族的周边局势太糟糕。 作为一个封闭在山区的族群,而且是曾经辉煌过的族群,克伦族周边几乎没有朋友,所有势力对于克伦族的态度,都是保持敬而远之,不会主动攻击他们,却也不会走得太近。 如此一来,克伦族的日子就不好过。 工业基础薄弱,想发展农业没有足够的土地,属地内除了木材,没有太多值钱的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克伦族还必须保持足够的武装力量,用于保护自身安全,可想而知,他们对一位能提供优质步枪的公司老板,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 不就是踢了亚巴登一脚,那是亚巴登自找的! “主任!我可是您的部下啊!林契他太野蛮了,当着您面就敢打人,您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亚巴登在哭诉。 他也是倒霉,被林契一脚踢倒,根本没听到林契接下来说了什么。 只见吴大洪面色一沉,首先不爽地盯了林契一眼,却没有出言责备,而是看向两名战士,命令道:“傻站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亚巴登教导员扶下去休息!” 然后,吴大洪脸上带笑,主动向魏可伸出了右手。 “魏先生是吧?真是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 “吴主任,很高兴认识您!” 吴大洪装傻,魏可自然也不会犯傻,再去提自己为什么带枪进入军营的话题,两个人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笑着相互握手,就像一对关系亲密的老朋友。 趴在地上的亚巴登,已经看傻了,这场景绝对让他出乎预料。 不过,当他被两名战士扶起来的时候,还是用恶狠狠的眼神,在魏可和林契二人的身上,死死地盯着! 魏可自然是注意到了亚巴登脸上的表情。 但,他是不会太在意的。 包括乔布朗,也包括亚巴登,肯定是把他恨出一个洞了,然而,这些人是魏可必须要得罪的,在这个世界上混,你不可能讨好每一个人,要想出人投地,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 再者说,他魏可又不真的是个生意人,他会怕人报复吗? 等两个人和吴大洪道别,开车出了军分区大院,林契乐得哈哈大笑。 “爽!老子早就想揍那龟孙子了!” 这家伙,性格也真够直的。 魏可苦笑,经过林契这么一闹,他和亚巴登之间,已经彻底没了转圈的余地,要知道刚才是在军分区大院,像这样劲爆的消息,估计很快就会传遍整个益岭。 不过,似乎林契与亚巴登,早就是水火不容了? “林大哥,那吴主任不就是个中校吗?论级别只比你高半级,他什么来头?” “他是团政治处主任,别看他只是中校,却是卫戍团年纪最大的,也是资格最老的军官!我这么和你说吧,吴主任在卫戍团的威信,不会低于团长坤丹!” “哦?那他和亚巴登是什么关系?” “很普通的关系,亚巴登曾经在政治处当干事。老弟,你用不着担心吴主任对你有意见!他一贯处事公平,只是比较讲原则而已,放心吧!吴主任不会帮着亚巴登做坏事的!” 林契乐呵呵的,毫不在意。 魏可却没有那么乐观,这或许就是立场的不同。 林契可以觉得吴大洪讲原则是优点,然而,对于魏可来说,那未必是好事! 吴大洪讲原则,做事较真,那就意味着他很注意维护克伦族的利益,而魏可并不是克伦族,魏可虽然不会故意去损害克伦族的利益,但他的利益与克伦族的利益,根本就不是一码事。 就在刚才,吴大洪虽然热情地和他握手寒暄,但,魏可分明能感觉到吴大洪对自己的戒备。 没错!就是戒备! 魏可能感觉得到,吴大洪并不喜欢自己。 然而,当魏可看见林契很高兴的模样,也就把吴大洪的事情暂时丢在了一边。 管他那么多干什么,他魏可又不是卫戍团的人,即便是这益岭,他也难得来一次,见到吴大洪的机会肯定不会多,对方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他,又有什么关系? 跟着林契再次回到独立营。 秦筱梓得知,魏可已经与卫戍团谈妥了出售步枪的协议,很是开心。 “可可,你真能干!这么说,益岭的这些克伦族人,以后就算我们那措的朋友了?” “差不多,多个朋友多条路!” “这是好事啊!咱们那措的人口太少了,有了克伦族当朋友,肯定安全很多!栗敢自由军的那些人,再想过来欺负咱们,也会多想想后果!” 现在的秦筱梓,居然也会站在大局上考虑问题了。 魏可不由得想到,假如以后那措发展壮大了,需要一位新闻发言人的时候,秦筱梓真能胜任。 中午的时候,魏可一行人就留在独立营用餐。 林契亲自作陪,场面非常热闹,独立营的主要军官,都来和魏可打招呼,看得出来,林契在独立营里的威信很高,这些军官对林契很尊敬,就像对待自己的大哥一般。 这样的环境,甚至有点和当初的07分队,差不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一连的班长铁林。 铁林虽然只是个班长,却和林契的关系不一般,到了这个时候,魏可才搞清楚,原来,铁林是和林契来自于同一个寨子,这种关系相当于国内的老乡。 怪不得!亚巴登会故意找铁林的麻烦! “魏大哥!我铁林敬您一杯酒!要是没有您,我这次真不好办了!” 铁林这人还挺会来事儿。 他见到魏可和林契以兄弟相称,很自然地就叫魏可是“魏大哥”,实际上,魏可的年龄明显很小,就算是独立营里的普通士兵,也没几个是比他岁数更小的。 “铁林,下午带上几个兄弟,陪我和你魏大哥,去一趟曼德勒。” “行没问题!营长,那条路我熟得很!” 按照魏可的计划,他们需要去一趟曼德勒火车站,那里有卫戍团设立的一个联络处,专门负责克伦族的外销货物的运输,这恰好便宜了魏可。 既然克伦族有这样一个联络处,那么,魏可就不需要自己去胡乱摸索了。 由那措至仰光港的商路,指日可待! 在曼德勒之前依靠克伦族的力量,在那之后,交给仰光的何家父子,如此一来,看似繁琐的M甸国内的货物运输,竟然变得简单明了起来,只要魏可在海外拿到货物订单,几乎马上就能依靠这条商路,把货物运输出去。 214.第214章 诡异的伏击 公路上,两辆吉普车一前一后。 开在前面的是独立营的军车,由铁林带领三名战士,在前面开路。 林契挤在了魏可他们这辆车上,司机是沃嘎,秦筱梓坐副驾驶,而魏可和林契两个大老爷们,就躺在后座上扯闲篇,这副模样,远比魏可原本的预计,轻松多了。 计划不如变化快。 背靠益岭卫戍团这棵大树,魏可完全可以躺着睡大觉了。 卫戍团团长坤丹已经答应了,假如魏可需要运输货物往曼德勒火车站,就由卫戍团的运输连来帮助运送,这样既安全又方便,在这片地面上,益岭卫戍团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轻易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话说,金三角区域,那是绝对不太平的地方! 等闲人等,你若是想把一批价值较高的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风险不是一般的大! 益岭的治安环境,肯定比栗敢好。 然而,那主要指的是益岭市区附近,若是在某些偏僻地方,并不见得就比栗敢安全多少。 想想也知道,这地方枪|支泛滥,多的是亡命徒,随便几个人纠集在一起,就敢杀人越货,而这里到处都是山区,犯了事之后,往大山里一躲,谁能拿这些人怎么样? 就比如当初在栗敢的掸渠掸沙兄弟。 很多人都知道,掸渠兄弟干的是无本买卖,坏事做了一箩筐,但,只要他们不主动惹上大势力,即便是栗敢王将军,也只能对他们睁只眼闭只眼。 当然了,这有一个前提,你千万别招惹自己不能惹的大势力! 在益岭,情况也是差不多的。 益岭卫戍团是最强大的武装势力,卫戍团的运输车辆出行,只要在车头插上克伦族的小旗帜,就能通行无阻,极少有哪个不开眼的笨蛋,敢于攻击克伦族的车队。 开玩笑!克伦族战士勇敢善战,又穷得一塌糊涂,你抢他们不是找死吗? “丹拓老弟,我们团长让我问问你,你的步枪厂产能怎么样?以后咱们双方能不能继续合作,由你们公司,给我们提供更多数量的优质步枪?” 林契对魏可的称呼,也是乱的可以。 不过,这是在M甸,关于称呼的问题,还真没有多少人在意,或许在林契看来,魏可的准确名字应当是“丹拓”,就像他自己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一个字“契”。 “你们还有足够外汇吗?” “一定需要外汇,M甸币不行吗?” 林契的脸色明显有点难看。 话说,克伦族要想得到一点外汇,不是一般的难,他们拥有充足的木材资源,但相比于M甸其他地区,克伦族身处内陆,运输成本高,完全没有竞争优势,外汇都是一点点攒出来的。 魏可在心里叹气,他不是救世主,明知克伦族困难,也不能做慈善家。 M甸币在栗敢地区,几乎是没多大用处的,魏可收了M甸币,就是烫手的山芋,花不出去,还不如人民币管用。 “或者,等我的公司稳定下来之后,我们可以加强其他方面的合作。” “什么意思?” “直接卖资源是最不赚钱的生意,我们可以合作开公司。比如说,把木材精加工,制造成品木地板、船舶甲板、成套家具等等,还可以加工成优质木炭。如此一来,利润空间就大了,产品就有了更大的竞争力。” “丹拓老弟,你真是个精明的商人!怪不得你能赚大钱!” 林契大喜,连连出口称赞。 魏可暗暗发笑。 其实这不是他有多精明,而是阅历和身份的不同。 克伦族人久居大山,与外界接触的少,久而久之思想就比较僵化,而中国国内已经度过了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再加上人口多,资源匮乏,当然舍不得直接卖资源,总是想方设法让利益最大化的。 其实,魏可还真不想过多涉足木材加工行业。 全世界的工业制造领域,可以根据产品附加值的多少,粗略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也是最不赚钱的行业,服装鞋帽类,这是纯劳动密集型产业,赚的是辛苦钱,而且这一类产业的技术要求低,参与竞争的多数是不发达国家,可以说,每一分钱都是工人的血汗凝聚! 第二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等。 这一类产品就赚钱多了,但由于技术门槛高,欧美国家普遍占有巨大的优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要想从中分一杯羹,大多数都是靠赚取加工费,真正的高额利润,却被具有核心技术的欧美国家抢走了。 第三级,真正暴利的行业! 高科技产品,尤其是垄断技术的高科技产品,其他还有军|火、生物医药、航天等等。 魏可的地盘小,人口少,赚钱必须选择高附加值行业。 就比如制造步枪,这是轻武器的一种,在军|火产业中属于低端产品,却依然能带来接近九倍的利润,即便以后步枪的价格略微降低之后,五六倍的利润还是能保障的,这哪里是木材加工业能比? 但,帮助克伦族,不仅仅是为赚钱,还有安全方面的考虑! “林大哥,再给我几个月时间,我来帮助你们!” “丹拓兄弟,那我先代表克伦族谢谢你!坤丹团长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很高兴!” 林契兴奋地连连搓手。 突然! 前面轰隆一声巨响! 这是炸弹爆炸的声音,魏可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了。 猛抬眼往周围看,他们正在经过一个山区的小镇,公路从小镇的中央穿过,两边有一些建筑物,公路上车辆很少,有一些零星的行人,这时候都在慌乱地四处躲藏。 爆炸是针对前面那辆吉普车的! 几名独立营战士所在的那辆吉普,已经被爆炸的气浪,推到了路边,咣当一声撞在一堵墙上! 哒哒哒!哒哒哒! 一串串有节律的枪声响起,子弹铺天盖地扫向那辆吉普,在视线里,前面的那辆吉普车上,一名战士瞬间就被子弹打得飞了起来,就好像是被撕碎的布片。 “不!该死的!” 林契发出一声愤怒的大吼,抓起枪就想向前瞄准。 魏可探出手,一把搂住林契的脖子,就把他压倒在了座椅上,与此同时,伸出另一只手,把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还在发呆的秦筱梓的脑袋,也摁了下去。 魏可已经知道坏事了,因为,以他的本事,已经分辨出了这是什么枪声。 不是步枪,而是机枪! 严格地说,正在响起的枪声,来自于一种大名鼎鼎的机枪,比利时出产的米尼米,这款机枪之所以名声在外,得益于它被美国陆军选中,作为美军的制式班用机枪。 米尼米确实很优秀,射速快火力猛,而且还有一个极大的优势,重量轻,是全世界最适合单兵使用的机枪。 但,这款机枪价格昂贵,弹药也是北约5.56毫米子弹。 在东南亚,无论是正规军还是其他私人武装,很少使用这款机枪! 那么问题来了,有人在益岭这个穷地方,先是使用路边炸弹攻击卫戍团的车辆,然后又用上了米尼米机枪,怎么会是一次简单的攻击。 如果没有后续的攻击手段,魏可是打死也不信的! 果然,就在魏可作出反应,把林契和秦筱梓护在吉普车的车厢内的时候,又一波子弹到了。 哒哒哒! 咣咣! 成片的子弹扫射而至,魏可乘坐的这辆吉普,前窗玻璃,座椅的上部,顿时被打得支离破碎,子弹的冲击力,在车体侧面形成了一排弹孔。 这可要了命了,分明是一次有预谋的袭击! 敌人的实力很强! 215.第215章 毙敌 魏可躺在座椅上,抬起脚,咣一声就把车门踢开了。 “快!所有人下车!” 在公路上受到袭击,留在车内绝对是个愚蠢的选择,即便他们乘坐的是一辆吉普,防护力高于普通汽车,但毕竟不是装甲车,四处乱窜的子弹,很容易击穿油箱,引起爆炸。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顾不上其他,伸手抓住秦筱梓的衣服,把她从座椅的中间拖到了后座,又护着她下车。 幸好,林契和沃嘎还没有彻底晕头,两个人手脚并用,爬到了车外。 “沃嘎保护筱梓!隐蔽!” “前方十二点钟机枪先不要管!左右前方约十点与两点钟方向,各有一名枪手!十点枪手交给我!林大哥火力压制两点钟枪手,注意在我开枪后,迅速射击!” 这个时候根本不容许他们逃离汽车,但魏可并不慌乱,很镇定地发出命令。 林契的眼神,顿时有些发直,这是什么本事! 在这样突然遭受攻击的情况下,即便是林契作为独立营营长,打惯了仗的老兵,也被弄得有点晕头转向,分不清敌人所在的方位和人数,更别提快速确定敌人的准确位置。 然而,魏可偏偏就能! 惊讶归惊讶,当林契看见魏可手持步枪,已经做好了射击前的准备,他也赶紧把自己的M14子弹上膛,紧贴吉普车的一侧,做好了随时探出头射击的准备。 怕死? 在对方的枪口下,探出头射击,无疑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说不准还没等你射出一发子弹,自己就被对方干掉了,但,怕死的人是当不了好士兵的。 哒哒哒! 魏可猛然站起身,几乎是在步枪刚刚平举的时候,枪声就响了。 这是干扰性射击,为的是打乱对手的射击频率。 三连发的短点射打完,魏可迅速伏低身体,就在他的头刚刚低下来的同时,对方的反击来的既快又猛,只听咣咣咣的声音不绝于耳,子弹把那个位置的吉普车顶端,平平地削掉了一层! 但,魏可不为所动,快速移动两个身位,再次探出头,依然是举枪射击。 不远处,林契暗暗吞了一口口水。 他看得很清楚,无论是魏可,还是对面的枪手,都是极其优秀的士兵! 此时,魏可的枪法看不出来,然而,他的冷静和胆量,以及射击动作的熟练性,表现的淋漓尽致,无不在显示,这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兵。 相对应的,对方枪手还击的速度和准确性,同样非常惊人。 林契咬咬牙,他也是一名优秀的战士,在这样的战斗中,他是不甘心落后于人的。 想到这里,林契深吸一口气,也学着魏可射击的样子,猛然把手里的步枪探出吉普车的上方,对准两点钟方向的敌人,快速瞄准,然后快速射击,快速收枪隐蔽。 哒哒哒!咣咣咣! 枪声此起彼伏。 一场遇袭战,演变为双方的对射,看似扳回一城,但,魏可很清楚,危险的局面并没有丝毫解除。 对方最少有三名枪手,选择的位置都很好,正面的机枪手,位于一幢三层小楼上,居高临下,进行压制性射击,而另外两名手持步枪的枪手,一个躲在左侧木屋内,另一个藏在公路右侧的大树后面。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局面! 可以说,如果不在最短的时间内,打破敌人的三面夹攻,那就完了。 包括魏可在内的四个人,唯有死! “林大哥!压制两点钟枪手,给我两秒钟时间!” “好!” 林契回答的十分干脆,甚至没有任何犹豫。 这是很罕见的,他林契不是普通战士,而是克伦族内十分优秀的军事人才,无论是临场指挥还是个人的军事素质,都是数一数二,如果换一个场合,他一定会是本方战斗人员的指挥者。 但,此时的林契,很自觉地把自己当作魏可的助手。 他相信魏可,比自己更加优秀! 这个时候,魏可已经快速移动到吉普车的车头位置,侧身,枪托抵在自己的左肩,做好了随时射击的准备。 他现在需要冒一次险。 像刚才那样的快速射击,实际上是很难击中目标的,哪怕魏可拥有一只超级稳定的左手,他也没办法在举枪的瞬间,就完成精确的瞄准动作,所以,他需要更长时间的瞄准。 这就意味着,他需要把自己的身体,更长时间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 拥有战斗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让自己暴露两秒钟,与暴露一秒钟相比,中弹的几率,不是增大两倍,而是增大无数倍! 然而,魏可已经没有选择,他必须拼。 砰砰砰! 另一侧的林契首先开枪。 魏可深吸一口气,猛然站起,举枪瞄准,与前两次不同的是,他并没有直接扣动扳机! 他的运气很好,虽然移动了较远的位置,却还是在第一时间里,就用手中步枪枪口最前端的准星中心点,准确地套住了自己的对手。 就在左侧木屋的窗口,那里有一个同样在举枪瞄准的人! 那个人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哒哒哒……哒哒! 魏可的动作稳定而快速,左手食指,牢牢扣住扳机,一直扣到底,不松手! 这是自动步枪的连射状态,枪膛内的子弹,就像是一群欢快的小鸟,瞬间挣脱了束缚,形成一片模糊的金属弹幕,疯狂往前冲了出去。 打完这个连射,魏可甚至没有再往木屋的方向看上一眼。 快速收枪,低头。 伸手退下空弹夹,又从战术背包中抽出一个新弹夹,插入弹夹插口,拉动枪栓上膛,他做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就像是刚刚完成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左侧木屋方向,静悄悄没有一点动静。 林契忍不住,悄悄抬起头,往左侧公路边的那座木屋看了一眼。 只见,木屋面朝公路一侧的墙壁上,已经出现了一个不规则形状的大洞,那里原本有一扇窗户,现在,仅剩下半扇木窗,歪歪斜斜倒在那里。 就在木窗下端,趴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那人的脖子上,悬空吊着一支步枪,晃晃悠悠的。 他竟然击毙了对方枪手! 林契的后脖颈子一麻,迅速扭头,看向魏可手里的枪。 没错,那是一支中国造56式步枪,由于枪柄和握把都是木质的,时间久了,看上去有些斑驳,显得很简陋,上一次魏可还特地送给他二十支,就是这种步枪,现在的那措民兵连,全部装备了这种枪。 中国造56冲,性能几乎与AK47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56冲的射击,在最初的一两发子弹后,弹道分散的十分严重,哪怕是再优秀的士兵,也无法用这种枪,进行精准的连续射击。 但!魏可就是用这支枪,打了一个至少二十发子弹的连射,弹着点几乎形成一个圆形! 一瞬间,林契就回想起,前一次他们在去往那措的路上,遇到了有人袭击那措民兵,魏可用一支仿81杠,在大树树干上打出了一个圆洞的事情。 上一次,他只看见了结果,今天,林契看见了魏可战斗的全过程! 这是一名了不起的战士,幸好,他是克伦族的朋友! 216.第216章 吉普当盾牌用 战斗的现场,很诡异地安静了数秒钟! 双方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停止射击,或许,对方剩余的枪手,他们的震惊,一点也不比林契来得小。 这原本是一场胜负已定的战斗。 魏可他们乘坐在第二辆吉普上的四个人,很侥幸地从汽车上逃了下来,但他们只能暂时躲藏在车身后面,如此狭小的地方,不足以让他们完全逃避子弹。 接下来,他们只能可怜地一个个被打死,或者等待吉普车被打爆。 但,就在这种局面下,一名袭击者被击毙了! 胜利的天平,不能说已经被扭转,然而,事实很清楚,袭击者精心布置的三面夹击已经被打破,如此一来,这场战斗哪一方将获得最终的胜利,已经不再是那么清晰。 突突突! 突突……突突突! 首先打破现场沉寂的,是位于正面三层小楼上的机枪手。 这名机枪手显然被激怒了,他放弃了继续攻击前面那辆吉普,转而将枪口,对准了魏可他们藏身的地方,一串串子弹,就像雨点一般,猛烈地扑了上来。 糟!机枪之所以被称为机枪,就在于它的连续射击。 步枪也能连续射击,但,步枪的弹夹容量小,射击稳定性也差,一名步枪手,很难对一个目标,保持长时间的压制,而机枪不同,机枪手通过连续的三发、四发的短点射,很容易就能把目标压得抬不起头。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对面的机枪手,射击手法非常老练,一串串子弹,密集地砸在吉普车的不同侧面,刮起一股股金属风暴。 再敢露出头射击,那就是找死! 同样的道理,继续躲藏在吉普车的后面,也是找死的行为,对方是一挺轻机枪,米尼米发射的是小口径弹,这种子弹的穿透力不是很强,然而,在这样密集的扫射下,吉普车也扛不住多久,很快就会被打爆的。 “大家跟着我!林大哥注意掩护!” 魏可大吼一声。 其他三个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魏可把步枪甩在背上,双手一伸,扣住了吉普车的底边。 咣当一声响! 吉普车翻了,准确地说,不是翻了,而是被魏可搬了起来,来了个侧面朝天。 原本这辆车的轮胎,早就被子弹打爆,车身矮了下去,魏可几个人躲在后面,头都不敢抬,只能半蹲着移动,现在,吉普车被竖了起来,就像一面盾牌,挡在几个人前面。 所有人目瞪口呆。 我靠!这是什么力量! 一辆吉普车,少说有两三吨的重量,魏可又是蹲在地上的,双手不方便发力,然而,即便是如此,他还是单纯依靠一个人的臂力,就把吉普车给弄翻了。 这是一头人型的熊!现场每一个人,纷纷眼皮直跳。 “走!大家跟上!” 魏可一点没有被看作非人类的觉悟,双手紧紧抓牢吉普车底盘上凸起的部位,用力去推。 哗啦!哗啦! 刺耳的声音响起,不过,没人在乎这种噪音。 吉普车的车身,沿着公路粗糙的路面,慢慢地开始滑行,魏可这是真的在把吉普车巨大的车身,当作盾牌,一边阻挡对方的子弹,一边推着车,往公路左侧移动。 一副好具有喜感的场面! 吉普车横在路中间,侧面朝天,竖起来接近两米高,就像一艘小船,缓缓往公路旁的一座木屋滑行,而魏可四人躲在吉普车的后面,安全得很。 对面的那名机枪手,足足停顿了数秒钟! 那个家伙估计也郁闷到了极点,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超人! 如此纯粹的力量,带来的视觉效果很强烈,在场的林契等三人,无不情绪激动。 正在推着车的这个男人,他是无所不能的,只要跟着他,任何困难也不用担心,再危险的局面,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就不再是危险。 “走!我们跟上他!” 林契大吼一声,走在最后面。 他手里端着枪,跟在魏可的身边,倒退着往后走,同时警惕地将枪口对准右侧。 这个时候,位于正前方的机枪手,完全成了摆设,唯一剩下的危险,反而是右侧树林里的那名枪手,假如对方趁机迂回过来,魏可正在推车,连躲避都是不能的。 公路并不是很宽,魏可推着吉普车,很快接近了路边。 就在这时,公路右侧的阴影里,闪出一个拿着枪的人影,那是原本藏在右前位置的枪手,这家伙终于按耐不住,想悄悄潜伏过来,打个偷袭。 哒哒哒!哒哒哒! 早有准备的林契,第一时间就扣动扳机。 紧接着,沃嘎手里的枪也响了,他拿的也是56冲,虽然不能像魏可那样射击,然而,56冲这种基于AK平台上的步枪,最大的特点就是火力凶猛,沃嘎的这一梭子子弹射出去,现场就像卷起一阵旋风。 两个人的合力扫射,威力大的惊人。 对方枪手也是够倒霉,一枪没来得及开,就被成片的子弹扫倒,死得不能再死了。 “干得漂亮!” 这时候,魏可已经将吉普车推下路面,一头撞在路边的一座木屋墙壁上。 危机彻底解除! 借助于魏可的强力表现,他们四个人终于逃出了危险区域,还不仅如此,假如袭击他们的只有三名枪手,其中的两个拿步枪的已经被打死,仅剩最后的机枪手。 可以说,猎人和猎物的位置,已经反转了过来。 机枪在开阔条件下的威力,无比强大,然而,一旦离开了开阔地,进入近距离交战状态,机枪的作用,甚至还不如一根烧火棍,所以,对方的这名机枪手,已经不再是巨大的威胁,而变成可怜的猎物。 “筱梓找地方隐蔽!不许乱跑!” 魏可吩咐了一声,扭头就窜了出去,沿着木屋的墙壁,往屋子的另一侧跑。 他要去对付那名机枪手! 刚才的那一场战斗,他们被打的那么惨,魏可自然不会放过对方。 林契张了张嘴,他也想跟着过去宰了机枪手,但一想到自己手下的几名战士,还在前面的吉普车上,生死不明,只能咬咬牙,忍住了冲动。 “这家伙厉害的不像人类,对方机枪手一定不是他对手。” 林契悄悄露头,往前面观察。 这时候,机枪的射击声彻底停了,机枪手也不是傻子,明知道自己处境不妙,肯定要想办法自保,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立刻放弃机枪阵地,选择逃跑。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谁见过一个人,手里端着沉重的机枪,与对手近身肉搏? 那是电影里幻想出的情节,现实中不会出现! 217.第217章 野牛杰克 三层小楼,砖石混合结构。 难怪那名机枪手,会选择这里作为机枪阵地,在这样的小镇上,砖石结构的房子并不多见,而这幢房子恰恰就位于公路的转角处,几乎正对公路,是一个十分理想的射击位置。 小楼第一层的屋子里,空无一人。 魏可手里端着步枪,机警地闪身到了楼梯下,举枪对准上方的楼梯口。 在这样的环境里,独自搜索躲藏的敌人,无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魏可并不担心。 从刚才那名机枪手的表现来看,对方极有可能是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士兵,然而,他魏可是特种兵,如果连这样的一对一也会惧怕,那不如找个地方躲起来,舒舒服服过日子算了。 何谈报仇? 要报仇,他就必须不畏惧任何困难。 魏可小心翼翼地沿着楼梯往上走,一边侧耳倾听小楼里的动静。 第二层,依然是安全的。 但!他发现了三具尸体,就倒在第二层的屋子拐角处,那是一男一女两个大人,以及一个小孩,都是被刀子刺死的,血流了一地,模样非常凄惨。 没人性的魂淡! 魏可能猜得到,这三个人应当就是这座小楼里的主人,是一家人,那些枪手为了避免消息走漏,就杀了他们,然而这是毫无必要的。 最多只需要把人绑起来好了,为什么要杀人? 哪怕是残酷的战争,也不能无原则地残杀平民,这是魏可一贯以来坚守的准则之一。 何况,其中还有一个无辜的孩子! 魏可不由得更加愤怒,无论这些枪手来自哪里,他们有什么目的,都该死! 小楼的第三层上,依旧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那名机枪手,已经趁机逃了? 魏可是在和林契等人分开之后,笔直对准这幢小楼而来的,这期间顶多只是延误了几十秒钟,如此短的时间里,对方机枪手原先位于三层,他如果从小楼一层的门口逃跑,一定会迎面和魏可撞上。 当然了,机枪手如果选择跳窗出去,那就已经跑了。 无论如何,魏可还是决定上到三楼去看一看,他有种感觉,那名机枪手并不会轻易逃跑,或许就在哪个角落里,静静地等着他。 设身处地想一想,换作魏可是那名机枪手,他会逃吗? 一定不会! 自己的两位同伴,就在眼皮子底下被人干掉了,如果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逃走,他会一辈子过不了这道坎,通常来说,高手都有自己的骄傲,也足够自信,除非到了万不得已,不会轻易逃跑。 所以,魏可有五成的把握,那名机枪手,就在三楼上面! 三楼,与下面两层的格局都不同,上了楼梯后,是个小房间,有一道房门,站在门外就能看见,一扇大窗户前放了一张木桌,木桌上又架着一挺机枪。 米尼米,装备两脚支撑架的米尼米机枪。 机枪留在这里,人呢? 本能地,魏可感觉到了有些不妙。 突然!一道人影猛然从房门后面闪出,呼地一阵风声,那人影手中挥舞着一根棍子似的东西,向着魏可的头顶,飞快地砸了下来! 近身搏斗,枪未必是一件最优秀的武器! 就比如现在,魏可手里明明端着步枪,只要他把枪口移动一些,然后扣动扳机,就能将对方射杀,但,想法虽好,手上的动作却是来不及的,如果他坚持这样做,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对方一棍子砸倒。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举起手中步枪,把步枪当作棍子,挡了上去。 当地一声响! 魏可手中的步枪,一下子就被打飞了! 突然出现的这个人影,手上的力气非常大,再加上魏可仓促之间,站立不稳,向后噔噔退了几步,后背重重地撞在墙壁上,撞的他胸口一阵气血翻涌。 抬头看,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白人大汉,手里提着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棍。 好强壮的家伙! 魏可自忖自己也算强壮了,但如果比起眼前这个壮汉,几乎就是豆芽菜,壮汉的胳膊有正常人的大腿粗细,脖子尤其粗壮,像个小水桶,怪不得以魏可的力量,也挡不住他的一棍子。 但!让魏可最惊讶的不是眼前白人的强壮,而是他身上穿的衣服。 一套深蓝色的工装。 这种服装,魏可并不陌生,就在几天前,他还和另外几个穿着同样衣服的人,一起从仰光,乘坐直升机前往丘朗,而当时黑人约翰,以及他手下的三个人,都是这种打扮。 眼前这白人壮汉,是和约翰相同的身份。 他们都来自于同一个组织,或者说,都是R本人三浦阳介的手下! 这就不难解释了,为什么这几个枪手的装备如此好,而且身手都很不错,因为,他们都曾接受到良好的训练,就拿黑人约翰等人来说,如果他们不是在直升机上突然遇袭,凭借他们的本事,所能爆发出的战斗力,一定很不弱,最起码不比今天的三个枪手差。 甚至于,魏可还能猜到三个枪手为什么要来M北地区。 三浦阳介带着的那几个人,死的死伤的伤,眼前的白人壮汉,就是三浦阳介搬来的救兵。 然而,这又是一个想不通的地方! 既然是三浦阳介搬来的救兵,为什么不去丘朗,而是来了益岭。 再一个,他们为什么要偷袭独立营的军车? 三浦阳介是为了某种目的,去丘朗找掸雄合作的,他在丘朗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完成,没必要跑来益岭,还得罪了克伦族武装力量,这是令人想不通的事。 当啷! 就在魏可大脑快速思考的时候,白人壮汉却将手里的木棍扔在地上。 反手一抄,取出一把匕首握在手里。 “你就是那个不自量力的M甸小老板?嘿嘿!小子,你成功地激怒了我野牛杰克了!刚才躲在汽车后面,杀死我的手下的,应当就是你?” 白人壮汉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狞笑。 他抬起手里的匕首,伸出长舌头,舔了一下匕首的刀刃。 “该死的M甸佬!野牛杰克要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反正你迟早都要死,我会送给你一个漂亮的死法!” 魏可几乎要将三浦阳介的名字抬出来,为自己争取一点恢复的时间。 但!他突然忍住了。 M甸小老板!迟早都要死! 眼前叫作杰克的壮汉,居然是知道他的身份的,或者说,知道他的其中一个身份。 这就有问题了,即便是三浦阳介,也不知道他“公司老板”的身份,甚至于在益岭这地方,知道他身份的,仅仅只有卫戍团的几个人而已,对方从哪里得知他的身份? 乔布朗! 魏可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名字。 “你是专门来杀我的?” “嘿嘿!这个小M甸佬还不算太笨,告诉你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你马上就是一个死人!没错啊,我就是帮乔布朗来要你命的!你这小魂淡真的很可恨,为了你,老子白白死了两名手下!好了,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杰克的脸上,闪过一丝嘲弄的表情。 突然挥舞手里的匕首,向着魏可,猛地扑了上来! 218.第218章 被自己玩死了 面对面的殊死搏斗。 魏可被逼在墙角,一脚踹了过去,却不料,野牛杰克不仅长得强壮,身手同样灵巧,这家伙伸出粗壮的左臂,一把拉住了魏可的左脚,两个人瞬间纠缠在一起。 噗通一声,魏可摔倒了! 这可不是一个乐观的局面,野牛杰克太壮了,他几乎有魏可两个壮! 而且很不巧,由于地方狭窄转不开身,魏可被压在下面! 冷汗! 这可不是玩闹,而是拼命。 输的一方,丢掉的将是自己的小命。 危急时刻,魏可用右拳,狠狠砸在野牛杰克的下巴上,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平时很管用的一招,今天却失去了效果,杰克的脑袋被打的一仰,但很快就用他的左手,压住了魏可的右臂。 绝对的力量比拼之下,魏可输的彻彻底底! 也就是说,在力量这个环节上,魏可完全比不过对方,也难怪野牛杰克如此自信,这家伙的确力大无穷,抗击打能力也非常恐怖。 “M甸小子,可以去死了!放心,和你在一起的几个人,我会一个个杀死他们!” 野牛杰克狞笑着,右手抬起,将匕首的尖端,对准了魏可的眼睛! 这个变态! 他不仅想杀死魏可,还想看到魏可在临死前,发出惊恐的哭喊,甚至求饶,因为,作为一个正常人,当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对准自己的眼珠子慢慢落下来的时候,再坚强的汉子,也会崩溃。 这是纯粹的力量,此时的野牛杰克无比自信。 有人能从他的身下逃走吗?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要说是一个相对瘦弱的东亚人,即便是强壮的欧美人种,那又怎么样,他是强壮如野牛的杰克,只要被他抓住的人,就成了他的猎物,从来没有人能从他的控制下逃脱。 砰! 魏可的左手,准确抓住了杰克的右手腕。 “嘿嘿!没用的,你杀了我的手下,我会给你一个最愉快的死法!野牛杰克会让你的两个眼珠子,一只一只被戳爆,然后,再慢慢割开你的喉管……” 野牛杰克洋洋得意,唾沫星子,喷了魏可满脸。 但,他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魏可的左手,紧紧抓在他的右手腕上,越抓越紧,就像一道铁箍,在他的右手腕上,勒出了几道深深的痕迹,以至于,这道痕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嵌进了肌肉里! 魏可很庆幸,自己被野牛杰克缠住的是右手。 通常人的右手力气大,就比如野牛杰克,他就是用右手握着匕首,来刺魏可的眼睛。 然而,魏可的左手才是最有利的武器。 “这不可能!” 野牛杰克的眼睛里,终于闪过了一丝惊慌。 那把被他牢牢握在右手里的匕首,刀尖距离魏可的眼珠子,仅仅只剩下一厘米,却不料,这最后的一厘米,就是他无法完成的任务,任凭他再努力,也没法再前进一点点! “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 魏可的声音恨恨道:“你的教官一定是个愚蠢的笨蛋!难道就没教过你,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吗?你很强,但,你是一头愚蠢的傻牛!” 咯! 魏可的左手再一次加大的力量! 野牛杰克握着匕首的左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手背上青筋暴起,就好像鼓起了一条条丑陋的蚯蚓。 与此同时,匕首的尖端,被魏可的左手,一点点推了上去。 “不!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你是魔鬼!” 野牛杰克彻底慌了,拼命扭动手腕,想挣脱开魏可的左手,他自己的左手也想过来帮忙,但,魏可岂能让他如愿,右手立刻缠了上去,抓住野牛杰克的左手,不让他得逞。 这很搞笑! 两个人的姿势没有一点变化,然而,彼此的身份却完全翻转过来。 现在,想要逃跑的反而是压在上面的野牛杰克。 “你猜对了,老子就是魔鬼!死吧!” 魏可一声大吼! 左手猛然发力,将野牛杰克的右手腕,整个折返过去,变成了刀尖对准野牛杰克的胸膛! “放过我!求求你放过我!”野牛杰克发出绝望的大喊。 然而,求饶是没有用的。 魏可没有丝毫的怜悯,这时候的野牛杰克,右手已经完全使不上力气,而魏可的左手,则变得势不可挡,握着野牛杰克的右手腕,狠狠一刀扎了下去! 好惨! 锋利的匕首,深深插进了野牛杰克宽厚的胸膛! 野牛杰克的眼珠子,几乎爆了出来。 趁你病要你命,魏可自然不会仅仅扎一刀就停手,他左手一抽,再一推,又是狠狠的一刀,这一刀比前一次还要狠,几乎连带着野牛杰克的右手,捅进了他的胸口。 “啊!” 这个喜欢用刀去捅人的白人恶棍,居然也是知道痛的! 魏可也是发了狠,一刀接着一刀。 大片血花飞溅,喷了魏可一头一脸,可怜刚才还是气势汹汹的野牛杰克,浑身抽搐着,他用尽了浑身力气想逃跑,却因为自己的愚蠢,终究没能逃掉,把自己玩死了。 即便是一头真的野牛,也禁不住用匕首来连续扎着玩! 野牛杰克死了。 被他自己的匕首,活活扎死,鲜血被放干。 魏可顾不上去擦脸上的血迹,躺在那里,大口喘着粗气,输了就没命,这游戏太刺激,谁也受不了。 幸亏,他还有一只神奇的左手。 左手,再次救了他的命。 这一次和野牛杰克的搏命缠斗,可以说是危险至极,几乎是力量的单纯比拼,这样的经历,即便是身经无数次战斗的魏可,也是第一次遇上,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运气好。 野牛杰克太自信? 话说,假如不是野牛杰克对自己的力量太过自信,死的就是魏可了。 他只要先用木棍,将魏可打晕,或者在压倒魏可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把匕首刺入魏可的身体,那么,魏可的左手再厉害,也救不了自己,只能和这个世界说拜拜。 但,失败就是死亡,野牛杰克因为自己的自信,把自己玩死了,谁也不会怜悯他。 对敌人,永远不能掉以轻心! 这个世界上,自己哪怕有了一只无所不能的左手,也不是无敌! 魏可一遍遍告诫自己,他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完成,是不能死的,所以,一旦认准了自己的敌人,并且需要出手对付的时候,绝不能犹犹豫豫。 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一击致命,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 就比如今天的野牛杰克,死的多么冤,然而,死了就是死了,没有人为他可惜。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残酷,作为失败者,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这就像是一种心灵洗涤。 要狠!对待敌人,再狠也不为过! 219.第219章 再见绿纳粹纹身 野牛杰克的胸口,已经被扎的血肉模糊,但,魏可还是仔细地对他进行搜身。 这人的身份令人可疑。 或者说,三浦阳介这伙人的身份,太可疑了! 魏可越来越好奇,是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培养出许多像约翰和杰克之类的优秀士兵,他们的装备如此好,已经不输给大多数国家的特种兵,这家公司到底经营什么业务,难道是专业的雇佣兵? 野牛杰克的装备确实不错,除了没有穿防弹衣,肯定比正规军的装备水平还高! 深蓝色工装是特制的,布料轻薄,但很结实,衣服上有很多小口袋,起到了和战术背心类似的作用,可以装各种小东西,而且不像战术背心那么显眼。 当魏可看见一把9毫米手枪的时候,不禁冷汗直流。 这野牛杰克绝对是大意了,假如他不是使用匕首,而是掏出手枪,魏可还有活命机会吗? 除了一堆的辅助用品,野牛杰克的身上,居然还有一部单兵电台! 这绝对是步兵装备中高大上的东西! 电台不如美军的“联合战术无线电系统”那么先进,只是一个小型数字式电台,小盒子形状的无线收发机,藏在肩部位置的口袋里,耳机也不是蓝牙耳机,通过连接线从脖颈一侧的衣服里穿出,戴在耳朵上。 但!单兵电台就是单兵电台! 这样一个小东西,被称为现代步兵战场通信的里程碑式飞跃,由于单兵电台的出现,战场上的步兵之间,相互联系不再靠喊,而能方便地与不同位置的战友通话。 看到这个东西,魏可只能表示,自己很震惊! 因为,哪怕在红箭大队,这种数字式单兵电台也是高级货,只有在执行特殊任务的时候,才允许装备。 靠!这些家伙不会是某国的特种兵吧! 然而,魏可仔细翻找了,野牛杰克的身上,并没有任何能判断国籍身份的物品,这一点也与特种兵类似,以前魏可等人在执行某些特殊任务的时候,身上就不允许携带任何身份证明文件。 也许是心有所感,魏可去检查野牛杰克的手肘内侧。 果然! 绿纳粹纹身! 魏可再次看见了这种独特的纹身。 野牛杰克是“泛太联盟”的人,也就是说,此刻正在丘朗的三浦阳介、约翰等人,也都是那个神秘的泛太联盟的人,他们属于一个跨国秘密组织,而不是某个国家!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野牛杰克是白人,而三浦是R本人,约翰是黑人。 魏可的心脏,不禁砰砰直跳。 原本他以为,自己与泛太联盟之间,暂时很难再有其他交集,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个组织似乎无所不在,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身边,如果不是击毙野牛杰克,他还被蒙在鼓里。 三浦阳介就是泛太联盟的一个头目,而且是M甸区的负责人! 这些人来到M北,肯定不是来找罗曼诺夫。 但,如果让三浦阳介等人发现了罗曼诺夫的行踪,那就很糟糕了,仅仅从野牛杰克和约翰等人的装备、实力判断,这个组织的军事和经济实力都强大到令人心惊胆寒,绝不是目前的那措所能对抗。 不行!一定不能让罗曼诺夫暴露! 魏可打定了主意,这一次回到那措后,必须把罗曼诺夫藏严实了。 而且,他必须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自己的实力! 魏可有种感觉,他与泛太联盟之间,迟早必有一战,无论是他为了解救罗曼诺夫的妻子,主动找上泛太联盟,还是泛太联盟发现了罗曼诺夫,过来攻击魏可的小势力。 死敌! 除非让魏可放弃罗曼诺夫,否则,他与泛太联盟就是死敌! 就在这幢满地鲜血的三层小楼里,魏可给自己找上了一个强大到似乎无法战胜的敌人,那就是泛太联盟,一个连Y南人民军也不得不谨慎对待的庞大跨国组织。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冥冥中,魏可重生而来,就是为了战斗! 最初,他两手空空回到这个世界上,为的只是看一眼自己的未婚妻,再去看看前世的战友们,为了让自己体面一些,他为了两万元的出场费,选择参加黑拳比赛。 然后在迫不得已之下,他杀了人,成了逃犯。 杀了人的魏可,得到了一把枪,还有数十万的金钱,外加最初的一位朋友、兄弟。 来到那措之后,魏可一直无法停下与人战斗的脚步。 为了生存,也为了朋友们的安全,为了自己以后能报仇,他与那措白家斗,与Y南的地下势力斗,与掸渠斗,回到了国内,还要与欺负了他的兄弟的恶势力相斗。 这一路走来,魏可竟然无时无刻不在与人战斗! 现在,他又要和泛太联盟斗了,这一次的战斗,不同于以往,或许是一次异常艰苦的战斗,而且,不是一两次交锋就能分出胜负,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魏可不害怕! 他是一个兵,谁要来威胁他的安全,他就和谁斗到底,斗到死! 想到这里,魏可居然一个人哈哈大笑了。 他笑得极为开心,一直以来,他对于自己重生后的目的,都是模模糊糊的,他知道自己最终要杀回外海的无名岛上去,把那里的敌人统统杀光。 然而,无名岛上的敌人,到底是谁? 对于这一点,魏可是一无所知的,不仅他不知道,老团和楚红柳等人也不知道,他们只有这个笼统的复仇情节,所以,魏可时而迷茫。 说起来,魏可就是一个普通人,他需要给自己竖立一个现实版的敌人。 泛太联盟,很好! 这个跨国组织就是他的敌人,足够强大,能够给他带来足够大的压力,有了这个目标,他就不会迷茫,不会懈怠,会卯足了劲往前冲,以最快的速度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魏老大!” 这时候,小楼的二层,传来沃嘎的喊叫声。 只听沃嘎着急道:“魏老大,是你在楼上吗?你没事吧?” 魏可尴尬地止住大笑,没好气道:“当然是我!你小子以为老子会轻易被人干掉吗?” 楼下的屋子里,手里端着枪的沃嘎,被噎了一下。 不过,沃嘎这家伙最大的好处,就是没什么心眼,听到魏可中气十足,立刻就开心了,顺着楼梯往三楼上跑,不料,刚刚跑到一半,就听到楼上枪声大作。 哒哒哒!哒哒哒! 沃嘎一惊,加快脚步就往上冲。 来到三楼上,就见魏可手里抓着步枪,面前的地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白人大汉,那大汉的胸前一片血肉模糊,一条左臂也被打得支离破碎。 “魏老大,你,你受伤了?” 沃嘎脸色发白地盯着魏可,因为,魏可的脸上、身上也都是血,看起来同样很惨。 魏可气恼骂道:“滚犊子去!你小子巴不得老子受伤?” 沃嘎憨笑道:“魏老大,你打仗的样子就是帅!骂人的样子也帅!二连的兄弟们都说我运气好,总有机会跟在你身边!魏老大,刚才益岭的那个林营长,也说他最佩服你了!” 魏可顿时被沃嘎笑得没脾气了。 就连他张口骂人,也能被人认为是帅? “沃嘎你个夯货,要不要以后老子逮机会就骂你一顿?” “好啊!我听老团说了,要是魏老大你骂谁骂得越凶,就说明你把那个人当兄弟!你可能不知道,每次我们杨连长被你骂了,他都能高兴一整天!” “哈哈!你们这群二货,就听老团那魂淡忽悠吧!” 220.第220章 又一架直升机 泛太联盟,实力强大的跨国组织。 野牛杰克留在现场的,果然是一挺比利时造米尼米轻机枪,这支枪通体黝黑,上端安装有一只漂亮的光学瞄准镜,一股浓浓的欧美范儿,比起56式、81杠这些枪,制造工艺精良多了。 不过,最吸引魏可目光的,不是这挺机枪,而是木桌旁边一个支撑起来的架子。 “魏老大,这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 “单兵雷达!” “雷达?雷达不是那种高高的竖起来的大天线吗?为什么这样小?” 沃嘎很好奇,伸头去看,又不敢拿手去碰。 魏可苦笑。 泛太联盟能武装起约翰、杰克这样的精锐士兵,还能装备直升机,再多一部单兵电台,也不是啥稀奇事了,这也难怪野牛杰克只有三个人,就敢来打伏击。 单兵雷达,是小分队作战的大杀器,比单兵电台更高级! 眼前这部单兵雷达,小小的铁架子上,是一个长方体的小盒子,小盒子上面竖着一根短短的天线,连接到一台七英寸平板电脑上,屏幕上闪亮着一个个红色和绿色的小点。 这小玩意,是最近十年国际军事界刚刚兴起的时髦东西,有个外号:书包雷达。 别看个头小,功能非常牛逼,就拿这部雷达来说,能够探测周围一公里内的人员和车辆移动,野牛杰克几个人,就是凭借这部雷达,提前侦查到魏可等人的行踪,并做好了伏击准备。 靠!泛太联盟的装备水平,比美军都不弱多少了! 魏可不禁想到,当初在外海的无名岛上,假如他手里有这样一部雷达,也就不会落入敌人的包围圈,相反的,假如那些守在无名岛上的武装分子,手里有这种雷达的话,他们的行踪早就暴露了。 装备!现代军事装备! 这个年代,早已不是小米加步枪的年代,装备水平,直接影响到战斗力的强弱。 魏可随手去滑动电脑屏幕,在屏幕上,周围的道路、地形非常清晰,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加载了GPS卫星导航的雷达系统,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玩意确实很先进了。 突然,魏可注意到,屏幕上有一个很特别的小红点,一闪一闪很是明显。 雷达定位器? 这样的书包雷达,魏可是第一次接触,但类似的小型雷达,他也是玩过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这个小红点代表的含义,是与其他小红点不同的。 简单说,小红点指示的位置,有一个与雷达配套的定位装置,这个装置可以发送信号,被其他雷达接收,这种设计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让侦察兵给已方飞机指示轰炸方位。 现在,小红点指示的位置,就在几百米外的山坡上。 那里有什么?会是野牛杰克的同伙吗? 魏可伸头往窗外看了看。 在下方的公路上,两辆吉普车一左一右横在公路的两侧,还保持着刚才的模样,在第一辆吉普车那里,林契和秦筱梓都在,他们似乎正在救治伤员。 魏可咬咬牙,回身到了单兵雷达那里,伸手把雷达关机。 很快,雷达的支架就被折叠起来,和雷达主机,以及平板电脑,都被装进一个方方正正的小背包,从外表上看,就和普通的双肩背包没什么两样。 “沃嘎,交给你一项重要任务!” 魏可亲手把背包给沃嘎背在背上,叮嘱道:“这件东西对那措很重要,必须保管好,谁也不让看!另外,你去看看对方两个人身上,有没有这种小盒子和耳机,全部收起来!林营长要是不同意,你就拿这挺机枪和他换。” 沃嘎顿时不乐意了。 “魏老大,这挺机枪好牛逼啊,是你缴获的,凭什么给他们?” “笨蛋脑壳!什么东西重要我不知道吗?那一个小盒子就比这挺机枪值钱!” 单兵电台,魏可暂时没法解释,干脆就说值钱。 实际上,单纯从价值上来说,肯定是米尼米机枪贵,但这里是M北山区,米尼米机枪并不比一支AK47实用多少,而且,这是一挺欧版机枪,还要专门给机枪配子弹,太麻烦了。 再者说,克伦族都是要枪不要命的性格! 林契损失了一辆吉普车,手下战士也有牺牲,若是让他多拿这样一挺牛逼的机枪回去,肯定就要好交差多了,否则,林契一旦受了处分,也是他魏可的损失。 “魏老大,你还要去哪里?” 沃嘎的背上背着双肩包,肩膀上挂着自己的步枪,双手又抱着粗大的机枪,明显很吃力。 魏可拍拍他肩膀道:“我去附近检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危险,你告诉林营长,最多十分钟我就回来。还有,回去后除了找小盒子,就给老子守在秦秘书身边,哪里也不准乱跑!” 沃嘎听了,吓得一缩脖子,赶紧下楼。 魏可抓起枪,出门最后又扫了一眼死在地上的野牛杰克,也跟着下了楼梯。 小镇后方的山坡上,一片空地。 魏可来到这里的时候,差一点咬了自己的舌头。 直升机! 又是一架R本造BK117**********! 假如不是亲眼见到,三浦阳介的那架直升机,已经在丘朗坠毁,魏可简直要以为,出现在眼前的,就是那架他自己乘坐的,从仰光飞往丘朗的直升机。 因为,两架飞机一模一样,同一种型号。 靠!这个所谓的泛太联盟也太能糟践了,刚刚被炸了一架直升机,马上又来了一架。 直升机的附近,看不见一个人影。 魏可钻进直升机,这里也没有人,飞机里,机载无线电、GPS导航等设备一应俱全,这是一架商用型号的多用途直升机,本身是没有配备任何自卫武器的,只能用于运输。 驾驶舱的控制台边,有一个圆形的雷达定位器,处于开启状态,也正是这个小东西,暴露了直升机的位置,让魏可轻易找了过来。 后部货舱内,还堆放着几箱弹药,一些生活用品,以及一顶军用帐篷。 野牛杰克等人,一定就是驾驶这架飞机赶来设伏的。 军|火商人乔布朗呢? 魏可原本以为,最可能被留下来看守飞机的,应当是乔布朗,但那家伙并不在这里,不知道是没有参与这次行动,还是因为听到镇里的枪声,觉得不妙,于是就提前逃跑了。 看着眼前这架漂亮的直升机,魏可直舔嘴唇。 这玩意儿绝对是好东西! 这里是M北,山高林密,哪怕是越野吉普,很多地方也不方便到达,受地形的影响太大了。 但,直升机则不同,只要加满油,哪里都能去得,随便找块平地就能降落! 唯一有顾虑的,这是属于泛太联盟的东西,而且,乔布朗一定知道野牛杰克来此的目的,假如魏可把直升机弄走,而乔布朗一旦知道直升机不在克伦族人手里,绝对能猜到,是他开走了飞机! 擦!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如果炸掉这架飞机,魏可万万舍不得。 乔布朗手下的人手肯定有限,否则,他也不会安排屈屈三个人,就来打伏击,再者说,留在丘朗的三浦阳介,手下也只剩下了受伤的约翰和棕色皮肤的海豹。 魏可决定冒一下次险,这架直升机,对目前的那措很重要,他不想放弃。 221.第221章 带我牛逼带我飞 “丹拓老弟,找到什么线索了吗?是谁干的!” 林契的双眼中,喷着怒火。 这股火气自然不是对着魏可来的,而是针对那些袭击者。 当魏可回到公路上的时候,林契等人全都聚集在一起,警惕地注意周围的动静。 林契的几名手下伤亡惨重,四个人中,死了两个,是被机枪子弹当场打死的,班长铁林也负伤了,只是他的运气比较好,子弹击中了他的肩膀下侧,并没有伤到大动脉。 幸好,秦筱梓随身携带了青羊观疗伤药,否则以克伦族的战场急救水平,铁林也够呛能坚持下来。 “是乔布朗!三个人都是他的手下!” 魏可并没有隐瞒,将林契拉到一边,悄悄地告诉了他。 林契气得双拳紧握,骂道:“是他!这魂淡等老子抓住他,一定要宰了他!” “林大哥,这次是我连累了你。你的两个兄弟的家人,我回去后,会安排人送点抚恤金过来。” “不!我们吉普车上插了卫戍团的旗子,这些人袭击军车,就是和我们卫戍团为敌!丹拓老弟,这件事和你没关系,是我们独立营和乔布朗的仇恨!” 魏可叹口气。 其实他们都很明白,乔布朗之所以袭击军车,就是为了杀魏可,只要魏可在益岭出事,那措〇七公司和卫戍团的步百分百就会泡汤。 只是乔布朗没有想到,魏可不仅没死,还查出了袭击主谋。 “丹拓老弟,这次曼德勒是去不成了。我的人正在赶过来,我们先回益岭再说。” 两辆吉普车都报销了,还有伤员,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再适合去益岭办事。 然而,魏可并不准备跟着林契回独立营驻地。 “林大哥,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 “乔布朗非常危险,我们必须防止他报复!我估计,他现在应当还在益岭区域,也没时间再召集人手。必须马上搜索他的行踪,最好是赶快把此人除了!” “好!这件事交给我去办!” 林契也不傻。 无论是出于报仇的目的,还是防备对方的报复,都必须除掉乔布朗。 从今天的情况就能看得出,乔布朗手下的实力很强,如果不是有魏可在,林契这些人,估计就全部给悄无声息地干掉了,那就等于是白死。 益岭这种地方,被杀几个人,即便是卫戍团的人,你能肯定是谁干的? 再者说,林契也算和乔布朗结下大仇了。 林契的手下死了,相反,乔布朗的三个手下也死了,在乔布朗看来,他的这三名手下,一定比独立营的普通士兵,更加重要,以他敢公然袭击独立营的风格,怎么敢指望他不报仇? “林大哥,乔布朗的手下恐怕不是普通士兵能对付。如果你发现了行踪,能不打草惊蛇,最好先不要动手。独立营不是已经有电话直通那措了吗?你给我打电话,我会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咦?你不和我回独立营吗?” “是啊林大哥,我在这里附近还有点事,办完事自己马上就回那措去。” 魏可咬咬牙,还是没有如实相告。 兹事体大! 两个人虽然以兄弟相称,但到底林契是克伦族人! 林契自己或许没有想法,其他克伦族人就未必,比如说,克伦族如果知道了魏可抢到直升机,就不是好事。 M北这地方,拥有直升机,等同于拥有了直接向对手老巢发动突击的实力,因为,这附近的诸多势力,即便是配备了防控网的势力,对于低空防御,不见得就有良好效果。 魏可有了直升机,手下有人有枪,人家克伦族能不防着你一点吗? “丹拓老弟,那挺机枪……” “对方的枪,都是你的人缴获的!还有,等我回去后,看看能不能帮你弄一点那挺机枪的专用子弹。米尼米机枪好是好,就是这个子弹不好弄,你要省着点用。” “好!老哥哥就厚着脸皮收下了!” 林契终于高兴了一点。 对于克伦族武装而言,枪才是第一位的,至于被沃嘎背着的双肩包,他连问都不问,反正在他看来,那只包里肯定装的不是武器,就算是现金,他一个营长也不在乎。 更关键的一点,魏可把功劳全都给了他,武器也让他带回去,他就不算丢脸了。 自己遭到了装备强力武器的敌人偷袭,死了两个伤了一个,却将三名袭击者全部击毙,这份战果,无论摆在哪里,也没人敢说他林契打的窝囊。 当兵的,讲究的就是这个! 一行人在原地等了不久,独立营的人就赶到了,是一辆卡车,上面有十几名战士。 “丹拓老弟,别的也不说了,无论你去干什么都小心一点!” 林契倒也干脆。 实际上,他现在已经很“迷信”魏可的战斗力,就算是魏可去独自追踪乔布朗,他也不会说什么,因为,在他看来,如果连魏可也对付不了,他的独立营就是白搭。 林契临走的时候,大手一挥,让手下的战士,把三名袭击者的尸体,全部搬上了卡车带走。 魏可悄悄问沃嘎道:“东西到手了吗?” 沃嘎得意道:“两个人身上都有,我都拿来了,林营长没问。” 魏可暗自笑了。 这一次遇到偷袭,排除掉泛太联盟的大麻烦,他倒是来了一次大丰收! 三部单兵电台,数量稍微少了一点,但,这东西关键是现在有钱也买不到,而一旦有了单兵电台,那措一方的战斗力,就有了一个质的提升,跨越一大步。 单兵电台,单兵雷达,直升机。 拥有了这些装备,魏可就拥有了强大的机动能力,不能说在这一片横着走,但已经可以不用怕任何人! 比如说,栗敢王将军再上演一次大兵围城,逼那措就范? 老子削了你! 选择一队精兵强将,利用直升机低空突袭,直接杀奔自由军的老巢,迫降之后,打开单兵雷达,找到对方的兵力布防密集区,架起107毫米火箭炮,打他个人仰马翻。 再然后,利用单兵雷达,分成数个小队,趁乱冲杀进去! 魏可相信,以栗敢自由军的防御水平,这一套组合拳拿出手,对方绝对扛不住! “可可,你在笑什么?什么事这样高兴?” “筱梓,想到天上飞吗?” “啊!可可你真的没事吗?你不会是受伤了吧?脑袋晕不晕?” 秦筱梓立刻就急了,伸手来摸魏可的脑门。 现在的她,已经有了几分当秘书的模样,据她自己说,她以后不仅是秘书,还是医生和管家,反正,只要是魏可的事,除了打仗,都归她管。 魏可赶紧抓住她的手,笑道:“别闹!说的是真事,那帮人藏了架直升机在树林里。” “直升机……飞机!” 秦筱梓稍微迷糊了一下,紧接着双眼晶晶亮:“真的有飞机啊!可可你这么能干,一定能开飞机的,是不是?你没骗我吧,真的要带我牛逼带我飞吗?” 带我牛逼带我飞。 这样的秦筱梓,再次有了当初那个问题女生的神态,把魏可都给逗乐了。 旁边的沃嘎也急道:“魏老大,还有我呢?你也要带我飞啊!” 他奶奶的!魏可一脸黑线。 这话有歧义啊! 那是乘坐飞机好不好,怎么就拐到阴沟里去,变成带谁飞的问题了? 222.第222章 超低空飞行 秦筱梓双眼冒着光,一声欢呼,像只小兔子一般,冲上去抱住直升机,就是一通乱摸。 女孩子估计都有上天飞的情节的。 在她们看来,天上飞的空军才是最高大上的,而地上跑的步兵,相比而言就是土鳖,因为那措以前没有飞机,否则,秦筱梓肯定经常吵着魏可,要坐飞机上天玩。 另一边的沃嘎,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一副表情。 沃嘎的眼睛里同样冒着光,但,他对这架直升机很是敬畏,不敢上前。 一个土生土长的山里娃,能坐汽车已经是极限,至于坐飞机,那是连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正所谓,上天入地是神仙般的本事,哪是普通人能干的? 魏可哈哈一笑,上前拉开舱门,自己爬上飞机,转身伸出手。 “来吧!上来仔细看!” 魏可会开飞机吗?那是肯定的! 红箭特种兵也是需要练习飞行的,只不过,魏可他们训练的不是驾驶喷气式战斗机,而是速度较慢的水上飞机,至于说直升机,实际上比开水上飞机还要简单。 BK117的内部空间,还是很宽敞的,驾驶舱两个座位,座舱内的两侧,还有两排座位。 秦筱梓当仁不让就抢了副驾驶的位置。 其实,沃嘎哪里会和她抢,上了飞机,他的双手双脚就没地方放了。 “沃嘎别怕,坐飞机和坐汽车差不多,你以前不也没坐过汽车,现在连车都会开了?” 魏可赶紧上前安慰。 想了想,干脆亲手把沃嘎按坐在座舱靠前的位置上,用安全带给他绑好,最后,又塞了一个塑料小桶,让他用双手捧着,可怜沃嘎稀里糊涂,还以为坐飞机都得这样,乖乖捧着小桶,坐得端端正正。 魏可也不解释。 士兵嘛,有时候亲身经历也是一种锻炼的方式,让他自己体会去。 扭转身,对待秦筱梓,他就不敢那么随意了。 “乖乖坐好,这些开关一个都不能碰!一定记得啊,待会到了天上,你要是乱动,我没法照顾你,咱们三个都得玩完!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可可,你会开战斗机不?以后咱们有了战斗机,你也带我飞吗?” 战斗机! 这丫头的心可真野,刚刚坐上直升机,就琢磨战斗机了。 “不会!” “咦?你也有不会的啊?楚红柳会开战斗机吗?” “她也不会!” “你怎么知道她不会?她不是特种兵吗?” 秦筱梓嘀嘀咕咕,突然嚷道:“可可,你说我以后学开飞机好不好?等以后有了战斗机,就由我来开!我觉得开飞机最帅了,网上说,女人心理素质比男人稳定,开飞机更有优势!” 魏可哭笑不得,这不是胡扯嘛! “咱们那措哪有训练飞行员的条件?你就别瞎想了,飞行员必须经过系统训练,不要说战斗机,就连这直升机,也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 “那你经过训练吗?你在哪里训练的?” “我!……” 魏可顿时无言以对。 他自己的事情,哪里是轻易能解释清楚的! 干脆不再搭理兴奋过度的秦筱梓,用安全带把她绑紧,又给她戴上耳机,左右看看,这女孩子穿军装本就好看,秦筱梓本就是美女,坐在驾驶座上,还真像那么回事。 “坐过过山车吧?其实坐飞机比坐过山车安全!别怕,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嗯!我不怕!高空弹射我都玩过!” 听到秦筱梓这么说,魏可也就不管她了。 既然她连高空弹射都敢玩,坐飞机还真是小意思,不至于会惊慌失措。 发动机点火!启动! 直升机上部的螺旋桨呼呼地开始转动了。 这架飞机是野牛杰克等人开来的,现在发动起来很轻松,魏可仔细查看了一下驾驶台上的仪表盘,油量仅剩余大约三分之一,但飞个两百公里肯定没问题。 GPS正常,侧平衡正常。 至于机载无线电,魏可没敢开机,谁知道开机后,会不会收到泛太联盟方面的通话请求? 这种时候,最好是让对方认为,这架飞机已经出了意外,甚至被炸毁了。 预热几分钟后,魏可感觉差不多了。 握住操控杆,缓缓加力! 别看BK117只是民用飞机,性能还真是很棒,双发的涡轮发动机,功率强劲,随着魏可的动作,直升机呼地一声就离开地面,悬停在距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半空中。 “飞了!飞了!” 秦筱梓兴高采烈地欢呼,一点不害怕。 魏可笑道:“哈哈坐稳了,咱们飞回那措去!” 直升机以平稳的速度继续上升,当升至高于树丛几米高的距离上,就停止了继续爬高,而是机头略微一俯,开始向前飞行,飞行速度也逐渐提升。 魏可采取的是直升机起飞中的难度动作,垂直起降。 通常的电影电视中,直升机一般都是采用这种起飞方式,那是为了画面好看,但实际上,只有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才能这样做,而且,对于发动机也有很高的要求。 此刻,魏可的动作灵活自如,一点没有生涩感,仿佛他天生就是优秀的飞行员! 很奇怪的感觉! 要说他能开直升机,以往的技术绝对没有这样好。 很快,他就找到了原因:左手。 又是因为左手动作的异常精准,给他带来了福利,这架并不熟悉的直升机,在魏可的控制下,飞行的平稳而灵巧,就好像他是一个整天都驾驶着BK117,在天上打转的老手。 我的天!如果真让他去学习驾驶喷气式战斗机,结果会如何呢? 不过,这样的念头只是在魏可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这里是M北山区,然而,诸如克伦族和栗敢那样的大势力,还是有防空预警雷达的,一旦直升机飞行的高度过高,就会被那些雷达发现,并且跟踪。 所以,魏可选择的是一种高难度的飞行模式,超低空贴地飞行。 所谓的贴地飞行,自然不能是真的贴地,通常来说,只要在高于地表10米以内,普通雷达信号都会被干扰,在某些地形复杂的区域,这个高度还要更大一些。 这架BK117,就在距离树梢数米的高度上,向前飞行。 以M北山区的地形来看,这简直就是在玩命,稍有不慎,飞机就会撞上突然出现的障碍物,造成机毁人亡的惨剧,这样的飞行,估计就连最优秀的飞行员,也会心惊胆战。 “哦!太棒了!可可我爱死你了!” 秦筱梓疯丫头一般大喊大叫。 魏可还真顾不上去管她,因为,哪怕他飞的很稳,思想也一刻不敢走神。 飞行经验摆在那里,魏可就是一个技术刚刚达标的直升机驾驶员,他现在的控制力再强,经验的积累也必须慢慢来,不可能一步就成了神级飞行员。 “呕!” 身后突然传来沃嘎的呕吐声。 不出所料,无法适应空中飞行状态的沃嘎,还是晕机了。 “哎呀!沃嘎你真没用!你还大男人呢,这股味儿难闻死了!”秦筱梓不高兴地叫起来。 “秦队长……这不管我,呕!” 沃嘎的声音声音很无力,一句话没说完,接着又吐了。 魏可突然很奇怪。 按道理来说,秦筱梓坐在驾驶舱,面前就是敞开式的透明前窗玻璃,她现在受到的视觉冲击,肯定比沃嘎要强烈多了,为什么她能活蹦乱跳的一点不受影响! 难道仅仅因为玩过高空弹射? 醒神符! 魏可不由得想起,秦筱梓身上是戴有生肖吊坠的,那里面藏有一枚醒神符,应当是由于醒神符的存在,帮助秦筱梓抵消了大部分的身体不适,于是,她才能如此神采奕奕。 醒神符,居然还可以有这样的妙用。 那么,假如以后那措真的有了喷气式战斗机,给那些飞行员佩戴上醒神符,岂不是很容易就能打造出一支高水准的飞行员队伍! 想到这里,魏可不仅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精神一振。 一直以来,他对于醒神符并不十分重视,这东西除了做成健身器赚钱,还能缓解一定症状的疾病,其余就没什么用处,现在看来,是他没有设法好好加以利用。 他魏可本人,由于有了一只神奇左手,就应当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223.第223章 严防死守 那措新镇。 现在这种环境,即便有楚红柳、老团这些精锐特种兵坐镇,也没人想到去布置防空措施。 一无预警雷达,二无防空武器,总不能采取最古老的方法,安排人通过目测来预警,那是白费功夫,那措只有这么大点地方,缺乏防御纵深,等消息传到,敌方的飞机早就完成轰炸了。 所以,当直升机从峡谷外的瞭望哨头顶上飞过,几名民兵都不知所措。 “飞机!哪来的飞机?” “这飞机来做什么,不会是栗敢那边来人了吧?” “要不要打信号弹?打什么颜色?” 砰! 一颗红色信号弹从峡谷外升起,在空中滑过一道弧线,这是有敌人来袭的信号。 不过,这颗信号弹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以直升机的速度,几乎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来到了镇区的上空,正在紧张忙碌着的人们,立刻全都看见了,也变得混乱一团。 魏可这也是没办法。 直升机上有无线电,那措这边却是没有的,他想事先通知都做不到。 砰砰砰! 一串子弹从直升机前方数十米的地方,射向空中。 魏可吓了一跳,这是警告射击。 这个时候,直升机已经飞到了镇子中心,管委会大楼后面一块空地的上方,这里是魏可预定的降落地点。 探头往下面一看,只见,已经有几个人影手里举着枪,在向直升机瞄准,而更远的地方,一些身穿绿军服的民兵,也在快速赶来。 这要是不明不白被揍下来就太冤了! 话说,直升机飞在空中的时候,步枪还真起不到威慑作用,但魏可本就飞得低,又是准备降落了,悬停在半空中,活脱脱就成了个大靶子。 魏可赶紧拉开驾驶舱的侧窗,把脑袋探出去,向下方挥手。 “是魏将军!魏将军开飞机回来了!” “真的是魏老大啊!” 立刻,人群中有眼尖的,就把魏可认了出来。 所有人齐声欢呼。 这一下,魏可在许多那措人的心目中,再次被验证是一位神仙般的人物,就和沃嘎差不多,大部分土生土长的那措人,一辈子也没看见过飞机,在他们眼中,能在天上飞的,都是神仙! 降落! 螺旋桨刮起的旋风下,根本站不住人,但一群人丝毫不在意,飞机刚刚挺稳,就一拥而上。 跑在最前面的居然是巴特勒。 “魏老大!你从哪弄来的直升机?” 巴特勒抢着站在舱门外的踏板上,魏可刚把舱门拉开,他就笑嘻嘻把脑袋探进来,兴奋嚷道:“我靠!高级货啊!看这样子是小R本的BK117,这不得好几百万啊!魏老大你肯定没钱买,不会是偷克伦族的?” 偷! 这小子也真敢说。 不过,别看巴特勒性子糙,却是07分队中飞行技术最好的,按照他的话说,直升机和骑兵是老本行,老美的一些快速机动部队,就叫作“骑兵”,所以,巴特勒是开直升机最上瘾的一个。 “魏老大,让我上去玩会,行不?” 果然,巴特勒已经迫不及待央求起来,这糙汉子能有这副表情,真不多见。 魏可嘿嘿笑道:“就知道你心痒!直升机已经属于咱们那措,当然要有飞行员,给你小子个面子,你排第一号!不过,现在暂时不要起飞,你先把设备检查一遍。记住了,除了机载无线电不要碰,其他设备都要搞得清清楚楚,完事了到老罗那里去找我。” 有人才就要用,全那措能做好这件事的,除了巴特勒,还真没别人了。 “好嘞!爷们您瞧好了咧!保证完成任务!” 巴特勒居然乐得甩了一句京片子。 魏可交代完巴特勒,也不去管他怎么折腾,赶紧让人把沃嘎抬下来。 这一路上,沃嘎可是被折腾惨了,这小子从开始吐到现在,魏可甚至怀疑,他要把自己吐死,看起来,野蛮式的训练方式,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有效。 估计沃嘎以后看见直升机,直接就能吐了! 这时候,老团拄着拐杖,挤开人群乐呵呵凑了上来。 “老魏你行啊,每次出门都能整好东西回来!这东西可是好宝贝,尼玛老子再让自由军敢欺负咱们!不过,你不会真是偷克伦族的,要不要咱们赶紧找地方藏起来?” 老团笑眯眯的,像只狐狸。 “滚蛋吧!克伦族也要有这么漂亮的直升机让我偷才行!” 魏可拉住老团道:“不过你说得对,这飞机真要找地方藏起来。你先让大家把命令传开,封锁消息!咱们弄来直升机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真是偷的?” “不是偷,是抢!你等会来科研所,有要紧事,咱们开个会!” 抢来直升机是大好事,然而,泛太联盟却是个大麻烦,那措的风险已经无限上升了! 从现在开始,泛太联盟随时有可能杀上门来,那是一个异常强大的对手,至于说到底强大到何种程度,连魏可本人也没有概念,但,至少比栗敢自由军的威胁,还要大! 栗敢自由军,人枪两千余人,一旦栗敢王将军要与那措死磕,那措唯有败退。 然而,如果换作泛太联盟全力来袭呢? 三浦阳介在M甸的手下,人数肯定不会太多,但当初黑人杰克曾经提起过,有一个叫作瓜比亚的地方,泛太联盟在那里建立了类似于训练营的地方,海豹等人就是在那里接受训练的。 也就是说,泛太联盟的手里,极有可能拥有一支类似于军|队的存在! 泛太联盟的那些士兵,可不是栗敢自由军能比! 不需要特别多,泛太联盟仅需要派出上百名那样的士兵,有几名约翰那种精锐士兵作为领队,乘坐直升机,对那措进行一场偷袭,那措就惨了。 真到了那种时候,那措连败退的机会,都是没有的! 所以魏可必须早作防备。 首先,自然是要加强那措自身的安保措施,严防死守,把那措打造成一个铁桶,不让泛太联盟轻易掌握那措的内部秘密,尽可能延迟与泛太联盟正面冲突的时间。 其次,加快那措的发展速度! 再严密的安保措施,也只能是临时方法,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让那措的实力强大起来,才能不惧泛太联盟的威胁。 最后,能不能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出击呢? 假如能趁其不备,搞死了乔布朗、三浦阳介等人,不让那措的消息传回泛太联盟,那自然是最好的,那就能彻底掌握主动,什么时候向泛太联盟发起攻击,全由魏可说了算! 224.第224章 离岸公司 云南白雄自治州,康坪镇。 魏可到现在才弄清楚,那措对面的国内的相关行政区划。 康素、康坪两个镇子,都属于白雄自治州,辖区内少数民族居民占据大多数,州政府所在地,是位于东北方向的白雄市,那里距离边境地区,还是很远的。 云南一地,地形复杂多山地,人口密度小,尤其与M甸接壤的白雄自治州,更是如此。 这一次,魏可前来康坪,身边只跟着沃嘎。 小跟班秦筱梓,很难得的没有陪在魏可身边,因为,她突然迷上飞行了。 没别的,从益岭回来的那一路上,她可是大大的扬眉吐气了一把,由于沃嘎吐得稀里哗啦,而她始终精神奕奕,这就让小丫头的自信心爆棚,更加确定了一条理论:女人更合适当飞行员! 魏可没时间教她,不过没关系,不是还有巴特勒吗? 于是,巴特勒就快乐并痛苦了。 再次摸到自己喜爱的直升机,而且是比以往性能更先进的直升机,巴特勒自然无比开心,然而,秦筱梓让他教自己学驾驶,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秦筱梓完全就是个菜鸟,啥也不懂! 可怜巴特勒一个笨嘴拙舌的,自己开飞机没问题,让他当老师,这个费劲啊! 但,巴特勒还真不敢得罪“准老大夫人”。 魏可也不管他们两个人怎么折腾去,巴特勒反正是要尽快熟悉这架直升机的,以后魏可不在的时候,驾驶直升机的任务,就得交给他去完成,而秦筱梓呢,她只要不捣蛋,做什么都行! 康坪镇上,最近新开了两家公司。 这两家公司,一家红红火火,还没正式开张就弄得尽人皆知,所有康坪人第一时间就得到消息了,来自于内地四川省的一家知名机械制造企业,来康坪开分公司了! 机械制造,这样的公司进驻小小的康坪镇,足以引起轰动。 相反,另一家公司,刚刚开张就完成了一笔几十万的订单,却悄无声息的,没几个人在意。 “我说夏兄,这次咱们俩真成邻居了啊!” “魏先生,前两天得到消息,您回来了!本想过去看望您,后来知道您又有事出去了。您真是大忙人啊!我父亲让我给您带来了两套西装,专门请香港裁缝帮您订制的!我父亲说了,不知道该给您送什么好,反正男人的西装总是需要的,等会您试试。” “唉哟!夏老先生真是客气,多谢多谢!” 这才没多长时间不见,夏雨自己当了老板,说话的口气,和他父亲夏之丰都有几分相似了。 魏可暗自叹气。 其实,他并不喜欢别人说话拿腔作势的,但,这是不能强求的事情。 一个人一个活法,人家夏雨是子承父业,当了商人,总不能强求人家和他魏可这当兵的一个脾气。 “魏先生,您的〇七公司,就不准备加一层保护伞吗?” “保护伞,怎么说?” “现在国内的成功企业,都喜欢给自己加一个外资的名头。〇七公司现在也算外国企业,但M甸的名声太差!我想,如果换一个响亮的招牌,对于销售肯定有利!其实这个不难,注册一家离岸公司就行,香港、巴拿马这些地区,花一点点钱就能设立公司。” 离岸公司。 魏可顺道来看望夏雨,一来是表示感谢,二来想商谈一下开拓国内销售渠道的事情,因为,接下来夏雨的贸易公司,就不仅是销售健身器那么简单,最好还能销售〇七丹药。 不料,夏雨突然提到了离岸公司。 这是个好主意! 魏可的身份尴尬,连带着老团、楚红柳等人也都差不多,他们是被开除军籍的特种兵,而〇七公司现在栗敢注册,其一,注册手续不完备,其二,注册地栗敢紧挨着国内,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家公司具有浓浓的华夏味道,更有甚者,会认为就是华夏公司。 夏雨年轻,对于商业方面的运作,已经颇有经验。 两个人一番商讨。 香港太近肯定不合适,挂着巴拿马的海轮满世界跑,已经烂大街了,也被魏可PASS掉。 最后,魏可圈定了一个地点:开曼群岛。 作为前海军陆战队成员,魏可始终有着岛屿情节,听到以“群岛”命名的开曼,就很喜欢,再一个,开曼群岛比邻近的另一个著名离岸公司所在地维尔京群岛,更有优势,因为,开曼群岛不仅是避税天堂,还对所有注册公司态度温和,几十年来未有例外。 就是开曼群岛了,注册一家公司仅需人民币大约3000元,几乎不要钱! 夏家在钦州的公司,同样也是以离岸公司名义投资,对于这一套很熟悉,魏可干脆把注册新的开曼群岛〇七公司的事情,拜托给夏雨帮忙。 新公司的股东,确定为楚红柳和老团两个人。 对于这一点,魏可根本没有去征求别人的意见,他们三个人这辈子就是一体的组合,股份在谁名下,都无所谓! 老团残了,楚红柳是个女人。 魏可很清楚,在他们这个三人小组合中,老团和楚红柳就是看家的,而所有需要冒险的事情,理所当然都应当由他出头露面,所以,把他从股东名单中撇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话说,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他魏可被全世界通缉,成为千夫所指的时候! 只要将股东资料公开,〇七公司还能有一条退路。 谁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呢? 结束了和夏雨的一番密谈,魏可就带着沃嘎,优哉游哉去见苏映雪。 苏大美女为了帮他魏可,算是尽心尽力了。 要知道,人家苏映雪是北方苏氏的千金大小姐,跑到云南边境的这个小镇子上,亲手设立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百万的小公司,这份情谊,说出去会吓死很多人的。 苏家随便一份产业拿出来,都是千万级别,太小的,人家看不上! “魏可可你来了?我正有事要找你商量!” 当魏可看见苏映雪的时候,她正戴着一顶安全帽,领着一群人在视察建筑工地,康坪镇这里属于高原中的平原,二月份的时候,还是有点冷的,冷风吹得她的脸微微发红。 看见这一幕,魏可顿时有点不好意思。 他们俩第一次的交往,是因为一次交易,虽然最终成了一笔糊涂交易,但,苏映雪保护了秦筱梓,在魏可看来,苏映雪并不欠自己什么。 “苏小姐……” “叫我映雪好了,你现在也是公司老板了。” 我去,他魏可算什么老板啊! 苏映雪找魏可商量的事,还有是好事。 她已经去过戈佤山,也看见了那条盘山小公路,还有连接两侧悬崖的吊索桥,现在,苏映雪的想法就是,干脆把这条那措出入境的秘密通道,给它封闭起来,成为自家的后花园! 换个人要做这件事,肯定不行,但她是苏家大小姐,她可以! 苏映雪的做法很直接,把靠近戈佤山出口处的那片地,全部租赁下来,建成机械公司的后勤基地。 养猪养羊,种菜,种粮食,总之以这样类似的借口。 然后,为了保护这个后勤基地的安全,分公司就需要建一圈围墙,闲人免进,为了方便上山养羊,再把吊索桥附近也圈起来,建成一个羊圈。 康坪不是内地,戈佤山附近又都是荒地,有人要租地,当地镇政府高兴还来不及,肯定不会阻止。 高啊!这个主意太妙了! 如此一来,那措就真没了后顾之忧,万一有事,往后一退就进了苏映雪的地盘。 225.第225章 与苏映雪结盟 “魏可可,你的新式步枪,到底有几成把握?” “我觉得至少七八成希望。” “那不就是十拿九稳?这件事你可不能蒙我啊,我的一生幸福,都押在这件事情上了!你要是觉得有难度,失败的可能性大,千万要提早告诉我。否则,我苏映雪就惨了!” 一生的幸福。 我去!怎么说的如此严重! 魏可吓得木愣愣的,他可是从没想到,要对苏映雪的一生负责? 见魏可如此表情,苏映雪也知道自己说的唐突了。 赶紧解释道:“我老爸原来不同意我来云南开厂,没办法,我就和他打了赌。假如说这一次我的创业不成功,就必须服从他对我的安排。不仅要去北方苏氏,准备以后接他的班,而且……个人婚事方面,也要听取他的意见。” 苏映雪说到最后有些犹豫,但还是咬牙说了。 原来如此,魏可不由得一咧嘴。 “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真会玩!你老爸这次又准备让你嫁给谁?” “你!你怎么这样说话!” 苏映雪气得瞪眼道:“我是苏家唯一的女儿,我老爸能给我一次自己选择的机会,已经很通情达理了!你以为我和你一样,被人看作傻子啊!反正你放心,我老爸不会再让我嫁给你的!” 呃!这丫头还说急眼了。 魏可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说到底,他还是一个**丝青年的思维模式。 在这个世界上,二代看不起普通**丝,然而,**丝何尝不是也在心里暗暗鄙视着二代们,认为这些人天生含着金钥匙出生,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成功。 不过,人家苏映雪如此帮他,他似乎有点不够厚道。 “映雪,我这么和你说!新式步枪我有八成的把握,步枪技术的突破,十成把握!” 魏可说的极为自信。 实话说,哪怕07-1型步枪不成功,只要取得某些关键部件技术的突破,苏映雪的这家公司,就是成功了,她完全可以凭借参与这些关键部件的生产,让自己的公司,拥有巨大的价值。 当然了,这是在魏可走投无路,必须退出步枪研制的时候,苏映雪的一条退路。 但,有这条保证,对于现在的苏映雪,已经足够。 果然,苏映雪立刻就开心了。 “真要是那样,我就要谢谢你了!你可能不知道,像我这种身份的女人,在别人眼里是金枝玉叶,但其实,想要掌握自己的终身幸福,那就太难了!话说,你对那个高高的外国老头,就那样信任吗?” 高高的外国老头,苏映雪指的是罗曼诺夫。 魏可咬咬牙。 凭良心说,人家苏映雪对他仁至义尽,再藏着掖着的,似乎不美。 再者说,苏映雪是见过罗曼诺夫的,她现在不清楚对方是谁,不代表以后一直不知道,等她接触了步枪的设计和制造之后,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见到罗曼诺夫的照片,认出对方的身份。 “我让你看看,老罗是什么人!” 一旦决定了,魏可就很干脆。 他们两个人说话的地方,在苏映雪的临时办公室内,魏可顺手就取过苏映雪的笔记本电脑,百度搜索。 “你!是他!是这样一个人!” 当苏映雪仔细看了罗曼诺夫的照片,又看了背景资料,脸色就白了。 她飞快地跑到办公室门口,往门外看看,又重新关上门,把门反锁,才跑回来坐在魏可的对面,脸色严肃,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魏可看。 “你老实告诉我,这人怎么会在你那里!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啊,不会是中央的人?” 中央的人,她可真敢想! 就像当初的罗曼诺夫一样,苏映雪也想岔了。 “别瞎猜,我和谁都没关系,我就是我!” “一年多前那次,不会是你们干的?这是捅了天的事,你怎么胆子这样大!” “说了让你别瞎猜!一年前我在哪里,你不知道吗?还有那措的老团他们,那时候他们还在部队里,就是想去干坏事,谁有时间去干啊!” “那就好,但是……” 苏映雪看起来是真着急了,不似作伪。 魏可没办法了,只得将自己在Y南会安镇的地下黑工厂里,解救罗曼诺夫的事,大概介绍了一遍。 苏映雪听得傻愣愣的。 关于魏可曾经去Y南,她是知道的,然而,魏可在Y南做了什么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这时候听说,魏可一个人偷偷潜入守卫森严的地下工厂,把罗曼诺夫抢了出来,这事情对她而言,就像天书! “那你也不能把他藏起来啊!这秘密要是泄露了,谁也救不了你!” “我能怎么办?放了不行,难道把他交给咱们国家?” 魏可哂笑。 苏映雪听了,竟然傻乎乎点头,接着又使劲摇头。 傻啊! 罗曼诺夫是什么人,那是E罗斯的王牌军工专家,哪怕轻武器领域,不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军工领域,然而,任何一个国家胆敢囚禁E罗斯的军工专家,那就等于公开挑起战争! 魏可如果把罗曼诺夫交出来,唯一的结果,就是老老实实通报E罗斯,把人礼送出境。 凭什么啊!拼死拼活把人救出来,不甘心! “你就别操心了!我和老罗之间是私人交易,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当然就这么简单!老罗帮我做事,我也答应帮老罗一个忙。记得咱俩以前在春川时候的交易吗?我和老罗也是那样,老罗帮我设计步枪,以后还会设计其他武器,完全自愿!我可没有强迫他!” 魏可说的理直气壮。 但,傻子也知道这里面有古怪,人家一个著名轻武器设计大师,凭什么跟你住在穷山沟里? 苏映雪歪头想一想,想反驳,又无从开口。 她是见过魏可和罗曼诺夫在一起的样子的,要说罗曼诺夫是被魏可囚禁的,真不像,反而是魏可的说法比较靠谱,人家罗曼诺夫就是自觉自愿在给魏可帮忙。 一位E罗斯著名军工专家,在给魏可个人打工! 这个说法,真雷人啊! “魏可可,你一定要小心啊,这件事绝不能走漏一点风声!” “你当我傻吗?放心,我的人给他化了妆,还准备专门挖一个防空洞,让他住进去!别说没人能找到他,就算看见了他,不是熟人也认不出来!” 魏可这话说的一点不假。 这些做法,是和老团、楚红柳商量后的结果,关于泛太联盟,以及泛太联盟和罗曼诺夫之间的恩怨,魏可已经向两个伙伴和盘托出,大家一致决定,先把罗曼诺夫藏起来。 有所为有所不为,别人不敢干的事,他们这群不怕死的人,敢干! “魏可可,我代表国家和民族,谢谢你!” 苏映雪突然如此说。 魏可立刻就笑了:“你代表?不好意思,这事你真代表不了。这么说吧,我做这件事,主要是为了自己,至于国家和民族能从中受益,也是我乐于看到的!感谢?我本人就是一个华夏人,这片土地养育了我,我能为这片土地做一点贡献,又谈何感谢呢?” “好!你魏可可是男子汉大丈夫,为了国家,不计个人名利!我苏映雪也给你表个态,我个人,不!我们苏家,会坚定地支持你!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我苏映雪陪你疯一把!” 又弄拧了。 苏映雪明显是误会了魏可的意思。 不过无所谓了,他们两个人的目的不完全一致,但,却有着共同的利益,不妨碍彼此的紧密合作。 然而,就在魏可觉得可以结束这次愉快的谈话,苏映雪又低声问了一句。 “魏可可,我觉得凭你的本事,单纯经商也会很成功的!不如,你回国来,咱们一起开一家大大的公司,就做军工产业!把公司做成全球知名品牌,怎么样?” 单纯做军工? 不要说魏可的目标不在于此,就算他想做,那也是行不通的! “NO!老子就是个粗人,就喜欢打打杀杀!经商的事儿,交给你们这些民族精英去做,就够了!我最习惯的还是摸枪杆子,坐办公室,完全不是我的菜!” “你!你魂淡!” 226.第226章 龙门吊 魏可搞不懂,苏映雪突然就那么生气,几乎是把他赶出了办公室。 不过没关系,还有人是很欢迎他的,华浩荣。 话说,魏可离开四川之后,华浩荣也正式辞去富宁雄风机械的总经理职务,出任分公司的总经理,成为苏映雪的副手,并且跟着苏映雪,跑来了康坪镇。 现在,华浩荣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所有的手续都归他在跑。 “貌昂先生,你看这大过年的,我老头子可是一天都没得清闲!两条腿都跑细了!” 华浩荣一见到魏可,就拼命叫屈。 魏可心里直乐。 他很清楚,华浩荣虽然贵为总经理,实际上就是个老油条,这是个能豁出脸皮去的老家伙,否则,他也不会借着阻挠富宁机械投资的机会,死皮赖脸要跟到云南来。 “华总,您老既然觉得辛苦,该去找苏小姐啊!您找我,这事我真管不着!” “别介啊!这事找苏小姐不管用,我老头子就得找你!” 华浩荣果然是个不要脸的,说的理直气壮。 两个人嘻嘻哈哈,像一对忘年交。 魏可打趣般笑道:“华总,那您找我有什么事?先说好了,我现在穷得叮当响,一分钱拿不出。” “不用你出钱!” 华浩荣老神在在道:“非但不用你出钱,我这边还送好东西给你用!” “哦!什么好东西?” “机床啊!以分公司名义,向燕州订购的五轴联动,马上就要到货了!你可别说,这宝贝你不想要?苏董交代了,一共两台机床,分公司留用一台,另一台以租借的名义,借给你们用。可有一点,机床是我出面采购的,安装、验收都得由我签字!缺了我,谁也没想把机床弄走!” 哎哟我去!这位的脸皮真是够厚的! 这是红果果的威胁吧? 关于这台机床,是魏可早就和苏映雪商量好的事情,现在到了华浩荣这里,对方生生插进一脚,这意思是说,如果不把他哄开心了,他就故意使坏。 这种明着当小人,偏偏冠冕堂皇的事情,估计只有这位华总干得出来! 魏可苦笑道:“华总,您到底想干嘛,直接说不就得了吗?” 华浩荣自然不可能是找魏可要回扣的。 只见,华浩荣收起一副油腔滑调的嘴脸,凑近过来,舔着脸道:“貌昂老弟,你看老哥哥我已经来云南了,分公司也很快就要建立了,能不能,让我见见你的设计团队?” 哦!这老家伙还惦记着这件事! “行啊没问题!等机器运去那措的时候,您亲自过来,我安排总设计师和您见面!” 总设计师。 实际上魏可那边,就玩罗曼诺夫一个人,叫他总设计师,肯定没错。 原本来说,让罗曼诺夫见华浩荣,还是有风险的,因为,华浩荣毕竟不是自己人,而且他极有可能见到罗曼诺夫的照片,但,恰好因为防备泛太联盟找上门来,魏可已经让老团给罗曼诺夫进行外形上的伪装,事关罗曼诺夫自身安全,E罗斯老头还是很配合的。 让华浩荣去那措见一面,不是什么大事。 “还是貌昂老弟你做事爽快!” 听见魏可答应,华浩荣终于开心地咧嘴笑了。 他的年纪不小了,愿意从川府那块好地方,跑到云贵高原上来,为的就是想重新拾起年轻时的梦想,至于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与“总设计师”见面重要。 “貌昂老弟,你准备从戈佤山的那座桥上,把机床运过去吗?” “是啊,您看行不行?” “不用看,肯定不行啊!那座桥上走人都困难!” 华浩荣使劲摇头。 不行也得行,魏可是绝不可能让宝贵的五轴联动机床,经过栗敢入境的,万一这东西被栗敢方面扣下来,麻烦就大了,除非魏可立刻与栗敢方面开仗,否则,那么大的设备,想偷都偷不回来。 “华总,您看怎么办?” “好办!直接上龙门吊!那座桥我去过,两侧只有二十多米,咱们是搞机械的,这点小事自己人就能做!一个单臂的轨道式龙门吊而已,小意思了!” 魏可听得发呆。 专业的果然不一样,在魏可看来,在峡谷上方拉一根钢丝就是大工程,没想到,到了华浩荣这里,架设一座龙门吊,也仅仅只是小意思而已。 龙门吊,这东西一旦架起来,峡谷还是天堑吗? 但,一旦这么做了,就等于在边境上,私自架设了一座铁桥,这可不是小事! “华总,你让我再想想。” “嗨!你还想什么,走!咱们去现场看看!” 华浩荣还是个急脾气。 在他的思想里,可是没有什么边境不边境的,机床一天不能运去那措,他就一天不能见到魏可手下的枪械设计师,所以,他巴不得立刻就着手搭建龙门吊。 魏可没办法,只得陪着华浩荣,一起往戈佤山的吊索桥来。 话说,华浩荣不是一个人来康坪的,他从富宁公司抽掉了一批技术骨干,支援分公司建设。 位于康坪镇的分公司,同样也叫雄风机械,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做的好处,除了华浩荣是正式调任分公司,其他的技术骨干,都算借调,合同关系依然留在富宁,每隔一段时间,轮换一批。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华浩荣,为了自己的梦想,不顾一切。 假如真的从富宁调来康坪镇工作,绝大多数的技术骨干,肯定不同意。 华浩荣是总经理,配有专车。 魏可反正是来康坪的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就带着沃嘎,搭华浩荣的车准备回那措,而华浩荣也叫上了一名手下,据说这人原来是雄风机械的一个车间主任,技术上的大拿,叫老齐。 “华总,我可是听说,对面的那措穷得很,要什么没什么!咱们公司不会给人骗了吧?” 老齐一上车,就不高兴地嘀咕。 他是当着魏可面说的! 靠!这句话问的,不是等于指着魏可的鼻子,说他是骗子吗? 魏可还没什么表示,沃嘎就不干了。 “你把话说清楚了!谁是骗子!咱们那措是穷,但从来就不会骗人!” “你这孩子,你是干什么的啊?” “谁说是小孩子!我是那措民兵!还是魏老大的警卫员,你随便找人问问,谁敢说我沃嘎是孩子!” 沃嘎的性子直,不高兴就是不高兴。 一边说着,一边就狠狠地瞪着老齐,他跟着魏可的次数多了,又被许多其他民兵羡慕,荣誉感特别强,这时候的模样,真的可能一言不合,就会动手! “你……现在哪有什么民兵,蛮子!我不和你计较!” 老齐被沃嘎一瞪,有点害怕,嘴上却不依不饶。 不料,这一句“蛮子”,把沃嘎的火气勾上来了,一伸手,抓住了老齐的脖领子! “你敢骂人?道歉!” “我凭什么给你道歉……你松手!华总,你看这算怎么回事啊,这都是从哪里来的人?怎么还带动手的!这工作没法干了,华总我要求回富宁去!” 魏可也被晕得厉害。 按道理说,苏映雪创建的这家公司,应当和他魏可是自己人。 但,公司里的其他人,并不一定是如此想,就比如这位老齐,对那措人明显很瞧不起啊! 227.第227章 将军侄子照揍 魏可喝住了沃嘎,另一边,华浩荣也在劝说老齐。 魏可注意到,华浩荣对这位老齐说话的时候,基本是以哄为主,不带说一个重字的,这个样子,明显是不愿意得罪了对方,想息事宁人。 这事情很要不得! 魏可虽然喝住沃嘎,其实他并不认为沃嘎是做错了事。 艹!说那措人是骗子,还骂沃嘎是蛮子! 这人是哪里来的优越感? 不久以后,那措与雄风公司将是合作关系,假如雄风公司这边,其他人都是如此看待那措的,那还怎么合作,那措一方的人,总不能每次都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吧? 彼此尊重是最起码的,让他魏可低三下四求人,那万万不可能! 这时候,老齐在华浩荣的苦苦劝说之下,居然还不买账,自顾自下车走了。 “华总!是不是缺了这个人,你这边就没法开工了?” 魏可叫住了想去追老齐的华浩荣。 华浩荣摇头道:“那倒不是!老齐是技术上的一把好手,缺了他,不是说不行,但肯定有点小麻烦。你也知道的,我离开一线,毕竟也有不短时间了。貌昂老弟,你放心,回头我再去做做他的思想工作。” “不必了!这个人如果不愿意来康坪,就让他回富宁去!” “啊?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劝他来云南的!” “老华,强扭的瓜不甜!咱们做的这件事,太重要!说得不好听,这都是关系到大家身家性命的大事!所以,人的态度是第一位的,我宁可分公司的工作效率低一点,产品质量差一点,但!一定不能出事!那些不愿意来康坪的人,技术再好,留在这里也是累赘!” 魏可说的极为认真。 他不是分公司的人,要想对分公司的人员进行管理,只能依靠苏映雪和华浩荣。 一旦分公司的人控制不住,那真不如没有的好! 分公司将为那措加工步枪零件,这件事在取得彻底成功,得到有关方面的默许之前,是不能见光的! 以老齐的态度,那是真危险! 听了魏可的话,华浩荣猛醒,急得一拍脑门。 “怪我!是我想岔了!我就想着调最有用的人过来,能尽快出优质产品。这样好了,回去我就把所有人员梳理一遍,不愿留下的一律放回富宁!宁愿新招工人,慢慢培养,绝对不能出事!” 聪明人不用说两遍话。 华浩荣肯定不是笨人,他已经懂了魏可的意思。 “哈哈!老华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其实咱们生产的步枪,要说需要多么精密,那肯定不会!本来就是56冲衍生出来的,以你现在的设备和工人水平,还怕搞不过五六十年代的制造水平吗?” “真是这个道理!还别说,我这个老头子,还不如你个小年轻想的周全!哈哈!” 两个人相视大笑。 说起来,在康坪镇的这些人当中,就属华浩荣这个不要脸皮的小老头,最对魏可的脾气! 做人嘛,还是随性一点的才更真实! 没有老齐跟随,一行人还是来到了戈佤山吊索桥。 原本简陋到吓人的单根铁索的通行方式,已经没了踪影,现在的铁索桥属于那措专用,不再依靠收取过路费来获利,自然是怎么安全怎么来。 两侧的悬崖上,总计被拉上了四根铁索,上下各二,下面的两根距离稍近,铁索上安装有一块块的短木板,这些短木板就形成了一道窄窄的天梯,而位置靠上的两根铁索是扶手,上面缠上了用绳子结成的网,避免行人掉下悬崖。 安全吗?的确比以前安全多了。 但,这座桥依然是非常险峻的,稍微胆小一点的人,甚至不敢走上去! 魏可出境的时候,走的就是这座桥,他自然是不害怕的。 没想到,华浩荣一个半大小老头,居然也很有胆量,一点没犹豫,径直上了桥,走到桥中间,手扶着铁索,探出头去往两侧的悬崖下面看。 魏可赶忙跟上去,一手扶住他。 “老华,我的意思是,在这个地方建龙门吊,最好不是全固定式的。需要的时候架起来能用,平常的时候,就留着这道铁索桥就好了。这意思你懂吗?” “可拆卸式的?那不是更麻烦吗?” “麻烦就麻烦一点吧!咱俩站的地方,从法理上来讲,可是两国分界线啊!” “哦!那也行。貌昂老弟你来看,咱们就在两侧的悬崖上,各安装一座固定式的钢筋底座。需要运输大物件的时候,利用滑轮吊起一个网箱,这样子既方便,还节约材料!” 魏可陪着华浩荣,就站在铁索桥上,两个人不停交流着意见。 铁索桥的两侧,自然是有民兵站岗的。 这要是换作其他人停留在铁索桥中央,民兵肯定要阻止,然而,这是魏将军在陪客人聊天,民兵们非但不会阻止,还主动守住了铁索桥两边,避免其他人上桥,打扰到了魏可。 就在那措那一侧,邻近桥头的山坡上,有一排新建的木头小屋子。 这时候,从其中一间屋子里,晃晃悠悠走出一个青年。 青年身材不高,皮肤黝黑,上身披一件绿军服,敞着怀,下身只穿了条大短裤,脚上是一双拖鞋,这人嘴巴上叼一根烟卷,脑壳高高仰着,一脸的趾高气扬。 “喂!两个傻蛋!叫你们啦!” 青年突然看见了站在桥上的魏可和华浩荣,扯开喉咙喊道:“那桥上老子走着都害怕!你们站在那里做什么,不要命啊!快点给老子下来!” 听他话里的意思,似乎是关心魏可二人的安全,但,说话的嘴巴太臭。 站在旁边的一名民兵,赶紧上前。 “王排长,那是我们那措的人!” “你们的人?那也不行!桥上面风大,万一人掉下去摔死了,算谁的啊!” “你说话客气点!” 民兵终于忍不住,加重了语气。 开玩笑!有人当面这样咒魏可,如果不是对方的身份特殊,民兵们已经上去揍人了! 但,青年根本不买账,不屑盯了民兵一眼,抬手指向魏可和华浩荣,高声喊道:“你们两个给老子过来!是从那边来的吧?老子怀疑你们带了毒品,过来让老子检查!” 铁索桥上,魏可早就注意到了这青年。 他当然能认出,青年穿着的是栗敢自由军的军服,说明此人是栗敢方面派来执勤的。 靠!这里是那措的地盘,凭什么让你嚣张! 魏可扶着华浩荣过了桥,自己走到青年的对面,冷冷问道:“如果我不想让你检查呢?” “不想检查?那好办啊!我看你们都是有钱人吧,每个人交一百块,就不用检查了!要是不交钱,看见没?你们从哪来的,就给老子滚回哪里去!” 王排长说的洋洋得意。 他根本没注意魏可的脸色,或者说,他是横惯了,不在乎别人的脸色。 交钱,那不就是趁机敲诈吗? 啪!魏可脸色一沉,甩手一巴掌扇了过去! “啊!” 王排长一声惨叫,猝不及防之下,一跤往后跌倒,脚上的拖鞋也给打得飞了出去。 “你特么敢打老子!知道老子谁,老子是栗敢王将军的侄子!” “将军家的侄子?哈哈!将军的弟弟我也杀过,不过就是将军的侄子而已,你小子再敢出言不逊,信不信老子把你丢到这悬崖下面,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魏可说话的语气冰冷。 随着他的这句话,附近的几名那措民兵,毫不犹豫围拢上来,手中的枪口,齐刷刷对准了王排长! “你,你……” 王排长脸色吓得刷白,你了半天,却是再不敢骂人。 228.第228章 都是亲戚 王小帅觉得,自己是倒了血霉了! 最近几年,栗敢政局稳定,自由军里的家伙们,一个个过得都很舒服,官大的发大财,就算是当个小班长的,也能通过收过路费、保护费等等手段,给自己捞到不错的外快。 唯有他王小帅是个例外。 他是栗敢王将军的亲戚,这要放在古代,就是皇亲国戚的身份,却不料,偏偏被安排去给北望先生看门,这一看就是数年,可怜北望先生住的那地方,平时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怎么赚外快! 这一次,自由军进驻那措,王小帅机灵,第一时间跑去见王将军,把这份差事求了下来。 一个班的自由军,住在别人地盘上,领头的不是自己人,能行? 这差事简直就是为他王小帅内定的! 带领一个班自由军的,官衔不能太高,而且,这个人必须是王将军绝对信得过的心腹,还得机灵,这么算起来,栗敢自由军数千人,比他王小帅更合适的,还真找不到。 话说,王小帅为啥这么热心? 捞钱啊!前几年的损失,他准备趁这次的机会,一次性全部捞回来! 要说那措人不会利用铁索桥运送毒品,他王小帅第一个不信,在他看来,除非那措的将军是个傻子,否则,哪有看着有钱不赚的道理,退一步说,就算将军是个傻子,将军手下的其他人,也是傻子吗? 你们赚钱没问题,就不能少了我这一份! 但,令王小帅失望的是,这世界上还真有邪门的事! 自从他到了铁索桥边,成为栗敢派驻的“官方督察员”,硬是没发现,有人在运毒! 这事情要多邪门有多邪门,每天从铁索桥上经过的,几乎都是固定的人员,就是那措镇派往国内,采购日常生活物品的人,那措人称为“那措商行”的采购员,他们空手出境,然后买回来一堆肉、菜等等,以及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反正和毒品八竿子打不着。 王小帅恨不得找个大喇叭高喊,你们运毒啊!那玩意来钱,我只要拿个小头就行! 今天,当王小帅看见魏可和华浩荣,就是这样的一种心态。 他倒不是认为魏可是运毒的,而是觉得,这两个明显是有点身份的人,穿着也比普通人强上不少,反正那措人也不运毒,他分不到一杯羹,那么,他就去强行收过路费,就和栗敢自由军在边境上做的一样,此路是我守着的,谁要从这里过,留下买路钱。 然而,第一笔生意没做成,反而被一巴掌揍翻了! 看着那措民兵森严的目光,以及黑洞洞的枪口,王小帅愣是吓得没敢做声。 他一点不怀疑,这群乡巴佬真敢杀人! 傍晚的时候,那措民兵连长顾淼,骑着马匆匆赶来了。 “顾连长!我强烈抗议!” 要说王小帅也不傻,他怕今天遇上的那个古怪大个子,也怕普通的那措民兵,却是不怕连长顾淼的,老话说得好,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顾淼有身份,肯定不敢轻易对他下手。 “老子不在这个鬼地方呆了,今天就回栗敢去!去找我叔叔王将军评理!” 王小帅扯着嗓子叫,很委屈。 顾淼脸上堆着笑,上来拉王小帅,亲热道:“小帅兄弟,别介啊!大哥给你赔礼道歉,走,咱俩屋里说去。艹!谁敢欺负咱小帅兄弟,我顾淼第一个不答应!” 话说,顾淼是被楚红柳派来,唱白脸,当和事佬来了。 就在山坡上的那排屋子里,那措方面给王小帅的待遇还是不错的,他是一个班的自由军的头头,就让他住了一个单间,算是特殊待遇。 顾淼嘻嘻哈哈,拉着王小帅进屋,转身掏出一个小布包,摆桌子上。 “这是?”王小帅隐约觉得这布包不一般。 “今天这事儿,咱们魏将军已经知道了,魏将军很生气!派我过来,给小帅兄弟消消气!” 顾淼说着,把布包打开。 王小帅的眼神,立刻就瞪直了! 金条!两根! “这个,是你们魏将军给我的?” “没错!咱们魏将军说了,那措和栗敢亲如一家!你王小帅是王将军家里的亲戚,来了那措,就是贵客!贵客受了委屈,那措必须要对小帅兄弟,有个交代!” 贵客,这个词语,让王小帅舒服了许多。 “那真要谢谢你们魏将军了!不过,今天打人的大个子呢?” 王小帅说着,脸色变得狠厉起来,他自然是从心里往外,痛恨魏可,恨不得把魏可抓住,一枪毙了! 不料,顾淼慌忙摆手道:“小帅兄弟,你可千万别再提那个阎王了!” “阎王,谁是阎王?” “哎!还能有谁,不就是今天打了你那家伙吗?实话告诉你,知道他是谁?他是魏将军的小舅子!这小子下手黑得很,而且不讲道理!你知道镇长老团吧?就是那个拄拐棍的,有一次,老团说了那小子一句,就被那小子一脚踹趴下了!哎!这个可怜啊!” 顾淼压低了声音,说的有鼻子有眼。 王小帅顿时就被说晕了。 “这么狠?连瘸子镇长都敢打!” “可不是吗?我们那措这边的人,没有一个不恨那小魂淡的!要不怎么叫他阎王呢?不瞒你说,我这个当连长的,算混得有头有脸了,也得躲着阎王走!你说我容易吗?” 顾淼说的伤心,差点没抹眼泪。 王小帅彻底被带进了沟里,反过来安慰顾淼,两个人一阵长吁短叹。 那措的这位魏将军,别的都好,就是有个非常坏的小舅子! 然而,这是魏将军的家务事,别人管不着,顶多背地里狠狠骂几句而已,但你还不能让阎王知道了,否则,就算是那个不讲理的阎王,出手杀了你,你也没地方讲理去! 两根金条。 按照顾淼的说法,其中一根是补偿王小帅挨的那一巴掌,另一根,也是为那个阎王交的。 阎王是个败家孩子! 他忽发奇想,要在那措开一家工厂,造摩托车,这事情如果换一个人来做,魏将军能杀人,因为,那措完全没有工业基础,别说摩托车,就连一根钉子也造不出来,但,这个人是阎王,那就不同,就连魏将军也只能任由他胡闹。 那么,这件事与王小帅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既然是开厂,就有很多机器和原料,要从吊索桥这边过,假如王小帅去检查,惹怒了阎王,再生出事情来,那就不好办了,万一阎王杀了他王小帅,魏将军没法向栗敢王将军交代! 金条,就是送给王小帅,请求他给个面子。 只要王小帅睁只眼闭只眼,别管阎王的这些混账事,从今以后,每个月,魏将军都会拿出一根金条,当作给自己的小舅子出的买路钱。 王小帅听了这些话,心里满满的都是泪水! 看看!大家都是将军家的亲戚,这个待遇差的太多了! 他是栗敢将军的侄子,为了搞几个过路钱,平白无故就被人揍了,再看看人家那措将军的小舅子,人家才真是牛逼,不仅能胡闹,随便打人,惹出了事情,将军本人还拿出钱,偷偷给他擦屁股。 “顾哥放心,以后我见了那小子绕道走!他就是把这座桥拆了,老子也当没看见!” “哎!兄弟你是明白人!” 顾淼竖起大拇指,赞道:“我们那措运气不行,摊上一个很坏的将军小舅子,要是那魂淡,能像兄弟你这么通情达理,那多好啊!兄弟,咱不和他计较,相信哥哥,总有一天,他会得罪了不能惹的人,叫人给收拾了!” 229.第229章 郝思理来投 花钱买平安。 两根金条把王小帅搞定,这笔买卖肯定值。 唯一的后果,是魏可被戴上了一顶“无法无天的将军小舅子”的帽子,这是无所谓的,魏可根本就不把这当回事,若是这事情被王小帅报告给栗敢,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栗敢那位王将军,估计巴不得那措出个二世祖,闹得鸡飞狗跳吧? 此刻的魏可,纵马奔驰在山路上。 在那措这种地方,目前最便捷的出行方式,还是骑马,当然了,那是在排除直升机的情况下,直升机轻易是不能动的,一来油料难弄,二来,作为秘密武器的直升机,暂时还是隐藏起来为好。 魏可一个人,带着小欢。 益岭的林契传来消息说,逃跑的乔布朗有下落了,那家伙带着一名手下,出现在益岭西南方向的山区,估计是害怕益岭卫戍团的报复,不敢沿大路走,而是想通过山区,逃出克伦族的管辖区域。 逃?哪里逃! 魏可决定亲自出手,把乔布朗这个麻烦人物,留下! 现在,明确知道魏可与益岭之间步枪交易,而且可能猜到直升机被魏可抢走的,只有乔布朗,如果能把乔布朗留下,泛太联盟就不会很快找上那措。 不过,在前往益岭之前,魏可还需要去那措老镇那边转一圈。 那措民兵两个连,顾淼的一连,侧重于新镇方向,而杨大春的二连,负责老镇和山顶位置的防御。 就在不久前,杨大春打来电话,称老镇那边收下了一个特牛逼的新兵,不仅枪法出众,而且,身手强的离谱,即便是他杨大春亲自出场,没过三两招就败下阵来。 连杨大春都收拾不了的新兵蛋子? 魏可是十分看重人才的,尤其是单兵能力出众的人才,多一个这样的人,未来的07分队就会强大一分。 但,楚红柳也给他提了个醒! 现在这种时候,普通的穷人来投奔那措,为自己某个前程,这都很正常,然而,假如说对方的身手很强,那就值得考虑了,因为,金三角这种地方,一个身手好的人,很容易就能获得某个势力的重视,得到重用,何至于跑来名不见经传的那措,这有些不合理。 万一此人是栗敢派来的奸细呢? 所以,魏可决定亲自去见见,以他的眼力,如果连他也发现不了疑点,别人更不行。 “敬礼!” 那措新组建的新兵连,临时训练场地就安排在管委会大院的后面,魏可牵着马走进训练场的时候,门口的哨兵,非常严肃地举枪行礼。 这批新兵,基本都是来自于栗敢的穷人,为了找出路,拖家带口来投奔那措。 这些人当中,很多人连枪都没摸过,完全是菜鸟。 所以,负责训练这批新兵的任务,就交给了杨大春的二连,不仅训练教官全是二连的民兵,还包括现场执勤的,也都是二连的人,这些老兵自然是认识魏可的。 见魏可牵马走进来,所有新兵,齐刷刷扭头来看。 这个穿着老百姓的衣服,牵着马的大个子,他是干啥的,怎么哨兵不拦他? “咦?貌昂大哥,你怎么来了!” 冷不防,从旁边窜过来一道人影,这人欢喜地大声喊。 魏可抬头一看,就愣住了。 这时候二连连长杨大春慌忙跑上前,啪地一声给魏可敬礼,然后扭头怒骂道:“你小子怎么一点规矩也没有!谁让你擅自离开队列了,给老子回去!” “你!我凭什么要听你的,你都打不过我!” 郝思理很臭屁地仰头看天。 杨大春脸上一红,刚要发火,魏可赶紧摆手问道:“大春先别急!你说的新兵,就是他?” “是啊!红姐不让打骂体罚新兵,要不,我非让人给他绑了不行!” “你敢!小爷我也不是吃素的!” 郝思理是谁啊,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小霸王! 郝思理哪里会怕杨大春,听说杨大春要绑他,把袖子一撸,就和杨大春顶上牛了,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周围几个二连的老兵,慌忙丢下其他新兵,一股脑围上来。 “都给老子住手!吃饱了撑的吗?” 魏可赶紧一声大喝。 他这一声喊,当然很管用,几个老兵还没跑到近前,吓得扭头又跑了回去。 郝思理方才醒悟过来,奇怪道:“貌昂大哥,你果然是那措这边的大官?是不是比他这个连长还要大?哦,我明白了,你一定就是他们说的总教官对不对?干脆你和那个魏将军说一声,让我也当个连长算了,当连长牛逼,手下管这么多人,太威风了!” 郝思理嘴里嘀嘀咕咕,还向着杨大春挺挺胸脯。 似乎在说,你不就是个小连长,小爷我以后也要当连长,看你还敢让人来绑小爷! 杨大春吃了一惊。 “老大,这小子叫你什么?你认识?” “大春,这事你就别管了。郝思理就上一次,我和沃嘎在国内认识的那个小兄弟。” “啊?他就是那个和老大拜了兄弟的?我去!怪不得这么猛!” “行了,这事不怨你。” 魏可苦笑着打断了杨大春的话,拉着郝思理往旁边走。 下意识里,他觉得这事情有古怪! 当初,他和郝思理在四川分手的时候,郝思理很明确地说了,他爹不准他出来做事,不仅如此,今年夏天还要送他出国上学,这才没多长时间,怎么又跑来那措,还进了新兵连。 “貌昂大哥,还是你厉害!” 郝思理颇为得意道:“我还想着和他们总教官练练,没想到,你就是总教官啊!那就不用比了,我打不过你,认输!” “思理,你老实说,这次又是偷跑出来的?” “这次是我爹让我出来的,他让我加入你们那措民兵连,最好能混个官儿当当!貌昂大哥,你在这里说话一定管用,是不是?” “你想当什么官啊?” “连长呗!我都听说了,那措带兵最多的人,就是连长!” 这话愈发不对劲。 对于郝思理的脾气,魏可还是有所了解的,这小子最喜欢的就是单打独斗,现在却口口声声要当官,而且还要当带兵最多的官,这不是古怪吗? “思理,你不准备出国读书了?” “这……貌昂大哥,这话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估计到了夏天,先生还是要让我出国的,还有几个月时间,我在那措玩上一阵子,到时候就回去。” 郝思理非常信任魏可,毫不隐瞒。 这不胡闹吗? “思理,我现在刚好要去一趟益岭,要不然,你陪我一起去吧?我不会说M甸语,有你帮我正合适。还有啊,这次我要去对付的,是个很厉害的家伙,换了别人我还真不敢带着去。” “咦?还有这好事!我跟你去!” 听说要去对付一个厉害的对手,郝思理立刻来劲了,至于当什么连长,忘得干干净净。 230.第230章 沙比奥小镇 益岭西南,沙比奥。 这里是典型的M北山区小镇,居民混杂,多数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也有从附近地区逐渐迁移过来的人家,而华夏人喜欢抱团,一般很少在这样的地方落脚。 魏可一行三人,三匹马。 除了临时拉来的优质打手郝思理,还有一个独立营的侦察兵,叫达克尔。 林契原本也想跟着来,却被魏可拦住了,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普通士兵的作用有限,再者说,林契是营长,万一出了事,根本没法向卫戍团交代。 “老板,我们的人得到消息,乔布朗可能与镇上的一帮毒|贩混在一起。这帮毒贩的老大叫冒十,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而且手下也有一群人,不好对付。” 达克尔这么说着,明显有点犹豫。 是啊,他们只有三个人,人生地不熟,假如直接冲进冒十的地盘抓人,那很危险! 金三角这里的毒|贩,岂是好惹的! 不客气地说,一伙毒|贩,除了人数不会太多,但装备肯定要比独立营还要好,而且,人家都是亡命徒,打起仗来不要命,要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派大军围剿。 然而,魏可要对付的仅仅是乔布朗,不可能煽动独立营来上一次大围剿。 “达克尔别怕!有我和貌昂大哥在,几个毒|贩,有啥可怕的?” 郝思理是另一个极端。 他根本就不把这种事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能让他害怕的人不多,如今再加上比他还要厉害的魏可,他们两个人就能横着走,在这个金三角,哪里不能去得? “思理,千万别大意!现在进镇子,记住了,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动手!” 魏可下了命令。 既然来了,不可能因为一个毒|贩的名头,就吓得灰溜溜跑回去。 三个人当中,郝思理和达克尔都是生面孔,魏可自己也化了妆,变成了一个中年大叔的模样,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镇子,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小镇沙比奥,看起来和当初的那措,一样破败不堪。 甚至于,这里还不如当初的那措,因为,镇子里很荒,路上不见人影,几乎所有人家都关着大门,就好像是刚刚被马匪洗劫了一遍,凄凄惨惨的。 三个人牵着马一路往前走,终于遇上一个老头,赶着一辆牛车,迎面走来。 魏可向达克尔使了眼色,达克尔会意,独自上前搭话。 他们这三个人,魏可不会说M甸语,郝思理干脆就是个二杆子,让他打架没问题,若是让他开口问路,估计刚开口就能把人吓跑,唯一好一点的就是侦察兵达克尔。 达克尔上前拦住老头,乐呵呵地和老头说话。 那老头抬头看见后面牵马站着的魏可和郝思理,尤其是魏可还背着一支步枪,立刻就想溜走,但达克尔使劲拉着他,又拿出一张钞票,悄悄塞进老头的怀里。 过了一会,达克尔兴冲冲走了回来。 “老板,问明白了!冒十就在镇子后面的山坡上,那里有个山洞!” “不错啊!有点手段!” 魏可赞了一句,又问道:“有没有问问,这镇子上怎么这样荒,家家户户都关着门?” 达克尔笑道:“这个不用问!像这样的镇子上,有人做毒品生意的,买毒的卖毒的,人员杂,治安都比较乱。这里的人估计是害怕陌生人找麻烦,干脆就把门都关起来。” 哦!原来如此。 毒品害人啊,不仅是毒品卖出去会害人,像冒十这样聚众贩|毒,也惹得满镇子的人跟着倒霉,对于普通人来说,参与贩|毒的都是亡命徒,他们惹不起,只有躲。 不过,魏可灵机一动。 既然经常有人来买卖毒品,那么,他们三个人岂不是恰好可以冒充一下,趁机混进冒十的老巢? “达克尔,知道这伙匪徒,人数大约有多少?” “知道!冒十的手下大概十几个!” “只有十几个人吗?” 魏可的心思更加活动起来,对方只有十几人,再加上乔布朗,人数也在可控范围之内,假如双方正面发生冲突,这是一场硬仗,但,现在他们是出其不意,那就两说了。 魏可并不知道,乔布朗有什么手段,能够与外界联络。 但有一点很肯定,乔布朗必除,越早解决了乔布朗,他和那措就越安全。 “走!咱们去镇子后面的山洞!” “老板,冒十那里可是有十几个人啊!而且,山洞里的地形,我们一点也不清楚?” 达克尔听了魏可的话,立刻就急了。 魏可嘿嘿一笑。 扭头问郝思理道:“思理,你觉得呢?” 郝思理满不在乎道:“才十几个人,咱俩一人一半!” 这小子,果然好胆色! 魏可禁不住开心起来,郝思理的确是个打仗的好手,性格也豪爽,单纯地从士兵的角度来说,郝思理有点像巴特勒,而且他比巴特勒的身手还要强。 三个人径直穿过镇子,来到山脚下。 魏可停下脚步,往周围看看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先去侦查!” 说完,也不管达克尔是否同意,把手中的马缰绳递给郝思理,一扭身,向着旁边的树林方向跑去,很快就闪身进了树林,消失的无影无踪。 达克尔惊讶道:“你们那措的貌昂老板,怎么比我们侦查兵还厉害?” 郝思理不屑地撇嘴道:“那当然!貌昂大哥肯定厉害!就你这样的,来三个五个的,也不是貌昂大哥对手!小爷我很少服人,不然你以为呢!” 郝思理这张嘴,可真是够损的。 达克尔被说的没脾气,只好把马栓了,警惕地注意着周围。 反观郝思理,却像个没事人一般,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眯起眼睛打瞌睡。 过了足有一刻钟的时间,魏可如同鬼魅般的身影,突然从树林里冒了出来,就好像他一直藏在那里。 “现在,咱们立刻动身上山!” 魏可开口吩咐道:“山洞外面有三个人,两个洞口,一个外面的山坡上。达克尔,你懂怎么和那些人说话吧?只要告诉他们,我们是来买毒品的,其他的不用你做!等我和思理冲进山洞,你留在外面帮我们断后,记住了,把自己藏好,有人跑出来,直接开枪!” “啊?就你们两个,能行?” “足够了!咱们是外来的,等在这里时间长了,反而不利。没事的,等那些人反应过来,仗已经打完了!” 魏可说的干脆。 达克尔脸色变了变,苦着脸答应道:“行!林营长交代了,让我什么都听你的!” 另一边的郝思理,却高兴地蹦了起来。 “貌昂大哥,还是跟着你爽快!你说,咱俩怎么干,是不是见人就杀!” “聪明!这次咱俩就得速战速决,进山洞之后,除非是很肯定的无辜者,否则,下手就要狠,要快!咱俩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把山洞里扫荡一遍,速度越快,咱俩越安全!” 什么叫魏阎王? 此刻,魏可的语气森冷,让人不寒而栗。 这里不是国内,而是金三角,对方又是一伙该死的毒|贩,杀掉这样的人,魏可是一点负担都没有! 231.第231章 山洞前 山坡,山洞。 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已经将地形摸了一遍,山洞里他没法进去,但洞口之外的情况,已经很清楚。 就在洞口外十余米的路口,有两个拿着枪的人,他们是岗哨,而在后面的山坡上,还坐着一个人,两拨人分别位于两个方向上,要想同时不声不响解决掉这三个人,无疑很困难。 魏可三人牵着马,大摇大摆沿着小道走上来。 “***!” 路口的两个岗哨,立刻拉动枪栓,大声喊叫起来,似乎是命令他们站住。 走在最前面的达克尔,立刻用M甸语向前面大喊,双方简单交流了几句,达克尔就扭回头,报告道:“老板,行了,他们让我们过去!” “大家沉着一点!思理,动手时要干脆!注意不要让对方有机会开枪!” 魏可轻声命令。 郝思理奇怪地往山坡上那名哨兵看看,赶紧点头。 三个人不慌不忙上前,手里都没拿武器,就连魏可肩头的步枪,也好好地背着。 两个岗哨见他们如此听话,表情稍稍放松了一些,但手里的枪依然是端着的,枪口对准了他们三个,看起来,这里也经常有陌生人前来买毒品,两个岗哨只是在正常进行盘问。 很快,魏可他们走到了近前。 达克尔回头道:“老板,他们说了,不能带枪进去,必须把枪交给他们。” 魏可点点头,对郝思理使了个眼色。 两个人分头走向两个岗哨,郝思理从腰里摸出一把手枪,满脸嬉笑地递过去,另一边的魏可也是如此,规规矩矩把步枪从肩头取下,单手递到了一名岗哨面前。 就在这时,魏可突然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 只见,他用一只手的两根手指并拢,伸到了嘴边,用力一吹。 啾地一声。 他在吹口哨! 这个时候,他吹口哨做什么,两个岗哨都很诧异。 但!随着这一声口哨声响起,后面的山坡上,突然传来最后一名哨兵的怒骂声道:“狗!哪里来的狗!” 几个人不约而同扭头去看。 山坡上的那名哨兵,已经惊慌失措地想爬起身,但,他刚刚爬起来一半,一只黑乎乎的小动物,敏捷地从草丛里跳出来,一下子就扑上了他的肩膀,然后,又扑向他的脖子! 哨兵的两只手张牙舞爪挥了两下,浑身一软,就往地上瘫了下去。 这一边,魏可和郝思理同时发动! 魏可的左手探出,伸到面前岗哨抓抢的右手手腕处,一扣一带,对方手里的步枪,就到了魏可的手中,而魏可顺势往前冲了半步,右臂抬起,圈住对方的脖颈,用力将对方摔了出去。 过肩摔! 而且是残忍的以脖颈为支点的过肩摔! 普通人的脖颈能有多强壮,哪怕换作魏可自己,如果被别人如此摔上一下,估计多半条命已经没了,眼前这个岗哨自然没有魏可强壮,浑身抽搐着,连一声喊叫都没来得及,就死了。 郝思理没有空手夺枪的本事,但,他一点也不比魏可来得仁慈。 他擅长使刀。 就在魏可动手的同时,郝思理的右手上,突然多了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郝思理挥刀剁下,正中那一侧岗哨的手腕,仅仅是一刀,就将那名岗哨的右手手腕,几乎齐齐切断! “啊!” 那岗哨下意识张嘴痛呼。 只不过,这喊声刚刚发出,就戛然而止,因为,郝思理手中的匕首,再次一挥,精准地切中了岗哨的喉咙。 噗通一声,岗哨倒了。 站在稍后一点位置上的达克尔,几乎看傻。 他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他是独立营里的最强侦察兵! 要说在一支部队里,能当侦察兵的,一定是各方面军事素质都很强,精英中的精英,这也是因为克伦族武装中没有特种兵,否则,以达克尔的本事,稳妥妥能入选特种兵部队。 但!达克尔看得很清楚,无论魏可还是郝思理,他都远远比不上! 达克尔的脑子已经不会转,这就是那措民兵的实力吗? 显而易见,达克尔这是误会了。 以魏可的能力,在那措绝对属于NO1,借助于左手的帮助,他的综合战斗力,达到了强得离谱的程度,而郝思理就是怪胎,若要论冷兵器的作战能力,他甚至比魏可还要强! 这样两个高手,消灭两个没有防备的普通人,不就是砍瓜切菜吗? 这时候,小欢已经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山坡上窜了下来,一跃而起,窜上了魏可的肩头,这小家伙一点没有“高手”的觉悟,懒洋洋趴着,伸出舌头,舔嘴唇边的血迹。 “这!这是你那只小狗!” 就连郝思理也惊讶了。 原来,刚才轻松杀死山坡上那名哨兵,让对方反抗都来不及的,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 魏可随身带了一条小狗,这事情郝思理和达克尔都知道,一路上,小欢就赖在魏可的身上,有时候躲在他怀里,有时候趴在他肩膀上,像只乖巧的猫咪。 一个外表勇武的大汉,带这么一只小宠物,怎么看怎么奇怪。 但,现在郝思理和达克尔终于明白,小狗根本不是普通宠物,而是战斗力爆表的小怪兽! “思理!轮到咱俩上了!杀!” 魏可抓起自己的步枪,对郝思理一挥手,率先跑在前面。 郝思理猛然醒悟,从地上死尸的旁边,捡起自己的手枪,一手枪,一手匕首,紧跟在魏可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对准不远处的洞口冲去。 而在两个人前面的,却是小欢。 用不着魏可指挥,小欢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再次从魏可肩头一跃而起,恢复了生龙活虎的姿态,撒着欢一般跑向前面的洞口,它这副兴奋的模样,不像是去打仗,而像是去玩耍。 在这两人一狗的身后,达克尔的嘴角一个劲猛抽。 他算是彻底明白了! 那措那个紧邻益岭的山里小镇子,绝对是个超级牛逼的所在! 在他接受林契的任务,出发之前,特地去找了独立营一连的那名幸存的战士,打听了一番,那措的大个子小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得到的结果,让达克尔非常吃惊。 因为,据那名战士说,那措老板不仅长得魁梧,战斗力同样强悍,他们那一次的遇伏战中,如果没有那措老板的超常表现,他们所有人的下场,几乎百分百会被全歼! 枪法神准,力大无穷,胆量奇大。 实际上,那名战士也没有亲眼看见魏可如何战斗,但,现场侧翻的吉普车,三名枪手的尸体,尤其是那个前胸被捅成血窟窿的白人大块头的尸体,无不显示着,那措老板曾经经历了怎样惨烈的一场战斗。 也正因为如此,达克尔才愿意听从魏可的指挥。 但,现在达克尔终于明白,那措老板以及手下,比所有人想的还要强大! 232.第232章 迟了一步 事实证明,面对突如其来的凶悍攻击,再能玩命的匪徒,也只是渣。 当魏可等人冲进山洞,匪徒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紧邻洞口里面的,是一个面积挺大的石头屋子,地上乱七八糟堆着一些杂物,有两个家伙正在大声说笑,其中一个躺在一张吊床上,另一个坐在一张椅子上,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大祸临头。 “小狗!这狗怎么跑进来了!” 坐在椅子上的那匪徒,伸手就要去拿枪。 嗖地一声! 小欢对准这匪徒就扑了上去,连人带椅子一起扑倒在地。 魏可已经紧跟着赶到,扫一眼被小欢扑倒的匪徒,低喝一声道:“思理,尽量不要开枪!” 噔噔噔! 郝思理一溜烟从魏可身边跑过,冲上去,趁那名吊床上的匪徒想爬起来的机会,十分干脆地一刀捅了出去,血花飞溅,那匪徒惨叫一声,从吊床上往后栽了下去。 这小子的下手真狠! 郝思理连杀两个人,都是用的匕首,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弄得血糊糊一片。 魏可在心里暗自琢磨,这郝思理的身手,以及他出手的干净利落,假如换作是他自己,在猝不及防之下,也是难逃一死的,最起码,重伤是难免。 他的左手再强,出枪速度再快,也快不过郝思理的刀! 这小子被他老爹派来那措,到底来干什么?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现在拼的就是时间! 他和郝思理,能顺利冲进山洞,并且轻松击毙两名匪徒,就是因为不声不响摸了进来,打了对方一个猝不及防,假如这些匪徒有了防备,仅仅这间石屋子的两个家伙就不好对付。 “走!往里冲!” 魏可低低喊一声,迈开大步,向着石屋子后面的一道门里跑去。 在他的脚边,小欢又窜到了最前面,充当先锋。 两人一狗一直冲过两个空荡荡的小洞,迎面,才传来一阵闹哄哄的声响,那是四个手里拿着武器的人,估计是听到洞口这边有动静,跑过来查看。 哒哒哒! 啪啪! 这一次,魏可和郝思理毫不犹豫开枪了。 魏可手里端的是一支AK47,一梭子子弹横扫出去,迎面那四个人就像被一阵秋风扫过,纷纷倒下,再加上郝思理也在开枪,那四个人在没用防备之下,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太轻松了! 不过,枪声一响,在这山洞里就像炸开了闷雷,声音特别响。 前面的洞里,立刻传来有人在拼命大叫大喊,紧接着,枪声响起,一串子弹从前面射过来,噗噗噗地打在石壁上,溅起一串串火星子。 咦?听这枪声,还有喊叫声,洞里的人数并不多? 魏可侧耳听了一下,立刻就感觉到了,按道理说,他们虽然杀了八名匪徒,但剩下的匪徒人数,至少也应当有五六个、六七个那么多,然而,似乎对面仅仅只剩一个人在拼命开枪。 嗖地一声! 就在这时候,小欢已经向着前面窜了出去。 这小东西一点不怕子弹,再者说,它的个头很小,在这样的环境里,还真是最安全的。 “啊!***!” 仅仅一两秒钟之后,前面的山洞里,传来一个人的惨叫声,与此同时,枪声也停了,似乎,整个山洞里除了这个不断惨叫的声音,已经变得鸦雀无声。 魏可端着枪,闪身到了对面的山洞入口处。 不料,郝思理这个糊涂胆大的家伙,一下子就从他的身边冲了过去。 啪!啪! 两声枪响,接着是两声惨叫。 魏可赶紧也跟在郝思理的身后,冲进传出惨叫声的山洞里。 入眼,一个佝偻的人影,蜷缩在角落里,惨叫声就是从这个人的嘴里发出的,而小欢正趴在这个人的身上,使劲撕扯,地上掉着一支枪。 这山洞面积不大,中间摆着一张大大的木桌子,上面堆着一些圆饼状的东西。 木桌旁边的地上,趴着两个人,都是光着上半身,只在身上围了个围裙式样的兜兜,手边也没有武器,看起来像是工人,却已经被郝思理开枪打死了。 “小欢!不要咬死他!” “思理!守住这里!” 魏可迅速发出命令,因为他觉得,山洞里估计已经没有其他活人了。 道理很简单,在受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正常匪徒要么反抗,要么逃跑,很少还有愿意安安静静躲在哪个角落里,等着来一次偷袭的,这里是匪徒们的老巢,他们不应当那么胆小。 果然,魏可谨慎地往前搜索了两个房间,一支到了山洞的底部,那里空无一人。 再次回到了那个摆着桌子的洞里。 小欢和郝思理,正在虎视眈眈盯着那个蜷缩在角落里的人、 好惨! 这人的右手,已经被小欢咬断了,浑身都是血,偏偏脸上却一片惨白,疼得直哆嗦,在小欢和郝思理这两尊恶魔的面前,又不敢出声,眼泪鼻涕流了满脸。 “思理,问问他,其他人呢?冒十,还有那个大胡子老外?” 魏可皱着眉。 其他人他可以不在乎,但,乔布朗不在这里,是个大麻烦,如果找不到乔布朗,他这一趟沙比奥,就算是白来了,留下这个人,就是想打听到乔布朗的消息。 “我说!这位大爷,求您饶小人一命,别再让那条狗咬我,呜呜……” 不料,这个被咬断手的匪徒,开口说话了。 他是个会说华夏语的! “住口!我问一句,你答一句!” 魏可松了口气,这种审问的事情,如果让郝思理来帮忙,那就太费劲了。 受伤的匪徒叫木槿,只是冒十手下的一个小喽喽,是留在这里监视工人干活的,除了他之外,山洞里留下来的匪徒,就是已经被打死的那八个人,再无其他人。 那么,冒十去哪里了? 乔布朗果然是来到了沙比奥,并且找上了冒十,乔布朗的目的,是想花钱雇佣冒十,护送他去丘朗,而就在半天之前,冒十带着几名手下,陪着乔布朗一起上路了。 遭了!乔布朗前往丘朗,一定是去与三浦阳介汇合。 这两个人一旦见了面,那措的秘密也就守不住了,包括是他魏可搅黄了泛太联盟与克伦族的生意,甚至是他抢走了泛太联盟的直升机。 “现在出发,还能追得上冒十吗?” “这……能,我认识路!大爷,求您饶我的命,我一定带您追上冒十!” 木槿略微犹豫之后,就拼命保证。 魏可叹口气,他能看得出来,木槿在说谎,事实上,就算他们立刻出发,也很难追得上乔布朗了。 他大爷的!紧赶慢赶,还是迟了一步? 233.第233章 原始丛林 鸦片饼,魏可平生第一次看见生鸦片。 原来,散落在房间桌子和地上的,那一块块如同小圆饼似的东西,就是生鸦片,这东西是褐色,散发着一股十分难闻的味道,就像尿骚味,令人作呕。 “这么多鸦片!值好多钱呢!” 达克尔进来看见这些生鸦片,立刻双眼放光,很兴奋的模样。 郝思理却不屑道:“先生说过,鸦片害人!咱们华夏就是被这东西坑了几百年,凡我华夏子孙,都应当痛恨这东西。咱们应当把这些鸦片都烧了,不让它继续祸害!” “烧了?可是,鸦片也是药,能治很多种病?” 达克尔心有不甘,小心地扭头来看魏可。 魏可心里一动,对于郝思理口中的那位先生,不由得肃然起敬。 华夏积弱数百年,原因复杂,绝不仅仅是由于鸦片,然而,一位隐居在金三角的“先生”,还能记得华夏的历史,因此痛恨鸦片,至少说明了,那人的热爱华夏之心未泯。 不过,魏可还是抬手制止了想继续争辩的郝思理。 “达克尔,你们独立营以前缴获了鸦片,都是怎么处理的?” “当然是收缴!一部分上交卫戍团,剩下的,就是独立营自己的经费。老板,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独立营生活清苦,经费严重短缺……” 达克尔说话的时候,脸色稍稍有点不自然。 魏可却笑道:“那好!这些生鸦片,就是你们独立营的缴获了,随你怎么处理!” “小爷不同意!貌昂大哥,你怎么能这样干!” 郝思理不满意地嚷嚷起来。 魏可赶紧一把扯住他,拉到一边,小声劝道:“思理,我说你小子怎么一根筋啊!金三角种鸦片、卖鸦片的多了去了,你能管得了吗?再者说,只要这些鸦片不流入华夏,你管祸害了谁?” 郝思理喘着粗气。 半饷问道:“貌昂大哥,你们那措的魏将军,做鸦片生意吗?” 魏可笑道:“当然不做!” “那就好!要是你们那位魏将军也卖鸦片,我一定会出手杀了那个人!貌昂大哥,到时候我要是去杀他,你可一定不能拦着我!” 特么的!这话听着好别扭! 魏可没好气地笑骂道:“行!他要是敢卖鸦片,老子陪你一起去杀他!” 郝思理是个直肠子,听魏可如此保证,很快就把这件事丢在一边。 这一处山洞,仅仅是冒十做生意的地方,除了这批生鸦片值钱,也没有其他值钱的财物了,很可惜,木槿作为小喽喽,并不知道冒十其他的老巢在哪里。 就此打道回府,还是出发去追冒十和乔布朗? 稍微思考一番,魏可决定兵分两路。 达克尔并不熟悉从沙比奥前往丘朗的山路,他继续跟着用处不大,魏可干脆让他带着这批鸦片,回益岭向林契报告,算是任务完成。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带着木槿,继续往前追赶! 现在这个时候,那措正在飞速发展,魏可是否留在那措,其实意义并不大,日常管理有老团,军事训练有楚红柳,工厂方面有罗曼诺夫、苏映雪和华浩荣等人。 可以说,那措的内外体系已成,根本无需魏可坐镇指挥。 正相反,魏可最大的作用,不是在那措内部,而在于外部,他应当发挥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去消除那措的危险,为其他人争取到和平发展的时间。 所以,哪怕是空跑一趟,也值得! 说干就干!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两匹马,魏可用一只布口袋,装了一点生鸦片驮在马背上,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运送生鸦片的小马仔,即便是有人看见他们带着枪,也不会太在意。 至于木槿,他的断手只是被用一块破布裹了,分外凄惨。 但,没有人可怜他,就连木槿自己也不敢喊痛,这种时候,能保住一条命,就是幸运了。 上路。 郝思理的骑术精湛,把木槿横着架在自己的马背上,一点也不嫌累赘,而魏可带着小欢,骑马奔跑的速度,自然也不比郝思理慢,他们这一行的速度,估计比冒十等人要快。 “大爷,从沙比奥去丘朗有两条路,我们走哪一条?” 木槿可怜兮兮,小心地出声询问。 大爷的!这家伙就是为了保命,胡乱保证说能追上冒十,其实,他连冒十走哪条路都是不知道的。 不过,魏可也没得选择,有人带路,总比他和郝思理像两只无头苍蝇一般乱窜,要好很多,缺了木槿,他们根本没希望追上已经走了半天的冒十。 “怎么样的两条路?” “一条是大路,路上有不少势力设卡,还有一条是山路,比较难走。” “那就走山路追!” 魏可立刻作出判断。 换作他是乔布朗,也一定会选山路,因为,他不知道大路上设卡的那些势力,与克伦族关系如何,相反,山路虽然难走,却至少是没有人来抓捕他的。 M北地区的山路,到底有多难走? 魏可以往一直在那措,那一片区域,无论是那措到栗敢,还是到益岭,都属于高原地区的平原,虽然道路也难行,却总归还是有路走的。 但!从沙比奥前往丘朗,基本就是原始丛林! M甸多山,境内的大部分地区,都被丛林覆盖,是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丛林地区之一。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丛林里穿行,是很困难的,木槿口中的由毒|贩们开拓出来的山间小路,其实并没有路,而是一些基本确定了方位的走向,要依靠自己在丛林中趟出路来。 很多时候,他们必须牵着马,由一个人在前面,用匕首砍开阻挡道路的藤蔓,才能往前走。 这样的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很多! “貌昂大哥,我们这样怕是追不上的。” 丛林中,走在最前面的郝思理停下脚步,擦着额头的汗水,表情有点沮丧。 此刻,他早已把身上那套沾满血迹的衣服换了,但新换上的衣服,也变得皱巴巴的,满身满脸的汗,他是和魏可轮流开道的,然而,魏可有左手的帮助,轻松一些,郝思理却纯粹靠体能。 郝思理这位棒小伙子,也有点吃不住劲了。 魏可抬头看看天,同样很无奈。 他们从沙比奥出发,刚开始的速度很快,后来进入丛林之后,速度就越来越慢,以至于到了现在,天色都快要黑了,感觉上却并没有走出多远。 “木槿!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多久能到丘朗?” “大概三四天吧……我们没有带砍刀,所以走的慢了一点。” 木槿回答的有点心虚。 魏可气得直翻白眼,早知道要带砍刀,冒十的山洞里就有现成的,但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他们是在深山老林里,周围没有人烟,哪里去弄砍刀。 他恨不得宰了木槿,然而,周围的丛林遮天蔽日,缺了木槿,他们连方向都很难分清。 “原地休息!” 魏可命令一声,又摸摸小欢的小脑袋道:“小欢,去找最近的有水的地方!” 唧唧! 小欢抬起脑袋,用鼻子往空气里嗅了嗅,然后一跃而下,从马背上跳了下去,朝着一个方向飞快地窜了出去,几乎是一眨眼之间,就消失在茂密的丛林里。 “咦?貌昂大哥,你的小狗能听懂人话?”郝思理非常惊讶。 “嘿嘿!等会不就知道了?” 魏可略略有些得意。 他敢跟着木槿进入丛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小欢,M北的丛林是小欢的家,只要有小欢在身边,魏可就不担心自己会陷在丛林里出不去。 不过,小欢再厉害,也没法帮他追上冒十等人。 这一趟估计要白跑了,等不到他们追上前面的冒十,那伙家伙肯定已经带着乔布朗到了丘朗。 234.第234章 野狼群 小欢是丛林之王,比想象的还要厉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邻近的一条小溪,然后钻进丛林里,不久就拖着一头山羊跑了回来。 郝思理几乎看傻眼。 小欢的体型只有一点点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却能咬死了一头山羊,还能拖回来,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稀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敢相信。 再联想起小欢之前的神勇表现,任谁也知道,这小东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对付一顿丰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难题。 几个人就在小溪边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树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给你一天时间,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来的踪迹,你就死!” 魏可也是发了狠了。 木槿听得傻了,连声抱屈道:“大爷!这不行啊!树林里这么大,谁知道冒十他们从哪里走?我们肯定是和他们走的一条路线,但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 魏可听了,不为所动。 人都是逼出来的,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办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过的路,冒十等人走过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条比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们的功夫,让速度大为增加。 郝思理手里捏着匕首,对着木槿,不怀好意地连连冷笑。 “毒|贩子!你当这是在山里逛着玩吗?找不到路,小爷把你剐了!” 木槿吓得寒蝉若惊,眼神闪烁。 摆在这家伙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逃跑,要么拼命去找到冒十等人留下来的踪迹。 逃跑?莫说木槿已经受了重伤,就算他是个好好的人,在魏可和郝思理两大高手的监视下,他也跑不掉,何况还有一个能神出鬼没的小欢,就更没希望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露宿在小溪旁边。 这是没办法的事,M北丛林的夜里,危机四伏,再胆大的人也不敢在林中穿行。 再一个,夜里伸手不见五指,即便他们打起火把,也照亮不了多远,说不准就走错了路,不仅没有缩短与前面的距离,反而到了天明之后,需要修正路线,耽误了时间。 三个人都是老手,即便是郝思理,也是大山里长大的,对露营不陌生。 地面上是不敢睡的,魏可选了一棵大树,把木槿绑紧在树干上,连同双手一起绑起来,这家伙的右手已经肿的像个小篮球,却不敢有任何怨言。 生活在这片大山里的毒|贩子,还真挺能扛,这要是换作城市里的普通人,估计已经折腾死了。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也把自己绑在了树干上。 睡到半夜里,魏可猛然惊醒。 嗷嗷! 是狼的嚎叫! 睁眼往四周看,大树下方,他们点起的火堆已经变得若明若暗。 就在距离火堆之外不远的黑暗里,出现了一对对闪动着的绿油油的光点,那是野狼的眼睛,一眼望过去,这种光点层层叠叠,数也数不清。 魏可顿时心里发寒,哪怕他胆子再大,也有点受不了。 这是多少条狼,几十,还是上百? M北这地方的野狼,缺少天敌,往往长得非常高大健壮,就像小牛犊子,一条两条还好对付,一旦成群结队,那就无敌了,而且,野狼天性残暴又坚韧,认准了猎物之后,就会一路跟随,直到猎物被它们咬死。 这些事情,都是身为猎户的沃嘎说的。 那措附近的野狼很少,最多就是一两条落单的,据沃嘎说,如果在丛林中遇到野狼,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逃往有人居住的村子里,否则,被野狼盯上,必死无疑! 这下糟了,这些野狼不会到了天亮之后,仍然盯着他们吧? 魏可立刻想到了一种最坏的情况! 野狼这种动物,并不只是在夜间活动的,到了白天,它们还是会在丛林中游荡,围捕猎物,如果它们一直围着不走,别说是追冒十等人,就是自保也成了问题。 魏可和郝思理都带着枪,不过,子弹都带的不多,这要是子弹打完了,难道肉搏? “啊!那是狼!” 这时候,郝思理也醒了。 这小子真是个浑人,从怀里掏出手枪,举枪就射。 啪地一枪,黑暗里立刻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显然有一只野狼中弹了,然而,这野狼的惨叫声,并没有让狼群害怕离去,正相反,血腥味儿飘起来之后,狼群反而变得更兴奋了。 嗷!嗷! 不计其数的野狼在此起彼伏地嚎叫,黑夜里,这动静听起来极为瘆人。 “思理先别开枪,节约子弹!” 魏可赶紧制止郝思理,现在是在夜里,就算他们瞄准野狼的眼睛部位,也没办法枪枪毙命,反正,他们躲在树上,即便是篝火熄灭了,这些野狼暂时也无法攻击到他们。 唧唧! 突然,小欢从魏可的怀里跳了出来,趴在树枝上,仰脖子发出一串尖厉的嘶吼声。 这声音,是小欢愤怒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叫声,极具穿透力。 随着小欢的这一串嘶吼,野狼群的嚎叫,瞬间停了! 不仅狼群安静了,甚至于,狼群内部还出现了一阵骚动,离得近的那些野狼,很明显在纷纷往后退。 咦?这是怎么回事? 就连魏可也没想到,小欢的威慑力如此巨大,仅仅是叫唤了两声,就比开枪还管用,刚才连子弹都不怕的狼群,现在竟然在纷纷后退,看样子有些野狼都想逃跑了。 嗖地一声! 小欢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冲进了黑暗中! 我的天!这小家伙也太勇敢了,周围估计能有上百条的野狼,每一条野狼的体型,都比小欢大上无数倍,但即便如此,小欢也是无所畏惧,成为了主动进攻的一方。 不过,小欢已经冲出去了,魏可再想把它叫回来也来不及。 “跑了!貌昂大哥,你的小狗把那些狼吓跑了!” 郝思理兴奋地叫嚷起来。 魏可定睛一看,可不是嘛,就在小欢勇敢地冲出去之后,野狼群就像是被岩石拍打回去的潮水,几乎在一眨眼之间,那些黑暗中的绿油油光点都消失了。 光点消失,意味着这些野狼都把屁股对准了大树,在四散逃跑。 魏可惊得目瞪口呆。 小欢厉害他是知道的,但无论如何没想到有这么厉害。 想当初,他在岩盐峡谷外面第一次遇到小欢的时候,它就在与一窝毒蛇对峙,那就证明,不是所有动物都怕小欢,而在那之后,魏可也没有亲眼见过,小欢与什么猛兽相斗。 现在,魏可算是开了眼了! 狮子?老虎?豹子?即便是那样一等一的猛兽,也没有小欢猛啊! 过了一会儿,黑暗中传来一阵细细嗦嗦的声音,紧接着小欢的身体显露了出来,不过,这小家伙并不是独自一个,它在倒退着往后爬,嘴巴里拖着一个庞大的物体,那是一条已经被咬死的野狼。 “我艹!这还是小狗吗!” 郝思理吓得一声怪叫,不自觉爆了粗口。 魏可稍稍一愣,就哈哈大笑。 小欢当然不是一条狗,它是雌獾,世界上极为罕见的动物,甚至于,在这片M北的原始丛林中,除了小欢之外,再也找不到另外一只雌獾了。 235.第235章 发现踪迹 小欢立了一功,赶走了野狼群,消除了危机。 当小欢满不在乎地爬上大树,重新钻回魏可的怀里的时候,魏可禁不住摸着小欢柔软的毛发,赞叹道:“好样的!等天亮了给你烤野狼肉吃!” 唧唧!唧唧! 小欢讨好地轻声叫唤。 这小东西,现在嘴巴已经被养刁了,生肉一般是不吃的,特别喜欢吃烤肉,像什么烤野猪,烤兔子之类的,它一吃就能吃好大一块比它自己体型还要大的肉,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以魏可特种兵的眼光,已经联想到了小欢的又一妙用。 这小家伙,在M北这样的丛林中,就是个BUG! 假如给魏可配上一副夜视仪,再把小欢带在身边,岂不是能在这种地方通行无阻,尤其是,丛林里的黑夜,那还叫黑夜吗? 试想,当魏可与人战斗的时候,别人到了夜晚,只能躲在某个地方,而他魏可,却是可以肆无忌惮在丛林中游走的,那样的情况下,谁能是他的对手! 只可惜,现在魏可的手边,没有夜视仪,否则,追上冒十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冒十? 那么,冒十那群人到了夜晚,他们是怎么休息的,难道他们就不怕野狼群吗? “木槿!你这家伙醒了没有?” 魏可往木槿的方向看了过去,很奇怪,这么大的动静,又是打枪又是野狼叫,就算睡得再沉的人也该醒了,但木槿居然像是睡死了过去,没什么反应。 这时候,郝思理爬过去看了看,立刻惊叫起来。 “貌昂大哥,这家伙在发烧,脑袋好烫!” 糟了,那是伤口感染,引发了高烧。 这一次出来,魏可并没有随身带医疗急救包,想救治也力不从心,再者说,对方只是个该死的毒|贩,不杀已经是仁慈,哪有闲心去管他的死活,然而,木槿偏偏在关键的时候就烧糊涂了。 魏可过去,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醒神符,套在木槿脖子上。 过了不多一会,木槿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能发出声音,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醒了,醒神符的作用,真的是比任何药物都有奇效。 “木槿,我来问你!你们以前走这条路,晚上都是睡在哪里的?” “洞……有山洞。” 木槿的声音迷迷糊糊的,但总算还能听得清。 魏可长出了一口气,这与他的猜想大致差不多,贩|毒虽然是件玩命的活,但冒十这群人自然不想死,他们要躲避野狼群,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藏在山洞里过夜。 “木槿,最近的一个山洞在哪里,距离这里远吗?” “嗯……大概还要再走半天。” “好!木槿你撑住了,明天到了那个山洞,我就放你走!” “你真的会放我走吗?” “老子虽然不是个好人,但却是个爷们,从来说话算话!说了放你走,那就放你走!你千万给老子撑住了,要是在那之前就死了,算你小子运气不好!” 魏可说着,干脆把木槿的双手解开,让他舒服一点。 人的意志力这东西很玄虚,但有时候真管用。 魏可的醒神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也就是说,木槿现在的伤口感染依然很严重,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一头栽倒,再也爬不起来,就算有醒神符的保护也没用。 所以,魏可就要给他求生的欲望。 是个人都不想死,只要木槿能撑到山洞,他就有可能活下来,在这样的求生欲望支撑下,他肯定能爆发出最大的意志力,去让自己撑得更久。 果然,三个人一直在大树上等到天亮,木槿的精神都很好。 天亮了,魏可一点不敢耽误,收拾了东西就出发。 为了让木槿坐的舒服一点,魏可让他一个人坐在马上,自己牵着马走,反正在这丛林里,大家一边找路一边走,速度并不快,魏可在地上走,也不影响速度。 这一走,又走了大半天! 木槿虽然很努力,但他以前只是跟着别人走,能独自找到山洞,已经很不容易了。 真的有山洞! 而且,真的有人刚刚住过的痕迹! 就在一片树林的旁边,魏可等人找到了木槿所说的那个山洞,山洞并不大,但也足够让六七个人容身,就在山洞外面,有一堆篝火的灰烬,山洞里也丢弃了一些杂物。 魏可检查一番,很快作出判断,这堆灰烬应当是昨天晚上留下的。 也就是说,这里很可能就是冒十昨晚上休息的地方! 按照时间来计算,如果这堆篝火是冒十等人留下的,他们应当就在前面,而且,他们的速度并不比魏可快多少,这也很好理解,毕竟这里是丛林,冒十等人不知道身后有追兵,是不会拼命赶路的。 “行了,木槿你走吧!” “啊?大爷你真的放我走?不会我一走,你就在后面开枪?” 木槿有点犹豫不决。 他们这种人,遇到的尔虞我诈太多了,像魏可这样说话算话的,肯定不多见。 魏可冷笑道:“我要杀你,还需要开枪那么麻烦吗?你也算是帮了我,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当然了,最终能不能活命,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不过,下次再让我看见你贩|毒,那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说罢,魏可一把将木槿脖子上的醒神符拽了下来。 木槿见魏可真的放自己走,哪敢再等,慌忙道谢之后,一瘸一拐冲进了丛林。 “貌昂大哥,怎么真让他走了?” 郝思理已经抽枪在手,但见到魏可没什么反应,很是奇怪。 魏可笑道:“做人留一线!这家伙伤成这样,估计十有九成九会死在林子里。咱是爷们,说话就得一口吐沫一根钉,说了不算,那还是爷们吗?” 他说的确实不错,木槿没了醒神符,现在还有一股劲撑着,但很快就会变迷糊,在这深山老林里面,木槿孤身一人,又没有武器防身,要是还能活下来,真是天大的造化了。 郝思理不明所以,却是笑道:“貌昂大哥,你这脾气对我胃口,爽气!” 没了木槿带队,还能追踪得上冒十吗? 当然能!因为有小欢在! “小欢,来闻闻这东西的味道,你能跟着这东西的味道走,是不是?” 魏可是拿小欢当搜救犬了。 不过,身为雌獾的小欢,还真有这种专属于狗狗的本领,它是不会违抗魏可的任何命令的,听了魏可的话,伸脑袋闻闻魏可手里东西的味道,立刻唧唧叫了两声,扭头就跑。 “哈哈!思理咱俩得加把劲了!看那帮狗东西往哪里逃!” 一不小心,魏可连带着小欢,给一起骂了。 圆嘟嘟的小欢跑在前面,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一人牵了一匹马,紧紧跟在后面,他们这一跑,虽然不是骑着马奔跑,速度竟然也不慢,绝对是比之前的速度快了许多。 236.第236章 孔特木 当魏可和郝思理,追踪到第二个山洞的时候,已经是又一天的中午。 但,两个人都很兴奋! 他们至少追回了两三个小时的差距,也就是说,以这种速度继续追赶,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完全可以在到达丘朗之前,成功截住前面的冒十和乔布朗一伙人! 当天晚上,太阳落山前,魏可又发现了那群人留下的踪迹。 那是一处临时休息的所在,地面上留下了很多杂乱的脚印,还有新鲜的马匹的粪便,按照这些痕迹判断,他们距离前面的冒十等人,已经不远了,甚至随时可能追上! “思理,咱俩今晚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或许会有一场恶战!” 连续两天多的奔波,魏可和郝思理也很辛苦,体能下降。 算算路程,这地方距离丘朗,已经不是很远,然而,有了小欢的追踪能力,他们不会走弯路,就是笔直地跟在那群人的身后,所以,明天之内赶上冒十,已经是十拿九稳。 但!有句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 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在经过了一晚上之后,再次变得不确定起来。 下雨了! M北丛林里的夜雨,非常烦人,风声夹着黄豆大的雨点,呼呼吹打在人的身上,让你无从躲避,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都用宽大的树叶把自己裹起来,仍被浇了个落汤鸡。 第二天一早,雨停了,然而,就连小欢也无法再清晰地追踪冒十等人留下的踪迹。 一场大雨,将丛林里所有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 “貌昂大哥,咱们现在怎么办?” 郝思理在这种时候,是没有任何主意的,只能干巴巴看着魏可,希望这位无所不能的“貌昂大哥”,再能使出一招自己没见过的特殊技能,比如说一拍脑袋就能找出方向。 魏可同样也很沮丧。 早知如此,他们还不如昨天晚上趁夜赶路,或者在下雨之前,就能追上冒十等人,那样的话,只要熬过下雨的夜晚,他们就能直接向那群人发起攻击。 然而,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后悔药卖? “走!继续向前!” 魏可咬着牙,牵着马走在前面。 没有了小欢的追踪能力,还有他自己,他是特种兵,同样也有根据线索追踪的能力,只不过,那需要他十分仔细地观察,肯定比跟着小欢往前跑,要辛苦多了。 大致的方位是有的,比如说,根据他们一路走来的路线,还有周围地形的走势。 果然,走了不多远,魏可就发现了一处藤蔓被刀砍断过的痕迹,这痕迹已经被雨水冲的很淡,藤蔓也已经重新长出了嫩芽,不过,仔细查看还能看得出来。 “方向对了!就是这边!” 魏可招呼一声,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郝思理牵着马跟上来,站在魏可刚才的位置上看了一会,郁闷地直摸脑袋,这种判断痕迹的能力,对于他来说,就像考察甲骨文一般困难,他是搞不懂的。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魏可突然在路边蹲下,小心地用手指捏起一小撮乌漆嘛黑的东西,送到嘴边尝了尝。 “是马粪!” 魏可随口嘀咕一声,继续往前走。 跟在他身后的郝思理,吃惊地瞪大了眼珠子,随即抬手捂住了嘴巴,这小子觉得恶心了! 特种兵在野外执行任务的时候,很苦吗? 那当然是很苦的! 不要说用嘴巴去尝马粪的味道,如果有必要,再恶心的东西,也必须要往嘴巴里送,比如说,魏可曾经生吃过泥土里的蚯蚓,那要是换作普通人,肯定是宁死也不吃的。 特种兵保家卫国,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不拔的一群人! 魏可,曾经就是那群人中的一员! 就这样走走停停,两个人的速度慢到了比正常走路的速度差不多。 但,魏可依然很坚定地搜索前进,他不是容易放弃的人,只要还有最后的一线机会,他就会努力去争取,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有时候,成功与失败之间,仅仅差距一张纸的距离。 终于,当他们来到一道山坡的下面,小欢发出唧唧的叫声,往前窜了过去。 魏可开心地笑了。 这里又有一个山洞! 有山洞,代表冒十等人昨晚上就在这里过夜了,而他们留下的痕迹,足够让小欢恢复继续追踪的能力,如此一来,情况又变得乐观起来。 果然在经过了这个山洞之后,小欢再次欢快地奔跑起来。 然而,这一次的丛林追踪之旅,注定总是不让魏可如意,就在他自信满满地以为,很快就追上冒十等人的时候,又出了意外,这一次不是遇见了什么凶猛的野兽,或者下雨。 出山了! 从山洞位置继续往前,走了不久之后,魏可和郝思理,在小欢的带领下,竟然一头从丛林里钻了出来,入眼是一条很普通的公路,公路上甚至还有行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已经到达丘朗了? 魏可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既然已经上了公路,那就不像在丛林里那么随意了! “思理,找人问问这是哪里?” 郝思理点头,连忙去路上拉住一个行人询问,很快跑了回来。 “貌昂大哥,真到了丘朗了!只是这里刚刚进丘朗的地界,前面是一个叫孔特木的镇子,属于丘朗的外围。过了孔特木,再走很远的路,才会到丘朗。” 还没有真的到达丘朗,那就还有机会! 魏可毫不犹豫道:“思理,咱俩骑马往前追!注意周围!” 既来之则安之,他们这样正大光明地骑马往前赶路,肯定很惹眼,但,魏可已经顾不上那么多。 这里虽然有公路,却依然属于丘陵地带,路上的行人,看起来比栗敢、益岭那边都要彪悍一些,比如刚才郝思理去问的那个路人,看起来像个猎人,也牵着一匹马,马上驮着猎物,马脖子下面还挂着一支枪。 如此说来,魏可身上背着步枪,也不算太奇怪。 一路奔行。 魏可和郝思理的速度加快,然而,很遗憾的是,这一路上,他们并未发现可疑的人。 根据木槿的交代,冒十身边带着三名手下,而大胡子乔布朗也带着一个人,加在一起就是六个,那样的一群人,无论出现在哪里,目标都很明显。 他们去哪里了?应当就在前面,或许,再追几步,就能看得到! 很快,孔特木到了。 就在镇子外面的公路上,出现了一群持枪的人,在拦路检查。 “貌昂大哥,咱们要不要绕过去?” “不用了!直接过去,小心点,能不冲突,最好不要和这些人冲突!” 来到金三角之后,魏可对于这里的形势,已经有了很多了解。 比如说,大大小小的镇子里,如果有了领头的势力存在,在镇子周围,肯定有拦路设卡的人,这些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收过路费,当然也可能针对与自己敌对的势力,不过,对于普通人,即便你随身带着枪,人家也不会太在意。 在这个混乱的地方,带枪自卫,一点也不稀奇! 237.第237章 黑吃黑 “从哪里来的?” “益岭。” “到孔特木来做什么?” “路过,帮老板运点货物,去栗敢。” 拦住魏可二人的,是一个带枪的矮胖子,很奇怪,这人居然开口说的就是华夏语。 会说华夏语也好,魏可直截了当就回答了。 他的马背上驮着一小袋生鸦片,这就是个幌子,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为什么身上带着枪,而鸦片这东西,在金三角的很多地方,是被当作“货物”看待的。 魏可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矮胖子坚持要收缴了这袋生鸦片,他也不在乎。 不料,矮胖子走到魏可的马前,只是伸手在袋子上戳了戳,又把鼻子凑上去闻闻,转身说道:“有人民币吗?每人五十,M甸币不要!” 每人五十的过路费,这是重税。 魏可当然不会为这点钱计较,伸手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抽出一张递了过去。 矮胖子伸手接了,很奇怪地盯着魏可看看。 “兄弟第一次来孔特木吧?记好了,这里是华洪会的地盘,要是在这里闹事,仔细你的脑袋!” 华洪会,估计是这个势力的名称。 名称里面带了一个华字,难道是由华夏人组建的势力? 不过,魏可这时候也没心思去管别的事,和郝思理两个人,牵着马就进了镇子。 孔特木比想象中大,也热闹,街道上的行人川流不息的,这一下,就连魏可也挠头,他敢肯定,冒十一伙就在他们不久前进的这个镇子,但现在的情况是,要想在这里找出那六个人,不是一般的难,除非是迎头撞见,认出乔布朗那个面貌特征明显的老外。 算了,先吃饱了再说! 魏可迅速做好了计划,与其在镇子里浪费时间,不如把肚子填饱,然后跑到前面的路上去等。 这道理很明显,三浦阳介应当不会在孔特木,那么,乔布朗也就不会停留在这里,他肯定还要往前去丘朗,等乔布朗出了镇子,目标就明显了。 至于说,乔布朗会不会马不停蹄穿过孔特木,直奔丘朗? 魏可认为那种可能性非常小,大胡子乔布朗看起来更像一个生意人,不像是个能吃苦的,他虽然有冒十护送,然而,在丛林里奔波了数日,肯定也很疲乏了。 骑着马穿越丛林,晚上住在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那可不是好受的! 乔布朗看见这么一座镇子,不趁机好好吃一顿,那就怪了,说不准,这家伙会在孔特木好好地休息一晚都可能。 他哪里能猜得到,要他命的人,已经追来了孔特木? “就这里吧,吃饭!” 魏可随手指了路边的一家小酒楼。 酒楼的名字,居然叫作“林记”,这也是魏可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既然叫这个名字,老板多半就是华夏人,反正要吃饭,当然是照顾老乡的生意。 “两位爷!您把马交给我吧,我给您照料地麻溜着!两位爷楼上请!” 酒楼的小伙计,扫了一眼魏可和郝思理的穿着,尤其是看到了魏可挂在肩头的步枪,立刻笑容满面地迎上前,一口一声爷的叫着,分外热情。 这道理魏可都懂,他们的装扮,就是吃刀头饭的。 既然是这种人物,一方面脾气肯定大,另一方面,出手也阔绰,照顾的好了,就是一单大生意! 上了楼,点菜吃饭。 别看孔特木也只是山里小地方,但越是这种地方,吃的东西越正宗,魏可对于吃食从来舍得花钱,什么炖肉、腊肉之类的硬菜,一口气点了不少。 他们在山里转悠几天,虽然有小欢帮忙,没饿过肚子,但也没正经吃过一顿饭。 魏可和郝思理都是壮汉,还有一个小欢,也不亚于成年人的食量。 两人一雌獾,围着桌子,一通猛造! 话说,自从小欢表现出种种神奇的能力,郝思理对小欢的态度就很友好,这小子就是臭脾气,他看人的标准独特,不管你是什么样人,只要有让他看得上的本事,他就对你友好,反之,就很瞧不起人。 甚至于对小欢,也是如此。 他们正吃的开心,猛然就听到房门被人从外面撞开了。 是撞,而不是推! “都坐着别动!给老子放老实点!” 随着这一声吆喝,三个手里抓着枪的人大摇大摆闯了进来。 抬头一看,竟然是熟人。 领头的就是在镇口设卡的矮胖子,他手里拎着一支手枪,另外的两个人手里端的是步枪,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看样子就是直接对着魏可和郝思理来的。 魏可下意识里就觉得,这时候不要轻易动手。 因为,闯进来的这三个人,虽然手里拿着枪,模样也凶狠,身上却没有杀气。 再者说,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一旦动了手,势必是一场大战,不管结果如何,首先魏可他们就没法再去找乔布朗了,那是得不偿失的。 “这位兄弟,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过路费不是交了吗?” 魏可的两只手,分别按住郝思理和小欢。 开玩笑!这两个家伙都是暴脾气,尤其小欢,出嘴就是咬死人,他俩如果动了,那就没得谈,只能操家伙动手,而魏可现在肯定不愿意动手。 “嘿嘿嘿!” 矮胖子发出一串冷笑,眼神却扫向了魏可脚边的布袋子。 那布袋子,是魏可随手从马背上拎下来的,里面装的就是生鸦片。 “过路费是交了,但我现在怀疑你们是丘朗的奸细!怎么样?跟我们走一趟吧!身上还带着鸦片膏子,你以为这样,六爷我就认不出你们身份了?” 矮胖子不怀好意说道。 奸细?如此说来,孔特木这个所谓的华洪会,和丘朗的掸雄,并不是一路的? 但,若说有人身上带着生鸦片,就是奸细,那不是胡扯吗! 这矮胖子话中有话! 魏可略一思量,心里已经有了几分猜测。 “这位兄弟,我们真不是丘朗人,是要去栗敢的。这样好了,如果这位兄弟认为我们不该带着鸦片,那么,这袋鸦片我们就交出来。大不了,等回去后和老板解释一下。你看怎么样?” “这……你真肯把鸦片交出来?” 矮胖子居然沉吟起来,两只眼珠子乱转。 靠!还真是黑吃黑的! 魏可顿时就明白了,眼前这矮胖子是眼馋他的鸦片,甚至可能还有他拿出来的那叠钞票,又不方便明着抢,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要栽赃陷害。 给你就给你! 敢黑老子的东西,你也要有命拿才是,等老子办完了事情,回头来取你的狗命! 魏可做事干脆,从地上抓起袋子,扔在桌上。 不料,旁边的郝思理突然恼了。 郝思理的脑子肯定没有魏可转得快,但他也不笨,看见魏可要把生鸦片送出去,立刻就猜到了矮胖子的目的,这种事情,在能直不能屈的郝思理看来,就是奇耻大辱! “魂淡!敢抢小爷的东西!看小爷我收拾了你!” 郝思理一声怪叫,两只手抓起桌上的两大块肉,抬手砸向了两个抓步枪的人,紧接着,双手探出,扣住矮胖子的双肩,用力往下一拽! 啪地一声! 矮胖子的一张肥脸,被狠狠地拍在桌子上! 我勒个去!魏可暗叫一声苦。 郝思理你个混球,那袋子生鸦片反正你也不要,送人就送人好了,老子还没动怒,你就先忍不住开打,这下好了,就算不想动手也迟了,只能打了! 238.第238章 金可喜 矮胖子和他的两名手下,完全是白给。 魏可甚至还没开始亲自动手,对方的三个人,全给打趴下了! 郝思理把矮胖子摁趴在桌子上,抽空还飞起一脚,踢翻了一个,至于最后一个人,倒霉地落在了小欢的嘴里,小东西干起仗来就是一招通吃,张开大嘴,吭哧一口,把那人的手臂连骨头带皮给咬断了。 这还是魏可及时喊一嗓子,让小欢别咬死人,否则,那人的喉咙,就是小欢第二口的目标! 完了,不仅动手还伤了人,这事情绝对没法善了。 “啊啊!老子是华洪会六当家的,你们有种杀了老子!” 矮胖子打架不行,嘴巴还挺硬气。 这家伙被郝思理摁在桌子上,汤汤水水沾了个满脸,狼狈的不成人样,却还在扯着喉咙叫唤。 老子管你是几当家的! 魏可一肚子火气没地方发,抬手一巴掌,就把矮胖子扇晕了。 “走!赶紧走!” 这地方肯定没法呆了。 不过,魏可也没想杀了这三个人,不是魏可心软,而是没必要,对方虽然手段有些下作,却也没想要了魏可等人的命,若是矮胖子进门就动枪,那没说的,杀了你也是活该。 再者说,这个所谓的华洪会,极有可能是丘朗掸雄的仇家。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魏可觉得,在弄清华洪会的底细之前,不宜结成死仇。 走?哪里走,走不掉了! 魏可刚刚打开门想开溜,就看见,门外走廊里还站着一群拿枪的人,那些人见到魏可,立刻都把枪举了起来,原来,矮胖子不仅仅是带着两个人,而是有一群。 “他奶奶的!” 魏可往后一窜,伸手把晕死的矮胖子提在手里,另一只手里的枪口,顶在矮胖子的脑门上。 “后退!再敢进一步,老子一枪崩了他!” 这事情真不好办了。 要说魏可这边的每一个人,包括小欢在内,战斗力都是爆表的,然而,对方手里那么多枪,若是直接开枪,任你是神也挡不住,全都得死。 幸好,矮胖子的身份似乎很高,对方真没人敢轻举妄动。 魏可趁机抓着矮胖子,躲到门旁边的墙后,把手中枪口对准了房门。 “貌昂大哥,事情是我挑的,我出去拼了!” 郝思理嗷嗷叫着,就想往外冲。 为了一把拉住,吼道:“老实待着!从现在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乱说话,更不许动手!” 见到魏可发怒,郝思理真不敢再耍横,缩在门后,手里抓着手枪。 话说,郝思理似乎不喜欢用步枪,他身上带着的一直是手枪,然后就是匕首,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加在一起,要想凭借武力冲出去,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没办法,地形太不利了! “里面的人听着!立刻把我们六当家的放出来!” 房门外,有人在大声喊叫。 矮胖子还真的是华洪会的六当家,魏可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从现在的情况看,要想全身而退,唯一的机会就是与对方谈判,他们手里的人质身份越高,就越有利。 “放人可以!但我们要先出了镇子再放人!” 傻啊,矮胖子就是护身符,若是把矮胖子交出去了,对方就不是喊话,而是子弹扫射了。 听到魏可的要求,房门外面立刻吵嚷成一片。 “特么的快放人!” “再不放人等抓住了你们,下油锅点天灯!” “老子们是孔特木的华洪会,绑架六当家的,你小子找死吗?” 魏可侧耳听了一会,满脸苦笑。 从这些乱七八糟的叫嚷中,不难分析得出来,外面的那些家伙根本没有主心骨,吵嚷的厉害,却没有人能站出来指挥,这是很糟糕的事,尤其对于想谈判的魏可而言。 “外面的人别乱吵吵!给老子找个能做主的人出来!” 没办法,魏可只得帮着这些混球出主意。 不料,外面的人磨叽了半天,似乎在争论,但最终也没把那个能做主的人推举出来,半饷,有人喊了一嗓门道“等着!很快就有能做主的人来了!” 我勒个去!这分明是一帮乌合之众! 自家的头头被人绑了,生死不明,这么多人聚在门外,竟然连一个能做主的人都选不出来,这要还不是乌合之众,也没谁能比这帮家伙更废了。 然而,他就是被这帮乌合之众,硬生生给堵在屋里了! 这些人虽然废,手里拿的枪却是真家伙,魏可也不敢再次在门口露头。 没办法,那就等吧! 这一等的时间不短,等的魏可心里着急,如果不是外面那群人同样也很着急的样子,魏可已经要忍不住,带着郝思理和小欢,强行冲杀出去了。 这是人家的地盘,时间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终于,房门外面传来了不一样的声音,就听有人大声命令道:“你们这群废物都闪开!大当家的来了!” 大当家的,难道是华洪会的老大? “屋里的英雄是哪路好汉?与我华洪会有何冤仇?” 就在魏可暗自猜测的时候,外面一个有些威严的声音传了进来。 这人的中气很足,虽然魏可看不见对方的相貌,但,本能地觉得,这应当是一个上位者,而且不是那种满肚子肥膘的上位者,而是个身强力壮的精壮汉子。 不过,无论对方是什么样人,魏可也不在意。 “我们兄弟当不得英雄好汉。这位老大,我们不想和华洪会结仇,都是误会!” “绑了我华洪会六当家的,竟敢说是误会,嘿嘿!” 外面的大当家的冷笑讽刺道:“在这孔特木的地面上,兄弟你也算有才了!这样吧,我金可喜撂一句话在这里,兄弟你若想要多少钱才肯放了我的人,尽管亮盘子!我华洪会认了!” 金可喜,竟然是他! 魏可一阵眼晕。 这个名字,他是听过的,当初三浦阳介的直升机被偷袭,掸雄赶去救援的时候,就提到了金可喜的名字,说那些偷袭的人都是金可喜的手下。 也就是说,魏可当时杀的那四个人,都是华洪会的人。 这真叫不是冤家不聚头! 不过,幸运的是,今天在场的这些人当中,是绝对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秘密的,或者说,能准确地知道这件事的,只有三浦阳介一个人,那又是华洪会想要杀的人。 这么想着,魏可连连苦笑,丘朗这边的形势,真是乱得可以。 “大当家的此言差矣!兄弟我不想得罪了华洪会,倒是正好相反,你们六当家的看上了兄弟带的货物,强行索要!兄弟我迫不得已还手自卫!大当家的一定是英雄人物,这样可好,你放我兄弟二人出镇子,我带的货物双手奉上!不会折损你华洪会的面子!” 心里猜测,魏可的嘴巴可不慢。 面子,诸如对方这种半土匪性质的势力老大,肯定很看重面子。 我现在是向你求条活路,不仅不向你要钱,还主动出钱买自己的命,够给你面子了吧? 然而,魏可的话音落地,外面的金可喜突然沉默了。 半响之后,只听金可喜沉声道:“你!过来!六当家的为什么来酒楼?你们是不是准备强抢人家的东西?说!要敢有半句假话,华洪会的家法饶不得你!” 晕!这是金可喜在询问六当家的手下。 听他话里的意思,华洪会这个势力还是很不错的,所有的混账事,都是六当家偷偷摸摸做的。 “大当家的,我,我不知道啊!六当家领着我们过来,就让我们在外面等着,他领了两个人进屋。后来,就出事了,六当家的被里面的人抓了。” “说!里面是什么人,带了什么东西?” “是两个面生的人,骑马来的。听说,这两个人带了……生货。”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声响! 只听得金可喜一声怒吼道:“一群混账东西!华洪会的脸面,都让你们给丢尽了!” 239.第239章 奇葩的规矩 有戏啊! 连魏可也没想到,金可喜竟然当场揍了自己的手下。 魏可悄悄松了口气,谁也不想死,更不要说,他连华洪会是什么样势力都不知道,就和对方打生打死,万一他和郝思理都死在这个地方,那也太冤枉了。 “里面的兄弟!我只带一个兄弟进去,咱俩当面谈谈,可好?” 金可喜突然发出了如此提议。 胆子真大! 魏可不由得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金可喜,敬重起来,这人绝对是条汉子。 为了自己手下的兄弟,愿意亲身赴险,这不是一般的势力老大能做得出来的事,无论金可喜是不是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但,他这样做了,就是一个让人佩服的老大。 不一会,金可喜果然昂首走进了房门。 中等身材,壮硕,双目有神。 魏可只是看了一眼,就不由得点头,正所谓相由心生,这人的面相很正,通常来说,具有类似相貌的人,不能说是个大善人,却肯定是个讲规矩的人,不至于蛮不讲理的胡来。 相比较而言,六当家的矮胖子,那就差远了,给人一种心术不正的感觉。 “大当家的请坐!” 魏可很客气,当他看见金可喜的手里没有拿枪,干脆也把自己的步枪,随意摆在桌子上面。 当然了,他这也是因为自信! 彼此手里都没有枪,但,在这种近距离的情况下,他空手的战斗力,绝对不比拿枪来得小,假如金可喜错估了形势,想要突然下杀手,那他就打错算盘了。 不过,金可喜似乎并不想彻底闹翻,即便他看见那个被打晕在地,断了手的手下,也只是微微皱眉。 双方落座。 魏可和金可喜面对面坐下。 金可喜的身后,站着一个黑大汉,面无表情,腰里插一支手枪。 郝思理同样乖乖地站在魏可身后,手里抓着昏迷的六当家,他的枪也被收了起来。 “兄弟也是华夏人吗?” “正是!” “今天这事是我华洪会委屈了兄弟,我金可喜向你赔罪!” 金可喜倒也干脆,连问都不问,直接就认了,是他的人要想抢魏可的东西,今天的这场纠纷,错误不在魏可这一边,而且,金可喜作为华洪会的大当家,向魏可赔罪,这算很真诚了。 魏可暗喜,赶忙抱拳行礼。 “大当家的言重!我们兄弟二人,到了大当家的地头上,不懂规矩,冲撞了华洪会,请大当家的恕罪!” 花花轿子人人抬,你好我也好。 魏可不是江湖中人,却也懂江湖中人的做派。 所谓江湖中人,并不是想象中那种,见面就拔刀子瞪眼珠的,那是地痞混混之流,不上台面的人物,真正的江湖中人,平常待人客气,讲究老派的道德操守,只有要与人相斗的时候,才会表现出凶悍。 “好!兄弟也是个豪杰人物!” 金可喜鼓掌大笑。 却突然看向被郝思理抓在手里的矮胖子,开口道:“这样吧,刚才我的话依然作准!兄弟你说个数,我金可喜绝不还价,请你将六当家的放了。” 钱?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怎么可能再要钱? 魏可扭头吩咐郝思理放人,对面的金可喜一挥手,他身后的黑大个出来,扶住了矮胖子。 只见,金可喜突然抓起桌上的一杯酒,抖手,泼了矮胖子一脸! 矮胖子只是晕了而已,被酒水一激,浑身一哆嗦,慢慢地醒转过来,等他睁开眼睛,看见坐在那里满脸怒容的金可喜,立刻吓得再次浑身发抖。 “大,大哥!您来了?” “没出息的东西!给老子站在一边,等会再收拾你!” 金可喜出声怒骂。 矮胖子被骂得一声不敢吭,他先是被郝思理在桌子上撞了个满脸,又被魏可扇了一掌,现在又被泼了酒水,一张脸上简直惨不忍睹,但他还是挣扎着,低眉顺眼站在一边,显然很惧怕金可喜。 金可喜沉吟一番,开口道:“兄弟你说个数吧!” “大当家的,我看算了吧,其实是六当家的吃了亏,该我出钱赔罪才是!” “好!兄弟你是爽快人,这件事算我华洪会对不起你,我金可喜欠你一份人情!日后,兄弟你要是在孔特木遇上什么难事,我金可喜一定助你!” 咦?这是好事啊! 魏可顿时开心了,这就叫不打不相识,有了金可喜的这句保证,寻找乔布朗还不是一句话吗? 但,就在魏可一厢情愿的时候,金可喜又说话了! “这位兄弟,前面这笔账咱俩算过了,不过,第二笔账,咱们是不是也该算一算?” “嗯?” “嘿嘿!有人在我的孔特木,抓了华洪会的六当家,又打断了我华洪会兄弟的手!这位兄弟,你说说看,如果这件事传扬出去,我华洪会还有脸在丘朗立足吗?” 我擦!这是神马意思! 还带这样算账的? 魏可的脸色顿时就阴了,金可喜这是耍无赖啊,人我已经放了,也没向你要赎金,现在,你反过来要追究我打人伤人的责任,硬生生把同一件事拆成两件来算,这就很无耻了。 “大当家的,你说该怎么办?” “哈哈好说!不瞒你说,我看兄弟你很投缘,不如你就加入我华洪会。成了自家兄弟,这笔账一笔勾销!我不仅不再追究,还会重用你,你看如何?” 你看如何?如何个屁啊! 魏可总算是明白金可喜的打算了,人家是要招降他。 特么的!算老子看错人了,这货不是个好人,说的好听点,这家伙是个枭雄! 枭雄是什么?做事情够厚黑,明明是使阴招,却能当作正大光明的事情来做,自己都不带脸红的。 “大当家的,恕难从命!我们兄弟二人有事路过孔特木,确实是有事,马上就要着急赶路。大当家的,请你换一个条件,我一定尽量满足。” 争辩?和对方讲理? 别扯了吧,对方明摆着就不和你讲理,干脆另外找一个台阶下。 不过,魏可此言一出,金可喜却变得有些奇怪。 “嗯?你们既然是华夏人,难道不是来投奔华洪会的吗?” 投奔。 难道说是华夏人,就一定是来投奔的? “大当家的,这话怎么说?” “你不知道孔特木是什么地方吗?” “我们兄弟二人,是第一次来孔特木,不瞒大当家的,我们以前真没听说过这地方。” “哦这就难怪了!我华洪会有一条规矩,凡是我华夏族人,无论得罪了哪一方势力,即便对方是天王老子,这人只要进了我孔特木镇,就受到我华洪会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伤害于他!所以……” 金可喜说的自信,魏可听得诧异。 这条规矩牛逼啊! 这不就是M甸版的金庸小说中的恶人谷吗? 只要是华夏族人,在外面犯了事,逃进孔特木,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不用害怕被人追杀。 怪不得,金可喜要问他是不是华夏族人。 在金可喜看来,魏可和郝思理身上带着枪,又是华夏族人,跑到孔特木,多半就是遇上了难事,想来投奔华洪会,更甚至于,金可喜如此大胆地走进房间里,就是基于这种判断,有恃无恐。 这个真冤枉了! 魏可连华洪会的名字都是刚刚听说,他哪里能知道这种奇葩的规矩? 240.第240章 文比 冷场了。 魏可的反应,同样大出金可喜的预料。 能在金三角这片区域里成为老大的人物,人家岂会真的是个和蔼可亲的滥好人? 如果金可喜真的对什么人都客气,他早就被人吞得渣都不剩! “这位兄弟,如果这样的话,我金可喜就难办了!” 金可喜的语气变得冷下来,眼中精光闪动。 不妙! 魏可能感觉得到,随着金可喜的态度转变,周围的空气都在变冷,这里是金可喜的老巢,外面都是他的人,虽然魏可有很大的把握,能出手制住金可喜,但,那绝对是下下策。 你抓了六当家当人质,人家还能给你转圈的余地。 然而,等你抓了人家的老大,你就是华洪会的死敌,不死不休! 这场面变得太突然,就连魏可也极不适应,紧锁双眉,苦苦思索解决的方案,在他看来,最好还是能和平解决,不要让自己莫名其妙竖上一个大敌。 “金大当家的,兄弟我初来乍到,请大当家的手下留情,日后必有厚报!” “呵呵!我看兄弟你也是个道上混的,那咱俩就按道上的规矩来!你抓了我的好兄弟,伤了我的人,总得给我个交代!看在你对我脾气的份上,我不为难你,让你自己选。” “怎么选?” “第一,当着我兄弟的面,三刀六洞,既往不咎!第二,或者你把你的这名手下交给我。这小子的眼神很凌厉,估计身手一定不弱吧?我华洪会缺少高手,人才总是不嫌多的。” 金可喜说着,瞟了一眼站在魏可身后的郝思理。 靠!这就是不难为人? 魏可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他是绝无可能把郝思理交出去,让他自己来个三刀六洞,那似乎也不可能! 重生以来,魏可不止一次受伤,然而,那都是迫不得已必须拿命去拼的时候,如果让他自己把自己弄伤,他倒不是怕疼,而是耽误不起养伤的时间。 这时候,听到金可喜说的话,郝思理已经忍不住,再次发飙。 “呸!想要小爷为你效力?小爷让你血溅五步!” “思理不得无礼!” 郝思理明显想暴起伤人,但魏可很坚决地抬手压住了郝思理,不让他轻举妄动。 魏可的眼睛眯着,与金可喜对视,毫不掩饰眼中的寒光! “同为华夏人,兄弟我不想与华洪会为敌!但,兄弟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兄弟,把兄弟交给外人,那绝无可能!金大当家,三刀六洞之刑,我可以受!只不过现在兄弟有要事在身,这三刀只能暂且记下,待日后方便,再来领刑,你看如何?” 一口拒绝! 你说的两条,咱都不选! 随着魏可的这句话出口,现场的气氛愈发冷了。 这是要彻底摊牌了。 站在金可喜身后的黑大汉,他的右手已经搭在了腰间的手枪枪柄上! 当然了,另一侧的郝思理,更是嘴角露出冷笑,死死地盯着黑大汉,他的手,也已经伸到了腰里,随时准备动手! 作为双方的主事人,魏可和金可喜,却还是稳稳坐着。 金可喜端详魏可,有些气恼道:“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吗?我华洪会虽然讲究华夏人同宗同族的情分,但并没有说过不杀华夏人!无论谁触犯了华洪会的利益,都必须死!” 说的好霸道。 但,你有那份本事吗? 魏可也终于有些恼了,他一再退让,不代表他是孬种! “金大当家,我已经说过,不想与华洪会为敌!但如果有人要杀我,也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好!好胆色!” 金可喜的嘴角微微翘起,却略带调侃的语气道:“小伙子,你的年纪不大吧?我现在相信你是第一次来孔特木,否则的话,你也不会说这种大话了。” 魏可奇道:“金大当家这是何意?” 金可喜傲气道:“道上的朋友谁不知道!我金可喜是从刀山火海里闯过来的汉子,敢当我的面说要杀人的,还真没有几个!再者说,你知道站在我身后的这位是谁?他就是我华洪会的三当家,人称铁手观音!有他在我身边,如果我要杀你,你有机会还手吗?” 哦!原来是这样! 魏可抬头盯了黑大汉一眼,只见,黑大汉的嘴角也露出了一抹嘲讽的笑容。 原来,不仅是他魏可自信,人家金可喜,比他还要自信! 或许在金可喜看来,虽然双方主要都是两个人在场,但,他们那一方的战斗力很强,无论是他金可喜,还是那位铁手观音,在个人实力上,都足以碾压魏可和郝思理。 所以,金可喜认为他才是主控者,若想杀魏可,魏可是没有反抗能力的。 魏可在心里苦笑。 直接动手? 一旦动手了,事情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他只能出手控制住金可喜,把金可喜当作人质,冲出镇子,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把金可喜得罪死,说不准还要杀人。 他和金可喜又没有深仇大恨,这么做,值得? 然而不动手,他怎么能让金可喜明白,自己不是窝囊废,他真有能力杀他个天翻地覆? 慢着!铁手观音。 铁手! 魏可突然注意到了金可喜介绍黑大汉的称呼,既然号称铁手,那么,此人的手上功夫一定非常强,而且一定是强到了足以碾压普通人的程度,否则,凭什么叫铁手。 “这位就是华洪会的三当家吗?幸会幸会,要不,咱俩握个手?” 魏可施施然站起身,向着铁手观音一抱拳,然后,把自己的左手伸了出去。 握手? 这个时候,双方剑拔弩张,握个鸟的手! 这是不服气,要想和对方比试手上的力量,在对方最强的能力上,打败对方! 金可喜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你这小兄弟也是挺有意思的!这样也好,老三,你就试试这小兄弟手上的功夫!不过小兄弟,咱俩可说好了,你要是输了,就得留在我这孔特木,加入我的华洪会!” “好!一言为定!我若输了,任凭处置!但我若侥幸赢了呢?” “赢了,我金可喜任凭你去留!” 大家都是爽快人。 文比。 比手劲,这虽然也是动手,却不伤大家的和气。 但,真的是不伤和气吗? 现场,魏可已经站出来了,三当家的铁手观音,自然对这场所谓的文比,自信满满,向前一步,站到了魏可的面前,微微低头乐呵呵笑道:“小兄弟,你三哥哥的手粗,千万别叫疼啊!” 这位铁手观音,身高足足比魏可高出半个头,长得又黑又壮,铁塔一般,目测比魏可强壮了可不止一丁点。 三哥哥。 刚才,金可喜也把魏可叫作小兄弟,这是人家已经识破了魏可的年纪,知道他嘴上粘的是假胡子,实际年龄并不大,再加上魏可主动提出来比手劲,显得很幼稚。 也就是说,人家把魏可当作不懂事的小孩了! 啪! 铁手观音见魏可伸的是左手,并未细想,很随意地举起一只蒲扇般的左手,与魏可的手,拍在了一起,发出啪地一声脆响。 此时,铁手观音的脸上,依然带着一丝笑意。 一秒钟,两秒钟! “嗯?!” 铁手观音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哼,脸上的笑容,猛然变得僵硬! 魏可却轻笑道:“三当家的小心,我要发力了!” 241.第241章 他就是BUG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单凭手上的较劲,赢了他魏可吗? 反正他是不相信,会有那种存在! 要说铁手观音单纯的力量比他强,魏可能信,因为,双方的体型摆在那里,铁手观音的身板长得壮,力量自然就强,这种体质上差距已经不是能通过体能训练弥补。 然而,两个人单手相握,比的不仅是力量,还有手掌的坚硬程度。 魏可的左手坚硬,如同钢铁! 铁手观音的手再硬,也只是一只肉掌,如何能与钢铁相比! “这!这不可能!” 铁手观音的嗓音变了调,满脸的不可置信。 魏可笔直地盯着对方的眼睛,笑着道:“不好意思三当家的,这真的有可能!” 左手再加一成力量! 话说,魏可也是处于好心,为了不至于将这位华洪会三当家的手骨捏伤,他并没有一上来就用上全力,而是采取了逐渐加大力量的方法,逼对方投降。 但,如此一来,铁手观音受的罪就大了! 试想,自己的一只肉掌,被紧紧包夹在一块钢铁之中,而且越收越紧,谁受得了! 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铁手观音的脸上,笑容全无,还不仅如此,他的呼吸急促了,脸色也在迅速变红,甚至于,额角两侧的太阳穴,也在汩汩地直跳! 此时的魏可心中暗爽。 如果双方都不用枪,他自己就是人世间的BUG,除非是某些特定的人,比如身手异常灵巧,从小练武的郝思理,才能对他构成一定的威胁,除非之外,任你再厉害,撞在他的手里,都得跪! 胜负已分。 傻子也能看得出来,铁手观音已经受不了了,之所以没有求饶认输,只是死扛着硬撑而已。 反观魏可,就像是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脸色轻松。 这个外来的年轻人,不仅仅是能赢了那么简单,他还有余力,随时可以将铁手观音彻底打败,甚至把对方的手掌捏碎,让对方跪地求饶,只要他愿意! “停手!” 金可喜霍地站起,沉声断喝。 魏可很从容地松开手,退后一步,抱拳道:“三当家的,承让了!” 什么叫给面子,这就叫给足了面子了! 此时,铁手观音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只左手兀自举在半空中,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可以看得到,他的左手已经被挤压得没了血色,短时间内别想再自由活动了。 “老三,怎么样了?”金可喜吸了一口冷气,关切问道。 “大哥我输了。” 铁手观音的脸色很是落寞,朝魏可点头,挤出一个极为难看的笑容道:“谢谢这位小兄弟手下留情!我付文涛的功夫都在这双手上,要是废了一只手,那就是残了。今日留手之恩,付文涛他日必有回报!” 付文涛,铁手观音的名字。 这也算是个磊落的汉子,输了就是输了。 听了付文涛这样说,金可喜的脸上,阴晴不定。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金可喜终于明白,是他自己错估了形势! 或者说,现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动手,还敢动手吗? 他自己的手下大将付文涛,左手暂时用不上了,战斗力已经下降一大半,反观魏可,却是啥事也没有,这要是强行动手,哪一方会吃亏,不是一目了然吗? “哈哈!小兄弟好功夫,我金可喜今天算是见识了我华夏族又一英雄人物!” 金可喜也算能屈能直,在见识了魏可的厉害之后,也不矫情,打了个哈哈笑道:“不打不相识!今天这一场算是做过了,从今以后,此事一笔勾销!谁也不得再提!” “感谢金大当家仁厚!” 魏可大喜,当场再次郑重地向金可喜弯腰行礼。 能这样当然是最好了。 他今天算是占了付文涛的大便宜,假如两个人公平交手,魏可虽然不惧怕对方,但要想赢,绝对不是轻松的事,然而,谁能想得到,付文涛自恃手上的功夫强,生生吃了个大亏。 魏可左手的秘密,就算郝思理也是不知情的! 所以,旁边的郝思理,也是看得目瞪口呆,这小子好奇地盯着魏可的左手,看了又看。 “来人!让店里再准备一桌酒菜,我要赔小兄弟喝上两杯!” 尽释前嫌。 转眼间,冤家成了朋友,这世界上的事,就是如此奇妙。 其实话说回来,在华夏,人与人相处,都讲个身份,这身份有时候来自于彼此的地位,有时候就看你有没有本事,原本魏可只是个普通的跑江湖的小人物,还真没资格与金可喜坐在一起喝酒。 但,既然魏可连付文涛都打赢了,自然就变成了有资格! 几个人都很欢喜,连付文涛都不例外。 房间里面,唯一脸色不自然的,估计就是矮胖子三当家,这家伙缩在一边,偶尔用眼神偷偷地瞄魏可,那眼神里面肯定不是高兴,而是愤恨和羞恼。 没别的,他的仇暂时是没人给他报了! 魏可眼观六路,早已将三当家的脸色看在眼里,不过,他并不在意。 看得出来,虽然同样都是华洪会当家的,金可喜对于老三付文涛,比对矮胖子亲热多了,就好像前一个是亲爹生的,后一个是领养的野孩子,完全不一样。 换个房间,重新摆桌子喝酒。 金可喜再次变回了一副略带威严的宽厚长者的面目,笑着来问魏可的姓名,以及到底在哪里做事。 这位华洪会的大佬,似乎更想招揽魏可了。 “小弟现在取了个M甸名字,叫貌昂丹拓,这是我兄弟郝思理。我们兄弟俩在栗敢附近山区的一个镇子上做事,这次恰好从金大哥的地头上过,能认识金大哥,是我们兄弟的服气!” 魏可一般不叫别人大哥,然而,金可喜是一方大佬,年纪也大,叫声大哥不算吃亏。 金可喜呵呵听了,念叨一声“栗敢是好地方”就不再继续打听。 这里是金三角,是一个混乱的不能再乱的地方! 一个跑江湖的人,不外乎是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不一定有个稳定的居所,哪里能赚钱就往哪里跑,你要是一定要问个一清二楚,那就是矫情了! “金大哥,我想请您帮个忙,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你说!” “我和思理兄弟这次路过孔特木,实际上是在追一个人,那人应当是进了镇子。能不能请金大哥帮个忙,帮小弟我找找看,这人还在不在镇子里?” “这,有点不合适吧?我们华洪会的规矩……” “金大哥,那人不是咱们华夏族人,而是个老外,澳洲人!” “哦!那就好办了,只要不是咱们华夏人,兄弟的仇人,就是我金可喜的仇人!” 金可喜表现的十分仗义。 华夏人,华夏族人。 无论是金可喜还是魏可,对于具有华夏族血统的人,称呼都差不多。 话说,M北山区是个三不管地带,是很特殊的所在,这里人的国家观念,是十分笼统的,很多人并没有自己是一个M甸人的觉悟,而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原先是哪一国的人,现在也依然是。 这种情况,与M甸其他地区并不相同。 你比如说,魏可在仰光遇见的何家人,那同样是具有华夏血统的人,却已经不再是华夏人,而只能是华夏裔,这与M北地区截然不同。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魏可与金可喜,是天然的同宗同族关系,就好比是国内的老乡。 242.第242章 结盟 凭借坚如铁石的左手,魏可获得了金可喜的重视,也让自己逃过一劫,更甚至于,他还可以借助于华洪会的力量,去搜寻乔布朗的踪迹,这是原先想都不敢想的事。 按理说,找到乔布朗并不难吧? 错了,根本找不到! 金可喜很爽快地吩咐手下人去查找,但,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根本没人见过乔布朗等人进入孔特木镇,因为,进入镇子的各条路上都有华洪会的人把守,乔布朗特征明显,若是他进入镇子,不会没有人注意到他。 乔布朗竟然没有进入孔特木,直接绕了过去! “丹拓小兄弟,你们到底有什么急事,要找这个老外?” “这老外在益岭的时候,袭击了我的朋友!我们兄弟为了追他,从益岭追进了原始丛林,追了三天三夜,一直追到了孔特木。我怀疑,这人是要去丘朗找他的老板,据说是个R本商人,名字叫做三浦。” 魏可说的真真假假。 报出三浦的名字,当然是为了吸引金可喜的注意力!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当金可喜猛然听说魏可正在追杀三浦阳介的手下,他要是能沉得住气,那就不是地球人了,更何况,金可喜不知道魏可的身份,哪里能猜得到,魏可就是故意这么说的。 果然,魏可的话音刚落,金可喜一拍桌子。 “R本商人三浦!小兄弟你要找的竟是这个R本人的手下!” “怎么了,难道这人是金大哥的朋友?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兄弟就不再去丘朗,直接打道回府了。” 魏可说的有些勉强,似乎极不情愿。 金可喜对魏可更加深信不疑。 咬牙切齿道:“小兄弟多虑了!那R本崽子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华洪会的大敌!若不是R本崽跳出来搅局,我华洪会也不会损失惨重!我恨不得亲手杀了此人!” “哦?还有这种事?” 魏可也没想到,三浦阳介与华洪会之间,居然不是普通的仇恨。 生死大敌,大到什么程度? 话说,此时的魏可完全是个局外人的身份,金可喜不用对他隐瞒什么,再者说,华洪会的事情在这座孔特木镇上,并非了不得的秘密,只是魏可初来乍到而已。 丘朗地区,最近几十年,一直是两大势力相争,其一是掸家族,其二是华洪会。 华洪会作为外来者,是一群华夏移民组建的势力,这股势力带着浓浓的帮派味道,名称也与众不同,当华洪会在丘朗兴起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与老牌势力的掸家族产生了冲突。 最终,掸家族占据丘朗的核心区域,而华洪会盘踞在南部山区的孔特木。 双方最大的矛盾,在于一座锡矿。 那座锡矿的位置靠近孔特木,原本应当在华洪会的管辖之下,然而,掸家族势大,强行分去了一半的控制权,将锡矿一分为二,双方各占其一。 即便如此,两大势力还是形成了平衡,华洪会自保至少绰绰有余。 然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形势变了! 掸家族的这一支,在掸雄的带领下,开始频频向华洪会挑起争斗,发展到最后,居然直接派人袭击了属于华洪会一方的锡矿,打死打伤华洪会属下的管理人员、矿工。 那么,掸雄凭什么变得如此狂妄? 答案是,他获得了强力的外部援助,据金可喜派驻在丘朗的人汇报,有一家总部位于仰光的外国公司,和掸家族达成了某种协议,不仅向掸雄提供资金支持,而且直接资助了一批武器弹药。 这家外国公司的负责人,就是R本人三浦阳介。 可想而知,金可喜有多么痛恨三浦! 上一次,魏可随同三浦一起遇袭,就是华洪会得知了三浦前来的消息,专程赶去设伏,没想到,由于部署匆忙,设伏人员又少,华洪会没能杀掉三浦,反而折损了一批人手,失败而回。 “他奶奶的!老子一定要杀掉三浦鬼子!” 提起这件事,金可喜一个如此沉稳的华洪会大佬,也忍不住破口大骂。 魏可听得直淌冷汗。 实际上,华洪会的那次设伏,已经非常接近成功了,不仅击落了直升机,还及时赶到了三浦藏身的大树下,假如当时没有魏可在场,三浦已经被宰了。 “金大哥,你要杀那三浦,也算上我一个!” “哦?丹拓兄弟,你们和三浦鬼子到底有什么冤仇?” “不瞒金大哥,我们实际上是一家公司的人,那公司在栗敢边上的那措。前几天,我们因为和益岭的克伦族做生意,得罪了三浦的手下,那人就派出几个枪手,躲在暗处偷袭了我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会一路追踪那个澳洲人,误打误撞到了孔特木。” 魏可已经不打算再隐瞒。 既然华洪会与三浦是敌人,那就再好不过。 华洪会是由华夏人组成的势力,与那措是天然的盟友,这样的朋友如果不设法结交,你还想与谁结交? 说起来,魏可在与金可喜的交谈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动! 假如他一见面就说出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与三浦有仇,只怕金可喜就要怀疑了,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华洪会要对付三浦,恰巧身手不俗的魏可就来了,这里面是不是有鬼? 然而,魏可忍到现在才说,那就一切顺理成章。 “好!咱们一起携手,对付三浦鬼子!对付掸家族!” 一个意想不到的联盟形成了。 魏可与华洪会联手,一起去对付丘朗的三浦和掸雄的掸家族势力。 “丹拓兄弟,你们是一家什么公司?以你的身手,应当也是个重要人物吧?” 既然要结盟,金可喜自然要弄清楚魏可的具体身份。 话说,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武装势力,在其他地区很难理解,然而在金三角,一切就不是问题,既然帮派组织华洪会可以有自己的武装,那么,一家公司也拥有武装力量,那有什么奇怪。 “金大哥,我们叫那措〇七公司。我在那边是总教官。” “什么?你们就是〇七公司!” 魏可借用的身份,与郝思理猜测的相同,就是杜斌的那个职位。 然而,他这句话出口,华洪会的老大金可喜,老三付文涛同时都惊讶地叫出了声,他们不是惊讶于魏可如此年轻,就成了一支武装力量的总教官,而是惊讶“〇七公司”的名称。 付文涛奇道:“哪个〇七公司?就是前段时间里,大闹栗敢,杀了一个掸家族头领的那个〇七公司?” 魏可微笑点头道:“没错!被我们杀的那个掸家族头领,叫作掸渠。” “好!杀得痛快!” 金可喜击掌大笑道:“掸家族的都该杀!丹拓兄弟,你回去转告你们老大,如果有用得着我华洪会的地方,尽管开口!别的不敢说,我华洪会在孔特木立足数十年,一般人必须给几分薄面!” 243.第243章 左丘山外 那场与华洪会的结盟,现在只能是口头上的,严格来说,是魏可与金可喜的结盟。 出于安全考虑,魏可没敢彻底暴露自己的身份。 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金可喜表面上豁达宽厚,却总归是个陌生人,一句“华夏人”仅仅只能当作相互联系的纽带,你若真以为,别人为了你能两肋插刀,那就是白痴! 利益! 唯有利益! 势力与势力相交,实际上就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类似,真到了利益攸关的时候,什么盟友,什么兄弟,那都是扯淡,为了自己的利益,盟友可杀,兄弟亦可杀! 尤其金可喜这一类枭雄人物,那就是三国刘备刘玄德,不可不信,不可全信。 左丘山。 一行四人,在傍晚的余晖遮掩下,悄悄闪进树林。 四个人都是身穿黑衣,全副武装。 除了魏可和郝思理,来的还有华洪会的两位高手,其中之一是老三付文涛,还有一位是华洪会的七当家,名字里也有一个七字,叫作余小七。 魏可既然已经来了孔特木,又结识了金可喜,自然不想灰溜溜返回那措。 按照他的打算,原本想直接闯一闯掸雄的老巢丘朗,然而,金可喜却反对他去冒险。 作为老对手,金可喜对于丘朗的局势很了解,最近这段时间里,由于掸家族与华洪会关系紧张,丘朗对于陌生人的出入管理相当严格,魏可长得高大,引人注目,又不会说M甸语,只要出现在丘朗,一定会被人盯上。 华洪会包括金可喜在内,共有十位当家的,号称华洪会十兄弟。 其中老二诸葛承,是一位类似于军事的人物。 诸葛承出了个主意,让魏可首先选择左丘山来探探路,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话说,左丘山就是锡矿所在地,华洪会在这里的南部矿区遭到掸家族袭击之后,人员暂时撤了出来,但北部矿区,也就是属于掸家族的那一半,依旧在正常运转。 据华洪会的消息称,掸家族在北部矿区,安排了一支重兵防守。 掸家族派来的增援队伍中,有一个大块头的黑人,此人非常凶悍,应当是三浦阳介的手下。 大块头的黑人,约翰! 魏可这一次前来左丘山,就是为约翰而来! 乔布朗应当已经到达丘朗,与三浦阳介汇合了,而黑人约翰是三浦阳介的重要手下,他一定掌握了很多情报,假如魏可能抓住约翰,就能弄清楚三浦阳介的底细,对于他下一步对付三浦阳介和乔布朗,非常重要。 当然了!诸葛承显然也有小算盘! 魏可出手对付三浦阳介,就是帮了华洪会的大忙,等于是外援。 但,魏可别无选择,现在这种情况,他必须与华洪会合作,双方具有相同的利益。 “丹拓兄弟,掸家族的人就在那座山坡的后面。说来也是见鬼!那些家伙也不知道使了什么邪法,我们只要一进入对面的山坡,他们肯定能知道!前一次我带了一队兄弟,想悄悄摸了他们,为死难的兄弟报仇。谁成想,稀里糊涂就中了包围,又死了很多兄弟!” 说话的是老七余小七。 余小七的双眼能喷出火,显然很愤怒。 邪法?哪里有什么邪法,那明明是雷达好不好! 魏可一听就明白了,华洪会的人虽然也算有本事,然而,他们闭塞在M北山区,还以为雷达只能探测到飞机、坦克之类的大目标,探测不到普通的士兵。 然而,世界军事科技早就发展了,单兵雷达,热成像雷达等等,都能发现悄悄接近的敌人。 “停止!不能再向前走了!” “怎么了,我们不是要偷偷摸进对方的矿区吗?” 其他三个人都很奇怪。 魏可苦笑道:“偷偷?我们这样进去就是送死!如果猜的不错,对方在矿区里布置了雷达,只要我们接近到搜索区域内,就像在人家眼皮子底下一样!你们说,还怎么偷偷潜入进去?” “啊?还有这样的雷达?” “艹!怪不得我们被打得那样惨!” 付文涛和余小七,都惊得张大了嘴,终于明白他们是如何中了掸家族的埋伏。 这完全是见识的不足,不代表他们笨。 余小七皱眉道:“丹拓兄弟,你见多识广,觉得现在应当怎么办?” 华洪会派来的这两个人,付文涛是把打仗的好手,身大力不亏,扛着一挺轻机枪,真到了需要火拼的时候,一个人能当几个人用。 余小七长得瘦小,实力却不弱,是一名优秀的侦察兵。 原本按照大家的计划,在进入到北部矿区之前,由余小七领头,魏可和郝思理只需要跟随。 现在,余小七不淡定了,主动来询问魏可的意见。 魏可思索道:“掸家族应当有运货的车辆进出矿区吧?我们绕到半路上,抢了他们的车,大大方方进入矿区!如此一来,就算他们注意到车辆,也不知道我们来了!” 这个主意好。 几个人当中,余小七对左丘山的地形很熟,立刻带领大家,从矿区南侧返回,再转向左丘山的北侧。 这么一个大圈子兜下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矿区外公路边的树林里,四个人隐藏在树木的阴影中。 “丹拓兄弟,听说你们那措只是一家公司,但你们的人装备很高级,打北栗山的时候,一通火炮,就把北栗山的掸渠揍翻了,有没有这回事?” 闲着无聊,付文涛就问起了那措攻打北栗山的事。 这种事,不仅是付文涛和余小七感兴趣,就连郝思理也很想知道战斗的细节。 魏可乐呵呵把战斗过程讲了一遍。 话说,北栗山之战的经过,当时附近有很多围观者,大致的过程,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只不过,这种以讹传讹的事,很容易就被传得面目全非。 比如说,很多人都相信,那措用来攻打北栗山主阵地的,是数十门大炮! 普通人没有足够的军事常识,分不清多管火箭炮与普通火炮的区别,尤其那些没见识的农民,更愿意相信,那一片片炮弹是被数十门火炮发射的,而不敢相信,那只是一门矮冬瓜似的火箭炮干出来的事。 “63式火箭炮?那东西就是传说中的喀秋莎火箭炮?” 说起喀秋莎的大名,大家都是知道的。 付文涛羡慕道:“要是我们也有那种炮,就不会被掸家族欺负了!” 余小七叹道:“咱们的武器不如掸家族,没办法,遇上打仗的时候,只能用人命去填!这些年,咱们华洪会明里暗里和掸家族相斗,死了好多兄弟啊!” “付兄,余兄,我看见你们的人手里拿的枪,样式都很老了。你们就是用那种枪打仗?” 魏可看见的,自然就是华洪会老六带着的那些人。 老六复姓单雄,单名一个虎字,名字挺威猛,但实际上真是个脓包,比起老三老七,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但那是华洪会的内部事,魏可不能多问。 听了魏可的问话,性格跳脱一些的余小七,当场就笑了。 “你说的是老六的人?他们是孔特木的镇卫队,打仗轮不到那些废物!不过嘛,咱们华洪会的精锐是红橙黄绿蓝五大营,武器装备虽然好一点,比掸家族还是不行。” 哦!原来如此。 单雄虎带领的那些人,并不是华洪会的精锐,所以人员素质差,装备也差。 这时候,付文涛说道:“丹拓兄弟,你别和老六一般见识!老六就那德行,平时华洪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根本轮不到他,时间长了,他自己就爱弄些歪门邪道的事!” 看起来,所谓的华洪会十兄弟,也并非铁板一块。 无论是付文涛还是余小七,提到单雄虎的时候,都很是不屑一顾! 244.第244章 劫牛车 魏可已经得到了一些华洪会的信息,也有了很多想法,比如说,他可以利用那措未来生产的07-1步枪,拉拢金可喜成为自己真正的盟友,让那措在周边地区,获得第二个势力的支持。 那措要在金三角立足,并且高调发展,没有足够多的外部支持,那是不行的! 克伦族蜗居大山,没有争强好胜之心,是一个合格的盟友。 而华洪会同样也是一个合格的盟友。 华洪会是华夏人组建的势力,与那措不相邻,不会产生过多的利益纠纷,又因为距离不算很远,一旦那措出现危难,华洪会能够间接帮上忙。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眼前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设法混进掸家族的北部矿区,擒获黑人约翰。 天黑了,通往北部矿区的公路上,一个人影都见不到,估计是这里发生了掸家族与华洪会的冲突,普通人都远远躲开了这片可能产生麻烦的区域,以至于荒的不能再荒了。 “貌昂大哥,要不明天起个大早赶过来?早上这里肯定有人。” 最耐不住性子的,反而是郝思理。 是人都有缺点,郝思理年纪轻,身手好,但并没有多少在艰苦环境下生存的经验,比起付文涛和余小七还要熬不住,已经想打退堂鼓了。 魏可微笑道:“思理,做事要有耐心,机会是留给能坚持到最后一刻那个人的!” 坚持。 作为特种兵,别说是等一两个钟头,就算是潜伏在烂泥里、肮脏的垃圾堆里,等上一整天,那又算什么事,如果这么一点耐心都没有,那真干不了这一行。 旁边的付文涛觉得很奇怪。 “丹拓兄弟,我见你岁数也不大,怎么好像经历过很多事的样子?” “嘿嘿!算是有点经历吧!” 魏可笑道:“付兄,余兄,以后有机会了,你们可以去那措看看。我们那里有几个以前在国内当过特种兵的兄弟,你们一定和他们很能谈得来,或许还能成为好朋友。” “特种兵啊,那肯定很牛逼的!” 付文涛和余小七都很羡慕。 像他们这些在金三角闯生活,经常在枪林弹雨里的人,与普通的现代人不一样,他们看重的不是明星、商人之类,反而是崇拜能打仗的高手,一句特种兵,就把两个人的心里勾得痒痒的。 有个念想就好,魏可不至于公开拉拢华洪会的人。 07分队急需要补充人才,只不过,合格的人才太难找,魏可到现在只遇上郝思理一个人,而郝思理的来历还很蹊跷,能不能成功拉进自己的队伍,很不好说。 付文涛和余小七都是人才,稍微训练一下,就是合格的特种兵! 但,人家已经是华洪会的当家头领,过得风光自在,如何能加入那措,成为他魏可手下? 嘎吱!嘎吱! 公路的另一头,突然出现一辆牛车。 这牛车的前面有一盏灯,是用来照亮的,显得比通常见到的牛车高级。 借着灯光,能看见在牛车的前面车座上,坐着两个人影。 “思理和我对付前面两个人。付兄余兄,麻烦检查牛车上面有没有人,最好是生擒,不行立刻宰了!注意都不要用枪,也不能让对方有机会开枪!” 魏可迅速发出命令。 身边这三个人,包括郝思理在内,虽然人人是猛将,却都不是魏可的手下,他必须交代清楚了,否则,一旦所有人冲上去乱打一气,反而达不到目的。 付文涛等人听了魏可的话,立刻全都拔出匕首,隐藏在路边的暗处。 不一会,牛车走近了。 黑暗中,牛车后面的车筐子影影绰绰,看不清是否有人,但,前面那两个人正在说着话,其中的一个明显打着酒嗝,已经喝得五迷三道,说话口齿不清。 “我说……小三儿!你……赶稳了!老子要是吐了,都是你的错!” “二爷您放心,小三儿我赶得稳,反正慢点没关系。” 噌噌噌! 四道人影,从路边的阴影里飞快地窜了上来! “啊!你们干什么的!” 叫作小三儿的这位,眼见不对,开口就嚷。 然而,他叫得快,郝思理的刀更快! 擦地一声响,黑暗中刀光一闪,小三儿的右臂飚出一道血花,说时迟那时快,郝思理已经冲了上去,甩起一拳,砸在小三儿的脑袋侧边,这人再也叫不出,软倒在车架子上。 尼玛!既然要出拳打晕,为嘛还要先来上一刀,不是多此一举吗? 魏可的速度比郝思理略慢,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心里不由得好笑,郝思理这小子太血腥了,动不动就用刀子,这一刀却是多余的。 不过,这样的想法不过是一闪而逝,魏可要对付的是坐在小三儿身边的“二爷”,所以,飞快地扑了上去,左手抬起,一把掐住了二爷的脖颈子,把对方顶在车座上。 “别动!动一动就宰了你!” 魏可右手中的匕首,紧紧贴在对方的眼前,匕首的寒光被灯光一照,能发射出二爷的一双惊恐的眼睛! “呜!呜!” 二爷的喉咙里发出两声呜咽,真的不敢动了。 这时候,牛车后面传来付文涛的声音道:“后面没人!车上装的都是菜!” 矿区里运送蔬菜的牛车。 偷袭非常顺利,在四名高手的偷袭下,牛车上的两个人毫无反抗之力,就在靠前的车座旁边,放着一支老式步枪,但无论是二爷还是小三儿,都没有机会去碰那支枪。 魏可揪住二爷的衣服领子,把他架在牛车的灯光下,让灯光直接照着他的脸。 “说!你们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说!我是管伙房里买菜的,华洪会的大爷们,我……也是华夏人啊!千万别杀我!” 二爷的脸色吓得卡白,酒劲完全醒了。 华夏人。 掸家族这边的矿区里有华夏人,这一点都不奇怪,M北一带的华夏人比例不低,就比如白家少爷白小利,就投靠在掸雄手下做事,只不过,华夏人在掸家族势力内的地位普遍不高。 “你也是华夏人!有华夏人帮着掸家族,残害自己同胞,按华洪会的规矩,都该死!” 说话的是付文涛,他咬牙切齿上前,举起手中的匕首。 二爷吓得浑身哆嗦。 “好汉爷!饶命啊!我蔡二有家有口,一家老小要活命没办法啊!我就是帮着烧饭干活,可从来没有残害过自己的同胞!要敢有一句假话,让老天爷降下雷来砸死我!” 蔡二也是拼了,赶紧嚷嚷。 魏可一把拉住付文涛,好言劝道:“付兄,先别动手!留着这个人有用!” 245.第245章 勇敢的付文涛 北部矿区。 掸家族在矿区内安排了上百名人手,全部都是荷枪实弹,把整个矿区内防范的水泄不通,以防止华洪会的突然袭击,这样的防卫强度,在M北地区绝对称得上森严。 但,如此防卫等级,在魏可这种人物眼中,只能算渣。 魏可冒充蔡二的同伙,陪着蔡二坐在牛车前面。 至于付文涛等剩下的三个人,那只能委屈一点,藏在车架子里的一堆蔬菜当中,每个人的脑袋顶上,还扣上了一个篮子或者破纸盒子。 三个人的体积不小,把牛车的车架子里塞得满满当当,大部分的蔬菜都给扔了。 蔡二的同伴,那个叫小三儿的很是倒霉,他被郝思理刺了一刀,身上弄得血糊糊的,肯定不能再带着他一起走,于是魏可就把这小子交给了付文涛和余小七。 付文涛和余小七,两个都是手狠的! 只见,付文涛低声和余小七交代了几句,余小七狠狠点头,拽起小三儿,到了公路边的树丛里,手起刀落,就结果了小三儿的小命! 由此可见,丘朗掸家族与华洪会之间的仇恨,大了去了! 不过,魏可反而暗暗欣喜。 掸家族与泛太联盟是合作关系,而泛太联盟是那措的大敌,假如说华洪会与掸家族之间还有缓和的余地,他就要想一想了,万一华洪会与掸家族和解,反咬一口,岂不是冤死。 他们这辆牛车,顺着公路,一直到了北部矿区的大门前。 掸家族矿区果然防卫森严,大门口布置的就像兵营,不仅拉起了铁丝网,还有持枪的掸家族士兵站岗,在大门旁边有一座防御工事,能看见架起来的机枪。 对于这种程度的危险,魏可当然是浑不在意。 幸好,矿区也只是看起来像兵营,实际上的警戒比兵营差远了。 蔡二的这辆牛车本就是从矿区里出去的,站岗的哨兵见牛车过来,并没有太注意,只是用电筒对着蔡二照了几下,就拉开了铁丝网。 魏可注意到,刚才在小三儿面前牛逼哄哄的蔡二,面对掸家族哨兵的时候,态度就完全不同了,他主动跳到车下,对着哨兵点头哈腰,显得卑微恭敬得很。 果然没错! 在丘朗掸家族控制区域内,掸家族就是上等人,而其他民族,包括华夏人在内,是二等公民,不仅平时只能做一些苦活累活,面对掸家族人时,也是低人一等。 丘朗的掸家族可恶! 掸雄可恶! 魏可原本对于生活在金三角区域的各民族,并没有太多的偏见,他所持的观念就是,只要你不找我的麻烦,我就不去惹你,这世界上的民族千千万万,你要是歧视其他民族,歧视的过来吗? 但,现在魏可心里暗恨,对于丘朗掸家族势力,分外不爽。 眼前的情景,令他不由自主想到数十年前的抗战时期,那个时候,R本侵略军犯我家园,被占领区的华夏人都成为了被奴役的对象,是贱民。 谁成想,在这个M北山区,华夏族居然也是类似的待遇! 进了矿区,蔡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看看周围没有人,就把牛车停了下来。 “华洪会的大爷们,人我给你们带进来了,千万留小人一条活命!我也是没办法啊,要是不给掸家族干活,一家老小就得喝西北风了,我真没干过坏事!” 蔡二一个劲地哀求。 尤其是当郝思理跳下车,手里抓着匕首走近的时候,这家伙再次吓得哆嗦了。 郝思理的凶狠,蔡二刚刚已经见识过了。 魏可冷冷道:“蔡二,老子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领着这三位兄弟,去摆放雷达的那间屋子里去,只要能成功,你就能活,否则,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蔡二的脸色苦得难看,却只能咬牙点头。 这时候,付文涛走上来,低声劝道:“丹拓兄弟,你真要一个人去找大块头黑人?要不然,等我们捣毁了雷达,陪着你一起去?你放心,我和老七今天进了这矿区,只要能把雷达毁了,就是死在这里也不亏!” 按照魏可的计划,分兵两路! 魏可一个人去找黑人约翰,而其他三个人在蔡二的带领下,去捣毁雷达。 话说,他们抓住蔡二,还真算抓对人了,蔡二虽然不是重要人物,但他是负责做饭的,有时候也要给矿区里的一些重要人物送饭,比如放置雷达的那间屋子,以及约翰住的地方,他都去过。 听了付文涛的话,魏可一阵苦笑。 华洪会的这两位当家的,倒是英雄的可以,当他们得知,以前偷袭北部矿区不成功的原因,主要在于掸家族有了单兵雷达,这两个人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把雷达毁了。 这付文涛刚才话里的意思,甚至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付兄,雷达事小,人命事大,你可千万悠着点!” “丹拓兄弟,这次亏得有你帮忙,要不我和老七也进不来。老二说过,身为华洪会的人,能为华洪会而死,那是荣耀!丹拓兄弟,我和老七这趟进来就没打算活着出去,你让思理兄弟跟着你去,思理兄弟身手好,我也看得出来。你们杀了那黑人后,就趁乱逃出去,把事情告诉给金老大。” 咦?还真不打算要命了? 魏可在直觉里,感觉这事儿有点邪乎。 谁能不怕死,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而付文涛和余小七都是有本事的人,如此看轻生命? 说好听是勇敢,说的不好听点,就叫愚蠢! “付兄,我把你们带进来,不是让你们去死的!是诸葛承说过那些话吗?我告诉你,勇敢是好事,但死也要死的有价值才行!你听我的,让思理跟着你们去,能不开枪最好,一旦惊动了掸家族的守卫,就按照我们商量好的办法,放一把火,咱们一起杀出去!” 勇敢,特种兵也必须勇敢,但,魏可真看不起看轻生命的人。 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仅有一次。 作为华洪会的二当家诸葛承,怎么能给付文涛这些人,灌输那种轻言送命的观念,竟然还成功了,这种做法,在魏可看来就是洗脑,把付文涛这些人当作手中的工具了。 现在这种时候,肯定不是相互争论的好时候。 幸好,付文涛也没有再继续争论。 他郑重其事向魏可抱拳道:“丹拓兄弟,大恩不言谢!我们听你的,这一次,是华洪会欠了你的恩情,你是我们华洪会最好的朋友!若我付文涛有幸不死,必将回报你的大恩!” 魏可听得别扭。 付文涛会报恩他相信,然而,华洪会真的会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 对于这一点,魏可却是有点不信的! 回想起金可喜这个人物,看似豪爽却颇有心计,还有华洪会的二当家诸葛承,魏可只是见过一面,印象却也不见得有多好,感觉上那个人有点阴。 此时,再对比付文涛和余小七的为人,魏可有种感觉,华洪会这个帮派,比他想的应当要复杂! 246.第246章 小欢的偷袭 黑暗中,魏可一个人低着头,沿着道路一侧往前走。 话说,单兵雷达是战场上的大杀器,却也并非无所不能,比如说,那东西就无法分辨敌我,即便是监视雷达屏幕的人,看到了有人在周围活动,也不能辨别那是自己人还是敌人。 对于雷达的利弊,魏可已经给付文涛等人分析过,他自己当然不会犯错误。 北部矿区内,人员还是比较杂乱的,这里是矿区,不可能禁止人员走动,现在又是上半夜,周围的道路上并不是只有魏可一个人。 魏可猜的不错! 掸家族的雷达,重点监视的区域,并不是矿区内,而是矿区外的周边区域! 这就是认识上的误区,华洪会虽然曾试图偷袭,但采取的是利用夜晚,悄悄接近的方式,孰不料,那样正中掸家族的下怀,刚刚接近矿区就被雷达发现了。 当魏可等人正大光明地闯进矿区之后,他们反而很安全。 不出几分钟的时间,魏可就安全地来到了一座院子的附近,在这期间,并没有人来阻止他,而根据蔡二的交代,黑人约翰就住在这座小院内。 到了这里,魏可就不敢继续大摇大摆往前闯了,因为,前面有警卫! 约翰是矿区里的重要人员,居住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分开的,他一个人享受一座小院的待遇,这也是因为,约翰是个老外,语言不通,掸家族给他配备了一名翻译,随时随地跟着他。 单独居住,这给了魏可偷袭的机会。 然而,警卫是个大麻烦。 魏可已经看见了,就在小院的门口那里,有个人坐在一张椅子上,怀里抱着枪,似乎在打盹。 院子不大,周围一圈围墙,此时,魏可就站在距离小院二十来米远的一棵大树后面,静静地向前观察,以他的本事肯定可以翻墙而入,但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约翰是个经验丰富的军事人员,谁知道院子里有没有陷阱? 再者说,院子很小,一旦魏可在里面动手,门口的警卫就会发现,人家手里的枪不是吃素的,这名警卫必须提前处理掉,以防给自己带来麻烦。 要想神不知鬼不觉解决掉这名警卫,对别人很困难,但魏可已经有了主意。 只见,魏可往自己的胸前轻轻拍了拍。 小欢的小脑袋立刻冒了出来,这小家伙,发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双小眼珠兴奋地往周围乱看。 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有什么是比小欢更好的偷袭利器? “小欢,悄悄上去!不要让他有反抗的机会,最好能一口咬碎喉咙!” 魏可低声发出命令。 小欢的小眼珠,立刻盯住了对面不远处的警卫! 这种活儿,最对小欢的脾气了! 要说暴力,小欢绝对是魏可身边最暴力的一个,哪怕是二杆子郝思理都没得比,郝思理毕竟是个人类,而小欢是一只实实在在的兽,所谓的兽性,哪里是人能相比。 小欢绝对是一只具有灵性的兽,它已经明白了魏可的意思。 一纵身,小欢悄无声息地跳到了地上,然后,一溜烟跑到了围墙根,顺着围墙慢慢地往前走去。 魏可的嘴角,露出了一抹坏笑。 小东西绝对是一个杀人越货的超级BUG,有这小东西在手,还真没有什么人都躲过偷袭! 只不过,小欢毕竟智力有限,无法听得懂太复杂的命令,比如说,魏可要是命令它溜进院子里去杀约翰,那就太强兽所难了,一旦遇上什么变故,小欢根本不知道变通。 杀一名没有察觉的普通警卫,只要魏可下达了命令,就等于宣布了对方的死刑! 果然,当小欢悄悄接近的时候,那名警卫没有一点反应。 或者说,因为院子门口的灯光很亮,警卫也许已经看见了小欢,但,却被小欢的体型迷惑了,以为那是一只没有任何威胁的小猫咪。 有人会提防一只娇小可爱的小猫咪? 嗖! 小欢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叫声,笔直地对准警卫扑了上去! “啊!” 直到此时,警卫才恍然惊觉,终于意识到了危险,他叫了一嗓子,或者只能说是半嗓子,在发出喊声的同时,举起手里抓着的步枪,想去抵挡小欢。 但!小欢的速度,岂是普通人来得及抵挡。 在发出攻击的一瞬间,小欢的速度,快得如同利箭,那是连魏可也挡不住的速度! 咔嚓! 魏可几乎清楚地听到了一声脆响。 那是警卫的脖颈,被小欢的巨口一口咬碎的声音! 太残暴了,小欢不成比例的一张巨口,咬合力堪比虎豹,而且,它的行动太灵巧,在警卫还没有来得及挡住的时候,已经蹿上对方的肩头,一口咬了下去。 警卫的身体顿时就软了,手中的枪也垂了下来。 这时候,早有准备的魏可,已经紧跟在小欢的后面,窜到了小院门口,顺势一把托住了警卫的身体,不让尸体从椅子上滑下去,自己就蹲在尸体身后。 抬眼往小院里一扫。 正对着院门的一排屋子当中,仅有两间屋子亮着灯,其中一间屋子的窗户里,出现一个人影,那人往院门方向看了一眼,见到警卫依然好好地坐着,就转头走开了。 好险! 出现在窗口的人影并不是约翰,那是一张东亚人种的脸,很显然就是掸雄给约翰配的那名翻译。 既然翻译在这里,约翰应当也在! 这名翻译的警觉性也算很高了,一定是听到了警卫的那半声喊叫,就凑到窗前来观察一下,如果不是魏可细心,及时托住了警卫的尸体,必定会坏了大事。 但!连一个翻译都听到了喊声,约翰呢? 魏可万万不敢相信,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事人员,警惕性会比一个翻译还要差。 侧耳往院子里听了听,魏可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他听到了什么?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声音,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男女XXOO时经常会出现的那种声音! 我勒个去!约翰不会恰好在做那事吧! 魏可差点流冷汗,他这运气也太好了,要知道,一个男人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时候了,任你身手再强,趴在一个女人身上的时候,也等于是废了一半! 魏可也没敢大意,小心地把尸体的位置放正,保持着持枪坐着的姿势。 随后,他静悄悄地进了院子。 动静还真是不小。 女人的声音叫得挺响,咿咿呀呀的,让人听着很是脸红,另外那个男人的声音,却是有点喘着粗气,间或发出几声凶狠的FUCK的低低叫喊,显然是干到了兴头上,正在爽呢。 尼玛!趁你爽要你命,这个叫着FUCK的家伙,绝对是黑人约翰无疑,你死定了! 247.第247章 意外的情报 魏可并没有直接走向约翰的那间屋子,而是走到了翻译住的那间房间的门前,隐身在房门背后,伸出手指,笃笃笃地叩响了房门。 很快,房间里传出了不耐烦的询问声。 魏可不搭腔,继续敲门。 刚才曾经出现在窗户那里的人影,再次出现了,翻译朝院子门口看一眼,见警卫依然好好地坐着,就放松了警惕,走过来打开房门。 房门刚刚露出一道缝,魏可的左手,就闪电般探了进去。 一把死死扣住翻译的咽喉! 咔吧一声响,喉骨碎了,这个杀人的速度,竟然一点也不比小欢来得慢! 唧唧! 小欢很不满意地轻声叫唤。 仿佛在抱怨道:主人!这人非常弱,用不着你出手,我一口就能把他的脖子咬断! 魏可伸右手,亲昵地摸摸小欢的小脑门,算是安抚小家伙,其实他不喜欢让小欢咬人,没别的,因为那太暴力,每次小欢咬人之后,它自己身上的毛发乌溜溜的沾不上血迹,但现场总是血糊糊。 安抚完小欢,魏可伸手推开房门,往房间里扫了一眼。 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人。 魏可随手把翻译的尸体扔在地上,重新关上门,这翻译也是倒霉,就这么稀里糊涂被杀了,甚至于他和魏可相互都没有面对面,这就是运气不好,谁让他是魏可的敌人呢? 只要是敌人,魏可杀人,那是从不手软! 现在好了,整个小院子里,除了约翰房间里的那对狗男女,其余人都死了。 魏可终于站到了约翰的房门前。 侧耳一听,里面的约翰依然在胡乱折腾着,这里是矿区,周围有掸家族武装人员看守,院子门口也有警卫,即便是训练有素的约翰,也根本想不到,要他命的人已经悄无声息地杀到了门口。 魏可的脸上挂上了一丝冷笑。 话说,他对于黑人约翰,多少还是有点忌惮的。 当初跟随三浦一行人在丘朗山区遇袭,约翰跳飞机后受了伤,把自己搞的很狼狈,但那不代表约翰的战斗力不行,别的不说,魏可在益岭杀掉的野牛杰克,就是个很牛逼的家伙,而约翰应当是与杰克同等档次的人物。 凭心而论,魏可不会愚蠢到认为自己天下无敌,让他和约翰这种人物一对一搏命,还是有着一定危险性的。 不过,有小欢相助,那就不一样! 两个打一个,魏可不相信,黑人约翰还能有逃走的机会! 砰地一声响! 魏可毫不犹豫,抬左手一拳砸向了房门的把手外侧。 这一招,与他当初闯入马头镇派出所副所长唐行军的房间,一模一样,这种极其暴力的进门方式,也只有魏可能轻松使用,换个人来,要想将房门击穿,那不是普普通通就能办到。 魏可的出手非常快,甫一将房门击破,立刻手腕一转,灵活地将房门打开,紧跟着就闪了进去。 这个过程,短到了只能以一两秒钟来计算! 入眼就是一张大床,两个赤条条的人影,依然保持着一上一下的69姿势。 黑人约翰! 此时的约翰,刚刚转过头,一张黑脸上满是惊讶。 “别动!如果你不想死的话!” 魏可的手中举着一支手枪,枪口牢牢地指住了约翰的脑袋! 这是威慑,只有魏可自己明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开枪的,这里周围都是掸家族的人,一旦开枪了,他和付文涛等人都会暴露,而他并不清楚,付文涛等人有没有把雷达抢到手。 但,他明白,约翰却是不明白的。 听了魏可的命令,约翰真的没敢乱动,身体僵在了那里。 好尴尬! 魏可相信,约翰这黑鬼的丁丁,一定还插在身下女人的体内,因为,直到此时,那女人居然没有意识到危险,兀自在哼哼呀呀地叫个不停,一个人乐在其中。 “你,你是那个栗敢山里的小M甸佬!” 约翰突然恶狠狠地说话了。 他已经认出了魏可,或者说,他认出了那个叫作貌昂丹拓的栗敢山里人家的富家公子哥。 在约翰的眼中,魏可就是个卑微的小人物,因为,上一次直升机遇险的那一战中,当约翰露面的时候,大树下的激烈战斗已经结束,约翰还以为地上的那些死尸是三浦的功劳,魏可只是侥幸活命而已。 以三浦阳介的骄傲,他如何能把事实告诉约翰? 身份被揭穿,魏可也不在意。 这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条件有限,他没精力给自己彻底化妆,仅仅在嘴唇上沾上一撇胡子,能骗得了普通人,却瞒不住有经验的人,比如说,金可喜就能看出他的年龄实际上并不大。 啪! 约翰突然伸出大巴掌,一掌挥向身下女人的脑门! 女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 嗯?这黑鬼想干什么? 魏可很惊讶于约翰的表现,他想到过约翰会激烈反抗,也想到过约翰跪地求饶,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约翰在识破他的身份后会是这种反应,好像有点不担心自己被打死,反而嫌那女人碍事,把她打晕了。 “小子!别以为手里拿把枪就狂!” 约翰返身盘腿坐在床上,不屑道:“肉鸡就是肉鸡!你是想回来投奔三浦的吧,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告诉你,就凭你这样啥也不懂的肉鸡,肯定要接受训练。知道你以后的教官会是谁?FUCK!老子以后要把你皮扒下来!” 我晕! 这黑鬼的脑袋也真够奇葩。 他这是弄拧了,误以为魏可还是被三浦说动了心,现在又从家里跑出来,想跟着三浦在外面闯世界,这么想其实也不错,当初三浦急于招揽手下,对待魏可的态度是非常好的。 魏可眼珠一转。 “约翰先生,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是你能知道的事情吗?该让你知道的时候,肯定会让你知道!” “哦,那我先不问。但是,这里是兵荒马乱的地方,你们只有几个人,自保都有问题吧?如果我跟了你们,发生危险怎么办?你们能保证我的安全?” “哈哈!” 约翰大笑道:“你们这些M甸猴子,既想占便宜,又不想冒险,真是白痴!不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三浦已经向总部打了报告,很快就有一队精英从基地赶过来支援!我们已经和丘朗的掸雄成了朋友,丘朗的掸家族很强大,你知道吧?不久以后,就连你们栗敢也是我们的天下!” 魏可真的吃惊了。 因为,约翰的话里提到了栗敢,很显然,三浦的目标不仅仅是丘朗,他还想把手伸向北边的栗敢。 泛太联盟的触角一旦到了栗敢,那么,那措就真的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248.第248章 击杀约翰 “你还不把枪放下!?” 真是好笑。 约翰说了这么一大通,才恍然发觉,魏可手里的枪,一直指着他的脑袋! 这家伙肌肉发达,壮的像条小牛犊子,但智商真的有点问题,或者说,由于魏可给他形成了固有印象,约翰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主宰者,把魏可看作了自己的“下属”。 魏可发出一串哈哈大笑。 “蠢材!如果泛太联盟都是你这样的笨蛋,那也没什么可怕的!” “嗯?你你你知道我们是谁?” 约翰变得结巴了,快速往周围观看,他这副模样,就好像十分害怕自己的身份曝光,被别人偷听到了,因为,所谓的“泛太联盟”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幸好,房间了除了他们两个人,仅有昏死过去的女人,再无他人。 “说!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约翰的目光变得凶狠起来。 魏可摇头叹息道:“说你蠢,你还真的够蠢!好了,该知道的老子都知道了,现在双手抱在头上!敢乱动,老子送你下地狱和杰克作伴去!” 一边说着,魏可谨慎地向前靠拢。 “杰克……原来就是你杀了野牛杰克!FUCK!该死的魂淡!” 到了这个时候,约翰终于醒悟了,哪里还会不明白,魏可是个危险的敌人? 话说,泛太联盟的这些军事教官,还真的挺牛逼的,最起码从体型上来说,黑人约翰仅仅比野牛杰克稍许逊色一点而已,此刻,他盘腿坐在床上,强壮的身躯如同一座黑铁塔。 呼地一声! 约翰动了,猛然扑向了床边的一张矮桌,在那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挺机枪! 这家伙很有胆量,他想要反抗。 “小欢上!” 魏可低喝一声,反而收起了手枪,挠身往前扑了上去! 二打一,再要是动枪,未免显得他也太没用了,再者说,这个时候的约翰虽然显得很凶,但这家伙浑身光溜溜的,又被搅乱了心神,估计十成的本事,能用出五六成,就算很了不起了。 嗖! 第一个杀到约翰面前的,自然是毫不引人注意的小欢。 要论爆发力,人类是没办法与雌獾相比的,小欢这小东西又不知道害怕,在它眼中,除了魏可之外的人类,那都等于是无比孱弱的存在,它随时想咬就能咬。 此时,约翰虽然成了惊弓之鸟,但反应还是很快。 突然见到一只似猫似狗的小动物冲向自己,约翰下意识抬起右臂抵挡。 咔嗤! “啊!”地一声惨叫。 黑人约翰遭殃了。 小欢张开的巨口,与它的小身体根本不成比例,况且,小欢的利齿咬合力惊人,这一口咬在人的胳膊上,哪怕是强壮如约翰,也无法忍受。 不过,约翰的身体无比强壮,小欢并没能像往常那样,一口咬断胳膊。 小欢娇小的躯体,挂在了约翰的右臂上。 “该死的!滚开!” 约翰口中发出愤怒的吼声,情急之下,抬起左手狠狠地一拳,砸在了小欢的身上! 与此同时,魏可终于也赶到了,他不等约翰有所反应,左拳握紧,对准了约翰裸露的胸膛,全力的一拳,如同炮弹一般,狂野地直轰而出! 千钧之力的一拳。 魏可自从重生,得到了这条神奇左臂,还真的很少像今天这样,运足全力用拳头打人,这不是一只肉拳,而是实打实的铁拳、钢拳。 轰! 这一拳,正中约翰的心脏部位! 正在与小欢纠缠的约翰,哪里能抵挡魏可这一拳的力量,就像一只肉沙包,顿时飞了出去。 惨!强壮如牛的黑人约翰,竟然被人用拳头,生生打爆了。 在这一刻,魏可一拳打出之后,心里也是巨爽无比,再一次感受到了左臂无穷无尽的力量,内心中充满了豪迈之情,他紧跟上前,一脚踏住约翰,还想举起拳头再揍。 但,已经毫无必要了。 躺在地上的约翰,双目圆睁,瞳孔已经涣散,嘴角边也冒出了一股股的鲜血。 黑人约翰,被一拳震碎心脏,亡! “我去!这么不禁揍?” 魏可有点郁闷。 他已经做好了一场恶战的准备,没料到,事情很凑巧,他和小欢的两次攻击,等同于两次成功的偷袭,而约翰已经乱了分寸,一下也没躲过去,就被一拳轰死了。 实际上,约翰死得不怨,在这个世界上,面对魏可和小欢的联手偷袭,没几个人能躲得过! 唧唧!唧唧! 小欢发出了几声轻轻的叫唤,凑到了魏可的身边。 这小家伙自从跟随魏可,几乎没有吃过亏,今天却被约翰在临死前打了一拳,可想而知有点委屈,生气地抖着身上的毛发,就像一个孩子般在撒娇。 “小欢,伤到了没有?” 魏可赶紧伸手去摸小欢的后背。 这小东西可是宝贝啊,若是没有它在,魏可想在不开枪的情况下,击杀约翰,肯定不是很容易。 唧唧! 不料,小欢却是突然瞪起小眼珠子,猛然又对准约翰冲了上去,张开大口,咔嚓一口就咬在约翰的右臂上,也就是之前它没有咬断的那条手臂。 这一次,约翰的手臂立刻就断了。 我擦!小东西真是记仇,这个不肯吃亏的臭脾气,还真和魏可有点像! 看见小欢如此,魏可也就不再担心,显然,小欢并没有受伤,它是万兽之王,别看身躯长得小,浑身的骨骼肌肉却无比结实,即便不如魏可的左臂,也比人类要强悍多了。 魏可向屋子里扫视一圈,略略思考。 成功击杀约翰,等于断了三浦的一条手臂,这是好事。 但,约翰临死前透露的消息,可就不是好事了,比如说,很快泛太联盟就会派人来协助三浦,还有,泛太联盟很可能会对栗敢下手。 直觉里,魏可能感觉到,泛太联盟的这些动作,非常不简单! 既然三浦急需要人手,那么,乔布朗和野牛杰克等人,为什么没有及时赶来丘朗,反而去了益岭,并且试图与克伦族人做生意? 泛太联盟在乎一点卖步枪的钱? 如果魏可那么认为,他一定是个傻瓜! 丘朗、益岭,这两个地区恰好分别位于栗敢的西北和南部,形象地说,就像是一把老虎钳的两侧,牢牢地将栗敢圈在其中,假如这把老虎钳子同时发力,就能从两个方向上,同时将栗敢挤碎。 想到这里,魏可不免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假如泛太联盟控制了丘朗和栗敢,又与克伦族达成了某种同盟关系,那会如何呢? 如果那样的话,泛太联盟就会在金三角的这片腹地,牢牢地扎下根,形成自己的根据地,再以这块根据地向外辐射,他们很快就能成为金三角地区的重要势力,甚至控制整个金三角的毒品交易! 任何非法武装势力,都想控制毒品! 越是看似强大的势力,越是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这个所谓的泛太联盟,绝对不会例外。 我的天! 想明白这一切之后,魏可的眉头越皱越紧,他似乎洞悉了一场绝大的阴谋,而且,已经深深地卷入了这场阴谋之中,到了这个时候,再想抽身事外,已经不可能。 无论是为了保护那措,还是帮助罗曼诺夫找寻妻子,他都必须与泛太联盟为敌! 249.第249章 放火 哒哒哒! 屋子外面突然传来了枪声,这枪声并不在小院附近,而是离得比较远,在安静的夜里,非常清脆。 糟!付文涛等人出事了! 魏可立刻反应过来,枪声传来的方向,正是付文涛等人去的地方,原计划中,付文涛三个人的任务,是不声不响地偷袭矿区的雷达,最好是抢过来,再不济也要毁掉。 现在,枪声响了,说明三个人做的并不顺利,已经暴露了。 不行!不能让那三个人出事! 魏可原本不想让付文涛和余小七去送命,最主要的原因是惜才,但,现在他已经洞悉了泛太联盟的阴谋,那就更不希望,眼睁睁看着华洪会损失两员大将。 华洪会的存在,可以有力地牵制住掸家族,也就迟延了泛太联盟的计划。 华洪会越强,泛太联盟想要控制丘朗和栗敢,势必更难! 想到这里,魏可不再等待,而是立刻行动。 他没有着急出门去寻找付文涛等人汇合,而是跑到了床边,把堆在床上的那些被子褥子统统扯了出来,再把这些东西扔在窗台和屋子里面的木头衣柜上。 放火! 约翰住的这排屋子不是纯木结构,但屋顶和房梁都是木头的,很容易点起一把大火。 一旦火势烧起来,就能达到混淆视听的效果。 约翰不是普通人,而是掸家族的贵宾,他的住处着火了,肯定会引起矿区内掸家族的重视,如此一来,就能减轻付文涛等人的压力,为他们的逃脱制造有利条件。 呼! 大火很快就起来了,木质结构很容易燃烧,当魏可把房子的数个地方点燃之后,火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蔓延,在短短的数十秒之内,就映红了这一侧的天空。 魏可带着小欢,匆匆跑出院子,沿着道路往前跑。 矿区内,已经是混乱一片。 无数的人影从四处的房子里冒出来,有的手里抓着枪,大声吆喝,更多的人则是像无头苍蝇般乱蹿。 约翰的屋子里有一挺很漂亮的机枪,不过,魏可没有把机枪带出来,那玩意儿虽然火力猛,无奈分量太重,影响速度,此刻,魏可连步枪都是背在身上的,手里只是拎了一把手枪。 周围的人们服装五花八门,再加上天黑,还真没人注意到魏可的异常。 哒哒哒! 轰! 远处,不时响起枪声,间或还有手榴弹的爆炸声,那一定是付文涛三个人在与掸家族的守卫交火,枪声听起来不是很密集,却一直没有中断。 魏可的心里很着急。 话说,包括郝思理在内的三个人,打仗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但要论起特种作战的经验,就是菜鸟。 现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换作魏可自己,即便是最开始的时候不得不开枪,也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击毙敌人,然后迅速转移,而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与敌人形成对峙。 这是在敌人的老巢里! 用不了多久,掸家族的士兵们就会全数赶来,将你围得水泄不通! 特种兵敢于打硬仗,却不是拿来送死的! “***!” 道路边的一幢房子前面,突然冲出一个挥舞手枪的男人,对着魏可一阵乱吼。 这家伙叫的是什么,魏可根本听不懂。 不过,对方的模样,一定是没有把他当作敌人,否则,就不是如此对他大喊大叫,而是举枪射击,要怪就要怪天色黑,矿区里的这些人服装又乱,即便是那些掸家族的士兵,也没有统一的制服。 魏可迅速往周围观察。 在这条路上,肯定不止这一个男人,然而,似乎并没有人来注意魏可和这个男人。 置之不理肯定不行,魏可咬咬牙,对准男人就上去了! 噗! 直到魏可抽出匕首凶狠地捅过去,那男人才发觉不对,再想调头逃跑,已经来不及了,魏可的速度哪里是他能逃得掉,最终只能哀嚎一嗓子,倒在了血泊中。 魏可伸头往这幢房子的院子里看了一眼。 只见,有三四个人正在围着一辆吉普车忙碌,吉普已经被发动了,车身上面架着一挺机枪,其中的一个人高高地站在机枪后面,向着其他人挥手,想要招呼大家上车。 好东西啊! 魏可的眼睛顿时亮了。 在这个乱成一团的矿区内,一辆拥有机枪的吉普车,绝对是大杀器,这些人显然是要去对付闯入者,却没料到,有一个危险的闯入者,已经误打误撞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这还等什么,魏可反手就把步枪托在手里,拉栓上膛。 哒哒哒!哒哒哒! 一阵凶狠的扫射之后,吉普车边的几个人,无一例外,全部中枪倒地! 以魏可的枪法,如此近的距离下,想要躲开他的射击,只能期待出现奇迹,更何况,现场的几个人完全没有料到,有人会突然闯进院子里,举枪扫射,连反抗都没有一点机会。 魏可快速冲上去,一把将倒在驾驶座上的一具死尸拽出来,自己跳了上去。 这时候,背后的屋子里已经响起惊慌的叫喊声。 魏可哪里管这些,脚下油门猛地一轰,吉普车的发动机传出一阵轰鸣声,车身向前窜出,向着院子外面冲出去,后面,只留下了几具被打得残肢断臂的尸体,以及满地的鲜血! 夜幕下,一幢看似普通的大木屋。 木屋的周围,已经被无数持枪的掸家族士兵,团团围住! 一个身材壮实的掸家族头领,正在气急败坏地对着手下人大声呵斥。 “都往前冲!躲在房子里的华洪会只有几个人!你们是勇敢无畏的掸家族勇士,难道就这样任凭华夏猪猡在我们的地盘上嚣张吗?冲上去杀死他们!” 头领叫得凶狠,其余的掸家族士兵,却是面面相觑。 一名士兵硬着头皮道:“他们的枪打得太准了,再说,屋子门口还有我们的人在……” 没错!躲在屋子里的华洪会,手里有人质! 就在大木屋的门口,一字排开,并排跪着四名掸家族士兵,这些士兵统统被绳子捆住了双手,跪在那里,吓得浑身直哆嗦,而在他们的身后,露出了黑洞洞的枪口。 话说,付文涛等三个人在冲进这座木屋的时候,因为遭到抵抗,不得已发生了交战。 但,三个人的实力很强,经过一番短暂的战斗,很快就掌握了局面,那些看守雷达的掸家族士兵,除了战死的,全部当了俘虏,当木屋受到围困的时候,三个人很聪明地把俘虏挡在了门口。 付文涛和郝思理,都是枪法奇准无比的人,余小七也不弱。 三个人利用地形的优势,再加上这些俘虏的阻挡,竟然与赶来支援的大批掸家族士兵,形成了对峙! 想要冲上去击毙这几名偷偷闯入矿区的华洪会? 对不起! 这真不是一件容易完成的任务,刚才已经有几名掸家族士兵想冲上去,却立刻被子弹击中,丢了小命,以目前这种情况来看,如果继续强行冲锋,那就不是死几个人的事情,而是会死几十人! 谁的命不是名啊,掸家族士兵勇敢,却也不是真不怕死。 “准备火把!烧死他们!” 那名掸家族头领,突然大声地发布命令,眼中露出凶狠的光。 火攻。 这绝对是最有效的方法! M北地区的很多房子都是木质结构,眼前被付文涛等人占据的就是一座木屋,一旦外面的掸家族士兵采取火攻,他们就完了,哪怕枪法再准也无用。 当然了,那四个被绑住的掸家族俘虏,也会成为陪葬。 250.第250章 他来了! “三哥!掸家族的狗崽子们要放火,怎么办?” 最先发现不妙的,是余小七。 三个人分工协作,付文涛在前郝思理在后,余小七负责四处观察,前后策应,现场虽然气氛紧张,却也有条不紊,暂时没有让掸家族士兵们有机可乘。 但!对方要放火,那就没办法坚持了。 付文涛仔细向外面观察片刻,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只见,藏在附近建筑物后面的掸家族士兵,已经点燃了一根根的火把,似乎随时可能发起新一轮的进攻。 “老七,把雷达炸了!” 付文涛果断下达命令,又扭头看看躲在屋子后窗下的郝思理,愧疚道:“思理好兄弟,这次是我们华洪会对不住你了!等会掸家族的狗崽子进攻的时候,我和老七从正面冲出去!你等我们这边打响之后,看准机会往后面冲!兄弟,能不能保住一条命,就看你运气了!” 付文涛此人,还是挺讲义气的。 他和余小七正面冲锋,那是必死无疑,虽然郝思理也未必能逃出去,但总归还有一线生机。 然而,郝思理岂是怕死的,闻言立刻摇头。 “付大哥,咱们再撑一会!刚才我听外面人喊有地方着火了,那肯定是貌昂大哥放的火。你们放心,貌昂大哥是条汉子!他绝不会丢下咱们不管,一定会想办法回来就咱们!” 救,怎么救? 付文涛脸上露出苦笑。 现在这种局面,他们被重重围困,别说魏可一个人去杀黑人约翰了,就算魏可躲在外面的某个地方,他也不可能再冲进来,进来了也毫无意义,只能多死一个人而已。 “思理兄弟,我只希望丹拓兄弟能趁乱跑出去。他要是能把消息带回孔特木,我们死的就不冤!” “不!付大哥你不能这么想!” 郝思理坚决道:“貌昂大哥有的是主意!如果他在这里,一定知道怎样才能逃出去!我们三个人就在这里守着,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放弃!貌昂大哥肯定知道我们在这里,他会回来救我们!” 余小七奇道:“思理,你对你的貌昂大哥,那么有信心?” 郝思理骄傲说道:“那当然!貌昂大哥说过,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任何一个兄弟!我是他的兄弟,我还在这里,他怎么可能一个人悄悄跑掉!” 我去!郝思理这句话说的真没水平。 这句话说的意思,好像魏可根本不会在乎付文涛和余小七的性命。 不过,现在这种局面,还真没人在乎郝思理说话难听。 付文涛哈哈笑道:“思理兄弟,你和丹拓兄弟都是英雄好汉!我就听你的,咱们守在这里,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不就是会被烧死吗?老子们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他龟儿子放火!” 这是准备要以死相拼了!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只要掸家族士兵采取火攻,屋子里面的付文涛三个人,绝对没跑。 冲出去会被乱枪打死! 不冲出去,也会被火烧死,只是死法略有不同而已。 唧唧! 唧唧唧! 正当那些掸家族士兵,借助建筑物的掩护,向着木屋靠拢,并且准备将手里的火把投掷出去,将前面的木屋引燃的时候,突然,一串串很奇怪的凄厉尖叫声,从身后传来。 这什么鬼声音! 刺得人的耳朵生疼! 所有的掸家族士兵,不约而同停下了脚步,一边用手捂耳朵,一边回头张望。 只见,一辆吉普车已经从道路上冲了过来,吉普车的油门轰的很响,但即便如此,也盖不住那种很刺耳的尖叫声,而这种尖叫声,似乎正是从吉普车上发出的。 这是谁啊,搞什么飞机! 这里是矿区,能在这里开着吉普车横冲直撞的,自然是掸家族的自己人,然而,这辆吉普车出现的太奇怪了,他这么冲过来想做什么? 与此同时,被重重围困的付文涛等三个人,也听到了尖叫声。 “是貌昂大哥!他来了!” 郝思理立刻反应过来,发出一声兴奋的大叫。 付文涛不解问道:“这什么声音,思理你怎么知道是丹拓兄弟来了?” 郝思理冲到了木屋门口的侧边,探头往外张望,叫嚷道:“貌昂大哥带着的狗,就是这种叫声!快!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但一定是他来了!我就知道他会回来!咱们做好准备突围!” 这么奇怪的狗叫声? 魏可带着一条狗,那条狗十分可爱,总喜欢跑在魏可的脚边,或者有时候干脆藏进魏可的怀里,这一人一狗的关系,亲密的不行不行的,让人怀疑那不仅是魏可的宠物,还是他小老婆一般。 那条狗的叫声,付文涛和余小七真没听过。 不过,奇怪归奇怪,听到郝思理如此说,付文涛和余小七还是忍不住一阵激动。 毕竟谁也不想死,有机会活,谁愿死! “冲啊!杀华洪会!冲啊!……” 魏可一边开车往前猛冲,一边扯直了喉咙大喊。 他喊的是华夏语。 没办法啊,假如魏可会说M甸语,他一定会用M甸语喊叫,现在的情况是,他想要开车闯进包围圈中救人,就不得不从一大群持枪的掸家族士兵们中间冲过去! 他不是神! 万一有人朝他开枪,他就得死! 魏可想得明白,掸家族士兵中,肯定也有其他民族的人,比如说,当初的白家少爷白小利,不就是夹杂在掸家族士兵当中吗? 有一个白小利,就不允许有其他的华夏人吗? 一个华夏人独自开着吉普车冲锋,这件事稍微有点奇怪,但,奇怪就让它奇怪去。 总比被人开枪打死好! “停车!把车停下!” 第一个有了反应的,就是在现场指挥的那位掸家族头领。 这头领冲到路边,气势汹汹地大吼。 不过,魏可才不会去理会,直接一脚油门,呼地一声就从头领的身边开了过去。 “混账的华夏猪猡!” 头领气得一声喊,连忙往旁边躲闪。 但,这家伙脸色变了变,却没有继续恼怒,而是挥手高喊道:“快!跟上这位华夏族的勇士!都冲上去!跟在吉普车后面冲上去!杀了华洪会,保护雷达!” 作为头领,这家伙自然知道雷达的珍贵。 几个华洪会的小命,并不算什么大事,重要的是雷达! 头领很清楚,他们的领袖掸雄,为了得到这部雷达,向三浦阳介做出了很多妥协,假如他不能完好地保护雷达,掸雄一定会很生气,说不准会点了他的天灯。 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犹犹豫豫,一直拖了很久,才准备采取火攻的原因。 于是,突然出现的这个糊涂胆大的华夏人士兵,就让头领萌发了不用火攻而消灭华洪会匪徒的希望。 冲上去! 有了这辆吉普车在前面阻挡,他的士兵就能趁机冲进木屋里面去! 当然了,这头领的愿望注定实现不了,不仅是由于,屋里的雷达已经被余小七炸了,更重要的是,吉普车上的这位口口声声要杀华洪会的,根本不是和他一伙! 251.第251章 把敌人打到吐 魏可也是拼命了,现在,双方的人随时都可能向他开枪! 相比于一群乱糟糟的掸家族士兵,魏可更怕藏在木屋里的三个同伴。 郝思理!你小子一定要聪明一点啊! 此时,魏可坐在驾驶座上,尽量让自己的身体伏低,仅仅露出头顶和一双眼睛,目光死死盯着前面的木屋,他的右手扶在方向盘上,左臂抬起,护住自己额头。 这已经是他能想出的更有效的保护姿势了。 凭借这一只左臂,魏可相信,自己最起码可以挡住一颗子弹! 误会了! 彻底误会了! 或许正是由于魏可采取了这样小心谨慎的姿势,给周围的掸家族士兵们,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 这个正在开车向前硬闯的,虽然是个华夏族人,但真是一个勇士,而且还是一个傻的可爱的华夏人,难道他以为摆出这样的姿势,就能挡住木屋里射出的子弹? 不过,这傻瓜华夏人死不死,和别人是没有关系的。 问题的关键是,有这个傻华夏人在前面挡子弹,他们就有机会往前冲锋了! “冲啊!冲上去宰了那些华洪会猪猡!” 周围的掸家族士兵们,爆发出一阵欢天喜地的喊叫声。 这些士兵当然不傻,他们一窝蜂冲向了吉普车的后面,猫着腰,手里端着枪,借助于吉普车车身的掩护,闷头往前跑,很快就接近了木屋的前门。 很奇怪,藏在木屋里的华洪会,居然没开枪! 难道是那些人没子弹了? 或者是,由于吉普车上的这个华夏人隐藏得太好,屋里的人没法向他瞄准? 反正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这个开车的华夏人是立功了,藏在屋里的华洪会仅仅只有三四个人而已,一旦丢了有利地形,绝对不是数量众多的掸家族士兵的对手。 只要再等待数秒钟,可恶的华洪会分子,就会被乱枪打死! 躲藏在后面道路拐角处的掸家族头领,这时候也兴奋地哈哈大笑起来。 “太好了!来人啊!立刻去查一查,开车的华夏人是谁的手下?嘉奖!老子一定要嘉奖他!只要这个人不死,就让他改身份变成掸家族!这样勇敢的战士,当然不能是卑微的华夏人,他天生应当是我们的同胞!” 滚犊子去! 愚蠢的头领根本想不到,假如他的话让魏可听见,分分钟之后,他就会变成一具冷冰冰的死尸! 此时此刻,魏可已经确信,屋里的付文涛等人,已经认出了他。 这不难判断,因为,屋里的三个人都是好手,不至于糊涂到来不及反应,但三个人到现在也没有向他开枪,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已经明白他是谁。 既然不用担心被同伴误伤,魏可就放心多了。 左臂放下,改为双手抓方向盘。 嘎吱! 刺耳的刹车声音响起,只见,吉普车在冲到距离木屋大门口仅仅只有数米远的地方,突然来了一个急刹,与此同时,车身很狂野地原地转向180度,由面朝木屋,变成了车尾对准木屋。 还不仅如此,吉普车在完成了漂亮的原地大转身之后,开始倒车,车屁股一头撞向了木屋的大门。 所有这些动作,几乎就是一两个呼吸的时间内,完成了! 很惊人! 这个开车冲锋的华夏人的车技,非常惊人! 不过,所有人已经来不及去赞叹开车人的车技如何神奇,都吓傻了。 惨啊! 木屋门口的地上,原本就跪着四个双手被绑住的掸家族俘虏,当吉普车无情地倒退冲上来的时候,这些俘虏根本来不及躲避,顿时被撞得哭爹喊娘。 吉普车停了,恰好堵在了木屋的大门口,车头朝外! 这是怎么回事? 一大群跟在吉普车后面的掸家族士兵,全都不知所措地停下了脚步。 那几个被撞的虽然是俘虏,却也是他们掸家族的同宗同族,被这样狠撞之后,估计不死也残了,那么问题来了,开车的这个华夏人为什么胆子如此大,他就不怕受到严厉惩罚? 要知道,在丘朗这地方,任何华夏人也不敢随便袭击掸家族的族人。 即便这里是战场,事出有因,但,这个华夏人事后也讨不到半点好处,就凭他开车撞了几个掸家族人,不仅他自己要死,包括他的家人、亲戚,一个也逃不掉! 这人不仅是个傻瓜,而且还是一个疯子? 噌! 魏可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他停下吉普车之后,一刻也没有停留,从驾驶座上一跃而起,腾身往后跳,站到了后面一排座位上,再一伸手,抓住了架在吉普车后排中央的机枪! 机枪是干嘛的? 要论持续扫射能力,一挺机枪的威力,要远大于数支步枪! 哗啦!子弹上膛!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火舌,一串串耀眼的火舌,陡然出现在机枪的枪口处。 这种微微带有橙红色的闪光,叫作枪焰,现代轻武器的制造工艺精良,枪口部位的消焰器可以很大程度减少枪焰的存在,但,魏可抢来的这挺机枪,消焰器的效果很差,枪口真像有一团跳跃的火舌。 天!这是机枪的扫射! 跟在吉普车的后面,蜂拥而来的这些掸家族士兵,全都懵了! 或者说,他们已经来不及发懵! 一片片的金属弹幕,横扫而至,无数的人影就像是树木被齐腰斩断,短短的几秒钟之后,吉普车后面原本跟着的一大群人,全部消失,原地只留下了一堆残肢和碎肉! 空气中,迅速弥漫浓浓的血腥味儿! 这场景太惨,无论是战斗中的哪一方,都对突然发生的状况,有些反应迟钝,在魏可如此近距离的机枪扫射之下,那些掸家族士兵,甚至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成了肉渣。 呕! 现场有人吐了。 哪怕掸家族的士兵一贯勇敢,也没有经历过如此场面,这不是战斗,而是单方面的屠杀。 “思理上车!付兄余兄!咱们杀出去!” 魏可一声大吼。 调转枪口,对准了周围的那些还没完全缓过神来的掸家族士兵! 突突突!突突突! 以魏可的本事,他使用机枪也是一流水准,而且,由于机枪已经被固定在吉普车车身上,后坐力大幅减弱,魏可操作起来尤其轻松,随着枪声有节奏地响起,一串串子弹,如同泼水般倾斜而出。 怕了。 魏可射出的这些短点射,就像是长了眼睛,每一串子弹横扫过数米的宽度,在被子弹覆盖的区域内,凡是有掸家族士兵的,立刻就被扫倒! 这样的机枪扫射,足以令人崩溃。 “跑啊!快逃啊!” 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嗓子,所有藏在周围的掸家族士兵,全都扭转身,没命地往后就逃。 谁能不怕死,谁也不想死啊! 这个突然闯来的华夏人,根本不是自己人,而是敌人,这家伙简直不是人,而是恶魔,掸家族的勇士们的确很勇敢,却是不能与恶魔作战的,面对恶魔,即便是逃跑,也不会很丢脸吧? 252.第252章 杀出矿区 借着夜幕的掩护,一辆吉普飞快地逃窜。 吉普车上,郝思理不时发出得意的怪笑声,这家伙的心情极好。 不久之前,当三个人被堵在木屋中走投无路,是他坚持说魏可会回来救他们,结果,魏可真的杀进重围,以一种十分神奇的姿态,出现在三个人面前。 那时候,又是他郝思理,判断出狗叫声,避免了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 这份功劳是扎扎实实的! 他们能从包围圈中逃出来,魏可自然是首功,接下来就轮到他郝思理,而付文涛和余小七虽然都是华洪会里的高手,却只能排在他的后面,真心实意道一声“思理兄弟多亏了有你”。 年轻人,到底是有点虚荣的,郝思理尤其强烈。 从小到大,郝思理几乎都是一个人,他从来没有过与“兄弟们”并肩战斗的经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感到新奇的同时,也感受到兄弟之间的友情,能得到兄弟的夸奖,令他巨爽无比。 与郝思理不同,付文涛和余小七,是一种由衷的感激之情。 假如没有魏可的意外杀出,他俩就死定了! 魏可是他俩的救命恩人! 更让这两个人惊奇的是,魏可的战斗力远超他们的想象,不仅胆量奇大,而且枪法准,下手狠,称得上有勇有谋,以他们作为华洪会数得着的高手,也比不上魏可的一星半点! 感激,尊敬,崇拜。 如果是在今天之前,让他们对一个华洪会之外的人,产生出如此情绪,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无论付文涛还是余小七,都是华洪会的后代,也就是说,他们的父母就是华洪会,他们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华洪会的大环境之下,从小耳濡目染,无限忠诚于华洪会。 华洪会就是他们的天! 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华洪会献出自己的生命! 然而,现在的付文涛和余小七,却开始崇拜一个华洪会的外人,这是不是有些古怪? “貌昂兄,今日救命大恩,我付文涛无以为报。今日,我当着众兄弟的面,立誓如下!只要我活着一天,凡貌昂兄有所差遣,付文涛必万死不辞!” 付文涛向着魏可,郑重地抱拳施礼。 立誓。 魏可有些惊讶,看得出来付文涛是认真的。 不过,魏可随即爽朗笑道:“付兄,你这就是不把我当自家兄弟了!你们三个都是我的好兄弟,明知道你们有难,我怎么可能丢下你们一个人逃跑?什么立誓不立誓,咱自家兄弟,没必要搞的这样认真!” “不!我付文涛也是条汉子,说话就要算数!” 付文涛固执道:“思理兄弟,老七,请你们给我做个见证!付文涛他日若有违此誓,必遭乱枪打死!” 我去!这是又发了一个毒誓。 这时候,正在前面开车的余小七也叫道:“我余小七也对天发誓!欠下貌昂兄一条命,我余小七今生今世必要有所回报,若貌昂兄有命,不敢不从!” 刀里来火里去的汉子,重誓言重承诺! 看见付文涛和余小七都发誓了,魏可也没有办法阻止。 “付兄余兄,好!我记下了!从今后咱们就是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魏可只得如此说道。 不料,旁边的郝思理不高兴了,委屈叫道:“你们都是好兄弟了,那么我呢?我就不算兄弟了?” 魏可哈哈笑道:“思理你本来就是我兄弟,现在当然也是付兄和余兄的兄弟!” 众人都是开怀大笑。 他们现在是在逃跑,却跑得非常轻松。 此时,整个矿区内已经乱成一锅粥,魏可他们闹得太凶,尤其是那些从木屋逃走的掸家族士兵,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周围稍有风吹草动,就吓得胆战心惊,以至于,矿区内的数个地方,莫名其妙就响起了枪声。 一群乌合之众! 丘朗掸家族是个大势力,却总归不是正规军,这种情况放在古代,那就叫营啸。 魏可很肯定,只要给他二三十名手下,分成几支小队四处出击,很快就能把这座偌大的矿区,搅得天翻地覆,给这些掸家族的士兵来个一锅端。 但,现在肯定是不行的。 他们只有四个人,而且,这四个人的身份都很特殊,容不得有失。 比如说,付文涛和余小七都不怕死,只要魏可招呼一声,他们肯定愿意随同他一起杀回去,然而,魏可不能那样做,他可不愿意为了杀几个掸家族的士兵,就让大家去冒险。 吉普车的速度很快,当四个人接近矿区大门的时候,这里的警卫完全不知道矿区内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大门口的道路已经被堵住了! 就在矿区大门那里,有十几个持枪的士兵,正在紧张地忙碌着,他们用缠有铁丝网的路障,把从矿区通往外面的道路挡住,吉普车根本不可能冲得出去。 “貌昂兄,咱们现在怎么办?” 付文涛看向了魏可。 无形之中,魏可理所当然成为四个人的主心骨,遇到困难,自然由他拿主意。 魏可也不推托,略一观察,就开始布置任务。 首先被安排了任务的,不是付文涛等三个人,而是小欢,魏可让小欢蹲在自己肩头,用手指着大门边高高竖立着的瞭望塔,就像是在对着一个人说话。 “小欢,你悄悄上那座高塔,把上面的人咬死!等我出去之后,立刻来找我。听懂了吗?” “唧唧!” 魏可说的认真,小欢叫的也像模像样。 简单的对话之后,小欢就噌地跳下了吉普车,一溜烟跑了出去。 这样的场面,郝思理还不算太惊讶,然而,付文涛和余小七,已经吓得目瞪口呆。 都说狗狗有灵性,比如说,有经验的人能把狗狗训练成军犬,帮助人做事等等,但,谁见过这样有灵性的狗狗,如果狗狗能听得懂这样复杂的话,那还是狗狗吗? “貌昂兄,这能行?” 余小七忍不住发问道。 魏可嘿嘿一笑道:“等着看吧!小欢很聪明的,它应当能做得到。现在大家检查武器,等会高塔上一乱,咱们立刻开车往前冲!” 他们要开车硬闯,路障附近的那十几名警卫,其实算不得威胁。 真正有威胁的,就是高塔上那挺机枪! 付文涛和余小七将信将疑,不过,魏可已经这样说了,他们当然不会去反驳。 很快,那座木塔上,真的乱了。 先是传来了一个人疯狂的喊叫声,紧接着,一个人影居然从高高的木踏上摔了下来,那人发出了悲惨的叫声,在夜空里听起来分外瘆人。 “余兄,开车往前冲!自由射击!” 魏可发一声喊,率先站到了机枪后面,对准前方的那些警卫,开始扫射。 突突突! 啪啪! 这是一场歼灭战,打得再轻松不过! 矿区门口的这些警卫们,完全想不到,会有一辆吉普车突然杀出来,上面不仅有步枪和手枪,还有一挺催命的机枪,而且,吉普上的几个家伙,一句话不说就直接开枪! 崩溃了。 毫无疑问的崩溃,这种情况,几乎就是木屋前那场战斗的翻版! 当魏可扫射出几串子弹之后,警卫们就放弃了抵抗,开始抱着脑袋四散奔逃。 其实,这也怨不得警卫们不给力,因为,大门口的防御设施,原本就是对外不对内的,警卫们临时放置的路障,能挡得住车辆,却挡不住子弹。 魏可的机枪打得又快又狠,这和枪毙已经没有区别! 不跑?面对无情的子弹,有几个人能顶得住死亡带来的无比恐惧! 253.第253章 卖步枪 “爽!太特么的爽了!” 付文涛、余小七、郝思理,三个人都爽到了不行。 尤其是付文涛和余小七,华洪会和掸家族曾经交战无数次,他俩作为首领,当然也参加过很多次战斗,然而,从来没有哪一次战斗,能像今天晚上这样爽。 爽到爆了! 他们仅仅只有四个人,却直接杀进了掸家族的老巢,来了一招黑虎掏心,把掸家族珍贵的雷达炸毁,居然还能全身而退,所到之处,杀得掸家族士兵屁滚尿流。 四个人成功冲出北部矿区,一直开出去很远,才把车停在了路边。 “貌昂兄,你真是太了不起了!我和老七以前从没想过,打仗还能这样来打!” 付文涛对于魏可,已经佩服到五体投地。 貌昂兄,这个称呼是当魏可开车杀进重围之后,付文涛和余小七主动改口叫出来的,他俩的年龄都比魏可大得多,却隐隐以魏可为首,这与四人进入矿区之前,完全不同。 魏可淡淡一笑。 这样的战斗就是了不起了? 话说,特种兵也能打硬碰硬的阵地战,但最擅长的肯定是运动战、偷袭战,利用自身的快速机动,直击对方要害,这在军事上叫作特种作战。 华洪会与掸家族相斗,大家凭的都是硬实力,哪一方人多枪多,就是占据上风的那一方。 但,魏可是特种兵出身,他打仗肯定和一般人不同! 即便是当初那措民兵连进攻北栗山一战,看似是一场阵地战,实际上还是偷袭,假如没有那门107毫米火箭炮,魏可绝不会和掸渠来一场正大光明的大决战。 “付兄余兄,有时间来我们那措走一走,那里肯定有你们喜欢的东西!” “哦?是什么东西?” “不瞒两位,我们那措也有一支队伍,叫民兵连。不过,我们人手少,硬碰硬的仗损失不起,主要训练的是特种作战。就好比今天晚上这样,有人欺负我们,我们就把他老巢端了!” “特种作战!上次貌昂兄提到过,那措有退役的特种兵,就是干这个的?怪不得!” 付文涛和余小七闻言,相互交换了一个惊讶的眼神。 看得出来,这两个家伙都心动了。 华洪会相当于一支准军事组织,付文涛和余小七已经算半个军人,他们听到特种作战这个单词,又联想起魏可的神奇表现,要是不心动就奇怪了。 魏可笑笑不解释,他只能先给这两个人下个套,留待以后再说。 其实,魏可肯定是说谎了。 那措有民兵连,训练内容却不是特种作战,但,这一次得到了泛太联盟进入M北的消息,等魏可回去之后,肯定要设法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小分队,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危险。 红箭07分队,到了需要真正重建的时候了! 以后的那措,民兵连依然会存在,任务是保护那措新老两个镇子的日常安全。 至于打仗的任务,民兵连不行,自然是交给07分队,那将是一支精锐小分队,有能力随时出现在周边地区的任何一个角落,向任何一个目标,发起凌厉攻击! 这就是魏可的军事思路,同时也是他最擅长的方面。 四个人说说笑笑,等了一小会儿,小欢就从后面的黑暗中窜了出来,跳上吉普车,钻进魏可的怀里,亲昵地用小脑袋蹭魏可的衣服。 其他三个人看向小欢的目光,变得无比古怪。 就是这么一只看似乖巧的小宠物,却具有令人恐怖的杀伤力! 它只是听了魏可的“命令”,就能独自爬上高高的木塔,而且还真的把上面的守卫咬死了,自始至终,高塔上的那挺机枪没有射出一颗子弹,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一行人才轻松地冲出了矿区大门。 换作其他任何一只狗狗,能做到这些? 无论付文涛还是余小七,两个人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与“那措总教官”成为朋友,因为,这个人太神秘了,乃至于他身边的人和狗,都无比神秘,令人猜不透。 “付兄余兄,咱们回吧!” 魏可一点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却接着叮嘱道:“小欢不是普通的狗狗,是我在大山里捡来的。这是我的一个秘密,两位兄长,请你们不要将小欢的事说出去,最好谁也别告诉!” “一定一定!” 付文涛和余小七赶紧答应。 既然魏可说了是自己的秘密,你最好不要泄露他的秘密! 别的不说,谁敢得罪魏可,那真的是找死了,以魏可和他的这条狗狗的实力,若是铁了心要杀一个人,那人几乎就等于没命,反正付文涛和余小七自问,他们自己躲不掉。 再次回到孔特木,一行人都成了英雄! 华洪会与丘朗掸家族是世仇,任何能给与掸家族重创的人物,都是英雄! 当魏可等人开着缴获来的吉普车,大摇大摆返回孔特木,虽然已经是深夜,但华洪会的一干重要人物们,得知消息后立刻赶了过来。 老大金可喜,老二诸葛承,还有华洪会十大当家中的另外三四位,好不热闹的一群人。 “单兵雷达,北部矿区有一部能看到人雷达。艹!兄弟们太冤了!” 金可喜听说了雷达的作用,气得直跺脚。 这种事情,不知道的时候怎么也想不通,等知道原因后,一切就简单明了。 华洪会在左丘山损兵折将,这些闭塞在山区的绿林好汉们,谁也想不到,造成惨重伤亡的原因,只是一部小小的雷达,正是由于掸家族拥有雷达,才让华洪会侧手无策。 “丹拓老弟,这次老哥哥多谢你!别的不敢说,你们公司不是做生意的吗?只要我孔特木有的东西,兄弟你看上哪样,尽管开口!我不收你一分钱!” 金可喜也是没办法表示对魏可的感谢了,开口要送东西。 孔特木这破地方能有啥好东西。 魏可倒是看中付文涛和余小七了,但那不是东西,他也不能开口就把华洪会的两员大将索要走。 “金大哥不要客气,掸家族也是我的敌人,消灭掸家族,我义不容辞!” 既然没有便宜占,魏可就把调门拉得高高的。 不料,站在旁边的华洪会老二诸葛承,却接话问道:“掸家族的掸雄确实歹毒,在矿区里布置了雷达。不过,丹拓兄弟,你是怎么知道那种雷达的作用?” 咦!这是什么意思! 诸葛承,中年文人的打扮,站在华洪会十兄弟中,很是显眼。 听了诸葛承的问话,魏可心里不痛快。 靠!老子打生打死,救了你们华洪会的人,帮你们搞掉了对手的先进装备,你不说感谢的话也就罢了,反而来问我为什么认识单兵雷达,这是不信任老子? “哈哈!诸葛先生,这事还真是巧了!之前我们在益岭和三浦的人打了一仗,也弄掉了他们一部雷达,所以就知道这种雷达的用处。 魏可打了个哈哈,也不等诸葛承继续发问,就转向了金可喜。 “金大哥,其实我们公司能生产步枪!在路上的时候,听付兄余兄说,华洪会的武器装备严重不足,我想,我们公司或许可以给华洪会帮上一些忙!金大哥,咱们找地方谈谈!” 卖步枪! 这是魏可已经决定了的事情,他现在需要在短时间内,增强华洪会的实力。 254.第254章 先生是文人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此乃正解! 现在的那措,肯定没有实力与泛太联盟、丘朗掸家族正面火拼,但,魏可又不愿意眼睁睁看着泛太联盟迅速扩张,于是,孔特木的华洪会就成了可以借助的力量。 那措已经有条件生产步枪了吗? 这是一定的,实际上如果不考虑使用新技术的07-1型步枪的几处难点,那措的生产车间,已经足以制造出一些制造工艺比较简单的步枪,比如说国产56冲。 国内五六十年代,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都能量产56冲,何况现在的工业水平? 没错!魏可就是想给华洪会提供原型的56冲,而不是更先进的07-1型。 一方面,目前的那措暂时还不满足制造07-1的条件,另一方面,魏可也不想让华洪会过于膨胀,最好是让华洪会的实力得到增强之后,勉强挡住丘朗掸家族,令泛太联盟的扩张速度放缓。 “56冲!那是好枪啊,你们公司真能生产56冲?” “千真万确!金大哥,我这次回去后,立刻设法让公司加快生产进度,争取在一个月之内,向华洪会提供第一批步枪!华洪会有的是勇敢的战士,不能任由掸家族欺负!” “好!丹拓兄弟不愧是华洪会最好的朋友!有我金可喜在一天,华洪会奉丹拓兄弟为上宾!” 上宾什么的,魏可不在乎。 步枪的价格。 魏可不是滥好人,即便他再有自己的小心思,在价格上也不能吃大亏。 56冲的价格,最后商定为每套2000元人民币,这与卖给克伦族的07-1型的1400美元,有着天壤之别,几乎只有07-1型的五分之一,却也不至于让那措方面亏本。 当然了,其实2000元的价格,对于56冲来说,也不算低了。 这款枪太老太土,也只有华洪会这样的半军事化武装,才能看得上,56冲等于是五六十年代的步枪设计思路,外加上五六十年代的工业制造水平,在国际军|火市场上,属于末流产品。 但,56冲外型丑了点,性能还是不俗的,拿来和掸家族打仗,绰绰有余。 关于华洪会方面的支付方式,魏可也借鉴了与克伦族类似的做法,允许金可喜支付一部分现金,不足的部分,用孔特木的各类特产来抵偿。 “金大哥,我在左丘山还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什么样消息?” “现在滞留在丘朗的三浦阳介,已经从国外招徕了一支部队,有可能是雇佣军,随时可能来到丘朗!据说,这支雇佣军的装备精良,军事素质很强。一旦这批人到了,孔特木的形势就会吃紧!” “嘶!” 不仅金可喜在抽冷气。 一直坐在旁边,默不作声的诸葛承,也是脸色很不好看。 诸葛承紧盯了魏可一眼,开口问道:“丹拓兄弟,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我在矿区里找到了三浦手下的黑人指挥官,在杀死那黑人之前,他向我透露了这个消息。据我判断,这个消息应当是可信的,三浦已经和掸雄彻底走在一起了。” “好,我知道了。” 诸葛承点点头,再次变得沉默。 魏可也猜不透,这个相貌有点阴的诸葛承,心里在琢磨什么。 不过,管他去! 华洪会也是一个有底蕴的势力,他们在丘朗屹立这么多年不倒,自然有自己的生存办法,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尽快向华洪会提供一批武器,不至于让华洪会很快就被击溃。 接下来的丘朗地区,绝对会迎来一番剧烈动荡。 掸雄和三浦两个人,在北部矿区吃了这么大的亏,他们能甘心接受事实,不采取报复行动吗? 孔特木镇的华洪会,为了自保,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应战! 此番大战中,华洪会将有多少人战死沙场? 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魏可应当考虑了,他和华洪会是朋友,但,朋友归朋友,首要考虑的自然还是那措的利益,至于华洪会的生死存亡,能帮手的时候会帮手,却也没必要去玩命。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魏可再次离开了孔特木。 一行三人,除了魏可和郝思理,还有作为向导的余小七。 这一次,魏可并没有选择穿越原始丛林,从益岭一侧返回那措,而是选择直接往北,绕过丘朗的外围,进入栗敢,最后取道转回那措。 “余兄,你们那位诸葛先生,也是自小在孔特木长大吗?” “那倒不是。诸葛先生十几年前来到孔特木,加入我们华洪会。诸葛先生姓诸葛,外号也是活诸葛,他的本事大得能通天!当初如果没有诸葛先生,我们华洪会说不定已经被赶出孔特木了。” “哦?诸葛先生有那样大的本事?” “当然了!十几年前,诸葛先生刚到孔特木,就出谋划策,搞出了一个华夏人凡是进入孔特木,就受到华洪会保护的政策。这法子当真管用,很多在别处混不下去的华夏人,都来投奔我们华洪会,这才让华洪会顶住了掸家族的进攻,把孔特木保了下来!” 原来,孔特木的独特规矩,还有这样的典故。 魏可暗暗点头,从这条独具一格的规矩能看出,诸葛承的确很有本事。 但,魏可一贯看人很准,他总是觉得,诸葛承此人,给他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这感觉很奇怪,说不出缘由。 这时候,郝思理也发了一句牢骚。 “什么活诸葛!我看就是个卖狗皮膏药的,能有什么本事,比起我们先生,肯定差远了!” 郝思理心直口快。 余小七尴尬道:“思理,你这话当着我面说,也就罢了,可千万不要对会里的其他兄弟说!诸葛先生在我们华洪会,那是很有威望的,就连金大哥都非常敬重他!” 郝思理道:“就凭他让你们送死,我就看不起他!要送死怎么他自己不去!” “不是那样的!先生是文人,打仗当然我们先上!” “哼!那是他自己怕死!” 郝思理是个认死理的人,脾气拧得很。 看着余小七被郝思理逼得抓耳挠腮,连魏可都觉得好笑。 “思理,别再闹了!对了,你说你们先生有本事,他又怎么有本事了?” 话说,郝思理家里也有一位先生,而且还是郝思理父子的“家主”身份,不过,每次郝思理提起那位先生的时候,总是说的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 “唔……我们家先生,当然是最有本事的!他老人家不用出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谁能和我家先生比?” 郝思理依然说的很玄乎。 余小七打趣道:“思理,那你让你们家先生到孔特木来,和诸葛先生比一比!” 郝思理道:“那是不行的!我们先生总住在山里,从来不出门,他怎么会跑去你们孔特木!” 魏可的心里越发觉得奇怪。 郝思理的性格他是了解的,要说能让郝思理看得起,唯一的办法就是身手要强,不一定非得比郝思理强,但肯定不能差,然而,那位先生就是个例外。 郝思理对他口中的先生,不仅仅是看得起那么简单,而是崇拜! 先生是文人,一介文人,居然能让二杆子郝思理崇拜,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文人呢? 255.第255章 山里卢铁匠 M北这地方,交通是非常糟糕的,山连着山,都是山路。 如果驾驶直升机,魏可有信心在一个小时之内,从孔特木赶回那措,再不济,有公路的话,开汽车也不过是两三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返回。 但,骑着马走山路,这个速度就慢的可怜了。 幸好,余小七是丘朗地区的活地图,他在华洪会内就是负责情报和侦查的,对于这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 余小七领路,三个人穿过一片片密林和山谷,兜了个大圈子,在下午的时候,终于成功绕过掸家族的控制区域,进入了栗敢王将军的辖区。 到了栗敢境内,魏可就把余小七赶回去了。 这里是山区,环境太差,哪怕是余小七一个人走夜路,也是有危险的,要是再让余小七继续往前送,说不得他今晚就赶不回孔特木,必须独自在野外过夜。 一个山窝里的小村子。 既然到了栗敢,魏可的警惕性就下降了一些,带着郝思理进了村。 栗敢也乱,但毕竟要比丘朗安全得多,栗敢有自由军坐镇,各方小势力再怎么闹腾,不至于把某个地方打个乌七八糟,那是要惹起栗敢王将军的怒火的。 “思理,找人打听一下,看能不能找户人家住下来。” 天色已经到了傍晚。 如果再往前赶路,也不知道前面多远还有村子,魏可不想露宿在野外。 住野外魏可不怕,但,出来这些天里,两个人都很辛苦,先是翻山越岭在丛林里赶路,然后又在左丘山打了一仗,他和郝思理又不是铁人,能好好休息一下,补充体能是最好的。 栗敢周边地区,民风算不得多淳朴,但,这里的人穷,人民币特管用! 郝思理转了一圈,很快就谈妥了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是村里的铁匠,一对父子,老爸唤作卢大叔,年轻的儿子名字叫卢祥,卢大叔有个老婆,魏可顺口就喊卢大娘,一家三口人,住着单门独院的一幢旧房子。 “大兄弟,我屋里的做菜手艺一般,您凑合着尝尝!” 卢大叔为人挺实诚,对魏可更是客气。 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因为,魏可出手很阔绰,不仅答应一晚上出五十元的住宿费,还带来了一头野鹿,这头野鹿可是好东西,除了肉可以吃,一身都是宝,卢老头家这是大赚了一笔。 魏可对于金钱,一向看得很淡。 卢大叔家虽然是村里唯一的铁匠,日子却过得清苦,一幢木屋子,已经旧的不像话,灰突突的,屋里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唯一值钱的大概就是铁匠炉子,以及一些打铁的用具。 卢大娘煮了满满一锅的鹿肉。 魏可和郝思理,再加上卢大叔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卢大叔特地搬出家里藏着的一坛子米酒,请魏可和郝思理品尝,大家一边吃一边喝,气氛融洽。 “卢大叔,村里的日子还过得去吧?”魏可随口发问。 “还行!这地方来钱的门路少。” 卢大叔简单地回了一句,似乎还是对现有的生活,有点不满意的。 想想也是,这里只是一个荒僻的山里小村子,哪有多少人来找他打铁,生意少,赚钱自然就难,魏可在卢家的旁边还看见一块菜地,估计这一家的生活一半靠打铁,一半靠自己种菜。 鹿肉是大块头煮的,卢大叔取出一把巴掌长的小铁刀,将大块的鹿肉分开。 小铁刀的刀柄只是一小截粗糙的木头,应当是随手打造的,但魏可看得明白,这把小刀相当锋利,轻轻的一刀下去,鹿肉立刻就被切开了,切口处光滑如镜。 好刀啊! “卢大叔,这刀能让我看看吗?” “大兄弟你喜欢这把刀?也就是我自己打的,你要是喜欢,就拿去!” 卢大叔浑不在意,顺手就把刀递了过来。 魏可接在手中,仔细观看,不免有些吃惊,因为,这把刀的外表虽然普通,只是手工打造,但刀面很薄,刀背处呈三角棱形,用手指轻弹刀背,就发出噌噌的悦耳敲击声。 “真是好手艺啊!” 话说,那措民兵连装备的匕首,是从357师弄来的,那些匕首当然不能是手工打造,全部是流水线产品,单纯从样式上来看,匕首的外型好看,功能全,但要说锋利,还是手里这把小铁刀更厉害。 “呵呵呵!” 听到魏可赞叹,卢大叔得意地笑了起来。 “大兄弟,不瞒你说,这是我卢家祖传的手艺!大兄弟你要是能在村里多住几天,我就给你专门打一把你想要的刀。我这么说不是想要多收你的钱,就凭你带来的这头鹿,你在我家想住几天都成!” “卢大叔真是好人,不过,我有急事明天就要走。” 说实在的,魏可喜欢用枪,并不在乎一把刀。 然而,一个有祖传手艺的铁匠,就这么窝在山里的小村子里,好可惜的! 现在的那措,什么样人才都需要,有经验的铁匠,更是稀缺,那措要搞建设,好多地方都需要用到铁匠,偏偏这个年代里,方方面面都使用的是标准件,铁匠已经越来越少。 “前段日子,栗敢西北有个叫那措的地方在招有手艺的工人,大叔你怎么没去试试?” “招工?” “是啊,听说待遇非常好,像您这样的人才,肯定保证一家人吃喝不愁!” “还是算了吧!给别人干活哪有自己安生?我们卢家祖祖辈辈都是靠着自家的铁匠炉子过活,干铁匠这个活,不求富贵,图的就是个稳当,自由自在。” 卢大叔一边说,一边使劲摇头。 魏可看了,也就放下了继续劝说的心思。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壮志,相当一部分的华夏人,抱的是小富即安的心思,就比如卢大叔一家,你觉得他们日子过得苦,但人家自己觉得有吃有喝,宁愿一辈子守着一间破屋过活。 这时候,旁边的卢祥插嘴道:“爹,要是那里还要铁匠,让我去试试?” 卢祥,二十来岁的年纪,小伙子长得敦敦实实。 年轻人,毕竟心思活泛一些。 “不成!哪都不让去!” 卢大叔却当场就黑了脸,喝道:“养儿防老!我和你娘岁数大了,再过几年干不动活了,铁匠炉子交给谁啊!你别动那歪心思,给人干活是轻松的吗?看别人脸色,哪有自家生意省心?过两年给你说个媳妇,你就踏踏实实过自己的小日子,不比到处受气强!” 卢大叔一骂,卢祥赶紧红着脸低头。 魏可心里暗笑。 这里是国外的M北,但卢家就是典型的华夏人家,讲的还是老传统,要是换作国内的普通人家,儿子都这么大了,老子张口就骂,随便就把儿子的一生给规划好了,估计这儿子能马上翻脸。 卢祥挺孝顺,自己老爹发火,他就不敢反驳。 如此讲究传统的华夏人家,其实也挺好! 世界这么大,并不是人人都能出人投地,华夏人口众多,在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像卢家这样的家庭,在默默地过着自己的小生活。 随他去吧!他魏可又不是神,那措虽好,却不是别人想要的,那就不必去打扰人家。 256.第256章 山村血案 砰! 黑夜里,一声枪响! 魏可和郝思理,住的是卢家给他们腾出来的木屋,一张硬板床,上面还垫了一些稻草,这样的条件实在算不上好,不过两个人都不讲究,睡得很安稳。 有人打枪,两个人自然是第一时间就被惊醒。 郝思理一下就跳下床,摸出挂在床头的手枪,提在手里。 “这地方夜里怎么打枪?会不会是丘朗过来的?” 两个人现在最应当提防的,就是丘朗的掸家族,毕竟他们刚刚和掸家族干了一仗,而且,这地方处于栗敢与丘朗的交界处,虽然属于栗敢的范围,距离丘朗也不算很远。 魏可侧耳听了一会。 村子里面已经出现了嘈杂声,很多人家的狗狗在拼命狂吠,还有孩子的啼哭声。 这时候,房门一响,卢大叔慌忙推门进来。 “大兄弟,听这动静,估计是又有土匪进村了!哎!这个混账世道!你们是外来的,千万待在屋里别乱跑,那些土匪就是讹几个钱,拿了钱就走了!” 土匪。 听卢大叔话里的意思,土匪进村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魏可走到窗前,向着外面观察。 果然,在那第一声枪响之后,村里再也没有响枪,黑夜里,影影绰绰也看不清,只觉得似乎有人点起了火把,有哭闹声,还有争吵声,闹哄哄的。 “特么的!好端端的地方就来了土匪!这里不是王将军管的地方吗?你们怎么不去向王将军汇报,让王将军派自由军过来,把这些该死的土匪都抓了杀头!” 郝思理愤愤不平。 卢大叔有些发傻,问道:“你说的是栗敢王将军?这种小事,王将军怎么会来管?” “小事!土匪都进村了,还是小事?” “哎!我们小百姓,哪里懂?” 卢大叔被说的心虚,只顾站在那里唉声叹气。 魏可勉强笑着阻止道:“思理,你也别生气了!你和大叔说这些,让大叔怎么回答你?咱俩也别惹事,看这样子,过一会那些土匪就走了。” 不是魏可不热血,而是他的经历比郝思理丰富。 像栗敢周边山区里的小村子,交通闭塞,周围就是荒山野岭,土匪抢了村子里的人家,再往大山里一钻,你想找都没地方找去。 别说栗敢王将军不会管这种闲事,就算他想管,也没法管! 再者说,这种小村子里能有什么油水,沦落在这里当土匪的,估计就是最低档次的土匪,这样的小股匪类,在金三角绝对多如牛毛,谁也不愿意来管这等吃力不讨好的小事。 过了一会,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声,隐约看到,有几个打着火把的人,牵着马走向卢家的院门口。 “大兄弟,我出去看看。记住,你们不是村里的,绝对不能露面!” 卢大叔紧张地叮嘱了一番。 似乎是还不放心,卢大叔将他儿子卢祥叫到魏可的屋里,让卢祥陪着,这才开了门,站到了院子门口,在他身后,卢大娘也出了屋,站在院门里面的阴影处。 很快,那几个牵着马的人就到了。 火把的亮光中,魏可能看到,几个土匪身上都挂着枪,脸上用黑布蒙着。 有个土匪上前,和卢大叔说着话,卢大叔勾着背,一个劲地向对方作揖打弓,似乎在求情。 魏可在心里叹气。 这些土匪真是群混账,你若真有胆量,就去抢有钱人家去,为什么偏偏跑来这个破村子,来抢这里的穷苦人家,难道你就看不见,像卢大叔这样的穷人家,能有什么好东西给你! 咴咴! 突然,院子里面突然响起几声马叫声。 哪里来的马,那当然是魏可和郝思理骑来的马,就拴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 听见马叫,魏可的心里咯噔一下,就知道要坏事。 果然,只见一个土匪猛地推开了卢大叔,举着火把进了院子,用火把照了照,立刻欢喜地大叫道:“张哥,老卢头家里藏着两匹马!这老东西不老实,骗老子们说没钱,这不是有马在吗!” “不成啊!这马不能拉走!” 卢大叔立刻慌了,赶上去拦在那人的前面,央求道:“我求求几位爷了!这马不是我自己家的,您拿别的什么都成,就是这两匹马,千万不敢拉走!” 不仅卢大叔来拦,卢大娘也跑上前,拽住那人的衣服,一个劲哀求。 “滚开!老子们就看上这两匹马了,松手!” “不成!拿我老卢头的命行,拉这两匹马,就是不成!” 没想到,卢大叔是个倔脾气,返身突然从院墙根底下,摸出来一把刀,抓在了手里,使劲嚷嚷。 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眼前的这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两匹马虽然值钱,但也就是两匹马而已,这些土匪如果一定要拉走,那就让他们拉走,顶多是他和郝思理路上辛苦一点,可是,现在卢大叔动了刀,那就很危险了。 “思理操家伙!” 魏可毫不犹豫命令一声,伸手去取枪。 刚才是因为卢大叔始终坚持不让他们出面,魏可也不好意思反驳,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这要是卢大叔夫妻俩因为两匹马出了事,他魏可良心过不去。 砰!砰砰! 沉闷的几声枪响! 魏可的双手不由得就是一哆嗦! 卢大叔手里拿的是刀,那么,开枪的肯定不是他。 土匪开枪了,到底是朝天鸣枪吓唬人,还是真的对着卢大叔开枪? “爹!娘!老子和你们拼了!” 