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第一章 (内有新文预告) 楔子 正值秋天。天上一轮硕大的月亮仿佛是要映衬这个季节一样,在天空中散发着清冷的光辉。一片月,照耀着一片广袤的土地。在这个城市的东面,那是新建的开发区,经过政府多年来不遗余力地打造,现在早已经成了全国闻名的商业区,底下璀璨的霓虹跟天上的月光交相辉映,光彩无限。 而在这座城市的西面,是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成了每届政府想啃都啃不下来的硬骨头。这边的灯光黯淡极了,仿佛夜风再稍微大一点儿,就能把那微弱的光火立刻吹灭。天上的那轮圆月,好像是一张人脸,静静地俯瞰着这破败的旧城。 “嗒嗒嗒”,是皮鞋敲在石板上的声音,女孩儿精心烫制的卷发随着她的奔跑飘散在空中,再也不复往日精致。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听起来越来越近了,她捂着肚子,就算累极也不敢休息,继续朝前面发足狂奔。 走到一处废墟,她应该是跑不动了,犹豫了一下,趁着月光,掀开了一个井盖,顾不上脏,跳了下去。 底下倒是不脏,就是因为常年不用,散发着一股陈腐的气息。她靠在墙上,总算是能松一口气了,却又不敢太大声,怕引来后面的人,小口小口地吐着气。腹部传来一阵绞痛,她伸手揉了揉,想借此缓解,感觉总算是好点儿了,头顶上却传来一声口哨声,在静谧的夜里,听上去让人不由自主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浑身一震,抬头朝上面看去,一个脑袋出现在了井口,看到她朝自己看来,那个脑袋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她下意识地想逃,然而刚刚转身,肚子上就传来一阵剧痛,身后“咚”地一声,是人跳下来的声音。然后一只手猛地拽住了她,背上一痛,她低头一看,肚子上已经被血染红了大半。 ...... 月亮悄悄地隐在了云后面,仿佛是不想见证这一段凶案的发生。女孩儿的胸膛已经没有了起伏,剩余的月光照下来,刚好打在她已经没有血色的脸上,她眼角的那颗泪痣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突出,仿佛是一滴泪一样,静静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那个男人从井下翻身上来,又重新把井盖盖上,这地方是个废弃的精神病院,原本就是十天半月不会有人来,更何况她自己还慌不择路,跑到了下水道。 这样一来,就更加没人发现了。 他看着那个被他盖好的盖子,颇有些惋惜地摇了摇头,像是在说那女孩儿不会挑地方,连死了尸体都不好被人找到。然后转身,迅速地离开了。 ...... “郑队,找到了。”随着同事的一声吼,正在打瞌睡的刑侦队长终于精神了点儿,他晃悠悠地迈着两条长腿到了前面,听着同事说道,“被人从后面刺了三刀,失血过多而死。” “不对啊。”正在检验尸体的法医轻声念叨了一句,立刻被跟在旁边做笔记的苏越听了过去,忙问,“怎么了?” “她死之前还服了毒,目前究竟是什么□□还需要检验。但如果是已经服了毒,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拿刀刺她?” 苏越不太明白这其中的关系,抓了抓自己那皮薄肉白的大耳朵,“是怕她死不掉吗?” 仅仅是怕她死不掉吗? 第一章 “老司机带带我我上要昆明~老司机带带我我要进省城~要上昆明车子多,半路拦我为什么,阿里里~阿里里——”一只手从缩成一团的被子当中伸了出来,摸了好几下才摸到正在嚎叫的手机,伸手将其掐断,又缩了回去。 然而好景不长,“老司机”那副破锣嗓子被掐断之后没能消停五秒,又再一次在安静的室内响了起来,床上的人被烦得不行,不耐烦地咂了咂嘴,然后如同诈尸一般,直挺挺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耙了耙自己那头鸟窝一样的头发,闭着眼睛拿起手机,准确无误地按下接听键,问到,“怎么了大耳朵?”声音低沉,带着几分还没有睡醒的喑哑,莫名让人觉得有些心颤。 可是电话那头可不管他性感不性感,心颤不心颤,一道女性尖利的嗓子通过电波穿了过来,“老大老大~快来,有命案。” 听到这句话,床上的男人微微睁开了他那好像被520强力胶粘住的眼皮,一边打着哈欠起身,丝毫不管那边的兵荒马乱,一边趿拉着拖鞋走到洗漱室,打开免提,把手机放到架子上,说道,“好好说话。” 电话那头好像一下按下了快进键,女孩子的声音像机关枪扫射一样,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刚才东区步行街那栋富丽大厦上面有农民工跳楼目前掌握到的信息就是老板欠薪农民工们没钱回家过年闹起来的刚才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尸体抬着来我们局里了——” “不是,”他把口中的牙膏泡沫吐掉,打断她,“这会儿你去哪儿?” “我去医院啊。”那头的女孩子回答得理所当然,“死者跳楼的时候还砸伤了一个人,我现在就要去医院看她。” 好吧,人情关怀也是警察日常工作中的一环。那姑娘讲完又补充道,“老大,你等下过来直接来中心医院吧,王局让你代表他慰问慰问伤者,而且现在我们单位根本进不去,被堵得水泄不通,到处都是记者和当事人。” 苏越这丫头说话没条理的毛病可能永远好不了了。郑有风看着镜子当中自己那张帅脸,默默在心里吐槽。 他淡定地挤上剃须泡沫,挑了挑眉,“多大排场啊,还要我去慰问。” “还真有点儿。”苏越说道,“她是富丽大厦的业主,刚才听王局讲,我们单位食堂那块地皮,也是她家的。” 郑有风手一抖,锋利的剃须刀立刻在他那个充满了“力量与美”的下巴上划出一道浅浅的痕迹,他牙疼一样“嘶”了一声,不等他对这种资本操控发表什么看法,苏越又想起了什么,“对了,王局说好歹算是衣食父母,让你过来的时候买点儿水果意思意思,不用太好,反正她什么都见过了,回来给你报销!”说完像是怕郑有风叫她一样,飞快地挂了电话。 郑有风看了一眼已经暗下去的电话屏幕,伸手拿起来,往外一扔,准确地扔到床上,然后再也不管,关上洗漱室的门,片刻之后就有“哗哗”地水声从洗漱室传了出来。 苏越是个刚参加工作不过半年的菜鸟,她上半年考上了区公安局的公务员,一来就分在了郑有风手底下工作。郑有风跟局里其他领导有点儿不一样,不仅仅是因为他年轻,而是因为,他这个人不太会用异样的目光看待女性。反正男女在他那里都是一样的,他不会因为你是女生而瞧不起你,同样的,也不会因为你是女生对你有什么优待。通常情况下,因为年龄差得不是很多,郑有风又是个死不要脸的,认为自己嫩得掐出水,他能和手底下的弟兄们打成一片。 郑有风是市局派下来挂职锻炼的,挂的是副局长的位置,分管的还是刑侦这块儿,他这个人安分不下来,有事总是他跳得最欢,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苏越到医院的时候,那个被砸伤的人还没有醒,她站在病床旁边也不知道干什么,走了两圈儿,拿出手机开始玩儿了起来。在把手机上暖暖的体力都用完了之后,苏越把手机放进兜里,转头一看,床上的那个病人已经醒了过来。 她年纪跟苏越差不多大,一双眼睛漆黑,好像没有焦距一样。加上脸色苍白,这又是没有人的医院,苏越一个抬头,就被她吓了一跳,“嚯!吓死我了。”她拍了拍胸口,想想又觉得不对,冲那姑娘笑了笑,“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姑娘也微微勾起嘴角,说道,“我知道。”她转头看了一圈儿,问道,“警察小姐,这里就只有你一个人吗?” “啊?”苏越答非所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的?”她今天没有穿制服,羽绒服雪地靴,加上刚毕业不久,身上学生气还重得很,一眼看过去,人家只会认为她还是学生,没人认为她是听上去煞气很重的警察。 床上的女孩子笑了笑,没做声。过了片刻,她轻轻皱起眉头,苏越见了,连忙说道,“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我叫护士来?”她说着就去按了床头的铃,完了才跟床上的姑娘解释道,“刚才我进来的时候问过了,医生说你多半有脑震荡,其他倒没什么大问题。” 她自顾自地说道,“说你运气好你运气也不好,那么多个门,人家跳楼正好砸在你身上;说你运气不好,你也确实运气好,除了脑震荡和一些皮外伤,其他什么都没有。” 那姑娘听了,那双像是带了美瞳的眼珠子轻轻转了转,轻声笑道,“可能是因为冬天穿得多吧。” “那可不。”苏越感叹道,“有的时候穿得多,还是有用的。” “我刚才看了你床头的病人信息,你叫陆苳笙?这名字真好听,不过听上去像是冬天生的一样。” 陆苳笙微微笑了笑,说道,“我本来就是冬天生的,但因为叫‘冬生’太直白,换成了这个。”医生和护士已经赶过来了,陆苳笙躺在床上一边受他们摆布一边说道,“我看你好像很小的样子,开始还以为你没毕业呢。” 苏越本身一张娃娃脸,加上穿得不那么时尚,走在路上还有人以为她上高中,也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说了,但是这人是当事人,她可不敢乱回答,“嗯,我是刚参加工作不久,不过我领导马上就过来了。”说完连忙狂拍郑有风马屁,“我们局长开会去了,是副局长过来的,他还兼任我们刑侦队的队长。” 陆苳笙点了点头,那边医生忙着问她身体状况,一时之间,倒也没顾得上跟苏越搭话。 医生给她开了两张检查的单子,又嘱咐了苏越一阵才离开,前脚刚走,郑有风就提着两个果篮进来了。 他乍然间看到陆苳笙,还以为走错了,要不是旁边站着个护法一样的苏越,他可能还真要倒回去看看病房号。 女孩子很年轻,跟苏越差不多,躺在床上,一张脸白得透明,越发衬得一双眼睛黑漆漆的,幽深极了。她那样子,虽然美,但却好像一个没有生命力的瓷娃娃一样,非但没有人气,反而透着几分诡异。郑有风下意识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还没有开口,苏越已经站起来跟陆苳笙介绍道,“这是我们领导,郑局。” “什么郑局。”郑有风好笑地一挥手,“我是郑有风。”他把果篮放到床头,“代表我们琴台区公安局来慰问一下受害人。” 受害人也分三六九等,如果她不是富丽大厦的业主,如果她不是他们局食堂地皮的主人,还用不着一个副局出马。虽然郑有风从来都觉得什么局长不局长是个笑话,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这个社会还是要遵循这样的条条框框。 他目光在陆苳笙身上转了一圈儿,可能是刚醒来,她身上透着一种死气,让见惯了无数凶杀场面变得相当敏感的郑有风格外在意。 但即使在意,他也没有表现出来。郑有风随手拉了把凳子坐下来,“早知道受害人是女性,应该带束花过来的。” 陆苳笙勾了勾唇,没做声,抬眸看着郑有风。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那对黑漆漆的瞳仁当中明晃晃地写了两个字,“装逼”。 然而郑有风是谁?别说人家只是或许有这个意思没说出来,就是人家指着他鼻子说了,他也能当屁放了,他笑着看向陆苳笙,问她,“陆小姐,今天跳楼的那个男人,你认识吗?” 陆苳笙用眼神询问他,“是谁。” 郑有风想了想,“叫......王大虎,是个农民工。为了讨薪,从你们富丽大厦跳了下来,还好巧不巧砸在你身上。”他脸上带上几分笑意,“步行街那么多高楼大厦,富丽大厦不是最显眼的,为什么要选择在那里跳呢?还这么凑巧。” 第二章 第二章 陆苳笙笑了起来,这个表情,让她脸上那副“死气”散了不少,但是眼底的那副琉璃模样的瞳仁却丝毫没有笑意,依旧冰冷冷的一片。“郑警官的意思是,王大虎的死跟我有关。是我拖欠了他们的工资,所以他专门找到富丽大厦跳楼,还看准了我砸下来是吧?” 郑有风不冷不淡地一笑,“我可没这么说。” “富丽大厦虽然也在步行街,但其实不在最显眼的地方,如果是因为拖欠工资想要获取关注,王大虎应该到更引人注目的大厦。比如同安百货楼上面。” 郑有风:“正是因为引人注目,所以一般的大厦上天台的路都被封了,不是工作人员根本进不去。富丽大厦按道理来讲也应该被封了,那为什么王大虎会出现在这上面?” 陆苳笙闭了闭眼睛,像是有些疲惫,还把头往床头靠了靠,“我是业主不错,但我又不是直接负责人,郑警官你想知道具体情况,可以去直接问富丽大厦的负责人。” 郑有风勾了勾唇,“会的。”他站起身来,“陆小姐好好休息,有需要我们会请你回局里调查的。” 陆苳笙笑眯眯地跟郑有风告别,“我一定配合。”眼见着郑有风快走到门口了,她慢悠悠地来了句,“郑警官有女朋友吗?” 旁边的苏越猛地睁大了眼睛,看着郑有风停下来,转身看向陆苳笙,“怎么?”他脸上含着淡淡的笑意,但眼睛里,却绝对不是在笑。 “没什么。”陆苳笙笑容不减,“如果郑警官没有女朋友,我倒想毛遂自荐一下。”说完也不知道她是太久没喝水还是怎么样,居然还伸了一下舌头,极快地添了一下嘴唇。 对于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急吼吼地跑来撩自己的行为,郑有风除了深感自己魅力强大之外,只能对她好言规劝,“不好意思,你没机会了。” “不是因为我有女朋友,而是因为,”他将陆苳笙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目光仿佛可以透过她身上的被子把人看个洞穿,最后还十分恶意地在她胸上停留了一下,“我对小丫头片子,没什么兴趣。”他转身离开,还不忘叫上苏越,“大耳朵,走了!” 郑有风个高腿长,条顺盘靓,一般个头的女孩子站在他面前,分分钟能制造出最萌身高差来。苏越弓着身子,像只仓鼠一样跟在他身边,他一步要当苏越两步,她要小跑着才能勉强跟上郑有风的步子。“老大老大,你你你,你就没有什么话想说吗?白富美对你一见钟情诶。” 郑有风猛地停下脚步,低头看向旁边的狗腿子,皱着眉严肃地问她,“我被人表白难道还要开个新闻发布会吗?工作时间不谈感情,教你的你忘了?”他话锋一转,摆了摆头,“再说了,我从小被人表白到大,早已经练就了一番处变不惊的本事,一个小丫头,我难道还要激动得痛哭流涕?”最后下了结论,“一看你就是没被表白过的。” 怎么办?苏越暗暗地咬住了后槽牙,努力控制自己的拳头,让它不要朝郑有风那张引以为傲的脸上打去,毕竟她也打不过。 最后,郑有风往她肩膀上猛地拍了一巴掌,语重心长,“苏越,你跟你领导我学的地方,还有很多呢!” 郑有风带着苏越像一道风一样回了局里。果然像苏越所说的,大院当中早就被人堵满了,中间一个担架上面放着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双目紧闭,人事不知。旁边一个女人牵着两个一脸懵懂的孩子,身上穿着写了大大“冤”字的孝衣,朝着大门口哭得呼天抢地。 苏越不是参加工作多年的老油条郑有风,看到这样的场景面上有些不忍。郑有风回头看了她一眼,没做声,他们两个今天都没有穿制服,很容易就从人群当中走了上去。 到了楼上,苏越终于忍不住,“也太可怜了。他家就他一个儿子,孩子那么小,妈妈也生病了......”说到后面,已经不忍心再说下去了。 郑有风没做声,真要说惨,天底下惨的人多的是,但现在并不是比惨的时候。 郑有风一进办公室,就把人叫来,“那个老板找到了吗?” 王大虎他们正在做的那个工程是个商品房小区,并不在市区。这几年市区能改建的小区基本上都已经改建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属于有各方面困难,难以下手的。他们那个小区在城北,那边属于本市正在扩建的新区,房价相较于老城区而言要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们找准了商机,见缝插针,非要用“房贷”这座大山,压垮广大上班族们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找到了。事情发生之后他根本就没走,还想用钱来安抚王大虎的家人,但是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太多了,他只安抚一家,其他家的不同意。我们去的时候,他好像还松了一口气呢。” “嗯。”郑有风接过笔录,顺手扔个苏越,“你去审他,我去跟王局汇报工作。”这案子案情简单,要不是因为王大虎死的地方是人来人往的商业步行街,招来了大批记者,根本就不会吸引到这么多人。 现在,能做房地产的,哪个背后没点儿关系?查来查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引火烧身了。不是血管里的那腔血渐渐凉了,而是已经过上了花团锦簇的生活,大家更愿意粉饰太平,而不是骤然把上面盖着的那层锦缎撕开。 谁知道撕开下面是什么? 绝大部分时候,是连之前的生活都不如的。 **************************我是场景转换的分割线********************************* 陆苳笙从床上起来,扶着床栏缓缓活动,她身上没什么大伤,只是感觉到脑袋有些眩晕。醒来这么久了,也没人给她端碗吃的来,她这个老总,有的时候还不如路边一朵野花。 当然,陆苳笙不是那种喜欢自怨自艾的人,端茶倒水这种事情,只要她愿意,就算她再挑剔,都能请到一个合乎心意的护工。 她抬头,看向窗外,已经是初冬了,整个东开市都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当中,连窗外的树木都因为这些雾,白了几分,显出一些不真切来。陆苳笙站在窗前,看着远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半晌,才转过脸来坐回了床上。 她打电话给自己订了个不知道是早餐还是午餐的饭,就开始玩儿手机。 现在的时间,是2016年11月10日,网上到处都是即将到来的电商庆典的广告,陆苳笙顺手点进去一个,发现是个件大衣,价格不贵,牌子更是她从未穿过的,她又兴趣缺缺地退了回来。 她看上去有些百无聊赖,不停地在上面刷着网页和社交软件,直到一个年轻男人清越的声音,把她从网瘾当中拉了回来。 “苳笙,你怎么样了?”来人把一束鲜花放到她床头,又把拿来的果篮放到地上,“景助理怎么回事,你住院了居然不在这里守着。” 景助理是她现在的贴身助理,比陆苳笙年纪大一些,她一般也是这么叫,有礼貌又不显得很疏远。在好多人眼中,陆苳笙都是个温文有礼的好女孩儿。 来人坐到她床边,见她一直不吭声,笑了笑,伸出手来要摸她的头发,“怎么,这一砸,还真把你砸傻了不成?” 陆苳笙抬起头来冲他一笑,“我都病成这样了,嘉严哥你能不能不打趣我?” 姚嘉严跟她从小一起长大,只不过他比陆苳笙大好几岁,一般小男生都不愿意跟小女孩儿一起玩儿,觉得她们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地烦人。陆苳笙以前也很是被人嫌弃过,只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是在这些不懂事的水葱头里面,并不包括姚嘉严,他从小表现出来的都是一副家教良好的样子,既不嫌弃陆苳笙,也不像小男生那样喜欢打架,崇尚力量。温温良良的模样,任谁看见了都会夸他一声。自从陆苳笙认识他开始,她就没有见过姚嘉严跟谁红过脸。 有些人的温文尔雅是装的,稍微一用力就戳破了,但是姚嘉严不一样,他的温润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除非是经历一些毁灭性的打击,否则很难改变。 他家境良好,又从小受到足以和他家庭匹配的教育,“教养”两个字,早已经随着经年的教育一起,深入骨髓了。哪怕连一个浅浅的笑容,都透着春风化雨般的温润。他将手中的餐盒拿出来,又给陆苳笙支上桌子,“我让家里给你炖了乳鸽汤,就别吃外卖了。”他做完这些,转过身来看向陆苳笙,“我等会儿去问问医生你能不能吃点儿天麻川芎之类的,让家里熬了给你送来。我明天就要出差,不能来看你了,会让司机送来的。” 陆苳笙脸上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失落来,“就要走啊?什么时候回来?” “说不准,快要一周,长的话可能半个月了。”他再次伸手虚虚摸了一下陆苳笙的头,“希望等我回来你已经出院了。” 陆苳笙喝了半碗汤,冲他开玩笑,“你那个谢小姐,不跟着你一起去吗?你一去这么久,不怕人家被追走了?” “乱说什么。”姚嘉严失笑,“我跟谢婷欣这才认识多久,哪就成了你说的那样了。” 陆苳笙悄悄瘪了瘪嘴,低头喝汤,不理他。 *************************我是场景再次转换的分割线*********************************** “这个奸商!”郑有风一从局长办公室出来,就被苏越逮住了,要给他汇报她刚才审问王大虎老板的情况,“你不知道领导,这个闫家坤,简直恬不知耻!他说人都被我们抓了,还想要怎么样。钱是拿不出来的,因为做生意已经亏了,我们要么放了他要么把他关起来。他倒是想被关在里面,今天闹出人命来,说明不知道积攒了多少对他的怨气,把他放出去,明天说不定就变成一具尸体了。我们把他关起来,相当于变相保护他。他给自己找了群优质保镖,还是免费的!” 苏越最后下了结论,“不要脸!” 郑有风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跟经侦那边讲一声,就说是我说的,让他们协助调查,看看闫家坤是不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得呢!”苏越吆喝一声,正要转身离开,又被郑有风叫住了,“另外,通知死者家属过来认尸,然后把尸体领走。” 苏越这下犹豫了,“领导,这样......不好吧?”老人还在地上躺着,下面还有两个不懂事的孩子,打击已经那么大了,现在又来让人家老婆认尸,想想都觉得这样的事情太残酷了。 郑有风没跟苏越重弹什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老调,她才刚刚出社会,还不能完全把现在看到的跟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个象牙塔里的世界分割开来,固然有的时候显得单纯了一些,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谁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呢?急速地融入这个社会并且游刃有余,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他冲苏越挥了挥手,没再说话,让她去办事了。 王大虎被送进来的时间不久,整个人都还保持着临死前的原生状态。从那么高的楼上跳下来,人虽然不能称为浆糊,但是也差不到哪儿去了。 带着王大虎老婆过来认尸的警官拉开冷冻箱,“看看吧,也算是送他最后一程。” 胆小的中年女人战战兢兢地探出头,又快速缩了回去。冷冻箱刚拉出来,即使是冬天,也依然一片雾气缭绕,她什么也没看到。 那个中年女人犹豫片刻,又再次探出头去,尝试着从那已经糊成一团的五官上面辨认出她枕边人的迹象。半晌之后,她皱了皱眉,来了一句石破天惊般的话,“警察同志,这不是我男人。” 第三章 第三章 郑有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便是吩咐苏越,“去把王大虎的那些工友控制起来,马上对他们进行询问。”苏越张了张嘴正要说话,郑有风又补充道,“人手不够跟上头申请,让方铭带人过来,就说是我说的,回头再打报告。” 苏越愣了愣,转身小跑开,郑有风已经转过头跟身边的人飞快地吩咐道,“找个结过婚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大姐去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然后,你,对,小李,去审讯室再去看看闫家坤。” “然后,”他指了个人,“把王大虎的孩子和妈带进来跟死者做dna比对。”说话间他重新拿起大衣,边穿边大步走了出去。 郑有风自己有车,只是这几年跟着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他这个人,连自己都是仗着天生丽质从来不保养,更别指望他车子的外观能有多亮丽了。最多只是不影响市容,其他的,也就勉勉强强。 公安局距离步行街不太远,但是架不住那里人流量大。郑有风把车子停在附近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干脆靠两条腿走了过去。 富丽大厦就在步行街旁边,跟那边伫立着的几栋百货商场相比,显得是朴素了很多。不过那里也不是卖场,外表朴素点儿也没什么。更何况,这种朴素,还是跟其他的相比。 富丽大厦是栋写字楼,里面的铺子全都被租住了出去,听王局讲,它的业主陆苳笙,今天本来是到这边谈事情的,谁知道那么巧,刚好就被人砸到了。 郑有风站在富丽大厦下面望上去,整栋大厦有种快倒下来的感觉。死者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砸下来,陆苳笙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她运气还真的挺好。 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围了起来,上面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有些好事的围成一团,还在那边拍拍拍。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越过了人群,在一片闪光灯当中走到同事面前,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自上去了。 现场是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封锁,现在上去,如果有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他坐着电梯到了顶层,通往天台的门已经锁了,这地方常年罕有人迹,当然不会用什么高端的锁。郑有风惫懒地哼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张饭卡,通过狭小的缝隙,翻转了两圈儿,然后“啪嗒”一声,锁就这么开了。 他走上去,富丽大厦楼顶的情况一览无余。跟所有天台一样,水箱电箱什么的全都在上面,为了防止有人掉下去,大厦周围好竖了一圈儿铁栏杆。 死者掉下去的地方,已经被警方围了起来,因为人手不够,上面并没有留人。郑有风掀起封条,顺着栏杆走了一圈儿。栏杆有一处已经被压坏了,能够很明显地看到是从里到外压下去的,十分符合跳楼的人的动作轨迹。 他皱了皱眉,如果不是王大虎的老婆来认尸,恐怕永远没人知道,死者其实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王大虎。事实上,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摔成那个样子,很难认得出来。 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 “嘘——”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她冲郑有风嫣然一笑,“他是被人教唆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是一具尸体,”陆苳笙错身路过郑有风,“那是因为,如果是尸体,也就不用再在栏杆上面做文章了。” 她站在台阶上面,仰头看向头顶的一言不发的郑有风,脸上笑意晏晏,跟小孩子求表扬,没什么两样。 郑有风垂眸看着她,她的那个动作将两侧的长发都垂到了耳后,不知道是她故意点的,还是原本在那里就有,郑有风在她右边眼角下面,发现了一颗泪痣。 他垂着眼皮冷笑一声,隔着衣服一把拉过陆苳笙的胳臂,“你知道的还不少,跟我回去接受调查。” *************************我是场景转换的分割线****************************** “郑有风他还有完没完!”“啪嗒”一声,是帽子扔在桌上发出的声响,苏越在旁边缩了缩脖子,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然而对方并没有放过她,转身过来冲她吼道,“他人还没回来呢,就指使市队的人!谁给他的权利!” 苏越嗫嚅道,“郑,郑局说,手续回来,回来补。” 方铭冷哼了一声,正要再次发飙,门外穿来一个女人清冷的声音,“干什么呢,整栋楼都能听见你的声音了。” 然后,苏越就眼睁睁地看着方铭从一只喷火的恐龙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连声音都柔和几个度,脚黏在原地,身体扭成一直麻花,朝声音来源回望过去,“薇龙,你来了呀~” 声音含糖量之高,简直让人打哆嗦。 苏越也真的打了个哆嗦,再抬头往周围一看,其他同事已经不忍卒看地低下头该干嘛干嘛去了,应该是对这种变脸技术见怪不怪了。 李薇龙轻轻应了一声,问苏越,“郑有风那边又有什么事情?” 苏越赶紧报告,“我们辖区发生一起命案,需要控制的人有点儿多,单位人手不够,领导让我过来跟你们借几个。” 她话音刚落,方铭猛地回过头来冲她咆哮,“借几个!那还叫几、个、吗?郑有风是不是不识数!需不需要我教教他!” 李薇龙对苏越说道,“那就走吧,时间晚了就不好了。” 方铭:...... 见她提着箱子要往外走,方铭连忙跟上去,“薇龙你也要去啊?你不是刚从现场回来吗?他们那边也有法医的......”走到门口,脸一变,冲里面的人招了招手,“干嘛呢干嘛呢,赶紧跟上啊!看你们这一个二个的德行,自由散漫!郑有风人都走了怎么还跟他一样呢......” “郑有风又把你们撇下了是吧?又自己单独出任务去了是吧?每次都是这样!生怕别人跟他抢功!”方铭在车里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对郑有风进行了从思想到人身的全方位批判,“这叫什么?这、叫、什、么!这叫个人英雄主义!对,就是个人英雄主义!读书那会儿他就有这毛病,一点儿不讲合作精神!这出去锻炼两年了,怎么还没好呢?不、成、熟!” 苏越在前面面无表情地听着。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是脑门儿一热冲在前面,天底下就他能!其他人都是渣渣!”方铭还要再说,李薇龙忍不住打断了他,“行了,你从上车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在说,你说这么多,郑有风也听不到,有什么用。” “薇龙。”苏越觉得,让方铭当个警察太屈才了,穿越回古代,内监总管这个职位才是给他量身定做的。“我也不是在帮他检查自身缺点嘛。郑有风这个人有多自恋你也知道的。”眼见李薇龙眼风扫来,方铭连忙说道,“好的好的,我不说他了,不说了!” 车厢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苏越松了口气。然而安静没有到一分钟,方铭那谄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薇龙,你是不是累了啊,累了就回去休息啊,这种事情别跟着来了,反正郑有风是头畜生又累不垮,你就——” “方铭!” “好的好的,我闭嘴我不讲了。” 苏越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郑有风要来底下锻炼,方铭也占很大部分原因吧,啊? 郑有风说是让陆苳笙接受调查,其实也没正儿八经把她往询问室里塞。他觉得陆苳笙刚刚受了伤,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跟这件事情有直接关系,最多就是身为业主管理不力,能让她舒服点儿就舒服点吧。 哪知这人十分不识好歹,居然还主动问郑有风,“郑警官,你怎么不把关到询问室啊?” 郑有风抬了抬眼,“你想去。” “当然是要跟你一起了。”她目光在郑有风身上转了一圈儿,弄得他有种要双手护胸的冲动,“制服,手铐,小皮鞭,”她凑过来,“想想都觉得兴奋。” “郑有风。”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陆苳笙,就有一个女声把他们两个人的对话打断了。陆苳笙循声看去,不远处一个身材高挑的冷艳美人站在那里。她冷冷地瞥了一眼陆苳笙,然后看也不看她一眼,径自走过来,站到郑有风面前,“听说你们这里出了命案,我跟过来看看。” 陆苳笙缓缓直起腰,冲李薇龙的侧脸露出一个微笑来。 紧跟着李薇龙的是方铭和苏越,方铭看到他,不冷不淡地哼了一声,仿佛之前在车上批评郑有风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苏越则是过来汇报工作的,“领导,跟死者相熟的人我们都带回来了,被放在小会议室。” “嗯。”郑有风点点头,跟她说自己这边的进度,“我刚才去了富丽大厦一趟,栏杆被人动过手脚,不排除死者是被人设计从那上面掉下去的。” 自己跳下去是自杀,掉下去了,那就是谋杀。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方铭皱了皱眉,“可是,这些大厦,不应该都要把门锁上吗?你们平时安全检查怎么做的。” 郑有风用下巴点了点头对面的陆苳笙,“那你就要问她了。” “问我干嘛。”陆苳笙轻笑,“你们应该去问管理员啊。”察觉到郑有风猛地沉下来的目光,她抬头问道,“怎么了?” 郑有风皱眉道,“我没有看到这个人。” 苏越想了想,也犹疑地说道,“我......也没有。” 第四章 第四章 陆苳笙脸上一直挂着的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好像是被人按了一下暂停键,突然就停在了脸上。然而很快,她又笑眯眯地歪着头打量郑有风,仿佛是在看好戏一样。 她的眼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好女孩儿,李薇龙皱了皱眉,“这位小姐是过来干什么的?” 陆苳笙这下坐直了身子,将她之前放在郑有风身上那宛如长了钩子的眼神收了回来,冲李薇龙露出一个堪称温良贤淑端庄大气的微笑,“我过来配合调查。” 郑有风眉心一跳,刚想反驳又想起她其实没说错。 她还真是过来接受调查的。只不过这样子实在不太像。 感觉搬起石头狠狠地砸了自己脚的郑警官现在并不是很想理会这个小姑奶奶。她道行太高,苏越那个脑中空空的人肯定治不住她,干脆把她往李薇龙那里一扔,“麻烦薇龙帮我问问她的情况,我过去看看死者的那些工友,苏越你去查一下富丽大厦的管理员。方铭跟我来。” 陆苳笙笑着目送郑有风的背影消失在了走廊转折的地方,身后响起高跟鞋鞋跟敲击在地面上的声音,她转过头,看向已经在她身边坐下来的李薇龙,“李警官这双小羊皮的靴子换成灰色或者黑色更好看。褐色么......”陆苳笙瘪了瘪嘴,“有点儿老气了。”她脸上的笑容像是画上去的一样,“他们家的鞋子其实我不是很看得上,磨脚不说,款式还经常抄袭。这款靴子虽然今年火,导致断码断色,但我觉得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李警官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们总代理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留一双。” 她都已经说了那双鞋子不好看了,李薇龙怎么还会要?她无视陆苳笙的物理攻击,“不用了,反正也就是赶个串儿。”言下之意就是,她李薇龙貌美如花,根本就不需要去追求那个时尚。 “嗯。”陆苳笙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是我不会说话。李警官这个年纪穿褐色其实刚刚好。”她脸上的笑容映在李薇龙眼中十分恶劣,偏偏她自己好像一无所觉,“有些颜色,要有些年纪才能压得下来的。” 任是哪个女人被说年纪大都会不高兴,更何况还是李薇龙这种从小就在一片赞美声中长大的冰山美女大学霸?她瞥了陆苳笙一眼,冷冷地纠正她,“我不是警官,我是法医。陆小姐家里恐怕是没教你怎么好好跟人说话,你这张嘴,想必得罪的人不少,将来如果遇害了,我也不奇怪。只不过陆小姐可要期望杀你的人把戏别那么多,要不然被送到我的解剖台上,任你花容月貌,也只是腐肉一堆。” “原来你是法医呀。这么漂亮当法医,挺可惜的。难怪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结婚找对象呢,职业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李薇龙冷笑一声,转头看向她,“陆小姐,你年纪轻轻,为什么总是喜欢操心居委会大妈操心的事情!我要不要结婚有没有对象,那是我自己的事情,管你......什么事!”李薇龙轻轻抿了抿因为刚才急忙转词把舌头要出来的血,面无表情。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她的女神形象,她刚才要骂脏话了。 陆苳笙什么话都没有说,冲她笑眯眯地眨了眨眼睛。 李薇龙:...... 郑有风恐怕不会知道某人道行高深到,连降魔除妖的冰山法医李薇龙都把她没办法。他跟方铭两个人在审讯室里把那群死者的工友们审到半夜,又困又饿,没想到刚刚一出来,就看到苏越和陆苳笙两人一人捧着杯子,在走廊的长椅上小声地说着什么话。之前接手陆苳笙的李薇龙,这会儿连人影子都看不到了。 郑有风估计是陆苳笙把人给气走了,换成了现在这个比较单纯好说话的苏越。他走过去,轻轻扯了一把苏越那又白又大又薄的耳朵,惊得她一叫,不等她叫出声,就先声夺人,“干嘛呢,事情做完了?”他板着一张□□脸,垂眸看着苏越。 苏越被他这样一看,有点儿怵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把手里的纸杯子献宝一样捧到他面前,“看领导,陆小姐今天晚上给大家加餐。” 郑有风:...... 他只是不在了半晚上,陆苳笙就已经拿着资本主义对糖衣炮弹把他拥有钢铁意志的同事和战友全部腐坏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方铭捧着一盒三荤两素搭一汤的高规格盒饭走出来,边吃边说,“郑有风,你们这儿餐补标准有点儿高啊,这都六星级待遇了吧?”说完又赶紧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刨了两口饭,生怕有人鬼口夺食。 郑有风简直没眼看他手底下的这群货,糟心地把苏越从椅子上拉过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姑奶奶,你说你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糖不要钱地撒的行为,他这个一直战斗在革命第一线的斗士,心慌啊! 