一直拦在门口,防止魏可和郝思理出门的卢祥,原本贴着门缝向外张望,这时候,突然一把推开了房门,疯了似的喊叫着,往院子里面冲了出去。 在这一瞬间,魏可的心里凉了。 傻子也能猜得出来,土匪是真开枪了,而且,不仅开枪打了卢大叔,还可能同时打了卢大娘,那可是两条活生生的人命,为了保护他的马,被土匪开枪打了! “该死!” 魏可一声痛骂,一个箭步窜到了房门口,举枪瞄准! 哒哒哒! 哒哒! 土匪的目标很好认,几个人手里都举着火把,站在亮光里,凭魏可的本事,基本无需费力去瞄准,只要将步枪举起,再扣动扳机,就完成了射击的过程。 啪啪啪! 紧跟在后的郝思理,也已经冲了出来,举枪就射。 两个人都是打仗的老手,也都是狠人,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密集的子弹已经射了出去,包括进到院子里面的那个土匪,以及几个站在院门口的,顷刻间全部被打倒! 魏可手里抓着枪,飞快地跑出房门。 一眼望去,就在两匹马的前面,卢大叔和卢大娘,全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爹啊!娘啊!你们怎么了!” 卢祥已经跑了上去,一手拽着卢大叔,一手拉卢大娘,口中发出悲怆的惨嚎声,一个大小伙子,此时此刻,叫声无比凄惨,让人觉得心酸。 魏可傻了。 他真的没想到,自己的一时疏忽,竟让一对朴实的生活在山村里的,无欲无求的夫妻俩,就这样为他死了! 257.第257章 却不是匪 卢大叔死了。 卢大娘也死了。 现实就是如此无情,面对子弹,一个普通人的生命是那样脆弱,卢大叔夫妻俩只是各自中了一弹,却都是胸口要害部位中弹,魏可想救都没法救。 “魂淡!一群该死的土匪!” 郝思理也是气得暴跳如雷,看见土匪的几匹马还在院门口转圈,就冲了上去,对准其中的一匹马的马脖子,撒气般的,飞起一脚踹了过去,只听轰隆一声响,那匹马竟被踢的翻倒在地。 “咦?这是什么东西?” 马被踢翻了,马背上拴着的一个布包散落开来,只见从里面滚出一顶绿色的帽子。 郝思理赶过来,一把将布包扯开。 布包里,整整齐齐叠着一套绿色的军服,这军服显然是穿过的,半新不旧。 见到这军服,郝思理居然傻在了当地,不知所措! 魏可走上来看了一眼,脸色顿时阴沉下来,连忙去把其他的几匹马上的布包裹,一一取下来,打开,不出所料,所有土匪的包裹里,都有着类似的一套军服。 军服,栗敢自由军的军服! 看见这种军服,魏可已经明白了事情的缘由。 什么土匪进村打劫,明明就是附近驻地的自由军士兵,假扮作土匪,溜进了村里,趁机向村民搜刮一些钱财,这也很好地解释了,这些人为什么个个都蒙着面,那是害怕被村民认出来。 造孽啊!名义上是自由军,背地里却是一群强盗! “不可能!他们不可能是栗敢自由军!” 郝思理的声音似乎有些哆嗦。 魏可哂笑道:“怎么就不可能?我第一次来栗敢的时候,就见到自由军强行收钱,还向普通人头顶上开枪!你说,他们如果不是自由军,为什么会有军服?难道这些人有胆子跑进自由军驻地,偷了这些军服吗?” 郝思理的脸色发白,半饷道:“王将军肯定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一定会管!” “我呸!” 魏可突然愤怒了,骂道:“古往今来,官府做了坏事情,人们总是说,那不是皇帝不好,而是下面的人不好!没有皇帝,能有下面的官府吗!依我看,那个栗敢的王将军就不是个好东西!老子就不相信了,他对下面的自由军干的那些坏事,就一点不知情!” 卢大叔夫妻死了,魏可心情沮丧,根本没想控制自己的情绪。 栗敢的王将军是好人吗? 以他所见到的事情来判断,所谓的栗敢王,只是一个占山为王的土匪头子,绝不是好人! 这时候,卢祥手里提一把刀,闷头往院子外面走。 魏可慌忙一把拉住。 “卢祥兄弟,你要去哪?” “杀!杀自由军!” 卢祥的两只眼睛红通通的,表情狰狞。 魏可低低叹一口气,如果换作他是卢祥,估计已经发疯了,自己的父母亲在自己的面前被杀,而且,这卢祥是个孝子,要是他能平静待之,那反而奇怪。 “卢祥,你知道这些人的军营在哪里?” “我……我不知道!” “你既然不知道军营在哪里,怎么去杀呢?难道你想跑去栗敢,见到自由军就杀?” “我……我真的不知道,苍天啊!我该怎么办!” 卢祥傻傻地说着,突然蹲在了地上,哇哇地放声痛哭。 魏可蹲在卢祥的身边,抱着他的肩头,心里也充满了悲伤,他虽然已经把凶手打死了,但,卢祥的父母亲是再也回不来了,卢祥就此成了孤儿。 孤儿!令人无比伤心的一个称呼! 这卢祥心里的苦,甚至比当初魏可得知自己的身世时,更可怜。 “卢祥好兄弟,你以后就是我的兄弟,跟我走吧!” “你,你是做什么的?” “我不是说过那个叫那措的镇子吗?那里其实叫作那措人民公社,战士们叫那措民兵,我敢保证,那措民兵手里的枪,永远不会残害普通人!我跟我去当那措民兵!” “那措人民公社……他们不是招工吗?会让我当民兵?” “会的!卢祥,其实我告诉你,我就是那措人的头,大家管我叫魏将军。不过呢,我这个将军和栗敢王将军不同,我和所有的民兵都是好兄弟!我们大家一起吃苦,一起拼搏,一起闯天下!假如我手下的民兵,有人残害百姓,我会亲手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魏可在陈述一个事实,也是在给卢祥重新竖立一个希望。 一个人活着,没有希望,就是行尸走肉。 旁边,郝思理也在听着魏可说话。 他的眼睛突然瞪圆了! 因为,他听到了魏可所说的话,魏可说了,他就是那措魏将军! 郝思理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喘的像一头牛。 “思理,不好意思一直没机会和你说。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是回国去救燕小四,为了安全,就用了一个M甸名字叫貌昂丹拓。这次去益岭,也是差不多的原因。其实那措人都知道,我叫魏可可,也就是大家说的魏将军。” 魏可五感敏锐,已经发现了郝思理的异常。 要说郝思理,虽然来历有些蹊跷,总归是同生共死的战友,他们马上就要回那措,这个秘密想守也守不住。 “你就是魏将军,怪不得……” “怎么了思理,无论我是魏将军,还是貌昂丹拓,咱俩不都是兄弟吗?” “嗯!是兄弟!” 郝思理苦笑着摇摇头,似乎还是有点纠结。 魏可也不去管他,暗想,这家伙脑子一根筋,估计还一直想着去那措找魏将军“切磋”,现在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好,省得他回到那措,又生出什么是非。 卢祥的父母已亡,在这个小村子里已经没有了更多的留恋。 三个人一起动手,连夜把卢大叔夫妻抬到了村子后面的山坡上,挖了个大坟,将夫妻俩一起葬了。 村里的乡亲们得知消息,很多人赶来帮忙。 看得出来,卢家在村里的名声挺好,当那些乡亲听说是自由军的士兵,假扮作土匪,都是气愤地大声叫骂,又为了卢大叔夫妻俩的死难伤心。 不过,这些仅仅是普通人,他们再生气,也只能骂几句而已。 天亮之后,三个人结伴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卢家家徒四壁,卢祥听说魏可要让他当民兵,而不是当铁匠,干脆连家传的铁匠炉子也不拿了,只是取了他老爹的大刀背在身上,最后一把大锁锁住了院门。 三个人三匹马,借着黎明的雾气,继续踏上回程之路。 魏可暗想,现在的那措渐渐壮大了,人也多了,严明军纪应当作为一个重点,迅速加强。 卢家的惨案,就是一个警示! 从本心里想,魏可也承认,栗敢王将军并不一定知道有自由军假扮土匪,但这件事的发生,与自由军的管理松懈,脱不开责任,栗敢王将军难辞其咎! 那措是人民公社,绝对不能允许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258.第258章 你想当蒋光头 那措新镇,管委会会议室。 魏可不喜欢开会,但这次会议无论如何不能省,现在的那措表面上兴旺,暗地里却危机四伏,一个不小心就可能灰飞烟灭,这种时候,那措一系的重要人物,必须齐心协力。 所有的中高层领导,悉数在座,这也是那措政权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中高层会议。 会议由魏可亲自主持,讨论了三大主要议题。 第一,步枪生产车间正式上马,以最快的速度投入生产,初代产品为国产56式冲锋枪。 第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特种作战小分队,人数为十至十五人,从民兵连的优秀人员中产生,小分队成立之后,采取半脱产训练,争取早日形成战斗力。 第三,那措的情报与稽查机构,名称为特种统战处,简称:特统! 华夏人都知道,民国时代的国军系列中,有军统、中统特务,那是令人不寒而栗的组织,无孔不入,对外刺探敌方军情,对内监察本方人员的私密行动,直接向最高首长负责。 魏可成立特统,就是要让人害怕! 没有约束,必有腐败! 现在的那措人多了,很多人手里的权力也大了,涉及到的利益也多,谁敢保证,在这些人当中,就不会出现一两个利益熏心的家伙,一颗老鼠是坏了一锅粥? 特统的两个处长,由魏可直接指名委任。 情报处长是巴特勒,这个人选没人有异议,巴特勒是优秀的侦察兵,也是那措一系的老人,除了性格稍微鲁莽一些,其他条件都非常合适。 稽查处长,卢祥! 卢祥是谁? 所有人都惊讶地看向坐在桌子前排的这位青年。 话说,今天能出席会议的,都是那措一系的重要人物,也有个别是特邀前来的重要合作伙伴,比如说国内的苏映雪和夏雨,然而,即便是夏雨,大家也是见过的,知道他的身份。 唯一例外的就是卢祥! 此刻的卢祥,静静地坐在桌边,脸上没有一丝的表情,好像一个木头人。 更扎眼的是,他的后背上挂着一把大刀! 那措的周边环境复杂,很多人随身带枪,即便是参加会议,也不需要特别将枪|支取下,以至于在座的这些人当中,身上带着长短枪的,有一大半,但,背刀的绝对只有卢祥一个。 相貌普通,扑克脸,背刀。 这位未来那措一系的特务头子,第一次出场,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过,魏可在那措拥有绝对权威,他既然指定由卢祥担任稽查处长,自然有他的道理,别人惊讶归惊讶,却不能反对,哪怕是老团和楚红柳都不例外。 魏可在心里暗暗得意。 这就是人尽其用,卢祥的身世很惨,导致他一夜之间性情大变,这本不是一件好事,但恰好那措需要一位敢于当黑脸的稽查处长,卢祥这样的特殊经历,恰好合用。 试想,如果有人利用职权做坏事,卢祥能放过对方? 如果他那样做了,他就对不起死去的父母! 认命稽查处长,只是会议的一个插曲,总的来说,这是一次令人振奋的会议! 那措将会跨入大踏步前进的时代! 开始正式生产步枪,虽然只是老式的56冲,那也是军工行业,遍观金三角的诸多势力,凡是拥有军工厂的,哪个不是一方枭雄,普通的小势力,绝对是碰都没机会碰。 再一个,成立特种作战小分队,那就是那措自己的特种兵,绝对牛逼! 老团等人知道,这个所谓的特种作战小分队,实际上就是正式重建的红箭07分队,包括残疾的老团和燕小四在内,他们都是名义上的分队成员。 红箭07,终于正式组建了! 想当初,那措人民公社刚刚成立的时候,魏可就提出重新成立07分队。 不过,那时候的那措根本没条件,说是成立,其实只是名义上的成立,现在就不同了。 直升机,单兵雷达,单兵电台。 基本的设备有了,武器不缺,就连人员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两个民兵连在数次战斗和训练中,已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士兵,从中优中选优,挑选出十名队员,那是毫无问题。 07分队重建了,那么,距离他们重新杀回外海,还会遥远吗? 当然了,包括老团和楚红柳等知情人,也只是暗自高兴而已,魏可说的明白,小分队的建立,是为了保护那措的安全,需要一只随时能打得出去的铁拳头。 会议在欢快的气氛中,胜利结束。 作为那措一方的最高负责人,魏可亲自给苏映雪和夏雨送行。 夏雨是个精明人,很自觉地拉开了与两个人的距离,和牵着马的沃嘎走在后面。 “魏可可,你到底想在那措做什么?” “什么意思?” “呵!什么意思?你当我苏映雪是傻子吗?” 苏映雪很不爽地冷笑道:“以前你说,成立公社是为了自保,这一点我信。民兵连也是自保,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地方,没人没枪还真不行。但!你现在要成立特种兵!还有那个什么特统!你别告诉我,你的特统和以前的军统中统不一样!你是给自己找了个戴笠,你想当蒋光头!” 你想当蒋光头,这句话有些恶毒了。 那等于指着魏可的鼻子问,你是不是想造反! 魏可闻言,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我说苏大小姐,你也太高看我魏可可了!那措就是个小地方,拿规模来说,和国内的一个村子差不多吧?我魏某人最多就是个村长,一个屁都不是的小村长,你说我想当老蒋,不是寒碜我吗?” “你少嬉皮笑脸!你就告诉我,你想做什么?” “自保!” 魏可一口咬死,绝不含糊。 对于苏映雪,有些话能说,有些话却是绝不能说的,她的身份太特殊,不是说苏映雪本人不可靠,而是由于她的身份,魏可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上达天听。 魏可又不傻,他在那措闹得再厉害,对国家来说,只是一只小蚂蚁,一指头就能碾死。 “那措还是太弱小了!我要生产新式步枪,就需要足够自保的实力!别的不说,邻近的栗敢有数千人的武装,人家要是动了邪念,我拿什么来防?你总不希望,我刚把步枪造出来,就让人给灭了吧?” 这句话不假,短期来看,魏可的目的还是自保。 只不过,魏可防备的对象主要不是栗敢,而是泛太联盟,这件事太重大,暂时不能和苏映雪明说。 听了魏可的话,苏映雪仔细地观察魏可的脸色。 这女孩儿绝对是个精明人! “魏可可,我愿意信你一次。但你若是对国家不利,我苏映雪会亲自拿着枪来杀你!” 苏映雪说的决绝,她的意思其实还是不信。 魏可苦笑不已。 就算给她一把枪,杀得了自己吗? 不过,魏可也明白,这只是苏映雪在表明她的态度而已,以她的身份,以及她现在做的事情,她是绝对不想看到,魏可走向国家的对立面。 “映雪你放心!我魏可可始终是华夏人,若对国家不利,任你来杀!” “好!你是男人,若对女人撒谎,你就自宫谢罪!” 我勒个去! 这算什么话,难道魏可自己割了那玩意,不当男人,就能撒谎了? 259.第259章 那措特种兵 “跟上!注意调整呼吸!步伐不要乱!” 清晨的山林中,一支小小的队伍,在雾霭的遮掩下,快速奔行。 特种兵,第一重要的就是体能! 凡是建立有特种兵的国家,无一例外都将武装越野当作最重要的训练内容,其原因不言而喻。 现代军事条件下,装备越来越先进,各国对于特种兵这个兵种,装备上直升机、装甲运兵车,甚至潜艇,用以保证特种兵的快速机动,那都不是事。 但!特种兵的快速机动,在很多时候,主要还是靠一双腿! 装备不是万能的,先进的运输装备,在保证了高效的机动的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容易被雷达发现并跟踪,使特种兵的突袭效果大大降低。 最容易躲过雷达跟踪的方式,还是最简单的步行。 再一个,很多特殊的地形条件下,运输装备再强也是摆设,就比如在M北山区,连路都没有,给你一辆运兵车,你在深山老林里,要怎么开? 武装越野,考验的不仅是体能,还有意志力! 普通的那措民兵也练习武装越野,不过,两者的标准不同。 普通民兵背负十公斤装备,特种作战分队成员就必须背上二十公斤! 普通民兵跑五公里山路,他们跑十公里、二十公里!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武装越野这玩意儿,身上每多一公斤重物,每多跑一公里,那绝不仅是多一点点而已,而是本质上的难度提升。 形象地说,以魏可的体质,背着二十公斤,跑二十公里山路,他也会两腿发抖! 不过,魏可不是官老爷作风,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绝对第一个做到,自从特种作战小分队成立,第一次武装越野开始,魏可总是跑在第一个,当排头兵。 他的身上,步枪、背包等等物品一应俱全,一点不比别人少。 还不仅如此,魏可主动给自己加量,在背上正常的负重之后,再在自己的后背上添加一具火箭筒,那就是大约十斤的重量,也就是说,魏可的负重不是二十公斤,而是二十五公斤。 苦! 所有的小分队成员,全都累成狗! 但,没有人叫苦叫累。 新组建的这支小分队,名称就叫作07分队,他们的军服与其他民兵相同,唯一的区别,是在左臂上增加了一枚臂章,上面绣上“〇七”两个数字。 〇七,这就是荣耀! 能够入选07分队的民兵,全部都是民兵连的佼佼者,比例是十选一。 十名成员,十位那措民兵的英雄! 魏将军说了,07分队将是那措的铁拳头,在未来,凡是需要艰苦作战的时候,07分队必须冲杀在第一线,他们就是那措的保护神,捍卫那措的安全,就靠他们了! 这是多么大的荣誉,为了这荣誉,吃苦受累,那都不算什么了! 你难道没看到,那措的几位最高军事指挥官,全都和07分队一起进行武装越野吗? 07分队,实际上是十五名正式成员。 魏可是分队长,楚红柳副分队长,还有杜斌和巴特勒,他俩是成员。 当然了,这种时候,绝对少不了超人郝思理,他没当过兵,但身体素质超强,轻松入选。 再加上十位精挑细选出来的民兵,共计十五人,值得一提的,在这其中,沃嘎和魏夏都有幸入选,成为了首批那措特种兵之一。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编外。 顾淼和杨大春,他们已经是民兵连长,虽然这两个家伙哭着喊着想要加入07分队,然而,民兵连必须有人带,最后的办法是允许他们参加特种兵训练,但训练完了还是回去当连长。 最后一个编外,是卢祥。 卢祥也是自己要求加入训练的。 原本来说,卢祥是搞稽查的,也没当过兵,并不需要参加如此严酷的训练,但他自己坚决要求参加,按照他的话来说,如果不能证明自己能吃苦,一个新人,凭什么让他当关键的稽查处长? 人是要有一股狠劲的! 现在的卢祥,颇有一股狠劲,首先就是对自己狠! 他是山里穷苦人家的孩子,能吃苦,但毕竟从未进行军事训练,和其他人不一样,刚一上来就进行超大剂量的训练,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这小子硬是咬牙挺了过来。 每一次的越野,卢祥总是跑在最后一个,每一次到达目的地之后,就会瘫成一滩烂泥,不过,魏可能看得出来,这个家伙在疯狂折磨自己的过程中,也变得越来越坚强。 这小子会不会把自己折腾成一个变态? 魏可在观察卢祥的时候,为他的毅力所折服,却也有这样的顾虑。 罢了!路都是人自己选的! 卢祥的心里,肯定有一团火,这团火需要燃烧,需要发泄,这样的过程对于卢祥来说,不啻于一种蜕变,与其让他在悲伤中沉沦,不如让他去完成一种自我救赎,或许,他就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 这样想着,魏可也就不再继续关注卢祥,任他自己去折腾。 全07分队最引人注目的,不是新兵卢祥,而是她! 楚红柳! 她是个女人,却和其他特种兵相同的待遇! 背二十公斤! 跑二十公里山路! 天!一个看似柔弱的女人,居然能完成普通民兵无法完成的项目,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承受力? 魏可其实不想让楚红柳乱来,他亲自把楚红柳的负重,减去了十公斤,变成其他人的一半,然而,楚红柳很坚决地自己又添加了回来,变回二十公斤。 这是个性格执拗的女人,想当初在红箭大队的时候,就是如此。 “老娘我是你的女人,不和你比,但不能比其他人差!” 这是楚红柳悄悄对魏可说的话。 魏可立刻就闭嘴了。 幸好他也明白,楚红柳本就不是普通人,她是合格的特种兵,对于别人无法想象的事,还没有超出楚红柳的极限,以她的意志力,应当可以坚持下来。 这就是第一代的那措特种兵!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支特种作战小分队,还只是特种兵的雏形。 但,魏可相信,假以时日之后,他亲自带领的这支小分队,将会不逊色于世界上任何的一支特种兵! 先进的装备,现在没有,不代表未来也没有。 关键还是人! 说起来,还得感谢那措周边的生存环境,这里生活艰苦,世道乱,相对应的,这里人的体质比较好,能吃得了苦,要是换作国内的和平环境,很难想象,在普通民兵当中十选一,就能挑出合格的人才。 十五人的那措特种兵,在金三角的大山中,悄然开始腾飞! 260.第260章 那措升级 除了组织特种兵训练,魏可一头扎进李小道的房间里不露头。 做什么?制符! 那措能发展到今天,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因素,那就是李小道负责生产的健身器,若是没有这只现金奶牛,源源不断为那措赚取大量资金,那措镇早就被玩倒闭了! 开玩笑!在这个世界上,没钱你能干什么? 目前的那措镇上,林林总总五六百号人,这些人的产出很少,基本是纯消耗! 没有钱,别说埋头大搞建设,还要大规模练兵,这几百号人窝在山沟沟里,估计连饭都成问题! 〇七牌健身器,撑起了那措的天空! 健身器,玩的就是醒神符,李小道很幸运地成为那措最受欢迎的人,其重要性大概仅次于魏可,就连老团和楚红柳见到他,也会乐呵呵称呼一声“小道兄弟”。 不夸张地说,在那措的地盘上,如今李小道若想横着走,也没人管他。 不过,有得到就会有付出,李小道成为镇里的红人,代价也是巨大的,他制符的效率根本没法与魏可比,就算整天啥事也不干,一个人埋头画符,一天下来,也就能完成两张醒神符。 一天两张,跟不上健身器的消耗速度啊! 当魏可这次回来见到李小道,只见这家伙再次有了当初在山村里当“李神医”时的神态,脸色萎靡。 “小道,你不会是又和哪个姑娘好上了?怎么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 “老大啊!我的亲哥啊!” 李小道当场就哭了,委屈道:“我现在哪有时间找姑娘看手相?每天除了检查工人干活,我就在画符啊!魏老大,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提高醒神符的成功率?我已经很拼命,成功率好像稍微提高了一点,但还是很慢?” 李小道制符的成功率,居然还能提升? 魏可很惊讶。 他自己制符的成功率高,那是因为左手的帮助,离开了这只神奇左手,实际上在制符术方面,魏可就是渣,连李小道的一星半点也赶不上。 李小道是位奇人啊!只是有了魏可在,他就被埋没了! 李小道想提高成功率,魏可没办法教他,但,眼看着李小道如此苦逼,魏可也不能放任不管。 于是,魏可就投入了“辛苦的”画符过程中。 魏可制作醒神符,数分钟一张,那是李小道拍马也追不上! 那措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魏可只能亲自上阵,要知道他画一天,等于李小道画一个月,有他出手,07牌健身器就能继续成为资金奶牛,让那措平稳度过最艰难的创业期。 除了醒神符,魏可还需要画护身符。 李小道的宝卷上一共有三种符,除了魅惑符太复杂,魏可没时间去研究,另外的两种符,魏可已经能制作,而且都是急需的宝贝。 醒神符用来赚钱。 护身符同样重要,按照魏可的计划,那措一系的重量级人物,全都要配上木制吊坠! 当然了,像老团这些人,就没必要制作很繁琐的生肖吊坠了,只需要刻上两个古篆体“零柒”字样,再用小号字体,刻上吊坠主人的姓名首字母,比如老团就是“ZTR”,代表他的姓名张团荣。 吊坠暗藏醒神符与护身符,关键时刻,能保命! 木制吊坠不是生肖吊坠,关于特制的生肖吊坠,魏可永远不会大量制作,除了当初在国内给秦筱梓和苏映雪各做一枚,他只给楚红柳又单独做了一枚。 除了木制吊坠,魏可还准备了一批护身符,备用。 这批护身符,是为那措特种兵们准备的。 特种兵们个个是宝贝,死伤一个都是大损失,魏可必须给他们用上最好的保护措施,其中就包括护身符,为此,他安排夏雨去国内采购防弹衣,这东西规格很多,军用和警用的不好弄,但保安用的普通型号还能弄到。 等防弹衣到手,一旦加入护身符,就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最优质防弹衣! 转眼间,二月份在忙忙碌碌中过去了。 所有人都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当中。 魏可埋头制符,其他事情就当了甩手掌柜,在老团和楚红柳带领下,一件件去落实。 步枪生产。 有了设计大师罗曼诺夫,制造56冲那样的老款步枪,完全不是事,而且,为了加快进度,魏可干脆将许多主要零部件的生产,交给了华浩荣去处理,这些零部件在国内加工完成后,被送到那措进行组装。 罗曼诺夫是技术指导,国内有华浩荣,那措有燕小四。 有了这三个人的通力合作,眼看着首批步枪将要正式投产,而在此之后,只要所有人继续努力,就能将生产流程确定下来,到了那时,也就能测算出,56冲的产量! 话说,国外有些地下工厂仿造AK47步枪,一年就能产出数万支! 魏可并不想有那么高的生产量。 因为,56冲只是过渡产品,魏可真正想要的是07-1型步枪,即便是工艺先进的07-1,魏可也是不想无限制大规模生产的,除了物以稀为贵,还有一个政治影响的问题。 一个边境附近的小势力,你一年生产几千条步枪,已经是极限。 若是你生产出数万条步枪,把这些步枪统统推向周边市场,那个问题就大了! 往小里说,凡是金三角地区的大势力,都会看你不顺眼,因为,你的存在造成了旧有势力之间的不安全因素,一些有野心的小势力,可能使用你生产的步枪,快速扩充自身实力,将老势力推翻! 再往大里说,华夏政|府会怎么想? 还有M甸,周边邻近的T国、L挝、N珀尔等等国家。 凡是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周边区域稳定,真要是魏可发展成大军|火商,他就会进入诸多大势力,甚至国家的视线,成为对方的密切注意对象。 闷声发大财才是最好的! 就比如现在的魏可,他与克伦族、华洪会做生意,都是在暗地里进行,一般人不了解详情。 除了步枪生产,以及07分队正式组建,还有“特统”体系的建立。 从目前来看,特统的建立,参照的是情报网的分部原则。 由巴特勒和卢祥牵头,招入一些人员,最主要是土生土长的栗敢周边区域的居民,经过简单的训练之后,再把他们撒出去,遍布那措周边的各大势力范围。 栗敢,益岭,国内的康坪、康素二镇,这些地方是首批建立起情报网的区域。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魏可不一定会向那些地区动手,但,情报是必须要掌握的,老话说得好,没有害人之心,也要有防人之心,千万不要等对方的刀子举到你的头领,你才恍然大悟! 再远一些的地方,魏可特别命令卢祥,尽快找到合适的人选,去丘朗。 人数不要多,一两个人即可。 也没有固定的任务,只需要潜伏下来,在丘朗扎下一根钉子,留待以后需要的时候,可能就会发挥出关键作用。 丘朗! 那个位于栗敢南方的地区,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关键区域! 综上所述,林林总总一堆儿事情! 仔细观察一番,你就会发现,那措已经悄悄地跨过了最初的初创时期,开始步入稳定的发展阶段,尤其是在工业和情报方面的发展,让那措这一新政权,变得愈发牢固。 有工业,才能赚钱,保证可持续发展。 有了情报系统,料敌于先知,提前防范危险的发生,同时保证自身体系的稳定。 再加上一支能打仗的武装力量! 隐隐约约中,那措已经变得强大了,这就好像是升级,原本的那措是个弱不禁风的婴儿,现在是孩童,而且是个长得挺壮实的孩童,换句话说,即便是强如栗敢王将军,这时候若想一巴掌拍死那措,已经不可能。 甚至于,再过一段时间,栗敢与那措,哪一方更强大,那还难说! 261.第261章 郝思理情商低 这一天,燕小四汇报说,益岭火电厂送到那措的工业用电,大白天的突然停了一个小时。 这不是第一次突然停电,同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一次。 “怎么回事?问过发电厂什么原因?” “问了,他们说是检修机器!” 检修,这个借口好烂。 就算是检修机器,不至于事先连个招呼也不打,直接就断电,而且还不止一次,是连续来了两次,等于是明着告诉你,我就是故意把你的电掐断了。 工业用电不同于普通的民用电! 试想,机床开动的好好的,突然断了电,那有多危险! “小四,你回去组织好应急预案。不仅要保护好设备,还要注意发生人员伤亡的特殊情况!我立刻安排人,从国内购买应急发电机组,至于益岭火电厂那边,我也抽时间过去一趟。” 应急发电机,有钱就能买到,但那只是应急措施,关键的问题还出在益岭火电厂。 当初,益岭火电厂向那措供电,还是林契帮忙联系。 现在的那措,比之当初的地位又要重要多了。 往严重点说,那叫战略伙伴关系! 益岭火电厂搞什么鬼,难道他们不知道,那措已经和益岭卫戍团达成了步枪买卖合同,耽误了那措的工业生产,实际上就等于和卫戍团过不去。 这种时候,除非益岭火电厂脑子发抽了,否则,怎么可能来故意刁难那措? “沃嘎备马!跟我去益岭走一趟!对了,把郝思理那货也叫上!” 自从学会了骑马,魏可外出就不想开车。 骑马方便,想往哪里跑就往哪里跑,一点不用担心道路不便。 话说,沃嘎虽然入选了特种兵,但大家一致讨论决定,应当由沃嘎继续担任魏可的警卫员,只要魏可在那措周边区域行动,就一定要带上沃嘎。 既然要带沃嘎一起,干脆也把惹祸精郝思理带上算了。 郝思理这混球,真是让魏可又爱又恨! 爱的是,郝思理果真是天生的特种兵的料,他从小习武练枪,身体素质出众,加入特种兵之后,基本上是各项军事技能,一学就会,短短的时间里已经是07分队综合实力最强的队员,如此天赋,连魏可都要嫉妒。 然而,人无完人! 这是个情商极低的二杆子,没几天的功夫,就把07分队的所有人,都得罪了一遍! 事情是这样的,当郝思理得知,07分队里的战士,是那措最强的那一批人,于是,这家伙就来劲了,逮着机会就找人“切磋”,试想,要论一对一动手,谁能是他的对手? 结果,所有人都被他揍了一遍! 郝思理的出手没轻没重,凡是被他打趴下的人,基本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就连巴特勒、杜斌都不例外! 如此一来,郝思理就成了07分队里的异类,没人喜欢他。 这些事情,原本魏可并不知道,当他看见有人鼻青脸肿的时候,还以为是训练太投入,不小心把自己给弄伤了,只是让那些伤员要注意安全而已。 最后的一次,是卢祥偷偷打电话汇报,说郝思理要与楚红柳切磋武艺。 我勒个擦擦! 楚红柳虽然是特种兵出身,终究是个女人,擒拿格斗却不是强项,让她去和郝思理比武,不是胡扯嘛,魏可当场就急了,扔下手里的制符工具,紧赶慢赶跑回小分队的训练场。 当魏可赶到的时候,比武已经开始。 楚红柳手持两把匕首,郝思理是空手的,但两个人的战斗力还是相差悬殊,只见,郝思理趁着楚红柳攻击失误的一瞬间,突然飞起一脚,踢中楚红柳的胳膊,将楚红柳放倒在地! 这一脚,没有留力! 楚红柳被踢的一头栽倒,连手中的匕首都飞了。 这一幕,恰巧让魏可看得清清楚楚,踢在楚红柳的身上,比踢在他自己身上还要疼。 即便明知道是切磋,魏可还是当场就怒了。 他怪叫一声,从马上跃起,红着眼睛杀向了郝思理! 要说郝思理是二杆子,却绝对不傻,见到魏可这副模样,也知道是闯祸了,哪里还敢留下来和魏可动手,吓得一扭头,抱着脑袋就跑。 “老子揍死你个混球!” 郝思理要逃,魏可却不肯罢休,紧跟在后面就追。 两个人一逃一追,跑出了训练场,直接跑进峡谷外的大山里去了,留下了其他人站在原地发呆。 最终的结果,是魏可把垂头丧气的郝思理,亲手押了回来! 郝思理也被揍得极惨! 这小子一头一脸的大包,身上的衣服被扯破了,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 反观魏可,最起码表面上啥事也没有。 实际上,魏可打赢郝思理,并不是真的就比郝思理更强。 首先,郝思理的速度,魏可仅凭两条腿是无论如何追不上的,但他有小欢,郝思理跑得再快,快不过小欢,当魏可将小欢放出去,把郝思理逃跑的去路挡住的时候,郝思理就跑不掉了。 其次,魏可身上戴着护身符呢! 魏可也没让小欢去欺负郝思理,而是提出要和郝思理单打独斗,对于这个要求,郝思理只能被迫同意。 两个人一动手,郝思理的亏就吃的大了! 他重重地打了魏可一拳,却没伤到魏可分毫,反而让魏可抓住机会,左手一拳,干脆利落地把郝思理放倒在地,对于这个结果,郝思理很是想不通。 想不通也不行,魏可扑上去,一顿老拳,将郝思理修理了。 尤其是郝思理踢了楚红柳的那条腿,被魏可重点照顾,狠狠揍了一拳,这一拳不至于让他受重伤,却足以让郝思理疼痛很几天了。 于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郝思理低头认输! 这件事之后,所有人也都知道了一个真的不能再真的“事实”! 郝思理很猛,论其单打独斗的能力,打遍那措无敌手,但他充其量只能排老二,因为,他还不是魏可的对手,犯在魏可的手里,还是只能吃瘪! 这样的一个郝思理,就被其他人联手“孤立”了。 对于这样的现状,魏可也没办法,谁让郝思理愣头青,连众人崇拜的红姐都敢揍。 罢了!这样的结局也不算太坏! 魏可对于郝思理的身份,总归还是有顾虑的,他回到那措之后,曾嘱咐卢祥,派人按照郝思理登记的原家庭地址去暗访,得到的消息却很不妙。 郝思理登记的地址是假的,那个村子里,根本没有叫作郝思理的人! 也就是说,郝思理隐瞒身份进入了那措! 郝思理为什么要这么做? 得知郝思理的身份造假,魏可并没有立刻认定郝思理有什么很坏的目的,因为,郝思理的家庭情况很特殊,他或许只是嫌麻烦,随便捏造了一个信息,反正他和魏可已经是朋友。 但,造假毕竟是造假,魏可不是一个人,他必须为那措所有人的安全负责。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尽量把郝思理带在身边,直到他完全放心! 262.第262章 下三滥的手段 益岭火电厂。 大势力就是好,别看克伦族穷得一塌糊涂,但该有的基础设施一样不缺。 比如说发电厂,魏可拼命折腾,却没本事造起一座发电厂,需要用电的时候,就得求人,那等于把自己的脖子握在别人的手心里,必须看别人的脸色! 林契亲自开车赶来了。 “丹拓兄弟,益岭这边的事有点麻烦!” 林契的第一句话,就让魏可皱眉。 益岭这边有什么麻烦? 卫戍团团长坤丹亲自和魏可达成了口头协议,在金三角这地方,双方老大之间的口头协议,比书面合同管用多了,坤丹肯定不怕魏可反悔,因为,那措就在益岭的旁边,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看似魏可弱势,哪怕吃亏也得捏着鼻子认,按照协议履行。 但其实这样才是对魏可最有利的,正是由于坤丹对魏可放心,双方的“友谊”才能存在。 那措只是一只小蚂蚁! 一只小蚂蚁,有资格与巨无霸的克伦族平起平坐吗? “林大哥,到底有什么麻烦,说具体点!” “还是你那笔买卖!” 林契解释道:“上次你和坤丹团长谈完了之后,消息就传到克伦族总参谋部去了。据说,有位实权人物对这笔买卖不满意,从上面向卫戍团施加了压力!” “价格不满意?” “不是价格,关键是交期!那位大人物的意思,三个月的时间太长了,与其坐等三个月,不如高价买乔布朗的步枪。另外,还有人对步枪的质量表示怀疑,认为那措没有能力自产新式步枪!” 三个月的时间太长,克伦族不愿意等! 林契此时能说出这句话,其实不是他自己的意思,代表的是坤丹,是在帮坤丹传话。 这道理很简单,坤丹有压力了。 一方面,乔布朗已经被赶跑,坤丹就算想高价买乔布朗的L1A1型步枪,他也办不到,唯一的选择只能等魏可的步枪,而另一方面,选择等那措自产的步枪,坤丹等于自己担上了责任。 万一步枪不能按时交货,或者质量不可靠,责任都是他坤丹的! 我去!官僚体制害死人! 魏可对于克伦族的权力构架不是很清楚,但也能猜得出,与国内应当大同小异,作为团长的坤丹,在益岭能一手遮天,但放在整个克伦族当中,也就是个地区官员的位置。 当官的最怕什么? 最怕担责任,尤其是在官僚体制内,上面人说你好你就好,说你不好你就是不好! 换句话说,魏可做得好也就罢了,若做的不好,就是坤丹的过错! “林大哥,你回去转告坤丹团长,我当初答应三个月交货,已经给自己留了余地。实际上,几百条步枪而已,应当用不了三个月!如果我不能按期交货,愿提头去见!” “真能那样,那就太好了!” 林契终于高兴了。 他现在和魏可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作为介绍人,一旦生意出现问题,他甚至比坤丹还要麻烦,所以,听到魏可的亲口保证,林契的脸上就绽开了笑容。 克伦族啊!有奶就是娘! 魏可在心中感慨,以他的智商,如何猜不到,益岭火电厂的突然断电,背后有卫戍团的影子? 简单说,益岭方面掐断那措的供电,就是一种警告。 你的命门握在我的手里,所以,你必须老老实实生产步枪,以最快的速度把枪交出来! 但问题是!魏可本来就不想拖延? “这个火电厂是怎么办事的?为什么把你们的电停了,还忘记通知?” 说起断电,林契非常气愤。 魏可呵呵劝道:“算了林大哥,也许他们真有难处吧。” 林契气恼骂道:“那不行!丹拓兄弟你和我一起进去,当面问问这些魂淡,怎么做事的!” 林契的生气,肯定不是作伪,这很好理解,因为这件事当初就是他帮忙牵线联系,如今莫名其妙出了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他的面子不好看。 堂堂独立营营长,在益岭,也是手握实权的人物了! 林契到来,火电厂的厂长得到消息,慌忙领着人,亲自出来迎接。 “哎呀林营长!什么事情您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怎么还亲自跑过来,赶快请进!请进!” “不用客气!我只想问一问,为什么停了我兄弟那里的电?” 厂长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但林契依然不买账。 我兄弟。 这样的用词,让这位厂长分外尴尬,神情复杂地瞟一眼站在一边的魏可,悄悄伸手拉了林契一把道:“林营长,这事情绝对是误会了!您能不能过来一下,我简单和您说说?” 这意思是要回避魏可了? 魏可不在意地笑笑,对林契做了个手势,让他跟随厂长过去。 林契跟着厂长走到旁边,两个人小声地交流了几句,只见,林契的脸色越来越黑! 不一会,林契走回来,沉着脸不说话。 魏可笑问道:“怎样了?和我也不能说吗?” “没什么不能说的!是阿布!” 林契低声道:“阿布副团长来过,是他让火电厂这么干的!我就不明白了,难道他想搅黄了卫戍团和你们的生意?也不可能啊!那天阿布也在场,他也是同意购买你们〇七公司的步枪?” 阿布副团长,那就等于是团长坤丹的意思了! 同为卫戍团的领导,即便阿布和坤丹不是一条心,他也不可能明着使坏。 唯一的可能,阿布代表卫戍团! “行了!这事我懂了。林大哥,麻烦你回去向你们团长汇报。你就说,我承诺一个月之内出正式样枪,亲自送来益岭,让他审查!从现在起两个月之内,300支新式步枪,送到卫戍团!” “啊?你承诺把交货时间提前!为什么啊?还有,你懂什么了?” 林契明显是一头雾水。 魏可冷笑道:“要是我不做出这个承诺,恐怕就不是断电这么简单了!说不得,你们卫戍团就会派兵,用枪指着我的脑袋,逼迫我赶紧给你们造枪吧?” “啊!?” 听了魏可的话,林契目瞪口呆。 不过,林契也不是傻,被魏可一提醒,立刻醒悟。 “丹拓老弟,依你的意思,断电的事情是我们团长下的命令?” “当然了!火电厂连你都不敢得罪,他明知道我在给你们卫戍团造枪,假如没有卫戍团的命令,借他个胆子,也不敢擅自断我的电!” “艹!” 林契突然低声怒骂,一张脸憋得通红。 丢脸啊! 原本来说,火电厂没有按规矩供电,他只是没面子而已,现在却是不同,是真丢脸! “我回去找团长说说去!” 林契低着头,连魏可的脸色都不好意思再看,转身就要走。 魏可赶忙一把拉住,笑呵呵劝道:“林大哥你怎么这样沉不住气?放心好了,这事情就让它这样过去,没事!我能理解你们团长的心情。你安安稳稳回去吧,记住了,千万别去找你们团长啰嗦,知道不?” 魏可是笑着说的,心里却窝着一团火。 卫戍团这事做得不厚道! 你若真是心里担心,直接说出来好了,却偏偏要动这样下三滥的手段,小家子气! 这也就是因为魏可现在的家底薄,得罪不起卫戍团,否则,就凭卫戍团如此作为,他魏可就会一脚踢开卫戍团,让那三百支步枪的交易,见鬼去! 老子卖给你步枪,虽然是为赚钱,但对你卫戍团也是好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263.第263章 靠拢 克伦族武装,可以交,却不可以深交! 辞别了林契,魏可也没有再去往益岭,而是带着郝思理和沃嘎,直接返回那措。 郝思理闷闷不乐的。 “魏大哥,咱们为什么要向克伦族人买电?我看那些家伙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那措是属于栗敢的,直接从栗敢送电到那措,不是更好吗?” 向栗敢王将军买电? 克伦族只会掐你的脖子,栗敢的王将军,却会要你的命! 魏可哈哈笑道:“思理,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难道你忘了卢祥家里的事?克伦族不是好东西,那栗敢王将军就更不是好东西!所以啊,咱们凡事还是得靠自己!” 沃嘎突然问道:“魏老大,咱们这里是不是就像古时候的三国?” 三国,沃嘎这脑子不会拐弯的家伙,居然也能想到这一层。 魏可表扬道:“不错!沃嘎很有进步,懂得思考问题了!咱们M北何止是三国,那最起码是五国!栗敢,克伦族,丘朗的掸家族,还有华洪会,个个都比咱们那措强大。咱们那措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奋发图强!只有咱们强大了,别人才不敢欺负咱们!” 夹缝中求存,何其难也! 周围的哪一个势力,是真正的朋友? 没有! 这就是M北的现实,这里是最好的地方,同时也是最糟糕的地方。 那措老老实实臣服于人下还好,一旦像现在这样,想崛起,那就必然会遭到周围势力的倾轧,在这样的形势下,即便以魏可强硬的脾气,也不得不暂时隐忍。 待到那措真正强大了,什么克伦族,什么栗敢自由军,谁敢猖狂,就灭了他! “魏大哥,我们以后会和自由军打仗吗?” 问出这句话的,自然是郝思理。 魏可若有所思道:“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郝思理苦着脸问道:“魏大哥,你说清楚点好不好?我脑子笨,听不懂你的话?” “简单啊!我想要的只是那措的和平发展,王将军如果不来惹我,我自然不会主动去惹他。但若是他不想让我好好地过日子,那就打他娘的!老子天生就这脾气,哪怕死,也会咬敌人一口!” “哦!这么说我懂了。都是华夏人,最好不要打仗。” 郝思理嘀嘀咕咕的。 魏可猛然警觉! 这郝思理绝对是不对劲了。 以这小子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什么时候害怕打仗了? 就因为栗敢也是华夏人,或者说,因为郝思理的家在栗敢,他就不希望那措和栗敢打仗,但!这种判断是站不住脚的,郝思理的理由不是表面上这样简单。 回到那措,魏可开始着手调整那措的发展方向。 选择向国内更加靠拢一步! 具体来说,第一条是和苏映雪商量,建设一条输电线路,从苏映雪在戈佤山下的后勤基地,把工业用电接到那措,这就能避免,以后在用电方面,被克伦族掐脖子。 与其让克伦族掐脖子,不如让苏映雪来掐! 第二条,同样也与苏映雪的公司有关。 前一次苏映雪来那措的时候,曾经提到,她已经向白雄自治州的电信部门提出申请,要在戈佤山建立一座通信基站,用以解决手机通信问题。 苏映雪的意思是,如果魏可同意,她就要求将基站的规模稍微扩大一些,并且面向那措方向,如此一来,那措的新老两座镇子,都能接入国内的手机网络。 那措的通信太糟了,虽然有了小型通信交换机,只相当于局域网! 对于苏映雪的提议,魏可原本有些抵触。 在内心里,他并不想让自己完全融入国内的大环境。 但,经过这一次的益岭断电事件,魏可已经没有了其他选择,因为,那措的规模太小,很多方面无法自给自足,如果非要在栗敢、益岭、国内三方中做一个选择,他只能选择国内。 用电来自于国内,手机网也是国内的。 可以想象,在不久之后,那措会成为一个很特殊的存在,相当于一个身份特殊的特区! 当那措成为特区,在实际意义上与国内的联系更加紧密,当那措的发展达到某种高度,有资格被摆在高层的案头的时候,那措会不会受到来自于国内的更多的掣肘? 这个担忧,只是在魏可的脑海中闪现了一下而已。 三月初,康坪的夏雨传来一个消息。 在国内的广州市,将有一个春季商贸展销会开幕,这个洽谈会,不同于上一次春节时昆明的小打小闹,而是一次大型商贸活动,不仅面向全国范围,同时还面向海外市场。 夏雨的意思,想通过他老爹夏之丰的关系,以广西参展商的名义,搞到一个展位,推出〇七牌健身器。 海外市场! 这是魏可一直惦记的商业发展方向! 魏可的最终目标,绝不是健身器,而是军|火,想想就知道,那玩意儿不能面向国内,只能是海外,于是,利用销售健身器的机会,逐步建立海外销售网络,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再者说,小小的健身器,对目前的那措非常重要。 健身器的销售收入,等同于那措的九成以上的收入,那措的发展,全靠健身器赚钱了! 去!广州商贸会当然要去! 不仅要参战,而且魏可决定自己亲自跑一趟! 这段时间里,M北各方的局势相对平稳,就连丘朗地区也是如此,根据华洪会传来的消息,丘朗的掸雄,并没有采取大规模的报复行动,大有暂时蛰伏的态势。 掸雄在等待什么? 或许是在等三浦阳介找来的外援,或者在暗地里调兵遣将。 但,无论是何种原因,丘朗局势平稳,总比打的乱七八糟要好,魏可需要的就是时间。 那措特种兵的成长需要时间,为华洪会制造56式步枪,研制新式步枪,同样也需要时间,如此一来,丘朗的战事爆发,拖的时间越长,对魏可就越有利。 在这样的情况下,魏可闷在那措,似乎意义不大。 特种兵的训练开始走上正轨,由楚红柳去按部就班组织即可。 步枪的生产与研制,有罗曼诺夫在牵头,魏可根本插不上手,有他不多没他不少。 至于那措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有老团在。 那措的老大又要往外跑了! 首当其冲就是随性人员,这一次的目的与以往都不同,是出去做生意,而且是合法的生意,所以,对于随行人员的要求,就不是那么严格,能打的可以,不能打的也行。 秦筱梓是绝对要跟去了。 这丫头对于驾驶直升机的兴趣已经过去了,其原因是,魏可不同意她开直升机上天,可想而知,整天对着一堆仪表盘,再大的兴趣也支撑不了许久,她已经厌了。 除了秦筱梓,李小道也一同去。 这段日子以来,李小道很辛苦,去一趟繁华的现代都市广州,算是给他放风,同时,他是健身器的最初设计制造者,让他去,名正言顺。 沃嘎,还是警卫员兼保镖的角色。 许燕,燕小四老婆许晴的妹妹,她去广州的目的,是为了迎接马头镇小学的老校长邓寅春,这时候的邓寅春,刚刚辞去了校长职务,魏可没敢直接让老头子来那措,而是把碰面的地点,定在了广州。 一行五人,两个女的一个李小道,不能打的倒占了多一半。 不过,去广州又不是打架,要那么多能打的做什么! 264.第264章 被鄙视 羊城广州的三月。 作为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广州的繁华热闹,远非M北地区可比。 到了这种地方,魏可一行人中,除了他本人之外,其他人的眼睛都不够用,就连稍微见过世面,上过大学的秦筱梓都不例外,他们就是一群彻头彻尾的土包子。 沃嘎不用说,一个山里娃子。 李小道跟着他师父走南闯北的时候,年纪还小,记的事情早就淡忘了。 许燕上的是四川永陵县的师专,对于大城市的印象,完全来自于网络上的图片,以及电影电视剧里的场景,那与亲眼所见根本是两码事儿。 秦筱梓是众人中最有见识的人物! 江南省汝州不是省会,却也算大城市,还有邻近的国际大都市上海,秦筱梓也是去过的,然而,广州与上海还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三月,别的地方还春寒料峭,广州已经是鲜花盛开。 魏可他们这一行五人,是和夏雨搭伴前来广州。 夏雨非常重视这次展销会,他在康坪镇的销售公司,这一次倾巢而出,一共四五名手下,再加上魏可等人,包了一辆大巴车,再打包随车携带了两台健身器,作为展销会的展品。 来到广州,第一件事就是入住酒店。 酒店是夏之丰帮忙预订的,在广州南区的沙洲,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距离展馆近。 这一次,魏可他们将要参加的,是2011年度广州春季展销会的分会展,即运动品牌展销会,由于产品较为偏门,就被安排在市郊的广交会沙洲展馆进行,属于本次展销会的一个分会场。 夏之丰当然不会委屈魏可,酒店很高档,豪斯顿国际大酒店,正宗的五星级,也是沙洲最好的酒店。 魏可他们已经来晚了,展会第二天就要开幕。 按照计划,他们必须立刻赶往展厅,布置展位,否则时间来不及。 不过,秦筱梓忍不住了。 “可可,你们去展馆,我和燕燕就不去了。我们想去逛街,行吗?” 布置展厅,最主要就是安装健身器,秦筱梓和许燕两个女孩子,的确是帮不上什么忙。 但,让她俩单独外出,魏可哪能放心? 最终,魏可安排李小道和沃嘎,陪着夏雨一起去展厅,反正他们这一群加在一起都有七八个大男人了,布置一个小小的展位而已,总不能忙不过来。 魏可自己就陪着秦筱梓和许燕出了酒店。 沙洲虽然属于市郊,也很热闹了。 大街上,车水马龙,到处是现代化的漂亮建筑物,高楼林立,行人也都穿着时髦漂亮的春装,与大山里的那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酒店不远就是一座大型商场,叫沙洲时尚国际,三个人就步行来了这里。 进入沙洲时尚国际,秦筱梓就像是个撒欢的孩子! 她本就是跳脱的性子,这段时间闷在那措,早就快憋出病了,如果不是因为魏可就在那里,秦筱梓是绝对不会留在枯燥无味的山里苦地方的,那不符合她的性格。 “燕燕!咱俩去看化妆品!” 化妆品专柜就在一楼大厅里,秦筱梓拉着许燕就往前面跑。 魏可缓步跟在后面,脸上带着微笑,眼神里也有了几分宠溺的意味儿。 他想起了去年和秦筱梓在汝州偶遇的事情,当时他领着秦筱梓去购物,她也是这般欢天喜地的,这女孩子天生爱打扮,爱俏,性格如此,现在真是亏待她了。 去除掉秦筱竹的因素,魏可也是有点喜欢秦筱梓的! 一枚开朗活泼的邻家小丫! 秦筱梓转动着乌溜溜的大眼珠,打量一圈,就牵着许燕跑到一处柜台前。 香奈儿。 就连魏可这个粗糙的大老爷们儿,也是知道香奈儿的大名,那是国际顶级奢侈品牌,估计秦筱梓也是被这个名头吸引,才兴冲冲直奔了过去。 不过,香奈儿最出名的似乎不是化妆品? 魏可反正无可无不可,只要秦筱梓开心就好,他跟了过去,站在旁边看热闹。 香奈儿专柜小姐,见有客人来了,立刻上前热情地介绍。 话说,秦筱梓当初孤身一人从汝州跑到了春川,又和苏映雪找来那措,几乎是两手空空,没什么行李,她现在穿在身上的衣服,还是春节时和魏可在四川临时买的,最外面套的是一条薄羊绒衫,广州天热,这么穿着很能显出她妖娆的身段,却有点不合季节。 秦筱梓身边的许燕,那就更寒酸一点。 许燕是穷人家的孩子,在那措还好,来到广州的花花世界,穿着打扮显得土气。 秦筱梓一点没有乡巴佬的觉悟,一边听着专柜小姐介绍,一边顺手就拿起柜台上的试用品,在许燕的脸上摆弄,许燕的脸上有伤疤,平时都是戴口罩的,这时候已经取了下来。 看见许燕脸上长长的刀疤,魏可不由得暗叫一声自己疏忽了。 哪个姑娘不爱美! 许燕脸上有伤,不仅她自己伤心,燕小四夫妻俩肯定也是很为难的,这种时候,他魏可这位当老大的,早就应当设法给许燕疗伤,哪怕只是让这道伤疤变得浅一点,也是好的。 现场,秦筱梓仔细地用一只粉扑,想去遮盖许燕脸上的伤痕。 许燕满脸羞涩地任凭秦筱梓胡闹。 秦筱梓的性格开朗,她这一路上已经和许燕熟络了,关系好得如同一对儿亲姐妹。 要说香奈儿专柜的销售小姐真是好脾气,当秦筱梓这样做的时候,专柜小姐就站在一边,不仅不阻止,还面带微笑地夸奖秦筱梓的手法好,人美手也巧,把秦筱梓夸得愈发得意。 不料,旁边突然传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沙洲时尚越来越没有品位了!你们香奈儿好歹也是国际名牌,怎么就让两个乡巴佬随便乱碰试用品?这样子还让我们这些顾客怎么敢买香奈儿的商品?” 说话的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很嗲,带着一点浓浓的港台腔调。 这女人不是一个人,而是挎着一个年轻男子的胳膊。 “你说谁是乡巴佬!” 秦筱梓已经发火,一双秀目中满含愤怒。 她是小辣椒脾气,被人无端端损了这么一句,哪里能忍得住。 不料,年轻女人却只是撇撇嘴,高傲地昂起头,似乎很不屑于搭理秦筱梓一般,把秦筱梓当作空气。 这女人的打扮很时髦,一套洋红色的连衣裙,外面罩了一件镶边的修身款小外套,显得性感又时尚,头上戴一顶软沿的帽子,脚下一双高跟小皮靴,尤为显眼的还有胸前一串项链,正中心明显是一颗晃眼的钻石。 富家小姐? 似乎有点不像,这女人的神态里有些妖艳。 但无论这女人的身份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是个有钱人,她的这一身穿着,价值不菲! 相比之下,秦筱梓和许燕身上的服装,那不是差了一星半点! 265.第265章 限量版五号 秦筱梓遭人鄙视,气得满脸通红。 魏可同样也很不高兴,目光冷冷地盯向这突然出现的一对男女。 若出口嘲讽的是男人,他早就大耳瓜子抽过去! 尼玛!别人用试用品关你什么鸟事,专柜小姐都没意见,你不过也是个顾客,不想用试用品就别用,谁给你资格去挖苦别人,真以为你自己有多了不起? 还敢讽刺秦筱梓是乡巴佬! 气煞老子! “这位小姐莫动气!” 和女人同行的男子,倒是显得很客气,拍拍女人的胳膊以示安慰,然后,向秦筱梓点头道:“这样吧,小姐你若是喜欢香奈儿,就在这个柜台上随便挑选一款产品,我来付账!” 客气归客气,神态里的居高临下,却是掩不住的。 他来付账! 魏可差点笑出声,不过是买化妆品而已,还只是一件化妆品的钱,充什么大头蒜! 果然,秦筱梓闻言,轻啐一声道:“给老娘滚一边去!” 秦筱梓开口骂人,那是毫无心理负担。 男子被骂,尴尬地摸鼻子,却也没动气,而是拉拉女人的胳膊道:“宝儿,要么等会再来买香奈儿,咱们先上楼去看看今年的新款春装?” “我不嘛!龙哥!” 女人挂在男子的胳膊上,撒娇道:“广州的春装有什么新鲜的,哪里有我们香港的好?宝儿就是来补一点香水,听说这里也有宝儿最喜欢的那一款香水哦!” 女人的嗓音甜腻腻,一声宝儿的自称还是带着拐弯的,立刻让男子眉开眼笑。 “这位尊贵的小姐,您需要买香水吗?请问需要哪一款?” 问话的正是刚才接待秦筱梓的专柜小姐。 听说女人要想香水,专柜小姐的脸上堆满了职业的笑容,比之对待秦筱梓,热情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也怪不得人! 叫作宝儿的这位,不仅是来自于香港的客人,而且人家的穿着打扮很时髦,一看就是舍得花钱的主儿,干销售的自然是看人下菜,越有钱的客人,就越得到重视。 宝儿却嫌弃地瞟一眼秦筱梓,摆手道:“不忙,我等一等再买。” 这意思,似乎有秦筱梓在场,已经妨碍了她的购买欲望。 她要等秦筱梓离开后,再买香水! 这一下,秦筱梓彻底忍不住了,她可从来不是好脾气! “那就让这个女人等着!小姐,麻烦你过来继续给我介绍,我要买化妆品,你这里最好的!还有香水,最好的是香奈儿五号是不是?我也要!统统是双份的!” 秦筱梓一半是赌气,另一半还真不是赌气。 在那措的时候,秦筱梓也用化妆品,不过,那措是不可能有化妆品卖的,她的这些私人小东西,都是从好姐妹苏映雪那里拿来的,但,苏映雪虽然大方,秦筱梓也不能好意思多要。 这次来到广州,秦筱梓原本就要给自己买东西,现在更准备多买一份,送给许燕。 多出来的一份,就是被对方气着了! 秦筱梓不是大方的脾气,相反,她有点抠门,这与她的个人经历有关。 听说秦筱梓要买这么多东西,专柜小姐赶紧丢下宝儿,过来接待秦筱梓,言语中更加客气,最起码已经不在把秦筱梓看作是不如宝儿那个档次的客人。 魏可的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 秦筱梓有点孩子气! 但,孩子气就孩子气好了,秦筱梓的做法还是挺合魏可的胃口,既然能花钱买个舒心,那就花钱,反正他们也不差这点钱,仅仅秦筱梓本身就是个小富婆,当初魏可给她的钱,她都还没用完。 话说,香奈儿是奢侈品品牌,但化妆品并不算太贵。 秦筱梓挑选了最好的口红、睫毛膏等等小东西,自己凑成了一套组合,每一套合计五千元。 原样来两套! 一套她自己用,另一套当场送给许燕。 许燕已经吓得手足无措,她和秦筱梓不同,从小到大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做梦也没想过花五千块钱买一套化妆品,但,秦筱梓根本不允许她拒绝,就是买了! 还有香水,香奈儿香水比化妆品更有名,而最好的香水就是所谓的香奈儿五号。 50毫升装的小瓶香奈儿五号,每瓶1500元。 同样也是来两瓶! 做完这一切,秦筱梓才拉着许燕,两个人走回到魏可身边,一张小脸上挂满了得意的笑。 那宝儿不是称秦筱梓是乡巴佬吗? 现在,秦筱梓已经把专柜里最好的东西都买了一个遍! 接下来就该轮到宝儿买东西了,她总不能按照秦筱梓买的东西,原样都来三份,那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如果宝儿买的东西还不如秦筱梓花钱多,丢脸的就是她。 女人之间的争斗,和男人不同。 男人比权势,比拳头,比金钱,比手段,甚至比命,可比的东西多了去了。 女人就简单得多,要么比容貌,要么比谁能花钱。 这不是瞧不起女人的意思,而是女为悦己者容,女人天性更注重外貌,她们一般情况下也不会相互以命相博,最容易分出胜负的地方,就是容貌,花钱打扮自己,同样也是容貌的一种。 眼前这个宝儿,单论容貌,并不比秦筱梓美。 秦筱梓绝对是个美人胚子,她只是穿着打扮不如对方而已,如果她精心打扮了,一定把对方甩开一截。 “筱梓好样的!干得漂亮!” 魏可也不嫌事儿多,给秦筱梓挑起大拇指。 他这是宠着秦筱梓呢! 以他对秦筱梓的了解,此刻的秦筱梓心里正憋着一团火,这丫头的心性儿野,假如有气撒不出去,心里肯定不痛快,自己是她姐夫,肯定要帮着她。 可以想得出,等这位宝儿买完香奈儿,秦筱梓绝对会以牙还牙,找回面子! 那就由着她高兴,自家小姨子,不帮她帮谁! 不料,对面的宝儿似乎浑不在意。 她看着秦筱梓冷冷地哼了一声,又转向专柜小姐,傲气道:“我听朋友说,你们这里有限量版的香奈儿五号,就是由法国设计师亲手调制的那种,是不是?” “有的!这位尊贵的客人,请问您是我们香奈儿的金牌会员吗?” “那当然是金牌会员!” 宝儿伸出两根手指,从腕上的小包包里,捏出一张金黄色的卡片,递了上去。 金牌会员,那是什么玩意儿? 但,魏可赶紧低头去看秦筱梓的脸色。 坏了! 小丫头的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的,看得魏可一阵阵心疼。 这时候,专柜小姐已经验过了宝儿的金卡,很是恭敬地双手递还,然后,蹲下身,从柜台的后面,双手捧出一只装饰精美的皮质小盒子。 “尊贵的金牌会员小姐,这就是今年的限量版五号,由著名的法国设计师比奥诺先生亲手配制……” 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 刚才秦筱梓不是问过了最好的香奈儿五号,怎么又冒出个限量版! 魏可动了。 突然上前一步,伸手就把小盒子抓在自己手里。 “这个我要了!你们还有没有这种限量版?全部给我拿来,我都要了!” 他这是准备不按常理出牌了! 事情很明显,如果他依然站在旁边看热闹,估计以秦筱梓的本事,她是没办法争过对方这个叫宝儿的,别的不说,对方手里有金卡,而秦筱梓没有金卡。 男人是用来干嘛的? 就是用来给女人撑腰的,就是用来不讲理的! 魏可想的明白,今天事情赶在这里了,他就是抢,也要把香水抢到手,实在抢不到,宁可砸了,也不给对方! 在这一点上,他的脾气真和秦筱梓差不多,反正他不能看着秦筱梓委屈! 266.第266章 擒拿 若换个稍微讲究风度的男人来,绝不会伸手就抢。 但,魏可哪管什么风度! 这里不是金三角,若是在栗敢、益岭那种混乱地方,有人敢惹秦筱梓生气,还出口侮辱秦筱梓,那就不是强行要买一件东西那么简单,而是可能血流成河,杀他个天昏地暗! 魏可就是这样一种脾气,他有轻度大男子主义,见不得自己身边女人吃亏。 茅山村长谭有忠欺负魏华,就被魏可故意骗出来杀了。 郝思理一脚踢翻楚红柳,虽是自己人,下场也很惨,被魏可痛揍一顿,估计一辈子都会记住血的教训。 那些事情发生,或许都有别的原因,但多少也与魏华、楚红柳是女人有关,若是换成男人,哪怕是和魏可关系同样亲密的,魏可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也会稍稍缓和一些。 严格说,这是魏可性格上一个小缺陷。 是人孰能没有缺点,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完美无缺的人,都是装出来的! 现场,魏可出手把香水抢在手里。 所有人都发傻。 此时的魏可,身上只是穿着一件很普通的运动服,相貌也不起眼,唯一让人注意的是他长得比较高大,而且强壮,由于这段时间经常出没于山林之中,脸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凶悍之气。 “先生!这是贵重物品,你不能这样拿走?” 着急的专柜小姐,赶紧叫道。 魏可冷笑道:“谁说我是拿走?刚才我们已经问过你最好的香水,现在,我是花钱买!你们做生意总有先来后到的规矩吧?既然我们先来的,自然有权力先买!” “请问先生,你也有金卡吗?” “没有!” “真不好意思先生,这种限量版香水,是公司专程从欧洲进口,用来答谢金牌会员客户的!先生,这瓶香水我们专柜也仅有一份,真的不能卖给你呀!” 专柜小姐很是为难。 这时,等在一边的宝儿听说,这里只有一瓶限量版香水,顿时急了。 “龙哥!人家要嘛!宝儿的香水用完了,明天的新品发布会上,没有香水你让宝儿怎么上台?这个大个子真不讲理!你赶快让你的保镖,帮宝儿把香水抢来!” 宝儿一个劲地向龙少发嗲央求。 他们还带着保镖? 魏可眼神往周围一扫,已经发现了目标。 原来,这对男女还真带了个保镖,现场还有别的客人,那保镖并没有紧跟在龙少的身后,而是站在龙少身后几米远的地方,以至于魏可并没注意。 有保镖又能怎么样! 魏可的脸色丝毫不变,这里是闹市区,对方保镖身上带把刀就算不错了,又不能带枪,既然双手都是徒手,那么,一般的保镖对于魏可而言,就等于是空气。 徒手?其实徒手的情况下,魏可才是最有优势的! 这一次因为是来国内,小欢并没有跟在魏可身边,然而,拥有钢铁左手的他,在国内真能横着走了! 只见,龙哥皱眉盯着魏可看了一会,却并没让自己的保镖上前。 “这位小兄弟,给我彭少龙一个面子,香水值多少钱,我给你,行不行?” 彭少龙,那是谁? 魏可在直觉里,似乎觉得彭少龙的身份不一般。 是人都有气场,尤其是权贵之人,他们的气场更强一些,这种气场与士兵的气势有些类似,比如说魏可,他历经危险,出生入死,身上就有一种铁血的气质,仔细观察的话,会有所感觉。 眼前这位彭少龙,气场同样很足! 这不仅是一个有钱人,而且,应当身份不低! “抱歉!这瓶香水我要定了!如果可以,我同样愿意给你钱!” 魏可的语气冷冰冰的。 钱,谁会在乎钱! 无论魏可有钱还是没钱的时候,他都没把金钱看得过重,现在是为了秦筱梓强行出头,那就更不可能为了钱,主动把香水让出去,哪怕彭少龙的身份不一般,那也不行。 “好!这就不是我彭少龙故意欺负人了!” 话不投机! 彭少龙的脸色终于阴沉下来,拉着宝儿后退一步,同时将手一挥! 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随着彭少龙的这个动作,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后退,就连那名专柜小姐都不例外。 原本只是客人要买香水,哪怕有纷争,也还是做生意,现在却已经变了味道,两拨客人为了争抢一瓶香水,矛盾上升到了要动手的地步。 “可可,要不咱不要了?” 秦筱梓略微犹豫。 魏可微笑道:“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说了这瓶香水是你的,那就是你的!天王老子也抢不走!乖,你和许燕到我身后来。我倒要看看,谁有本事从我手里,拿走这瓶香水!” 说罢,魏可右手举起香水盒子。 一股凌厉的气势,猛然从魏可的身上冒了出来! 他是战士,铁血的战士! 这里虽不是战场,然而,当魏可散发出这种气势的时候,周围所有人,真的觉得浑身一寒,尤其是魏可的一双眼睛微微眯起,冒出丝丝寒光。 彭少龙的眉头越皱越紧,但,这时候他已经无法后退。 “小心点!这里不是香港,最好别伤人!” 最终,彭少龙还是这样吩咐了一句,当然是在命令他手下的那名保镖。 保镖的身材同样很健壮,与魏可相当,这人上前一步,目光牢牢地锁定了魏可。 魏可似笑非笑,右手举着香水盒子,诱惑道:“香水就在这里,只要你能从我手里拿走,就是你的了!不过,我认为你的机会不大!” “找死!” 保镖恼怒地低喝,猛然跨上一步,抬手就来抓魏可手里的盒子! 这家伙上当了。 魏可也知道,这里不是打架的地方,如果他和保镖真的大打出手,估计最后的结果会不妙,而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出手就将对方制服,并且不能造成死伤。 这个要求很有难度,但,魏可觉得自己能做到。 说时迟那时快! 保镖的身手相当不弱,一眨眼就到了面前,他的右手张开,对准魏可的右手就抓。 魏可早有准备,左手一探,已经迎了上去! 魏可的左手,堪比铁爪! 这一下,两个人的手掌正面相碰,保镖就吃了大亏了! “啊呀!” 保镖的口中发出一声诧异的惊叫。 魏可的左手,已经抓住保镖的右手手掌,使劲一攥,再顺势往下一滑,稳稳地扣住了对方的右手手腕,紧接着,魏可的左手手腕猛然转动。 强行翻掌! 在这个世界上,估计没人能在手腕被魏可抓牢的情况下,成功逃脱! 试想,人的手掌虽然可以通过训练,在力量和灵活程度上大大加强,然而,一个人的手掌再厉害,不过是一只肉掌而已,如何能与一只铁掌相抗? 眼前这保镖,完全猜不到魏可的左手有多么可怕,稀里糊涂就落进了圈套之中。 魏可得理不饶人! 左膝提起,一记弹腿踢,正中保镖的右腿后膝关节处。 只见噗通一声,保镖在手腕被拧,膝盖后侧被踢中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右腿一软,就跪倒在魏可的面前,而魏可趁机向前一步,转到了保镖的身后。 右臂探出,反手圈住保镖的脖子。 左膝盖顶住对方的背心。 保镖向前扑倒,随即被魏可牢牢地压在了地板上,与此同时,保镖的右臂,已经被反方向狠狠折了过去,顶到了自己的后脑勺,这一下,令他动弹不得! 好凶狠的手段! 好漂亮的徒手擒拿术! 在场的所有人,无不看得目瞪口呆。 这也太夸张了,原本以为两个身材差不多的棒小伙子,为了一瓶香水展开争夺,估计会斗得很激烈,甚至要打得头破血流,才能分出胜负。 没成想,其中的一个刚刚伸了一下手,就被另一个打趴下了! 而且,胜利的一方,居然不是有钱人的保镖,反而是相貌普通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什么来头,如此厉害! 267.第267章 神仙打架 一记干净利落的擒拿术,技惊四座! 要说魏可的表现也太吓人了,这一下出手,就像是大人对付孩子,打得保镖毫无还手之力,乖乖地趴在了地上,除了满脸憋得通红,竟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 “这……住手!” 彭少龙的脸色陡变,慌忙出声制止。 魏可扭转头,哂笑道:“彭先生是吧?说动手的是你,现在说住手的也是你?也罢!谁让你是香港来的富家公子,高人一等!那么我想问一句,这瓶香水你还要抢吗?” 彭少龙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不过,彭少龙到底是有身份的人,瞪一眼被魏可压住的保镖,咬牙道:“好!我欣赏你的功夫,就给你个面子,香水先放在你手上!不过,你要是没资格买香水,这香水还是我的!” 有钱人,图的就是个面子! 彭少龙也是没辙了,打又打不过对方,却也不肯就此低头,反而说的好像他自己多么大度。 魏可嘿嘿一笑,也不点破彭少龙话里的漏洞。 “那就多谢了!不过,这香水无论如何都必须是我的!” 魏可说话很强势。 说罢,已经松开手后撤,放开了对那保镖的控制。 噔噔噔! 就在这时,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几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分开人群跑了进来。 “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在这里闹事!” 为首的保安沉声大喝。 不过,当他看了看魏可,又看看正在从地上垂头丧气爬起来的保镖,很是吃惊,不解问道:“就是你们在这里打架?不是说要打出人命了?” 这保安头头也真可爱,说话都不经大脑的! 显然,化妆品柜台这边,已经有人向商场里汇报了,为了尽快让这些保安赶来,就把事态说的严重了一点,却没料到,到了现场一看,的确有人发生了纠纷,却已经是结束了。 魏可双手一摊道:“哪里有打架,一桩误会而已!” 这时候,保镖满脸羞惭地回到彭少龙身边,低头道:“老板对不起,我失手了。” “一边站着去!” 彭少龙很是尴尬,但他也很光棍,看向保安头头道:“没事没事!我们只是为了买香水,起了一点小误会。辛苦你们了,我们的事情自己解决就可以。” 咦?这彭少龙还算明事理,没有借机生事。 魏可暗暗点头,他遇到过的有钱公子哥不少,其中性格乖张的多,相比之下,彭少龙算低调了。 两边的当事人都说是误会,保安头头反而很郁闷。 “先生,可以让我看看您的证件吗?对不起,职责所在,请您多包涵!” 保安头头说的挺客气。 既然不是严重的斗殴事件,来的都是商场的客人,保安头头也不敢得罪,不过,到底是出了事情,他还是决定要弄清楚发生矛盾双方的身份,防止有后续的麻烦。 彭少龙一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深绿色的小本子,递了过去。 那不是身份证,是港澳通行证。 保安头头赶紧接住,简单扫了两眼,立刻恭敬地递还给彭少龙,还立正敬礼,客客气气道:“对不起,香港来的彭先生,给您添麻烦了!” 扭回头,这次轮到魏可了。 保安头头扫了两眼魏可,眉头微微皱起。 “这位先生,请你也把身份证让我检查一下吧!” 同样是要求出示身份证件,这人对待魏可的态度,就差了很多了。 这也不奇怪,彭少龙那边的三个人,不仅彭少龙和宝儿衣着华贵,一看就是有钱人,就连保镖也是西装笔挺,这保安算商场的服务人员,对待有钱的客人,自然就客客气气。 相反,魏可一身简单的运动服,品牌还是杂牌的,属于丢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人。 对待你一个普通人,叫你先生,已经够客气了! 魏可也不多话,伸手往口袋里一掏。 同样是一个小本子。 这一次,不再是港澳通行证了,而是正儿八经的东西,护照! 魏可前来广州,还是参加重要的商业活动,身份证明自然不能有疏漏,是派人带着他的证件,走了正常的通关程序,拿的是M甸国籍的护照。 保安头头的冷汗都快出来了。 手持护照,那就是老外! 不是说老外就牛逼,而是因为,这里是高档的购物商场,作为工作人员,若是被老外投诉了,后果肯定比普通人要严重,这与国情有关。 “先生!尊贵的M甸客人,给您添麻烦了!有不对的地方,请您原谅!” 这一次,保安头头也没敢仔细查看魏可的证件,只是简单扫了两眼,就递还过来,除了给魏可敬礼,甚至还弯腰,向着魏可鞠了一躬。 魏可的心里像吃了苍蝇般难受! 尼玛!他真没想到,自己一个M甸人的身份,反而在别人眼里变尊贵了! “行了!没事的话,我要买香水了。” “好的您请便。” 保安头头客气地让到一边,不再多话。 两边都是有来头的人,这保安今天也是撞了霉运,人家一个香港人一个M甸人闹矛盾,属于神仙打架,他两头都得罪不起,所以干脆来个壁上观,不再掺和为妙。 M甸人!打了自己保镖的运动服青年,居然是个M甸人! 比保安头头更惊讶的是彭少龙。 不为别的,只因为,魏可的穿着打扮,说话,甚至神态,都与一个普通的国内青年无异,哪里有一点老外的样子,这样一个怪异的青年,和自己发生了矛盾,换作谁也会惊讶。 “小姐请你过来!我想请问你,要怎样才能成为你们香奈儿的金牌客户?” 魏可没打算明抢。 事情一码归一码,这里是广州,以他的身份,还没到敢抢劫的程度。 幸好,成为所谓的金牌客户并不难,说到底还是钱! 只要在任何一家香奈儿的专柜,花上二十万,充入指定的账户,就能得到一张金卡,成为香奈儿的金牌会员客户,而这二十万也不是送给香奈儿了,金额就在金卡内,可以在全国任何一家香奈儿柜台购物消费。 二十万,对于普通人不是小数字。 但,魏可真不在乎! 他随身带着的信用卡里,恰好有二十万,那是此次前来广州的备用金。 “没问题!我这里有二十万,立刻给我办卡!” 魏可开心了,用钱能解决的,就是小事! 别说是屈屈二十万,就算变成了两百万,而魏可手里恰巧有这笔钱的话,为了讨一个秦筱梓的开心,他也同样会毫不犹豫地扔出去。 “可可……谢谢你,人家好感动呢!” 秦筱梓上来牵住魏可的衣袖,满脸甜蜜地摇晃。 这种场合下,有哪个女孩子会不感动,女人本就感性,她们比男人更在意一些微小的东西,此刻的秦筱梓或许根本不把那二十万当回事,却被魏可的态度所感动。 秦筱梓开心了,对面的宝儿,脸色变得就像死了亲娘! 魏可也办了金卡,那就意味着他也有资格购买限量版香水,于是,她的香水眼睁睁就被抢走了! “龙哥,人家要嘛!你赶快想办法,宝儿就要那一瓶香水!” “你闭嘴!还嫌不够丢人吗!” 彭少龙黑着脸,深深盯了魏可一眼,恼怒地扭头就走。 这家伙居然就这样跑了。 穿着性感的宝儿,神情一呆,怨毒地回头看一眼,她盯的却不是魏可,而是秦筱梓,然后,气鼓鼓地跟在了彭少龙的身后,一溜小跑追了上去。 268.第268章 凄惨的展位 运动品牌展销会,属于此次广州春交会的分会场,分外热闹! 沙洲场馆是一处新建场馆,巨大的玻璃幕墙的建筑物立面,颇具现代感,进入场馆内,四处彩旗飘飘,人流涌动,各大参展商都搭起了漂亮的展台,一群群穿着清凉的女孩子,忙着散发传单。 这个世界很繁华,展销会就是将参展商们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在人们眼前! 不过,也有例外。 魏可的〇七公司所在的展位,并不在主展馆内,而是在一处副馆,并且,位置相当不好,缩在了一个角落里,如果不注意观察的话,很可能认为这里是一个杂物间。 没办法,广西没有强势运动品牌,在这样的展销会上,注定是个配角的身份。 夏之丰是临时托了人情,才弄来的展位,位置当然更不好。 能有一个展位给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貌昂老弟,真是对不起啊!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原本想要一个主场馆内的位置,但不巧的很,南宁的一家参展商比咱们动手早,关系也硬,我就没能抢到手。” 夏之丰一脸的歉意,连连向魏可拱手。 魏可哈哈笑道:“夏老板太客气了!咱们就是来见见世面,在这里已经很好了!” 郁闷啊! 魏可自己心里郁闷,却不能对夏之丰说。 两世为人,他是首次参加这样的大型展销会,而且还是以参展商的身份,原本以为,他的健身器如此神奇,一定会一炮而红,赶来洽谈合同的人络绎不绝,如此就能得到足够的资金,用于发展那措。 然而,现实很残酷,他的健身器展台,完全无人问津! 此时,在这个角落里,站着一群人,却都是魏可这边的自己人,连一个客人都没有! 夏之丰夏雨父子俩,夏雨手下贸易公司的人,还有魏可等人,加在一起已经超过十个人,不过,大家只能守着展台干瞪眼,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可,要不让我和燕燕也去发传单,拉点人来?” 秦筱梓就站在魏可的旁边。 今天的秦筱梓打扮的非常漂亮,一袭粉白色的连衣裙,脖颈上系着一条丝巾,手腕上还挂着一只精致的小包包,这副打扮虽然简单,但配上她的一张鹅蛋脸,会说话的大眼睛,那就极为惹人注目了! 美女啊!还是极品的! 人靠衣装马靠鞍,秦筱梓本就漂亮,魏可又舍得给她花钱,身上的一身装扮,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的,不仅合身,而且质地都很上档次,愈发衬托的她貌美如花。 “一边儿待着去!这里没你啥事!” 魏可没好气地数落道。 靠着秦筱梓的美貌吸引人气,这方法估计能成功,但,魏可丢不起那人! 见魏可生气,秦筱梓也不敢啰嗦,吐了吐舌头,拉着许燕,两个女孩子躲到了展台的后面去了。 “小道,挂个牌子出去!咱们的健身器,谁想试玩,每次交费一千元!而且只能玩十分钟!不交钱的,咱们碰都不让他碰!牌子写得大一点,挂明显的地方!” “啊!?这能行?” 不仅是李小道,还有夏雨也苦了脸。 实际上,他俩是最关心健身器的销售业绩的人,恨不得自己跑出去,抓住那些有钱的大老板模样的人,抓回来请人家试验一下健身器,然后签个大单子。 现在,魏可不仅不让出去拉人,还规定了试玩需要付钱! 一千块钱试玩十分钟! 我去!就算有人对健身器感兴趣,估计听了这条规矩,立刻就能吓跑了,谁愿意当冤大头! 但,这是魏可的命令,谁也不敢反对。 李小道耷拉着脑袋去写牌子,而魏可干脆拉着夏之丰父子,三个人到了展台的旁边,找地方坐下来,也不管展销会的事了,而是凑在一起聊天。 话说,夏之丰最近的生意做的也不好。 夏家是做正当生意的,起家靠的是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钦州与Y南接壤,仅仅是依靠国内与Y南的大量边境贸易,就足以喂饱了很多做转口贸易的钦州当地贸易公司。 然而,随着Y南的经济完成了初步的基础建设,国内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 如今的Y南,也是一个加工业的低端产品输出国! 也就是说,国内的很多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业制造产品,Y南已经自己能生产,也就不再那么依赖进口,而那些高端产品,往往不需要中间商,诸如夏之丰这样的贸易公司,很难从中分一杯羹。 “貌昂老弟,生意难做啊!” 夏之丰叹息道:“不仅是我们这些做转口贸易的,国内的很多做实业的公司,也是苦得很!长三角、珠三角,除了做房地产的,有多少老板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华夏制造,已经不复往日的威风了!” 说到生意,魏可其实一窍不通。 他这个〇七公司老板的身份,实际上就是个摆设,他哪里懂多少经济学。 枪、炮,甚至直升机、装甲车,魏可都能谈,但最好别和他提什么正儿八经的生意话题,对于这些太专业的东西,魏可就和一个外行没多少分别。 不过,谈起所谓的华夏制造,魏可却是懂的。 “夏老板,华夏制造最起码在东南亚,肯定是有竞争力的?” “你这么说也不错。不过,也只是在不发达国家有竞争力而已,到了发达国家,咱们的华夏制造,基本就相当于水货!难啊!关键是咱们的技术更新,跟不上国际上主流国家的速度,太吃亏!” 两个人有一句每一句地谈,魏可就当作是给自己充电了。 魏可没想到,夏之丰还真是一个商业人才! 别看夏之丰以贸易起家,但他的脑子很灵,这些年来一直接触到各式各样的工业产品,自己又感兴趣,日积月累之下,对于经济学和生产经营有关的问题,很有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 反观目前的那措,真找不出类似的人才。 在那措,老团负责除军事之外的所有事务,自然也包括商业,但,老团哪里是商业型人才,充其量也就是脑子比较灵活,无论什么事情都能插一杠子。 两个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燕小四和李小道。 他俩都属于赶鸭子上架,完全是没办法的选择,和魏可一样是门外汉。 以上这些人,组成了那措商业领域的草台班子,以目前那措极其简单的运作模式而言,这个草台班子勉强够用,然而,当那措迅速发展起来,需要在商业上有所建树的时候,老团等人的能力必然不够用! 假如把夏之丰拉拢过来,作为那措商业领域的领军人物,那就好了。 但,魏可也就是想想而已。 人家夏之丰自己是大老板,凭什么跑去小小的那措,听你指挥? 魏可和夏之丰谈的热闹,〇七公司的展示区,却是一派冷冷清清的凄惨景象。 偶尔有几个人转到这个角落里,看见摆着两台怪模怪样木制架子的展台,来了兴趣想一探究竟,再一问,乖乖不得了,就这个不伦不类的玩意儿,试用一下居然要付费一千元! 脾气好的扭头就走了。 遇到脾气不好的人,当场就挖苦上了。 “你们哪里来的参展商?穷疯了吧,抢钱啊!M甸公司,那地方有什么健身器材,还堪称划时代的高科技创新产品!省省吧,谁上你们的当谁就是傻子!” 听了这些议论,李小道和夏雨等人,都是委屈的想要哭。 269.第269章 成了骗子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在这个时代,这句话不管用。 眼看着,展销会的第一天就要过去了。 魏可他们的这个展台,一点成绩也没有,不仅一个有合作意向的客户都没有,就连愿意出钱试玩的人,也始终没有出现,所有人等于白忙了一场。 当然,也不是没有一点效果的。 效果就是,周围这一片的参展商当中,都知道了有一家来自于M甸的不知名公司,一伙发疯了的穷棒子拉来两个木头架子,号称是具有神奇疗效的健身器,试玩一次需要花费一千元。 所有人都投以鄙视的目光! 这个年代,国内的骗子不少,但,没见过如此奇葩的骗子! 和这样的一伙骗子待在一起,简直是耻辱! 结果,最邻近的两个展台的参展商,相互合计一番,自己出钱买通了附近的其他参展商,把他们的展区又往外面移了一点,尽量和〇七公司的展区拉开距离,防止〇七公司的晦气,沾染了他们的生意。 这个特殊的展区,独自占了一个角落,两侧都是空的! 此情此景,估计是自从有了广州春季展销会之后,绝无仅有的奇闻了! 除了魏可之外,所有人的脸色都很凄苦。 魏可却是无所谓的! 他的醒神符全世界独一无二,疗效是杠杠的,假如这次展销会上不能取得满意的成效,那就想办法去国外,相比于国内较为死板的商业环境,欧美国家的消费者,更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 再者说,魏可其实不想在国内销售过多的健身器。 他更看重国际市场,因为,他想要外汇。 所谓的“〇七制造”,就是魏可试图给自己创立的一个商标性的符号,他想要将这个符号推出到国际市场上,最终,当人们看见“〇七制造”这几个字的时候,就相信那是一款优质的产品! 健身器在国内卖得好有什么用? 等魏可赚到了许多的人民币,那反而是一种负担,他没办法把大量的人民币,换成外汇! 只有外汇,才能在国际市场上,自由地买回他所需要的东西! 傍晚的时候,展馆内的人流量变得稀少,各家参展商也开始收拾自家的展区,用桌椅、宣传板等东西,把展区简单地隔离起来,等待第二天上午继续做展示。 这座副展馆的门口,突然涌进来一群人。 这群人的人数真不少,足有二三十,跟在外侧的明显是一些记者,手里端着照相机、摄影机、话筒等等。 人群的最中心,几个人一边谈论,一边往场馆里面走。 这是有领导来视察工作了。 看见这样的场景,任何国人都不陌生,魏可只是扫了两眼就已经知道,走在中间的有几位是官儿,看看前呼后拥的模样,官儿的等级还不小,应当是与展会组织方有关的领导。 “小道,沃嘎,咱们也收拾东西吧!” 魏可有点兴趣缺缺。 来的是当官的,不可能和他签合同,再者说,他也不想往当官的面前凑,因为,他的〇七公司在境外,除了像今天这样的特殊场合,他和国内的官儿,暂时扯不上关系。 果然,那群人一路走来,一路和参展商们亲切握手交谈,一片祥和的氛围。 跟随的记者们,长枪短炮地围着拍摄,好不热闹。 突然,只见有几个参展商,在义愤填膺地和领导们说着什么,还不时地用手指着魏可他们的展区,似乎是在发泄着他们心里的不满。 投诉?还真是有人投诉! 不一会,就见到一位胸前挂着胸牌的工作人员,大步走到了魏可他们展区的外面。 “你们是哪个单位的?谁允许你们在这个擅自收费了!” 擅自收费。 这人说话的口气,很是不善! 夏之丰第一个迎了上去,脸上挂着笑容,解释道:“这位领导,我们是广西来的参展商。这是误会啊!哪里有擅自收费?我们的器材比较昂贵,由于性质特殊,有一定的使用次数限制。所以呢,规定每次试用,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这是自愿的,肯定不能强迫!” “就是这东西……比较昂贵?” 工作人员自然已经看见了木头架子,一脸的不信。 “对的!这是一种健身器,因为使用了极其特殊的M甸岩盐材料,而且经过了特殊加工,具有令人心情愉悦的功效!不仅如此,对于一些精神类疾病,具有不可思议的疗效!目前的市场价格,是二十万元一台!” 夏之丰说的头头是道。 但,工作人员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严肃。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木头架子! 二十万! 还什么心情愉悦,具有不可思议的疗效! “明天让你们广西代表团的领导,到展销会管理处来一趟!另外,你们这个展位明天就不要参展了,等待展销会管理处的通知!好了就这样吧!” 工作人员的态度很生硬,连夏之丰的解释都不想再听。 这不就是取消了参展资格吗? 魏可大怒! 他们辛辛苦苦跑来广州参展,虽说效果不理想,但总归是个机会,展销会一共举行三天,说不准后面就有新的变化也未可知,然而,对方一句话就取消,等于是一切努力都泡汤。 “我不同意!” 魏可站了出来,冷冷道:“谁给你的权力,说取消就取消!你们展会有不允许收费的规定吗?如果有,我认了!但如果没有,你就是滥用权力,一切后果都要由你负责!” 魏可的脾气硬。 管你是什么人,别指望老子对你点头哈腰! “你,你又是干什么的?” 这工作人员不提防,被魏可吓得往后倒退一步,却对夏之丰嚷道:“你们到底哪家单位的?你一个当老板的,就这么看着手下的工人乱来?我现在就正式取消你们的参展资格!” 在他看来,夏之丰应当就是参展商的老板了,而魏可,只不过是一个伙计而已。 魏可一声冷笑。 “好大的威风!我就是这款运动器械的生产商!我是M甸〇七制造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我告诉你,你今天蛮横取消我的参展资格,我明天会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把这件事情的所有经过,公之于众!到时候我就让所有人评评理,你们是怎么对待参展商的!” 魏可敢说,他也真敢做的。 到了这个时候,他还真的不怕,因为,如果真的召开新闻发布会,着急的就不是他,而是展销会的组织方了。 “呵呵!又是你!” 突然,旁边传来了一个人的冷笑声。 魏可扭头一看,只见那群领导们已经来到了近前。 发出冷笑声的人,却不是领导,而是一个年轻人,这年轻人搀扶着一位老者,与那群领导们走在一起。 居然还是个熟人。 彭少龙! 只见那老者不悦道:“小龙,你认识这人吗?我们是客人,没事不要打扰领导们处理问题!” “是!爷爷。” 彭少龙毕恭毕敬,却咬牙坚持道:“爷爷,您是不知道,这个M甸人仗着自己是外国身份,嚣张得很!昨晚在商场里,保镖小周就是被他打了!依我看,这些人都是骗子!” 270.第270章 如此反转 魏可原本对于彭少龙,印象还不是很恶劣,此时,已经完全不同。 这彭少龙真不是东西! 现在他说出这番话,不亚于落井下石,而且,彭少龙对于前因后果只字不提,只说魏可嚣张,打了人,别人乍一听,绝对会站在魏可的对立面上,认为他不是好人。 果然,彭少龙的话音刚落,旁边一人就开了腔。 “彭少爷既然这样说了,那绝不会有错!参展商是M甸人?M甸人也不能在这里胡作非为!许科长,这件事就交给你处理!立刻通知广西代表团的负责同志,取消这个单位的参展权!我们对待各方来客,一视同仁,不会特殊优待某位客人,也不会纵容某些不法分子!他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由他去!出了问题,我张文傲一力承当!” 张文傲说的慷慨激昂。 哗! 周围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什么叫有担当的好领导? 这张文傲就是,你看他说的多好,有理有据,国内像这样有担当的领导同,真的不多见,估计这位不仅官位子高,而且是位雷厉风行的实干型领导,否则,也不会当场如此拍板。 但!张文傲说出这番话,所依据的是什么? 不过是彭少龙的一面之辞而已! 魏可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拿眼睛一扫,魏可突然有些发愣,因为,他突然发现,被彭少龙扶着的那个老头,他认识! 并不是说对方是魏可的熟人,而是,魏可见过这人的照片。 彭昌盛,香港鼎鼎大名的大富豪之一。 话说,得益于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历史背景,香港地区的富豪众多,但在这许多的富豪当中,有极少数的富豪拥有的产业庞大,社会影响力也大,于是脱颖而出,可以被称为大富豪。 彭昌盛就是一位大富豪,虽然还不是顶级,至少算次顶级的大富豪,非常了不起。 彭少龙居然是彭昌盛的亲孙子! 怪不得,彭少龙颠倒黑白的一句话,就带来了如此恶劣的后果。 不法分子! 在彭少龙的有意撺掇之下,魏可已经被扣上了一顶不法分子的帽子,这虽然不会让他锒铛入狱,但,有了这顶帽子戴在头上,〇七公司的这次展销会必然泡汤,说不得,连带着夏之丰都会受影响。 真是好不憋屈! “你们这些坏人!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现场,突然响起一声怒骂。 这是一个女声。 是秦筱梓从展台的后面跑出来了! 秦筱梓是小辣椒,她可不管站在对面的,到底是什么等级的官员,或者富豪,反正她听见了,有人把魏可叫作不法分子,又要取消〇七公司的参展资格,她哪里能忍得住。 秦筱梓跑出来嚷这一句,所有人都有些发愣。 若是换作魏可骂人,虽然他是长得强壮的大男人,但现场这么多人,估计会群起而攻之。 秦筱梓则不同,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丫头! 谁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场合,对一个漂亮小丫头喊打喊杀,那还要面子吗? 张文傲同样很尴尬。 “小姑娘,话可不能乱说!我怎么是坏人、伪君子?” “那你又凭什么说我家可可是不法之徒,说他为非作歹了!就凭这个无耻的流|氓说,我家可可打人了?你还是领导呢!调查都没有调查,一个流|氓说句话,你也信?” 流|氓! 秦筱梓也是个会乱扣帽子的! 众人皆是目瞪口呆。 是人都有八卦之心,一个漂亮小姑娘手指着彭昌盛的孙子,口口声声骂流|氓,这什么情况? “你!你胡说!我什么时候对你耍流|氓了!” 最委屈的莫过于彭少龙本人,立刻气得大叫起来。 秦筱梓大眼睛一翻,清脆道:“昨天下午,我和小姐妹去沙洲时尚购物,你是不是也带着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一起去了?你见我长得好看,是不是想搭讪我?我不理你,你想讨好那个女人,就故意阻扰我们买香水!你还让保镖来打可可,结果打不过,被可可用擒拿术制服了!你这样的人,打扮的人模狗样,是不是臭流|氓!” …… 连魏可都被说愣了。 秦筱梓这丫头,真能瞎掰! 不过,她这一番话,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说的有鼻子有眼,由不得你不信! 所有人看向彭少龙的目光里,都有了一种异样。 没别的,秦筱梓的确长得美,要说彭少龙这位富家公子,想去搭讪如此美的一个小姑娘,别人还真信,再者说,这件事一听就不像是瞎编的。 你再是富家公子,也是人品有问题的富二代! “你你你!我哪有搭讪你!” 彭少龙气得咬牙切齿。 得了!他不说这句话还好,这句话一出口,反而等于承认,秦筱梓说的其他事,都是真的。 彭昌盛的脸色顿时不好看了。 冷声呵斥道:“说!昨天下午你不是说有急事要去广州吗?为什么又去了沙洲时尚?什么妖里妖气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说真话!” 彭昌盛年纪大,头发都白了,却颇有威势。 彭少龙的脸色顿时有些发白,但不敢违拗自己爷爷彭昌盛的意思。 “爷爷,那个……我从广州办事回来,遇上了岳宝儿,她说需要去买一点香水,我……我就陪着她一起去了沙洲时尚。爷爷,我本来是不想去的……” 彭少龙眼神闪烁,似乎极为害怕彭昌盛,说话结结巴巴。 彭昌盛怒道:“孽子!不是让你不要和那些小明星搅合在一起!罢了!这里不用你了!自己滚回酒店房间去面壁反省!没有我的吩咐,不许出门!” 这彭家的家教还真是严。 就连魏可也没料到,彭昌盛做事如此干脆,当着这么多人面,直接不给自己孙子留一丝情面。 随着彭昌盛这一句怒骂,局面立刻反转。 彭少龙已经被他爷爷命令回去面壁反省,那么,他说的话也就是诬蔑了。 既然彭少龙是诬蔑,魏可也就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问题来了,张文傲刚才已经认定魏可是不法分子,宣布取消魏可的参展资格,那又怎么算? 很尴尬啊! 所有人都不做声了。 张文傲的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的,他原本是一个伟光正的正面典型,这一下形势变得太快,快得连他自己也来不及反应,被晾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张领导,孽子胡闹,给领导们添了麻烦,我彭昌盛在这里给领导赔罪!” 彭昌盛对着张文傲连连拱手。 张文傲苦笑道:“彭老,您这是何苦呢?对您的为人,我张文傲深感佩服!果然是彭老教子有方,我们这些小字辈,应当多多学习!哎!不过呢,这家M甸的参展商,借着展销会的名头,胡乱收费,那还是应当要处罚的!” 一视同仁? 这就是一视同仁! 明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冤枉了人,但为了自己的颜面,依然要继续错下去! 魏可一声冷笑,挺直腰杆向前一步。 “张领导,你说我胡乱收费,我不想做口舌上的争辩。这样好了,以刚才的所见所闻,我十分信任彭老的为人。我观彭老年纪大了,腿脚似乎有些不好。我斗胆请彭老上我的健身器,只需静坐数分钟,如果彭老说,试用一次健身器不值一千元,或者,这台健身器本身不值二十万!我立刻收拾东西走人!如何?” 271.第271章 翻盘 见过胆大的,谁有魏可的胆量大? 彭昌盛是张文傲那一边的人,就在刚才,大家都知道了魏可曾经得罪了彭昌盛的亲孙子,但,魏可就是有胆量,把纠纷的裁判权,交到了彭昌盛的手里。 这等于说,让彭昌盛来决定,他魏可是不是骗子! 这不合理! M甸小伙凭什么有这样的胆量,或者说他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周围的所有人在诧异之下,很快得出了结论,没错,找个看似嘴巴很硬的M甸董事长,就是故意做做样子,将主动权交到彭昌盛的手里,当彭昌盛表明他的健身器达不到效果之后,就会顺坡下驴,乖乖地滚蛋。 就连张文傲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 M甸人是个聪明人! 如此一来,不仅是M甸人自己有了台阶,他张文傲不也同样找到了台阶? 或许,等这次事情风平浪静之后,他该找个机会,稍微补偿一下这个愣头青的M甸小伙子的损失,比如说,利用手里的关系,帮对方介绍一两笔小生意,让对方赚点钱。 有句话说得好,你好我也好,你给我面子我也给你面子!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别人觉得不合理的事情,魏可却觉得合理! 他敢让彭昌盛来试验健身器,并且让彭昌盛来做最终的认定,不仅是由于醒神符的神奇功效,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理由,值得他一赌。 话说,红箭特种兵的基层指挥官,必须对辖区附近的重要人物,有一定的了解。 香港大富豪彭昌盛的资料,魏可就有印象。 彭昌盛,祖籍福建,早年移居香港,此人以海运起家,逐渐变得富甲一方,手下产业覆盖诸多领域,要说彭昌盛之所以发迹,得益于他的一个品质,此人从不说假话! 彭昌盛做生意,答应了一定做到,说做不到的就肯定不行! 对于这样的一位号称一生从不说假话的彭昌盛,魏可觉得,自己应当试一试。 反正,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损失。 现场,香港富豪彭昌盛很是诧异,但还是最终同意了。 众目睽睽之下,彭昌盛走上了〇七公司的展台,李小道和夏雨,一左一右护着他,像是保护大熊猫一般,唯恐彭昌盛一个不注意,把腰闪了,那就全没希望了。 李小道搬来一张凳子,让彭昌盛坐在了木架子之内。 “老先生,这件背心当中,添加了我们M甸那措特产的岩盐。这可不是普通的岩盐,而是经过打磨和精加工,使用了我们独创的工艺,极其珍贵!” 李小道一边给彭昌盛套上背心,一边郑重地说明。 彭昌盛不置可否。 说的这么玄乎,不就是岩盐吗? 岩盐也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作为驰骋商业数十年的彭昌盛,当然不会不知道,所以,即便李小道再怎么介绍,彭昌盛也不会轻易认为,这种岩盐能有特殊作用。 周围的几十号人,无一例外全都睁大了眼睛盯着。 这么多人盯着,谁敢动手脚! 这里是广州沙洲,若是M甸人敢于公然对彭昌盛做手脚,或者有任何的威胁行为,那么,接下来这些M甸〇七公司的相关人员,一个也别想跑,全部会被抓起来! 很快,到了最后的一步。 李小道小心翼翼地,将背心上方的一个如同燕尾似的折角,塞进了彭昌盛的内衣里面。 这才是真正关键的一步,那里面藏着一枚醒神符! 所有人,别管是信或者不信的,都在仔细观察彭昌盛的脸色变化。 这伙M甸人似乎真有点邪门。 首先,李小道的长相很古怪,老鼠眼,塌鼻梁,要多丑有多丑,这副相貌放在大街上肯定人见人嫌,但,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神态极为虔诚,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巫师。 其次,假如真的只是走走过场,有必要这么一本正经吗?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越是难以理解的事,就越容易被吊起胃口。 再者说,国内的普通人对于M甸,尤其是M北的深山老林,估计还停留在类似于原始部落的阶段,本能地有些神秘感,到了这个时候,很多人的心理略微开始动摇。 “咦?” 突然,彭昌盛的嘴里发出了一个轻轻的声音。 彭昌盛原本坐在凳子上,双眼是微微眯着的,这时候眼睛完全睁开了,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他的年纪大了,腰背微微有点驼,现在似乎也挺直了一些。 “彭老!您的身体有什么不适吗?” 出声询问的是张文傲,他这么问着的时候,眼神凌厉地扫过了李小道和夏雨,也就是最后接触过彭昌盛身体的两个人,那意思很明显。 彭老若有了意外,你们俩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但,张文傲的话音刚落,就见彭昌盛摆手道:“张领导不要紧张,我现在好得很!也是怪了,最近这段时间,我总是感觉呼吸急促,走路都费劲。坐在他们这个架子里面,呼吸顺畅了,胸口很舒服,就像年轻了十岁!” 啊?! 所有人都傻眼。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东西真有神效? 就这么一个看似普通的木头架子,再加上一件背心,能让彭昌盛觉得年轻了十岁! 要说彭昌盛故意撒谎,那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彭昌盛什么身份啊,那是大名鼎鼎的香港富豪,他犯不着去帮助几个来路不明的M甸人,再者说,他若是帮了M甸人,等于间接打了张文傲的脸,毫无道理。 魏可在心中暗乐。 他对于彭昌盛能感觉到呼吸顺畅,自己变年轻了,一点都不奇怪,然而,他没想到彭昌盛如此磊落,直接就把自己的心理感受,当众说了出来。 “彭老先生!如果您愿意,可以站起来原地走几步!不需要太用力,只需要稍微活动一下!” 魏可及时给出了建议。 其实这个建议是胡扯,醒神符不会因为佩戴的人是站或者坐,就会有区别。 但,放在彭昌盛的身上,那就有所不同。 彭昌盛坐着,也能感觉到醒神符带来的愉悦感,然而,当他站起来活动的时候,由于醒神符给他的身体带来的放松作用,他的感受必然会更强烈! 果然,彭昌盛听取了魏可的意见,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一步,两步…… 彭昌盛做的是原地的抬腿,频率不快,幅度也不大,但仅仅是原地走了几步之后,他的步幅就开始渐渐加大,脸上也出现了惊喜的神情,与此同时,腰杆迅速变得挺直。 一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头! “哈哈!果然是神奇无比!多少年了,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心旷神怡!” 啪啦啦! 跌碎了一地的眼珠子! 此时的彭昌盛,眉飞色舞,脸色红润,站在木头架子里面,活动自如,这样的一副模样,与刚刚走路都必须有人搀扶的白发老人,完全就是两个人! 如此一来,这还需要彭昌盛再亲口作出判定吗? 不需要了!完全不需要! 以彭昌盛的表现来看,让他在木头架子里待上一会儿,不要说只让他付出一千元,就是一万、十万,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往外掏钱! 木头架子价值二十万元,很贵吗? 绝对不贵!假如这东西被标上一个天价,只要彭昌盛能出得起钱,他绝对会买! 272.第272章 忘年交 只能说魏可的运气超级好! 彭昌盛的人品不错,有一说一,而且他的身份高,没有太多的顾虑。 再者说,彭昌盛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醒神符对他的功效,要比对于一个普通壮年人,明显许多。 换作张文傲亲身上去试验,虽有效果,却不会如此强烈。 试想,一个走路都费劲的老头子,他的身体机能已经很差了,而醒神符可以缓解身体的各种不良症状,其中就包括调节呼吸,舒缓肌肉,使大脑思维更敏捷等等,对于彭昌盛这样的老人,恰好对症。 但,魏可也没敢让彭昌盛折腾太久。 醒神符只是缓解不良症状,而不是彻底治愈,假如让老头子过于兴奋,就得不偿失。 “好东西啊!貌昂先生,你们的健身器,可以卖给我一台吗?” 彭昌盛恋恋不舍下了健身器,立刻提出请求。 “彭老,这仪器我不卖给您!” 魏可打趣一句,紧接着诚恳道:“但,我愿意送一台给您!而且,这种仪器有一个缺陷,就是有使用次数的限制,过了期限,就没有效果了。我送给您的仪器,将提供终身保修!” 终身保修,这个含义非常特别。 所谓的醒神符,在失效后,就没有任何疗效了,〇七公司目前出售的健身器,都是注明不保修的,也就是说,一旦醒神符失效,健身器等同于一件废物。 彭昌盛当然不知道终身保修的含义,但依然很奇怪。 “貌昂先生,你为什么愿意送给我,那是价值二十万元的仪器?” “为了您的刚正不阿!彭老,我虽然不认识您,但我敬佩您的人品!我已经得罪了您的孙子,您却没有因为这件事,故意刁难我,足见您的人品非常优秀!对于有道德的商业界前辈,我貌昂丹拓必须尊敬!” 好马屁不用响。 魏可送上的这记马屁,拍的舒服! 假如是一个熟悉彭昌盛的生意人,说出这种话,别人就会怀疑他的目的。 但,魏可不一样,他来自遥远的M甸山区,在此之前,应当也不认识彭昌盛,否则,他就不会得罪了彭家少爷彭少龙,还打了彭家的保镖。 因为敬佩彭昌盛的人品,赠送价值二十万的仪器! 彭昌盛肯定不在乎二十万元钱,但他不能不在乎这个名声! 这是美名啊! 花钱也没处买去! 看看魏可的穿着打扮,就能猜得到,魏可不是个有钱人,最起码不是特别有钱,到了随便丢二十万不心疼的地步,所以,当这件事被传扬出去之后,关于彭昌盛人品好的名声,必然再次暴涨! 做生意的人,名声好,其实就是财富。 “哈哈!好好好!” 彭昌盛立刻就大笑了,连呼三个好字。 刚刚从健身器上下来,彭昌盛的劲头还是很足,背不驼了,腿脚也灵便了。 拉住魏可笑道:“小兄弟,我彭昌盛比你痴长几岁,厚个脸皮,以后就是你的老哥哥了!我彭昌盛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小兄弟你性格率真,做事干脆,品行一定也是极好的!你在经商这条道上,一定大有成就!” 魏可立刻打蛇随棍上,抱拳施礼道:“谢谢彭老哥哥的勉励!” 脸皮真厚啊! 魏可才多大岁数,而彭昌盛已经是白发苍苍了。 老哥哥,小兄弟。 看着这一对嘻嘻哈哈的忘年交,所有人都是苦笑连连。 M甸小伙子吃亏吗? 肯定不吃亏!他送出去一台价值二十万的仪器,却认了大富豪彭昌盛当老哥哥,就凭这一句老哥哥,他以后做生意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给他面子,岂止是二十万的利益? 不过,这种事别人还真羡慕不来,这叫做王八对绿豆,彼此看对眼了。 魏可敬佩彭昌盛的人品,彭昌盛又何尝不是欣赏魏可的为人! 旁边的张文傲,平复心情走上前。 “彭老,恭喜您遇上了一件喜事!展销会这边为您特设了一次晚宴,小规模的,沙洲区的几位领导都要出席。彭老,不如我代您向貌昂先生提出邀请,请貌昂先生也参加晚宴,大家慢慢聊,如何?” 形势比人强!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张文傲也没必要非去触霉头,再说取消参展资格之类的话,反而是称呼貌昂先生,并且邀请魏可去参加重要的晚宴。 所谓的胡乱收费,就让它见鬼去吧! 陪同彭昌盛参加晚宴,魏可自然是愿意,他才不会傻到放过彭昌盛这尊金佛! 一枚醒神符送出去,没点好处拿,那不符合魏可的作风。 一切皆大欢喜,坏事变成了好事。 〇七公司这边的众人,一个个喜笑颜开,尤其是夏之丰,已经笑得眯了眼。 诸如李小道等人,只是稀里糊涂跟着大家一起开心,但夏之丰不同,他是老牌的生意人,如何不知道彭昌盛的能量,说句不夸张的话,彭昌盛这个老头,人家放个屁,都是值钱的! 〇七公司要发达了! 魏可的〇七公司发达,作为〇七牌健身器在国内的代理人,夏雨也会跟着沾光。 夏雨是他的儿子,华夏人都有老子疼儿子的惯例,夏之丰当然也不例外,当初他为了儿子,能闯荡金三角,差点把命丢了,可见他对夏雨的感情。 “雨儿,知道彭老是谁?以后记住了,踏踏实实跟着你貌昂大哥干,知道不?” “爹!我明白!” 不提夏家父子如何高兴,魏可的身份已经变了。 彭昌盛很热情,坚持让魏可跟着他一起走。 于是,魏可代替彭少龙,成了搀扶彭昌盛的那个人,人生的大起大落不外乎如此,不知道前因后果的,乍看之下,还以为魏可是彭家的子侄辈,原本就是彭昌盛家族内的重要成员! “貌昂老弟,你的这种健身器产品,在你们M甸,还有其他生产厂商吗?” “没有!涉及到特殊的生产工艺,我是独家经营!” “好!商业机密一定要保护好,这是产品的命根子!老弟,能告诉我,你的产品目前的销路如何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似乎市场上从没见过类似的产品?” “不瞒老哥哥,产品是初创,目前仅有一家靠近M甸的小型贸易公司,负责国内的销售,销路尚未铺开。” “哦?原来如此!” 说到这里,彭昌盛的眼中冒出精光。 在商言商,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彭昌盛如何看不到此中的巨大商机! 略一沉吟,彭昌盛说道:“老弟,你如果信得过老哥哥,能不能将这款产品的销售权,交给老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让这款产品名扬全球!代理销售的条件,由你开!” 哈哈! 魏可闻言,在心里狂笑不止。 他做了这么多,等的就是彭昌盛的这句话! 夏家的销售渠道,说到底还是太窄,而且,夏家的销路集中在国内,这香港彭家却不一样,那是国际性商业集团,有了彭家的介入,〇七公司真的能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273.第273章 来到香港 东方明珠香港。 彭昌盛是大忙人,之所以出现在沙洲展会的现场,是为旗下一家运动品牌造势,彭氏集团发展到如今,已经是遍地开花,其中就有一家运动类品牌,叫作“力克运动”。 赶得早不如赶的巧,彭昌盛在沙洲短暂停留,马上就要返回香港,力邀魏可与他同行。 魏可欣然允诺。 此番前往香港,当然是与彭氏集团,洽谈合作事宜! 按照彭昌盛的意思,魏可应当带上他的“商务团队”,以便与彭氏进行具体的商务谈判,这是商业界的惯例,老板只负责拍板,而具体的事情交给具体的人经办。 鸟的商务团队! 魏可自己是个商业门外汉,〇七公司也是刚刚起步,一切尚未走上正轨,唯有一个空架子。 于是,夏之丰自告奋勇成为魏可手下的“商务谈判人员”。 夏之丰此举也是双赢,既为了自己儿子夏雨铺路,同时,能够以谈判对手的身份,出现在与香港彭氏集团的谈判桌上,这是极有面子的事,对他而言,相当于拔高了一个层次。 除了夏之丰,还有秦筱梓、许燕、沃嘎三人一起去往香港。 带上许燕,魏可的想法是,恰好借这个机会,在香港给许燕找一位好医生,即便不能完全消除她脸上的那道疤痕,最起码也要让伤疤不那么显眼。 许燕来广州,原本是迎接老校长邓寅春,但邓寅春显然是有事耽误了。 至于剩下的李小道和夏雨,则留在沙洲展销会,他们的目标是继续寻求国内的合作方。 “可可,咱们真的要去香港了吗?” 秦筱梓是众人中最兴奋的一个。 她是这一趟广州之行,最大的功臣人物! 如果没有她要去沙洲时尚购物,阴差阳错与彭少龙结下恩怨,也没有随后的与彭昌盛相识,而且,她在展会现场的表现,非常给力,可谓是力挽狂澜。 为此,魏可大大夸奖了一通,把秦筱梓喜得眉开眼笑。 “香港算什么?筱梓,以后等咱们发达了,全世界有名的地方,只要你想去,就没有去不了!” 心情好,魏可说话就随意。 秦筱梓过来,亲热地搂住他胳膊,撒娇道:“可可,到时候必须你陪着我去!没有你,就算全世界最漂亮的地方,再好玩,那有什么意思?” 这话说的,让魏可尴尬。 秦筱梓的身份是秘书,但这位秘书显然当的稀里糊涂。 其实,他们这群人就是彻头彻尾的草台班子,老板不像老板,员工不像员工。 但!谁管他去! 他们已经无限接近成功了,他们将是香港彭氏的合作方! 与魏可等人的不伦不类相比,彭昌盛的手下团队就整齐多了,大富豪出行,随行的商务团队、安保、服务人员呼啦啦一大帮子人,魏可就看见了那个在沙洲时尚被他打趴的保镖小周,也在其中。 除了保镖小周,彭少龙自然也在。 此刻的彭少龙,就像是霜打了的茄子,始终低着头,一个人躲得远远的,丝毫没有彭家少爷的威风,只不过,这家伙偶尔扫向魏可等人的目光里,透着一股子羞恼。 魏可已经发现了彭少龙的异常,但他真不在乎! 说到底,他和彭氏的合作,是双赢的关系,彭昌盛又不是傻子,假如魏可没有利用的价值,彭昌盛也不会表现的那么热情,人家是商人,是要赚钱的。 得罪了彭家少爷而已,香港彭氏的第三代人物,在彭家只不过是个小字辈! 魏可的心脏足够大,很快就把彭少龙的事丢在了一边。 香港启德国际机场。 从国内去往香港,也算出境。 魏可等人是跟随彭昌盛,出境手续一点不用他们操心,很快就办理好了与彭昌盛同机的手续,一行人搭乘由广州起飞的航班,进入有着东方明珠之称的香港。 一路上,五个人得到了相当的礼遇,全都乘坐头等舱,魏可更是和彭昌盛并排。 一老一少两个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丹拓,你的艳福不浅啊!年轻人身体壮,但也切忌不要过度。须知色字头上一把刀,温柔乡,英雄冢!趁着年轻,多在商业一途上努把力,你的人生的日子还长。” 彭昌盛这话说的,简直是把魏可当作自家子侄! 魏可尴尬。 这可真是冤枉人了! 秦筱梓对他一往情深,彭昌盛是老狐狸,自然能看出来,秦筱梓不是普通的秘书身份。 除了秦筱梓,许燕其实也是个漂亮姑娘。 许燕的长相绝对不差,否则,当初在马头镇的时候,地痞张前伍也不会处心积虑弄出花花肠子,现在的许燕,虽然脸上留下一道长疤,但秦筱梓帮她打扮了一番,看上去也楚楚动人。 魏可随从四人,其中就有两个是年轻貌美的女郎,由不得彭昌盛要多想! “彭老,您教训的是!彭老,跟着我的那个女孩子,命运多舛,遇上点事情,脸上留下了一道伤疤。听说香港的医疗水平发达,不知道,您认识优秀的整形医生吗?” “这个好办!我来给你介绍!” 彭昌盛一口应承下来。 魏可暗暗松了口气,许燕的事情,也算他来香港的一个目的。 香港,以前他就来过,只是如今身份不同,有了彭昌盛这个借助,的确是有人好办事。 至于他本人的名声,管他去! 启德机场,就在香港九龙闹市区的旁边,其实广州距离香港很近,飞机几乎是一个起落,很快就到了,魏可这是以他的新身份,第一次光临这座东亚最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 香港,面临大海! 这座特殊的港口城市,本就是魏可计划中一环,因为,维多利亚湾之外,就是大海啊! 到达启德机场,一行人浩浩荡荡出了旅客通道。 迎面,一大群人早已等候在这里。 “父亲!您辛苦了!” 领头的是个中等身材,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人,细看之下,这中年人果然与彭昌盛有几分相似,只是显得更富态一些,单纯从外貌上看,这人比彭昌盛更像一个商人。 彭昌盛毕竟老了,骨架子有点缩,显得干瘦一些。 “咦?父亲,您今天的气色不错!” 中年人立刻发现了彭昌盛的神态变化,欣喜地赞叹了一句。 彭昌盛哈哈大笑。 “汉生,你这话说的不错!去广州的这两天,我是真遇上了喜事!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认识的小朋友,名叫貌昂丹拓,M甸籍华商。这是汉生,我的小儿子!你们以后要多亲近!” 彭汉生,彭氏集团重要的第二代人物。 有了自己老爹的隆重介绍,彭汉生自然对魏可非常客气。 魏可也不傻,立刻口称“汉生叔叔”。 辈分这东西,管他去,反正大家各交各的,有了彭昌盛这个忘年交,他绝对能很轻松地与彭氏集团内的大多数人,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关系。 274.第274章 巧遇故人 突然,彭昌盛盯着出口外的另一个方向,不满意地冷哼一声。 “哼!崔大脑壳今天也回香港吗?” 魏可抬眼一看,只见在不远处,同样也站着一群人,似乎也在等着什么人,那群人与彭汉生的人距离远远的,大有泾渭分明的意思。 只听彭汉生低声道:“父亲,崔董事长据说是从非洲回来,也是今天的班机。” 魏可没再注意彭家父子说什么,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熟人! 就在不远处的那群人当中,站着一个身穿黑西装的青年,那青年站在人群的偏外一点,不时警惕地注意周围,这动作很容易让人分辨出他的身份,他是保镖。 而他也是与魏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物,刚子! 当初在春川,刘守仁的手下,因为对待魏可还算客气,被魏可饶过了一条命。 刚子这人不简单啊! 春川事件才过去没多长时间,当时,刚子也是匆匆跑路,不仅成功逃脱了春川的是非圈,还混到了香港,成了一位大人物的保镖。 能被彭昌盛如此厌恶的,又岂是简单人物? 崔大脑壳会是谁? 以魏可对香港商界的了解,他很快就联想到一个人。 崔凤山,人称香港船王,与彭昌盛类似,也是以海运发家,却比彭昌盛的势头还要猛,隐隐是香港航运业的第一人,这样的一个人,与彭昌盛存有芥蒂,也就不奇怪了。 就在这时,远处站着的刚子,似乎感觉到魏可的目光,扭头来看。 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刚子很惊讶,紧接着是惊喜,不过,他当然没敢声张,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露出一个很难察觉到的笑容,就像是偶尔看见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魏可也是淡淡一笑,刚子已经认出他了。 刚子这个人,魏可还是挺欣赏的,此人出手狠了点,但讲义气,魏可去往那措之后,有时候也会想起这么一个人,没想到这次在香港却是碰到了。 虽然碰了面,两个人都不方便相认,很明显,彭昌盛和崔凤山的关系不好。 不过,魏可并不打算就此罢休。 “彭老,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等会去找您。” “没事没事!汉生,你留两个人在这里等着丹拓,一会领丹拓去停车场。” 彭昌盛并不在意。 魏可和秦筱梓等人打了招呼,优哉游哉地离开了大部队,慢慢往大厅的拐角处走,那里有一个显眼的卫生间的标志,而且位置比较偏,从大厅里只能看见通往卫生间的过道。 不出预料,远处的刚子见魏可如此,也和同伴说了一句,跟了过来。 两个人一前一后。 魏可进了过道,并未进卫生间,而是继续往前走,拐进了一个旁边摆着盆景的角落里。 很快,刚子也跟着拐了进来。 “魏少,真的是您啊!能看见您真是好开心!” “别来无恙啊!刚子兄弟。” 魏可微笑着,仅凭刚子这一句话,他就能判定,刚子没有忘记他当初的手下留情。 果然,刚子感谢道:“魏少,多亏了您留给我那十万块钱,否则,我也不能跑到香港来,还混上个不错的差事。不过魏少,您怎么也来香港了?是不是国内那边……” “我这趟来香港,是来谈一桩生意。对了刚子,我现在是M甸人的身份,叫貌昂丹拓。” “哦哦明白!魏少您的事不是我能问的。” 刚子这人挺有眼力劲,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两个人站在角落里,聊得很开心。 当刚子听说,魏可跑去M甸开了一家公司,这次是来和彭昌盛的彭氏集团谈生意,立刻羡慕的不得了,在略略思考后,就咬牙作出了决定。 “魏少,您的公司里还需要人手吗?要不我过去跟您干?” “咦?崔凤山不是大老板吗?为什么要跟我?” “不瞒魏少,在春川的时候,我就觉得您很了不起!我在崔凤山那边,资历浅,也就是个小保镖,混混日子而已。我杨刚没别的本事,就是肯用命!魏少您要是看得起我,我这条命就是魏少您的!” 杨刚,一个不错的名字。 人也聪明! 他有什么是能让魏可看得上眼的? 想当初,魏可出手就宰了那么多条人命,是个狠角色,就算现在做生意了,也绝对不会是个普通的生意人,而杨刚唯一能吸引魏可的地方,就是他的身手不错,也肯卖命。 一个人,你得先让自己有用,别人才能看得上你! 魏可笑了,他还真的挺喜欢杨刚的作风。 这是个过惯了刀头舔血日子的混混,若从寻常人的角度来看,肯定不是个好人,但魏可需要的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好人,狠人他也是需要的。 再者说,杨刚此人算是知根知底,使用这样的人,魏可更放心。 何为知根知底? 魏可不需要知道杨刚的过去,他只要知道,如今的杨刚已经和春川断了关系,也是刚刚才来到香港,在这里不可能有太复杂的人际交往,那就足够了。 魏可是新身份,杨刚也是,他俩等于都是重新开来过! “好!刚子你以后就是我的人!只不过,我刚来香港,也不知道下一步的打算。这样吧,你暂时留在崔凤山那边,我或许还有能用得着你的地方。” “老板您有事就招呼,刚子赴汤蹈火也愿意!” 聪明人懂得选择。 杨刚听见魏可答应,立刻改口叫了老板。 魏可又简单地问了几句,关于崔凤山和彭昌盛这两个人的关系。 果然,崔彭二人的恩怨极深,由于多年来生意上的纷争,两个人早已势同水火,甚至于,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意上的矛盾,而是一种你死我活的仇敌。 刚子来到香港不久,因为他是保镖,得知了一些普通人不知道的内幕。 据说,在崔彭二人关系最紧张的时候,甚至发生过,两个人相互雇人试图暗杀对方的恶劣事件! 我勒个去!真够火爆! 魏可很无语,他没想到,这些香港大佬们玩得如此刺激。 不过,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更加决定,先让杨刚暗藏在崔凤山的手下,伺机而动! 香港是个特殊的地方,也是魏可预订的桥头堡之一,在他的计划中,07分队迟早将会重返大海,那么,他们这些人在陆地上就必须建立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 香港,就是最佳的位置。 魏可要想在香港立足,就需要得到彭昌盛的支持,相对应,他就是崔凤山的敌人! 崔彭二人,谁是谁非,谁是好人谁又是坏人? 魏可才不会去管! 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很多种情况下,除了关乎民族大义,关乎基本的道德伦理,根本不存在好人坏人的区分,有的只是立场的不同,简单说就是,是友或者敌! 275.第275章 与彭氏合作 维多利亚港,葵涌。 彭昌盛给魏可安排的住宿地点,让他很满意,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入眼就是一片海湾,那里是著名的香港葵涌货柜码头所在地,有一个颇具诗情画意的名字,醉酒湾。 海,那里就是真正的大海! 魏可无疑是最喜欢海的,每当他看见大海的时候,心里或平静祥和,或激情澎湃,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说明的感情,因为,大海承载了太多他的情感。 海!来到这里,魏可觉得,自己距离目标,再进了一步! 现在,他还只能站在海边眺望,但等不久之后,他就能重新驰骋在那一片碧水晴空之下! “可可,你现在的样子好迷人!” 秦筱梓痴痴道:“好奇怪,你不就只有这一点点大吗?为什么我总是觉得,你曾经经历了很多……有句话怎么说的,你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吗?能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吗?” 此刻,魏可默默站在窗前。 秦筱梓就在他的侧边不远处,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只抱枕,歪着脑袋观察他。 话说,彭昌盛对他不错,给魏可安排的是一个独立的豪华套间,简直是贵宾级的待遇,但魏可到了这里后,就一直站在那里看海,沉默不语。 夜已经静了,秦筱梓却赖在房间里不走,魏可也拿她没办法。 “筱梓,你喜欢海吗?” “喜欢呀!哪有女孩子会不喜欢海呢?大海,多么美,多么诗情画意呀!” “诗情画意?嘿嘿!” 魏可突然冷笑道:“我看到的却不一定是诗情画意?大海,它还有着另一面啊!它的疯狂,它的暴躁,它承载的无数英灵!我看到的一切,却是与普通人不同的?” “可可,你看到了什么?”秦筱梓吓得有些讷讷。 “惊涛骇浪!血雨腥风!是战火!是生与死的考验!在它的每一滴海水里面,都混合有血与泪!无数的英灵为它而战斗,那是一片浩荡的战场,厮杀到最后一滴鲜血流尽!” 秦筱梓已经听得傻了。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去往那措后,她亲眼看见了战斗,那已经很疯狂。 现在,魏可又告诉她,大海是战场,这完全超出她的想象。 “可可,既然大海那么可怕,那么我们就回那措去,干脆离开远远的,不要再靠近它。” “不!我属于那里!我一定要回去那里!” “好吧可可,既然你说要回去,我就跟你去。不过可可,你说的这些我全不懂,我是不是很傻?你会不会因为我不懂这些,你就不喜欢我?” 魏可突然觉得自己才是很傻。 他真是疯了! 和秦筱梓瞎扯这些做什么,搞的人家小姑娘六神无主的。 “筱梓,对不起我失态了,你是个好姑娘,又漂亮又聪明,当然不傻!” 魏可走过去,抚摸了一下秦筱梓的秀发。 秦筱梓立刻开心道:“嗯嗯!可可,你不用和我说对不起,其实我觉得,现在的你好有魅力!你是真正优秀的好男人,我能和你在一起,才真是好幸福!” 秦筱梓说着,一头撞进魏可的怀里,脸上满是迷醉的表情。 恋爱中的女孩子,已经没什么理由好说。 魏可傻眼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避免让自己与秦筱梓过于亲密,没想到,他总是找不到机会把她送走,却让秦筱梓越来越融入他的生活,变得扯不清理还乱。 “筱梓,我们不能这样!” “为什么啊?因为你年纪还小吗?可是,你那么有本事,又成熟。还是你觉得我不够漂亮?” 魏可急得满头汗,推开不是,不推开就更不行。 这是秦筱竹的亲妹妹! “筱梓你听我说!我现在真的不能和任何一个女孩子亲热,不能!绝对不能!” “为什么?你告诉我原因!” 秦筱梓抬起头,这是个内心无比倔强的女孩,幽幽的眼神让魏可心里发毛。 魏可咬牙道:“因为,我要报仇!我要为死难在无名岛上的那些烈士,报仇雪恨!在完成这个任务之前,我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是自己的!所以,请你原谅我!” “哦,原来是这样。” 秦筱梓的神色终于缓和道:“可可你吓死我!你说大海是战场,原来就是要给你哥报仇!好吧,既然你这样决定了,我就听你的。我等你,如果你也战死了,我不会像我姐那样,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哀伤,我会跳进那片海里!像你说的那样,化作大海里的血和泪,去陪你!” 魏可相信,她说的是真话。 同为双胞胎姐妹,秦筱梓的内心,要比姐姐秦筱竹更炙热。 天!这可怎么办! 不过,魏可的心里再苦恼,也没法对秦筱梓说实话。 算了,就像秦筱梓说的那样,假如他又在无名岛上战死了,那就一了百了。 “筱梓,已经很晚了,你还是赶快回去陪陪许燕。她不是过几天就要专家会诊吗?你是个当姐姐的,这种时候,她的心理肯定脆弱,你要多陪陪她。” 魏可终于找到了一个理由。 话说,彭昌盛的名头,在香港的确管用。 老爷子一个电话,就搞定了全港最著名的整形美容医生,人家答应了,这两天就给许燕会诊。 这算天大的面子了,要知道在香港这地方,医生的社会地位很高,据说,这位著名整形专家,人家的名望,已经不比彭昌盛差多少,等着他治疗的病人,多到排队能排到维多利亚湾里面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那措〇七公司与香港彭氏的谈判,正式开始。 作为〇七公司的代表,夏之丰自然不能孤身前往,那也太寒酸了,陪同他一起参加谈判的,是香港当地的一位律师,这律师也是由彭昌盛推荐。 香港这地方,律师的职业操守很好,也就是说,谁聘请就为谁办事,绝对敬业。 彭氏集团的谈判代表,就是彭汉生。 原来,彭汉生是彭氏旗下力克运动的总经理,而彭少龙,又是彭汉生的儿子。 这一次,彭少龙陪同彭昌盛前往广州,原本是想给他爷爷留下个好印象,却不料,由于魏可的意外搅局,好事变成了坏事,彭少龙的这个亏吃大了。 这件事有点绕啊! 幸好,彭汉生并未因为自己儿子的事情,对魏可存有芥蒂。 谈判一切顺利!一次双赢的商务合作! 简单说,通过一系列的协商,力克运动得到了〇七系列健身器在香港地区的独家代理销售权,同时,也获得了在全球除华夏国内的销售权,只不过,那不是独占许可,而是非独占许可销售权。 这有什么区别? 从此以后,健身器在香港,只有彭氏可以销售,这一块的利益,是专属于彭氏的。 而在全球范围内,彭氏和〇七公司都可以销售,还能允许其他人销售。 彭氏将占有第一桶销售利润! 〇七公司,将借助于彭氏的销售渠道,迅速杀入国际市场! 商务合作就是如此,有付出才有收获,单纯的一方获利,其结果必然是一拍两散,这份合作,看似魏可吃了亏,把利润分出去一部分,但实际上他是赚了。 大赚! 可以说,借助于独一无二的醒神符,他成功迈出了商业走向世界的第一步,而且,这一步非常稳! 276.第276章 老愤青 香港清水湾。 寸土寸金的香港,却有着不少风景秀丽,房屋错落有致的高档住宅区,也就是俗称的富人区,清水湾虽不如太平山顶那样有名气,也算很上档次的富人区了。 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楚幕柏,香港最有名气的整形医师,就居住于此。 与内地普通的医院截然不同,楚幕柏的诊所,就设立在自己家中。 像楚幕柏此等名医,还需要打广告吗? 完全没必要了,他只要坐等在家中,患者就会循着名声找来,不仅不需要楚幕柏自己去找生意,他还能从这些患者中挑选合适的,若他不愿意,你出再多的钱,他也不给你医治! “幕柏兄,这次要劳烦你挂心了!” 魏可带着许燕前来求医,给他们领路的正是彭汉生。 汽车刚刚在楚家门前停下,彭汉生就推开车门下车,向等候在那里的一个中年人抱拳问好。 楚幕柏,脸色红润,下巴上一绺长须,目光敏锐。 这人的打扮有些奇特,身上穿的是一件藏青色的长袍,清清爽爽的,没有其他任何的配饰,若不是早就知道这是一位有名气的医师,魏可真要以为对方是个隐居的人物。 “汉生兄莫要客气!这位是……来自M甸的貌昂丹拓先生吗?幸会幸会!” 楚幕柏和彭汉生打了招呼,目光转向了魏可。 咦?对方竟能一口叫出自己的名字? 话说,楚幕柏能知道自己的身份,这并不奇怪,因为,他是彭昌盛的朋友,彭昌盛请他给魏可的“女人”治病,自然会给他简单介绍魏可的情况。 但,楚幕柏如此清晰地叫出名字,并称先生,还是让魏可挺奇怪的。 根据彭家父子的介绍,楚幕柏此人极傲! 楚幕柏有多么孤傲? 据说,十几年前,香港还未回归,楚幕柏已经是很有名气的医生,当时,港督大人有位英国朋友,那人的身份也不一般,是正宗的爵士,港督邀请楚幕柏前往自己的府邸,给那英国爵士看病。 楚幕柏一口回绝,坚决要求对方亲自来自己的诊所。 英国爵士非常不爽,言称:只要楚幕柏到场,无论需要多少诊金,当场就给他开现金支票。 楚幕柏得知后,非但没有以最快的速度,跑去港督大人的家里,反而表示,对方用金钱来利诱他,是对他人格的侮辱,所以,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给此人看病! 傲吧?牛吧? 楚幕柏就是如此傲! 要知道,当时的香港是英属殖民地,无论港督,还是英国爵士,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人物,普通人想见一面,和对方说句话,都是千难万难,而楚幕柏就敢如此放肆。 现在,楚幕柏初次见面,就把魏可称为“先生”,这是一种敬称啊! “楚医生,我是晚辈,如何敢让您称先生!您如果愿意,叫名字,或者叫我貌昂,那都是可以的!” 魏可恭敬地向楚幕柏施礼。 楚幕柏盯着魏可看了看,笑道:“听你说话的口音,是正宗的中国人啊!为什么要叫一个不伦不类的M甸名字?你是华裔,可还记得自己的母姓?” 我去!这个问题真是好犀利。 魏可以貌昂丹拓的名字出外招摇撞骗,从没有被人问出如此直接的问题。 不过,这里是香港,魏可无需太担心自己的身份。 “楚医生,其实我平时也用自己的中文名字,我姓魏。” “好!那我就叫你小魏!” 小魏,这个称呼,同样也不一般啊! 以楚幕柏的身份,能被他叫作“小某”的人,至少得是他的熟人,还必须是能得到他认同或者欣赏的人,如此一来,魏可更加疑惑了,不明白楚幕柏为什么对自己有好感。 楚幕柏的确是对魏可有好感! 几人相见之后,楚幕柏对于跟随在后面的秦筱梓和许燕,就像没有看见一般,直接一手拉着彭汉生,另一手拉着魏可,转身往屋里走。 三人并行,岂不是说,在楚幕柏的眼中,魏可与彭汉生同等重要? 魏可自忖,他从未见过楚幕柏这个人物,听都没听过! “楚医生,您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了。” “怎么说?” “我的年纪小,哪有与前辈您并肩走的道理?这让晚辈觉得太过失礼了!” “哈哈!礼之一物,不过是世人的拘礼而已!我们中国人讲究的是同道之礼,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楚幕柏认为你小魏是同道中人,如何不能并肩而行?” 魏可听得有些傻。 不是他古文的水平太低,以至于听不懂楚幕柏的话,而是他实在是太惊讶了。 堂堂香港名医,傲骨的风流人物,却把他称为同道中人! 对方凭什么这样看得起他? “楚前辈!您这样抬举晚辈,真是让晚辈汗颜了!您能告诉我原因吗?” “哈哈!” 楚幕柏又是一声大笑,站住脚步,向魏可道:“彭老先生和我介绍你的时候,说了一件事。彭老先生说,你的公司生产了一种健身器材,你想卖到国外去。但你提出了一个要求,在国外销售,卖给洋人的价格,必须至少加价百分之五十!有没有这回事?” 我去!这种事情,彭昌盛那老头,怎么就告诉楚幕柏了? 不过,听到楚幕柏说起这件事,魏可只得点头。 “是这样的。楚前辈,我的确向彭氏旗下的力克运动,提出了这个要求。” “那么,你为什么这样要求?” “很简单啊!我的产品全世界独一无二,而且,我是一个华夏人,卖给自己同文同祖的同胞,价格可以便宜一点,但!既然是卖给洋人,肯定越贵越好!不让他们多出一点血,那怎么行!” 魏可说的理直气壮。 这也是他的真实想法,不仅是健身器,包括〇七公司未来的所有产品,他都准备这样干! 凭什么便宜洋人,能宰当然要狠宰! 上一世的时候,魏可见过太多的反面例子,比如说,国内想在国际上采购一些先进的设备,原本那设备的价格并不很高,但当咱们要买的时候,人家往往就会加价。 有时候,那是数倍价格的往上翻! 就拿红箭大队来说,要想弄到国外的某些先进装备,不是一般的难,即便出高价,也不一定能买到。 现在,魏可有机会坑外国人了,他怎么会手软? “好!小魏你这句话说得好!说得妙!为了这一句越贵越好,当浮一大白!” 楚幕柏又笑了。 魏可突然觉得自己懂了。 原来,楚幕柏别看岁数一大把了,身份也高,却是一个老愤青! 这家伙当初严词拒绝英国爵士,估计不仅仅是因为对方用金钱勾引了他,更重要的原因,对方是一个外国人,而且很可能是一个鄙视中国人的外国人。 楚幕柏此人不错! 或者说,这个老愤青,很对魏可的胃口! 别管他的性情如何,当医生的手艺如何,仅仅是这一条就能看出,楚幕柏虽然是个香港人,却有着一颗纯粹的华夏人的心,他和魏可是一样的,他们都深爱着孕育了自己生命的,华夏民族! 277.第277章 第二张宝卷 楚幕柏是个老愤青,但人家更是一位优秀的医生。 许燕脸上的疤痕,其实算不得特别困难的病例,从医学美容的角度来说,消除疤痕,已经是最常见的的手术,唯一有点麻烦的,许燕的刀疤在脸上,任何的手术都必须格外小心。 楚幕柏带领手下的团队,对许燕进行初步会诊,以确定下一步手术的精确方案。 这种事,魏可自然插不上手。 秦筱梓是女孩子,被魏可派去陪同许燕,而他和彭汉生两个人,则被安排到了楚幕柏的书房内等待。 这又是一个了不得的礼遇! 按照彭汉生的说法,凡是有资格被楚幕柏邀请进入私人书房的,都是他的至交好友,而楚幕柏虽然是社交界的名流人物,却因为生性孤僻,真正的朋友并不多。 “丹拓老弟,你这个面子真是大了!这书房,就连我也没进过几次!” 两个人坐在书房中,彭汉生颇有些羡慕的意味。 人有了一定的地位之后,格外讲究面子! 在彭汉生看来,魏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字辈,运气真是太好,不仅和他老爹彭昌盛成了忘年交,第一次与香港名医楚幕柏相见,竟然又成了朋友。 同时被彭昌盛和楚幕柏当作朋友的人物! 这M甸小伙子才多大,看面相仅有二十出头,竟有了至少两个重量级的朋友。 人比人气死人!想想自己的儿子彭少龙,除了空顶着一个彭家少爷的身份,与人家还真的没法比,这要是自己儿子能有魏可的运道,该有多好? “汉生先生,我也是托了您的福!” “哈哈!难怪大家都喜欢你,就凭你这份沉稳,一般年轻人真没法比!丹拓老弟,你从小的家教一定很好吧?也只有世家子弟,才能有老弟这样的气度!” “汉生先生,这您就猜错了。我是孤儿,从小父母双亡。” “啊!?” 听到魏可的话,彭汉生就愣了。 话说,选择魏可作为合作对象,彭昌盛和彭汉生这对父子,当然暗地里讨论过魏可的身份,要说魏可是白手起家,就连彭昌盛也是不信的。 试想,魏可才多大,怎么可能建起一家工厂,还能生产出“神鬼莫测”的产品? 肯定是有极其不一般的家庭背景! 那么,魏可很可能是家族的代理人,他家里到底是M甸商界的哪位奇才、或者政界高官,甚至是土匪头子,彭家父子都有考虑,也有相对应的后续处理办法。 刚才彭汉生的问话,就是一种试探,借机弄清楚魏可的背景。 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魏可是孤儿! 孤儿!那就真是白手起家! 就算有人看上魏可的才能,但他毕竟只是一个二十岁的毛头小伙,谁敢将一家有前途的公司,交到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伙子手里,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公司是魏可自己创办的! 想明白这一切,彭汉生真是傻愣愣说不出一句话。 他原本只以为魏可的运气好,现在,打死他也不敢相信,魏可有的只是好运道。 人家绝对是有通天本领的人! 这样的人,属于人世间的凤毛麟角之辈,别看人家现在的实力尚浅,还必须依仗彭家的力量,但,说不准哪一天,人家就发达了,彭家反过来会求到人家头上! “丹拓老弟,有一件事,我必须当面给你道歉!” “汉生先生,这话怎么说的?” “哎!我那个小子啊!少龙那小子,从小仗着自己被家里宠着,无法无天!现在都二十多岁了,还是那样没出息!丹拓老弟,少龙在广州做了错事,你别往心里去!你们年纪差不多大,是兄弟!往后的天下,还是你们年轻人的,我让少龙以后多和你学学!” 彭汉生的姿态,摆的真够低了。 魏可不由得苦笑,彭少龙肯定有缺点,但也不至于很不济。 要说彭少龙也算有点手腕了,只可惜恰好栽在了魏可的手里,再加上当时有彭昌盛老爷子在场,彭老爷子一声骂,彭少龙根本不敢反驳,乖乖地说出了实情。 “汉生先生,少龙也没做太出格的事,另外,事情不是都过去了吗?汉生先生,您就别生气了。” “好好好!” 彭汉生连呼三声好,脸色放松了许多。 聪明人会说话,也会听话。 魏可的意思不外乎是说,他不会计较彭少龙做过的事,既往不咎。 话说,现在魏可的身份,肯定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果彭汉生再把他当作一个小字辈,那就是傻了,对于这样的一个魏可,彭汉生绝对不希望,自己儿子与对方,留下任何芥蒂。 往眼前里看,魏可是彭氏的合作方,双方互为利用。 再往长远去看,二十岁的魏可,已经能拥有一家有前途的公司,那么,三十岁、四十岁的他,可能发展成什么规模,会不会如同他老爹彭昌盛那样,成为一方大佬? 都说富不过三代,彭家到了彭少龙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谁也不能保证,彭家一定会永远兴旺发达。 彭汉生暗自想到,回家一定要好好给儿子彭少龙上一堂课! 不提彭汉生如何想,魏可已经在观察楚幕柏的书房。 楚家的书房,布置的极有特色。 宽大的写字台后面的墙壁正中,挂着一幅巨大的书法,写的是孤零零的一个字:道。 房间中央的地面上,似乎也是故意留出了很大的一块儿空地,地面上画了一个太极图的图案,同样也很大,若不是这间书房的面积很大,就显得很不协调了。 道,太极图。 这样的装饰,不像是一位外科医生的书房,而像是居士。 难道楚幕柏是信道的人? 想想还真有可能,今天楚幕柏站在门前的时候,一袭长衫,一绺黑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若是把背景去除,那就活脱脱是个世外高人的模样。 道家与佛家不同,不剃度,崇尚自然,像楚幕柏这副派头,真像是一位修道之人。 突然,魏可的目光扫过墙边的一排木架子,随即一凝。 木架子上摆放着一些装饰物,似乎是楚幕柏四处搜集来的收藏品,五花八门什么都有,魏可看到有一米多长的象牙,也有小巧玲珑的帆船模型,这些东西显示着,楚幕柏的爱好非常驳杂。 但,吸引魏可目光的,是斜靠在角落里的一张照片。 魏可的视力极好,一眼扫过去之后,就觉得那张照片不同寻常,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 魏可站起身,迅速走了过去。 照片有些模糊,看得出来,这不是对着原物拍摄而来的照片,应当是翻拍,影像有点发虚,只能分辨出大概的轮廓,很难仔细看清照片上的细节。 然而,当魏可认真看了之后,立刻就惊呆了。 能让他如此惊讶的东西,绝对不多! 宝卷! 没错,出现在照片上的,是一张宝卷,就是李小道手里的那种金箔纸,而且,即便是照片模糊,魏可还是很容易就分辨出来,上面的三幅图案,与李小道的宝卷,不同。 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代表,在这个世界上,宝卷不是唯一的,除了魏可已经看过的那一张,至少还有一张! 我的天!这东西在哪里,老子一定要抢到手! 魏可的心脏砰砰直跳。 宝卷,太重要了,一张宝卷就代表了三种符,无论学会了其中哪一种符,都意义重大。 魏可已经学会了两种符,其中的醒神符,让魏可解决了那措初创期间的资金难题,并且让他有机会把生意逐步扩张向海外,可以说,没有醒神符,就没有眼前的大好局面。 护身符同样也重要,那会让魏可和他的手下们,获得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保护。 第二张宝卷,上面肯定也是了不起的符! 这第二张宝卷,到底在哪里! 278.第278章 超友谊 发现了第二张宝卷的存在,令魏可坐立不安。 他的变化,连彭汉生也注意到了。 “丹拓老弟,你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汉生先生,请问这位楚先生是不是信道教?” “呵呵!你也看出来了?” 彭汉生见魏可在疑惑这件事,就笑道:“不错!幕柏兄是个自在洒脱的性子,平素里除了给人治病,最喜欢的就是云游四方。据说某一次,幕柏兄遇上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道士,倾听对方论道之后,就喜欢上了道教。幕柏兄是潇洒人物,不是我这等俗人可比。” “汉生先生太谦虚,您自然也是风流人物!” 魏可口中应答,心里已经琢磨开了。 李小道的宝卷来自于道教的传承,而楚幕柏同样喜欢道教,那么,他的这张照片,会不会拍摄于某座道观? 想到这里,魏可的心头就像有一只猫爪,奇痒无比。 他恨不得立刻把楚幕柏拉到眼前,问一问,照片到底出自哪里! 幸好,楚幕柏耽误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仅仅是半个多小时之后,他就匆匆回来了。 “许燕小姐来得还算及时,伤口形成的时间短,皮肤下的固有色素沉淀尚不明显。小魏,我准备两天后给她安排手术,你到时候再把她带来。” “那就多谢了!楚先生,您估计手术后效果如何?” 魏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楚幕柏意味深长地看了魏可一眼,道:“根据我的经验,伤口较长,完全愈合之后,还是会留下一道疤痕。不过,如果用化妆品遮掩,应当无碍。小魏,那位徐小姐和你什么关系,不是你的女人吧?” 呃!楚幕柏真是个直性子! 魏可尴尬道:“楚先生您为什么这么说?” 楚幕柏嘿嘿笑道:“我是医生啊!不仅那位徐小姐,另外那位秦小姐,同样也是未经人事的黄花闺女。你说她们是你的女人,那不是很搞笑吗?” 原来如此。 这种事骗得了彭家父子,却逃不过楚幕柏的眼睛。 “楚先生,恕罪恕罪!许燕是我一个好兄弟的妻妹,由于被恶霸欺负,她姐姐迫不得已用菜刀割伤了她的脸!这种事情,我能帮忙的就一定要帮忙。但听说您的脾气……就撒了个谎,我在这里给楚先生道歉!” “竟然会有这种事!世风不古,哎!” 楚幕柏摇头叹息,随即欣慰道:“原本我还以为你小小年纪,沉迷女色,将来也是个酒色之徒!还好,小魏你身边虽有绝色美女,却懂得自持,不枉我楚幕柏高看你一眼!” 魏可听得一头冷汗。 旁边的彭汉生也是非常惊讶。 “原来那两个女孩都是完璧?我说小魏啊,你真是英雄少年!哪里像我那不争气的儿子,那小子比你还要大几岁,却一事无成,除了整日混在脂粉堆里,哪里能做一点正事!” 彭汉生摇头叹气。 楚幕柏道:“汉生兄,依我看啊,这事你也有责任!你不如把少龙那孩子丢到乡下地方去吃吃苦!男孩子,不能太惯了,不吃苦中苦,哪能成人上人?” 彭汉生闻言,更加尴尬,连忙点头称是。 这楚幕柏的脾气,当真够随性! 当着魏可小年轻的面,就如此不给面子,当面数落彭汉生,也是极品了。 不过,既然楚幕柏是直脾气,魏可也就不绕圈子。 “楚先生,有件事想请教?” “什么事,你问。” “我在那边的架子上看到一张照片,照片里的那幅画,似乎是道教的东西,我说的对吗?” 宝卷上面有画有符纹,但,对于普通人来说,符这种东西太神秘,魏可与楚幕柏初次见面,不敢直接说是符,只能笼统地称为一幅画。 要说宝卷上是画,也没错,确实像一幅抽象画。 “咦?你竟能看出是道教物品?” 楚幕柏很惊讶,却没有怀疑,解释道:“照片上确实是中华道教传承下来的珍宝!此物叫作天师宝卷,相传共有三卷。哎!只可惜,世事沧桑,近百年来我中华大地多劫难,天师宝卷早已遗落四方,可叹!可恼!” 楚幕柏说着,连连叹息。 天师宝卷。 载有符纹的金箔纸,原来叫这样的名称。 共有三卷,也就是说,除了李小道手里的一张,还有另外两张。 魏可心中不免激动,三张天师宝卷,一共包含九种符,假如都让他掌握在手里,把这些符研究透了,那将是一种巨大的成就,凭借制符术,他一定能变得极其强大! “楚先生,您说宝卷都遗落了,那么,这张照片上的?” “哎!” 听到魏可的问话,楚幕柏突然重重一拍桌子,显得情绪异常激动。 “这正是可恼之处!本是我中华瑰宝,如今却被外人占有!就在两个月前,有位朋友传来一个消息,意大利佛罗伦萨一家博物馆,藏有一卷天师宝卷!并准备将宝卷公开拍卖!小魏你说,这是不是我华夏之耻!” 啊!? 照片上的宝卷,居然在国外被公开拍卖。 魏可大惊失色,这一拍卖,谁知道又会流落去哪里? “楚先生,天师宝卷被谁得去了?” 魏可的脸色阴沉,心中愤怒,如果这宝卷还在国人的手中,他只能设法与对方协商,但如果落在了老外的手里,那么,就没什么客气的了,他必然会出手抢夺! 魏可的神色变化,落在楚幕柏的眼中,让楚幕柏很是认同。 楚幕柏劝道:“小魏别着急,拍卖尚未开始,时间在五月份。我已经联系了四川青羊山的道教名人,明霞大师,到时候,纠集我道教传人,一起杀向佛罗伦萨,无论花多少钱,也必须将天师宝卷,迎回祖国!” 明霞大师,楚幕柏竟然还认识明霞。 这世界真是小! 魏可没想到,自己在香港认识一位名医,又和青羊观主持明霞扯上了关系。 “楚先生,您也认识明霞大师吗?” “当然,两年前我去四川云游,得到明霞大师的指点,才信奉道教。小魏,你这意思,也见过明霞大师?” “何止是见过!” 魏可笑道:“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在青羊山遭人陷害,幸得明霞大师,以及青羊观诸位道长相助,才能逃脱出来!现在,我和青羊观还是合作关系,青羊观一清道长研制出一种疗伤药,就是由我的公司出售。” “呀!我是明霞大师的记名弟子,那咱俩这层关系……” 这一下,轮到楚幕柏惊愕不已。 他又不傻,虽然魏可说的轻描淡写,但,魏可与青羊观的关系,绝对不简单。 魏可出事,明霞大师和观里的道人都出来帮忙,这能简单? 再者说,青羊观远在四川富宁,真要做生意,有的是许多企业上赶着找上门去,然而,青羊观偏偏选择了八竿子打不着的魏可,这其中的意味,就更惊人! 不用猜了,魏可与青羊观的关系,绝对不是他这个记名弟子,能比的! 一个是明霞大师的记名弟子,另一个是青羊观的铁关系。 两个人相视,都是哈哈大笑。 旁边的彭汉生,已经看得目瞪口呆。 世界上的事情就怕比较,短短的几分钟里,魏可与楚幕柏之间的关系,已经迅速拉近,成为了一种超越普通友谊的亲密好友,甚至于,超越了彭家与楚幕柏之间的交情! 我的乖乖!这少年也是没谁谁了! 279.第279章 M北战事爆发 那措出事了! 魏可与楚幕柏相认,本是一件喜事,再加上彭氏与〇七公司的合作正式达成,彭老爷子非常高兴,准备举办一次酒会,以示庆祝,同时也等于给健身器做一次宣传广告。 但,恰恰在这个时候,那措传来了消息。 严格说,不是那措出事,而是M北的丘朗地区出事了。 消息首先由华洪会传到那措设立在栗敢的办事处,然后传回那措,最后又通报给正在香港的魏可,算起来,这中间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 孔特木镇的华洪会,遭到丘朗掸家族的疯狂攻击,死伤惨重! 据说,华洪会目前的形势岌岌可危,金可喜迫不得已之下,派人向魏可求援,希望能早日得到魏可答应的那批武器。 求援! 听到这个字眼的时候,魏可就知道不妙了。 既然金可喜已经被逼到要向他求援,那么,丘朗地区的两强争霸之势,必然是不复存在,华洪会已经不再能够阻止掸雄的掸家族的扩张,甚至于,孔特木镇还能不能保得住,都在两可之间。 魏可能猜得到,掸雄突然变得厉害起来,肯定得到了支援。 支援掸雄的会是谁? 那还用问,必然是泛太联盟无疑! 一旦华洪会被打垮,泛太联盟和掸家族的扩张方向,就会对准栗敢,到时候,栗敢与丘朗发生大战,那措连躲都躲不掉,也会被卷入其中! 不行!必须立刻赶回M北! 魏可知道,哪怕香港还有一些事情,他也不能继续留在这里。 作为那措的老大,平常的时候他可以不在,但现在,他必须在位,因为,丘朗发生的事情,已经可以算作局部战争,整个M北地区估计乱成了一锅粥,毕竟,像这样的大规模争斗,是最近几年里的首次。 听说魏可着急回国,连彭老爷子都被惊动了。 “丹拓,家里什么事情这样急,连两天时间都等不得?” “彭老见谅!的确是有事,十万火急!彭老,我让夏先生他们都留在这里,作为〇七公司的代表。这次真是对不住,庆祝酒会,我这个〇七公司的董事长不在,可能要让您丢面子了。” “无妨!这一点小事,还影响不到我!” 这种事情,魏可不能明说,彭昌盛也不方便细问。 你一个开公司做生意的老板,就算M北有人打仗,对你有影响,你也没必要紧张到一两天都不能留,火烧眉毛一般,马上就要往回赶,你到底是什么人? 当老板发的是和平财,彭昌盛不会喜欢一个军阀头子,尤其这个军阀头子,还是他的合作伙伴! “丹拓,有件事情,老头子要厚着脸皮求到你的身上。” “彭老您太客气,有事尽管吩咐!” “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我这个小孙子彭少龙,从小娇生惯养,不成材!汉生回来和我说了,楚医生的建议很好!不能再让少龙这么混下去!丹拓你虽然年轻,但处事稳妥,我的意思是,就让少龙跟你回M北去!让他在你那里锻炼一年半载,去去他的浮躁!” 啊!? 把彭少龙小子弄去那措,这哪里行! 一个富贵公子,放在那措那种地方,连个废物都不如! 再者说,如今的那措肯定局势紧张,彭少龙去了,为了他的安全,还得专门派人保护? “彭老,您有所不知,我的公司在大山里,条件太艰苦了!彭少是千金之体,习惯了香港的繁华,哪里受得了那种苦!我看不如就把彭少安排去香港附近的农村,更加妥当?” 魏可简直是苦口婆心地劝说。 不料,彭昌盛却直摇头。 “苦?要的就是让他吃苦!一个大男人吃不得苦,能成什么事?想当初,我也是吃苦长大的,吃苦是福!我彭家的基业,总有一天要交到他们这一辈人的手里,难道要让我看着他把家业败光吗?” 糟了! 魏可不说苦还好,他这一说艰苦,彭昌盛更是铁了心,一定要让他把彭少龙带走。 “丹拓,算我老彭求你!你放心,少龙到了你那里,一切全听你的安排!要打要骂都由得你!只有一条,他一天改不掉身上的坏脾气,就一天不准回香港!” 完了完了! 事情说到这个地步,魏可也不能拒绝。 人家彭昌盛这是看得起你,把他彭家的第三代直系子弟,交到你的手里了! 你好意思拒绝? 再一直拒绝下去,你还想和人家彭氏集团合伙做生意? 魏可咬咬牙,硬起头皮道:“彭老,您要这么说,这件事我就接了!不过,有一条我要事先声明,彭少到了我那里,安全问题我负责,但如果因为他受不了苦,精神上受了什么打击,真不是我的责任了!” 彭昌盛终于哈哈大笑。 “丹拓啊!我这个孙子我明白,他的承受力还是很强的,只是环境太舒服了,安逸消磨意志!你只管狠狠地造!就算把他逼疯了,我也不怨你!” 彭家少爷彭少龙,就这样被他爷爷,亲手丢给了魏可。 憋闷啊! 来一趟香港,却要带回去一个拖油瓶,自己成了少爷的保姆了! 不过,既然彭昌盛都这么说了,魏可觉得,即便带着彭少龙回那措,也不是什么大事,到时候,把彭少龙丢给燕小四,就让彭大少去当工人好了。 那措的周边都是大山,不信彭少龙还能跑了! 魏可要走,其他四个人全部留在香港。 夏之丰不能走,他若走了,〇七公司就没有一个像样的撑台面的人物了。 许燕的手术还没有做,当然更不能走。 秦筱梓原本想跟着魏可回去,但魏可坚持把她留下,一来陪着许燕,二来,夏之丰到底是个外人,而秦筱梓名义上是魏可的秘书,能不能做事另说,最起码不让夏之丰太尴尬。 至于说沃嘎,他必须留下来,任务是保护秦筱梓等人的安全。 自己人安排完毕,魏可还必须抽空去见一个人。 杨刚。 原计划中,魏可是把杨刚当作一颗钉子,布置在崔凤山的手下,现在,这个钉子似乎没必要了,所以,魏可必须和杨刚见上一面,问一问杨刚自己的意见。 从两次接触的情况看,杨刚应当是块当兵的好材料! 现在的那措恰好缺人,杨刚陪着他回那措,立刻就能派上用处! 很快,魏可就用电话联系上了杨刚。 电话中,杨刚表现的很开心,但表示说,刚好有重要的情报,需要当面向魏可汇报,于是,两个人立刻约定好了见面的地点,就在葵涌货柜码头附近。 280.第280章 彭少爷三面派 “老板,事情好像有点不妙!” “怎么回事?” “刚刚得到消息,崔凤山这两天有一批武器从境外运进来!我怀疑,他可能对彭昌盛动手!” “消息确定吗?有什么线索能肯定要对彭昌盛动手?” “武器运进来,肯定有!不过,要说对谁动手,就是我胡乱猜了。崔彭两家最近这段时间,好像在海运这一块上,冲突很激烈,这种时候,如果不是对付姓彭的,崔凤山有什么必要运武器入境?” 魏可彻底郁闷了。 杨刚是偷偷开着一辆车来的,两个人就躲在酒店附近的一个拐角处。 这真是多事之秋,事情都凑一块儿了! 那措那边,M北战事突然爆发,等着魏可回去做主,不料,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崔凤山和彭昌盛的矛盾,又面临着冲突随时升级的危险,一旦闹起来,肯定也是大事。 开玩笑,香港不是M北,即便偷运进来的只是一批手枪和步枪,也够心惊胆战了! 如果魏可没来香港,崔彭两家如何闹,都与他无关。 但,现在已经不同。 现在的彭家,是魏可最重要的生意合作伙伴,假如说,彭家与崔家发生火拼,彭家在猝不及防之下,吃了大亏,甚至于,彭昌盛本人被干掉了,那么,魏可真要哭了。 彭家崩溃,魏可要去哪里再找一个合适的商业同盟军? “刚子,现在有一项任务交给你!你给我在崔家盯着,一旦得到那批武器的确切情报,交货时间、地点!立刻打这个电话,通知秦小姐,她是我的秘书!然后,你尽快跑出来,秦小姐会安排你离开香港!记住,安全第一,如果实在搞不到情报,有危险了,你也先跑出来!” 魏可的一大优点,就是紧急情况下的当机立断。 简单思索之后,魏可立刻下了决定。 彭昌盛是一定要帮的,但,他能做的只是提供情报,至于说,彭昌盛在得到了准确情报之后,依然被崔凤山玩死,那就说明,彭昌盛此人不值得依靠。 选择合伙人,不能感情用事,第一要素就是实力。 彭昌盛得到了武器情报,还是斗不过崔凤山,那么,他迟早会被崔凤山斗垮! “老板,我知道了。您能告诉我,准备让我离开香港,去哪里吗?” “嘿嘿!一个你喜欢的地方,M北!” “M北!好地方!” 杨刚闻言,眼中闪过了一道精光,显得很兴奋。 这真叫不同人不同命,假如是一个普通人,听说M北那个混乱的破地方,第一反应肯定是沮丧,但杨刚不一样,他差不多就是半个亡命徒,M北不适合正常人,却肯定适合他。 “刚子,我最后提醒你一句。你是一个人,千万注意自己的安全!在香港,除了秦小姐,最好不要与其他任何人接触,明白吗?老子还等着你一起干大事,别在这地方把命丢了,切记!” 两个人分手的时候,魏可还是仔细地叮嘱了一番。 杨刚很感激,郑重答应,然后开车离开。 望着杨刚的背影,魏可不觉莞尔。 高手在民间,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像杨刚这样的人,算不上好人,但,这种人无疑是很有本事的,一旦你用对了地方,就很有用,不出意外的话,这又是一个07分队成员的好苗子。 这天深夜,魏可连夜搭乘飞往云南昆明的航班,离开了香港。 香港之行,收获颇丰! 这是一笔对于未来的投资,傍上彭氏这条大粗腿,相信在不久之后,〇七公司就能展翅翱翔! 当然了,拖油瓶也很讨厌,尤其彭少龙小子,完全是个记打不记吃的主儿。 “M甸佬!我可是香港彭氏的少爷!” “别以为我爷爷信任你,你就能骑在老子头上拉屎撒尿!你会两下子有什么了不起?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千军万马,一人一把西瓜刀!怕了吧?” “咱俩好说好话!到了昆明,我找个地方舒舒服服住半年回去交差,行不行?” 听了彭少龙的叽叽歪歪,魏可一肚子腻歪。 这小子,当彭老爷在与不在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人! 彭老爷子在场的时候,彭少龙乖得像个乖孙子,但一扭头,跟着魏可上了飞机,彭少龙的少爷嘴脸就露出来了,拽的二五八万,完全不把魏可放在眼里。 奇怪了!当初在沙洲的商场里,这小子也不是如此不堪? 很快,魏可就明白了原因,原来,彭少龙不仅是两面派,而且是个三面派! 何为三面派? 简单说,彭少龙在彭老爷子面前的时候,是个乖孩子,而一旦离开了彭老爷子的视线,立刻就变成了一个纨绔子弟,估计除了吃喝嫖赌,也不会啥了。 但,彭少龙还有第三面,当他面对女性,尤其是美女的时候,表现得颇有君子风度! 两个人这次去昆明,搭乘的是香港国泰航空的航班。 国泰航空,素有香港第一航空公司的美誉,尤其是飞机上的头等舱内的设施,那是非常奢华的,据说,国泰航空的头等舱,其舒适性在全球航空公司中,能排进前三。 当然了,除了设施好,好的还有空姐。 国泰航空头等舱里的空姐,那是个顶个的都是极品大美女! 魏可和彭少龙坐的都是头等舱,当彭少龙上了飞机之后,不再找魏可啰嗦,而是把目标对准了头等舱里的空姐,一位肤白貌美的长腿妹妹。 话说,彭少龙的一副皮囊,长得还是很不错的,身材比魏可略矮,但他的五官长得比魏可好看,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再加上一身的名牌服饰,一眼望去就知道,这是一位身家不菲的贵公子。 贵公子喜欢撩妹,结果会如何? 只见,彭少龙潇洒地走了上去,也不知道找了什么理由,就与那长腿妹妹攀谈起来,不出两分钟,两个人就进入了状态,聊得热火朝天。 很快,彭少龙帅帅地坐在了空姐专用的折叠凳上,而那空姐不停摆着POSS,努力迎合。 我靠!一对奸夫******魏可很是无语。 普通人坐头等舱,图的就是舒服,而彭少龙倒好,放着宽大的头等舱座椅不坐,跑去坐折叠凳,为的就是勾引那空姐,凭他的本事,已经把对方迷得晕晕乎乎,恨不得投怀送抱。 魏可甚至看见,空姐趁着给彭少龙端饮料的机会,蹲在他脚边,两只白嫩的胳膊,就压在彭少龙的大腿上! 罢了!就让这小子玩去吧! 反正这里是飞机上,彭少龙也跑不掉,等到了那措,再收拾他不迟!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对彭少龙的第一印象,还不算太坏。 因为,当时彭少龙身边带着小明星岳宝儿,而秦筱梓更是美女,为了给美女们留下好印象,彭少龙就表现的很有君子风度,只是在最后时刻,气急败坏之下,才露出一些马脚。 这混球的公子哥儿! 彭老爷子说的没错,如果将彭氏集团交到这等公子哥的手里,估计迟早要被败个精光! 281.第281章 女人没道理 航班抵达昆明机场,彭少龙与长腿空姐依依惜别。 魏可冷眼旁观,肚子里冷笑。 这小子想的倒是挺美,昆明号称春城,四季如春,风景秀丽,如果彭少龙在昆明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能勾搭上几个美女,绝对是一次非常舒服的度假之旅。 想住在昆明,美死你! 魏可领着彭少龙下飞机,他自己走在前面,彭少龙拖着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跟在后面。 彭家给彭少龙准备的行李真不少,除了随身携带的,还有随飞机托运的,据说那都是彭少龙的老妈给他准备的,搞的不像是让彭少龙出来吃苦锻炼,而像是旅游。 从入境通道口出来,魏可一眼就看见了两个熟人。 苏映雪和郝思理。 郝思理来昆明,这事情是楚红柳安排的,为的保证让魏可尽快赶回那措,郝思理从康坪开了一辆汽车过来,接到魏可之后,一刻不停留,立刻就返回边境。 但,苏映雪也来了,却是出乎魏可的预料。 “映雪,公司里那么空闲吗?怎么亲自来昆明了?” 魏可说着,就向苏映雪走了过去。 苏映雪虽然也是熟人,但毕竟不是自己手下,所以,魏可自然是首先和她打招呼。 不料,身边一道人影,飞快地窜了过去。 彭少龙! “映雪小姐,幸会!你一定是我丹拓兄弟的下属吧?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彭少龙,香港彭氏集团董事长彭昌盛的孙子!想不到,〇七公司还有映雪小姐如此气质优雅的美女,我彭少龙今天能认识映雪小姐,真乃三生有幸!” 彭少龙满脸和煦的笑容,主动向苏映雪伸出手。 魏可满脑门的黑线! 对面的苏映雪,很是惊讶,却还是有礼貌地点头道:“彭公子你好。” 香港彭氏集团,是〇七公司的合作方,苏映雪当然不能不知道,听到彭少龙自我介绍,又见到彭少龙是和魏可走在一起的,即便疑惑对方一口一个“映雪小姐”,苏映雪也没有多想。 眼看两个人的手,就要握在一起。 魏可突然伸出左手! 一把揪住了彭少龙的后衣领子! “你小子找死!” 魏可的左手用力,彭少龙的两只脚,顿时就悬空了! 单臂把一个大活人提了起来! 现场这情景,真是惨不忍睹,魏可非常霸气地站在那里,一脸的冷笑,而彭少龙非常滑稽地被吊在半空中,双手双脚乱舞,急得满脸通红,却奈何不得。 “M甸佬!快把彭少爷老子放下来!否则,你小子就惨了!” “嘿嘿!彭少爷,好了不起!” 魏可轻蔑道:“你是不是还想说,如果我不放你,你就叫上一百人,拿着西瓜刀来砍我?” 彭少龙呆了一呆,立刻大嚷道:“既然你知道我的厉害,就赶快把我放了!这样好了,我不去碰你的女人了!你放心,我彭少龙缺什么也不会缺美女,你没见到吗?刚才航班上那空姐,可是比你的妞风骚多了,脸蛋差一点,但身材爆啊!那样的妞才合我的口味!” 傻了。 不仅是对面的苏映雪傻了,魏可也听傻了。 彭少龙这货,满嘴喷粪也就罢了,他居然把苏映雪,称为“你的妞”! “魏可可!你你你下流无耻!” 只是安静了一秒钟,苏映雪就爆发了。 她并没有去针对彭少龙,而是把矛头对准了魏可,怒斥一声,扭头就走。 魏可一个头两个大。 这都是彭少龙一个人在胡说八道,关他什么事? “思理,把这小魂淡看好了!别管他是啥身份,你就把他当俘虏好了,他再敢胡说八道,你就把他那张臭嘴堵了!他奶奶的!气死老子了!” 魏可把彭少龙扔到郝思理的面前,赶紧拔脚去追苏映雪。 郝思理手疾眼快,抬手就扣住了彭少龙的手腕。 “嘿嘿!魏老大你放心去追你的女人,这小子就交给我了!” “啊!你要干什么!快放手!” 郝思理的出手,在某种程度上,比魏可还要凶残,他顺手就反拧了彭少龙的手腕。 落在郝思理这个凶徒的手里,彭少龙能讨得了好? 从小娇生惯养,长得细皮嫩肉的彭少龙,顿时就受不了了,疼得啊啊大叫。 不提郝思理如何修理彭少龙,魏可紧赶慢赶,追到了苏映雪的身后,但,苏映雪明显是被气急了眼,根本不理他,头也不回地往前大步走。 堂堂苏家小公主,何时受过这样的羞辱? “映雪,你听我解释好不好?那小子就是个混球,不用理他说什么?” “呸!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谁允许你叫我映雪了?” “好好好,我不叫,总可以了吧?” “那也不行!你把我苏映雪当什么人了?你以为我来云南帮你开厂,就是看上你了?告诉你魏可可,你是痴心妄想!我就算看上猪看上狗,也不会看上你这个下流胚!” 女人,发起火来没道理。 寻常时候的苏映雪,知书达理,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但真被惹恼了,也和普通女人没什么两样。 魏可苦着一张脸,只能默不作声跟在后面。 他总不能丢下苏映雪不管! 心中暗恨,彭少龙这王八蛋,原本就想回到那措去收拾他,这一次,就更加不能饶了他,反正彭老爷子也说了,怎么造都可以,只要不弄死就行! 两个人一前一后,一直出了候机楼。 再要往前走,就要走到外面的机动车道上去了。 魏可硬起头皮,快走两步赶上去,伸手拽住了苏映雪的衣袖。 “我说大小姐!脾气也发过了,咱能不能好好说话?你还不了解我吗?我什么时候胡说八道过!” “呸!你拉着我做什么?你松手!” 苏映雪扭转身,使劲用手来推魏可的胳膊。 这时候,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机场保安,皱眉走上前,询问道:“小姐,您是不是遇上了麻烦?需要我帮您报警,或者把这人带去值班室吗?” 保安一边问,一边警惕地盯着魏可。 话说,以魏可和苏映雪现在的这副样子,的确挺令人生疑的! 苏映雪的穿着一贯优雅高贵,人又长得异常美貌,无论在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魏可就寒酸多了,一套运动服从那措穿到广州,又去了一趟香港转回来,风尘仆仆。 魏可的外貌,也与苏映雪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太低了。 两个人如此不般配,再加上有了肢体冲突,很容易就让人怀疑,是魏可在无礼纠缠美女。 “呃!我们是一起的,没事没事!” 魏可尴尬解释了一句。 不料,苏映雪几乎是同时对那保安呵斥道:“走开!你没长眼睛吗?我们只是在闹别扭,你看不出来?” 苏映雪也是在气头上,说话很不客气。 那保安倒是个好脾气,闻言苦笑,低低嘟囔一句,赶紧退开。 “这年头保安难当,我哪知道你们是小两口啊!” 小两口。 一句话把两个人说的没脾气,苏映雪的一张俏脸,顿时臊得通红,一直红到了耳朵根上。 282.第282章 映雪离去 苏映雪亲自赶来昆明,是给魏可打预防针来了。 丘朗地区动荡,这事情瞒不住人,再加上,魏可突然变更计划,开始生产老式56冲,为了尽可能加快生产速度,很多步枪零件还是由雄风机械代生产,这件事苏映雪当然也清楚。 魏可这是准备干什么? 以苏映雪的聪慧,不难猜得到,魏可极有可能早就有预测,丘朗会爆发战事! 将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苏映雪不免忧心忡忡,因为,一旦魏可以某种形式卷入M北冲突,那措的未来就变得不确定,要知道,在金三角这种地方,一个小势力飞灰湮灭,只不过分分钟的事。 “魏可可,你不是在香港和彭氏做生意,为什么着急赶回来?” “丘朗不太平,这种时候我必须回来坐镇。” “丘朗和你有什么关系?魏可可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生产的那批步枪,到底是为谁制造的?丘朗的掸家族你应当不会支持,那么,你和丘朗的华洪会有联系?” 苏映雪太聪明! 她居然猜的一点不错,魏可正在为华洪会造步枪。 魏可头疼。 对于苏映雪,他是不愿意说假话的,但,真话更难说出口,关键还在于立场的不同,即便苏映雪已经是铁杆同盟,却始终是国内的豪门子弟,与他的立场差之甚远。 “映雪,这件事我不能骗你。” 魏可斟酌道:“没错!步枪就是给华洪会造的。你也许不知道,华洪会的大当家金可喜是华夏人,他手下的兄弟,十个里面也有九个是华夏人。我不能看着他们被掸家族灭了,这件事我必须插手。” “不行!M北的局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不能卷进去!” 没想到,苏映雪的态度很坚决。 她的理由是什么? 在她看来,M北无论怎么闹,都是M北自己的事情,而魏可与丘朗的华夏人是不同的,她自始至终没有把魏可看作是一个M北人,而将他视同为与自己相同的中国人。 即便魏可对京城魏家不认同,他也是魏家的骨血,当然是中国人! “魏可可你难道不明白?我们对M北的态度,始终是置之事外,不干涉!你卖军|火做生意没问题,但现在丘朗在打仗,一旦你向华洪会提供步枪,你的那措就危险了!我不允许你去胡闹!” 不允许! 苏映雪的这种态度,令魏可微微不喜。 他要做的事情,什么时候必须得到别人的允许了? “苏小姐,现在不是我能不能置之事外的问题,而是我必须介入!我的公司就在M北,我逃得了吗?实话告诉你,我已经得到确切消息,掸家族的掸雄这次所图非小!一旦他统一了丘朗,就会向栗敢发起攻势,到了那时候,不仅是我,所有M北地区,一个也逃不掉!” “你说什么?丘朗掸家族会进攻栗敢!消息确定吗?” “千真万确!” 苏映雪闻言脸色大变,低头不语。 魏可这也是没办法,为了说服她,只得把掸雄的阴谋稍稍透露一点。 按照他的说法,M北在不久之后,就不是局部动荡那么简单,而是会大乱,这件事关系非小,苏映雪极有可能会把这个消息,带回到国内高层的办公桌上。 但,这也是无所谓了。 M北地区最近几年很安定,然而,在那之前,M北冲突不断,几乎天天打仗,也没对国内产生重大影响。 “魏可可,你干脆别留在M北了!国内这么大,哪里容不下你的一家公司?你告诉我,喜欢国内的哪座城市,只要你说了,我就去帮你想办法,让你把工厂开在那里!” 苏映雪突然开口说道。 魏可相信,她说的一定是真的。 凭她苏家小公主的面子,要想介绍个朋友开厂,无论哪里的领导,都会很开心地接受。 但,魏可能那样做吗? 如果只是生产健身器,疗伤药,公司开在哪里都无所谓,然而,魏可要的不是一世的富贵,不是富甲一方,他要生产武器,更要有个合适的地方,训练出一支精悍的小分队。 这地方,国内不行,唯有那措! “苏小姐,我要让你失望了,我的公司就在那措,哪里也不去!” “你!魏可可你魂淡!”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顿时紧张。 谈崩了。 话说,苏映雪一贯优雅从容,但自从与魏可相识之后,她身上就开始发生着变化,外表依旧优雅,有时候脾气却容易急躁,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当面骂魏可是魂淡了。 魏可无奈道:“苏小姐,如果你不想卷入这种纠纷,就把康坪的工厂撤销。所有的损失,都由我来承担!不过,现在我没有钱,必须等到以后我的资金宽裕了,才能还你。” 苏映雪的胸脯剧烈起伏。 她又恼又狠。 “本姑娘什么时候用工厂威胁你了!我在你眼中,就那么下作吗?也罢!康坪的工厂我不管了,交给华浩荣去负责!你既然要一条道走到黑,就由得你去!最好你一枪被人打死了事!” 丢下这句话,苏映雪愤愤然转身离去。 这一次,魏可没再去追。 追上去又能如何,他是不可能接受她的提议的,而其他的解释,无法消除她的怒火。 这丫头说的真狠,居然诅咒他被人打死! 魏可能清楚地察觉到,两个人之间,隐隐出现了一道裂痕,而这道裂痕,不是他们自己想要出现,是由于身份、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因素,这不是人力所能抹平的裂痕。 他和苏映雪之间的蜜月期,结束了。 苏映雪离开康坪,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回来,谁又知道,他们下一次的碰面,是何时何地? 当魏可再次见到彭少龙的时候,几乎被吓了一跳! 堂堂彭大公子,居然被郝思理绑了,像条死狗一般,扔在汽车座位下面。 “思理,这是怎么了?谁让你把人给绑了!” 魏可哭笑不得。 他把彭少龙交给郝思理,只是让郝思理看住他,别让彭少龙趁机溜了,谁知道郝思理这个二杆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动手把郝思理给绑了。 人家好歹也是彭家少爷,这要是传进彭家人的耳朵里,真不好交代。 “老大,这小子贼不老实!他拿刀子扎我!” 郝思理气咻咻的,当啷一声,将一把匕首丢在了地上。 我去!彭少龙这家伙也是人才啊,他是怎么带着这把匕首上了飞机,安检都是吃干饭的吗? 看看郝思理,身上并没有伤,魏可才放心。 这时候,彭少龙见魏可回来了,就像看见了亲人,委屈地大喊大叫起来。 “貌昂大哥,救命啊!这蓝眼睛的假洋鬼子不是人!唉哟我的胳膊呀,都快给打断了!救命吧貌昂大哥,我再也不敢胡闹了,我听你的还不行吗?” “谁他娘的是假洋鬼子!找死!” 郝思理大怒,又想上去收拾彭少龙。 魏可赶紧一把扯住。 这两个家伙真不省心,从外形上看,无论彭少龙还是郝思理,都是帅小伙,要说现在那措的年轻男人当中,论英俊,郝思理数第一,彭少龙就能排第二,但,两个人似乎天生犯冲,第一次见面就闹得不可开交。 283.第283章 入得狼窝 那措小镇,气氛空前的紧张。 丘朗距离这里还有很远,但,老团和楚红柳等一干那措的核心人员,已经得知掸家族的企图,个别人甚至还知道泛太联盟的存在,所以,没有一个人于掉以轻心。 无论老镇街还是新镇,警戒级别都提升到最高! 主要道路上设置哨卡,另外还有流动哨,在附近的山林中游弋。 这样的措施,或许无法阻止小股敌人入侵,然而,只要潜入那措周边的敌人达到一定数量,必然会被发现。 那措新镇,作为〇七公司最重要的基地,防护措施尤其严格。 岩盐峡谷的数个方向上,新增了瞭望塔。 峡谷内,悄悄隐藏了几处大型陷阱,陷阱设置的并不复杂,就是像抓捕野兽那样的普通陷阱,里面插上尖尖的硬木,但,陷阱的长度很长,几乎把镇子围了一圈,仅留下进出的通道。 紧贴新镇围墙的外侧,已经在动工开挖一条护城河,将新镇包围在其中。 护城河。 那是冷兵器时代的产物,在现代战争条件下,作用很低,但老团等人手里的装备有限,既没有大范围雷达,也没有导弹,只能修建护城河,再辅以机枪堡垒,组成防御工事。 也正是有了护城河,那措新镇更像一座正儿八经的城市了! 魏可回来了,跟随他一起回到那措的,还有香港彭氏的小少爷彭少龙。 “我说魏大哥,这就是你说的山谷里的新城?” “对的,这里叫作那措。” “这地方好小,怎么看都像一个寨子?” 彭少龙现在老实多了,改口叫魏可是“魏大哥”,也不再吵嚷着要留在昆明,因为,相比于野蛮的郝思理,魏可毕竟要“善良”很多,他也知道两权想害取其轻的道理。 不过,当彭少龙看见位于峡谷内的那措新镇的时候,还是相当沮丧的! 一路上,魏可为了安抚他,一直在说那措的好处,但,对于从小生活在香港的彭少龙而言,那措新镇太小太低级了,说是寨子,都有点抬举的意思。 没有任何一幢高楼! 看不见任何一幢现代化特色的建筑物! 入眼望去,只不过是一片低矮的木屋而已,这些木屋都很原始,虽然是新建的,然而,很多屋子的墙壁上只是抹了一层桐油,连油漆都没有刷,色调单一。 魏可嘿嘿笑了,他当然懂彭少龙此刻的心情。 彭少龙不是来度假的,而是必须在这里居住至少半年的时间,眼前的生活条件,对他的打击很大。 “少龙,这里现在条件已经算好了!至少有水有电,如果你早来两个月,只能住在山洞里面了!别担心,我会严格按照你爷爷的要求,让你在这里好好锻炼,你就去给我当一名工人吧!” “工人……” 彭少龙闻言,脸色已经变得越来越苦。 堂堂彭家少爷,沦落到来这种鬼地方当工人,现实让他很难接受。 旁边的郝思理露出残忍的冷笑道:“嘿嘿!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大少爷,估计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当工人吧?我们那措的工人,那是很辛苦的,从早忙碌到晚,哪个不是一手的老茧?你这娘娘腔,就不要想着有舒服日子过,等着变成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 很普通的一句话,就吓得彭少龙一阵哆嗦。 要知道,彭少龙对于郝思理,不是一般的怕,而是像老鼠见了猫。 魏可也不去管这两个混球,郝思理说的不算错,反正彭少龙来这里,不是来享福的。 魏将军归来,照例有人专门出来迎接。 不过,区别与上一次的兴师动众,这一次前来迎接的人数很少。 除了楚红柳,只有燕小四,还有几个背着枪的妇女。 这些妇女背在身上的是步枪,但,式样是魏可从未见过的,以他对于步枪的理解,不难看出,这种枪非常简陋,除了一根长长的枪管,差不多就只有一个机匣,一个扳机,还有前后两块护木,前面一片窄长的短护木当作抓手,后面一片粗大的木块,是枪柄。 “这是老罗设计的简易步枪,别看构造简单,百米内还有一定的精确度。” 楚红柳看出魏可的疑惑,立刻笑着解释。 魏可奇道:“为什么要造这种枪?” 楚红柳又道:“我和老团商量了,咱们人少,万一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必须全民皆兵!我的计划是,把全镇的男女老少都组织起来,最起码要会打枪!除了老人和孩子,人手一支这样的步枪!” 全民皆兵! 人手一支步枪! 魏可立刻懂了楚红柳的意思,这是要誓死保卫那措了。 事实也是如此,真要到了那措也成为战场的时候,这里的人没有一个能置身事外,不想人民公社成为历史,每个人都必须拿起枪,为了生存而战。 “柳子,大家的情绪如何?” “没问题!所有人的情绪都很饱满,大家都是从苦难里走过来的人,再也不想回到从前了!听说那措可能有危险,这几天大家都在加班加点,赶时间要把事情做好。” 魏可点头,老团等人没来迎接他,一定都在忙碌。 这时候,彭少龙已经觉出不对劲了! “魏大哥,你们这里不是公司吗?听说打仗的地方,距离你们还有很远?为什么你们像要打仗了?” 彭少龙又不傻,看着妇女们背在身上的枪,很是发憷。 天啊!他可是大少爷! 吃点苦已经是极限,如果让他去玩命,那绝对不行! 魏可也不管他,而是开口命令道:“燕小四!这是香港来的彭大少,不过,他不是来当少爷的!燕小四我交给你一项任务!这个人我就交给你了,他在你手下当工人,除了不能让他跑了,其他待遇和普通工人一样!” 安排彭少龙去车间当工人,是魏可早就想好的事。 当工人,没有危险,彭少龙最起码上过学,有文化,学点技术总不会比普通山民更吃力。 “啊!这个人连腿都没有!” 彭少龙已经大惊小怪地喊叫起来,直愣愣盯着燕小四的右腿。 燕小四当然没有右腿,他的右腿永远留在无名岛上了。 此时,燕小四的右腿膝盖以下,只有一根光秃秃的木棍子,上端绑在他的腿上,下端就那样杵在地面上,这模样冷不丁看上去,很是吓人,也难怪彭少龙会吃惊。 “哈哈!老子是没有腿,但要收拾你小子,还不是小菜一碟!” 燕小四哈哈大笑,大步上前,伸手一把扣住彭少龙的肩膀。 彭少龙啊呀一声叫,身子就软了。 开玩笑,燕小四虽然残了,他也是正宗的特种兵出身,哪里是彭少龙能够对付得了。 彭少龙的脸色分外凄苦。 到了现在,他哪里还能不知道,自己是被扔进狼窝了! 身强力壮的郝思理他打不过也就算了,眼前这个缺了腿的男人,同样也是一尊瘟神,一点道理都不讲,出手就是狠招,根本不把他当少爷看待,这伙人都他娘的是野人! 半年!他居然要在这种鬼地方,和这帮野人待上至少整整半年时间! 284.第284章 兵发丘朗 那措特种兵整装待发! 话说,在魏可归来之前,楚红柳已经做好了部署,新成立的那措特种兵,也就是07分队,将秘密前往丘朗地区,协助孔特木镇的华洪会,向丘朗掸家族开战! 任何一支好的部队,永远是在战火中成长起来的。 不经过战争洗礼,如何成为真正的强军? 现在,07分队已经在丛林中经过了艰苦的训练,但,对于特种兵来说,这远远不够。 07分队的成员,除了少数几名前红箭特种兵,大多数只是普通民兵,充其量只经历过那措保卫战,以及北栗山之战,要论实战经验,非常缺乏。 华洪会是必须要救的,于是,07分队参战,也就是一箭双雕。 “好!我同意这个作战方案!” 听完楚红柳的介绍,魏可立刻就同意了出兵计划。 按照魏可的设想,他在回到那措之后,也准备带领几个人前往孔特木,一方面给金可喜送给养,另一方面,也是不想让金可喜迅速被打垮。 可以说,楚红柳的想法,与魏可不谋而合。 07分队的正式成员,包括魏可与楚红柳在内,共计15人。 其中,沃嘎由于留在了香港,还有一个楚红柳,魏可认为,她应当留守那措,作为守卫那措的军事指挥官,也就是说,魏可准备带领一支12人的小分队进入丘朗。 “不行!这次我必须参战!” 楚红柳听说魏可又要将她丢在那措,立刻就不干了。 前一次攻打北栗山的时候,楚红柳被留下来看家,结果,魏可被手雷炸伤,差点丢了命,所以,楚红柳说什么也不愿意留在后方提心吊胆,一定要跟着去丘朗。 “我已经派巴特勒带人提前去了丘朗,他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临时的前进基地。你带人冲在最前线,我留在前进基地,给你做后应,随时准备增援,那还不行吗?” 楚红柳苦苦哀求。 她是前任红箭特种兵分队长,同样是优秀的基层指挥官! 07分队长途跋涉开往陌生的战场,没有后援是不行的,楚红柳考虑的非常全面。 “那好吧!你跟我去丘朗,顾淼和杨大春留守!” 魏可终于点头答应。 要说此次出战,顾淼和杨大春,以及卢祥这些人都想跟着去,但,那措的安全更重要,必须留下得力的人手,所以,最终出战的只有07分队,其他人全都没份。 留守那措的临时军事指挥部,老团负责,顾淼和杨大春分别带领一个民兵连。 一连守卫新镇和铁索桥,二连守卫老镇街和山顶。 如此一来,魏可没有了后顾之忧。 那措特种兵全体集合! 实际上,巴特勒已经带领两名特种兵,作为第一批参战人员,提前出发。 剩下的共有11人。 正副指挥官魏可、楚红柳,小组长杜斌、郝思理,外加七名战士。 这是那措武装力量中的绝对精锐!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这批那措的精锐战士,所有人都用上了最好的装备,可谓是武装到牙齿。 军装,不再是自制的土布军服,而是从国内订购的迷彩服,黑绿相间,十分符合山区的环境,而且防水防风,耐磨,关键时候能当雨衣穿。 特制的迷彩多功能背心,从肩头一直延伸到腰部,漂亮实用。 小型军用铲,可以劈砍,更能用来挖掘。 多功能背包,用来携带生活物资、绳索、备用弹药等等,以及一顶轻便型睡袋,同样具有防水效果。 钢盔,外部用迷彩布包裹。 特制高帮运动鞋,轻便抗滑,保护脚踝。 如此一番装扮之后,仅仅从外型上来看,那措特种兵是非常酷的! 这样的携行装备水平,放在国内正牌的特种兵面前,属于很普通,但这里是M北,已经是顶级档次,超级豪华,没有哪一支武装的老大,肯花大价钱装备自己的手下。 接下来是武器装备。 人手一支步枪一支手枪,其中的步枪,有AK47也有56冲,凭各人的喜好,反正子弹通用。 唯有杜斌是个例外,他使用一支81杠,配有标准光学瞄准镜! 火箭筒十具。 一部单兵雷达,两部单兵电台。 魏可原本还想把12管火箭炮也带上,但,考虑到运输不便,再加上他们很可能在山区作战,63式火箭炮虽然能够牵引,然而,机动性终究有限,与特种兵的作战方式有冲突,最终被放弃。 除了以上这些装备,还有木制吊坠。 这一次,魏可不再藏着掖着,给每一名参战人员,全部配发吊坠,要求所有人贴身佩戴。 这可是保命的大杀器,相当于穿上了全套的护身装甲! 牛逼吗? 绝对很牛逼,以世界上最优秀的士兵防弹衣而言,也无法正面阻挡7.62毫米中威力子弹的射击,也就是说,性能与护身符的作用差不多,并不更高级。 一发7.62毫米中威力子弹,正面击中士兵的躯干,基本代表死亡。 但,佩戴吊坠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保住一条命! 至此,魏可创建的这支山寨版07分队,已经达到了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装备水准,再想进一步,那就不是屈屈一方小势力能够做到,而只能是集一国之力。 魏可再牛逼,也无法与国家相比! 最后,为了保证快速抵达丘朗地区,还必须动用直升机。 幸亏有缴获的这架直升机! 日产BK117是一种**********,满负荷载重约为1300公斤,也就是大约十余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的总重量,这样的载重量,勉强合乎目前的07分队使用。 不过,由于同时还需要为华洪会运送一批56式步枪,魏可决定将所有人员分作两批。 出发! 前一批人员,除了杜斌带领的狙击小组暂时待命,其余包括魏可和楚红柳在内的八名那措特种兵,登上了直升机,这也象征着,那措特种兵的首次正式出战。 魏可亲自担任驾驶员,楚红柳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 “魏子!我的心脏砰砰直跳,这是咱们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小分队!” 楚红柳自然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能不兴奋吗! 想当初,她和老团等人从红箭大队驻地仓皇而出,何曾想到,有朝一日,她还能身穿军装,带领着一支精锐小分队,乘坐直升机走向战场? 现在的他们,除了没有红箭特种兵的身份,已经与真正的特种兵,相差无几了! 更重要的是,魏可就坐在她的身边! 作为一名前特种兵,作为一个女人,她楚红柳没有遗憾! “柳子,这只是开始!相信我,咱们的队伍,将从那措起航,最终返回海洋!相信我,我们一定会成功,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 嗡! 直升机螺旋桨转动,卷起一片巨大的风声。 285.第285章 途中 超低空飞行! 在地形复杂的山林地带,驾驶直升机做超低空飞行,这绝对不是普通特种兵能办到,最起码在目前的那措,也仅有魏可一人,有十成的把握而已。 魏可的驾驶技术,并不比楚红柳、巴特勒等人更强,只因为他拥有左手。 直升机从那措起飞,一路向南,沿克伦族益岭控制区的边缘,悄悄地潜入崇山峻岭之间。 这种敏感时期,所有大势力肯定会全力戒备。 栗敢自由军,益岭卫戍团,都是拥有战斗机的大股势力,他们当然也装备有雷达,若想不被这些势力察觉,唯一的办法就是超低空飞行,利用地形的阻挡,隔绝雷达波信号。 BK117的机身瘦长,宽度仅有1.6米,在魏可的操控下,宛如一只巨大的蜻蜓。 “咦?你什么时候直升机开得这样好了?” 这个世界上,对魏可最了解的人,应当就是楚红柳! 当然了,那是指原本的魏可。 看见楚红柳惊讶,魏可也是略略尴尬。 “柳子,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很难相信!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经过了那场灾难之后,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感情变脆弱了!不过,你只要知道,我还是那个我。” 魏可说的糊涂,换个人肯定听不懂。 但,楚红柳能懂! 或者说,如今的楚红柳,一点也不怀疑魏可的身份,那么,既然魏可连相貌都变了,再出现一些其他的变化,那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根本不必在意。 “嗯!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 “谢谢你,柳子!” 此处无声胜有声。 无论是魏可,还是楚红柳,他们都是在感情方面,不善言辞的人。 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魏可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他信任的就是楚红柳,只要有楚红柳在,就一定会坚定地跟随在他的身后,给他无条件的信任和支持,不会受到任何干扰。 这不是简单的战友情,更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 飞行相当枯燥。 这就好像是开汽车上高速,最开始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紧张刺激,但,时间稍微一长,人就会疲倦,甚至于无意识地思想走神,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 幸好,魏可的意志力足够坚定! 他始终注意力集中,让直升机保持平稳的飞行。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楚红柳,也逐渐变得情绪放松,她能看得出来,魏可的驾驶技术,的确比想象中还要强。 楚红柳的脸上,挂上了满足的笑容。 试问,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所喜欢的男人,强大无比? 现在的魏可,就是一个强大的男人,不仅比以往的战斗力更强,还掌握了很多种稀奇古怪的技能,比如说熟练驾驶直升机,还有画符,还有左手的枪法等等。 这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能够安静地坐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守着他,看着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由那措到孔特木西侧山区,魏可足足飞行了近两小时。 这段路程原本无需这么久,如果保持高空的巡航速度飞行,估计能节省一半的时间,但,魏可为了隐藏行踪,一直将飞行高度维持在地表十米的范围内,再加上绕路,就花费了两倍的时间。 这已经很快了。 要知道,上一次魏可和郝思理从孔特木骑马回那措,可是整整用去了两天的时间,期间还必须在山中过夜。 这就是先进装备所带来的好处,而快速机动对于特种兵而言,就相当于生命! 直升机后部的座舱内,一直很安静。 座舱内的六名队员,都是首次乘坐直升机的菜鸟,但他们的表现都很不错。 为了让这群飞行菜鸟避免晕机,楚红柳可是下了狠手! 她的方法很粗暴,就是在训练中,用绳子把队员吊起来,头朝下,让他们体验身体失重的感觉,在经历过那样的痛苦训练之后,所有人都快速适应了飞行中的不适。 最起码,没人像当初的沃嘎那样,吐个稀里哗啦。 座舱中,恰好六个座位,坐的满满当当,其中,郝思理很自觉地坐在靠近机尾的最后一个位置。 “小子们!大家表现很好!继续保持精神放松,很快就要到达目的地了!咱们可是那措特种兵,是M北最强的一群家伙!等咱们到了丘朗,掸家族就该发抖了!” 不知不觉中,郝思理已经有了老兵的派头。 话说,郝思理不怎么被其他人喜欢,但,他的实力很强,人人都佩服。 听到郝思理的话,魏夏第一个使劲点头。 “郝头,我们都能撑得住。对了,你陪着老大在丘朗,和掸家族干过仗,那些人是不是打仗都不要命?” 魏夏也是十名特种兵队员之一。 他也姓魏,而且是魏可的本家兄弟,但,在公开场合里,他绝对不会叫魏可“小可”,更不会摆出“老子是将军亲兄弟”的身份来压人,而是很谦虚地和其他人称兄道弟。 在07分队中,巴特勒是巴头,杜斌是杜头,而郝思理自然就是郝头。 这种称呼,基本上沿袭了部队里的惯例。 被魏夏叫作郝头,郝思理有些得意,却骄傲地撇起嘴。 “他奶奶的!谁说掸家族打仗都不要命?上一回,我和老大在丘朗的左丘山,一辆吉普车杀了个三进三出!龟儿子的掸家族人,吓得到处乱跑!尿都吓得尿裤裆里了!” “哈哈!” 几个队员都听得笑起来。 有人怂恿道:“郝头,你给咱们说说,老大那一仗是怎么打的?听说干的可过瘾了!” “那当然过瘾!” 郝思理洋洋得意道:“跟着老大打仗,还能有不过瘾的?不过,老大厉害,老子干的也不坏的!反正闲着没事,我就给你们这帮小子吹吹牛……” 郝思理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夸他有本事。 这一下,戳中了他的爽点,立刻神采飞扬地吹嘘起来。 六个菜鸟,一个吹的起劲,其余五个听得入神,竟然把他们的处|女飞行,弄成了一次故事会。 其实,郝思理说的开心,思绪已经慢慢地飘远了。 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和另外几个人不同,他还没有真正成为那措的一员! 话说,郝思理前来那措,是被他老爹派来的,或者说,是北望先生安排他来的,至于说来那措干什么,郝连云并没有很清楚地告诉他,只是让他设法在那措当上官。 以他的本事,在小小的那措,弄个一官半职,那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事实与想象不同,郝思理是当了个官,论级别肯定不低,是最精锐的特种兵中的小组长,在那措的地位,几乎与两位民兵连长相当。 但,此时的郝思理,已经把他老爹的吩咐丢到了九霄云外。 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郝思理不由得想到,还是当兵有意思! 在那措当一名特种兵,肯定比留在家里当一个护卫,要有趣多了,假如他老爹把他忘了,就让他一直留在那措,和这些特种兵混在一起,那就完美了! 286.第286章 金可喜大败 孔特木西部山区,丛林。 “找到定位器信号!” 楚红柳发出一声惊喜的喊叫。 在她面前,机载雷达的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一闪一闪跳动的小红点,那是定位器发射出的信号,被直升机机载雷达追踪,出现在屏幕上。 能够出现在这个方位的雷达定位器,必然是巴特勒随身携带的那一个。 话说,巴特勒带领两名队员,先期出发前来丘朗,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找寻一处合理的直升机着陆地点,为大部队的到来做好准备。 发现了定位器所在的方位,基本就代表找到巴特勒。 “全体队员注意!预计五分钟内抵达目的地,做好战斗准备!” 魏可打开通话器,向座舱内的队员发布命令。 随着命令下达,郝思理等六名队员,立刻停止了吹牛打屁,快速将步枪抓在手里,检查枪膛、弹夹,还有战术背心里的各种小物品,以保证随时可以进入战斗状态。 抵达丘朗地区,意味着进入战场! 这不是演戏,而是真枪实弹的战斗,任何一点小失误,都可能让自己丧命! 别看这只是一群特种兵菜鸟,在经过了楚红柳等老牌特种兵的严格训练之后,最起码从外表上,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名特种兵的素质,一切做的像模像样。 丛林中,紧挨着一座小山丘的低矮树林。 树林的中央,大树被伐倒,形成了一块直径足有二十米的着陆场。 由于着陆场的一侧就是山丘,除非站在山丘上往下看,否则,很难发现这片树林中的异常,可以说,这块着陆场的选择很有水平,隐蔽而且安全。 就在靠近着陆场一侧的山丘上,巴特勒手里抱着枪,悠闲地坐在一棵大树下。 “巴头,华洪会的人怕是扛不住了,他们会不会投降?” 问话的是一名队员。 此刻,这名队员高高地骑坐在大树的树杈上,他是负责警戒的哨兵。 除了哨兵,在巴特勒的身边,还有另一名队员,他也是手里抱着枪,学着巴特勒的样子,坐着休息。 “哎!那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啊!” 巴特勒冷笑道:“打仗的事情,靠帮会真的不行,那必须是像咱们这样的正规军!你们俩说说看,咱们来丘朗之前,哪能想得到,华洪会一开战就被打得落花流水,连孔特木镇都保不住?鸟的一群废物!” 巴特勒说的不屑。 两名队员却不由自主把胸膛挺了一挺,脸上露出骄傲的笑容。 听见巴头的话没有,他们才是正规军! 这两名跟着巴特勒出来的队员,都是第一批的那措民兵中的佼佼者,曾经参加了那措保卫战和北栗山之战,但,如果往前倒数三个月,他们只不过是山里小镇上的普通山民而已。 想当初,在他们的眼中,比如栗敢自由军,就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现在回头一看,所谓的栗敢自由军,不过与孔特木华洪会是一个档次的,远远比不上他们那措特种兵,在他们面前,只配用“废物”两个字来形容。 骄傲! 对于拿枪的男人而言,这就是骄傲与自豪! 他们不仅是人民公社最精锐的07分队,就算放在整个M北,也是最强的一群人! “巴头!快看直升机!咱们的直升机!” 这时候,树上的哨兵兴奋地喊叫。 巴特勒猛然站起,顺着哨兵手指的方向,眯眼看去。 只见,就在山丘对面的树丛上方,一架被漆成暗绿色的直升机,紧贴树梢,正在快速逼近,在阳光的照射下,可以清晰地看见,直升机侧面的机身上,有一个白色的“07-1”编号。 “我靠!这飞行技术,肯定是老大来了!” 巴特勒仅仅看了两眼,就下了结论。 在那措,有能力驾驶直升机的就那么几个人,而在此之中,敢于开着直升机,紧贴树梢做危险飞行的,除了他巴特勒,仅有魏可而已。 “走!下去迎接老大!” 巴特勒手一挥,率先往山丘下跑去。 要说巴特勒这辈子最服气的人物,第一是他的分队长魏老大,排在第二位的,就是这位来历神秘的魏老大的兄弟,巴特勒私下里叫作魏老二的人物。 直升机垂直降落! 哪怕已经连续高难度飞行两个小时,魏可的驾驶动作,依然是一丝不苟,非常精确。 直升机稳稳地落在着陆场的中心。 舱门一开,全副武装的郝思理第一个蹦了出来,他机警地半蹲在地上,手里的步枪平举,对准了直升机侧边的树林。 在郝思理的身后,其余五名队员,也跳下飞机,摆出警戒的姿态。 一幅电影中常见的场景! 直升机的螺旋桨还在快速旋转,地面的落叶被呼呼地吹起。 但,这些年轻的那措特种兵,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他们的任务,尽管风很大,他们的眼睛被迫半眯着,却依然用最快的速度,扫视周围陌生的树林,避免遭到突然袭击。 所有人的脸上,都涂抹着数道油彩。 他们就像一群彪悍的猎豹! 这时候,巴特勒笑嘻嘻地从树林里跑出来,路过郝思理身边的时候,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思理,干得不坏!小子有几分特种兵的模样了!我的人在山上警戒,周围安全!” 敢当面叫郝思理是小子的,全那措仅有巴特勒。 巴特勒同样打不过郝思理,但他非常凶狠,也能徒手和郝思理拼上一会儿。 “收队!奶奶的不早说!” 郝思理下了命令,又不爽地嘟囔一声。 其实郝思理自己也没注意到,他现在的动作、说话语气越来越像魏可、巴特勒等人,与他刚刚来到那措的时候,已经截然不同,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因为,他喜欢这个集体。 魏可再次返回丘朗,带来了一支精锐小分队,他是来战斗的! 但,巴特勒汇报的消息,让魏可倒吸一口冷气。 孔特木镇已经失陷! 就在不久前,掸雄的手下上千人马,突然对孔特木镇发动攻击。 当时,金可喜的华洪会虽然早有防备,但无奈的是,掸雄使用了大炮,一下子就把孔特木的外围防御阵地,砸了个稀巴烂,惊慌失措的华洪会战士们,随即退入镇内。 双方在孔特木镇,进行了一番激烈血腥的巷战厮杀。 掸雄又一次动用了王牌:装甲车! 拥有装甲车的掸家族一方,占了大便宜,他们用装甲车开道,成片成片地驱逐华洪会战士,战局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最终,华洪会大败而逃。 “金可喜现在哪里?” 魏可的脸色异常冷峻,他没料到,丘朗的局势已经如此糜烂。 大炮!装甲车! 即便只是听了巴特勒的介绍,魏可也能猜到,战斗有多么惨烈。 根据他的观察,华洪会战士装备的,只有轻武器,而手握轻武器的一方,要与拥有大炮和装甲车的敌人,打正面阵地战,那无异于以卵击石,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华洪会已经败了! 如果华洪会无法拖住丘朗掸家族,那就很不妙,战火会迅速烧到栗敢,也会迅速波及那措。 “老大,金可喜被打惨了!他带着手下一批精锐,逃进了孔特木西面的山区,就在我们前面的一带。不过,估计他的日子很不好过,家当都丢在孔特木,成丧家之犬了。” 287.第287章 袭岗 丛林中,一支小小的队伍,沿着小道向前缓慢移动。 队伍中最显眼的是两辆牛车,牛车的车架子上装满货物,用塑料布遮掩,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显然这货物的分量很沉,拉车的两头牛,一边艰难地往前挪动,鼻唇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魏可走在队伍的前面,皱眉沉思。 金可喜的处境极不乐观! 现在,即便他给金可喜送去一批武器弹药,金可喜也不是掸雄的对手,而且,实力相差太远。 掸雄一定是得到了泛太联盟的强力支援,甚至于,那些大炮和装甲车就是三浦阳介弄来的,因为,在此之前的华洪会与掸家族的争斗中,华洪会在武器上处于劣势,却也从没有如此悬殊。 根据巴特勒侦查来的情报,金可喜有可能会投降! 金可喜会投降吗? 如果放在以前,华洪会与掸家族水火难容,金可喜宁死也不会向掸雄投降,然而,如今的情况不同,一方面,金可喜手下折损大半,另一方面,华洪会的许多帮众,都落在了掸雄的手里,成了俘虏! 魏可自己是一名指挥员,他能理解金可喜的难处。 身为老大,假如敌人以自己的兄弟的生命相威胁,他能如何选择? 不行!绝不能让华洪会投降! 一旦华洪会向掸家族投降,成为掸家族的附属势力,那么,M北就完了,实力再次暴涨的掸雄,在三浦阳介的支持下,真的可能快速荡平栗敢,实现M北地区的实际占领。 “老大,前面发现华洪会的哨兵!” 耳机里,突然传来杜斌低沉的声音。 话说,魏可来到丘朗,同时也带来了三部单兵电台,这东西在山区太管用了。 战场通信,象征着步兵战术的一次跳跃性革命,以往在战场上,零散部队之间,根本没办法实现有效的相互联络,想要互通消息,除了让传令兵靠两条腿跑,只有信号弹等最原始的办法。 打信号弹? 那东西一旦射在空中,你能看见,敌人同样也能看见,何谈什么隐蔽行踪。 现在,杜斌带领两名队员在前面探路,他和魏可的身上,各自携带一部单兵电台,即便这里是地形复杂的山区,但,只要距离在一公里范围之内,就能直接对话。 “对方几个人?” “五个人,像是一个哨卡。老大,要不要向他们通报?” 07分队不是来和华洪会打仗的,杜斌的意思,是主动上去和哨兵打招呼,说明来意。 不过,魏可不准备那样做。 他略一思索,就命令道:“就地隐蔽!我马上过来!” 很快,牛车队伍停下,魏可安排郝思理带人在原地等候,自己匆匆向前面跑去。 一处山道的弯角上,用石头垒起一个简易的防御工事,几个拿枪的人,三三两两坐在附近,这些人的情绪显然很低落,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果然,这里是华洪会设置的一座哨卡。 “有没有发现暗哨?” 魏可已经与杜斌汇合,简单观察两眼,已经初步确定了周围的地形。 此刻,除了他和杜斌,还有另外两名队员,他们四个人就趴在哨卡对面,几十米外的草丛中。 “没有暗哨。” 杜斌的回答非常肯定。 听了这个回答,魏可暗暗叹气,华洪会的军事素质,果然是不行。 现在的华洪会是个什么形势? 打了败仗,被人赶进山里,只能躲在山区苟延残喘,随时可能遭到掸家族的袭击,然而,眼前这些华洪会的战士,哨卡上连暗哨都不知道布置,一旦遭到偷袭,岂不被人一锅端了。 “小杜,咱俩各带一个人,从两侧迂回上去!不得伤人,把哨卡上的全部抓了俘虏!” “这……是!” 杜斌略略吃惊,但随即连忙答应。 当兵的,讲究的是服从命令! 既然魏可说要抓俘虏,自然有他的理由,问不问原因都一样,那就没必要啰嗦。 魏可他们是四个人,想要偷袭五个人的哨卡,而且不能伤人,很难吗? 其实不难。 魏可和杜斌,都是摸岗哨的老手了,两个人分开之后,各自带领一名队员,悄悄向两侧移动,很快就来到了哨卡的两侧位置,直到此时,哨卡上的那些哨兵,居然一点没发现。 新配发的迷彩服很给力,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 当然了,这也与能力有关。 即便是两名队员,在被选拔成为那措特种兵之后,也经过了全面的训练,尤其是像今天这样,利用环境的掩护,悄悄接近敌人的哨兵。 特种兵,干的就是偷袭的活,你要是连摸岗哨都不会,凭什么叫特种兵? 嗒嗒两声,魏可手指轻敲耳机,给杜斌发出信号。 紧接着,四道人影,突然从草丛中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哨卡上扑了上去! 这种时候,就看出军事素质的差别了,那些坐在哨卡上的哨兵,猛然见到几个脸上抹着油彩的人扑上来,有人竟然像见了鬼似的,大声惊叫,站起来想逃跑。 这些家伙们,估计也是被掸家族打怕了!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冲在第一个,已经冲到了哨卡上,抬起一脚,把其中一个想拿枪的家伙,踹翻在地! 太轻松了! 几乎就是一眨眼的时间,杜斌等三人也冲了上来,一人对付一个。 匕首!枪口! 五个华洪会的哨兵,一个没跑,全部被俘。 自始至终,没有一声枪响,魏可他们是有意没开枪,而华洪会的哨兵们,是没有开枪的能力,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连用手去摸枪的机会都没有。 “说!你们是什么人!” 魏可脚下踩着一个,左手还把另一个摁在地上,右手里的匕首指住对方的咽喉。 “你,你们是人是鬼?” 被魏可用匕首指住咽喉的这名哨兵,吓得面如土色。 也难怪他会害怕! 魏可一身的迷彩倒还罢了,关键是一张脸上,抹着条纹形的油彩,再加上魏可恶狠狠瞪着眼珠子的模样,确实很吓人,乍看之下,就像哪里突然冒出来的鬼魂。 “咦?你们不是掸家族的人,不会是金大哥手下的华洪会兄弟吧?” 这时候,魏可好像突然发现了不妥,出声询问。 华洪会兄弟。 这样的称呼,再加上魏可纯正的华夏语,傻子也知道他们绝不是掸家族人,而应当是朋友。 被魏可踩在脚下,也就是第一个试图去拿枪的哨兵头目,大着胆子问道:“这位好汉,我们确实是华洪会的。请问,你认识我们金大当家吗?” “当然!我不仅认识你们金大当家,还和付三哥、余小七都是兄弟!” “阿弥陀佛!可吓死我了!” 哨兵头目居然差点落泪道:“我还以为咱几个也要倒霉,被狗R的掸家族抓了去,原来是几位大当家的朋友。不过,你们这也太厉害了,本事都通天了,哎!” 一声叹气,发自肺腑。 魏可虽然不太明白对方为什么叹气,但,心里还是颇为得意。 这就是他想要得到的效果! 此次前来丘朗,魏可是来帮助金可喜的,也就是华洪会的合作方,然而,任何的合作,都必须有个对等的基础,07分队个人战斗力强悍,无奈人数太少,难免被人小觑。 现在,他带着三名手下,表现出了远超华洪会的战斗力,相信,消息很快就会传进金可喜等人的耳中。 魏可要的是平等的合作。 换句话说,07分队这十几条枪,虽然不一定当主角,但,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288.第288章 残兵败将 援兵到了。 这消息,随着一名哨兵飞快地奔回来报告,很快就在营地里的华洪会战士中间传来。 这种时候,谁会赶来援助华洪会? 在丘朗这片地头上,敢于正面与掸家族为敌的,除了华洪会,也没有其他人了,这时候有人突然跑出来增援华洪会,难道就不怕掸家族的报复吗? 疑惑归疑惑,许多的华洪会战士,还是挤作一团,出来看个究竟。 这里是一处溪谷,就在小溪的旁边,天然形成了一座巨大的山洞,有山有水有洞府,周围丛林环绕,风景还是很优美的,然而,此刻却是一片凄惨的景象! 聚集在这里的华洪会战士,多数衣衫褴褛,有的身上血迹斑斑,更有裹着绷带,拄着拐棍的伤员。 一支败军之师! 吃了大败仗,前途未卜,没有给养,没有任何援助,这群人的状态能好到哪里去? 这时候,从小溪的外面,缓缓走来一支小小的队伍。 人数仅有十余人,队伍的中间还走着两辆牛车,有个华洪会的战士在前面引路。 好牛逼! 所有人看清这支小队伍的打扮之后,都是同一种心情。 迷彩服,钢盔,冲锋枪,还有一脸诡异的油彩。 相比于破衣烂衫的华洪会战士,这十几个新来的人,简直就不像是这个世界上的,而是突然打开了某座时空之门,从另一个时空穿越而来,突然进入大家的视线。 “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所有人心里好奇,现场却一片鸦雀无声,诡异的安静。 山洞里的方向上,急匆匆赶来一群人,那是金可喜,以及华洪会的几位当家人。 “丹拓老弟,今日援手之情,我金可喜感激涕零!” 金可喜大踏步走在第一个,距离老远就拱手抱拳,向魏可致谢。 魏可抬眼一看。 华洪会现在的局势真是太惨了,就连眼前几位大当家的,身上的装扮,也不比其他战士好多少,一个个的衣服上沾满尘土和血迹。 其中,魏可一眼就看见了身高马大的付文涛。 付文涛的肩头一片血渍,一条胳膊用绷带吊在脖子上,已经受伤了。 哎!这些华洪会的大佬们,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那么器宇轩昂,转眼就落到了这步凄惨境地,可想而知,这群人的心情有多么低落。 “金大哥!兄弟我来迟了!” 魏可将眼神重新转向金可喜,与金可喜抱拳打招呼。 直到此时,金可喜才看清魏可等人的装扮,顿时一阵错愕,上前拉住魏可的手臂,欣喜问道:“老弟,这就是你们07公司的保安?这样的人,你带来了多少?” 人到了快要淹死的时候,一根稻草都是好的! 更何况,07分队队员的装扮太威武,一个个龙精虎猛的,都是精兵,不由得金可喜不生出幻想。 魏可苦笑道:“金大哥,我的人都在这里了。” 这句话是撒了谎。 实际上,跟随魏可来见金可喜的,一共是十名队员,楚红柳自然是留守,还有巴特勒也被留下来,他的驾驶技术是最好的,最后一个是魏夏,他们三人留在了直升机所在的那座山丘下,作为后援。 打仗,永远不能把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让敌人一勺烩了,只是无名岛之战血的教训。 听说魏可的人只有这么一点,金可喜略略失望。 魏可笑道:“金大哥,这次兄弟给你带来50条冲锋枪,还有一批子弹和药品。时间太紧,我只能先帮你筹措这么多,不过你放心,我们公司正在加班加点,争取给你更多的支持!” “这让老哥哥说什么好!患难见真情!来,大家辛苦了,随我到里面去休息!” 金可喜的神态,这才缓和一些。 冲锋枪、子弹、药品,不用问,这些都是华洪会最急缺的物品了。 随着魏可等人的到来,这条溪谷里终于有了一些欢声笑语。 来援助了! 虽然援兵的人数很少,物资仅有两辆牛车,但,有援助总比没有援助好,现在的华洪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任何一点点生的希望,都足以令人振奋。 山洞里,连桌椅板凳都没有,所有人只能坐在石头上。 “哎!我金可喜算是落难了,难得丹拓老弟重情重义,特地赶来支援我。” 金可喜谈起目前的局势,几欲落泪。 魏可扫视一番现场的华洪会大当家们,六个,只剩下六人! 不出意外的话,所谓的华洪会十兄弟,剩下的全都在这里了,幸好,他熟悉的付文涛和余小七都在,还有那位华洪会智囊诸葛承,居然也逃了出来,毫发无伤。 “金大哥,你以后准备怎么办?” 魏可也有些为难。 现在的局势,比他想的还要不妙,原本实力还算雄厚的华洪会,已经成了残兵败将,哪怕他带来了一批武器,也是杯水车薪,很难与掸家族正面对抗。 听到魏可发问,金可喜欲言又止。 旁边的诸葛承咳嗽一声道:“丹拓小兄弟,不瞒你说,我华洪会基业尽丧,手下兄弟折损大半。这仗,估计是打不起了。我的想法是,暂时先留在山里,恢复元气,想那掸雄若想消灭我们,也没那么容易!” 糟! 听话听声,诸葛承是华洪会的智囊,他的意见,差不多就是金可喜的意思。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 魏可明白,假如华洪会自此躲进大山里,说的好听是恢复元气,找机会报仇,说的不好听,这支势力很快就要退出丘朗的舞台,变成一股可有可无的流匪。 现在的金可喜手下还能汇聚几百人,那是因为有华洪会的余威在。 等到余威尽失,那些人还会跟在金可喜的身后卖命? “孬种!” 跟在魏可身后的郝思理,突然大叫起来道:“小爷听说,你们有不少兄弟被掸家族抓了吧?自家兄弟落入敌手,你们这些孬种,竟然躲起来当缩头乌龟,算哪门子英雄好汉!要是我们那措有一个兄弟被俘,我们老大绝对会带上大家伙,拼了死命去救!那才叫好汉!” 郝思理大声怪叫,对面的华洪会众人,有的羞惭,有的怒目而视。 孬种!缩头乌龟!这话说的当真不给面子。 噌噌噌! 其中几个华洪会头领,站起身,几乎要冲上来与郝思理拼命! “思理住口!” 魏可连忙出言喝止,冷眼看向华洪会的众人,一字一句道:“我这兄弟说话,话糙理不糙!今天,我能带着手下兄弟赶来增援,是觉得华洪会兄弟讲义气!若你们自家兄弟都无所谓,老子干嘛趟这趟浑水!” 魏可此言一出,所有人都低头。 是啊!人家一群外人,都跑来增援了,他们华洪会的自己人,却在这里窝窝囊囊,如何有脸责怪人家看不起你! 金可喜犹豫道:“丹拓老弟,真不是我不想去救,而是没办法……” 魏可摇头。 语气坚决道:“金大哥,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我现在就问你一句话,我领着人打头阵,带头冲进孔特木镇!但我的人太少,肯定不行,你跟不跟我去!” 289.第289章 骚扰 魏可一句问话,让华洪会众人愣在当场。 人家要带头冲进孔特木! 这个世界上,嘴巴里讲义气叫得山响的人,多了去了,但,谁见过如此讲义气的? 说到底,魏可对于华洪会而言,只是一个外人,就算华洪会的人都死绝了,也和魏可没什么关系,人家顶多是少了几个朋友,以后再不来丘朗而已。 但,带头冲进孔特木,那是要冒着枪林弹雨,是提着脑袋拼命! 一瞬间,所有人都变得群情激昂。 “大哥!咱们杀回去吧!丹拓兄弟说得对,咱华洪会不能不讲义气啊!” 带头一声大吼的,是付文涛。 付文涛红着一双眼珠子,吼完这一声,满脸悲愤。 紧随在付文涛后面,余小七也大叫道:“杀回去!咱们兄弟当初结拜的时候就说过,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顶多是大家伙儿都丢了命,一起去见阎王爷!” 血性! 华洪会的这帮男儿,还是很有血性的! “杀回去报仇!” “掉了脑袋碗大的疤!要死兄弟们一起死吧!” 一片吵嚷声。 现场,有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同样也举着拳头大喊道:“我红字营的姐妹们,凡是活着的,也不愿苟活!我红字营要第一个杀回孔特木,救回兄弟姐妹!” 这女人名叫刘红鸳,也是华洪会十兄弟之一,排行老五。 华洪会,打仗父子兵,兄弟姐妹齐上阵,就与古代的农民起义军差不多,属于很朴素的民间团体。 到了这时,没有表态的,仅剩下金可喜和诸葛承,他们也是最关键的两个人。 诸葛承阴沉着脸,开口劝道:“金老大,三思而行!” 鸟的三思而行! 都到了这种时候了,诸葛承居然还能沉得住气,在那里权衡利弊得失,这让魏可心里无比鄙视,哪怕这个人智谋超群,在魏可看来也是一钱不值。 “金大哥,我有攻打孔特木的办法,至少有超过五成的把握!” 魏可出口,直接堵住了诸葛承的话头。 他可不想让金可喜有理由退缩! 事情明摆着,这一仗不打,华洪会注定会渐渐消亡,最多能躲在暗处,对掸家族进行一些骚扰,那样的骚扰,对掸家族不痛不痒,根本起不到牵制掸家族的作用。 “丹拓兄弟,你有什么办法?” 金可喜果然没有再去听取诸葛承的意见,而是看向了魏可。 魏可轻松笑道:“打仗嘛,不拘一格没有死规矩。我的办法是,夜袭!趁乱杀进镇里,四面开花!我的人有夜战的经验,愿意第一批杀进去当先锋!” 作为特种兵,魏可一般是不会打阵地战的。 阵地战就是硬碰硬,哪怕你的兵员素质再高,一个萝卜顶一个坑,在现代战争条件下,该伤的还是会伤,该死的也会死,那样的战斗,魏可舍不得让宝贵的07分队顶上去。 夜袭!偷袭!出其不意! 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抵消掸家族的优势,也让07分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不过,魏可说的轻松,其他人却不太敢相信。 在他们看来,魏可的人再有夜战经验,人数仅有十几个,能起多大作用? 魏可环视一圈,嘿嘿笑道:“拿地图来!我给大家详细说一说这次作战的具体战术!老子还就不相信了,不就是屈屈掸家族,装备了大炮和装甲车吗?不信干不趴他!” 夜幕下,一支队伍浩浩荡荡走出了大山。 华洪会剩余的所有人,男女老幼,包括轻伤员,一律全部出战! 这一战,将是关系华洪会生死存亡的一战。 胜!华洪会重新取得立足之地,依靠孔特木作为根据地,与掸家族展开艰苦的拉锯战,相信在经过了丢失孔特木的惨败之后,金可喜等人绝对会吸取教训,不至于轻易再丢掉自己的根据地。 败! 一旦华洪会再败,那么,这个势力真的要烟消云散了。 实际上,这是魏可用计,逼着金可喜去拼命,但,既然魏可自己带头发起冲锋,别人还能有什么质疑? “丹拓老弟,无论结果如何,我金可喜欠你一条命!此战之后,如果咱俩都还能活着,你就是我的亲兄弟!哪一天你想要我的命,随时可以拿去!保重!” 金可喜拉着魏可的手臂,百感交集。 没说的,这个朋友交的值! 魏可却哈哈笑道:“金大哥你也保重,咱们到孔特木镇中心汇合!” 队伍分开,魏可带领着最小的一支队伍,也就是他手下的十名那措特种兵,外加一个向导,余小七。 所谓的四面开花,自然是从四个方向,发起进攻! 魏可的任务,是带领07分队,独立承担一个方向的攻势,还不仅如此,他也是将要第一个发起正式进攻的人,只有等他的进攻取得效果,攻入镇内,其他三个方向才会发起总攻。 很玄乎吗? 当金可喜等人听说这个计划的时候,真的以为是天方夜谭。 但,魏可很坚持。 他坚持认为,自己能顺利攻入孔特木,再者说,如果他不能攻入镇内,彻底搅乱掸家族的防御,就凭华洪会如今的实力,即便能攻入镇子,也会伤亡殆尽。 等华洪会的精锐死绝了,攻下孔特木,有个卵用? 南路,金可喜和诸葛承带队。 西路,付文涛。 东路,老五刘红鸳。 这三路人马,各有百余人,别看数量不算很多,在黑夜里分散开来,也是密密麻麻一大片,只不过,这些人的武器驳杂,什么装备都有,甚至还有拿着大刀的。 “金老大,你这趟是意气用事了!古人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次再败,就真的没以后了!” 直到此时,诸葛承还在试图规劝金可喜。 但,金可喜已经没了退路,冷哼道:“诸葛先生,人家一个外人都肯拼命,我有脸退缩吗?” “哎!我总觉得,那个貌昂丹拓不简单!” 诸葛承依然在摇头叹息。 金可喜却不再理他,向周围的手下命令道:“传我命令,骚扰射击!记住了,没有我的命令,不得进入对方防御工事的两百米范围之内!” 骚扰射击。 魏可制订的战术有些奇特,第一波的进攻,不是强攻,而是骚扰。 话说,掸家族占据了重镇孔特木,自然要防备华洪会回来偷袭,在镇子的东西南北方向上,都建立了防御阵地,并且,在阵地前面百多米的范围内,点起了很多篝火。 如此防御阵型,可以说,除非拥有强力的攻坚武器,否则,来多少灭多少! 再者说,华洪会如此大规模行动,哪怕是夜间,消息也瞒不住,不等华洪会战士们到达镇外,镇里的掸家族早已得到了消息,严阵以待。 “哈哈!华洪会的这些蠢材!躲在山里当老鼠还能活命,偏偏还敢打回来!小子们,别理那些笨蛋!守好了阵地,等到明天天亮,就是华洪会的死期!” 镇外防御阵地的后方,一个掸家族头领,得意地哈哈大笑。 没错,如果金可喜一直带人躲在山里,掸家族要想全数歼灭对方,估计是没可能。 但,华洪会主动打回来,那就不一样了! 290.第290章 枪枪入肉 砰砰! 哒哒哒! 这一夜,枪声响得尤其热闹。 镇外的华洪会,好像不准备再过日子了,他们弹药奇缺,却很固执地坚持往掸家族的阵地上射击,而且,距离那么远,在黑夜里一点准头也没有。 华洪会是在开玩笑吗? 以这样的方式,证明他们回来了? 的确,这就是一场玩笑,搞的掸家族士兵们也是一头雾水。 攻防转换之后,掸家族成了守卫孔特木的一方,反而让他们变得缩手缩脚。 用大炮轰? 这黑灯瞎火的,到处都在响枪,一发炮弹打出去能死几个人! 冲出去,与华洪会来一场混战,这似乎也是蠢主意,明明只要等到天亮,掸家族就能依靠兵力和装备的优势,轻松击垮华洪会,为什么要跑出去冒险。 所以,在经历了最初的双方隔空互射之后,掸家族士兵反而安静了。 他们就躲在工事,以及镇子外围房屋的后面,悠闲地等着,来了兴趣就伸出枪,对着外面的黑暗开上一两枪。 随便华洪会的傻子们去闹腾! 他们再闹,也没本事冲进镇子里面! 东西南,三面的枪声此起彼伏,时紧时慢,至于人影却是见不到一个的,所有的华洪会战士,都隐身在篝火后面的黑暗中,始终不冒头。 唯有北面是个例外! 北面,也就是07分队所在的方向,而且是即将带头发起正式进攻的方向! “老大!正面的敌人不足百人,比预计的要少!” 这是来自于杜斌的汇报。 与其他三路不同,魏可所在的这一路,能够随时掌握对面敌人的位置和大致数量! 情报啊!在现代战争中,情报太重要了。 此刻,杜斌带领两名队员,位于后方两百米外,他们已经将单兵雷达展开,利用与雷达相连的平板电脑,对面敌人的兵力部署,观察得一清二楚。 北面防御阵地上的掸家族士兵,仅有不足百人。 当魏可得到这个情报,立刻就做出判断:镇子里的掸家族,同样装备了单兵雷达! 道理很简单,孔特木镇里的掸家族士兵,数量绝对不少,而对方敢于在这一侧的防御阵地上,仅仅安排这样少的人手,肯定是初步掌握了镇外华洪会战士的人数。 也正因为如此,掸家族把防御重点,放在了另外三面! 哈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双方都有雷达,所起到的效果却截然不同。 “命令!杜斌掩护,只要敌人冒头,自由射击!” “一组!二组!跟我上!” 没有骚扰,直接上! 魏可的策略,欺骗与反欺骗。 话说,镇子里的掸家族只要不傻,他们就会猜测华洪会的战术。 其他三面都在拼命骚扰性射击,唯有北面纹丝不动,而且,人数还仅有十几个,这是几个意思? 敢死队吧! 没错,掸家族一定会猜想,躲在北面的这十几个人,就是华洪会组织的敢死队,准备趁着其他三面骚扰的机会,冲上来拼命一搏,成就成了,死了原本就不准备活。 既然是敢死队,那就必须动真格的! 魏可上了! 郝思理和其他六名队员也上了! 他们不是不要命地往前冲锋,而是匍匐前进。 八个人分成了两组,魏可与郝思理各带三名队员,他们两个人爬在最前面。 目标,篝火堆! 黑夜里,那些篝火太要命了,哪怕队员们身穿迷彩服,在篝火的照耀下,也很容易暴露行踪,而一旦遭到密集的子弹射击,就会有伤亡,那是07分队无法承受的损失。 在篝火照射的范围之外,六名队员停住了,举枪向前瞄准。 魏可与郝思理,继续向前! 他们手里各自抓着一把兵工铲,卧倒在地上,仅凭双臂的力量,在地面上铲出一道浅浅的坑! 挖一点,前进一步! 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即便是07分队的其他队员,也很难做到,那不仅需要力量,还有身体的协调性,以及胆量,很多方面的综合素质,才能完成。 两个人分别爬向了一处篝火堆,这里的异常,很快就被对面的掸家族士兵发现。 惊叫声从对面的黑暗中响起,紧接着,枪声大作! 不过,与此同时,07分队也开枪了。 孔特木镇的北面,终于也响起枪声,而且,这枪声响的分外密集。 镇子的其他三个方向上都是盲射,唯有北面,防守一方找到了射击目标,射击的频率自然要高出很多,任谁也不会眼睁睁看着敌人在自己眼前,而无动于衷。 哒哒哒! 突突! 这真是玩命啊! 魏可与郝思理两个人的身边,被子弹打得泥土飞扬!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双方互射,准确地说,是六名队员,外加后面的杜斌,他们与防守一方的掸家族士兵之间的互射,很快就分出了胜负。 在这样的射击中,枪法决定了一切! 队员们打的太准了! 更不用说,隐藏在后面的杜斌,那是枪枪入肉! 07分队是按照特种兵的方式训练,他们有各种不同条件下的射击要求,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每一发子弹都不得随意射击,必须在观察到对方枪口的枪焰之后,瞄准枪焰所在的位置,扣动扳机。 这就是特种训练与普通训练的不同! 在M北这地方,当兵的能打准枪,那就很了不起,谁还去管其他? 很快,那些掸家族士兵就觉得不对劲了! 只要他们露出头,向着篝火堆那里的方向开上一枪,不出一两秒钟,必定会有子弹飞过来! 那些从黑暗中飞来的子弹,简直就是催命恶鬼,专门盯着他们打,而且,子弹打得极准,就好像是用尺子量过了,对着他们的脑袋就扑上来。 短短的时间里,数名掸家族士兵,一命呜呼! 除此之外,还有几名士兵,被子弹击中了手臂、肩膀等部位,疼得哇哇乱叫。 守卫在这一侧的掸家族头领,简单清点一番,立刻头皮发麻。 乖乖不得了!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的手下,已经有超过十分之一的人失去了战斗力! “停止射击!都藏好了,等对面的蠢货攻上来再打!” 头领很聪明地发出了这道命令。 傻子才会继续干这种亏本的买卖,真要这样打下去,没等对方死人,自己这边就该全部被干掉了,再者说,对面的枪法再准,不过只有十来个人,就算冲上来,也没什么可怕。 嚓嚓嚓! 对面的枪声一停,魏可和郝思理继续干活。 不出一会儿的时间,两个人分别爬到了一处篝火的附近,兵工铲翻飞,泥土往篝火上压了上去,这两处篝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得微弱。 藏在后面的余小七,已经看傻了眼。 我的天!这个〇七公司的保安们,打仗打得太利索了! 粗粗看去,好像人家做的事情也没啥了不起,但,取得的效果就是好。 这要是华洪会的战士们,也有如此本事,早就打回来,冲进孔特木,与掸家族人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拼杀,何至于苦逼地躲在大山里,惶惶不可终日。 291.第291章 入镇 篝火依次熄灭,孔特木的北面,陷入一片奇怪的沉寂。 “老大!有情况!敌人向两侧分散了,你的前方阵地没人!对方要打你的伏击!” 听到杜斌的汇报,魏可一阵错愕。 紧接着就是笑得肚子疼。 要说对面的掸家族指挥官,也是够有才的,还能想出打伏击的点子,这要是魏可稀里糊涂带人冲上去,估计就遭殃了,他们原本人少,再被包了饺子,还不死翘翘。 但!他们手里有单兵雷达! “小杜你个混球!赶紧汇报敌人的具体位置和人数!” 魏可笑着低声骂了一句。 此刻,他和郝思理,已经带领着其余六名队员,越过了一处处熄灭的篝火,前进到了对方阵地的前面,双方之间的距离,不过是短短的五十米! 在这样的距离下,魏可有多种打击敌人的方法。 很快,杜斌的具体情报,就汇报来了。 单兵雷达! 这就是魏可敢于冒险打头阵的原因,有了这件战场利器,他等于是睁着眼睛,和一群闭着眼睛的敌人作战,哪怕自己人数处于劣势,他也能把敌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至于说,对面的防守一方,恰好也装备有雷达,这种情况几乎忽略不计。 单兵雷达,哪怕对于三浦阳介,也不会是大白菜。 益岭缴获一部,左丘山锡矿炸毁一部,魏可还就不相信了,三浦阳介能携带许多的单兵雷达前来丘朗,在连续损失两部之后,还能让驻守孔特木的掸家族士兵,拥有足够数量的雷达使用。 或者说,就算孔特木镇内有单兵雷达,也不会被布置在自己这一侧。 掸家族不是傻子,面前仅有十几个敌人,用得着雷达? “准备手|雷!” 魏可发出了低沉的一声命令。 五十米,对于普通战士来说,必须使用站立姿势,但,07分队的队员,都是精挑细选的,力量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指标,他们采用半跪姿势,就能轻松将手|雷投掷出五十米的距离。 “左侧45度!” 黑暗中,八道手臂扬起,八个黑乎乎的小东西飞向了空中,就像惊起了一片飞鸟。 但,这可不是飞鸟,而是能要命的武器! 轰!轰!……轰! 爆炸声接二连三响起,对面的防御阵地的一侧,顷刻间就变成了一片火海。 手|雷这东西,一两枚爆炸的时候,威力并不是很惊人,但是,多达八枚手|雷的同时爆炸,动静就大了,尤其在这黑夜里,火光,硝烟,冲天而起,地面像是突然被猛兽啃了一般。 “啊!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那是躲藏在暗处,准备偷袭的掸家族士兵,其中的一些被弹片炸伤,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下意识发出凄惨的嚎叫声。 魏可不为所动。 “右侧45度!投弹!” 又是一片手|雷飞出,躲藏在右侧的掸家族士兵,再次遭了秧。 “一组左!二组右!杀!” 魏可一声虎吼,手握步枪,一跃而起,率先冲了上去! 打仗嘛,要想绝对没有危险,那是不可能的,这时候发起冲锋,如果有敌人开枪,07分队就会遭到伤亡,但,这无疑已经是最佳的冲锋时机,敌人刚刚被猛烈的爆炸炸晕头,几乎不可能有效地发起反击。 哒哒哒!哒哒哒! 五十米的距离,全力冲刺仅需数秒。 八条人影分成两排,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上去,举枪就射! 冲锋枪,是近距离作战的利器,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敌人倾泻出最大量的子弹,当魏可等人冲上防御阵地,疯狂扫射的时候,实际上,战斗已经结束了。 那些被炸得晕头转向的掸家族士兵,根本来不及反抗! 阵地易手。 现场,仅留下一地狼藉的掸家族士兵的尸体! 简单吗? 战斗看似简单,但其实并不简单,军事装备,战斗经验,体能,枪法,勇敢,这些因素缺一不可,正是这许多因素集中在一起,让魏可完成了一项,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 十一名那措特种兵,全歼近百人的掸家族士兵守军! 自身无一伤亡! 这时候,杜斌带领两名战士从后方冲了上来,小个子的余小七,也跟在杜斌的身边。 “丹拓兄弟,神了!你们这打仗的水平,真是神了!” 余小七兴奋地嚷叫,眼神亮晶晶的。 魏可嘿嘿一笑,命令道:“杜斌架设雷达,向前侦查!其余队员清扫战场!” 今天的这场战斗,杜斌担任的是支援和侦查的任务,单兵雷达,已经被一名队员背在身上,上到防御阵地,只需要解开肩头的绳索,把支架竖在地上,很快就能让雷达正常运作。 这种单兵雷达的使用方式,无疑让07分队拥有了一件神器,立于不败之地。 砰!砰! 阵地上的枪声零散响起,那是队员们在补枪。 任何看似有危险的人体,不论死活,对准脑袋就来上一枪! 战场上,被装死的敌人偷袭,而从产生伤亡的例子,太多太多,魏可对待敌人从不仁慈,他手下的队伍,一般情况下不要俘虏,这条惯例,同样也被带到了那措特种兵! 旁边的余小七,已经看得眼皮直跳。 他也算是老兵了,却是第一次看见如此“凶残”的战士。 他亲眼看见,一个掸家族的伤兵,艰难地抬起上半身,一只手臂抬起,似乎想做出投降的姿势,但,一名队员举起步枪,毫不犹豫就是一枪,那人的脑袋立刻爆了。 余小七咬咬牙,抓起手里的枪,也加入了清扫战场的行列。 华洪会和丘朗掸家族,如今的仇恨,已经融入各自的骨髓,再也洗不掉! 战斗进行的太快,快得当孔特木北面阵地失守,镇子里其他方向上的掸家族守军,根本不知情。 魏可没有原地停留,果断带领他的小分队,杀入镇中! 特种兵从来不怕深入险地,他们干的就不是普通士兵能干的活,像现在这样杀入敌人的核心区域,正是魏可最喜欢做的,同时也在他的计划之内。 不趁机彻底搅乱掸家族的防御,难道让华洪会去硬拼? 哒哒哒! 突突! 一路前进,一路强行扫荡! 07分队依然分作三组,魏可和郝思理,各自带领三名队员,形成钳式阵型,在前面扫荡,杜斌和另外两名队员,组成侦查组,紧随其后,每隔百米距离,利用雷达扫描敌人踪迹。 乱套了! 当枪声逐渐向孔特木镇中延伸,傻子也知道,镇子里面出事了。 相反,还滞留在镇外其他三个方向上的华洪会战士们,立刻变得情绪激动。 “三当家的!北面进去了!那些〇七公司的真是牛,果真杀进去了!咱们怎么办,要不要冲锋?” 西路,付文涛手下的兄弟,兴奋地叫嚷。 付文涛同样也激动。 却狠狠咬牙道:“老子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别急,再等等!大家伙做好准备,随时准备猛攻,让掸家族血债血偿!沉住气,等镇子里面信号弹起来,全都给老子不要命往里冲!”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刘红鸳的东路,以及金可喜的南路。 不知不觉中,魏可在所有人心目中,威信大涨。 哪个敢不服? 人家手里仅有十个人,却硬是杀进了镇子,就凭这本事,华洪会里谁人能比! 292.第292章 战争让女人走开 “老大你快来!这里……这里!” 魏可他们刚刚扫荡了一处院子前面的街道,郝思理带人冲进院子,立刻像见了鬼似的喊叫。 根据杜斌的汇报,院子里有人,但正在移动的人数似乎不多。 话说,被魏可缴获的这种雷达,有个致命的缺陷,它能精确地探测出任何正在移动的物体,包括车辆和行人,但,如果一个人安静地停留在原地不动,单兵雷达就无法显示。 听到郝思理的喊叫,魏可连忙跑了过去。 现在的郝思理,已经不是新兵蛋子,能有什么东西,是让他惊慌失措的? 院子里的人不是不多,而是很多! 一时之间,就连魏可也愣在当场,不知所措。 只见,院子里密密麻麻有很多女人,这些女人或坐或站,一个个傻乎乎地看着他们,更要命的是,这些女人全都光着身体,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 “天杀的掸家族!丧尽天良啊!啊!啊!” 紧跟在魏可身后的余小七,突然爆发出一阵疯了似的嚎叫。 这时候,站在女人们最前面的一个女人,也看见了余小七,她跑上来,一下跪倒在余小七的面前,伸手抱住余小七的腿,嗷嗷地哭喊道:“是七当家!华洪会杀回来了!姐妹们,兄弟们回来救咱们了!” 呜呜呜! 一瞬间,女人们全都哭了。 魏可听了,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孔特木是华洪会的老巢,这些女人肯定是华洪会战士们的亲眷,当镇子失陷的时候,没来得及逃跑,就成了掸家族的俘虏,于是就成为被****的对象。 掸家族该死! 哪怕在战争中,此类事件几乎难以避免,但,作为一个华夏人,魏可的心中充满了悲伤,更多是仇恨。 在此之前,他带队攻打孔特木,是为了让华洪会恢复战斗力,拖住掸家族的扩张。 现在,他也要复仇! 他本就是华夏的精英战士,保家卫国的信念深入骨髓。 华洪会的这些亲眷,同样是华夏人,是他的同胞姐妹,所以,当魏可看见如此多的同胞姐妹,惨遭蹂躏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怒了,想要发泄! “思理,带领队员们出来!准备开杀!” 他们本就在努力杀敌,到了现在,应当更加凶狠无情! 魏可带着人到了院子外面,就守在街道上。 仅仅过了一会,余小七就跑了出来,身后跟着刚才那个哭嚎的女人,女人的身上披了一件衣服。 余小七急匆匆道:“丹拓兄弟,求你再帮个忙!” “你说!” “咱们有很多兄弟,被关在前面的一个地方,求丹拓兄弟带人去搭救!” “没说的,带路!对了,她们怎么办?” 魏可略微为难,看向余小七的身后,此时,一大群女人已经从院子里面蜂拥而出,有的临时找了件衣服穿上,但更多的还是身无一缕。 “七当家的不用管我们!” 还是那领头的女人叫道:“我们自己能行!姐妹们!七当家的说了,后面路上有很多被打死的掸家族畜生,我们过去!拿起武器杀掸家族的畜生!” 听到这女人的呼喊,所有的女人们全都高声大喊。 “拿武器!杀畜生!” 此情此景,不仅令魏可感动,也让他心酸。 战争应当让女人走开,但,很多时候,女人们根本没有办法走开。 那就让她们去发泄,哪怕是死! 魏可没有再等待,从腰里抽出信号枪,取出两发信号弹装入枪膛,朝天鸣枪。 通通! 两发红色的信号弹,升入空中。 “小七带路!所有人注意!发现敌人一律当场射杀!” 这是一条稀里糊涂的命令。 敌人,什么样穿着打扮的算是敌人? 手里拿着武器,试图反抗的肯定是敌人,那么,手里没有武器的算不算敌人,还有老人妇女和儿童,算不算敌人? 魏可这是怒了。 他也想发泄心中的怒火,原本他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此时,整个孔特木镇,彻底乱套了。 随着红色信号弹升空,位于东西南三面镇外的华洪会战士们,立刻潮水般投入了进攻,他们中有的人不要命地冲向篝火堆,去扑灭篝火,更多的则是一边射击,一边快速的往前奔跑。 枪声如同炸锅般在四面八方响起! 华洪会的战士们不要命了。 幸好,那些守卫在防御阵地上的掸家族士兵,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镇子里面枪声不断,到底有多少华洪会冲进了孔特木? 他们守在阵地上,就是为了阻止华洪会攻入镇内,结果,人家早已经杀进去了,他们还傻乎乎留在这里做什么,等着被人家两面包抄吗? 各处阵地上的掸家族士兵,各自为战。 有的士兵开始往镇里撤退,有的继续留在了阵地上,乱哄哄乱作一团。 这情景,与当初华洪会守卫孔特木的时候,何其相似? 话说,掸家族占据了孔特木镇,也是准备把这里当作丘朗的南方门户,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掸雄不仅派来了上千人的重兵,同时来到孔特木的,也有掸家族的平民! 没有平民,仅有当兵的,何谈控制一座规模不小的镇子? 掸雄颇有雄才大略,他实行的是移民式的占领,当掸家族的族人牢牢在孔特木扎下根,这座南方重镇,就彻底属于掸家族,而生活在这里的其他族群,只有乖乖成为掸家族的附庸。 但,如意算盘打得好,偏偏魏可来了。 镇内镇外,一片混乱。 这时候,魏可等人在余小七的带领下,已经冲到了一个四岔路口的前面。 “老大快退!前面有个大家伙正在向你过来!也许是坦克!” 耳机里,突然传来杜斌惊讶的喊声。 坦克? 掸家族在孔特木不应当有坦克,那应当是装甲车,就是曾经把华洪会赶得落花流水,狼狈逃出镇子的装甲车,那是很欺负人的,在打仗基本靠轻武器的M北,一辆装甲车就是巨无霸般的存在。 后退?往哪里退! “准备火箭筒!两发穿甲弹!” 魏可大吼一声。 07分队是有备而来,他们随身携带有火箭筒,这能够保证最基本的攻坚能力,既然魏可早知掸家族拥有装甲车,自然不会将这件利器遗漏。 就在大街上,数名队员保护在周围,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各自开始组装一次性火箭筒。 争分夺秒! 隐约中,地面开始震颤,那是装甲车正在驶近,随时可能出现在眼前。 终于,就在一个黑乎乎的庞大身影,从街口的另一侧,冒出头来的时候,魏可恰好将火箭筒扛在肩头,半跪姿势,右手手指压在了扳机上! 嗖! 轰隆! 火箭筒揍装甲车,打得那叫一个脆! 魏可的这发火箭弹瞄得极准,弹体轻松击穿了装甲车薄薄的外层钢板,成功穿入到了车内,只见,不远处的那辆装甲车,似乎被什么东西阻挡了一下,猛地一个停顿。 紧接着,一团火光冲天而起! 打爆了! 装甲车内的弹药被引燃,引发了剧烈的爆炸,而装甲车的上部,就像是被砸开的西红柿,由内而外炸开。 “靠!老大你欺负人!不是说好了是两发吗?” 耳边,传来了郝思理委屈地抱怨声。 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加快速度,但,作为新手的他,手速完全无法与魏可相比,当他刚刚把火箭筒组装好,面前的装甲车已经被魏可干掉了。 “带上火箭筒!敌人上来了!寻找有利地形!” 魏可来不及安慰郝思理这个二杆子,赶紧向所有人下达命令。 战斗还在继续,根据杜斌传来的及时情报,大约数十名掸家族士兵,正跟在装甲车的后面,向他们而来。 这才是特种兵的作战方式! 魏可已经打出了感觉,仿佛重新成为了红箭07分队长,正在带领他的那帮老战友们,置身于一座陌生的城市中,与周围不计其数的敌人厮杀。 普通人害怕战争,他是人见人怕的分队长魏阎王,他不怕! 或许,他天生就是为战争而生! 293.第293章 屠! 华洪会十兄弟中的老七余小七,亲眼目睹了一场奇迹。 八个人,仅仅只有八个人! 魏可带领的这支小分队,处于最前线,与敌人激战的,始终只有八个人,却打得敌人闻风丧胆! 这样强大的战斗力,余小七暗自思量,就算换作由他来指挥一两百名华洪会最精锐的战士,也打不出如此效果,更不用说,魏可在消灭敌人的前提下,本方无一伤亡。 奇迹啊,真是奇迹! 余小七这是第二次跟随魏可作战,前一次在左丘山,他见证了魏可个人的勇武,这一次,他再次见证到了魏可的指挥艺术,在他的带领下,似乎任何人都能爆发出最强的战斗力。 假如自己也能身穿迷彩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该有多好! 但,这个念头余小七只能想一想,他是华洪会的人,而且是十兄弟之一,怎么可能跑去当保安? 屠杀! 彻底的一场屠杀! 魏可指挥着队员们,躲藏在街道两侧,当那些掸家族士兵跑上来的时候,先是一发穿甲火箭弹突然飞向了人群,紧接着,当士兵们慌作一团,八支自动步枪开始了疯狂的收割。 轻松,一如既往的轻松。 AK和56冲都是以火力凶猛著称的步枪,子弹倾泻而出,对面的掸家族士兵,成片地倒下。 这就叫战争的艺术! 07分队的队员们,他们在山林中艰苦训练的成效,开始体现。 严格说来,他们只是新兵,如果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孤零零地扔在战场上,他们的表现,或许并不比普通战士强上多少,充其量是体能好一些,枪法准一些而已。 但!当他们集中在一起,在一匹头狼的带领下作战时,他们就发生了蜕变! 魏可就是那匹头狼! 每时每刻,魏可总是冲杀在所有人的最前面,他勇猛无畏,他冷静果断,当其他队员的心理稍稍产生波动的时候,只要看一眼魏可的身影,他们就会迅速变得镇定自如。 07分队,就像一把烧红的热刀,所到之处,敌人土崩瓦解。 很快,他们赶到了关押华洪会俘虏的地方。 在这里,勇敢的华洪会战士们,已经自发地开始作战,他们手里没有武器,就拆掉了木栏,与持枪的掸家族警卫对峙,假如不是07分队及时赶到,这数百名华洪会战士,都可能壮烈牺牲。 幸好,还有魏可在! 魏可等人的行动速度太快,快得超出警卫们的预料。 绝大多数的华洪会战士都得救了,这些人虽然身体被折磨的不像样,但立刻投入了战斗。 “杀掸家族畜生!” “为了死难的华洪会兄弟!报仇!” 随着这一大群生力军的加入,孔特木的胜局已定! 华洪会的这些战士们,无论男女,他们现在要的仅仅是复仇,全都杀红了眼,喊杀声迅速扩散,镇里镇外响成了一片,就好像整个镇子已经被华洪会占领。 掸家族的士兵们,终于怕了。 是人就有害怕的情绪,尤其对于掸家族士兵而言,他们原本应当是胜利的一方,却突然毫无理由地败了,这种心理落差,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 掸家族士兵们,开始大溃败! 到处是喊杀声,到处是枪声,到处是华洪会战士奋不顾身的身影! 话说,单论战士们的勇敢精神,华洪会已经做到了极致,很难想象,华洪会的男女老幼,几乎都是勇敢的战士,这一点,或许与他们的生存环境有关。 枪声,喊杀声,充斥孔特木镇,一夜未停! 天亮了,孔特木彻底收复。 即便是强壮如魏可这样的壮汉,也有些疲倦了。 战斗是消耗巨大的体力活,消耗的不仅有体能,还有精力,作为07分队的领头羊,哪怕战斗过程非常顺利,魏可也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以防止意外发生。 余小七依旧跟在魏可的身边。 他也累坏了,脚步有些踉跄,一身的硝烟。 但,余小七的精神极好,一路走,一路向魏可介绍周围的环境。 他们这一群人,无疑是与众不同的,仅仅这一身特殊的装扮,就表示他们不是华洪会的人。 街道两侧,坐满了华洪会的人,男女老少都有,这些人有的相互抱头痛哭,有的已经沉沉地睡去,还有的手里抱着枪,坐在那里呆呆地发傻。 这场战争,对所有人的伤害,太大了! 虽然孔特木镇被夺回,但,很多人已经死去,还有很多人失去了自己的亲人。 当魏可等人走过的时候,路边的人群,先是怔怔地望着他们,然后,有人主动站起身,向着他们鞠躬行礼,渐渐地,路边的所有人都站起来了。 他们不说话,只是默默地鞠躬。 恩人啊! 如果不是这群人的突然出现,整个华洪会就烟消云散了,而这里的无数人会死,还有无数人会沦为奴隶,凄惨地度过他们的余生。 这种恩情,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突然,前面的街道上,传来一阵杂乱的吵闹声。 魏可赶紧带头向前面走去,等他到了近前,不觉一愣。 在一片空地的中央,拥挤着一大群的掸家族人,人数足有上百,里面有失去了武器的掸家族士兵,同时也有老人、妇女,甚至儿童,这些人抖抖索索,全都睁着惊恐无助的眼睛。 外围,是人数更多的华洪会战士! 所有的华洪会战士,他们的眼睛,全是血红血红的,他们手握刀枪,怒目而视。 “这里怎么回事!” 余小七上前问道。 立刻有人跑上来,大声报告道:“七当家的!这些都是掸家族的余孽,二当家的命令!斩杀掸家族余孽!为死难的华洪会兄弟姐妹,报仇!” “报仇!报仇!” 周围的华洪会战士,齐声呐喊。 斩杀余孽,魏可的心里不由得一颤。 他当然也不喜欢丘朗的掸家族人,这一夜里他自己就杀了很多,但,眼前竟然还有孩子? 这时候,只听余小七诧异问道:“我大哥他知道吗?” “大当家的已经知道了!” 听说金可喜也知道,余小七略微犹豫,还是退回到了魏可的身边。 魏可叹一声气,低沉道:“走吧!” 他或许有理由去阻止,但却无法阻止,也没有能力去阻止,因为,华洪会都是杀红了眼珠的,他们已经不再把掸家族当作同类看待,就如同掸家族对待他们一般。 难道魏可要拿起枪,与华洪会的战士们,再来一场战斗吗? 那显然不可能! 身后,随着一片暴怒的喊杀声,屠杀开始! 无数凄惨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魏可的心情低落,眼前不由自主浮现出一张阴鹜的脸,那人是诸葛承,禁不住暗想,那个华洪会的二当家,有着一个著名的姓氏,行事作风也同样的毒辣,端的是狠毒! 294.第294章 辞行 华洪会成功夺回孔特木,起死回生,魏可也被奉为上宾。 但,魏可却没有过多的喜悦之情。 他是战士,见惯了生死,然而,深入接触到这种不同族群之间的争斗,还是首次,也为自己所见到的人性的丑恶,感到痛苦与彷徨。 丘朗掸家族如此,华洪会亦如此! 他能责备华洪会滥杀无辜吗? 显然不能,因为,他就是华夏人,又因为,在那之前,掸家族已经做了人神共愤的事情,更可恨,而华洪会是在报复,即便他们做的过分了一些,也有情可原。 一定不能让那措发生同样的灾难! 一定不可以! 魏可很难想象,万一他的那措镇也被敌人占领,那些跟随他的人,他们的亲人和朋友,也遭受到类似的遭遇,他魏可会如何做,也许,他的报复,只怕比华洪会来得还要猛烈吧。 总之,在丘朗这块土地上,华洪会与掸家族的仇怨,永远无法化解了! 夺回孔特木,华洪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牢固的防御,以防止掸家族再次进犯。 魏可开始忙碌起来。 他和杜斌都是老资格的战士,对于建立有效的防御阵地,自然很熟悉。 两个人成为了华洪会的军事顾问,四处巡视,指点华洪会的战士们,如何在镇子的外围,建设立体防御工事,地堡的顶部一定要牢固,能抵御炮火的直接攻击,壕沟要挖的有推进层次,不能水平成一线,防线上要形成交叉火力,不能留有射击死角,如此等等。 孔特木镇的内部,也需要建立暗藏的据点,预备打巷战。 所有的目的,就是要让孔特木固若金汤,成为一座无法被攻克的堡垒。 在孔特木,魏可的声望如日中天! 不仅因为他出手夺回镇子,搭救了许多的人,还因为他丰富的军事知识,以及无私的帮助。 所到之处,所有人真诚地向他鞠躬行礼,他的每一句话,立刻得到忠实地履行。 这种声望,甚至比华洪会真正的老大金可喜,更甚! 两天里,付文涛和余小七,一直跟随在魏可的左右,就像他的两个保镖。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付余二人与魏可的关系愈加亲密,魏可能感觉到,这两个人的性格更像纯粹的战士,他们敬重自己,甚至是崇拜。 与此同时,金可喜倒像是开始变得疏远了! 夺回孔特木之后,金可喜每次见到魏可,总是热情地拉住他的手臂,老弟长老弟短,亲热的不得了,但魏可明显觉察到,对方在对自己保持着一种戒备! 他奶奶的!老子拼死拼活助你,对你这破地方,能有什么企图? 不过,魏可的不满只能放在心里,却不能说出口。 同样的道理,07分队也被安置在靠近镇子南侧的外围,远离核心区域,金可喜的意思是,掸家族随时可能来袭,南侧最靠近山区,万一有事,是最方便撤退的地方。 罢罢罢! 丘朗的战局已经初步稳定下来,华洪会就像一根钉子,牢牢插在孔特木,如此一来,掸家族的掸雄,一定不敢轻易对北方的栗敢,展开实质性的动作。 再者说,孔特木这一战,掸家族损失非小! 初步估算,掸雄在两次孔特木之战中,起码损失了近千的士兵,另外还有士气。 许多的士兵,连同亲眷一起战死了,这是个巨大的打击,丘朗掸家族即便是个大族群,短期内也必须休养生息,慢慢恢复元气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魏可萌生去意。 恰恰就在这时,魏夏赶来了。 话说,魏夏是彻头彻尾的新兵蛋子,哪怕入选了07分队,在队员中也是最弱的一个,他被魏可留下来,跟随楚红柳和巴特勒,保护前进基地的安全。 魏夏带来一个消息,益岭卫戍团出现异动! 消息来自于直升机的机载电台,魏可去往香港期间,楚红柳派人采购了一部民用单边带电台,所谓的单边带电台,既可以发报,也可以直接通话,这部电台被架设在那措新镇附近的山上,与机载单台构成了一个最简单的通信网络。 益岭异动! 这个消息令魏可不安。 那措是07分队的大后方,而益岭就在那措的旁边,一旦益岭突然发难,旦夕之间,克伦族的大军就能杀到眼前! 得知这个消息,魏可立刻去向金可喜辞行。 魏可要走,金可喜分外惋惜,拉着魏可一个劲诉苦。 “丹拓老弟,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你这一走,老哥哥心里没底啊!能不能让你手下的兄弟,多在孔特木留一段时间?哪怕仅仅小杜一个人也行!老弟你也知道,现在我手下缺兵少将,有本事的人太少了!” 金可喜看上了杜斌? 开玩笑,别说是杜斌,就算其他队员也是宝贝,哪有留下的道理! 这叫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若是魏可真把杜斌留下,恐怕金可喜真的会把杜斌一直扣在孔特木,给他当军事教官。 “金大哥,这些人既是我的兄弟,也是公司里的人!实话实说,我真没有权力把任何一个人留给你。” 魏可断然拒绝。 魏可的行事风格就是如此,拒绝就直接拒绝,以他的经验,如果抹不开情面,非要找个牵强附会的理由,反而容易引起麻烦,说不准对方又会生出其他的理由。 果然,金可喜虽然失望,却也没有再坚持。 但,就在魏可以为谈话结束的时候,陪在金可喜身边的诸葛承,却提出一个新的请求。 “貌昂兄弟,你们公司的保安,都是你教出来的吧?这些保安太厉害了!要是我们华洪会也有一批那样的好手,何愁打不过掸家族?依我看,能不能让我们派出一批人,交给你带回去训练?你放心,该付多少培训费用,我们就付多少,绝不让你们公司吃亏!” 还是诸葛承聪明啊! 留下杜斌,仅仅只是外人,而培训出一批华洪会的战士,就真正是自己人。 诸葛承的理由也很正当,既然你是公司,做的是生意,那么,帮我训练战士,也可以成为生意的一种。 魏可在心里直翻白眼。 帮你训练战士? 你知道训练一个特种兵,有多辛苦嘛,那是楚红柳和巴特勒、杜斌等人,没日没夜操练出来的,就算如此,这些新兵蛋子也不能独立上战场,必须一点一点的磨练。 “二当家的,那也不行!我们公司不接这样的业务。其实,我这次能带人来,已经是看在大家同为华夏人的情分上,当然了,还有我和华洪会的友情!” 魏可再次拒绝。 不过,他灵机一动,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金大哥,帮你练兵肯定不行。但,如果只是一两个人,并且是我信得过的的兄弟,我倒是能够做主!要不,你让付三哥还有小七,跟我一起回去。你放心,不出一个月,他们就能比我手下的人,还要优秀!” 反正是空手套白狼,你套我也套。 如果金可喜真敢点头答应,那么对不起,老子就算是天天洗脑,也要把那两个人,留在那措! 295.第295章 拐带余小七 丛林中,一支队伍飞快地穿行,所有人都是兴致勃勃。 07分队成立之后的首战! 这一战,07分队打的威风,打的经典! 参加孔特木夜袭战的,不过是包括魏可在内的十一人,但,整个分队满打满算不过仅有十五人,可以说,这已经是07分队一大半的现有战力了。 临时出任魏可副手的郝思理,表现优秀! 其余八名队员,全部表现优秀! 战斗已经结束两天多,然而,无论郝思理还是其他队员们,想起当天晚上的战斗经过,无不喜上眉梢。 骄傲啊! 就在不久之前,他们还只是普通的那措民兵,虽然一个个都是表现最优秀的民兵,但,谁敢想象,自己有一天能像个传说中的战神那般,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人可挡? 即便是牛人郝思理,他也不敢想,自己能发挥出如此强大的战斗力! “这回再见到疤瘌小子,老子看他怎么说!” 两天里,郝思理挂在嘴边的就是这句话。 巴特勒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要论格斗,巴特勒不是他的对手,然而,巴特勒也有能吹嘘的地方,不外乎经常讽刺郝思理,说真到了战场上,郝思理的身手再强,也不过是个新兵蛋子。 郝思理心气儿高,就把巴特勒的这句话记住了,憋着一股劲想证明自己。 这一次,巴特勒还有什么可说的? 在这一群人中,有个人虽然也高兴,却与别人不一样。 华洪会的七当家余小七,作为华洪会临时派往那措参加训练的人,和队员们走在一起。 魏可原本提出的是付文涛和余小七两个人,金可喜同意一半,留下了付文涛,理由是付文涛的伤势未愈,就算到了那措,也只能养伤,无法跟着其他人一起训练。 金可喜的意思,还想另外再派一个人,被魏可拒绝。 不是什么人都能跟着他走! 付文涛和余小七,已经跟他有了感情,两个人的秉性脾气也了解,魏可有信心说服他们留下,而换作其他人,那就未必,根本得不偿失。 说到底,那措的秘密不能轻易泄露出去! 那措特种兵的训练内容,虽然不是天大的秘密,却也不能泄露! “小七,我们这次回那措,不是徒步穿过丛林,而是坐直升机,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啊?我的天!你们竟然是坐飞机来的?” 仅仅因为这第一个得知的秘密,就让余小七吃惊不小。 〇七公司居然装备了直升机! 在丘朗地区,别说华洪会,就连掸家族也没有直升机,他们的实力,比栗敢自由军差了一个档次,尤其是在空军这一项上,等同于零。 若是掸雄拥有空军,他早就去找栗敢王将军一决雌雄了! 听说魏可在附近的丛林里隐藏有直升机,余小七很聪明地闭了嘴,没敢继续询问。 有直升机,就说明还有其他人。 华洪会夜袭孔特木,那么重要的战斗,可以说危险重重,魏可宁可只带着十个人上战场,也没把直升机和其他人员叫出来,那说明了什么? 说明魏可并不完全信任华洪会,他留有后手! 余小七发现,自己尴尬了。 一方面,他是绝对忠于华洪会的七当家,另一方面,他也是魏可的朋友兼崇拜者。 “小七,你们在孔特木救回了老九,那么,其余三位兄弟都牺牲了?” 魏可很能理解余小七的心情,故意岔开话题。 话说,华洪会攻下孔特木,自然要寻找其他几位失散的华洪会十兄弟,结果,只是找到了重伤被俘的九当家,其余三人没见到踪影,估计牺牲的可能性极大。 这是件哀伤的事,金可喜没说,魏可也没好意思问。 不料,听到魏可的询问,余小七突然愤怒了。 “鸟的十兄弟,再也不是了!” 余小七的情绪转变太快,搞的其他人都一头雾水。 郝思理奇怪道:“死了的兄弟也是兄弟!老七,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啥叫不是兄弟?你们不是一起发过誓的吗?小爷我虽然不喜欢拜关公喝血酒什么的,但,既然认了兄弟,一辈子就是兄弟!” 兄弟。 原本郝思理还真没有这个概念,只是认识了魏可之后,他才开始懂得什么是兄弟情。 懂了兄弟是什么,郝思理就特别重视兄弟情分! 不过,就算被郝思理教训了一通,余小七也闷闷地不说话。 魏可疑惑问道:“小七,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哎!” 余小七重重叹气,瓮声瓮气道:“老八和老十是战死了,他们自然还是我兄弟。只不过,单雄虎那孙子却没死!不仅没死,还投降了掸家族,当了人家的狗崽子!” 单雄虎,就是矮胖子六当家。 当初,魏可和郝思理追踪乔布朗来到孔特木,就是因为单雄虎想打劫魏可,才引出了金可喜和付文涛。 单雄虎居然当了叛徒! 魏可对这个人当然没有好印象,但也没想到,单雄虎如此不堪。 作为华洪会十兄弟之一,单雄虎居然投靠了掸家族,为掸家族卖命,这绝对是华洪会最大的耻辱,故而,金可喜一直没有告诉魏可这件事。 哎!有道是人过一百形形色色! 华洪会里的英雄好汉虽多,然而,难免也会有胆小怕死的败类。 “小七想开点,等以后找到那小子,咱们一起剐了他!” “好!” 一行人刚刚到达山丘附近,巴特勒就像一个幽灵一般,冷不丁从路边的树林里钻了出来,这样的场景,07分队的其他人早已熟悉,见怪不怪,却把余小七吓了一跳。 “啊!” 余小七叫喊一声,下意识把手里的枪端了起来。 巴特勒一个箭步窜到余小七身边,侧身闪过枪口位置,伸手一把按牢余小七手里的枪。 “兄弟别紧张!自己人!” 余小七这才注意到,这个突然出现在眼前,乐呵呵冲自己笑的大汉,同样穿着一身迷彩服,与魏可等人一模一样,不用问就知道,也是〇七公司的保安。 不过,余小七还是惊出一身冷汗。 要知道,刚才的一瞬间,对方如果对他有敌意,他就被杀死了! 他余小七不是菜鸟,而是华洪会最优秀的侦察兵,却躲不开一个突然从路边冲出来的人,甚至于,对方要是想杀他,根本就不用枪,而他自己连开枪的机会也没有。 想到这里,余小七不禁有些沮丧。 就在这时,郝思理不满道:“老七你别理这小子!他是疤瘌,侦察兵头子,别的本事没有,也就这两手偷偷摸摸的功夫还说得过去。” 还说得过去! 全那措也就郝思理敢说这种狂妄话了。 话说,巴特勒是极其优秀的侦察兵,要论纯粹的侦察兵的本事,连魏可都甘拜下风,岂止是说得过去? 魏可看看巴特勒,又看看余小七,突然有了主意。 “疤瘌!交给你个任务,这位是华洪会来的兄弟余小七,我就把他交给你当徒弟,啥时候他能学会一身合格的侦察兵的本事,啥时候你算任务结束。” 让余小七拜巴特勒为师。 这主意当真不错,以巴特勒的脾气和军事素质,应当很快能成为余小七的另一位好友。 296.第296章 兵临城下 总计十五人,再加上武器装备,总重量已经略微超出直升机的正常载重,但魏可等不及分成两拨离开,安排所有队员同时登上了直升机。 驾驶员,当然还得由魏可自己来! 在这样的地形条件下,仅仅是一个垂直起飞,估计对于巴特勒来说,都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更何况还需要一路超低空飞回那措。 点火,预热,起飞! 魏可的驾驶操作一丝不苟,一次性起飞成功。 座舱内的座位明显是不够的,巴特勒、杜斌、郝思理三位小头目全都站着,把座位让给队员,其中巴特勒就站在座舱与驾驶舱之间,不错眼睛地盯着魏可的动作,口中啧啧称奇。 “老大,你这技术把我牛啊!看样子,就算让你开战斗机,你也能开得很溜!” 战斗机。 那是魏可自己也不敢想的事。 每一位战斗机飞行员,那都是从入伍就开始接受系统训练,不知道要苦熬多久才有上天的机会,岂是那么简单,说当就当的,不过,能得到巴特勒这样一句话,还是令魏可很得意。 这时候,坐在前排的余小七奇怪问道:“巴头,你不是侦查兵吗?难道也会开飞机?” 巴头,这称呼是余小七听见别人这么叫巴特勒。 巴特勒扭头嘿嘿笑。 “小七,你得叫我巴老大,知道不?这是部队里的规矩!我和你说啊,当一名合格的侦察兵,不仅要会开飞机,还有坦克、快艇、帆船,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你都得会开!对了,骑马、游泳、潜水、攀岩,这些也得会!侦察兵要能在不同的环境里生存,这些都是基本技能!” 一席话,说的余小七目瞪口呆。 他从小在丘朗长大,除了这片大山,哪里也没去过,巴特勒说的这些对他犹如天书。 不过,余小七还是问道:“巴老大,这么多东西,我能学得会?” “哈哈!” 巴特勒得意地笑起来道:“学不会就慢慢学!反正老大把你交给我了,你是我的徒弟,就得听我的!啥时候你学会,啥时候我的任务才算完成!” 余小七张了张嘴,自己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魏可在心里暗笑不已。 别看巴特勒外表长得粗犷,还挺有心眼,他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反正一句话,余小七离开了孔特木,就等于和华洪会说拜拜了,再要回去,那是休想! 那措,兵临城下。 就连魏可自己也料不到,他刚刚出去没几天,竟然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 克伦族出兵了,兵峰直指那措位于的这座山! 要说克伦族对那措动手,那倒不至于,准确地说,克伦族是突然向栗敢自由军发难了。 就在魏可带领07分队前往丘朗的当天,克伦族向栗敢自由军发出通牒,以栗敢自由军擅自向克伦族所辖区域,派遣间谍为由,责令自由军作出解释,如果自由军方面不能给出满意的解释,克伦族不惜为此一战。 不久后,克伦族开始调动,整整两个营的兵力,驻扎到距离那措老镇街不远的山下。 魏可返回那措,第一件事就是听取老团的汇报。 听到这个消息,魏可心里一沉。 “这是阴谋!就算克伦族抓获了栗敢方面的间谍,在金三角这地方,也不算个事!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威胁要出兵,还把部队直接开了出来?” 楚红柳首先就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不正常! 这里面绝对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就像楚红柳分析的那样,克伦族不会如此武断,从克伦族近些年来的表现来看,这是一个比较和平的种族,极少主动与周围的势力产生严重冲突,何至于突然变得气势汹汹。 “老团,派人去找过林营长吗?” 找林契去问问,这是魏可能想到的第一点。 那措虽然和益岭卫戍团有着合作关系,但要论私交,当然还是林契最好。 林契作为益岭独立营的营长,克伦族发生这样大的事,他不可能一点内幕消息都没有,哪怕林契不方便透露太多,也能多少让那措方面有个心理准备。 不料,老团皱眉答道:“派人去过,林营长带着一连出外执行任务,我们的人,根本找不到他?” “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独立营现在由那个叫亚巴登的负责,我们的人没能进入营区。而且,根据派去的人回来报告,当时不是跑得快,就被亚巴登派人,当作间谍给抓了!” 嗯?这又是一个意外的情况! 魏可的眉头紧锁。 怎么这样巧!那措危难之际,好巧不巧地,与那措关系最好的林契,就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了。 亚巴登要把那措派去的人,当作间谍抓起来? 这恰恰也是目前那措最尴尬的地方。 从名义上来说,那措率属于栗敢,一旦克伦族与栗敢自由军开战,那措就成了克伦族的敌对方,而克伦族攻打那措镇,消灭掉这一支附属于栗敢自由军的小势力,也成为必然。 谁让那措恰好卡在栗敢与益岭的中间啊! “把卢祥给我找来!” 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情报,如果没有足够的情报,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知道下一步应当怎么办。 幸好魏可组建了特统,有了这个组织,总好过两眼一抹黑。 很快,卢祥来了。 事实证明,卢祥是一个合格的情报头子,特统虽然刚刚组建,还是收集了一些有用的情报。 首先是益岭的克伦族方面。 原本在益岭市区域内,卫戍团团长坤丹就是最高军事长官,所有军事行动的指挥权,都由坤丹负责,但现在已经不同,据说,克伦族总参谋部派来一位高官,此人目前是益岭方面的总负责人。 克伦族还从其他军区,抽掉了两个营的兵力前来益岭,其中的一个营,就驻扎在那措山下。 另外,还有一条未经证实的消息! 益岭方面,极有可能已经撤消了对乔布朗的通缉! 当初,乔布朗生意失败,派出野牛杰克等人,偷袭了独立营的车队,造成独立营战士牺牲、军车损毁,在那之后,益岭方面就发布了对乔布朗的通缉,要求抓捕这个“澳洲军|火贩子”。 但,毫无理由地,那些通缉布告现在全部被撤了,就像从未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除了益岭,还有栗敢方面的消息。 栗敢方面,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整个栗敢市都很乱,无论栗敢市政府,还是栗敢自由军,都没有正面回应克伦族的发难,似乎在忙着整编部队,以对付可能发生的冲突。 唯一值得注意的,自由军加强了面向那措这一侧的防御,大有将那措作为屏障,听之任之的意思。 娘希匹的!栗敢真不仗义! 明知道这件事与那措无关,也明知道一旦打起来,那措肯定第一个遭殃,被克伦族武装夷为平地,但,栗敢方面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直接就把那措推进火坑里了。 不过,最值得魏可警惕的,不是栗敢方面的反应,而是关于乔布朗! 太奇怪了! 这件事怎么又和泛太联盟能扯上关系? 话说,魏可刚刚把丘朗的局势摆平,自以为可以得到一段喘息的时间,却不料,一场更大的危机,却直接降临在自己的老巢那措。 纵观现在的M北形势,魏可很清楚,泛太联盟有着极大的野心,用一句话来说,泛太联盟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那么,益岭突变,有没有可能属于这盘棋的一部分? 想到这里,魏可真的坐不住了! 297.第297章 夜闯坤宅 夜幕下的益岭市。 四条黑影,如同鬼魅般地闪过街角。 魏可来了。 益岭克伦族的危局,已经容不得再拖延,因为,相比于克伦族来说,现在的那措还太弱小,哪怕已经将两个民兵连的大部分兵力,全部集中在面向益岭一侧的山区,布下防御阵地,那也无用。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防御都是不堪一击的。 一旦克伦族真的展开攻势,那措的男女老少都填进去,也挡不住克伦族武装的前进脚步! 所以魏可来了,他要亲自找到坤丹,问个明白。 这种时候,作为那措的老大,悄悄潜入益岭,面见坤丹,无疑是很危险的事,然而,这事情换成别人还真不行,唯有魏可是与坤丹有过接触,而且关系还算融洽。 跟随魏可的,是郝思理和巴特勒。 魏老大亲身犯险,身边自然要带上最强力的帮手,这事情非郝、巴二人莫属。 最后一个人,是余小七。 余小七现在是巴特勒的徒弟,按照魏可的命令,巴特勒走到哪里,就必须把余小七带到哪里,手把手地传帮带,而且,余小七也是一名合格的侦察兵,这种事是他的专长。 除了三个帮手,魏可实际上还有小欢。 话说,魏可去往丘朗的时候,小欢就一直藏在他背后的战术背包里。 孔特木夜袭战,在那样的大规模战斗中,小欢的作用几近于无,魏可也就没有把它放出来,于是,小欢破天荒地赖在魏可身上,美美地睡了几天懒觉。 这一次,魏可上半身穿了一件黑色连帽衫,帽子翻在后面,小欢就像个婴儿一般,舒服地躺在帽子里,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是一团灰黑色的毛皮装饰物。 “老大,就是这里了!” 巴特勒低声汇报。 这里是益岭北郊的一处院子,也是坤丹家的私宅,占地很大,门口有战士执勤,不远处还有一座卫戍团的检查站,估计也是为了保护坤丹的安全,专门设立。 大门是不能走的,魏可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他来了益岭,最好是直接见到坤丹。 “小欢,该你上了!给我把里面的狗都赶走!” 魏可将小欢叫出来,吩咐一声,直接一伸手,把小欢扔上了围墙。 院子的围墙很高,不过,魏可一点也不担心小欢的安全,反正这小家伙的身体柔韧性,远非人类可比,就算把它从悬崖顶上丢下去,估计也摔不死,何况是屈屈一道墙? 只见,小欢的影子在墙头上一闪,就跳了进去。 仅仅过了两三分钟,院子里面就热闹起来了,先是一阵狗叫,然后是一片吵杂混乱的人声。 魏可等人隐在院子外面的暗处,几个人嘿嘿直笑。 郝思理和巴特勒,自然清楚小欢的妙用,两个人笑得贼眉鼠眼,因为,魏可的这一招很赖皮,等于是直接把对方看家的狗狗给废了,这手段也只能魏可用,很BUG。 唯有余小七是个例外。 不过,在这样的场合里,其他几个人都是老鸟,只有他是菜鸟,用心看就行了,最好是少开口。 又过了一会儿,院子里重新变得安静,静悄悄的。 “咱三个谁先上?” 魏可指了指院子的高墙,出声问道。 “我我!” 巴特勒抢着道:“你们在孔特木都打爽了,就我最倒霉,被老大安排守飞机!现在这个小事情,怎么着该轮到我来!思理你不能和我抢!” 郝思理笑道:“你来就你来,小心别弄出声音来啊!” 巴特勒伸手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一根绳索,前端连接有一根铁爪,拿在手里晃了晃,冷笑道:“思理小子,你不就是跟着老大打了一仗?新兵蛋子也敢教训你巴爷!” “我呸!你个死不要脸的老货!” 郝思理张口就骂。 魏可不赖烦骂道:“你们这俩混球!干活了!再不动手老子自己上去了!” “来了来了!” 巴特勒赶紧答应,不敢再啰嗦,抓住绳索,吸一口气,突然将装有铁爪的那一端,高高地抛了上去,只见,铁爪刚刚超出围墙顶端的一瞬间,巴特勒右手一拉,咔地一声轻响,铁爪牢牢固定在围墙的顶端。 这就是手艺! 往墙上扔铁爪,是个人就会,但,要想扔的恰到好处,就不是一日之功。 扔的高了,铁爪会在围墙上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扔的轻了,又抓不牢墙顶,而巴特勒扔铁爪的技术,堪称绝妙。 旁边的余小七不错眼珠地盯着,暗自吞口水。 无论是魏可等人谈话的方式,还是巴特勒的本事,都让他觉得很新鲜。 这些东西,与华洪会是截然不同的,就比如说几个人相互说粗话,打嘴仗,听起来好像彼此很不给面子,但,余小七却能从中感觉到,一股浓浓的友情、兄弟之情。 那措的兄弟情,与华洪会的兄弟情,似乎有很大的不同? 不提余小七暗自思量,巴特勒已经抓稳绳索,双臂用力,两只脚踩着墙面,像是平地里走路一般,连续几个大步,就上到了三米多高的围墙顶上。 好本事啊!好功夫! 接下来轮到郝思理,这小子的功夫更俊! 只见,郝思理抓住绳索,也不见他的脚下有什么动作,只是双手在绳索上拽了几下,身体就轻飘飘升了起来,像只大鸟一般,双手一搭墙顶,直接翻身跳到墙里面去了。 这一下,就连魏可也吞口水了。 巴特勒显露的那一手,是标准的特种兵上墙的动作,而郝思理,人家那叫轻功! “小七,自己能上去吗?” “魏老大,我能行!” 余小七赶紧答应,往手心了吐一口唾沫,抓牢绳索,开始上墙。 他自然学不了郝思理的轻功,而是学着刚才巴特勒的样子,借助拉扯绳索的力量,用脚踏在墙面上,只不过,这个动作看起来简单,真要做到,还真不容易。 魏可见余小七吃力,就在下面托了一把。 墙顶上的巴特勒也伸出手,用力将绳索往上提,如此一来,余小七只不过稍稍多耽误了一点时间而已。 最后轮到魏可了。 两个手下一个比一个牛逼,魏可自然也不能含糊。 伸左手抓住绳索,用力一拉,身体腾空而起,如履平地般连走两步,再一拉,又走两步! 这本事,也是绝了! 魏可上墙的方法,与巴特勒类似,只是他比巴特勒的胆子更大,走的更快,两相一比较,就显得他比巴特勒还要厉害三分,甚至于比郝思理那个超人类,也不差多少了。 依然趴在墙顶上的余小七,越看越心惊。 他终于明白,自己身边的这几个人,简直没一个是正常人,都是牛人。 没有最牛,只有更牛! 那措的这些人,岂止是能打仗那样简单,这些人集中在一起,估计就算想跑到天上去找玉皇大帝聊天,也没啥可稀奇的! 298.第298章 夜谈 看门的狗狗已经被小欢赶走,凭借魏可等人的本事,在这院子里,简直可以随便散步。 很快,魏可就找到了坤丹。 说来也巧,此时还是上半夜,坤丹并未睡觉,而是在一间书房内,坐在桌边看书,看起来,这位卫戍团的团长大人,也并非只是一介武夫,还是有点学问的。 魏可摆摆手,让另外三人隐藏在身后的门外,自己走上前,抬手扣门。 院子可以悄悄潜入,但,坤丹的房间就不能直接闯入了。 你是来商量事情,还是来刺杀? 如果魏可不闻不问直接闯入,绝对会让坤丹恼火,说不准,原来还好说话,就会对你产生敌意,毕竟,人家坤丹好歹也是益岭军区的头号人物,是有身份的人。 笃笃笃! “谁在门外!” 房门被敲响,里面传来坤丹的一句问话。 魏可朗声答道:“那措〇七公司貌昂丹拓,求见团长阁下!” 静! 这里是坤丹的私宅,却也是一处防卫森严的地方,不仅院门口有岗哨,院子里同样也有巡逻的警卫,然而,有人无声无息摸到了坤丹的门前,这肯定不同寻常。 不过,仅仅过了片刻,房门突然被打开。 噌!噌! 出现在房门口的不是坤丹本人,而是两名手里举着手枪的警卫,枪口对准了站在门外的魏可的胸膛。 这时候,魏可背后人影一闪! 郝思理已经闪身到了魏可身前,他的手里没有拿枪,提着一柄黑黢黢的短刀。 “两位兄弟小心走火!” 郝思理冷声喝道:“我手里这把刀,乃是河北沧州郝氏百炼刀!刀重二斤一两,一刀爆头!两位兄弟虽然手里有枪,但我自问可以在中枪倒地之前,至少劈出两刀!” 牛逼了! 这种牛皮哄哄的话,也只有郝思理能说得出! 而且魏可知道,郝思理并不是在吹牛,而是真有能力做到。 话说,郝思理在戈佤山上,被魏可抬手举枪对准脑门,狼狈地认输,在那之后,他经常苦练拔刀术,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出刀,以最快的速度一刀毙敌。 魏可见过郝思理的拔刀术,那真的是很快,快得如同闪电。 实际上,在近身作战中,冷兵器往往更占优势,就连魏可也暗自猜想,假如让他和郝思理对面而站,以命相博,郝思理用刀,他用枪,估计最后倒地身亡的,就是他自己! 当然,以现在两个人的亲密关系,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以命相博的时候了。 “思理不得无礼!退后!” “都不要动手!” 前一声是魏可的命令,后面的那一道声音,来自于房间里的坤丹。 此刻,坤丹依然稳稳坐在书桌后面,眉头紧锁。 随着他们两个人的命令,郝思理慢慢退后,却还在保持着警惕的姿势,就站在魏可身后,而对面的两名警卫,同样也将枪口垂下少许,没有再对准魏可的胸膛。 魏可暗暗松了口气。 刚才那一刻,如果爆发战斗,以他和郝思理的身手,而且身上佩戴防御吊坠,起码不至于死亡,但,对面的两个警卫,绝对会被瞬间杀掉! 一旦坤丹的警卫死了,他这一趟也就白来了。 “坤丹团长,好久不见!恕在下深夜前来打扰,不当之处,请团长原谅!” 魏可满脸笑容,抱拳施礼。 坤丹站起身,摆手向警卫命令道:“都退下去吧,来的是客人。” 客人。 听到这个称呼,魏可更加放心了许多,坤丹既然能把他称为客人,最起码不会有太多的敌意,否则,如果坤丹也和亚巴登那样,把那措视同为栗敢的一部分,那就很麻烦。 魏可迈步进房间,郝思理等人都留在了门外。 坤丹也挥手命令两名警卫离开,与魏可相隔一张书桌,对面而坐。 “不愧是那措魏将军,这份胆量,真让我坤丹钦佩!但到底是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你就不怕我派人抓了你,你的〇七公司树倒猢狲散?” 坤丹貌似随口说道。 神态里有些威严,也有些像是对魏可的警告。 “嘿嘿!” 魏可立刻就笑道:“坤丹团长的为人,我信得过!不过,不敢欺瞒团长,我手下的这几个兄弟,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汉,真要有人想抓我,未必能抓得住!” 这回答,软中有硬,不亢不卑。 坤丹脸色略略尴尬,因为,魏可的确是直接闯到了他的门前,院子里的警卫根本没发现,而且,就凭刚才魏可手下随便跑出个人,身上表现出的气势,也不是普通警卫能对付。 不过,坤丹毕竟不是平常人,脸上的尴尬一闪而逝,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我是不会抓你,但别人就未必了。” “别人?” “你以为我还是益岭的一把手吗?哎!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益岭,我说话也不一定管用了。你来我这里,应当是为了那措山下驻扎了两个营的事?老实说,这事我也爱莫能助!” 坤丹倒是坦诚,说话直截了当。 魏可皱眉,装糊涂问道:“您不是卫戍团团长,益岭军分区司令吗?” 坤丹揉揉额头,颇有些萧索意味道:“我这么和你说吧!现在的益岭,已经不再是独立的军分区,开始进入战时状态,由总参谋部直接指挥!你说,我说话还能管用吗?” 战时状态。 魏可心里一惊,这事情比想的还要严重。 不过,坤丹却接着说道:“你也不用太紧张,如果不出预料的话,你的那措没事!安心回去等着吧,估计再过一两个月,等风头过去了,也就没事了。对了,你的步枪生产要抓紧,不要误了交货时间。” 嗯?这是什么意思? 坤丹的这几句话里,能琢磨的东西太多了。 都大兵压境了,他还在考虑交货。 见魏可疑惑,坤丹抬手指了指房门,魏可会意,立刻起身去关了门,房间里只剩下了他和坤丹两个人。 坤丹这才开口道:“原本我也要找人去通知你,既然你来了,我就和你说说。” 原来,坤丹也迫切地想与魏可会面! 按照坤丹的说法,这一次克伦族摆出很强势的做派,甚至将部队直接开到益岭与栗敢的交界处,其中有着很隐秘的原因,但,这只是做做样子,应当不会真的开战。 至于是什么隐秘的原因,坤丹没说。 既然不会真的开战,那么,那措自然就是安全的,不会受到池鱼之殃。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坤丹才会询问魏可,关于步枪的交货期,因为,在坤丹看来,双方的那一笔新式步枪的生意,依然是有效的。 这算是喜忧参半吗? 魏可听完,久久沉默不语。 哪怕对方的语气再真诚,他也不敢百分百相信! 真的会有那么简单吗? 很隐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值得克伦族如此大动干戈,不惜威逼栗敢自由军? “团长,还有件事,我听说益岭已经撤消了对乔布朗的通缉,是吗?” “嗯?你从哪里得到了这个消息?” 坤丹皱眉,不悦道:“这件事是卫戍团的家务事,你先不要管了。对了,益岭火电厂也不会切断那措的用电,你安心好了,一切照旧!另外,最近这段时间,你的人尽量不要公开出现在益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99.第299章 奸细 蹊跷,果真蹊跷! 与坤丹的一番夜谈之后,魏可不是安心,而是很不安心。 话说,克伦族有什么行事风格? 利益之上,用一句更难听的话来说就是,有奶就是娘,在克伦族高层的眼中,唯有利益最重要,当有足够的利益诱惑时,其他一切的规则,暂时都可以丢在一边。 正是因为如此,魏可不敢完全相信坤丹的话。 坤丹之所以友善,那是因为想得到新式步枪,而不是将魏可真正视为朋友,这一点与林契是完全不同的,说到底,坤丹也是克伦族的高层,只是他的利益,暂时与克伦族总参谋部略有冲突而已。 克伦族真的只是做做样子,不会真的攻打栗敢自由军吗? 那可未必! 一旦克伦族受到更大的利益诱惑,肯定会正式出兵! 历史证明,克伦族战士是勇敢的,这个民族无惧战争,无惧牺牲,假如你能拿出足够多的筹码,克伦族甚至可以充当一支大规模的雇佣军!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谁在诱惑克伦族? 会不会是泛太联盟? 想到了这个可能性,魏可惊出一身冷汗,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判断很有道理。 假如说,泛太联盟已经与克伦族勾结在一起,那就大事不妙! 不过,哪怕魏可很担心,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带着郝思理等三人,连夜原路返回。 这一趟的益岭之行,也不是全无收获,最起码坤丹对于目前形势的判断,还是可信的,也就是说,克伦族虽然来势汹汹,短期内却不会真的发起进攻,那措的安全暂时无虞。 回到那措,魏可召集楚红柳、老团议事。 三个人都是忧心忡忡,对于变幻莫测的M北局势,既担心,又如同雾里看花,说不出个所以然。 没办法,三个人都只是将才! 人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然而,这句话是经不起推敲的,能顶一个诸葛亮的三个人,本身就不可能仅仅只是臭皮匠,否则,诸葛亮就不会那么牛逼了。 第二天,魏可去往枪械研究所,考察07-1型步枪的研制进度。 无论M北局势如何变化,那措自身的实力才最重要! 换句话说,哪怕克伦族与栗敢自由军真的开战,那措被毁,天也不会真的塌下来! 只要新式步枪研制成功,魏可完全可以带领自己的精锐手下,暂时离开那措,寻找另一个适合发展的地方,重新开始,那样的过程肯定艰难,却也不是完全不可行。 罗曼诺夫老头很牛逼。 自从五轴联动机床秘密进入那措新镇,罗曼诺夫就开始了夜以继日的工作。 老头的工作热情真是没得说,到目前为止,07-1型步枪的全套零部件的精确尺寸,已经基本确定,剩下的工作就是制造样枪,再进行最后的校验,得出步枪的最终蓝本。 要知道,一系列的工作,几乎全是老头一个人亲手完成! “东方孩子,一周!你再给我一周的时间,我就能把一支全新的步枪,交到你手上!” 罗曼诺夫头发蓬乱,人又瘦了,却神采奕奕。 魏可真是很感动。 就算罗曼诺夫是自己的手下,如此拼命,他魏可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其实他们都知道,罗曼诺夫当初是被魏可“骗”来那措的,在那之后,两个人之间达成了另一笔“交易”,但,魏可答应的事情,根本连影子都没有。 老头的岁数已经很大,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他还能干几次? “老罗,工作咱们慢慢做,身体要紧!老罗啊,这要是把您给累倒了,我心里有愧!” “没关系,我还能扛得住!” 罗曼诺夫是个倔脾气,工作劲头上来,根本不把自己当个老年人看待。 魏可看得心疼,把研究所的执勤民兵叫过来吩咐。 “去!给我把医疗队的魏华队长叫来!以后,医疗队必须每天派人,给老罗做检查身体,不能有一点遗漏!还有,告诉燕小四,老罗每天的衣食起居,必须按照最高待遇!若是老罗的身体出一点问题,他们两个就是直接的责任人,全都给我卷铺盖滚蛋!” 很快,魏华和燕小四都赶来了。 魏华已经是医疗队的正式队长,听到魏可的要求,二话不说就亲手给罗曼诺夫量血压。 燕小四站在一边,向魏可详细汇报罗曼诺夫的生活情况。 一群人围着罗曼诺夫团团转,把老头乐得呵呵笑。 别管是中国人还是E罗斯人,是人就有感情,罗曼诺夫又不是傻子,看见魏可如此紧张自己的身体,自然也很高兴,很配合地接受魏华的检查。 几个人正在忙碌,一名民兵匆匆跑来。 “魏将军!抓住一个奸细,楚副总指挥请您立刻去看看!” 奸细! 这种时候,谁会向那措派来奸细? 克伦族与栗敢自由军的冲突,起因就是间谍,不管那是不是克伦族的借口,但,克伦族抓住了栗敢方面派去的间谍,这件事本身应当不会是虚构的。 那措也抓住了奸细,这不由得让魏可分外重视。 很快,魏可就见到了所谓的奸细。 一个相貌很年轻的青年,大约二十四五岁,长得有些清秀,只是现在的模样有点惨,不仅身上衣服被扯得乱七八糟,腮帮子上还有一片紫色的乌青,应当是被抓捕的时候,由于反抗挨了揍。 “民兵巡逻队在山里巡逻,发现这个人躲在暗处,窥探镇子里的情况。咱们的民兵命令他接受检查,他立刻就逃跑!抓捕的时候,这个人反抗很激烈,身上带有一把手枪!” 楚红柳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经过介绍一遍。 魏可看了看青年的手枪。 博尔特9毫米自动。 好枪! M北这地方,有人身上带一把枪防身,这很常见,但如果说携带博尔特手枪的,肯定不是常人,再看看这个被抓住的青年,虽然长得不是细皮嫩肉,但明显比普通的山民要秀气,像个文化人。 “你叫什么名字?谁派你来的?” 魏可走到青年面前,直截了当发问。 反正是个奸细,你要是不好好答话,老子就让人一枪崩了你,这里是M北,杀个人就像宰只鸡一样简单,你死了就死了,也没人来给你喊冤。 只见,青年抬起头,看了魏可一眼,立刻摇头。 “我已经说过,我要见你们的头,就是那位魏将军。不见到魏将军,我什么问题也不会回答!” 咦?这是什么意思? 口口声声说要见自己,却连自己的长相也不知道。 甚至于,魏可能感觉到,青年连他的长相也没仔细看,只是随便瞟了一眼,就已经下了判断,由此可以肯定,青年对他的情况根本就是一无所知。 “你认识魏将军吗?” “不认识!” 这一次,青年倒是很干脆地回答了。 魏可愈发觉得好奇。 “那么,如果我说我就是魏将军,你信吗?” “不可能!我听人说了,那措魏将军是个中年人。你还没有我年纪大,怎么可能是魏将军!” 300.第300章 诸葛氏秘闻 魏可肯定,眼前这青年绝不是奸细! 如果天底下有这样的奸细,那么,派出这奸细的人,绝对是个魂淡。 你把这样一个奸细派出来,不是送死来了吗? “好了,闲话少说,老子忙得很!我就是你口中的魏将军,如果你是听别人谈论过我的相貌,应当是有人,见过我沾上胡子时的模样。现在,回答我的问题!” 哪怕是好奇,魏可也不觉得,自己值得耽误太多的时间。 不料,魏可此话出口,那青年就傻乎乎盯着他看,突然,脸上露出了一种诡异的笑容。 魏可被看得心里发毛。 这人什么毛病! “我再给你三秒钟时间!再不回答,你就不用回答了!” “别!我叫诸葛均,祖籍浙江邵虞,去年夏天毕业于德国慕尼黑国防军大学!学成归国后,四处游历,听闻魏将军有鸿鹄之志,部下作战英勇,纪律严明。诸葛均特来投奔,愿为您手下一卒!” 居然是个毛遂自荐跑来入伙的。 慕尼黑国防军大学! 普通人听到这所学校,估计会不知所谓,但,魏可是特种兵出身,自然很清楚。 德国最有名气的三所军事院校之一,俗称的慕尼黑军校,指的就是这里,即便是在德国,这所大学的入学资格也很严格,主要为德国国防军培养合格的军官。 一个华夏人毕业于慕尼黑军校,不啻于美国人毕业于西点军校,是很牛逼的事情。 问题是,这人为什么要来投靠自己? 他竟然连自己的年龄都不清楚! “理由?我想知道你的理由。” 什么有鸿鹄之志,全是扯淡,你连老子是中年大叔,还是年轻人都不知道,知道个鸟的有鸿鹄之志,这种话拿去骗小孩还差不多,反正魏可是不信的。 “我有非常充足的理由!” 诸葛均一边说,一边却看向魏可身后的楚红柳,抱歉道:“这位小姐,能不能请您回避一下?我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但,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有些事情,我只能和魏将军一个人说。” 什么事情,搞的如此神秘? 如果不是听说,对方是慕尼黑军校的毕业生,魏可已经一巴掌扇过去了! “楚副总指挥和我如同一个人!所有我能知道的事,她都有权知道,你有话就直接说!” “这!魏将军!” 诸葛均明显很为难道:“实在是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家族的大秘密!请恕我无礼,如果您一定不让这位副总指挥回避,我只能把这个秘密,带进天堂了!” 说罢,诸葛均居然闭上双眼,一副等死的模样。 魏可差点被气乐了。 这小子年纪不大,却一脑袋花花肠子! 这时候,楚红柳轻轻拉拉魏可的衣袖,对他报以安慰的一笑,转身走了。 魏可无奈,还是楚红柳贴心,她肯定也明白,此时的那措缺少人才,假如真有一个慕尼黑军校的毕业生主动来投,魏可是不可能轻易杀掉的。 楚红柳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魏可与诸葛均两个人。 只见,诸葛均突然噗通一声,双膝跪倒! 此时的诸葛均,双手被反绑,但他跪在魏可面前,上半身挺直,一副神情激动的模样。 “浙江邵虞诸葛氏子弟诸葛均,自愿拜魏将军为主,此生忠于魏将军,跟随魏将军左右!魏将军生,诸葛均生,魏将军死,诸葛均死!若有违此誓,上天责罚,令我诸葛均永世不入轮回,魂飞魄散!” 咚!咚!咚! 诸葛均弯腰,以头抢地,连磕三个响头! 饶是魏可一贯镇定,也不禁发呆。 这算什么玩意儿? “慢!你死不死的,和老子有什么关系!什么拜我为主,你当现在是古代啊!” “魏将军,请您听我仔细和您解释!” “说!” 魏可不在乎有人对他认主,但,听还是想听的,谁没有好奇心呢? 话说,邵虞诸葛氏一脉,传承久远,往历史的渊源里来说,可能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这一脉的传人有个特点,擅为谋士,辅佐人间贤达人士,成就一方霸业。 诸葛氏最牛逼的一位人物,东汉末年卧龙先生,诸葛亮! 你道诸葛亮和刘备是什么关系? 古书上有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出山辅佐,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真正的事实是,诸葛亮看好刘备的发展趋势,主动认刘备为主,成为刘备的“仆人”,一生仅为刘备一人效命。 也就是说,从东汉年间开始,凡是诸葛氏子弟出世,必须选择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主人! 此乃是诸葛氏铁律,千年来,一贯如此! 听了诸葛均的介绍,魏可云里雾绕,感觉在听天书。 “咦?不对!你刚才也说了,主人生诸葛子弟生,主人死诸葛子弟死。那么,三国里的刘备死了,诸葛亮为什么活得好好的?他不是还辅佐刘备的儿子刘婵吗?” 魏可不是好糊弄的,立刻发现了诸葛均话里的疑点。 听了魏可的问题,诸葛均连忙点头。 “主人英明!不愧是天纵之才!实际上,诸葛亮虽然是我诸葛氏的天才人物,却也是诸葛氏可耻的叛徒!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不仅为了一己私利,害死主人的另一谋臣庞统,而且在刘备死后,没有跟随主人而去!千年来,我诸葛氏子弟,人人唾弃!” 嘶! 历史上最有名气的谋士诸葛亮,居然是个家族叛徒,被家族的后人唾弃! 这故事真有趣,完全让人脑洞大开。 “好了,诸葛均你起来吧!你说的很有意思,但,我还是不能收你当仆人。” “为什么?” 诸葛均诧异问道:“是您觉得我不够优秀吗?我是家族培养的重点成员之一,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慕尼黑国防军大学,我不仅掌握了军事知识,还学习了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我能熟练使用七国语言!我对欧美主流国家的历史与现状,有深刻的认识!” 我靠! 靠!靠!靠! 假如诸葛均说的是真的,这就是一位全能通才! 这样的一位人才,打着灯笼也难找! “诸葛均,你为什么选择我?” “主人,我这次来到M北,是想投奔栗敢的那位王将军。但是,到了栗敢之后,我发现,那里根本不是我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官吏昏庸,军人贪婪,足见管理者的无能与因循守旧!我诸葛氏子弟,一生仅能奉一人为主,诸葛均自认为有抱负,如何能附身于那样一个人?” “即便看不上王将军,你还有别的选择?缅北又不是只有栗敢与那措?” “您年轻!” 这一次,诸葛均居然没有再说什么恭维话,直接扔出答案。 年轻! 乍一听,这个理由很无厘头,天下谁人不是从一个孩子长成青年,再变成中年和老年,这是客观规律,一点都不稀奇,然而,仔细一琢磨,这就是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 魏可足够年轻! 年轻就是资本,年轻代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和成长可能。 不要说M北,就是放眼更大的范围内,既年轻,又有能力,而且已经闯出一番新事业,有可能成为一方霸主,或者成就他人不可及的事业的,又有几人? 再者说,按照诸葛氏子弟的誓言,主人死,仆人必须跟着死,只要诸葛均不傻,在同等条件下,他肯定会选择一位年轻的主人,越年轻越好! 301.第301章 诡异的平衡 诸葛氏子弟诸葛均,被任命为那措民兵连作战参谋。 这个新出现的职位,有什么权限? 无! 作为新任命的作战参谋,诸葛均本身没有任何权力,关于那措镇的任何事,哪怕小到一根针,诸葛均也无权指手画脚,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用眼睛看和用耳朵听。 这已经很了不起,表现出了魏可对他的足够信任与大度! 换个人来,你想在那措范围内,随意走动,随意观察这里正在发生的一切,那是不可能的。 当然了,有些特别的地方,诸葛均禁止入内,比如说步枪研究所、07分队等等。 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魏可虽然很疑惑邵虞诸葛氏这样一个存在,然而,对于诸葛均本人,却是信了一半多,最起码不会认为,诸葛均是某个势力派来的奸细。 道理很简单,诸葛均此人,确有真才实学! 魏可自己不可能是全才,但,以他的本事,拿来印证诸葛均的学问,已经足够。 两个人一番攀谈之后,魏可已经确认诸葛均对自己介绍的真实性。 比如说,诸葛均的英语水平极高,口语能力甚至超过魏可,再比如说,诸葛均的军事知识很丰富,无论海陆空、特种、常规作战、枪械、谍报等等,均有涉猎! 这样一位人才,谁让他出来当奸细,谁是傻子! 诸葛均这样的人,在古代叫谋士,放在现代是优秀的参谋长。 他本身的战斗力并不强,几个民兵足以把他收拾了,这样的特点,决定了诸葛均不可能当间谍,因为,他连自身的安全都保护不了,一个人跑出来,除了把命丢了,起不到其他作用。 还有一点让魏可极为重视的地方! 复姓诸葛! 在M北这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位姓诸葛,担任类似于谋士身份的人物,那就是华洪会的老二诸葛承。 不出预料的话,诸葛承也是诸葛氏子弟之一! 根据诸葛均的说法,邵虞诸葛氏有个奇怪的规矩,凡族内子弟,从小都在各自家庭长大,除非是亲兄弟,其他的族内同辈,甚至长辈之间,并没有紧密联系,甚至相互不认识,更不可能知道,对方在辅佐哪一位。 诸葛氏子弟,自由竞争!优胜劣汰! 哪怕两个诸葛氏子弟的主人,相互是死敌,这两个诸葛氏子弟之间,也不会有私下里的接触,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辅佐自己的主人,即便亲手杀掉对方的那个子弟,也不会犹豫! 这是一条很残忍的规矩。 不过,魏可却认为,这条规矩恰恰就是诸葛氏赖以生存千年的强有力保证。 优胜劣汰,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享受胜利的果实,那些丢了性命的,本身就是失败品,死了就死了,对于诸葛氏而言,只要族内一直有成功者,整个家族就可以一直得到延续。 整个三月,那措的形势外松内紧。 得知克伦族不会轻易发起进攻,两个民兵连的防御圈回缩,固守老镇街与新镇。 一方面,那措的生产生活秩序有条不紊,另一方面,重要人员,有意识地开始向岩盐峡谷新镇集中。 相比于老镇街,新镇的位置显然更安全一些。 克伦族若要向栗敢发动进攻,老镇街是必经之地,而新镇偏向北侧,即便遭受攻击,也会比老镇街更晚,这其中的时间差,足够大家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比如说暂时撤离,通过铁索桥进入国内避难。 没错!魏可已经做了最坏打算,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会忍痛丢掉那措这个基地。 有句话说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小道、夏雨,以及秦筱梓等人,陆续从广州、香港两地归来,这其中还有一个刚刚归入魏可麾下的新成员,杨刚。 “刚子,崔凤山那边的事情如何?” “彭老爷子手段巧妙!我得到那批武器的准确消息,立刻通知给秦小姐。后来,彭老爷子通过在香港警局的关系,让警方突然出动,查扣下那批武器!崔凤山这次吃了大亏,不仅武器被扣,名下的运输公司还背上了走私枪械的罪名。现在,崔凤山肯定是自顾不暇。” 杨刚谈起这件事,极为兴奋。 这是他的投名状。 帮了彭昌盛,就等于是帮了魏可,作为杨刚所接受的第一件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直接关系到魏可对他的能力评价,所以,能够顺利让彭昌盛在与崔凤山的争斗中,占据上风,杨刚自然兴奋。 魏可同样也很高兴。 香港彭氏幸运地逃过一劫,是彭昌盛的运气,同时也是他魏可的运气。 彭昌盛的彭氏集团,作为〇七公司走向世界的重要一环,最起码现在是不能乱的,当然,香港彭、崔两家的恩怨,最终会如何收场,那就不是魏可所能决定的事。 “老大,能不能让我也加入那措特种兵,就是07分队?” 介绍完香港的事情,杨刚就提出要求。 从香港回来这一路上,杨刚已经知道了沃嘎是那措特种兵的身份,来到了那措之后,他并没有被这里荒凉的环境所吓住,反而兴致勃勃想进入07分队。 “想进特战分队是好事,但你现在还不合格!” 魏可鼓励道:“先到民兵一连去锻炼!从一名新兵干起,学习怎么当一名好士兵。什么时候我觉得你合格了,再把你抽调进入07分队,你看如何?” “好!我听老大的!” 杨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并未嫌弃。 魏可很欣慰,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天生就是当兵的料。 杨刚的手底下有点功夫,但一直是个混混,这样的人如果不经过磨练,一旦进入了07分队,非但不会增添集体的战斗力,反而可能是个祸害。 特种兵也是兵! 特种兵不仅需要战斗技能,同时也需要纪律、荣誉、归属感等等。 以杨刚的能力,只要他从普通民兵,踏踏实实学习,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07分队队员! 那措,依然在高速发展之中。 比如说,铁索桥对面的戈佤山下,建起一座通信基站,这件事还是当初苏映雪帮忙联系,如今,苏映雪负气离开,通信基站还是如期建成,当基站开始运转,那措地区就进入了国内电信网络的覆盖范围! 老团第一时间从国内采购一批手机。 手机这东西太重要,可以说,没有手机就像回到了原始社会! 再比如说,四川青羊观的第一批疗伤药顺利到货。 一清道士的疗伤药,也是魏可预定的那措重要经济来源之一,这件光荣的任务,再次被交到了李小道的手上,由他组织人手,对疗伤药进行分包装。 疗伤药被定名为〇七丹药,那也是药,而且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既然是三无产品,就不可能进入国内药品流通领域,魏可的计划,是将〇七丹药推向金三角,以及周边的一些对药品管制不是很严格的国家与地区。 当然了,现在M北动荡,〇七丹药根本不能拿出来销售。 这种时候,魏可恨不得把自己的那措藏起来,所有人都看不见,如何会主动跳出来,吸引别人的眼球? 不能销售,那就先包装,储存起来,留待合适的机会再拿出去卖。 丘朗地区的形势! 据华洪会传过来的消息,掸雄曾经组织了又一次对孔特木的小规模偷袭,结果,由于孔特木镇建立有完备的防御阵地,掸家族部队没有占到一丝便宜,狼狈跑了回去。 整个M北,随着华洪会在丘朗的重新夺回孔特木镇,似乎进入了一种诡异的平衡! 所有各方,不约而同停止了大规模动作! 面对这种不同寻常的宁静,魏可却感到分外的压力重重。 这是大战前的安静吗? 如果是,那就非常可怕,因为,必然有一股股暗流,隐藏在平静的水面之下,一旦平衡被打破,这些隐藏在水面之下的力量,就会汹涌爆发而出,爆发出可怕的摧毁力。 302.第302章 林契陷于绝地 那措镇外松内紧,镇区范围内的警戒,却一刻也不敢松懈。 这一天,老镇街上的民兵二连,在巡逻的时候,意外救回一名伤兵,这伤兵居然正在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追杀,当民兵二连出现的时候,那些追杀者在犹豫之后,主动退走。 伤兵是个熟人。 益岭独立营一连班长,铁林。 铁林是林契同寨子的老乡,林契的亲信,此刻,他所在的一连应当跟随林契,在外执行任务,说什么也不可能出现在那措,而且还被打伤了,甚至还在被一伙人追杀。 魏可得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往老镇街。 “老大,出大事了!” 二连连长杨大春见魏可来到,跑上来大声怪叫。 魏可跳下马,斥责道:“搞什么飞机!好歹也是民兵连长了,说话没头没脑的,以后怎么带兵!” 这时候,杨大春身后的房间里,突然冲一个人,噗通一声就跪在魏可面前。 “魏老大!求你救救我大哥!救救独立营一连吧!” 班长铁林。 此时的铁林,怎一个惨字了得! 他蓬头垢面,左手胳膊上缠着绷带,应当是到了那措后包扎的,因为,除了这条绷带是干净的,铁林浑身上下的衣服,已经烂成一缕一缕的,像破麻袋片似的挂在身上。 铁林抱住魏可的大腿,嗷嗷地失声痛哭。 “这!铁林你这是怎么了?你们营长他出什么事了!你想急死老子吗!” 林契真的出事了。 话说,克伦族总参谋部向益岭军区增兵的同时,林契接受了一项任务,带领独立营一连,前往益岭南部山区剿匪。 开始的时候,任务执行的非常顺利。 独立营是益岭卫戍团最精锐的部队,而一连在独立营三个连队中,战斗力最强,即便是进入地形不熟悉的山区,在林契的率领下,依旧很快消灭了土匪的主力,自身伤亡很小。 然而,就在一连清缴残余土匪,准备凯旋而归的时候,突然遇伏了! 伏击者来历不明,但战斗力强悍的令人可怕! 炮击!机枪!集火射击! 仅仅是一轮铺天盖地的攻击,一连就被打垮了,伤亡惨重,尸横遍野,部队减员三分之一。 万不得已之下,林契边打边撤,突出重围后,率部逃向更深处的丛林。 克伦族战士,很多都是在丛林中长大,可以说,这些身材偏矮的战士,在原始丛林中,恰恰能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这也是林契选择逃跑路线的原因。 不料!正是这个选择,让损兵折将的一连,陷入更惨烈的苦战! 那些伏击者,比一连还要熟悉丛林作战! 林契带领一连,无论如何逃跑,他们就是无法摆脱追兵,那些人总是能找到一连,出其不意地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让一连的战士们,一个接一个死于非命。 在这个过程中,一连居然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甚至连有效还击都做不到! “兄弟们死得太惨了!” 铁林痛哭道:“我们逃进一片老林子,大哥说,不能再走了,再这样下去,所有兄弟都会死!大哥派我和另外两个兄弟冲出来求援,他自己就守在那片老林子里。那两个兄弟为了掩护我,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冲了出来。” “那你怎么不回卫戍团求援!还被人追到我这里来了?” “益岭的守军换了,我没敢去,不过我回了独立营。狗R的亚巴登!居然说我是逃兵,要抓我!幸好二连兄弟给我报信,我才跑出来!然后就有人追杀我!魏大哥,我铁林死了不要紧,求你去救救我大哥!他们只剩下二十几个人,没水没食物,弹药也不多,再不去救,就都死定了!” 铁林呜呜地哭。 魏可额头的青筋,一鼓一鼓地跳。 这事情太不正常了! 但,无论有多么不正常,有一件事却是肯定的。 林契和一连,没水!没食物!缺弹药!被人围在一片老林子里,那就是死地!绝地! “铁林!你出来有几天了?” “已经三四天了!” 我艹! 别说是一群普通的士兵,就算红箭大队的特种兵,在那样的绝境中,也扛不住! “铁林!你还能记得准战斗的方位吗?” “记得住,我也是侦察兵!” “好!杨大春拿地图来!电话命令,07分队立刻集合,出征!多带食物和药品、绷带!弹药备足!你传我命令,楚红柳留守,让疤瘌开直升机过来,我就在这里等他!” 魏可当机立断。 林契一定要救,独立营一连同样要救。 这个一连与那措关系匪浅,当初北栗山之战,林契只是让阮明珠带回去一道命令,一连就齐装满员、荷枪实弹地来了,可见一连绝对是林契的心腹部队,也与那措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可以说,独立营一连,是那措真正的兄弟部队。 派人去益岭寻找卫戍团团长坤丹,让坤丹出兵营救,那肯定已经来不及。 现在的情况,救兵如救火! 唯一能以最快速度驰援林契的,唯有07分队,因为他们装备有直升机,而且,07分队时刻处于战备状态,也是唯一一支能随时上前线打仗的部队。 普通的部队,哪怕马上出发,等到了地方,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很快,直升机到达,07分队全员抵达。 十五人! 这其中除了巴特勒、杜斌和郝思理三个队长,十名队员,还包括楚红柳和余小七。 07分队也真是不拿驾驶规则当回事,这种BK117是**********,载重量小,装载一定的物资后,搭乘十名成员就很吃力,现在足足乘了15人,直升机降落的时候都在打晃。 “柳子,这次任务你留守!” “凭什么啊!” “放心吧,这次任务不会太困难。再者说,现在那措局势不稳,家里没有得力的人坐镇,我能安心吗?你要召集大家,做好紧急情况下的预案!记住,情况不对时,果断撤回国内,坚决不要犹豫!” 魏可这是个善意的谎言。 根据铁林的说法,这次07分队执行救援任务,不是不困难,而是很困难! 另外,魏可已经预感到一种危机正在降临。 林契遇袭,这件事绝不简单,更何况,里面隐约有了克伦族的影子在内,否则,正在剿匪的独立营遇袭,几乎伤亡殆尽,难道克伦族就一点消息也得不到吗? 亚巴登凭什么敢以抓逃兵的名义,要抓捕铁林? 又是什么人在一路追杀铁林? 树欲静而风不止! 目前来看,那措的周边,真的是没有一支友军了,栗敢自由军靠不住,益岭卫戍团,同样也靠不住! 303.第303章 徒步进山 益岭以南,丛林。 一架深绿色,体型修长的直升机,降落在丛林中一片小湖旁边的空地上。 舱门打开,巴特勒第一个如同猎豹般飞蹿而下,紧随在他身后的是郝思理,还有余小七等人,几个人手里端着步枪,迅速散开,奔入周围的丛林,四处查看。 魏可坐在驾驶座上,盯着眼前的GPS地图,稍稍喘了口气。 旅途虽短,却很吃力! 现在这种形势,益岭方面的克伦族,绝对将警戒程度提升到了最高,为了不被察觉,他必须时刻保持超低空飞行,而且,需要尽量远离益岭的核心区域。 机载GPS虽好,却也不是万能,比如说,益岭附近的地图数据不完备,很多地方是一片空白。 “小杜,雷达开机搜索!” 这种时候,机载雷达反而不如单兵雷达有效。 最起码,单兵雷达能探知周围活动的人体,避免07分队陷入重围而不自知。 直升机降落的地点,面前有一座大山,根据铁林的汇报,林契和他的独立营一连,就藏身在这座大山里,而从这个地点往前,随时可能遭遇敌人! 大山,树木遮天蔽日一眼望不到头,估计很难再找到合适的降落地点。 更重要的,魏可也不敢继续闷头往前跑! 直升机是高效的运输工具,用于战斗却很勉强,尤其这只是一架普通的商用**********,本身的防护力极低,连自卫武器都没有,遇到袭击,完全就是给人送菜。 一发火箭弹,甚至于,自动步枪的连续扫射,都可能将直升机打爆! 直升机一旦被打爆,07分队将全体阵亡! 所以说,特种兵最有效的行动方式,依然是凭借他们的双腿,即便是美军最著名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也很少敢于在复杂地形下,直接参与战斗。 从现在开始,07分队将徒步行走,登上面前的这座山,去找林契汇合。 “老大!周围有一些零散的移动目标……也许是野兽?” 杜斌的汇报有些不确定。 这不能冤枉杜斌水平不够,而是因为,单兵雷达同样也具有致命的缺陷。 实际上,单兵雷达最有效的使用环境,应当是人口密度低的人类聚居区,或者是战略要地、防御阵地等等纯军事化场合,这与单兵雷达的识别方式有关。 单兵雷达,既无法分别敌我,也无法分辨人类或者动物! 就比如现在,魏可他们处于原始丛林的中心地带,周围活动着许多五花八门的动物,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当你在屏幕上发现一个移动的目标,很难判断出,那是一个人,或者是一头狼、一只羊。 现在,07分队必须更多的依靠自身的能力, “报告!周围安全!” 巴特勒和郝思理已经带队搜索了附近百米范围内的区域,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命令!” 魏可的神态变得严肃:“支援组!巴特勒带领一名队员,原地待命!一组!郝思理带两名队员探路!二组,杜斌负责雷达搜索与掩护,与一组保持百米间距!其余人员第三组,由我带领,处于二组外围!所有队员提高警惕,发现敌踪,一请示二开火!带齐装备,出发!” 一连串的命令,简单明了。 07分队的这批队员们,已经是老兵,迅速开始行动。 巴特勒却哭丧了脸。 他这个那措最有名的战斗狂人,已经第二次接到留守待命的任务,如何不沮丧? “老大……” “疤瘌,你给老子记住,这次敌人不弱!以我的判断,这批敌人的装备和技战术水平,不亚于红箭!你的任务,时刻警惕周围的异常,雷达保持开机!第一,必须确保直升机安全!第二,一旦我的雷达定位器打开,你必须第一时间驾驶直升机,驰援战斗!” 魏可看向巴特勒,面色严肃。 巴特勒的眼神一凝,随即大声道:“明白!保证完成任务!” 响鼓不用重锤,巴特勒是老兵了,自然明白魏可的意思,在所有人中,能熟练驾驶直升机的,除了魏可只有他,这种时候,哪里还能考虑自己的喜好? 不亚于红箭!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判断。 在魏可等老牌特种兵的眼中,虽然他们不再是红箭的身份,却无法低估红箭特种兵的威力,可以说,每一名红箭特种兵,都是优中选优,从无数最优秀的战士中挑选而出。 假如躲在山中的敌人,拥有不亚于红箭特种兵的实力,那么,07分队此去,必是一番死战! 听到魏可与巴特勒的对话,其余队员们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那措的几名军事教官,包括楚红柳、巴特勒和杜斌,全部来自于国内的红箭特种兵,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对于三个人的能力,所有人也都是很佩服的。 现在,07分队将要面对的敌人,可能是与三名教官类似的人物! 这个猜想,既令人紧张,也让人兴奋! 07分队建立以来,所有队员已经形成一种浓浓的荣誉感,他们在刻苦训练的同时,也是非常自信的,尤其是在夜袭孔特木一战后,所有人都为了自己的身份,而骄傲! 他们就是最强的! 他们无惧任何对手的挑战! “第一组!出发!” 郝思理低声喝令,手里提着步枪,第一个精神抖索地走进丛林。 在他身后,两名被郝思理挑选出来的队员,也都很自信,两个人一左一右,分散在郝思理身后数米远的两侧,三个人形成了一个正三角形,这是一个标准的三人尖兵小队。 第一组出发后,是杜斌的第二组。 除了杜斌手持81杠步枪,另一名队员身上背着单兵雷达,还有一个是余小七。 此刻的余小七,身上同样穿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这是魏可给他的特殊待遇,全那措唯有他一个人有这种待遇,虽然不是07分队正式队员,也可以有相同的装扮。 余小七是巴特勒的徒弟,不过,巴特勒并没把他留在自己身边,而是让他跟随大部队。 俗话说的话,好兵都是打出来的,余小七要想成为优秀的侦察兵,他就必须尽可能多参加战斗,尤其是那些艰苦而危险的战斗。 剩余的六名队员,再加上魏可本人,就是第三组。 最后还有一个是铁林,他是伤兵,被魏可安排跟随杜斌行动。 踏入丛林的一共是十四人,他们这一行人,若是走在路上,也是浩浩荡荡的一大拨了,然而,放在这茂密的山林中,则完全不同,当最后一名队员的身影闪入丛林,他们就像是彻底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 304.第304章 进入战场 嗷嗷! 远远的林子里,有什么动物在发出嘶吼声。 所有的队员神情专注,不为所动。 丛林间,光线被密密层层的树叶遮蔽,显得很幽暗,距离十米之外的地方,已经很难辨清目标,这样的环境下,对于行走在丛林里的人来说,是很容易遭到伏击的。 就连魏可自己也觉得心惊胆战! 自始至终,他还没有察觉到这里的异常,似乎这就是一片很普通的密林。 但,这恰恰是不正常之处! 按照铁林的汇报,这里距离林契陷入包围的地方,已经不是很远,假如双方仍在激战,最起码会有枪声,或者因为厮杀而引起的其他动静,造成丛林里动物的反常反应。 然而,什么都没有,仿佛这里从来都是如此,不曾被打扰。 “老大!发现两具尸体!” 耳机里,突然传来郝思理的汇报声。 终于发现了有人战斗过的痕迹,这反而让魏可觉得心神稍稍一松。 假如一直都找不到蛛丝马迹,那就有大问题,要么是铁林撒谎,要么是铁林匆忙中记错了路,把大家带到了错误的方位,那就会耽误了救援林契。 “什么样的尸体?” “被枪打死的!尸体被人用树枝盖了起来,穿黑衣服,应当不是一连的人。尸体身上没有武器,衣服也被人整理过。附近发现了很多脚印,还有丢弃的杂物。” “小心戒备!从现在开始随时可能遭遇敌人,注意保护好自己!” 接到郝思理的报告后,魏可很快也来到了尸体所在的地方。 果然,就在一棵大树的下面,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树枝堆,看起来有点像柴草垛子,顶端的树枝已经被拉开,露出里面的两具黑衣人的尸体。 这场景看着很奇怪,给人一种宗教仪式的感觉。 余小七突然轻声叫起来道:“他们是丘朗掸家族人,一定没错!” 魏可诧异问道:“小七你怎么知道?” “老大你看!” 余小七手指着柴草垛四边的一些杂乱石头道:“掸家族人信奉月亮,他们的战士死亡后,族人会在尸体旁边,用石头摆出月亮的不同形状。这样的情况,我们在丘朗经常遇到,肯定不会看错!” 听了余小七的介绍,再看那些石头,就看出了一些门道。 一些石头已经被郝思理等人碰乱了,然而,从另外的一些石头的位置上,仍能看出,这些石头大致能组成几幅很粗糙的图案,恰恰是从满月到残月的顺序。 丘朗掸家族! 跑到这里来袭击益岭独立营的,居然是掸家族? 不!一定不是仅仅只有掸家族那么简单! 魏可原本在听到铁林说起,袭击者战斗力非常强悍的时候,他就有过猜测,认为这些袭击者有可能是泛太联盟的雇佣兵,也就是类似于约翰、杰克那样的人。 除了泛太联盟,谁还会专门跑来袭击益岭独立营的正规军? 再者说,在这片区域内,有能力把独立营一连打得抱头鼠窜的,魏可想不出其他人了! 泛太联盟的雇佣兵,与林契,甚至与一连,有仇! 想当初,野牛杰克带着两名手下,偷袭的恰恰的是一连的车队,那一战中,一连牺牲了两名战士,然而,杰克等三名袭击者也当场被打死,尸体和武器都被林契带了回去。 林契带回杰克等人的尸体,是想证明自己遭遇偷袭的事实。 但! 此举无疑坐实了杰克等人的死因,这个消息一旦被泛太联盟得知,这笔账就记在了林契和一连的头上,甚至于,被魏可开走的直升机,也会被认为是落在了林契的手里。 约翰、杰克那些人狂不狂? 狂!狂得没边! 野牛杰克仅仅有三个人,就敢公然袭击独立营的车队,在被魏可冲进屋里之后,本来有机会偷袭,开枪打死魏可,却偏偏想要用匕首来亲手杀死魏可,给了魏可可乘之机。 由此及彼,其他的雇佣兵肯定也是很狂妄的,所以,他们在得知杰克的死因后,就会报复。 想到这里,魏可不由得升起了愧疚之心。 林契和一连,实际上是带人受过! 杀死杰克的是他,抢走直升机的也是他! 林契和一连,只是恰逢其会,恰巧出现在现场,这个秘密,仅有当时在场的几个人知道,而泛太联盟估计很难了解到真相,于是就把愤怒发泄到了林契和一连身上。 假如猜测不错,袭击者,应当是后续来到丘朗的雇佣兵,以及一部分掸家族士兵。 “命令!全体加快速度!” 魏可咬牙下达命令。 林契被围困已经三四天时间,现在,附近听不到枪声,林契和他的一连,会不会已经全部牺牲? 如果真是如此,魏可将内疚一辈子! 一连满员的时候,有七八十号人,那是七八十条人命啊,哪怕他以后将凶手一一诛杀,这些人也活不回来了,而这些能够被称为朋友的人,全是因为他而死! 早知有今天,当初他甚至不会杀死杰克,也不会抢走直升机!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再后悔也无用,魏可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赶上去,即便只能救活一个人,也好! 07分队加速向前。 从这个位置再往前走,一路上,战斗的痕迹逐渐变得明显。 被踩断的树枝,子弹在树木上留下的弹孔,丢弃的背包、水壶,沾满鲜血的衣物,折断的步枪…… 没错!这里就是战场,虽然不是遇袭的主战场,但,一连曾在这里进行过顽强的抵抗。 到了最后,出现了尸体! 一连战士的尸体! 那是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身上穿着独立营的军服,整个身体皱巴巴缩成一团,军服上的鲜血早已凝固,成为黑褐色,而脖子上那一圈伤口,尤其触目惊心,是被人生生用刀砍去了脑袋。 “兄弟!这是我们一连的兄弟啊!” 铁林看见这具尸体,哭喊着就扑了上去,抱着不撒手。 魏可心如刀绞。 他也是当兵的,很能体会铁林的心情,这是战友的手足之情,凡是当过兵的人,无不重视这种珍贵的感情,当战友牺牲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也扛不住。 “把他拉开!继续前进!我们需要用最快的速度赶上去!” 不过,魏可依然咬牙命令。 现在可不是悲伤的时候,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们。 07分队修正了方向,沿着独立营一连与敌人战斗过的痕迹,一路往前追! 魏可已经观察了,他们是从一侧斜插进入战场,而此刻,所前进的方向,就是几天前,一连且战且退所走的路,可以说,他们就追在交战双方的身后,可能已经接近了敌人。 砰!砰! 突然,从前面大山的背后,传来很突兀的两声枪响。 有枪声,说明还有人在战斗! 枪声就是命令,这一次根本无须魏可发出命令,包括走在最前面的郝思理的一组在内,所有队员都握紧了手里的枪,不约而同加快脚步。 305.第305章 走向伏击点 “有情况!老大,必须停止前进!” 杜斌的声音很急切。 他可不是新兵蛋子,而是有经验的特种兵,连杜斌都急了,绝对有事。 魏可连忙赶到杜斌身边,去看显示屏。 光点! 最起码有数十个光点,正在显示屏上缓慢移动,观察这些光点的位置,是刚刚进入雷达搜索范围的,也就是大约距离一公里,位于07分队的正前方。 光点移动速度均匀,以魏可的经验,立刻看出,这不可能是突然闯入的兽群,只能是人。 再看这些人的移动方向,魏可禁不住吓出一身冷汗! 突然闯入的这些人,分为两拨,其中人数较多的一拨大约30人,移动向前方左侧,而另一拨人数较少的,也有10余人,移动的的方向是前方右侧。 交叉!伏击! 对方的意图完全暴露在雷达之下,这是要打07分队的伏击! 假如没有单兵雷达,或者雷达没有及时开机扫描,在这样的密林环境下,07分队根本无法发现敌踪,只要再前进数百米,恰好一头钻进敌人的伏击圈,被逮个正着。 他娘的!07分队早已暴露了! 魏可脸色阴沉。 这是没办法的事,丛林里的环境太复杂,07分队又忙着赶路,不可能对每个方位都严格搜索,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有敌人的侦查兵躲藏在暗处,观察到了07分队的行踪。 怎么办? 硬碰硬撞上去,那显然不可取,07分队仅有14人,而敌人多达三倍有余。 “敌人!后面出现敌人!” 杜斌猛然发出惊呼。 果然,显示屏上再次出现一群光点,位置,恰恰是07分队的正后方! 这是三面合围! 后方刚刚出现的这群敌人,人数也仅有10余人,却恰好堵住了07分队撤退的后路,就在雷达扫描区域的边缘,稳稳地停了下来,似乎在等待。 不知不觉中,07分队即便有雷达预警,也已经落入了敌人的包围圈,包围态势已然形成,现在还平安无事,只不过是07分队尚未进入敌人预定的最有利战场。 战场,就在前方数百米外! “命令!全体保持镇定!各组组长口头传达,子弹上膛,进入战斗状态!我们将迎来一场血战,全体做好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的准备!第一组郝思理,保持现有搜索队形不变,向前!” 战场上,指挥员最忌犹豫不决。 魏可是个打老了仗的基层指挥员,自然不可能犯低级错误。 逃跑? 从三方敌人的夹缝中钻出去? 这是现场指挥员最容易想出的应对方案,然而,一旦魏可那样做了,就是一个愚蠢的决定! 仓皇逃窜的07分队,将会成为第二个独立营一连! 从现在的情况看,敌人有着良好的侦查、指挥体系,无论战斗力如何,仅仅从三拨敌人的行动反应来看,这伙敌人的执行力很强,都是精锐。 07分队的战斗力,魏可自信绝不比敌人弱,却无奈人数太少。 即便是一支14人的纯特种兵小分队,若是被四倍的精锐敌人紧追在身后,结果会如何? 一定会被拖疲,拖垮,直至被消灭! 更何况,现在的这一支07分队,并不是真正的红箭07,而是几名老兵率领的一群新兵,这样的队伍具有不可确定性,一旦遭遇无法克服的困难,新兵们也许会崩溃。 那么,现在的魏可决定怎么干? 魏可不仅绰号魏阎王,他同时还有个外号,叫魏大胆! 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 既然敌人已经摆出了三面合围,试图全歼的态势,那就证明,这伙敌人是非常狂妄的,根本没把07分队放在眼里,已经在洋洋得意地等着07分队往包围圈里钻。 也就是说,如果07分队没有真正进入预定战场,敌人轻易不会动手,而只会等待。 这就是一个机会! 一个反败为胜,扭转不利战局的机会! 敌人并不知道07分队装备有雷达,也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在这样的情况下,敌人的位置是死的,而07分队的位置却是活的,只要07分队的行动足够坚决,就有可能将敌人各个击破。 没错!面对四倍于己的精锐伏兵,魏可想的不是逃跑,而是趁机击溃敌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所有队员的脸上,都是坚毅与果敢的神情。 目前的危险形势,已经口口相传,传达给每一名队员,他们的前后都是敌人,敌人的数量至少达到60人,而且已经布置好伏击阵地,等着他们进入圈套。 害怕吗?傻子也知道害怕! 这是真正的战场,而不是演习,一旦敌人蜂拥扑上来,平均每名队员就会遭到四名敌人的围攻,在那样的局面下,战斗绝对会很残酷,每个人都会有牺牲的危险。 但!看看他们最崇拜的魏将军! 他就站在队员们的前面,脸上没有丝毫的惊慌,似乎将要迎来的不是一场恶战。 害怕个卵!连魏将军都不害怕,他们有什么可怕的! 只要在魏将军的率领下,他们就不害怕任何敌人,不害怕遇到任何危险! “思理!你的前方两侧有埋伏的敌人,不必理会,直接向前!从敌人的中间穿过去!放心,敌人的主要目标不是你们,你给老子挺住,绝不能自乱马脚!” 演戏。 魏可现在就是要演一场戏。 现在,07分队实际上分为两截,前面是郝思理的三人尖兵小队,后面是魏可等11人组成的大部队。 数十名敌人煞费苦心摆出伏击圈,总不可能为了消灭屈屈三个人,就让伏击圈暴露,然后,在这片丛林里,围追堵截后面的魏可等11人,那不合情理。 只要对方指挥官不傻,就有等着优先伏击魏可的大部队。 果然,郝思理的三人尖兵小队,走过了两侧敌人的最佳射击点,也就是45度交叉点。 周围没有一点变化,没有枪声响起。 很好!判断正确! 魏可脸色沉静,似乎无惊无喜,迈步开始往前走。 “二组三组,跟在我身后!前进两百米!” 这种时候,魏可不可能停留在原地,看着郝思理穿插成功,那就太显眼了,等于是明着告诉敌人说,老子已经知道你们埋伏在前面。 所以,魏可只能硬起头皮往前走,唯一能做的,就是稍稍拉开与尖兵小队的距离。 越往前,越危险! 话说,什么叫作45度交叉点? 现代战争中,打伏击的一方,不可能将伏击阵地恰好设置在目标两侧,那样的话,本方射出的子弹,也会让埋伏在对面阵地的自己人,产生伤亡,于是,就有一个理论上的最佳位置。 用几何学来说,现场画一个等边直角三角形,当伏击者分别位于两个锐角点,而目标位于直角顶点的时候,对于伏击一方是最有利的,可以组成有效的交叉火力。 相反,处于直角点的被伏击者,将会被打得无还手之力。 现在,魏可带着人,正在走向那个直角点! 这需要勇气! 当然了,魏可并不害怕,这就好像是一个棋局,他虽处于不利位置,却胸有成竹,有了单兵雷达和电台,可以让自己这一方的所有人,发挥出最强战力,从而打破战场上的平衡! 306.第306章 反伏击打响 战场上,瞬息万变,很多时候都会发生意外。 这一片区域内,处于一片山坡上,树木较为稀疏,显然是有意寻找的伏击地点,视野较开阔,哪怕是相隔百米,也能看得见人影重重,勉强可以瞄准了。 但,十几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在接近目标地点的前面,突然停了下来。 然后,其中的几个人开始在附近砍树枝,并且将树枝堆起来,似乎要点起一堆篝火。 这是要做什么,难道生火做饭? 隐蔽在前面百米开外的两侧的伏击者们,顿时有点傻眼。 这个位置太尴尬了。 若是迷彩服们再往前走十几米,那里恰好是两片树林的连接处,树木是最少的,地面也平整,假如在那个位置,两侧的伏击者同时开枪,一轮齐射之后,这些迷彩服估计剩不下几个活口。 然而,就是这十几米的差距,情况完全不同。 此刻迷彩服们停留的位置,就在靠近树林的边沿,那里的地形还稍稍低一些。 发起突然袭击的话,肯定也能打死几个,但若想取得太理想的效果,恐怕不可能,因为,那地方除了地势较低,在靠近右侧的地方,还有个矮矮的突破,挡住了很大一部分视线。 “头领,现在怎么办?” 这里是左侧伏击阵地,一个黑衣人凑近他们的头领,悄悄发问。 头领皱眉回头看看,在那个方位上,郝思理等三人尖兵小队,早已消失在了树林里。 这个郁闷啊! 早知如此,还不如刚才就消灭了走在前面的三个人,然后,所有人包围上去,相信那十几个迷彩服最终也是逃不掉的,也就是多费点功夫而已。 现在可好,前面的三个人跑了,后面的缩在树林里不出来。 “再等等吧!都不许乱动,谁坏了大事老子扒了他皮!” 头领只得这样命令道。 他也没办法,别看他手下的人数最多,却不是这场伏击战的指挥官,说得不好听一点,他就是个打酱油的,任务完成的好,跟着沾点光,反正别有责任落在自己头上就好。 丛林。 郝思理脚下生风,突然从一棵大树后,跳将出来,手中短刀一挥而出! 郝思理的刀快,这是毋庸置疑的。 他这一刀斩出去,基本就代表对手的死亡,因为,郝思理不仅是刀快,下手也黑,用练武的人话来说,就叫快准狠,若是与郝思理对战,最好是远远一枪撂倒他,别和他近身搏斗。 噗地一声! 一个手里拿枪,猫着腰鬼鬼祟祟的家伙,脖子上突然多出了一道血线,这人伸出手,徒劳地想去摸自己的脖子,鲜血已经喷涌而出,映红了他的胸口。 郝思理一把夺过对方手里的枪,抬脚将这人踹倒。 “一组!跟老子杀回去!” 郝思理恶狠狠低嚷一句,身形一矮,沿着原路往回跑。 在他身后,两名队员紧紧跟随,两个人看向郝思理的背影,都是一脸的尊敬。 尊敬! 07分队的队员们,会对郝思理产生尊敬吗? 这个可以有! 话说,07分队的队员们,原本对郝思理是不待见的,因为他太嚣张,然而,一帮子大男人在一起,又是一个战斗的集体,彼此的关系,由于经历的事情,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孔特木夜袭战,郝思理奋不顾身,始终与魏可冲杀在第一线! 魏可夜闯坤丹府邸,当坤丹的两名警卫,持枪对准魏可胸膛的时候,又是郝思理,挡在魏可身前,喊出了那句“刀重二斤一两,一刀爆头”的狠话。 尤其是那一句“一刀爆头”。 每一名07分队的队员,在听说这件事的时候,都心悦诚服地叫一声好。 干得漂亮! 这才是真男人,给07分队涨脸! 手持一把刀,逼得对方两个拿枪的人,不敢轻举妄动,那场面,只要听听就热血沸腾啊! 经过了这些事情之后,大家也就不觉得郝思理多不通情理,他的确嚣张,然而,他对待敌人更嚣张,这种人是个真性情,你不能因为他有缺点,就抹杀他的优点。 于是乎,郝思理迅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甚至还有崇拜! 闲暇的时候,经常有人找上郝思理,叫一声郝头,请他帮忙指点自己的格斗术。 郝思理对于练武,那是从来不含糊,来者不拒。 到了现在,郝思理已经是分队里人人信服的“郝头”,他的地位,基本与巴特勒、杜斌相当,仅仅在魏可和楚红柳之下,成为07分队里的重要人物之一。 至于郝思理自己,他也过得很开心,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视线回到战场,对方的侦察兵,已经让郝思理一刀宰了! 如此一来,已经走过伏击圈的郝思理三人,完全消失在对方的监视范围内,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四处游走,这也是魏可计划中的重要一环。 一组的三名队员,将成为打破战场平衡的关键! 丛林边沿。 树枝已经堆了起来,然而,却没有人上去点起篝火。 在这堆树枝的后面,有一处土坡下的夹角处,这里的地势本就低了一点,再加上树枝的遮挡,从外面完全看不见。 魏可蹲在地上,手里的火箭筒已经组装完毕。 在他身边,还有另外两名队员,每人手里都是一具火箭筒! 除了他们三人之外,还有四名队员,手里握着步枪,也做好了冲锋前的准备。 “记住!高爆弹发射完毕,立刻发起冲锋!注意沿着树林的边缘冲,尽量不要暴露在右侧敌人的射界内!冲过空旷地的时候,动作要快!右侧敌人一定会拼命射击,不要管,相信二组的兄弟!” 冲锋。 07分队将率先向敌人发起冲锋。 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假如等到敌人主动发起攻击,那就被动了,07分队人数不占优势,地形不占优势,要想逃过这一劫,势比登天还难。 所以,魏可制订出了这一大胆的战术,利用出其不意的高爆弹猛攻,砸晕前方左侧的敌人,冲上去以最快的速度,全歼这一拨人数最多的敌人,然后再转身,迎击另外两个方向的来敌。 反伏击! 打好了,敌人的伏击优势荡然无存,甚至会被打得惊慌失措,自乱阵脚! 很快,耳机里传来郝思理的声音:“报告!一组就位!” “好!二组进入阻击位!三组各就各位!” “倒数三秒!” “三!二!一!开火!” 随着魏可的这一声命令,没来由地,魏可三人的身影,突然从树枝堆后闪出,他们扛在肩头的火箭弹,齐刷刷对准了前方左侧的树林! 嗖嗖嗖! 三股青烟冒起,三发火箭弹,拖着三条白色的烟带,一头撞入了远处的树林。 轰!轰!轰! 为了胜利,魏可也真是下了血本,三发火箭弹,全部是高爆弹,加在一起就是2400枚滚烫的小钢珠,这玩意儿一旦覆盖出去,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钢雨! “杀!” 魏可随手扔掉手里的发射器,低吼一声,第一个窜了出去。 反伏击战打响! 这是一个让所有敌人目瞪口呆的场面,07分队不仅已经识破了包围圈,而且准确找到了伏击阵地,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以屈屈十余人,就敢主动冲向了伏兵! 307.第307章 逆转 哒哒哒……哒哒! 空旷的丛林间,弹雨横飞。 但凡是老兵,战场上开枪的速度都很快,因为,现代战争已经从二战时期的持枪互射、拼枪法的阶段,过渡到火力与装备致胜的新阶段。 换句话说,在二战时期的两支部队相遇,枪法准的那一支,将占据绝对优势。 然而,进入二十世纪后期,战争的场面发生变化,由于自动武器的盛行,士兵在单位时间内,可以将更多的子弹发射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说枪法不重要,而是说,枪法已经不是唯一取胜要素。 现代战争,谁先开枪,谁就占据优势!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每支部队都会训练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开枪,不一定需要打得特别准,但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向目标区域扣动扳机,这是优秀士兵的基本要求。 现在,杜斌的二组,在火箭弹发射的同时,已经向前方右侧的伏击阵地,倾泻弹幕。 为了保证火力,魏可临时抽调一名队员加入二组,如此一来,包括杜斌和余小七在内,二组共有四名队员,四支自动步枪的连射,在单位时间内发射出的子弹,那是很可观的。 这叫作集火射击! 集火,顾名思义,不是精确射击,只需对准大致的方位,以最快的速度发射子弹。 集火射击是战场上常用的战术,通常用于压制火力,或者用于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杜斌率领的二组,一轮连射,打得前方右侧的敌人,抬不起头! 但,这一侧的敌人,显然也是精锐。 在遭到突然攻击之后,这伙敌人也迅速开枪还击了,只不过,因为失去先机,被火力压制,他们的射击很没有准头,子弹虽然打得铺天盖地,但真正能射向有效区域的,却很少。 三组! 所有的六名队员,严格执行了魏可的命令! 他们丝毫不顾四处乱窜的子弹,勇敢地将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前方右侧的敌人! 不过,由于魏可事先已经选择了有利的路线,所有队员一边奔跑,一边伏低身体,借助于树木的遮挡,迅速接近前方左侧的敌人阵地。 这是一群最勇敢的士兵。 当然了,他们更有一位最勇敢的领头人。 魏可就跑在六名队员的前面,成为身先士卒的榜样! 此时此刻,前方左侧的伏击阵地上,已经成了一片凄惨的修罗场,到处是满地乱滚的人体。 高爆弹的威力不是吹的,这处阵地不是一处密闭的场所,然而,多达三枚高爆弹的同时爆炸,使得这片区域之内,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安全的地方。 阵地上的三十余名黑衣人,几乎瞬间人人中弹,非死即伤! “射击!快开枪!” 高爆弹不是万能,无法使敌人全部丧失战斗能力。 就在魏可等人向前猛冲的同时,阵地上的那名头领,已经反应过来,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大喊大叫,拼命想召集自己的手下,要向魏可等人射击。 哒哒哒! 就在这时,三道人影从阵地的斜后方杀出,奋勇冲上阵地,举枪横扫! 一组郝思理杀到! 作为一名优秀的前线指挥官,魏可怎么可能犯错误。 制订反伏击战术的时候,魏可就已经预料到,即便使用了高爆弹,也不可能全歼这处阵地上的敌人,那么,只要有数名敌人还有反击能力,07分队必将遭受重创。 每一名队员,都是那措的宝贝,魏可如何舍得! 幸好还有郝思理的一组。 郝思理等三名队员,已经彻底摆脱了敌人的监视,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潜行至阵地的侧后,完成包夹之势。 千万别小看这次包夹,这就是战争的艺术! 在整个战场上,我方的人数很少,仅有敌方的不足四分之一,但,一旦战斗打响,在局部战场上,我方能够投入最大量的兵力,甚至能完成包夹攻击! 从被敌人包围,演变为前后包夹敌人,这难道不是艺术吗? “啊!” 黑衣人头领的背心处被子弹击中,惨叫一声扑倒在地。 其他几个试图举枪射击的黑衣人,也全都遭了秧,他们本就被高爆弹炸得晕头转向,郝思理等人还是从身后冲上来,这要是还能防得住,那就奇怪。 短短的时间里,魏可率领的三组队员,已经冲过最危险的开阔地,冲上阵地! 这处阵地上的黑衣人完蛋了。 前面上来七个,后面三个,每一个都是龙精虎猛,枪枪要人命的狠角色! 剩余的少数还能反抗的黑衣人,要么跌跌撞撞,想趁乱逃下阵地,要么干脆把手里的枪一扔,高举双手。 不是谁都能不要命的! 哪怕再英雄的部队,当被打得崩溃的时候,也会出现懦夫。 高爆弹,前后夹击,首领阵亡。 在一连续的惨重打击之下,残存的敌人崩溃了,就在不久之前,这些人还在洋洋得意于埋伏成功,很快就将再次完成又一场经典的伏击战,然而,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试图顽抗。 投降? 对不起!07分队不需要战俘! 啪!啪!啪! 挨个点名! 所有高举双手的敌人,当场击毙! 所有想趁机溜走的敌人,他们也快不过子弹! 左侧阵地易手,隐藏在这里的三十几个黑衣人士兵,一个没跑,全部被击毙在阵地上。 直到此时,杜斌的二组与右侧阵地敌人的相互射击,才出现了逆转,由于他们的人数太少,又没有携带机枪,仅凭四支步枪,显然无法有效压制多达十余名敌人。 杜斌等四名队员,被压制在土坡下,仅能勉强还击。 但!已经无碍大局了! 07分队的一组和三组,多达10名队员,已经消灭了左侧阵地上的敌人,腾出手来,面向右侧阵地! 至此,这场反伏击战,打得真漂亮! 从三面被围,陷入绝境,到消灭半数敌人,占据主动权,不过是短短的一分钟! 没错! 从07分队发起突然袭击,到战场形势反转,不过仅仅是一分钟。 当然了,在这一分钟的短暂战斗背后,是实战经验、战术水平、士兵的勇敢,以及装备的合理运用,种种因素缺一不可,再加上一点点的运气。 “郝思理带队!缓慢向右侧推进!你们几个,随我迂回包抄!” 魏可再次下达命令。 迂回!包抄! 特种兵作战准则,哪怕占据优势,也不打无原则的攻坚战。 现在,战场上的三股敌人之中,最大的一股已被消灭,最后出现的那一股,仍在一公里之外,面前的敌人,不过是守在右侧阵地上的十余人而已。 硬碰硬地猛攻右侧阵地? 那是死脑筋! 杜斌的二组进行牵制,郝思理率人从正面缓缓推进,魏可自己则带人包抄偷袭! 三管齐下,可以预见的是,右侧阵地上的那伙敌人,同样在劫难逃! 第308章 炮击 轰!轰! 有效的战术可以复制,能复制的战术才叫作教科书。 07分队无法携带重武器,但幸好他们还有火箭筒,面对一处不算太坚固的防御阵地,火箭筒的威力,已经足以打乱防守方的节奏,并给予有效杀伤。 前后两发火箭弹,一发来自于郝思理,另一发来自于迂回到阵地后方的魏可。 尤其是魏可发射的这枚高爆弹,直接就在守军的背后爆炸,那些躲藏在树后、石块下面的敌人,猝不及防之下,顷刻间被炸得哭爹喊娘,狼狈地四处乱爬。 “杀!” 魏可毫不犹豫,大吼一声,率先冲上阵地。 话说,07分队主要装备56冲,为了提升效率,也为了尽可能减轻负重,所有步枪都是不配枪刺的,但他们有手枪,也有工兵铲,近距离的拼杀中一点不吃亏。 魏可杀的兴起,步枪背在身上,手里拖着兵工铲,笔直冲了上去。 迎面,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士兵,身上穿的是一种藏青色的衣服,肩膀上斜挂一条布质的子弹带,这士兵看见魏可冲来,吓得举起手里的步枪,就要射击。 魏可闪身,手中工兵铲自下而上挥出! 噗地一声! 工兵铲尖锐的顶端,从那士兵的腰部切入,划出一道斜线,再由肩部切出,一道血线哗地就飚出来了,那士兵惨叫一声,滚翻在地,喉咙里只剩下了出的气。 好凶残! 魏可在近身搏杀时表现出的气势,像极了一尊杀神,令人脚软。 这时候,郝思理带领的几个人,以及杜斌、余小七等人,也从不同的方位,蜂拥而上。 这一处阵地上,总共仅有十余名敌人而已,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被消灭一半,剩下的也是个个带伤,这一下,面对穷凶极恶的07分队队员们,彻底成了瓮中之鳖。 不过,这批敌人虽然身材矮小,战斗意志倒是不弱。 只见,几个家伙齐刷刷呐喊,挺着手中的刺刀,迎向了07分队的队员们。 勇气可嘉,然而,事实非常残酷。 07分队的队员,每一个都是精挑细选,本就实力很强,在这种以多打少的局面下,那就更是得心应手,一个个扬起手中的兵工铲,呼啸而上。 短短的几个呼吸的时间,所有敌人,尽皆丧命于兵工铲下! 右侧阵地,同样拿下! 就在这时,肩膀上还吊着绷带的铁林,突然跑了上去。 只见,铁林急匆匆地将一具尸体翻过来,去看那人的脸,然后,又抓起那人刚才使用的步枪,仔细查看,甚至当场就将那支步枪拆了,又看了几眼。 做完这件事,铁林的脸色变得苍白无比。 但,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再次跑向另一具尸体,做着相同的动作。 这是怎么了? 其他的队员们面面相觑。 铁林不是07分队成员,然而,在今天的战斗中,铁林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他被分配了最轻松的任务,跟随杜斌的二组,担任掩护,在此过程中,铁林虽是伤兵,也一直在坚持战斗。 魏可快步上前,拉住铁林的手臂,问道:“铁林,有什么事?” 铁林似乎浑身已经没了力气。 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这一次,他没有再爬起来,而是呆呆坐在那里,魏可甚至看到,他在发抖! “铁林!告诉我出了什么事?” “克伦……这些都是我们克伦族的战士……” 铁林的声音似乎在梦呓。 魏可的心脏一抽。 再仔细看看周围的尸体,果然,这些人的穿着打扮与之前左侧阵地明显不同,衣服更朴素一些,而且,他们的身材都偏矮,与铁林差不多,没有一个大个子。 魏可还不放心,上前去捡起一支丢弃的步枪。 果然,仿造版81型步枪! 这种步枪,魏可并不陌生,因为,林契的独立营里的战士,有相当一部分使用的就是这种枪,魏可自己也用过这种枪,他拿在手里,很简单就认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 联想到这处阵地上,这些战士宁死不屈服,宁愿惨死在07分队的兵工铲下,没有一个投降,魏可已经非常肯定,这些人就是克伦族的战士,而且是精锐战士。 参与伏击的,居然有克伦族! 那么,这些人有没有参与偷袭林契独立营的战斗? 克伦族打克伦族,如果猜测成真,岂不是闹了个天大的笑话! 咻!…… 正在这时,魏可的耳朵里,猛然听到了一种啸音。 作为一个资深的老兵,魏可对于这种声音一点也不陌生,他在第一时间里,脸色大变。 “卧倒!有炮击!” 没错!这就是炮弹在空中飞行,所引起的空气气流摩擦声。 更要命的是,根据尖锐啸音的动静,魏可很轻易就能分辨出,炮弹打得非常准,笔直地朝着他们所在的这处阵地,已经开始落下来了。 魏可大急,伸手推倒了身边的两个队员,然而自己才扑倒在地。 其余的两个老兵,杜斌、余小七也都很有经验,各自出手,将手边的队友拽倒。 相反,几个从那措民兵连挑选出来的队员,他们的反应就慢多了,由于从未遭遇过炮击,严重缺乏经验,一时之间有些发愣,卧倒的动作就慢了少许。 轰地一声! 炮弹落地,两名动作慢了的队员,一下子就被爆炸声,掀翻在地! 咻!咻!咻! 还没等众人爬起身,空中,接二连三传来了啸音。 又是炮击! 而且,是不止一枚炮弹正在落下! 魏可的经验丰富,他已经感觉到了,炮弹的个头不大,爆炸产生的威力也不是很大,但射速很快,这不是普通的炮弹,而是掷弹筒发射的榴弹。 话说,掷弹筒是一种古老的武器,二战时期的日军有大规模装备。 如果认为武器古老,就觉得武器的效能不佳,那就错了。 掷弹筒是轻迫击炮,现在更被认为是榴弹炮的一种,这种武器很轻便,单兵可以携带,又因为是曲面发射,是很有效的班排支援火力,与火箭筒各有利弊。 掷弹筒的射速极快,最熟练的射手,接近一秒发射一枚榴弹! 现在,07分队就是受到了这种武器的攻击! 仰头看,天空中被划出了道道白色的痕迹,正在飞近的榴弹,是一大群! 一枚榴弹的杀伤力有限,然而,如此一大拨榴弹的连续攻击,就算趴在地面上,也还是难逃厄运。 “带上伤员!疏散!撤下去!” 魏可的眼睛都血红了。 大吼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冲向一名倒在地上的伤员,扛起来就跑。 紧跟在他后面的是郝思理,这小子的身手非常敏捷,虽然他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阵势,学得却很快,抢在杜斌的前面,扛起了另一名伤员,跟在魏可的后面就跑。 其他的队员们,这时候哪里还不知道应当如何做,一个个撒开脚步,以最快的速度逃离。 第309章 牺牲 轰!轰!轰! 爆炸声此起彼伏,右侧阵地上,顷刻间被炸得硝烟弥漫,弹片、枝叶横飞。 好凶猛的掷弹筒攻击。 望着不远处的小树林,魏可不由得心有余悸。 就在刚才,如果他稍微犹豫一下,他手下的这十几名队员,估计会有超出一半的人,在这场炮击中丧命! “老大!后面的敌人有情况!” 大声喊叫的,是二组的一名留守单兵雷达的队员。 魏可带人冲击右侧阵地,杜斌也没闲着,他也带人加入了战斗,只是留下了一名队员,看守雷达。 魏可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雷达显示屏前。 显示屏上,原本位于后方一公里处的那一股敌人,已经悄悄运动到了大约500米之外。 不过,这股敌人正在迅速后退,速度相当快,很短的时间内,已经从刚才的位置撤了出去,到达了接近雷达搜索范围的外围,眼看着就要从屏幕上消失。 魏可的眉头深深皱起。 刚才的那一阵掷弹筒轰击,应当就是出自这伙敌人之手! 500米的距离,掷弹筒打得既快又准,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哪怕魏可自己也不行。 红箭特种兵,几乎所有的常规武器都有训练,但,掷弹筒这东西,别看结构简单,要想打得准很不容易,不经过长时间的刻苦磨练,射击技术根本掌握不好。 当初,魏可选择民兵连装备,就是考虑到掷弹筒技术难掌握,才不得不放弃。 这股正在后撤的敌人,不简单! 从现在的情况看,这股敌人才是最具危险性的。 行动迅速,装备合理,战斗技巧过硬,除此之外,魏可有个感觉,对方现在的快速后撤,不一定是被07分队的战斗力吓怕了,而是已经猜测到,07分队装备有雷达,可以发现他们的行踪! 甚至于,这股敌人本身就装备了单兵雷达! 他们是什么人? 那还用问吗,在M北这片区域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特点的小股武装分子,魏可能想到的,有且仅有一个。 泛太联盟的雇佣兵分队! 想到这里,魏可已经开始冒冷汗了。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战斗力最强的雇佣兵分队,并未直接参与对07分队的伏击,而是把伏击任务,交给了另外两股较弱的敌人,这给了07分队一线生机。 假如雇佣兵分队直接参战,他的07分队,估计已经被打残! “老大!小周他不行了!” 就在这时,郝思理惊慌地大声喊叫。 魏可心中一惊,连忙丢下雷达显示屏,跑过去查看。 刚才,魏可过来观察敌情,杜斌和郝思理等人,就忙着给两名受伤的队员包扎,其中一名队员被榴弹碎片击中了背部,鲜血染红了大片的军服,性命却没有大碍。 不过,另一名队员就糟糕了! 这名队员姓周,是个性格开朗的小伙子,也是被郝思理挑选进入尖兵小队的两名队员之一。 小周的颈部动脉,被弹片击中,已经不幸死亡。 牺牲了! 这是第一次,有新组建的07分队成员牺牲,就在魏可的面前! 就连魏可也有些发怔。 作为一线指挥员,本应当看轻生死,因为,战场上的牺牲在所难免,一名指挥员太在意战友的牺牲,你的情绪就会发生波动,做出错误的判断,给整支部队带来损失。 但,魏可就是见不得战友的牺牲! “那些发射炮弹的家伙,一定就在我们后面!走!兄弟们跟我杀回去!报仇!” 发出这一声报仇怒吼的,不是魏可,而是郝思理。 此刻的郝思理,双眼通红,扭头就要往后跑。 “站住!” 魏可厉声大喝。 郝思理顿时停住,不解问道:“老大,怎么了?炸我们的不是后面那帮人吗?” 魏可咬紧牙关道:“是那些人!但我们不能回去!” “为什么!?” 郝思理呼哧呼哧喘气,喊道:“你知道吗?刚才小周跟着我往回赶的时候,他问我这一仗能不能打赢?我告诉他,只要跟着我,就能赢!我还和他说了,只要别害怕,子弹就会躲着他走!现在!小周他牺牲了!老大,你不是最重兄弟情吗?为什么不让我去报仇!” 一边喊着,郝思理居然流泪了。 这还是第一次,郝思理淌眼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看见郝思理伤心落泪,其他的队员们,眼中也泛起了晶莹的泪花。 话说,07分队组建时间不长,但这些人的身份背景差不多,来到分队里之后,训练那么苦那么累,很多人都是咬着牙,相互鼓励,才最终坚持下来,这份感情,极为真挚。 魏可在心里叹气。 他也没想到,带头掉眼泪的,居然是郝思理这个分队里最奇怪的“异类”。 “思理,这里是战场,咱们现在不要感情用事,好不好?” 魏可扶住郝思理的肩头,用了一种很温和的语气。 不料,郝思理固执地扭身,怪声叫道:“好!你不去给兄弟报仇,我郝思理一个人杀回去!就算把命丢在这里,小爷我认了!我不怕死!” 这混球! 魏可不由得大恼! 他是不忍心责骂郝思理,才好言劝说,没想到,郝思理这家伙又犯倔脾气。 “你***动脑子想一想,死的是你兄弟,更是老子兄弟!你以为老子不想回去报仇?告诉你郝思理,别以为只有你不怕死,你跟老子比起来,算个逑!想当年老子为了兄弟,面对几百敌人冲上去拼命!你***要是个男人,把眼泪收起来,再哭哭啼啼,老子抽你!” 狠人,还需狠人来收拾! 魏可一顿臭骂,把郝思理吓傻了,乖乖低下脑袋。 站在旁边的杜斌,却吃惊地抬起头。 他显然是听清了刚才魏可所说的话,于是,就被话里的内容给吓住了。 为了兄弟,面对几百敌人冲上去拼命! 世界上的事情有很多,但,像这样的事情,还能有第二件吗?就在不足一年时间以前,他亲身经历了一次,地点是外海的无名岛,而做出这番壮举的,是他最敬爱的分队长。 然而,魏老大不是已经牺牲了,连尸体都被封在了岛上吗? 杜斌不敢继续想了,只能把这个疑惑,深深埋在自己的内里,甚至不敢去问问魏可。 “准备担架!两付!把伤员和小周都抬着走!” 魏可沉声发布命令,又转向杜斌,严肃道:“小杜,身后那批敌人,非常危险!他们应当也装备了单兵雷达,甚至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先进武器!你给我守着雷达,严密监视,绝不能放任何一个敌人靠近!我判断,这伙敌人一定会尾随,发现异常情况,立刻汇报!” “是!保证完成任务!” 杜斌啪地一个立正,神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庄重。 第310章 十八勇士 战友牺牲了,任务还要继续执行! 眼看着战友牺牲在眼前,魏可虽然心如刀绞,却有理智。 泛太联盟的雇佣兵分队,战斗力绝对很强,最起码不会比现在的07分队更差。 一旦他忍不住冲动,带队杀回去,向雇佣兵分队寻仇,必将引发一场惨烈的血战,结果孰难预料,就算07分队侥幸取胜,也肯定是一场惨胜。 对方同样拥有雷达,你还想成功偷袭吗? 那根本没有机会,相反,由于07分队是主动出击,他们反而容易掉进敌人的陷阱。 因为,单兵雷达的优缺点,对双方一视同仁,主动出击的一方,无法发现预先埋伏的另一方,而只要一个微小的疏忽,就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魏可才咬牙忍了! 仇一定要报! 报仇的时机,他却可以等! 07分队整理行装,再次踏上行程。 这一次,队伍干脆分成了两截,前面依然是郝思理领着两名队员,充当尖兵,其余队员组成大部队,抬着两付担架,与尖兵小队保持五十米的间距。 这样的距离,保证了前后呼应,避免尖兵小队成为孤军。 由于杜斌加大了雷达搜索的频率,07分队遭遇突然袭击的概率,已经大大降低。 翻过一座山头,入眼,是更加浓密的一片丛林。 由于背阴,这一面的丛林长得略微低矮一些,远远望去,周围显得有些阴暗,仿佛空气也变得凝稠,黑沉沉的一望无际的丛林,给人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魏大哥,就在前面了!” 铁林赶到魏可的身边,指着山坡下的一片树林,急切说道。 魏可赶紧安慰道:“铁林别急!” 队伍略略加速,直奔那片林子的方向而去。 突然,耳机里传来郝思理惊讶的声音:“老大!找到了!是林营长!你快来!” 听到郝思理的喊叫,魏可心里一紧。 他甚至没敢去问问清楚,郝思理发现的到底是林契本人,或者是林契的尸体,因为,从经过的时间和敌人的战斗力去分析,林契遇难的可能性,要远大于能侥幸存活! 魏可快步向前,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 林契! 他是站着的! 此时的林契,站在一棵树下,手里拄着步枪,颤巍巍的似乎随时可能摔倒,但他很努力地把腰板挺直,保持着军人的姿态,当看见魏可跑来的时候,脸上甚至出现了一丝笑容。 他的身上看不出军服的颜色,裹了一层黑乎乎的泥,像个脏兮兮的泥猴子。 “林大哥!” “丹拓老弟,嘿嘿!你也来了?” 林契真的在笑。 他想抬起手臂,看样子想和魏可握手,却一下子脚下趔趄,几乎摔倒。 魏可一个箭步上前,伸手扶住林契的胳膊,他能感觉到,林契已经虚弱到不行,如果不是为了保持最后一点军人的骄傲,他肯定已经趴在地上动不了。 “林大哥你慢点!” “咳咳!丹拓老弟,这次老哥哥叫人给打惨了,让你笑话了!” “林大哥,都是自家兄弟,什么笑话不笑话!” 两个人正说话,铁林已经从后面跑来,一把抱住林契,呜呜哭道:“大哥!你还活着,太好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如果大哥和兄弟们都去了,我铁林也不会活在这个世上!” “不许哭!” 林契咬牙道:“只有站着的克伦勇士,没有娘娘腔的孬种!铁林,你干得不错,放心,咱的兄弟还没死绝!这次的仇,是咱独立营的血海深仇,只要我独立营剩下一个人,就会报仇到底!咦?铁林,你找来的援兵呢?” 这时候,07分队的其他队员已经赶上来,大家站在那里,默默看着林契。 这是一条硬汉! 虽然他已经很虚弱,还被人搀扶,但,你完全可以想象,这人在此之前经历了怎样的一番血战! 越是战士,越敬重如此英雄,林契是个令人佩服的战士! “哪里还有什么援兵啊!” 铁林忍不住再次放声痛哭道:“大哥!亚巴登那狗东西,不仅不派兵援救,还说我是逃兵,要抓我!后来有人追杀我,肯定也是狗东西捣鬼!我逃到了魏大哥那里,魏大哥的人救了我,魏大哥听说你被围,二话不说带着人就来了!刚才在山那边打了一仗,就是前几天袭击我们的那些人!” 铁林越说越悲伤,大哭道:“大哥!咱们一连被人害惨了!” 铁林哭诉,语焉不详,他甚至没提袭击者当中也有克伦族战士这件事。 但!林契已经脸色大变! 伸手一把攥住铁林的衣领,怒吼道:“你说什么?亚巴登不派兵!还要杀你!?赶来营救一连的,只有那措的民兵,咱们克伦族自己的战士,一个都没来吗?” “没有!魏大哥着急赶来,只带了这么一点人,刚才炮弹像雨点一样下,我们差点全被炸死了!” 听了铁林的话,林契终于坚持不住,身体一软。 魏可一把扶住,让林契靠在自己臂弯里。 “怒啊!” 林契一声悲呼,转向魏可道:“丹拓老弟,没想到最后来救我林契之命的,只有兄弟你了!老弟,再求你帮个忙,去救救我的兄弟们,为我独立营留下最后的一点骨血!” 林契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身后。 刚才,魏可着急林契的安危,没有太在意,这时候往林契身后一看,不觉发愣。 林契身后的这片林子,与其他地方不一样,地面上分外泥泞,到处都是黑乎乎的烂泥,就像是一片烂泥塘,这一大片烂泥塘,散发着一股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就在这片烂泥塘里,大树边,石块旁,已经缓缓站起了一些身影。 这些人,几乎与林契一个样! 他们浑身包裹着烂泥,有的手里拄着枪,有的仅仅拿着一把刺刀,站在那里,摇摇欲坠,相互搀扶着,似乎一阵风就能将这些人吹倒。 再仔细看,林子里的许多树木,被拦腰折断,那应当是被炮弹或者子弹打断的! 无数树干与树枝,横七竖八倒伏在烂泥里。 与那些树干与树枝倒在一起的,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人体! 那些人已经死了,由于大半浸泡在污泥里,又裹上了厚厚的一层泥浆,如果不仔细看,你根本猜不到那曾经是活生生的人,而以为是一些可有可无的杂物。 我的天!这地方曾经发生了怎样的一场战斗! 魏可震惊。 他见过的战场不计其数,然而,像这样如同炼狱般的场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就连他这个从地狱里转了一圈归来的人,都不由得头皮一阵发麻。 “杜斌带人警戒!其他队员立刻救人!快!这些都是咱们兄弟!但凡还剩一口气在,必须救活!” 钦佩。 魏可对于面前这些克伦族战士,充满钦佩之情。 别说这是独立营一连的战士,就算是素昧平生的,能在如此条件下坚持作战,那也是了不起的勇士,值得尊敬,这些战士都是英雄,他们不应当默默死去。 一番忙碌。 除了林契和铁林,总共又救起十六人。 满编七八十人的独立营一连,居然只活下来十八人,死亡近八成! 所有活下来的这些战士,人人带伤,体力和精力也都已经撑到了极限,可以想象,若是07分队不出现,包括营长林契在内,这些战士没有存活的希望。 “向英勇的独立营一连,致敬!” 魏可带领手下队员,神态严肃地举手,敬军礼! 这是一个庄严的军礼,无关种族,无关立场,甚至无关对错,仅仅是出于对宁死不屈,血战到最后一滴血的战士精神的,一种尊敬! 311.第311章 林契入伙 “丹拓老弟,我想把这批兄弟交给你。如果可以的话,请你把他们带走,尽量善待他们!他们都是最勇敢无畏的战士,无论在哪里,都会是出色的好兵。” 林契的神情非常落寞。 魏可很诧异。 他一点都不怀疑林契的话,一连活下来的这些战士,经过了那样一场残酷战斗的洗礼,他们每一个都是宝贝,这样的战士,放在任何一支部队里,都是顶梁柱,何止是好兵那么简单。 但,林契明显是话里有话的! 他竟然想让一连的战士,跟着魏可回那措! 话说,07分队的队员们,随身携带了足够的绷带和药品,在他们的照顾下,一连战士们的伤势迅速稳定。 林契也仔细询问过铁林,关于铁林逃出包围圈后,到底发生了哪些事。 在那之后,林契就变得非常沉默。 “林大哥,你呢?不如你也跟我回那措养伤?” “不!我是独立营营长,我要回益岭!” 林契的脸色凄苦,语气却坚定。 魏可低声叹气。 他又不傻,当然明白,此刻的林契的心情是无比纠结的。 不仅仅是因为,一连伤亡惨重,六十余人惨死,更因为,参与偷袭一连的,居然还有克伦族自己的部队! 那些被07分队杀死在阵地上的,是克伦族的叛军吗? 绝无可能! 那些战士虽然没有身穿克伦族的军装,然而,他们作战勇敢,有组织有纪律,从现场的情况看,他们不仅率属于克伦族武装,甚至有可能是一支很特别的精锐武装! “林大哥,偷袭者应当有三股敌人,另外两股的身份,我已经推测出。你想知道吗?” “谁?他们是谁!” 林契闻言,眼中顿时泛起凶光。 这凶光自然不是针对魏可,而是针对魏可口中的那些敌人。 试想,林契也是一名铁血气质的军官,他与一连战士们情同手足,现在,眼睁睁看着那些战士,一个个倒在他的眼前,他要是不想复仇,那就怪了。 “其中的一股,是丘朗地区的掸家族武装。这个部落比栗敢曾经的掸家族势力,强大得多,首领叫作掸雄。掸家族目前正在与另一个帮派性质的势力,叫华洪会的,进行大规模交战,目的应当是完全控制丘朗地区。” 魏可字斟句酌。 到了这种时候,有些事情已经不能隐瞒林契。 同样的,魏可也能猜得到,林契心里也有一些秘密,是不愿,或者不方便向他明说的。 否则,林契何至于要把手下的兄弟,托付给他呢? “丘朗掸家族!” 林契眼中喷出怒火,沉声问道:“还有一股呢?” “还有一股势力,情况更复杂。从现有情报分析,可能来自于境外,是带有非法武装性质的组织。这个组织目前与掸家族是合作关系。还记得澳洲商人乔布朗吧?他不是普通的军|火商,而是这个组织的中间人,乔布朗来益岭,恐怕不是卖步枪那么简单,而是想与克伦族攀上关系。” 能说的只有这么多了! 再要多透露,就是魏可的核心机密! “乔布朗!果真如此!” 不过,听了魏可的介绍,林契似乎已经明白了许多。 林契捏紧拳头,低声咆哮道:“恨啊!为了屈屈一点利益,自己的手足兄弟也要残害吗?我独立营守卫益岭,为了克伦族的安全,不说抛头颅洒热血,也是尽心尽力,从来不曾懈怠啊!我独立营一连的所有战士,都是克伦族的精英啊!为什么要倒在自己人的枪口下!” 林契的双眼中,流下两道苦涩的泪水。 魏可听傻了。 似乎,林契对于这件惨案的发生,早有警觉? “林大哥,最近这段日子里,益岭到底发生了什么?” “新任的益岭战区最高长官,是亚巴登的舅舅!我率部出发剿匪前,有人曾经警告我,说乔布朗悄悄回了益岭,并且和亚巴登的舅舅有接触,让我小心一点!我原本以为,他们要对付,也是对付我林契一个人而已,谁成想,他们居然连士兵也不放过!我好恨!” 我去! 这里面竟然还有这一层关系! 事关克伦族内部的私人恩怨,还牵扯到上层,林契自然不便明说。 这一次,如果不是魏可舍命来救,林契需要把一连战士交给魏可照顾,估计他依然不能说。 “林大哥!这益岭你绝对不能再回去了!” 傻了啊! 虽然是私人恩怨,然而,对方已经连克伦族的部队都调动了,明显就是要置林契于死地,这个时候林契再回益岭,就是自投罗网,绝对无法幸免。 再者说,哪里会是私人恩怨那么简单? 泛太联盟、掸家族、克伦族,三方势力的武装人员,联手打了林契的埋伏! 不出意外的话,这三方势力已经联手,最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达成了某种交易,而林契和他的一连,就是那笔交易的筹码之一,是克伦族送给泛太联盟的开胃点心! 悲哀吗?愤怒吗? 愤怒有个逑用,这世界上从来没有公平可言。 有人说,政治从来就是肮脏和血腥的,这句话不假,林契的悲哀就在于,他恰好搅进了一桩他无法控制的利益交换之中,而这其中又夹杂了私人恩怨,两相结合之下,就成了一个悲剧人物。 十几名独立营战士,不仅身体虚弱,而且全数是伤员,就连林契都不例外。 尤其是其中的几名战士,身受重伤,必须尽快得到医治。 幸好,还有直升机。 魏可打开定位仪,很快,巴特勒就驾驶着直升机,如同天兵天将一般,来到了这片林子的上空,这场面把一连的战士们都看傻眼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印象中贫穷的还不如益岭的那措,会装备有直升机! 不约而同,很多战士向身边的队员们,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07分队的队员们,装扮的确威武! 不说别的,队员们身上的多功能迷彩作战服、钢盔、运动鞋,就能把一连的战士羡慕死,克伦族不富裕,对于士兵们的军服自然不讲究,每个人仅仅是两套粗布军装而已,那见过如此奢侈的。 这个时候,林契的决定已经传达给每个战士。 他们将会前往那措,加入那措人民公社,成为一名那措民兵! 话说,如果换一个连队,当官的作出如此决定,普通战士非当场造反不可! 克伦族贫穷落后,他们的战士却很忠诚,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克伦族战士,而感到骄傲,但,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同,林契和这些战士的关系,就像兄长对待弟弟,这些战士无比信任林契,愿意跟随他,去往任何一个地方,哪怕变换身份! 312.第312章 单人尖兵! 巴特勒驾驶着直升机,升空离开。 同机返回那措的,还有一连的七名重伤员,07分队的一名重伤员,以及战士小周的遗体。 没办法,BK117不仅载重量小,空间也不足,这些伤员都不能坐着,必须平躺,如此一来,直升机上已经被塞得满满的,无法再搭载其他成员。 “老大!那群兔崽子一直在我们周边转悠,我觉得他们要搞事!” 杜斌一直守在雷达边,密切注意周围的动静。 兔崽子,指的当然是雇佣兵分队。 这没什么奇怪,作为经过特殊训练的泛太联盟雇佣兵分队,一定不甘心眼睁睁看着独立营一连的战士们被救走,哪怕就是新加入的07分队,估计也是不想放过的! 只不过,克伦族和掸家族的两支小部队,已经被灭得渣都不剩,雇佣兵分队绝对会慎重。 那么,雇佣兵分队想做什么? 不用怀疑!那帮家伙绝对在伺机而动,一旦找准机会,就会扑上来! “看得出他们有什么目的吗?” “很难说,他们每一次进入雷达扫描范围之后,只会停留很短的时间,然后立刻后退!位置也不同,有时候在前面,有时候在两侧。” 侦查?勾引?设伏? 或许,这几种目的都有吧。 双方都有雷达,扫描范围一致,也就是说,杜斌能发现对方,对方同样也能观察到07分队的一举一动。 这很不妙! 现在的07分队和一连剩余的伤兵,已经成了猎物,而雇佣兵分队,就是游离于猎物身边的狼群,狼群对于猎物,是绝不会仁慈的,欠缺的仅是一个最佳攻击时机而已。 此时,山里已经到了傍晚时分,眼看着夜晚就要来临。 致命的夜晚! 魏可觉得,自己必须要下决定了。 “林大哥,我们不能在这里过夜,必须尽快离开!” “魏将军,我的人听从你的指挥!放心,他们虽然是伤兵,但走路没问题,你下命令吧!” 魏将军。 自从魏可劝说林契跟随他去那措,而林契默认之后,他就把对魏可的称呼主动改了,不再称呼“丹拓老弟”,而是改成了很正式的“魏将军”。 对此,魏可并没有特别予以拒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在部队里,讲究的是上命下效! 林契现在对魏可的态度,将会直接影响到他手下的那些战士,总不能说,等这一批战士们到了那措,他们依旧只听从林契的命令,而拒绝服从于魏可吧? 魏可和林契都是老兵了,彼此心照不宣。 魏可想得明白,顶多他不把林契当作单纯的下属,私下里,对方还是他尊敬的林大哥。 如此一来,表面上林契似乎受了委屈,其实不然,部队里的规矩就是如此,若真是上下不分,头疼的反而是林契,他已经遭到过本族人的排挤,总不能在那措又成为一个异类。 魏可决定,立刻出发! 直升机在夜晚,是不可能冒险返回这片陌生的危险丛林的。 别的不说,雇佣兵分队里的神枪手,只需要找寻到合适的位置,一支步枪,一发子弹,就足以将直升机的油箱打爆,让直升机变成一团漂亮的火球! 类似的道理,如果魏可敢于在野外露宿,几乎必然会遭到雇佣兵分队的偷袭。 对方手里有掷弹筒。 仅需要派遣一名有经验的雇佣兵,携带掷弹筒,冒充野兽,成功潜入营地的500米范围内,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给予大量的杀伤。 雇佣兵分队会不会那样做? 答案是肯定的,由己度人,假如魏可是处于外围的那群人之一,他必然也会这么干的,而且,自认为成功率不小,因为,在黑灯瞎火的环境里,露营一方不可能对每一个移动目标,都去仔细查看。 如此一来,还不如连夜往外闯! 魏可的出发命令下达,所有人立刻行动。 一连共计伤员十一名,包括林契在内,全部轻装简行,每人仅保留一把匕首或者刺刀防身,手里再拿一根树棍当作拐杖,走在队伍的中间位置。 07分队的队员,就分散于伤员们的外围,充当保护者。 队伍迅速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这时候出现一个现实的问题,该由谁来开路? 这一次的开路尖兵任务,比之前重要无数倍! 当魏可率人进山营救林契的时候,是由郝思理带人充当尖兵,他们的任务比较简单,就是搜索,清扫队伍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以免队伍队伍暴露。 那个时候,哪怕不小心漏过个别的敌方潜伏侦查兵,也不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事实上,07分队应当是被敌方侦察兵发现了,以至于行踪暴露。 现在,情况要严峻很多! 雇佣兵分队正像恶狼一般盯着他们! 隐藏在队伍前进道路上的,可能是敌人的狙击手,或者干脆是一个偷袭小组,那些家伙绝对不会客气,一旦出现机会,就会以最猛烈的方式,给07分队以致命的打击! “命令!郝思理带领两名队员,组成突前小组,前出200米,搜索前进!” “杜斌为现场指挥,负责伤员安全,组织游动哨,保护两翼及后路警戒!随时通报敌人行踪!” 这两条命令很正常,几乎与之前相同。 然而,为什么现场指挥是杜斌,而不是魏可本人? 现场的这些人当中,林契是伤员,而且并不熟悉07分队的作战方式,不可能由他指挥,所以由各方面能力均衡的杜斌担任指挥,而郝思理的单打独斗能力超强,由他带人走在最前面,也很合适。 但,这肯定不符合魏可的作风! “由我本人组成单人突前尖兵,位置前出500米!任务是清除可能潜藏的敌人狙击手!” 果然,魏可再次下达一项命令。 单人突前尖兵! 最关键,也是最危险的一项任务,魏可准备由他自己来。 “不行!你是老大,不能冒险!07分队的规矩,作战状态下,指挥员不得以身犯险!前一次你带队冲锋,已经触犯纪律了,但那一次是大家一起冲锋,我就没说啥!这一回,尖兵应当让我去!” 敢这般大嚷的,唯有郝思理。 触犯纪律? 魏可满脑门子的黑线。 “老子还是07分队分队长吧?这是什么时候立的规矩,老子怎么不知道?” “红姐规定的啊!老大你要不信,可以问他们!” 郝思理洋洋得意。 魏可转头看看,只见,分队里的队员们,一个个扭着头坏笑,就连杜斌也红着脸道:“老大,真有这么回事!红姐说了,你打起仗来不要命,让我们盯着点。还说,你要是违犯这条纪律,她就开你的批判会!” 魏可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乱弹琴!这条规矩取消!现在,都给老子执行命令!” 现场,魏可手握步枪,独自一人大踏步往前走。 身后,队员们一个个抓耳挠腮,虽然很着急,却真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 那些独立营一连的伤员们,睁着好奇的眼睛左看右看,在他们看来,那措的这个07分队,一切都很新奇,不仅服装穿的怪,这些人彼此的关系也奇怪,尤其是所谓的分队长。 他是那措的魏将军! 那措的第一人! 手下人为了阻止他冒险,竟然还能单独制定一条针对他的“规矩”,即便如此,他也还是给自己挑选了最危险的任务,去充当所有人的尖兵,独自一人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样牛逼的人物,即便是独立营营长林契,似乎也比不上? 313.第313章 狙杀 丛林,茂密葱茏。 尖兵的活儿不是好干的,尤其现在,敌人明显不会善罢甘休。 魏可猫着腰,脚步轻盈,眼神敏锐,视野内的任何可疑目标,都逃不过他的一双眼睛。 唧唧! 圆球一般的小欢,乖巧地趴在他的肩膀上,不时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 有小欢在! 几乎没有人能在魏可的眼皮底下,成功躲藏! 话说,如果是在普通的战场上,小欢的作用其实很有限,魏可也不可能真的派小欢去帮他攻取一处阵地,然而,在这种野外的环境里,小欢的特点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小欢是兽,它的嗅觉和直觉,比任何人类都要强大,堪称活着的搜索雷达。 500米。 魏可前出的距离,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在这个范围内,他可以得到本方雷达的有力保护,雇佣兵分队里的那些人,别想通过快速的机动,突然出现在魏可面前,将他包围。 总的来说,魏可的危险性不如想象中那般大。 他需要提防的仅有两个,其一是陷阱,其二是隐藏在暗处的敌方狙击手。 唰啦唰啦! 左侧的树丛一阵晃动,一头受惊的小鹿,在树丛中快速跑过,而魏可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就不再去管,这是因为,小欢已经提前将一个“安全”的信息传递给他,让他有了准备。 小欢是有智商的,它的叫声有着不同的频率,分别代表各种不同等级的危险或者安全。 普通人肯定听不懂小欢的叫声,但魏可能。 神奇的小欢! 魏可在心里暗暗高兴,以他的经验,再配合小欢的特殊能力,他们就是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野战组合,哪怕遇上再厉害的敌人,魏可也有信心,将对方击杀! 唧……唧! 就在魏可略微有些走神的时候,小欢突然发出一种低沉的叫声。 小欢圆圆的小眼珠子,牢牢锁定了一个方向,两只前爪也在魏可的肩头,轻轻挠抓。 这是预警,它已经发现了敌人! 魏可的心神一紧,毫不犹豫,闪身到了一棵树后。 啪! 几乎就在同时,枪声响了。 身边的树丛发出簌地一声响,子弹擦着魏可的身边飞了过去。 好惊险! 魏可非常肯定,如果没有小欢的提前预警,这一枪他绝对躲不过,而且,这一枪估计就能要了他的命。 这是没办法的事,在丛林的复杂环境下,预先潜伏的一方,拥有绝对的优势,对方可以安静地守在一个点上,而魏可必须移动,一静一动之下,对方完全可以提前找到他,并且抢先开枪。 “老大!” “老大要帮忙吗?” 耳机里,同时传来杜斌和郝思理紧张的询问声。 这一声枪响很闷,但足以传出很远,两个人是太关心魏可的安全,才忍不住发问。 “保持静默!有敌方狙击手,所有人员原地待命,等我处理掉这个钉子!这是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魏可的语气非常严肃。 他不是想逞英雄,而是没有其他选择。 面对已经就位的敌方狙击手,人数多就管用吗? 若是从后面抽调一两名队员上来,并不会提升多少击杀敌人的概率,相反,只会增加本方伤亡! 在这样的环境下,狙击手的杀伤力巨大,一名有经验的狙击手,甚至能干翻一整支人数不算太多的小部队,这种事例并不奇怪,因为,打死一个人,不外乎是一颗子弹而已! 对付狙击手,最好还是单对单。 拼经验!拼能力! “小欢,从那边绕过去,小心别被人用枪对准!子弹会要你的命!不要太靠近对方,懂吗?” 魏可给小欢下了命令。 其实,魏可完全可以下命令,让小欢直接去攻击对方,那样对他自己更有利,但,一旦他那样做了,就会让小欢承受极高的危险性。 小欢的皮毛,能挡得住子弹吗? 恐怕不能! 利用小欢去攻击人类,最好是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之下,否则,小欢的速度虽然快,却到底不如人类聪明,懂得隐藏和躲闪,像现在这样,对方的狙击手时刻在留意周围的动静,就很可能击中小欢。 但,不能让小欢直接攻击,却可以用作诱饵! 很快,小欢就跑了出去,一头扑进一处树丛,把树丛撞得扑簌簌乱响。 啪! 又是一声枪响。 很显然,对方的狙击手是被小欢迷惑了,忍不住又开了一枪。 这一次,魏可清晰地找到了敌人的方位。 左侧!距离约百米! 这是一个十分有用的信息,要知道,如果没有小欢的帮忙,魏可若想找到敌人的位置,那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说不准在他搜索目标的时候,就会把自己直接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之下。 现在,轮到他找机会反击了! 魏可很谨慎,摘下头上的钢盔,从树干的右侧推出去,与此同时,迅速将枪口从左侧探出,搜索目标! 话说,魏可担任尖兵,已经和杜斌交换了武器,使用的是加装瞄准具的81杠。 丛林里的光线幽暗,仅仅依靠目测,稍远一点就难以分清,当然不如光学瞄准具更有效,再者说,81杠的射击稳定性,要远高于AK47,是有效的狙击武器。 魏可的运气很好! 或者说,他的经验足够丰富,第一时间就找到了目标。 那是一个男人,就躲在一棵树后,手里举着一支枪,更重要的是,那人由于刚刚向小欢的方向射击,恰好露出了半个脑袋,还没来得及缩回去。 那还等什么,趁你病要你命! 啪! 81杠的枪声,要比对方的射击声清脆,这一枪,直接将对方爆头。 但!魏可陡然心生警兆! 不妙!他自己也正在被别人瞄准! 这是一种老兵的直觉,魏可猜想,刚才被他一枪爆头的那名敌人,在临死前的一瞬间,也应当有所察觉,只不过,魏可的那一枪又快又准,那敌人来不及做规避动作,就死了。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连手中步枪都来不及收,拼命一缩脖子。 啪啪啪! 一个三连发的短点射! 子弹打出了一个扇面,精准地沿着魏可身前这棵树干,扫出了一个平面。 第一枪,击飞了魏可的钢盔! 第三枪,恰好击中81杠步枪的枪身,将步枪震得几乎脱手! 其中的第二枪,击中的是魏可面前的树干。 噗地一声响。 树干上顿时出现了碗口粗细的一个窟窿,从窟窿里飞溅而出的木屑,几乎飞进了魏可的眼睛里! 高手! 这个刚刚向魏可射击的敌人,绝对是个超级高手,因为,他必然是在魏可开始行动后,才有机会寻找到魏可的位置,并且立刻瞄准射击,几乎与魏可同时开枪。 人家开的是三枪,极其精准的三发点射! 再有一个,这名敌人使用的不是普通子弹,而是具有穿甲效果的特殊子弹,否则,绝不可能一枪穿透树干。 他娘的!差点被自己害死了! 魏可吓出一身冷汗。 他没料到,敌人不仅仅是一个,而是两个,活着的这一个,甚至是个水平超出自己的大高手! 314.第314章 狙击高手 啪!啪!啪! 枪声不断响起。 魏可明白,自己惹下大麻烦了! 对方的这名狙击手,心理素质超级稳定,这家伙连续开枪,每一枪都打得极准,全部击中树干! 一棵普通的树干而已,能挡得住几颗子弹? 眼看着,能够让魏可藏身的这棵大树,已经变得摇摇欲坠,马上就要倒了! 魂淡啊! 魏可当然能猜到对方的意图。 你不是枪法很牛逼,一枪打死了我的同伴吗?我就用连续的射击压制你,让你连举枪瞄准的机会也没有,等大树被打断,你还往哪里躲,只能乖乖地被我打死。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 魏可一咬牙,连步枪也不要了,趁着对方两枪之间的短暂间隙时间,一个翻滚,从树干后滚了出来,然后,伏低了身体,拔脚就跑! 这个时候,一旦动了,就绝不能停! 哪怕是最优秀的狙击手,对于移动目标,命中率也比打静止目标低得多。 魏可今天遇上的这名狙击手,不仅枪法准,心理素质也过硬,这家伙的脑子也绝对好使,假如魏可的动作慢一点,或者在某个位置,稍稍多停留那么一点,对方百分百会送给他一颗夺命子弹! 噗!噗!噗! 脚边的泥土不断被掀起,那是子弹击中了地面。 魏可竭尽全力,左右乱窜。 他当然不能跑直线,必须做无规则运动,速度要快,频率也得快,更重要的是,不能让对方掌握到他的跑动规律,否则,跑得再快也没用。 狼狈!夺命狂奔! 魏可重生以来,还从没如此吃力过。 话说,当初魏可一个人迎着机枪扫射,冲向那措白家大院的时候,都没有今天这样吃力,因为,机枪扫射的弹着点,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而有经验的狙击手,开枪并无规律。 哗啦! 终于,魏可奋力一跃,让自己的身体滑到一道土坎的下面。 这个地方,是他事先观察好的隐蔽地点。 短短的二十余米! 从魏可离开原先的位置,到达这道土坎,只不过短短的二十米而已,然而,这短短的二十米,令魏可觉得无比漫长,他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几乎跑断气,累得呼呼直喘! 所幸,魏可的运气很好,没有一颗子弹直接命中他的身体。 枪声停了。 对面的狙击手也不傻,既然魏可重新找到了躲藏的位置,再开枪除了浪费子弹,只能让他的位置暴露。 周围,陷入了短暂的宁静。 “内森,我请求撤离!” 在一块稍稍高出地面的大石头后面,一个白人男子,微微蹙着眉头,对着耳机低语。 他使用的,也是单兵电台。 “你不是开玩笑吧?史密斯,刚才开了那么多枪,杀对方的突前尖兵而已,怎么搞出这么大动静?那个尖兵是不是被你打成了筛子?你现在应当带着伊戈尔,准备偷袭对方后面的主力,为什么要撤离,这不是你的作风?” 耳机那一头的内森,语气明显很不满。 史密斯闻言,眉头皱的更紧。 “内森,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伊戈尔死了,对方尖兵……还没死。” “SHIT!史密斯,这是什么意思,对方只有一个人!” “不!内森,这是你的失误!对方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现在我很危险,对方其中的一个,枪法精准,跑动非常灵巧,实力不在我之下!另一个是擅长隐藏的高手,我甚至无法发现位置!” “上帝!怎么会出这种事!” 耳机那头的内森,终于惊讶地大喊一声。 不过,内森随即紧张喊道:“史密斯小心!你的身后有一个快速移动的光点,上帝啊!之前我以为那是一头恰好路过的动物,他一定就是你说的擅长隐藏的高手!撤退!我命令你立刻撤退!” 内森的喊叫,无疑加重了紧张的气氛。 魏可被折腾个半死,狙击手史密斯同样也是非常紧张的! 作为一名狙击手,连续向对方射击,却连对方的毛都没碰掉一根,在这种情况下,狙击手的潜伏优势已经丢了一大半,谁会不紧张? 唧唧! 极其尖锐的叫声。 小欢来了。 它具有远超普通动物的智商,当魏可遭到连续射击,狼狈逃窜的时候,小欢已经被激怒了,它以极快的速度,绕到了史密斯的身后,准备攻击这个胆敢袭击主人的敌人。 被激怒的小欢,完全以它动物的本能行事。 发出愤怒的尖叫,就是它的本能之一,这种叫声不仅刺耳,而且具有穿透力。 史密斯的脸色白了! 任何人,面对未知的危险,都会害怕,哪怕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狙击手,也是如此,此刻的史密斯宁可自己面对的是敌方训练有素的士兵,也不愿意遇上什么自己不了解的东西。 “那是什么鬼东西!” 快速转身。 史密斯放弃了继续监视魏可的方向,转而举枪瞄准自己的身后。 嗖! 小欢突然从树丛中钻了出来,向前猛扑! 啪啪啪! 史密斯在看见小欢的一瞬间,眼睛就瞪圆了,这是他第一次看清楚小欢的模样,也终于明白,不存在所谓的“擅长隐藏的高手”,而真的只是一只动物,只不过,这动物似乎具有极强的危险性和攻击性。 史密斯的手指,下意识死死扣住扳机。 他在害怕的同时,想将枪膛里的子弹,全部发射出去,打死面前这只可怕的小动物。 但!很悲剧! 或许是由于个人的习惯,史密斯的步枪快慢机,正处于三发点射的位置上,哪怕他已经将扳机狠狠地压到底,也只是在打出三发子弹后,就停止了射击。 视线里,小欢的身体有一个微微的停顿,它似乎中弹了。 然而,那只是一瞬间的停顿,小欢再次调整了方向,向着史密斯扑了过来! 史密斯彻底慌了,但,即便是心脏在砰砰直跳,史密斯还是表现出了一名优秀狙击手的素质,他以最快的速度,松开右手食指,准备再次扣下扳机。 只要他的手指再次压下扳机,步枪就会再次射出三发子弹! 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射偏,这样近的距离,三发子弹的短点射,史密斯有把握让其中的两发子弹,直接命中眼前小动物的身体,如此一来,不管这小动物是何方神圣,也要完蛋! 砰! 一声略显沉闷的枪声。 随着这一声枪响,史密斯的视线里,瞬间成为空白! 自己中弹了,不是普通的中弹,而是被击中了头部,造成视觉瞬间丧失。 上帝!原来被一枪爆头就是这种感觉吗? 这就是优秀的狙击手史密斯,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丝残念,他曾经无数次将对手一枪爆头,孰料,最终他自己也被别人打了个一枪爆头,一命归西。 史密斯依旧保持着持枪瞄准的姿势,身体慢慢地滑倒。 还没等他倒地,小欢已经扑到了他的面前,一跃而起,一张巨口,狠狠咬中了史密斯的喉咙! 一人一兽的后方数十米开外,魏可垂下手中沙漠之鹰的枪口,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第315章 密集轰炸 “史密斯!你那里发生了什么情况,汇报!” 内森已经预感到了不妙。 果然,耳机里没有再传出史密斯的回答,就像死了一般安静。 内森的脸色阴晴不定,以他的本事,能分辨出远处的枪声,尤其是那最后一声枪响,很明显有别于普通的枪声,如果猜测不错,那是沙漠之鹰的枪声。 沙漠之鹰,没有狙击手喜欢那种枪,史密斯同样也不喜欢,他不可能携带那种后坐力极强的大威力手枪。 “他叫史密斯吗?很强的一名狙击手!” 突然,耳机里传出一个陌生的声音问道:“你又叫什么?下一个出现在我面前的人,会不会是你?” 陌生的声音说的同样是英语,很娴熟。 内森的脸色大变! 他抬手很果断地切断了通话键。 这时候,一名手下奇怪问道:“队长,史密斯出什么事了吗?” “史密斯和伊戈尔,都死了!” “什么?史密斯那么厉害,他怎么可能被人杀死!” “没有人是杀不死的!史密斯他也是人,凭什么他就不可能被杀死呢?” 内森咬牙切齿。 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的话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史密斯是他的同伴兼好友,怎么说的他好像巴不得史密斯被人杀死一般,这说明,他的内心已经乱了。 然而,内森的回答,已经让周围的人的脸色都变得极不自然。 就连身为高手的史密斯都会被杀死,他们呢? “队长,难道对方来了厉害的特种兵吗?” “我怎么知道!” 内森非常恼怒,随即皱眉道:“特种兵?一定是那样了,新来的那些迷彩服,一定是身份特殊的精锐特种兵!也只有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才有能力杀死史密斯!也许就是克伦族秘密派出的特种兵!” 内森也不笨,他猜对了前面一半,却走岔了后面一半。 “不可能是克伦族特种兵吧?他们全歼了配合我们的那支克伦族小部队?”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内森冷笑道:“这里是克伦族的地盘,不是他们,还能有谁?东方人懂得三十六计,非常狡猾!他们就是故意杀了一批自己人,让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到他们的头上!” 内森很自负,连连冷笑。 一名手下很配合地问道:“队长,克伦族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面子!” 内森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测,得意道:“东方人最虚伪!乔布朗一定要消灭独立营一连,给杰克报仇,这件事或许刺激到了克伦族某个大人物的神经!他们表面上答应,暗地里却偷偷派出最精锐的部队,前来报复。否则,怎么会有直升机和这些特种兵出现?” 直升机。 巴特勒驾驶的直升机,更让内森找到了证明自己猜测的证据。 试想一下,在益岭的地盘上,除了克伦族自己人,谁还能光明正大开着直升机乱闯? 内森分析的头头是道,说到最后,自己更加坚信不疑。 这时候,天色渐渐暗了。 内森和他的一伙手下们,看向周围的丛林,听着簌簌的风吹树叶的声音,所有人不由得有些头皮发麻,暗想,如果克伦族真的派出一支大军,将他们围困,结果会如何呢? 他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雇佣兵,却依然无法与真正的军|队相抗衡! “给我把掷弹筒架起来!” 内森的眼眸中闪过一道厉色,恶狠狠道:“把所有的榴弹都发射出去,将那个地方炸平!史密斯我的朋友,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愿你的灵魂在天上安息吧!然后,我就要带着人回丘朗了,益岭的这个烂摊子,就留给乔布朗那个精明鬼去折腾吧!” 雇佣兵分队训练有素。 当内森的命令下达,几名手下立刻行动起来。 掷弹筒很简陋,看起来就是一个带着小圆筒的铁架子,很快就被支在地面上,锁定坐标。 旁边是两个帆布袋子,一只满的,另一只剩余一半,里面装的都是榴弹,这些榴弹的个头很小,比普通的木柄手榴弹略大,每只袋子里是30枚,总量约有45枚。 这是多达40余枚的榴弹! 唧唧!唧唧! 小欢正在发出委屈的叫唤声。 它受伤了。 史密斯临死前射出的三发子弹中,有一发擦中了小欢的小身体,幸好,小欢的毛发皮肤具有极强的韧性,卸掉了一部分力道,但即便如此,它的表皮上也留下了一道浅浅的血槽。 小欢受伤流血,这还是第一次,魏可好不内疚。 这一枪,是小欢为他挨的! 假如没有小欢的英勇救主,魏可这一次就悬了,他已经丢了步枪,仅凭一支沙漠之鹰,无论如何不能与史密斯抗衡,说不准就会成为被击毙的一方。 魏可小心地把小欢放在自己膝盖上,掏出疗伤药,均匀散在小欢的伤口上。 咻!咻咻! 恰恰就在这时,雇佣兵分队的炮击开始了! 当魏可抬头观察,立刻吓了一跳! 靠!这是搞什么,未免太狠了一点,入眼,天空中密密麻麻的小黑点,从远处一直延伸到头顶,无数的炮弹已经呼啸而来,就像下雨一般。 要说07分队在克伦族阵地上遭受的那轮炮击,同样也猛,却还不如现在这么夸张。 逃跑? 如此密集的轰炸之下,魏可已经丧失了第一时间逃跑的机会,这个时候再想跑,反而更危险,因为,掷弹筒这玩意儿,发射的距离远了,连射手自己也搞不清榴弹会飞到哪里去。 魏可索性也不逃了,一把将小欢护在怀里。 他飞快地扑倒在一块低洼的小坑里,两只手堵住耳朵,闭上双眼。 被轰炸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所幸的是,对方发射的只是榴弹,不是大口径炮弹,否则,魏可就真的完了,这样的密集轰炸之下,就算没有把他炸死,仅仅是地面的震颤,就足以将他震得七窍流血而亡。 轰!轰轰轰! 这一片的丛林里,榴弹就像下饺子一般往下落,爆炸声连成了一片。 真的是一秒钟一发榴弹啊! 短短的不足一分钟的时间,似乎很短,又似乎很长! 地面上升腾起一团团白色的浓烟,一层叠着一层,迅速混合在一起,远远望去,像是开水壶滚开时揭开盖子后的壶口,更像是暴雨前天空最猛烈的云层,电闪雷鸣。 远远留在后方,原地待命的07分队队员,以及独立营一连的战士,全都傻了。 那个方位,正是魏可所在的地点! “老大!” “快上去救将军啊!” “王八羔子的!老子和你们拼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 这种时候,谁还顾得上原地待命,还能顾得上保持队形,大家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赶紧冲上去,一定要把他们的老大救出来,如果这个男人死了,所有人的天,就塌了! 316.第316章 散兵坑 益岭以东,一支队伍走出大山。 这支队伍的规模不小,足有二十余人,但他们的装束很是奇怪。 队伍中,所有人的衣服穿得五花八门。 有的上身迷彩服,下面却配了一条普通山里人的黑色灯笼裤,有的恰好相反,只有下半身穿迷彩裤,还有的是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衣服,非常不合身,又破又脏,搞的像要饭花子一般。 07分队的队员,独立营一连的战士,彼此已经亲如兄弟。 一连战士的军服烂的不像样,有人连屁股都遮不住,队员们就主动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送给战士穿,于是,就弄成了现在这副样子,队伍中没有一个人是穿着全套迷彩服的! 兄弟嘛,如果衣服都不能换,能叫兄弟? 话说,雇佣兵分队的一顿掷弹筒,将魏可炸得七荤八素,几乎埋在了地下,却毫发无伤。 这一点不奇怪。 掷弹筒发射的榴弹,与手榴弹类似,虽然杀伤半径达到数米,但主要依靠碎裂的弹片伤人,而且榴弹的重量轻,入土浅,除非是恰好落在身边,否则,很难伤到卧倒在低处的人。 魏可选择的是一处浅坑,所以,他躲过了那些四处乱飞的弹片,只是被榴弹掀起的尘土给埋了,还差点被呛死。 等到众人拼命跑上来,将魏可救起,他只是被震得耳聋而已。 雇佣兵分队,已经趁机跑了! 当天晚上,队伍开进了山里的一个小村子,在那里修整了一夜,平安无事。 到了第二天,魏可没有等来巴特勒的直升机,就找来林契一商量,两个人决定,干脆也别往益岭方向去了,直接从益岭外围山区绕行,先往东,再往北,目标直奔那措。 于是,这支队伍开始了一次奇怪的拉练。 07分队早已熟悉了这种山区行军。 一连的战士们也不赖,他们经历了数日激战,身心俱疲,然而,经历过磨难的战士,精神气就是不同,在行军一天之后,这些战士非但没有倒下,反而变得精神多了。 身边有信赖的朋友,又找到了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大,当然心情就好! 没错!所有战士已经将魏可,认作他们将要追随的老大! 心甘情愿的! 克伦族战士勇敢,他们尤其敬重真正的勇者。 魏可是勇者吗?那必须是! 当独立营一连命悬一线、生死存亡之际,是魏可带领仅仅十余人的小分队,千里迢迢赶来救援,一路击溃敌人的包围,将战士们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面对一伙穷凶极恶的敌人的窥伺,又是魏可,勇敢地站出来。 他一个人充当开路先锋,击杀两名敌方狙击手,导致敌人对他进行了疯狂的报复,用数十发榴弹,将他所在的地方,夷为平地,却依然伤不到他分毫! 这样的一个人,他不是真正的勇者,谁还配得上这个称呼? 将这样的人认作老大,跟着他,不亏! 益岭以东。 选择这个地方出山,是迫不得已,因为,再往前就要进入那措了,队伍要返回那措,就必须先走出山区,再经过一片丘陵,途径益岭控制区,去往那措山脚下。 “老大!前面驻扎有部队,是克伦族,他们好像已经进入那措山了!” 耳机里,传来郝思理的汇报。 克伦族进入那措山?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下,立刻觉得不妙。 因为,当他带队出发营救林契的时候,克伦族的两个营,只不过驻扎在山脚下,充其量是派人在各处路口设卡,对过往行人严加盘查而已。 克伦族一旦进入那措山,岂不是直接面对那措老镇街,甚至已经进入老镇街? “思理!不要靠近对方的营区,从旁边绕过去!” 魏可当机立断。 这种时候,情况不明,07分队虽然战斗力强悍,身边却带着一群伤兵,能不与对方发生冲突就不要冲突,最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绕过去,等回到那措再说。 但,设想虽好,却不能如愿! 就在魏可率领队伍,进入丘陵不久,郝思理再次传回一条情报。 从克伦族营区里,开出了四辆卡车,车上全是荷枪实弹的士兵,而且,这些卡车对准魏可等人的队伍,笔直地开过来,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试图拦截! 糟糕!暴露了! 而且是明显带有敌意的行为! “停止前进!立刻上右侧小山坡,前后两排散兵坑!” 魏可不是被动挨打不还手的性格。 哪怕对方的意图尚不明确,魏可也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对方身上,而是必须占据主动。 07分队是早已习惯这一类套路的,当魏可的命令下达,所有人立刻行动,迅速冲上侧面的山坡,甩下背上的军用背包,取下工兵铲,嘁哩喀喳就开干。 而杜斌带领两名手下,跑到了其他队员身后足有百米远的地方,架设雷达,布置狙击位。 一切都是那么井井有条! 相反,林契和他手下的战士们,就是一脸懵逼了。 他们手里没有挖坑的工具,再者说,即便也有工兵铲,克伦族打仗通常是挖战壕,那东西比较费时间,而对面的卡车已经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驶来,挖战壕是肯定来不及的。 “林大哥,你领着战士们到后面躲一躲,前面的事情让我来!” 魏可如此说道。 林契的脸色稍稍有些为难。 要知道,正在乘坐卡车赶来的,是他的族人,也是不久前他的战友! 不过,林契还是挥手命令道:“都傻站着干什么?赶快上山坡去帮忙!暂时帮不上忙的,就在旁边学着一点,看看那措的兄弟们是怎样打仗的!” 散兵坑,赶的就是时间,有经验的老手,狠狠几铲下去,就能挖出一个半身散兵坑的雏形。 野外作战,有没有防御工事,效果真不是一般的不同。 很快,山坡上的简易防御工事完成。 07分队的队员们,分散在第一排散兵坑内,身体藏在地下,露出地面的,仅有一顶顶的钢盔,已经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笔直地对准了山坡下方。 与第一排相隔数米远,是第二排散兵坑。 一连的战士们手中根本没有枪,他们握着匕首或刺刀,趴在那里,眼巴巴看着。 嘎吱!嘎吱! 一片刹车声,四辆卡车到了。 只见,卡车上满当当都是克伦族的士兵,这些士兵手里抓着枪,排着整齐的队列,站立在卡车车厢里,远远望去,声势还是很足的,就像阅兵一般。 但,当这些士兵猛然看见山坡上的一排枪口,立刻乱了套。 稀里哗啦! 如同下饺子一般,士兵们慌里慌张从车厢里爬出来,纷纷躲向远离山坡的卡车后面,乱作一团。 “哼!如果你们是敌人,已经被消灭一大半了!” 魏可一声冷哼。 此刻,他就趴在第一排的散兵坑里,身边是脸色尴尬的林契。 林契暗中对比了一番,如果换作是他的独立营位于山坡下面,估计情况也好不了太多,这是训练水平的不同,克伦族打仗主要靠勇猛,至于战术层面的东西,没那么多讲究! 好家伙! 别看07分队人少,却占据地形优势,一水的自动步枪,这要是一旦开打,下面的克伦族士兵就是干挨打还不了手,魏可刚才说能消灭一大半,那已经是说谦虚了。 这还是07分队仓促迎敌,那么,如果让07分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又会如何? 317.第317章 林契之殇 “上面的是什么人?放下武器!接受检查!” 过了好一会,终于有一个克伦族军官,举着铁皮喇叭,向山坡上喊话。 放下武器? 那不是开国际玩笑吗! 魏可朗声答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堵住我们的路,我们没有敌意,只是途径这里,去往前面的那措山!请贵军让开道路,放我们过去!我们可以付过路费!” 携枪过境。 这要是放在其他地方,绝对是个无礼的要求。 然而,这里是金三角,各方势力错综复杂,除非是彼此敌对的势力,否则,二三十个人携带武器,从其他势力的边缘地区经过,是经常发生的事。 前一次,魏可甚至带着数百人,全副武装在栗敢郊区来了一次大游行,也没见栗敢自由军真的开打。 下面那军官显然不能做主,跑回一辆卡车的驾驶室边,似乎是请示。 很快,军官跑回来喊道:“我们是克伦族109团,正在进行实弹演习!现在怀疑你们故意闯入演习区域,扰乱我军演习秩序!如果你们拒绝放下武器,将被视为我军的敌人!就地消灭!” 好嚣张的态度! 实弹演习! 魏可扭头,皱眉问道:“林大哥,这个109团是怎么回事?” 林契摇头道:“不是益岭的,应当是从其他军区临时调来,我也不认识。” 这时候,位于山坡下方的克伦族士兵,已经纷纷躲藏在卡车的侧面,将枪口抬起,向着山坡上瞄准,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似乎随时准备射击。 四卡车的士兵,总数上百,若从人数上来看,克伦族占优。 魏可暗自咬牙。 主动开战是不可能的! 那措是势弱的一方,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能主动挑起纠纷,若是那措与克伦族战端一起,只能便宜了泛太联盟和丘朗的掸雄,那是十分不明智。 然而,眼前的克伦族气焰嚣张,这个危机又要如何解除? 搬出那措民兵连的身份? 别扯了,人家克伦族根本就没把那措放在眼里,不仅派出部队堵在那措山下,如今还开始搞起了实弹演习,说不准,克伦族的部队,现在已经开进了那措山。 这时候,林契突然从散兵坑里站起来,迈步往山坡下面走! “都别开枪!我是益岭卫戍团独立营营长林契!我要和你们的长官说话!” 所有人都很惊讶。 林契在关键的时候,主动站出来了! 没错,他是独立营营长,也是克伦族人,然而,下面的部队却不是卫戍团的人,未必会买林契的账,再者说,人家或许连林契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此刻,林契身上依旧穿着他的那身军服。 只不过,军服早已破烂不堪,烂成了一缕一缕,像个破麻袋片搭在身上。 “所有人注意!战斗准备!杜斌思理,授权你们可以随时开枪!第一目的,保护林营长的安全!” 命令下达,那措一方的气氛顿时紧张。 随时开枪! 这是魏可已经做好了开战的打算,只要林契出现任何意外,战斗必然打响,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枪声一起,死人无数,那措与克伦族关系彻底破裂,接下来便是残酷的战争! 魏可下达完命令,自己也站了起来,快步赶到林契的身边,两人并肩而行。 一高一矮,两道身影步伐坚定。 山坡上,所有的07分队队员,以及一连战士,眼中唯有佩服。 胆子太大了! 若说林契多少还有一个克伦族军官的身份,而魏可完全就是把自己置于危险中! 魏可的身上,与其他队员类似,上面一件迷彩服,外罩战术背心,头上还有一顶钢盔,只是下身穿了条普通的山里人家的灯笼裤,而他的迷彩裤,已经送给一名战士穿在身上。 这副装扮,一眼就能看出,他与克伦族无关! 杜斌、郝思理,一个趴于山坡顶上,另一个藏在山坡下卡车的后方百米处,两个人的头上都冒汗了。 虽然魏可下了命令,第一时间保护林契的安全。 然而,在杜斌和郝思理的眼中,魏可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话说,此时的魏可同样也紧张。 但,他能让林契独自一个人,去面对上百名克伦族士兵的枪口吗? 不!不能! 魏可的身份,以及他的性格,不允许他这样做,所以,他站出来了,站到了林契的身边,陪着他一起下山坡,去和对面的克伦族军官谈判! 所幸的是,克伦族武装也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 上百人举着枪,却没有一个人轻举妄动。 这时候,从卡车的驾驶室里钻出一位克伦族少校,这少校的胆量同样不小,迎着魏可与林契走上来,只不过,在少校的身后,还跟着四名持枪的警卫。 双方的三个人,面对面站定。 “你就是益岭独立营林契?” 少校上下打量林契,眼神中似乎有些不屑的意味。 林契立正,敬礼,朗声道:“在下正是林契!请问,你是哪位?” 见林契主动敬礼,少校方才不情不愿地举手还礼,口中问道:“109团营长阿吉。请问林营长,你现在应当率部在益岭以南剿匪,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又准备去往哪里?” 两人都是营长,阿吉用的却是责问的语气。 林契不动声色道:“阿吉营长,我去哪里,似乎用不着向你汇报吧?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我现在和几个朋友在一起,要从这里去往那措。请阿吉营长放行!” “嘿嘿!” 阿吉突然冷笑道:“林营长要去那措?那恐怕不行!我部已经接到上峰的命令,林营长你的部队作战不利,又擅自离开作战区域,被怀疑为渎职!命令上说,任何部队一经发现你,必须立刻对你进行扣押!所以,十分抱歉,林营长你必须跟我回军分区,接受调查!” 魏可突然明白了。 109团营长阿吉,如此兴师动众带着百余名士兵,目标根本不是他,而是林契! 说得不好听,阿吉是要强行将林契,押回益岭! 好歹毒的伎俩! 林契率领独立营一连,出生入死,已经丧命在丛林,好不容易被07分队救了,现在却遭到了益岭方面的通缉,明面上是渎职,实际上还是挟私报复。 一旦林契回了益岭,他还有命在吗? 现场,林契错愕之下,竟然仰头发出一串大笑。 “好!好得很!” 林契大笑道:“我林契做人堂堂正正,从来忠心于克伦族!却不料,遭人陷害,被友军偷袭!手下兄弟七十九人,其中六十二人惨死于荒野!可叹!可恨!难道这就是渎职吗?好!我倒要看看,那些奸吝小人还要如何对付我!我跟你回去,但,请放过我的这些兄弟和朋友!” 林契一番大笑,一番大骂,人人动容。 直到这时,魏可才清楚地知道,林契胸中的怒火有多么猛烈。 六十二条人命! 在此之前,林契虽然默认了要和魏可回那措,却能看得出来,他非常犹豫,如果不是为了那些幸存的一连战士,林契估计是不会去那措,而要返回益岭的。 现在,林契终于死心了! 对克伦族死心! 但,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林契被带走,重新掉进火坑里吗? 那怎么可能! 魏可迈步上前,挡在林契的身前,嘿嘿冷笑。 “都给老子住口!谁说林营长要跟你们回益岭?你们问过老子了吗?今天有老子站在这里,谁也不能把林营长带走!谁敢动手,就给老子去死!” 第318章 当面威胁 第318章 当面威胁 今天的魏可野蛮吗? 野蛮! 但,这种野蛮,同时也叫霸气! 面对上百条枪口,他就敢吼一声,谁动谁死! 不过,克伦族的战士还真不是能被轻易唬住的,就在魏可发出这一声大吼之后,站在对面的阿吉的那四名警卫,齐刷刷向前一步,挡在了阿吉的前面。 唰唰唰唰! 四把手枪,顶在了魏可的胸膛上! “住手!” 被魏可挡在身后的林契大吃一惊,就要往前冲。 魏可伸手挡住,喝道:“林契退后!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你什么事了,是我和克伦族的事情!” 营长阿吉诧异地盯着魏可,开口问道:“阁下又是哪一位?” “我是谁,不劳阿吉营长操心!我只需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了一点事情,你!还有你手下这百来名士兵,全部都会为我陪葬!没有一个能活着离开这里!” 威胁! 红果果的威胁! 然而,克伦族战士岂是容易被吓住的,作为营长的阿吉,同样不是软蛋。 阿吉愤怒道:“阁下好胆识!但,你是不是愚蠢了一些?现在是你被我的人用枪指着!如果我命令当场击毙你,你有什么本事全歼我手下的士兵?就凭你安排在山上的这十来个人?” 魏可哈哈大笑。 “阿吉营长,我不想与克伦族为敌,但你若不信,我就证明给你看!” 说罢,魏可举起右手,竖起食指。 “命令!一号二号狙击手各发射一发子弹!给老子把第一辆卡车的左右前轮打爆!射击!” 啪!啪! 随着魏可的这一声命令,两声枪响。 位于山坡下的第一辆卡车,两只前轮几乎在同一时间,噗地一声响,爆了,卡车车身就像被一只巨大的手掌,压得往下一沉,趴在了当场。 疯狂吗? 这的确是非常疯狂! 魏可的胸膛上顶着四把枪,他就敢下命令,首先开枪。 营长阿吉的脸孔迅速涨红,他紧握双拳,猛然转头,向山坡的另一面观察。 傻子能知道,卡车的左右前轮同时被击中,那就代表着,对方的狙击手不仅仅藏在山坡上,还藏在山坡的对面,也就是那些克伦族战士的身后。 这是前后包围之势! 一旦打起来,109团有着人数的优势,却会遭到前后夹击,一定伤亡惨重。 但,魏可不给阿吉仔细观察的时间,紧接着又竖起右手中指。 “命令!如果敌方开枪,全体立刻发起进攻!一组发射穿甲弹,摧毁四辆卡车!二组发射高爆弹,袭击敌人士兵!狙击手自由射击,击毙敌方指挥员!战斗结束时间为全歼敌军!” 完整的战斗部署。 以全歼阿吉率领的全部士兵为战斗终止点! 当魏可的这一道命令下达,山坡上的散兵坑方向,再次发生了变化。 数支火箭筒突然冒出,笔直对准了山坡下的四辆卡车。 这已经不是威胁! 而是随时准备开打的节奏! 话说,07分队位于山坡上的阵地,距离山坡下的克伦族士兵们,不过是百米远的距离,山坡上的一举一动,都清楚地出现在士兵们的面前。 饶是克伦族士兵勇敢,也有很多人慌乱了。 谁能不怕死,勇敢的士兵也不等于就是亡命徒,大家终归还是要命的。 但!现场绝对有个不怕死的主儿! 他就是魏可! 营长阿吉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现在终于明白,魏可不是在吓唬他,而是真的有能力全歼他带领的这批士兵,更何况,现在暴露的只是山坡主阵地上的兵力,还有暗藏在另一侧的伏兵,一直没露面。 对方不仅是亡命徒,战术素养也高,已经占据战场主动! 下令击毙眼前这大个子“匪徒”? 阿吉犹豫了。 这道命令不是那么容易下,因为,现场的情况,已经不是关系他个人的生死,还有他手下百余士兵的生命,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亡命徒,搭上克伦族如此多优秀战士的命,这不值得。 安静。 魏可和阿吉,一高一矮,中间隔着四名持枪警卫,四目相对,都没再说话。 现场陷入了诡异的宁静。 还能说什么呢? 双方都是刚硬的性格,妥协的话是说不出口的,然而,要说开战,那种话一旦出口,现场马上就是尸横遍野,不要说魏可,就是阿吉也狠不下心。 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汽车马达的轰鸣声。 扭头看,一辆军用吉普,正以非常快的速度,一路奔驰而来。 这种时候,谁会跑来凑热闹? 很快,吉普车开到了山坡下,车门打开,一个人影飞快地下车,扬手大喝道:“都住手!谁也不许开枪!” 坤丹来了。 益岭卫戍团团长,同时也是名义上的益岭军区最高长官。 看见坤丹赶到,现场几人面色各有不同。 不仅是营长阿吉,还有林契,都向坤丹举手敬礼。 坤丹第一时间看向了林契,当他看到林契衣衫褴褛,几乎像个要饭花子的模样,嘴角禁不住一阵哆嗦。 “林营长,你受苦了!” 坤丹扫了一眼现场的环境,随即转向阿吉,严厉问道:“阿吉营长,这是怎么回事?” 阿吉不敢得罪坤丹。 毕恭毕敬回答道:“报告坤丹营长!我奉亚明将军的命令,率部驻守那措山,由于发现了战场渎职犯林契的行踪,准备将他带回军区,接受调查!” “渎职犯?” 坤丹恼怒道:“林契是我卫戍团独立营营长,什么时候成了渎职犯!” 阿吉闻言,张口结舌道:“可是,军区下发的协查通报……” “什么协查通报!我是益岭军区司令员,我怎么不知道有什么协查通报?还有,这位貌昂先生是我军的贵客,你怎么能用枪指着人家?阿吉营长,现在我命令你,立刻带领部队回营!” 坤丹显然不知道现场的真实情况。 不过,他的话反而让阿吉偷偷松了口气。 “坤丹团长,如果亚明将军怪罪下来……” “你放心!出了问题,与你109团没有关系!我坤丹这点事情还做不了主吗?” 坤丹是益岭军区司令员,他把事情全都揽在自己头上了。 就连魏可也终于放心下来。 能不开战,当然是和平相处最好,这一打起来,他自己不死也是重伤,再者说还是那句话,克伦族不是真正的朋友,却也不是真正的敌人。 现场,随着坤丹的来到,形势变得缓和。 山坡下的109团士兵整队集合。 在山坡上,07分队和一连的战士们,同样也收起了武器。 坤丹将林契拉到一边,两个人低低交谈片刻,双方的神情都很落寞,尤其是林契,眼角似乎有了泪痕,但他最终还是向着坤丹敬礼,重新站回到魏可的身边。 最后,坤丹又看向魏可,一脸的苦笑。 “貌昂先生,我这个部下做事一根筋,以后就麻烦你多多照顾!哎!我这个司令员,看来也真是白当了!这次事情过后,我也要辞职回家享清福去了!” 响鼓不用重锤,魏可顿时明白了坤丹的意思。 坤丹还是重情义的,最起码在林契这件事上,他选择了自己承担责任,保护林契。 “多谢团长救命之恩!林大哥是您部下,更是我兄弟!请您也多保重!” 说罢,魏可一挥手。 “出发!” 坤丹的这份人情必须记下,但也只能记下而已,因为,那是克伦族自己的家务事,他管不着,也管不了,正像坤丹自己说的那样,他包庇了林契,充其量是解甲归田,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第319章 军事演习 “坤丹团长,这大个子到底是什么人?” 魏可带着人走远,营长阿吉却仍是一脸的郁闷。 他没法不郁闷! 说的好听是坤丹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说得不好听,他被一个“土匪”给讹诈了! 克伦族勇敢,骁勇善战,在这一片区域内,甚至有着“战斗民族”的美名,从来是他们威胁别人,极少发生他们被别人威胁的事,这一次就是个例外。 对方除了一连的伤兵,仅有十余人! 然而,就凭着这十几个人,人家就敢当面威胁他上百号人! 不仅开枪打烂两条轮胎,还逼得他堂堂的正规军营长,硬生生不敢轻举妄动,最终找个借口,放人了事。 这件事传出去,够丢人! “嘿嘿!阿吉你不知道他是谁?” 坤丹居然有闲心打趣道:“那也是个人才!明面上是个商人,做生意不吃亏。但他还有个身份,在那措,别人管他叫魏将军!据说,这人特别顾惜手下兄弟。前一次,栗敢有个叫掸渠的亡命徒,杀了那措民兵,他回来后,直接带人灭了掸渠的全族!那一仗,他一直冲杀在前,最后,为了救几个民兵,还让掸渠用手|雷给炸了!” 坤丹说着,摇头叹息。 也不知道是在叹息,如此人物竟然不是克伦族,还是在叹息他自己。 阿吉面色大变。 “什么?他他他就是那措魏将军!” “如假包换!做生意时他叫貌昂先生,打仗,他就是魏将军!” “我的天!那措居然有这样一个人!” 阿吉苦闷道:“坤丹团长,实话对您说,刚才您只看见我的人拿枪对着他,您是不知道,这人心狠着呢!当时,他已经下命令,不仅让人用枪打爆了卡车轮胎,还说要灭了我所有人!我是真不敢对他动手,否则,不需要一秒钟,我的脑袋肯定被人打爆!” 坤丹听得目瞪口呆。 “真有这么回事?” “这种事我能撒谎吗?不行,坤丹团长,我必须马上回去,把这件事汇报给我们团长!小小的那措不简单,十几个人的战斗力,我看绝不在我一个营之下!这个那措,能不碰尽量不要去碰!” 阿吉说完,向坤丹敬个礼,匆忙带人走了。 坤丹站在原地。 突然,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自言自语道:“嘿嘿!还真有意思了!亚明啊亚明,你也许还不知道,你为了包庇侄子亚巴登,却得罪了那样一个狠人吧?你是将军,人家也是将军,虽然人家的将军是自封的,但人家够狠!说不准,你这次真要把自己栽在益岭!” 魏可的一次好勇斗狠,却带来如此预料不到的结局。 身为109团营长的阿吉,忌惮之下去向自己的上级汇报,避免与那措爆发冲突。 卫戍团团长坤丹,却希望借魏可之手,去对付新来的益岭军区负责人,亚巴登的叔叔,亚明将军! 这一切,都源自魏可的狠! 通常来说,越是位高权重者越怕死,荣华富贵来之不易,能享荣华富贵,谁愿意死? 那措将军是个不伦不类的身份,却也是,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在一定意义上说,也属于位高权重的人物,最起码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然而,魏可是个异类。 为了手下兄弟,他真敢不要命! 试想,林契与亚巴登叔侄俩的仇恨,已经仇深似海,如今林契跟随了魏可,那么,魏可会放任这桩仇恨不管,放任亚明继续在益岭逍遥自在? 不可能! 以坤丹对魏可的种种了解,他十分确信,魏可迟早会出手对付亚明! 那措老镇街。 魏可带领队伍,脱离了109团的阻挡之后,一路急行军,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那措山,这一路上,再也没有遇到克伦族部队的阻拦,同时,也没有碰上那措的巡逻民兵。 这就有点不正常了! 老镇街是那措的两大核心区域之一,是民兵连的重点防御地区,按照要求,民兵二连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巡逻,保证不让大股敌人,突然出现在老镇街之外。 现在,魏可一行二十余人,路上没有遇上一个民兵,不是很奇怪吗? 直到队伍到达老镇街外,从镇口的防御工事里,才突然跑出来几个民兵,大声呼喊道:“魏将军回来了!” 呼呼啦啦! 不多时,从老镇街里,涌出来一群人。 当先一人正是楚红柳,在他的身边,还有顾淼和杨大春两位民兵连长,另外,巴特勒居然也在。 魏可暗暗松了口气。 还好,大家都没出事,老镇街看来也没出什么大事,最起码还在民兵连的控制之下,这就说明,他预想的最坏结果没有出现,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什么是最坏结果? 当魏可听说克伦族开始实弹演习,他甚至想过,民兵连已经与克伦族发生激烈冲突,老镇街被打成了一片焦土,如果那样的话,接下来就是不死不休的战斗。 “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新镇那边由谁负责?” 魏可第一时间就向楚红柳发问。 楚红柳道:“新镇那边有老团在,还有燕小四和魏华也在帮忙,应当没有事。你回来就好了!这两天你去了益岭,我们既担心你的安全,那措这里形势也严峻!我们先进镇,慢慢给你汇报。” 楚红柳转身又向顾淼和杨大春下达命令。 “顾连长!杨连长!镇口的防御交给你们,没有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镇区!” 咦?已经把防御彻底收回镇区了? 而且,听楚红柳的意思,两个民兵连的主力也全都安排在老镇街,这是做好了集中兵力,死守老镇街的打算,难怪楚红柳要说形势严峻。 楚红柳也是优秀的指挥员,魏可刚回来,只能把疑问暂时放在心里。 一行人在楚红柳的陪同下,进了老镇街。 整个老镇街上,来来往往的几乎全是民兵,至于这里的大部分居民,已经撤往新镇,留下来的只有极少数的骨干分子,他们留下来的目的,是帮助民兵连做饭,以及一些辅助的工作。 这是大战将至的气氛! 原来,就在魏可带队离开之后,那措山下驻扎的克伦族部队,风头就变了。 先是派出传令兵,以强硬的口吻,要求那措的武装力量全部撤出镇区,在得到楚红柳的断然拒绝之后,克伦族宣布进行实弹演习,演习地点就在从山脚下到老镇街的这一段! 军事演习,而且是实弹! 很多次的战争,就是以实弹演习为借口,突然爆发的,这是红果果的威胁。 不得已之下,楚红柳迅速下令,要求两个民兵连集中所有能调动的力量,固守老镇街,同时疏散普通群众,将老镇街变成了一处单纯的军事基地,以防损失扩大。 “两天里,克伦族以演习为理由,数次进入老镇街两百米范围内!还故意向镇区上空,鸣枪!” 楚红柳的语气分外严肃。 两百米! 鸣枪! 严格说起来,克伦族部队的行为,已经属于武装入侵。 那措镇不是克伦族的实际控制区,从法理上来说,那措属于栗敢,而克伦族部队进入那措山,肯定没有得到栗敢方面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不就是入侵吗? 320.第320章 诸葛均之计 魏可的怒火,几乎到了无法压制的地步。 克伦族仅仅是进行了实弹演习,逼迫那措一方龟缩进入老镇区吗? 不!还有一件让魏可动怒的大事。 话说,巴特勒驾驶直升机,运送伤员返回那措,在接近那措山,途径克伦族控制区的时候,突然遭到了高射机枪的猛烈扫射,幸好巴特勒机警,第一时间将直升机拉高,才躲过一劫。 但,直升机在返回那措着陆时,尾翼螺旋桨已经折断! 好险! 就差一点,直升机机毁人亡,包括巴特勒在内,还有八名伤员,就会全部牺牲! 愤怒吗? 魏可自然是很愤怒。 然而,再怒,他也只能把这种情绪,暂时压在心里,却拿克伦族没办法。 道理很简单,巴特勒当时确实进入了克伦族控制区的领空,克伦族部队在没有发出警告的情况下,直接发动攻击,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作为擅自闯入的一方,那措没有理由去指责对方。 说到底,还是那措的实力太弱! 否则,当克伦族部队悍然进入那措山的时候,那措一方突然发动袭击,将对方灭了,克伦族也是活该! “好吧!暂时选择固守老镇街,看看后续会如何发展!” 听完了楚红柳的介绍,魏可只能如此决定。 对待气势汹汹的克伦族,打是不能打。 谈? 那措还真的没法和克伦族谈判,不仅由于双方地位不对等,更因为那措的地位实在尴尬,实际上,克伦族根本看不上那措,只是因为那措恰好位于益岭与栗敢之间,成为了两方大势力的缓冲区。 关键还是栗敢自由军! 魏可找来卢祥,询问了一番最近一期,关于栗敢方面的动态。 就在这两天里,栗敢方面正式回应了克伦族的指责。 一方面,栗敢对于克伦族指责他们派遣间谍一事,采取了否认的态度,坚持认为,他们从未派遣过间谍,如果克伦族抓获了所谓的间谍,也与栗敢官方无关。 另一方面,栗敢对于克伦族部队驻扎那措山下,甚至进入那措山,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 栗敢方面唯一做的,就是再次加强了面对那措方向的防御。 他奶奶的! 这是吃定了那措,让那措去背黑锅的节奏! 想想也是,那措其实并不听从栗敢的指挥,人家栗敢王将军,凭什么来为你那措考虑,就算那措被克伦族灭了,与栗敢也是没有分毫关系。 魏可分外的郁闷! 然而,他也没有好办法,当初他觉得那措的地形有利,游离于栗敢和克伦族之外,不受任何一方约束,可以两面取利,没想到,等到事情反转,却发现这就是一个坑! “报告将军!参谋诸葛均求见,他说有重要事情向您汇报!” 诸葛均? 若不是诸葛均这时候跑来见他,魏可甚至已经将这个人给忘记了。 诸葛均也是魏可看重的人才,哪怕心情再不好,诸葛均有事求见,还是不能不见的,魏可不仅立刻吩咐让诸葛均进来,还特地走到门口迎接。 “将军好!楚副总指挥好!” 诸葛均进门,很干净利索地敬军礼。 魏可暗暗观察,在心里叫一声好,从德国军校混出来的人,最起码军姿不赖。 此时的诸葛均,身穿民兵连的军服,几天不见,脸上的淤青已经消肿,英俊谈不上,却也有几分英气,与孔特木的那位阴气沉沉的诸葛承相比,要顺眼多了。 “将军!属下认为,目前以周边形势判断,正是那措得以大踏步发展的好时机到了!” 诸葛均一鸣惊人,一句话就把魏可给说愣了。 由于有楚红柳在场,诸葛均没有叫出那一声匪夷所思的“主人”,叫的是中规中矩的“将军”。 “来!坐下来慢慢和我说!” 魏可来了兴趣。 这个时候,他正在为那措的局势,感到头疼不已,和楚红柳商量,楚红柳却是比他更没主意,巴不得等他做了决定,她跟在后面执行,却不料,诸葛均张口就说“好时机到了”。 难道说,这位真是诸葛再世? “将军!我的计策是,借机行事,顺势而为!联合纵横,雀占鸠巢!” 怎么个雀占鸠巢之计? 随着诸葛均的介绍,他的大计划逐渐浮现在魏可的眼前。 说来也简单,诸葛均的意思是,那措不仅不应当与克伦族相抗,更应当选择与克伦族联手,因为,克伦族没有土地需求,他们本就是山里的民族,根本看不上那措山这个穷地方。 联手对付谁? 对付栗敢自由军! 诸葛均在前来那措之前,曾经去了栗敢,在那里,他发现栗敢体制混乱,普通百姓对于栗敢自由军的统治,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反感情绪,恨不得栗敢王将军倒台。 正因为如此,诸葛均认为,一旦魏可率军进入栗敢,他会成为百姓眼中的救世主! 至于克伦族,诸葛均认为不足惧也。 第一,栗敢的居民中,八成是华夏人,这些华夏人对魏可有天然的认同感,再加上那些原本来自于栗敢地区的“那措新移民”的言传身教,很快就会让大家接受魏可,作为新一任的栗敢王。 第二,克伦族重利。 克伦族看重的是利益,只要魏可愿意拿出足够的利益诱惑,克伦族根本不会想占领栗敢。 拿什么利益来诱惑克伦族? 答曰,现任栗敢王将军的利益! 换句话说,魏可完全不需要自己拿出一分钱,他只要去抢了栗敢的钱,转手送给克伦族,反正那些钱财原本就不属于他,他是做了无本买卖而已。 “将军!属下愿亲往益岭,说服克伦族!再带人去往栗敢,在百姓中宣扬您的仁德!” 说到兴奋处,诸葛均单膝跪倒,脸上浮现出兴奋之色。 没错!按照这一计策,魏可真的可能成功! 雀占鸠巢! 魏可会成为那只雀,借助于克伦族的刀,将栗敢王将军斩于马下,取而代之,成为新一任的栗敢王,而且,只要操作得当,魏可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的牺牲。 但!魏可的眼神变得冰冷! 他的眼前,仿佛再次出现了孔特木镇的一幕幕惨景。 华洪会的那些女人们,被掸家族所囚禁,所欺凌,生不如死! 而当华洪会重新夺回孔特木之后,那些掸家族的妇孺老弱,也同样遭到了残杀! 由此及彼,若是他真的采纳了诸葛均之计,并且侥幸成功了,那么,他自己是成了威风凛凛的栗敢王,然而,生活在栗敢的无数普通华夏百姓,又会有多少人惨遭屠戮呢? “诸葛均,我来问你!我让你仔细在那措考察,你就给我想出这么一条计策?” “怎么了将军?我的计策不好吗?” “好!好一条绝户之计!” 魏可冷笑道:“计策虽好,但你似乎忘了!老子也是华夏人!战事一起,栗敢生灵涂炭,有多少无辜华夏人会死于非命?如果战争是别人发动,那还好说,但那战争是老子亲手发动,你这是让老子愧对全天下的华夏人!” 诸葛均听傻了。 站在魏可身后的楚红柳,却是紧握双拳,眼中异彩连连。 只听魏可一字一顿,继续说道:“诸葛均,你为我出谋划策,我同意。但有一条你记住了!华夏人不打华夏人!栗敢王再不好,他也是华夏人,老子这一辈子,绝对不会做出,联合异族,攻打我华夏同胞之事!” 321.第321章 讨论会 华夏人不打华夏人,这是魏可的一个承诺。 当然了,这不是绝对。 与魏可不杀老弱妇孺相同,如果别人先要杀他,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动手反杀,绝无心理负担。 换句话说,栗敢王将军只要不先出手对付他,他就不会先开第一枪。 这样的魏可,似乎不够霸气,有些迂腐,然而,魏可本就没想要成为唐宗宋祖那般霸气无双的男人,他想要的也不是霸业,只是一份安身立命的基业。 诸葛均很失望。 但,作为一位谋臣,诸葛均很快调整好了心态。 啥是谋臣,那不是按照他自己的喜好行事,而必须服从于他所选择的主人,既然主人要行善,他就不能为恶,否则,就成了三国诸葛亮,反转了主仆次序。 栗敢方面来特使了。 来的还是一位熟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蒋明全。 话说,蒋明全这货也是不走运,自从第一次被派出来“监督”〇七公司保安团入境,在那之后,凡是与那措有关的事,基本都由他出面。 可怜蒋明全,前一次就差点被魏可吓尿了裤子! 然而,哪里的官儿也不好当,尤其是上司有命,蒋明全再不愿面对魏可,也必须来。 “魏将军,我们闵师长和毛市长,联名邀请将军,前往栗敢议事!这是由栗敢自由军司令部、栗敢市政府签署的邀请函。事情紧急,望魏将军无论如何,前去与闵师长、毛市长会晤!” 蒋明全的态度很端正,对魏可毕恭毕敬。 到了这时候,蒋明全当然已经知道了魏可的真实身份。 不是所谓的公司保安团团长,也不是个中年大叔,而是个年轻得不像话的毛头小子,却是响当当的那措将军,也是个一跺脚栗敢颤一颤的人物,不是他蒋明全能惹得起。 联合议事。 栗敢方面终于做出了一点积极的表示,然而,焉知那不是一处狼窝虎穴? “蒋主任,闵师长和毛市长,想找我谈什么事呢?” “哎!多事之秋啊!” 蒋明全长叹一声道:“前次西北克伦族突然发难,已经让我方措手不及!这一次,南方的掸雄,居然派出手下人,劫掠了南部山区的几个乡镇。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人都是狼子野心,妄想趁火打劫!闵师长和毛市长的意思,魏将军是栗敢的亲密伙伴,危难之际,你我双方需携起手来,共度难关!” 掸雄竟然已经开始动手了! 怪不得,栗敢方面再也坐不住,想找魏可合作。 但,事关重大,魏可将蒋明全暂时安置在老镇街的管委会大院,然后召集其他人,开会讨论。 既然栗敢自由军主动抛出绣球,那措是一定要接的,否则,只会加大双方的嫌隙。 如今的那措,能出主意的人还真不多。 魏可和楚红柳当然要参加讨论。 老团得到消息,也从新镇紧急赶来,他们三个是整个那措的领导核心。 除此之外,顾淼、杨大春两位民兵连长,新加盟的林契,这就是六个人,还有最后一位得以列席会议的,是民兵连参谋诸葛均。 “这次前往栗敢,应当由我带队!情况不明,总指挥必须坐镇那措,以防不测!” 楚红柳第一个发表意见。 她的这个意见,可以说中规中矩。 谁都明白,魏可一旦公开进入栗敢区域,就充满着危险! 现在不是和平时期,而是大战将至的非常时期,魏可作为那措的一把手,牵一发而动全身,万一栗敢方面下黑手,将魏可强行扣留,那就是大麻烦! 然而,让楚红柳代替魏可出场,合适吗? 显然不合适! 那措与栗敢的“伙伴”关系,本就非常脆弱,而不是蒋明全所说的“亲密伙伴”。 简单来说,栗敢方面愿意给魏可面子,实际上是因为,栗敢自己正在遇到大麻烦,想借助于那措的力量,这就是蒋明全所说的“携手共度难关”。 一旦魏可躲起来不见,双方本就脆弱的关系,很可能立刻破裂! 对于栗敢来说,他们顶多当那措不存在,自顾自做好栗敢地区的防御,同时抵抗来自于两方面的骚扰。 “老团,你的意思呢?” “我的意见也是不同意由你出面,应当由我带队!一旦我在栗敢出事,你们就将所有人紧缩到新镇,随时做好撤回国内的打算。我是男人,比红姐更合适!” 魏可挠头。 老团这话说了,也等于没说! 不用老团提醒,他也不会同意让楚红柳深入龙潭虎穴。 男人都死绝了吗,要由一个女人给他挡灾,这种事,即便楚红柳叫得再响,也等于白说。 让老团出面? 魏可扫一眼老团空荡荡的右臂,在心里狠狠画了个叉! 再看顾淼、杨大春和林契三人,他们都是虎将,打仗没问题,若是让他们出谋划策,就有些难为人,即便是当过营长的林契,也不是擅长谋略的人。 “诸葛均,谈谈你的看法。” 最后,魏可将目光转向了诸葛均。 诸葛均站起身,向所有人敬礼,姿态放的很低,然后开口道:“我认为,应当由将军亲自出席栗敢会议!” “诸葛均你胡说八道!” “老大出了事,老子第一个宰了你!” 听了诸葛均的话,顾淼和杨大春首先跳起来大嚷。 魏可一摆手,骂道:“这是开会讨论,不是土匪窝子里骂娘!你们两个再说混账话,就撤职反省,自己下去当普通民兵!诸葛均,说说你的理由。” “是!” 诸葛均脸色不变道:“理由只有一条,那措需要栗敢!” 那措需要栗敢。 没错,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说到底,那措势弱,要说如今的栗敢需要那措,肯定是事实,然而,反过来看,那措更需要栗敢! 缺了那措,栗敢会更困难;缺了栗敢,那措会亡! 魏可点头。 “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应当努力抓住栗敢方面的善意!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一趟必须我去!现在,大家商量一下,如果由我带队,各方面应当如何配合。” 老大拍板,这事就算定了。 楚红柳和老团等人,怔怔地望着魏可,心有不甘。 然而,魏可一旦做出决定,他们只能服从,只不过,所有人看向诸葛均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讨论会很快结束。 话说,那措的这班人,玩谋略稍稍欠缺一些,但强项就是打仗,如果只是做一个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那就很简单,随便楚红柳还是老团,分分钟就能搞定。 散会,郝思理却风风火火地赶来了。 “老大!听说你要去栗敢,有没有这回事?” “怎么了思理,有事?” “也没什么大事。老大,这次你一定要带上我!只要有我郝思理在,一支枪一把刀,我保你平安无事!” “哈哈!思理这话我爱听!好,那咱们兄弟就一起闯闯自由军的龙潭虎穴!” 魏可是真喜欢郝思理的性格! 战士嘛,就得有一只虎胆,什么事前怕狼后怕虎,有什么出息。 322.第322章 拉来保护伞 栗敢西北,那措山东南。 一支约莫十余人的队伍,出现在山道上。 魏可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是林契,此刻的林契,身穿迷彩服,装扮与07分队类似,手里握着一支56冲,威风凛凛,在他的身边,是同样的四名原独立营一连战士。 林契,那措山地作战分队分队长! 山地作战分队,是一个新建制,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个新单位是为林契特设,他是分队长,其余的原一连战士,自动成为这个分队的队员。 要说十几名作战经验丰富的战士,对于那措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换个人来当那措的领导人,估计就会立刻把这批老兵打散,分配到其他作战单位,一来有利于控制,二来也加强了各单位的实战水准。 但!魏可不会! 他信得过林契,包括林契在内,十八名克伦族战士,已经无家可归,有什么不放心? “来人止步!栗敢自由军控制区域!未经允许,严禁入境!” 就在山道口的外面,是栗敢自由军哨卡。 哨卡上,左右各架一挺机枪,还有一排荷枪实弹的自由军士兵,虎视眈眈,这些自由军士兵手里的枪口,已经对准了由山道上走来的林契。 林契轻轻一声冷哼。 他不屑地扫一眼不远处的自由军,右手一挥。 跟随在林契身后的四名山地分队队员,向两侧分开,露出了后面的队伍。 走在中间的,正是一身戎装的魏可。 魏可的身边,还站着一个戴眼镜的干巴小老头,这老头虽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却无奈长得矮,又瘦,和魏可凑成一对儿,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就像说相声一般。 “啧啧!” 华洪荣看着眼前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倒是并不害怕,而是吧嗒嘴道:“小魏,你们这M北也太吓人了,到处都是拿枪的人,冷不丁过来看看,真是吓一跳!” 魏可无所谓笑道:“华总,这里是栗敢,和国内就隔着一条河,还是很安全的。” 两个人有说有笑,浑然不把对面的自由军当回事。 这时候,蒋明全从哨卡内转了出来。 “魏将军!有失远迎!我奉闵师长和毛市长的指令,专程在这里等候魏将军的大驾!咦?魏将军,这位老先生也是您公司里的人吗?” 蒋明全看向华洪荣,有些不解。 魏可哈哈笑了。 “蒋主任,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是我们〇七公司在国内的合作商,云南白雄自治州雄风机械有限公司的华总。华总听说我来栗敢,也想跟来看看,不仅是华总来了,还有几位朋友。” 魏可说着,往旁边一让,露出身后一个中年人。 “这位是白雄自治州宣传办的张主任。张主任对栗敢的风土人情很感兴趣,想过来采风。蒋主任,咱们栗敢和那措是亲密伙伴,我的这两位朋友,顺道去栗敢转转,这个应当不碍事吧?” “华总,张主任,这位就是栗敢市政府的蒋主任。” 魏可的一席话,已经把蒋明全说傻了。 来自国内的一位公司总经理。 还有一位名头更大,直接就是国内的政府官员! 要知道,栗敢的位置特殊,与国内一河之隔,与国内有着很强的依存关系,这就造成了一个现状。 栗敢对于国内的重要人物,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人,一贯慎重! 这一次,蒋明全奉命前来迎接魏可,他想到了魏可有可能带来大批的护卫人员,也早已准备好了应付的手段,然而,唯独没想到魏可来了这么一手。 拉来国内的商人和政府官员,给自己做护盾! 事关栗敢与国内官方的关系,再小的事也是大事,他蒋明全还真不敢擅自做主。 但,无论蒋明全是否乐意,华浩荣和张主任,已经笑呵呵走上前,与蒋明全热情握手! 尤其是华洪荣这小老头,热络地攀住蒋明全的肩膀。 “哈哈!蒋主任你好!早就听说栗敢这地方,人杰地灵,风景很有特色!听人说,你们这里还保留着一些民国时期的特色建筑?了不起!这次我和张主任,怎么也要去开开眼界!” 啪!啪! 闪光灯亮起。 这是跟在张主任身后的两名记者,不失时机地给他们拍照留影。 “大家好!大家好!……魏将军,能不能请您的这几位朋友,稍等一下,我立刻去向闵师长和毛市长汇报!” 蒋明全的额头上已经冒冷汗了。 魏可心中冷笑。 却装作毫不在意道:“这是当然的!蒋主任你尽管去汇报,我和几个朋友就在这里等着。” 话说,魏可前来栗敢,这是大事,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作为白雄自治州的明星企业,虽然苏映雪不在,她的余威仍在,总经理华洪荣出面,邀请自治州的新闻官员同行,这不是难事,一个电话就轻松办到了。 一个官员的身份,再加上一张加盖大红印章的介绍信,能当作保护伞吗?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 然而,有了这批人同行,栗敢方面如果想对魏可动手脚,势必更加慎重,那是肯定的! 果然,蒋明全很快回来了。 “张主任!我们毛市长听说您能来栗敢,很高兴!毛市长已经吩咐了,栗敢市政府非常欢迎您的到来!您在栗敢的一切行程,都由我来负责!张主任,毛市长让我转达对您的欢迎,并将设宴为您洗尘!” 好嘛!喧宾夺主。 这一番折腾,来自于白雄自治州的张主任,成了主宾。 魏可反正不在意,一点虚名而已。 蒋明全带来了一辆大巴车,原本是迎接魏可的,现在成了迎接张主任的专车。 一行人上了大巴车,直奔栗敢市政府。 同行的,还有四名07分队成员,杜斌,郝思理,沃嘎,魏夏。 至于林契等人,他们的任务就是护送魏可到达栗敢边界,然后,林契将带领新组建的山地分队,驻守山顶哨卡,这是魏可的一个照顾性质的安排。 山地分队的全部成员,哪怕已经加入那措,也依旧是克伦族! 山顶哨卡所面对的,主要是栗敢一侧,这就避免了林契等人同族相残的尴尬。 四名护卫! 堂堂那措将军前往重兵驻扎的栗敢市,随身仅仅带着四名护卫! 即便杜斌等人已经全副武装,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这个出场阵容也足够令人惊讶了。 那措将军的胆子真大。 若是有人对他不利,屈屈四名护卫,真能保护他的安全吗? 话说回来,魏可也是无奈之举,他手下仅有那么一点人马,除了要保护那措的安危,能抽调出的战斗力强悍的人手,仅有07分队而已,就算07分队全部跟来,也只有十几个人。 反正是人少,那不如干脆光棍一点! 老子只带四个人,但你如果认为我好欺负,就这几个人,也能把你的栗敢,翻个底朝天! 第323章 谈判桌 栗敢市政府。 今天的市政府大楼前,分外热闹。 也不知道原本就是为了欢迎那措将军,还是临时为了欢迎来自于国内的张主任一行,反正,现场摆开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鼓号队,敲锣打鼓,吹奏小号,别管调门准不准,反正气势是够了。 栗敢,与乡下穷地方那措相比,已经是座“现代化”城市,建筑林立,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 大巴车开进市政府大院,楼前的空地上,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 泾渭分明,分作两派。 一派是毛静卿带领的市政府工作人员,另一派是闵长河挂帅的自由军派系。 谁都知道,这两位一文一武,是王将军的左膀右臂,却素来彼此不对付,因此,各自的手下,也都是彼此避嫌,就连站个队也距离远远的,唯恐惹得自己老大不高兴。 “市长!我把白雄自治州的贵客接来了!” 蒋明全一路小跑,向毛静卿汇报。 毛静卿整一整衣领,满脸堆笑,向着张主任走上来,还不忘得意洋洋扫了闵长河一眼。 “白痴!” 闵长河低声嘟囔。 其实,闵长河不仅岁数比毛静卿大,智商也比毛静卿高,别看毛静卿平时经常自诩为“智囊”,闵长河内心里却是不以为然的,他认为,自己才是栗敢一系最聪明的存在。 国内的官员确实重要,但,现在的栗敢,最缺的是国内官员的支持吗? 尤其一个宣传口子上的小干部,值得你一个市长满脸堆笑? 闵长河眯着眼,看向站在后面的几个年轻人。 大个子,一脸无所谓的微笑,似乎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一点没有为人老大的觉悟。 这还是闵长河第一次亲眼见到魏可。 真的好年轻啊! 闵长河不由得暗自叹息,他已经五十多了,而眼前的年轻人,顶多才二十出头,别看他贵为栗敢自由军体系第一人,却始终是个给人打工的,而这年轻人已经是一方势力老大。 再看站在魏可身后的四名护卫。 精兵! 闵长河不是没见识的人,一见之下,不免暗暗心惊。 四名护卫,服装打扮也就罢了,关键是神态,一个个目光敏锐,仔细看,他们的眼神就像刀子一样狠,身材各有不同,相同的是都很强壮,步伐稳健。 这是经历过生死之战的老兵,都是杀人不错眼珠的狠角色。 要说栗敢自由军体系内,老兵多如牛毛,但要找出此等精兵,却是不怎么容易了。 难道在这栗敢,真的是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闵长河在观察了魏可五人之后,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慨,同时,也略略松了口气,因为,这个出现在山区小镇的小势力,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真正壮大起来,否则,真的会成为自由军的强劲对手! 嘿嘿!一个小势力,却偏要强出头,怪得了谁! 想到这里,闵长河的目光也变得狠厉起来。 今天,栗敢一系的主角是他! 按照王将军的吩咐,由他这位经验丰富的老家伙,出面搞定那措的小年轻,对方若是识时务也就罢了,要是不识抬举,那就对不起,从此以后,栗敢地区就没有那措民兵连,也没有什么〇七公司! 找来个不上台面的官员,就想镇得住栗敢? 当真幼稚! 现场,市长毛静卿已经与张主任寒暄完毕,这才像是刚刚看见魏可,迎上来道:“欢迎欢迎!这位应当就是来自那措的魏先生吧?怠慢了!” “毛市长!那措的小兄弟就由我来招待吧!” 闵长河突然跨上一步,恰好挡在了毛静卿的前面! 毛静卿脸上一红,低声怒道:“你!” 闵长河满不在乎笑道:“静卿,咱俩各司其职,各忙各的!你是市长,自然去招待栗敢的贵客!” 魏可冷眼旁观。 栗敢两大文臣武将之间有矛盾,这件事他自然知道。 不过,看这情形,栗敢方面也不是傻子,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将他与其他人分隔开,这不难理解,堂堂栗敢,如果任由别人的一个小伎俩就乖乖吃亏,那是不可能。 果然,闵长河在阻断了毛静卿之后,皮笑肉不笑地看向魏可。 “魏小兄弟,我是武人,不懂得什么客套!来来来,咱俩找个地方来谈谈正事!” 出口就是武人,而且称呼魏可为“小兄弟”。 武人就武人! 魏可本就是干脆人,毫不在意。 啪! 立正敬礼。 “闵师长的提议正合我意!当兵的讲究直来直去,师长请!” 你干脆,老子比你更干脆! 魏可这样的表现,让闵长河一愣。 不过,闵长河也是老江湖了,哈哈笑道:“那咱俩就直来直去,不玩虚头巴脑的那一套!” 闵长河领着魏可,并没有进入栗敢市政府大楼,而是进入了市政府大院的后面,这里是一处军营,应当驻扎有保护市政府安全的警卫部队。 军营而已,有何可怕! 魏可领着人,面不改色,一点不犹豫就跟进了军营。 此时,跟随在他身边的仅剩下三个人,而杜斌被他留了下来,跟随在华洪荣、张主任身边,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行四人,直接进了自由军的军营! 这个胆量,估计也只有真正的亡命徒,才能与魏可相比! 跟随在闵长河左右的自由军军|官们,一个个看向魏可的目光里,充满了怪异。 这小年轻莫不是个傻的? 就这么大辣辣进了军营,岂不是任由自由军手拿把攥,随意揉捏? 但,既然对方二话不说就进来了,无论人家如何想,对于自由军来说,总是好事,那就代表今天的事情将会很顺利,对方已经逃不出闵长河老鬼的手心了。 所有的自由军派系的军|官,神情都变得轻松起来。 军营正中央,作战室! 到了这里,闵长河依旧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魏小兄弟,你我此番商量的是大事,你的这几名手下?” 闵长河说着,扫了一眼魏可身后三人。 魏可当即点头,命令道:“沃嘎魏夏留在外面就行了,思理陪我进去!” 干!魏可心里暗暗冷笑。 不就是想给老子一个先声夺人之势而已,老子又不是给吓大的,哪怕你把老子一个人孤立起来,周围安排一圈人拿枪围住,老子该怎么说话,还是会怎么说话! 见到魏可有恃无恐,闵长河也不禁赞道:“到底是年轻人,好气魄!” 进入作战室。 一张长条桌,闵长河在桌子对面坐了,两侧各有一名军官,身后还站立着六名荷枪实弹的士兵,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个个虎视眈眈。 魏可心里鄙视。 你个老东西还要不要脸? 今天,魏可因为是参加议事,自己并没有带步枪,只是在腰里有一支手枪。 站在他身后的郝思理倒是全副武装,但,他们这一方仅有两个人,怎么看都是绝对势弱。 第324章 先生身子弱 市政府大院,这里是栗敢的权力中枢之一,防卫森严。 此刻,整座大院内的警戒开启到最大,可谓是外松内紧,恰到好处地对外显示出一派热闹喜庆的气氛,而对内,所有的重要通道、制高点统统密布荷枪实弹的自由军士兵。 就算是一只鸟儿,轻易也别想飞进来! 过分吗? 一点也不过分,栗敢王将军是个能干大事的主儿,当初他能一统栗敢,除了凭借北望先生的谋略,还有他自身的心狠手辣,一旦做出决定,就会一竿子捅到底。 凡是能成功者,当断则断,这是成功者的基本素质! 就在距离军营中心的作战室,大约十余米的地方,是一座装修典雅的小楼。 军营里为什么有这样一座异乎寻常的小楼? 凡是栗敢的重要人物都知道,这座楼是王将军的别院,有个绰号叫作“雅楼”,平常就是王将军休息的地方,而除了王将军本人在场,其余时候一律关闭! 今天,雅楼的门前门后,都站立有执勤的卫兵,显示主人在家。 “北望先生大才!这一笔好字,遒劲沉稳,蛰伏之中有飞龙在天之势,先生的笔力又有精进!” 书房中,王将军一身休闲的洋装,显得潇洒惬意。 北望先生。 难得出门的栗敢第一智囊,居然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市政府大院,这要是让手下人知道了,绝对会引起轰动,因为,王将军手下派系中,甚至有很多人根本没亲眼见过这位神仙似的人物。 栗敢北望先生,神龙见首不见尾,岂是轻易可见? “将军谬赞!” 北望先生停笔,望向书桌上一副大字,上书:风起云涌! 说起来,这个词用的可是不怎么合时宜,因为,王将军稳坐栗敢,即便是周边局势偶有不稳,以自由军强大的实力,并没有太大的顾虑,难道有人还能把王将军掀下马吗? 所谓风起云涌,那就是说形势不明,既然已经风起云涌,接下来就该是山雨骤来。 但,北望先生是潇洒人物,他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谁能管得了? 即便是王将军,也仅能赞一声好! 书房中,除了王将军和北望先生,只有门边静静站着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王将军的管家,另一个,是身穿劲装的北望先生的贴身保镖,郝连龙,别看郝连龙年纪大了,却依然是龙行虎步,目光灼灼,寻常三个个年轻小伙子,也别想近他的身。 “将军!那措些许宵小,尚不足为虑!” 北望先生手中提笔,微微活动手腕,似乎刚才写了四个大字,还意犹未尽,口中说道:“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那措的年轻人胆气虽壮,却是个匹夫之勇,可以为将,不可为帅!牛皮小癣耳!” 匹夫之勇!牛皮小癣! 这样的评价,当然是送给魏可的。 要说北望先生对于魏可的评价,本质上很准确,魏可从来就没想过,自己需要成为什么“帅”,他就是一名一线指挥官,冲杀在第一线,哪怕他是那措老大,也是如此。 现场,北望先生的一句话,已经让王将军眉开眼笑。 那措的小年轻是匹夫之勇,只可为将,那么,谁有资格被认为是帅? 那还用说,自然是他王将军! “先生,我清楚地记得,十余年前,您略施小计,一席鸿门宴,斩杀狂妄之徒孙友三!那才是真正的大场面!今天,这所谓的那措魏将军,不过是个跳梁小丑而已,若识时务,我封他当个团长,替我镇守西北!若是不识抬举,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王将军的脸色,从缅怀到凶恶,仅仅一瞬间! 在这一刻,他绝对回忆起了十余年,打天下时的往事,相比那时候,现在真是小场面了。 “哈哈!这人也是蠢,带着三个人,就敢进了我的军营!来啊,把视频打开,让我与北望先生,一起欣赏这跳梁小丑,被吓得魂飞魄散时的模样!” 王将军挥手,管家立刻上前。 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宽屏电视。 视频拍摄,这东西对于栗敢的普通人,还是超先进的玩意儿,但对于王将军,就很普通,利用安装在作战室内的摄像头,现场图像和声音,都能清晰地传送来这间书房。 “魏将军……呵呵,这年月什么阿猫阿狗都称将军。” 北望先生站在原地,抬头去看。 他的嘴角挂上了一撇不屑的微笑,似乎想起了什么有趣的往事,居然说出了“阿猫阿狗”这样不雅的称呼。 唰! 电视屏幕亮了。 出现在屏幕上的,正是作战室内的场景。 魏可一个人独自坐在桌子的一侧,郝思理瞪着双眼,一手扶枪,一手扶刀,站在魏可身后。 啪地一声! 北望先生手中的毛笔,突然滑落,一下子砸在了那幅写着“风起云涌”四个大字的宣纸上,顿时,好端端的一幅字就毁了,正中心留下了一大团污迹。 再看北望先生的脸色,已经苍白如纸! “嗯?先生身体有什么不妥吗?” 王将军扭过头,狐疑地看向了北望先生。 这时候,站在门口的郝连龙,也连忙快步走了过来,一把扶住北望先生的胳膊。 “没事没事。” 北望先生抓住郝连龙的手臂,勉强笑道:“这两年身子骨的确差了很多,又得了偏头痛的毛病。估计是刚才写字用力猛了,自己也不知道就伤了神。将军,我不碍事,坐坐就好。” 偏头痛,身子骨弱。 要说北望先生的身体真的不行,一件长衫套在身上,都显得空荡荡的。 不过是五十岁的人,相貌清癯,有了些许老态! 王将军叹息道:“先生要多注意身体才好!连龙兄,你平时也要多劝劝先生,整天闷在屋子里怎么行?天气好的时候,多出来走动走动。还有,我这里新来一位老中医,这两天我就安排他过去,给先生诊病!” “好的将军,连龙记下了。” 郝连龙答应着,扶着北望先生,坐在了沙发上。 一番忙碌,王将军对待北望先生极好,亲自拿来一条毛毯,给北望先生披在膝盖上,又吩咐管家出门,让人去准备一碗温热的莲子羹,拿来给北望先生提神。 这就是交情深! 整个栗敢,值得王将军如此用心对待的,绝没有第二人! 当然了,王将军如此对待北望先生,也是在展示他的宽厚仁慈的一面,作为势力老大,对于曾为自己立下汗马功劳的老臣,即便是做做样子,也是必须要做的,否则,谁肯再为他卖命。 第325章 郝思理反了 相隔仅仅十余米的作战室内,却是另一派场景! 魏可,细眼微眯。 作为今天代表栗敢出面谈判的闵长河闵师长,未免太好说话了一点! 不是说闵长河的态度好,而是他提出来的合作方案,让魏可觉得十分受宠若惊。 按照闵长河的意思,栗敢与那措,毫无疑问将紧密团结在一起,双方在经贸方面,将会实现完全的互通,也就是说,那措无论想从栗敢买入什么商品,栗敢方面都不会阻拦,更不会征税。 更重要的还体现在军事合作方面。 栗敢主动承担那措地区防空! 帮助那措扩建武装力量,预计规模一个满编团! 撤销栗敢与那措边界处设立的哨卡,代之以常规军营,一旦那措发生紧急情况,自由军随时支援! 情报共享,设立联合作战体系,向那措提供全方位的情报支持! 援建至少一个高射炮排,让那措拥有自己的防空体系! …… 我靠!这是准备把那措当亲生儿子养呢? 很多东西,连魏可自己也不敢想。 共同体! 如果闵长河这一套夸夸其谈的长篇大论,真正得以实施,栗敢与那措,无疑将成为一个共同体,而且是经济与军事的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话说,假如那措比如今强大十倍,栗敢方面的这一提议,无疑是互利互惠。 但!那措才一点点大,与栗敢相比,就是只小虫子。 难道说,栗敢想通过这种大把给糖吃的方式,让那措人吃顺了嘴,乐得安逸享受,在潜移默化中,瓦解那措人的斗志,心甘情愿变成栗敢的附庸、小兄弟? 不可能! 这里是生存环境无比复杂的金三角啊! 但凡出现一个新势力,周围的老牌势力,都会虎视眈眈,唯恐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谁还会好心好意帮助别人发展壮大,等别人强大起来,扭回头再狠咬自己一口? 再者说,那措已经与栗敢发生过摩擦,表现出了桀骜不驯,栗敢吃饱了撑的才会如此大方! “闵师长,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交换条件?” 交换条件! 魏可不是小孩子,别人举起一颗诱人的糖果来诱惑,他就迫不及待一口吞下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哪怕栗敢如今有困难,需要那措来帮助自己挡灾,魏可也不认为,对方会如此好心,如果真的一点附加条件也没有的话,依靠栗敢提供的这些帮助,他很快就能将那措的实力,提升一大步。 别的不说,一个团的总兵力,再加上初步的防空体系,他能正面与栗敢自由军抗衡! 说这种话似乎有点不厚道,但,事实就是如此! “哈哈哈!” 听到魏可提到“交换条件”这个词,闵长河再次露出了居高临下的态度。 “条件嘛,自然是有一点点!我们王将军的意思,那措原本就是栗敢的辖区,不如,由王将军亲自为你授衔,成立那措独立团,由你出任上校团长!魏小兄弟,我保证!你在未来的自由军体系之内,地位仅在我之下!怎么样?正规军的团长,不比你那个自封的将军强!” 那措独立团,上校团长。 姥姥! 那不就是招安吗? 意思就是说,栗敢一口将那措吞了,以后再没有那措人民公社,也没有民兵连,只是多了一个自由军管理下的普通镇子,多了一个自由军体系下的独立团的编制。 魏可心头火气! 这种鸟条件,还谈什么谈! 不过,看着一脸戏谑表情的闵长河,魏可也没立刻破口大骂。 这倒不是魏可没胆量,而是觉得没必要。 “闵师长,这个条件,恕我魏某人无法同意!请问,还有别的选择条件吗?” “选择?不不不!” 闵长河连连摆手,嘲讽道:“魏小兄弟,坦白说吧!我现在不是让你选择,而是代表自由军,通知你!你今天进了这道门,同意还则罢了,若是不同意,我自由军就要强行收编那措!呵呵!思理贤侄,帮闵叔叔劝劝你们魏将军!大家都是自己人,最好不要伤和气!” 思理贤侄!闵叔叔! 魏可陡然一惊。 在这一瞬间,魏可突然明白了郝思理的身份! 话说,自从郝思理主动出现在那措镇,魏可就一直心存疑虑,然而,在那之后,郝思理多次与他并肩战斗,在加入07分队之后,又很快成为了分队里的战斗骨干。 尤其在益岭,面对坤丹手下的警卫,郝思理勇敢地挡在魏可身前,让魏可去除了最后一丝怀疑。 人人都有秘密,你管人家当初因为什么原因,来到那措? 一个能为你挡枪的人,就是你的好兄弟! 但!这一刻,魏可终于明白,原来郝思理一开始就是栗敢王将军的人。 郝思理是内奸! 明白了这一点,魏可依旧坐着没动。 这一次,是他没敢动。 失算了。 那措的一帮人千算万算,却谁也没料到,郝思理会是栗敢方面的人,现在,魏可等于是彻底孤身陷入重围,尤其是站在他身后的郝思理,已经成为最致命的威胁! 郝思理的身手极强,强大到令魏可忌惮! 假如两个人对面而站,魏可有理由相信,凭借左手的突袭,他至少有五成的把握,可以打败郝思理,但,现在他却是背向郝思理,只要他一有异动,郝思理绝对有能力,抢先一刀砍断他的脖颈! 怪不得,闵长河敢于如此笃定! “闵长河!” 郝思理开口说话了,语气却与预想中不同。 只听郝思理嘶声怒吼道:“闵长河!你这是什么意思,小爷怎么听不懂?不是说好了两方合作,大家一起打克伦族和掸家族吗?怎么成了收编!” 郝思理这一吼,所有人都发愣。 尤其是闵长河,脸色陡变结结巴巴道:“思理贤侄,你听我和你解释……” “小爷不听解释!” 嗖地一声风响。 郝思理从魏可的身边一掠而过,腾空而起,如同一只大鸟,沿着长条桌的桌面,飞速滑行,将摆在桌子上的茶水、水果之类的杂物,撞的一片狼藉。 一道刀光! 郝思理的黑色短刀已经出鞘,左手持刀,架在了闵长河的脖子上! 与此同时,右手端起手里的步枪,对准了站在闵长河身后的那一排自由军士兵。 郝思理的动作太快! 快得所有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 只见郝思理双眼血红,吼道:“闵长河你这老狗!老实交代!是不是你们背着我爹和先生做的!我爹呢?先生呢?你们这样陷害我,让小爷我如何面对那措的一班兄弟!如何面对魏大哥!” 剧情反转。 郝思理当场反了! 魏可的心脏也在砰砰直跳,暗叫一声好险! 不过,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自然不会继续傻坐着看大戏。 快速抽出腰间的手枪,提在手上,同时对着藏在衣领里的耳机,轻轻一声低喝道:“二号行动方案!开干!” 第326章 割袍断父子情 轰!轰轰! 栗敢城内的数个方向上,突如其来响起猛烈的爆炸声。 话说,以07分队队员们的实力,悄悄潜入栗敢,并且在重要部位,比如军营、警局、机场等等地方,秘密布置炸弹,伺机而动,这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魏可前来栗敢,做的是两手准备。 栗敢的态度尚可,双方能够共同抵御外敌,这是最好的情况,那就合作。 否则的话,如果栗敢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触动到那措的根本利益,那就****一票大的! 不是说与栗敢打的水深火热,而是找机会显露实力。 出来混的,凭的是实力! 那措的总体实力确实远不如栗敢,但,那措有那措的强项,那就是特种作战,一旦栗敢想彻底撕破脸皮,把那措人欺负到死,那措人就会奋起反抗,把栗敢搅乱成一锅粥。 就比如现在,魏可一声令下,潜伏在外的07分队队员们一起动手,栗敢就彻底乱套了! 几乎所有的重要目标,同时遭到炸弹袭击! 自由军一方的人虽然没死几个,然而,这动静很吓人。 爆炸之后就是大火。 机场、军营,甚至哨卡,凡是有大批自由军驻防的地方,都燃起了大火,浓烟滚滚,远远望去,整个栗敢就像刚刚被大批轰炸机投弹轰炸了,四处告警。 平安无事了整整十年的栗敢,似乎一瞬间回到了战乱时代! 大街上,无数行人狼奔豕突,拼命找地方躲藏。 自由军士兵,警察,这些原本负有维持城市秩序的人员,已经顾不上去管其他人,忙着去扑灭自家门前的大火,剩下的也是提心吊胆,唯恐受到再一次的攻击。 栗敢原本薄弱的应急防御体系,宣告瘫痪! 栗敢市政府大院。 象征栗敢最高权力中枢的市政府大院,同样也遭到了攻击。 大院的正门,以及警卫部队军营的侧门,各有一颗小型路边炸弹爆炸,爆炸之后,暗藏在隐蔽处的汽油桶被炸飞,引发了大火,弄得乌烟瘴气。 不过,位于军营中央的作战室,已经被上百自由军士兵,团团围困! 并不是这些士兵的素质高,而是因为,今天的谈判本就是一场鸿门宴,士兵们早早埋伏在附近,虽然没有得到行动命令,但周围乱成这样,谁都知道出了事,于是一哄而上。 士兵们的动作快,沃嘎与魏夏的动作更快。 两个人就站在作战室门外,当魏可的命令下达,沃嘎与魏夏齐齐动手,将身边的警卫打倒,然后冲进了作战室。 作战室内,包括闵长河在内,所有人成了俘虏! 当然了,亲手抓住闵长河的是郝思理,他的短刀一直架在闵长河的脖子上。 乱套了。 沃嘎和魏夏将其他军官警卫统统缴械,持枪守住了门口,同时隐隐对郝思理保持警戒。 郝思理的脸孔憋得通红,连魏可也不敢看,只是狠狠押住闵长河,这小子的下手也真够狠,锋利的刀刃已经在闵长河的脖颈子上,拉出了一道血口子。 魏可暗暗叹息。 他很了解郝思理的脾气,同时也相信他说出来的话。 这小子是被人骗了,骗了他的,很可能是他自己的老爹,以及所谓的先生! 一边是老爹,另一边是朝夕相处,已经有了深厚感情的兄弟,也难得郝思理还能记得兄弟友情,出手擒拿闵长河,这才让他有了做出应对的机会。 “思理贤侄!你这是要反啊!” 闵长河已经气急败坏,嚷道:“你赶紧放了我,然后抓住这些贼子!否则的话,外面都是我的人!不仅你逃不出去,等将军发怒,连你爹和你家先生也会跟着一起遭殃!” “呸!小爷不是吓大的!谁敢碰我爹和先生,小爷要了他狗命!” 郝思理举起手,一巴掌抽在闵长河的脑门子上。 可怜闵长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身为自由军师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平时谁敢对他不敬,却被郝思理打的披头散发,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就在这时,作战室门口响起一声大吼。 “都别动手!我是郝连龙,郝思理是我儿子!让我进去谈!” 郝连龙来了。 魏可虽然没见过郝连龙,却也猜得到,那是一个高手! “沃嘎魏夏退后!放他进来,注意保持距离!一律不得开枪!这是命令!” 对付一名武林高手,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止对方近身,隔得远远的一枪将对方撂倒了事,然而,那是郝思理的亲爹,不到万不得已,魏可真不愿意与对方结下死仇。 听到魏可的话,郝思理的头垂得更低了。 噔噔噔! 一串脚步声响起,身穿劲装的郝连龙,孤身一人进了房门。 郝连龙进了门,两只手上都没拿武器,步伐沉稳,一点也不像是要暴起伤人的模样。 “郝连龙!你养了个好儿子!” 闵长河看见郝连龙,声嘶力竭大喊大叫。 郝连龙扫了一眼闵长河,苦笑道:“闵师长,这件事算我郝连龙教子无方,等事情过了,我一定向闵师长负荆请罪!不过,事关我的儿子,请让我先和孽子说几句话!” 说罢,郝连龙又向魏可客气地拱手。 “魏将军您好,郝连龙有礼了!请容我和孽子做个了断,再来向魏将军请罪!” 魏可冷眼旁观。 好嘛!这郝连龙进得门来,既要向闵长河请罪,又向自己请罪! 他到底算哪一边的人? 但,伸手不打笑脸人,魏可还是还礼道:“郝老先生请!” 郝连龙也不回避,当场转头看向郝思理,沉声道:“思理孽子!违抗父命,是为不孝!但,作为武林中人,不愿出卖朋友,忠心护主,此为忠义!当大赞!自古忠孝难两全,为父教导你一十七年,不愿阻你日后前程,唯有作一决断!今日,你我两父子,恩断情绝!” 唰! 郝连龙的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一把匕首。 只见他毫不犹豫抬手一刀。 衣襟下摆处,一段半尺长的布片被一刀削断,飘悠悠落在了地上。 割袍! 断了父子之情! 就连魏可都看傻眼了,这到底是整的哪一出? 然而,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郝连龙的苦心,他这还是在为自己的儿子做打算。 一方面,郝思理已经做出了如此反叛行为,他很难再回归栗敢,另一方面,郝思理的身份暴露,肯定会受到那措众人的猜忌,在这种情况下,当老子的主动断绝父子关系,等于在设法让儿子,重新得到那措众人的信任。 老子为儿子,绝对是真心! “爹!” 郝思理一声悲呼。 郝连龙却双眼一瞪,怒道:“你我已恩断情绝,哪来的爹?记住了,今日你既已作出选择,永生不得后悔!你我二人各为其主,以后就是在战场上碰了面,谁杀了谁,也是理所应当!” 好狠! 一句话,让郝思理傻乎乎愣在当场。 “魏将军!容我再说两句!” 郝连龙又对魏可拱手道:“郝思理当日去那措,是我的安排,与栗敢其他人无关!我虽与他已不是父子,但到底养育了十七年!我的过错,我来承担!来吧,绑了我!若你们今天走不出这里,我郝连龙愿意抵命!” 说罢,郝连龙两眼一闭,双手反背,一副甘愿受绑的模样。 魏可还没说话,另一边的闵长河已经气得翻白眼。 “郝连龙!你们郝家这一对父子,真是好啊!王将军哪一点亏待了你!你你你气死我了!” 第327章 现在谈判 栗敢市政府大院。 军营。 由大院外的半空中,冷不丁一架涂抹深绿色的直升机,飞快地闯入大院的上空,然后,掠过军营的矮墙,恰好悬停在作战室的上空。 恰恰就在此时,作战室的门开了。 呼啦啦走出一群人。 闵长河和郝连龙在前排,两个人的身后,分别是郝思理和魏可,而沃嘎和魏夏跟在后面。 天上来了直升机,下面的“敌人”放弃了作战室,自动走了出来,两件事几乎同时发生,就像是商量好了似的,这里是栗敢,难道直升机还能受“敌人”指挥吗? 如此场景,让周围上百名荷枪实弹的自由军士兵,很是不知所措。 事情的关键是,闵长河当了人质! 郝连龙的身份如何,在场的士兵有很多人并不清楚。 然而,闵长河是师长,自由军名义上的最高长官,他虽然走出了屋子,脖子上却被郝思理架上了一把黑黝黝的短刀,甚至于,闵长河的脖子上还有一道流血的浅浅伤口,这就很清楚了。 “命令你的人,都把枪放下!” 郝思理手里依然握着刀,恶狠狠地对闵长河说道。 闵长河的嘴角一哆嗦。 话说,几个人躲在作战室里的时候,闵长河还能说几句狠话,但现在,他真不敢胡来。 他和为了儿子敢不要命的郝连龙不同,他怕死! 开玩笑! 在作战室里的时候,顶多挨上两巴掌,现在,如果他说了什么不恰当的话,让某个士兵误会了,引发双方的枪战,别人死不死的不知道,他第一个会被郝思理干掉! “都放下枪!” 闵长河的脸色比哭都难看,喊道:“这几位那措的兄弟,是咱们自由军的朋友!你们干什么?都把枪给老子放下!谁要是不小心走火了,老子灭他全家!” 朋友? 有这样的朋友吗? 不过,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多嘴,士兵们齐刷刷把枪口冲下。 但!周围上百的士兵,却没有后退! 闵长河是自由军的最高长官,但不是栗敢的最高长官! 也就是说,今天现场的指挥权,实际上并不在闵长河的手里,他也只不过是个傀儡而已,最终,是否放这些那措人离开,决定权在于王将军。 所以,在场的很多自由军军官,不约而同扭头看向了旁边的一座小楼。 雅楼! 王将军此刻就在雅楼! 魏可目光敏锐,立刻注意到了那一座小楼的存在。 “谁在那座楼里?” 听到魏可的问话,闵长河习惯性一缩脖子,没吭声。 不料,郝连龙应声答道:“那是雅楼!栗敢王将军,还有先生都在楼里,我刚才就是从那里过来。” 魏可一愣,紧接着一喜。 栗敢的老大就在现场! 如此一来,原本他们还有三四分的危险,却已经安全无虞! 魏可低声命令道:“疤瘌!注意14点钟方位小楼,栗敢一号人物就在那里!下降高度,准备降落!安排两具火箭筒,对准那座小楼!” 随着这道命令下达,处于半空中的直升机,突然下降。 哗啦! 机身两侧的舱门打开,四条人影出现在舱门口,恰好一边两个。 四个身穿迷彩服,肩扛火箭筒的人! 这四个人拿着的火箭筒,其中两具瞄准了不远处的雅楼,剩下的两具,则对准了下方的自由军士兵。 轰! 士兵们顿时就乱了。 直升机上的果然是敌人,而且,对方已经做好了发起攻击前的准备。 “谁都不许乱动!” 魏可运足力气,放声一句大喝! 幸好,魏可的中气很足,这一声传得足够远,而作战室门口这一片,实际上面积并不大,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听到了他的喊声。 “谁敢开枪,这里就会被打成一片废墟!现在,派一个能做主的人出来,谈判!” 谈判。 直接开打不明智,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谈判也是需要有实力依靠的,现在,魏可有足够的实力,要求来一场平等谈判! 别的不说,一旦开打,两发火箭弹就会被射向雅楼,魏可就不相信了,在这种程度的威逼之下,王将军还能沉得住气,如果真要那样,他只能自认倒霉。 做什么事都有风险,魏可赌的就是对方比他惜命。 果然,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雅楼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穿便服的中年男人。 看见这样一个人出来,魏可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冷笑。 不用猜,王将军怕了! 作为栗敢的第一人,王将军并不比闵长河更勇敢,否则的话,这个谈判人选不会这样快出现。 比如说,魏可处于王将军的位置,哪怕他必须和对方谈判,也会尽可能拖时间,一直拖到最后一刻,再不谈就会真的爆发一场战斗,他才会让谈判开始。 那是一种心理上的战斗,能沉得住气的一方,才能获得优势。 “你就是那措魏将军?你有什么话,现在对我说吧!” 中年人穿过人群,一直走到距离魏可不远处,方才站住,他的手里举着一只手机,似乎在保持通话,不用说,电话的那头就是王将军。 “还是那句话!那措不是栗敢的敌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认为,双方应当和平共处,在经济上互通有无!在军事上,应当取得互信,消除一切隔阂,比如说缩减那措山下的哨卡规模,允许民众自由往返两地!” 魏可自信满满,无事人一般侃侃而谈。 他真的是在进行谈判!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魏可需要的不仅是安全走出这座军营,他还有其他方面的条件。 天啊!这个怪胎! 在此之前,任谁也想不到,形势会发生如此反转,那措方面还是人数处于劣势的一方,充其量多出了直升机上的几个人,而他们依然处于自由军的重重围困之中。 但,你不得不承认,魏可真的有资格提条件! 你不听他提条件,还能开打吗? 只听魏可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在正式提出我的要求之前,还有一件小事需要处理。在市政府大楼那边,我的手下与毛市长发生了一点小误会,现在毛市长被我的手下控制了。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请允许让我的那名手下,以及我国内的朋友们,一起到这里来。” 小误会,毛静卿也被抓了! 好手段! 这一下,栗敢方面的三巨头,一个不剩被一网打尽。 现在这种形势下,双方真的不可能开打了,一旦开打,闵长河和毛静卿立刻死,王将军也有超过五成的可能要殒命,这样的致命打击下,害怕发生冲突的,反而是栗敢一方! 第328章 胜利返航 好奇葩的谈判现场。 魏可就站在作战室前的空地上,周围是上百名持枪的自由军士兵,个个面色古怪。 没法不古怪! 别人谈判都是在谈判桌上,眼前的这位,搞成开大会了。 但你不得不承认,那措的这位将军,不仅胆量奇大,手段也高明的可以,指挥着屈屈几个手下,就把整个栗敢玩得团团转,如此牛逼人物,大约只有评书里才有。 砰! 雅楼的书房里,王将军终于怒不可遏,扔出一只玻璃烟灰缸,把面前的电视机砸了! 愤怒啊! 最近十年来,他作为栗敢王,在这座城市里,从来是他欺负人,想让谁生谁死,都是他一句话的事,何曾想到突如其来某一天,冒出一个桀骜不驯的小子,竟然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 “东翁息怒!” 北望先生的一只手,依然扶在胸口,脸色却已经缓和了许多,劝解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件事是我疏忽了,导致小小的那措竟然有了如此实力。但,东翁您请想一想,这个非常时候,如果我们真的和那措大打出手,岂不是恰好被敌人钻了马脚?” 王将军咬着牙,恨恨道:“可是!此獠不除,我心难安!” 北望先生略一皱眉。 “将军,如果您一定要除去此子,却也不难!不过,北望认为,我们暂时还是应当隐忍。最起码,在克伦族和掸家族的危机得到根本解决之前,不宜动手!料想,那也不会等待太久,就让那姓魏的小子先得意几天!等到下一次将军雷霆一击,必让此子殒命!” “好!那就请先生多费神,我等先生的好消息!” 王将军终于松口。 这是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吗? 确实,在座的两位都不是蠢人,无论嘴里怎么说,心里却是知道,今天他们是输了。 此獠! 曾几何时,根本不被王将军放在眼里的魏可,已经上升到了“獠”这种程度,一方面,王将军已经对魏可恨之入骨,另一方面,这也是魏可的骄傲。 一个白手起家的弱冠青年,能让坐镇一方的栗敢王忌惮,难道不值得骄傲? 现场,北望先生似乎终于松了口气。 “将军放心,北望一定殚精竭虑,为将军谋划好这件事!将军,这一次郝思理的事,是我的责任,还有郝连龙,我也会重重责罚于他,还望将军您……” “算了!我也是为人父的人,连龙他的心情,我能理解。” “多谢东翁宽宏大量!” 另一边,王将军转过头去,眼神中却闪过一道狠厉之色。 傻子也知道,出了今天这档子事,两个人十几年的交情,已经出现了一道嫌隙,再想恢复到以往那种相互信任无间的状态,恐怕只有一个字。 难! 军营内,谈判顺利结束。 巴特勒驾驶直升机,降落到地面上。 魏可老实不客气,让人把闵长河和毛静卿,一起“请”上了飞机! 要做就做真小人,不当假道学! 他们这群人还在自由军的狼窝里,虽然魏可自信,他的驾驶技术绝对很强,然而,这到底只是一架直升机,还是民用版,万一飞到天上,自由军发射一枚导弹,那就一切休矣。 事急从权,来自那措的一大群人,包括郝思理,统统挤上了直升机。 魏可亲自担任驾驶员。 郝连龙一直站在直升机旁,看见魏可发动直升机,抬起双臂,恭恭敬敬做了一个揖礼。 魏可见了,心中叹气。 郝连龙这个人物,对他,对那措,是敌非友,甚至于,假如郝连龙突然暴起发难,他还能不能从容走出栗敢,都是个未知数,因为,从郝思理的身手来判断,郝连龙绝对具有超强的个人战斗力。 然而,郝连龙出场后,表现的极为善意。 “郝老先生,您请回吧!思理是我的好兄弟,不仅今天是,这一辈子都是!” “多谢魏将军成全!” 郝连龙顿时大喜,鞠躬到90度! 他当着众多士兵的面,竟然丝毫不避嫌,对魏可以礼相送,为的就是得到魏可的这句话,而魏可非常善解人意,当面作出承诺。 两个人的对话,落在周围人的耳朵里,栗敢一方的众人,人人侧目。 可想而知,郝连龙以后在栗敢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不过,这是栗敢的家务事,魏可管不着,他唯一能肯定的是,自己对于郝思理最后的一丝芥蒂,随着郝连龙的这一礼,已经彻底烟消云散。 甚至于,对于郝连龙,以及那位从未谋面的先生,也不再那么憎恨。 由此及彼,郝连龙的人品不坏,那位先生的人品估计也差不到那里去,人家之所以设局对付魏可,只是各为其主而已,怨不得人家心狠手辣。 直升机起飞。 魏可的驾驶技术比巴特勒还要牛逼。 直升机搭载了十几个人,却能轻盈地垂直起飞,机头一点,一阵风似的掠过军营的矮墙,冲入栗敢市区的上空。 到了这里,魏可依旧不敢大意,迅速爬高,脱离地面火力的射击范围。 BK117小有小的好处,当直升机拉高之后,从地面看上来,仅有一个小黑点那么大,除非是发**确制导导弹,否则,别想用普通武器将它击落。 话说,栗敢自由军的装备水平,并不比那措强上太多。 以所谓的栗敢空军为例,栗敢设有机场,目前除了几架老旧的直升机,仅有极少量的运输机,由于优秀飞行员缺乏,机型都很老旧,训练水平也跟不上,实际战斗力接近于零。 也正因为如此,魏可才敢派出自己的直升机,直接闯入自由军的老巢! 此次栗敢之行,直升机暴露了,特种作战能力也暴露了。 但!魏可不后悔! 所谓军事实力,悄悄存在家里永远只是摆设,只有拿出来用,并且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才能体现出实力的价值,这也是魏可一贯的个人军事论调。 敢战!能战! 此次事件之后,栗敢方面一定会针对那措的特点,进行重点布防,以防止类似危机的重演。 不过总的来说,魏可还是赚了。 通过谈判,那措取得了与栗敢平等相处的机会,并且得到了实利。 第一,双方实现经贸自由往来,不再进行人为的阻拦。 第二,栗敢自由军裁撤双方边界处的哨卡,以利于两地居民的自由通行为前提。 第三,自由军向那措民兵连,提供两挺高射机枪,帮助那措抵御来自于克伦族的威胁,并且承诺,当克伦族发起正式进攻,一旦那措提出请求,自由军应当立刻出兵援助。 那措方面付出的代价,仅仅是抵御克伦族! 这是代价吗? 不!哪怕没有栗敢的因素,那措人也必须保卫自己的家园,何谈代价! 第329章 三月整风 那措军事力量扩充计划! 魏可从栗敢归来,立刻召集会议,商讨民兵连再次扩充事宜。 前一次,那措人民公社通过高价招揽的方式,从栗敢地区补充了一批新生力量,其中有工人,也有民兵,然而,两个民兵连依然达不到满员,当那措出现危机,兵力立刻捉襟见肘。 这一次的谈判,那措最大的收获,就是结束了与栗敢的敌对形势,实现人员和货物的互通。 这是一个人口加速发展的机遇! 那措镇虽然地处山区,但因为与内地相通,多养几百上千人,都不是问题! 人口基数,是那措目前最大的发展瓶颈。 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口支撑,哪里有合格的工人和士兵,一旦打起仗来,所有民兵齐上阵,也不过百十人,甚至连一处大一点的阵地也填不满。 “招兵!大张旗鼓!派出工作组,直接去栗敢的郊区拉人!” 魏可当场拍板。 两个民兵连,不需要弄成超编的加强连,最起码必须满编,每连大约80人,再加上07分队和山地分队,全那措能随时拉上战场的,就有近两百人。 两百人的规模依然很小,但,那措需要保卫的目标也少,基本可以满足需要。 “好!我们一连必须派人参加工作组!” “还有二连!我们挑前一批的新兵去,他们最有说服力!” 听说要招兵,顾淼和杨大春最积极。 07分队的兵员质量要求高,山地分队全都是独立营老兵,能迅速扩招的也就是民兵一二连,等招来了新兵,顾杨二人是直接的受益人,他们两位连长的腰杆子就更粗了。 “人员甄别怎么办?如果自由军又派人混进来捣乱呢?” 楚红柳皱眉问道。 奸细! 目前的那措高层中,这几乎是一个禁忌词。 从栗敢归来后,魏可第一时间下令,认命郝思理为民兵连格斗总教官,如此一来,他就正式与杜斌、巴特勒平级,既是07分队的小队长,也是民兵连总教官。 所有人都很自觉地选择遗忘。 郝思理以往的真实身份,是来自于栗敢的奸细! 但,魏老大信任郝思理,依然将郝思理视为兄弟,并且委以重任,别人还能说什么? 如今的那措,魏可不仅仅是魏将军、魏老大,他还是那措的象征。 连魏可自己也想不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成为全体那措人的偶像,尤其是许多的年轻人,无比崇拜他,说句不夸张的话,假如有人在那措的大街上,公开说魏可的坏话,周围人的眼神,就能杀死他! 那措初建时,曾出现一个叫作“那措将军侍卫军”的小组织。 现在,这个组织依然属于非官方性质,却很火爆,更名为“侍卫军”,成员多数是普通民兵,还有各种工作的其他年轻人,这些人自发地四处宣传魏可的英雄事迹。 侍卫军的口号简单明了:魏将军是永远正确的! 这种东西,已经属于个人崇拜。 话说,个人崇拜绝对是一项陋习,因为,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真的圣人,任何人都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也都有缺点,哪里会存在永远正确这种说法? 不过,所有的那措高层,集体默认侍卫军的实际存在。 没别的,那措需要一位精神领袖! 这位精神领袖,换作其他人肯定不合适,但如果是魏可本人,那就再合适不过。 所以,当魏可对于郝思理做出事实性的表态之后,其他人一致遗忘了郝思理的过去,依然把他当作好兄弟。 郝思理的事情一笔勾销,那是有着特殊原因,不代表其他奸细也能享受同等的待遇,对于奸细,发现一个除掉一个,绝对不能手软。 “这个问题我早就有主意了!” 说话的是老团。 只见老团眯眼笑道:“咱们当兵的时候是个啥规矩?新兵来了,班排定期开展政治学习,每班召开民主生活会!让老兵们上台,忆苦思甜!新兵们上台,讲讲他们自己的亲身体验!练兵先练思想嘛,既能提高集体凝聚力,又能让人人相互监督,坏人一个跑不了!” 老团原本就有外号叫作智多星,坏主意张口就来,而且说得头头是道。 他的这个说法,在座当过兵的,立刻懂了意思。 唯独杨大春是个门外汉。 “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学啥?讲啥?” “你个瓜娃子!” 顾淼讥笑道:“你不会把将军做过的事,讲过的话,找人整理出来?还有,重点是发动士兵相互揭发,要端正士兵的思想,让他们知道好与坏!相互监督,谁敢做坏事,或者讲魏老大的坏话,谁就是敌人!发现敌人,先狠狠地查!查明白了,杀一儆百!” 魏可听得一脑门子冷汗。 如果按照顾淼这么弄,说不准就成了群众运|动,很容易变成夸大化的。 “不可!” 魏可赶紧抬手制止道:“老团的提议不错,民主生活会,忆苦思甜,这些应当肯定!但,让士兵相互揭发就不必了,还有,不能轻易把某某认定为坏人!更不能杀!这样吧,咱们另外成立一个部门,专门负责全那措范围内的人员甄别工作,防止误伤好人!” 群众运|动,血的教训啊! 几个人一合计,这个新成立的部门,被交给了卢祥和诸葛均。 卢祥,本就是特统负责人,职责所在,再加上他铁面无私,负责这项工作,非常合适。 诸葛均是那措的新人,和谁也没有牵扯不断的私人关系,而且,他在这一次的魏可出访栗敢事件中,提出了不少好建议,邀请国内人士就是出自他的谋划,被证明此人的确善谋。 出席会议的几人,谁也没有料到,正是这次会议,给那措带来了深远影响! 这次会议之后,民兵连首先引入民主生活会制度,紧接着,这一制度迅速在全那措铺开。 步枪工厂,木器工厂,小学校,医疗队,甚至狩猎队、商社等等,凡是那措人民公社范围内的机构,老人、青年、妇女、儿童,一个不拉全部参与进去。 民主讨论!自由发言! 随着讨论的深入,所有人加深了对于现有生活的认识。 比如说,人民公社到底好不好? 再比如说,大家为什么要推举魏可当人民公社的领袖,换一个人来行不行? 还有,如果有人不想人民公社继续下去,大家应当怎么办?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思想的军|队,不是好军|队! 同样的道理,任何一个由人组成的集体当中,如果大家都没有思想,或者,大家的思想五花八门,无法统一,那么,最终的结局肯定很不妙,这个集体迟早会崩盘。 民主生活会,统一了所有人的思想! 从此以后,在魏可管辖的范围内,这一制度成为了维持稳定的金钥匙,哪怕环境再艰难,局势再复杂,绝大多数人,也始终坚定地拥护魏可的领导! 这一次的会议,由于发生在三月份,为了纪念这一历史事件,人们把会议称为“三月会议”。 相应的,会议之后,在全那措如火如荼展开的民主讨论,被叫作“三月整风”! 三月整风,彻底奠定了魏可的领袖地位! 三月整风,夯实了魏可领导下的〇七系列集团的思想基石! 第330章 地雷阵 这个三月,那措人的干劲十足,真正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但,来自于外部的威胁依旧。 作为承诺,那措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扛住克伦族的巨大压力,这是一项很艰难的任务。 话说,栗敢答应无偿赠送给那措的两挺高射机枪,被自由军方面耍了个花招,实际上送到那措的仅有一挺,是式样老旧的国产54式单管高射机枪,而且枪机已经损坏,根本无法发射。 人家栗敢自由军,自己的重武器都严重不足,怎么可能给你好用的东西? 再者说,那措未来或许会成为敌人,哪有资敌的道理。 不过,栗敢再次吃了个闷亏,因为,他们想不到那措镇里藏了个轻武器专家罗曼诺夫。 前一次,巴特勒驾驶直升机途径克伦族防御阵地,被打坏了尾翼,就是罗曼诺夫出手修复,否则,也就没有巴特勒驾驶直升机,闯入栗敢市政府的那出好戏。 54式,原本就是仿制前苏联的高射机枪,罗曼诺夫更是手到擒来。 高射机枪! 12.7毫米口径的杀人利器! 用过高射机枪的人都知道,这款武器不仅用于射击低空目标,还能将枪管平放,当作超大口径机枪使用,用于摧毁一公里范围内的轻装甲车、作战人员,那是极为犀利。 栗敢送来的这挺54式,经过精心护理之后,依然可以保持每秒一发的高射速! 那措终于有了第一件用于直射的重火力! 这挺高射机枪,被架在了老镇街的防御阵地上,如此一来,克伦族若是真的向老镇街发动攻击,必将遭受惨重损失,因为,高射机枪的综合杀伤力,远非火箭炮、火箭筒可比。 火箭炮是曲射,打击精度很差。 火箭筒,虽然同样采取直瞄直射,然而,火箭筒不仅精度差,也不能连续射击,无法承担压制火力的重任。 有了高射机枪,老镇街受到的实际威胁,足足下降了一个等级。 然而,这不足以让魏可觉得踏实! 这段日子里,克伦族部队的军事演习,依然在继续,时不时就有一队队的克伦族士兵,从镇外的丛林里经过,这些士兵极嚣张,随意开枪,子弹有时候就从镇口的防御阵地上方窜过。 “魏老大!老罗给咱们造了这个好东西!” 正当魏可被搅的不胜其烦的时候,燕小四开开心心找了过来。 燕小四的手里,捧着个西瓜似的圆东西。 地雷! 靠!自己蠢死算了,为什么早没想起这玩意儿! 中国人是玩地雷的祖宗,R本侵华战争的时候,武器装备严重处于劣势的解放区,经常就靠着埋地雷,把敌人阻挡在自己的家门之外。 那措是山区,地形非常适合埋设地雷,一旦用上了这东西,看他克伦族还敢轻举妄动! “小四,这东西需要用炸药吧?咱们炸药存量够吗?” “老罗说了,用黑火药就行!硫磺和硝石都能买到,咱们自己造,管够!” 魏可再次骂了自己蠢。 那措这地方,要想弄到***烈性炸药肯定不容易,但如果只是造传统的黑火药,并不是难事,硫和硝,在国内和栗敢都有出售,制造黑火药的另一种原料木炭,更是唾手可得。 黑火药造的土地雷,杀伤力有限。 然而,克伦族主要是步兵,再者说,埋地雷的目的不是杀死多少克伦族士兵,而是阻止他们随意进入那措山,进而威胁到那措的安全。 说干就干! 如今的那措,人心齐,大家有的是力气,缺少的只是一项具体能做的事情。 魏可一声令下,造火药!造地雷! 那措速度不是吹牛,所有人听说魏可要造地雷对付克伦族,立刻自发地组织起来,分工合作,短短的两三天时间,数百枚粗制滥造的土地雷,就摆在了魏可的面前。 这些地雷的样子肯定不好看,外壳是废铁做的,里面装上黑火药、铁钉等等。 封口处,用的是很原始的击发装置,钢齿配火石,当地雷被埋入地表,有人踩上,钢齿转动摩擦火石,引燃内部的火药爆炸,数米范围内,非死即伤! 趁着黑夜,魏可亲自带领07分队,全体出发。 首先是那措山通往益岭一侧的主要出入通道,全部埋雷! 然后,在进入山区的丛林里,设置一条纵深数十米的雷区,大树下,石块旁,间或藏下一颗颗的土地雷。 一夜之间,雷区成! 地雷是不认人的,雷区铺设完毕,不仅是克伦族再不能轻易闯入那措山,就连那措自己人也没法出山,否则,就要冒着最起码被炸断腿的风险。 但,魏可认为非常值得。 他奶奶的!你克伦族不是牛逼,视那措人为无物,想怎么威胁就怎么威胁吗? 老子不出山了,你也别想进山! 第二天一早,例行出来巡逻的克伦族士兵,很惊讶地发现,那措山的所有入口处,都被竖起了木牌牌,上面用华夏语和M甸语写上了警示文字。 “雷区禁入!炸死后果自负!” 落款:那措人民公社。 我去了!这个所谓的那措人民公社,下手真够黑的! 带队的士兵立刻向上级汇报,很快,一群克伦族军|官匆匆赶来。 所有人盯着眼前黑黢黢的丛林,心里发毛。 最后,有人赶着一头牛过来,用一根长长的绳子拴住牛,一名士兵在后面牵着绳子,把牛赶进了丛林。 轰的一声巨响! 牛刚刚走进丛林不出数米远,就一蹄子踏中了地雷,爆炸声顿时响起,火光四射,硝烟弥漫,后面牵着绳子的士兵,被爆炸的气浪掀起,一屁股摔在地上,所幸是离得远没有受伤。 等到硝烟散去,那头牛已经倒在血泊里,只剩下出的气,马上就要死了。 果真是有地雷! 带队的军官看见这情景,急得直挠头。 继续多赶几头牛去开路? 对不起,克伦族太穷,牛也是宝贵的,更何况,谁知道那措人在丛林里埋了多少地雷,要是地雷一直埋到那措镇外,那得死多少牛才能开出一条路! 同样的道理,用炮击的方法去排雷,消耗也很大,克伦族的炮弹,当然不能随便浪费! 一群克伦族军官,在那措山下转悠了半天,最终也没想出好办法。 从这一天开始,老镇街终于清静了! 克伦族士兵进不了山,自然就不可能继续跑来耀武扬威。 唯一的问题,那措人自己也出不了山,不过,两权想害取其轻,与不能出山相比,当然还是让克伦族进不来更合算,反正就当那一面是悬崖峭壁好了。 另外,那数百颗土地雷,以后也是个遗留问题。 随着时间推移,日晒雨淋的,再加上动物践踏,排雷的风险肯定不小,但那是以后的烦恼,留待以后再说。 第331章 金可喜遇刺 通过一番努力,那措勉强度过了最危急的时刻。 西面的克伦族被地雷所阻,部队依然驻扎在那措山下,双方互不干扰。 东面,或许是忌惮那措的特种作战能力,自由军主动减少了边界上的驻军数量,哨卡上执勤的士兵,也不再阻挠普通人通行,顶多就是不允许携带枪|支、毒品之类。 人民公社派出的工作组,如期出发。 工作组实际上就是宣传组,目的地是栗敢郊区的农村,他们给当地人宣讲那措的好生活。 工作组很小心,坚决不踏入栗敢市区一步,就连大一点的镇子都不去,他们专门去那种贫穷的小村子,鼓动的对象也是那种一无所有的穷人。 这个时候,栗敢的北部山区局势已然吃紧! 由于丘朗掸家族不断进行骚扰,很多山民纷纷开始逃难,躲避灾祸,这些人就沦为了难民。 那措的工作组,对难民最有吸引力,很多难民拖家带口,选择加入那措。 这实际上也是减轻了栗敢方面的压力! 总之,或许是抽不出手来对付那措,或者是那措主动吸收难民,对栗敢有好处,栗敢自由军一方,对于那措工作组的“趁火打劫”行为,选择了睁只眼闭只眼。 只要那措不是做的很过分,栗敢方面就当作没看见。 在这种微妙的形势下,那措的人口基数,一点一点地膨胀,眼看着就要突破千人大关,达到一个大镇的规模。 这时候,付文涛来了。 付文涛是孔特木镇华洪会的三当家,也是金可喜手下最能打的大将,在这种关键时刻,他不留在孔特木,却风尘仆仆赶来那措,肯定有事,而且是大事。 果然,付文涛带来一个消息,孔特木再现危机! 事情的起因,是金可喜在镇内视察的时候,遭到枪手偷袭,中弹受伤。 金可喜是华洪会老大,重要性相当于魏可在那措,他这一负伤倒下,整个孔特木都出现了混乱,万不得已之下,剩余的几位头领一商量,就安排付文涛出来求援。 这种时候,能救华洪会的,仅有魏可而已! “怎么这样不小心?金大哥伤得严重吗?” “很严重!子弹击穿了右肺,我们找了外科医生,但孔特木的条件有限,子弹还取不出来。大哥说,孔特木是华洪会最后的希望,他就算死,也要死在孔特木!” 付文涛说着,眼角垂泪。 魏可听了也心寒。 子弹击穿右肺,还留在了肺内,这样的伤势,不死也丢了半条命。 “这样不行!必须想办法把子弹取出来!我看这样,不如我帮你从国内请个有水平的外科医生,带去孔特木,给你大哥动手术,一定要保证金大哥的安全!” “啊!如果能那样最好!” 付文涛千恩万谢。 魏可其实也是没办法了,因为,金可喜一旦死了,华洪会绝对四分五裂,孔特木肯定守不住。 魏可又仔细询问了金可喜遇袭的过程,一问之下,令他很吃惊。 原来,就在他带人大闹栗敢之前,掸家族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他们派出两个人,冒充华洪会战士,成功混入孔特木镇,在距离数百米之外,一枪击中金可喜。 更气人的是,两名刺客都逃了! 华洪会几乎翻遍全镇,除了查清有这样两个人,连对方一根毛都没摸到! 不!那不是掸雄的手下,只可能是泛太联盟的雇佣兵! 魏可一听就猜到了。 泛太联盟的雇佣兵,不仅有白人黑人,也有东亚人种,单纯从长相上很难区分,也只有这一类经过特殊训练的人物,才能秘密潜入孔特木,完成刺杀任务。 泛太联盟很厉害! 那措07分队潜入栗敢,造成的动静极大,却只是威慑,并没杀伤几个人。 泛太联盟则不同,他们直接就是执行刺杀,目标直指对方的最高领袖,这是标准的特种兵作战方式,以最小的代价,给敌人造成最大的伤害,不战而屈人之兵。 “一定是单雄虎那魂淡!对方两个人,不仅穿的衣服和我们一样,还很熟悉华洪会里的规矩!连帮会切口都对得上!如果不是单雄虎那叛徒泄露,对方怎么能混进孔特木!” 说起这件事,付文涛愤怒之极。 靠!这里面竟然还有单雄虎干的坏事,这人真成汉奸了。 汉奸! 单雄虎已经投降掸雄,他不可能再回归华洪会,而是当了掸雄的走狗,据付文涛介绍,单雄虎目前带领一支由周围多种族组成的部队,跟随掸家族武装,对孔特木进行围困。 目前孔特木的局势。 在金可喜重伤之后,华洪会完全龟缩进入镇区,凭借防御工事,死守最后的据点。 但,随着外围区域的丢失,华洪会的境况已经越来越糟糕,当付文涛离开的时候,镇子里的华洪会战士们,连食物和饮水都成了问题,接近崩溃的边缘。 也就是说,华洪会目前的难题,不仅是金可喜本人,还有一个能不能守住的问题! 怪不得,丘朗掸家族能腾出手来,开始骚扰栗敢地区! 以魏可的智商,不难猜得出掸雄的真实意图。 现在这种情况,假如掸雄不计伤亡,派人猛攻孔特木,估计华洪会是守不住的,然而,掸雄也不蠢,反正孔特木已经是一座死镇,围而不攻,让华洪会自行土崩瓦解,才是最佳选择。 “魏将军,能不能请你施以援手,像上次那样,再救华洪会一次?付文涛愿以命相报!” 到了这个时候,付文涛已经清楚魏可的身份。 哪里是什么总教官? 他根本就是那措的老大! “付兄,咱俩不必客套,还是以兄弟相称。孔特木,救是一定要救,但必须事先考虑好营救的方式!” 救,怎么救? 那措的07分队战斗力强悍,一个人抵几个人用,但,魏可不会愚蠢到,带着07分队跑去帮华洪会守阵地,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特种兵不是这样拿来送命的。 难啊! 那措的局势刚刚平稳一点,孔特木又出事。 可惜,魏可手里的兵力太有限,如果他具有栗敢自由军那样的实力,估计就直接挥兵南下,把丘朗掸家族和三浦阳介等人,一股脑全部歼灭! 丘朗掸家族,该灭! 三浦阳介这些泛太联盟的走狗,更该死! “付兄,你在那措等我一天。最多一天时间,我从国内给你找个医生来,然后,咱们立刻出发,乘坐直升机赶回丘朗!这一次,老子一定要给掸雄一点颜色看看!” 第332章 死要钱大夫 云南景西市,文惠山镇。 魏可之所以赶来这个陌生的小镇,其中自有原因。 话说,魏可在国内举目无亲,他想给金可喜寻找合适的外科医生,只能求助于朋友。 比如说康坪镇上的华洪荣和夏雨。 当魏可询问到夏雨的时候,得到了一个让他惊喜的信息。 如今的夏雨,在康坪镇上也算一号人物,借助于〇七牌健身器的热销,很多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主动找他套近乎,可以说,他的朋友也是遍天下了。 据夏雨说,前段时间有个经销商请他吃饭,偶然谈起一桩事。 那经销商是个爱玩的,尤其喜欢户外,这一次来康坪之前,恰好约了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来云南玩自驾,顺便再玩玩野外攀岩,地点就在康坪以东三十多公里的文慧山。 云贵高原,山势陡峭,不仅适合旅游看风景,玩攀岩也是绝佳的好去处。 但!出事了! 其中的一个人防护措施没做好,失足从崖壁上摔下来,当场摔断一条腿,外加肋骨骨折,几乎丧命! 一帮人乱了手脚,这样的伤势他们自己绝对无法处理,于是七手八脚抬上车,想送往景西市的大医院救治,不料,就在途径文慧山镇的时候,看见路边有个小诊所。 于是,奇迹发生! 大家原本的初衷,只想做个紧急处理,比如暂时止血、镇痛啥的,避免伤员坚持不住。 然而,这家简陋的小诊所里,居然住着一位技术一流的外科大夫! 这大夫给伤员做了手术,接骨,缝合,麻醉、输血,乱七八糟一大堆事儿,全由他一个人包圆了! 后来,伤员被送回老家,因为也是个不差钱的主儿,住进了当地最好的医院,请了最好的外科医生给他治疗,当那位最好的医生仔细检查之后,非常惊讶。 最好的医生亲口承认,他的技术不如当初的第一位医生! 一位重点三甲医院的主任级别主刀外科专家,竟然承认说,自己不如一个混在山区小镇诊所里的草脚大夫,这事情怎么说都很古怪。 当初夏雨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也不信,认为对方是编故事逗乐儿。 不过,经销商给他看了手机里的现场照片。 照片很全,从开车出发,到攀岩遇险,再到小诊所里的手术现场,这一切无不证明着,经销商没有撒谎,如果这都是假的,除非是这些人闲着没事干,专门花钱雇了一个摄制组,还找了一群演员来拍电影玩。 康坪以东三十多公里的山区小镇! 估计连执照都没有的小诊所! 技术高超的草脚大夫! 这一系列的因素综合在一起,促使魏可下了决心。 一定要把这位大夫请去孔特木! 不需要这人真的具有堪称神奇的外科手术能力,只要他敢做开胸手术,那就值得一试。 换作真正大医院里的大牌医生,人家的本事肯定大,然而,人家凭什么冒险陪你去孔特木,估计听说要去的是正在发生战乱的M北,打死也不会同意的。 那位文慧山镇上的大夫,据说很看重钱。 他给经销商的朋友动手术,收费可是真不低,足足收了四十万! 贪财? 贪财是好事,如果这人真能救了金可喜,别说四十万诊金,就是再多的钱,华洪会也会掏。 一辆汽车,三个人。 事情紧急,除了魏可和夏雨,车上只有沃嘎充当司机。 三十多公里,哪怕山路不好走,一个多小时之后,魏可等人就到达了文慧山镇。 镇子不大,典型的山区小镇,房屋都很破旧,就连道路也坑洼不平,好在这里的人挺朴实,听说魏可要找一家诊所,那诊所里的大夫大约是个四十岁的男人,就热情地给他们指了路。 诊所很好找,就在道路旁边,只是那里已经靠近了镇子边缘,是间矮趴趴的旧平房。 “就是这里!” 夏雨看见过诊所的照片,到了这里立刻认了出来。 魏可仔细看看,心里直打鼓。 挺破的! 眼前的确是间诊所,但,仅仅从外表看就很寒酸,如果一定要做个对比,这里比当初李小道混在春川附近山里,破了半边顶棚的那间破屋子强,却也强不上太多。 甘愿留在这里当大夫的,真是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说什么也得进去看看这大夫到底长的什么样。 三人下了车,夏雨走在前面,魏可和沃嘎跟在后面。 诊所的门敞开着,夏雨走上前,探头往里面看看,然后就走了进去,魏可立刻跟上。 屋里就是诊所。 屋子面积不大,中间拉了条帘子,一分为二,里间能看得见摆了一张窄窄的床,而外间有一张破旧的长条桌,充当大夫的办公桌,上面摆着温度计、听筒、纱布等等物品。 此刻,大夫坐在桌子后面,桌子的另一边是个怀抱小孩的妇女。 “赵家大姐,你家孩子是感冒了,不太严重,我给他开了药,回去记得多喝水。对了,赵大姐,我的药也是花钱买来的,虽然不是什么昂贵的药,总需要用钱的是不是?下次记得多少带几块钱来,我是个给人看病的,自己也要吃饭啊!大家要相互体谅,对不对?” 我去!真是个死要钱的! 这大夫虽然脸上胡子拉碴,皮肤还算白净,给人一种文绉绉的感觉,说话的口气也算温和,没有咄咄逼人。 但,魏可听了他的话,还是很不爽。 尼玛!这家伙刚刚得了别人40万诊金,40万,放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上就是天文数字,现在却在计较几块钱的药钱,而且,对面那妇女老实巴交的,看起来也是很穷的人。 果然,听见大夫的提醒,对面的妇女立刻红了脸。 “宋大夫,我家里还有点红薯,能不能给你拿来,抵看病的药钱?” “红薯也行!赵大姐,你再给我包点盐拿来好不好?我的盐刚好吃完了,也没钱买。” 他奶奶个熊!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如此无耻! 人家已经穷得家里只剩红薯,你还要讹人家一包盐! 若是你真的没钱也就算了,关键是你有钱,你那40万不花,连盐都舍不得买,留着养崽吗? 这时候,大夫抬起头,似乎刚刚看见魏可等人。 他第一眼就扫见了身材高大的魏可,立刻眉头一皱,看表情有点紧张,当他再注意看向夏雨和沃嘎两个人,尤其是看见沃嘎的腰间鼓鼓囊囊的时候,慌得站了起来。 “你们是谁?来找谁的?” 咦?这人既然是个看病的大夫,怎么如此紧张? 魏可不由得心里升起疑惑。 眼前这中年人,虽然人品不怎么样,看样子还真是一位大夫,只是这人有点神叨叨的,莫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故意躲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避难来了? 第333章 棘手 宋石坤,听起来很威武一个名字,其实名字与长相不搭边。 这位宋大夫的面相比较文静,等他站起来之后,更显得文弱,身材甚至有点单薄。 这样一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凶徒? 魏可索性也不再继续猜测。 你管人家到底为什么在这里开小诊所,反正,从目前的情况看,宋石坤的确是大夫,那么,传闻八成就是真的,这确实是个能做外科大手术的高人。 魏可表现的很客气,提出自己的请求,想让宋石坤随他出诊。 当然了,魏可没敢说是去M北的丘朗,而是笼统地说成“西边的一个镇子”,有个朋友受了重伤。 诊金,关键是诊金! 预付十万,剩下的诊金,根据治疗效果来定,魏可作出了承诺,只要治疗效果尚可,他可以再付三十万,如此一来,总数四十万的诊金,恰好与宋石坤前一次做手术相同。 哗啦啦! 沃嘎取下背上的包裹,十扎百元大钞,整齐地码在桌上。 你不是很贪财吗? 随随便便一次出诊,就能赚到四十万,这比你窝在小诊所里,给人看病,为了一点红薯外加上一包盐,还得和人费口舌啰嗦,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宋大夫,我们是张老板的朋友,是听说了您救人的事迹,特地找来的!” 夏雨也在旁边敲边鼓。 张老板,指的就是那个曾经请夏雨吃饭的经销商。 咱不是随便找个诊所就花冤枉钱,之所以肯开出大价钱请你,是因为有人介绍,知道你有本事,这才专程跑来请你,并且自愿开出40万的天价诊金。 有因有果,事情清清楚楚,就是请你去给人看病,没别的意思。 “不去!” 出乎预料的是,宋石坤很坚决地摇头拒绝。 这一下,倒是把魏可给弄糊涂了。 “宋大夫,你是嫌钱少吗?这样好不好,等到了地方,无论你能不能治,我立刻再付十万。关键是我们来得急,只带了十万,原本以为预付十万就够了。” “嘿嘿!不是钱的问题!” 宋石坤冷笑道:“我只怕自己有命赚钱没命花!你们要让我治病,就把病人带来我这里!” 有命赚钱没命花,这是话中有话? 魏可连忙解释道:“宋大夫,我们真是请您去看病,绝对没有歹意!” 宋石坤摇头。 “这位兄弟,你们是当兵的吧?当兵的受了伤,不找部队上的军医,却跑来找我?你以为我是瞎的吗?好歹我宋石坤也在部队上干了十几年,这点门道还想得明白!” 部队上! 这宋石坤居然还是个军医! 那么问题来了,宋石坤是个军医,而且是个技术优秀的军医,他就算已经从部队里转业,也应当分配到地方上的正规医院里去当医生,怎么可能跑来开小诊所? 另外就是,宋石坤错把他们认作当兵的了。 没错,去除夏雨不谈,魏可和沃嘎都算当兵的,他们身上都有当兵的独特的气质,如果宋石坤真是军医,能观察出这一点并不奇怪。 魏可一阵苦笑。 早知如此,他就不会带沃嘎来,就算带着秦筱梓来,估计宋石坤也不会怀疑了。 “宋大夫,你误会了,我们不是部队上的人。” “不是?你们明明……” 宋石坤很疑惑,再次仔细地看魏可和沃嘎,突然脸色一变道:“西边的镇子?难道你们不是我们这边的人!你,你们是那边的人!想让我过去给你们的人疗伤?” 这边,那边。 宋石坤说的含糊,魏可还是能听得懂。 这家伙还真不笨,这么快就想出了所以然,猜到魏可是来自于哪里。 这就有点小麻烦了! 面对宋石坤的疑问,魏可还真不方便撒谎,因为,医生和其他人不一样,你现在说了假话,等人家到了地方,怀恨在心,动手术的时候稍微使个坏心眼,倒霉的就是你自己! “宋大夫,我不能瞒你。” 魏可咬牙道:“的确!我们是从那边来的,想请你去的地方也是那边。这样好不好,只要你跟我去了,无论能不能治好病,四十万的诊金,我照样出!你看怎么样?” 拿钱消灾吧! 能用钱来摆平,总比拿枪逼着对方更好,这一点魏可能想得通。 不料,宋石坤听了魏可的话,脸上却现出了决绝之色。 “我跟你去!而且我不要钱!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否则,就是打死我,我也不给你的人治病!” 啊!?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魏可也想不通了。 什么条件,比赚四十万更重要,甚至比宋石坤的命,更重要! “宋大夫,你说!” “我要你们帮我救一个人!” “救人?救什么人,他现在哪里?” “他是个犯人,死刑犯!就在这里的文慧山监狱,如果没人救他,顶多再过几个月,他就要死!” 宋石坤说着,眼中不由自主出现几点泪光。 魏可的心里一凉。 他奶奶的!这宋石坤果真不是个好东西,说是救人,实际上是想让他去劫狱,这里是国内,不是混乱的M北,一旦魏可这么去干了,后果非常严重,比他杀几个人还要严重许多。 “对不起了宋大夫,有些事能干,有些事不能干!你说的这件事,恕我爱莫能助!” 魏可的眼神有点冷。 说不得,只能下狠手绑人,把宋石坤绑去孔特木,到时候拿枪指着他,不愿意做手术就是死,至于手术之后,能不能救活金可喜,只能听天由命。 “这位兄弟,你能不能听听我的事?我看你也是英雄人物,这天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不外乎是一个礼,一个义!你听听我和我朋友的这件事,再决定帮不帮?” “礼义?好,那你说,我听听!” 宋石坤,海军总医院外科主刀医师! 当然了,这是宋石坤以前的身份,而一切的变故,就发生在半年多之前。 话说,宋石坤的医术过硬,那是他通过长期的刻苦努力得来,为此,他甚至牺牲了几乎所有业余时间,没精力谈恋爱,直到35岁那年,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老家的姑娘。 那姑娘年纪小,比宋石坤足足小了十岁。 但,两个人一见倾心,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很快结婚,成为了一对夫妻。 成了夫妻,却是两地分居,宋石坤在总医院上班,妻子因为工作原因,无法调动去海军总医院所在地。 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受到分居的影响,小两口甜甜蜜蜜。 半年多前,一道晴天霹雳! 老家的警方通知部队,宋石坤的妻子,服毒自杀,因抢救无效,死亡! 宋石坤听到这个消息,几乎疯了,赶回家,得知了事情的一些前因后果,原来,他妻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与当地很有名气的一家三兄弟起了冲突,据推测,她应当是受了欺负,一气之下选择了服毒。 那一家三兄弟,是当地搞运输的,为人非常蛮横。 当地警方十分重视这个案件,也没有偏袒那三兄弟,然而,经过仔细调查,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证明那三兄弟对宋石坤妻子实施过重大伤害行为,事情最终只得不了了之。 宋石坤恨啊! 他独自一人去找那三兄弟理论。 但,宋石坤虽是军|人,却只是个军医,他连对方一个人都打不过,更何况对方是三个人! 结果,宋石坤被揍了一顿,因为是他惹事在先,这件事被当作民事案件,由那三兄弟赔偿一些医药费了事。 就在这时,张三刀闻讯来了。 张三刀又是谁? 海军退伍潜艇兵,由于曾经突发急症,接受过宋石坤的治疗,两个人因此结识,后来,张三刀一直把宋石坤当作自己的老大哥看待,感情很深。 宋石坤妻子惨死,这里面必有隐情,可是按照正常程序,却不能报仇。 张三刀听完宋石坤的哭诉,心头火起,居然怀揣一把刀,杀到了三兄弟家里,他也是个超级狠人,不闻不问,上去就是三刀,一刀一个,将那三兄弟宰了! 现在,宋石坤想让魏可搭救的,正是张三刀! 张三刀连杀三人,因为性质恶劣,已经被一审判处死刑,现在羁押在文慧山监狱,等到最高院的核准死刑下达,就要被执行,几乎是无人可以救他。 第334章 聪明人的选择 张三刀是条汉子! 宋石坤也不差,算是重情重义。 到了此时魏可才终于知道,自己是误会宋石坤了。 话说,宋石坤来到小镇上开诊所,唯一的原因,这里是文慧山监狱所在地,宋石坤抛弃了自己海军总医院的外科专家身份,孤身一人来到这里,为的是搭救张三刀。 宋石坤为何贪财? 他自己没有门路,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本能地想到了一条路径,就是花钱买通关系。 宋石坤原本也有些钱,不算太穷,然而,当初张三刀的案件审理时,宋石坤为了帮助减轻罪责,将所有家产变卖,拿出钱来赔偿民事责任,只是最终未能如愿,张三刀连死缓都没得到,直接被判死刑。 悲哀啊! “这位兄弟,如果你能救了我朋友,我这条命就是你的!我这里还有四十万,都给你!另外,我是军医出身,别的本事没有,能给人治病做手术,应当对你们有用。我这辈子不管还剩多少年,都是你的!” 宋石坤也是条汉子! 不是能打能杀的才算汉子,宋石坤这样的,也是令人钦佩的好汉。 魏可看看诊所内的环境。 这里非常简陋,宋石坤已经孑然一身,赚来的四十万一分没舍得花,现在为了救张三刀,他愿意把钱都拿出来,还愿意以自己的余生为代价,换来张三刀的活命可能。 这样的宋石坤,真的很难拒绝啊! 但!宋石坤的请求,已经超越了魏可的底线,他没法答应! 金钱? 金钱不是万能,在这件事情上,无论魏可还是宋石坤,他们都不在乎钱,换句话说,钱这东西既高贵又廉价,有时候,金钱恰恰就是最廉价的东西。 “宋大夫,我敬佩你的为人!” 魏可字斟句酌道:“不过,我虽然是那边的人,劫狱还是不能做!我只能承诺,你如果帮了我的朋友,我会尽自己所能,帮助你的朋友!假如你还是不同意,我只能告辞。” 算了! 魏可原本的打算,是强行绑了宋石坤。 然而现在他改了主意,人家宋石坤是重情重义的汉子,自己能不能帮忙两说,却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在对方的伤口上,再插上一把刀! 能给金可喜做手术的不止宋石坤一个,大不了赶去景西市,绑个医生带去孔特木。 “且慢!” 就在魏可转身,想带着沃嘎和夏雨离开的时候,宋石坤说话了。 “我跟你去!诊金我也一分钱不收,我只要你记得刚才说过的话!你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我的朋友!我宋石坤没本事,已经走投无路,愿意赌上这一次!” 魏可惊讶。 这一下的反转,来的太突然! “宋大夫,你为什么愿意相信我?” “人品!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医生,你没有用强要挟我,更没有来抢我的钱,至少说明你的人品好!这个世界上,要找个人品好,又有本事的人,不容易!我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总比自己胡折腾,成功的可能性大!” 聪明人啊! 宋石坤的理由并不复杂,但,能做出同样选择的人,真心不多。 很多人遇事左顾右盼,衡量利弊得失,等他们终于搞清楚状况的时候,机会早就飞走了。 当机立断,也是一种难得的品质! 宋石坤也是个干脆人,答应了魏可之后,立刻收拾东西,他的行李少到可怜,除了简单的几件衣物放在一个背包里,剩下的就是一只皮箱,里面统统都是医疗器械。 宋石坤宝贝似的把他的皮箱子抱在怀里,跟着魏可上了车。 人生的际遇啊! 此时的宋石坤,完全就是一个输光了一切的赌徒的心态,把他的所有,甚至自己的后半生,都押在魏可身上了,而他只不过是和魏可初次见面,对魏可的一切,一无所知。 回程相当快,一行人开车直接到了戈佤山。 走到铁索桥前的时候,宋石坤望着眼前晃悠悠的铁索,有些脸色发白,他下意识扭头往后看。 “过了桥就是那边吗?” “是的,那边有个镇子叫那措。不过我那位受伤的朋友不在那措,而在更远的一个镇子。不敢瞒宋大夫,那边正在打仗,但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会亲自保护你!” “好!” 宋石坤咬牙点头,不再多说,抬脚就往铁索桥上走。 魏可吓了一跳,赶紧追上去,从后面扶住他,小心地一步一步往前走。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不得不对宋石坤,高看一眼! 此人有成功者的潜质! 不是每个人都能对自己如此狠,宋石坤是个技术人才,他和罗曼诺夫差不多,都应当是埋头钻研的人,然而,魏可觉得,宋石坤身上表现出的气质,甚至比罗曼诺夫还要强! 这个人,值得他付出足够的努力,去感化,去笼络,让对方成为自己的朋友! 直升机,直飞丘朗孔特木。 没有什么是比直升机更快捷的方式,救人如救火,救孔特木如救火。 除去付文涛和宋石坤,同行的人并不多,魏可没有安排07分队倾巢而出,只是带上了郝思理,外加另外三名队员,组成一个最小单位的行动小组。 这一次,魏可不准备去打硬仗,他将采取自己的方式。 如今的那措,依然危机四伏,必须给楚红柳等人留下足够的人手,以防不测。 再者说,孔特木已成一个死局,哪怕07分队集体出动,也不过是在一潭死水中丢下一块小石子,起不到根本性作用,反而可能徒增伤亡,殊为不智。 “魏兄,能不能让小七跟我回去?” 付文涛见魏可只带了这么几个人,很是有些失望。 余小七的身份还是华洪会的人,来到那措为的只是学习,如今孔特木危急,付文涛在那措却连余小七的面也没见到,于是就向魏可提出请求。 让余小七回孔特木,魏可没有那么傻! “付兄,真是很不巧,小七他跟着我给他安排的师父,进山训练特种科目去了。要不然我们派人进山去找,等余小七回来,我们再出发去孔特木?” “那算了,我们最好马上出发!” 付文涛很明智地选择放弃。 魏可其实连付文涛都想扣下来,只不过,付文涛是来报信的,进孔特木也需要付文涛领路。 算上这一次,魏可已经是第三次前往孔特木。 前面的两次,每一次都很惊险,但结局都还不错,孔特木也算是魏可的一个福地了,尤其是现在,位置偏远的孔特木,已经成为M北大棋盘上的一个关键节点。 牵一发而动全身! 孔特木镇的兴衰存亡,将直接决定丘朗与栗敢等数个地区的未来走势! 第335章 只有他杀人 第335章 只有他杀人 孔特木镇。 如今的孔特木真的很凄惨,到了晚上,全镇没有一处灯火,因为缺少足够的柴油,发电机停止工作,最后的电力中断,大家要么抹黑,要么借助于油灯和火把。 镇子外围的空地上,有一些火堆正在燃烧,这是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 镇里可供燃烧的木材也不多了,火堆忽明忽暗,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团团的鬼火。 “对方的人晚上都撤走了吗?” 魏可向四面观察,并没有发现掸家族士兵的踪影。 “应该是撤了。” 付文涛答道:“晚上在野外宿营,他们也怕遭到偷袭。不过,暗地里肯定有观察哨!我们的人吃过亏,以为外面没人,想趁着夜里出来找点吃的,没想到,人刚刚出来时间不长,对方的人就追来了!” 魏可点头。 孔特木如今的现状,等于是华洪会自己把自己捆住了手脚,他们为了防范偷袭,点起火堆,但这恰恰也给掸家族提供了方便。 在这样的夜里,掸家族只需派出极少数的观察哨,就能把孔特木看得死死的! 偶尔一两个身手灵巧的,或许能跑出来,人数一多,绝对逃不掉。 观察哨。 掸家族的观察哨,藏在哪里? 此刻,跟在魏可身边的,有郝思理、付文涛、宋石坤,还有沃嘎与另一名队员,至于最后的一名队员,被魏可留在了丛林里,职责是看护好直升机。 六个人,其中包括非战斗人员宋石坤,另外还有一只宝贵的皮箱。 这样的阵容,要想偷偷潜入镇子不被敌人察觉,很难。 “思理,这里交给你负责。原地待命,宋大夫的安全是第一位!若是宋大夫有个闪失,你自己看着办!” “明白!可是,老大你呢?” “我?嘿嘿!老子去把对方的观察哨做了!” 魏可和宋石坤打个招呼,随即,像只灵巧的豹子,消失在周围的黑暗中。 身后,郝思理羡慕地盯了一眼魏可的背影,却没多啰嗦。 经过了栗敢市政府军营内的那次变故,郝思理似乎一瞬间长大了几岁,也变得成熟了。 他的性格依旧,但,如果有人仔细观察郝思理,就会发现这个性格暴戾的家伙,无论说话做事,都比以往稳重三分,尤其是在正式场合下,很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一名军|官来要求。 是人都会长大,越是经历得多,成长越快! 郝思理就是如此,原先的他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现在,锋芒还在,却被藏在鞘内,变得含蓄。 “你们老大一个人,能行?” 现场的几个人中,会提出如此问题的,自然只有宋石坤。 宋石坤虽然只是个军医,却也和军人挂钩,不是啥也不懂的愣头青。 这黑灯瞎火的,周围啥也看不清,魏可一个人去对付敌人的岗哨,却连对方的人数、位置统统不知情,这样的安排,在宋石坤看来,简直是胡闹! 这样一个人当老大,能干成什么事? 自己把性命交付在这样的人手里,是不是太草率! 要知道,他宋石坤不仅仅是自己的一条命,他还想着让魏可帮他搭救张三刀,万一魏可莫名其妙死了,他一个人陷在形势复杂的M北,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大夫你放心!我们老大,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的道理!” 郝思理回答的理直气壮。 旁边的另外几个人都点头,就连付文涛都不例外。 宋石坤被噎了一句,心里很沮丧。 靠!这个姓魏的,看模样似乎挺厉害,开直升机的技术也很牛逼,就是做事不靠谱,不仅姓魏的本人不靠谱,他周围的人也都不靠谱。 什么叫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 真要那样,这人就不是人,而是神,神,这让世界上不可能有神! 魏可当然不能是神。 但,他可以把自己暂时扮演为神,黑暗之神! 小欢再次被放了出来。 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用上小欢的特殊能力,真叫作天理不容。 一团灰色绒球般的小欢,跳到地面上,提起鼻子嗅了嗅,就对准一个方向小跑过去。 魏可立刻跟上,手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匕首。 公平? 这个世界上没有公平可言! 掸家族布置的观察哨,都是面对孔特木一侧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在镇内,而身后即便有人,也只能是自己人,傻子才会把注意力放在身后。 魏可在小欢的带领下,由身后而来! 话说,07分队目前的一整套服装,都是从国内厂家订制,做工用料绝对是精品。 就拿鞋子来说,厂家是南方著名的户外运动鞋大品牌,骆驼牌,人家原本就是做户外山地鞋的,生产的鞋子防滑防水,穿着特别舒服,根据那措方的要求,又在鞋底内暗藏了一块小钢板。 高价订制鞋子,质量好,走起路来,既稳又没有声音! 魏可很快就发现了第一个目标。 那是一个背靠大树坐着的人。 这人面朝镇内的方向,很悠闲地坐在那里,如果从对面的位置观察,由于有树干作为背景,一定很难发现他,只不过,魏可是从后面上来,借着远处火堆的光线,很清晰地看见这人的侧脸。 黑暗中,魏可十分耐心地等在那里,仔细观察。 在他的身边,小欢极为乖巧地趴在地上,一点声音也没有。 足足观察了两分钟,魏可终于确定,这名观察哨的身上,应当没有藏着通话器之类的设备,也就是说,掸家族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联络方式,靠两条腿跑路。 这样最好不过!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魏可没兴趣继续等待。 蹑手蹑脚上前,魏可一直走到了这名哨兵身后的位置上,对方居然一点没有察觉。 魏可握紧拳,陡然一拳击出,正中那名哨兵的太阳穴! 这一拳打得又快又重! 哨兵连一声都没吭,浑身一软,顺着树干往下滑倒,而魏可赶上一步,伸出双手,扣住对方的脖颈,用力一扭,只听咔吧一声响,对方的脖子顿时被扭断。 摸哨,为什么不是很潇洒地一刀割断对方喉咙? 错!割喉是最不合适的一种招数。 人的咽喉是致命部位,一旦喉管被割断,几乎必死无疑,但,咽喉却不是可以快速致死的部位,一个人在喉管突然被割断的情况下,并不会立刻丧失行动能力,甚至能思考,能做出开枪等动作。 更要命的是,割喉会造成大量的鲜血溢出,搞的血糊糊。 战场上,但凡有经验的士兵,对于血腥味都很敏感。 尤其是那种浓烈的血腥味,距离很远就会被人发现,从而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摸哨最有效的攻击部位,有三个,心脏、颈椎、大脑,这些部位一旦被严重打击,要么造成速死,要么快速失去反应能力,是最佳选择。 太轻松了! 魏可出手就搞定了一名暗藏的哨兵,他甚至还有闲心,把哨兵的尸体扶正,继续靠在树干上,如果有人突然来到这里,会以为这里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哨兵依然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336章 黑人哨兵 一个,两个,三个! 魏可以极快的速度,扫荡掸家族埋伏在角落里的观察哨。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这些哨兵不堪一击,自始至终,没有一名哨兵有机会开枪反击,甚至连惨叫一声的机会也得不到,一切在黑暗中发生,又在黑暗中结束。 很快,魏可将镇外的西侧,也就是最靠近山区的一侧,几乎扫荡一空! “最后一个!再干掉一个就足够了!” 魏可不是跑来杀人玩,他清除敌方哨兵的目的,是不想在宋石坤等人进入孔特木的时候,遭到意外袭击,所以,能将这个方向上的哨兵全部杀死,已经足够。 接下来的这名敌方观察哨,位置选的极好。 这里同样也有一棵树,哨兵没有靠在树边,却躲在了附近的一块大石头旁。 这哨兵的身上披了一块布,远远望去,像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假如没有小欢的带路,魏可甚至会遗漏对方的存在,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潜伏能力很强。 对方的身体四肢,全部藏在暗处,魏可无法看见对方手里的武器。 派小欢上去偷袭? 在今天的摸哨过程中,魏可一直坚持自己出手,仅仅将小欢作为一件搜索神器,那是因为,小欢的攻击力虽高,却很难一下子杀死对方,也许在挣扎的过程中,哨兵就会扣动扳机。 这一次,魏可依然选择让自己动手。 小心地选择了哨兵的正后方,魏可慢慢地往前接近,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呼吸声发出。 魏可的双眼,死死盯牢前方哨兵的背影,左手握住匕首。 这是战斗前短暂的宁静时刻,优秀的特种兵,早已经过无数次的训练,他们与常人不同,由全身放松的静止状态,到突然暴起发难,不需要预热时间,直接就能进行战斗。 突然! 哨兵的脑袋轻轻动了一下! 魏可十分肯定,对方的这个动作,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姿势不舒服,想放松一下僵持的肌肉,而是发现他了! 如果一定要问魏可理由,他自己也说不清。 这是一种战士的直觉,反正他知道,哪怕自己很小心,一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却已经暴露,对面这哨兵的感知力很强,对于危险,同样也有着直觉。 嗖! 魏可脚下发力,向前猛冲! 这种时候,比的就是反应速度,看谁动作快。 既然敌人已经发现他,再慢慢往前移动,无疑是愚蠢。 果然,对方哨兵的确是察觉到了魏可的存在,就在魏可向前一扑的同时,猛然扭头来看。 那是一双亮的有点吓人的眼睛! 除此之外,哨兵的脸上似乎抹了一层黑色的油彩,因为,魏可居然没有在第一时间里,看清对方脑袋的轮廓,而只是从这一双眼睛的位置,猜测出对方的头部就在那里。 唰! 魏可的匕首挥手而出。 哪怕他心里有一点疑惑,这种时候也绝对不能手软。 啪地一声枪响。 就在魏可掷出匕首的同时,哨兵也开枪了。 对方开枪的速度,绝对比魏可预想的要快,幸好,子弹并没有击中魏可的身体,而是擦着他的头皮飞过,那种子弹擦着身体飞过的感觉,魏可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受伤。 来不及庆幸自己的运气好,魏可已经飞身而上,再次一拳挥出! 魏可的这一拳,应当是准确砸中了对方的脸,从拳头上传回的感觉告诉魏可,自己打中了一团皮肉。 哨兵倒了,顿时失去了知觉。 魏可已经扑了上去,一脚狠狠踩住对方的身体。 直到此时,魏可才发现,刚才他掷出的匕首,恰恰深深刺入了对方的嘴巴里,这一下子已经要了哨兵的半条命,鲜血汩汩地流淌出来,一股浓浓的腥味。 不过,让魏可特别注意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人的脸,始终有点奇怪。 魏可迅速掏出微光电筒,往下一照。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不对劲了! 哨兵是个黑人! 对方的脸上不是抹了油彩,而是天生黑皮肤,换句话说,这不是掸家族人,而是率属于泛太联盟的雇佣兵,也正是这个原因,这名哨兵的反应很快,甚至还具有很强的战场感知力。 “思理!立刻带人进入镇内!速度快!” 明白了这一点,魏可不再多想,而是通过耳机,向郝思理下达命令。 与此同时,他抽出匕首,狠狠一刀捅入对方的心脏部位,彻底结果了这名黑人的性命。 枪响了,行踪已经暴露。 只不过,这一侧附近的观察哨,已经被魏可全数消灭,哪怕掸家族部队听到枪声后全速赶来,也来不及阻止他们进入孔特木,魏可的任务已经胜利完成。 远处,得到了命令的郝思理和付文涛等人,将宋石坤护在中间,一路小跑往前跑。 魏可却蹲下身,仔细搜查黑人身上的装备。 很可惜,没有找到最想要的单兵电台。 话说,魏可当初在益岭消灭了野牛杰克,抢到三部单兵电台,这些电台大大提升了07分队的战场协同能力,只可惜数量太少,用起来往往捉襟见肘。 后来,营救林契时,魏可又从狙击手史密斯手里抢到一部。 总计四部电台,这一次魏可前来孔特木,只舍得带来两部,剩余的两部留在了那措。 没有装备怎么办,从敌人手里抢! 如今的魏可没有合适的武器购买渠道,唯有学习革|命老前辈,尽量从敌人手里抢,也就是泛太联盟的那些雇佣兵,是魏可预定的目标。 此次前来孔特木,魏可就是要发挥本方超强的个人作战能力! 魏可本人,还有郝思理! 话说,全那措个人综合实力最强的,就是他们俩,其余人,包括作战特别勇猛的巴特勒,距离郝思理还差了一个档次,因为,巴特勒或者杜斌等人,充其量还是一个兵,最熟悉的是利用枪械。 郝思理则不同,他可以算作半个武者。 枪法精准,出刀迅猛,另外还有一手不俗的身法,这样的人一旦决定偷袭,那就防不胜防。 这一次,魏可将要面对的敌人,实力同样强大。 就拿这名被魏可杀死的黑人来说,假如不是出其不意,魏可想要轻松杀死对方,并不容易,而这名黑人估计只是那支雇佣兵分队里的小角色,一个小喽喽而已。 一个小喽喽已经不简单,如果他们对上一整个雇佣兵分队,能行吗? 不行也得行啊! 利用自己和郝思理的个人作战能力,强行扭转孔特木战场上的局势,这已经是魏可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如果这办法不能奏效,他或许只能放弃对于华洪会的支援! 第337章 赌注 孔特木,惨烈。 当魏可匆匆进入镇区的时候,几乎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 前一次魏可率部杀入孔特木,帮助华洪会成功收复这一重要战略基地的时候,孔特木已经变得满目苍夷,镇里的建筑物和街道上,到处是弹孔,还有爆炸留下的痕迹。 现在,孔特木差不多是一座废墟! 靠近镇子外围的区域内,已经没有一幢完好的建筑物,到处是倒塌的房屋,墙壁烧得漆黑一团,偶尔留下一幢像样一点的屋子,房顶也被炸塌了,大门和窗户都是空荡荡的黑窟窿。 看到这一幕,魏可暗暗心惊。 付文涛曾提起过他们如何坚守孔特木的事,仗打得极惨,而现在看来,事情比想象的还要严重。 孔特木还在华洪会的手里,唯一的理由,是掸家族为了保存实力! 假如说,掸家族下了狠心,一定要拿下这座百孔千疮的镇子,那么,华洪会估计坚持不了几天,他们已经没有实力,来与掸家族做正面抗衡。 哪怕只是作为防守一方,也不行! 进了镇子,景象同样凄惨。 由于付文涛手里举着火把在前面领路,魏可看见了一些走出来查看的人。 这些人大部分是华洪会的战士,然而,这些战士衣不蔽体,脸色非常憔悴,更有的虚弱不堪,走路都是扶着墙壁的,这种模样,比当初打了一夜的仗,来得还要不堪。 “断粮不少天了,派人在外面筹集了一批粮食,但运不进来。” 付文涛声音沉闷地介绍。 断粮。 打仗打到了没饭吃,也亏得这些战士还在坚持,这些都是很能吃亏耐劳的优秀士兵。 但,不坚持又能怎么办呢? 魏可亲眼见过,掸家族如何残忍对待华洪会被俘的战士,可想而知,有了那种经历之后,这些战士们,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在,也会拿起武器反抗。 孔特木中心,华洪会指挥部。 听说付文涛搬来救兵,一群华洪会的首脑人物出来迎接。 领头的是二当家诸葛承。 诸葛承脸色憔悴,神情萎靡,看情形并不比其他人更好,唯一说得过去的,身上的衣服还算干净,大概因为他是谋士,孔特木战局虽然糟糕,也还没到必须让他拿枪上战场的那一步。 “貌昂先生,多谢先生再次援手!” 这一次,诸葛承表现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真诚。 他非常客气地向魏可弯腰施礼。 开玩笑! 孔特木的仗打成了这样,除了魏可,还有谁能跑来帮助华洪会,魏可不仅来了,而且在华洪会最艰难的时候,连续来了两次,这是大恩! “诸葛先生不要客气!” 魏可连忙上前相扶。 两人对视,相互有些唏嘘,尤其是诸葛承,脸色很是黯淡。 哪怕是前一次,当华洪会丢了老巢孔特木,金可喜被迫带人退入丛林的时候,诸葛承也没有这般落魄,因为,当时的情况虽惨,他们躲在丛林里还能保住一条命。 这一次不一样,等孔特木再次被攻破,他们就彻底完了! “诸葛先生,其他事情咱们以后再说。我带来了一位技术高超的军医!这位是宋大夫,能不能让他去看看金大哥的伤势,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尽快给金大哥动手术。” “军医!那可太好了!” 诸葛承也是明白人,听说魏可带来一位军医,精神不觉一振。 要知道,金可喜的安危,对于现在的华洪会太重要,哪怕魏可带来大批援兵,而金可喜不幸死了,后果也会非常严重,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华洪会树倒猢狲散了。 很快,魏可等人就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金可喜。 惨! 原本长得健壮的金可喜,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躺在床上,脸色苍白,连说话都很吃力。 “丹拓老弟……” 见魏可进门,金可喜勉强抬起手臂,与魏可相握,眼角竟然溢出两滴泪水。 “丹拓老弟,如果你有办法,就带着华洪会的兄弟们杀出去!老哥我怕是不成了,索性就留在这里,与我华洪会战死的众兄弟们,魂归阴曹地府!哎!我金可喜对不起兄弟们啊!”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金可喜已有死志,但在这种时候,还想着给手下兄弟找最后一条活路。 “金大哥,咱们还没到那一步!来,我带来了宋大夫,先让宋大夫给你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立刻动手术。至于说接下来咱们怎么干,我相信总有办法!掸雄他想独霸丘朗,那是做梦!” 事情到了这一步,魏可暗暗下决心。 哪怕金可喜死了,他也会尽一切努力,不让华洪会崩溃。 华洪会的这些会众,大部分都是华夏人,他们没有理由被灭绝,而应当好好地活下去! 掸雄手下人多势众? 他还得到了泛太联盟的强力支持? 奶奶的!不就是打仗,谁怕谁啊,他魏可是个战士,从来不畏惧战争! 宋石坤的一张脸,已经变成了一条苦茄子。 “魏先生,我叫你魏老爷成不?这人就剩下半条命,不!连半条命也没有,他就是靠着鸦片在吊着最后一口气!你让我必须救活他,我不是神仙?” 话说,宋石坤检查金可喜的伤势后,几乎绝望。 金可喜****中弹,子弹进入肺部,能活到今天本就是个奇迹。 孔特木经过了连续的战争,药品奇缺,而华洪会内虽然也有医生,却只是很普通的跌打医生,治疗普通伤情还行,对于这种疑难重症,完全是束手无策。 子弹卡在肺部,每一次呼吸都带来剧烈的疼痛,哪怕金可喜是条汉子,他也忍受不住! 万般无奈之下,诸葛承等人,让金可喜吸食鸦片! 鸦片能镇痛,吸食后产生幻觉,更能令人暂时忘却身体上的伤痛,这在M北尽人皆知,而且这地方不缺鸦片,也正因为这个原因,金可喜不可思议地活了下来。 但!吸食鸦片镇痛,实际上是在透支生命! 金可喜本就只剩半条命,再由于连续吸食鸦片,他的生命已经要走到尽头。 魏可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气得几乎要骂娘。 华洪会的这些头领们,久居M北,怎么这点常识也不懂,明知道鸦片不能用,却偏偏要让金可喜吸食,弄得现在金可喜瘦成皮包骨头,人不人鬼不鬼。 不过转而一想,假如没有鸦片,金可喜大概已经死了! “宋大夫,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必须救活他!我答应你,他活,张三刀活!他死了,你的朋友张三刀也会死!如果你救活了金大当家,而我不能把你的朋友救出来,我陪你一条命!” 魏可也是没办法了。 耍无赖,以营救张三刀为条件,威逼宋石坤! 宋石坤听了魏可的话,竟然呆在当场,讷讷地说不出话。 魏可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诸葛承、付文涛等华洪会的几位头领就在现场,到了这个时候,大家终于才知道,原来魏可带来的所谓的军医,并不是魏可的手下,而是被他诱拐来的。 魏可为了救活金可喜,甚至拿自己的性命当赌注! 第338章 手术室 轰!轰轰! 镇子的西面,突然传来一阵阵的剧烈爆炸声。 魏可的耳朵很灵,立刻听出,那是迫击炮在发射炮弹,口径大约是50毫米。 这么晚的深夜里,掸家族突然发起进攻? 不过,现在的魏可管不了那么多。 “宋大夫!你的安全没有问题,请你继续手术!只要敌人不杀到这幢屋子门外,手术必须完成!” 魏可这是下了狠心了。 现场,就在指挥部内的一间屋子里,因为要连夜给金可喜做手术,诸葛承动用了仅剩的一点柴油,开动发电机供电,在屋子里挂上了数个大瓦数灯泡,照得如同白昼。 开膛大手术,那可不是开玩笑! 其他的医疗设施还在其次,如果照明都不能保证,那就等于是让金可喜马上去死。 话说,在是否立刻给金可喜动手术,取出肺部子弹这个问题上,魏可与华洪会的几个人,原本还是有点分歧的。 宋石坤说的明白。 假如手术成功,子弹被取出,还得看金可喜能不能撑得住,才能决定他是否能活,但手术一旦失败,金可喜马上就会死,估计连今晚都未必撑得过去。 也就是说,手术的风险极高,金可喜存活的几率,远大于死亡。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诸葛承等人都不敢做决断! 最后,还是魏可拍板做了决定。 对于岌岌可危的华洪会来说,金可喜立刻死,与他再撑十天半个月,实际上并无区别,因为,华洪会不会再有其他外援了,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孔特木迟早会被攻陷! 早晚都是死,那就不如赌一把! 魏可承诺说,一旦手术成功,他负责想出办法,击破掸家族对于孔特木的围困,最起码,首先必须把外面的粮食运进来,让战士们能吃上饭,然后再设法反攻。 正是魏可的承诺,让诸葛承等人下了决心。 现在这种情况,华洪会不相信魏可,还能去相信谁,不想死,就必须听魏可的! 于是,一台关系无数人命的大手术,就在这间简陋的房间里开始。 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次赌博。 现场的条件无比简陋,手术台是一张床板,输液架是一根竹竿,所谓的无菌无尘环境更是扯淡,几乎所有的手术器械,就是宋石坤带来的皮箱内的物品。 但!宋石坤不愧是一位真正的外科专家! 这家伙一旦进入手术状态,似乎彻底变了一个人,面色沉稳,神态专注,就连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他一个人忙碌,脸上浸出汗水,一双手却显得灵巧而有力。 这是一个高手。 医道高手。 同样的气质,魏可在许多人身上看见过,近的比如说,罗曼诺夫在谈论步枪设计图的时候,再比如说,郝思理在半躬身,拔出短刀的一瞬间,还比如说,杜斌在持枪瞄准的时候。 这些人都是高手,所处的领域不同而已。 难道说,自己的运气不错,作为医道高手的宋石坤,真有可能救回金可喜的一条命? 这时候,从屋外急匆匆进来一个人,附在诸葛承的耳边,低声汇报着什么。 诸葛承皱眉听完,就挥手让那人出去。 “丹拓老弟,外面很安全。也是奇怪了,掸雄的人突然调来几门迫击炮,在镇子的西面,往我们阵地上和镇子里面,连续打了几十发炮弹!我们的人以为对方会进攻,但是怪了,打完炮,那些人就撤了。” 镇子西面。 那不就是魏可他们今晚上返回镇子的方向? 这时候,站在旁边的付文涛突然问道:“魏兄,你到底杀了他们多少人?其中有没有什么重要人物?打了这么多炮弹,他们是不是报复?” 其实,魏可已经猜到了同样的理由。 其他的观察哨还好说,关键是那个黑人! 不用猜就能知道,泛太联盟派来丘朗的雇佣兵,人数一定不会太多,估计主要就是出现在益岭,围剿独立营一连的那支雇佣兵小分队了。 报复?这种可能性还真有。 想当初,魏可杀了狙击手史密斯,对方不就使用掷弹筒,狠狠发射一顿榴弹,几乎将魏可活埋? 对比今天这一通没头没脑的轰炸,说不准,下达命令的是同一个人,也未可知。 “呵!我也没杀几个,只不过其中有个黑人,估计身份特殊。” 想到这里,魏可轻描淡写回了一句。 黑人! 孔特木的仗打到现在,所有的华洪会高层,都得知了一个重要信息,在掸家族士兵中,混杂有一批外籍雇佣兵,那些人有白人也有黑人,但无一例外都是高手,枪打得极准,很多华洪会战士,都死于这些雇佣兵之手。 魏可刚来,就杀了一个敌方雇佣兵! 要知道,那些雇佣兵不仅枪法准,更善于隐藏,华洪会战士们对这些雇佣兵恨之入骨,却始终无法击毙任何一名,以至于到了现在,许多战士谈起那些雇佣兵,有点谈虎色变的意思。 甚至有人说,看见雇佣兵立刻躲开,千万不要硬碰硬! 华洪会的战士,都是勇敢之士,能让他们都害怕的人物,岂是轻易能被打死的? 屋子里,由于担心金可喜的安危,几位华洪会的头领人物,都安静地守在一边,反正这里也不是正规的手术室,没有什么闲人免进的规矩。 听了魏可的回答,诸葛承拉拉付文涛,使个眼色。 其余的头领们会意,都悄悄走到一旁。 他们做什么? 当然不是有什么坏心眼,而是因为,魏可等人是由付文涛领进镇子的,而他们进入镇子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人由于关心金可喜的伤情,并没有来得及询问。 这种事,当面问魏可有点不方便,悄悄问付文涛就够了。 于是,华洪会的几位首脑人物,在角落里围成一个圈,听付文涛简单介绍。 付文涛哪里知道魏可做了什么,他只能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一遍。 一个人! 单枪匹马进行游猎,扫荡了整个镇子的西侧外围,将对方藏在暗处的观察哨,一一击毙,其中就包括了魏可所说的那个黑人雇佣兵。 更重要的是,花费时间极短,加在一起不超过半小时。 除了最后一声枪响,没有其他声响发出! 这一点,是让付文涛最惊讶的事情,当时,如果不是在得到魏可的命令后,他们进入镇子的过程中,确实没人向他们打黑枪,付文涛甚至会以为,魏可是在黑暗中摸索了半小时,碰巧遇见了一个观察哨,在击毙对方的过程中,引发了战斗,所以出现枪响。 后来仔细回想才明白,魏可真的把那一侧的观察哨,神不知鬼不觉全给宰了! 否则,当他们跑进镇子的时候,那些观察哨肯定会打黑枪。 我的天!他是怎么做到的! 听完付文涛的介绍,几位华洪会的首脑人物,齐齐傻眼。 要知道,每天晚上掸家族布置在镇外的观察哨,是最让华洪会头疼的事情,别看对方人数很少,却躲在黑暗里,让人看不见也摸不着,正是由于这些观察哨的存在,整个华洪会被堵在镇子里,进退不得。 魏可一个人就能干掉一个方向上的观察哨? 真要是那样的话,孔特木的危局,就等于破解了一小半,最起码大家不至于被堵在镇子里挨饿! 所有人不约而同扭头,看向魏可的背影。 心头一团火热! 第339章 战前动员会 手术居然成功了! 或许是金可喜命不该绝,或许是宋石坤被激发出所有的潜能,总之,手术在这间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手术室内,进行的非常顺利。 没有大出血,没有休克,手术中可能造成的意外症状,统统没出现。 就连宋石坤本人,都大呼意外。 金可喜明明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所谓的开胸手术取出子弹,从医学上说,等于是给金可喜羸弱的身体上,再补上一刀,虽然从长久来说是好事,却不易于鬼门关上走一遭。 但!金可喜就是挺了过去! 当然了,手术的成功,与宋石坤精湛的技术分不开,换个普通外科医生来做,人就死了。 这个夜晚,对于华洪会的普通战士来说,仅仅被围困后的又一个黑夜,而对于诸葛承、付文涛这些华洪会骨干而言,他们似乎看见了一线曙光。 金可喜的病情很有可能得以稳定! 魏可也来了,他有能力解决镇外的那些观察哨! 所有这一切,无不代表着,华洪会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他们还有未来。 到了第二天早上,包括宋石坤和魏可等人在内,一行人都被安排在指挥部内补觉,而付文涛等头领们,却兴奋地睡不着,他们分头出发,前往镇内的方向。 将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以最快的速度,扩散出去! 这种时候,好消息太少了,任何一点好消息,都不啻于一针强心剂,让战士们重新鼓足勇气。 魏将军! 原来,那位帮助他们夺回孔特木镇的英雄人物,他也有一个汉姓,他实际上姓魏,与其他人一样,他也是一位彻底的华夏人,和他们具有相同的血脉。 他是将军,与金可喜类似,也是一方势力的老大。 天!当老大的也能如此勇敢吗? 每一次的战斗,这位将军似乎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将军看待? 在这样的过程中,魏可的身份,迅速被蒙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衣,无数的华洪会战士们,已经不再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而是接近于神灵! 一位能解救所有人的神灵! 当天下午,指挥部临时作战会议室。 自从孔特木四面被围,成为一处绝地,而金可喜也遇刺重伤之后,华洪会再也没有召开过大型的作战会议,指挥系统已经名存实亡,很多人只是在自发地坚持战斗而已。 现在,所有剩余的华洪会骨干,各支小队伍的头目,全数赶来了。 战前动员大会! 这一次,大家准备干一票大的! “兄弟们,华洪会是否还有未来,就看今天夜里这一战!金大当家的已经醒了,他还不能起床,但他嘱咐我告诉大家,今晚一战,只许胜不能败!咱们华洪会没有孬种,哪怕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绝不向掸家族低头!” 发言的当然是诸葛承。 他在原先的十兄弟中排老二,金可喜不在,自然由他做主。 如果换作以往,魏可肯定会疑惑,因为,诸葛承并不是正宗的华洪会出身,而是半路出家加入华洪会,凭什么得到金可喜如此信任,并作为金可喜的代理人。 现在的魏可已经明白了。 主仆关系! 诸葛承的真实身份,是金可喜的“仆”,已经认金可喜为主人,按照诸葛一脉的规矩,金可喜死了,诸葛承也必须以死追随,这叫主死仆随。 那么,假如金可喜真的死了,诸葛承会不会自杀?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魏可不由得想起了留在那措,为了得到“真正的仆人地位”而默默努力的诸葛均,因为,相比于前辈诸葛承,诸葛均的个人事业刚起步,虽然已经向魏可宣誓效忠,却没能得到魏可的正式认可。 诸葛一脉果真很奇葩啊! “下面,我们有请魏将军讲话!” 此时,诸葛承已经做完了一通热情洋溢的战前动员。 请魏将军讲话。 很显然,诸葛承这是有意而为之。 如今的华洪会,由于原有的十兄弟掌权的管理秩序,已经支离破碎,新的秩序比较含糊,诸葛承这是在刻意建立新的权力体系,再说明白点,就是华洪会的权力宝座的座次。 这一点,从会议的发言顺序就能看出。 诸葛承第一个发言,并且代表金可喜,他就是目前事实上的老大,是一号人物。 按照魏可原本的猜想,诸葛承发言之后,应当轮到付文涛,因为,诸葛承毕竟是个文人,上阵打仗不行,而付文涛是华洪会老三,还是一员猛将,付文涛理所应当是二号人物。 而且,诸葛承与付文涛,一文一武,他们应当组成新权力体系的核心,在某种程度上应当并列。 但!诸葛承偏偏略过付文涛,直接邀请魏可这个外人发言! 这是什么意思? 一方面,这是给魏可面子,另一方面,隐含的意思很明显,在华洪会新的权力体系中,仅有一个核心,就是他诸葛承,而所有其他人,包括老三付文涛在内,都是绝对的下属。 这个诸葛承的心机很深! 玩弄权谋的好手! 由于听过诸葛均的介绍,魏可再看诸葛承,不禁在诸葛承的身上,看到了某个古人的影子,如果条件合适,这家伙红果果就是又一个功高震主的诸葛孔明啊! “华洪会的兄弟们好!” 魏可站起身,啪地一个立正敬礼,却开口说道:“我是金大当家的朋友,此次前来孔特木,为的是解华洪会之困!我在这里表个态,军事上,我服从付三哥的指挥!今晚的仗怎么打,听付三哥的!我相信,在付三哥的指挥下,今晚咱们一定能打一场漂亮仗!” 魏可干脆地说完,马上坐下。 嘿嘿! 你诸葛承想借着我的威名,独霸华洪会的指挥权,老子偏不让你如愿! 相比于玩弄权术的诸葛承,魏可自然更愿意相信付文涛,因为,付文涛的秉性,甚至比金可喜还要忠厚三分,两个人之间的个人交情也深,付文涛是绝对不会对他不利的。 果然,魏可这一手,让诸葛承和付文涛两个人,都有些尴尬。 尤其是付文涛,脸色都给憋红了。 “付三哥,你就下命令吧!” “对啊三哥,兄弟们早就忍不住了,你领着我们****|娘的!” “干!干死那帮掸家族的狗!” 然而,在魏可表态之后,现场的华洪会众人,已经变得热血沸腾,纷纷叫嚷起来,看得出来,这些人的思想大多数比较直接,而且,付文涛在华洪会内部的威信,也是很高的。 到了这一步,付文涛自然不能傻坐着,只得硬着头皮站起。 付文涛身材高大,长得如同一尊黑铁塔,他这一站起身,气势还是十足。 “魏兄,众位兄弟!既然兄弟们看得起我付文涛,我就在这里宣布一项决定!今晚,集合所有精锐,在魏兄和我的率领下,打破西侧封锁线!把外面的粮食运进来!这是关系到华洪会生死存亡的一战,所有人必须严守号令,决死奋战!谁敢违命,就地处决!” 第340章 雨中潜行 上半夜,天空飘起了密密的细雨。 丘朗这地方,一年四季的雨水不少,这也是雨林地区的特点,M北的纬度低,已经接近热带,只是由于是山区,又具有亚热带气候的特点,四季分明。 下雨了,对于想发动偷袭的一方来说,无疑是加大了难度。 “魏兄,是不是再等一天?明晚也许是晴天。” 此刻,魏可和付文涛并排,两个人趴在镇子西侧的防御阵地后面,往外面观察。 在两个人身后不远的地方,是郝思理,还有华洪会的老四张虎,老五刘红鸳,老九柴旺宗,他们是幸存下来的十兄弟里的人物,如今都是华洪会的顶梁柱。 可怜当初人才济济的华洪会,能拉出来打仗的就剩这几杆枪。 今晚,华洪会总计集中了一百名精英战士! 这一百人,将冲破封锁线,强行把外面的粮食运回镇里。 “不能等了,就今晚!” 魏可暗自咬牙。 他心里清楚,从目前的形势看,战士们能鼓起勇气,是靠着一种信念在支撑,然而,信念不能当饭吃,镇里能吃的东西早已吃完,绝大多数战士在今晚只分到一碗热汤,汤里仅仅飘着几片野菜! 再不弄点粮食进来,无论多勇敢的战士,也扛不住! “魏兄,等我处理掉外面的观察哨,咱俩你左我右!记住了,一定让兄弟们分开,找好防御阵地,千万不要集中在一起,防止敌人的炮火轰炸!今晚的任务是挡住敌人反攻,而不是歼敌!切记!” “行!我记住了!魏兄你自己一定小心!” 付文涛郑重地向魏可拱手。 魏可也不再啰嗦,猫着腰,从阵地上钻了出去,隐入阵地外的黑暗中。 今夜他是唯一的主角! 话说,要想突破掸家族的封锁线,其他人都不行,唯一有机会的只能是魏可,他必须把前一晚的事情重复一遍,再行扫荡了镇子西面外围潜伏的观察哨,最好是悄无声息! 这是在开国际玩笑吗?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的确是一个近乎于开玩笑般的行动计划。 然而,除了这个办法,包括魏可在内,大家已经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在此之前,能用的办法,华洪会众人已经全部试验过,除了偶尔能跑出去一两个人,要想让更多的人溜出镇子,根本办不到! 要想运粮食进镇,一两个人无济于事。 唯一的办法,由魏可悄悄杀掉外面的观察哨,然后,分兵两路,挡住掸家族的大部队,在镇子西侧,强行开辟一道可以临时通行的通道,趁着这个机会,派人跑出去,抓紧时间把粮食运进镇里。 惊险啊! 第一个危险,就在于魏可本人! 前一天夜里,魏可已经把这一侧的观察哨扫荡了一遍,傻子也知道,掸家族一定有防备,不会愚蠢到,原班不动把自己的观察哨安排在野外,等着让魏可再去杀。 掸家族一定做了周密部署,等着魏可入瓮! 但! 魏可必须将生死置之度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为了盘活孔特木这一局棋,他不能退缩,为了挽救孔特木剩余华夏人的生命,他也不能退缩! 黑夜,细雨。 绵绵的细雨,将地面浇的透湿,人趴在草地上,湿漉漉的很不舒服。 不过,魏可已经发现了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因为,镇子外面的那些火堆,因为被雨水浇湿,大部分变得忽明忽暗,甚至有一些已经彻底熄灭。 如果换作平时,华洪会一定会冒险派人,重新点燃火堆。 今晚,大家巴不得火堆被浇灭,自然没人去管闲事。 于是乎,魏可悄悄潜出镇外,就变得安全多了,他完全可以选择那些火堆之外阴暗的地方,一点一点爬出去,只要足够小心,就不会被察觉。 小欢再次被放了出来,在前面领路。 镇子外面的西侧,是大片的田野,如今这些田地统统被荒芜,长满了青草,魏可顺着低矮的地方,成功溜出了双方的重点监视区域,到了外面。 夜很凉,07分队的迷彩服具有防水和保温的特点,魏可并没有任何不舒适的感觉。 魏可趴在地上,略略查看几眼,就指挥着小欢,向着一侧开始移动。 这个夜晚,由于下雨,光线比前一天暗了很多。 这样的天气,恰恰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在小心地潜行数分钟后,魏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敌人,那是两名掸家族的士兵,身上披着雨衣,躲在一片略微凸起的田地的后方,静悄悄趴在那里,如果不仔细观察,会以为那是两个小土堆。 这一路上,魏可一直在猜测,对方会想出什么办法,来阻止观察哨遭到偷袭。 现在,他明白了! 掸家族的观察哨,依然选择在距离前方火堆,大约200米左右的距离。 这样的距离,落在步枪最佳的射击范围内,即便与正前方的华洪会防御阵地,也不过是三百余米,同样可以精确射击,而相对应的,在这个距离上,华洪会战士想要发现潜伏在外的观察哨,几乎不可能。 那么,如何防备偷袭? 答案是,观察哨的哨兵数量,由一名变成了两名! 眼前的两名正在潜伏的哨兵,彼此相距数米远,其中的一个面对前方火堆,而另一个,却是朝向两个人的身后,时刻监视着来自于身后的危险。 这个意思就很清楚了。 对方一定已经仔细查看了魏可的偷袭现场,从现场留下的踪迹,不难发现,偷袭者只是一个人,每一次都是恰好从哨兵的身后,悄悄接近,最后,突然发起袭击得手。 两个人,一前一后,这要怎么摸上去? 魏可郁闷了。 掸家族采取的策略很简单,只是给哨兵增加了一名副手,然而,这恰恰让魏可失去了偷袭机会。 直接摸上去是不可能的,哪怕天色暗,只要魏可接近到一定的距离,绝对会被发现,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开枪射杀,但枪声一响,那还能算偷袭吗? 枪响了,掸家族的大部队转眼就到,那就成了一场硬仗了。 但!慢着! 魏可的眼神看向面前静静趴着的小欢。 小欢是一只攻击力惊人的猛兽,然而,从外表上看,它仅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狗狗。 以往的时候,他经常安排小欢去勾引敌人的狗狗,因为小欢的外表也是狗狗,如此一只可爱的小狗狗,不会引起普通人的警觉。 那么,如果哨兵发现,有一只小狗狗突然来到面前,会是什么反应? 觉得有趣? 或许还有奇怪、惊讶等等情绪,总之应当不会很警惕! 第341章 袭杀双哨 天空的雨丝密密的,很是烦人。 在这样的雨夜里,被安排潜伏在野外观察,真是一件苦差事! 两名趴在田野里的掸家族士兵,此刻的心情肯定很不爽,然而,即便再怎么不爽,他们也必须时刻提高警惕,防止突然而来的意外袭击。 前一天夜里,负责这一片的观察哨,都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给宰了! 那个景象太恐怖了。 所有的哨兵,几乎都被人拧断了脖子! 偷袭者一定是个武功高手! 孔特木前线指挥部的头头脑脑们,在仔细研究之后,得出了以下结论:袭击者仅有一名,躲藏在孔特木镇之外,此人非常擅长隐匿行踪,出手凶残,应当是个身怀武功的高手。 还有一点,此人不喜欢用枪,因为,自始至终那人没有开过枪,武器是一把匕首,还有双手。 民间高手? 应当是! 话说,生活在M北的掸家族,对于邻近的华夏族人,还是有一定的了解,在这片区域内,不乏有一些称为华夏武林人士的家伙,因为各种原因,定居在此地。 所谓的武林人士,功夫肯定不如吹嘘的那么玄乎,但,有点本事那是肯定的。 这名袭击者,估计是看到孔特木镇内的惨状,动了恻隐之心,所以悄悄跑出来,偷袭哨兵。 这个猜测的可能性极高。 因为,假如孔特木镇内真有这样的高手,早就动手了,何至于等到现在,华洪会眼看就要土崩瓦解,这人才跑出来救场,那也太笨了。 会武功的高手? 武功再高,一枪撂倒,只要你不是神仙,都怕子弹! 所以说,这两名哨兵尽管很警惕,却并不是太害怕,反正上面已经下达命令,只要谁从身后接近哨兵,又不主动报口令的,哨兵不用询问直接开枪射杀,就算打死了自己人,也是活该! 唧唧!唧唧! 面朝火堆方向的哨兵,突然听到了一些很奇怪的声响。 接近着,他就看见一条模样小巧的动物,出现在他面前,仅仅相距五六米远的地方。 天地良心,这不能怪哨兵的注意力不集中。 天色这样黑,这名哨兵的观察范围,主要在远处的两三百米区域,而且,小欢的体型又小,灰不溜秋的和泥土的颜色差不多,假如小欢不主动发出声音,估计需要摸到哨兵的眼皮底下,才会被发现。 “狗?这小东西是狗吗?” 哨兵不由自主地嘀咕。 模样和狗差不多,叫声却是从未听到过的,无论谁第一次见到小欢,都会疑惑。 话说,这些观察哨躲在两百米之外,还有另一个好处,天黑,他们实际上并不需要隐藏的特别好,只要稍微找个地方躲起来,对面的华洪会战士就发现不了。 另外,这些只是普通士兵,若要求他们连续数小时一动不动,根本做不到。 观察时间久了,稍微活动活动身体,就像现在,两名哨兵小声聊聊天,只要别弄出大动静,完全不算事儿。 “喂!不像狗,别是一只兔子吧?抓住它,回去烤了吃!” 身后那名哨兵,也被吸引了注意力。 前面哨兵笑道:“兔子会叫吗?肯定不是兔子!” 果然,这两名哨兵在发现小欢之后,第一反应不是产生警惕,而是觉得有趣,他们偷偷藏在这里已经有段时间,除了淋雨吹冷风,就没别的事,早就烦了。 唧唧! 小欢再次发出轻轻的叫声。 还不仅如此,小欢将它的小身体直立起来,仅仅用两条后腿支撑,两只前爪提在胸前。 “呀!这小东西真有意思啊!” 前面的哨兵终于忍不住,探起上半身,将手里的步枪抓起来,像是举着一根棍子,想用步枪的顶端,去轻轻地戳小欢,似乎是想戏耍的试探一下,看看小欢是个什么反应。 嗖! 魏可来了! 小欢当然是魏可故意放出去,用来吸引哨兵注意力的。 小欢一番表演的效果,出奇的好,两名哨兵不约而同将注意力放在了小欢的身上,尤其后面那名哨兵,扭着头,一脸傻乎乎的笑,全然忘记了警戒。 魏可原本就躲在不远处的黑暗里,这时候如同一阵风般冲了上去! 抬腿一脚! 也怪后面那名哨兵倒霉,这家伙已经感觉到了不对,慌忙中转回头,却已经迟了,魏可的这一脚,带着风声,重重地踢在这人的下巴上! 我的天啊!一个人的下巴有多脆弱! 这哨兵连哼一声都做不到,被踢的脑袋后仰,依靠惯性,打着旋就翻倒在地,当场晕死。 这一下,前面的哨兵也知道不妙,这是那名可怕的袭击者来了。 会武功的袭击者! 在这一刻,哨兵想死的心都有,因为,他正在戏耍小欢,步枪虽然抓在手里,却是往前伸了出去,手指头也没有扣在扳机上,而且,身体的姿势前倾,想反抗都做不到。 情急之下,哨兵扔了步枪,手脚并用,狼狈地想爬起身,往前逃跑。 哪里跑! 魏可飞步上前,几米远的距离,转瞬即到。 挥起铁拳,一拳击出! 哨兵的后脑勺,成为了一个明显的靶子,魏可重重的一拳,打在这人的后脑勺上,打得哨兵脸朝下,一下子扑进泥地里,估计这家伙的一张脸,已经被挤扁了!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魏可一连串的攻击,真的是迅猛异常,事实证明,在他的凶猛攻击下,普通人若是不提前做好防备,真的是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就比如两个倒霉的哨兵,就悲剧了。 两个哨兵,一前一后,有用吗? 没用! 由于有着小欢这位优秀的小演员,掸家族精心准备的观察哨双人组合,不出几秒钟的时间,再次沦为魏可手下的猎物,两名哨兵都被打晕,在此之前,他们也无法发出有效的警示信号。 “小欢好样的!下次还是这么干!” 魏可眉开眼笑。 一边夸奖小欢,一边走上前,熟练地将两名昏死的哨兵,一一扭断了脖子。 扭断脖子! 这一手魏可做的异常熟练,在偷袭得手后,扭断对方的脖颈,这是最安全的方法,既能保证杀死对方,也避免让自己沾上过多的血迹,只不过,这手段似乎残忍了一些。 唧唧! 小欢得到了夸奖,一路小跑到了魏可面前。 魏可伸手到身后的背包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塑料袋,撕开,里面是一团烤肉。 小欢高兴地跃起,从魏可手里抓走烤肉,用两只前爪举着,塞进嘴巴里,三下五除二,一眨眼之间,一块烤肉就进了它的肚子。 “你这小家伙,比老子还能吃!” 小欢是个吃货,而且无肉不欢,这或许是魏可唯一对它不满意的地方。 明明是个小不点,它怎么能消化掉那么多肉食? 现如今,小欢天天跟在魏可身边,魏可也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就把战术背包背在身上,里面装上小半袋子做好的烤肉,用塑料袋仔细包裹,差不多能保证小欢一天的饭量。 第342章 辣嘴刘红鸳 魏可再次化身黑暗中的猎杀者。 凡事都讲经验积累,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偷袭观察哨这种事也是如此,第一次成功之后,不仅魏可有了经验,就连小欢的表演技巧也越来越纯熟。 小东西的智商不弱,跟在魏可身边,接触的人和事多,也就越来越通人性。 不就是耍耍宝,吸引哨兵的注意力吗? 很快,小欢的勾引招数开始升级,除了表演双脚直立,它还故意装作被哨兵吓住,吓得往后退,然后,当哨兵洋洋得意的时候,它再次往前凑,逗得哨兵们恨不得爬起来追赶它。 在这样的戏耍中,哨兵们一个个去见了阎王! 自始至终,黑暗中没有一声枪响! “思理,通知大家,已经解决大约一半观察哨。预计结束时间还有二十分钟至半小时!所有人员开始做准备,一旦接到命令,请大家立刻行动!” 定点清除观察哨的工作,比前一天夜里要缓慢许多。 但,距离魏可出发,也只不过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居然灭掉了一半的观察哨! 当郝思理将消息转达,几名华洪会的首脑,无不震惊。 牛逼! 人家这本事,真是没治了。 谁也不是傻子,都知道魏可身处环境的艰难,换作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如果只是悄悄溜出去,还有几分可能性,但若说悄无声息地干掉对方哨兵,这些人自问,谁也没这本事! “我说兄弟们,这是咱华洪会命不该绝!” 此刻,付文涛已经退到了阵地后面,与其他几个人围在一起。 付文涛叹息道:“魏兄是大才!人家对咱们的这份恩情,咱华洪会永世不能忘记!想当初,我和金大哥与魏兄认识,还是因为魏兄受了单雄虎那狗东西的委屈!可是呢,魏兄一点没计较!自始至终,魏兄没有得到咱华洪会的一点好处,一直是他在帮助咱们!” 付文涛一席话,说的几人连连点头。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 以前华洪会兴旺的时候,丘朗地区其他的小势力,有很多也是主动巴结华洪会的,然而,等华洪会败于掸家族之后,那些势力就再也没有主动接近华洪会。 在这种情况下,魏可的无私援手,尤其显得珍贵! “三哥,等咱们过了这道坎,大家一起给大哥提议。只要咱有的,魏兄弟喜欢,咱就双手奉上!” 说话的是老五刘红鸳。 刘红鸳虽是个英雌人物,到底是女人,感性多了一点,比其他人更显激动。 刘红鸳突然看向郝思理道:“思理兄弟,你们将军有夫人了吗?魏兄弟年纪轻,血气方刚的,咱们华洪会遭了难,漂亮妹子还不少!要不,找几个漂亮妹子,哪怕送给魏兄弟当填房丫头呢?” 妹子!还当填房丫头! 这刘红鸳真敢想,性子也真够直的。 郝思理才真正是个毛头小子,竟被刘红鸳说的脸热心跳。 扭捏道:“千万别!魏大哥他没结婚,不过,我们那里喜欢他的女人真多,每一个都是大美女!刘大姐你再要送女人过去,我估计那些女人要打架了!” 郝思理是个嘴笨的,说话也不知道含蓄一点。 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几个人都是闷头笑,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刘红鸳笑着撺掇道:“思理兄弟你呢?你大哥不要女人,你要不要?依着姐姐的眼光,你这小模样长得俊!只要你点个头,当姐姐的一定包你满意!你想要脸蛋俊的,还是屁股翘的,姐姐一定找几个黄花大闺女让你挑,保管你一两年抱上个大胖小子!” 三十来岁的女人,还是带兵打仗的,嘴巴真辣。 郝思理当场脸孔臊得通红。 是人都有弱点,郝思理打仗是一把好手,偏偏对于这种事,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几个人说笑一通。 付文涛正色道:“等一会魏兄的命令到了,老四带二十名战士,以最快速度冲出去!老九随我去左路!五妹,魏兄那一路就由你负责!记住了,你要服从魏兄的指挥,但有一条!等打起仗来,咱们得顶在前头!只要咱的人还有一个是活的,魏兄就不能有事!” 刘红鸳立刻狠狠点头答应。 “三哥你放心!我刘红鸳知道谁是咱的恩人!要是魏兄弟在咱眼前伤了,咱们还能算人吗!” 说笑归说笑,他们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甚至是付文涛、刘红鸳这些人,他们同样必须有死战的决心! 今夜的任务,危险吗? 绝对危险! 哪怕魏可杀掉全部的观察哨,接下来的任务依然不轻松,他们这几位头领,将带领其余八十名战士,坚守阵地,挡住掸家族部队可能的反攻,一直坚持到老四张虎带着粮车赶回来。 在这其中,谁知道会有什么变故? 总计八十名战士,左右两路,每一侧仅有四十名,他们可能遭到数倍于己的敌人的猛攻! 这是一场视死如归的战斗,这批人为了华洪会的未来,也是拼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仿佛特别难熬。 终于,再次等待了二十余分钟之后,郝思理的耳机里传来魏可的声音道:“行动!” 行动! 付文涛站起身,一挥手,带头冲出了阵地。 在他的身后,是刘红鸳和张虎等人,再后面,是精神抖擞的一百名战士,他们冲出阵地后,一分为三,其中的二十名跟着老四张虎往前跑,另外的一半去了左侧,一半去了右侧。 镇外右侧的田野里,魏可独自一人等在那里。 这时候,刘红鸳带着队伍赶到。 “魏兄弟太谢谢你了!” 刘红鸳激动道:“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魏兄弟,你先退到后面去,我的人按照你事先的布置,摆开两排散兵坑!你放心,这些战士都是好样的,就是全部牺牲,也绝不后退一步!” 魏可突然摇头。 不后退? 如果仅仅是不后退,顶个卵用! “红鸳姐,这里的阵地我的确要交给你。不过,我不是退到后面,而是要顶到前面去!对方的大部队发现异常后,肯定会出动,假如咱们死守阵地,那就太吃亏了。所以,必须有人游弋在外围,时刻给敌人打击!让对方不敢集中精力攻击你们的阵地!” “啊?你一个人在前面,那怎么可以?” 刘红鸳顿时傻了。 她当然知道魏可厉害,开玩笑,一个人摸掉了对方那么多暗哨,不厉害就怪了。 但,再厉害也有个限度吧! 面对个别的哨兵,你能利用个人的勇武,杀死敌人,然而,当你面对成百,甚至于数百名敌人的时候,你一个人再厉害,又如何能抗衡! 直接面对数百名敌人? 那样的傻事,魏可当然不可能去干! 不过,魏可将要展开的战斗方式,属于特种兵的作战模式,他暂时和刘红鸳解释不清。 “红鸳姐,这是命令,执行吧!思理,咱俩今晚要冒点险,你小子千万要悠着点!你去和付文涛说一声,转告他,这是命令!让他带人坚守阵地,在粮车回来之前,不得擅离半步!” 第343章 枪响了 这个雨夜,特别的漫长。 镇外西侧的观察哨,已经被魏可彻底清除,在这其中,魏可并没有再发现泛太联盟的雇佣兵,所以,清除工作很顺利,那些普通的掸家族士兵,来不及反抗就被全部杀死。 然而,魏可不会天真地认为,这里的异常情况能瞒得过掸家族的大部队。 观察哨一定需要与指挥部保持联系,或者就有游动哨。 这时候,魏可隐藏在西北角的一片小树林边。 这个地方,差不多已经是镇子西侧与北侧的交汇处,根据华洪会提供的情报,掸家族的大股部队,应当驻扎在北侧以外的某个地点,也就是魏可面对的方向。 也正因为如此,魏可选择了这一侧,并且悄悄摸到了这里,秘密潜伏。 一旦掸家族发现异常,派出大部队前来围剿,这里是对方的必经之地,而且,相比于郝思理和付文涛等人所在的另一侧,这里的敌人数量肯定更多,敌人出现的时间,也会更早。 最重的担子,一定要由自己来扛! 这是魏可一贯的原则,他一直是如此坚持的! 事实上,今晚的任务中,他和郝思理承担的才是最危险的重任。 他们两个人一左一右,前出到两侧的最前沿,依靠个人的能力,打击敌人大部队,并且最大限度地迟滞对方的行动,唯有如此,才能让隐藏在身后的华洪会八十名战士,免遭重创。 八十名战士,每侧仅有四十人,防线太薄弱了! 仓促之下,又没有牢固的防御工事,假如让那两条薄弱的防线,直面掸家族的优势兵力,唯一的结果就是,八十名战士很可能全部壮烈牺牲。 噌噌! 前方传来脚步声,并且出现了三条晃动的人影。 果然,掸家族不是傻子,他们安排有游动哨,随时掌握镇子四面的情报。 三名掸家族士兵,两个在前,最后一个却是远远地吊在后面,距离大约七八米远的模样。 这可怎么办? 这三名游动哨一定不能放过去,一旦这些人到达镇子西侧,那里的异常情况,就会暴露,紧接着敌人就会大批出动,而战斗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打响。 没办法了,只能让小欢出手帮忙。 魏可摸摸小欢的小脑门,又用手指指最后那名士兵,右手狠狠一握。 这是一条手语命令。 话说,战场上经常遇到不能说话的场合,手语是最简单有效的交流方式,然而,小欢是兽,太复杂的手语它肯定看不懂,却也能掌握一些简单的意思。 比如现在,魏可命令它,去攻击后面那名士兵,直接咬死! 转眼间,走在前面的那两名游动哨,已经来到了魏可躲藏的地方。 魏可突然暴起! 他是直接面对两名士兵的正面,窜了上去! 左手成爪,一把死死扣住右侧士兵的咽喉,用力一扭,咔吧一声,那人的喉结已经被扭断! 这一下,端的是凶残,一击致命。 左侧并排那名士兵,发现不妙,刚想开口喊叫,魏可的右手已经到了。 匕首! 魏可手中的匕首,狠狠地向前一捅,刺入那人的左胸,直达心脏! “啊!” 士兵的双眼瞪得滚圆,口中发出极为短促的一声喊,身体已经软倒,捂着胸口,向地面上缓缓倒了下去,转眼之间,手脚抽搐成了一具死尸。 一人杀两人。 魏可的刺杀完成的极干脆,其中一名士兵虽然叫了一声,在这样的雨夜里,传得并不远。 啪! 一声枪响。 不料,小欢那边还是出事了。 扭头一看,小欢已经将最后那名士兵,扑倒在地。 但,小欢的攻击显然没能第一时间,要了那名士兵的命,以至于让对方扣响了扳机。 魏可快步上前,举起手中匕首,刺入那人的胸膛,用力一搅,鲜血喷涌,结果了这名还在胡乱挣扎的士兵的性命,这时候,小欢的利齿,也咬断了这人的脖子。 枪响了,行踪暴露。 魏可咬咬牙,命令道:“小欢,咱们走!” 一人一兽快步向前。 魏可并没有后撤,而是继续让自己往前顶,进了前面的一片小树林子里。 枪声响了,这是今天夜里的第一声枪响,所有留在西侧阵地上的战士们,都有些紧张。 “红鸳姐,魏大哥不会出什么事吧?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一名女兵着急地询问刘红鸳。 话说,华洪会内原本有五大营,其中刘红鸳率领的红字营,全部都是女兵,如今仗打得艰苦,华洪会的大多数建制早已打乱,不过,红字营的女兵,还是习惯性跟随刘红鸳,她们这一路的四十名战士,有一半是女兵。 魏大哥。 这是女兵们自发性地对魏可的称呼。 红字营女兵,尤其崇拜英雄,她们原本最崇拜的人物,是付文涛、刘红鸳这些华洪会内作战最勇敢的头领,现在,却已经变成了魏可,认为魏可才是最应当崇拜的英雄。 刘红鸳银牙紧咬。 “都别慌!魏兄弟的身手比咱们都厉害,他不会有事!所有人都隐藏好!如果敌人来了,必须放近了再打!五十米以外,谁也不许开枪!今夜,咱们的阵地就是一道铁闸,绝不放一个敌人过去!” 五十米! 刘红鸳也是有经验的一线指挥员了。 在这样的黑夜里,距离远了,命中率低,她们就失去了发动突然袭击的效果,唯有把敌人放近了再开枪,才能最大限度地杀伤敌人有生力量。 但,五十米的距离,几乎等于面对面,接下来就可能是残酷的近距离厮杀,甚至是白刃战。 “魏兄弟,你一定不能有事!你若有事,我刘红鸳自杀谢罪!” 此刻,刘红鸳心怀愧疚。 一个华洪会的外人,给他们挡在最前面,独自去阻挡掸家族的大军,而她们这些华洪会的战士,却一点没法没有,只能躲在后面等着,这如何能不愧疚? 然而,为了整个华洪会的安危,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魏可祝福。 这个时候,魏可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他安静地躲在小树林中。 左右两只手中,各自提了一支步枪,小心地往前观察。 这里,就是他预定的战场! 特种兵作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固定的战场,如果一名特种兵,被迫固守某个阵地,他也就失去了作为特种兵的优势,转变为一名普通士兵。 运动战! 在运动中寻机歼敌,那才是属于特种兵的战斗! 在这一刻,魏可甚至忘记了战斗的初衷,眼中只剩下将要面对的敌人。 来吧!看看大爷怎么搞死你们! 第344章 死神的扫射 哒哒!哒哒哒! 两支步枪,快慢机全部调到了连射档位,总计60发子弹,在一眨眼之间就被发射而出。 这是一道炫目的金属弹幕。 对面数十米开外,正在搜索前进的一支掸家族小分队,立刻遭了秧,这些倒霉的家伙,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遭到了猛烈的扫射,这是战场上最糟糕的场景。 惨叫声此起彼伏,中弹的士兵一个接一个栽倒。 剩余侥幸躲过扫射的士兵,也吓得哭爹喊娘,无头苍蝇一般纷纷扑倒在地上。 哒哒哒…… 士兵们开始还击了。 不过,这些被吓坏了的士兵,根本搞不清袭击者的方位,只是胡乱向着周围的黑暗中射击,子弹打得漫天遍野,然而,除了将附近的草丛、树木打得枝杈横飞,却没有任何效果。 小树林里,魏可低低骂一声娘,扔了右手的步枪,弯腰快速往西侧跑。 就在刚才,他是双手开枪。 没有玩过单手持步枪速射的人,永远不知道,当一支步枪在一瞬间,连续射出30发子弹时,步枪对于手臂的后坐力,有多么的恐怖! 为了给敌人造成多人同时攻击的假相,魏可也是拼了。 他的左手中,抓的是一支AK47,右手一支56冲,因为,56冲虽然性能与AK接近,但火力凶猛程度,以及后坐力,还是略微弱于AK,稍微好控制一点点。 但,即便如此,一个满弹夹扫射后,魏可的右手臂还是被震得发麻! 留在原地不跑? 不跑的人是傻子,再不跑就要被敌人盯上了。 魏可一边跑,一边快速给步枪换上一个新弹夹,等他换完弹夹,已经跑出十余米远。 哒哒哒!哒哒哒! 魏可停步,再次举枪瞄准,射击。 这一次,他用的是三连发的短点射,子弹盯上了那些趴在地上,正在向周围胡乱射击的士兵,由于开枪就有枪口处微弱的枪焰,魏可只要保持足够的冷静,就能找准目标。 “啊!” “啊!救命啊!” 夜空里,再次响起一连串的惨叫声。 此时,由于士兵们全体趴在了地上,就算魏可也无法保证直接命中毙敌,几个被他瞄准的敌人,基本都是身体某个部位中弹,却没有立刻死亡。 然而,恰恰因为如此,现场显得更惨烈! 枪声,惨叫声! 还有周围四处散落的残肢断体! 浓浓飘散开来的血腥味儿! 这一支听到最初那一声枪响,赶来查看的掸家族搜索小分队,被彻底打得崩溃了。 话说,自从华洪会被迫退守孔特木,坚守不出,来到这一片区域的掸家族士兵,个个都很骄傲,他们可以随意在孔特木周边活动,而不用担心受到华洪会战士的攻击。 今晚,虽然突然有枪声在镇外响起,但,接到搜查命令的这十几名士兵,并不很担心。 华洪会的人都躲在镇子里不敢露头,就算有个别漏网之鱼,有何可怕? 这块原本华洪会的控制区,已经是掸家族的天下! 然而,事实多么无情。 他们被人伏击了! 就连敌人的面都没看到,这十几名骄傲的掸家族勇士,就被干掉了一大半! 还不仅如此! 敌人依然在向他们射击,而他们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跑啊!快逃!” 其中一个胆小的士兵,惊慌地发出一声喊,爬起身,拼命往后面跑,这一下,原本就被吓坏了的其他几个人,也稀里糊涂地跟在后面,试图逃跑。 愚蠢! 魏可一脸的冷笑。 手里托着AK步枪,枪托抵在肩膀上,冷静瞄准。 啪!啪!啪! 单发点射。 距离不足百米,后背完全暴露的逃跑身影,完全就是活靶子,魏可很轻松就完成了连续的精准射击,将几名敌人一一打倒,没有一个能逃走。 枪声停了。 现场,分外的诡异,再也没有站立的人。 最开始受到攻击的那片区域内,还躺着几个没有死透的伤兵,有一声没一声地发出痛苦的呻吟。 魏可悄悄跑回小树林的边沿,躲在一棵树后,安静地等着。 没错!他就是第一道防线! 虽然他仅有一个人,但他占据了有利地形,而且,他勇敢无畏,任何掸家族的士兵,要想从这一侧通过,都必须付出血的代价。 不付出足够的鲜血,不付出足够心痛的代价,别想过去! 这一次,魏可等待的时间并不太久。 约莫十几分钟之后,远处就出现了大片晃动的人影。 掸家族能把华洪会围堵在孔特木,进退不得,足以说明,这支以宗族为基础的武装力量,军事素质还是很不错的,从对方部队出动的速度就能看出,最起码他们的反应很快。 与前一次仅有十几人的搜索小分队不同,这一次,来的足有上百名士兵! 这是至少一个加强连的兵力! 不过,魏可并不惊慌,依旧有条不紊做着准备。 两百米……一百米…… 魏可没有反应。 直到这股敌人来到五十米开外,快要接近搜索分队遭到偷袭的地方,一个个向前跑动的身影,清晰可见的时候,魏可方才冷静地举起步枪。 哒哒哒…… 扫射! AK47步枪火力凶猛,世人皆知,当然了,AK的致命缺陷是跳弹严重,哪怕最优秀的士兵,在最开始的两发子弹后,也无法避免其余子弹形成散射,也就是说,用AK步枪连射,等于浪费子弹。 但,魏可没有这种顾虑。 他的左手紧紧攥住步枪握把,右手食指匀速压下扳机。 与此同时,步枪枪口转过一个小小的弧度。 三十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内冲膛而出,形成一个平滑的扇面形状,向前急速飞行,空气似乎被切割开一道窄窄的缝隙,从魏可所在的地方,一直延伸向前。 “啊……!” 一连串痛苦的惨叫声响起。 7.62毫米中威力子弹在百米距离内的贯穿力,大的惊人,无论是击中人体躯干还是四肢,几乎立刻就能形成巨大的空腔效应。 击中躯干,躯干开出一个大洞! 击中四肢,四肢断! 魏可射出的这一串子弹,准确地射中了前方人群的正中心位置。 雨点般的子弹,瞬间在人群的中间,形成了一大片真空,几乎每一颗子弹都射中了,而且,子弹在射中前面一个人的身体之后,贯穿而过,又射中了后面的另一个人! 三十发子弹,打倒了一大片士兵! 那是一片浓浓的猩红色血雾,当血浆和碎肉喷射向更大的范围,许多士兵都被吓傻了。 战场上的士兵见惯了生死,然而,这种凶狠的攻击,任谁也受不了。 呕! 处于血雾外圈的那些士兵,侥幸逃过性命,却眼睁睁看着身边人被打的肠穿肚烂,脑浆迸裂,那些血浆和碎肉,就像浆糊一样沾满了自己的全身,顿时就吐了! 第345章 大混战 死神! 战场上的魏可,就是不折不扣的死神! 不过,魏可不会愚蠢到,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神,真的能以一当百。 打完一梭子扫射,他拎起步枪,像只兔子似的开始逃跑。 不跑还能怎样,对方可是一百来号人,就算这次偷袭,一举干掉十人、二十人,剩下的士兵一人打一枪,也足以把他射成马蜂窝,死掉好多次了。 果然,魏可刚刚转移,他所在的方位附近,就被一阵密集弹雨覆盖。 这是没办法的事,在这m北,能弄到ak47步枪,却弄不到最优质的配套枪口消焰器。 黑夜里开枪,尤其是像魏可这样,一梭子扫出满弹夹的子弹,枪口吞吐的光芒,就好像灯笼一样显眼,哪怕你躲藏的再好,也等于立刻暴露目标。 这是无数十支步枪的同时射击,枪声震天! 今晚是个雨夜,空气潮湿清冷,声音不易传得远,然而,这一阵枪声的骤然响起,还是如同炸雷,传出很远。 镇子外面西侧的阵地上,守候在那里的华洪会战士们,全都傻眼。 靠!这是什么动静啊! 听这枪声,明显是有两支部队在激战。 然而,他们这群人全都守在这里,无事可做,掸家族士兵到底是在和谁打仗? 是魏将军吗? 感觉不太可能,魏将军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一支枪,要说十几分钟前响起的枪声,有可能是魏将军干的,现在的这一次,绝对不能是一个人在和一大群人作战。 “都别说话!守好自己位置,注意观察敌情!” 刘红鸳发出严厉训斥,禁止战士们交头接耳,自己却忧心忡忡望向前方。 魏可离开的时候,下的是死命令! 无论前方发生什么状况,所有人必须守在阵地上,不得擅离! 刘红鸳担心啊! 再担心也没办法,在这黑夜里,谁也看不清前面发生了什么事,除了枪声,只能隐约听到一些叫喊声,听动静反正人数不少,就在镇外西北方向上。 单挑! 魏可确实在单挑整整一大群的掸家族士兵! 趁着对方疯狂射击的机会,魏可已经跑到了另一个方向上,毫不犹豫举枪,又是一个扇面形状的弹幕扫了出去。 魏可的步枪扫射,打得很贼。 平平的一个扇面,距离地面大约齐腰高,三十发子弹,覆盖十米左右的跨度,在这个范围内,凡是站立或者半蹲着的掸家族士兵,十个人里面总有七八个同时中弹。 又是一阵凄惨的嚎叫啊! 士兵们已经被打蒙了,明明刚才向他们射击的人,就在正前方的树林里,怎么旁边又冒出来一个? “冲上去!勇士们冲上去!” 人群中的一名掸家族军|官,已经气红了眼。 这军|官还算是个明白人,虽然自己这一方死伤无数,然而,躲在树林里的敌人,数量肯定不多,只是对方躲藏的位置好,枪也打得准,才造成现在这种局面。 军|官这一喊,其他士兵立刻醒悟过来,纷纷往前跑。 谁也不傻! 对方藏在树林里,而自己站在开阔地上,明摆着给人当枪靶子,死了也是白死。 簌簌簌! 现场虽然混乱,然而,掸家族士兵人数太多,许多人一边跑,一边举枪往树林里胡乱扫射,魏可的身边,不断有流弹飞过,分分秒秒有被击中的危险。 别再留在这里了,赶紧跑路吧! 魏可勇敢不怕死,却是个精明人,知道此地不可久留,转身又跑。 这一次,他没有试图去寻找合适的射击位置,而是飞快地往树林深处跑去。 跑了一会,感觉自己已经出了对方的子弹射击范围,魏可停了下来,转身举枪,啪啪啪!连续的三个点射,射击方向就是远处人影憧憧的地方。 打完三枪,魏可根本不管有没有命中目标,转身继续跑。 放风筝! 魏可现在所做的事情,就和玩游戏差不多,不需要敌人来寻找他的位置,他自己就把自己的位置给暴露了,然后吸引敌人来追踪。 话说,假如没有魏可之前的两轮凶狠扫射,他现在这么干,很可能引起警觉。 但,谁让他已经杀了那么多人? 掸家族的士兵,打仗也是很猛的,他们刚刚冲进树林,现场见不到一个人影,却有人远远地朝他们开枪,立刻就知道原本躲在这里的偷袭者已经逃了。 想逃?杀了我们的同伴,往哪里逃! 数十名士兵也不需要人下命令,嗷嗷呐喊着,跟在魏可身后就追! 哒哒哒! 啪啪! 这么多人跑进了树林里,场面更加混乱了。 树林里的光线更暗,到处都是树木,一群人在树林里乱跑,天下还下着雨,小风一吹,树枝树叶乱晃,似乎到处可能有敌人的伏兵,到处有人正在举枪向自己瞄准。 个别神经特别紧张的士兵,不由自主就开枪了! 这一下,不得了了! 有的士兵正在往前跑,猛然觉得旁边有人在向自己射击,立刻就开枪还击。 乱套了! 魏可在前面领跑,跑一段回身开几枪,跑着跑着就感觉不对。 靠!掸家族的士兵,自己人和自己人干上了! 在这片树林子里,只有魏可是个明白人,反正他就是光杆一个,除了自己,会动的全是敌人,而在另一边,那些稀里糊涂的掸家族士兵,那就不一样了。 躲在暗中偷袭的敌人,到底有多少? 这个问题谁搞得清,反正有敌人是肯定的,谁开枪打自己,谁肯定是敌人! 尼玛!