陆苳笙眨了眨眼睛,像是不太明白,“郑警官这话什么意思?是你请我回来接受调查的。这大冬天,我看你们这些弟兄们太辛苦,又是为了我的事情,过意不去给大家加个餐,有什么问题吗?”她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只是几个盒饭,难道还能往行贿上面扯?” 话都让她说了,还有郑有风什么事情?他这个人想来胆大,不管是对感情还是对工作,追过人也被人追过,这还是他将近三十年人生当中第一次被人这样追求。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 他接过苏越拿过来的吃的,问她,“刚才那个李警官呢?”李薇龙做事情一向负责,他走之前把陆苳笙扔给她看着,这是......连她也没能把这个妖孽给降服住? “我跟李法医交流不是很畅快,她告诉我,宁愿面对一团烂肉尸体,也不想面对我。”她居然还有脸装出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是我哪里把她得罪了吗?” 郑有风面无表情地喝了口汤,并不是很想理会她。 “这人叫韩峰,现年五十五岁,本市人,是富丽大厦的物业管理员。事发的时候并不在岗位上,后来听说有人跳楼自杀,害怕被追究,趁我们没注意到的时候脚底抹油走了。”苏越指着幕布上面的那张男人照片给大家介绍情况,“据调查,这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本市,年轻的时候是一家化工厂的员工,后来工厂倒闭,他下了岗,加上年纪不小了,又没有谋生技术,一直在靠出卖体力为生。当过保安,做个送货员,年纪大了就去了富丽大厦当物业管理。富丽大厦有专门的物业组,平常修修水电什么的,都不大管事。韩峰专门管钥匙的,还负责看守仓库。他工作轻松,工资虽然不高,但对一个快退休的人来讲,还算不错了。” 郑有风:“他当时不在岗位上,是去了哪里?” “跟几个物业的老头老太打麻将。我去问了一下,他没说谎。”苏越看了一下小本子,皱了下眉头,“富丽大厦一直没出过什么事情,管理上难免松懈,韩峰自己讲,他平常把钥匙放在抽屉里,修水管什么的跟他说一声自己去拿就行了。所以钥匙完全有可能被人拿去盗配。” 是啊,富丽大厦顶楼上什么都没有,谁会想到有人会去盗配那个钥匙?再说了,锁住木门的就是一把老式铜锁,郑有风当时能用一张饭卡开开,就算没人去配锁,又怎么不知道不是用一张卡片打开的呢? 苏越最后下了结论,“我看这个管理员没什么问题,就是个胆小、怕牵扯上自己的小老头。领导,这条线是不是可以暂时先放下?” 听上去没什么问题,郑有风却没有立刻表态,反而将目光放在了另外一个警察的身上。他们那组看了一天富丽大厦的监控视频,每个人眼睛下面都挂着一对铜铃大的眼袋,看向郑有风的目光中仿佛还在放□□光,分分钟能看出别人的原型。 他也摇了摇头,“都是很正常的交往,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监控没有可疑,但是富丽大厦顶楼的栏杆的确被人动过手脚。如果不是外来人口,那就只剩下内部人员。关键是,富丽大厦一个写字楼,里边儿装的都是光鲜亮丽的白领,有谁要跟一个身份不明的农民工过不去呢? 郑有风忙了一天,从早上醒来到现在,整个人都没停下来过。眼看着如今案件走到胶着状态,几边都推进不了,他有些烦心地把文件夹一扔,对大家说道,“今天先散了吧,明天再继续。大家回去休息一下,正好换个思路。” 他从位置上站起身来,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上了个厕所,然后就着里面的冷水洗了把脸,刚好转身出来,就看到了歪着身子靠在墙上的陆苳笙。 她无疑长得十分好看,郑有风也算是个对人长相比较挑的人了,虽然之前在医院说她是个黄毛丫头,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黄毛丫头,长得真好看。 她的好看,是那种十分体面的好看。好像一尊瓷器,需要让人捧着含着,小心翼翼看着,生怕风大了吹坏了,雨大了淋湿了,太阳大了晒黑了。总之,要是没有点儿底气,还真的不敢往她身边站。 看到郑有风出来,陆苳笙漫不经心地抬眼看他。一缕笑意从眼底蔓延开,看得郑有风立刻要扼腕长叹。 此人美则美矣,奈何皮相底下是颗流氓心,没能做到表里如一。 她要是能里外一致地当个瓷器美人儿,那该多好? 仿佛是看穿了郑有风的想法,陆苳笙走到他面前,脸上依然挂着那副淡淡的笑意,“你的弟兄们都抛下你走了。”声音袅袅,含着几分未尽的意味深长:瞧,我够意思吧,这么晚了还在等你呢。就差明目张胆地抬头求表扬了。 刚才还灯火通明的会议室已经黑黢黢一片了,不过是上个厕所的功夫,这群崽子就走得一个不剩。郑有风心中升起一种空巢老人的孤寂感,这还不算,走就走了,还把他扔给一个一直垂涎他*的女妖精,他们真不怕自己明天早上来不了吗? 他垂眸看了一眼女妖精,头上还顶着个乌青的疙瘩也不妨碍她出来招摇过市。白天还能拿粉盖一盖,到了晚上,任你貌美如花肤若凝脂,也依然现了原形。 可能是因为皮肤白,她头上的那块乌青看起来越发明显。被她调戏了一整天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总算就找到个反击点,笑得格外恶劣,“脑袋长包都没影响你撩汉,姑娘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饥渴的女孩子。” “嗯。”陆苳笙也没否认,“所以没发挥好,要不然你再给我次机会让我重新发挥一下?” 郑有风轻轻“哼”了一声,抬脚往前走了,“别说你那是打的阴影啊,我看你阴影都打到脑沟里面去了。” 他仗着先天优势,一步顶别人几步,陆苳笙要小跑才能跟上。他边走边听见后面传来哒哒的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现在身后面跟了个小朋友。 两人年纪差最多五岁,郑有风以前也不是没有丧心病狂地交过比他年龄小很多的小女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陆苳笙再撩他,撩得火星四溅,撩得骚气四溢,他都没有办法把她当成女人来对待。 大概是,她身上,在郑有风眼中,总少了点儿,“活色生香”的那个“活”劲儿。 他倏地停下脚步,身后就轻轻撞上来了一个人。 第五章 第五章 郑有风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撞上他的人是谁,鼻子就先闻到一缕清甜的花香。味道很淡,如果不是此刻走廊上北风凛冽,加速的分子的运动,他根本就闻不到。 走廊上只有他和陆苳笙两个人,他没有用女士香水的习惯,是从谁身上发出来的,不言而喻。 他侧过头,看了一眼陆苳笙,头顶昏黄的光线打在他脸上,高眉深目,越发俊朗。 郑有风对自己的长相身材很有自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仗着这个艳压方铭。虽然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靠脸吃饭的人,但是看到陆苳笙看见他刚才那一回眸,眼神一点儿波动都没有,他还是感觉到非常不爽。 这都还在追求他呢,就这么不上心!他能把这些东西当真吗! 正要说话,跟在他身后的女孩子却闲闲地开了口,“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迈开步子走在了郑有风前面,见他没动,陆苳笙头也不回地说道,“你的车应该还在步行街某个停车场吧,这么大晚上了,你要走路去取车吗?” 郑有风这才想起今天去富丽大厦勘察现场时,因为路上太堵,他把他的爱妾扔在了某个地下停车场,要不是陆苳笙提起,他已经把人家忘了。 果然男人皆薄幸啊。这说法连郑有风自己都反驳不了。 已经是下半夜了,郑有风窝在车上,被暖气一吹,整个人都开始昏昏欲睡。车载香氛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清冽当中又带着几分甜意,舌尖都仿佛能感觉到那丝丝不易察觉的甘甜。郑有风觉得那香味儿有点儿熟悉,已经停工大半的大脑思考了一下,终于想起来这是刚才在陆苳笙身上闻到的那股味道。 他还没有问陆苳笙这是什么牌子,旁边的人已经淡淡地开了口,“我的那个物业管理员,没问题吧?” 郑有风立刻警觉起来,他就知道这人没安什么好心! 余光瞥了眼下意识提高了警惕的郑有风,她不在意地笑了,“我只是问问,看看会不会把我牵扯到里面去。嗯,当然了,你们之前开会的时候,我听了那么一耳朵。”这人在旁边偷听,也偷听得十分光明正大,当着正主的面说起来毫不愧疚,“我也不是主动要听啊,你们把我拉到警局来,又不给我找个安置的地方,把我往椅子上一扔就走了。说到底,还是你们内部管理有问题。” 郑有风那是没有想到全单位上下,哪个地方能把她这尊大佛容下! 她十分娴熟地把锅往郑有风身上一扔,并且死死扣住,根本不给人翻身的机会,“你们那会议室,也太不隔音了,我在走廊上都能听见。还有,你们讨论案情的声音也有点儿大,根本不给人回避的机会。”她见差不多了,话锋一转,“我其实一直有个疑问。既然死者不是王大虎,那又是谁把他的家人接过来的呢?” “王大虎家住邻市,就算是他家人要过来,也不会快到人一死,一两个小时就出现在了你们公安局门口。除非他们早就在本地。但是既然王大虎的妻子能指认出死者并非王大虎本人,那就说明,她其实并不知道王大虎身份被人冒充这件事情。” “换句话说,她极有可能是被人用了一个正当理由,叫到本市来的。不等她见到所谓的‘丈夫’,就已经有人先杀人灭口了。死者跳楼而亡,如果不是十分熟悉他的人,恐怕根本不会一眼就看出此‘王大虎’非‘彼王大虎’。” “这件事情我也想到了。”但是眼下千头万绪,好似无数个毛线头,让人找不到哪一根才是完整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手上握着许多庞杂的线索,却不知道该去选择哪一头。 当久了刑警,多少有点儿第六感。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死者冒充一个农民工的身份,后面并不简单。 死者的dna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他们判断死者不是王大虎的理由主要源于王大虎妻子喊出的那句话。可是人脑袋都摔碎了,她匆匆看一眼,真的能作为判断的依据吗? 郑有风揉了揉自己沉甸甸的眼皮,感觉快要抬不起来了。大脑中的所有零件全都在叫嚣着要睡觉要休息,简直让他不堪其扰。 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陆苳笙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如果觉得核实死者身份这件事情开展起来太艰难,倒不妨继续照着你们之前的思路查下去。死者长期从事底层劳动,怎么看都跟富丽大厦里面的白领精英掺和不到一块儿,不过有一种人,恰好是他们两者之间的桥梁。” 郑有风脑中电光火石一闪,下意识坐直了身子,“你是说快递和外卖?” 陆苳笙点了点头,“上班族们叫个外卖再正常不过了,用快递寄东西,更平常。也只有他们,能正大光明地进入富丽大厦,想去哪层去哪层,还丝毫不让人起疑。”时间久了,在门卫那里混个脸熟,还能获得许多优惠。而送外卖和快递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在从事体力劳动,跟死者的工作性质差不多。 “或许还可以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陆苳笙发动车子,朝前面开走,“死者受人教唆的迹象已经很明显了。在繁华地段跳下来,必然会引起大家的恐慌,这个教唆人自杀的凶嫌,身上应该有部分反社会人格,漠视他人生命,并以此为乐。冷漠,阴郁,读过书,但因为从事的职业,不可能读过很多书,还有些自命不凡——” 她偶然间一偏头,恰好就看到了旁边郑有风的目光。陆苳笙猛地住了嘴,片刻之后才笑了笑,“你那什么眼神?” “觉得你很神奇的眼神。”郑有风伸了伸手,“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陆苳笙扯了扯嘴角,“我说的这些你都已经猜到了,我还要在鲁班门前弄大斧,那不是贻笑大方吗?” 郑有风笑了一声,坐直了身子,“我其实有点儿好奇。你说你喜欢我,我是从来不信的。除了你确实不像喜欢我的样子,还有个原因。”他压低了声音,探出半个身子朝陆苳笙压过来,“你从一醒来开始就在跟我套近乎,为什么?” “因为喜欢你啊。”陆苳笙丝毫不惧他身体上的威胁,回答得毫无障碍。 这个回答,换来的是郑有风一声嗤笑。很明显,他并不把这种糊弄孩子的话放在心上。见陆苳笙不回答,他换了个问题,“那你告诉我,你一个年轻富婆霸道总裁,一天不想着怎么挥霍金钱挥霍青春,成天往案子里面钻是怎么回事?你不喜欢当总裁,喜欢当警察?”他垂下眼皮,借余光打量了一下陆苳笙,“还对罪犯的精神文明这么了解,警局不聘请你去当心理疏导那都是埋没人才。” 他才正经了两句,又开始没正行。陆苳笙转头过来对他嫣然一笑,“我自认为还算比较荒唐了,没想到在郑警官眼中还是好孩子一枚。你这么看我,是不是已经有点儿开始喜欢我了?” 回答她的是郑有风一声鄙视意味明显的轻哼,他知道是不能从陆苳笙口中问出什么来了,干脆闭上眼睛,不再跟她废话。 陆苳笙等了许久,没有听到郑有风的声音,转头一看,发现此人早已经去梦周公了。她停下车,拿出手机来拍了一张某人惊天动地的睡颜,才伸手推了推他,“到了。” 郑有风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全身上下所有零件都还在当机中,却马上被陆苳笙的一句话给吓醒了。“你不是觉得我这样追你不好吗?为了让你感受到我的真心,我决定明天加足火力。” 郑有风浑身一个激灵,连忙解开安全带,生怕一个晚了,连骨头渣子都被这妖孽啜得不剩下。 他从陆苳笙那辆霸道总裁标配的车上“弹”了出来,听见那人在后面叫他,连头也不敢回,连忙冲着小区门口走进去。大概是他的这副样子愉悦了陆苳笙,她叫了一声“郑有风”,然后用力地在空中“啵儿”了一声。 郑有风:...... 郑有风晚上回去做了个噩梦。他梦见自己成了唐僧,骑着白龙马方铭,带着二徒弟苏越去西天取经。至于大师兄和沙师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在梦中并没有出现。 他走到一个山坳坳,正打算休息,结果来了个提着篮子的美少女。高僧郑有风觉得少女长得十分美好,忍不住朝她化缘。然而那少女一抬头,冲他嫣然一笑,脸又突然变成了陆苳笙那张脸。 他吓得大叫了一声“女妖怪!”顿时落荒而逃,连徒弟都顾不上了。慌不择路间跑到一个山洞里,本以为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暂避风头的地方,没想到抬头一看,墙上头顶,密密麻麻全是陆苳笙的脸。 一个陆苳笙已经够让人胆寒的了,更别提千万个陆苳笙一起冲他笑。笑就算了,还“啵儿”“啵儿”“啵儿”地飞吻个不停,此起彼伏,弄得唐僧郑有风简直像是被人念了紧箍咒一样,痛不欲生,分分钟都想挥刀自宫。 这个梦从头到尾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的荒诞感,人明明都是生活当中的人,可是一到了睡梦中就全部扭曲了,也从侧面反映了人民警察郑有风同志心理上的失衡,展现出一种如魔似幻的逼真。 郑有风闭着眼睛用不甚清醒的脑袋把那个梦做了个中心思想分析,然后发现越做题越清醒,到了后面,连最后一丝睡意都没有了。他吝啬地把眼皮打开一条缝,看了一眼闹钟,发现离他的正常生物钟还有一百分钟,觉得自己仿佛起早了一个世纪的郑队长哀嚎一声,抱着被子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打了几个滚。 等他终于在床上滚够了,郑有风才用一种感染了丧尸病毒的速度床上起来,然后滚去了洗手间。 刚刚洗过的头发不用打什么东西都自带蓬松,郑有风选了一件飞行员风的高腰夹克,搭了白t恤和水磨牛仔裤,踩了双大头皮鞋,觉得自己复古当中又带着洋气,简直不能更帅,然后心满意足地出了门。 他走到小区门口才想起今天早上没车,正打算趁着时间还早,去坐坐公共交通工具,体察一下民情,身边就有一辆车默默地滑了上来。 车窗被摇下来,里面是个青春痘蔓延到喉结的小年轻。小年轻很礼貌,“请问是郑有风先生吗?” 郑有风停下脚步,低头回答,“怎么了?” 小年轻露出一口白中带黄的大板牙,冲他笑道,“有位客人给你叫了车,让我一直在这儿等着。”他说完又怕郑有风不明白,补充道,“是位女士。” 好了,这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郑有风自认年轻那会儿也是浪里白条的一把好手,没想到才隐退几年,江湖上就已经一副俨然把他忘记了的样子。虽说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浪更比一浪浪,但是并不代表他这个前浪就一定要死在沙滩上。 他不出马,小崽子还以为自己很行是吧? 郑有风不屑地笑了一声,扶住车门侧身坐了进去。那个小年轻当然没有读懂郑警官脸上的潜台词,只是一厢情愿地脑补了一场“精装追男仔”的大戏。“那位女士包了我今天早上六点半到九点半的所有时间,让我专程在这儿等你。” 郑有风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心想:陆苳笙还真是言出必行啊。 第六章 第六章 郑有风一踏进单位,就感受到了一种不同寻常。当刑警当久了,有的时候感觉也能派上大用场。 整个公安局,洋溢在一片节日的气氛当中。踏入琴台区公安局的机关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左边那栋白色的小楼。那是公安局的食堂,经过一个晚上的装点,现在已经穿红着绿,一派喜气洋洋! 郑有风走过去,围着那小楼转了一圈儿,看着工人们忙上忙下,他随手拉来一个人,“这离过年还有三个月,你们这么早就在挂灯了?” 郑有风虽然是个领导,但是人年轻,性格又随和,工人们也都跟他合得来不怕他。听他这样问,那个工人露齿一笑,“郑局,你可真会问。今天也过节啊。” 今天过节? 郑有风转头看了一眼外面到处乱飞的“双十一”广告,觉得自己懂了,“哦,光棍节。” “可不是吗。王局觉得我们单位年轻同志太多了,拉了隔壁中学一起搞联谊,丰富丰富大家的机关生活,也多认识几个人。嘿嘿。” 哦,老王组织了个集体相亲大会,地点还就在他们单位。想必因为隔壁是纯洁的象牙塔,不好把这种事情拉进去霍霍人家青少年,所以抛弃了场地更大的学校,跑到他们这边来了。 公安局雄性荷尔蒙四溢,就连苏越那种大姑娘进来工作才半年都要长胡子了,找群能歌善舞的女教师过来平衡一下也不错。 郑有风挑了挑眉,隔壁中学是个市重点,但最出名的不是他们每年的高考升学率,而是他们学校能组成几条风景线的女教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琴台中学工作成了对女性教育工作者的一种肯定。不仅包括工作,还包括长相。 尤其是今年,考进来了一批刚毕业的研究生,郑有风手底下几个小崽子早就去过望过风了,可惜郑有风那会儿刚跟前任分手不久,一门儿心思要往清静经里钻,对这些红粉骷髅也就没多大兴趣。要不然,凭他的手段,还用老王去卖老脸吗?早把人拐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郑有风在原地走了两步,觉得老王这个想法很不错,只是为什么他从来都不知道呢? 那个师傅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一样,说道,“王局说了不让你知道的。”他看了郑有风一眼,乐呵呵地说道,“郑局你都是有家有室的人了,别跟人家小年轻抢姑娘行吗?” 瞧这话说的,好像他是个山大王一样。郑有风“哼”了一声,“我也是小年轻。”单位食堂早上八点半开门,九点钟关门,早餐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小年轻郑副局长冲食堂师傅喊了一声,“等下麻烦师傅给我送办公室来啊,我先上去了。” 郑有风觉得,这件事情王局做得不大气。虽然他条顺盘靓,但那也是他先天条件好嘛,天生丽质难自弃,能怪他吗?能怪他吗!难道拦着不让自己知道,他就能把手底下那几个滞销几十年的老光棍儿推销出去吗? 太、天、真! 郑警官带着一种被自己惊世美貌伤害到的伤感走进了办公室,才一进来,刚才还唧唧喳喳的小崽子们立刻像是按下了暂停键,一起抬头看向他。 郑有风心里那点儿伤感立刻烟消云散,一头雾水,“干嘛?”他裤子拉链忘记啦? 苏越摇了摇头,一双大耳朵在造成的阳光底下看起来透亮。她放下手里的杯子,指了指对面郑有风的办公室,“领导,你有快递。” 郑有风这会儿才看到苏越手上端着一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奶茶。他环视了一圈儿办公室,嗬,好家伙!奶黄包海鲜粥虾饺煲仔饭,这是把广式茶餐厅搬到他们这里来了吧?看上面的logo,还是城里最火爆的那家老字号! 郑有风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他的感觉从今天早上起来就一直不太好,现在更是达到了顶峰。他连忙转身,脚底抹油一般飞快地窜到了他的办公室。 然后,他就看到他的办公桌上面,放着一束,开得无比热烈、无比盛大的芍药。 那花原本就大,看品相就知道是空运回来的荷兰芍药,枝数还不少,把他原本被文件资料和电脑占去多半的办公桌更是占得一点儿不剩。大概是知道那花身娇肉贵,郑有风居然还觉得把它放在自己办公桌上委屈了人家。 不用想就知道这是谁的杰作。 郑有风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现在的小崽子,手段虽然都是旧的,但耐不住人家脸皮厚啊。这要多么惊世骇俗的脸皮和坚强无比的心脏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啊! 陆苳笙这天早上是从病床上醒过来的。医院的床,不管怎么豪华,始终都带着消毒水的味道。医生让她再留院观察两天,她就是再不耐烦,也还要必须安安静静地在这儿待着。 景助理已经把早饭给她带过来了,陆苳笙喜欢吃广式菜,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她专门买下了城中几家出名的茶餐厅,就为了自己方便。 景助理跟着陆苳笙有几年了,她是名牌大学的硕士生,曾经待过外企也去过上市公司,虽然不能说是什么了不得的女强人,但是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像今天一样成为这个小祖宗的奶妈。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有点儿不习惯,但是看在比相同工种高百分之几十的工资的份儿上也就忍了。加上陆苳笙表现出来的性格相当温顺和善,她也有了孩子,不方便再像以前那样成天加班,现在的这种工作就算不是太喜欢,却对她来讲是比较合适的。 陆苳笙没什么脾气,在公司也称不上什么威严,连带着底下的人也都不怕她。加上景助理原本就是成天跟着她的,说起话来也相当随便,“等下吴总和其他几个副总会过来看你,今天晚上有个商业晚宴,我跟李总的助理接洽过了,让他过去。其他的暂时就没什么了。” 陆苳笙把那勺热粥吃完,才点了点头,“真是麻烦他们了。” 她被跳楼的人砸到,昨天不来看人,非要等到今天。看什么?确认她死了没有吗? 陆苳笙心里非议,脸上却分毫不露。“你去跟市场部的说一下,让他们考察一下我们市的几家本地媒体。” 景助理心中一动,“陆董你打算做传媒了?”这小姑奶奶成天忙着追男人和逛街,上任这么久就没见她做过几件正经事情——当然,也确实轮不到她一个奶丫头做正事,还有那么多元老在呢,她名不正言不顺,想要一展手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眼下却要去考察媒体,转性儿了? 陆苳笙却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没有正面回答她,“先把报告交上来再说。” 景助理觉得自己可能是多想了。她家老板的色心已经蔓延到人民公仆身上去了,就算是有心开疆拓土,也不一定就是想挣钱。反正他们这些劳苦大众,怎么会明白这些二世祖们的想法呢? 她低下头,默默地跪安。 鲜虾粥熬得又软又糯,放在保温盒里,时不时地吃上一口,有种让人成仙一样的熨帖。那粥滚烫的时候就从砂锅里舀出来放进里面了,这会儿陆苳笙捧着盒子也不觉得烫,用勺子舀着,像小猫一样小口小口地吃着。 人人都觉得自己运气好,那人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砸到她身上,她居然什么事情也没有。陆苳笙自己也觉得自己运气挺好的,毕竟她被人砸了还是个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的美少女一枚,换成其他人,就不一定有这样的结局了。 想起来也真是巧啊。她一年半载都不见得会去一次富丽大厦,怎么刚好就在那天碰上有人跳楼呢?不管是真的还是诈她,她在医院一醒来郑有风就在问她跟这件事情的关系。 是呀,那个农民工,为了讨薪,迫于无奈跳了楼,好死不死地就选在了不是最显眼的富丽大厦,怎么看都觉得这件事情跟陆苳笙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甚至就连她自己都怀疑,那个被人调过包的农民工,原本携带了什么让人难以察觉的目的。 “据死者的工友们说,他为人忠厚老实,跟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未跟人红过脸,工友们闲来无事耍耍小牌,他也从来不参加。”苏越再一次重复死者那几乎可以用乏善可陈来形容的人生。就是这样简单几句话,就能把一个人一辈子的经历给全部概括了。“鉴定中心那边已经出了报告,”她把复印出来的报告分给在座的各位,“王大虎妻子带来的那两个孩子和他妈妈的dna跟死者比对不上,基本上可以确定,死者不是王大虎。” 郑有风直接翻到结论,“数据库匹配过没有?” 另一个刑警回答道,“查过了,不是上面任何一个人。”意思就是说,死者以前有很大可能并没有案底。 苏越接口道,“我也问过王大虎的妻子,她说这些年王大虎一直在本市务工,每个月定期给家里寄钱。虽然有两年多没有见过面了,但是他们每隔几天都会通电话,所以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丈夫换人了。”她翻了翻手上的笔记本,“而眼下这批工人们,是今年年初才聚到一起的。” 他们已经查过死者的身份证,证明是假的,上面的照片是他自己的,信息却是别人的。就算这群人当中有认识之前那个王大虎的人,只要死者不开口,别人也只会认为是个同名同姓的巧合,根本不会想那么多。 她的说法立刻引来不少同事的质疑,“不是吧,每隔几天打电话,居然还能听不出声音变了,这声音是有多像?” 郑有风偏了一下头,“王大虎本人常年在外地务工,时间久了口音会有变化。加上夫妻两人不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听不出来也很正常。”他抬头看了一眼苏越,“银行那边去过了吗?” 苏越把一张□□的流水记录放到郑有风面前,“这是其他组的同事去银行调出来的汇款记录,开户人上面写着的是王大虎,我们调取了监控,”她转身过去,在电脑上面点了一下,幕布上立刻出现了死者的身影,“太前面的找不到了,不过最近这次打款,去的人的确是死者,那张□□也是在他身上找出来的。” 现在思路总算是清晰那么一点儿了:农民工王大虎被人冒充了身份,原因是什么目前尚不明确。只知道这个冒充他的人,在冒充他一段时间之后还在代替王大虎给他家里人打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做,有可能是害怕他冒充人家的事情被揭穿,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以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真王大虎最后一次出现在大众面前,应该是年初的时候。年初他从外地到了本市,之后就一直被人代替身份。直到昨天,那人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跳楼自杀,才让一直隐藏着的身份大白于天下。 这样看来,死者就更不可能是自杀了。 他之前那么小心翼翼地掩藏身份,为的就是不让人认出来。不管跳楼这种死法会不会让他面目全非影响别人认尸,正常人都不会去冒这个风险。 郑有风抬手看了下表,做这次会议的总结,“现在目前的主要难点就在于,一是谁打电话叫王大虎的妻子过来的,二是当初放死者上富丽大厦的人是谁。小李,你带人去查一下最近两个月去过富丽大厦的外卖员和快递员。苏越,你继续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这次重点放在读过几年书的年轻人身上。”郑有风想了想,“高中中专学历吧。你,再去查死者的经济来往,他既然能给王大虎的家人打钱,极有可能也会给别人打钱。......目前,只能这样了。我再去看看王大虎的老婆。” “行了。”他一挥手,“我知道这种走访排查工作量很大,大家加把劲儿,争取今天晚上回来参加联谊。王局给我们组里的大伙子小姑娘们对象都找好了,大家不要辜负他。” 等到会议室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郑有风才站起身来朝门外面走去。 查快递员和外卖员,的确是个方向,但是仔细思考,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了。快递和外卖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这一行人员流动很频繁,一周换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更别说现在那么多家外卖和快递,富丽大厦又有那么多层楼;时间短了或许查不出来,但是时间长了工作量又太大。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苏越那边,能早一步找到符合那个框框的人,好让他们顺着摸下去。 这件事情,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认为只是一桩简单的讨薪不成自杀案件。讨薪对象固然难办,但是起码线索明晰。可是如今再看,所有线索到了死者和王大虎身上就已经乱作一团,到处都是死结,很难下手。加上一个这些年流连于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另一个则是到了现在都还没找到来处。这桩案件昨天引起那么大的轰动,到了现在警方依然没有说法,长期拖下去,对政府影响太不好了。 郑有风走出门,一抬头就看到正和王大虎老婆坐在一起的人,忍不住愕然,“你怎么来了?” 第七章 第七章 陆苳笙把银制的勺子放在咖啡杯里搅了搅,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放下勺子,把杯子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口。 仔细看,杯子和勺子上面那几个漂亮的花体英文,是“陆苳笙”三个字的拼音。这种印上了陆苳笙名字的私人订制物品,在她家里几乎随处可见。作为各大品牌的座上宾,像她这样的客人,奢侈品品牌们只会想办法拉拢,所有的能彰显出她vip身份的手段雨点儿一样往她身上招呼,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她的私人物品当然不可能是医院提供的,事实上,如果不是打开门味道就不好闻,陆苳笙还真打算让医院给她提供一个有她名字的专属私人病房。东西都是景助理刚才拿来的,她跟在陆苳笙身边这几年,早已经知道,这个小祖宗在装腔作势和麻烦人上面有多高的本领。 “这咖啡味道有点儿冲。”她只是蜻蜓点水一样轻轻啜了一口就下了这样的结论,把杯子放在了那里。 陆苳笙微微笑了笑,“吴大哥那么忙,还让你到医院来看我,是我的不是。” 吴晗也轻轻笑了笑,“原本就应该来的,但是公司事情太多,没能来得及。加上听说昨天你不在医院,也就没有过来。” 吴晗,男,三十六岁,名义上是陆氏集团的股东,但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陆氏真正掌权的人是他。陆苳笙这个在好多人眼中什么都不知道的黄毛丫头,根本就是吴晗一手捧上董事长宝座的傀儡。毕竟,陆家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不捧她捧谁?况且,她成天不学无术,虽然不至于像一些富二代那样嗑/药飙车,到处都需要人去善后,但总体来讲还算规矩,捧她不费什么事。 “听说跳楼的那个人死了?”吴晗也端起咖啡轻轻啜了一口。除了苦到让人舌根发麻,他什么味道都没有尝出来。 陆苳笙:“嗯。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哪里还能活。不过我运气还算好,只是轻伤。” 吴晗点了点头,“当时消息传出来的时候我们都吓了一跳,说起来也是飞来横祸,你再早出去那么半秒钟,就不会只是轻微脑震荡了。” “应该是我父母和大哥保佑我吧。”陆苳笙笑了笑,她看了吴晗一眼,“吴大哥,我记得富丽大厦的日常管理是曲总在做吧?” “是他。他刚才还想跟你做检讨呢,检讨书都带来了——” “吴大哥。”不等他说完,陆苳笙语气轻柔却坚决地打断了他的话,“昨天不是我自己出去的,是警察找我过去谈话。从一开始,琴台区那边就怀疑跳楼的那个人真正想针对的是我们陆氏。要不然,步行街那么多栋大楼,不去人多的商场上面跳,干嘛要去个写字楼?”她轻轻拨弄了一下杯子,说出来的话却是点到即止,并不深入,“我都被叫去配合调查了,曲总估计也不远了吧?不管这件事情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这边始终都是要做个反映出来的。” “哦,昨天叫我过去的那个警察,是市局派下来挂职的一个副局长,姓郑。”她说完抬眼看了一下吴晗,“曲总的检讨我不看了,跟他说不必了,我是个晚辈,谈不上教他怎么做事情。只是以后,可能还是凡事都要上点儿心。” 她不咸不淡地把手从杯子上面撤下来,吴晗见她动作立刻会意,“你身体还在休养当中,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 他从陆苳笙那个总统病房当中出来,外面站着的一群其他股东立刻围了上来。 “陆董怎么样?” “我们的心意她应该明白的。” “应该没事,昨天不是都能出去了嘛......” 吴晗理也没理,冲里面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说道,“老曲,你过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吴晗带着老曲大步往前走,到了医院走廊尽头的阳台,他皱了皱眉,对面的老曲见他这副模样,心中也有些不安,“吴总......” 不等他说完,吴晗就打断了他的话,“老曲,你辞职吧。” 曲新刚一下愣住了,“什么?就为了这么个事情?让我辞职?”他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这是那位大小姐的意思?!” “老曲!”吴晗忍不住加重了声音,他今年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最风华正茂的年龄,因为经历得比较多,整个人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沉静。然而此刻,他的眉头皱起,眼中有几分外露的不满,“这不光是她的意思。富丽大厦有人跳楼,摆明了就是我们业主监管不力,一下聚集了那么多人的目光,肯定是要个说法的。你本来就是在管这块儿,让你辞职虽然重了点儿,但也不冤。更何况,你知道的,差一点儿就砸到人家身上去了,她这会儿正在气头上,当然要拿你撒气了。” 吴晗顿了顿,又说道,“昨天她被带到警局问话,叫她过去的那个人,是个挂职的副局长,姓郑。” “姓郑?”曲新刚一下没有反应过来吴晗为什么特意要点出这人的姓氏,吴晗笑容微冷,轻轻哼笑了一声,“还能有哪个姓郑的。” 曲新刚猛然回想起来,脸色猛地变得十分难看,吴晗垂眸看了他一眼,“现在你总该知道,为什么我要让你辞职了吧?那位太子爷下来挂职,摆明了是增长资历的,现在陆氏猛然撞上去了,你说这么好的机会,他爸会不会放过?就怕到时候你成了人家功勋上的奠基石,还不知道为什么。” 他说完,看着曲新刚语重心长地说道,“老曲,让你离开,不光是陆董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名义上是让你离开,实际上却是在保护你。正好,你去国外散散心,后面的事情回来再说。放心吧,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也知道我的为人,我什么时候亏待过自家兄弟了?” 曲新刚却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犹豫地问道,“吴总,你觉得......这是不是陆董在借刀杀人?” 吴晗一下就笑了,“你太高看她了。她是个什么货色你又不是不知道。追男人可能还在行,正事么......”吴晗没有说下去,却是不言而喻。“她生气,是因为你没有把下面的人管理好让她差点儿死了,不找你问罪,难道还要她去找管钥匙的那个人吗?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都生气,你也别多想了,只能说你运气不好,正好撞上了。” 他拍了拍曲新刚的肩膀,“好了,就这么说定了,你辞职,正好出去散散心,其他事情回来再说。” 2016年11月11日,琴台区公安局的三楼会议室门口。 正蹲在王大虎老婆面前的那个年轻人听见郑有风的声音,从那个女人面前转过身来。他有一张十分清秀的脸,整个人看上去书卷气十足,好像清澈见底的小溪,整个人透着澄澈。 看到郑有风,他站起身来,还没有说话,郑有风就先开了口,“你怎么过来了?” “我听说昨天方铭和薇龙他们也过来了,就跟来看看。”他脸上的笑意没由来地让人感到一阵轻松,“昨天正好回学校交材料,没能跟上一起。” 郑有风伸手抱住他肩膀,“你那研究生,快念完了吧?” “快了,就剩下毕业答辩了。”薛周转头过来看他,“方局让我学校没事的话先回来,反正迟早都是要再回工作岗位的。” 薛周跟郑有风、方铭是大学同学,还是室友,毕业之后三个人一起被分到了市局。他们学校出来的学生,从来都是供不应求的,只是这些年大学扩招,警校也一样。原来毕业可以直接进省厅,现在不行了,一般只能去市局,还要先去基层锻炼一年。 