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魏可是个胆大的,略微一想,自己也别跑了,干脆回去一起干。 别的不说,就凭他的身手,只要不被敌人团团围死,他还真的不担心自己吃大亏,再者说,他身边还有个擅长偷袭的小祖宗小欢,他们这一对组合,干起来绝对占便宜。 说干就干! 魏可兜了个大圈子,又跑回来了。 这个时候,在经过了最初的混乱之后,进入树林的士兵们,稍稍稳定了一些。 他们也不傻! 打来打去,死伤了好多个,最后上去一看,竟然是自己人,这要是还敢胡乱开枪的,估计立刻就被自己身边的同伴,一枪托子给砸晕了。 就比如现在,魏可悄悄靠上去之后,发现了五名士兵。 这五名士兵,彼此相距数米远,相互警惕着,往同一个方向搜索前进。 你们自己不打了? 老子想办法让你们打起来! 魏可放出小欢,指着做外侧一名士兵,做了个上去咬的手势。 然后,魏可端着枪,同样做出搜索前进的姿势,悄悄跟了上去,就跟在那五名士兵身后不远的位置。 在这树林子里,黑咕隆咚的,彼此看不清人脸,魏可还真不担心自己露陷。 很快,小欢开始行动了! 走在最外侧那名士兵,走着走着突然惊慌地啊呀一声大叫。 就在这时候,魏可抬起手中枪,啪啪两枪! 这两枪,分别射向了左右最外侧的两名士兵,偏偏谁也没打中,子弹贴着他们的脑袋飞了过去。 那名被小欢窜上去咬了一口的士兵,首先就慌了,转身举枪就射! 哒哒哒! 随着枪声响起,现场的平静被打破,另一侧的士兵也下意识举枪还击! 与此同时,这边有人突然开枪,附近的其他士兵纷纷赶来。 魏可躲在一棵树后,嘿嘿冷笑。 举起枪,对准不同的方位,迅速各开一枪,然后,猫着腰,以最快的速度飞快地向着一侧逃窜。 他跑了,那五名士兵跑不了! 哒哒哒! 啪啪…… 新一轮的枪战开始了,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人自危,毕竟谁也不想死啊! 第346章 迫击炮 树林子里,渐渐地就打乱套了。 魏可带着小欢,四处乱钻,这里打一枪,那里放一枪,他也不为了消灭多少敌人,反正哪边的敌人稍微安静下来,他就过去捣乱,等士兵们的火气被撩起来,他就跑了。 风声鹤唳啊! 到处在响枪,哪里看着都像是躲藏着敌人,每个士兵都不敢相信周围的任何一个人影。 魏可爽得不行,这种战斗他也是第一次遇上,好像是玩游戏一般。 哒哒哒…… 突然,远远的树林外面,想起了猛烈的枪声。 魏可侧耳一听,心里就是一惊。 正在响枪的方向,正是刘红鸳带着华洪会战士们埋伏的阵地! 也就是说,镇子西侧那里的情况,还是被发现了,掸家族已经调集了部队,开始向守在那里的华洪会战士们,发起进攻,双方已经开始交火。 这可不行! 掸家族人多势众,如果没人前去骚扰,刘红鸳等人必然会吃大亏! 魏可也不管树林子里这些四处乱窜的士兵,立刻带着小欢,沿着树林的边沿,往后面跑。 等他跑回到树林的最前端,抬头一看。 虽然是黑夜,镇子西侧是一马平川的田野,视线不受阻隔,就在大约一公里之外,双方已经陷入激战,无数人影晃动,枪声响成了一片。 魏可略略观察,正在发起进攻的掸家族部队,大约数百人! 刘红鸳带领的战士,仅有四十人,而且,那些战士已经挨饿数天,体力下降很严重,哪里扛得住? 不行!必须上去帮忙! 魏可刚想往前跑,突然发现,就在树林外的另一侧,有不少人影晃动。 咦?那里怎么还有人? 不用问,能出现在这里的不是战友,只能是敌人! 魏可多了个心眼,立刻悄悄靠了上去,想去看看,这伙敌人为什么没有进树林追踪自己,也没有到前面去参与进攻,而是躲在这里忙碌着什么。 敌人的人数不多,约莫二十余人。 黑暗中,有人举着手电筒照亮,其余的人正在手忙脚乱忙作一团,旁边还停着一辆牛车。 炮! 迫击炮! 这里居然被当作了一个临时的炮兵阵地。 在场的掸家族士兵,正在空地上架设三门迫击炮,还有个家伙半蹲在一门迫击炮前面,举起右手往前方比划,显然是个领头的,正在观测距离,计算射击诸元,看样子已经准备要开炮了。 魏可吓出一脑门子冷汗。 迫击炮的个头不大,目测应当是50毫米口径。 但!在这平坦地形下,50口径迫击炮就是绝对的重武器,一旦开炮,刘红鸳等人临时建立的阵地,会被彻底摧毁,那些战士分分钟就完蛋了! 冲上去干死这群狗|娘|养的! 魏可当机立断。 就在刚才,面对全副武装的百余名士兵,魏可都敢主动发起攻击,现在,面前仅仅是二十几个人,还都在紧张地忙碌,丝毫没有防备,魏可自然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魏可握紧枪,迅速向前靠近,一直到了距离对方仅有二三十米的位置上。 再往前跑,被发现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好在,二十多米的距离,对于战斗来说,已经等于是面对面。 哒哒哒…… 魏可举枪扫射! 正在忙碌的一群炮兵,悲剧了。 二十几米的距离,对于神枪手魏可来说,那是枪枪入肉! 炮兵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处于远离战场一公里之外的地方,还是在本方大部队的身后,却有人偷偷溜到了他们的面前,举着步枪扫射,这不是死催的吗? “啊!!!……” 一片人影被打得栽倒在地,死了的还好,一命呜呼,受伤的更惨,满地打滚! “小欢上!活的都咬死!” 魏可命令一声。 快速抽掉打空了的弹夹,插入新弹夹,拉动枪栓,举着枪往前冲! 啪!啪! 一声声枪响,有节奏地快速响起。 这样近的距离,魏可一眨眼就冲到现场了,那些士兵一点防备都没有,仓促之下,甚至没有人有机会,举起步枪向魏可瞄准,就被魏可射杀。 凡是还在挣扎的,一枪毙命! 至于还有没有人趁机装死,魏可连管都不管。 反正还有小欢在,小家伙也是个小阎王,凶残得很,没人能从它口中逃过性命。 果然是50迫击炮! 空地上,三门迫击炮已经架设完毕,粗粗短短的炮筒朝向前方。 魏可不由得舔舔发干的嘴唇。 这是好东西啊! 那措镇初步建立起自己的武器体系,却也没弄到迫击炮,这东西虽小,火力还是很猛的,超过掷弹筒,尤其是迫击炮比较轻便,紧急情况下,两名士兵就能抬着走,十分适合山地作战。 不过,魏可没本事把迫击炮带走,他能扛起一门,但如果那样的话,随便来个敌人,一枪就能把他撂倒。 但,不能带走,这些迫击炮却有用! 魏可望向远处的掸家族部队,嘴角露出得意的坏笑。 大炮已经架好,那还等什么? 轰他娘! 孔特木镇外西侧阵地。 刘红鸳的一双眼睛,已经变得通红。 她悲哀啊! 手下的战士们,正在她的眼皮底下,一个个壮烈牺牲! 今晚随她出征的华洪会战士,是镇子里仅剩的精锐战士,战争打了这么久,华洪会损失惨重,像这样的战士,已经是死一个少一个,没地方补充去。 虽说,大家早已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但,真的到了这种时候,还是令她无比心痛。 战士们都很勇敢,奈何数量太少! 仅仅四十名战士,组成了稀疏的两道防线,而在他们的面前,是数百名的敌人士兵,那是几乎十倍人数的差距,在这样的双方互射中,每一名战士只要稍微一露头,随时可能中弹! 再这样下去,她们已经不可能完成任务! 刘红鸳扭头看向镇外远处的方向,老五张虎带领的运粮车,还是不见踪影。 她们这一处阵地,还能坚持多久,五分钟还是十分钟? 咻! 就在这时,夜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啸音。 刘红鸳的脸色大变! 那是炮击! 掸家族武装有炮兵编制,虽然仅是山炮和迫击炮,也是重武器,而且,掸家族的炮兵素质不错,炮打得准,华洪会这次固守孔特木,在开始的时候就吃过大亏。 后来,在牺牲了无数战士的生命之后,大家才总结出防炮击的经验。 掸家族的炮,口径小,钻地效果差,所以,受到炮击的时候,只要躲进比较坚固的工事内,炮弹的杀伤力就很有限,除非是谁运气太不好,炮弹恰好落在他的身边。 但!这里是空旷的田野! 哪里有坚固的防御工事,能够让战士们躲藏! “敌人炮击!趴下!都趴下别乱动!抱住脑袋千万别抬头!” 刘红鸳大声疾呼。 她连自己的安危都顾不上,抬起上半身,拼命叫喊。 轰地一声巨响! 炮弹落下了,发生剧烈的爆炸,地面随之一阵颤动,就好像地震了,50口径那也是炮,炮弹带着飞行的动能,重重砸在地面,顿时让双方的所有人都停止了射击。 咦? 炮弹落下的位置,似乎不对? 这枚炮弹很是诡异,没有落在华洪会这边的阵地上,而是远远地落在后面,距离差了近百米,恰好掉在了正在发起进攻的掸家族士兵中间。 在掸家族士兵的人堆里,爆炸了! 第347章 大炮轰他娘 “啊……!” 一连声的惨叫,远远传进了刘红鸳的耳朵里,中间还夹杂着凶狠的怒骂。 那是猝不及防被炸的掸家族士兵,在气愤地骂娘。 对方的炮兵,什么时候准头变得这样差了? 要说迫击炮有误差,那一点不奇怪,迫击炮是抛物线发射,与开枪的准头没法比,然而,准头再差,也不至于差了这么多,直接误差百米,打中自家人了。 咻!咻!咻! 就在刘红鸳奇怪的时候,远处的夜空中,先后亮起三道红光,那又是在发射炮弹。 这一次,刘红鸳看得很清楚。 然而,正是由于看清了,她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 没错! 这些炮弹打击的目标,根本不是她所在的阵地,而是对面掸家族部队所在的区域! 天空中,炮弹的飞行轨迹,很容易分辨,从刘红鸳趴着的地方抬头看,能清晰地看到,炮弹已经在下落,位置恰好与第一发炮弹的位置相近,都在掸家族部队的中心位置。 很显然,最开始的第一发是试射,现在是真的在开始轰炸了。 是他! 一定是他! 虽说刘红鸳搞不明白,魏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她十分肯定,此刻在操作迫击炮发射炮弹的,只能是魏可无疑,除了这个原因,再无其他可能。 一时之间,刘红鸳激动得浑身发抖。 轰!轰!轰! 爆炸声接连响起,到了这时候,那些掸家族士兵,再也顾不上骂娘。 这里是无遮无当的开阔地! 在这鬼地方挨炮弹炸,等于被贴上了催命符! 怎一个惨字了得。 话说,掸家族士兵一方的人多,在这田野里根本施展不开,他们只能挤在一起,等待向前发起攻击的命令,反正,对面的华洪会人数少,正在忙于防守,根本威胁不到这里。 至于说防炮击,华洪会还有能力展开炮击吗? 在丘朗这块地面上,只有他们掸家族炸别人,别人是没有机会炸他们的! 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 炮击真的来了! 50迫击炮弹,威力一般,若想依靠这种武器攻击装甲目标,基本没戏,然而,如果目标只是普通的步兵,那就完全不同,一发炮弹落地,沿圆心十米范围内,只要是有步兵存在,几乎逃不掉! 轰!轰!轰! 血肉横飞! 挤在一起的掸家族士兵们,哪里料到如此变故,等到炮弹开始下落,才惊慌地四处躲藏,然而,周围都是人,大家挤在一起,谁也跑不出去。 炮弹在人堆里爆炸,一炸一大片,无数的人体四分五裂,被炸上了天! 几乎所有人都吓傻了,不知所措。 吓傻了有用吗? 没用!正在飞来的炮弹,不是两三颗,而是一大群! 就在这三声爆炸之后,如果你抬眼看,就会发现,天空中不断飘来了炮弹雨,无数的炮弹争先恐后飞来,在空中形成一道道白烟,颇为壮观。 这是不计成本的狂轰滥炸啊! 一时之间,炮声隆隆! 硝烟弥漫! 大地发出了剧烈的震颤,像在打摆子,在华洪会这边的阵地上,所有战士不约而同抬起头,诧异地看向眼前的情景,一个个目瞪口呆。 只见,数十米开外的田野里,已经变成白茫茫一片,像起了一阵浓雾。 靠!这是谁啊! 真狠! 对面那片地方如果有人,大概都变成碎末末了吧? 小树林边。 魏可忙得头上热汗直冒。 三具迫击炮并排架在地上,魏可将炮弹箱子摆在旁边,伸手捞起一枚炮弹,顺手就塞进炮筒里,如此往复,一门炮连续发射三发,然后换到下一门。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炮弹打出去,尽量分散,覆盖更大的区域,同时也为了防止炸膛。 现场,炮弹发射时产生的白烟,呛得魏可连连咳嗽。 周围的空气,也被烤得*辣的。 这一通狂炸,轰得爽! 但,当魏可想调整迫击炮的射击角度,继续轰炸的时候,猛然发现,前面的田野里,已经有一大群人影,正在向他所在的地方,快速奔跑过来。 回头再看,身后的方向上,也有很多人在快速逼近。 靠!光顾着打得爽,已经被包围了! 想想也知道,炮兵阵地并不隐蔽,大炮一响,傻子也知道这里出了事,那些气急败坏的掸家族士兵,自然会没命地冲过来,想阻止这里的人继续轰炸。 假如这些士兵知道,正在操作迫击炮的不是自己人,估计魏可早就被打成马蜂窝了! 怎么办? 虽然已经轰出去不少炮弹,但这些炮和剩余的炮弹,绝不能留下! 魏可飞快地将三门迫击炮,还有剩余的炮弹,全部堆在一起,再抓起一发迫击炮弹,拎在手里,左手扣住炮弹的尾翼,用力一旋,炮弹就被拧开了。 魏可还不放心,又连续拧开两发,最后,将这些拧开的炮弹,底火洒出,小心地摆在炮弹堆上。 做完这一切,魏可再不敢停留,拔腿就跑。 跑出去足有二十余米,从战术包里掏出一枚手雷,瞄了一下,远远扔了出去。 手雷扔的很准,在空中滑出一道弧度,恰好落向炮弹堆的最上方。 魏可转身,继续猛跑。 轰! 在第一声爆炸响起之后,仅仅相隔数秒,轰轰轰!一连串的剧烈爆炸声,骤然响起,这声音在夜里听起来,就好像突然响起了一串炸雷,极其惊人。 地动山摇! 这时候,魏可已经跑到了小树林边,从身后传来的爆炸冲击波,居然将他推得往前扑倒。 可想而知,现场的爆炸有多么猛烈! 魏可头也不回,爬起身,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小树林。 炸了! 周围数公里范围内,交战双方的所有人,看着突然升起的这团蘑菇云,全都目瞪口呆。 一颗两颗50迫击炮弹,爆炸的威力有限,但,现在是一堆炮弹,差不多在一个时间内,同时爆炸,这样的动静,在丘朗地区,几乎等同于看到了末日时的场景。 正在跑来的很多掸家族士兵,立刻被震翻在地。 不过,也有一些人看到了,有个人从现场跑了出去,钻进了小树林。 “敌人!敌人跑了!追上去杀掉他!” 一片叫喊声中,有人拔脚就往小树林前跑。 哒哒哒! 迎面,一串子弹突然从小树林里飞了出来,跑在最前面的几名士兵,当场栽倒在地。 这一下,魏可彻底惹了众怒! 尼玛!这也太欺负人了! 用我们的迫击炮,炸死我们这么多人,临走还把迫击炮和炮弹一锅端了,现在,你逃跑就逃跑吧,还敢开枪杀人,这是把我们都当成死人吗? “抓住他!扒了他皮!点天灯!” 群情激愤,从两侧跑来的士兵们,已经看清魏可只有一个人,根本不怕他。 呼啦啦! 无数人流冲向了小树林。 魏可拿眼睛一扫,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我靠!这帮家伙都疯了吧,连子弹都不怕了,这哪能继续留在这里等死,赶紧逃跑吧! 第348章 被震撼 镇外西侧。 刘红鸳领着手下的战士们,默默守在阵地上。 对面的掸家族撤兵了! 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的超级大爆炸,大家都看在眼里,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那次大爆炸之后,剩余的掸家族士兵,突然放弃了继续进攻,转而往后撤,迅速退出战场,就好像不再对面前的这一拨华洪会战士,有一点点的兴趣。 难道说,敌人想勾引他们上去追赶,趁机歼灭? 刘红鸳不敢带队追击,她知道,自己手下这点人,一旦离开阵地,还不够给对方送菜的。 哪怕掸家族遭到炮击,死伤无数,也依然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 魏将军怎样了? 如果是他在向敌人开炮,他逃出去了吗? 刘红鸳心急如焚。 “五当家的!四当家的带人回来了!” 一名战士突然发出惊喜的喊叫。 扭头看,果然,从镇外的方向上,两辆马车正在由远及近,快速奔来,在马车周围,有一群人紧紧地跟着,不用说,那是老四张虎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了宝贵的粮食。 就在这时,从身后的方向上,也飞快跑来了一群人。 领头的正是付文涛。 付文涛见到刘红鸳,立刻大喊道:“五妹!你这里怎么样?弟兄们伤亡严重吗?刚才敌人向你们开炮了?敌人呢?刚才那声巨响又是怎么回事?” 面对付文涛一连串的提问,刘红鸳居然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伤亡严重吗? 她们阵地上的40名战士,至少伤亡三分之一,令人心痛。 但! 假如没有刚才那一轮疯狂的炮击,她们这些人,很可能已经全部牺牲在这里! 还有更蹊跷的,剩余的掸家族士兵,至少还有两百余人,明明有能力冲上来,击溃,或者全歼她们,却莫名其妙突然撤退,甚至留下了满地的尸体于不顾。 掸家族虽是敌人,却作战勇敢,轻易不会丢弃自己同胞的尸体。 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如此? “付三哥!我们必须赶快去救魏兄弟!” 刘红鸳突然紧张叫道。 付文涛吃了一惊,奇怪问道:“你说魏兄?他难道没有和你们在一起吗?” “在一起?怎么可能!难道思理兄弟一直和你们在一起?” “是啊!也不是,思理兄弟没有在阵地上,他躲在我们阵地的右侧,悄悄向敌人打冷枪!你还别说,魏兄的这个计策真有效!要是没有思理兄弟帮忙,我们的人伤亡就惨重了!” 两个人迅速交流一番。 他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因为,两个人都想岔了。 在他们看来,作战计划是魏可制订,他与郝思理一左一右,执行的是类似的任务。 然而,根本不是! 在今晚的战斗中,郝思理虽然也承担了阻击任务,但他并没有完全脱离大部队,而是躲在付文涛等人的阵地右侧,伺机骚扰,并向敌人打冷枪。 付文涛那一侧,面对的敌人不多,再加上郝思理的偷袭,遭受损失不大。 也正是如此,当付文涛听到炮声,以为刘红鸳受到炮击,连忙带领一部分战士赶来援救,却不料,等他到来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战斗已经结束。 “什么!你说魏兄一个人在前面?” 付文涛变色道:“他一个人和掸家族开战?还抢了敌人的炮,炮轰敌人?那他现在哪里?” 魏可现在哪里? 谁知道啊! 魏可身上有单兵电台,他们这些人却没有,而且,电台的有效通信距离不过屈屈一公里远,就算留在左侧阵地那一边的郝思理,也无法联络上魏可。 刘红鸳着急,付文涛更急! 两个人一合计,反正张虎把粮食运回来了,任务已经胜利完成,战士们应当立刻撤退。 其他战士可以撤,他们两个不能撤! 摸上去! 假如魏可还能侥幸活着,他们拼了自己的性命,也必须把魏可救回来。 至于魏可会不会已经牺牲,两个人十分默契,谁也没敢提。 很快,战士们保护着粮车,往镇里子撤退,也有战士提出,想和付文涛、刘红鸳一起去寻找魏可,两个人都没同意,因为,在这样的场合下,哪怕在场的战士一起出发,遇上掸家族的大部队,也是无济于事。 付文涛和刘红鸳,两人一前一后,搜索前进。 由阵地出发,往前数十米远,就是掸家族士兵曾经停留过的位置。 这里,也是遭到炮击的地点! 现场一片狼藉,尸横遍野,到处是弹坑,以及遗落的物品,地面的草皮上都渗透着猩红色。 粗粗一算,方圆百米的范围内,至少被炸死了上百人! 付文涛看得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刘红鸳也心惊。 幸亏有人及时发射了那么多炮弹,否则的话,华洪会在前方的阵地,根本挡不住敌人的攻击,不仅粮食运不进镇子里,更糟糕的是,万一这些敌人趁机攻入镇里,那就完了! 两个人小心地穿过炮击区。 再往前数百米的距离,当他们接近小树林的时候,发现这里又开始出现尸体。 不过,相比于将要看见的场景,这些零星的尸体,根本不算事儿。 就在小树林的后面,一个巨大的弹坑! 直径一二十余米的圆形弹坑内,地面上寸草不生,除了散落一地的各种金属结构的碎片和弹片,其他的东西都消失了,好像这里是人工挖出来一个小池塘。 “我的天!这怎么弄的?” “应当是他炸了敌人的炮!那一声巨响,我们离得远,都吓坏了!” “走!往前面去看看!” 绕过弹坑不远,又是一地的尸体! 这里躺着的尸体就多了! 虽然不如田野里被炸死的人数多,然而,这里的都是被枪打死的,横七竖八躺着,还保持着完整的人形,猛然看过去,还以为是一大群人走累了,临时躺在这里休息。 只不过,满地都是血浆和碎肉,空气中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味,证明这里都是死人。 这场景让人看得头皮发麻。 “四哥,他会不会带来了其他人,早就埋伏在这里?” “绝对没有!” 付文涛很肯定地摇头。 他是和魏可乘坐同一架直升机回到丘朗,除了留下一人看守飞机,几个人都在孔特木,其中,郝思理在左侧参加战斗,另外两名队员,被魏可留在镇内,保护军医宋石坤的安全。 一个人! 假如在这里战斗的是魏可,他只有一个人! 看看这地方被打死了多少人? 少说又是几十个! 不同于之前被炸死的那些掸家族士兵,死在这里的,都是被人开枪打死,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说,这些人都是手里没有拿武器,乖乖等着被杀? 少扯淡了! 掸家族士兵的战斗力,绝对不比华洪会战士弱,他们也是很强悍的,而且,从现场遗落的枪|支,以及周围随处可见的弹壳,不难看得出,这里曾经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被震撼! 两个人真的是被震撼了。 魏可离开他们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支步枪,充其量还有手枪、匕首等等,那都是常规武器。 常规武器,就算你有三头六臂,凭什么杀死这么多人? 第349章 疯狂的肉搏 魏可在林中奔跑。 以他的经验,作为逃跑的一方,如果你一味埋头猛跑,最后大约总要遭殃。 试想,你在前面跑,沿途一定会遇上一些障碍物,而后面的人盯着你的背影追,有了目标,人家根本就不会跑弯路,哪怕速度比你稍慢,你也很难彻底甩开追兵。 奔跑时间长了,你的速度下降,那就更逃不掉! 怎么办? 开枪阻击! 魏可边打边逃,跑一段,回身抽冷子开一枪,然后返身再跑。 如此一来,看似自己的速度下降了,但实际上,敌人受到的影响更大,因为,你是主动的一方,是跑是打,全在你一念之间,敌人始终会有所顾忌,不敢放胆来追。 但!即便如此,魏可也觉得不妙了。 身后的追兵太多! 没办法啊,他做的太狠了一点,把掸家族给彻底激怒了。 魏可想不到的是,被他炸毁的那三门迫击炮,算是掸家族压箱底的宝贝之一,带队的掸家族指挥官,在得知这一惊人消息之后,气急败坏,又害怕自己遭到掸雄的处罚,所以下达了死命令。 宁可放过前面打阻击的华洪会,也要抓住他这个卑鄙的破坏分子! 于是乎,所有的掸家族士兵,都加入了围剿。 这是两百多号人啊! 幸好,士兵们有的追的早,有的追的迟,有的快有的慢,这才把队伍拉成了一条长龙,直接盯在魏可屁股后面,紧紧尾随的,只是最前面的第一批士兵。 否则,哪怕魏可胆子大,估计这时候也要吓得肝颤了。 簌簌簌! 子弹乱飞! 魏可甚至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无名岛上,这场景真有点相似。 唯一的不同,前一次他是面对几百敌人冲上去,是必死之局,而这一次的情况稍好,追兵全在身后,只要他的运气足够好,还是有很大的机会成功逃脱。 越往前跑,树木似乎长得越来越浓密。 魏可这才发现,最开始的那片小树林,实际上后面连接着更大的树林,而且,地势也开始变得崎岖不平。 魏可不由得大喜。 地形复杂是好事,意味着成功逃脱的几率大。 果然,当魏可跑过一片隆起的山坡时,扭头一看,后面的追兵已经被挡住,暂时看不见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跑! 魏可将步枪提在手上,甩开大步,像只兔子一般往前飞窜。 跑着跑着,魏可陡然觉得不对劲! 抬头一看,不觉傻眼! 这时候,他刚好转过一片浓密的林子,来到了树木相对稀疏的地方,这地方两侧高,中间低,一条自然形成的小道,穿插在树林子中央,魏可就站在小道上。 正对面! 数米之外! 站着七八条人影! 这七八个人,走的歪歪斜斜,一个个垂头丧气,似乎有的人还受了伤,被同伴搀扶着,手里的步枪也没有端在手里,而是当作拐棍,拄在了地上。 我去他大爷! 这真叫冤家路窄,做了坏事,该还的债迟早要还! 眼前是些什么人? 他们就是最初追赶魏可,跑进林子里的那些士兵,一片混乱之下,这几个士兵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到了一起,在树林子里瞎转,恰好与魏可走了个面对面。 相隔数米远! 双方都被这预料不到的场面,弄得愣住了,彼此大眼瞪小眼! 没说的,所有人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要说魏可身上穿的迷彩服,在林中奔跑的时候,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别人很难一直盯牢他。 然而,现在面对面站着,那就太显眼! 掸家族的士兵,根本不会穿这种稀奇古怪的服装,头上还扣上一顶钢盔。 那么他是谁? 这时候在树林里玩命逃跑,又不是掸家族士兵的,除了那个躲在暗处,卑鄙地偷袭了他们,造成大量伤亡,然后又在树林里捣鬼,造成他们自相残杀的家伙,不是这个人还有谁呢? 短暂的一两秒的停顿,如同过了很长时间。 然后,双方同时开始动作! 杀啊! 拼命啊! 对面的掸家族士兵,对魏可已经恨到了骨头里,哪里还有不拼命的道理! 魏可呢?他是不得不玩命! 这种时候,那条战场名言再次证明了它的无比正确性,也就是说,谁先开枪谁能活命。 哒哒哒! 魏可占了大便宜了。 出于无数次战斗的习惯,哪怕在不要命的逃跑,他的步枪也没有背在身上,而是一直抓在手里,子弹也是上膛的,随时保持着可以开枪射击的状态。 相反,对面的这些士兵就不行了。 这些士兵在林子里转悠这么久,除了误伤很多自己人,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见,又累又沮丧,士气已经跌到了谷底,步枪虽然抓在手里,却没有一个人事先做好开枪的准备。 第一个开枪的是魏可! 举枪就射! 一串子弹飞了出去,这是相距仅有数米远的超近距离射击,几乎是魏可扣住扳机,对方的人就被打飞了! 但,对面八名士兵,只有站在右侧的三个人飞了,另外的五个,依旧站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一瞬间,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因为,他的枪膛里没子弹了。 作为资深特种兵,魏可应当时刻记住枪里还剩余几发子弹,然而,现在这情况太特殊,就连他自己也忘了,步枪里仅仅剩余最后几发子弹,他还没来得及换上新弹夹。 这是个致命的失误! 这个失误所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可能因此丧命! 就在这时候,依旧站在对面的五名士兵,看见魏可的枪口扫向自己,都下意识吓得一哆嗦,以为自己也会被打死,然而,当他们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的时候,立刻疯了一样。 有的举枪! 有的拼命去拉枪栓! 魏可几乎气得吐血,但,他什么也顾不得了。 来不及伸手往腰里去摸手枪,魏可抡起手里的步枪,一个箭步就窜了上去! 哒哒哒! 有人的枪响了。 但!魏可并没有被击中,他奋勇地冲进了几名士兵的人堆里,那名开枪的士兵,手里举着的步枪,就在魏可的胳肢窝下面,子弹射向了空空如也的树林子里。 啪! 噗嗤! 这不是枪响,而是魏可手里的步枪顶端,凶狠地刺进了这名士兵的面部! 步枪前端没有枪刺,圆圆的枪管却也具有攻击性,再加上魏可力气大,这一下,枪管深深插在士兵的脸上,鲜血飞溅,这士兵惨叫一声,仰面就倒。 这时候,魏可与剩余的四名士兵,已经完全搅在一起。 肉搏! 贴身肉搏! 四名士兵也是疯狂了,步枪的长度太长用不上,其中一名士兵,大叫着跳起,一把抱住了魏可的脖子,其他三名士兵,纷纷举起手里的步枪,来砸魏可。 这帮家伙,居然想将魏可生擒! 噗!噗! 魏可的肩膀上,甚至钢盔下的右眼角处,同时被枪托砸中。 尤其是眼角处挨的这一下,把他的脑袋打得轰一声响,鲜血一下子就涌出来。 对方疯,魏可更疯! “啊!” 魏可虎吼一声,舍了手里的步枪,左拳抡圆,对准面前一名敌人的胸口,狠狠一击。 这一拳,含怒而出,那敌人一声闷哼,仰面飞出。 怒杀一人,还剩三个! 第350章 老君泉 几名掸家族士兵,显然是低估了魏可的战斗意志,更低估了他的凶狠。 只见! 魏可左拳击飞面前敌人,右臂反转,探到自己背后,使劲一抓! 这一抓,恰好扣牢抱住他脖子那名敌人的后脑勺。 “给老子去死!” 呼地一声! 这时候也不讲什么固定招式,魏可的肩膀和腰胯用力,一个背摔,那名抱住他脖子的敌人,身体腾空,在空中抡起半个圈,被从后面,直接抡到了魏可的身前。 噗! 魏可的右膝顺势抬起,重重顶在这人的下体处! 魏可身体强壮,膝盖撞击的这一下,又狠有准,更何况,击中的部位是男人的命根子,谁受得了? 嗷地一声惨嚎,这敌人滚翻在地,白眼一翻,已经晕死了过去。 凶残! 出手抬脚就要你的命! 短短的几个呼吸的时间,自从魏可不要命地扑上来,已经干翻了三人! 这样的战斗力,终于让最后的两名敌人,怕了。 其中一人慌忙退后一步,抬起手里的步枪,对准魏可就要开枪。 魏可紧随而上,右手推开枪口,左手伸出,一把攥紧对方的衣领,紧接着,右手往下探,扣牢这人腰间的皮带,双臂用力,呼地一声,将这人凌空举起! “走你!” 魏可一声大喝。 将这名举起的士兵,好像投掷标枪一般,脑袋在前,狠狠砸了出去。 砰! 这士兵恰好一头撞在最后一名士兵的脸上! “啊!啊!” 两名士兵齐声惨叫。 尤其是被撞中面部的那士兵,仰面栽倒,满脸的鲜血崩流。 直到此时,魏可才有空闲的时候,从腰间抽出匕首,恶狠狠扑上前。 噗嗤!噗嗤! 两刀! 结果了两人的性命! 至此,八名掸家族士兵,齐刷刷被放翻在地。 这八人也是够倒霉的,侥幸没有在大混战中丧生,还凑成了一支人数不少的小队伍,假如没有和魏可撞在一起,应当能捡回一条小命,不料与魏可一番厮杀,谁也没能躲过这一劫。 现场,魏可抬手抹一把脸,却抹了满手血! 他受伤了,眼角外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鲜血流淌下来,流进右眼中,视野里一片红色。 好险啊! 在这场一挑八的搏杀中,稍有不慎,他就会是殒命的一方! 唧唧!唧唧!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小欢的叫声。 扭头看,小欢的小身体,一跳一跳地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使劲叫唤。 话说,魏可这一路逃跑,那些掸家族士兵向他开枪,小欢被激怒,从魏可的肩头跳了下去,主动跑去攻击那些士兵,魏可也来不及管它,这时候它自己跑回来了。 但!不仅是小欢来了,还有追兵! 魏可一眼就扫到,一大群人影已经出现在身后的树林里,正在快速赶来。 当真苦也! 原来,魏可的这一番厮杀,耽误了一些时间,再加上枪声暴露了方位,那些士兵已经循着枪声追来,跑在最前面的士兵,不过距离他仅仅数十米而已! 还是要继续跑啊! 魏可叹息一声,伸手一把抓起小欢,丢在自己肩膀上,连地上的枪都来不及捡,转身就跑。 不得不说,现在的魏可实在很狼狈了。 长时间的高强度战斗,哪怕身体再强壮也有点吃不消,再加上受伤,不仅疼痛,而且,鲜血流进眼睛里,让他的视线有点模糊,看什么东西都是红红的。 然而,他连停下来处理伤口的时间都没有! 魏可咬紧牙,埋头往前跑,脚下已经略微有了些踉跄。 就在魏可刚刚离开,大批追兵赶到。 跑在最前面的几名士兵,猛然看见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八个人,下意识就往旁边躲闪。 很吓人的场景! 其他几个人也就算了,哪怕是最开始被魏可开枪打死的那三个倒霉蛋,身体已经断为两截,也没有显得特别恐怖,因为,这样的场面,在战场上并不少见。 真正恐怖的是另一个人! 那个被魏可一枪捅在脸上的家伙,才是最凄惨的! 此刻,这人还没有死透,仰面躺在地上,喉咙里发出瘆人的呼呼声,手脚抽搐。 一支步枪,直直地插在他的脸上! 这人的鼻子已经没有了,只能看见一个血糊糊的血窟窿,顺着枪管,还在往外冒血。 天啊! 他们正在追赶的,到底是人是鬼! 如果那是一个人类,怎么能干出这样残忍的事,怎么下得去手? 然而,你要说那不是一个人,前面那个正在逃跑的家伙,大家还能看见背影,明明有手有脚有脑袋,实实在在就是一个人,绝对假不了。 “让开!怎么不继续追?” 一名掸家族军|官推开挡在前面的士兵,跑了上来。 紧接着,他的脸孔一阵扭曲。 “这个该死的!一定要抓住他,用最严厉的手段处死他!” 军|官气势汹汹大吼,伸手拔出手枪,对准地上那名士兵的脑袋,砰地补了一枪,又大吼道:“勇士们!有人侮辱了我们神圣的掸家一族,他应该付出死亡的代价!现在,勇士们!拿出你们的勇气!追上去!” 军|官的鼓动非常有效。 周围的士兵们,全都露出了狠厉的眼神,齐声大吼。 “让他付出代价!” “抓住他!” 再一次的追赶开始了。 这些被刺激的嗷嗷叫的士兵,奔跑的速度更快了! 同时,他们很聪明地分出两拨人,从左右两侧包抄迂回,准备对魏可进行合围! 危险了。 真的危险了。 现在的魏可,不仅体能下降,他还受了伤,手里也没有了步枪,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敌人却蜂拥而来,誓要将他抓住,处死他,为那些被杀死的士兵报仇。 就连魏可自己也没料到,他会被逼到这种程度。 坦白说,掸家族的士兵还是很厉害的,他们惯常在丛林里作战,这里相当于他们的主场。 啪!啪! 魏可依然坚持自己的战斗节奏,一边奔跑,一边开枪还击。 他握在手里的是一把五四手枪。 手枪的威力远远不如步枪,更要命的是,他携带的手枪弹严重不足,再这样下去,不等敌人追上来,他就可能因为弹尽粮绝,陷入只能徒手搏斗的境地! 稍微值得庆幸的是,敌人似乎想抓活的,只是一个劲往他的头顶上开枪,恐吓他。 抓活的! 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吗? 不!他宁死也不愿成为掸家族的俘虏! 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座高高的山包,挡住了去路。 面向魏可的这一侧,山壁陡峭,要想爬上去,显然比较费时费力,如果他那么做了,紧随其后的敌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他死死缠住。 左右两侧呢? 很不幸,就在山包的两侧,也出现了敌人的身影,那是负责迂回包抄的士兵,已经赶到了。 坏了! 魏可一阵头皮发麻。 他被包围了! 就在这时,山包正下方的山壁上,一个洞口引起了魏可的注意。 那洞口并不算大,约莫有一人多高,似乎有人工开凿过的痕迹,因为,在洞口外还竖立有一块石碑。 魏可想也不想,鼓足力气,对准洞口跑了过去。 石碑上,刻着三个大字:老君泉。 这是什么意思? 来不及多想,魏可一头冲进了这个叫作老君泉的山洞。 第351章 洞口保卫战 老君泉。 死洞。 话说,孔特木镇附近有个神奇的山洞,洞子不大,里面却隐藏有一汪泉水,最开始是猎人发现,将这里当作夜晚休憩的场所,既安全,还有干净的水源。 老君泉之所以神奇,在于泉水,无论被取走多少,泉水还是满的,不多也不少。 附近的华夏人多,有人搬来一座粗糙的老君像,再搬上祭台。 老君泉常有人来祭拜、取水,大家都说这是一处能赐福的泉水,普通人喝了没病,孕妇喝了,大人孩子都健康,久而久之,这里成了丘朗颇为有名的一处“景点”。 现在,孔特木正在打仗,老君泉里自然是一个人影也见不到。 魏可冲进了山洞! 取出手电一扫。 立刻暗叫一声,苦也! 山洞里挺干净,靠里侧的洞壁上,有一尊老君神像,就在神像前面,是丈余宽一汪清泉,在手电筒光线的照射下,发出琳琳波光,很是漂亮。 但!山洞里太小了,仅仅只有一间石屋子那么大。 除了入口处比较狭窄,其余的地方,四面石壁,将周围堵得严严实实。 这是绝地啊! 跑到这地方来,躲都没法躲,不是自寻死路吗! 魏可吓出一身冷汗,返身就想往外跑。 跑不了了! 山洞外面,已经传来无数喊叫声,魏可探头向外一看,无数的掸家族士兵,端着枪冲了过来,已经将这一处洞口团团围住,人数差不多上百,而且,后面还有士兵在陆续赶来。 完了。 魏可懊悔不已。 早知如此,他还不如在来到这个山包前的时候,选择一个方向杀出去,虽然很可能被打死,但总好过现在,被堵在密不透风的山洞里,想拼命都没机会了。 再出去拼命? 面对这么多穷凶极恶的士兵,除非你会飞,否则怎么杀出去! 魏可咬咬牙,从背后取下工兵铲。 一手枪,一手铲,躲在洞口内狭窄处的角落里。 死? 老子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无论做过了什么,也不会后悔,虽说,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等着去完成,然而,真到了必须牺牲的时候,老子绝不苟且偷生! 唯死而已! 洞口外,一片吵吵嚷嚷,那些追来的掸家族士兵,并没有冲进山洞抓人。 想来,他们也知道魏可的厉害。 要想进入山洞抓人,谁敢进来,就代表了立刻被杀死! 过了好一会,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喊叫声。 “里面的好汉听着!掸家族的头领大人说了,无论你是什么人,头领大人觉得你很有本事,如果你肯出来投降,头领大人饶你一条命!听明白吗?投降就能活命!” 这声音,居然是华夏语。 魏可往外一看。 此时,经过了一夜的激战,天色已经蒙蒙亮,洞口外面并没有树木,看得很清楚。 这时候,有个人战战兢兢走到了山洞外面,后面还有两名士兵,拿枪对着他的后背,显然,这人也怕死,不是自愿上来,而是被逼无奈。 只听这人两只手圈在嘴边,继续喊话。 “不管你是不是华洪会!好汉,咱要做明白人不是?丘朗已经是掸家族老爷们的天下,华洪会要完了!你和我一样,也是华夏族人吧?归顺掸家族也没啥,不一样过日子吗?你说是不是?” 啪! 魏可懒得答话,抬手一枪。 噗通! 喊话那人连叫唤一声都来不及,脑袋被打爆,翻身栽倒。 哒哒哒!啪啪!…… 仅仅只安静了数秒钟,突然枪声大作。 无数的子弹,如同蝗虫一般飞进了洞口,打得洞壁上面噼啪作响,尘土与石屑飞舞,就好像这里变成了过年时放炮仗庆祝的地方,乌烟瘴气,呛得人咳嗽。 不过,子弹不会拐弯,魏可躲在狭窄的入口后面,安全得很。 足足一两分钟之后,枪声停歇。 当魏可再次往外张望的时候,立刻就发现,一伙士兵手里端着枪,已经悄悄来到了洞口处。 劝降不行,对方终于还是要派人硬往里冲了! 魏可一声冷笑。 伸手掏出一枚手|雷,握在手中。 他身上带的手|雷不多,但是在这种场合下,手|雷的杀伤力大,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而他必须一出手,就把这些敌人吓住,不敢轻易再往里面闯。 否则的话,他手里只有手枪和工兵铲,如果敌人蜂拥而上,他有三头六臂也挡不住。 很快,洞口的地面上,出现了人影。 那是士兵们开始摸进洞,已经有人来到了洞口那处狭窄的地方。 魏可拉下拉环,等待片刻,将手|雷顺着地面滚出去。 扑簌簌一阵轻响。 “啊!是手|雷!快退出去!” 洞口处,传来一声惊恐的大叫,紧接着,人影杂乱,几个人相互推搡,试图逃跑。 已经到了这时候,能往哪里逃? 轰的一声闷响! 一股烟尘从洞口处弥漫进山洞,尘土飞扬。 “啊!……” 一连串的惨叫声响起。 这时候,有个人影,居然误打误撞闯进了山洞,手臂乱舞,显然是被手雷炸|伤。 魏可挥起手里的工兵铲,劈向对方的脑袋! 这人应声而倒,鲜血喷射而出。 魏可眼尖,一眼看见,这人的步枪还吊在他的脖子上。 太好了! 手枪太不给力,有了步枪,战斗力上升一个层次,哪怕依然冲不出去,外面的人要想冲进来,却也不容易,因为,洞口只有这么窄,魏可守在里面,足以以一当百。 哒哒哒!…… 外面的士兵再次疯狂射击。 魏可不为所动,伸出工兵铲,把尸体勾到自己脚边,拽下步枪拿在手里,心中大定。 姥姥的!想要老子死,就必须来足够垫背的! 不一会,枪声停歇,魏可却悄悄露出头,把步枪伸了出来。 哒哒哒! 三发短点射。 距离洞口十几米外站着的两名士兵,应声而倒! 这一下,可把外面的士兵们气坏了,原本他们以为,魏可已经没了反击的手段,扔出个手|雷,只是负隅顽抗而已,等一会就会乖乖负手就擒,却不料,一眨眼又被打死两个自己人。 哗啦! 士兵们集体卧倒,举起枪,对准洞口,又是一阵猛烈的射击。 然而,傻子也知道,这样的射击,除了浪费子弹,一点效果也没有。 “停止射击!用手榴弹炸死他!” 现场指挥官气得暴跳如雷。 这么多士兵,当然不缺手榴弹,很快,几名士兵就站到了洞口侧边的位置上,人人手里拎着一枚手榴弹。 一,二,三! 扔! 嗖嗖嗖! 几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一起被丢进了山洞。 正躲在洞口内的魏可,猛然听见这动静,吓了一大跳。 幸好,他的反应足够快,迅速将身体缩在角落里,然后抓起地上的那具死尸,两手抓牢,顶在自己前面,把自己挡得严严实实。 轰轰轰! 手榴弹爆炸了,山洞里顿时弹片飞舞,烟气弥漫。 这名冤死的敌方士兵,不仅送来了步枪,还能充当肉盾,当真实用。 很快,洞外的士兵又开始试探进攻。 但,很不巧,魏可不仅没有被炸死,而且完好无损,连一块油皮也没被蹭掉,又是一梭子子弹出去,放翻了两名试图想摸进洞的士兵。 所有人真傻眼了! 他们两三百号人,荷枪实弹,却拿眼前这小小的山洞没脾气。 敌人明明就躲在山洞里,然而,枪打不到,手榴弹也炸不死,自己人一旦进入洞口,立刻就死翘翘。 这要如何是好? 难道任由这个可恶的敌人,躲在山洞里偷着乐? 第352章 英雄末路 计策无法奏效,那就强攻! 掸家族也不是好惹的,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端起上了刺刀的步枪,冲向山洞。 激烈的鏖战开始了。 魏可已经杀出了一身血性,浑然不惧。 左手持枪,连续射击,任何一个敢于冲入洞口的敌人,别想逃过! 右手挥舞工兵铲,面对侥幸冲进山洞的敌人,二话不说,照准脑袋就是一家伙! 他就像一根钉子,死死卡在了洞口内侧! 话说,山洞入口处的地形,对魏可太有利了,洞口狭窄,顶多同时挤进来两个人,任你人数再多,再敢拼,被堵在洞口外,就是干瞪眼没办法。 再者说,天色渐渐亮了,外面亮,里面却是黑的。 魏可躲在暗处,外面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别人想向他开冷枪都办不到。 这仗没法打了! 当洞口处堆满尸体,将狭窄的洞口遮掩了大半,战斗停止。 把尸体拖开,继续进攻? 我的天啊!这要送掉多少条人命,难道要等到那个变态的家伙活活累死,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不长的时间里,山洞入口处已经血流成河。 被杀死的掸家族士兵,鲜血流淌出来,渗入泥土,而地面已经被鲜血浸透,形成了厚厚的一层血红色的泥浆,一脚踩上去,稍稍不留意就会滑倒。 这场景,看得所有人心惊肉跳。 藏在山洞里的这个人,他到底是谁? 说起来,今晚的掸家族士兵们,真的已经衰到家了。 因为,战斗了这么久,死了无数英勇的士兵,居然没有一个人看清那个人的脸! 他是华夏人还是其他种族,甚至是白人或者黑人? 没人知道! 那个人就像是个哑巴,除了杀人,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所有见到过这个人正面的士兵,全都被杀死了,以至于到了现在,除了知道那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其他的,一无所知。 “放火!烧死他!” 现场指挥官,发出了愤怒的吼叫。 火! 是啊,何必这样死拼,山洞只有那么大,用火攻,就算不能直接烧死,烟熏也能把人熏死! 得到了命令的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周围都是树林,要找些干燥的枯树枝,实在太容易,很快,大堆的树枝就被拖了过来,羞愤难当的士兵们,甚至把子弹的弹头拔出来,将里面的火药,统统倒在枯树枝上。 他们实在是恨透了山洞里的这个恶魔! 在他们看来,烧死对方,已经是天下间最仁慈的事情! 那就先烧死,再把尸体拖出来,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魏可靠在洞壁上,满脸的苦笑。 洞外的敌人在做什么,他自然是看得一清二楚。 但,知道了又能如何? 此刻的他,已经有些虚弱了,长时间的激烈战斗,消耗了极大的体能,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左臂依旧有力,其余的身体部位,无不酸胀乏力。 罢罢罢! 该来的终究还是躲不过啊! 假如敌人一直没头没脑地猛攻,他还真的可能坚持到最后一刻,哪怕他累瘫了,扣动扳机还能做得到,子弹也不缺,随便拽过一具敌人的尸体,总能收集到弹药。 动用火攻,那就彻底没有存活的希望了。 况且,魏可还不敢让自己被熏晕,因为,那有可能让他被俘。 小欢就在魏可的脚边,焦躁地来回跑动,看起来,小家伙也知道情况不妙。 魏可抓起小欢,走到了山洞里侧的水池旁。 水池的后面,就是那尊粗糙的老君像。 魏可端详片刻,随手做了个揖手礼,动作极不规范,就好像对着神像抬了抬手臂,口中自言自语道:“不好意思了老君爷,这次要让你受牵连。您大人大量,别和我个俗人一般计较!” 老君神像是木胎泥塑,自然没有一点声音。 魏可战斗了这么久也是累了,卸下头上的钢盔,用钢盔当作水瓢,舀起满满一瓢泉水,仰脖子大口灌下,立刻发出一声舒爽的叹息声。 还别说,这里的泉水不仅清澈,而且带着丝丝的甘甜滋味。 魏可已经激战一夜,嗓子眼里就像着了火,这一瓢清冽的泉水下去,感到一阵清凉,从头顶心舒服到脚后跟,浑身的疲倦感,也好像去掉了一多半。 然而,泉水虽好,却不能救他的命! 魏可再次舀起一瓢泉水,兜头浇在小欢的身上。 “小欢,咱俩的缘分尽了!放聪明点,找地方躲起来,等会烧起大火,空气一定很烫,很难熬,你要坚持住。等火灭了,这里会进来很多人,你要记住!绝对不能出来咬人!等人都走了,你就自己逃命去吧!哎!你跟了我这么久,也帮了我很多忙,辛苦你了。” 话说,这世界上最凄惨的!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 魏可自问自己勉强算得上一个英雄,真到了临死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一点感慨。 他还是第一次,用这样的口吻,去和小欢说话。 唧唧! 小欢却不领情,浑身一抖,水珠顺着毛发滴落,一身的毛发乌溜溜的,就好像从没有给泉水碰到。 小欢一对小眼珠,滴溜溜转动,突然一跃而起,噗通一声跳进了泉水池子中。 哗啦哗啦! 这小东西在泉水中很轻松地游动着。 咦?小欢居然还会游泳? 魏可看得有趣,忽然想起,沃嘎曾经告诉过他,雌獾的先祖是龙,看来这说法还真有几分靠谱,因为,传说中的龙肯定会游泳,而龙的后代有水性,也就不奇怪。 看见小欢游的开心,魏可心里一动。 他将步枪架在水池边,又把收集来的三个弹夹,整整齐齐摆在旁边,最后,自己也跳进了水池里,两脚踩水,很轻松地浮在水面上。 他是海军出身,水性当然很好,这水池也很深,两只脚都踩不到底。 自己开枪自杀? 不!他是战士,必须战斗到最后一刻! 水池的位置在山洞的最里面,敌人若想直接把燃烧的树枝,扔在他的头顶上,估计办不到,而这里有水,多少能降温,还能避免直接被烧死。 这里,将是他最后的战场! 如果他能熬到敌人进入山洞,他就有机会,利用手里的武器,再给敌人致命一击! 当然了,最后一颗子弹,必须留给自己! 想到这里,魏可又取出一枚醒神符,一枚护身符,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把符纸塞进衣服的最里面。 他的身上原本佩戴有吊坠,然而,在经过一晚上的激战之后,护身符大概已经失去了效用,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被人一枪托子,打得头破血流。 醒神符!护身符! 有了这两样东西,他肯定会坚持的更久。 魏可偶尔回头看看,小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再往周围看看,同样也没有。 动物都有求生的本能,这小东西听了他的话,也许已经找地方躲了起来,这样也挺好,他魏可反正很快就要死了,小欢如果能活下来,那也是一条生命,说到底,小欢也是他的朋友。 做完这些事,魏可一手握住枪,一手扶稳水池的侧边,目光坚定! 来吧!让你们看看,啥叫爷们! 第353章 艰难求生 呼!呼! 两根熊熊燃烧的粗大木头,被扔进了山洞,火攻开始了。 这伙掸家族也是够缺德,他们把火药洒在木头上,随着一根根着火的木头,从洞口处飞进来,山洞里立刻弥漫起一股刺鼻的硫磺气味,伴随着浓浓的黄色烟雾。 这玩意儿可是剧毒! 魏可不为所动,他的身上佩戴有醒神符,哪怕烟雾再有毒,要想一下子将他毒晕,那不可能。 不过,他还是赶紧取出一块纱布,浸湿,裹住自己的口鼻。 燃烧的木头、树枝、树棍。 与魏可的设想差不多,洞外的士兵们,不敢冲进洞内放火,虽然被丢进来的东西很多,几乎把洞口附近塞满,却无法直接烧到水池这边,魏可暂时还是安全的。 火起,山洞里变得亮堂堂,就像一座大型的锅炉炉膛。 随之而来的,是周围温度的迅速提升,以及缺氧。 山洞里的氧气只有那么多,燃烧耗费了大量的氧气,而洞外的新鲜空气根本进不来,缺氧就成为必然,这也是魏可最大的危险,因为,窒息会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昏迷。 幸好,他有醒神符! 醒神符的功效,就是帮助人体,克服各种不良反应。 很快,空气已经变得非常灼热,哪怕魏可不停地低头,用泉水把面部和头发打湿,也有点吃不消。 视线里,四周景物变得扭曲变形,就好像进入了一个抽象的世界。 坚持住!再坚持! 魏可不停地给自己打气。 要想让他现在就给自己一枪,他万万不甘心! 凭什么放弃,他是一名战士,不到最后一刻,他就不能放弃战斗,哪怕他还有一口气在,也要等到自己最想看到的场景,当那些敌人得意洋洋进入山洞,他会送上密集的子弹! 那样的一幕,肯定很精彩! 一名战士,如果能用那样的场景,给自己的一生画上句号,同样也叫精彩! 但,这样的坚持,无疑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随着山洞内的温度,被提升到极限,魏可所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辣的,仿佛喉咙里已经在燃烧,而周围的一切,似乎也是在燃烧的。 真的必须要结束了吗? 真的不能再给他痛快一战的机会了吗? 哗!哗! 突然,身边响起一阵轻微的水声。 魏可低头一看,只见,小欢就在他的身边,浮在水面上。 咦?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小欢一直就在水里,它没有找地方藏起来,那它刚才去了哪里? 由于醒神符的神奇作用,魏可虽然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住,思维还是很清晰的,没有多少晕晕沉沉的昏睡感,依然能保持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 唧唧!唧唧! 小欢在叫,似乎很着急。 “小欢,不是让你躲起来吗?如果你真是龙的后代,你能躲到水底下去吗?那里应当安全。” 魏可费力地说着话。 他自己说话,听在自己的耳朵里,都很遥远,有些不真实。 小欢突然一张嘴,咬住了他的衣袖,使劲拽他。 “小欢,你要带我去哪里?去水下吗?” 魏可这样问着,连自己都觉得好笑,如果小欢真是龙的后代,大概可以在水下生存,而他是一个人类,一旦到了水面之下,短时间还可以,时间一长,那就死了。 然而,小欢听了他的话,小脑袋拼命点动。 它在点头! 靠!难道老子这辈子不是给烧死热死,注定要当个淹死鬼? 魏可扫了一眼周围,这里虽然没有东西可以燃烧,但也确实没法呆了,再呆下去,他很快就会因为窒息而死亡,反正是没法等到敌人进入山洞的那一刻。 罢罢罢!淹死就淹死! 小欢是他的朋友,而且是他临死的时候,唯一陪在身边的朋友。 魏可咬咬牙,松开了扶住水池侧边的手臂。 哗!哗! 小欢的小脑袋一低,真的开始下潜。 魏可被它拖着,也沉入了水下,他的水性很好,一到水下,立刻闭住呼吸,手脚并用,开始划水。 小欢的力气很大,在水里拖着魏可这个庞然大物,居然毫不费力。 水面之下,依然很清澈。 由于火光映射在水里,魏可能勉强分辨得清周围的景物。 这泉水池子,居然像是一口深井,上下差不多粗细,只不过,池子的四壁都是天然形成的岩石,并不规则,否则的话,魏可真要以为,这里是一口人为开凿出来的深井。 水池的深度,比想象中要深,很快,魏可就感觉自己变得吃力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自从有了醒神符,魏可还是第一次佩戴醒神符进入水下,感觉上,身体明明因为极度缺氧,正在逐渐变得虚弱,然而,由于醒神符的作用,他的思维偏偏是正常的,依然能指挥身体,做出正确的动作。 靠!这醒神符牛逼啊! 如果能早些了解这功效,他能不能开发出一种新技能? 一边随着小欢下潜,魏可迅速从怀里,再次取出一枚醒神符,给自己挂在脖子上。 醒神符和护身符,他都是随身携带的,反正要死了,多戴上一枚,或许就能多坚持一会儿,看看小欢的模样,到了水下依然生龙活虎,他能多坚持一会,与小欢一起戏水,也很有趣。 终于,一人一兽沉到了水底。 魏可借着微弱的光线,向四面观察,紧接着,他突然愣住了,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直跳。 洞口! 准确地说,在水底的一侧,有个黑乎乎的缺口,看不见深浅。 然而,即便如此,魏可还是有了一种生的希望! 泉水一定是有源头的,眼前的这个洞,或许就通向泉水的源头处,那么,也就存在着一种可能,这个洞口里面是一条隐藏的水下通道,能够通往外面! 求生啊! 一个人有机会活着,谁愿意死! 哪怕这个机会仅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魏可也愿意尽一切的努力,去尝试! 果然,小欢下潜到这里之后,并不停留,而是好像早已熟悉了这里的一切,继续拖着魏可,往缺口处游过去。 魏可突然有了一种感觉。 最开始的时候,小欢并不是找地方藏了起来,而是独自下到了池底,还不仅如此,它很可能已经沿着这个缺口,往里面去过了,并且找到了安全的地方。 现在,小欢是特地跑回来,试图带他逃生。 逃生! 无论是人是兽,求生的本能都是相同的。 这里是深深的水下,魏可不可能去问小欢,但他努力调整身体,配合着小欢的动作。 身体已经很虚弱,几乎提不起力气,然而,魏可伸出左手,抓紧缺口处的石壁,身体一挺,跟在小欢的后面,一头扎进了这处黑暗的不见光线的所在。 他想的没错! 这里真是一处水下通道! 很狭窄,不过,恰好能让魏可的身体通行,不至于让他卡住。 通道内很黑,完全看不见,只能凭手摸。 小欢再次表现了它的神奇之处,因为,它不仅没有因为缺氧而行动迟缓,而且能辨别这里的环境,哪怕周围完全黑暗,小欢一直在努力向前游动,同时咬紧魏可的衣袖不松口,一直往前拖。 一人一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水下通道内,艰难前行…… 第354章 鬼魂说 老君洞。 山洞内的大火渐渐熄灭了,从洞口处,散发出一种皮肉烧焦的难闻气味。 所有人的脸色都很不好看。 被烧成焦炭的,不仅有那个可恶的敌人,还有他们的伙伴! 那些勇敢闯入山洞去作战的士兵,同样也在大火中,尸骨无存,也许没有被烧成灰烬,但肯定成为焦炭了,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人都当了陪葬品。 在掸家族的信仰中,人死之后,是不能被火葬的,那意味着无法转世投胎,成为了可怜的四处游荡的鬼魂。 可恶的敌人! 那个恶魔! 幸好,在这样的大火中,那恶魔也是无法幸免,必定被烧死了。 “把火浇灭!进去看看!” 现场指挥官,强忍着悲痛下达命令。 对于掸家族来说,这是一个失败的夜晚,损失无比惨重。 被偷袭、被炮击,再加上在树林中,以及进攻老君洞时造成的伤亡,粗略估计,重伤与死亡的掸家族士兵,居然达到了数百人,这个数字令人无法接受。 给掸家族造成如此沉重打击的,是多少敌人? 一个人! 仅仅只有一个敌人! 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人已经清醒过来,自始至终,从躲在小树林里偷袭开始,向他们发起进攻的,并没有一整支部队,而仅仅是一个人。 这人孤身一人,穿着打扮和战斗的方式都很独特,他甚至并不是华洪会! 天啊!掸家族为什么招惹上这样的敌人! 假如事情可以重来,掸家族宁愿付出高昂的代价,去笼络和讨好这个人,最起码不至于成为相互厮杀的敌人,因为,这样巨大的损失,哪怕掸家族也承受不起,再多来上几次,掸家族都可能被打得灭族了! 所幸的是,对方死了,噩梦结束了。 嗤!嗤! 士兵们把早已准备好的几桶水,从洞口外泼进去,剩余的火苗迅速熄灭。 这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现场指挥官亲自带人,进到了山洞里。 “仔细搜搜!找那人的尸体,哪怕只剩一根骨头,也要找出来!” 挫骨扬灰! 这意思表达的很明显,因为,仅仅是烧死对方,那太便宜了,必须将那个人的残骸找出来,用掸家族人的方式,给予最恶毒的诅咒,如此方解心头之恨。 山洞里的温度依然很高,烤得人发烫,但,士兵们不在乎。 为了看得更仔细,几名士兵甚至点起火把照明。 就在靠近洞口处的地面上,赫然有着几具烧成一团的人体,蜷缩在灰烬中。 这些是他们自己的同伴,有的尸体已经被烧成了灰,有的因为位置低,就成了这副鬼模样。 大家的心情都很沉痛,小心地避开这些尸骸。 那人只要不是傻子,绝不会停留在洞口处,等着活活被烧死,所以,要找到那个人,肯定要进入山洞里更深的地方,这是很好理解的事情。 果然,大家很快发现了踪迹。 山洞最里侧的地方,完全没有被大火波及,地面上很干净,一目了然。 一支步枪,三个弹夹。 这些东西,就整整齐齐摆在泉水池子旁边。 另外,还有一只表面已经变得黑乎乎的钢盔,躺在不远处的地上。 但! 人呢? 现场并没有那个人的踪影。 没有尸体,也没有烧成一团的尸体残骸。 泉水池子的后面,老君神像依然还立在那里,只是前面一个小小的香案,已经被高温点燃,烧成了一小团灰。 这是一个好诡异的场面! 在进入山洞之前,大家设想过很多可能性,甚至有人悄悄地猜想,这人如此变态,或许就能在大火中设法活下来,正躲在某个角落里苟延残喘,恰好被他们抓个正着。 然而,没有人,连鬼影子都没一个。 山洞内侧就这么大点空间,地面上很干净,四面的石壁也清清楚楚。 “上去!看看那个神像!” 指挥官下了命令。 一名士兵上前,伸出步枪,捅了一下老君像。 哗啦一声! 老君神像应声坍塌,一阵灰尘掀起,变成了一堆粉末。 原来,大火虽然没有将老君像烧毁,却已经将神像的内里烤得酥了,轻轻一碰,木胎泥塑的神像,尘归尘土归土,还原成它的本来面貌,那就是一堆土。 这一下,山洞内干净了,反正没地方能藏人。 所有人不约而同将目光,转向了神像前的那一汪泉水池子。 既然没有躲在神像后面,那么,泉水池就是唯一能藏人的地方,“他”应当就在池子里! 此刻,泉水依然是满的,水面不再清澈,而是飘上了一些黑色的灰烬。 好奇怪啊! 那么高的温度,泉水居然没被烤干? 不过,暂时没有人去考虑这个问题,只见指挥官恶狠狠地指着水池,右手一挥。 几名士兵上前,直接把枪口对准了水面。 砰!砰砰砰! 一通乱枪! 所有人的心思竟然是相同的,那敌人太凶恶,万一他躲在水池里,还没有死,突然暴起伤人怎么办,对待这种“东西”,最好还是用子弹说话,比较让人放心。 “东西”! 隐隐约约中,大家不再把这个躲在山洞里的人,当作一个正常的人类,来看待! 正常人类,能干出这些事吗? 枪声停歇,水池子除了水花四溅,没有其他反应。 “你!下去摸摸看!” 指挥官手指一名士兵,再次下达命令。 这士兵立刻哭丧了脸。 不过,士兵不敢违抗命令,很快脱光了身上的衣服,只穿一条裤衩,从池子边沿滑进了水池里。 “头领大人,这池子很深,摸不到底!” “潜水下去看看!” 谁都知道,山洞内再无可以藏人的地方,那个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水池里,这么久不见动静,应当是被淹死了,然而,就算被淹死,那也必须找到尸体。 打了这么久,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谁甘心? 水池足够深! 试想,魏可是被小欢拖下水的,身上还佩戴有醒神符,就算如此,等他到达水底的时候,身体几乎不能动弹,换成其他人,谁有本事下去? 很快,士兵重新浮上水面,脸色憋得通红,大口喘气。 这家伙差点把自己淹死! 没办法了! m北地处山区,要找个会游泳的不难,但要找精通水性,能潜水的,根本找不到。 一帮人守着泉水池,大眼瞪小眼。 “头领大人,听说人被淹死了会自己浮上来,这人怎么不见影?” 有个傻兮兮的士兵开口问道。 是啊!淹死的人会自己上浮,这是常识! 难道这人不想让自己浮起来,自己绑块大石头沉下去了? 再看看周围,不得不说,当地人对老君泉这地方,还是很看重的,山洞里干干净净,不要说是大石头,就连杂物也没有,要找个沉重的东西,也仅有老君像了。 莫名其妙的,所有人的后背一凉。 靠!难道真不是人类! 话说,掸家族信奉月亮,也信鬼神,也就是说,封建迷信的一套,在这里很吃香。 不是人类,那是什么东西。 鬼魂? 孤魂野鬼? 想到这里,所有人的神态都变得很不自然,有人不自觉地就往自己身后看,唯恐突然冒出一个张牙舞爪的厉鬼,从背后掐住自己的脖子! 这地方没法呆了! 指挥官的额头也在冒冷汗,咬牙命令道:“来人!从外面搬几块大石头来,砸下去!把这地方埋了!” 第355章 生死不明 老君泉洞外。 三条人影,急匆匆赶到了洞外山包前的树林里。 此时,周围寂静无声,空气中飘荡着树木燃烧后的焦糊味儿,还有夹杂其中的淡淡血腥味,而掸家族士兵们早已撤离,见不到任何人类和动物的踪迹。 动物也有基本的智力! 昨夜猛烈的枪声,已经将这里附近的动物,远远驱赶离开,暂时形成了一片真空。 “就是这里了吗?” 郝思理的神色颇为焦躁,嘴唇紧紧抿着。 付文涛声音低沉道:“对!这里就是老君泉,前面那个山洞就是了。” “山洞!” 郝思理闻言,手里提着枪,快步跑出树林,向着山包下跑去。 付文涛和刘红鸳二人,相视一眼,都是满脸的愧疚之情,连忙跟在了郝思理的身后。 话说,他们在前一天的夜里,先是被看见的战斗场景,惊得目瞪口呆,随后,又听到了树林里远处传来的枪声,两个人循着枪声,立刻进入树林开始搜索。 在那片树林里,两个人再次被震惊到无以复加! 因为,这里依然有很多尸体! 这些尸体全是掸家族士兵,奇怪的是,这些士兵死得奇形怪状,到处都有,几乎布满了树林里的每个角落。 这是怎么回事? 付文涛和刘红鸳一路往前搜索,越走越吃惊。 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魏可的这一仗是怎么打的,因为,魏可确实只有一个人,而他不可能像神仙那般,把自己幻化成无数分身,去和敌人战斗。 渐渐地,树林里出现了活着的掸家族士兵,他们在打扫战场。 说是打扫战场,其实是在收尸! 这一仗打得太惨,很多士兵在树林里到处乱跑,死的,伤的,要想把这些人全部找到,那可不容易,再者说,打扫战场的这些士兵,同样辛苦了一整夜,疲惫到了极点。 整个树林里,已经成了一座乱哄哄的坟场。 付文涛和刘红鸳不得已之下,只得沿着树林的外围,远远地绕路前进。 他们不是来战斗的,杀死几名士兵没有意义,重要的是找到魏可的下落,最起码要知道魏可的死活。 就在这时,两个人撞见了郝思理。 郝思理同样也是得到消息后,赶来寻找魏可,心里焦急却毫无头绪。 于是,三个人汇合在一起。 再到后来,等天色大亮,周围的枪声完全停了,三个人终于遇上了掸家族的一支大部队,那是一支足有两百人的队伍,却显得士气低落,每个人都垂头丧气。 这批人一路往回走,也在一路打扫战场,救治伤员。 到了这时候,三个人实在忍不住,就由郝思理和付文涛共同出手,俘虏了一名落单的士兵。 费了很大力气,他们从俘虏的口中,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说实在的,俘虏也不知道对方是谁! 听了俘虏的说法,三个人如同在听天书,既不敢相信,又多了一份希冀。 这支两百来人的掸家族部队,和魏可面对面打了一仗! 我的天!即便狂妄如郝思理这样的人物,他也不敢想象,假如让他面对这么多的敌人,他敢不敢冲上去动手,这不是勇敢的问题,而是最基本的理智。 这一仗,与他们夜袭孔特木不同。 07分队夜袭孔特木,那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人员、装备,甚至战场上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变故,这些问题统统经过仔细的考虑,大家只不过是照计划执行而已。 但,魏可仅仅是一个人,他是被对方追踪,被迫逃入树林,据说,在此之前他还受了伤。 在那种情况下,魏可与两百多人的掸家族部队,对峙! 一场惨烈无比的战斗! 战斗的结果如何? 掸家族用尽了一切手段,却伤亡惨重,现场血流成河,脚下的泥土变成了泥泞的血浆,那幅场景,即便是听一听,也让人觉得胆寒。 作为战斗的另一方,那孤身一人的怪物,他如何了? 生死不明? 没错!就是生死不明! 掸家族牺牲了无数的勇士,最后甚至在一怒之下,放火将山洞烧毁,最后却只得到了一个稀里糊涂的结果,他们不仅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就连对方的死活,也同样不知道。 那名指挥官命令,用石头把泉水堵死。 然而,那泉水似乎也中了邪,在连续投下十余块身体粗细的大石头后,池子里居然没什么反应,就连池子里的水也没见变化,原来如何,投入石块后,依旧如何。 这诡异的场景,再加上之前的种种古怪,让所有人都害怕。 最终,指挥官草草宣布,敌人已经被淹死。 那人真的被淹死了吗? 参与行动的掸家族士兵们,估计没有几个人愿意相信,他们反而在心里更加肯定,与他们战斗了一夜的,并不是一个活着的人类,而是一个极厉害的鬼魂。 鬼魂! 只有鬼魂,才不怕死,因为人家本身就是死的。 也只有鬼魂,才有神出鬼没的本事,枪打不死,手榴弹炸不死,同样的,用火烧估计也烧不死。 就是这样的! 掸家族在经历了一场艰苦的战斗后,仅仅得到一顶钢盔,作为战利品。 因为,现场留下的步枪和弹夹,被证明都是掸家族士兵自己的东西,是被对方抢夺过去,用来杀死他们的工具,既然是自己人的,那就不算战利品。 他奶奶的!魏可原本就是死人? 他是鬼魂? 付文涛、刘红鸳、郝思理三个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三个人此时的想法,居然是和掸家族士兵一样的,只不过,他们当然更希望是前者。 于是,三个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老君泉。 山洞外面,老君泉的石碑,已经被愤怒的士兵推倒,摔断成三截,躺在地上。 山洞入口处的地面,果然是红色! 由于被高温烧烤,泥土里的水分早已干透,地面板结,裂开了手指头粗细的大口子,然而,不需要特别注意,就能看出,那里地面的颜色与其他地方不同,是红褐色的。 红褐色! 那是大量的血与肉,与泥土粘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新的物质! 付文涛三人看得心里发麻,不敢多想,赶紧冲入洞内。 山洞内,几乎依然保持着原貌,靠近外侧的地方,一地狼藉,而内侧的泉水池边,却是空荡荡的,几乎空无一物,因为,步枪和弹夹、钢盔已经被士兵们带走,老君像也成了一堆土。 三人赶到泉水池边,俯身去看。 果然,泉水依旧是满的,水面平静,没有任何可疑迹象。 “你们在上面等着,我下去!” 说话的是付文涛。 他一边说着,一边就脱了外衣,噗通一声跳进了水池。 三个人此时的想法,竟然也是与之前的掸家族士兵类似,死要见尸!这里唯一可能藏人的仅有水池,更何况,与那些士兵不同,他们绝对不会误认为,魏可是个没有血肉的鬼魂,那么,他必定就在水下! 第356章 有火柴吧? 泉水池很深。 那些士兵无法潜入水下,付文涛就能行吗? 答案是否定的,他也不能! 付文涛很拼命,换句话说,此时的付文涛已经下定决心,哪怕自己被淹死,他也要下到水底去看看,魏可到底在不在那里,否则,他不甘心! 然而,这世界上的有些事,不是有决心就能办到。 一次,两次,三次! 付文涛失败了,除了被灌一肚子水,手脚几乎抽搐,他就是无法潜到池底。 刘红鸳满脸的泪水,却顾不上去擦。 事情很清楚,他已经死了。 英勇的魏将军死了。 没有人能在水底呆这样久,尸体之所以没有上浮,唯一的可能,魏可不愿意自己的尸体,遭到掸家族的侮辱,所以,他想了什么办法,让自己的尸体沉入了水底。 讨论尸体为什么没有上浮,那一点意义都没有,人死不能复生,死了就是死了。 “魏兄弟是为了华洪会而死!” 刘红鸳终于忍受不住心中的悲伤,失声痛哭。 郝思理没有哭。 他的眼中放射出仇恨的怒火。 邦邦邦! 郝思理面对泉水池跪下,以头点地,连磕三个响头。 “大哥!你放心地去!我郝思理这就去给你报仇,不杀尽丘朗掸家族的所有人,誓不罢休!大哥,我这一去,大概再不能回来祭拜你。你说过,咱是男人,流血不流泪!我就不给你哭灵了,免得你看不起我!” 郝思理的神态严肃。 他这是已经做好了准备,要追随魏可而死! 杀尽丘朗掸家族? 这个目标谈何容易,唯一的结果,就是郝思理也战死在沙场。 “思理好兄弟,我陪你去!” 付文涛很诧异,但随意也咬牙作出了决定。 他匆匆从水池里爬出来,往身上穿衣服,口中坚定道:“魏兄为我华洪会而死!我付文涛敬重魏兄的为人,无以为报,只能用这条命,聊表对魏兄的追思!” 刘红鸳闻言,立刻附和道:“也算上我这一条命!” 三个人,三条命! 在场这三人,同样都是如火般的烈性子。 魏可死了,他们除了悲伤,还有深深的自责,就拿付文涛和刘红鸳来说,他们一个是华洪会的总指挥,另一个是魏可所在一路的负责人,他们眼睁睁看着魏可一人上阵厮杀,最终被重兵围困而死,心里的内疚已经无法言表,唯有陪着魏可去死,才能安心。 英雄儿女,没有太多的废话! 付文涛刘红鸳并排,两人也面对泉水池子跪下,最后给魏可磕头辞行。 郝思理站在一边,已经开始整理装备。 话说,既然决定死战到底,很多不必要的东西就无需带在身上,留下武器弹药足够,尤其是对郝思理而言,他和其他07分队队员不同,比如背包等等物品,虽然有用,却会影响他的轻身功夫发挥,还不如一把短刀实用。 收拾麻利,多杀几个,不能吃亏! 最后,郝思理伸手摸到耳边的电台耳机,不觉心里又是一酸。 到了这种时候,他如何不知道,魏可为了保护他,并没有安排他独自去阻挡敌人,而且,当魏可面对众多敌人的围追堵截的时候,也没有设法通过电台,向他求援。 单兵电台,有效通话距离大约一公里,但如果地形平整,没有障碍物阻隔,距离可以稍长。 也就是说,假如魏可在小树林外,向郝思理求援,郝思理有可能听到,再不济,也能听到耳机里传出的电流噪音,知道魏可在设法与他通话。 但!没有! 一整个晚上,郝思理佩戴的这部电台,一直保持静默状态。 魏可为什么没有向他求援? 敌人太多,魏可不希望他郝思理陪着自己一起死! 这是魏可把他郝思理,当作亲兄弟看待! 郝思理自认为,自己不是心思特别灵巧的那一类人,但他讲义气,也佩服讲义气的人,老话说得好,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拿我当亲兄弟,我就愿意为你舍一条命! 郝思理伸手拽住耳机,就要把耳机取下扔掉,反正,魏可已死,再不会有人找他通话。 滋……滋…… 就在这时,耳机里竟然传出一串电流声。 郝思理顿时傻了。 这是有人在和他通话! “思理兄弟你怎么了?咱们这就出发!杀!” 付文涛和刘红鸳已经站起身,各自握紧手中枪,杀气腾腾。 郝思理哪里顾得上答话,手里举着耳机,一个箭步就从洞口窜到了外面,口中疯狂地大喊。 “大哥!是你吗?大哥你快说话啊!” “我艹思理你小子还真在!身上有火柴吧?快点给老子送几根火柴来!老子现在饿死了,火柴也泡湿不能用,我和你说啊,这钻木取火的法子,简直就是个坑!” 耳机里,传来魏可的抱怨声。 郝思理的眼泪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不争气地往下淌。 这时候,付文涛和刘红鸳已经快步跑出来。 “思理兄弟,你这是在和谁说话?” “……我大哥!他说自己饿了,让我赶快给他送火柴!他大概要烤东西吃!” “啊!?” 饿了,烤东西吃。 死人会饿,会需要烤东西吃吗? 老君泉后山。 这里是一处典型的悬崖峭壁,山势陡峭,近乎直立,就在石壁的中间位置上,一道溪流飞溅而下,落差足有十米,水声轰隆,下方一片水潭,碧绿清澈。 就在水潭边拐角处的树林里,被点起了一堆篝火。 魏可席地而坐,凑近篝火,正在取暖,浑身上下的衣服都被扒去,仅剩一条裤衩。 小欢乖巧地缩在魏可的膝盖上,探出头。 一人一兽,不错眼珠地盯着火堆上方的一根树棍,一个劲地咽口水,因为,树棍上正叉着一只肥肥的野兔,油脂滋滋地滴下,已经快烤熟了。 话说,魏可被小欢拖着,在地下水道中艰难前行。 身上的背包、工兵铲等等杂物,太累赘,统统被扔了,即便如此,魏可也差点坚持不住。 当他的意识出现模糊,连醒神符也无法保护他,身体机能接近崩溃的时候,小欢竟然带着他,一头冲出了地下水道,来到地面上,紧接着,他们就从十米的高空,被冲进水潭里。 符再一次救了魏可,这次是护身符。 假如没有护身符,奄奄一息的魏可,摔也能摔死他! 魏可没想到,他真的从死神手里逃出一命! 原来,老君泉是一处活水,通过那条隐藏在地下的水道,与其他地下水汇合,形成了一道瀑布,冲入后方的山谷中,又形成了一片水潭。 这叫大难不死! 老君泉下的地形,除非是有经验的潜水员,带齐了潜水设备,利用氧气瓶和照明设备,才有可能探明,然而,丘朗这地方哪里去找那样的人和装备。 魏可侥幸得脱,他成为了一个活着的传奇! 与此同时,掸家族的那些士兵们,假如得知真相,绝对会被气得吐血而亡! 第357章 刺杀之计 “大哥!” “魏兄!” “魏兄弟!” 郝思理三人齐齐赶到,三个人都是语声哽咽。 魏可虽然活着,看起来很惨! 原本是条昂扬大汉,现在却赤身蜷缩在火堆边,身体佝偻,浑身软趴趴的没力气,别的部位还好,胳膊腿脚都健全,没有少一个零部件。 但,一张脸就没法看了! 脸色惨白的吓人,不见一点血色。 右眼角处,一道大蚯蚓似的长长伤口,往外翻起,很是瘆人,同样也是惨白的,整个右侧脸高高肿起,把右眼挤得几乎看不见,那是伤口长时间被浸泡,产生了严重的水肿。 天! 这是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大罪! 郝思理和付文涛难受的嘴唇哆嗦,刘红鸳更是眼泪汪汪,泪珠儿啪嗒啪嗒往下掉。 “我说你三个干什么?老子又没死,就是饿了!” 魏可一点没有把人吓坏了的觉悟,舔舔嘴唇,伸手去够挂在火堆上那只兔子。 郝思理赶忙上前,取下兔子,恭敬递到魏可面前。 “大哥你吃!” “用刀剖开!亲兄弟明算账,思理你手艺好,给分两半!不能多不能少!” “哎!哎!” 郝思理不明所以,却还是赶紧抽出匕首。 很快,兔子被割开,恰好是分作两半,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魏可取了一半,递到小欢眼前,只见,小欢也不知道谦让,欢天喜地用两只前爪按住,就在魏可的膝盖上,对着这一大块和自己身体差不多大小的烤肉,开始狼吞虎咽。 见到小欢开吃,魏可这才抓起另一半,同样是饿死鬼投胎一般,张口就咬。 看到这场景,三个人傻傻说不出话。 这一人一狗,心脏真大! 原来,魏可口中的“亲兄弟”,不是指郝思理,而是指他的那条小狗。 “思理,付兄刘姐,不好意思啊!这只兔子不够吃,等会我让小欢再去抓一只大个的,回头烤给你们吃!” 魏可一边大嚼,一边抽空解释。 付文涛和刘红鸳慌忙摇手。 “魏兄(魏兄弟)你饿了先吃,我们不饿!” 这还能说什么啊? 原本以为魏可已死,连他的魂魄都祭拜过了,现在可好,非但没死,还能吃得贼香,别说是一只兔子,就在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他们也不在乎。 他居然没死! 经历了那番血战,又被两百余敌人团团包围,他是怎么逃出来的? 两人既是崇拜,心里也好奇得直挠痒痒。 郝思理已经掏出急救包,取出疗伤药和绷带,要给魏可包扎,付文涛和刘红鸳赶紧上前帮忙,三个人手忙脚乱,一通忙乎,把魏可的右脑袋用一长条绷带包住。 这一下,魏可彻底成了独眼龙! 伤口距离右眼太近,单独包扎包不住,只得沿着右耳下,用绷带一直缠到脑袋顶上。 郝思理又脱下自己的迷彩服,给魏可披上。 很快,半只兔子下肚,魏可长长舒一口气,精神也好了很多。 醒神符的作用很神奇,却也不是万能,在经过了一夜的折腾后,魏可的精力体力用尽,身体内空空荡荡,再不吃东西补充,他真的可能永远倒下起不来。 “魏兄,你真是神人!” 付文涛终于也缓过劲来,由衷地竖起大拇指。 没说的!服就一个字! 换作其他人来,多少条命都不够丢的,然而,魏可只是受了轻伤,胳膊腿都齐全,别看样子惨了点,打老了仗的人都知道,魏可只要好好休息几天,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好汉。 刘红鸳却难受道:“魏兄弟,伤口不妙,怕是要破相了。” 魏可哈哈大笑。 “破相?男人身上的伤疤,那叫军功章!咱又不靠脸蛋吃饭,破相怕啥!” 众人听了,只得勉强跟着笑。 说是这么说,谁愿意脸上留道疤,还是在眼角显眼的位置上。 但,能活下一条命,比什么都强! 郝思理开口问道:“大哥,我们去过老君泉了。那些掸家族还以为你是鬼魂,都吓得要死!不过,那地方密不透风,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是啊!老君泉是个死洞,就算长了翅膀也没法逃? 付文涛和刘红鸳也都很奇怪。 魏可用手摸摸膝盖上小欢的脑门,这小东西已经把半只兔子啃完,居然是连一块骨头都没剩下,连肉带骨头一起吞进肚子里,这时候两只小眼睛闭起,晕晕沉沉睡着了。 小欢累得睡觉,魏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由此可见,它也累坏了。 “这次捡回一条命,多亏了小家伙!” 魏可将昨天夜里自己的经历,简单介绍了一遍。 另外三个人听了,都是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尤其是付文涛和刘红鸳,他俩是华洪会的人,老君泉这么有名,两个人都曾经多次进去过,但谁能想得到,老君泉下竟然暗藏一条水道,直通山后面的瀑布? 再者说,即便是有一条水道,却需要穿过整座山的下面! 魏可凭什么能在水下那么久不死! 再看看趴在魏可怀里熟睡的小欢,付刘二人越看越觉得神奇,这一人一狗,当真是神了。 神! 不仅是战神,还是不死之神! 然而,无论如何,魏可确实没有死,好端端活在他们面前,这就是天大的大好事,几个人说起昨天夜里的事情,尤其是掸家族被自己的迫击炮炸得尸横遍野,都是喜笑颜开。 魏可笑问道:“粮食运进镇里了吗?” “运进去了!老四紧赶慢赶,两车粮食进了镇!” 付文涛喜道:“多亏了,魏兄你打了掸家族一个措手不及!这次咱们打了大胜仗,孔特木又有了粮食,看他掸雄还能拿咱华洪会怎么办!哈哈真是大快人心!” 不能拿华洪会怎么办? 魏可皱眉道:“付兄,掸家族留在孔特木附近的兵力,似乎并不很多?” 付文涛点头道:“是啊!自从我们收缩进入孔特木,掸雄将很大一部分兵力调走了。留在这里的,大概只是丘朗五大掸家族中的一支,另外还有就是其他种族的人。” 五大掸家族? 魏可不解,付文涛连忙给他解释。 原来,丘朗地区的掸家族,原本并不是统一的大部族,而是零散的五个分支,各有头领,后来,掸雄率领他所在的那一支,强势崛起,以铁血的手段,在很短的时间内统一五大分支,这才形成了如今的丘朗掸家族。 掸雄!一个雄才大略的人物! 说起掸家族首领掸雄,魏可不由得回想起,当初他见过的那个络腮胡须的壮汉。 魏可不免暗暗有些担心。 昨天夜里,他亲身感受到了掸家族士兵的勇敢,可以说,那些士兵一点也不比华洪会战士,来得差! 假如掸雄再次调集主力来攻,华洪会能守得住孔特木? 答案是否定的! 华洪会已经伤筋动骨,凭借目前的散兵余勇,应当仍然不是掸家族的对手! “付兄,如果掸雄突然死了,掸家族会如何?” 魏可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旁边的刘红鸳插嘴道:“掸雄要是真死了,那就好了!不说掸家五族必然四分五裂,那些依附掸家族的其他种族,也不会再听掸家族的话!那掸雄虽然可恶,却身体强壮,没病没灾的,怎么会突然死?” 魏可一声冷笑。 “没病没灾不会死吗?既然掸雄能派人刺杀,咱们也****一次!” 第358章 山地分队 魏可侥幸逃得性命,心里的这股火气仍在。 前往丘朗,刺杀掸雄! 这是个大胆到极点的主意,不啻于魏可孤身一人,阻挡数百敌军。 但,魏可想得明白,目前的丘朗,形势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掸家族势大,还有泛太联盟的幕后支持,假如没有一个突然起来的大变故,丘朗的局势其实无解。 也就是说,掸家族统一丘朗地区,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那么,索性就干一票大的! 去丘朗把掸雄宰了,让掸家族自己闹内讧,让泛太联盟的计划,成为鸡飞蛋打一场空。 “不行!太危险了!单雄虎那狗崽子就在丘朗,他能认出你!” 付文涛吓得大嚷。 是啊,单雄虎归顺了掸雄,他是认识魏可的,还有跟随单雄虎投降的其他人,也可能见到过他,一旦魏可在丘朗露面,危险性大到难以想象。 这一次,魏可能独自阻挡数百掸家族士兵,其实占了一个地利的便宜。 到了丘朗,他还能有如此好运? “付兄刘姐,我要向你们坦白一件事。” 魏可是个光明磊落之人,到了这时候,也觉得没有继续隐瞒的必要。 魏可咬咬牙,将他跟随三浦阳介等人前来丘朗,路遇华洪会中途袭击,而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出手击杀几名华洪会战士,这件事和盘托出。 他曾杀过华洪会的人! 而且,连杀五人! 付文涛和刘红鸳两个人,听得目瞪口呆。 原来,他们华洪会中途击杀三浦阳介,不是计策不成功,而且中间冒出了魏可这个意外因素,假如不是魏可意外与三浦阳介同行,三浦阳介大概就被杀死了。 如果三浦阳介死了,掸家族就不会这么快得到外界的援助,而华洪会也不会被打得这样惨。 这事情,已经乱到没法说了! 付文涛苦笑道:“魏兄,这事我们几个知道就行了。那次行动是诸葛先生亲自策划,任务失败后,诸葛先生很生气,将活着回来的几个兄弟,狠狠责罚了!” 同为华洪会的首领,刘红鸳却不以为然。 “三哥,你这话说的不对!魏兄弟那时候,连华洪会是谁都不知道,有人要杀他,他能睁眼让人杀吗?” “五妹啊!诸葛先生是什么脾气,你不知道吗?” “再有脾气,也怪不到魏兄弟头上!” 刘红鸳气鼓鼓道:“魏兄弟为了咱们华洪会,差点连命都丢了!他虽然误杀了几个自己人,但他杀了多少掸家族?要我说,这算多大点事!” 付文涛无奈道:“好了五妹你也别生气,反正咱们知道,魏兄是华洪会的恩人!” 魏可略略有些尴尬。 说起来,他也算是间接帮助过掸雄,给华洪会惹了麻烦。 不过,这件事说出,付文涛和刘红鸳,都没了继续反对的理由。 魏可前往丘朗,有其他人不具备的条件。 他可以用“老朋友”的身份,前去投靠三浦阳介,然后,伺机刺杀掸雄! 至于说有可能被单雄虎认出,魏可以为,这种风险存在,却不像想象中那样大,因为,单雄虎虽然投靠了掸雄,在丘朗的地位一定不会太高,很难近距离接触到三浦阳介等人。 再者说,魏可如今成了独眼龙,熟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何况只见过一两面的单雄虎? “大哥!这次你去丘朗,我一定要跟着去!” 郝思理不管其他。 他唯一关心的事情,魏可前去刺杀掸雄,有没有他的份。 魏可哈哈笑道:“思理陪我一起去!咱兄弟俩一起去闯一闯丘朗的龙潭虎穴,看看那掸雄到底有多厉害!老子还就不信了,屈屈一个部落首领,不信干不死他!” 事情到了这一步,计划确定。 魏可和郝思理就地休整,然后悄悄前往丘朗,执行刺杀任务。 这一次,付文涛和刘红鸳是无法同行的,他们是大名鼎鼎的华洪会头领,不仅掸家族士兵能认出他们,丘朗地区的很多人,也有可能把他们认出来。 两人也必须立刻回到孔特木,目前的华洪会里,合格的军事指挥人才,真的不多了。 再者说,宋石坤还在孔特木,虽然有沃嘎等两名队员贴身保护,然而,若是孔特木镇内没有付文涛坐镇,魏可还真的不放心,万一孔特木再被人攻破,宋石坤岂不危险? 那措。 山顶哨所。 自从前一次,魏可应邀前往栗敢,山顶哨所就移交给山地分队驻守。 后来,栗敢与那措实行了通行自由,山顶哨所也并未裁撤,依旧由林契带领手下队员,作为那措的北面屏障,时刻警惕来自于栗敢方面的危险。 这是很显然的道理!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栗敢距离那措太近了,自由军就驻扎在山下,一旦事发,人家分分钟就能闯入那措的核心地带! 深夜。 山顶哨所周边,显得分外安静。 这地方,不仅是普通人的禁地,就连动物都不敢来。 如今的山地分队队员,也就是以前的独立营一连战士们,在经历过那一次血与火的考验之后,已经快速成长起来,变成了一队标准的精英。 魏可说了,山地分队是那措的第二支快速作战部队,是第二只铁拳头! 第一只铁拳,自然是07分队。 关于这一点,山地分队没有一个人有反对意见,因为,他们的命,就是07分队救的。 不过,山地分队,上至分队长林契,下到普通队员,无不憋着一股劲,拼命训练,他们的目标,就是07分队,这些来自于克伦族的勇士,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追赶上07分队的战斗力。 知耻而后勇! 想当初,独立营一连在益岭北部山区遭到伏击,被打得溃不成军。 相反,当07分队出现,人数仅有十余人,却立刻杀得对方人仰马翻,几乎全歼敌军。 这就是差距啊! 在那措的建军思路中,07分队是全天候作战部队,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地形和气候条件,07分队必须随时能拉出来作战,保持任何条件下的强悍作战能力。 山地分队的要求,略微下降了一个等级。 山地,这一个定语就决定了,山地分队将主要被用作山区地形条件下的作战。 克伦族男子普遍矮小,这一要求,倒也符合他们的身体条件。 但,林契等人都是不服输的性子! 好!既然我是山地部队,那我就不和你07分队比其他的,就比山地作战! 山地作战,我这个分队,一定要比07分队更强! 07分队负重二十公斤,跑二十公里,林契手下的队员们,自觉也按照这个标准来,他们的身材没有07分队队员魁梧,但,他们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强壮。 除了体能,山地分队还重点训练潜伏能力。 克伦族都是山里娃,从小在山里摸爬滚打惯了,这真是他们强项。 为此,林契还专门请来了巴特勒,传授潜伏技巧。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山地分队中的每一名队员,都成了山地隐藏和伏击的高手,别管是白天和黑夜,这些好汉们随时就能在别人眼前玩失踪,又能突然蹦出来,给敌人致命一击。 山顶哨所这里,没有敌人怎么办? 拿附近出没的野兽练习! 于是乎,方圆数里范围内的野兽都遭了秧,很快绝迹,剩下的也远远躲开,不敢来碰这伙变态的家伙。 第359章 蒙面人 月上枝头。 一条人影悄悄从树林中闪出,又快速摸向了山顶哨所。 这人根本不知道,他的行踪早已泄露! 前后左右,四双眼睛牢牢盯住了他,甚至于就在这个人的身后,一名队员正在悄悄尾随,已经跟踪了好一段路,从远离哨所的树林里就跟上了,而这人却毫无察觉。 话说,山顶哨所的一大特色,就是没有岗哨。 无论白天黑夜,谁经过哨所附近,都是看不到站岗哨兵的。 没有明哨,不代表没有暗哨! 山顶哨所的暗哨无处不在,看起来这座哨所处于不设防状态,但其实不然,周围的一切动静,都在暗哨的注意之下。 好嘛! 来了个偷偷摸摸的家伙,居然想溜进哨所! 那就不和你客气! 毫无预兆的,一根绳索从地上弹起,向前一抡,恰好卡在人影的两腿之间。 噗通一声! 人影顿时往前栽倒,摔了个狗吃屎。 “不许动!动就打死你!” 两名队员一左一右冲出,两支步枪顶在人影的脑袋上。 当然了,黑暗中还有两支枪也在瞄准着,只是这人根本不知道而已。 “唉哟!” 人影发出痛呼,却紧接着大叫道:“别开枪!我是来报信的!听着,我要找你们魏将军,有天大的大事!你们不要碰我!要不然,我就拉了手榴弹!” 人影一边叫,一边扯开了上衣。 果然,就在这个人的胸前,并排绑了两颗手榴弹! 再看这个人,虽然倒在地上,长得倒是挺高大,一只手拉住了手榴弹弦,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黑布。 这是什么情况? 两名队员迅速后退,枪口依旧指着这个人。 要说这人来偷袭哨所,哪有把手榴弹绑自己胸前的? 然而,要说这人是来给魏将军送信,为什么脸上蒙块黑布,搞的如此神秘? 执勤的队员不敢怠慢,命令这人等着,黑暗中,突然又跑出一名队员,快步奔向了哨所,去找分队长林契汇报,而这一幕看在蒙面人的眼中,这人立刻瞪大了眼珠子。 原来,自己身边已经围上了这么多人! 不一会,林契闻讯赶来。 “我是这里领头的,你有事就和我说!” “你……你不是那位魏将军,我的事情十万火急,如果见不到魏将军,我宁愿死!” 蒙面人坐在地上,语气坚决。 林契挠头了。 作为那措的高层之一,林契当然知道,魏可此时根本不在那措。 而且,孔特木正在打仗,想找魏可也找不到。 这要怎么办? “我真的有大事找魏将军!如果迟了,你们会死很多人!你看我都绑着手榴弹来了,不瞒你说,如果我在路上出了事,就必须自己炸了自己!你们要相信老子!” 蒙面人再次加重了语气。 这是一名死士! 为了给魏可送信,已经做好了随时死亡的准备! 林契终于明白,事情大了。 遇上这种事,林契真不能做主,只得命令队员看住现场,自己赶回去打电话。 打电话找谁? 找楚红柳。 按照那措的规矩,但凡魏可不在的时候,军事方面的问题,由几名高层共同商议,却是由楚红柳最终拍板,一旦楚红柳作出决定,就相当于魏可的决定,所有人必须执行。 现在,来人威胁说,那措会死很多人,那就必须由楚红柳来做判断。 这大半夜的,也幸亏楚红柳是特种兵出身。 不出半小时,楚红柳骑马赶到,跟随她一起赶来的,还有作战参谋诸葛均。 兹事体大! 听了林契的汇报,楚红柳也不敢怠慢! 现场,仅留在四个人,其余队员退后,远远地执行警戒。 “我是楚红柳,那措副总指挥,和我说可以吗?” “这……不能让魏将军来一次吗?” 蒙面人依旧非常犹豫。 楚红柳急道:“因为特殊的原因,魏将军确实不能来!这样吧,你如果一定要见魏将军,我们可以放你回去。你过两天再来,不过,我也不能保证,两天后你能见到魏将军本人。” “两天?绝对不行!” 蒙面人同样着急道:“两天,事情也许就出了!那就来不及了!” 这一下,在场的楚红柳、林契、诸葛均三人都觉得不妙。 因为,这人开始就说了,那措会死很多人! 楚红柳咬牙道:“林大哥,诸葛参谋,你们暂时退开,让我一个人和他谈!” “不行!” 林契挡在楚红柳身前,坚决道:“这人来历不明,身上还绑了手榴弹!万一他突然拉了手榴弹,等魏兄弟回来,你让我们怎么向他交代!” 楚红柳笑道:“林大哥放心,我也是当兵的!他手榴弹绑在身上,就算拉了弦,也伤不得我!” 是啊! 其实这人还真不是有心要伤人。 试想,手榴弹这东西,拉了弦不是立刻爆炸,除了炸死自己,哪能炸到别人? 林契这才放心,拉着诸葛均往后退。 蒙面人苦笑道:“这位女将军,事情太大了,我就是个跑腿的。不见到魏将军本人,我真的不能说?” 楚红柳道:“我是魏将军的女人!你能说吗?” 魏将军的女人。 这个身份还真不一般! 要知道,楚红柳能当着一个外人的面,亲口承认,诚意十足了。 蒙面人显然很吃惊。 终于咬牙低声道:“那我先说一半!就在这两天,自由军会偷袭那措!目的是抓捕魏将军,还要控制那措的健身器生产工厂!这件事千真万确,绝对不假!” 自由军偷袭那措! 楚红柳听得寒毛都竖了起来。 这真是天大的大事! “是谁让你送信?你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哎!这就是我不能说的另一半!我的主家也是好意,他不想栗敢的王东升得意猖狂!这样吧,能说的我已经说了,其他的绝对不能透露半点!明天晚上我还会再来,请你一定通知魏将军,有些事情,我只能和他当面说!” 王东升,栗敢王将军的名讳。 在栗敢,知道王将军的确切名字,又敢直呼其名的,还真不多! 楚红柳皱了眉头。 “你怎么保证明晚还能来?山下就有自由军,也经常巡逻,万一你出事了呢?” “没事,我就是自由军!” 蒙面人脱口而出。 这人一句话出口,也知道失言,连忙解释道:“女将军你不要多心,我和我的主家虽然也是自由军,却不是和王东升一路的!我们和王东升有血海深仇!恨不得他早死!” 楚红柳这才点头。 这个解释靠谱。 第一,自由军偷袭那措,绝对是秘密中的秘密,外人哪有那么容易得到消息? 第二,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人家凭什么来帮那措? 有仇,而且是血海深仇!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对方帮了那措,就等于帮了他们自己。 第360章 计诓王小帅 那措铁索桥。 王小帅最近这段日子,度日如年。 话说,就凭他栗敢将军亲侄子的身份,要想混个安生日子,为啥这样难? 想当初,他给北望先生看门,那是个清苦差事,一年到头没油水,后来被调来铁索桥当督察员,好日子还没开始,碰上了那措将军蛮不讲理的小舅子,被狠狠揍了一巴掌! 再后来,栗敢和那措突然开始闹敌对了! 自从那时候开始,王小帅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他实在是怕了! 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不知道吗? 就凭他带着一个班的自由军,处于如狼似虎的那措民兵连的包围之中,假如栗敢和那措真的打起来,他的这个班,分分钟就会给灭得连渣都不剩,能不怕吗! 幸好,据说那措的魏将军牛逼,单人匹马去了栗敢市政府,双方讲和,不打仗了。 王小帅躲在自己房间里,偷偷给魏将军磕了十八个响头! 救命祖宗啊! 出了房间,王小帅召集手下所有人,下达了一项重要命令,所有驻守在铁索桥的自由军,一律不得招惹那措人,连站岗都免了,没事就关起门睡觉,至于那措人做什么,管他逑事去! 还别说,自从王小帅下达了这个命令,民兵连对他们的态度还真的不错。 自由军的这个班,每天的给养不缺,顿顿有荤有素! 另外,顾淼答应的每个月单独给王小帅的好处费,同样是按时送到,一分不少! 如此一来,王小帅心里稍稍踏实一点。 老天爷保佑!这样的日子慢慢混着也不错,等有了机会,再去央求他舅舅王东升,把他调离这个是非之地,不过,在那之前最好能多赚几个小钱钱。 这一天一大早。 营房外面闹哄哄的,似乎人喊马嘶,热闹的不行。 王小帅贴近窗户,往外一看。 嚯!一队队荷枪实弹的那措民兵,已经在铁索桥附近排好了队列,雄赳赳气昂昂的,还有人举着红旗,打着标语,既像是搞什么欢迎活动,又像是演大戏,吵吵嚷嚷的。 这是搞什么鬼? 王小帅看得一头雾水,这么久了,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热闹。 恰巧,民兵连长顾淼,带着几个民兵,站在营房台阶下面,看样子是阻止自由军外出。 王小帅想了想,硬起头皮开门,转了出来。 “顾哥!这大清早的好热闹,你们那措是不是有啥喜事了?” “哟!王兄弟吵着你了?” 顾淼扭头见是王小帅,也不在意,溜达达走到了台阶上面,两个人站在一起。 顾淼掏出一盒香烟,自己叼一根,又随手甩给王小帅一根,王小帅伸手接了,见是国内的云烟,这是好烟,连忙讨好地拿出打火机,给顾淼点烟。 顾淼吸一口烟,低声开口就骂。 “他奶奶的!还不是那个闲得蛋疼的魏将军小舅子!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跑到国内,让人联系了对面的边防军,说是要搞个联合缉毒演习!你说,咱这里哪有贩毒的?就是有毒|贩子,也不敢往那措跑吧?这不是折腾人玩,还让人安生了吗?” 缉毒演习! 对面国内的边防军! 王小帅一下子就听傻了,这是不得了的大事! “顾哥,对面的边防军能听他胡闹?” “嘿!有啥不行,给钱啊!你想,联合缉毒演习,有钱有政绩!人家凭啥不给干?他奶奶的!对面已经同意了,一周时间!那小子动动嘴皮子,我们这些人可要累惨了,双方联合行动,模拟追捕毒|贩!对了,王兄弟,对你手下人交代清楚了,这几天千万别乱跑!” 顾淼气哼哼的。 王小帅赶紧答应,却心乱如麻。 他是名义上的督察员,实际上,还是他舅舅派来那措盯梢的! 平常有个小事情,他能睁只眼闭只眼。 然而,那措出了这样的大事,他就必须立刻汇报,否则,他舅舅绝饶不了他。 王小帅探头往铁索桥那边看。 果然,人群中有个身高马大的年轻人,正在牛皮哄哄地向着其他人拱手,很开心的模样,然后,带着几个背着枪的民兵,上了铁索桥,一摇一晃地往对面去了。 再看铁索桥的对面,同样也有几个背枪的人,已经等在那里,身上似乎穿的是边防军的军装。 那年轻人,可不就是人见人恨的魏将军小舅子吗? 王小帅再也待不住了,和顾淼打个招呼,就转身进了自由军士兵的宿舍。 宿舍里,几个自由军的士兵,也都挤在窗户前,往外面看热闹,叽叽喳喳地议论,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见王小帅进门,赶紧“王排”“王排”地打招呼。 王小帅阴沉着脸,找了张椅子坐了。 “二狗子你过来!” 被唤作二狗子的士兵,连忙上前,点头哈腰。 “王排,您找我有什么吩咐?” “二狗子,我平时待你不薄吧?现在有件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去做!” “啊?王排,我二狗子除了偷鸡摸狗,哪有什么本事?” 二狗子闻言,顿时慌了。 王小帅两眼一瞪道:“瞧你那点出息!老子又不是让你上阵打仗,你怕什么?听好了,老子就是看上你那点机灵劲了,你马上回栗敢去,代我给我老舅去报个信!” “这……这不成吧?您也不是不知道,这几天那些民兵看得可严,他们要是不让我走呢?” 二狗子的确机灵,立刻知道这不是好事。 王小帅骂道:“你平常不是最会装吗?就是你去,别人不行!你就说你肚子疼,疼得快要死了!记住了,他们要是让你去那措,你就说这是老毛病,栗敢有个老军医能治,除了那个老军医,这病别人都治不了!所以,你必须马上回栗敢,迟了你就病死了!” 这草包主意,真够不靠谱。 二狗子苦了一张脸,期期艾艾不想同意。 王小帅咬咬牙,从怀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过去道:“这是奖金!等你回来,还有一百!” 看见有钱拿,二狗子这才点头答应。 铁索桥前,热闹了足足半个小时,民兵连才列队离开。 过了一会儿,自由军士兵宿舍的房门打开一道缝,二狗子从里面溜了出来,这家伙身上没敢带武器,一只手捂着肚子,口中唉哟唉哟地小声叫唤。 他偷偷瞥了一眼铁索桥那边站岗的民兵,见没有人注意他,就一瘸一拐地往营房旁边的山道那边走。 等转过山道的拐角处,二狗子见四下里无人,立刻撒开腿,往前猛跑。 远远地,诸葛均带着一名民兵,从草丛后面站起身。 诸葛均一阵冷笑。 “通知下去!沿途的岗哨,对这名士兵必须严加盘查,态度狠一点,找机会揍他两巴掌都行!但别拦着他,一定要把他放过去,违令者军法处置!” “是!” 民兵立正敬礼,飞快地跑步离开。 诸葛均转向东南方向,脸上露出一阵苦笑。 “我说主人啊!我诸葛均只能想出这个馊点子了。估计糊弄两三天没问题,时间一长,难保不露馅!主人啊,您在丘朗办完了事情,就赶紧回来吧,这那措缺了您,还真不行!” 第361章 鹰嘴崖孙老三 栗敢南部山区。 鹰嘴山。 话说,栗敢与丘朗是近邻,两地的交通却不是很方便,因为,一片险峻的大山将两地隔开,山势陡峭,到处都是悬崖峭壁,比原始丛林还要危险,寻常人根本不敢走。 幸好,这其中还有一座鹰嘴山。 鹰嘴山,形如鹰嘴,因此得名,北部较宽,有座山峰叫作鹰嘴崖,南部狭窄,卡在出口处有个小镇子,叫作鹰嘴镇,这一崖一镇,中间的道路较为平坦,恰好形成一条通道。 魏可带着郝思理,装扮成普通山民模样。 两个人没有从南面进入丘朗,而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了鹰嘴山,准备进山后,掉转身,途径鹰嘴镇去往丘朗。 正所谓,做戏就要做全套。 魏可是从栗敢的家中出发,前来投靠三浦阳介,如果他从南面进入丘朗,有心人就要怀疑了。 丘朗的南面在打仗,那里是孔特木镇! 你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既然来投靠,怎么先跑去兵荒马乱的地方转一圈? 这一次,魏可要做的是危险的勾当,来不得一点马虎! 两个人,两匹马。 魏可身体强壮,虽然奔波了一路,脸色却已经恢复了正常。 拥有了神奇左臂之后,他的身体恢复能力,相比前世有了很大的提升,若是换个人,在经过了那样的生死逆境,被折腾个半死,不躺上三两天,估计无法康复。 当然了,脸上的伤势还是很严重,现在的魏可依然是个独眼龙。 这也是魏可想要的结果,有了这个伪装,单雄虎等人更不容易把他认出来。 得得得! 马匹一路小跑。 这一天里,小欢一直蔫蔫的,似乎比魏可的消耗还要大。 魏可心疼小欢,就把小欢贴身放在胸前的衣服里,让它安稳地睡觉。 幸好,这段时间以来,他经常带着小欢一起骑马,在没有了小欢的帮助之后,即便一个人骑在马上,也不再会手忙脚乱,骑的快了不行,若是小跑还能凑合。 “就是这里吧,咱俩调头往鹰嘴镇去!” 两个人正走在鹰嘴山中间的山路上,魏可往四周看看,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 郝思理马术精湛,听了魏可的话,一抖手里的缰绳,胯下的那匹马已经很听话地转身。 轮到魏可,他就吃力多了。 骑在马上调头,勉强也算个技术活,魏可又是拉缰绳,又是拍马脖子,费了半天劲,他的这匹马才不情不愿地把马头调了过来,对准了南面。 郝思理等在旁边,一个劲偷着乐。 这种时候,他才真正觉得,魏可也是个平常人,而不是一尊神! 是人总有点小缺点,而这样的一位魏将军、魏大哥,反而让郝思理觉得更加敬佩。 邦邦邦! 就在这时,山路旁边,突然响起了一连串的声响。 这声音,听起来很像有人在使劲敲竹筒。 啪!啪! 紧接着两声枪响! 魏可听到竹筒声就知道不妙,刚想翻身下马,就觉得天旋地转,直接被从马背上甩下,噗通一跤跌在地上。 马惊了。 他们的这两匹马,都是在路上随便花钱买来,估计是很少听到枪响,当枪声一响,立刻就惊了,而魏可恰好是个草脚骑手,骑在马上本来就很别扭,就出了洋相。 等魏可拔枪在手,往四周观察,心里顿时一凉。 只见,周围已经出现了足有十几个人。 这些人的打扮五花八门,穿什么的都有,但,手里都举着枪,拿着刀,杀气腾腾。 这时候,郝思理已经牵着马,快速赶到了魏可身边。 他很聪明地把马按倒在魏可的一侧,让那匹马成为了障碍物,自己手里也取出了手枪,挡住了魏可的正面。 “大哥你没事吧?” 魏可有点汗颜。 正常情况下,他肯定不能这样衰。 然而,谁让事情恰好不赶趟,让他的反应足足慢了一拍。 “哈哈哈!” 对面传来一阵得意的大笑声。 魏可抬眼一看,有个大汉站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一手握枪,一手叉腰。 “此山是我家,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老子就说这两个小崽子不对劲!怎么着,看见老子们的埋伏就想跑!身上还带了家伙!小子们,上去把人绑了!” 靠!这是一伙土匪! 不过,这土匪头子也太猖狂了吧? 他和郝思理两个人,因为要混入丘朗,不方便带长枪,身上还是带有手枪的。 对方人多,然而,他和郝思理就是泥捏的,说绑就绑吗? “对面的好汉!要买路财好商量,咱兄弟二人是做小买卖的,身上还有几个钱,愿意花钱消灾!好汉,咱兄弟也是路上混的,胳膊上不说能跑马,也能放羊!请放我兄弟一马!” 既然是劫道的土匪,开口就说要买路财,魏可反而不太担心。 钱财而已,无所谓。 不料,土匪头子立刻又笑了。 “小崽子嘴巴还挺能说!看你长得还行,但连马都不会骑,也敢说胳膊上能放羊!哈哈!笑死老子了!老子孙老三在这鹰嘴崖混了半辈子,也没听过这样好笑的笑话!” “哈哈笑死人!” 周围的土匪听了,都是一阵狂笑。 魏可气得肝疼,md你就不能不要指着别人短处说话吗? 魏可被嘲笑,郝思理不干了。 “他奶奶的混账!我大哥刚刚受了伤,不小心从马上摔下来,有什么可笑的?谁敢再笑,小爷让他血溅五步!不信的再笑一个试试!” 郝思理怒目圆睁,左手手枪,右手一伸,黑色短刀握在手里。 他这一叫,土匪们果真不笑了。 够胆量! 当土匪的,干的是刀头舔血的勾当,同样佩服不怕死的人。 郝思理身处包围,敢说血溅五步,自然不怕死。 “好胆!” 孙老三仔细看看魏可和郝思理,点头道:“你这小子对老子胃口!好!老子看你们也不像是掸家族的狗崽子,就给你们个机会!说说看,丘朗兵荒马乱的,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走在半道上这样警惕,觉得不对就要往回跑,别是给掸家族狗崽子探路的吧!” 咦?听孙老三话里的意思,对掸家族也很不爽? 想想也是,这人说话的口吻,是纯正的华夏语,应当和掸家族没有关系。 孙老三,鹰嘴崖。 这应当是盘踞在鹰嘴崖的一股惯匪。 魏可抱拳道:“孙大当家的,我兄弟是华夏人,就算饿死了穷死了,也不给掸家族的狗崽子卖命!孙大当家的,您高抬贵手,说个数,我兄弟但凡能拿得出来,您说多少钱,咱不还价!” 你骂狗崽子,我也开口骂狗崽子。 这叫说话的艺术,能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对方的认同感。 果然,一句狗崽子出口,孙老三的态度缓和许多。 “既然如此,每人交五百!两个小子别说老子孙老三坑你们,实在是老子手下这批人要吃要喝,现在打仗,走这条道的人太少,生意难做!” 这孙老三,还真是挺可爱。 都已经干上打劫了,居然还给自己解释一句。 不过,就在魏可想伸手掏钱的时候,孙老三突然用手一指郝思理。 “那小子!你手里拿把小刀子吓唬谁!头一回走鹰嘴山吧?不知道老子鹰嘴崖孙老三是玩刀的祖宗吗?给你个机会,陪老三玩几手,要是你能让老三玩得开心了,老子做主,给你那五百块钱省了!” 孙老三说着,居然往背后一伸手。 原来,这家伙的后背上,正背着一把金背大砍刀。 魏可见了,嘴角一阵抽搐。 尼玛! 你那大砍刀的确很大,比郝思理的短刀大多了,也沉多了,但,又不是谁的刀沉谁就厉害,以郝思理出刀的速度,还没等你一刀砍下来,自己的脑袋估计就搬家了! 第362章 三招 比刀法! 今天这是傻的碰上了愣的,俩二球货。 孙老三的话音刚落,郝思理就兴冲冲跑出去了,魏可想阻止都来不及。 “思理!小心别伤了人!” 魏可连忙提醒。 郝思理头也不回道:“大哥你放心,我就是让他知道知道,谁才是玩刀的祖宗!” 郝思理这么一说,把孙老三气得哇哇大叫。 “狂妄的小子!今天必要让你看看我孙老三的厉害!” 很快,其他土匪都闪到一边,高声喝彩。 正中央,只剩下了郝思理和孙老三,对面而立,一个手里握紧式样威猛的金背大砍刀,另一个却只是把黑色短刀连同刀鞘一起,提在左手。 两个人,真有了一番比武的架势。 魏可看得连连蹙眉。 其实这还是各自的身份不同,魏可作为一个“兵”,潜意识里,武器、武艺等等,都是杀人的手段,要么不动手,动手就要取敌人的性命。 相反,所谓的武林人士,态度又不同。 习武之人,见到自己看得上的对手,总喜欢上去比划两招,看看谁强谁弱,这叫切磋。 孙老三是个草莽,而郝思理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只能算半个兵。 “劫道的!你听好了,小爷这把刀有来历,乃是祖传的百炼宝刀!小爷自幼随家父练刀,别看刀短,出刀见血光!家父教导,剑走轻灵,刀重刚猛!小爷的刀,快!准!狠!你要当心,别输了不认账!” 郝思理站在那里,不丁不八。 一番介绍,朗朗上口。 在这一刻,郝思理真是玉树临风,颇有高手的气势,连魏可都不由赞一声好。 这叫光明磊落! 除了没有把“沧州郝氏”的名头报出来,郝思理连自己刀法的特点都说了,这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性,要知道,郝思理与孙老三初次见面,刚才还有可能打生打死。 “小子好胆识!” 孙老三的脸色一整,严肃道:“老子的刀法没那么多讲究,自己胡乱练的!这口刀,也是我抢来的!当年有个走道的,来我这鹰嘴山,不守道上的规矩,抢夺人家孤儿寡女!被我知道,连夜宰了!” 魏可微微一怔。 他没料到,土匪头子孙老三,居然是个锄强扶弱的人,也算好汉。 “宰的好!” 那一边,郝思理已经连声叫道:“劫道的!冲你这句话,小爷我让你先砍三刀!” 我勒个去! 这要怎么说才好? 有句话叫王八对绿豆,看对眼了。 郝思理和孙老三,几句话一说,相互已经有了惺惺相惜的味道。 不过,哪怕是惺惺相惜,动手却是难免,只听孙老三怪叫一声道:“看老子的大刀!砍!” 呼地一声风响! 孙老三长得健壮,舞起刀来呼呼有声,只见他猛然竖起金背大砍刀,一招力劈华山,兜头劈向郝思理! 即便是魏可知道郝思理的身手,也吓出一身冷汗。 这哪里是玩玩那么简单? 这一刀,要是砍在人身上,绝对肉绽骨断,不把人劈成两段,也去掉半条命。 但,孙老三刀势虽猛,面对从小练武的郝思理,并没有太大威胁。 郝思理脚下发力,身体往旁边一窜,右手抓住刀柄,挥刀出鞘,黑色短刀击打在金背大砍刀的刀侧,发出当的一声响,口中随即轻喝一声。 “一招!” 他这是在计数。 说好了让三招,就是三招! 三招之内,郝思理仅仅抵挡,不主动出手进攻! 呼! 孙老三一刀落空,并不气馁,立刻反手挥刀,就是一记横扫。 这一刀,劈得既快又猛,正对郝思理的腰杆! 我的乖乖!这孙老三的出手也是够黑的,绝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别看他已经对郝思理有了好感,一旦大砍刀挥舞起来,那是一点都不留手。 好个郝思理! 面对孙老三躲无可躲的一刀,他的上半身突然向后翻折。 铁板桥! 这是武术中常见的一招,却也是难度极高的一招,运用腰力,再加上下肢的支撑力和上体的柔韧性,让上半身往后翻,躲过对方的攻击。 这一招,绝对是真功夫! 魏可暗自猜想,能在战斗中用出铁板桥,没有十年的苦功,估计没戏! 现场,郝思理用出铁板桥,躲过孙老三的一记横扫,与此同时,手中短刀上扬,托住大砍刀。 仓啷啷一串刺耳的响声。 火星直冒! 那是两把刀的刀刃发生快速摩擦,擦出了火星。 “好!” “好俊的功夫!” 周围的土匪们,一连声地叫好。 这些家伙也没个讲究,居然公开为自家老大的对手喝彩。 话又说回来,到了这时候,魏可也看出来了,这一伙鹰嘴崖的土匪,似乎与想象中的土匪有点不一样,从孙老三往下,这些人身上还保留了一些正气,虽然也在拦路抢劫,却仍有底线。 这是一股什么样的土匪? “两招!” 郝思理又开口报数了。 说好的三招用了一大半,孙老三仅剩下最后占便宜的一招。 “看老子这一刀!” 孙老三也有点急了,第二刀再次劈空,立刻左腿弓箭步,右手刀反卷而来,由下至上,狠狠一刀! 这是上撩刀。 这一刀,取了45度的角度,直奔立足未稳的郝思理! 魏可大吃一惊! 他站在旁边,看得很清楚,郝思理刚刚做了一次漂亮的铁板桥,身体直立回来,孙老三的这一刀就到了,几乎等于说,孙老三的金背大砍刀,是追着郝思理的身体就来了。 这要怎么躲? “啊!快闪开!” 孙老三一刀劈出,自己也后悔了。 看得出来,他并不想一刀把郝思理劈成两半。 然而,这把金背大砍刀,一看就是分量十足的重家伙,孙老三能舞得动,却收不住! 魏可吓得冷汗都出来了,他也来不及上去阻止这一刀! 但!郝思理用得着别人救吗? 不需要! 关键时刻,郝思理左手飞快地扶稳右手,双手持刀,手中短刀横摆。 当地一声巨响! 挡住了! 仅仅是一把尺余长的短刀,看起来与孙老三的大砍刀,完全不成比例,然而,这把短刀就是硬生生挡住了大砍刀的去势,让大砍刀生生停在了半空中。 噔噔噔! 挡是挡住了,郝思理被这一刀反震,连退三小步。 “三招已到!” 郝思理的面色略略有些潮红,一声低喝。 三招到了。 尤其是第三招,招数不算多么精彩,却是惊险无比,这是单纯的力量比拼,郝思理仅仅依靠一把短刀,就挡住了孙老三的金背大砍刀的全力一刀。 足以证明,郝思理的勇猛,完全不输孙老三! 周围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这小子从哪里冒出来的怪物,看年纪二十岁都不到,怎么这样厉害? “轮到小爷了!” 郝思理却没有一点觉悟,怪叫一声,突然挠身扑上,手中短刀闪电般挥出,直奔孙老三的咽喉! 啊呀!好狠好快的刀! 所有人大惊失色。 刚才孙老三的那三刀,大家的感觉是势大力沉,威猛异常,然而,和现在郝思理的一刀比起来,那就不算什么了,郝思理的这一刀,犹如游龙出海,避无可避! 现场,孙老三刚刚劈出全力三刀,力量用尽,哪里还能挡得住郝思理的快刀? 只见孙老三呆立当场,双眼一闭,等死了! 眼看着,郝思理的刀直奔孙老三的咽喉,就要人头落地! 第363章 孙连仲 铮!…… 郝思理的短刀,居然发出了一道清越的颤音。 凌空停住。 并没有任何人来得及出手制止,而是郝思理自己硬生生停住了。 黑色短刀的刀尖,恰好顶在孙老三的咽喉! 这是什么本事? 与孙老三能舞不能收相比,郝思理用刀的功夫,那才真的是精妙,收发自如,想什么时候挥出去就什么时候挥,想在哪里停,就能在哪里停住,全凭他的一念之间。 这才叫真正的高手了,而孙老三只是算草台班子。 “住手!放了我们老大!” “快放手!要不然开枪打死你!” 短短的停歇之后,周围的土匪们反应过来,纷纷举起枪,高声大喊。 这一下,却是错了。 郝思理是能被威胁的人吗? “嘿嘿!小爷就是不放,你们能拿小爷如何?” 面对围成一圈的枪口,郝思理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手里的短刀往前一送,紧紧地抵在了孙老三的咽喉上。 魏可气得一咧嘴。 尼玛!这个混小子! 本来挺好一件事,怎么到了郝思理的手里,味道就变了? 这时候,孙老三已经睁开了眼,脸色通红。 “都给老子把枪放下!老子是公平比武,技不如人,你们这是干什么?坏了老子鹰嘴崖的名声,老子把你们统统丢下悬崖,喂野狼去!” 孙老三不敢乱动,口中一通乱骂。 还别说,孙老三的威望很高,被他一骂,周围的土匪赶紧把枪口垂下。 得得得得! 一串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魏可扭头一看,从北面的山道上,有三匹马疾驰而来。 仅仅看了一两眼,魏可就能判断出,那三个骑在马上的人都是精通马术的高手。 马速冲得很快,骑在马上的人却坐的很稳,上半身微微下俯,就好像黏在了马背上,纹丝不动。 北面是栗敢的方向,这又是什么人? 魏可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土匪。 只见,土匪们最初有些异动,但很快,一个个都收回了目光,继续警惕地盯牢了郝思理。 仅仅是一会儿的功夫,三匹马就冲到了近前。 吁!吁! 三名骑手纷纷勒马。 领头的那名骑手,扫了一眼现场,吃惊喝问道:“老三!这是怎么回事?” 果然,新来的这三个人,应当是和孙老三一伙的。 但,魏可还是隐隐觉得不对。 因为,刚才那些土匪称呼孙老三的时候,叫的是“老大”,要知道,在一窝土匪当中,老大这种称呼不是随便乱叫的,你要敢随便乱叫,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一阵血雨腥风! 再看三个骑手,还真是不对劲。 三个人的装束看不出什么,只不过,这三个人脸上都蒙了黑布! 蒙面的,显然和孙老三等人不一样。 魏可暗暗警惕。 这时候,孙老三听了来人的问话,口中讪讪道:“东家,没事没事!我和这小兄弟有点误会,小事情!你等我一会,马上就好!” 东家。 一伙打家劫舍的土匪,居然还有东家? “咦?你是!” 领头的蒙面人看向郝思理,突然瞪大眼睛道:“这不是郝家少爷吗?你怎么来了鹰嘴山?” 郝家少爷! 这人居然一口叫破了郝思理的身份! “郝家少爷?东家,你认识这小子?” “嘿嘿!我说老三,你居然连他都不认识?你最害怕的不是郝连龙那鬼老头吗?郝少爷不是其他人,正是鬼老头的儿子!你这……哈哈!你不会是比武输给鬼老头的儿子了吧?” 领头的蒙面人,居然没心没肺笑了起来。 孙老三苦了脸,盯着郝思理看看,郁闷道:“你真是郝少爷,鬼老头是你爹?” “嗯,我爹以前的外号就叫鬼老头。” 郝思理左右看看,点头承认。 鬼老头,郝思理他爹的外号,也真够奇葩的。 不过,既然来人认识郝思理他爹,虽然说话口气不算太尊敬,总归也是熟人,那就没必要再做出敌对的行为,至少现在看来,无论是孙老三,还是新来的蒙面人,都没有出手对付他们的意思。 魏可担心郝思理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连忙站出来打圆场。 “思理,把刀子收起来,别伤了人。” 魏可说话,郝思理当然言听计从,立刻收刀。 不料,当领头的蒙面骑士转头看向魏可之后,再次大吃一惊。 这一次,他表现的更夸张一些,飞快地滚鞍下马,来到魏可面前,恭敬地抱拳施礼道:“请问,您是魏……魏先生吗?连仲这厢有礼了,不知魏先生驾到,失敬失敬!” 什么!? 这人居然连他也能认出来! 魏可也是被惊到了。 要说对方能认出郝思理,可能是郝家在栗敢的熟人,而能把他也认出来,那就很不简单。 和他关系比较熟的人,或者在那措,或者在孔特木,更何况,眼前这人对他使用敬称,还有意帮他遮掩身份,这一连串的事情,想让人不感兴趣都不行。 “请问你是?” “哦!魏先生不认识我。连仲当日在栗敢市政府军营,见到了魏先生的英姿,一直想找机会与魏先生亲近!我见魏先生与郝少爷在一起,这才把您认出来,真是幸会!” 原来如此,这位自称连仲的人,也算是心思灵巧。 但!栗敢市政府军营! 魏可不由得又诧异了,要知道,当天能出现在军营里的,都是自由军的人! 一个自由军体系里的人,凭什么对他如此尊敬? “魏先生,我虽然是自由军的人,但我绝对没有恶意!不瞒您说,孙老三他们都是我的人,我在自由军,不为升官发财,而是另有隐情!这样好不好,如果您信得过连仲,请往鹰嘴崖,连仲有要事与您相商!其实,昨晚我就派人去找您,哪里想得到,您却是在这里?” 连仲的一席话,说的魏可如坠雾中。 连仲见魏可犹豫,咬牙低声道:“魏先生,我本姓孙!孙友三是我爹!” 孙友三,那又是什么人? 孙连仲说的如此神秘,好像吐露了什么天大的秘密。 然而,魏可来到m北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他根本连孙友三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魏可不知道,有人知道! 跟在魏可身边的郝思理,已经瞪圆了眼珠子,拉住魏可衣袖,快速低声道:“孙友三,前任栗敢将军!十年前,王东升兵败栗敢,却用出了一招鸿门宴,一举斩杀孙友三和手下数名大将!孙氏从此一蹶不振,王东升快速蹿起,成为新一任的栗敢将军!” 我靠! 这事情要闹大。 魏可又不傻,听了郝思理的话,再联系孙连仲的言行,他就知道,孙连仲所图非小。 第364章 财帛动人心 鹰嘴崖。 三面绝壁,一道天梯。 魏可看了鹰嘴崖的地形,立刻知道,这是个一夫当关的所在,难怪孙老三将他的土匪窝子设在这里,要知道,如果有人想彻底剿灭盘踞于此的土匪,将会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比如说,如果让07分队驻守,魏可估计,敌人除非是使用重型武器,将山崖削平,否则,别想全歼! 孙老三称呼孙连仲为东家,孙连仲也承认,孙老三是他的人。 一个前栗敢将军的儿子,自己躲在自由军里,又把手下人安排在紧邻栗敢的一处险要之地,当起了土匪,你要说这人没有长远的计划,那绝无可能。 孙连仲找自己,有要事相商。 商量什么? 无论对方想谈什么,魏可觉得,自己都有必要走这一趟。 道理很简单,他与栗敢王东升之间,已经到了接近撕破脸皮的程度,这种情况下,他需要同盟。 一间静室,两个人。 到了这里,孙连仲终于将遮面的黑布取下。 “我孙家与王东升不共戴天!我父与两个哥哥都是死于王东升之手,连仲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报仇!诛杀王东升,告慰我父兄泉下之灵!” 孙连仲用了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这是一个面相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方脸大耳,看似忠厚,但魏可注意到,孙连仲的眼神中往往有阴鹜之色流露,那不是针对他,而是一种人的本性。 试想,十年前,孙连仲只不过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比魏可大不了多少。 一夜之间,父亲与哥哥惨死,自己由高高在上的将军之子,变成了四处逃匿的可怜之人,十年来,天天看着自己仇人逍遥快活,心里要是没有阴暗面,那就很奇怪。 “孙兄节哀!” 话不在多,双方有相同的敌人,那就有合作的基础。 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魏可并没有多么恨栗敢王东升,也不一定想让王东升死。 然而,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并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 比如说,王东升一定很想让他死! 人到了一定的身份地位,屁股决定思想,但凡是能威胁到王东升在栗敢的统治地位的人,都是王东升的死敌,其中,包括如同火箭般突然蹿起的魏可,当然更包括孙连仲这样的仇人之子。 “魏兄智谋当真高绝!今早还在那措,下午已经到了鹰嘴山,行踪飘忽不定,连仲佩服!” “怎么说?” “咦?昨夜我派人示警,今天早上,你们那措传出消息,说是要和国内的边防军进行联合缉毒演习。怎么了,这件事难道魏兄特意筹划的吗?” 孙连仲说话有个习惯,两只眼睛牢牢锁定对方。 魏可倒是不在意。 但,孙连仲的话还是让他很吃惊。 缉毒演习,而且是和边防军一起,那岂是小事,而且,孙连仲提到了“示警”两个字。 “不瞒孙兄,昨晚到现在,我并不在那措!” “哦?连仲都被忽悠了!” 孙连仲连连苦笑道:“魏兄手下有高人啊!实在是高!那么魏兄,你既然根本不在那措,那也不可能知道,王东升已经作出计划,将要派遣自由军偷袭那措,一举解决自己背后的麻烦?” 饶是魏可一贯镇定,也腾一下站起身。 自由军准备偷袭那措! 那措是自己老巢,这是天大的事情。 孙连仲见到魏可的表现,一阵轻笑道:“魏兄且慢着急!刚才连仲说了,魏兄手底下有高人,你的那措暂时没有危险。我们坐下来慢慢商议。” 栗敢自由军为什么又敢出手偷袭那措了? 王东升就不怕魏可的报复吗? 怕! 然而,这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词,叫利益! 如果有足够的利益驱使,所谓的报复,也就那么回事而已,这叫人为财死。 话说,魏可带领07分队,大闹栗敢,显示了那措的特种作战能力,令人忌惮,在这种情况下,栗敢一方,最好的选择就是暂时与那措合作,等待渡过难关之后,回头再来解决遗留问题。 但恰恰这时,〇七健身器热销的消息,传到了栗敢。 栗敢这个地方,消息比国内慢半拍,不过,那措与香港彭氏合作,这么大的事,相瞒也瞒不住,更何况,这是纯粹的商业行为,香港与内地的报纸、网络纷纷转载,根本没人去刻意隐瞒。 一个小小的健身器,却能赚大钱! 这一下,栗敢一系的所有人都坐不住,首当其冲就是栗敢市长毛静卿,立刻跑去找王东升,鼓动对方出兵剿灭了那措人民公社,把健身器制造工厂据为己有。 钱! 栗敢的赚钱门路太少,任何一条赚大钱的门路,都不容错过。 既然能赚大钱,何必眼巴巴看着那措人去赚,当然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好。 有了钱,可以买武器,扩军,这是典型的以战养战,搞得好了,不用花一分钱,对外抵御掸家族和克伦族,对内壮大自己的实力,让自由军的江山更稳。 至于说那措人的死活,谁去管! 那措魏将军厉害,手下还有一票厉害的人物,那也没关系,等掌握了健身器制造工厂,完全可以拿出钱来拉拢诱惑,然后,加强栗敢的防御,让那措的残余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那措方面还有一架直升机,可能采取偷袭? 那也没什么可怕,在市政府大院内布置几个高射机枪防御阵地,怕他直升机不敢来! 听完这些,魏可一身的冷汗。 这个消息的真实性,绝对不容怀疑! 因为,孙连仲所说的事情,有因有果,合情合理,根本不像杜撰。 外人哪里知道,所谓的健身器的神奇疗效,与那措岩盐没有一点关系,肯定会误以为,只要控制了健身器制造工厂,再掌握了岩盐峡谷,金钱就会拓手而来。 “孙兄,这么隐秘的消息,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呵呵!连仲屈屈不才,如今对外的公开的身份,叫高连仲,是自由军的营长!” 孙连仲的神态中,有了一丝小得意。 明白了! 王东升要调动自由军,身为营长的孙连仲,当然能得到消息,再加上,孙连仲潜伏在自由军中多年,肯定安插了很多眼线,自由军里发生的重大事件,绝对逃不过他的眼睛。 “孙兄,你把这消息告诉我,有何打算?” 魏可不会天真地以为,孙连仲只是单纯地做好事救他。 如果只是如此,孙连仲根本没必要冒险暴露自己的身份,还把鹰嘴崖的秘密也暴露出来。 得到的越多,付出的代价越大,反之亦然! 果然,当魏可询问之后,孙连仲笑了。 “王东升气数已尽!我们合作,我要的是王东升死!其余,魏兄想要,尽可拿去!包括栗敢,甚至包括未来的丘朗,如果魏兄想要成为栗敢与丘朗之王,连仲尽全力助你!” 嘶! 这话说的也太大了! 栗敢、丘朗!你以为这都是你手里任意揉捏的玩物吗? 第365章 密谋 如果换个人说出这番话,魏可肯定会甩手而去。 栗敢与丘朗之王,你以为你是谁! 但,孙连仲隐姓埋名十年,苦苦寻求报仇的机会,他没有理由说玩笑逗乐子玩,正相反,这人心思缜密,既然能说出这种话,一定有他的道理。 “如何合作,请孙兄明言。” 魏可不动声色。 孙连仲微微有些失望,却随即露出一番胸有成竹的表情。 “连仲万事俱备,如今只缺魏兄的东风相助!想那王东升必然还在做美梦,哪里知道,我已布下天罗地网,誓要将此贼子诛杀!王东升的末日就要到了!” 孙连仲说着,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一派森然。 孙连仲如何万事俱备? 原来,孙连仲卧底自由军十年,不仅仅是到处安插眼线,他还一直在找寻合作伙伴。 最近这段时间,栗敢局势动荡,终于让孙连仲找到了机会,或者说,他悄悄抱上了一条大粗腿。 对方是谁? 自由军内第一人,师长闵长河! 话说,闵长河是栗敢将军王东升的肱骨之臣,在栗敢,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然而,是人就有野望,闵长河暗地里一直有野心,妄想取而代之,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栗敢之王! 如此隐秘的事情,孙连仲怎么知道? 原因是闵长河好色,而孙连仲投其所好,找来一名自己父亲老部下的漂亮女儿,以讨好闵长河的名义,送进闵长河的府邸,于是就在闵长河的身边,伏下了一枚重要棋子。 如今,那女儿已经成了闵长河宠爱的小妾,也就将闵长河的秘密掏了出来。 “嘿嘿!闵长河有私心,王东升必死!” 孙连仲冷笑道:“自由军偷袭那措,闵长河会怂恿王东升前往一线督阵!到时候,闵长河借机将守卫部队调开,魏兄的人,乘坐直升机,杀入王东升的指挥部!当可将此贼诛杀!” 狠啊! 有了这样的安排,王东升还真的在劫难逃! 然而,这事情分明透着诡异。 杀了王东升,闵长河又会如何,他会眼睁睁看着那措坐大? 或者说,闵长河当了栗敢将军,与王东升当栗敢将军,其实对于那措和他魏可来说,根本没多大的区别! “孙兄,闵长河会放过你我二人吗?” 问话得讲艺术! 刚才孙连仲说的是,事成之后,让他魏可来当栗敢王,甚至是栗敢与丘朗之王,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却变成了闵长河取代王东升,这分明有点信口开河的意思! “哈哈!” 孙连仲突然放声狂笑道:“他闵长河也是做的好梦!王东升是我孙家的仇人,他闵长河就不是吗?待得王东升毙命之日,就轮到他闵长河偿命!” 魏可的心中一寒。 他不清楚孙连仲与闵长河做了什么交易。 但,孙连仲早就做好了过河拆桥的打算,先杀王东升,再杀闵长河。 此人不可信! 或者说,孙连仲为了报仇,已经没有什么信用可言,既然他能将闵长河当作棋子,用完了就杀,那么,换位思考一下,他会不会将他魏可,也当作棋子,用完了就杀? 与这种人做交易,无异于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不过,魏可依然不动声色。 “孙兄妙计!不过孙兄,一旦栗敢乱了,丘朗的掸雄气势汹汹,会不会趁机出兵?如果那样的话,栗敢的数万华夏人,那就生灵涂炭了!孙兄,你我同为华夏人,不得不防!” “魏兄说的是!此事连仲已有谋划!” 还别说,孙连仲此人狠是狠了点,办起事来却是滴水不漏。 紧接着,他又谈起了另一个大计划。 这个计划所要针对的,就是丘朗的掸雄! 话说,鹰嘴崖的孙老三这股土匪,是孙连仲早早就预备的又一枚重要棋子。 根据孙连仲的计划,将由孙老三出面,前往丘朗,坦承自己孙友三旧部的身份,然后,主动要求作为内应,请求掸雄出兵攻打栗敢。 当丘朗掸家族出兵,栗敢方面就会在必经通道鹰嘴山,布下伏兵,一举将掸家族击溃! 你要问,王东升已死,栗敢混乱,自由军由谁出面召集? 答案是闵长河! 恰恰在最危急的情况下,才方便闵长河夺权,将反对者一一拿下,整合自由军,出兵抵抗掸家族的入侵,有句话说得好,当外敌出现的时候,往往也是万众一心的时候。 当然了,等击溃掸家族,闵长河失去作用,他也就该死了。 连环计! 计中有计! 孙连仲的一连串计策,端的是精妙无比。 先是利用闵长河,杀了王东升,再利用闵长河,夺栗敢的权,最后,设局坑一把丘朗掸家族,估计到了那时候,孙连仲已经成了这一地区的唯一霸主,无人可与争锋。 所有人都是棋子! 唯有他孙连仲是最后的胜利者! 仔细一想,这孙连仲似乎太不简单了,他把自己作为筹码,居然来来往往卖了三次! 第一次,卖给闵长河。 第二次,魏可。 第三次,丘朗掸雄。 根据孙连仲的说法,闵长河和掸雄,都会倒大霉,倒血霉。 我勒个去! 那措有诸葛均,孔特木有诸葛承,那两个都是诸葛氏传人,然而,要是和眼前的孙连仲比起来,那两个诸葛氏传人,简直就不算啥,孙连仲才是诸葛重生。 但! 假如孙连仲有如此智慧,十年了,他何至于等了十年,才等来机会? 十年里,他应当早就有机会杀了王东升? 不过,去除掉这种怀疑,仅仅去考虑这一连串的连环计,不得不说,这一计策成功的几率,很高! 这个计策,不仅考虑到了错综复杂的各方势力,还考虑到了人心向背,哪怕其中的一些细节,孙连仲并未吐露,魏可也明白,这是一条妙计,寻常人想不出来。 唯一的疑虑,自己身处其中,会不会也成为一枚被丢弃的棋子? 魏可毫不怀疑! 孙连仲对他说的,不可能是全部的计划! 同样的道理,孙连仲也不会对闵长河、掸雄说真话! 真中有假,假话里搀着真话。 拒绝孙连仲的提议? 说实在的,在这一刻,魏可彻底犯了难。 接受孙连仲的合作,好处多多,可以彻底解决那措目前的麻烦,唯一的问题是风险,弄得不好,他和那措的一帮兄弟都会搭进去,成为他人成功的踏脚石。 然而,拒绝合作,似乎也不甘心! “孙兄,我这人没什么大志向,人的性格也粗。至于啥栗敢与丘朗之王,那就免了,咱不感兴趣。但!有一点必须说明,我这个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只要孙兄不负我,我必不负孙兄!” 魏可说着,突然攥起左拳,举到眼前。 “若有人想伤我和我的朋友,那我就会让那人,下地狱!” 咚! 一声脆响! 魏可的左拳,笔直落在了面前的桌子上。 实木打造的桌面,竟然生生被击穿了一个圆形的窟窿! 孙连仲的脸色大变。 这是警告! 来自于魏可的,红果果的警告! 你骗别人,咱管不着,但你不能骗我,你若骗了我,那我就会像打穿这张桌子一般,将你的身体打穿,在这样的警告面前,你必须好好权衡利弊得失。 “魏兄说笑了!” 孙连仲也是个人物,脸色随即恢复正常,严肃道:“连仲在此对天发誓!若我有负魏兄,天打五雷轰!叫我孙连仲不得好死!我和我孙家祖辈,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我去!这个誓言好狠! 居然把他孙家的祖辈也拖进来,一起发誓,闻所未闻。 魏可哈哈大笑。 “好!孙兄,你我二人今日携手合作!誓要让这m北,来个天翻地覆!” 魏可笑着,作势伸出了左手。 孙连仲瞟一眼魏可的左手,咬咬牙,也伸出手,与魏可相握! 第366章 鹰嘴镇前 鹰嘴山,鹰嘴镇。 魏可在鹰嘴崖上,与孙连仲一番密谋。 孙连仲的计策虽妙,也不是一蹴而就,既然来了鹰嘴山,魏可决定还是继续自己的丘朗之行。 当然了,目标已经出现了变化。 魏可此去丘朗,能杀掸雄最好,如果没机会杀掉掸雄,那就立刻赶回那措,准备配合孙连仲,执行击杀王东升的计划,最后再回头来解决丘朗的问题。 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魏可做的是两手打算。 孙连仲此人,可信,却不可全信! “孙老三这家伙,有意思!” 一路上,郝思理有说有笑,心情极好。 话说,魏可与孙连仲密谋,双方的其他人统统不参与,郝思理就跑去和孙老三耍刀玩,这两个人都是爱刀之人,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语言。 孙老三的刀法,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就是自己瞎琢磨出来,根本没有套路。 反观郝思理,虽然年轻,却是正宗的郝氏刀法传人。 如此一来,孙老三恨不得跟在郝思理的屁股后面叫师傅,而郝思理开朗性格,喜欢玩闹,特别喜欢指导别人练武,两个人迅速成了一对好朋友。 魏可当然不反对郝思理去和孙老三交朋友。 对于孙老三这个人,魏可觉得不错,最起码比孙连仲待人真诚。 “思理,前面就是鹰嘴镇,咱俩要分开了。遇事要冷静,别动不动就发怒,记住了!你现在的身份是特战队员,咱俩虽然各行其事,却是一个整体!” “大哥你放心,不会耽误事!” 魏可前来丘朗,不准备让郝思理直接跟在身边。 一来,郝思理也在孔特木露过面,一旦暴露在明处,很可能被单雄虎认出来。 二来,两个人一明一暗,防止被人一勺烩了。 至于说相互之间的联络,因为两个人都携带着单兵电台,只要将通话频率事先调整一致,距离不是太远,直接就能对话,很方便。 再者说,郝思理是混血,在丘朗反而比魏可安全许多。 丘朗掸家族,主要针对的是华夏人,对于其他种族,只要你不惹事,一般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一人一马,魏可溜溜达达来到了鹰嘴镇外。 这里,是掸家族重要的防御要塞! 丘朗与栗敢一贯不对付,鹰嘴山就是双方的缓冲地带,自由军在北,掸家族在南。 尤其这座鹰嘴镇,地形太重要了,恰好卡在鹰嘴山的出口处,假如有大部队经过,这里就是必经之地,就和中国古代的嘉峪关、潼关那些地方差不多。 魏可坐在马上,四处观望。 鹰嘴镇的正面,是一座高墙,两侧各有一段弧形防御工事,修得像模像样。 魏可不禁猜想,假如孙连仲的计划成真,当掸家族的大部队在堵在鹰嘴山上,这里必将是一处主战场,只要在这里布置一支阻击部队,不说是一夫当关,也必然会让掸家族损失惨重。 如此说来,孙连仲为了那个计划,真是花了不少心思。 “站住!” 此刻,附近根本没有其他行人,魏可大模大样骑在马上,想不引起注意都不行,立刻就有三名荷枪实弹的掸家族士兵,向他围拢上来。 这段日子,魏可在m北各地打转,m甸语依然不会说,但很多话已经能听懂意思。 “我是来找人的!” 魏可毫不在意,朗声回答。 “你是华夏人!” 三个士兵听到魏可字正腔圆的华夏语,立刻警觉,手里的步枪端了起来。 魏可皱眉不悦道:“我是你们掸雄将军的客人!” 掸雄将军的客人。 这个身份,让士兵们吃惊不小。 要知道,掸雄在丘朗掸家族中,几乎就是神一般的存在,这些在鹰嘴镇执勤的普通士兵,平常连个重要人物都遇不上,乍一听魏可的话,顿时不知道怎么办了。 眼前大个子的华夏人,脑袋上面包一圈纱布,把一只眼睛都包了起来,这副样子真怪。 不过,士兵们也不敢大意。 其中一名士兵,上前敬礼道:“请问,您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您是掸将军的客人?” “证据?没有证据!” 魏可撇嘴道:“两个月前,我还和掸雄将军见过面!对了,当时掸雄将军安排人护送我,记得那人叫作木碟。你们不会去找掸雄将军,或者找木碟问问吗?还有,我是和三浦阳介老板一起来的,你们如果能联系上三浦老板,问问他也行,我姓貌昂。” 魏可表情大辣辣,一副很不爽的模样。 三名士兵顿时都傻了。 找掸雄去问? 我靠!这里是鹰嘴镇,距离丘朗还有很远,再者说,掸雄那是随便就能问的吗? 不过,看看魏可牛皮哄哄的模样,真不像说谎。 “貌昂先生,请您在这里等一下,我马上就去汇报!” 其中一个士兵说一声,扭头就往后面跑。 不一会,来了一个军|官。 然而,这军|官自然也不可能联系上掸雄,只能陪着笑脸,请魏可进入镇里去等待,他们会设法联系木碟,相比之下,木碟只是普通头领,还是有可能找到的。 “那就进镇!” 魏可说着跳下马,随手把马缰绳扔在一名士兵怀里,一摇一晃往前走。 周围的几个人都是一阵皱眉。 别看这人年纪不大,却是位爷,脾气可不小! 其实,这都是魏可故意为之,他反正不嫌事儿大,能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进了关,魏可不往前面走,而是抬头四处看看,沿着高墙后面的石头台阶,往城墙上面走。 “哎!貌昂先生,不是那里!” 军|官着急地跟在后面喊。 魏可不在乎道:“前一次跟木碟从这里经过,木碟说这城墙上面有口大钟的。那次赶得急,没时间看,反正今天有空,我先上去看看那口钟!” 魏可这说话的语气,已经牛逼到不行。 军|官被噎了一下,只得捏着鼻子认了,跟在魏可身后。 话说,木碟是掸雄身边的小喽喽,但要放在普通掸家族士兵面前,那也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魏可和木碟那样熟,一个普通的小军|官,哪敢来得罪他? 魏可在心里暗笑。 嘿!既然来了鹰嘴镇,头上又顶了好大一块牌子,这要是不趁机利用一下,侦查一番鹰嘴镇的地形,岂不枉了他是一名优秀的一线指挥官的身份? 就这样,魏可身后带着一名军|官,溜溜达达在城墙上面走了一圈! 所到之处,掸家族士兵们都很诧异。 这大个子干嘛的? 要说是来视察的高官,那绝对不像。 但,你要说这人是个普通老百姓,那也不可能,一个老百姓没事哪敢来城墙上面溜达着玩。 第367章 丘朗王宫 掸家族的办事效率,真心不高。 当然了,那也是魏可故意刁难人,报出来的几个名字都太高大上,普通士兵摸不着。 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有一名士兵飞快跑来。 “联系上木碟头领了!木碟头领请貌昂先生听电话!” 直到此时,鹰嘴镇的士兵们,也是松了口气。 这人果然是掸雄将军的客人! 幸亏没有得罪他! 魏可有意问了跟随他的那名军|官的姓名,这人叫作山鹞,当魏可承诺,他会向木碟说明,自己在鹰嘴镇上得到了对方的友好款待,立刻喜得山鹞连连表示感谢。 掸家族等级森严,能够让木碟知道自己的名字,那是大好事! “是貌昂小兄弟吗?你又来丘朗了?好好!我会将这件事汇报给将军,另外,我也会通报给三浦先生!这样吧,现在路上不太安全,我让鹰嘴镇那边派人护送你来丘朗!” 鹰嘴镇,当然有电话直通丘朗。 木碟还能记得魏可的名字,而且态度很热情。 这是当然的,因为,当初掸雄可是把魏可亲切地称为“小兄弟”。 有了木碟的关照,鹰嘴镇这边的守军,自然不敢大意,山鹞亲自派了自己手下两名士兵,骑马护送魏可。 如此一来,魏可真的成了“贵客”。 一行无事。 从鹰嘴镇前往丘朗的道路比较平坦,骑马不过是一个来小时的路程。 当魏可到达丘朗,木碟居然亲自跑来迎接! “小兄弟,真是你啊!不巧得很,三浦先生刚好不在丘朗……啊呀!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受伤了?” 魏可这副模样,是个人就能看出不妥。 魏可装作满脸沮丧的表情。 “木碟大哥,兄弟我现在是无家可归了!这次回到家里,爹妈给我说了一门亲事,想让我成亲。我偷偷跑去一看,对方那姑娘长得太丑了!我不同意,结果就让我爹砸了一板凳!我一想,就跑出来了!” 魏可张嘴瞎话就来。 木碟听得稀奇,紧接着哈哈大笑。 “小兄弟,你想要漂亮姑娘,我们丘朗有的是!干脆你就来做我们丘朗的上门女婿!走!我带你回去,请费大夫给你看看伤口,费大夫是专门给掸将军看病的,手艺好得很!” 专门给掸雄看病的医生? 魏可心里一喜。 他这次前来丘朗,目标不是三浦阳介,而是掸雄,如果能直接找机会接近掸雄,那是最好。 话说,魏可也不是没想过,找机会去把三浦阳介杀了。 但,那似乎不是很有效的办法。 因为,三浦阳介只不过是泛太联盟的代理人,即便杀了,泛太联盟完全可以再派一个人来,解决不了根本目的,若想一了百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掸雄。 有了木碟领路,当然更没人来检查魏可,就算他横着走都没问题。 进入丘朗城门的时候,魏可留意了一下。 郝思理居然已经跟了上来。 此时的郝思理,装作一个游走江湖的刀客模样,直接把短刀提在手里,就这么大摇大摆混进了丘朗。 这小子,真有几分胆识! 他这次把郝思理带出来,还真是带对了人,假如换作是沃嘎,估计沃嘎就没有郝思理这样的本事,一个人一份性情,郝思理天生胆子大,身手又好,别人比不了。 木碟带着魏可来的地方,居然真是掸雄的住处! 当然了,说是住处,有点勉强。 魏可问了木碟,木碟对此毫不隐瞒。 掸雄是丘朗之主,事实上的丘朗王,他的谱比栗敢的王东升还要大,直接就在丘朗的中心地带,造了一大片宅院,这地方不仅是掸雄办公议事和居住的地方,还有掸雄的一些族人、手下的亲信也居住于此。 说白了,这里就是一座山寨版的小型王宫。 丘朗王宫! “小兄弟,这大院里你可不能乱跑。前面是丘朗的一些重要部门,还有军营,后面是掸将军的居所。尤其是后院,里面是掸将军的内宅,万一冲撞了掸将军的家人,那可不是开玩笑!” 木碟领着魏可进了侧边的偏院,小心叮嘱。 “木碟大哥你放心,我又不是小孩子!” 魏可一边答应,一边心里乐开了花。 这趟真是走运,直接摸进了掸雄的老巢,这叫作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魏可首先要应付的,还是木碟口中的费大夫。 费大夫是掸雄的私人医生,就住在这处偏院内,巧合的是,木碟也是掸雄的手下亲信,同样也住在这里,而且彼此的关系很不错。 “啊呀!这伤口很严重啊!” 在费大夫的住处,当魏可脸上的纱布被揭下,费大夫和木碟两个人都看呆了。 能不严重吗? 魏可受伤后,根本没时间护理伤口,就那样任由伤口流着血投入战斗,然后又被冷水长时间浸泡,这要是没有醒神符的保护,估计就算是魏可,也会被疼得死去活来。 现在,纱布被揭下,伤口处新长出来的一层皮,又被扯开,就更吓人。 “这位小兄弟,你忍着点!我马上给你换药!” 费大夫到底是个治病的,还比较镇定。 木碟就差了很多。 木碟脸上的冷汗都下来了,眼皮直跳道:“你爹下手也太狠了!我看你就别想着再回去,就在老哥这里住下来!我和你说,三浦先生最近也挺忙,估计没心思照顾你,不如你先留在我这里养伤,其他事情,等伤好了再说!” 木碟好同志啊! 魏可差点都感动了。 “木碟大哥,那就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过,你这脸上我估计要留道疤了,你放心好了!你要找什么样的媳妇,都包在老哥身上了。到时候,我给你找一群漂亮的大姑娘来,随便你挑!” “木碟大哥,还是算了,脸上有疤不好看,以后我随便找一个就行了。” “那不行!我木碟的兄弟找媳妇,怎么能随便找一个呢?你先安心养伤,到时候老哥给你做主!” 木碟还真是个热心肠。 魏可心里倒是觉得挺别扭。 看起来,掸家族也不全是坏人嘛! 其实想一想也不难理解,哪里都有好人,也都有坏人。 普通的华夏人觉得掸家族凶恶,那是因为双方处于敌对,而掸家族一贯比较凶狠。 现在,木碟是把魏可当作了朋友,那又不一样,在木碟看来,魏可年纪轻,又被自己老爹打伤,是心灵受到打击的“小花骨朵儿”,正是应当得到安慰的时候,自然表现的很友善。 当天晚上,魏可如愿以偿住进了丘朗王宫! 他是伤员,早早地就和木碟打了招呼,进了自己房间,蒙头大睡。 对于魏可这样的表现,木碟反而觉得很正常,试想,如果这样严重的伤势出现在他自己身上,他估计早就疼得哭爹喊妈了,而魏可能坚持着,一个人跑来丘朗,已经是个意志力坚强的好小伙子! 第368章 小叔杀嫂 深夜。 这个夜晚,天特别的黑,天空中阴云密布,似乎有暴风雨正在临近。 正所谓,月黑风高杀人夜! 魏可换上了一身黑衣服,又用一块黑布蒙了脸,收拾妥当,悄悄溜出了房门。 他住的地方,是一个半敞开式的小院子,也是木碟的住处,倒霉的木碟根本不知道,他亲手把一个极其危险的敌人,带进了掸家族最核心的区域。 周围很安静,远远的围墙外,才传来巡逻士兵骑着马走过的声音。 这里是丘朗王宫,戒备森严,只不过,那是对外不对内! 魏可略微观察,就向着内院的方向摸去。 付文涛曾告诉过他,掸雄本人的身手不弱,尤其力量强大,普通人很难是他的对手。 对于这一点,魏可毫不怀疑,因为,在掸家族这种具有较原始统治秩序的部族中,一个人若是没点本事,根本不可能完成统一五大分支的重任,要是掸雄手无缚鸡之力,早被人杀了。 再者说,魏可见过掸雄,那是个身体健壮的络腮胡子。 但凡长着络腮胡子的人,大多数力量都很强。 但!魏可一点都不怕! 除非他找不到掸雄,否则,掸雄必死! 话说,所谓的丘朗王宫,在魏可的眼中也不过是个渣,这里的围墙,大多数都是粗大的圆木建成,看起来很坚固,但对于魏可,基本上等于形同虚设。 木头而已,他的左手狠狠一抓,就能抠出一圈小圆洞! 魏可专挑阴暗的地方走,翻墙如履平地,很快接近了内院的围墙。 内院的围墙是石头的,而且很高,足有三四米,这样的围墙要想徒手翻上去,哪怕魏可也有点难度。 不过不要紧,魏可找到了一幢与围墙建在一起的屋子,那屋子的四角各有一根粗大的圆木柱,既然有木头柱子,那就难不倒他,很快按部就班地爬上去,上到了屋顶。 这一下,丘朗王宫的内院彻底暴露在魏可的眼前! 嘿嘿!掸家族哪里想得到,有一个如此奇葩的敌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来到了这里! 这一处内院,同样也分内外两层。 外面一层的房屋普通,一些亮着灯的地方,有士兵在站岗。 内里一圈,房子就漂亮了! 借着灯光望去,那些房子都有高高的挑檐,屋顶是尖的,很多地方镶嵌有精美的浮雕,颜色也被漆成了金黄色,真有一种金光灿灿的感觉。 我靠!这掸雄也真会享受! 这么个烂地方,居然布置的有了几分皇宫的模样! 不过这样的格局,恰恰给魏可指明了方向,他顺着屋顶的侧边,直奔内里那一圈金光灿灿就去了。 一幢格外气派的大木屋。 这屋子不仅外观装修精美,位置也在中心,而且,四周的窗户上都挂有粉红色的帷幔,一眼望过去,屋里应当是点燃了烛火,火光摇曳,很是与众不同。 魏可一下子就被这幢屋子吸引了注意力。 很奇怪,这幢屋子的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反而在远离屋子足有十米之外的僻静处,站着几个人。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这屋子恰好是掸雄的“寝宫”,而那远远站着的几个人,是他的侍卫或者仆从,那些人不敢离得太近,害怕打扰了掸雄的雅兴? 魏可没见过真正的皇宫,但眼前这场景,真有那么几分意思。 假如果真如此,就算你倒霉! 魏可远远地绕开那几个人,从另一面接近了大木屋。 木屋的窗户和大门紧闭,但木屋墙壁的高处,却留有一个半开的小窗口,似乎是特意如此布置。 魏可大喜! 迅速悄悄爬上了屋顶,然后由上而下,攀到了小窗口处。 窗口不大,却恰好能让魏可通过,魏可抓稳窗棱,探头往屋子里观察。 入眼,是一张宽大的木床,四周垂挂着彩色的床幔,很是精美,借助于屋内的烛光,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床上有人影晃动,而且动静不小,整张床都在微微摇晃。 我勒个去! 掸雄正在和他老婆干那事? 魏可忍不住一龇牙。 “掸虎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 突然,房中传出一个女声。 魏可诧异,正在下面的居然不是掸雄,而是一个叫作掸虎的人,那么,他就是找错房间了,因为,床上应当只有两个人,掸雄肯定不在这里。 就在魏可想原路返回,下方又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紫妙儿!你原本就该是我掸虎的女人,可恨那掸雄无耻!你应当是我的!” “呸!掸虎你才无耻!我紫妙儿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女人?我是你哥的女人,我是你的嫂子啊!你今天玷污了我,你会受到月亮神的惩罚,下地狱!” “我一直都爱你!紫妙儿,你难道不知道我爱你吗?” “掸虎!你放开我,你让我去死!” 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剧本完全出人预料,太雷人了! 正在下面屋子里的,一个是掸雄的弟弟掸虎,另一个是掸雄的老婆,叫作紫妙儿。 掸雄贵为丘朗之王,是丘朗掸家族五大分支的共主,这要是让他看到此情此景,还不得被当场气死? “不!紫妙儿你骗了我!” 掸虎似乎突然变得疯狂起来,低声喊道:“当初是你说过,你要嫁给掸家族最强的勇士!我拼命苦练,勇敢上阵杀敌,所有人都承认我才是掸家族第一勇士!但是,你为什么选择了他,而不是我!” 掸虎正在呼哧呼哧直喘气。 隔着窗幔,魏可看不到掸虎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的悲愤。 只听紫妙儿哭道:“你是很强大,但你必须承认,掸雄才是真正的的掸家族勇士!” “不!我不承认!只因为他是哥哥,所以他是丘朗之王!是谁帮助他震慑其余四部,让他一统掸家族?是我!因为有我掸虎,他才是掸家族高高在上的王,才能占有你!不!我掸虎不甘心!凭什么我打下了江山,却让他抢走了你,你一定是被他强迫的!” 掸虎几乎已经疯了。 紫妙儿怒喊道:“掸虎你醒醒吧!我一直爱的就是他,不是你!” “不!我要杀了你!我杀了你,他就不能再占有你!” 噗! 一道血光,突然喷射在窗幔上。 紫妙儿的声音,戛然而止。 魏可也是看呆了。 这个叫作掸虎的小子,好凶残,居然就这样把紫妙儿杀了。 小叔子杀了亲嫂嫂! 哗啦一声响,窗幔倒了。 下方的木床上,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站了起来,手里拎着一把滴血的尖刀。 就在他的脚下,有个女人赤身果体,已经躺在血泊中。 “我杀了她?我杀了我的紫妙儿?月亮神啊,我该怎么办!他一定会抓住我,处死我!不!我还不想死,我要立刻逃跑!跑到远远的地方去!” 这男人两眼空洞,口中喋喋不休。 第369章 挑唆 咚! 魏可轻盈地从屋顶落下,在地板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谁!?” 掸虎猛然回身,吃惊地盯住魏可。 魏可冷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杀了人,自己就要死了!” “你是我大哥派来的人!” 掸虎闻言,眼中露出了凶狠的光,就像一只准备吃人的野兽。 靠!这小子狠是狠了点,却似乎不太聪明! 这里明明就是掸雄居住的地方,掸雄怎么可能派人来,再者说,就算掸雄真派人来,这自己的地盘上,有必要把脸蒙起来吗? 这时候,掸虎已经转过身,眼神在门口和窗口扫了一圈,随即就是皱眉。 “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别管我怎么进来,反正我来了,你就走不掉!你走不掉,等掸雄抓住你,就会把你杀了,为他的老婆报仇!所以说,你现在最应当想的,是怎样能让自己不死?“ “我杀了你!” 掸虎恶狠狠说着,握紧手里的尖刀。 魏可终于确信,眼前的掸虎,就是那种脑子不喜欢拐弯的狠人,勇猛有余,智商不足。 再看掸虎,此刻光着身子,却一点不在乎,不仅长得牛高马大,而且肌肉很强壮,若说他是掸家族第一勇士,还真有那么几分可能,最起码这家伙很能打。 唰! 魏可一伸手就掏出了手枪! 你再能打有个鸟用! 你手里拿着的是刀,老子手里有枪! 再者说,魏可真不想和掸虎打一架,一旦两个人打起来,掸虎如何不知道,他肯定是麻烦大了,在这掸家族的老巢里,想跑出去都不容易。 见到魏可拔枪,掸虎傻了。 这小子还不算太傻,知道自己的刀子干不过魏可的枪,站在那里不敢动。 魏可摇头笑道:“这样才好嘛,咱俩又不是仇人,何必要打打杀杀,让那掸雄偷着笑?其实,我不是来抓你的,正相反,我要送给你一条活路!” 活路! 这个字眼,对如今的掸虎,绝对有吸引力。 “你不是我大哥的人?” 掸虎终于反应过来。 魏可不屑道:“那没用的掸雄,凭什么来指挥我?要说掸家族第一勇士,那也应当是你掸虎!掸雄不过是运气好,要凭真本事,还能轮得到他来当丘朗王!” 魏可一番话,说得掸虎面露喜色。 掸虎道:“你放我走,我可以给你钱!” “不不不!为什么要走呢?” 魏可诱惑道:“掸虎你好好想一想,如果掸雄不是丘朗王,紫妙儿会嫁给他吗?依我看,掸雄不仅偷走了你的紫妙儿,而且还偷走了你的丘朗王的宝座!丘朗王,本应当是你的!” “啊!” 掸虎闻言,居然有点不知所措。 “可是,掸雄他已经当上了丘朗王?” “凭什么他能当,作为第一勇士的你,却不能当?如果你当了丘朗王,不仅能号令掸家五部,还能喜欢哪个女人,就要了那个女人!对!杀了掸雄,所有东西都是你的!你可别告诉我,第一勇士的你,没胆子去把掸雄杀了!如果那样,紫妙儿也会看不起你!” “杀了他!” 掸虎的眼中露出一道狠厉的光芒。 但,随即他就沮丧道:“可是,杀了掸雄,我的紫妙儿也活不过来了。” 我去他的! 魏可几乎气得骂娘。 看起来,这掸虎对紫妙儿,真的是用情很深。 只不过,你既然用情深,就别杀人,已经把紫妙儿杀了,还在这里猫哭耗子做什么。 “掸虎你再想一想,你的紫妙儿为什么会死?她其实不是因为你而死,而是被掸雄害死了!假如不是掸雄凭身份强迫她,她怎么可能嫁给掸雄?所以说,杀了掸雄,也是给紫妙儿报仇!” 这好像有点缺德啊! 如此颠倒黑白,连魏可自己都有点受不了。 但,为了彻底把这潭水搅浑,魏可也是豁出去了! 假如任由掸虎逃走,对魏可绝无好处。 首先第一条,掸虎杀了紫妙儿,这事情一旦泄露,估计整个丘朗都得戒严,到时候,别说是继续刺杀掸雄,魏可最该考虑的事情,是赶紧把自己藏好,别让身份暴露了。 另外还有郝思理,也不能让他留在丘朗,必须赶紧跑路。 所以,与其被弄得缩手缩脚,不如撺掇掸虎这狠小子,来一场兄弟残杀! 反正这是丘朗掸家族,闹得再凶,也与他魏可无关。 这时候,听了魏可的话,掸虎已经狠狠点头! 这小子还真是个狠人! 刚刚杀了自己嫂子紫妙儿,被魏可几句话撺掇,竟然已经准备再向自己的哥哥下手! 不过,掸虎突然盯住了魏可。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 “我只是个行走江湖的绿林好汉!实不相瞒,我这种人,到了哪里顺手牵羊捞点小东西,混口饭吃!但!盗亦有道!遇上了你这件事,我替你觉得不值!所以,我决定出手助你!要杀掸雄,事不宜迟,最好就是现在!你一定知道掸雄在哪里,咱们立刻动手!” 话说,一个人自污,有时候是掩饰身份的绝佳手段。 正常人,怎么可能承认自己是个小偷? “好!等我当了丘朗王,号令掸家五部,我封你当个大官!” 掸虎居然开始收买人心。 魏可摇头道:“小爷我这种人,行走江湖惯了,不愿意受束缚,也没有当官的本事!掸虎你若当了丘朗王,赐给我小爷一些钱财就行!” 魏可把郝思理的派头搬了出来。 掸虎更不怀疑。 “你等我!掸雄就在他的书房里,我这就去杀他!” 狠人也有好处,心脏大,一旦决定了要去杀人,根本不需要催促,自己比魏可还要急。 魏可站在一边,看着掸虎气势汹汹跳下床,往身上套衣服。 这小子的德行,如果让他当了丘朗王,估计那所谓的丘朗掸家族五部,又要来一次血雨腥风了,因为,掸虎绝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管他去! 如果能杀了掸雄,别管是掸虎再杀那些不服从于他的族人,还是其他掸家族杀了掸虎,反正乱的是掸家族,最好那五部再来一次分崩离析,彼此打得不可开交才好。 想到这里,魏可暗暗下了决心,今晚一定要把掸雄,宰了! 很快,掸虎穿好了衣服,那把带血的尖刀,就被他塞在了自己的衣服里面。 “好汉!你跟我去,只要杀了掸雄,珠宝金银尽管让你拿!” 掸虎说着,煞有介事向魏可一拱手。 这家伙是真的拿魏可当江湖人士来对待了。 魏可笑道:“掸虎将军,我的本事当然没你大,我就悄悄跟在你后面,给将军把风!” 将军。 听到这个称呼,掸虎的腰杆挺得更直。 道一声好,也不啰嗦,拉开房门,雄赳赳就走了出去。 这家伙的体格确实长得好,比魏可还要高壮,身材魁梧,一眼望去,真有几分悍勇的气质,只不过,脑瓜子就不是很灵光,而且生性太过弑杀了一些。 第370章 插杀掸雄 躲在木屋外面的那几个人,居然是掸虎的手下。 这小子也是色胆包天,跑来搞他哥哥的女人,还带手下来给自己望风。 也不知道,假如没有魏可出现,他会如何收拾眼前的大麻烦,估计唯一的结局就是丢掉自己的身份,开始亡命天涯,努力躲避他哥的追杀。 现在,魏可给他指明了一条路。 杀了掸雄! 如果换一个人,绝不会做此等混账事,但,这是凶恶的掸虎,一切皆有可能。 夜幕下,掸虎来到几个手下面前,回头看看,并没有发现魏可的踪迹,这小子也没多想,自顾自把几名手下召集在一起,低声地开始吩咐起来。 很快,现场叮当一阵响,几名手下拔刀的拔刀,拿枪的拿枪。 靠!这真叫有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小弟! 掸虎的手下,也是一帮亡命徒! 魏可躲在暗处,悄悄观察。 只见,掸虎站在那里把手一挥,一帮手下立刻行动,其中一个手里提着刀,快速往大木屋跑来,剩下的几个,都跟在掸虎的身后,急匆匆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掸虎已经走上不归路,正式开始谋反! 魏可依旧不露面,暗中悄悄尾随在掸虎等人后面。 他可不傻,自己终究与掸虎不是一路人,如果公开跑出来,说不准就被当成了炮灰。 掸虎带着人,三绕两绕,来到了内院角落里的一个偏僻处。 这里有一幢不起眼的屋子,门外站着四名警卫。 魏可马上知道,自己是走运了,掸雄此人很精明,哪怕在这座丘朗王宫内,也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如果不是有掸虎带路,仅凭他自己,要想找到掸雄所在的地方,绝对很不容易。 “掸虎头领!您好!” 警卫见是掸虎来到,连忙敬礼问好。 掸虎大辣辣上前道:“我来找我哥,你们不用通报了!” 说完,掸虎也不等那些警卫答应,就直接上了台阶,推开门往里闯。 跟随掸虎的那几个手下,就站在了警卫们的身边。 魏可躲在暗中,观察了一下,很巧合的是,眼前这屋子的侧面墙壁上,也有一扇位置很高的小窗户,格局与紫妙儿的那间大木屋类似,应当是用作通风换气之类。 魏可大喜,迅速溜到侧面,顺着光滑的墙壁,像只壁虎一般,噌噌爬了上去。 这间屋子,果然是掸雄的书房。 靠墙摆着一张宽大的木桌,木桌后面坐着一个络腮胡子的壮汉。 此人正是掸雄! 这时候,掸雄正襟危坐,脸上稍许有些怒意。 在他面前不远处,站着的是掸虎,眯着一双眼睛,脸色神色阴晴不定。 看起来,这对亲兄弟虽然还未翻脸,却已经开始不对付了。 “掸虎,你这是什么意思?” 掸雄的语气很不悦。 掸虎低沉道:“大哥!我想问问你,三年前,你明知道我喜欢妙儿,为什么还要娶她?妙儿曾经说过,她要嫁的是掸家族第一勇士,不是什么丘朗之王!” “放肆!” 掸雄终于怒了,啪地一拍桌子。 掸虎斜眼问道:“我怎么就放肆了?” 掸雄道:“你应当叫她嫂嫂!一口一个妙儿,成何体统!你嫂嫂是我掸家族第一美女,嫁给我有什么不对吗?你竟然敢说自己喜欢妙儿,你的眼里还有我这个大哥吗?” “哈哈哈!” 掸虎突然放声大笑。 悲愤道:“原来那人说的是真的!是你!一定是你逼妙儿嫁给你,是不是?” 这一下,掸雄终于感到不对了。 掸雄皱眉道:“掸虎,你今晚是怎么了?是谁和你说了这种混账话!我何曾逼迫妙儿嫁给我,她原本喜欢的就是我!掸虎,咱俩是亲兄弟,你不要受了别人挑唆!” 听了掸雄的话,掸虎眼睛突然红了。 “不!妙儿已经死了,没有人挑唆我!是我知道,你害死了妙儿!” “什么!妙儿死了!谁干的!” 掸雄大惊,霍地站起。 掸虎双眼一瞪。 “是你!是你害死了妙儿,我要给妙儿报仇!” 唰地一声。 掸虎从怀里掏出了尖刀! 终于动手了! 这一对兄弟,终于到了图穷匕见的地步,或者说,是弟弟掸虎突然发难。 “来人!护驾!” 掸雄又惊又怒,大吼一声。 不过,掸雄到底不是脓包,伸手往桌子底下一抄,已经抽出一把两尺长的平头缅刀,握在手中。 这时候,掸虎已经什么也不顾,举着尖刀,向前一扑。 当地一声响! 两兄弟隔着一张木桌,手中的兵刃相交。 掸虎长得高壮,力量更胜一筹,而掸雄手中的缅刀占了便宜,这一下交手,居然是谁也占不到上风,各退一步,彼此怒目而视。 “掸虎你疯了吗?你这是在谋反!” “反了又怎么样!掸雄,今天我就要杀了你!” 魏可躲在房顶上,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这掸虎真是白长一副大块头! 明知道自己来杀人,你怎么也要带上合适的武器,偏偏这家伙拎着那把尖刀就来了。 反观掸雄,虽然是被动遭袭,手中的缅刀却很趁手。 细看这把缅刀,窄长,中间黑,两侧刀刃雪亮,一看就是把好刀,关键是长短合适,攻防兼宜,估计就算掸虎的战斗力比较强悍,要杀了掸雄,也得费不少手脚。 此时,屋子外面丁零当啷一片响,显然,掸虎的那些手下也动手了。 屋子里面,兄弟俩再次交手。 这一次,又是手持尖刀的掸虎不要命地往前扑。 不过,掸雄显然更有头脑,一边挥舞手里的缅刀,不让掸虎冲上来,与此同时,伸出左手,又往桌子下面去摸。 他想要摸什么? 魏可不用猜就知道,掸雄肯定不会再拿出一把刀,那绝对是枪! 尼玛!掸虎这头蠢猪,一点事都做不好! 关键时刻还得老子上! 魏可不敢再等了,再等下去,等掸雄拿出枪来,他是不是会打死掸虎无所谓,关键是,枪声一响,这里绝对会被围个水泄不通,谁也跑不了。 嗖! 魏可头下脚上,凌空落下! 他和掸虎不同,讲究的是一击必杀,一旦出手,就是全力。 右手持匕首,刀尖在前,对准掸雄的头顶! 这一下的变故,让两兄弟措手不及,即便是掸虎,也没料到屋顶上还藏了个人。 但!最害怕的还是掸雄! 看见魏可持刀落向自己头顶,掸雄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敢再去摸枪,右手缅刀使劲挥出,就想来砍魏可。 魏可早有准备! 左手探出,与掸雄的缅刀相撞,发出当地一声轻响! 在这一刻,掸雄的眼珠子绝对瞪圆了。 一个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相信,有人敢用自己的手掌,直接与锋利的缅刀,来一次亲密接触,而且还不仅如此,当手掌与缅刀碰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如同金属般的脆响。 这是什么手掌? 当然了,掸雄永远不可能知道答案了。 魏可的左手,不仅坚硬如铁,还具有异乎寻常的灵巧性,可以在一瞬间,找到缅刀的刀面,并且将刀面弹开! 无所谓了,所有这一切都无所谓。 当掸雄无法用缅刀保护自己,他的命运已经确定。 噗! 魏可右手中的匕首,笔直插入掸雄的脑门,一插到底! 第371章 被坑 掸雄死了,死得非常彻底。 没有人能在脑袋被插入一把完整的匕首之后,还能逃得性命。 临死的时候,掸雄甚至没来及吭一声,身体往木桌上一摔,鲜血喷了满桌子! 站在桌子旁边的掸虎,浑身哆嗦了一下。 再混的人,也是怕死的! 魏可杀人的方式,太坚决了,不要说是掸雄,换了谁估计也挡不住。 “你!是你!” 掸虎自然已经认出魏可。 魏可虽然依旧蒙着脸,这身装束没变,出现的方式,几乎也和上一次差不多。 掸虎皱着眉,不由自主抬头往屋顶上看。 魏可笑嘻嘻一拱手道:“恭喜掸虎将军,大仇得报!现在掸雄已死,你就是掸家五部的王!掸虎将军本就是掸家族第一勇士,再成为丘朗王,那是众望所归!” “是吗?那你想要什么赏赐?” “将军,我就是个行走江湖的浪子,金银财宝多了也没用。对了,掸雄这把刀不错,我拿了!正所谓贼不落空,我拿了这把刀,也算不虚此行!” 赏赐? 还要个鸟的赏赐! 掸雄已经死了,这地方成了是非之地,还是快跑为妙。 就在这时,房门被砰地一声撞开,几个掸虎的手下,手持刀枪闯进来,都是一身的鲜血。 几个人见到魏可就是一愣,立刻举起了刀枪。 “掸虎将军,我现在可以走吗?” 魏可的眼神一冷。 掸虎扫一眼魏可手中的缅刀,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壮士帮助本将军诛杀逆贼,当然可以走。” 魏可点头,也不往门边凑,直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腾身翻了出去。 出了屋子,魏可再不敢停留,赶紧撒腿就跑。 刚刚转过一间屋子拐角,猛听到身后书房的方向,啪地一声枪响。 “有贼人行刺!掸雄将军遇害!抓刺客!” 魏可的脑子嗡地一声响。 不妙! 这掸虎也不是个傻子,居然把脏水泼在他的头上,把他坑了! 谁是刺客? 那还用问嘛,掸虎几个人本就是丘朗王宫里的,只有魏可是个例外,他不仅是个外人,还穿着一身黑衣,蒙了脸,无论谁见了他,都会知道他不是来做好事的。 现在这情况,说不准,奸|杀紫妙儿的罪名,都会被栽在他的身上。 掸虎你个王八蛋,你给老子等着! 生气归生气,魏可也不敢回去找掸虎算账,赶紧加速往前跑。 迎面,两名闻讯赶来的士兵,与魏可跑了个对面。 魏可还是不敢开枪,幸好手里抓了掸雄的那把缅刀,立刻往前一冲,撞入两名士兵的中间,挥刀就砍,唰唰两刀,士兵猝不及防,栽倒在地。 这缅刀真的好锋利! 以往这种近身拼杀,魏可更喜欢用匕首,但此刻,他的匕首还插在掸雄的脑袋上。 幸好,缅刀使用起来更顺手,两尺长度,可削可砍,杀伤力惊人。 身上沾满血迹,魏可觉得太危险,干脆还是老办法,手脚并用,噌噌爬上了屋顶,如此一来,虽然跑动的速度降低了,却不容易引起注意。 这时候,整个内院已经乱了! 无数士兵跑了出来,很多人举起火把,四处乱窜。 其实这时候是最乱的,大部分士兵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钻。 魏可盯住了内院围墙的方向,飞快逃窜。 房屋与房屋之间,有时候并不连续,中间有较大的间隔,但这根本难不倒魏可。 因为,这里的房屋大部分是木质,魏可从一侧的屋顶上,大步跃起,跨越间隔,跳到对面房屋的墙壁上,同时用左手狠狠一插,就让自己挂在了高高的墙壁上。 士兵们都在地面上瞎跑,哪里留意空中的异常? 趁着最初的混乱时间,魏可成功逃到了内院围墙附近。 到了这里,魏可的行踪终于暴露。 咚! 魏可依旧采用跳跃的方式,让自己像一只壁虎般趴在了内院围墙上,不过,这声音立刻引起了周围士兵的警觉,有士兵发现了趴在围墙上的魏可,立刻大声喊叫。 啪!啪啪! 紧接着,数声枪声响起。 这些守卫内院的士兵,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对准魏可就开枪。 魏可手脚并用,以最快的速度翻过围墙,跳了出去。 这一下,闻声赶来的众多士兵,都干瞪眼。 这道数米高的围墙,他们可没办法徒手爬上来,好端端的一堵墙,却挡住了他们自己人。 “刺客从这里逃跑了!” “快出去追刺客!” 身后,传来了混乱的喊叫声。 魏可管不了那么多,将背在身后的缅刀拔出,提在手里,再次逃跑。 他跑出来的方向,恰好就是木碟住的侧院,不过,魏可不敢再回自己房间,那是找死,过不了多久,这里必然会大搜捕,他的体型、装束,还有一身的血,全是漏洞,根本瞒不住人。 最好的选择,当然是趁乱跑出丘朗王宫,跑到丘朗城里去,那就安全很多。 这时候,侧院这边也是一片乱哄哄。 侧院这里没有专门的警卫,那些刚刚钻出屋子,一头撞见魏可的人,无不吓了一大跳。 掸家族的人果然勇猛,有两个长得强壮的家伙,试图来阻挡魏可,被魏可手起刀落,砍翻在地,剩下的人这才怕了,四散奔逃。 喊叫声、吵嚷声,响成了一片。 魏可挥舞缅刀,也不走正常的道路,遇到围墙就翻墙,没有墙就爬屋顶。 魏可凶悍、行动敏捷,所到之处,所有人根本拿他没办法。 “大哥!你在哪里?” 耳机里,突然传出郝思理的声音。 魏可大喜。 “思理别乱闯!到我白天进院子的地方等着,我马上就出来!” 这是逃命,有郝思理在外接应,成功逃脱的希望肯定更大,要知道,在现在这种混乱情况下,郝思理的战斗力同样很强大,他们两个人一旦联手,等闲人拦不住。 很快,魏可已经冲到了侧院的门口,这里是有哨兵站岗的地方。 “什么人?站住!再不停下开枪了!” 几名哨兵看见魏可冲来,立刻如临大敌,举起枪。 魏可往旁边一闪。 就在魏可又想依葫芦画瓢,找个地方翻围墙,对面哨兵的身后,突然冲出一道身影,手里挥舞一把短刀,那人冲进人群中,短刀乱舞,顷刻间将几名哨兵砍翻。 “大哥快走!” 郝思理到了。 这小子当真给力,来得也恰好正是时候。 魏可连忙拔腿就跑,来到门边,两个人也不说话,各自从地上抄起一支步枪,快步冲出大门,跑到外面的大街上。 终于逃出来了! 到了此时,魏可悄悄吁一口气,暗叫好险! 掸虎卑鄙,他要是被堵在王宫里,一旦被众多士兵围住,本事再大也没辙,现在,逃出了王宫,混在人数众多的丘朗城内,虽然同样有危险,但如果想抓住他,那也不容易! 第372章 紫府遭难 这一夜,丘朗城大乱。 能不乱吗? 掸家族的实际统治者,丘朗王掸雄,在守卫森严的王宫里被人杀了,凶手一路杀出王宫,跑了! 要说掸家族在这片土地上,何时被人如此欺负! 一时之间,整座丘朗城闹翻了天,不仅大批士兵成群结队到处乱窜,许多掸家族人也自发走上街头,加入了搜索凶手的行列,声势浩大。 抓凶手,凶手长什么样? 没人知道! 但,有人提供了凶手的某些明显特征。 一身黑衣,身材高大,很强壮,似乎是个独眼龙! 这不就是魏可吗? 魏可十分庆幸,自己没让掸虎看见自己的长相,否则,他的画影图像,估计已经贴得满城都是。 话说,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很想连夜逃出丘朗,只不过,两人都是第一次来,对丘朗的环境人生地不熟,逃跑的速度就稍慢了一点。 再者说,魏可不能穿着血衣服到处跑。 等魏可随便打晕一个当地人,扒了衣服换上,丘朗城已经四门紧闭,跑不出去了! “思理,就这家!咱俩进去躲躲!” 魏可看见路边有个大户人家,院子很大,立刻招呼郝思理。 大户人家好藏人,这道理很明显。 掸家族的有钱人家,基本都是各部族的头领,家里人多眼杂,人多,地方大,多出一两个人不容易引起警觉,另外,主人的身份高,搜查的士兵不敢乱来。 魏可选择的这户人家,就是个大户,虽然不能与王宫相比,院子也有好几进。 两个人翻墙而入,躲进外院一间破烂的柴房。 “大哥,你真的把掸雄杀了?你太牛了!” “鸟的牛!” 提起这件事,魏可一肚子气。 早知道掸虎还是个卑鄙的货色,当初就该一刀也给他宰了。 这也是魏可大意了,满以为掸虎看起来没脑子,没想到,掸虎除了凶恶,人品也非常低劣,魏可帮他杀了掸雄,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这小子转手却把魏可给卖了。 不过,掸虎的人品本来就低劣,否则怎么可能去搞自己哥哥的女人? 事到如今,魏可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慢慢等着。 掸虎不是个安分的主儿,绝对想趁机坐上丘朗王的宝座,号令掸家族五部,到时候,说不准丘朗城就会更乱,掸家族各部相持不下,他们就有机会跑出去了。 幸好,他们躲藏的这户人家,房子上档次,应当是个大官,短时间不会有人搜查过来。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躲在柴草堆里,把门关好,眯眼打盹。 这一等,就等到了天色蒙蒙亮的时候。 丘朗城折腾了大半夜,到这时候也开始稍微安静了一些。 突然!咣咣咣! 院子外面,传来有人使劲砸门的声音,紧接着,人喊马嘶,非常混乱。 这怎么回事? 难道他们的行踪暴露,掸家族士兵追来了? 魏可来到门边,侧耳倾听。 “紫氏紫妙儿谋反!紫妙儿勾结异族反贼,阴谋刺杀掸雄将军!现紫妙儿已伏诛,奉掸虎将军之令!搜捕反贼!捉拿紫氏一族紫辰满门,告慰掸雄将军英灵!” 紫妙儿谋反? 魏可差点听得晕了。 这掸虎比想象中还要狠毒,居然又给紫妙儿身上泼了一盆脏水。 很可能,魏可逃了,掸虎奸|杀紫妙儿,弑兄这些事情没办法善了,于是,掸虎一不做二不休,把罪名推在了紫妙儿头上,也就能解释为什么紫妙儿也死了。 又或者,掸虎就是借机立威,杀鸡儆猴,把兵权抓在手里。 反正不管怎么说,掸雄夫妻是惨了,不仅死得不明不白,还被说成老婆谋反丈夫,估计夫妻俩到了阴曹地府,也免不了抱头痛哭一场。 这一处大院子,居然是紫妙儿的娘家! 假如说,魏可没有跑进这院子,掸虎怎么诬陷紫妙儿,都与他无关,无论掸虎还是紫妙儿的娘家,都是掸家族人,他们打生打死也好,那与魏可事先的设想,恰好吻合。 但!他与郝思理两个人,恰好躲在这里! “大哥,咱俩是不是杀出去?” 郝思理着急问道。 杀出去? 他们两个人只要一出去亮明身份,所有人的矛头都会对准他们。 不出去也不行,院子里所有人都会被捉拿,柴房里根本藏不住人,还不如趁乱出去拼一拼。 就在这里,从内院里呼啦啦涌出来一帮子人。 为首的是个五十来岁的掸家族老头。 话说,掸家族是个统治秩序落后的种族,这个种族一旦打仗的时候,几乎是全民皆兵,单纯从衣着上来看,往往兵民不分,这帮人大多穿着掸家族典型的藏青色褂子,看不出是兵还是民。 老头手里提一把刀,大声怒骂。 “我紫氏一贯忠心耿耿!我女儿紫妙儿与掸雄将军夫妻恩爱,如何会谋反!倒是那无耻之徒掸虎!谁封他当将军了?谁给他权力擅自捉拿族中长老了?我紫辰看他掸虎,才是反贼!” 原来,这老头就是紫辰。 听紫辰的意思,他在掸家族内的地位还不低。 然而,紫辰的骂声刚停,外面就响起了一连串枪声。 啪!啪啪! 子弹是从外面,直接射向了这处院子的大门,躲在大门后面的几名紫府家丁,顿时惨叫倒地。 开枪了,这是不准备给紫辰等人活路。 “爹!我们现在怎么办?” 跟在紫辰身边的一个青年,有些慌张问道。 紫辰的一张脸涨得通红,用力一跺脚。 “紫荣莫慌!为父在前面挡住这些掸虎的走狗,你和你妹妹紫灵儿,速速带人从后门走!回山寨!告诉你大哥紫犷,我紫氏一部,坚决不认可掸虎狗贼!掸虎狼子野心,他才是谋害掸雄将军的真凶!起兵!杀掸虎!” 好个紫辰,猜得还真够准! 当然了,不仅掸虎是真凶,还有另一个真凶,就躲在他身后不远处。 这时候,紫辰话音刚落,他身边有个年轻女孩站了出来。 “爹!您和紫荣哥先走!紫灵儿给您断后!” 这女孩手里抓着一支步枪,扭头大喊道:“姐妹们!我们都是紫氏的女儿,紫氏在,我们活!紫氏亡,我们死!现在是紫氏生死存亡的关口,我们来挡住敌人,让紫氏的男人先撤!” “我们跟随灵儿小姐!我们来断后!” 现场响起一片女孩子的叫声。 原来,这帮人当中,居然有一小半都是女人,而且是年轻女人,是跟着紫灵儿的。 好个英雌人物! 借着外面的灯光,魏可仔细看了两眼。 这个叫作紫灵儿的女孩,身材高挑,虽然穿着很普通的衣服,也给人一种婀娜的感觉,更惊讶的是,她的脸蛋长得很俊美,这样的女孩,在掸家族绝对不多见。 她叫紫灵儿,应当是紫妙儿的妹妹,难怪掸虎会为了紫妙儿,做出苟且之事。 第373章 紫灵儿 魏可突然觉得,自己应当出手! 帮紫府的这群人逃出去! 当然了,那不是因为紫氏的人很勇敢,更不是因为紫灵儿长得漂亮,身为女儿却有男子气概。 紫辰说了,起兵!杀掸虎! 仅仅有这一条理由就够了,当紫辰带人返回自己的山寨,绝对不会让掸虎好受。 “思理,咱俩混进他们里面,带着他们打出去!” “啊?” 郝思理同样也在往外面偷看,只不过,他的神情有点迷瞪瞪的,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当魏可下了命令,他居然好像没反应过来,这种表现可是有点反常。 不过,魏可暂时也顾不上去问,就悄悄打开了房门。 他们两个人身上穿着的,同样也是掸家族的衣服,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唯一奇怪的是,魏可的脸上缠着绷带。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是很显眼,魏可故意佝偻着腰,还举起一只手挡着自己的右侧脸。 有人看见魏可和郝思理,却并没有太在意。 想想也知道,这里足有二三十人,应当并不是一拨,而是宅子里所有的精壮都集中过来了,手里拿着刀枪,准备跟着主人紫辰,反抗外面的士兵。 这时候,能出现在院子里的,肯定都是自己人,不是吗? “灵儿小姐,我帮你去打散外面的敌人!” 郝思理突然凑到了紫灵儿的面前,瓮声瓮气叫了这么一嗓子。 坏了! 魏可一听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郝思理这个愣头青的小子,绝对是看上紫灵儿了! 这一点不奇怪,郝思理年纪小,却已经是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男人到了这个岁数上,懵懵懂懂知道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对某个女孩产生爱慕。 紫灵儿已经二十出头,比郝思理大,但她长得漂亮,身上又有寻常女孩没有的独特气质,估计就是这个原因,悄悄拨动了郝思理心底的某根弦。 否则,很难解释郝思理为什么突然如此冲动。 郝思理这一嗓子,绝对惹人注意。 紫灵儿很奇怪地盯了他一眼,道:“咦?你的眼睛怎么是蓝色的?你很勇敢!那你就留下来,跟着我!” 一句“你很勇敢”,顿时让郝思理眉开眼笑。 郝思理居然开心得笑了,一扭身,手里提着枪,就一个人往院子大门走。 你个辣块妈妈的! 魏可气得想冲上去,对准他屁股来上一脚! 老子说的是帮这些人打出去,你一个人往外面跑,那是去送死吗? 但,事情到了这一步,魏可也不能跑上去,再把郝思理拉回来,那就太显眼,非让这帮人怀疑,把他们两个人当作奸细,立刻窝里斗不可。 算了,反正都要打,那就开打! 魏可迅速跟上前,利用耳机给郝思理低声下命令。 “思理你个混球!镇定!你给老子记住了,这次你欠老子一次!咱俩合作,人家女孩子就在后面看着你!听老子的命令!要打得漂亮,还不能死!你要死了,啥都没了!” “啊?大哥你看出来了?” “你大爷的!这么明显的事,看不出来是傻子!听命令!你左我右!” 魏可见郝思理情绪恢复正常,立刻加快动作。 墙根底下有两把梯子,魏可快速跑上去,扔一把给郝思理,自己提起另一把。 一左一右,两个人将梯子各自竖在大门两侧的墙上,飞快地爬上去,藏在墙顶的后面,紧接着,两人同时摸出了手|雷,拿在手中。 也不见魏可和郝思理有任何交流。 两个人同时举起右臂,将手|雷扔了出去! 轰!轰! 手|雷炸了。 顿时,院子外面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的惨叫声。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分别位于两侧的墙头,却好像一对连体婴儿,动作一模一样,刚刚将手雷扔|出,立刻探出身,与此同时,手里的步枪已经举起,开始扫射。 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分外密集。 随着枪声响起,外面的惨叫声已经连成了片,变成了疯狂的哭嚎和逃跑的声音。 “灵儿小姐!开院门!往外冲!” 郝思理一声大喊。 院子里面,所有人竟然足足傻站了有两秒钟。 这看起来寻常的动作,其实很不寻常!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的动作太快,太坚决,就好像已经训练过无数次,两个人从上墙,再到投弹和发起进攻,不过是短短的几秒钟,动作连贯,时机把握得刚刚好。 可以想象,外面掸虎的那些人,已经被打惨了! 这两个是什么人! 是紫府内某个人手下的护卫,或者家丁? 别开玩笑了! 院子里的这些人,有不少也是精锐的士兵,然而,掸家族的精锐士兵,也就是打仗勇敢,最多再加上枪法准,那就很了不起,真要论战术素养,那还差得远。 正在墙头上射击的这两个人,绝不是勇敢那么简单,他们的能力,已经远超精锐士兵! 再者说,这两个人,谁也不认识! “姐妹们!跟着我,杀出去!”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紫灵儿,一声大喊,带头就冲向了院门。 一群女兵见紫灵儿动了,连忙跟上。 紫辰略一犹豫,也挥手大喝道:“紫氏一族的儿郎们!上阵杀敌!” 是啊,这种时候还想什么,已经有人给他们创造了逃跑的机会,这时候不趁机冲出去,难道等外面的人镇定下来,组织起反击,再往外面跑吗? 哗啦啦! 一群人奋勇冲上前,打开了院门。 院子外面,那些掸虎派来的士兵,果然已经被打惨了。 原本在这些士兵看来,他们人多势众,哪怕紫府内有人反抗,他们占据人多的优势,又已经把紫府围得水泄不通,这肯定是一场顺风仗,占定了便宜。 却不料,对方的反击,来得既突然,又猛烈! 手|雷炸! 步枪连射横扫! 这一下就要了亲命了,这些士兵根本没想过需要来个战斗站位,更没想过找隐蔽,全都整整齐齐站在一起,被魏可和郝思理当成了活靶子。 当紫府内众人,开门冲出来,立刻被眼前的场景,吓得一哆嗦。 院子门前的空地上,成排的人倒在了血泊里,那些受伤的士兵,正在拼命满地打滚。 枪声还在继续! 这是收割人命的枪声! 魏可和郝思理的射击,不是没头没脑的胡乱射击,而是有规律可循,由近及远,先扫最前面的,然后往外侧推,追着那些开始逃跑的士兵,一层层波浪似的横扫。 “杀死他们!” 又是紫灵儿,一声清亮的呼号。 哒哒哒! 一串子弹射出,正在地上滚爬的一名伤兵,顿时被打得四分五裂,再也不能动。 紫府大小姐都开干了,别人还等啥! 哒哒哒!哒哒哒! 跟在紫灵儿身后的那些紫氏的男男女女,纷纷开枪。 这一下,兵败如山倒! 堵在紫府门口,参与这一次抓捕任务的掸家族士兵,足有百余人,是紫府家丁人数的几倍,却无奈先机已失,被魏可二人偷袭,又遭到紫府众人的落井下石,再也扛不住。 所有还能动的士兵,全都扭头就逃,多一秒钟都不敢停留! 被打崩溃了! 第374章 郝思理露陷 魏可和郝思理,成为了这支队伍的两名尖兵。 两个人的身体素质、战术素养,全都是顶尖的存在,再加上他们相互之间用耳机联络,打手语的时间都省了,相互配合,打起仗来非常流畅,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只见,两个人同时从墙头跃下,一个前滚翻,稳稳落地。 魏可半蹲举枪射击,同时也承担警戒的任务,一发发子弹射出,将附近的士兵一一打死。 与此同时,郝思理已经迅速弯腰,从那些士兵身上搜弹夹,搜到弹夹之后,不仅把自己身上揣,还把弹夹扔给魏可,而每一次他扔出弹夹的时候,魏可也恰好腾出一只手,稳稳接住弹夹。 两个人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 一眨眼的时间,他们已经开始交替掩护前进。 一人半蹲身举枪警戒,另一人快速向前,等前面一人跑出一段,换作了半蹲身警戒的那一个,后面一人迅速起身向前,如此周而往复,很快就杀到了院子外面的大街上。 两人所到之处,掸家族士兵纷纷倒地毙命。 牛逼! 跟在后面的紫辰,这时已经彻底明白,正在前面开路的,绝不是自己手下。 但,这种时候,逃命要紧,紫辰也来不及细想。 “灵儿!带人跟在他们后面!注意保护两翼!荣儿,带着人收集子弹,别掉队!紫氏一族的儿郎们!保持队形,咱们一鼓作气杀出去!” 紫辰年纪虽大,却是个合格的带兵将领。 几句命令,已经将队伍梳理了一遍,人人知道自己应当干什么。 话说,紫辰的一对儿女中,紫荣虽然是男的,似乎对打仗不怎么在行,是个文的,反而是作为女孩的紫灵儿,颇有武将风范,手里抓着步枪,带人紧紧跟在魏可和郝思理身后。 他们这一伙人,还真没人拦得住! 关键就是领头的这两个! 魏可和郝思理,枪法都是超准,两个人来到了大街上,同样还是一左一右,交替掩护前进,但凡周围有人想向他们瞄准的,总是会被提前一枪打倒。 两个人的动作矫健,速度快,也懂得如何躲避危险。 墙角、柱子、电线杆,都能成为他们暂时的藏身之地,而且,两个人一直小心地警惕一切可能的敌人。 不仅警惕自己的正面,同时也警惕着另一个人的方向! 比如说,魏可在街道的右侧,发现街道左侧的拐角里,躲着一名士兵,想偷袭郝思理,立刻就用耳机通知对方,然后,郝思理恰好就会停在拐角外面,等魏可开枪射杀那名士兵,才会继续往前。 1+1远大于2! 对于这种街巷战的搜索前进,魏可早已熟能生巧。 相比而言,郝思理算是菜鸟。 然而,郝思理的身体灵巧程度,甚至比魏可还要高,有了经验丰富的魏可来现场指挥,郝思理的表现并不差,最起码在外人看来,他与魏可旗鼓相当。 如此攻击前进数百米,势如破竹,无人可挡! 紧随在后面的紫灵儿,已经从惊讶,迅速变成了美目涟涟。 她领着紫府的十余名男男女女,作为队伍的第二梯队,跟在魏可和郝思理的身后往前冲。 但,她们这十几个人,几乎无事可做! 所有的威胁都被前面两个牛人清除,而她们除了跟着跑,顶多就是捡个漏,遇到还没死透的对方伤兵,赶紧上去补上一枪,而大多数时候,这种补枪也是多此一举,因为那伤兵已经失去反抗能力。 这感觉,绝对令她震惊。 不知不觉中,紫灵儿紧紧跟在了郝思理这一侧,注意着他的动作。 相比于脸上缠着纱布,始终沉默不说话的怪人魏可,她当然更愿意信任郝思理! 郝思理很英俊! 这一点都不奇怪,女人都有直觉。 作为局外人的魏可,都能发觉郝思理的异常,紫灵儿自己当然更能看出来,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蓝眼睛小伙子,不仅愿意为她去战斗,长得俊,还非常有本事。 几大因素叠加在一起,她再要对郝思理无动于衷,那反而是怪事。 恰恰因为她跟在郝思理的身后,救了她的命! 突突突!突突…… 当队伍来到街道拐角处的时候,前方突然冲出一辆吉普车,车顶上架着一挺机枪,不由分说,对准人群,就是一阵疯狂的扫射。 魏可第一时间就做出了规避动作,跳进街道的旁边屋子角落里。 另一侧的郝思理,好像身后长了眼睛,猛然转身,飞身跃起,将紫灵儿扑倒在地! 其余的十几名紫氏的男男女女,那就惨了。 机枪扫射! 在空旷地形条件下,机枪的扫射就是战场上的夺命利器,十几名家丁猝不及防,几乎在一瞬间全部被打倒,其中有几个,被子弹打得倒飞出去,身体撕扯的四分五裂。 紫灵儿在被扑倒的一刻,有点迷糊,瞪着一双大眼睛发傻。 仅仅一两秒钟之后,她就好像疯了似的大声哭喊。 “小兰!小琴!” 她一边哭喊,一边拼命想爬起来,往街道上面跑。 在那里,有她的好姐妹已经被子弹击中,浑身是血躺在血泊里。 “别乱动!!” 郝思理慌了,一把拦腰抱住紫灵儿,猫着腰,飞快地窜进旁边的小路口,又将紫灵儿按在墙壁下,大声命令道:“躲在这!千万别乱跑!让我去!” 说完,郝思理已经掉转头,紧贴着墙壁,返回到了街道上。 这时候,紫灵儿的身体忽然一僵,不动了。 情急之下,郝思理说的是华夏语。 一口纯正的华夏语! 哪怕紫灵儿再傻,她也能懂这代表什么意思。 话说,在丘朗这地方,掸家族人能说华夏语,一点都不奇怪,但如果说某一个掸家族人,能说一口纯正的华夏语,那绝对很少见,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更不可能张口就用纯正的华夏语说话。 他是华夏人! 这个勇敢地保护了她的大帅哥,居然是个华夏人。 要知道,丘朗的华夏人与掸家族是死敌,虽然也有一部分华夏人投靠了掸家族,地位却很低,被掸家族,甚至还被其他种族看不起,是三等公民。 眼前这帅哥,他的说话、动作、神态,相当自信,根本不像那些归顺的华夏人。 他是谁?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丘朗? 甚至于,他为什么会身穿掸家族的服装,出现在她们紫府内? 紫灵儿低头,看着依然被她紧紧抓在手里的步枪,悄悄往前移动一点,探出头观察。 街道上,魏可和郝思理,已经展开反击! 在街道的另一侧,魏可举枪,稳稳的射出一发子弹。 一枪爆头! 正在吉普车上,试图转动枪口继续射击的机枪手,一声不吭,往后栽倒。 街道的这一侧,郝思理突然跳出,一梭子子弹狠狠射出,子弹如同暴雨一般,倾斜在吉普车的车体上部,那辆车上的司机,以及几个士兵,顿时被子弹击中,纷纷摔倒。 魏可已经像一只灵巧的猎豹,趁机快速冲向了吉普车边。 近距离补枪! 两个人的配合,依然是那么完美无缺,刚才还嚣张无比的一伙敌人,顷刻间毙命。 第375章 汉军 紫氏一族的家丁们,受到重创。 十几个人,当场死了七八个,余者人人重伤,鲜血洒满了一路。 幸好紫辰老头机警,当前面机枪开始扫射后,他立刻命令后面的人疏散,这才避免了一群人被打得伤亡殆尽,走在最后的十来个人,全都躲过一劫。 即便如此,二十几个人的队伍,一半人非死即伤。 当枪声停歇,紫灵儿扑过去,坐在地上,抱着她手下被打死的女兵,哭得眼泪稀里哗啦。 她是紫府大小姐,这些女兵中,很多都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 平常的时候,有她紫灵儿在,这些女兵哪里会有伤亡,最多就是训练的时候,自己把自己弄出一点小伤来,然而,现在是真刀真枪的打仗,死了就是死了。 “灵儿乖,别哭了!这些紫氏儿郎,都是好样的!” 紫辰上前安慰,眼神却不由自主瞟向魏可和郝思理的身上。 老头是个明白人! 假如没有魏可二人,那就不是死了七八个人那样简单,他们这群从紫府逃出来的人,估计都得完蛋! 这时候,郝思理已经返回来,蹲在紫灵儿的身边,举枪帮她警戒。 傻子也能看出,郝思理很紧张紫灵儿。 甚至于,刚才受到机枪偷袭的时候,如果没有郝思理及时将紫灵儿扑倒,紫灵儿大概也被打死了,现在哪里还能坐在那里伤心,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队伍当然不能留在这里,等着掸虎的人赶来围死他们。 很快,所有人继续上路。 已经死掉的家丁,只能把他们的尸体留在原地,几个受伤的,被转移到吉普车上。 魏可和郝思理打得很巧,吉普车身上满是弹孔,前档玻璃也碎了,但油箱却是完好的,吉普车还能开,成了临时的运送伤员的工具。 魏可与郝思理,两个人是不会傻乎乎坐上吉普车。 别看开着吉普,坐在上面扶着机枪,一定很帅气,但,那并不安全。 首先,这辆吉普车并不防弹,走到那里都是活靶子。 其次,吉普车装不下所有人,只能跟着队伍慢慢前进,这就丧失了机动性,一旦遇袭,很容易成为第一被攻击目标,坐在车上的人,却并不能受到太多保护。 所以,魏可和郝思理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充当搜索尖兵。 老话说得好,在复杂混乱的战场上,如果你是一名有经验的老兵,千万别迷信先进装备,最好的选择还是徒步,因为,你自己才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 这样的道理,紫辰老爷子当然也懂。 他不仅自己没有上车,也不允许紫荣和紫灵儿上车,尤其是紫灵儿,被他带在身边。 话说,紫灵儿刚刚出紫府大院的时候,还表现的很英勇,第一个开枪射击,随后也是努力冲在前面。 但是在经历了刚才的危险之后,她就好像变了个人。 脸色有些白,偶尔还有惶恐不安的神色。 到底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开枪击毙敌人,与亲眼看着自己身边的朋友被杀,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感觉,紫灵儿已经算很勇敢的女孩子,却到底还是女孩,当她看到朝夕相伴的姐妹,被机枪子弹打成两截,血肉横飞,她还是怕了。 真实的战场,那是极度残忍与血腥的地方。 如果有人第一次面对生与死的血战,能够面不改色,那一定不是人类! 在魏可的指挥下,队伍加快速度。 丘朗不是久留之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凶恶的掸虎一定不会轻易饶过他们,任何一分钟的拖延,危险就会成倍增加。 此刻,整座丘朗城中,由于密集的枪声,再次变得惶惶不安。 这座城里的大多数人,估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可以想象,掸虎一定还没有彻底控制这座城市,并不是所有人都听命于他,因为,哪怕他是掸雄的亲弟弟,却并不是掸雄本人,现在是丘朗人心最乱的时候。 比如说,紫辰作为掸家族长老,他就是不认可掸虎成为新任将军的。 那么,除了紫辰,必然也还会有其他的重量级人物,反对掸虎继任丘朗将军,而掸虎再凶恶,也不可能将所有反对他的人,统统杀掉。 当然了,魏可顾不上那么多。 他现在的任务,是带领这支小队伍,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城外。 不过,哪怕魏可再着急,有时候也必须耐心。 就比如现在! 迎面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了一大群士兵,人数足有两三百,将道路堵得严严实实。 这些士兵排着队列,手里虽然也拿着刀枪,却没有什么想要战斗的准备,而是相互叽叽喳喳,闹哄哄的就像是在赶菜市场,不像是奉命前来阻截紫府众人。 这是些什么人? 魏可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眼前的这些士兵,穿着与掸家族有明显的区别。 土黄色的衣服,这些人手里的武器也很差,装备十分不整齐,几乎是一半人拿枪,而另一半人手里除了一把刀,就再也看不到其他武器。 魏可迅速停步,并且命令郝思理,暂时不要开枪。 “问问紫府的人,对面是什么部队?” 假如这些土黄色衣服的人,人数少一点,比如几十个,魏可就冲上去动手了。 然而,这是足足两三百号人! 哪怕这群人站着不动,也够他们杀好一阵了。 郝思理很快就从身后的紫府家丁那里,打听到了结果。 汉军! 啥叫汉军? 在丘朗,掸家族势大,是毫无疑问的统治者,但这地方同样也生活着一些华夏族人,有些人受生活所迫,就加入了掸家族的部队,成为仆从军,跟随掸家族作战。 这样的部队,就被称为汉军。 除此之外,历次战斗中,有些被掸家族俘虏的华夏人,比如说华洪会的单雄虎等人,贪生怕死当了叛徒,也会被编入这支部队,成为汉军的另一种来源。 魏可大怒! 在中国,有句话叫作,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汉,是中国古代比较强悍的一个朝代,而汉这个字眼,也是最能被中国人所接受的一个字,中国人的主体是汉族,大约多少也有点这个意思,国人以汉为荣。 但现在!汉军! 汉这个字,居然被人用在了明显带有侮辱性质的地方。 一群贪生怕死的叛徒,凭什么称为汉军! 这时候,对面的这伙汉军,已经发现了沿着街道跑来的魏可等人。 这些人全都安静下来,往前盯着看,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估计在他们看来,紫府众人就是很普通的掸家族人,或者说,是他们的“主子”,只是这些“主子”看起来有些奇怪。 很显然,汉军并没有接到抓捕的命令,他们就是一伙打酱油的,恰好出现在这里。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冷笑。 “思理!让紫府的人,一起大声喊!汉军叛乱!掸家族儿郎,诛杀叛乱汉军!” 第376章 汉军的悲剧 “汉军叛乱!诛杀叛乱汉军!” 当紫府的家丁们,在郝思理的授意下,突然齐声呐喊,对面的汉军,全都给吓傻了,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好好地站在路上,怎么就是叛乱,成了叛军。 嗒嗒嗒! 魏可不管这些,举枪就是一梭子子弹。 只不过,他到底还是没有直接下死手,子弹并没有射向发傻的汉军,而是擦着他们的头顶飞过。 “逃啊!快跑!” “掸家族的杀人了!” 炸营了。 汉军,本就意志力薄弱,整天过得提心吊胆,唯恐惹自己的主子不快,再加上,突然有掸家族人把他们称为叛军,还开枪射击,这些人顿时就吓破了胆。 两三百号人,被一梭子子弹,吓得四散奔逃。 别看汉军打仗肯定不行,跑得还真不慢,一眨眼的功夫,前方街道上就空了。 我靠!这真叫乌合之众! 这一边的所有人,看着空空如也的街道,哭笑不得。 魏可低声命令道:“思理让大家继续喊!一边前进一边喊!不要停!” 这么好的机会,怎能浪费! 两三百汉军四处逃窜,这个动静很大,只要他们继续大喊,周围不明真相的掸家族人,绝对会上当,误以为汉军真的叛乱了,接下来,就会凶狠地向汉军发起攻击! “汉军叛乱”,这口号太通俗易懂了。 相比而言,掸虎手下的人,要想怂恿其他掸家族人来攻击紫辰等人,还真不容易。 高喊“紫府叛乱”? 大家都穿一样的衣服,说一样的语言,谁知道哪个是紫府的人? 汉军不同,首先服装就不一样,土黄色很容易辨认。 其次,普通的掸家族人原本就看不起汉军,猛听到有人喊汉军叛乱,再看到这样多的汉军四处乱钻,这要是没人开枪,那就不正常,有人第一个开枪,就不会缺少第二个第三个。 果然,魏可的预料不差。 随着紫府家丁大声呐喊,汉军逃窜,周围的不同方向上,迅速零星响起了枪声。 紧接着,枪声越来越密集,范围也在逐渐扩散! 那是听到呐喊的掸家族人,在开枪射杀汉军,同时,肯定也有不甘心的汉军开始反抗,于是,战斗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而且,这样的战斗,想拦都拦不住! 这是杀戮的一天! 数百名汉军,无缘无故成为了被杀戮的对象。 除了极少数聪明的,发觉不对劲,赶紧脱掉身上的衣服,找个地方躲起来,从而逃过一命,大部分的汉军士兵,全在这场莫名其妙的战斗中,丢了小命。 魏可是一名战士,他非常痛恨叛徒! 在他看来,当兵的就要有当兵的觉悟,你既然已经选择拿起枪,与战友站在一起,那么,无论何种情况,你都不能投降敌人,回头给自己的战友一刀。 尤其华夏人如此,令他绝不能忍受。 好!你怕死,为了保命给敌人当走狗,自己不把自己当人。 那么,我就让你知道,当走狗也要付出代价! 魏可狠吗? 他当然是狠的,对待叛徒,他从来不曾有任何的仁慈。 现在,丘朗城内真的大乱了。 前一天的夜里,城里也乱,然而,那时候是搜索刺客,所有人都是无头苍蝇,找不到目标,现在不一样了,魏可给大家制造出一个现实的目标,那就是正在逃跑的汉军士兵。 那还等什么? 无数因为掸雄被杀,心里憋着怒火的掸家族人,自发加入到追踪汉军的行列。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人来管紫府一帮人,因为,哪怕有人看见他们,也会以为他们在追杀汉军。 魏可脸上毫无表情,一挥手,甩开大步往前。 郝思理迅速跟上。 在两个人身后,其余紫府众人,不用吩咐,立刻保持原有队形,警戒前进。 队伍的靠后位置上,紫灵儿紧跟在她老爹紫辰的身边,眼神却不停在魏可和郝思理身上转动。 所不同的是,看向郝思理时,比较亲近,看向魏可时,有点害怕。 是的,害怕! 紫灵儿绝对不笨,她已经看出来了。 在两个陌生人当中,大个子似乎是领头的,两个人应当有某种她不知道的联络方式,而长得俊的是在听从大个子的指挥,所以,两个人的动作总是保持一致。 长得俊的那个如果是华夏人,大个子应当也是。 一个华夏人,却对自己的同胞,那样狠! 两三百条人命啊! 紫灵儿不明白魏可的身份,也就无法猜测到魏可的心思,她只知道,魏可是个非常狠的人,让她有点害怕。 所幸,她现在是安全的,因为,魏可和她是“自己人”。 这支小小的队伍,接下来的行程相当顺利。 绝大多数掸家族人,都跑去攻击汉军士兵,没人来找魏可等人的麻烦,到了这时候,掸虎派来的那些人,有的被杀了,有的被打散,已经没有能力阻止。 一直到了城门口。 城门,却是肯定过不去的,因为,城门紧闭,根本就没打开。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守城的士兵如临大敌,道路上摆着路障,城门附近也架起了机枪。 “大哥,咱们现在怎么办?” 郝思理紧张问道。 如此阵势,他和魏可或许可以凭本事硬闯出去,然而,其余的人就不行了,尤其是紫灵儿这样的女孩子,一旦硬碰硬打起来,估计是凶多吉少。 不能硬打? 不想打,也必须打,而且,行动必须要快! 这一路上,得益于汉军士兵引发的混乱,他们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城门口。 这样的好运气不会再有,等掸虎反应过来,肯定会继续派兵围堵,到了那时候,这道城门,势必更难跑出去。 魏可略一思量,已经有了计划,迅速将自己的想法,向郝思理交代一遍。 什么办法? 假传将令,还是硬闯! 事情到了这一步,城门必须要出去,太稳妥的办法没有,一点点小花招却可以有。 郝思理退后,跑去和紫辰商量,让他命令自己手下,听从郝思理指挥。 趁着这个间隙,魏可就上了吉普车。 这时候,听了郝思理的简单介绍,紫辰非常惊讶地扭头去看魏可,见到魏可已经稳稳坐在了机枪后面。 很快,队伍继续前进,直奔城门而来。 “来人止步!违令者格杀勿论!” 守城的士兵,担负着把守城门的重责,一点不敢马虎,远远地就大声警告。 周围,无数枪口伸出来,对准了一行人。 郝思理迅速站了出来。 “别紧张!我们奉掸虎将军命令,出城迎接三浦阳介先生!事情紧急,木碟头领直接传达了命令!我这里有通信器,可以直接和三浦先生通话!这是十万火急的任务,谁敢耽误时间,就是掸家族的大敌!” 郝思理把步枪背在身后,一个人大辣辣走上去。 出城迎接三浦阳介? 那当然是胡扯。 魏可知道,三浦阳介身份重要,任何事情涉及到三浦阳介,肯定都是大事。 普通的掸家族人,或许不知道三浦阳介的名字,然而,守城的负责军|官,绝对没有不知道的道理! 冒充出城迎接三浦阳介,这个身份很难骗开城门,但如果只是暂时让守城士兵稍许放松警惕,已经是足够了,因为,谁也想不到,一伙想冲出城的家伙,会编出如此奇葩的理由。 有时候,越是奇葩的理由,越容易让人相信。 这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一般人会想,这不可能是假的,因为,如果是谎话,那也太假了,一戳就破的谎话,只有傻子才会说出来! 第377章 计赚城门 郝思理是个傻大胆,一脸的坦然表情。 面对一排排的枪口,他很淡定地举起了手里的一只耳机。 耳机! “这是什么?” 带队的军|官满脸茫然。 郝思理不屑道:“这是陆军通信单兵电台,是高级货!三浦先生出发前,为了方便与掸雄将军保持联络,留下来一部。现在,你用这部电台就能和三浦先生直接通话!听听不就知道了?” 第一,单兵电台的确是高级货,即便是掸家族军官,也接触不到。 第二,三浦是老外,说英语的。 魏可赌的就是,守城军|官见过三浦阳介,并且知道三浦说英语,而且他不敢拒绝和三浦通话。 果然,军|官愣了片刻,问郝思理道:“这位兄弟,电台怎么用?” 郝思理上前,直接把耳机戴在了军|官的耳朵上。 立刻,耳机里传来一串流利的英语! 魏可的英语语速极快! 当然了,这不是他正常的语速,为了防止对方有一定的英文基础,魏可故意把语速加快,如此一来,即便对方懂一点英语,也没法正常交流。 果然,那军|官听了一会,脸色憋得通红。 他用一种结结巴巴的英语,勉强问道:“请问您是三浦先生吗?” 耳机里,又是一连串的英语传出,对面说话的那个人,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军|官彻底挠头了。 这是一种很隐晦的暗示,军官还是懂一点英文的,他能听得出来,对面那人的英文水平很高,而他自己的水平实在太菜,导致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这让他有一点自卑。 没办法,军|官只得招手叫来一名士兵,让士兵帮自己来听一听。 可想而知,这士兵的英文水平应当高一点。 魏可就在后面的吉普车上,当他看见士兵戴上了耳机,立刻把语速降低,恢复到正常水平。 如此一来,他很顺利地与士兵交流起来。 很快,士兵兴奋地向军|官汇报。 “我听懂了!对面确实是三浦先生!三浦先生说,他的人在城外附近遭到一伙不明人员的偷袭,有人受伤!他还说,这些人是木碟头领派去迎接他的人,请我们立刻开城,放他们出去!” 鸟的“确实是三浦先生”! 这士兵根本没有和三浦阳介说过话,他所说的,只是魏可在耳机里告诉他的话。 听了士兵的汇报,军|官依旧很挠头。 事情明摆着,他得到的命令是不得开城门,任何人也不能放出城外。 然而,三浦阳介是贵客,他一个小军|官哪里得罪得起? “你告诉三浦先生,我一定以最快的速度放行!” 军|官吩咐一声,转向郝思理讨好道:“这位兄弟,真不好意思!你看,城里这么乱,兄弟我职责在身,还真不敢擅自开门。这样好不好?我马上向指挥部汇报一下,然后就给你开门,得罪得罪!” 到了这时,军|官已经信了郝思理等人的身份。 之所以依旧不能开门,不是他不想,而是他确实没有权力。 城门守军的警戒状态取消!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来的是自己人,并不是敌人,大家都是为了掸家族服务,说不准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这道理在哪里都通行,就是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意思。 既然是自己人,你老用枪指着人家,以后怎么见面? 紫灵儿就站在吉普车的后面,她亲耳听到了魏可在用英语说话,然后又亲眼看见,对面的守军纷纷撤下了枪口,表现出友好的姿态,有人还笑嘻嘻地和郝思理打招呼。 这两个华夏人太牛了! 明明是两个华夏人,却能把一大群掸家族人,玩得团团转。 紫灵儿的心里,既高兴有沮丧。 高兴的是,城门守军放松了警惕,他们就有机会冲出去,否则,面对一排排的枪口,他们这十几个人,就算全部豁出命去,也难跑出去一个。 沮丧,当然沮丧! 她也是骄傲的掸家族人! 紫灵儿第一次觉得,原来掸家族人也是如此白痴,并不比别人更聪明。 但,魏可和郝思理的计划,仅仅只是让守军放松警惕吗? 当然不! 就在军|官想要转身去找自己上级汇报,郝思理突然上前拉住了对方,脸上带着一种自责和难过的表情。 “这位头领大人,刚才我的人在路上,也遭到了袭击!真是太糟糕了,伤了好几个兄弟。因为任务紧急,我也来不及把人送回军营。你看,这幅样子要是给外人看见,不是给咱掸家族丢脸吗?” “哦?哎呀!你准备怎么办?” 军|官扭头看向还停在后面的吉普车,果然,车上好几个伤兵。 郝思理不好意思道:“头领大人,能不能让我手下几个受伤的兄弟,暂时在您这里休息一下?您放心!等我回来一定向木碟头领汇报,木碟头领绝对会感谢您的!” 魏可知道的掸家族大人物,可以说寥寥无几。 木碟是跟着掸雄的,官职不一定高,地位却不低,就连远在鹰嘴镇的守军都知道木碟的大名,何况是丘朗城的守军? 听说能和木碟套上关系,军|官大喜。 “行!这事情我能做主,你让人把车开过来吧!” 军|官说着,就招手命令自己的手下,从工事中出来,准备帮忙搀扶伤员。 这军|官果然是热情! 如此一来,守城的士兵中,有不少人连枪都没带,就闹哄哄跑出来了! 坐在吉普车上的魏可,一声冷笑,伸手拍拍坐在前面驾驶座上的一名紫府家丁,让他开车,然后,自己装作懒散地靠在了机枪后面。 其余的紫辰等众人,也跟在了吉普车的后面,慢慢往前走。 一方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可笑的是,另一方的守城士兵们,虽然人数多,却浑然不知道,大祸即将临头! 这场面实在是滑稽。 十几名紫府家丁,人人都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好到了爆棚,原本以为会是一场决死的死战,却不料,被两个陌生的高手,随手一折腾,变成了一场胜算已分的偷袭。 没错,就是偷袭。 魏可是特种兵,最熟悉的就是偷袭,能偷袭的时候,绝不正面硬拼。 突突突! 哒哒!哒哒哒…… 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一场偷袭战打响。 魏可的第一梭子子弹,就把对面机枪阵地上,几个傻乎乎看热闹的士兵撂倒。 紧接着,紫辰带领着紫府众人,齐齐开枪射击! 近距离的屠杀! 毫无准备的守城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倒下了足足一半人,剩下的士兵,吓得魂都没了,连忙四散奔逃,但这并不能救他们的命。 因为,这是有心算无心,憋足了一股劲的紫府家丁们,端着枪就冲上前,痛打落水狗。 太轻松了,这样的战斗,哪怕换作一帮傻子,也能打赢! “思理!开城门!” 魏可一边调转枪口,毫不留情地将逃跑士兵,一一射杀,一边下达命令。 别了,丘朗城! 这一次的丘朗之行,虽然意外连连,却成果丰厚! 第378章 道谢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紫辰最终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话说,一行人打开城门,冲出丘朗,立刻以最快速度逃跑,因为有一辆吉普车,所有人分作两批,轮流乘坐吉普车,仅仅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逃出了足够安全的距离。 这个时候,魏可和郝思理的身份,就成了最大的问题。 他们不是紫氏族人,甚至不是掸家族人! 但,两个人毕竟是紫辰一家的救命恩人,这份恩情实实在在,来不得半点怀疑。 紫辰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在场的除了魏可和郝思理,仅有紫家的一家三口,紫府少爷紫荣和小姐紫灵儿。 魏可略略有些尴尬。 这要怎么说呢? 真要说起来,紫氏落到如今这般地步,还真与他有点关系,因为,假如不是他怂恿掸虎,并且杀了掸雄,紫辰一家就不会遭到诬陷,他们应当还在丘朗悠闲地过着小日子。 当然了,紫妙儿的惨死还是避免不了。 “是你!是你杀了我姐夫!” 就在魏可想着如何回答的时候,紫灵儿突然手指魏可,一声大喊。 是啊!魏可的另一个身份,并不难猜! 他长得高大健壮,右眼缠着纱布,这么明显的特征,想不引起注意都难,再者说,他的本事太大了,这一路上,被他杀死的士兵无数,而他本人却毫发无伤。 紫辰老头是掸雄的老丈人,而紫家一家人,都是掸雄的亲戚! 听到紫灵儿的喊声,紫家父子的脸色都变了。 紫家遭到掸虎的诬陷,但不代表他们恨掸雄,换句话说,如果魏可真是杀害掸雄的凶手,他同样也是紫氏一族的仇人,而且是大仇。 “不错,掸雄是我杀的。” 魏可点头承认。 这种事情,否认毫无意义。 魏可也不怕紫辰反手报复他,仅凭他和郝思理的身手,紫辰现在根本对付不了他。 紫辰的身体都哆嗦了,脸色苍白,怒视魏可。 “说!你为什么要杀掸雄将军?” “因为我是华夏人!” 魏可的回答直截了当。 老子是华夏人! 你掸雄领着掸家族,在孔特木杀害那么多的华夏人,老子杀你,有错吗? 没错! 这是立场的不同,就好像紫辰如果有本事,他完全可以一个人跑去孔特木,把金可喜杀了,别人不能说他有错,同样的道理,作为华夏人的魏可,来杀了掸雄,也是没错的。 听了魏可的回答,紫辰呆了。 紫荣和紫灵儿也傻傻地看着魏可,发呆。 因为紫家三人都是掸家族,所以,如此浅显的道理,他们反而没想过。 在他们三人看来,掸雄是英明的领袖人物,是人中之龙,在掸雄的带领下,掸家族成为了丘朗地区的实际统治者,这是全体掸家族人的幸事,所以,杀掸雄的人肯定是个大坏蛋。 然而,魏可的一句“我是华夏人”,就让这种思维方式,轰然倒塌。 “罢了!你们走吧!” 紫辰似乎心灰意懒,摆了摆手。 事情很明显,魏可虽然救了他们,却也杀了他们掸家族的领袖,这是小家与大义的区别,作为掸家族的长老,紫辰没有举枪对准魏可,就算是仁至义尽,何谈道谢呢? 魏可点头。 别看紫辰老头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却懂得忠于种族的大义,人品还不错! 假如老头装作不理会魏可杀掸雄这件事,魏可反而会看不起对方! “紫辰老头领,临走前还有件事。你们难道不想知道,是谁杀了紫妙儿?紫妙儿又是因何而死?” 紫妙儿! 魏可当然不肯轻易放过紫辰。 费这么大力气救了紫辰等人,难道就换来一句“你们走吧”? 那肯定不行!老子就要搅得你们掸家族,不得安宁! “是谁杀了我姐?我姐也是你杀的吗?” 问话的是紫灵儿。 此时的紫灵儿,柳眉倒竖,抬手就把手里的步枪举了起来,要对准魏可! 看得出来,魏可杀掸雄,她也生气,但与她姐姐紫妙儿比起来,那就不算什么了,假如魏可真的杀了紫妙儿,这小姑娘绝对会当场对魏可开枪,不管魏可是不是她的救命恩人。 换句话说,紫灵儿的感情直接,对她而言,亲姐姐比什么都重要。 “灵儿小姐!不可!” 郝思理一个箭步蹿上前,一把挡住紫灵儿的枪,着急道:“我大哥绝不是会杀老弱妇孺那种人!你姐姐绝对不是我大哥杀的!” 紫灵儿大怒,吼道:“你!不是他杀的,还能有谁!难道我姐夫会杀我姐吗!” 魏可摇头叹息。 他对于紫辰一家人,感官都还不错,紫辰老头知大义名分,紫灵儿至情至真,就连紫辰的儿子紫荣,外表有些文弱,却还是很稳重一个人。 只可惜,这一家的遭遇有点惨。 “紫辰老人家,灵儿小姐,你们要节哀。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件事,有些难以启齿,但我还是认为,应当让你们了解真相!否则,紫妙儿小姐在天有灵,也会不得安息!” 魏可声音低沉,将他在王宫内见到的情景,大致说了一遍。 在场众人全都惊呆了。 紫辰、紫荣、紫灵儿三人,气得浑身发抖。 要说对于掸虎性情的了解,以及掸虎与紫妙儿的过往,魏可肯定不如紫家父子、父女三人,所以,当魏可说出实情,紫家三人顿时就明白了。 原本他们都想不通,紫灵儿好好地呆在王宫内,为什么会死? 现在,真相有了。 奸|杀!凶手是掸虎! “姐姐啊!你死得好惨!掸虎那猪狗不如的畜生!他当初就对你有非分之想,没想到,你在王宫里,还是遭了他的毒手!掸虎狗畜生!姐姐啊,我紫灵儿一定要为你报仇!” 紫灵儿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紫辰和紫荣也哭了。 这实在太惨! 紫妙儿惨遭毒手,不仅被害死,还被泼脏水,说她谋反! “这位壮士!老夫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把消息带回我紫氏,妙儿的死因,很可能永远没人知道!老夫紫辰无以为报,请壮士受我一礼!” 紫辰深施一礼,一躬到底。 这是正式的道谢,正所谓人死为大,紫辰这是在代自己女儿向魏可表示感谢。 魏可连忙上前扶起。 “老人家,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哎!眼睁睁看着紫妙儿小姐惨死! “不!你是我紫氏一族的恩人,更是我紫家的恩人!若没有你,小女就真的死得不明不白了!” 这是紫辰老头在自己找补。 在此之前,他无法向魏可表示感谢,现在,借着女儿的名义,才将魏可正式认作恩人,这么一转圈,意义完全不同,不妨碍他和魏可身处不同阵营的区分。 魏可暗暗松了口气。 我好心好意救了你们,到头来连个恩人的虚名也得不到,岂不太吃亏? 第379章 紫辰一家 丘朗掸家族五部,各自有自己的老巢,紫氏一族的老巢,在位于丘朗西南部的桑林,那是一座山区小镇,不仅没法与丘朗相比,就连孔特木的规模也不如,却是紫氏一族的根据地。 现在,紫辰等人就是要返回桑林,召集紫氏一族,对抗掸虎。 魏可和郝思理,当然是准备去往孔特木。 双方目的地的方向大体上相同,于是决定同行。 “小兄弟贵姓,你们是华洪会的人吗?” 既然已经将魏可视作恩人,紫辰的态度就热情了很多,至于双方的敌对身份,自然先放在一边。 “我姓魏,这是我的好兄弟,他姓郝。我们两兄弟并不是华洪会的人,只不过,因为我认识华洪会的老大金可喜,就过来帮忙。其实我们不是丘朗这里的人,是从栗敢来的。” 做人要诚实,魏可并不隐瞒。 紫辰听了,奇怪道:“栗敢?那是自由军的人?” “也不是!我们和栗敢自由军没关系。” “哦?小兄弟,你们的身手不弱啊!有没有想过来丘朗发展?不如来我们紫氏一族?当然了,我的意思是,你们若来了,就是我紫氏一族的贵宾,比我族的战士还要高贵,绝不是汉军那样的仆从军!” 紫辰说着,眼神瞟向了走在旁边的郝思理。 这个老滑头! 不用问,紫辰已经看出,郝思理对他女儿有意思。 紫辰如此说,就是在向魏可暗示,如果魏可二人加入了紫氏一族,他很可能不会反对郝思理追求自己的女儿,哪怕郝思理是个华夏人。 加入紫氏?那当然不行! 但,魏可心里一动,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紫辰老头领,这一次丘朗大变,掸虎会不会继承丘朗王的宝座?如果掸虎得逞,你们紫氏的境况,会不会很糟糕呢?毕竟,紫氏只是五部之一,另外还有四部!” “哎!我紫氏之大不幸!” 紫辰重重叹气道:“魏小兄弟你可能不知道,丘朗掸家族虽有五部,但自从掸雄上位,掸雄兄弟所在的兽越一族,实力已经远超其余四部!我紫氏一族,哪怕全体上阵,也不是兽越一族的对手!” 兽越。 掸雄掸虎兄弟所在的那一支,叫作兽越一族。 看起来,不用魏可提醒,紫辰已经在为他的紫氏一族担心。 不用他们去打掸虎,掸虎肯定会来找他们的麻烦! 脸皮已经撕破,掸家族五部之中,除去其余三部不提,兽越和紫氏,绝对已经是敌人。 打?紫氏一族打不过。 不打? 紫辰的女儿被掸虎害死,他能甘心吗? 再者说,哪怕紫辰本人不想打,估计掸虎也不会放过他。 这道理很简单,掸虎弄死了紫辰的女儿,他绝对不会任由紫辰继续掌管紫氏一族,那是一颗定时炸弹,掸虎如果不傻,一定会把紫辰一家扳倒,换个忠于自己的人,来控制紫氏一族。 “紫辰老头领,既然紫氏与掸虎必有一战,不如让紫氏与华洪会联手?” “啊!?” 魏可的提议太大胆,把紫辰都给吓住了。 紫氏与华洪会联手? 我的天啊!在丘朗这块地方,掸家族与华夏族,已经打得不可开交,双方死伤无数,紫氏一族也是掸家族的重要一支,他们要反对掸虎不假,却绝对不想叛逃出掸家族。 魏可还想劝说,紫辰已经狠狠摇头。 “不可!我紫氏一族岂可与敌人联手,万万不可!” 紫辰说的斩钉截铁。 那意思很明显,假如说这话的不是魏可,他就要翻脸了! 魏可在心里暗暗郁闷,如果能说动紫辰,对于丘朗掸家族,无疑是一招釜底抽薪,然而,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看紫辰这架势,哪怕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轻易同意。 那就等等再看! 魏可觉得,既然丘朗的局势变化如此大,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转机。 首先,掸雄死了,掸家族面临分崩离析,孔特木的仗估计也打不下去了,也就是说,华洪会的危机去除了一大半,当初魏可前来丘朗城的目的,完成的非常完美。 其次,掸虎能顺利成为丘朗王吗? 再次,紫氏一族会何去何从,是被迫与兽越一族开战,被消灭,还是迁徙,或者投降? 最后,还有孙连仲的那个大计划,既然掸雄已死,计划还有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这需要等待丘朗形势的进一步发展,魏可也需要再与孙连仲商量。 这一边,魏可和紫辰聊天,那一边,郝思理已经找上了紫灵儿! 话说,郝思理胆子大,却也要分是什么事情。 面对紫灵儿,郝思理的胆量绝对不大。 此时的紫灵儿,正在为她姐姐的事情伤心着,两只眼睛都哭得红红的。 郝思理不是能说会道的人,就一直闷头跟在紫灵儿后面走。 “你!你老跟着我做什么!” 紫灵儿终于发现了,立刻发脾气。 郝思理挠头,半饷咬牙道:“我回去帮你把掸虎杀了!” 不料,紫灵儿又瞪眼道:“你就不能学学你大哥用脑子?你这时候回去,除了送死还能做什么?你要是死了,我们紫氏不是又要欠你们一份人情!” 郝思理哑巴了。 要凭嘴巴说,几个郝思理也不是一个紫灵儿的对手! 看见这一幕,其余人就当没看见。 魏可是没法管,这种********的事情,他既不能当面帮郝思理,更不能帮紫灵儿,干脆假装睁眼瞎,等合适的时候,暗地里悄悄给郝思理出主意,也就是了。 紫辰老头也不管。 这老头估计是乐见其成,他还做美梦能把魏可和郝思理笼络加入紫氏,当然不会管,反正有这么多人在场,他女儿也不会吃亏。 一路奔波,很快接近了桑林镇。 前方的道路上,突然腾起一股烟尘,几匹马狂奔而来。 “警戒!” 紫辰一声大喝。 老爷子确实是带兵打仗的将领出身,身上有股子杀气。 包括魏可和郝思理在内,所有人立刻做好了战斗准备,不过,很快就有家丁高兴喊道:“是紫茂少爷!” 紫茂。 紫辰的大儿子,留守桑林。 只见,远远骑马奔来的紫茂,跑得满头大汗。 距离二三十米远,紫茂已经翻身下马,快步冲上来,一把扶住了紫辰,紧张道:“爹!您没事吧?儿子听到消息说,掸虎狗贼陷害咱们紫氏!爹,您安全回来就好!还有小荣和灵儿,你们回到家就安全了!放心,有我紫茂在,誓要与那掸虎狗贼,血战到底!“ 这人不错! 观其人看其行,紫茂长得蜂腰蚱背,看体型就很健壮,张口要与掸虎血战,也是个有血性的。 紫辰这一家人,还真没有一个是窝囊废,很是难得。 第380章 桑林 “感谢魏兄!感谢郝兄!紫茂谢过两位好汉,救我父与弟弟妹妹之恩!” 紫茂比他老爹会做人。 当他听说事情经过,当场就单膝跪倒,给魏可和郝思理行大礼。 魏可还没怎么样,郝思理已经快步蹿上前,把紫茂扶了起来,口称“紫茂大哥不用客气,都是自家兄弟”,那动作快的,连紫茂都被吓一跳。 郝思理这货,有时傻有时却精明。 他如果真的追求紫灵儿成功,紫茂就是他大舅子,哪有让大舅子给自己磕头的道理? 魏可心里憋着笑,也不在意。 郝思理看上哪个女孩,那是他自己的自由,魏可并不觉得,郝思理看上一个掸家族姑娘,就是不妥,因为,哪个种族都有坏人,也都有好人,尤其爱情不分国界,郝思理自己不就是个混血儿吗? 再看旁边的紫灵儿。 此时的紫灵儿,脸上带上了一抹红嫣,扭着脸不敢看人。 这丫头居然也对郝思理看对眼了! 正所谓旁观者清,哪怕他对于这种事不内行,看见紫灵儿的表情也知道,紫灵儿对郝思理并不反感,或者说,她也看上郝思理了,只是因为场合不对,不好意思表露而已。 紫茂热情邀请魏可,前往桑林镇做客。 魏可欣然答应。 这一次,他前往丘朗,花费的时间远比设想中要短,算算时间,距离他与孙连仲约定的时间,还有段日子,另外,孔特木那一边,交战双方都在各自****伤口,估计也没什么大变化。 前往桑林镇,观察一番紫氏一族的实际情况,很有必要。 至于说,紫氏一族会不会对他和郝思理下黑手? 魏可认为,可能性极小。 他和郝思理是紫家的救命恩人,紫辰一家人的人品也还说得过去,再加上有个对郝思理有好感的紫灵儿,只要不出大意外,他们的安全没有问题。 桑林镇。 镇子不大,其实是个寨子,位于一处山腰上,入眼都是一片吊脚楼,有些破旧了。 其实说起掸家这个种族,还是比较落后的,属于山民,只是由于最近几十年里,m北地区的格局变化大,与外界的沟通增多,这些山民才开始逐渐走出大山。 紫氏一族,还维持着早些时候的传统,大部分人把家安在桑林,只是有需要的时候才出山。 桑林镇中,青壮并不多,不足百人。 “族里的战士正在南边参战,我已经让人去通知了,他们很快就会回来。” 紫茂看出了魏可的疑惑,解释了一句。 南边,那不就是孔特木吗? 魏可一阵汗颜,说不准那天晚上和他一场血战的掸家族士兵中,就有紫茂手下的人,这真叫形势不如变化快,转眼间,原本的敌人,就有可能成为朋友,这是谁也想不到的。 但,这也恰恰就是魏可的初衷! 他之所以前往丘朗,刺杀掸雄,为的就是让掸家族四分五裂,产生内讧,以便从中渔利。 现在好了,紫氏一族主动撤兵,孔特木前线上的掸家族,必定人心浮动,这对于孔特木镇内的华洪会,绝对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话说,紫辰返回桑林,在丘朗的家当全部丢了,等于两手空空回到了老巢。 桑林这边,生活清苦,条件并不好。 紫灵儿手下有女兵伤了,紫灵儿待这些女兵如同姐妹,决定带人进山打猎,回来给女兵们补充营养,这一下,郝思理坐不住了,就想跟着一起去。 郝思理跟随魏可之后,还真没有什么事情求到魏可头上。 那行!那就陪着跑一趟,反正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如果是郝思理一个人跟着去,紫灵儿到底是个女孩子,面皮薄,肯定不好意思,但再加上魏可,那就好多了。 结果,紫灵儿带着几个女兵,还有魏可和郝思理,一行人进了山。 郝思理的本事,打猎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足半天的时间,魏可根本没动手,只是跟在后面看热闹,急于表现的郝思理,已经让大家收获的盆满钵满,猎物多到了所有人扛不动。 开玩笑! 郝思理的枪法、刀法都是一流,一个人的战斗力,超远紫灵儿等几个女孩子! 魏可能看得出来,紫灵儿已经对郝思理越来越满意。 人帅,本事好,这样的人才,在丘朗地区就是妥妥的高富帅,再加上,郝思理从第一眼看见紫灵儿之后,就一往情深,还亲手救过紫灵儿的命,这样的条件,天底下也难寻第二份。 当一行人满载而归,重新回到寨子的时候,紫灵儿看向郝思理的眼神中,都透着一股羞涩的味道! 妥了! 这丫头已经逃不出郝思理的手掌心了! 唯一的苦恼,紫家遭逢大难,紫灵儿的姐姐惨死,这种时候,紫灵儿无论如何不可能和郝思理谈婚论嫁,连公开谈恋爱都不行,顶多是两个人互生情愫而已。 没关系,日子还长,等以后合适的时候,再让两个人确定关系好了。 魏可已经打听过了,掸家族的女人,讲究的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果她真的嫁给郝思理,就会安安心心跟着郝思理走,不会因为她的身份特殊,而有其他不同。 回到寨子里,气氛有些紧张,掸虎派使者来了! 掸虎以什么身份派出使者? 这使者来到桑林的目的又如何? 紫灵儿是紫家大小姐,她在这里当然没人敢拦她,魏可和郝思理跟在紫灵儿身后,同样也没人拦,三个人快速来到了紫氏一族的议事大厅。 大厅中,紫辰面色阴沉地居中而站,他的身后是紫茂和紫荣。 在紫家三父子的对面,是一个趾高气扬的中年男人。 “恭喜紫老头领!掸虎将军继任掸家族五部之首,这是我丘朗掸家族共同的喜事!掸虎将军乃是我族第一勇士,又是掸雄将军的亲弟弟,由他继任丘朗王,我掸家族一定会更加强盛!” “我呸!” 紫辰大怒道:“掸虎有什么资格成为五部之首?我紫氏承认的是掸雄将军,而不是他掸虎!掸雄将军新丧,尸骨未寒,何来喜事?简直一派胡言!” 中年男人不为所动,继续笑道:“紫老头领,确实有喜事,您先别发怒。掸虎将军说了,他准备迎娶您的女儿紫灵儿,并尊您为我掸家族第一长老!您想啊,您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两位丘朗王,这是何等荣耀的大喜事?不仅是您,还有紫氏一族,也有荣光!” 掸虎要娶紫灵儿? 不等对面的紫家三父子发怒,刚刚进门的紫灵儿一声大喝! “无耻掸虎狗贼!害死我姐姐,本姑娘就是死,也绝不会嫁给狗贼!让他洗干净脖子,在丘朗等着!总有一天,本姑娘要砍了狗贼的脑袋,为我姐姐报仇!” 紫灵儿话音刚落,郝思理已经一步窜上去。 唰! 一道寒光! 血光飞溅,好大一颗脑袋冲天而起! 郝思理收刀入鞘,同时飞快地后退,退回到魏可身边,这小子也是好身法,眨眼之间,一刀劈了使者的脑袋,自己身上居然连一滴血也没沾上。 第381章 为了友情 啥也别说了! 使者被郝思理劈了脑袋,尸体就躺在大厅上。 对面的紫家父子三人,就好像被人卡住了喉咙,憋得满脸通红。 原本他们也不会同意使者的提议,想高声怒骂一番,只不过,郝思理干的更绝,一个字不说,直接拔刀把人给宰了,这一下,紫家三父子反而给弄得很尴尬。 还骂给谁听,人都死了! 紫茂苦笑道:“郝兄弟,你这刀法也太快了,比愚兄我的嘴巴都快!” “咳咳!” 紫辰更不济,被呛得咳嗽两声,才挥手命令道:“把人拖下去吧!脏了老子的地方!” 看得出来,紫辰老头嘴上不说,却已经有点不满意。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桑林! 作为主人的紫辰还没说话,郝思理这个外人反而抢先一步,把人杀了,这多少有点喧宾夺主的意思,如果不是郝思理在给他女儿紫灵儿出气,老头估计能当场翻脸。 魏可赶紧上前打圆场道:“紫老头领,我这兄弟性子毛糙了些,您别往心里去。” 紫辰摆手道:“无妨!杀了也就杀了!” 这时候,紫灵儿也看出自己老爹不开心,连忙上前,扯住紫辰的衣袖,撒娇道:“爹!掸虎的人都该死,您别生气!爹,刚才思理大哥捕到很多猎物,女儿去给您炖汤喝,补补身体压惊!” 思理大哥? 这真叫女大不中留,郝思理的年龄,比她足足小了好几岁! 紫辰是个精明的老头,脸色顿时不好看。 “一个大姑娘家的!整天舞刀弄枪,像什么话!去!回自己屋里呆着去!今后没有我的吩咐,不许出寨子一步!现在什么时候,你自己不知道吗?外面很乱,万一你再出事,我就一个女儿都没有了!” 紫辰一顿呵斥。 提到自己的姐姐,紫灵儿的眼圈又红了,不敢多嘴。 魏可的心里一阵无奈。 老头这是指桑骂槐,明着教训自己女儿,实际上是说给他和郝思理听,不想自己女儿和郝思理走得过近,看起来,以后郝思理想娶紫灵儿,自己岳父这一关不好过。 这叫作好事多磨,只能以后走一步看一步了。 “紫老头领,我们兄弟这就告辞了。如果紫氏有需要,可以随时派人去孔特木,找华洪会的老大金可喜,或者三当家的付文涛。您放心,我会提前和他们说清楚。” 魏可还不死心,临走又特意叮嘱一番。 紫辰老头是只老狐狸,既不答应,也不拒绝,态度很是含糊。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跌跌撞撞跑进一人,惊慌大喊。 “老头领!大头领!大事不好了!”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 紫辰两眼一瞪道:“有什么事就说,我紫氏一族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千年,天塌不下来!” 天塌不下来? 那可不一定,天真的可能塌! 原来,丘朗城内变故的消息传到桑林,紫茂第一时间就派出手下,前往孔特木招回紫氏一族的战士,这人到了孔特木前线,很快就传达了消息,紫氏一族战士们随即拔营往回赶。 紫氏一族的动作快,其余掸家族各部,根本来不及反应。 但,紧接着,丘朗方面下达了命令,由前线的兽越一族牵头,所有各部立刻撤退。 掸家族部队仅仅是撤出前线吗? 当然不! 这批部队在兽越一族的督促下,开始追击紫氏一族! 追击的理由是,紫氏一族的大头领紫辰紫茂一家,意图不轨,涉嫌在丘朗城内暗害掸雄,并且已经反出丘朗城,有可能成为整个掸家族的公敌,所以,应当拦住紫氏一族的战士,避免这些战士受到紫辰一家人的蛊惑。 掸虎此人出手狠毒,两手准备。 一手软的,想以迎娶紫灵儿为条件,诱骗紫辰放松警惕。 另一手却是硬的! 运用强力手段,瓦解紫氏一族的实力,让紫辰失去反抗能力,乖乖成为砧板上的鱼肉,到了那个时候,紫辰手下只有一些老弱妇孺,即便再不甘,也只能认命。 现在,传回桑林的消息就是,撤退的紫氏一族的战士们,已经在半道上被围困! 百余名紫氏一族的青壮年战士! 围住他们的,不仅是从孔特木前线返回的掸家族各部大军,同时还有另一支闻讯赶来的兽越一族部队,这批数倍于紫氏一族的人马,将紫氏一族的战士们,围得水泄不通! 糟了! 别看只是百余名战士,却是紫氏一族的精华,缺少了他们,紫氏就成了没牙的老虎。 “混账兽越一族!所有族内战士,无论男女,立刻集合!随我出征!一定要把兄弟们接回山寨!只要我紫茂还有一口气在,必须血战到底!” 紫茂一声大喝,虎目圆睁。 紫灵儿也忍不住大叫道:“这是掸虎狗贼要绝我紫家的根!爹!女儿陪着大哥一起去!” “且慢!” 紫辰却拍案道:“你们慌什么!带兵打仗的人,自己乱了,还能做什么!” 紫家两代人,紫茂只能为将,称为帅的,还是紫辰老头。 紫辰大声命令道:“茂儿带上几个人,负责在前面开路!荣儿灵儿留在山寨看家!其余战士,携带武器,再用车装上黑火油!这一次,要向所有族人说明白,我紫氏一族生死存亡!如不能胜,那就玉石俱焚!” 生死存亡!玉石俱焚! 哪怕是同一个种族,相互倾轧也是极残酷的。 就比如现在,一旦紫氏的百余青壮,被强行收编,那么,接下来,留在桑林的剩余紫氏一族的老弱妇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肯定会很惨。 丘朗掸家族五部,很可能会演变为四部! 这不是开玩笑,紫氏会被灭族! “爹!女儿也要上阵杀敌!” 紫灵儿听说不让她参战,立刻急了,高声大叫。 紫辰瞪眼道:“荣儿!派人把你妹妹关起来!如果我和你大哥战死了,你就带着寨子里剩余的人,立刻进山!无论如何,紫氏不能亡!你和灵儿是紫氏的未来,你们要想办法让紫氏生存下去!有朝一日,杀回来!为我和你紫茂大哥,还有你大姐,报仇!” 这个老头有种! 就凭紫辰的这一番话,魏可就不得不佩服。 这是一位有担当,也足够勇敢的人物,配得上他的身份。 “紫老头领,紫氏有难,我们兄弟不能袖手旁观!这样好了,我们兄弟对于打仗还算内行,愿意陪着紫茂兄一起,给大部队在前面探路!请老头领恩准!” 魏可话说的客气。 这才真的是雪中送炭啊! 他和郝思理的战斗力,紫辰亲眼所见,足能抵得上二十人! 紫辰很感动,却沉吟道:“魏小兄弟,你们能援手,紫辰当然感激不尽!但,老头子有句话必须说明白,我儿紫荣自小身体文弱,如果我和紫茂都战死了,我紫家能冲锋上阵的,只剩下灵儿!所以,哪怕你们出手帮忙,我也不能让灵儿,嫁给一个外人?” 靠!这老头说话真直接! 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紫氏战败,青壮年都死了,紫灵儿不仅要带领剩余的族人,也要留下来做种,让紫氏的香火得以延续,不可能嫁给郝思理,远走他乡。 这句话听起来很残忍,但对于一个种族来说,还真不算错事。 魏可哈哈笑了。 “紫老头领放心,我兄弟不是乘人之危的人!为了友情,这场仗,我兄弟二人打了!” 第382章 这才叫高手 打仗而已,魏可真不在乎。 别说为了牵制掸家族,就凭着郝思理和紫灵儿的关系,他也会出手。 紫氏的确是人丁不旺。 满打满算,紫辰集合起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这其中,年纪偏大的和十几岁的少年,还有年轻力壮的女人,竟然占据大多数,真正的青壮年男子,不过只有十余人。 就凭这样一支队伍,能击溃数倍于己的敌人,把遭到围困的战士们救出来? 魏可暗暗摇头。 这状况,似乎真的不乐观,甚至比当初被围困的华洪会,还要糟糕! 但,事已至此,魏可也不能退缩。 出发! 探路的实际上就是尖兵,紫茂带两名战士,还有魏可和郝思理。 五个人,五匹马。 紫氏贫穷,战马数量倒是不少。 这一次,为了不影响速度,魏可毫不犹豫就把小欢放了出来,这小东西一冒出头,立刻好奇地往四下里看,还轻轻地唧唧叫了两嗓子。 一个大男人,身上带着一只似猫似狗的宠物,好奇怪? 不过,紫茂只是看了两眼,也没发问,他已经听说了,魏可和郝思理都很厉害! 话说,紫茂是紫氏一族第一勇士,对于突然出现的两个华夏人,还是很好奇的,原本他以为,传闻有夸张的成分,然而,当郝思理刀劈使者,他就知道,传闻非但不假,而且可能低估了。 那一刀极其惊艳,紫茂自问,他做不到! 紫茂不由得暗暗揣测,到底是这两个华夏人更强,还是他自己更强呢? “停!” 就在紫茂瞎琢磨的时候,魏可突然一声大喝,并且勒马。 紫茂吃了一惊,紧跟着勒住马缰,扭头问道:“魏兄!怎么了?” “前方有埋伏!” 魏可眯眼看向前面,仔细审视着周围的地形。 此时,他们这五个人,从桑林出发,刚刚跑出了山区,正前方,一条小道,两侧都是树林,看地形果然是个凶险的所在,但,周围却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有埋伏! 假如真有埋伏,怎么一点看不到敌人的踪影? 既然看不见敌人,魏可又凭什么一口咬定,说有埋伏? “紫茂兄,你带人在这里等一等。思理弃马!老规矩,你左我右,小心敌人打冷枪!” 魏可来不及解释,沉声命令。 郝思理早已熟悉魏可的指挥方式,命令一下,二话不说,将手里的马缰绳丢在身边战士的怀里,身体已经腾空而起,轻飘飘落在小路边的荒地里,然后,猫着腰,往前面小步奔跑。 另一边,魏可的动作,没有郝思理那般潇洒,但同样也不慢,沿着小路右侧跑了出去。 留在原地的紫茂,挠了挠头。 直到此时,他也不认为真的有伏兵。 这个地方,这条小路,就在桑林镇的附近,是他走惯了的,这里等于是紫氏的势力范围,平常时候,除了紫氏的自己人,很少有人敢带着武器在这里瞎转悠,因为,紫氏的战士们,那是很厉害的! 得了!就让他们上去看看也好! 这两个华夏人救了他的父亲和弟弟妹妹,这点面子必须要给! 不过,别管前面有没有伏兵,两个华夏人现在的动作,还真有点不一般,紫茂看了几眼就看明白了,魏可和郝思理都不是走直线,而是忽左忽右,频率很快,似乎在极力躲避别人向他们瞄准。 好本事啊! 战场上,并不是你枪法准,有力气才算本事,像魏可和郝思理这样的,也算有本事。 如果我突然举枪瞄准,有几成把握,一枪击中他们? 紫茂暗自想了想,结果让他很吃惊! 低于五成! 紫茂觉得,除非给他一挺机枪,可以不间断地大面积扫射,否则,若想一枪就把这两个华夏人中的任何一个,一枪撂倒,成功的几率,肯定要低于失败的几率。 这是一个很令人惊讶的判断,不由得让紫茂惊出了一身冷汗。 啪!啪! 两声枪响! 开枪的不是魏可,也不是郝思理,而来自于远处的树林。 听到枪响,紫茂脸色大变。 前方果然有埋伏! 可以想象,假如他们没有停马,就这样傻乎乎地闯上去,其他人如何不知道,他紫茂绝对是第一个被冷枪放倒的人,因为,既然有人敢埋伏,就一定是对紫氏很了解的人。 他紫茂是紫辰的大儿子,紫氏的大头领,敌人会饶过他的命吗? “下马!冲上去!” 紫茂大怒,立刻下达命令。 三个人飞快地滚鞍下马,两名战士跑向了郝思理那一侧,而紫茂选择了右侧,也就是魏可这一侧,一边伏低了身体,一边尽可能加快速度,往前飞奔。 啪!啪! 魏可和郝思理都在开枪还击,双方的射击频率不快,有一枪没一枪的。 很显然,躲藏在树林中的敌人,数量并不多。 而且,由于魏可和郝思理提前下马,两个人从侧面向前运动,打乱了暗藏敌人的部署,仓促之下,那些敌人只得放弃了预先选择的伏击地点,向魏可和郝思理开枪。 一场有预谋的伏击,变成了公平的相互射击,谁也不占优势。 谁也不占优势吗? 那不可能! 无论魏可还是郝思理,两个人的单兵作战能力,都是极强,在对手不占明显人数优势的情况下,要想让他们吃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嗒嗒嗒! 魏可第一次的三发短点射,成功击中目标。 树林中,一名躲藏在树后,刚刚露出半个脑袋的敌人,被其中一发子弹命中头部,往后摔倒。 仅仅数秒钟之后,郝思理那一侧也取得战果,先是一枪命中,让敌人发出大声惨叫,然后,趁着敌人惊慌的时候,果断的单发速射,将那人击毙。 敌人的数量真的不多! 当其中两人先后丧命,最后剩余的那名敌人怕了,爬起来没命地往后跑。 这时候还想逃跑,哪有那么容易! 魏可从容举枪。 啪! 子弹击中了那名敌人的小腿,那人惨叫一声,滚翻在草地上。 噌噌噌! 紫茂已经是拼尽了全力,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上来,不过,他还是没赶上这场战斗,当他冲进树林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总共只有三名敌人,其中两人被击毙,最后的一个,小腿被打断,被郝思理拖在地上,口中大声惨叫。 虽然只有三个人,还是令紫茂后怕不已。 打死他需要几发子弹? 一发足矣! “说!你们是什么人?躲在这里想要做什么!” 紫茂冲上前,恶狠狠揪住那人的衣领。 “啊!是紫茂头领!” 那人看见紫茂,吓得一声大叫,紧接着讨饶道:“紫茂头领,您饶了小的吧!小的也是被逼没办法啊!我们三个都是兽越一族的,求您看在都是掸家族的份上,就饶了小的一条狗命吧!” 兽越一族! 这已经不用再问了! 三个来自于兽越的枪手,悄悄藏在出山的道路上,唯一的目的,只能是等紫氏的部队出山的时候,利用暗杀的手段,干掉几个紫氏的重要核心人物,比如紫辰,还有他紫茂! “混账的兽越一族!” 紫茂厉声怒骂,伸手抽出腰间的匕首,狠狠一刀,捅进那人的胸口。 一搅,一拔! 噗地一声,鲜血溅了紫茂一身一脸! 第383章 石油 紫茂彻底服了,这才叫高手! 战场上,你再有本事,死了也是一了百了,能保命的才是高手。 几个人同时骑在马上,其他人都是毫无察觉,唯独魏可能发现有人埋伏,这如果不叫高手,那也没什么人能被称为高手,反正紫茂觉得,对方比自己厉害多了。 “多谢魏兄救命!” 紫茂表现得心悦诚服。 魏可笑笑,浑然不在意,伸手掏出一块毛巾递过去道:“紫茂兄,擦擦血,咱们赶紧上路!” 要说紫茂这人,也挺可爱,喜怒都摆在脸上。 如果换作魏可要杀人,绝不会这么一刀没头没脑捅下去,把自己弄得满脸血,这是紫茂被气急了,根本不在乎把自己搞得狼狈,他就是单纯地要杀人泄愤。 收拾一番,五个人再次上马。 魏可暗暗有些担心。 事情明摆着,兽越那边的人并不傻,对方早已猜到,紫氏在得知自己人被围后,会全力去救,于是就安排了枪手,躲在路上准备打偷袭。 这不就是战术中经典的围点打援吗? 眼前这局面,明显就是个坑。 三个枪手绝不是对方准备的唯一手段,后面指不定还有什么,然而,很倒霉的是,他们明知道这是个坑,也得硬起头皮往里面跳,这叫点中你的死穴。 围困紫氏的百余名青壮,莫不是一处陷阱吧! 想想也真有可能,因为,假如掸虎直接进攻桑林,紫辰打不过,总可以逃,不至于全军覆没。 现在呢? 紫辰乖乖带着所有能打仗的部下,从山里跑出来了,如此一来,紫氏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等这些能打仗的人都死了,紫荣和紫灵儿,真能带着那些老幼妇孺,逃进深山,逃出兽越一族的追杀? 难! 别说是紫荣和紫灵儿,就算换了他魏可,他也不敢打包票! “紫茂兄,今天这仗,咱们不能这样打了!” 魏可表情严肃道。 紫茂一愣,脸色难看道:“魏兄,那些被围的都是我的好兄弟,也是紫氏的精锐!若是不救,我们紫氏往后恐怕连立足桑林的实力,也没有了!” 魏可摆手道:“不是不救,而是要换个打法!紫茂兄,你对这里的地形熟,咱们先合计一下!” 紫茂忙道:“好!魏兄我听你的!” 假如没有前面的那次被伏击,紫茂绝对没有如此好说话。 在紫氏一族中,紫辰相当于族长,紫茂就是少族长,况且,紫茂年轻力壮,各方面能力都很强,平常的时候,也只有他爹紫辰有资格命令他,换个人来,紫茂根本不会甩对方。 现在,魏可却用事实证明了,他有资格成为压过紫茂一头的指挥官。 傍晚时分,一处山坳中的小树林。 要说掸家族部队的隐蔽能力,在魏可眼中就是渣。 不说别的,这已经到了该做晚饭的时候,掸家族根本不懂得无烟灶的道理,虽然他们已经很小心,然而,袅袅升起的炊烟,还是立刻就暴露了踪迹。 山崖上,三个人影悄悄趴在草丛中。 “该死的兽越!这里只怕最少也有一百五六十号人,要是我们直接冲上去救人,只怕被这些家伙抄了后路,紫氏就真的是完了!” 紫茂一边观察,脸色极难看。 没错,就在山崖下方的山坳里,躲藏着一支兽越一族的部队。 从这支部队的位置来看,他们就是等在这里,准备打紫氏一族的合围。 试想,以紫辰带领着不足百人的杂牌军,一旦前面有孔特木撤下来的各部大军挡路,后面再被这支兽越的精锐部队堵住,那就是个必死之局。 幸好还有魏可! 由于魏可的提醒,再加上紫茂对附近地形的熟悉,他们很快找到了这支躲藏在暗中的兽越部队。 然而,即便是提前发现了这股敌人,又能如何? “难道我紫氏就这样完了吗?要眼睁睁看着所有精锐被抢走?好不甘心啊!” 紫茂咬牙切齿,又脸色灰暗。 事情明摆着,就算把后面的紫氏杂牌军拉上来,不要说硬冲上去救人,就是直接面对这支躲藏的兽越精锐部队,同样没有胜算,双方一打起来,估计紫氏也要被灭族了。 不足百人的杂牌军,绝对干不过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 “别急!紫茂兄,你再和我说说,你爹让人带着的那些黑火油,有什么用处?” 黑火油。 紫辰下命令出征的时候,也下达了这道命令,魏可当时没时间详细问,这时候看到眼前的场面,不由自主就想起了这件事,因为,若想攻击山坳中这支兽越部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火攻。 黑火油,那玩意儿能不能用来火攻? 听名字,似乎与火有关系,紫辰总不至于带着没用的东西? “魏兄你问黑火油?哎!怎么说呢?那东西打仗用不上,是我们紫氏几百年来的一种传统,象征意义大于实战。到了现在,黑火油除了拿来烧自己,也没啥用了!” 用来烧自己! 魏可大惊,连忙再问。 没用!黑火油果真就是几乎无用的东西! 话说,桑林附近的大山里,有一处地方,从地底下自动流出来一种黑油,这种黑油虽然很难被点燃,却可以燃烧,比木材还耐烧,可以拿来生火做饭,于是就成为紫氏的一种特产。 紫氏的先祖们,发明了用黑火油进攻敌人的办法。 因为,这东西一旦粘在人身上,很难被除去,可以烧死人,而且气味难闻,在冷兵器时代,还是很有威胁性的。 但,随着步枪出现,黑火油失去了利用价值,相比于用油烧人,当然还是开枪打人更方便。 到了如今,黑火油对于紫氏的意义,当部族遇上大战的时候,就会带上这种油,目的不是拿来烧敌人,而是用来激励自己的战士,这是生死存亡的一战,紫氏如果战败,就放火烧死自己! 宁死不屈!血战到底! 靠!紫氏的战士当真是勇敢! 魏可不禁想到,黑火油到底是什么东西? 石油啊! 紫氏一族的人,根本不懂什么是石油,起了名字叫黑火油,实际上,石油含有多种杂质,本身不易燃,只有经过提纯之后,才能变成易燃的汽油柴油。 这真叫手里有宝不知宝,紫氏一族身边就躺着财富,却懵懂无知。 m北这地方,遍地是森林,地下有石油真不奇怪,按照紫茂的说法,那地方的石油已经从地下冒出来,说明油田储量不低,而且开采很容易,这是一笔天然的财富。 然而,明白了附近有石油,对于目前紫氏的危难,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石油值钱,却不易燃,还真不能直接用来火攻。 第384章 黑油弹 郝思理有句名言:我大哥打仗,从来没输过! 这句话说的有点像吹牛逼,魏可也是人,怎么可能从来不输? 但,事实就是如此! 自从郝思理跟随魏可,走南闯北,经历大小战斗无数次,但凡魏可在场的情况下,真的罕见败仗,由此也奠定了魏可的常胜将军的名头,同时,也是一员福将。 这一次,他的经历同样如此! “这能行吗?” 当魏可说出自己的计划,紫茂就把自己的眼睛瞪圆了。 这时候,郝思理来了一句道:“我可以证明!我大哥打仗,从来没输过!” 于是,战斗计划就这么被确定了。 黄昏的彩霞中,一大群人肩扛手抬,奋力向一处山崖上爬行。 他们是紫氏的这支杂牌军,总人数不足百人,几个体弱的战士,负责在周围持枪放哨,其余的所有人,都暂时放下手中武器,当起了搬运工。 老人,孩子,还有女人! 为了挽救自己种族的命运,这些人也是拼了,所有人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被抬上山崖的,是一桶桶石油,还有两架怪模怪样的木头小车子。 魏可一眼就认出,那是一种投石车,与中国古代传说中类似,问了之后得知,确实如此,小车是紫氏的祖辈留下,当初在冷兵器时代,紫氏就是靠这种小车,将石油砸在敌人头上。 投石车投掷的距离有限,最多不过三四十米远。 如此近的距离,在热兵器时代,几乎没有用处,因为,步枪的最佳射程,已经达到二三百米! 但!事有凑巧! 兽越部队躲藏的位置,就是山崖下! 如果是从山崖上往下投掷石油桶,足以覆盖对方大部分的区域! 这就是个机会,满足火攻的条件。 现在,紫氏一族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即便他们侥幸找到了兽越部队,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办法,然而,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哪怕这几十个人的杂牌军,突然杀上去,也很难占据明显上风。 紫氏杂牌军,不仅人数少,装备也不行,大部分老式步枪! 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兵力几乎是一比二,仅仅依靠偷袭就想击溃敌人,显然不行! 那就还是火攻! 很快,紫氏一族就做好了战斗前的准备。 所有人员分作两拨,首先是紫辰领着大多数人,躲在山崖上,他们把投石车牢牢固定在最靠近山崖前端的位置上,又将一桶桶石油整齐地码在投石车的后面。 剩下的一拨,是一组六个人的小分队! 领头的,魏可,郝思理,紫茂! 这是一项风险极高的战斗计划,根据紫茂的描述,当石油桶被投出去之后,要想引燃,纯粹靠运气,因为,虽然可以用投石机再次投出燃烧的火球,然而,火球很分散,要想恰好点燃石油桶,还能烧到敌军,几率很低。 以往冷兵器时代,这种作战方式,实际杀伤有限,更多的还是威慑。 这道理一点就透! 比如说,三国演义当中,动不动就是诸葛亮采用火攻,烧死敌军多少多少,其实,那就是个故事,听听而已,没必要太当真。 人是活的,难道人家站在原地不动,等你去烧吗? 现在,紫氏的火攻,是必须起到实际作用的,否则,等兽越部队反应过来,这仗还是没法打。 那么怎么办? 派人冲上去点火! 当石油桶投出去之后,魏可他们六个人的任务,就是携带缠上浸泡汽油的布条的木棍,骑马冲上去,将木棍点燃,投向那些石油桶,以及兽越一族的士兵! 近距离点火! 只有采取近距离点火的方式,才能确保大火被引燃,造成兽越部队的混乱。 再然后,紫氏杂牌军才能趁机杀出去,达到奇袭的效果。 六个人,六名敢死队! 稍微想想就知道,当魏可等人冲向一百多人的兽越部队的时候,他们将承担多么高的风险! 他们很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被打死! 即便他们冲进树林,等着他们的,也会是敌人疯狂的围攻! 这样的任务,几乎等同于送死,哪怕再勇敢的战士,估计都会被吓得脚软,只不过,紫氏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再冒险也必须尝试,总比等死要好。 “魏兄,郝兄弟!我爹说了,这次之后,郝兄弟能不能娶灵儿,全凭灵儿自己做主!” 人心都是肉长的! 魏可和郝思理,这是在给紫氏拼命。 这件事本来与他们无关,却为什么要去拼命? 在紫辰等人看来,唯一的理由,莫过于郝思理看上了紫灵儿,而魏可之所以也陪着郝思理,那是出于兄弟情分。 既然人家愿意为你紫氏去死,你还反对人家追求你女儿,这不合适! “紫茂兄,这件事等打完仗再说!” 魏可乐呵呵笑道。 旁边的郝思理更开心,咧嘴道:“紫茂大哥,你等会和我大哥一起,跟在我后面!放心,我从小被我老爹逼着学骑马,对面的狗崽子别想打中我!” 也只有魏可和郝思理还能笑得出来,连紫茂的脸色都很紧张。 魏可经历的事情多,郝思理纯粹是心脏大。 见魏可和郝思理如此,紫茂的神色也缓和了一些,悄悄笑道:“郝兄弟,灵儿从小被当作男孩子养,脾气有点野。不过,她的心地善良,只要你对她好,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好嘛!紫茂已经迫不及待想当大舅哥了。 战斗打响! 嗖!嗖! 两只石油桶飞了出去。 这时候,山崖下树林中的兽越一族士兵们,恰好准备开饭,大部分人都聚集在火堆旁边,手里端着饭盆,眼巴巴盯着锅里煮着的一大锅东西。 话说,掸家族也不是什么富裕的种族,丘朗有钱,那与普通士兵无关。 平常的时候,士兵也就混个肚饱,要想吃得好,必须自己想办法,但今天是打仗,火堆上吊着一大锅肉汤,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仅仅闻着这个味儿,就让人心里舒坦。 哗啦! 好巧不巧地,一只石油桶,恰好砸中了炖肉的汤锅! 汤锅顿时就翻了,一大锅粘稠的肉汤,直接浇在了火堆上,发出嗤啦一声响,紧接着石油桶破开,黑乎乎的石油流出来,混合着汤汁,把一堆火浇得七七八八,几乎灭了。 所有人都傻眼。 这一大锅喷香的肉汤,显然是毁了。 “谁啊!谁干的这事!还让不让人活了!” 人群中顿时有人高声叫骂。 不料,现场突然轰的一声响,火堆再次烧着了! 实际上,那是因为火堆的温度足够高,石油被点燃,这一次的火苗远比原先蹿得高,直接腾起数尺,并且,火势迅速扩大,眨眼间就往四周蔓延。 离得近的士兵,惨叫一声,往后就躲! “不好!这是紫氏的黑油弹!紫氏的人来了!” 同为丘朗掸家族,彼此都很熟悉,已经有精明的人认了出来,这黑乎乎的东西,就是紫氏的黑火油,而这用木桶装油攻敌的方法,紫氏有个称呼,叫黑油弹。 再抬头! 不得了了,天空中一个个木桶已经飞了过来,对准的恰恰就是他们这个地方。 “都别乱!紫氏的黑油弹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快拿枪!” 树林中的兽越一族士兵,闹哄哄忙作一团。 第385章 冲锋 砰!咣当! 木桶不断地落下,砸碎,黑乎乎的石油飞溅而出,现场被搞得一团糟。 不过,除了极少数不走运的士兵,恰好被木桶砸中,大多数的兽越士兵,只不过是被搞得很狼狈而已,他们四处乱躲,避免被石油粘在身上。 “小心!紫氏的人肯定会放火!” 话音刚落,天空中果然飞来了一个个火球。 最近这些年里,紫氏一族几乎没有在战斗中使用过黑油弹,不过,作为老祖宗传下来的一种武器,紫氏一族的战士,平时经常练习发射投石车,手法并未生疏。 现在,老头领紫辰亲自压阵,所有人都拼命,一轮石油桶,紧接着一轮火球,干的像模像样。 火球砸下来,落在树林中,吓得兽越士兵慌忙四处躲闪。 但,就像紫茂事先介绍的那样,火球的威势看起来很足,取得的效果却有限。 四散砸落的火球,在树林里乱滚,逼得兽越士兵手忙脚乱,然而,这些火球很少能恰好落在石油上,引燃大火,多数的火球,滚落在草丛里,独自慢慢燃烧着。 砰砰砰! 哒哒哒…… 兽越士兵们开始射击了。 偷袭者的位置很好找,只要稍微观察就能发现,紫氏的人躲藏在后方的山崖上,于是,士兵们一边口中凶狠地叫骂,一边开枪还击。 当然了,从树林里的方位,根本打不中山崖上的位置,这是浪费子弹。 呼!呼呼! 回应兽越士兵的,是新一轮的石油桶投掷! “冲上去!打死这些卑鄙的紫氏人!” 现场的兽越一族指挥官,终于缓过神来,气急败坏地发布命令。 他们是丘朗掸家族最厉害的兽越一族,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的营地就被弄得一团糟,还有士兵受伤,这是不能被允许的事情,尤其是,偷袭他们的还是紫氏一族。 紫氏的精锐,已经被重重围困,剩下来的,不过是些老弱妇孺,如何敢偷袭兽越的精锐部队! 冲上去!杀死这些胆大包天的紫氏人! 可以想象,一旦这支由精锐士兵组成的兽越部队,从树林里冲出,逃出石油桶的攻击范围,接下来的情况就注定了,正在山崖上发射石油桶的紫氏杂牌军,结局堪忧。 紫氏临时拼凑出的人马,一定会被迅速击溃,甚至歼灭! 得得得!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敢死队出发了! 六名敢死队员出发的时机,是经过周密计算的,现在这个时候,兽越士兵正忙着向山崖上射击,而且,第二拨的石油桶正在发射,树林里躲避的空间越来越小,兽越士兵恰恰是最困难的时候。 魏可等人冲向树林的方向,是士兵们的身后! 郝思理果然冲在第一个。 他的骑术果然精湛,右手拽住马鞍,身体藏在马镫的侧边,从正面望过去,似乎这是一匹孤零零奔跑的马,马上并没有人,这叫作镫里藏身。 魏可和紫茂紧紧跟在郝思理的身后,再后面是三名紫氏的青壮。 六个人,一言不发,眼睛盯着前方。 魏可他们这些人,没有镫里藏身的本事,就将上半身紧贴在马背上,尽量缩小受攻击范围。 “谁!怎么有人骑马闯进来了!” 马蹄声瞒不住人,很快有人发现了身后的异常。 话说,兽越一族扎营吃饭,树林周围当然安排有哨兵,然而,当紫氏一族的黑油弹开始发射,那些哨兵根本顾不上继续警戒,这就让魏可等人取了个巧。 马匹奔跑的速度很快! 当魏可等人被发现,他们已经飞快地纵马,冲入树林! 唰! 郝思理左手灵巧地一挥,手中的木棍顶端,滑过草丛中一个火球的上方,被浸泡过汽油的木棍,呼一下被点燃了,变成一把明晃晃的火炬。 “去吧!” 郝思理一声大喝,左手一抖。 火炬急射而出,恰好砸中一名士兵的胸口,那士兵被砸得往后摔倒,噗通一声摔进了一滩石油当中。 “啊!!” 惨叫声响起! 浸泡了汽油的木棍,本就很难被扑灭,这士兵又被沾上满身的石油,很快引燃大火,变成了一个火人,偏偏,这样的火不能立刻烧死人,士兵发出了凄厉的惨叫,手脚乱舞。 此情此景,真的很吓人! 一个人被打死也就罢了,偏不让你好好死,要活活烧死你! 残忍的死法! 附近的其余兽越族士兵,齐齐变了颜色。 再勇敢的士兵,也有极限,他们可以不怕死,却不愿意这样被活活烧死,看着那士兵在火焰中拼命喊叫、挣扎,却丝毫不能停止他的痛苦,迅速变成燃烧的大火球,谁能不害怕? 嗖!嗖嗖! 魏可等人早有准备,顾不上去欣赏倒霉士兵的惨死。 他们迅速点燃手中的木棍,然后,找准目标,将这些变成小火炬的木棍,投出去。 还没有被点燃的石油,附近混乱的兽越族士兵,统统成为他的目标。 乱了! 彻底乱了! 天上的石油桶依然在一个接一个往下掉,树林里,不断有士兵被烧成了火球,满地乱滚,运气不好的士兵,突然被这些着火的士兵抱住,那就是欲哭无泪的下场,很快也变成了另一个火球。 到处都是火! 假如没有人冲进树林里放火,那些被丢下来的石油桶,很多都不会被引燃。 但,这就是个连锁反应,被点燃的石油桶越多,其余尚未被点燃的石油桶,被点燃的几率,越大! 再加上不断从天而降的石油桶! 这场大火已经没有人能遏制,火势迅速蔓延,树林里有的地方,大火已经连成片! 魏可等六人,他们同样在大火的包围之中! 从天上落下的石油桶,也可能砸中他们六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然而,处于这场大火包围中的每一个人,心情截然两样,就比如魏可等人,他们早有心理准备,一方面已经有了视死如归的决心,另一方面,他们是一路往前冲,一路放火,火势最汹涌的地方,恰恰在他们的身后。 再者说,六个人骑在马上,哪怕从燃烧的地方冲过,着火的也是马蹄子,而他们暂时还是安全的。 反观兽越族士兵,他们就惨多了! 越是害怕,越是无头苍蝇般乱闯,越容易引火烧身! 惨叫! 到处都是凄厉的惨叫声! “打死他们!” “开枪打死这些人!” 现场再混乱,也还是有聪明人,终于有人开始醒悟过来,一边大喊,一边举枪射击。 砰!砰砰! 嗒嗒嗒! 枪声不断响起,杂乱无章。 魏可等人骑在马上,目标如此明显,枪声为什么会杂乱无章呢? 那是当然的! 魏可等六个人,不会傻乎乎等在原地,让别人开枪来打,他们是一边放火,一边拼命纵马往前冲,在如此混乱的场合下,士兵们要想轻轻松松瞄准,那几乎不可能! 枪声一响,六个人没有一人落马,反而是兽越士兵中的自己人,不断有人遭殃! 试想,一百多名士兵,挤在拥挤的树林中,这些士兵躲避石油桶,躲避火焰,本就十分辛苦,再有人胡乱开枪射击,哪里受得了? 有人中枪了! 也有人为了躲避子弹,不小心踩进了火堆里! 第386章 林中战斗 “不要开枪!用刀砍他们!” 聪明一些的士兵,立刻放声大喊。 话说,掸家族士兵喜欢用刀,步枪上很少配刺刀,但身上必然会带把刀。 听到喊声,很多士兵立刻会意,丢了手里的步枪,拔出刀,凶狠地朝着魏可等人扑了上来。 啥叫精锐士兵? 掸家族士兵也是勇敢的,如果面前有明确的敌人,哪怕地上有火,天上有石油桶往下掉,他们也会勇敢地向着敌人冲上去,用手里的刀,将敌人杀死! 哒哒哒! 魏可第一个就开枪了。 不开枪的是傻子! 兽越族士兵不敢开枪,那是因为他们人多,到处都是他们自己人,然而,魏可他们没有这种顾虑,反正闭着眼睛开枪都不怕,周围都是敌人,想打中自己人也难。 郝思理、紫茂等人,也毫不犹豫地举枪就射。 一方用刀,另一方用枪,谁占便宜? 那还用问,随着魏可等人举枪扫射,那些扑上来的兽越族士兵,顿时纷纷栽倒。 要说这些士兵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他们坚持用枪射击,魏可这六个人,一个都难逃,哪怕人能躲过子弹,马却是躲不过的,迟早会被杀死。 然而,如此混乱的情况下,谁能保持头脑的冷静? 但,如此敌众我寡的混战,魏可等人还是立刻陷入苦战,个体的战斗力强弱,也被迅速放大。 比如说魏可和郝思理,他们的实战能力强,身手矫健,保命的办法也多,当手里的步枪打空,立刻就拔出刀,不仅能挡住周围士兵的劈砍,还能顺手反击。 紫茂也不错,堪堪能保住自己的小命。 再比如说,紫茂手下那三名战士,实力就差了一大截。 魏可亲眼看见,其中一名战士,被一个兽越士兵拦腰抱住,那战士顿时被从马上拖了下去,双方两个人搂抱在一起,滚进火堆里,眨眼间,两个人都成了火人! 牺牲! 牺牲是难免的,哪怕魏可想救都来不及。 这时候,魏可自己也遇上了麻烦! 他骑的这匹马,在刚才往前冲的时候,已经中弹,等到魏可奋力再想往前冲,这匹马前蹄一软,就往地上跪了下去,而这匹马摔倒的地方,就是一大片正在猛烈燃烧的石油。 魏可大喝一声,从马背上飞身跃起,一个腾空,从火焰上方跳了过去! 哗啦一声响,魏可重重撞在一棵树上。 噌噌噌! 几道人影闪出,那是附近的几名兽越士兵,看见魏可落马,立刻扑上来,举刀就砍! 奶奶的!搏命而已,谁怕谁! 魏可一声虎吼,左手挥舞已经打空的步枪,挡住对准自己砍来的几把刀,右手里的那把锋利的缅刀,已经一个直刺而出,笔直地捅进一名士兵的肚子里! “啊!” 那士兵发出惨叫,身体顿时软了下去。 话说,使用冷兵器作战的魏可,凶猛异常,同样是个难啃的硬骨头! 他的左手力大无穷,抓着一支步枪,随意挥舞,就好像在玩弄一根火柴棍,丝毫不费力,像一只盾牌一般,牢牢护住自己的周身,让对方几名士兵,根本没机会用刀砍中他。 右手中那把缅刀,就成了杀人利器! 或劈或砍,每一刀挥出,必有一名兽越士兵遭殃! 这一下,对面的几名士兵胆寒了,吓得纷纷后退,但,其中也有一名士兵,既聪明又勇敢,突然绕到了魏可的身后,闷声不响就举着刀杀了上来! 嗖地一声! 魏可还有另一件护身法宝。 小欢! 当魏可从马上跳下,小欢就趴在了他的肩膀上,这时候,发觉魏可有危险,小欢迅速跃起,对准那士兵的一张脸就扑了上去,一下子牢牢趴在对方的脸上,张口就咬! 要说小欢这只雌獾,当真神奇。 这世界上的普通动物都怕火,若是换一只其他动物,在这种到处都是火焰的环境里,估计吓得动都不敢动,小欢却不怕,动作依旧是那么灵巧和迅猛。 水火不侵! 小欢的一身皮毛,不仅在水里安然无恙,到了火里,居然也没事。 只见,小欢一口咬住那士兵,让那士兵滚翻在地,而它自己也被滚进了火堆里,小欢却只是随意抖了抖身上柔顺的毛发,一点事没有地重新跑了出来,回到魏可的身边! 魏可几乎看傻眼。 这小东西,连燃烧的石油都不怕。 但,这个时候的魏可,还真没有闲工夫,去检查小欢的毛发。 除了他自己,郝思理和紫茂,身边也都围满了敌人,纷纷陷入苦战! 没办法,敌人太多了! 哪怕有非常多的兽越族士兵,已经被大火折腾到崩溃,不是在四处逃窜,就是狼狈地扑灭身上沾上的火焰,然而,到底还有一些不怕死的家伙,找上了魏可他们几个人。 这一处树林子,进来容易,出去难! 魏可他们很顺利地骑马冲进来,然而,这时候再想冲出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奶奶的!既然冲不出去,那就不出去了! 魏可一咬牙,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根钻天猴似的大炮仗,这玩意儿是紫辰交给他的,作用是发信号,除了他身上有,郝思理和紫茂的身上也有。 不过,这时候的郝思理和紫茂,估计已经没空腾出手来发信号。 嗖地一声,一道红光腾空而起,蹿上天空。 哪怕这里到处是火焰,这道升空的红光也很醒目,距离很远都能清晰地看到,处于山崖上的紫氏族人们当然第一时间就看到了。 这是进攻的信号! 紫辰老头一挥手,手里握着步枪,第一个冲了出去。 “杀啊!” “紫氏的勇士们!杀敌!” 数十名紫氏一族的战士,紧跟在紫辰的身后,从山崖上一拥而下。 他们迅速滑下山崖,冲向树林。 嗒嗒嗒!…… 雨点般的子弹倾泻而出,许多正在树林中挣扎的人影,立刻被子弹击中,倒地身亡! 不得不说,紫辰等人冲出来的时机,掌握的太好! 兽越族士兵们,先是被大火烧得欲哭无泪,又遭到了魏可等敢死队的近身猛攻,正是一片混乱的时候,可以说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所有人都乱成了一锅粥。 这个时候,几十名紫氏族人的突然杀出,就成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谁来抵挡这几十个同样视死如归的紫氏族人? 这些冲出来的人,个体实力并不强大,但好歹也是几十号人,他们手里端着枪,发射出的子弹,同样能打死人,在这种时候,他们就是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 更何况,紫氏是玩火的族群,天生不怕火,看见眼前满眼火光的树林,根本不惧,直接就往里闯! 崩溃了! 所谓的精锐只是相对的,精锐有时候也会变成散兵游勇! “逃啊!” “快跑吧!紫氏杀来了!” 残余的兽越族士兵,哪里还敢迎战,纷纷抱头鼠窜! 第387章 大胜 终于胜利了! 大胜! 一百五六十人的兽越一族精锐部队,最终落荒而逃的,不过二三十人。 余者,全部把小命丢在了这片小树林里。 相比而言,紫辰带领的紫氏杂牌军,伤亡几乎忽略不计,除了极少数性子太急的族人,由于冲得太猛,不小心冲进了燃烧的石油中,不幸死亡,其余的族人当中,连受伤的都很少。 当然了,六个人组成的小分队,伤亡惨重! 三名勇敢的战士,全部牺牲! 紫茂在拼杀中受重伤,当魏可发出信号后,就发现紫茂被数人围住,浑身鲜血淋淋,几乎站立不稳,连忙赶上去帮忙,这才幸运地把紫茂救了下来。 即便如此,紫茂也身中数刀,连肚子上也被割开一道大口子,一条命去掉了半条。 相比之下,郝思理更显强悍,他一直冲杀在最前面,反而只是轻伤。 更牛逼的是魏可! 除了头发被大火烤焦了一片,魏可居然毫发无伤! 六个人当中,三死两伤,完好的仅剩一人,这样的伤亡比例,被叫作敢死队实在很贴切。 不过,再看看他们六人取得的战果,这样的损失真不算什么! “魏小兄弟!感谢你们兄弟,救了我紫氏!” 连紫辰都很激动。 虽然儿子被砍成了一个血人,性命却保住了,更重要的是,作为最大的敌人,兽越一族的精锐部队溃散,造成对方实力大损,使得救援紫氏的百余名青壮,成为可能。 这样的结果,在战斗打响之前,谁也不敢奢望。 “紫老头领,感谢的事慢慢再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立刻集合队伍,冲上去救人!” “好!冲上去!” 紫辰连忙点头答应。 这是大胜,大胜之后挟有余威。 别看紫氏的杂牌军也有损失,然而,兽越一族溃败,这消息瞒不住人,那些围住紫氏青壮的各部人马,必然能得知消息,造成很大的震动。 毕竟,谁也不是傻子! 这是掸家族的内讧,双方的主角是兽越与紫氏,说白了,是掸虎与紫辰之间的矛盾。 除了兽越一族,谁肯与紫氏真的来一番血战? 现在,兽越一族惨败,剩下的二三十个残兵败将,估计逃命都来不及。 很快,在紫辰的指挥下,紫氏的这一拨族人迅速集合,这些人不仅斗志昂扬,还趁机清理了兽越士兵遗留在现场的武器弹药,很多人把手里的老式步枪,换成了新货色。 经此一战,一支标准的杂牌军,也有了一丝精锐的意思。 出发! 紫辰也是够狠,命令伤员自行在山坳里找地方隐蔽,其中包括他自己重伤的儿子,其余所有人,立刻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向新的战场方向运动。 势弱的一方,要想取得胜利,就要有决死的勇气! 魏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首先,紫氏的这些族人,真的很勇敢,天生就是合格的战士。 其次,紫辰也不简单,作为指挥员,这老头绝对也是合格的,甚至可以称为铁血将领。 正所谓,艰苦的环境锻炼人,m北这地方生活艰苦,动荡不安,然而,生活在这里的许多人,有着和平环境里的人们,所没有的品质,更能吃苦耐劳,也更富有牺牲精神。 一行人匆匆整队出发。 刚刚转出这片山坳,来到外面的大路上,迎面急匆匆跑来一个人。 这人抬头看见紫氏的队伍,立刻欢喜地大声喊叫起来。 “老长老和大头领在吗?我们的人已经冲出来了!” 原来,就在这段时间里,局势再度发生变化,却不是坏消息,而是好消息。 由于紫氏与兽越发生激战,那些围困紫氏青壮的各部队伍,出现了人心浮动,紫氏带队的头领鹰战,当机立断,带领手下人对准一处缺口猛冲。 大家都是掸家族,目前情况不明,对面的掸家族士兵稍一犹豫,竟让紫氏的青壮冲了出来! 现在,紫氏青壮正在后撤,而各部掸家族士兵,就缓缓跟在后面。 “所有人加速前进!准备战斗!” 紫辰听了,大喜。 这一支数十人的紫氏队伍,握紧手中枪,拼命往前跑。 果然,跑出去不到一公里,就看见了一支正在迅速撤退的队伍,正是头领鹰战带领的紫氏青壮们。 “老头领!我们回来了!” 鹰战见到紫辰,连忙上前行礼。 紫辰摆手问道:“鹰战!我们的人有伤亡吗?” “没有!那些其他各部的人,只是围着我们不让走!老长老,您回来就好了,兄弟们听说,兽越的掸虎诬蔑我们紫氏,大家都很愤怒!凭什么啊!这些年要不是我们四部为他们卖命,兽越的掸雄能当丘朗王吗?他们兽越一族富得流油,我们紫氏连肉都吃不上!” 鹰战说着,非常气愤。 紫辰道:“这些事回头再说!现在让所有兄弟拿好武器,谁敢欺负我们紫氏,我们就和他拼命!” 这一边,紫氏的两支队伍汇合,准备战斗。 其实已经没必要再打仗了。 对面的掸家族各部,已经停止了继续尾随,开始缓缓后撤,陆续撤出与紫氏的冲突。 想想也明白,这种时候,没有人愿意与紫氏死磕! 还打什么,为兽越一族卖命吗? 丘朗的天要变了! 丘朗王掸雄已死,往后的丘朗,到底由谁来发号施令,那还没一定! 掸虎虽然是掸雄的亲弟弟,然而,掸家族没有兄死弟承的规矩,也就是说,掸虎并没有当然的资格,成为兽越一族的老大,更没有资格直接继任丘朗王。 再者说,紫氏一战杀死兽越百余精兵,同样是一个意外因素! 哪怕兽越是掸家族五部中最强大的一支,损失百余精兵,也能让兽越一族伤筋动骨。 兽越一族,为什么能成为掸家族五部中的领袖? 当然是因为兽越实力强大,足以以一部的实力,对抗其余四部的联合,然而,随着紫氏的突然发威,人们不免会产生疑问,兽越似乎也不如想象中那般无比匹敌! 所以,现在掸家族各部所要做的事情,绝不是打仗! 先保存实力,等着看看丘朗这块大蛋糕,被重新瓜分的好戏。 即便不想在分蛋糕中占到大便宜,最起码,不能因为糊里糊涂打一仗,让自己的实力大损,从而在这次的分蛋糕中,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 “兄弟们!回家!” 见到掸家族各部后撤,紫氏的战士们发出齐声欢呼。 胜利来之不易。 就在不久之前,无数的紫氏族人,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然而,胜利来得太突然,他们不仅赢了,而且赢得漂亮,这是连他们自己都不敢想象的事。 话说,掸家族五部,紫氏一族虽然勇敢,却是人数最少的一支,根本无力向兽越一族发起挑战。 这一次,他们以弱胜强,正面战胜了兽越一族! 当然了,许多紫氏的战士们,看向魏可和郝思理的目光里充满了尊敬,他们明白,正是由于这两个人的存在,才让他们有了这份殊荣,并且度过了紫氏最艰难的时刻。 第388章 劝说 桑林。 紫氏一族不仅勇敢善战,还是热情开朗的种族。 当天晚上,得胜返回的紫氏族人们,点起篝火,载歌载舞庆祝自己的胜利。 胜利来之不易,哪怕未来还很艰难,然而,胜利了,就必须尽情享受当前的快乐,这是一种极其朴素的处世哲学,并不能由此断定,这个族群目光短浅。 淳朴!热情! 眼前的这些紫氏族人,让魏可看见了掸家族的另一面。 假如魏可把眼前的这一幕,回去讲给付文涛那些华洪会听,那些人一定会嗤之以鼻,掸家族也会有好的一面,那是连鬼都不会相信! 但,事实就是如此。 许多紫氏族人,主动上前向魏可行礼,给他敬酒,表现得既尊敬,又充满善意。 掸家族的姑娘们,甚至跑上来,邀请魏可一起舞蹈,弄得魏可有点缩手缩脚,也惹得那些豪爽的紫氏大汉们哈哈大笑,因为,这样的魏可,反而让他们觉得更亲近。 紫氏的汉子们的确都很豪爽,就连那些伤员,也一起参加庆祝。 严格说起来,魏可也是伤员,他眼角的伤势并没有好。 郝思理也是伤员,他的手臂和肋下各挨了一刀,一条胳膊被吊在肩膀上。 不过,他们两个人的体格健壮,这一点小伤真不碍事,频频与周围的族人们共同举杯,反正紫氏喝的是一种果酒,对于华夏人而言,这种果酒就等于饮料。 紫茂也出来了。 紫茂被人抬着,亲自给魏可敬了一杯酒。 救命大恩,而且是两次! 前一次是刚刚出山的时候,魏可发现了设伏的枪手,后一次,是在树林里的混战中,假如没有魏可及时援手,紫茂丢的就不是半条命,而是一条命。 “魏兄!我紫茂这条命是魏兄给的!从今往后,魏兄如有差遣,紫茂必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紫茂是紫氏一族的少族长! 凭借紫茂的本事,以及他的身份,他就是未来的紫氏一族族长! 紫茂年轻,仅有30出头,而魏可更年轻,尚不满20。 紫茂的这一句承诺,价值千金!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魏可的本事和人品,值得紫茂信赖,否则的话,哪怕魏可救了对方的性命,紫茂也不会胡乱作出这种承诺,那不仅是对他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紫氏一族的不负责任。 喧闹一番,魏可与紫辰坐在了一起。 说起来,儿子紫茂再是少族长,目前担任紫氏一族当家人的,还是老子紫辰。 “魏小兄弟,我说过的话有效!女儿大了,只要灵儿自己愿意,我不会阻挠这两个孩子在一起!” 紫辰笑眯眯的。 此时,郝思理和紫灵儿两个人,已经悄悄躲在一边,并排坐着,低声说着悄悄话,神态亲密,而其他人也都很识趣地不去打扰两个年轻人。 谁都看得出来,郝思理已经开始谈恋爱了! 魏可却不满意! 费了半天劲,差点把命搭上,就换来一个同意郝思理追求紫灵儿? “老头领,我年轻不懂事,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你讲!” “老头领,我觉得,无论紫氏还是华夏人,都是善良的族群!大家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呢?与其打打杀杀,不如一起合作!这片土地,能养活大家所有人,如果没了战争,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和平! 魏可想要的是和平! 他是战士,不惧打仗,然而,战争是迫不得已的手段,能不打最好还是避免。 魏可的敌人,同样也不是掸家族,而是泛太联盟。 紫辰闻言,脸色变得严肃。 半饷,紫辰叹气道:“血!双方的血已经流得太多,小兄弟,你觉得,我们紫氏和华洪会,还能和解吗?” 紫氏不能代表丘朗掸家族,但,紫氏同样也是掸家族五部之一,在历次纷争中,他们杀过华洪会的人,反过来,华洪会也杀过紫氏的人,这道理魏可能懂。 然而,冤冤相报何时了! 如今的紫氏,已经与掸虎彻底决裂,这就是一个契机。 魏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让紫氏与华洪会平息双方的矛盾,让他们休战! “老头领,我认为能!” 魏可斟酌道:“紫氏需要朋友,华洪会同样也需要!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华洪会不希望战争,难道紫氏就希望战争吗?唯一希望有战争,并且发动了战争的,是兽越一族!是丘朗的掸雄和掸虎兄弟!那才是你们双方共同的敌人!” 紫辰老头不说话了。 他又不傻,当然明白,紫氏不能再打仗。 “魏小兄弟,你能说服华洪会吗?” “我能!” “好!我可以承诺,只要华洪会不再进攻紫氏,紫氏绝不向华洪会开一枪!不过,紫氏虽然与兽越有仇,那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不能和华洪会联手,一起进攻兽越!这是原则!” 魏可暗暗叹气。 他最想要的,当然是华洪会与紫氏结盟,共同对抗兽越一族。 但,老头很精明,一句话就堵住了魏可的嘴。 这是原则! 魏可很能理解老头的心情,换作他自己,也不可能联合异族,去攻打自己的同族,那是做人的本分,是民族大义,哪怕那敌人很可恨,是必须打倒的对象。 “好!我会立刻前往孔特木,把您的意思转告金可喜。华洪会与紫氏!和平!” 失望归失望,魏可还是立刻保证。 和平! 哪怕仅仅是争取到来自于掸家族一部的和平,那也难能可贵。 魏可觉得,如今的华洪会已经举步维艰,只要金可喜不蠢,就一定会同意这项提议。 再者说,丘朗大乱,即便掸家族以后能重新完成整合,也一定需要不短的时日,那就给华洪会提供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在这其中,谁知道又会发生哪些事? 最关键的!泛太联盟的m北统一计划,已经被他拦腰狠狠斩了一刀! 话说,三浦阳介现在在做什么? 那支泛太联盟的雇佣兵分队,又在做什么呢? 不管怎么说,魏可跑了一趟桑林,为自己,也为华洪会拉上了一个间接盟友,心情还是不错的,现在这个时候,丘朗地区的任何一点小变化,就有可能影响整个m北局势的未来走势。 魏可和郝思理,真要离开桑林了。 郝思理既开心又不舍。 这混小子,恨不得立刻把紫灵儿拐带跑,然而,不行! 紫灵儿同样也喜欢上了郝思理,但,一来郝思理的年纪太小,二来,紫氏的危机尚未彻底解除,她大哥紫茂重伤,紫灵儿不愿在这时候,抛开亲戚朋友,独自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思理大哥,你放心,灵儿会在桑林等着你!” 这也是一份承诺。 紫氏的女孩子淳朴,能这样说,就等于告诉郝思理,这辈子非他不嫁! 第389章 金可喜疯了 孔特木。 时隔仅仅数天,孔特木完全不一样了。 围城的掸家族部队撤退,让这座小镇暂时从战争的阴影中摆脱出来,恢复了一些生气。 当魏可和郝思理重新归来的时候,远远就看见,华洪会的人,正在清理镇子周边的废墟,远处的田野里,甚至出现了春耕的队伍,一些人在忙着用铁锹翻地。 战争尚未结束,然而,日子还得继续过,不种地就没饭吃。 “魏将军!您回来了!” 一队巡逻的士兵经过,领头的战士立刻跑上前,开心地向魏可敬礼。 如今在孔特木,几乎所有华洪会的人,都认识魏可,也知道他所做的那些事情,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汉子,拯救了华洪会,也拯救了这座镇子里的所有人。 看看这个人的脸上,依然还缠着的绷带! 这人虽不是华洪会,却是个大英雄,人家一个人上阵厮杀,将掸家族杀得尸横遍野,最后,竟然逼得数百名掸家族士兵,跑进树林去围攻他一个人,就算那样,他也把掸家族耍得团团转。 更神奇的是,听说掸雄被人宰了,干这事的同样是这个人! 传奇英雄! 更是华洪会最好的朋友、大恩人! 人人都不傻,掸家族之所以会退兵,正是因为掸雄死了,否则,孔特木依然处于战火当中。 “金大当家的伤好些了吗?还有我付三哥,红鸳姐他们,也都还好吧?” 看见战士们开心,魏可的心情也好。 他做了那么多事情,就是为了让华洪会得以保存,不要被掸家族彻底消灭,从现在的情况看,华洪会虽然依旧艰难,却在这里顽强地生存了下来,那就说明,他的付出取得了回报。 “大当家的伤好多了,听说已经能下地走动……嗯,三当家的也很好,他大概在帮着照顾伤员。” 听见魏可询问,这战士似乎有些吞吞吐吐。 不过,战士很快说道:“魏将军,您回来了,三当家的肯定开心!” 魏可笑了起来。 在孔特木,付文涛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自己回来,付文涛当然开心,那是一定的! “思理,咱俩进镇!沃嘎和宋大夫他们,肯定都等急了!” 话说,魏可这次回孔特木,一来是看看华洪会的现状,看看金可喜的伤势恢复的如何了,二来,也是为了把宋石坤等人接回那措。 那天晚上,魏可等人打出镇外抢运粮食,为了保护宋石坤的安全,沃嘎和另一名队员,就留在了镇子里。 宋石坤不是自己人,人家肯来冒险,魏可必须保护他的安全。 魏可给沃嘎下达的命令是,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宋石坤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危险! 进了镇,到处都很忙碌。 魏可随意拉住两名战士问了问,得知,包括宋石坤、沃嘎和付文涛等人,都在伤员救护站。 这没什么奇怪的,大战刚刚结束,华洪会战士中伤兵无数,现在最缺的就是医生,而宋石坤是优秀的外科医生,他总不好意思自己在一边闲逛,看着伤员不治身亡吧? 救护站很好找,魏可和郝思理骑着马,一路找了过去。 进了救护站的院子,魏可一眼就看见,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影,一个人坐在墙根底下晒太阳,低着头,似乎无精打采的,脚上的鞋子也脱下了一只,丢在身边。 魏可大怒! 作为那措最精锐的07分队,任何一名队员,都必须是精英中的精英! 哪怕不是在战场上,07分队的规矩,着装必须整齐,枪不离肩,每时每刻都保持警惕,一旦周围发生异常,必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合理应对。 眼前这地方,虽然只是伤员救护站,却不是那措自己的地盘,作为一名队员,如何能这样懒散? 再看这名队员,步枪根本不在手边,只是腰里挂着一把匕首。 “刘小宝你个兔崽子!立刻到老子面前报道!” 魏可一声怒喝! 魏可实在是气坏了,这一嗓子就像响起一道炸雷。 他与爱兵如子的楚红柳不同,对于手下战士,从来要求严格,可以和你称兄道弟,可以把手里最后一点食物让给你,但绝不会任由你依着自己懒散脾气胡来。 他是带兵的,是打仗的! 到了战场上,敌人不会对你客气,到时候你丢的就是命! “老大!是魏老大回来了!” 坐在墙根下的刘小宝,听到魏可的骂声,腾一下就从地上跳了起来。 只见刘小宝麻利地穿上鞋,一路小跑,到了魏可面前,啪地立正敬礼,吼道:“刘小宝报道!” 噗! 魏可抬起脚,大脚板蹬在刘小宝的前胸,把刘小宝一脚踢翻在地! “***你这逑样!还是老子手底下的兵吗?你的枪呢!舒服日子过惯了吗?回去后,自己去关禁闭!双倍训练量处罚!不改掉你这身臭毛病,就给老子滚回民兵连去!” 魏可破口大骂。 这时候,院子里的动静,已经惊动了周围人,很多华洪会的战士,挤出来,惊讶地看着眼前一幕。 这个魏将军打仗牛逼,对待自己的手下,也好凶! 不过,被踢翻在地的刘小宝,并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倒在地上装死,或者吓得逃跑,而是飞快地爬起身,一言不发地立正站好,只是双眼有些发红。 “老大!您可回来了!这事不怪刘小宝,是我让他到外面来的!” 沃嘎从屋子里窜出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魏可面前,与刘小宝并肩站在一起。 魏可抬眼一扫,沃嘎的身上也没带枪! “沃嘎你的枪呢?” “老大!我们的枪,让华洪会的人给缴了!” 沃嘎一边说,眼圈也红了。 魏可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沃嘎和刘小宝被华洪会缴了枪,那怎么可能,他们是来帮助华洪会的,又不是华洪会的敌人,况且,他们为华洪会出生入死,宋石坤又给金可喜动手术取子弹,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双方也不是敌对。 “老大!我们没有反抗,是为了保护宋大夫的安全!老大您要是处分刘小宝,我愿意一起接受处罚!” 沃嘎再次补充了一句。 魏可的眼神一冷。 为了保护宋大夫的安全! 居然连宋石坤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胁? 哗啦! 站在魏可身边的郝思理,动了。 一把扯下背上的步枪,扔给沃嘎,又抽出手枪,递给了刘小宝,而他自己则是顺手扯掉了挂在肩膀上的绷带,拔出短刀握在手里,口中低低命令一声道:“警戒!” 警戒。 郝思理身为07分队小队长,哪怕魏可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保护,郝思理却很坚决地认为,只要周围可能存在危险,他的第一职责,就是护卫魏可的安全。 哗啦!哗啦! 沃嘎和刘小宝,各自拉动枪栓,与郝思理一起,三个人手持武器,将魏可护在中间。 “魏兄!千万别冲动!” 这时候,付文涛也从屋里跑了出来,他的身边是宋石坤。 付文涛紧张地叫了一声,快步赶到魏可面前,低声道:“魏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华洪会里出了一点状况,金大哥他,现在脑子有点不清楚,连人都认不清!” “脑子不清楚?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哎!魏兄,这话我都难以启齿,金大哥现在有点疯疯癫癫的!” 疯疯癫癫? 金可喜居然疯了,那是个什么状况! 第390章 人心惶惶 金可喜真的疯了。 事情还得从宋石坤来到孔特木,为金可喜做开胸手术说起。 手术非常成功,子弹被取出,金可喜第二天就醒了,然而,这并不代表,金可喜的伤马上就能好,正相反,由于胸腔被打开再缝合,金可喜变得更加虚弱,还有随之而来的疼痛。 这是没办法的事,孔特木条件落后,宋石坤是医生而不是神,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金可喜继续吸食鸦片! 大量吸食! 在宋石坤来到之前,金可喜就是凭借鸦片吊着一条命,这东西有瘾,当金可喜背着宋石坤,开始大量吸食鸦片之后,表面上精神状态转好,其实,他已经真的病入膏肓了。 开玩笑的!一个正常人的身体都承受不住过量鸦片,更何况一个重伤之人? 金可喜吸食鸦片之后,精神亢奋却变得恍惚,身体也在迅速崩溃。 很快,他开始认不清人了! 身边的护卫,付文涛,刘红鸳等人,他统统不认识! 唯一认识的,也是被金可喜所信任的人,就是诸葛承,他只愿意让诸葛承留在自己身边。 这一下,连诸葛承也害怕。 诸葛承命人将宋石坤再次找来,想让宋石坤再救金可喜一命,最起码让金可喜重新变得清醒过来,然而,当宋石坤见到金可喜如此模样,自己也傻了眼。 鸦片能止痛,却不能大量服用,像金可喜这样吃,无异于自杀。 宋石坤坦言,如果继续让金可喜大量吃鸦片,他很快就会死,但,如果马上戒鸦片,甚至于减少服用量,也是不行的,金可喜的身体同样扛不住。 言外之意,左右是个死,准备后事吧! 听了宋石坤的话,诸葛承既害怕又恼怒,他很快将责任推到了宋石坤头上。 你没来的时候,金可喜虽然昏迷,却没死,你来了,手术做了,子弹成功取出了,金可喜却要死了,这不是你的责任,还能是谁的责任? 这样的指责毫无道理! 宋石坤哪里知道,诸葛承继续让金可喜吃鸦片,而且是大量的鸦片! 恼羞成怒的诸葛承,命令将宋石坤抓起来,还要枪毙他! 当时,付文涛和刘红鸳等人都在场,他们立刻冲上前阻止,其中,刘红鸳因为与诸葛承当场爆发激烈冲突,居然被诸葛承下达命令,缴了她的枪,并派人关押起来。 这个时候,能近距离接触金可喜的,只有诸葛承一人,他事事都推在金可喜头上,别人也没办法。 华洪会要抓宋石坤,沃嘎和刘小宝当然不干,双方持枪对峙。 危急时刻,付文涛挺身而出,他以死相威胁,要求诸葛承取消命令,付文涛是华洪会三当家,地位仅在诸葛承之下,而且,付文涛在战士们中间有威望,连诸葛承也忌惮。 最终,双方妥协。 诸葛承不再要求抓捕宋石坤,但要求他继续帮助救治伤员,不得离开孔特木。 沃嘎和刘小宝交出枪,同样不得离开孔特木。 付文涛向沃嘎作出保证,假如宋石坤出事,他愿意偿命!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四个人同时都在伤员救护站里,而付文涛留在这里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贴身保护宋石坤,防止有人突然向宋石坤下黑手! 听完付文涛的介绍,魏可又惊又怒。 这是恩将仇报! 好一个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魏可的目光,扫向周围的那些华洪会战士。 只见,每一个被他看到的战士,立刻就低下头,一脸的羞愧表情,根本不敢与他直视。 大家谁也不是傻子! 魏可为华洪会做了什么,华洪会又是怎样对待魏可的手下,人人心里有杆秤,都明白,这是华洪会对不起人,如果用一句粗俗的话来说,做出这种事情的诸葛承,就是个猪狗不如的杂碎! 但,诸葛承代表的是金可喜。 在华洪会这样的帮会组织中,老大的命令,即便是错的,其他人也必须执行。 “付兄,我想见一面金可喜,能安排吗?” 魏可话说的不客气。 金可喜。 他连“金大哥”那样的称呼,也不愿意再叫。 他魏可是什么样人? 尸山血海里走过来的人! 他当然可以带着宋石坤等人,默不作声地离开,相信只要有他在场,华洪会的人不敢阻拦,若是真有不开眼的,他魏可不介意再杀个天昏地暗! 不过,临走之前,他还是想去看一眼金可喜。 听见魏可的问话,付文涛明显有些为难,但他略一犹豫,还是点头答应。 “好!魏兄你就在这里等着。这里有我的人,绝对安全!” 说完,付文涛又招手叫过一名战士,命令道:“护送魏将军,还有宋大夫他们,到旁边的房间里休息。让兄弟们把枪都架起来,任何人不允许接近一步!” 原来,付文涛也不傻。 他不是一个人在这里,而是带着自己手下最亲信的十几名战士。 魏可点头,同时也在心里叹息。 华洪会原本是个特别团结的群体,如今,连付文涛都被逼成这样,可想而知,其余的华洪会战士们,也是人心浮动,再这样下去,华洪会估计很快就要分崩离析。 付文涛离开仅仅一刻钟,就匆匆赶了回来。 他不是一个人回来,而是身后跟了十几名持枪的女兵。 “魏将军好!” 领头的女兵向魏可敬礼,小声介绍道:“我是红鸳姐手下的红羽,红鸳姐说了,她被关禁闭,不方便来拜见将军。红鸳姐让我带人来保护将军,现在,我们姐妹听从魏将军的号令!” 好嘛!这个孔特木,实际上已经开始各自为政了! 就在不久前,付文涛和刘红鸳这些人,都是最坚定的华洪会,为了华洪会的生存,可以连性命都不顾! 付文涛和刘红鸳如此,华洪会的其他人呢? 从外表看起来,孔特木百废待兴,正在快速恢复生机,然而,在内里上,华洪会已经要垮了,这样的华洪会,根本不需要掸家族来攻打,自己就要亡。 “魏兄,诸葛承说了,请你过去。不过魏兄,我这次也没见到金大哥?” “没事!我一定要见到金可喜!” 魏可更加觉得,自己必须去见金可喜。 他拼死拼活从那措赶来,连掸雄都去杀了,到头来,却是如此结局,他怎能甘心! 不就是你金可喜伤病严重吗? 不就是你诸葛承,自己动了歪心思,想效法三国诸葛亮吗? 假如他魏可没来,华洪会如何与他没有关系,但,他来了,也拼死命去努力了,他就不能容忍,有人来破坏他的事情,而且是躲在暗中,悄悄地使手脚。 他大爷的!惹毛了老子,老子全给你们突突了! 第391章 是非 孔特木议事大厅。 大门外,站立着一排手持步枪的华洪会战士,气氛肃穆。 魏可来了,身边是郝思理。 付文涛也紧跟在魏可身后,像个保镖,而红羽带着十几名英姿飒爽的女兵,就紧紧跟在付文涛后面,一行十几个人,竟然不比对面的战士们人数少。 “你们这是做什么!魏将军是华洪会的恩人,前来和我大哥见面,谁让你们来的!” 付文涛一步跨到魏可身前,大声呵斥。 对面的战士们,脸色尴尬。 一名战士硬着头皮上前,向付文涛立正道:“三当家的,是大当家命令,让我们过来执勤。” “到底是我大哥的命令,还是诸葛承的命令!” “诸葛先生传达了,大当家的命令。” 对面那战士被付文涛一逼,脸上的汗都下来了,神色很不自然。 魏可冷眼旁观。 眼前这阵势,明显就是个鸿门宴了。 果不其然,那战士在应付了付文涛之后,转向魏可,先是举手敬礼,又红着脸道:“魏将军,诸葛先生有令,请您一个人进去。还有,请您把枪留在外面。” 唰!唰唰! 战士话音刚落,郝思理就把手里的步枪端了起来! 在郝思理身后,红羽领着十几名女兵,同样毫不犹豫举起了枪。 开玩笑!有人要缴魏可的枪! 这一下,面对郝思理和红羽等人黑洞洞的枪口,站在对面的战士们全都慌了,纷纷举枪。 “混账!都给老子把枪放下!” 付文涛怒不可遏。 这个大黑塔似的汉子,是真的怒了,双眼喷火,因为,现场的这些战士,无论男兵还是女兵,就在不久前,还是一同走上战场的亲密战友,现在却在把枪口对准自己人! 魏可低低叹口气,伸手按下了郝思理手里的步枪。 “思理在外面等着,不得轻举妄动!” 魏可取下肩头的步枪,递到郝思理手里,又抬头望向议事大厅的大门,腰杆子挺了挺,冷笑道:“我倒要看看,这里是什么龙潭虎穴!丘朗掸雄的王宫,老子都敢一个人闯!不信了!有什么可怕的!” 说罢,魏可迈步往前走。 他也是怒了。 一个人闯丘朗掸雄的王宫! 听到魏可的这句话,对面的战士们,个个臊得脸红抬不起头! 是啊,眼前这人,不仅出手救了他们华洪会,而且一个人潜入掸家族人的老巢,去把掸雄宰了,那是全体华洪会最仇恨的死敌,而他们却把枪口对准了这样一个人。 做人讲良心,不讲良心的那叫畜生! 见魏可往里走,付文涛赶紧从郝思理手里拿过魏可的步枪,提在手里,跟了上去。 付文涛带枪,战士们可不敢挡。 紧接着,红羽也跑了上来,口中骂道:“走开!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走狗!” 红羽狠狠撞开那战士的手臂,硬挤过去,跟在付文涛的身后, 呼啦! 其余的女兵也往前跑,都想跟上去。 这一下,那战士终于忍不住,脸红脖子粗地哀求道:“姐姐们!我求求你们!实在是不能再把你们放进去啊!” 说着,战士一挥手,那群战士一拥而上,齐刷刷用身体堵住了大门。 大家明白,不能再举枪,那就只能用身体挡了! 议事大厅内,诸葛承独自站着,脸色阴沉。 在他的身边两侧,各有四名持枪的战士,这些人的脸色同样也很阴沉,而且,步枪紧紧握在手里,子弹已经上膛,而战士们的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 作为华洪会的二当家,诸葛承同样也有心腹。 只不过,现场这八名战士,不仅是他诸葛承的心腹,更是金可喜的贴身护卫,这其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大厅外面的吵嚷声,诸葛承已经听见,让他的心情变得更糟糕。 金可喜就要死了,他将何去何从呢? “诸葛军师,我大哥在哪里?” 魏可三人走进大厅,魏可走在前面,问话的却是付文涛,而且脸色不善。 诸葛承收起纷乱的思绪,装作笑呵呵道:“付三弟,其实是我请魏先生来的,我有些事情,想当面问一问。魏先生,你好!外面的战士不懂事,让你受委屈了。请坐请坐!” 外面的战士不懂事? 魏可在心里冷笑,这是把别人都当傻子了? 不过,魏可也不想马上翻脸,拱手笑道:“诸葛先生客气!我是来见金大哥的,诸葛先生如果有事,当然也可以问我。我自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双方落座。 诸葛承是军师,玩的就是水磨的功夫,不急不躁,魏可干脆不说话,等着对方开口。 付文涛和红羽两个人,就站在魏可的身后,给他当起了保镖。 这场景当真有点滑稽,甚至荒唐! 诸葛承见魏可表现的稳重,终于开口道:“请问魏先生,你认识三浦阳介吗?”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声。 他与三浦阳介有过交往,这事情是个秘密,在孔特木,也只有付文涛和刘红鸳两个人知道,按照目前的情况看,这两个人都不会去告诉诸葛承,徒惹是非。 魏可扭头看一眼付文涛,只见,付文涛立刻皱眉摇头。 但,魏可想了想,还是点头道:“不错,我认识三浦阳介这个人!”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魏可不愿意撒谎,也不认为自己需要撒谎。 “嘿嘿!” 诸葛承突然冷笑,逼问道:“那么,魏先生一定也不会否认,自己曾经残忍杀害过我华洪会的战士?” 随着诸葛承的这一句问话,站在两侧的八名战士,突然将手中的步枪抬起! 枪口对准魏可! “谁也不许开枪!” 付文涛大惊,挺身站到了魏可身前,手中枪口抬起,大吼道:“魏将军救过我们所有人!我们这些还能活着的华洪会,哪一个敢拍着胸口说,自己没有受过魏将军的恩惠!” 付文涛动了,红羽也上前一步,默不作声地护在魏可一侧,只是没说话。 二对八! 再加上依然坐着的魏可和诸葛承。 诸葛承阴测测开口道:“老三,你真的要护住这个杀害华洪会战士的凶手吗?你这是要反!要做所有华洪会的敌人!哪怕你的功劳再大,也不行!” “我呸!” 付文涛对着诸葛承,一口啐了过去,骂道:“诸葛承!老子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但老子要告诉你!你随便到外面,拉住一个咱们华洪会的人,你去问一问!谁会说魏将军是咱华洪会的敌人?哪个狗娘|养的这样说,别人一定会指着他的鼻子,骂死他!” 付文涛是个粗人,一旦动怒,声势颇为吓人。 诸葛承被啐了一脸,气得满脸通红。 第392章 英雄濒死 魏可也没想到,诸葛承会盯着这件事做文章。 他是凶手吗? “人的确是我杀的!” 魏可的表情很淡定,直接就承认了。 魏可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很惊讶,因为,在大家的想象中,面对质问,他要么矢口否认,要么闭口不言,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哪有轻易认罪的道理。 但!他就是认了! 面对八条黑洞洞的枪口,他是怎么敢承认的? “哈哈哈!” 诸葛承终于爆发得意的大笑,恶狠狠道:“姓魏的!你终于承认了吗?其实,我的人也只是偶尔听到刘红鸳手下的女兵议论这件事!如果你不承认,我还真拿你没办法!但,现在是你自己承认的!” 魏可冷冷扫了一眼诸葛承,嘴角露出冷笑。 “承认又如何?当时,我和那五名战士,谁也不认识对方!战士们误以为我是敌人,想围攻杀死我!我这人的脾气,谁想杀老子,老子就杀他!所以,那五名战士被我杀了!对于这件事,我很遗憾。然而,仅仅是遗憾!现在同样如此,谁想杀老子,老子会让他先死!” 魏可的一双细眼,露出凶狠的光芒,笔直盯住了诸葛承。 霸气! 面对八支枪,魏可就敢口出狂言! 他说得明白,谁想让他死,他就让对方先死! 当魏可话音刚落,一只黑乎乎的小东西,就从他的衣服里钻出来,趴上他的肩头。 唧唧!唧唧! 小欢发出了一串瘆人的尖厉叫声,一双小眼珠子,也恶狠狠盯住了周围的人。 坐在对面的诸葛承,脸色白了。 他绝对没料到,魏可敢如此强硬,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还敢当面威胁! 这就是不同人的思维差异。 比如说,诸葛承是个文人,讲究的是用谋略,在他看来,魏可被他抓住了痛脚,被逼承认杀人,接下来就该低头求饶,至少也是两眼一闭,等着付文涛来给他找台阶下。 但,魏可是个战士! 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他已经想明白了,别看自己很被动,但他身上佩戴护身符,还有小欢的保护,对方想杀死他,也并不是那么简单,在他死之前,他至少能杀了诸葛承! 看见诸葛承脸色发白,魏可更加自信,突然哈哈笑了。 “诸葛先生,知道我腰里的是什么刀吗?” 什么刀? 都这个时候了,魏可问出这样的问题,让所有人都很惊讶。 诸葛承勉强看了一眼,立刻不屑道:“如果我没看错,不就是一把缅刀吗?” “哈哈!” 魏可再次大笑,一字一顿道:“没错,这是一把缅刀!我这人爱用匕首,从不用刀。在丘朗王宫中,我的匕首插进了掸雄的脑袋里,来不及拔出!所以,我拿了掸雄抓在手里的这把刀!它是掸雄的随身佩刀!” 掸雄的刀! 魏可之所以拿这把刀,是因为他的匕首,留在了掸雄的脑袋里! 这件事发生的地点,就在丘朗王宫! 豪气冲天! 魏可陈述的是一个简单的事实,然而,任谁听了,都会吓得喘不过气,因为,掸雄在丘朗王宫内的住处,绝对守卫森严,寻常人根本别想接近,而魏可竟然能面对掸雄,将匕首插入掸雄的脑袋,那绝对是牛逼到不行的壮举,当时的场景,也绝对令人震撼。 我的天! 原来传闻都是真的,掸雄已死,而且正是被这个脸上蒙着绷带的魏将军,一刀杀死,在杀死了掸雄之后,他还能抢了掸雄的刀,再从王宫内杀出来。 如果你是掸家族,听到这个故事,一定会胆寒! 然而,如果你只是掸家族的敌人,你一定会对做出这件事的这个人,充满了敬意! 英雄! 站在两侧,手中持枪的八名战士,不由自主手抖了。 没错,他们都是金可喜的贴身护卫,也是最坚定的华洪会战士,换句话说,他们是一批只忠于华洪会老大的特殊的死士,从小就被灌输了一种思想,为了保卫金可喜,保卫华洪会,他们可以做任何事。 但!再特殊的战士,他们也是人! 八名战士相互看了看,突然齐刷刷后撤一步,将手中的枪口垂下。 这时候,领头的一名战士站出来,向着魏可立正,敬礼。 极其庄重的一个军礼! “诸葛先生,请恕我等无礼!我们认为,如果没有得到金大当家的亲口命令,我们不能向魏将军这样的英雄,开枪!如果金大当家怪罪,我等愿意以死谢罪!” 这战士毫无表情地说完,立刻退后一步,再不说话。 诸葛承傻了。 他怎么也没料到,这些忠于金可喜的死士,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把魏可称为英雄,并且拒绝执行他诸葛承的命令,这是完全出乎预料的事情,一时之间,居然令诸葛承不知所措。 魏可同样也傻了。 靠!诸葛承这个混账王|八蛋! 他终于明白,在他踏入这间屋子之前,诸葛承早已下达了要射杀他的命令,如果不是他刚才口出狂言,当面威胁,让战士们迫于压力没敢动手,或许,现在的他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没错,一旦发生混战,他是能杀死诸葛承,却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活着! 诸葛承该死! 但,魏可并没有趁机出手,将诸葛承当场杀死,而是眼神变得更加冰冷。 “在我离开孔特木之前,我想见一见金大当家。” “好……好吧!” 如果魏可一进门就提出这样的要求,诸葛承肯定不会答应。 然而,魏可此时这么说,反而让诸葛承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连忙点头表示同意。 他还能怎么样? 既然已经无法杀掉魏可,他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 后院,厢房。 一道人影,孤零零坐在椅子上。 这人低垂着头,头皮披散着,看不清相貌,仔细望去,这人的身体还在微微颤抖,喉咙里也发出了一阵阵呼噜呼噜的喘气声,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垂死的野兽。 他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被绑在椅子上! 一根绳索穿过这人的腋下,将他的两只手臂,牢牢绑在椅背上,还有腰上,两条腿上,同样也绑着。 “大哥啊!” 付文涛进了屋子,突然发出一声愤怒的大吼,骂道:“诸葛承好狗贼!这是怎么回事!我大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老子马上就要杀了你!” 付文涛口中喊着要杀诸葛承,却慌忙往前跑,想要去给金可喜松绑。 这时候,坐在椅子上的金可喜,突然抬起头。 “吼!吼!” 金可喜的喉咙里发出吓人的低吼声,望着付文涛眼珠血红,就像要吃人! 付文涛吓了一跳,赶紧站住。 “大哥!是我啊,我是文涛!” “吼!吼!” 魏可也吓了一大跳。 此时的金可喜,面目狰狞,一张脸上消瘦得只剩下骨头下的一张皮,两只眼窝深陷,远远望去,真的很像是一个会动的骷髅头,很是让人触目惊心。 想当初,金可喜也是一条健硕的大汉,颇有英武之气! 可悲啊! 作为华洪会的老大,金可喜也算一个英雄人物,谁能料到,如今却落到这般落魄境地,不仅变成了一副鬼模样,他的精神也极不正常,连付文涛都认不出了。 第393章 木牌 “吃!吃……” 金可喜果然只能认识诸葛承一个人。 当他看见诸葛承,终于不再胡乱低吼,而是露出乞求的眼神,嗓子眼里含含糊糊地吐出一个字“吃”。 “老三,我这也是没办法啊!” 诸葛承也很难过,甚至挤出了两滴眼泪。 “老三啊,你大哥他神志不清,不把他绑起来,他就会到处乱撞!还会拿刀捅自己!金老大弄成这样,我的心里也不好受啊!不信,你问问他们!” 诸葛承伸手一指跟进来的两名护卫。 两名护卫赶紧点头,同样也是神情哀伤,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 付文涛不做声了。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面前不远处的金可喜,不知所措。 傻子也能看得出来,金可喜的状况,比所有人想象中还要严重,要说把金可喜绑起来,还真不能说是诸葛承的错,因为,大家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金可喜去死。 这时候,诸葛承一边抹眼泪,一边走上前。 很奇怪的,金可喜见到诸葛承上前,并不发怒,而是好像看见了亲人,把脑袋往诸葛承的身边凑。 别人不懂,魏可却能懂! 诸葛承的身份,不仅是华洪会老二,他更是金可喜的仆人! 诸葛承作为诸葛一脉传人,他之所以能在华洪会里出任二当家,唯一的理由,是他已经认金可喜为主,而金可喜也认同了他的这种身份,并且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现在,金可喜疯了,但在潜意识里,他还能记得诸葛承的这一特殊身份,也就只信任诸葛承一个人。 主仆关系!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让诸葛承成为唯一能接近金可喜之人。 此时,诸葛承掏出一只小盒子,从里面抠出一团黄色的东西,递到金可喜的嘴边。 金可喜迅速张口吃了。 随即,金可喜的双眼闭上,喉咙里再次发出野兽般的呼呼声响,身体也在更加剧烈地颤抖,不过,片刻之后,他稍稍变得安静下来,依旧闭着眼,把脑袋贴在诸葛承的胳膊上,似乎在闭目休息。 “大哥!我是文涛啊!您现在能认出我吗?” 付文涛依旧不甘心,上前一步。 突然,金可喜睁开眼睛。 “吼!吼!” 金可喜再次发出了野兽般的低吼,盯住付文涛,仿佛要吃人。 “没用的!” 诸葛承低低一叹道:“老三,你大哥他已经不认识你了。不仅是你,他连那些跟了多年的护卫,也一个都不认识!你现在应当明白,我有多难了吧?” 诸葛承说着,还伸出手指,给金可喜梳理了一下杂乱的头发。 这副场景,说起来还真有点感人! 魏可皱着眉头。 面对这样的金可喜,绝对是没法正常交流的,也就是说,他即便是见到了金可喜,也无法达到任何目的,华洪会内该怎么乱,还是会怎么乱。 诸葛承是唯一能接近金可喜的人,他说什么,自然就代表了金可喜的意思! 出手杀了金可喜吗? 如果他那样干,不仅是华洪会的敌人,也会立刻变成付文涛的敌人! “魏先生,这里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这样吧,我不再追究你误杀战士的责任,也不追究宋石坤的责任!你为华洪会做了很多事情,也一笔勾销!你带着你的人,立刻离开孔特木,再也不要回来!如何?” 这时候,诸葛承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算是通情达理吗? 算! 有功有过,两相抵消,从此大家是陌路人,谁也不欠谁的。 这里是孔特木,是华洪会的老巢,而诸葛承作为华洪会事实上的一号人物,能做出如此表示,已经很给面子,即便是付文涛等人,也不能有任何不满意。 但,只有魏可才懂诸葛承的真实心理! 这位诸葛一脉传人,并非通情达理,而只是在他自己的关键时期,不想招惹一个风险极大的对手而已! 现在,诸葛承逼走魏可,又顺手拉拢了付文涛,可谓一箭双雕。 “诸葛先生,我还是想和金大当家谈一谈。” 魏可微微一笑。 这一下,所有人都有些脸色不善了。 谈? 怎么谈? 金可喜已经疯了,连曾经亲如兄弟的付文涛都不认识,而魏可只不过是个外来人,和金可喜略有交情而已,这样的身份,他连走近金可喜都做不到,还怎么可能谈。 “魏兄!我大哥他已经……” 付文涛欲言又止。 魏可摆手道:“付兄先不要急。我这里有一件东西,或许可以暂时缓解金大当家的痛苦,而且,也能短时间内,让金大当家保持一定的清醒。这东西对人体无毒无害,哪怕失败了,也没有任何损失。” 魏可说着,伸手到胸前衣服里面一扯。 当他的手掌摊开的时候,手心里出现一面小小的木头牌子。 吊坠! 吊坠中隐藏一枚醒神符,醒神符对于金可喜是否有效,结果尚未可知,但绝对值得一试。 一块不起眼的木头牌子。 在场的所有人,就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魏可。 金可喜为什么变成现在这副鬼模样,所有人都知道,现在的金可喜,就是靠着鸦片的特殊功效,勉强抵抗病痛的折磨,与此同时,也受到了鸦片的毒害,是两败俱伤的以毒攻毒。 大剂量的鸦片,才能让金可喜稍微舒服一点,一块破木头牌子有什么用! “魏先生,你这是何意!” 诸葛承脸色极不好看,眼神闪烁,似乎要发怒。 魏可淡笑道:“试一试又没有坏处?只需要将这块木牌,贴在金大当家的胸前皮肤上,很快就能知道结果!如果无效,我魏某人立刻转身就走!” 这一下,诸葛承也没了反对的理由。 那么多鸦片都让金可喜吃了,一块木头牌子,在胸前放一下而已。 即便如此,诸葛承也还是很谨慎,没敢亲自走到魏可面前,亲手来接木牌,而是吩咐一名战士上前取了,再转交到他自己的手里。 诸葛承拿着吊坠,反复看了好一会,才撩开金可喜的上衣,把木牌贴到金可喜的胸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紧在金可喜的脸上。 突然,金可喜似乎轻轻抖了一下。 紧接着,他的眼睛睁开了。 同样是眼窝凹陷下的一双眼睛,没有多少神采,但!所有人立刻就发现了,这双眼睛已经有了一些不同,不再是吓人的野兽似的眼神,而是带上了一丝清明。 “呼……” 金可喜重重喘了一口气,如同梦呓般道:“好难受!我金可喜难道就要这样死了吗?” 啊!? 所有人顿时目瞪口呆。 虽然金可喜说自己要死,但傻子也明白,他醒了! 一块看似普通的小小木牌,居然真的让金可喜醒了,这本身更加吓人! 第394章 半截耳朵 “大哥!您现在能认识我了吗?” 付文涛哭了。 黑铁塔似的付文涛,上前两步,单膝跪倒在金可喜面前,眼泪刷刷往下掉。 “文涛……” 金可喜微微皱着眉头,似乎在思索,又似乎在回忆,但终于是叫出了付文涛的名字。 付文涛大喜。 “唉!我是付文涛,大哥您终于是醒了!” 眼中虽然在落泪,但付文涛还是赶紧点头答应,一边伸手去解金可喜胳膊上的绳子,他的手指颤抖,根本抓不住绳头,旁边的两名战士,慌忙上前帮忙。 这一次,金可喜并没有对任何人表示出敌意,任由几个人靠近他。 魏可站在不远处,暗中观察。 诸葛承的脸色好古怪! 只见,诸葛承的脸上同样露出笑模样,却很勉强,也没说话,就好像不愿意让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不想金可喜恢复清醒吗? “诸葛先生,这段日子里,辛苦你了!” 金可喜微微喘息着,神情似乎更加清醒了一些,而当他重新开口说话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向诸葛承表示了感谢。 诸葛承连忙弯下腰,凑近金可喜的脑袋。 “金大当家的,您刚刚醒,还是要多休息,少说话。” “无妨。我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清楚。” 金可喜说着,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轻轻拍了拍诸葛承的手臂,以示安慰。 这场景无疑说明了一件事! 无论金可喜是清醒还是疯魔,他始终最信任的,还是诸葛承! 周围的所有人,除了魏可之外,看向诸葛承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尊敬,哪怕是付文涛,也赶紧低声说道:“诸葛先生,刚才我鲁莽了,请您不要放在心上。” 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就在不久前,付文涛曾经用枪指着诸葛承,他曾经怀疑过诸葛承! 现在看来,无论诸葛承做过什么,有一件事却可以肯定,诸葛承对金可喜很好,也得到了金可喜的充分认可,他作为金可喜的代言人身份,完全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在今天之后,付文涛非但不会再怀疑诸葛承,还会自甘情愿成为诸葛承的助手! 不料,就在这时,金可喜再次开口说话。 “文涛,大哥怕是熬不了多久了。我有句话要交代你。” “大哥您说!” “我和诸葛先生走了以后,华洪会就靠你和红鸳这些人了!你是老三,按照华洪会里的规矩,未来的华洪会,就由你来掌舵了!你要记住,遇事多冷静,多和红鸳他们商量。大哥我没本事,留了这个烂摊子给你,哎!” 说到这里,金可喜叹口气,然后呼呼喘息。 很显然,就是这几句话,已经耗费了他极大的心神,他需要休息一会儿。 但! 所有人再次傻眼! 金可喜貌似清醒了,为什么说出来的都是胡话? 什么叫“我和诸葛先生走了以后”? 金可喜伤重,不久后撒手人寰,这是可以理解的事情,然而,诸葛承分明活得好好的,哪怕他和金可喜的关系最亲密,金可喜死了他会伤心,也不至于因为伤心就死了。 这金可喜到底是醒了,还是没醒? 醒了! 真醒了! 魏可心里突然一惊,他顿时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 别人不知道的事,他知道。 主死仆随!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金可喜才会始终最信任诸葛承,所以,金可喜是真的醒了,不仅醒了,思维同样是清晰的,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他的真实意思。 这是金可喜在交代后事。 明白了这个道理,魏可立刻扭头去看诸葛承! 只见,诸葛承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 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细密的汗水,手也在发抖,而且,他似乎想把自己的左手,从金可喜怀里抽出来。 他的左手,恰恰就是抓着吊坠的那只手! “诸葛先生!请你不要把木牌拿出来!一旦你那样做了,就证明你的心里有鬼!” 魏可突然说话,声音冰冷。 诸葛承的动作立刻僵住,却强自镇定道:“谁心里有鬼!” 这时候,金可喜终于发现了魏可,抬起头,脸上露出了明显愉快的表情。 “魏兄弟,你也来了?” “金大哥我来了!” 魏可赶紧抱拳行礼。 当他在议事大厅里的时候,要说对金可喜没有怨恨,那不可能,然而,从金可喜现在的态度来看,他对自己完全没有恶意,也就是说,命令战士向他开枪的,不可能是金可喜,只能是诸葛承。 那么好了,你诸葛承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 “金大哥,据我猜测,您和诸葛先生,一定有某种特殊关系吧?别怪小弟我多嘴!历史上,三国刘备死了,诸葛亮却活得好好的!不仅活着,还压住刘婵一头,成了蜀国事实上的老大!所以嘛,什么主死仆随,那说法不可信!诸葛先生身体好得很,我看比付兄还活得长!” 魏可这话,其心可诛! 这是什么意思? 他是在告诉金可喜,等你死了,诸葛承是不会随你一起死的! 诸葛承非但不会自杀跟随,反而会趁机成为华洪会的老大,学习他的祖辈诸葛亮,甚至于,他早晚会杀了付文涛,除去自己的心头大患,真正将华洪会据为己有。 当然了,魏可这一席话,别人都不懂! 能听懂的,仅有金可喜和诸葛承两个人而已!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诸葛承大惊失色,顾不得其他,惊慌问道。 魏可哈哈大笑道:“人在做天在看!我就是知道!你诸葛承趁着金大哥昏迷,冒充金大哥的名义,胡乱指挥!还故意打压付兄的地位,不就是害怕付兄的威望比你高吗?你若真的不会违背诸葛氏祖训,有什么必要打压付兄?你敢说,自己会按祖训行事吗?” 诸葛承呆了。 诸葛氏祖训,这么隐秘的东西,魏可竟然知道。 金可喜是重伤之驱,反应比诸葛承慢一些,但到了这时候,他终于也反应过来。 只见,金可喜霍地抬头,紧盯诸葛承。 “诸葛承,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这……” 诸葛承犹豫了。 但,仅仅是犹豫了一两秒钟,诸葛承突然咬紧牙,把左手从金可喜的怀里,抽了出来! “啊!” 失去了醒神符的保护,金可喜啊地一声惨叫。 他的脸孔迅速在变得扭曲。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惊慌得不知所措的时候,金可喜突然探头,张开嘴,一口狠狠咬住了诸葛承的右耳朵! 狠狠咬住!不撒口! “啊!” 这一声惨叫,来自于诸葛承。 他的这一声惨叫,一点也不比金可喜来得弱,反而更凄惨。 金可喜咬得极狠,血一下就冒出来了。 周围的付文涛等人,都是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 诸葛承拼命挣扎,用手去推,却不料金可喜的双手已经被松绑,伸出来抓紧诸葛承的头发,与此同时,脑袋狠狠地用力一扯,一拉。 只听诸葛承又是啊地一声惨叫。 再看诸葛承的耳朵,居然没了一大半,仅剩小半截耳根部位,还留在脸颊旁边! 耳朵被金可喜咬掉了! 诸葛承疼得眼泪都出来了,慌忙后退,半边脸上全是血。 “你骗我!” 金可喜怒目而视,口中含糊不清地吐出三个字。 这时候的诸葛承,哪里还敢反驳,用仇恨的目光,扫了一眼金可喜,又扫一眼魏可,突然扭转身,脚步踉跄地往屋子外面狂奔。 “哈哈哈!” 金可喜大笑三声,脖子一仰,气绝身亡! 第395章 孔特木后事 华洪会第一人,老大金可喜。 亡。 就连魏可也觉得,自己无法用语言来评论这位华洪会的大当家。 金可喜是个英雄吗? 应当算。 他带领着华洪会,在丘朗这片土地上艰难为生,如果没有他的努力,这里许多的华夏人,早就被掸家族欺负死了,而孔特木也成为了华夏人在丘朗的一片净土。 这样的一个人物,魏可觉得,如果不给他一个英雄的称呼,太委屈了。 然而,金可喜死的也够窝囊! 他被诸葛承喂吃了那么多的鸦片,很难说,诸葛承没有一点私心。 在最后时刻,金可喜意识到诸葛承骗了他,一怒之下咬下诸葛承的半截耳朵,这是泄私愤,他成功了,却因为用力过猛,心力交瘁而死。 金可喜是死于识人不明,过分轻信了诸葛承。 正所谓,你最信任的人,往往把你伤得最深,金可喜死了,身后事再与他无关。 那么,还有仅剩一边耳朵的诸葛承呢? 众人原本以为,诸葛承只是跑出去找人疗伤,却不料,根本不是! 根据其他战士事后的汇报,诸葛承在跑出房间后,一点没做停留,以最快的速度,骑上一匹马,跑出了这处大院,又沿着街道,一路冲出孔特木镇,最终不知去向。 诸葛承逃了! 或许在诸葛承看来,金可喜暂时不会死,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现在的金可喜有多么恨他! 再者说,魏可能让金可喜清醒一次,就有第二次,他哪有不怕的道理? 丢了一只耳朵,总比丢命要强! 一时之间,华洪会的老大和老二,居然同时没了。 华洪会大丧。 死的是金可喜,自然非寻常战士可比,所有剩余的华洪会会众,无比哀伤,人人垂泪。 当然了,关于金可喜的真正死因,整个华洪会内部,仅有极少数人才知道真相,哪怕是当时在那间厢房中发生的所有事情,以及诸葛承为什么要逃,都成为了秘密,被要求不得泄露。 华洪会不得一日无主。 那么,谁来当华洪会新一任的老大? 老三付文涛,老四张虎,老五刘红鸳,老九柴旺宗。 很显然,众人一致推举付文涛,不仅因为付文涛的威望高,受到全体战士爱戴,还因为,金可喜实际上已经托孤,关于这一点,当时在场的护卫,还有红羽、魏可都可以作证。 付文涛其实不想当老大。 但,这个老大的位子,他推不掉! “魏兄,诸葛承和我大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到了这个时候,不仅付文涛好奇,其他所有人也都好奇,因为,当时的场面,太令人惊讶。 金可喜死了,诸葛承逃了,唯一知道原因的,只有魏可。 “这件事,我只是猜测!” 魏可无法拒绝,只得将他所知道的诸葛氏一脉的规矩,简单说了一遍。 众人听了,都沉默。 魏可虽然说是猜测,但,所有人都明白,那就是真相! 他们的老大,因为收了一个所谓的“仆人”,竟然宁愿信任那个仆人,也不愿信任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兄弟,而且,他们的老大,最终还是因为这个仆人而死。 可悲吗? 对于他们这些兄弟而言,真的可悲! 当初说好的兄弟情义,说好的“不愿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呢! 最后,还是刘红鸳说道:“将诸葛承和单雄虎除名吧!从最开始,咱华洪会就只有八兄弟,没有十兄弟!从今往后,也不要再搞这个劳什子的几兄弟!” 刘红鸳说了,就这么定了。 仔细想来,所谓的华洪会十兄弟,真成了个笑话。 老二诸葛承根本就是金可喜的“仆人”,怎么可能与其他兄弟同心同德? 老六单雄虎更不上台面,居然当了叛徒! 魏可真的要离开孔特木了。 付文涛和刘红鸳亲自赶来相送,他们两个人,相当于如今华洪会的两大顶梁柱,事实上的老大和老二,一个是华洪会新任会长,另一个被任命为华洪会女帅,掌管所有女兵。 “付兄,红鸳姐,紫氏的事情,请你们尽快派人联络。还有,丘朗的掸虎是个大威胁,你们还是要多当心。” 面对付文涛和刘红鸳,魏可说话反而轻松。 大家都是自己人! 说句不该说的话,金可喜死了,对华洪会不是坏事! 这一次,魏可来丘朗转了一圈,等于是把丘朗的各方势力,彻底重新洗牌。 掸家族不同了,华洪会也变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魏可等于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本事当真吓人。 对于魏可的要求,付文涛和刘红鸳立刻答应。 付文涛道:“魏兄,从今往后,华洪会与那措,就是亲如兄弟的同盟!魏兄有什么事,就让人来打个招呼,我和红鸳能办得到的,绝对不会推托!另外,小七如果在你那里很开心,就让他暂时不要回来了。” 同盟! 这是真正的同盟! 不需要书面的承诺,也不需要任何仪式,就凭他们之间的口头承诺! 魏可哈哈大笑道:“好!付兄,红鸳姐,咱们就是同盟了!” 魏可解下腰间的缅刀,递给付文涛道:“付兄,我还是不喜欢用刀,这把刀就送给付兄!” 缅刀! 掸雄的佩刀! 这件礼物太珍贵了。 尤其是,付文涛身为华洪会的新任会长,这把刀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不仅对于所有的华洪会会众,就算是周围的其他小势力,看到付文涛带着这把刀,也不敢对他不敬。 可以这样说,仅凭这把刀,付文涛的身份,就要高于往日的金可喜! 付文涛恭敬地接过缅刀。 “魏兄,假如以后华洪会有了合适的会长人选,我付文涛愿意和小七一样,到你手下去当个普通的小兵!魏兄,到时候你可别推辞!” 我靠!这黑铁塔也真敢说! 堂堂华洪会会长,居然说要去给魏可当小兵,这说出去太吓人。 话说,那措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从规模上来看,远不如目前损失严重的华洪会。 付文涛的这句话,同样也代表了一种隐晦的意思。 在那措与华洪会的同盟关系上,以那措为主! 魏可略一思量,就点头道:“付兄,不久后,我还真的可能有事要请付兄配合!那是有关掸家族的。只不过,这件事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等事情确定后,我会第一时间,派思理来通知你。” “好!一言为定!我等你的通知!” 痛快人做事不啰嗦。 试想,付文涛连当个小兵都愿意,让他配合魏可的行动,那自然毫无问题。 自此之后,以那措为主,这句话不是说说而已! 当然,付文涛能做出这种表示,那不是他擅用职权,而是他信任魏可,相信魏可不会害他,这种信任,看起来远远不如金可喜对诸葛承的信任,但实际上,更真诚! 第396章 那措的枪 丛林中。 一个人骑在马上,神态沮丧,沿着小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这人真是狼狈,衣服上沾了不少血迹,尤其右侧脸旁边的耳朵上,缠了一块破布,破布上也是鲜血淋淋,一看就知道,他伤的不轻,以至于脸色白得如同一张纸。 突然,从道路边的树丛中,跳出几名举着枪的大汉。 “站住!不要动!” 大汉们用生硬的语气发出命令。 骑在马上的这人,一个不提防,唉哟一声叫,居然失足从马背上掉下,摔在了地上。 “饶命!我投降!我是华洪会的二当家,别杀我!” 诸葛承慌忙大叫。 这时候,从树林中转出一个手持步枪的青年男人,很奇怪地盯着诸葛承看了看,用英语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了!华洪会?华洪会里的那些华夏人,不是都很勇敢吗?” 诸葛承听懂了,他居然也懂英语。 正是因为听懂了,诸葛承的脸色变得很尴尬。 不过,现在这种时候,求的是活命的机会,所谓的面子,诸葛承并不看重。 “这位先生,我以前是华洪会的军师,现在已经不是了!不过,华洪会里面的事情,我都知道,我可以为您效力!先生,我是不会骗您的,我很有用!” “咦?你也会说英语?” 青年男人点头,向身后招手道:“白!还有虎!你们两个人都过来!白,你去问问虎,这个人是不是他在华洪会里面的熟人?” 白?虎? 这两个是什么人? 只见,从树林里一路小跑出来两个人。 前面的是个瘦子,长得倒还算英俊,但这人的上嘴唇太吓人,从中间裂开一道长长的豁口,成了难看的豁嘴,这样一副长相,哪怕原本再英俊,也很倒人胃口。 跟在瘦子身后那个,是个矮胖子,贼眉鼠眼,明显属于歪瓜裂枣。 如果魏可在这里,一定会很惊讶。 豁嘴的是白家少爷白小利,他被叫作白,而矮胖子不是别人,正是华洪会六当家,单雄虎,他被称为虎,白小利和单雄虎两个人,合在一起就是白|虎! 话说,青年男人下了命令后,一伸手,就把诸葛承耳朵上那块破布扯下来了。 “啊!” 诸葛承疼得一声惨叫。 这时候,单雄虎刚好跑上前,一眼看见坐在地上的诸葛承,也是吓得啊地一声大叫。 “是你!” “你怎么在这里!” 诸葛承和单雄虎面对面,两个人都傻了眼,诸葛承连耳朵上的疼痛都忘了。 白小利凑上来,转着眼珠看了看,立刻对那青年男人,点头哈腰道:“三浦先生,绝对没错!虎认识这个男人!他肯定是虎以前的熟人!” 啪! 三浦阳介懊恼地一拍自己的额头,又盯着诸葛承缺了大半的右耳朵看了看。 “哎!” 三浦阳介叹口气,兴趣缺缺地对白小利挥手道:“你和这个人说,他以后也是你的手下了!哎,又来了一个缺了半边耳朵的奇怪的人!为什么有用的一个不来,这种没用的废物,一个接一个往我手下跑?如果貌昂能来,这些长得奇怪的家伙,我宁愿一个也不要!” 三浦阳介说完,转身就走了。 在他身后,白小利和诸葛承的脸色,都难看的要死,唯有听不懂英语的单雄虎,还傻乎乎的。 不过,白小利转眼就变得开心起来。 他指着诸葛承,不屑道:“新来的半边耳朵,你叫什么?老大已经说了,你和虎,以后都是我手下!” “我……” 诸葛承想发怒又不敢,终于咬牙道:“我叫诸葛……” 不料,话未说完,白小利已经高兴地喊叫起来道:“你姓朱?太好了!老大喜欢管我们叫一个字,单雄虎是虎,半边耳朵你以后就叫猪!你们一个是虎,一个是猪,比我这个白要低一个等级!” 猪! 诸葛承顿时觉得,一口老血喷出…… 那措。 魏将军回来了,所有人都有了主心骨。 尤其是出任作战参谋的诸葛均,这几天里,每天都领着民兵连演戏,同时也时刻提心吊胆,害怕自己的计策被栗敢自由军看穿,那就可能立刻遭到自由军的进攻。 栗敢方面传来消息,自由军确有大规模异动! 也就是说,当初那不知道被谁派来的蒙面人,所说属实,自由军真的有偷袭那措的计划! 假如自由军真的展开大举进攻,那措能挡得住吗? 挡不住! 目前的那措,武装力量的总人数,依然很少,哪怕楚红柳尽可能快速扩充两个民兵连,然而,那措的总人口就这么一点,总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拿枪当兵! 一方面,民兵连加紧组织训练,另一方面,全体那措居民,分发步枪,准备全民皆兵! 〇七保安步枪。 这是由罗曼诺夫设计,燕小四的兵工厂,自己制造的简易步枪。 整支枪仅有七个零部件,从现代军工水平来看,这支枪简陋到不行,而且是单发射击,打一枪拉一下枪栓,设计原理与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自产的中正式类似,是一款老古董步枪。 但,是枪就能打死人,所有那措居民,已经做好了誓死保卫家园的打算。 正所谓,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老大!咱们自己的步枪开始试生产了!” 魏可归来,也有好消息。 07-1式新型步枪! 话说,魏可这段日子里一直忙碌,就连新式步枪的定型测试,他也没来得及参加,幸好,有罗曼诺夫这位总设计师在,一切工作都很顺利,步枪顺利进入生产阶段。 “走!快带我去看看!” 魏可得到消息,立刻跟着燕小四,往步枪生产车间去。 燕小四领导的步枪车间,现在成了全那措防护最严密的区域,顾淼特别安排两个班的民兵,就驻扎在车间的附近,日夜巡逻,不敢有丝毫松懈。 这里,位于新镇的西北角,有一条小溪从旁边经过,方便车间的消防和工业用水。 当魏可来到的时候,罗曼诺夫已经闻讯等在这里。 “东方孩子,来看看那措自己出生的孩子!” 罗曼诺夫笑眯眯的。 一直以来,罗曼诺夫都管魏可叫“东方孩子”,老头这么大岁数了,魏可当然不在意,反而很高兴,因为,这绝对是一个代表友好的昵称。 “老罗,恭喜你!这款步枪更是您的孩子!” 看到罗曼诺夫的表情,魏可就知道,老头对于自己设计的这款步枪,肯定是满意的。 能让罗曼诺夫觉得满意的步枪,那绝对不平凡! 果然,魏可很快见到了新式07-1型步枪。 全长80厘米! 真的是全尺寸仅有80厘米的自动步枪,而且,这款步枪发射的是标准中威力子弹,对于东方战场的需求来说,绝对优于所谓的小口径步枪。 话说,全世界战斗步枪体系中,简单分为普通口径与小口径。 普通口径,指的是7.62毫米左右的子弹,这是步枪技术最开始成熟时采用的标准,理由很简单,一发中等威力子弹射中人体,基本上能立刻让人失去反抗能力。 但,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国际上开始流行小口径。 小口径,有利于步枪更加短小精悍,也方便士兵一次性携带更多弹药,提高持续作战能力,更有证据证明,由于科技水平的提升,小口径子弹的贯穿力及枪口动能,并不弱于中威力子弹。 同时,小口径子弹射入人体,会发生翻转,使创面增大,增加战场救护难度,换句话说,被小口径子弹射中的士兵,大部分不会立刻死亡,但必须得到及时救护。 新的军事理论认为,使用小口径步枪打伤敌人一名士兵,就等于让两名敌人同时丧失作战机会。 两种理论,各有优劣。 坦白说,对于东方战场,小口径理论并不实用! 首先,由于传统的原因,东方国家绝对不鼓励,当士兵在无法取得胜利的时候,选择保存实力,暂时向敌人投降,正相反,东方士兵,以投降为耻辱,哪怕受伤,也必须战斗到最后一刻! 在东方,投降是胆小鬼,而西方,投降士兵也是英雄。 其次,魏可这样的老兵,绝对不喜欢小口径。 道理如下,当魏可举枪向敌人射击,如果发射的是中威力子弹,他可以不考虑这名敌人的反击,因为,一发中威力子弹,击中敌人后的止退效果极好,基本会让敌人失去再次开枪能力,然而,如果是小口径子弹,那就麻烦多了。 被射中的敌人,还会不会向自己开枪? 一名特种兵,往往面对的是数倍于己的敌人,假如每一个敌人都需要浪费二次判断的时间,那么,这名特种兵的作战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第397章 孙连仲有约 魏可来到步枪生产车间,很快就被一个人盯上了。 彭少龙。 彭家大少爷这段日子过得苦! 试想,从小娇生惯养的彭少龙,突然被丢在那措穷山沟里,本来就够倒霉,还被魏可扔给燕小四,来步枪生产车间里干活,这里的环境哪里是他这样的公子哥受得了。 燕小四可不把他当作少爷看待,与其他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 那措步枪生产车间,执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因为要赶进度,全体工人都住在厂子里,不仅要干活,每天早上还要出操,学习基本的军事技能,外加锻炼身体。 这样的生活,对于其他工人根本不算事,但彭少龙就熬不住。 熬不住也得熬! 别看燕小四缺了一条腿,他是特种兵出身,收拾起人来不手软,三下五除二就把彭少龙收拾服帖了。 别的工人起床出操,彭少龙也跟着出操! 别的工人上班了,彭少龙干不了技术活,也干不了重活,那就跟在后面打杂,递工具,整理物品,打扫卫生这些活,是个人就能做,你总不能说这些你也不能干。 另外吃饭、睡觉,所有工人统统在一起,你彭少龙也不能特殊化。 这哪里是吃点苦,简直形同地狱! 假如不是燕小四看得紧,彭少龙早就偷跑了! 所以说,当彭少龙再次看见魏可的时候,就把魏可当作大救星,抱着就不撒手。 “魏大哥!我再也不敢惹您的女人,您就饶了我吧!” 原来,彭少龙一直以为,魏可之所以把他丢进军工厂,是因为他当初招惹了苏映雪,而魏可是在故意教训他,才把他交给了凶神恶煞一般的燕小四。 魏可被弄得好不尴尬。 苏映雪都跑了,哪里成了他的女人? 不过,他还是觉得挺过意不去,因为,这段时间太忙,他已经把这位大少爷也忘记了。 说起来,还真有点对不起远在香港的彭老爷子! “少龙,你想想看,自己能做什么?” “我……会开车!” 彭少龙憋半天,憋出这么一句话。 到了这时候,彭少龙也清楚,那措不养闲人,他要是什么事都不做,估计不可能,但真要他说自己能干什么,想一圈,似乎自己真是废物,啥也干不了! 开车? 那措这山里穷地方,连公路都没有,哪里需要司机? “少龙,等以后需要有人当司机的时候,第一个考虑你!现在,要么你去赶马车吧?” 赶马车,多少和当司机搭点边。 彭少龙顿时苦了脸。 不过,他也不傻,赶马车虽然也是体力活,但要是比起在到处是钢材、机器噪音的车间里当打杂的,那肯定要舒服很多,算是魏可帮他提高待遇了。 “好!那我就去赶马车!” 于是,彭大少这个活宝,在那措有了一份新工作,当马车夫。 魏可安排好了彭少龙,就抓紧时间去忙碌别的事情,在那措,普通的事有老团等人操心,轮不到他费心思,最让他放心不下的,还是有关军事方面。 第一件事,07分队和山地分队,全体换枪。 有好东西,当然给自己人用。 那措的07-1型步枪,总体性能与56冲近似,但胜在重量减轻、枪身短,别小看这么一点优点,对于执行特种作战任务的部队来说,这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指标。 在国内的时候,红箭分队出外执行任务,队员多数装备突击步枪,也就是采用折叠枪托的步枪。 折叠枪托,那东西只能算应急手段,并不科学。 首先,折叠枪托折起的时候,步枪的射击精度会严重下降,其次,突发战斗状态下,打开折叠枪托需要浪费时间,而且,枪托即使展开,手感也不如固定枪托舒服。 07-1步枪,是一款非常适合特种兵使用的短步枪! 每一名队员,配备一支新式步枪,步枪上一个弹夹,随身携带十个弹夹,统统都是三十发的标准长弹夹。 也就是说,每名队员随身携带330发子弹! 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数据。 330发子弹,足以保证一场复杂条件下的战斗,而这样的载弹量,正是由于新式步枪带来的正面效应,以往配备老式56冲的时候,队员是无法一次性携带如此多弹药的。 子弹多,战斗持续性强,这样的好处,是个人就知道。 这一天,魏可一直与07分队呆在一起,试验新式步枪的效果,包括携行的方便程度,以及步枪射击时的精确度和可操作性,试验的结果,令所有人都很满意。 “老大,这个老罗太厉害了!这支枪,我感觉比05式好用,威力强!携带方便!” 巴特勒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巴特勒是老牌特种兵,连他都这样说,那就没问题了! “好!大家尽快熟悉新枪。我告诉你们,那措形势危急,有可能很快要打仗,大家时刻做好准备!” 打仗,和谁打? 自由军! 很巧合的是,当天晚上,驻守山顶哨所的林契汇报,那个身份特殊的蒙面人又来了,对方提出一个请求,邀请魏可亲自下山,与对方的负责人,进行一场面对面的协商。 孙连仲来约魏可见面了! 孙连仲的这个邀请,魏可必须去,因为这关系到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天,天色蒙蒙亮,魏可带队出发。 随同魏可一起的,是巴特勒带领的三名队员,其中包括余小七,另外就是担任警卫员的沃嘎。 一路上,巴特勒领着人在前面开路,包括余小七在内的三人,都算他的徒弟,他们是07分队中第一批的专职侦察兵,也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原因很简单,专职侦察兵,是分队里综合能力最强的特种兵! “小七,这次我去丘朗,华洪会发生了一些事情。” 借着这次机会,魏可将余小七叫到身边,把孔特木的事一一告诉他。 听说自己大哥已死,余小七的眼圈立刻就红了。 当初的十兄弟中,付文涛、余小七都是最重兄弟情义的,他们与老大金可喜的感情也最深厚,可想而知,金可喜的死,对余小七打击很大。 “诸葛承那老贼竟然逃了!” 余小七愤愤不平。 魏可叹道:“当时金大哥突然去世,大家都乱了,谁也没想到诸葛承会逃。小七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们会抓住他,杀了他给金大哥报仇!” 金可喜的死,第一凶手是掸家族,直接凶手却是诸葛承。 也就是说,随着金可喜的死,当初的华洪会十兄弟,也就烟消云散了。 “小七,你付三哥的意思,让你自己决定回华洪会,还是留在那措。你觉得呢?” “我就留在这里当特种兵了。” 魏可大喜。 优秀的战士不好找。 余小七是有经验的侦察兵,根据巴特勒的介绍,余小七跟着他的这段时间里,学东西学得很快,假以时日,余小七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侦察兵,他的潜力比普通队员还要高。 假如余小七坚持要回华洪会,魏可自然不能拦着,而余小七主动留下,自然最好! 第398章 郝氏门规 那措山下,李家村。 村头一棵老槐树,这树种在栗敢不常见,老远就很显眼。 魏可带着沃嘎,两个人站在远处的一个柴草堆后面,望着不远处老槐树下的一条身影,暗暗皱眉。 “他怎么在这里?” 按照孙连仲的约定,有人会在李家村的这棵老槐树下,负责与魏可接头。 那么,接头人是谁? 熟人! 郝思理的老爹,郝连龙! 看到郝连龙,魏可就纳闷了,因为,郝连龙绝不可能是孙连仲的人,按照郝思理的说法,他爹郝连龙,是跟随一位叫作“先生”的人的护卫。 再往深层次说,郝连龙曾经跟随“先生”,帮助王东升,设计除掉了孙连仲的老爹! 如此说来,郝连龙更不可能与孙连仲,搅在一起? “魏将军,郝连龙这厢有礼了!” 魏可正在犹豫,只见,郝连龙突然转身,向着他的方向,拱了拱手。 我晕!对方早就发现自己了! 魏可顿时有点脸红。 郝连龙的绰号叫作鬼老头,的确很有一手,按道理说,魏可离得这样远,又一直小心翼翼,以他的本事,普通人根本无从发现他的踪迹,只不过,人家郝连龙就是能发现他。 武林人士,牛人! 魏可连忙带着沃嘎走出来,一直来到郝连龙的面前,站定。 “郝老爷子您好!您在这里……” “魏将军您客气了,别人都叫我鬼老头,魏将军如果喜欢,叫我郝老头就行!” “呃……” 这老头的脾气真爽快,郝思理的脾性,应当随他爹。 但,面对这老头,魏可不敢大意,还是恭敬抱拳道:“郝老爷子您是前辈,我哪能不知礼数?” 不料,郝连龙立刻抱拳还礼道:“魏将军,您想怎么叫都可以。不知礼数这种说法,您可千万不要再说,我郝连龙虽然年纪大了,也知道上下尊卑的道理,使不得!” 靠!这也太客气了! 见到对方如此,魏可反而不知道怎么说话了。 按道理说,郝连龙虽然是别人的护卫,这身份绝对不低,人家年纪大,身上有功夫,即便是在栗敢自由军的军营里,也是随意行走,还敢当着闵长河的面前,给栗敢王王东升下眼药。 如此人物,有必要对自己表现出虚伪的客气吗? “魏将军,老朽专程等在这里,是想要谢谢您,照顾了老朽的不孝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 无论郝连龙与孙连仲是什么关系,他是为了自己儿子郝思理而来,这就说得通了。 当初,在栗敢的军营里,郝连龙割袍断绝父子情分,估计那主要是为了演戏给别人看,否则,真要不拿郝思理当儿子看,郝连龙也没必要自愿当俘虏,间接帮助魏可脱离虎口。 “郝老爷子,思理兄弟与我亲如兄弟,这一点您尽管放心!” “那就好!我放心!” 果然,郝连龙开心点头,一副极高兴的模样。 紧接着,郝连龙往怀里一模,摸出一封书信,递到魏可面前道:“还要麻烦魏将军一件事,我这里有一封亲笔信,请魏将军转交给我儿郝思理。” 果然,这老头哪里是不再拿郝思理当儿子,分明是很关心自己儿子! “咦?郝老爷子,您这封信怎么没封口?” “这是家书。思理如今跟随了您,按照我们郝家的规矩,您就相当于他的家长,思理这孩子的家书,您若是想看,当然可以看!这封信里面,我只是告诫思理,不能忘了祖上的规矩,他这一辈子,必须跟随您的左右!如果他坏了规矩,那就真的不能再入我郝氏门楣!” 嘶! 这不对劲啊! 若说郝连龙对自己客气,那是因为郝思理在那措,然而,现在郝连龙这番话,就很让人吃惊。 郝思理必须一辈子跟随他,否则,要被逐出郝家! 眼前这老头吃错药了? 再看郝连龙,哪里有半点精神不正常的模样,老头站在老槐树下,一副云淡风轻,再仔细看,老头的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一点不像是上了年纪的人,而像个年轻人。 “魏将军,老朽想向您打听个事?” “郝老爷子您问。” 人家老头直接把自己儿子,送给你当小弟,想问个事情,总是应当的。 再者说,那不是个没用的废物,而是郝思理,高手! “魏将军,老朽想问,您应当不是在m北长大的吧?老家哪里?父母都还健在吗?” 问出身? 郝连龙这么问,大概还是为他自己儿子着想,因为,既然郝家的门规那么严苛,就不能随便找个阿猫阿狗当老大,最起码,应当不能找个家庭出身有严重瑕疵的人,来给自己当老大。 但,这问题,似乎连魏可自己都说不明白? “郝老爷子不瞒您说,我确实刚来那措不久。至于我的身世嘛,其实我是个从国内出来的孤儿,自幼无父无母。只是机缘巧合之下,得知我的母亲,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已经过世。” “嗯?您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吗?” “应当是!” “哦!魏将军,老朽唐突了,不应当提起您的往事,请节哀!” 郝连龙说着,向着北方,恭敬鞠躬行礼。 魏可知道,郝连龙这是在向他的母亲行礼,连忙鞠躬还礼。 这时候,魏可的心中涌起一阵悲凉。 他的母亲! 至死也没有回归故土,而是死在了异国他乡! 这是仇! 总有一天,等他完成了复仇大业,哪怕是找遍全世界,也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抓回母亲坟前,问问他,当初为什么要抛弃他可怜的母亲,以至于让一个可怜的女人,孤零零客死他乡! “魏将军,这就没有问题了。” 郝连龙行礼完毕,方才解释道:“魏将军有所不知,我们沧州郝氏门规,别的不讲究。但有一条,郝氏子孙,只能为我华夏国人效力!魏将军您是华夏人,思理为你效力,是他的福分!” 哦!原来还真是如此。 郝氏的传人,只能为华夏人效力,所以郝连龙才会询问魏可的出身。 魏可转念一想,又想起一件事。 “郝老爷子,前几天我和思理外出,思理偶然遇上一位漂亮的姑娘。别的没什么,思理好像很喜欢这姑娘,这姑娘却不是我们华夏人。郝老爷子,郝家的门规严,这个事有讲究吗?” “哦?这是好事!老朽我的老婆,不就是个老外吗?哈哈!思理跟随了魏将军,他的婚事,但凭魏将军给他做主!只要魏将军您说没问题,老朽绝无意见!” 郝连龙一副开心的模样。 魏可听得心里直抽抽。 这老爷子,心真大,话说,郝思理果真是您亲儿子吗? 第399章 疑团 啥叫作鬼老头? 出手狠辣如鬼,令你躲也躲不掉,抑或是来无影去无踪,形同鬼魅? 或许都有那么一点! 当郝连龙客气地向魏可道别之后,施施然转身离开,他走到魏可刚刚藏身的那处柴草堆的时候,突然腾身而起,两三个起落,脚踩着柴草堆的边缘,竟然如履平地一般,就这么走过去了。 我去!那是近三米高的一堆大家伙! 这老头显然是故意的! 魏可一直在注意着郝连龙的动作,顿时惊出一头冷汗。 可想而知,假如郝连龙是敌人,从现在开始,魏可就要吃不好睡不香了,因为,有这样一个大高手,躲在暗处盯着你,你肯定做什么事情都不敢安心。 现在这个世界,枪炮最无敌,可以摧毁一切,然而,厉害人物终究是厉害。 人家不给你开枪的机会,直接冲过来给你一刀,你也会死! 魏可非常庆幸,自己意外结交了郝思理。 郝连龙是个老派人物,虽是绝顶高手,仍保持着普通中国人的心态,特别疼自己儿子,于是,老头因为自己儿子跟随了魏可,就对魏可十分友好,自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一丝敌意。 “老大,郝思理他爹好威风,我吓得都不敢说话。” 沃嘎也是直脾气,说话不带拐弯。 魏可苦笑道:“还好,他不是我们敌人!走吧,咱俩去见今天的正主儿。” 正主儿是谁? 当然是孙连仲。 郝连龙说了,他今天也是有事来见孙连仲,听说魏可要来,就自告奋勇出来迎接,为的是请魏可带信给自己儿子郝思理,于是就有了之前的这一幕。 孙连仲将自己来到的消息,告诉给郝连龙? 魏可暗暗吃惊,这又是一件意外。 话说,他与孙连仲的会面,绝对是秘密中的秘密,因为,孙连仲的公开身份,是自由军中军|官,而自由军与那措的关系,对于郝连龙绝不是秘密,那么,这件事就代表着不同寻常。 郝连龙也是孙连仲的同伙吗? 带着这个疑问,魏可走向了不远处的一间普通农舍。 孙连仲和他的几名手下,果然等在这里。 “魏先生,咱们又见面了!” 孙连仲表现的依然很客气,然后安排手下人出外警戒,与魏可相对而坐,很快问道:“魏先生,听说丘朗的掸雄被人杀了!你知道是谁做的吗?” 说罢,眼神灼灼盯向魏可。 魏可微微一笑道:“上次在鹰嘴崖分手后,我和思理去了一趟丘朗城。机会凑巧,就出手杀了掸雄!” “嘶!” 孙连仲倒吸一口冷气,半饷道:“果然!鬼老头教了个好儿子!鬼老头已经是极厉害的人物,没想到,他儿子郝思理也这般了得!魏先生,你好运气,能得到郝家父子的相助!” 啊!? 原来,孙连仲自说自话,以为是郝思理出手杀了掸雄。 魏可也不解释。 “孙营长,我刚才见过郝老爷子了,他还托我带信给郝思理。咱们要做的事情,郝老爷子是否清楚?” “你不知道?” 孙连仲诧异道:“当初王东升计划派人偷袭那措,就是郝思理他爹亲自来告诉我的!郝连龙对我说,他儿子在那措,如果那措被偷袭,他儿子一定危险。郝连龙给我带来一封北望先生的亲笔信,那位先生给我出谋划策。比如说,偷袭王东升就是出于北望先生之计!” 北望先生! 魏可几乎被说晕了。 “北望先生?是不是郝老爷子跟随的那位主家!他不是王东升的人吗?怎么给你出谋划策?” “看来魏先生真的不了解郝连龙,更不了解北望先生!那位先生是王东升的人?对,也不对!严格说起来,北望先生谁的人也不是!当初郝连龙突然来找我,我也被吓一跳!我的事情隐秘,原来早就在人家眼睛里了!话说,我孙连仲也算沾了魏先生的光!” “沾我的光,为什么?” “你想啊!我是王东升仇人之子,如果郝连龙把这事告诉王东升,我还有命吗?” 孙连仲说着,连连苦笑。 魏可这才完全明白过来,这孙连仲说的真对! 那位所谓的北望先生,其实才是如今栗敢的最关键人物! 一方面,这人取得了王东升的绝对信任,在王东升面前,登堂入室如同进入自己家,另一方面,他又知道孙连仲的真实身份,等于手里捏住了孙连仲的脉门。 这才叫翻云覆雨! 这人虽然神龙见首不见尾,等闲人连面都见不到,却是极厉害的人物。 他若想让孙连仲死,就是一句话的事,但他偏偏不,反而帮孙连仲出谋划策。 但! 北望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做? 难道仅仅因为,郝连龙的儿子跟随了他魏可? 这个理由,似乎说得通,又说不通! 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那位北望先生,如果仅仅因为手下护卫的儿子,就轻易背叛王东升,还帮助孙连仲设计诛杀王东升,是不是太过儿戏? 假如这先生的人品就是如此,王东升是傻子,会信任这样一个人,长达十年? 疑团啊,疑团! 魏可越想,越觉得自己被搞糊涂了。 “孙营长,我来栗敢的时间不长。能不能和我讲讲,这位北望先生,是个什么样人?” “哦!其实我对这人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我给你讲讲。” 现如今,两个人是暗地里的合谋关系,这样的要求,孙连仲自然不能拒绝。 说起来,孙连仲所了解的关于北望先生的事情,就是栗敢很多老人知道的,并不算多么隐秘的事,哪怕他不说,魏可随便找个在栗敢居住长达十几年的人,也能问个七七八八。 北望先生,十几年前突然现身! 第一件事,帮助处于危难中的王东升,设计杀了孙连仲的老爹孙友三! 之后,帮助王东升出谋划策,助其成为栗敢王! 再然后,隐退于山野,十年时间从未在公开场合露面! 啊呀! 这人才叫谋士,而且是个不求名利,闲云野鹤般的神仙人物,这人的事迹,哪怕听听都让人觉得神秘,怪不得,郝思理每当提起他家的这位先生,都是推崇的不得了。 再一想,又不对了! 为什么? 北望先生和孙连仲的关系,有问题了! 如果说,孙连仲与王东升有杀父之仇,那么,北望先生就是帮凶,同样也是孙连仲的仇人! 按照魏可对孙连仲的了解,当孙连仲杀了王东升之后,他会放过北望先生吗? 恐怕不会! 现在问题来了,这样浅显的道理,魏可都能猜得到,那位以智谋出名的北望先生,一定也想得到,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舍近求远,不向王东升告发,反而跑来帮助孙连仲。 矛盾啊,矛盾! 魏可觉得,自己的脑袋彻底成了一团浆糊。 左想不通,右也想不通! 哎呀算了,看来这种费脑子的事情,还真不是自己这种摸枪杆子的人干的,等回去之后,找诸葛均商量一下,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估计也只有诸葛均那种人,才能想明白一点。 第400章 去景西 栗敢的局势又有新变化。 掸雄死了,掸家族内部不安宁,栗敢北部山区所受到的威胁减弱。 这一系列的变化,让王东升再次变得犹豫不决,原本他准备迅速占领那措,然后集中兵力,专心面对掸家族的挑战,只不过,现在似乎变得不那么急切了。 也就是说,自由军偷袭那措的计划,被暂时搁浅。 如此隐秘之事,几乎等于王东升个人的想法,哪怕孙连仲是自由军营长,他也无法得知,然而,这消息北望先生却知道,也及时通过郝连龙,传给了孙连仲。 这位先生太重要了! 得到这个消息,魏可再次肯定了一件事,北望先生正是所有复杂关系的核心! 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这样的问题,孙连仲也是无法回答的,实际上,孙连仲的疑惑,来得一点也不比魏可小,此刻的他同样在暗自庆幸,自己的运气非常好,恰恰与魏可处于同一阵营。 “孙营长,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等!” 孙连仲肯定道:“现在这个时机,对我恰恰是个机会!闵长河对我很信任,趁着这个机会,我准备通过闵长河的关系,把手下兄弟分散到自由军各部。未来,王东升绝对还是会选择对那措动手,到了那时,一旦发动,我就有能力,快速控制住绝大多数的自由军!” 靠!这家伙挖墙脚的活,干的真利索! 魏可不由得为王东升和闵长河,感到可怜,那两位栗敢的大人物,估计要成为孙连仲的垫脚石。 但,再看看孙连仲。 这家伙虽然阴损了点,对他魏可倒是不错,颇有点开诚布公的意思。 “既然如此,孙营长,我那边就暂时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好了!” “我正是这个意思!魏先生,你我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咱们才是真正的盟友!如果我得到新情报,会派人送去你的山顶哨所。反之,魏先生要是想联络我,就派人来这李家村,这里是我的一处秘密据点!” “一言为定!” 魏可也不再啰嗦。 孙连仲这个人,绝对是个花花肠子,待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然而,现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还真是盟友,甚至于,相比于孙连仲对魏可的需要,魏可反而更依赖于对方。 也就是说,孙连仲可以另选合作伙伴,魏可却没得选! 带人从李家村归来,魏可就将郝连龙的家书,丢给了郝思理。 他当然不会偷偷去看。 做人要有原则,郝家父子信得过你,你就不能对不起人家的那份信任,哪怕他偷偷看了,郝思理发现不了,魏可也不会做这种事,一切只因为本心。 有些时候,一个人的本心,比外在更重要! 外在露给别人看,本心只有自己才知道,而自己的信念、坚持,统统来自于本心! 那措的危机暂时解除,魏可不得不立刻面对另一难题。 什么难题? 宋石坤。 话说,宋石坤跟随魏可返回那措,这人也是精明人,不催不等不啰嗦,听说那措有个医疗队,就一声不响地跑了过去,向魏华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当起了医疗队的主刀医生。 人家响当当的海军总医院的主任医师,干这活,简直是小菜一碟。 聪明人啊! 宋石坤跑了一趟孔特木,给金可喜做了手术,虽说金可喜还是死了,却不是他的责任,相反,因为诸葛承的刁难,宋石坤在孔特木受了委屈,差点就回不来。 也就是说,宋石坤该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看他魏可的! 做人讲诚信。 现在的魏可,如果真的吃干抹净,装作啥事没有,宋石坤还真拿魏可没办法,反正他连自己都被捏在魏可的手心里,索性就光棍一点,坐等魏可履行自己的承诺。 救张三刀? 我去!那种事想一想也头疼! 但,再头疼的事也得想办法去办,还是那句话,本心最重要,当初魏可作出了承诺,要尽一切可能去救,假如不去做,自己永远就过不去那道坎。 谁能认识文惠山监狱里的人,尤其是能说得上话的人? 不认识没关系,有句话说得好,只要你在这个社会上有两个朋友,而这两个朋友各自再有两个朋友,朋友托朋友,最终总能托到你想搭的那条线。 巧合的是,魏可在云南这边的国内,有两个朋友,华洪荣和夏雨。 如今的华洪荣,绝对是当地重量级人物,白雄自治州雄风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这家公司既是知名企业的分公司,老板又是北方苏氏小公主,连带着,华洪荣的人缘颇广。 不过,首先给带来消息的,反而是夏雨。 夏雨也是康坪镇上的风云人物之一,他与华洪荣的区别是,华洪荣接触的是上层人物,而夏雨作为经销商,交往的人头杂乱,所谓三教九流,都可能与他攀上关系。 夏雨说了,他认识一个景西市的生意人,那人有个亲戚,在文慧山监狱当狱警。 这条关系妙! 当狱警的,平时接触的就是犯人,像张三刀这样有特点的犯人,一般狱警应当有印象,最起码知道张三刀的近况,比如他的服刑情况,以及案件的最新进展。 那就赶紧跑一趟! 宋石坤曾经说过,张三刀的死刑复核随时会下来,一旦迟了,张三刀就没救了。 前往景西市,魏可多了个心眼。 比如说沃嘎,他的长相很容易联想起m北等地的山民,他的身上还多了一些当兵的气息,那就更不妥,这样的身份落在官方人员的眼中,多少会让人感到警惕。 同样的道理,郝思理也不能跟着去,他身上的杀气太重。 杨刚,也就是被魏可在香港找到的刚子,临时成了魏可的保镖兼司机。 刚子原本在春川的时候,是跟着财公子刘守仁的,算是个混混头目,虽然看着不怎么像个好人,但他对于公检法里的门道,比平常人熟悉,为人也机灵,有经验。 再一个被带上的,是侯喜,也就是小猴。 自从来到那措,小猴很难得跟随魏可外出,每次见到魏可的时候,总是一肚子委屈,如今的他在那措是个孩子王,还领着镇上的孩子们,成立了儿童团,自己当起了儿童团长。 小猴比起在春川的时候,高了一些,也壮了一些,不过,大体上仍是个半大孩子。 带上小猴,第一因为他不起眼,第二,也是因为他为人比较机灵,会来事儿,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就算把他一个人丢在哪里,也不会出大事。 最后一个,自然是宋石坤,他是正主儿,必须跟着去。 第401章 托情 一行人,两台车。 夏雨带人开着车在前面领路,魏可等人跟在后面。 景西市。 魏可带着的这几个人,虽然是从那措山里出来,却都见过世面,就连年龄最小的小猴,也是在春川街道上混过,不至于真的像个普通山民,看到什么都稀奇。 景西,说起来是个地级市,但地处边境,又是山区,城市的规模还真不大,与春川相当。 国人托人办事儿,必走的程序就是吃饭,魏可也不例外。 景西饭店。 有了夏雨亲自出面,那位做生意的朋友,很卖力地把自己的狱警亲戚带了过来,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姓钱,因为彼此的关系不熟,就称呼钱警官。 “哎!我们那监狱在山区,条件艰苦。朋友是不是有家里人在文慧山?别的不敢说,平常照顾照顾,我小钱绝对能帮上忙!不过,要是太难的事儿,我一个小狱警,也没那大的权!” 钱警官也是个有眼力劲的。 什么人非得托关系,请他吃饭? 那还用问,肯定是有亲戚朋友犯了事,在文慧山监狱里服刑,托他照顾来了。 “钱警官,的确是有个朋友在文慧山,想托钱警官帮点小忙,也就是方便的时候照顾一下。咱们先吃饭,反正事儿不大,咱等吃完了再聊!” 托人办事儿,哪怕你再急,也不能开口就提要求。 所谓酒桌上好办事,那也必须先联络感情,等双方熟络了,难办的事儿,或许也有转机。 听到魏可这样说,钱警官就把提着的心暂时放下了。 事儿不大!帮点小忙! 话说,干狱警的也是人,谁没个三五朋友,两三亲戚,平时免不了有人托关系找过来,这种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只要不违反纪律,还真不算大事。 再者说,一个普通狱警,你就算让他贪赃枉法,他也没那样权! 魏可这边除了介绍人夏雨,一共是四个人。 领头的魏可,长相有点凶,一侧脑袋上还缠着纱布,再看身边跟着的保镖,身上也透着凶悍之气,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至少不是寻常人。 好在还有另外两个人。 宋石坤长相文绉绉的,小猴是个半大孩子。 魏可给自己编造的身份,是在康坪做小买卖的,是夏雨的朋友。 他这次来景西,是陪着自己老叔过来的,也就是宋石坤,而小猴是他们家的亲戚,跟出来玩的。 这么一介绍,钱警官顿时放心多了。 也就是说,宋石坤才是主角,其他人都是来帮忙的,而宋石坤也及时挑明了一点自己的身份,以前在部队里做事,是文职,如此一来,就彻底让钱警官放松了警惕。 部队里的文职干部,至少不能是坏人! 于是乎,这顿饭吃的很爽快。 刚子很意外地成为主角,他以前在外面闯荡的时候,饭局经历的多,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比魏可等人会拉关系,再者说,他走南闯北,说话一套一套的,经常把钱警官逗得哈哈笑。 一个在山区监狱里工作的年轻人,要论见多识广,哪里能是刚子的对手? 一顿饭没吃完,刚子和钱警官成了好朋友。 酒过三巡,饭吃的差不多了,夏雨借故把那个做生意的朋友拉走,只留下了魏可四人与钱警官。 该谈正事儿了! “魏老板,你们那朋友叫什么名?犯的什么事儿?” “他叫张三刀。” “啊!?” 钱警官顿时傻了。 傻了足有三秒钟,钱警官突然站起来道:“朋友,我突然有点急事……” 坐在旁边的刚子,一把拽住他胳膊,劝道:“钱老弟!别急别急,有啥急事也不耽误这么点功夫?你再听我们老板说说!我老板他不是坏人,绝不会难为你!” 钱警官的一张脸,变得比哭都难看。 “杨哥,你们可不能害我啊!早知道是这个人,这顿饭我也不敢吃啊!”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 若是简单的人,我能赶这么老远来找你吗? “钱警官,这位是宋大夫,他和张三刀是战友。我们这次来,就是想打听打听,三刀他现在怎么样了?” “啊?原来您就是那位宋大夫!” 钱警官看向宋石坤,郁闷道:“在部队里的文职,我这人真是没脑子!您不是那位宋大夫,还能是谁?按理说,我们这些当狱警的,也觉得张三刀冤枉,但!这是杀人案,我们这样的小人物,也只有帮他叹几声气!你们打听他现在的情况,这倒是没什么不能说!” 原来,钱警官虽然没见过宋石坤,对于宋石坤和张三刀的关系,早已明白。 张三刀,如今也是文慧山监狱里的名人! 一个当兵的,为了给战友报爱妻惨死之仇,手刃凶恶的三兄弟! 这事情,假如去除掉国家法律的因素,人人都竖大拇指,赞一声张三刀讲义气! 然而,杀人就是杀人,张三刀杀人,证据确凿,本人也供认不讳,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之后,张三刀本人已经认了,上诉都没有上诉,就等着最高院的死刑核准了。 根据钱警官的说法,由于案情简单,张三刀的死刑核准,也就是最近这一两个月的事! 至于说张三刀目前的情况? 张三刀这人倒是淡定,一个要死的人,平时不哭不闹,吃得香睡得下,甚至于,监狱里床位紧张,原本应当给他安排单间,后来不得已让他住普通监舍,他也没意见,从来没有和其他犯人发生矛盾。 监狱里的狱警悄悄议论,这人要是生在古代,就是一条英雄好汉。 英雄好汉! 魏可皱眉问道:“钱警官,如果我想见他一面,有办法吗?” “不可能!” 钱警官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道:“他是死刑犯啊!他不能出来,你又不是他家亲戚,怎么能见到他?要是想带点吃的用的东西给他,那倒是好办!见面绝对不行!” 这时候,刚子突然站起身,拉住魏可,使了个眼色。 魏可会意,跟着刚子到了外面。 “老大,您要是真想见张三刀,也不是没办法!以前在春川,我们也不是没干过。只不过,景西是个生地方,办这种事估计要花大代价,不知道您愿不愿意。” “什么办法,你说说看!” “张三刀出不来,要见他,只有您进去!” 进去! 魏可又不是监狱里的工作人员,他以什么身份进去? 刚子说了,用犯人的身份。 话说,监狱这种地方,实际上外紧内松,管理方面还不如看守所严格,因为,关押在这里的,都是已经判刑的犯人,不存在串供等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犯人不逃跑,什么都好说。 当然了,要想冒用犯人的身份,悄悄进入监狱,关系必须得够硬! 那么,怎样才能关系够硬? 根据刚子的经验,除了向监狱里的高层领导行贿,其实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帮助文慧山监狱创收,比如说,魏可能给文慧山监狱拉到足够重要的创收项目,他就能以半公开的身份,冒名顶替进入监狱里面。 监狱也能创收,监狱里面可以开办小型的加工厂。 第402章 盗窃犯马小宝 行贿,魏可不愿选择。 那是害人不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坏事早晚有一天要露陷,人家帮了你,日后却倒了霉,这种事是要遭报应的,能少做就少做。 帮助监狱创收,这一条倒是可以有。 说白了就是潜规则,只要你别给人真的惹下大麻烦,睁只眼闭只眼而已。 两天后,文慧山监狱。 魏可没时间等!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完成! 当他听了钱警官的介绍以后,已经彻底萌生了救张三刀一命的打算,因为,一个如此够义气,又能看淡生死的人物,不应当这样默默无闻死去,况且,对方是一名海军潜艇兵,让魏可很有认同感。 再加上宋石坤那个抹不过去的承诺! 当然了,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自己去破坏规则,魏可必须亲自去见一见这位张三刀。 劫死囚,无疑是破坏规则。 如今的魏可,已然不是前世的那个魏可,只不过,破坏规则这种事情,他轻易不会做,假如张三刀本人不能令他满意,哪怕有负于对宋石坤的承诺,他也只能说抱歉。 话说,这一天,正是文慧山监狱,迎来又一批新犯人的日子。 一辆押运囚犯的刑车,缓缓驶入监狱大门,在监狱办公楼前的广场上停下。 咣当! 车后门打开,几名武警利索地跳下车,往车内吆喝道:“都下来吧!你们到家了!” 五名垂头丧气的囚犯,一个接一个走了下来。 他们就是这一批来到文慧山的新犯人,对于他们来说,每个人的刑期有长有短,然而,文慧山就将是他们的另一个“家”,在刑期届满之前,他们必须住在这里。 这时候,从监狱办公楼内,一前一后走出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个中年男人,身穿警服,肩膀上三颗星,三级警督,而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年轻狱警,就是两天前魏可请吃饭的钱警官。 “李监狱长,您好!” 刑车前的副驾驶座上,又下来一个警察,手里捧着一叠档案袋,看见警督,连忙打招呼。 李警督,文慧山监狱的副监狱长。 李警督笑道:“小孙啊,又给我这里送人来了?” 两个人说笑起来,而那五名犯人,就在一边老老实实排好队,原地等着。 李警督突然看向其中一个犯人,乐道:“哟!这人长得倒是牛高马大,有把子力气,犯啥事了?” “盗窃,判三年,这人脑子有点不好使。” “哦!怪不得有手有脚的不学好,应该好好劳动改造!” 李警督不满意地嘟囔一句,又道:“我那里要搬点重东西,小孙你把这个人先交给我,让他去干活!干不好了,回头我给他找个好号子,慢慢蹲着去!” 李警督,有名的不喜欢好逸恶劳的犯人,态度比较严。 押送警察顿时笑了。 “那感情好,李监狱长您多受累!他叫马小宝,这是他的档案。这人我就不管了,干完活,您让人给他单独办了入监手续,录入系统就行了。” 警察说着,将马小宝的档案袋递上来。 李警督接了,随手交给身后的钱警官道:“小钱,这人就交给你带去吧!” 周围的几名武警,看着马小宝,都是一阵偷笑。 很明显,盗窃犯马小宝算是倒血霉了,还没正式进号子,就莫名其妙被副监狱长盯上,估计接下来的几年里,别想有好日子过,等着被收拾吧! 当然,这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话说,两天里,魏可已经做了不少事情。 首当其冲第一条,就是请华浩荣出面,主动与文慧山监狱联系,以雄风机械公司的名义,建议与监狱搞一次警民共建活动,具体是将一部分小五金活,承包给监狱方面。 这是一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雄风机械虽是新建公司,却已经有了名气,产品中包含农用机械,需要一些配套的五金件加工。 得知这个消息,监狱方面大喜,作为介绍人的钱警官,也受到表扬。 然后,华浩荣亲自赶来文慧山监狱,由于双方都是诚意满满,这件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敲定,仅仅几个小时,关于这次合作的具体细节,已经全部谈妥。 再接下来,华浩荣很隐晦地提出一个“私人请求”。 他的一位“好朋友”,想进入监狱,与其中的一个犯人见一面。 这个要求难办!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华浩荣的请求,显然应当得到重视,好在这要求虽然违反规定,却也不会带来特别严重的后果,因为,人就在监狱里,见一面而已,又能出什么事? 几位领导一商量,集体决定,同意了! 给一天时间! 华浩荣必须个人名义担保,不做让监狱方面承担责任的事! 于是,魏可进入监狱内部的前期准备,紧锣密鼓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为什么选择马小宝? 监狱方面查了马小宝的资料,这人身材高大,与魏可有三分相似,而且是新来的犯人,其他人对他不熟悉,如果再给马小宝脸上也缠上纱布,别人很难分清那是两个不同的人。 更重要的是,马小宝的脑子不好使! 不是呆傻,而是憨,无论见了谁,总是一脸憨笑,傻乎乎的。 现在,盗窃犯马小宝就跟在钱警官的身后,一路走,一路对着周围的人傻笑,搞的别人都自觉躲着他。 两个人到了一间小屋子里。 钱警官打开房间里一扇小门,对马小宝命令道:“进去吧!你就住在这!” “干……干啥?” 马小宝不仅憨,说话似乎也不是很利索。 “让你进就进!那这么多废话!” 钱警官两眼一瞪,伸手就抽出了腰里的电警棍,这一下,马小宝立刻怕了,他也知道电警棍的厉害,哪里还敢废话,抱着头就跑进小房间里,蹲在了墙角。 咣! 钱警官反手关上门。 这时候,旁边的一扇小门打开,一身囚服的魏可走了出来。 “魏哥,您可准备好了?” “行了来吧!” “魏哥,我这理发的手艺可一般……” “没事没事!钱警官,不就是理个光头吗?你随便理,过几天就长出来了。” 新犯人进监狱第一件事,理光头! 现在,魏可已经替代了盗窃犯马小宝的身份,别的方面有人照顾,然而,有些事情却是不能省的,比如光头,其他新犯人一水的大光头,魏可如果留着头发,那就太显眼。 钱警官的理发技术,真的很一般。 一把推子歪歪扭扭,费了半天劲,也把魏可拽的龇牙咧嘴。 最后,魏可对着镜子一照,真的很难看,头皮上横七竖八,一道一道的,好像一大块花西瓜皮,再加上缠在一边脸上的绷带,实在没法看。 钱警官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 “魏哥,要不我再找人来,给你重新收拾?” “这样挺好,不用麻烦了。钱警官,麻烦你把新犯人的注意事项,给我说说。” 第403章 关照 魏可生平第一次走进监狱大板楼,又叫号子。 这里是个灰色的世界,犯人的囚服是灰色的,墙壁、地面都是灰不拉几的硬水泥,窗户统统很小,仅能看见一点天空,给人的感觉分外压抑。 魏可跟在钱警官的后面,手里拎着一床薄薄的被褥,同样也是灰色。 大楼的入口处,坐着一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这人也是个狱警,手里捧着手机,正在玩游戏。 “小钱,就这个人?” 年轻人抬头,仔细看两眼魏可,问钱警官。 钱警官低声道:“就是他了。李监说让进15号,张队你关照一点。” “哦,我明白。” 张队坐在那里没动地方,又道:“对了小钱,教导员让你有空过去一趟。这人你就交给我吧,反正就一天的事儿,明天我上半夜,那时候他就走了。” 钱警官点点头,回身介绍道:“这是张队,管今天白班。上半夜才是我。” 话说,监狱方面对魏可的事很重视。 钱警官是熟人,就被安排从别的中队,专门调到了张三刀所在的这幢楼,不过,每个中队有几名狱警,他现在并不当班,而是特地来帮忙魏可混入监狱。 听说教导员找,钱警官又轻声叮嘱魏可两句,转身走了。 魏可提着被褥站在原地等着。 张队皱眉,似乎不耐烦。 “老赖过来!这人进15号,让里面人关照一点!” 张队冲自己身后叫了一嗓子,继续低头玩手机,就不再管魏可了。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不是熟人就差远了,比如这位张队,对待魏可的态度,比起钱警官,不是差了一点点,哪怕有副监狱长大人的指示,他也没个好脸色。 楼道里面的一扇大铁门旁边,摆了张桌子,坐着两个身穿囚服的犯人。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犯人,听见张队喊,立刻一路小跑过来道:“张队您先忙着,这人交给我!” 张队头也不抬,挥挥手,鼻子里哼一声。 “你跟我走!” 老赖调转脸看向魏可,神情有点不屑。 这人要说与普通犯人有什么区别,就是他的囚服胳膊上,套了个袖箍,这叫作“四犯”。 什么叫四犯? 监狱楼里面,一名狱警管着好几十,甚至上百的犯人,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于是,一些表现好,或者有关系的犯人就被挑出来,作为狱警的帮手,管理其他犯人。 每个中队四名特殊犯人,管生产,管纪律,管卫生,管学习,合在一起统称四犯。 老赖就是一名光荣的四犯。 监狱里面,狱警是老大,四犯是老二,凌驾于其他人之上,那些普通犯人,哪怕你在外面再牛逼,到了这里,也必须对老大老二恭敬有礼,这是特殊秩序下的产物。 “干什么进来的?” 老赖一边走,一边开口问。 魏可随口道:“盗窃。” “嘿嘿!” 老赖突然冷笑,哼道:“怪不得张队看你不爽!长这么大块头,干点啥不好?依我说,你去抢去骗,也比偷强!艹!老子最看不起三只手,以前老子在外面,就被你这种人偷过!你这脸上也是被人打的吧?活该!” 要不怎么说,四犯是积极分子? 老赖的觉悟还挺强,只是他的逻辑,让魏可直撇嘴。 但,魏可犯不着去和一个犯人争辩,干脆就当没听见,闭嘴不说话。 两个人一前一后,经过一间间监室的门口。 魏可注意看了,所有犯人住的监室,都是大铁门,里面左右两排大通铺,最里面的墙上,有个小小的窗户。 很快,15号监到了。 老赖伸手拍拍大铁门。 “老齐,给你送水嫩的新货来了!张队说了,三只手,让好好关~照~!小心点啊,动静别闹太大,张队在外面楼道口玩手机,你要是吵着他,我可不负责!” 老赖一边说,一边用挂在腰里的钥匙,捅开了大铁门。 我靠!这是弄拧了啊! 魏可又不傻,钱警官和张队说的是关照,张队交代给老赖的也是关照,然而,到了老赖这里,这家伙自作聪明,同样是关照二字,拖长了音调,反而成了“教训”的意思。 汉语就是这样不好,一个词,不同的环境,意义可能完全相反! 魏可回头,他想回去找那个张队说说。 “进去啊!你是当大爷的吗?还要老子请你!” 老赖不爽地开口骂。 魏可一咬牙。 不就是一间关押犯人的监室,进去就进去,你以为老子害怕吗? 魏可提着被褥进了门,身后咣当一声响,回头看,老赖已经锁上门,还不仅如此,这小子从旁边扯过一块三合板,哗啦一声挡在了大铁门外面。 屋子里,仅有过道里面那扇巴掌大的小窗户还透着光,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魏可的脸上缠着绷带,只露出一只眼,但还是很快适应了。 “我靠!这小子得罪谁了?” 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说话的是个站在过道中间的大汉,仔细打量着魏可。 大汉的周围,簇拥着七八个人影。 一个身材不高的小伙子,讨好问道:“齐爷,老赖说了要搞他,咱搞不搞?” 啪! 老齐一巴掌扇在小伙子的脑袋顶上! “艹!小蚂蚱你是糊涂了还是怎地!四犯说了要搞,咱就搞吗?妈皮的!咱是爷们,不是别人的狗!你小子往后别说是我齐爷手下的人,说出去丢脸!” 咦?这个叫老齐的,虽是满嘴脏话,却挺有骨气? 这时,周围几个犯人,已经一叠声嚷起来。 “齐爷威武!” “齐爷说的话带种!” “跟着齐爷混,有妞泡有肉吃!” 魏可听得直皱眉,这都什么玩意儿,乱七八糟的! 不过,听这位老齐的意思,似乎不愿服从老赖的命令,这当然是好事。 但,就在这时候,老齐又开口了。 “不是四犯说搞咱就搞,那叫先来后到的规矩!妈皮的!这小子进门到现在,连声爷都没叫,这也太叼了吧?一个三只手,他以为自己是干嘛的?老子犯了拿刀抢劫的事儿,当初也没他这么叼!” 老齐凶狠地骂起来,狞笑道:“新来的小子!蹲地上!” 我晕! 魏可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叫作老齐的抢劫犯,也不是啥好鸟! 这小子口口声声不听老赖的命令,但实际上,只是变着法子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已,说什么不当别人的狗,其实换个花样,还不是在执行老赖的命令。 既当表子,又立牌坊! 魏可一声冷笑,将手里的被褥扔在了手边的大通铺上。 “让老子蹲地上?想揍老子?尼玛!一个抢劫的也敢嚣张,什么狗皮玩意儿!你几个小子,想动手的一起上来吧!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跟你姓!” 第404章 斗殴 静。 15号监,突然安静了。 见过横的,没见过像魏可这么横的! 老齐的脸孔迅速涨红了,喉咙里呼哧呼哧喘息,似乎要发怒。 这时候,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突然低声劝道:“齐爷,咱都是受苦的命,得饶人处且饶人啊!这兄弟虽然初来乍到的,看样子也是道上混的,要不咱们……” 啪! 老头的话没说完,就被老齐一巴掌抽翻在旁边的大通铺上。 “艹!监里的规矩!别管什么人,进来就分三六九等!他一个三只手,刚进门就想改规矩?等哪天他不高兴了,是不是我这个老大的位子,也要让他来当?草他吗的!” 老齐破口大骂。 骂完,用手一指小蚂蚱道:“你第一个上!老子看他敢不敢还手!” 小蚂蚱也是个凶的,刚才被老齐打了一巴掌没敢吭气,却不代表他怕魏可。 只见,小蚂蚱伸手一抄,从怀里不知道摸出个什么东西,举在手里,对准魏可就冲了上来! 监室里很窄,除去两侧大通铺,中间只不过是条一米多宽的通道。 魏可抬起大脚板。 噗地一声! 一脚踹在小蚂蚱的胸口。 “啊!” 小蚂蚱顿时被这一脚,踢得往后仰倒,一下子就摔了出去! 通道里都是人! 小蚂蚱摔在人堆里,唉哟唉哟一串叫声,两三个人一起摔倒,乱成一团。 这一下,老齐终于忍不住了,大叫道:“这不怕死的真敢动手!给老子一起上!狠狠干!都别怕,出了事有老赖兜着!谁他娘不上回头老子收拾他!” 一边喊,老齐第一个带头扑上来。 听了老齐的话,其他人也跟着往前冲。 魏可飞快地一拳,击打在老齐的肚皮上,打得老齐哎呀一声惨叫,弯腰趴在地上。 但! 通道里施展不开,其余几个人已经扑上前,拽手的拽手,抱腰的抱腰,将魏可团团围住,与此同时,拳头如同雨点一般,往魏可的身上头上落下。 正所谓,人多势众胆气足! 假如是一个两个人,估计已经被魏可的凶悍吓住。 然而,现在是一堆人一起往前冲,屋里的光线又暗,从后面挤上来的人,恐怕连前面发生什么状况,那也是搞不清的,哪里谈得上害怕。 魏可的脸上挨了拳头,嘴角流血了! 他只有两只手,哪怕力量大,这样七手八脚的阵势,谁也挡不住。 “他吗的找死!” 魏可发出一声怒吼。 他怒了。 堂堂特种兵精英,被一群小流|氓似的家伙围着打,虽然没有性命之忧,顶多只是皮肉上的痛苦,这点伤对于经历过战场的他来说,就和挠痒痒差不多。 但,他魏可丢不起这人! 怒了的魏可,腰胯用力使劲一拧,与此同时,双臂横扫! “啊!” “唉哟!” “我的妈呀!” 一片惨叫声,扒在魏可身上的几个人,尽皆往周围摔倒,有的倒在过道上的还好,身子底下有人垫着,还有的被甩在大通铺上,立刻被摔得妈呀妈呀地惨叫。 战场上混过的人,发起狠来就是不要命,更何况,魏可长得强壮,谁也按不住。 魏可还不罢休! 脚板踩着趴在地上的人,向着对面最后还站着的几个人,冲上去! 双拳抡开,硬砸! 又是一阵哭爹喊妈的叫唤声,几个人全都被打趴在了地上。 再回头看看,一屋子里倒的都是人,满地乱爬,惨叫声已经把屋顶都掀翻了,而唯一还站着的那个人就是魏可,他嘴角虽然在流血,却像个霸王似的站着不动。 哗啦! 门口挡着的那块三合板,突然被人一把拽开。 “老齐你个混球玩意儿!你想害死老子……嗯?啊!?” 出现在门口的,是老赖。 开玩笑的! 这监室里又不是隔音的,屋子里这么闹腾,虽然时间很短,然而,声响已经传出去,整个楼道里的所有监室,里面的犯人都吓得不敢作声,纷纷挤在门口,往外面张望。 这地方可是监狱,谁那么大胆子敢闹事! 站在15号监门口的老赖,看见监室里的场景,两只眼睛都瞪圆了。 魏可没管他。 一弯腰,把小蚂蚱身上的人扒开,一把抓住小蚂蚱的左手。 他没忘记,最开始小蚂蚱冲向他的时候,手里面抓了个东西,他很好奇,监狱里的犯人,怎么可能还有武器,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一把牙刷。 严格地说,是一把底部被磨得很尖锐的牙刷。 小蚂蚱抓着这把牙刷,想要来捅魏可,却被一脚踢飞,根本没机会接近魏可。 “***!你们这帮兔崽子找死吗!都不许动!大个子手举起来!” 出现在门口的,是气急败坏的张队。 张队的手里举的是一把枪,那是64式警枪,瞄准了唯一还站着的魏可。 魏可皱眉。 他虽然打架了,却没打算袭击狱警,那是极不明智的行为,一旦他袭击张队,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哪怕他的身份曝光,等着他的也是无休无止的麻烦。 甚至于,包括李监狱长、钱警官等人在内,所有人都要倒大霉。 魏可乖乖地举起手。 直到这个时候,屋子里的光线亮了,魏可才发现,15号监里的犯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参与了攻击,还剩下最后一个人,就靠在大通铺最靠近窗口的位置上。 那人靠在那里不动,很好奇地盯着魏可看。 张三刀! 魏可在宋石坤那里,见过张三刀的照片,虽然此时的张三刀是个光头,但魏可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身材很矮,目测仅有160出头,浓眉,长得敦实。 “双手抱头,都给老子滚出来!” 张队已经厉声命令。 稀里哗啦。 监室里的一大群人鱼贯而出。 话说,魏可虽然恼怒,出手却还有理智,他并没有下死手,所以,老齐等一帮家伙们,虽然被揍得鼻青脸肿,有的人走路一瘸一拐,但没有一个人真的受重伤。 包括魏可在内,一共11个人! 15号监,除了没参与斗殴的张三刀,其余人都站在了走廊上,站成好大一排。 “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交出来!” 张队恶狠狠看向了魏可。 我晕! 小蚂蚱那把牙刷,还被魏可捏在手里,这一下被张队抓个正着。 魏可无奈,只能把手伸出来。 张队一把抓过牙刷,大怒骂道:“集体斗殴!竟然还敢私藏武器!你们这帮兔崽子是要反天吗?看来不修理你们,你们就不知道这里谁是老大!都谁领头打架,给老子站出来吧!” 所有人垂着脑袋,默不作声。 魏可向前一步道:“他们袭击我,我被迫还手。” “你!” 张队吃惊道:“你的意思,这么多人都是你一个人打的?” 魏可毫不在意道:“应当是这个意思吧。” “你你你,气死老子了!” 张队气得咬牙切齿,扭头对老齐大吼道:“齐麻子!这事是不是你小子领头!你他吗的不让老子安生,老子就不让你好受!你给老子滚出来!再指三个人出来,老子让你们玩仙人跳!” 第405章 仙人跳 张队一句“仙人跳”出口,所有人脸色发白。 啥叫仙人跳? 魏可很快就知道了! 张队命令一名四犯,端来满满一盆水,哗啦一声泼在地上,然后,让魏可、齐麻子,还有被齐麻子指认出来的三个人,全都脱掉鞋子,站在了水上。 齐麻子这人真够损,他指出来的三个人,其中没有小蚂蚱,反而有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那老头是无辜的,打架之前,已经被齐麻子一巴掌扇倒在大通铺上。 不过,魏可现在没工夫去管这闲事。 张队从腰里抽出电警棍,手指一推,电警棍的前端,滋滋啦啦放射出一串串电弧。 靠!这是要电人! 魏可刚刚反应过来,张队已经调转电警棍,前端冲下,一下子把电警棍的导电条,插在地面上,而且对准的位置,恰恰就是魏可等人站立的那片水上面。 “啊!” “啊呀我的妈!” 惨叫声连连! 这一次,楼道里响起的惨叫声,甚至比刚才斗殴的时候,来得还要山响! 这是警用电警棍,而且是狱警用电警棍! 话说,魏可对于电警棍这东西,稍稍有些了解,普通警察用的警棍,大概是10万伏的标准,而监狱里配备的警棍,电压更高,往往达到数十万伏。 如此高的电压,作用在人体上,你再厉害也扛不住! 此刻,包括魏可在内五个人,不由自主双脚乱跳,被电得浑身抽搐。 魏可也在跳! 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在数十万伏的超高电压下,同样无法站稳,一双脚必须不停地跳起,然后落下来,又被电得不由自主跳起,周而往复。 不过,魏可狠狠咬住嘴唇,他没叫! 与魏可不同的是,其他四个被电的家伙,已经叫得鬼哭狼嚎。 不仅是现场站着的人,就连整个楼道里,那些监室里的犯人们,所有人都寒蝉若惊,吓得脸色发白。 仙人跳,这玩意儿名字好听,却不是人能受得了! 噗通一声! 五十多岁那老头摔倒了,这人到底岁数大了,体力不支,落下的时候脚下打滑,一跤摔在水面上,这一下摔得很惨,膝盖都摔破了。 但,倒在地上也逃不过电击,老头双手乱舞,眼泪鼻涕狂喷。 魏可眼神一冷。 这里的人当中,除了他和张队,都是被判刑的犯人,也就是说,都不是普通人眼中的好人,然而,再不是好人,那也是人,也不应当被如此残忍对待! 趁着再次跳起的机会,魏可一步跳到了张队的面前。 弯腰! 伸手攥住了张队手中的电警棍! 电警棍被提起,电击停止了。 “张队!不能再电了!你要再这么干,非出大事不可!你看那老头!” 魏可用另一只手一指。 果然,倒在地上那老头,嘴唇一片乌青,两只眼睛乱翻。 “你!” 张队吓得一个激灵,下意识想把电警棍,从魏可的手里抽出来,但,魏可抓得紧紧的,张队使劲之下,电警棍竟然纹丝不动,被魏可牢牢握在手里。 周围的所有人,全都吓住了。 在这个地方,谁敢当众去阻拦一名狱警,还敢伸手抓狱警的电警棍? 这小子胆也太大了! “张队!请你慎重!” 魏可再次出言提醒道。 张队的脸色变了变,终于咬牙道:“你松手!我不电了!” 魏可这才松开了抓住电警棍的手。 唰! 魏可刚松手,张队就甩起电警棍,一棍,狠狠抽在魏可的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上! 不过,张队也仅仅是打了一棍出气,到了这时候,估计他的火也消得差不多了,同时也想起了魏可的身份,没有继续发作,而是阴沉着脸,狠狠瞪魏可一眼,将电警棍插回腰里。 “都收拾收拾!给老子滚回号子里去!谁再敢闹事,老子扒他的皮!” 说罢,张队扭转身,往楼道外面走去。 啊!? 这就完了! 在场的所有人,脑子都不会转了。 往常若是有人敢反抗狱警的命令,绝对是受到严厉处罚,现在,魏可不仅挑起斗殴,还当众抓住电警棍,只是严重挑衅,怎么处罚都不为过。 然而,张队只是抽了他一棍子,就没事人似的走了。 别人如何好奇,魏可是不管的,他随手揉揉胳膊上被打的地方,就过去搀扶倒在地上的老头。 老头这时候已经醒了,眨巴着眼睛,感激地看魏可,也不敢说话。 魏可把老头扶起来,一瘸一拐往监室里面走。 周围的其他犯人,全都默默看着他,就连几个四犯,也没敢做声。 我的乖! 这人很猛,连“老大”的警棍都是说抓就抓,而且,这人被电的时候,连一声都没叫唤,反而能冲上去抓警棍,这种人已经牛逼到不行了,他们这些“老二”,还是少惹为妙。 直到魏可进了铁门,老赖才冷哼道:“全都进去!今天算你们命好!” 魏可进了门,张三刀已经站在了门里面。 张三刀从魏可手里接过老头,扶着上了通铺躺好,转身道:“老赖,麻烦拿点药来!蔡老混子膝盖破了,不用药怕是几天干不成活。” 这是张三刀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一开口还挺管用,门外的老赖不爽道:“等着!” 过了一会,老赖走回来,啪嗒一声,将一个小纸包,丢在门里面的地上。 张三刀低头去捡了。 他打开纸包,小心地将里面的一些黑乎乎的药粉,均匀撒在蔡老混子膝盖上的伤口处,开口道:“老混子,这回是新来的大个子救了你。你俩一个骗子,一个小偷,心肠也都不算太坏,等以后出去了,要做个好人!这地方不是人呆的,往后再别进来了。” 张三刀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态平静。 不仅是魏可,就连齐麻子等人,也都站在一边看着,人人低头不语。 张三刀的这副模样,还真不像是个犯人! 他在劝蔡老混子和魏可。 说完这句话,张三刀就站起身,走回到窗户那边自己的铺上,坐上去,眯着眼,自始至终没和魏可说一句话。 魏可挺尴尬。 他又不是真的小偷,只是被他顶替的马小宝,凑巧是个小偷而已。 这时候,齐麻子凑上前,讨好道:“老大!以后您就是咱15号监的老大,我给您当小弟!您以后就睡那里,窗户那边光线好,空气也好!这15号监,除了三刀兄弟,您看谁不顺眼,想揍谁就揍谁!” 齐麻子一边说,一边指指窗户旁边,张三刀对面的铺位。 “滚!” 魏可不耐烦地一声冷哼。 不过,对于齐麻子的提议,魏可也没拒绝,抓起自己的行礼,就往屋子最里面走。 第406章 张三刀 魏可打了一架,也成了15号监里的老大。 不过最感兴趣的,当然是张三刀。 由于两个人彼此仅仅相隔一个过道,位置离得很近,魏可能够很方便地观察对方。 张三刀,性格很闷,基本不与人说话,唯一的兴趣,大概就是捧着一本书看,那是一本很老的小说,前苏联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根据宋石坤的介绍,张三刀是个闷葫芦,果然如此。 张三刀长得很壮,一套囚服穿在身上,别人多数是松垮垮,他的衣服却是绷在身上的,尤其两只袖管卷了起来,露出两条粗壮的上臂。 左臂还没什么,右臂,特别粗壮! 魏可暗暗对比一番,张三刀的右臂,甚至比他自己的胳膊,还要粗壮一圈! 要知道,魏可的身高足足比张三刀,要高出十六七厘米,他平时也很注意锻炼身体,胳膊比寻常人有力气多了,即便如此,他的右臂,在单纯的力量上,肯定不如张三刀。 宋石坤说过,张三刀名字叫三刀,也喜欢刀,耍大刀是一绝。 这一天,是魏可他们这个中队的休息日。 中午,所有人排队去食堂吃饭,魏可站在15号监室的犯人们中间,当他走出来的时候,周围的犯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盯着他,还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张队看到他的时候,故意扭转头不看他,轻声哼了一下。 食堂的饭菜真的不好,饭是南方米饭,就是那种一年三四熟,吃起来发硬,没什么味道的米饭,况且,煮的也不好,半生不熟的。 菜是大白菜炖萝卜,白惨惨的不见一点儿油腥。 进了监狱,你当然别想吃得好,尤其景西这地方不富裕,监狱里的伙食就更差。 魏可注意到,张三刀对吃食没啥意见,打了饭菜,就自顾自坐在位子上,一勺勺往嘴巴里送,似乎这吃饭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种程序,根本不在乎吃的是什么。 果然,钱警官说的一点没错。 张三刀在监狱里,一点反常都没有,吃得好睡的香,是一个非常安分的犯人。 然而,他是死刑犯,不出意外的话,张三刀很快就会被执行死刑,在这样的情况下,张三刀能表现的如此镇定,那就很不一般了! 吃完饭回到号子里,所有犯人各自聚在一起,三三两两小声聊天。 魏可注意到,所有人都很自觉地与他和张三刀,保持一定的距离,唯恐打扰到他们。 “三刀兄弟,犯什么事进来的?” 魏可随口问道。 齐麻子就是这样称呼张三刀,所以魏可也这样叫。 “杀人。”张三刀的声音很平静。 “哦,为什么杀人呢?” 这一次,张三刀抬头看了魏可一眼,低下头没有做声。 这时候,蔡老混子一瘸一拐凑上来,叹气道:“大兄弟,这位三刀兄弟不是坏人!他和咱们不一样,他没做坏事,杀的是恶人!杀得好!” “杀人还能杀得好?” 魏可佯装不知,感兴趣地问道。 蔡老混子扭脸看一看张三刀,才小声道:“大兄弟,老哥看你心地不坏,估计也就是偶尔走了弯路。三刀兄弟他虽然杀了三个人,但那三个都是杂种,该杀!” “别说了!” 张三刀突然出言打断了蔡老混子,凶狠地瞪了一眼。 蔡老混子顿时一缩脖,不敢再说。 咦?难道说,张三刀杀人,其中另有隐情? 果然,就在魏可暗自思量的时候,张三刀淡淡道:“那事谁都不要再提!反正我也要死了,死了就一了百了,别损了我大哥的名声,传出去不好听!” 张三刀的大哥,莫不是指的宋石坤? 然而,张三刀杀人,又和宋石坤的名声,有什么关系呢? 魏可还想再问,但看看张三刀的脸色,还是忍住了,因为,张三刀明显不愿再谈。 张三刀此人,很沉稳。 这个人虽然偶尔露出一点凶相,却能看得出来,并非横行无忌的人,而且,属于心底留有正气的那一类人,这从他帮助蔡老混子讨药,又给蔡老混子敷药,就能看出来。 张三刀做这件事,为的是提高自己在号子里的地位吗? 显然不是! 从现在的情况看,张三刀与齐麻子完全不同,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帮助蔡老混子,完全是依自己的本心行事,想帮就帮了,不在乎后果。 这样一个人,会滥杀无辜,而且一杀就杀三个? 整个下午,号子里组织政治学习,由指定的几个人轮流读报纸,魏可也就找不出机会去问蔡老混子。 直到晚饭之后,换班了。 钱警官来了! 钱警官来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在15号监的门外,皱眉往里看。 “马小宝,你出来!” “是!队长!” 魏可规规矩矩站起身,立正,才往外面走。 钱警官也不说话,扭头往走廊最里面的水房走去,魏可跟在后面。 进了水房,钱警官摆出一副着急的表情,问道:“魏哥,咋回事?听说你和齐麻子他们打架了?艹!齐麻子这狗东西,老子非收拾他不可!” “别!” 魏可连忙制止道:“反正我也没啥事,你帮我把蔡老混子叫出来,我有事问他。” 钱警官点头,递过来掏出一盒烟,一包火柴,这才返身出去。 魏可平时不吸烟,这时候还真有点想抽了。 没别的,一个正常人突然被丢在监狱这种环境里,总会有点不适应,就连魏可也不例外。 很快,蔡老混子来了。 “呀!大兄弟你这……” 蔡老混子一眼见到,魏可一个人蹲在墙角边抽烟,顿时就呆了。 回头一看,钱警官根本没进水房! 能当骗子的人,绝对不傻。 蔡老混子当场就立正站好,颤巍巍不敢做声。 “老混子过来,抽颗烟!” 魏可招手。 蔡老混子磨磨蹭蹭蹲到魏可身边,哭丧脸道:“报告政府!大兄弟你是政府的人吧?我蔡炳麟虽然在外面坑蒙拐骗,但是,该交代的已经交代了!别的事,我是真不知道?” 啥? 魏可被弄得一愣,半饷才反应过来,这老混子是把他当卧底的警察了。 “鸟的政府的人!我就是平常人!老混子我问你,张三刀为什么杀人,里面有别人不知道的原因吗?” “哦,原来问这个!” 蔡炳麟擦擦额头的冷汗,开口道:“这件事,别人真不知道!当时张三刀刚来,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能侃。他是杀人犯,其他人不敢和他说话。我和他聊起来,他说了,被杀的三个人,糟蹋了他老大哥的老婆,他是当兵的出身,一时没忍住,就拔了刀!” 第407章 成交 魏可闷闷地呆了半饷。 他终于知道,张三刀为什么要杀人! 这件事,连宋石坤本人都不知道,因为,张三刀被抓之后,一直没说。 是条汉子! 换作魏可,他估计也不会说,这事情无论说不说,都无法减轻张三刀的罪责,唯一能增加的只能是宋石坤的痛苦,尤其作为东方人,对老婆的名节,看的还是很重的。 “老混子,你犯的是啥事?” “我?哎!我这一辈子,算是活到狗肚子里了!做了不少坏事,临老了蹲号子,也是罪有应得!” 蔡炳麟的确是个诈骗犯。 最开始的时候,他是个生意人,开了个小厂,生意做的还不错。 后来,生意突然开始不好了,很多合作商纷纷取消合同,反而让他的资金链出现问题,生产的货物堆在仓库里卖不出去,欠银行的贷款也还不上。 这时候,有人主动找上门,想买他的厂子。 蔡炳麟一想,干脆就低价卖了。 卖了厂子,越想越不对头,就找那些以前的合作商打听,这一打听,问题来了! 原来,买他厂子的人,是当地一个官员的弟弟,那人看蔡炳麟的生意好,就找他哥哥,向那些合作商施压,逼人家反悔合同,让蔡炳麟的生意做不下去,然后,再趁机低价买了蔡炳麟的厂。 混账啊!自己为什么那么蠢! 蔡炳麟气得一个人抱头呜呜哭,一气之下,又做了件傻事,跑去澳门赌了一把,结果把卖厂子的那点钱,折腾的一干二净。 厂子没了,钱也没了,蔡炳麟开始琢磨怎么报仇。 要说蔡炳麟也算有点小聪明,找了几个人,虚构了一家大公司,用一纸假合同,把买他厂子的那个人,狠狠坑了一把,顺手自己也捞了一笔钱。 这一下,仇算是报了,蔡炳麟也算下了海。 有了案底,家乡再也不能留,自此之后,蔡炳麟离开家乡,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成了一名职业骗子,走到哪骗到哪,打一枪换个地方。 这一骗,大江南北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十几年的时间就这么过了! 最后,在云南这地方,蔡炳麟终于落网。 “大哥,我这事可只对你一个人说了!法院审了我在云南的案子,其他案子根本没查到我头上!要是把我的案底都堆一起,我这辈子就别想再出去了!” “我晕!” 魏可看着对方一张看似诚实的脸,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老混子,你到底骗了多少钱?” “这个……我自己也忘了?大哥,骗来的钱花着不心疼,随手来随手就去了!我自己干的次数多了,你真要问多少钱,我还真的答不上来!” “你有名有姓的,人家怎么查不到你头上?” “大哥,你真不是政府的人啊?哎!哎!别打我,我说!我真名不叫蔡炳麟,我叫蔡二狗!” 噗嗤! 这一下,连魏可也乐了。 再仔细看看蔡炳麟,还别说,这老头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虽然身上套一件囚服,但,猛一眼看过去,就连魏可也会被他糊弄了,因为,这人长得儒雅,浑身一副儒商的派头。 要不怎么说,干啥都得有学问? 就凭蔡炳麟这副相貌,他去冒充一个大商人,天生比别人有优势! “老混子,进来几年了?” “运气好,只给判了一年半,这个月就能出去了!” “咦?那你这次出去,还想继续当个骗子?” “不干了!骗了十几年,这次进来,突然就不想再骗了!没别的,当骗子缺德啊,还整天提心吊胆,下辈子投不了胎!等出去了,想办法做个小买卖,再娶个老婆成个家,安生做几年好人!” 魏可点头。 蔡炳麟的这话,他真信。 要说为什么信,魏可也说不上来,反正他是信了。 “老混子,我给你指条路!要是没事可做,又想当好人,你可以去一个叫康坪镇的地方,找一家夏氏贸易商行,老板叫夏雨。你就说,是一个姓魏的让你去的。” 两个人蹲在墙角抽了一支烟。 魏可也就是随口一说。 蔡炳麟如果真去了,这也算一个人才,如果不去,他也无所谓。 蔡炳麟听了魏可的话,将信将疑,只是赶紧点点头。 很快,蔡炳麟离开,钱警官又给魏可领来第二个人,这一次,来的是张三刀! 张三刀进来看见魏可,与蔡炳麟的反应不同。 他慢悠悠蹲到了魏可的身边,用手指了指魏可手里的烟盒。 魏可会意,把烟盒和火柴都塞了过去。 张三刀接了,迅速掏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从鼻孔里喷出一股浓浓的烟雾,眯着眼,似乎很享受的模样,又深吸一口,才将烟盒和火柴递回来。 “你留着吧,这东西我抽不惯。” 魏可伸手挡了。 张三刀依旧不说话,顺手就把烟盒收进自己怀里,继续抽烟。 这一下,魏可反而有点奇怪了。 “三刀兄弟,你就没有话想问问我?” “问啥?你要有话肯定会说,要是没话,我问也白问!” 叼! 张三刀话说得不客气,一股子痞气,然而,却让魏可闻出了一股浓浓的同类的味道。 什么味道? 老兵油子的味道! “你为什么管宋石坤叫大哥?”魏可似乎随口问道。 张三刀浑身的气势,陡然一凛。 那是杀气! 魏可对这种气势不陌生,因为,这种气势他见的多了,再浓的杀气,也不会令他真的感到紧张。 魏可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让自己舒服地靠在墙上。 “我是宋大夫的朋友,为你来的。” “为我?” “现在有个机会,有可能让你逃出去。不过,有危险,五成的机会生,五成的机会死!你要是点头,咱们就冒险去试一试!当然了,你要是不愿意,我拍拍屁股走人。” “为什么帮我?” “第一,我欠宋大夫一个人情。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看中你了,想让你给我卖命!” 张三刀听了,闷头抽烟,身体有些抖。 魏可也不催他。 过了半饷,张三刀突然道:“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叫宋石坤大哥吗?” “为什么?” “那一年我阑尾炎住院,他给我动的手术。做手术的时候,他淌了很多汗。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胃疼,别人劝他等其他医生来了再动手术,但我是急性阑尾炎,等不得。人家是有名气的大夫,我就是个小兵!这意思你懂?这是恩!” 这是恩! 理由真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 张三刀为了报一个看似简单的恩,就认对方当大哥,并且因为宋石坤而杀人! 魏可长吁了一口气。 这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因果,只是,有时候这种因果,可以简单到一目了然,张三刀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人,或者说是率真,他是那种得人点滴之恩,就会涌泉相报的人。 魏可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点过了。 “好吧!我收回刚才的话,你这人我救了!出去之后,去留随你便!” “不!你救我,我给你卖命!不过,我这人虽然能给人卖命,但我有自己的底线,想知道我的底线吗?” “底线留在自己心里就好,你不用告诉我!咱俩成交!” 魏可伸手,与张三刀相握。 底线? 任何人心里都有底线。 以张三刀的为人,魏可不觉得,对方的底线会对自己构成障碍! 第408章 采石场 文慧山。 监狱里的犯人是需要干活的。 有时候,有的监狱找不到活给犯人做,甚至会命令一拨犯人挖个大坑,然后再命令另一拨犯人,把土填回去,这不是故意折磨人,而是让犯人们有个可以宣泄体力和精力的途径。 活生生的人,整天无事可做,时间长了会疯! 文慧山监狱不存在这个问题,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有足够的活让犯人做。 首当其冲就是砸石头。 这是个苦活,也是累活,却很适合犯人们做,为了减少成本,这里甚至不用炸药,单纯靠人工去砸,一点点砸,反正监狱方面实际上并不太关心生产进度。 这一天大早,魏可所在的这个中队,集体排队走出了号子。 要说犯人们对于干活并不抵触,苦是苦了一点,然而,相比蹲在暗无天日的号子里,砸石头能吹吹山里的风,看远处的风景,抬头就能看见天上的太阳和小鸟,也是一件乐事。 所以,一个死刑犯在别的监狱基本不会干活,在这里,死刑犯却是和其他犯人一样出工的。 比如说张三刀。 此刻,张三刀和魏可一前一后,就走在队列中。 犯人们出工的时候,检查并不严格。 一名四犯站在队列前,按部就班地重申纪律,诸如不得乱跑,做什么事都必须喊报告,得到同意之后才能行动,否则,站岗的武警会当场向你开枪,如此等等。 这些纪律,犯人们早就耳朵里听出了茧子,说的听的都明白只是形式而已。 跑? 能往哪里跑! 这地方是大山,就算你运气好,没有被武警开枪打死,跑进了山里,最终也逃不掉,而等你被抓回来的时候,等着你的将是加刑,以及永远不被允许进山参加劳动。 既然如此,还是老实一点! 每天进出山的一路上,虽然周围有持枪的武警,然而,小风吹着,风景看着,其他监狱有这待遇? 魏可他们这个中队,足有一百来号犯人。 一支长长的队列,一路无事,来到了他们的工地,这里是一处接近山顶的采石场,面向山坡的一面石壁,已经被凿下一小半,露出斑驳的岩石,很是难看。 一侧是石壁,另外一侧,一条通往山下的道路,还剩下一小半,却是一处悬崖! 也就是说,这是一处半封闭的场所。 现场管理者包括一名狱警,六名武警,另外还有四名四犯。 武警负责外围警戒,其中,石壁上方有两名武警站岗,下山的道路旁又安排了两名,最后剩余的两名武警,则是留在外围来回巡逻。 狱警和四犯,当然是负责现场巡视的,就在犯人们中间。 这地方插翅也难逃! 别看负责管理的人当中,包括四犯在内,仅有11人,与犯人的人数比例达到一比十,然而,这地方因为地形的关系,却是很安全的,是一处很合适的工地。 当队伍来到这里,狱警和武警们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话说,犯人上山干活,总是比呆在号子里有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在路上,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犯人,中途趁机逃跑,作为他们这些管理者,那就受罪了! 一个中队的犯人,绝对不能继续上山,必须就地看押起来,另外,还必须分出人去抓捕逃犯。 文慧山监狱里的历史上,就曾数次出现那种特殊情况。 每一次,逃跑的犯人最终都被抓回,然而,在场的狱警和武警,都被累个半死! 到了采石场,那就安全多了。 最起码在这一处采石场,至今尚未出现过一例犯人逃跑的先例,因为,谁也不傻,相比于情况复杂一些的半路上,采石场这里周围一目了然,根本没机会逃跑。 队伍散开,领工具,准备干活! 犯人们干活用的工具,一路上是不允许随身携带的,由四犯们指挥,装在小推车上,一直运来工地。 甚至于,小推车上还是用铁链条锁着的,钥匙就在狱警的身上。 今天带队的狱警,既不是张队,也不是钱警官,而是一个魏可没见过的年轻狱警。 这狱警姓韩。 韩狱警打开小推车上的锁,就站在一边,看着四犯们分发工具。 锤子、铁钎、大号凿子,还有一些粗绳索,统统都是些粗重的东西,还有堆在采石场拐角里的一堆胳膊粗细的圆木棍,这些就是犯人们用来干活的工具。 “马小宝!” “到!” “你和张三刀一个标准!干多少活都可以,不计工分!去吧!” “谢谢队长!” 魏可规规矩矩道谢。 他和张三刀都是受优待的对象。 张三刀受优待,因为他是死刑犯,说不准哪天就死了,工分对他没用,让他参加劳动,只不过是不想把他关出病来,整天胡思乱想反而容易出事。 至于魏可,他纯粹是来文慧山一日游的。 魏可的事情,其他犯人不知道,带队的韩狱警自然清楚。 魏可谢过了韩狱警,就和张三刀组成一对,两个人领了一根圆木棍,外加一根粗绳子。 他们的工作是抬大石头,就是把其他犯人凿下来的石头,抬到场地中间,等这些石头堆的多了,监狱方面另外有运输车辆过来,把石头运走。 魏可挑选的工作,是所有犯人中最辛苦的! 抬石头的也分两种,另一种不是用绳子,而是用箩筐,那是用来装小块石头的。 大块的石头,箩筐没法装,只能用绳子兜住底,上端打个结,再用圆木棍穿住,两个人合力抬起来,慢慢往前走,干这活需要力气,也是出力最大的。 韩狱警看看魏可和张三刀,微笑点头,也没说话。 无论魏可还是张三刀,都是犯人中间长得最壮的,他们虽然被优待,却能主动选苦活累活,这是自觉。 任何狱警,都喜欢手下的犯人干活自觉,这一点是个人就能想得通。 干活了! 魏可和张三刀这一对人,模样有点滑稽。 两个人长得都很壮,然而,身高差距实在悬殊,魏可要比张三刀高出近一个脑袋,两个人合力抬起一块大石头,张三刀走前面,魏可走后面。 圆木棍的一头搭在张三刀的肩膀上,他走的很方便。 魏可就不行了! 他的肩膀上也扛着圆木棍,但,如果他把腰挺直,中间吊着的大石头,就会往前面滑,所以,他只能将就张三刀的身高,很委屈地弯着腰,像只大虾米似的把背弓起来。 这活宝,你那个样子就不嫌别扭吗? 周围的犯人们,全都暗中偷着笑,像看耍猴一样的悄悄看热闹。 张三刀是死刑犯,还是杀过人的,平常人不去招惹他。 魏可在前一天已经出名了,那是一个人干趴下一屋子人,连狱警都不怕的主儿,凶狠的不得了,就更不会有犯人主动往他身边凑。 就连韩狱警和几个武警,也只是笑笑不说话。 你去管他干嘛? 上山干活,哪怕是比在监狱大楼里热闹一点,其实也是很单调的,难得遇上一两件有趣的事,反正,姿势不舒服是犯人自己的事,人家自己都不计较,你去操哪门子闲心? 第409章 游戏 唧唧!唧唧! 咦? 这是什么声音? 首先听到这奇怪的声音,并且循声观察的,是站在场地中间石头堆旁边,负责计数的四犯老赖。 老赖扭转头,又使劲擦擦眼睛,这才欢喜地大嚷起来。 “嗨!那边有只小兔子,可好玩了!” 小兔子? 话说,这座采石场在石壁和上山道路的两个方向上,都安排有武警站岗,唯一比较空旷的一面,就是面对悬崖的方向,在那里,地上竖有一排半人多高的木头桩子。 木头桩子的作用,是防止有犯人突然靠近悬崖。 悬崖很高很陡,是座峭壁,只要拦住了不允许犯人随便接近,就行了。 此刻,就在木桩子后面的草地上,有只灰不拉几的小动物,就趴在那里,探头探脑往采石场里面张望,这小动物长得不大,却是圆滚滚的很可爱,显得又机灵。 “乱叫什么!” 韩狱警走过来,不高兴地斥责一句。 不过,当韩狱警看向那只小动物的时候,也笑道:“哪里是兔子?大概是只田鼠吧?” 这时候,那小动物似乎感觉到有人在注意它,反而胆子大了起来,沿着地面往前爬,钻过了木桩子下面的间隙,溜进了采石场里面。 还不仅如此,小动物居然两只前爪离地,像人一般站立起来。 “哈哈!” 附近的犯人们都被逗笑了,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站在原地看热闹。 今天这一趟出工,算是赚大了! 刚才看到了15号监的那个大个子,模样很滑稽地抬石头,现在又看见一只怪模怪样的小动物,能够像人一样站立,这样的新鲜事,对于平常人也就是笑笑而已,但,对于这些犯人来说,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这两件事加一起,足够很多人谈论一个星期! 欢乐啊! 原本没有色彩的牢狱生活,任何一点不一样的事发生,都足以给灰暗的生活增添色彩。 魏可和张三刀也停下了手里的工作。 两个人刚刚抬过来一块石头,看见热闹,就站在老赖身后一点的地方。 魏可手里拄着圆木棍,张三刀的手里拿着绳子。 老赖回头看了一眼。 凭良心说,老赖对于这两个有些特别的犯人,有些佩服。 不说别的,就拿两个人干活的态度来说,就不是一般人能比,他们并没有因为受优待而偷懒,反而每次都挑最大的石头抬,并且,走路速度也快,干活卖力的程度,在今天一百多号犯人中,应当排第一! 得了!不就是趁机看看热闹吗? 老赖非但没有责怪两个人偷懒,反而往旁边让开一点,方便两个人看得更清楚。 这时候,张三刀的眼中,已经闪过一道激动的神色! 是真的! 身边这个脸上裹着纱布,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奇怪年轻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真的会有一只小动物突然出现! 那么,年轻人后面计划的逃脱经过,也会一件件变成现实吗? 有生的希望,谁愿意死! 张三刀拼命稳住砰砰乱跳的心脏,扭头看旁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满脸微笑地站在那里,似乎和别人一样,也在为看见一只奇怪的小动物,正在傻乎乎地开心,一点也没有异常,只不过,由于离得近,张三刀分明看见,年轻人唯一露出来的左眼的余光,正在看着自己! 魏可的眼神,仿佛很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张三刀卷起的袖子。 然后,先点头,又摇头。 张三刀看懂了! 点头的意思是,计划已经开始,让他戴上那东西,随时做好出发准备! 摇头,代表时机还没到,暂时需要等待。 张三刀把绳子挂在自己肩头,伸手去整理自己的衣袖,他的袖子是卷起来的,只有他自己知道,袖子里藏着一件奇怪的小东西,那是一张折叠起来的黄纸片,上面栓一根细绳。 这东西真能保命吗? 自从前一天从水房里出来,张三刀就无数次问自己这个问题。 没人能给他答案。 现在,他必须相信黄色纸片,也就是相信身边的年轻人! 张三刀飞快地取出藏在袖子里的东西,将细绳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又把折叠的黄纸片,塞进胸前的衣服里,让纸片紧贴胸前皮肤。 做完这件事,张三刀继续无事人似的站着。 就在魏可二人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一双眼睛,一直在小心地盯着他们两个人! 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蔡炳麟。 作为一个当了十几年骗子的人,蔡炳麟保持着一个好习惯,他喜欢观察人,尤其喜欢暗中观察那些与众不同的人,这个习惯,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骗子,完成了很多次看似不可能的骗术。 这一次,他并不是为了骗人而悄悄观察,只是单纯地想观察某个人。 蔡炳麟想观察的,当然是魏可! 他太好奇了! 一个身手强的离谱的人,身份神秘,狱警竟然帮他站岗放哨,这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于是,蔡炳麟就发现了异常,因为,魏可和张三刀的关系迅速走近,两个人之间基本不说话,却经常用眼神交流,这种变化很令人吃惊,极其不同寻常。 现在,张三刀的动作,同样也没有逃出蔡炳麟的眼睛。 蔡炳麟突然浑身抖了一下,他想到了某种可能。 如果真是那样,那人真是胆大包天! “这小东西长得真怪!” 两名在外围巡视的武警凑上前,其中一人调笑道:“不会是个杂种吧?兔子和田鼠杂交的?” 这武警有歧义的话,立刻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大家都是男人,当然懂他说的意思,也越发觉得有趣。 武警再次往前凑了凑,伸出手里的步枪枪管,想去碰碰这小动物。 嗖地一声! 小动物迅速后退。 “哈哈!这小东西还会躲,跑得好快!” 两名武警都笑起来。 不过,就在两人得意的时候,小动物竟然又爬了回来,还仰着小鼻子一个劲猛嗅,模样很可爱。 这一次,武警收起枪,猛然冲上去,想捉住那小动物。 话说,这只突然出现的小动物,也是奇怪了,似乎故意捣蛋,那武警往前跑,它就往后退,等武警回头,它又跑了回来,几次三番都是如此。 很快,两名武警就在小动物的勾引下,远远离开了木桩子。 不仅如此,其他所有人的目光,也被吸引走了。 就是现在! 魏可突然看向张三刀,轻轻点了头! 噌噌噌! 张三刀动了! 他笔直地对准了木桩子,飞快地跑了上去!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被武警和小动物之间的游戏,吸引了注意力,居然没人注意到张三刀的异常! 第410章 坠崖 “张三刀!你给老子站住!” 第一个发现张三刀的,还是韩狱警。 此时,张三刀已经飞快跑到了木头桩子的前面,手脚并用,三两下就爬了过去! 这排木桩子,仅有半人多高,充其量具有象征意义而已,张三刀的动作很坚决,一点不犹豫,转眼就过去了,如此一来,他距离前面的悬崖边,只剩下最后的十几米! “我帮你们去抓兔子!” 张三刀突然大嚷了一句,继续往前跑。 韩狱警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坏了! 谁都不是傻子,更何况,狱警本身就负有监视犯人的职责,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张三刀想跑! “老子命令你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 韩狱警伸手就去摸枪。 轰隆一声巨响! 响声来自于采石场中间的那块空地上。 随着这声巨响,每个人都感到脚下震动了一下。 “不好了!石头倒了要砸死人!快跑!” 这动静真的不小,就连韩狱警也下意识扭头看,这一看,立刻吓得他啊一声大叫。 怎么回事? 原来,堆在场地中央的那堆大石头,莫名其妙就倒了,不仅倒了,还是对准他这个方向倒的,恰好有两块斗大的石头,咕噜咕噜就滚了过来,眼看就要撞上他了! 这么大的大石头,一旦撞上他,至少也是个重伤! “韩队长小心!” 一道高大的身影,像个兔子似的,猛地窜了上来,拦腰一把抱住韩狱警的腰,把他拽倒。 叽里咕噜! 两块大石头,就擦着韩狱警的身边,滚了过去。 现场一阵大乱。 要说所有的犯人都晕了,惊慌失措,但还是有个人看得很清楚,这人就是蔡炳麟,他亲眼看到,就是魏可突然出手,推翻了石头堆,然后又跑上去救了韩狱警! 尼玛!这是故意制造混乱,帮助张三刀越狱! 蔡炳麟的脸色吓得卡白,很聪明地双手抱头,蹲下,只留出一双眼睛,四处乱看。 话说,魏可和张三刀两个人选择抬石头,还专门挑大块的石头抬,这当然是事先商量好的事情。 两个人趁着卸石头的机会,悄悄将几块大石头,摆放在石头堆的最上方,就等着在最关键的时候,由魏可来推倒,这一下制造的混乱不小,最起码,韩狱警是没机会阻止张三刀了。 这时候! 张三刀已经冲到了悬崖边! 他伸头往下面看了一眼,然后转身。 只见,张三刀把那根粗粗的绳子,迅速缠在自己的腰间和手臂上。 “兄弟们!老子张三刀活够了!早晚是个死,现在就死了吧!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张三刀放声大叫。 他准备跳崖! 此时,倒霉的韩狱警,还被魏可拖着,倒在地上,他吓得嘴唇都哆嗦了。 当狱警的,最怕遇见这种事! 只要张三刀跳了,无论是不是会摔死,那都是大事,别的不说,他的监管责任第一个逃不掉,恨只恨,他刚才被那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小动物,吸引了注意力,一个不留神,就被张三刀钻了空子。 “开枪!快开枪!” 韩狱警躺在地上,气得大喊。 砰!砰! 连续的两声枪响。 这是守在石壁上方的两名武警,一人开了一枪。 两名武警并没有听到韩狱警的命令,但他们职责在身。 当采石场内一片混乱的时候,这两名武警的视野最好,也及时发现了张三刀的意图,只不过,他们并不清楚下方发生了什么事,没敢第一时间开枪。 直到张三刀跑到悬崖边,叫着要跳崖,武警就不得不开枪了! 两枪。 其中的一枪射空了,另一枪却准确命中张三刀的****! 一朵鲜艳的血花,出现在张三刀的胸口! 中枪了。 被子弹射中的张三刀,并没有倒在地上,而是突然脚下发力,身体后仰,往身后的悬崖后面,一头栽了出去。 真的跳崖了。 采石场里的所有人,距离张三刀不过是几十米远,全都看得清清楚楚,个个脸色发白,好多犯人都习惯性地原地蹲下,吓得双手抱头,一动不敢动。 这是出大事了,有人试图逃跑,被当场击毙! 张三刀那是想逃跑吗? 似乎也不对! 张三刀叫的那嗓子“活够了”,还有那句经典的“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说明这人根本没想活,再者说,****中弹掉下去,肯定是死了。 现场,韩狱警和魏可手脚缠在一起,躺在地上,也在抬头看。 魏可的眉头紧锁。 韩狱警却气愤地一把推开魏可,拔出枪,对准魏可的头! “说!你是不是同伙!” 尼玛!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魏可有问题! 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张三刀逃跑,韩狱警刚想拔枪阻止,这边的石头堆就倒了,而韩狱警的手枪来不及拔,就被魏可一把拽倒,失去了阻止张三刀的最后机会。 不过,魏可不吃他那一套! 他躺在那里,双手乖乖地举过头顶,却眼皮一翻道:“韩队长,你说话要负责任!我好心好意救你,还能有错?我又不是张三刀肚子里蛔虫,怎么知道他干这事!” “你!” 韩狱警气得脸色铁青。 这时候,又气又怒的绝不只有韩狱警,还有那两名被小欢引走的武警。 到了现在,两个人已经吓得慌手慌脚。 “快!赶快过去看看!” 两个人哪里还顾得上小欢,撒腿就往木头桩子那边跑,想翻过木桩子,去悬崖边上看一看。 不料,一直温顺的小欢,突然一阵风似的跑上去,一下撞中一名武警的小腿。 噗通一声! 武警毫无防备之下,一下趴在了地上。 这一跤摔得惨,武警手里的步枪,脱手而出,远远飞了出去。 “唉哟!该死的!” 摔倒的武警气得大叫。 另一名武警也顾不得往前跑,赶紧回来捡地上的步枪,又跑回来搀扶,忙作一团。 这时候的小欢,却慢吞吞钻过了木桩子的下面,回头对着魏可的方向,唧唧地轻声叫了两嗓子,这才转过身,对准悬崖的方向,一溜烟跑了过去。 腾身一跃,跳出了悬崖! 这一下,所有人全都愣了,这场景太诡异。 哪有一只小动物,主动往悬崖下面跳的道理,不怕摔死? “所有人都不许动!原地蹲下!” 韩狱警从地上爬起,挥舞着手枪,大声发出命令。 随即,他慌忙向木头桩子跑去。 另一边,两名武警也终于急匆匆跑了上去,只不过,这么被折腾一下,时间耽误的不是很长,也已经过去十秒钟有余,张三刀跳崖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第411章 营救 绝壁,高达五六十米。 这样的一道悬崖,如果出现在内地,绝对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在云贵高原上,还真不算稀奇,最起码在文慧山,谁也没把这里当作风景区。 但,就在这道绝壁的中间位置上,赫然出现一个洞口! 这洞不是天然形成,而是人工挖出来的! 洞口挖的非常巧妙,上凸下凹,也就是说,从悬崖顶上往下看,根本看不见洞口,只有站在悬崖的下方,才能看清楚,这里居然莫名其妙多出了一个洞。 洞口挺宽,足有两三米,深度却很浅,也就只有两三米的纵深。 此刻,一张大网平平地伸出来,展开在洞口的下方。 郝思理身上吊着一根绳索,身体几乎拉平成90度,“站”在洞口下方的崖壁上,仰头往上看。 “小子们!注意,人马上要下来了!” 郝思理小声命令。 站在洞口里的两名07分队队员,立刻让自己紧贴洞口内的岩壁,紧紧拽紧手中的绳索。 紧接着上方的悬崖上就传来了枪声。 再然后,一个人影头下脚上,从悬崖上掉了下来。 郝思理眼神一凝,看准人影掉落的方向,腾身跳起,伸手去接! 也就是郝思理才有这种本事! 换作其他人,站在崖壁上就很吃力,哪里还能跳起来,伸手去接一个从二三十米高的崖顶上,笔直掉下来的人,这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但!郝思理就能! 身在空中的郝思理,要想抓稳掉下来的张三刀,那也很难。 没关系,还有绳子! 张三刀缠在身上的那根粗粗绳子,被郝思理一把抓牢,绳子的一端,紧紧缠在张三刀的腰和两条胳膊上,被郝思理抓住后,绳子抽紧,两个人顿时缠在一起。 郝思理顺势一把搂住张三刀粗壮的腰肢。 哗啦一声! 两个人掉进洞口下方的大网上。 这一切,都是被计划好的! 包括张三刀利用抬石头的绳子,这也是计划中的一环,魏可为了救出张三刀,特意带着诸葛均、郝思理等人到了现场,考察环境,然后制订了这一系列逃脱方案。 环环相扣,环环相连,就像一部精密机器的齿轮,一环接着一环。 收网! 站在洞口内的两名队员,齐齐用力,将大网拉起,与此同时,郝思理也用一只手抱住张三刀,另一只手单手拉住绳索,敏捷地钻入洞中。 “动作快!” 郝思理小声发出命令。 三个人各司其职,两名队员将张三刀身上的囚服脱下,而洞里早已躺着一具准备好的死尸,两个人将囚服套在死尸身上,抬起来,从山洞口扔了下去。 另一边,郝思理已经取出疗伤药,飞快地给张三刀包扎伤口。 张三刀****中枪! 当张三刀掉落下来,被郝思理接住的时候,他还有意识,只不过,随后的这番折腾,已经让他昏迷。 郝思理伸出手指,到张三刀的颈部,感觉了一下张三刀的脉搏。 这时候,耳机里传来诸葛均的声音。 “郝头!顶上来人了!” 郝思理迅速做了一个手势,怀里抱着张三刀,与两名队员一起,鸦雀无声。 悬崖顶上,先后探出三个脑袋。 “在那里!真摔死了!” 一名武警手指着悬崖下方,满脸懊恼。 只是五六十米的距离,从悬崖顶上往下看,还是看得很清楚的。 “张三刀”的尸体,就趴在崖底,距离悬崖不远的地方,身上灰色的囚服,与周围的绿草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目了然,而且一动不动,显然是死了。 “唉!” 韩狱警重重叹口气,低声骂道:“魂淡!死了也害人!” 听到韩狱警的骂声,两名武警的脸色难看。 严格说起来,他们三个人都是严重失职,哪怕张三刀已死,他们的处分却是跑不了。 韩狱警的责任最大,他是现场的直接责任人,却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张三刀的企图,还让张三刀顺利逃到了悬崖边,并且成功跳崖。 两个武警说起来更荒唐。 为了去逗弄一只小动物,居然擅离职守! “那只该死的小东西跑哪里去了!” 说话的是被小欢撞倒的武警,这人摔了一跤,连裤子都磨破了,气得咬牙切齿。 韩狱警沮丧道:“算了吧!找到又能怎么样?这样吧,事情已经闹大了,我赶紧给监狱里汇报。让其他人押着这些犯人回去,我们三个辛苦一趟,转到山崖下面去看看。” 两名武警相互看看,连忙点头。 悬崖很高,直接下去不可能,唯一的选择,是先下山,然后兜个大圈子,从别的地方转过去。 走这一趟山路肯定不轻松,但,他们三个人责无旁贷! 谁让他们倒霉,遇上这种麻烦事呢? 好在张三刀不是逃了,而是当场中枪,摔下悬崖给摔死了! 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监狱里面,让犯人逃了,那是捅破天的大事,谁也捂不住,相比而言,犯人企图逃跑被当场击毙,虽然也是事故,责任却小多了,也就是内部通报而已。 现场,韩狱警最后看了一眼悬崖下方,心里叹口气,缩回脑袋。 “全体集合!都给老子放老实点!不许相互说话!” 回到采石场内,韩狱警沉着脸大声命令。 他有意狠狠瞪了魏可一眼! 这个纱布缠脸的家伙,有问题,有大问题! 当然了,再怎么怀疑,韩狱警也不能拿魏可怎么样,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拿出手机,赶紧向监狱里的领导汇报,与此同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悬崖下,确认张三刀的死讯,那也算将功赎罪了。 韩狱警想不到,就在他离开采石场不久,悬崖下方的崖壁上,突然垂下一根细细的钢索! 悬崖下方对面的树林里,几个人影闪出。 那是诸葛均带领的两名队员,他们的责任是观察和协助。 话说,魏可为了成功救出张三刀,几乎出动了半支07分队,所有人员一共分作四路。 第一路是魏可,只身潜入监狱。 第二路,郝思理带人藏在悬崖中间,负责救人。 第三路,诸葛均在悬崖对面的树林里。 最后一路,宋石坤带着医疗器械,就等在山外的汽车里,当张三刀被救出后,由他现场施救,并立刻带着张三刀,以最快的速度,返回那措。 钢索! 几十米长的钢索,从悬崖上垂下,另一端被牢牢拴在一棵树上。 郝思理一手抱住昏迷的张三刀,一手抓住滑轮,让自己吊在了钢索的最顶端。 “小心一点!将这个洞口隐藏,然后,以最快速度转移!” “放心吧郝头,这事我们俩能行!” 两名队员连忙答应。 郝思理再不说话,脚下一点。 嗖地一声! 两条身影交织在一起,就像是在天上飞,飘乎乎地就从崖壁上面,一路飘了下去。 07分队,真的已经成长起来了! 郝思理等07分队的队员,不久前还只是一帮普通人,但如今,他们已经成了飞檐走壁的高手,诸如这种寻常人上不来的崖壁,他们可以轻松地爬上来,并挖出一个山洞,神不知鬼不觉将一个大活人偷走! 这就是特种兵,干的是常人不能干的事! 第412章 捏鼻子认了 文慧山监狱,会议室。 在座的都是监狱里的领导,一个个表情严肃。 没法不严肃! 一名犯人,在上山劳动的过程中,溜到了悬崖边,被击毙后坠崖! 当然了,最重要的不是发生了这件事,而在于这名犯人的身份,实在太蹊跷。 死刑犯张三刀! 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正是因为这个人名,让所有人都坐不住了。 关于雄风机械前来警民共建的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雄风机械总经理华浩荣的一位“好友”冒名顶替进入监狱,这件事大家同样也知情,因为这事情属于“公事”,没必要由某个人单独承担责任。 巧合的是,这人进入监狱,就是来见张三刀! 根据现场狱警的电话汇报,这人在事发的时候,恰恰就在现场,而且,有重大嫌疑! “周监狱长,这人已经带回了监狱,我们派人控制起来了。您看怎么办?” 问话的是李副监狱长。 他也算倒霉! 就在一天前,是他亲手把盗窃犯马小宝领出来,又安排人来了一招狸猫换太子,这才有了现在这出好戏,让所有人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没错!魏可还在监狱里面,他被单独关押了! 一个大活人,魏可没法变成鸟雀飞走,只能老老实实回到监狱,并立刻被关押。 会议室内,所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怎么办? 能怎么办呢? 如实向上级汇报,说他们办了一件荒唐事,让一个连姓名都不清楚的家伙,堂而皇之进入监狱内部,并且,这人有可能帮助了一名在押犯人,进行了一次不成功的越狱? 别扯了,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作为现场的最高领导,周监狱长咳嗽一声道:“李监狱长,再打电话问问小韩,已经确认张三刀死亡了吗?” 确认! 当然要确认张三刀的死亡! 听到吩咐,李副监狱长立刻取出手机,拨打韩狱警的电话。 很快,电话通了,李副监狱长一边听,脸色更难看了。 “怎么样?” “人的确是死了,可是……” “可是什么?” “小韩领着人到了悬崖下,张三刀早就死了,衣服也能对得上。不过,据小韩说,他们下山这段时间里,估计有野兽到了现场!尸体被破坏的很厉害,脑袋都快被咬没了!” 啊!? 众人听了,都是大吃一惊。 这事情是要糟! 脑袋都没了,岂不是说,死的到底是不是张三刀,已经无法确认? “再问问小韩!张三刀不是胸口中枪吗?野兽总不会连衣服都吃掉吧?有没有找到衣服上的弹孔?或者其他什么,能直接证明他就是张三刀!” “监狱长,我问过了。小韩他们已经检查过那件囚服,右胸位置,有一个弹孔!” 呼! 听了李副监狱长的话,一屋子人总算松了半口气。 假如连弹孔也没有,那可能真的被掉包了! 一个死刑犯被掉包逃脱,那是完全不敢想象的事,在座的所有人,都逃不掉责任! 幸好,还有这个弹孔在! 不用说,这件事绝对很蹊跷,存有很多疑点,然而,只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死的就是张三刀本人,那就还有转圈的余地,顶多是大家把怀疑藏在心里而已。 “好了,逃犯张三刀已经被现场击毙。大家谈一谈,那个人怎么处理?” 周监狱长发话了。 现场击毙。 谁敢不同意这个基调? 从现有证据看,张三刀在悬崖上中枪,失足落下悬崖,无论是现场被打死,还是摔死,其结果都是相同的,都算被击毙,监狱方面勉强可算是有功有过,功过相抵了。 至于亲手射出那一发子弹的武警战士,肯定还需要立功受奖! 往好里说,文慧山监狱,成功阻止了一次在押犯越狱! 现在唯一剩下的麻烦,就是“那个人”。 不过,在场的所有人,在听到监狱长的发问后,都低下头不说话。 傻子才表态! 这又不是什么好事,说不准就是颗雷,是会炸死人的,谁第一个表态,就等于把这颗雷,捏在了自己手里,以后这颗雷一旦炸了,他第一个会被误伤。 最后,还是李副监狱长被逼无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周监狱长,同志们,这件事的影响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平息!我建议,立刻把这个人送出监狱,同时,把马小宝调往别的中队,避免犯人中间有私下的接触!这件事,我还建议所有参会者举手表决,集体作出决议!” 举手表决,集体决议! 高! 实在是高! 李副监狱长也是没办法了,最后想出了这么一招,就是把所有人都拉下水,如此一来,在座的所有人,都担上了一份责任,要倒霉,大家一个人都跑不掉! 于是,一份奇怪的内部决议案,就在这里形成了。 所有文慧山监狱的领导们,捏着鼻子签字。 当事情终于有了结果,周监狱长揉了揉发胀的额角,脸上显出一丝怒意。 “老李!在放走那个人之前,给雄风机械的华浩荣去电话!你告诉他,答应的警民共建项目,必须立刻开始实施!正式合同签署,双方的货物交接,等等问题,必须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这是威胁吗? 威胁! 正所谓,佛爷还有三分火气,明眼人都看得出,华浩荣这件事做的不厚道,谁要说华浩荣事先一点都不知情,那是不可能的,说不准,华浩荣也是同谋。 不过,听到这个命令,李副监狱长顿时苦了脸。 他也不傻! 若说华浩荣原本有什么目的,肯定不是想让张三刀死,然而,现在张三刀死了,对于华浩荣来说,无疑等于鸡飞蛋打一场空,这种时候,说不定对方比他还要生气? 但,自己的顶头上司有令,他也不能不服从。 李副监狱长很快拨通了华浩荣的电话。 “你好,是华总吗?我是文慧山监狱的老李,有件事想和你谈谈。” “啊?您亲自来文慧山了!” “已经到我们监狱门口了?带来了所有合同的正本,你们公司已经签字盖章了?什么?还带来了第一批预付合同款?不需要我们完成第一批的加工合同,你们公司直接预付一笔款项,用于解决监狱的经济困难?好!好的,我马上就去监狱门口,迎接您的大驾!” 放下电话,李副监狱长有点发呆。 华浩荣来了,态度好得出奇。 一方面,姓华的肯定是想立刻接走“好友”,然而,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又说明什么? 李副监狱长有点不敢想了! 管他去! 要死鸟朝上,已经都这样了,难不成你还想再搞出事情来? 第413章 丘朗王之争 丘朗王宫。 人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丘朗王掸雄意外身死,留下了身后一大堆事儿,尤其是这丘朗王的宝座由谁来继承,一直无法确认,搅得整个丘朗城,人心惶惶。 幸好,掸雄在位时,为了让自己地位稳固,丘朗城的要害位置,基本交由兽越一族掌管。 这一下,便宜了野心勃勃的掸虎。 作为掸雄的亲弟弟,又有掸家族第一勇士的威名,掸虎迅速控制了兽越一族。 控制了兽越一族,相当于控制了丘朗城! 但这并不意味着,掸虎继任丘朗王! 丘朗掸家族五部,除了已经实际上脱离在外的紫氏一族,其余四部,无不看着丘朗王的宝座,眼馋,因为,谁成为新的丘朗王,无疑代表着巨大的利益。 丘朗王宫议事大厅。 掸家族四部的联合会议,已经连续召开数次。 唯一的议题,谁来当新的丘朗王! 可怜掸雄尸骨未寒,这家伙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代枭雄,掸家族内无人敢违抗他的命令,然而,掸雄死了,一切烟消云散,掸雄的丧事也没几个人关心,四部的头头脑脑,却为了利益,吵得不可开交。 “白熊!你一定要和我作对吗?” 大厅里,随着掸虎的一声怒吼,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白熊,白冥一族的大长老。 话说,掸家族五部,虽然同为一个种族,却有着不同的传统,比如说,五部的大长老都是由什么样的人担任,选择的标准完全不同。 掸家族五部,可以简单分为两派,其一是少壮派,其二是传承派。 何为少壮派? 族内担任大长老的人选,并没有一定的家族限制,谁最有能力,无论出自哪个家族,只要得到绝大多数族人的认可,就可以成为大长老,这叫作有能力者居之。 五部之中,最典型的少壮派,就是兽越一族。 当年,掸雄掸虎兄弟俩,只是出自一个兽越普通家庭,因为兄弟俩都很勇武,击败了所有的挑战者,就由哥哥掸雄担任了兽越一族的大长老,再后来,才有了统一五部,成为丘朗王的故事。 相对应的,传承派的意思,是由相对固定的家族,出任一部的大长老。 比如说紫氏一族,最近几十年里,都是由紫辰所在的家族,出任族内的大长老,从无例外。 白冥一族,也属于少壮派。 白冥一族现任大长老白熊,也是一位勇士,而且,是被认为可堪与掸虎匹敌的勇士! 现在,掸虎想当丘朗王,白熊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人! 掸虎怒吼,其他人都不敢做声。 然而,白熊却不怕他。 只见,白熊慢悠悠站了起来,不屑道:“掸虎!别人怕你,老子不怕你!以前你哥哥掸雄活着的时候,我们四部是敬重他有勇有谋,这才选他当了五部之首!你掸虎算个什么东西!你要是能当丘朗王,老子凭什么不能当!” 你掸虎算个什么东西! 白熊此话出口,整个大厅里,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得到! 白熊这句话说的太狠了! 果然,白熊的话音刚落,掸虎就噌一下站了起来。 两条壮汉,怒目而视。 掸虎长得膀大腰圆,白熊也不弱,尤其白熊是个光头,相貌凶恶,显得比掸虎还要可怕三分。 “你竟敢对我掸虎不敬!” 掸虎的一双牛眼,狠狠盯住了白熊,就像一头恶狼。 然而,白熊突然哈哈大笑。 “掸虎?哈哈!如果按照当初我们五部的协议,你还没有当上掸家族之首,充其量叫作兽虎而已!老子为什么要敬你?如果是老子继任丘朗王之位,我就叫掸熊,和你哥的名字差不多一样,那不是更好!” 掸熊! 白熊的这句话,无疑暴露出他的野心。 他也想争一争丘朗王的位子! 一个掸虎,一个白熊! 巧合的是,白冥一族的实力,在五部中排名第二,仅仅弱于兽越而已,还有一件不得不提的事,兽越与紫氏的那一战,无缘无故折损一百多精锐,使得兽越一族的实力,也不如以往那般可怕。 简单说,兽越一族依旧是最强的,但如果其他三部联合起来,兽越一族肯定打不过! 咦? 如果让白熊成为新的丘朗王,似乎也是一种选择? 随着白熊作出表态,现场的一些人,不由得变得心思浮动起来。 这其中当然有原因! 掸雄当了丘朗王之后,掸家族的整体实力变强,然而,在其中得到最大好处的,无疑是兽越,至于其他四部,或多或少都吃了亏,这样的结果,是兽越实力暴涨,其他四部不得不听从掸雄的指挥。 现在,假如白熊当了丘朗王,他为了抗衡兽越一族,必然会给其他两部,更多的好处。 这叫什么? 利益,谁不想趁着这次的变故,给自己挣得一些利益! “两位!我沙迪琼来说句公道话!” 站起来的是一个老头,这老头留着一撇山羊胡子,未说话先笑,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 他是沙迪琼,沙逊一族的大长老,有名的笑面虎。 沙迪琼笑道:“按照我们五部的传统,既然都想当丘朗王,不如让掸虎将军和白熊长老,来一次公平的对决,以武决胜负!谁赢了谁当丘朗王,大家觉得公平吗?” 公平? 沙迪琼明说公平,实际上是偏袒! 既然是以武决胜负,那么,白熊就有一定的机会胜出。 “哈哈!沙长老这个提议好!掸虎,你不是自认为是第一勇士吗?不会怕了吧!” 白熊哈哈大笑。 对面,掸虎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白熊,这可是你自己找死!” “哼!谁找死还不一定!” 白熊的眼中露出得意的神色,在他看来,掸虎已经同意了比武,接下来,他只要在比武中小心一点,就有可能成为丘朗王,那可是他连做梦都想得到的位置。 但! 就在这时,掸虎突然语气森冷地冒出一句话。 “白鹏动手!” 所有人都是一阵诧异,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掸虎的话音刚落,站在白熊身后的一个年轻人,突然拔出一把一尺来长的尖刀,上前一步,狠狠一刀,笔直地刺入了白熊的后背! 噗地一声! 刀尖穿透了白熊的身体,从他胸前冒了出来! “啊!” 白熊一声大叫。 他的身体摇晃一下,伸出右手,一把握住胸前冒出来的刀尖,血滴滴答答地往下滴。 “白鹏!为什么?”白熊艰难地出声问道。 “哼!白冥大长老之位,有能者居之!你白熊霸占大长老之位,又对掸虎将军不敬!该杀!我白鹏不才,杀了你,代表白冥一族,拥护掸虎将军,继任丘朗王!” 白鹏高声说完,手上用力,一把往回抽出尖刀。 噗! 鲜血喷射! 白熊再也站立不稳,一头往前栽倒。 大厅内,所有人的眼皮直跳。 尼玛!掸虎太不要脸了,为了对付白熊,竟然去收买了白熊的手下,还敢当场偷袭杀死白熊,这种丑事都能干得出来,他还有什么是不敢干的? 第414章 汉奸 啪啪啪! 白熊被杀,有人却大声鼓掌。 鼓掌的人不是掸虎。 只见,从大厅的侧面,突然走出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身穿休闲服的年轻人,鼓掌的就是他。 三浦阳介! “杀得好!正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掸虎将军年轻有为,由他来执掌丘朗,实乃是诸位的大运气!依我看,如果诸位能紧密团结在掸虎将军的周围,什么样的困难,也挡不住掸家族崛起的脚步!” 三浦阳介的语调很别扭,几句话,说的很辛苦。 但,三浦阳介这时候表态,力挺掸虎,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在掸雄还没死的时候,三浦已经得到了掸雄的充分礼遇,而三浦投桃报李,给予了掸雄很多物资和金钱上的帮助,甚至还派出雇佣兵,帮助掸家族作战。 可以这么说,如今的三浦,是丘朗掸家族最重要的外援! “哈哈哈!” 掸虎放声大笑。 “多谢三浦先生的夸奖!我掸家族能成为三浦先生的朋友,真是太幸运了!三浦先生请放心,我哥哥虽然不幸遭到了贼人暗害,但!我们掸家族与三浦先生的约定,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好!那就好!祝贺掸虎将军成为丘朗王!” 三浦阳介走上前,和掸虎握手,两个人对面看看,都是大笑。 这两个人笑了,其他人却脸色难看到要死。 丘朗的天变了! 掸虎强势崛起,以蛮横的手段,夺走丘朗王的宝座! 谁还敢反对掸虎? 白熊站出来反对了,结果很惨,被自己的手下一刀刺死,尸体就趴在大厅上,无人理会。 谁也不傻,这时候无论谁敢站出来反对,掸虎都会杀人,他有兽越一族作为后盾,如今又得到了三浦的支持,可以说,丘朗已经无人能反抗掸虎的强势统治。 靠!哥哥掸雄死了,弟弟掸虎,现在看来要比哥哥凶残多了! 其他的头头脑脑,估计要夹紧尾巴做人了! “我代表沙逊一族表态,拥护掸虎将军,继任丘朗王!” 沙迪琼突然叫了一嗓子。 这老魂淡! 果真是墙头草,沙迪琼刚才还想让掸虎与白熊决斗,转眼形势变了,老家伙马上又改了口风,高喊着拥护掸虎,这已经不要脸到了极致,令人不齿。 不过,现场还真没人来笑话沙迪琼。 你笑话人家做什么,有本事你敢站出来,反对掸虎试试看? 仅仅过了片刻,另一部族的大长老,仇厄一族的仇通,也站起来拱手道:“仇厄一族,同意掸虎将军,继任丘朗王!” 好了! 除了白熊的白冥一族,其他两族全部表态了! 而白冥一族的白熊已死,不出意外的话,杀死白熊的白鹏,会成为白冥一族的新任大长老,也就是说,白冥一族同样也支持掸虎。 “哈哈哈!” 掸虎发出一阵猖狂的大笑,随即凶狠道:“传令下去!三天后,各部集合大军随我出征!我要踏平了紫氏一族的桑林镇,为我死去的哥哥,报仇雪恨!” 出兵攻打桑林镇? 除了兽越一族,其他三部的头领们,各个皱眉。 说什么为掸雄报仇,那根本是胡扯! 在座的都是明白人,所谓的紫氏一族谋乱,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不要说紫妙儿不可能谋反,就是紫辰一家,也绝对不会谋反,这件事里面的水很深,只是暂时没人清楚而已。 然而,掸虎既然已经说了要出兵,无论沙迪琼还是仇通,都不敢出声反对。 唉!掸家族不幸啊! 以往掸雄当丘朗王的时候,掸雄做事还算有章法,最起码不会胡来,现在轮到了掸虎,这家伙除了手段凶狠之外,似乎做事没脑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起来,紫氏一族也是掸家族! 为什么偏要打生打死,就不能采取缓和一点的方法吗? “掸虎将军且慢!” 就在众人苦恼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只见,从三浦身后的几个人中,走出来一个中年人,这人先是向掸虎拱拱手,又向在座的各部首领拱手,这才开口道:“我小诸葛有点不同意见,说出来请大家商议。” 嗯? 听到这人说话,所有人都发愣。 掸虎的眼里露出凶光,看向三浦问道:“他是谁?怎么是个华夏人!” 没错!自封为小诸葛的这位,说的是正宗的华夏语! 要知道,这里是掸家族首领们议事的地方,三浦来了没什么,他是r本人,然而,一个华夏人是绝对没资格走进这里,更不要说站出来说话。 三浦阳介浑然不在意。 “掸虎将军,这位诸葛先生是我的幕僚。华夏人有什么关系,你们掸家族不也有一支汉军吗?诸葛先生出身名门,先祖是华夏族的智者诸葛亮!诸葛先生的意思就代表我的意思!” 幕僚,诸葛亮的后代传人。 更重要的是,这人代表了三浦阳介。 话说,今天在这间大厅内,如果每一部族代表一个小集团,三浦也等于一股势力,而且是不可忽视的一股势力,他是有发言权的。 听见三浦如此说,连掸虎也不好意思继续反对。 诸葛承越发得意。 对!这位三浦的幕僚,就是被金可喜临死前咬掉一只耳朵,吓得逃走的诸葛承,也就是华洪会原本的二当家,如今却改换门庭,投靠在三浦手下,当起了幕僚。 “诸位最大的敌人是华夏人!” 诸葛承摇头晃脑道:“华夏人生性卑劣,又懂得隐忍,实在可恶!掸家族的各位英雄们,丘朗北有栗敢自由军,南有华洪会,那都是狡猾的华夏人!这些华夏人虽然卑微,却占据了丰饶的土地,享受奢华!这是不能容忍的!我们应当抢夺他们的土地!把他们杀到胆寒!” 诸葛承此言一出,人人侧目。 靠!你一个华夏人,却把自己的种族说的如此不堪,还要“杀到胆寒”? 不过,诸葛承一点没有当汉奸的觉悟,兀自夸夸其谈。 “我小诸葛有一计!华夏人素来懦弱,孔特木的华洪会只是特例而已,我们应当大举进攻北方的栗敢!栗敢的华夏人和平十年,都是懦弱的羔羊,一定挡不住掸家族的兵锋!栗敢有什么?有钱有粮!还有数不清的财宝!当掸虎将军占据了栗敢,还愁紫氏不归附,华洪会不投降吗?” 进攻栗敢! 这才是诸葛承的目的,他要煽动掸虎,让掸家族进攻栗敢自由军。 这个提议极具诱惑力,但也很冒险! 谁都知道,如今的丘朗地区,实际上局势混乱,华洪会死而不僵,紫氏一族又被分裂了出去,这都是不安定因素,一旦掸家族与栗敢自由军大战,这两股势力跳出来捣乱,怎么办? 尤其!这个计策出自一个华夏人之口! 这华夏人想干什么? 第415章 诸葛承受辱 大厅里,所有人都盯着诸葛承。 好好先生沙迪琼,突然捏着山羊胡问道:“诸葛先生,华洪会里有个二当家,叫诸葛承的,你认识吗?” 诸葛承! 要说他这个名号,在座的掸家族首领们,没有一个不知道,只不过,诸葛承在华洪会里的时候,公开场合很少露面,这些首领们,还真没人亲眼见过诸葛承长什么样。 听到沙迪琼发问,诸葛承的脸色略略有点尴尬。 但,诸葛承倒也光棍,当即抱拳道:“鄙人就是诸葛承,以前在华洪会里做事。” 仓啷! 在场的护卫中间,立刻就有人拔了刀子! 华洪会与掸家族,那是死仇! 掸虎怪眼一翻,怒骂道:“本将军看你这狗东西,就不像好人!说!你是不是华洪会派来的奸细!” “老夫就觉得这里面有蹊跷! 沙迪琼也分外得意起来,冷笑道:“栗敢的王东升也算有几分刷子,他的栗敢岂是好打的?这华夏人分明是狼子野心,想让我们与栗敢王东升火拼起来,他们华洪会,好趁机偷袭我们!这人留不得,应当立刻杀了!” 诸葛承吓得脸色都白了。 “别!我不是华洪会的奸细!” “哼!还敢狡辩!来人啊,给本将军把这狗东西绑起来!” 掸虎大手一挥,不由分说就要动手。 三浦阳介气得一哆嗦。 这帮蠢材! 人家要真是奸细,能当面承认自己是华洪会二当家吗? 要说这些山里出来的掸家族,还真是些没脑子的废物,除了打打杀杀,智商真不行。 唉!掸雄好好的怎么就被人杀了? 三浦暗暗惋惜,想当初他选择掸雄作为合作对象,就是看在掸雄有勇有谋,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物,却不料,计划刚刚开始执行,掸雄就死了,换了个掸虎,当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傻蛋。 不过,惋惜归惋惜,三浦也不能任由掸虎胡来。 “慢着!掸虎将军,这位诸葛先生,绝对不是华洪会的内奸!” “三浦先生,你不要被他骗了!这狗东西刚才自己也说了,他们华夏人生性卑劣,又狡猾!依我看,让人砍掉他一条胳膊一条腿!老子不信他不说实话!” 噗通一声! 诸葛承吓得坐地上了。 砍掉一条胳膊一条腿,就算还能活着,那人活着有意思吗? “哈哈哈!” 在场的掸家族人,见到诸葛承的慌张模样,都是大笑。 三浦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这个所谓的诸葛传人,其他方面都不错,唯独最不让人满意的,就是胆量,这家伙胆子太小了,当初被几个雇佣兵拦路,吓得连马都坐不住,今天也是如此,被掸虎吓了一句,就被吓得要死。 “起来!” 三浦很不爽地一声呵斥。 与此同时,伸手到诸葛承的脸颊旁边,拽了一把。 话说,今天出现在丘朗王宫里的诸葛承,右边耳朵外面,套了个黑色的耳朵罩子,模样有点怪,好像北方冰天雪地的天气里,人们戴着的耳朵套子。 现在,三浦一把就将诸葛承的耳朵罩子,扯下来了! 啊!? 所有人都看愣了。 “哈哈!这狗东西少长了一只耳朵!” 掸虎用手指着诸葛承,又是一阵放肆的大笑。 紧接着,周围的掸家族人,都是哄堂大笑,一个个指着诸葛承的耳朵,就像看一个小丑。 诸葛承的脑袋低垂,不敢抬头。 他的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今天他出现在这里,已经多次被掸虎骂作“狗东西”,又被众人像看小丑一般耍弄,这让诸葛承的心里无比愤恨,他不仅恨导致他没了耳朵的金可喜和魏可,也恨这些掸家族人。 “tmd你们这些山里野人!有朝一日,老子有了机会,一定将你们斩尽杀绝!” 不过,诸葛承的愤怒,只能悄悄藏在心里。 表面上,他一个字也不敢说! “好了!不要再笑了!” 还是三浦阳介高声打断众人的嘲笑,道:“我来告诉大家,这只耳朵,就是诸葛先生的证明!他已经不再是华洪会的二当家,而是咱们的自己人!他是你们掸家族的朋友!” 掸虎奇怪道:“耳朵怎么证明?” “诸葛先生不是天生没耳朵,他的这只耳朵,是被华洪会的金可喜,用牙齿咬掉的!” 嘶! 三浦阳介话音刚落,大厅里一片抽气的声音。 掸家族野蛮,砍人手脚是常有的事,然而,用牙齿咬掉某个人的耳朵,还是令人毛骨悚然。 再看诸葛承的这只右耳朵。 可不是吗! 右耳朵不是一点没有,而是在连着耳朵眼的地方,还留下了一圈轮廓,只不过,这一圈如同肉瘤般的东西,有还不如没有,因为,这一圈肉瘤参差不齐,就像被狗啃的一样! 真的是被人咬掉了耳朵! 掸虎眼珠一转,对诸葛承笑道:“诸葛先生,我们错怪你了!你起来吧!本将军在这里保证,我一定帮你报仇,带兵杀进孔特木,给你杀了金可喜那个变态的华夏人!” 闻听此言,诸葛承眼泪都要掉下来。 “掸虎将军,不必了!金可喜已经死了!” “你说什么?金可喜死了?” 不仅是掸虎惊讶,所有在场的掸家族人,都很惊讶。 这几天里,丘朗乱成一锅粥,关于金可喜死亡的消息,还真没有传回丘朗,所以,包括掸虎在内,这是第一次得知,华洪会那边的老大也死了。 “不错!金可喜已死!” 诸葛承总算恢复了一些自信,站起身道:“这也是暂时放任华洪会不管的原因!金可喜重伤不治身亡,华洪会群龙无首!目前,华洪会大概由老三付文涛领头,那是个没脑子的武夫!华夏人的特性,就是喜欢内讧,那些对付文涛不服气的人,一定会出来挑事!所以,我们只需等着华洪会自己人乱起来!” 华洪会的老大死了,接替金可喜的是个武夫。 有点心眼的人,立刻发现一件怪事。 华洪会与掸家族打生打死,两边的老大,居然同一时间死了! 更奇怪的是,两边接替的人物,一个掸虎,一个付文涛,都属于没啥脑子的武夫! 晕啊! 这事情怎么看都透着古怪。 当初的掸雄和金可喜,可谓是针锋相对,两个人都是有勇有谋的枭雄式的人物,也都算合格的领袖,却不料,两个人就像商量好了似的,要死一起死,各自接替的人选,也都下降了一个档次。 这算什么? 算老天爷可怜他们掸家族,不忍心看着掸虎把掸家族折腾垮了,故意也让华洪会跟着倒霉? 第416章 咱俩贩毒吧! 那措铁索桥。 王小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 到底还是自己的亲叔叔对自己好! 王将军派人传来消息说,就在这两天,栗敢方面派来顶替的人会到位,一旦那人到了,他就可以将监督铁索桥的任务,交接出去,然后,大大方方地离开那措。 离开那措! 这地方是再不能呆了! 王小帅不傻,最近这些天里,铁索桥上人来人往,那措方面甚至再次加固了铁索,方便人员和货物的通行,大有把铁索桥变成常规通道的趋势。 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说明那措人的翅膀开始硬了,做事情不再畏首畏尾。 这可不是好事,尤其对他王小帅来说! 那措发展壮大了,必然引起他叔叔王将军的不满,那措与栗敢两方面,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说不准哪一天一觉醒来,双方就干上了。 还是那句话,一旦打仗了,他王小帅就成了炮灰! 所以,当王小帅得知,他叔叔终于肯将他调回栗敢的时候,兴奋地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闷掉了二两小酒! 酒,哪来的酒? 话说,铁索桥这地方很危险,却也有一件事情好,买东西方便。 王小帅要买什么东西了,只需要去和那措的采购员打个招呼,人家去国内采购的时候,顺便就帮他买回来了,国内的货物便宜又实惠,比栗敢市还要方便得多。 咣咣咣! 正当王小帅喝得迷瞪瞪的,有人使劲敲他的房门。 敲得山响,已经不算是敲,而算砸门。 “谁啊!谁他吗的找死!” 王小帅张口就骂。 不料,门外传来一个公鸭嗓子一般,明显是变声期少年的声音道:“王排!我家少爷有事找你!” 少爷是哪个? 王小帅一愣,紧接着就是两只眼皮直跳。 在那措,能被人称作少爷的,绝对没有第二个人! 这真叫怕什么来什么! 王小帅在铁索桥呆久了,对于那措的一些事情略知一二,比如说,那措人讲究平等,哪怕一个身有官职的人,遇见另一个普通工人,也不会用“老爷”“少爷”这样的称呼,通常会叫兄弟,或者朋友。 但,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魏将军家的小舅子,那个败家子! 王小帅最怕见这个人! “哎!来了来了!” 虽然不想见,但王小帅也不敢不答应。 王小帅一路小跑,跑到门边,小心翼翼打开房门。 门前,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几乎把屋外的阳光,挡得严严实实。 “啊呀!稀客稀客!我这屋里乱的,要不您进来坐坐?” 王小帅一边说着,一边嘴里发苦。 这是位爷,得罪不起! 魏可嘿嘿一阵笑,拔腿就进了屋。 “王排是吧?咱俩有日子没见了。我姓秦,你叫我秦少好了!” “哦哦,秦少你请坐。” 鸟的秦少! 王小帅在肚子里暗骂,不就是自家姐姐和魏将军好上了,谁知道你是个什么出身,就敢自称“秦少”,老子是正牌的栗敢将军侄子,也没敢叫“王少”! 魏可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跟的是小猴。 今天的小猴,身上穿的是立领的拉链衫,挺好的一件衣服,偏要敞着怀,脖子上挂一根粗粗的金项链,手里还拎着一把匕首,像个小流|氓一样。 魏可进了屋,小猴就靠在房门上,手里玩着匕首,斜眼看王小帅。 王小帅当场就吓得一哆嗦。 这两个人想干嘛? “王排,咱俩坐!你别管他,这是我小兄弟,跟老子一个德行,整天没个正行!” “哎!哎!” 魏可大马金刀在椅子上坐了。 王小帅没办法,只得别扭地坐在魏可的对面。 “咦?王排你一个人喝酒呢?泸州老窖,好酒啊!我来两口!” 魏可拿起王小帅的酒杯子,给自己斟一杯,仰脖子干了,又斟一杯,又是一仰脖子,又干了。 王小帅又气又急。 你丫的有事就说,怎么跑我这喝酒来了? 抬眼看,眼前这人确实就是以前打过自己的那魂淡,这张脸,王小帅说什么也不会忘记,只不过,这位魏将军的小舅子,今天的扮相真是古怪! 古怪的不是服装,而是整个脑袋,这人剃了个大光头,头顶上仅留下一层发青的头发茬。 再一个,脸上斜着戴个黑眼罩,恰好把右眼睛完全挡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流行打扮成光头独眼大盗吗? “秦少,您这头发?” “让我姐夫摁着剃了!” “那您这眼睛呢?” “唉!别提了!当然也是被我那个姐夫打的!” “啊!?” 这魂淡小子的姐夫,不就是那措的第一人,所谓的那措魏将军吗? 王小帅眼珠一转道:“秦少,你姐夫为什么打你啊?” “唉!还不是嫌我太能糟践钱了吗?我手里钱花完了,和他要,恰好他有事在忙,不仅不给,顺手还把老子给揍了!” “哦哦,秦少您要小心一点。” 王小帅嘴里说着,肚子里一阵暗乐。 活该! 你这种缺德货,最好被你姐夫一枪打死,省得出来祸害人! “秦少,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哦是这样,我有个想法,王排你想赚钱不?” “赚钱谁不想啊!” “想就好!王排我实话告诉你,你是栗敢王将军的侄子,咱俩身份相当,要是换个人,我还不稀罕和他合伙做生意!现在呢,有个赚大钱的机会,我一个人做不来,想拉你合伙!你看怎么样?” “赚大钱,你说说看,想做什么?” “贩|毒!” 唉哟我的妈!王小帅一口气没顺上来,差点给噎死。 谁都知道搞毒品能赚钱,但,那玩意儿是说干就能干的吗? “秦少,我看你还是找别人吧!” “别啊王排!我实话告诉你,这条路我都想好了,就差一个像你这样的合伙人!只要你点个头,咱俩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我保管让你到时候偷着乐!” “真的?那……你先和我说说,我考虑考虑。” 王小帅还是没忍住。 于是,魏可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就开始谈起了他的计划。 那措不允许贩|毒,甚至于,栗敢也是不允许贩|毒的,只不过,那措是真的不允许,而栗敢只是表面上不允许,暗地里却有很多人在偷偷从事这种营生。 两个人要想赚钱,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栗敢收购毒品,然后悄悄经由铁索桥,运进国内。 这其中,那措境内的这一段,反而是最麻烦的! 那措民兵连,管理最严格! 哪怕你是天王老子,一旦运输毒品被发现,那就是重罪,跑都跑不掉。 现在,魏可所说的事情,就是他的小兄弟,也就是小猴,在极其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一条隐秘的通道,可以从栗敢边境的地方,经由那措境内,悄悄将货物送到铁索桥这里。 “我绝不骗人!那条路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沿途没有民兵连的哨卡,巡逻队也不会注意!路很宽,虽然马车走不了,人肯定能走!你想啊,咱一次性让一二十个人背着东西,悄悄到了铁索桥,后面的事情,不就好办了吗?” 一二十人神不知鬼不觉,从栗敢来到铁索桥! 王小帅到底是个排长,他立刻就发现了这条信息的价值! 能走二十个人,那么,一百、两百人能不能走,能背着毒品走,背枪背炮也不是问题吧? 我擦! 假如这败家秦少说的属实,岂不是说,栗敢自由军方面,随时能派出一支部队,直接杀入到那措的大后方,这是一条利用价值极高的军事情报啊! 第417章 免费间谍 魏可是发疯了吗? 要把那措的腹地,直接暴露在自由军的枪口之下? 那当然不能! 正所谓,未知的风险才最可怕,假如无法预知风险,不如将自己的弱点主动暴露给敌人,等着敌人主动上钩,然后,这种风险就具有了可预知性。 说简单点,魏可就是想主动勾引王东升上钩。 王小帅想不到的是,有关他的情况,早就被那措特统的人摸得一清二楚。 要说王小帅也可怜,他是将军的侄子,却只混上了小小的自由军排长,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因为,王小帅属于那种烂泥糊不上墙的废物,再加上他贪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想当初,王东升也想提携自家的这个侄子。 然而,王小帅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脑子也不太好使,什么事交到他手上,就等于找麻烦。 迫不得已之下,王东升只得安排王小帅去给北望先生看门,反正那事情只需要吃了喝,喝了睡,就算换作一头猪去做,也出不了什么事。 不过,王小帅也有一个优点! 他自己做不成事,对于自家的老叔王东升,却很忠心,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喜欢打小报告! 试想,王小帅也不是真傻,他也知道,自己除了一个身份,其他方面都很废柴,于是乎,王东升就是他最大的靠山,如果他再不表现的忠心一点,在栗敢这地方,估计连肚子都混不饱。 现在,魏可就是看中了王小帅的这个优点。 “王排,别看我这个兄弟岁数小,办事保险!那条路就是他发现的,我让他带你走一趟。王排你见多识广,亲自去看看,你要是觉得这条路行,这事就算定了!栗敢那边的货源你负责,铁索桥这里和国内的买家,我来搞定!事情成了,咱兄弟俩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魏可说的诚恳。 连怎么分钱都有了,唯一的事情,就等你来拍板决定! 一番话,说的王小帅心花怒放。 “那行!秦少你放心,这点小事难不住我,我马上就带这小兄弟,过去看看!” 王小帅把胸脯拍得山响。 借着酒劲,王小帅简单收拾一下,跟着小猴就出发了。 看着两个人的背影,很快钻进了附近的树林里,魏可的嘴角露出冷笑。 王东升如果不动邪念,那还罢了,一旦真想通过那条小路,跑来偷袭那措,保管让他有来无回! 话说,如今的那措,在拥有了自产07-1步枪之后,整体实力再次获得了大幅提升。 07-1步枪,操作简单故障率低,更难得的是,重量较轻,枪身也较短,这样的优点,放在国际军|火市场上,算不得多么优秀,充其量就是一款不错的步枪而已。 但,这里是m北! 在m北,重武器装备量极少,最关键就是一支步枪,步枪的优劣,直接决定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强弱。 有句话说得好,在国际军|火市场上,有钱的用美制m15m16系列,精度高携带方便,没钱的只能选择俄制ak系列,皮实耐用,火力猛,缺点是精度差携带不便。 07-1属于ak系列,却是增强版ak,至少解决了一半的缺点,让步枪有利于携带! 尤其在山区,一支有利于携带的步枪,太重要了! 魏可相信,一旦那措与栗敢自由军,在山区地形条件下发生激战,他的两支特种作战小分队,以及两个民兵连,完全可以依靠快速机动,轻松消灭数倍于己的自由军! 他吗的! 你王东升想来搞我,非得磕碎你满口牙! 那措山东北,密林。 林中的空地上,挖了个无烟灶,灶头上摆一只小铁锅,锅里炖着大半锅肉汤。 原汁原味的野山羊肉汤,就算什么作料不放,闻起来也是喷香。 灶头周围,坐着三个人。 魏可、郝思理,还有一个竟然是郝思理的老爹郝连龙。 鬼老头又来了。 以郝连龙的本事,魏可估计,如果这老头愿意,民兵连的哨卡是拦不住他的,人家能直接摸到他的房门前,而且不带惊动了周围的任何人。 不过,郝连龙似乎很守规矩,想见他了,就跑去山顶哨所,让人打电话通知。 人家客气,魏可也不能小气,直接把自己的位置告诉给哨兵,让哨兵带着郝连龙找过来。 周围的树林里,07分队正在训练。 一水的迷彩服,钢盔,每个人的脸上都涂着油彩,远远望过去,就好像一群生龙活虎的小豹子,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这绝对是一支难得一见的精兵。 郝连龙远远看了两眼,就收回目光。 他的身边,就坐着自己亲儿子! 郝思理也是同样的一副打扮,步枪竖在腿边,探着脑袋,用一只勺子搅合锅里的汤。 “儿子,你长大了,也有出息了!” 郝连龙长叹一声,从怀里摸出一根长烟管,以及一包烟丝,捏了一小撮烟丝,填在烟管前面的烟斗里。 另一边,郝思理已经用一根小树枝在灶头下点燃,小心地伸出去,给郝连龙点火。 郝连龙十分受用地点燃火,深深吸了一口。 旁边的魏可若有所思。 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而已,却能看得出来,郝家父子的关系很好,老子非常疼爱儿子,儿子同样也很尊敬老子,这样的父子情,在如今这年代的国内,已经很少见了。 “儿子好好干!魏将军手下能人多,别输给了人,让你老子丢脸!” “爹您就放心吧!魏大哥手下,您儿子要是排第二,再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说起这种事,郝思理自信满满。 郝连龙嘿嘿笑道:“那就好!咱郝家的儿郎,别的不敢说,舞刀弄枪的活计,不能让人比下去了!” 这鬼老头! 魏可不由得暗暗奇怪。 要说郝连龙虽然不是王东升的人,但,郝连龙跟随他的东家北望先生,与王东升已经有了十几年的交情,不用说,他们这些年能在栗敢逍遥自在,也是受到了王东升的照顾。 然而,现在的郝连龙,绝对是真心实意地站在了他魏可这一边! 魏可相信,假如郝连龙愿意,这老头绝对有能力,悄悄把郝思理带走,远远离开那措! 他还能整天把郝思理栓在身边,像孩子一样看死吗? “魏将军,这两天,栗敢北面又开始不太平了!掸家族好像已经换了一任丘朗王,据说这人叫作掸虎,是原来的掸雄的亲弟弟。先生的意思呢,这件事魏将军不得不防!栗敢这边,姓孙的也在拼命活动,这人心机深,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凡事要多留个后手!” 郝连龙好像拉家常一般,随口说道。 咦? 听这老头话里的意思,那位北望先生,似乎也站在了他魏可这一边? 魏可暗暗吃惊,他的运气也太好了,拉拢了郝思理,连带着郝连龙与北望先生,那一对儿身份神秘的人物,也成了自己在暗中的臂助。 郝连龙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其一是通报关于栗敢和丘朗的情报,其二,也是提醒魏可,孙连仲也不是普通人物,要有所提防。 这简直等于是他魏可,安插在栗敢方面的免费间谍了! 第418章 第101山地团 免费的间谍,不用白不用! 魏可也不矫情。 关于丘朗的情报,魏可刚刚从丘朗回来,倒是不太在意,但,栗敢自由军内部的情况,虽然有了特统的调查,很多情报依然一知半解,尤其自由军的真实兵力部署,属于机密。 郝连龙对于魏可的询问,居然真的如实相告! 王东升控制下的栗敢自由军,对外号称一个师,师长就是闵长河。 然而,自由军不可能真的有一个常规师的规模,那都是摆在表面上吓唬外行的。 自由军体系比较杂乱,分为正规军和杂牌部队,其中的自由军正规军总兵力大约两千余人,也就是相当于不足两个团的规模而已。 自由军对外称呼的团,实际上就是营,大约五六百人不等。 郝连龙重点提到了其中的一个团。 自由军第101山地团! 据说,这个团是王东升手里的王牌部队,不仅装备好,而且士兵多为青壮,老兵数量多,战斗力十分强悍,哪怕是在和平年代里,这个团的训练水平也很高。 绝大多数士兵配备冲锋枪! 拥有驮马牵引的山地迫击炮,数量似乎还不少! 这个团,游离于正常的自由军体系之外,受王东升的直接指挥,即便是师长闵长河,也无权调动! 嘶! 魏可听了,暗自吃惊。 要说最近这段时间里,由卢祥带领的那措特统,对于栗敢方面的很多情报,都能调查个七七八八,很隐蔽的事情暂时查不明白,大体上还是有点数目的,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但!这个所谓的101山地团,魏可绝对是第一次听说! “郝老爷子,这个团现在哪里?” “101团的部署属于绝密!团长是王东升的一个族弟,叫王国伟,驻地在靠近边境一侧的长桥镇。王东升的用意,这个团是给他保命的,轻易不会动用。不过,这个团装备大量卡车,一旦有了需要,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战斗力强,拥有最基本的快速机动能力。 魏可彻底皱眉了。 这个山地团的存在,打乱了他对于双方的实力判断。 比如说,随着那措的实力提升,魏可对于自由军,已经不如以往那般忌惮,无论是自由军的装备,还是人员素质,自由军比起那措民兵连,都有一定的差距,更不必说07分队和山地分队。 自由军要想攻击那措,只能进入那措山,在山地条件下,那措完全有一战的实力。 多了这个101山地团,情况大不相同! 全数装备冲锋枪! 仅仅这一条,就让魏可不得不小心,因为,在山地条件下,交战双方的距离近,冲锋枪是最有效的武器,这也是魏可当初选择56冲,后来又对56冲进行改良的原因。 一支全数装备冲锋枪的部队,突然向目标发动集火攻击时,所爆发的战斗力,那是很恐怖的! 坦白说,哪怕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团,而只有一个营,以目前那措的实力,也挡不住一个营装备冲锋枪的敌人的疯狂进攻。 更不要说,101山地团,同时还配备大量山地迫击炮。 坑爹啊!王东升手里怎么还藏了这一个秘密武器,假如没有郝连龙道出实情,一旦双方打起来,那措必然会吃个大亏,说不准就真的被自由军生生吞了。 长桥镇? 那地方到底在哪里? 见魏可皱眉,郝连龙很自觉地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比划起来,给魏可作介绍。 栗敢的地形,上端窄下端宽,有点像个不规则的正梯形,长桥镇所在的位置,就在梯形的西北角上,从直线距离来看,相距那措山并不远,只不过,其中有一条大河,将那措山分割了出去。 魏可判断了一下。 如果这个团拔营出发,利用卡车运兵,大概一小时之内,就能到达那措山下! 糟了! 现在的问题是,王东升选择向那措下手,他会不会动用山地团? 不用怀疑! 假如没有魏可主动泄露出去的秘密通道,自由军一旦发起攻击,最可能就是派出驻扎在山下的部队,突袭山顶哨所,然而,有了秘密通道,那就存在更大的一种可能性。 派出更熟悉山地作战的山地团,秘密潜入那措的后方,打那措一个措手不及! 这真叫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魏可脸色严峻,立刻站起身走到一边,掏出手机,给卢祥打电话。 “王小帅回栗敢了吗?” “老大,我们的人一直跟着他!王小帅已经回了栗敢,最新的报告,王小帅回到栗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栗敢市政府,估计是去找他叔叔王东升。” “好!继续盯紧了栗敢方面的动向,有情况立刻报告!” 放下电话,魏可的太阳穴汩汩直跳。 晚了! 秘密通道的消息,应当已经到了王东升手里。 “思理,你收拾一下,立刻去一趟李家村!告诉孙连仲的人,情况可能有变,王东升偷袭那措的行动,有可能提前。而且,孙连仲部队,或许并不会直接参与任务!你让孙连仲设法摸清情况,注意周围部队的异动!” “好!我立刻就去!” 郝思理连忙答应,和他老爹打个招呼,一溜烟跑了。 郝连龙奇怪道:“魏将军,有什么不好的事吗?需不需要我帮忙?” “郝老爷子,上次那件事后,王东升没找您的麻烦吗?” 魏可反而问起了另一件事。 他说的,自然是郝连龙在栗敢市政府军营里,明里暗里帮助魏可等人的事情。 “嘿嘿!” 郝连龙笑道:“王东升能拿我怎么样?我鬼老头又不是他的手下,他还没资格命令我做事!不过,那一次还真是惊险。你知道吗?王东升那个管家,是个大高手,幸亏那家伙没出手!” 什么? 魏可又是一惊。 当初在栗敢市政府军营里,有个中年人曾代表王东升出面,魏可一直以为,那只是个普通人。 现在听郝连龙谈起,魏可才知道错了。 那人叫作龙五,听名字像是个化名,这人的身份来历,连郝连龙也不清楚,只是知道,这人十几年前就在王东升的身边,是王东升的贴身保镖。 龙五练过铁砂掌,一双手上的功夫,连郝连龙都要忌惮! 铁砂掌! 魏可也曾经骗别人说,自己练过铁砂掌,但他没想到,现实中真的能碰上一个练过铁砂掌的人,而且,如果仅仅从外表上看,龙五并不像是多么有威胁的人物。 “魏将军,下次再遇上这个人,别和他废话,直接一枪崩了!这人手上功夫强,身法却差得很,他和我鬼老头不一样,没本事躲过子弹!” 我勒个去! 郝连龙这意思莫不是说,他连子弹也不怕? 想一想,还真有那种可能,不是说郝连龙不怕子弹,而是说,如果有人面对面向他开枪,以这老头的身法,估计在子弹击中他之前,他就能闪开! 第419章 铁砂掌 郝连龙的预警,来得太重要了! 魏可想了想,干脆带着人,在那条秘密通道上,选择一个地方,埋上了一圈地雷。 m北这地方,人口密度低,到处都是荒山野岭,就算胡乱埋地雷,问题也不是很大,再者说,即便有人不小心踩中地雷,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战乱地区,人命贱如狗! 如今的那措,西面一条长长的地雷带,将克伦族阻挡在外,东北方向又有了一片雷区。 没办法,谁让自己的实力弱,而敌人又太强大。 也幸好有罗曼诺夫设计出的这一批地雷,否则的话,那措位于克伦族和栗敢自由军的夹缝中,估计生存也难,无论哪一方突然发难,那措立刻就会变得风雨飘摇。 实力! 关键还是实力不足! 魏可辛苦奔忙,让那措武装有了长足的进步,也交到了一些值得信任的朋友,然而,坐下来一盘算,无论华洪会还是紫氏一族,都远在丘朗,人家自己也是一堆的麻烦。 也就是说,万一那措哪一天出现危机,一个援兵也得不到! 那么,如何提升实力呢? 魏可一阵苦闷,那措内部的自身潜力,该挖的已经挖完,外部,暂时也找不到很合适的援助。 剩下的,似乎只有他自己了。 魏可抽了个空,跑去木器加工厂,找李小道。 李小道的手里有宝卷。 那张金箔纸上,总共有三幅图案,魏可已经完成了前两张,剩下最后的一幅图,也就是李小道口中的魅惑符。 魅惑符,一共是300笔画。 与200笔画的护身符相比,魅惑符的难度,不仅仅是增加了一点点,魏可曾经试验过,凭借他的能力,根本无法完成这副图的绘制,他连一半都画不完! 现在,魏可急切地想提升实力,又把注意力盯向了这幅图。 之前的醒神符和护身符,已经带来了巨大的好处,魅惑符的难度如此高,一定更有用? 魅惑! 这名字听起来不明所以,然而,古人的思维与今时不同,谁知道会画出什么! 这一次,魏可下了狠心。 他交代李小道说,除非是打仗了,否则,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 魏可把自己一个人关进房间里,开始研究这张图。 一天! 魏可足足花费了一天时间。 但,他失败了。 事实证明,第三张图,注定不是他能画出来,一天的时间之后,魏可也仅仅能将这幅图,画到一半的程度,然后,就再无寸进,多一笔都画不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阻力,阻止魏可继续画下去。 “小道,你尝试过画护身符吗?是个什么感觉?” 实在没办法,魏可将李小道也拉进房中。 在制符这件事上,只有李小道才有共同语言,魏可要找人商量,唯一只能找李小道。 “试过!我当然也想画护身符。只是,每次我对着那张图去画,画不到一半的时候,眼前就花了!那种感觉,好像自己的精神力等级不够,也好像自己的能力等级不够,反正就是坚持不住!” 等级! 魏可很敏感地抓住了一个词。 他的感觉也差不多,唯一不同的,他是画不出魅惑符,而李小道画不出护身符。 等级,他画符凭借的是左手,他的左手也有“等级”吗? 魏可不由得握紧自己的左拳,感受一番。 这只左手,自从重生之后,似乎就一直保持原样,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比如说,他的右手在经过了锻炼之后,可以变得更强壮,肌肉强度,灵活程度,统统有变化,包括身体的其他部位,都是如此,唯独左手是不同的。 左手似乎有着单独的规律,不会因为魏可的强壮而变得更强,反之,也不会变得更弱。 假如这只左手变得更强大,是不是就能画出第三幅图? 但,如何变强呢? 很可惜,在这件事情上,魏可没有老师,没人能告诉他该如何去做。 就在这时候,四川青羊观的一清道人来了。 话说,当初魏可在青羊山的时候,与明霞大师有过协议,由魏可的公司,帮助销售一清道人的疗伤药,在那之后,青羊观每个月都会派遣观里的道士,亲自来给魏可送药。 青羊观疗伤药,已经被魏可冠以〇七丹药的名头,只不过,丹药并未正式对外出售。 一清道人来了,魏可当然要亲自接待。 “一清道长,别来无恙!” “魏大师,你们这里的风景真不错!高山奇骏,树木葱茏,这要是能建起一座道观,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修炼福地,肯定不能比青羊山差了!” 道士的眼光就是不同。 若是换作其他人,看见那措这样的穷山僻壤,绝对不会有太好的心情。 一清道士却不一样,他看着周围黑黢黢的群山,两眼放光。 魏可哈哈大笑。 “道长,现在这地方还有点不太平。等往后安全了,我就出资帮你们修一座道观,你想修成什么样,我就给你修成什么样!这里地方宽敞,绝不会有人来管你!” “魏大师此话当真?这是好事,我回去就禀告明霞大师!这是我道教发扬光大啊!” 一清道士是真的开心了。 这里与国内相邻,却也是国外,如果真的修成了道观,他们这些参与的道士,算是功德无量。 魏可忽然拉住一清道士,问道:“道长,你喜欢研究中药,对一些道教中的古法偏方,也许有了解。我想请教道长,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办法,能让人体的四肢变得更强壮?” “四肢变强壮,锻炼身体不就可以了吗?” “不不!这么说吧,我想让自己的手臂,从根本上变强!是一种从筋肉到骨骼,彻底的变强,普通的身体锻炼,对我没什么效果。道长,你要是听说过什么方法,别管多稀奇,你和我说说。” 魏可没法明说,只能很笼统地给出一个大致的想法。 一清道士听了,就挖空脑筋地想。 “我曾经看过一部古书,上面提到道家的一位先祖。这先祖是练外家功夫的,他曾经尝试过,用一些特别的法门,去让自己的四肢,变得坚硬如铁。” 四肢坚硬如铁,那不就和自己的左手差不多! 魏可顿时就感兴趣了。 “这位道家先祖是怎么做的呢?” “古书上记载的很少。似乎,这位先祖采用了珍贵药物浸泡,还有利用铁砂,翻炒加热后,让四肢不停搅拌,使四肢更加强韧。我觉得,传说中的铁砂掌,就是这种原理。” 铁砂掌,又是铁砂掌。 魏可暗叫一声蠢,他怎么就没想到这办法呢? 珍贵药物浸泡,暂时是做不到的,但如果是翻炒铁砂,他完全可以去尝试! 他的这只左手,本就坚硬如铁,普通的锻炼无效,但如果运用更激烈的手段,或许就有用了,这和游戏中等级提升的道理差不多,你的等级越强,提升能力的手段,也必须越强! 第420章 黑手 魏可真的开始练习铁砂掌了! 至少在一清道人眼中,魏可想练习的,就是叫作铁砂掌的硬功夫。 铁砂这东西不难找,魏可用的是步枪车间切割零部件的铁屑,这玩意儿大小颗粒不一,有的还有尖锐的角,比普通的铁砂厉害多了,根本不是所谓练铁砂掌用的材料。 一清道人也是糊涂蛋,他一个炼药道士,哪里懂什么铁砂掌? 两个人带着一袋子铁砂,又拿了一口大锅,就钻进了那措附近的树林子里。 挖无烟灶,点起火将铁锅烧热,魏可做的轻车熟路。 “这怕是不能行吧?太硬了!” 一清道人摸着袋子里装的铁屑,直皱眉头。 魏可笑道:“能行!我的这只手上本来就有功夫,铁屑我摸着还软了点,要是这办法管用,以后我再去找其他更硬的材料!你放心好了,我的手反正没事!” 铁屑还嫌软了! 您这手感情不是手,而是铁铲子吗? 幸好,这也就是一清道人,平时习惯了埋头做事,愣头愣脑的一个夯货,要是换作楚红柳或者秦筱梓等小姑娘在这里,估计就能当场吓哭了。 这是铁屑,还要烧热了,如果把魏可的手毁了,那就完了! 魏可自然没那种顾虑。 铁屑入锅,左手袖子卷起,伸进锅内,开始慢慢翻炒。 一清道人顿时就看傻眼了。 这不是手! 这就是铁铲子! 只见,魏可眯着眼睛,一只手一插到底,仅剩手腕还留在铁屑外面,就这样哗啦哗啦地开始翻动,随着他的动作,一大锅的铁屑,好像一盆水,出现了一圈圈波纹。 我的天!这只手果真是有功夫,而且不是一般的功夫。 一清道士屏住呼吸,动也不敢动。 魏可丝毫没有惊世骇俗的觉悟,而是仔细体悟着手掌上传来的感觉。 疼痛感是没有的,不过,也不是毫无感觉,反而有那么一丝丝痒痒的味道,就好像有人用指甲,在轻轻地刮擦他的手心和手背,这感觉有点奇妙。 “魏大师,怎么样了?” “嗯,有点舒服。” 有点舒服。 一清道人的眼角直跳,再看魏可的时候,眼神里不由自主带上了景仰的意味。 这必须得景仰啊! 你想,普通人哪有这本事,这是一锅沉重的铁屑,而不是水。 一清道人再愚钝,他也有基本的常识,知道人类的手掌是血肉做的,不能和铁屑来个硬碰硬,而魏可不仅在用手翻炒铁屑,还觉得舒服,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渐渐地,一锅铁屑的温度,随着翻炒,变得越来越高。 “咦!?” 魏可的眼中,突然闪过一道精光! 他感觉到了什么? 从左手上传来的那种痒痒的感觉,随着铁屑温度提升,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从最初的指甲刮擦,变成了蚂蚁咬,而且,是一群蚂蚁正在咬他的手,到处都是! 与此同时,他能感觉到,一丝丝能量,正在经由左手,进入他的左手左臂。 别管魏可是如何感觉到的! 人体本身就具有很奇妙的构造,感觉同样也很难用语言去说明,反正他就是感觉到了。 锻造! 这就是锻造! 这个时候,魏可的心里,升起一道明悟。 他的这只左手,既是血肉,同时也不是血肉,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物质,那么,就如同钢铁一般,这种物质可以通过锻造,来提升自身的性能。 同时!也不是锻造那般简单! 既是锻造,更是吸收! 左手正在从眼前这一锅铁屑中,吸收所需要的养分,用来使自己变得更完善! 哗啦!哗啦! 一念至此,魏可的心情激动,左手上的动作,变得更快,更有力! 铁屑被翻炒的更快了,魏可不仅用手来翻炒铁屑,他还用手去搓揉铁屑,因为,他觉得这样做了之后,左手上的感觉更强烈,吸收铁屑内的能量,速度也更快。 蹲在一边的一清道人,已经彻底变得目瞪口呆。 这简直是神迹。 魏可现在的动作,就是用铁屑来洗手。 铁锅之中,由于温度越来越高,再加上魏可左手的折腾,表面上升起淡淡的烟雾,而魏可的一只左手,在这团烟雾中,好像一条巨龙,正在翻江倒海。 唧唧!唧唧! 小欢突然从魏可的衣服里钻出来。 他先是趴在魏可肩膀上,小眼珠紧盯着魏可左手的动作,然后,又快速爬到了魏可的左手手腕上面一点的地方,紧紧抱住魏可的小臂,让自己舒服地贴在魏可的手臂上。 这小家伙也是挺会享受的! “咳咳!” 魏可的动作终于被打断,左手也从铁屑中抽了回来。 吁! 魏可重重喘口气,这感觉前所未有的舒服! “魏大师!你的手!” 一清道人突然指着魏可的手,见鬼似的叫起来。 魏可连忙低头一看。 啊!? 他自己也傻了。 只见,原本颜色正常的左手,已经变成了一种浅灰色,一点也不像正常的血肉,再低头去看铁锅里的那一锅铁屑,原本黑色的铁屑,颜色也变得淡了一些,并且失去了光泽。 铁屑的颜色,竟然变到他的左手上了! “魏大师,你的手感觉怎么样?” “挺好!感觉很正常,也不是!好像变得更有力量了!” 魏可捏紧拳头,感受一番。 他真的能感觉到,左手的力量再次强大了一分! 但!浅灰色的手! 魏可自己也是哭笑不得,如果这只手上的颜色不能退掉,他岂不是把自己炼成了一个怪物吗? 谁的手会是这种古怪的颜色呢? 魏可只是觉得有点苦恼而已,一清道人比他还着急,连忙找了清水来,让魏可洗手,然而,魏可手上的颜色,用水根本洗不掉。 不仅水洗不掉,一清道人随身带了酒,酒也洗不掉! “算了,黑色就黑色吧!” 魏可倒是不在乎,相比于手变黑了,他更在意的是左手力量的增强,那不仅能增加自己的直接战斗力,还可能带来其他的好处,比如,他的制符能力,会不会有提升? “魏大师,我这里有一副鹿皮手套,是我熬药的时候戴的,就送给大师了!” 一清道人取出一副手套,递到魏可面前。 显然,这手套是一清道人的心爱之物,最起码,魏可平时没见他戴过。 “道长,这怎么好意思呢?” “没事没事!这手套是我师傅留给我的,送给魏大师,刚好合适!来!戴上试试,这副手套有个好处,戴在手上,手指并不会打滑,就和没戴手套的感觉差不多!” 一清道人很坚持,当场就给魏可把手套戴上。 果然,这副手套有点门道! 手套的伸缩性很好,戴在手上之后,很自然地就和手指、手掌贴合在一起,虽说不能像完全没戴手套的感觉,但普通做事情,肯定没有妨碍。 手套的长度也刚刚好,覆盖了魏可的手掌,直到手腕。 “道长,我这是又欠了你一个人情啊!” “哈哈!贫道现在可是知道了,你是将军,让你欠贫道一个人情,贫道这是赚了!” 一清道人心情好,很难得地说了句笑话。 魏可也是哈哈大笑道:“道长,今天你送我一副手套,日后,我送你一座道观,决不食言!” 他是真有心思,要给那措修一座道观。 无他,一个人群必须要有信仰。 信仰是什么? 有了信仰才能让人保持旺盛的斗志,信仰,同时也能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一个人温饱无法保证的时候,可以没有信仰,但当最基本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最好还是要有点信仰,无论那信仰是什么。 第421章 兵痞 魏可很失望。 当他兴冲冲去找李小道,再次试验魅惑符之后,依旧失败了。 事实证明,铁屑锻手这种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他左手的力量,却对于画符,没有一丝一毫的帮助,这好像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 一个是力量属性,另一个,似乎与其他属性有关,比如说精神力。 算了!不行就不行! 哪怕仅仅能提升力量,也让魏可无比欢喜。 一清道人在那措盘桓一日,很快走了。 魏可一边带着手下特种兵训练,空闲的时候,就开始继续“锻造”他的这只左手! 魏可发现,随着锻造的继续,左手的颜色并未再加深,然而,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当他握紧左拳的时候,不仅力量有所增加,皮肤的坚硬程度也增加了。 比如说,以往他的一拳,可以在树干上留下一道拳印。 现在,全力一拳之后,这道拳印明显比以前要深,达到了一个小坑的水平! 假以时日,他能不能一拳打出一个洞? 同样的道理,他的这一拳如果打在敌人的胸膛上,就可以更轻松地将敌人杀死! 这就是力量带来的好处! 在那措,很多人奇怪地发现,他们的老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戴手套了,无论什么场合里,魏可的手套不离手,尤其是左手上,总是戴着一只浅褐色的手套。 这点小事情,大家还真不是很在意。 自家老大,有点小嗜好无可厚非,戴手套的魏老大,不还是魏老大吗? 三天后,郝连龙和孙连仲,同时传来消息。 王东升想动手了! 由于丘朗掸家族再次摆出强硬立场,骚扰栗敢北部区域,王东升终于意识到,自己与掸家族必有一战,这是不可避免的,他作为栗敢的主人,不可能无视自己的利益受到蚕食。 打仗,需要金钱! 同时也必须让自己的后方无忧。 王东升也是个打仗的老手了,这点道理他能想得明白。 于是,已经成为烫手山芋的那措,就成为王东升的眼中钉,当然了,也是他的“钱袋子”。 出兵拿下那措,既能保障自己的后方安全,让自由军集中全部力量,去应对来自于丘朗方面的威胁,又能抢下一个来钱快的大生意,这笔账谁都会算。 打仗嘛,一发子弹一枚炮弹,那打的都是钱! “疤瘌!带人前往长桥镇,盯紧了101山地团的动向,一有异动,立刻汇报!” “杨大春,派人加强山顶区域的防守,布置防御阵地!” “顾淼!秘密通道的防御交给你了!把你的人拉过去,高射机枪、火箭炮都由你调配!你的任务,在雷区后方建立阵地,同时配合两个特种作战分队,只要101山地团敢走那条路,就叫他有来无回!” 魏可这是要和王东升拼命。 秘密通道暴露了,暴露也有暴露的好处。 这是有心算无心。 假如王东升真的让101山地团偷袭,魏可完全有把握,将一场对攻战,打成伏击战,预先做好准备的那措一方,不会是失败者,倒霉的只能是山地团。 当然了,如果自由军按部就班,沿着山顶哨所往前平推,那措就完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边抵抗,一边撤退,把人都撤回国内,留下个空壳子给王东升。 只不过,一旦撤回国内,后续的麻烦就大了。 国内不是m北这样的无秩序地区! 〇七公司还能继续存在吗? 能继续手持武器吗? 显然都是不可能的,〇七公司一旦进入国内,就等于一切推倒重来,不仅是〇七公司,人民公社也没了,步枪生产车间也没了,否则的话,等来的必将是国内部队的围剿。 王东升! 一切的症结,就在于王东升这个人! 假如换了另一个新人来当栗敢王,迫于稳定形势的需要,可能与魏可和平共处,而王东升占据栗敢十年,已经将整个栗敢,看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允许他人染指,也就不允许那措这个异类存在。 他吗的!不就是一个王东升吗? 老子能杀了掸雄,不信干不翻你一个王东升! 魏可将那措的防御交给一众手下,又将那措的内部事务,全都交给了老团和楚红柳,自己出发了。 去栗敢! 这一次,魏可只带了小猴和沃嘎两个人。 栗敢与丘朗是不同的。 丘朗虽然是掸家族的老巢,实际上却是外紧内松,真正混入丘朗之后,暴露的危险很小,因为,掸家族原本只是个山里部落,各项制度不健全,虚有其表而已。 栗敢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也是王东升的老巢,被王东升经营十年,防御完备。 在栗敢,魏可要想神不知鬼不觉混到王东升面前,几乎不可能! 栗敢市。 一条菜市场旁边的马路上,走来三个自由军。 这三个人,穿戴很懒散。 自由军的绿军服,松垮垮套在身上,肩膀上晃荡着老式步枪,头顶上的小平沿的军帽,也是歪戴着。 这是三个兵痞,在栗敢很常见。 话说,m北是个凭枪杆子说话的地方,哪怕王东升在栗敢经营十年,他也知道手里有枪,心里不慌的道理,手下的各个部门,往往会建立起一支小型武装,说是保安也行,说是当兵的也无不可,这就是杂牌军。 久而久之,栗敢人自己也说不清,这座城市里有多少种类的杂牌军。 三个杂牌军的兵痞,普通人见了就躲。 这种家伙,打仗没本事,欺负起老百姓来,一个顶俩! 领头的这兵痞是个大光头,右脸上套了个黑眼罩,要说他这个眼罩也奇怪,没有扣在眼睛上,反而扣在了眼角外面一点,给人的感觉,这人就是闲得慌,拿眼罩当成了装饰品,在耍酷。 兵痞是个大个子,也不是很高,不足180,但身材结实,看起来比普通人壮,也就显得更高大。 这家伙迈着螃蟹步,嘴角叼一根烟卷,尤其可气的是,这人一路走,对着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一阵傻笑,笑得人家心里发慌,扭头就跑。 试想,一个模样古怪的光头兵痞,一个劲对你傻笑,哪个姑娘敢不跑? 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路边,一家铺子的门口,也有一个兵痞。 不过,这兵痞讨人嫌的程度,就要下降一个档次。 兵痞嘴里也叼着烟卷,身上没带枪,正站在铺子门口,手里提着条死鱼,大声吆喝。 “我说!老板你这条鱼不新鲜,都死了!” “唉哟这位兵爷,咱栗敢不靠海不靠水的,有鱼吃就不错了。兵爷,这条鱼虽然是死的,但死的时间不长,您买回去,我保管您吃着好吃!” 店老板赶紧上前,小心解释。 兵痞张口啐道:“我呸!死鱼你也敢拿出来卖!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王将军家的亲戚,你这个卖死鱼骗钱的!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叫人来把你抓走!” 兵痞张狂地喊。 店老板的脸顿时就哭丧了。 “兵爷,这条鱼吃了真没事!要不这样,我这是小本买卖,您随便给点钱,这条鱼您拿走,行不行?” “你这么说,那还差不多!” 兵痞悻悻道,脸上却有了点笑模样。 他又拎起手里这条鱼,仔细看了两眼,恰好这时候,兵痞的眼角扫到了身后的几个人影,猛然回头去看,与马路上正在走过来的那兵痞头子,两个人的眼神对上了! “哟呵这不王排吗?” “啊!你是秦……秦少,您怎么在这里!” 第422章 再入栗敢 兵痞见兵痞,两眼泪汪汪。 王小帅下意识就往两边去看,当他意识到这里不是那措,而是栗敢,胆气立刻壮了很多。 “秦少,你怎么穿这一身?” “这身衣服挺帅吧?我遇见几个当兵的,拿两千块钱和他们换了三身衣服!小帅兄弟,你还别说,这衣服真管用!我走在大街上,谁也不敢拦我!” 两千块钱换三套破衣服? 我呸!你个钱多了烧得慌的傻货! 王小帅在心中腹诽不已,很是可惜,自己怎么没有遇见同样的二百五! 这时候,魏可上前两步,看看被王小帅拎在手里的那条死鱼。 “小帅兄弟,你买鱼呢?来!我来给你付钱!” 说着,魏可很大气地往身后一伸手。 啪! 站在后面的小猴,十分利索地取出一大叠百元大钞,拍在了魏可的手心里。 魏可接过钱,看也不看就抽出两张,丢在了铺子前面装鱼的池子里,对店老板喝道:“拿着吧!爷赏你的!” 王小帅看呆了。 他吗的!啥叫有钱人,这才叫钱多了烧得慌啊! “别!” 王小帅虽然看呆了,反应还是很敏捷的,一下子扑上去,伸手抓起两张漂在池子里的百元大钞,也不管水淋淋的,立刻塞进自己口袋里,又掏出两个钢镚丢在台子上。 “秦少,一条死鱼,俩钢镚够了!” 王小帅口中说着,拎着鱼凑到魏可身边,讨好道:“秦少,您和我说说,来栗敢做什么?我和你说,这栗敢里的人头我熟得很,甭管您想做什么,我都能给您办得妥妥的!” 这是大金主啊! 王小帅心说,这种有钱又骚包的土鳖,可千万不能放走了! “哦!” 魏可长长地哦了一声,挠挠头道:“小帅兄弟,你要这么问,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瞒你说,我就是在山里闲得慌,带了俩兄弟,来城里看看热闹。我也不知道这里都有什么好玩的?” “秦少,您以前没来过栗敢吗?” “没有!我姐不让我来栗敢,这次我还是偷偷跑出来的!” 魏可老老实实回答。 王小帅听了,眼珠转了转,立刻眉开眼笑。 “秦少,要不您和我走,我带你去玩个好玩的,保管您玩得开心!” “玩什么?小帅兄弟你得先告诉我,到底带我去玩什么?要是不好玩,我还带着俩兄弟溜大街玩去!这栗敢比那措热闹多了,我就看着人多,也觉得热闹!” 魏可的这副表情,明摆着是不太好说话,比较固执。 王小帅咬了咬牙。 他怎么舍得让魏可这样走了? “秦少,您喜欢推牌九吗?我带你去玩推牌九,你看怎么样?” “推牌九?那玩意儿我倒是会!可是小帅兄弟,就咱俩这身份,和普通人一起玩,太掉价了吧?你要是随便找几个当兵的,那就算了!” 身份? 就你这穷山沟里来的二百五,跑到栗敢,也敢说有身份! 王小帅在心里一通骂。 不过,他还是立刻搜肠刮肚地开始想。 “有了!秦少,我就住在市政府旁边,和那里的小车班很熟。小车班你知道吧?我老叔他们外出,都是坐小车班的汽车!别看小车班里的司机官不大,也算有身份了!” “哦……那还行!小车司机,那不就是开高级车的吗?我们那措一个也没有!” 土包子! 栗敢这地方,还没有土豪的说法,否则,王小帅立刻能给魏可贴上一张“土豪”的标签。 有钱! 没见过多少世面! 外加自以为是,还死要面子! 这样的人,拉到牌九桌子上,那就是妥妥的肉头,挨宰的货。 王小帅见魏可终于答应,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拉着魏可就走,暗中在琢磨着,如何使个手段,将魏可手里的钱都弄出来,那就是发了一笔不小的财。 话说,小猴的怀里鼓鼓囊囊的,王小帅眼尖,已经知道,魏可肯定带了不止一叠钱。 王小帅开心,魏可更加高兴。 他是特地跑来找王小帅的,根据特统的情报,王小帅回到栗敢之后,就没再去那措,似乎也没被安排其他职务,整天就是东游西逛的,也没个正经事情做。 看起来,王东升很快就要对那措动手! 这结论一点不难猜。 无论怎么说,王小帅也是王东升的亲侄子。 王东升总不至于在动手的同时,还把自己侄子留在那措,那等于间接要了王小帅的命,而暂时不给王小帅安排职务,估计也是准备着,等打下那措,在那措给王小帅安排个职位。 魏可跟着王小帅,很快到了栗敢市政府的附近。 半路上,魏可取出一块格子布,顶在脑袋上,两侧从耳朵边耷拉下来,几乎挡住了半张脸,又把军帽套在格子布外面,怪模怪样的,远看就像个阿拉伯人。 “咦?秦少你这是做什么?” 王小帅被吓了一跳。 魏可神秘兮兮道:“那措和你们自由军是友军,但我到底在那措也算有名气的,出来赌钱,万一被人认出来,影响不好!让我姐夫知道了,又要揍我!” 看着魏可得意洋洋的怪模样,王小帅心里笑得一抽一抽的。 他吗的你以为自己是谁! 你就是个走了****运的傻小子,在栗敢能被人认出来,那才有鬼! 王小帅不知道的是,魏可不久前大闹栗敢市政府,他在市政府大院里还真的很有名气,至少比他王小帅有名,如果一点不遮挡,分分钟就被人认出来了。 这也就是魏可胆子大,换作其他人,哪敢再往市政府里面跑。 王小帅稀里糊涂,他现在除了想着怎么去狠狠坑魏可一把,其他什么也不在意,使劲拽着魏可走,就连沃嘎什么时候离开了,王小帅也没发现。 小车班走的是市政府的一道侧门,这让魏可更放心。 王小帅兴冲冲走在前面,手里拎一条鱼,他是将军侄子,门岗根本不敢拦他。 魏可穿着古怪,还有一副兵痞打扮的半大小子小猴,他们两个人要进门,门岗还是拦住问了一声,不过,王小帅嚷一句“是我朋友”,门岗立刻就放行了。 小车班,虽然也在大院里面,魏可却没来过。 进了小院子,魏可一眼就看见,院子里面停着三辆小汽车。 汽车当然不是什么好车,最气派的一辆,只不过是辆老式的奥迪100,就停在院子最里面。 魏可随口问了一句。 王小帅立刻献宝似的说了,这辆车,恰恰就是王东升的专车。 魏可心中大喜。 无法接近王东升本人,却看见了王东升的车! 也就是说,假如王东升要外出,势必就要乘坐这辆车,只要他留意这辆车,就能知道王东升的行踪! 第423章 牌九 小车班的头目,是个白净净的军官,王小帅叫他张排。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张排长最初见到魏可,连正眼都不带瞧一眼,一副看不起人的表情。 试想,宰相门前七品官! 市政府小车班的排长,那也是王将军的跟班之一,寻常人都不被他放在眼里,更别说,魏可打扮的怪模怪样,身上穿的也只是一件普通的自由军军服,一看就是个叼兮兮的小兵痞子,还是不上档次那种。 不过,王小帅上前,拉住张排长说了几句悄悄话,这人立刻变了脸,主动过来打招呼。 “秦兄弟是吧?” 张排笑眯眯道:“你们关口税务局那边,油水可是比我这里强多了!听王排说,兄弟你想找人玩几局牌九?这你可算找对人了!我老张也好这口,咱再找两个兄弟,凑一桌!小赌怡情,哈哈!” 推牌九,小赌一把。 这小车班也是够乱的,大白天,当官的带头玩牌。 魏可反正无所谓,既来之则安之。 玩起牌来,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牌上,彼此说话不警惕,更容易套出有用的情报。 说玩就玩。 张排领着魏可等人,到了院子对面的一个房间里,已经有两个小车班的司机,搬好了桌子等在那里,这些家伙,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熟练得很。 啪嗒! 魏可从小猴手里接过一叠钞票,拍在了桌子上,自己大大方方坐下来。 “张排,今天您这里推牌九有啥规矩,兄弟我按您的规矩来!不过,话说在前面,太小了没劲,咱要玩就玩大一点。看见没,就照着我这叠钞票定锅子,成不?” 一整叠百元大钞,估计是一万! 张排眼神一下子就直了。 话说,栗敢人比较穷,就算是小军官,手头一般也不宽裕,一万元现金,等闲人舍不得拿出来,这里的一万元,至少相当于国内的十万元,一个中高等收入者一年的工资。 “兄弟大手笔!” 张排和王小帅交换了一个眼神,笑道:“王排,你这兄弟出手不凡啊!今天你们怕是想狠狠赢我一把?我老张的手气,可是一直不差,别反而让我赢了?” 魏可在一边插话道:“张排,你要是能把这叠钱赢走,我立马再拿一叠出来!” “好!这话爽气!” 张排更开心了,赶紧招呼手下坐下。 张排和他的两个手下,各占了一边,王小帅却没上桌子。 按照王小帅的说法,他玩牌九的手气不行,先看看魏可玩的怎么样,再决定上不上桌。 鬼扯吧!兴冲冲把人领来,自己却不玩? 栗敢推牌九的规矩,虽然打的是大牌九,计算方法实际上和小牌九差不多,就是直接抓牌,再直接亮牌比大小,这种玩法干脆利落,输赢全凭手气,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要说小牌九的特点,就是一个字,快。 下注,抓牌亮牌,再加上洗牌码牌,玩嗨了,一分钟就能玩一局,定一把输赢。 魏可已经拍出一大叠钞票,锅子自然不能太小。 所谓锅子,就是一次押注的最大限额,闲家输赢算自己的,庄家一拖三,在这个基础上,闲家可以再押庄家输,那就是双倍的输赢。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锅子为100元,最小下注5元。 100元,看似不多,其实不小! 若是闲家,先给自己下注100,再押庄家输,一次的输赢就是200元。 若是换作庄家,一家输三家,一次的输赢可能达到600元,一两分钟一局,这就是个坑,时间长了积少成多,一不留神,总输赢就会达到一个天文数字。 “张排,谁来坐庄?” 庄家,比大小的时候占便宜,庄家闲家牌面一样大的时候,算庄家赢。 但,庄家也不是谁都能干,因为,今天赌的锅子实在太大,远远超出平常的数额,张排叫来的两个手下,那是没本钱当庄家的,否则,几局下来,可能就把手里钱输光了。 张排咬咬牙道:“秦兄弟,咱俩轮流坐庄,每人四个庄!” “好!” 开赌了。 第一局就由张排坐庄,魏可坐在他对面,这叫天门。 魏可毫不在乎就下了最大的注,自己的天门押注100,再押庄家输。 看见魏可如此大手笔,张排的脸色有点激动,又忐忑,和王小帅交流了一个眼神,王小帅赶紧走到魏可身边。 “秦少,这一把就是两百了!” “小意思了,两百算什么,后面再加个零,兄弟我也吃得下!” 言外之意,1000的锅子他也敢干! 这是真的有钱人啊! 魏可大方,坐在两侧的司机却都很谨慎,各自押了最小的注,5元,如此一来,等于成了魏可和张排的对赌,这种场面最刺激了,现场各人的呼吸都开始变得不稳。 赌徒嘛,上了赌桌大概都是一个德行。 投骰子,抓牌,每人四张牌。 扁长方形的牌九抓到面前,魏可熟练地伸手翻开,扫一眼,再两两配对,两张牌横放在前面,两张牌竖放在后面,这叫前横后竖。 其他人相互看了看,暗自点头。 魏可这模样,一看就是玩过牌九的人,技术如何不清楚,但肯定是熟手。 坐在对面的张排,看着自己的四张牌,思索了一会,才配成两对,也摆在自己面前。 接下来就是开牌了。 张排伸出手,啪啪两声,将两对牌摊开,口中喝一声道:“通杀!” 魏可扫一眼张排的两对牌,就是一皱眉。 话说,他自己这把牌不算好也不算坏,四张牌中,前两张牌是杂五对子,虽然是最小的对子牌,但对子就是对子,比普通的点牌都大。 不过,魏可剩下的两张牌有点惨,一张黑九一张红三。 这是什么意思呢? 黑九配红三,加起来点数12,算尾数2,这在小牌九中几乎是最小的一对牌。 闲家与庄家比大小,两对牌,必须分别比对方手里的牌大,才算赢,如果是一对大一对小,那就是和牌,不输不赢,这局牌就是白玩了。 魏可为了想赢,就把杂五对子拆散了,配成红五红三,黑九黑五。 两对牌,大的点数8,小的点数4。 那么,到底是杂五对子凑成一对好,还是拆开好? 这种牌没有定数,说到底还是凭运气,简单说,选择杂五对子,魏可赢钱的概率几乎没有,同时,输钱的概率也不大,反之,将杂五对子拆开,赢钱和输钱的概率都大大提升了。 现在,张排手里的两对牌,恰恰比魏可的两对牌,分别大了一点点! 没有对子,点数9,点数5! 险胜! 这也太巧了吧? 魏可会玩牌九,但肯定不算精通,如果是正规的大牌九,他玩起来肯定吃力,然而,现在玩的是小牌九的规则,稍稍懂一点就能玩,牌面很清楚。 似乎,坐在对面的张排,能够“看”得到他手里的牌,就是按照他的牌来配对? 第424章 输钱 愿赌服输。 魏可虽然怀疑,但还是当场递出去两张百元大钞。 坐在对面的张排,立刻喜得眉开眼笑。 “秦兄弟!承让承让!这把牌我是赶巧了,要是正常配对子,咱俩是不输不赢!” “好说,张排这也算您手气好!” 魏可还真不在乎。 这是心态的不同,其他人是来赌钱,而魏可只是拿赌钱当幌子,以他的经验,小牌九这东西,只要你心态平和,一直按相同的标准押注,最终的输赢也不会太大。 全凭手气嘛! 各人抓牌几率都是一样的,顶多是配对子的水平有点差距,所造成的输赢,完全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换句话说,就算把一万块钱都输了,魏可也不心疼。 牌局重新开始。 魏可多长了个心眼,开始留心观察。 不在乎输赢是一回事,但他也不能当傻子,假如这几个人出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这牌九玩一会,稍微输点钱出去,就不能继续玩了,他的钱也是那措人辛苦赚来的,不能随便浪费。 桌子上摆的32张牌九,没有问题。 张排等人的身上,应当也没有什么特殊装备,比如传说中的透视眼镜什么的,那种高级东西,这里绝对没有。 对方三个人的牌九技术呢? 张排等人都是老手,技术比魏可熟练,然而,这种熟练也有限得很。 第二局,魏可手里的牌不错,结果是不赢不输。 第三局,又输了! 输钱的原因,似乎和第一局大同小异,按照牌面来看,魏可有机会不输不赢,甚至有机会赢,然而,张排配牌的手段很“高明”,又是恰好卡住了魏可,凭借运气赢了。 魏可又输了两百出去。 这才两三分钟时间,已经输了四百元,如果这么弄下去,要输多少? 第五局,轮到了魏可开始坐庄。 “我说你们两位,别总是每次五块钱啊!牌桌上讲究的就是一个赌字,你们看我,才几分钟时间,就赢了好几百!要想赢钱,就得胆子大!” 张排对两名手下撺掇道。 两个司机相互看看,咬牙道:“那行!咱俩也押大的!” 100元押注,再押庄家输。 三个人都是如此! 魏可在心里暗骂,这是真要拿他当肥羊宰啊! 王小帅在旁边煽风点火道:“秦少,现在你是庄家,人家都说风水轮流转,这四局要是你手气来了,大杀四方!让他们三个都哭去!” 咦?王小帅! 房间里一共六个人,除了坐在桌上的四个,还有王小帅和小猴。 小猴也想往桌子旁边凑,被魏可赶开了,让他一个人坐在窗户旁边发傻去。 小孩子心性不稳,牌九这东西是赌博,假如让小猴看出了兴趣,以后偷偷跑出去赌钱,那就是大麻烦,干脆还是别让他接触的好。 王小帅,他一直就站在魏可身后看热闹。 这不对啊! 王小帅这货色,绝对不是能沉得住气的人,现在的表现很反常。 刚才整整四局牌,这小子就好像消失了,一句话也没说,这种表现若是放在魏可身上,那很正常,然而,换作是王小帅,那就很不正常。 这小子凭什么如此沉稳? 投骰子,抓牌,开牌,又是输! 这一局,张排的手气很烂,他不输不赢,但那两个司机都赢了。 魏可又输出去四百元。 一来二去的,时间不过是几分钟,魏可拍在桌子上的那叠钱,已经矮下去一层,如果按这种趋势下去,他这一万元钱全部输光,也花不了太长时间。 但!魏可也终于发现! 输钱的秘密,就出在王小帅的身上! 当魏可翻牌查看的时候,王小帅会探头过来看一眼,再等魏可把牌配好,王小帅就会抬头摸摸头发。 等王小帅摸了头发,坐在桌子上的三个人,才会各自配牌。 我靠! 王小帅把他的牌底泄露出去了! 小牌九这东西,除了抓牌的手气,唯一一点技术,就在配牌上,四张牌配成两对,不同的选择,造成的结果完全两样,这就是魏可一直输钱的原因。 当场翻脸? 别说魏可没证据,就算你有证据,那又能怎么样,把王小帅赶开,不让他看自己的牌? 如果那样的话,双方的关系就闹僵了。 魏可在乎的又不是钱! “秦兄弟,你这把的手气又不行啊?不过我也没赢!你们俩小子,这把赢爽了吧?掏烟!一把牌赢了两百,这能买多少烟啊?秦兄弟来了咱这,你们连颗烟也不懂发一发?” 张排这家伙真不是东西! 长得人模狗样,牌桌上人品不太好,自己一把牌没赢到,立刻就不爽。 魏可哈哈大笑。 “这点钱兄弟我还不在乎!来,大家抽我的,继续继续!” 魏可说着,掏出一包烟,大方地发给大家抽,自己也叼着一根,脸上笑眯眯的。 这才叫有风度! 输了这么多钱,一点不带着急的。 张排竖起大拇指道:“秦兄弟好样的!你这个朋友我老张认了!” 牌局继续。 魏可不动声色,把自己左手放在了桌子上,脱下手套。 话说,魏可今天只有左手上戴着手套,其他人早就看见了,只不过,魏可的头上还顶着格子布,那样奇怪的事都做了,谁还在乎他多戴一只手套。 他是送财童子,穿着再古怪,别人也认了! 然而,当魏可露出左手,在座的几个人,还是不约而同吓了一跳。 王小帅道:“唉哟秦少,你这手是怎么了?” “没见过吧?” 魏可洋洋得意道:“这有个说法,叫黑手,也叫如意手!我这手上涂了一层黑色的油泥,渗进皮肤里了。我这手可厉害,抓牌特灵!今天手气不好,用这只手来改改运气!” 涂了油泥? 几个人将信将疑,仔细看魏可的手,果然,手腕上是正常颜色,只有手掌和手指是浅灰色的。 赌博的人,还真有很邪乎的! 有人摸了女人不洗手,直接上赌桌的,也有人给自己身上抹狗血的,反正怎么邪乎怎么来,像魏可这样的手,大家肯定没见过,但想来也是那么个意思。 魏可的这只手,真的很灵很邪乎吗? 错了! 该输的还是输! 继续打牌之后,魏可的霉运依旧,一桌子四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在输钱,而且是大输,不是说魏可一把都赢不了,而是绝对的赢少输多,赢一次就会输个三四次,甚至更多。 另外三个人当中,张排赢得最多,剩下的两个司机,也跟着赢了不少。 “我说秦兄弟,你这只黑手的运气也不灵,以后再想个别的法子,或许就灵了!” “嘿嘿!这就是个意思,输赢咱不在乎!” “兄弟豁达!老哥我服了!” 魏可是真不着急,不仅不着急,他一边打牌,一边还开始给自己找乐子。 找什么乐子? 玩牌。 魏可用他那黑乎乎的左手,随意捏起自己面前的牌九,有时候是一张,有时候是两张,随意地摆弄,他的手指灵巧的不像话,玩起牌来就好像杂耍,分外的好看。 几个人先是看得很惊讶,后来就不管了。 你再会玩,把牌玩出花儿来,该输的还是输,有鸟用处! 第425章 双天双地 一个小时过去了,魏可坐在那里,稳如泰山。 稳归稳,一万块钱已经见底了! 一多半的钱到了张排面前,两个司机面前的桌子上也是一叠,所有人喜不自禁。 “秦兄弟,以前没来过市政府大院吧?” “是啊,如果不是恰好遇上王排,我也不能来认识张大哥。” “哦!那以后常来玩!” “张大哥,你们院里那几辆车真漂亮!那四个圆环连在一起的,是叫奥迪吧?听说那是德国车,性能那是杠杠的,全栗敢也没有几台!” “奥迪!正宗的德国奥迪车!” 赢了钱,张排满面红光,说话嘴上没有把门的。 张排咧嘴笑道:“秦兄弟我和你说,咱们王将军外出,那是不一定会坐这台奥迪车!王将军最相信我的车技,他有时候要坐旁边那辆桑塔纳,也是我开车!” 张排说的含糊,魏可听懂了。 奥迪是王东升的专车,但王东升谨慎,却不一定就在奥迪车上! 这个张排开哪辆车,王东升就在那辆车上! 魏可注意过了,院子里三辆车,车窗上都贴了黑色的膜,要是不知道这个秘密,哪怕有人藏在暗处盯着,还真容易被晃点,搞不清王东升的去向。 这是个非常有用的情报! “咳咳!” 王小帅使劲地咳嗽。 他这是在提醒张排,别乱说话! 要说王小帅这个人,其他的优点很少,对他老叔还是很忠心的,而且,现场几个人当中,仅有他知道魏可的“真实身份”,那不是所谓的关口税务局的人,而是从那措来的! “嘿嘿!” 魏可扭头笑道:“王排,你是不是嗓子不舒服,也在为兄弟我着急?放心,不过是一万块钱而已,兄弟还撑得住!猴子,前面的钱输完了,再给老子扔一叠钱过来!” 唰! 小猴一点不犹豫,再次掏出一叠钱,跑过来摆到魏可面前的桌上。 又是一万元。 这一下,王排等人的眼睛亮了,就连王小帅也直吞口水。 今天这场牌九,玩得太值了! 几个人看着魏可,已经不再是一个穿着古怪的二世祖,而是一只大肥羊! 王排舔着发干的嘴唇,问道:“秦兄弟,你家里做什么的?怎么随身带这么多钱!” 魏可道:“家里做买卖的,钱嘛反正不会委屈了我。王排,今天你就敞开来赢!你能赢多少,都是你的本事!兄弟我就算输再多,也绝无二话!” 王小帅也帮腔道:“那是!秦少家里有的是钱!” 开心啊! 一个有钱的二世祖,吊在陷阱里,不仅一点不知道,还要装逼,这都不是肥羊,而是肥猪! 王排等人笑得合不拢嘴,仿佛已经看见,自己被钞票砸趴下了! 魏可哈哈大笑。 “王排,下面咱都拿出真本事来!我觉得吧,一百块的锅子还是太小,不如咱们再玩得爽一点,直接上一千的锅子,你们看怎么样?” 一千的锅子! 这一下,连王排也有点吓傻了。 押注一千,如果再翻倍,一局的输赢至少是两千。 我勒个去! 栗敢人推牌九,有过这么大的锅子吗? 那么大的输赢,估计就连栗敢王王东升,轻易也不敢玩! 这时候,王小帅挤挤眼睛,叫道:“张排你怕什么?你这小车班里,打一场一千的锅子,这是美名啊!往后我出去给你宣传宣传,全栗敢推牌九,你这里就算老大了!” “好!一千就一千!” 张排也狠了心,对两个手下道:“你们还是按照老规矩来,别手软!今天这场面,怕是咱一辈子就碰这一回了!以后喝汤还是吃肉,全凭各人运气!” 这是要拼了。 有了王小帅通风报信,稳赚不赔的买卖,不干的是傻子! 第一局,恰好又轮到魏可坐庄。 桌上的三个人老规矩,直接押最大的注! 每人一千的注,再翻倍,如果魏可输了,一局就是输六千,相反,赢了也是六千。 魏可瞪着眼睛看着。 对面的张排等人,眼睛都有点红了。 魏可笑道:“别愣着了,张排,咱开始洗牌吧!” “洗牌,快洗牌!” 当然得快! 这样大的牌局,再有钱的人,输多了也得输急眼,现在,张排几个人就想让牌局的速度快一点,在魏可反应过来之前,多来几局,这一局就是几千块,抵得上前面的十局。 洗牌,别人洗牌用两只手,魏可只用一只手。 左手! 很快,洗完了牌,投了骰子,几个人各自抓牌,魏可同样是用左手,反正他的左手很灵活,一点不耽误事,其他人的情绪绷得紧,甚至没在意魏可是用哪只手抓牌。 等抓完牌,魏可随手把面前的四张牌,两两摆好,就坐在那里看着。 “秦少……你还没看牌?” 王小帅迟疑问道。 魏可嘿嘿笑道:“是啊,不看了!这叫闷牌!反正拼手气,如果手气旺,怎么都能赢钱!手气背了,再怎么配对子也是输!我今天就试试手气旺不旺!” 啊!? 推牌九也能不看牌吗? 你连牌面都不看,就算抓到好牌,这么胡乱搭配,也很难赢? 不过,那是魏可自己的事,人家输了也是输自己的钱,别人还真管不着。 张排几个人相互看看。 既然如此,那也不用等着看王小帅的手势了,赶紧配牌吧! 三个人低下头,紧张思考。 这是两千块钱一局的牌,谁也不敢掉以轻心,对面的肥猪敢不在乎,他们可不敢胡来! 不过,再小心,也只是四张牌而已,很快三个人配好了牌。 “秦兄弟,我们好了,你开牌吧!” “王排,干脆你来给我开牌吧!我觉得,你的手气肯定比我强,你开牌我有好运气!” 魏可扭头对王小帅来了一句。 这要求真奇怪! 牌都摆好了,就在桌子上,谁开还不是一样吗? 王小帅挠挠头,上前伸出两根手指,熟练地搭住前面两张牌的边沿。 另外三个人的三双眼睛,就死死盯着。 啪嗒! 前面两张牌翻开了。 这是一对儿一样的牌,红2点。 一对红2,这有个讲究,象征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叫作双地,是很大的牌,在牌九的各种组合中,仅次于至尊宝和双天,所有32张牌九的各种组合当中,排第三大。 嘶! 所有人倒吸一口冷气。 魏可的运气太好了! 要知道,这是魏可没看牌,凭着闷牌,能碰巧抓中这对牌,运气逆天了。 不过,惊讶之后,张排反而笑了。 “秦兄弟,要说你这把牌的运气超级好,但也不走运啊!按规矩,前小后大,你要是看看牌,把这对牌摆后面,这把牌你稳不输!但现在,如果后面那对牌小于双地,就是相公牌,这局就不作数了!” “没事!王排你再开!” 魏可笑笑,让王小帅继续开牌。 啪嗒! 后面两张牌也翻开了。 两张牌又是一样的,每张牌上红6点黑6点,这叫二十四节气,也叫双天! 32张牌的牌九组合中,仅次于至尊宝,排第二大! “哈哈哈!小帅兄弟,你这只手的运气也太好了!前面东南西北,后面接一个二十四节气!咱几个今天玩这么久,也没谁抓过这样好的牌!你今天不上桌子玩,这不亏大了嘛!” 噗!噗! 在场的几个人,全都气得要吐血了! 尤其是亲手开出双天双地牌的王小帅,气得用左手,狠狠甩了自己右手一巴掌! 这只手太贱了! 他吗的一把牌啊,输出去整六千! 第426章 出千 六千? 六千也得给啊! 牌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魏可这是全凭运气,连开牌都是王小帅做的。 双天双地牌,多少年难得一遇,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凡是玩牌的都知道,运气这东西来了挡不住,谁都可能突然抓一手好牌,这叫狗屎运。 人家一万块都输了,突然来把好牌,你能有啥意见? 幸好,三个人之前都是赢钱的,现在算是吐回去,还没到彻底肉痛的时候。 一人两千元,张排面前还剩下一叠钞票,但两个司机之前赢的钱,基本上又回到了魏可手里,两个人顿时哭丧了脸,有点憋屈地盯着自己老大。 张排咬咬牙道:“打牌输赢嘛!你俩这牌品不行,还得再练练!这样吧,下把你们照样跟最大的,赢了算你们的,输了算我的!” 这小子是不死心,害怕自己两个手下退缩。 输了算他的! 这是明着想继续狠宰魏可啊! 魏可在肚子里冷笑,表面上却装的稀里糊涂,像只傻鸟。 很快,第二局开始。 到了魏可抓牌的时候,张排突然伸手喊停。 “慢着!这把从中间计数!” 玩小牌九,庄家投骰子,抓牌的时候,闲家可以要求从前、从后,或者从中间开始计数,这是为了防止作弊,只不过,栗敢这地方,还真没谁有本事当面作弊,也就很少有人提要求。 “从中间?那就从中间!” 魏可乐呵呵的,一点不计较,按照点数抓牌。 依旧还是闷牌! 四张牌看也不看,随手就摆成了两对! 这一次,三个坐在桌子上的,再加上王小帅,四个人的眉头都紧紧皱着。 张排挥挥手道:“配牌配牌!” “王排,这次还是你来开吧!我觉得就是你的手气旺!” 三个人刚刚配好牌,魏可就笑着说道。 王小帅犹豫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有点不敢往前凑。 张排突然转着眼珠道:“秦兄弟,要不让王排换左手开?我听人说,一只手的运气太旺,这运气就用完了,如果换只手,可能运气又有了!” 魏可笑道:“那就左手!” 王小帅这才上前,伸出左手,很别扭地抓住牌。 他又不是左撇子,用左手自然不利索,没法一下子翻开两张牌,只能一张一张来。 啪嗒! 第一张牌,满眼红,是张红8点。 红8点,也叫人牌,也是好牌了,从单张牌来说,仅次于上一局魏可的天牌和地牌,这张牌开出来,现场的气氛顿时变得凝重,几个人的呼吸很粗重。 “再开!” 又开了,第二张牌,又是张红8! 这是一对儿红8! 二八一十六,象征十六项为人道德,这牌有个说法,叫双人! “这,这怎么可能!” 张排失声尖叫。 魏可笑道:“怎么了张排?前小后大,前面出一对人牌,后面要是比这牌小,就算相公牌,好牌也废了!” 这句话,恰好是上一局张排自己说的! 听了魏可的话,张排尴尬不已。 “是是,小帅兄弟,你再开!” 张排赶紧掩饰。 再开? 王小帅的手已经抖了,不过,几个人盯着,他只能硬起头皮,再次伸出左手。 啪嗒! 第二对牌的第一张,3点,牌面上两点白一点红。 这张牌,叫作丁三。 丁三是什么? 丁三又叫幺鸡三,从单张牌来说,是32张牌当中最小的一张牌,而且这张牌是单张,就是说,32张牌当中,仅有一张3点的牌,不成对。 那么,开出一张最小的牌,其他几个人应当很开心吗? 按照规则,后一对牌若是小于前一对牌,这局牌就是相公牌,哪怕魏可的两对牌都比别人大,也赢不到钱,他的一对双人就算废了。 但!在场几个人,脸上都流冷汗了! 为什么? 牌九里面最有讲究的两张牌,都是单张,一张丁三,另一张二四,这两张牌,单张的时候是最小的牌,然而,当这两张牌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有个名头叫至尊宝。 牌九里面的话说,丁三配二四,至尊宝,绝配! 牌九牌九,3+6=9,至尊宝,尾数9,所以叫做牌九! 这局牌,魏可的牌第一对开出双人,现在开出了至尊宝中的一张牌,最后还扣在桌上的那张牌,是什么呢? “秦少,这最后一张牌,我不敢开?” 王小帅的声音都哆嗦了。 魏可突然冷笑了。 “小帅兄弟,你站在我身后,都看了那么多了!这不就是一张牌吗?有什么不敢开?” 魏可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哑巴了。 你以为人家是傻子? 王小帅站在人家身后,做了一个小时的手势,人家早就知道了! 傻,到底谁傻? 张排的脸色,变得一阵白一阵红的。 “秦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没什么意思!老子早就说了,各凭本事!老子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谁要是真能凭本事赢了我,别说一万两万,就是再多,老子愿赌服输!要是玩阴的,也要看看自己有没那手段!” 翻脸? 魏可现在真不怕翻脸。 最想要的情报,他已经到手,翻脸了,最多是拍屁股走人。 不过,他是没准备把自己的钱留在这里,那措的钱,没必要的时候,一分钱也不能浪费! “你真以为最后是张二四?” 张排的脸色阴沉的要滴水,但还不死心。 魏可哂笑道:“自己看看不就知道?” “看就看!” 张排咬牙,伸手,啪嗒一声将最后一张牌掀起。 6点! 牌面上四个红点,两个白点,牌九的叫法是二四,果然是至尊宝的第二张牌! “唉哟我的妈!” 两个司机当场抱头,趴在了桌子上。 魏可的两对牌,小的是双人牌,大的是至尊宝,与上一局是一个意思,他的牌一开,其他人的牌就不用开了,因为,开了也没用,肯定没有魏可的牌大。 前一局的牌难得一遇,这一局,更是难得一遇! “你!你出千!” 张排突然梗着脖子怒吼。 出千? 当然是出千了,傻子也知道这牌不正常! 一个人的手气再好,不至于连续两局都是这样好,而且,魏可自始至终连牌面都没看。 魏可哈哈笑了。 “老子真他吗的佩服你!自己找人偷看别人牌,给自己打手势,那都没事!别人凭本事赢了你,就是出千?你他吗的哪只眼睛看见老子出千?再给你个机会,你只要说出来,老子怎么出千了,老子就认出千!” 牛叉啊! 他这是明着告诉你,老子就出千了,但你看不出来! 魏可此话一出,张排反而给说愣了。 是啊!你说人家出千,人家到底怎么出千了? 第427章 秘密结盟 “秦大师,我张小钟认栽!我,我拜您为师,行不行?” 张排到底是没翻脸,反而憋出这么一句话。 这人叫作张小钟。 听了张小钟的话,魏可哭笑不得。 他哪里真的懂打牌九! 不过,转念一想,魏可还真的没有当场拒绝! “张排,你真的想跟我学牌九?” “秦大师,您叫我小钟就行!我是真想学!不瞒您说,我从小好这东西,早就想拜个有本事的师父。您放心,只要您肯教我,往后逢年过节的,我肯定孝敬您老人家!我对您比对亲爹还好!” 我呸! 魏可在心里暗骂,就凭这句话,不敬自己父母,这人的心术就不正。 “哈哈!” 魏可笑道:“真要那样,我的福气就大了!” 张小钟大喜,当场就单膝跪倒,给魏可施礼,口中喊“师父在上,受小徒一拜!” 这边张小钟拜师,那边的王小帅已经急了。 “秦少,哦不,秦大师,我也想学打牌九啊!您干脆把我也收了吧!” 魏可心里一阵腻歪。 他又不是真的会打牌九,所谓的出千也是唬人的。 他的左手异常灵巧,事先码牌的时候,已经将几张需要的牌,码在固定位置,等抓牌的时候,利用左手的遮挡,迅速将牌调换,动作太快,现场的人都没看出来。 这手本事,只有他自己会,别人却是练不出来的! “这样吧,这收徒的事情,咱先不急!” 魏可假意斟酌道:“今天我还有事。小钟,我和你说啊,学牌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在市政府当差,平时也没空和我学?要不这样,什么时候你能抽出三五天的空,我让你跟着我,先试试你的资质。” “啊!?” 张小钟顿时苦了脸。 他跪也跪了,却因为被王小帅一搅合,自己拜师的事也要黄了。 张小钟恼恨地等王小帅一眼,心里好一通暗骂。 转而对魏可讨好道:“师父啊!这两天我恰好走不开。王将军让人下了命令,最近三天,小车班必须全体待命!师父,三天后,我一准请个假,好好跟着您老人家学,您看怎么样?” 三天,全体待命!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情报! 魏可也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样好,随口说一句,竟然得到了一般人根本得不到的绝密情报。 “哈哈好!那我过个三五天再来!咱俩也别啥师父徒弟了,我有什么本事,全部交给你,权当交个朋友!小钟,这么说吧,我就是看你顺眼,要是换个人,他想学我也不肯教!” “那太好了!我这里先给您拿一万块钱,就当孝敬您老人家的!” 张小钟还真是死心要学牌九! 这小子生怕魏可反悔,当场掏了一万块的学费。 旁边的王小帅,见张小钟掏了一万,站在那里犹豫不决。 魏可心情好,心安理得收了张小钟的钱,伸出左手,又把袖子往起撸了撸,伸到了桌子上码着的那堆牌九上方。 “你们想不想看真功夫?看好了!” 哗啦! 魏可看似随意地抓起最前面的两张牌,反手往桌子上一丢。 啪嗒一声响。 一对双天! 再伸手,又抓起两张牌,又一丢。 这次是一对双地! 张小钟和王小帅等人的眼神,顿时就直了。 这本事,绝对是真的不能真! 随手就能抓出来双天双人,难怪他不需要看牌,有这种本事,闭着眼睛也赢定了! “哈哈走了!” 魏可一声大笑,站起身,带着小猴就往外走。 直到魏可走了足有半分钟,王小帅才突然一拍脑袋,缓过神来,追到屋门口大喊:“师父!我也愿意交钱孝敬您老人家!您也把我收了吧!” 可是,外面哪里还有魏可的踪影? 看见魏可真走了,王小帅抬手啪地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吗的这么好的机会!老子怎么就没抓住?这要是学会了偷牌的本事,往后多少钱赢不回来!” 看见王小帅懊恼,张小钟分外得意。 “小帅,今天我得感谢你,给我领来这位好师父!要不,晚上我请你喝两盅!” “不喝了!我回家自己煮鱼汤喝!” 王小帅闷着头,拎起旁边地上那条死鱼,气呼呼就走了。 李家村。 村口的老槐树下,停了一辆军用吉普,附近十几几名荷枪实弹的自由军士兵,虎视眈眈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这场面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村子里来了大人物。 这里是孙连仲的联络点,谁来了? 闵长河! 老槐树后面的屋子里,正在进行一场会议。 一身笔挺军装,坐在上首的,就是栗敢自由军一把手,师长闵长河。 此刻的闵长河,一点没有当日里在市政府军营里的狼狈样子,居中而坐,神态威严,大有一副指挥若定,一切尽在把握的大将风度。 “我闵长河大人大量,一切前嫌尽释!” 闵长河微笑道:“从今往后,你魏老弟就是我的兄弟,你的那措,只要不越界,我闵长河绝不染指半分!如有违此誓,天打五雷轰!我闵长河不得好死!” 这是一个誓言。 闵长河代表自己与魏可的结盟! 要说魏可对于闵长河的誓言,并不真心相信,然而,他现在必须接受。 无他!王东升马上就要对那措动手! 仅仅凭借那措自身的力量,魏可没有度过危难的自信,他必须为自己找到盟友,这个盟友同时也是无法选择的,就是明面上的闵长河,以及暗地里的孙连仲。 现在,魏可和孙连仲,就一左一右坐在闵长河的下首位置上。 “魏将军,恭喜!有魏将军和闵师长结为盟友,大事可定!那王东升绝无逃生之理!” 孙连仲先是向闵长河拱手,又向魏可拱手。 他是双方的中间人。 魏可并不清楚,孙连仲是如何拉拢闵长河,但从表面上看起来,孙连仲已经“投靠”闵长河,心甘情愿当了闵长河的小弟,而闵长河同样很看重孙连仲。 这俩人都是阴险狡诈之辈! 一个暗地里拉帮结派,试图杀了自家老大,自己取而代之! 另一个,左右逢源,把所有人都当作了自己手里的棋子,他的真实想法,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 魏可呢? 他更是其他两个人眼中的棋子。 闵长河想利用他,孙连仲也想利用他,于是,才有了今天这场会晤。 当然了,如今的魏可根本没得选,这个棋子的身份,他是不想当也得当,逃不掉。 “好!” 魏可正色道:“既然闵师长看得起我魏某人,我魏某人愿听从闵师长的指挥!只要那王东升敢离开栗敢一步,我必率部奇袭王东升的指挥所,斩杀狗贼!闵师长,不!闵将军,我在这里预祝闵将军马到成功!” 正所谓,花花轿子人人抬。 魏可这一句“闵将军”出口,闵长河顿时大喜。 “魏老弟,连仲老弟!你我三人今日联手,我闵长河痴长几岁,卖个脸皮当你们的大哥,你们放心,日后等我当了栗敢王,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绝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闵长河哈哈大笑。 三人联手,目标直指栗敢的老大,王东升! 第428章 与虎谋皮 栗敢,风起云涌。 稍稍有点身份的栗敢人,都能感觉到,这两天的风头不对,要出大事! 先是自由军的一个团,被调防到那措山脚下。 紧接着,那措〇七公司设在栗敢的办事处,被查封了,理由不得而知,当然了,这是来自于自由军上层的命令,也没人敢去指责,自由军为啥就要翻脸。 反观那措方面,却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唯一被传进栗敢的消息是,那措人在山顶上布置了防御阵地,那措民兵连和栗敢自由军,双方隔着半座山的距离,彼此摆开了阵势,战争一触即发。 这不对劲啊! 栗敢的南面,明明正在受到丘朗掸家族的威胁,自由军不去对付掸家族,反而要向自家小兄弟下手? 但,谁也不知道栗敢王将军是如何想的,反正,栗敢与那措再次变成了半敌对状态。 栗敢市内,气氛同样紧张。 一队队的自由军士兵,荷枪实弹在街头巡逻。 不久前,那措派遣作战人员,秘密混入栗敢市区,在栗敢市内的数个重要目标区域,引爆炸|弹,大肆放火,造成了整座栗敢城的混乱,那一幕,依然历历在目! 现在,双方再次变得敌对,自由军当然不得不防! 就在市政府门前街道的拐角处,蹲着几个衣衫破烂的孩子,他们是乞丐。 话说,栗敢北部地区遭到掸家族的骚扰,很多人家被迫成了难民,到处逃难,自由军在栗敢市区外设卡,禁止这些难民闯入栗敢,但总有些人设法混了进来。 难民们的日子很不好过,没吃没穿的,年幼的孩子就更惨。 一个半大小子,身上裹一件脏兮兮的袍子,可怜巴巴蹲在几个孩子中间。 他是小猴。 魏可虽然与闵长河、孙连仲秘密结盟,然而,他必须要做两手准备,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按照闵长河的说法,王东升做事一贯机密,尤其是打仗的事情,王东升轻易不相信手下任何人,他喜欢亲力亲为,往往自己前往一线指挥部,临机指挥。 自由军进攻那措的总体作战方案,已经有了。 魏可从闵长河口中得知那个方案后的第一反应,就知道那个方案是假的! 至少,那不是王东升出兵计划的全部! 按照闵长河所说,自由军会集中优势兵力,从那措的山顶哨所开始突破,以雷霆之势,先攻占山顶,然后,派兵绕过那措老镇街,直取那措新镇所在的岩盐峡谷。 魏可不相信,王东升会如此蠢! 道理很简单,自由军总体实力虽强,然而,单论重武器的攻坚能力,其实不过尔尔,也就是说,在发起总攻之前,自由军无法将那措的山顶防御工事完全摧毁,那种情况下,一旦强攻,自由军必然会受到较大伤亡。 为了一个那措,王东升舍得承受巨大伤亡吗? 王东升攻击那措,想的是趁机占便宜,而不是把自己弄得损兵折将! 再者说,既然要偷袭,何苦弄得这般风声鹤唳,王东升真要那么蠢,早被人赶下台了! 栗敢西区,兵营。 孙连仲是营长,巧合的是,他的这个营,也是计划中攻击那措的部队之一。 营部会议室内,正有几个人聚在地图前。 “孙老大,魏将军!我们营已经得到了自由军指挥部的准确命令,总攻时间,就定在今晚六点!” 孙连仲的一名手下,手指地图做汇报。 总攻! 自由军的进攻计划,也是具有很强破坏力的,首先是布置在山脚下的一个迫击炮营,发射0.25个基数的炮弹,然后,两个营的自由军步兵发起集群冲锋。 这是炮步协同! 当孙连仲听到这里,得意洋洋扭头去看魏可的表情。 他原本以为,魏可会被吓得面如土色。 却不料,魏可只是不屑道:“老掉牙的战术!” “你就一点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不就是60迫击炮吗?那东西比手榴弹强不了太多,我的人都躲在防御工事内!别说是四分之一基数,就是一个基数,也就是听个响而已!” “呃!好吧!” 孙连仲顿时郁闷了。 魏可其实内心里也很庆幸! 他自己不怕迫击炮,不等于民兵连的民兵们,也不怕! 话说,栗敢自由军的一个迫击炮营,同样不满编,却也有24门60口径迫击炮,1/4个基数的炮弹,就是每门炮发射20发迫击炮弹,总计近五百发炮弹,足以将山顶上的防御工事,狠狠犁一遍! 这样的炮击力度,放在大战场上不算什么,而在M北,就是具有绝对震撼力的炮击。 假如魏可事先不知道这个作战方案,将民兵连正常部署在山顶工事,等炮击之后,民兵连的战士们可能真的扛不住,剩不下太多的战斗能力。 这时候,孙连仲突然手指向地图上的一个小面小红旗。 “这里!自由军前线指挥部!距离那措山脚下五公里的龙口村!根据闵长河传来的消息,今天下午,王东升会带着他的卫队,进驻龙口村,卫队的规模大约为一个连!” 龙口村。 按照闵长河和孙连仲的计划,魏可率部偷袭王东升的地点,就是龙口村! 那么,为什么必须由魏可进行偷袭? 道理并不是太复杂。 闵长河和孙连仲想反了王东升,然而,王东升依旧是自由军的老大,很多自由军士兵,不会跟着闵、孙二人反叛,更不会亲手向王东升的卫队开枪。 也就是说,一旦孙连仲派遣自己的部队,攻击王东升的卫队,他自己很可能首先暴露! 这,也就是闵、孙二人必须拉拢魏可的根本原因! 目前在栗敢,有能力偷袭王东升卫队,并且成功杀死王东升的人,除了魏可,已经没有第二个人! 魏可盯着地图,皱眉。 “魏将军,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如果我失败呢?” 失败。 魏可率部偷袭王东升卫队,其实是一招险棋。 一旦失败,那措必将万劫不复! 换句话说,魏可与闵、孙二人的结盟,双方并不是平等的,一旦偷袭失败,王东升必然会将怒火,全部发泄在魏可的头上,相反,闵、孙二人并未暴露,他们依然可以选择继续等机会。 这是在与虎谋皮! “不!一定不能失败!” 孙连仲变色道:“魏将军,这个计划我已经等了很久!你放心,我和闵长河商量过,当战斗打响,我的人会在村子外面制造混乱,闵长河会把守卫部队调开,你至少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半个小时,以魏将军手下人的能力,足以击溃卫队,杀死王东升了吧?” 魏可不置可否。 “第二个问题,101山地团呢?” “山地团?这一次的作战方案,并没有山地团参加?” 听到魏可突然提到101山地团,孙连仲的脸色大变,很显然,他并没有将山地团考虑在内。 第429章 孙连仲的觉悟 这一天下午,栗敢的局势混乱。看小说到 混乱,并不是说那措再次派人潜入栗敢来捣乱,而是自由军开始频繁调动。 任谁都能猜得到,马上就要打仗了! 栗敢自由军的军事体制之下,几乎不存在部队秘密调动的情况,机动车辆太少,部队一旦出动,大批士兵荷枪实弹,沿路戒严,想不知道也难。 市政府前的街道上,同样也戒严了。 下午两点,市政府大院里突然涌出一群持枪的士兵,将行人往道路两边赶。 紧接着,一支车队驶出了市政府的大铁门。 两轮摩托车开道,后面是三辆满载士兵的大卡车,另外,还有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夹在卡车中间,那是一辆很显眼的奥迪汽车,一看就与众不同。 小猴就躲在拐角处,死死地盯着那辆奥迪车。 汽车的侧窗玻璃贴着黑膜,看不见里面坐着的人,然而,前档玻璃却是透明的。 司机,不是长相白净净的张小钟,而是出现过的另一名普通司机。 小猴的脸上,露出孩子般的得意。 他悄悄往后缩了缩,站起身拐进身后的一条小街,那里站着一个似乎正在无所事事看热闹的年轻人。 “向上面汇报!三大一小,冒牌的!” 那年轻人听了,也不接小猴的话,扭头就走。 小猴转身,又默默地蹲回了墙角,继续扮演他的小乞丐角色。 李家村。 老槐树后面的一排屋子周围,人影晃动,远处的地方,还有人躲在暗处,充当岗哨,这地方距离那措山脚下并不远,已经被当作一个临时的指挥和联络机构。 当然了,这里的人暂时还见不得光。 其中的一间屋子里,诸葛均领着两个人,正在紧张地忙碌。 房门一响,一身军装,腰间挂着手枪的孙连仲匆匆推门进来,身后跟着两名警卫。 “孙营长好!” 诸葛均啪地立正,敬礼! 孙连仲显然很惊讶,他估计也是没料到,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敬礼的动作如此标准,要知道,这样的人物在栗敢绝对不多见,而且,诸葛均的身上还隐隐带着一股书生气。 不过,孙连仲现在也顾不上其他。 “快通知你家将军,情况有变!根据我的线报,正在去往龙口村的,并不是王东升本人,而是他的副官!王东升带着他的卫队,刚刚出了市政府大院,去向不明!” 王东升,奸猾似鬼,他把所有人都给骗了! 这或许并不是王东升怀疑闵长河等人,而只是他一贯的作风。 在这个战前最紧张的时候,王东升将自己的副官派往前线指挥部,自己却带着卫队,玩起了失踪。 王东升是躲起来一个人潇洒去了? 那绝对不可能! 唯一的理由,王东升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失去了王东升的踪迹,孙连仲如何能不着急,他苦苦等待了十年,等的就是这么一天,假如王东升一直不露头,他孙连仲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孙营长请放心!王东升的行踪,在我们掌握之下!” 诸葛均不疾不徐,手指桌上的一幅地图道:“根据我方侦查员传回的消息,在十分钟前,王东升带着卫队,从市政府出发,驾驶车辆前往栗敢西北方向。预计目的地就在这里,栗敢以西的陆家桥!” 地图上,已经用红蓝黑三种颜色,标注了一些符号。 孙连仲当场大吃一惊。 “陆家桥!王东升去陆家桥做什么?” “今天下午一点,长桥镇101山地团,出动一个排,大约三十人,赶往陆家桥布防!下午一点三十分,101团全部五个连队,携带迫击炮和轻机枪,乘坐卡车,离开长桥镇营地。大约两点,这支部队通过陆家桥,目前已进入那措山一侧,正在设立前线指挥所。” 嘶! 孙连仲倒抽一口凉气。 驻防长桥镇的101山地团,果然出动了。 也就是说,魏可的预测完全正确,正在那措山脚下的自由军,仅仅只是摆设,是王东升拿来迷惑那措一方,而实际上担任进攻任务的,是原本并不参战的山地团。 不过,那措人的表现,也足够让孙连仲惊讶了。 王东升的花招,瞒过了所有人,却始终在那措人的监视之下! 一帮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山里人,他们凭什么有这样的本事,从现在的情况看起来,自由军与那措人相比,完全就成了草台班子,而那措人,才是正规军中的正规军? 但,这样的念头,孙连仲只是一闪而过。 “这怎么办!山地团的五个连队,战斗力要强于两个自由军的普通团!” 孙连仲有些慌神。 诸葛均却不慌不忙道:“孙营长,我们魏老大让我转告您,101山地团由那措一方负责!您和闵师长只需要按计划行事。但!有一点必须申明,那措山下的自由军,不得有一兵一卒,踏入那措地界!如有一名士兵过界,我们双方的约定,就此作罢!” “啊!” 孙连仲居然被说的哑口无言。 都到这时候了,对方关心的,不是突然闯入战场区域的山地团,而是双方的约定? “好的!我立刻去找闵长河沟通,绝不会让一个人进入那措!只是,山地团装备精良,你们那措能挡得住吗?还有,王东升怎么办,有那么多部队保护他,还能杀得了他吗?” “请孙营长放心!只要我们魏老大想,就没有他杀不了的人!” 诸葛均说的极为自信。 孙连仲表情讷讷。 原本认为一切在握的他,这时候变得很不自信了。 不是吗? 他以为已经把王东升算计死了,王东升转过头却把他晃点一把,如果不是那措一方转告,他甚至搞不清楚,现在的王东升去了哪里,又去做什么。 再一个,被他当作杀人棋子的魏可,似乎比他想象中强大许多! 王东升的一举一动,全都在魏可的监视之下! 甚至于,在他孙连仲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魏可已经做好了强行击溃101山地团的打算。 101山地团,别看仅有五个连队,屈屈五百余人,但以他孙连仲目前所能调动的全部力量,那也无法保证,就一定能击溃那五个连队! 这一切说明什么? 说明魏可的真实实力,并不比他弱小! 想到这些,孙连仲甚至有些灰心丧气,连忙向诸葛均告辞出来。 小小的那措,不简单! 到了这一刻,孙连仲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王东升一定要剿灭那措,因为,假如是他孙连仲身为栗敢王,他也不敢让自己的身边,趴着一只随时会暴起伤人的恶狼。 “不!假如王东升真的死了,让我控制了栗敢!我也不能留下这只恶狼!” 孙连仲怕了,却突然下了一个决心。 他是一个想当枭雄的人物,绝不能允许,身边存在另一个枭雄! 不过,那一切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孙连仲,心里只有暗自庆幸,他庆幸自己听从了鬼老头郝连龙的劝告,选择魏可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否则的话,以他自己的实力,估计依然没有扳倒王东升的可能。 隐隐约约中,孙连仲也在暗自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得意。 王东升是猛虎,魏可是恶狼,这一虎一狼,如果碰撞的两败俱伤,那恰恰就是最好的结局,到时候等到他孙连仲出手,就能轻轻松松收拾了栗敢的烂摊子。 第430章 王家兄弟 陆家桥。 一条不是很宽的河,河水却很急,河面上,一座破旧的石拱桥。 若是没有这座桥,河这边的人,想过河去往河那边,是件很麻烦的事,尤其现在三四月份,栗敢地区的雨水相对充足,河水深,要是没点水性的人,绝不可能徒步过河。 今天的陆家桥,分外热闹。 桥头边的空地上,一字排开十几辆高大的军用卡车,附近有士兵站岗。 我的乖乖! 在栗敢这地方,突然出现十几辆卡车,绝对新奇。 这时候,从东面的路上,溜溜达达走来一个人,那也是一个身穿自由军军装的人。 只不过,相比于桥头上武装整齐的士兵,这个正在走来的人,模样就太寒酸了,简直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这个人,军服敞着怀,军帽拿在手里,被当作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自己扇风,左肩上扛着一支老套筒,枪头上却挑着一只酒葫芦,随着这人的走动,一晃一晃的。 这是个士兵? 呸!如果这也叫兵,真是埋汰了兵这个字眼! 站在桥头站岗的几名101山地团的士兵,不约而同露出了鄙视的神情。 在这些士兵看来,全栗敢,只有101团才能称得上是正规军,而其他所有的自由军部队,只能算杂牌军! 更不要说,正在走来的这种家伙,连杂牌军都算不上! 更可气的是,眼前这小兵痞,似乎是个瞎子。 桥头这么多的军车,还有站岗的士兵,这人居然是没看见,闭着眼睛,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地,似乎在哼着什么小曲,怡然自得,对着警戒线就一头撞了上来。 “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 最前面的士兵,故意一拉枪栓,口中一声大喝。 “哎呀我的妈!” 扛着老套筒的兵痞,听见这一声大喝,抬头看一眼,立刻吓得一哆嗦,居然是一屁股坐倒,肩膀上的老套筒丢在了地上,酒葫芦更是摔出去老远。 这是被吓坏了。 “哈哈哈!” 周围的站岗士兵,看见这人的狼狈样,全都爆发出得意的大笑。 他们是最精锐的山地团,平时最看不起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兵痞杂牌军,能让这兵痞出个洋相,也是很开心的事。 兵痞坐在地上,眼珠子转了转。 这时候,他似乎刚刚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不仅不再害怕,反而拍拍屁股,很利索地爬起来。 “大兄弟,这么多大汽车,好牛逼!你们是栗敢来的自由军吧?听人说,只有栗敢城里的闵师长闵老爷的手下,才有资格坐大汽车!像我们这种小人物,只配坐牛车!” 兵痞说着凑上前,一双贼眼,很羡慕地盯着旁边的大卡车看。 “我呸!” 站岗士兵顿时不乐意了。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们是王将军的嫡系!嫡系你懂不懂?那是闵师长手下能比的吗?我说你到底干嘛的,没事跑这里来做什么?” “好好好,你们是嫡系,我是孙子养的还不行吗?我要过河!” “不行!这桥戒严了,你要过河,等明天这时候再来!” 两个人正说着话,桥上一个军|官走了过来。 军|官皱眉看了看。 “你和一个兵痞啰嗦什么!小心乱说话泄露了机密,团长饶不了你!” 军|官呵斥了站岗士兵,又冲兵痞挥手道:“快走!这地方不是你能来的!再不走老子让人抓了你!” 兵痞吓得一缩脖子,再不敢啰嗦,捡起地上的破枪和酒葫芦,灰溜溜往回走。 等转过一片田,余小七敏捷地跳进路边的田垄里。 没错,他就是侦察兵余小七! 一分钟之后,余小七已经重新穿戴完毕,不再是破旧的自由军军服,而是迷彩服,破枪和一个背包,被他背在身后,手里提着一支崭新的07-1步枪。 他蹲在田垄里,机警地往周围观察一番。 “好了,要回去了!明天陆家桥就撤岗?看来王东升只会在河西停留一个晚上,这是重要情报!我必须立刻赶回去,接下来要打仗了,我是新兵,赶不上打仗就亏大了!” 余小七自言自语,迅速沿着田垄,往南运动,目的是寻找一个地方,泅渡过河。 陆家桥以西三公里处。 这地方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 就在一片树林子旁边,停着一辆小汽车,小汽车后面不远的地方,并排扎起了几顶军用帐篷。 周围,荷枪实弹的士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将这地方保护的密不透风。 再往前面不远处的树林子里看,更不得了,一片片黑压压的士兵,各个武装整齐,手里抓着枪,枪尖上的刺刀发出点点寒光,这支部队显然与普通的自由军不同。 纪律! 这支部队很有纪律! 几百名士兵,以连排为单位,分头坐在地上休息,却没有人讲话,四下里鸦雀无声。 他们就是栗敢最神秘的部队,直属第101山地团! 此时,树林边的帐篷中,却是另一派情景。 “哈哈!国伟老弟,这次就看你的山地团立功了!那措山那边,就让闵长河领着人在那里耗着!任他那措人再精明,也想不到,我的百战雄师,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绕到了他的后路,端了他的老窝!” 坐在正中央的,正是王东升。 王东升依然是一身潇洒的洋装,显得风流倜傥。 他虽然当兵的出身,却一直自认为是儒将,哪怕亲临一线,也很在意自己的风度。 “大哥放心!” 坐在王东升对面的,是个身穿军装的中年人,这中年人黑脸,其貌不扬,眉宇间却有一股狠辣之气,这人就是王东升最倚重的手下大将,也是自己族弟,山地团团长王国伟。 “大哥!我山地团五百儿郎,平时苦练杀敌本领,不就是为了报效大哥吗?这一次,山地团杀入那措,谁敢挡路,一律剿杀!我王国伟要让那措的那帮土包子知道,胆敢触犯大哥的虎威,就是死路一条!还有那自不量力的那措魏将军,我会亲手割下他的人头!” 王国伟的眼中,寒光直冒。 “说得好!” 王东升击掌笑道:“我国伟老弟有气魄!在栗敢这块地界上,国伟老弟你就是古之吕布,无人可挡!老哥哥在这里预祝贤弟,马到成功,杀他个落花流水!” 这一对王家兄弟,都是哈哈大笑。 没错!在栗敢,以山地团的装备和训练水平,不要说偷袭,就是面对面打一场硬仗,也没谁能挡得住! 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王东升花了大价钱,给自己养一支精兵,就是关键时刻拿来用的! 这时候,坐在一边的王小帅,讨好道:“老叔,那措的那个什么魏将军,也是倒了八辈儿血霉!他哪知道,自家的小舅子,给他招下这么大的祸?不过老叔,姓秦的小子还是挺好玩的,能不能留那小子一条命?” “嘿嘿!妇人之仁!” 王东升眯眼道:“小帅,这次的事情,你做的很好!但有一句话我要告诉你,斩草就要除根!你陪着你三叔进那措,但凡是与那姓魏的有关系的人,全都给我杀了!什么留一条命?留着他日后给姓魏的报仇吗?你要和三叔学着一点,做人,心要狠!手要辣!” “啊!是是!老叔教训的对!” 王小帅赶紧低头,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 第431章 行军 荒岭峭壁,一支队伍蜿蜒蛇行。 乐文移动网 话说,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山路再难走,也有个限度,顶多派些人在前面开路,用刀砍开挡路的荆棘或者灌木,硬趟出一条路来,后面的人也就好走了。 但,在M北的大山中,这方法行不通! 就比如101山地团现在经过的这段路,就在一道悬崖的旁边,右边是深不可测的峭壁,左边也有一道山梁挡着,同样很陡,只是在山腰上,勉强有一条弯曲的小路,通往前方。 山地团的这些精锐士兵们,这一趟可是吃苦了。 普通的士兵还好一点,反正每个人身上只背着步枪和弹药,以及很少的食物和水,因为,道路虽然难走,却不是很长,翻过这座山,进入了那措的大后方,那时候还需要什么食物,直接抢那措人的就行。 最辛苦的,莫过于队伍中的迫击炮连! 为了保证部队具有一定的攻坚能力,王国伟咬牙,把他的迫击炮连带上了。 迫击炮的数量不是很多,8门60口径山迫击炮。 我的天啊! 这山路上,空手走路都费劲,士兵们却要肩扛手抬着迫击炮爬山坡,这个受罪就大了,轮到背炮的士兵,用绳子把迫击炮绑在后背上,前面一个士兵用绳子拽着,后面一个士兵用手帮忙扶着,三个人才勉强伺候一门炮。 除了炮,还有炮弹! 迫击炮这东西,没了炮弹还有什么用? 王国伟心野,命令手下带了半个基数的炮弹,那就是总计300多发炮弹。 平常的时候,别说是半个基数的炮弹,就算一个基数,迫击炮连也能随身携带,而且还不太影响行军速度,这就是山地团厉害的地方,士兵不仅身强力壮,还能吃苦。 然而,今天这种环境下,迫击炮连再能吃苦也扛不住。 走到这道山坡前,炮连的连长被迫找到了王国伟。 “团长,真不行了!再这样下去,走不到那措,我手下的兵全要累死逑了!” 炮连的连长自己也累得满头大汗。 王国伟瞪眼骂道:“你他吗的!老子平时好吃好喝养着你们,到了关键时候,你给老子掉链子?老子告诉你,就是累死了,迫击炮必须一门不少带过山!那措人在峡谷里有防御工事,就算主力被吸引在山顶,镇子里肯定还有人,你想让兄弟们光膀子往上冲吗?” 别看王国伟狠辣,却不是没脑子! 那措新镇建有护城河,也有防御工事,如果没有迫击炮,山地团要想攻下那措,肯定伤亡不小。 第101山地团,不仅是王东升的宝贝,更是他王国伟的命根子。 也正是这个原因,王国伟拼了命也要带上迫击炮连。 “团长,我不是掉链子!” 如果换作平时,王国伟发火,炮连的连长肯定不敢再吭声,然而,今天他也是豁出去了。 连长道:“迫击炮还是我的人来背!但是团长,那些炮弹,您看是不是分给其他连队的兄弟,让大家伙帮个忙。您放心,等过了最难走的地方,炮弹还是我的人来背!” 炮连连长的这个要求,合情合理! 山地团的迫击炮连,同样是配备一部分步枪的,也就是说,他们携带的武器装备的重量,已经远远超过其他连队,在这种情况下,强行让他们跟上大部队,那就太不讲理了。 “好吧!下不为例!” 这一次,王国伟终于同意了。 第101山地团的五个连,其中三个步兵连在前面开路,最后一个步兵连押后,被夹在其中的,就是迫击炮连,而所有的300余发迫击炮弹,就被分配给四个步兵连的士兵,帮忙携带。 还别说,炮连连长的这个提议,大大降低了整支队伍的前进难度。 不过是300余发炮弹,平均分配下去,每个士兵仅有一发,当然了,实际上不可能把炮弹这么分,每个连队在接到任务后,都安排了一些身体强壮的士兵,单独背这些炮弹。 很快,前面的三个步兵连,已经很顺利地通过了这段最陡峭的山腰上的小路。 轮到炮连的时候,百十名炮连士兵,一拥而上。 小路又窄又陡,有些地方,仅能容纳一名士兵勉强站立,若是同时站上去两个人,其中的一个,估计随时会摔下山崖,被摔得尸骨无存。 不过没关系! 炮连的这些士兵非常有经验,他们在每一名背迫击炮的士兵身上,都拴上数根绳子,其他士兵前呼后拥,拉着这些绳子,帮助背炮的士兵维持平衡,哪怕这士兵不小心摔倒了,也能很快爬起来。 王国伟也已经通过了这段山崖。 他是团长,却也是一位很能吃苦的团长,若是换作其他任何一个自由军的高级军|官,根本不可能陪着这些士兵,一起在如此崎岖的山路上徒步行军。 王国伟比普通士兵轻松的地方,不过是他没有背步枪而已! 这非常了不起! 当然了,王国伟这也是没办法,他的长处就是能带兵,如果他不能吃苦,就不能获得王东升的重用,这叫有付出才有回报。 王国伟回头,看看还在小道上艰难爬行的炮连士兵,嘴角露出得意的笑。 这一次,终于轮到他立个大功劳! 话说,王国伟在自由军一系中,位列老二的位置,地位仅仅低于师长闵长河,这里面最根本的原因,他跟随王东升的时间比较晚,而闵长河是王东升的老臣子,当年打天下的时候,闵长河为王东升立过汗马功劳,这一点,也导致王国伟再努力,只能屈居闵长河之后。 任何人都有野望! 王国伟这几年里,一门心思,就想压过闵长河,成为自由军第一人! 嘿嘿!这一次闵长河寸功没有,所有功劳都是老子的! 等剿灭了那措叛军,到了和南面掸家族开战的时候,老子的山地团,肯定又是主力,那一战打完,闵长河以往的功劳,估计也要被抹平了。 到了那时,自由军师长就算让他来当,谁敢说闲话! 这样想着,王国伟不由得意气风发起来。 “走!全军加快速度!” 王国伟大手一挥,迈开大步往前走。 要说王国伟还是有几分军|人的霸气,他往前走,其他士兵纷纷给他让路。 王国伟带着自己的几名警卫,急匆匆往前走,他准备亲自赶到队伍的最前面,率领他的一连,作为大部队的先锋,第一个冲进那措人的大后方。 往后等这次剿灭行动结束,他可以拍着胸脯说! 老子身为团长,第一个带队杀入敌人老巢,除了老子,其他高级军|官,谁有这个胆量! 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 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 王国伟霍地一惊,当场站住,大怒道:“怎么回事!不是命令了不准随便开枪吗?是谁胆敢违抗军令的!暴露了部队目标,老子活剐了他!” 第432章 山地团被坑 哪里是有人随意开枪? 坏事了!前方担任尖兵的一个排,遭到袭击! 话说,作为栗敢最精锐的第101山地团,那不是普通的自由军可比,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山路上行军,该讲的规矩,还是严格按照规矩来。 就比如说各连队的行军次序,不是随便乱走,而是每个连队首尾相接。 走在整支队伍最前面的,是一连的一个排,担任侦查和搜索前进的任务,同时也是警惕被人打埋伏。 遭到袭击的就是这个排。 “团长!尖兵排刚刚走出山洼,就被人迎面偷袭了!敌人躲在树林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我的人想冲出去救人,那些敌人的火力又猛又准,我的人根本冲不出去!冲出去的,都死逑了!” 跑回来向王国伟汇报的,是慌张的一连长。 王国伟大怒,一脚将对方踹翻。 “他吗的!你是当连长的,遇到敌情,自己不留在前面指挥部队,跑来老子这里嚎什么?这老林子里能有多少敌人!回去!给老子亲自带队往前冲!” “不行啊团长!” 一连长都要急哭了,解释道:“您是没到前面去看看,这山洼的地形很古怪,前面是个葫芦嘴,里面大,出口小!团长,让迫击炮连给我火力支援吧!要不然,我的一连就是全死了,也出不去!” 地形古怪,葫芦嘴! 王国伟不是白痴。 同样的,他也明白,自己手下的一连长也不是白痴。 “来人!通知后面的炮连,火速赶到前面去!架起迫击炮,给老子轰!” 王国伟也算果断,立刻发布命令。 哒哒哒!哒哒! 枪声。 又是枪声!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枪声,不是来自于前面,而是从身后传来! “他吗的!后面又怎么了!” 王国伟气得两眼冒火。 陡然间,他突然有种感觉,自己的101山地团,不妙了! 要说部队的正前方,突然遭到敌人的偷袭,还可以解释为,恰好有一支那措的巡逻队途径此地,发现了山地团的行踪,对方趁机打了个埋伏。 但,后面同时出现敌人! 这分明是前后包抄,要关门打虎的趋势啊! 再结合这个地方的地形,葫芦嘴,里面大出口小,那就很吓人了。 想到这里,王国伟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大喝道:“都给老子镇定!一连长,立刻给老子回到前面去!先稳住部队,建立防御阵地!其他人,跟老子往后面去看看!” 峭壁对面。 第101山地团正在经过的峭壁,右侧的绝壁外面,几十米开外的地方,就是一处缓缓的斜坡,这斜坡并不与峭壁相连,长着一些大树,显得阴暗。 就在斜坡上的几块大石头后面,几条人影稳稳地趴着。 “老营长!这仗打的没意思,什么狗|屁的山地团,被咱们几枪就撂趴下了!” 老营长。 这是山地分队的战士们,对林契的称呼。 大家如今不再是益岭独立营一连,然而,所有人朝夕相处在一起,彼此也都熟悉,就和以往在益岭的时候差不多,久而久之,队员们就恢复了以往的称呼,只是在营长两个字前面,再加上一个“老”字。 此刻,就在斜坡对面的山坡上,横七竖八躺着二十来具死尸,那是山地团炮连的倒霉蛋们。 炮连正在经过陡峭的山坡,哪里料到遭遇偷袭? 林契领着几名队员,一阵齐射! 对面山坡上,八个身上背着迫击炮的士兵,受到了重点照顾,一个也没跑掉,当场被打死,还有其他前呼后拥的士兵,也被打死了几个,剩余的,连滚带爬往两边逃。 现在,山坡上除了二十多具死尸,一个活人也没有。 那些炮连的士兵,要么趁机逃往前面,钻进了山洼,要么重新缩回到了山坡下面去了。 “都小心点!” 林契大声命令道:“咱们人少,敌人人多!全都给老子躲好了,谁要是给敌人的子弹咬上,老子饶不了他!两侧的敌人都不要管他,只要谁敢上那面山坡,就给老子撂倒他!” 绝了! 山地分队选择的这个地形,实在太给力。 在这条斜坡上,实际上除了林契之外,仅有班长铁林带领的三名队员,然而,就是他们屈屈几个人,已经能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对面的山坡,分外陡峭,两侧能进入山坡的地方,仅有一条小道! 林契等人分作两路,一左一右卡死了两边,对面的第101山地团,活生生被掐断成两截! 哒哒哒!哒哒哒! 林契的话音刚落,枪声大作。 那是山地团的士兵,在组织反击,子弹呼啸,打得斜坡上树枝树叶横飞。 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山地分队的队员们,全都预先躲在了石头后面的死角,子弹不会拐弯,从对面的山坡两侧,根本无法射中他们,顶多是子弹击中他们藏身的大石头,打得石屑乱飞。 “铁林!这地方交给你了,给老子盯紧,绝不能让敌人把那些迫击炮抢回去!” 迫击炮! 8门迫击炮才是关键! 林契选择的偷袭时间,非常巧妙,恰好是炮连的8门炮,同一时间全部上了山坡,如此一来,迫击炮连等于被一锅端了,所有的迫击炮,全都在山坡上,眼睛看得到,却用不上! 可想而知,如果山地团保留了一门炮,林契等人就是一场誓死的血战! 此时此刻,假如有人从天空中往下观看。 第101山地团,已经进退不得。 四五百号人马,被拦腰斩断成两截。 前面的三个连,恰好处于一片低洼地内,这地方像个大肚子葫芦的内部,后面是峭壁山坡,正前方一个狭窄的出口,右侧又是一道绝壁,左侧稍微好一点,却也是一道陡峭的斜坡。 后面的一个连,就在陡峭山坡的下方,干瞪眼没办法。 101山地团,栗敢王王东升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已经陷入绝地! 这场面,是所有人根本预想不到! 山地团的战斗力绝对强悍,装备先进,兵员素质高,哪怕是陷入敌方包围,作为包围一方的敌军,没有数倍于山地团的兵力,别想困住这支部队! 然而,世界上就有如此巧合的事,山地团想利用地形,偷袭那措新镇,反而被地形坑了。 战斗所发生的地点,是那措一方精心准备的! 目前参与了前后两个方向偷袭的,只不过是屈屈一二十个人! 这一二十个人,已经让山地团动弹不得! 但,在101山地团的周围,真的只有这一二十个敌人吗? 那当然不可能! 魏可为了消灭这股最有威胁的自由军,可是下了血本的,在山地团的周围,部署着整个那措超过一半的战斗部队! 顾淼率领的民兵连一连。 林契的山地分队18条好汉。 07分队一半的队员。 如此多的“重兵”围困之下,第101山地团虽然目前的损失并不大,除了炮连和一连损失惨重外,其他三个连队建制完整,然而,这支精锐之师再想逃出生天,已经比登天还难! 第433章 十万火急 龙口村,栗敢前线指挥部。 指挥部作战室内,气氛相当的怪异。 师长闵长河一身戎装,甚至于,双手上还戴着雪白的白手套,却阴沉着脸,站在作战地图前。 在他的面前,站着的是王东升的副官,这副官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将军有令!进攻时间提前至下午五点!迫击炮营发射炮弹数目减半,为每炮十发!火力覆盖后,派遣一至两个连队,发起试探性进攻。如进攻受阻,进行第二轮迫击炮轰炸,同样为每炮十发炮弹!如再次进攻受阻,进攻暂停,等候下一步通知。” 试探性进攻! 自由军的总攻计划,被临时更改为试探性进攻。 但,这不是最关键的! 问题的关键是,进攻时间提前了,炮击的顺序也发生了变化,这相当于一份全新的作战计划。 我呸!独断专行的王东升! 闵长河在心中暗骂。 他也是打老了仗的人,自然明白这份新的作战方案的后果,如此一来,对面山顶上的那措人,算是被坑了,原本那措一方已经做好了防炮击的准备,却不料,一切都突然变了。 那还不如事先不知道,来得更好! 不过,那措人死不死,与他闵长河,似乎也没有多少关系? 想到这里,闵长河的心情稍微变好了一点,与那副官说了几句客气话,就把副官送走,然后,自己溜达达进了旁边的一个房间,房间里,孙连仲正焦急地等在那里。 “闵大哥,现在是什么情况?” “哦!王东升又整出幺蛾子,他命令把进攻时间提前,炮击的次序也有变化。” 闵长河并不太在意,将副官传达的命令,转述一遍。 孙连仲顿时就着急了。 “啊?这可糟了!那措那边怎么办?” “有什么怎么办?” 闵长河冷笑道:“打仗嘛!谁敢保证不死人?这是王东升要改命令,不是我们故意要坑他姓魏的吧?话说,连仲兄弟,现在情况有变,姓魏的还能干掉王东升吗?” 果然! 闵长河对于自己与魏可的合作,看重的仅仅是利益。 他是把魏可当作一把刀来用,至于说魏可手下人的生死,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听了闵长河的话,孙连仲心中一惊。 他当然能理解闵长河的意思,因为,那也是他自己之前的想法,不过到了现在,孙连仲的心里又发生了变化,他不由得回想起今天诸葛均对他说过的那些话。 那措姓魏的是条恶狼,当恶狼还有力气咬人的时候,能不得罪,千万不能得罪! “我赶紧把这条消息通知那措!闵大哥,我是这样认为的,那措姓魏的行事风格诡异,不比王东升差!两个人斗起来,谁胜谁败真不好说!再者说,王东升去了哪里,咱也不知道!现在这种时候,必须相信姓魏的!闵大哥,事情明朗之前,咱一兵一卒也不能上山头!” 孙连仲再次提醒一遍。 闵长河转着眼珠,笑道:“连仲兄弟,这种小事,你老哥哥我分得清楚!” 李家村。 诸葛均啪地一声放下手中电话,脸色又惊又怒。 炮击时间提前了! 现在的时间已经过了下午四点半,也就是说,再过不到半个小时,自由军的二十余门迫击炮,就会将数百枚炮弹,突然砸向山顶上的防御阵地。 届时,山顶上的民兵二连,那是毫无防备的! 诸葛均仿佛看到,成片成片的民兵们,在炮火中凄惨地倒下,被炸得尸横遍野! 经过这段时间的亲身体验,诸葛均对于那措的情况很了解,民兵连的民兵们,总体素质不错,假以时日,完全可以成为一支优秀的部队。 然而,有些东西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说防炮击的训练。 从来没有经历过被炮击的民兵,突然遭到二十多门迫击炮的集群轰炸,会是个什么场景? 诸葛均实在不敢继续想下去! “小李!立刻收拾这间屋子里的所有资料,能带走的带走,不能带走的销毁!完成任务后立刻绕道返回那措!小刘,带上枪,咱俩要以最快速度,赶回山顶哨所报告!” 跟随诸葛均的,只是两名普通民兵。 说白了,这个所谓的指挥和联络机构,就是拿来装装样子的。 他们这间屋子里安装有电话,却只能接通自由军的孙连仲等人,无法与那措的山顶哨所直接通话,时间仓促,又为了保证机密,大家谁也没想到,需要给山顶哨所拉上一条明线电话。 现在,要想把消息传回山顶,只能靠两条腿跑! 太阳已经偏西,两个人影快步冲出李家村。 跑在前面的,是手里握着一把手枪的诸葛均,民兵小刘,抓着步枪紧紧跟在后面。 守在村头的孙连仲的手下,看见诸葛均二人,都很奇怪,不过,谁也没上前阻拦,因为,大家彼此都认识,也知道这年轻人是那措方面派来的,是“自己人”。 出了李家村,两个人埋头往那措山的方向跑。 诸葛均道:“小刘,路上无论出了什么事,咱俩最要紧的任务,务必赶在五点之前,将消息送到山顶!这件事十万火急,关系到无数兄弟的性命!” 民兵小刘赶紧答应。 为了赶时间,两个人决定不绕路,由李家村出发,直奔那措山,然后从自由军阵地的右侧绕上山。 此时,已经临近双方预定的交战时间,周围出现了一些自由军的巡逻队。 两个人都经受过军事训练,一边躲避巡逻队,一边往前赶路。 接近那措山脚下的时候,还是出问题了! 迎面,突然转出一队巡逻士兵,这些士兵约莫**个人,一个班的规模,恰好与诸葛均二人撞了个对面,双方陡然相见,都是吓了一跳。 诸葛均两个人,当然没有穿那措军服,穿的是普通百姓的衣服。 但,他们手里拿着枪! 已经到了这时候,马上就要打仗,两个手持武器的老百姓,出现在战场附近,傻子也知道不对劲! “站住!把手举起来!” 对面的巡逻士兵,一阵稀里哗啦地拉动枪栓,大声吆喝。 诸葛均两个人,迅速跳进了路边的小沟里。 怎么办? 如果站出去,报出孙连仲的名号,应当能糊弄过去,然而,时间来不及,等他们被验明身份,允许离开,黄花菜都凉了,那措山顶的战斗,肯定已经打响! “诸葛参谋!我来挡住他们,你赶紧绕路进山!” 民兵小刘突然往前一趴,趴倒在小沟边沿,举枪向前瞄准。 啪啪啪! 三声枪响。 “啊!” 对面传来一声惨叫。 紧接着,稀稀拉拉的枪声响起,子弹从头顶簌簌飞过。 诸葛均突然有点发呆。 他明白民兵小刘这样做的后果,这里的附近有很多自由军部队,小刘公然开枪击毙巡逻兵,这是严重的挑衅,其他巡逻队,会像蚂蟥闻到血腥味儿,疯狂围上来。 小刘还能活命吗? 看着民兵小刘的背影,诸葛均有点内疚,对方是为了掩护他! 甚至于,这名民兵只是临时调来,平时一直小刘小刘地叫,所以,诸葛均连小刘的名字,都说不上来! 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战友! 不过,现在这种时候,诸葛均也没法去问,只能深深盯了一眼小刘的背影,猫着腰,转身顺着小沟往后跑,一直跑出去很远,才猛地窜出去,跑进了路边的一片小树林里。 第434章 山顶 枪声! 那措山脚下,突然响起了枪声! 这种时候,枪声是极其敏感的,以至于很多人都莫名其妙。 还没有到预定的时间,难道战斗打响了吗? 诸葛均拼命往前跑,压制着心头一股酸酸的感觉,因为,当他钻进小树林里的时候,已经观察到了,从他们身后的位置上,另一支巡逻队正在快速赶来。 也就是说,民兵小刘腹背受敌! 现在,身后的枪声依然在响着,时断时续,那是小刘在战斗。 枪声在响,意味着小刘不会投降,那么,小刘的命运几乎已经确定,他是一个人,没有援兵,在击毙了自由军士兵的情况下,他四面被围,绝对无法逃脱。 牺牲! 这个字眼说起来很简单,但当任何一个人必须要面对的时候,就是如此沉重! 轰! 远远地,一声手榴弹的爆炸声,清晰传来。 随着这一声爆炸,枪声也随之戛然而止,一切归于安静。 诸葛均眼眶一热,他知道,小刘牺牲了。 那最后的一声爆炸,就是小刘引爆了身上的手榴弹,勇敢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话说,那措民兵连的日常训练,带着浓浓的国内部队的痕迹,比如说光荣弹,魏可和楚红柳等军事教官,并不主张使用光荣弹,然而,当民兵们听说了光荣弹的作用之后,几乎无一例外,都给自己准备了一颗! 想当那措民兵,就必须不怕死! 投降? 那措人不会向自己的敌人投降,宁可战死,不降! 对于这种观念,经受德式教育的诸葛均,他是不屑一顾的。 人的生命太宝贵了,只要你的意志足够坚定,投降也是为了更好地去战斗,为什么选择轻视生命,那不是勇敢,而是对人性的漠视,是不道德的行为。 但!现在有个战友为了掩护他,牺牲了! 在这一刻,诸葛均的心灵深处,绝对受到了震动。 假如没有小刘主动站出来,为他挡住追兵,他还能跑得出来吗? 他跑不出来,被巡逻队纠缠住,情报就不能及时送达到山顶,那样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丢掉性命! “不!我一定要及时赶回去,小刘不能白白牺牲!” 诸葛均加快速度往前赶。 幸好,这地方已经到了山脚下,诸葛均三绕两绕,很快就穿过了山下的田野,一头冲进了那措山,到了这里,他的心情稍稍安定了一点,因为,进了山,到处都是树林子,即便被发现,也容易隐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诸葛均已经爬到了半山腰。 突然,前方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 诸葛均凑上前仔细一看,不觉头皮一阵发麻。 只见,就在距离他不远的树林子里,聚集着足有上百名自由军士兵,这些士兵手里抓着枪,有的蹲着,有的站着,很多人的步枪前端还插上了刺刀,一片寒光闪闪。 糟了!这是自由军的进攻出发阵地! 现在这个时间,马上就要到下午五点钟,在五点钟的炮击之后,自由军就会发起冲锋,而发起冲锋的自由军,不可能从山脚下出发,他们在此之前,已经利用树林的掩护,来到了这里。 诸葛均也是误打误撞,一头撞上了一支将要发起冲锋的自由军部队。 继续往前不可能,唯一的选择只能绕路过去。 诸葛均小心地往后退。 不料,也是诸葛均的运气不好,他的脚下一个没踩稳,恰好踩中一块松动的小石头,石头滚落,发出哗啦一声响。 “谁在那里!” 树林里的自由军顿时警觉,几个人影追了出来。 诸葛均吓得扭头就跑。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追上来的自由军,足有十几人,一边喊,一边向诸葛均围上来,但很奇怪的人,这些自由军的士兵,虽然手里抓着枪,却没人主动开枪。 诸葛均很快就想明白了! 说白了,这里应当是自由军的一个连左右的兵力,这些人是悄悄从山下摸上来的,战斗还没打响之前,他们并不想开枪,那会提前暴露他们的位置。 既然对方不想开枪,那我来开枪! 诸葛均一咬牙,抬手将手枪指向身后的追兵,扣动扳机。 啪! 枪响了。 今天的栗敢自由军的作战行动,注定会不顺利。 不久之前,有个身份不明的枪手,在山脚下与巡逻队发生枪战,对方仅有一个人,却与前去围捕的几十名自由军士兵,战成一团,最后,那人拉响手榴弹把自己炸死,自由军却也伤亡近十人! 现在,山腰上也有人开枪! 这个位置,已经非常接近那措的山顶防线,位置很敏感。 山顶上,一身绿军服,头戴迷彩钢盔的楚红柳,趴倒在一线阵地的后面,手举望远镜,往山下观察。 今天,楚红柳没有参与秘密通道的行动,而是担任山顶防线的总指挥。 被部署在这里的,仅有民兵二连! 那措的总兵力太少,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在集中主要兵力围歼101山地团之后,剩余能够承担作战任务的部队,仅有民兵二连,也就是杨大春的这个连。 二连,自连长杨大春以下,实际上都是新兵蛋子! 杨大春在加入民兵连之前,不过是个领人收过路费的小头目,从没打过仗。 二连的这些民兵,平时训练很刻苦,然而,训练与实战是两码事,一旦上到战场上,没个主心骨压阵,这些经验不足的新兵,很可能就会突然自乱阵营。 魏可与闵长河、孙连仲有了秘密协议,闵孙二人都下了保证,不会真的大举强攻。 然而,战场毕竟是战场。 楚红柳虽然是个女人,却是真正的特种兵分队长,打过仗见过血,她的经验和能力,不是杨大春可比。 除此之外,魏可将综合军事实力最强的巴特勒,也留了下来,担任楚红柳的副手。 有了楚红柳和巴特勒,山顶防线基本就安全了。 “红姐,听这动静,怕是有人在追一个人!那人拿了把五四!” 巴特勒就在楚红柳的身后,他的经验很足,仅仅听枪声,已经猜得与事实一般无二。 楚红柳道:“疤瘌,你带上两个人,从侧面下去看看!我总觉得,今天这情形有点不对劲,山下的自由军是咱好几倍,咱们要当心一点!你下去后,一定注意安全!” “是!” 巴特勒干脆地答应,转身就走。 楚红柳扭头,又皱眉往山下看了看。 没办法,山下的树木太浓密,他们已经将靠近山顶的树木进行清理,整理出近百米远的射界,然而,再远的地方,就算利用望远镜,也观察不到什么。 “杨连长!命令下去,所有非战斗人员,立刻下阵地!两个排进入二线坑道,一线阵地上只允许留下观察员!” 楚红柳再次下了命令。 杨大春赶紧答应,扭头去安排。 今天,担任阵地防御的是民兵二连,但,面对这场危机,那措全民动员,组织了医疗队,担架队,后勤队,还有一支以工人为主的预备队,来到山顶阵地,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现在,马上就要到五点钟,距离战斗打响,仅仅只剩一个小时! 一线和二线阵地上,除了二连的民兵,还有一些预备队和后勤人员,在帮着整理最后的准备工作。 那么,那措的人都在山顶,会是谁在山腰打枪? 第435章 一分钟 噌噌噌! 三条人影,沿着树木的间隙,小心地往前运动。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首发 巴特勒走在第一个,他的手里托着的,就是那措最新款的07-1步枪。 这是一款难得的好枪! 以巴特勒这样的枪械高手的角度来看,新式步枪的模样稍显丑陋了一些,实用性却绝对强悍! 56冲,那是二战后出现的经典枪型,整体线条粗犷,那个时代前苏联的工业特点,决定了这是一款粗放型步枪,而07-1实际上就是56冲的改进版,继承了这种外型特征。 不过,改进后的新式步枪,携行非常便利,80厘米的长度,端在手里非常舒服。 小握把,标准尺寸的枪托,尤其是当步枪被抵在肩头,如同巴特勒现在这样,一边观察,一边搜索前进的时候,枪口的方向转动灵活,同时也能保证随时进入交战状态。 相比于巴特勒,跟在他身后的两个民兵,拿着老式56冲,就略显吃力一些。 那措步枪生产车间,已经能够保证给民兵连全体换装新式步枪,之所以尚未换装,不是魏可舍不得把好枪拿出来用,而是因为,任何一支枪,从装备到形成战斗力,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民兵连一直使用56冲,突然换成07-1,反而会不适应,导致战斗力下降。 当然了,等这次战斗结束,那措民兵连就该换枪了,到了那个时候,所有的那措战斗部队,都将使用新式步枪,战斗力无疑会再次上升一个台阶。 啪! 嗒嗒! 枪声,不是很激烈,就在前面不远的对方。 巴特勒没有将移动速度,提升到最快,因为,他并不知道,正在发生交战的是什么人。 万一是与那措不相关的人,恰好误打误撞在这里发生了战斗呢? 这种时候,当然是保护自己最重要。 突然,一个人影闪进巴特勒的视线中,就在前方几十米开外。 那人正在跌跌撞撞往前跑,似乎已经受伤,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腹部,另一只手上握着一支手枪,不时回转身,往身后的方向费力地开上一枪。 任谁也看得出,这人已经快完了,他的射击根本没有准头,只是尽量阻止追兵而已。 这个人,身上穿的仅仅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深色上衣。 但,巴特勒的双眼一瞬间瞪圆了! 诸葛均! “魂淡!快!那是诸葛参谋!” 巴特勒哑着嗓子一声喊,飞快地往前冲。 他不知道,诸葛均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然而,眼前的事实很清楚,诸葛均正在被人追赶,而且已经中弹,再不冲上去帮忙,诸葛均随时就会没命。 哒哒哒! 巴特勒一边跑,一边已经开枪,对面远处刚刚冒出头的一个人影,立刻被子弹打得一头栽倒。 这时候,正在逃跑的诸葛均,抬头看了一眼,也扑倒在地上。 “诸葛!小诸葛!” 巴特勒冲上去,一把扶住诸葛均,心里就是一颤。 只见,诸葛均已经快不行了! 他的脸色惨白,一点血色都没有,再看诸葛均的腹部,外衣上一个弹孔,一大片血渍,鲜血湿漉漉的触目惊心,而诸葛均倒在地上,浑身抽搐。 他中弹后,体内留着子弹,到底跑了多远? 巴特勒是个老兵,完全明白,一个人受了如此重的枪伤,还能坚持住边打边撤,需要多么强的毅力! “汇报!炮击提前!五点,五点啊!……” 诸葛均挣扎着。 他显然在用尽力气喊叫,然而,即便是他在喊叫,声音也非常微弱。 喊完这一句,诸葛均的脑袋一歪,彻底没了反应! 炮击提前! 巴特勒终于明白了,诸葛均受了这么重的枪伤,却一直坚持到这里,为的就是说出这句话,这个平时看起来有些文弱的洋学生,骨子里,却是个血性男儿! “他吗的!” 巴特勒发出一声怒吼! 他举起手里的枪,一下子将扳机扣到底,嗒嗒嗒!一串子弹猛烈地射了出去。 “掩护!……撤回去!” 如果依着巴特勒平常的性子,他绝对会冲上去,将那些正在追赶诸葛均的敌人,一个一个全部击毙,但,这时候他还有理智,他不是一个人,不能由着自己性子胡来。 诸葛均拼死回来报告,如果他延误情报,那就愧对战友。 这时候,两名民兵已经赶到,一左一右护在巴特勒的身前,举枪向追兵射击。 巴特勒将步枪扔在背上,两只手小心翼翼将诸葛均抱起,抱在自己怀里,站起身,飞快地往山上跑。 情报极其重要! 战友的性命,同样也无比珍贵! 只要诸葛均还剩下最后一口气,巴特勒就不能丢下他不管,到了这种时候,哪怕诸葛均在他怀里死了,哪怕自己被身后的敌人开枪击中,巴特勒也不会把诸葛均丢下。 07分队铁律! 战友就是亲兄弟! 也幸亏是巴特勒这个能玩命的壮汉,他抱着诸葛均,竟然跑的比兔子还快。 这时候,两名民兵护在巴特勒身后,边打便撤,他们拿的都是56冲,别管射击精度如何,火力却是足够猛,一通扫射之后,让那些追兵都不敢冒头了。 栗敢自由军的普通士兵,装备真的不如那措! 尤其在这样的近距离混战中,一支56冲的威力,要大于数支普通步枪。 再者说,跟在诸葛均身后的这些追兵,他们连诸葛均的身份也不知道,原本只是戏耍般追击,哪里想到要来玩命,被迎面一通扫射,顿时吓破了胆。 这些士兵悻悻地胡乱开了几枪,就匆忙往后退了。 山顶阵地。 楚红柳已经着急地迎到了阵地外面,看见巴特勒抱着一个人上来,远远喊着问道:“疤瘌!谁受伤了?” “小诸葛要死了!” 巴特勒拼命喊叫道:“要开炮了!红姐!五点啊!快让兄弟们疏散!” 五点开炮! 楚红柳激灵灵打了寒战! 她猛地回头,跑向了一线阵地,大声呐喊道:“撤下去!所有人立刻撤下阵地!敌人要开炮了!都不要慌!快进二线阵地的掩体!一刻不许耽误!” 一分钟! 诸葛均为山顶阵地,争取到了宝贵的一分钟! 战场上,一分钟很短,一分钟又很长! 楚红柳原本已经下达命令,让所有人撤下一线阵地,但,执行命令需要时间,尤其是那些非战斗人员,他们的动作就要更慢一些,所以当巴特勒赶回阵地的时候,一线阵地上,还有一部分人滞留。 假如没有诸葛均带来的消息,相当一些人,就会将自己的生命,永远留在这个山头上! 轰! 第一发迫击炮弹落下! 这是自由军迫击炮营的一发试射。 这个时候,最靠前的一线阵地上,已经没有人了,稍微拖后一点的二线阵地上,留在掩体外面的人,也很少,绝大多数的民兵和非战斗人员,已经及时进入掩体。 民兵连的掩体,挖的非常巧妙,实际上就是宽一点的坑道,上端用粗大的圆木遮挡,这东西无法防住重炮,却能抵挡60口径炮击炮弹的正面冲击,人躲在里面,基本可以保证安全。 第436章 炮击 “红姐!炮击开始了,你快下来!” 掩体里的民兵们着急大喊。? 楚红柳将最后一名民兵,推下坑道,叫道:“兄弟们!都稳住了!班排长维持秩序!随时准备上阵地!” 叫完这一声,楚红柳并没有跳下坑道,而是一扭身,敏捷地跑回一线阵地! 她飞快地扑到一个机枪掩体的下面,匍匐在地。 炮击的时候,一线阵地上必须留下人! 这叫作观察哨! 但凡担任观察哨的,都是部队里最勇敢的战士,现在,民兵二连的民兵们,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所以,这个观察哨的角色,楚红柳决定,由她自己来担任! 什么叫勇敢? 民兵小刘是勇敢的,诸葛均、巴特勒这些人也是勇敢的! 楚红柳无疑也是勇敢者! 一支部队中,一个两个勇敢者,不代表这支部队的气质,只有当勇敢成为大部分士兵的共同特征,那才能组成一支勇敢的部队! 轰!