薛周之前也在刑侦大队,前几年有次任务当中他受了伤,手臂上有点儿不方便,正好过了两年单位上组织进修,他怕自己哪天真的拿不起枪,只能转后勤,于是跟上面打了报告,申请去警校读研究生了。 说是读研究生,其实也都是单位出钱,市局忙不过来的时候也经常把人抓回来用。加上过了没多久郑有风也下来挂职,薛周待在市局的时间就更多了。 郑有风算了下时间,发现的确是这样,拍了薛周胸膛一下,“你还比我回去得早点儿。” 薛周点点头,“好像是这样的。” 他俩寒暄完,才把目光放在了王大虎的妻子身上。那个女人身份证上的年龄才三十岁不到,但是她整个人表现出来的样子,确实在不是像是三十岁。生活早已经把她压垮了,整个人又瘦又小地缩在那件旧袄子里,目光木然地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薛周拉了拉郑有风的衣服,示意他到偏僻的地方去。“我大概问了一下她,说是老公有几年没有回来了,家里婆婆瘫痪,下面还有两个还在念小学的孩子。也正是因为要照顾老年人,她才没有出去打工的。原本指望着丈夫能挣钱回来过个轻松点儿的年,没想到......” 他出来工作也有这么多年了,但好像无论经历再残忍的凶案,见过再变态的凶手,他都始终有一种悲天悯人的胸怀。世上悲惨的人那么多,换做常人早就同情不过来了,可是薛周好像从来没有过。 他恨不得自己是个救苦救难的菩萨,手中一滴水就能帮助大众度一切苦厄,然而终究只是痴念。他如果是菩萨,那就不会像今日这么痛苦了。 郑有风沉默片刻,拍了拍薛周的肩膀,拉着他往王大虎妻子面前走去,“陪我再去问问她吧。” 他们走到王大虎老婆面前,两个身高腿长的大男人往一个小女人面前一站,让原本就胆小的她下意识地往后一缩,薛周看不下去,对郑有风说道,“你先问,我在一边等你。”郑有风点了点头,人太多,给当事人压力太大的话,可能会影响问话效果。 他坐到那个女人身边,冲她笑了笑,“姐,你别怕,我来问你点儿事情,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不勉强。” 郑有风和颜悦色的时候简直能倾倒一整个菜市场。当然虎着脸的时候也非常吓人。见他态度软和下来,王大虎的妻子也渐渐放松下来,点了点头。 郑有风看了她一眼,单刀直入,“是谁把你们带到这边来的?”假王大虎一跳楼,真王大虎的家人就立刻出现在了警察局,连带着还有后面一群摄像机和记者。简直就像是找好了一样。 那个女人听了他的话,抬起自己早已经干涩的眼睛,想了想说道,“是我老公......”她想了下,才反应过来死掉的那个人并不应该这么称呼,但是怎么称呼,却又想不出来,只能含糊过了,“的一个工友。之前......给我打过电话,叫趁着年前把我家婆带来这边看看。因为他也就在这边,看病比我们市里方便。” “什么时候给你打的电话?你确定是那个‘王大虎’吗?”找不到身份,只能暂时这样称呼了。 “就是事情发生几天前。”她想了想,问道,“警察同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还能有人冒充那个‘王大虎’来给我们打电话吗?”可是人都能冒充,冒充个电话,那不是很容易吗? 郑有风没有回答她,只是问道,“你想想那通电话,有没有什么,让你印象特别深刻的地方。” 她木然的眼珠子转了几下,然后摇了摇头,“没有,就跟平常一样。” 警方已经检查过死者的遗物。他的手机上有一个变声软件,这些年来想必就是用这个来糊弄王大虎的家人,让他们错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王大虎。东升市地处南方,邻市也是一样,时常有十里不同音的现象。王大虎本人常年不在家,口音本身就已经异化了,加上电话质量不太好,有变音什么的,更别说还有人专门在电话上面安装了一个变身软件,那就更加听不出来了。只是,假的王大虎用来隐瞒身份的小物件,有一天却被凶手借来伪装成自己的身份。 郑有风看过那个电话,非常普通的一个山寨手机,待机时间长,什么都能装,将安卓和苹果系统合二为一,早已经超脱一切品牌了。他问了一下王大虎妻子的电话号码,记了下来,打算等下再核实一下。虽然知道没什么用——通话记录多半已经被人删掉了。 “你们到东开市,没人来接你们吗?自己随便找了个地方就住下了?” 她点了点头,“我尝试过跟我男人联系,但是联系不上。那天都好晚了,拖家带口的,有孩子有老人,就随便找了个地方住下了。谁知道第二天一早,就听见了......他跳楼的消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们那里根本就没有发钱。” 既然没有钱,那就肯定不能带王大虎的妈妈过来做检查了。 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死者,希望让他来接自己和老人孩子,然而接电话的却是警察。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在第一时间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只是不曾想到,这后面曲曲折折,别有洞天。 郑有风想了想,又问她,“那是谁让你带着老人孩子到警察局来喊冤的?” 那个女人吞了吞口水,仿佛这样就能湿润她干涸的喉咙。见她目带惊恐地看向自己,郑有风放柔了语气,跟她说道,“我不是要追究你的责任,没有这个意思。这个细节,或许有助于我们找到你丈夫。” 她听了,轻轻低下头,“没有谁,我自己要那样做的。”过了片刻,她抬起头来冲郑有风笑了笑,“警察同志,你们这些吃公家饭的,肯定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的难处。我家里本来就穷,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也不会看得上王大虎他们家。”他家里有个老人瘫痪,需要人照顾,农村但凡家庭条件好点儿的,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家庭。 “虽然日子苦吧,我也不是那些贪图享福的女人,只想好好跟着他过。他在外面打工卖力气,我在家里给他照顾老娘和孩子。眼看着今年能存点儿钱,可以带老人来看看了,谁知道......”她捂住脸,可是那声变了调的哭声还是没能捂住,从旁边散佚了出来。 一直压抑着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奔腾而出,她边哭边说,“来的路上,我大崽还在问我,说能不能让爸爸给她买新衣服,小孩子......小孩子几年都没买过衣服了,身上穿的还是邻居家姐姐送的......” 眼看着日子好不容易挣扎着有点儿希望了,但是要捻灭那点儿希望也是这样容易。甚至不需要做什么,轻轻哈口气,就什么都没有了。 第八章 第八章 饶是做了这么多年的刑警,郑有风也算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货,面对这样的场景他还是有些无所适从。一个处于绝望边缘的女人,尤其是身上还有那么重的负担,任何一句话,哪怕是语气不对,都有可能成为点燃她不良情绪的火星。 他看着那个女人,说道,“你丈夫的事情我们会尽力而为。”人不见了快一年,如果还活着,又是什么情况下放任别人代替自己的身份?再说了,他们查了两天,想要找到真王大虎身上能有被代替的价值,却还是一无所获。整个情况看下来,真王大虎还活着的希望已经十分渺茫了。 王大虎的妻子也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像是溺水之刃抓住了一块浮木一样,揪住他的衣角,“警察同志,你......你这话什么意思?”那张跟年轻不相符合的脸上显出浓重的惊惶来,让郑有风想要实话实说,都怕自己的话让她不堪重负,活活把她压垮。 他极少有这样温柔的时候,劝解当事人,原本就不是他擅长的。但眼下队里就剩下他一个,郑有风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现在究竟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还不清楚,如果他还活着,我们尽量给你把人找出来。”他剩下半截话没有说出来,这种话,已经是眼下他能做到最靠谱的承诺了。 她也听明白了,知道有些事情即使身上穿着一身警服也无能为力、像是累了一样,慢慢放开了揪住郑有风衣角的那只手。 都是爹生妈养,各自都有各自的难处。郑有风垂眸看向她,“你孩子还在旅馆吧,别在这里坐久了,孩子那边还要你照顾呢。有什么消息,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几张红钞,塞到王大虎女人的手里,“给孩子买点儿吃的。”她立刻要拒绝,“刚才那个同志也给了——” 郑有风当然知道薛周也给了,他就是这个脾气,自己过得不咋样,平时还跟个散财童子似的。但凡能来刑侦大队的,没几个家里是顺顺利利的。郑有风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容拒绝,“他是他我是我,拿着吧。” 王大虎的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神情笃定,这才接到手上,小声道了声谢。 郑有风摇了摇头,刑事案件要是能有这么简单,那就好了。 他回到会议室,薛周还在那边等他,抬手看了下表,见快到饭点了,一把拉过他,“走,我请你吃饭。这边有家店味道不错,今天就咱兄弟俩,我们去开大荤。” 郑有风拉着薛周从另外一边楼梯下去,他的办公室就在楼梯口,门大大咧咧地开着,早上陆苳笙送来的那束花都还放在桌上没来得及收下去。薛周一晃眼就看见了,“你还搞起小资情调来了?”眼看着薛周要过去一看究竟,郑有风眼疾手快地一把勒住他的脖子,力道之大,差点儿直接把薛周给锁了喉。 薛周被他拉得一个趔趄,郑有风也意识到自己反应太强了,连忙此地无银地找补,“我饿死了,快去吃饭啊。待会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走。” 薛周干脆站在他办公室门口,斜着眼睛觑他,“你早上吃的是广式早茶,还是城里最难买的那家,这么快就饿了?看来这贵价早饭,也不怎么样嘛。” 郑有风:...... 不用问,一定是苏越那个大嘴巴!就喜欢什么事情都往外讲,尤其是关于他的! 被薛周这样一挤兑,郑有风反而不害臊了,刚才那点儿羞涩好像是场幻觉一样。他松松垮垮地站在办公室门口,冲薛周说道,“唉,就是个小姑娘,可能是对警察有种莫名的崇拜吧,见我第一次就闹着要当我女朋友,真是,怎么拒绝都不听。” 他脸上丝毫没有像他说的那样有点儿烦恼,而是洋洋得意,就差直接在脸上写着“我又被人追了,你们羡不羡慕啊?”实在欠揍! 公安大学男女比例8:2,僧多粥少狼多肉少,女生从来都是稀有品种。那么多男生尚且一次单都不能脱,郑有风却能一次又一次地脱单,如何不让人愤怒?大学是这样就算了,工作了也是这样,哪怕是去办个案子郑有风也能招来朵桃花,同样是男人,同样一身制服,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偏偏此人还不知道低调为何物,稍微给点儿颜色就忍不住地往外显摆,太可恶了! 薛周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方铭那么讨厌你了。”他能跟郑有风当这么多年的兄弟,薛周对自己的脾气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别嘛~”这个死不要脸的居然还跟薛周撒起了娇,“长得帅又不是我的错,走在人群当中像个闪光灯,我也不想的!” 呵。薛周把自己的手臂从郑有风手上抽出来,大步朝楼下走去。他今天中午,要好好宰郑有风一顿。 反正他这个月生活费也堪忧了。尤其是在给了王大虎老婆钱之后。 郑有风送上门让他吃大户,不吃白不吃。 琴台区公安局离步行街不远,郑有风带着薛周到了一家新开的烤肉店坐了下来。两个大男人在一起,叫的果真都是大荤。郑有风一边用公筷在碳烤盘上把肉摆上,一边对薛周说道,“今天中午单位食堂也不开门,老王搞了个联谊会,今天晚上琴台中学那群女老师要过来,你要不要留下来看看?”他从薛周促狭一笑,“万一看对眼儿了,发展发展也不是不可以。” 这家烤肉店跟现在流行的什么无烟烤肉纸上烤肉不一样,用的还是最原始的大盘子,碳是木炭,味道自然大,为了散味道,直接把场地摆在了院子里,人多的时候一院子的人,吃起来热火朝天,别提多畅快了。 薛周搬着椅子挪到了上风口,听到郑有风的话笑了一声,摆了摆手,“你别消遣我了,谁不知道人中学的女老师抢手啊,怎么可能看上我们这些普通公务员。” 他这话倒是实话。自从琴台中学招人颜值和实力并重之后,这个单位的女教师就开始一路走俏。基本上学校里面的年轻女教师找的对象家庭条件都不错。 薛周不是本地人,还是单亲家庭,家境普通,自然也就不想去凑那个热闹了。 他说的是实话,郑有风也不好讲什么。“也不知道老王是怎么想的,人家哪儿是我们这样的能高攀得上的啊。” 薛周低头笑了一下,忙着用筷子翻肉,没说话。 “薛周,不是我说你。以前吧,你总是被我的光辉笼罩着,女孩儿们喜欢上我也就算了,很正常。现在我都不在你身边了,你怎么还是单身狗一枚呢?”郑有风一边说一边飞快地给薛周把调料弄好,放到他面前,指着外面到处张贴出来的双十一广告,“你自己说,这是你过的第几十个光棍节了。等到哪天兄弟我也脱团了,你一个人该怎么啊。” 薛周觉得他这幅嘚瑟的模样太碍眼,言简意赅地说了一个字,“滚!” 郑有风非但不滚,反而把脸凑了上来,“周周,咱们学校新来了那么多小师妹,你都没逮到机会诱拐一个?啧啧。”他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白跟我一起混这么多年了。” 薛周才不想管那么久远的事情呢,眼见五花肉好了,眼疾手快地一挑,放在干调料上面一滚,热油盖上肉,再往嘴里一放,辛辣的滋味儿瞬间充满了整个口腔。他吃完了才回答郑有风,“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禽兽吗?小姑娘我可下不去手。” 他人长得斯文,可是抢食起来却一点儿不斯文。长期跟群恶鬼在一起混,白面小生也学会了抢吃的。“听你这意思,你对那姑娘还有点儿意思?” 听他提起陆苳笙,郑有风感觉牙都酸了,他皱起半张脸,冲薛周摆了摆手,“行了吧,我敬谢不敏。” 郑有风这个人虽然到处惹桃花,但是基本上对每个喜欢他的女孩儿都彬彬有礼的。他喜欢的,开两句符合关系程度的玩笑。没意思的,那就真的是不越雷池一步。薛周认识他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个样子,忍不住有点儿好奇,“怎么了?人不好吗?” 他又飞快地夹了一片肉,放在自己的调料碗里滚了,“我之前看小苏,也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她幸灾乐祸,当然是对郑有风了。 “这么说吧。”郑有风端着一个空碗,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开小差的途中,好兄弟卷走了多少吃的,“这丫头,我觉得有点儿问题。” 薛周一怔,随即便看到郑有风摇了摇头,像是自我否定一样,“但是具体问题在哪儿,我也说不上来。”他肯定不能告诉薛周,陆苳笙不是真的喜欢他,那太丢范儿了。 薛周都听笑了,“你这是职业病吧,看谁都像凶手。我听小苏说那姑娘人挺好的,家庭条件不错,一点儿也不娇气是吧?” 正常人,多少都有点儿毛病,大毛病肯定没有,小毛病不断。在这些小毛病当中,不娇气对男生来讲,那可是天大的优点了。 “拉倒吧。”郑有风糟心地一转头,“苏大耳朵懂个屁。她就看着人家讲话温和了,根本就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想起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半个徒弟,郑有风就觉得面前这顿饭有点儿吃不下去了,“她那双耳朵倒是长得大,奈何听不懂人话。”见薛周还是端着碗,一副不信的样子,郑有风也顾不得面子不面子了,干脆说道,“你见过睁开眼睛第一眼见到你就跟你表白的吗?鬼才信她是真的呢。” 薛周把肉吃掉:“没见过。”他冲郑有风露齿一笑,“我过了几十年光棍节了。” 郑有风:...... “反正吧,这个女孩儿不是看到的那么简单。”郑有风冲他摆了摆手,“再说了,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难道我每个都要回应吗?那我多累。” 郑有风一副“你个老光棍你不懂我伤悲”的表情,他说了这么久的话,总算是想起了架子上还放着肉,低头一看,肉都少了一盘,上面一片烤好的都没有! “妹的!薛周你不厚道!” 薛周再也忍不住,捧着碗一边躲开郑有风的拳头,一边哈哈大笑。 这家烤肉店用的是粗盐,颗粒很大,配合他家辛辣的调料,放进嘴里有一种粗粝的刺激感,十分带劲儿。 两人吃得很满足,郑有风招来服务员结账,又掏出一个口香糖递给薛周,“走吧,该干活儿了。” “你今下午先别回去了,留在这儿帮帮我呗,没准儿晚上还需要你上台呢。” 搞了这么半天,他还没有打消让薛周找对象的事情。 薛周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年纪轻轻一个大小伙子,怎么就那么喜欢给人拉郎配呢?领导没当几天,爱好倒是一样。” “那可不。秉承我们家方晓女士的优良传统,不放过身边任何一个适婚的男女青年,努力为增加我国人口红利做贡献。”方晓女士,正是郑有风的母上大人,本市的妇联主席,自从走上工作岗位,数十年如一日地为人说媒拉纤,为本市的人口增长、夫妻和谐做出了巨大贡献。 “你得知道,我跟你是不一样的。我想脱团就能脱,你就不一定了,还要讲个天时地利人和——等等啊,我接个电话。”郑有风拿起电话“喂”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跟苏越吆喝他们今天中午的伙食,那边就传来苏越兴奋地声音,“领导,人找到了。那个快递员!” 第九章 第九章 “这人叫刘军,今年二十一岁,w市下面一个县城里的人,来本市有几年了,一直做的都是快递之类的工作。之前之所以没有查到他,是因为他并不和死者住在一起,而是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苏越“嘿”了一声,冲郑有风邀功,“领导,你都不知道我们往前面翻了有多久,要不是有个弟兄偶然间查到了死者跟刘军在一起的视频,我们刚好又发现他的送货范围中有富丽大厦,还不知道要找到何年何月呢。哪儿会这么快。”她得意洋洋地摆了摆脑袋,大耳朵摇起来,对面的人感觉能扇风,“领导你要奖励我。” 郑有风一把恏开她的脑袋,“要有用才有奖励,要是没用——”他冲苏越冷笑了一下,后面的话已经尽在不言中了。 苏越缩了缩脖子,顿时萎了,“我把人带回来了,你去问问呗。反正大概情况就是这样了。” 郑有风看了她一眼,哼了一声,转身去了会客室。 刘军这个人,名字虽然普通,但是人却长得出乎意料的精神。个子不算高,长得浓眉大眼的,就算身上还穿着快递的工作服,却不影响他的好看。 郑有风把自己的□□往他面前一摆,“知道王大虎跳楼的事情吗?” 他点了点头,“刚才路上那位女警官告诉我的。” 郑有风点了点头,“知道就行。你跟王大虎什么时候认识的?”因为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明确,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冒充王大虎,具体细节更不方便对外透露,郑有风干脆还是用“王大虎”三个字来称呼死者。 刘军想了想,“今年年初吧,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住到公司分的宿舍里面,就跟他住在一起。” “你们关系好吗?”见刘军脸色微变,郑有风补充道,“这只是正常流程。” “好......”刘军像是有些犯难,“我也不知道你们说的‘好’是什么样子。大家萍水相逢走到一起就是缘分,王大哥这个人挺和善的,对大家都挺好的......但是你要说很好,也不至于,毕竟都是陌生人,聚到一起。” 他这话说的是实话,也很符合他的心理特征。郑有风不禁有些泄气,难道这一次,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突破口,就要再次走入死胡同吗? 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脸上却没有露底,郑有风继续问他,“分开住之后你们还见面吗?” “见。”刘军点头,“但是也不多,毕竟我们两个都有工作要忙。王大哥不喜欢打麻将,空闲时间相对较多。分开之后我们出来吃过饭,”他脸上露出回忆的表情,“有那么几次吧。” 郑有风抬眸看了他一眼,笔在纸上微微一顿,“能说说是哪几次吗?” 刘军想了想,慢慢回忆,“搬走之后不久我去买日常用品,见过一次,吃了顿饭,他请的。后来我回请了一次。然后......记不清了,就是他出事之前我们还见过一次面呢,就在他住的地方不远。” “为什么见面?”郑有风不动声色地打量他的表情,连最细微的,哪怕一根眉毛动都不肯放过。 刘军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那不是我年纪也不小了嘛,最近谈了个女朋友,身边没个长辈的,只跟王大哥比较亲,就想找他参考参考。” “哦?”郑有风像是来了兴趣,“能把你女朋友的照片给我看看吗?” “唉。”刘军轻轻叹了口气,“女朋友什么的,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人家哪儿看得上我啊。”话是这样说,他还是拿出手机,翻到那个女孩儿的照片那里,递给了郑有风。 看得出来照片上的女孩儿年龄不大,衣服什么的质量都不太好,经济条件应该一般,倒也符合刘军这个阶层能接触到的女孩子形象。 他把手机又放回刘军面前,“你还年轻,这个没有了换下一个呗。” “王大哥也是这样说的。但是,这感情都放进去了,想要收回来,并不容易。”刘军脸上居然还有几分适度的伤感,看样子的确像是被这段感情伤害到了一样。 郑有风又打量了一眼刘军那张小帅小帅的脸,想了想刚才照片上的那个姑娘,问他,“能说说你们为什么黄了吗?” 刘军一怔,“这也跟王大哥的死有关?” 郑有风脸上露出一个惫懒的微笑,“说说呗,难道你现在还害羞吗?” “就是......”他想了想,像是在找一个合适的词,“就是接触之后发现她人不是想的那样嘛。我也不像有的人那样,一味追求长得好看,找对象过日子,还是要踏实。但是接触之后发现吧,她这人,不是表现出来的那样。跟我谈着的时候还同时跟其他人谈了,我就受不了,干脆分了。” 这话言下之意就还是在说那姑娘不好看了。 郑有风忍不住笑起来,刘军说他不在意,这个回答怎么看都不像是不在意的。而且他的态度,也不像是真的很在乎这个女孩儿的样子。 他适时地转移开了这个话题,又问刘军,“王大虎死的那天,你在哪里?” 刘军脸上出现一丝愤怒,忍不住冷笑着问郑有风,“这也是流程?” 回答他的是郑有风毫不愧疚的点头。 刘军冷哼了一声,却还是回答了,“那天我在上班啊,还能去哪儿。” “去过富丽大厦吗?” “去过。” “什么时候?” “快中午。”他看了一眼郑有风,情绪已经慢慢平静下来了,“你要是不信可以去调监控,我一般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才户给他们送快递过去,那个时候快递外*较集中,也不耽搁他们上班。有些领导吧,逼事儿多,不喜欢员工这样也不喜欢员工那样。”听起来还有点儿愤世嫉俗。 郑有风点点头,也不知道是在赞同他还是觉得自己这个推断很正确,他把本子一收,对刘军说道,“今天先这样吧,谢谢你的配合,如果有需要,可能到时候还要麻烦你。” 警察调查案情,他能说什么?刘军扯了扯嘴角,说道,“希望到时候警察同志能低调一点儿,毕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都怕跟你们官家沾到。” 郑有风丝毫不在意他这点儿挑衅,冲他握了一下手,“公民的正当要求,但凡我们能办到,就一定会办。” 与会客室一墙之隔的会议室当中,薛周静静看完郑有风对刘军的询问,转过头来说道,“这个刘军,有问题。” “啊?”苏越抬起头,她怎么看刚才那几句话很正常呢?她还以为自己找错人了呢,怎么就能从那几句简单的话里面看出这人有问题呢? 薛周冲她笑了一下,“目前还不知道是不是跟这次案件有关,但是他有问题是一定的。”他问苏越,“你觉得,刘军这个人,刚开始给你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刚开始吗?”苏越想了想,“是个有点儿腼腆,有点儿害羞的男孩子,听他讲话也很踏实,家教不错,跟一般这个年级的男孩子,不太一样。” “那之后呢?” 苏越继续发动脑电波,“之后......感觉他不像才看到时候的那么胆小了,嗯......好像也不是像他嘴里说的那样。”她一下子反应过来了,“薛队你的意思是,他之前那样子,都是装的?” “嗯。才开始,他乍然间见到警察,把自己伪装了起来。这人知道什么样的人最令人放松警惕,于是就把自己伪装成了那副样子。你觉得他上进,踏实,胆小,家教好,尤其是才二十出头,跟这个年纪的大部分男生不一样,早早地想成家,想安定下来,觉得他是个可靠的,心里对他的印象会下意识地变好。而往往在大家一贯的印象当中,这种人是最不可能跟作奸犯科联系起来的。” “他是从他女朋友那件事情上面露馅儿的。”薛周继续解释,见苏越连忙拿出小本子来要记笔记,他忍俊不禁地说,“小苏你不用记,听着就好。在女朋友这事情上面,虽然他嘴上说不在意长相,但是如果真的不在意,那就不会特意拿出来讲了。这句话还有一个潜在的意思;我长得不错,我都不嫌弃你长得不好看了,你凭什么背叛我?说明在他的意识当中,他并不认为他女朋友有多好,而只是恰好符合了他某个程度上的标准才别他纳入自己的择偶范围,但是从心底来讲,他是不太能看得上这个姑娘的。一个你都不太能看得上的人,她背叛你了,你会很伤心吗?他表现出来的样子,跟他嘴上说的,完全是两回事。” “我们继续推论。这件事情跟死者的死亡看上去毫无关系,他为什么要拿出来讲?还要故意把自己包装成为一个最容易让人降低警惕的模样?正常人会这样吗?当然你可以说他逻辑混乱,但是你再看之前你领导对他的询问,刘军一直都是条理清楚的,该讲什么不该讲什么,分得十分清楚。这样的人,像是逻辑混乱的人吗?” 苏越想了想,提出一种可能,“那万一是他有感而发呢?又或者,之前是因为不熟悉加上紧张才会胆小,但是后来慢慢放松,所以他比较能放得开。” “如果是从紧张转成放松,那种情况不是这样的。”一直在门口听他们讲话的郑有风拎着小本本走进来,坐到椅子上喝了口水,优哉游哉地说道,“且不说他之前的状态根本不像是紧张的样子,他整个人的谈话也表明了不是你猜想的那样。” 他把监控调出来,指电脑屏幕说道,“你仔细想他的语言,是不是恰到好处地把我们想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们了,每个回答都符合我们的一贯认知,还能把自己摘出去?” 苏越想了想,发现的确是这样。只听郑有风又说道,“那就是了。说明这些问题,他早就在脑袋当中想过很多次了。甚至连哪个地方该做什么样的表情他都一清二楚。如果真的是临时想的,不可能会是这样。”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跟薛周说的一样,这个人有问题,但是有哪种问题目前还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这件案子,他有隐瞒。要不然也不会大费周章地撒谎伪装形象了。” “你们这几天,留意一下这个人的动静,注意别让他发现了。然后找找死者死亡前几天,刘军在富丽大厦的动向。”郑有风站起来,“我看今天时间也差不多了,昨天晚上大家忙了一晚上,有对象的可以早点儿回去,没对象的王局安排了相亲会可以去看看。” 听到这话,苏越连忙伸长了耳朵,“那领导,你要去吗?” 不等郑有风回答,已经有人起哄了。 “郑局可是被富婆儿~看上的人,去什么去!哪儿还能跟我们抢资源。”儿化音拖得老长,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方言。 “就是,我们还等着领导傍上富婆,带领我们一同奔小康呢。” “我知道我知道,以后早上是吃食堂还是吃餐厅,就看领导能不能把富婆伺候好了。” 郑有风:“滚,你们、都给我、滚!” 会议室里立刻嘻嘻哈哈一哄而散。 当着大兄弟的面被属下卖了个底掉的郑警官威严扫尽,却依然还要强行挽尊,“什么富婆不富婆,我都还没答应呢。我是那种为了钱就出卖rou体的人吗?太小看我了。再说了,也不是是个人追我我就要答应的,是吧薛周?” 薛警官:呵呵。 第十章 第十章 虽然一干人等严防死守,要把郑有风拦截在去相亲地点的路上,但还是架不住敌人太狡猾,被他钻了空子挤了进去。 郑有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正大光明的群体相亲,觉得十分新鲜。再看看红红绿绿被挂了一身的食堂,有一种农家乐的春风吹满了整个机关小院的错觉。布置场景的食堂师傅们审美应该还停留在他们结婚那个年代,一走进来就让郑有风觉得自己穿越到了改革开放初期。 尤其是此刻的背景音乐还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苏越一看到这幅场景就直接笑抽了,就连一向厚道的薛周都忍不住吐槽,“这也太辣眼睛了。我现在十分怀疑过来的女教师是个什么模样。” “老年人的审美,你们要宽容一点儿。”郑有风一巴掌拍在苏越的脑门儿上,“可不都是为了你这些不争气的东西吗?要是能早点儿脱单,我们的老局长至于吗?笑笑笑,笑个屁!” 苏越立刻精神了,之前跟条蛇一样摊在桌子上,现在整个人都立了起来,“领导,你这话的意思是承认自己脱单了?”她眼珠子转了一圈儿,“承认自己脱单就别跟其他人抢啊。” “你说你,”郑有风扇了一下她耳朵,“平常叫你审犯人的时候怎么不见你理解能力这么强呢?敢情都是把心思拿来对付我了是吧?” “我脱不脱单跟你没关系,你把自己管好就行了。你跳得这么厉害,要是没人看得上你,那就笑掉大牙了。还有,”郑有风觉得,有些原则性问题必须要讲清楚,“我今天晚上不是来相亲的,我是代替王局来帮你们压场子的。免得有些人,”他瞟了一眼苏越,“丢丑。” “切~” 遭到了革命同志一致唾弃的郑警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依然正襟危坐地坐在位置上。苏越只安分了半分钟不到,屁股上就跟长了刺一样,挪到他身边,小声问道,“领导,你对陆小姐有意思就直说啊,这都什么年代了,难道你不承认,我们还会认为你脸皮薄吗?” 郑有风挑了挑眉,“陆苳笙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有事没事都在我面前替她刷存在感?她能帮你嫁入豪门不是?你们这才认识两天吧?就这么熟了?” “女生的友谊你不懂。主要是我觉得吧,要是你能傍上富婆,我们也能一起升天啊。一个小本本,九块钱,就能实现资源共享,多好。” 原来他的下属们一直盼望着他能卖身求荣。郑有风算是对这群人的节操彻底失望了。他摇了摇头,满身上下都是“你们这群凡人不懂我孤寂”的样子,再也不想理会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 苏越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关心对象,薛周因为长得好看,有不少女孩子围了上来。郑有风没兴趣用这么土的办法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来这里完全是为了凑热闹。眼见他的小伙伴儿们都离开了他,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孤独地玩儿着手机。 他百无聊赖地把这两天积攒起来的微博刷了,想起刚才苏越提到的陆苳笙,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在搜索那一栏输入了“陆氏”两个字,看着手机页面跳出来陆氏集团的官方微博。 点进去一看,置顶微博就是一则说明。大概内容是,因为陆氏集团管理不严格,导致发生了一起自杀事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都已经接受了惩罚,还有个高管直接辞了职。郑有风想,陆氏里面肯定有一个专门的危机应对小组,瞧瞧这语气这措辞,既能表现的十分恳切,又能把自己的责任摘到最小,整篇文章堪称危机公关文的教科书式典范。也不知道写这篇文的人曾经写过多少篇检讨,才能练就一番这样的本事。 微博的正文上还主动艾特了平安东开和平安琴台两个账号,它们都已经在第一时间做了转发,也算是表了态。 郑有风摸了摸下巴又长出来的胡茬儿,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陆氏的这个反应,很好,简直太好了!但就是因为反应太好,反而让人觉得有点儿不妥。的确是因为富丽大厦没有管理好,才让死者有机会上了天台。富丽大厦的业主难辞其咎。但这件事情,真要较真,也是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就看陆氏怎么跟政府沟通了。 像这样的大集团,每年要拉动本市gdp增长好多个点的,政府都要卖他们面子。只要做个认错的姿态,通常情况来讲也就这么轻轻放过了。郑有风不信,陆氏那么大一个公司,能把一封处理情况说明写得情真意切,却连这点儿事情都办不到。 就算这件事情发酵了,闹大了,政府下不来台,要拿陆氏开刀,那也不用让高管下台啊。下面那么多分管领导,还有直接责任人,哪个不可以拿来顶责任的,为什么是高管呢?换句话讲,就算要计较这件事情,也都还不到高管下台的时候。更别说,现在政府连计较的意思都没有。 对陆氏集团,郑有风最大的印象就是前些年陆氏集团的老总陆行风和太太突然出车祸的事情。那段时间不仅是整个陆氏人心惶惶,连带着整个股市也跟着一起动荡。因为牵涉到太多的工程和钱,那会儿就连政府都组织了人过去慰问。但是这种情况很快就稳定下来,陆行风的儿子陆泽上台,力挽狂澜,直接救陆氏于水火当中,免除了一场惊涛骇浪的股市震荡,也让陆氏平顺地度过了危机。再后来,就是陆泽飞机失事。因为那场事故中死亡人数众多,大家一时间的目光都被整场灾难吸引了过去,反而没有注意到上面还有个陆泽。加上陆氏有意低调处理,因此并没有给人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之后陆氏的发展就好像很平稳了,这几年依然是本市排在前面的几家企业,其他的就不清楚了,毕竟普通人也不会成天关心豪门领导的换届问题。 那么,现在陆氏集团当中,能说得上话的人,是谁? 郑有风想也没想地就把陆苳笙否定了。不为什么,单纯觉得她不像能做这种事情的人而已。 他想起昨天晚上在车上,陆苳笙跟他讲的那些话。她这么费尽心思接近自己,难道是因为她觉得这次的跳楼事件没那么简单吗?有人在针对她? 郑有风想了想,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又翻着陆氏集团的微博看了一下。上面没什么稀奇的,都是发布一些正常的商业活动,除了抽奖,大部分微博的转发量都只有个位数,跟绝大部分企业的官微一样。 他点进那条置顶微博当中,重新看了一遍,里面的措辞都很得体,并没有逾越的地方。换句话说,这个情况说明,很官方。不过也很正常,这种事情,并不适合用来出风头。 陆氏集团这么快地做出反应,可以说他们应对迅速,也可以说,他们忙着弃车保帅。那究竟是哪一种呢...... 有个人不小心撞到了郑有风身上,差点儿把他吓一跳。撞他的是个年轻姑娘,一直红着脸在跟他道歉,“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 郑有风把手机收起来,还没有说话,前面就传来一阵起哄声。再看那个姑娘,虽然害羞,但眼睛亮晶晶的,他哪里还能不明白。刚才那一撞恐怕并非偶然。 没办法,长得太帅,即使是坐在墙角也不能掩去自己的光辉,他都已经这么低调了,还是被人拉了出来。 但是郑有风这会儿确实没有找对象的意愿。他到这里来,原本就是为了看薛周笑话的。他冲那个姑娘安抚性地一笑,然后抬起头,虎/着一张脸,冲那群上蹿下跳的小崽们吼道,“起什么哄,一天不说你们,你们就皮痒是吧?”虽然是在吼人,但却没多少威严在里面,更多的还是玩笑。 在一片“切”声中,他低下头,冲那个姑娘清风朗月地一笑,“不好意思啊美女,我挡你路了。”然后拖着凳子再往角落里退了一些。 他原本就坐在角落里,不知道眼睛要多瞎才能“不小心”撞上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个人都能听懂他的拒绝了。他这么委婉,长得又好看,身材也好,那个姑娘不想就这样放弃。咬了咬唇,鼓起勇气说道,“帅哥,不进来跟我们一起参加活动吗?” 刚才才被郑有风一嗓子吼萎靡的警察们立刻又集体gao潮了,吹口哨的吹口哨,拿相机的拿相机。这么多人看着,郑有风不好让一个女孩子下不来台,只好先跟她说,“我这个人比较土,不怎么会玩儿,多担待点儿。”却也还是跟着那姑娘一起坐到了中间。 他之前坐在角落当中,低着头玩儿手机,一副不合群的样子,那群女孩子还以为他走的是高冷路线,不好亲近。谁知道,这人高冷只是装给人看的啊,一叫就过来了。早知道,她们也应该上去制造一个偶遇什么的啊!看看,全场上下的男士,就属薛警官和他两个人最好看了,一个清朗一个清隽,如同日月争辉一样,就算不能跟他们谈恋爱,说说话看看脸也是好的啊。 在一众女教师的扼腕长叹当中,苏越贼眉鼠眼地瞄了一眼郑有风,见他没发现,跟面前的那个男老师说道,“少等一下,我处理个事情。”然后背过身,拿出电话,飞快地跟人发了一条短信。 正在住院的陆苳笙已经换了身衣服,正打算从她那间总统病房当中出门,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拿起来看了一眼,嘴角出现了一丝笑意。 她走到床头,拿起一张下午写好的卡片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订花,要九十九朵欧月......卡片我自己写好了,找个会念英文的快递小哥送过去吧......嗯,我希望能当众念出来......我在人民北路中路口等你们,帮我把卡片带过去。” 她挂了电话,又打开了那张卡片,上面是用一手流丽的圆体英文抄的诗。墨水是淡红的,好像玫瑰一样的颜色,上面还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味。那是万宝龙某一年出的限量款墨水,连名字都叫“情书”,拿来写情话,再合适不过了。 “本来是想明天早上给你的,不过今天晚上这个机会我觉得更好。”陆苳笙冲那张卡片歪头一笑,“明天早上的,晚上回来再写给你好了。”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冲那张卡片飞了个吻。 郑有风虽然浪,但是男女感情上面一向是界限分明的,他既然不打算在这里找对象,那就没道理给人希望。