轰轰! 大地在震颤,仿佛世界末日降临。 60口径迫击炮,那也是炮,但凡是炮,当炮弹从天空中高高落下,飞行的动能,再加上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就能带给人地动山摇般的感觉。 尤其是,躲在掩体内的这些人,都是平生第一次,遭受炮击! 但!所有人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他们不害怕! 因为,他们只是躲在掩体内,头顶上有粗大的圆木遮挡,安全得很,相比较而言,他们尊敬的副总指挥,一个女人,却孤身一人,身处在漫天的炮火中! 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变得更坚强了。 正所谓,一头狮子率领的一群羊,可以战胜一只羊率领的一群狮子。 哪怕那些来不及撤下阵地,临时躲进掩体的非战斗人员,他们原先也许只是工人,或者农民,这时候,他们同样有着一种冲动,想抓起武器,跟随他们的红姐,一起去战斗! 这就是人格的魅力! 在那措,不仅是魏可本人,还有楚红柳、老团等特种兵,也在每时每刻感染着身边其他人。 假以时日,这就是一个不可战胜的群体! 这就是那措与众不同的地方,当未来的某一天,即便魏可和楚红柳这一批人,都离开了,剩下来的人,也一定会组成一个充满战斗精神的群体! 同一时间,山脚下,孙连仲手里举着望远镜,忧心忡忡。 开炮了。 比预定的时间提前一小时。 他指挥的这个营,被闵长河指定为预备队,这明显是在帮他保存实力。 但,孙连仲的心情并不轻松! 他能猜想得到,那个恶狼一般的男人,在得知炮击提前,而他孙连仲无法及时将情报送达山顶,让驻守山顶的那措人伤亡惨重的时候,那人会是一种怎样愤怒的表情。 他在害怕那个恶狼般的男人吗? 说真的,孙连仲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害怕任何一个人。 哪怕是手下众多,实力强横的栗敢王王东升,或者是神出鬼没的鬼老头郝连龙,他也是不怕的。 然而,他确实有点害怕那个姓魏的,奇怪的年轻人。 这感觉很奇妙,找不到原因。 孙连仲的目光,不由自主转向北面,视野看不见的地方,那里只有连绵的山岭。 栗敢猛虎与那措恶狼,已经正面交手了吗? 战况又如何呢? 轰!轰轰! 葫芦口。 这里同样也在发生炮击,只不过,这里落下的不是60口径迫击炮弹,而是107口径火箭弹! 107口径火箭弹,手臂粗细,大半截手臂那样长! 这东西的威力,真的比迫击炮大多了。 魏可没舍得浪费,一次性打出12发,而只是命令发射了4发火箭弹。 但,已经足够了! 山洼的葫芦型出口处,被这4发火箭弹覆盖,顿时成了一片人间地狱,山石迸裂,泥土飞溅,那些碰巧处于爆炸范围内的101山地团的士兵,顷刻间被炸得四分五裂,连尸首都找不全。 话说,101山地团被困,后路也被堵了,进退两难。 团长王国伟也是个狠角色,当机立断,命令他手下的二连,全体集合,来到葫芦口的内侧。 他的计划,利用人海战术! 这样的地形下,人少了显然冲不出去,那就用人命去填! 王国伟很精明,他从前方的枪声中,已经判断出来,堵在前面的袭击者,人数并不是很多,也就是说,只要他舍得让手下士兵用命去填,还是可能杀出一条血路的。 但!王国伟错了! 二连的士兵刚刚集合,冲锋命令尚未发出,天空中就落下了四枚硕大的炸弹! 排在最前面的二连一排,几十名士兵,几乎在一瞬间,就被爆炸淹没,而其余的士兵们,吓破了胆,鬼哭狼嚎一般,拼命往四下里逃窜,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他吗的!他们为什么能把火箭炮搬到这鬼地方来!” 王国伟气得两眼喷火。 他不是白痴。 当初,那措进攻北栗山的时候,已经使用过这种107毫米多管火箭炮,两轮齐射,就把掸渠的防御阵地打爆了,所以,王国伟看到炮弹落下,就知道是什么东西。 然而,这非常不合理! 他们101山地团,数百号人,要想把几门迫击炮带到这地方来,已经费老了劲,那么,对面的那措人,又凭什么能把沉重的火箭炮,运到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来。 火箭炮那玩意儿,可不是三两个人就能扛起来走路的。 但,无论怎么想不通,事实就摆在眼前。 袭击101山地团的,恰恰就是那措人,而且,那措人早就在这里设下了埋伏,轻而易举就将山地团围困了,地形不利,对手拥有火箭炮这种杀人利器,山地团已经危在旦夕。 山洼里! 山地团还剩余三百号人,武器弹药也不缺,但就是被堵在这里,动也动不了。 山洼后面的峭壁下面! 山地团的一个步兵连,再加上逃回来的炮连的残部,百来号人,同样也是只能瞪眼看着眼前的峭壁,那一条仅能通过一个人的小道,将山地团拦腰斩断成两截。 这仗打得憋屈! 那措人一个还没露面,山地团已经被打断了腰,只能趴在地上,苟延残喘。 “团长!我的二连啊!一个排全没了!” 二连长连滚带爬到了王国伟面前,嚎啕大哭。 要说101山地团这支部队,还真是一支正儿八经的部队,各连连长也爱惜手下士兵,不像自由军其他的部队里的长官,只懂得作威作福。 王国伟被哭得一阵心烦。 “你他吗的嚎个屁!传令下去!让兄弟们都散开,防止敌人轰炸!” 冲是冲不出去了。 但,山洼里也有好处,这一处山洼里的面积不小,数百人散开,对方要想靠火箭炮轰炸,将他们全部炸死,那是痴心妄想,绝对没有那么多炮弹。 那就先耗着吧! 此时的王国伟,除了干耗,他也想不出别的办法! 第437章 困兽 山洼葫芦口外。 正如王国伟所料,堵在这里的那措人,数量真的不多! 魏可亲自率领的六名07分队队员,另外就是民兵一连调来的一个班的民兵。 满打满算十来个人,十余支步枪。 没办法,人员太少了! 为了这次与栗敢自由军的全面战争,魏可将手下的武装力量,全部运用到了极致,每一个位置上,都是精打细算,凡是能够少用人的地方,一个也不多! 十几个人,利用葫芦口的地形,就把山地团的出路,生生堵死。 “将军!抓到几个俘虏!” 几个民兵手里端着枪,押着四个垂头丧气的自由军士兵,进了树林子。 这四个士兵,是走在最前面的山地团一连一排,也就是担任尖兵的那个排里的士兵,那个排最先遭到袭击,绝大多数人都被打死,也有几个幸运儿,侥幸活了下来,成了俘虏。 “全都绑结实了,堵上嘴,丢树林子里!” 魏可挥挥手。 如果有得选,他宁可不要俘虏,因为,俘虏也需要人员去看守。 不过,到底都是华夏人,既然抓了俘虏,魏可也不忍心下命令,将这几个人毙了。 “秦少!真的是您!秦少救命啊!” 其中的一个俘虏,突然哭叫着冲魏可跑上来。 魏可抬眼一看,自己也发愣。 是王小帅! 此时的王小帅,脸上黑一道白一道的,帽子也跑丢了,身上衣服都是土,非常狼狈,这小子看见魏可,就像看见了亲人一般,扑到魏可脚下,抱住腿就不撒手。 原来,王小帅今天是带路的,带着尖兵排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小子的运气真不错,周围那么多人都被打死了,他不仅活着,而且毫发无伤。 秦少! 现在的魏可,身上穿着迷彩服,脑袋上扣着钢盔,但一张脸没变,右眼角上依旧戴着黑眼罩,也难怪王小帅看见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仍然把他当作了“魏将军小舅子”。 “哟!这不是小帅兄弟吗?” 看明白是王小帅,魏可也笑了。 说起来,能成功围困101山地团,眼前这小子也算立了一份功劳。 “将军!这人……” 一个民兵跟上来,想伸手来拽王小帅,看见王小帅似乎认识魏可,就停住手询问。 魏可摆手道:“行了,这人交给我吧!” 将军! 这一次,王小帅终于是听清了! 他猛然抬起头,仔细盯着魏可,看了又看,突然往后一退,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用手指着魏可,惊慌叫道:“你你!你就是那个魏将军!” 魏可眯眼冷笑道:“小帅,你也不笨啊!” 话说,同样是魏可的这张脸,当他身穿军装的时候,绝对是一副铁血英姿! 以往的时候,魏可出现在王小帅面前,总是故意歪戴着帽子,做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以至于,王小帅从未怀疑过,这人就是人见人嫌的二世祖。 现在,魏可没必要再装,以本色示人,王小帅立刻发现了不同。 将军,整个那措能被人叫作将军的,有且仅有一位。 王小帅吓得浑身发抖! 魏可盯着王小帅,突然伸手从腰里抽出手枪,哗啦一声子弹上膛。 “小帅,我问你,你现在想死想活?” “啊?想活!大将军,我王小帅不是好东西,但我从没有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啊!大将军,求您不要杀我,看在我替您跑过腿,带您玩过牌九的份上,您给我一条活路吧!” 噗! 魏可差点被说乐了。 这小子带人偷袭那措,居然也好意思,舔着脸说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小帅,我想让你带我去见一个人,愿意吗?” “愿意!只要您不杀我,让我干什么,我王小帅都听您的!” “如果我让你带我去见王东升呢?” “啊!?” 王小帅彻底傻了,嘴唇发抖。 他又不是真傻! 事情到了现在,王小帅也明白,自己干了傻事,亲手把他老叔王东升手下的精锐山地团,送进了那措的包围圈,这支部队是王东升的命根子,王东升看的和自己性命一样重。 如今,再让他去见王东升,王东升能饶得了他? 但!不答应又能如何! 魏可手里的手枪,子弹已经上膛,他要敢摇头,对方一枪就能把他脑袋爆了! 嗡! 直升机起飞! 话说,秘密通道这里的山地环境,要是没有直升机,魏可若想迅速将部队调动到合理位置,还要运来火箭炮,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然而,有了直升机,一切就简单多了。 现在魏可押着王小帅,开上直升机,他要去对付下一个目标,王东升! 直升机,大摇大摆从山洼的上方飞过。 被困在山洼里的山地团士兵们,抬头看见直升机,一个个面色发苦。 王国伟气得咬牙切齿。 “王小帅兔崽子死了没有!这混账是想要老子的命啊!” 王国伟真的错怪他侄子了,此时的王小帅,被魏可捆成了一个粽子,扔在直升机机舱的角落里,吓得浑身发抖,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如何。 “命令!向后面喊话,让五连立刻撤退,向王将军报告!求援!” “其余的兄弟们!跟老子从山坡上杀出去!” 困兽犹斗。 王国伟当然不甘心就这样被困死。 这个山洼,前后出路被封死,右侧是绝壁,然而,左侧的山坡虽然陡峭,勉强也能攀爬,这就是山地团最后的出路,只要他们逃出这个鬼地方,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但!魏可真的会给山地团留出一条出路? 轰轰! 山地团的士兵们,刚刚在王国伟的指挥下,爬上山坡,连续两个地方都发生了爆炸。 那是地雷! 地雷的威力也不是很大。 然而,山坡上原本就很陡,士兵站着都费力,地雷一炸,周围近十米范围内的士兵,齐齐被震翻在地,稀里哗啦顺着山坡往下滚,哀嚎声一片。 “他吗的!继续往上爬!这地方不可能有很多地雷!” 王国伟扯着喉咙大喊,给士兵打气。 不料,他的话音刚落,一名士兵指着山坡上方,不要命地喊叫起来。 “敌人!敌人在山上!” 抬头看,倾斜的山坡顶端,突然出现了一排排的枪口! 那是顾淼指挥的民兵一连的主力! 民兵一连部署在这里的兵力,也不算很多,五六十个人而已。 但,这地方的地形太要命了! 山坡陡峭,山地团的士兵,要想爬上山坡,必须手脚并用,如果想一边爬坡,一边仰头开枪,那是不可能的,而山坡上方的那措民兵一连,居高临下,可以轻松地瞄准射击! 哒哒哒! 嗒嗒! 一通清脆的枪声响起,正在往山坡上攀爬的士兵们,唉哟唉哟惨叫着,下饺子一般往下掉。 王国伟噗通一跤跌坐在地上,脸色灰败。 完了,这山坡绝对冲不出去! 头顶上有枪在打,脚下还有地雷,别说他仅有两三百人,就算多十倍,也不行。 迫击炮呢? 假如他的炮连还在,利用炮火的掩护,尚有一搏之力。 然而,八门迫击炮,全都丢在后面的山坡小路上了,他的士兵手里,迫击炮弹有的是,却没有一门炮可用,偏偏,他的步兵连,除了一个炮连之外,一水的装备冲锋枪。 冲锋枪,近距离作战火力凶猛,但在这种情况下,真的和烧火棍子差不多。 “天啊!这是要亡我王国伟啊!” 第438章 狼驱赶羊 王国伟受困,他手下的五连,接到命令后慌忙后撤。 求援! 山地团大部陷入绝境,这是栗敢最精锐的部队,只要王将军接到报告,一定会调集重兵,前来救援,到了那时候,哪怕伤亡再惨重,也要将王国伟所部救出。 然而,五连能够安然返回吗? 答案是否定的! 那措山地分队还没有露面! 林契率领的山地分队,数量不多,共有18人,除了铁林等四名队员,埋伏在山坡对面的斜坡上,将山地团拦腰斩断,其余大部分队员,就悄悄潜伏在山地团的后面。 这些来自于克伦族的小伙子们,如今最擅长的,就是潜伏! 当山地团五连匆忙转身,准备沿原路返回,立刻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之中! 嗒嗒嗒! 毫无预兆地,不远处的树林里,响起一串枪声。 随着这串枪声,几个山地团的士兵,应声栽倒,死的死伤的伤,成了一串滚地葫芦。 “什么人!开枪!” 五连长大怒,立刻命令士兵还击。 然而,子弹打得像油泼的一般,刚才响枪的树林里,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五连长派了几个士兵前去查看,士兵们转了一圈,连个鬼影子也没看见。 这是怎么回事? 无奈之下,五连长下了命令,把受伤士兵抬起来,继续走! 但,部队刚刚开拔,另一个方向上,又是嗒嗒嗒一串子弹,没头没脑扫了过来! 稀里哗啦! 五连的士兵,再次倒下好几个。 这一下,所有士兵全都趴在了地上,成了惊魂之鸟。 谁也不傻! 敌人就躲在他们周围,人家不是明打明地冲上来和你战斗,而是藏在暗处,悄悄地打你黑枪! 我的天啊!这要怎么办? 周围,到处都是浓密的树林子,能藏人的地方多了去,谁知道敌人有多少,又是藏在哪里,反观五连聚集在一起的部队,再加上一部分炮连的人,加在一起百十号人,却成了明晃晃的大目标。 一方躲在暗处,打几枪就跑,另一方处于明处,有力使不上! 五连长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这么打下去,他们这些人就算全死完了,也回不去? “尽量散开!枪口对外!慢慢往前走!” 停在这里不走,那是不行的! 王国伟那里的大部队,还等着他们回去搬救兵! 然而,继续往回走,就必须冒着被打黑枪的危险,五连的这些倒霉的士兵们,只得尽量分散开,全都猫着腰,警惕地注意着周围,一点一点往前挪。 一步一滩血! 一段路一条人命! 山地团五连,这是在拿人命往路上填,流着血往后撤退。 附近幽暗的树林里,林契倚在一棵树后,盯着树林外犹如惊弓之鸟的士兵,嘴角露出冷酷的笑。 他对自己手下的队员们,非常满意! 现在这情况,与一个多月前,益岭独立营一连,惨遭三方敌人联手偷袭,多么类似! 当时的一连,也是被打得狼狈不堪,莫名其妙就被打垮了。 这就是特种作战吗? 假如当初的独立营一连,已经有了如今的本事,他的一连就不会死伤惨重,一支八十多人的连队,最后被打得仅剩十八个人,而且,没有魏可的援救,那最后十八人,也都会死。 当然了,就算他的一连没有被打垮,他们最后的下场,也未必会好。 当兵的,不是能打仗就行,还得跟对了老大! 庆幸的是,他们这些原本已经死了的人,跟对了一个老大,也终于变得强大了。 他们如今也是一群狼,能驱赶羊群! 有朝一日,等他们变得更强大,他们就会去复仇! 当日里,参与偷袭独立营一连的,包括丘朗掸家族、克伦族自己的部队,还有一群雇佣兵,除了克伦族自己,林契不想去报仇了,剩下的那两个,他们一定都会去复仇! 这也是魏可答应过林契的,魏可会带着他们这十八个人,一起去把仇报了,血债血偿! “传令下去!单发射击!以击伤敌人为主!” 林契再次下达了一道命令。 一道残忍的命令! 这也是魏可告诉他的,当狼驱赶羊群的时候,杀死一只羊,只会让羊群逃得更快,最好的办法是把羊弄伤,那会让羊群感到恐惧,也会让羊群的速度越拖越慢,最终缴械投降。 陆家桥以西,自由军临时营地。 担任警戒任务的将军卫队,变得有些人心浮动。 深山里的枪声,这里是听不到的,然而,半个小时前那几声隆隆的炮声,隐约传到了这里。 是山里打雷了吗? 这晴天白日的,怎么可能打雷! 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开炮,而王国伟率领的山地团,虽然带有迫击炮,却只是60口径小炮,按道理说,那些炮声并不是迫击炮,而是更大口径的火炮。 所有士兵都在私下里猜测,想不明白,在远处的深山里,发生了什么事。 按计划,当山地团抵达那措后方,就会派出传令兵,将消息汇报给王东升,然后,王东升会带着卫队,拔营返程,前往那措山脚下的战场,亲自指挥自由军大部队。 这是作战计划中的一环。 等那措新镇受到山地团的攻击,山顶防线上的那措人,一定会不战而陷入溃乱。 到了那时,自由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像赶鸭子一般,将那措人打败。 “一排!扩大警戒范围,禁止任何人靠近!” 担任卫队长的连长,非常有经验,不需要王东升出面吩咐,自己下了命令。 卫队嘛,别的事情不管,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自家老大的安全! 这连长不仅把手下一个排放出去警戒,剩余的两个排,也全部荷枪实弹,分部在王东升营帐的四周,枪口一致对外,像个九宫格,恰好把王东升护在最中心。 足足一个连的兵力,担任警卫! 这样的安保力度,在M北绝对是首屈一指。 这一个连,装备也是全栗敢最好的,士兵拿的是自动步枪,同时配备机枪,甚至还有两具掷弹筒。 可以不夸张地说,哪怕有一支正规部队,想要冲上来偷袭这支卫队,如果没有数倍的兵力,再加上不错的装备,基本是有来无回。 第101山地团的战斗力,算是自由军中最强的吧? 然而,即便是王国伟的山地团,突然叛变,冲上来围攻卫队,也不一定能占到很大的便宜! 只要山地团不动用迫击炮,仅凭士兵拿着枪往上冲,绝对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牛逼吗? 王东升的卫队,就是如此牛逼! 士兵素质高,装备给力,这一个连的实际战斗力,一定不弱于一个自由军的团。 所以,卫队连长虽然心里有点犯嘀咕,却也并不担心。 第439章 溃兵入营 下午五点半,一群人突然出现从树林里冒出头! 那是一群溃兵! 狼狈! 七八个人,抬着三副担架,跑得嘴歪眼斜,步枪胡乱挂在身上,军服也穿得乱七八糟,有的人身上还有大片的血迹,再看他们抬着的担架,滴滴答答往下滴着血。樂文小說| 这是怎么了? 卫队连长亲自带着人,跑上去查看。 “咱们被打败了,那个惨啊!好多兄弟都死了!求援!快去救救我们山地团吧!” 溃兵们看见卫队连长,连哭带嚷。 连长脸色一沉,喝问道:“都别吵!到底怎么了!” “张连长是我啊!我王小帅!” 第一副担架上,突然有个人高喊道:“糟了!我三叔领着我们进了山,半路上让那措人偷袭了!山地团现在被围在山里,我三叔领着人,正在和那措人拼命!我老叔还在这里吧?快!快抬我去见我老叔!我有重要情报,要向我老叔当面汇报!一点不能耽误!” 再看王小帅,伤得真惨。 头上绑着绷带,一脸的血,两条胳膊上裹着厚厚的绷带,甚至于,一条腿也被捆在一根树棍子上。 这是受了多重的伤啊! 连长的眼皮直跳。 王小帅是王东升家里的亲戚,连他都伤成这样了,可见战斗打得极惨烈。 他哪里想得到! 王小帅被绑成这样,完全是魏可害怕这小子捣乱,干脆给他绑成个植物人,让他动也动不了,如此一来,王小帅除非是不要命,否则,只能乖乖听话。 这王小帅是个什么货色? 怕死,但凡还有活命的机会,他连亲爹亲妈都敢出卖! “快抬进去!王排别急,我领你去见将军!” 连长赶紧挥手,让手下让路。 假如没有看见王小帅,卫队连长绝对不会如此好说话! 别看王小帅平常不怎么受王东升待见,然而,这一次不同,王小帅带回了秘密通道的消息,他在王东升面前的地位大升,这一点卫队连长很清楚。 山地团出发之前,有资格进入王东升营帐的,只有王国伟和王小帅! 你听听王小帅说话的口气! 我老叔!我三叔! 这是人家王将军的家里人,受了重伤,还记得回来向将军汇报,你一个卫队连长,要是敢不识抬举,故意拦着,你这个小官儿还想不想干了? 所以,连长一点没怀疑,急匆匆放了几个溃兵进入营地,自己亲自陪在王小帅的担架后面。 抬着王小帅的也是两个伤兵。 这两个人,衣服上血糊糊一片,尤其脸上都受了伤,缠着绷带。 连长原本想换两个手下来抬王小帅,但见两个伤兵走得急,一琢磨,还是别换了吧! 看这情况,山地团绝对是吃了大败仗了。 山地团打败仗,王东升的脾气肯定不会好,假如因为他耽误了事,让王东升把怒火发泄到他的头上,那真是没事找事,自己凑不痛快。 再者说,王东升也是打仗的出身,不至于一点血见不得。 于是,一副担架,就在众多士兵的目光注视下,很快来到了帐篷门口。 这时候,从距离帐篷不远处的汽车旁边,赶过来一个长得白净净的小军|官,这人也是听到吵闹,凑上看热闹,却不料一眼就看见,正在抬着担架的后面那伤兵的侧脸。 张小钟一下子站住了! 他的脑子里面轰地一声响。 眼前这伤兵,虽然脸上缠着绷带,却身材高大,给他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就在一天之前,他不是见过一个长得很类似的人吗? 那人也是被王小帅领着的! 但,那个被王小帅叫作秦少的牌九高手,绝不是山地团的士兵! 这个年月了,有人家里很有钱,随手就是一万两万的,打牌九技术出神入化,不愁吃不愁喝的,却放着悠闲的日子不过,主动跑来山里打仗,打仗就打仗,受伤了还坚持抬担架。 请问,世界上有这种人吗? 再者说,那个秦少什么时候对王小帅如此好,拼了命也要抬着王小帅走? 不对劲! 张小钟刚想开口喊,只见,帐篷门口的帘子已经掀开,王小帅被担架抬着,连同卫队连长,一起进了帐篷。 张小钟的这一声,就被憋在了喉咙眼里。 不过,张小钟也是个机灵人,没敢乱喊乱叫,却飞快转身,跑向了他的那辆汽车。 话说,这些溃兵是谁? 当然是魏可率领的07分队的队员们! 直升机就是便捷,刚刚还在大山里打仗,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魏可已经带着几名队员,从山里跑了出来,找上了自己今天的头号目标。 这一次的07分队,被一分为二。 当魏可领着人在山里对付王国伟的时候,杜斌带着剩余队员,就在营地的周围,牢牢盯住了王东升。 现在,魏可回来了,07分队除了楚红柳和巴特勒,全数在此! 十三名队员,对手是王东升的卫队连! 若是换作其他人,这场仗还是轻易不敢动手的。 人数太悬殊! 王东升的卫队连,装备并不比07分队差,人数近百,双方的人数比例,达到了一比七,而且,卫队连已经摆好了阵势,火力搭配合理,防御一点也不松懈。 然而,还是那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魏可不敢打的仗! 魏可回来后,领着杜斌和郝思理,几个人合计一番,就制订出这次的奇袭方案。 07分队分为两拨,一拨由魏可带领,大大方方进入营地,另一拨,则由杜斌带着,留在营地外围。 抬着王小帅担架的,正是魏可和郝思理! 他们两个人的任务,是直接闯入王东升的营帐,能抓就抓,不能抓就杀了! 一旦王东升的营帐里出事,卫队连绝对会大乱,到时候,其余队员趁机出手,内外开花,到了那个时候,哪怕卫队连的防守再不松懈,也不怕这些士兵不自乱阵脚! 唯一残忍的是,王小帅又当了一回坑爹的混账玩意儿。 刚刚坑了他三叔王国伟,又来坑他老叔王东升。 “报告将军!王小帅王排受伤回来了!有重要军情,向将军禀报!” 卫队连长挑开帘子,站在门口报告。 魏可站在后面,手里暗暗使了一把劲,推了一下担架,通知给前面的郝思理。 郝思理会意,两个人同时开步往前走,抬着担架,一头就撞进了帐篷里,魏可顺手一把将卫队连长推进去,再一拉,又把挡住门口的帘子,垂了下来。 “你!” 连长有些恼怒,回头狠狠瞪了魏可一眼。 走在前面的郝思理,这时候已经松开手里的担架,伸手一抄,从担架上抽出一把黑刀。 噗! 手起刀落! 一刀劈向连长的脖子,这一刀又狠又准,血光飞溅! 动手了。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卫队连长,这倒霉蛋根本没明白发生什么事,自己的脑袋已经飞到了半空中,死得最冤的就是这种人了,脑袋飞了,嘴巴也张开了,声音愣是叫不出来! 第440章 龙五的手 帐篷里,一共还有四个人! 两个卫兵站在距离门口不远的地方,管家龙五垂手站在营帐外侧,而王东升一个人坐在一张沙发上,位于营帐的里侧,这时候听到动静,几个人同时转头看来。 首发哦亲 郝思理抬手就杀了人,杀的是卫队连长。 “将军小心!有刺客!”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就是龙五。 龙五不愧是个武者,身手敏捷,几乎就在郝思理出刀的同时,已经有了动作,伸手提起面前的一张茶几,横着砸了过来,带起一片呼呼的风声。 话说,王东升也真会享受,来到这里督战,不仅有帐篷,帐篷里的布置也挺讲究。 地上铺的是厚厚的地毯,沙发茶几一应俱全,好像一间正常的会客室。 魏可终于明白,为什么郝连龙要说龙五厉害。 别的不说,龙五的力量绝对不小。 当龙五扔出茶几来砸,魏可连忙丢开手里的担架,上前一步,左臂在前,伸手两条手臂去挡,只听轰隆一声,魏可居然被砸得倒退两步,几乎站立不稳! 魏可的左臂,已经与钢铁无异,但若让他仓促之下,举起茶几来砸,也砸不出这样的效果! 这说明什么? 单纯从力量上,龙五绝不会比他差! 再从整个身体的柔韧性、协调性上来看,龙五的实力,应当比魏可还要强! “你的对手是小爷!” 噌地一声,郝思理对准龙五扑了上去。 魏可和郝思理二人,他们在进入营地之前,就做好了分工,两个人这一次是绝对的冒险,因为,营帐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们并不清楚,也不会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来仔细观察,进了营帐就要开始拼杀。 郝思理的刀法快,脚下轻灵,所以他以用刀为主。 剩下来的魏可,主要用枪。 两个人一刀一枪,恰好能够互补,发挥各自特长,如此才能爆发出最强的杀伤力。 事实上也是如此,魏可刚刚被震退,郝思理已经提着黑刀,冲上去,两个人配合的一丝不差。 “动手!” 魏可对着耳机,沉声低喝。 他这是在通知外面的两组队员,因为,营帐里面的战斗已经打响,外面的队员们,必须要比周围的卫队士兵,提前开始行动,哪怕仅仅只是提前一秒钟,也能占到足够的便宜。 与此同时,魏可反手一抄,已经将肩头的步枪,端在了手里。 步枪的子弹,早已经上膛! 战场上,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 一秒钟的快,决定了你可以活着,一秒钟的慢,也代表你就会被敌人杀死! 营帐里有两名卫兵,步枪全都单手挎在肩头,他们不需要像魏可那样,伸手去挡茶几,发现不对的时候,当场已经飞快地取下步枪,想要射击。 但,魏可比他们更快! 嗒嗒嗒! 魏可手里的步枪,首先打响了。 如此近的距离,魏可自然不可能失手,随着枪声响起,两名士兵的身体,就像被重锤撞中,倒飞出去,鲜血噗地喷射在两个人身后的帐篷上面。 07-1步枪,外型上与原型的56冲极为相似,威力也同样如此。 甚至于,由于木质枪托,改为轻质工程塑料,枪口略略有些下沉,这使得步枪在发射之后的枪口上跳,变得更容易掌握,魏可能清晰地感受到,步枪枪口的不规则跳动,有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哒哒哒! 轰轰! 就在魏可开枪后的一两秒钟,帐篷外面,传来一阵阵急促的枪声,还有爆炸声。 那是07分队的队员们,开干了! 进入营地内的几名队员,早有准备,各自从担架上取出藏好的手榴弹和火箭筒,有的举起步枪,对准身边的卫队士兵们,一通凶猛的攻击。 营地外面,杜斌等人也在同一时间开火。 原本安静有序的营地,在一瞬间变得腥风血雨,那些没有一丝一毫防备的士兵们,成片地倒在血泊中,惨叫声,惊恐的喝骂声,不绝于耳。 一方是蓄意已久,另一方却是稀里糊涂就被打蒙了。 07分队人数少,然而,人少有人少的优势,他们可以放手进攻,周围簇拥在一起的,都是敌人。 相反,卫队的士兵们,抱头鼠窜之下,居然连敌人在哪都找不到! 营地内的混乱,暂时与魏可等人无关! 面积仅仅二十余平方的营帐内,似乎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空间。 这里的战斗,完全不同。 “啊!” 魏可的耳中,听到郝思理十分短促的一声叫。 扭头看,魏可顿时吓了一跳。 原来,当魏可开枪的时候,郝思理已经往前冲,对着龙五扑了上去,而龙五也冲上来,两个人在极短的时间内,面对面,各自出手,凶狠地攻击。 这是纯粹的冷兵器的对抗! 郝思理手中有刀,而且是一口宝刀,对面的龙五却是空着手。 一招之后,占据上风的居然是龙五! 魏可也没看清,两个人是如何动手,然而,现在的结果他能看得明白。 郝思理已经后退一步,握刀的右手低低垂下,似乎还有些发抖,他弓步站着,正在迅速抬起左手,想要去抓住自己的右手手腕,改用双手持刀,去与龙五搏斗。 糟了! 龙五比想象中还要厉害,郝思理要输! 要说郝思理的刀法,绝对犀利,正面搏杀之下从无对手,这也是魏可没有第一时间,举枪向龙五射击的原因。 以郝思理的实力,哪怕打不过龙五,阻挡一时,总可以做到吧? 只要郝思理能挡住一小会儿,等魏可解决了卫兵,再调转枪口,龙五就只有死路一条! 但!郝思理一招就败了! 噗! 龙五抬腿,一脚踹中郝思理的胸口。 郝思理应声倒飞,滚翻在地。 “小心他的手!” 郝思理倒了,却还是坚持着发出了一声大喊。 龙五的手! 魏可早就得到了郝连龙的警告,管家龙五练的是铁砂掌,而且是个高手,可想而知,郝思理就是吃了龙五手上的亏,导致自己在龙五的面前,连一招都没撑过。 “死!” 说时迟那时快,龙五一脚踢飞郝思理,一个箭步向魏可冲过来。 魏可浑身的寒毛竖起! 他有着与郝思理交手的经验,不会想当然地认为,手里的枪是万能的! 如果他那样想,就是个十足的蠢蛋! 近距离的搏杀中,冷兵器的杀人效率,一定要强于枪! 呼地一声! 魏可的右手挥起,将手中的步枪,当作棍子,狠狠砸向龙五的头顶。 只见,龙五的脸上露出一抹讥讽的冷笑。 右臂横扫,一巴掌拍向魏可的步枪。 当啷一声! 传来的居然是一道类似于金属碰撞的铮铮回音! 魏可的内心里,几乎吓了一大跳,这龙五真是个怪物,一双手估计已经被炼成刀剑不侵了,否则的话,手掌与步枪的枪管相撞,怎么能发出这种声响呢? 不过,魏可并未停手。 用步枪去砸,只是他的一个诱敌之计,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 呼! 左拳捏紧成拳,平平正正的一拳,当胸击中。 左拳!这才是魏可的杀招! 第441章 黑拳头 砰地一声闷响! 魏可的左拳,龙五的左掌,重重撞在一起。 首发哦亲 看见对手用拳头来打自己,龙五绝对是乐见其成,所以,他的脸上,露出的依然是讥讽和冷笑。 龙五的手,连枪管都能硬砸,还能在乎一个人的肉拳吗? 但!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作例外! 当龙五自信地伸出左掌,去迎击魏可的拳头,在他看来,对面这人的拳头,甚至于整条手臂,马上就要废了,因为,龙五最擅长的,就是用他的铁掌,扣住对方拳头,然后突然拧动,拧断对方的手臂。 “哼!” 龙五的嗓子眼里,一声闷哼。 当他的左掌与对方拳头撞在一起,他没有趁机去抓对方拳头,而是停了。 诧异! 他感觉到了疼痛! 自己的一整条手臂,陡然一麻,然后,失去知觉了。 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的一双手,可是能够开石裂碑的,也就是说,就算与石碑重重砸在一起,他的手也没事,这一掌全力击出,如果遇到一块薄薄的石板,被打出裂痕的,一定是石板,而不是他的手。 “你的手里,藏了什么东西!” 因为太诧异,龙五的脸色憋得通红,却咬着牙问了一句。 两个人正在生死搏斗,龙五还有闲心去问? 这就是高手的思维,与常人不同! 此刻的龙五,第一感觉是诧异,紧接着是愤怒,没错,他认为魏可使了阴招,一定是在拳头里藏了什么歹毒的武器,这才致使自己的左手左臂,受了伤。 他龙五纵横M北,从来只有他用手伤人,何曾被别人的手所伤? 不问清楚,他心有不甘! “啰嗦!看拳!” 魏可一声大喝,左拳一摆,又是奋力一拳,砸向龙五的胸膛! 这一次,龙五真的慌了。 他的左手使不上力气,不过,幸好他还有右手。 龙五不愧是个高手,反应远超常人,当魏可的第二拳击出,龙五的右手飞快探出,一把,狠狠抓向魏可的手腕! 这就是高手! 魏可出手虽狠,但他的身体协调能力,绝对比不上龙五,假如两个人对调,由龙五先出拳来打,魏可一定跟不上对方的节奏,只能硬生生被对方来揍。 龙五不同,他的功夫全在两只手上,他有能力做出最合理的动作。 一个人的手腕,自然是手臂最脆弱的位置。 只要手腕被龙五的铁掌扣住,所谓的拳头,也就失去了威胁。 这天底下,有谁在手腕被龙五扣住的情况下,依然能用拳头去打伤别人的吗? 开玩笑!真有那种人,那就不是人! 啪! 龙五的右手,又快又准,一把抓牢魏可的左手手腕! 龙五很聪明。 因为,对方的拳头里,或许藏有什么歹毒的武器,手腕上却不会有,他用自己的手,去抓对方的手腕,肯定不会有危险,这样的方法是最妥当的。 这一次,老子就要废掉你的这只手! 龙五在心里痛快地想着。 嗤啦一声响! 龙五再次失算了。 他的右手,居然没能拧动对方看似柔软的手腕! 这一声嗤啦的响声,是龙五的右手五指,狠狠抓在魏可的手腕上,而魏可的左拳,依旧在向前快速刺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之下,魏可左小臂上的衣袖,被龙五的手指,抓成了碎布条。 衣袖碎了,拳头,却重重印在龙五的胸膛。 砰! 一声闷响! 龙五的双眼,顿时瞪得滚圆。 他下意识低头,去看自己胸前的那一只拳头。 没错,那就是一只捏紧的大拳头。 这一次,龙五看得很清楚,那只拳头上,并没有带着什么特殊武器,不过,要说这只拳头也是很古怪的,不是正常的肉色,而是灰黑色,就像涂了一层墨汁。 “黑,拳,头” 龙五的口中,艰难地吐出三个字,似乎在询问,又似乎是自言自语。 一抹浓浓的污血,顺着他的嘴巴、鼻孔,流淌出来。 轰隆一声。 龙五仰面向后倒下了。 震碎心脉而亡! 魏可的这一拳,击中的是龙五的胸膛,拳力却透过皮肤和肌肉,深入龙五的心脏,这龙五练的是一双手,他的心脏也就是普通人的心脏,如何能经受得住魏可的一拳? 大高手龙五死了,死得憋屈! 到死,龙五也没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人一拳打死。 “老大让开!让我劈死他!” 身后,传来郝思理的一声大喊。 魏可退开一步,眼角已经扫到,郝思理左手持刀,飞快地扑了上来。 “啊!这老东西!” 当郝思理看到,龙五仰面朝天,双眼瞪得滚圆,却口鼻流血,明显已经气绝身亡的时候,居然呆了,抓着他的那把黑刀,傻乎乎愣在当场。 魏可没工夫去和这混小子解释。 抬眼一扫,心里咯噔一声。 不好!王东升跑了! 只见,里侧的帐篷上面,被人用刀划开了一道大大的口子,而王东升已经不在帐篷里。 就在刚才,魏可和郝思理与龙五一番激战的时候,王东升趁机割开帐篷,溜了出去,这帐篷毕竟不是屋子,要想逃走还是很容易的。 “王东升跑了!快追!” 魏可喊了一嗓子,迅速冲到那道裂口处,往外一钻。 营地里,早已经混乱不堪,到处都是人影,到处都是子弹横飞,所有人已经杀得昏天黑地。 “王东升逃出来了!快找到他!” 魏可急忙用耳机,通知外面的其他队员。 07分队一共有四部单兵单台,其中一部在魏可身上,另外的三部,分别在杜斌和其他两名队员身上,这几个人恰好位于不同的方位,负责周围队员的协调指挥。 就在这时,魏可突然发现了! 营地里唯一的一辆汽车,不知什么时候开到了帐篷前面,一个人影,正在拼命往车里钻。 是王东升! 魏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正在钻进车里的人,就是王东升。 魏可举枪就射。 咔吧一声机括响动,子弹却没发射出去! 低头一看,魏可不由得一阵气恼。 原来,步枪枪管上的弹仓部位,已经扭曲变形,那是刚才在帐篷里的时候,他用枪去砸龙五,被龙五用手拍了一掌,恰好打在了弹仓与枪管的连接处,弹仓歪斜,自然无法射击。 这一次行动,为的就是击杀王东升,若是让他逃了,后果很严重。 魏可随手丢了步枪,一咬牙,拔脚往前飞奔! 这时候,汽车已经启动! 魏可拼命追了上去,距离汽车还有数米远,飞身跃起,与此同时,左手由上而下,像一把挥舞的镰刀,只听砰地一声响,魏可的左手,生生在汽车的后行李箱盖上,砸出了一个洞! 嗡! 汽车往前一跳,开始加速。 魏可的一只手抠在行李箱盖上,两只脚还拖在地上,就这样被拖在了车后面! 第442章 王东升被杀 营地里交战双方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 只见,汽车发疯似的往前猛冲,一个人被拖挂在汽车后面,左右翻滚! 这是个什么情况? 汽车是王东升的车,然而,到底是谁在开车,又是谁在后面挂着? 一时之间,双方中居然谁也没向这辆汽车开枪,眼睁睁看着这辆汽车,撞开了路口的一处路障,带起一大股烟尘,往营地外面的道路上冲了出去。 “挂着的是咱们的人!追上去!” 杜斌突然发一声喊,爬起身,跟在汽车后面猛追。 他是阻击手出身,视力比其他人敏锐,勉强看清了,挂在车后的那人,正在努力地想往汽车上面攀爬。 也就是说,这人是主动爬在了汽车后面! 试想,如果这是一个王东升卫队连的士兵,可能会有如此勇敢吗? 不!这只能是07分队的队员! 甚至于,杜斌隐隐有种感觉,这个挂在汽车后面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魏可本人! 也只有魏老大,才能干出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 如果挂在车后的是魏可,那么,到底是谁在汽车里面,那就不难猜了,一定是王东升无疑,恰恰就在刚才,魏可还通过电台询问了,有人发现王东升在哪里。 “老大!车后的人是不是你!老大你回话!” 杜斌一边追,一边大声问。 然而,魏可正被挂在汽车后面拼命,耳边风声呼呼地倒灌,就算有人在电台的那一头打雷,他也是听不到的,更不可能去回答杜斌的问话。 嗡!嗡! 驾驶座上的张小钟,拼命踩油门。 汽车像喝醉了酒,颠簸着,一路往前猛冲。 这是一段土路,也幸好如此,汽车的绝对速度不是那么离谱。 然而,即便如此,魏可也有点受不了! 他仅有左手勾在车厢外面的盖子上,根本不敢松手,而车盖子上是光滑的,右手伸出去,完全找不到抓的地方,就这样双脚被拖在地面上,一路往前跑。 苦啊! 咣当一声响! 汽车后挡玻璃,突然被人从里面敲碎,一张人脸露了出来。 是王东升! “是你!老子打死你!” 这时候,魏可脸上的绷带已经被风吹掉,帽子、眼罩也统统没了,王东升一定是认出了魏可,立刻咬牙切齿,对着魏可一阵怒骂,他的手里,提着一支手枪! 魏可浑身的寒毛竖起。 这是太不妙了! 王东升的手里有枪,而他挂在汽车后面,无遮无挡,王东升只要开枪,就能杀了他。 情急之下,魏可伸手往腰间乱摸,抓住一个圆圆的东西,向王东升就砸。 “啊!” 王东升刚刚将手枪举起,却不料,被飞来的东西,一下子砸中脑门,他啊呀一声大叫,鲜血涌了出来,慌忙用一只手去捂脸,另一只手里的手枪,已经扣动扳机。 砰!砰砰! 魏可一缩脑袋,只觉得光头上一阵凉飕飕,子弹从他的头顶飞过! 魏可扔出的是什么东西? 一颗手|雷! 这手|雷砸中王东升的脑门,往后弹起,掉落在驾驶台上,滴溜溜乱转。 嘎吱! 正在开车的张小钟,看见面前这枚手|雷,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一脚刹车狠狠踩了下去,汽车发出一阵刺耳的噪音,像个磕头虫一般,一跳一跳的,熄火了。 手|雷,并没有爆炸。 原来,魏可扔出手|雷的时候,甚至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扣住拉环,手|雷自然不会炸。 但,坐在驾驶座上的张小钟,冷汗还是哗哗往下淌。 如果手|雷爆炸,他就死了! “他吗的!张小钟你个魂淡!开车啊!” 突然的刹车,让王东升翻滚到了车厢里,手枪也飞了,他的脸上满是鲜血,但意识仍很清醒,放开嗓门一通乱喊乱叫,命令张小钟开车。 张小钟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伸手,去转动车钥匙。 嗡! 汽车再次发动了。 此时的魏可,比王东升摔得还要惨! 王东升只是滚翻在车厢里,而魏可却是重重撞在汽车的后保险杠上,几乎被撞得岔了气。 眼看着,汽车又要往前冲! 就在这时! 啪!啪啪啪! 一连串的枪声响起! 这枪声也是手枪,然而,枪声却不是从汽车内传来,而是来自于汽车的正前方。 哗啦哗啦一阵乱响,汽车的前档玻璃碎了。 咦?谁在开枪? 难道是07分队的队员,及时绕到了汽车前面去拦路? 魏可趁机稳住身体,探头往前面望去。 此时,汽车的前后挡玻璃,都已经碎了,透过破碎的车窗,魏可很容易就看到了汽车前方,站着一个人,那人手里举着手枪,一枪一枪地扣动扳机,就好像,不打完枪膛里的子弹,他就不会停。 是他! 被魏可认命为特统负责人的卢祥! 魏可不由得一阵诧异,因为,在他的作战计划中,卢祥不是参与偷袭王东升营地的战斗人员,甚至于,卢祥也不应当出现在陆家桥,而是应当在栗敢,带领他的手下,监视栗敢城内的一举一动。 卢祥为什么来了这里? 此时的卢祥,就好像真的着了魔,把枪膛里的子弹,一发发全都射完,将汽车的正面,打得满是弹孔! 这魂淡!平时的训练都回到娘肚子里去了! 魏可心里暗骂,一直等到枪声停了,才冲出来,绕到了汽车旁边,一把拉开车门。 汽车里,只有王东升和张小钟。 张小钟趴在驾驶座下,王东升倒在后座的车厢地板上,两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出来!” 魏可一把揪住王东升的后脖领子,拖出来摔在地上。 王东升满脸的血,却顾不上去擦,大声哀求道:“魏将军!是我错了!我不该派人去打你的那措的主意,都是那个北望!还有毛静卿!是他们撺掇我干的!我再也不敢了!” 老子呸你祖宗! 魏可大怒。 到了这时候,王东升竟然还找人顶缸,找到了郝连龙的主家北望先生,当真可笑! “将军!请您把这个人渣交给我!我要给爹娘报仇!” 卢祥突然赶上前,手里提着一把匕首,双目通红地盯紧了王东升。 原来如此! 卢祥的父母,都是被自由军害死的,卢祥平时不怎么说话,却是把仇恨深深埋藏在心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悄悄来到陆家桥,恰好截住了王东升的汽车。 这就是王东升活该受死了! 卢祥是魏可的手下大将,这个要求,无论如何不该拒绝。 魏可退后一步,微微点头。 “啊!饶命啊!魏将军,我不当栗敢王了,我把这个位子让给你坐!” 王东升也是个精明人,扯直了嗓子大喊。 魏可一声冷笑,摇头。 栗敢王,他魏可在乎那么一个破位子,笑话! “王东升!还我爹娘的命来!” 卢祥见魏可摇头,再不犹豫,手持匕首上前,暴喝一声,一脚踩住王东升的胸口,手起刀落,一刀狠狠刺进王东升的心窝,顿时鲜血飞溅。 执掌栗敢十年之久的栗敢王王东升,被杀。 第443章 弄巧成拙 那措山脚下,枪炮声已经停止许久。 闵长河与孙连仲,一前一后站在一块坡地上,手持望远镜,神态凝重。 那措山之战,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说是意料之中,那是因为,这原本就是试探性的一战,王东升的命令是试探,闵长河也没打算来一场死战,走个过场即可,没必要来个你死我活。 意料之外! 这一仗打得惨烈! 惨的不是防守一方的那措人,而是进攻的栗敢自由军! 执行进攻任务的两个自由军连,全军覆没! 战斗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在第一轮炮击之后,闵长河派出一个连,向山顶发起冲锋,最初一切很正常,山顶上还散发着炮火留下的硝烟,好像一个人影都没有,让人怀疑,那措的守军都被炸死了。 然而,就在士兵们冲到距离山顶五十米远的地方,山顶上,突然冒出无数的枪口。 机枪!冲锋枪! 集火射击! 短短的不足一分钟的时间,参与进攻的近百名士兵,全部倒下! 看到这一幕,指挥作战的闵长河也被打出了真火,不需要副官提醒,立刻投入第二轮的迫击炮射击,然后,再次派出一个连,杀向山顶。 结局是相同的,五十米,那措人再次出现在山顶,又是一通爆豆般的齐射。 这一次,那措人做的更绝! 当射击之后,数十名身穿绿军服的人,从山顶阵地后杀出,一眨眼就冲到了自由军被击溃的地方,集体补枪,将所有受伤未死的自由军士兵,当场杀死,然后又迅速返回阵地,消失的无影无踪。 太狠了! 不要俘虏,一个活口不留! 两个连的士兵,那也是接近两百条人命,一眨眼全完了。 那措人的强大战斗力,充分暴露在所有人眼前,仅仅是不足百人的部队,但这些人行动矫健,枪法准,纪律严明的如同一部机器,如此部队,在M北战场上,已经是绝无仅有。 那措人布置在山顶的,是一支非常可怕的部队! 闵长河没敢继续进攻。 他怕了。 那措山脚下,一共部署了两个团的兵力,闵长河手里还剩余大约一千人,然而,按照这个趋势,就算把所有士兵都派出去,把他闵长河打成了光杆司令,他也攻不下这个小山头! 他低估了那措,远远低估了。 那措人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凶狠,那股狠劲也让闵长河隐隐开始提心吊胆。 这时候,一个人匆忙跑上坡地,附在孙连仲的耳边,低语几句。 孙连仲脸色大变! “又出了什么事?” 闵长河的心情不太好,皱眉问道。 孙连仲走近两步,低声道:“他死了!” “谁?” “王东升!” “啊!?” 听到这个消息,闵长河居然呆了一呆,半饷才问道:“真死了?姓魏的真干成了?” “陆家桥的消息,王小帅突然带人进入王东升的营帐。龙五被杀死在营帐里!张小钟开车带着王东升,冲出营地。王东升的尸体被发现在距离陆家桥不远的地方,汽车被子弹打烂,王东升额头被敲了个洞,心口被刺了一刀!现在,王小帅和张小钟,去向不明!” 孙连仲仅仅只是陈述了他所得到的消息。 这是什么意思? 他也不知道是谁杀死了王东升! 王东升确实是死了,有重大嫌疑的,却是王小帅和张小钟! 这两个人,一个是王东升的亲侄子,另一个是王东升的专职司机,听起来让人觉得很邪性,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无论王小帅或者张小钟,都是王东升的死忠分子,绝不可能做出对王东升不利的事情。 闵长河与孙连仲对视一眼,彼此都是难以置信。 闵长河肯定道:“不对!一定是他干的!” 孙连仲的眉头越皱越紧。 “会不会是王国伟?如果是王国伟指使王小帅做的呢?” “王国伟!?” “闵大哥你想,谁能指挥王小帅呢?而且,王东升在死前似乎受到过虐待!这是一个天大的疑点!如果说是王国伟有意杀死王东升,想要取代王东升的位子,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 王国伟阴谋杀死王东升,想当栗敢王! 这孙连仲的心思也是复杂,一番分析之后,居然得到了这个结论! 话说,这也不能怪孙连仲多想! 正如孙连仲所说,魏可若是要杀王东升,一颗子弹足矣,而王东升却不是被子弹打死,反而死得很蹊跷,先是额头上被敲了个洞,然后再用刀杀死。 杀死王东升的人,为什么要搞的如此麻烦? 有一种很容易想到的原因! 比如说,王国伟就有这样的动机,他想篡位,抓住王东升刑讯逼供,逼王东升答应让位,然后,在王东升拒绝的情况下,残忍地将王东升杀死了。 “啊!一定不能让王国伟那混账得逞!他有什么资格当栗敢王!” 闵长河当场就急了。 孙连仲同样着急,眼中凶光一闪。 “闵大哥,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迅速赶回栗敢!也许王国伟已经带人回栗敢了,咱们不能落了后手!立刻通缉王国伟,将他的罪行公之于众!这个无耻败类,以弟杀兄,人人得而诛之!” “就这么办!还有王小帅和张小钟两个不忠不孝的家伙!” “闵大哥明见!” 闵孙二人各有算计,然而,两个人有一点是共同的! 绝不能让其他人染指栗敢王的宝座! 可怜的王国伟。 一连串的误会之下,王国伟成了杀害其兄王东升的凶手,连带着,第101山地团也成了“叛军”。 闵长河和孙连仲,两个人再次盯着山顶看了几眼,眼神中充满了忌惮,不过,相比于那措的麻烦,栗敢王的宝座,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闵长河当场以自由军师长,前线总指挥的身份,下达了通缉令,将王国伟的“弑兄罪行”公之于众,并匆忙率军返回栗敢。 偌大的栗敢,随着王东升的死亡,陷入动荡。 当然了,魏可并不知道这个意外,他在杀死王东升之后,迅速率领07分队撤出战场。 这一仗,07分队的伤亡微乎其微。 有心算无心之下,王东升死了,龙五和卫队连长也都死了,卫队连被打乱成了一锅粥,再加上魏可等人穿的是自由军的服装,他们想退出战场,很轻易就撤了出去。 自始至终,居然没人弄明白魏可等人的真实身份! 可怜的王国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背锅侠,他和他的第101山地团,也彻底没了逃脱的希望! 第444章 降 葫芦口。 深夜,月光清冷。 山洼里,残存的山地团的官兵们,连火堆也不敢生,一个个抱着枪,眼神呆滞地坐在潮湿的地面上,这场景,很是有点凄凉,一点也看不出,这曾经是一支栗敢的王牌军。 影影绰绰的黑暗中,王国伟领着手下几名军|官,也是垂头丧气地呆坐着。 逃出去? 往哪里逃啊! 周围的三个出口,都被那措人牢牢堵死。 至于说,被王国伟下达命令,回去搬救兵的山地团五连,也好像一去不复返,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个小时过去了,援兵到来的可能性,也在逐渐降低。 第101山地团,只能等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山洼里,被饿死渴死吗? 王国伟既觉得恼火,也彷徨无助。 这时候一名士兵急匆匆跑来。 “团长!王排回来了!” “嗯?这魂淡竟然还敢回来!他怎么不去死!” 王国伟怒不可遏。 如今在王国伟的心目中,他最痛恨的人,无疑就是自己的亲侄子王小帅。 假如没有王小帅带回的“绝密情报”,他和他的山地团,就不会稀里糊涂来到这个鬼地方,并被堵在这里,插翅而难逃,可怜两三百士兵,仅带了一点干粮,随身携带的水,更是在半路上喝完了,眼见着,他们这些人唯一的下场,就是成为山野中的一群冤魂。 这让王国伟如何不恼! 王国伟霍地站起。 只见,从葫芦口的方向上,有个人举着火把,在几名士兵的陪伴下,向着这里走了过来。 果然是王小帅! 此时的王小帅,脸上依然裹着绷带,隐隐还有血迹渗出,脸色也苍白的难看,见到王国伟,抖抖索索喊了一声“三叔”,垂着脑袋,站在那里不敢靠前。 “好你个狗东西!” 王国伟大叫一声,扑上去,张着一双手,狠狠掐住了王小帅的脖子! 周围人全都看傻眼了。 王国伟的体格远比王小帅壮实,王小帅撑不住,一跤跌倒,王国伟骑在他的身上,一双手掐着王小帅的脖子,死死地掐住不松手,可怜王小帅双手双脚挣扎,被掐得翻白眼珠了! “团长!别掐了,再掐人就死了!” 几名军|官慌手慌脚上前,拼命将王国伟拉开。 这王小帅不仅是王国伟的侄子,也是王东升的侄子,真要被掐死,等王国伟清醒之后,估计也要后悔,这些人哪里猜得到,即便是王国伟真掐死了王小帅,他也不会后悔,因为,王东升已经死了。 “三叔!我也是上了那措人的当了!” 王小帅放声大哭。 王国伟气得呼哧呼哧直喘。 “孽障!你是不是当了叛徒,故意把老子的山地团领到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老子的101团啊!你看看,老子死了这么多的好兄弟,你要不说明白,老子一枪毙了你!” “三叔我真不是叛徒!三叔,现在不是您的101团的事……我老叔他老人家……” “你老叔怎么了?” “三叔我说了您可不能太着急……” “我呸!都到了这时候了,你小子还不快说!” “老叔他,被那措人偷袭,死了!” “噗!” 王国伟一口鲜血喷出,当场坐在了地上。 他这是气血攻心,原本就因为手下伤亡惨重,憋了一口闷气,猛听到自己的族兄,也是自己的后台靠山王东升居然死了,这一下就没扛住。 “团长!” “团长老大!” 周围的几个军|官,慌忙上前,拉胳膊,拍后背,一番折腾。 过了好一会,王国伟才缓过劲来。 “王小帅,你老叔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王国伟红着眼睛,一字一顿问道。 王小帅犹豫片刻,才咬牙道:“三叔,我在队伍前面引路,被偷袭的时候,我受了伤,当时晕过去了,等醒来就当了俘虏。后来,张小钟也被抓来了,我见了他很奇怪,就问他。张小钟说了,那措人伪装成自由军,偷袭了老叔的营地,老叔和龙五大叔,当场就被杀了!” 又是偷袭! 王东升死亡的消息,是张小钟所说。 王国伟和周围的军|官们听了,久久无语。 事情明摆着,张小钟是王东升的司机,原本好好呆在营地,现在却被抓来了这里,也就是说,王东升死亡的消息,绝对是真的,他们效忠的栗敢王,已经死了。 “团长!咱现在怎么办啊?” 一名军|官六神无主问道。 王国伟的嘴唇哆嗦,忽然咬牙道:“集合部队!反正也是死,咱和那措人拼了!趁着天黑,大家跟我从葫芦口冲出去!能活下一个人,就是赚的!” “不行啊!” 别人还没说话,王小帅惊叫道:“三叔,我从葫芦口进来的时候,那措的魏将军领着好多人回来了!葫芦口外面,机枪冲锋枪架得和树林子一样!这要是往外冲,多少人也冲不出去!” 机枪冲锋枪架得像树林子,那是什么阵势?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突然,王国伟盯紧王小帅问道:“王小帅,你是怎么跑回来的?” 说的是啊! 既然外面的那措人守得严密,王小帅已经被抓了俘虏,凭他的本事,如何能闯过封锁,再次溜回山洼里,况且,王小帅是举着火把,就这么跑进来了。 王小帅的脸色颇有些尴尬,不敢看王国伟。 “三叔,这个……那措的魏将军说了,他和咱们都是华夏人,华夏人不打华夏人!再者说,我老叔已经死了,栗敢还不知道以后谁说了算?他的意思是,咱也别打了,干脆放下武器,他保证不乱杀咱一个人!” 劝降! 王小帅是回来劝降的! 王国伟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极为难看。 不过,周围的其他人,神色之间却显得犹犹豫豫起来。 有谁愿意去死啊! 王东升已经死了,也就是说,山地团效忠的对象已经没了,他们这些人从现在开始,只不过是一群拿着枪的流匪而已,再也不是什么正规军了。 那措和栗敢,都是华夏人的地盘,有区别吗? 唯一的区别,那措是个很小的小镇子,规模比栗敢小了很多,位置也偏远。 然而,他们这群人再不投降,就是死路一条,有得选吗? 王国伟环视周围,重重叹一口气。 “王小帅,你觉得,那措人的那个魏将军,说话能算话吗?” “能!三叔,那个魏将军我见过几次面,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在那措,不仅有原来的那措山里人,还有很多从栗敢过去的人,那措人说起魏将军,都竖大拇指,说他是个讲仁义的!现在的那措,不比以前的穷山沟了,通了电,建起了大工厂,以后的日子,肯定比栗敢还要好!” 王小帅也是拼了。 别管他自己信不信,反正怎么好听怎么说。 王国伟的眼中,突然流下一道泪水。 “就这样吧!我101山地团,今天降了!但有一句话,山地团降的是华夏人,而不是那措!通知下去,所有愿意投降的兄弟,放下武器保命去吧!从今往后,再无我王国伟,也没有第101山地团!” 第445章 王国伟降 深夜里,山洼里点起一堆堆篝火。 首发哦亲 残存的山地团士兵们,耷拉着脑袋,排着队,赤手空拳走出葫芦口。 就在葫芦口的内侧,一堆篝火旁边,王国伟独自坐在地上,脸色落寞地看着一个个士兵,从他的面前经过。 作为团长,他的心死了! 王国伟不是一个特别有野心的人,他曾经想过压住闵长河一头,成为自由军的下一任师长,然而,也仅此而已,他只是看不惯闵长河的左右逢源,认为那不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军|人嘛,必须要能打仗,打硬仗,全栗敢能称得上合格军事主官的,仅有他王国伟而已! 但,他亲手葬送了他的101山地团! 他亲口下达了投降了命令! 这时候,从葫芦口的外面,走进来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身上穿着迷彩服,头戴迷彩钢盔,显得很帅气。 魏可来了。 魏可领着人,一直走到了王国伟的对面,站住。 王国伟依旧坐着,抬头看。 两个人相互并不说话,注视了足足有半分钟。 魏可挥手,让几名队员退后,自己来到王国伟的面前,一屁股坐下,与王国伟对面而坐。 “王团长你好,我姓魏,他们管我叫魏将军。其实呢,我不是什么将军,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唯一的长处,是能打仗,不怕死!然后呢,兄弟们觉得我这个人的为人还不错,愿意信任我。” 魏可这段开场白,说的就像聊家常。 王国伟突然嘿嘿笑了。 “魏将军,你这个人怎么说呢?和我理解中的将军不一样!你和我大哥不是一类人,这M北地区,能出一位像你这样的将军,还真是挺奇怪的!输给你这样的人,我不冤!” 武人! 王国伟是个武人! 他没有去责怪,魏可为什么杀了自己的族兄王东升,因为,这是势力与势力之间的争斗,是你死我活,就比如,他带领山地团杀入那措之后,同样也不会放过魏可,有机会的话,他毫不犹豫就会杀了魏可。 既然他们能杀魏可,魏可杀了王东升,又有何错? “王团长,很高兴你能率部投降,我让王小帅转达的话,依然有效!山地团的兄弟,和我一样都是华夏人,战斗结束了,他们就是我的同胞,我会善待他们!另外,如果王团长愿意,我邀请王团长一起去那措,咱们一起携手,为华夏人撑起一片最好的天空!” 招揽。 魏可这是第一次见到王国伟,然而,他对王国伟的感官,还是不错的。 在栗敢自由军的体系内,出现一位比较纯粹的军|官,这种几率并不是很高,只要王国伟能够尽弃前嫌,他在那措也能找到合适的位置,高层军|官暂时不行,当个普通教官,勉强合格了。 至于说,王国伟会不会暗中捣乱? 那措与其他地方不同,所有的部队都在搞民主生活会,去了那措之后,像王国伟这样的人,即便他想要反叛,估计也没有那种能力了。 “哈哈哈!” 王国伟突然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魏将军能看得起在下,实在是在下的荣幸!只可惜,我王国伟生不逢时,没有那样的福分!我王国伟临死之前,能够见魏将军一面,知道自己输给了谁,已经再无遗憾!” 唰! 王国伟说着,伸手往怀里一掏,掏出一把手枪! 不过,王国伟没有将枪对准魏可,而是抬起手臂,顶在了自己的太阳穴上! “魏将军,临死之人,最后还有一句大实话。我山地团的士兵,大部分都是很纯粹的战士,他们除了打仗,也没别的本事了。希望魏将军看在都是华夏同胞的份上,对他们一视同仁!我王国伟到了地下,也能瞑目!” 他要自杀! 魏可的脸色大变,他绝对不希望王国伟就这样死了。 往小里说,王国伟算是个人才,死了可惜。 再往大里说,山地团这两三百士兵投降,假如团长王国伟死了,士兵们难保没有怨愤之心,如此一来,这批士兵的思想里就存了疙瘩,对于下一步的感化和说服教育,是非常不利的。 那措需要的,绝不是两三百名思想上有疙瘩的士兵,那是祸不是福! “团长!” “团长不能啊!” 站在王国伟身后的,有几个山地团的军|官,他们都吓得想上前阻止,然而,王国伟的手枪已经顶住太阳穴,甚至于,他的手指已经要扣动扳机,谁能来得及阻止。 别人来不及,魏可能! 魏可就坐在王国伟的面前,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不过一条手臂而已。 唰地一声。 魏可的左臂闪电般伸出,一把抓住手枪,往起一扬,将枪口托起。 啪! 枪响了。 然而,子弹并没有击中王国伟的太阳穴,而是从王国伟的头顶上飞过,飞向了半空中。 魏可的左手一拧,已经将手枪夺下,咔嚓咔嚓几声响,手枪的弹夹被取出,子弹统统退下,再把空弹夹插回去,做完了这些事,魏可顺手将卸空了子弹的手枪,又插回王国伟腰间的枪套。 “王团长,人命大如天!如果王团长想知道我如何对待你手下的兵,不如亲眼看着,岂不更好?” 魏可好整以暇地笑笑。 王国伟和他手下的几名军|官,全都眼皮子直跳! 手速太快了! 大家都是当兵的人,玩手枪的活儿谁都会,然而,魏可刚才夺枪卸子弹的过程,动作快得不像话,一气呵成,一眨眼之间就完成了。 如果你没有仔细看,甚至以为他什么也没做过! 一位当将军的,玩枪居然玩得这样溜! 王国伟苦笑道:“魏将军,您这手里的功夫,我一个团里面,也找不出一模一样的高手!我估计,就算让我面对面用枪打您,也是办不到的!我这是甘拜下风啊!” “哈哈!王团长你要有兴趣,等以后去了那措,喜欢玩枪的人多,咱们可以一起切磋!” “行!王国伟谢过救命之恩!” 死过一次的人,心结也就解开了一多半。 王国伟当场站起,毕恭毕敬地向魏可抱拳施礼。 魏可上前拉住,感叹道:“王兄不必客气!话说,这一仗我也是没办法,死伤了很多兄弟。等回到那措,我会亲自安抚兄弟们,好吃好喝地招待大家伙!” “将军哪里话!打仗哪有不死人的?这样吧,我王国伟别的事做不了,愿意陪同将军,一起安抚兄弟们!” 魏可大喜。 有了王国伟的帮忙,不能说这些山地团的士兵,马上就能拿来用。 但可以想象,相当一部分士兵,肯定能顺利融入那措! 这是两三百名经过了军事训练的合格士兵! 两三百是个什么概念? 目前的那措,全部武装人员加在一起,也仅有两百名左右!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山地团士兵,都符合加入那措民兵连的要求,在去芜存菁之后,吸收其中的一百名士兵,那是很轻松的事,而这,也会让那措的军事力量,获得一大步提升。 第446章 参谋长 秘密通道一战,那措打得气势如虹。 作为对手的一方,原栗敢第101山地团,被消灭四成,其余六成,在团长王国伟的带领下,当了降兵。 值得一提的是,接到王国伟命令撤退的五连,也投降了。 五连比其余连队还要惨! 在林契山地分队的偷袭之下,撤退的五连,只不过逃出去一里地左右,就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百余名士兵,死的死伤的伤,也幸亏林契下达了击伤不击毙的命令,这导致五连大半人都成了伤兵,到了最后,被折腾的精疲力尽的五连,迫不得已选择投降。 十四个人的山地分队! 一比七的兵员比例! 这样悬殊条件下的经典战例,在M北地区,已经足够吓人了。 要知道,被击溃的不是普通部队,而是栗敢最精锐的一支王牌军,这要是换作一支普通部队,遇上了林契的这支山地分队,估计分分钟就被打瘫了。 当魏可亲眼看见,林契率领山地分队,押着近百人的俘虏兵返回,他也吓了一跳。 “报告!山地分队完成战斗任务!俘虏敌方七十三人!” “林大哥,你这真是以一当百,了不起啊!” “将军,这一仗打下来,兄弟们对于山地作战,又有了不小的心得!接下来,我会组织所有兄弟,以这次战斗为素材,好好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再进一步!” “好!” 就连魏可也大为佩服。 林契这个人,就是天生带兵的将才! 真要说起来,林契只不过是个老式军|队里的中低层指挥官而已,然而,林契身上有股子狠劲,在打仗这件事上有天赋,只要给他合适的土壤,他就能快速成长。 “林大哥,我私下里给你透个风。这次冲突之后,那措的安全就稳定了。接下来,我们的敌人,有可能就是丘朗的掸家族!林大哥,你的山地分队,要时刻做好准备!” “丘朗掸家族!好!” 林契闻言,眼中露出一道道寒芒。 掸家族,是他的仇敌! 或者说,山地分队如此善战,也是因为心中有一份仇恨,这份仇恨让克伦族的汉子们,扎根于那措,将异乡视作故乡,他们其实就和魏可等人差不多,彼此有着类似的动机。 魏可和楚红柳等人,最初又何尝将那措视为自己的第二故乡呢? 但现在,那措就是魏可眼中的故乡,谁敢来动那措,魏可这些人就会与对方玩命! 那措山山顶。 一架深绿色的直升机,缓缓降落。 山顶上,民兵二连的战士们,整齐地站成两排,迎接他们的最高长官。 “敬礼!报告总指挥!那措民兵二连,正在执行警戒任务,请指示!民兵二连连长杨大春!” 队列前,杨大春越众而出,一路小跑来到魏可面前。 魏可郑重举手还礼。 “大春,干得不错!二连的精神气很好,怎么样,这次战斗有伤亡吗?” 魏可扫了一眼后面的二连战士们。 以他的经验,只需观察一眼,就能猜测出这些战士的精神状态。 如今的民兵二连,真的有了几分虎狼之师的模样,别看只是那措的二线部队,然而,即便是与第101山地团相比,二连也不比对方差,甚至于,隐隐还能胜出。 “老大,二连牺牲了两名战士!重伤四人!另外,红姐受伤了,诸葛参谋身负重伤,跟随诸葛参谋的民兵小刘也牺牲了!二连向您请战,我们要杀到栗敢去,为牺牲的战友报仇!” “你说什么!?” 魏可大惊。 他这是急匆匆赶回来了解情况的,却不料,山顶阵地这里的损失,比预计中要大! 原计划中,这里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不会真的发生激战,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二连的损失,甚至超过了秘密通道那边的损失,就连楚红柳和诸葛均都伤了。 “到底怎么回事!山下的自由军派了多少兵力参与进攻?” 魏可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 现在已经到了黎明时分,四周的光线不是很亮,却足以让魏可观察到,山顶阵地上到处布满了弹坑,一地狼藉,看这样子,这里曾经受到过猛烈的炮击。 可是,炮击是计划中的事情,如果仅仅是炮击,怎么会受到如此严重伤亡呢? 见魏可疑惑,杨大春的一张脸腾一下就红了。 “老大,是我杨大春该死!自由军的炮击提前了,诸葛参谋和民兵小刘,为了把消息送回来,一个重伤一个牺牲!仗打起来之后,开始很顺利,但后来,自由军突然又开炮了!红姐为了掩护大家,肩膀被弹片炸伤,还有两个兄弟躲避不及,当场牺牲了!” 原来如此! 在前一天的战斗中,闵长河下令第二轮炮击,让民兵连受到了损失! 也正因为如此,楚红柳负伤被抬下阵地,负责指挥的是巴特勒和杨大春,这两个家伙都是狠人,领着人冲出阵地,将参与进攻的自由军士兵,全部当场击杀。 这也是杨大春如此自责的原因。 楚红柳伤了! 她在第一轮的炮击中安然无恙,然而,当第二轮炮击开始的时候,民兵连还是由于经验不足,出现了慌乱,楚红柳不顾危险,站到高处大声疾呼,被炮弹碎片所伤。 魏可听了杨大春的介绍,心头火起。 炮击提前! 如此重大的作战计划变更,作为“合作方”的闵长河和孙连仲,居然没有提前通知,导致那措一方受到了损失,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部队解散!留下一个排驻防,其余战士返回营地休息!带我去看看楚副总指挥和诸葛参谋!” 不过,生气归生气,魏可不可能真的率兵攻入栗敢。 一旦战事爆发,栗敢会生灵涂炭! 闵长河!孙连仲! 对于那两个家伙,魏可一定会让他们来承担责任,试想,他自己作为合作一方,冒险击杀王东升,又正面狙击了王国伟的山地团,超额完成任务,却被闵孙二人在身后捅一刀,如何甘心? 魏可在杨大春的陪同下,火速赶回老镇街。 楚红柳的伤势较轻,并无大碍,但,诸葛均的状况很不好! 诸葛均腹部中弹,依然坚持奔跑和战斗,被巴特勒救回的时候,已经处于濒死状态,哪怕宋石坤恰好就在山顶,也无法帮助诸葛均转危为安,当魏可归来的时候,诸葛均依然处于昏迷中。 “魏子,这次多亏了小诸葛,要是没有他,二连就不是仅仅死了两个人!” 楚红柳肩膀上绑着绷带,陪在魏可身边。 魏可叹息道:“是啊,同样都是姓诸葛的,差距也太大了!这样吧,如果小诸葛能过了这道坎,就升他当那措民兵连的参谋长!这小子有勇有谋,是这块料!” 参谋长。 如今的那措,武装力量逐渐庞大,还真的需要一位参谋长了。 扭过头去,魏可又命令人通知前往栗敢的卢祥,让特统密切注意栗敢的动向! 王东升已死,栗敢面临着新旧更替,如果不出所料的话,闵长河和孙连仲这一对搭档,绝对能趁机攫取栗敢的大权,这样的变化,对于那措而言,是喜是忧,真的很难说。 但,今日的那措,已经长大了,无论谁再敢不给那措面子,魏可不介意,狠狠修理对方一番! 第447章 那措市 四月,栗敢巨变。喜欢就上 栗敢王王东升死了,王国伟的山地团当了叛军,这一连串的消息,将所有人打击的体无完肤,当然了,第一个消息已经确定,第二个消息,却是人云亦云。 真实的情况是,王国伟和他的山地团,突然神秘失踪了! 不过,已经没人去关心这个问题,栗敢人最关心的是,由谁来当新的栗敢王? 就在这时,自由军师长闵长河强势站了出来,宣布对栗敢实行军|管! 一队队自由军士兵,荷枪实弹走上街头! 紧接着,栗敢安全委员会宣告成立。 这个新成立的委员会,在枪杆子的支持下,迅速控制了栗敢,成为了继王东升之后,栗敢的实际掌权派,也就是说,往后的栗敢没有了栗敢王,只有安全委员会的主席,以及数位委员。 委员会主席,自然非闵长河莫属! 对于这一点,就连栗敢市长毛静卿也没有二话,事情很明显,枪杆子握在闵长河手里,如果毛静卿敢不同意,他就是第一个遭到清洗的倒霉蛋。 安全委员会委员的数量不多,仅有四位。 除了市长毛静卿,以及另外两位自由军派系的元老级人物,最后的一名委员,让人有些意外。 自由军某营营长高连仲。 高连仲何许人也? 高连仲自然就是孙连仲,他以屈屈营长的身份,突然攀升到栗敢权力的顶峰,成为最有权势的五个人之一,这不免令人大跌眼镜,然而,有闵长河的支持,这一切都不成问题。 对内,栗敢面临大规模的重新洗牌。 一大批王东升的亲信人物,迅速失势,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新人。 正所谓一朝皇帝一朝臣,原本王东升在位的时候,成为他的亲信是一种荣耀,而当王东升死了,这个身份带来的或许不是权力与利益,而是死亡! 比如说,王家一位七老八十岁的族中老辈,站出来表示,王国伟不可能反叛王东升,更不可能杀害王东升,要求闵长河派人彻查此事,还王家一个公道。 结果,安全委员会迅速作出裁定,认定这位王家族老,是王国伟的同伙! 但凡王国伟反叛同伙者,尽皆入狱,枪毙! 一时之间,栗敢风声鹤唳,无人再敢为王国伟鸣一句冤。 对外! 栗敢如今的外部局势,实在算不得好,闵长河等新一批掌权派,接在手里的其实是一副烂摊子,首当其冲就是来自于丘朗掸家族的威胁。 据称,栗敢南部某些靠近鹰嘴山的区域,已经成为无人区! 当地的百姓,不堪忍受掸家族的骚扰,全都逃了! 闵长河上任之初,很快下达了一项命令,成立栗敢前线抗敌指挥部,由他本人亲自挂帅,任前线总指挥,加任栗敢自由军总司令衔,借由这项命令,一举成为栗敢的军政一把手。 前线副总指挥,自由军副总司令高连仲! 名声鹊起、年富力强的孙连仲,趁机成为栗敢自由军的二把手,亲自率领两个团,计千人有余的自由军,前往栗敢南部布防,抵御来自于丘朗掸家族的威胁。 在这个过程中,魏可稳坐那措,冷眼旁观。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闵长河和孙连仲正处于蜜月期,来自于外部与内部的威胁,让这两个人物不得不暂时携手,形成了栗敢如今颇有特色的“闵高二人联盟”。 闵长河与孙连仲的蜜月期,到底能维持多久? 魏可并不看好! 在孙连仲的计划中,闵长河本就是踏脚石,一旦孙连仲的翅膀足够硬,他就会向闵长河下手。 另一边,魏可同样不觉得,闵长河会愚蠢到,给自己培养起一个新的对手,他闵长河本身就是二把手上位,拉上孙连仲的意思,不外乎是孙连仲资历浅,对他暂时不能构成威胁而已。 四月,栗敢访问团友好访问那措! 来的当然不是一把手闵长河,也不是军|队派系的二把手孙连仲,而是毛静卿。 毛静卿,如今栗敢五大要员之一,如果把栗敢看作是一级政权,闵长河是总书记,毛静卿就是总理,行政上的一把手,由毛静卿亲自出访,可谓给足了面子。 话说,那措人民公社成立至今,这一次算是最高规格的官方来访。 按道理说,那措仅是一个山里镇子,从行政区划上率属于栗敢,栗敢市长亲自来访,那措的头头脑脑,应当全员出动,以最高的规格予以接待。 但魏可偏要说不! 那措派出了一支欢迎队伍,领头的是担任那措镇长的老团。 也就是说,那措实行的是对等接待。 你来的是栗敢的行政一把手,我接待你的,也是那措的行政一把手,这是根本没把栗敢当作上级单位看待,而是平级,那措虽小,却是与栗敢同等的地位。 然而,来到那措的毛静卿,似乎对此并无不同意见! 毛静卿代表栗敢安全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栗敢与那措和平发展的几点意见”。 其一,那措撤镇建市,成立那措市。 新成立的那措市,管辖区域为那措山所属区域,在此区域内,那措拥有独立的行政、经济、军事、司法权力,一切由那措人自己说了算,只需事后向栗敢报备即可。 其二,栗敢逐步向那措援建数个经济项目,实现双方的共同繁荣。 其三,授权那措成立专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暂定名为那措自由军独立团。 这是一块大馅饼! 说白了,这叫作法理! 以往的那措,无论如何发展,那都是不被外界公开承认,比如说,老团身为那措镇长,他的身份只是在那措范围内有效,要想以这个身份走出去,那是名不正言不顺。 现在,有了栗敢方面授权,那就不同! 老团可以用那措市长的身份,去往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别人必须承认他! 闵长河这是在事后找补,主动向那措示好,修补双方之间的裂痕,通过这种手段,安抚魏可,避免栗敢在非常时期遭遇两线作战,这也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对于新成立的栗敢安全委员会而言,只是拿出去一张纸,却收获了一方稳定。 魏可的初衷达到了! 想当初,他联合闵长河、孙连仲,三方联手共同对付王东升,不正是想得到类似的局面吗? 那措市! 别管这个所谓的市,是不是暂时存在于纸面上,都是一件喜事。 那措是魏可一系人等的根据地,有了这个公开的身份保护,那措人甚至可以大大方方走出M北,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可以平等地与不同的官方机构打交道。 有鉴于此,魏可对于闵长河、孙连仲二人的心中怨恨,也稍稍平息了一点。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给出了足够的善意,无论真实原因是忌惮还是别的理由,你得到了好处,总不至于不由分说向人家举拳头。 第448章 狗肉朋友 那措老镇街,管委会。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撤镇建市的决定尚存在于纸面上,原本的白家大院,也仍然是人民公社管委会。 会议室内,一派热烈祥和的气氛。 宾主双方落座,坐在主人一方的正是那措的实际领导人魏可。 这次的会晤,来自于毛静卿的请求,道理很简单,若是毛静卿亲自走了一趟那措,连魏可的面都没见到,他这一趟就白来了,回去没法和闵长河交代。 “魏将军,哦!魏团长!咱们又见面了!” “毛市长客气!这个**团团长的位子,倒不一定由我魏某人来当,实际上,我根本就不是个当官的料!毛市长,我在这里还要恭喜您,升任栗敢安全委员会第一委员!” 魏可满脸笑呵呵的表情。 **团团长? 他根本不稀罕去当! 话说,毛静卿带来了那措建市,成立那措**团的决定,楚红柳和老团等人一商量,大家都不同意让魏可来当这个团长。 闵长河已经是自由军总司令,魏可当了团长,岂不是成了闵长河的部下? 不仅是闵长河,担任副总司令的孙连仲,也要压魏可一头! 凭什么啊? 通过秘密通道和那措山顶这两仗,那措一系的所有人,心气儿足足的,事实证明,假如让那措与栗敢再次开仗,哪一方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尚未可知! 那措已经成长起来了,没必要再看别人的眼色! 那措市长、**团团长,这些职位都接受,然而,魏可还是去当他的魏将军,哪怕这个名头是虚的,将军也比团长好听,他的麾下既有市长,又有团长,事实上那措政权的第一人,并不比闵长河的身份低。 那措市市长张团荣。 那措**团团长楚红柳。 实际上,那措依然是原先那个那措,对外的名称稍稍改变一下而已。 会议室内,听到魏可如此说,毛静卿的脸色微微有点尴尬。 不过,毛静卿也是官场上混惯了的人,脸色一转,已经恢复了惯常的从容。 “魏将军,我和闵主席的意思,那措的事情我们不插手!这样好了,那措**团由谁来当团长,一切都由你们自己去决定。从今往后,栗敢自由军共计六个团,咱们就是一家人,为了栗敢和那措的繁荣富强,也为了十余万华夏兄弟姐妹的福祉,共同努力!” “好!毛市长说得好!” 魏可哈哈大笑。 毛静卿能有这个态度,他还是很满意的。 归根结底,大家都是华夏人,能够和平相处最好,自始至终,他也没想过染指栗敢,一切与栗敢方面的纠纷,那措都是被动的一方,哪怕打仗,也只是被迫迎敌。 “魏将军,既然咱们都是一家人,我毛某人想厚着脸皮作一个请求。” “毛市长您请说!” “事情是这样的,栗敢如今受到丘朗掸家族的威胁,兵力捉襟见肘!有人说,我自由军原第101山地团,由于迷路,极有可能迷失在那措地区。闵主席托我向魏将军问一句,能不能让山地团回归原来的驻地?” 重头戏来了! 闵长河与毛静卿这些人,想要回山地团的士兵! 话说,王国伟的山地团,悄悄潜入那措山区,这件事其实不是秘密,或者说,对于栗敢一系的高层而言,这只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大家心知肚明。 栗敢自由军一系,正规军两千有余,其中,山地团占据五分之一强的兵力! 更何况,山地团是自由军最能打的部队,谁也不想白白损失。 王东升死了,王国伟失踪,傻子也能猜到,山地团肯定是吃了败仗,哪怕是死伤了一批,剩下来的,肯定还有不少人,这批士兵如果回到栗敢,再补充一些新兵,很快就能恢复一个战斗力不俗的新的山地团! 但!放山地团的士兵回去? 你们想得美! 魏可还没说话,坐在他身边的楚红柳就笑了。 “毛市长,我怎么听说,第101山地团,已经跟随王国伟团长反叛了?既然那支部队已经是叛军,还怎么回归驻地?若是回去了,你们自由军不是还需要浪费兵力去平叛吗?” 楚红柳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美女说话,你一个大男人还真不能太计较。 毛静卿的老脸腾一下就红了。 “这位是……” “毛市长,这位是新任那措**团团长,楚红柳楚上校!楚团长说的不错,前些日子,的确有一小股匪军,贸然进入我那措地区!在楚团长的英勇指挥下,我那措军民奋起自救,将这一小股匪军消灭!不过,我那措也有人员牺牲!就连楚团长本人也受了伤!” 魏可说着,心情有些沉痛。 那措与栗敢的一番大战,那措方面损失小,然而,哪怕牺牲人员少,也是损失! 见到魏可如此,毛静卿的表情有些讪讪。 “来人!将栗敢自由军带来的礼物,送上来!” 毛静卿扭头吩咐一声。 很快,有随从托着两个木头托盘上来。 第一个托盘内,摆着一副上校肩章,以及一支套着枪套的手枪,魏可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支博尔特手枪。 博尔特0.38英寸口径手枪,在m北就算一支名贵的手枪,不过魏可真不在乎,这手枪就是个摆设,实用性还不如楚红柳使用的95式国产手枪。 第二个托盘内,却是满满的一捆捆现钞! “魏将军,楚团长,这副肩章和手枪,是**团团长的装备。剩下的这笔钱呢?我和闵主席的意思,前段时间那措的损失不小,安全委员会特别拨款二十万元,作为那措伤亡人员的抚恤。你们也知道,现如今栗敢的局势严峻,财政吃紧,只能聊表心意了。” 花钱平息矛盾。 二十万元确实不多,作为“上级”能主动出钱,也算有诚意了。 但,仅仅二十万元,就想换回原山地团的两三百名士兵,这却有点异想天开了。 “毛市长,首先我代表那措军民,感谢栗敢安全委员会的慷慨相助!这样吧,栗敢局势吃紧,那措也不能隔岸观火。虽然那措的武装力量有限,但,等待那措**团整编完成,我们也愿意出兵,共同打击来犯的丘朗掸家族!毛市长,你觉得这样可好?” “那……好吧!” 毛静卿回答的很是勉强。 要回山地团的士兵,那是没可能了,然而,能换来魏可的出兵承诺,他也算完成任务。 “魏将军,我老毛还想借这个机会,和魏老弟你掏几句心里话!其实啊,想当初王东升对那措动兵,我老毛是持反对意见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怎奈我人微言轻啊!魏老弟,如今栗敢的形势,我不说你也知道的,咱两个人应当携手!否则,早晚会吃了某人的大亏!” 说完正事,毛静卿话锋一转,压低嗓音,说出了这番话。 “某人”指的是谁? 那还用问,当然是指闵长河! 其实说起来,毛静卿现在成为栗敢的第一委员,是名义上的第二把手,但实际上,他的地位是不升反降了,尤其是被闵长河压在头顶上,心里的不痛快是当然的。 毛静卿这是想拉近与魏可的关系,给自己找同盟军了! “哈哈,毛大哥你的意思我明白!这样好了,以后要是事关那措,请毛大哥在安全委员会里面,帮兄弟我美言几句!反过来呢,毛大哥你要是有事,尽管派人来那措找我,兄弟我一定鼎力相助!你看如何?” “好!魏老弟是个爽快人,咱就这么说妥了!” 两个人相视大笑。 同盟? 魏可已经有了孙连仲当同盟,再多一个也无所谓,反正是口头上的同盟,多多益善而已,其实真要论这种基于利益基础上的同盟,那都是狗肉朋友! “老团,我平时东跑西颠的,也没个准数,以后咱们和毛大哥的联络,就由你来负责好了!毛大哥,这是张团荣,以后的那措市长,他是我的好朋友,过命的交情!你找他,就像找我一个样!” 魏可一转手,就把毛静卿丢给了老团。 话说,那措与栗敢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团结! 无论那措的组织形式如何变化,他们这几个领头的人,相互之间的信任,那是不会改变,曾经的战友,今日的伙伴,可以随时能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去保护! 换作是栗敢,或者随便其他什么政权,能有如此信任吗? 第449章 诸葛承拜山 第449章 诸葛承拜山 那措市成立了! 一座城市不可能一天建成,但骨架子可以先搭起来。 市政府一摊子,当然还是交给老团去组建。 军事方面,楚红柳正式出任团长,挂上校军衔,而顾淼和杨大春两位民兵连长,也摇身一变成了正规军,各自担任营长,少校军衔,其余全体武装人员,按级别定衔。 军衔! 没有军衔,那能叫作正规军吗? 那措**团的军衔,除了楚红柳的军礼服配有肩章,其余一律仅配备领章,就是将军衔缝制在军服的衣领上,以示区别,这主要考虑的是,作战部队,经常需要穿着战术背心,其实肩章这东西,并不适合作战环境。 那措人做事,自己高兴就好,根本无需看别人的眼色! 最后,到了给魏可定军衔的时候。 楚红柳已经是上校,那么,魏可至少也应当是个大校,甚至于少将。 “算了!整那么麻烦做什么?弄个白板就行,等哪一天咱们的实力真的达到了硬抗一个正规师,我马上就给自己挂在将军的军衔!在那之前,瞎显摆有意思吗?” 魏可自己一锤定音。 楚红柳佩戴上校军衔,那是提升那措地位的需要,他要是佩戴少将军衔,真就是不伦不类! 于是,那措唯一的一副最奇怪的军衔出现了,白板! 自此之后,无论〇七公司所属的武装部队,无论发展到何种规模与实力,他们的老大始终没有正式军衔,仅仅是一副白板而已,然而,这一副白板,就是那措人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军衔! 鹰嘴崖。 最近这段时间里,孙老三坐卧不宁。 鹰嘴崖的地形太重要了,恰好卡在鹰嘴山的出口处,是丘朗通往栗敢的咽喉所在。 十年来,孙老三所属的这股山匪,被附近的百姓称作义匪,没错,那是正义的义,之所以如此,鹰嘴崖山匪一般不扰民,被他们堵住的行人,也仅仅只需要你交纳过路费,就可以放行。 在m北这地方,拦路收取过路费,不是很正常吗? 相反,鹰嘴崖山匪对于那些试图通过鹰嘴山,前往栗敢的掸家族私人武装,那是从不手软! 可想而知,丘朗相比于栗敢,要贫穷很多,往往就会有一些掸家族匪类,偷偷溜进栗敢区域,打家劫舍,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些匪类对于华夏族居民,那是非常凶残,杀人伤人是常事。 这些掸家族匪类,最害怕的就是鹰嘴崖山匪! 虽然同为匪,鹰嘴崖山匪对于掸家族匪类,似乎天生有仇,碰上了就是一番死战,凡是被抓住的掸家族匪类,统统丢了小命,被扔下鹰嘴崖,喂了野狼! 这样的山匪,难道还不是义匪吗? 然而,最近这些天,孙老三接到了孙连仲的命令。 孙连仲的意思是,栗敢正面临着权力交替,在这个关键时间点,鹰嘴崖的孙老三等人,最好还是安生一点,不要冒头,以免引起各方的注意,影响到下一步的大计划。 不要冒头? 偏偏就在这几天里,掸家族人去往栗敢“打秋风”的人,越来越多了。 按照孙老三的脾气,他一定会带着手下,狠狠收拾那些掸家族的魂淡,让他们明白,华夏人也不是好惹的! 他吗的!难道眼睁睁看着掸家族人,任意欺凌华夏人吗? 山崖上,孙老三一个人蹲在朝向东侧山道的大石头上,闷闷地抽着烟。 十年前,他是栗敢大帅孙友三的手下,而且还是孙友三的亲兵,因为有把子力气,作战勇猛,颇得孙友三的赏识,被赐名为孙小三,还让他当了亲兵队长。 后来,孙友三死了,他就跟随孙友三的儿子孙连仲。 孙连仲秘密去往栗敢,加入自由军的时候,由于担心他是个熟面孔,害怕他被人认出来,就让他领着人,占据了鹰嘴崖,作为孙连仲的外援。 十年了,他孙小三也变成了孙老三! “老大!山下来了几个人,点名想见您老人家!” 就在孙老三暗自生闷气的时候,手下一个兄弟,急匆匆跑来,向他大叫。 孙老三回头,不爽地喝道:“武二你个混球!让你叫老子老三,怎地不长记性,非要老子揍你一顿是吧?” 武二,当年就是孙老三手下的兵。 十几年前的时候,武二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屁孩,有次孙老三外出,路上看见武二可怜,没爹没妈的,一个人在大街上要饭,一时心软,就把他带了回来。 武二原本没名字,只知道姓武,因为崇拜水浒英雄,孙老三就给他起了名字叫武二。 一晃十几年,武二真的长成一条大汉,比孙老三还高,却还是怕孙老三。 听到孙老三骂,武二吓得一缩脖。 “老三老大,山下来了几个人,领头的那人是个华夏人,说是慕名而来,求见您老人家!” “慕名而来?逑了!还有人慕老子这名儿,看看去!” 孙老三挠挠头,站起身。 武二赶紧上前讨好道:“老三老大,我来帮您抱着这口宝刀!” 孙老三嘿嘿笑,将摆在旁边的金背大砍刀,扔在武二的怀里,武二美滋滋地一把抱住,像抱个宝贝似的,紧紧跟在孙老三的身后。 鹰嘴崖上,孙老三,武二! 这两个人的名字都挺怪,怎么叫都觉得辈分有点乱。 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极好,孙老三待武二好像自己亲儿子,而武二呢,拿孙老三当亲爹! 鹰嘴崖的聚义大厅前,高高矮矮站了三个人。 一个瘦高的年轻人,一个面黑的矮胖子,还有一个身穿中式褂子的中年人。 如果魏可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三个人,恰好就是白小利和单雄虎,以及诸葛承,也就是被三浦阳介叫作白虎猪的那三个,都是和魏可有仇! 只不过,与当初诸葛承刚刚投靠三浦的时候不同,诸葛承已经成了三个人里的小头目。 “孙大头领,久仰久仰!我小诸葛久慕大头领的大名,今日特来拜山!” 诸葛承见了孙老三,立刻抱拳。 孙老三皱眉问道:“小诸葛?你是哪个?” “哈哈!我小诸葛乃是山野中一闲人,十年前,仰慕栗敢孙大帅的大名,不远千里前来投靠。不料,世事有不殆,孙大帅惨遭贼人所害!可惜啊!若非如此,小诸葛也是孙大帅账下一谋臣!孙大头领,咱俩是不是也算故交?” 孙大帅,那不就是孙友三。 孙老三面色大变! 要说他的身份,绝对是个秘密,跟随孙老三在鹰嘴崖落草的,不过仅有二十几个人而已,这么一点点人手,如果让栗敢王东升知道了他们的真实身份,分分钟就来灭了他们! 现在,来人一口叫破他的身份,这让孙老三如何不惊? 第450章 献策 “孙大头领勿怪,小诸葛今日前来,就是想助孙大头领,报当日之仇!” 诸葛承言辞凿凿。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话说,诸葛承为什么突然出现在鹰嘴崖? 他对孙老三说的事情,还真是真事,想当初诸葛承初来m北,第一个看中的是栗敢大帅孙友三,然而,还没等他卖身投靠,孙友三就死了,诸葛承迫不得已才找上了金可喜。 也正因为如此,诸葛承不仅认得孙老三,而且,他在华洪会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孙老三这伙人。 在他看来,孙老三秘密潜伏鹰嘴崖,为的就是给老主人报仇。 诸葛承猜得不错,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孙老三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隐藏的更深的孙连仲。 “诸葛先生请进去说话!” 听说诸葛承的身份,孙老三虽然怀疑,还是变得客气很多。 孙老三领着诸葛承等人,进入议事大厅,一番攀谈。 要说诸葛承的嘴皮子还是很利索的,天南海北一通忽悠,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物,颇有古代文士之风,而且同样也想为孙友三报仇。 “王东升狗贼死了?” 别的事情孙老三可以不在意,但对于诸葛承带来的消息,令孙老三很吃惊。 这几天里,他被命令带人留在鹰嘴崖上按兵不动,栗敢发生的事,他还真的是一无所知。 “咦?” 诸葛承摸着山羊胡子,诧异道:“孙大头领难道不知道这件大事吗?如今王东升已死,但栗敢自由军还在!栗敢成立了安全委员会,领头的人是闵长河,那也是害死孙大帅的仇人!孙大头领,咱们应当趁着栗敢形势不稳,一举剿灭自由军,为孙大帅报仇!” “诸葛先生,我手下只有几十号人,怎么剿灭自由军呢?” “借势!” 诸葛承哈哈笑道:“小诸葛不才,最擅长的就是运筹谋略!如今能够对闵长河构成威胁的,仅有丘朗的掸虎而已,无论闵长河和掸虎,那都不是好东西!我们可以让他们狗咬狗,借丘朗掸虎的势,杀了栗敢的闵长河!掸虎只是个愚蠢的掸家族山里人,不足为虑!” 借势? 借个鸟的势! 根据诸葛承的说法,他想劝说孙老三,以孙友三旧部的名义起兵,再与掸虎联合,杀入栗敢。 如此一来,掸家族有兵,而孙老三有大义名分,即便是普通的栗敢华夏人,也不至于太过反感,他们就能很轻松地剿灭了自由军,将栗敢占为己有。 “小诸葛愿意辅佐孙大头领,成就一份万世基业!” 说到兴奋处,诸葛承站起身,单膝跪倒,向孙老三宣誓效忠! 这位诸葛氏败类,又把自己卖了一次! 孙老三的眼中寒光一闪。 他不是个喜欢动脑筋的人,却不代表他傻。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就是栗敢数万华夏同胞的罪人,他自己也许能报仇,然而,在他报仇的同时,普通的栗敢人绝对很凄惨,一定会遭到许多的杀戮。 丘朗掸家族,那不是什么友善的族群! “诸葛先生,你先起来,这件事实在太大,你让我好好想一想!这样吧,你给我三天时间,三天以后你再来,到时候我给你准确的消息。如果我决定起兵,咱们就一起干一票大的!” 听到孙老三的回答,诸葛承略有不甘,但也只得暂时离开,回去向三浦阳介汇报。 m北这潭浑水,暗流涌动。 栗敢发生的事情,对于丘朗掸家族来说,当然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新任丘朗王掸虎,利用铁血的手段上位成功,这家伙受到三浦阳介的撺掇,非常想成就一番伟业,以此来证明,自己比他的哥哥掸雄,更出色,也更有资格成为丘朗之主。 如今的诸葛承,不仅是三浦的手下,也被掸虎看作了智囊,为其出谋划策。 丘朗王宫。 身材魁梧的掸虎,赤着上半身,站在那里,胸口块状的肌肉一起一伏。 在他的面前,四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跪在地上浑身发抖。 “全都是废物!” 掸虎开口怒骂道:“丘朗就再也找不到紫家姐妹那样的女人了吗?再给本王去找!本王一定要找到紫灵儿那样的美女,再找不到,我就把城里的女人都杀了!来人!把这个女人给本王先杀了!” 掸虎说着,伸手指向其中一个跪着的女人。 “啊!大王饶命!” 那女人吓得大声求饶。 掸虎走上前,一脚将女人踢翻,那女人被踢得翻白眼,当场晕死过去。 掸虎暴虐! 他最喜好的就是两样东西,权力和女人。 以往掸雄在位的时候,掸虎摄于他哥哥的威严,做事比较收敛,如今当了丘朗王,那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将自己的本性暴露无遗。 正所谓,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紫妙儿死了,紫灵儿跟随她的父亲,跑回了桑林镇,掸虎派去提亲的使者,被郝思理所杀,这使得掸虎不可能再得到自己觊觎已久的紫灵儿。 于是,掸虎派人到处为自己搜罗美女,却没有一个让他看得上眼! “大王,诸葛先生求见!” 一名手下进来,小心翼翼汇报。 这掸虎当了丘朗王,言必称本王,别人也得称呼他大王,搞得比他哥掸雄牛逼多了,说的不好听,这就是小人得志的嘴脸,猖狂到不可一世。 “哼!卑微的华夏人,本王迟早也宰了!” 掸虎低声咒骂,却挥手命令道:“让他进来吧!” 不一会,诸葛承走了进来。 诸葛承见到大厅里的这一幕,三个女人趴在地上瑟瑟发抖,他哪敢仔细看,赶紧向掸虎行礼。 “诸葛承,你来找本王有什么事?”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 “嗯?” 掸虎眉头一挑,问道:“诸葛承,你想出主意把紫灵儿那个女人弄到手了?” 噗! 诸葛承暗地里喷出一口老血。 这掸虎当了丘朗王,偏偏正事不干,整天记挂着女人,上任不久已经祸害不少女人,弄得丘朗城内人人自危,这样的人简直魂淡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但,诸葛承眼珠一转,笑眯眯道:“大王,要说漂亮女人,还是华夏族女人最好!尤其栗敢,那里的女人皮肤白,脸蛋嫩白如玉,掐一下能掐出水来!如果大王能占据栗敢,还怕没有女人玩吗?我这次是为您献策来了,凭大王的勇猛,一定能打败自由军,再当上栗敢之王!” 掸虎的眼神猛一下亮了。 喉结滚动,显然是大大地吞了一口口水。 “诸葛承,你仔细和本王说说!说的好了,这三个女人本王不要了,就赏给你!” “啊!多谢大王赏赐!” 诸葛承偷眼瞄了旁边的三个女人,心中大喜。 别看他以前是华洪会二当家,在金可喜的手底下,不敢造次,现在做了三浦的手下,地位更低,混吃混喝的容易,想找漂亮女人,却不太简单,眼前三个女人都是别人找来送给掸虎的,多少有几分姿色,让诸葛承看了之后,心里直痒痒,顿时精神为之一振。 第452章 合谋 “好枪啊!” 坤丹是个老资格的军|人,看见魏可带来的一支07-1步枪,惊叹不已。 看得出来,坤丹原本对于那措的生产能力,并不是很相信,毕竟,当时魏可拿来的不过是个模型而已,直到此时看见成品步枪,那才真的信了。 “坤丹团长,这款枪的性能同样优秀,林大哥手下的山地分队,用的就是这款枪!” “如果那样的话,我的部队换装这种枪,战斗力至少提升三成!” 坤丹说着,神情突然落寞下来。 他的部队? 他已经离职了,是个普通人,哪里还有部队! 再者说,克伦族如此对待魏可,魏可也不会再卖枪给克伦族。 魏可突然问道:“坤丹团长,我来益岭的时候,恰好看到了乔布朗,这个人为什么又出现在这里,而且还坐着汽车?难道他又来卖步枪,和亚明搭上了关系?” “是啊!亚明鼠目寸光,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背信弃义!可惜了!” “坤丹团长,如果我愿意将这款步枪,卖给克伦族呢?” “什么!?” 坤丹非常惊讶,问道:“老弟你说的是真话吗?” 魏可笑道:“比黄金还要真!不过,我有个条件,亚明叔侄俩阴谋陷害林大哥,还有原**营一连的数十名好兄弟,也因为他们而惨死!这笔账必须算!亚明和亚巴登,必须得死!” 魏可说着,脸色已经越来越冷。 没错!无论益岭的形势如何变化,他迟早都要杀了亚明和亚巴登! 坤丹呆了一呆。 “老弟,不瞒你说,如果我还是**团团长,有你这款枪,我至少有五成的机会,扳倒亚明!但,现在却是不行了。亚明不仅是他一个人,这涉及到我们克伦族的高层,关系错综复杂。亚明背后的势力很强,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更不可能让亚明死!” 高层! 诸如克伦族这种组织结构,内部没点派系斗争,那就不正常! 不过,魏可并不罢休。 “如果亚明突然死了呢?” “千万不可!” 坤丹慌忙道:“老弟,就算你有能力刺杀亚明,我劝你也不要轻举妄动!我得到消息,乔布朗已经答应了亚明,要给他提供地雷探测器。一旦探测器到了,克伦族的部队随时能打到那措!你想啊,亚明突然死了,无论谁接替亚明的位子,都会对那措进行报复!” 地雷探测器。 魏可不由得头皮发麻。 这可不是好消息,如果按照坤丹说的,地雷阵失效,那措又会面临新的危险。 克伦族不是栗敢自由军,虽说益岭的部队数量也不是很多,然而,益岭的背后,站的是克伦族,那是一个巨无霸,哪怕那措变得再强大,也不可能与克伦族正面作战。 不行!必须要将亚明扳倒! “坤丹团长,难道就没办法对付亚明了吗?我对你们克伦族的事情不了解,比如说,亚明如果贪污受贿,或者玩女人什么的,被你掌握了证据,能不能扳倒他?” “嘿嘿!” 坤丹连连苦笑。 “老弟你果然是不了解。如果亚明是普通军|官,你说的这些事,都能让他倒霉!或者你的地位比亚明更高,随便找点类似的理由,也能让他性命不保!但,亚明已经是将军,仅仅贪污,或者私生活问题,已经不足以给他造成太大的困扰,甚至于,我如果检举揭发他,自己还会惹上麻烦!” 我勒个去! 贪污和玩女人,都搞不掉亚明? “如果他反叛克伦族呢?” “反叛?亚明怎么可能反叛?他不是林契,以亚明的身份,诬蔑他反叛,那可是重罪!” “我就问一句!如果亚明反叛,能不能扳倒他?” “那当然能!但亚明虽然可恶,说他反叛,连我都不信?” “坤丹团长,请您先不要离开益岭,给我两天的时间!两天之内,我给你找到亚明反叛的确凿证据!是确凿无疑的证据!我只有两个要求,第一,克伦族与那措和平!第二,我要亚明叔侄俩死!能不能做得到?” 证据? 没有证据可以去找! 再没有证据,造也要给他造出证据来! 魏可这是下了狠心了,不仅要给林契报仇,还有那措的安危,这一切的症结,都指向亚明这个特殊人物,也就是说,亚明此人不除,益岭的一切问题,都是无解的难题。 “好!我坤丹就陪老弟你疯一次!别的事情我做不到,在益岭还有几个亲信!” 坤丹狠狠点头。 到了这时候,他也不再藏着掖着了。 他坤丹好歹也曾经是益岭军区一把手,甘愿灰溜溜离开益岭吗? 当然不! 实际上,坤丹对克伦族忠心耿耿,只是为了保护一个手下,说了两句话而已,就被人搞下台,要说他心里没有怨恨,那是不可能,有了机会,他这种人物,绝对愿意赌一把。 夜幕降临。 第109团位于益岭市的指挥部旁边,一墙之隔,有一幢石头的二层小楼。 实际上,109团的哨兵都知道,小楼里住的那个大胡子的白皮肤老外,是亚明将军请来的重要客人,人家之所以住在这里,就是为了安全。 109团是亚明将军的亲信部队! 哨兵们都接到了明确命令,小楼里发生什么事,都与他们无关,但如果有人想接近小楼,哨兵必须立刻上前检查,必须将那幢小楼,当作指挥部一样去保卫! 很快,哨兵们就明白了,这条命令是怎么回事。 每天晚上,那幢小楼里太闹了。 或许是因为,益岭的夜生活太单调,大胡子老外受不了,于是人家就自己找乐子,每天天色还没黑的时候,老外的几名手下,就会带着一些女人回来。 喝酒跳舞,寻欢作乐,喧嚣吵闹的不到下半夜绝不停止! 靠了! 这死老外真折腾,咋就不让他********尊敬的亚明将军也是劳苦命,为了克伦族的大事业,不得已与这种老外人渣打交道,还有那些不知羞耻的女人,为了一点钱出卖尊严,丢尽了脸面。 久而久之,有些哨兵在站岗的时候,干脆拿团棉花把耳朵眼堵起来,也不朝小楼里面看。 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这天晚上,一辆挂着军分区牌照的吉普车,突然停在了小楼门前。 哨兵刚想上前,就见吉普车上下来一名中尉。 这中尉对哨兵摆了摆手。 褚参谋,军分区作战室的参谋,这人曾经跟随亚明将军,来109团驻地视察,哨兵们都认识,见到来人是褚参谋,哨兵远远地敬了礼,就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只是好奇地看着。 只见,吉普车上又下来三名士兵,还有一个穿便服的大个子男人。 男人弯着腰,向着褚参谋点头哈腰,一副很卑微的模样。 两个人站着说了两句话,褚参谋一指小楼,大摇大摆走上台阶,另外的三名士兵跟在后面,其中的一名士兵,用枪对着大个子男人,还趁机踢了对方一脚。 看到这情景,哨兵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那个大个子男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克伦族人! 这里是益岭,是克伦族的地盘,一个长得高大的外乡人,向一个比他矮得多的克伦族军|官,点头哈腰的,还被克伦族士兵踢了,这虽然有点粗鲁,但不由得让哨兵产生出一种骄傲的情绪,腰杆子挺得更直。 其实,这哨兵顾着看热闹,并没有看得太仔细。 踢人的克伦族士兵,长得并不矮,只是由于那个穿便服的人更高大,就显得士兵比较矮而已。 第453章 恶魔的笑 魏可来了。小说 章节更新最快 目标,乔布朗。 要对付亚明,必须先找一个突破口,而乔布朗就是很好的选择。 当魏可得知乔布朗住在109团指挥部旁边,立刻作出决定,就在这里动手!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益岭是克伦族的地盘,他要在这里对付亚明,其实哪里都很危险,幸好,有了坤丹的帮助,他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掩护,就比如现在进入乔布朗的住处,完全可以大摇大摆走进去。 “啊!是褚参谋来了,有事吗?” 出现在铁栅栏门里的是冒十。 冒十是一直跟着乔布朗的,也见过褚参谋,知道对方的身份。 不过,冒十显然很警惕,并没有立刻把铁门打开。 褚参谋客气道:“冒十先生,我们抓到一个可疑的人,也许和乔布朗先生有关。所以,亚明将军派我将这个人押来,请乔布朗先生认一认。” 褚参谋说着,伸手指了指身后的魏可。 站在魏可身后的是郝思理,立刻用枪顶住魏可的后背,魏可乖乖将双手高举。 冒十盯住魏可,仔细看了看道:“褚参谋,请你先等一下,我去通知乔布朗先生。没办法,乔布朗先生不允许陌生人进入这幢房子。” 过了一会儿,满脸大胡子的乔布朗出现在铁门里面。 乔布朗过得确实舒服,身上一件真丝的睡衣,左手端一杯红酒,右手臂弯里还搂着一个女人。 “哦我的上帝!” 乔布朗见到站在门外的魏可,立刻夸张地大叫,紧接着哈哈大笑。 “上帝!我的运气太好了!你们竟然抓住了这个人,这是最好的礼物,他最少价值十支步枪,不!只要你们将他交给我处置,我愿意付二十支步枪的代价!” 乔布朗说着,脸上露出了残忍的冷笑。 所有人都很开心,唯有魏可是一脸沮丧的表情。 很快,铁门被打开了。 乔布朗上前,狠狠一拳打在魏可的小腹上。 “魂淡!你这个家伙竟敢坏了我的好事,没想到有一天会落在我的手里吧?我会用最恶毒的手段对待你,让你受尽折磨!冒十,帮我谢谢这些克伦族的朋友,再把这个家伙押到楼上房间里来。上帝啊!今天夜里咱们有开心的事情做了,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乔布朗洋洋得意,再次爆发出一阵猖狂的大笑,转身往里面走。 褚参谋抽出手枪,顶住魏可后背。 “冒十先生,我们一起把这个人押进去,我还有一点小事情要问问乔布朗先生。” 褚参谋和冒十两个人,押着魏可,跟在乔布朗的后面,顺着楼梯往上走,而郝思理和褚参谋手下的两名士兵,就留在了楼下。 楼下的客厅里,还有两个冒十的手下,另外有三个女人。 一对大喇叭正在放着音乐,音乐的声音很响,震得人耳朵疼,茶几上堆满了酒瓶子,显然在魏可等人进来之前,这群人正在鬼混。 上了楼,乔布朗进了正对楼梯的房间。 这个房间里的布置比较讲究,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一圈沙发,像是一间会客室。 乔布朗把女人推开,大模大样坐在沙发上,摸出一把匕首摆在面前的茶几上,又取出一块手帕擦拭,不怀好意地盯着魏可,又是一阵冷笑。 砰! 走在后面的褚参谋,顺手把房门关上,嘈杂的声音顿时变小了。 魏可的腰杆突然直了起来! “你!” 首先感到不对劲的,是站在魏可身后的冒十。 作为一个混刀口饭吃的毒|贩子,冒十也不是白痴,正相反,他对于危险有一种很强的直觉,在他的感觉里,被押进来的大个子年轻人,突然从一只温顺的羊,变成了一头凶猛的恶狼。 冒十下意识伸手,往自己的腰里摸去。 这时候才想起来掏武器? 魏可右手一探,一把抓住冒十的衣领,将他的脑袋拉低,左手成掌,一巴掌拍在冒十的后脑勺上! 魏可的左掌! 不用怀疑,当魏可的左手经过无数次的锻造之后,单论左手的攻击力,绝不亚于天下间最强的武功高手,他的这一掌,完全可以一掌将冒十打死,只是他有意控制了力度和角度。 冒十两眼一翻,顿时就被打晕了。 魏可随手一丢,将晕死的冒十,丢在了脚下。 “啊!快开枪打死他!” 坐在沙发上的乔布朗,发出一声惊叫。 回答他的,自然不是褚参谋向魏可开枪,而是褚参谋手里的手枪,已经从魏可背后移开,指向了乔布朗本人。 直到此时,魏可才好整以暇地扭头,冷冷看向了乔布朗。 “乔布朗先生,你现在被俘虏了!如果你想反抗,他会毫不犹豫地开枪杀了你!” 乔布朗的嘴巴张开,好像能塞进一个鸡蛋。 唰! 乔布朗的双手高高举了起来。 “上帝!别杀我,我是个商人!你有什么要求,完全可以提,我可以用钱来赎买自己的命!” 咦?这家伙居然如此胆小? 不是每一个泛太联盟里的人,都是视死如归的死硬分子! 乔布朗虽然外表长得凶悍,但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是个商业人才,不是战斗人员,所以,当遇到袭击的时候,乔布朗选择的不是拿起武器反抗,而是试图谈判。 魏可并没有被乔布朗的外表迷惑。 他快速上前,突然伸手捏住了乔布朗的下巴! “喔……” 乔布朗吓得瞪大了眼睛,想叫又叫不出。 魏可将乔布朗的嘴巴扳开,仔细观察两眼,伸手去扣住乔布朗上牙床的一颗牙齿,一扳,就把那颗牙齿扳了下来,看一眼,顺手丢在茶几上,发出叮当一声响。 直到这时候,乔布朗终于怕了,上下牙齿打颤。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知道你的牙齿里藏了毒,随时可以自杀吗?” 魏可露出戏谑的笑,从容坐在了乔布朗的身边。 乔布朗的脸色一片卡白。 作为泛太联盟选中了商业人才,乔布朗绝对不傻! 现在的情况,对方不仅是与他有冲突的商人,而且更知道他的真实身份,那就不是花钱能消灾的事情,而是天大的大事,事关泛太联盟,他这副小身板,不一定扛得住! 乔布朗悄悄盯了一眼摆在面前茶几上的匕首,最终没敢伸手去拿。 他一头的冷汗,反而变得清醒了一些,问道:“你想要什么?” 魏可微笑道:“合作!” “如果我合作,你能饶我的命吗?” “看心情吧!如果我的事情顺利,到时候心情好,也许就会饶你不死!” “……” 乔布朗傻了。 魏可笑道:“别指望三浦派人来救你了!他还在丘朗,就算得到消息派了人来,你已经被我杀了!你之所以现在还能活着,是因为你对我还有用。所以说,你要想活命,只有选择与我合作,赌一把!” 魏可的笑容,落在乔布朗的眼中,顿时成了恶魔的笑! 454.第454章 威逼 109团指挥部旁的小楼内。 冒十的两名手下,已经像捆死猪一样被捆了起来,丢在墙角,徒劳地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周围的一切。 两名士兵手里端着枪,将几个女人逼在沙发的拐角处。 几个女人同样害怕,浑身发抖,却时不时发出几声尖锐的笑声,似乎在与某个男人嬉闹。 屋子里,音乐声依旧很响,轰隆轰隆的。 一墙之隔的哨兵们,做梦也想不到,这幢小楼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换了主人,原本跟随白人老外的几名手下,全都束手就擒,乖乖当了俘虏。 郝思理来到二楼楼梯的转角处,那里有一扇面向屋子后面的小窗户。 推开窗户,郝思理放下一根绳索,很快,两个人影爬了进来,那是早已等在外面的余小七和沃嘎。 “你俩在外面守着,我去看看老大。” 郝思理吩咐一声。 余小七和沃嘎点头答应,快步到了楼下,余小七藏身在屋子前面的窗户下,探头往外观察,而沃嘎手里拿着枪,站在了楼梯下面,从他这个角度,恰好能监视楼下,还能观察到楼梯上面的情况。 二楼房间里,乔布朗面色惨白,犹豫不决。 魏可不耐烦了。 伸手抓起乔布朗的那把匕首。 乔布朗一惊,眼睛顿时盯住了被魏可拿在手里的匕首。 魏可一边玩着匕首,让匕首在自己的手指间滴溜溜打转,一边悄悄观察乔布朗的反应。 “我现在不会杀你。” 魏可道:“你这种人也许并不怕死,但我懂一种办法。可以将你的脊椎骨拆下几块,那样的话,你的手脚都不能动,但不会死!我让人把你养起来,你大概能活好几年。” 乔布朗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难看。 那样活着,真不如杀了他! “这位先生,你可能不清楚,有些事情我是绝对不能做的!一旦我做了,组织不会放过我!到了那时候,就算你放了我,我也逃不掉,逃到了天边,也会被抓回去!” 乔布朗终于再次说话,满脸的懊恼和充满了忌惮。 逃到天边也会被抓回去! 泛太联盟的势力,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魏可暗暗警惕。 但,这时候他不能过分逼迫乔布朗,反而装出一副很诧异的表情。 “乔布朗先生,你可能误会了!我对你们的组织,根本没有任何兴趣!我想对付的,仅仅只是克伦族的将军亚明,我和那个人有仇,我想报复他!” “哦?你真的只是想报复亚明?” 乔布朗的脸上露出惊喜。 魏可道:“那是当然的!你以为我一个M北山区里的小商人,会对你们的事感兴趣吗?亚明挡了我的路,我就要对付亚明,至于其他的事情,都与我无关!” “好!我帮你对付亚明!” 这一次,乔布朗答应的很痛快。 底线。 魏可已经隐约找到了乔布朗的底线。 如果让乔布朗直接出卖泛太联盟,他没那个胆量,但如果只是让他去陷害某个人,为了活命,乔布朗毫不犹豫就会答应,说明这人实际上还是个怕死鬼。 同样的道理,乔布朗不敢出卖泛太联盟,也是因为他怕死。 “我想让你带我去见亚明!等我抓住了他,你能活,否则,你就只有死!” “带你见亚明没问题,但是……你怎么能抓住他呢?” 乔布朗的眉头皱了起来。 魏可微微一笑道:“你看着!” 说罢,魏可将左手上的皮手套摘了下来。 一只黑手! 乔布朗惊讶地盯住了魏可的手,不过,魏可不给他太多的思考时间。 左手捏住匕首,两根手指夹住匕首锋刃的两侧,使劲一扳,匕首顿时就像一根面团一般,被弯的折了下去。 乔布朗惊得目瞪口呆。 这把匕首是他自己用来防身的,是一把正宗的军用匕首,其坚韧程度不用怀疑,用这把匕首杀个人,那是轻轻松松,只不过,到了眼前年轻人的手里,却成了一件玩具。 魏可还不罢休! 将折弯的匕首握在手心里,使劲去揉捏! 咯吱咯吱一阵轻响。 再看这把匕首,哪里还是一把能杀人的匕首,已经搓成了一团麻花! 魏可随手一丢,将揉成一团的匕首,咣当一声扔在茶几上。 乔布朗使劲眨眨眼睛,看看匕首,再看看魏可的手。 “这是……你们东方的魔术?” “不!这是东方武术!” 武术。 这个字眼,作为西方人的乔布朗,还真能听得懂,他又使劲吞了一口口水,心有余悸道:“好的!既然你懂神奇的东方武术,我是打不过你的。我选择合作,带你去见亚明!” 看见乔布朗屈服,魏可终于笑了。 很快,二层小楼的铁门再次打开,褚参谋领着几名士兵出了门,在他们身后,乔布朗也出来了。 附近的哨兵,当然不敢上前打扰,只是远远看着。 很奇怪。 大胡子老外并没有返回小楼里,而是领着那个大个子,两个人钻进了小楼前的一辆汽车里,那是大胡子老外的专车,然后,汽车发动。 褚参谋的吉普车在前,大胡子老外的汽车在后,两辆车一前一后开了出去。 现在已经晚上九十点钟,大胡子老外很少在晚上出门? 但,这种事不是哨兵能管的! 哨兵们只需要负责小楼外面的安全,至于这老外自己想做什么,哨兵没资格去问! 益岭军分区司令部。 要说想要接近亚明,并不比去栗敢见王东升,或者去丘朗见掸雄更容易,然而,益岭与栗敢和丘朗的体制不同,亚明身为将军,益岭军分区的头号人物,他毕竟不是一方势力的绝对独裁者。 亚明来到益岭,就住在军分区司令部内,招待所顶楼豪华套间。 普通人要进入招待所顶楼,几乎不可能! 这地方是军营! 现在的益岭,虽然并没有进入战时状态,但,克伦族与栗敢的紧张局势,任谁都能看得见,尤其是军分区司令部这种军事重地,绝对属于重点防范区域,等闲人连靠近都困难。 不过,有了褚参谋领路,一切都不成问题。 乔布朗这辆车,本身在司令部内就有登记,巧合的是,就在今天白天的时候,乔布朗已经来见过亚明,给亚明送来了地雷探测器的样品。 现在,乔布朗又来了,声称是亚明派人找自己过来,有急事商量。 司令部的哨兵哪敢阻拦,连忙放行。 两辆车,一前一后径直开到了招待所门前。 “乔布朗先生,别紧张!按照我的吩咐做,我们一定能把亚明抓住,不会让这里的人发现!” 魏可的脸色平静。 乔布朗悄悄盯了一眼魏可那只戴着手套的手,连忙点头答应:“好的好的!” 开玩笑的! 这人的手,连匕首都能随意揉扁了,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就跟在自己身边,如果不按照他的命令行事,乔布朗很肯定,对方抬手就能拧断自己的脖子! 罢了!不就是坑一把亚明吗? 顶多就是自己在益岭的任务再次失败而已。 话说回来,这座益岭城,对他乔布朗真是一处灾祸之地,这次事情完了,他再也不会踏入益岭一步! 455.第455章 女军官 益岭军区司令部,典型的外紧内松。 谁又能想得到,一个胆大包天的歹徒,已经大摇大摆来到了亚明的身边? 褚参谋坐在吉普车上,看着魏可神态自若,陪在乔布朗身后,走上了招待所门前的台阶,心中佩服不已。 他是坤丹的亲信。 他今晚所做的事情,已经不仅仅关系到自己的前程,更是关系到性命,这是一场豪赌,一旦失败了,就只能立刻逃跑,连坤丹也护不住他。 然而,当他看见魏可,不由得平添了几分自信! 他听不懂英语,不清楚魏可和乔布朗说了些什么,但他也看见了魏可揉扁那把匕首! 一个神奇的年轻人! 说不准,坤丹真能凭借这年轻人,扳倒亚明,重新成为军分区一把手? “这位兄弟,该咱俩出去了,你不紧张吧?” 褚参谋问坐在身边的郝思理。 郝思理邪邪一笑道:“褚中尉,只要你不紧张,我是不会紧张的!” 褚参谋听了,暗暗苦笑。 牛逼! 这两个人是来绑架益岭军分区的最高军事长官,周围都是克伦族的部队,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会有大批士兵赶来,任你本事再大,也不可能逃走! 但,这两个人偏偏一点都不害怕,真是奇了。 褚参谋稳稳心神,也领着郝思理下了车,上了台阶,走进一楼大厅里。 这时候,魏可和乔布朗两个人,已经站在大厅里侧的电梯间门口,那里摆了一张桌子,有两名士兵执勤。 他们正在接受检查。 只见,魏可神态轻松地和两名士兵说着话,把腰里的一把匕首取出,放在桌子上,还友好地拍拍士兵的肩膀,似乎是说了个有趣的笑话,引得士兵咧开嘴巴直乐。 倒霉的乔布朗,就尴尬地站在魏可的身边,像个木头桩子。 话说,即便进到招待所里面,要见坤丹也不容易。 坤丹住在招待所顶楼的豪华套间,那里与其他楼层不相通,要想进入顶楼,只能搭乘电梯直达,而在一楼和顶楼的电梯间前面,都有全副武装的士兵执勤。 稍微露出一点马脚,士兵的枪口就会对准你! “褚参谋,这么晚了有事吗?” 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已经看到了褚参谋,上来客气地询问。 褚参谋收回目光。 “哦!明天一早有紧急任务,今晚我就住在招待所了。三楼有空房间吗?就305房间好了,那间房我以前住过,清静,晚上能睡个好觉。对了,再给我找点小菜,我要陪两个兄弟喝一杯。” 三楼。 这幢招待所的小楼,一共仅有四层,三楼与四楼一层之隔,待遇却完全不同,四楼一般人上不去,三楼就是普通房间,作为司令部参谋,想住在三楼,那很容易。 很快,褚参谋拿到了305房间的钥匙,带着郝思理上楼梯。 两个人经过电梯间门前的时候,魏可和乔布朗已经坐着电梯往四楼去了。 出了四楼的电梯,又有士兵在站岗。 这里除了有两名士兵,还有一位年轻的克伦族军|官。 “为什么冒十没有来?” 军官皱眉看向了魏可。 魏可解释道:“我是冒十的兄弟,叫冒十一!冒十大哥病了,我会说英语,临时给乔布朗先生当翻译。” 翻译。 亚明的英语水平很一般,与乔布朗的交流有问题,翻译是必须在场的,这个理由很合理,军|官听了,又仔细看了魏可两眼,才领着他们往里面走。 军官一直领着魏可二人,到了套间门口,给他们打开房门,就站在门外。 魏可心里冷笑。 这里的防御看似严密,其实不过尔尔。 现在的时间不早了,亚明虽然没有睡觉,却也换上了睡衣,看见乔布朗进门,很热情地上前,与乔布朗握手,态度表现的十分亲切。 这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长得白白胖胖,身上没有一点军|人的气质。 “乔布朗先生,这位是?” 亚明还是能说一点简单的英语的,指着魏可问道。 魏可随口道:“亚明将军你好,我是翻译。乔布朗先生突然觉得,自己遗漏了一项关于地雷探测器的重要使用规定,害怕耽误了事,就亲自赶来给将军说明。请问将军,探测器还在这里吗?” 魏可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室内。 这是个套间,进了门是客厅,里面还有两扇门,其中一扇门开着,里面有一张床,应当是卧室。 整个房间内很安静,应当只有亚明一个人。 太好了! 这真叫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时候,亚明不疑有他,迈步走向了客厅。 魏可伸手将乔布朗推进客厅,用英语命令道:“蹲下!双手抱头!” 亚明听到声音回头观看,顿时吃惊地张大了嘴。 只见,乔布朗已经乖乖蹲在了地上,双手抱头,眼睛对着地面,一声不吭! “你!” 亚明惊讶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魏可已经一个箭步上前,不待亚明继续问话,一记手刀,砍在亚明的后脖颈子上,把亚明打得闷哼一声,双眼一翻晕死过去,顺手扶着亚明,让他慢慢倒在地板上。 太轻松了! 亚明身为高官,只不过是个养尊处优的家伙,面对如狼似虎的魏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 但就在这时,魏可的眼角余光,突然扫到,就在那扇关紧的房门底下的门缝里,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 不好! 这个套间里不仅只有亚明,至少还有第二个人! 魏可迅速来到那扇房门前,轻轻拧动门把手,门锁是活动的,一转就被拧开。 魏可猛一下推开门。 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张年轻女人的脸。 这女人身上穿着一件睡袍,睡袍外面又披了一件军装,很显然,她应当是个女军|官。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女人手里举着一把小巧的手枪,正在对着魏可! 魏可一下就愣住了。 对方手里有枪,只要枪声一响,就会惊动外面的警卫,再然后,就会有大批的士兵赶来,魏可要想带着亚明悄悄溜走,那是绝对不可能。 出手夺枪吗? 女人似乎很警惕,同时应当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并没有傻乎乎将持枪的手臂伸长,而是弯曲靠近自己的身体,这使得魏可成功夺下枪,又不让对方扣动扳机的可能性,绝对不会高于五成! “你是谁?为什么把亚明打晕?” 就在魏可犹豫的时候,女人突然问话了。 咦? 这女人明明已经猜到,魏可将亚明打晕,却并没有大叫大嚷,反而,她在故意压低声音说话,似乎并不想让房间外面的警卫注意到,房间里已经出事了。 魏可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女人仔细盯着魏可看,突然问道:“请问,你是那措的魏将军吗?” 啊!? 对方居然能够仅凭外貌,就猜出魏可的身份,相反,魏可非常肯定,他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不要说这个女人,他连任何一个克伦族的女军|官,都没遇见过! 456.第456章 偷走亚明 “我叫白清雪,是……林契营长的朋友。 ()” 白清雪收了枪,一点不防范地从魏可身边走过,皱眉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亚明。 这女人到底什么人? 当她说出林契的名字时,神态居然有点扭捏,让魏可很是怀疑,她应当和林契关系匪浅,然而,再看她穿着睡衣,大晚上留在亚明的房间里,又让魏可迷糊了。 “魏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白清雪终于注意到魏可眼神中的异样,脸色一白,慌忙解释。 “我没有和亚明做那种事,请你相信我!我是故意找机会接近他,想趁机杀了他!刚才,要不是你们上来,我已经开枪打死这个人了!他差点害死了林契营长,我要杀了他,给林契营长报仇!” 白清雪看向亚明的目光中,露出仇恨之色。 魏可这才明白了。 这傻丫头! 看她这模样,的确是林契的恋人,或者至少是暗恋林契的人,为了给林契报仇,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要知道,她开枪杀死亚明,自己是绝对跑不了的。 “白小姐,亚明交给我来处理,你想办法先走吧!顺便告诉你,林大哥在那措很好,他领着原来独立营一连的兄弟们,成立了一支小分队,大家过得都很开心。” “只要他能开心就好!” 白清雪咬着嘴唇,突然惊慌道:“魏大哥,你还是快走吧!亚明的卫队就住在旁边,如果被发现,你就走不了了!等你走了后,我再开枪打死他!” 魏可叹气。 这也是一个痴情女子! “白小姐,你先到门边帮我看着,等一会我们再商量。” 魏可说完,也不等白清雪答应,就走到客厅的后窗户前,打开窗户往下看。 这间屋子的下面,恰好就是三楼的305房间! 郝思理已经等在那里,看见魏可伸头,立刻向魏可挥了挥手。 很快,一根绳索被从楼下扔了上来。 魏可用绳子将亚明牢牢捆住,左手一拎,就把亚明提了起来,走到窗户前,双手轮换,一点一点将亚明放下去,三楼的郝思理接住,将亚明拖进窗户里去了。 套间的房门里,白清雪傻傻地看着这一切,嘴巴惊得合不拢。 她这才明白,魏可是有备而来,楼下还有人在接应,而且,魏可的力气太大了,单手将亚明像抓小鸡仔一样提起来,丝毫不费力,这得有多大的力气? 魏可把亚明送下去,顺手又把房间里的那台地雷探测器也用绳子送到了楼下。 “白小姐,需要把你也送到楼下去吗?” “不,你们先走!外面那人是亚明的副官,你们走了以后,他肯定会进房间里面来。有我在,可以帮你掩护,如果我也走了,你走不出这座军营,就会被发现!” 好个细心的女子! 而且,她还非常冷静,遇事不慌乱。 魏可非常庆幸,自己碰到了白清雪,否则,他真的没法将亚明带走。 “白小姐,我走了,你有办法离开这里吗?” “没事的!等你走了一个小时,我也会离开。到了那时候,我撒谎说亚明睡觉了,那副官一定不敢进亚明的卧室里查看。你最少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到明天早上之前,不会有人发现亚明出事。” “一个晚上足够了!” 魏可大喜。 但转念一想,还是不放心问道:“白小姐,亚明出事了,你是最后离开亚明房间的人,一定会被调查的,那会很危险!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我……我不知道?” “不如你和我一起回那措吧!” 魏可暗笑,林契那个榆木疙瘩,竟然也有艳遇! 看看眼前这个白清雪,虽然算不上很漂亮,却也清秀,最关键的是,人家为了林契,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这种女孩子,要是让她遭了难,于心何忍? 林契啊林契,如此重情重义的女子,你就从了吧! 果然,听到魏可的话,白清雪一张粉脸,腾一下就变红了。 “那个,林契营长他同意吗?” “嘿嘿!不需要他同意,你忘了我是那措将军了吗?等你去了那措,我认命你去当林契的副手,他是少校分队长,你就是上尉副分队长!至于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管了!” “谢谢魏大哥。” 白清雪的声音,轻得好像蚊子哼,显然是满心欢喜的。 魏可愈发得意,这当红娘的滋味也挺爽。 两个人又低声说了几句,魏可叮嘱道,让白清雪离开这里之后,连夜到坤丹家里去等他,这才领着乔布朗,打开房门到了外面的走廊上。 亚明的副官守在外面,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屋里的异样,客气地把魏可二人送下电梯。 等魏可出了一楼的电梯,一眼就看到,穿着克伦族军服的郝思理,背着一个人,满身的酒气,从楼梯上下来,褚参谋跟在旁边,不满地嘟嘟囔囔。 “呀!褚参谋,这是谁啊?” 楼梯口有人问了一句。 褚参谋抱歉道:“有个兄弟马尿喝多了!这不是吗?睡的和死猪似的,我得赶紧把人送回去!” 说着,郝思理和褚参谋从魏可面前经过。 只见被郝思理背着的那人,穿着克伦族普通士兵的服装,脑袋耷拉在郝思理的军帽后面,看不清脸,两个人都是一身酒气,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旁边的人都捂着鼻子躲开。 魏可无所谓地笑笑,转身去和守在电梯口的士兵,要回自己的武器。 乔布朗却是眼皮直跳。 别人不明白,他可是很清楚,被郝思理背着的那人,正是亚明! 上帝啊! 这几个人太厉害了,亚明是益岭的最高军事长官,好好地呆在重地防护的军营里,却还是逃不过这些人的手段,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偷走了! 与倒霉的亚明相比,他自己在小楼里被抓,那还算意外吗? 自己身边这个大个子男人,他真的是个商人吗? 到了这时候,乔布朗不免产生了怀疑,他亲身参与了绑架亚明的全过程,这过程看起来简单,其实每一步都惊险万分,通过对比,乔布朗不难发现,魏可等人的本事,一点也不比泛太联盟的雇佣兵的水平低。 泛太联盟的雇佣兵! 要知道,每一名雇佣兵,都是从各地招揽来的有战斗经验的人才,再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外出为联盟执行任务,那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最起码不比军事强国的特种兵水平低。 一个M北大山里的商人,他和他的手下,都具有特种兵的水平,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不过,即便是再惊讶,乔布朗也没法反悔了。 如今的他,是同伙! 他也是绑架亚明的凶手之一,一旦消息泄露,他第一个就会再次遭到克伦族的通缉,这一次,不会再有人来帮他撤销通缉令,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再也不要踏入克伦族的势力范围! 当然了,那一切的前提,必须是他首先能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457.第457章 让他疯! 亚明终于醒了。 他的第一个感觉是头疼,紧接着是愤怒。 记忆里,他被乔布朗手下的翻译,一掌打晕了,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乔布朗? 那个大胡子老外,只不过是个需要讨好他的商人,而他亚明是益岭最高军事长官,手下有部队,只需要他一声令下,乔布朗也逃不掉! 亚明想张口喊叫,让他的卫兵冲进来抓人! 但,他立刻就发现,自己的手脚动不了,嘴巴也被封住了,除了用眼睛看,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这里是一间不大的屋子,他躺在地上,屋子外面传来轰隆轰隆的音乐声。 突然! 他被一个人从身后,一把提起,然后,一盆凉水,兜头从他的脑袋顶上浇了下来! 亚明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战。 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还没等亚明反应过来,身后的那个人,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了一个浴缸前面,那浴缸里已经装满了水。 亚明的脑袋,一下子被塞进了水里! 可怜的亚明,手脚都不能动,脑袋被压住抬不起来,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随着他的呼吸,凉水顺着鼻腔,瞬间冲入嘴巴里,再灌进喉咙里。 亚明的脑袋里一下子就成了空白。 这是要淹死他啊! 活活被淹死的感觉太可怕了,亚明似乎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这些年里,亚明成为高官之后,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种罪,害怕的连心跳都要停止。 就在亚明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他的脑袋被人猛地从水里提出来,封住嘴巴的胶带也被一把扯掉了,不过,他还是无法叫喊,因为,肚子里的水倒流出来,顺着嘴巴和鼻孔往外喷! 亚明一边喷水,一边大声咳嗽,眼泪和鼻涕哗哗地往外淌。 “求求你……住手!” 亚明终于发出了一句微弱的哀求。 但,这一声哀求,换来的不是对方的怜悯,而是他的脑袋,再次被塞进水里,开始咕咚咕咚大口喝水! 正在折腾亚明的,是沃嘎。 魏老大说了,这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这人为了一己私利,害了林契手下几十条人命,这种人死多少次也应该,但现在还不到让他死的时候,不要和他说话,就一直给他灌水,只要不弄死他,就一直灌! 如果换一个人,可能多少会有点心软,但这是无比忠诚于魏可的沃嘎。 魏可命令他怎么干,他就怎么干。 现在的沃嘎,根本不拿亚明当作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完全就当作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 折磨! 没错,就是折磨,毫无理由的折磨。 亚明惨了,一次次被无休无止的灌水和喷水,他的意识一次次在模糊和清醒之间徘徊,他已经觉得自己要疯了,当他有点清醒的时候,很想问问身后这人,为什么要这么干。 如果想让他做什么,他发誓,哪怕让他用最恶毒的话,去咒骂自己的祖宗,他也愿意! 他这是得罪了什么魔鬼,连问话也不问,就这样折磨他! 但,一切都没用,对方根本不和他说话! 整整一个小时之后,亚明的大半条命已经没了,双眼泛白,脑子里面空荡荡的。 沃嘎终于停手。 这时候,房门打开,魏可带着乔布朗走了进来。 看见如同一条死狗一般的亚明,乔布朗的腿肚子一阵哆嗦。 这大个子和他的手下,太狠了! “这位先生,亚明这样不会变成疯子吗?” “是的,我就是让他疯!别耽误时间,咱们开始吧!” 魏可的声音冷冷的。 他走到亚明身边,将一根吊着黄纸片的绳子,挂在亚明的脖子上,只见,亚明突然打了一个寒战,眼神渐渐变得清楚了一些,就好像被人打了激素。 乔布朗不禁也跟着打了个寒战。 在他看来,魏可变得更神秘了,就好像一个恶毒的东方巫师。 不过,乔布朗不敢多想,连忙蹲到了亚明的面前,伸手抽了亚明一记耳光。 “跟我说!我有罪!” 乔布朗的声音很生硬,这几个词,都是魏可教给他的。 亚明的眼神,终于聚焦在乔布朗的脸上。 “是你!乔布朗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呜呜……” 亚明看着乔布朗,居然呜呜地哭了。 乔布朗咬咬牙,伸手又给了亚明一巴掌,再次说道:“跟我说!我有罪!” “什么?” 亚明的反应很迟钝。 乔布朗再次咬牙,这一次他的嘴里吐出两个字道:“淹他!” 噗通一声! 沃嘎提起亚明的脑袋,再次按进水里! 看着亚明痛苦挣扎的模样,乔布朗的脸色也变得卡白,偷眼看了站在旁边的魏可,只是一眼,就让他有些发愣,因为,魏可的手里举着一部智能手机,正在给他拍摄。 原来,刚才他对亚明所做的一切,都被拍下来了! 上帝啊!大个子为什么要拍摄? 乔布朗知道,这里面准没好事,但看着亚明的惨状,他还真的不敢发问。 很快,亚明又被从水里拖了出来,接着是往外喷水。 这一次,当乔布朗发出命令的时候,亚明变得乖巧多了,很听话地跟着说了一句“我有罪”。 啪! 乔布朗又甩了一记耳光。 “大声说!我有罪!” “我有罪!” 显然,魏可让乔布朗所做的事情,只是逼着亚明一直重复一句“我有罪”,而且必须大声说出来,稍有停顿,或者说的不够大声,立刻就是抽耳光,然后是灌水。 这件事不复杂,但真的很可怕。 不仅是亚明被弄成了一副白痴模样,就连乔布朗脸色也一阵阵发白。 但,乔布朗不敢停下来,他看着生不如死的亚明,很担心同样的厄运,降临在自己身上。 魏可拍摄了一会,就走了出去。 房间里,只剩下了乔布朗对着亚明,逼着亚明一遍遍重复着“我有罪”,还有沃嘎站在亚明的身后,虎视眈眈盯着两个人看,看得乔布朗心里一阵阵发毛。 亚明终于疯了! 试想,魏可用在他身上的招数,一个平时吃惯了苦的人也受不了,何况是享受惯了的亚明? 亚明又不是什么意志力坚韧的战士! 到了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亚明已经痴痴傻傻,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关心,只会机械地不停重复一句话“我有罪”,像个没有意识的木偶人。 相应的,乔布朗也几乎被弄疯了。 他不明白魏可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已经从心底里怕了魏可。 这人太狠! 如果有可能,一定不能得罪这个人,得罪了这个人,你连死都做不到! 这时候,魏可再次进来看了亚明,对沃嘎道:“到时候了!给这魂淡把他的将军服换上,再给他梳洗打扮一下,要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终于可以了吗?” 乔布朗也暗自松了口气。 他站起身,觉得自己的两条腿打晃,已经完全站不稳了。 魏可伸手扶住乔布朗,笑道:“乔布朗先生,你做的很好!你经过了考验,我决定让你当我的朋友!” 乔布朗看着魏可的笑脸,心里却寒气直冒。 上帝啊! 如果可以,他才不要做这个人的朋友,他宁愿跑得离这个人远远的! 第458章 畏罪自杀 第458章 畏罪自杀 又一个清晨。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清晨,却又注定很不普通。 这一天一大早,大胡子老外带着他的几名手下,还有几个女人,一窝蜂从小楼里出来,挤上了那辆破汽车,然后发动汽车开走了。 临近的109团哨兵们,全都冷眼看着。 这伙魂淡,昨晚整整在小楼里闹腾了一整夜,就像疯子一样! 如果不是由于,这老外是亚明将军的客人,士兵们早就冲进小楼,把这群疯子全都抓了! 现在,疯子们大清晨跑了出去,这里终于变得安静了。 大约半小时之后,从大街上开来两辆吉普车。 这么早,是谁坐车来了? 哨兵们立刻抖擞精神站好,要知道,能乘坐吉普车的人,通常都是部队里的军|官,而且这是来了两辆吉普车,说不准就是某个大人物,前来视察。 果然,两辆车径直开到了109团指挥部门前,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伙军|官。 为首的是个中年人,身穿军服,却没佩戴军衔和领章。 前益岭独立团团长,军分区司令员坤丹。 正当哨兵们疑惑的时候,一名军|官走上前道:“今天是坤丹司令员离开益岭的日子,临走之前,坤丹司令员想来这里看看。你们团长在吗?” 哦!原来如此。 哨兵稍稍松了口气,坤丹是军分区司令员,比109团团长还高半级,但终归已经离职,算不得重要人物。 不过,哨兵还是立刻答应,转头去打电话通知。 很快,109团团长没到,指挥部警卫连的连长就赶来了。 这连长向坤丹敬礼,客气地请坤丹稍等片刻。 坤丹也不在意,站在那里往四周看。 “咦?那幢小楼里住的什么人?” 坤丹突然指着旁边小楼问。 连长道:“那幢楼里住的是亚明将军请来的客人,是个外国人。亚明将军很重视这位客人,命令我们负责这里的安全。司令员觉得有什么不妥吗?” 话音刚落,只听咣当一声响! 小楼的铁门被人打开了。 紧接着,一道人影从小楼里走了出来。 这人身穿笔挺的军服,走出来的时候,脚下似乎踉跄一下,然后,他就站在那里,直挺挺站着。 “我有罪!” 一颗将星,在这人肩膀上,很是显眼。 少将亚明! 但,所有人全都吓得呆了。 因为,此时的亚明,不仅站在那里,旁若无人地大喊着“我有罪”,而且,他的两只手里,各自抓着一枚手|雷,两枚手|雷全都拉了弦,正在嘶嘶地冒着青烟! 我的天! 亚明将军这是要做什么? 他好像要炸死自己,一颗手|雷嫌不够,他抓了两颗! 时间仿佛停止了。 站在指挥部门前的,不仅有坤丹带来的几名军|官,还有109团的连长和哨兵,大家距离亚明站立的地方,不过是十米的距离,然而,所有人的大脑全都停摆,不知所措。 “亚明将军!你会被炸死的!” 坤丹着急地一声大喊。 但,已经晚了。 手|雷拉了弦,不过是短短的两三秒钟而已,回答坤丹的,依旧是亚明的那一句“我有罪”! 轰!轰! 两声闷响! 所有人全都趴倒在地上。 一名动作慢了一点的哨兵,啊呀一声大叫,他是被弹片击中了胳膊,顿时鲜血冒了出来,这一幕令人心里发寒,因为,距离十米外的哨兵都伤了,亚明会如何呢? 再看小楼的门口,没了! 刚才还站在那里的亚明,已经被炸得四分五裂! 益岭军分区的最高军事长官,莫名其妙用手|雷,把自己给炸死了! “这小楼里到底怎么回事!快去看看!” 硝烟散开,坤丹一声大喝,带着几名军|官立刻跑了上去,警卫连长也害怕了,连忙带了两名战士,也跟着往前跑,一群人小心地从小楼门口绕过去,冲进楼内。 二层的小楼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但,一名战士很快惊讶地指着一楼客厅里面,大声喊叫起来。 “那是什么?” 只见,就在客厅中央的茶几上,插着一把匕首,匕首上垂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几个大字:“我有罪” 我有罪。 这不就是刚才亚明一直在喊的话吗? 几个人连忙凑上前去。 匕首前面的茶几上,端端正正摆着两张纸,密密麻麻写满字,第一张的标题是“效忠书”,第二张“悔过书”,两张纸的下方都有署名,第一张“少将亚明”,第二张“罪人亚明”。 我的天! 亚明的效忠书和悔过书! 他要向谁宣誓效忠,又在对谁悔过? 现场的几个人,相互看看,无不激灵灵打个冷战。 谁都不是傻子,亚明把自己炸死了,那也许不是意外,而是他畏罪自杀! “封锁现场!” 坤丹当机立断,下达命令道:“这间屋子里面的东西,谁也不许动!警卫连长,唐上尉!现在我命令你们,组成一个联合警卫小组,守住这里!茶几上的东西,还有亚明的尸体,等候上级派人调查!” 亚明死得蹊跷,现在,坤丹真的有资格下达命令。 坤丹为什么离职? 还不是被亚明逼的吗! 从现在的情况看,亚明很有可能是克伦族的叛徒,对其他什么组织宣誓效忠了,也就是说,遭到亚明陷害的坤丹,就是忠于克伦族的英雄! 那么,两张纸上到底写了什么呢? 现场这么多人,仅有一个人心里清楚,他就是坤丹。 实际上,坤丹也是这两张纸的炮制者之一,纸上所写的内容,就是他和魏可偷偷商量出来的! 简单地说,亚明宣誓对丘朗掸家族的掸虎效忠,并承诺帮助掸虎,阴谋夺取益岭为掸家族所有,在达到目的之后,由他出任益岭地区的总司令,终身有效。 亚明同时提到,为了达到目的,他不惜陷害同僚,逼迫坤丹辞职,因为,坤丹是他阴谋反叛的最大阻碍。 这个屎盆子,当然是魏可硬扣在亚明脑袋上的! 但,坤丹熟知亚明的笔迹,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现场的这些字,确实是亚明亲笔所写! 魏可到底如何做到的? 坤丹自己也是一团迷糊,在他看来,亚明绝对不会写下这两张东西,更不会自杀,然而,他隐隐约约有点猜到了实情,因为,魏可曾让他搜罗了一些亚明亲笔写过的材料,说是作为参考! 无论怎么说,他坤丹这一次赌对了! 现场留下的证据,是铁证! 更妙的是,亚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畏罪自杀,想为自己辩护也没机会! 这一切,对于原本已经心灰意懒的坤丹而言,简直是一场梦。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幢楼里虽然空空如也,二楼转角那里的小窗户,却是虚掩着的,就在坤丹领人冲进来之前,有个人从那里跳了出去。 那人是郝思理。 正是郝思理导演了刚才的一出好戏,他把两颗拉弦的手|雷,塞进痴痴傻傻的亚明手里,并把他推了出去! 459.第459章 军情告急 益岭郊区。 一辆破旧的汽车,停在了一片小树林旁边。 “好了,我们现在需要徒步前进。” 魏可下了命令,第一个跳下汽车,并且将一部地雷探测器扛在肩膀上。 余小七也跟着跳下车,他取了一个塑料桶,去放油箱里的汽油,准备把汽车烧毁,现在的他们是一伙嫌疑犯,这辆汽车同样也是被搜查的对象,最好是烧毁了事。 这个地方,已经距离益岭市区很远,再往前面走,很快就会有克伦族设立的检查站。 汽车上,还有沃嘎和白清雪,一脸迷糊的乔布朗,最后是被绑着的冒十。 “先生,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 乔布朗终于忍不住发问。 魏可笑道:“乔布朗先生,首先,我并没有说过要放走你。其次,如果你一定要走,我可以把你送去最近的克伦族检查站。当然了,我给你拍摄的那些视频,也会交给克伦族。你确定要走吗?” 乔布朗顿时懵了。 确实,魏可只是答应饶过他的命,却没说会放走他! 把他和那些视频,统统交给克伦族? 乔布朗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在那些视频里,他是折磨亚明的主犯,一旦他被交到克伦族的手里,他不确定,克伦族会如何对待他! 坦白说,在乔布朗来到M甸之前,他是个白人至上主义者,看不起东方人种,但现在,他亲眼看见魏可残忍地把亚明逼疯,这又让他很害怕东方人,不仅害怕魏可,连带着克伦族人也害怕。 东方人的手段太狠了! 这时候,听到魏可的话,白清雪已经抽出手枪,眼神里露出了危险的光芒。 “魏大哥,让我去把这个大胡子杂种,送去给克伦族吧!” 上帝啊! 这个东方女人同样令人害怕,她一定会杀了自己! 乔布朗能看得出来,白清雪自从上了这辆车,看着自己的眼神就不对,似乎和自己有仇,他不确信,白清雪会不会趁机用残忍的手段来对付自己。 “啊!我不再要求离开!我愿意做你们的俘虏!” 乔布朗吓得大叫。 魏可微笑道:“乔布朗先生,我可以认为,你是自愿要求留下的吗?” 乔布朗赶紧点头道:“是的!我自愿!” 开玩笑的! 他哪里敢反驳说,自己是被逼无奈! 魏可这才满意地笑了。 一个来自于泛太联盟的俘虏,用处太大了,他当然舍不得放走,更不会杀掉,这个乔布朗胆子小,他肚子里有很多重要情报,又怕极了自己,等回到了那措,不怕他不乖乖吐出来! “清雪,这个人对我有用,暂时还不能杀!你放心,等他说出所有情报,我会把他交给你和林大哥!” 魏可将白清雪拉到一边,小声安慰。 白清雪红着眼睛道:“魏大哥,你帮我们杀了亚明,我们已经很感激了!这个老外,你说不杀就不杀,我会帮你看着他,一定不会让他逃了!” 乔布朗哪里猜得到,他最终还是会难逃一死! 他是陷害林契独立营一连的元凶,仅凭这一条,魏可就不会放过他! 魏可的仁慈,向来只给自己人,对于敌人没有仁慈! 几个人收拾一番,又一把火烧了汽车,就钻进树林子,往那措山的方向步行而去。 这一趟益岭之行,赚了。 就连魏可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 弄死了亚明,益岭方面的威胁就减轻了一半,至于说,坤丹能否借机重新上位,那要看坤丹自己的本事,哪怕坤丹不能官复原职,乔布朗带来的几台地雷探测器,也已经被毁,克伦族部队暂时无法闯入那措山,双方依然能保持一种不战不和的状态。 时间! 那措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 只要丘朗掸家族的威胁去除,克伦族没理由再对那措动武。 “乔布朗,你们到底给了克伦族什么好处,让他们同意对栗敢出兵?” “这……” “怎么不能说吗?” “不!我说!其实这件事是由三浦负责,我只是协助三浦,来和益岭的亚明联系。据说,三浦以公司的名义,向克伦族做出承诺,愿意帮助克伦族,兴建一批轻重工业项目。在这件事情上,克伦族高层有不同意见,估计分歧很大!前一阶段,赞成派占上风,亚明就是那一派的人。” 到了这时候,乔布朗也认命了,赶紧介绍。 魏可连连皱眉。 克伦族真是大麻烦! 最大的麻烦就是,克伦族重利,是个墙头草,本身没有太严格的立场,只要有人拿出足够的利益,克伦族就很容易被诱惑,偏偏,克伦族在这片区域内的实力,又很强悍。 三浦阳介! 问题的症结,又回到了三浦身上,或者严格地说,是泛太联盟。 只要泛太联盟不除,那措就永无安宁之日! 那措。 民兵连全体换装,列装那措自产的07-1步枪,与此同时,从被俘的原101山地团的俘虏中,抽调百人,填补进入两个民兵连,让民兵连提升为民兵营。 两个民兵营,约三百人的总兵力! 这已经是民兵连吸纳俘虏兵的极限,再多,连魏可也不敢保证,那还是不是那措自己的部队! 另外,那措第一支炮兵部队诞生。 这是一个机炮连,使用的自然是从山地团缴获的八门迫击炮,另外再加上那措原本的107毫米火箭炮,以及一挺12.7毫米高射机枪,所有的重武器都归这个连使用。 机炮连连长,认命由杜斌临时担任。 一时之间,那措的腰杆子粗了一圈,虽然人数依旧远不如栗敢自由军,但真实战斗力,已经不弱于自由军! 此消彼长。 如今的那措自由军,在损失了王国伟的山地团之后,对外号称五个团,其实真实兵力仅有两千余人,而且,其中的一部分由杂牌军整合,战斗力很弱。 假如没有丘朗掸家族和益岭方面克伦族的困扰,那措真的自保有余了! 恰恰就在这时,栗敢南部军情告急。 根据卢祥的特统传回消息,丘朗掸家族突然在鹰嘴山以南区域,大举增兵,目前在这一地区集结的掸家族士兵,超过千人,再加上依附于掸家族的仆从军,总人数竟然达到了一千五百人。 相对应,栗敢方面也紧急调遣部队,匆忙组织防御。 五个团的栗敢自由军,已经有四个团到达鹰嘴山以北地区布防,最后一个团,布置在栗敢南侧,成为栗敢市的最后一道防线。 双方部队,相隔一座鹰嘴山,针锋相对,大战一触即发! 鹰嘴山区域,双方总兵力近四千! 这绝对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多少年了,M北地区首次爆发这样大的战事,一旦打起来,就是大决战,无论丘朗掸家族,还是栗敢自由军,都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损失。 失败的一方,将退出M北的历史舞台! 460.第460章 一招险棋 南大营。 栗敢自由军的南大营,就在鹰嘴山北侧,当初栗敢安全委员会成立,孙连仲带领两个团的自由军,前来栗敢南方布防,没想到时间不长,这里真的成了最前线。 也幸亏有这座南大营,否则,掸虎的部队,已经长驱直入,杀入栗敢境内! 南大营旁边的一座小山顶上,孙连仲和魏可,并肩而立。 “连仲兄,丘朗的掸虎为什么突然增兵?事先就没有一点预兆吗?” “唉!大意了!” 孙连仲长叹一声道:“前两天,掸虎的人到了鹰嘴崖,想拉拢孙老三,一起向栗敢发起进攻!双方谈的是三天后确认消息。没想到,三天的时间没到,对面掸家族突然增兵,把鹰嘴山的几处战略要地,全都占了!现在,只剩下鹰嘴崖还在孙老三手里!” 鹰嘴山已经被掸家族占据了? 娘希匹的! 这孙连仲绝对有私心! 魏可对于鹰嘴山的地形已经有了不少了解,这座山,山林不多,地势平坦又比较干旱,既不利于防守,也不利于耕种,利用价值很小,目前等同于一座荒山。 但,鹰嘴山的位置又太重要。 这座山平时是栗敢与丘朗之间的缓冲区,一旦被哪一方占据,等于拥有了先手,进可攻退可守,占据了鹰嘴山,再往前推进一步,就进入了对方的纵深区域。 既然已经知道,掸家族即将进攻,孙连仲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对方占据先手呢? 权力! 当然是权力! 孙连仲身为南大营的指挥官,却仅仅只是栗敢自由军的二号人物,一旦双方进入决战状态,他还能不能手握兵权,趁机将前线部队,拉入他的控制之下,一切就两说了。 果然,只听孙连仲叹息道:“闵长河现在已经对我有了提防,他带着两个团在二线布防,我的两个团顶在前面,一旦打起来,我的两个团,恐怕会遭受很大损失!” 魏可连连皱眉。 都到了这种时候,还说什么我的两个团,他的两个团? “连仲兄,我对丘朗掸家族的部队,有一些了解!他们的装备比自由军强,兵员素质也强!坦白说,就算你把自由军的四个团,一起拉上去,也打不过一千人的掸家族部队!” “什么!掸家族的战斗力那样强吗?” 孙连仲大惊。 魏可点头道:“栗敢自由军和平的时间太久了!相反,丘朗掸家族一直在和孔特木的华洪会打仗,他们士兵的战斗经验和战斗意志,都比自由军强太多了!我不说别的,掸家族的任何一支部队,在伤亡过半之后,仍能坚持战斗,你的自由军能做到吗?” 伤亡过半,仍能战斗! 那绝对是一支铁军的标准! 这样的标准,丘朗掸家族能做到,那措民兵连也能做到,但栗敢自由军做不到。 就拿王国伟的第101山地团来说,王国伟被迫命令投降,一方面是部队陷于绝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伤亡太大,手下士兵已经无法坚持战斗。 山地团五连,没有王国伟的命令,伤亡大约四成而投降,那就是证明。 若是换作普通自由军部队,伤亡达到两三成,绝对会崩溃! “连仲兄,和闵长河摊牌吧!部队统一指挥,死守鹰嘴山出口,绝不能让掸虎的部队进入栗敢纵深,否则,栗敢必亡!到了那时候,你就想拼命都没机会!” “这……你让我好好想想。” 孙连仲的脸色很难看。 摊牌,那就意味着交权给闵长河。 毕竟闵长河才是栗敢自由军总司令,除非孙连仲敢在这时候杀了闵长河,自己取而代之。 但,杀了闵长河,孙连仲没本事控制住栗敢的局势,整个自由军体系都会崩溃,他拿什么去阻挡掸家族,最终依然是一场空,连带着栗敢也会被掸家族占领。 “魏兄,我需要你的全力支持!” “你打算怎么做?” 魏可也很苦恼。 一旦自由军兵败如山倒,栗敢沦陷,那措也很不妙! 实际上,此时的栗敢与那措,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没了栗敢自由军在前面挡着,那措也挡住掸家族的兵锋,更不要说,当掸虎占据了栗敢,又可以大量召集仆从军,向那措发起猛攻! 那措实力再强,能挡得住十倍于己的兵力吗? “我亲自领一个团,沿小路进入鹰嘴山,奇袭鹰嘴镇!切断掸家族部队的后路!” 就在魏可苦恼的时候,孙连仲突然说出这句话。 奇袭鹰嘴镇! 倘若真有一个团的兵力,攻占了鹰嘴镇,并且守住这个战略要地,进入鹰嘴山的掸家族部队,那就完了,在前后被堵的情况下,那是一支孤军,会被死死困住,直至被消灭。 然而,奇袭鹰嘴镇,哪有那么简单? “连仲兄,你仔细和我说说!” “鹰嘴崖的地形,普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里才是整座鹰嘴山的战略要冲!” 孙连仲微微有些得意,手拿一根树棍,在地上比划。 原来,被孙老三占据的鹰嘴崖,果然有玄机! 普通人都知道,一座鹰嘴山,北有鹰嘴崖,南有鹰嘴镇,恰好守住这座山的南北出口,其中,鹰嘴崖的东面山下,就是通往栗敢的一条大路,占据鹰嘴崖,可以随时切断鹰嘴山的北面出口。 但,这个说法并不确切。 准确的说,鹰嘴崖有两个出口,除了山前大路,在鹰嘴崖的背面,还有一条小路,直通栗敢的腹地。 现在孙连仲告诉魏可的是,鹰嘴崖还有第三条路! 十年前,孙老三领人占据鹰嘴崖,在半山腰上发现一个溶洞,这座山峰居然是中空的,十年的时间里,孙老三悄悄打通了这个溶洞,通往鹰嘴崖的侧面。 也就是说,表面上作为一座孤峰存在的鹰嘴崖,实际上是个四通八达的所在! 东面通往山前,背面通往栗敢,侧面经过暗藏的溶洞内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鹰嘴山。 孙连仲的计划,就是悄悄领着人,进入鹰嘴山,再迂回穿过鹰嘴山,出其不意出现在鹰嘴镇前,一举占领鹰嘴镇,切断掸家族部队的退路。 这是一招险棋! 一旦进入鹰嘴山的部队被发现,必然遭到掸家族的围攻,在平坦地形下,无险可守,会全军覆没! 再者说,攻占鹰嘴镇的行动,必须要快,如果慢了,也会陷入被围攻的命运。 “连仲兄,你让我怎么帮你?” “魏兄,你的部队擅长防御,我想请你出兵。当我强攻鹰嘴镇的时候,请你在我的身后,建立防御阵地,阻止身后掸家族部队的围攻!你放心,我领着一个团,会以最快的速度,攻入鹰嘴镇!” 放心? 你放心了,老子不放心啊! 魏可当场使劲摇头。 他是去过鹰嘴镇,实地观察过鹰嘴镇防线的,在他看来,一个团的自由军,哪怕是发动突袭,要想快速拿下鹰嘴镇,成功率绝对低于五成。 万一孙连仲的人久攻不下,他带人位于孙连仲的身后,那就是死地,插翅难逃! 461.第461章 潜入鹰嘴山 鹰嘴崖。 夜幕下,人影憧憧。 一支队伍趁着夜色,快速由鹰嘴崖的后山上了山顶,又钻入一处岩洞内。 进入岩洞后,数道手电筒的光线亮起。 “速度快!注意脚下!” 带队的军|官不时发出提醒,所有人脚步匆匆,挂在肩头的步枪,偶尔撞上腰间的兵工铲,发出当的一声闷响。 仔细看,这支队伍一分为二,走在前面的二三十人,穿着掸家族的服装,而后面的大部队却是身穿绿军服,或者是迷彩服,头戴钢盔,泾渭分明。 这是来自于那措的部队! 魏可也是拼了。 话说,不拼是不行的,这不是为栗敢而战,而是为自己战斗。 一旦栗敢自由军输了,那措也难自保,唯有大家携起手来,将丘朗掸家族干翻,才是最佳选择。 “魏兄,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连仲兄,别磨蹭了!鹰嘴镇让我来,但你必须及时切断鹰嘴山上的水源地!三天!我保证,我的队伍会牢牢地扎在鹰嘴镇阵地上,最少坚持三天时间!三天之内,自由军必须打垮鹰嘴山的掸家族部队!” “三天足够了!魏兄,这是一场血仗,保重!” 岩洞内,几个人围成一圈。 魏可和孙连仲的面前,摊开了一张地图,图上标明了鹰嘴山的地形。 奇袭依然是奇袭。 只不过,不再由孙连仲的那个团,担任奇袭任务,而是魏可率领的那措部队。 相比于栗敢自由军,魏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部队! 为了完成这次奇袭,魏可调动了那措的大部分兵力,包括顾淼的一营,杜斌的机炮连,还有林契的山地分队和07分队,总计两百人。 那措的武装力量,对外称那措独立团,实际上扩编后的总兵力不过三百多。 留下来守卫那措的,依然是楚红柳,以及杨大春的二营。 魏可和楚红柳的分工是,魏可在外拼杀,楚红柳看家,这有点像华夏很多家庭内的分工,男主外女主内,对于这种安排,楚红柳虽有不满也只能服从。 两百人的那措部队,能快速攻下鹰嘴镇吗? 魏可的答案是能! 其一,这两百人的部队,武器搭配合理,战斗力强于自由军的两个团。 其二,魏可不会傻乎乎强攻鹰嘴镇外的防御工事,他还是要干老一套,偷袭,这也是换装掸家族服装的原因,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重大伤亡。 这一次,鹰嘴山周边区域,将会进行一场大决战! 除了那措的这支小部队,栗敢自由军也分为两部分,独立指挥。 第一部分是由孙连仲率领一个团,留下一部守卫鹰嘴崖要冲,其余大部,由孙连仲率领,占领鹰嘴山一侧的水源地,然后截断水源,守住那里。 这是魏可提出的主意! 话说,鹰嘴山的地形条件确实很一般,土地干旱,不利于种植,原因是这里缺水,一座鹰嘴山的区域不小,由数座山峰连接,区域内却仅有一条蚯蚓般的小溪。 孙连仲的任务,是在战斗打响之后,迅速占领小溪源头,挖断水源,让这条小溪彻底干涸! 目前在鹰嘴镇以北的区域内,掸家族集结了上千部队,这些部队肯定携带了粮食,然而,水却不会带很多,一方面依靠从鹰嘴镇输送,另外就是那条小溪。 一旦鹰嘴镇被魏可占领,小溪被截断,会如何呢? 不出三天,掸家族部队,就会不战而溃! 自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一支部队没有水喝,哪怕战斗力再强,也扛不住! 自由军的第二部分,是闵长河率领的自由军三个团。 这三个自由军团,依托鹰嘴山外的地形,建立起防御工事,关门打虎,强行拦截掸家族部队闯出包围圈,坚决将掸家族部队,关在鹰嘴山的区域范围内! 说起来,栗敢与那措联军的三个部分,哪一个也不轻松! 就拿看似最轻松的闵长河来说,他手里有三个自由军团,身后还有一个团作为预备队。 然而,一旦掸家族部队无路可走时,必然会爆发出决死的勇气,猛攻南大营防线,那就是一场血战,依托防御工事的闵长河肯定握有较大的胜算,但也不能说必胜。 拼命吧! 大家都必须拼命! 为了消灭掸家族,这一战已经在所难免。 夜幕下,那措的这支部队,已经悄悄潜入鹰嘴山区域,背离鹰嘴崖的方位,向前悄悄运动。 魏可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走在最前面的不是别人,而是林契率领的山地分队。 从外貌体型上来说,山地分队是与掸家族最像的,当他们穿上掸家族的服装,哪怕就是大白天里,与掸家族部队混在一起,对方估计也察觉不到异样。 与山地分队走在一起的,却是两个大块头。 孙老三和武二。 他们是孙连仲派来的向导,两个人在鹰嘴山上混了十年,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也正是有了孙老三等盘踞鹰嘴崖的山匪,孙连仲才敢于拿出偷袭鹰嘴镇之计。 “孙头领,掸家族的那个掸虎,来了鹰嘴山吗?” “魏兄弟你问丘朗王掸虎?那个人来了没有,我不知道。但我悄悄查看过了,兽越的大部队已经进了山,就驻扎在距离鹰嘴崖不远的地方,人数也是各部中最多的,大概四五百号!他们的武器也好,还有四五辆装甲车呢!” 掸家族四部中,最强的就是兽越一族。 掸虎成为丘朗王,要来攻打栗敢,兽越一族当然是主力。 装甲车? 那玩意儿在平原地区很厉害,但这里是山区,装甲车的作用反而有限。 这一次,闵长河也是翻出了栗敢的老底,不仅精锐尽出,那个迫击炮营又一次出动了,就部署在南大营阵地的后面,面对鹰嘴山的出口处。 M北地区的战斗,总的来说还停留在很原始的阶段。 炮击、步兵冲锋。 这是M北打仗的两大杀手锏,尤其是步兵的对决,往往决定了一场战斗的胜负。 “对了孙头领,是掸虎派人来和你联系的吗?对方后来有没有找你?” “说来也怪!找我的是个华夏人,叫诸葛承,这人不像是掸虎的手下,据他自己说,他属于一家公司。他只来了那么一次,后来掸家族突然出兵,就没见他再来。” 魏可悚然一惊。 暗叫坏了! 诸葛承已经投靠了三浦阳介。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三浦,以及三浦手下那支雇佣兵分队! 鹰嘴山战事来得急,以至于,魏可竟然把三浦给忘了。 要知道,雇佣兵分队的人数不会多,顶多一二十人,然而,那是一支特种作战经验丰富的小分队,一旦让这支小分队介入战场,无论出现在哪个点,都可能给栗敢和那措联军,造成很大的麻烦。 魏可向周围的黑暗中望去。 三浦的那支雇佣兵分队,到底会出现在哪里呢? 462.第462章 鹰嘴镇外 鹰嘴山。 近千的掸家族部队进驻鹰嘴山,这里已经不再是荒山野岭。 远远望去,荒山上建起了一座座营寨,沿着由鹰嘴镇通往鹰嘴崖的山路两侧,零零散散排开,到了晚上,那些士兵还点起篝火,像一座座宿营地。 这没什么奇怪,鹰嘴山已经处于掸家族的控制之下! 栗敢人还敢溜进来发动进攻吗? 现在,掸家族是掌握主动的一方,进可攻退可守,他们无需担心自己的安全,只需要等着向栗敢人发起进攻,将战火烧到栗敢人的头顶上即可。 在很多掸家族人看来,新任丘朗王掸虎,虽然有些霸道,但要论打仗,比他哥哥掸雄还厉害! 掸虎一出手,就占据了鹰嘴山,这是掸雄多年来也没敢做的事! 不过,鹰嘴山事实上并不简单是一座山,准确说是一片丘陵,除了掸家族部队驻扎的地方之外,还有很多起伏的山包,隐藏在黑暗中。 孙老三领着部队,远远兜了个大圈子,在黎明前抵达了预定目的地。 这里是一片山坡下的低洼地。 远处一公里外,就是鹰嘴镇的高墙,那里灯火通明,还有两束探照灯,像两只怪物的眼睛,一左一右地往四下里乱扫,灯光下是正在站岗和巡逻的掸家族士兵。 即便是夜间,鹰嘴镇的防御也非常严密! 那措的战士们,集体扑倒在低洼地里,从这里再往前,是一片低矮的灌木,恰好挡在了山坡与山路之间,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隐蔽地点。 “队伍分散开!各就各位!” 魏可挥手下了命令。 顾淼的一营位于中间,山地分队和07分队突前,机炮连位于最后。 林契和临时负责07分队的郝思理,各自指派了几名队员,分散到隐蔽地点的周围,作为哨兵。 另一边,杜斌已经带着人,把单兵雷达展开,开始密切注意周围的人员流动情况。 一切都是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这就是精兵的好处! 那措的几支战斗序列部队,在经过一系列的训练和战斗之后,已经很有了一些精兵的模样,作为指挥员的魏可,根本无需太多操心,手下人已经能领会他的意思。 “白参谋,架设电台,向指挥部通报我部位置!” 白参谋? 当然就是白清雪。 白清雪原本是益岭军分区的通讯参谋,她和林契的关系,属于有点小暧昧的同事关系,以前林契担任独立营营长的时候,两个人彼此有好感,却也没挑明。 这一次,白清雪表明了心迹,又跟着魏可来到那措,林契自然很是欢喜。 林契其实也是喜欢白清雪的,两个人顺理成章成了情侣。 不过,白清雪最终还是没参加山地分队,而是在新成立的那措独立团团部,干起了老本行,依然是通讯参谋,直接归属楚红柳领导。 鹰嘴山大会战,栗敢与那措联军分为三部分,彼此间当然需要联络。 栗敢自由军是老牌部队,各类装备还是比较全面的,提供给那措的是一部老式单边带电台,模样比较粗笨,分离式,需要的时候可以由两名战士背着,跟随部队运动。 这种电台,使用很不方便,却胜在能发报,能通话,通讯距离较远,很适合现在的作战环境。 白清雪听到魏可的命令,立刻带着几名战士,用一块毛毡布遮挡,自己亲自钻了进去,组装电台,并准备和位于南大营的指挥部联络。 魏可抬手看看手表。 凌晨4点50分,这个时间点,比预定的时间稍早。 “走!观察敌情!” 魏可再次一挥手,几名手下跟着他,来到了山坡的高处,趴在那里往前观察。 杜斌、林契、郝思理、顾淼。 这是魏可手下四员大将,各自带领一个序列的作战部队。 真要说起来,魏可也没有多少指挥大规模作战的经验,他擅长的是小分队作战,前一次在秘密通道围歼王国伟的山地团,已经是他指挥人数最多的一次战斗。 但,人的能力也是在不断进步的,当魏可手下有了得力的人手,他觉得,指挥两百人同样也不复杂。 远处,鹰嘴镇高墙上,掸家族的防御阵地清清楚楚。 路口的路障,机枪掩体,甚至高墙上走动的哨兵的身影,在望远镜下都很清楚。 “这地方不好打!” 林契第一个发表意见道:“硬冲肯定不行,伤亡太大!想混进去也不容易啊!那帮家伙也不是傻子,不会因为我们换上了掸家族的服装,就乖乖把门打开的!” 这是当然的! 掸家族并不蠢,魏可不久前从这里经过,仔细观察过那道大门,外侧是粗大的木头,内侧有铁条,就算用手|雷去炸,一时半会也炸不开。 “大家不要急,先听我说说城墙上的大致情况。” 魏可根据记忆,把城墙上的情况介绍了一遍。 听完魏可的介绍,几个人的脸色凝重,因为,城墙上有报警钟,一旦枪响,钟声敲起,城墙上就能迅速组织起三面的交叉火力网,将城墙外百米的范围内,全部覆盖! 再过上几分钟,鹰嘴镇内的守军也会赶到,那会让这道城墙,成为一道牢固的铁闸! 防御漏洞? 别看鹰嘴镇的规模不大,然而,这里是一处绝对的防御要冲,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完善,这里的防御,可以说是非常完美,短时间内要想找出漏洞来利用,没有可能。 “老大!实在不行的话,让我甩挠钩的办法,找地方爬上去!” 最沉不住气的就是郝思理。 甩挠钩,那是硬干。 鹰嘴镇的城墙高大,最矮处达到五六米,估计还没等郝思理爬上去,就会被守军发现。 “别急!我的意见是,等!” 魏可微笑道。 等? 几个人都是面面相觑。 他们这两百多人,现在等于是钻进了掸家族的肚子里,周围全是敌人,一旦等到天亮,行踪暴露的话,那就惨了,上千的掸家族部队会像蚂蟥一般围上来。 这里很空旷,无遮无挡,和那措山顶的地形根本没法比,搞得不好,真会全军覆没! 魏可道:“等,就是等偷袭的机会!命令!杜斌率机炮连,寻找合适的炮兵阵地,密切注意周围动向!林契郝思理,率特种作战分队,埋伏在山路两侧!顾淼,分一个排保护机炮连,其余部队待命,保证随时发起冲锋!” 偷袭的机会? 魏可自己也说不清! 打仗嘛,有些事能事先规划,有些事只有临机处断! 尤其特种兵干活,没一定的规矩,现在,魏可指挥的虽然是一支类似正规军的部队,然而,他依旧是特种作战的思路! 463.第463章 老伍头 鹰嘴镇外。 天色刚蒙蒙亮,四辆牛车首尾相接,沿着山路往前走。 老伍头坐在第一辆车的车架子上,半眯着眼。 他是白冥一族的人,几天前,还在山里的寨子里,是个裁缝,要说白冥一族的生活比较清苦,很多事情自给自足,当个裁缝,算是手艺人,待遇还不错。 然而,原本的大头领白熊死了,新上任的大头领是年轻一些的白鹏。 这白鹏是掸虎的坚定追随者,非常听掸虎的话,掸虎说要打仗,白鹏就下令增兵,老伍头就从一个裁缝变成了兵。 老伍头的岁数大了,上战场吃力,就被安排当后勤兵,是个小头目,成天领着人赶牛车。 “老羊,等仗打完了,你还是回去打猎不?” 老伍头随口问坐在前面赶车的老羊。 老羊也是个新兵,和老伍头来自同一个寨子,也是个老头,不过他长得比老伍头健壮,五十多了还能上山打猎,在老伍头这帮人里面,算是个壮劳力。 “打猎?老伍头我和你说,头领都交代过了,等这次打败了栗敢人,咱们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大笔钱财!有钱了,谁还上山打猎!我都想好了,以后在栗敢买一处房子,再找个华夏女人!栗敢好,咱们到了栗敢,就是人上人,那些华夏人都软得很,不听话的,就杀!” “呸!你个老东西真敢想!” 老伍头轻轻啐一口。 他可不像老羊那样,是个天真的傻子! 以前掸雄在位的时候,不也说过类似的话吗? 记得,当初寨子里的年轻人,响应掸雄的号召下山打仗,大家都在疯传,说是等抢了丘朗,所有人都能过上神仙一样的好日子,吃喝不愁,有钱有女人。 但事实上呢? 丘朗打下来了,掸雄当上了丘朗王,白冥一族过得的确比以前好,然而,要说神仙一样,那就是鬼扯! 发财的是头领们,他们这些普通的族人,顶多就是跟在后面喝口汤! 这喝口汤的代价,却是死了好多条人命换来的! 这一次,打下栗敢能发财? 老伍头根本不信,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等打完了仗,自己还能好好地活着,回到寨子里去,继续当他的裁缝,然后,太太平平把这一辈子过完。 发财,发财的事留给老羊那样的傻子去做,他只想有个善终,别死个不明不白! “哎!老伍头你看前面!” 老伍头正在想着,猛听到老羊一声喊。 抬头一看,迎面的山路上,走来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 咦?老伍头不由得奇怪。 他们这支牛车队,是起了个大早,准备赶在第一拨,通过鹰嘴镇,回关内运送物资的,按理说这个时间点上,不会有从关内往鹰嘴山来的部队。 天还没亮,这些人难道是大半夜就动身往鹰嘴山上赶来的? 不过,老伍头也来不及多想。 对面走来的这队士兵,高矮各有不同,却都长得很壮实,龙精虎猛的,一看就属于最精锐的部队,而且,走在最前面士兵的腰里,扎了一根黄色的带子。 黄带子代表什么意思? 掸家族五部的部队,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军装,更没有军衔那种东西,为了区分职位,以及各自所属的部族,当初掸雄在位的时候,就定下了规矩。 达到一定级别的军|官,就在腰里扎一根带子,以示和普通士兵的区别。 黄带子,那是来自于兽越一族的军|官! 老伍头看见对方的黄带子,顿时觉得有点头疼。 话说,掸家族五部中,当然也分三六九等,其中的兽越因为属于丘朗王所在的部族,地位最高,更讨厌的是,如今的掸虎比他哥掸雄嚣张多了,连带着,很多兽越一族的人也很嚣张,有点看不起其他几个部族。 假如老伍头他们也是正规作战部队,那还好一点,对方轻易不会欺负人。 但!老伍头他们只是一支白冥一族的运输队! 运输队属于勤杂兵,地位最低! 也就是说,如果对面来的这一队兽越的士兵,看老伍头他们不顺眼的话,就算把他们打了,也是白打,老伍头他们想找人说理都找不到! “快停车!让到路旁边去!” 想到这里,老伍头紧张起来,赶紧招呼他手下的这些运输兵。 稀里哗啦! 老羊这些普通的运输兵,也知道兽越一族精锐士兵的厉害,手忙脚乱下了车,牵着牛往路旁边躲,把山路中间让了出来,然后就站在那里看着。 很快,这一队兽越士兵就来到了面前。 走在第一个的黄带子头领,身材不高,眼神却很犀利,停在老伍头的面前,好奇打量他们。 “你们是哪一族的人,现在去做什么?” “回大人的话!” 老伍头不敢怠慢,连忙上前鞠躬。 “大人,我们是白冥的运输队,现在要回关内,是运输给养的!白天路上人太多,牛车不好走,小人们就赶了早。冲撞了大人,小人给您赔礼!” 老伍头将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连连鞠躬。 士兵头领点点头。 “老人家你客气了,大家都是为掸虎将军做事,都是一家人!对了,你们这大清早的就要出关,城墙那里会放你们出去吗?” “回大人的话!我们带了行路牌,看这天色,城墙马上就要开门,我们……” 老伍头说着,心里突然咯噔一声。 这不对劲啊! 一个黄带子的兽越头领,会对他这个来自白冥一族的糟老头子,如此客气,还称呼他老人家? 老伍头暗暗抬头扫了一眼。 这时候,那一队的兽越士兵,刚好走到了牛车队的旁边,自动停了下来,一个个默不作声,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虎视眈眈盯着他们。 再看这些人身上带着的武器。 一水儿崭新的步枪,全都挎在右肩上,连步枪带子都是新的。 刀? 这些人为什么身上没有带刀呢? 就算是白冥一族的战士,十个里面也有九个带刀,更不要说兽越的精锐士兵,这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身上带着缅刀,那是很难想象的事情。 老伍头猛然抬头! 就在同一时间,只听站在队伍中间的一个大个子士兵,开口说了一句什么话。 紧接着,这一队二十几名士兵,突然右手从袖管里伸了出来! 每个人的手里,都握着一把匕首! 老伍头的瞳孔放大,噗通一声,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嗖!嗖! 这些士兵如狼似虎一般,扑向了站在路边的老伍头的同伴们。 扑哧!扑哧! 老伍头艰难地扭头去看,恰好看见,老羊被一名矮个子的士兵,一把捂住了嘴巴,另一只手里的匕首,狠狠戳进的老羊的心口! 老羊的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身体一抽。 老伍头只觉得,脑子里轰一声响,成了一片空白。 464.第464章 开战! 清晨,山里还是一片雾气,天却已经亮了。 鹰嘴镇的城门刚刚打开半扇,山路上就来了四辆牛车,似乎是赶着点来的。 城门前的路口,几名执勤的士兵懒散地站在路障前。 吁! 坐在第一辆牛车上的是林契,一声吆喝,牛车停了下来。 执勤士兵不认识林契,却是认识老伍头的,看见老伍头从第一辆车的车架子里站起来,就笑道:“老伍头,你们今天又是第一个!咦?给你赶车的不是老羊吗?今天老羊怎么不在?” 老伍头看了一眼坐在他旁边的魏可,脸色有点不自然。 不过,老伍头还是老实道:“你问老羊?他病了,今天换了个人。这是我们的行路牌。” 老伍头说着,从怀里摸出个木牌牌。 “行了!老伍头你的行路牌不用检查了!” 士兵摆摆手,转身就去拉路口的路障。 果然,有熟人好办事,前一次魏可从这里路过的时候,这里的士兵可是很凶的,后来魏可谎称是掸雄的客人,士兵对他的态度才转好,而现在,有了老伍头在车上,士兵连行路牌都不检查,就放行了。 老伍头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魏可赶紧伸手,一把将老伍头拉回自己身边坐下。 老伍头是留下性命的唯一一个人,魏可见他年纪大,胆子也小,就没杀他,没想到老伍头的这张脸真管用,轻而易举就达到了目的。 四辆车,一共是九个人。 除了第一辆车上坐了魏可和老伍头两个人,其余的三辆车上,每辆车一个赶车的,后面再坐一个,当然了,这些人全都换成了山地分队的队员。 路障拉开,四辆车陆续过了路障,到了城门前,往城门洞里去。 这时候,从城门口走出一个军|官。 这军|官迎着牛车走过来,盯着牛车仔细看几眼,突然出声喝道:“把车停下来!你们是谁的手下!我怎么看着你们觉得奇怪?” 觉得奇怪? 那是当然有点奇怪! 魏可带人杀了那些运输队之后,也让林契问了老伍头,为什么他事先就有了警觉? 除了魏可等人身上没有带刀,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感觉! 任何人在一个环境里生活久了,都会带上那种环境特定的气场,包括神态和动作等等,就比如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站在一起,两个人的相貌差不多,但你就能感觉出,他们不是一个地方来的人。 山地分队的队员,此时身上也带了刀,步枪藏在牛车上,然而,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出差别。 眼前这军|官,就看出不对劲了! 魏可抬头一看,也是一惊。 这军|官他认识,恰好就是他上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负责接待他的山鹞,以上一次的经验来看,山鹞做事很认真,一旦让他有机会盘查,魏可这些人肯定糊弄不过去! 现在,牛车距离城门口,仅仅还有十余米的距离而已。 魏可狠狠一咬牙,命令道:“不要停,进城门!” 说罢,从牛车上跳下,大步向着山鹞走上去。 “哈哈!” 魏可一声大笑,伸手亲热地搭住山鹞的肩膀,笑道:“山鹞大哥,是我呀!我们又见面了!” 一个白冥一族的普通运输兵,敢当众搂着兽越军|官的肩膀? 不过,城墙下的士兵们,听不清魏可在说什么,只是好奇地望着这一幕。 山鹞已经惊得说不出话。 他当然还记得魏可这个人,这张脸! 话说,当日里魏可经由鹰嘴镇,进入丘朗,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最清楚的莫过于山鹞和木槿,后来掸雄死了,关于刺杀掸雄的刺客的画像,山鹞只看一眼就能确定,刺客就是被他亲手接进鹰嘴镇的那个“貌昂”! 这段日子里,山鹞整天提心吊胆,害怕有人来调查这件事! 如果事情泄露,他会不会被凶残的掸虎,大卸八块? 现在,那个人再次出现! 不仅再次出现在鹰嘴镇的城门口,还搂住他的肩膀,亲热地叫他大哥! “你!” “山鹞大哥,你一定记得我是吧?来!咱兄弟俩好好谈谈!” 魏可满脸的笑容,拖着山鹞就往城墙下走。 山鹞的身材比魏可矮,力气也远远不如,被魏可拽着,不由自主脚下就站不稳,踉跄地跟着走。 山鹞大惊,伸手想去拔腰里的手枪。 魏可又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山鹞大哥你可想清楚了,你要动手,第一个死的就是你!” “你!真是你杀了掸雄将军!” “没错!告诉你也没关系,我不仅杀了掸雄,这一次就连掸虎,我也要杀!” 山鹞的大脑已经不会转了。 他见过胆大的人,却没见过如此胆大包天的家伙! 这里是掸家族重兵防守的要塞,周围都是士兵,眼前这个人凭什么如此大胆,直言说要杀掸虎,不过,人家确实是把掸雄杀了,而且是在守卫更森严的丘朗王宫内。 怎么办? 山鹞的额头冷汗直冒,两条腿也开始打摆子了。 这时候,魏可抬头扫一眼,看见林契领着人,已经把牛车赶进了城门洞里。 “嘿嘿!山鹞大哥既然你帮过我,我就饶你一条命!” “你说什么?” 山鹞下意识问了一句。 紧接着后脑勺一疼,就失去了知觉。 下手了! 魏可一掌将山鹞打晕,伸手从腰间抽出手枪,猛地向城门一侧下面扑了过去。 那里,有一处士兵看守的掩体,掩体上架着一挺机枪! 现场的情况发生的太突然,以至于,周围的掸家族士兵们,直到山鹞倒下,魏可冲向机枪掩体,方才胡乱地大喊起来,慌忙去取手边的武器。 啪!啪! 魏可抬手两枪! 城门一侧,机枪掩体内的两名士兵,应声而倒。 枪响了! 战斗打响! 这是鹰嘴山会战打响的第一枪。 在此之前,所有人都没想到,打响第一枪的,不是来势汹汹的掸家族,战斗开始的地方,也不是掸家族与栗敢自由军发生对峙的前线,而是在掸家族的大后方。 更没想到的是,随着这一枪,以往不被人注意的一个新生势力,终于开始崭露头角! 那措! 在M北的山沟里,竟然有那样一个奇怪的地方,一群奇怪的人! 前一次那措与栗敢也爆发了冲突,然而,那只是栗敢内部事务,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是人迹罕至的山林,关于那措强大的战斗力,并没有完全暴露在世人眼前。 这一次完全不同! 栗敢自由军与丘朗掸家族,双方陈兵四千余人,大规模对峙,这是一个世人关注的大事件,不仅在周边地区,即便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获得了很强的关注度。 这是局部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有着非同寻常表现的人物,想藏也藏不住! 第465章 攻城 第465章 攻城 魏可打响了第一枪! 紧接着,他就扑倒在机枪掩体里,与此同时,从路口外的野地里,突然跳出来十几个人,全都手里端着步枪,举枪横扫,一阵弹雨,飞向了站在城门前的掸家族士兵。 07-1步枪的近距离射击,堪称一绝。 秉承AK系列步枪的凶猛火力特点,07-1步枪子弹出膛速度快,子弹的穿透力强,一发命中后,敌人几乎立刻丧失继续作战能力,是一款近距离混战大杀器。 至于说07-1步枪的射击精度问题,在十几支步枪集火射击情况下,可以忽略不计! 突然杀出来的这些人,正是由郝思理率领的07分队队员们。 这一通扫射,打得太狠了,城门前的士兵们,几乎在一瞬间,全部被打倒。 枪声刚刚停歇,魏可就从掩体内跳起,扑到了机枪后面。 调转枪口,拉动枪栓! 此时,城门口执勤的士兵们被打倒了,在城门的另一侧,还有一个机枪掩体,由于掩体的角度问题,在那里的两名士兵,并没有被子弹射中,正在手忙脚乱地架起机枪,想要扫射。 突突突! 魏可手里的机枪,喷出两道火舌。 子弹准确命中相邻掩体内的掸家族机枪手,将那两个人打得飞了出去。 打完这两个点射,魏可并未停留,而是单手拎起机枪,右手又扛起旁边的一箱子子弹,转身就往城门洞里跑。 “杜斌!给老子开炸!” 杜斌指挥的是机炮连,魏可命令杜斌炸哪里? 炸城墙内的军营! 这座鹰嘴镇内的防御部署,都记在魏可的脑子里,就在城门内侧,有一座军营,那是守卫城墙的部队居住的地方,现在是凌晨,城墙上只有少数值班警卫,大部分士兵,还在军营内。 咻! 随着魏可的命令发出,还没等他跑进城门洞里,第一发迫击炮弹,就越过城墙,落在了城墙里侧。 迫击炮,打的是抛物线,这样的地形,恰好是迫击炮发威的时候! 这时候,如果从天空往下看,从一公里外的山洼,到鹰嘴镇的城墙,两百人的那措部队,忙而不乱,各序列战斗小组,紧张执行着各自的任务,组成了一条精密联动的机器。 郝思理领着人冲上来了。 只见郝思理一边快速换弹夹,一边命令道:“二组清理现场!一组跟我上!” 07分队的十几个人,一分为二,一部分人没有顾得上换弹夹,挥舞着兵工铲,对着几个还在挣扎的伤兵冲了上去,另外一部分人,则是一边跑,一边换上新弹夹,跟在郝思理身后,冲向城门。 城墙上,林契领着的几名山地分队队员,快速扑向了布置在城墙上的值班警卫。 与林契等人配合的,是藏在路口外的剩余山地分队队员,这些队员没有往前冲,而是各自举枪,向城墙上瞄准,凡是敢露头的警卫,那就一枪击毙! 远处,顾淼带着一营的战士们,从山洼里一跃而起。 一个排的战士分散在山路两侧,反方向原地趴下,枪口对外,他们是阻击组。 其余的大部队,在顾淼的带领下,快速冲向城墙,准备接管城墙外和城墙上的防御阵地。 山洼里,杜斌带领机炮连的战士,操作八门迫击炮,拉开架势,以最快的速度,将迫击炮弹发射出去。 妙! 两百多人的那措部队,协同作战能力,已经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 这句话说的简单,一支部队到了战场上,能够做到有条不紊,与平时的刻苦训练,心理素质,还有各作战单位负责人的指挥能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换言之,就算现在发起进攻的,是数倍人数的栗敢自由军,那也无法爆发出同样的战斗力! 战场上,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决定了战斗胜负! 就比如现在,魏可拎着机枪,刚刚跑进城门洞,迎面,一群慌张的掸家族士兵,端着枪跑来,有几个沿着城门内侧的楼梯,要往城墙上面爬,还有的对准城门洞里跑。 魏可往地上一趴,机枪的两脚架撑开,扣住扳机就是一通横扫。 “啊!啊!!” 惨叫声响起。 这是机枪扫射,如此近的距离,子弹射中人体,躯干四肢好像破碎的布片,顿时飞溅出去,视野里,到处都是猩红一片,这群士兵除了临死前发出几声恐惧的叫声,就只能变成一堆碎肉! “老大!我们来了!” 郝思理领着人已经冲了上来。 几名队员从魏可的两侧跑过,又从城门洞里跳出去,分散在两侧,各自寻找有利地形。 鹰嘴镇的城墙要地,算是夺下了一大半,接下来,他们需要以最快的速度,肃清镇内的敌人士兵,彻底占领这座卡住鹰嘴山的咽喉要道! 一旦这座鹰嘴镇被占领,处于鹰嘴山区域内的上千掸家族士兵,就成了瓮中之鳖! 这是最经典的收口袋战术。 经典之处就在于,哪怕是没有多少军事常识的人,估计也知道鹰嘴镇的重要性,所以,掸虎在这座小镇要塞里,是部署了重兵保护的,这里的守兵也算尽职。 然而,那措人来的太突然,发起进攻之后,打的又太猛! 最重要的鹰嘴镇城墙,全镇制高点,已经被攻克! “快!把机枪调过来!对准镇内的敌人,给老子狠狠打!” 城墙上,林契意气风发。 他是老牌营长了,在益岭那种地方,大型战斗没有,小战斗还是经历过很多次,然而,像今天这种攻坚战,是第一次经历,打的又是如此畅快。 尤其重要的是,这是打掸家族,他的仇敌! 林契很感谢魏可,不仅把他们山地分队带来了鹰嘴山,而且,让他们第一批冲进战场! 掸家族不是好东西! 如果没有掸家族,他的独立营一连的六十位好兄弟,也不会稀里糊涂死在荒郊野外,这笔血仇,是他这个当大哥的,必须要报的,如果不报,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安心。 当然了,掸家族也许只是个狗腿子的身份,并不是主谋。 没关系,先灭了狗腿子,再去灭狗腿子身后的主谋! 轰!轰轰! 迫击炮弹雨点般落下。 迫击炮这种武器,单发炮弹的杀伤力有限,讲究的就是一个数量,当炮弹形成规模轰炸,那就是灾难。 杜斌指挥的机炮连,携带了所有八门60口径迫击炮,按照事先的计划,每炮十发,那就是总计80发炮弹,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倾泻在城墙下面积不大的军营内。 鹰嘴镇内的守军,惨了! 试想,炮击发生的时间,不过是清晨六点钟,这个时间点,士兵们不过是刚刚起床,所有人都挤在军营里。 这一通炮弹,没头没脑砸下来! 被炸死是应该的,侥幸没被炸死的,也被打蒙了,爬在硝烟里没命地惨叫! 突突!突突突! 城墙上的林契,已经指挥队员们,把原本对外的机枪,改向朝内,对准军营里,居高临下一通猛扫。 城门洞的方向上,魏可率领的07分队队员,也已经摆开队形,向内突击! 466.第466章 瓮中之鳖 鹰嘴山掸家族营地。 大清早的,又是机枪又是大炮,鹰嘴山区域内的纵深,不过就是数公里而已,几乎所有的掸家族士兵,全都从各自的营帐里跑了出来,晕乎乎往后看。 这是哪里打炮? 战斗的地点很清楚,鹰嘴镇! 早晨的光线不是很清晰,然而,鹰嘴镇的方向上,浓烟已经冲上半空,稍微分辨一下就知道,那里是整座鹰嘴山的入口处,恰好卡住了上千掸家族部队的后路! “怎么回事!” 身材高大的掸虎,也披着一条羊毛斗篷,从帅帐里钻了出来。 立刻有卫兵报告道:“大王,是鹰嘴镇方向在开炮!” “鹰嘴镇!” 掸虎看一眼远处的浓烟,眼中闪过一道阴鹜之色,怒道:“是谁敢造反!是不是紫氏的紫辰带人在后方作乱!如果让我知道,有谁敢作乱,坏了本王的大事,本王要灭了他的族!” 作乱! 掸虎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不是有人抄了他的后路,而是族内有人趁机作乱。 想想也对,掸家族的大部队在鹰嘴山上驻扎,把栗敢方向的道路都堵死了,栗敢自由军只能在鹰嘴山外守着,怎么可能跑到自己的后方,还敢攻击鹰嘴镇? 最大的可能,还是掸家族内有人作乱! 掸虎发怒,周围的人都不敢作声。 这时候,有个人匆忙跑来,大声叫道:“大王!一定是栗敢人绕道到了咱们后面,正在进攻鹰嘴镇!赶快下命令,让距离最近的部队,前去增援,迟了就来不及了!” 此人正是诸葛承。 掸虎出兵攻打栗敢,诸葛承被三浦派了出来,跟随掸虎。 别人糊涂,诸葛承到底是个有几分水平的,他不糊涂,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哼!一派胡言!” 掸虎却是一声冷哼道:“栗敢人怎么会跑到鹰嘴镇,分明是有人趁着本王和栗敢打仗,想起兵造反!传令下去!各部族部队不得离开驻地!所有部族长老,立刻骑马前来参见本王!哪个不来的,就是叛乱!” 诸葛承傻了。 他没想到,后面已经打得热火朝天,掸虎却在盘算着,是谁想造他的反。 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啊! 掸虎的位子不是干净得来的,他先是和魏可一起杀了掸雄,又杀了白熊,这才用高压的手段,逼迫各部族,得到了丘朗王之位,所以,掸虎在享受丘朗王威风的同时,最担心的就是有人造|反。 幸好,掸虎也不是对于鹰嘴镇不闻不问。 他点名派了一位兽越的头领,带领一个大队的兽越士兵,火速赶回鹰嘴镇“平叛”,然后,又命令营寨内的兽越士兵,加强戒备,就气哼哼返回了帅帐。 掸虎很自信! 即便是有人起兵造|反,又能如何呢? 除了紫氏一族,其余四部族的精壮士兵,大部分已经部署在鹰嘴山上,只要弄清楚是谁在造|反,他一声令下,很快就能将那些叛军,斩杀干净! 掸虎走了,诸葛承气得直跺脚。 他现在这个“谋士”的身份,实在是憋屈得很! 想当初在华洪会的时候,他虽然是个外来者,金可喜对他却是言听计从,那些年里,很让他体会到了手握重权,运筹帷幄的快感,然而,如今到了丘朗,一切都不同。 掸虎生性暴虐,又刚愎自用。 对于诸葛承这个送上门的谋士,掸虎表面上重视,其实根本看不起他! 重视他,因为他是三浦的手下,掸虎需要三浦的援助,不愿得罪了三浦,而看不起他,纯粹因为诸葛承是个华夏人,华夏人在掸虎的眼睛里,就是天生的下等人! 就比如这一次开战前,诸葛承亲自去找了鹰嘴崖上的山匪孙老三,想获得一个大义名分。 然而,这件事落在掸虎眼中,就成了多此一举。 按照掸虎的说法,打仗靠的是士兵勇敢,一个屈屈山匪孙老三,不过只有二十几个人,二十几条枪,又是个华夏人,凭什么成为他丘朗王掸虎的合作伙伴? “罢了!老子等着看,有你哭着求老子的时候!” 诸葛承暗暗恼怒,又不敢公开发火,只得灰溜溜跑了。 一副好牌,就这样让掸虎玩砸了! 可以说,随着掸虎的这一道命令,上千掸家族部队的退路,被掸虎自己生生堵死了! 一个大队的兽越精锐士兵,人数一百,战斗力的确很强。 但,那要看对象是谁! 假如说真如掸虎猜想的那样,是某个部族的什么人物,有心造|反,一个大队的士兵赶回鹰嘴镇,与镇内的守军联手,至少也能稳住局势,不至于让鹰嘴镇落入叛军之手。 然而,真实的情况却不是如此! 正在猛攻鹰嘴镇的,不是什么叛军,而是两百精悍的那措战士! 鹰嘴镇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面积并不大,最北面是一道城墙,在城墙的南面,也就是一个营寨的规模,是个漏斗型的卡口,漏斗的底部是城墙,卡住鹰嘴山的出入口。 部署在鹰嘴镇的守军,也仅有一个大队! 一百名掸家族士兵,若是摆开阵势,依托城墙上的防御工事,别说是两百人来攻,就算来的是一千人,一时半会也拿这座城墙没什么办法。 然而,魏可带人伪装成掸家族自己人,一个冲锋,就拿下了最关键的城墙阵地! 驻守在鹰嘴镇的一个大队,被迫击炮炸得七七八八,再加上城墙上机枪猛扫,魏可带人从地面推进。 一个大队的掸家族守军,顷刻间就土崩瓦解了。 十分钟! 从发起冲锋开始计算,仅仅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那措部队胜利占领鹰嘴镇,驻守在这里的守军,超过九成被击毙,剩下的极少数幸运儿,也没能跑掉,成了那措人的俘虏。 “顾淼!沿着这道山坡,挖防御阵地!十分钟!我只给你十分钟的时间,第一道防御阵地必须完成!” 鹰嘴镇漏斗型的上部,是个敞开的豁口,一道平缓的土坡。 简单说,鹰嘴镇对北不对南。 往北的方向,有高高的城墙,防御设施完备,然而,往北的方向,却是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仅仅在道路上,象征性设立了一道路障而已。 现在,那措部队占据鹰嘴镇,他们与原先驻守于此的掸家族不同,不仅需要防御北面,同时也要守住南面。 怎么办? 攻占鹰嘴镇,主要靠两个特种作战分队的强攻,守卫鹰嘴镇,顾淼的一营就是主力! 一营的战士们,同样每个人携带兵工铲,顾淼一声令下,数十名战士齐上阵,沿着鹰嘴镇南面的山坡,一字排开,挥舞兵工铲,闷头开始挖。 他们的任务,是在山坡上紧急挖出一道战壕。 有了这道战壕,他们就能有效阻击来犯的敌人,不让丘朗方向的掸家族援兵,冲入鹰嘴山区域。 这是与时间的赛跑! 魏可为什么不让孙连仲参与攻击鹰嘴镇,自己独力扛下这项重任? 自由军的行动效率,远远不能与那措部队相比,如果让自由军参与进来,反而会拖慢那措部队的速度。 再者说,鹰嘴镇内面积小,部队多了排不开。 现在恰好合适! 两百人的那措部队,十分钟攻下鹰嘴镇,再用十分钟建立起防御阵地,不过是屈屈二十分钟,这座最重要的防御要塞,已经完整落入栗敢与那措联军的手中! “向指挥部汇报!鹰嘴镇被我部控制!掸家族已成瓮中之鳖!” 第467章 城门之战 第467章 城门之战 最先出现在鹰嘴镇前的,是一支二十人的马队。 掸家族一个大队,实际上是一支混合型作战单位,步兵与骑兵混合,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炮兵,装备迫击炮,这样的一支部队,需要的时候,完全可以独立完成攻城拔寨的任务。 就拿这支兽越大队来说,二十人的骑兵马队,十人的迫击炮小队,六十人的步兵队。 最后,还有一辆步兵装甲车,配备机枪,同时兼任指挥车。 如此配置,难怪掸虎很自信! 在M北地区,一支兽越一族的百人大队,除非是遇上数倍于己的敌人包围,否则,这支部队可以横着走,哪怕是小型的城镇,也拦不住这支队伍! 鹰嘴山是山区,装甲车和步兵走得慢,在接到掸虎的命令后,第一批出发,并赶到鹰嘴镇的,就是率属于这个兽越大队的二十人骑兵马队。 鹰嘴镇前,静悄悄没有动静。 城墙前的路口,一道路障依旧横在那里,四下里却没有人。 城门洞里,一道大木门紧紧关闭。 再看城墙上,同样也是静悄悄地不见一个人影。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攻打鹰嘴镇的叛军,已经被这里的守军消灭了吗? 但,假如叛军被消灭了,鹰嘴镇是出入鹰嘴山的关口,现在到了白天,出入鹰嘴镇的人很多,这里的城门显然不可能关闭,应当敞开,让各部的运输队自由出入。 “小心一点!搬开路障!上去喊城墙上的人开城门!” 马队头领一时想不通,却也懒得再想。 或许,这里刚刚发生了战斗,守军为了安全,临时关闭了城门,那也是可能的。 马队来到了路口,两名士兵从马背上跳下,就要去搬开路障。 突然! 城墙上方人影闪动! 在围成环形的三截城墙上,一排排枪口冒了出来! 突突突! 啪啪! 机枪与步枪的齐射! 从城墙到路口的直线距离,不过是几十米而已,这样的距离下,枪法稍准一些的战士,完全可以做到枪枪入肉,所以,来自于城墙上方的射击,无论是机枪还是步枪,统统都是点射。 枪声不是非常密集,远远听起来,有点稀稀落落。 但,足够了! 随着这一阵枪响,二十人的骑兵马队,齐刷刷从马背上被掀了下去! 路口,失去了主人的战马,被枪声惊吓,咴咴乱叫着,往四周里乱跑,有的马屁股后面拖着已经死掉的掸家族士兵尸体,就这样顺着山路,往回跑了。 “停止射击!” 城墙上的林契大声下令。 “好马啊!真是可惜了,这些兔崽子的马真不错!” 林契轻声嘟囔一句。 那措原本是个山里穷地方,如今能配齐了武器弹药,就已经不错,至于说马匹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暂时还顾不上,所以林契在可惜这些逃跑的战马。 负责守卫鹰嘴镇城墙的,是林契的山地分队,以及一营的一个排! 总计五十人的兵力,要想守住城墙,肯定捉襟见肘,所以,林契已经下了命令,用沙包和石块,将城门死死地堵上了,就算用炸药去炸,短时间也炸不开! 鹰嘴镇出入口,彻底封死! 在这场战斗结束之前,不仅掸家族无法通过鹰嘴镇返回丘朗,进入鹰嘴镇的那措人,也不准备走这道城门。 两百人的那措部队,要像钉子一样,死死卡住这里,直到掸家族败亡! “老营长,这掸家族真不禁打,我才打了一个点射!” 旁边的铁林,手里抱着一挺机枪,意犹未尽。 林契一瞪眼珠。 “说什么鸟话呢!你们魏老大说了,对面的鹰嘴山上,掸家族有上千人,有枪有炮!咱们在这里一定要小心,交代弟兄们,尽量节省子弹!瞭望哨的弟兄要打起精神,有情况立刻汇报!” 弹药! 有了城墙依仗,林契别的都不担心,唯一担心就是弹药不足。 这一次,那措部队夜行军,溜到掸家族的大后方,每名战士除了携带常规的一个基数300发子弹,另外还多带了半个基数的备用弹药,也就是总计450发子弹。 每人450发子弹,看起来是个天文数字,其实不然。 向城墙发起冲锋的敌人人数少,可以用点射,但如果敌人数量多了,那就顾不上这些。 一个弹夹30发子弹,450发子弹,不过是15个弹夹而已! 鹰嘴镇上的守军,也是有弹药储备的,然而,为了快速占领鹰嘴镇,魏可选择了炮击守军军营,这带来一个后果,守军的弹药库,已经在炮击中发生殉爆,被缴获的弹药极少。 没了弹药,鹰嘴镇还怎么守? 在别人看来,占领鹰嘴镇的,是一支孤军,这支孤军,将面临一系列难题! 很快,林契就遇上第一个难题。 兽越大队的装甲车和步兵队,到了! “魂淡!到底是什么人占领了鹰嘴镇的城墙!” 率领这个大队的兽越一族头领,已经气得两眼冒火。 二十人的骑兵队,对于这个人数百人的兽越大队而言,相当于一小半的战斗力,现在连对方是什么人都没搞清楚,骑兵队就全军覆没了。 更要命的是,这是丘朗王掸虎下达的命令! 一旦“平叛”不利,这名兽越头领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他或许会丢官,或许会被掸虎枪毙! 气急败坏的兽越头领,立刻命令手下部队,投入战斗。 六十人的步兵队,运动到距离城墙三百米的地方,准备发起冲锋。 头领亲自指挥装甲车,来到距离城墙五百米的山路上督阵。 最后的那个迫击炮班,就被部署在装甲车一侧的山路外空地上,建立起临时炮兵阵地。 掸家族作战的方式,与栗敢自由军类似。 第一步炮击,第二步步兵冲锋。 现在,这个兽越大队面对的是高大的城墙,士兵不可能爬上城墙,不过没关系,他们准备了炸药包,还将手榴弹绑在一起,准备冲上去,强行炸开城门。 在丘朗这块地面上,要论作战能力,兽越一族是最强的! 别的不说,兽越一族的部队,装备有相当数量迫击炮,这在缺乏重武器的丘朗,就是绝对的火力压制! 轰!轰轰! 迫击炮班率先开火。 仅有两门迫击炮,然而,迫击炮这东西的射速很快,两门迫击炮在速射状态下,就可以形成极有威胁的炮击,一发发炮弹落向城墙,在城墙外侧和城墙顶上,炸出了一团团火光。 “命令步兵队!给我冲锋!” 兽越头领得意洋洋。 在他看来,城墙上的“叛军”,已经被炸得不敢抬头,等他的步兵队冲上去,立刻就能炸开城门,然后,他就可以率领部队,冲入鹰嘴镇,将所有“叛军”剿杀。 城墙后,杜斌正站在一门迫击炮后,冷声呼喝。 “全连注意!02号目标,敌迫击炮阵地!集火射向,表尺052,基准射向向右005,八炮一发!放!” 咻!咻咻! 不多不少,腾起八道白线,笔直飞向了位于500米之外的兽越大队迫击炮阵地。 城墙上,林契手持望远镜,狠狠往地上吐出一口带着硝烟味的唾沫。 “白痴!都不知道炮兵阵地会暴露的道理吗?” 俗话说,在现代战场上,炮兵必须要有打一炮就跑的能力,尤其迫击炮这东西,射程近,火力弱,通常不是作为压制火力使用,而是作为突击火力,打了就跑。 但,掸家族在丘朗地区和华洪会作战,欺负华洪会迫击炮数量少,就拿迫击炮当压制火力来用! 他们哪里想得到,自己的迫击炮,同样也能成为对方迫击炮的锁定目标? 468.第468章 白清雪的笑 轰!轰轰! 轰! 一串爆炸声,伴随着一声巨响。 那一声巨响,是后方的迫击炮阵地上发生了弹药殉爆,腾起老大一股烟尘。 两门迫击炮都完了。 当这一声爆炸响起,兽越头领吓了一哆嗦。 他下意识里明白,自己的处境不妙了,因为,损失二十人的马队,仅仅只算小过失,损失两门迫击炮,即便对于兽越一族而言,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不!为了不让掸虎在暴怒之下,处死他,他必须攻下眼前的鹰嘴镇,消灭“叛军”! “冲锋!步兵队冲锋!” 首领这是要拼命。 他不仅命令步兵发起冲锋,自己乘坐装甲车,也开始往前冲。 装甲车,并不能正面抵挡子弹,然而,相比于毫无防护的步兵,装甲车还是具有较强的防护力,尤其车顶上安装有一挺机枪,可以作为压制火力使用。 突突突! 嗒嗒!嗒嗒嗒! 敌人的炮击停止,城墙上再次冒出一排枪口。 城墙上下,两支部队发生了激烈的交火,子弹横飞,枪声如爆豆般此起彼伏。 兽越一族的精锐步兵,装备的都是自动步枪,而且,这些士兵真的很勇敢,敢于顶着子弹向前冲锋! 想当初,金可喜的华洪会,在人数并不占劣势的情况下,面对掸家族部队,一败再败,那不仅是因为华洪会缺乏重武器,还因为,掸家族士兵,打起仗来不要命! 魏可告诫孙连仲说,掸家族的部队在伤亡过半后,仍能发起攻击,那不是吓唬人! 掸家族士兵是真的能这样干! 现在,六十人的兽越步兵队,在得到头领的命令后,一边举枪射击,一边嗷嗷叫着往前冲。 六十人对五十人,兽越一方人数并不吃亏。 更重要的是,城墙上的那措战士们,为了节省子弹,严格遵守林契的命令,统统都是三连发的短点射,这使得战场上的形势,从表面上看,兽越一方甚至占据优势! 林契为什么下令打点射? 打过56冲的人都知道,这款枪在国内使用时,往往把最初的两到三发子弹,叫作基准数,意思是说,哪怕你一口气打出一梭子弹,在开枪者心目中,仅有最初两三发子弹属于有效射击,后面的子弹统统不作数。 07-1步枪是改良型56冲,两款步枪具有类似特点。 假如子弹充足,这时候应当扫射,然而,为了增加命中率,就应当点射。 突突突! 装甲车也前进到了距离城墙300米以外的位置上,用机枪猛扫。 这个兽越头领,作战经验还是很丰富的,他能观察出来,城墙上“叛军”的步枪,有效射程大约就是三百米以内,超出三百米的范围,射击精度很难保证。 “他吗的!真是窝囊!” 城墙上,铁林发出一声愤怒的低吼。 此时,部署在城墙上的,共有两挺机枪,但机枪子弹太少,林契将所有子弹集中在一起,交给铁林,由他来操作一挺机枪,执行火力压制任务。 但,面对装甲车上那挺机枪的猛烈扫射,铁林只能以点射还击,明显吃亏,被压得抬不起头。 “铁林沉住气!吸引装甲车的火力!他们的步兵很快死完了!” 林契大声命令。 兽越的步兵队要死完了吗? 果真如此! 战斗的进程,与表面上看起来的截然相反! 那措战士们藏在城墙上的垛口处,居高临下,视野开阔,他们几乎不需要将脑袋探出去,就能轻松完成瞄准和射击的动作,一个接一个地将敌人击毙。 相反,兽越士兵们就不行了。 那些士兵既要往前跑,又要仰头射击,哪里顾得上仔细瞄准,基本都是胡乱射击。 城墙上,子弹嗖嗖地从战士们头顶飞过,但真正能形成威胁的极少,这等于是隔靴搔痒,命中率低得可怜。 一正一反之下,战斗的天平,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发生变化! 不出数分钟,六十名兽越士兵,已经死掉一多半! “啊!冲锋!冲上去用机枪扫!” 兽越头领也看出了不妙,这家伙凶蛮地发布命令,让装甲车往前开,一直抵近到路口的路障后面的地方,装甲车上方的机枪,采取仰射角度,将成片的弹幕,射向城墙。 突突突!突突! 这一下,城墙上的战士们吃亏了。 机枪的火力,远不是步枪能比,机枪子弹扫射在城墙顶部的边沿,打得砖屑横飞,有两名战士猝不及防之下,被飞舞的城墙碎片击中脸部,满脸鲜血往后摔倒。 另一边,铁林虽然调转枪口,不断向装甲车射击,然而,装甲车表面有斜角,子弹射向装甲车,大部分发生了弹跳,少部分即便命中,一时间居然无法摧毁这挺机枪。 “拿火箭筒来!” 林契也是急眼了。 魏可交给他的兵力,暂时只有这么多,因为,相比于北面城墙,南面防线上更加危险,现在仅仅只有几十名敌人进攻,就已经伤了两名战士,如果敌人来的多了,仗还怎么打? 林契快速组装好火箭筒,探出头,扣动扳机! 嗖! 火箭弹拖着一条白烟飞出,准确命中了几十米开外的装甲车,这一下,装甲车的外壳再也挡不住,像破布一般被撕开,只听轰地一声响,装甲车被开了罐头,顶部炸开,冒出一股火光和浓烟。 “好!” “林老大(老营长)打得好!” 战士们发出一阵兴奋的欢呼,继续扑在垛口上,往下狠狠射击。 这时候,剩余的兽越士兵,见到自己头领已经挂了,慌忙丢下手里的炸药包和手榴弹,扭头就跑。 不过,这些士兵跑着跑着,不断被打倒,最终能逃出射击范围的仅有数人! “来人!赶快抢救伤员!” 林契一声大吼。 等他转过身去的时候,不觉愣了一下。 只见,在他发出命令之前,一个略显娇小的身影,已经指挥着几名战士,将负伤的两名伤员背起,一边给伤员缠绷带,一边往城墙下面跑。 那是白清雪,带着她的通讯班,临时充当起救护队。 话说,那措部队攻下鹰嘴镇,所有人员立刻转移进镇子,其中也包括白清雪,这座镇子太小,已经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唯一比较安全的,仅有城墙下方的两处简易藏兵洞,那里就成了通讯班的临时驻地。 林契追到了城墙边的楼梯旁。 “白参谋!现在只有你一个人懂电台,我以指挥员的身份命令你,不得再上城墙!” “哎知道了!你……你也要小心!” 白清雪听到喊声,回头给了林契一个甜甜的微笑。 林契的心里,顿时暖融融的。 白清雪的这个微笑,让林契觉得,这样的战斗生活,也许正是他多年来一直想追求的生活,有亲密的战友,也有心爱的恋人,他是一个兵,对于生活的要求,也仅仅只有这么多。 原本在他的想法中,当他报了仇,就会一个人悄悄返回家乡,做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山里汉子。 但,继续留在那措这个战斗集体中,似乎也很好? 第469章 闵长河的算计 第469章 闵长河的算计 掸虎怒了。 出现在他背后的,不是什么叛军,真的是栗敢人! 还不仅如此,他派去的一个大队兽越士兵,连个泡儿也没冒,就被全部消灭了! 那是一百名精锐的兽越一族士兵。 满打满算,被他带上鹰嘴山的,也只有五个大队的兽越部队,这一下子,五去其一,让掸虎觉得,自己的胳膊被人砍掉了一条,其心疼可想而知。 “白鹏长老!立刻带领你手下全部的人马,给本王夺回鹰嘴镇!” 此刻,掸虎就坐在他的帅帐内。 在他的下方,整整齐齐坐着另外三部的大长老。 沙逊一族的沙迪琼,仇厄一族的仇通,白冥一族的白鹏。 听到掸虎的命令,白鹏的脸色,顿时变得像死了亲娘一般,极为难看。 这一次掸虎出征栗敢,兽越自然是主力军,兵力最多,达到了5个大队,第二就轮到白冥,因为白鹏是掸虎扶持起来的大长老,他必须坚决拥护掸虎,所以征调了3个大队士兵。 剩余的沙逊和仇厄,都只有2个大队,四大部族合计总兵力一千二百人。 让他白冥一族的士兵,独力夺回鹰嘴镇? 白鹏的小心脏砰砰直跳。 我的月亮神! 三个大队白冥士兵,战斗力并不比一个大队兽越士兵,强上太多! 就在刚才,已经有人向掸虎汇报了,一个大队的兽越士兵,在向鹰嘴镇城墙发起进攻之后,不出几分钟的时间,一百人几乎死得干干净净,最后只逃回来几个人。 兽越大队,有迫击炮,有装甲车! 三个大队白冥士兵,虽然人数多,然而,却只有轻武器,这要是冲上去,不也得死完? “大王!我白冥一族坚决遵从大王号令!只是,鹰嘴镇的城墙,又高又陡,我担心……我手下的士兵并不擅长攻城战,能不能让其他部族出战?到了攻打栗敢的时候,我白冥愿意冲在最前面!” 白鹏说的头头是道。 沙迪琼和仇通两个人,都恨得咬牙。 你白冥的士兵不擅长攻城,其他部族就很擅长吗? 真要说起来,无论掸家族的哪一部族,都不擅长攻城,他们喜欢的是打野战,若是丛林战,掸家族天生长大在山林里,若是平原,那也没问题,先用骑兵冲,步兵跟在后面,很快就能把敌人打垮。 当初在孔特木,华洪会已经被打垮,掸雄仍然决定围而不攻,其中就有这一层含义,害怕攻城伤亡太大。 否则,华洪会还能死而复生? “大王!我沙逊愿意出一个大队,进攻鹰嘴镇!” 沙迪琼是个老狐狸,一看形势不对,立刻站起来主动请战。 死一个大队,总比死两个大队好! 万一掸虎随手一指,要求沙逊代替白冥出战,那就完了,等两个大队的士兵死绝了,他沙迪琼成了光杆司令,日后回到沙逊一族,他岂不是成了族里的罪人。 沙迪琼带头,仇通也赶紧道:“我仇厄也愿出一个大队!” 掸虎的眼珠一转。 他也不是傻子,当然知道眼前三个人都在转什么心思,然而,在座的三位部族大长老当中,白鹏确实是最听他的话的人,要是让白冥损失太大,不利于牵制另外两个部族。 “好!你们三人,每人出一个大队!” 掸虎最后拍板,又安慰道:“你们放心,本王亲自带领十门迫击炮,给你们炮火支援!” 十门迫击炮! 三位大长老的眼睛都亮了。 在M北地区,丘朗一贯比不上栗敢,尤其在火炮这一项上,栗敢自由军能轻松摆出一个迫击炮连,换成丘朗掸家族,那就比吃奶还难。 这一次,三浦向掸家族提供了一批迫击炮,还有大批步枪,这才让掸家族胆气壮了。 如果早让掸家族有如此武器装备,他们可能早就去找栗敢自由军的麻烦! 掸虎一声令下,四大部族齐出动。 与前一次不同,随着几个大长老的命令下达,整座鹰嘴山上,立刻变得人喊马嘶,无比热闹。 总计三个大队的兵力集结,再加上兽越部队的炮兵,这一次参与行动的部队,占到了所有士兵的一小半,这些部队的营地分散,集合和行军都需要不少时间。 此时此刻,就在鹰嘴山北面山外,栗敢南大营方向的高地上。 闵长河带领手下几位重要军|官,举着望远镜,往鹰嘴山的方向观察。 “鹰嘴山打的好热闹!” 一位团长道:“那措人真的很能打仗啊,竟然把鹰嘴镇给占了,这是在撸掸虎的虎须啊!总司令,掸家族正在往后调动兵力,这一下那措人肯定惨了,他们会不会被掸虎杀光?” 听到团长的话,闵长河冷冷一笑。 “你操的哪份闲心!掸家族不是好人,那措就是好人了?让他们斗得两败俱伤,岂不正好!传令下去,所有部队守好阵地,不得轻举妄动!咱们人多,只要不让掸家族冲出鹰嘴山,掸虎那小子只能乖乖退回去!到时候,哪支部队打的最好,我就调他去驻守那措市!” 调自由军驻守那措市? 那措有自己的那措独立团驻守,哪里轮到栗敢自由军? 那团长不解问道:“总司令,调我们去那措,那措人会同意吗?” “他们有资格不同意吗?” 闵长河再次冷笑道:“他们的部队在鹰嘴镇打完了,我们不去帮他们驻军,难道眼睁睁看着那措被别人吞并吗?那措原本就属于栗敢,现在本司令让两地合并,所有人都要感谢本司令!” 闵长河说的理直气壮。 其余几人相互看看,彼此交换了兴奋的眼神。 什么叫“帮他们驻军”,其实那就是吞并,由栗敢吞并了那措! 闵长河说的不错,在M北这地方,有枪就是草头王,以前那措军事实力不俗,自由军要想吞并那措,自身也要付出极大伤亡,就比如前任栗敢王王东升,贸然发起攻击,结果自己莫名其妙被人弄死了。 等这一仗打完,那就不一样。 那措才能有多少人,多少兵,这一次进入鹰嘴山的那措部队,整整有两百人,估计那已经是那措独立团的绝大多数人马,这批人死完,留在那措的,充其量是几十个老弱病残而已。 “总司令高见!” 在场的几个人,顿时喜上眉梢。 “总司令,这一次我们103团一定按照您的命令,严守阵地,不放掸家族一兵一卒过境!” “我们104团,誓将血战到底!请总司令看我们的表现!” …… 几位团长是最开心的,连忙表忠心。 谁在这时候还不知道拍马屁的,谁就是傻子! 没听闵长河说嘛,哪支部队打的最好,就由哪支部队驻守那措,实际上,谁好谁不好,就听闵长河的一句话,也就是说,闵长河看谁顺眼,谁就能占便宜! 第470章 滥战 嗒嗒嗒!嗒嗒! 鹰嘴镇南侧阵地,激战正酣。| 话说,掸虎率领掸家族四部的主力部队,开往前线,留在鹰嘴镇以南的部队,人数绝对不少。 掸家族能够称霸丘朗,不仅由于掸雄的雄才大略,还因为,掸家族原本就是丘朗地区的大族,人口众多,这才让掸家族有可能压住这里的其他种族。 鹰嘴镇突然被敌人攻占,前方主力部队的退路被切断! 时间不长,临近鹰嘴山的各部分掸家族部队,都得到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要说掸家族勇武,就在魏可带人建立起防御阵地不久,已经陆续有掸家族部队赶到,这些掸家族人数不一,有几十人,也有三五成群的。 开战! 丘朗掸家族是打出来的天下,在这片土地上,掸家族已经建立起足够的自信,他们不能容忍,有其他种族的人,公然骑在掸家族的头上撒野! 几乎所有到达鹰嘴镇以南的士兵,自发加入了战斗。 看得出来,这些士兵并没有多强的组织纪律性,相互之间或许根本不认识,也许来自于不同的部族,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他们拥有相同的敌人。 反攻鹰嘴镇的掸家族士兵,漫山遍野而来。 山坡上,魏可带领百余人的那措战士,冷静地观察着战场形势。 五十米! 步枪齐鸣! 那措独立团不是乌合之众,哪怕敌人射出的子弹,在头顶上呼啸而过,所有的战士也是无动于衷,一直等到第一批敌人接近到阵地五十米的时候,战士们方才突然开枪。 一通齐射,乱纷纷而来的掸家族士兵,遭受重大打击。 山坡下,至少丢下了数十具尸体,剩余的士兵们仓皇撤退,扭头就跑。 谁也不是傻子! 这几年,掸家族在丘朗地区发生的冲突不少,很多族人都是老兵油子,一看山坡上的火力又猛又准,谁还愿意主动冲上来送死,当然是首先确保自己的安全。 不过,之所以是老兵油子,那就不仅仅是逃跑。 这些士兵逃出百米开外,纷纷转头趴在地上,对着山坡上射击。 一时之间,山坡上下,枪声此起彼伏,打得分外热闹。 “哈哈!” 顾淼发出一阵得意的大笑道:“这群瓜娃子!隔这么远,给老子瘙痒都瘙不到!浪费子弹啊!” 魏可仔细观察山坡下的形势,不由得也笑了。 只见,山坡下的那些掸家族士兵,一个个把自己藏得严严的,很多人连头也不抬,举着枪胡乱射击,很多子弹都飞到半空里去了。 “顾淼,你小子不能给我大意了!” 笑完了,魏可正色道:“他们愿意耗,咱们就给他耗着!注意了,第一伤亡!第二弹药!把所有战士分作两批,留下一批作为预备队!另外,出现意外情况,不得莽撞,立刻呼叫支援!” “是!老大你放心,人在阵地在!” 顾淼回答的极为自信。 也确实如此,经过了刚才那一轮进攻,南侧阵地就算进入了相对安全期。 山坡下的掸家族士兵,在吃了一次大亏之后,变得很谨慎,后面赶来的士兵,也是距离远远就趴在地上,乒乓放枪,打得很热闹,却没有多少威胁性。 m北这地方打仗,不同于正规军交战,战斗很有特点。 有什么特点? 血战少,滥战多,大多数时候,两支部队相遇,彼此相隔数百米,漫天遍野就开枪,枪声打得如同爆豆般响,等打完了一看,双方各自没死几个人。 就比如刚才,当掸家族士兵蜂拥冲向山坡的时候,也是隔着数百米就开枪。 这样的局面,恰好合了魏可的意! 那措人占据鹰嘴镇,为的不是击毙多少数量敌人,而是卡死掸家族进出鹰嘴山的要道! 耗着吧! 耗得时间越久,对那措独立团越有利,等鹰嘴山上的上千掸家族人发现,他们的弹药消耗的差不多了,食物和饮水也出现问题,着急的就是他们。 不过,魏可也没敢太大意。 南侧阵地对面,毕竟就是掸家族的老巢,这里也没有坚固的防御阵地,所以,魏可特意留下了郝思理,带着十名07分队队员,协助顾淼,自己才带着剩余队员,以及一个排的战士,匆匆往北赶。 相比于南侧阵地,北面城墙才是关键! 北面的鹰嘴山上,有人数上千的掸家族主力军! 而且与南面的杂乱无章相比,北面的掸家族一定是有统一指挥的,那些掸家族主力军,原本就要进攻栗敢,不仅是各部族的精锐士兵,而且装备好,士气旺盛。 一支士气旺盛,敢打敢拼的精锐部队,城墙也不一定拦得住。 轰!轰轰! 魏可等人刚刚经过镇区,前方传来一连串猛烈的爆炸声。 糟了,魏可一阵头皮发麻。 爆炸发生的地点,就在北面城墙,抬头就能看见,城墙上已经被炸得硝烟弥漫,弹片横飞,那是掸家族的迫击炮正在轰炸。 “林契!报告战况!” 四部单兵电台,指挥南北两侧的顾淼和林契各有一部,剩下的两部,在魏可和杜斌身上,这使得鹰嘴镇内的各作战单位,实现了有效的战场通信。 “报告!敌人正在实施轰炸!正面敌人数百,正在接近城墙!” “先顶住!我马上过来!” 听到汇报,魏可心急如焚。 从林契的声音里,听得出来,林契已经打出了真火,正在领着战士们,奋勇抵抗。 如此顶着炮火战斗,部队的伤亡一定不小! 这一仗,牺牲是难免的! 但魏可从未想过,为了这一仗,造成那措独立团的大量牺牲! 情急之下,魏可命令一个排的战士加快速度,自己一个人,甩开大步向着北面城墙猛跑,还没跑到城墙下,半空中就有炮弹落了下来。 魏可一个翻滚躲开,来不及考虑四处飞溅的弹片,沿着城墙下的楼梯,冲上城墙。 一片硝烟中,一排战士正紧贴城墙向外的一侧,向着下方射击,在宽度仅有两米的城墙上,几名战士正在救治伤员,给负伤的战士包扎伤口。 看这模样,林契率领的城墙阵地,已经陷入苦战,战士们轻伤不下火线! 但,此情此景,不禁让魏可发怒! 这里的每一名战士,都是那措宝贵的财富啊! “林契!你立刻带领战士们下城墙!” “啊?敌人要冲上来了?” “他吗的执行命令!再有一个字废话,老子撤你的职!” 魏可心头滴血,忍不住爆了粗口。 骂完这一句,他迅速扑到了城墙垛口下,探头往外观察,果然,城墙外路口的对面,野地里零零散散趴满了掸家族士兵,这些士兵一边胡乱放枪,一边缓慢往前爬。 这就是林契与魏可作战理念的不同了! 林契是克伦族军|官出身,所谓克伦族,打仗讲的是勇敢第一,有点小伤亡是难免的,只要能取得战斗胜利,牺牲几个战士,完全可以接受。 魏可是特种兵,他不一样。 打仗可以有牺牲,然而,能少死一个,就必须少死一个! 战斗的场面打得如何,那是无所谓的,能达到作战目的即可,在这个前提下,怎样做到减少自身伤亡,就是指挥员必须掌握的战场艺术。 否则,兵都死完了,打得再漂亮有何用! 471.第471章 三气掸虎 对面城墙上的枪声停了。 对于这一点,就连掸虎也奇怪。 此刻,掸虎带着手下三位大长老,站在距离战场足有两公里之外,远眺鹰嘴镇的城墙。 “恭喜大王!那些栗敢人,一定被炸怕了,想投降了!” 白鹏欣喜叫道。 旁边的沙迪琼翻了个白眼。 这白痴! 鹰嘴镇的城墙上,刚刚还打得热火朝天,怎么可能突然就被炸怕了! 但,为什么突然不打了,难道是没子弹了? 掸虎已经哈哈笑道:“传令下去!步兵发起冲锋!死了我那么多掸家族儿男,他们就是想投降,本王也会把这些卑鄙的栗敢人,全部杀光!” 话音刚落,只见,从鹰嘴镇城墙的后方,突然飞起数道白线。 “啊!栗敢人又开炮了!” 在场的几个人,立刻脸色大变。 占领鹰嘴镇的栗敢人,携带了数门迫击炮,正是由于这些迫击炮,最先发起反攻的兽越大队的两门迫击炮,被炸毁了,所以,这一次掸虎再次带来十门迫击炮,掸虎就多了个心眼。 掸家族的迫击炮,全部停留在距离城墙超过一公里远的地方。 话说,迫击炮制造工艺简单,准确性远不如火炮,要想用迫击炮干掉另一门迫击炮,成功率极低,位于城墙内的迫击炮,能用一轮齐射,就干掉了兽越大队的迫击炮,说明射手的技术非常高超。 然而,技术再好也要看武器的性能! 双方装备的都是60口径迫击炮,最佳射程大约四五百米,也就是说,对方迫击炮可以打准五百米目标,却不一定能打准一公里之外的目标,到了这个距离,飞行在空中的炮弹发飘,炮弹落在哪里,全凭运气。 现在,城墙内又开炮了,他们又想偷袭城外的迫击炮吗? 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证明,哪怕擅长打迫击炮的杜斌,也没本事打中一公里之外的目标。 这一次,他接到了魏可的命令,用迫击炮打城外近处的步兵! 轰!轰轰! 一连串的炮弹,四散落在城墙对面的野地里,在步兵们中间炸开了。 位于路口外侧野地里的数百名步兵,正是那三大部族的各一个大队,总计三百名的士兵,这些士兵刚刚得到指令,爬起来准备冲锋,炮弹就来了。 “打炮了!快撤!” 士兵们乱纷纷叫嚷着,扭头就跑。 其实,由于士兵们相互很分散,这一轮的炮击,取得的效果很一般,并没有炸死多少士兵,奈何爆炸的威势很足,有人带头逃跑,其他人也不愿停留,紧跟着往回就逃。 “魂淡!真是丢了掸家儿郎的脸!” 掸虎气势汹汹,开口就骂。 站在他身边的白鹏等三大长老,一个个都把脑袋垂了下去。 丢脸? 丢脸就丢脸好了,总比没命强!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道理,三大长老在手下部队出发的时候,都各自下了命令:打仗的时候,别冲得太猛,让别人去拼命,自己跟在后面就行了。 如此一来,那措机炮连的一轮齐射,就把足足三百人的掸家族步兵,全都吓跑了! “给本王开炮!炸死他们!” 掸虎很愤怒,再次命令手下的十门迫击炮开火。 城墙内外,轰隆轰隆一阵响,无数的炮弹砸了过去,火光冲天,硝烟四起。 但,大家很快就发现不对劲了,与之前的情况不同,现在城墙上空空如也,连个人影也看不见,炮弹砸过去,除了浪费炮弹,还能干什么? “大王!城墙上有人,有一个人!” 白鹏开口叫道。 众人举起望远镜,仔细观看。 果然,在远处高高的城墙上,有一个人影,不时跑动,正在躲避炮弹。 一个人! 掸虎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他手下的迫击炮,距离城墙超过一公里远,那也是打不准的,对方的那个人看见炮弹落下时,还能躲着跑,这和城墙上没有人是一样的,是打炮打蚊子,纯属浪费。 “停止炮击!” 掸虎看向三大长老,恶狠狠命令道:“现在城墙上没有人,命令你们那三个大队的步兵,给本王冲上去!谁敢再逃跑,就地枪毙!” 就地枪毙。 以掸虎这家伙的暴虐,这种事他绝对干得出来! 白鹏和沙迪琼等三个人无奈,赶紧给手下下了死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 很快,三个大队的步兵卷土重来,像一大片乌云一般,黑压压扑向了城墙,不出几分钟的时候,已经冲到了路口,眼看就能冲上去,用炸药包炸开城门。 “哈哈哈!” 掸虎终于笑了。 “好!我掸家族的勇士们,等这一仗打完,杀光了卑鄙的栗敢人,所有士兵,统统有赏赐!” 然而,又出意外了。 掸虎还没笑完,只见,城墙上方的垛口处,突然伸出来一排排的枪口! 嗒嗒嗒! 突突突突! 机枪、步枪密集火力的射击! 无数的弹幕迎面而来,那些刚刚冲到路口的士兵们,顿时倒了霉,成片地倒在血泊里,剩下没有中弹的,喊一声娘,扭头没命地往回就逃。 这一次,士兵们是真的逃,跑得连滚带爬,跑得慢的,又被打倒了一片。 “啊!气死本王了!” 掸虎气得大喊大叫。 不过还好,掸虎还没发疯,命令将逃跑的士兵全杀了。 开炮!继续开炮! 掸虎手下的十门迫击炮再次发威,又将成片的炮弹,射向了城墙。 当然了,这些炮弹又白打了,因为,等炮弹落下的时候,城墙上的敌人再次躲了起来,除了炸出一团团的烟尘,一点儿实际意义都没有。 掸虎气得直哆嗦。 沙迪琼悄悄道:“大王,不能这么打了!再这么打,咱们人都拼完了,鹰嘴镇也攻不下来?” “魂淡!难道眼睁睁看着栗敢人断了本王后路吗?” 掸虎恶狠狠大骂。 沙迪琼咬牙道:“大王,华夏人实在太卑鄙了!打仗华夏人不行,但是用诡计,我们还是要差了一点点?要不然,咱们把那个小诸葛找来,问问他有什么办法?” 小诸葛,自然就是诸葛承。 掸虎叫道:“那还等什么,来人!给我把那个没耳朵的华夏人,带到本王面前来!” 就在这时,一个掸家族骑兵,慌忙骑着马奔来。 “大王!大事不好了!” “又出了什么事!” “大王!有一股华夏人悄悄溜进了鹰嘴山,他们跑到了小溪的上游,把水源挖断了!现在,鹰嘴山上的小溪,已经快没水了!” 水! 掸虎几个人都吓得打了个寒战。 上千人的掸家族大部队呆在山上,这地方连树木都没几棵,果树更没有,没有粮食还能忍两天,要是没了水,他们岂不是要被渴死,到时候,不用别人来打,他们就全完了。 “大王!我白鹏愿意带领白冥一族的将士们,去夺回水源!” 三个大长老中,白鹏的反应最快。 旁边的沙迪琼和仇通,恨得跺脚,生气自己慢了一步。 夺回水源地,那是打野战,是掸家族的强项,比攻打鹰嘴镇安全多了,而且,那是一件很大的功劳,既轻松又有功劳的活,眼睁睁被白鹏抢走了。 “好!白鹏大长老,本王命你亲自率人,夺回水源!” 掸虎转身又看向鹰嘴镇,咬牙切齿。 “剩下的沙逊和仇厄的两个大队,就给本王继续留在这里,牵制鹰嘴镇!来人!以最快的速度,爬小路赶回丘朗!命令丘朗城内的木槿,率领所有人,从后面猛攻鹰嘴镇!本王要让那里的华夏人,统统死!” 472.第472章 僵持 城墙下的藏兵洞内,气氛一片哀伤。 林契单膝跪倒,双目流泪。 牺牲! 就在魏可迟来的那几分钟内,防守城墙的那措战士们,已经死伤惨重! 六名战士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还有十几名战士不同程度受伤,如果不是魏可及时赶到,再那么硬拼的话,林契率领的这五十名战士,真的有可能全部壮烈牺牲。 试想,城墙上无遮无拦,战士们需要向墙外射击,哪里能注意到炮弹什么时候落下。 当一颗炮弹落在城墙上,周围十米范围内,所有的战士都遭殃。 六名战士! 其中两名山地分队队员,四名一营战士! 六具尸体,被小心地用布裹好,并排放在地面上。 林契的眼中流下了羞愧的泪水。 他心痛啊! 当初的益岭独立营一连,仅仅活下来十七人,这些人跟着他到了那措,大家就像亲兄弟一般,前一次在山林中袭击栗敢101山地团,他们十几个人打败对方百余人,自身没死一个。 这一次,刚刚来到鹰嘴镇,就阵亡两人。 “林大哥,节哀!” 魏可已经从城墙上下来,见到林契的模样,自己的鼻子也发酸。 他很能理解林契的感情! 情同手足的兄弟死了,就死在自己身边! 但,魏可又能说什么呢? 战争就会有牺牲,前世今生,他自己的身边,也免不了有战友牺牲,每一次当他看见战友倒下的时候,也心痛如绞,然而,那不是能让他停下脚步的理由。 “我真该死啊!” 林契低低抽泣道:“要是我不去硬拼,像你那样去指挥,这些兄弟就不会死!你撤了我的职吧!我不配当这个分队长!是我害死了他们啊!” 魏可皱眉。 他很同情林契,甚至也暗暗责怪林契。 然而,林契实际上并没有错,他缺的只是战斗经验,以往的经历,还不足以让他成为一名称职的指挥官。 “林大哥,恕我直言!” 魏可坚定道:“战士的宿命就是牺牲!包括你我在内,都必须时刻做好牺牲的准备!这些战士走了,他们走得光荣!正是他们的牺牲,保存了更多人的生命!我们活着,要让他们走得有意义!你不当这个分队长,谁来当?大家都不拿起枪,难道等着被人屠杀吗?” 林契哑然道:“我……” 魏可劝道:“林大哥,我正要和你商量个事。等这次战斗结束,我想调巴特勒去你的分队,让他协助你。另外,我也想从你的分队里,调铁林临时去07分队学习。大家应当取长补短,你看行不行?” “好!我同意!” 林契很干脆地点头了。 事实胜于雄辩,他自己指挥防守,短短时间内死伤无数,换成魏可,同样将城墙守得很稳,却将敌人打得抱头鼠窜,这就是差距,无法否认。 见林契点头,魏可也暗暗松了口气。 那措的山地分队,实际上只是个权宜之计而已,迟早得改! 一支部队,需要一定的小团体主义,然而,最忌讳的也是小团体。 林契的山地分队,全部都是原来一连的战士,短时间内没什么,时间一长,必然会成为那措的一个异类,与其他任何部门不相容,甚至产生冲突。 现在,事情开了一道口子,慢慢地,这支小分队就能融入那措大集体。 “白参谋!你还愣着干什么,赶快给你林大哥包扎伤口!” 林契也伤了。 这家伙是一员猛将,脸上被弹片擦了道口子,鲜血直流,自己硬是没察觉。 听了魏可的话,白清雪慌忙上前,拿了绷带去给林契包扎,林契见了白清雪,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模样,那样子让魏可心里一颤,仿佛看见了他自己。 曾几何时,他也和现在的林契差不多。 那时候的他,遇上难受的事情,总会给秦筱竹挂个电话,听到秦筱竹软软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他的心里就好受了很多,烦恼去除了一大半。 筱竹,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魏可从藏兵洞里退出来,抬头看天。 天空中,有点灰蒙蒙的,时而还有子弹飞过的轻烟,但这并不影响,魏可的心绪在这一瞬间飘远。 那措独立团,像一根钉子,狠狠插在了鹰嘴镇! 枪声还在继续。 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素来凶猛如虎的掸家族士兵,如同蚂蚁一般包围在鹰嘴镇的南北两个方向上,却就是拿这个小小的镇子,没脾气! 北面的城墙外,两个大队的掸家族步兵,还剩余百十号人。 这些步兵完全没了往前冲的欲望,距离远远地,有一下没一下地往城墙上放枪。 魏可干脆将部队收拢,来到城墙下埋锅造饭,只是派出三两个瞭望哨,留在城墙上,一方面观察敌情,另一方面,偶尔打几枪,应个景,别让气氛太沉闷。 现在这个处境,是最理想的状态! 攻入鹰嘴镇的那措独立团两百号人,最难捱的就是第一个白天。 到了晚上,巴特勒会驾驶直升机,悄悄给鹰嘴镇送来必须的给养,到了那时候,魏可就真不怕了。 掸家族部队敢来猛攻? 就怕你不来! 交战双方,处于防守位置的永远占便宜,依托这个小小的鹰嘴镇,魏可完全有把握,将上千人的掸家族主力军,拖瘦,拖垮,拖得掸家族投降认输! 话说,魏可敢把部队拉来鹰嘴镇,当然不是一时脑子发热。 这里是一座防御健全的要塞,而掸家族的攻坚武器严重不足,在缺乏重武器的前提下,掸家族要想攻破城墙,非得付出十倍的伤亡不可得。 鹰嘴山上的所谓掸家族主力部队,才有多少人? “报告!” 魏可刚把部队安顿完毕,白清雪就来报告道:“孙连仲部发来通报,他们已经挖断上游水源。不过,孙部遭到了掸家族部队的猛攻,战斗打得很激烈!孙司令询问说,我们能不能抽出一部分兵力,在后方骚扰,减轻他们压力?” 让他们抽出兵力骚扰? 开什么玩笑! 孙连仲手里可是有一个团,挡一阵总是能挡的。 魏可侧耳听了听,果然,鹰嘴山上的侧面方向上,枪声猛烈。 “回复孙部!我部正遭到敌人两面夹攻,三日内可保鹰嘴镇无虞,已无力分兵。请孙部向指挥部建议,由闵司令派出部分兵力,由鹰嘴崖山口外发动佯攻,牵制掸家族!” 不是魏可不帮忙,是不能帮! 一旦出了鹰嘴镇,那措独立团再能打,无奈兵力太少,必然会伤亡惨重,到了那时,连鹰嘴镇也守不住。 再者说,栗敢自由军五个团,两千多人,在这场大战中,也该轮到他们出力了! 473.第473章 水潭 鹰嘴山上游。 一片方圆十余米的小水潭,就是鹰嘴山小溪的源头,此时,水潭靠近悬崖的一侧,已经被挖开一道大口子,水潭里的水,沿着崖壁倾泻而下,仅留下浅浅的一层。 这处水源地实在可怜,然而,谁让鹰嘴山就是如此缺水呢? “老大!快想想办法,弟兄们快顶不住了!” 一名军|官快速跑来,急得大喊。 孙连仲转身爬上旁边的矮坡,抬头往下看。 矮坡下,数百人的自由军团,摆开了两道防线,趴在地上往前射击,而在矮坡的对面,也有几百人正在进攻,那是闻讯赶来的掸家族士兵。 这支掸家族部队,拼得很猛! 掸家族的骑兵很能冲,在荒野里,一个冲锋就杀到了距离自由军阵地一百多米远的地方。 然后,掸家族利用被打死的马匹掩护,快速建立机枪阵地,进行火力压制。 现在,掸家族的前锋部队,已经逼近到阵地前沿一百米内,这是个十分危险的距离,一旦自由军的阵地出现松动,掸家族就能发起最后的冲刺,闯进防御阵地! 如果两支部队短兵相接,自由军能扛得住吗? 孙连仲很无奈地摇头。 事情很明显,要论军事素质,自由军与掸家族没法比,士兵也没有对方勇敢。 就在他观察的这段时间里,自由军多数都在埋着头放枪,而对面的掸家族人,却是一枪比一枪打得狠,短短的一会儿时间,又有好几个自由军士兵,中枪死了。 孙连仲不由得想起魏可曾对他说过的话。 掸家族的战斗力很强! 奇怪了,既然掸家族这么强,那措的屈屈两百人,又是怎么杀进鹰嘴镇,而且扛住了掸家族的反攻? 孙连仲抬头,从他这个位置,可以影影绰绰看到远处鹰嘴镇城墙,就在不久前,那个方向不仅枪声密集,而且大炮打得像打雷,一阵一阵打得很凶,可是到了现在,只剩下了稀稀落落的枪声。 用大炮猛轰,那绝对是掸家族不要命地在反攻鹰嘴镇! 现在还有枪声,说明战斗在继续! 孙连仲不是傻子,从这些现象中,他能猜得出,魏可率领的那措独立团,已经扛住了掸家族精锐部队的反攻,说不定,掸家族已经败下阵来,无力收复鹰嘴镇了。 这是个很吓人的判断! 他的自由军打不过掸家族,掸家族又打不过那措人? 那岂不是说,自由军正面遇上那措人,根本不是对手,会被打得抱头鼠窜? “他吗的!老子潜伏十年,挖了王东升的老底,居然不如一个山里毛头小子,随便折腾几个月拉起来的部队?这天底下还有公平吗?” 孙连仲恼恨地自言自语。 不过,孙连仲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感慨。 对面的掸家族,应当还没有出全力,如果对方再调来几门炮,只要炮声一响,他带领的这个自由军团,肯定就会被打崩溃,想拦都拦不住。 “孙全宝,去把老子带来的药粉,全都倒进水潭里!拿棍子搅匀了,别被人看出来!” 孙全宝,是孙连仲手下的一名亲兵。 孙全宝吓一跳,小声道:“总司令,真下毒吗?下了毒咱自己人怎么办?” “你个夯货!” 孙连仲骂道:“咱们自己不是装了水运进山里了吗?这地方守不住了,必须立刻撤到山里去,等进了山,掸家族要打咱们,怕是也不容易!” 孙全宝听了,立刻转身,拎着个袋子往水潭边跑去。 孙连仲脸上露出阴笑道:“他奶奶的!惹了老子,老子还能让你好受?毒不死你们,也要让你们拉上三天!在这个世界上,能得天下的永远是最聪明的人!” 下毒,孙连仲在水潭里下的什么毒? 巴豆粉。 孙连仲这家伙很精明,他根本没想留在这个无遮无拦的地方死扛,而是早早就做好了打算,先放走水潭里的水,然后再往水潭里下巴豆粉,如此一来,这水潭短时间就废了。 “命令!部队陆续后撤,一个连一个连往后撤!咱们不和掸家族的小鬼子玩了!” 过了一会,孙连仲见孙全宝忙得差不多,连忙下令。 他的想法很好! 一支正在作战的部队,当然不能说撤就撤,必须是交替掩护,一点一点往下撤。 但!坏了! 随着孙连仲的这道命令下达,正在山坡下方迎敌的自由军士兵,哪里还管什么撤退次序,一窝蜂爬起身,没命地往山坡上就跑,根本没人留下来掩护。 这个时候了,大家原本就顶不住,谁愿意留下来送死? “魂淡!不要乱!一连留在原地阻击!阻击啊!” 孙连仲大惊。 然而,已经没人听他的命令了。 突突突! 嗒嗒! 前方正在进攻的掸家族士兵,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却肯定不傻,见到自由军突然往回跑,如此明显的目标,哪里不知道应当怎么做。 机枪!步枪! 所有的掸家族士兵,全都举起手里的枪,拼命开火。 “啊!” “救命啊!我不想死!” 崩溃了。 几百名自由军士兵,不要命地往回跑,身后的子弹却成片地扫来,许多士兵惨叫着摔倒,滚成一团,更多的士兵丢了手里的枪,拼命狂奔,跑得满山坡都是。 这种时候,不是和子弹赛跑,而是和身边的同伴赛跑,跑得慢就是死! “啊!气死老子了!” 孙连仲双眼通红,真的气得要吐血。 他带领的这个自由军团,是他重点培养的一个团,也是他的亲信部队,原本在他看来,他要控制栗敢,这个团就将是他的起家部队,是他未来的亲卫军。 但现在,这支部队已经被打撒了,成片成片遭到屠杀。 “孙老大!咱们也快跑吧,迟了就走不掉了!” 几个亲兵奋力冲上前,把孙连仲从地上拖起,连拉带扛,赶紧往后就跑。 一时之间,四五百人的自由军团,成了一大片被赶着跑的鸭子,所有人都在拼命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不断有人被子弹击中倒地,但后面的人立刻跑上来,踩着这个人就跑。 这是大溃退,神仙来了也挡不住。 “哈哈哈!” 白鹏带着人冲上来,大笑道:“杀!给老子杀!华夏人都是孬种,缺耳朵的华夏人小诸葛说得对!对待华夏人就要狠,你只要狠狠地杀他们,他们就会怕你,给你当奴才!” 这时候,一大片掸家族士兵已经追上了山坡,看见前面的水潭,齐声欢呼。 他们就是来夺回水潭的。 水潭里的水已经不多了,不过没关系,这水潭会慢慢蓄水,有了这个水潭,上千的掸家族部队,虽然肯定不够喝,也不至于被饿死。 “水!喝水啦!” 掸家族部队的纪律性肯定不怎么样,士兵们不等命令,兴奋地冲向水潭,很多人趴在水潭边,两只手捧起水就往嘴巴里灌,一边喝一边开心地大叫。 白鹏也不在意,他自己打了这么久的仗,早已口干舌燥了。 “来人!给老子去装一袋水!要水潭中间的清水!” 474.第474章 看门狗 “报告!孙连仲部失去联络!” “报告!指挥部发来消息,鹰嘴山上的掸家族部队,正在向山口方向运动!闵司令判断,掸家族可能向南大营阵地发起进攻,要求我部密切注意鹰嘴山动态,必要时,由后面杀出,全歼掸家族主力部队!” 一连串消息,多少让魏可有些不安心。 首先是孙连仲的失联。 孙连仲的那个团,就在鹰嘴山水源地,联系不上的原因,可能电台处于运动中,也可能孙连仲战败,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不是好消息。 其次,掸家族集中主力部队,准备进攻南大营阵地了。 这并不出人意料,因为,这股上千人的掸家族部队,被堵在鹰嘴山上,向南的退路已失,唯一的出路就是北面,哪怕就算尝试一番,也会攻击南大营。 闵长河应当能挡得住吧? 话说,相比于孙连仲,闵长河那里才是关键,南大营附近,已经集中了全部的栗敢正规军,那是四个团,一旦南大营防线被突破,四个团的自由军溃败,那就完了。 掸家族的主力部队,可以冲过南大营,长驱直入,一举攻占栗敢市! 真到了那时,那措独立团再英勇,也无用! “回复闵司令!敌军的迫击炮攻击很猛烈,请他提前做好防备!我方应当严守阵地,做好反复争夺阵地的准备,迫击炮建议集中使用,集火射击敌军步兵和装甲车!” 魏可能做的,也仅是提个醒。 战斗也许会比较艰难,一旦掸家族拼命狂攻,部分阵地失守的可能性存在! 当然了,闵长河作为久经战阵的元老级人物,魏可觉得,闵长河应当能守得住,毕竟,闵长河手里有足够的兵力,还有足够的迫击炮,综合实力强于对手。 这个午后,鹰嘴镇的气氛依旧很沉闷。 防守南侧阵地的顾淼,还是很靠谱的,他利用战斗间断时间,在一线阵地之后,再次修建了二线阵地。 丘朗方向,掸家族有兵力集结的迹象,至少五六百人的掸家族部队,在周围建立起营寨,堵在了山坡下方,似乎正在策划着要对鹰嘴镇发起攻击。 不过,魏可并不担心! 北面城墙的危机解除,他可以将更多的兵力投放在南侧阵地。 五六百人的掸家族杂牌军? 哪怕就是来上一千人,魏可也有信心,让掸家族无法踏入鹰嘴镇一步! “给老家发报!要求加强那措山区域警戒!一营向栗敢方向派出侦查,随时掌握栗敢动态,同时在山顶区域部署有效防线!直升机小分队做好准备,确保随时向鹰嘴镇运送物资!” 一道道命令从鹰嘴镇的电台发出。 魏可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假如闵长河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兵败南大营,那措独立团必须立刻放弃鹰嘴镇,冲回那措,所有部队集中在一起,利用那措山的地形,寻求与掸家族的最后决战! 这一场m北大战已经开场,事已至此,双方谁也无法罢手! 栗敢与那措联军,丘朗掸家族。 二选一! 能继续存在于m北地区的,有且仅有一方! 鹰嘴山北侧山口。 一辆装甲车的后盖板高高掀起,掸虎坐在车厢内,面色阴沉。 “白鹏这个笨蛋!他怎么不去死!” 掸虎一声怒骂。 坐在外侧的沙迪琼和仇厄两个人,听到掸虎的骂声,想笑又不敢笑,只能低头强忍着。 太有意思了! 白鹏那个马屁精,为了讨好掸虎,抢到了出兵攻打水源地的好差事,战斗打得很顺利,白鹏带领着两个多大队,在没有迫击炮助阵的情况下,轻松击溃栗敢人的一个团,把两倍于己的栗敢人,杀得丢盔弃甲,死伤大半后,狼狈逃进了附近的荒山里。 然而,好景不长。 两百来人的白冥部队,绝大多数人喝了水潭里的水! 那水里被栗敢人事先投下了大量的巴豆! 这下好了,两百多人就在水潭那里,被搞得上吐下泻,臭气差点把整座鹰嘴山都给熏了! 白鹏自己也喝了水,据说已经拉得爬不起来,就剩半条命。 还能再搞笑一点吗? 这帮猪一样的笨蛋,掺了巴豆的水,那味道一闻就能闻出来,整整两百多人,竟然没人察觉,一直到了有人感觉肚子不对劲,这才慌了手脚。 栗敢人下毒的布袋子,还飘在水面上,这群猪居然看不到! 两百多人啊! 掸家族集结在鹰嘴山上的部队,除了留在鹰嘴镇外的两个半残的大队,也就是不足九百人,这一下,白冥的两个半大队人马报销,掸虎手里仅剩下最后六百人。 你说掸虎应不应当发怒? “大王!掸家族都是勇士,有大王的六百精锐,足以击溃对面的栗敢人!直捣栗敢!” 说话的是诸葛承。 原本不受掸虎待见的诸葛承,再次挤进了掸虎的核心指挥圈。 掸虎闻言,翻着眼睛问道:“小诸葛,三浦先生真的说了,他会派人打掉栗敢人的迫击炮阵地?” “那是自然!” 诸葛承手摸胡须,得意道:“大王,您也知道三浦手下那些雇佣兵的厉害!那可都是国外的特种兵精英!他们手里拿的枪,隔着几百米远,说打哪就打哪!有他们在,栗敢人的迫击炮,肯定完了!” 掸虎闻言,冷哼了一声。 三浦阳介手里有一支雇佣兵小队,人数十几人,这件事掸虎当然清楚。 不仅清楚,他还亲身体会过! 想当初,这支小分队刚来丘朗的时候,还是掸雄当家,当时的掸虎自恃勇武,和那支小分队的头头,一个叫内森的白人交过手,结果,掸虎输了,输得很惨。 内森身材高大,一点也不比掸虎弱,而且,那白人的格斗功夫很强。 内森强到什么程度? 以掸虎的本事,他根本没法近对方的身,还没等他冲上去动手,就被内森打翻在地,关节被锁住,动也动不得,也就是说,人家如果要杀他,随手就能杀死他。 他吗的! 老子现在是丘朗王,等打败了栗敢人,还会当上m北王,你一个白人丘八,再厉害不就在别人手底下干活,等这仗打完了,老子要求三浦把你交到老子手下,天天拿你当沙包折腾! 掸虎心里恨恨地想着。 “小诸葛,如果三浦先生真能搞掉栗敢人的迫击炮,本王就能打得栗敢人满地找牙!你转告三浦先生,他是我掸家族最好的朋友,以后的丘朗和栗敢,也是属于他三浦的!” “大王说的在理!大王和三浦先生都是人中之龙,你们两位英雄携手,天下大可去得!” “哈哈!小诸葛,你知道本王最喜欢你什么吗?本王就喜欢你一个贱字!你一个华夏人,跑来帮助本王打栗敢,那里可都是你们华夏人!好!本王看上你了,等打下栗敢,你就来帮本王管着那里的华夏人!你们华夏人怎么说来着?你就是本王的看门狗!” 贱!看门狗! 诸葛承的眼中闪过一丝羞恼。 但,这人确实能隐忍,嘿嘿笑着就像个没心没肺的傻子。 475.第475章 一窝废柴 平地里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轰隆! 南大营前线阵地后的半山腰里,突然腾起了一股浓烟,这股浓烟飞快地蹿起,很快蹿到了半空中,形成了一朵恐怖的蘑菇云,整座大山,似乎猛地被人推了一下。 “怎么回事!哪里打炮!” 闵长河慌里慌张从指挥部里跑出来,才看一眼就傻了。 对面半山腰发生爆炸的地方,恰恰是他安排部署的迫击炮阵地。 足足一个营的迫击炮! 二十四门! 这一个营的迫击炮,是死鬼王东升留下来的宝贵财富,王东升有钱,为了自己的安全,他还是很舍得下本钱的,除了各团配属少量迫击炮之外,单独弄出个炮营。 二十四门炮,速射状态下,一分钟能砸出去700发炮弹。 如此炮击强度,不要说附近的草台势力,就算正儿八经的正规军来了,也必须掂量一番,能不能扛得住! 闵长河之所以敢来抵挡掸家族,最大的信心,就是来自于炮营。 你掸家族不是打仗厉害吗? 老子把部队排在前面挡着,后面用大炮轰你! 掸家族能派多少名士兵冲锋,炮营就用多少炮弹去砸,一倍不够可以两倍,闵长河这一次是发了狠,让人把家底都搬了出来,在半山腰上堆了上千发的迫击炮弹。 完了! 看这个动静,恐怕是所有炮弹都被搞炸了吗? 如果没有了迫击炮助阵,南大营阵地上的栗敢自由军,就必须真刀真枪和掸家族干了,虽然自由军人数多,然而,掸家族素来凶悍,一对一的情况下,自由军完全不是对手。 另外,自由军的迫击炮没了,掸家族却是有迫击炮的! 掸家族的迫击炮数量,没法和自由军相比,但有总归是有,人家能把炮弹丢在自由军的头顶上。 想到这里,闵长河的双腿发抖了。 “来人!赶快给炮营打电话,问问还剩下几门炮,多少炮弹!还有,到底是谁出了纰漏,不论他是谁,一律军法处置!他这是要扒了我们大家的祖坟啊!” 闵长河的声音都颤抖了。 这时候,几个团长都跑来了,几个人面面相觑。 大家都是当兵的,基本的常识有,对面山腰上都炸成这样了,还去问剩下几门炮? 就算还能剩下几门炮,百十发炮弹,顶个逑用啊! 闵长河的副官上前道:“司令,赶紧下命令,让前线阵地留意掸家族偷袭!这么大的阵势,对面的掸家族怕是不会放过好机会,战斗很快就要打响了!” “对对!” 闵长河猛然醒悟,转身看向手下几个团长道:“你们立刻上一线阵地,亲自督导部队!传我命令,只要守住了阵地,等仗打完了,每名士兵赏钱两百!一定要给我挡住掸家族的进攻!” 赏钱? 赏钱那东西,对士兵有点用处,对高级军|官有什么用! 让他们亲自上一线阵地? 一线与前线,一字之差,含义就不一样了,一线阵地最靠前,直接和掸家族士兵面对面的! 几个团长的脸色顿时有点难看。 话说,栗敢陈平日久,不仅士兵不愿打仗,军|官更不愿意打,尤其高级军|官,每个人都有不菲的财产,家里大小老婆养了一堆,舒服日子过的好得很,谁愿意上阵地打仗。 就比如闵长河,他是总指挥,却将孙连仲原本的指挥部,又往后推,一直推到了远离前线的地方,距离远远地,利用电话遥控指挥。 闵长河如此,其他几个团长和各自的手下,也是这么干的! 团长们带着卫队,留在总指挥部,剩下各团的副团长,带着营长,组成了各团的小指挥部,也远远缩在前线阵地的后面,真正留在前线阵地上的,最大的不过是个连长。 就算连长,也不在一线阵地,而是躲在二线,甚至三线阵地上! “总司令……您的意思,是不是让我们去前面那座山上,距离阵地近一点,坐镇指挥?” 一位团长害怕自己听错,连忙问道。 闵长河怒道:“一线!我说的是一线阵地!传我命令,所有军|官亲自上一线阵地!人在阵地在,现在是我们与栗敢共存亡的时刻,谁敢抗命,军法处置!” 人在阵地在。 几个团长的腿肚子不由得抖了一下。 但!这不对劲啊! 团长是军|官,需要上一线阵地,与栗敢共存亡,那么,您是总司令,也是军|官,怎么就远远躲在后面,不需要上一线阵地去拼命呢? 当然了,这样的想法,也只是在几个人心里而已,谁也不会傻到说出来。 “是!人在阵地在!” 几个团长敬礼,纷纷带领自己的卫队,急匆匆下了山头。 闵长河不知道的是,正是这个命令,把他给坑了。 自由军四个团,一共是四位团长,其中部队部署在前线的三个团长,带卫队下了指挥部所在的山峰,相互一商量,并没有往前线去,而是转头往栗敢市就跑。 他们去干什么? 赶紧回家收拾行李,带上大小老婆,准备跑路吧! 现在的情况很清楚,自由军的炮营毁了,战斗力下降一半,相反,对面的掸家族部队,被堵在鹰嘴山上,那是逼急了,俗话说得好,狗急了跳墙,掸家族人不是狗,是能吃人的狼,这仗怕是要输! 当营长的,反而比闵长河清醒。 既然仗要输,他们几个团长上了阵地,不也就是多死一条人命吗? 话说,三个前线部队的团长跑了,最后一个团长却没跑。 李小山,117团团长。 不是李小山不想跑,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没到必须要跑的时候,因为,117团是闵长河安排的总预备队,部署在前线与指挥部的中间位置,那地方暂时很安全。 万一前线挡住了呢? 如果挡住了,唯一留下来指挥部队的他李团长,就是英雄! 再者说,自由军的二把手,安全委员会委员高连仲,已经带部队进了鹰嘴山,在李小山看来,高连仲是个傻缺,此举是作死,被打死的概率大约占到九成。 所以,李小山想赌一把! 一赌自由军前线挡住了掸家族,再赌高连仲战死了,然后,闵长河需要重新提拔一位高级军|官,进入安全委员会,同时升任自由军副总司令,去填补高连仲的空缺。 即便没赌中,他也没太大损失,等前线真的溃退,再跑也来得及。 李小山带卫队出了指挥部,先派了两名亲信,赶回栗敢准备,自己继续领着人,匆匆往前面山峰赶去。 476.第476章 雇佣兵现身 突突!突突! 听到这个声音,李小山的第一反应,那是枪声。 当然是枪声! 李小山的卫队是一个排,二三十人,其中李小山骑着马,他的前后各有两名骑马的卫兵,包围着他,其余的卫兵,也前后左右保护着他。 当枪声响起之后,前面两个骑马的卫兵,一声不吭就从马背上栽了下去! 前面道路一侧的树木后面,半蹲着一个人! 李小山相信自己看清了,那人身上穿着深蓝色的衣服,头戴深色贝雷帽,脸上画着油彩,看不清脸,手里正举着一支式样很漂亮的步枪,那把枪的枪管中部有瞄准镜,前端,套着一截粗粗的枪口制退器。 好枪! 李小山身为团长,当然比普通士兵见多识广。 M北这里的士兵,能装备一款性能不错的步枪,那就很幸运了,不能太讲究,然而,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步枪,基本都配备各式瞄准镜,枪口制退器更是标配。 尤其枪口制退器,好的制退器,无光、无声、无烟,那叫作三无。 眼前这个枪手,开枪后是低沉的突突声,他就蹲在那里,却不怎么引人注意,因为枪声小,枪口没有明显的枪焰,一般人很难第一眼发现他,由此他可以很轻松地进行第二轮射击。 但!李小山非常后悔! 这是要命的时候,他还傻乎乎瞎想什么,对方枪手是来要他命的! 李小山拼命弯下腰,然后想滚到马下去,如果他能做到,最起码不会第一时间被打死,因为,周围有他的二十几名卫兵,都可以为他挡住子弹。 突突突! 枪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李小山没能幸免,子弹准确击中了他的脑袋。 “敌袭!” “保护团长!” 直到此时,李小山的卫队排才反应过来,慌忙叫喊着,想去掩护李小山,然而,李小山已经很倒霉地中弹,变成尸体从马上噗通一声栽下,死得不能再死。 突突突! 左右两个方向上,同时射出一连串子弹! 处于外围的几名士兵,惨叫倒地。 原来,袭击的敌人不仅在前面,而是一个包围圈,左右两侧都有。 “跑啊!” “快逃回去!” 卫队排的士兵,虽然军事素质不错,然而,这些人最主要的任务是保护李小山,李小山一死,大家的精气神就散了,根本无心恋战,一边向周围胡乱开枪,一边往后逃跑。 突突!突突! 周围的枪声非常有节奏,不是很紧密,却枪枪入肉! 显然,躲藏在暗处的都是射击高手,几乎是一两颗子弹就能要了一条人命。 剩余的士兵不敢再战,发一声喊,四下奔逃。 这时候,从前方的树林里,闪出一道人影,这人长得高大健壮,手里同样拎着一支装有瞄准镜的短步枪,头顶的贝雷帽下,一张脸抹着油彩,只能看见一双闪亮的眼睛。 “卡尔德隆!谁允许你擅自开枪!” 来人低声怒斥,说的是一口流利的英语。 卡尔德隆一愣,随即讨好道:“队长,我打死一个上校军|官,应当是栗敢人的一个团长!” “见鬼!” 队长更加气愤,怒道:“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可不是打死什么团长!栗敢人的迫击炮已经炸了,接下来,我们需要抓住他们的最高指挥官,那个叫作闵的总司令!你的愚蠢让我们暴露了行踪!” “队长,这些亚洲猴子太差劲了,不会有麻烦的!” “白痴!你忘了史密斯是怎么死的吗?” 史密斯是怎么死的? 在益岭的丛林里,分队最好的狙击手史密斯,带着一名助手,试图狙杀一支不知名小部队的搜索尖兵,却不料,在一场二对二的公平较量中,史密斯和助手,都被杀死了! 想起这件事,卡尔德隆赶紧住嘴,不敢再惹自己老大生气。 史密斯是分队老大内森的好朋友,因为史密斯的死,内森变得易怒,最好别招惹他。 这个时候,从两侧的树林里,钻出两个同样打扮的人。 原来,袭击了李小山卫队的,仅仅只有三个人,由卡尔德隆领头的这三个人,是这支小分队的前锋,卡尔德隆见到了李小山的军衔,一时兴起,引发了一场短暂的战斗。 李团长就这样倒霉地死掉了! “卡尔德隆!现在继续搜索前进,记住,别再惹事!” “队长,我知道了。” “哼!我们必须尽快完成这次任务,然后,还有一件私事去做!这地方距离那个叫作那措的小镇子,已经不远了!我们必须找到那个镇子,将那里的人,统统杀死!我内森可是说话算数的,无论那两个凶手有没有被炸死,他们所在的那个镇子里的人,都要陪葬!” 将那措人统统杀死! 陪葬! 假如魏可在这里,他一定会惊出一身冷汗。 没错,出现在南大营防线内部的,正是泛太联盟的雇佣兵分队,队长叫作内森,这批人先是炸毁了自由军的迫击炮阵地,又跑来抓捕闵长河。 更可怕的是,内森还想去那措,杀死所有的那措人! 在内森等人看来,杀死史密斯的应当是两个人,而且,当时他们向那两个人所在区域,发射了40余发榴弹,或许两个凶手已经被榴弹炸死了。 事后,当内森等人返回丘朗,他们就从乔布朗的情报中,得知了对方那支小部队的身份。 一支紧邻栗敢的山区小镇里的奇怪部队! 自从那个时候开始,内森就决定了,一定要去往那个叫作那措的小镇,为自己的好友报仇,他报仇的方式,就是将小镇里所有居民,一个一个地杀死! 此时的那措,仅有楚红柳带领二营的百余名战士们驻守。 二营战士建立的防线,能挡得住雇佣兵分队吗? 答案是否定的! 二营是普通部队,并不熟悉特种作战,他们能挡住一支上千人的普通部队入侵,却挡不住一支特种兵小分队的渗透,也就是说,此时的那措处于不设防状态。 一旦让雇佣兵小分队闯入那措,后果将不堪设想!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小山死得很值! 卡尔德隆等三个人,虽然轻松击毙了李小山,却没能全数击毙李小山手下的二十多名卫兵,那些卫兵逃了出去,也就将内森所率领的这支小分队的行踪,泄露了出去。 当然了,即便是内森本人,此时也没有太在意。 他哪里想得到,杀害史密斯的凶手,其实就在距离他很近的地方,如果一定要计算直线距离,两个人之间,不过是屈屈数公里而已! 这么一点距离,来一门中等口径火炮,一炮就打到了! 477.第477章 出战! 鹰嘴镇。 正所谓,计划不如变化快,魏可的脑子已经不会转了。 时间回朔到数分钟前,白清雪慌忙跑来报告。 栗敢自由军迫击炮阵地,遭到不明敌人偷袭,所有二十四门迫击炮,以及千余发炮弹,被毁! 如果这一条不够震惊,震惊的还在后面。 在炮营遭袭之后,闵长河的指挥部也遭袭了,据称,当时偷袭指挥部的,是一伙战斗力十分恐怖的“蓝衣人”,这伙蓝衣人数量不多,装备十分精良,一个营的守备部队,竟被打得节节败退。 就在守备营奋力抵抗时,闵长河带着他的警卫连,去向不明! 什么叫作去向不明? 闵长河吓跑了! 部队正在打仗,作为总司令、现场总指挥的闵长河,害怕自己出事,居然丢下部队逃跑,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此时的他是死是活! 通过电台,和白清雪取得联络的是闵长河的副官。 据这名副官说,不仅闵长河跑了,负责指挥部队的四位团长,其中三人在此之前已经丢下部队,跑回了栗敢,剩下的一名团长,半路遭到蓝衣人袭击,已经牺牲。 简而言之,南大营方向,五位军事主官,跑的跑死的死,没人做主了! 魏可得到这个消息,惊得半天说不出话。 他吗的! 他也算个老兵了,打了好多仗,今天这个场面,真是闻所未闻! 假如自由军是正牌的正规军,那还好说,军事主官没了,反正还有参谋部门临时顶上去,然而,自由军类似于军阀部队,打仗从来是指挥官拍脑门子决定。 闵长河等人不在了,南大营等于空了! “南大营前线开战了吗?” “正在交战!战前闵长河承诺,每名士兵发两百元,可能这项命令起了效果,自由军拼得很猛,死战不退!但是,闵长河等人逃跑,这事一旦传到前线,肯定要坏事!” “孙连仲还是联络不上吗?” “联络不上!” 魏可哑然。 难怪闵长河的副官要自爆家丑,因为,闵长河等人跑了,孙连仲联络不上,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指挥官,反而成了他魏可这个外人。 名义上,总计两千余人的部队,叫作栗敢与那措联军! 魏可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其一,如果自由军已经败退,他必须带领那措独立团,退出鹰嘴镇,以最快的速度冲回那措。 但,自由军依然在战斗,一旦独立团撤了,他魏可就是罪人! 等鹰嘴镇以南的数百掸家族士兵,赶到南大营前线,两支掸家族部队汇合,坚守南大营防线的自由军士兵们,绝对会败得很惨,这笔滥账,有闵长河的一份,也少不了他魏可一份。 其二,蓝衣人是谁? 魏可一清二楚,那是泛太联盟雇佣兵分队,战力强悍,普通的自由军部队,对付不了。 假如没有这支雇佣兵分队出现,魏可倒也好办一点。 他索性只身前往南大营,代替闵长河和孙连仲坐镇指挥,至于说,自由军各部是否会听从他的指挥,那就不是他的问题,吃了败仗也与他无关。 但!雇佣兵分队偏偏出现了! 一支强悍的敌方特种作战分队,游离于本方防线背后,这仗没法打! 魏可自身就是特种兵,他太明白眼前形势的严峻,即便他到了南大营前线,也无法帮助自由军打胜仗,既然是必输之战,那又何必要去。 “将军!那措山地分队请求出战!” 就在魏可苦恼不决的时候,林契来了,神态庄严地立正报告。 魏可一时竟没反应过来。 “林大哥,你要往哪里出战?” “南大营!出现在南大营的蓝衣人,一定就是那支雇佣兵分队!那支部队,栗敢自由军对付不了,我们山地分队能!哪怕战到一兵一卒,山地分队也要消灭了这支敌军!请将军准许!” 林契这是要复仇! 以白清雪和林契的关系,那丫头竟然偷偷将消息告诉给林契了。 看着林契脸上的纱布,以及那张倔强的脸,魏可没忍心拒绝,因为,换作是他自己,也是和林契一样的心思。 “我们和南大营隔着一座鹰嘴山,你准备怎么过去?” “我问过孙老三,如果我们偷偷溜出鹰嘴镇,走鹰嘴崖小道,一路急行军的话,不出一个小时,就能赶到南大营驻地!我也看过了,围在鹰嘴镇北面的敌军,部署在正面,我领人从侧面下城墙,应当不会引起敌人注意!” 一个小时急行军赶到南大营! 魏可仔细琢磨林契的话,不由得心里一亮。 话说,鹰嘴镇距离南大营,直线距离并不远,数公里而已。 只不过,鹰嘴山地形特殊,山北出口处,掸家族和自由军恰好在交战,山地分队自然不能直闯南大营,必须绕远路,而有了孙老三这个向导,经过鹰嘴崖小道插到南大营后方,似乎也不是难事。 “林大哥,我同意你的作战方案!但,方案必须稍微改一改!” “行!只要让山地分队出战,怎么改都行!” 林契很干脆地同意了。 实际上,林契根本不会去想,他的山地分队,是不是雇佣兵分队的对手,他手下的那些克伦族战士,也是同样的想法,哪怕全部战死,他们也会义无反顾! 很快,魏可将几名手下召集起来,布置任务。 第一,鹰嘴镇的防御,交给顾淼的一营!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魏可又把杜斌的机炮连留了下来,协助防守,这也是因为,既然是急行军,走的又是山间小道,迫击炮很难携带,不如背几具火箭筒更方便。 第二,07分队和山地分队合并,做好出发准备,前往南大营! 第三,电报联络那措方面,命令巴特勒带领直升机小组,即刻出发,将补充弹药运到鹰嘴镇。 第四,命令楚红柳,组织一支小部队,护送王国伟,秘密动身赶往南大营。 王国伟? 没错!原栗敢第101山地团团长,王国伟! 实际上,栗敢人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王国伟不是反叛,关于王国伟反叛一事,完全是闵长河强加在王国伟头上的,如今闵长河逃跑,没人会在乎这件事。 王国伟,原栗敢自由军的第三号人物,仅次于王东升和闵长河! 王国伟是个职业军人,在自由军体系内,尤其在士兵和中下级军|官中,威望很高,甚至要高于当时的师长闵长河,由他出面指挥,比魏可出面还要合适。 至于说王国伟的军事指挥能力,也肯定要强于闵长河。 王国伟愿不愿意干? 他吗的都到这种时候了,栗敢与那措生死存亡之际,你愿干得干,不愿干也得干! 478.第478章 蓝衣人 鹰嘴山以北两公里。 赵家坳,一个山窝里的小山村。 由于这里距离鹰嘴山很近,村子里的人家,早就跑出去逃难了,大白天的,小村子里静悄悄连狗叫的声音都没有,显然没有一个人。 下午的时候,一支狼狈的部队行色匆匆,一头扎进了小村子。 这支部队大约四五十人,身穿栗敢自由军的军服,不过,这些士兵的状况看起来不太好,很多人跑得气喘吁吁,还有人受伤了,头上肩膀上胡乱缠着绷带。 “总司令,这地方不能呆!村子太小,一旦那些人追上来,四面一围,咱就跑不了了!” 说话的是个上尉军|官。 很奇怪,他在对一个穿着士兵衣服的中年人说话。 总司令? 在栗敢能被叫作总司令的,就是闵长河! 此时的闵长河,脸色苍白,鼻孔里却在呼哧呼哧喘气,他的左右被两名士兵架着,依然有点站不稳,两条腿打晃,只能靠在一名士兵身上。 “马连长,我是跑不动了!” 闵长河懊恼道:“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留在指挥部!我看这样,这么跑也不是办法,咱这些人迟早会被都打死,不如守住这个小村子,派人回去求援!” 求援,向谁求援? 马连长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这闵长河是跑得糊涂了,他是丢下部队逃跑的指挥官,他跑了,南大营正在打仗,不一定乱成什么样,还能从哪里找来部队,到这个小村子来保护他? 不过,马连长既然能当闵长河卫队连的连长,自然是闵长河的亲信。 马连长咬牙道:“总司令,求援怕是来不及!那些人就像鬼一样,咱怎么跑他们都能追得上!不如,您就在村子里找一户人家,藏起来。我带人假意在这里抵挡一阵,然后继续跑!您等我们跑远了,再出来,想办法回栗敢!” 这马连长够义气,他这是拿自己当诱饵。 闵长河感动地眼泪都要掉下来。 “大牛,你放心!如果我闵长河侥幸不死,等回到了栗敢,你的一家老小,我闵长河一定负责到底!只要我闵长河有一口吃的,绝不会少了你一家老小那一份!” “行!总司令,您赶紧带几个人,找地方藏起来!” 说罢,一行人分作两拨。 闵长河带着四五名卫兵,跑进了村子里,他伸头看看,一指村子后面一个单门独户的小院道:“就那里!那院子离山坡不远,咱们躲到那里去,跑起来容易!” 几个人匆忙来到院子门前。 院子的门锁着,闵长河命人砸了锁,进到了院子里。 这户人家很穷,房子是一幢灰突突的小木屋,屋里屋外空荡荡的,连点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唯一显眼的,一间屋子里摆着一座破旧的铁匠炉子,这是一个铁匠的家。 闵长河道:“那些蓝衣服精得很,咱们不要躲在屋里,就躲那里!” 闵长河手指的地方,是院子里一处破旧的马棚。 马棚里自然没有马,却堆着一些干柴和枯草,其中的一面扎着密密的树棍,几个人钻进马棚,闵长河也顾不得脏,拿些枯草盖在了头上身上。 “总司令,这地方好!咱把枪架起来,蓝衣人来了,咱突然开枪,神仙也能打死!” 一名卫兵兴奋道。 闵长河仔细看了看,也是大喜。 从树棍的缝隙处,恰好能看到院门口的地方,卫兵说的不错,就算蓝衣人本事再大,他们躲在暗处打枪,那些蓝衣人不防备之下,肯定会被打死。 于是,闵长河就带着几个卫兵,架起枪,忐忑不安地等着。 突突! 嗒嗒嗒! 过了不久,院子外面的村子里,就传来了枪声。 枪声分两种,一种低沉,另一种清脆,蓝衣人已经追来了,正在和马连长的人交火,也就是说,如果闵长河不躲起来,他这时候又得仓皇逃命了。 哎!真倒霉啊! 闵长河不禁在心里叹气。 他也算够精明了,但,人算不如天算! 原本他把指挥部远远安排在后方,是不想被炮火波及,谁成想,敌人派来了一支小分队,钻进南大营防线里面来了,这反而让闵长河作茧自缚。 一个营的守备部队,居然也保不住他的安全! 闵长河带着卫队跑出来,原本是想往李小山的那个团的方向跑。 跑到半路,他们就被蓝衣人盯上了! 真是见了鬼! 那些蓝衣人的枪法真准,一枪一条人命,打得卫队连人人害怕,没办法,闵长河和其中一名卫兵换了衣服,让那卫兵带几个人吸引追兵,自己领人继续跑。 邪门了,这办法根本不管用,刚跑出不远,蓝衣人又追上来了。 闵长河只得领着卫队,一边跑一边打。 也幸亏卫兵们还算敢拼命,一路阻击,才保着闵长河逃到赵家坳,不过,足足百人的卫队连,已经死掉了一多半,再这么跑下去,他闵长河很快就要成光杆司令。 嗒嗒嗒! 村里的枪声,很快往远处去了。 那是英勇的马连长,按照约定把追兵吸引走了! 闵长河悄悄长出一口气。 幸亏他平时还笼络了几个心腹! 这要是没有马连长肯为他去卖命,他闵长河的这条命,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砰! 就在闵长河这样想着的时候,院子门被人一脚踢开! 两道人影闪进了院子里。 蓝衣人! 闵长河一眼之下,心脏几乎不会跳了。 只见,出现在院子里的两个蓝衣人,脸上涂着一道道的油彩,身形异常矫健,其中一个手里托着枪,半蹲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手里的枪口,快速转动一圈,那模样,似乎院子里所有的地方,都被这人的枪口锁定了。 另一个蓝衣人,则是一个前滚翻,眨眼间扑到院子侧边墙下,举枪瞄准。 他吗的! 闵长河终于明白,自己手下的卫兵,为什么一个接一个被打死! 他这是第一次亲眼看见这些蓝衣人。 这两个蓝衣人的动作,确实很漂亮,甚至精彩,看起来就好像外国电影里才能出现的人物,两个人就在马棚外面的屋子里,然而,闵长河有种感觉,如果他手下的卫兵敢开枪,死的一定不是那两个人! 闵长河的心脏抽紧,悄悄用眼角扫向身边的卫兵。 果然,卫兵的脸色发白,手在抖! 开玩笑,大家谁也不傻,来到村子里的一定不止两个蓝衣人,别说开枪能不能打死对方,就算侥幸打死,他们几个人也暴露了,然后,就等着被其他蓝衣人打死吧! 闵长河的手也在抖。 但他不想死,慢慢抬起右手,把手指竖在自己嘴上。 几个卫兵都看懂了。 别开枪! 千万别开枪! 只要他们躲在这里,就可能不被发现,只要他们不被发现,就能避免与这些蓝衣人交战,运气好的话,他们能躲过一命,总好过很快被打死。 咣!咣! 破木屋的房门,一间一间被踢开。 两个蓝衣人,一个留在院子里警戒,另一个人冲上去检查,动作迅猛而快速,显然极有经验。 很快,前面的蓝衣人又持枪退回到院子里。 这时候,闵长河突然看见,那蓝衣人用警惕的眼神,扫向了他们藏身的马棚! 糟了!要被发现了! 闵长河的心脏砰砰直跳。 但,就在闵长河以为要坏事的时候,那蓝衣人自言自语道:“是!队长我们马上就到!” 说完这句话,蓝衣人一摆手,带着另外一个人匆匆出了院子。 闵长河瘫软在地。 他的身上,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已经湿透了! 咦?刚才那人说的话! 是英语! 第479章 丧家之犬 第479章 丧家之犬 闵长河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流年不利。 他坐在马棚里冰凉的地,足足运了半个小时的气,才慢慢缓过劲来。 害怕啊! 刚才他差点被人打死了! 正当闵长河想爬起来,赶紧带着人继续逃跑,院子外面,却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 又有人来了,而且,这一次来的人数量很不少。 唰!唰! 两个持枪的人影闪进院子里。 闵长河凑近缝隙往外观看,这一次,来的不再是可怕的蓝衣人,而是两个身穿绿军服的士兵,只见,两个士兵快速冲到了木屋门前,探头往里面看,然后退了出来。 绿军服,这是那措独立团的军服! 闵长河突然反应过来,心大喜,因为,那措是栗敢的盟友,是自己人! 在这时,院子门口又匆匆进来三个人。 见了这三个人,闵长河顿时一僵,吓得没敢动。 三个人当,有一个精壮的汉子,穿着便衣,手里拎一把手枪,另一个是个女人,长相很美,而且英姿勃发,身穿迷彩服,头戴迷彩钢盔,腰间一左一右两把手枪。 这两个人,闵长河都没见过,但他认识最后一个人。 最后的这人,穿着的是栗敢自由军的军|官制服,佩戴校军衔。 王国伟! 居然是死鬼王东升的族弟王国伟! 全栗敢这么多人,不喜欢他闵长河的肯定很多,但要说真想让他闵长河死的人,王国伟绝对算一个,因为,王国伟率兵偷袭那措,生死不明的情况下,是他闵长河,把一顶反叛者的帽子,扣在了王国伟的脑袋! 王国伟怎么跑这里来了,还穿着校军服? “红姐,这里是我的家了!” 精壮汉子说了一声,脸有些忧伤。 红姐拍拍他的肩膀道:“好了卢祥,你的仇也算报了,现在的自由军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你的父母可以安息了。王团长,我们在这里稍等一会,想来将军也该要到了。” 红姐?将军? 闵长河终于想起来了。 这个叫作红姐的女人,应当是那措独立团团长楚红柳,一个隐在那措魏将军身后的神秘女人,替魏将军掌管着那措的全部武装力量。 “红姐,这次真要感谢您大度,让我把101山地团重新组建起来!红姐您放心,我到了南大营前线,一定不会像闵长河那个败类,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吓得像狗一样逃跑!” 说话的是王国伟,他也管楚红柳叫红姐。 听到王国伟说起自己,闵长河赶紧把耳朵支楞起来,仔细听。 “闵长河那胆小鬼!我那措两百将士,在将军的率领下,勇敢地杀到了敌人老巢里!将士们在浴血杀敌,他一个总司令,居然自己逃了,真是罪该万死!” “没错!闵长河该死!” 王国伟咬牙切齿道:“诬蔑我也算了,可恨这人表面道貌岸然,实际卑鄙无耻!魏将军在鹰嘴镇将敌人一切为二,腹背受敌!南大营前线的自由军将士们,也在拼死抵抗!闵长河这该死的狗东西,要是被我王国伟遇见了,乱枪打死也是便宜他了!” 闵长河听得冷汗直冒。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莽撞地跑出去,否则,这些人真会宰了他。 这时候,王国伟又道:“红姐,救兵如救火!南大营防线形势危急,能不能让我立刻赶过去?” 楚红柳道:“我们要小心!有一支国际雇佣兵分队出现在附近,那些人在替丘朗的掸虎打仗!魏将军的意思是,由他来对付那支雇佣兵分队。我们贸然去往南大营,可能遭遇危险?” “我王国伟不怕!” 王国伟道:“我也是栗敢人!如果让掸家族闯过南大营防线,是栗敢的生灵涂炭!我王国伟本是个罪人,哪怕把命丢在这里也值了!我的想法是,分头行动!由我带领山地团的这一连弟兄,赶去南大营,红姐你领人在这里等魏将军,然后去对付那些雇佣兵!” “王团长的为人令人钦佩!这样吧,我留下两个人在村里,陪你一起去南大营!卢祥,你对这里地形熟,由你领路,咱们立刻出发!” 几个人商量一番,迅速离开了。 闵长河呆呆地坐着。 王国伟回来了,似乎带回来一批原101山地团的士兵,另外还有那措独立团的人。 那措的魏将军也带人在往这里赶来,要来对付那些外国雇佣兵。 闵长河不由得激灵灵打个冷战。 不妙了! 这一战无论谁赢谁输,似乎他闵长河都无路可走! 自由军输了,掸家族不会放过他,好像那些蓝衣人要追杀他一样。 反之,自由军赢了,他或许更倒霉! 危急时刻赶回南大营的王国伟,肯定会受到所有士兵的拥戴,成为栗敢自由军新的领袖人物,王国伟一定会趁机杀了他,而且,那措魏将军被他坑了,同样也饶不了他。 他吗的! 都想让老子死,老子偏偏不死! 闵长河突然问身边的几个卫兵道:“几位兄弟,我闵长河平时待你们怎么样?” 一名卫兵道:“总司令!您待我们不薄!您想让我们干什么?” “好!咱们去南大营前线!” “啊?总司令,您想去前线指挥部队吗?” “指挥部队?嘿嘿!现在想去指挥部队,估计已经晚了。再者说,你们觉得这仗还能打赢吗?王国伟回来有什么用?那些雇佣兵有多厉害,你们也都看见了!我猜,那措魏将军跑去对付雇佣兵,多半也是个死啊!” “总司令,我们听您的,您说怎么办?” “去前线,找掸家族的掸虎!投降!我闵长河都降了,旗子打出来,以自由军总司令的身份,代表自由军投降!老子看他王国伟还怎么赢!” 投降! 向掸家族投降! 几个卫兵全都吓傻了。 要说让他们当逃兵,甚至让他们杀人,这些人都敢干。 然而,投降那是罪大恶极。 全体栗敢人的罪人! 更何况,看闵长河的意思,他不仅要投降掸虎,而且,为了不让王国伟带人打胜仗,他在投降之后,还准备竖起旗子,搅乱前线自由军的军心,甚至想让前线部队,跟着他一起投降。 这是要被挖祖坟的事情啊! 几个卫兵相互看看。 其一人突然把手里的枪一丢,一边往外爬,一边叫道:“总司令,我有老婆孩子!求求您放过我,让我一个人走吧!我不想当叛徒!” “杀了他!” 闵长河一声厉喝,脸都是疯狂的表情。 砰! 枪响了。 开枪的是另一名卫兵,这卫兵开枪之后,一脸木讷地看着那个倒在血泊里的同伴。 “杀得好!响枪了,马有人过来,我们赶紧跑!” 闵长河带头从马棚里爬起身,剩下的四个卫兵跟着他,一共五个人,慌慌张张从敞开的院门口跑出去,又往院子后面的山坡跑,一溜烟消失在山坡的树林里。 本书来自 第480章 猪仔 “快!全体跟!” 树林,魏可带领几名队员,快速向前奔行。 他心急如焚。 这个下午,那措两支特种作战分队的队员们,都非常辛苦,他们由鹰嘴镇出发,一路穿过鹰嘴山,到达鹰嘴崖,又在孙老三和武二的引领下,通过鹰嘴崖后山小道,进入栗敢境内。 m北的山路真难走啊! 鹰嘴崖小道,之所以少有人知,其原因是道路险峻。 那里根本没有路,怪石嶙峋,峭壁纵横,人在小道面走,必须极为小心,一点一点往前挪,否则,很可能失足跌下悬崖,那是粉身碎骨。 07分队和山地分队,全副武装,一路急行军。 得益于平时的艰苦训练,也得益于队员们具有极强的战斗意志,他们按时抵达栗敢境内。 然而,在部队来到距离赵家坳很近的地方,他们发现了树林留下了明显的战斗痕迹,这些痕迹是刚刚发生的,现场还留有数名自由军士兵的尸体! 有人正在这里追杀一支自由军小部队! 赵家坳这里距离南大营并不远,方向却不对,会是什么人在这里杀害自由军士兵呢? 魏可查看现场,很快作出判断,行凶者很可能是雇佣兵分队! 赵家坳,正是魏可与楚红柳预定的碰头地点。 作出了这个判断之后,魏可将队伍一分为二,由林契率领山地分队,再加郝思理带领的一半07分队队员,沿着战斗痕迹,改道往前追踪。 魏可自己则带领其他队员,前往赵家坳,与楚红柳碰头。 不料,当魏可赶来赵家坳,楚红柳和王国伟已经离开,提前赶往南大营接管部队,其,王国伟带领着百余名原101山地团士兵,重新打出了山地团的旗号,楚红柳也带着一个排的独立团二营战士。 与此同时,魏可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 消息来自于两名被楚红柳留在赵家坳的二营战士。 两名战士称,在楚红柳等人离开后,他们突然听到村尾卢祥家有枪声,赶过去查看。 在卢祥家的院子里,有一名枪倒地的自由军士兵,那士兵还没有死,临时之前交代说,他是闵长河的卫兵,因为拒绝跟随闵长河当叛徒,被闵长河的手下开枪击。 我的天! 闵长河这是要疯! 他居然能想出如此恶毒的主意,主动去投降掸虎! 魏可当场急了,立刻带人顺着闵长河等人留下的痕迹,一路猛追! 他一定要追闵长河,避免悲剧发生! 话说,魏可要想追踪什么人,那是极为方便的,因为他有小欢,这也是为什么敢将小分队一分为二的原因,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前去与林契等人汇合。 但,这时候的魏可已经什么也顾不得,最紧急的事情,是追闵长河,将这个人渣击毙! 树林,小欢在前面领路,魏可等人紧紧跟。 嗒嗒嗒!嗒嗒嗒! 前方远处,猛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枪声。 魏可一惊。 他对于枪声十分敏感,立刻听出来了,那是56式步枪的枪声,而且,枪声通常的56式稍稍清脆一下,正确地说,那是那措自产的07-1步枪的射击声。 这种时候,使用07-1步枪的一定是自己人。 魏可抬头往周围观察一番,发现,自己面向的方位是往南,偏东方向,如果顺着这个方向一直走下去,大约是鹰嘴山山口位置,这个方向与闵长河逃跑的方向一致。 怪了!前面有自己人,难道恰好是林契和郝思理等人吗? 轰!轰轰! 在魏可猜想的时候,前方再次传来爆炸声。 是掷弹筒! 有人在前方使用掷弹筒作战,九成是雇佣兵分队无疑,而且应当遇了棘手的对手,相对应的,另一方正在使用07-1步枪的,不是那措特种作战分队,还能有谁? “快!追去看看!” 魏可有些心急,那措的两支特种作战小分队,虽然有了一些作战经验,然而,队员们从未与正规的特种兵正面交手,一旦打起来,极有可能会吃亏! 断崖,丛林。 闵长河觉得自己太倒霉了! 他原本想找到掸虎的人投降,现在,投降是投降了,然而,现实与想象有些出入。 严格说起来,他目前的身份是俘虏! 闵长河被俘了! 话说,当闵长河跑出赵家坳之后,领着四名卫兵,一路往北,想远远绕过南大营防线,再去找掸虎的人。 不料,走在半路,旁边射出一串子弹,当场把两名卫兵撂倒了。 出现在面前的,恰恰是那些可怕的蓝衣人。 闵长河乖乖举手投降,成了一名光荣的俘虏,并且当场表示,他要向掸虎投降,并且决定要为掸虎立功,去帮助掸虎策反南大营防线的自由军。 但,那些蓝衣人根本不鸟他! 不仅把他身的手枪搜走,将他狠狠摔在地,还把他最后的两名卫兵,当场杀了! 成了孤家寡人的闵长河,吓得发抖。 再后来,他们身后突然出现了追兵,那些追兵似乎也很厉害,因为,拖在最后的两名蓝衣人,和那些追兵发生了枪战,子弹打得好像爆豆一般,最后,听到那个被叫作“队长”的大个子老外,一阵“fuck”地咒骂。 两个蓝衣人大概被打死了! 闵长河更加害怕。 通过楚红柳和王国伟的交谈,他已经知道,这些穿着蓝衣服,说英语的都是外国雇佣兵,是来帮助掸虎打仗的,雇佣兵一共十五个人,死了两个之后,还剩十三个。 这群雇佣兵对他很凶,然而,那些跟在后面的追兵,会要他闵长河的命! 追兵是什么人? 会是那措魏将军的人吗? 雇佣兵有多厉害,闵长河亲眼所见,一个守备营的兵力,打不过十几雇佣兵,他的卫队足足一个连,被这群雇佣兵杀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狼狈逃命。 那措魏将军的人,果真有那么厉害,连雇佣兵都能杀得了! 在闵长河害怕的时候,“队长”指挥其他雇佣兵,摆出一个伏击圈,而闵长河被扔在几名雇佣兵的身后,被命令趴着不许乱动。 战斗很快打响。 这一次,后面的追兵似乎吃了亏,雇佣兵占据了明显的风。 在闵长河以为,那些追兵会被击溃,如同他的卫队连那样,被杀得大败而逃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雇佣兵们通过耳机,大声交流着情报。 闵长河懂英语,能听得懂意思,那些雇佣兵大致说的是:追兵有人很擅长潜伏,突然出现在伏击圈的侧后方,猝不及防之下,又有雇佣兵被打伤了,所幸他们及时反击,没有死人。 我的天啊!那措人是真的厉害! 这伙雇佣兵预先摆出伏击圈,居然没有把那措人打垮! “队长”把手下雇佣兵召集起来,继续边打便撤,然后,他们来到了这一处断崖下。 断崖! 他们走错路了! 这地方右侧是个陡坡,左侧和前方都是悬崖,天无路,入地无门啊! “都怪这个亚洲猴子!一定是他把那帮人引来的!” 一名雇佣兵冲到闵长河面前,亮出了匕首,似乎想一刀捅死闵长河。 “队长”怒道:“卡尔德隆你这个白痴!他是我们的猪仔,现在不能杀死他!带你的人,把掷弹筒架起来!好了,孩子们不要害怕,我们在这里消灭了那帮可恶的家伙!” 猪仔! 我是猪仔! 闵长河不懂什么是猪仔,但他很庆幸自己是个猪仔,否则,他一定被那个叫作卡尔德隆的家伙,杀死了! 本书来自 第481章 硬干 断崖,丛林。 那支可恨的雇佣兵分队,终于被困住了,他们逃不了了! 所有人都很兴奋,同时也充满仇恨。 包括林契和郝思理在内,小分队共有25名战友,此时,却已经战斗减员足足一半! 十二人脱离战场! 其,五名队员重伤,另外七名队员不同程度了枪伤,这些队员都无法继续战斗,迫不得已脱离战场,被林契安排,暂时由轻伤员照顾重伤员,与大部队拉开距离,等待营救。 两支特种分队成立至今,从未吃过这么大的亏! 从林契、郝思理到下面的普通队员,每个人的眼睛都是血红的! 坦白说,那措特种兵的骄傲,遭受打击了。 “他吗的!小爷一定要把这些王八蛋都杀掉,一个不剩!” 郝思理的眼神已经能吃人了。 自从他来到那措,跟随魏可打了不少仗,亲眼见到了那措特种兵的神,似乎,再难打的仗,遇到那措特种兵也变成了轻松的事情,因为他们总是打胜仗,把敌人打得抱头鼠窜。 这一次魏可临时离开,把部队交给他和林契,麻烦来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发现了雇佣兵的行踪,很开心,冲去开打。 事实证明,07-1步枪是一款近战火力极佳的武器,对方两名雇佣兵,在持枪对抗的情况下,被压制得没有还手之力,很快当场被击毙。 但,好运气到此结束! 接下来,他们在追踪雇佣兵分队的过程,伤亡迅速增大。 07-1步枪的火力很猛,往往能在对射占据风,然而,对方雇佣兵打得很贼,他们总是躲在远处,突然一个点射打过来,能让一名队员枪倒地。 表面看起来,那措特种兵是追赶者,是占据主动的一方,其实不然。 他们的伤亡远大于对方! 这一路打下来,他们未能再杀死对方一名雇佣兵,正相反,等追到这处断崖的时候,小分队居然减员一半,只剩下十三人,与对方数量相当。 耻辱啊! 无论林契还是郝思理,对于这个现实都无法接受。 唯一幸运的是,对方使用一种小口径步枪,穿透力很强,打在身是一个血洞,但杀伤力并不大,而那措特种兵全都佩戴木质吊坠,头还有钢盔保护,这使得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 十二名伤员,胸腹要害位置枪者重伤,余者普通伤,虽然失去战斗能力,却未死一人。 “真是邪门!” 听到郝思理的话,林契也低声道:“咱们真没用!眼睁睁看着兄弟们一个个枪!将军一定会生气的!他命令我们,发现雇佣兵之后,不得轻举妄动,可恨我们居然违反命令!大意了!兄弟们不要有事才好。不过,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咱俩必须把这伙敌人全部干掉!” “林大哥,你准备怎么办?” “声东击西!你带人在正面吸引敌人火力,我带几个人,从侧面摸去,用火箭筒揍他们!” 林契伸手指了指断崖的右侧方位。 现在,逃跑的雇佣兵们被堵在断崖,林契和郝思理等人,恰好挡住了对方的退路。 这一处断崖,面对西北一侧,恰好是个豁口,左右宽度大约三四十米,豁口的大部分没有树木遮挡,是片开阔地,唯有右侧,在峭壁的下方,有一些稀疏的树木,从山下树林里,一直延伸到断崖。 那些雇佣兵,是利用豁口前的开阔地,守在了断崖面。 林契的计划,是由他带领几名擅长潜伏的山地分队队员,利用树木遮挡,悄悄接近敌人,出其不意发射火箭弹,打乱敌人的部署,然后,所有人从两个方向,一拥而。 这个计划很危险! 第一,右侧树木很稀疏,林契等人极容易暴露目标。 第二,雇佣兵们枪法很准,而且,对方的武器更利于精准射击,一旦林契几个人行踪暴露,他们等于把自己,彻底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之下。 第三,何为一拥而? 林契的意思很明显,他是想硬拼,利用对方火力较弱的缺陷,来一场死尅。 可想而知,一旦林契计划成功,双方真的近距离互射,那措一方手里拿的都是07-1步枪,射速快,火力猛,一通猛扫之下,对方雇佣兵,估计活不下两三个人。 当然了,这种打法之下,那措一方肯定会再添伤亡! “林大哥,按你说的干了!” 郝思理是个不怕死的,立刻同意了。 林契咬牙道:“狭路相逢勇者胜!这一仗之后,我会自请降职,当一名普通队员!但,眼前这伙雇佣兵,必须全部消灭!等火箭弹发射之后,你立刻带人冲过开阔地,先扔手|雷,然后,咱们两边冲去,硬干!” 硬干! 林契其实也知道,这个方案很冒险,但他只能硬着头皮。 除了硬干,他们只能藏在断崖下面,与对方僵持。 僵持的时候越长,实际对那措特种兵越不利,因为,这处断崖的地形,对守卫一方更有利,而且,断崖并非绝地,一旦雇佣兵们趁机逃了,林契和郝思理,都得一头撞死。 然而,林契和郝思理都忘记了! 有种东西叫单兵雷达! 雇佣兵分队是随身携带单兵雷达的,刚才一路对战的过程,雇佣兵没时间打开雷达,现在,雇佣兵们被困在断崖,内森又命令架设掷弹筒,如何会不打开雷达呢? 掷弹筒+单兵雷达。 实际,身处断崖下的那措特种兵们,处境已经极为危险,只是林契和郝思理的经验都不足,他们按照惯常的思路,简单判断,自己把敌人堵住了,理所当然是占据优势的一方。 什么叫特种兵? 特种兵不是常规部队,作战手段多样化,只要还没有死,无论处于何种环境下,都是十分危险的,你根本不知道,看似面临绝境的特种兵,突然会来个大爆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林契带领三名队员,悄悄沿着峭壁下稀疏的树木,往前移动,每个人都背着一具安装好的火箭筒。 他们做的非常出色,借助于峭壁下阴影的保护,几乎看不见身形。 断崖的另一侧,郝思理带领其余队员,藏在断崖下,轮番向断崖射击,吸引对方注意力。 猛然之间! 突突突几声枪响! 断崖的雇佣兵开火了,目标不是断崖下的郝思理等人,而是右侧峭壁之下。 隐藏在树后的一名队员,顿时枪,仰面倒了下去! 暴露了! “查林!” 林契忍不住一声悲呼。 查林,山地分队队员,也是独立营一连活下来的十八条好汉之一,此时的查林,头部枪,子弹打在了头盔下面一点的位置,被一枪爆头。 查林死了。 但,对方仅仅是打死一名队员,满足了吗? 当然不! 嗖!嗖嗖!从断崖的方,先后窜起一道道火光,紧接着,一股白烟升了起来。 掷弹筒开火了! 轰!轰轰! 榴弹对准的目标,恰恰是林契与剩下的两名队员所在的位置,他们早已暴露在雇佣兵雷达的监视之下,之所以任由他们闯到了断崖下方树木稀疏的地方,完全是人家故意为之! 本书来自 第482章 失利 悲壮! 林契与两名队员所在的区域,瞬间被数发榴弹爆炸的火光,吞没! 在弹片横飞的爆炸心,依然有两枚火箭弹,拖着长长的白烟,顽强地飞了出来,其一枚飞到了半空,从断崖方掠过,远远落向了后方的悬崖之下。 另一枚火箭弹,击了断崖的某个目标,炸起一团烟尘。 在断崖下方另一侧,郝思理等人已经傻了。 林契几个人完了! 敌人的掷弹筒,打得又狠又准,恰好覆盖了林契和三名队员所在的区域,林契等四人,无一幸免,而在被爆炸吞没的瞬间,林契和他的同伴们,依然坚持打出了两枚火箭弹。 什么叫作视死如归的英雄! 他们都是英雄! 郝思理的双眼顿时湿润了。 他的心,升起了一股浓浓的自责。 林契提议要去用火箭弹偷袭的时候,是征求过他的意见的,可恨他居然同意了。 如果他阻止,林契不会死! 林契等人的死亡,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吗的!兄弟们随我冲去!杀啊!杀光这些狗东西!” 郝思理一声怒吼。 他什么也顾不得了,爬起身要往前冲。 这时候,身后的魏夏冲来,一把抱住郝思理的腰,两个人抱在一起,翻滚在地。 “郝头!冷静!不能硬冲啊!” 魏夏拼命大叫。 郝思理双眼通红,举拳大骂道:“魏夏!你个怕死的孬种!你不配当将军的兄弟!你怕死,小爷我郝思理不怕死!你他吗的松手,再不松手小爷我打死你!” “那你打吧!你打死我死我一个!要是冲了,兄弟们都会死!都会死啊!” 魏夏不撒手,倔强地大叫。 “我!……小爷我郝思理憋屈啊!” 郝思理痛苦地闭眼睛。 两行泪水流下。 郝思理哭了。 周围的队员们,无不满含热泪,其实,他们没有一个不伤心的,都是朝夕相处的好兄弟,在自己眼前死了,他们却什么也做不了,这种心痛,痛彻心肺。 尤其是山地分队的队员们,更是眼泪哗哗往下流。 假如能有机会,让他们与断崖的敌人同归于尽,这里的队员,没有一个会拒绝! 但!他们连这个也做不到! 魏夏说的很对,一旦他们不顾一切往前猛冲,根本无法消灭敌人,唯一的结果,是他们剩余的这九个人,全部被对方打死,他们甚至连对方的一根毛也伤不到。 九个人! 打到现在,二十五人的小分队,仅剩余九人! “林契!郝思理!听到立刻回答!” 在这时,郝思理的耳机,突然传来魏可的声音。 郝思理顿时一愣。 “老大!呜呜!林契死了!好多兄弟都死了!老大你快来啊!呜呜……” 听到魏可的声音,郝思理终于放声大哭。 此时此刻,郝思理像是个无助的孩子,突然听到亲人的声音,一时之间,窝在心里的委屈发泄出来,一个坚强的汉子,居然像个孩子一般,悲痛大哭。 说起来,郝思理可不是个孩子吗? 他才刚刚十八岁! “镇定!你他吗的给老子镇定!老子告诉你!战场不相信眼泪,你的眼泪不能救你自己,更不能救你的战友!所以,像个男人那样收起眼泪!汇报位置!快!” 耳机那头,魏可的声音明显也在颤抖。 战场不相信眼泪! 像个男人! 一瞬间,郝思理的眼泪止住了。 没有人是天生的战士,每一个兵,当他第一次走战场,第一次杀敌,第一次遭遇无法承受的损失,总会彷徨无助,这是人的天性,人类是有血有肉的生灵,每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 俗话说的话,当兵的经历多了,心才会硬! 树林,两道人影鬼鬼祟祟冒出头。 孙老三和武二。 话说,两个人作为向导,一直与那措特种兵一起行动,到了魏可分兵的时候,他们依然跟在林契等人身后,战斗打响,林契安排他们躲在后面。 如果换作以前,孙老三肯定不愿服从林契的命令。 他是谁? 鹰嘴崖堂堂的山匪头子孙老三! 什么时候,别人打仗,他却没资格参加,只能躲在后面看热闹! 不过,现在的孙老三早已收起骄傲的心思,他明白,自己的本事真没被人家放在眼里。 在鹰嘴镇,那措独立团凭借那么一点点人马,顺利拿下了拥有高墙防守的镇子,把掸家族打得屁滚尿流,然后,又死死卡在那里,让掸家族进退不得。 那措人打仗真厉害! 假如换作同等人数的鹰嘴崖山匪,或者栗敢自由军,让他孙老三来指挥,能做到吗? 做不到! 哪怕多给他数倍的人马,他也做不到! 在鹰嘴崖小道,孙老三又被那措人的强悍震惊了一次。 他是山匪,正面作战不如人,走山路还不过吗? 但,在那条特别难走的峭壁小道,那措的几十号人,每个人全副武装,从将军到普通战士,每个人身背的都他孙老三重,却没有一个他走得慢的! 所以,到了林契带人追踪雇佣兵分队的时候,孙老三领着武二,乖乖留在最后面。 只不过,两个人最终没忍住,悄悄溜了来。 “武二,那措人遇了麻烦,咱俩得去帮忙!” “老三老大,你不是说,那措人咱厉害,咱俩帮不忙吗?” “你个混球!现在这情况能一样吗?没看见他们被人压住了,不敢冒头!我说武二,你羡慕人家穿的漂亮不是?我和你说,咱俩去立一功,我孙老三豁出这张老脸,去求他们魏将军,人家大概能把你收下来!” “啊?我走了,老大你也去那措不?” “废话!我是姓孙的,不能去那措,这道理你个混球不懂!反正你听我的,你还年轻,老跟着我有啥出息?我看好了,去那措留在栗敢好!你以后去了那措,有出息了老子高兴!”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孙老三是个粗人,这道理他也懂。 孙老二对于武二,感情不同。 两个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然而,孙老三拿武二当自己亲儿子看待,他当然希望武二有个好前程。 现在,郝思理等那措特种兵,显然遇了不小的麻烦。 在郝思理的指挥下,最后剩余的九个人,已经缓缓后退,一直退到了断崖下的树林里,依靠树林的遮掩,继续封锁断崖下的那片开阔地,不让断崖的雇佣兵逃走。 但,形势对于郝思理等人,非常不利! 雇佣兵们枪法准,步枪装有瞄准镜,一打一个准,而且,他们的掷弹筒也在不停地发射榴弹,打得郝思理等人,只得狼狈地东躲西藏。 可以想象,没有外援,那措人最终只能以失败告终! 本书来自 第483章 英雄孙老三 峭壁一侧的断崖下,孙老三和武二来了。 两个人的头身,都披着一层茅草,远看像两蓬杂草。 他们在地爬,慢慢往前爬。 要说孙老三也是糊涂胆大,林契是忽略了雇佣兵可能拥有单兵雷达,而孙老三,他根本连单兵雷达是个什么东西,那都是不知道的。 正所谓傻人有傻福。 林契等人最后时刻发射的火箭弹,有一枚恰好落在了单兵雷达的附近,将雷达显示屏炸坏了。 所以说,现在的雇佣兵分队,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只能靠双眼去观察。 也正因为如此,当孙老三领着武二爬来,谁也没发现他们! 不仅雇佣兵没发现,郝思理等人也不知道! 双方正在断崖的另一侧,打得热闹! 孙老三选择的方向,是刚才林契等人走的路,峭壁下,几棵树已经被炸得东倒西歪,一地狼藉,到处是折断的枝杈和被榴弹爆炸掀起的泥土乱石。 “老大!这里有个人!” 爬在后面的武二,突然轻声叫唤。 孙老三扭头一看。 旁边的地躺着个人,一动不动,满脸全是血,身穿的是那措的迷彩服,被一截折断的树枝压住了大半,在这人身边不远的地方,丢着一根圆圆的火箭发射筒。 “英雄啊!” 孙老三低声叹气,爬过去,伸手抹了一把那人脸的血,顿时惊道:“这!这不是林分队长吗?连他也战死了!” 武二急道:“不是!老大我是说,这人还有气!” “啊!你个混球怎么不早说!” 孙老三连忙伸手,把手指探到林契的鼻子下面。 果然,还有一点微弱的气息。 孙老三大喜道:“武二我和你说,咱俩这算开门大吉,菩萨照顾,发财了!这人是魏将军手下大将,咱俩把他救下去,你加入那措的事,铁定成了!还得分你个官儿当当!” 武二同样也很高兴。 “老大,那咱俩赶紧把他拖下去吧!” “不!” 孙老三扭头往断崖看看,咬牙道:“当兵的都说,好前程是拿命拼出来的!你把他拖下去,我再往前去看看,要是能把那门炮干掉,算立了天大的大功!你的官儿还得给大一点!” 武二听了,使劲摇头。 “老大!我不要当大官,面人多,你一个人去危险!” “他吗的!说你是混球,你是个混球!你老大我英明神武,危险怕什么?哪个能用枪子打了老子!去!赶紧把他拖下去,老大的话你都敢不听,不想混了!” 孙老三瞪眼睛。 武二顿时不敢做声了。 看着武二拖着林契往下爬,孙老三又掉转头。 他咬咬牙,继续往前爬。 慢慢地,孙老三爬到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 这里是断崖顶的一处三角区,右侧有高高的峭壁,后方是悬崖,一块光秃秃的大石头,挡住了从断崖下看来的视线,是个天然的隐蔽处。 孙老三看得清楚,对方的“炮”,是从这里不断开炮。 到了这里,孙老三稳稳心神,实际,他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摸到了雇佣兵们的身后,连孙老三自己,也很惊讶于自己的好运气。 有句话说得好,叫灯下黑。 那措特种兵已经在这个地方吃了大亏,仅有的几棵树被炸断,谁还会傻到从这里进攻呢? 再者说,双方正在另一侧,打得热火朝天。 雇佣兵们也很着急,他们想冲出去,而且,堵在断崖下的敌人,数量明显很少,只要他们再加一把劲,能将敌人打退,然后顺利冲出这一处倒霉的断崖。 于是,孙老三好运气地摸来了。 孙老三来到大石头外侧,悄悄探头往前一看。 两个蓝衣服的雇佣兵,正在操作一门不起眼的小炮,一个发射炮弹,另一个不断往断崖下张望,指挥目标。 “是这么个小玩意儿!” 孙老三不爽地撇撇嘴。 他虽然是当兵的出身,还真没见过掷弹筒这种武器。 孙老三摸摸腰里的手枪,皱眉。 在鹰嘴镇的时候,他也参加城墙防御了,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光,从鹰嘴镇出发的时候,由于走得急,没找人去要一点手枪子弹,偏偏这时候才想起来,他竟然没子弹! 不过不要紧,他还有刀! 他的金背大砍刀,一直背在背,这时候,孙老三伸手把刀拔出,握在手里掂了掂。 孙老三对于自己的刀法,还是很自信的,虽然他输给了郝思理,然而,郝思理是练家子,是从小练武的人,普通人不了,那不代表他孙老三的刀法不行。 两个敌人,只要他下手快,应当能解决。 孙老三又扭头,往断崖下看了一眼,武二已经下去,看见了。 既然决定了,那不犹豫。 孙老三深吸一口气,嗖地一声跳了出去! 两个正在操作掷弹筒的雇佣兵,被吓了一大跳! 一个人! 这个突然跳出来的人,头顶一大蓬茅草,身也扎着一大圈草,脸胡子拉碴的,猛一眼看去,好像是一个野人,但,这野人的手里,分明提着一口明晃晃的大刀。 说时迟那时快,孙老三跳出来的一瞬间,金背大砍刀已经挥出! 孙老三练刀,都是他自己琢磨的,没什么讲究,图的是刀快刀猛,这一刀下去,让你来不及挡,即便是挡了,手臂挡手臂断,棍子挡棍子折。 一刀爆头那是妥妥的! 孙老三这一刀,直奔蹲在掷弹筒前那名雇佣兵的脑门! “啊!” 这雇佣兵吓得一声大喊,下意识要抬起胳膊去挡,但还没等他的手臂抬起来,大刀已经到了。 噗地一声! 金背大砍刀的刀锋,由这名雇佣兵的前额砍入,从后脑勺而出! 爆头! 半个脑袋飞起! “爽快!” 孙老三砍得痛快,大喝一声爽,不待那名雇佣兵的尸体扑倒,已经一个弓步前,手大刀滑过一个弧度,刀锋由往后改为向前,想来一招横扫,将第二名雇佣兵,来个腰斩。 但,孙老三的动作快,眼前雇佣兵的反应,居然也不慢! 突突突! 三声枪响! 雇佣兵挂在胸前的步枪,抢先开火了。 这批泛太联盟的雇佣兵,装备的是一种极为小巧的短步枪,挂在胸前像个玩具,然而,这种步枪的特点,恰恰有利于快速射击,由于短,枪口转动非常灵活。 “哼!” 孙老三一声闷哼,大刀没有挥出去,而是猛地杵在地。 他低头,诧异地看向自己胸前。 三个血窟窿! 他枪了! 噗! 一蓬鲜血从孙老三的口涌出。 “他吗的!” 孙老三一边喷血,一边含含糊糊嘀咕道:“老子这辈子是个英雄,他吗的这把亏大了!武二你个混球,以后没有老大我罩着你,自己要精明一点啊!” 说罢,孙老三瞪眼,奋力将杵在地的大刀拔起,举过头顶! 突突突! 又是三声枪响。 孙老三仰面倒下,这一次,没有再说一个字。 金背大砍刀,咣当一声砸在地。 本书来自 第484章 愤怒的扫射 孙老三死了。 开枪打死孙老三的雇佣兵,这时候也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上前两步,伸脚狠狠踢了孙老三一脚。 突然! 从后方悬崖的下面,一道人影腾空而起,就像一只大鸟,一下子跳到了断崖顶上,这人窜到雇佣兵的面前,伸手,一把死死扣住雇佣兵的咽喉,狠狠一拧。 魏可到了。 话说,魏可接到郝思理的报告,慌忙带领几名队员,一路狂奔,往断崖而来。 很不巧的是,他们走的不是同一条路,等来到近前一看,几个人恰巧处于断崖的正面,也就是面对悬崖的那一侧,只能听到悬崖顶上,枪炮声激烈,却干着急没办法。 这道悬崖,说起来也不是很高,几十米而已,但,普通人绝对上不去。 情急之下,魏可命令其他队员绕道,自己笔直地对准悬崖就来了。 以往的时候,他就敢攀登悬崖峭壁,现在,当魏可的左臂经过了锻造,攀登对于他而言,简直是小事一桩,甚至于,此时的魏可无需借助于匕首,就轻松登上了崖顶。 他上来了! 可惜的是,魏可迟来了一步,他听到了断崖顶上打斗和开枪的声音,却没来得及阻止。 魏可扣住雇佣兵的咽喉,一拧,咔吧一声,咽喉碎了。 近身攻击无敌。 魏可的左手坚硬如铁,除非不要让他的手碰到你的身体要害,否则的话,你就会像遇见了武侠小说中的武功高手,瞬间就会丢掉自己的小命! 倒霉的雇佣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魏可杀了。 这时候,从大石头的外侧,急匆匆又跑进来一名雇佣兵。 “哈比!你这里出了什么事?……啊!” 这名跑来的雇佣兵,一眼看见站着的魏可,吃惊地一声叫,举起手里的步枪,就要开火。 对方快,魏可的动作更快! 嗒嗒嗒! 魏可抢先开枪了。 战场上,永远都是谁先开枪谁能活命。 魏可深信这一条原则,当他拿到一支枪,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快速熟悉这支枪的外型尺寸,从取枪到瞄准,再到射击的每一个步骤,都要力争做到最快,以便于先发制人。 07 - 1步枪,虽然已经比原枪缩短,却仍然比雇佣兵们使用的步枪长,枪口转动也稍显不灵活。 但,魏可依旧比对方的动作快! 子弹射出,对方这名雇佣兵,被子弹打得腾空而起,倒飞出去。 开战! 魏可的第一串子弹射出,动作不停,快速上前两步,到了大石头的侧边,这时候,他是从对方的身后杀出来,越早进入射击位置,当然越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弓步,滑行。 魏可的右膝跪地,身体顺着地面,快速滑行,与此同时,手中步枪平举。 这就是无数次战斗培养出的战斗意识! 一连串的动作,魏可仅仅用了一两秒钟的时间,就已完成! 出现在面前的,是几双充满惊讶神情的眼睛。 几名雇佣兵,甚至连身体还保持着向前的姿势,枪口对准断崖下方,只是听到了来自于身后的枪声,正在扭头观察。 这些雇佣兵的脸上,涂抹了一道道油彩,魏可甚至连这些人是白人黑人,都分不清。 但!管你是什么人,都去死吧! 嗒嗒嗒!嗒嗒嗒! 07 - 1步枪猛烈地开火。 横扫。 这是一串满含怒意的扫射,魏可毫不留情,步枪机匣发出微微震颤,子弹冲膛而出,随着高速旋转的子弹不断喷出枪管,魏可手中这支步枪的枪口,竟然腾起一股白烟。 严格说起来,目前的07 - 1步枪,还有一些精细之处,有待改进。 比如说步枪的制退器,那措生产的首批步枪,枪口处就是一根圆圆的枪管,没有制退器,因此,当步枪处于连射状态时,枪口处会冒烟,那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射手的再次瞄准。 不过,这点小小的瑕疵,对魏可并无影响。 他的目光无比坚定。 视野中,至少有五名雇佣兵,被密集的子弹吞没,这些雇佣兵很想扭转手中的枪口,或者想逃离子弹的射击区域,但,魏可丝毫不给他们机会。 子弹撕碎了雇佣兵们的身体,他们甚至连惨叫都无法发出,就成了血肉零件。 愤怒! 这是魏可一次愤怒的发泄! 他已经得到了郝思理的汇报,那措特种兵在这次行动中,遭到了毁灭性打击,林契牺牲,另外至少还有三名队员牺牲,十几名队员不同程度轻重伤。 参与行动的队员,一共有多少人呢? 二十五人! 也就是说,至今为止,伤亡在这支雇佣兵分队手里的那措特种兵,已经接近二十人! 此时的魏可,不仅有愤怒,还有深深的自责。 假如他没有离开小分队,直接带领大家去追踪雇佣兵,就不会酿成如此悲剧,这样大的牺牲,让魏可心里滴血,他是队伍里的老大,他负有责任! 明明想到了,林契和郝思理,都没有对付正规特种兵的经验,他为什么要离开? 他完全可以让别人代替他去赵家坳! 说起来,还是他这段时间太顺利,产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 他太自信了! 但,现实是残酷的,林契死了,那么多的战友牺牲了,受伤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轻敌,他一时的错误选择,就让自己的战友们,蒙受了如此巨大的损失。 他要复仇。 他要用敌人的鲜血,浇灭心头的哀伤。 断崖顶上,来自于身后的突然袭击,令剩余的雇佣兵们,惊慌不已。 太可怕了! 是什么人闯到了他们的身后,在肆意开枪射杀他们的同伴! 一名雇佣兵大声叫骂着,突然从大石头后面探出上半身,他的手里,举着一颗冒着青烟的手 | 雷。 他要扔手 | 雷了! 嗒嗒! 魏可反应迅速,举枪就射! 子弹射穿了这名雇佣兵的手臂,恰好从小臂关节部位射入,07 - 1步枪子弹的贯穿力不是吹的,巨大的撕裂效果出现,这人的手臂顿时折断,大臂依然向前挥出,一截小臂却离开了身体,飞向身后。 轰! 手 | 雷爆炸了。 大石头的另一侧,顿时腾起一股猛烈的烟尘。 惨叫声响成了一片。 这颗手 | 雷的爆炸,显然也是出人预料的,猝不及防的雇佣兵们遭了秧,没人想到,自己同伴的手 | 雷,会以这种方式,在自己身边爆炸,这简直是遇见猪队友了。 趁你病,要你命! 魏可当机立断,向前猛冲两步,探出了半个身体,举枪瞄准。 然而,在这一瞬间,魏可浑身的寒毛竖起。 一支黑洞洞的枪口! 原来,就在他露出身体的一刹那,由对面的方向,也有个人影正在快速冲过来,两个人恰好撞了个面对面,几乎脸贴脸,更要命的是,魏可似乎冲过头了。 严格地说,魏可手里的这支枪,长度稍长,恰好从对方的身边伸了过去。 正相反,对方的枪短,顶在了魏可的胸前! 第485章 对决内森 “fuck!去死吧!” 对方这名雇佣兵,显然也是个反应敏捷的家伙,只是微微一怔,立刻大喝一声,就要扣动扳机。喜就上 魏可急眼了。 这要是让对方开枪了,他有几条命都不够死!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的左手猛然探出,一把攥住对方的枪管前端! 咔咔咔! 对方的手指扣响了扳机。 然而,子弹并没有发射出来,将魏可击倒,而是猛听到“砰”一声响,对方手里这支枪的机匣爆了,零件碎片和一股灼热的气浪,从崩坏的机匣侧边喷了出来。 魏可和那雇佣兵,同时吃了一惊。 这时候,对方特种兵的反应,居然比魏可还要快,伸手一把按在魏可的脸上,用力一推! 噗通一声,魏可被推翻在地! 这一下的变化,让魏可也产生了一些慌乱。 坦白说,在战场上,能和他面对面占便宜的对手,绝对不多见,面前这雇佣兵不是个简单人物,以对方的身手和反应速度来看,这家伙的战斗经验,一点也不比自己少。 不过,魏可也不是白给的,就地一滚,滚然后左膝撑地,同时转动手中步枪的枪口! 对方手里的枪毁了,自己的枪还是完好的! 但,现场并不只有对方这一名雇佣兵,魏可的眼角,突然扫到,又有一名雇佣兵,手里托着枪,从大石头另一侧的后面冲了出来。 “小欢!去干掉他!” 魏可一声喊,用手指向第二名雇佣兵。 趴在他肩头的小欢,嗖地一声就飞了出去,笔直扑向那人的脸上。 砰!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魏可手里的枪被踢飞了。 是前一名雇佣兵,趁着这么一点空闲,突然起脚,一脚踢中了魏可。 对方这一脚的力量很足,魏可被踢得往后打了一个滚! 当魏可快速翻身爬起的时候,他立刻看到,对方雇佣兵的手里多出了一把匕首,正在向自己逼近。 直到此时,魏可才有机会打量对方一眼。 身材很高大,健壮而不臃肿,露出在贝雷帽下的一双眼睛,眼神特别凌厉,这人给魏可的第一感觉,就很危险,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总之,对方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在魏可这么多年的军旅生涯中,极少遇见此等人物。 “我会让你痛苦地死去!你有让我内森出手的资格!” 眼前这人突然张口说道。 内森,原来这人就是内森,魏可并没有见过这个人,却知道对方的名字,因为,乔布朗曾对他说过,泛太联盟这一次派来m甸区的雇佣兵队长,就是这个内森。 按照乔布朗的说法,内森的实力极为恐怖,如果当面遇上内森,最好逃得远远的! 魏可笑了。 “原来你就是内森,你很强吗?好了,那么你可以准备去死了!” “你!你就是那个人!你还没死!” 不料,魏可一句话出口,内森却是脸色大变。 那个人? 我是哪个人? 魏可暗自奇怪,他确定自己没和内森碰过面,而且,自己的这一身装扮,与内森一样画着脸,就像他没闲工夫去仔细分析对方的长相,对方应当也看不出他的长相。 奇怪归奇怪,魏可也不再问。 这里是决生死的战场,不是扯闲篇的地方! 两个人不再说话,同时出手! 魏可出的是左拳,他的最强一招,因为,现在绝对不是磨磨唧唧的时候,他是在雇佣兵们的身后,身边没有其他战友,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其他雇佣兵突然杀出。 然而,魏可居然再次吃瘪了。 内森出的是腿! 话说,魏可的左手虽然厉害,属于超级兵器,但要论长度,当然没有腿长。 眼前这个内森,的确是经验丰富,他的手里握着匕首,关键时刻,却没有挥舞匕首冲上来,而是冷不防抬起脚就是一记正踹,结结实实踹中了魏可的小腹。 “哼!” 魏可一声闷哼,被踢得向后趴倒,顺着地面往后滑行。 腹部,一阵翻江倒海的剧痛感。 这个结果,让魏可气得几乎吐血,他竟然在双方手里都没枪的情况下,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这是事先想不到的事,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左手,占了好大一个便宜。 但,现实的情况,比魏可预想的还要糟。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双腿悬空了! 原来,两个人一番打斗之下,魏可已经被逼到了距离悬崖不远的地方,他背对悬崖方向,完全没有提防,这一下被内森踢倒,恰好对准悬崖滑了过去。 魏可大惊。 他不怕悬崖的危险,但也得分情况。 就比如现在,如果他任由自己直挺挺摔下悬崖,估计也会被摔死,左手坚不可摧,不代表他的身体其他部分,同样也是如同精钢打造,几十米高的悬崖,足以把他摔成肉饼了。 “嗨!” 魏可一声大喝,左手竖起,一把狠狠抓向崖壁顶上的土层! 这一下抓得狠,魏可的左手五指,死死抠进坚硬的土里,甚至已经抠进岩石里去了! 身体向后滑动的趋势,终于被止住。 然而,魏可的一大半身体,已经落到了悬崖之外,两脚悬空,就那么悬空挂着,仅仅依靠左手左臂的力量,把自己挂在了悬崖顶上! “咦?” 内森惊讶地一声叫。 紧接着,内森的脸上露出狠厉之色,手持匕首扑了上来,口中喝道:“去死吧!” 魏可心中不由得叫一声苦。 他今天遇到这个内森,真是处处吃瘪,一个不小心,竟然被逼到了这种程度,此时,他如果再稍有不慎,不是被内森用匕首杀死,就是掉下悬崖摔死。 但,魏可毫不气馁,他绝不愿被这个内森,轻易地杀死! 危急时刻,魏可用右手右臂,使劲攀住崖顶,腾出左手,抬起,一把抓牢了内森往下狠狠刺来的匕首! 抓住! 他抓住的部位,是匕首前端锋利的刀口! “这!这怎么可能!” 内森终于大惊失色。 这个时候,内森是弯腰前倾,用尽全力刺出这一刀,匕首上的力量可想而知,然而,对方就是徒手抓住了雪亮的匕首刀刃,牢牢抓住不撒手。 对方手上戴着一只薄薄的手套,手套已经被割破,却没有一点出血的痕迹。 一个人类的手掌,怎么可能挡得住匕首? 但,内森再也找不到答案了。 “你给老子去死!” 魏可大喝一声,左手用力往下一拽,再往脑袋后面一推! “啊!” 内森大声惊叫,不由自主往前一扑,健硕的身体往前扑倒,从魏可的头顶上扑了过去,而在魏可的身后,就是高达数十米的悬崖! 内森完了,这么高的悬崖,等着他的肯定是被摔成肉饼,没有其他可能。 魏可双手趴住崖顶,大口喘气。 好险! 若没有这只左手,他一定已经死了,神奇左手,又救他了一命! 第486章 惨胜 嗒嗒嗒! 断崖顶上,枪声响起人影闪动。 这一次,冲来的不是雇佣兵,而是郝思理等人。 被堵在这一处断崖顶上的,一共十三名雇佣兵,被孙老三砍死一个,被魏可一口气杀掉七八个,又被小欢咬死一个,就连雇佣兵队长也被干掉了,剩下的不过是两三个人而已,还被手 | 雷炸晕了头。 郝思理领着人,趁机冲上崖顶,将剩余雇佣兵,全部击毙。 “老大!真是你!你一个人干掉这么多!” 郝思理跑上前,小心地把魏可从悬崖边拉上来。 魏可坐在地上,手脚也有点发软。 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先是以最快速度攀上崖顶,紧接着这一番激战,尤其是最后与内森的一场搏斗,耗尽了魏可的体能,让他浑身酸痛。 “终于干掉了!他吗的!” 魏可心有余悸地一声骂,隐隐有点后怕。 看起来,这世界上也有能人,就比如刚才那个内森,假如他不是拥有一只左手,关键时刻起了决定作用,他还真不是内森的对手,就会被对方毫不留情地杀死! 这个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慌慌张张跑上崖顶。 “我家老大呢?你们谁见到我老大了?” 跑上来的这人,正是武二。 此时的武二,头上身上依然扎着茅草,满脸惊慌的表情。 然后,武二就看见了仰面躺在旁边的孙老三。 “老大!你干嘛躺着不起来?老大,你别吓我,你快起来啊!你起来啊!你不起来我武二以后怎么办?我说了上面人多危险,我不想当大官了!爹!求求你快起来!” 武二拉了一把孙老三拉不动,双膝跪倒,嚎啕大哭。 魏可吃力地站起。 躺在那里的,可不就是孙老三吗? 孙老三的胸前好几个血窟窿,双眼睁得大大的,显然已经死透了,也听不见武二的哭喊。 孙老三的金背大砍刀,就丢在身边。 不远的地方,一名雇佣兵趴在掷弹筒上,脑袋已经被砍掉了半边。 此情此景,让魏可也很悲伤。 他上前两步,单膝跪倒在孙老三面前,伸手扶住武二的肩膀。 “武二好兄弟,你们老大已经去了,他是条英雄好汉!你们老大是为我们那措而死的,我们会厚葬他,让他安息!你们老大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如果你知道就和我说,我一定帮他去办!” 孙老三是个山匪头子! 但,人家孤身一人冲到了崖顶上,还砍死一个雇佣兵,那就是了不起的英雄! 更何况,孙老三是在帮那措打仗,是自己人! “我爹是为了我死的啊!” 武二痛哭道:“呜呜!我想穿上你们那种衣服,我爹说了,只要他立了功,你们就能把我收下!我爹他贪心,他立了一个大功,还想再立功!我爹说,他想给我挣一个大官当!可我不想让他死!他整天骂我是混球,我知道他疼我,我就想在他活着的时候,喊他一声爹啊!” 魏可哑然。 这孙老三偷偷摸上崖顶,竟然是这种心思。 再看孙老三,还不到四十岁,而武二已经有二十多了,两个人的长相也不像。 “武二,老三兄弟是你亲爹吗?” “呜呜!我是我爹从路边捡来的,十几年了……” 武二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将自己的身世叙述了一遍。 其实他也说不清,只知道自己以前是个讨饭的小要饭花子,孙老三看他可怜,收留了他,一直带在身边,这孙老三对他很凶,成天骂他是混球,但对他真好,把他一个小鼻涕虫,养大成一个大壮汉。 武二最大的愿望,就是喊孙老三一声爹,但直到孙老三死了,他的愿望才实现。 魏可听了,陪着掉眼泪! 他想起了收留自己的老锅炉工! 武二的经历,居然和他自己惊人的相似! 只不过,武二比他还惨一点,长大在一个土匪窝子里,收留他的孙老三,还是因为要给他挣个官当,冲上来拼命,结果把命丢了。 这孙老三,你说他到底是善是恶,是自私还是伟大呢? 人呢,很多时候说不清,反正孙老三是为那措战死的,那他就是英雄! “武二兄弟,你爹是个英雄!我的意思呢,你给他披麻戴孝,咱们一起把他葬了,就和这一战牺牲的兄弟们,葬在一起!墓碑上咱们给他刻上英雄孙老三几个字!等事情完了,你来那措,以后就跟着我当警卫员,好不好?” 武二的块头不小,站起来能比魏可高出一个脑袋! 只不过,武二虽然不傻,却有点懵懵懂懂的,当官肯定不合适。 武二听了,连忙点头。 “好!我爹他最不愿意别人说他是山匪,他最喜欢别人叫他大英雄!这下好了,我爹他真是英雄了!他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武二确实懵懂,伤心已经去了七八分,居然有了点笑模样。 不料,武二突然又道:“对了,我爹还让我救了你们一个大官,是姓林的分队长!这个功劳我不要,是我爹的!林分队长被炮弹炸了,不过还有口气!” “什么!林契还没死!他在哪里!” 林契果然还没死。 他被武二从断崖上拖了下来,浑身被至少十余弹片击中,成了一个血葫芦,武二虽然懵懂,一直在山匪窝子里长大,基本的疗伤知识懂一点,从附近采来草药,咬碎了涂在伤口上,又把自己的上衣撕碎了,给林契包扎。 就这样,林契侥幸捡回一条命! 这一仗,是个惨胜。 二十五人的那措特种兵小分队,一仗被硬生生打残了。 虽说雇佣兵分队全灭,然而,那措特种兵这一方,指挥官林契重伤昏迷,牺牲三人,重伤五人,除此之外,居然人人受伤,就连一贯强悍的郝思理,在后面的战斗中也挂了彩。 假如没有魏可的及时赶到,剧情就会反转,被全灭的,应当是那措特种兵一方! 十三名逃到断崖上的雇佣兵,其中一大半死在了魏可手里。 这批雇佣兵一旦冲出断崖,他们会放过对手吗? 以雇佣兵的凶残,他们不会! 他们一定会掉转身开始追杀,将失去战斗能力的那措特种兵,一个个找到,一个个杀死! 也就是说,那措特种兵分队,在m北地区可以称为无敌,然而,放在更大的范围内,他们还只是一帮菜鸟,无论在装备水平,还是作战经验、技战术水平上,还处于较低端的位置。 另外,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因素! 护身符和醒神符! 假如没有这两样东西,那措特种兵会输得更惨,说不准已经牺牲大半,就拿林契来说,他处于榴弹爆炸的中心,恰恰是护身符帮他抵挡了大部分弹片,这才能让他留下一口气。 护身符,挡不住子弹的正面射击,却能抵挡大部分弹片,相当于一件全套防弹衣! 第487章 遇毛静卿 树林中,走出一支步履蹒跚的部队。 这支部队二三十人,抬着担架,相互搀扶着,所有人身上血迹斑斑,满身硝烟。 但,他们的眼神很亮,坚定而从容,没有一丝的萎靡和颓废。 魏老大说了,没有人天生只能打胜仗,吃了败仗不要紧,只要那口精神气还在,每经过一次战火的磨砺,他们就会强大一分,总有一天,他们会变成一群最强大的战士! 魏老大还说了! 他也曾经吃过败仗,很惨很惨的大败仗! 但他不气馁,把悲痛埋藏在心里,十倍百倍去训练自己,然后他发现,自己终于有资格被叫作战士。 魏老大就是所有人的榜样。 所以,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幸运的人,他们能跟随着这位领袖,不断让自己变得强大,总有一天,他们人人都能像魏老大那样去战斗,不惧怕任何的困难险阻。 这时候,担任部队前锋的沃嘎快步跑回来,他的身后,跟着几个人。 毛静卿。 来人居然是栗敢市长毛静卿,此刻的毛静卿,手里也提着一支枪,跑得满脸通红。 “魏将军!真的是你!你们……这是怎么了?” 毛静卿看见魏可,还有身边的战士们,很是吃惊。 魏可一身迷彩服,身上虽然没有裹着绑带,却沾了不少血污,满身尘土,他的肩头挂着担架,正在与另一名队员,合力抬着受伤的林契。 魏可皱眉道:“毛市长,我们刚打了一仗。你怎么在这里?” “南大营前线危急!” 毛静卿道:“闵长河胆小怕死,居然丢下部队自己逃命去了!我在栗敢得到南大营的消息,就组织了一批人手,准备去增援南大营!魏将军,你们是从南大营下来的吗?” 毛静卿这是要去增援南大营。 魏可对于这个外表不怎么样的栗敢市长,顿时高看一眼! 正所谓,非常时刻才能看清人的本质。 现在是栗敢最危难的时刻,作为自由军总司令的闵长河逃了,还想投降敌人,反观作为文人的毛静卿,却颇有点骨气,不仅没有逃,反而率人增援,这就非常难能可贵。 “毛市长,我不是从南大营下来的。但我觉得,南大营一定没丢,咱们也不会败!” 魏可顿生豪气。 他原本已经对栗敢失望,看见毛静卿,却又有了几分希望。 假如栗敢都是闵长河那种货色,不保也罢! 两个人交换了一些彼此掌握的信息。 原来,闵长河的副官在电报通知魏可的同时,也把前线的情况通报给了留守栗敢的毛静卿,毛静卿立刻召集了一批杂牌军约有两三百人,往南大营赶来。 杂牌军走得慢,又听说有一支战力强悍的敌人小部队,渗透进入后方,就是这支部队把闵长河吓跑了,因此害怕被偷袭,走得更慢。 “什么?已经被你们灭了?英雄!魏将军你的人都是英雄!” 毛静卿惊得合不拢嘴。 他已经得到了消息,那支敌人小部队人数虽少,打仗却很厉害,一个营的指挥部守备部队,被打得伤亡近百,却连对方一根毛都没摸到。 也正因此,毛静卿在领人出发后,自己也很犹豫。 他带着这两百多杂牌军,战斗力绝对很渣,一旦遭遇那支敌人小部队,还不被人连锅端了? 不过,当毛静卿看过魏可身边战士的气势,很聪明地选择了相信。 魏可手下的这支部队,人数一样很少,但打起仗来肯定很猛,这一点,即便他是个文人,但处于栗敢这种地方,看的事情多了,眼力总归有一点。 “魏将军,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我要找个地方,让战士们疗伤,还要赶紧调那措的军医过来。” “好!这个我来办!” 毛静卿不懂打仗,但为人有点小聪明,做起其他事情来算是个合格的人才。 就在距此不远的地方,有一座自由军的军营,部队开拔到了前线,军营还在,毛静卿命人,从他带领的杂牌军中,分出一批人,护送那措特种兵前往军营。 那座军营里,有医疗设施,也有通讯电台。 魏可安排郝思理,带领所有人前往军营,然后,联系那措方面,让宋石坤以最快的速度,紧急赶来抢救。 在栗敢,绝对不会再有比宋石坤更有经验的外科医生了! “老大,你要去南大营?让我陪你去吧!” 郝思理听说,魏可准备孤身一人去南大营,顿时急了。 魏可道:“咱们这么多兄弟伤了,没个得力的人看着,我不放心!我再把沃嘎几个人都留给你。你要小心,万一得到南大营溃散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往那措撤退!” 南大营到底还在不在? 魏可不知道,毛静卿也说不清! 此时此刻,整个栗敢实际上处于混乱状态,如果仅仅把一堆伤兵丢在栗敢军营里,魏可真不放心! 这时候,武二来到魏可身边。 “魏老大,我和你去!我武二别的事情不行,有力气,能帮你背东西!” 武二,身板绝对很好,长得虎背熊腰。 魏可笑道:“那行!就武二你陪着我去!” 魏可将队伍分开,自己一个人带着武二,要赶往南大营防线,他自己背上步枪,又带了足够的子弹,再让武二帮他背上两具火箭筒。 到了这种时候,武二的用处体现出来了。 这家伙是个人形怪物,两具火箭筒背在身上,像玩儿似的,手里又拎上孙老三那把金背大砍刀,倒也威风凛凛,比原先给魏可当警卫员的沃嘎,看起来威武多了。 毛静卿带着十几个人,赶了上来。 “魏将军,我挑了一些胆子大的,咱们一起赶去南大营!” “毛市长好气魄!” “哪里哪里,让魏将军你见笑!我毛静卿虽是一介文人,但绝不会像闵长河那个胆小鬼,丢了栗敢人的脸!要是让我看见他,我非上去抽他的耳光!” “嘿!” 魏可一声冷笑道:“毛市长,你的这个愿望大概实现不了!” 毛静卿奇道:“这人置数千战士于不顾,擅离职守,枉为安全委员会主席,难道不该打吗?” “据可靠消息,闵长河不仅逃跑,他是要投降掸家族!在赵家坳,他让人枪杀了不愿投降的卫兵,现在带着人,估计已经跑到掸虎那里去了!这人不是该打,而是该杀!” “啊!闵长河王八蛋!丢了我们华夏人祖宗的脸!罪该万死!” 话说,闵长河跑去哪里了? 断崖激战的时候,闵长河被雇佣兵们扔在崖顶上,他趴在角落里装死,当魏可出其不意杀上崖顶,闵长河觉得不妙,情急之下,居然抱着脑袋,从断崖一侧的陡坡上,滚了下去! 那一处陡坡,虽然不是悬崖峭壁,却也很陡,人无法站立,否则的话,雇佣兵们也不会被困在上面。 一个人被逼急了,真是什么事都能做。 当时的情形,双方都在拼命,居然没人发现闵长河就这么滚下去了。 第488章 溃兵 南大营防线 魏可一行十余人,匆匆赶来。 前方,枪炮声隆隆,这声音既令人心焦,又让人欣慰。 栗敢自由军还是好样的,战斗仍在继续,到目前为止,南大营防线依然未被掸家族攻破! 王国伟到达了南大营指挥部吗? 还有楚红柳,她手下只有一个排的兵力,在这种数千人的大战中,有危险吗? 其实真正说起来,栗敢是否真的生灵涂炭,与他魏可关系不大,他在栗敢并无亲人,正相反,楚红柳才是他的亲人,不能有任何一丝闪失。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你不想找事,事情却推着你走! 救援南大营,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栗敢与那措唇齿相依,不得不救。 突然,前面人影闪动,一大群士兵闯入视线内。 魏可定睛一看,不由得大怒。 这一大群士兵,足有百余人,身穿栗敢自由军的服装,个个跑得嘴歪眼斜,有的没了帽子,有的上衣扯掉了半边,手里的步枪也是乱七八糟拖在地上,显得非常狼狈。 溃兵! 这群溃兵正在逃跑! “武二!拿起你的刀!咱俩把这群胆小鬼挡下来!” 魏可最见不得逃兵。 你既然选择穿了军装,拿枪当了兵,就要尽一个兵的本分,迫不得已,弹尽粮绝的时候,你要逃跑没人拦着你,但,前线正在激战,这么多人畏战逃跑,当真该死! 嗒嗒嗒! 魏可面色严峻,当中站立,举起手中枪,对空鸣枪警告。 “都给老子站住!谁再敢向前一步!格杀勿论!” 一声大吼,犹如打了一声闷雷。 魏可的嗓门平时显不出来,但当过兵的都知道,但凡基层军 | 官,经常喊口令,那等于是唱戏的每天吊嗓子,中气都很足,这一嗓子吼出来,声势惊人。 前面正在埋头跑的百余人,顿时都给吓住了,停下脚步。 这时候,紧跟在魏可身后的毛静卿等人,原本有点害怕,听了魏可的这一声,也挺起胸脯。 自古以来打仗,将是兵的胆! 现在不是冷兵器作战的时候了,当将领的作用不如古时候明显,然而,自己一方领头的人威武霸气,跟在后面的同样觉得威风,这就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 如果没有魏可领头,毛静卿等人肯定不敢挡道,因为,这是溃兵,溃兵发起疯来,根本不管你是谁,哪怕你是市长,人家开枪打死你,你也是白死。 百余名溃兵,抬头一看,全都愣住了。 挡住了他们去路的,人数不多,但中间站着的这名大汉,身材高大,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脸上抹着几道油彩,手里端着枪对准他们,威风凛凛。 稍微拖后半步,站着一个更高大的壮汉,像个铁塔,手举一把大刀。 再后面,是十几个手持步枪的人。 格杀勿论! 所有人不由得心惊肉跳,因为,他们从面前大汉的身上,明显感觉到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如果他们再往前跑,这人真的会开枪,将他们当场打死! “你,你是谁?为什么拦着我们!” 人数多,总归还是有胆子大的,一名溃兵犹豫地问。 魏可高声怒道:“当兵的人!宁可死在冲锋的路上,不能像条狗似的不战而逃!你们听听身后的枪声!自己的战友还在和敌人拼命,你们这样逃了,就算能逃掉一条命,往后大半辈子,甘愿窝窝囊囊,让人指着鼻子,骂你是个逃兵吗!摸摸自己裤裆,还算男人吗!” 魏可是老兵,身上有杀气。 他说的话不是教条,而是一个上过战场的老兵的心里话! 别管是什么兵,哪怕是个烂兵,也不想窝囊! 大多数的溃兵们,不由自主低头了。 不过,却还是有人立刻叫道:“你不怕死,你去打好了!老子们又不是没拼命,我们打了,死了好多兄弟!但是,当官的都跑了,我们还拼什么!要说逃兵,当官的第一个是逃兵!” “是啊!团长跑了,连长也跑了!” “听说总司令都跑了!” “当官的能跑,我们为什么不能跑!” 好嘛,有了第一个人开头,其他人纷纷叫嚷起来,越叫越响。 魏可大怒。 “都给我住口!老子在这里对天发誓!这一战,是事关数万华夏人的生死之战!此战之后,凡是临阵脱逃的军 | 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枪决!” 唰! 所有人真的安静了。 所有临阵脱逃的军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枪决! 敢说出这话的人,他是谁? “你,你能杀当官的?要是闵总司令真跑了,你也敢杀?” “杀!” 魏可跳上路边一块大石头,大吼道:“老子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闵长河!哪怕他逃到天边,老子也不会放过他!我在这里向大家保证,那些逃跑的军 | 官,除非他们立刻返回战场,否则,一个也跑不掉!” 我的乖乖! 这人连闵长河也敢杀,那可是栗敢最大的官。 突然,有人大声叫道:“我知道了!穿迷彩服,带钢盔的!他就是那措的魏将军!今天那措的女团长带着一帮那措兵上战场了,那些兵真猛,不要命地对着掸家族就扑上去了!我亲眼看见的!” 那措! 那措魏将军! 在场很多人的眼神都不对了。 有个壮实的汉子走出来,转身叫道:“兄弟们!说别人我张大牛不信,说那措,咱必须得服气!别的不说,那措独立团现在还在鹰嘴镇上挡着!要不是那措人在前面挡住了,掸家族已经打到栗敢了!做事凭良心,这场仗和那措没关系,人家在给咱栗敢拼命啊!” 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带头的。 张大牛这么一说,周围人人点头。 “没错!那措人好样的,人家打仗真拼命!” “谁说当官的都跑了?听说101团的王团长亲自上了第一线!” “当官的能跑,咱们就是栗敢人,往哪里跑?掸家族进了栗敢,倒霉的不是自家老婆孩子?” 魏可暗暗点头。 自由军的这些士兵,还真不算太孬种,关键是闵长河那批军 | 官不给力,再好的兵,没了合格的指挥官,那也就不成为好兵,而成了一帮孬兵了。 想到这里,魏可突然一指自己身后。 “兄弟们!闵长河那孙子是孬种,但咱们又不是给他闵长河打仗!你们看,栗敢毛市长也来了,毛市长才是栗敢的英雄市长!不仅毛市长来了,后面还有大批援兵,正在赶来支援!” 英雄市长! 毛静卿听到这句评价,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他眼珠一转,快步上前大声喊道:“自由军的兄弟们!你们为了栗敢的父老乡亲打仗,我们栗敢市政府,一定不会忘了大家!我在这里郑重要大家承诺,那措魏将军就代表我本人!他的意思,就是我毛静卿的意思!” 好个老滑头! 毛静卿一句话,就把魏可,甚至那措人的功劳,都揽到自己怀里了。 不过,魏可对这些事还真不在乎。 他跳下大石头,大手一挥道:“走!大家跟我杀回去!他掸家族也是一个脑袋一双手,老子在鹰嘴镇上已经杀了个爽,咱们再去杀!杀到掸家族腿软,再不敢小看我华夏人!” 第489章 主阵地之战 南大营前线,硝烟弥漫。 这里早已没了一线与二线的区别,交战双方杀红了眼,一方想活命,另一方为了生存,都在拼命厮杀,在这样的环境里,哪怕你不想战,也身不由己。 一处小山包,卡在道路一侧。 这小山包不是南大营前线的预设阵地,而是位于预设阵地的斜后方。 栗敢自由军的主阵地,已经被掸家族部队突破,只不过,掸家族虽然突破了主阵地,他们的装甲车要想冲过南大营防线,进入栗敢,就必须经过小山包前的这条道路。 偏偏在这处小山包上,一支人数不足百人的栗敢一方部队,牢牢守在了小山包上! “迫击炮!给本王把所有炮弹,都轰上去!” 掸虎一声怒吼。 一名兽越头领劝道:“大王,我们携带的炮弹已经不多了,如果在这里全部用掉,进攻栗敢的时候怎么办?不如放弃装甲车,部队从其他道路冲过南大营,直接进攻栗敢?” “本王一定要杀光这些人!” 掸虎抽出腰间缅刀,红着眼睛骂道:“魂淡!如果不是山上这群人捣乱,本王早就拿下南大营防线!现在,他们子弹不多了,人也剩下没多少,本王先灭了他们,再去灭栗敢!谁敢阻本王,本王就砍了谁!” 掸虎这是要发疯。 周围的掸家族人,一个个寒蝉若惊,没人再敢劝。 话说,这一仗打得惨烈,难怪掸虎气急败坏! 掸家族600人,进攻由两千余自由军把手的南大营防线,其实对于掸家族一方来说,他们依然是占据优势的一方,比如说,战斗刚刚打响,局势比较顺利,掸家族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完全可以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 两个大队被放了出去,执行佯攻。 掸虎亲自率剩余四个大队主力,全力进攻南大营主阵地。 先用迫击炮轰,再让步兵发起冲锋,两个大队在前面担任主攻,后面又有两个大队压阵,一共400人的部队,有条不紊,非常有气势。 轰炸之后,主阵地上的栗敢人明显慌乱起来,只敢埋头胡乱放枪,也没有什么指挥。 掸虎放心了,命令手下部队冲锋。 两个大队的步兵攻了上去,一边缓缓逼近,一边射击。 主阵地上,守在这里的自由军足有五六百人,但这么多人,火力居然拼不过对方两个大队200人的掸家族士兵,被打得不敢露头。 眼看阵地要失守,自由军后方援兵上来了,这一下,阵地上将近千人,终于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子弹不要命地往下打,逼得进攻的两个大队被迫撤兵。 掸虎故技重施,让迫击炮抵近射击,再让马队在前面冲锋,快速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 很快,掸家族稳扎稳打,步步推进,这一次,主阵地没有援军了。 主阵地两侧,有掸家族的两个大队不断骚扰,战斗不是很激烈,然而,那里的守军也不敢抽调人手来增援主阵地,唯恐自己遭到了掸家族的偷袭。 安排在二线的预备部队一个团,已经增援了主阵地,哪里还有援兵呢? 掸家族一方的优势,越来越大。 士兵不怕死,士气旺盛,又有迫击炮作为火力支援,掸家族唯一不利的就是兵力略有不足,但随着战斗的进行,双方在局部阵地上的人数对比,正在逐渐拉近。 打了两个小时,主阵地上的自由军,伤亡惨重,又只剩下七八百人了! 双方的伤亡,完全不成比例! 进攻的掸家族一方,哪怕他们是仰头进攻,地形不利,枪也打得比对方准,再有迫击炮跟在后面,哪里的自由军威胁大,还击打得猛,掸家族的迫击炮立刻就是一通猛轰。 自由军主阵地上,一地狼藉,遍地死尸,眼看就要全面崩溃! 恰恰就在这时,主阵地上突然又来了援兵! 新来的这批援兵,明显比之前的自由军更勇敢,这些兵上到阵地上,嗷嗷叫着,就向已经接近阵地的掸家族士兵扑了上来,战斗打到这时候,栗敢人的部队,第一次向掸家族发起正面反攻。 一水的自动步枪! 甚至还装备有轻机枪助阵! 这一通狠揍! 这支生力军的来到,让掸家族吃了这场战斗中的第一个大亏,足足一个大队的掸家族士兵,原本已经攻到主阵地前沿区域,眼看就要杀进阵地,完成攻坚任务,却不料,在猝不及防之下,遭到迎头痛击,大半士兵当场被打死,逃回来的仅有十余人。 掸虎差点被气疯了! 因为,在之前长达两个小时的战斗中,他的部下总共也没死这么多人! 紧接着,南大营的主阵地上,先后竖起两杆大旗。 栗敢第101山地团! 那措独立团二营! 看到这两杆大旗,就连掸虎也觉得莫名其妙,尤其是这个“那措独立团二营”,那措,据说那是栗敢西部山区里的一座小镇子,也是栗敢地区的一股新生势力。 那措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二营,会不会还有一营、三营之类的部队? 不过,这时候的掸虎也管不了那么多,他现在是进退维谷,不能撤退,无论前面是谁挡路,都必须猛冲上去,否则就是全军覆没,这是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战斗。 幸好,面前这批栗敢方面援军,打的旗号虽大,实际人数并不多,仅有百余人。 迫击炮轰炸,步兵冲锋! 掸家族再次按部就班,重新发起攻势。 但,意外出现了。 刚刚很好使的招数,对于这支人数不多的援军,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 迫击炮轰炸,对方立刻全部趴进了防御工事,阵地上瞬间一个人影没有,等轰炸结束,阵地上似乎也没有人,而当掸家族步兵发起冲锋,接近到五十米开外的时候,那些援兵就像突然从泥土里冒出来,举着枪就是一通猛扫。 此情此景,让掸虎冷汗直流。 他明白,自己遇上麻烦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支精兵! M北地区武装众多,然而,能被称为精兵的,绝对不多,恰好被他遇到了一支。 没来由地,掸虎就想起了出现在身后鹰嘴镇上的那支部队,人数同样不多,战斗力却非常强悍,他手下三个大队,在有十门迫击炮助阵的情况下,依然无法攻下那一道城墙。 怎么办? 掸虎是个狠角色,命令分散出去的两个大队,各自发起猛攻,他自己亲自率领的剩余三个大队兵力,也继续进攻。 战斗进入了残酷的消耗战阶段! 没有投机取巧,双方你来我往,子弹不要钱地往对方头顶上砸。 掸虎的策略最终还是成功了,因为,比凶狠,栗敢人确实比不过掸家族。 最先被突破的,不是遭到最大压力的主阵地,而是自由军的两侧阵地,在那里,参与防守的自由军,人数是进攻的掸家族数倍,奈何缺乏有效指挥,各自为战,最终不敌。 两侧阵地失守,主阵地当然也守不住了。 战斗打到这个时候,掸虎的四个大队还剩余两百人,而主阵地上,几支参与防守的部队,合在一起,竟然也仅仅剩余三百来人,总伤亡达到七成! 一支由华夏人构成的部队,在伤亡七成的情况下,依然死战不退,这让所有掸家族士兵心惊肉跳。 如果栗敢人都这么拼命,他们绝对无法占领栗敢! 但,敢打敢拼的只有主阵地上这一支守军而已,而且,这支守军也快要完了。 两侧阵地失守,主阵地守军被迫撤退。 当掸家族看见守军终于撤退,开心地一拥而上,冲上了翘首盼望多时的南大营主阵地,欢呼他们的胜利。 然而就在这时候,主阵地的战壕内,突然站起十名士兵,这些士兵基本全是伤兵,缺胳膊少腿的都有,他们大概是无法撤下阵地了,就在身上绑满了手榴弹,扑进了掸家族士兵的人群里! 最终,十名伤兵全都死了。 这十名伤兵,造成了掸家族士兵的又一次重创,足有几十名士兵,当场被炸死炸伤。 不怕死的掸家族士兵们,终于开始害怕了。 掸虎下了命令,追! 其他栗敢部队他不管,但是,这支从主阵地上撤下去的守军,他一定要消灭! 第490章 趁你病要你命 魏可惊出了一身冷汗。 楚红柳带着一个排的二营战士,上了南大营主阵地! 还不仅如此,这一个排的战士,在楚红柳的指挥下,一直奋战在主阵地的最前沿,成为阵地上的中坚力量,直到部队撤出主阵地之后,他们又被掸家族的部队围住了,仍在激战。 这个消息,是从那伙溃兵当中,领头的老兵张大牛口中得知。 张大牛他们这群士兵,参与防守的是右翼阵地,那里不是这次阻击战的主战场,但由于人心浮动,小道消息满天飞,他们也能得到很多其他阵地上的消息。 据张大牛称,战斗刚刚打响的时候,他们这些士兵并不紧张。 道理很明显,对面的掸家族部队,不仅人数少,而且进攻并不坚决,只是远远地打枪而已。 但,随后的情况就变得越来越严峻。 临近的主阵地,被掸家族的迫击炮轰炸了,死了很多人! 主阵地才是掸家族的进攻方向,马上要丢了! 还不仅如此,又有消息说,在后方指挥的各团团长,甚至总司令闵长河,都已经丢下部队跑了,逃跑的原因,似乎是有一支敌人小部队,溜到了南大营指挥部附近,并且袭击了指挥部驻地! 这则消息一出,所有士兵都变得人心惶惶,那些阵地上的连排长,更是不淡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军|官开始找理由离开,比如说亲自向上级汇报战况,然而,这些军|官往往是带着三五名亲信手下离开,就再也没见到回来过。 终于,突然有了好消息! 原第101山地团团长王国伟,带着援兵来了! 同来的,还有那措独立团的团长,被人称为红姐的那位那措美女团长! 两位团长来到前线后,直接带人上了主阵地,与士兵们一起,抗击掸家族部队的进攻,因为他们的来到,让参与进攻的掸家族部队,损失惨重,丢下满地的死尸,狼狈逃窜。 得到这个消息,右翼阵地上的人心终于稳定下来,剩余的军|官也乖乖留在阵地上。 谁也不傻! 别管指挥部队的高层,是闵长河还是王国伟,只要主阵地守住,挡住了掸家族,等战斗结束,凡是留在阵地上的军|官,肯定受到嘉奖,相反,那些逃跑的,估计就会倒霉,说不准被免职。 在栗敢,当个小军|官,日子还是很滋润的,谁也不想丢了官。 然而,阵地最终还是没能守住! 对面的掸家族突然开始大举进攻,对方有迫击炮,炮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打得很准,每一发炮弹落在阵地上,都会带走几条人命。 右翼阵地上,没有团长王国伟,更没有那措的美女团长! 渐渐地,当阵地上死人越来越多,留下来指挥的军|官们,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 最后,当掸家族的一辆装甲车,轰轰地开到了山坡下,用车顶的机枪猛扫,阵地上参与防守的自由军士兵,突然就崩溃了,因为,那装甲车的外壳,他们的步枪打不透! 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掉头往后跑,留在阵地上的士兵越来越少。 “魏将军,真不是我们不抵抗!你看我们这一百来人,已经是最后从阵地上下来的,其他人全跑了!” 张大牛说着,就很委屈。 魏可看了看。 的确,眼前这些士兵,有不少身上挂了彩,还缠着带血的绷带。 “张大牛,你是怎么知道那措的部队被围住了?” “我们跑下来的时候,遇到一帮从主阵地下来的人。那些人说了,101团王团长和那措的红姐,带着人上了一个小山包,他们身后有大批掸家族在追赶,还有装甲车!掸家族的人,就追着他们打!那些主阵地下来的人,想上去救,被装甲车上机枪一扫,就给打散了。” 魏可听得心急如焚。 掸家族部队,正在追着王国伟和楚红柳打! 不用说,一定是王国伟和楚红柳,带着人打得凶,把掸家族打急眼了,想要报复。 被迫退守在一处小山包上,被掸家族部队包围了! “他吗的!两千多人干不过人家六百人,几百人守着阵地,只是防守不进攻,硬是被人家机枪一扫,就吓得没命地逃!自由军也真是带种!” 魏可心里有火,张口就骂。 不仅张大牛被骂得头抬不起来,毛静卿也是臊得脸通红。 是啊!人家那措真有资格骂你! 同样是栗敢与那措联军,栗敢自由军在南大营前线,摆开阵势防守,以多打少,人数是对方四倍,却被打得逃跑,眼睁睁看着自家指挥官,被人围了没办法。 反观那措独立团。 仅仅两百人,杀进掸家族的大后方,不仅抢下重兵防守的鹰嘴镇,还牢牢顶在那里,将掸家族一分为二。 完全没得比! 栗敢自由军与那措独立团相比,就是渣! “张大牛!我现在认命你,就是这个新组建的自由军连的连长!你带人跟着我,去把被围的王团长和楚团长救出来!仗打得好,战后你就是营长!” “啊!这能行?” 张大牛听了,既是惊喜又是犹豫。 魏可扭头看向毛静卿,问道:“毛市长你的意思呢?” 毛静卿被魏可看得心里发毛,忙道:“魏将军说得对,张大牛你就是连长了!” 魏可道:“毛市长,咱俩做个分工!我去救人,你去做两件事。第一件,召集附近自由军部队,重新组织起来,向前线运动!第二件,联系那措方面,以我的名义,命那措市长张团荣,除了留下必要人员,其余部队,以最快速度赶来前线,准备围歼掸家族!” “啊?那措还有部队!” “有!多了调不出来,一百人的部队肯定有!有这一百人,我就敢和他掸家族硬碰硬!” “那好!两件事交给我,我让人开汽车去那措山,帮忙运送部队!” 毛静卿大喜。 他是个文人,让他上战场有难度,让他去做这两件事,他绝对非常乐意! 尤其是重新组织栗敢自由军! 试想,闵长河已经丢下部队逃跑,还要投降,那是万夫所指,栗敢主席的宝座肯定坐不住,而他毛静卿重新组建部队,等于是抓住一半的军权,等魏可打败了掸家族,谁来当栗敢的一把手? 未来的栗敢当家人,除了他毛静卿,还有何人! 毛静卿暗暗得意,不禁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幸亏他没有逃跑,而是带着一批杂牌军赶来前线,还幸运地遇上了魏可,这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机遇。 毛静卿辞别魏可,领着手下十几个人,兴冲冲离去。 魏可侧耳倾听远处传来的枪炮声。 围歼! 他要彻底消灭这支闯出鹰嘴山的掸家族部队! 总计600人的部队,打了这么久的仗,还能剩下多少人,再者说,这支部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甚至因为缺水,到现在连顿饱饭也吃不上,其实已经到了极限。 那就趁你病,要你命! 第491章 装甲车 轰!轰轰! 炮弹落下,弹片泥土横飞。 没有挨过炮弹炸的人,永远不知道那有多么可怕。 哪怕只是小口径的迫击炮弹,也足以摧毁任何地面目标,更糟的是,小山包上并没有任何防御工事,所有人等于是拿自己的血肉之躯,直接与死神较量。 那措独立团二营的十名士兵,位于防线的最前排,面临山包下一条道路。 他们已经是老兵了! 很难想象,就在不久前的那措山顶上,这些士兵躲在遮盖有粗圆木的掩体内,听着外面轰轰的爆炸声,他们的心脏仍在不争气地砰砰乱跳。 那一仗中,他们尊敬的红姐,为他们在外面放哨。 今天,终于轮到了他们,处于阵地的最前沿,为其他士兵作出表率,那措战士英勇无敌! 轰炸结束了。 班长陈新阳第一个抬起脑袋。 “呸!看他狗R的还有几颗炮弹打!” 陈新阳狠狠吐出一口带着泥土的唾沫,扶正脑袋顶上的钢盔。 这一处阵地上,没有战壕,有的只是他们临时挖出来的一些散兵坑,只不过,在经过了多次轰炸之后,这些散兵坑已经变得很浅,藏不住人。 “班长!孟石头不行了!他挨炸了!” 陈新阳猛回头。 只见,距离不远处的一处散兵坑,那里被炮弹炸开了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坑,孟石头的枪和钢盔散落在地上,一具身穿绿军服的人影,静静趴在地上。 那是孟石头! 陈新阳的双眼,一下子就湿润了。 他所在的这个排,一共三十人,仗打到现在,排长阵亡,三分之二战友牺牲,剩下的只有他们这十个人,现在,孟石头又死了,他们就成了个位数,仅余九人! “所有人各就各位!准备战斗!” 陈新阳大喊一声,自己却从散兵坑里爬出来,爬向了孟石头。 这时候,一名战士突然喊道:“班长!敌人上来了!这回来的是装甲车!” 陈新阳闻言,心里一惊。 扭头看,果然,从小路北面的方向,有两辆装甲车,一前一后向着小山包前开来。 两辆装甲车! 陈新阳非常清楚,掸家族一直不敢将装甲车开上来,就是害怕火箭筒,现在,对方敢于开上来,估计也是被逼急了,因为,在没有装甲车作为掩护的情况下,掸家族士兵攻不下这座山包,来多少死多少! 那么,他们还有没有火箭筒? 有!却仅有一具! 他们这个排装备的火箭筒数量不多,打到现在,仅剩最后一具火箭筒。 “跟狗R的拼了!都镇定,听老子指挥!” 陈新阳兵龄不长,是那措人民公社成立后,方才加入的民兵二连,但,此时的他颇有老兵班长的派头,快速爬回自己的散兵坑,将放在一边的火箭筒,小心翼翼提在手里。 这时候,从后方的山坡上,快速跑来几个人影。 为首一人大声喊道:“兄弟们!做好准备,瞄准装甲车上的机枪手,放单发!” 楚红柳来了! 跟随楚红柳的一起跑来的,是几名101团的士兵,那些士兵不说话,纷纷趴在了阵地上,和二营的战士们趴在一起,举枪向前瞄准。 独立团二营,重新组建的101山地团,已经亲如兄弟! 这些士兵一起参与了南大营主阵地保卫战,又一起被困在小山包上,大家的血流在一起,不分彼此。 楚红柳伸手要去拿陈新阳的火箭筒。 陈新阳的眼睛立刻红了。 “团长!让我来!” 谁都知道,发射火箭筒的时候,最好是采取跪立姿势,以便于精确瞄准,在那一刻,发射火箭筒的战士一定是对方的重点照顾目标,被击中的概率最大。 陈新阳怎么愿意让自己的团长去冒险? 自己的团长,不仅受到所有战士的敬爱,她还是个女人啊! “陈新阳!我命令你把火箭筒交给我!只剩这一具火箭筒,我的命中率比你高!” 楚红柳大声命令。 陈新阳无奈,只能哆嗦着,把火箭筒交到了楚红柳手中。 这是命令! 作为一名士兵,命令必须执行! 突突突! 对方装甲车停在了远处,机枪开始扫射。 顿时,小山包前的阵地上,尘土被打得一片片飞舞起来,压得人抬不起头。 机枪的火力不仅猛,射程也远! “兄弟们!瞄准射击!” 楚红柳大喊一声,自己却提着火箭筒,一个翻滚,从阵地上往前滚了出去,一下子就越过了有散兵坑保护的地方,到了无遮无挡的山坡上,然后,继续向前爬行。 为了提高命中率,她必须尽可能接近敌人装甲车! “打!瞄准了狠狠打!给红姐掩护!” 陈新阳大喝一声,抬起枪,不顾面前乱飞的弹雨,瞄准远处的装甲车,稳稳地射出一发子弹。 他们是那措的战士! 那措,不仅有魏将军,还有红姐,有这样的领头人,那措的战士们不怕危险,不怕逆境,哪怕就是人数远远比敌人少,形势再不利,他们也不担心失败。 这时候,谁也没注意到,就在小路南边的方向上,两道人影正在快速跑来。 跑在前面的那一个,身穿迷彩服,猫着腰,动作却异常迅猛,手里提着的,也是一具火箭筒。 魏可来了! “柳子你个糊涂女人!谁允许你带着火箭筒往前冲!” 魏可已经发现楚红柳了,他急得冷汗直流。 但,距离远,他只能在心里怒骂。 带着火箭筒向对方装甲车逼近,那绝对是玩命的事儿! 对方也不是傻子,不会等着你去打! 果然,就在魏可暗暗着急的时候,装甲车上的敌人,已经发现了楚红柳,机枪掉头,开始向着楚红柳扫射,顿时,楚红柳的前后左右,被子弹打出了一团团尘土,将她的身影遮盖。 魏可大急。 停步放下火箭筒,举起步枪,瞄准,射击! 啪! 一枪! 对方第一辆装甲车上的那挺机枪,应声停止射击。 那名机枪手,躲在车顶的盖板下面,仅仅露出了一点点的脑袋,就被魏可一枪爆头! 这一枪,打得真准。 但,随着这一枪的射击,魏可的位置也暴露了。 正在交战的双方,不约而同发现了他。 “魏将军!” “太好了!魏将军来了!” 小山包上的二营战士们,齐齐发出一片欢呼声。 他们对于魏可太熟悉了,哪怕距离远看不见脸,仅凭身形,所有的那措战士,都能认出魏可! 然而,装甲车上的掸家族士兵,对魏可就不那么友好了。 第二辆装甲车往旁边挪出一个车位,避开前面的装甲车,机枪对准了魏可的方向,一个劲猛扫,与此同时,这辆装甲车开足了马力,往魏可直冲而来! 第492章 掀翻你! 一方是装甲车,另一方是全无防护的步兵,双方之间的较量,谁赢谁输? 换一百个人来判断,都认为那步兵死定了。 但,魏可不那么想! 他很开心! 当一辆装甲车对着他来了,就意味着,楚红柳的危险,减轻了一半! 魏可没有立刻隐蔽,而是继续举着步枪,向装甲车射出几串子弹,方才一扭头,往道路一侧翻滚了出去,紧接着又举枪射击,然后才滚进道路边略微凹陷一点的隐蔽处。 装甲车里的士兵,显然被激怒了。 这是红果果的挑衅啊! 别人面对疾驶而来的装甲车,肯定吓得没命逃跑,这人非但不逃,还连连开枪,简直是不把威猛的装甲车看在眼里,太嚣张了。 突突突! 啪啪! 不仅机枪不停扫射,从装甲车侧边的射击孔内,也伸出数支步枪,开始射击。 话说,一辆装甲车的火力,足以压制一处小型防御阵地,小山包上的战士们能从容还击,那是因为山坡上坑坑洼洼,装甲车是轮式交通工具,并非坦克那样的履带,爬坡不容易。 魏可藏身的地方,就没有任何优势了! 他就在道路一侧不远的地方! 装甲车可以很轻松地冲到魏可的身边,抵近射击,无论你有多嚣张,面对车身披着装甲的装甲车,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举手投降,否则,分分钟被撕成碎片。 突然! 一支前端水滴型,后端手臂般粗细的圆筒形物体,从路边的低洼处竖了起来。 那是一具火箭筒。 咯吱一声! 正在往前开来的装甲车,来了个急刹! 装甲车的驾驶员看见火箭筒了,这辆装甲车的观察窗又窄又细,但并不妨碍驾驶员观察外面的环境,当他看见火箭筒的时候,禁不住吓了一跳。 装甲车这东西,对于步兵是个大杀器,但反过来说,如果步兵手里有火箭筒、反坦克炮之类的武器,装甲车也就是个渣,薄薄的外层装甲,绝对挡不住类似火力的攻击。 随着装甲车的急刹,车身倾斜,车上的机枪手不由自主停止了射击。 停止射击的时间,可能仅有短暂的一两秒。 但!魏可抓住了这个时间差! 猛地起身,瞄准射击! 呼地一声! 一道白烟腾起,火箭弹飞了出去,笔直冲向了不远处的装甲车。 太不幸了,这辆装甲车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有意跑到了魏可的面前,显摆了一下自己的速度与雄壮的身躯,然后,就停在那里,成为了魏可的活靶子。 轰! 火箭弹准确击中车身正面,钻了进去,又过了大约一两秒钟,猛然腾起一团火光。 标准的开罐头。 这样的射击方式,是让穿甲火箭弹钻入车内,利用弹体滚烫通红的热度,去击杀车内成员,或者运气好的话,能引爆车内储存的弹药,就比如这一次,弹药殉爆,将装甲车摧毁。 “万岁!” “魏将军威武!” 小山包上的战士们,齐声喝彩。 这场面太美了。 刚才还在气势汹汹的装甲车,转眼成了一堆燃烧的废铁,这对于被装甲车欺负惨了的战士们,不啻于看见了一副最美的图画,令所有人心情振奋。 当然了,对于战斗的另一方,完全是不同的心情。 位于小山包正面的那辆装甲车,开始倒车,车身摇晃着,缓缓后退。 那辆车上的掸家族士兵,害怕了! 话说,今天冲出鹰嘴山的这批掸家族士兵,他们的战斗意志,一直处于摇摆状态,时而高,时而低,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气势如虹,反而有点心虚。 掸家族士兵们为什么会心虚? 说到底,他们也是有血有肉,会思考的人! 最近十几年来,掸家族在丘朗地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怕是反抗最猛烈的华洪会,在双方兵力相当的情况下,也不是掸家族的对手,往往被打得狼狈而逃。 久而久之,掸家族就成了一支骄兵,一支坐井观天的骄兵。 然而,这一天里所经历的事情,已经摧毁了很多掸家族士兵心中的信念,似乎,他们并不比别人更强大! 在鹰嘴镇,一支人数不多的华夏族部队,令他们束手无策。 在南大营主阵地,最后冲上阵地的那支小部队,誓死抵抗,并不比他们更懦弱。 到了现在,一个华夏人,在面对装甲车机枪扫射的情况下,居然可以无所畏惧,采取了一种公平对决的方式,仅仅用了一炮,就将装甲车轰成了渣。 往日里温顺的华夏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凶猛了? 害怕! 产生了害怕情绪的掸家族士兵,开始想逃跑,驾驶装甲车撤出战场。 嗖! 楚红柳手中的火箭筒,发射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特种兵分队长,楚红柳的这一炮,同样打得很准,火箭弹准确命中装甲车的正面装甲,从驾驶舱射入,灵巧地钻入车内。 咣当! 装甲车顿时被打得一跳,趴在原地,一动不动。 但,这一炮的运气稍差,并没有引爆弹药,将装甲车击毁,而只是让装甲车趴窝了。 突突突!突突突! 仅仅过了两三秒钟,这辆装甲车顶的机枪,开始拼命扫射。 坏了! 这辆车里的士兵,因为装甲车被打熄火,知道自己处境不妙,反而开始发疯般的射击,机枪对准的是楚红柳的位置,子弹狂风暴雨般射出,瞬间将楚红柳所在的位置淹没。 魏可脸色大变,迅速举枪瞄准。 然而,魏可恰好处于那辆装甲车的正面,他的视线受阻,完全看不到对方机枪手。 就在这时,一道高大的身影突然从魏可身边跑过,对准装甲车冲了上去。 武二! 魏可差点发蒙,因为,他看见武二手里举着大刀,就那么冲上去了。 用大刀去砍装甲车? 事实正是如此,武二举着金背大砍刀,大叫着往前跑。 这个二货! 魏可哭笑不得。 不过,魏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武二发傻,只能一咬牙,跟在武二身后就追。 也是巧了,魏可和武二冲上去的方向,是装甲车的正前方,在装甲车上,驾驶员被楚红柳的那一炮直接打死了,其他士兵,从两侧射击孔内,根本无法向正面瞄准。 魏可和武二两个人,顺利跑到了装甲车前。 武二举刀要砍,魏可连忙拦住。 “武二!咱俩给它举起来,掀翻它!” 都说人以群分,魏可也是急了,他和武二站在一起,似乎也被武二那身傻乎乎的彪劲感染,冒了一回傻气,突发奇想要去掀翻装甲车。 掀翻它! 如果换一个人,大概不会陪着魏可犯傻。 武二不一样,他是个能出死力气的,听见魏可如此说,不仅不发憷,反而很开心,两个人放下手里的刀枪,各自抓牢装甲车前部的底盘侧边,齐齐用力大喝一声。 “嗨!” 装甲车的两只前轮,悬空离地而起! 真的搬起来了! 小山包上的战士们,顿时看傻了眼,有点不知所措。 只见,有着庞大车身,如同巨大钢铁巨人一般的装甲车,忽忽悠悠的,被魏可和武二两个人,托了起来,车头位置继续太高,转眼间被越抬越高,真的被托举起来了。 我的天神啊! 这两个人太牛逼了! 魏可是个壮汉,武二的身材更显得雄壮,两个人就像动画片里的金刚葫芦娃,完全把装甲车当成了玩具,这场面吓得人很无语。 “去吧!” 魏可又是一声大喝,左臂用出全力,奋力一推。 轰隆一声响! 装甲车侧面朝天,重重砸翻在道路正中央,砸起了一大片尘土。 第493章 鬼魂来了 战场上,足足安静了一分钟。 装甲车这玩意儿,连人带车起码十几吨重,那是人力能对付得了吗? 这两个家伙,不是人! 远处小山包的后方,掸虎站在仅剩的最后一辆装甲车前,举着望远镜,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 要比勇武,他从来不服别人。 当然了,在掸虎的内心深处,他还是有点害怕一个人的,只不过,那个人很神秘,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又来无影去无踪,掸虎自始至终没看见过那个人的脸。 那个出现在丘朗王宫,一刀杀了掸雄的刺客! 说什么是个溜进王宫偷东西的小偷? 那天晚上之后,掸虎多次想起那名黑衣人,他慢慢想通了,对方绝对不是小偷,而是一个真正的刺客,潜入丘朗王宫内的真实目的,极有可能是去杀掸雄。 一个小偷,不可能用那种决然的方式,一刀斩杀身为丘朗王的掸雄! 也正因为如此,掸虎记得那个人的身材! 真的很像! 远处那个身穿迷彩服的人,身上衣服不一样了,但,身材与他记忆中的那个人,真的一模一样! 掸虎少有的变得犹豫了。 然而,在掸家族这一方,真的只有掸虎记得魏可的身材吗? 不是! 就在这时,掸虎身边的一名手下,突然惊叫出声。 “是他!就是他!” “他是谁?” 掸虎扭头,眼神中露出疑惑。 那名手下却哆嗦道:“他!他就是在孔特木老君泉的那个人!他是那个鬼魂!在老君泉的山洞里,我们用枪打不死他,后来用火烧!等我们进了山洞,现场只有一个黑乎乎的头盔!” 鬼魂! 孔特木老君泉的鬼魂。 听到这个词,周围的掸家族士兵们,人人变色。 因为,在孔特木老君泉发生的那件事,已经成为丘朗掸家族的一个禁忌,哪怕没有参加那一晚战斗的人,在听到那个恐怖而诡异的故事之后,都会惊出一身冷汗。 那一晚,老君泉山洞里杀得鲜血流进土地,让土壤变成血浆! 在那个晚上,掸家族伤亡数百人,却没人见过“鬼魂”的脸,所有见过脸的士兵,都死了! 老君洞内,老君像烧成了灰,那鬼魂却无影无踪! 是人是鬼不知道,因为没人见过对方的脸,然而,当晚曾经出现在树林里的那个人,的确穿着一套迷彩服,戴着钢盔,很多人记住了对方的背影,也记忆犹新。 鬼魂来了! 当有人第一个说出这句话,其余人越看越像。 没错!远处的那个人,不就是曾经出现在孔特木老君泉的那个鬼魂! 人再厉害也会被杀死,但鬼魂呢? 鬼魂发怒了! 鬼魂徒手掀翻装甲车,他一定是不喜欢掸家族,而再次选择了帮助华夏人,也就是说,这场仗掸家族根本打不赢,因为,他们没法去战胜一个鬼魂! 荒谬吗? 的确很荒谬! 这个时候,现场足有两百名掸家族士兵,但他们害怕了,甚至没人敢再盯着远处仔细看。 他们害怕自己一旦看清了对方的脸,就会莫名其妙死去! “哼!” 掸虎的脸色很不好看。 他当然不相信,对面那人是鬼魂。 然而,掸虎也是个信奉鬼神的掸家族人,他明白,现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这些手下绝对不再适合作战,一旦他威逼手下人发起进攻,极有可能败得一败涂地。 再者说,迫击炮弹打完了,装甲车仅剩一辆,掸虎还真没信心攻下眼前的小山包! 此时的掸家族,其实也是强弩之末。 在经过了连番苦战之后,跟随掸虎闯出鹰嘴山的六个大队人马,折损过半,剩下的已经不足三百人,而且,这不足三百人的部队,饿了大半天肚子,也快撑不住了。 “撤!跟随本王进山!命令部队集合,找有水的地方做饭!” 掸虎下了命令。 或者说,鬼魂的出现,给他找了个台阶。 不能再打了。 再这么打下去,掸虎害怕,他的手下真会死完了,到了那时候,就剩下他一个光杆司令,在栗敢的地盘上,哪怕他自己再厉害,最终也会被打死。 他好不容易当上了丘朗王,幸福日子没享受够,无论如何是不想死的! 掸家族撤退了。 两百多剩余的掸家族士兵,连最后一辆装甲车也不要了,临走的时候,一把火烧了装甲车,默默地转身离开,他们选择了一条徒步进山的路,方向是南大营后侧的一片山区。 “柳子,伤了没有!” 魏可快步冲到楚红柳的身边,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摸摸头顶的钢盔,又着急地盯着她上下猛看。 楚红柳身上的迷彩服,早已布满尘土,脏的不像样,却没受伤。 楚红柳的脸色微微一红。 “傻样!我没你想的那么柔弱!别闹,战士们都在看着!” 是啊!楚红柳当然不是普通的柔弱女子! 她也是一名合格的一线指挥官,在这一次的南大营主阵地保卫战中,她始终与战士们一起战斗在最前线,哪怕战士们一再要求她退到二线,她也是不答应的。 这时候,掸家族部队撤退,山坡上幸存的战士们,一窝蜂跑了上来。 跑在最前面的就是陈新阳。 “将军!二营三排班长陈新阳,向您报到!” 陈新阳举手敬礼,脸上兴奋得通红。 魏可笑道:“陈新阳,我记得你!当初你也参加了北栗山之战,还是跟随我冲击北栗山阵地的民兵之一!怎么样,现在当班长了,这一战杀了多少敌人?” “报告将军,我亲手打死了十九个敌人!” 十九个! 那措独立团的一名战士,就亲手打死了十九个掸家族! 围拢在周围的,当然不全是独立团的人,那些栗敢自由军的士兵,听说陈新阳的战绩,一个个露出羡慕的眼神,要知道,这一次的主阵地保卫战中,栗敢自由军的伤亡人数,要远超对面的掸家族部队。 这时候,王国伟带着几个人赶来。 “栗敢自由军第101团团长王国伟,向魏将军报到!” 王国伟同样也是举手敬礼。 魏可连忙还礼。 “王团长,我们是友军,不必客气。” “不!魏将军,我王国伟这一次必须要感谢您!要不是您率人堵住了掸家族的后路,栗敢已经完了!这一次保卫南大营,如果没有楚团长带人来帮忙,南大营阵地也早丢了!一个排的那措独立团战士,足足牺牲了三分之二,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我必须要感谢!” 三分之二! 楚红柳带来的一个排战士,居然牺牲三分之二! 魏可看向王国伟。 此时的王国伟,虽然身穿上校军服,身上也是一身土,左臂还缠着染血的绷带,吊在肩膀上,已经受伤,但他的右肩上挂着一支枪。 还行! 一位栗敢自由军的团长,身临一线参加战斗,比闵长河之流,强上太多了! “王团长,客气话咱们就不说了。我已经从那措调派部队,毛市长也在召集附近的自由军各部,咱们齐心协力,争取将这一股闯入栗敢境内的掸家族部队,全部消灭!一个不留!” “好!我王国伟愿意服从魏将军的指挥!” 第494章 自由军改编 闯入栗敢南大营地区的掸家族,由掸虎亲自率领! 得到这个消息,魏可不由得兴奋。 现在这时候,虽然南大营阵地被攻破,自由军各部溃散,然而,现在也恰恰是掸家族最脆弱的时候,仅仅两三百的掸家族部队,深入栗敢地区,孤立无援,这股敌人已经是标准的孤军。 假如趁机剿灭这股敌人,击毙掸虎,来自于掸家族的威胁,必将消除大半! 就在这处光秃秃的小山包上,魏可召集众人,开了一次形势分析会。 掸虎率领的掸家族部队,尚余两百多人,人困马乏,所有重武器全部消耗完,仅剩轻武器,弹药也不会很充足,他们还是一支孤军,短时间内不会有任何援兵。 这是消灭掸虎的绝佳机会! 反观栗敢与那措联军一方,损失当然很惨重。 整整四个团的南大营守军,建制全乱了,士兵四散奔逃,很多都在往栗敢方向跑。 王国伟带领的百余名原101团士兵,伤亡过半,再加上这处小山包上的那措独立团二营战士,少数从主阵地上跟随撤退到此的自由军士兵,总数仅有六七十人。 不过,魏可半路上带回百余人的逃兵,由张大牛任连长。 这两支小部队合在一起,总人数也有近两百人。 “王团长,竖起101团的大旗,收容残兵,把张大牛的这个连,编入你的部队!我们一边向栗敢方向运动,一边派人侦查掸虎的去向。等那措独立团二营赶到,再联合毛市长那边的部队,合力围剿掸虎!” 竖起大旗,收容残兵。 现在这时候,凭借手里的两百人,去和掸虎硬拼,很不明智。 残兵。 溃散中的自由军士兵,那也是兵,与其让这些士兵到处乱跑,成为栗敢新的不安定因素,不如趁机收容,将王国伟手上的力量壮大起来。 栗敢自由军反正已经乱了,不如来个大洗牌! “魏将军,其他各团会不会有意见?” 王国伟依然有些犹豫。 魏可冷笑道:“还有自由军各团吗?据我所知,闵长河叛变投敌,各团团长丢下部队逃跑!那样的自由军团,要来何用?难道要等着那些逃跑的团长大人们,再回来作威作福吗?” 跑了的军 | 官,那就别回来了! 再者说,魏可不仅不会让那些军 | 官回来掌握部队,他甚至要枪毙了其中的胆小鬼们! “好!还是那句话,我王国伟服从命令!” 王国伟终于点头。 他是个军人,这一仗打下来,也对闵长河等高级军 | 官的所作所为,非常气愤,要不是闵长河等人临阵脱逃,就凭自由军的人数优势,也不至于将南大营防线轻易丢掉。 “魏将军,王团长!我张大牛愿意带人去侦查掸家族的动向,我们部队原本就部署在这里附近,对周围的地形熟悉,保证能完成任务!” 张大牛起身请示。 栗敢自由军,其实缺的不是好士兵,而是好军 | 官! 张大牛等人跟着魏可返回战场,原本想的是一场恶战,不料,魏可带着武二,两个人就将敌人轻松搞定,吓得掸家族部队主动撤退,王国伟等人也安全脱困。 掸家族似乎也不过如此? 亲眼见到这样的情况,张大牛等人的信心大增,主动请战。 “好!张大牛你们马上出发,侦查到情报后,及时派人将消息传回南大营指挥部。我和王团长、楚团长带人前往南大营驻地,就在那里做战斗前的准备!” 这一天的栗敢,时间特别漫长。 围绕着鹰嘴山地区,从黎明时分,鹰嘴镇突袭战开始打响,到掸家族反攻鹰嘴镇,再到南大营保卫战暂时告以断落,天色已经渐渐晚了。 交战双方数千人的部队,犬牙交错,足足激战一天! 黄昏时分,魏可等人到达南大营驻地。 紧接着,毛静卿带人赶来汇合。 “魏将军,我收拢了五百多人的部队!只不过,部队士气不行,武器弹药也不充足!” “毛市长辛苦了!这些事情不着急!” 五百多人的部队,再加上王国伟等人,总兵力七百人。 足矣! 魏可信心大增。 士气不行可以想办法激励,缺少武器弹药也可以将就,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士兵。 不出所料的是,毛静卿收拢来的自由军残部,高级军 | 官一个没有,全都是从阵地上撤下来的官兵,最高军衔的只不过上尉连长。 妥了,部队临时改编! 魏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命令将所有士兵拆散,临时整编为七个连队,缺少基层军 | 官的,让士兵们自行推举,推举的标准,就按照这一天大家在战斗中的表现,谁打仗英勇,谁就当军 | 官! 一时之间,栗敢自由军仍旧是那一批士兵,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话说,原本的自由军体系,是一支标准的旧式军 | 队,所有军 | 官,全部由上级指派,由于缺乏有效的军 | 官培养机制,自由军内部派系林立,军 | 官素质却参差不齐。 现在,士兵推举军 | 官,指挥能力另说,最起码保证了这名军 | 官,是个不怕死敢打仗的人! 南大营前线指挥部同时成立。 指挥部成员:毛静卿、魏可、王国伟、楚红柳。 毛静卿成为名义上的南大营第一把手。 但,说都看得出来,毛静卿只不过是一个被推上前台的活傀儡而已,有名无实。 这一次成立的前线指挥部,与闵长河原先的指挥部,有着本质的区别,魏可说得明白,指挥部成立,各连军 | 官推举出来,这些人唯一的目的,就是打仗。 所有军 | 官,必须亲临一线参加战斗! 官职越高者,越要冲在最前面,给其他人做表率! 换句话说,这个官儿不是白当的,你要拼命! 当然了,具体的事儿还得具体办,比如说,毛静卿虽然当了第一把手,但毕竟是个文人,还是栗敢市长,你要让他冲在所有人最前面,那就是谋财害命,直接宣判这家伙死刑算了。 指挥部分工如下。 前线作战指挥官,魏可和王国伟。 楚红柳负责二线督战。 剩下的毛静卿,负责后援,以及物资、宣传等等,实际上就是挂个名,干干打杂的事情。 傍晚的时候,杨大春率领独立团二营赶到。 杨大春带来了那措的107毫米火箭炮! 及时雨啊! 要说魏可对于这一战的信心,原本仅有五六成,有了这门十二管火箭炮,那就直接飙升至九成,也就是说,全歼掸虎部队的可能性,已经十拿九稳。 自由军改编了,军 | 官也重新推举了,战斗力会提升,却也不至于马上变成一支百战雄师。 在这种时候,面对两百多处于绝境中的掸家族部队,一旦双方进入决战,这批临时整编的自由军士兵,还是有可能再次溃散的,因为,掸家族士兵为了活命,绝对会爆发出最强的战斗力。 有了火箭炮,那就不一样! 你再厉害,老子先用火箭炮轰你,再让数倍的自由军一拥而上,这种顺风仗,不信打不赢你! 第495章 心性 栗敢东南部山区。@ 夜色降临,一个窝在山沟里的小村庄。 掸虎也是没办法了,他很想直接挥兵北上,冲进栗敢,然而,两百多疲惫的掸家族士兵,体能消耗已经到了极限,再不修整,可能真会崩溃。 掸家族士兵悍不畏死,但不代表他们是一群铁人! 在这一天的激战中,掸家族士兵所消耗的体力精力,实际上远比他们的对手要多。 没办法,胜利也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掸家族人数少,又是进攻的一方,在战斗中不断冲锋,看似很猛,但每一次消耗的都是宝贵的体能,更可恨的是,由于缺水,很多士兵饿着肚子打了一天仗,累得站都站不稳。 还有一个可恨的家伙,就是那个被士兵们称为“鬼魂”的人! 假如没有那人突然跑出来捣乱,掸虎有十成的把握,在天黑前全歼小山包上的这一小股守军,一旦全歼这股守军,无异于给全体士兵打了一针强心剂。 在进攻南大营主阵地的战斗中,这支守军是唯一顽强的防守方部队,给掸家族造成的损失也最大。 但实际上呢? 鬼魂来了! 那股即将被全歼的守军,也被放跑了! 到了现在,掸家族明明是胜利的一方,他们成功突破了栗敢人的南大营防线,也将栗敢自由军杀得大败而逃,然而,很多掸家族士兵,却显得蔫头耷脑,就好像吃了败仗! “哼!鬼魂!等明天天亮,你再敢出来捣乱,本王一定杀了你!” 掸虎恶狠狠地自言自语。 没错,他很想亲手杀了那个穿着迷彩服的所谓的“鬼魂”,唯有如此,才能捍卫他掸家族第一勇士的尊严,也才能让全体掸家族人更加心悦诚服,尊他为主。 “报告大王!” 一名亲信进入掸虎的房中,报告道:“没有找到诸葛先生!属下问过士兵,有人说,部队进山的时候,诸葛先生的两名同伴来找过他。之后,诸葛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一起离开了。” 诸葛承已经走了! 不辞而别? 掸虎听了这个报告,顿时一头雾水。 话说,当掸虎率领部队进攻南大营阵地的时候,他根本没打算咨询诸葛承的意见,而当来到这个不知名的山里村子,反而想起了诸葛承,连忙派人去找。 找诸葛承做什么? 掸虎也不傻,他明白,自己的人马若是单纯想攻入栗敢市,在自由军已经被打得胆寒的情况下,或许不难,然而,就凭这两百多人,要想占领栗敢市,却是根本不可能! 于是,掸虎就想起了诸葛承。 他想让诸葛承出面,帮他迅速拉起一支仆从军,就好像丘朗时曾经有过的那支汉军,有了那样一支部队,不仅能壮大掸家族的声势,也能帮助掸家族,迅速控制栗敢市。 诸葛承曾经说过,栗敢的华夏人怕死,而且,只要给点甜头,就肯反过来为他卖命。 偏偏这时候,诸葛承走了! 想到这里,掸虎不由得一惊,他想起了另外一伙同时消失的人。 三浦手下的那支雇佣兵分队呢? 今天这一仗,内森率领的雇佣兵分队,可是立了一大功,若不是那批雇佣兵炸了自由军的迫击炮阵地,掸家族士兵的伤亡,一定会比现在更加严重。 “难道三浦阳介遇上了什么急事,带着手下人突然离开了?” 想到这里,掸虎终于感到了一丝不妙。 倘若仅仅是诸葛承突然离开,他并不在乎,然而,就连内森的雇佣兵分队也没了消息,这似乎有点不寻常,假如真是三浦阳介把手下人全部调走,总应当派人打个招呼吧? 掸虎看向窗外黑沉沉的夜空,突然之间,那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影,又在脑海中浮现出来。 “来人!传本王的命令,派人在周围严加守卫!不得放任何人接近!” 掸虎有点害怕了。 那人是一个刺客,万一趁着天黑摸到这里来,给自己一刀,那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当然了,掸虎对于夜宿在山村里的两百多士兵,反而并不是很担心。 开玩笑! 两百多人的掸家族士兵,那也是一支大部队,谁不知道掸家族士兵天生是山林里打仗的好手,在这样的夜里,绝对不会有华夏人的部队,敢于愚蠢地选择前来骚扰。 再者说,自由军主力已被击溃,这周围哪里还有敢于冒犯掸家族尊严的部队呢? “哼!明天一早,本王就带人杀入栗敢!谁敢反抗的,一律杀死!” 掸虎不知道的是,魏可已经来了。 骚扰? 不!魏可的选择绝不是骚扰,而是全歼! 小山村外。 魏可与王国伟并肩而立,举着望远镜,观察村里的动静。 “魏将军,今晚动手确实是个好机会!” 王国伟显然有些激动。 魏可笑道:“王团长不要心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这桌好菜已经上桌了,掸虎这蠢货,他现在是把自己刮干净了毛,就等着咱们煎炸烹煮,他跑不了!” 煎炸烹煮。 魏可说的有趣,心情特别放松。 王国伟赞道:“魏将军,我王国伟活了大半辈子,今天才知道,有些人的才能是天生的!我像魏将军这么大岁数的时候,还是个啥傻乎乎的愣头小子。其实,换作谁带领部队,灭了丘朗掸家族,也会忍不住心里砰砰直跳,魏将军的这份心性,如此沉稳,让我老王佩服!” 心性? 魏可是个什么心性? 其实真要说起来,魏可能如此沉稳,完全是因为他的心态不同。 诸如王国伟这样的华夏人,大半辈子生活在M北,他们哪怕成了华夏人中的高官,也时常心里不安,因为,M北的这十万华夏人,生存环境并不好,经常会被周围的其他种族欺负。 M北华夏人,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特殊群体! 尤其丘朗掸家族,这个种族在丘朗地区的强大,已经威胁到了栗敢华夏人的生存根基。 在这种情况下,王国伟作为主要指挥人员,亲自参与一场歼灭掸家族主力部队的战斗,甚至可能斩杀掸家族的领袖人物,这是名垂千古的美谈,如何能不激动? 试想,这一战之后,栗敢华夏人绝对会声名大振! 指挥战斗的魏可和他王国伟,必定会成为当地华夏人世代相传的英雄人物! 正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王国伟也年近五十了,他并没有太多的关于权力的野望,能让他在乎的事情不多,在他看来,剿灭丘朗掸家族,为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华夏人,挣得一片安全的天空,那是能超过一切的事情,甚至比让他当上一任栗敢王,还要重要。 “老王,请你命令部队,安心休息。总攻时间,不防就定在凌晨五点半!” “是!我立刻将命令传下去!” “老王,我的意思是这一战由你指挥,所有的作战命令,也由你下达!我本人,以及那措的部队,听从你的调遣。我们是协助作战,你和你的部队,才是此战最大的功臣!” “这!……感谢魏将军成全!” 第496章 凌晨的轰炸 凌晨五点,无名村。 当然了,今天之后,这个山里的小村子,绝对不会再无名了。 村子规模极小,总共不过是十来户人家,住在这里的人自然早就跑了,两百多掸家族士兵进入这里,把所有的屋子都占用了,硬是塞得满满的,所有的屋子里都住满了人。 掸家族是打仗的老手了,部队住在村子里,哪怕士兵们都很疲惫,周围的岗哨却配备齐全。 村子的每个方向上,都有士兵在站岗。 如此布置,别人要想向这支部队发动奇袭,成功率极低,因为,一旦敌人接近到小村周围,岗哨就会鸣枪告警,而两百多如狼似虎的士兵,在短短数分钟之内,就能全副武装投入战斗。 掸家族的战斗力很强! 最起码在目前的M北地区,还没有哪支部队,敢拍着胸脯说,自己能与掸家族在丛林战中占据上风。 至少,掸虎和他的手下们都是如此想的! 五点钟! 山林中弥漫着一团团的雾气,这是黎明前的最后时刻,再过不久,天色就要亮了,这一片山林也会被阳光笼罩,新的一天将开始。 一队队士兵摸着黑,向小村的外围区域,悄悄聚拢。 这些士兵的脸上,或兴奋,或紧张,全都鸦雀无声,手里紧紧握着武器。 他们的任务,全歼这支闯入栗敢的掸家族部队! 若是换作一天以前,这些士兵中的一大半,绝对不敢想这样的事,因为,哪怕心眼再粗的士兵也清楚,自由军的战斗力,不能与对面的掸家族相比。 试想,两千多自由军,依托南大营阵地,防守六百掸家族,尚且胆战心惊,这就是差距! 现在的情况是,人数八百的栗敢与那措联军,要来围歼近三百的掸家族! 双方兵力大约三比一。 在这其中,大约有一百多的自由军士兵,手中没有武器,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因为,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嫌带着枪累赘,已经把武器丢了。 但!现在这八百的栗敢与那措联军,心中有了一份希望。 他们觉得,自己有机会全歼敌军! 这份希望,来自于士兵们中间悄悄传说的一件事,说的是那措魏将军,这人带着一个拿大刀的手下,来到这里之后,一出手就把掸家族的两辆装甲车毁了,吓得两百掸家族士兵,仓皇逃走! 徒手掀翻装甲车! 掸家族逃走的时候,连自己最后一辆装甲车,都不得不烧毁! 那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 这人是无敌的,他出现在哪一方,哪一方就能打胜仗! 这个判断,除了以上的原因,至少还有两件事可以当作证据,第一,攻占了鹰嘴镇的,就是由魏将军带领的两百那措人,第二,101山地团王国伟和他的部队,不是失踪,而是被魏将军的手下人俘虏了。 我的天! 魏将军既然能做成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有他带领,灭了两百的掸家族,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哪怕是胆子小的士兵,手里没有武器,他们也咬紧牙,努力控制着有点哆嗦的双腿,跟紧了其他人,一起走向预设的战斗地点。 一群羊,只要有了一只狮子带领,他们也敢战斗! 很快,八百名联军士兵到达指定地点。 小山村的周围,包围圈形成,每一个方向,每一条通往村外的路口,哪怕是没有路的地方,也有士兵守在那里,举起枪口对准了小村内,默默等待着。 这是一支真正的混合杂牌军,着装五花八门,武器有新有旧。 那措独立团二营,栗敢第101山地团,这两支部队的战士们,成为核心力量,他们守在第一线。 紧随其后的是新组建的其他几个连队,有枪的在前面,没枪的跟在最后。 五点半! “听我命令!目标小山村!给老子把所有火箭弹都轰出去!” 王国伟带着激动的命令声下达。 顿时,通通通的声音接连响起,远离小山村的一处矮坡上,腾起一片白色的雾气,这是早已调好了射击诸元的多管火箭炮,突然开火! 12枚107毫米火箭弹,瞬间腾空而起。 说起来,这门63式火箭炮被运送到那措之后,仅仅是第二次满载发射,它的第一次发威,就令人眼前一亮,因为,当时的12枚火箭弹,直接将北栗山防御阵地后方的敌人炮兵阵地摧毁。 107毫米火箭弹,绝对是个大杀器。 轰!轰轰! 第一轮的射击,无疑是非常震撼人心的,12枚火箭弹,准确找到了小山村的中央位置,狠狠地一头扎下去,犹如天女散花一般。 剧烈的爆炸声猛然响起,好像滚滚闷雷,山摇地动! 不得了了! 这个小山村里不过就是十几间房屋,位置很集中,在12枚火箭弹的爆炸声中,几乎一小半的房屋,当场飞上了半空,剩余的那些房屋全部被爆炸气浪波及,摇摇欲坠,纷纷垮塌。 分散在村子周边的岗哨们,已经傻了。 这些哨兵根本想不到,有敌人来袭,却不是从地面上来,而是往村子里丢炸弹。 不仅是炸弹,还是大炸弹! 一群大炸弹! 小小的村子里,大火一下子就蹿起来了。 当村子里的浓烟稍稍散去,场面惨不忍睹,无数的士兵在废墟中哀嚎,惨叫声连成片,到处是残垣断壁,幸存的士兵在满地乱滚,根本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在睡梦中稀里糊涂被炸死的,还算走运,最倒霉的是那些被炸得半死的,惊恐到了极点。 埋伏在小山村周围的联军士兵,也惊得目瞪口呆。 太猛了! 那措人的大炸弹威力太猛了! 这场面对于绝大多数联军士兵来说,是生平第一次遇见,那措栗敢自由军的士兵,禁不住直打寒颤,因为,自由军与那措,曾经也处于敌对状态,也就是说,这些炮弹,原本也可能落在他们的头顶上。 107毫米火箭弹,比60迫击炮弹,那可不仅是摧毁力大了一倍两倍! “第二轮射击!发射!” 轰!轰轰! 又是一群炮弹,往小山村里落了下去。 完了! 在这两拨火箭弹的攻击下,不要说两百多士兵,就算再多一倍,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人的血肉是无法与炮弹相抗衡的,在这种毁灭性的打击下,掸家族士兵当场就被炸死大半。 侥幸能逃得活命的,腿脚已经发软,不再是曾经骁勇善战的掸家族勇士了。 王国伟站在山坡上,手里捏着望远镜。 他终于知道,魏可为什么将指挥权交在他手里,自己跑到前线上,与其他战士一起看热闹去了。 指挥? 鸟的指挥啊! 这场仗根本就不需要指挥,不要说布置在村子周围的,有一百战斗力强悍的那措独立团战士,就算这八百名士兵,全都是昨天被打得逃跑的败兵,这仗也打赢了! “命令!红色信号弹!总攻开始!” 第497章 军政分开 这一战,没有俘虏。& {} 两百余掸家族士兵,连同他们的丘朗王掸虎,全部被杀死在无名村。 掸家族如此英勇,在被火箭弹摧毁的情况下,依然没人投降,坚持战斗到全军覆没吗? 不! 很多掸家族士兵选择投降了。 当红色信号弹升起,八百名联军士兵,齐声呐喊,从四面八方奋勇冲出,杀向浓烟滚滚的小山村时,村子外围的那些掸家族岗哨,首先选择了跪地投降,将双手高高举起。 然而,这并不能保全他们的性命! 联军士兵已经杀红了眼,他们要为自己死去的战友报仇,无论是那措独立团,还是栗敢自由军,不约而同选择了拒绝接受俘虏,将那些跪地求饶的掸家族士兵,一个个当场击毙。 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这是一场发泄。 华夏人发怒了。 尤其是那新组建的七个连队的栗敢自由军,在这场发泄中,突然找到了自信,他们发现,原本不可战胜的掸家族人,也不过是与自己类似的普通人而已。 掸家族士兵,中了枪也会死! 也会吓得发抖! 在这一刻,许多的自由军士兵,开始真正为自己曾经的懦弱,感到羞耻,因为,他们前一天在面对同样的掸家族士兵时,选择了望风而逃,没有勇敢地去战斗。 假如两千多自由军士兵,全都奋起抵抗,屈屈六百掸家族,根本无法越过南大营防线! 一个兵,不能像条狗似的不战而逃! 这句话是那措魏将军说的! 没错,那措独立团的士兵,同样也是华夏人,甚至于,有些那措士兵本身就是栗敢人,但所有人都能看到,那措部队的战斗力,要远胜于栗敢自由军,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那措独立团在与丘朗掸家族的战斗中,总是占据优势,为什么? 因为那措有红姐那样的指挥官,更有魏将军! 战斗,持续了不足一个小时。 当黎明的太阳升起,小山村里的火光逐渐熄灭,八百名联军士兵,聚拢在一座座废墟前,出神地望着眼前尚且冒着浓烟的战场,久久不愿散开。 有人在笑,也有人在哭。 胜利了! 入侵栗敢地区的掸家族部队,无一人漏网,全数被歼灭! “万岁!” “魏将军万岁!” “华夏万岁!” 人群中,突然有人放声呐喊,紧接着,所有人都加入了呐喊的行列,这喊叫声一浪又一浪,远远地传入周围的群山中,余音不绝于耳。 魏将军万岁。 这是士兵们一种表现自己情绪的方式。 纵观各类不同的群体,士兵的思想其实是最直接的,毫无疑问,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最大的功臣就是那措魏将军,如果没有他,南大营防线已经被攻破,接下来,栗敢也会遭殃,华夏人将失去最重要的一片居住地。 如果事情发生,所有参与这场南大营保卫战的士兵,都是历史的罪人! 现在,他们却是功臣! 也正因为如此,士兵们高呼“魏将军万岁”,以表示他们对于魏可的尊敬与崇拜。 “魏将军,我们找到掸虎了!” 掸虎! 现任丘朗王,丘朗掸家族各部之首! 被找到的,当然不是活着的掸虎,而是一只死虎,也怪掸虎不走运,他为了害怕自己被人刺杀,居住的是恰恰是村子最中心的屋子,结果,第一轮炮弹落下时,这间屋子就被炸毁了。 发现掸虎尸体的,是张大牛和他的手下,他们从倒塌的墙壁下,把掸虎给扒了出来! 掸虎死了,身体被砸得稀巴烂,血糊糊一片,幸而脑袋还算完整。 魏可是见过掸虎的,一眼就认出,这就是那个曾经在丘朗王宫内,奸 | 杀自己嫂子,又跑去杀害自己大哥的混账东西,这人也算是该死,被炸死算便宜了。 前任丘朗王掸雄,死于魏可的刀下! 现在,掸虎也被魏可的手下,用火箭炮轰死了! 说起来,魏可真是丘朗掸家族的克星,不仅前后两任丘朗王死在他手里,整个掸家族也因为魏可而倒霉,从一个强盛的种族,如今变得主力部队统统死光,首领莫名其妙死在外面,群龙无首。 “这人就是掸虎,看起来的确很凶恶!” 得知掸虎被找到,毛静卿和王国伟、楚红柳都赶来了。 魏可大笑道:“掸虎已死,丘朗掸家族大势已去!这就叫作恶多端必自毙,掸家族一个小小的种族,妄图称霸M北,奴役我十万华夏人,这就是下场!” 王国伟也笑道:“这个小村子真是我栗敢的福地,不如以后这里就叫作灭虎村!” 灭虎村。 丘朗王掸虎被灭之地! “好!这个名字有气势,往后在栗敢,也有一处能拿出来吹嘘的地名了!” 众人都是哈哈大笑。 是人多少都是有点图虚名的,灭虎村这名字一出,对于他们这些参加了战斗的人,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相当于成为了保护栗敢华夏人的民族英雄。 唯有毛静卿的笑容稍稍有点勉强,将眼珠转了转。 “魏将军,两位团长!现在,入侵的掸家族全部消灭,闵长河那卑鄙小人却没找到!我的意见,立刻将闵长河的罪行公之于众,另外,闵长河空缺出来的栗敢安全委员会委员一职,我推荐王团长出任,你们看如何?” 将毛静卿话里有话! 魏可的心里忍不住一跳。 果然,很多人都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的,这才刚刚打了胜仗,毛静卿就有想法了。 其一,闵长河空出来的位子,谁来干? 闵长河是栗敢主席,自由军总司令,军政大权一把抓,这个位子,当然是极具吸引力的,而毛静卿甘愿冒着风险,亲自跑来前线,为的就是抢下这个位子。 毛静卿最大的竞争对手,应当是自由军副总司令孙连仲。 当然了,现在又多出来一个王国伟。 其二,毛静卿既要防着魏可,又必须拉拢魏可! 在M北这地方,想当一方老大,必须手里掌握兵权,就比如王东升和闵长河,如果你手里没有兵权,又要强出头的话,那是很危险的,分分钟就被人赶下台,连小命都保不住。 毛静卿最大的缺陷,就是手里没有兵权。 不过,此时的栗敢自由军,无疑是最弱小的时候,实力甚至不如那措独立团,只要魏可选择站在他毛静卿的一边,支持他,他就能顺利成为新的栗敢王! 毛静卿想当新一任栗敢王? 看着毛静卿近乎于火热的眼神,魏可突然哈哈大笑。 “毛市长,闵长河的罪行当然要公布!但我认为,以往的栗敢,无论王东升还是闵长河时期,对于栗敢十万华夏人来说,都是一种不幸!既然闵长河已经叛变,栗敢安全委员会也没必要存在了!” “啊?取消安全委员会!” 毛静卿大吃一惊,甚至吓得后退一步。 魏可这时候说安全委员会没必要存在,那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魏可想趁机将栗敢与那措合并,自己来当这个栗敢王,大权在握? 不仅毛静卿害怕,就连王国伟也连连皱眉。 开玩笑! 如果魏可要那么做,现在真没人能阻止他,不过,栗敢并没有真的完全安定下来,周边的威胁未除,一旦魏可宣布自己当栗敢王,说不准就会再次惹出祸端,栗敢发生内乱。 “毛市长,王团长,两位不要惊慌!魏某人的意思,栗敢或许并不需要再来一位独 | 裁者,我们何不变换一种思路。比如说,毛兄负责政务,王兄负责军事,你们两位携手,军政分开,各司其职!那样岂不更好吗?” “啊?军政分开!” 第498章 收小弟 军政分开,各司其职。 让毛静卿成为新一任的栗敢王,然后,把希望寄托在毛静卿的身上,押宝这家伙一直对自己保持一种友好的态度,借此让那措实现真正的和平稳定? 对不起,魏可信不过毛静卿! 他不仅信不过毛静卿,无论什么人来当栗敢王,他也信不过! 人的**是无止境的,当栗敢没有了外部威胁之后,栗敢与那措的关系,又会再次成为一个大问题,除非新任栗敢王是个圣人,否则,如何能容忍一个强大的那措,存在于自己身边? 不想有麻烦,那就消灭这个麻烦! 魏可的办法很简单,把栗敢的军政权力拆散了,让毛静卿与王国伟,各执一半,如此一来,热衷于权力的毛静卿获得了实权,而喜欢带兵的王国伟,也成了栗敢自由军真正的一把手。 平衡! 只有当栗敢的行政权与军权,分别掌握在两个人手里,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那措才是真正安全的,因为,未来的那措,恰恰就是这种平衡的关键节点。 毛静卿与王国伟,不约而同陷入沉思。 不得不说,魏可的主意虽然标新立异,却恰好戳中了这两个人的痒点! 毛静卿迟疑道:“市政府不能节制自由军,怎样保证自由军一定会服从栗敢的利益?” 魏可笑道:“军 | 队唯一的职能是打仗!自由军的给养、后勤,不都控制在市政府的手里吗?如果自由军敢胡作非为,你完全可以停掉自由军的后勤保障!这样吧,我建议由栗敢和那措,建立一个联合协调机构,这个机构成立的目的,就是化解矛盾,一致对外!” 联合协调机构。 魏可再次抛出了一个新观念。 “好主意!” 王国伟道:“联合协调,一致对外!毛市长,我王国伟以个人名誉承诺,只要我指挥栗敢自由军一日,自由军全体官兵,绝不干涉栗敢内政。自由军的枪口对外,保护栗敢的利益!这一点,请魏将军作证!” 王国伟郑重承诺。 毛静卿这才答应道:“好!我毛静卿也以名誉承诺,市政府保证自由军的独立性。我也请魏将军帮忙作证!” 这就妥了。 魏可在心里暗乐。 毛静卿和王国伟两个人,在栗敢新体系中的位置,既有合作,又有对抗,其他人想打破这种新格局,无异于是两个人共同的敌人,这样的栗敢,才是对那措最有利的。 “哈哈!” 魏可大笑道:“今天真是喜事连连,毛市长,王团长,恭喜二位成为栗敢人的共同领袖!未来的栗敢,一定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与富强,栗敢人的日子,一定比以前更好!” 三人相互击掌,各自大笑。 没错!三个人都得到了他们各自所需要的东西! 换句话说,随着三个人的击掌,栗敢与那措,新的同盟关系成立了,这是一个奇怪的三方同盟,但不得不说,正因为是三方,这个同盟才显得更牢固。 这才是真正的同盟! 相比较而言,孙连仲搞起来的所谓同盟,不过是骗孩子的把戏而已。 那么,孙连仲的利益呢? 谁管他! 就连魏可,也没在乎孙连仲的利益,相比于一肚子阴险的孙连仲,他更愿意相信毛静卿,或者说,魏可相信的是制度,当毛静卿手中无兵权,他想翻起风浪,也没那个能力! 在灭虎村,栗敢与那措联军,经过了简单的修整,向鹰嘴山开拔。 掸虎已死,不趁机掐死了掸家族,更待何时? 鹰嘴崖下。 俗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谁也没想到,从山崖上滚下去的闵长河,竟然没有摔死,他把自己的胳膊摔断了,却留下一条命,这时候的闵长河不敢留在栗敢境内,就往鹰嘴山的山口方向跑。 不料,掸虎的部队早已攻破南大营防线,进入了栗敢东南部山区。 走投无路的闵长河,一咬牙,托着胳膊跑到了鹰嘴崖山下。 鹰嘴崖是孙连仲的地盘! 在闵长河看来,孙连仲才是他最好的朋友,既然栗敢不能回去,他就来找孙连仲,因为,孙连仲手里还有一个团的兵力,假如这一个团肯跟随他,他完全可以东山再起! 半路上,闵长河就和另一帮人撞上了。 诸葛承。 话说,此时的诸葛承,也是狼狈如丧家之犬,快要急得上吊了。 诸葛承为什么着急? 严格地说,不是诸葛承自己有了麻烦,而是他的主子三浦阳介有了麻烦,因为,三浦手下的那支雇佣兵分队,突然之间失去音讯,有证据显示,内森等人极可能被人团灭了。 内森被人干掉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内森率领的那支雇佣兵分队,是三浦手里最重要的筹码,没了这股力量,三浦还有什么资格,平等地与掸虎合作? 于是,三浦传下命令,要求诸葛承立刻拉起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 拉队伍的对象,就是鹰嘴崖上的孙老三! 金钱,武器,报仇的承诺! 无论孙老三想要什么,诸葛承都可以答应,他唯一必须做到的,就是把孙老三一伙山匪,拉到自己的手下充门面,然后,迅速赶往栗敢前线,继续与掸虎的合作。 真是讽刺! 此一时彼一时也! 孙老三死了,掸虎也死了,形势不如变化快,无论诸葛承还是闵长河,却都两眼一抹黑,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无论他们的想法有多美好,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 于是,诸葛承与闵长河这两个匆匆忙忙的家伙,一头碰在了一起。 “抓住他!看看他是什么人!” 诸葛承并不是一个人,除了单雄虎和白小利,还有十几个临时拼凑在一起的手下,勉强凑成了一支小分队,只不过,都是歪瓜裂枣的人物,仅能吓唬普通人而已。 闵长河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我……我是个做小买卖的,路上不小心摔下了山崖,把手跌断了。” “撒谎!这里正在打仗,你一个做买卖的敢随便跑?” 诸葛承当然不容易糊弄。 但,诸葛承仔细看了看闵长河,突燃看愣了。 他认识闵长河! “你,你是栗敢的闵总司令?你怎么弄成了这样?” “你认识我?哎!一言难尽,我说这位兄弟,你们也是栗敢的华夏人吗?不如这样,你们随我上鹰嘴崖,以后就跟着我!放心,我是栗敢自由军总司令,还是栗敢安全委员会主席!你们跟着我,想要升官发财,我都能保证让你们满意,只要你们现在保护我的安全!” 闵长河看中诸葛承手下这十几个人,以及十几条枪了。 今时不同往日! 要是换作以往,像诸葛承这些歪瓜裂枣,根本不可能被闵长河看在眼里,然而,现在的他成了孤家寡人,身边连个卫兵也没有,是个人他都愿意收。 听了闵长河的话,诸葛承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他是跑来鹰嘴崖收小弟的,不料,小弟还没见到,居然有人想把他收作小弟! 第499章 见面 鹰嘴崖。 如今的孙连仲,想死的心都有。 他带领自己嫡系的一个自由军团,杀入鹰嘴山,为的当然是保留自己的实力,如果能趁机再赚取一点军功,那就更好,可以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位勇敢善战的英雄。 不是吗? 等闵长河和掸家族碰得头破血流,两败俱伤的时候,他领着队伍突然杀出,就会顺理成章成为栗敢人的救世主,到了那时,他的威望必然会压过闵长河。 找个机会,悄悄将闵长河杀了,他就是新一任的栗敢王! 然而,理想很美好,现实太残酷。 孙连仲太高估了自己易个团的战斗力,同时,也低估了掸家族部队的战斗力。 仅仅是一场短暂的阻击战,他的嫡系,整整一个团的人马,被掸家族打垮了,发疯般的逃跑,拦都拦不住,死伤过半,剩余的残兵败将,自顾自逃进了深山。 等孙连仲缓过劲来,身边居然只剩下十几个亲信手下! 此情此景,差点把孙连仲当场气死! 幸好,那些掸家族士兵也是蠢,大部分喝下了巴豆粉的泉水,中毒倒下,拉了个不亦乐乎,也失去了进山围剿的机会,这才使得孙连仲侥幸逃过一命。 匆忙中,孙连仲带着人,绕了个远路,狼狈跑回了鹰嘴崖。 鹰嘴崖上,还有孙老三手下的十几个山匪。 回到了鹰嘴崖,孙连仲终于松了口气,别的不提,这条命算是保住了,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只是由于电台丢失,周边的战况,孙连仲根本不清楚,连忙派出手下,赶往四处打探。 据鹰嘴崖山匪们交代,鹰嘴镇那边的那措独立团,似乎是守住了。 掸虎率领掸家族大部队,冲向了南大营防线! 另外,那措魏将军也离开了鹰嘴镇,带领二三十名手下,经由鹰嘴崖后山小道,匆匆赶回栗敢境内,似乎是有什么紧急军情,而给那措魏将军带路的,是孙老三和武二。 这都是些什么情况? 孙连仲觉得自己脑袋不够用了。 假如他的嫡系团还在,此时的他,应当率领一个团的兵力,从山口方向,突然出现在掸家族大部队的身后,去当那个救世主,救所有人于水火,然而,谁让他自己手里已经没了兵! 头疼啊!似乎一切都乱套了! “报告!山下来了一帮人,说是要找孙老三老大!” “咦?是什么人?” “领头的自称他叫小诸葛。” 小诸葛! 孙连仲当即一惊。 当初诸葛承前来劝说孙老三,想让孙老三竖起反旗,这件事孙连仲自然很清楚,也就是说,这位自称小诸葛的人,是在替丘朗王掸虎办事,是属于掸家族一方的敌人。 这种时候,双方正在打仗,这人怎么又会来找孙老三? 孙连仲眼珠一转。 “来人!给我埋伏在左右,听我的号令行事!” 既然来的是敌人,孙连仲自然要防备,但,这伙人显然对鹰嘴崖上的变化一无所知,莽莽撞撞一头扎进来了,这就让孙连仲多了几种选择。 孙连把一身自由军军服换了,套上一身黑色褂子,想了想,自己现在也算有名气的人物,害怕对方认出来,又给自己脑袋上扣上一顶宽边礼帽。 摇身一变,堂堂自由军副总司令,成了鹰嘴崖山匪。 诸葛承带着人,大摇大摆进了议事大厅。 这地方,诸葛承不是第一次来,熟门熟路,再者说,他自认为清楚孙老三的底细,并不担心孙老三会对自己不利,因为,孙老三绝不可能与栗敢自由军一条心。 他哪里知道,孙老三已经死了,现在等着他的是孙连仲! “咦?孙老大不在吗?” 诸葛承见到坐在大厅里的,是个陌生的中年礼帽男,很奇怪。 孙连仲佯装笑道:“诸葛先生,我们老大有事不在鹰嘴崖。我也姓孙,叫孙老四,我们老大不在的时候,鹰嘴崖上的事情都归我掌管!你有什么事,和我说是一样的!” 孙老四。 听这个名字,应当是孙老三的兄弟,地位仅次于孙老四而已。 诸葛承迟疑道:“这位老四当家的,不知道,我上次和你们老大谈的事情,你也能做主吗?” 谈的事情,什么事? 当然指的是让孙老三竖反旗,共同对付栗敢自由军的事。 这件事,哪怕在鹰嘴崖上,也是一件极为隐秘的事,假如眼前的礼帽男,连这件事也不知道,诸葛承只能自认倒霉,乖乖等孙老三回来后,再和孙老三谈判。 孙连仲道:“诸葛先生,你如果说的是举旗的事,和我谈就行!我孙老四,也是当初孙友三将军的旧部,我们这一班兄弟,十年潜伏栗敢,为的就是报仇!不瞒诸葛先生,王东升狗贼,就是我们设局除掉!我们不仅要杀王东升,还要杀闵长河!那帮自由军余孽,都该死!” 孙连仲说的动情。 当然了,他是孙友三的亲儿子,要说为孙友三报仇,他的愿望是最迫切的,同时,孙连仲说出这番话,也是为了取得诸葛承的信任。 诸葛承终于满意地点头。 “好!既然是孙将军的旧部,那就再好不过!这一次我小诸葛前来鹰嘴崖,就是诚心诚意邀请众位英雄入伙。只要鹰嘴崖竖起大旗,和我们一起共同声讨栗敢自由军,我们愿意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武器装备,用于扩充部队!” 资金!武器! 孙连仲的心脏猛地一跳。 这真叫瞌睡来了有枕头,如今的他,诸事不顺,虽然混了个栗敢自由军副总司令的职务,反而把自己手下的嫡系部队给损失了,试想,等那些走散的士兵回来,武器弹药肯定奇缺。 在这M北,手里没有兵,说话都没底气! 假如能哄骗了眼前的小诸葛,弄来一批资金和武器,很快就能很快拉起一支部队! “诸葛先生,我代孙老三答应你了!其实,我也是鹰嘴崖的老大,当初我和孙老三兄弟两个人,一个潜伏在栗敢,另一个上了这鹰嘴崖,我们不分彼此!诸葛先生请放心,我同意了,就等于孙老三同意!只不过,我们如果竖起大旗,你们的援助,何时能到?” “孙先生痛快!” 诸葛承大喜,他也没想到,事情办得如此顺利! 他想得很清楚,一旦这股山匪举旗,在掸家族和栗敢自由军的双重压力之下,这股山匪唯一的出路,就是投靠三浦,否则,分分钟就会被人灭了。 这种形势,正是他诸葛承最想看到的。 “只要鹰嘴崖举旗,援助在一两日之内,即可到达!另外,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这次我小诸葛前来鹰嘴崖,给鹰嘴崖上的众位英雄,带来一个人,这是一份最好的祭旗大礼!” 诸葛承说着,得意一指自己身后。 话说,诸葛承的身后,跟着一帮小喽喽,这帮小喽喽押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那人不仅被绑着,头上还给套上了一个黑布袋子。 “摘下这狗贼头上的袋子!” 诸葛承一声大喝。 那人头上的袋子被拽掉,还有一块塞住嘴巴的破布,也被小喽喽一把抽走。 闵长河和孙连仲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全都傻了。 第500章 火拼 孙连仲做梦也想不到,被押上山的是闵长河! 此时的闵长河,应当坐镇南大营,指挥四个团的自由军,抵抗掸家族入侵,为什么居然成了诸葛承的俘虏,还被押到了鹰嘴崖上? 闵长河成了俘虏,南大营的那四个团的栗敢自由军呢? 孙连仲的脑子里嗡嗡直响,当机了。 闵长河已经气疯。 他的眼睛看不到,嘴巴不能说,偏偏耳朵却能听得到,刚才孙连仲说的那些话,一字不落被闵长河听到了,以他的智商,不难猜得出,孙连仲说的都是真话。 所谓的高连仲,姓孙,是原栗敢将军孙友三的旧部! 这人和鹰嘴崖山匪孙老三,是一伙的! 王东升的死,孙连仲也有份! 这一连串的信息,将闵长河打击的体无完肤,在惊讶之余,真是给气疯了,因为,孙连仲伪装的太好了,将他闵长河耍得团团转,不仅得到他的充分信任,还混成了栗敢自由军的副总司令。 而孙连仲是要杀他闵长河的! 还要杀了他来祭旗! “哈哈哈!” 闵长河怒极而笑,叫道:“高连仲!你的本名应当叫孙连仲吧?你这个阴谋小人,骗得老子好苦!老子把你当亲兄弟,提拔你当了栗敢安全委员会委员,还当了自由军副总司令!你这狗东西却要恩将仇报,要杀老子,一条狗也比你有良心!你好狠毒的心肠!” 闵长河破口大骂。 孙连仲也反应过来,拍案怒骂道:“闵长河你个老东西!你和王东升阴险狡诈,可怜我父亲孙友三,堂堂栗敢王,竟然惨死在你等狗贼之手!老子恨不得挖了你的心肝!” “你,你竟是死鬼孙友三的孽子!” “哈哈!现在知道我是谁了,老天保佑,让你闵长河落在我孙连仲的手里。老子今天要活扒了你的皮,还要把你点了天灯,祭奠我父在天之灵!” 闵长河与孙连仲一番对骂,早已忘记了其他人的存在。 诸葛承等人看傻眼了。 这是什么情况! 坐在鹰嘴崖土匪窝子里的这个礼帽男,他虽然和闵长河有仇,但他的身份却不是什么山匪,而是栗敢委员,是个大官,还担任栗敢自由军副总司令。 诸葛承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小眼睛四下里乱扫。 他可不是傻子,栗敢自由军正在和掸家族打仗,堂堂的自由军副总司令,却跑来伪装山匪,还在一本正经和他谈论要竖起反旗,怎么反! 自由军副总司令,反自由军? 就在这时,闵长河被骂得又气又恼,突然挣脱了几个小喽喽,笔直对准孙连仲冲了上去。 “唉哟救命!” 孙连仲一声惨叫。 孙连仲坐在椅子上,猝不及防之下,被闵长河一头撞在了脸上,顿时鼻血长流,仰面往后就倒,哗啦一声响,椅子倒了,一脸是血的孙连仲摔在了地上。 这下不得了,随着孙连仲一声大叫,从大厅的后面,呼啦啦冲出一群人。 这一群人,有的穿着山匪的衣服,有的穿着自由军军服。 十几个人,手里端着枪! 孙连仲安排在暗处的手下们,全都跑出来了! 在他们的对面,诸葛承带来的一帮小喽喽们,一见不妙,慌忙也把枪举了起来! 双方几十人大眼瞪小眼,举枪对峙! 在这座大厅里,随着这一幕发生,所有人顿时觉得心惊胆战,因为,这几十个人分作两边,枪口对着枪口,现场的形势颇为诡异,就像一口油锅,就差一颗火星,立刻引燃。 偏偏,现场最重要的一个人物,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 孙连仲根本没注意到不对劲,爬起身抹了一把脸上的鼻血,气得嗷嗷大叫。 “闵长河你个老贼!老子打死你!” 孙连仲大声叫骂,伸手拔出腰里的手枪,对准闵长河的胸口。 闵长河大惊,转身想跑。 然而,可怜闵长河双手被绑,他哪里逃得掉? 啪啪啪! 孙连仲开枪了! 一连三枪,枪枪命中闵长河,把闵长河打得啊地一声惨叫,摔倒在地,两腿蹬了蹬,顿时毙命。 “哈哈哈!爹!儿子终于杀了闵长河!” 孙连仲仰天一声大笑。 嗒嗒嗒! 啪啪!啪啪啪! 孙连仲的这三枪,好像给现场点燃了那颗火星,原本已经紧张到了极点的众人,不约而同扣响扳机,在这种时候,所有人的想法都是相同的,那就是! 谁先开枪谁能活命! 然而,真的是谁先开了枪,谁就能活命吗? 就在这一刹那,大厅里就像开了锅的糖炒栗子,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所有人都在拼命射击,子弹横飞,无数的鲜血同时飙飞,惨叫声响成了一串一串。 完了。 所有站着的人,一个也未能幸免! 噗通!噗通! 几十人好像商量好了一般,下饺子一般栽倒,一个个双眼瞪得滚圆,却再也喊不出一个字。 最倒霉的就是孙连仲。 他站在人群的中心,胸前背后布满弹孔,鲜血汩汩地往外流,瘫软在地,很奇怪的是,他的脸上的表情,和其他人完全不同,没有惊恐,反而保持了一种狂笑的模样。 孙连仲是笑着死的! 他终于亲手杀死了他父亲的仇人之一,处于亢奋之中,表情居然很诡异! 闵长河死了。 孙连仲也死了。 天意啊!栗敢自由军的两位统帅,正副总司令大人,在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火拼当中,同时毙命,无论他们生前有多么显赫,还有多少愿望没有达成,都结束了。 “啊!我的妈呀!” 满地的死尸中,突然爬起一个人,发疯般往外就跑。 诸葛承! 要不怎么说,聪明人占便宜呢? 诸葛承是现场最聪明的那个人,也是第一个感觉到不妙的,他看到孙连仲不顾一切开枪,第一时间就趴在了地上,双手抱头,这个动作,让他躲过一劫。 双方数十人被打成了马蜂窝,诸葛承却毫发未伤。 不过,诸葛承可是吓坏了,再也不敢留下,拼命跑出了大厅。 除了诸葛承侥幸逃得活命,居然还有第二个幸运儿,这人是白小利,他也算脑子活泛的,只不过动作稍微晚了一点,肩膀上中了一枪,疼得他龇牙咧嘴。 白小利捂着肩膀坐起来,晃晃脑袋,一眼就看见,一个肉墩墩的血尸体正趴在他的大腿上。 这人是单雄虎。 一白一虎,白还活着,虎已经死了。 白小利吓得一哆嗦,吃力地从单雄虎身子下面爬出来,急忙往外面跑。 随着这两个人跑出去,大厅里,再也没有一个活人! 过了不久,两个山匪才慌慌张张跑进门,一见这个场面,顿时惊得哎呀一声大叫,两个人哆哆嗦嗦上前,一直走到了孙连仲的死尸前面。 “完了!少主也死了!” “鹰嘴崖的兄弟们都死了,这地方再不能呆,咱俩也跑吧!去打听打听,不是还有孙老三和武二吗?他俩是有本事的,咱俩要能找到他们,还能跟着混口饭吃!” “行!赶紧跑!” 第501章 求和 鹰嘴镇。 首发哦亲 战争结束了。 来自于丘朗的掸家族部队,拖来了一门老式山炮,却一炮未放。 掸家族各部的增援兵力,已达上千人,这些士兵全都集中在鹰嘴镇以南数公里范围之内,却按兵不动,很诡异地保持着一种高度戒备状态。 或者说,掸家族再不敢轻举妄动! 在掸家族营地的南面,开来了一支数百人的部队,那是原本盘踞在孔特木的华洪会,由付文涛和刘红鸳率领。 华洪会的援兵到了。 话说,栗敢与那措联军,围歼掸家族主力部队,这样的大动作,魏可自然不会忘记华洪会,他早已派人暗中通知付文涛,请华洪会出兵相助,堵住掸家族的后路。 不仅有华洪会,还有另一股援兵! 就在掸家族各部的侧后方,出现了一支人马,约有一百多人,那是紫辰率领的紫氏一族的部队,这支部队似乎与其他各部都没有关系,却偏偏也堵在了掸家族各部的后面! 场面蹊跷了。 掸家族四部的增援部队,陷入三面围困。 栗敢与那措联军、华洪会、紫氏一族,各执一角,恰好将上千人的掸家族四部,团团围住,这是一个包围之势,一旦掸家族四部敢轻举妄动,就会遭到灭顶之灾! 当然了,最让掸家族士兵们害怕和彷徨的,还不止这些。 鹰嘴镇南侧阵地上,竖起了一根高高的竹竿,上面挂着一颗人头。 掸虎的人头! 丘朗王掸虎被杀死了! 这场波及十余万人,参战人数数千的M北大战,最初的起因,就是掸虎纠集掸家族四部,妄图侵占栗敢,将栗敢也纳入掸家族的势力范围,却不料,掸虎本人却已经死了。 “报告!紫氏一族派来使者紫茂,求见魏将军!” 最先打破寂静的,是人数最少的紫氏一族。 紫辰的大儿子紫茂来了。 紫氏一族出兵,并不是魏可传讯找来的,而是紫辰自己带领手下族人,主动跑了过来,况且,紫氏一族暂时处于外围,孤零零守住一角,他们的态度并不明朗。 那么,紫茂为什么而来? 紫茂来了,魏可当然要亲自迎接,随行的有楚红柳和王国伟。 现在这种形势下,栗敢与那措合兵一处,不仅占据重要据点鹰嘴镇,而且兵强马壮,战斗力处于各方势力之首,尤其是总兵力达到三百余人的那措独立团,那是谁也不敢小觑的一股强大力量。 “紫茂参见魏将军!” 紫茂见魏可出迎,连忙恭敬施礼。 魏可忙上前拉住紫茂,笑道:“紫茂兄,你父亲的身体还好吗?这次来有事吗?” 紫茂正色道:“谢谢魏将军,我父亲身体很好,他老人家也向您问好!魏将军,紫茂这次前来,是代表丘朗的掸家族五部,向那措和栗敢两方面,求和!” 求和! 紫茂来向联军求和,而且代表的是掸家族五部,而不是紫氏一族。 到了这时候,鹰嘴镇上飘扬着两面大旗,栗敢自由军和那措独立团,尤其是那措独立团的这杆大旗,已经竖起许久,令人分外惊讶。 攻占了鹰嘴镇的,不是栗敢人,而是那措人! 那措,只不过是栗敢附近山区里的一个小地方而已,却在这场战争中,发出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紫茂来了,原因很简单。 挑起战争的是掸虎,现在掸虎死了,其余掸家族不想再战,四部的头头脑脑们一商量,干脆派人找到紫辰,让紫氏一族出面,来向栗敢与那措联军求和。 说的好听是求和,说的不好听,掸家族是认输了。 这场仗还能再打吗? 一旦继续打下去,掸家族四部的下场,很可能不是战败,而是彻底灭亡,除了没有参与侵略的紫氏一族,其余四部的精锐士兵几乎死完,他们没有能力抵抗,唯一的后果就是惨败,然而遭到屠杀。 魏可终于变得郑重起来。 “紫茂兄,兹事体大,我需要征求大家的意见!” “好!我父亲的意思也是如此,请魏将军尽力说服各方,我掸家族这一次做错了,愿意向受到伤害的各方道歉!如果战争就此停止,我丘朗掸家族五部,郑重作出承诺,从此不再举兵踏入栗敢一步!” 紫茂的态度,不亢不卑,软中有硬。 魏可皱眉。 掸家族虽然认输了,但似乎也仅仅是认输而已。 道歉? 一次大规模的侵略行动失败,栗敢方面死了那么多人,现在,作为侵略者的掸家族战败了,打不下去了,一句道歉就想了事,道歉顶个鸟用? 魏可看向王国伟道:“王兄,你是什么意思?” 王国伟摇头道:“这种事你不需要问我,你决定怎么做,我栗敢自由军跟着!” “好!” 魏可眉头一挑道:“紫茂长老,求和可以,但你的用词不准确,应当是投降!所有掸家族各部,除了紫氏一族,必须立刻放下武器,向M北华夏族联军投降!” 投降! M北华夏族联军! 紫茂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魏将军,投降可以商量。但,一定要让士兵们放下武器吗?我们掸家族的勇士,自古以来没有放下武器的先例,我担心,这个要求,掸家族四部不会同意?” “第一,投降没商量!第二,不放下武器,那就再战!” 魏可斩钉截铁。 他是战士,根本不怕打仗! 哪怕紫氏一族也与那四部联手,不过是多出来一百多人马而已,魏可并不担心,哪怕是增加一些损失,他也要把丘朗掸家族连根拔起,不让对方有再次复仇的机会。 掸家族绝对是个凶悍的族群。 万一以后再出个与掸雄掸虎兄弟之类的人物,不是麻烦不断? “魏将军,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我听说,你们华夏人一贯讲仁德,讲的是杀人不过头点地!我们掸家族既然低头认错了,何苦还要相逼!” “相逼?” 魏可冷笑道:“紫茂长老,我来问你!假如我们华夏人这一仗打败了,我们只是低头认错可以吗?我的战士们还能握着武器离开战场吗?痴人说梦!当了侵略者,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华夏人讲仁德,对待的是自己的朋友!对待敌人,我们用的是子弹!” 魏可一席话,让紫茂讷讷说不出话。 王国伟高声赞道:“魏将军说得好!仁德留给朋友,对待敌人的只有子弹!掸家族若不放下武器投降,那就再战!哪怕我栗敢自由军战到一兵一卒,也不后悔!” “战!战!战!” 周围的士兵,无论栗敢自由军,还是那措独立团,全都热血沸腾,高声大喊。 紫茂的脸色,变得一片苍白。 第502章 割地赔偿 鹰嘴镇南,山坡下。 一张长条桌摆开,在桌子两侧,坐的都是如今M北的头牌人物。 向南的一侧,坐的是王国伟、楚红柳、付文涛,他们各自代表栗敢、那措和华洪会,又结为一体,对外的称呼,就是魏可临时取的名字,叫作“M北华夏联军”! 向北一侧,一共坐了五个人。 紫辰、沙迪琼、仇通、木槿,以及一个叫作白明苍的老年掸家族人,他们分别代表掸家族五部。 没有中间人,直接谈判! 严格地说,这次谈判是个四方会谈,谈的是掸家族四部投降的条件。 沙迪琼和仇通,为什么会在这里? 话说,能当上部族大长老的人,没一个是蠢蛋,当掸虎命令部队撤退,进入山区的时候,沙迪琼和仇通两个人一商量,悄悄带上三五个亲信,溜出大部队,途径鹰嘴镇外人迹罕至的山岭,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跑回了丘朗境内,也侥幸逃过一劫,没有丧命。 但,此时的两个人,真后悔自己跑回来了! 他们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作为本部族的代表,出席这一次的投降谈判! 这是耻辱啊! 千百年来,丘朗掸家族无论强大还是弱小的时候,从没有向外族公开投降,他们开了掸家族的先河,虽然逃掉一条命,却注定要被拴在耻辱柱上。 然而,不谈判也不行,不谈判就是死,全族的老老少少,都要陪葬! “诸位掸家族长老,我代表魏将军,发表四点意见!” 楚红柳英姿飒爽,第一个发言。 “第一,掸家族四部必须放下武器,无条件投降!第二,这是一场由丘朗掸家族四部挑起的侵略战争,掸家族必须公开向栗敢与丘朗地区的全体华夏人,赔礼道歉!第三,在历次纷争中,M北华夏人损失惨重,掸家族必须给予足额赔偿!第四,割让丘朗城与鹰嘴镇,由M北华夏人管理!” 公开赔礼道歉! 足额赔偿! 割让丘朗城和鹰嘴镇! 楚红柳此话一出,不仅对面的五位大长老傻了,就连王国伟和付文涛也傻了。 王国伟和付文涛两个人,他们能坐在今天的谈判会场,已经非常骄傲,因为,这对于全体M北华夏人而言,绝对是一件壮举,任何参与谈判的华夏人领袖,与有荣焉! 他们会被历史记住! 他们是胜利者,打的一个实力强悍的外族,不得不缴枪投降! 然而,就连王国伟和付文涛也没想到,魏可是真的狠。 如此苛刻的条件,等于挖了掸家族的祖坟! 尤其是割让丘朗城和鹰嘴镇这一条,鹰嘴镇是交通要道,而丘朗城更是丘朗地区的核心城市,失去这两个地方,掸家族不是损失惨重,而是被打断了脊梁。 从此之后,掸家族再也不是丘朗的强势种族,而只能沦为配角。 “我代表栗敢自由军与栗敢市政府,支持以上意见!” “华洪会坚决支持!” 支持! 不支持的那是傻子! 王国伟和付文涛两个人,几乎激动得直打哆嗦,这些条件一旦得以通过,他们绝对是全体M北华夏人的英雄,就凭着这一件大功劳,足以世世代代受到人们的景仰。 丘朗城不如栗敢城繁华热闹,规模也有不如,但却是缅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 掌握了丘朗城,等于掌握大半个丘朗地区! 无论对于生活在栗敢的华夏人,还是生活在丘朗的华夏人,都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华夏人的生存空间扩张了一大步,未来的M北,将是真正属于华夏人的M北! 王国伟和付文涛在发抖,对面的五个人,同样也在抖。 面无人色! 这条件太可怕,完全超出他们的想象,然而,这不是平等的谈判,而是对方举着枪口在威逼,哪怕他们再想反对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现在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看似与这场战争关系不大的紫辰,同样也是脸色惨白如纸。 “楚团长,这些话真是魏将军说的吗?” “千真万确!但,魏将军也说了,紫氏一族没有参与侵略栗敢的战争,仅需要对参与入侵孔特木,承担责任!魏将军还代表那措〇七公司,向紫氏一族提出一项商业合作计划,由那措投资,帮助紫氏一族发展经济!具体内容,魏将军会派人与紫辰长老商谈。” 嗯?那措人向紫氏投资! 除了紫辰之外,其余的四部族代表,看向紫辰的眼睛都红了。 紫辰老头这是赚到了! 在这种掸家族危难的时候,紫氏一族却收获了那措魏将军的友谊,不仅损失很小,还能与那措形成合作关系。 其他四部族统统倒霉,仅有紫氏占了便宜,这要和谁讲理去! 然而,这怨不得别人,此一时彼一时也,想当初紫辰得罪了掸虎,被掸虎打得只能躲在深山老林里,谁又能料到,那恰恰又是紫氏走运的开始? 未来的掸家族五部,唯有紫氏有兴旺发达的可能了! 另外四部族代表,虽然人人眼红,却也无可奈何,因为,他们不是魏将军的朋友! 沙迪琼和仇通,低低叹口气,把脑袋垂了下去。 但,有一个人却咬咬牙,突然开口了。 “楚团长,魏将军有没有提起我?” 这人是谁? 木槿! 话说,这一场M北大战,兽越绝对是投入人力物力最多的部族,也正因为如此,兽越的损失也最惨重,从掸虎以下,很多重要人物都死了。 木槿是奉掸虎之命,带队反攻鹰嘴镇的人,他的资格老,就被推举出来,临时代表兽越一族。 说起来,木槿也算魏可的半个朋友了。 若是没有木槿“帮忙”,魏可也无法闯入王宫,将掸雄杀死。 这时候,木槿也是豁出去了,准备打感情牌,拼着自己一张老脸不要,也想为自己的部族,挣得一点利益,所以,他一边问着,一边可怜巴巴看向了楚红柳。 楚红柳微微一笑。 “木槿头领,我们魏将军邀请您,随时可以去那措做客。” “做客,就这么没了?” “是的,魏将军很感谢你曾经对他的款待。如果木槿头领有时间去那措坐坐,看看,魏将军一定非常欢迎,他还会亲自给你烤一只野味,大家好好地聚一聚。” 木槿一脸的失望。 一个人的身份变了,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不一样。 此时的木槿,已经是整个兽越一族的大佬级人物,他当然不在乎什么野味。 “楚团长,能不能看在我与魏将军有旧的情分上,对我们兽越网开一面?我兽越经此一战,青壮年损失大半,我木槿本人的荣辱倒在其次,请楚团长放我兽越一马。” 木槿这是在低三下四地哀求了。 楚红柳摇头道:“魏将军说了,个人友情不能高于大义!兽越是此次M北战事的罪魁祸首,必须承担主要责任,该赔给栗敢与那措联军,以及华红会的钱,一分也不能少!” 完了。 木槿一屁股坐回椅子上,脸色死灰。 其余人等,看着木槿的模样,既觉得可气,又觉得可怜,可气的是人家那措人说的不错,兽越是罪魁祸首,当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哪怕掸虎已死,也别想逃脱责任。 可怜,就是同病相怜了,现在不仅兽越倒霉,其他的沙逊、仇厄、白冥三大部族,也陪着一起倒霉! 但,现在这场面好诡异啊! 明明那措只是一个看起来最弱小的势力,他们的那位魏将军也没有出现在现场,然而,那措出来一位女团长,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就连代表栗敢和华洪会的两位大人物,也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栗敢和华洪会,都甘愿受那措的指挥? 岂不是说,那位那措魏将军,已经是整个M北最有权势的那个人! 第503章 战胜日 这一天,被M北华夏人命名为,战胜日! 在鹰嘴镇前,参与侵略战争的丘朗掸家族四部,正式向M北华夏联军,缴械投降! 消息传出。 栗敢欢腾,孔特木欢腾。 所有生活在M北地区的华夏人,都激动地热泪盈眶,因为,这场胜利来得太不容易,就在不久之前,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成千上万的人都在做着逃亡的准备,一旦战局不利,他们就要成为难民! 胜了。 不仅胜了,而且胜得漂亮。 奇袭鹰嘴镇,南大营主阵地保卫战,灭虎村歼灭战,这一场场战斗,参与者众多,瞒也瞒不住,这些战斗中发生的故事,以飞快的速度,在M北地区的华夏人中间开始扩散。 那措独立团! 毫无疑问,这些战斗中那措人成为了主角,哪怕是有两千多栗敢自由军参战的南大营保卫战,那措人的表现也极为抢眼,因为,那措独立团的女团长,亲自带领一支那措部队,上到了主阵地的第一线,在战斗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削弱了掸家族的兵力。 那措人挽救了M北华夏人的命运! 假如没有那措人,战争的进程必将被改写,不是华夏人欢庆胜利,而是掸家族在耀武扬威。 那措魏将军,是M北华夏人的保护神。 正是这位魏将军,以极其强硬的姿态,责令掸家族缴械投降! 不放下武器,那就再战! 这是无比霸气的宣言。 你丘朗掸家族不是牛逼吗,不仅把丘朗地区的华夏人欺负到半死不活,还敢于悍然出兵,大举进攻栗敢,妄图把栗敢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奴役数以十万计的M北地区华夏人。 那就打到你投降为止! 仔细想一想,如此霸气的华夏人领袖,绝对不多见,尤其在M北这地方,出了此等人物,是全体华夏人之福,为华夏人抢下丘朗城的管理权,更是让全体华夏人扬眉吐气。 大威风! 最近百年来,M北华夏人干的最威风的一件事! 当然了,也会有一些迂腐的人,皱着眉头嘀咕几句,说那措魏将军做的似乎太过了一点,如此残忍对待一个战败的种族,不符合华夏老祖宗温文儒雅的风范,会让周边的其他种族,误以为华夏是个野蛮的种族。 但,这种言论一出,立刻遭到众多的责骂。 你要儒雅? 人家掸家族若是占领了栗敢,人家能和你讲儒雅,讲仁德吗? 丘朗孔特木的华夏人就是例子,当孔特木失陷之后,那里的华夏人生不如死,男人成为奴隶,女人更是被如同猪狗般糟蹋,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尊严。 再有人说那措魏将军一句坏话,就把他赶到丘朗的老林子里,去和战败的掸家族作伴! 同一天,M北华夏联军,正式宣告成立。 这个新成立的组织,不再是为了某一场战争而临时组建的机构,成为M北地区的统一官方军事组织,总部设立在栗敢市,由栗敢自由军、那措独立团、华洪会战士团三部分组成。 华夏联军不具有直接指挥权。 非战时,华夏联军负责协调三大军事组织之间的协同、驻防、联络等等事宜。 战时,华夏联军成立总指挥部,拥有对M北所有华夏部队的指挥权! 随着华夏联军成立,整个M北地区的华夏人,终于以某种形式,紧紧团结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再也不会出现某个落单的华夏人群体,受到外族欺凌的事情发生。 各地区部队驻防分配! 栗敢自由军负责栗敢地区,华洪会战士团负责丘朗地区,双方仍以鹰嘴山为界。 那措独立团,除了驻防那措,还得到了驻防鹰嘴镇的权力! 这座要塞太重要了,哪怕是栗敢自由军或者华洪会,也不愿意看到对方掌握这一处咽喉要道,最后的结果,只能由那措安排驻军,这是最合理的选择。 如此一来,那措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 M北华夏人的三大势力当中,那措的势力范围最小,人口最少,武装力量的规模也最小,然而,那措恰恰是融合剂,正因为有了那措的存在,栗敢与丘朗,才能紧密团结在一起。 在这种情况之下,那措成为了很多人向往之地。 “兄弟,听说那措要建立新城市了,工作机会很多,咱们要不要去试试?” “去那措?好啊!只要那措那里能收留,我一家老小都肯过去!哪怕生活苦一点,干活累一点,我都愿意!没有人家那措,咱们这些人,恐怕已经无家可归了!” “那措生活苦?你那是老皇历了,那措如今并不比栗敢差多少了!” “那还等什么,一起去那措!” 话说,M北的栗敢和丘朗,总体上属于山林茂密,人口稀少地区,却也有近二十万的人口,尤其一座栗敢市,占了M北总人口的一半。 随着M北地区华夏人的快速融合,这片地区,必将迅速变得繁荣! 不打仗了,生命安全有保障了,华夏人生产致富的能力,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假以时日,M北就不再是一片穷困潦倒的山区,而会是一个富庶的东南亚明星地区! 那措,老镇街。 出征的战士们,在魏将军和红姐的带领下,胜利归来。 所有的人们涌出家门,热烈欢迎子弟兵。 这一仗中的那措独立团,打得威武! 独立团一营、二营、机炮连、07分队、山地分队,所有部队都参战了,每一支部队都创造了一段传奇,他们在战斗中的表现,令所有人刮目相看。 那措独立团,已经成为M北地区首屈一指的强军,他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当然了,损失也很惨重。 一些战士牺牲了,受伤者更是不计其数。 在这其中,两支特种作战分队的伤亡尤其惨烈,林契等一帮队员,凡是活下来的,伤势轻重不等,几乎全部躺倒,成了伤员,看得人触目心惊。 “命令部队,除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全体放假三日,欢庆胜利!三日之后,那措人民公社全体居民,参加阵亡烈士追悼会,安葬战争中死难的英雄们!” 魏可脸色沉重,发布命令。 所有的战士们齐声道:“是!向阵亡战友致敬!” 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 魏可环顾周围,心中充满了欣慰之情。 在他的努力之下,那措真的长大了,尤其是身边的这些战士们,他们成长的非常迅速,在不久之前,他们还是普通人,如今却成了一群合格的士兵,成为那措的忠实保卫者。 那措! 打出来的威风! M北! 枪杆子里拼出来的和平! 第504章 大战之后 M北真的和平了。 战争的创伤来得猛烈,去的也很快。 这一场发生在M北华夏人与掸家族之间的战争,史称M北四月战争,持续时间并不长,死亡人数却达到了数千人,战争的残酷性,再一次淋漓尽致地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经此一战,丘朗掸家族五部,除了紫氏一族,其余四部基本被打残。 M北华夏人这一边,孔特木的华洪会当然是最惨的,自华洪会老大金可喜以下,战斗人员十去七八,剩下的居然以妇女老人和儿童居多,可谓惨烈无比。 栗敢自由军同样伤亡惨重,原本两千余人的五个团,折损一半。 但,人类的生存力是顽强的,短短的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栗敢与丘朗地区,重新变得欣欣向荣。 栗敢,军政分离的双轨制步入稳定期,毛静卿主政,王国伟主军,两个人分工合作,恰好能各展所长,关系倒也融洽,不至于闹出什么大矛盾。 丘朗的华洪会。 付文涛和魏可差不多,也是个不喜欢管杂事的,他和刘红鸳两个人一商量,干脆也学习栗敢,玩起了军政分离,由刘红鸳领着人,建立起一套行政班子,管理丘朗地区内政。 付文涛负责带兵,所有的华洪会战士,组成华洪会战士团,与栗敢自由军遥相呼应。 相比于栗敢,丘朗的局势明显复杂一些。 华洪会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也缺乏管理经验,完全是个草台班子。 不过没关系,有那措在! 在那措方面的协调下,栗敢市政府和栗敢自由军,分别派出一支管理团队,以及一个营的武装力量,进驻丘朗,帮助华洪会快速稳定大局。 魏可说了,大家同为华夏人,是亲兄弟,要互帮互助! 这种话说起来简单,然而,人人都明白,在以往的栗敢王王东升时期,是万万做不到的,那是军阀风格,一个军阀只可能抢夺别人的地盘,不可能无偿帮助别人! 但,魏可说了就管用! 所有人都不是傻子,当四月战争结束的时候,以那措强大的实力,以及与那措和栗敢的紧密关系,那个时候,假如魏可一声令下,让栗敢与丘朗合并,自己成为M北王,有谁阻止得了他? 那措魏将军这个人,没有野心! 一个既有能力,又没有野心的人,大家团结在他的周围,那是福气和运气! 与此同时,来自于益岭方面的威胁,同样悄然解除。 益岭的克伦族人,不干亏本买卖! 既然丘朗掸家族都被打败了,克伦族当然也偃旗息鼓,悄悄将部队撤离,就好像从来不曾和栗敢、那措发生过任何矛盾,大家还是好兄弟。 就连魏可都佩服,克伦族的脸皮好厚。 但不管怎么说,那措终于安全了,一个稳定的和平发展时代,终于来临。 那措新城。 如今的那措不再是镇,而是市,位于岩盐峡谷内的这片区域,也就顺理成章被叫作那措新城,并且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沿着原本的新镇旧址,向周围扩张。 在这种情况下,老团和楚红柳这些人,全都忙得两只脚不沾地。 没办法,随着那措的名声大震,越来越多的M北华夏人,赶来那措,希望成为那措的一员。 这是好事,那措缺的就是人口! 不知不觉中,新生的那措已经成为M北的一座希望之城,明星之城! 不仅仅是军事,还包括经济! 那措的工业,在很多方面依旧是零,但他们有几件拳头产品,那是集整个M北地区的工业水平,拍马也追不上,也正是因为这几件产品,让那措在经济方面,同样举足轻重。 其一是〇七牌健身器,这东西主要用于外销。 其二,那措自产的07-1步枪! 那措的部队,为什么打起仗来那么厉害? 除了士兵勇敢,军事素质好,还因为他们的装备很强,一水的自动步枪,枪身短小,重量轻,士兵携行方便,载弹量大增,步枪的性能也稳定,超出其他部队一个档次。 更难得的,如此好的枪,居然是那措人自己造出来的! 好枪绝对是抢手货,在M北和周边地区,枪很多,优秀的步枪却不多见,得到消息的诸多势力,纷纷派人赶来那措,就一个目的,大家都想购买这款07-1步枪! 魏可大笔一挥,下了命令,敞开来接单子。 步枪工厂来不及生产,那没关系,反正先把订单接下来,然后让对方交定金,等步枪生产出来之后,再按照订单顺序,逐步履行合同。 至于步枪价格,当然要分别对待。 栗敢自由军和华洪会战士团,那是自己人,按照内部价格来,一条枪三千元人民币,而且优先供应。 其余人等,一律市场价。 啥叫市场价? 1400美元一支,只收外币或者经过认可的货物! 坑爹啊! 按照现行的美元价格,1400美元差不多相当于一万人民币,那是内部价的三倍还要带拐弯,而且还要用外币购买,这绝对是一个天价,并不比国际上最先进步枪的价格低多少。 现在是卖方市场,那措的步枪性能优秀,完全不愁卖,你不买没人逼你。 但即便如此,07-1步枪的销售,依然很火爆! 原因很简单,这款步枪刚刚经过了四月战争的实战考验,已经被证明了,这种枪非常适合M北地区的丛林山地战场,装备这种枪的那措士兵,战斗力高于人数数倍的其他部队! 实战是王道! 那些周边势力的老大,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 当自己的手下捧着老式步枪,而对手拿着性能优秀的07-1步枪,他们会不会像倒霉的掸家族那样,被自己对手打成渣,最后搞得连性命都保不住? 性命和金钱,哪一个更重要呢? 这么一想之下,很多人这才恍然大悟。 尼玛!那措人太精了! 别人打仗是费钱,那措人打仗是在赚钱,一场战争下来,那措人付出的人力物力,实际上等于投入了一笔广告费,然后坐等客户上门,心安理得收钱。 但,这种事你羡慕不来,人家那措是正大光明赚钱,凭的是本事! 除了步枪,那措人还销售一种疗伤药。 〇七丹药。 同样是“〇七制造”产品,据说,那措士兵受了枪伤之后,基本上没有人死于伤后并发症,就是由于这种疗伤药的存在,这是一种能救命的药。 买! 很多势力大佬,稍微一琢磨,就明白过来一个道理,凡是“〇七制造”的东西,那绝对是好东西,哪怕自己用不上,把那东西买来,再转手出去,估计也能赚一笔! 那措,是个好神奇的地方。 那措〇七公司,以及那措魏将军,就更神奇了。 第505章 与益岭 益岭市。 克伦族的益岭,依旧是那个益岭,军区只保留了益岭卫戍团,其余部队调归原驻地,而坤丹得益于亚明的垮台,重新官复原职,任军区司令员,兼卫戍团团长。 别小看坤丹团长,人家是正规军,一个团长手下近两千多人,是那措独立团的六倍规模。 这一次,魏可前来益岭,就是受到了坤丹的正式邀请。 没错!正式邀请! 如今的魏可,身份很古怪,人人称他那措魏将军,却是个虚职,真要说起来,他的头上没有任何职务,那措市官方对外的领导人是老团和楚红柳,和魏可一点关系没有。 但,谁要敢小瞧魏可的身份,那就是傻子! 那措魏将军不简单,他是M北的无冕之王,随便一句话,无论是栗敢还是丘朗,都要给他面子,或者严格说起来,只要不触及栗敢与丘朗的根本利益,魏可的命令,在栗敢与丘朗两地,通行无阻! 遍观整个M北,能做到这一点的,仅此一人而已! “魏老弟,别来无恙!” “坤丹大哥,恭喜您重新执掌益岭军分区!” 正所谓,你好我好大家好,魏可已经熟悉了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一句贤弟大哥的,叫的比谁都熟练,与坤丹热情地握手寒暄。 话说,魏可与坤丹,曾经也算一个战壕里的战友。 但,那是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亚明,等亚明这块绊脚石没了,两个人的关系再次回到了原点。 利益! 益岭和那措之间,因为一场闹剧,再也无法恢复到以前那种亲密合作状态,作为两方的大佬人物,哪怕私交尚可,也难免在两个人之间,横下了一道裂痕。 为了利益,克伦族可以毫无顾忌摆那措一道,有一就能有二,焉知克伦族不会再来第二次? 所以,在魏可与坤丹之间,最重要的还是利益。 “魏老弟,听闻你在鹰嘴山大展虎威,杀得丘朗掸家族丢盔卸甲,老哥哥真是羡慕啊!说起来,我虽然主政一方,还真没指挥过什么大战役。什么时候,你来给我手下那些小崽子们上一堂课,让他们开开眼!” “坤丹大哥,您这话太客气了!我就是个大头兵,哪有本事讲课!” “哈哈!谦虚!” 这一次再见到坤丹,坤丹对于魏可的态度,极为亲热。 其一,坤丹能够官复原职,是沾了魏可的光,没有魏可搞倒亚明,坤丹早就滚回老家当普通人去了。 其二,魏可的身份,足够让他重视。 坤丹亲自陪着魏可,两个人检阅了益岭卫戍团的仪仗队。 检阅部队! 而且是由益岭军分区的最高首长相陪!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荣誉,想当初,阮明珠率领Y南357师来访,益岭方面的接待仪式已经很隆重,同样也有阅兵仪式,然而,陪同阮明珠检阅部队的,仅仅是营长林契而已。 “魏老弟,听说你们的新式步枪,已经提前装备部队了?实战性能令人满意?” 仪式完毕,坤丹盯着沃嘎的步枪,眼珠就挪不动了。 07-1步枪! 魏可不用猜就知道,坤丹邀请他来益岭的真实目的,就是新式步枪无疑。 话说,如今的魏可走到哪里,身边都跟着两个警卫员,除了沃嘎,就是新近加入那措的武二,尤其是武二,这家伙的身板太强了,一米九的个头,长得像块门板,颇有气势。 就比如现在,武二腰里插手枪,背后背大刀,沃嘎肩膀上挂着步枪,两个人好像哼哈二将。 “坤丹大哥,我们现在就来谈一谈以前那桩买卖的事!” 魏可是个干脆的人。 坤丹大喜道:“魏老弟爽快!来来来,老哥哥今天要和你一醉方休!” 魏可暗笑,喝酒是假,做买卖是真。 对于他而言,300支步枪,那也是一笔价值40万美金的大买卖,为什么不做? 此一时彼一时也,魏可当初不敢把枪卖给卫戍团,一是因为克伦族与那措严重对立,第二也是害怕那措本身的安全,把枪卖给克伦族等于资敌。 现在不同了! 那措得到了栗敢和丘朗两个强有力的臂助,假如克伦族再想动用武力威逼,也要好好想想后果,因为,那措能够动用的实力,并不比目前的益岭军分区弱。 还是那句话,实力至上! 你自己实力不够,说话办事就不硬气,而等你有了足够让对方忌惮的实力,说话就有底气。 一番谈笑之下,交易最终落定。 三百支步枪,依旧按照原价! 每支步枪1400美元,一分钱不能少,而且,其中的400美元部分,必须提前支付给那措〇七公司,作为预付款,在此前提下,那措保证在两个月内交货。 当真是抢钱啊! 在M北这地方造军|火,只要你能保证自己的安全,等于直接印钞票! 然而,对于魏可提出的附加条件,坤丹虽然苦恼,也只能捏鼻子认了,不能有任何不满。 人家愿意卖步枪给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别看1400美元是个天价,若是没有坤丹的这份交情摆在这里,益岭卫戍团要想买枪,同样也必须先付出大笔定金,然后还必须排队等,要想把步枪拿到手里,也不知道猴年马月。 “魏老弟,你们那措正在搞基建,电力供应足够吗?我们益岭可以继续向那措供电!另外,你不是要打通仰光的货运通道吗?这件事也包在老哥哥身上,我一定给你办妥!” 交易谈妥,坤丹又主动提到一桩旧事。 现在不同了,以前是魏可求着卫戍团买枪,现在反了过来,坤丹作为卫戍团团长,为了让交易顺利进行,反而必须想方设法讨好魏可,弥补双方之间的裂痕。 打通仰光的货运通道。 这件事真的必须提上日程了。 随着M北大战的结束,那措的发展前景变得豁然开朗起来。 不是吗? 不仅是栗敢和丘朗两座城市,正在全力支持那措大发展,就连益岭也争相出力,设法与那措搞好关系,这样的情况下,那措要是再不能高速发展,那实在说不过去。 魏可在益岭盘桓半日。 双方商谈了关于从益岭到曼德勒火车站,再从曼德勒到仰光港的一些货运押运、运输问题,约定由益岭和那措共同设立一家货运公司,承办这项业务。 这叫拉虎皮做大旗。 在M甸,克伦族的这块牌子还是很管用的,最起码比那措要强多了,有了克伦族作为后盾,那措的货物,真的可以很快经由仰光港,运往世界各地。 就这样,益岭再次成为那措的合作伙伴之一。 魏可和坤丹,彼此都很高兴。 当然,这只是有限合作。 那措与益岭克伦族,相互有合作的基础,同时也需要相互警惕,对于这一点,魏可和坤丹,都是心知肚明。 “魏老大!那措出事了,红姐急电,请您用最快的速度,赶回那措!” 就在这时,沃嘎报告了一个消息。 出事了? 现在的那措能出什么事! 而且,蹊跷的是,楚红柳在电话里似乎不便明说,只是催促魏可赶紧回去,这就更奇怪了。 第506章 震怒 果真是出事了。 出大事! 当魏可急匆匆赶回那措,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得目瞪口呆。 一个干巴老头,手里举着那措自产的安保步枪,气势汹汹,而在这老头的面前,站着一排独立团战士,一个个蔫头耷脑的,却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挡住老头,不让老头冲过去。 老头的身后,秦筱梓居然也在。 秦筱梓同样挥舞着一支手枪,似乎眼圈还是红的。 在这两个人的身边,老团和楚红柳都在,急得团团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老头是谁? 华洪荣! 这不对劲啊,最近这段日子里,步枪生产任务那么紧张,华洪荣是白熊雄风机械的总负责人,忙都忙不过来,怎么跑来那措,还举着步枪像是要杀人。 再者说,华洪荣虽然不是好脾气,却是个搞技术的,什么事能逼得他亲自上阵,动刀动枪? 还有秦筱梓,她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魏可可!你来的正好!你小子今天必须给我个交代!” 华洪荣扭头看见魏可,飞快就窜了上来,红着眼睛一把揪住魏可的袖子。 魏可听得心里一抽。 这老头看来是真给逼急眼了啊! 认识华浩荣这么久了,老头子哪怕出了天大的事,也没对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现在不仅直呼他的名字,还叫他“小子”,这是拿他当敌人在看了。 “华总,华大叔……到底出了啥事,您让我给什么交代,这样吧!只要您说了,我照办还不行吗?” 魏可也是被弄得没脾气。 于情于理,华浩荣都是极好的朋友,人家为了那措,可是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只身从四川跑来云南边境,当真是不怕苦不怕累,把那措的事情当成自己事情干。 老头一把年纪了,真要急出个好歹来,魏可过意不去。 不料,魏可话音刚落,楚红柳一声惊叫。 “不行啊!这事情可不敢答应!” “怎么就不能答应!” 说话的是秦筱梓,跑上来拉住魏可另一边的衣袖,高喊道:“可可!我刚才听到你已经答应了,你可不能耍赖!华叔叔,你对他说!让他把郝思理那两个混账东西交出来,咱俩一枪一个打死他们!” 噗! 魏可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这一老一小在这里发飙,竟然是要把郝思理毙了! 现场,有了秦筱梓的提醒,华浩荣立刻嚷道:“对!我也不和你多说废话,你把两个小败类交出来,老夫今天就要为民除害!不杀了这两个混账,我也不活了!” 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杀郝思理? 不杀郝思理,华浩荣自己就不活了? “华大叔,这都哪跟哪啊?您倒是先把话说明白好不好,思理那小子有时候是混了一点,这样好不好?如果他惹您生气了,我先给您赔罪,再帮您揍他一顿,让您出出气,您看成吗?” “不成!绝对不成!” 华浩荣气得呼呼直喘,一张脸憋得通红。 魏可没招了,扭头问秦筱梓道:“筱梓你给我说,到底出啥事了!” “呸!我……我说不出口!” 秦筱梓却是一扭脸,再不肯多说一个字。 这时候,旁边的楚红柳推了老团一把,轻声道:“这事我也说不出口,老团你是男人,你去和他说!” 魏可顿时一头雾水。 华浩荣和秦筱梓两个人,见老团上前,这才悻悻松开了魏可的衣袖。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声,预感到事情不妙。 果然,老团把魏可拉到一边,表情期期艾艾的,似乎欲言又止,和平时完全两样。 “老团你快说,我都要给你们急死了。” “那我就说了,但你先得给我下个保证,我说了之后,你必须头脑冷静,绝对不能冲动!你脾气我知道,这一冲动起来,可能比华老头还难对付!再说了,你这体格,发起疯来,老子现在也拦不住你啊!” “这么严重?我不冲动,你说!” “事情就是,华老头家的闺女和你们家秦筱梓是闺蜜,来那措找秦筱梓玩。结果呢,没找到秦筱梓,却让那两个混球给盯上了,然后,拉到小树林里给办了!” 办了? 什么办了? 魏可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不过,脑子一转就惊呆了。 他吗的!居然出了这种事! 畜生啊! “除了郝思理,还有谁!” 沉默了足足三秒钟,魏可突然咬着腮帮子,狠狠发问。 老团一惊,忙伸手拽住魏可胳膊:“傻魏你刚才可是答应我了,不能冲动!两个人,一个是郝思理,还有一个是彭少龙,我问过,两个小子自己也认了!” 郝思理!彭少龙! 两个人! 魏可脸上露出寒气逼人的冷笑,双手也哆嗦了。 “老团你松手。” “别!傻魏你想清楚了,那是郝思理啊!那小子虽然不是个东西,却为你挡过枪!还为了咱那措出生入死过!千万不能杀啊!还有那个彭少龙……” “你给老子住口!” 魏可一声怒吼! 他这是真的愤怒了。 挡过枪怎么样,出生入死又怎么样! 再有功劳,那也是一码归一码,两个大男人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那是罪无可恕。 这种事情,哪怕魏可只是半路上遇到,也绝对会痛下杀手,因为,这是做人的底线,郝思理既然做出了这种事,就必须承担后果,难怪华浩荣和秦筱梓都如此愤怒。 “今天谁也别拦着老子!两个畜生啊!他们自己就没有母亲和姐妹,这他吗的怎么下得去手!如果事情属实,哪里需要别人动手,老子亲手杀!谁也救不了他们!” 所有人都愣了。 魏可这样的表现,一点不输给华浩荣啊! 就连华浩荣也震惊了。 “魏……魏将军,听说其中的一个小子,为你挡过枪?” “华大叔,你什么也不用说!这件事是那措对不起您一家,我现在就把两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给你拖出来,当你面杀!然后,我去给你闺女磕头赔罪!如果我做不到,宁愿自杀谢罪!” 完了,魏可比华浩荣还要狠。 华浩荣摆出这一番姿态,当然是恨极了,然而,他也未必是一定要杀人。 但魏可不同! 他是真要杀人,不管对方是谁! 只见,魏可甩开老团的手,从腰里抽出手枪,大步往前面的屋子里面走,站在屋子前面的一排战士,看见魏可的脸色,全都吓得往两边躲,谁也不敢拦着他。 真要出事了。 华浩荣要杀人,别人还能死命拦住,现在是魏可要杀人,谁能拦得住? 大家都知道,魏可这人向来说话算数,而且嫉恶如仇,他已经当着这么多人面说了,要杀了郝思理和彭少龙,如果杀不了,说不准他的牛脾气发作,真能调转枪口,对准自己脑袋开一枪! 第507章 女人有三美 小屋里,两个人双手被绑着,蹲在墙角,低头不说话。% 砰! 魏可一脚踹开房门,走了进来。 郝思理和彭少龙两个人,不由自主吓得一哆嗦。 两个人一直在屋里,魏可在外面发怒说的话,他们都听得一清二楚,魏可不仅要杀了他们,而且要去向华浩荣的女儿磕头赔罪,事情已经没有转圈的余地。 魏可站在屋子中间,目光冷得可怕。 郝思理和彭少龙两个人,脑袋垂到了胸脯上,根本不敢抬头。 魏可忽然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郝思理的面前。 “思理,我一直拿你当好兄弟。我这人不喜欢说废话,你也算条汉子,否则的话,你要跑没人抓得住你。但是呢,这件事当大哥的真救不了你!这样吧,你放心地走,我去给你爹下跪,要打要杀,全凭他!你爹要是不杀我,我就认他老人家当爹,代你尽孝道!” 魏可声音低沉。 郝思理的眼泪已经下来了。 “大哥,谢谢你……自古好汉做事好汉当,我郝思理该死!还有件事,请大哥帮个忙。” “你说!” “就是紫灵儿那里,你能不能瞒着她,就说我是打仗死的。” 魏可闻言张口想骂,又忍住了。 当真混账啊! 既然做出了这种丑事,还怕让紫灵儿知道,你既然喜欢紫灵儿,为什么又要做出这种人神共愤的事,说起来,郝思理和紫灵儿两个人,两情相悦,只是因为那措与掸家族的特殊关系,暂时还走不到一起而已。 等过一段时间,那措和掸家族的恩怨稍稍平息,郝思理和紫灵儿,就是一对人人羡慕的小情侣啊! 就在这时,蹲在旁边的彭少龙,哆嗦着说话了。 “魏大哥,饶命啊!我可是彭老太爷的亲孙子,你不能杀我啊!” “住口!” 魏可双眼发红,怒骂道:“你们干出这样丑事,让那措人蒙羞!老子现在连出生入死的亲兄弟,都只能忍心杀了,你他吗的别说是彭昌盛的孙子,就是彭昌盛自己来,老子也只能杀!” 彭少龙呆了。 在他看来,自己的身份无比尊贵,香港彭氏又是那措的重要商业伙伴,魏可不可能真的杀他,但他想错了,听魏可的意思,他自己根本比不上一个在那措当兵的郝思理。 彭少龙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我的妈呀!我不就是和一个女人干了那事吗?这事情我在香港也没少干啊!要不,我赔她钱,她想要多少钱,我让我爷爷和我爹赔给她,那还不行吗?” “放屁!彭少龙你给老子闭嘴,惹火了老子,老子现在就撕了你!” 魏可是真生气。 钱,用钱能买到一切吗? 再者说,人家华浩荣虽然不是巨富,但肯定也不在乎钱,哪怕是华浩荣愿意收下钱,魏可能都不能放过这两个人,因为,这事情关系到做人的底线,关系到那措所有人的声誉。 彭少龙已经绝望了。 “姓魏的!一人做事一人当!老子认了,你把郝思理放了吧,这小子胆子小,没他啥事!” 啊!? 魏可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一把抓牢彭少龙的肩膀,怒道:“你们这两个二逑货,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好好地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快给老子一五一十说清楚,一个字也不许漏!” 郝思理胆子小吗? 在某些方面,郝思理的胆子还真的是小! 话说,彭少龙这段日子里,被调派去赶马车,这工作比在兵工厂里舒服多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女人,时间一长,彭大少爷颇有点三月不知肉味的意思。 彭少龙在香港当大少爷的时候,何时缺少过女人? 那措也有女人,然而,彭少龙自视甚高,普通女人他还真看不上! 这一天,彭少龙赶着马车,半路遇上了郝思理。 彭少龙是怕郝思理的,当初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被郝思理折腾惨了,只不过,此时的郝思理,似乎有点蔫头耷脑的,心事重重。 彭少龙脑子活泛,立刻拉住郝思理,两个人闲聊起来。 原来,郝思理居然也在为女人的事情苦恼,只是他和彭少龙不同,他和掸家族的一个女孩相互喜欢上了,女孩的父亲是掸家族紫氏的族长,由于族人普遍对那措有抵触情绪,女孩的意思,她身为紫氏族长的女儿,暂时不能嫁给郝思理,必须等一段时间再说。 谈起女人,彭少龙岂是一个感情白痴的郝思理可比? 这种事,他很在行! 两个人把马车赶到一个山窝子里,彭少龙就开始眉飞色舞地显摆上了。 彭少龙吹嘘自己以往的艳遇史,又说起各种女人的奇妙之处,女人的好处,如此等等,把个郝思理听得晕乎乎的,恨不得把彭少龙看作神仙。 比战斗力,十个彭少龙干不过一个郝思理,说女人,两个人的能力恰好相反! 看着郝思理崇拜的模样,彭少龙愈发得意。 “思理,那个叫紫灵儿的掸家族女孩,长得美吗?” “美!” “有你们那措的楚团长和秦秘书那么美?” “那个不一样……反正紫灵儿很漂亮,论长相不输给秦秘书,论性格,也有点楚团长的模样!她喜欢打猎,弓箭用得好,我就喜欢她这样的!” 尼玛! 长得漂亮,还喜欢舞刀弄枪,和郝思理真是绝配,连彭少龙听了都暗自嫉妒。 不过,彭少龙当然不肯就此罢休。 脑子一转,彭少龙又谈起了自己的一套所谓的女人经。 “思理,这方面我比你有经验,这你得听兄弟我给你好好说道说道!知道男人看女人,女人有哪三美,也就是说,哪三种女人最值得我们男人爱吗?” “不知道!” “美颜!美胸!美器!嘿嘿,这你听不懂了吧?你听我说,脸蛋长得美只占其一!” 一个拼命显摆自己的见多识广,另一个小处男,啥也不懂。 一个说得天花乱坠,另一个听得两眼冒金星。 恰恰就在这时,山窝子外面出现一个年轻女孩,这女孩就是华浩荣的女儿华艾柔,法学院大四毕业生,临近毕业,来康坪找她爹华浩荣,恰好与秦筱梓遇上,两个姑娘迅速成了闺蜜,这一次,华艾柔出于好奇,私自跑来那措找秦筱梓玩,不料迷了路,转到了这里。 华艾柔是女大学生,穿着打扮,比那措的普通女人漂亮百倍! 彭少龙三月不知肉味,两眼立刻就直了。 “思理,凭老哥哥的眼力,这女孩儿绝对长着一只美器!咱俩上去!老哥哥让你开开眼!” 彭少龙是个色胆包天的,当场冒了坏水。 郝思理也是个糊涂蛋,稀里糊涂就跟在了彭少龙的后面。 两个人赶着马车,以带路为借口,把华艾柔骗上了马车,然后,直接把马车赶进了一片荒无人烟的小树林里,精虫上脑的彭少龙,一不做二不休,就把华艾柔给办了。 可怜华艾柔一个女孩子,哪里挡得住彭少龙,又哭又喊也没能逃过一难! 不过,郝思理也不是傻子,他也知道事情闹大了,后果绝对很严重,没敢留在现场,但因为“兄弟义气”,也没好意思一个人逃走,而是找个地方远远蹲着,算是当了个帮凶,给彭少龙站岗放哨。 第508章 馊主意 “呸!不要脸的臭流|氓!” 魏可在屋子里逼问彭少龙,楚红柳、华浩荣和秦筱梓等人,全都挤在门口偷听,秦筱梓第一个就受不了,恨恨唾了一口,红着脸蛋转身就跑。 她一个****的女孩子,哪里禁得住这种混账话。 楚红柳也差不多,把头一低,赶紧退了出去,再不走,真要羞得找地缝钻了! 魏可也是又气又恼。 这彭少龙真是祸害一个,郝思理算是被他坑了,可怜傻小子还把彭少龙当朋友,就算魏可气得要杀人,郝思理也一门心思要守住自己的兄弟情谊,不肯透露实情。 “你个笨蛋!本来没你啥事,你跟着起什么哄,这种事是你能扛得住吗?给老子滚一边呆着去!” 魏可抬腿一脚,把郝思理踢得滚到一边。 这一脚虽狠,实际上是有意袒护。 本来就是啊! 郝思理虽然也在现场,却没有实际参与,侵害华爱柔的丑事,自始至终都是彭少龙一个人干的,要说郝思理的责任,肯定罪不至死,现在暂时放到一边为好。 魏可眼珠转了转。 伸手一把抓住彭少龙的衣领子。 “姓彭的,你给我老实交代,你家里给你娶老婆没有?你在外面还有几个相好的?反正啊,把你的私事都和老子说一说,我看能不能留你一命!” “啊?魏……魏大哥,你啥意思?” “啥意思?你祸害的那女孩,她爹是国内大公司的总经理,也是我的长辈!要是有可能,你就娶了那女孩!像你家那样的情况,多娶个老婆不碍事吧?” 娶老婆! 所有人都听愣了,魏可真敢想啊! 但转念一想,事实还真是如此,这事情是彭少龙一个人干的,与两个人完全不同,现在这世道,年轻人先上车再补票的多了,如果让彭少龙娶了华艾柔,也算不得已的办法。 不料,华浩荣当场就不干了。 “我不同意!” 华浩荣大嚷道:“我女儿是黄花大闺女啊!这小子模样长得还不赖,但一肚子坏水!我女儿虽然不是天姿国色,但也是美女,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生!这算哪门子事,凭什么便宜这混账小子!听你这口气,还让我女儿给他做小的啊!老头子死也不同意!” 不同意。 如果彭少龙是个普通人,哪家老爸也不能同意! 魏可扭头苦笑道:“华大叔你先别急,咱先听听这小子怎么说。” “我同意!我娶她!” 这一边的彭少龙已经反应了过来。 彭少龙大叫道:“我爷爷和我爹,一直想让我结婚,但我不想这么早结婚,我一个老婆也没有!我保证,明媒正娶那个女孩,一辈子不要别的女人了!只要饶我一条命就行!” 没老婆,魏可一听就乐了。 华浩荣却依旧嚷道:“那也不行!你同意老子也不能同意!” 魏可赶紧起身,把气哼哼的华浩荣拽到一边。 “华大叔,你知道这小子谁吗?” “我管他是谁!反正我女儿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他,嫁猪嫁狗也不嫁这个小流|氓!” “香港彭氏,彭昌盛亲孙子,他叫彭少龙。” “那关老子什么事……咦?你说啥?你说这小流|氓是香港彭氏……” 华浩荣吃惊地瞪圆了眼睛。 魏可赶紧点头。 他也是被逼的没辙了! 要是换作其他事情,他肯定不能出这种馊主意,只不过,彭少龙的身份实在不一般,出身大富豪之家,要外型有外型,要身家有身家,放在社会上,就是金牌的高富帅。 彭少龙唯一的缺点,就在于性格,除此之外,配华浩荣的女儿,绝对绰绰有余。 性格?好色? 富家公子哥,好色总归有一点的。 魏可觉得,人也是会变的,如今的彭少龙,已经与当初在香港的时候很有点不一样,大不了,以后魏可多费点心思,帮着华浩荣盯紧一点,不让彭少龙继续花天酒地。 当然了,如果华浩荣一定不同意,或者华艾柔本人不同意,那就没办法了。 强扭的瓜不甜! 该杀的还得杀,大不了以后不再与香港彭氏做生意! 噔噔噔! 华浩荣直奔彭少龙过去了。 魏可瞪大了眼睛,在后面盯着。 只见,华浩荣一把揪住彭少龙的衣领,用手里的枪口,顶住彭少龙的脑袋。 “小子!老子刚才听你说了,明媒正娶我女儿,一辈子不再碰别的女人,这句话算不算数!” “算数!要是我说谎,天打五雷轰!” “好!这句话我爱听!好女婿,我一看见你就喜欢,你看你这模样长得,这样的男人才叫帅气!你比老头子我年轻的时候还英俊,来!岳父给你把绳子解开,咱爷俩好好闹嗑!” 吧嗒! 华浩荣随手把步枪丢了,眉开眼笑,伸手就去给彭少龙松绑。 好女婿!岳父! 魏可差点尴尬地捂住脸。 这小老头够无耻! 话说,华浩荣的“无耻”,魏可见了不止一回两回了,这老头是个真小人,有时候明明挺不要脸的事,让华浩荣来做,他就能摆出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一点不带脸红的。 明明刚才还在嚷“嫁猪嫁狗也不嫁”,现在一转脸,女婿已经叫上了。 “咳咳!” 魏可咳嗽一声,提醒道:“华大叔,这事情虽然是个好事,要不听听华小姐的意思?” 华浩荣大咧咧道:“咱们华夏人,自古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魏将军,我女儿打小就听我的话,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哦对了,麻烦你让人给我准备点酒菜,我和我女婿喝两杯,给他压压惊,没问题吧?” 哎哟我去! 魏可听得一头冷汗。 这老头的脸皮真比城墙还要厚,当他的女儿,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不过,事情能够如此解决,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唯一的麻烦,彭昌盛那头肯定很难解释,人家把孙子送来那措锻炼,却“白捡”了一个孙媳妇回去,中国老头华浩荣开心了,香港老头彭昌盛,会不会气吐血啊? 然而,那都是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扭头看到坐在一边地上的郝思理,魏可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 走过去,对准郝思理的脑袋上就是一巴掌。 “你个二逑货!这事情没完,你就等着紫灵儿知道这事给你发飙去!以后记住啊,遇到事情多长个心眼!你不是整天喊着行侠仗义吗?你两个大男**害一个女孩子,那就是应当被灭掉的坏胚,你的脑袋让猪啃了!” 郝思理的一张脸像个苦瓜。 “大哥,紫灵儿要是知道了,我怎么办啊?” “他吗的老子哪里知道怎么办!先瞒着吧,瞒不住了,你不会想办法哄哄她开心啊!这个女人嘛,哄哄大概总能哄开心的吧?反正老子不知道!” “大哥,原来你也不知道,你那方面的本事也不比我强啊?” “滚犊子!” 第509章 灵魂升华 有道是,人各有命。 华浩荣的女儿华艾柔,模样长得清秀,文文静静的,虽不是绝色,也算美女一枚,尤其四川盆地的水土养人,华艾柔皮肤白嫩,正所谓一白遮百丑,她和秦筱梓站在一起,竟然也不输几分。 论才干,华艾柔是政法大学应届毕业生,妥妥的高材生。 这么一个才女加美女,便宜彭少龙了! 这就叫命。 华艾柔和彭少龙,原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彼此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先上了车,然后在无奈之下,大家一起帮忙补票,算是勉强遮掩过去。 对于这件事,华浩荣老头是最满意的,彭少龙本人也挺开心。 郝思理偷偷向魏可说了,彭少龙在事后,曾对他吹嘘说,华艾柔除了美颜稍差一点点之外,其余两美都是极品,比他在香港遇到的那些外表光鲜的女明星,还要胜出一筹! 魏可听了,心里恨得牙痒。 他当然不是气愤,好白菜让猪拱了,而是彭少龙显然太花心了,以华艾柔的品性,如果嫁进了彭家,说不准就要吃亏,真要出了事,他再去责罚彭少龙,恐怕也来不及。 华艾柔本人的意见呢? 小姑娘原本是不愿意的,遇到这种事,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看着可怜。 不过,她老爹华浩荣独自劝了很久,也不知道小老头用了什么办法,华艾柔最终还是同意了。 到了最后,唯一一个最不乐意的,反而是秦筱梓! 秦筱梓带着手枪,直接找到了彭少龙! “姓彭的!艾柔是我好姐妹,她要是跟你回了香港,你欺负她怎么办?你的那些鬼话,骗别人可以,本姑娘信不过你!你要娶艾柔也行,以后就住在那措,不许回香港!” 秦筱梓的小性子可是有点野的! 她手里拎着枪,看她的意思,如果彭少龙不答应,真能一枪崩了他! 彭少龙当场就吓尿了。 他当然不傻,对于秦筱梓的身份,也是多少有点了解,知道秦筱梓和魏可的关系不一般,假如秦筱梓真的开枪,全那措除了魏可能管,别人还真不能拿秦筱梓如何。 但,让他一辈子住在那措? 那还不如杀了他! “秦秘书,就算我愿意住在那措,我爷爷和我爹也不同意啊!他们还指望我回去接管家里的生意。” “那我不管!你们去了香港,我就帮不到艾柔了!” 女人不和你讲道理! 面对耍小脾气的秦筱梓,彭少龙实在没了办法。 最终,秦筱梓办成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她把彭少龙和华艾柔拉着,三个人关起门来商量了半天,其中的过程,除了她们三人,其他人一概不知,只是在半天之后,秦筱梓带着彭少龙来找魏可。 “魏大哥,我决定了!” 彭少龙的脸上带着一种决绝之色。 魏可冷不丁给吓了一跳。 “你们搞什么?那件事不是已经定下来了吗?等合适的时候,我陪你回一趟香港,亲自和你的爷爷、父母解释一番。相信彭老爷子也是通情达理的老人家。” “不是这个,我要加入你们那措人民公社!” “啊!?” 彭少龙是香港彭氏的第三代,他不是普通人,加入那措,那可不是说说而已。 再看看跟在后面的秦筱梓,腰里插着手枪,一脸冷笑。 感情这丫头是拿手枪威逼啊! 原来,香港彭氏老爷子彭昌盛,对于家族后代,一贯保持一种比较开放的心态,鼓励他们自己创业,凡是达到年龄,又愿意自己开创一番事业的,不仅会表扬,还能得到家族内部的创业基金支持。 彭少龙的想法,以他自己创业的名义,与〇七公司合股,共同设立一家公司。 既然是创业,短时间内就可以不再回到香港! 开什么类型的公司? 船运公司! 船运是彭氏的老本行,彭少龙做这一行,不仅可以得到家族创业基金的支持,更可以得到家族在技术和管理上的扶持,快速让公司成长起来,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 彭少龙选择的公司地点,就在m甸仰光港! 关于魏可想打通仰光商路,掌握一条属于自己的国际贸易航线的计划,秦筱梓当然知道,这个公司地点,就是三个小年轻自己关在屋子里,闷头鼓捣出来的。 仰光港! 自己的船运公司! 这个绝对是一条了不起的计划! 一旦那措拥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船运公司,未来走向海洋,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而且就如同彭少龙所说,仰光港也是东南亚规模最大的海港之一,与香港分属东南亚海域的两端,如果他在仰光港站稳了脚跟,就与香港彭氏形成了良性互补,是个双赢的计划。 行啊! 这彭少龙虽然花心,在商业嗅觉方面,还算有些天赋。 “这个计划我看行!” 魏可高兴道:“少龙,你准备怎样执行这个计划?我们那措方面,全力支持你!” 彭少龙道:“家族有很完备的创业预案,只要我的计划得到我爷爷的同意,就会有一个专业的团队,陪同我去往仰光。资金和公司运作,还有船只,一切都不成问题!” 富家子创业,太轻松了。 魏可听了也暗暗羡慕。 彭少龙是彭昌盛的亲孙子,是含着金钥匙的第三代,其实只要他不是很顽劣,要想成为一个还说得过去的商人,就好像玩儿一般,普通人完全没法比。 不过,彭少龙隐隐表示了一个意思。 他不满足于只成为一个中庸的普通商人,他的理想,远远比看上去的更远大! 他想成为另一个彭昌盛! 也就是说,彭少龙不甘心一辈子躺在祖辈留下来的基业中,做一个二世祖,他想的是达到他爷爷彭昌盛的高度,亲手打造出另一个商业帝国,让香港彭氏完成再一次的腾飞。 了不起! 其实很多人的外表,与他的内心并不一致,就比如说彭少龙。 在很多人眼里,彭少龙就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 第510章 特殊条款 彭少龙想做一个全新的自己,魏可绝对支持! 话说,那措的商业人才奇缺,目前关于政务方面的事情,仅有老团这个二把刀在凑合事,纯粹的商务人才,更是一个像样的也没有。 魏可只能把老团、楚红柳两个人拉上,和彭少龙坐在一起,简单制订一个粗框框。 船运公司,被初步定名为:〇七船运。 之所以用“〇七”为名,是彭少龙的坚持,一方面,他不愿意让这家公司,带上更浓厚的香港彭氏的印记,另一方面,彭少龙还认为,“〇七”这个名称,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发扬光大。 话句话说,以〇七为名,不是他吃亏,而是占便宜! 不得不说,彭少龙的商业嗅觉极为敏锐! 现在这个时候,哪怕香港彭氏已经对外销售〇七牌健身器,关于“〇七”,还真没有几个人在意,这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公司名称,或者商标而已,完全不值一钱。 但,正是这个决定,让彭少龙收获了难以想象的成功! 在多年之后,彭少龙最庆幸的事情,就是他亲自选择了〇七,作为公司名称! 〇七船运股份:彭少龙40%,那措〇七公司40%,华艾柔20%。 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少龙。 之所以给华艾柔两成股份,这就是补偿,其实只要彭少龙一直对华艾柔好,这家船运公司,就是小夫妻俩控股,哪怕〇七公司也只是参与而已。 〇七公司占股四成,一部分是出资,另一部分以提供的业务折价。 现在的〇七公司有船运业务吗? 当然有! 07-1步枪热销,周围的那些势力,拿不出足够的外汇,很多需要以货物抵扣,这里的货物很大一部分是各类名贵木材,而这些木材在m甸不值钱,必须要运输到海外,就需要有人来承担运输业务。 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有现成的业务,这一点非常重要! 试想,当彭少龙的公司在仰光港设立,有资金,有船运方面的管理经验,有货轮,再有现成的业务,他想让这家公司不蒸蒸日上,那都很难! 等公司站稳脚跟,未来就会一步步发展壮大! 马车夫彭少龙,摇身一变,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少龙! 当然了,这位彭董事长暂时只能出现在纸面上,必须等到他的创业计划,得到他爷爷彭昌盛的亲自批准,才能开始进入到实施阶段,到了那时,就是真正的彭董事长了。 不过,彭少龙显得自信满满。 “魏大哥你放心,我对这项计划很有信心!最迟半个月,我就带人前往仰光港!” “好!到了那时候,那措要人出人,要钱出钱!” “那个,能让艾柔陪我去仰光吗?” 彭少龙提起华艾柔,难得地有点脸红。 魏可嘿嘿一笑道:“看你的表现吧!如果表现得好,我安排华专员去仰光,负责新公司的初期建设!” 华专员? 自然就是指华艾柔了! 话说,经过了这场变故,华艾柔决定在那措留下来了,反正她毕业后也需要找工作,现在连未来的老公也“内定”了,不如就留在那措,把这里当作自己的第二个娘家。 华艾柔加入那措,目前的职务,是那措市法务专员,和秦筱梓是同事。 如今的那措,又成了一片大工地,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专业人才却是奇缺的,就比如说法律方面的人才储备,在华艾柔来到之前,居然是个零。 华艾柔的来到,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缺。 还没毕业的应届大学生? 没关系,有一个总比没有要强! 魏可交给华艾柔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制订一部“那措市法典”,而且是一部包含民、商、刑的综合法典。 人多了,没有一个规矩不行! 就拿彭少龙和华艾柔这件事来说,如果魏可不回来,大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原因就是,那措是一个完全没有法律秩序的地方,处于法律的真空状态。 总不能什么事情,都等着魏可来做决定吧? 没有规矩,那就制订一个规矩! 那措是人口少地方小,太规范的法律没必要,那就先制订一个框架性的东西,至少要让所有人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一旦做了,会受到何种处罚。 简单说,有法可依。 无论一个城市,或者一家公司,总必须有个规范性的文件,以前的那措没有,以后必须要有。 华艾柔相当于那措体系中的政法第一人! 小姑娘激动得几乎掉眼泪。 那措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全新的地方,只要你有一定的才能,又愿意融入这个集体,很快就能找到合适的位置,对于华艾柔来说,她来到那措,最开始是不幸的,然而,不幸之后,她也是最幸运的那群人之一! 多年之后,华艾柔回忆道,她人生的起点,开始于那措附近一个无名的小山窝。 这句话,能听懂的没有几个人! 即便是现在的那措,关于彭少龙与华艾柔的事情,也没有多少人知情,因为,魏可下了封口令,所有知情者一律不得泄露,一旦发现有人违反,立刻驱逐出那措! 有趣的是,华艾柔事件,同时催生出〇七体系法律制度的一条奇特规定。 未来,但凡〇七公司控制区域,无论地区或者公司。 凡利用暴力手段***华夏族或者具有〇七体系内身份妇女者,一律重罪,视情节判处终身监役,直至枪毙不等,无人可以例外! 但,同时也有一条特殊赦免条款。 如果双方你情我愿,受害女方愿意嫁给男方的,男方免于接受一切处罚。 这种特殊情况结为夫妻的,男方终生不得提出离婚! 相反,女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一旦离婚,男方将会重新面临处罚,被判处终身监役! 好狠啊! 按照〇七体系的法律规定,一个男人一旦干了那种坏事,他的一辈子就算捏在对方女孩手里了,哪怕对方女孩愿意嫁给他,他也必须一辈子乖乖做个妻管严了! 你要问,为什么有如此奇葩的规 第511章 军事交流 那措的一切欣欣向荣。 这一天,康坪镇的华浩荣,转达了一条邀请信息。 驻地为白熊自治州的边防军某团,邀请那措独立团,进行友好军事交流。 事情来了! 得到华浩荣转达的这一则消息,魏可立刻召集会议。 参加会议的除了张团荣和楚红柳,还有杜斌、巴特勒、燕小四,一共是六个人。 那措的某些事情,仅有他们这批人有发言权! 原红箭大队特种兵! 除了楚红柳身份特殊,其余五人,就是原红箭07分队活在世上的最后五人! “兄弟们,国内的边防军发出了邀请,军事交流!我个人认为,这不是边防军团的意思,而是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由这个边防军团出面,与我们接头!他们的目的,就是我们的07-1步枪!” 魏可声音沉稳。 其余五人,全都端坐,脸色激动。 他们全都是兵,特种兵! 哪怕大家伙已经被开除军籍,在他们这群人的心目中,也为了曾经的那个身份,而骄傲! 魏可说出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国家看上那措生产的步枪了! 或许,国家并不需要07-1这款步枪,因为,56式毕竟是国内早已淘汰的枪型,与现行制式步枪的口径存在冲突,然而,对于07-1步枪的一些关键生产技术,国家绝对需要! 话说,国内在轻武器制造和设计方面,与其他武器制造类似,低于国际先进水平。 任何一项关键技术的突破,都是无数军工人才长年累月的辛勤付出! 那措造出了具备某些先进技术的步枪,对于国家军工的价值,那是相当巨大的,因为,但凡是军工技术,没有哪个国家会轻易透露给你,国内的技术人员只能埋头摸索。 一旦某项技术被运用于国内军工,那就是提升国家的军事实力! “兄弟们,那措存在的意义,一方面是积累力量,伺机杀回海上!但同时,如果我们能帮助到国家,我个人认为,那也是咱们的骄傲!当然了,哪怕是国家,想拿到技术,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交换条件。我想这并不过分,毕竟这些技术,很多时候有钱也买不来!” 军工技术,用钱能买到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 军工技术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机密,尤其对一些军事强国来说,掌握一项军工技术,他们就会尽可能严加保密,防止被其他国家加以利用。 就拿那个曾经的万恶的巴统协议来说,中国被欧美国家全面禁运,包括武器装备和相关的高技术等,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想看到中国在军事领域的强大。 到了如今,巴统消亡了,禁运却依旧还在! 作为曾经的军人,能看到祖国的强大,大家当然愿意! “下面请大家举手表决,同意将07-1步枪技术,完整提供给国内有关部门的,请举手!” 唰! 六只手臂举起。 这次举手表决,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一种仪式。 魏可觉得,他们这个〇七公司,未来应当还会掌握其他的尖端军事技术,这些技术,国内应当也会需要,那么就必须有人来作出决定,给或者不给。 这个决定权,掌握在他们六个人手中! 这项权力,包括顾淼、林契、郝思理等核心人员,统统没有。 也就是说,〇七公司的真正核心,只有他们六个人,无论各自担任何种职务,他们才是〇七公司真正的主人。 “老大,这次回国,你一定得把我带上!” 办完了正事,巴特勒立刻表态。 所有人当中,巴特勒当真是最憋屈的一个了。 最近的几场战斗中,巴特勒作为07分队主力干将,却少有表现的机会,一直被魏可安排为后援部队的负责人,比楚红柳参战的次数还要少。 究其原因,巴特勒的架势技术最好,除了他,别人开直升机魏可不放心。 这可把巴特勒憋坏了! 他是个战斗狂人,哪里受得了! “行!疤瘌必须去,你就从山地分队里抽调一个班,作为那措特种兵的代表!” “是!保证完成任务!” 巴特勒终于咧嘴乐了。 现如今,那措特种兵基本重建完毕,牺牲的战士全部从普通部队里抽调优秀战士补足,规模也略有提升,由于林契受伤,巴特勒暂代山地分队指挥官。 不仅巴特勒想回国,其余人人都想去。 与国内的边防军进行军事交流,这是个露脸的机会! 消息传出,几乎所有手下带兵的家伙们,全都跑来找魏可,要求参加这一次的军事交流。 最终,除了巴特勒之外,原本出身于边防军的顾淼,抢到了另一个名额,由顾淼抽调一营的一个排,随队前往边防军驻地,参与这一次的军事交流活动。 如此一来,那措独立团派出一个排的普通战士,另加一个班的特种兵。 交流团的领队,自然是团长楚红柳。 最后,再加上一个魏可。 魏可之所以加入,是华浩荣传达的信息,因为,国内的边防军某团,很隐晦地提出了,邀请那措魏将军亲自前往,对方会以最热情的态度,予以欢迎。 这道理再明显不过,魏可是那措的老大,他若是不到场,有些事情无法决定。 去就去! 至于安全问题,魏可一点不担心! 今时不同往日,那措市有了正式的对外身份,他们这一行前往边防军某团,相当于一次正式出访,国内方面绝不会在安全问题上出纰漏。 有了正式身份,就是好! 以往魏可回国,每一次都是偷偷摸摸的,虽然事实上没有什么影响,总归心里不爽。 这一次,能光明正大踏上祖国的土地,就连魏可自己,也不由得有些期待起来,因为,当初他来到那措,完全是迫不得已,从内心里来说,他还是想回到国内的。 祖国! 这个字眼,在一个战士的心目中,永远是神圣的! 这一天,总计四十余人的那措独立团军事交流团,经由栗敢口岸,以正式访问的名义,归国! 全副武装! 所有战士一律装备07-1新式步枪。 崭新的军服,战术背心,背囊,钢盔,兵工铲全套装备。 这副打扮,当真很帅气,最起码在M北地区,绝对是首屈一指,哪怕与国内的普通部队相比,也不差太多,甚至于,由于这批士兵全都是参加过实战的,浑身的精神气十足。 这是一支铁血的精兵! 魏可不是吹牛,让他带领这支小部队,遇上数倍于己的敌人,他也敢正面硬撼! 当然了,他们不是去打仗,而只是展示那措的风骨! 第512章 憨武二 边境地区,不同于内地。 不过,为了表示友好,那措独立团所有官兵,一律步枪空膛,横担在背后的行军背囊上方,以示不具有任何攻击性,他们是一支前来友好军事交流的外军,不是战斗来的。 所有战士也得到了命令,不得离队,不得单独行动! 栗敢口岸的对面,早有白熊自治州人武部的工作人员,等候在那里。 当那措独立团的队伍出现,那些工作人员,两眼全都直了。 尼玛! 这还是m北的一支地方武装吗? 印象中的m北地方武装,往往服装驳杂,武器不统一,士兵的精神面貌也不行,纪律散乱,给人的感觉就是乌合之众,或许有一定的战斗力,然而,从外观上来看,的确不像正规军。 现在出现的这支队伍,完全不同! 首先就是精神气! 这支队伍人数不太多,然而,每一名士兵都是步伐沉稳,不急不躁,服装整齐干净,队列或许不算很严谨,身材也高矮不一,精神状态却极为饱满,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彪悍之气。 这是一支有战斗力强悍,打过硬仗的正规军! 那措军事交流团的领队,自然是楚红柳。 楚红柳今天穿的是一身得体的绿军装,腰间扎武装带,左右各配一支小巧的手枪,格外的英姿飒爽,领章上两杠三星,表明她是一位上校军|官。 如此漂亮,又如此年轻的上校指挥官! 当楚红柳带着白清雪,两位军装美女走出队列,对面的工作人员,明显有点手足无措了。 倒是楚红柳表现的落落大方,干净利索举手敬礼,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身份。 魏可站在后面,眯眼暗笑。 他自己不太喜欢这样的繁文缛节,让楚红柳出面最好,以往在红箭大队的时候,楚红柳就是军区有名的军中之花,往往她一出面,立刻就能给红箭大队赢个满堂彩。 特种兵当中,美女当然少,有气质的美女就更难得一见! 普通军|官,站在楚红柳的面前,稍微不自信一点的,甚至能自惭形秽! 果然,楚红柳一下就镇住了场子。 白熊自治州的接待人员,站在楚红柳的面前,一个劲陪着笑脸,好像对待自家的领导一般,客气的不得了,魏可甚至还看见,有一名军|官,悄悄扭脸去擦额头的冷汗。 魏可很骄傲! 他一直像个大哥哥一般,尽可能去保护楚红柳,其实,楚红柳完全能够独当一面,她具备那样的才干! 队伍前往边防团军营。 国内的条件,自然远非m北可比,为了运送那措军事交流团,自治州方面准备了一支车队。 领头的是四辆奥迪轿车,一水的奥迪a6,堪称豪华。 两辆大巴车,同样也是高级货。 楚红柳带着白清雪,上了前面的奥迪车。 今天,白清雪临时充任楚红柳的副官,她佩戴的是上尉军衔,虽然曾经是益岭独立团的通讯参谋,遇上今天这样的场面,还是有点局促,幸好她不需要说话,紧跟在楚红柳身后就行了。 魏可今天的装扮有点不伦不类。 他穿的是迷彩服,领章是一块白板,后背上同样背着一只背囊,上面又横着一支步枪,看上去像个普通战士,却是身边跟着一名警卫员的。。 在魏可身后,站着的就是牛高马大的武二,背上一把大砍刀! 全部人员当中,唯有武二是背刀的! 一米九的大块头,又背着一把惹眼的金背大砍刀,想不引起别人注意也难! 魏可领着武二,两个人上了其中一辆大巴车。 上车的时候,武二很小心地把脚上的鞋子,在地面上狠狠擦了擦,然后才小心翼翼抬脚去踩踏板,这副样子,好像害怕把汽车踏板给弄脏了,不料,背上的砍刀撞到门框,发出咣当一声响。 “唉哟!我不是故意撞的!” 武二紧张地一声喊。 这辆车上负责接待的是个年轻中尉,连忙伸出手,站在车门上方,热情道:“没事没事,撞一下又撞不坏!来,你块头大,小心一点!” 武二这才憨笑,抓住年轻中尉伸过来的手。 不料,又出事了! 武二的手劲太大,年轻中尉一时没注意,竟然被武二的这一把,直接从踏板上方给拽了下来,唉哟一声喊,整个人跌进武二的怀里。 武二慌手慌脚,连忙一把搂住,像抱个娃娃似的。 “唉哟!大个子你的手劲真大!” “对不起对不起!” 武二连声道歉,双手端着那中尉,将对方抱着放回踏板的上方。 中尉郁闷地盯着武二的蒲扇般的双手看,其实,他自己长得也不算瘦弱,只是和武二比起来,完全不够看,被武二这么一抱,就像抱个孩子,弄得他脸都绿了。 “你个没出息的!” 魏可回身,一把抓住武二的肩膀,把他拖上车。 武二被拽的站不稳,手脚并用乱抓,口中慌忙喊道:“老大我不是故意的!别揍我!这车太漂亮了,我怕把它弄坏了要咱赔钱,那就亏了!” 魏可没好气道:“你给老子闭嘴!再胡说中午别想吃饭!” 武二顿时把嘴巴闭住,一个字不敢多说。 跟在魏可二人身后的,是铁林领着的十名山地分队队员,这些家伙全都憋着笑。 武二有点憨! 大家全都知道,武二的身世可怜,收养他的孙老三战死了,武二再次成了没人管的孤儿,尽管长着一副好身胚,但凭着他的智商,跑到外面去,估计也是个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货。 换句话说,魏将军仁义! 孙老三战死在断崖,为的是给武二捞个官儿当,魏将军把武二收作自己的警卫员,配上少尉军衔,让武二跟在自己身边,也算是全了孙老三的遗愿。 换作其他的大人物,能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吗? 不过,那年轻中尉的脸色,已经变得更难看了。 他刚才亲身体会到了武二力量的可怕,然而,这样一个大块头,放在眼前另一个大汉的手里,似乎也就成了一个小孩一般,随手提着就走。 那人的力量不是比大块头更加可怕? 但,再看看跟在后面的一帮身穿迷彩服的士兵,这中尉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 因为什么? 山地分队的队员们,长得太矮了! 从小队长铁林往下,一个小队十名队员,统统都是小个子,最高的不超过165,标准的小萝卜头身材,尽管一个个长得很精悍,却无奈身材矮,显得没有太多的危险性。 这才比较正常嘛! 假如这帮来自那措的士兵,全都是像刚才大块头那样的非人类,边防军第二团还真扛不住! 中尉名叫吴德江,白熊自治州边防军二团的中尉副连长,他所在的那个连队,由于军事素质过硬,被内定为这次军事交流的重点参与单位之一。 部队与部队之间的军事交流! 既然是军事交流,岂能少得了相互切磋,真枪实弹肯定不行,挑几个项目,大家比试一番,看看谁强谁弱,却是免不了,在这样的比试当中,谁也不肯认输! 堂堂边防军正规部队,若是输给了一支地方杂牌武装,那还要脸吗? 513.第513章 入军营 白熊自治州边防军二团。 () 车队径直开进了边防军二团驻地,在一处操场前停了下来。 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 八一军旗! 再次看到这两面旗帜,魏可的心,也禁不住泛起一阵波澜,思绪开始飘远。 没别的,他对于部队的感情,太深了! 作为一名老兵,魏可在他成年之后,几乎所有的情感,都留在了军营里,像他这样的人,心里已经有了一座无形的军营,哪怕现实从军营里走出去了,也永远走不出心的那座军营。 “老大,下车了!” 武二在旁边低声提醒。 魏可扭头一看,那措交流团的战士们已经下车,排成了两个小方队,前面是十名身穿迷彩服的山地分队队员,后面是穿着绿军装的独立团一营战士。 巴特勒和顾淼,各自站在队列前。 楚红柳已经带着白清雪下车。 操场前,整齐地排列着大约两个连规模的边防军士兵,绿军装,护耳钢盔,高筒军靴,胸前挂着漂亮的短步枪,那是95式,最新款列装部队的步枪,不仅造型漂亮,而且通体黝黑,做工精良,一看知道那措的07-1步枪高级多了。 威武! 雄壮之师! 魏可对于此情此景,分外的熟悉。 话说,国内的主力作战部队,差不多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大家彼此一脉相承,如果不是部队编号不同,很多时候,外人根本分不清部队与部队之间的区别。 眼前两个连边防军士兵,队列分外整齐,简直如同艺术品! 这些战士,精神抖索,连高矮都差不多,尤其是双手戴着雪白的白手套,握住胸前挂着的步枪,从侧面望过去,步枪的倾斜角度相同,枪口准确地连成一条线! 巴特勒和顾淼两个人见过世面,并不觉得太意外。 其余的那措战士们,已经看傻眼了。 太漂亮了! 不仅是队列排得漂亮,人家的穿着打扮也漂亮! 那措独立团的装备,放在m北地区属于极品,每一次独立团列队走出来,都是人人羡慕的对象,然而,如今和边防军的战士起来,简直成了叫花子兵,惨不忍睹。 那措的钢盔是老式的,自己又在外面手工罩了一层迷彩布,而边防军是新式头盔,两侧护耳处有个半圆弧度,具有流线型的现代感,一看是高级货。 军装,边防军是笔挺崭新的,一颗颗铜扣子锃亮! 那措这边的军服,无论做工,外型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大家背在身后的背囊,更是颜色不一,捆扎用的带子,也只是普通的帆布带,显得有点蹩脚。 边防军脚下穿的是漂亮的陆军作战靴,擦得很亮! 那措战士们脚的鞋子,是订做的运动鞋式样,由于批次不一样,在颜色多少有点差别,平时看不出来,然而,与对面的边防军相较,觉得有些寒酸了。 有道是,没有较没有伤害。 即便是那措人最引以自豪的07-1步枪,看去也很土气。 07-1步枪,脱胎于56式,而56式是几十年前的外型设计和生产工艺,再加那措兵工厂自产,在一些细节方面,不可能做的很精细,整个一个傻大黑粗的模样。 反观边防军的95式自动步枪,只有一个词:漂亮! 95式是国内第一款从外型追得国际水平的步枪,5.8毫米口径,短小精悍,所有细节方面做的很到位,通体哑光色,绝对没有一处地方是刺眼的折角,全部做出了人性化的弧度设计。 尤其是,每支枪的枪管方,都配备了瞄准镜! 这么一较,绝大多数那措战士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自然了。 人人都有自尊心! 士兵的自尊心,普通人尤其强烈! 魏可带着武二下了车,他只是简单扫了一眼,心知肚明,能看得出来,很多战士的心里多少有点失落感,不过,他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在意。 顾淼眼睛尖,已经看见魏可在笑。 “全体都有!枪肩!” 顾淼转过身,沉着脸一声大喝。 “军|队是干什么?打仗的!知道我们手里的装备多么来之不易吗?一针一线,都来自于兄弟们的辛苦劳动!不要小看你们手的武器!魏将军一人一支枪,打得数百敌人找不到北!楚团长率领一个排的战士,敢向数倍敌人发起冲锋!那措战士,是打出来的威风!” 打出来的威风! 顾淼的这一阵训斥,好像打了一阵强心剂,让战士们猛醒。 哗啦!哗啦! 所有战士们迅速地从背后取下步枪,挂在肩头。 咱们的枪的确不够漂亮! 但,这是我们那措自己造出来的枪! 那措独立团的几百号人,是凭借这一身装备,在m北打出了威风,如今的m北,只要提起那措独立团,谁敢不竖大拇指,赞一声好样的! 他们这个排,是曾经参加了鹰嘴镇突袭战,以及鹰嘴镇防御战的部队。 另外,还参加了针对栗敢第101山地团的歼灭战。 他们是一支新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有了辉煌战绩的部队! 枪漂亮?装备漂亮? 队列站得漂亮? 那些玩意儿再漂亮,了战场,全都不管用,战场唯一管用的是军事素质,但要说战场能用得的军事素质,他们这些那措独立团的战士,会怕谁! 短短的一瞬间,原本有些沮丧的战士们,像换了一批人! 他们挺起胸膛站得笔直,目不斜视。 魏可赞赏地向顾淼点点头。 那措所有的高层军|官当,顾淼虽然只是普通边防军出身,带兵能力还是可圈可点的,脑子灵,还有点血性,是一位十分合格的基层指挥官。 顾淼的话,也恰恰是魏可想说的! 装备! 装备的确很重要,但没有装备不打仗了吗? 战场,最终起到决定作用的,永远是人,再好的装备也不能保证打胜仗! 很多人认为,现代战争条件下,武器装备的先进与否,已经将人的因素将至最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然而,诸如魏可这种特种兵出身的家伙,却不会那样想。 特种兵的作战思路,无论我的装备有没有你的好,仗都要打赢! 只不过,今天这种场合下,魏可暂时不能出面说,而由顾淼说出来,那再合适不过,顾淼是那措的次一级指挥员,他所说的,并不代表那措方面的公开言论。 “咦?” 在这时,一名校军|官快步走了过来。 这人先是盯住那措战士们的队伍,好地看了两眼,这才走向魏可,向魏可敬礼。 “你好!我是边防军二团副团长柴光荣。请问您是那措的魏先生吗?” 魏先生。 魏可稍稍一愣,随即会意。 他自己的身份真是个坑,脑袋顶什么正式职务也没有,人家是边防军的副团长,如果一开口叫你“将军”,显得人家你矮半截,于是,只能含糊地称你为“先生”。 啪! 魏可干脆利索地敬礼。 “那措特种作战07分队分队长,魏可可!柴副团长你好!” “哦哦!” 柴光荣显然有些惊讶,略带尴尬道:“魏先生的军姿真的很标准,太难得了!是这样的,我们张团长请您去主席台前排坐,欢迎仪式马要开始了。” 514.第514章 欢迎仪式 边防军二团的欢迎仪式,举行的非常隆重。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二团张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讲话,紧接着是楚红柳做了答谢发言。 紧接着,是检阅部队。 两个连队的边防军,列队从主席台前经过,步伐整齐,口号洪亮。 确实是好看! 魏可也没想到,一支普通的边防部队里,居然也有如此高水准的阅兵方队,要知道,能走出这种水平的阅兵队列,不是一日之功,这些战士必须下苦功夫,说是冬练三寒夏练三署也不为过。 “魏先生,我们边防二团的军容军姿,还过得去吧?” 问话的是柴光荣。 话说,魏可被拉主席台,他却没有去坐正间的位置,而是坐在了与楚红柳相邻的位置,楚红柳也知道他的脾气,当仁不让坐了主座,继续充当那措交流团的领队。 这个时候,楚红柳在张团长的陪同下,两个人检阅部队,而柴光荣坐在魏可身边。 听了柴光荣的话,魏可由衷赞叹。 “岂止过得去!依我看,这水平能参加大军区赛了!” “魏先生是内行啊!” 柴光荣得意道:“这是咱们二团的一支标杆部队!两个连的战士,有一半是从山东特招的,身高、长相那都是一等一!这些战士不容易啊,练这个必须能吃苦!不过,他们可是为二团挣得了不少荣誉,哪回军区进行阅兵赛,我们团都是稳稳的状元!” 哦!难怪了! 魏可这才恍然大悟。 那不怪了,他原本还在好,算这批士兵是从全团挑选出来的,没有长时间的刻苦磨练,无论如何走不出这样高的水平,却想不到,人家参加入伍后练的是走列队。 “柴副团长,我们那措的兵,绝对没法走出这种高水准!” “哎!这不是被逼的吗?” 柴光荣道:“魏先生,我有个建议,我们能不能结为友好合作单位?如说,你们可以抽调部分优秀战士,来我们团,由我们负责练队列!我保证,最多两个月,我能交给你一批优秀的仪仗队员!当然了,像我们二团这种水平,估计需要更久一点时间。” 练队列? 魏可差点把自己舌头咬了。 “柴副团长,友好合作单位,我同意!但,仪仗队暂时不需要了,我们只是一支小部队。” “怎么能不需要呢?优秀的仪仗兵,代表的也是一支部队的形象!我听说,现在m北的栗敢和丘朗地区,已经结为一体,你们没想过举办一次阅兵,以示庆祝吗?如果举行阅兵表演的时候,你们独立团拉出一支很威风的队伍,那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吗?” “柴副团长,那措独立团的训练任务很繁重,真的抽不出时间了。” “哦!” 柴光荣微微有些失望。 不过,他还是很快说道:“那不如这样,你我两军,先结为友好合作单位,其他事情慢慢再说。对了,这一次的两军交流,我们需要组织一些军事对抗节目,对此,请问你有什么意见吗?” 边防军二团的善意,很明显啊! 魏可只不过是随口复议,柴光荣已经迫不及待宣布结为友好合作单位了。 其实,这也挺为难人家二团的! 关键还是魏可的身份尴尬。 话说,那措的组织结构,二团肯定有所了解,这事情很明显,魏可事实是那措的老大,他却缩在后面,由楚红柳出头露面,这带来了一个难题。 人家若是不来征求魏可的意见,等于失礼。 征求意见呢? 人家团长总不能先和楚红柳说一遍,再跑来和魏可说一遍,那多麻烦! “柴副团长,我们是客,这些事情当然由二团安排!” “哦!那好!级要求我们要热情接待,要注意维护好两军的团结。这样吧,依我看,咱们组织一些常规项目,彼此适当交流一番。” “行!柴副团长,我们那措这次是来学习取经的,你们怎么安排,我们都同意!” 魏可说的客气。 其实,他是真的无所谓。 这种军事交流,象征意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在魏可看来,边防军的真实意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方面趁机拉近与m北华夏联军的关系,另一方面,重点是07-1步枪。 阅兵仪式,进行的热烈而隆重。 不说别的,一帮那措的战士们,无不看得很过瘾,兴致勃勃。 的确是好看嘛! 对于这一点,连楚红柳、巴特勒这样的特种兵,都必须得承认,因为,哪怕是红箭大队那样的特种兵部队,也不可能拉出如此漂亮的一支仪仗兵队伍。 当然了,红箭大队若是真敢训练一支仪仗兵,大队长顾长春该下岗了! 欢迎仪式结束,第二项内容,是参观军营。 出了点小意外! 意外的原因,顾淼遇见熟人了。 顾淼原本出身于边防军体系,只不过不是二团而已,当一行人在二团团首长们陪同下,来到参观的连队,对面的连长整队报告,顾淼惊讶了。 李立国,顾淼原来部队里的排长,也算是顾淼的老级了。 进入连队宿舍区的时候,顾淼赶紧和李立国打招呼。 “李排,真的是你啊!太巧了!” “咦?是小顾!没想到你在这个叫那措的地方!” 李立国过来,拍一下顾淼的肩膀,嘿嘿笑道:“行啊!我原本看见来访名单有你的名字,还在琢磨,没想到真是你小子!怎么样,好像混得不错的样子!不是听说你在帮人做生意吗?” 顾淼顿时有点尴尬。 这个李立国,心眼也是有点粗啊! 不料,顾淼还未答话,柴光荣突然黑着脸前,训斥道:“李连长!顾营长是来访的高级军|官,按照职衔,人家是少校营长,你怎么这样没规矩!” 这更尴尬了。 李立国是连长,军衔尉,的确是顾淼低了一级。 然而,谁都知道,边防军是正规军,而那措独立团只是名义的正规军而已,两者的军衔并不能完全等同。 如果换了其他连长,被副团长呵斥,估计忍了。 但,李立国有点不买账。 “什么营长啊?他一个营长,手下也没几个像样的兵,他以前不是我的兵吗?” 李立国的声音不高。 周围的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 顾淼的脸黑了。 “李连长!如果你指的是今天在操场走队列的那种花架子兵,不要说我一个营,是我带来的这一个排!了战场,能横扫了你们一个营!” 当兵的,彼此都不服气。 要说当初顾淼刚刚遇见魏可的时候,他未必有如此脾气。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顾淼,身隐隐带了一股铁血之气,他当然不愿别人看不起他手下的兵,哪怕对方是他的老级,那也不行! “好啊顾淼,这次交流,我的连也有项目,咱俩一,看你一个排,怎么横扫我一个连!” “一言为定!” 顾淼回答的毫不含糊。 柴光荣急了,刚想再训斥李立国,被魏可一把拉住。 “柴副团长,当兵的人嘛,有脾气是好事!咱不管他们,让他们折腾去!” 第515章 火药味 第515章 火药味 随着顾淼和李立国的约战,双方隐隐带了一丝火药味。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当然了,这股火药味,并不在于双方的高层。 魏可和楚红柳,都对这种事情看得较淡,他们原本是红箭大队特种兵,而且是分队长,换句简单的话来说,他俩见过的层次,边防军二团高多了。 一支普通的边防军而已,和这种普通部队较劲,你不觉得掉面子吗? 然而,魏可和楚红柳如此想,其他人却未必! 那措交流团的战士们,乃至于巴特勒和顾淼这两个带队军|官,已经在心里憋足了一股劲,准备在接下来的军事对抗训练,狠狠地给自己涨涨面子! 那措独立团,是一支新军,也是一支骄傲的部队! 拿巴特勒来说,他因为一些看似不显眼的小事,隐隐动了怒气。 事情是这样的,那措独立团的战士们,列队参观边防军二团连队内部陈设,当队伍进入边防军宿舍区的时候,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大跳。 这个不用怀疑! 国内部队至少在两个方面,始终站在世界所有国家部队的最前面,那是队列和内务水平。 边防军二团的队列,已经把那措战士们震撼了一把,现在的内务,同样如此。 漂亮! 这个连队所有的战士宿舍内,一尘不染,干净的像一幅画,绝对没有一点点杂物,尤其是一排排床铺,叠得四四方方,如同豆腐块一般的被子,更加令人惊叹。 “我的娘哎!这样叠出来的被子,谁舍得拿来睡觉?” “快看!人家的牙刷都摆得一模一样!” “这屋子里太干净了,是拿来展览的吗?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吧!” 战士们你一言我一语。 话说,那措的部队当然也讲究纪律,讲究内务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然而,那措独立团的每一支部队,绝对不可能按边防军的标准来,其一条件不允许,其二也是没必要。 那措独立团对于内务的要求只有两条。 第一,所有个人物品必须归类整齐,必须注意卫生。 第二,有利于携行,部队一声令下,所有人员必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物品打包整齐,背背囊能出发,甚至于直接开战场。 边防军虽然也是作战部队,却是和平条件下的作战部队,与那措独立团完全两样! 听到战士们的惊叹,陪同参观的二团军|官们,无不得意。 一名尉连长道:“一支部队的内务、着装,完全能代表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我们二团是一支有光荣传统的部队,当年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这样的内务水平,二团的所有连队,都能达到!” 说罢,这连长还不屑地瞥一眼那措的战士们。 那意思很明显,看不起这些土包子兵! 啪! 恰好正在现场的巴特勒闻言,立刻沉下脸,立正,向这名连长敬礼。 “啊?这位巴少校,你为什么要给我敬礼?” 尉连长很是怪。 巴特勒正色道:“错!我不是给你敬礼,而是向曾经为祖国而战的二团老前辈们致敬!但你刚才的话,恕我不敢苟同!内务水平能代表战斗力?真是笑话!当年解放战争,我们内务水平肯定不过国军,还不是打胜仗!在朝|鲜呢?没吃没穿的,谁打赢了?” 巴特勒一番训斥,像教训新兵蛋子。 他绝对有这个资历! 然而,尉连长哪里知道巴特勒是谁,被说得脖红脖子粗。 “你!你凭什么教训我!我们是国家的正规军,你们不过是一帮拿枪的山里人!” “凭老子曾经为国家出生入死!你个新兵蛋子懂个逑!” 巴特勒哪里是个好脾气? 顿时大怒,一双牛眼瞪了起来。 巴特勒发了火,跟在在身边的山地分队的铁林等一帮队员,呼啦一声全围了来,一个个捏紧了拳头,不爽地盯着面前的几个二团军|官,似乎随时要撸胳膊动手。 气势! 巴特勒是在尸山血海里闯过的人,浑身下一股刚硬的铁血之气。 铁林等队员们,那也是在血水里趟过的人,冷不丁发飙,一个个眼睛里都冒着寒光。 这是一群恶狼啊! 对面的二团军|官们,虽然一个个身材健壮,看去山地分队的队员们至少高出一大截,却被这批队员们身的气势吓住了,不由自主吓得往后退。 “住手!” 二团张团长赶了过来,恶狠狠看向那名连长,呵斥道:“刘连长!你还有没有组织纪律性?那措独立团是友军,胡扯什么正规军不正规军的!那措独立团当然是正规军!你知道吗?这位巴少校是前东南战区红箭大队的优秀特种兵,人家喊你新兵蛋子,那是看得起你!” 东南战区红箭大队! 听到这个名称,所有的军|官都流冷汗了。 普通人不清楚,他们这些作战部队的带兵军|官,对于红箭大队还是有所知的,不说别的,每一名红箭大队特种兵,都是全军各部队优选优,千挑万选出来的,巴特勒的身份,代表他已经战胜了不计其数的其他优秀战士,最后才能脱颖而出,被叫作红箭特种兵。 啪! 刘连长赶忙前,向巴特勒敬礼。 “对不起巴少校,刚才我不知道您的身份……不过,您刚才说的……” “不过什么!” 柴光荣也走了过来,冷冷道:“自以为了不起,老子天下第一,这种观念很要不得!那措独立团在m北能打胜仗,不是偶然的!独立团不仅有巴少校这样的优秀特种兵,楚团长也是红箭出身!楚团长是红箭作战分队的正式分队长!知道那代表什么意思吗?连我和张团长,都必须对人家客客气气!” 柴光荣一番话,更加让二团军|官们惊讶了。 红箭分队长! 诸如红箭大队那样的特种作战部队,一个分队长站出来,确实有资格和边防军团长平起平坐了! 这时候,张团长再次开了口。 “柴副团长说的没错!这一次的两军交流,咱们二团不能抱着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那措独立团有楚团长的领导,肯定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回去给战士们说明白了,不要盲目自大,另外,谁再敢说什么不恰当的话,别怪我老张不客气!” 二团的正副团长,算是很给面子了。 但,魏可只需要随便扫两眼,知道,这一次的两军交流,尤其是常规项目对抗,火药味是免不了! 为什么? 边防军二团是正规野战部队,团里的领导怎么想是一码事,下面的连排级军|官,以至于普通士兵,却未必是同样的想法,人家也是要面子的,不可能被一个红箭的虚名,吓得尿裤子吧? 第516章 狂! 正事儿来了! 顾淼和巴特勒,与二团的一些军|官顶牛,彼此不服气,那都是小事。 那措交流团刚刚从营房里出来,迎面,撞见了另外一群客人。 那是几名身穿便服的人,在二团几名军官的陪同下,似乎也在参观军营,陪同人员中领头的,也是一名上校,根据这个军衔,极有可能是二团的政委。 二团团长在接待那措军事交流团,政委在陪着另外一批人。 那么,几名便服男子的身份,一定也极为重要! 果然,当两边的人走近时,张团长和柴副团长,就像是商量好了一般,各自领着楚红柳和魏可,上前与对面的几个人相互介绍,像极了一场不经意间的偶遇。 对面来的是二团的马政委。 与马政委走在一起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身上穿的是一套老式的立领军装,却没有佩戴肩章和领花,看这模样应当是一位老军人,二团的三位团领导,对这老头都跟恭敬。 徐工。 没头没尾的,也没人来向魏可和楚红柳解释,这位徐工是哪里的工程师,又是来做什么的。 但,魏可的心里顿时清楚了。 对方什么来头? 国内军工方面的专家,而且一定是轻武器方面的专家! 魏可眼尖,一眼就注意到,这位徐工看向那措战士们背在身上的步枪,眼神是贼亮贼亮的! 这种眼神,魏可在另一个人身上见过。 当初,07-1步枪定型,成品枪制造出来,华浩荣特地从康坪镇跑来那措,抱着那支步枪,爱不释手地看了又看,那种眼神,就和眼前的徐工差不多。 搞军工的人啊! 他们看见一件有特点的新武器,就像色狼看见美女,那种表情是藏不住的。 “魏先生,听说你们是从m北过来的?” 徐工很快就主动接近魏可,很明显,他已经认准了自己的目标。 魏可恭敬道:“是的,徐老,您叫我小魏就好了!我们来自m北的那措。” 这个必须得恭敬! 对于国内的军工专家,魏可是一贯很佩服的,因为,他们这些特种兵身上的每一件装备,都凝结着军工专家们的汗水,哪怕是私下弄来的外军装备,也必须经过专家们的检测和评估,才能在战场上使用。 军工专家们的工作,直接决定了士兵们能不能保住性命! 徐工对于魏可的态度,显然有点小意外。 不过,老头子很开心地就改口,叫魏可是“小魏”,当他听说,那措独立团马上要与二团进行几场常规科目的对抗演练,立刻表示很感兴趣。 什么感兴趣? 这一场偶遇,明明就是设计好了的! 当然了,魏可对于这样的小花招,并不点破。 两帮人合作一处,再次回到了操场上,这时候,操场上已经有大约一个排战士,列队等候。 “魏先生,楚团长,对抗演练的第一个科目,咱们就练拼刺刀,你们看怎么样?m北的部队,实战经验多,近身格斗应当是强项吧?二团也有刺刀见红的优良传统,只是训练场上练出来的东西,和实战总归有差距。正好!让二团的战士们,体会一番兄弟部队的实战技能!” 说话的是柴光荣,由他负责组织这一次的对抗科目演练。 拼刺刀? 那措独立团当然有实战经验,但问题是,那措根本就没有装备刺刀! 魏可对于部队装备,走的是野路子。 当初为那措民兵连引入56式步枪的时候,魏可已经舍弃了刺刀,取而代之以更加实用的兵工铲,到了现在的07-1,就更加不会装备刺刀。 再者说,所谓的刺刀见红的思想,在魏可看来,其意义仅仅在于一种精神,作为战术已经过时! 难道不是吗? 六七十年前的二战欧洲战场和太平洋战场上,拼刺刀已经非常罕见。 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半自动步枪都被淘汰了,上战场的士兵拿的是自动步枪,火力猛,除非是子弹打完了,否则,不可能出现面对面的厮杀,拼刺刀的几率小到可怜。 当然了,战场上的厮杀免不了,那措独立团采用的是手枪加兵工铲,再不济还有匕首。 魏可和楚红柳相互看看,略微有点郁闷。 比什么不好,偏偏比拼刺刀? 但,就在楚红柳刚想出口解释,巴特勒突然站了出来。 “老大,红姐!不就是拼刺刀吗?小意思了,这事儿交给我们山地分队,保管办得妥妥的!” 巴特勒当然能拼刺刀。 红箭特种兵必须是全才,拼刺刀不是重要科目,但也有练习,魏可还知道,巴特勒的刺刀技术很强,这家伙的力量足,爆发性强,拥有这两项资本,拼刺刀当然不在话下。 然而,让巴特勒出场去拼刺刀? 你一个特种兵,跑出去欺负一帮小新兵蛋子,合适吗? “巴特勒,这是普通战士出场切磋,有你什么事!” “呃,老大,那我不上场,我让铁林带着他的小队上去,还不行吗?” 巴特勒伸手指了指旁边站着的铁林等人。 看了巴特勒的手势,对面的几个二团的连长们,悄悄都笑了。 为什么? 铁林那十个人,全是小矮子! 傻子也知道,拼刺刀是个体力活,身高体壮的占优势,原本当柴光荣说起拼刺刀的时候,大家的眼神都在不由自主瞟着站在魏可身后的武二。 武二,一米九的大块头,背上的大砍刀十足的分量! 这家伙出场拼刺刀,妥妥的一个顶好几个! 但,巴特勒指的是铁林等人,那就是另一个极端了,铁林等十个人,身材最高的不超过165,虽然看起来挺精悍,却奈何身高太矮,尤其和武二的身材比起来,那就成袖珍娃娃了! 这时候,之前和巴特勒较劲的刘连长,靠了上来。 “巴少校,你的本事我肯定佩服!但看见没有,那个排是从我连队挑选出来的,个顶个的拼刺刀的好手!依我看,你还是让其他战士出场吧!” “那个排是你们连的?” 巴特勒扫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一个排战士。 这批战士,身材的确不错,不能与最开始的那两个连队仪仗兵相比,但至少也都是175开外的身高,长得也都挺壮的,而且,他们身上背着的,不是95式短步枪,而是81杠。 难怪了,95式是用来阅兵的,作战连队依然用的是老式81杠,也就需要练习拼刺刀。 巴特勒咧开满口白牙,笑了。 “刘连长,打仗不是个子高就行!这样吧,就我手下这十个兄弟上,咱们乱战!你让你的这个排都上吧!哪一边最后还剩下人,算哪一边赢!” 狂! 巴特勒跟惯了魏可,同样也是个狂妄的性格! 他不仅坚持让铁林等人出场,还准备用自己的一个班,单挑对方一个排! 第517章 十比零! 一个小队的山地分队队员,呼啦一声就冲 {} 话说,训练场上演练拼刺刀,当然不能真刀真枪地干,二团准备的是木头枪,前端包裹一大团白布,上面沾了石灰,戳在人身上就是一个大白点。 身上也是需要添加防护的,每人一件套头棉护甲,保护住胸口和小腹部位。 十名队员,身上套上护甲,铁林一声令下,围成一个圆圈。 圆圈! 十个人分作三组,每组三人,其中两个人在前,一个人在后,彼此相距一两米远,全部面向圆圈的外围,剩下最后一个人是铁林,站在最中央。 队员们手持木枪的方式也很古怪,不是端着,而是用右手拎着,左臂护在胸前。 这是个什么情况? 三人一组还能理解,因为,拼刺刀有各种小组配合,三人一组的方式不少见,然而,这些小个子的那措战士,全部单手拎着木枪,还把木枪收在身体侧边,这就不好理解了! 没见过这种拼刺刀的姿势! 站在魏可身边的徐工,吃惊问道:“小魏,你手下的兵就是这样拼刺刀?” “徐老见笑!” 魏可老实承认道:“我们那措没有装备刺刀,所以,战士们从来没有练过拼刺刀!不过,我们经常练习兵工铲,他们这是在拿木枪当兵工铲用了。” “哦!” 徐工连连点头。 他是轻武器专家,魏可说的道理,他一听就能懂。 柴光荣闻言,却是大吃一惊。 “魏先生,真不好意思!我误以为你们的枪和56式差不多,就以为你们也练刺刀了。既然战士们从没练过,那就赶紧让他们停下来,这一场不用比了!” “没事!柴副团长,让他们玩玩好了,输赢无所谓的!” 实际上,魏可见到铁林等人的站位和姿势,就知道这场比赛好玩了。 山地分队不一定输! 战场上厮杀,摆什么姿势,其实不重要! 以往士兵在战场上拼刺刀,都是采取双手端着步枪的姿势,而且通常认为,枪越长,手臂越长的士兵越有优势,这是无数战场经验总结出来的规律。 但,这个规律有个前提,交战双方的力量、敏捷等等属性,都不是很出色! 假如拼刺刀的人身手敏捷,那就另当别论! 比如说,古代冷兵器作战,刀和长矛都是必备兵器,但当遇上双方混战的场合,是拿长矛的士兵生存几率高,还是拿刀的活得更命长? 不用怀疑,肯定是拿刀的更占便宜! 拿魏可自己来说,如果让他上阵厮杀,他宁愿选择兵工铲,也不要一把长长的带有刺刀的步枪,因为,兵工铲舞动起来更灵活,杀伤力也更强! 唯一的问题,铁林等人的力量、敏捷足够吗? 这个也不用怀疑,因为出场的是山地分队的队员,而不是普通士兵! 铁林等人身高矮,却不代表他们的力气小。 关于这个问题,就要说到人体的力量与身材的关系,有句话说得好,健身馆里练出来的肌肉男,在单纯的力量属性上,肯定比不过整天在地里干农活的老农民! 铁林这帮克伦族战士,他们是很能吃苦的,为了练好兵工铲,有些战士一天能劈砍上千次! 上千次的全力劈砍,这些战士手臂肌肉的爆发力,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比! 所以说,普通士兵单手拎着木枪,或许不能挥动自如,但,山地分队的队员们,绝对能把木枪当兵工铲来用,也就是说,看似他们的姿势吃亏,其实却是占便宜。 十名拿着兵工铲的队员,对上三十名手持步枪刺刀的普通士兵,谁能赢? 魏可只能嘿嘿了! 这是那措的山地分队! 全那措战斗力仅次于07分队的最强战士! “双方注意!身体重要部位被点上石灰算重伤,必须立刻退出战斗!现在,开始!” 担任裁判的军|官,见双方领导都没有出言制止,只能咬牙喊开始。 呼啦一声! 一个排的三十名二团战士,全都围了上去。 正如刘连长说的那样,这三十名战士,全都是身材比较高大的,手里端着木枪,将十名队员围在中央,远远看去,就好像十名队员已经被淹没了。 战斗现场,操场上被画出了一个直径足有三十米的大圆圈,铁林等人就站在圆心处。 现在,山地分队明显采取的是守势,等着对方进攻。 二团带队的排长皱眉看看,突然大喝一声道:“给老子上!” 这些二团战士们,拼刺刀还是很猛的。 最前排的十名战士,猛然挺着长长的木枪,向前猛扑,端着木枪一个突刺! “杀!” 喊杀声震天。 拼刺刀,拼的就是一个气势,一声“杀”字脱口而出,任何人没来由地就能平添两分力气,刺刀扎出去的速度快,用力猛,如果是真枪真刺刀,这一下就能把人扎个透心凉。 普通人,面对这样的阵势,估计吓得腿都软了。 但!山地分队的队员不是普通人! 就在很多人以为,这些矮小的那措战士,会吃上一个大亏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只见! 每组站在前面位置上的队员,突然一侧身,躲过迎面而来的木枪,与此同时,右手木枪抡起,闪电般劈出,啪地一声响,狠狠砸在对面士兵的胸口处! 紧接着,每组站在后面的队员也动了,沿着前面队员闪出的空隙,飞快蹿上,手中木枪力劈华山,砸在对面士兵手中的木枪上! “哎呀!” “我的妈呀!” 一连串的惨叫声响起。 十名冲上来的二团战士,其中六人被抽得往地上滚倒,其余三人手中的木枪也被砸落在地。 不等这些二团战士反应过来,九名队员齐齐跨上一步! 手中的木枪再次挥舞而出! 三名手里没了木枪的战士,也被打倒了,整整九名二团战士,每个人的胸口处,一块大大的石灰印记! 九名?对方不是冲上来十个人吗? 最后那个也完了! 站在圆心中央的铁林,他就是个捡漏的,当其他队员出手的时候,铁林忽然像只小豹子似的窜了出去,手中木枪一记反撩,由下而上,一下子狠狠砸中最后站着的那名二团战士。 “啊!” 这名战士反而是最惨的,被铁林的这一下,砸得往后飞出,噗通一跤跌坐在地上。 十比零! 第一轮的拼刺结束,看似不起眼的那措独立团,完胜! “嘶!”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再看向操场上,十名山地分队队员,齐刷刷退后一步,再次形成了一个圆圈。 唯一的不同,在这些矮小的身影前面,已经形成了一圈空地,十名二团战士全都倒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而他们木枪也扔在地上,丢了一地。 除了十名战士在疼得抽气,现场鸦雀无声。 第518章 狂殴 “团长!他们耍赖!” 刘连长突然悲愤地一声大喊。 耍赖。 严格来说,铁林等人是有一点耍赖的成分,因为,他们用的不是正常拼刺刀的套路,假如他们手里抓的是真枪,虽然能把敌人灭了,等拼完刺刀,他们自己的枪也废了。 但,如果真要说耍赖,战场有什么耍赖不耍赖的,能打赢的招式就是好招式! 听到刘连长的喊叫,张团长的一张脸黑得很难看。 “你给老子闭嘴!输就是输,说什么混账话!” 这一下,刘连长也不敢乱喊了。 输却也未必输吧? 被打倒十个,二团还剩下二十人,人数比例是二比一,二团依然是占据优势的那一方。 但,现场有点不对劲了。 事情的关键是,山地分队的这帮家伙们,下手太狠了,尤其是铁林的那一下,硬生生把一个比他高出一头的二团战士,打得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幸亏,二团的棉布护甲够结实,否则的话,这战士直接可以送医院急救。 饶是如此,胸口青紫一大片,那是难免! 看着这些战士被打倒,疼得满头冒汗,仍然站着的那二十名战士,脸色已经开始发白。 这就是新兵和老兵的差距! 没有上过战场的兵,哪怕你在训练场上练的时间再长,遇见了上过战场的兵,你依旧是新兵,当你碰到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情况时,你依旧会害怕! 这是人类的天性! 正相反,铁林这一批队员,就是十成十的老兵。 这批队员原先在益岭的时候,就已经是个不错的士兵了,后来经过了丛林血战,一个个都是从血水里趟出来的,再可怕的处境,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再值得害怕。 此刻,二团的那二十名战士,你看我,我看你,都在犹豫着,要不要再往前冲。 就连现场指挥的那名排长,也在犹豫不决。 “孬种!你们想给二团丢脸吗?全体给老子往上冲!” 刘连长终于忍不住,大声命令。 旁边的巴特勒冷笑一声道:“刘连长,要不咱俩也上去练练?” 练练? 这时候的巴特勒,把脑袋顶上的钢盔翻在了脑后,露出一个大光头,龇着满口白牙笑,这笑容可是不怎么友好,他这个德行,如果不穿着迷彩服,活脱脱像个恶棍。 刘连长禁不住吓了一个哆嗦。 要说刘连长这人,让他发布命令还行,真要亲自上场拼刺刀,那还是免了吧! 刘连长很想甩句狠话,但看看巴特勒强壮的身板,最终还是咽了口口水,没敢接巴特勒的话茬。 真要出场? 场上战士还在地上趴着,再看看这个姓巴的屠夫样子,绝对不是好说话的人,万一硬着头皮上场了,人家不给面子,一枪把他当场戳翻,也被打得趴在地上杀猪一样惨叫,他以后还要不要在二团混! 算了,咱就忍他这一次! 他吗的! 这个那措的独立团,简直就像土匪,不,他们就是土匪! 不提刘连长在心里怨恨,他刚才对手下战士们喊的那一嗓子,多少还是起到了一点效果。 二十名战士,开始往前了。 但,不是快步往前冲,而是小心翼翼地往前凑。 他们怕了! 一方胆战心惊,另一方不动如山,双方气势上的差距,明眼人一看就知,这一幕,看在二团的军|官们眼中,无不有着深深的失落。 这就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原本觉得,那措的十名小个子战士,是十足的鱼腩,却不料,人家反是一群狼,这个心理落差有点大。 “三人一组!杀!” 突然之间,站在圆心位置上的铁林,一声大喝。 杀! 轮到那措一方投入进攻了。 人数仅有对方一半数量的那措山地分队,突然放弃了稳守,转而发起主动进攻! 这一幕,又是令人目瞪口呆。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随着铁林的这一声短促的命令,九名队员犹如蛟龙出海,放弃了原先的站位,一个个晃动身形,往前窜了出去,直奔面前的二团战士。 这一下的变化,顿时让那些二团的战士,有点惊慌。 但,这些战士们还算有点骨气,咬紧牙,挺枪往前使劲刺。 那措山地分队的队员,有什么特点? 身法灵巧! 话说,林契率领的这批队员,每一个都是在丛林中藏匿身形的高手,他们能练出那样的本事,身法绝对要足够灵巧,否则,根本做不到来无影去无踪。 唰!唰! 面对二团战士刺上来的木枪枪头,队员们一个侧身就闪避开,紧接着,右手的木枪,依旧是一记横扫。 没头没脑的横扫! 啪!啪啪! 木枪挥舞起来,带着风声,狠狠砸在对面战士的胸口! “啊!” “唉哟!” 又是一片的惨叫声响起。 现场呼啦啦倒了一片,那些凑在最前面,向山地分队队员刺出木枪的战士,侥幸有几个还是站着,没有倒下去的,也被队员飞起一脚,踹翻在地。 又是整整九名战士被放倒了! 这一次,队员们的出手更加凶狠,由于是主动往前扑,运动中快速将木枪劈出去,位置就不可能再那么精准,有些队员的劈砍位置稍稍错开了一些,在抽中对方前胸的同时,难免就扫到了对方的胳膊。 胳膊上没有棉护甲保护! 这就更惨了。 几个不走运被打中胳膊的战士,翻倒在地上,疼得大声哀叫,连滚带爬。 这一幕,看得现场众人眼皮直跳。 再看操场上画着白灰的大圆圈内,最后还剩余的十一名二团战士,已经彻底慌了手脚,再也顾不得执行刘连长的命令,拖着手里的木枪,吓得连连后退。 这刺刀没法拼了! 自己的枪刺不到对方,对方的动作太灵巧,而且,对方是用木枪劈砍,劈得又猛又狠,一劈一大片,躲也没法躲,这样的打法,干挨打还不了手,谁受得了? 再者说,对面这帮小矮子,哪里是拼刺,他们是在玩命! 反观那措的十名队员,除了铁林依旧站在圆心处,手持木枪,警惕地观察四周,其余九名队员,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无动于衷,他们保持着三人一组的队形,甩开步子,就要继续往前追。 追! 那措山地分队的作风,敌人逃了也不能放过,一定要追杀到底! “停!全体收枪退后!” 魏可一声大喝。 不能再打了,这帮小子根本不顾场合! 对方的二团战士,已经有人被打得躺在地上乱滚,显然伤得不轻,如果再让这帮小子打下去,那还不得把剩余的二团战士,全都打得住进医院里去? 得饶人处且饶人! 这里不是战场,而是与友军的演练! 唰! 随着魏可的这一声命令,九名战士齐齐收枪,快速后退,回到了圆心处,围绕在铁林的周围。 冷汗。 所有的二团干部战士,全都流了一身的冷汗。 这哪里是拼刺刀,简直就是单方面的狂殴,足足三十名二团的战士,而且还是挑选出来的拼刺高手,对上人家十个人,居然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 人家十名矮小的战士,一个个身上连个白点也找不到! 更难以接受的是,在这第二轮的交锋中,人家实际上只上了九个人,就把二十名二团战士,揍得狼狈往后逃跑,已经失了胆气,不敢再战了。 这个差距,难以想象得大! 第519章 实力 不是二团的战士不努力,而是敌人太牛逼! 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有点僵硬。看小说到 不过,就连要求严格的张团长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狠狠瞪了刘连长一眼,把个刘连长弄得灰头土脸,赶紧把头一低,领着人上去抢救伤员。 魏可悄悄向楚红柳使了个眼色,楚红柳立刻会意。 “张团长,柴副团长,真对不起!这批战士来自我们那措的特种作战分队,前些天和一支国外雇佣兵打了一场血战。在那次战斗中,我们受到了很大损失,分队长重伤,数名战士牺牲!所以,战士们一时没控制住。我代表那措独立团,向二团官兵表示歉意!” 楚红柳说着,示意白清雪取出一大包“〇七丹药”,并表示说,这是赠送给战士的疗伤药。 做生意啊! 魏可现在也是半个商人的思维。 那措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有机会就要多赚钱,这次与边防军的军事交流,就是一个契机,可以通过赠送药品的方式,悄悄打开一道口子,有利于将〇七牌疗伤药,悄悄打入国内市场。 不过,白清雪取出来的药品没有几个人在意,大家都被楚红柳的话惊呆了。 国外雇佣兵! 一场血战! 分队长重伤,数名战士牺牲! 寥寥几句话,已经足以说明那场战斗的残酷性,与那样的生死拼杀相比,二团战士被木枪打倒,其中有几个人胳膊受了轻伤,这样的事情,算个屁啊! 再看操场上十名身穿迷彩服的小个子士兵,所有人就有了不同的感觉。 这些战士太沉稳了! 沉稳如山,又动如脱兔,一个个就如同闪着寒光的利刃。 “了不起!” 张团长赞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国外雇佣兵,实力如何?装备怎么样?战斗的最终结果呢?” 到底是正规军的军事主官,张团长顿时来了兴趣。 话说,那措特种兵歼灭雇佣兵分队一战,打得惨烈,真实的战斗情况,却没有几个人知道,哪怕是栗敢市长毛静卿等人,也只看到了战斗之后那措特种兵的惨状,详细过程一概不知。 这件事,国内就更是一点消息得不到了。 魏可道:“来历不明,人数十五。装备单兵雷达,单兵通信电台,掷弹筒,AUG步枪。兵员素质优秀,枪法精准,战术合理。我部以两倍兵力追击围剿,惨胜,全歼敌军!参战人员除牺牲者外,全员负伤!” 简明扼要的信息。 这一次,在场众人连抽冷气都忘记了。 魏可传达的信息,比楚红柳说的还要惊人得多! 虽然魏可已经明确承认,自己一方占据人数优势,然而,从他描述的情况看,对方甚至不是一支普通的雇佣兵,而是国际上的精锐特种兵,装备精良,堪称精英。 那样的一支精锐雇佣兵,又是在M北的山地丛林环境下,普通部队完全对付不了。 眼前这批小个子士兵,竟然是那措自己培养出来的特种兵! 按照战绩来说,他们已经是合格的特种兵了! M北的那措! 一个位于M北山区里的小镇子,居然已经悄悄形成了如此实力,不仅具有一支数百人的实力强悍的常规作战部队,还有一支同样强悍的特种作战部队。 不得不说,那措的强大,再一次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魏可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暗自骄傲。 他为什么选择暴露实力? 那是当然的! 所谓实力,既是杀敌的保证,同时也是战术威慑的必要条件,强大的实力,对于敌人要尽量隐瞒实力,对于朋友,或者隐含的合作者,却需要适当暴露。 你不秀出自己的肌肉,如何得到别人的尊重呢? 国内的部队自然是朋友,而且是合作方,所以,魏可选择暴露出自己的一部分实力。 果然,当魏可说完,包括张团长在内,所有的二团军|官,看向他的眼神,明显多出了一种含义。 那是尊重! 一种对于有实力者的平等的尊重! 正所谓,实力赢得尊重。 在二团的军|官们眼中,他们原先或许在心里并不很看得起魏可,认为他只是个运气好的草头山大王而已,碰巧笼络了几名前特种兵,于是就在M北混得风生水起。 就像李立国说的那样,一帮拿枪的山里人! 但,魏可现在表达的意思,他的手下的实力,或许并不比边防军二团弱! 这就完全不同了,哪怕魏可本人没太大的本事,但他手里掌握有一支足够强悍的部队,那也是本事,草鸡也能变凤凰,一个山大王,为什么不能成为令人尊重的人物? “小魏!你的特种兵,就是用你们的步枪,打赢了一支拥有先进装备的雇佣兵?” 其他人震惊于那措的实力,徐工看重的却是枪。 魏可淡淡一笑。 他表现得已经足够多,再多说就成了吹嘘,恰好徐工的问话,让他能够转移话题。 “徐老,我们那措的枪,您不是想看看实战效果吗?正好,下一个科目就是实弹射击,您亲眼看看不就知道了?徐工,您是老行家,也帮忙看看,这款枪还有没有继续改进的余地?” “好好好!” 徐工大喜,也不管别人,拽着魏可就走。 果然是国内的轻武器专家啊! 魏可更加肯定,徐工就是专门为那措的07-1步枪而来。 全体人员转场,下一个目的地,二团的靶场。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是巴特勒的山地分队,还是顾淼的一营,所有战士都神采奕奕,一个个把腰杆挺得笔直,列队行进过程中,显得更有气势。 骄傲! 山地分队的兄弟们,为大家挣得了荣誉! 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最看重的就是荣誉,山地分队面对国内的正规军,以少打多,胜得漂亮,这不仅是山地分队的荣誉,更是那措独立团的荣誉。 反观二团陪同参观的一帮连长、参谋干事之类,神情就有点不淡定了。 “李连长,下一个射击任务,咱们就看你的水平了!” 一位连长悄悄对李立国说了一句。 原来,二团安排的实弹射击,派出来参赛的部队,恰好就是李立国那个连队。 李立国咬牙道:“没问题!别的不敢保证,一百和两百米的射击,我调出来的一个班,绝对能赢个头彩!除非……除非他们的人都是神枪手!” 先来个保证,再来个除非。 看起来,李立国也变得不那么自信了。 随着那措山地分队的神奇表演,边防军二团的所有人,再也不敢小瞧这一支“山里拿枪的泥腿子”部队,就连一贯牛皮哄哄的李立国,也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对手。 第520章 主角 靶场。 李立国所在的连队,使用的同样也是81杠。 魏可随便扫了两眼知道,这场实弹射击,**团应当赢不了。 有句话说得对,枪法都是喂出来的。 那措的这些战士,成军时间短,子弹虽然打了不少,平时训练的重点科目,却以战术射击为主,一发一发地喂枪法,训练量明显不够。 没办法,一支强军不是一蹴而的,以那措**团而言,战士们最薄弱的环节,恰恰是射击精准度。 反观二团的战士,那不一样。 国内部队由于传统的原因,除了刺刀见红,还讲究一枪消灭一个敌人。 李立国派出来的十名战士,名为一个班,但能看得出来,都是老兵,也是说,李立国为了取胜,把全连射击最好的战士都挑出来的。 “老大,还是让山地分队吧?” 巴特勒也看出来了,悄悄向魏可提建议。 铁林等一批老兵,枪法还是不错的,而且,他们同样熟悉81杠,那是克伦族自制的仿制品,性能较差而已,若是派出山地分队,哪怕是输,估计也不会输得很惨。 但,魏可还是摇摇头。 “顾淼,拉一个班出去参加打靶!” “啊?老大,要不我也挑十名枪法好的战士出来?” “没事,输了输了!谁说咱们不能输?这次打靶,最关键的是测试07-1步枪的性能!” 旁边的徐工,听了魏可的话,十分诧异。 但,随即他赞叹道:“小魏说得好!我对你们那措的新式步枪,是越来越期待了!” 感情! 这老头可不管谁输谁赢,他最想看到的,恰恰是新式步枪在普通战士手的射击效果,假如双方都派出神枪手,测试出来的数据,那不具有代表性。 实弹射击。 双方各出十名战士,百米和两百米胸环靶,跪姿和卧姿各五发子弹,其前三发单发射击,后两发为点射,然后双方换枪,使用对方的步枪,进行第二轮射击。 总计每人二十发子弹,以总环数高者取胜。 这个规则,规矩,双方凭真本事,彼此都不取巧。 但,那措**团输定了! 顾淼抽调出来的一个班,只是一营的一个普通班而已,十名战士,虽然大多数都是有一定基础的老兵,却也有刚刚入伍一个月的新兵蛋子,射击水平参差不齐。 射击这种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行是行,不行是不行! 啪!啪啪! 实弹射击很快开始,每人十发子弹而已,短短的几个呼吸时间,第一轮射击已经结束。 “打得好!” “太漂亮了!” 验靶的准确结果还没有出来,二团的官兵变得喜滋滋。 结果很明显,李立国连队完胜! 魏可随意扫了两眼,对方的射击成绩确实不错,百米靶基本都在90环,两百米的成绩稍差,却也有70环下,要知道,那是没有瞄准具的81杠,能打出这样成绩,勉强算神枪手了。 相之下,顾淼的一营的成绩,惨不忍睹了。 百米靶平均70环,两百米靶平均40环! “老大,我给咱们那措丢脸了!” 顾淼非常沮丧。 魏可却不在意道:“还不错!我看个别战士百米靶也打出了90环?再练练,有当神枪手的潜质!以后各连要配阻击步枪,这批好苗子平时要盯紧,也可以给杜斌送去,让他给你培养培养。好了,再打第二轮吧!” 魏可如此说,顾淼才终于脸有了点笑模样。 徐工皱眉道:“射击精度明显不够啊?” 魏可笑道:“徐老您是行家,每种枪都有它的特点。我们那措生产的步枪,在射击精度是短板,枪口跳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不过,我敢保证,07-1步枪,在勤务度和射击贯穿性方面,绝不输给原版的56式!” “咦?小魏你对于枪械还是很熟悉的?” 徐工这才点头道:“没错!56式的优缺点同样明显!我们再看看后面的数据。” 数据。 徐工关心的是数据,魏可想展现的,同样也是07-1步枪的数据。 至于射击赛,反正怎么打都是输,没必要在意了。 很快,第二轮射击数据出来了。 李立国连队的十名神枪手,本事果然不俗,他们是第一次接触07-1步枪,居然很快掌握了射击要领,在第二轮的总成绩,百米靶平均80环略高一点,两百米靶平均60环。 这个成绩非常不错! 之所以打出这个成绩,至少有两个原因。 其一,07-1步枪与81杠,同样脱胎于ak系列,在射击方面有共通性,方便战士们较快熟悉。 其二,步枪本身的精度尚可,尤其是百米射击,精度只是略略输给81杠! 要知道,81杠是56式足足先进了一代的步枪,在射击稳定性方面,一贯非常出色,这也是81杠能够淘汰56式,成为国内第二款大规模装备部队的制式步枪的原因。 徐工终于兴奋了。 “好!这款枪在缩减长度,使用新材料的基础,射击精度超过老款56式!非常了不起!” “徐老,谢谢您的夸赞!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除了携行方便,07-1步枪在百米范围内,精度略有损失,但它的集火射击威力,要远超81杠!战场实践已经证明,07-1步枪在近距离内的扫射,是具有摧毁性的!” “小魏你分析的很对!” 魏可和徐工,旁若无人般讨论起来。 二团的官兵们,都很郁闷。 没法不郁闷! 在第二轮的射击,顾淼手下的一个班,换射击精准度更高的81杠,成绩也没有提高,由于对步枪的不熟悉,他们的总成绩与前一轮堪堪持平。 也是说,李立国连队在射击这一项,把那措**团甩出了几条大街。 他们狂赢了一把。 然而,这似乎没有带来太大的喜悦感,因为,那措的那位草头山大王,居然一点也不关心输赢,而是自己取来一支步枪,当场和徐工指手画脚地研究起来。 这一老一少,说得很投入,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这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柴光荣轻轻咳嗽一声,想打断两个人的谈话,二团的张团长连忙一把拉住,轻轻摇头。 开玩笑了! 这一次所谓的两军军事交流,真正的主角,可不是他们边防军二团,恰恰是这位徐工,现在,徐工和对方谈得如此热烈,那才是正事,哪能轻易打扰? 至于说二院的荣誉,在国家利益面前,那是芝麻还小的小事! 第521章 神枪 现场足足数十人,全都静悄悄等在原地,耐心地等待着。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只见,魏可突然手持步枪,咔咔子弹膛。 “徐老,我不同意您对于小口径与威力子弹优劣的观点!所谓的国际流行趋势,不代表战场实用性!您所说的连e罗斯也在提倡小口径,那是由于东西方的战场环境不同!我认为,传统ak枪族,只要能解决携行问题,它是一款无可取代的武器,尤其适合山地丛林作战!” 魏可说话的态度严肃。 二团的军|官们已经听傻了。 一个m北山区的草头大王,哪怕你有点真本事,也不能和军工专家争辩吧? 这人已经狂得没边了! 尤其是张团长,作为二团的军事主官,他很清楚徐工的真实身份,听了魏可的话,顿时出了一身冷汗,十分怪地盯着魏可猛看,像看怪物一般。 但,有句话说得好,只有更惊讶,没有最惊讶。 在众人的目光,魏可手持步枪,向前一步,单膝跪地,举枪瞄准。 标准的跪姿。 他这是要射击吗? 仅仅看他的射击姿势,动作很标准,然而,所有人不免产生了一点疑惑,因为,刚才已经有双方二十名战士,使用这款07-1步枪,进行了射击,还有什么必要再来一次射击? 再者说,你认为自己一个手握大权的人物,射击技巧高于连队里的最优秀士兵? 至少,二团的官兵没有一个人相信! 啪啪!啪啪!…… 枪声响了。 魏可采取的是二连发的点射,每次射出两发子弹,当前两发子弹射出后,他已经迅速移动枪口,似乎在瞄准另一个目标,又是两发子弹射出。 枪声清脆,靶场内,一共响了八枪。 众人定睛往远处看。 很怪,远处百米外的胸环靶,靶纸似乎并没有留下子弹射的弹孔。 难道他瞄准的是更远处的两百米胸环靶? 或者说,这人是个假把式,全部八发子弹,都跑偏了? 真要是那样的话,可真成笑话了! 在众人怪的时候,远处百米外的两只胸环靶,好像被人突然推了一下,从胸靶下方的支撑杆的地方,折断了,胸环靶往后掉落,砸在了地。 紧接着,更远的两百米处,另外两只胸环靶同样折断,往后倒下。 这不可能! 所有人的眼睛瞪得滚圆。 二团靶场的胸环靶,支撑杆是一根金属管,不能说金属管有多么了不起,但肯定是很坚固的,若想用子弹把这根管子打断,第一需要子弹碰巧击管子的正面,第二,还需要子弹的冲击力足够强大。 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金属管都不会断。 八枪! 四根金属管全都断了! 这会是巧合吗? 每一个产生这样想法的人,在一闪念之间,都恨不得甩手给自己一巴掌,因为,打断一根有可能是巧合,连续打断四根,那不可能是巧合,如果谁那么想,除非他是猪脑子! 两百米外轻松击一根金属管,还能打断,而且还是快速瞄准射击! 这枪法,只有神才能办得到! 然而,干出如此一番惊人之举的魏可,似乎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好像无事人一般,站起身,随手将步枪扔在了站在旁边的武二怀里。 “徐老,我敢肯定!不要说5.8毫米弹,算是81杠,也打不出相同的效果!” “对!你说的有道理!” 徐工显然魏可更加激动,挥着手道:“快!我要立刻看到子弹射出的横截面!小伙子,你的经验是对的!我们搞军工的,不能拘泥保守,保守思想害死人啊!” 徐工说着,已经慌手慌脚,甩开步子往前面跑。 魏可连忙前,扶住徐工的胳膊,笑道:“徐老您慢点,小心摔着!” 两个人,小的搀扶着老的,像一对关系亲密的子侄,一路小跑,往前面的靶子跑去了。 身后跌碎了一地的眼睛珠子。 感情了! 这两位根本不在乎什么枪法,人家在意的是子弹横截面。 张团长苦笑道:“这真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老张当了这么多年兵,也没见过枪打得这样准的人!楚团长,你们这位魏将军,他可真称得人了!” 楚红柳微微一笑。 “张团长,我们魏将军不仅枪法准,他还是全体我们那措人的精神领袖!那措的一草一木,都是为他而生!我们那措人崇拜他,他也没有辜负我们每一个人,没有他,没有那措!” 楚红柳一番话,说的颇具诗情画意。 张团长已经听傻了。 “楚团长,你可是红箭特种兵分队长,难道还不如他吗?” “不如?当然远远不如!我只是他的助手而已,他是我们当之无愧的老大。当初那一战,二十五名那措特种兵,已经伤亡殆尽,是他及时赶到,一个人击杀过半雇佣兵!若非如此,那措特种兵已经不存在了。” 崇拜。 楚红柳对于魏可的感情,无人能及,她又何止是崇拜? 张团长彻底变得结巴了。 他突然扭头看向武二抱在手里的步枪,带着一丝激动道:“楚团长,你们魏将军的这支枪,能不能让我看看?” “枪?” 楚红柳莞尔一笑,俏皮道:“这是一支很普通的那措自产07-1步枪,这样好了,由我做主,这支步枪我们赠送给边防军二团了。” 当然是一把很普通的枪。 魏可是个怪胎,无论什么样的枪,到了他手里都很听话。 张团长将信将疑,却还是小心翼翼从武二手里接过枪,牢牢地抱在怀里。 魏将军的配枪。 让张团长想不到的是,当他在军事交流结束之后,仔细研究这支枪,真的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使用这支枪射击,同样也没有异常,也是说,这支枪不好也不坏,是普通的07-1步枪。 于是,这支枪成为了一个悬念。 在不久之后,这支枪更是被送进二团的陈列室,连同四根被打断的金属管,一起成为了展览品。 那措魏将军的步枪! 神枪! 那措魏将军使用这支枪,在二团的靶场,八枪打断了四根金属杆,这件事足以证明其人的不凡,单纯以枪法而言,他的射击本领,在这个世界,似乎已经无人能出其右! 两军的训练科目赛,完全被搅黄了。 当魏可打出那八枪之后,所有人对于输赢,已经变得不那么在意了。 输赢很重要吗? 看看人家那措的老大,那境界才叫高深! 科目赛,算哪一方侥幸赢了,与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八枪起来,也似乎可有可无。 不过,表面的功夫还要做足,没有完成的赛继续进行。 最后一项赛是五公里负重越野,楚红柳把这项任务交给了顾淼,对此,顾淼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在之前的射击赛,他的一营输惨了,如果在接下来的越野赛搬回一筹,多少能挽回几分颜面。 “楚团长,有一位和楚团长以前认识的朋友,想和你见个面,方便吗?” 参加越野赛的队伍出发,张团长突然提出了一个请求。 以前的朋友? 难道是红箭大队的熟人吗? 楚红柳也不是非常在意,反正是朋友,见面见面好了。 第522章 秦中尉 对方是一名尉,女的。 当楚红柳见到对方时,脑子里轰一声响,居然不会思考了。 假如是巴特勒那种粗人在现场,一定会很怪地问,秦秘书,你怎么穿这套军装了。 但,楚红柳不会! 眼前这名女尉,绝不是秦筱梓,只不过两人长得一模一样! 和秦筱梓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在这一瞬间,楚红柳甚至有种扭头逃跑的冲动。 如果有得选择,楚红柳绝不想见到对方,哪怕对方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人,这女尉脸露出浅浅的笑,但能看得出来,她正在努力摆出一副善意的姿态,甚至有些紧张。 “楚姐姐,还记得我吗?去年我们在海南见过一面的,只可惜当时没来得及说话。” 女尉说着,眼神流露出些许伤感。 “哦!记得,当然记得!” 楚红柳没来由地有些慌乱,却还是赶紧点头。 女尉似乎松了口气,不好意思道:“楚姐姐,刚才我还在担心,万一你认不出我,我真不知道怎么说话了。我现在是不是有点笨?” 这个时候的她,反而有了一点小女儿态,与身笔挺的军装,很不搭调。 楚红柳的心情,却并不轻松。 “筱竹,你怎么在这里,还穿军装了?他……他知道吗?” “他?楚姐姐你指谁?” 女尉瞪着大眼睛,有些迷糊。 楚红柳暗叫一声,自己真蠢,魏可一直在那措,和自己在一起,怎么能知道秦筱竹的事情? 秦筱竹! 秦筱竹来了,还穿了军装! 这突然的一幕,弄得楚红柳的心彻底乱了,她也说不是个什么心情,喜忧参半,或许欣喜、担忧、诧异、害怕,人世间所有类似的情感,都有几分可能。 幸好,秦筱竹并没有觉察到楚红柳的不妥,她前拉住楚红柳的胳膊。 “楚姐姐,能见到你真开心!在这个世界,我除了有一个妹妹,同龄的姐妹,我最喜欢的是你了。楚姐姐,你在我的心目,和我的亲姐姐一样。” 很显然,秦筱竹是真的对于看见楚红柳,心里是开心的。 楚红柳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她们俩曾经爱着相同的一个男人,原本应当是情敌,但是很不幸,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于是,她们也不再是情敌的身份,反而能在对方的身,感受到曾经的那份存在。 但,我的天啊! 如果那个男人并没有死呢! 那个男人的外貌虽然发生了一点变化,却还在这个世界,他甚至在几百米之外的靶场! 楚红柳的双腿发软,几乎站不稳了。 “楚姐姐,你的脸色不怎么好,是不是不舒服?我扶你在这里坐一会儿。” 两个人并排坐在了一张长椅。 直到此时,楚红柳的心里还是乱乱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魏可的未婚妻秦筱竹,坐在自己身边! “筱竹,你还没告诉姐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尉了?” “嗯,这事有一段时间了,从去年我毕业之后开始。” 看得出来,秦筱竹对楚红柳很信任,也没有一点防范之心,如同她自己说的那样,她把楚红柳当作了自己的亲姐姐,见楚红柳询问,把自己最近大半年来的经历,简要叙述了一遍。 原来,在魏可死后,由于魏可已经没了亲人,部队把消息通知给了秦筱竹。 秦筱竹赶到海南,却连魏可的尸体也没见到。 魏可的尸体,已经留在无名岛了! 不久后,秦筱竹大学毕业,她原本想成为一名律师,这时候却意外接到了一份来自军|队有关部门的通知,询问她是否愿意加入军|队,成为一名军|人,为国家服务。 秦筱竹咬咬牙,放下一切,投笔从戎,从此穿军装! 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她一直在一处秘密基地内,接受各种技能培训,直到这一次,由于执行任务的需要,来到云南边境的边防军二团驻地。 听完这一切,楚红柳沉默了。 她曾经是红箭特种兵分队长,不难猜得到,秦筱梓不是一名普通军|人,而是军|队特殊部门特招的特殊军|人,之所以选她,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魏可。 因为,魏可是烈士! 是为了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的烈士! 当然了,秦筱竹身世清白,学业优异,所学专业符合工作需要,也应当是理由之一。 阴差阳错啊! 楚红柳不由得暗自为魏可和秦筱竹两个人,感到惋惜。 想当初,魏可是一名军|人,全身心投入在特种兵的工作,而现在,当魏可已经脱下军装,秦筱竹却偏偏又穿了军装,这两个人的身份,彻底来了一个大反转。 怎么办? 告诉她,亦或是佯装不知,赶紧让魏可离开! “楚姐姐,你要小心那个叫魏可可的人!” 秦筱竹突然低语一句。 楚红柳吃了一惊。 “为什么?” “楚姐姐,我说了你不要害怕!由于工作原因,我看了那个人的档案,这个叫魏可可的人,身份很复杂!有些事我不能明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不是魏可的弟弟,和魏可一点关系也没有!他骗了你和张团荣大哥!另外,他是杀人犯,身有几条人命的血案!” “你……你们有他的档案?” “嗯,从你们成立人民公社开始,所有事情都有记录。不过,楚姐姐你不要担心,有关部门只是跟踪掌握情况。那个魏可可也是命好,你们造出了新式步枪,对于国家很有意义。否则的话,像他那样罪恶累累的歹徒,国家怎么会邀请他进行军事交流呢?” “你……” 楚红柳已经不知道应当说什么了。 秦筱竹怪道:“楚姐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很吃惊?不如你和张团荣大哥他们,带着步枪资料回国吧!我觉得,只要你们立了功,你们以前受到的委屈,国家应当会重新给个说法,或许,楚姐姐你还能再穿军装。” 楚红柳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她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至少秦筱竹的社会阅历丰富得多。 “筱竹,你告诉我,这些话是谁让你说的?” “啊?楚姐姐你怎么知道?” “筱竹,你把我当亲姐姐,那我也把你当亲妹妹。你听好了,魏可可他不是坏人,他是好人!哪怕别人说他不好,你永远不能那样说!另外,不仅是我,还有老团,小杜,疤瘌,小四,我们这些人,是自愿追随他的。是的,追随!你懂吗?无论有谁对他不利,我们这些人,会豁出命为他而战!” 第523章 生意火爆 康坪镇。 一个身穿西装,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头,站在街道上。 这老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睛,胳肢窝下面夹一只黑色小包,模样斯斯文文,像极了一个有学问的老教授,又有些儒雅气质,很有些派头。 “夏氏贸易商行,应当就是这里了吧?” 蔡炳麟自言自语。 出狱有段日子了,蔡炳麟聪明,一个人在外面混久了,知道狡兔三窟的道理,也幸好如此,他在出事前就悄悄藏了一笔钱,等他出狱之后,很快就让自己改头换面,重新变成了一个儒雅商人的模样。 不过,蔡炳麟始终拿不定主意,自己今后要怎么过日子。 夏氏贸易商行,夏雨。 这个时候,他就想起了盗窃犯“马小宝”和自己说过的这个联系地址。 那是个牛人! 比自己还要牛的牛人! 文慧山监狱里的其他犯人,都认为张三刀已经死了,那天在采石场发生的事情,也被监狱用来当作反面典型,教训犯人们老实改造,不要想着歪门邪道,否则,张三刀就是他们的下场。 但,蔡炳麟不那样想。 他知道,张三刀还活着,而且应当和“马小宝”在一起。 鬼扯的马小宝! 他悄悄托人打听过,马小宝已经调到别的中队,在出狱前,蔡炳麟找了个机会,远远看了一眼马小宝,这一看之下,把他吓了个半死,因为,此马小宝非彼“马小宝”! 那个奇怪的大个子,是冒名顶替的。 当然了,蔡炳麟不会犯傻,把这件事嚷嚷出去,而是悄悄把秘密烂在了肚子里。 “我草!什么玩意儿!这姓夏的是个傻子,把公司开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害老子上千里路跑一趟,他这里还没有现货!这他吗的老子难道要住着等他到货吗?” 骂骂咧咧的是个中年男人。 此时,这中年男人,正在和另一个同伴,从夏氏商行里走出去。 同伴使劲一拉中年男人,小声劝道:“老曹你小声点!咱们不是交了定金吗?一台机器批发价打八折是十六万,倒回去,咱俩再提价两成卖,保管还抢手!现在这世道,生意难做,你就消消火,走!我请你喝酒去!” “哼!要不是能挣钱,老子能砸了他的门脸!走,喝酒喝酒!” 中年男人是个暴脾气。 然而,说到能赚钱,这人也有了笑模样,拉着同伴走了。 两个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听在蔡炳麟的耳朵里。 蔡炳麟一下就愣住了。 他是个骗子,然而,骗子也得懂生意经,大半辈子行骗下来,蔡炳麟已经是个很内行的生意人了,这一听之下,立刻就让他听出了不一般的东西。 这家夏氏商行,正在批发出售一件不得了的好东西! 八折批发,单价二十万,零售的时候,加价四万依然很抢手! 那难道是能下金蛋的宝贝机器? 夏氏商行,夏雨。 假马小宝让他来找的夏雨,不会就是这家商行的老板? 蔡炳麟又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夏氏商行,门脸儿也不大,从街道上看过去,店里挤了不少人,吵吵嚷嚷的,就像在开茶话会,热闹得很。 蔡炳麟抹了一把头发,迈步往店里面走。 “各位老板,对不住了!夏总吩咐过,每天只能预订二十台,今天没有排上交定金的老板们,您明天请早!明天是周五,还是二十台的预订量!我可给大家伙提个醒,后天大后天休息日,本公司暂停营业!” 正在大声吆喝的,是个公司职员模样的小伙子。 店里面积不大,靠里面是用柜台隔出来的工作区,摆了几张桌子。 外侧的柜台前,乱七八糟挤着七八个人。 “今天的预订量又没了?草!这事儿整的,老子昨晚喝酒喝高了,就晚来这么一小会啊!这不耽误事儿吗?今晚我死活不喝酒,明天一大早就来排队!” “小伙子,你们夏总电话多少?要不你给传个话,我是浙江来的,想请你们夏总吃个饭!” “别啊!我们都排队,你凭什么请夏总吃饭?应当我先请!” 蔡炳麟差点把舌头咬了。 尼玛!这生意已经火爆到这种程度了! 他行骗几十年,全国各地跑了个遍,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就眼前这种破破烂烂的小门脸,居然干的是这样赚钱的买卖,别人来进货,居然连交定金都得排队,为了提早交定金,还争先恐后要请老板吃饭。 什么时候生意这样好做了,那还当骗子干什么? 就在蔡炳麟诧异的时候,店里的职员已经开始往外赶人了。 那些进货商虽然不情不愿,但真不敢得罪店里的职员,一边叹气,一边陪着笑脸,陆续走了。 “这位老板,您也走吧,明天请早点来。” 店员说话的态度还算客气。 蔡炳麟道:“请问你们夏老板……” “唉哟我说这位老板,您可别再难为我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夏总今天不在店里,他也不让我们随便说他的电话号码。这位老板,我看您岁数也大了,做个生意不容易,大概也是大老远赶来的吧?您明天千万早点过来,我们九点钟开门,您最好八点就来排队!” “我……” “行了啊!老板您要再说就没意思了啊!” “我找夏雨!” 蔡炳麟一肚子郁闷。 干了半辈子骗子,第一次遇上这种怪事,找个人连话都不让说全! “咦?你知道我们老板名字,你是康坪本地人吗?” “我不是康坪人。你们老板真叫夏雨?那对了,我就找他,麻烦你给通报一声,就说有个朋友来找他。对了,我可不是来进货的经销商,我的事情对他非常重要,要是我走了,他绝对会后悔!” 蔡炳麟是老江湖了,一口气说完,不给对方打断的机会。 果然,职员将信将疑地盯着他看了半天。 “那行,这位老板你可不能蒙我啊!我这就给你去向夏总通报,咱可说好了,你要是骗了我,以后就别来我这里进货!老板您贵姓?” “免贵姓蔡,你给夏总说一句,是个姓魏的让我来找。” 这一次,职员没再多话,转头往里面去了。 蔡炳麟暗暗松了口气。 这家店有点门道啊! 世界上的事儿往往有个定律,牛逼的人,往往和牛逼的事儿,联系在一起! 那个眼角有道伤疤的假马小宝,绝对是个牛逼人物! 蔡炳麟忽然有了一种感觉,这家店里这么能赚钱,或许就和假马小宝有关系,而假马小宝让他来到这里,唯一的理由,就是觉得他有用。 有用! 想到这里,蔡炳麟猛地一惊,如果有一桩这样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以他的本事,绝对能比眼前这家店做的更好,还有更关键的一点,这里应当是正经生意,不需要提心吊胆,整天害怕被人抓! 第524章 邓科长 边防军二团。 魏可被柴光荣领着,来到了团部会议室,据柴光荣介绍,有一位军区来的邓科长,恰好有事途径二团驻地,听说那措独立团正在这里进行交流活动,于是想和魏可见个面。 军区邓科长?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哪里有这么简单! 话说,魏可与那位来历神秘的徐工,在靶场上忙乎了许久,徐工仔细查看了那四根被子弹打断的金属杆,又取来07-1步枪,和魏可详细攀谈。 徐工是一位真正的军工专家,魏可对于步枪的细节问题一知半解,只能勉强应付。 看得出来,徐工对于07-1步枪的兴趣,已经越来越浓厚。 当然了,徐工仅仅是技术专家,他感兴趣的是步枪本身,对于其他方面,不可能和魏可有任何意见交流,在一番攀谈之后,徐工领着人离开了。 从这件事不难判断出,邓科长是来给徐工打下手的。 07-1步枪,国内是否需要引进? 步枪设计理念、核心技术资料、关键制造工艺! 以国内强大的工业制造能力,只要拿到一支成品07-1步枪,要想原班照抄,实现完美复制,自行生产出一模一样的步枪,绝对没有太大的难度。 然而,那种行为叫作侵权! 一个国家是要讲形象的,尤其对于一个大国来说,偷偷造几支步枪,自己拿来玩玩没什么,一旦未经那措方面同意,公开制造,就会面临名誉受损的风险。 07-1步枪,哪怕没有任何专利注册,所有权也仅属于那措。 再者说,国内仅仅对07-1步枪本身感兴趣吗? 如果魏可如此认为,他就是傻子!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国内的轻武器设计制造领域,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从81式到95式,另外还有一款稍显不成熟的03式,实现了从二战后老式步枪,到新式现代步枪的技术跨越,与此同时,也形成了突击步枪、精准型步枪、阻击步枪、班用轻机枪的完整枪族化建设。 简单一句话,国内在枪械领域渐趋成熟,不可能装备不伦不类的07-1步枪! 那么,国内真的不需要这支特点鲜明的步枪吗? 当然不。 技术! 关键还是技术! 国内军工部门不需要07-1步枪,却需要07-1步枪的核心技术,这就要提到罗曼诺夫的牛逼之处,人家确实厉害,利用国内现有的生产条件、材料条件,与世界最先进步枪设计理念,实现了完美融合,这才有了目前的这一支,具备某些最先进特征的07-1步枪。 07-1步枪的核心技术,一旦被运用到国内轻武器设计制造领域,就会促进轻武器领域的再次进步! 严格地说,魏可能够拿出来当筹码的,不是步枪本身,而是罗曼诺夫的技术! 所以,当柴光荣提到所谓的邓科长,魏可并不点破,而是领着武二,优哉游哉地进了二团的会议室,一边悠闲地喝着茶,一边等着对方的到来。 这是一次谈判。 魏可已经决定要将07-1步枪提供给国内,但那并不代表无偿提供。 那措的发展需要资金,07分队的重建,同样需要资金与装备的支撑,两者并不矛盾。 笃笃! 会议室的房门被轻轻敲响,柴光荣领着一个中年军|人走了进来。 这人是一名中校。 “魏先生,这位就是军区来的邓科长。这样吧,团里有点事,你们先聊,我一会儿再过来。邓科长,魏先生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卓越人才,不仅对枪械方面十分精通,还是一位神枪手,的确很难得!” 柴光荣寒暄两句,很快借故离开。 以他的身份,估计还没资格参与这种层次的谈判! 魏可会意,立刻安排武二去门外站岗,房间里仅剩下他和邓科长两个人。 “魏先生您好,我叫邓国锋。没想到您如此年轻,果真是我们华夏民族年轻有为的有志青年的楷模!今天能在这里见到您,我感到非常荣幸!” 邓国锋说话很客气。 这是一位外表干练的军|人,含蓄而内敛。 魏可第一眼的印象,此人的身上有股正气,虽然并不健壮,却眼神凌厉。 是个做实事的人,也应当是个很合格的谈判对手! 魏可的心里暗暗有些苦恼,其实他不喜欢参与这种拐弯抹角的谈判,但是没办法,这件事只能由他自己出面,哪怕楚红柳都不合适,因为,楚红柳的身份,让她无法自如应对来自国内的同行。 “邓科长您客气了。有志青年谈不上,您喝茶!” 磨吧! 谈判的规矩,魏可很清楚,那是水磨的功夫,谁先着急谁就输了。 魏可表现的不卑不亢,先是客气地给邓国锋倒茶,然后老神在在地坐在那里,等着对方开口。 他是占据优势的一方,着的什么急,等着对方出价好了! 果然,两人闲扯几句,邓国锋就有点坐不住了。 “魏先生,我这次来白熊自治州之前,和苏映雪小姐通了电话,苏小姐托我向您问好!” 苏映雪? 魏可没想到,邓国锋没有直接谈起步枪,而是选择了苏映雪作为突破口。 “哦?邓科长和苏小姐很熟吗?” “很熟谈不上。” 邓国锋见魏可问起,微笑道:“我们这个部门与苏氏集团有些业务往来。苏小姐现在不仅是白熊自治州雄风机械的董事长,她这个月刚刚接任苏氏集团南部区总裁,目前住在上海。” 苏映雪正式加入苏氏集团总部了? 魏可皱眉。 他很清楚,苏映雪原本的计划,应当是出国留学。 “怎么了,魏先生最近没有和苏小姐通电话吗?” “没有。最近那措的事情太忙,我已经有段时间没和苏********了。” “哦,那就难怪了!” 邓国锋似乎有意无意道:“苏小姐就任集团南部区总裁,这事情闹得可不小!我也是听人说起,苏小姐的父母,希望她和京城魏家的大公子魏青诚订婚。后来,那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不了了之了,苏小姐随后离开京城去了上 第525章 狮子大张口 自从邓国锋谈起苏映雪,魏可一直感觉怪怪的。看小说到 苏映雪又有未婚夫了? 和他有什么关系! 真要说起来,哪怕苏映雪嫁给魏青诚,和他魏可也没有半毛钱关系,顶多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再次变得更疏远一些而已,话说,现在他们的关系就不算疏远吗? 自从苏映雪离开康坪镇,两个人之间从未有任何联络! 魏可知道苏映雪的手机号,而他也相信,苏映雪要想联系到自己,一点难度也没有,因为,苏映雪依旧是雄风机械的董事长,是〇七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 然而,没有联系。 哪怕苏映雪让华浩荣带句客气话的事情也从未发生,自从昆明一别,苏映雪已经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邓科长,你们想让我提供什么帮助?” 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里,再拖下去没有必要,魏可干脆主动发问。 邓国锋的脸上,露出一丝自信的表情。 “合作!” “请邓科长明言,怎么合作?” 国内的军工部门,确实需要魏可手中的07-1步枪核心技术。 邓国锋提出来的方案,是收购。 也就是说,由国内的某家军工厂,出资全盘收购07-1步枪的全套技术资料,在完成收购之后,07-1步枪的有关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新技术应用的所有权,转移到军工厂名下。 作为转让方,〇七公司保留小规模生产的权力,可以在M北周边地区销售。 “魏先生,据我方了解,那措〇七公司的规模很小,生产能力有限。根据我方提出的收购方案,对于〇七公司的利益,并无半点损害!当然了,收购价格,我方争取做到让魏先生满意!另外,我方还有两个小小的请求。” 这个时候的邓国锋,完全是谈判专家的口吻。 两个要求。 其一,〇七公司必须发表一份声明,声明07-1步枪,是由国内军工厂独力研发,研发样本为中国制56式冲锋枪,而〇七公司之所以最先投入试生产和应用,其目的仅仅为试验用途。 其二,国内军工厂在使用07-1步枪相应新技术的过程中,〇七公司必须给予充分协助。 综合以上方案! 一旦收购成立,07-1步枪,再与那措没有任何关系! 魏可的眉头紧锁。 如果单纯从眼前利益来看,邓国锋提出的收购方案,确实保证了那措的利益最大化。 打个比方,魏可养了一只母鸡,又把母鸡下的蛋做成了茶叶蛋,他原本想靠卖茶叶蛋赚钱,最多连同做茶叶蛋的配方一起卖了,现在邓国锋却要把这只母鸡买走。 但,魏可不想卖了这只母鸡! 罗曼诺夫在07-1步枪中运用的新技术,就是那只母鸡,按照魏可的设想,当他有足够的能力时,要在07-1步枪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应用,最终形成独属于自己的07系列枪族。 07枪族! 魏可坚信,以罗曼诺夫的能力,只要条件具备,老头就能做到,而且,一定比国内更有效率。 到了那时候,具有独特特点的07枪族,一定是价值连城! 相反,此时的07-1步枪,只是一款半成品,连同核心技术,才能卖几个钱? “邓科长,你的这个收购方案,恕我无法接受!” “为什么?” “07-1步枪及其核心技术,所有权必须保留在〇七公司名下!我的设计部门已经有了研究预案,在不久的将来,07-1步枪会作为一款标准型步枪,衍生出突击型和阻击型,甚至班用机枪!所以,我们无法接受全盘转让。” “什么?你们还要继续研究!” 邓国锋终于表现出了极大的震惊。 对军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设计制造一款步枪,非常难! 那措只是一个位于山沟沟里的小地方,能够制造出一款有特点的步枪,已经是个奇迹! 现在,按照魏可的说法,他要独力打造出一个系列枪族的品牌,而且是全系列,这种事情,放在全世界不是没有,但那都是具有相当实力的国家,而不是某个小势力。 这说明什么? 说明那措拥有合格的轻武器研发中心,以及至少一个合格的研究设计团队! “魏先生,据我们了解,那措似乎并不具备独力研发的条件?全那措只有那么一点人口,仅有少数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工人,至于说研发人员,似乎根本没有?” “你们在调查那措?” 魏可的眼神突然一冷。 他又不傻! 如今的那措,虽然再次涌入了大量人口,在管理方面,依旧采取了半封闭方式,也就是说,外人很难混入那措,在这种情况下,国内要想弄清楚那措的底细,谈何容易? 随着魏可的这一句问话,现场的气氛骤然变冷。 邓国锋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 好可怕的眼神! 不过,邓国锋不是个胆小的人,立刻稳稳心神,表现出轻松的神态。 “魏先生,坦诚地说,07-1步枪的核心技术,对于我方有较大的利用价值。而且,对于那措〇七公司的现状,我们也必须有个大概的了解。请您放心,我们的确做了相关调查,但我们是善意的,不会对您和您的公司,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我可以保证,所有调查结果,都是绝密!” 绝密! 从这个字眼里,魏可已经能大致判断出对方的真实身份。 他还真的没资格发怒! 一个三不管地区的小势力头领而已,人家有本事调查你,你能有什么脾气? “好吧,希望你们信守诺言。邓科长,我想提出另一套方案。” “什么方案?” 方案依旧是合作。 第一,明确07-1步枪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 第二,〇七公司将步枪的核心技术资料,毫无保留向国内敞开,允许使用,并给予技术方面的帮助。 第三,经济与军事援助! 魏可将步枪核心技术提供出来,他并不是拿来换钱,而是提出了一串长长的援建清单,包括发电站、医院、服装厂、化肥厂、金属加工厂、砖瓦厂等等,然后是修建一条贯穿那措、栗敢、丘朗的简易公路。 另外还有军事援助。 包括强五攻击机、直升机、自行火炮、轮式运兵车,还有一座弹药厂,一座简易机场,如此等等。 清单没有看完,邓国锋的脸已经发绿了。 太过分了! 魏可的确没有开口要一分钱,但他列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如果按照这份清单来,等于无偿帮助他援建一座小城镇,不仅有基础工业,还包括足够的军事装备。 “这不可能!魏先生,您的要求,已经严重超越我的职权范围!” “邓科长,我的要求并不高!所有设备,只要能用就行,二手的,国内淘汰的,报废的,都行!比如强五攻击机,国内有淘汰封存的吧?给我,只要能飞就行!我找人核算过了,这些物品实际价值并不高!我们那措真的是一穷二白,大家同为炎黄子孙,您就帮个忙吧!” “可是……” 看着突然变成一副要饭花子模样的魏可,邓国锋一阵头疼。 没错,如果按照魏可所说,物品的价值确实不高。 但,麻烦! 第一是麻烦,第二还是麻烦! 这些东西涉及的行业太多了,不仅有民用还有军用,而且,设备运到那措,还必须找人安装调试,说不准还要当老师帮助那措人培训员工…… 再者说,你不就是拿出一款老式步枪的改进产品! 第526章 她来了! 装可怜,求人! 魏可这也是没办法了,那措的确正在大发展,然而,那措的工业依旧是一穷二白,一个地区的工业发展,仅仅有钱有人是不行的,必须有足够长时间的积累。 魏可不想慢慢等,一点一滴地看着那措缓慢成长。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国内搬一个小城镇规模的基础工业,让那措来一场工业******! 哪怕再破,也比没有强! 邓国锋已经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实际上,魏可提出的方案,已经全部满足了他的任务要求,最大的改变,不过是七公司保留了名义上的07-1步枪所有权,以及在此基础上继续改进的权力。 七公司愿意继续改进? 那是好事,国内方面欢迎还来不及,当然不会拒绝。 只不过, 这笔交易一旦达成,国内就和那措紧紧捆绑在一起,相当于帮助那措白手起家,快速建设一座低档次的工业化小城镇,那是一件极为繁琐的事情,需要牵扯很多的人力和精力。 “魏先生,这件事我没有足够的权力,需要向上级请示!” 邓国锋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拒绝。 其一,07-1步枪的相关技术,对国内军工太重要了! 重要的不仅是技术,还有魏可所说的那个“开发设计团队”,这个团队既然能完成对56式冲锋枪的改造,那就证明这个团队的技术水平,已经超越了国内的同行! 其二,金钱这东西,对于国家而言,恰恰是最不重要的。 不要说魏可要求的机器设备、武器装备,实际价值并不高,就算很高,那也可以商量,因为,技术是无价的,军工技术,你有钱也没人会卖给你! 邓国锋离开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匆匆赶回来。 “魏先生,上级原则上同意了您的合作条件!” “太好了!邓科长真的感谢您……” “别急,魏先生,组织上也有一个要求。您的七公司,还有您本人,必须迁入国内!当然了,我们指的是,七公司的总部,包括您的枪械设计团队。我们考虑过,七公司目前的主打产品,是健身器和疗伤药,国内的生产和销售环境,要比那措成熟,更加有利于您的公司的发展!” 有利? 有利个逑! 魏可不由得在心中暗叹一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下好了,如果想让那措快速发展,他就必须回国去当人质,而且,还有那个莫须有的“枪械设计团队”,他要到哪里去找一个所谓的团队呢? “魏先生,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方案无论对于您本人,还是您的公司,都有巨大的好处!七公司的产品很有特点,已经形成热销,如果回到商业环境良好的国内,您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功!或者,您可以找您的合作伙伴们商量,比如楚小姐和张先生?” 合作伙伴? 楚小姐和张先生,当然指的是楚红柳和张团荣。 魏可更加觉得有些郁闷。 他原本并不想和国内走得太近,因为,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何个人都是渺小的,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扒光了衣服,丝毫没有安全感。 怎么办? 将公司总部迁入国内,好处自然很多,却带来了新的危机。 但,现在这种情况,一旦拒绝了国内方面的善意,后果也会变得极为不妙! 无他,那措与国内靠得太近了,只是一道铁索桥而已,哪怕国内只是掐断这道铁索桥的联系,那措立刻就会陷入窘境,彻底变回一处龟缩在穷山僻壤里的小镇子。 “魏先生, 我方愿意在上海,为您提供合适的厂房!” 邓国锋也是下了狠心了。 连厂房都提供! 看起来,国内方面是势在必得,一定要把七公司的设计团队,带到国内去,如此一来,哪怕那个设计团队依然控制在魏可手中,也能为国内所用了。 但,为什么是上海? “邓科长,如果我把公司总部设在康坪镇呢?” “咦?你不愿意去上海吗?” “康坪镇也是国内,而且,雄风机械就在康坪镇,方便我随时和那措联系。” “可是……长三角是国内商业环境最好的三个地区之一,云南边境这一带,您不觉得还是太闭塞了吗?这里虽然距离那措近,但环境太乱了!另外,苏氏集团的南方总部,就设立在上海!” 苏氏集团? 苏氏集团在哪里,与七公司又有什么关系? 滴!滴! 魏可的耳机突然响了。 这是有人在使用单兵电台联络,要求通话。 魏可随手将电台频率调到预定频道,耳机内立刻传来楚红柳的说话声。 “魏子!你在团部会议室吗?我马上过来……和我在一起的有一个人……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算了,你先保持冷静!她来了!我要挂断。” 楚红柳什么时候变得吞吞吐吐了? 魏可很是疑惑。 在他的印象里,楚红柳虽然是个女人,却是个性格很干脆的人,更何况,她和自己说话,从来都是有什么话就会直接说,哪里需要犹豫。 她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点点的紧张? 他来了? 会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能让楚红柳变得情绪紧张! “魏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邓国锋惊讶地看着魏可捏在手里的单兵电台的小盒子。 要知道,单兵电台虽然不是很了不起的东西,却不是一个m北山里的土鳖山大王,喜欢摆弄的东西,相比于军事用途明显的单兵电台,那些凭着枪杆子出人投地的山大王,更喜欢时髦的手机。 “哦!楚团长正在往这里来。” “那正好,魏先生,您可以和楚团长商量一下。我相信,楚团长一定会支持我们的意见!” 邓国锋说着,似乎极有自信。 咦?他凭什么认为,楚红柳会同意他们的意见? 魏可具有很强的洞察力,他立刻敏感的抓住了邓国锋的神态变化。 这似乎有些不寻常! 要说楚红柳会背着自己,悄悄与国内的人接触,并且被对方说服,从而成为对方的说客,那是不可能的,魏可说什么也不信。 但,邓国锋凭什么如此自信呢? 没来由地,魏可联想起刚才楚红柳在电台里说的那几句话。 保持冷静! 那个将要和楚红柳一起出现的人物,到底是何方神圣,值得楚红柳特别提醒,让他保持冷静。 笃笃笃! 会议室的房门被敲响了,紧接着,房门被推开。 两道人影出现在房门前。 在这一瞬间,魏可的心跳骤然停止。 是她! 原来是她! 但,她为什么会穿着陆军中尉的军装,魏可的大脑突然当机了。 第527章 无语的见面 四目相对。 章节最快 出现在会议室门口的秦筱竹,身穿军绿色的军装,秀美中带着一股英气,与楚红柳拉着手站在一起,犹如两朵并蒂花开,一时之间,竟然不比大美女楚红柳逊色半分。 此刻,她的眼中充满了诧异的神情,盯住魏可的一张脸,看了又看。 但,她的脸上紧接着出现了很厌恶的表情,还有一些羞恼。 “那措来的这位魏先生,请你自重!” 魏可一惊,居然不知所措。 “啊!” 邓国锋同样很吃惊,尴尬道:“秦中尉,你这是做什么?魏先生是我们的贵客,不要失礼。” 啪! 秦筱竹向邓国锋立正,敬礼。 “报告!秦筱竹向您报到。邓科长,我刚才的确没有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工作中带上了私人感情。如果给组织的工作造成不利后果,我会向组织上自请处分!我一定会努力克制,不给组织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啪! 秦筱竹不等邓国锋回答,又转身给魏可敬礼。 “这位魏先生,您好!我姓秦,是邓科长的助手。如果刚才我的话伤了您的面子,请您原谅!但也请您能理解,用那种眼神盯着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性,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您可以对我本人不满意,但请您不要祸及其他,尤其不要置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秦筱竹的表情是冰冷的。 这就是努力克制? 不!这是当面训斥,顺便给魏可上了一堂思想教育课! “我……” 魏可居然无言以对。 就连邓国锋也不得不苦笑。 “秦中尉,不要轻易地上纲上线,魏先生是一位很好的有志青年,他已经对我们国家做出巨大贡献了!” 说罢,他转向魏可。 “魏先生,真是抱歉,这件事我必须向您解释一下!秦中尉的未婚夫是一位光荣的革命军|人,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奋勇作战,为掩护战友而壮烈牺牲!很巧合,那位烈士叫魏可,与您的名字仅相差一个字,而且,你们长得太像了!不瞒您说,我第一眼看见您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所以……” 魏可的脑子里感觉木木的。 他的声音无比干涩。 “没事,邓科长,我真的不在意。” “那就好!魏先生真是一位通情达理的好人!” 邓国锋看向楚红柳,客气笑道:“这位应当就是那措独立团楚团长吧?不愧是前红箭特种兵分队长,果然英姿飒爽!我叫邓国锋,这一次是受组织上委派,前来与贵方协商合作事宜。” “哦!邓科长您好!” 楚红柳只是淡淡点头,就快步走到魏可面前,关切问道:“你,你还好吧?” “没事没事!” “那就好,你要挺住,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楚红柳说着,伸出手,把自己的一双手,盖在魏可的大手上,仿佛想把自己的力量,分出一半传递给魏可。 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体会魏可此刻心情的,也唯有她了! 邓国锋的眼睛瞪圆了。 他没想到,楚红柳如此不顾一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众目睽睽之下,主动对魏可做出如此亲昵的动作,这等于是在向所有人宣告,她和魏可的关系,早已超越了普通朋友。 传言果然是真的! “楚姐姐!” 秦筱竹却突然大叫一声,跑上前,一把拉住楚红柳,把楚红柳往后面拽。 “楚姐姐!我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不是个好人,你不要上了他的当!你又漂亮又有本事,怎么就不相信我的话呢?和谁在一起,也不要和这种无耻的败类搅在一起!” “你!筱竹你真的误会他了!” “我不管!楚姐姐,我不能看着你往火坑里跳!” 秦筱竹说着,伸手从腰里抽出手枪,咔嚓上膛,举枪对准了魏可! “姓魏的!楚姐姐也是我的亲人,你不要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又养了一帮手下,就肆无忌惮地到处害人!你要敢对楚姐姐有非分之想,我秦筱竹就敢毙了你!” 魏可目瞪口呆。 楚红柳更是吓得面色惨白。 她拼命伸出一条手臂,挡住秦筱竹的枪口,叫道:“筱竹你疯了吗?他就是他啊!” 砰! 不是枪声响起,而是房门被撞开了。 牛高马大的武二出现在门口,他一眼看见举枪对准魏可的秦筱竹,立刻啊地怪叫一声。 “敢开枪打我大哥!我要你的命!” 武二可不管你是男是女,是不是长得美,他根本就没有怜香惜玉的概念,大惊之下,连武器也来不及取出,挥舞着两只蒲扇般的大手,气势汹汹向着秦筱竹扑了上来。 “武二住手!” 魏可大声怒喝,猛然窜出,一阵旋风般从秦筱竹身边绕过,伸出左臂,砰一声挡在武二的胸口。 噔噔噔! 武二倒退数步,后背重重地撞在墙壁上,发出一声闷响。 “老大你,我……” 武二委屈地张口结舌。 魏可骂道:“你个混球!谁让你跑进来的?给老子滚回门外站岗去,没有命令,不得踏入半步!” “哦,是是!我出去好了,老大你别生气。” 武二顿时变得灰溜溜,一边揉着胸口,一边垂头丧气扭头就跑。 邓国锋和秦筱竹两个人,脸色大变。 好敏捷的身手! 好强的力量! 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大块头警卫,含怒向前猛扑,像个人性坦克一般,那模样普通人看着就害怕,冲击力绝对很惊人,然而,魏可仅仅依靠一条手臂的力量,就把大块头撞回去了。 如此力量和速度! 试想,他如果真生气了,要想杀了秦筱竹,现场谁能拦得住? “秦筱竹!你太不像话了,还不快把枪收起来!” 邓国锋咬着牙,虽然有点害怕,却还是一边训斥,一边站上来,恰好挡在魏可和秦筱竹的中间。 他害怕魏可突然攻击秦筱竹! “魏先生,请您息怒!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会向上级汇报,秦中尉举止失当,应当接受纪律处分!魏先生,请您看在已故烈士,为国杀敌牺牲的面子上,原谅秦中尉的行为,她年纪轻,工作经验不足!我向您保证,组织上一定会责成她作出深刻检讨!给您一个交代!” “处分?检讨?不!邓科长误会我的意思了,秦中尉做的很对!我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对方!” 啊!? 一个身手强悍,脾气看起来很火爆的土霸王一般的人物,居然如此好说话? 他刚才可是被秦筱竹拔枪指着,差一点开枪了! 邓国锋一脸见鬼似的表情。 秦筱竹同样不解,一双秀美微微蹙起。 楚红柳却是低低叹口气,努力挤出一丝笑容,伸手拉住秦筱竹的胳膊,轻声安慰道:“筱竹,放轻松一点,别太紧张。先把枪收起来,记住啊!以后遇事要冷静,别动不动就拔枪。” “邓科长,筱竹妹妹既然年轻经验不足,就不要再说什么处分的话,好不好?一点小事情而已,我觉得没必要上纲上线,也不要向上级汇报了。邓科长你觉得呢?” “呃!” 邓国锋顿时变得满脸糟逼。 他扭脸看看魏可,只见魏可也在连连点头,于是,彻底无语了。 第528章 就这样宠你 场面有点尴尬。www。しwxs520。co 魏可和邓国锋面对面坐着,楚红柳就站在魏可身后,而秦筱竹拉着楚红柳的胳膊,眉头紧锁,眼神不停在魏可和楚红柳两个人的身上打量,一副警惕的表情。 由于秦筱竹的在场,魏可变得很沉默。 邓国锋也感觉到了魏可身上的变化,却无计可施。 “魏先生,刚才讨论的问题,需要我和秦中尉回避一下,方便您和楚团长私下交流吗?” “嗯?什么问题?” 魏可的注意力似乎很不集中。 邓国锋的嘴角抽动一下,却还是耐心道:“魏先生,楚团长,七公司设立在那措,无论交通还是商业环境,都有很大的不便。我方的意思是,邀请七公司将总部迁往国内,那样的话,对魏先生个人的前途发展, 也有很大的好处。楚团长,您认为呢?” 邓国锋复述一遍,实际目的却是设法说服楚红柳。 他看得出来,楚魏二人的关系不一般! 假如楚红柳与魏可真是那种关系,那么,楚红柳作为深爱着魏可的“女人”,一定很在意魏可的未来,说服了楚红柳,好处多多,楚红柳会积极帮助他去规劝魏可。 试想,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前程似锦? 不料,邓国锋话音刚落,楚红柳却淡淡道:“我的意见不重要,甚至于,那措所有人的意见都不重要!只要他决定了,全体那措人,都会无条件支持他!” 简单明了! 他是谁? 当然指的是魏可! 楚红柳以这种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 她选择无条件站在魏可的身后,成为他最坚定的助手和支持者! 邓国锋大吃一惊。 原本从他得到的情报分析,那措政权的最顶层,应当是一个较为稳定的三角结构,名义上的领袖魏可,以及实际掌管主要事务的楚红柳和张团荣,三者互有合作,又相互依存。 如果按照楚红柳所说,这个设定就被推翻了! 那措,就是属于那措将军魏可可的那措! “楚团长,您的这种想法,能代表目前的那措市长,张团荣先生吗?” “能!” 楚红柳脱口而出。 这一次,她仅仅说了一个字,却是说的理所当然,说了这一个字之后,就紧盯着魏可的侧脸,再不说话,似乎在等着魏可自己做出决定。 站在楚红柳身边的秦筱竹,好奇地望着这一切。 显然,楚红柳如此表现,已经彻底超出了她的认知,她开始变得迷糊。 由于工作的原因,她仔细查看过楚红柳的资料,尤其对于楚红柳单枪匹马杀上无名岛,以及她被迫退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也正是因此,她十分钦佩楚红柳,愿意将对方当作亲姐姐看待。 一个为了自己所爱的男人,愿意牺牲一切的女人! 哪怕那男人是她的未婚夫,又有什么关系? 但!现实何等残酷。 仅仅几个月之后, 楚红柳已经变心了,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那男人碰巧和魏可有着类似的外貌,而且名字也相似,甚至于,举止神态也隐隐有些相似。 好可怕! 秦筱竹微微哆嗦了一下,内心无所适从。 “邓科长,恕我直言,将七公司总部迁往国内,暂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 魏可终于再次开口。 他似乎已经再次变得沉稳,思维清晰。 “借口!狡辩!” 秦筱竹突然发出一声不屑的怒斥。 “你这样的人,不就是想把自己窝在山沟沟里,当一个土皇帝吗?谈什么利益!难道你就不是一个华夏人吗?无数的华夏同胞,为国家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但是你呢?你只顾自己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孰轻孰重?我为有你这样的同胞,而感到羞耻!” 魏可又一次张口结舌。 邓国锋吓出一身冷汗,厉声道:“秦中尉,我再次提醒你,记住自己的身份!” “别!” 魏可却慌忙拦住邓国锋,急道:“不要责怪她!这样好了,我同意将七公司总部迁入国内。” 啊!? 邓国锋差点傻了。 正所谓听话听音,他是有经验的谈判专家,不难看得出来,魏可之所以突然变得好说话,并不是被人说服,而是不想看到秦筱竹受到责备,所以放弃了原本坚持的原则。 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眼前这位魏将军,应当是初次见到秦筱竹,凭什么如此护着她? 邓国锋迅速扭头,想去看看楚红柳的表情。 这一看之下,顿时又把他给惊到了。 只见,楚红柳正在用手轻轻拍秦筱竹的手背,似乎在安慰她,这个举动无疑表明,楚红柳对于魏可的决定并不是很在意,她反而很关心秦筱竹的情绪。 那措的一男一女两位当家人,同样都很迁就秦筱竹。 或者说,是在宠着她,惯着她! 邓国锋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只不过,他已经顾不上去猜测原因。 “魏先生,此话当真?” “当真!不过我的意见,七公司迁入国内的位置,应当在临近那措的地区。比如说白熊自治州的某个地点。” 魏可似乎有些头疼,揉了揉自己的额角。 很显然,他已经做了巨大的让步。 “我不同意!白熊自治州距离边境太近了,不安全!七公司的总部,按照迁往真正的内地,组织上认为,上海就是一个很合适的地点。” 插话的当然是秦筱竹。 这一次,邓国锋很聪明地选择了沉默! 果然,魏可略微犹豫,随即咬牙道:“那就去长三角!但上海不行,我同意选择上海周边的其他城市,必须沿江或者沿海。这一点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 邓国锋心花怒放。 他激动地抓住魏可的双手,道:“魏先生,我代表组织上感谢您!” “不必了。邓科长,不如我们先谈论到这里。请你放心,我今天说过的每一句都算数! 第529章 姐妹见面 邓国锋简直要仰天大笑。乐文 小说 组织上安排秦筱竹担任他的助手,真是太英明了! 以邓国锋的经验来看,对方虽然不是专业的谈判专家,却思维敏捷,事先做好了针对性的准备工作,是个很难啃的硬骨头,谈判的过程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随着秦筱竹的意外登场,事情突然出现了巨大的转机。 对方对秦筱竹太言听计从了! 凡是秦筱竹所说的话,所提的意见,对方都会采纳,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底线,这样的情况,连邓国锋都有些嫉妒,恨不得自己变身为秦筱竹。 因为秦筱竹是个大美女,长得漂亮? 似乎也不对! 事情很明显,楚红柳本身就是大美女,一点不比秦筱竹逊色,而且,楚红柳就在现场,她非但没有“吃醋”,反而同样以宠溺的态度对待秦筱竹。 这其中必然有什么隐情,而这隐情似乎连秦筱竹也不知道。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石油! 石油啊! M北居然暗藏有石油资源,并被这位那措将军很巧妙地控制住了,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一点也不比07-1步枪来得小,一旦消息被确定,那措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无疑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他邓国锋本人,必将立一大功! “魏先生,这个消息非常重要。我必须立刻赶回总部,向上级汇报。是否允许我派人,跟随您返回M北,实地查看,并取回一些样品。如果M北地区的石油确有利用价值,我相信,你之前提出的条件,我方一定会全力满足,甚至于,可以提供石油开采与提炼设备!” “我认为,在M北具备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之前,这处油田不宜公开。” 魏可十分干脆地拒绝了。 邓国锋并未失望,而是再次扭头看向了秦筱竹。 这一次,秦筱竹倒是没有含糊。 “魏先生,如果是我前往油田查看呢?请您放心,我以人格保证,未经您的允许,我绝不会泄露油田的任何秘密,包括油田的具体地址和其他资料。” “不行!M北刚刚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纷争,不能排除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我不怕!” 秦筱竹倔强道:“我早已下定了决心,我的未婚夫已经为国捐躯了,我这一生也要奉献给国家!不就是有可能遇到人身危险吗?我是一名军|人,不怕流血牺牲,哪怕同样为国捐躯,也无怨无悔!” 秦筱竹的表情分外坚定。 魏可的心,没来由地一颤。 她说要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国家! 以往的她,只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单纯女孩而已,连一只鸡也不敢杀,短短的几个月之后,在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不仅是一名军|人,而且具备了坚定的信念。 