心不在焉地一群女孩子说了半个小时的话,终于成功地让他身边一个女孩子都没有了。 他看了一眼同样从“门庭若市”变成“门可罗雀”的薛周,挪动椅子过去问道,“你怎么了?一个你都没看上么?” “怎么可能。”薛周苦笑,“她们让我给她们讲破案,我讲了啊。可是破案不就是那些吗?尸体,变态,凶手,还有让人哭笑不得的动机。”薛周觉得自己一点儿都没错,“我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他觉得非常冤枉。 得了吧,别人不知道,郑有风还能不知道吗?女孩子让你讲这些,并不是真的想听这些。谁特么在分泌多巴胺的时候想听变态怎么杀人的啊?人家都把梯子递到面前来了,可是薛周这个纯正的直男依然不知道该如何下脚。 他单身快三十年,真是一点儿不冤枉。 郑有风拍了拍他的肩膀,“薛周,你这么不开窍,这辈子别想谈恋爱结婚了,还是早作打算吧。”现在还有哪个女孩儿,能无怨无悔地喜欢他这么“质朴”和傻缺的人啊。 他无意当中抬眼一看,对面那群女教师一接触到他的目光,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愤愤不平。其中有一个,还直接把脸偏开了,仿佛他就是那么不忍直视一样。郑有风明白了,好么,他现在已经成功地和薛周一起组成了“直男二人组”,比电线杆子还直,不解风情不会看人脸色,重要的是,一点儿都不弯! 郑有风仿佛都还听到了那群女孩子在背后吐槽,白瞎了这么一张脸! 嗳,他没想到啊,有一天还能被人嫌弃太正直了。 正直的郑警官深刻反思了一下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矫枉过正了。这才开了个头,食堂门口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诶,请问,郑有风郑警官是在这里吗?” 郑有风一转头,那个男人又看到他了。他手上捧着一大束白底粉边、每一朵都有小碗大小的月季花,走到了郑有风面前。然后从花上面拿出了一张卡片,清了清喉咙。 郑有风突然觉得自己浑身汗毛都倒竖了起来。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众目睽睽之下,送花小哥打开了那张卡片,用字正腔圆的伦敦音声情并茂地朗诵起了上面那首英文诗歌。 念罢,他看了一眼被自己举动震慑到的众人,再次清了清喉咙,冲郑有风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客人要求当众向您朗读诗歌告白,诗歌选自著名诗人济慈的《明亮的星》。我是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大二的学生,曾经获得过全国英文朗诵的个人金奖和团队银奖,我想我的口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他把那捧花送到郑有风面前,“请签收。” 郑有风这会儿才回过神来,觉得资本简直无所不能。陆苳笙到哪儿去找的这样一个奇葩?还“没有问题”。这会儿就是英国首相过来给他朗诵,他也觉得问题大大滴。 身后一群男男女女出奇安静,大概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继续起哄看郑有风的笑话呢,还是应该把这个当成一个恐怖事件来处理。 郑有风心里感觉像是被人吊了块秤砣一样心塞,分分钟朝着心肌梗塞的道路上狂奔而去。他被陆苳笙气笑了,可能那人知道自己这举动太丢人,本尊不来叫了别人。很明显,眼前这个朗诵金奖不知道是脑子里面差根弦,还是专业水准太高,绷着一张微笑的脸皮,叫人根本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郑有风的拳头在空中挥了几下,薛周在一旁提防着他揍人,看到他动,连忙过去站在他和送花小哥中间。“你走开。”郑有风不由分说地一把扒拉开他,走到那个送花小哥面前,龇了龇牙,皮笑肉不笑地问他,“要是我不签收呢?” “客人说要是你不签收,可以再看看这上面的花。”他伸出手开始介绍,“都是从欧洲空运回来的欧月,娇媚钢琴和巴尔扎克混搭,一共九十九朵,客人希望将来能有一天你能把这花亲手送到她手——” “笔拿来!”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郑有风粗暴地打断了。介绍花是假的,再调戏他才是真的吧?为了避免这个送花小哥继续转述些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郑有风拿过单子,在上面刷刷地画了几个字符,然后把花接过来,“行了,你回去给她复命吧。” 花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郑有风心头也沉甸甸的。整个食堂安静得好像全都被人点了哑穴一样。于是他们能清楚地听见那个送花小哥在踏出门口那一刻的狂笑声,“啊我跟你讲宝宝,我今天送了束花,啊哈哈,那个人简直是个傻叉......” 郑有风:....... 身后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终于反应过来了还是终于憋不住了,发出一声极小的“噗嗤”声,然后,整个食堂像是被点燃的炸药,“哄”地一声,全都笑了起来。 郑有风:...... 陆苳笙!你大爷! 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丢脸过! 薛周在旁边笑得打摆子,“老郑......不是哈哈哈哈,这就是.......这就是哈哈哈,那个追你的吗......哈哈哈......” 郑有风默默地看着他。 薛周看到他的脸,更觉得受不了,干脆抛下多年情谊,转过身去,笑得前仰后合。 郑有风:...... 很好笑吗!笑点在哪里!为什么他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陆苳笙把车停在了一家会馆的门口,说了个包厢号,就由侍者领着进去了。 她来得虽然有点儿晚,但里面的节目也才刚开始。侍者帮她把门打开,陆苳笙一走进去,就看到一排肌肉男只穿了个裤衩,排排站在一群女孩子面前。中间那个看见她,连忙冲她招了招手,“苳笙,快过来。” 陆苳笙边走边把外套脱了,这里面的人穿的都不多,她加件外套实在热。她里面穿了件露了点儿背和腰的小礼裙,在这群红男绿女之中,算是穿得多的。 招呼她那个女孩儿化了个标准的夜店妆,见陆苳笙过来,连忙让身边的人给她让了个位置,然后将一杯红酒递给了陆苳笙。她指着那群bo起的裸男,跟叫她挑大白菜一样,“挑一个呗。” 陆苳笙拿了杯果汁,轻轻地跟她那杯红酒一碰,然后端起果汁喝了一小口,才漫不经心地说道,“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好这个。”她坐到那个女孩儿身边,这才看到那群男人的裤衩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陆苳笙”三个字。 她直接就气笑了,果然风水轮流转,前脚才让郑有风丢了脸,这会儿就轮到她丢份儿了,“这是干什么呀,你说要给我去去晦气,你就是这么给我去晦气的呀。让人把我的名字顶在裆上?” 刚才她进来时趴在一个女孩子胸上的男孩儿听见了,立刻冲着那群裸男吼道,“听到了没有啊!你们,赶紧滚出去,谁让你们这样干的?把nei裤脱下来,套在头上出去。” 陆苳笙瞟了一眼那男孩儿,简直耻于跟他为伍。奈何包厢里面灯光太暗他太瞎,根本就没有看到陆苳笙朝他射过来的鄙视之光。 刚才叫她的那个女孩子叫万菲菲,男生是谢阳,都是富二代,换而言之,也都是陆苳笙的酒肉朋友。 见她不喝酒,万菲菲立刻就不干了,“你有意思没意思?来都来了,都不来一个。” “小姐,你知道我还是病人吗?”陆苳笙脸上带了几分漫不经心的笑意,“要不是今天晚上你组局,我才不来呢。” 被她这样一捧,万菲菲立刻就高兴了,“最近怎么没听见你跟你那个小明星的事情了啊。前段时间,他可是贴你贴得紧啊。” “别这么说,我可是正儿八经跟人家谈恋爱。” “是是是,我们陆大小姐,万花丛中过,每次谈恋爱都是正经恋爱,从来不是其他什么乱七八糟。” 陆苳笙也懒得反驳,淡淡说道,“分了呗。这不是要给他分手礼物嘛,我打算买两家杂志社,专门站他,总不能让他白跟我一场吧。” 刚才出去那群男人已经穿好衣服进来了,各个高大帅气,穿的都还是阿玛尼的正装,走出去就跟奢侈品上面的男模一样。谢阳听见她这句话,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哟呵”一声,伸出手来指着那群男人说道,“听到了吧?我们陆大小姐出手大方人尽皆知,你们几天晚上把她哄好了,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陆苳笙不咸不淡地把男人扶住她肩膀的手给拉下去,没有做声。 万菲菲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我早上那会儿碰到了景助理,听她的意思是,你最近转目标了?要跟我们的警察蜀黍来个制服诱惑是吧?” 陆苳笙轻轻一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嘿,陆大小姐。我发现你口味越来越重啊,这都到人民公仆身上去了。”万菲菲笑,“什么时候带出来给我们看看呗。” 陆苳笙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你杀两个人,不需要我带,就能看到他了。” 万菲菲看她这幅意兴阑珊的模样,觉得自己明白了。凑近了小声说道,“你又跟你家吴大总管吵架了?” 陆苳笙掀了掀眼皮没做声。万菲菲心有戚戚地感叹了一声,“都不容易啊,我们上面有亲爹,你上面还有个假爹。这假爹比亲爹还难缠。” 是啊,亲爹不要你命,假爹却是跟你说话的时候都揣着刀子呢。 “诶,要不然你试试美人计呗。”万菲菲冲陆苳笙挤了挤眼睛,硬是把自己那个画了烟熏妆的眼睛挤成了一个黑洞,“他大你也不算太多,这么多年跟你在一起多少也有点儿感情吧,你去试试,万一有戏呢?” “那要是万一没戏呢?”陆苳笙伸出手撑住万菲菲不停眨的眼睛,“别眨了,你眼影都快积线了。” 万菲菲“呼啦”一下撤回来,连忙让旁边的男人拿了面小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眼影积线了,“乱讲呢,我这眼影刚买的新款,据说防水防汗。” “那肯定不包括防脑袋里面出的水。”陆苳笙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对她说道,“你少看点儿脑残小说,别有事没事都想着去床上解决,有些事情,钱都解决不了,更何况是感情。” 陆苳笙说过来坐一下,当真就只是过来坐一下。她十二点不到就起身离开了,不过这也像她的性格,跟人熟悉中却又带着几分疏远,仿佛周身笼着一层大雾,让人看不清真正的样子。 走也不能白走,陆苳笙最终还是被灌了一大杯红酒。谢阳还笑她,是不是做的南瓜马车来的,到了十二点就要现原形。这些打趣陆苳笙当然是不会放在心上了,万菲菲接口她喝了酒不能开车,硬是指了刚才旁边坐着的一个男人,叫他送陆苳笙回去。 她也没推迟,陆苳笙一向是很惜命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反正她等会儿出去都是要找人来接的,还不如直接麻烦别人一趟呢。 那个男公关替陆苳笙来开车门,见她一直不说话,想要调动她的情绪,跟她说道,“陆小姐放心,我驾龄有几年了,开车很稳的。” 她笑了笑,坐上了车,提起的却是另外一个话题,“你做这行多久了?”做这一行的,年纪一般都不太大。这个男人跟其他的人相比,年纪稍微要大点儿,应该有三十了。 陆苳笙本来只是随口一说,哪知道这人却以为她是嫌弃自己驾龄短,连忙解释道,“我开车真的很稳。” 陆苳笙却没有顺着说下去,“怎么会想到来做这一行的?” 那个男人也笑了,脸上也没有多少扭捏,“这行来钱快嘛。况且,刚开始的时候觉得,对男人也没什么影响。” 怎么可能没有影响。长期下去对肾、膀胱什么的影响大了去了。有好多男公关,做到后来不行,却又丢不开已经习惯的奢华,要靠“溜冰”才能完成任务。还有些人,之前攒的那些钱,后来都用来看病了。 一脚踏进这地方,再想抽身出来就难了。 人在泥潭当中,挣扎只会越陷越深,除非壮士断腕,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见陆苳笙来了谈兴,那个男公关也打开了话匣子,“硕士刚毕业那会儿,发现职场跟自己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不管你再优秀,都需要慢慢熬。况且这社会上,优秀的人太多了,一般优秀根本就出不了头。钱总是不够用,又不好意思跟家里要,连谈个恋爱都要算来算去。”他冲陆苳笙一笑,“不瞒你说,我家里虽然不像陆小姐你这样家财万贯,但是小康还是算得上的。只是,到了大城市,出门买个菜都要公交车费,更别说将来还有结婚的钱、养小孩儿的钱、给你父母养老的钱了。桩桩件件,像大山一样压在自己身上。” “虽说大部分人都有这些烦恼吧,但谁不想自己能过得轻松点儿呢?因为从小到大成绩优异,毕业留在大城市也是父母能讲得出去的事情,所以有的时候,连跟他们叫个苦都觉得不好意思。” “我比别人好点儿,起码身高够,脸长得也还算行,入了这行,工作不忙的时候过来拿点儿小费,也让自己轻松一点儿。” 陆苳笙边听他讲话,边拿出手机,上面有一条苏越发来的短信,只写了一句话,“领导气疯了,你好自为之。ヽ(*。>Д<)o゜” 仿佛是看到了郑有风气成球的那样子,陆苳笙没忍住一下笑了起来。看到旁边男公关朝她看过来的眼神,她摆了摆手,“不好意思,收到一条短信。” “是你喜欢的人吗?” “不是。”陆苳笙想了想,“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那个笑容像是一阵风,把陆苳笙脸上的阴霾吹去不少。也许是苏越这条短信让她心情好了些,她居然开始饶有兴致地问那个男公关,“你有对象吗?” “没有。”他一笑,“倒不是说其他的,只是我们这一行吧,很少有人会觉得没什么,虽然说也是服务行业,但到底比较特殊。况且我现在房子都还没有,找对象结婚的事情,还是远了点儿。” 想要在大城市扎根,这是每一个到这里来工作的年轻人的梦想。但是往往,高昂的房价像是一记重锤,砸得人头破血流。 长期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就是,新婚住新房,现在的女孩儿都是娇养的,很少有人不介意在出租房里过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陆苳笙懒洋洋地一笑,“要是没有我们这些无良的房地产开发商,你们买房子应该要容易一些。” 知道她是在自嘲,但是也不可能真的顺着她的话往下说。那个男公关笑了笑,没做声。 陆苳笙还没出院,这会儿自然是回医院休息。她俨然已经把医院当成了酒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医生的嘱咐从未放在心上,走和留,全看她大小姐心情。 车子开到停车场,陆苳笙拿出钱包拿了一叠钱递给那个男公关,“给你打车的,剩下的算是你陪我聊天的谈话费吧。”只要把她哄高兴了,陆大小姐出手就相当大方。那个男公关前脚还在为房子忧愁,后脚就有散财童子拿着钱砸他,立刻喜笑颜开,正要把钱收下,他们背后就传来一声轻笑,“陆小姐真是出手大方。” 陆苳笙听出来人的声音,微微一笑,还没有回答,突然间一个黑影扑了上来,直接将陆苳笙双手反剪,扣在了她的身后。 那个男公关立刻叫了起来,“你干什么!快放开她!我叫人了!” 眼见着他要拿出电话报警,陆苳笙懒洋洋地打断他,“别叫了。”她被人扣着,肩膀被压着,脸贴在车上,嘴巴里居然还在撩汉,“一上来就来这么激烈的,我有点儿吃不消。” 听上去像是熟人,那个男公关将信将疑地看着他们俩。郑有风原本心头就火大,现在被人这样上下打量着,心情更不好。冲那男公关咧开嘴冷笑,“拿着她给你的钱赶紧走,晚了小心我打电话告诉扫黄打非办。” 陆苳笙忍不住笑了出来,劝那个男公关,“赶紧走吧,你惹不起他的。”见他还在犹豫,可能是觉得手上那叠大钞有点儿烫手,他拿着不是很心安,陆苳笙又说道,“走吧,这位警官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听到“警官”两个字,男公关才知道他说的什么“打电话给扫黄打非办”不是乱讲,扫了他跟陆苳笙两眼,最终还是离开了。 等到他走了,陆苳笙又笑道,“好了,我跟他什么都没有,你也不用吃醋。生气对身体不好。” 郑有风对这人的心理素质简直刮目相看,都到了这份儿上了,她居然还有心情有一句没一句地撩人。感觉到自己威严受到莫大挑战的郑警官伸手一提,把她从车上抓起来,然后翻个了身,让她面对着自己,“你是打定主意我不敢动你是吧?” “无缘无故,你动我什么?”她冲郑有风笑,“难道郑警官还打算往我身上按个什么罪名?” “哼。”郑有风冷笑,“hang。招男公关一样是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跟招xiaojie是一样的。现在到处在严打,一般只有男人找女人,你正好可以送出去做个典型。”他咧嘴一笑,“现在好多记者正愁找不到素材,我给他们打个电话,除了能拿奖金外,也许还能帮你们陆氏明天的股票涨一涨,你这个董事长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她那双漆黑的瞳仁转了转,也还好她眼睛够大,让她的眼珠子能有足够的空间在里面转,“我早就说了,我跟他没什么的,就是喝了点儿酒,朋友让他送我回来。这个你也要吃醋吗?”她皱起眉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在灯下,那副皮囊居然有种梨花带雨般的美。“至于股票涨不涨,你不用担心,就算有一天陆氏换了名字,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也足够养你的。” 郑有风真想呵她一脸。要不是他一开始就看穿了她人皮下的那颗流氓心,现在多半要被她这副模样欺骗了。 这人也着实是个人才,三言两语就能把意思掉个个,郑有风觉得自己一定是太仁慈了,要不然这小崽子怎么敢三番五次跑到自己头上来拉屎?他仰头朝天长长地叹了口气,感觉曾经的那个热血青年正以光速离开自己,要不然,换成当年的郑有风,陆苳笙还能跳得这么欢快么? 郑有风感叹了一下“廉颇老矣”的寂寞,然后又拾起“尚能饭否”的激情,反剪住陆苳笙的双手,冲她说道,“我现在跟你说正事。”他表情十分严肃,像是要宣布总统选举结果,“我知道你对我没意思,往后不许打着追求我的旗号乱来,你今天晚上的行为让我十分生气,因为你是个女孩子,不好对你做什么,但还请你自重。” 他话没说完,就换来陆苳笙一声轻笑,她眼睛里满满都是促狭,“郑警官,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你要不要把《女诫》《女则》翻出来,教教我应该怎么三从四德?” 郑有风阴着一张脸,突然拉开车门把陆苳笙扔了进去。他自己则从另外一边上去了。陆苳笙眼中全是恶魔一般的笑意,“没看出来你是这种人啊,嘴上说着‘不要’,手上却把我往车里塞。郑警官,你不行啊——” 郑有风握住陆苳笙的手腕,用力在两个软骨上面一捏,她猝不及防,立刻叫了出来。 郑有风终于扳回一城,心情稍微明媚了点儿,他欺上身来,看着陆苳笙,“看来真的是我对你太仁慈了。” 她的长发像是海藻一样铺在座位上,一双眼睛在车灯底下好像璀璨的星星一样。郑有风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今天晚上那个朗诵金奖读的那首诗,是叫《明亮的星》?诗选得不错,可惜人不行。 她看到郑有风逼近,也不害怕,刚才那一叫,仿佛只是一个意外,惊扰了一潭死水,等到石子沉下去了,她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郑有风挑了挑眉,手上用力,她也没叫,反而倒在椅子上,学着郑有风的样子,微微挑了挑眉。 再明显不过的挑衅了。 郑有风“嘿”了一声,他就不信这个邪!手上力气更大,陆苳笙嘴角都痛得抽搐了,还是一声没吭。 这会儿他有点儿无奈了。敌人意志力太强大,根本不怕他严刑逼供,吭都不吭一声,还满是挑衅。他既不能得到sheng理上的安慰,也不能得到心理上的补偿,这种角力,跟小孩子玩儿过家家一样,对大人来讲,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他发出“啧”的一声,有些兴意阑珊地收回手,“没看出来啊,你一副卖国求荣的汉奸样,居然还能抵抗严刑拷打?” 陆苳笙等到他撤回了目光,才微微皱了皱眉。她一边用手揉着手腕,一边懒懒说道,“说明看人不能只看表面。郑警官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学得不过关啊。看来你们单位平时的思想教育没跟上。” “多谢批评,我回去之后一定跟我们领导转达。”郑有风抬眸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不过我觉得,像陆小姐你这样的资产阶级,还是不要动不动就拿我们的行动纲领出来说了吧。” 陆苳笙知道他刚才没把让自己低头,有些挫败,现在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可没有顺毛的打算,继续火上浇油,“没事啊,反正以后我俩在一起了,我也要夫唱妇随的。提早适应嘛。” “嘿——”她这么不要脸,又把这种事情拿出来讲,郑有风忍不住气急,可是脸转向她,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他对此人无语凝噎。 陆苳笙冲他眨了眨眼睛。 郑有风脸上所有的表情突然间就不见了,他整个人都沉静了下来。光影好像魔术师,把他原本俊朗的轮廓变得更加深邃。他平常嬉皮笑脸嬉笑怒骂,整个人没个正行,现在沉下来了,一双眼睛好像充满了无数的故事,等着人去发掘。 陆苳笙突然发现,郑有风平常嘚瑟自己盛世美颜,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他有这个资本。更重要的是,不光他长得好看,气质也能跟上,整个人全身上下好像有一股灵气在流转,充满了生机。 她正要开口再调戏他两句,郑有风却突然动了。像豹子一样直接冲上来,一把扣住陆苳笙的后脑勺,让原本就来不及反应的她更加无处可逃。 然后,在她唇上飞快地啄了一下。 陆苳笙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郑有风就已经一击得手,迅速撤离了。“哈哈哈。你太傻了。”他指着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陆苳笙坐在自己位置上笑得前仰后合。 陆苳笙掀起眼皮看着他。 “你还真以为爸爸我不能把你怎么样是不是?看吧,让你招我。”他边笑边把后视镜往陆苳笙面前扳,“看你那傻样。哈哈哈,你觉得你自己就聪明是吧?天底下就你能,全部人都要被你耍得团团转!现在知道了吧!啊哈哈哈。” 陆苳笙轻轻“哼”了一声,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郑有风,“你觉得你这样就赢了?幼不幼稚!” 郑有风坐在位置上,摆起了双臂,像个智障一样冲她做了个对眼。 陆苳笙:...... 她简直没眼看,默默朝车顶翻了个白眼儿,静静等着郑有风笑完。 她越是这幅样子,郑有风越开心。他被陆苳笙骚扰这么久,终于反攻了一次,那心里,就跟农民翻身做了主人一样,整个心里都在唱“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要不是场合不允许,他还能扭着胯来段秧歌儿。 陆苳笙看了他一眼,见他还没有消停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往常的笑,总带着几分冰冷的嘲弄,大概是因为整个人没什么活气,一颦一笑总给人阴森森的感觉,就连她的笑,也多数是阴笑阳笑皮笑肉不笑,简单地说,就是阴阳怪气。 然而她这会儿的笑,好似一缕阳光,破开层层乌云,让人有一种云破天开的惊艳。 她之前身上的死气,也跟着这一个笑一起,好像被阳光赶跑的乌云,消散了不少。 等到郑有风笑完了,他才想起自己刚才做了什么。陆苳笙拿眼睛觑了他一眼,凉凉问他,“笑畅快了?” 郑有风想起自己刚才的孟浪,有点儿不自在。尤其是眼下他跟陆苳笙两个还关在车子这么一个小空间当中。他轻咳了一声,“那个,刚才那个事情,只是个意外,不代表什么。之前在车子外面,我跟你说的那些话还是算数的。你,往后给我规矩点儿,我刚才只是让你知道我不是拿你没办法,而是念在你年幼无知不懂事的份儿上,不跟你计较。” 郑警官义正辞严地发表了一通讲话,把自己的立场再次跟陆苳笙重申了一遍,说得陆苳笙听得昏昏欲睡,“郑警官,你年纪不大,怎么这么啰嗦?”她用手撑着下巴,掀了一只眼皮转头看向他,“你这样子,小心将来真的讨不到老婆。” 郑有风凉凉地反驳她,“不劳你费心。好了,现在你告诉我,你耍尽手段接近我,是想干什么。”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陆苳笙身体一僵,睁开眼睛,又恢复到之前那副漫不经心懒洋洋的状态,“我说了啊,你不信。那我就没办法了。”说完还很遗憾似的瘪了瘪嘴。 “少来。”郑有风就差一巴掌糊她脸上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陆苳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把腿放下来,伸在副驾驶座位下面的空隙当中。她看起来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但是整个人已经不一样了。虽然依旧没精神,但是郑有风能明显地感觉到她整个人都尖锐了起来。 陆苳笙想了想,起了个头,“你今天有没有看到陆氏的人员变动通知?” 郑有风:“你是说你们官微上面那个通知。” “嗯。”陆苳笙点了点头,“想必你也应该清楚,给政府交代是假,真正我想做的是把这个人换掉。” “我虽然名义上是陆氏的董事长,但其实跟个傀儡没什么区别。我爸在的时候,”她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我还小,等到年纪稍微大点儿,公司都是我哥在管。我在家里的角色,一直都是个混吃等死追男人的富家女,公司的事情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但后来,我哥突然去世,公司内外都有人虎视眈眈,他虽然没有留下遗嘱,但按照法律来讲,我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成为董事长,理所应当。” “那会儿我还小,大学都没有毕业,就被集团紧急召回来。也有人提出质疑,但都被吴晗解决了。哦,”她偏头看了一眼郑有风,“忘了告诉你,吴晗是我哥的同学,毕业之后就跟着我哥一起进了陆氏,曾经是我哥哥的心腹,我哥死后,他就掌握了公司大部分的权力,并且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换句话说,我现在相当于一个傀儡,陆氏真正能主事的是吴晗。要不是我跟他年纪差太多,或许我现在已经嫁给他,让他名正言顺地入主陆氏了。” 她冲郑有风眨了眨眼睛,“不过我已经到了婚龄,万一过个几年吴晗迟迟拿不来大权,硬要娶我也说不定。那可真是委屈他了,他一个世界著名大学毕业的天之骄子,要来娶我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二世祖,我都能想到,他到时候脸上会出现的捏着鼻子□□的表情。” 埋汰别人还不忘带自己一起,对于陆苳笙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斗策略,郑有风表示了不赞同。“你觉得你配不上吴晗,却能配得上我,你这是在骂吴晗呢,还是在骂我呢?” 陆苳笙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郑有风立刻坐正了,“好,你继续。” 被郑有风打断,她一时半会儿间有点儿想不起自己要说什么,思考了半晌,才发现好像没什么好说的了,“就这样了。” 就这样?他大晚上过来,又是出卖色相又是轻薄少女,换来的就是她这么一句话?郑有风感觉到有点儿不甘心。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让陆苳笙说了两句真话,没想到这么快就完了。他肯定不能就这样善罢甘休。 郑有风换了个姿势,正对着陆苳笙,“等等,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你爸你哥死之后,你们陆家就剩下你一个继承人了,但是因为你年纪小,之前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公司的事情,所以你就是吴晗一手抚上位的傀儡。”他一拍手,“你这种,放到古代,不就是小皇帝和摄政王的事情吗?小皇帝年纪大了,不想再受牵制,既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于是小皇帝开始对摄政王下手。朝中分成两派,一派是保皇派,一派是摄政派。”他伸出左右手,握成拳,成对立之势,“就这样撕起来了。” 陆苳笙略一思索,点头,“差不多。” 郑有风:“你借口这次有人跳楼自杀的事情,动的那个人,是吴晗那边的?还不是很重要的那种?” 陆苳笙懒懒地开了口,“当然。你以为要真有那么重要,吴晗会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吗?”她当然没有说真正情况不是这样。她狐假虎威,借着郑有风的势,吓了吴晗一把。也亏得这次碰上的人是郑有风,才能让她有文章可做,换成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把曲新刚给撸下来。 “诶。”郑有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冲陆苳笙笑着说,“你们家,难道就只有你一个继承人了吗?你爸的兄弟姐妹呢?” “有啊,有个姑姑。”陆苳笙转头冲他一笑,“她跟她老公被吴晗弄到监狱里了。” 郑有风打了个寒颤。对于从小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他是不明白这些豪门恩怨的。正要开口讽刺陆苳笙两句,她已经惫懒地说,“整个陆家现在只有我一个继承人,要是我死了,这笔遗产会落到谁的手中不言而喻。我难得去一趟富丽大厦,刚好就有个人跳楼,差点儿还把我砸到了,这种事情,你觉得是巧合吗?” 郑有风:“难道那个人跳楼之前还做了重力加速度运算不成?” 陆苳笙闭上了嘴。 郑有风见她不肯再说,连忙举起双手投降,“好了好了,当我胡说八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把手放下来,“你的意思是,你怀疑有人利用这次的跳楼事件,其实真正针对的人是你?诶,不是我说啊,这个概率也太小了吧,要想杀你,办法多得是,何必非要用这种莫名其妙的方法?” 见陆苳笙张嘴要讲话,郑有风连忙截口道,“好了你别说,我懂。你肯定想说,他未必就是直接冲你来的,你或许只是其中一个目的。”说完他又自我否定了,“瞎扯吧你,你以为我是苏越啊,这么扯淡的理由也会信?明明是你想借着这次的事情来打击你那个摄政王,政府警察,都成了你的打手,还把自己说成一朵饱受迫害的小白花,你可真行。” 陆苳笙听他这样说,也没生气,只是坐在旁边略微嘲讽地一笑,按下了车窗。 冷空气夹杂着南方冬天特有的湿润,争先恐后地朝车子当中涌来,与车厢里面的暖气一撞,立刻爆炸,几乎可以在那方小空间当中形成强气流。 郑有风见她打开车窗,微微一愣,“要下车吗?” “下车干嘛?”陆苳笙斜了眼睛觑他,转眼她就明白过来,有些啼笑皆非,“放心吧,吴晗当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傻叉,还没有想到要在我车子里面装窃听器呢。”再说,她自己的车子要是被动过手脚她都能发现不了,那她还混什么混? “你要是这么想,也对。”陆苳笙接上刚才郑有风的话头,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吴晗这么急吼吼地让曲新刚下课,这其中多少有些猫腻。至于跟跳楼事件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她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郑有风,神色之间颇有些玩味,那模样活像是在说,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剩下的要看你自己的。 只可惜,她自觉卖了个人情给郑有风,人家还是不领她的情。他双手环胸,挑了眉看着她,“你家摄政王是怎么打算的,那是你家的事情。你想借力打力,用政府力量帮你排除异己,你是太小看我呢,还是太高看自己呢?” 郑有风这人,虽然嘴上损,但说的都是无关痛痒的事情,像这样丝毫情面不留,对方还是个女孩子的情况,相当少。 他说完果然看到陆苳笙不在意地笑了笑,“郑警官,维护治安稳定,惩治罪犯,是你们职责所在。不管是用什么办法让他暴露出来的,但凡是wei法了,你们不应该把他抓起来吗?” 郑有风脸色微沉,因为他现在心里非常不爽。虽然他恼火陆苳笙把警察和政府力量牵扯进来帮她自己扫清障碍,但他也知道陆苳笙说的都是实情。有人违法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不管是用什么方法让他暴露的。 他冷笑了一声,从陆苳笙那辆低调奢华的suv上下来,扶住车门看着她,“那你最好期望,你把对手送进jianyu的时候,他不会把你牵扯进来。”他转身要走,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过身来拍了拍车,“车子不错。”他朝陆苳笙咧嘴一笑,露出一个sao贱四溢的笑容,“不过你腿太短,不适合。” 丢下这样一句,郑有风瞬间觉得心情大好,转身居然还哼起了小调。医院的路灯照下来,他整个人欢快得好像刚下了晚自习的高三学生,终于从鸟笼当中被放了出来。 陆苳笙在车里听见他的声音,轻嗤了一声,狠狠地翻了两个白眼儿。 郑有风感觉自己那天晚上对陆苳笙的震慑还是有效果的,起码周一来上班他再也没有在桌上看到一捧几乎可以把人淹没的花。队里那群小崽子,刚刚品尝了广式茶餐厅送来的美味,还没能把口味养起来呢,马上就要回归到食堂了。 苏越从早上一来,就整个人都不舒服,像条软骨虫一样趴在桌上。看到郑有风进来,立刻发出一声哀嚎,“领导~”凄惨程度堪比地里黄、只喝汤的小白菜。 郑有风被她这一嗓子嚎得当时就愣在原地不敢进来了,苏越站起身来,满脸哀怨地控诉郑有风,“领导,你怎么不为我们想想啊。你看看,”她指了指空空如也的桌子,“只有跟着你才能顿顿有肉吃,你一不来气,就什么都没有了。虽然我们都知道你志存高远,不想以色侍人,但是也要好聚好散嘛。现在好了,什么都没有了。” 她说完,整个人又萎靡了下来,捧着脸把自己放在了桌子上。 “就是啊领导。”她这话一出,果然引来大家的附和,“你不为你自己想想,也要为兄弟们想想啊。” “别扯了,领导这会儿正郁闷呢,你们能不能别往人伤口上撒盐。” “胡说!我们领导铁血真男人,失个恋算什么,郑局失了三十年恋了。” 这才是胡说八道呢!他总共都还不到三十岁,这群崽子倒是急着给他增加年龄。 郑有风笑了一声,“这话说得。合着我就应该卖身求荣,好满足你们是吧?那当你们领导真是亏,工资没多几个,还得管你们吃管你们喝,比当个老妈子都累。” “话不能这么说,领导。这不叫管吃管喝,这叫,你当领导的带领我们奔小康啊。是吧是吧?”苏越转过头,摇头摆尾地跟身边的人打招呼,让他们快来赞同自己。 “小康生活自己挣,别总想着等靠要。你这样下去,我等下跟老王说一声,让他把你列为明天的扶贫对象,你觉得怎么样?”扶贫对象一般都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基本生活来源的低保户,苏越好不容易才闯过了千军万马,过了笔试,过了体测,过了面试,过了心理测试,才成了一名公务员,要是为了个扶贫名额把工作玩儿脱了,当初知道她考上城区公务员喜极而泣的父母,现在能马上把她给活埋。为了顿早饭,至于么? “好了。”郑有风一挥手,“这次事情搞定之后我让王局请大家吃饭。犒劳犒劳大家。” 一群人立刻来了兴致,一片口哨声中,苏越张着大耳朵问郑有风,“吃什么,吃什么啊领导,你先说吃什么。” “楼下四川人家,重庆江湖,隔壁的开封菜,马记,你们随便挑一个啊。”郑有风十分阔气,“反正是王局给钱。” “切~”不出意料地,大家发出一片嘘声,“两个快餐,两个小吃店,领导你可真大方啊。你还是去卖身求荣吧。” ......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在一片哄闹声中,郑有风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沓纸质的资料,西苏越捧着一根煮玉米跟上来,说道,“我想着,既然假王大虎是从年初开始就在跟现在的工友们在一起了,那如果要冒充,只能是他到这里之前。我照着之前王大虎老婆说的,捋了一下王大虎今年年初的行动轨迹,打算找几个当时跟他一起的几个工友,了解一下情况,没想到找不到什么结果。” 郑有风抬头看了她一眼,有点儿诧异。他带了苏越半年,知道这姑娘是个什么性格:心大如斗,容易躁动。但她身上有很难得的优点:努力,上进,责任感强。这也是为什么,郑有风会在那么多人当中,挑中了这样一个刚出校门的菜鸟当助手。 他知道苏越努力,但没有想到她居然还会牺牲休息时间去找线索,那段时间看起来短,但是要挨着挨着去捋顺,工作量大不说,还相当枯燥。 他没有王局那样喜欢动不动就长篇大论夸人的爱好,只是伸手一拍苏越肩膀,“没白疼你。”然后坐了下来,“你有什么发现?” “没什么发现。”苏越捧着玉米,歪头说道,“但是有件事情很奇怪,”她伸手指了指那叠资料,“王大虎这个人,在去年下半年,好像消失了一样,找不到他的轨迹。无论是之前他呆的那个城市,还是之后他来的本市,都找不到他的活动轨迹。整个人,就好像蒸发了。” “我去查过他的身份证使用情况,但是没有发现他购买车票或者机票的记录。”她啃了一口玉米,“你说,王大虎一个收入不高的工人,家里负担还那么重,应该算是比较看重钱的吧?出行一般都只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但是我居然什么都没找到。” 现在科技这么昌达,一个大活人,要想把自己隐藏半年,还是个底层人物,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可思议。 “而且,自从去年下半年,王大虎最后一次出现在了那个城市之后,他好像会瞬间移动一样,再次现身就是我们市了。我连他到我们市来的车票记录什么的都没找到。”苏越小口小口地啃着玉米,脸上满是疑惑。 如果身份证信息上面显示王大虎的身份证在他消失的那半年当中,并没有买过车票机票,那他又是怎么从当初的那个地方,到的本地呢?还是说,有人,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死者,故意把行迹隐藏了?那么现在,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问题,他为什么要冒充王大虎? 郑有风心念一动,问她,“王大虎失踪前,是在干什么?” 苏越腾出一只手,翻了翻那叠资料,翻到其中某一页上面,详细地看了看,对郑有风说道,“他之前也是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 “建筑工地?”郑有风下意识地文。这倒是跟他预想的有点儿出入。“那他失踪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比如死亡事件一类?” “哦!”苏越一下跳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真的王大虎,也许早就跟着那次突发事件一起死了?后面出现的这个人,就是死者,他用‘王大虎’这个身份一直在生活?” 郑有风点点头,如果是骗去巨额保险金和诈骗东家的抚恤金,那就很正常了。 苏越翻了翻那叠资料,发现上面没写,连忙说道,“我这就去查。”拿着东西,飞快地出去了。 郑有风想了想,又重新回答大办公室,找到其中一个警察,问他,“这两天,刘军怎么样?” 那个警察摇了摇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他是个快递,我们几个弟兄们装成快递员跟了两天,附近也有人蹲守,并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跟踪刘军,是郑有风跟上面打的报告。因为目前拿不住确凿证据证明他就是嫌疑人,就算是跟,也不能跟太紧。原本郑有风还打算装监控的,但是没有被批准。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算是跟踪,那也是王局看他是上面下来挂职的份上,额外批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到证据的话,守在那边的人就要撤回来了。 郑有风心里觉得有些不甘。他也知道,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说刘军跟跳楼事件有关,只是他出于常理上的分析,那万一,刘军就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呢?他就是那样表里不一呢?谁能说得准? 一旦凶手不是他,郑有风就要承担侵犯公民*权的罪责。他倒不是怕,只是如今这种情况下,他们实在是耽搁不起了。 纵然心中有再多的不甘,郑有风也没有表现出来。他问那个警察,“把他这两天的行动轨迹跟我说说。” “因为‘双十一’快递很多,这两天刘军忙着送快递,基本上连饭都没时间吃。我们的弟兄也都是趁着‘双十一’招快递进去的,基本上没到一段路都有人跟着他。”那个警察想了想,觉得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他派送的区域,也都是以前的那几个区,没有任何变化,当然也包括富丽大厦。跟过去的兄弟说,他们一起上下楼的,没发现刘军的任何异常。” 他抬头问郑有风,“郑局,要把人都叫回来吗?刚才市局来文件,说这段时间要加强治安管理,我们这边人不够了。” 他说的事情,郑有风当然都知道,但是一回来,刘军那边什么人都没有了。虽然目前没有证据,郑有风的感觉也站不住脚,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应该就这样把刘军放过。 连郑有风自己都说不上来,他为什么会对一个那么不起眼的刘军如此在意。 可是偏偏,感觉是最不能拿出来讲的凭据了。 郑有风想了想,最终在那个男警察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陆苳笙把手上那个青瓷洒水壶放下,冬天大雾当中熹微的阳光照过来,她的手指好像白玉一样,有种能发光的浸润感。 面前是几株粗壮的月季花,是她妈妈当年带过来的,她在的时候是她打理,后来不在了,就换成了陆苳笙。她刚才已经把月季全部剪了枝,只等明年春化,又开出一片云蒸霞蔚来。 偌大的别墅当中,只有陆苳笙一个人。这栋房子是以前的陆氏老宅,只不过随着这些年陆氏子弟陆陆续续因为各种原因的死亡离开,越发萧条了。 时间是个很怪的东西,尤其是在对待旧事物上。比如这样的老宅,如果人丁兴旺,就算长期无人居住,大家也会觉得有种悠然厚重的历史感。然而换到了陆苳笙他们家里,不需要联想这些年陆家人莫名其妙的死亡,都会让人觉得陆氏这栋老宅阴森恐怖。 在这栋阴森恐怖的宅子当中,陆苳笙穿着一身白色的蕾丝睡裙,长发随意披着,加上皮肤苍白,瞳仁漆黑,越发好像一只女鬼。 陆苳笙自己却像是没有意识到一样,端了杯咖啡,优哉游哉地坐到了壁炉面前。大宅每年都会翻新,各种系统都很完备,整个大宅用了当时十分高端的恒温系统,室内温度常年维持在二十五度,尽管此刻外面已经是冬天了,可是在别墅里面,依然能给人四季如春的错觉。 手机响了两声,陆苳笙接起来,“景助理......我看看要不要过来吧......不用,我自己开车就好......谢谢关心。”她挂了电话,才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来电,是她刚才在外面剪花枝时打进来的。 陆苳笙看了一眼上面的电话号码,微微一哂,拨了过去,“喂?是你自己让我离开的,这么快就想我了吗?” 那边的郑有风虽然从来不指望陆苳笙能狗嘴里吐出象牙,但是听到她这副矫揉造作的模样他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背上更冷了,“你现在在哪儿,我有事情找你帮忙。” “请人帮忙不是应该放低身段么?虽然我喜欢你,但你也不能这么不把我放在眼里吧?”陆苳笙轻轻喝了一口咖啡,“叫我帮你做什么?” “你做得到的事情。”他又问,“在哪儿你现在?” “我在家。” “好,我马上过来。”郑有风拿起钥匙,飞快地走出办公室,“你先哪儿都别去,把地址发给我。” 半个小时之后,郑有风开着已经快成四个无敌风火轮的他家小妾,停在了陆苳笙家的大门口。他环视了周围一圈儿,又看了看那栋只有一盏灯光的大宅,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她一个人在拍《古墓荒斋》吗?”如果是春夏,这地方一片郁郁葱葱,或许看上去还算不错。但现在是冬天,到处都是寥落的枯枝枯草,配上那栋大宅当中的一点灯光,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像是恐怖片的片场。 看平常陆苳笙呼朋引伴的样子,没想到私底下竟然是这副模样。他下了车,因为之前陆苳笙说了找人帮忙要有找人帮忙的样子,郑有风在来的路上给她买了点儿吃的。考虑到小姑奶奶那只金舌头,郑有风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一家著名生煎店给她买的。 他走到门口,轻轻一推就进去了。陆苳笙已经换下了睡衣,见他过来,轻轻抬了抬眼睛看他。 郑有风走到她面前,把那袋生煎递给她,“拿去,算是我的拜访礼。” 陆苳笙一闻到那个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什么呀?” “生煎。没吃过吗?”郑有风打开纸袋子,“我市著名小吃,上过央视纪录片的,可难排队了。” 陆苳笙像接生化武器一样把那袋生煎接了过来,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要求我什么事情,居然还花这么大力气献殷勤?” “别。”郑有风坐到她对面,“什么‘求’不‘求’的,你这丫头会不会讲话啊。我找你帮忙,难道只给袋生煎就算了吗?你太小瞧我了。” 陆苳笙微微一笑,扯了张餐巾纸包在手上,要去拿生煎,“说吧,什么事。” “啧。”郑有风看她那副样子就觉得辣眼睛,他不忍直视地偏过头,说她,“你就不能拿双筷子啊?” 他说着站起身来,看样子是打算去厨房给陆苳笙拿筷子,她懒洋洋地叫住郑有风,“别麻烦了,这地方厨房好多年没用过了。”她拿起生煎,斯斯文文地咬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赖,心情稍微好了点儿,“我平常都不来这里的。” 郑有风又重新坐下来,“也是,你老人家房产多,跟我们这些一辈子奋斗一套房子的小老百姓不一样。想去哪儿去哪儿。”这地方客厅宽敞空间大,郑有风翘起二郎腿,冲陆苳笙说道,“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我跟个人。” 生煎汁水很多,流得满手都是。陆苳笙又换了张纸,“我有什么好处?”见郑有风挑眉,她笑了,“你不会以为一袋生煎就能把我打发了吧?” “生煎?你知道这是什么生煎吗?这是上过央视纪律片的生煎,这是我市的餐饮文化名片,不是一般的生煎。”还是他排队买来的,小崽子不懂就别乱说。他看了陆苳笙一眼,“好吧,免得你说我小气,影响爸爸的声誉,说吧,你要什么。” 陆苳笙冲他眨了眨眼睛,将生煎包放在唇边轻轻一吸,“我想要你。”正在无限诱惑之间,她突然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模样,看上去十分轻松。见郑有风黑了脸,陆苳笙心情更好,放下吃的,对他说道,“我要什么你还不清楚吗?你要知道,我帮你是让你抓住凶手,你帮我,却是在救我一命。”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陆苳笙开着她那辆低调奢华的车子一起,跟郑有风到了市区。双十一的余韵还没有过去,马上就是黑五、圣诞、元旦、春节、情人节了,外面到处洋溢着一种节日的气氛。陆苳笙看了外面一眼,捋了一下自己名下的产业,给景助理打了个电话,“喂?景助理,你看看,我们直接弄个什么打折季吧,我看最近节日也多,就不调来调去了。对了,你跟市场部的人说,让他们看着在活动当中加几个大品牌,一起折扣......不好谈你们去谈啊,生意都是谈出来的......好了,不说了我有事情呢。嗯,跟一个大帅哥。” 旁边的的郑有风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挂了电话,“奸商就是奸商,你出来一趟居然都不忘从人民身上搜刮点儿民脂民膏。” 陆苳笙转过脸,冲他露出一个婉约美好的微笑,“我这叫拉动经济增长,不信你回去问你爸,让他把今年的经济报告给你看看,我们陆氏对本市的经济贡献有多大。免得你成天说我是资本家吸血鬼。” 郑有风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对于这种吸人血而不自知的资本家,没有什么好说的。 他打量了一眼陆苳笙的这辆坐骑,“啧”了一声,“你就坐着这个出来监视别人?你还真的不觉得自己招摇哈?” 陆苳笙看了他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郑有风的思想是有多狭隘才会觉得她要亲自开车出来监视人?眼见着一个小个子男生从那栋大厦当中出来,陆苳笙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道,“就是那个人吗?” 郑有风做起正事来,身上那股吊儿郎当的气质就没有了,他坐直了身子,“对,就是那个人。” 陆苳笙隔着玻璃打量了那个人一阵,问他,“你为什么会觉得刘军跟跳楼事件有关?” “直觉。”郑有风把他的分析又在跟陆苳笙讲了一遍,他也知道这事情讲出来很没道理,但是既然陆苳笙这样问了,他总不能胡乱扯个理由遮掩过去吧?郑有风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她冷嘲热讽的准备,谁知道这次陆苳笙居然什么话也没有说,反而很赞同他的看法。“就算是他见到警察紧张,因为不想惹上事情,出于自保,想树立起一个相对正面的形象,但也不用在谈恋爱择偶这种事情上面伪装。事出反常必有妖,也许你的感觉没错。” 郑有风倒惊讶了,“你还会觉得我正确?” “当然。”陆苳笙冲他笑,“你在我心中永远正确。” 郑有风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早就知道陆苳笙是个随时随地能撩汉的人,他为什么还要多嘴去问上这一句呢?这不是摆明了送上门去给人撩吗? 看见郑有风不自在,陆苳笙就自在了。她笑了笑,问道,“你们有没有调查过刘军的社会关系?” “有。他在本市还有个正在上大学的弟弟,跟他谈过恋爱的那个女孩儿我们也正在联系,现在还没有结果。不过,我们跟他跟了这几天,也问了一些熟悉他的人,都发现他跟他弟弟好像关系不怎么样。” “年纪这么轻,按道理来讲,不应该啊。”一般情况下,像这种年龄差距不大的兄弟,就算平常闹得再厉害,都不会怎么伤害感情。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待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当中。 郑有风看了一眼陆苳笙,“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是个独生子女。”他说完才想起陆苳笙有个哥哥已经不在了,脸上有那么片刻的呆滞。陆苳笙像是没有看到一样,郑有风这才轻轻松了口气,若无其事地续道,“有些家庭呢,环境比较特殊,尤其是经济条件一般的。刘军和他弟弟两个人,同样都是一对爹妈,同样年轻,但是一个现在在学校外面每日奔波,另一个却在学校里面享受教育,感情不那么好,也正常。况且,男孩子之间的感情,不像你们女孩儿那样黏糊,外人觉得他们感情不好,也许只是因为他们不常见面。” “人是社会动物,他们兄弟两个都处在陌生的环境当中,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抱团取暖吗?为什么会关系不好呢?倘若平常兄弟两个人感情不好,以前在家的时候经常起摩擦,但相较于他们的年龄而言,你觉得我们印象当中的摩擦,会造成他们两兄弟这样即使背井离乡在一个城市,也很少见面,甚至哥哥提也不提吗?” 一般而言,兄弟俩关系不好,可能有很多种原因,但都集中发生在中年,尤其是在父母离世之后。这当中,涉及到遗产分配,妯娌交恶种种原因。但对于刘军兄弟俩来讲,这些通通不存在。他们两个,父母尚在,也都没有结婚,更不住在一起,一般情况下的交恶原因都没有,那是因为什么,他在接受警察询问的时候提都不提他还有一个在上大学的弟弟呢? 陆苳笙看了一眼郑有风,续道,“一般情况下,我们人对一个群体,尤其是在跟我们对话的这个群体时,不管有没有见过,心里没下意识地靠近,总想找点儿关系。这跟我们长期以来的社会背景有关,也跟我们人的心理有关。人是群居动物,喜欢寻找依靠寻求安全感和认同感,而寻找自己跟别人当中的相同点,是寻求安全感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尤其是他还是在面对一个相当具有权威性具有距离性的群体时。但是,刘军做了什么?他什么都没做。” “首先来讲,他的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已经跟正常人在面对你们警察时候的反应不一样了。说明他潜意识里不想靠近,反而想远离你们。因为他觉得你们对他有威胁,知道从你们那里找不来安全感和认同感,他必须远离。” “其次,他也不是找不到融入你们这个群体的那架‘桥’。他有,就是他弟弟。相较于一个长期从事体力劳动,乍然间看上去跟贵单位的这群公务员除了送快递没什么交集的人而言,正在上大学的弟弟,不正好是你们沟通、或者他融入你们中间的这座桥梁吗?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这群人长期以来代表着一个集体印象:学历相对较高,生活相对稳定,素质相对较好。可以说,这个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都以这个群体为目标。因为这个群体,他们所代表的生活,就是很多人所向往的:稳定,衣食无忧,虽然富不起来,但起码饿不死。这种生活,尤其是对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社会地位比较低的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 “刘军因为学历关系,这辈子都被挡在了这个群体之外,但他还有个弟弟,他的亲兄弟。因为将来手中会有那样一张纸,会被你们这个群体接纳。倘若感情只是一般的不好,在面对你们的时候,他多少会不由自主的提起,不提的原因是什么?除了他在你们这里找不到安全感之外,我认为,他还在嫉妒。他在嫉妒他弟弟。” “最后么,就是你刚才提到的,一个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孕育了两个孩子。精力不够金钱不够,在农村的思想当中,大的很多都会给小的让位。这种谦让,有的时候毫无缘由,都是封建思想在作孽。一个爹妈生的,刘军看着他弟弟上了大学,将来有一个好的前程,能跟他羡慕的人坐在一起工作说话,而他,这一辈子都只能从事低下的体力劳动,这种嫉妒,很正常吧?” 郑有风听她讲完,归纳出一个中心思想,“所以,你的意思是,刘军有嫌疑?” “不知道啊。”陆苳笙回答得十分轻巧,“我只是针对你上面那个问题做了如下回答。总的来讲就是,刘军很可疑,你们没证据。所以,”她趁着红灯的间隙,对郑有风耸了耸肩膀,“除了跟下去,让他自己露出马脚,你们没有别的办法。” “就目前我猜到的情况而言——”郑有风挑起了眉,“看来陆董你猜测的本事还挺高的嘛。那你要不要猜猜,你那位摄政王接下来打算怎么弄死你?” “好了好了。”陆苳笙摆了摆手,“也的确是我猜测出来的嘛,难道我能说,是我自己偷听加上郑警官你泄露给我的吗?你确定这样符合规定?” 郑有风不想跟她计较,冲她挥了挥手,“你继续。” 陆苳笙从善如流地换了个说法,“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假设刘军真的是杀人凶手的话,他应该没有办法把锯断栏杆的锯子从富丽大厦拿出来。因为害怕被人发现,重新将栏杆修好,他应该是在死者跳楼前不久才上去锯的栏杆。富丽大厦管理虽然不到位,但是作为步行街还算标志性的建筑,里面又有那么多人,经常在被上面抽查,它的安全措施是比较到位的。如果时间隔久了,非但有被发现的危险不说,夜长梦多,凶手也不会那样做。” “富丽大厦到处都是监控,想要把工具带上去已经不容易了,更别说之后还把东西拿下来。他找到带上去的机会不容易,找到动手的时间更不容易。之后死者跳楼,别说富丽大厦了,全城高楼都在戒严,他把工具带下来更不容易。我跟你想的一样,倾向于工具还在富丽大厦。但是作为凶手而言,他肯定不希望那个工具一直在那儿,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去把东西拿来下。你这几天派人跟着他,不就是怕他借工作的机会,把东西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吗?” “不过我说,大可不必如此。他不露马脚,你们可以引蛇出洞啊。” 郑有风微愣,“什么意思?” 陆苳笙停下车,冲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掏出电话,飞快地按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喂,景助理。麻烦你跟李总说一声,吸取这次富丽大厦跳楼事件的教训,最近一周,如果不是在里面工作的人和大厦本身的管理人员,其他人都不要上楼去。拿快递和外卖的自己下来拿,反正有电梯。也让管理那边看严了,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最后还要义正辞严地补充一句,“曲总刚刚辞职,我不希望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让李总也留意其他大厦的管理情况,不要再给人家留下话柄。” “哦,没事,一点儿小麻烦,我自己能解决。”陆苳笙挂完电话,得意洋洋地冲郑有风摇了摇她那个新款手机。 郑有风:...... 早知道陆苳笙一个电话的事情,他为什么还要费那么大的力气啊! 陆苳笙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那张常年毫无活气的脸上居然出现了那么一点儿真心实意的笑容,“早就说了,让你跟着我一起你不干,看吧,现在知道我的好了吧?” 郑有风默然片刻,突然对她说道,“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动不动就来撩人,次数多了,就没人当回事了。将来你要是碰到你真正喜欢的人,那不是很吃亏?” 他看到陆苳笙微微一震,转瞬就笑了起来,那笑容又恢复了她一贯的尖刻,毫不留情地指向郑有风,“我觉得你当警察不是很适合你,要不然你考虑一下换成教导主任或者□□办主任也可以。” “算了。好心当成驴肝肺,我就不应该提醒你。让你将来撞了南墙再来后悔不听我的话。”郑有风话音刚落,手上电话就震动了两下,他还没有来得及看,苏越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领导,我查到了。去年王大虎消失的那半年前,他们工地上出过一起命案,死的那个人,我拿照片去跟他们当时的老板核对过了,就是这次跳楼的那个假王大虎。”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这人真名叫谢海,是y省h市x县桐子乡桐子村的人。”郑有风一边听着,一边在心里想,这地方可真够远的,要不是这次他闹出这么大动静,旁边又有个陆苳笙在当推手,恐怕查来查去,查一辈子都查不出这人的真实身份。苏越自己说完也停了一下,继续打开她的机关炮,冲郑有风扫射,“他真实年龄比王大虎还要大两岁,自从他在那个工地上‘死’了之后,王大虎也消失不见了,连钱也没有领,包工头乐得少给几千块钱,也就没有追究。” 郑有风把自己的思维从苏越那番嘚啵嘚中抽出来,想了想,才回忆起自己要问什么,“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他们做工程,赶夜,说是一脚踩空,从上面摔下去了。谢海来了群熟人,闹得不行,承包商怕事情闹出去让人听见,房子不好卖,就拿钱把人打发了。” 车厢当中静极了,郑有风仔细消化着苏越话里的意思。就是说,原本当初在那个工地上死亡的人是“谢海”,活下来的人是“王大虎”。然而现在他们发现,王大虎跟谢海弄错了,很有可能当初死在工地上的那个人其实是真的王大虎,活下来的人才是谢海。谢海之后离开了当初他们做工程的那个地方,来到东开市,一直冒用“王大虎”的名义,前几天从富丽大厦跳了下来,死在了众人面前。 假设,当初死的那个人就是王大虎,他代替谢海去死了,谢海得以逃出生天,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一年来,谢海还要代替王大虎给他家里人打钱。因为王大虎以谢海的名义,让谢海的家人得到了一笔抚恤金,谢海或许是害怕王大虎家人发现了真王大虎已经不在人世,也可能是心中愧疚,所以一年来钱一直没有断过。但是前几天,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被人教唆上了富丽大厦的天台,跳楼了。 那么,当初王大虎的死,究竟是意外还是人为?目前郑有风倾向于是后者,虽然他没有看到过证据。如果真的是人为,那肯定不止这一起,参与人数也肯定不止一个,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是为了骗取抚恤金和保险金。那么,谢海在中间,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凶手还是受害者?他当初千里迢迢,从那个城市到了东开市,是在躲避什么人吗?有人想要对他动手?更或者,他被教唆跳楼的背后,其实是为了隐藏更大的秘密?是那群人发现谢海不受控制了,想要除掉他吗? 不,郑有风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如果是想要灭口,对付一个无根浮萍一样的外地人,想要做成意外的样子,太简单了,没有必要专门找一个显眼的地方,还要大费周章地让他跳下去。换而言之,教唆谢海跳楼的人,跟当初让王大虎死的那群人,不是同一群。 “让死者跳楼,目的在引起大家的关注,关注什么?那教唆死者自杀的这个人,他又能从中得到什么?”陆苳笙看了一眼郑有风,笑了,“别惊讶了,你那电话外音太大,我想不听也没办法。” 反正这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有理由,郑有风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可惜车厢内太安静,对面苏越那双大耳朵也没有白长,听到陆苳笙的声音,立刻叫了起来,“领导?领导,你跟陆苳笙在一起吗?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勾搭到一起的?领导,你还说你不是口嫌体正直——” “啪嗒”一声,郑有风挂断了电话。 陆苳笙促狭地看了他一眼,“郑警官,你这样欲拒还迎,简直让人更不能放弃你了。”那副语气,就跟在说,“你真可口”一样。 陆苳笙无时无刻不在调戏郑有风,即使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郑有风被她这种革命精神惊呆了,他嘴上也是个不饶人了,当即反驳回去,“你这幅精神要是放在正事上,估计你们家那堂口,离称霸全市不远了。” “放心,就算不能称霸全市,养你也没问题。”陆苳笙笑眯眯地回答他。 郑有风默默地转过了脸,并不是很想理会这个人。 过了片刻,他突然想起刚才忘了吩咐苏越的事情,都怪旁边这人,有事没事,撩什么汉!弄得他把正事都忘了。 郑有风愤愤地看了一眼陆苳笙,见她没有发现自己,不会招来新一轮的调戏,郑有风连忙把心放回肚子里揣稳,若无其事地拿出电话给苏越拨了回去。 他的声音听起来格外老成持重,跟以往一点儿都不一样。苏越原本还想继续问他怎么会跟陆苳笙在一起的八卦呢,没想到郑有风开口就让她跪了,“去,查一下,看看以前还有没有类似案件。”这极有可能是一起专骗保险金和抚恤金的团伙杀人案件,有一个谢海,肯定还有更多的谢海,“我怀疑不止这一起。你赶紧跟市局那边联系一下,如果真的是跨省的大案,我们一个分局是办不了的,迟早都是要交到市局。” 说完,郑有风不等苏越说话,就连忙挂了电话。 他抬眼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陆苳笙,想说什么又稳住了。陆苳笙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说道,“放心吧,刘军这边,我会帮你盯好的。” 以前大学那会儿,方铭就觉得郑有风是个乌鸦嘴+扫把星,反正挨着他从来没有什么好事情。后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果真应验了方铭当初的感觉,郑有风所到之处,罪犯横生,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哪怕他们去支援特警,方铭都觉得,郑有风头上的子弹都要飞得密集些。 陆苳笙脚还没踏进市局会议室的大门,就听见里面传来方铭愤愤不平的声音,“......还当什么警察啊,郑有风简直就是个人形炸弹。走哪儿霉哪儿,他就是我们国家的保留生化武器。将来要打仗什么的,还要什么子弹导弹啊,直接把郑有风往战场上一扔,他身上的霉运就能把敌人全部霉死。柯南算什么?金田一算什么?郑有风一过去,分分钟让人全歼。”陆苳笙站在门口,边笑边听方铭发牢骚,“眼瞅着我们市局安静了这么会儿,他妈的郑有风一回来事情就多,还是不知道哪年的大案,你说他怎么这么霉呢?哦,不对,人还没有正式回来。没有正式回来已经是这个样子了,那正式回来还得了?” 会议室里面一群人笑得直打跌,陆苳笙环视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郑有风的影子。难怪呢,要是他人在这里,方铭还能怼得这么起劲儿吗? “看什么看什么!你你你,就是说的你!”方铭后脑勺不知道是不是长了眼睛,前脚还在怼郑有风,这会儿就把矛头对准了陆苳笙。“干嘛呢!” 陆苳笙“找人”两个字还含在喉咙没有来得及说出来,方铭又开始了,“这门卫一天在搞毛线啊,什么人都放进来?不知道我们这儿闲人勿入吗?”他站起来,走到陆苳笙跟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找郑有风啊?” “不是。”陆苳笙笑,“看大家太辛苦,打算过来慰问一下人民警察。不过,看来方警官应该是不需要了。” 方铭想到那天晚上的豪华大餐,脸上的表情停滞了一下,见陆苳笙转身要走,他连忙把人叫住,“等等等等,回来回来。”陆苳笙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轻轻抬眉看着他。 方铭轻咳了一声,“那个,既然来都来了,那就送过来吧。人家现在这会儿多半都已经出来了,再让人家回去,多不好不是?” 陆苳笙心里觉得好笑,不知道郑有风每天面对这样一个活宝,心里是个什么感受。她老神在在地说道,“也没有啊,这样,下单撤单的,他们一天应该会接待很多次。” 她转身又要走,方铭连忙叫住她,“不是,那对你的影响多不好,是吧?我听小苏说,你还是个上市公司老总,这样反复无常,也太影响你的形象了。” 陆苳笙正要说她的形象一直如此,走廊那边就传来郑有风的声音,“你在这里?” 陆苳笙和方铭齐齐回头,他还朝陆苳笙指了指,“找你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进了会议室。 等到郑有风走近了,陆苳笙才点了点头,“对啊,过来看看你。” 郑有风倒是有点儿意外。果然如他猜测的那样,发生“意外”死亡的案件不止一起,案子顺利移交到了市局,他的挂职任期将满,加上这个案子本身就是由他主持的,索性回来了。他回来了还不够,还把薛周从学校叫过来了。这几天,市局忙着核对当初的人员名单,走访调查,人人都有一种脚不沾地、凌波微步的轻飘感,下一秒就是要上天了。 郑有风皮肤偏白,这些年虽然成天战斗小鬼抓大鬼,风里来雨里去的,晒黑了些,但是并不影响他皮肤的质量。从昨天到现在,他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皮肤居然还能泛着淡淡的光泽,实在让人羡慕。 听到她这样说,郑有风有点儿失望。陆苳笙将他的情绪转变看在眼里,忍不住讽刺道,“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吗?”这还是第一次,她当善财童子当得都不受人欢迎呢。 “不是。”被她这么一说,郑有风也觉得自己不太厚道。人家好歹义务帮忙,虽然她把自己洗刷了一顿,但也不用这么......直白吧?他轻咳了一声,言不由衷地说道,“这不是忙吗?我怕怠慢了你。” 编,继续编。陆苳笙懒得看他,转身下楼,“你跟我出来一趟,我有事情跟你说。”她边走边说,“我都给你们办公室的人把饭叫好了,不会打扰你们办公的。”话音刚落,她就看到李薇龙穿着工作服从底下上来。看到他们两个,李薇龙目光在陆苳笙身上打量了一番,轻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儿,连郑有风的招呼都没理,直接上楼了。 “不是。”直到李薇龙离开了,郑有风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她这是在针对你啊还是在针对我啊?” “当然是针对你了,我长得这么好看,她为什么要针对我?”陆苳笙凉凉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你大晚上把人家留下来加班,影响大美女睡美容觉了,她对你有意见呗。你没看人家眼睛底下挂着的那对眼袋啊,都快垂到下巴了。女人啊,上了年纪,捯饬自己就可麻烦了。”她用一种“你们直男不懂”的表情,轻飘飘地转身下了楼。 大冬天,刚从暖气充足的办公室里走出来,郑有风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但看到陆苳笙裙子底下那双bai花花的腿,他强令自己忍住了。 机关大院前面,到处都停满了车,有他们的私家车,也有公务用车。直接把原本的篮球场全部自动改建成了停车场。两个人站在院子里,陆苳笙这次也没有跟他废话,开门见山地说道,“我估计快了,你们这次把线索一捋清,就该发通报了吧?如果是这样,那你得调两个人过来。我是能帮你们把人看着,但没办法抓人。” 郑有风皱着眉头想了会儿,这事情办起来其实有点儿难,先不说眼下他们最缺的就是人了,连还在学校的薛周都不能避免,就说情况通报,这个事情怎么写,也得好好合计一下。照目前他们的进展情况来看,情况不明要发通报,太难。况且这案子牵扯到的不止一个地方,一个通报都还要送到上面审一下,不好操作。 但郑有风没道理对陆苳笙一个外人说这些,,只是点了点头,“我来想办法,麻烦你了。”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冬日的上午,雾还没有散去,郑有风总觉得陆苳笙那张脸笼罩在雾中,看不太真切。他看见她笑了一下,嘴上又开始没个正经,“当然了,跟你说这个是顺便,正事是过来看看你。我们有几天没见了,我还挺想你的。” 郑有风想,就冲陆苳笙这个脸皮和这张嘴,她要是个男人,身上不知道要背上多少桃花债。眼下就算是个女孩儿,碍于一些生理上的原因没办法太浪,也没有妨碍她随时随地地撩汉。 只可惜,对面这个汉子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了,感觉眼球都快出眶了,实在没精力去应对她,冲陆苳笙扯了扯嘴角,挥了挥手,“行啦,别扯那些有的没的,赶紧滚吧。爸爸这会儿累得慌。这件事情完了,请你吃饭。” “那我可就记着了。”陆苳笙转身朝门口停着的那辆低调奢华的车走去,郑有风看她拉开车门上去了,“啧”了一声。这人就差把“有钱”两个字写在脑门儿上了,这才几天啊,就又换了一辆车。敢情车子还要搭配她那天的妆容和衣服是吧? 郑有风站在原地咂摸了一下,总觉得有点儿不对。过了半天,他那颗连续运转了几十个小时的脑袋才终于想起来,虽然一样低调奢华,但是这辆车不是之前她开出来的那辆suv啊,果然是那天晚上自己说她腿短之后她就换了吗?郑有风仔细回想了一下那天他们一起去找刘军时陆苳笙开的车,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郑有风十分乐见陆苳笙吃瘪,她表面上没什么,心底还不知道怎么恨呢。郑有风忍不住心情大好,走到门卫那里,对他们说道,“刚才那人非法上访,往后拦着点儿。” 门卫们一头雾水。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开着那么好的车过来非法上访的呢。这些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做吗? 正要再问,郑有风已经转过身,哼着小曲儿,溜溜达达地转身离开了。 偌大的办公室当中,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儿。苏越手上捧着一个盒子,看见郑有风进来,面露惊奇,“领导,陆董不是带你开小灶去了吗?怎么回来了?”说话也没耽搁她跟人抢食,手上筷子准确无误地找准一个牛肉丸子,趁着同事没发现,眼疾手快地放进了自己碗里。 郑有风看了她一眼,“什么小灶不小灶的,你领导我是那种丢下你们自己去吃好的人吗?”他抬了下巴看了他们碗里一眼,“耶,谁中奖了?今天中午吃这么好。”然后他看到了包装袋上面那个熟悉的logo,瞬间哑火了。 郑有风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上面放着一份儿还没有打开的盒饭。苏越带着她那双大耳朵走过来,“领导,人外卖小哥特意说了,这是专门给你的。快打开给我们看看,看看里面是什么。” “边儿去。”郑有风往她面前扇了一下,等苏越悻悻转身之后他才打开了那份盒饭。嗯,说是盒饭,连饭盒都跟人家不一样。别人的再好再豪华,那都是一次性的,就郑有风的这个,是个几层的保温饭盒。上面什么logo也没有,乍一看普普通通,其实低调里蕴含着奢华。 他打开饭盒一看,三荤两素一汤,每一件分量不算多,但都很精致。米饭里面加了紫薯,一打开就让人觉得甜滋滋的。 这人是有多怕他吃不饱啊。他突然对刚才背着陆苳笙叫门卫拦她的事情,有点儿愧疚了。 明知道这人没安好心,但郑有风就是忍不住。 其实想想,她也挺可怜的。好端端一个姑娘,跟苏越年纪差不多大,身边硬是没有一个亲人。苏越每天该吃吃该喝喝,就快赶上二师兄了,可是陆苳笙呢?每天跟她家摄政王斗智斗勇,生怕一觉睡下去就再也醒不来了。这人呐,果然没办法事事如意。 也许......他以后应该对陆苳笙稍微好点儿?只要她不是成天想着利用他? 转眼郑有风就笑了,要不是他还有利用价值,陆苳笙估计都懒得撩他吧?看她对李薇龙就知道了。 这么一想,他心里那点儿愧疚立刻烟消云散,拿起筷子来,往盒子里面的糖醋里脊上狠狠地戳了一下。 他吃了没两口,方铭都端着饭盒“噌噌噌”地挪过来,抬起下巴,小心翼翼地看了郑有风盒子里的菜一眼,又比较了一下自己饭盒里的菜,小声地说了句,“搞特殊。”然后飞快地伸出筷子,从郑有风饭盒里捞了块肉走,这才心满意足地挪走了。 郑有风:...... 他就不知道了,多吃一块肉少吃一块肉能把方铭怎么了! 他抬头看了一圈儿,才发现吃饭的人当中没有薛周,开口问道,“薛周呢?” 苏越喝了口汤,“人还在里面翻档案呢,我把吃的给他送进去了。” 薛周就是这样一个人,做起事情来废寝忘食,连吃饭喝水上厕所都能忘记。郑有风端起碗,边走边说道,“我进去看看他。” 他走到里面房间,就看见薛周坐在联了内网的电脑面前,正在上面挨着挨着比对有可能是被人谋杀的那些农民工们。 距离确认这个案件的性质已经过了三天了,办手续,将案件移交给市局,联系其他地方的刑警,这几天的时间里,刑侦大队每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死者人数确定起来太困难了,这群罪犯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被发现,选的大部分都是从偏远地方出来的人单身男青年。没有家室,于是不会有人中途来找他们;信息不通,就算死在外面,家人也只会当他们受不住家乡的苦,在外面不回来;没多少文化,连带着家里人也大多愚昧不堪,就算有一天他死亡的消息按不住了,拿几万块钱打发了就行,根本不知道一个人出了事故,应该走怎样的程序。