这到底是好是坏呢? “魏……魏大哥,我觉得,既然筱竹妹妹想去,就让她去吧!让她顺便去看看咱们的那措,不是很好吗?至于安全问题,我亲自带人保护她,不会让她有任何危险!” 说话的是楚红柳,这还是她今天第一次违拗魏可的意思。 魏可犹豫道:“可是……” 楚红柳干脆道:“好了!这件事我帮你做主了,我能遇到筱竹妹妹,又比姐妹相称,这就是天意!筱竹妹妹,我正好也想让你去看看那措,我们那里虽然条件还很艰苦,但真的是个好地方!” 她居然不再询问魏可的意见,自己做主了! 不仅是秦筱竹,就连邓国锋也奇怪。 他好奇地把现场三个人看了一圈,隐约觉得,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像一团雾! 那措新城。 秦筱梓这两天有点心烦意乱。 按道理说,仗打赢了,M北地区的华夏人从此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大家都应当高兴,然而,她就是高兴不起来,无论做什么事情,似乎都提不起精神。 “艾柔这死丫头!不就是让你当个法务专员吗?整天忙得连人影也见不到!” 秦筱梓暗自抱怨。 话说,如今的那措,虽然人口远比以往多,但闲着没事做的人真的很少,能和秦筱梓同龄,能聊到一起的女孩子,更加少,这就让她经常觉得很孤单。 原本华艾柔来了,她找到了一个最好的玩伴,却不料,华艾柔也是个工作狂,被魏可忽悠去写一部那措法典,不是到处找人了解情况,就是埋头整理资料。 偏偏,秦筱梓的头上顶着一个将军秘书的职位,却没啥事可做! 谁敢吩咐她做事啊! 这一天,秦筱梓骑着一匹小马,手里拎着一支步枪,沿着通往岩盐峡谷外的道路,出了那措新城,她准备去打猎,因为,魏可今天就能回来了,她要去打一只野鸡什么的,拿回来炖汤给魏可喝。 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必须首先抓住他的胃! 秦筱梓这也是没办法了。 来到那措几个月,魏可一直忙忙碌碌,他们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太少,这让秦筱梓觉得苦闷,她到底是个女孩子,总不能跑到魏可面前,去质问他。 “你这个呆子!人家连爸爸妈妈都不要,跟着你跑到山沟里来,你就不能多关心人家一点吗?” 想到这里,秦筱梓不由得有点脸红。 真不要脸!哪有女孩子一个人这样想男人的,也不嫌害臊! 驾!驾! 秦筱梓稍稍松开马缰绳,用穿着小皮靴的脚,轻轻踢一下马肚子,让小马顺着山路跑起来。 其实真要说起来,魏可对她已经很好了,什么事情都顺着她,哪怕再忙,也会关照人,在出外采购的时候,要记得给她单独购买一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全那措,她是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 这种待遇,独此一家,就连楚红柳也没有! 突然,远处的山路上,出现了一片人影,那是一群骑着马的人,还有一辆马车。 一定是他回来了! 秦筱梓心中欢喜,露出满脸笑容,迎着那群人策马跑了上去。 很快,两边的人越来越接近了。 吁! 秦筱梓突然一勒马缰绳。 对面被几匹马护在中间的那辆马车上,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军|官,其中之一是楚红柳,另一个人,身上穿的是一身暗绿色,与那措款式略有不同的军装,仅仅露出一张侧脸,却让秦筱梓一下子有点发蒙。 “筱梓!我的天啊!你怎么在这里!” 马车上的女军|官,探头看见秦筱梓,立刻吓得一声惊叫。 秦筱梓这才敏捷地跳下马,欢快地跑上前,欢喜叫道:“姐!真的是你!刚才把我吓一跳,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可可我太爱你了!你是怎么把我姐找到的?姐我好想你!” 秦筱梓胡乱叫着,灵巧地蹿上马车,一把抱住秦筱竹,小鸡啄米般在秦筱竹的脸上波了一口。 第530章 翻脸 姐妹俩,都是美女。 两张粉脸贴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发现,秦筱梓的脸庞稍稍圆润一些,而当两个人距离稍远,脸型的轮廓一模一样,即便是熟人,也很难分得清她们的差别。 秦筱梓欢快地发颠,搂着秦筱竹一个劲傻笑。 秦筱竹的脸色,却如同大山里的云雾,阴晴不定。 “筱梓,你快告诉姐,为什么在这里?还有,你刚才叫他什么!你叫他可可?” “是啊!他叫魏可可啊!” 秦筱梓理所当然道:“姐,可可这几个月一直在找你,他是在哪里把你找到的?你到底去哪里了,怎么几个月也没有消息,过年也不回家!都把我想死了!” 秦筱竹急道:“筱梓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叫他可可!你和他什么关系!” “咦?” 秦筱梓终于反应过来,疑惑道:“姐你怎么了?什么叫什么关系,人家和可可,不就是那种关系吗?” 说着,秦筱梓的脸上飞起一道红晕,分外娇艳。 秦筱竹大惊失色。 “筱梓你怎么可以这样糊涂!你你你气死我了!你怎么能和那样一个坏人在一起,不行!你不能再留在这个地方,必须跟我回家去!我不能看着你把自己毁了!” 随着秦筱竹的这句话出口,气氛骤然变冷。 她把魏将军叫作“坏人”! 骑马护在周围的,是几名独立团的战士,大家听得清楚,脸上随即露出愤怒的表情。 如果这女人不是和红姐坐在一起! 如果这女人不是和秦秘书长得一模一样,应当是秦秘书的姐姐! 如果不是因为以上这两条理由,现场的这些战士们,一定不会对这个女人客气,因为,她刚才使用了那样一种不屑的口吻,称呼他们的将军,那么,她就是那措的敌人。 “你们做什么?不得对秦小姐无礼!” 楚红柳皱眉喝止道:“所有人听令!分散警戒,退出马车周围十米!” 楚红柳是那措仅次于魏可的指挥官,她的命令很快得到执行,所有战士毫不犹豫,快速往四周散开,远远退了出去,站在远处警戒。 现场,只剩下马车上的三个女人,以及牵马站着的魏可。 魏可也很无奈。 他没想到这样巧,秦筱梓恰好出现在半路上,这对孪生姐妹以这样的形式碰面了。 “魏可可先生!请你告诉我,我妹妹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 秦筱竹的脸色冰冷,言语中透着一股愤怒。 魏可还未答话。 秦筱梓突然之间也变得愤怒了。 她终于从姐妹相遇的欢喜中回过味来,发现,自己的姐姐和自己不一样,并不是高兴,而是很不高兴,甚至在用一种很严厉的口吻,责问魏可。 这让秦筱梓,一下子从兴冲冲的巅峰跌落,如同一盆凉水淋头。 “姐你怎么可以冤枉可可!我又不是小孩子,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在这里过得很好,可可对我也很好!而且我是自愿来到那措的,你千万别瞎想!” “可可?好一个可可!” 秦筱竹盯向魏可,冷笑道:“魏可可先生,你可真是有本事!原本我以为你这个人,还有一点做人的良知,愿意为国家放弃一些自己的私利。但是我错了!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你骗了楚姐姐还不够,竟然连我妹妹也不放过!你无耻!你卑鄙下流!” 秦筱竹破口大骂。 这一番怒骂,将所有人都骂愣了。 还不仅如此,秦筱竹在情急之下,竟然又将手伸向了腰里的枪套。 “秦筱竹!” 秦筱梓彻底被激怒了。 她虽然弄不清状况,但她对魏可的感情是真的,容不得别人辱骂魏可,哪怕是孪生姐妹,二十几年的感情,也不行,这让她变得不能接受。 唰! 秦筱梓拔枪的动作,居然比她的姐姐还要快! 就在秦筱竹的手枪还未取出,秦筱梓已经一把抽出自己的手枪,顶在秦筱竹的胸膛上! “道歉!立刻向可可道歉!” 秦筱梓不顾一切地大声命令。 见到妹妹拔枪,秦筱竹的脸色惨白,被气得浑身颤抖。 “秦筱梓你疯了!我是你姐姐啊!你怎么能拿枪对着我!那个男人给你灌了什么**汤,你要这样护着他!这个土匪窝里又有什么好,你看你都变成什么样了!” 姐妹俩,翻脸了。 魏可吓得脸色大变。 他可是知道秦筱梓的脾气,小辣椒,一旦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做得出。 “筱梓,冷静!来,把手枪交到我手里。” 魏可快步上前,却没敢伸手夺枪,而是把手掌摊开,尽量用和缓的语气对秦筱梓说话。 秦筱梓的一双大眼睛里,雾蒙蒙的。 “可可,她是她!……我是我!” “筱梓乖,我明白你心里怎么想的,先把枪给我好不好?” “嗯!” 秦筱梓这才听话地把枪放在魏可手里。 此情此景,却更加气得秦筱竹咬牙切齿,一张粉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啪! 秦筱竹突然甩手,一巴掌狠狠扇在魏可的脸上! 魏可猝不及防,也是因为潜意识里,他根本没觉得秦筱竹会对自己不利,当这一巴掌扇过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有躲闪,而是任由秦筱竹的手掌,重重打在自己脸上。 或者说,魏可已经蒙圈了。 他不敢相信,秦筱竹居然真的会打自己! “啊!秦筱竹!你你你敢打他,我和你拼了!” 秦筱梓表现的比魏可还要愤怒,张开双手,就扑向面前的秦筱竹。 这可不行! 哪怕魏可再生气,他也不能看着姐妹俩扭打起来。 魏可伸出手臂,一把揽住秦筱梓的腰,把秦筱梓托起,拉在自己身前,急道:“筱梓你冷静,她是你姐姐啊!” “呜呜!” 秦筱梓挣扎不脱,把脑袋扎进魏可怀里,哭了。 “什么姐姐!我没有这样的姐姐!从小到大,她都比我优秀,她是爸妈眼里的好女儿!学习好,脾气好!我呢?什么都不如她!她能和姐夫魏可谈恋爱,还要背着爸妈和魏可结婚,我为什么就不能和魏可的弟弟在一起?她是在嫉妒我,她就是不想看见我比她好!” 秦筱梓越哭越伤心。 秦筱竹闻言,脸色一片灰暗,显然,妹妹的话,勾起了她的伤心事。 但,秦筱竹还是咬牙道:“筱梓你好糊涂!抱着你的这个男人,他不是好人,他骗了你们所有人!他本名叫魏可可,却不是你姐夫魏可的弟弟!还有,他已经有未婚妻了!他未婚妻不仅漂亮,还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你跟着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好结果!” “我不管!” 秦筱梓执拗地喊道:“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那又怎么样!我喜欢他,就是要爱他!哪怕他是天底下最坏的那个男人,我也跟定了他!你骂了他,还打他,我永远也不原谅你!你永远不再是我姐姐!” 秦筱梓这番话喊得撕心裂肺。 她挣脱魏可的手臂,一边哭,一边跑回自己那匹小马前,翻身上马,狠狠一鞭,骑着马往前跑了。 魏可表情木愣愣的,不知所措。 这是秦筱梓第一次向他表白,还是在这样的场合下! 旁边的楚红柳叹了口气。 “魏子,我帮你去照顾妹妹,姐姐你自己搞定吧!哎!筱梓这丫头也是真性情,你啊!老娘也搞不懂你,没见你主动招惹女人,偏偏欠下这么多风流债!看你以后怎么还!” 楚红柳幽幽说完,牵过一匹马,飞身上马,追在秦筱梓身后而去。 第531章 再入仰光 那措已经没法呆了! 两世的纠葛之下,魏可也搞不明白,自己应当如何对待,因为,不仅秦家姐妹俩闹得不可开交,就连楚红柳也不高兴,傻子也看得出,楚红柳的心情很糟糕。`` 相比于秦家姐妹俩,她的处境更加尴尬。 不是吗? 秦筱竹曾经是魏可的未婚妻,现在的身份虽然变了,却依旧念念不忘,常常会脱口而出“我未婚夫魏可如何如何”,甚至于,她当兵也是因为魏可。 妹妹秦筱梓,敢说敢当,她能当着很多人的面,喊出那句“我就是爱他,我跟定了他”! 秦筱梓可以无所顾忌,她楚红柳能吗? 于是,魏可在内疚之下,只能选择灰溜溜逃离那措。 “命令!那措市一切事务,交由楚红柳团长负责!张团荣市长辅助。凡楚团长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那措市范围之内,如有不服从指挥者,一律严惩!” 这一条命令,是魏可亲口下达,被传达至各部门,同时抄送栗敢与丘朗。 就此,那措政权的最顶层结构得以确定! 在那措将军魏可之下,就是独立团团长楚红柳,两个人共同执掌那措市的军政大权,如果说魏可是统帅,楚红柳就是副统帅,即便是老团等人,也只能屈居楚红柳之下。 当然了,那措人在私底下,更能接受另一种说法。 魏将军是那措的老板,红姐是老板娘! 对此,全那措无人有异议,反而所有人都很开心,因为,在那措人朴素的观念中,那措无论是人民公社也好,是那措市也罢,其实就是魏可建立的独立王国。 一个王国,怎么可以没有王后呢? 没有王后的国王,就没有子嗣,万一国王发生意外,偌大的家业传给谁? 至于选择谁来当王后,如果让那措人投票决定,绝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选择楚红柳,相比于有点“不靠谱”的秦筱梓,有才干,有威望的楚红柳,才是正选! 仰光。 魏可前一次来仰光孤身一人,这一次,却带来了一支工作团队。 彭少龙关于船运公司的计划,得到了他爷爷彭昌盛和老爹彭汉生全力支持。 新公司被定名为:〇七船运。 彭大公子因祸得福,从那措的一名马车夫,摇身一变成为彭董事长,对他而言,人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不仅抱得美人归,而且雄心勃勃,发誓要开创一番事业。 说来也让魏可羡慕。 就像楚红柳发牢骚说的那样,他自己没有去招惹任何一个女孩,偏偏感情上弄得一团糟,反而是彭少龙这混账小子,做了坏事,却过得甜甜蜜蜜,令人看着眼馋。 当初魏可拉郎配,将华艾柔和彭少龙拉在一起,本是没办法的办法。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两个人似乎挺有缘,真的成了一对如胶如漆的情侣。 彭少龙对华艾柔极好,托人从香港买来很多时髦的服装、珠宝首饰、化妆品之类,送给华艾柔,而华艾柔也接受了彭少龙的感情,反正那措这里偏远,不讲究什么旧礼,华艾柔有时候悄悄和彭少龙住在一起,两个小情侣不声张,其他人也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 两人与新婚燕尔的小夫妻无异,就差办一场酒席了! 话说,香港彭氏的办事效率很高。 彭少龙的创业计划得到批准之后,彭氏的一支投资顾问团队,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仰光,帮助彭少龙打前站,包括与当地政府沟通,准备各项法律文件,选址建厂等等,完全无需彭少龙操心。 魏可一行人来到仰光,实际上只需将新公司接手过来而已。 跟随魏可来到仰光的,有华艾柔和蔡炳麟,以及魏夏带领的十余人组成的小团队。 华艾柔,那措唯一的法律方面人才,这一次的船运公司成立,是难得的学习机会,魏可将她带来,一方面是借机涨涨经验,另一方面,也是让她在彭家人面前露个脸。 魏夏将是那措派驻船运公司的代表。 仰光这地方,说安全还算安全,但要说乱,也是真乱! 作为全国最大的港口,经济中心,同时也是以前的国家首都,仰光已经是全M甸最好的地方,没有之一,然而,在这里做生意,绝对不是仅仅有能力做生意就行,必须要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魏夏经过了严格的军事训练,以他的本事,带上一帮人,应付普通的危险,绝对不在话下。 这一次来仰光投资,魏可绝不打算忍气吞声! 别人不来惹就算了,一旦有人胆敢欺负到头上,那就是干! 这里不是国内,哪怕惹出事来也无所谓,日渐强大的那措和M北,就是这家船运公司的强大后盾,出事了,大不了暂时退回M北,任谁也不敢追到M北去搞事。 新公司的生产经营由彭少龙主持,至于安全方面,就交给魏夏了。 来到仰光的,还有老混子蔡炳麟! 蔡炳麟在康坪镇上见到夏雨之后,侧面一打听,得知魏可居然是一位M北地区的将军,而且,就在刚刚结束的M北大战中,那措异军突起,成为M北华夏人的领袖,这个消息,立刻让蔡炳麟狂喜不已。 很快,蔡炳麟来到那措,向魏可宣誓效忠! 这样难得的机会,以蔡炳麟的聪明,绝对不肯放过! 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几次机遇? 蔡炳麟看得非常准,他刚刚来到那措,就被魏可委以重用,命令他跟随自己前往仰光,先学习人家香港彭氏是怎么做生意的,然后,等〇七公司总部迁入国内,他蔡炳麟就是〇七公司总部的执行总经理,一把手! 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蔡炳麟一大把年纪了,又是个诈骗犯,也只有魏可这样的人,才肯信任他,重用他。 诈骗犯怎么了? 魏可想的清楚,蔡炳麟有阅历,脑子好使,个人形象也出彩,由他站在台前,再合适不过,这老混子无家无口,想在社会上飞黄腾达,只能依靠那措,这样的人,反而是最可靠的。 魏可一行,途径曼德勒,一路坐着火车,咣当咣当赶到了仰光市。 M甸的火车太糟了,几百公里,居然晃了一天时间! “魏大哥,我三叔现在住在仰光维多利亚大饭店。他的意思,约我们直接在那里碰面,仰光这里人多嘴杂,他就不来火车站迎接您了。” 彭少龙的三叔,彭汉俊,香港彭氏派来的顾问团队的负责人。 “好!大家打起精神来!” 魏可将所有人召集在一起,吩咐道:“这一次来仰光,咱们最主要的目的是做生意,但大家记住!从现在开始,你们每个人代表的都是那措,咱们那措不惹事,但也不怕事!〇七公司的原则,能好好说话,咱们就好好和他说话,但若有人想惹事,咱们就直接用拳头说话!” 〇七船运,那措仅仅占有四成股份,但也是那措第一个建立在势力范围之外的关联公司。 〇七公司不是普通的公司! 魏可从来不曾想过,他的公司,需要到处赔笑脸,争取利益最大化。 赚钱? 赚钱从来不是魏可最主要的目的! 第532章 董慧堂 广东人有喝早茶的习惯,香港人也类似。 彭少龙的三叔彭汉俊,带人来到仰光,手下人忙忙碌碌,他自己坐镇指挥,日子过得依然很悠闲,每天上午的早茶是例行任务,雷打不动。 这一天,由于魏可和彭少龙等人到来,他们也加入了喝早茶的队伍。 “魏将军,之前我们彭氏也有投资仰光的计划。但您也知道,那时候M甸政局不稳,很多人都处于观望阶段。这一次,少龙抓住的时间点很巧妙!目前的仰光,整体上还是很安全的,当局也在努力吸引外资,这是一个机会。〇七船运发展好了,前途不可限量!” 彭汉俊对待魏可,很是客气。 彭汉俊,四十多岁年富力强,长得与彭汉生有几分相像,来到仰光后,入乡随俗,身上穿着一件花衬衫,只是头发梳得一丝不乱,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边眼睛,书生气十足。 他们这张桌子上,当中坐着魏可、彭汉俊,在彭汉俊的下首,坐着彭少龙和华艾柔这对小情侣,而老混子蔡炳麟坐在魏可身边。 彭少龙一副喜滋滋的表情。 “三叔,您也觉得现在是投资仰光的好机会?” “那是自然!否则的话,你以为老爷子能同意你的投资计划吗?咱们香港彭氏的金字招牌,可不是让你用来打水漂的!老爷子交代了,两年之内,彭氏全力支持你!两年之后,就看你小子自己的了!” 彭汉俊稳坐如山,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 彭少龙闻言大喜。 “三叔,有两年时间足够了!我一定会努力的!” 彭少龙说着,给身边的华艾柔使个眼色。 华艾柔会意,连忙站起,到了彭汉俊身边,给彭汉俊面前的茶杯蓄满水,恭恭敬敬端到彭汉俊面前。 “三叔,艾柔请您喝茶!” “唉哟!这杯茶你三叔我得喝!” 彭汉俊见华艾柔敬茶,脸上笑开了一朵花,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少龙啊!你这小子以前整天玩闹,干的荒唐事可是不少!这一趟来M甸之后,变得懂事了,也知道上进了!你爹别提心里多开心!艾柔这孩子不错,文雅有礼貌,你可得好好待人家,否则,你三叔我第一个不答应!” 华艾柔听了,低头,满脸的娇羞。 彭少龙却是脸色尴尬。 “三叔,瞧您说的,我有那么不争气吗?您放心,我肯定会对艾柔好的!” “哈哈那就好!” 彭汉俊笑着转向华艾柔道:“艾柔,老爷子吩咐了,什么时候请你父母去香港,双方家长见个面。来,这是你三叔的见面礼,好孩子收下。” 一个大大的红包塞了过来。 华艾柔脸色绯红,慌忙接了,头也不敢抬。 这是彭家长辈给的红包! 这华艾柔也算是因祸得福,要知道,她爹华浩荣虽然是位总经理,却也就是个高级经理人,而香港彭氏的身家和地位,对于普通人是高不可攀的存在,她能嫁入彭家,很是难得。 “艾柔,你和少龙的这桩婚事,是魏将军牵的线。按规矩,媒人为大,你也得给魏将军敬杯茶吧?” 彭汉俊突然笑眯眯说了一句。 媒人为大。 魏可莫名其妙成了媒人了。 华艾柔连忙上前,也给魏可倒杯茶,恭敬地端到魏可面前。 “魏大哥,艾柔给您敬茶!” “这杯喜茶我得喝!不过,我身边可没准备红包啊!” 魏可打趣了一句。 旁边的彭汉俊笑道:“魏将军,您是媒人,出什么红包啊?我可是听说了,艾柔如今是您的手下,我们老爷子的意思是,您也算艾柔的半个家长!这一次,少龙和艾柔能走到一起,您的出力最大!从今往后,香港彭氏和魏将军您,就是亲上加亲,大家都是一家人!” 这句话说的有意思啊! 魏可稍微一琢磨,立刻懂了。 原来,彭昌盛能接受华艾柔当自己的孙媳妇,其中也有与那措走得更近的意思! 香港彭氏家大业大,人家不缺钱,真要说彭氏缺少的,那就是安全感,反观魏可,年纪虽轻,却已经隐隐有一方霸主的气魄,手里有枪杆子。 关键时候,枪杆子就是最能保命的东西! “汉俊先生,您说的不错,从今往后,咱们那措与彭氏,就是一家人。” “好!魏将军这句话,我一定带回给老爷子!” 彭汉俊大喜。 他端起面前的茶盅,向魏可示意,两个人同时一饮而尽。 这杯茶,代表魏可与彭氏的联手! 话说,此时的魏可,手中掌握的财富,与香港彭氏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然而,他在M北大杀四方,成为M北的实力人物,这就让他顺利跨上一个台阶,能够站在与彭氏对等的高度。 人分九等,你自己是什么高度,就有资格,与类似高度的人平等交朋友。 以往的魏可,充其量被彭氏视作一个有特点的商业伙伴,直到魏可称为M北的无冕之王,他才真正得到彭氏的重视,值得彭氏拐弯抹角和他搭上“亲戚关系”。 这就是实力带来的好处! 经过了小半年的努力之后,魏可在别人眼中,已经是个“人物”了! 就在这时,魏可等人所在的茶餐厅里,呼啦啦涌进来一群人。 领头的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 这老头,手里拄着一根龙头杖,身上穿的是一件唐装,身材瘦小,却两眼炯炯有神。 “哦!董会长我的朋友,欢迎您!” 彭汉俊看见老头,立刻站起身,很热情地迎了上去。 董慧堂,仰光东区董氏运货的老板,也是仰光华夏裔圈子里鼎鼎大名的人物,不仅是仰光华夏裔商会的会长,而且,在最新一届的仰光市权力阶层中,成功当选仰光市议员。 巧合的是,当初魏可陪着何家辉去的那家货运仓库,就是董慧堂的产业。 换句话说,董慧堂是仰光华夏裔中,最有名气的大老板! “汉俊先生,您吉祥如意!” 董慧堂满脸笑容,先是双手合十,然后才伸出手,来和彭汉俊相握。 “您吉祥如意!” 彭汉俊连忙附和一声。 “董会长,您请上座!今天董会长能大驾光临,我彭汉俊三生有幸!这一次,香港彭氏在仰光建立船运公司,您是仰光商界老前辈,我们这些后辈,今后少不得您老人家提携!” 彭汉俊将自己的姿态,摆的很低。 董慧堂满意笑道:“汉俊先生太客气了!你我同为华夏裔,同文同祖,些许小事,不值一提!” 董慧堂扭头看见魏可,奇怪问道:“这是哪一位?” 彭汉俊忙介绍道:“董会长,这位是魏先生,彭氏在M甸的合伙人。” “哦!‘ 董慧堂微微点头,已经转头看向站在彭汉俊另一侧的彭少龙,笑容可掬道:“这位应当就是彭公子了,果然是英俊潇洒,气质不凡!” 老头说着,向彭少龙伸出手。 魏可尴尬了。 为什么? 因为,就在刚才彭汉俊介绍他的时候,处于礼貌,他已经主动上前一步,伸出手,准备和董慧堂握手,却不料,人家董慧堂根本没理他,转身跑去和彭少龙握手了。 魏可的右手已经抬起,却被晾在了那里,不上不下! 第533章 被讹上了 魏可被人无视了。 哪怕有了彭汉俊的主动介绍,董慧堂也没兴趣搭理他! 人家董慧堂何等人物,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有资格和他握手! 好不给面子啊! 但,魏可也不能生气,无论从年龄或者身份来说,他都没资格对董慧堂指手画脚,人家愿不愿意握手,是人家的自由,你总不能开口指责对方无礼吧? 旁边的彭汉俊也挺尴尬,连忙歉意地对魏可点头。 魏可不在意地笑笑。 这时候,董慧堂已经谈笑自如,将彭少龙大大夸奖了一番。 也的确如此,彭少龙从外型上来说,称得上风流倜傥,他本就长相英俊,再加上一身的名牌,在仰光这个相对落后的地方,更显得不凡,一眼望去就知道是富家公子。 反观魏可就寒酸多了。 魏可也有几件像样一点的衣服,那都是秦筱梓给他买的,只不过,这次从那措走得急,他连秦筱梓的面都没敢去见,身上穿的就是一套灰突突的迷彩服。 魏可身材高大,皮肤较黑,一双细眼有点凶,这副相貌,不在意的还以为是个保镖。 两厢对比之下,自然是彭少龙更加出彩。 更重要的,彭少龙是彭昌盛的亲孙子,香港彭氏的第三代! 董慧堂愿意来到这里,看的肯定不是魏可的面子,他连魏可是谁都不知道,当然是看在彭家的面子上,香港大亨彭昌盛,那是全球华人圈子里的顶级人物,无人不知。 当然了,这里是仰光港,董慧堂是这里的大人物,哪怕是彭昌盛的三儿子彭汉俊,也不得不客客气气。 董慧堂的保镖上来,将一把椅子,放置在彭家叔侄的中间。 董慧堂居中而坐,彭汉俊和彭少龙在他的两侧。 “汉俊先生,我给你介绍的东区的那座码头,环境还不错吧?” “幸亏有董会长帮忙!” 彭汉俊笑眯眯道:“您介绍的那座码头,地段十分不错!交通便利,出了河口就是仰光港的海运码头。这一次我回到香港,一定会向我父亲禀明,董会长是我们彭氏的好朋友!少龙,还不快给你董爷爷敬茶?” 看得出来,彭家人做事很讲分寸,做事的风格差不多是以和为贵。 这么一会的功夫,彭少龙就叫上董爷爷了。 当然了,以董慧堂的身份和年龄,彭少龙叫一声爷爷,没毛病! 魏可坐在一边,气定闲神地陪坐。 在他的旁边,好混子蔡炳麟更是默不作声,除了用两只眼睛看,一个字都不说,他是来学习充电的,看看这种档次的大人物,相互之间如何交流,如何摆谱。 不得不说,蔡炳麟闯荡江湖大半辈子,然而,以往他接触的层次,还是太低! 这时候,茶餐厅的门口,居然又进来了一大批人。 话说,彭汉俊选择的这家茶餐厅,就在仰光东区,类似于一条华人街,沿街做生意的,大部分是华裔,彭汉俊为了招待董慧堂,已经将这家茶餐厅包了下来,除了他们,并没有其他客人。 这一次进来的这批人,却明显不是华夏人! 十几个人,以年轻人居多,全都穿着M甸风格的纱笼,其实就是裙子,前面开口处用带子系住,有的人头上还围着头巾,颜色鲜艳。 魏可一眼就看见,这些人的腰里,全都挂着刀! 一群带着刀,在闹市区转悠的M甸人! “阿旗格!你来这里做什么!” 看见这群人走进来,董慧堂的脸色立刻变得阴沉,紧皱着眉头,声音也很不善。 随着董慧堂的这声质问,他手下的几名保镖,全都呼啦一声上前,紧紧护卫在董慧堂的身后,几个人纷纷撩起衣襟,露出别在腰里的匕首,其中还有人带着手枪。 “哼!” 走在最中间的是个三十来岁的M甸人,不屑地瞥一眼董慧堂的保镖。 “董议员,我阿旗格今天不是来找你的!” 阿旗格的声音懒洋洋的,一挥手。 两名手下立刻上前,搬了把椅子,放在餐桌的对面,阿旗格上前坐了,恰好与董慧堂坐了个对面。 啪! 阿旗格一伸手,将腰里的一把一尺来长的缅刀提起来,重重拍在桌子上。 他拿眼睛一扫,立刻把目光定在了对面彭汉俊的脸上,皮笑肉不笑地出声问道:“这位老板,一定就是香港来的彭大老板吧?我阿旗格给你见礼了。” 阿旗格嘴上说着见礼,只是随意抬起一只手,向彭汉俊挥了挥。 他吗的! 这帮家伙来者不善! 这时候,跟随阿旗格的十几个M甸人,齐刷刷站成一排,就站在阿旗格的身后,一个个抱着膀子冷笑。 魏可飞快地扫了一眼。 只见,坐在正中间的董慧堂,虽然两只眼睛里满是怒火,脸色也阴沉的要滴水,却依然坐在那里,一点要开口的意思也没有,他的几名保镖,脸色也都很难看。 咦?董慧堂似乎有点害怕对方? 看得出来,在阿旗格出现之前,董慧堂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意思。 就在刚才,董慧堂给人的感觉,只要有他罩着,彭少龙的这家船运公司,在仰光就没有搞不定的事。 事实也是如此,董慧堂身为仰光华夏裔商会会长,又是议员,还能有什么搞不定的事? 但,桌子上的茶水还没凉,他就被打脸了! 眼前出现的这个小混子模样的阿旗格,他就搞不定! 现场,彭汉俊的脸色也很难看。 “这位兄弟,我姓彭,是香港彭氏集团的执行代表。请问你找我有事吗?” “嘿嘿!” 阿旗格一声冷笑道:“香港彭氏,好大的面子!可惜啊,这里是仰光,不是香港!我阿旗格今天来,不是来找麻烦的,而是要和你彭老板谈一笔买卖!这仰光东区码头的规矩,凡是货运公司要请工人的,都得用我的人!我阿旗格也不说别的,你拿两成利润出来,我保你太太平平,年年发大财!” 两成利润。 阿旗格一张口,就要拿走公司的两成利润。 这是逼人交保护费啊! 彭汉俊的脸色顿时更加难看了。 “仰光东区的码头,有这规矩吗?” “有!当然有!董议员,麻烦你给这位彭老板说一声,我阿旗格说的是不是真话?就连你董议员的货运公司,不也交了一成利润的管理费吗?我要他两成,不多吧?” 阿旗格一边说着,一边得意地哈哈大笑。 这小子真嚣张啊! 不过,就连董慧堂都要给他交保护费,人家有嚣张的资本! 彭汉俊脸色大变,看向身边的董慧堂,诧异问道:“董会长,真有这种事?” 董慧堂的一张脸,已经憋得通红。 但,他还是轻轻点了头。 “确实有这规矩。汉俊先生,你是不知道,这仰光东区码头的工人,非常不安分。所有在这里搞货运的华夏裔老板,都交了这份钱,算是花钱消灾吧!” 花钱消灾。 董慧堂的意思很清楚,他在劝彭汉俊,若想安分做生意,最好同意交了这笔保护费。 魏可的双眉紧锁。 他没想到,自己的船运公司还没开张,就被人讹上了。 第534章 他姓魏 “董会长,如果有人不愿意交保护费,会怎么样呢?” 一片安静中,突然有人出声询问。 问话的,当然是魏可! “啊!?” 不仅董慧堂傻了,就连彭汉俊也在发傻。 魏可继续问道:“董会长,如果有人不愿意交保护费,这帮人是不是会闹事?如果当老板的不愿意忍,双方起了冲突,伤了人,甚至死了人,当地政府会不会出面管?” 魏可是笑着问的,但他所说的话,却一点不好笑。 伤了人,甚至死了人! 董慧堂吃惊地盯着魏可看了看,转头问道:“汉俊先生,这位是?” 原来,人家董大会长根本没记住魏可! 彭汉俊苦笑道:“董会长,这位魏先生,是我们香港彭氏在M甸的合伙人,也是这家〇七船运的主要股东之一。魏先生来自M北,他有代表〇七船运说话的权力!” “哦!” 董慧堂这才点头,却重新看向魏可,皱眉道:“这位小兄弟,我劝你最好不要意气用事。东区码头这里不怎么太平,要是被弄伤几个人,根本是没人管的!到时候,还不是你吃亏吗?” 啪! 董慧堂的话音刚落,坐在对面的阿旗格,已经狠狠一拍桌子。 “哪里来的小子!我阿旗格说话,在仰光东区码头,从来是说一不二!M北?一个M北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也敢在我阿旗格面前哆嗦!你们这家公司,不再交两成,必须交三成的管理费!” 阿旗格一句话,将管理费上涨了一成。 魏可笑了。 “弄伤几个人没人管?那还等什么,兄弟们,给老子让这混账小子闭嘴!” 呼啦一声! 原先坐在后面一张桌子上,冷冷观望的魏夏等人,得到了命令,突然齐刷刷站起身,有的从腰里往外掏枪,有的从随身携带的布袋子里抽出了步枪。 一共是六个人,两支冲锋枪,三支手枪! 剩下最后的那个人是武二,这家伙怪叫一声,抽出了明晃晃的大砍刀。 “都别动!谁动打死谁!” 魏夏手里端着冲锋枪,冲出一步,枪口对准了阿旗格。 傻眼了。 阿旗格和他的那帮手下,虽然有十几个人,腰里还挂着刀,然而,对方拿出来的是枪,尤其两支冲锋枪,这要是一旦开火,秒秒钟能把他们全灭了。 拿枪的对付用刀的,那是欺负人! 阿旗格再也不敢嚣张,盯着魏夏手里的冲锋枪,慌张问道:“这位兄弟……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在仰光东区混码头的人,有时候也能弄到几把手枪。 冲锋枪? 对方端在手里的,绝对是正宗的冲锋枪,而不是什么鸟枪之类,这种武器,只有军|队里才会有,然而,这帮人随身就带着威力巨大的冲锋枪,绝对不是普通人。 到了这种时候,阿旗格也注意到了,对方的几个人,身上全都穿着迷彩服。 身穿迷彩服,拿着冲锋枪的,那不是军|人吗? “哈哈!” 魏可一阵大笑道:“阿旗格,老子明白告诉你,你要是想死,只管来老子公司收管理费!今天有董会长在,老子不难为你。给董会长和彭老板鞠躬认错,然后就滚吧!” “这!……” 阿旗格眼珠子一转,犹豫着不想同意。 魏可脸色一沉,喝道:“他吗的!给你脸不要脸!” 啪! 魏可举手,左手成掌,猛地向餐桌的边缘挥下,只听啪地一声响,餐桌的一个角,居然被他的这一掌,硬生生砸掉了一边,一块比巴掌略大的木头块,掉落在地上。 这一幕,看得所有人眼皮直跳。 这是什么功夫? 这样的一掌,要是打在人的身上,谁能受得了? 但,魏可绝不仅仅是拍一掌吓人而已,口中已经一声厉喝道:“给老子打!” “是!” 在场的魏夏等几个人,全都是从独立团挑出来的战士,这些人可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面对枪口都敢往前冲,他们听到了魏可的命令,丝毫不含糊,提着枪就蹿了上去。 啪! “唉哟!” 坐在椅子上的阿旗格第一个倒霉,他被冲上来的武二,甩手一巴掌,连人带椅子打翻在地。 武二这块头,对付阿旗格就像老鹰抓小鸡,他一巴掌把阿旗格打翻,还不罢休,一手提着大砍刀,另一只手当胸将阿旗格抓起,摁在地上,怒吼道:“敢惹我老大生气,磕头!” 砰砰砰! 阿旗格的脑袋,直接被武二压在了地板上。 另一边,魏夏带着四名战士,冲上去一顿拳打脚踢,如同虎入羊群,十几个带刀的家伙,顿时被打倒。 董慧堂和彭汉俊两个人,惊得目瞪口袋。 他们根本想不到,魏可会是如此做派,一言不合就动手,而且,魏可自己还能一巴掌把桌子边切碎,这本事已经大到没边,他的手下同样是凶狠得很。 董慧堂望着坐在那里的魏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汉俊先生,这位小兄弟,他到底是谁?” “嘿嘿!” 发出一声笑的是彭少龙,他得意道:“董爷爷,您听说过最近M北发生的事吗?咱们那措别看地方小,几百战士出战,把当地的掸家族打得屁滚尿流!在M北那一片的华夏人当中,谁提到我大哥,不赞一声英雄!” “M北那措,姓魏……你是说,他!……” 董慧堂听了彭少龙的话,再次看向魏可的时候,居然是满眼敬畏的神情。 那措魏将军! 现在这时候,M北大战已经结束。 关于这场战争的细节,很多人并不清楚,但,所有人都知道,M北有一个叫作那措的地方,出了一位魏将军,这人打仗特别厉害,正是由于这个人的存在,M北华夏人取得大胜,逼迫当地势力强悍的掸家族,缴械投降,连自己的头领都被打死,割下了脑袋! 如今的M北,华夏人成为唯一强大的势力,那措魏将军,是M北华夏人中的战神! 想到这里,董慧堂的眼睛顿时亮了。 他虽然身份高贵,是仰光华夏裔商人中的领袖,然而,商人就是商人,他的生意做的再好,连小流|氓也对付不了,一个在码头上拉帮结派收保护费的阿旗格,就能逼得他不得不低头。 那措魏将军就不一样了,人家手里有人有枪! 董慧堂慌忙站起身,快步走到魏可面前,抱拳施礼。 “魏将军,不知者不罪!老朽董慧堂,刚才不知道魏将军驾到,对魏将军怠慢了!” “董会长这是做什么?小弟我初来乍到,兄弟们以后还要在仰光港讨生活,少不得麻烦您董会长!董会长,您是咱们仰光华商中的领袖人物,这是要折煞我啊!” 魏可客客气气向董慧堂还礼。 两个人这一番重新见礼,都是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旁边的彭汉俊,内心已经是激动不已。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自己老爹为什么在得知M北大战的结果之后,那么高兴! 魏可手狠? 手狠有什么不好! 香港和仰光差不多,都是有秩序的地方,不可能出现一支拿着枪的军|队,肆意横行,然而,做生意的难免遇到各种黑恶势力的骚扰,就比如今天的阿旗格,凡是商人都头疼。 有了魏可这种人当朋友,那就不同! 魏可分分钟能调来一批人,全都是打过仗的真正士兵,哪个黑恶势力,敢和他斗! 第535章 商会副会长 流|氓头子阿旗格被打惨了,在壮牛似的武二面前,他想反抗也做不到! 最终,十几个收保护费的流|氓,被痛扁一顿,扔了出去。 “董会长,我打了阿旗格,仰光市政府会不会管?” “魏将军放心!我董慧堂在这里还有几分薄面,绝对不会出事!其实,仰光市政府,包括当地的警察局,对于阿旗格这种人,也是很头疼的。这些人欺行霸市,对于仰光的投资环境,影响太大了!只不过,政府方面也没有能力来管这些事,只求安稳度日罢了。” 仰光市政府不管! 魏可放心了。 他这样的做法,最怕的就是政府出面干预,万一政府方面强行出手,他只能退让,因为,那措再强,也不可能派来一支部队,与军|队和警察正面开战。 “董会长,政府方面,就麻烦董会长多多费心!公司该交多少税,需要花多少钱来打点关系,我们一分不少出!但,像阿旗格这种货色,就不要让他占了半点便宜!” “魏将军说的在理!” 董慧堂的两只眼睛都亮了。 以他这样的老江湖,立刻明白了魏可的意思。 那么,魏可这番话什么意思? 其一,魏可并没有妄自尊大,连仰光市政府也不放在眼里,他甚至愿意花钱去打点政府方面的关系,也就是通常说的行贿,出钱把政府官员供起来,当作保护伞。 其二,对于没有政府背景的流|氓,魏可的态度很坚决,就是一棍子打死。 一手软一手硬,人才啊! 董慧堂眼珠一转,笑眯眯道:“魏将军,我有个提议。” “什么提议?” “咱们两家联手,成立一家仰光东区的保安公司,专门负责东区码头一带的治安。如此一来,不仅你我两家受益,连带着所有华夏裔商户,都能受益!政府方面由我出面,至于保安公司的人手组成,就拜托魏将军。你看可行吗?” 仰光东区保安公司! 这主意太妙! “董会长,这种保安公司,市政府能同意吗?” “包在老朽身上!” “好!魏夏!通知那措方面,在m北招收一批工人,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仰光!另外,让紫氏一族出面,在丘朗地区,给我征召二三十名掸家族。要求必须是打过仗,见过血的士兵!一律待遇从优!这批人到了仰光,就归你指挥!着装和装备怎么配置,你听董会长安排!” 魏可办事就是干脆! 招m北的掸家族士兵来仰光,这叫以夷制夷。 话说,如今的m北,掸家族大败,很多部族逐渐迁回山林,那些士兵是混得最惨的,不能继续当兵,只能出去当工人或者打猎谋生。 魏可招收保安,还能来仰光这种大城市,绝对是一呼百应! “魏将军来仰光,是我仰光华夏裔商会之福!魏将军,我有意邀请您,担任商会副会长一职,可以吗?” “哦?董会长,我大概不能常住仰光市,这个……” “这个毫无问题!谁规定了副会长就必须一直留在仰光?” “好!那小弟荣幸之至!” “魏将军爽快!此事,当浮一大白!” 现场无酒,两个人手持茶盅,一饮而尽,算是结成了一个新的同盟。 董慧堂是仰光市的老资格,还是市政府议员,方方面面的关系都能搞定,而魏可胆大妄为,手下有人有枪,这两个人的联手,当真是一对黄金组合,是双赢。 可以想象,不久的将来,最起码在仰光东区,无论董慧堂还是魏可,都是能横着走的人物! 连带着,所有华商都有好处,不会再受到敲诈勒索。 这一幕,落在彭汉俊和彭少龙这一对叔侄眼中,两个人居然有一些羡慕。 实力赢得尊重啊! 香港彭氏这块招牌绝对响亮,然而,在仰光港这地方,彭氏的招牌还不如那措将军有用,魏可凭借几名手下的凶狠出手,立刻就赢得了董慧堂的尊重,还捞到个商会副会长的头衔。 到了现在,在董慧堂的眼中,魏可的地位,已经超过香港彭氏! 但,叔侄俩同样也很高兴。 魏可是他们的盟友,魏可越能吃得开,他们的利益也越能得到保障,大家都有好处。 “汉俊先生,我想去一趟意大利,您能帮我安排吗?” 几个人重新落座,魏可突然提出了一个请求。 去意大利? 这个话题跳跃的有点大,几个人都奇怪。 彭汉俊问道:“这个毫无问题!只不过,魏先生你想以什么身份去意大利呢?如果只是以普通游客身份,最长不过一个星期,我能给你办妥签证。” “一个星期?好像有点长了。另外,我不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出境。” 匿名! 几个人眼中都闪过一丝震惊。 这位那措将军果然非常人,仰光这里的事情刚刚有了眉目,他又要往欧洲跑,还是隐匿身份,那就是偷渡,绝对不可能是去做什么好事情。 但,董慧堂突然咬了咬牙。 “魏将军,这事情就不用麻烦彭老板了,交给我吧!就在这两天,我手下有个商务团队,恰好要去意大利。我帮你安排一个团队里的雇员身份,那不就行了吗?” “好!那就多谢董会长!” 意大利! 话说,香港的老愤青楚幕柏,曾经提到,意大利佛罗伦萨博物馆里收藏的那张天师宝卷,拍卖日期就在五月份,算算日子已经快了。 组织同道中人,前去参加拍卖? 不!魏可不是那样想的! 这种带有神秘感的古物,谁知道会拍卖出什么样的天价,或许就是个天文数字。 魏可知道,四川青羊山的明霞大师,那是个穷光蛋,绝对拿不出多少钱,楚幕柏虽然是个小富翁,却不是超级富翁,也不可能为了一张不知名的天师宝卷,把自己弄个倾家荡产。 出不起钱,那就去偷,去抢! 魏可的想法与别人不一样,以他现在的本事,再加上以往执行任务的经验,他觉得,一个人悄悄潜入意大利,不能说有绝对 第536章 可怜的赛伊拉 意大利,佛罗伦萨。 这里是全欧洲最著名的文艺中心之一,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当然了,由于这里最出名的不是时装和奢侈品,来到这里的游客以欧美人居多,东亚面孔的比较少。 此时的魏可,身穿一件大花格的短袖衬衣,露出结实有力的粗壮胳膊。 他的脑袋上戴着一顶草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脖子上还套着一条很花哨的琥珀项链,再加上皮肤偏黑,如果不注意的话,甚至看不出他是个来自东亚的旅游者。 短短的两天时间不到,他已经从仰光,来到了风景如画的佛罗伦萨。 这里的风景的确很美。 佛罗伦萨位于意大利中部,是一个盆地地形,无论站在哪个地点极目四望,都能看到绿树如茵,以及一座座式样古老的建筑物,掩映在绿树丛中。 但,魏可不是来看风景的,再美的景色,也难入他的眼。 临近中午的时候,魏可驾驶着一辆很普通的福特汽车,下了从罗马开往佛罗伦萨的2号公路,拐上一条小道,这条路的终点,通往一座小镇,叫作圣奥罗。 佛罗伦萨,在中国人的眼中,只是一座人口不足40万的小城,却有着40余座博物馆,星罗棋布分部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在东方是难以想象的,不愧有文艺中心之称。 小道不是很宽,却很干净,路上几乎见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 突然,从路边的树丛中,窜出一个人影! 魏可下意识踩了一脚刹车。 那是一个黑人女孩,看模样很年轻,二十岁左右,这女孩站在路边,很努力地挥动手里的一条彩色围巾,她身上穿着一件紧身的短袖体恤,下身一条短裙,脚上却是一双塑料拖鞋。 现在刚到五月初,佛罗伦萨的四季分明,天气不是很热,这女孩的穿着略显清凉了一点。 魏可迅速往四周扫视几眼。 周围很安静,见不到其他人影。 魏可将汽车驶近,靠在路边停了下来。 “小姐,需要帮忙吗?” “二十元……哦不!十五元!我只需要十五元!” 女孩见魏可询问,似乎咬着牙,用英语回答,一边说,一猛地将身上的短袖掀起,一直卷到了脖子下面一点的地方,只见,她的上半身仅仅有那件体恤,里面是真空的。 魏可顿时傻了。 这是个鸡女,跑出来招揽生意的! 望着面前一颤一颤的两座小山峰,魏可禁不住吞了口口水,却摇头道:“抱歉,我不需要。” 说完,他发动汽车就要离开。 “先生!请您等一等!” 黑人女孩扑到了车窗前,两只手使劲抓住车窗边沿,哀求道:“先生,求您可怜可怜我吧!我已经快两天没吃东西了!再赚不到钱,他们会打死我的!十元,我只需要十元!求您救救我!” 女孩的一双眼睛里,滴下了可怜的泪水。 魏可心软了。 哪怕眼前只是个黑人女孩,还是个鸡女,但这女孩正在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屈屈十欧元,这的确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十欧元在这里,不过仅能吃顿最简单的饱饭而已。 “给你!” 魏可抽出一张蓝色的二十欧元钞票,递了过去。 不料,黑人女孩却慌忙摆手道:“不!我只要十元,先生请您原谅,我没有钱找给您!” 魏可不由得低低叹口气。 再仔细看这女孩,却发现,面前这女孩虽然皮肤黝黑,却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睫毛很长,脸型的轮廓也很柔和,尤其是一张嘴巴,并不像大多数黑人那样肥厚。 凭这副相貌,已经算很出色了,却沦落在这里出卖身体! 但,魏可也仅仅是感慨而已。 “不需要找,送给你了!” 魏可将钞票塞在女孩手里,就准备离开,他不是来寻欢作乐的。 黑人女孩却没有松手! “先生!我可以给您提供服务!您看,就在那里,我保证自己是干净的!我一定会给您最满意的服务,无论您想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女孩说着,用一只手指着自己身后。 在路边的树丛旁边,草丛里铺着一张床垫。 魏可的心情顿时更加焦躁。 他能看得出来,这黑人女孩,说话的态度很诚恳,也就是说,这女孩哪怕已经必须到了必须出卖身体的地步,也有点不受嗟来之食的意思,她不愿意不劳而获。 鸡女怎么了,一个鸡女,同样也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你不是已经很饿了吗?” “是的先生。” 女孩可怜兮兮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勉强笑道:“我可以先为您服务,然后,我就能领到一份食物。” 魏可咬牙道:“打开车门,上车!” 女孩吃惊道:“先生,您想在车上做吗?” “不要问那么多!你刚才不是说了,无论我想做什么都可以?” “是的先生。” 女孩立刻答应,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魏可一踩油门,汽车往前开动。 “呀!先生您要去哪里?” 女孩有些慌了,扭头去看她刚才站立的地方,似乎是担心她的床垫的安全。 魏可吩咐道:“坐好了,不要担心!现在我带你去小镇上吃饭,如果我们回来的时候,你的垫子不在了,我会赔给你!” 女孩非常诧异。 但,她很聪明地没有开口询问,而是让自己缩在座椅的角落里,悄悄观察魏可。 福特车继续往前开,在通往圣奥罗小镇的一路上,至少出现了三个类似的黑人女孩,站在路边招揽生意,每一次,坐在车上的这名黑人女孩都很紧张。 魏可再也没有停车,这女孩终于松弛下来。 汽车开进圣奥罗,魏可将车停在镇口的一家小餐馆门前。 魏可下了车,黑人女孩明显有点犹豫,战战兢兢跟在他的后面。 进了餐馆。 魏可发现,这家餐馆的老板居然也是一名黑人,店里的客人很少,只是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有几个黑人坐在那里聊天,当魏可两个人走进来的时候,所有黑人都扭头看着他们。 “先生,不是我偷懒,是这位先生领着我来的。” 女孩很小心地轻声解释。 原来,这女孩就是被店老板管着的,或者说,店老板就是女孩的上家,靠着这些女孩赚钱。 店老板是个长得很魁梧的黑人,光头,模样有些凶。 魏可毫不在意。 他领着女孩在一张桌子边坐了,就开始点餐,给自己要了两份牛排,也给女孩点了一份牛排,外加一份意大利通心粉,还有一大杯果汁。 女孩虽然有些害怕,却立刻狼吞虎咽。 这家餐厅的老板虽凶,食物却是实打实的,牛排不是国内那种一小片,而是又宽又厚的一大块,换作国内的普通成年人,这一块牛排就撑饱了。 女孩显然饿坏了,让魏可惊讶的是,她的身材算不得健壮,但真的能吃,牛排被啃得只剩光溜溜的骨头,通心粉的盘子全部舔干净,就连果汁也喝的一滴不剩。 魏可能吃,那是因为他是个壮汉,每天都在刻苦训练,消耗的多自然吃得多。 女孩子这样能吃,魏可是第一次见到! 两个人这样的一餐饭,真心不贵,100欧元,魏可取出一张绿色的百元钞票,又加上一张黄色的五十元钞票。 “给她找一双鞋子来!” 魏可指着女孩光溜溜的一双脚,对那光头老板说。 光头老板很诧异,却点点头拿上钱就走了。 过了一会,凶恶的光头老板回来,将一双棕色的半筒靴子,砰地一声砸在女孩的面前。 女孩赶紧掏出刚才魏可给她的蓝色钞票,默默递了过去。 这一下,光头老板终于露出满口白牙笑了。 “小子!她叫赛伊拉,是个美人儿!算你小子走运,你是她的第一个顾客!今天一整天,她都是你的了!只要不走出这座镇子,你想怎么玩都可以!” 第537章 博物馆里 可怜的赛伊拉,成了魏可的小跟班。乐-文- 魏可没有再开车,而是将汽车停在餐馆门前,徒步往镇子里面走。 赛伊拉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安静地跟在他的身后,一言不发,只有那双半筒靴子,踩在石头路面上的嗒嗒声。 小镇的面积不大,非常典型的意大利镇子。 一座座式样各异的建筑物,掩映在绿树丛中,附近植被茂密,整座镇子就像一座巨大的公园,道路干净而整洁,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能被称为是一处风景。 很快,魏可来到了一幢独立的三层小楼的前面,小楼有漂亮的尖顶,门前挂着一面意大利文的铭牌。 “先生,这里是圣-斯托克利先生博物馆。” 跟在魏可身后的赛伊拉,突然上前一步,指着铭牌小声介绍。 “你看得懂意大利文?” “是的先生!我懂英语,还懂一点意大利语,法语,德语,以及一点点的汉语。” 赛伊拉一边说着,一边小心观察魏可的脸色。 魏可大吃一惊。 这样一个可怜兮兮的女孩,连自己的身体也无法保护,居然是个语言天才,懂五国语言,基本上走遍天下都能与人正常交流,这样的人如果在国内,怎么不能混个体面的身份? “赛伊拉,你是哪里人,为什么来到佛罗伦萨?” “先生,我是埃塞俄比亚人,我和几个同伴,想来欧洲寻找工作的机会。但是,我们被骗了!我被人送到了这里,我没有身份,没有人会雇用我,我也无法逃走。” 赛伊拉说着,一脸的忧伤。 她的身份是偷渡客! 魏可哑然。 他以前也听说过非洲偷渡客的传言,那些非洲的年轻人,听信别人的谣言,以为欧洲是天堂,却不幸踏入地狱,尤其是其中的女孩子,她们无法生存,被迫成为鸡女,成为蛇头们赚钱的工具。 没想到,他今天就亲身遇见了一个。 不过,魏可并没有搭腔,他有自己的事情,并不能拯救所有人! 圣-斯托克利先生博物馆。 你不得不佩服佛罗伦萨文化的博大精深,这么一家坐落在小镇里的博物馆,馆藏居然十分丰富,有很多十几世纪的画作、雕刻、文物之类,保存完好,而且门票很便宜,每人仅仅5欧元。 魏可让赛伊拉走在自己身边,挽着他的胳膊,两个人就像是一对前来游玩的情侣。 博物馆内游人不多,稀稀落落,两个人走在其中,并不显眼。 赛伊拉始终表现的很乖巧,她按照魏可的吩咐,轻声为他介绍展品宣传栏上的资料,两个人一路漫不经心地走着,似乎在享受着这种游玩的闲暇时光。 突然,他们走进了一处小小的展厅,这里的游客数量明显比较多。 “天啊!这真不可思议!” 一个白人小伙发出一声惊叹。 这人手里举着一只智能手机,在他的面前,有一面带有玻璃外罩的展框,悬挂在墙壁上。 当小伙子发出惊叹之后,另外几个人都挤过去观看。 “是的!手机无法拍下那张纸上的图画!” “神奇的东方艺术!看这里的介绍,这张纸是一百多年前,由一位传教士,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意大利!他认为这是一张被赋予了东方神奇魔力的纸张!因为,这张纸上的图案,没有人能用肉眼看得清,甚至机器也不能!” “或许是这面玻璃有问题吗?” 几个人议论纷纷。 其中一个好奇者,试图伸手去碰触挂在墙上的玻璃镜框。 “对不起!先生,您不能用手碰触镜框!” 说话的是一名身穿制服的博物馆保安,这保安就站在镜框旁边,微笑着抬手制止。 “先生们,这幅来自于东方的画作,将于这个月的二十日,在本馆进行拍卖!收藏这幅画作的收藏家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希望出让这幅画作。届时,请喜欢这幅画作的先生们,前来参加竞拍!” 画作! 这里的所有人,都把这张闪着微黄色的金箔纸,当作了一张画。 魏可领着赛伊拉,缓缓走了过去。 他只是随意往墙上瞟了两眼,就和其他人一样,好奇地探头把那白人小伙的手机屏幕上看。 在手机屏幕上,有着一幅长方形“图画”的轮廓,但也只是轮廓而已,组成图画的那些复杂的线条,完全是模糊的,任你如何将画面放大,也无法看清。 这种情况,与魏可在楚幕柏那里看见的照片,如出一辙! 也就是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根本不是玻璃镜框,只能是金箔纸本身! “哦!有些神奇的古老物品!” 魏可耸耸肩,做了一个表示惊叹的动作,然后,领着赛伊拉继续往前走。 在外人看来,他虽然惊讶,对这件展品却不感兴趣。 “先生,您不需要我为您介绍资料吗?” “不需要,我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我们再往前面去看看。” 魏可无所谓地说了一声。 赛伊拉偏着脑袋,似乎想了一下,却没有继续追问。 她相信自己看清楚了! 因为,她很想讨好自己身边的年轻男人,一直很留意对方的反应,试图让自己表现的更加完美,然而,让她感到疑惑的是,这男人对于博物馆里的展品,以及她的解说,一直是云淡风轻的表情。 直到他看见这幅挂在墙壁上的图画! 在那一刻,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是亮晶晶的,他绝对很认真看了那幅图画,而不是没有兴趣! 但,他为什么只看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 再者说,这个拥有东方面孔的年轻男人,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还把她一个鸡女带进博物馆,自始至终好像在漫无目的地闲逛,这不是很奇怪吗? 绝对奇怪! 不过,更让赛伊拉觉得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 “哦上帝!这太糟糕了!” 当两个人往前又走了一段路,魏可突然表情夸张地惊叫一声。 在这样的环境安静的博物馆里,魏可的这声惊叫,绝对很引人注意,周围的游客都扭头来看,还有一名保安听到声音,快步走了上来。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太糟糕了!” 魏可伸手抓起赛伊拉的一只手,懊恼道:“是这样的!我的这名女伴,她原来戴着一串手链。是那种不怎么值钱的手链,但意义很重大!我刚刚发现,手链竟然不在了!上帝,那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女伴的手链丢了! 赛伊拉的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绝对不是这个男人的女伴,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一串手链。 “先生,需要我为您报警吗?” “报警?不不!我觉得不需要,虽然手链的意义很重大,但我只是一名游客,不想为这种事情耽误时间。或者,我能知道这串手链是不是在这里丢失的吗?比如让我看看我们走进博物馆时的录像?当然了,我愿意为此支付费用!或者,一百欧元能让我实现目的吗?” 魏可说着,掏出了一张一百欧元的绿色钞票。 第538章 我能行的! 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赛伊拉觉得奇怪极了,身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并不是一个没头没脑的人,却在做着完全没有理由的蠢事,为了一串根本不存在的手链,付出去一百欧元。 他能得到什么? 他很固执地坚持说,自己要去亲眼看一看,当他们走进这家博物馆里的时候,他的女伴手上有没有那串手链。 当然没有! 因为,原本就没有那样一串手链! 不过,赛伊拉知道自己的身份,她没有质疑的权力,只能任由魏可牵着她的手,两个人跟在保安的身后,一直走到了一间楼梯拐角处的屋子门口,那里是博物馆的监控室。 在得到了允许之后,两个人走了进去。 监控室里有一排正在工作的监视屏幕,每一块屏幕上对应着这座博物馆里的一个摄像头。 魏可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坚持认为,自己女伴手上应当有一串手链,而两个人自从进入博物馆,手臂一直挽在一起,所以,有些摄像头拍摄下来的画面上,并不能清晰地观察到,那串手链在不在。 为此,魏可要求对照拍摄画面,一个个仔细查找! 他付出了一百欧元小费,这是他的权力! 一个有强迫症的家伙! 终于,在浪费了足足半个小时之后,事实终于被确认了,赛伊拉的手腕上,自从进入博物馆的那一刻开始,应当就没有手链,或者说,大家白费了功夫。 “先生,真的很遗憾,我们无法帮助到您!” 保安说这句话的时候,颇有些如释重负。 魏可耸肩道:“好吧,我只能放弃了!但愿我们还能找回那串手链。” “祝您在圣-斯托克利先生博物馆游玩愉快!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请您随时向我们提出!” 无论怎么说,保安的心情还算不错。 一百欧元的小费,不是小数目了,如果有可能,他愿意每天都有人来找这样的麻烦,哪怕来找麻烦的,只是一个比较夸张的东方人,以及一个穿戴寒酸的黑人女孩。 当魏可二人走出监控室的时候,迎面走来了另一名保安。 啾! 这保安看向赛伊拉,轻声吹了个口哨。 “雅各布!你太放肆了,这是对客人不礼貌的行为!” 之前的保安轻声训斥。 雅各布不在乎道:“我见过她,她不就是黑鬼鲍泽手下的女人吗?听说她是刚来的,长得很不错,二十元就能干一次!我已经看上她了,准备去光顾她的生意!” 两个保安说的是意大利语,魏可听不懂。 但,赛伊拉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她抓住魏可的手臂,轻轻抖了一下。 “赛伊拉你怎么了?” “刚才那个人认出我了,他……他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赛伊拉的眼神里满是惶恐不安。 魏可皱着眉头,轻声安慰道:“赛伊拉没事的,我们可以走了。” 走回餐馆的一路上,赛伊拉不仅沉默不语,神情也很沮丧,她的脑袋垂得很低,魏可能感觉到,她和之前有些不同,不再像一只猫,而像一只濒死的鱼。 回到镇口的餐馆里,魏可找了个座子坐下来,默默望着窗外。 砰! 光头老板鲍泽气势汹汹走上来,将一大杯啤酒砸在魏可面前的桌子上。 “送给你的!” 鲍泽瞪着眼睛嚷了一句。 魏可抬手指向赛伊拉,对鲍泽道:“给她也来一杯!” “不!” 鲍泽依然是一副很凶的模样,大声道:“她没资格喝酒,如果你给她点啤酒,需要付钱!” 魏可掏出一张十欧元,扔在桌上道:“快给赛伊拉小姐去拿酒!你这个该死的光头魂淡,如果你再敢啰嗦,我会把你的脑袋打爆!让你再也不能对我大喊大叫!” 鲍泽显然被魏可的气势震住了。 他不敢置信地狠狠盯着魏可,但最终没再说话,扭头走了。 过了一会,鲍泽走回来,将一杯啤酒重重摆在赛伊拉面前,又把一把钥匙扔在桌上。 “楼上有个房间,送给你用了,你可以用到明天早上!小子,她可能是第一次,对她好一点!我们黑人在这里都不容易,你也是有色人种,希望不要像白人一样坏!” 鲍泽说完,挑衅似的曲起上臂,向魏可展示一下自己发达的二头肌,才转身离开。 魏可哭笑不得。 向对面一扫,却恰好看见,赛伊拉坐在那里,低着脑袋,一串泪珠顺着脸颊滑落,啪嗒滴落在酒杯里。 她在哭泣。 可怜的黑人女孩,哪怕是伤心哭泣,也不敢出声,唯恐惊扰了自己的客人,她是所有人中最微不足道的存在,只能独自承受着心里的那份苦难。 魏可的心里也很哀伤,但他不知道如何去劝说眼前的可怜虫。 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坐着,各自慢慢喝着啤酒。 这样的一杯酒,让他们喝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方才喝完。 魏可伸手要去拿桌上的钥匙。 赛伊拉像只受惊的兔子,突然伸手把钥匙抓在手里,过来扶着魏可的手臂道:“先生!让我来,我能行的!我什么都能做!” 此刻的赛伊拉,脸色微微带上了一点红晕,两只眼睛水汪汪的。 魏可没有拒绝。 两个人穿过餐馆的大厅,沿着一道狭窄的楼梯往上走,这个时候的赛伊拉,似乎有些发晃,站不稳,但她坚持着,努力扶住魏可的一只手臂,浑然没有发觉,其实是魏可在扶着她,防止她突然滑倒。 餐馆楼上的房间,很小,仅有一张矮矮的床,但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安装有淋浴龙头。 魏可独自一人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双手接了一捧水,把脸埋进冰凉的水里。 卫生间房门一响,赛伊拉轻手轻脚走了进来。 “先生,让我来伺候您!我能行,什么都能做的!” 赛伊拉清醒了一些,似乎在努力强调着什么。 魏可扭头。 顿时脑子里轰一声响! 只见,赛伊拉光着两只脚丫,站在那里,身上的短袖体恤和短袖,都不在了,她正在用两只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看,唯恐他不满意而拒绝。 我的天啊!魏可这副身体,绝对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人! 在这一瞬间,魏可很无耻地硬了! 赛伊拉小心地瞟了一眼魏可的裤子前面,她侧身从魏可的身边钻过去,背对着魏可,俯低身体去打开淋浴龙头,只听唰地一声响,一蓬水花飘落下来,恰好打在赛伊拉如丝般光滑的后背上。 水珠顺着她的后背滚落,流过向内凹陷的细细腰肢,又往上漫起,沿着两片圆润光滑的****中间的缝隙,往下滴落,啪嗒啪嗒砸在地面上。 “先生,水可以了。” 赛伊拉的声音低不可闻,但她很坚决地转身,让自己紧贴在魏可的面前,伸手来解开魏可的衣扣。 她的身材娇小玲珑,脑袋只到魏可下巴的部位,口唇中呼出的热气,喷在魏可的胸口。 “赛伊拉!” 魏可的嗓音有些沙哑,双手一伸,从两侧环住她的身体,沿着湿漉漉的后背往下,一直到握住两片滑腻的臀瓣,紧紧用手掌包住,往前一按,将她揉进自己的怀里。 第539章 尊严 黄昏的时候,魏可醒了。爱玩爱看就来 有那么一刹那,魏可依然有些犯迷糊。 入眼是一间很狭小的屋子,他躺在一张低矮的床上,睁眼望着天花板,那里有一盏吊灯,正在慢悠悠地摇晃。 糟了! 他到底还是做了一件蠢事! 薄薄的床单下,一具光滑的身体,正紧紧蜷缩在他的怀里,头上的头发披散开,遮挡住她的脸,她又像一只乖巧的小猫了,就这样紧紧贴着他,仿佛想彻底把自己揉进他的怀里。 他知道她醒了。 自己这副身体的感知力,高得惊人,也不知道是傻子魏可可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强,还是因为左手的影响,或者两者都有,只要他是清醒的,对于周围的一切,反应都很灵敏。 不仅如此,那方面的能力同样很强,强得吓人! 话说,前世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和秦筱竹两情相悦,跨过了最后一道屏障,所以他不是初哥,勉强也算有了一定的经验,是个过来人。 然而,他和赛伊拉在一起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连他自己也吃惊。 赛伊拉并不是真正的第一次,只不过,她的经验明显也很少,甚至还不如魏可,看得出来,她在努力迎合魏可,哪怕自己坚持不住了,也咬牙拼命硬挺。 黑人女孩的体质,肯定比东方女孩强多了! 就算是如此,赛伊拉到了最后,也被累瘫了,趴在床上动弹不得! 我的天啊! 他魏可在那方面的能力,比以往强了五倍,还是十倍? 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魏可既兴奋又担心,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谁不希望自己那方面的能力强,然而,这具身体真的成怪胎了,假如再让他与秦筱竹在一起,他敢肯定,秦筱竹估计连他的一半也满足不了。 “赛伊拉。” 魏可轻轻唤了一声。 他伸出手掌,沿着她的后背轻轻摩挲着。 她的皮肤真的光滑如丝,看起来身材苗条,其实肌肉很紧致,摸上去如同绸缎一般,浑身上下,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翘,这样一副好身材,若是换作一个国内的女人,绝对会非常自豪。 至于说肤色? 魏可原本看着有些奇怪,但当两个人有了肌肤之亲,他反而不怎么在意了。 赛伊拉的肤色当然不是漆黑如墨,而是一种深麦芽色,很健康,再加上她的肤质细腻,仔细观看的时候,就如同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令人爱不释手。 “先生,您醒了吗?您是不是饿了?” 听到魏可的呼唤,赛伊拉慌忙欠起身,想爬起来。 魏可用手臂环住她的腰,把她重新压回到自己的胸膛上。 两个人的身躯交织在一起,皮肤亲密接触之下,魏可抱了个满怀,胸膛里由上至下,居然再次升腾起一股强烈的燥热感,唰地一下,盖住小腹下方的床单,居然被顶起了一个小帐篷。 魏可自己也呆了。 这么猛! 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已经和赛伊拉足足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呀!” 赛伊拉立刻感觉到了,口中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 不过,她很快将脑袋伏低在魏可的胸膛上,仔细观察魏可的表情,一条大腿横着压在魏可的腹部,悄悄来回滑动,并且往下面移动了一点位置,紧贴火热的竖起处,轻轻摩擦。 魏可爽得差一点叫出声! 这个狡猾的丫头,她在故意使坏诱惑他! 魏可急了,抬起手臂,一巴掌抽在赛伊拉的****上,发出啪地一声响。 “啊!” 赛伊拉被打得一声叫唤。 魏可恼道:“不许乱动!乖乖躺着,我……要穿衣服。” 魏可慌手慌脚从赛伊拉身体下面爬出来,回身将床单盖在她身上,也顾不得尴尬,从旁边的地上捡起自己的衣服,往身上乱套,竟然把自己憋了一头汗。 身后,赛伊拉裹着床单,好奇地盯着魏可的背影看,嘴角露出一个无声的笑容。 咕噜咕噜! 这是赛伊拉的肚子在叫。 这丫头中午吃了那么多,居然比魏可饿得还要早! 听到这个声音,赛伊拉脸上的笑容僵住,苦着一张脸,连忙把脑袋缩进床单下面,不敢往外看。 魏可当然也听到了,回身在她的脑袋上,爱怜地轻轻揉了一下。 “躺着不许动!我这就下去给你拿食物!” 当魏可打开门走出去之后,赛伊拉才把脑袋从床单下面探出来。 她把一只手指塞进自己嘴唇里,轻轻咬住。 很快,魏可就回来了,他带回来一只大大的托盘,里面盛满食物,魏可在别的方面可以不讲究,但在吃食方面,从来不会亏待自己。 一大盘通心粉,还有一大碟的鸡胸脯肉,外加果汁。 这是魏可给赛伊拉准备的食物,足足的分量,哪怕是一个壮汉也能把肚子塞饱。 两个人一个坐床下,一个坐床上,甩开腮帮子开始狼吞虎咽。 魏可一边吃自己的那份,一边观察赛伊拉,他喜欢看赛伊拉大口吃饭,也奇怪这黑人女孩,苗条的身材里为什么能装下这样多的食物,而且,这女孩是这辈子他的第一个女人,感情上不一般。 但,魏可还真不敢看得太多! 无他,赛伊拉似乎是有意的,盘腿坐在床上,只用床单裹住自己的下半身,小蛮腰以上的部位全部暴露在空气中,让魏可脸热心跳,有点把持不住。 除了肤色,赛伊拉绝对是个诱惑力十足的女人! 她的身躯苗条而健美,没有一丝赘肉,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致命的诱惑,尤其魏可刚刚与她有过**之情,如果不努力克制自己身体内原始的冲动,真的很想扑过去,将她狠狠压在身下! 只不过,魏可必须克制。 “赛伊拉,今天晚上我就要走了。随身带着的钱不多,这些留给你。” 魏可装作不在意地说着,头也不敢抬,伸手将两张五百欧元面值的大钞,摆在她的身边。 啪嗒! 赛伊拉手中的餐盘,滑落下来,摔在床单上,食物洒的到处都是。 魏可一惊,连忙抬头。 只见,赛伊拉的两只眼睛里空洞洞的,失去了神采。 魏可不忍心,咬牙又取出两张五百元钞票,放过去道:“赛伊拉,这是我能拿出来的所有钱了。请你原谅,我不知道在这里遇见你。如果知道,我一定会多带些钱给你。” 两千欧元,真的不少了,足够赛伊拉撑过几个月的时间。 “不!先生!” 赛伊拉慌张地从床单下爬出来,连滚带爬到了地上,噗通一声跪在魏可面前,前额贴在地上哀求道:“先生,您是个好人!求求您带我走吧!我什么事都能做,我能吃苦,我每天只需要吃很少的食物!” 魏可的心里猛地一抽。 他很难过。 “赛伊拉,我不是普通的旅行者。或许,我自己也需要逃亡,怎么把你带走呢?” “先生!我不想留在这里,我不想像一块烂肉一样,最终死在那块肮脏的床垫上,我也想有尊严地活着!先生,只要您能带我走,我什么也不要求,哪怕在路上死了,我也愿意!” 赛伊拉抬起头,大滴的泪水,顺着她的脸庞,滚落下来。 尊严! 她不愿意像一块烂肉,死在床垫上! 赛伊拉的话,像重锤狠狠敲在魏可的心头,这是一个绝望的,走投无路的女人的心灵呐喊,魏可哪怕心肠再硬,也无法狠心拒绝! 第540章 买来的小姑娘 第540章买来的小姑娘 光头大汉鲍泽走了进来。. 他抱着粗壮的胳膊,靠墙站着,嘴里叼一根烟卷,居高临下盯着魏可。 房间里,赛伊拉身裹着床单缩在床头的一角,她垂着脑袋,脸色忐忑而不安,魏可坐在她的旁边,一只手搭在她的身,低头沉思。 “你想怎么样?” 鲍泽冷冷发问,语气有些不善。 魏可抬头道:“大块头,我想把赛伊拉带走,你出价吧!” 鲍泽冷着脸不说话,狠狠吸一口烟卷,然后将烟头吐在地,抬脚踩灭,他踩灭烟头的动作很用力,仿佛和那只烟头有仇,必须用这样的动作来发泄。 “小丫头,你愿意跟着这个亚洲人吗?” 很意外的是,鲍泽没有回答魏可的问话,而是看向了赛伊拉。 赛伊拉连忙拼命点头。 “是的先生,我愿意跟着他走!” “好吧!希望你有好运气,这辈子不再受苦受难!” 鲍泽这才转向魏可,道:“亚洲小子,你是第一个对我的姑娘这样好的人。鲍泽在这里向你请求,哪怕你玩腻了她,可以打她骂她,但请你给她留一条活路。在这个世界,每个人的生存都不容易,愿帝保佑你!一千欧元,你只需要给我一千,能带走她。” 魏可惊讶了。 他没想到,表面凶恶的鲍泽,本质却是这样的一个人。 “先生,您的钱在这里。” 赛伊拉突然小心翼翼说着,把床单的几张钞票,推到了魏可的手边,眼闪动着希冀的光彩。 魏可爱怜地揉她的小脑袋,抓起两张钞票,站起身递给鲍泽。 鲍泽接了,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本护照,丢在床。 “大块头,还有件事需要麻烦你。你有办法把我们送出意大利吗?” “你想去哪里?” “摩洛哥!” “每人一千欧元,这是最低价了。” 鲍泽说话很干脆,连魏可的身份也不问。 魏可身带的钱有限,两个人最终商定,拿魏可开来的那辆福特车,抵价一千,再加魏可手里的一千元,算作他和赛伊拉的偷渡费用,鲍泽会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开车把他们送走。 “谢谢你鲍泽,有机会我会报答你!” 当鲍泽离开的时候,魏可轻轻说了一句。 鲍泽面无表情,一个字也没多说,转身离开了小屋子。 扭回头,赛伊拉的脸,终于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这是第一次,魏可在这个小姑娘的脸,看到这种发自内心的欢笑! 她自由了! 魏可不由自主走前,伸手抚摸她的小脑袋,这个漂亮的黑人小丫头,居然仅仅值一千欧元,那是大约七八千人民币,这真是令人感慨的事情,当真是人命贱如狗。 赛伊拉不知道魏可心所想,飞快地从床单里扑出来,一头扎进魏可的怀里,死死搂住他的腰。 魏可顿时吓得慌手慌脚。 赛伊拉身有着惊人的弹性,令他心猿意马,然而,现在绝不是肆意玩乐的好时候,还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完成,他必须保持充沛的体能和精力。 魏可扯过床单,重新把赛伊拉包裹好,包得像个大粽子。 赛伊拉失望问道:“先生,您不喜欢我的身体吗?” 这问话太直接,弄得魏可老脸一红。 “赛伊拉,你的身体很迷人,但我们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你一定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家乡来意大利的吧?那样的旅程一定很危险,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体能,防止发生意外。” 赛伊拉闻言,脸色顿时有点发白。 魏可赶紧把她搂住,安慰道:“别担心,我一定会把你带到安全的地方!” 赛伊拉的表情这才放松。 魏可靠在床头,把赛伊拉抱在怀里,赛伊拉的双手双脚都被裹住,她很想让自己牢牢缠住魏可,但不敢有一点的怨言,只能把自己的脸颊紧紧贴在魏可的胸膛。 很快,赛伊拉安静地睡着了。 睡梦,她的眼睫毛柔顺得低垂,脸挂着甜甜的微笑。 魏可看得心疼不已。 谁知道,这个可怜的黑人小姑娘,有多久没吃过一顿饱饭,又有多久没睡过一个安稳的好觉? 半夜一点钟,魏可微眯的眼睛突然睁开。 他小心翼翼将赛伊拉放平在床,又从床底下取出自己的背包。 一件黑色的紧身长袖衣,一条黑色的紧身裤,外加一个黑色的头套,当这头套翻下来之后,魏可的全身下仅仅露出一双眼睛,赛伊拉看起来还要黑! 想了想,魏可又拿过纸笔,用英语写了一张留言条,摆在赛伊拉的枕头边。 出发! 这个时候的魏可,当然不会走门,他推开小屋的后窗,灵巧地翻了出去,消失在夜色。 小镇的夜里,静悄悄的很安静。 凌晨一点,绝大部分房子里已经没了灯光,只有道路两旁柔和的路灯光晕。 魏可悄无声息,沿着远离路灯的角落,快速向前移动,这里只是一座很普通的意大利小镇,没有士兵巡逻,对于魏可而言,完全是一座不设防的城镇。 很快,魏可来到了三层小楼的圣-斯托克利先生博物馆门外。 夜已深,博物馆的大门牢牢关着,小楼的门厅内有灯光,从院子外面望过去,能看见博物馆门厅内有一块欢迎的牌子,霓虹灯依然在发出一明一灭的光亮。 小楼内外,看不见人影。 魏可看过一份材料,意大利的很多博物馆,安保措施并不严密,曾经有几名盗贼,深夜里开着车闯入一家博物馆,将几百幅名画连夜盗走,博物馆直到天明才发现报警。 果然,眼前这座位于圣奥罗小镇的博物馆,防卫也很松懈。 但魏可并未轻举妄动。 防卫松懈,不代表外人可以随意闯入,欧洲发达国家,出警速度很快,尤其博物馆这种地方,工作人员一旦报警,警车分分钟能赶到,到了那时候,除非魏可狠下心,将小镇的警局一勺烩了,否则别想逃走。 魏可很有耐心,围着博物馆的四周转了一圈。 根据记忆和经验,他很快将那些放置在明处和隐藏在暗处的摄像头,一一找了出来。 白天的时候,他在监控室内折腾半个多小时,是为了这个目的! 找到摄像头,依然不能让他有机会闯入。 博物馆也不是吃干饭的,布置在院子周围的摄像头,360度无死角,一旦有人接近,会被拍到,守在监控室内的工作人员也会发现,然后可能立刻报警。 魏可静静地等在外面,开始观察博物馆内的动静。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博物馆内出现了晃动的人影,那是一名值班的保安,从门厅内的一排沙发那里突然站了起来,手里握着一只电筒,沿着一楼的各个房间,开始巡视。 第541章 宝卷到手 啪! 魏可潜伏在院子外的草丛,左手一挥,一块小石子****而出。(.) 飞出去的小石子,准确击挂在墙头的一只摄像头。 摄像头立刻被打碎了。 这个地点,是魏可精心挑选的,距离博物馆的大铁门不远,而且,这个摄像头拍摄的区域,与其他摄像头没有重叠,在摄像头拍摄的正面区域,恰好是两边摄像头的死角。 这是一个小小的漏洞,或者说,也不能称其为漏洞。 一家博物馆而已,又不是重要的军事设施,怎么可能所有地方都防护的很严密? 很快,博物馆内的门厅那里,有一扇小门被打开了,那名位于门厅内的保安走了出来,用手电筒往外照。 紧接着,保安沿着院子里的道路,往大铁门走来。 这保安身穿制服,右手举着手电筒,警惕地往四下里乱晃。 咔哒! 大铁门自动打开了。 保安出了门,一直走到了那只被打坏的摄像头下面,抬起手电筒去照。 “*#*#*#!” 这保安发出了一连串的咒骂声。 他取下腰间挂着的对讲机,一边和另一名保安对话,一边用手电筒往附近照射。 两个保安说的是意大利语,魏可根本听不懂! 但,魏可的胆量很大,藏在暗处,观察着这名保安说话的语气和动作。 对讲机那头的保安,名字很熟悉,叫雅各布,恰好是白天对赛伊拉吹口哨的那个人,眼前这名保安叫托尼,除了这两个名字,魏可不知道他们对话的内容。 不过,保安并没有想要报警的意思,很快结束了通话,将对讲机插回腰间,并且准备往回走。 是现在! 魏可在保安托尼收回讲机的一瞬间,突然从身后冲了去! 话说,魏可不是专业的窃贼,他也不想冒险,爬博物馆的围墙,潜入院子里面,因为,围墙安装有红外探测器,那东西很可能与小镇的警局相连,一旦不小心,会引来警察。 魏可的办法是硬闯! 这也是他的特色! 魏可一阵风似的冲去,当托尼听到动静,转头来看的时候,魏可已经一记手刀砍下,将托尼打倒。 扒衣服! 魏可以最快的速度,将托尼身的制服扒下来,套在自己身,又给自己戴保安的帽子,至于真正的保安托尼,被魏可用绳子绑好,堵嘴,丢在了草丛里。 做完这些事情,魏可大摇大摆往大铁门的方向走,摇晃着手电筒。 唯一的不同,魏可始终低头,把脸藏在帽檐下,不让自己的脸被附近的摄像头拍摄。 来到大门口,他的速度只是正常稍慢而已。 咔哒! 大铁门再次打开,魏可这样走了进去。 很快,魏可慢慢走到了门厅门口,他用一只手捂着嘴,似乎在咳嗽,推开那扇小门后,也不再往里面走,而是迅速扭转身,一屁股坐在了一张椅子,背对门厅内的方向。 在他的身后不远处,有一只摄像头,照射着他的背影! 魏可用一只手臂支在大腿,托着脑袋,开始打盹,脑袋还一点一点的,装得惟妙惟肖。 “托尼!*#*#*#!” 对讲机里传来雅各布气愤的声音。 当这个声音连续响起两次之后,魏可懒洋洋地从腰里取下对讲机,拿到嘴边,含糊地说了一声“雅各布”,然后,似乎是对讲机出了问题,他举着对讲机晃了晃,趁机关闭对讲机,把对讲机丢在一边。 魏可又坐在那里开始犯困,托着脑袋打盹。 可想而知,此时位于监控室内的雅各布,会有多么生气! 仅仅一两分钟之后,从门厅的里面,传来一串急匆匆的脚步声,还有一个人气呼呼的大喊大嚷。 魏可的嘴角露出邪邪的笑容。 这真不简单! 他连意大利语都听不懂,凭着自己的胆大心细,正大光明闯入了博物馆,现在,最后一名保安也被成功勾引了出来,这家博物馆,已经等于乖乖对他敞开了大门! “托尼!*#*#*#!” 雅各布来到魏可身后,怒气冲冲地伸手来推魏可。 魏可突然转身! “啊!” 雅各布不自觉地一声惊呼,想往后退。 因为,出现在他面前的,并不是想象的保安托尼,而是一个脸套着黑面罩的人! 但,这个时候想跑,哪里来得及。 魏可伸手,一把扣住雅各布伸出的胳膊,另一只手握拳,快速的一拳击出,正雅各布的小腹。 “呕!” 雅各布痛苦地弯下腰,疼得只剩下出的气。 事实证明,一个普通人,哪怕他是身体强壮的欧美人,落在魏可的手里,也是毫无反抗之力,魏可的手里并没有拿着武器,却能像玩弄一只小鸡仔那样,逼其范。 “你叫雅各布吗?很好,我们现在去监控室!” 魏可将雅各布的双手反拧在身后,押着他,大摇大摆往里走。 “你……你是谁?你不是意大利人!你这是非法闯入,会被抓住判刑的!” 雅各布疼得嘴里抽气,却还是大声警告。 魏可冷笑道:“闭嘴!你如果再敢乱说话,我先拧断你的脖子!” 雅各布顿时不敢做声了。 一个拿薪水的保安而已,如果到了无法反抗的时候,他是不会不要命的,这是普通人与士兵的不同,雅各布的职责是防止窃贼闯入和报警,而不是拼命。 事情到了这一步,一切手到擒来! 魏可带着雅各布进入监控室,先是关闭了所有的摄像头,然后将刚才自己出现的录像资料,全部删除! 幸亏魏可抓住了雅各布。 当他押着雅各布,来到展览天师宝卷的展厅内,惊讶地发现,在遮挡宝卷的玻璃罩下方,暗藏着一个红外报警器,如果不小心移动了玻璃罩,附近警局内的报警灯会闪亮。 当然了,有了雅各布没问题了,在雅各布的指点下,魏可顺利切断了报警器电源。 第二张天师宝卷,到手! “雅各布,你认识我是谁吗?” “不!我不认识你!” 雅各布听到魏可的询问,拼命摇头。 但他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魏可已经猜到,这个雅各布认出了自己,虽然他戴着头罩,却只能说英语,而且,他的身形很有特点,雅各布白天刚刚见过他,能联想起自己,一点也不怪。 这却是难办了! 魏可一贯出手凶狠,但却不愿意滥杀无辜,眼前的雅各布是一个失去反抗能力的保安,又帮了自己。 第542章 杰克船长 当魏可返回镇口餐馆的时候,鲍泽和赛伊拉已经在等着他。 赛伊拉还是穿着她的那短服,脚下是棕的半筒靴子,披了一条薄薄的毛毯,她看见魏可,立刻飞奔前,扑进魏可的怀里。 她在发抖 “没事了赛伊拉,我回来了” 魏可紧紧搂住她,用自己的体给她取暖。 旁边的鲍泽皱眉盯着魏可看。 魏可苦笑道:“我很抱歉。鲍泽,这一次我可能会给你惹一点小麻烦。这个送给你,是一幅十七世纪的油画,我想,它足够补偿你的损失了。” 油画,十七世纪的 当魏可离开博物馆的时候,顺手牵羊取了两幅油画,装在两只小圆筒里带了出来。 现在的他,向鲍泽赎买赛伊拉,再加两个人前往摩洛哥的费用,已经无分,顺手拿来两幅画,算是给自己留条退lu,毕竟,等他到了摩洛哥,还必须设法返回东亚。 这已经很仁义了 整座博物馆已经在魏可的掌控之下,若是他想把博物馆搬空,也不是做不到,只不过,他没有那样的心si,也没时间去当一个真正的小。 鲍泽非常惊讶,却没有说什么,接了油画,去发动汽车。 事很明显,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正经人 一个如果说是小,另一个是鸡头,彼此半斤对八两,没资格去指责对方。 “先生,您的行礼我已经拿出来了。” 赛伊拉依然是小心翼翼。 魏可的那只背,放在赛伊拉的脚边。 魏可搂着她的肩膀,又低头亲了一口她冰凉的额头道:“我叫魏,刚才让你担心了。赛伊拉,既然你选择了跟随我,我永远不会抛下你从今以后,这个世界不会再有人能欺负你” 听了魏可的话,赛伊拉使劲点头。 两个人了鲍泽的汽车,里的天气很凉,魏可将自己的黑紧长袖衫,在赛伊拉的,服很长,一直拖到她的大,像一件大袍子,这样穿起来的赛伊拉,更加人可爱了。 赛伊拉见魏可只穿一件短袖,想把毛毯让给他,魏可二话不说,用毛毯把她裹了起来。 赛伊拉的两只眼睛里亮晶晶的,静静偎在魏可怀里。 一lu,魏可望着窗外沉si。 他的境有点不妙。 如果是他一个人,无论在地球的哪个角,他也不担心,然而,赛伊拉是个孩子,行动很不方便,再者说,他们现在等于无分,正要渡前往一个陌生的度。 不这个孩子已经受过太多苦,他一定不能让她失望 鲍泽的汽车开了足足两个小时,天亮的时候,驶进一座小小的港口。 赛伊拉轻声在魏可耳边说了一个单词:******。 他们到达了意大利部港口城市******,鲍泽这个人的人还是不错的,他只是收了魏可两千欧元,这么一点钱,连魏可也知道,对于两张渡者的船票来说,已经极低。 然而,魏可连向鲍泽道谢的机会也没有,因为,鲍泽放下他们走了。 魏可和赛伊拉,被人领进了一间低矮的仓库。 领着他们的那人,是个头卷毛的年轻小伙,这家伙里气,胳膊纹着乱七八糟的纹,用直的眼神盯着赛伊拉看,吓得赛伊拉缩在魏可的臂弯里,连大气也不敢出。 魏可很生气,但他只能忍着。 从现在开始,他们是没有人安全保障的人蛇 他们是没有份的渡ke 哪怕有人杀了他们,他们也是白死的,没人来为他们可怜,能帮助他们的唯有自己。 幸好,魏可体壮,看去不好惹,纹的家伙只是过过眼瘾而已。 咣 仓库的大门在后用力关。 魏可站在仓库门里面,眯眼量。 仓库里的面积不是很大,阴暗湿,地面竟然积着深深的一层水,两侧有粗大的木头货架,七八个人分散地坐在木架子,也在量他和赛伊拉。 魏可弯腰,把赛伊拉抱在怀里,哗啦哗啦趟着水往里走。 “**” 一个黄头发的白人青年,坐在木架子,向魏可招手说了一句,他的样子很懒散,两条大长悬挂在木头架子,一晃一晃的。 “他在邀请你过去。”赛伊拉低声在魏可耳边道。 魏可点头,抱着赛伊拉走了过去。 青年的边是空着的,魏可小心地把赛伊拉摆在木头架子,用毛毯把她裹好,这才自己攀着木架子的边沿,坐了去,伸手把脚的鞋子脱下,哗哗地往地倒水。 “你很有趣” 青年再次说了一句,这一次用的是英语。 魏可无声地笑笑道:“你认为有趣,那是有趣吧。” “哈哈” 青年发出大笑,伸出手道:“你果然是个有趣的人。认识一下,我是杰克船长,一个准备用一生,去探索有趣的人和有趣的地方的家伙。我是一个探险者” 探险者,真是一个葩的职业。 不过,魏可也不怪,能出现在这里的人都是渡ke,再怎么古怪也是正常的。 “我叫魏,这是我的朋友塞拉。” 魏可随口介绍,把赛伊拉的名字去掉了间的发音。 这时候,一个很不的声音从对面传过来道:“嗨杰克你不会是看了这个愚蠢的东方人的人了吧?哈哈那是一个小黑鬼这样的小黑鬼,到了摩洛哥,我十块钱能找来一群” 魏可的眼寒光一闪 抬头看。 对面的木架子,坐着三个白人男子,其一个粗壮的家伙,正在咧着嘴大笑,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死死盯在赛伊拉的,好像要用自己的眼神,把赛伊拉的毛毯扒开 魏可阴沉着脸,快速将鞋子穿回脚。 “魏” 赛伊拉突然紧紧拉住魏可的胳膊,使劲对他摇头。 她已经猜出来了,魏可想去训对方,但她不想看见魏可去为她冒险。 “哈达威闭你的嘴这个东方人现在由我着了” 杰克船长突然发出一声怒喝。 只见,他的神由刚才的玩世不恭,成了一只凶狠的野,不仅眼睛里冒出危险的寒光,还掀起,在他的服里着一支枪,一支左轮shou  qiang。 “见鬼” 坐在对面的叫作哈达威的粗壮男子,恼火地挥了一下拳头,咒骂道:“该死的杰克你迟早会被一群东方的野蛮人抓住,架在火堆烤死” 第543章 上船 第543章船 魏可猜得非常正确! 杰克船长是个很健谈的家伙,他介绍自己是个在意大利长大的西班牙人,自从15岁开始,一个人周游世界,最感兴趣的事情,是去往别人眼的危险之地,去看别人看不到的风景,为此,他已经去过一百多个国家。 真是个疯狂的家伙,这种人在东方绝对罕见。 然而,在如今欧美国家,什么特立独行的人都有,出一两个杰克这样的葩,也很正常。 据杰克说,从意大利偷偷前往摩洛哥的人,实际并不是严格意义的偷渡客,因为,摩洛哥是相对落后的地方,还是个封建制的国家,那里秩序混乱,完全不能和意大利相。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从意大利偷渡去摩洛哥? 罪犯!走私者!甚至是杀人犯! 不通过正常的海关,搭乘走私船从欧洲去往摩洛哥的偷渡者当,十个里面有九个,是这种人物! 至于杰克自己,他的理由很荒唐。 他喜欢刺激! 正是想品尝悄悄横渡地海的刺激感,他才来到了这里,为了这趟不一般的旅程,他付出了足足五千欧元的代价,是魏可的五倍费用! “嗨!杰克船长有个规矩。如果有人告诉我一个稀古怪的地方,我帮他一个忙!魏,我刚才帮了你们,你是不是应当满足一个冒险者的好心呢?” 杰克倒是老实不客气。 原来,他恰恰是看了魏可东亚人的身份。 在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当,唯有东亚是他很少去的,知道的古怪事情也最少。 “没问题!我绝对愿意满足你的好心!” 魏可很愿意和杰克交谈。 最起码,这样的人罪犯要好得多了! 魏可是个特种兵,所去过的地方,很多都是人迹罕至的地区,这恰恰也是杰克最感兴趣的,他不喜欢纯粹的人景观,喜欢的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所有人当,属他们两个人谈得最热闹了! 正如杰克所说,能来到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危险分子,这种人不喜欢与陌生人交流,总是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在这样的环境里,能不开口绝不开口。 他们这群人,足足在这间满是脏水的仓库里,等了一天! 在这期间,陆续又有几个人被送进来,那些新来的也很警惕,迅速找个角落,安静呆在那里。 魏可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杰克聊天。 他用毯子把赛伊拉包住,抱在怀里,让她舒服地躺着休息。 有两件事较麻烦。 其一,没有人给他们送来食物! 那些把他们关进仓库里的家伙,像把他们这群人忘记了,幸好,杰克早有准备,他已经开始把魏可当作朋友,送给他一大块牛肉,还有一瓶水,这起码不会让魏可和赛伊拉肚子饿得难受。 牛肉,一大半进了赛伊拉的肚子,他像爱护自己的亲妹妹一般,对待这个被他买来的女孩。 其二,除了进的,还有出的! 这地方没有卫生间! 在仓库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半敞开的地方,周围堆着一些破烂的木架子,所有人都去那里撒尿,尤其是哈达威那个魂淡,每次从角落里回来的时候,总会不怀好意地对着魏可和赛伊拉冷笑。 还有最尴尬的,现场仅有赛伊拉一个女孩子。 当赛伊拉脸蛋红红的,凑在他的耳边轻声低语的时候,魏可的老脸也红了。 没办法,魏可只能咬牙,把赛伊拉托在手里,趟着水走去那个角落。 这一下,仓库里响起一片哄堂大笑声! 这是一个粗野男人的世界! 魏可心恼火,却也无法可想,因为,他不可能为了这件事,把所有人都杀了! 地面都是脏水,魏可将赛伊拉托在手里,赛伊拉羞红了脸,悄悄把自己的短裙卷起来一点,这个时候,魏可突然感到了一阵内疚。 因为,赛伊拉的身,原本仅有一件短袖和一条短裙,现在多出来一件大长袖和一双靴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连一双袜子也没得穿。 “真该死!我居然忘记给你买衣服了!” “不!魏,我现在已经很幸福了!当初我来到意大利的一路,那才是地狱……” 赛伊拉低声说着,竟然不自觉地发抖。 魏可连忙将她抱紧,又用毛毯将她仔细地裹好,越发对她怜惜。 终于,到了晚。 仓库大门被咣地一声打开,有个大汉站在那里,恶狠狠大嚷了一句。 所有人立刻行动,收拾自己的东西,站起身默默往外走。 魏可依然将赛伊拉托在手里,肩膀挂着背包,跟在杰克船长的身后,走出了这间变得黑黢黢很是阴森的仓库,如果有得选择,他一定不会再让赛伊拉走进这种地方。 一艘机帆船。 魏可他们排着队,来到了港口内,那里停着一艘狭长的机帆船。 在机帆船的跳板前面,白天里那个纹身的卷毛,身边摆着一只大筐,每个人船之前,能从他的手里接过一长条的面包,那应当是他们旅途的所有食物。 当魏可走前的时候,卷毛仿佛生气一般,将一根面包砸在魏可的怀里。 “两个人!” 魏可停下来,用英语说道。 卷毛站在那里,凶狠地瞪着魏可,不说话。 两个人这样狠狠对视着,最终,在足足过了十秒钟之后,卷毛又把另一根面包砸在魏可怀里。 “该死的黄皮猴子!” 卷毛发出一声低低的咒骂。 魏可不为所动,转身走踏板,同时把已经腾空的左手,重新插回赛伊拉的身体下面,将她稳稳地抱住。 在刚才,如果卷毛向他动手的话,他一定会反击! 他是骄傲的红箭分队长! 哪怕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人命贱如狗的偷渡客,他也不允许自己任人欺侮,这事关一个人的尊严,大不了,他在这里大杀四方,抢下这条船,带着赛伊拉冲到海去。 “魏,你是天底下最勇敢的男人!” 赛伊拉仰着头,黑暗,她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痴痴地盯着魏可的脸。 魏可轻轻一笑,并不说话,抱着赛伊拉,敏捷地走踏板,三两步走了去,跳船头。 第544章 水! 第544章水! 什么叫作人蛇? 这不是一个好的词语,所谓的人蛇,他们见不得光,被迫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像蛇一般蜷缩起来,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此来逃避正常的检查,从一个地方悄悄被转运到另一个地方。(.) 魏可他们一行十几个人,又被赶进了机帆船最底层的货舱内。 这地方更狭小了,而且密不透风。 幸好,货舱内并不冷,似乎原先的那座满地污水的仓库,舒服多了。 货舱内最好的位置,无疑是最里侧,那里有一道小小的悬窗,仅有人头大小,却可以看到外面,这个位置立刻被哈达威和他的两个同伴占据。 所有的人里面,哈达威等三个人明显最强,他们是一伙,而且个个身体强壮。 相反,魏可和赛伊拉,是外表最弱小的一对组合。 魏可的身材,在国内绝对算强壮的,然而,在欧美人面前,也不过如此而已,那个始终不怀好意的哈达威,他长得强壮,即便是杰克船长,也不魏可更瘦弱。 外表柔弱的赛伊拉,是绝对的弱者,假如不是魏可时刻护着她,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随意欺负她! 魏可将赛伊拉抱在怀里,随便找个位置坐下,他的身边是杰克。 “嗨!这绝对是一趟妙的旅程!” 杰克嘴巴里嘟嘟囔囔,看得出来,他很兴奋。 魏可在心里苦笑。 这样的旅程肯定很刺激,说妙也不为过,但他们这艘船是在运送偷渡者,地海也是海,什么样的意外都可能发生,若是真的发生意外,那不妙了。 魏可从身摸出一块木吊坠,悄悄给赛伊拉戴在脖子,又把吊坠塞进她的衣服里。 赛伊拉很乖巧,尽量把自己缩在魏可怀里,一动不动,更不发出声音,避免让自己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魏可知道她在害怕什么。 但,这种事他暂时无法和她解释,让她明白,自己是安全的,没人能欺负她,于是,魏可只能将自己的一只手,始终放在她的脑袋,不时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和额头,以示安慰。 过了不久,船身摇晃,机帆船出港了。 魏可终于放下了一半的心。 现在这个时候,圣奥罗小镇绝对已经乱套了! 博物馆被人强行闯入,即将被用于拍卖的珍贵物遭到抢劫,同时还有两幅名画丢失,这样的事情,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恶劣事件,会造成极大的轰动。 雅各布有没有指认他? 实际,哪怕没有雅各布的指认,魏可和赛伊拉,也会成为重点怀疑目标,尤其是魏可,他闯入博物馆的手法,算不得多么高明,还有他在博物馆内的那番表演。 假如博物馆没有出事,肯定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但出事了,他当时的表现足够怪! 鲍泽会不会受到牵连? 魏可认为不会。 鲍泽那家伙,既然能在圣奥罗小镇做那种捞偏门的无本生意,脑筋不会很笨,也有足够的自保手段,他已经知道魏可盗走博物馆的名画,会设法不让自己卷入麻烦。 幸好,赛伊拉被他带走了! 否则的话,鲍泽为了避免受牵连,或许会把赛伊拉再次转卖,接手者也许不如鲍泽“心地善良”,赛伊拉还不知道会受多少苦。 女人啊! 当环境恶劣的时候,女人注定是最悲惨的牺牲者! 魏可等人的航行,绝对与舒适搭不边。 机帆船出港后,风浪渐渐大了,货舱里的那扇悬窗,有一小半浸入水下,只有面的一半露在水面,从那里能看得到,外面的风浪很大,船只也很颠簸。 货舱内,渐渐变得闷热而潮湿,随着太阳升起,温度明显提升了。 “见鬼!我们像一群猪猡,被关在猪圈里!” 一个肥胖的家伙口愤愤不平。 他气呼呼地把自己的衣脱下来,擦着胸口的汗水,大口喘气。 的确,现在货舱内的情况,与他们刚船的时候,安全不一样了,由于货舱基本是密闭的,这么多人挤在里面,空气混合着汗味,还有一股难闻的馊味儿,令人作呕。 魏可低头,顿时吓了一跳。 只见,赛伊拉的脸颊,已经密密地渗出一层汗水,她是在强忍着不出声。 魏可暗骂一声自己蠢! 他连忙把赛伊拉身的毛毯取下,丢在地,又翻出自己的草帽,拿在手里当作扇子,给赛伊拉扇风。 “魏,我很好,我感觉挺舒服的!” 赛伊拉慌忙小声解释。 魏可笑笑不说话。 他知道赛伊拉并没有说谎,一来,赛伊拉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的适应力早被逼出来了,二来也是因为有吊坠,暗藏在吊坠内的醒神符,能够帮助赛伊拉抵抗不适感。 但,魏可还是坚持给她扇风,无他,醒神符治标不治本,他必须设法保持赛伊拉的体能。 很快,货舱里的男人们全都脱成了光膀子,仅有魏可是个例外。 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这样的环境也无法忍受,还能称为特种兵吗? 赛伊拉把自己的脸,对着魏可的胸膛,不去看其他人。 她已经懂得自尊自爱了! 没有哪个女人是自甘堕落的,当初的赛伊拉,在面对完全陌生的魏可的时候,将自己身体展露出来,那是迫不得已,为了生存,现在,魏可无时无刻不在关心她,爱护着她,她绝不会再做羞耻的事情! 这样,机帆船在海航行了半天时间。 突然,船停了。 “见鬼!为什么会停船?我们会被热死和渴死!” 坐在悬窗下面的哈达威大声抱怨,爬起来透过悬窗往外看。 其实不用仔细看,外面都是水,机帆船正漂在海里,这里距离他们的目的地,不知道还有多远。 “把你的水给我!我给你五欧元!” 突然,哈达威走到一名白人男子的面前,大声吆喝。 这名白人男子,刚刚从自己携带的包内,取出了一瓶水,拿在手里。 男子闻言,似乎有些为难。 “怎么了!你敢不同意我的请求吗?” 哈达威恶狠狠说着,伸手摸向自己的腰间,在他的腰带,挂着一把戴套的短刀,约莫有半尺多长。 男子吃了一惊,立刻把手里的水递过去道:“我同意!” 哈达威冷笑,伸手一把夺过水。 他拧开盖子,仰头咕噜咕噜灌下一大口,一瓶水被他喝掉了一半,只见哈达威畅快地舒一口气,紧接着,用恶狠狠的眼神,扫视了周围一圈。 水! 傻子也知道,水有多么重要! 那些运送他们的蛇头,给他们准备了干面包,却似乎忘记给他们水,在这样的环境里,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目的地,如果没有水,真的会被饿死。 魏可的眉头紧锁,他的背包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赛伊拉更是两手空空。 “给你!” 这时候,杰克伸手将一瓶水递到了魏可的面前。 魏可很是感动。 但他只是接过水,对杰克重重地点头,他会记住这个人,找机会报答对方,却不一定需要开口感谢,因为,这时候的一瓶水,你无论用什么语言去感谢,也是轻了。 “喝!” 魏可将瓶子塞到赛伊拉的手里。 第545章 反转 货舱的气氛,逐渐得焦躁不安。 机帆船一直漂在水面,只有浪拍船舷的声音,一声声传进货舱。 这样的等待是令人痛苦的。 尤其是,货舱闷热的环境,已经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哈达威一伙三个大汉,已经劫了数人携带的水,这使得剩下的众人,人人自危,唯恐被这三个恶棍盯。 有水的还好,勉能坚持。 那些粗心没有携带足够的水,或者被哈达威等人抢走水的人,已经蔫头耷脑没有一点神。 杰克的状似乎也不怎么好,他的脸有点苍白,有气无力的。 “杰克,你怎么了?” “我……我大概有一点不舒服,胃里难受。” 魏可哭笑不得。 这家伙然有点晕船了 在不久前,这家伙还在牛皮哄哄地嘘,自己曾经跑过百个家,很多别人不敢去的险要地形,他都去看过,却不料,在场的其他人全没有事,给自己起绰号叫“船长”的杰克,是第一个出现晕船症状的。 不过,晕船不是问题,魏可手里不仅有醒神符,还有一块预备的吊坠。 魏可正在考虑,应当送给杰克哪一种,而不起别人注意。 这时候,眼前的光线突然一暗 抬头看,哈达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他们面前,不仅如此,哈达威的手里还拎着短dao “嗨杰克” 哈达威皮笑肉不笑道:“你好像很不舒服,要不要我帮忙?” 杰克手扶着舱壁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把手放在了腰间的枪柄,警惕道:“走开哈达威,我杰克船长还没到需要别人怜悯的时候” 哈达威退后一步道:“别冲动你难道不懂规矩吗?如果有人开枪,面的人会把我们全部杀死” 杰克脸的表一僵。 “你想怎么样?” “嘿嘿让亚洲人把他的小黑鬼交给我,我愿意用两水来交换杰克你是个聪明人,现在这种况,人只会是个累赘。等你们到了摩洛哥,还怕找不到黑人吗?” 哈达威说着,往后一挥手。 他的两个同,已经缓缓地逼了来。 三个人,隐隐将杰克和魏可,围在这个角里。 哈达威的手里有dao,另外两个人,其一个腰里也挂着一把dao,最后那个人,腰里的是一把老shi 的shou  qiang,三个人都在冷笑,不时将贪婪的目光,肆无忌惮扫在赛伊拉的。 此时,赛伊拉依然被魏可抱在手里。 她的服太短了,长袖衫已经缩成皱巴巴的一团,紧贴在她的,恰好让她凹凸有致的躯,显露无疑,再加两条光溜溜的,这副模样,确实极具力。 赛伊拉也听到了哈达威的话,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 她当然明白,自己如果在对方三个恶棍的手里,会是什么下场 现场,其他人眼见不妙,纷纷躲开,只留下了杰克在与哈达威三人对峙,所有人都用怜悯的眼神,悄悄量魏可和赛伊拉,尤其是被魏可抱在怀里,浑抖成一团的赛伊拉。 很明显,哈达威选的时机很巧妙。 三对二,哈达威那边是三个壮汉,有两把dao,他们占据绝对的优势。 反观杰克这一边,杰克本人似乎有点晕船,提不起力气,他也不敢随意开枪,而除了杰克之外,亚洲人并不非常壮,手空拳,想来也无法反抗。 黑人小姑娘惨了 她除了被当作活命的筹码,交换出去,还有其他可能吗? 魏可已经大怒。 该死 看着怀里被吓得面无人,如同一只可怜的小老鼠似的赛伊拉,魏可心头火起,他原本不想在这样的环境下找事,却不料,可恶的哈达威偏偏来惹麻烦。 “别怕赛伊拉,我告诉过你,这个世界再也没人能欺负你” 魏可把赛伊拉抱着放在墙角,让她坐好,这才站起。 这时候,杰克的脸很难看,却并未退后。 魏可前,用手拍拍杰克的肩膀。 “杰克,好兄弟你先到后面去休息。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蟊贼而已,让我自己来对付” “你……” 杰克有些犹豫。 站在对面的哈达威,却突然露出了凶狠的眼神。 “亚洲猴子不想死的给老子滚一边去” 哈达威一声大吼。 紧接着,他扬起手里的短dao,呼呼眼前舞动两下,恐吓道:“没有人敢在这地海,不给我哈达威面子你一个小小的亚洲猴子,再敢多说一个字,我杀了你” 嗖 哈达威话音未,魏可已经扑了去 以为手里有dao了不起吗? “找死” 哈达威果然是个狠角,见到魏可往前冲,立刻想也不想是一dao剁下 现场所有人,不由自主吓得一闭眼。 完了 亚洲人绝对完了 一方是手空拳,一方手里举着dao,况且,哈达威明显是个心狠手辣的,这一dao劈得既快又猛,dao锋笔直对着亚洲人的肩膀去了,当这一dao砍下去,亚洲人绝对会被砍得鲜血迸溅,重伤倒地。 “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 果然有人发出了惨叫声。 然而,这叫声似乎又有点不一般,与想象有点区别。 所有人立刻睁眼。 只见,哈达威摆出了一个极为怪异的姿势。 他的右手依然高举短dao,只是这一dao再也砍不下去,他的手腕,已经被亚洲人的左手,牢牢攥住,而哈达威的半已经佝偻下去,用他的左手,捂住自己的小腹,脸也疼得龇牙咧嘴。 这怎么可能 在刚才一刹那,亚洲人迎着凶狠的一dao,抓住了哈达威的手腕,并且,趁机一拳击哈达威的小腹 这样的胆量和手,绝对到离谱啊 但,现实是如此,只是一个照面的时间,原本凶恶的哈达威已经失去反抗能力。 “哼竟敢老子人的主意” 魏可又是一声冷哼。 右拳再次击出。 这一拳,准确击在哈达威的肋部,得哈达威又是啊一声惨叫,连眼珠子都爆出来了。 “都别动” 魏可的动作令人眼缭乱,几乎在他出拳的同时,左手似乎快速晃动了一下,已经把哈达威手里的短dao,抓在了手里,dao尖向前,直指哈达威的一名同。 第546章 船漏了 局面反转来得太快,令所有人的脑子转不过弯。.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此刻的魏可是一头猛虎,在场的任何一个人,谁也不敢与他的眼神对视。 魏可走前,一把从那人腰里抽出手枪,握在自己手里,那名哈达威的同伴,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站在那里吓得一动不敢动,任由魏可收走了他的武器。 “算你聪明!” 魏可走回角落里,伸脚一挑。 噗通! 趴在地的哈达威,被魏可一脚挑了起来,滚落到他的两名同伴脚下。 “滚!今天算你们走运,我不想因为杀了三条狗,让这里的空气变得臭烘烘的!但如果有人还想找死,我不介意立刻送他去见帝!” 所有人都在心里发毛。 原来,表面安静的亚洲人,才是这里最凶残的那一个! 没听到他怎么说吗? 他之所以没有立刻杀死哈达威,只是因为货舱内面积狭小,空气浑浊,如果再多一两具死尸,的确是没法呆了,这个理由虽然荒谬,却很好理解。 世界没有人是真正不怕死的! 听了魏可的话,哈达威的两名同伴,慌忙拖着哈达威,退到了货舱的最里侧。 此刻的哈达威也不好受,魏可刚才的那一拳,已经硬生生打断了他的肋骨,剧烈的疼痛,让哈达威脑门渗出黄豆粒大小的汗珠,但他却不敢喊,唯恐再次引起魏可的不快。 这叫作,恶人还需恶人磨。 如果哈达威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不敢来招惹魏可,一定会躲得远远的。 笃! 一声闷响。 魏可抬手将哈达威的那把短刀,深深刺入身边的货舱墙壁内。 有人悄悄抬头观察一眼,立刻又是一阵眼皮直跳。 原来,那把半尺多长的短刀,被魏可如此简单的一刀,深深刺入了墙壁内,留在外面的仅有一个刀柄,从这个动作能看出,魏可的实力,或许还在大家的猜测之! 这人绝对不能惹! 谁惹谁死! “杰克,慢慢地坐下来,深呼吸。” 魏可转身面向杰克,却是换了一副温和的表情。 他扶着杰克,慢慢坐回地板,顺手掏出一块吊坠,挂在杰克的脖子,又把吊坠塞进他的胸口。 “你……这……” 杰克长长地喘了一口气,突然吃惊地瞪圆了眼珠子。 魏可微笑着,将手指竖起在自己的嘴唇。 杰克立刻闭紧了嘴巴。 他又不蠢,自己身体出现的变化,他自己是最清楚的,之所以在一眨眼之间,胸腹部的闷躁感消失,也不再有反胃呕吐的不适,绝对不是因为做了一个深呼吸,唯一的理由,是魏可往他胸口塞了个东西。 杰克若有所思,他知道,自己遇了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 魏可不去管别人的感受,弯腰伸出手。 赛伊拉立刻扑回到他的怀里。 在所有人当,赛伊拉是唯一不害怕的,她的脸露出甜甜的笑容,把自己温热的脸颊,贴紧在魏可的手臂。 货舱内,似乎又回到了原先的那种状态。 魏可依然坐在那里,把赛伊拉抱在怀里,用一顶草帽,认真地给她扇风。 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哈达威那三个恶棍,无不垂头丧气,其的哈达威是最惨的一个,他像条狗一样,蜷缩在地板,时不时地抖一下,鼻子里发出轻轻的哼声,却不敢大声。 所有人都不说话,刻意与两拨人拉开距离,默默坐着等待。 在死一般的安静,机帆船突然震动了一下,隐隐传来马达声,这条船再次开动了。 十几个人的心里,齐齐松了口气。 在这时候,其的一个人站起身,走到了魏可面前,将手里拿着的两瓶水,小心地摆在魏可的面前。 这人恰恰是那个白人男子,也是第一个被哈达威抢走一瓶水的人。 魏可微笑道:“谢谢你朋友!” 白人男子也不说话,向魏可鞠个躬,慢慢退了回去。 强者! 同时代表了令人敬畏! 这个小小的货舱内,实际有着与外面世界类似的规则,魏可用他的强悍出手,让所有人明白,他有令其他人生或者死的实力,那么,他是这里的统治者。 魏可对此也很无奈,他并不想让别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然而,这叫弱肉强食,这个世界的规则,其实一贯都是如此。 在这样诡异的氛围,燥热的下午终于过去,傍晚的时候,货舱内的温度快速回落,不再难以忍受。 无需魏可吩咐,所有人立刻把身的衣服穿了回去! 其实,魏可自己还真不太在意。 当他出手教训了哈达威之后,赛伊拉一直在用一种含情脉脉的眼神,傻傻地盯着他看,哪怕魏可心肠硬,也已经被看得不好意思了,哪里管得了其他人,只要没人麻烦他好。 咕噜咕噜! 那是赛伊拉的肚子又在叫了! 魏可差点笑出声。 赛伊拉也很害羞,立刻把脑袋藏进魏可的怀里,羞得耳朵都红了。 随着魏可的发笑,货舱内的气氛变得轻松了一些,大家都是精明人,知道保持体力的重要性,纷纷取出硬邦邦的面包棍,咬着牙往嘴里塞。 魏可和赛伊拉也开始吃饭,两个人分吃同一根面包。 赛伊拉的心情极好,竟然开始玩起了调皮,自己用双手抱住魏可的腰,如此一来,成了魏可喂她吃饭,魏可将面包撕成小块,自己吃一口,再喂赛伊拉一口,两个人真正的情侣还要甜蜜。 假如真的这样一路漂洋过海,到达摩洛哥,这趟旅途还真不赖。 但!事与愿违! 半夜的时候,机帆船再次停了下来。 紧接着,外面传来了枪声! 先是零星的几声枪响,然后,枪声居然越来越密集,还有笃笃笃的子弹射船板的声音。 “糟了!是海盗,一定是海盗!” 杰克紧张得声音发抖。 魏可现在也看出来了,杰克只是个喜欢冒险的普通人而已,真要说面对危险时的能力,估计连独立团的战士还不如,绝对不要指望他有什么好办法。 “不要害怕!咱们在船舱里,子弹暂时打不到我们!” 魏可抽出抢来的那把手枪,握在手里,另一只手牵着赛伊拉。 这个时候,货舱内已经乱套了。 所有人都很害怕。 其一个人,突然发疯般的爬了通往货舱出口处的木楼梯,使劲捶打货舱的盖板,大声喊道:“魂淡!快放我们出去!我不想死!” 砰! 一支枪口从盖板的缝隙处伸下,一声枪响! 那人惨叫一声,从木楼梯滚翻下来,眼看是不活了。 魏可也是一阵眼晕。 货舱外面的那些蛇头,也真是不拿他们这批人当人看,二话不说开枪,这一条命没了。 第547章 逃脱 魏可惊得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们所在的货舱,位于船舱的最底层,海水灌进来,他们这批人成了沙丁鱼,谁也活不了,再者说,这样小一条船,马会倾斜,被海浪卷入海底。 凭着他的水性,可能有活命的机会,但赛伊拉死定了! “杰克!跟着我!” 魏可大喊一声,将手枪插回腰间,左手抱起赛伊拉,右手扶着舱壁,往悬窗那一侧跑。 这时候,货舱里的其他人,害怕涌入舱内的海水,都在往外侧躲,唯有魏可等三个人跑到了里侧,也是舱壁被打出了一个大洞的位置。 魏可将赛伊拉放下,大喝一声,挥起左拳,往舱壁砸! 哪怕现场混乱,光线又暗,所有人也看傻了。 这亚洲人发什么疯? 他在用肉拳打厚厚的木板,他的手不疼吗? 魏可不管那么多! 他一拳接一拳狠狠地打出,击打的部位,恰恰是洞口的旁边,已经出现裂缝的地方。 哗! 洞口被扩大了,更多的海水涌了进来。 “杰克过来!我推你出去!” 魏可大喊一声,一把抓过还有些懵懂的杰克,不由分说,把他往破洞外面塞,很快,杰克被推了出去,到了这个时候,杰克也缓过神来,并没有离开,而是趴在洞外,向舱内伸出手。 好样的!这人够义气! 魏可大喜,抱起赛伊拉,依葫芦画瓢往外面推。 “魏!我要和你在一起!”赛伊拉两手乱挥,大声尖叫。 “你个傻女人!你先出去,我马来!” 魏可在里面推,杰克在外面拽,赛伊拉也很快出了货舱,到了外面的海水里。 这个时候,货舱里的其他人终于反应过来。 亚洲人找到了逃生的出路! “救救我们!” 十几个人拼命乱叫,争先恐后往这里挤来。 不料,船身剧烈地晃动了一下,倾斜了,那些人稀里哗啦倒了一大片。 魏可站得很稳,他大声命令杰克带着赛伊拉游到远处去,然后拿眼睛往四下里寻找,很快他发现了目标,趟着水跑过去,俯身从齐膝深的水里,拽起一个人影,左手用力,将这人扛在肩头,快速跑回洞口处。 这人是谁? 是送给他一瓶水的白人男子! 正所谓,受人点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魏可讲的是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别管这白人男子是什么原因帮了他,当他有机会的时候,一定会报答对方。 这时候,被敲开的洞口已经被海水淹没,货舱内变得漆黑一团。 “谢谢!谢谢!” 白人男子大声说着感谢。 魏可没有回答,将白人男子狠狠地从洞口塞了出去。 紧接着,魏可刚想攀住洞口,自己也往外面钻的时候,他的一条腿突然被一个人牢牢抱住了。 “死!你这魂淡,别想逃命!” 黑暗,传来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 这人是哈达威! 受伤的哈达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了过来,趁机抱住了魏可的腿,他自己大概是知道活不成了,却也不想眼睁睁看着魏可成功逃出去。 “白痴!” 魏可挥起左拳,重重的一拳,由而下击出。 噗的一声,不知道什么东西被击碎了! 哈达威吭也没吭一声,松开了手臂,魏可一脚将哈达威踢飞,转身,扒住洞口,奋力往外一钻,立刻像一条游鱼一般,钻进了海水里。 恰恰在这时,船身已经向这一侧倾倒下来,巨大的水浪将魏可压住,拖向水底。 魏可大惊,双手双脚奋力游动。 除了前一次从老君泉逃脱,魏可还是第一次在水里游泳。 前一次,魏可进入泉水深处的时候,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全凭小欢的勇猛,拖着他在水里往前钻。 这一次不一样,魏可是一个人在水下游泳。 几乎一瞬间,他感觉到了不同! 以往的魏可,水性绝对很强,但却没有现在这样强,现在的魏可,身体被漩涡拖着往下沉,然而,他的左臂非常有力量,配合着身体的动作,每一次用力划水,都能让他轻松地往相反的方向游出一段距离。 这也太猛了! 魏可觉得,以他目前的能力,他足以成为一名最优秀的潜水员! 不过,现在不是瞎琢磨的时候,魏可用尽全力,让自己摆脱漩涡的干扰,往水面浮。 很快,魏可顺利浮出了水面。 不远处的水面,漂浮着一只木质小艇,面有一个人影,手里挥舞着一根木桨。 “把那女人交给我,否则我打死你!” 这人俯身对着小艇下方的水面,正在恶狠狠大喊。 魏可视力很敏锐,立刻看清了眼前的一幕。 蹲在小艇的那人,是之前那个凶恶的卷毛,而浮在海面,仅仅露出一个脑袋的,正是杰克,另外,杰克的一只手里,托着一个人的头,那人是个长头发,不是赛伊拉又是谁呢? 魏可大怒! 事情不难猜测,机帆船翻了,卷毛弄到一只小艇,想趁机溜走,却恰好遇到了从货舱内逃出来的杰克和赛伊拉,卷毛不愿让杰克小艇,却威胁让杰克交出赛伊拉。 这该死的魂淡! “敢欺负我的女人,老子打死你!” 魏可大喝一声,双臂舞动,在水里的速度居然很快,几个呼吸的时间,已经游到了小艇的另一侧。 正在小艇张牙舞爪的卷毛,扭头发现魏可,大惊失色。 他恶狠狠举起手里的木桨,对准魏可的脑袋砸。 魏可抬手,一把抓牢了木桨。 “你给老子下来!” 卷毛惨了,他错误地估计了自己和魏可的力量对,一个不留神,被魏可拽得站不稳,头下脚,一个倒栽葱,噗通一声从小艇栽进了海水里。 魏可扑去,一把狠狠掐住对方的脖子! 要说魏可在陆地打架无敌,到了水里,他同样也无敌,哪怕卷毛的水性好,却敌不过魏可手的力量。 卷毛被掐住脖子,凄惨地双脚连蹬几下,一命呜呼。 “魏!你的女人不行了!” 小艇的那一侧,杰克拼命大叫。 魏可大惊,连忙一个猛子扎了过去,伸手从杰克手里接下赛伊拉。 此时的赛伊拉,一点反应也没有,脸色苍白。 “她不会游泳!刚才船翻的时候,我没注意,让她喝了几口水!魏,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杰克说着,攀住小艇的边沿,大口喘气,他也累坏了。 魏可来不及多说,托起赛伊拉,把她送小艇,自己随即翻身爬了去。 赛伊拉的呼吸停止了! 对于这种事情,没人能魏可更有经验,他立刻附身下去,一手捏紧赛伊拉的鼻子,另一只手掰开她的嘴,开始嘴对嘴的给她人工呼吸。 一次,两次,三次! 终于,在魏可连续数次的努力之下,赛伊拉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一下,紧接着,她开始轻轻咳嗽。 “魏!我要和你在一起……” 赛伊拉难受得咳嗽,嘴角往外喷着水,口却无意识地轻轻呻吟。 第548章 到岸 魏可三人的运气很好,他们所处的地方,恰好是双方交战的另一侧,这时候,机帆船已经侧翻,正在沉没,在机帆船的对面,有两条同样不大的船,面依然有人在举枪射击。 魏可不敢停留,迅速划着小艇离开。 小木艇很小,刚刚能容纳他们三个人而已,黑暗,魏可让杰克坐在小艇里,扶住赛伊拉,他自己半跪在小艇的后方,奋力划动双桨。 很快,他们逃离了发生交战的区域,周围变得安静下来。 “真是见鬼!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杰克大声地抱怨。 看得出来,他对于今天晚的遭遇,仍在心有余悸,大声说话只是想给自己壮胆而已。 魏可放下手里的木桨,往前一步,赛伊拉立刻扑来,钻进他的怀里。 女人毕竟胆子小,赛伊拉已经被吓坏了。 魏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用力抱紧她,将她湿漉漉的身体,揉进自己的胸膛里。 “没事了,最起码我们都还活着!” 魏可安慰着另外两个人。 周围一片黑暗,冰凉的海风拂面吹来,赛伊拉已经在瑟瑟发抖,这里的天气很怪异,白天热得让人想死,夜晚却是寒冷的像在冬天里,尤其他们三个人,浑身都湿透了。 “先把衣服弄干!” 魏可理所当然成为三个人间的指挥官。 杰克坐在船头,魏可扶着赛伊拉,面向船尾。 这个时候,也不讲什么顾忌了,魏可迅速把赛伊拉身的衣服都扒下来,用力拧干,又把她搂在怀里,帮她按摩皮肤取暖,避免她被冻僵。 如果换个场合,这样的动作一定很暧昧,然而,连魏可也没有半点心思。 现在这种情况下,保命是第一位的! 很快,赛伊拉的身稍稍暖和了一些,魏可连忙把衣服给她穿回去,又把自己的短袖也套在她的身,自己半身光着,已经没有任何衣服可穿。 他们这三个人虽然逃得性命,却几乎成了两手空空。 食物、水、背包,全都丢在了货舱内,魏可唯一带出来的东西,是放在口袋里的他和赛伊拉两个人的护照,以及那把抢来的手枪,另外,装有油画的小圆筒,也被他塞在衣服里带了出来。 杰克的情况稍好一些,他贴身藏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他的身份证件,一套小巧的组合工具,还有一点钱。 除此之外,三个人只有身的几件湿衣服! “我们往南!尽快找到陆地!” 魏可略一思索,决定立刻出发,很显然,他们要想活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大海,留在这里是死路一条,饥饿、脱水、寒冷、酷热,任何一条都足以杀死他们。 三个人迅速做了分工。 魏可和杰克,分别坐在小艇的两头,负责划桨,赛伊拉蜷缩身体,藏在低矮的船舷下,尽量缩在魏可的两条腿间,避免身体的热量流失,她是女人,也是身体最弱的那一个。 周围都是一模一样的海水,但这难不住魏可,他观察天空的星星,轻松找到了往南的方位。 “嗨!魏,我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冒险家!你这样的人真少见!” 杰克啰啰嗦嗦。 经过了这些事之后,他似乎也不怎么害怕魏可,开始将魏可视作真正的同伴。 “杰克,你的家人不担心你吗?” “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杰克船长四海为家,朋友遍天下!我到了哪里,哪里的人是我的朋友!魏,你不是我的朋友吗?最危险的时候,你没有抛弃我,是你把我从那个该死的货舱里推了出来!” 杰克的回答,似乎有点鸡同鸭讲。 魏可稍稍一想明白了。 欧洲人,尤其是年轻人,想法与国人不太一样,他们往往很自我,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也不担心自家孩子在外面如何如何了,除非是真的陷入绝境求救。 眼前的杰克,显然是个乐观开朗的人,他一边划船,一边还高兴地哼起小调。 或许在这家伙看来,这是一次冒险的经历! 要说魏可等人的运气,还真是不坏,在他们努力了几个小时,远处的海平面隐隐出现一丝亮光的时候,在小艇的前方,模模糊糊出现了一条海岸线。 从位置判断,他们抵达非洲了! “感谢帝!这是一次妙的旅程!我会把这个故事,写成一篇最精彩的游记!” 杰克跪在小艇,他低着头,似乎在虔诚地祈祷。 魏可怪道:“杰克,你还写游记?难道你是个作家吗?” “非常正确!” 杰克爬起身,指着远处的海岸线,兴奋道:“魏,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片神的土地!我不仅是一名成功的冒险者,也是专栏作家,我将我所见到的一切,用字展现给世人!” 此时的杰克,果真有一点二百五的劲头。 魏可郁闷道:“杰克,你不会把我写进你的故事当吧?兄弟,我可不想成为你故事的人物!” “嘿嘿!” 杰克挠头笑了。 “魏,你太厉害了,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物!还有,你对这位美丽的小姐的呵护,也令我感动!我的女性朋友读者们,一定会激动得热泪盈眶!” 魏可更加郁闷了。 他举起拳头,吓唬道:“杰克你这魂淡!你要是敢写一个字,我一定把你的脑袋打爆!” 这时候,赛伊拉爬起身扑进魏可的怀里,用她湿热的嘴唇,封住魏可的嘴。 “呜!” 魏可手忙脚乱,连忙把赛伊拉柔软的身体抱住。 当他把赛伊拉从身扯下来的时候,低头看见了赛伊拉眼期待的表情,这小姑娘虽然没说话,但魏可已经懂了她的意思,作为一个还处于幻想年纪里的女孩,赛伊拉也有对美好事物的憧憬。 她很想成为别人笔下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 “好吧!” 魏可立刻妥协了,道:“杰克,我允许你写一点点!尤其是赛伊拉的美貌和乖巧!但是,你不能写得太具体,不能出现我们的名字,不能有我详细的外貌描写……” 魏可话音未落,赛伊拉的脸已经洋溢出一抹甜蜜的笑容。 她再次一头扎进魏可的怀里,紧接着,魏可觉得自己的胸前一热,那是赛伊拉悄悄地伸出舌头,像只顽皮的小狗,在用力地舔他结实的胸大肌。 这个小丫头,表达自己感情的方式,还真是很特殊! 另一边的杰克,已经开心嚷道:“我保证!我一定会把这个故事,写得非常完美!哦帝!可是我已经丢掉了我的笔记本和相机,那可是一笔很大的损失!该死的海盗!” 第549章 路遇打仗 这里是摩洛哥,同时还有个名称,叫作西撒! 严格地说,魏可三人岸的地方,位于摩洛哥西南部边境,东接西撒哈拉大沙漠,是一片风景优美,却混乱而无秩序的地区,这里并不m北地区来得更安全。请大家(¥)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当魏可得知这个信息,不由得一阵后怕。 他原本以为,自己还位于地海,却不料,已经悄悄溜出了直布罗陀海峡,来到大西洋。 如果他们水的地点远离海岸,岂不是驾驶着小艇,一lu往非洲南部飘去了? 再者说,西撒是什么地方! 魏可带着赛伊拉跑出意大利,也没想着会来如此混乱的地方,可想而知,要想从这里去往东亚,难度并不意大利更小,况且,这地方的危险绝对很高。 “魏,你难道不知道目的地是西撒吗?” 杰克很是怪。 魏可无奈道:“我想去的是摩洛哥,准备从那里返回东亚。m甸仰光,或者香港。” 杰克夸张地摊开双手道:“帝!你真的来错了地方!” 杰克与魏可不同,他是冲着西撒而来。 按照杰克的说法,搭乘机帆船渡来的那些人,基本都是跑来西撒闯世界的,正所谓,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利益,如今的西撒对于普通人不是好地方,却是冒险者的天堂。 当然了,杰克是个例外,他纯粹是为了跑来观看别人仗。 仗! 西撒这里不仅秩序混乱,而且正在仗! “谁和谁仗?” “说不清楚!摩洛哥人,阿尔及利亚人,还有那些被叫作西撒人的家伙!据我所知,这里没有一天是安静的,今天你我,明天我你!今天是朋友,明天或许是敌人!” 杰克这样说着,一副无所谓的度。 魏可分外头疼。 如果按照杰克的说法,这里的形势,m北还要来得混乱。 三个人一lu交着一些信息,将小艇靠岸,迅速来到了岸,这里的海滩很安静,周围不见人影,或者说这里很荒凉,乱石成堆,一点也没有想象海边的优美风景。 来到了这里,魏可真的两眼一抹黑。 他将赛伊拉背在自己背,和杰克两个人,爬了海岸边的一小山坡。 周围依旧荒凉,一丛丛的树木,一望无际的绿丘陵,唯一缺少的是人类活动的踪迹,似乎这里是个世外之地,已经不在这个星球。 “这里应当是西撒哈拉高原!” 杰克判断道:“没错,我研究过这里的地形,由海边往陆方向,越过这片丘陵,能jin ru西撒哈拉沙漠!可惜我的gps地图和手机都丢了,必须先找个当地人,问明方向。然后我们可以去沙尔,那里有一个朋友,也许可以想办法,帮助你们去往东亚。” 魏可没办法,只能继续执行杰克的这个计划。 幸好,杰克体格壮,早已习惯了在野外活动,魏可更不在乎道lu难走。 两个人甩开大步,一lu沿着乱石堆,往陆方向进发。 这一走,竟然走了一个多小时。 西撒哈拉高原,应当叫作荒原更合适,这里虽然靠着海边,怪的是天气却很干燥,土地板结,植被稀稀,当他们回头看不见大海的时候,天气已经很热,阳光照得人热烘烘的。 “魏,我们到那边去休息一下!” 杰克指的地方,是一山洼,那里有一丛长得直直的树木。 两个人加快速度,来到山洼,这里的树荫不是很浓密,却也能遮挡炙热的阳光。 魏可将赛伊拉放下,赛伊拉心疼魏可,抬起袖给魏可擦汗,小声提醒道:“我能自己走lu的,我不是贵的人,以前我也吃过很多的苦!” 魏可弯腰将她抱起,抱到树下的一块石头坐好。 “以前什么样我不管,你以后是小主!只要有我在,不允许你受苦!” 赛伊拉的一双大眼睛里,顿时得雾蒙蒙的。 她痴痴紧盯着魏可,在她的目光,整个世界不再有其他,只剩下了魏可一个人,因为,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自己不久前是什么份,而她现在也不过是魏可钱买来的“货物”而已。 树是酸枣树,刚刚五月份,树并没有果子。 魏可找来一块前端尖锐的石头,对着树干猛砸,很快,树干被砸出了一个碗口粗细的疤痕,从那里渗出了一滴滴的树汁,魏可伸出舌头尝了尝,没有酸味,反而带着一股甜甜的清香。 三个人终于找来了解决解渴的办法,各自抱着一棵树猛吸。 话说,这里干燥炎热,周围没有水源,也找不到食物,环境仅仅大海稍好而已。 如果一直这么下去,连魏可也要受不了。 轰轰! 哒哒哒! 在三个人感觉舒服了一些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枪声,间或还有几声bao zha声响起。 前面有人了,但真的在仗。 魏可与杰克对视一眼,魏可抱起赛伊拉,和杰克一起快速跑附近的山坡。 果然,在前方几百米开外的地方,出现了一条lu,lu在这里拐了个弯,沿着lu的两侧,各有一群人,双方都有很多汽车,相隔两三百米,正在得热闹。 “杰克,分得清是什么人吗?” 魏可凝神观察,正在zhan斗的双方,服装各有不同,其一方从头到脚一蓝,人数约莫百,而另一方的人马,有的穿着一颜较浅的彩服,有的是一白,人数偏少一些。 杰克道:“彩服应当是摩洛哥的正规军,皇家陆军!蓝的那一边,那很难说,但肯定是西撒人。听说,坚持在这里抵抗摩洛哥人的西撒人,喜穿蓝,别人管他们叫蓝人。” 蓝人,真是个有趣的称呼。 不过,魏可看得清楚,正在zhan斗的双方,正规军反而不过杂牌。 看zhan场的形势,应当是一场遭zhan,双方的车队不期而,直接干了。 蓝人这一边,得很猛,他们的车队里有数量装甲车,还有汽车牵的火,这个时候,火已经架设起来,装甲车在前面冲锋扫射,后面的火也连续开火。 相反,摩洛哥皇家陆军那一边,人数较少,被得连连后退。 这装备水平,牛逼啊! 魏可简单扫了几眼,立刻发现,眼前这两伙武装,无论哪一边,装备水平都远高于那措立团! 没办法,那措窝在m北那个穷山沟里,想要买好武器也没地方买,立团的那一点装备,还是魏可千辛万苦积攒下来,唯一一点的是bu枪,那是因为那措自己能生产。 第550章 内沙尔废墟 魏可猜得一点不错,正在战斗的双方,不仅技战术水平低,战斗意志、战场纪律等等,统统很糟糕。 摩洛哥皇家陆军很快逃跑了。 留在原地的蓝人部队,似乎非常开心,许多士兵一边欢呼,一边对空鸣枪庆祝胜利,打得分外热闹,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又一次发动了更凶猛的进攻,刚才更甚。 魏可三人趴在山坡,往前观察。 魏可看的没意思,返身坐在了地,心里暗骂。 如果这些士兵是他的部下,他早冲去揍人了,这仗打得黏黏糊糊,除了浪费子弹,起不到一点效果,这帮败家孩子,拿子弹根本不当钱,好像炸爆竹只听了个响。 魏可觉得无趣,身边的杰克却看得津津有味,嘴巴里嘀嘀咕咕,恨不得跑去开枪过瘾。 相之下,赛伊拉却是另一种表情。 她害怕得两只小拳头不由自主捏紧,悄悄往魏可怀里缩。 “魏,我们现在怎么办?” 赛伊拉一副十分担心的模样。 魏可拍拍她的后背,安慰道:“别担心!这些家伙是在开枪胡闹。如果给我一支步枪,足够的子弹,像前面这样的家伙,我一个人能消灭一百个!” 魏可真不吹牛! 一百个是底线,当然了,估计没等对方死掉一百个人,剩下的早跑得没影了。 赛伊拉满脸崇拜地盯着魏可道:“你是个英雄!” 这时候,杰克也坐了回来,好问道:“魏,你不是要回m甸吗?难道你是个m甸人?我在看到新闻了,前段时间m甸北部也在打仗,好像打得也很凶!不知道和西撒起来,哪个更有趣?” “呵呵!” 魏可冷笑道:“打仗怎么可能有趣?打仗是要死人的,炮弹会把人炸得血肉横飞!子弹打在人的身,会让你断手断脚,躯体炸出碗口般的大洞!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枪林弹雨永远死去了!” 魏可说的声音低沉。 赛伊拉吓得脸色大变,连杰克表情也不自然。 但,杰克依然怀疑道:“会有那样惨吗?我看得很清楚,刚才的战斗打得很激烈,似乎也没死人?魏,你这么厉害,难道也参加了m北战争?你能给我讲讲吗?” “你一定不想看到战争的真实场景!战争,永远你想的更残酷!” 魏可并没有直接回答杰克的问话。 杰克很聪明,他仔细盯着魏可的脸看了看。 “魏,我觉得你是个真正的军|人!你的眼睛旁边的伤疤,会不会是战场留下来的?” 眼睛旁边的伤疤! 严格地说,魏可眼角的伤疤,已经让他破相了,那一条蚯蚓般凸起的疤痕,十分显眼,让他的脸庞更增添了一份杀气,尤其是当他瞪眼的时候,很少有人敢与他对视。 赛伊拉仰头盯着魏可道:“你到底遇到过多少危险?你的胸口也有一道深深的伤疤!” 赛伊拉说着,已经伤心得有点眼泪汪汪了。 魏可被弄得没办法。 他故作轻松道:“好了!一名战士身留下几道伤疤,那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不是想知道我眼角的这道疤痕吗?走吧!咱们边走边说,其实,一个人真到了战场,也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了!” 这时候,前面公路的蓝人部队,在一番庆祝之后,也开着车,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魏可三人继续赶路。 到了这个时候,杰克已经很确定,魏可亲身过战场,他哪里能忍得住好心,一个劲催魏可说打仗的故事,还有赛伊拉也同样很好。 魏可不得已,只得将他与八名掸家族士兵相遇的那一战,随口说来。 随着魏可的叙述,无论是赛伊拉还是杰克,全都听傻了。 一对八! 在狭窄的山林小道狭路相逢! 战斗的结果,对方八个人全部丧命,魏可活了下来,唯一留下来的,是魏可眼角的这道疤痕。 哪怕魏可说的简单,两个人也是心惊肉跳。 杰克震惊道:“那才是真正的战斗啊!怪不得,在货舱里的时候,你敢迎着哈达威的刀冲去!我算是明白了,你们m甸那里才是真的打仗,西撒这里简直不算什么了!” 魏可摇头叹息。 “杰克,只要是战争,都是残酷的,没有例外!你之所以没有觉得残酷,只是还没有身处其而已!” “也许你是对的!但是,魏,为什么要有战争呢?” “为了和平!” 这一次,魏可说得斩钉截铁。 杰克听了,若有所思。 为了和平! 这个答案听起来很矛盾,像赛伊拉那样的普通女孩,她听不懂,但杰克却能听懂,当他再次仔细观察魏可的时候,已经无确定,自己偶然遇的这个亚洲男人,他想象还要有故事。 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对于杰克而言,好像一个宝库! 魏可三人沿着那条公路往前走,他们选择的方向,是摩洛哥车队撤退的方向。 在走了半个多小时后,他们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小村庄,那里竟然还有正常生活的居民,杰克懂阿拉伯语,他很快打听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其一,这里的确是西撒,一个主权不明的争议地区。 其二,沿着这条路继续往前,恰恰是杰克要寻找的目的地,一个叫作内沙尔的小镇。 其三,这一地区发生交战的双方,是摩洛哥皇家陆军,以及一支叫作瓦赫兰民兵旅的西撒人武装,总部位于东面的瓦赫兰,双方打得很激烈,形成了拉锯战。 其四,内沙尔小镇也在打仗,似乎正是双方争夺的焦点地区之一! 得到这些消息,魏可很是头疼。 最终,三个人商量决定,依然按照原定计划,前往内沙尔! 在这个路边的小村子里,杰克用他仅有的一点钱,补充了一些水和食物,又给赛伊拉找来了一套当地人穿的衣服,是一件白色的袍子,还有一条头巾,把赛伊拉从头到脚包了起来,如此一来,赛伊拉不再引人注意了。 三个人终于在下午的时候,赶到了内沙尔小镇。 “我的天啊!这里怎么打成这样了!” 远远地,杰克呆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片焦土! 从小镇外的方向望过去,镇子里的房屋,被炸成了一堆堆瓦砾,到处都是残垣断壁,烧得漆黑的汽车,以及冒着青烟的破烂家具,这地方已经是一片废墟了。 第551章 兰州拉面 在一座废墟里,还有人能正常生活吗? 答案是可以 当魏可jin ru沙尔小镇,眼前的一切,连他也感到不可si议。 当魏可三人jin ru小镇后,他们看清了,在一些尚未完全倒塌的墙壁下,有人用篷布、木板等等东西,搭起了一些低矮的窝棚,然后将窝棚当作家,住在这里。 魏可三人走近,附近的人都惊讶地盯着他们观望,有人手里拿着dao或者棍子之类,保持警惕。 魏可向杰克使个眼,杰克会意,连忙前询问。 不一会,杰克兴冲冲回来了。 “我的朋友在这里这下咱们有救了” 朋友。 听见杰克如此说,魏可更加好,这里的环境连贫民窟都不如,如果杰克的朋友还住在这里,一定也是和这里的其他人一样,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能有什么本事帮到他们。 魏可跟在杰克的后面,踩着地的瓦砾往前走,突然,他一下子愣住了。 他看到了什么? 在前面的一堵倒了一半的墙壁那里,飘着一面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啊 这面旗子并不大,差不多一张板凳面的宽度,但确实是一面货真价值的五星红旗,小风着,旗面展开了,这样的一块红非常耀眼,看得很清楚。 “杰克你的朋友是什么人?” “哦其实我也是通过另一个朋友介绍的,这人据说是个人,在这里开饭店” 人 在兵荒马乱的西北非开饭店 话说,这个被炸成废墟的沙尔小镇,还怎么能开饭店,魏可真是好到了极点,他见过的人事不少,但对于杰克的说法,还是感到不可si议。 魏可背着赛伊拉,跟在杰克后面,又往前走了一段。 突然,他们两个人都站住了。 他们已经来到了飘着五星红旗的断墙下面,然而,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怎么也无法继续往前走。 断墙下面,被清理出了一片空地。 空地,面对面架起了两条长木板,有一帮人正在兴高采烈地吃饭。 准确的说,是两帮人,左边的长木板后面,坐的是五个穿浅彩服的人,右边另一条长木板后面,是四个穿着一蓝服的人,双方泾渭分明。 我的天 一边是摩洛哥皇家陆军,另一边是瓦赫兰民兵旅 这些人都是士兵,各自的武器放在脚边,却丝毫没有向对方开枪的意si,而是每人抱着面前的一只大碗,稀里呼噜往嘴巴里猛塞,吃得很香甜。 魏可提鼻子闻了闻,空气飘着的这股味儿,作为一个人,那是再悉不过,兰州拉面。 九个份对立,生死的属于不同阵营的士兵,正在和平地吃着兰州拉面 魏可差点把舌头咬了。 当真是一副景 这时候,那些士兵们也看见了走过来的魏可三人,有人好地扭头看看,并没有什么反应,继续埋头吃自己的饭,显然不想来管魏可等人的闲事。 魏可和杰克面面相觑。 杰克小心地前,ke气地向坐在最外侧的一名士兵询问了一句。 只见,那士兵头也不抬,用手一指断墙的后面,嘴里大声喊了一句道:“马” 随着他的这一声喊,断墙那里的缺口,快速钻出来一个年男人,这人显然是士兵口的“马”,一张圆脸,长得挺高挺壮,脸笑眯眯的表。 更有意si的是,他光着半,前却了一件防弹,脑袋顶还扣着一顶防弹头盔 “哟呵” 这年男人一眼看见了杰克,嘴里冒出两个汉字,然后快步走前,将手里的一双长长的木筷子,交到左手,伸出右手,操着洋泾浜的英语,对杰克热地开口。 “您是杰克船长先生吗?意大利人萨利托的好朋友?迎迎” 这是个人 哪怕东亚几个家人的长相很类似,魏可也一眼分辨出,眼前是个人。 再者说,挂五星红旗,做兰州拉面的,也不可能是其他家的人 “马先生,您好我是杰克船长。” 杰克已经开心地前,与这个年男人握手。 年男人同样很高兴,扭脸看见魏可,稍稍一愣,迟疑问道:“这位朋友是……” 魏可乐了,不等杰克介绍,连忙前道:“马老板你好我姓魏。” “唉哟我的天” 马老板的眼珠子顿时瞪圆了,随即开心道:“老乡啊这话怎么说的呢?在这个鬼地方,还能见到正宗的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来来赶紧进来再说” 马老板听见魏可用华夏语说话,乐得屁颠屁颠的 他们两个人彼此说话的口音,略有区别,魏可是标准的普通话,马老板带着一点西北的口音,然而,这一切都不是问题,正宗的人,一开口能知道对方的份。 魏可也很高兴,别管怎么说,见一个人,总其他人多了。 几个人来到了断墙后面。 这里又是一个别开生面的场所 一辆防弹的装甲车停在断墙的后面 当然了,这辆装甲车应当是报废了,一侧的外部装甲,被击穿了一个大洞,后挡板高高地掀了起来,里面铺着一薄被褥,被改造成了一个睡觉的地方。 在装甲车的旁边,一字排开,摆着两个液化气炉子,大锅里冒着热气,旁边还有案板。 这里是厨,马老板果然是个开饭店的。 “魏兄弟,你们一定饿坏了吧?我这里别的没有,有拉面,咱们吃了再聊” 马老板对待魏可,对杰克还要热。 开吃 魏可三人也是饿坏了,各自捧了一只大碗,蹲在地开动,一大碗的兰州拉面,里面的牛肉然占了一小半,这一碗面,足足抵得的两大份了。 还别说,马老板的拉面,做得真地道,和的味道一模一样 马老板见魏可吃得开心,蹲在旁边,摸出一根香烟点着,一边抽烟,一边笑眯眯看着。 “我说兄弟,怎么跑到西撒来了?美是你老婆?” “朋友。老马,你这生意做得太牛了,不佩服不行是这样的,我们的船在海海盗,船翻了,我们三个人弄了一艘小艇,跑到了这里。对了老马,你在这里做生意,有没有lu子,我想马回” 第552章 油画大师 这世界永远不缺人。 马老板,本名马如龙,前几年在东工,一个然的机会,到一名仗的雇佣兵,那人撺掇他去军营附近开小饭店,因为,在外仗的人,手头大方钱不心疼,却很难吃一顿有特点的可口食物。 从此后,马如龙改行做拉面生意了。 他有手艺,为人大方,到手头不方便的士兵,也不和人家计较,无论谁来了,坐下是吃,如此一来,竟然渐渐有了名气,短短的几年里赚到千万的家 两年前,马如龙跟着几个认识的雇佣兵,又跑来了西撒,依旧做拉面生意。 如今,原先的几个雇佣兵早跑得没影了,然而,他这拉面摊子又一次站住了脚,于是有了现在这副景,交zhan双方的士兵,全跑来他这里吃拉面,见了面全当没看见,各吃各的,吃完了抹抹嘴各回各的军营。 生意好 一碗拉面卖200迪拉姆,相当于近200元人民币,即便如此,ke人络绎不绝,当真是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 当然了,也有不的方面,除了危险是寂寞。 沙尔附近,一个会说华夏语的也没有,更别说人了。 “我说兄弟,反正你也来了,暂时走不了。你和你的小朋友,我每人出五十万的工资,你们都留在这里陪我。等这一仗完了,你的钱也赚到了,不好吗?” 每人五十万,两个人是一百万,马如龙果然豪。 旁边的赛伊拉听得懂华夏语,已经悄悄在旁边拉魏可的胳膊了。 她绝对希望留下来 魏可轻轻拍拍她的脑袋,又看向了马如龙。 “老马不好意si啊,我在真有事你给看看,真没办法离开吗?哪怕先让我去摩洛哥也行” “也不是没办法。” 马如龙虽然失望,还是压低声音道:“我在这里有了名气,摩洛哥那边有个老大,说简单点是个黑的,他在我这里设了个点有时候,仗的士兵弄到了古董,来这里换钱那种人你也知道,神通广大,你想去哪里都能办到。只不过,你得有那个……” 马如龙说着,伸出两根手指头捻了捻。 魏可懂了,要钱 这可麻烦了 现在的魏可无分,不要说让他钱买通摩洛哥黑|帮,如果不是马如龙,他连一碗拉面也吃不起。 等等,古董。 他没有古董,却有一幅从圣奥罗博物馆里顺手牵羊弄来的油画,既然能被博物馆用来展览,那一定是值钱的,说不准,这幅画能帮他度过难关。 “老马,我这里有一幅油画,不知道能不能值钱?” 魏可说着,从后腰里抽出一个小圆筒。 马如龙吃了一惊,立刻扭头大叫了一嗓子道:“哈伊姆” 只见,从断墙后面的角里,一个小老头探出头来看了两眼,用英语问道:“马,你有什么事?” “这个,我的朋友他有宝物” 马如龙指着魏可,连划带说,显然英语很不利。 噌 小老头哈伊姆,立刻神抖索,从角里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到了厨里,对着魏可下量一番,好问道:“小伙子,你有宝物?宝物在哪里?” 魏可觉得好笑,他的油画拿在手里,对方竟然还要问。 不过,魏可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将小圆筒递过去道:“哈伊姆先生,我拿来的是一幅油画,这幅油画非常珍贵是我家族里传家的宝物,如果不是到困难,不会轻易拿出来” “好好” 哈伊姆点头答应,小心翼翼将小圆筒接在手里。 看见对方的这副样子,魏可暗暗点头,这老头虽然不起眼,却真像一个负责收gou宝物的人。 只见,哈伊姆拿着小圆筒,左右看了看,小心地将圆筒封住的一头拧开。 滴答滴答 一串水珠从圆筒了出来,顺着哈伊姆的手指,滴在了地。 魏可的一张老脸,腾一下红了。 尼玛太不给面子了 刚才还口口声声说珍贵的宝物,现在却拿水来泡油画,这脸得啪啪地响。 杰克和赛伊拉都在旁边好地看,杰克直接乐了,连赛伊拉也悄悄捂着嘴,笑得肩膀一抽一抽的,他俩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圆筒一直带在魏可,被海水泡了。 哈伊姆的嘴角抽了两下,但他还是走到案板前,先用一块布铺了,才将油画慢慢抽出来,摊开。 随即,哈伊姆的眼珠子不会动了 魏可怪道:“哈伊姆先生,这幅画怎么样?” 哈伊姆依然没动。 杰克怪地凑前看了一眼,立刻惊讶大叫道:“拉斐尔这是拉斐尔-桑西的画作我的帝啊我绝对没看错拉斐尔与达芬、米开朗基罗,被称为意大利艺复兴三杰你然有拉斐尔大师的画作,这怎么可能” 拉斐尔-桑西? 魏可真不知道这位拉斐尔何许人也,但他知道达芬,也知道米开朗基罗 “是的正是拉斐尔-桑西” 魏可装作一本正经,严肃地补充一句。 他一点都不担心这是一幅假画,因为,这幅画是从博物馆里直接拿出来的,如果是一幅假画,圣奥罗的那家博物馆,早被人骂得关门了,谁敢拿赝糊弄人。 不料,小老头哈伊姆突然伸出颤巍巍的手指,蘸了一点油画边沿的水,放在嘴里尝了尝。 “哦神灵在” 哈伊姆转,举起拳头对着魏可怒吼道:“你这个邪恶的家伙恶棍你然用海水泡湿了拉斐尔大师的画作你难道不知道,这种珍贵的画作,每一幅都是无价之宝吗?你这是犯罪是对人类明的渎” 魏可给骂糟了。 不过,魏可的反应足够快,他迅速转到了哈伊姆的前,伸手抓住那幅画。 “哈伊姆先生,我认为你侮辱了我的人格,我不和你决斗了但现在,作为一位绅士,我决定保自己的名誉这幅画我不卖了我要把它带回家,好好保管起来,留给我的子孙后代” 绅士名誉 在场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尤其是杰克和赛伊拉,更是被惊得目瞪口呆。 如果说魏可是个勇士,他们信,但是绅士,似乎和他不搭边? “哦不我收回刚才的话” 仅仅过了一两秒钟,哈伊姆慌忙大喊道:“这位尊贵的绅士先生,我向您道歉如果我的口不择言冒犯了您,愿真主责罚我但请您一定要将这幅画转卖给我” 第553章 图尔卡勒 魏可很后悔,自己没能顺手多拿几幅画出来。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这幅拉斐尔的油画,被哈伊姆出了一百万欧元的高价。 一百万欧元 即便如此,魏可看着哈伊姆乐得合不拢的嘴,也知道对方赚了,这幅画作的实际价值,绝对远远不止一百万,再往翻个一两番不在话下。 但,魏可也诈不出更高的价格了,再多的价格,哈伊姆死活不同意。 其一,这幅画被泡了海水,造成了一定的不可弥补的损伤。 其二,谁都看得出来,魏可的这幅画来lu不正 说的简单明了一些,你拿着一幅来的画,当然不能和别人正规拍卖价格相,能出到一百万欧元的价格,已经是看在马如龙和魏可是老乡的面子,否则,人家真可能找人来出手抢 魏可是个大方的人,这一百万欧元,他让哈伊姆开了四张现支票。 杰克和马如龙各自拿到十万欧元,魏可说得好,既然是朋友,见者有份,剩下的八十万,魏可自己拿三十万,最后面额最大的一张支票,魏可随手丢给了赛伊拉,给她当零钱。 五十万欧元的零钱 现场人人看了都眼红,赛伊拉更急激动得眼泪汪汪。 曾几何时,她连十欧元都要出卖自己的体,在刚才,当她听到马如龙开出百万人民币的高工资时,忍不住想留下来工,如今一转眼之间,她自己已经是一个几百万人民币的小富婆了。 “魏,太多了” 赛伊拉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动。 魏可亲了她光洁的额头,笑道:“我的赛伊拉,男人赚了钱给人,天经地义这点钱算什么,等以后条件允许的时候,我要让你像真正的主那样,人人羡慕” 这个逼装得 大家看得出来,他和赛伊拉两个人,的穿着都很一般,甚至说寒酸,然而,他这副做派却极其自然,绝对不像装的,而是此人天如此。 “魏兄弟,你这人真了不起” 马如龙伸大拇指赞道:“豁达的好汉子赛伊拉小能跟着你,真是享福了这样吧,晚这地方不安全,你们留在我这里过一,明天再和哈伊姆去摩洛哥。你们放心好了,哈伊姆这人做事很稳妥,有他领lu,lu无论到哪一方的人,都不会为难你们。” 话说,魏可卖出这幅油画,一百万是现,同时,哈伊姆还附加了一项免费服务。 为魏可三人办理签证手续,送他们去香港。 三个人? 没错,杰克船长,准确地说,真名叫作塞巴斯蒂安的这位西班牙冒险者,在听了魏可的讲述,又见证了魏可的神之后,突然对遥远的东方,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决定跟随魏可,去东亚看一看。 当天晚,马如龙做了一桌子菜,一行人在目沧桑的废墟里,吃饭聊天。 不得不说,此时的魏可,已经是个颇具魅力的人 即便是小老头哈伊姆,也想和魏可交朋友 杰克船长更不用提,他看得出来,魏可手悍的不像话,份神秘,对待百万欧元根本不当钱,随手理了,这样的一个人,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世界再也没有不普通的人了 第二天一大早,哈伊姆开来一辆破破烂烂的小汽车。 魏可辞别马如龙,带着赛伊拉和杰克,踏了前往摩洛哥的行程。 正如马如龙所说,哈伊姆虽然是黑|帮成员,办事很讲规矩,一lu他们到了数次盘查,盘查者的份各不相同,有摩洛哥的,也有西撒的,但哈伊姆出面,全都轻松搞定。 魏可顿时对哈伊姆高看一眼。 黑|帮? 黑|帮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人 别的不说,凭哈伊姆没有生出黑吃黑的心si,这人可交,这个世界其实没有好人与坏人的严格区分,在魏可看来,很多披着漂亮外的人物,反而不如摩洛哥黑|帮可靠 摩洛哥,图尔卡勒。 这个世界是如此怪,百里外的西撒火连天,而在百里之外的图尔卡勒,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 图尔卡勒是山区,在摩洛哥南部重镇马拉喀什的周边,属于一个很特别的旅游区,很多外的游ke,专程从马拉喀什赶来这里,参加一种叫作“阿特拉斯山脉大型徒步远征”活动。 傍晚时分,魏可手牵着赛伊拉,旁边还跟着杰克,三人走在街道。 在这里,他们很不起眼。 摩洛哥是著名的北非园,旅游业是这里的明星产业,在游人如织的图尔卡勒,魏可他们三个外人,顶多被人看作是一个来自不同家的临时游ke组合。 图尔卡勒同样也有一座阿拉伯广场,是仿效马拉喀什著名的阿拉伯广场而建。 其实在魏可的眼里,这样的广场是一个大集市,如魏可三人,在前面的广场,费500迪拉姆享用了一顿丰盛的阿拉伯烤肉,然后晃到广场后面的小巷里,一边散步,一边消食,这样的生活,对于刚刚经历过生死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魏,你是一个职业军|人吗?” 杰克总归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在西方,这是一个很隐私的问题,除非一个人自己愿意说,别人很少主动问,但两个人已经成为朋友,杰克主动问了出来,因为他实在好。 魏可笑道:“我是一个商人,名下有一家司。当然了,有时候也做别的事。” “商人?” 这一下,连赛伊拉也感到怪。 “魏,你是一位富豪吗?如果我跟你回到了m甸,你的朋友会不会看不起你?因为……我只是一个黑人孩,我听说在你们亚洲,像我这样的黑人孩,并不受人尊重。” 赛伊拉的神有些沮丧。 对她而言,她宁愿魏可是个普通人,因为,她已经深深了这个拯救她的男人。 这时候,前方街道的拐角,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 那是三个年轻人,两男一。 都是东方人的面孔。 “嗨那些人看起来是你的老乡,像你和马一样,是不是?你们把来自于一个地方的人,称作老乡?”杰克很开心地叫出声,往前走去。 魏可有些无奈。 这个杰克,似乎有点太爱凑热闹了。 魏可伸手把赛伊拉抱了起来,像抱着一个娃娃,托在怀里,让她的脑袋舒服地枕在自己胳膊。 第554章 韩菲菲 前面拐角处的三个年轻人,似乎矛盾不小! 严格地说,是其的两个大男孩产生了矛盾,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其一个身材稍矮一些,却长得健壮的,将另一个高个子的,逼到了墙角。 “菲菲!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高个子一边伸手抵挡,一边气愤地对站在旁边的女孩子高声嚷。 健壮的那个更生气了,伸手去掐高个子的脖子。 “他吗的!黄博老子告诉你,菲菲是我的!你个小白脸不是长得帅一点吗?自己守不住菲菲,怪得了谁?她现在愿意跟着我,你还追来摩洛哥干什么!再敢缠着菲菲,老子揍死你信不信!” “杜艾伦!别这么狂!总有一天你也会被她甩了!” “被甩了也不关你事!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菲菲现在听我话,老子让她干什么她干什么,你行吗?” 魏可连连皱眉。 异国他乡的,遇到几个本国人,怎么是这种事? 旁边站着的那女孩,穿着打扮很时髦,一头染成金黄色的长发披在肩头,身穿着一件乳白色的长袖衫,款式很修身,一看是料子很好的那种,下身短裙,唯一的缺点是裙子太短,居然赛伊拉当初的裙子还要短,堪堪遮住大腿根部,露出两条修长的大腿,脚是高筒皮靴。 女孩臂弯里挎着一只小巧的女式拎包,似乎并不着急,左顾右盼。 再看那两个大男孩,身的衣服也都很高档,起码魏可强太多了,应当都是不差钱的主儿。 “两位先生,需要帮忙吗?” 杰克听不懂华夏语,走前出声询问。 两个大男孩都不说话了。 杜艾伦往后退开,回到女孩的身边,警惕地打量着杰克,以及站在杰克后面,已经将赛伊拉从怀里放下,用手牵着赛伊拉的魏可。 女孩也在打量。 她的眼神快速在魏可身扫了一圈,顿时露出嫌弃的神色。 但她看向杰克的时候,脸立刻挂愉快的笑容。 “先生您好!我的两个朋友有一点小误会。请问您是哪国人,来摩洛哥旅游的吗?” 女孩用的是英语,声音明显有点嗲,还抬手撩了垂在肩头的长发。 站在旁边的杜艾伦不乐意了。 “菲菲!这老外看样子是个穷光蛋,你和他啰嗦什么!走,咱们再去前面的广场转转,你刚才不是说了,喜欢那件埃及法老的挂饰吗?我出钱给你买!” 杜艾伦说着,狠狠瞪了杰克一眼,伸手拉住女孩的手臂。 这时候,另一个叫作黄博的高个子,突然冲来,抓住了女孩的另一只手。 “菲菲!我才是最爱你的那个人,你不要跟他走!你想买什么和我说,再贵的东西我也给你买!” 两个大男孩,各自占据了一边。 “哎呀!你们讨厌啦!” 女孩生气地连连跺脚,娇嗔道:“你们两个做什么?人家是女生,你们怎么能这样粗俗?当着外国人的面这样,多让人瞧不起!我韩菲菲又不是没见过钱的土包子,让别人以为我在乎你们的钱!既然你们都想当我男朋友,那竞争,谁真的对我好,我喜欢谁!” 魏可差点把自己舌头咬了。 这个叫作韩菲菲的女孩,简直太尼玛强悍了! “杰克,我们走!” 魏可伸手拉住杰克,拽着他扭头走。 “魏!他们是你的同胞吗?你没看见他们要打架了吗?”杰克着急地询问。 “那让他们打,这种傻瓜,打死一个少一个!” 魏可不爽地丢出一句。 赛伊拉轻声解释道:“杰克船长先生,这个女孩不是很好!那两个男孩要打架,都是她在挑唆,我觉得她根本不喜欢其的任何一个人!” 赛伊拉能听得懂华夏语,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魏可夸奖道:“我的赛伊拉真聪明!” 听了两人的对话,杰克耸耸肩,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显然他依然不能理解遇到了什么事。 在这时,从身后的方向,突然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 “救命!” 魏可猛然回头。 只见,刚才还闹得不可开交的三个年轻人,已经被另一伙人团团围住,那是三个身穿阿拉伯长袍的男人,手里拿着刀,而吓得惊叫的,正是韩菲菲。 抢劫? 还有更令人诧异的,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包括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杜艾伦在内,他和黄博一起,两个大男孩全都吓得蹲在地,双手抱头,动也不敢动。 这两个家伙,全都放弃了抵抗! 韩菲菲更惨! 她的拎包已经被一个长袍男人抢在手里,而她本人,则是被另一个长袍男人,推得靠在墙壁,那男人一手举刀威胁,另一只手,从韩菲菲的短裙下面伸了进去,吓得韩菲菲拼命大叫。 “哦!真是见鬼!” 杰克的反应魏可还要快。 他转身冲了回去,一边跑,一边从腰里抽出了他的那支左轮手枪。 他们三个人是被哈伊姆领路进入摩洛哥,期间并未受到严格检查,杰克的手枪依然带在身! “住手!立刻举起双手!这是严厉警告!” 杰克大声发出命令。 三个正在实施抢劫的长袍男子,立刻全都傻了,他们根本想不到,会突然杀出一个外国人,而且手里拿着枪指住他们,随时可能开枪的模样。 唰! 三个长袍男子第一时间选择投降,乖乖将双手举起。 “别开枪!我们投降!” “哼!” 杰克气呼呼骂道:“你们这群败类!抢劫犯!怎么可以如此对待一位美丽的女士呢?你们全都应当被送进监狱!你们是一群该死的杂碎!” 魏可拉着赛伊拉,也赶回来了,见此情景放慢了脚步。 很显然,有了英勇的杰克,他一个人已经足以对付三个抢劫的家伙,无需魏可出手。 不料,在杰克制服了三名长袍男人的时候,从旁边的角落里,突然又窜出一个矮小的长袍男人,这人手里抓着一把尖刀,斜刺里冲出来,一眨眼扑到了杰克的身后。 危险! 魏可大吃一惊,立刻松开抓住赛伊拉的手,一个箭步往前冲出,抬脚踢! “啊!” 矮小男人一声惨叫,被这一脚踢得飞出去,翻滚两下,不动了。 魏可这一脚,含怒而出,踢得无凶残! 现场所有人都吓傻了,不知所措。 这时候,蹲在地的杜艾伦,突然爬起身,冲到韩菲菲身边,一把拽住韩菲菲的胳膊,慌忙道:“菲菲!这人怕是被踢死了,咱们快走!” 说完,拉着韩菲菲,拔脚跑。 另一个黄博的动作居然也不慢,爬起来,顺手抓起被丢在地的韩菲菲的拎包,也跟在两人身后跑了。 魏可和杰克面面相觑。 第555章 商务舱 三天后,从香港飞往海的际航班。nbsp;..com 魏可坐在商务舱的宽大座椅里,眯眼休息,边是依偎在他臂弯里的赛伊拉,脸甜蜜。 短短的几天里,魏可在地海折腾了一大圈,终于回来了。 话说,魏可在图尔卡勒的那一脚,果然是踢死了人,根据当地新闻报道,最后冲出来企图袭击杰克的矮个子歹徒,当场脾脏破裂,在送往医途死了 幸亏有哈伊姆帮忙,三人的照以最快速度办理完毕,他们也没有暴露,及时搭乘班机离开是非之地摩洛哥。 到了香港,杰克和赛伊拉再次被震惊了。 赶来机场迎接魏可的,然是鼎鼎大名的香港大亨彭昌盛 香港彭氏的大名,不要说以冒险者自的杰克,连赛伊拉都有所耳闻,因为,在很多埃塞俄亚人心目,东方是个遍地有黄的神地方,赛伊拉在一份画报,读到过香港彭氏大老板彭昌盛的事迹。 现在,魏可是香港彭氏的座宾 彭昌盛为什么如此给面子,亲自迎接魏可? 那当然是为了自己孙子彭少龙。 自从彭少龙去往那措,短短的时间里大,从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成了一个勇于创业的有志青年,这笔功劳,踏踏实实在了魏可的脑袋,彭昌盛对魏可感激不已。 东方人,非常看重自己后辈的成长,尤其是这种隔代亲 自家孙子懂事,对于彭昌盛这种巨富来说,简直送给他十亿八亿,还要来得 不过,魏可在香港仅仅逗留一日,再次搭乘飞机,目的地是海。 他必须要赶回。 根据那措方面传来的消息,关于〇七司将总部迁往一事,预想的速度要快,邓锋所在的部门,不仅愿望迫切,能量同样大,短短的时间里已经将一切手续办妥。 在两天前,那措方面安排的第一批人手,已经先期抵达。 这一次〇七司派往的主要人员,由蔡炳麟、李小道、沃嘎三人带队,分别负责经营、生产和安保,同期归的人员达到三十余人,这是一次大行动。 当然了,总部的实际负责人是魏可,由他掌控全局。 总部地址,汝州 没错,秦筱竹秦筱梓妹俩的老家,江南省汝州市,紧邻海,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经济城市,长江从城市的北部经过,境有两座设施完备的港口,勉符合魏可的要求。 时隔半年,魏可再次前往汝州,然有一种恍如隔世般的感觉。 前一次,他为了找寻秦筱竹而来,没找到自己的未婚妻,却到了小姨子秦筱梓,没成想,那一次的,给秦筱梓带来的化是巨大的,很难想象,当那个骗吃骗喝的问题,已经彻底了样,虽然依旧有些刁蛮,却早已没有了自暴自弃的踪影 现在,他不需要找寻秦筱竹。 但,秦筱竹的化,却令他感到心痛 她在鄙视他 她看着他的眼神,好像在看一个仇人 不得不说,魏可选择逃离那措,最主要的因素,是他不敢面对秦筱竹的眼神,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重新面对自己的未婚妻,这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体验。 他魏可也有害怕的事吗? 当然有,秦筱竹是他心里一道跨不过去的坎,前世的时候,她是她的人,也是唯一的人,两个人已经悄悄有了夫妻之实,而且,他们是真正的亲密爱人,曾经约定了要不离不弃。 “魏,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赛伊拉突然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抚摸魏可的眉头,似乎想帮他把紧皱的眉头舒展开。 这几天里,她总是在魏可的边,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喜仰头观察魏可的面部表,谁都要仔细,每当魏可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她总是立刻知道。 “没事没事,我很好” 魏知道自己走神了,一边安,一边伸头在赛伊拉的额头亲了一口,赛伊拉立刻开心了,使劲搂着魏可的胳膊,又往他的怀里缩了缩。 不料,后猛然传来一个人不屑的声音。 “现在这些小年轻,没羞没臊的大白天搂搂抱抱,太没养了” 这人说着,还重重呸了一声。 魏可的脸一僵。 不用回头,他知道是谁在说话,因为,他和赛伊拉的后排,坐着三个五十岁下的人,这三个人自从了飞机,一直叽叽喳喳,好像喜鹊一般说个不停 听她们说话的意si,三人刚刚从香港gou物归来,一番大采gou之后,都很兴奋。 三个人,领头的被唤作唐,似乎很有份,其他两个人都在拼命巴结,顺着她的意si说话。 是这个唐,突然开口训斥 魏可还真没觉得,自己和赛伊拉影响到了其他人 话说,现在这时候,恰逢五一黄周的末尾,从香港到海的航班员,不过,以彭氏的名头,买两张商务舱的机票,完全不在话下,魏可也觉得,商务舱的环境好一些,适合休息。 然而,他也没想到,自己很倒霉,三个人坐在他的后排,说话根本不顾及别人,吵得人脑壳疼。 “小” 魏可举手向舱门边的空乘示意。 空乘小立刻走过来,ke气道:“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吗?” 魏可道:“坐在我后面的这三位老龄士,她们说话声音太大了,请你提醒一下。这里是共场所,请她们克制,不要扰别人休息我觉得,这个请求非常合理。” 魏可不是个好脾气 坐在后面的唐三人,都是人,他懒得直接和她们直接对话。 不料,魏可话音刚,捅了马蜂窝了 “小佬骂谁是老龄” 坐在后排的唐,噌一下站起来,手指魏可大骂道:“你个小佬算什么东西看你穿的服,加一起不值一百块钱这位小,查查他的份,这种人有什么资格坐商务舱?我怀疑他是个骗子这种骗子也只能骗小姑娘,还是个黑鬼你们把他抓起来” 魏可的脸更黑了。 如果对方不是个人,他真想骂娘 魏可不好发作,赛伊拉见魏可挨骂,她可是不干了。 “老人丑陋没有礼貌” 赛伊拉的华夏语说的不太好,但简单的几个单词还是能说的很清楚,她扭转头,一字一顿,很认真地高声说了出来。 赛伊拉这一声“老人”出口,让唐的脸都了。 到了这个年纪的人,偏偏听不得别人说她老 现场几个人里面,唯有魏可穿着朴素,他是一很普通的运动服,虽说一百块钱有点夸张,但真要说起来,从头到脚的服,几百块钱而已,他从来也不在乎这个。 赛伊拉的扮很青靓丽 在香港逗留的这一天,魏可带着赛伊拉去选了服装、化妆等等,他舍得钱,都是贵的买,今天的赛伊拉,是一件九分袖的浅粉洋装,配一条露膝黑短裙,脚一双住膝盖的棕长筒靴,感带着俏皮,脖子还系着一条小方格围巾,大方。 除了肤较深,赛伊拉的外貌,完美无缺,简直美得冒泡。 第556章 纠纷 是非皆因口角起。 魏可终于知道,有些人碰不得,尤其对方是一群老人 随着他伸手抓牢唐的手腕,对面的三个人,立刻像发疯一般扑了来,又抓又挠,这股劲头然一点也不zhan士zhan场来得弱。 魏可一见不妙,一把将赛伊拉牢牢住,气得扭头一声大吼。 “都给老子住手” 他这一声怒吼,整个飞机的人,估计都得个哆嗦。 他是个凶人 唐等三人立刻吓得后退。 即便如此,这么短短的时间里,魏可为了住赛伊拉,又不能对这样几个人动手,被抓了几把,他皮糙肉厚倒是没什么,的一件运动服,质量太一般,一只袖子竟然被扯掉半边。 事有点闹大了,飞机的空警急匆匆赶来。 唐见空警赶到,胆气立刻壮了,不仅不赔礼道歉,然还口口声声说魏可人,叫嚣着让空警抓人,另外两个人,也在一边不依不饶,纷纷指责说是魏可在恃凌弱欺负人。 空警向空乘小了解况后,显得很为难。 这事一点不复杂,双方因为口角起了冲突,虽然魏可的模样凶了一点,却是唐等人大声喧哗在先,然后又骂人,还动人,而魏可并没有动手,只是抓住了唐的手腕而已。 你都动人了,还不允许别人抓你手腕吗? 恰恰在这时,其的一个人,将空警拉到一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紧接着,空警突然了度,向唐敬个礼,又回面对魏可,神得严肃起来。 “这位先生,请出示你的份证” 查份证 魏可不傻,顿时明白过来,那位唐的份,估计不简单 赛伊拉气愤道:“警官先生是这三个人无故殴人,我的朋友是为了保我你如果要检查,也应当先检查她们的证件我怀疑你滥用职权,我要投诉你” 赛伊拉说英语,利多了,她说话的口吻然有点职业的味道。 空警有点尴尬。 但,这名空警对待赛伊拉的度,只是稍稍ke气了一点,坚持道:“这位小,您是外籍友人,如果需要投诉,那是您的权力。不过,请您不要干扰我的工作。” 这句话听起来不是味道 啥叫外籍友人? 魏可隐隐觉得,这空警一定是顾忌唐的份,想胳膊肘往偏里拐了。 魏可一点不在乎,掏出一个小本子递了过去。 照 他现在是个m甸人 由于去往意大利的时候,魏可用的是m甸份,他这一lu,都是使用貌昂丹拓的名字,这一次从香港回,也继续用了假份,没有改回魏可可的名字。 空警见到魏可的照,脸顿时难看了。 “请问,您真是m甸人吗?” 这么一眨眼的功夫,空警对魏可的称呼,然由“你”成了“您”。 魏可心里有气,冷冷道:“你自己不会看吗?” 这一次,他干脆用的是英语。 空警的脸更尴尬了,他能听得懂赛伊拉的英语,当然也听得懂魏可说的话,勉向魏可举手敬礼道:“这位先生,我想应当有一些误会,请您原谅这样吧,我向几位士解释一下。” 空警的度化,反而让魏可觉得憋屈。 他真没想到,他的貌昂丹拓的份,要魏可可的份,来得高贵 然而,事实是如此,当那位唐得知魏可的份之后,虽然不意地嘟囔了一句“一个穷m甸人有什么了不起”,却也没再坚持让空警抓人。 “先生,您的服撕破了,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我拿的是份证,是不是没有这种待了?” 魏可老实不ke气反问一句。 空警低声赔笑道:“兄弟,我听你的口音,也是在长大的吧?你别为难我了好不?实话说吧,这人你惹不起,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也说了,看在你拿外照的面子,不想把事搞大” 魏可然无言以对。 再闹下去,似乎反而是他矫了 事暂时告一段。 魏可和赛伊拉两个人,被空乘换了座位,坐得距离三个人远远的。 飞往海的一lu,魏可脸铁青。 赛伊拉见魏可绪不佳,乖乖地坐在他边,一个字不敢多说。 航班抵达海机场,赶来接机的是武二和杨刚,两人看见魏可当然高兴,但见到了被魏可牵着手的赛伊拉,立刻吃惊得嘴巴合不拢了。 那措的老大,什么时候在开场合里,牵着一个孩的手? 这孩然是个黑人老外 杨刚心眼活泛没敢吭声,武二却憨憨问道:“老大,这小黑是谁?” 啪 魏可一巴掌抽了过去,怒道:“你个夯货这是赛伊拉小,谁敢对她不礼貌,我扒了他皮” 武二顿时老实了,规规矩矩对赛伊拉鞠躬行礼。 赛伊拉吃惊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当她看见大块头的武二对自己行礼,眼神悄悄露出喜悦的表,作为一个份尴尬的人,来到陌生的度,其实她的心里也忐忑,这时候终于相信,魏可不是拿她当作“货物”,而是真正当作一个“人”,并且是爱的人。 哪个人不想得到男人的宠爱呢? 赛伊拉暗暗下定决心,这辈子守在宠爱她的男人边 四个人来到了停车场里。 杨刚这次回的任务,是给魏可当司机,汝州不那措,出行没有汽车不方便,杨刚原本在混过,手有功夫,又懂得的规矩,担任这个职务再合适不过。 杨刚开来的是一辆奥迪a6,规矩,低而有面子。 巧合的是,他们这辆奥迪a6的旁边,恰好也停着另一辆奥迪a6,两辆车都是黑,一模一样,而且,另一辆车同样也挂着“江e”牌照,明显是从汝州赶来接人的。 当魏可等人走向汽车的时候,飞机的那位唐,也出现了。 唐的前面走着一个外表悍的保镖,那保镖帮唐拖着行李箱,走向了另一辆奥迪车。 两帮人见面,彼此都很不 不过,当唐看见魏可边的武二和杨刚,尤其是武二那门板似的材,不由得脸一,没敢再啰嗦一个字,而是快速钻进汽车,让保镖开车离开。 “哼” 魏可冷哼一声,指着那辆车的车牌道:“刚子,回去后帮忙查一查,这辆车车主是谁?” 杨刚立刻点头答应道:“老板知道了” 第557章 魏老板归来 汝州市工业园区,陆涸镇, 话说,方面为〇七司准备的厂,在陆凅镇,这里也属于汝州市工业园区的范围,只是地段较偏远,位于工业园区的东北角,远离市区。 最近十几年,汝州市工业园区发展势超猛,是全的明星工业园! 哪怕是陆凅镇这地方,也是寸土寸! 由市区前往陆凅镇的主干道,叫作东方大道,临近镇区的道lu两侧,是一座座厂,这里也被叫作陆凅镇工业园,率属于汝州市工业园区管辖,是一个二级工业园。 此刻,在一显眼的厂区门口,有一群工人在忙碌。 他们正在把大门一侧外墙的一面大牌子拆下,换一副新的大幅铜牌,被换下来的是“汝州市亨瑞电子有限司”,准备换的新牌子是“外商资〇七工业股份有限司”。 好牛逼的名称! 还有更牛逼的,在大名称的下面,印着一行小字:“解放军总装备部协作单位”。 显然,这是一家来头不小的司。 沃嘎穿一很漂亮的黑保安制服,站在门前,往外面的大lu张望了一眼,然后,扭头对工人们喊道:“都利索点!我们老大马要到了,要是他老人家看见司牌子都没有,说不准要发脾气!” 工人的小头目过来,讨好道:“沃嘎队长,你们老大肯定很了不起吧?” 沃嘎骄傲道:“我们老大当然了不起!行了,司刚搬家,一堆装修的活儿,你们干活麻利点,有的是让你赚的!我们老大最不喜的是黏黏糊糊,你自己看着办!” “哎哎!谢谢沃嘎队长您提醒,改天我请您喝酒!” 小头目乐颠颠地跑开了。 在这时,东方大道的远,出现了一辆黑的奥迪a6轿车。 沃嘎眼尖,回头大叫道:“快通知蔡总!老大来了!保安队列队,都拿出神来!” 喊完,沃嘎一lu小跑,跑到了厂门前的lu边,望着越来越近的那辆奥迪车,他翘着脚张望,兴奋地直搓手,一张嘴乐得合不拢,像个孩子似的。 周围的工人们面面相觑。 这家司的保安队长,平时是个严肃刻板的人,什么时候见到他这种表了? 另外,足足十名穿黑制服的保安,也迅速从旁边屋子里冲了出来,一个个喜气洋洋,分作两排,神抖索地站在厂门两侧,将两只手背在后,跨立姿势站好。 这派头好威风! 小头目眼珠一转,喊道:“咱们也别乱,都排好队!那位被沃嘎队长称作老人家的,一定是这家司的大老板,都别犯傻!一会儿大老板老人家来了,都给我鼓掌迎,听明白没?” 工人们齐齐答应,排队站在了保安们的后面。 很快,奥迪车到了厂区门前,稳稳停住。 沃嘎三步并作两步,兴冲冲跑前,恭恭敬敬拉开了后车门。 “报告!〇七司总部安保部经理,沃嘎,向您报到!” 沃嘎立正,举手敬礼。 紧接着,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从车走了下来,这人半穿了件很普通的圆领汗衫,一件运动服搭在手臂,笑看向沃嘎,伸手在沃嘎的前捣了一拳,又伸出双臂,给了沃嘎一个热的熊抱。 两个年轻人,像好朋友一般抱在一起。 站在旁边的小头目,以及他手下的工人们,全都傻眼,连鼓掌也忘了。 这人是大司的老板? 好年轻! 看去然保安队长还要年轻,而且,这副穿着也太朴素了,如果这人不是从奥迪车里下来,其他人见了他,估计能把他当作一个干活的工人,因为,这人长得黑黑的,穿件汗衫,普通工人也不到哪里去! 魏可回来了。 他和沃嘎见面之后,走向了列队站在那里的十名保安。 这些保安,全都是从那措立团里选出来的zhan士,将是新司安保部的核心成员,魏可记忆力好,十个人间,然全能说出大概的名字,最起码知道对方出自哪支部队,他一个个和保安们着招呼。 凡是被魏可叫出名字的人,一个个兴奋不已。 如果不是这次来到,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魏将军记在心里了! 奥迪车,赛伊拉好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不仅是魏可与保安们的见面,让她好,还有眼前这家工厂,宽阔的大门,周围一圈安装有铁栅栏的围墙,向厂区里面看过去,迎面是一幢四层的办,外墙漆成漂亮的天蓝,还有办后面的整齐厂。 这真是一家货真价实的大司! “魏”真是大老板! 看到此此景,赛伊拉愈发有种不够真实的感觉,她曾经根据魏可的行为方shi ,悄悄猜测过魏可的真实份,哪怕他是和圣奥罗小镇的光头鲍泽类似的人物,她也认了。 但,现实告诉她,“魏”完全是个有正大光明份的人,而且是个大人物! 很快,魏可带着沃嘎,走进了厂区,杨刚开着车,缓缓跟在后面。 一行人来到了办门前。 “可可你终于回来了!” 秦筱梓如同一只小燕子一般,飞快地从办里跑了出来,她穿着一件翠绿的连裙,笑脸如,要说普通孩子很难把翠绿穿出靓丽,但这件服穿在秦筱梓,恰好衬托出她的俏皮和开朗。 跑在秦筱梓前面的是一团灰的影子,那是小。 魏可从那措离开的时候,小没有跟着他,除了魏可,小只能接受秦筱梓,所以,当魏可不在的时候,小自然跟在秦筱梓边,也到了汝州。 嗖地一声! 小练地蹿魏可肩头,唧唧直叫。 秦筱梓也跑了来,她似乎有些害羞,没有像以往那样,直接扑在魏可的,而是紧紧拽住他的服,仰头笑眯眯地盯着魏可看,小脸蛋红扑扑的。 “可可,你怎么突然去了意大利?” “有点急事去理。筱梓,回去见过你父母了吗?还有你呢?” “哼!我没有!这不是刚刚回汝州吗?我要扮得漂漂亮亮回去见我爸妈,还有,你不是还没回来吗?对了,意大利好玩吗?我都没去过,下次你一定要带我去!” 秦筱梓很开心,却突然疑地看向魏可后,问道:“咦?她是谁?” 这时候,赛伊拉已经从车下来,站在魏可后,好地看着秦筱梓,两个孩子的目光对在了一起。 魏可不由得一阵紧张! 第558章 秦筱梓吃醋 〇七公司所在的这片厂区,原本属于一家外资电子厂,厂区内的设施完备,现在,〇七公司入驻,有些布局和装修需要重新整理,整座办公楼内非常忙碌。 沃嘎在前面领路,将魏可领往顶层,他的办公室安排在那里。 一路,魏可有些心不在焉,匆匆与一些从那措过来的熟人打招呼,闷头往前走。 秦筱梓拽着他的衣服不松手,似乎生怕他又逃走了。 她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扭头盯着赛伊拉看,满脸的狐疑神色。 女人的直觉是可怕的! 很快,秦筱梓的目光,闪出了一丝不善的味道,因为,赛伊拉被她看得有些慌神,不由自主加快脚步,走在了魏可的另一侧,稍稍拖后半步,紧跟在魏可的身后。 什么时候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会和魏可保持如此近的距离了? 在那措的几个月里,能如此近距离跟在魏可身边的女孩子,仅有她秦筱梓一个! 这是她秦筱梓的专利! 再者说,赛伊拉虽然是黑皮肤,却打扮得很漂亮,尤其是一张脸蛋柔和而生动,眼睫毛特别长,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身材也很健美,绝对她更********。 这一切,都让秦筱梓生出敌意,似乎自己心爱的玩具,被别人抢了。 来到魏可的办公室,杨刚有心眼,放下行李拉了武二一把,又对沃嘎使个眼色,三人赶紧退了出来,躲在门外站岗,因为,这气氛有点不对劲啊! 果然是不对劲了! “赛伊拉小姐,请问你和可可是怎么认识的?” 秦筱梓张口问。 赛伊拉张口结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恰恰在这时,小欢从魏可的肩膀探出小脑袋,唧唧地叫了两声,又用脑袋轻轻去拱赛伊拉的胳膊。 秦筱梓脸色大变! 她很清楚小欢的脾气,平常的时候,小欢绝对不会对除她之外的任何一个人表示亲热,好像现在这样,小欢用脑袋去碰触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这是表示亲热,也是从没有过的事! 秦筱梓的小脾气一下子爆发了。 “小欢!不许你去碰她!” 秦筱梓一声大叫。 这一声叫得很响,小欢的智商足够,吓得一缩脑袋,钻进魏可的怀里,与此同时,赛伊拉也本能地往魏可怀里躲,好像在意大利和西撒的时候那样,魏可是她唯一的依靠。 然而,这一幕看在秦筱梓的眼里,让她的眼圈唰一下红了。 “你!你们!” 秦筱梓的声音里带了一点哭腔,扭头一看,顺手从旁边沙发抓过一块靠枕,举在手里,对着赛伊拉冲了去,举起靠枕打,哭道:“打死你个小狐狸精!一定是你在诱惑我家可可!” 赛伊拉猝不及防之下,吓得啊一声惊叫,蹲在了沙发旁边。 魏可也傻了,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 秦筱梓像一只发怒的母狮子,举着靠枕一下下去打赛伊拉,赛伊拉不敢反抗,双手抱着头,被打得蜷缩在沙发边,浑身瑟瑟发抖。 魏可突然猛醒过来。 这还了得! 他愿意宠着秦筱梓,却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发疯去欺负赛伊拉! “筱梓你给我住手!反了你了!” 魏可一伸手,一把提起秦筱梓,顺手把她丢在沙发,一手按住,另一只手举起,啪啪两巴掌,抽在秦筱梓的屁股,把她打得哎呀一声惨叫。 安静了。 秦筱梓敢动手打赛伊拉,却不代表她不怕魏可,被打了,趴在沙发不敢动。 赛伊拉悄悄抬起头,缩在沙发旁边,眼圈红红的。 秦筱梓趴着,眼泪却啪嗒啪嗒掉下来。 “可可……你为了这样一个女人,你打我!我的命好苦……”秦筱梓呜呜哭着,两只小手去抹眼泪,立刻把自己哭成了一张小花猫脸。 魏可尴尬了。 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该劝哪一个更好。 这时候,房门口响起一串脚步声。 魏可扭头一看,老混子蔡炳麟鬼鬼祟祟一伸头,立刻又吓得把脑袋缩了回去。 “蔡总你进来!” “老板,您有什么吩咐?” 蔡炳麟苦着一张脸进了门,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干脆低头看地。 魏可咬牙道:“蔡总,这位是赛伊拉小姐,她懂五国语言,是咱们公司急需的人才!这样吧,赛伊拉小姐以后在你的部门工作,咱们以后要和国外做生意,懂外语的人很必要。” 蔡炳麟眼珠子转转,连忙保证道:“老板您放心,我一定把赛伊拉小姐照顾好!” 这老混子,绝对已经猜到什么了! 赛伊拉也是个乖巧的人,听见魏可如此说,从沙发边站起来,向蔡炳麟鞠躬道:“蔡总您好,我叫赛伊拉。以后请您多多关照。” “唉哟使不得!” 蔡炳麟慌得连连摆手,急道:“赛伊拉小姐,您别和我客气!我是老板手下一个打工的,您到了总部,我都听您的!您说怎么办我怎么办!” 魏可气得鼻子都歪了。 好嘛,这老混子已经把赛伊拉当作老板娘了! “蔡总,赛伊拉是到你的部门去工作!她是你的助手,你先帮赛伊拉小姐安排住宿,让她好好休息,我们一路从欧洲赶回来,大家都累了。” 蔡炳麟这才松了口气,依旧小心翼翼地把赛伊拉领了出去。 临走的时候,赛伊拉委屈地咬着嘴唇。 魏可也没办法,他知道,赛伊拉估计是误会了他和秦筱梓之间的关系。 其实,何止是赛伊拉产生误会,当初在那措的时候,除了楚红柳,其余人都以为秦筱梓是他的“女朋友”,现在秦筱梓这么一闹,估计全公司的人都要在心里犯嘀咕了。 嘀咕什么? 不外乎是说他魏可脚踩两条船! 已经有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朋友,居然又带回来一个黑人女朋友! 想到这里,魏可直挠头,这事情真没法说了。 “可可,你不会真的和那个女人……那什么了吧?” 秦筱梓声音幽幽的。 魏可苦笑道:“筱梓,赛伊拉也是个苦命的人,你以后不要欺负她好不好?你是不知道,我当初在意大利遇见她的时候,大冷的天,她连一双鞋子都没得穿,饿得两天没吃饭!我要是不救她,她这辈子完了。” “哼!” 秦筱梓气哼哼道:“我知道你心好!你这个人表面冷酷,是见不得女人落难。当初你帮映雪姐,也是觉得她可怜,是不是?你连她一分钱都没要,还卖菜赚钱养活她!其实,像你这样的男人,太优秀了,你有别的女人我不反对,但你以后一定要对我好!” 魏可听傻了,居然不知道如何接话。 秦筱梓悄悄瞄一眼魏可,得意道:“怎么样,被我猜心思了吧?映雪姐说的很对,男人优秀了花心!在这个世界,好男人有几个女人不算什么,只要他对你好行!可可,我的屁股被你打得好痛,你帮我摸摸。” 第559章 闭关 第559章闭关 魏可最终没敢去摸秦筱梓的屁股。 生气了,抓过来揍两巴掌是一回事,主动去摸,却是另一种性质! 现在的他已经够麻烦了,再去主动摸秦筱梓,非得摔进火坑里,以后如何面对秦筱竹呢? 魏可找了个正当的理由。 他要去找李小道,研究新产品开发,这件事刻不容缓。 魏可丢下秦筱梓跑了,随即找到李小道,并且下达了死命令,在接下来的24小时内,无论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谁也不得干扰他,他要闭关。 闭关! 这借口听起来实在牵强,一个普通人,你又不是玩修仙的,有什么必要闭关? 所有人得知这个消息,都悄悄露出会心的笑容。 他们英勇无敌的魏将军,也有搞不定的事,如这一次,将军带回一个漂亮的黑人小妞,秦秘书吃醋并且发飙了,据说是当场打了那小妞,于是,魏将军不得已把自己关了起来。 你再是英雄,也难过美人关! 当然了,凡是从那措跟过来的人,大家的想法都是一致的,将军有几个女人,那算是事吗? m北不同于国内,一方势力老大,三妻四妾不算事! 所有人当,唯有李小道是个例外。 “老大,你太神了!这又是一张宝卷,和我那张不一样!” “这叫天师宝卷,据说共有三张。这一张宝卷,应当是一百多年前,被意大利人弄走的,放在他们的博物馆里。嘿嘿!我得到消息后赶了过去,把它抢回来了!小道你仔细看看,认得面的字吗?” 天师宝卷,每一卷三幅图,图下有字。 精准符!燃烧符!融合符! 当李小道勉强辨认出三幅图的名称,两个人都很惊讶。 相于前一张宝卷的醒神、护身、魅惑三符,现在这张宝卷记载的三种符,仅仅从名称判断,显然更难理解其功效,让人摸不着头脑。 如说精准符,如何精准,又让什么东西变得精准? 燃烧符。 这东西更难理解! 简单想一想,古人对于一切能燃烧的东西,都是心存敬畏的,假如有一张符,随时能燃烧,这或许是一件宝贝,然而,相同的东西放在现代,却只能是废渣。 一张能燃烧的符,甚至连一只简易打火机都不如! “咱俩也别瞎琢磨了,先把符画出来,再慢慢研究。总不能是没用的东西吧?” 魏可画符,速度当然很快。 这一次的三种符,笔画与前一次相同,也是分别为100,200和300笔画。 魏可首先选择了最简单的精准符,开始研究。 短短的一个多小时之后,第一张成功的精准符,在魏可的笔下问世! 如何知道成功了? 不知道! 反正魏可感觉这张符成功了,当最后一笔完成,黄表纸显露出一道光晕,一闪而逝,紧接着光晕隐入黄表纸内,这种现象,与他制作醒神符、护身符时一般无二。 然而,魏可和李小道两个人,面对这张已经成功的精准符,却是面面相觑。 以往的醒神符,贴在胸口处有感觉,护身符,能够大着胆子用刀扎自己,以此来测试功效,但,面前的这张精准符,仅仅从名称,却完全猜不出它能有什么用途。 “小道,咱俩分工,符由我来画。至于怎么研究嘛,全靠你了!” 魏可也是没招了,干脆将任务丢给李小道。 李小道苦笑道:“老大我尽量!” 魏可这一闭关,当真闭关了足足二十四个钟头! 当然了,他不能不吃不喝,而是躲在李小道的实验室内,任何人不见,唯一有权进入这个房间的,仅有李小道,他到了饭点给魏可把食物端进来。 〇七公司大老板终于回来了,却一个人躲进实验室里,这可把很多人急坏了。 幸好,公司里的日常管理有蔡炳麟,安保方面有沃嘎,短时间内,工厂不需要正式进入生产阶段,仅仅是打扫卫生、安装设备和建立健全一些规章制度而已,缺了魏可也不是大事。 第二天,魏可蓬头垢面,从实验室内钻了出来。 好嘛,一群人全等在门外! 除了蔡炳麟和沃嘎、杨刚等人,还有一位陌生的年男人,以及夏雨。 “呀!这位是貌昂老板吧?您好!我是陆凅镇工业园区的办公室主任,我姓郝。是这样的,我们园区管委会张主任,听说您回来了,想和您见个面。您看,什么时间合适?” 年男人首先迎前。 这人看向魏可的眼神怪怪的,估计是被魏可的外貌吓着了,却还是客气地说明来意。 园区管委会主任,那是地头蛇,这个面子得给! “郝主任,您好!您看我这一身,要不这样好不好,下午两点,我去拜访张主任。” “好的好的!貌昂老板您先忙!” 郝主任显然不愿意多停留,匆匆转身走了。 蔡炳麟连忙凑前,着急问道:“老板,公司的规章制度,由那措那边的华专员整理出来了。还有,〇七公司这边的职能部门组成,人员配置,都需要您批准。另外,总部这边还需要招收工作人员和普通工人,主要用于健身器生产车间,以及公司的正常运作……” 魏可听了直挠头。 他伸手打断道:“蔡总,你是总部的执行总经理啊!这些事情你自己决定行了,要不,认命李小道当生产副总,认命沃嘎当管理副总!有事你们三个人商量,最后由你拍板!实在搞不定了,你再来找我!” 蔡炳麟大吃一惊。 “老板……您这么信任我?” “废话!我不信任你,能用你当执行总经理吗?你放心大胆地干,咱们公司结构简单,出不了什么大事!” “哎哎!老板您放心,我蔡炳麟豁出命去,也要让这家公司兴旺发达!” 听了魏可的话,蔡炳麟的眼泪都要落下来。 他是个诈骗犯出身! 如果魏可不知道他的身份,这么说还好理解,偏偏,魏可对于他的一切都很清楚,甚至于,魏可还知道,他蔡炳麟不是个简单的诈骗犯,而是从年轻时开始,走南闯北骗了大半辈子的诈骗犯。 假如不是周围有其他人,蔡炳麟能当场给魏可跪下! 这是一位真拿他当自己人看的好老板啊! 魏可见到蔡炳麟的表情,自然知道他心所想,立刻前揽住蔡炳麟的肩头,安慰道:“老蔡,我愿意用你,是信得过你这个人!别人怎么看你我不管,我反正看好你!过一段时间,〇七公司需要调整股权,所有重要成员,都将有奖励股份,其有你那一份!” 股权调整。 魏可等人建起这一家〇七公司,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但现在看来,这家公司不想赚钱也难,于是,魏可在与楚红柳、张团荣商量之后,决定对这家〇七公司,采取正常的经营手段。 第560章 偷! 第560章 偷!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刺得魏可不由得一眯眼。 他醒了。 一具柔软而滑腻的娇躯,使劲拱在他的怀里,赛伊拉的一条手臂露在被子外面,抱住他的脖颈,这副姿势有点怪异,但魏可知道,这是埃塞俄亚女孩本能的反应,她恨不得一直把自己腻在他的身。 不得不说,他们已经相互迷了对方的身体。 对于这一点,魏可也不由得有点自豪。 很多人都认为,东方男人在身体方面偏柔弱,尤其在那方面,不如其他人种,然而,魏可绝对没有那种困扰,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左臂带来的身体变化,他的欲望极强,强到了以赛伊拉的体质,也不得不努力迎合,在一次次满足之后,才将他推欢愉的顶峰。 在这样的过程,他们两个人的身体和心灵,已经深深刻了对方的烙印。 “啊!您醒了吗?” 赛伊拉突然睁开眼,想支撑身体爬起来。 魏可轻轻搂住她的细腰,让她重新偎在自己怀里。 “赛伊拉,这样紧紧地躺一会。” “嗯!” 赛伊拉闻言,乖巧地答应一声,把自己的脸颊,紧紧贴魏可的胸膛。 魏可的一条手臂搭在她的后腰,感受着她身体传来的惊人的弹性,还有那滑腻的肌肤,不由得内心里又升腾起一股燥热的冲动,让他自己也觉得有点荒唐。 我的老天!自己这具身体真是变态! 这时候,赛伊拉显然也感觉到他的身体变化,悄悄将一只小手探了下去,贴着他的小腹,一路往下。 “别乱动!” 魏可吓了一跳,连忙出声阻止。 赛伊拉的脸,居然露出了一些失望的表情,却赶紧把手臂移,环住魏可的腰。 魏可忙安慰道:“赛伊拉哈尼(甜心),我今天下午有工作。” 赛伊拉这才露出欢喜的表情,仰头盯住魏可的脸,悄声道:“魏,我喜欢你叫我哈尼。那么,我们以后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那个姐姐会不会生气?” 显然,赛伊拉最担心的还是秦筱梓。 魏可苦笑道:“其实,秦秘书和我不是那种关系。只不过,她的身份很特殊,我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哈尼,今天委屈你了,我们以后当然要在一起,但最好是瞒着秦秘书。” 这句话说的,连魏可自己都别扭! 赛伊拉虽然疑惑,却赶紧连连点头,兴奋地小脸都红了。 “魏,我知道了,她是你最疼爱的人!我不会和她起冲突,哪怕她再打我,我忍着。她只是用靠枕来打我,一点儿也不疼。真的,我没有觉得委屈!” 魏可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了。 两个人搂在一起,温存一会儿,魏可狠心推开赛伊拉,从床爬起身。 这间屋子,是蔡炳麟办公室后面的一间休息室。 要说这老混子真会享受,刚刚来到这家工厂,第一时间让人给自己布置了这个房间,却不料,他自己一次没用过,听说魏可想要找地方补一觉,把魏可请到了这里。 紧接着,赛伊拉悄悄溜了进来! 人都说男人最刺激的是偷,今天的魏可,好好享受了一把! 这事情连魏可自己都觉得荒唐,以他这具身体的身份来说,他连一个正式的女朋友也没有,又是在自己的地盘,却需要偷偷摸摸,好像一个小偷,害怕被人抓住。 不过,这感觉果真很刺激,很爽! 自己是不是变坏了? 蔡炳麟的这间休息室里,不仅有床,还有一间小小的卫生间,魏可钻进来,以最快的速度冲了澡。 当魏可冲澡的时候,赛伊拉裹着一条床单,光脚站在卫生间的门口,痴痴地盯着他看。 反正都是“老夫老妻”了,魏可一点不在乎! “魏,你真强壮!咦?你的左手……” 直到这个时候,赛伊拉才注意到了魏可左手的不同,由于魏可平时总戴着一只手套,连左手手腕都被遮住,除非有人强行脱下他的手套,否则不会发现他的秘密。 “嘘!” 魏可竖起一根手指,悄悄道:“哈尼,这是我的一个小秘密,你千万要替我保密。我的这只手练过一种国功夫,颜色退不掉,我不想让别人觉得怪。” 赛伊拉却兴奋道:“你的这只手很漂亮!” 难怪了,魏可的左手是浅灰色,恰好与她的肤色有些接近。 等洗完了澡,魏可准备换一身新衣服的时候,脸色稍稍有点尴尬。 无他,这套衣服是杨刚帮他拿来的,而为他准备这套衣服的人,却是秦筱梓,因为,她在那措是他的秘书,到了汝州依旧还是,包括魏可的服饰方面,全部由秦筱梓负责,那不是魏可要求,而是她主动愿意。 包括袜子和内裤,全都有了! 魏可手忙脚乱穿戴完毕,没敢让赛伊拉来帮忙。 一件雪白的长袖白衬衫,前胸一侧的纽扣旁边,有一条显眼的深蓝色竖条纹,再配一条浅灰色长筒西裤,这副装扮十分简洁明快,很干净。 不过,当魏可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时候,自己也吃了一惊。 这叫人配衣裳马靠鞍,此时的魏可,活脱脱一副成功男士的模样,虽然外表依旧显得年轻,但他长相硬朗,看去显得沉稳,又带着一丝堂堂正正,尤其胸前一道深蓝色,同样也不失洒脱。 说起来,秦筱梓配搭衣服的眼光真不赖! “魏,你太帅了!” 连赛伊拉也禁不住连声称赞。 帅? 魏可觉得很好笑,没想到有一天,他也能和这个字搭边。 魏可从休息室悄悄溜了出来。 总经理办公室内,仅有蔡炳麟一个人趴在桌子忙碌。 当蔡炳麟抬头看见魏可,也被魏可的这一身吓一跳,讨好道:“老板,您不去当明星真是可惜了!要是您出马,那些演电影电视的奶油小男生,不得活活饿死?” 魏可气得瞪眼。 蔡炳麟吓得一缩脖,转身去开了办公室的门,贼头贼脑往外面看了两眼,缩回脑袋道:“老板,秦秘书不在,您赶紧走!刚才杨刚那小子来电话了,他在楼梯那里等您。” 魏可闻言,顿时萎了。 这事儿闹得,蔡炳麟一个当总经理的,帮他看门,像防贼一样! 魏可老脸一红,低头快步走到了外面的走廊。 杨刚和武二,正在楼梯口等着。 魏可刚刚出现,秦筱梓居然突然从旁边一间办公室里钻了出来,她化了淡妆,一套宝蓝色的西装短裙,脚穿着半高筒的靴子,手里还提着一只小巧的拎包,一副标准的办公室女郎打扮。 秦筱梓围着魏可转两圈,看得魏可心里发毛。 “嗯!这么穿着还行,有点像我老板!” 秦筱梓点头自言自语,又突然问道:“可可你刚才在哪里睡午觉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魏可慌忙遮掩道:“这事儿等会再说!我们快点动身,第一次见陆凅镇的父母官儿,咱们是客,不能太失礼了。说好了两点钟,最好能早一点到!” 561.第561章 遇邓寅春 陆凅镇工业园,听着不起眼,其实级别不低,属于副县级单位,由于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外企数量众多,在汝州市工业园区范围内,也是一家排名靠前的工业园。 园区管委会大楼,修得漂亮! 这里仿效的是西方式的管理制度,管委会没有围墙,数幢造型各异的漂亮高楼,形成一个开放的环形,无论什么人都能直接走到大楼下,显得十分亲民。 当然了,高楼入口处,有保安执勤,除了服务大厅,都必须登记才能进入。 魏可一行四人,乘坐的还是那辆奥迪,由杨刚开车,熟门熟路进了管委会区域,直奔一幢十几层高的流线型建筑物,那是管委会主楼,显然,杨刚对这里已经较熟悉了。 秦筱梓和魏可并肩坐在后排,她小心盯着魏可看看,突然用小皮靴,狠狠踢了魏可一脚。 魏可扭头。 只见,秦筱梓将手里的一张纸,举到他面前。 白纸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迹:“再有下次,我揍你!” 除了这一行字,竟然还有一幅手绘的漫画,画的是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手里挥舞一根扫帚,而另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子,撅着屁股趴在地,老老实实一动也不敢动。 还别说,秦筱梓的这张画,画得惟妙惟肖。 她大学里学的是传媒,绘画什么的也算半个专业,随手涂抹很像那么回事。 魏可禁不住低声笑道:“我有那么胖吗?” “我说有有!” 秦筱梓对着魏可龇出满口小白牙,做凶恶状,接着自己也悄悄笑了。 魏可顿时也觉得心里暖融融的。 秦筱梓这个女孩,小脾气是坏了一点,却胜在开朗活泼,小脾气来的快,去得更快,和她在一起,你很难因为她的偶尔耍小脾气、霸道不讲理而生气。 “咦?那不是邓校长吗?他怎么在这里!” 秦筱梓突然惊讶地看向车窗外。 魏可连忙扭头去看。 果然是邓寅春! 此时的邓寅春,依然是一身灰色山装,鼻梁架一副眼镜,手里抓着一只旧皮包,几乎和当初在四川马头镇见到的时候,一模一样,魏可一眼认了出来。 邓寅春是曾经的马头镇小学校长,魏可有感于他为学校的孩子们,向自己当镇长的学生下跪,邀请他前往那措。 后来,邓寅春和许燕联系了,约定在广州见面,却再没有露面。 这时候,汽车已经开到了主楼楼下。 站在主楼入口旁的邓寅春,神态似乎有些卑微,他正在点头哈腰,对着一名保安央求着什么,那保安有些不耐烦,挥手让他离开,但,邓寅春坚持着不走,一手抓住入口处的横杆,向那保安鞠躬。 一时之间,魏可心里有点发堵。 当初他见到邓寅春给李荣建下跪的时候,心里很不舒服。 一个教书育人的小学老师,为了给学校修校舍,被逼向自己曾经的学生,当了镇长的李荣建下跪,无论这种行为是不是恰当,此人的人品都令人尊敬! 没想到,第二次见到邓寅春,他居然又在求人! “停车!” 魏可喝令一声,推开车门,大步走了过去。 在这时,魏可下车,从主楼的大厅里,管委会办公室郝主任快步走了出来,老远向魏可伸出手,热情喊道:“貌昂先生,您真是准时,张主任让我专程在这里等候您!” 郝主任满面笑容,非常热情。 魏可不得已,停下脚步与郝主任握手。 这时候,秦筱梓已经一路小跑,从魏可身边跑过,一把扶住邓寅春,高兴道:“邓校长!您怎么也在这里?我是小秦啊,咱们在马头镇见过面。次您没有去广州,许燕姐还伤心来的!” “啊!你是秦秘书!” 邓寅春扭头看见秦筱梓,立刻把她认了出来。 秦筱梓欢快道:“邓校长,不仅我来了,我们老板也来了!” 邓寅春抬头看的时候,魏可已经走来,对着邓寅春鞠躬道:“邓校长您好!” “啊!使不得!” 邓寅春慌得摆手道:“您不是那位给马头镇小学捐资助学的貌昂老板吗?您是大好人啊,也是大人物!我老头子哪里能受您鞠躬!应该我老头子,代学校里的娃子们,给您鞠躬!” 说着,邓寅春要低头给魏可鞠躬。 魏可连忙伸手拉住。 “邓校长,您这让我无地自容了!您是道德高尚的老教师,我一个年轻后辈,给您鞠躬是应该的!” 走在魏可身后的郝主任,见此情景脸色大变。 他犹豫片刻,出声问道:“貌昂先生,您也认识邓老师?” 魏可点头道:“认识!不仅认识,我还非常敬佩邓校长的人品。几个月前我们在四川见过一面,当时我邀请了邓校长,想请他去我们那里,当小学校的校长!” “这……” 郝主任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邓寅春突然前,紧紧拉住郝主任,央求道:“您是管委会的领导,是不是?我见过您!求求您,帮我通报一声,我想见这里的张主任!我的女儿冤枉啊!你们这里的领导,要给我女儿做主!” 说着,邓寅春的眼圈红了。 郝主任苦笑着看了魏可一眼,又叹气道:“邓老师,你的女儿的事情,领导们早知情。但!请你体谅一下,我们也没办法啊!能帮你们的,我们已经做了,经侦那边,不是已经对你女儿不起诉处理了吗?不瞒你说邓老师,那是张主任亲自去说了好话的!” 不起诉处理? 魏可大吃一惊,他对于这方面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所谓的不起诉处理,并不代表一个人无罪,恰恰相反,那是有罪,只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公检机关放弃对一个犯有罪行的人,进行继续侦查和审理。 邓寅春的女儿,是个罪犯? “邓校长,这是怎么回事,您和我说说!” “哎!貌昂先生,是因为这件事,当初我没有去广州。我的女儿她是好人,她冤枉啊!” 话说,邓寅春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叫邓兮卿,名字起得秀丽,人也聪慧,大学考一所211名校,毕业后来到汝州,进入外企工作,后来结婚,又有一个女儿,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买了房有一辆小汽车。 如此有出息的女儿,让邓寅春收获了无数艳羡的目光。 不料,在邓寅春办理完退休手续,一道晴天霹雳当头砸来! 邓兮卿涉嫌经济犯罪,被抓了! 当邓寅春赶来汝州,邓兮卿已经暂时被释放回家,但她的状况想象更惨,在她被抓期间,老公悄悄卖了房,带着钱跑了,她一个人带着女儿,开车去超市的时候,被一帮混混强行拦住,汽车被砸,有人用一根棍子,狠狠打了邓兮卿的腿,造成她小腿骨折。 可恨的是,殴打邓兮卿的混混,警方并没有抓住,据说是畏罪潜逃。 邓寅春自己也没什么钱,带着女儿和外孙女,住进了附近的城村,幸好有很多原先企业里的工人帮忙,邓兮卿一边养伤,一边等候自己案件的处理。 “什么人那么狠毒!用棍子打断邓姐姐的腿!邓姐姐的公司呢?公司里没人管吗?” 秦筱梓气得大嚷。 邓寅春垂泪道:“是那家公司!那家公司叫亨瑞电子,公司里要开除大批工人,伪造证据!我家兮卿是人事经理,她可怜那些工人,把资料偷偷拿出来了!因为这件事,公司里把她告了!那些打了兮卿的混混,肯定是公司指使!可恨那公司老板已经出国跑了!” 魏可听了,大吃一惊。 亨瑞电子不是他们那片厂房的原单位吗? 如果真按照邓寅春所说,他女儿邓兮卿很可怜,虽然做法不一定合适,却一定是个好人! “郝主任,我暂时不能去见张主任了!请您代我向张主任道歉,我改日再来拜访。现在,我要陪着邓校长,去看看他的女儿邓兮卿!” 562.第562章 邓兮卿 雨巷。 江南地方,很多具有诗情画意的名称,雨巷村是其一,这里临近陆凅镇,原本是个很偏僻的所在,后来东方大道被打通,陆凅镇工业园区成立,雨巷村成了一处热闹的地方。 无他,这里的房租便宜! 一家三四口人,租一间平房,每月四五百元能搞定,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汝州市工业园区,再想找到一处类似的地方,那也不容易,更何况这里距离厂区近,下班方便。 但,便宜了你不能太讲究居住条件,既想省钱又要住的舒服,那不可能! 当汽车开进雨巷村之后,不得不停在了路边,因为,前面的道路太窄,汽车过不去。 魏可等人下了车。 魏可和秦筱梓,一左一右搀扶着邓寅春走在前面。 直到此时,魏可才注意到,小老头邓寅春,当初在四川的时候又显老了,短短的两三个月,不仅腰背有点驼,头发也花白了一多半,看去真是个半截入土的老人。 可怜啊! 国的老人,往往儿女心较重,自己女儿原本是个骄傲,却突然遭逢大难,换了哪个老人也受不了,也难怪邓寅春到处求人,除了求人,他也没别的办法。 魏可他们这一行人,走在狭窄的道路,许多人都跑出来看热闹。 “邓老师,你家来朋友了?” 显然,邓寅春在这里的人缘很好,不少人主动来和他打招呼。 邓寅春勉强挤出一点笑容,给周围的人介绍道:“这是我以前在四川认识的朋友,是个m甸老板,人很好的!” 邓寅春似乎在一遍遍重复“人很好”。 然而,当很多人听到“老板”这个称呼,眼睛里顿时多出了一种东西,那是明显的敌意。 “呸!狗屁的老板!看这人穿得人五人六,一定诈了很多工人血汗钱!” 魏可耳朵灵,已经听到有人在低声咒骂。 的确如此!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穿着都很朴素,好像这里歪歪倒倒的住房,仅能勉强遮挡风雨,相之下,魏可和秦筱梓两个人,一身的穿戴显得很与众不同。 他们穿得不奢华,但衣服料子很好,一看知道是很档次的名牌服装。 “嘎公!” 在魏可觉得脸发烧的时候,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突然从前面一间棚子里跑了出来,牵住邓寅春的衣服下摆,怯生生盯着魏可和秦筱梓看。 这小女孩长得可爱,身穿一件旧红袄,梳着羊角辫。 邓寅春慌忙停下,摸着小女孩的头道:“妞妞乖!快些叫人,这是叔叔,这是阿姨!” 妞妞转动乌溜溜的大眼睛,立刻很懂事地对魏可甜甜道:“叔叔好!” 还没等魏可回答,秦筱梓已经蹲下身,笑嘻嘻道:“妞妞真乖!我不是阿姨,我是你姐姐!叫声姐姐,姐姐给你买很多好吃的东西,你想吃什么,姐姐给你买!” “真的吗?” 妞妞的眼神一亮,细声细气道:“姐姐你长得好漂亮!” 秦筱梓立刻喜得眉开眼笑。 她伸手把妞妞抱了起来,开心道:“妞妞真聪明!妞妞最有眼光!以后我是你姐姐了,姐姐不仅给你买好吃的,还给你买好多漂亮的花衣裳,把咱们妞妞打扮得和姐姐一样漂亮!” 看见秦筱梓的孩子气,不仅魏可笑了,连邓寅春也有了笑模样。 几个人进了小棚子。 这里,是一个分外寒酸的“家”! 小棚子是临时搭出来的,用作厨房和堆放杂物,有一个小煤球炉,在小棚子的后面,入眼能看见,是一间仅有四五个平米大小的平房,墙壁脱落,光线昏暗,里面除了摆下一张床,已经不剩太多地方。 这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拄着拐杖,从小屋里走了出来。 “爹!这是谁呀?” 邓兮卿警惕地盯着魏可等人看,紧接着看见了笑嘻嘻抱着妞妞,站在后面的秦筱梓,立刻吓得大惊道:“妞妞快下来!看把人家衣服弄脏了!” 她口叫着自己女儿,却是在担心女儿的安全! 魏可能看得出来,邓兮卿对他和秦筱梓很戒备,并不喜欢看见陌生人。 “邓姐你好!我是邓校长的朋友,以前在四川的时候认识,这次是顺路过来看看。” 魏可赶紧很客气地叫起了邓姐。 邓寅春也道:“闺女,这是在马头镇捐资助学的貌昂老板。他是大好人啊!当时镇里没钱给修校舍,貌昂老板知道后,当场给了我六根金条!我邓寅春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次见到这么仁义的大老板。今天我们在管委会遇见的。” “啊!原来是貌昂先生,真不好意思,您快请坐!” 邓兮卿闻言,顿时像是松了口气。 地方太小,又暗,小屋里是没法坐的。 魏可随手拉过一条长板凳,和秦筱梓并排坐了,秦筱梓还把妞妞抱在怀里,两个人虽然年纪相差很大,却已经成了一对玩伴儿,妞妞显然很喜欢这个刚刚认识的漂亮大姐姐。 几人对坐,魏可一时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时候,一群人突然跑了过来,呼啦围在了小棚子外面,虎视眈眈盯着魏可等人。 “你们做什么!” 站在旁边的杨刚和武二,顿时警惕地堵住门口。 邓兮卿着急喊道:“小叶!我这里没事,这几位都是我爹的朋友,过来看我的,不是坏人!” 那群人领头的,是个长得矮小的青年。 这青年听了邓兮卿的话,憨厚地摸摸脑袋道:“邓姐,我们听说有老板来了,以为不是好人。邓姐你有事喊一声,我们这些人别的本事没有,再不会让你被人打!” 说着,这群人稍稍往后退了一点,却并不离开。 魏可若有所思。 “邓姐,你在这里人缘很好啊?” “哎!” 邓兮卿叹口气道:“小叶他们这些工人,都是我去广西大山里招来的。说起来我对不住他们啊!他们干活老实!刚来的时候,水土不服,好多人生病。在厂子里,老板为了降低工资,逼着他们办了劳务派遣。后来,还想歪招,要开除他们!这让他们怎么活呢?” “劳务派遣?” “是啊,是在汝州工作,劳动合同却挂在广西。工资给得低,还没有保障,想开除开除!” “这种事,管委会不管吗?” “没法管啊!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批广西工人,又没什么技术,只能吃亏!” 魏可懂了。 怪不得,邓兮卿不惜偷了公司里的资料,来帮助工人。 要说邓兮卿这事做的,不合法理,却有人情味儿,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看看周围的工人知道,人人心里有杆秤,如今这个社会,工人们愿意为人事经理出头,已经很少见了。 “可可,邓姐姐是好人,你帮帮她!” 秦筱梓突然拉拉魏可的衣服。 魏可点头。 “邓经理,如果有一家公司,愿意继续聘请你当人事经理,你愿意吗?” “那怎么可能?我做了那种事,身有了污点,自己知道后果,再也不会有老板愿意用我这种人了。我也想明白了,等腿伤养好了,我带着妞妞,跟我爹回四川老家去。” 邓兮卿说着,神情有些落寞。 魏可微笑道:“别人不愿意请你,我愿意!我出双倍工资!” 563.第563章 不说废话 魏可如今也是老板,却不是普通的老板。 钱?利润? 这些统统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人品! 〇七公司的产品全世界独一份,赚钱不是问题,邓兮卿此人,或许不是最满意的人选,然而,冲她不惜冒险为工人出头,魏可愿意用他。 他自己的公司,又不会去坑手下工人,根本不用担心邓兮卿再做出类似的事情。 听了魏可的话,邓家父女俩都傻了。 邓寅春问道:“貌昂先生,您的公司在哪里,在m甸吗?” 魏可笑着指指自己脚下道:“在汝州!巧了,我在国内的合作伙伴是解放军总装备部,他们拿到了亨瑞公司厂房的使用权。现在我公司初建,缺一个人事经理!邓小姐,如果你愿意,明天能来班!” 魏可说着,也不等邓兮卿同意,回头道:“筱梓打电话给蔡总,说我给他找到一位人事经理。” “可可你做得真棒!” 秦筱梓欢呼雀跃,对着妞妞的小脸蛋,叭地亲一口道:“妞妞,你妈妈有新工作了!” 妞妞不明所以,见到秦筱梓笑,自己也傻乎乎跟着笑。 旁边,邓兮卿的双眼,已经溢出了泪水。 邓寅春更是激动地双手发抖。 自己的女儿虽然大了,也是当爹的心头肉,这些日子里,为了女儿的事情,他急得头发都白了,却可恨自己没有能力,如今,女儿突然又有了工作,如何不让他欣喜? 邓寅春望着魏可,不由自主从凳子往下出溜。 魏可一把拽住。 “邓校长!老邓!你要是敢给我下跪,我和你急眼你信不信!” “哎哎!” 邓寅春赶紧坐好,却扭头悄悄擦自己的眼睛。 这时候,围在周围的工人们,也全都兴奋地议论纷纷,为邓兮卿感到高兴。 “这个老板真好!” “没听说吗?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队都和他合作,能不好吗?” “邓姐终于有好福气了!” 听到这些议论,邓兮卿也终于猛醒,不过,她还是咬了咬牙。 “貌昂先生,您不怕我再出卖公司利益吗?” “不怕!” 魏可哈哈大笑道:“要是我也做出那种混账事情,为了金钱,没有一点人情味!我欢迎你出卖公司利益!但有一点,如果公司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做对不起工人的事,你这个人事经理,必须恪尽职守!任何情况下,任何事情必须站在公司角度,你同意吗?” “貌昂先生,凭您今天说的话,我一定拼尽全力为公司服务!” 邓兮卿说的斩钉截铁。 好老板不常有,如此有人情味的老板,打着灯笼也难找! “让开让开!这里是邓经理的家吗?” 人群外,突然有人在问话。 紧接着,人群分开,几个人走到了小棚子门口。 走在第一个的是郝主任,他半侧着身体,小心地给身后一个年男人带路,这年男人也穿着一件白衬衫,器宇轩昂,颇有一番沉稳气度,一看不是普通人。 “貌昂先生,这位是管委会的张主任!张主任听说您来见邓经理,也赶来了!” 张主任。 陆凅镇工业园区的一把手, 魏可连忙站起身。 张主任前一步,向魏可伸手右手,态度温和。 “貌昂老板,听说你来了陆凅镇,我本想去你公司拜访,无奈工作太忙!这是小邓经理吧?哎!也怪我们管委会照顾不周,让小邓经理受了委屈!郝主任,你看看,小邓经理这里居住条件如此差,你们没考虑过吗?我们做园区服务工作的,不仅要服务好企业,也要服务好小邓经理这样的企业从业人员!一家投资环境良好的工业园区,不能缺了优秀的企业,同样不能缺少优秀的企业员工!” 一番话,说的义正词严。 魏可却听得有点头大,好像听了一场报告。 一旁的郝主任连连点头道:“主任批评的对!我们的确是疏忽了,这次回去后,一定把您的指示落实到实处!陆凅镇工业园区,是所有入驻企业的后盾,也是所有企业员工的后盾!思想工作应当常抓不懈……” 我晕! 这一句句说的很冠冕堂皇,却全是虚的,一句有用的没有! 魏可不耐烦了,打断道:“张主任,我想向您打听个事。我准备聘请邓小姐,来当我公司的人事经理,这个不违反有关规定吧?” “你想聘请她?可是,你们公司是总装备部的协作单位,她曾经……” “张主任,我聘请她,不违反规定吧?” “这个倒是不违反规定。管委会是为你们企业做服务工作,当然不能介入企业的内部管理。只不过,貌昂先生,你们公司虽然刚刚入驻,也是陆凅镇工业区的重点企业了,人事经理是重要岗位,是不是需要慎重一些?” 张主任的脸色颇有些难看。 魏可笑道:“张主任,我认为邓小姐是一名合格的人事经理,我看好她!” 这是不给面子啊! 旁边的郝主任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但碍于张主任在场,没敢开口。 魏可根本不管。 他扭头对邓兮卿问道:“邓经理,以前亨瑞公司的那批广西籍员工,还有多少人没找到新工作,生活困难的?具体的人数你清楚吧?” 邓兮卿立刻拄着拐杖站起,干脆答道:“共有五十一人!” “好!” 魏可点头道:“明天,由你负责将这批工人,全部登记造册,以〇七制造的名义,与他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另外,居住条件有困难的,也要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统计需要多少间住房。怎么样,能完成吗?” 现场所有人全都傻了。 邓兮卿惊讶道:“老板,您是说全部签订正式合同?还要统计住房?” 魏可皱眉道:“邓经理,我的规矩是不说废话!现在你是人事经理,我是老板,无需你来质疑我的决定。我问你的是,能不能完成我的安排?” 丁是丁卯是卯,一边是施恩,一边是立威。 魏可是个战士,喜欢直截了当。 邓兮卿也是精明人,立刻答道:“保证完成!” “那好了!” 魏可转向张主任,笑道:“张主任,原来亨瑞电子的那片厂房面积较大,我的公司暂时用不了。现在,这批工人的居住条件太差了,我想把一部分厂房,临时改为职工宿舍。这个违反规定吗?” “你是要……” 张主任半句话刚出口,估计是联想到魏可刚才所说的“不说废话”,忍住了,憋得很辛苦。 “没问题!临时改为宿舍,这个由你公司自行决定!” “好!那我代工人们谢谢张主任!” 魏可此话说出口,所有人的脸色都有点古怪。 尼玛!堂堂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干部,竟然被他一个毛头小伙子,逼得一句废话不敢说了。 但,周围的那些工人们,已经明白了魏可的意思! 他们很快能到新公司班了! 正式合同,那意味着工资会涨,还有正规的五险一金,那是正式工的待遇! 还不仅如此,他们的一家老小,也不用再蜗居在雨巷村受罪,可以住进职工宿舍,条件不一定太好,却起码要现在强多了! 好人啊!活菩萨啊! 不用再多议论一个字,所有人看向魏可的眼神,已经不同了。 564.第564章 心本善良 “张主任,这个m甸来的小年轻,说话也太冲了!真不懂事!我怎么觉得,这人有点当兵的愣头愣脑的腔调?张主任您对他一番好意,要不是您宽宏大量……” 郝主任陪着张主任,两个人从雨巷村走出来。 一边走,一边低声为自己的领导抱不平。 张主任皱眉道:“小郝啊,要时刻记牢,咱们是做服务工作的!这个人是m甸人,对国内的环境可能不太熟悉。再者说,他是面戴帽子下来的,我们要支持!不要小肚鸡肠,见不得别人有自己的想法!” “是是!主任教训的是!” 郝主任赶忙连连点头。 张主任又沉吟道:“小郝,这m甸小伙子也算是给管委会解决了一个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他自己吃亏,收留了那么多工人,这是个典型事迹!你回去后,找人整理材料,把这件事宣传一番,叫作陆凅镇新风尚!企业老板心系职工,陆凅镇经济大步往前跃!” “张主任好采!出口成章!” 郝主任连声赞叹。 张主任暗暗得意,但转念一想,今天似乎成了一个小年轻的点缀,终归有点不爽,挥手道:“走!回管委会!这家m甸〇七公司,既然是面戴帽子下来的,以后咱们尽量少插手!” 尽量少插手。 如果魏可听到了这句话,一定会乐得哈哈大笑。 他巴不得没人来管他! 要说他是个从国外来的愣头青,一点人情世故不通,那绝对不是。 他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无用处的溜须拍马呢? 又不是他自己要把公司搬到国内! 这家〇七公司,与普通公司不同,哪怕没人来特殊照顾他,魏可也不在意,〇七公司的产品不愁销路,只要没有人来烦他,他阿弥陀佛,所以,他是把自己装扮成不黯世故的愣头青了。 “可可,你刚才真威风!那个官样儿十足的什么主任,都被你吓跑了!” 邓兮卿的小棚子里,气氛完全不同。 秦筱梓像个顽皮的大孩子。 魏可笑道:“筱梓你可别瞎说,我什么时候吓人了?我是实话实说好不好?” 两个人说笑,旁边的邓寅春和邓兮卿父女俩,很惊讶地看着他们,因为,这时候的魏可已经变得很随和,但是他严厉起来确实很吓人,身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威势。 这个老板很与众不同! 他工作的时候严厉,平常时候又像个邻家大男孩! 不过,这年轻老板也只是相貌有些凶悍,心肠绝对是很善良的,你看他做的事情能知道,他宁愿自己吃亏,也愿意把工人照顾好,这样的老板已经很少有了。 让工人签订正式合同,那不需要增添大笔的费用吗? 厂房多了改为职工宿舍,更是天方夜谭,陆凅镇这里的厂房,拿出来出租是钱,有哪个老板舍得放弃出租厂房的收益,用来改善职工住宿条件? 更何况,他为之考虑的,只是一帮原本与他无关,生活窘困的广西籍工人! “邓姐,你的腿伤现在怎么样?医药费够吗?” “老板,我的个人私事,自己能解决好!老板您已经很照顾大家了,我的事情不能拖累公司,您是做大事的人,不需要为我再操心。” 邓兮卿赶紧保证。 她又不是刚刚毕业混社会的青葱大学生,知道公事私事的分别。 魏可却摇头道:“邓姐你这话说的不对,你现在是我的员工,我当然要为你负责!筱梓,你记得通知蔡总,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邓经理的宿舍,要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卧室。另外,邓姐的医疗费,公司全额报销!工作也不能太辛苦,半天工作半天休息,直到伤势康复。” 听到魏可如此说,邓寅春和邓兮卿父女俩又吓了一跳。 这待遇太好了! 哪有老板如此体贴手下员工的,难道是这位年轻老板,看作为女人的邓兮卿了? 绝对不能! 邓兮卿已经不年轻了,还带着一个孩子,她长得有些清秀,却无论如何不能与秦筱梓相,再者说,秦筱梓和魏可相互的称呼很随意,谁都看得出来,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 邓寅春急道:“貌昂先生,这怎么使得?您的钱也不是打水漂来的,我家兮卿一天班还没。” “邓校长,邓姐。” 魏可严肃道:“我的公司,包括在m甸那边的产业,始终抱着一个原则,但凡加入我们这个大集体的,都是兄弟姐妹!邓经理,我为什么聘用你?因为你对工人们好!我对你的要求,既要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又要把所有工人,都当作自家兄弟来爱护!” 兄弟姐妹,自家兄弟。 这一下,连邓寅春也想不通了。 这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老板吗? 魏可看出两个人的疑惑,淡淡笑道:“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你们慢慢清楚了。” 邓兮卿道:“老板,从今天开始,我邓兮卿这条命是公司的!” 经历过苦难的人,才知道珍惜。 邓兮卿曾经被自己的公司陷害,又被丈夫抛弃,人生走进了黑暗的低谷,却不料突然冒出来一位重情重义的好老板,没有较没有伤害,她立刻知道,自己必须牢牢抓住眼前的机遇。 几个人正在闲聊,蔡炳麟匆匆赶到了。 “老板,您是在哪里找到一位合格的人事经理?” 蔡炳麟虽然来得匆忙,形象却保持的极好,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着一身很有港台风的竖条纹衬衫和背带裤,与魏可相,更像是一位身价不菲的归国华侨,而且是一位儒雅的富商。 “蔡总,这位是邓兮卿邓经理。” 魏可立刻指着邓兮卿介绍,并把邓兮卿的基本情况,略略说了一遍。 蔡炳麟听了,气愤异常。 “哪里有那样的丈夫?当真是畜生不如!邓经理,你加入我们〇七公司,一切都不要担心了。老板他是个极好的人,我蔡炳麟活了一辈子,见过的人不计其数,但服老板他一个人!这是你的孩子妞妞吧?来,让老伯伯抱!多稀罕人的孩子,长得太疼人了!” 蔡炳麟一边骂邓兮卿的老公,一边去把妞妞接过来,抱着坐在自己腿。 邓寅春叹息道:“闺女啊,你这算撞大运了!貌昂先生和蔡总,都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大好人啊!你能有这样的好运气,进了貌昂先生和蔡总的公司,当爹的算是死,也能安心了!” 最善良的大好人? 魏可暗自苦笑。 这话说的却是拐到沟里去了。 他自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蔡炳麟也不是什么好人,而是个混迹大半生的职业骗子,假如邓寅春知道这些真相,他还能说出这句话吗? 但,魏可也不是很在意。 他自己的本心,一定是善良的! 连老混子蔡炳麟,在他看来,本心也还算善良! 565.第565章 精准符 “可可,晚我请你吃饭……还有我爸妈……” 当秦筱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表情明显很扭捏,粉面一抹红霞。 () 魏可却是给吓了一大跳。 “筱梓,既然你家在汝州,你这么久才回来,好好在家陪陪二位老人家。你请我吃什么饭,咱俩天天见面的,再说,算要请吃饭,也没有让你掏钱的道理……” “那你这个当老板的请!反正是今晚,酒店包厢我都订好了!” 秦筱梓咬牙,看她这模样,随时可能当场翻脸。 魏可怂了。 “这个请吃饭没问题!但是呢,李小道他琢磨出一点东西,那东西对咱们公司很重要,我必须赶过去一趟!要不你和二位老人家先吃着,我让蔡总作陪。等我忙完了再赶过去,你看行吗?” “不行!我请你,蔡总过去做什么?你再忙也不能不吃饭!” 拿蔡炳麟挡驾? 这招换成别人可以,拿来蒙秦筱梓,那没戏。 魏可咬牙,丑媳妇也有见公婆的那一天,秦家姐妹的父母,他是一次也没见过,现在既然已经来了汝州,迟早会见面,这一关躲是躲不过去的。 当然了,魏可也不是纯粹糊弄秦筱梓,李小道当真琢磨出一点东西。 精准符! 话说,天师宝卷所记载的符,一定有用,如醒神符和护身符,治病加防身,那么,古人研究出名为精准符的东西,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李小道思来想去,让他想到了一种古人常用的武器,弓箭。 现代生活很少用到弓箭,但弓箭的原理简单,只不过一条有韧性的弓臂,外加一根弓弦而已,李小道很快自己制作出一把粗糙的弓,再找根小木棍,是一套弓箭。 李小道开始进行试验。 准符被折叠成手指头大小,挂在脖子,没效果。 紧贴身体其他部位,依然无效。 最后,当李小道无意间,将折叠的精准符,粘贴在弓臂内侧的时候,效果出现了! 完全没有任何射箭经验的李小道,使用这把粗制滥造的弓箭,居然可以达到十八|九的程度,也是说,只要李小道经过一定的瞄准,他可以轻松射数米之外的目标。 这绝对是精准符起了作用! 第二张天师宝卷记载的精准符,是古代道士为了提高攻击力而创造,有了这种符,任何人经过简单的训练,立刻成为射箭高手,百发百。 当魏可赶回李小道的实验室,进行了再次验证。 果然,魏可稍加瞄准,一箭射五六米远处,挂在墙壁的一块小木板,木棍击打在木板,发出啪一声响,然后掉落在地,这与李小道描述的一般无二。 “老大,这种符是用来射箭的,绝对没错!” 李小道满脸的兴奋。 魏可却苦了脸。 射箭? 这东西放在古代或许有用,然而,现代条件下,即便是单发步枪都被淘汰了,你手里拿着一把弓箭,射得再准也没用,不等你拉弦,对方早把你乱枪打死了。 “小道,这东西估计也只能拿来玩玩了。还有燃烧符呢?有没有发现?” “呃!” 李小道闻言,失望道:“燃烧符更邪门了。说是燃烧符,但肯定自己烧不起来,算你拿打火机去点,符纸也不容易被点燃。真搞不懂,为什么要叫燃烧符!” 燃烧符,不是用来烧的。 这一下,魏可彻底变得失望了,看起来,他从意大利抢来的这张天师宝卷,用处还不如李小道那一张有用,最起码,不能立竿见影发挥任何作用。 “小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样吧,等你有空的时候想想,也不用太费心思了。” 魏可带着李小道,两个人又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放弃。 正如李小道所言,燃烧符的功效,实在毫无头绪。 到现在为止,魏可有了两张天师宝卷,其较为简单的四种符,他都能轻松制作,至于最复杂的魅惑符和融合符,以他的能力,依旧无法完成,当然只能暂时摆在一边。 这一趟意大利之行,到底是亏了! 除了捡回一个赛伊拉,顺便交到几个朋友,发了笔小财,最主要的事情却失败,不免让魏可有点沮丧。 出了李小道的实验室,秦筱梓居然等在门外。 “可可,时间刚刚好,咱们快走吧!” 秦筱梓倒是显得极兴奋。 魏可挠头道:“初次见伯父伯母,我这两手空空的,多失礼啊?” “有你这个人行了!” 秦筱梓过来拉住魏可的胳膊,使劲往外拽道:“不许再找理由!我离开家这么久,爸妈都生气了。你是我的老板,我爸妈看见你这么能干,大概不会生我气了!你不露面,我连家里也不敢回去!” 这道理也算靠谱。 话说,秦筱梓跑出来已经快半年了,一个大姑娘,这要是没个合理的解释,家里父母真不能答应,秦爸秦妈没去报警,已经算脾气很好了。 两个人匆匆出了门,魏可自己开奥迪,载着秦筱梓离开公司。 一路,秦筱梓兴奋地像只小喜鹊。 她指着道路两边的景物,给魏可介绍汝州市这些年的发展。 汝州,自古是江南名城,人杰地灵,只不过,历史的汝州只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小城,到了最近这些年里,汝州由于政策好,地理条件优越,辖区内的几座工业园吸引了数量庞大的外资,这才逐渐发展成为大市。 五六年前,汝州不过两百万人口,如今已近千万! 尤其汝州市工业园区,仿效西方式管理模式,园区内的道路宽阔整洁,绿化好,外观已经十分接近西方发达国家的小城镇,很了不起。 汽车途径大润发超市的时候,魏可道:“咱俩进去转一圈。” “啊?你做什么?” “买点礼物。” 魏可是随口一说,秦筱梓已经笑脸如花。 她嘴里说只要魏可去行,但,哪有女孩子不爱面子的,魏可給她父母送礼物,她当然乐意,紧紧拽着魏可的胳膊,恨不得挂在魏可身。 两个人进了超市,魏可也不问,拿眼睛一扫,对着一家店铺走过去了。 烟酒专卖店。 “小姐,这种2588的茅台酒,拿十瓶。还有软华给我来一箱。” 十瓶茅台,一箱软华! 秦筱梓已经傻了。 专卖店的销售小姐有经验,听了魏可的话,立刻前给魏可二人鞠躬,殷勤道:“先生,小姐,请到这边休息区座。小姐,请问您喝茶还是咖啡?我们这里有现磨的南美咖啡,保证您喝了满意。” 开玩笑的! 香烟一箱也叫一件,那是50条,再加10瓶茅台,这是一笔高达六万元的大业务,让人给你鞠躬,请喝咖啡,那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吗? 再者说,这一对年轻人,男的长相穿着……实在不咋滴! 女孩子漂亮,打扮得也美! 傻子也知道,必须把这女孩子哄开心了,这笔生意才能稳妥地做下来! “可可,这要花多少钱啊?还有,你知道我爸抽烟喝酒?” “你爸不有点抽烟喝酒的小爱好吗?你妈平时还看得紧,舍不得多花钱。你一走这么多天,买点好烟好酒,当孝敬你爸了!放心,我这次去意大利赚了些钱,花一点没事。” “咦……你怎么对我家事这样清楚?” “哦!那不是你对我说过吗?你大概是忘了!好了,咱俩赶紧买了烟酒,再去给你妈买点超市购物券,十万好了!你妈喜欢精打细算,让她自己想买啥买啥!” 566.第566章 不待见 汇海国际,五星级大饭店。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秦筱梓也是舍得,把吃饭的地点订在了五星级饭店,这里是工业园区档次最高的饭店了,当初秦筱梓带着魏可去的那家丽景大酒店,还要豪华得多。 魏可开着车,两个人进了汇海国际门前停车场,时间已经过了六点。 秦筱梓打了个电话,着急道:“可可,我爸妈已经到了,咱俩快点去!” 两个人快步了酒店门前的台阶,迎宾小姐迎前,客气向秦筱梓问道:“小姐,请问您有预订吗?” 说着,这迎宾小姐,用怪的眼神打量魏可。 秦筱梓眼尖,忽然诧异道:“可可,你怎么穿这一身来了?白衬衫呢?” 话说,这事情还真是魏可疏忽了。 下午的时候,他和李小道研究精准符,觉得身白衬衫容易弄脏,那是秦筱梓给他买的,舍不得,顺手把衬衫脱下,拿了一件李小道的工作服套在身。 李小道的身高魏可矮多了,好在是工作服而已,长短不在乎。 魏可平时穿着不讲究,常常是一套迷彩服,摸爬滚打,秦筱梓和他在一起呆惯了,居然也没看出来,等到了酒店门前,其他客人装着整齐,魏可的这一身很显眼。 工作服很短,吊在魏可身,不仅很不合体,面还有一大团污迹,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模样很寒酸啊! 活脱脱一副机修工人的打扮! “这……筱梓,不如我再去外面买件衬衫换?” “算了!我爸妈也是普通人,他们不在乎这个,不是还有你买的礼物吗?” 没错!普通人衣着很重要,但对魏可这种人而言,衣服真的不重要。 出手是十几万元礼物,穿什么有关系吗? 两个人匆匆进了大厅,乘电梯往楼的包厢赶去。 五楼,包厢的门口,站着一对四五十岁的年人,一男一女,两个人伸头往走廊一头观望,男人穿一身西装,女人也穿得很正式,一身红色的套裙,手里拎着皮包。 “囡囡她爸,咱家小囡囡一走几个月,回来来这种地方吃饭。她会不会傍有钱老头子?” 秦妈妈说着,脸色凄苦。 秦爸爸不悦道:“你晕了头了,有这么咒自己女儿的吗?小囡囡性子野了一点,但怎么都是咱女儿!记住了,等会见了小囡囡,不能打不能骂!这丫头脾气倔,你当妈的要好好劝她!你放心,这是小囡囡人生大事,要是那个人真是坏人,我怎么也不会放过他!” 秦爸爸说着,使劲攥拳头。 他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还算身强体壮,不一般的小伙子差多少。 秦妈妈惊道:“老秦你不要胡来,那人要是个有钱有势的,咱弄不过!只要把小囡囡带回家,行了。哎!这个世道啊!小囡囡也是个不争气的,她要像大囡囡那么懂事,那好了!” “哎!大囡囡也是命苦啊!” 提到自己的大女儿,秦爸爸的脸色一片灰暗。 秦家一对儿双胞胎姐妹,从小长得漂亮,谁不夸他们这对夫妻有福气呢! 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 没听人说,一个女婿顶半个儿子吗? 大女儿聪明,考取名牌大学,小女儿虽然高考失败,复读一年,也了大学,这是两个大学生,凭着她们出色的相貌,怎么不能找个如意郎君,他们这一对夫妻,不贪图女儿的富贵,总能安稳过完下半辈子吧? 岂料! 大女儿和一个当兵的谈恋爱,那人突然打仗死了,大女儿也是失心疯,大学毕业跑去当兵,这一跑连影子也见不到,马满一年时间了,只有几个电话打回来。 小女儿更不省心! 好好的大学没完,跟人跑了! 秦家夫妻二人,心里想着这些委屈的事情,不由得相视无言,心情都很低落。 在这时,走廊那一头,出现两个身影,快步走来。 “爸!妈!” 秦筱梓欢快地一声叫,丢开魏可的手臂,小燕子一般奔来,一头扑进了秦爸秦妈的怀里。 “爸妈!女儿想死你们了!” “哎!哎!回来好!” “小囡囡!乖闺女呀!让妈好好看看,吃不少苦吧?” 一家三口人,抱头,虽说没有痛哭,也是眼泪汪汪,好似经过了一场生离死别。 魏可尴尬地站在后面,进退不得。 “爸妈!他……他是可可!” 过了一会儿,秦筱梓终于转过身,拽着魏可的胳膊,俏生生介绍,一边说着,一边抿嘴笑,一副小女儿的娇羞状,任谁都能看得出,她对魏可满意极了。 魏可赶紧前一步,恭敬地弯腰鞠躬。 “伯父伯母好!” 秦爸秦妈两个人,齐齐傻了眼。 眼前这人的确不是个老头子,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身穿戴又旧又脏,虽然身材长得高高大大,但,脸孔挺黑,眼睛小,尤其眼睛旁边一道长长的伤疤,看着挺瘆人的,这样一副相貌,绝对不能算好看。 自己女儿自己知道,秦筱梓什么时候转了性,开始喜欢这种卖苦力的普通工人了? 秦爸爸看了一眼魏可彪悍的体格,暗自吞一口口水。 再看看自己女儿的神态,又是皱眉。 秦妈妈却一把拽住秦筱梓的胳膊,往身边拉,口急道:“小囡囡你快到妈这里来!这是你说的那个人?你!你这是要把妈急死啊!不行,你快跟妈回家去!” 秦筱梓怪道:“妈,他是魏可可呀!可可人很好的!” 秦爸爸左右为难,开口道:“囡囡妈,咱别站在外面,进去说!别让人看见了笑话!这位魏……先生,你也先进来,我有话要问你!” 魏可顿时明白了。 人家这是不怎么待见他了! 眼看着秦筱梓被强行拽进屋,秦爸爸警惕地盯着自己,魏可咬咬牙,低头也跟进了包厢。 这不仅是秦筱梓的父母,更是秦筱竹的父母! 说句难听点的话,前世他已经和秦筱竹发生关系了,这对年夫妻,是他事实的老丈人丈母娘,哪怕人家再怎么对他不爽,他也不能生气,只能乖乖忍着。 包厢里,秦妈妈拽着秦筱梓坐在了最里面,秦爸爸坐在旁边。 魏可一看,没人让他坐啊! 得了!咱站着吧! 魏可乖乖地站在了桌子前面,这模样有点像受审的犯人了。 秦筱梓急道:“可可你坐呀!” 秦妈妈没好气道:“小囡囡你老实告诉妈,你现在在哪里班?有工资吗?你身这漂亮衣服都是从哪里来的?这几个月了,你又没有从家里拿钱,靠什么生活啊?” 秦筱梓道:“我有工作啊!我们是一家跨国企业,我是公司里a级员工!妈,说这个你听不懂,大概意思是,我们这家公司的前途很光明,目前第一年预测实现三个亿以利润!我在公司里拿第一档次工资,年收入不低于五十万!我的衣服当然是自己花钱买的!” 啊!? 三亿利润的大公司,女儿年收入50万! 秦爸秦妈的脑子不会转了。 他们的小女儿,连大学都没毕业,出去转一圈,怎么混得这样厉害了? 567.第567章 审问 天下父母都是一样的心,秦妈妈听了秦筱梓的话,由悲转喜。 “小囡囡,你这是当白领了啊!不,是金领!那你怎么还跟这种人……” 秦妈妈一边说,看着魏可说不下去了。 女儿有出息了是好事,但,既然有出息了,更不能随便找男朋友,秦妈妈看着魏可,越看越觉得不高兴,觉得魏可配不自己女儿,眉头拧成了麻花。 “可可,你不是给我妈带了礼物吗?” 秦筱梓当然不笨,立刻提醒。 魏可苦笑。 “伯母,这是我刚才在大润发超市给您买的一张购物卡,全市各家门店通用的。也不知道伯母喜欢什么,晚辈的一点心意,请您收下。” 魏可掏出一张金黄色的卡片,摆在了桌子。 秦妈妈扫了一眼,不悦道:“这位姓魏的先生,我们家里不是富贵人家,但平时的吃穿用还能花得起钱!这张卡你自己拿回去,起码买件像样的衣服!出来吃饭,你穿这一身,不嫌寒碜啊?” 这话说的极不客气。 魏可被训得一愣一愣的。 秦筱梓急了,忙道:“妈!你干嘛这样说可可!可可有好看的衣服,我给他买了的,他穿正式衣服好帅的!刚才可可在公司里做事情,不是急着来见你们,忘换衣服了吗?” 秦筱梓是在帮魏可辩解,但听了她的话,秦妈妈的脸色更加难看。 好嘛!这个人的衣服,都需要她女儿花钱买! “咳咳!” 秦爸爸咳嗽一声,开口问道:“魏先生,别的话咱们也不提了。我看你的年纪也不大,过大学吗?” 魏可被憋得难受极了。 但,面对秦爸爸的提问,他真不能不答! 大学? 他前世当然了大学,那是军校,不过,这一世的魏可可是个农村里的孤儿,自然没有过大学,于是,魏可只能咬咬牙,规规矩矩摇头。 “那么,高呢?” “初?” 看见魏可一次次摇头,秦爸爸的脸色彻底黑了。 秦筱梓看不下去,气恼道:“爸!您自己不也没过大学吗?可可他是没过大学,但他有本事啊!对了爸,可可他对您可好了!刚才半路,还专门去给您买了茅台和华香烟,说是要孝敬您,东西放在楼下的汽车里。” “哦?” 秦爸爸闻言,似乎关注的是其他事情。 “小囡囡说的也不是没道理,现在这个社会,能赚钱是有本事。魏先生,你应当工作时间不太长,已经有自己的私家车了?什么牌子的汽车?” “伯父,车是奥迪车,不是我私人的,是公司里的。” “哦!那么你在市里有房吗?” “这个……伯父,我刚来汝州,还没考虑过要在这里买房。” 秦爸爸终于沉默了。 无才无貌,无车无房! 感情,这是个吃软饭的! 如果是吃别人家的软饭也罢了,偏偏是吃自己女儿的,哪个父母受得了? “爸妈!你们这是做什么?我好心好意花钱请你们来吃饭,还把可可拉来了。你们知道吗?可可昨天才赶到汝州,他昨晚都忙了一夜了!今天下午我们也在为公司里的事情忙!我容易吗?你们凭什么这么问他?什么车什么房,我是看重那种东西的人吗?” 秦筱梓委屈极了,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 秦妈妈慌了手脚。 她一边给女儿擦眼泪,却还是坚持道:“小囡囡呀!妈是过来人,你这孩子心思太单纯了,妈这不想怕你被人骗了吗!你想想,他衣服也要你买,吃饭也是花你的钱,什么都靠你,你以后怎么办啊!” “什么嘛!他又不缺钱,去年第一次见面,可可给我十万块零花钱!” 秦筱梓一边抽泣,一边说。 十万! 零花钱! 秦爸秦妈两个人面面相觑,再看看魏可,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笃笃笃! 包厢房门突然被敲响。 紧接着,房间门被推开,一位女服务员出现在门口。 “对不起打扰了。请问秦小姐在这里吗?有位潘先生说是您的朋友,有事找您。” 随后,走出一个年男人,旁边还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 “呀!筱梓姐姐,你怎么哭了!” 女孩看见秦筱梓,飞快地跑了去,着急地拉着秦筱梓的手。 秦筱梓看见这女孩,慌忙止住眼泪,不好意思道:“没事没事!小迪你怎么也来了?” “我和我爸来吃饭,看见你们公司的车停在外面。我爸不是和这里老板熟吗?让人一查,知道是你在这里订了包厢,找过来了。” 叫作小迪的女孩,口齿伶俐,似乎和秦筱梓很熟络。 这女孩和那年男人,魏可却是都不认识。 “潘总!” 秦筱梓这时候也看见年男人,连忙站起身道:“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对了,我来给您介绍,这是我们老板貌昂先生。老板,这位是苏鼎集团总经理,潘石毅先生。潘总是苏氏集团苏总的朋友,也是苏氏的合作伙伴,这一次我们公司搬迁来汝州,潘总帮了很多忙。” 这时候的秦筱梓,脸虽然还挂着泪痕,却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貌昂先生,潘某不请自来,打扰了。” “客气,潘总请坐。” 这一边,魏可和潘石毅,握手寒暄,那一边,秦爸秦妈已经惊得合不拢嘴。 老板? 貌昂先生? 刚才女儿可是说了,她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年利润三亿元的跨国企业,女儿作为员工,年收入已经是五十万,那么,如果这个身穿破旧工作服的年轻人是老板,他的身价又是多少! 可笑的是,他们刚才还在像审问犯人一般,审问这个年轻人! 秦爸秦妈对视一眼,再也坐不住,慌忙站了起来。 “伯父伯母您们坐!” 魏可赶紧道:“潘总,这两位是秦秘书的父母亲。秦秘书长时间不在国内,这次回来,我恰好来见见二位老人家,陪二老吃顿饭。伯父伯母,潘总既然是苏氏集团苏总的朋友,那也不是外人。” 魏可说话得体,同时也将秦爸秦妈捧得高高的。 潘石毅是个生意人,自然有眼力。 “那是!既然是秦秘书的父母,秦大哥秦大嫂,我潘石毅冒昧打扰了。你们请座。不如这样,我和小女今天厚着脸皮来蹭个饭,改日,我专程请秦大哥秦大嫂一家,还有貌昂先生小聚一番,你们看怎么样?” 一位大公司的总经理,说是来蹭饭的。 秦爸秦妈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秦筱梓趁机道:“爸妈,我和潘总的女儿小迪,还是好朋友呢!” “是啊!我叫潘迪,是筱梓姐姐的好姐妹。叔叔好,阿姨好!貌昂先生您好!” 潘迪是个机灵鬼,站起来团团鞠躬。 这一下,气氛终于缓和下来。 谁也不傻,当刚才什么也没发生,秦筱梓也从来不曾一个人在伤心地哭! 众人重新落座,潘石毅陪着魏可,两个人坐在了最外侧位置,秦筱梓和潘迪两个女孩子,的确已经熟悉了,关系也亲密,迅速窃窃私语起来。 剩下秦爸秦妈两个人,面色复杂,个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568.第568章 房子 一个人的穿着打扮重要吗? 那得分人! 最起码今天的潘石毅父女俩,没有半点看不起魏可的意思,当然了,那也是他们知道魏可的身份,若是在大街遇到这样一个陌生人,那又另当别论。 “貌昂先生,你长得好帅啊!又高又帅!你我们学校里那些男生帅多了!” 潘迪性格活泼,心直口快。 魏可被说得脸红。 秦爸秦妈两个人,更是在心里暗暗苦笑,然而,事情也是怪,这时候他们再仔细看魏可,觉得不再是长相磕碜,而是魏可身有一股浓浓的阳刚之气,是有男人味。 更何况,这年轻人,刚才面对他们的百般刁难,可是脾气好的不得了! 换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谁肯站着听别人说瞧不起人的话? 自家小女儿有福气,有眼光啊! “小囡囡,这张购物卡……” 秦妈妈悄悄指着桌的卡片,对秦筱梓说话,她的本意,虽然这只是一张不怎么值钱的购物卡,但毕竟是人家一片心意,放在桌子不好,自己又不好意思拿,想让女儿先帮自己收起来。 不料,秦筱梓立刻轻声道:“妈你收起来吧!刚才可可在这张卡里存了十万。” 十万! 秦妈妈的的双手不由得一抖。 我的天啊! 她原以为是几百块钱,没想到是十万,这么多钱,她剩下的半辈子的家里日常花销,那都不用发愁了,直接拿着这张卡,买东西刷卡行了。 “小囡囡,这……太多了吧?” “没事!妈,可可还给我爸买了五十条软华,十瓶茅台酒,都放在楼下车子里。东西太多拿不了,可可说等会吃完饭,送你们回家,给送家里去。” 秦筱梓已经被魏可培养的胃口叼了,十万八万真不放在眼里。 她妈妈却是彻底无语了。 旁边的潘迪突然凑来,鬼头鬼脑道:“筱梓姐姐,这是你家貌昂给你下的聘礼吧?这样的好男人,有钱又舍得为你花钱,我好羡慕啊!筱梓姐姐你要是什么时候不想要了,扔!我给你接着!” “呸!小迪我撕你的嘴!” 三个女人在一边嘀嘀咕咕,打打闹闹,早已把刚才的不愉快,忘得一干二净。 秦筱梓不时悄悄拿眼睛瞄一眼魏可,双目含情。 聘礼? 她真希望这是魏可给她下的聘礼,若真是聘礼,哪怕不是十几万,而是一块钱,她也乐意! 潘石毅,苏鼎集团总经理,也是公司重要合伙人之一,这是一家机械配件大型制造企业,在汝州市工业园区范围内算一家龙头企业,这家公司恰好也位于陆凅镇工业园,和〇七制造是不远不近的邻居。 据潘石毅所说,苏鼎集团不仅与北方苏氏有业务往来,苏氏同样也是苏鼎的股东之一! 潘石毅所来,是受苏映雪之托,对魏可表示欢迎! “貌昂先生,您刚来汝州,住宿不方便吧?” 两人交谈几句,潘石毅突然提起了住宿。 魏可笑道:“潘总,我这人随意惯了,哪里有那么多讲究?住哪里都可以。公司里安排有员工宿舍,我和大家住在一起,工作起来也方便。” “貌昂先生豁达!” 潘石毅掏出一串钥匙,推到魏可面前道:“也是巧了,我有个朋友在园区这边的兰桂园有套房子,都是装修好了的。这朋友自己不在汝州,委托我帮他照看。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不如貌昂先生先住在那里,距离陆凅镇也不远。” 房子,兰桂园? 魏可对汝州的情况还真是不清楚。 坐在对面的秦筱梓耳朵尖,已经听到了。 “兰桂园?那是高档住宅区啊!在园区心地带附近,那地方风景好,是园区最好的房子!” 魏可闻言,赶紧推辞。 潘石毅道:“这房子空关着,我还得安排人打扫。另外呢,这朋友不缺钱,也不可能拿来出租,一般人去住,我还真不放心。貌昂先生,你权当帮我那朋友看着房子好了,一套房子,住也住不坏!” 潘石毅都这样说了,魏可只能表示感谢。 秦爸秦妈两口子坐在旁边,听着这些对话,脸都红了。 在刚才,他们还在嫌弃魏可没房没车,却不料,一转眼有人送房子给他住,而且是园区最好的房子,作为老汝州人,两口子当然知道兰桂园是个什么地方,那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房子。 一顿饭,在座各人心情各异。 潘石毅带着女儿潘迪,坐了大约半小时,告辞离去。 说起来,这潘石毅来一趟,似乎是来和魏可见个面,再顺便送一串钥匙而已。 “爸妈!可可开车来的,我们送你们回去!” 吃完饭,秦筱梓特别开心。 她当然看得出来,自己父母对于魏可的态度,已经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尤其是秦妈妈,眯眼对着魏可笑,还不停地给魏可夹菜,完全是一副丈母娘看女婿的模样。 一辆车,四个人刚刚好。 汇海饭店在园区,位于汝州市的东面,而秦家住在新区,恰好在汝州市的西边,需要横穿整个汝州市,这一趟跑得不近,哪怕汝州市有了环城的高架路,也足足用了近一个小时。 秦家原先住的新泰小区,已经属于地段偏远的地方,没想到,现在住得更偏! 当魏可开车进入这个小区,立刻发现,这里的环境很乱,小区外面也没保安值班,房屋很破旧,道路两侧堆满杂物,之他曾经去过的新泰小区,远远不如。 魏可将车远远停在外面。 他肩膀扛个大箱子,右手又夹住一个号箱子,像个搬运工,跟在后面走。 秦爸想来帮忙,魏可笑道:“伯父,我有的是力气!” 几个人走到了一幢楼房前,秦爸秦妈的脸色稍稍有点尴尬,却还是领着魏可进了楼道,拿钥匙开门。 一楼,一室一厅! 这楼房大概是年头较老了,底层没有自行车库,进了屋子发现,家里较潮湿,有股子霉味,而且,屋间里的装修条件也很差,说的不客气一点,这里的居住条件,并不那措山民更好! “小魏,家里乱,你坐。” 小魏,这是魏可坚持让秦爸秦妈这么叫他。 秦爸秦妈因为家里的寒酸,显然有点不好意思,慌手慌脚的,唯恐慢待了自家的“毛脚女婿”。 魏可当然能猜到两位老人的心里想法,带着笑脸陪着说话。 过了一会儿,魏可借机带着秦筱梓来到楼房外面。 “筱梓,你们家原先不是住在新泰小区吗?怎么住到这里来了?” “可可,我爸妈是天底下最好的父母了!” 秦筱梓拽着魏可的胳膊,几乎哭出声。 原来,秦家并不富裕,秦爸秦妈都是普通工人,收入有限,原本日子还能凑合,只不过,后来姐妹俩相继大学,尤其秦筱梓的是传媒学院,学费贵,秦家把新泰小区的房子卖了,换了地段更偏远的安置小区的这套小房子,多出来的钱,当作两个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 魏可听了,心里分外难受。 569.第569章 孝顺女儿 市区通往园区的高架出口处,距离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灯火通明的展示厅。 () 印象城,售楼心。 魏可开车下了匝道,拐个弯,将奥迪车停在了售楼心门前。 这个时候已经接近晚九点钟。 “可可,你来这里做什么?” 秦筱梓很怪地问。 魏可往周围看看,笑道:“反正没事,咱俩进去转转。” 进了售楼心,时间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在看房,只不过,大厅里显然很冷清,寥寥两三个顾客而已,却有一大群服务人员聚在展厅的一角闲聊。 魏可二人走进来,秦筱梓很自然地挽着他的胳膊,好像一对儿小情侣。 几个售楼小姐,飞快地扭头来看,当她们的眼神在魏可身逗留一圈,纷纷露出失望的表情。 过了一会,才有一个售楼小姐前,勉强笑道:“小姐,您要看房吗?” 这人问的是秦筱梓,而不是魏可。 秦筱梓道:“不是我,是他!” 听到秦筱梓的话,销售小姐更失望了,机械般介绍道:“先生小姐,我们印象城三期,是今年园区的最优质楼盘。地段好,配套全,精装修,拎包即可入住!目前均价在一万五千零八十八,不打折!……” 均价15088元! 秦筱梓的脸色都变了。 要说汝州的房价,这两年节节攀升,从两三千涨到了近万元,尤其这种好地段的精装修房,房价过万不出,然而,高达一万五的价格,还是让秦筱梓吃惊。 看见秦筱梓如此表情,售楼小姐立刻道:“先生小姐,今天时间晚了,您如果看房,请明天再来。” 这是懒得花费时间,变相赶人了。 “筱梓!” 在这时,从旁边突然冒出一个年轻女孩,惊讶地盯着秦筱梓看。 这女孩身同样穿着售楼处的工作服。 “呀!小琪!” 秦筱梓见到这女孩,欢快地一声叫,跑去,两个女孩亲热地搂抱在一起。 “筱梓,真的是你啊!穿这么漂亮,我差点没认出来!” “小琪,还没毕业,你怎么班了?” “什么班啊?打零工赚外快呗,要不然哪有钱花。倒是你,这几个月跑哪里去了?也没听说你交男朋友啊?不要说找到饭票了,你被哪个有钱的男人拐带跑了?” “死小琪,你敢乱说话!” 两个女孩子打打闹闹。 刚才的那位售楼小姐,撇撇嘴,干脆扭头走了。 魏可安静地站在旁边等着,笑眯眯看秦筱梓和她的小姐妹叙旧。 “小琪,我给你介绍,这是可可,我朋友。可可,这是岑小琪,我同学,以前我俩经常一起玩。” 秦筱梓拉着岑小琪,给魏可做介绍。 岑小琪伸头打量魏可,吓得一缩头,拽着秦筱梓,悄声道:“筱梓,你怎么搞的!那么多长得帅的你不要,不会是看这个黑大个了?图什么啊,这种人能给你涨面子啊?别傻了,赶紧把他甩了,你我长得漂亮,前些天还有不少男的和我打听,问你去哪了。” “小琪!” 秦筱梓脸色都变了,气道:“再敢说胡话,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姐妹!” 说着,秦筱梓紧张地回头看魏可的脸色。 魏可挠头。 秦筱梓以前的生活环境,并不是很好,如果不是去了那措,说不准会变成什么模样,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他并不想去捉秦筱梓的痛脚,谁没有过去呢? 现在的秦筱梓,绝不会再无所顾忌地胡闹,那够了! “你好,岑小姐。你也在这里班吗?如果可以,我想请你给我介绍一下,我准备在这里买套房。” 魏可表现的客客气气。 不料,岑小琪调皮地一吐舌头道:“筱梓,你这朋友真能装,说起话来像大老板似的!印象城的房子好贵的,最便宜都一百多万。要不这样,我发了点工资,虽然少,也够吃几串烧烤了。反正我呆这里也轮不到抢大客户,不如我去请个假,咱俩去吃烧烤吧!” “小琪你等会。” 秦筱梓看向魏可,怪道:“可可,潘总不是白送你一套兰桂园的房子住,你还要买房呀?” 兰桂园的房子! 岑小琪一惊,顿时不敢再说话了。 魏可笑道:“印象城是精装修,买了能住。不过不是我,而是你买!” “我现在没钱啊!总部这边产品正式投产前,所有人拿基本工资。我本来想过,凑钱付个首付,以我现在的工资,还贷肯定没问题。我买套小一点的房给我爸妈住,离市区近一点,环境好一点。我爸妈养大我不容易,不能老让他们住在那种发霉的老房子里。” 魏可不由得竖起大拇指,叫一声赞! 秦筱梓是真的变了! “筱梓,你真是个孝顺的好女儿,我支持你!” “可可你这是夸我啊?要是你有钱,不如给我一点,二三十万行,我看好了一套新区那边的房子。问过了,我的住房公积金不够年限,只能商业贷款。首付加税费,我的钱不够。” 秦筱梓不客气,连“借”字也不说,直接让魏可给钱。 但,魏可还是很开心。 “别新区的房子,印象城了!岑小姐,你对这里熟悉,告诉我哪套房子好。我的要求是户型合理,两位老人住,进出要方便,有电梯最好。两室两厅,或者三室的都可以,筱梓姐妹俩回家的时候,能有单独的房间。另外,有车位吧?要考虑到停车的方便。” “可可!你给我爸妈买房?你真好!” 秦筱梓也开心,跑来,拽住魏可的手臂,一阵猛摇。 岑小琪听了两个人的对话,傻傻地不知所措。 半饷,岑小琪晕乎乎道:“这位大哥……印象城的房子好贵,二三十万,估计不够首付?” 魏可道:“付全款。面积不要太大,一百一二十平米够了,有合适的吗?” “有!当然有!” 一百一二十平房,要求的仅仅是户型合理,两室或者三室都可以,这要是没有合适的房子,印象城也不要做生意,直接关门得了。 岑小琪表现的秦筱梓还要激动。 能不激动吗? 她们这些当售楼小姐的,拿的是提成,她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在这里打工,实际接不到单子,是赚一点辛苦钱,现在,魏可从她手里买走一套房子,对于她而言,是“发财”了! 岑小琪再看向自己的朋友秦筱梓,真的眼红了。 要说起来,几个月之前,她俩是一样一样的穷学生,现在,秦筱梓不仅自己有了工作,有能力供房,还有男人愿意给她爸妈买房,这个差距大的让人伤心。 570.第570章 拖死狗 小高层,110平米,两室半。 岑小琪取了钥匙,亲自带着魏可二人去看现场,魏可选的是六楼,楼层不高也不低,视野开阔,空气好,反正有电梯,也不用担心爬楼不方便。 进了房子,秦筱梓立刻喜欢了。 所谓精装修房,当然是地板、家具全部配好,连厨房的灶具、油烟机都有了。 房子的布局很合理,客厅超大,两个卧室,外加一间小一点的书房,同样也能当作卧室来用,这地方与秦家的那套小房子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下。 魏可笑道:“这下好了,算过年过节的,你姐回来了,你们一家四口住着也不嫌挤。” “哼!” 秦筱梓不乐意道:“这是我给爸妈买的房子,她要是回来了,我住在公司里!不是当了个尉吗?有什么了不起!她那么有本事,也给爸妈买房子去!” 魏可听了,讷讷说不出话。 三个人回到售楼处,魏可二话不说,让秦筱梓签合同。 为什么是秦筱梓来签合同? 那还用问,钱由魏可来出,购房人却是秦筱梓,这套房子的产权,登记在秦筱梓名下。 “可可,要不签咱们两个人的名字?” “不用那么费事,签你的名!” 一套110平米的房子,由于魏可付的是全款,打九八折,另外,还附赠了一个车位十年的使用权,这么算下来,仅仅是房子本身,也是一百六十多万。 秦筱梓签字的时候,手都有点抖,一双大眼睛却笑得眯起来。 在她看来,魏可这是在给她买房! 一个男人愿意给一个女人买房,而且房产证直接写女人的名字,他们之间的关系,还用再说明吗? 哪怕魏可从未对她说过一个“爱”字,她也满足了! 售楼处里,虽然时间已经很晚,有些售楼小姐已经下班,但,剩下的那些售楼小姐,无不对岑小琪露出羡慕的目光,有的人主动跑过来帮忙。 也是巧了,现在这时候,汝州市的房产市场,刚刚从限购的冷清开始复苏,尤其是园区印象城这样的高档楼盘,其实人气很旺却不好卖,往往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谈了一次又一次,实际成交的却寥寥无几。 魏可买房太爽快,不说绝无仅有,也极其罕见。 “小琪!咦,今天怎么这样忙?” 在这时候,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男人,胳肢窝下面夹黑色小包,一摇一晃走了进来。 这人长得也挺黑,第一眼的感觉,居然和魏可有点相似,只是魏可略矮,也略胖一些,再细看的时候,很不同了,因为,这人嘴里叼根烟卷,走路眼神四处乱瞟。 “黄财旺,我今天有事,没空搭理你!” 岑小琪见到这人,似乎不是很开心,甚至略略有点厌恶。 “嘿嘿!” 黄财旺并不生气,凑近岑小琪,嬉皮笑脸道:“怎的了小琪妹子,谁惹你不高兴了?” 说着,黄财旺去拉岑小琪的手。 岑小琪一把推开,气道:“你做什么,别动手动脚!” 黄财旺被弄得一愣,随即翻眼道:“岑小琪,我今天可是好心好意来请你吃夜宵的!怎么样,那天你不是看一只皮包吗?咱俩去happy,完了哥给你买!不你在这里泡着混时间强?”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岑小琪张口骂道:“本姑娘有手有脚,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谁稀罕你给我买包!今天我赚钱了,还赚了一万多,以后别想让本姑娘陪你出去玩!” 岑小琪这是翻脸了,来的这个叫作黄财旺的,看来并不是她的朋友。 黄财旺还想来拉扯岑小琪,秦筱梓已经站了出来。 她抬起脚,一脚! 狠狠踢在黄财旺的小腿! “唉哟!” 黄财旺一声惨叫,低头抱着腿,往后躲。 “你个小娘们,竟敢踢老子!” 黄财旺口骂着,抬头仔细一看,当他看清楚秦筱梓的长相,却突然满脸色眯眯道:“呀!小妞模样长得和天仙一样美!小琪,这是你朋友啊?给我介绍介绍,那只皮包哥还买给你,当你的介绍费!” “滚!” 岑小琪挡在秦筱梓前面,指着黄财旺骂道:“你个不要脸的东西,自己有老婆,一个皮包想来泡老娘!想的美死你!还敢打我同学主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也配!” 他们这一吵闹起来,周围人都围了来,不过,看着黄财旺的身胚,几个售楼小姐不敢靠前。 “他吗的岑小琪,给你脸不要脸!” 黄财旺终于凶相毕露。 他一把撸起右手的衣袖,露出粗壮的手臂,伸手要抓岑小琪,口骂道:“老子今天要泡你!是天王老子来了,你今天也要跟老子走!老子不折腾死你不叫黄财旺!” 魏可看不下去了。 秦筱梓和岑小琪两个女孩子,明摆着是要同进退,两个人虽然胆子挺大,却终归是女孩子,他要是再不出手,包括秦筱梓在内,估计都得吃亏。 魏可一个箭步去了。 抬腿一记横扫,准确扫黄财旺的双脚脚踝,像砍木头桩子一般,一脚把黄财旺放倒。 紧接着,在黄财旺身体扑倒的一刹那,伸手。 一把攥牢黄财旺的脖领子! “欺负女孩子算什么本事!你给我滚出去吧!” 魏可冷冷说着,单手拖着黄财旺,像拖一条死狗,大步往大厅的门口走去。 黄财旺仰面朝天,双手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出,他想喊,偏偏又被魏可卡住了喉咙,怎么叫也叫不出,两只脚被拖在地,连脚的皮鞋都掉了一只,显得分外狼狈。 魏可到了大厅门口,手臂一扬。 噗通一声! 黄财旺被横着甩了出去! 售楼处的大厅里,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话说,魏可看起来很健壮,但黄财旺的块头也不小,由于黄财旺长得魏可胖一些,甚至给人的感觉,黄财旺应当更厉害,只不过,事实恰恰相反,黄财旺面对魏可,一点还手之力也没有,像只可怜的小鸡仔。 “筱梓,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他了!” 岑小琪眼睛里冒着小星星,紧紧拽住秦筱梓道:“你挑的这个男人打架好厉害!这样的男人别的好处没有,至少能保护你!哎呀也不对……这男人不仅打架厉害,他好像也很有钱啊!” 岑小琪说着,一脸迷糊状。 秦筱梓抬手狠狠地揉岑小琪的脑袋。 “你醒醒!一脑袋的浆糊!我秦筱梓看的男人,会打架,有钱那都不算事儿,最关键他对我好!你个小迷糊,往后眼睛睁大一点,选男人得选我家可可这样的,知道不!” 571.第571章 兰桂园 工业园区,兰桂园。 话说,汝州市的城市格局,在最近十余年间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先是一座汝州古城,现在呢,叫作一城两区,其,古城区居,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居两侧。 三大区域当,人口密度最大的,自然还是古城区,但若论高档次住宅区,首推工业园区! 兰桂园,档次印象城还要高,相当于民间人士口的富人区。 大晚的,兰桂园门前高高的欧式大拱门,在灯光点缀下,散发出幽蓝色的光,显得低调而奢华,这里取的是闹有静,从距离十分临近市区,偏偏又是很安静的一角,独成一片风景。 一辆奥迪车缓缓驶入兰桂园的入口处。 今天这一晚,秦筱梓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但最后的结果令她无满意。 女孩子都是有虚荣心的,秦筱梓自然不能例外。 每当她想起父母惊喜的眼神,还有好朋友岑小琪明显羡慕的目光,秦筱梓忍不住要低声痴痴地笑,她坐在副驾驶座也不老实,一只小脚翘在座椅,半身探过去,轻轻抱住魏可的右臂。 她这副样子,魏可开车很不方便。 但她根本不管! 男人的手臂,不是让女人依靠的吗? 滴!滴! 魏可轻轻按了两声喇叭。 一名身穿漂亮的宝蓝色制服的保安,快步从前面走来,来到魏可的汽车边,先是敬礼,又客气问道:“先生,请问您找谁?很抱歉,现在时间晚了,如果您要找的住户不方便接电话,我不能让您进入。” 魏可点头。 这保安的素质不错,有礼有节,最起码说明兰桂园的确名不虚传。 “一个朋友给了我这里一套房子的钥匙,是借给我居住。我现在要进去看看,可以吗?” 魏可说着,晃了晃手里的一串钥匙。 “这……” 保安明显愣了一下,随即问道:“先生,请问是哪一套房子?” 哪一套? 潘石毅没说,他也没问,魏可苦笑,他当真是办了一件糊涂事,看看时间,已经接近十一点钟,这么晚了,似乎打电话去问潘石毅,也是一件不礼貌的事。 “筱梓,要不明天问了潘总,咱们再来?” “我不嘛!我要今晚去看!” 秦筱梓撒娇般地在说,像个淘气的孩子在耍无赖。 魏可没办法了,无奈道:“那你把电话拿来,我来给潘总打电话问问。” “先生!” 保安突然问道:“请问,您说的是哪位潘总?” “潘石毅,苏鼎集团总经理。” “原来是这样!请问先生是貌昂先生吗?潘总已经吩咐过,您不需要给再潘总打电话。等您稍等,我来给您带路。等一会请您跟在我的电瓶车后面,潘总的那套房子在别墅区,门牌8号。” 保安说完,再次敬礼,匆匆跑了回去。 别墅! 魏可简直无语了,不仅是兰桂园的别墅,而且是8号,他原本以为只是一套多层或者高层的普通住宅,现在看来绝对不简单,这套房子有点烫手了。 一套印象城的小高层都是小两百万,兰桂园的别墅价值多少钱? 更重要的是,兰桂园别墅,这地段,估计有钱也难买到! “筱梓,要不咱们把这套房子还回去吧?” “怎么了,可可?潘总人很好的,小迪也是我的好朋友,不是一套别墅吗?我还没看见过别墅,更没住过!咱俩来都来了,先进去看看好吗?” 秦筱梓满脸期盼的眼神,她已经被“别墅”两个字吸引了。 魏可没办法,只得同意。 刚才那名保安,开着一辆四轮电瓶车在前面带路,魏可开车跟在后面。 兰桂园内部的绿化,真心是好! 现在是五月份,正是鲜花盛开的季节,小区内到处绿树如茵,花团锦簇,间或点缀着一些喷泉和雕塑,还有假山,弄的像个大公园。 从入口进来,正面几幢高层,他们的车却不是往高层区域走,而是绕过一座人工小湖,进入别墅区。 别墅区更漂亮! 夜幕下,一排排联体别墅,隐藏在起伏的小山丘两侧,分外精致。 汽车再往里面走,双拼别墅! 每两户人家靠在一起,木栅栏围起来的院落,前后都有围墙,恰好将一座四层小楼,圈在正央,这模样,与农家小院一般无二,唯一不同的是,这里不是农村,而是城市。 “先生,这一套是8号。” 保安在一座院子前停车,再次回到魏可的汽车边,介绍道:“您的钥匙应当有遥控器,面的两个按钮,分别对应前后院门。您可以把汽车停在后院,每户人家的后院,有两个停车位。” 魏可看着眼前的小院,都有点晕了。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住进城市里这样的一个院子里。 “哦!谢谢你,后面我自己来行了。” “先生,这是我们物业的联系卡,面有电话,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打电话联系,我们会在三分钟之内,派人赶到现场,为您服务!” 保安双手递一张卡片,敬礼,然后开着电瓶车,远远退到了路口停住。 这意思很明显,一方面是监视,却又不干扰你,另一方面,人家知道你是第一次来,万一你有需要,只要一招手,人家立刻能赶过来帮忙。 “可可,我觉得自己前二十二年算白活了?” 秦筱梓苦着脸,小巧的鼻翼两侧,连皱纹都冒出来了。 魏可笑道:“算了也别多想了,咱俩进去看看,这有钱人都是怎么活的!” 实际,这别墅也是花哨一些,基本功能并不复杂,魏可开着车绕到后院,用遥控器打开后院门,把车开进去停好,又带着秦筱梓,两个人从院子里绕到了前面,再用钥匙打开大门。 啪! 别墅的客厅大吊灯,被魏可顺手打开了。 “哇!好漂亮!” 秦筱梓顿时发出一声惊讶的赞叹。 的确是漂亮,入眼是一处玄关和巨大的客厅,说是巨大,不仅因为客厅的面积大,还因为,这房子的客厅是挑高的,二层的前一半空着,看去的视觉效果,客厅有六七米高,像是商场里大厅的感觉。 大理石的地面,垂挂下来的花式吊灯,周围仿古式的真皮沙发。 从门口望过去,一道不锈钢扶手的转角楼梯,从一层客厅的一角,一直延伸到二层的后半段,在二层形成一个大横排的扶梯,横跨整个二层,若是站在那里往下俯看,效果一定很好。 牛逼! 这房子的二三四层你都不用去看,仅仅看看这个客厅,知道这里不是普通人家能享受得起,估计也只有达官贵人能住,而且,不是一般档次的达官贵人。 “可可,要不……这房子咱们先住几天再还回去,行不?” 秦筱梓眼馋了,小心翼翼地问。 魏可咬牙。 “喜欢住!他吗的这样的好房子,建了是给人住的,达官贵人能住,咱们为什么不能住?大不了,咱们出钱!只要你开心,花多少钱老子都乐意!” “可可万岁!我秦筱梓也住别墅啦!” 秦筱梓发出一声欢呼,也不管魏可了,双脚一踢,把脚的靴子踢了,光着小脚丫,冲到了宽敞的客厅里,伸开双臂往地一趴,扑倒在大理石地面,笑嘻嘻地在地打滚。 看着眼前这一幕,魏可心里涌起一股骄傲的感觉。 今天,他能让秦筱梓如此开心,明天,他能做到更多,做到更多他前世没能做到的事! 572.第572章 夏之丰到来 魏可最终没敢留在兰桂园8号,这套豪华的别墅过夜。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无他,秦筱梓的眼神让他受不了。 他又不傻,能看到这女孩子的眼神已经融化了,她完全对他不设防,假如他们这一对孤男寡女,真的独自留在这里过夜,说不准半夜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故事。 话说,自从认识了赛伊拉,他的意志力明显不如以往。 人都是这样,吃过一次荤,抵抗力被消磨了一半,当秦筱梓腻在他身边的时候,她身淡淡的少女体香钻入他的鼻孔,魏可甚至忍不住会产生某种冲动! 小姨子!这是自己小姨子! 魏可只能一遍遍在心里,不停地告诫自己,才能忍住这种最原始的欲望! 毫无疑问,哪怕秦筱梓再美,长得再怎么和秦筱竹相像,再怎么亲近他,他也不能干傻事,因为,那种事一旦发生,再也不能挽回,那是一条绝路。 五月份,〇七工业汝州总部的建设,进入热热闹闹的阶段。 厂房都是现成的,至于机器设备,公司首先成立的是木工生产车间,也是生产健身器,这东西真没什么技术含量,李小道一个人能搞定,等于是把那措的生产车间原样翻版。 工人也有了,邓兮卿招收了五十多名广西籍工人,目前足够对付了。 当然了,汝州〇七工业的框架很大! 公司总部,企划部,综合管理部,宣传策划部,生产部,安保部,科技研发部,如此等等,正常大企业该有的配置,一样不缺,先把部门搭建起来,挂个牌子,哪怕实际编制为空,那也没关系。 魏可很庆幸,找来了蔡炳麟当自己的帮手! 如何建立一家正常企业,魏可完全没经验,沃嘎、秦筱梓、杨刚这批人更不行。 老混子蔡炳麟可以。 蔡炳麟自己做过企业,还有多次开办空架子的提包公司的经验,做起这种事轻车熟路,唯一的不同,他以往开办一家空壳公司是为了骗人,这一次,却是真正在开办企业。 蔡炳麟牵头,赛伊拉和邓兮卿成了老混子手下的两员女将,几个人硬是把场面撑起来了! 要说赛伊拉是意外之喜。 埃塞俄亚女孩经历了一次悲惨之旅,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环境,她原本在国内的时候,也是受过较良好教育的,差不多相当于大学水平,她对生产经营很感兴趣,魏可给她挂“综合管理部经理”的头衔,干脆让她跟着蔡炳麟学习,反正做错了事也不怕。 魏可自己,再次当起了甩手掌柜。 当然了,他这个当老板的,不是什么事也不做,他和李小道是科技研发部成员,说白了,魏可的主要任务是制作醒神符,这玩意儿对〇七公司很重要,因为,〇七牌健身器,正在成为〇七集团的拳头产品,也是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 〇七公司两大最赚钱的生意,健身器和步枪! 健身器太能赚钱了,一台健身器成本不过几百块钱,却能卖出十几万、二十万的高价,抢钱还厉害。 根据老团、蔡炳麟等人的计划,2011年全年,〇七集团将生产出超过一千台的健身器,完成一亿五千万的销售利润,用于支撑集团的各项发展。 除了健身器,还有07-1步枪。 这款枪目前在m北周边地区的销路极好,2011年的生产计划,将销售步枪一万条,直接利润,再加以物换物得到的各类m北珍贵木材,通过彭少龙的船运公司对外销售,也将产生一亿五千万左右的利润。 两个一亿五千万! 这是秦筱梓曾经提到的,〇七公司全年预计完成三亿元利润的大目标! 三亿! 当魏可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在他看来,自己好像并没有做太多的事情,尤其在生产经营方面,投入的精力并不多,然而,带来的效果是令人震惊的,遍观全国,实现三亿元利润的企业不是没有,但肯定都是很了不起的企业。 当然了,从目前来看,三亿元的大目标,还躺在纸面,能不能实现,要到年底才能得到答案。 “魏先生,我爹来了,他想请您吃个饭。” 这一天,魏可带着安保部的一帮小子,在公司后面的训练场折腾,夏雨找来了。 话说,夏雨也跟随那措的团队来到了汝州,他将自己的贸易公司,从康坪镇搬迁了过来,目前设立在汝州〇七制造厂区内,算是这里唯一不属于〇七公司的入驻企业。 夏之丰来了? 广西钦州老板夏之丰,是魏可最先认识的国内的生意人,当初魏可进入栗敢,还是接受了夏之丰的雇佣,在其后的那措起步阶段,夏之丰同样也帮了大忙,算是他的忘年交。 夏之丰这时候特地从钦州赶来,不用问,绝对有事。 “夏雨,你爹又不是外人,还说什么请吃饭?这样吧,晚你陪着你爹,一起来兰桂园坐坐,大家坐下来叙叙旧,家里不外面方便吗?” “好的,谢谢魏先生!” 夏雨听了魏可的话,高兴地走了。 魏可现在住在兰桂园吗? 房子既然有了,那当然不能浪费,魏可不敢带着秦筱梓两个人去住,干脆把兰桂园8号,当作了〇七公司的厂区外集体宿舍,包括蔡炳麟、赛伊拉、秦筱梓,统统住了进去,另外再加杨刚和武二。 兰桂园8号别墅,一共四层,一层是客厅和厨房、餐厅,二层有两个房间,三层三个房间,顶层是一个豪华套间,这么多的房间,足够他们这群人随便住了。 当天晚,魏可提前回到了兰桂园,迎接夏之丰。 “魏先生,您这里真是世外桃源了!” 夏之丰来到这座小院,立刻惊讶地合不拢嘴,连连赞叹不已。 他是亲眼看着魏可成长起来的人,想当初第一次见到魏可的时候,是坐在一辆破旧的小巴车,为了赚点钱,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帮他到国外是赎人,那时候的魏可,和普通跑单帮做小生意的无异。 一转眼,魏可变成大企业家,连豪华别墅也住了。 “夏老板,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吗?这房子是个朋友临时借给我住的,你要真让我花钱买,我还舍不得。夏老板,夏雨,咱们进屋里慢慢聊。” 魏可能看得出,夏之丰心里有事。 果真是有事! 进到了客厅里,夏之丰也顾不再去观察这幢别墅里的奢华和气派,而是眉头紧锁。 “魏先生,不瞒您说,夏之丰是来向您求助的!” “夏老板以咱们的关系,说什么求助,您有什么事只管开口。我能帮的一定帮,哪怕自己暂时没办法,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想办法!” “魏先生,我夏家想要投靠您!” 啊!? 魏可闻言,分外怪,夏之丰在钦州的贸易公司他去过,虽然不能算顶尖的私企,但在当地也是等,一个好好的私企大老板不做,偏偏跑来说要投靠。 真要说起来,哪怕是陆凅镇工业园的这家〇七制造,也并不夏家的产业强太多? 573.第573章 重工业 正所谓,生意人各有各的难处。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夏之丰在钦州主要做的是转口贸易,但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不仅y南方面对普通工业产品的需求,连续呈现萎缩趋势,更因为,市场只有那么大,竞争渐趋白热化,夏家这种没用后台的私企,处处吃瘪。 当然了,如果只是生意难做,夏之丰也不至于慌忙跑来汝州求援。 关键还有不可预知的危险! 据夏之丰说,他的好友张锦程的儿子张望海,突然被警方抓了! 张望海做的是半百半黑的生意,出了事并不怪。 然而,当张锦程四处张罗,想救自己儿子一命的时候,有人却告知他,实际,张望海是得罪了一个叫迟永强的人,对方来头大,故意要整死张望海。 更甚至于,张锦程被告知,想救自己儿子,张锦程必须把自己手里的一项房地产工程,拱手让给迟永强,否则,张望海犯的是重罪,持枪、走私、黑|社会团伙。 这些罪名一旦落实,张望海怕是要把牢底坐穿! 原来,人家瞄准的是张家的产业! 张锦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万般无奈之下,准备低头。 在夏之丰离开钦州的时候,张锦程已经托了人,要将自己的公司,低价转让给迟永强,作为交换条件,那是将自己的儿子救出来,最起码弄个保外医之类。 由此及彼,看见张家的遭遇,夏之丰也心寒了! 真要说起来,像夏之丰这样在钦州做转口贸易起家的商人,哪个是真正清白的呢? 你不涉黑,但你走私总归沾点边,算你没有被人指控参与走私,偷税漏税也是多少会有一点,也是说,假如有人要故意整你,你始终跑不掉。 转型! 夏之丰一咬牙,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做商贸不赚钱,还有危险,那不如干脆退出这场竞争,不要惹恼了那些有后台的大人物,转型去做风险性较小的实业。 但,实业岂是那么好做的呢? 现在这个时代,做实业的日子同样很不好过,仅有资金,没有合适的项目,也没有人脉,做实业简直是痴心妄想,把手里的钱打了水泡的可能性,远发财要大得多。 这时候,夏之丰想到了魏可! 现在的魏可,恰恰是做实业的,而且魏可是他所见过的,做实业最神的人物,白手起家,几个月成为了一位成功的商人,那措、汝州、仰光、香港,隐约居然有了一个商业帝国的雏形。 商业帝国啊! 人家几个月所取得的成,已经不是夏家十几年的努力所能,这样的人物,不值得投靠吗? 所以,夏之丰亲自跑来汝州,来见魏可! 夏之丰是个精明人,他知道目前的魏可以及〇七公司的状况,简单而言,现在的魏可拥有的是未来,但眼下来说,魏可严重缺乏商业人才,同时也缺乏启动资金。 这个时候,他夏之丰来投,恰恰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夏老板,您这么信任我吗?” 魏可听了夏之丰的叙述,并未激动地马答应,而是提出一点疑问。 夏之丰道:“绝对信任!其一,魏先生的人品,是我夏之丰平生仅见。当初在栗敢,您没有置我和小儿与不顾,持枪与歹徒搏杀。后来,又把生意交给我儿夏雨,让我儿夏雨轻松创立自己的公司。这样的人品,我如何能不放心?其二,您有绝世之才,我夏之丰跟着您,不是吃亏而是占便宜。” “夏老板,那么你想怎样投靠我呢?” “我向那措的张市长请教过,那措的工业基础薄弱,很多产品暂时无法生产。如摩托车,m北地区很需要,但那措的生产技术达不到。我的想法是,在国内投资一家摩托车厂,仿效仰光彭少龙先生的船运公司,成为〇七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实现双赢!” 投资兴建摩托车厂! 魏可暗暗点头,别看夏之丰以商贸起家,目光还是很准的。 假如〇七公司自己拥有一家摩托车制造企业,销路绝无问题,仅仅m北地区的需求,能把这家公司喂得饱饱的,这是其他工业制造企业,完全不能的优势。 魏可同时想到,摩托车属于民用产品,然而,生产摩托车也是钢铁工业的一种,有了这家企业打底,最起码可以迅速培养起一批熟练工人,那对于军工生产,同样也有着巨大的好处! 制约〇七公司军工产品的不利条件,是什么? 除了核心技术,还有熟练工人! 工业是相辅相成的,假如现在魏可手里有足够的工人,那措的步枪厂,一年产量不是一万条步枪,而是十万条,甚至更多,那么,当这些步枪销售出去,〇七公司的利润,会达到多少呢? 除了步枪生产,〇七公司未来或许还会有其他军工产品,那也需要有足够多的工人。 想到这里,魏可不禁激动了。 但,他也仅仅是暗地里激动而已,表面不急不躁。 “夏老板,您的计划我很认可。但有一点我必须说明,如果这家摩托车厂成立,〇七公司需要控股。当然了,日常生产肯定由您亲自主持。我能保证的是,这家公司的日常经营,除非有特殊原因,〇七公司不会介入,完全由您做主。我只会在公司发展的大方向,提出意见。” “好!我同意!” 夏之丰想也不想点头同意。 控股权? 实际,一家工业企业,最重要的是产品销路,其他都是次要,结合到这家将要成立的摩托车厂,摩托车生产出来,有地方卖才是关键,仅仅一个销路,能决定工厂的生死。 这家摩托车厂,夏家的出资肯定占大头,却是次要股东,表面好像吃亏了。 其实不然! 连香港彭氏与〇七公司合作,都要拿出四成的股份,何况是他夏家,丢掉控股权没什么,以魏可的人品,不至于做出过河拆桥的事,日常经营由他夏之丰负责,其实除了分红,这家公司依然控制在他自己手。 “好!” 魏可终于笑了,伸出右手道:“夏总,感谢您加盟〇七集团!不瞒您说,我原本也有意选择一项与钢铁相关的产业,作为〇七集团走向重工业的突破口。摩托车这个项目,恰好合适,技术难度不高,风险可控。夏总,您一定不会为今天的选择后悔!” “不后悔!有了您这句话,摩托车厂一定能兴旺!” 夏之丰哈哈大笑。 魏可笑道:“夏总,您的目标定得太低了!我认为,摩托车只是我们双方合作的第一步,是打基础的一步!今后,我们双方一定会携手,向更高端的重工业制造产业进军!” 更高端的重工业! 夏之丰立刻懂了魏可的意思,不由得双眼一亮。 “老板,我终于明白,您为什么能取得今天的成!重工业,您原来想在重工业领域取得突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夏之丰做梦也要笑醒,别的不说了,我夏之丰有生之年,跟着老板您混了!” 574.第574章 苏氏发动机 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步,魏可决定大胆地往前闯。 目前〇七公司的两大拳头产品,其的健身器,虽然能带来大笔利润,然而从内心里来说,魏可是极不情愿的,因为,健身器这东西,完全没有实际意义。 制造业,尤其是与钢铁相关的重工业制造产业,才是他想追求的目标!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重工业制造能力是国家的命脉。 一个地区,一家有雄心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同样也是相同的道理,轻工业产品的起步低,但利润也低,竞争激烈,如果没有重工业作为支柱,很容易在残酷的竞争,失去生命力。 〇七公司,不能始终靠着一张醒神符打天下吧? 当健身器卖不动了怎么办? 一批制作健身器的工人,充其量是一群木工,离开了健身器,他们只能去给人当装修工,但摩托车厂的工人不一样了,摩托车生产好了,魏可还想生产汽车、装甲车,甚至军舰和飞机! 这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几个月之前,魏可敢想自己能生产步枪吗? 今天的那措能自己生产步枪,等到未来的某一天,魏可带着手下人,驾驶着自己生产的装甲运输车,头顶飞着自己生产的飞机,那才真正牛逼! 汝州〇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要成立一家新的分公司,〇七车辆制造! 得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表示很震惊。 〇七工业刚刚落户陆凅镇工业园,又是一家拥有军|队背景的特殊公司,生产的产品却是与军|队八竿子打不着的健身器,这一系列的怪异之处,本令人怪。 现在,这家公司尚未开业,居然又忙着成立所谓的新公司,还是跨行业,不荒唐吗? 车辆? 那玩意儿是能随便生产的? 工业园的郝主任,苏鼎集团的潘石毅,这些与〇七公司关系较紧密的人物,立刻赶来公司,向魏可询问情况,当他们得知,所谓的车辆仅仅是摩托车,既松了口气,也觉得更怪异。 摩托车,你不知道全国各大城市都在限摩吗? 假如是在二三十年前,生产摩托车是很高大的行业,现在却是不行了,稍微大一点的城市里,都不允许摩托车路,买了摩托车只能在郊区跑跑,意义不大。 在这时候,身在海的苏映雪,居然也打来了电话。 “魏可可,我认为你生产摩托车,实在欠考虑!这个行业在国内没有前途!你一无技术,二无经验,如果仅仅考虑到m北的市场需求,不如直接从国内购买成品。很难想象,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能成为一名商人?拜托!选择投资某个产品,不是拍拍脑袋行!” 苏映雪说话直接,而且,口吻像教训个孩子! 话说,分别两个月以来,这是两个人的第一次电话,魏可也没想到,苏映雪会是如此态度。 不应该啊? 以魏可的经验,苏映雪通常是含蓄的,哪怕有不同意见,也会以较温和的口吻提出,不至于劈头盖脸是一通训斥,他魏可选择什么行业投资,又与她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说苏大小姐,苏总,你怎么认为我做摩托车没有前途呢?” 魏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口气也冷了一点。 电话那头,苏映雪沉默了一会。 “魏可可,我可以告诉你,制造业的任何一个领域,都不是容易获得成功的。你在健身器和步枪两个产品,已经站稳了脚跟,这是别人难以想象的成功!我希望你珍惜已经取得的成,不要盲目自信。否则,等你失败的时候,你会发现,商业领域同样是残酷的!” 苏映雪的这番话,又是语重心长了。 她还是在劝说他放弃,从语气里能听得出,她不愿意他冒险。 但,魏可同时也听出了另一层意思。 作为苏氏小公主,新任的苏氏集团南方总部负责人,苏映雪似乎过得并不愉快,因为,她提到了“商业领域是残酷的”,这句话与其说在劝告他,不如说是她自己此刻的某种心境。 “苏小姐,最近在海过得如何,工作还顺利吗?” 对方是苏映雪,是朋友,魏可不愿继续在摩托车的事情继续纠缠,主动转移话题。 “我过得好不好,跟你有关系吗?” “呃!……不要这么说好不好,我们不仅是合作伙伴,还是朋友。” “还是朋友吗?那好,既然是朋友,不如你帮我一个忙!我很了解你,你这个人一旦决定的事情,别人无法左右。我负责的集团业务项下,包含发动机,当然也能生产摩托车发动机,这种低端发动机没有太多技术含量,但也能赚钱!你的公司采购我的发动机吧!” 发动机? 苏映雪主动求人,那可非常难得! 在魏可的印象,苏映雪绝对是骄傲的,一般不会开口求人帮忙。 如说,当初苏映雪走投无路,让魏可假扮她的未婚夫,那不是单纯的求人,而是交易,虽然事实魏可没有拿到钱,在事后,苏映雪帮了他很多忙,算是补偿。 “苏小姐,选用你们公司的发动机,这没有问题。不过,你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 “好!实话说吧,苏氏南方总部虽然有发动机项目,但处境很艰难!” 苏映雪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沉重。 作为制造业的专业人士,苏映雪对于国内的工业状况,要魏可清楚多了,三言两语说了个大概。 简单说,苏氏集团有发动机的研发和生产部门,然而,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所生产的汽柴油发动机,造价高,性能反而不如国外的同类产品。 这造成一个很严峻的现实! 苏氏的发动机,很难打入国内的民用市场! 国内的汽车生产厂家,花同样的价格,能从国外购买性能更好的发动机,谁会选择苏氏的产品。 那么,苏氏为什么还要继续研发和生产发动机呢? 为了军工需要,也为国家利益! 据苏映雪所说,假如国内没有类似的发动机生产能力,国外厂家会拿更低水平的发动机,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国内企业,以赚取高额利润,换句话说,苏氏的存在,为所有国内相关企业,谋取了福利!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 一旦发生战争等不确定状况,无法从国外获得发动机的时候,苏氏生产的发动机,必须顶去,避免国内相关行业产品的断代,以及用于军用卡车、装甲车、装甲运输车等等急需用途。 苏氏发动机,是国家的战略储备技术,为了保证国内军|队的战斗力而存在! 魏可不是蠢人,这些话他能听得懂。 老实说,他心有一个大写的“服”字,给北方苏氏集团,也给苏映雪! 这样的企业,这样的人,是国家的英雄! “映雪,我知道了。我会用同类产品的最高价格,采购苏氏集团的发动机,哪怕它的性能略有瑕疵。” “嗯,谢谢你。魏可可,我没有看错你。你这个人,身似乎有某种光环,好像你能生产出性能先进的步枪,那是谁也猜不透的事。希望你成功吧!其实,我也很想看到你的另一个迹,我们的国家,太缺少工业方面的迹了。如果你能弥补这个遗憾,那太好了!” 575.第575章 当保镖 挂断了苏映雪的电话,魏可的心绪不佳。 他能感觉到,苏映雪处境并不好。 从本心里来说,他并不希望,苏映雪这样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孩子,身背负着太沉重的重担,像她这样的年龄,这样的身份,完全应当去快快乐乐地享受生活。 但事实,苏映雪很累,成为苏氏南方集团总裁的她,似乎承担了太多的责任。 北方苏氏怎么了? 苏映雪他老爸,难道不顾惜自己的女儿,眼看着苏映雪吃苦受累吗? 魏可隐隐约约觉得,北方苏氏集团内部,应当是发生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事情,而这事情又是苏映雪不方便对他说,他也不方便直接问的。 在魏可觉得头疼的时候,秦筱梓神秘兮兮地找来了。 话说,魏可在〇七公司内部,没有职务,他的办公室却位于办公大楼的顶层,最里面的位置,与蔡炳麟的总经理办面对面,而秦筱梓的办公室,在魏可办公室的旁边。 秦筱梓依然是他的秘书,可以说,魏可的一举一动,都在她的严密“监视”之下。 “可可,映雪姐给你打电话了?” “是啊……对了筱梓,你和苏映雪不是好姐妹吗?苏映雪到底为什么突然当了南方集团总裁,你们俩有没有说过悄悄话,她有没有告诉过你什么秘密?” 现在的魏可与秦筱梓的关系,较耐人寻味。 一方面,魏可依旧对秦筱梓“宠”得不行,对于秦筱梓的任何要求,他都来之不拒,但另一方面,两个人仍然是不即不离,看似再进一步会变成亲密恋人,这一步却永远遥遥无期一般。 或者说,魏可对待秦筱梓,更像是哥哥对待妹妹。 当然了,这是其他人的感觉,至于两个当事人如何想,谁也猜不透。 不料,魏可这么一问,秦筱梓居然冷笑起来。 “筱梓,你这是什么表情?” “嗯,看来你是真不知道了。映雪姐来海,当然是躲着魏家公子魏青诚。不过,她很快不用躲了。因为,魏青诚那家伙下个月要定亲,对方是北方苏氏的小公主!” “呃,你这说的我更糊涂了,难道苏映雪还是和魏青诚定亲?” “笨蛋!当然不是苏映雪!下个月,映雪姐的老爸,会从集团董事长的宝座退下来,让位给映雪姐的大伯。那位新任的北方苏氏小公主,自然是映雪姐大伯的女儿,魏家要和苏家结亲了!对象不是映雪姐。怎么样,你是不是很动心,想不想再当映雪姐的未婚夫?” 秦筱梓说着,仔细盯着魏可看。 魏可却顾不得了。 北方苏氏内部果然出了问题,要知道,那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更换董事长,里面包含的意义很重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绝对不是小事! 怪不得,苏映雪的心情似乎很恶劣! 苏映雪和她老爸,绝对是一体的,她老爸退位,她的处境能好吗? 哎!这些财大气粗的大家族,内部也够能闹腾! “你说啊!魏可可,你是不是还想再成为映雪姐的未婚夫?” 在魏可低头沉思的时候,秦筱梓再次追问。 她的眼神里,似乎有不善的味道。 魏可一头的冷汗,尴尬道:“筱梓你胡说什么?我和苏映雪之间什么关系,你还不知道吗?” “哼!算你聪明!” 秦筱梓终于展颜一笑,凑来道:“可可,你整天闷在公司里,累不累?要不要出去散散心?如说,找个风景优美的公园,算本姑娘奖励你的……” 魏可被说的哭笑不得。 “筱梓,现在公司里又要增设一家摩托车厂,我很忙?” “切!你骗人!公司里的事,有蔡总,还有你的外国小黑妹妹!摩托车厂的事情,不是有夏总负责吗?你又不懂得生产经营,需要你忙什么?” 秦筱梓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 魏可尴尬了,全公司敢于如此“鄙视”他的人,唯有秦筱梓而已,他还不能生气。 “筱梓,你到底想做什么,直接说!” “那我说了,我答应了小迪,一起去动物园玩!” 动物园? 两个女孩子,没事往动物园里跑干什么? 这段时间里,潘迪是和秦筱梓走得最近的好姐妹,说来也怪,潘迪正在高二,应当是学习最紧张的时候,然而,那小姑娘似乎一点也不紧张即将到来的高考,有事没事跑来兰桂园8号,钻进秦筱梓的房间,两个女孩子躲在房间里叽叽咕咕,玩得很开心。 要去动物园玩,自然是潘迪的主意。 据潘迪说,汝州市赛格动物世界,最新引进了几头东北虎。 潘迪这小姑娘,家里条件好,国内国外的风景名胜,早看的不想再看,却偏偏没见过东北虎,于是想去看,又想拉着秦筱梓作伴。 两个小姑娘去看老虎,想想还是有点害怕,想给自己找个保镖。 于是,魏可很幸运地被她们看。 让自己去当保镖! 这种事情,估计也只有秦筱梓能干得出来! 但,既然秦筱梓已经提了要求,魏可也不好意思拒绝,因为,这些天里,秦筱梓算是很给面子了,她没再去找赛伊拉的麻烦,除了见到赛伊拉的时候,眼神有点凶巴巴的,反正没再和赛伊拉起冲突。 魏可点头同意,秦筱梓立刻欢蹦乱跳地跑了。 看着秦筱梓的模样,魏可不由得苦笑。 话说,无论是在那措,还是在汝州,秦筱梓绝对算是一个异类,她和其余任何人都是不同的,从身份来说,她是魏可的秘书,偏偏魏可也没事情交代她做。 在别人眼,她是魏可的“女朋友”! 在汝州〇七制造,哪怕是蔡炳麟,见到秦筱梓也必须客客气气,拿她当准老板娘! 没办法,谁让魏可处处宠着她呢? 连跟着魏可来到汝州的赛伊拉,被秦筱梓打了,也只能忍气吞声,在那件事之后,赛伊拉每当见到秦筱梓,好像老鼠见到猫,尽量躲着对方。 作为公司高管的赛伊拉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人! 第二天,秦筱梓迫不及待地拉了魏可,前往赛格动物世界。 这一行,人数还真不少! 秦筱梓和潘迪是主角,除此之外,秦筱梓还把她爸妈也叫了,另外还有她的好朋友岑小琪。 这么多人,一辆车坐不下,魏可干脆安排了两辆车,由他和杨刚分别当司机。 他开奥迪车带三个女孩,杨刚开一辆本田,载着秦爸秦妈,两辆车一前一后,往汝州市的南面而来,因为,赛格动物世界,建在汝州市南郊的一座山脚下,这地方有山有水,也算很有特点的风景区了。 “小迪,你不是快高考了,怎么有时间出来玩?” 一边开车,魏可顺便问了一句。 潘迪笑道:“貌昂你是老外,哪里懂国内的事情?我的那个班是直升班,不用参加高考,直接保送大学的!我签的是汝州大学。对了,貌昂先生,你们公司需要什么专业的毕业生?等我大学毕业,去你们公司班,正好和筱梓姐姐作伴,好不好?” 直接保送大学,而且是汝州大学! 这个信息量有点大。 魏可知道,江南省虽然是经济大省,但考大学的名额很紧张,好像秦家姐妹俩,秦筱竹学习好,才考进春川大学,而秦筱梓复读一年,勉强考三本,也正因为如此,学费很贵,导致秦家被迫卖房交学费。 也是说,正常人家里孩子,想一所好大学好难的! 果然,魏可还未说话,秦筱梓已经惊讶叫起来。 “小迪你怎么运气这样好!哪里有直升班的说法,我怎么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