更加不会怀疑,他的死亡或许另有隐情。 这群人,把手伸向了一群看起来智力正常四肢健全的人,但正是这样,才越发让人愤怒。 一个正常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尚且无法保障,那么更多的人应该怎么办? 在很多地方,一个青壮年男子的命,甚至比不上几万块钱。毕竟人会死会病,死了病了都要花钱。到时候非但没有一分钱的补贴,反而家里还要出钱。现在不一样了,他死在外面,老板还要给一笔钱,怎么看怎么划算。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却还要继续生活下去,死了的,不管是怎么死的都已经成为不能改变的事实了,让活着的人稍微轻松一点儿才是正确的。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没骨气,只是“穷”把人压弯了腰。 就算有那么几个稍微警醒点儿的人发现了不对去报警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做工程的时候高空坠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上面又没有监控可查,难道还能翻出花来吗?闹开了,连那几万块钱的抚恤金都没有,你还想怎么闹? 那么多人想要从泥潭当中挣扎起来,想要有钱,除了是想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之外,更多的还是想让自己不再被人肆意践踏。辱骂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老总,跟辱骂一个外地来的农民工,完全是两回事。 正是因为他们不重要,有好多人死亡之后连警都没人报。工友们都是萍水相逢,谁愿意多此一举,不仅给老板惹来麻烦,还给自己惹来麻烦?家人?你是说隔了千山万水的家人吗?他们连死者在哪里都不知道,只当他进了城过上了好日子,不想再理会家里的穷亲戚了,怎么还会想到要去找他呢?更何况,那些一辈子长在农村的老人家,或许终其一生都不曾踏出过那个山沟沟,你还能指望他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这些事情,在郑有风他们才开始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他们对案件办理的困难程度有了预估,然而真正等到实施起来才发现,这案子简直分分钟让人办不下去。 郑有风看了一眼薛周面前的那个饭盒,“赶紧吃吧,吃完再看,要不然饭都冷了。” 薛周取下眼镜,揉了揉自己已经快涨爆的眼球,苦笑道,“我本来还想把这点儿做完再吃,现在看来是不太可能了。” 他打开盒子,边吃边问郑有风,“你那边怎么样了?” “勉强还算顺利。”郑有风顺着之前苏越挖出来的那条线继续往下挖,只是那个城市离东开市比较远,当初王大虎和谢海的工友们多数都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找起来十分困难。况且,如果真的是团伙作案,那么很可能不会在一个地方多呆。如果他们真的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那就无异于大海捞针。郑有风口中的“还算顺利”只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他毫不怀疑,越往后,这件事情办起来越艰难。只是他现在身为这个案子的牵头人,肯定不能说这种话,太影响士气了。 薛周听了,“唔”了一声,也没往深处想,“那就好。”他吃饭的空档中还能腾出手来点一下鼠标,“我这边也快了,这道程序我做得细,就怕哪里遗漏了。”稍微不注意,有可能漏掉的就是重要线索。 郑有风轻轻闭了闭眼睛,“我等下让方铭带人去谢海和王大虎当初出事的那个地方看看,或许留有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薛周点了点头,他一顿饭快吃完了,这会儿才发现跟往常的不一样,“诶,今天叫的哪里的外卖?” 郑有风眼皮跳了跳,端起碗来,“你好好吃吧,反正有人请客。”说完忙不迭地端着碗出去了。 虽然方铭对郑有风满腹牢骚,但是正儿八经让他做事情的时候他是半点儿怨言都没有的。在敲诈了郑有风一顿之后,方铭心满意足地带着人出发了。 吃完饭,郑有风心里始终都还惦记着陆苳笙刚才跟他说的话。趁着方局人还在屋里,连忙上去把他堵在了里面。 他把能说的都给局长汇报了,剩下不能说的,比如什么派人监视刘军之类的,都给隐去了。方局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江湖,听他说完就问他,“你找什么人帮的忙?你怎么跟她说的?” “该怎么说怎么说呗。就说我们要调查案情,她那边儿又是案发地点,我们要征用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况且这些资本家乖觉得很,一说就通了。” 方局擦了擦自己的老花眼镜,眯起眼睛看了一眼郑有风,“什么乖觉?人在追求你是吧?” 郑有风悚然一惊,一句“你怎么知道”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了,结果好险,还是被他忍住了。 方局笑了笑,一副“孙猴子翻不出我掌心”的表情,“老王都跟我讲了。人家姑娘为了追求你啊,还专门免了琴台区食堂一年的租金。”他撇下眼镜,打量了一眼郑有风,“没发现你这么值钱啊。什么时候跟她说说,让她也支援一下我们单位。反正你人马上就要回来了,物尽其用嘛。” “领导。咱们好歹是个国家机构,能别这么丧德吗?”自从陆苳笙来了之后,一个个都恨不得把他立刻打包送到陆董床上一样。怎么能就这样就拜倒在资本家的糖衣炮弹之下呢?意志太不坚定了。 方局笑了笑,见好就收,不过还是不忘嘱咐郑有风,“好了,我知道你这小子虽然不靠谱的时候居多,但是该有的分寸还算有。不过还是要提醒你一句,我们工作性质特殊,你自己还是注意些。” 郑有风点了点头,没有跟领导在这件事情上面继续纠结,而是转入这次来找他的正题,“我想找你披个条子,把我们目前的工作进展通报一下。” 方局正在擦眼镜的手一顿,抬起眼皮来看他,“你是说,要引蛇出洞?”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东城晚报》也算是本地一家老报社了,前些年的时候效益还可以,尤其是九十年代,那会儿还专门弄了个深度调查的杂志,在南方这带影响力相当大。然而随着科技进步,跟所有纸媒一样,《东城晚报》也渐渐走到了瓶颈期。且不说现在的大众,每天都被网上那些猎奇新闻刺激着,想要搞个大新闻,吸引人家眼球首先就不容易。况且,现在全球媒体都在谋求转型。有钱的搭上大型网络平台,加上他们的纸媒本身就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转型自然阻力小,效果大。换成《东城晚报》这样的媒体,在已经没落的情况下,本身就没什么影响力,就算想要朝网媒伸出橄榄枝,估计也没人愿意接。 前些年报社还是相当吃香的单位,基本上不是挂着事业单位的牌子,就是国有企业。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兴起,不少报社转成了企业,以前的铁饭碗变成了临时的,年龄稍微大点儿的不能接受这样的转变,有关系的找关系走了,没关系的也不愿意再让理想拖累了自己的生活。剩下的,要么是刚出校门还没有来得及品尝人间心酸的毕业生,要么就是已经被媒体新闻套了一辈子,抱守着纸媒高端的残念,不肯屈就网媒的“老古板”,继续在报社里面熬着。 《东城晚报》明显也是属于这一类,来了几个总编,融了几次资,都没办法让报纸起死回生。新来的这个总编姓苏,还算是有点儿背景的,弯弯绕绕托了关系,挂在了政府部门下面,算是有了资金来源。然而到底身份不是党报,人家政府也不愿意养这么多人,眼看着收入越来越少,政府那边脸色也不太好看。毕竟,人家买你进来给你注资,是让你赚钱的,可是钱拿进去了却收不回来,如何还能继续容忍着你?要不是苏总编还算有点儿背景,靠着他《东城晚报》才能在政府的庇护下继续苟延残喘着,这家报社多半早就关门大吉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东开市的陆氏集团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一口气收购了好几家媒体,从娱乐时尚,到民生调查,各个方面都有。《东城晚报》也在这其中。陆氏一时半会儿还垮不了,别人是个什么心情苏总编不知道,反正在他看来,那是大大地松了口气了。总算没人继续追着他问他要收益了,虽然长此以往必然要拿出成绩来,但是能缓一点儿就缓一点儿吧。 他抬眼看了一下坐在他旁边的这个姑娘,心里有点儿鄙夷。陆氏集团的内斗他也听说了,陆苳笙长期在吴晗的压制之下,跟个木傀儡没什么两样。她一口气买了这么多家媒体,你说她是打算做正事吧,可是这么多家媒体,也没个针对性,哪儿有正儿八经的事情是这样做的?说到底,还是富二代不懂事,几个亿洒出来买个开心。 不过,这样也好。越是不懂事就越好糊弄,不管怎么说,想把钱拿到手才是真的。就算将来她发现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做账的方法有千万种,他就不信,陆苳笙这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能看出什么来。 陆苳笙一抬眼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她这个纨绔流氓的形象实在太深入人心,人家一眼就知道她是个什么货色。她也没多说什么,轻轻放下杯子,站起身来,“就这样吧,我只是过来看看,下面还有几家公司要走呢,有空我们再说。” 苏总编也站起身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我送您。” 几人前后下了楼,走到三楼的时候,老远便听见了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你特么这是写的什么鸟文章?你妈生你的时候脑子没有跟着一起带出来吗!什么破文章都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声音很大,很难让人忽视,加上办公室的门就在楼梯口,陆苳笙一下去就看到了。 骂人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被骂的是个体型微胖的姑娘。那个男人乱七八糟骂人还不算,拿了一小叠稿纸往那姑娘头上砸去。那姑娘看样子穿得一般,不是很时尚,发型也只是普普通通,总之是个放在人群中连影子都找不到的人。被人这样对待了,吭也不敢吭一声,低着头捂着脸,站在原地,好像连躲都忘了。 苏总编没想到送领导下楼就能遇上这么丢人的事情,正要阻止,让他收敛一点儿,陆苳笙却已经笑了一下,走进去对苏总编说道,“对了,我今天过来还没有参观你们单位呢。”她话是跟苏总编说的,眼睛却盯在那个男人脸上。那张脸长得还算不错,个子也高,大概是常年健身的关系,身材健美,配上他中上的个子,也不显得累赘或者肌肉太多,反而会让部分女孩子觉得有安全感。 陆苳笙真要勾人的时候,一般人还真招架不住。她平常在外人眼中,要么低调得像个瓷器美人,戳一下才动一下,要么欲语还羞,只是一个眼神便能勾得人想入非非情难自已。说起来,能那么露骨,十八般手艺都玩儿尽了还没上手的,也就剩下郑有风一个人了。 她的态度和眼神拿捏得恰好,既不会让人觉得露骨轻浮,也不会让人毫无所觉。说完这句话她就把眼神撤了回来,转头看向苏总编,示意他介绍。 “哦,这是我们国内版的主编,刘洋。”他站出来介绍到,“这是刚刚对我们公司注资的陆氏集团董事长,陆苳笙小姐。从今往后,就是我们的大领导了。” 刘洋这么一听,脸上立刻出现紧张之色。陆苳笙轻轻一笑,伸出她那只纤细白皙的手,放到刘洋面前,“刘主编青年才俊,幸会。”身后的景助理看见她那副样子就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她就不应该指望陆苳笙能改得过来,这才正经了多久?转眼就原形毕露了。 刘洋伸出手来跟陆苳笙的手轻轻一握,还没来得及感受她手上的温度,她已经撤回了手,由苏总编带着去其他办公室了。 从《东城晚报》的办公楼里下来,一直到坐上车,景助理等着陆苳笙给她下达命令让她去查一下那个刘洋的来历,没想到直到车子都已经开出那条路了,陆苳笙还是坐在后面一言不发。 她觉得自己身为贴身助理,有必要主动问一下,“陆董,需要查一下刚才那个刘主编的大概情况吗?” 陆苳笙眼底浮现出丝丝嘲弄,面上却是丝毫不露,“好啊。” 景助理在心里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心想,果然是那啥改不了那啥。 苏总编和几个领导把人送走了才转身上了楼。他进办公室不久,就有人过来敲门了,刘洋捧着一堆东西放到他面前,“这几件稿子要你过下目。” 苏总编眼睛也没有抬一下,点了点头,让他放下了。 东西放下刘洋却也没有离开,反而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想了想,没找到什么能切入的点,索性开门见山,“苏总,我们现在的公司另外那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全都到了陆氏手里了吗?” “嗯。说是组建了一个新的分公司,背后是陆氏注资,想要把她买下来的这几家媒体全都聚拢在一起,目前还在商议当中。” “这样啊。”刘洋微微点了点头,却又没有在陆苳笙身上停留,而是说道,“这陆董,还挺年轻的啊。看上去像是刚毕业不久。” 苏总编这才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之前他当着那么多人骂人,虽说是在他办公室里,骂的又是他手底下的人,自己这个当领导的也不好说什么,但是这次骂人正好撞上更上面的领导,影响怎么都有点儿不好。 他要责备的话到了嘴边,转眼一想,就想到刚才陆苳笙对待刘洋的态度。他一路跟下来,陆苳笙对待其他人是什么样的,他可都是看在眼里的。这样一对比,越发显得刘洋在陆苳笙面前的不一样。不得不说,有些富婆就喜欢刘洋这种类型。只是没有想到,原本以为只有上了年纪的女人才喜欢这样的,结果年轻小姑娘也是一样。 那些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刘洋没什么好顾忌的,万一将来陆苳笙想起这个人来了,她不高兴了怎么办?他没有必要去得罪大领导。至于刚才那个小职员,领导骂她总有道理的,固然刘洋方式不对,但那也是她犯错在前吧。 陆苳笙既然对刘洋有意思,那他就不妨再加把火,反正成不了不关他的事,成了这两人都要感谢自己。 思及如此,苏总编笑了笑,“是刚毕业不久,还年轻呢,最近刚跟男朋友分手。” 刘洋微愣,几乎以为自己的那点儿心思已经被苏总编猜透了,还没有说话,又听见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富二代啊,出手就是大方。她前面那个男朋友是个明星,还算是小有名气吧,两人分开之后陆大小姐专门买了几家杂志,就是为了能让她那个前男友上封面。这样看起来,就算不能把人娶到手,分手费也足够丰厚了。”说完,又半真半假地感叹了一句,“这女孩子出手啊,有的时候比男人还大方。” 刘洋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正好苏总编把稿子看完,拿去还给他,他才带着稿件出来了。 如果真的能巴上陆苳笙,就算不能娶到手,那也有很大的好处啊。况且,她长得那么好看,怎么看怎么都不亏。 刘洋抬手看了一下自己刚才被陆苳笙握过的那只手,上面仿佛还有缕缕幽香,也不知道她用的什么香水,感觉就是跟格子间里面的那些小白领用的不一样呢。 “我这边整理出来有疑义的‘意外死亡’案件总共十一起,大体思路是按照谢海暴露出来的,围着当初的那几个有嫌疑的人员来展开的。既然他们当初能够‘意外’杀死王大虎,那么也有可能杀过其他人。结合方铭传回来的资料,我这几天梳理了这些年来的这群人的走向,慢慢摸索出来。又联系了当地警方,让他们一起帮忙,把可疑的案件单独拿了出来。”薛周抹了一把脸,努力把眼皮子睁开,他的旁边放着一个开了免提的电话,电话那头就是还在外面出差的方铭。“这还只是看上去比较有疑义的,有没有更多的案件,恐怕还要等凶手归案之后才能知道。” 电话那头传来方铭的声音,“我这几天在这边也走访调查了一下。当初王大虎从楼上摔下来,摔得脸都看不清了,他身材跟谢海身材相似,加上穿得都是统一的工作服,大伙儿又不会细看死人的脸,所以就这么蒙混过关了。谢海估计是察觉到了人家要杀他,看到杀了王大虎之后,就赶紧躲起来了。” “那群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反正就这么将错就错了。谢海在老家属于大龄青年,一把年纪没有结婚,因为家里穷,跟人出来打工。我找到他们当时工地上的老板,问了一下,说签署补偿协议的是谢海的什么远方二叔,来闹的都是他的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具体什么称呼,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不过结合谢海自身的家庭情况来看,当初来要钱的所谓的‘亲戚’应该也都是外面找来的。他的那个远房二叔,我们联系了谢海的家人,说是并不认识这个人,照着那老板的叙述,像是这里面领头的。” 等他把话说完,郑有风开口道,“你等会儿让人把照片发过来,我们这边找,你在那边专心走访就好。” “行。”工作上的事情方铭一向都是不跟郑有风闹的,他简单地交代了一下自己这边的情况,等着会议室里的同事接下来的发言。 郑有风拿着小本本,综合了一下以上几个人发来的线索。他在谢海的证件照外面用油性笔画了一个圈,“我们现在知道,之前在富丽大厦楼顶跳下来的那个人是谢海而非王大虎。他跳楼,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被人挑唆的。之所以会冒充王大虎,那是因为在一年多以前,‘谢海’这个身份,由于一起‘意外’事件死亡了。我们现在需要弄清楚的,一是教唆谢海跳楼的人究竟是谁。我个人倾向于那个快递员刘军,为什么我们等下再说。二是谢海在王大虎意外死亡案件当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是受害人,还是加害人。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杀人骗取保金的团伙,究竟有多少个人,首脑是谁,我们能不能把他们一网打尽,就要看方铭那边了。” 郑有风知道方铭对他有心结,一般在这种大场合底下都还是挺给他面子的。电话那头方铭轻哼了一声,没说话。 郑有风看了一下,正想说暂时散会,苏越却抽空接了个电话:“喂......好!”她电话一扣,站起来冲郑有风说道,“领导,富丽大厦那边传来消息,说刚才抓到了一个形迹可疑人员,手上的确拿着把锯子。但是......”她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说。看到郑有风朝她微微点了点头,苏越才说道,“不是刘军。” 郑有风一怔,“那是谁?” “刘军的弟弟,刘秋明。” 怎么会是他?郑有风这句话放在心里没有问出来。如果是这样,要么就是他当初的推断错了,要么就是刘秋明被人拿来定了包。 郑有风微微一合眼,片刻之后就对苏越下达了命令,“让他们把人带过来,我们连夜审问。” “好。那那边的人还要继续守着吗?” 他微一沉吟,“撤回来吧。”不管教唆谢海跳楼的那个人是不是刘秋明,都没有用处了。是,人已经被他们抓到,继续守着没用;不是,有人把刘秋明放出来当鱼饵,打草惊蛇,已经没用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让那伙弟兄们注意点儿,那把锯子是重要证物,我们要提取指纹的。另外,马上派人在刘军的住所附近和富丽大厦附近去找刘军本人,找到了不要惊动他,直接跟上,让你们把人带回来才带回来。” 警车载着嫌疑人叽哩哇啦地驶进市局的机关大院,苏越第一时间带人过去把刘秋明给提了过来。 刘秋明还在上大学,不知道是不是小幺营养比较好,他虽然长得没有刘军好看,但个子却蹿出一截。被逮到市局来之后,整个人脸上显出一种紧张的茫然,好像一张张满了弓,稍微一碰就能断掉。 苏越抱着她的小本本坐在刘秋明面前,面无表情地问他,“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 刘秋明头都要缩到胸里面去了,摇了摇头。 苏越没有想到一开始这人就不按剧本来,微微一滞,顿了顿才想到了接下来的台词,“那你这么大晚上,去富丽大厦干什么?” 刘秋明嘴唇嗫嚅几番,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苏越看了他一眼,开始进入流程,“你去富丽大厦,什么都不拿,专门拿走一把锯子,你是打算干什么?”不等刘秋明讲话,苏越又自顾自地说道,“那把锯子是重要证物,跟之前一桩杀人案有关。你去把它偷下来,我们怀疑,你跟这起杀人案有关联,说不定就是这桩案件的凶手,现在你有什么话好说?” 苏越猛地往桌上一拍,刘秋明被她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来,嗫嚅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苏越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不知道,那你去富丽大厦上干什么?”见刘秋明紧闭双唇,她又转换成了一副循循善诱的面孔,“你一个大学生,这个时候不在学校上自习,去那地方干什么?是有谁让你去的吗?” 刘秋明瞳孔猛地往后一缩,苏越知道自己问到了点子上了,继续加了把劲儿,“你看,如果你不是凶手,那让你去的那个人又是安的一副什么心肠?他知道你去拿这把锯子有可能把你自己搭进去,却依然要让你去。这人存心要栽赃在你身上,你还要维护他吗?” 刘秋明低着头,正面看过去也看不出他的表情。过了半晌,苏越都要以为他依旧不会回答了,却听见那个少年微带哭泣的声音从对面传来,“那把锯子......是我放上去的......” 苏越一惊,只听他续道,“我前段时间帮我哥送快递,他说要还锯子给那边一个管理员,让我帮忙带过去,我就带了......这两天看到你们发通告,又听小道消息,说那个跳楼死的人不是自杀,是有人拿锯子锯了栏杆他才掉下来的......我害怕查到我身上,就来拿了......” 在外面听审讯的郑有风听到这句话,转过头来对身边一个警察吩咐道,“告诉那边跟着刘军的那几个弟兄,抓人了。” 趁着人去抓刘军的间隙,郑有风去走廊尽头洗了把脸。冰冷的水打在脸上,让自己勉强清醒了些。 他感觉自己这辈子的瞌睡就没有睡醒过,小时候精力旺盛,小朋友不知道珍惜现在的时光,更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中考”“高考”。他虽然皮,但也知道分低了老爹的竹片不是吃素的。初三高三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没有睡过安稳觉。到了大学,念的又是刑侦专业,早上五六点就要起来练操,风雨无阻,更别说说懒觉了。等到工作了,那就更别说了,忙起来像这次这样,几十个小时不合眼也是常有的事情,哪里还管什么睡不睡觉。 郑有风洗完脸,感觉自己又容光焕发了,也不拿纸擦,随手往脸上一抹,就转身朝办公室走去。走到半路,他拿出电话来给方铭打了个电话,“喂,方铭?” “放。” 郑有风被人这么怼了一道也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有点儿好笑,“你那边加把劲儿,我们这边就已经把嫌疑人抓到了。” “行了行了,知道了。还有什么屁要放的?赶紧。” “没有了。”郑有风拉了拉衣服,“我肠胃很好,从不放屁。”调戏完方铭,郑有风脸上那副惫懒神色消失不见了,转而变得严肃起来。 抓到了刘军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他们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刘军就是教唆谢海跳楼自杀的凶手。从刘军进入警局审讯室开始,他们就只剩下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如果在这二十四个小时当中,找不到直接证据证明刘军是凶手,那就只能把人放出去。 关键是,他们现在谁都清楚,倘若刘军真的无辜,他为什么还要让他弟弟去富丽大厦拿那把锯子呢? 郑有风迟疑的脚步被关在了办公室大门外面,走进去,他又是那个雷厉风行的刑侦队长。他走到薛周身边,对他说道,“你亲自带人去刘军住的地方看看,也许会有什么线索。然后,”他转身,冲旁边一个警察招了招手,“你找几个便衣,去刘秋明学校看看,我们时间不多,大家都赶快。” 办公室里的同事鱼贯而出,就剩下郑有风一个人。他环顾了四周一圈儿,觉得还是有必要跟领导说一声,看是不是要从底下调两个业务能力出众的人上来,免得他们这边人手随时不够用。 郑有风坐回自己位置上,又重新拿起之前方铭给他发回来的信息。他看了几眼,突然想到什么,开始在电脑上面挨着挨着查询那些工程的信息。 一般来讲,像杀人骗保这种事情,多发生在矿上。瓦斯一个爆炸,尸体都找不到,当然也就不用害怕被人拆穿了。像这样工地上坠楼的可能性,实在有点儿低。更别说杀错人了。只是现在他们关键的嫌疑人一个都没找到,具体什么情况也都不清楚。 郑有风把那几家单位的名称写在纸上,这都还是只发生在一个城市的意外事故。说频繁也称不上频繁,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很难引起注意。那些企业老总们都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最上面的是只想赔钱了事,不想引起大家注意。下面的也是能敷衍就敷衍,赶紧把人打发走,只要闹得不厉害,施工方也都不在乎。 郑有风输入一家公司名称,往下一拉,其中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条竞标新闻,竞标不奇怪,让他留意的,是跟这家公司一起竞标的一家单位。名称他有点儿眼熟,想了想才记起来这是那天他在翻看陆氏集团微博的时候看到的。郑有风连忙把手机拿出来,键入“陆氏”两个字,在里面搜到了这家公司的名称,果然,正是陆氏集团的子公司。 他想起那天晚上陆苳笙跟他说的话,又连忙查阅了其他几个公司的基本情况,结果显示,也有两个跟陆氏那家子公司有关。 他的眉头攒得死紧,照着上面的查阅结果,往那几家公司下面划了几道横线,抓起钥匙,飞快地下了楼。 走到半路他就跟陆苳笙打了电话过去,“你在哪里?” 陆苳笙看了看时间,嘲弄地说道,“你们人民警察真是鞠躬精粹啊,这都快凌晨了还扰民呢。” 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睡了,声音听上去有点儿闷。可是郑有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有事情找你,很急。” “再急也明天说。”陆苳笙把桌上那个已经空了的安眠药瓶子扔到垃圾桶里,她刚才才吃了好大一把,这会儿药劲儿上来两个眼皮直打架,实在不想再为人民警察义务劳动。然而郑有风接下来一句话却让她瞌睡立刻醒了,“你不是一直想找你家摄政王手上的小辫子吗?找到了。” “你在哪里?”陆苳笙拿起衣服披在身上,边走边出门。 郑有风听她瞌睡醒了,忍不住弯了弯唇,“我还在市局。” “那行。”陆苳笙说了个比较中间的位置,“你在那里等我,我开车过来。” 半个小时之后,陆苳笙跟郑有风在一家停车场里面碰了头。 “你说你这选的都是些什么狗屁地方?陆董,你家摄政王没给你发零花钱是吧?这下你倒省了茶钱了。”郑有风一边抱怨一边手脚不停地钻进了陆苳笙开着快把人融化了的暖气的豪车当中。 “你好意思。大晚上把我叫起来,让我请客。”陆苳笙看了他一眼,“况且,我现在也不适合出去。” 郑有风往她身上看了一眼,她出来得急,妆卸了,衣服也换了,刚才出来身上就穿了件套睡衣,外面披了件大衣。只是吧,也不知道是不是人长得太好看,就这么衣衫不整的,硬是让她穿出了一种慵懒的感觉。 郑有风脸上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目光在她胸上瞄了一眼,“出来得急,没带胸垫吧?你就老实说,你平常是垫了多厚。” 陆苳笙冲他翻了个白眼儿,将衣服拢紧了,不耐烦地说道,“有什么事情找我?” 郑有风把刚才带出来的那张纸递给她,“这些企业你有印象吗?” “哈。”陆苳笙乐了,“郑警官,你是故意的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摄政王从来不让我碰生意上的事情,我争了这么久他放出来的也都是些边边角角,这种核心业务,我哪儿接触得到。” “你们集团的所有文件,总要你签字的吧?我只是问你有没有印象,哪儿那么多屁话呢。” 陆苳笙拿着那张纸漫不经心地往下看,然后郑有风就看见她下意识地坐直了身体,过了片刻,她开口说道,“见过。但没有全部见过。” 第十九章 (已换) 第十九章 没有全部见过就正常了。陆苳笙拿起那张纸还给郑有风,“上面你划线的那几家有些我有印象。怎么了?” 郑有风想了想,难得认真地跟她说道,“这是我们正在查的一桩案子,中间牵扯到了杀人骗保的问题。我发现,出现过意外的这几家企业,多少都跟你们陆氏在那边的一家分公司有关。” 陆苳笙垂眼看着那张纸没说话。 郑有风顿了顿,斟酌着放出信息,“这边的负责人是谁?” “也是吴晗的嫡系。”转眼间她整个人都已经放松了下来,在驾驶位上轻轻舒展了一下手臂,懒懒说道,“这家公司的老总叫舒启华,不过你们想动他恐怕不容易。” 这事情郑有风也知道,且不说这人在外地,就是他现在的身份,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想动他也太难了。 郑有风看着陆苳笙,“难道你不想动他吗?”那么大一块肥肉,陆苳笙处心积虑想要砍掉吴晗的臂膀,这么好的机会,他不信陆苳笙会放过。 陆苳笙侧过脸,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想,我当然想。不过想是一回事,实力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说完沉默片刻,才说道,“你别指望我能找到什么关键性的证据。我虽然不知道你们现在查到哪一步来了,但是如果我能找到,现在也不用麻烦你们了。” 她说的也是实话,一时半会儿郑有风被她这大实话弄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他沉默半晌,觉得自己这件事情办得有点儿不地道。虽然吧,因为陆苳笙身份的原因,他有很多细节不能向外透露,但是被她这么一说,总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多了点儿鬼祟。 郑有风轻咳一声,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仙风道骨来,义正言辞地对陆苳笙说道,“这个,政策有规定,总不能跟大方向背着走吧。” 陆苳笙居然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笑眯眯地看着他,“你说什么我都支持。” 郑有风冲她挥了挥手,“行了行了,别成天摆着你那副画皮了,我找你出来为什么想必你也清楚,我需要你提供帮助。如果这次的案件真的跟舒启华有关,也正好趁了你的心意。” 陆苳笙收起脸上那副像是画上去的笑容,转而变得漫不经心起来。她歪在椅子上半天没说话,就在郑有风以为她睡着了的时候,她却懒懒地开了口,“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陆苳笙昨天晚上下半夜才睡觉,第二天也没影响她去公司。跟她这个富贵闲人比起来,吴晗可以称得上是日理万机,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居然有一天能让陆苳笙碰见。 他们两个共事的时间虽然长,但其实私底下不怎么交流的。也是,吴晗把她当成一朵好看的花,放在那里装点门面就行了,谁会成天有事没事地跟一朵花直抒胸臆呢?况且,他们两个,也实在没有交流的点,就是想亲近点儿,也亲近不起来。 陆苳笙在办公桌前优哉游哉地吃完早饭,还招待吴晗,“你吃了吗?要不要一起?” “不用了。”他的神色平静,看向陆苳笙的双眼幽深,听他的语气,一定想不到他跟陆苳笙会是生死大敌,还只当他是一个爱护妹妹的兄长。 既然吴晗说不用,陆苳笙也不好勉强他。自己慢慢吃完才站起身来,坐到吴晗面前。她做着一切的事情当中,吴晗一言不发,没有丝毫不耐烦,一直在看手上的一本金融杂志。 “正好,我也想找你。”吴晗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陆苳笙继续说下去,她也不客气,说道,“我想召开一次高层会议,这次把全国各地的高管们都叫过来。不是马上要年底了吗?差不多也该作总结了。” 吴晗微一沉吟,“这个时候开,是不是有点儿早?往年可都是春节前半个月的。” “这不是情况有变吗?”陆苳笙用她那一贯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我刚刚购买了几家媒体,想把他们拢到一起。加上今年过年早,早点儿开完大家也能稍微轻松一下。” 她这话,完全就是不懂事的二世祖讲出来的。吴晗听了微微一哂,没有去跟她争论年底要挣多少钱有多少商机的问题。听她说道那几家媒体,他开口道,“说到这个,我也正想问你。现在全球平煤状况都不好,你买那个干什么?之前还什么都没有说过,董事局也不过问,你这样,”他宽容地一笑,并不像是在责备人,“很难跟其他董事交代啊。” 陆苳笙被他这样一讲,有些兴意阑珊地瘪了瘪嘴,“就是几家媒体,你就当我买来玩儿的呗。况且我之前那个男朋友跟我分手了,我答应他要让他上时尚杂志封面的,总不好说话不算话吧。” 吴晗听了她这标准的败家子语录,有些无奈,“到时候赔钱赔多了,看你怎么跟董事股东们交代。” 陆苳笙惫懒一笑,坐直了身子,“交代什么呀,大不了那几家媒体归到我名下呗,算成是我私人注资,总可以了吧?我自己出钱,现在想把他们拉来一起,跟大家见见面,不可以吗?” 她自己注资的公司,听上去好像只是想借着陆氏的名头,方便他们将来做事情一样。吴晗微一沉吟,点头道,“也行。”反正就只是开个会,陆苳笙也不能怎么样。她现在,完全就是一个初入商场、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儿,他比陆苳笙长这么多岁,难道还能怕她吗? 吴晗知道陆苳笙背着他小动作不断,但他不认为陆苳笙能作成什么大事。都是小姑娘小打小闹,也就只有她自己当真了,难道自己还能为了她大动干戈吗? 不是他轻视陆苳笙,而是他有这个自信,自己能够把陆苳笙掌握在手心里。 见他答应,陆苳笙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志得意满却又硬生生忍住的笑容,一副明明高兴却又像是怕吴晗看见的表情。 吴晗心中微露嘲讽,脸上却是丝毫不露,站起身来跟她告辞了。 而另一边的市公安局,却完全是两种气氛。 刑侦大队昨天晚上所有人几乎都是通宵没睡,加班加点要忙着把案件线索整理出来。薛周带人过去检查刘军和刘秋明的住处,走访调查,这会儿才出结果。 “问过了,刘军是家中长子,从小成绩不好,但身边的人都说他很聪明,只是心思不放在学习上。他现在的妈妈不是他亲妈,是他爸爸后来再娶的,虽然他跟刘秋明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是听他老家的人说,他们两个关系还不错。他后妈对他也还算好,这个好么,是相当于那些有虐待嫌疑的后母来讲的。”其实想也知道,原本就不是亲生的,加上又有自己的孩子,就算再好,也肯定比不上亲生母亲。况且,按照农村人一贯的念头来看,只要给口吃的给件穿的,不打不骂,那就算好了。 电话那边的薛周顿了顿,说道,“从昨天刘秋明在审讯室的反应来看,他好像还对这个哥哥很好。”起码没有从一开始就把他“出卖”了,而是到了后面,苏越跟他讲清楚了利害关系之后,才把人供出来的。 薛周掐了掐眉心,仿佛这样就能让一晚上没睡的自己清醒点儿,“我们在刘军住处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你们那边怎么样?” 郑有风转了个身,将自己的身体靠在办公桌上,“不说,什么都不承认。审了一早上,还是什么结果都没有。”这样的结果,郑有风和薛周早就猜到了。没有直接证据,刘军那么狡猾的一个人是不会承认的。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之前已经发了通知,如果再不把刘军审出个结果来,他们对上面下面都不好交代。 薛周沉吟片刻,“算了,我带兄弟们出去吃点儿东西,歇会儿再继续来找。”郑有风应了一声,挂了电话。 他走到审讯室门口,透过玻璃窗看着里面躺在床上还在休息的刘军。这人倒是好吃好睡,他们外面的人弄得人仰马翻。郑有风想起之前薛周跟他说的话,刘军如果那么恨他弟弟,正常情况下大家第一个反应就是他后母对他不好,可是根据调查显示,并非如此啊。那他为什么那么恨他弟弟?还是说,人性原本就卑劣,碰到了生死大事,会下意识地拖人出来顶刀子? 而在另一边,薛周啃着一根油条,又重新把刘军那少得可怜的东西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这已经不知道是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这几个小时当中他们翻的第几遍。刘军的室友同样没睡,昨天晚上被拉去谈了一晚上的话,就是想从他们嘴里问出什么东西来。结果还是让人失望了。 薛周疲倦地将自己靠在墙上,闭着眼睛打算把这件事情从头到脚捋一次,没想到因为太累,他站着居然都睡着了。 还做了个梦。 梦中好像突然回到了他生长的那个小城,他家住在他妈单位上分的教师宿舍楼里,楼下有一排高大的洋槐树,明明一片冬天的萧条,他却能在梦中闻到清甜的花香。 薛周现在一半清醒一半沉睡,他清楚地知道那花香是假的,现在已经是初冬了,根本不存在什么洋槐,他来到东开市之后,这个城市也很少见到,然而他就是想要沉湎其中,不愿醒来。 他穿着警服,一低头都还能看到上面的警号。薛周想了想,觉得这个警号像他自己的又不像他自己的,但却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前面走着一个小男孩儿,是小时候的自己。他跟在后面,身旁的路突然变得很窄,高大的洋槐树伸出枝条,一副枝繁叶茂隐天蔽日的样子。洋槐花全掉了,铺在那条路上,长长的,洁白而死寂。 他突然感到一阵没有来由的恐慌,仿佛危险就在身后,前面不远处还有小时候的自己,薛周想要叫他别走了,可是刚刚一张嘴,“嘭”地一声枪响,他低头一看,胸口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洞,鲜血好像水枪一样,瞬间染红了整片洋槐花...... “副队?副队!”薛周猛地从那个梦中惊醒了,看到同事的脸,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累睡着了。”然后挺直了身体,重新蹲下来,开始检查刘军的物品。 这地方是公司出资给他们租的,住宿条件当然不可能很好。加上又是几个大男生,那味道就别提了。一个刑警戴着口罩随口说道,“别说找对象了,就你们这懒模样,这辈子多半都讨不到老婆了。” 那个快递员“嘿嘿”一笑,没有说话。薛周翻看东西的手突然一顿,如果是刘军教唆谢海去富丽大厦上面跳楼,那他肯定已经取信于谢海了。他们两个之前的交往肯定很频繁,谢海在经受了被人杀害的恐惧之后,还能信任刘军,他是怎么办到的? 单纯的伪装只能瞒骗一时,却不能长期下去。被恐惧包围的谢海,肯定更加敏感。刘军想要取信他,让他把自己的话当成圣旨,那肯定帮过谢海一个大忙,起码这个忙对谢海来讲还挺大的。 那又是什么忙让谢海觉得很大呢? 薛周抿了抿唇,突然灵光一闪,对身边的一个同事说道,“去查一下刘军的银行汇款记录,重点在他工作附近的农信合里,必要的时候像他们申请调取监控。”然后拿出电话来,拨通了还在刘松明那边查找东西的同事,“你们走了没?没走的话把刘松明的电脑带会局里做个复原。” 郑有风默默比较了一下自己和刘军,仅从外表而言,他感觉自己才像是那个有了教唆杀人嫌疑的人。毕竟,他现在满脸倦容,刘军刚刚从床上醒来,吃饱喝足了,又不用出去工作,精神好得很。 郑有风开门见山,“知道找你来干什么吗?” “不知道。”刘军有点儿紧张,看着他,“你们把我带到这里来,还关了一晚上,究竟为什么?” “根据你弟弟刘松明讲,你让他去帮你到富丽大厦上面去拿个锯子?能说说原因吗?” 这句话刘军昨天晚上已经听过好多次了,这次还让他回答,是个人都会感觉到疲倦。他脸上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神色来,“郑警官,我昨天晚上已经跟你们的人说了,我没有叫他去拿什么锯子,是,那把锯子是我的,但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把我的东西拿走了。警察先生,你会成天守着你家的工具吗?还不是什么时候用着用着就不见了。” 郑有风不理会他,继续说道,“那你弟弟为什么要编造谎言?你这话的意思就是,故意编出这样的话来误导侦查方向,还往你身上栽赃了?” “这你得去问他,我就不知道了。栽赃是他做的,我不清楚。” 郑有风笑了笑,“你们不是兄弟吗?听他说你们感情还挺好的。” 刘军也笑了,“我认为不是。感情吧,既然是兄弟,那肯定还是不错的,但因为他妈呢,再好也称不上。反正......跟那种真正感情好的兄弟不能比,但是也比一般的重组家庭的孩子关系要好,毕竟我俩一起长大的不是?” 郑有风静静听他说完,没有去接,反而换了一个话题,“我们了解的过程中,你的邻居都说你很聪明,为什么后来没能继续上学?” “农村嘛,家里负担重,一般都是老大出来打工顶起半边天了。跟你们城市里面不一样。” 他话音未落,郑有风又连忙问道,“所以,你很嫉妒你弟弟?因为他能上学你不能,他能每天待在温暖的教室里,你却要成天风里来雨里去,忍饥挨饿,做着出卖体力的工作?” 刘军微愣,随即笑了,“警官你这是说的哪里话——” 他还没有说完,郑有风又开口打断他,“真的不是嫉妒吗?你是不是常常在想,假如家里就只有一个孩子,父母无论付出多大的心血,都会把你供上去吧?但是现在有了你弟弟,你成绩不好,他们还能换一个,你是不是觉得非常不公平?”见刘军要说话,郑有风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加上平常,你爸爸你后妈总是叫你让着你弟弟,什么都要让他,吃的要让,穿的要让,学习的机会要让。再往后,你父母会叫你让他更多的,比如家产,比如结婚的机会。等到年纪稍微大点儿,你就必须要回老家,担负起照顾父母的重任。但即使是你把什么都让完了,把什么都做了,依然不能讨得了好。” “你是老大,所以礼让弟弟是应该的,承担起家庭重担也是应该的。而他,享受这一切你‘让’出来的东西一样也是应该的。你会被永远的套在那块土地上,而你的弟弟,却因为有了你让出来的那个学习机会,拿着那一本你梦寐以求的大学毕业证,进入大城市,在这里面安家落户扎稳脚跟。他们享受着大城市带来的一切好处,你却只能带着你的家人成为他提都不愿意提起的破落亲戚,甚至不光是你,就连你将来的孩子,一样会重复你的老路。” 郑有风挑眉看了他一眼,“我说得对不对?” 刘军脸上的神色,从刚开始的微带紧张,变成了现在的沉静。他静静听郑有风说完,然后笑了笑,像是有些百感交集的样子,“警官,你说得很对。每个农村来的孩子,尤其是老大,尤其是家庭条件一般的,都会是这样的命运。你说不怨,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同样都是一个爸爸生的,为什么命运天差地别?换成你你觉得公平吗?但是要让我因为这个就去栽赃他——” 不等他说完,郑有风再次打断他的话,“我们在刘秋明的电脑里想发现了一个电脑软件,可以把自己的电话号码伪装成任何号码打给任何人而不被看出来的一个盗版软件。已经复原了,就在证物室。”他看到刘军的脸色微变,接着放出一个大招,“而且,我们也找到了前几次你去农信合汇款的监控。” 在经过片刻的愕然之后,刘军反而笑了,他摊开手,问郑有风,“那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电脑是刘秋明的,这能证明是我装的吗?就算是我装的,那又能怎么样?我打的?我打给谁了?” 他看了一眼郑有风,见他想说话,学着他刚才的样子,截口道,“说什么农信合,是,我是帮谢海打过钱,那又如何?出门在外,人人都有——”他的脸色骤然一变。 这次轮到郑有风笑了,他漫不经心地看着刘军,说出的话十分欠扁,“我说了打电话了吗?我说了谢海这个人了吗?”他偏头,唇边带着几分浅浅的笑意,看起来更贱了,“你这叫不叫,智者千虑,终有一失?” 刘军很快就平静下来,看着郑有风,语气多了点儿挑衅,“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是,我是跟谢海的老家打过钱,因为他告诉过我,他不是真的王大虎,他不敢露面,因为怕惹祸上身,招来杀祸。但又不放心自己老家的家人,把省出来的钱拿去让我寄给他们。这又能说明什么呢?至于在电脑上装个软件,警官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个说明了什么吗?” 第二十章 (已换) 第二十章 见郑有风的脸色毫无例外地沉下来,刘军畅快地笑了起来。他眼中闪着几分挑衅,浑然已经将之前有意留在别人印象中的那副老实模样抛到了九霄云外。 刘军摆了摆手,“警官先生,你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把我抓过来,我出去之后是不是可以告你们侵权什么的?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抓人,随便把嫌疑人的名头往别人身上栽吧?” “那行。要是你确实没有嫌疑,等你出去之后我们警方会跟你领导和同事发个说明。现在我们来谈谈,谢海究竟跟你说了什么。正常人为什么连打钱都不敢去跟自己家人打呢?你就没有怀疑过吗?这要多古道热肠,才能如此信任一个陌生人?” “都是出来混饭吃的,背井离乡的苦,警官你这样的人恐怕是不懂的。”刘军双手放在桌上,做出一个防御性的姿势,“他告诉我,真正的王大虎不在了,他之前受了王大虎的恩情,要帮他偿还。但是家里他也放不下,但又害怕被人找到,于是让我帮他个忙。之前我俩已经比较熟悉了,这个忙我觉得也没什么,于是就帮了。怎么?帮人有错?” “当然没有。只是谢海就只告诉了你这些吗?” 郑有风和刘军在里面忙着打太极,外面的薛周和苏越一直在听。见他们已经拿出手上最关键的证据了,依然没有办法让刘军认罪,苏越不禁有些焦躁。“这人怎么这样啊,也是领导,要是换成我,分分钟原地炸毛。跟他比起来,他弟弟单纯得简直像个小天使。” 薛周微微一笑,他性格相较于郑有风而言稍微内向一些,并不是很习惯跟女孩子这么亲近。听见苏越这样讲,转过身来端着杯子说道,“有风之前故意扰乱视听,那么快速的问答之下,一般的回答都是下意识的。刘军还能有条不紊,说明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他顿了顿,“这人蛮有心计的。当个快递员,的确有点儿屈才,难怪他觉得委屈。” 苏越扭头打量了他一眼,虽然薛周经常来他们单位,现在又跟薛周朝夕相处,但其实她跟薛周不熟的。只知道这个领导看上去比较好亲近,无论什么时候讲话都像是一缕春风吹过一样。听到他这样说,苏越感到有点儿意外。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薛周低头,冲她露出一个笑容,“当然了,再聪明也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这人手段足够卑劣,也让人生气。” 审讯室里,郑有风静静听刘军讲完,然后才问他,“你怎么能肯定,谢海讲的都是真的呢?” “因为他没有必要骗我。”刘军回答,“他费力半天,弄个假身份出来对他有什么好处?况且,就算我相信他,帮他汇款,不过是耽搁我一点儿时间,能影响我什么呢?” 郑有风抬眼看了他一下,嘴角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意。刘军看到他那个表情,心中顿时警铃大作,然而已经晚了。 郑有风套到了他想要的信息,这会儿趁着刘军接二连三难以防备的时候,终于把他的杀手锏拿出来了。“我刚才忘了告诉你,我们在刘秋明的电脑上面不光恢复了你曾经下载的那个插件,还恢复了里面的数据,显示你的确跟王大虎的妻子打过电话。为什么要把他的家人叫过来?你明知道谢海不是王大虎,你就这么着急暴露他的身份?” “嗯?再解释一下?” 郑有风看着刘军被自己逼到墙角,再无还手之力,有些意兴阑珊地站起身来。他侧头,微带嘲弄地对他说道,“你看,雁过留痕人过留影,怎么可能找不到你的痕迹呢?” 他自觉自己这番言论发表得十分高深,非常符合他的高端形象。在刘军面前成功装了一次逼的郑警官心满意足地拉开了审讯室的门,对外面站着的苏越说道,“休息好了吗?” “好啦!” 苏越的声音洪亮极了。 “行!进去吧。”郑有风关门放苏越。 他抻了个懒腰,冲薛周笑道,“可累死我了。这孙子真不好对付。倒不是说他有聪明,但也太滑不留手了。” 薛周笑了笑,兴致看上去并不太高。 郑有风见他这样,以为他是太累了,忍不住取笑道,“你没有女朋友怎么一天晚上也这么劳累啊。这说出去,多影响你找对象。” “去!”薛周一把薅开他的手,“你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你去来试试。”他说完,眼中忍不住一暗,说道,“我刚才,梦见我爸了。” 薛周的爸爸也是刑警,二十年前因公去世,剩下他们孤儿寡母两个人。当初薛周他妈为了他报警校的事情,还跟薛周闹了一场,现在都对他的职业有异议。 他们几年同学,况且薛周的爸爸跟方局还是同学,郑有风对他家的事情也清楚。算了算时间,郑有风说道,“我看你爸的忌日快到了,这个案子忙完之后,你回老家看看他吧。” 薛周点了点头,整个刑侦大队现在都处在人仰马翻的疲惫当中,他们现在的确需要一个假期来缓冲一下心情和身体。只是眼下如此庞杂的事务,说假期,多少有点儿望梅止渴的意味。 郑有风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上面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抿了抿唇,想给陆苳笙打过去,可是手指放在她的名字上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放弃了。 陆苳笙还没等到下班呢,就从办公室溜走了。她先去花店买了一束花,然后又去糕点铺子买了两盒点心,再开车朝城外驶去。 姚嘉严出差回来,今天晚上叫了她一起过来吃饭,她总不好打空手去。况且,姚嘉严的妈妈一向喜欢她,她也有段时间没上门拜访了。 陆苳笙一进门,就把手上的那捧睡莲递给阿姨,姚母连忙接过去,欣喜不已,“哎哟,我正想说呢,家里的花都谢了,你就换了新的来。我看一般的花都看厌了,还是你有心,睡莲多稀奇啊,一般人家里可不经常放睡莲的。” 陆苳笙听她这样说,忍不住笑道,“一般的花在阿姨你面前也开不起来,都被你羞得不好意思了。” 姚母立刻眉开眼笑,伸手在陆苳笙脸上一拧,“你哟,这张嘴真讨人喜欢。我呀,恨不得把你放在兜里安安稳稳地揣好。” 陆苳笙目光扫到旁边一直坐着的姑娘,冲姚母笑道,“可不能揣我,我还要嫁人呢。你都有儿媳妇了,该揣她才是。” 姚母笑了笑,指着那姑娘说道,“那是你哥哥带回来的女朋友,小谢,你们好好亲近亲近,我去厨房看看。” 陆苳笙自然是点头答应的。她坐到沙发上,跟谢婷欣不近也不远的距离,既不会显得过于亲近,也不会格外疏离。“姚大哥早就跟我说过你了,我们上次也见过的。” 谢婷欣不妨她突然这样说,微微一愣,下意识地说道,“是吗?不好意思我......” “没关系。又不是人脸扫描仪,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陆苳笙淡淡一笑,问她,“我听姚大哥说你是老师?在哪个学校啊。” 谢婷欣有问必答,“琴台中学。” “啊,那你们上班的地方还挺近的,下班可以一起回家了。”陆苳笙吃了瓣儿橘子,“我以前觉得,老师公务员什么的,特别好,只是我自己没有那个能力。你教什么呀。” “音乐的。”大概是陆苳笙的态度跟想象中的不一样,谢婷欣也慢慢放开了,不像之前那么僵硬,“琴台中学比较注重主科,像我们这样的,都是闹着玩儿的。不过也正好,我自己也不想太累。” 她话音刚落,楼上就传来姚嘉严的声音,“你来啦?” 陆苳笙头也不回,“是啊,又来你家蹭吃蹭喝了。”她说话的时候神态舒展,毫不紧张,倒是旁边的谢婷欣有些不自然。陆苳笙等姚嘉严下来,冲他说道,“我正跟嫂子讲话呢,你之前又不说她也来了,弄得我连个礼物都没准备。” “下次补上呗。”姚嘉严坐到谢婷欣身边,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陆苳笙,“给你的。” “谢谢。”她也不客气,直接接过来扔进了包包里。 谢婷欣看他们两个如此熟悉,像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道,“苳笙有男朋友吗?” “你就别担心她了。”不等陆苳笙回答,姚嘉严就说到,“她什么时候亏待过她自己啊。”姚嘉严抬头,“我才回来就听见万菲菲说你最近在追一个警察,是真的吗?你什么时候换口味了。”顾虑到旁边还有个小白花一样的谢婷欣,他默默地把后面那句“以前不都是些什么演员明星之类的吗”给咽下去了。 陆苳笙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当然是真的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谈恋爱不真了?我啊,”她想起被她气得跳脚的郑有风,“是真的觉得他这个人挺不错的,想跟他处处。” 头顶客厅的水晶灯折射出梦幻般的光线,陆苳笙脸上是一贯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但那双从来看不到底的眼睛中,居然少见地含了几分浅淡的笑意。 姚嘉严跟她从小相熟,很少在她脸上见到这样的表情,还稍微地惊讶了一下。陆苳笙这个人,玩儿一向有分寸,跟混不吝的万菲菲他们比起来,她简直纯良得愧对外人加在她身上的那些看法。男欢女爱,只跟玩儿得起的人玩儿,其他的再喜欢她也不会去碰。如今能有这样的表情,虽然不至于说她对那个人很喜欢,但起码,跟以前的那些男人,不一样? 吃完饭,姚嘉严送谢婷欣回家,陆苳笙也开车回去了。姚母当然是对她极力挽留的,但是姚嘉严正儿八经的女朋友都没有留下来,她留下,算个什么事? 上了车,谢婷欣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可能是实在忍不住了,起了个一听就是没话找话、后面还有话的头,“你跟......陆苳笙,关系很好吗?”她早在跟姚嘉严在一起之前,就听说他有个关系很好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一起长到大,虽然姚嘉严自己表现得一片坦荡,但是她却听人说,这个陆苳笙,对他还是很喜欢的。就连她找的那些男朋友,一样都是斯文白净的清隽款,跟姚嘉严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她这样一说,姚嘉严就知道她后面想说什么了。他忍不住一笑,觉得这姑娘忐忑起来简直可爱极了。她今天晚上的不安,姚嘉严就都看在眼中。虽然陆苳笙和自己已经极力照顾她的感受,但是好像他们从小养成的默契,反而在谢婷欣那里起了反作用。 “我把她当妹妹。”姚嘉严一句话,就把他跟陆苳笙的诶关系彻底定了性,“不是外面那些什么认的妹妹,确确实实是从小长到大的兄妹。你也看出来了,我妈很喜欢她,但是这个喜欢吧,一方面是因为她是我妈看着长大的,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妈把她当女儿。”对女儿,肯定比对媳妇要亲热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说,谢婷欣也没有安心一点儿。姚母对待陆苳笙的态度,和陆苳笙跟姚嘉严之间那种让人心惊的默契,实在让她不能忽视。可是偏偏,人家什么也没做,非但如此,反而还一派大气,就是让她想找点儿什么东西出来说道说道都不行。可是越是这样,她心里就越是不安。陆苳笙太好了,上能哄得姚母心花怒放,下能跟姚嘉严一个眼神都不用通就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她如果想做点儿什么,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她以前总认为自己称得上优秀,起码在女生堆里,她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然而今天看到陆苳笙她才明白,有些时候,很多外在条件起不了作用。她引以为傲的东西,在一张巧嘴面前,分分钟就能溃不成军。 姚嘉严侧头看了一眼谢婷欣,趁着红灯的间隙,伸手揽过她的腰,亲亲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安抚道,“好了,套句大家经常说的话,我要是跟她有什么,早就有了,不用等到现在。” 谢婷欣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不过网上身边,青梅竹马变情侣的例子太多了,虽然姚嘉严现在是这样说,但是万一他哪天想起来觉得不对了呢?她低下头,说道,“苳笙不是有对象了吗?什么时候带出来让我们看看呗。反正迟早都是要见面的,大家现在一起联络下感情。” 姚嘉严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做得不对才让谢婷欣犹如惊弓之鸟,眼看语言上无法安抚她了,姚嘉严在心里叹了口气,嘴上却说道,“也行。不过这也要看人家愿不愿意了。我先问问苳笙,万一人家觉得没有到那个程度,贸然叫出来不是给人添麻烦吗?” 谢婷欣只听到他前面的话,后面的直接忽视了。他们两个才在一起不久,她自己也能感受得出来,姚嘉严对她是很上心的。她家庭小康,虽然也是富养长大,但在这些富家公子小姐面前,还是差了点儿底气。况且姚嘉严样样出色,她实在舍不下。她抛去女子的矜持,跟他确定关系第二天就跟着他一起上门拜访他家长,也是因为看重他。要是因为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让他们两个刚刚确定的关系生出波折,那就太不好了。 更何况,她知道和感受到的是,在她跟姚嘉严确定关系之前,陆苳笙都还没有放弃的样子,怎么突然之间转变这么大?身为女性,她实在不能不提防。 陆苳笙回到家,照例在换上睡衣之后吞下了一大把安眠药,平躺在床上,等着瞌睡来。但躺下没多久,她就突然想起还有事情没做,睁开眼睛,翻出手机,给郑有风发了一条微信。上面只有一个表情,是“ok”的那个动作。 她这边已经准备就绪,就看郑有风了。 刘军到案,连续加班加了好多天的市局众人终于能稍微松快一点儿了。但是郑有风作为领导,别人走了他还不能走。他守在办公室等方铭那边的消息,没想到等着等着,周公的吸引力太强,他就跟着一起去了。还是手边的电话震动了一下,把他给弄醒了。 他看了一眼上面的信息,心里突然就安定了几分。 吴晗看了一眼坐在上首双目发直,明显已经魂游天外的陆苳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烂泥扶不上墙。 她自己要把集团的所有高管都招过来开会的,然而真的等到了会上,她却又坐不住了。枉他之前还认为陆苳笙有点儿起色,不像之前那么混不吝。谁知道,原来一切都是他多想了。 陆苳笙其实也不好受。报告长如王大妈的裹脚布,听得她昏昏欲睡。她觉得,以后晚上不用再吃那么多安眠药了,直接把这群高管作报告的声音录下来,比什么安眠药都管用。 陆苳笙微微侧脸,小声地打了个哈欠,一抬眼就察觉到两束目光。她一看,发现是坐在后面椅子上的刘洋。看见她也在看自己,他朝陆苳笙露出一个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陆苳笙也是一笑,那双眼镜突然像是长了钩子一样,把刘洋从上到下钩了一遍,直把人勾得想入非非,恨不得立刻跪在她面前。 她长得一副禁yu纯良的模样,不发功的时候配上那双眼睛那身皮,跟个带病娇属性的玻璃娃娃没什么两样。可是一旦等到她打算勾搭人了,就让人招架不得。她不是属于那种火辣热烈的美女,更不会让人一看到她就联想到一些不好言说的事情上面,然而使起手段来却别有一番味道。大概是由于配上了那副疏离易碎的样子,总能激起人内心的破坏yu。只是这人手段实在太高超,从来只有她破坏别人的,没有别人破坏她的。不过,她的外在条件限制如此之多,却依旧不妨碍她沾花惹草,不得不说,陆苳笙在撩汉上面,实在有着不小的天赋。 吴晗看着他们两个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眉来眼去勾搭成jian,糟心无比。不得不出言说道,“我们进度再快一点儿,要不然这个会开到中午都开不完。大家拣要紧的说。” 他突然出言,陆苳笙当然知道自己的表现让他辣眼睛了。冲刘洋一笑,坐直了身子,拿出手机来,却是在桌子底下给他发了条短信,“周末有空一起出去玩儿呗,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 片刻之后,她看见刘洋掏出手机来,犹豫了一下才给她回了条短信,“这几周忙着年终的各种事情,恐怕不空呢。” 呵呵。陆苳笙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眉眼瞬间冷了下来。然后把手机收起来,放到了衣服兜里。 刘洋还眼巴巴地等着陆苳笙给他回个什么呢,谁知道人家已经把作案工具都收了起来。他今天本来是没资格坐在这里的,还是因为苏总编揣测大小姐的意思,自作主张把他给带来了。要是他把人惹恼了,恐怕往后都不会有机会再来这样的场合了。 刘洋有些后悔,不应该对着这祖宗来这么一出欲情故纵,他正想着如何把场面圆回来,会议室的大门却猛地被人撞开了。一群警察冲了进来,跟在一起的居然还要几个特警。领头的那个掏出自己的工作证和逮捕令拿出来给大家看了一下,“谁是舒启华?” 众人把目光投向坐在吴晗下手不远的那个中年男子。那个警察立刻就明白了,看着他说道,“我们怀疑你雇佣团伙杀人,排除竞争对手,垄断市场,偷税漏税,盗骗国家经济情报。请跟我们走一趟。” 第22章 新文预约 第一章 万飞宇双腿排开,端坐在石凳上。 他现在腿有点儿短,要维持以前那副不动如山的样子有点儿困难。况且身上一身肉,感觉他屁股坐上去腰上的肉就垮下来了。 万飞宇伸出爪子,把腰上的肉提了一下。 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三天之前,他还在他好不容易从兄弟手里夺来的皇宫中准备着第二天的登基大典。他的心上人,他的青梅竹马,马上要成为他皇贵妃的莫婉晴端来了一杯酒,说是要庆祝他得登大宝。 灯火摇曳美人如画,他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然后他感到一阵恍惚,接着就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他就到了这里,成了一只胖胖的......熊猫。 万飞宇:...... 他简直想要掀桌! 他听过借尸还魂,但从来没有听过有人借尸还魂还到一只熊猫上面的。哦,这里的人还给这个熊猫取了个名字叫“滚滚”,大概是因为腿短不好走路从来都是滚吧。 但是!他身为天潢贵胄!他为什么要滚!简直不能忍! 但是更让万飞宇不能忍的是,他堂堂一国之君,现在被人圈养在这么一个小院子里,外面那群花痴女每天看着不穿衣服的他尖叫! 他知道他自己很帅,当年亲政回朝,也是满楼红袖招的人物。但是!那个时候!他是穿着衣服哒! 他现在不穿衣服放在别人面前围观,太有伤风化了。 陛下从来没有不穿衣服果奔过,真是觉得羞耻。 陛下心疼地抱住了胖胖的自己。 仿佛这样就能保住zhen操,不被外面那群色女侵犯。 他耷耸着大脑袋,外面那群男男女女的尖叫声更大了。 “啊滚滚好萌啊啊啊,激萌啊——” 萌?那是什么? “它是不是在害羞啊它为什么要抱住自己——” 不,那只是因为他没有穿衣服。 “啊啊啊好想揉它啊——” 滚!朕的龙头岂是尔等下臣可以随便乱摸的! 陛下不开心了,他不愿意自己的果体被人围观。 他抱住自己,躲在了石凳后面,只露出一双圆圆的耳朵和一个圆圆的头顶。 他把凡人对他的崇拜关在了耳朵外面,忧桑地四十五度抬头望天。 看来他无论是人还是熊,都是一样这么受欢迎。 一双不大的手抱起了他,万飞宇抬头看向来人——他现在脖子短,仰头这个动作对他来讲有点儿困难——是他在这里的饲养员,叫......什么来着?他想了想没有想起来。 也是,他对长相平平的女人一向没有记忆点。 崔瞳是到这里来实习的,她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呢,因为专业限制,她对口的工作只有这里了。正好当熊猫饲养员工资相对来讲还算不错,每天还能看见滚滚,她就屁颠屁颠地来了。 “胖娃。”崔瞳看了一眼窝在她怀里像个毛团子一样的万飞宇,“我们一起出去哦,姐姐带你吃奶奶。” 是的,陛下万飞宇,现在有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名字,叫“胖娃”。 崔瞳这几天也发现了她家胖娃最近几天吃不下东西,以前最爱的嫩竹现在也不吃了,只能喝点儿奶。没办法,为了把它喂得胖胖的,崔瞳只能定期抱它去吃奶。 万飞宇抬起爪子,羞耻地捂住了脸。 他当然不能吃竹子了,哪个人要吃竹子啊,还是生的!那么多食物当中,他能喝的也就是奶了。 陛下觉得自己跟个昏君没什么区别。 他戒奶十几年,没想到现在还要喝。 太羞耻了。真是太羞耻了! 陛下捂住了眼睛,自己都不忍心看。 原本熊猫园间或还有一些没素质的人往里面胡乱投喂食物的,但是由于之前整顿,加上大家都很爱护滚滚,只要一乱投喂就会惹来群攻,所以渐渐的那些人也不敢了。 陛下并不知道自己无意当中错失了吃东西的机会,只认为这里的人都好吝啬,连看动物都舍不得带吃的,难怪一个个都穿那么少。 啥?你说陛下也要接受嗟来之食? 啊,风太大了听不到!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陛下是成大事的人,才不管这些小节呢。 崔瞳带着万飞宇到了一处房子前,她把滚滚放下,跟他说道,“你在这里乖乖的,我去叫人。”说完就把奶瓶递给了他。 万飞宇饿惨了,他摊在桌子上,伸出前爪捧住了奶瓶,对着自己就来了一个猛灌。 问君能有几多愁啊,一江春水向东流。 今天就来个不醉不归! 一瓶奶喝完,陛下有点儿意犹未尽。然而他从箱子里面爬起来,把胖胖的脸放在栏杆上,还是没有看到饲养员。 这个铲屎的,真是活腻了。 陛下一挥胖前爪,正想学着以前的样子叫人把她拖下去砍了,然而崔瞳已经带了个穿着白衣服的人走了进来。 崔瞳指着万飞宇给那个人看,“看吧,几天前就是这样了,什么都不吃,只喝奶,怎么劝都不听。” 万飞宇睁大了那双黑豆眼睛看着他。 那个白大褂蹲下来,崔瞳又在后面补充道,“而且它这几天,好像不爬了,都是站起来走的。” 一个滚滚,现在不滚了,用走了,想想都觉得有些可怕。 万飞宇想跟她翻个白眼儿,然而等到眼睛抬起来才发现他现在完成这个动作有点儿困难。 他马上就放弃了这个动作,觉得这女人有点儿无知。 废话,他龙姿凤章天潢贵胄,为什么要在地上爬?! 那个白大褂掏出一个木片,先是不由分说地撬开他的嘴,观察了一下,“这两天吃过其他的什么没有?” “没有,也没人喂它东西,我都查过监控的。”这是崔瞳带的第一只滚滚,因为是自己第一份工作,加上她的确很喜欢熊猫,于是一直很上心。 医生先是看了一下万飞宇的嘴,不等他叫起来,又一只手放倒了他,让他屁股在上,然后套上了一双一次性手套。 啥啥啥? 万飞宇刚从有人用根棍子往他的口里捣了一番的冒犯中回过神来,他就被人毫无尊严地放趴下了。 接着他就感到屁股上一阵凉意。他扭头一看,那个白大褂,他他他,他居然丧心病狂地掰开了他的龙臀!!! 啊,万飞宇彻底不干了。他以前的时候是个风靡老少妇女的大众男神,从来都是衣冠楚楚的,没有人会,更没有人敢,扒开他的腚看他的......菊花! 见他挣扎,崔瞳伸出手来在他头顶上不轻不重地安抚着,“好了好了,医生只是看看,谁让你最近都不吃饭的。没事没事哈。” 万飞宇一偏头,猛地把她的手从自己的脑袋上摇下来,前后爪子一起摇摆,想要让自己脱离白大褂的魔爪。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手对于动物来讲力气会这么大。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双爪子死死地撑在桌子上,他就成了砧板上的肉,想动动不了。 万飞宇感觉整个熊生都没有希望了。想他风姿楚楚,从来都是万千少女的yy对象,然而龙游浅滩,今天他虎落平阳,却要被这么一个小小的兽医欺负。真是......真是丧德!哪怕是当年他受困于敌营,对方也对礼遇有佳,从未这样折辱过他。 万飞宇想起从前种种,不由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他把大圆脑袋往桌子上一放,感觉魂都随着刚才那个动作一起丢了。 算了算了,本来穿成一只熊猫他就废了好半天力气才接受的,要不是想着回去干翻敌人,他早就一头撞死在这园子里了。想他堂堂国君,被人当成宠物豢养不说,还要每天故作丑态引人发笑,现在居然连菊花的贞操都不保,他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世上?!就算他有朝一日他能回到当初,他也没有面目再去见他的仇敌! 万飞宇心中万念俱灰,趁着白大褂放开他,一跃从桌上跃起,宛如一个炮弹一样,直接以头朝墙上撞去! 当然,这是万飞宇自己眼中的自己。 换成其他人,可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 崔瞳正在回答医生的问题,眼睛却也没有从滚滚身上移开,她就看到,她家胖娃,带着一身肥肉,用比往常快一点儿在她眼中却还是慢的速度,朝墙上撞了过去。 跟着他的动作一起的,还有他身上颤巍巍的肥肉,动得好像在跳广场舞。 万飞宇朝墙上撞去,不知道是不是这熊猫身上毛太厚,他并没有见血,只是稍微有点儿疼,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刚才撞上,他的头在墙上,好像还,弹了两下? 万飞宇一撞不成继续再撞,然而这次就没能如愿了。旁边崔瞳发出一声极短的惊讶声,一把把他捞起来抱在怀里,揉了揉他的头顶,轻轻吹了吹,“啊胖娃不哭胖娃不哭,不痛哦,吹吹就好了。”说完还在他脑门儿上“吧嗒”亲了一下。 万飞宇彻底懵逼了。 第一章 万飞宇双腿排开,端坐在石凳上。 他现在腿有点儿短,要维持以前那副不动如山的样子有点儿困难。况且身上一身肉,感觉他屁股坐上去腰上的肉就垮下来了。 万飞宇伸出爪子,把腰上的肉提了一下。 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三天之前,他还在他好不容易从兄弟手里夺来的皇宫中准备着第二天的登基大典。他的心上人,他的青梅竹马,马上要成为他皇贵妃的莫婉晴端来了一杯酒,说是要庆祝他得登大宝。 灯火摇曳美人如画,他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然后他感到一阵恍惚,接着就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他就到了这里,成了一只胖胖的......熊猫。 万飞宇:...... 他简直想要掀桌! 他听过借尸还魂,但从来没有听过有人借尸还魂还到一只熊猫上面的。哦,这里的人还给这个熊猫取了个名字叫“滚滚”,大概是因为腿短不好走路从来都是滚吧。 但是!他身为天潢贵胄!他为什么要滚!简直不能忍! 但是更让万飞宇不能忍的是,他堂堂一国之君,现在被人圈养在这么一个小院子里,外面那群花痴女每天看着不穿衣服的他尖叫! 他知道他自己很帅,当年亲政回朝,也是满楼红袖招的人物。但是!那个时候!他是穿着衣服哒! 他现在不穿衣服放在别人面前围观,太有伤风化了。 陛下从来没有不穿衣服果奔过,真是觉得羞耻。 陛下心疼地抱住了胖胖的自己。 仿佛这样就能保住zhen操,不被外面那群色女侵犯。 他耷耸着大脑袋,外面那群男男女女的尖叫声更大了。 “啊滚滚好萌啊啊啊,激萌啊——” 萌?那是什么? “它是不是在害羞啊它为什么要抱住自己——” 不,那只是因为他没有穿衣服。 “啊啊啊好想揉它啊——” 滚!朕的龙头岂是尔等下臣可以随便乱摸的! 陛下不开心了,他不愿意自己的果体被人围观。 他抱住自己,躲在了石凳后面,只露出一双圆圆的耳朵和一个圆圆的头顶。 他把凡人对他的崇拜关在了耳朵外面,忧桑地四十五度抬头望天。 看来他无论是人还是熊,都是一样这么受欢迎。 一双不大的手抱起了他,万飞宇抬头看向来人——他现在脖子短,仰头这个动作对他来讲有点儿困难——是他在这里的饲养员,叫......什么来着?他想了想没有想起来。 也是,他对长相平平的女人一向没有记忆点。 崔瞳是到这里来实习的,她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呢,因为专业限制,她对口的工作只有这里了。正好当熊猫饲养员工资相对来讲还算不错,每天还能看见滚滚,她就屁颠屁颠地来了。 “胖娃。”崔瞳看了一眼窝在她怀里像个毛团子一样的万飞宇,“我们一起出去哦,姐姐带你吃奶奶。” 是的,陛下万飞宇,现在有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名字,叫“胖娃”。 崔瞳这几天也发现了她家胖娃最近几天吃不下东西,以前最爱的嫩竹现在也不吃了,只能喝点儿奶。没办法,为了把它喂得胖胖的,崔瞳只能定期抱它去吃奶。 万飞宇抬起爪子,羞耻地捂住了脸。 他当然不能吃竹子了,哪个人要吃竹子啊,还是生的!那么多食物当中,他能喝的也就是奶了。 陛下觉得自己跟个昏君没什么区别。 他戒奶十几年,没想到现在还要喝。 太羞耻了。真是太羞耻了! 陛下捂住了眼睛,自己都不忍心看。 原本熊猫园间或还有一些没素质的人往里面胡乱投喂食物的,但是由于之前整顿,加上大家都很爱护滚滚,只要一乱投喂就会惹来群攻,所以渐渐的那些人也不敢了。 陛下并不知道自己无意当中错失了吃东西的机会,只认为这里的人都好吝啬,连看动物都舍不得带吃的,难怪一个个都穿那么少。 啥?你说陛下也要接受嗟来之食? 啊,风太大了听不到!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陛下是成大事的人,才不管这些小节呢。 崔瞳带着万飞宇到了一处房子前,她把滚滚放下,跟他说道,“你在这里乖乖的,我去叫人。”说完就把奶瓶递给了他。 万飞宇饿惨了,他摊在桌子上,伸出前爪捧住了奶瓶,对着自己就来了一个猛灌。 问君能有几多愁啊,一江春水向东流。 今天就来个不醉不归! 一瓶奶喝完,陛下有点儿意犹未尽。然而他从箱子里面爬起来,把胖胖的脸放在栏杆上,还是没有看到饲养员。 这个铲屎的,真是活腻了。 陛下一挥胖前爪,正想学着以前的样子叫人把她拖下去砍了,然而崔瞳已经带了个穿着白衣服的人走了进来。 崔瞳指着万飞宇给那个人看,“看吧,几天前就是这样了,什么都不吃,只喝奶,怎么劝都不听。” 万飞宇睁大了那双黑豆眼睛看着他。 那个白大褂蹲下来,崔瞳又在后面补充道,“而且它这几天,好像不爬了,都是站起来走的。” 一个滚滚,现在不滚了,用走了,想想都觉得有些可怕。 万飞宇想跟她翻个白眼儿,然而等到眼睛抬起来才发现他现在完成这个动作有点儿困难。 他马上就放弃了这个动作,觉得这女人有点儿无知。 废话,他龙姿凤章天潢贵胄,为什么要在地上爬?! 那个白大褂掏出一个木片,先是不由分说地撬开他的嘴,观察了一下,“这两天吃过其他的什么没有?” “没有,也没人喂它东西,我都查过监控的。”这是崔瞳带的第一只滚滚,因为是自己第一份工作,加上她的确很喜欢熊猫,于是一直很上心。 医生先是看了一下万飞宇的嘴,不等他叫起来,又一只手放倒了他,让他屁股在上,然后套上了一双一次性手套。 啥啥啥? 万飞宇刚从有人用根棍子往他的口里捣了一番的冒犯中回过神来,他就被人毫无尊严地放趴下了。 接着他就感到屁股上一阵凉意。他扭头一看,那个白大褂,他他他,他居然丧心病狂地掰开了他的龙臀!!! 啊,万飞宇彻底不干了。他以前的时候是个风靡老少妇女的大众男神,从来都是衣冠楚楚的,没有人会,更没有人敢,扒开他的腚看他的......菊花! 见他挣扎,崔瞳伸出手来在他头顶上不轻不重地安抚着,“好了好了,医生只是看看,谁让你最近都不吃饭的。没事没事哈。” 万飞宇一偏头,猛地把她的手从自己的脑袋上摇下来,前后爪子一起摇摆,想要让自己脱离白大褂的魔爪。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手对于动物来讲力气会这么大。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双爪子死死地撑在桌子上,他就成了砧板上的肉,想动动不了。 万飞宇感觉整个熊生都没有希望了。想他风姿楚楚,从来都是万千少女的yy对象,然而龙游浅滩,今天他虎落平阳,却要被这么一个小小的兽医欺负。真是......真是丧德!哪怕是当年他受困于敌营,对方也对礼遇有佳,从未这样折辱过他。 万飞宇想起从前种种,不由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他把大圆脑袋往桌子上一放,感觉魂都随着刚才那个动作一起丢了。 算了算了,本来穿成一只熊猫他就废了好半天力气才接受的,要不是想着回去干翻敌人,他早就一头撞死在这园子里了。想他堂堂国君,被人当成宠物豢养不说,还要每天故作丑态引人发笑,现在居然连菊花的贞操都不保,他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世上?!就算他有朝一日他能回到当初,他也没有面目再去见他的仇敌! 万飞宇心中万念俱灰,趁着白大褂放开他,一跃从桌上跃起,宛如一个炮弹一样,直接以头朝墙上撞去! 当然,这是万飞宇自己眼中的自己。 换成其他人,可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 崔瞳正在回答医生的问题,眼睛却也没有从滚滚身上移开,她就看到,她家胖娃,带着一身肥肉,用比往常快一点儿在她眼中却还是慢的速度,朝墙上撞了过去。 他身上颤巍巍的肥肉,动得好像在跳广场舞。 万飞宇朝墙上撞去,不知道是不是这熊猫身上毛太厚,他并没有见血,只是稍微有点儿疼,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刚才撞上,他的头在墙上,好像还,弹了两下? 万飞宇一撞不成继续再撞,然而这次就没能如愿了。旁边崔瞳发出一声极短的惊讶声,一把把他捞起来抱在怀里,揉了揉他的头顶,轻轻吹了吹,“啊胖娃不哭胖娃不哭,不痛哦,吹吹就好了。”说完还在他脑门儿上“吧嗒”亲了一下。 第二十一章 (已换) 第二十一章 场上众人一时皆是哗然。舒启华一贯那副儒雅面孔此刻终于有了点儿波动,陆苳笙看了吴晗一眼,开口道,“是不是弄错了?怎么会......”她像是找不到合适的词语,一时半会儿居然无话可说了。 领头的那个警察说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我们不敢贸然上来带人。别说是舒总这样的成功人士,就是一般百姓也不会如此莽撞。当然,如果是弄错了,我们会把人送回来的。” 吴晗笑了笑,看起来一派和煦,说出来的话确实针锋相对,“你们就这么闯进我们的会议室,就算将来把人放出来了,影响已经造成了,你们又怎么负责?”话里话外,已经是一副舒启华被冤枉的样子。 那个警察岿然不动,“你们公司安保太好,这也是无奈之举。如果最后证明是我们抓错了人,无论是要开除还是要记过,我们这帮兄弟担了。”他冲身边的几个警察招了招手,让他们走上去,把舒启华带走了。 会议室当中一时静了下来,舒启华是吴晗的左右手,这些年来帮着他做了事情,如今他被人突然带走了,吴晗城府再深,这会儿也有点儿稳不住了。陆苳笙看了他一眼,挥了挥手,“该干什么干什么,我们继续。”她这幅稳如泰山的样子,让原本人心浮动的会议室慢慢平静了下来。 继续有高管作报告,吴晗开到一半实在坐不下去了,干脆站起身来,悄悄出去了。 门外就是他的助理,看到他出来,摇了摇头,小声说道,“不接电话。” 看样子就是这件事情棘手了。 饶是吴晗心机深沉,这会儿脸上也浮现出几分怒气。“一个个的......”最终还是忍住了,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对自己的助理说道,“赶紧回去,看看我们有没有什么东西漏下了。”如果舒启华真的进去了,那他就只能壮士断腕。 吴晗走了两步,终于想起来,侧头问自己的助理,“怎么会这么巧?他一离开自己的分公司,立刻就被抓了?” 助理小心地看了他一眼,“吴总的意思是......” 吴晗回头看了一眼大门紧闭的会议室,额角跳了跳,“她刚才是在给谁发短信?” 助理立刻会意,知道说的是谁,“《东城晚报》总编后面坐着的那个男人。” 吴晗回想了一下,努力把助理口中的描述和会议室里的人对上号。想起那个男人,吴晗觉得有点儿恶心,“越活越回去了。这人也看得上。”以前好歹也是明星模特,虽然肚子一包草,但起码还有个皮囊,如今,连皮囊也做不得准了。 可以想象,整个陆氏现在一定是一片风雨交加。这次牵涉到的案件太广,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单纯的跳楼案了。市局联合了多个部门一起清查,不光是在其中发现了一个以杀人骗取保金的团伙,还牵扯出了故意杀人、伪装成意外来打击竞争者的恶意竞争行为。其中的授意者,就是舒启华。非但如此,他身上还背有各种经济犯罪,一时半会儿清查不完,早已经超出了东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权限范畴。 郑有风原本是想打电话问问陆苳笙的。自从那天她来过公安局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如今她断了吴晗的一只臂膀,虽说也是为了她自己,但多少也帮了他们。郑有风觉得自己打个电话过去问问,怎么样都不过分,然而又想起她现在那边定然是一片风霜雷电,翻到她的电话号码却又始终没有拨下去。 也是,现在情况不明,贸然给她打电话反而还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身份特殊,万一被吴晗知道了,陆苳笙这么多年来的精心伪装恐怕就白费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把手机收了回去。 眼看着假期在即,然而整个刑侦大队的气氛却都不怎么轻松。隔壁□□办把薛周抓走了,要用他那张脸去安抚群情激动的受害者家属们。 这件案子牵连甚广,不少群众都带着一腔激愤从遥远的山区来到这里。他们甚至没有搞明白,为什么突然之间他们的亲人就不见了,死得那样惨,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郑有风把材料整理出来,打算出来放放风,顺便嘲笑一下薛周,走到门口,却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陆苳笙。 她穿着不知道又是哪个牌子的定制款,一身华服,画着精致的妆坐在这群衣着寒酸甚至朴素的人中间,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然而她脸上的哀戚却又是如此真实,让她身上跟这群人有了一种奇异的共鸣。 她没有看到郑有风,而是微微侧身,专注地听着旁边那个老年男性的讲话。他脚上一双军用胶鞋早已经开裂了,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身上是一件打着补丁的旧夹克,看款式也不是他这个年龄穿的。应该是家里哪个年轻人不要了就扔给他了。头发花白,皱纹像是深深刻进了骨髓里一样,如何都舒展不开。但他的神情却十分庄重,在一群呼天抢地的受害人家属中看上去格外显眼。 一个要把奢侈品武装到牙齿的都市女郎,和一个衣着寒酸的农村老人,仅仅是看描述就觉得他们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谁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会坐在一起,看上去竟然如此和谐。 郑有风走过去,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静静听着那个老人讲话,“......我来之前,他姐姐和妈妈都哭晕过去了。谁能想到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他娘还盼望着今年过年回家能带个媳妇回来,村里其他的,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都能上初中了。就我们家穷,说了姑娘也没成。小海就这样耽搁下来了......” 她听着那个老人絮絮叨叨地说些家长里短,郑有风很明显地看出来有些方言是她不明白的,但即使是这样,她脸上也没有半分不耐烦。 “姑娘,你这样的姑娘家里一定是当成宝贝捧着吧。”即使是一辈子唯一一次远行,他也能看出来陆苳笙身上衣服价格不菲,“其实,哪个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呢?不管有钱没钱,始终都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啊......” 陆苳笙侧头,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哀戚,好像什么话都起不了作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陪着这个老人家,听他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她不太明白的话。 是啊,孩子在父母眼中,不管贫穷还是富有,始终都是心尖尖上的...... 她垂下眼睫,默不作声。 在他们的交谈当中,郑有风确认了老人的身份。这应该是谢海的父亲,他们这边太忙了,还没来得及带他去领取谢海的尸体。 在跟刘军的斗智斗勇当中,警方渐渐捋清了整件事情的脉络。 谢海一辈子待在山里,没有出去过。他们那儿穷,也找不到什么营生。要不是家中有父母和奶奶要照顾,还有点儿田地需要种着,谢海也早就出去打工挣钱了。眼看着年纪大了,四周适龄的姑娘一个个都嫁了,就他家穷,连媳妇都娶不起。谢海实在不愿意再继续待在家里了,想要跟村子里大部分青壮年一样,出去寻找挣钱的方法。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长期待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脑子也不是很灵活,但宅心仁厚,踏实肯干,出来没多久就遇到了跟他脾气相投的王大虎。王大虎比他早出来,比他懂得多,年龄还比他大,可能是看他老实肯干,也可能是异乡漂泊让他生出怜悯之心,总之他跟王大虎越来越亲近,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然而有一天,他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就看到王大虎从楼上掉了下去,他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听见那群人高喊着他的名字。谢海虽然不是很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本能地对那群人生出警惕之心。为什么好端端的,那群人会把王大虎认成他?还是说,他们原本想下手的人就是他? 谢海趁着人多混乱,根本就没敢在工地上多呆,却又想要弄个明白,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死人身上,回去带走了钱,找了附近一个隐蔽的棚子留了下来。工地上因为死了人,一时之间人心惶惶,加上又有人冒充谢海的亲戚过来闹事,那几天他待在那里,居然还没有被人发现。 后来他看着那些人的行为渐渐明白了,什么不慎摔下去?分明就是他们杀了人伪装成意外的样子。他就是谢海,那些“亲戚”为什么他自己都不认识?那群人根本就是想把他杀了,再把赔偿金拿走,但是不知道中途出了什么问题,把王大虎当成他杀了! 是王大虎发现了他们的阴谋,还是因为谢海和王大虎经常在一起,那群人因为时间短,又忙着算计害人,所以弄错了他们的身份?这些都已经不得而知了。唯一确认的就是,原本死的那个人应该是谢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王大虎。 他虽然没有出过门没有读过书,但是也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件事情的不一般。如今真的王大虎已经死了,还是代替他死的,谢海跟他关系好,当然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咽不下又能如何?他一个从大山深处到外面来打工的外来人员,哪怕有天大的冤枉,都找不到路去诉清。他又怎么知道,坐在办公室里面,那些穿制服的人,跟那群人没有丝毫勾结呢? 他不敢再在原地待着,趁着那群人以王大虎的名义跟工地上要钱的时候,他一个人坐着黑车到了外地,他不敢用“谢海”的身份,那一段时间几乎都在流浪。他不敢出现在大众面前,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被那群人盯上了,要把他好不容易偷来的命给还回去。 一直到了今年年初,他觉得风声差不多了,“谢海”的身份依然不敢用,干脆李代桃僵,顶着“王大虎”的名头一直生活着。 他惦记着自己的家人,也惦记着王大虎的家人。也不知道该说他淳朴还是说他傻,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潜意识里寻找安全感,努力想要把“王大虎”这个角色扮演得真实一些,好让自己更加安全,他每个月都去给王大虎的家人打钱,一打就是一年半,风雨无阻。甚至他还去学着下了个变声软件,跟王大虎的家人沟通,以此来掩盖真的王大虎已经去世的事实。 他如果毫无良心,或许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了。偏偏他觉得自己顶了王大虎的命,有义务要把他的家人照顾好,更觉得当初死的应该是自己,所以日夜愧疚。秘密放在心里久了,会成为一颗越长越大的藤蔓,紧紧缠绕着心房,直到最后把你身上最后一丝养分都全部汲取干净。 谁愿意永远潜藏在暗夜中呢?谁又有那个心思能永远藏着一个秘密呢?为了不让那个秘密溃烂化脓,为了不让自己永远怀揣着那个秘密寝食难安,谢海终于忍不住,找到了一个他以为可以倾诉的对象——刘军。 他们两个之前住在一起,刘军样貌讨喜,他跟一辈子待在大山里面的谢海不一样,他早早出身社会,加上人又聪明,善于钻营,很快便跟谢海打成一片。 他看起来那么善良,让真的这样善良的谢海几乎是毫无缘由地信任他,不仅是把自己心中藏着的那个秘密告诉了他,还把自己看得最重要的事情——去给他家人打钱,交给了刘军。 他自觉找到了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却不知道这人是个披着人皮的魔鬼。 郑有风想起之前在审讯室当中问到刘军为什么要教唆谢海跳楼时,他那副满不在乎的神情,“教唆吗?我觉得我是在给他出主意。” “他口口声声要给王大虎报仇,但是总是说自己人微言轻,这叫不叫虚伪,叫不叫找借口?我就给他想了个法子,让他找栋步行街比较显眼的大楼,直接往顶上一站,自然有的是人来叫他。” “等人多了,他就大声地把他心中的冤屈说出来,那个时候,媒体一来,再往网上那么一传,你们这些警察不就不得不立案了吗?” “哦,你说为什么我要拿锯子把那个栏杆给锯了,因为我觉得这样不够啊。只靠说是没用的,你们这些政府的尿性,我能不清楚吗?况且,”他那张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带着满满恶意的笑容,唇边的虎牙好像能随时冲上来撕碎人家的喉咙,“他不是口口声声说想要把命还给王大虎么?他不是口口声声都在讲他不应该活着,死的人应该是他吗?那他就去做啊,光靠说有什么用?” 薛周当时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那副样子,十分少见地一针见血,“你不就是因为你觉得你父母偏心吗?你故意让谢海上去填炮眼,也改变不了你父母的偏心啊。”薛周性格温和,但是跟在郑有风身边这么久,刻薄起来也有几分他的模样。他在外面看着那个洋洋得意的刘军脸色猛地一白,轻嗤了一声。 漠视生命,教唆谢海跳楼,拿两句尖酸刻薄的话刺他一下又怎么了?如果不是要考虑到政府形象,换成前些年,他这样的被收拾了好多次了。 郑有风站在那边看了一会儿,见陆苳笙一直没有发现他,干脆自己走上前去,站到她面前,“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苳笙抬头,看到是他,站起身来,“你们把我的高管都抓了,我也跟过来走程序啊。” 舒启华涉嫌多项经济罪名,她这个当老板的肯定也跑不了。 郑有风歪头打量了她一下,学着她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问她,“没查出来你有问题?看来经侦的兄弟应该加把劲儿了。” “警方既然检查出来我没什么,郑警官你这样说,我能不能告你诽谤?”陆苳笙看着他,也偏头笑。 郑有风这回真的笑了,“那希望我这句话一直不要应验吧。”他转头看了一眼谢海的父亲,那个老人脸上沟壑纵横,全是被岁月和风沙侵蚀的痕迹。他一双眼睛含泪,看谁仿佛都好像能透过那个人看到自己孩子身上去。郑有风只看了一眼便偏开了头,对陆苳笙说道,“跟我来。” 他转身就走,陆苳笙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两人穿过大厅,走到机关大院里一处比较僻静的小空地上,郑有风才站定了,转头看向她,“这回如你所愿了。” 她眼中浮现出几分促狭,笑意挂在脸上却未达眼底,“你不想请客吃饭就不想请呗,何必要拿这样的话来搪塞我?”她说了两句话,又没有正经,“郑警官,我知道你们工资少,抠成这样,真让我想好好怜爱你一下。” “我谢谢你的怜爱啊,我要不起。”郑有风老神在在地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到之前她跟谢海的父亲坐在一起的样子,他今天对陆苳笙,损不起来。可是损她好像已经变成了他们交流过程的一个必备程序,突然之间让郑有风改换温情路线,他有点儿不适应。 呆了片刻,郑有风最终无奈地“啧”了一声,“你这也算是明目张胆地断了你家摄政王的臂膀了吧?他没弄死你?” 陆苳笙没说话,只是拿眼睛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儿。这人的眼睛,不动的时候跟个疏离的琉璃珠子似的,一旦动起来,那眼睛里,就好像长了钩子一样,分分钟勾得人想入非非。 郑有风自认跟陆苳笙比起来还算是个正直的人,看她又这么看自己,忍不住站直了身子,对她说道,“行了行了,爸爸我也不也是觉得你对我们这次的侦查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吗,过来问问你,没别的意思,别想歪了啊,我不会就范的。” 郑有风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惹来陆苳笙一声轻笑,“你关心我就关心我呗,扯什么其他的。”她脸上的笑容终于传到了眼底,还待说什么,身旁却传来一声叫喊,“苳笙?” 陆苳笙和郑有风齐齐回头,就看到吴晗在一群人的拥簇之下从大厅里走出来。他看了一眼郑有风,主动伸出手,“吴晗,在公是陆氏集团的副总,在私是苳笙的大哥。” 郑有风立刻披上了人皮,把自己那副流氓模样给盖住了,伸出手来跟他握了一下。 吴晗笑意盈盈地站在他们两个面前,丝毫看不出来刚刚折了一个臂膀应该有的恼怒,居然还有闲心管起陆苳笙的终身大事来,“我之前就听说苳笙最近在追一名警官,今天看了果真让人心折。”他说完,眼中浮现出几丝笑意,“只是苳笙这丫头,有的时候做事情不是很有分寸,还请郑警官多担待一些。” 郑有风惫懒一笑,“哪里,她还小,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吴晗冲他点了点头,寒暄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直到他们都走了,郑有风才又“啧”了一声,“你家‘大哥’对你所有男朋友都要上来打个招呼吗?那他一天除了工作可真够忙的。” “你想多了。”陆苳笙眼底好像弥漫了一层大雾,唇边凝起一丝笑意,让人看不清她究竟在想什么,“你要是不姓郑,他才懒得上来呢。” 陆苳笙转头,眼中浮现出几点兴味,“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几句话就能让他卸掉管理富丽大厦的曲新刚的职务?” 看着她那副表情,郑有风莫名的不是很想知道。 然而陆苳笙想说,又怎么会管他想不想知道?径自说道,“我告诉他,当时审讯我的那个警官姓郑,是上面派来挂职的,马上就要回市局了。他就立刻处置了曲新刚,恨不得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这一处狐假虎威,诈的就是心里有鬼的人。吴晗心里的鬼要多大,才能一句话就让他落荒而逃? 郑有风觉得,这陆氏,就跟陆苳笙一样,好像终年弥漫着大雾,隐藏在重重迷雾之后。雾后面究竟是什么,谁也看不清。那几个露出来的角是个小亭子还是一只怪兽,只有等人走近了才能看清楚。 然而,如果真的是怪兽,会等到让你走近吗? 第二十二章 (已换) 第二十二章 经过连续一个月的奔波劳累,眼看着由谢海牵出的这桩大案终于走到了尾声。市局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总算是能够轻松点儿了。 苏越被郑有风借到市局来了,人事关系倒还是在琴台区公安局,只不过暂时忙,没时间给她走流程,只能先把人借来用着。他挂职回来,原本就是要升职的,正好碰上一桩大案,升职升得越发名正言顺。 不知道是不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苏越感觉市局的食堂都要比他们琴台区公安局的食堂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她选了两样小菜,端着盘子到处找地方,正好看到方铭薛周他们在一起吃饭,连忙跑了过去。 方铭对郑有风一向是不怎么服气的,知道他升职,现在还在抱怨,“我就说了,郑有风这个人,浑身上下被霉运笼罩着,逮谁霉谁!看吧,你们都觉得他破了个大案,但是你们怎么就没想过,这其实本来就是他搞出来的呢?要不是因为他霉气冲天,会有这样的事情吗?” 薛周和李薇龙已经听习惯了,只是笑而不语。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苏越也摸清楚了方铭和郑有风两个人的交往流程。反正吐槽是在吐的,正儿八经做正事的时候,方铭还是从来没有掉过链子。就冲这次这个案子,跟那边的公安局交流调解,全是方铭带人在跑。 郑有风升职,方铭和薛周是要跟着一起升的。一方面是因为年龄到了,一方面也是因为的确在里面做了很大的贡献。只不过他们一个是副队一个是指导员,等级比郑有风低一些,文件要早拟一些。 “领导前几天不是在说这周要一起出去玩儿么,正好薛大哥也回来了,大家想想去哪里呗。”苏越小心地把她的新包包放在腿上,笑嘻嘻地跟大家说道。 “去哪里?!”方铭一听,又开始了,“郑有风这个同志,让人怎么说他好?居安思危,居安思危!道理懂不懂?这才安稳几天,他又想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苏越一句话,“那你到时候去不去?” “薇龙去我就去!”他收起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转过头来冲李薇龙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薇龙你去吗?” 可惜他的薇龙并不想理他,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苏越那个新包包上,“你包包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啊?” “我哪儿有钱,这周回去刚给我姥姥他们小区那对孤儿寡母捐了几百块,生存都成问题了,哪儿有钱去买东西呀。”女生在一起的话题可能永远是这个,眼看着话题从出去玩变成了衣服包包,薛周咂了咂嘴,有些无奈。 苏越笑着说道,“是我好朋友送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背呢。” “好朋友?什么好朋友?”李薇龙脸上露出一丝促狭,好像女性天生对这些比较敏感,“这人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吧?这包包是个新品牌,不容易撞包,相较于一般的大牌来讲是要便宜些,但也依然贵。得......要你两个月工资了吧。”她笑了笑,下了结论,“舍得花钱又舍得花心思的‘好朋友’,可不要错过机会。” “是吗?”苏越哈哈笑了两声,“我不知道这么贵,下次请她吃饭好了。” 听苏越这么说,几个人都以为有戏,薛周开玩笑道,“如何真的可以,什么时候单位举行活动,带出来给我们看看,也帮你把把关。” “算了吧,薛指导。我一天加班成这个样子,就是有戏都成没戏了。” 市局的食堂一片热闹,这里人多,几句话就能聚集起来人气,然而换成了高级餐厅,无论如何都营造不出这种效果。 陆苳笙看了一眼手机上的短信,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这次牺牲真是有点儿大,居然还跟这样一个蠢货在这里费了半天的神。可是网已经铺下,她现在撤了,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抬轿子的人,况且,蠢人虽然跟他说话费力点儿,但蠢有蠢的好处。 她看着上面那条信息,回了个“好”字。 经过一周的探讨,郑有风他们几个人终于决定周末出去郊游。毕竟,只有郊游花钱少还能卖免费看帅哥美女。对于这种抠门儿的行为,郑有风是嗤之以鼻的。想他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第一次沦落到需要打望的地步。然而这个提议却赢来薛周的赞同,他上周回家,兜里已经剩不下几毛钱了,这种老年人的休闲方式,十分符合他现在的经济状况,既能散心又能愉悦自己,何乐而不为。 当然了,提出这个想法的苏越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她这个月就剩把自己一起捐出去了,太高端上档次的休闲活动她玩儿不起,只能从便宜当中去找了。“我没安排你们去中心花园跟老爷老太打太极就是好的了,还嫌什么嫌!去山上郊游多好,天然无污染,纯净又健康,非常适合你们现在这些成天坐办公室的上班族,为什么不去!” “得了吧。”郑有风毫不留情地吐槽她,“我干脆一人给你们发两百块钱我们周末去游戏厅玩儿游戏好不好?能把这么无聊这么低级的一种方式说成这样,苏越你够可以啊。” “行啊,你发吧。两百块钱也是钱,拿来我又可以苟延残喘一周了。” 郑有风一把薅开她伸出来的手,“找老头子要去。”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有些丢人,“不是我说,苏越,你小时候没郊游够吗?” “我小时候,一颗红心向祖国,每次郊游要么去烈士墓要么去革命烈士博物馆,什么时候上山过啊。领导,我们那个年代跟你们那个年代差的时间有点儿久了。你们那个年代,刚刚从革命的战火洗礼当中走出来不久,我们却隔得有点儿久了,必须要回溯一下,免得忘记先辈......” 郑有风一巴掌糊在苏越脑门儿上,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 纵然郑有风万般不情愿,最终还是同意了周六早上跟他们一起出去玩儿。其实也没有那么无聊,几个年轻人在一起,无论如何都不会无聊到哪里去的。只是郑有风这段时间太劳累,总感觉自己需要休息一下,周末是难得的假期,他不想把睡觉的时间浪费了。 第二天早上,果然还是苏越和薛周三催四请,把郑有风从周公那里叫醒的。直到上了车,他都依然还是一副昏昏欲睡随时要去跟周公搞基的样子。几个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郑有风瞌睡之大,曾经连续三年被警校封为一代睡神,因为他能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睡着,后来已经达到了能睡着跑操睡着吃饭的地步,最后被一个能睡着做俯卧撑的师弟给打败了。 另一边,陆苳笙坐在副驾驶上,百无聊赖地听着刘洋在那里放干屁,她现在十分后悔,大早上不在家里睡觉,跑来听这个傻叉扯天扯地,卖弄可怜的风sao。陆苳笙也是第一次意识到,郑有风其实是这么的可贵。起码听他胡扯,比要在这里听刘洋自吹自擂要好得多。郑有风这个人虽然脸厚,也一直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谁都没有他能干,但是对于郑有风这个同志的人品,陆董还是要给予一定肯定的。 刘洋跟他比......算了,虽然郑有风对她不好,她也不要这样埋汰人家。 “这一届的实习生真的不行,学历倒是上去了,但是实践不行。话说回来,”刘洋冲陆苳笙一笑,“现在高校都在扩招,生怕把钱收少了,学生质量一届不如一届,哪儿像我们当初啊。” 陆苳笙真的很想让他闭嘴。从上车开始,他从批判城市交通开始,一直说到了治理雾霾,然后又扯到了体制问题。反正在他看来,任何事情都是体制问题,中国的体制不行,中国体制整个就是有原罪的。好了,现在又说到教育上面了。 陆苳笙盯着他那张还算过得去的脸想,是《东城晚报》已经没落到这种境地了呢,还是当初招他的人口味比较低劣只看重脸不看重脑子?这种傻叉能在办公室里继续活着,应该是大家可怜他智商太低,不忍心对他动手吧? 话说,要不是因为自己太弱鸡,陆苳笙现在就想反手给他一个煤气罐。 察觉到陆苳笙在盯着他的脸看,刘洋得意洋洋地露出一个笑容。什么富二代,什么董事长,说到底就是个花痴,看吧,现在盯着他脸看,生怕没看够一样。果然啊,女人就是这么浅薄,尤其是这种混吃等死,一天到晚不干正事的富家女。 陆苳笙瞟了他一眼,再次后悔她为什么要选中这个傻逼,聪明人虽然麻烦,但是肯定没有他这么恶心吧?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上了山,那里早就有人在等着他们了,都是刘洋那个户外运动群里的人。陆苳笙对这些兴趣缺缺,端着一张笑脸跟他们打了招呼,就转身进了自己的帐篷。 刘洋倒是一直想跟她亲近来着,但是陆苳笙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到了晚上就早早回帐篷里面去了,弄得他一鼻子灰。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是哪里把这大小姐得罪了,最终只能归结到富家女脾气不好这个原因上面。反正只要有钱,在刘洋眼中那就是原罪。 陆苳笙来之前也不知道晚上不能回去,她忘了带安眠药,直到凌晨一二点了,她都还是没能睡着。冬天的山上,夜风呼啸,仿佛还夹杂着人声,陆苳笙仔细听了一下,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只听个开头,她就能知道是什么。 早就听说过有些户外驴友团乱得很,什么都敢来,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不过,这大冬天的晚上顶着山风来野战,男的还需要一定的□□程度。 陆苳笙坏心肠地想着,翻了个身,终于勉勉强强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她还没能醒过来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陆苳笙被这叫声从睡梦中喊醒,猛地睁开眼睛,来开了帐篷。一句“发生什么了”还没有出口,就听见那边传来女人的高喊声,“死人了!” 陆苳笙从那个像蝉蛹一样的睡袋当中挣扎起来,到了出帐篷,整个人却又突然慢下来了。 她先是拿了枚小镜子,把自己整理了一番,才拉开了帐篷,走了出去。 不远处的悬崖边上,已经围了不少人。陆苳笙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刘洋看到她来了,连忙殷勤地帮她挡住,“别看了。” “没事。”陆苳笙心不在焉地说了句,越过刘洋,从人群中走到悬崖边上,底下躺了具尸体,穿着粉红色的登山服,长头发盖了满脸,旁边红红白白一堆,因为隔得远,倒也不是那么恶心。 人群中有个姑娘坐在旁边的地上捂着脸在哭,身边围了几个青年男女在哄她。陆苳笙想了想,觉得正常情况下她应该过去问一下的,而不是在这边看尸体,但是从她内心出发,她却觉得宁愿在这里看尸体,也不愿意过去哄人。看来,她果然是个冷心肠的人啊。 那处悬崖不太高,当初选择这里是因为有处悬崖好让一些野兽不能上来,却没想到成了那个女孩子的断魂之处。 这群驴友当中,已经选出来了两个男性下去把死者的尸体给带上来,他们都已经准备就绪了,陆苳笙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心里却在思考,要不要跟他们说一声,保护现场赶紧叫警察呢?不过她看了一眼身边乱糟糟的现场,最终还是作罢了。 刘洋看到她唇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以为她爱好特殊,连忙凑上来,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喜欢这样的?下次我带你去个鬼屋,在扶南区,特别恐怖,保管你喜欢。”他的气息拂到陆苳笙耳朵上,十分暧昧。 陆苳笙退后一步,将自己从这种低级的暧昧当中摘出来,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了刘洋一眼。那个眼神,怎么说呢,幽深,好像带着几分不可告人的诡秘。刘洋还没有来得及多想,陆苳笙已经懒懒地转过头,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再说吧。” 刘洋觉得,好像自从那天他拒绝了陆苳笙之后,陆大小姐对他就一直若即若离的。他以为是那天把她给惹恼了,陆大小姐这是有意在钓他的胃口。不过刘洋很清楚,男女之间,反正都是那些事情,一味地顺从,反而会让人乏味,博弈才是最让人yu罢不能的。他也不放在心上,看着底下那具尸体说道,“年纪轻轻,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尤其是长得还不错。” “发生什么事了?”刘洋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就是陆苳笙十分熟悉的声音,“这里死了人?赶紧让开,我们是警察。” 她转过身,看到薛周、方铭和苏越、李薇龙从后面走过来,苏越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她了,连忙跑上来,“苳笙?你也在这里啊。” “是啊。”陆苳笙笑着迎上苏越,“你们也在吗?” “嗯。我们今天周末出来玩儿的,就在那边。今天早上听见有人在叫,就过来看看。”她神情喜气洋洋的,丝毫没有因为死了人而有所影响。 薛周冲陆苳笙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倒是方铭,走到陆苳笙面前,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怎么你又在这里?上次命案现场,也有你吧?” 陆苳笙以为方铭要开始怀疑她了,谁知道他话头一转,直接冲着她开炮,“我觉得你这霉气也是冲天了,走哪儿死哪儿,都快赶上郑有风了,难怪你会看上他呢,像你们两个这么天赋异禀的人,不在一起真的是种遗憾。所以,你们两人赶紧在一起吧,看看谁先霉死谁,免得再出来祸害别人。” 一大早上就受到了这样一通毫无理由的埋汰,陆苳笙直接笑了,“方警官,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你吃了我几次饭,就这么对我?” 想到陆苳笙叫过来那些香气可口的外卖,方铭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轻哼了一声,“不跟你计较。”连忙跟上了前面。 薛周站在悬崖上面,看着那两个已经伸手移动尸体的驴友喝道,“别动!” 那两个人抬头看了他一眼,薛周从裤兜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死在这里?”李薇龙在他旁边打量了一眼,对薛周说道,“我要下去看看。” 他知道李薇龙肯定是发现了什么,连忙叫人找来绳子之类的,把自己跟她一起送了下去。 苏越在旁边抓住陆苳笙的手臂,“领导也跟我们在一起。” 陆苳笙转过身去看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郑有风啊。 “哎呀,他睡神附体,跟周公搞基去了,这会儿还在帐篷里睡大觉呢。”苏越吐槽了他两句,然后说道,“你等下可以去找他。” 她到现在还以为陆苳笙是真的喜欢郑有风,一心一意给她创造条件追男神,做完还觉得自己萌萌哒,简直是中国好闺蜜,把自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陆苳笙伸出手来,摸了摸她头上因为起来得急,没有来得及梳下去的那撮儿呆毛,心想苏越真是个可爱的小天使。 在这样一群人精当中,她蠢得可爱,蠢得深得她心。要不是陆苳笙不玩儿百合,她是不介意自己的小后宫里多出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傻叉的。 可见,蠢也要分很多种。苏越就能天真善良蠢得可爱。刘洋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蠢得面目可憎。 李薇龙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双一次性塑胶手套,蹲下身来开始检查。陆苳笙看着看着说了一句,“她这是走哪儿都带着工具啊。”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正事不做。”陆苳笙抬头,这会儿才发现身边多了个郑有风。他已经从周公那里回来了,皮肤光滑目光澄澈,丝毫没有倦意。 看来周公把他伺候得不错。陆苳笙目光带笑地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儿,她现在右手边有个苏越,左手边是郑有风,刘洋一个空位都找不到。他不好直接对着苏越开火,加上郑有风看上去跟陆苳笙很熟悉,他直觉就不爽了,冲郑有风说道,“你谁啊,别占别人的位置行不行?”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先是对刘洋从上到下用眼神扫射了一周,然后咧嘴一笑,冲他露出个花儿见了都要黯然失色的笑容,“我啊,警察啊,跟他们一样。”他伸手指了指下面的李薇龙和薛周,然后又抬头看向这边看热闹的人,“各位啊,大家啊,把你们手里面拍的视屏照片通通删了啊,咱们不做那些传播不良信息的人。” 刘洋刚才才不软不硬地碰了个钉子,这会儿听到他说话,直接冲他怼了回去,“干什么?你们这是在侵犯人家的自由了吧?警察就可以侵犯*了吗?” 郑有风像看怪物一样看了他半晌,直看得刘洋浑身发毛。刘洋块头比郑有风稍微大些,但是在健身房里健出来的肌肉,跟郑有风这长期跟街头混混战出来的是有本质区别的。他的身材看上去比刘洋瘦,然而整个人往他面前一站,就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刘洋可能也意识到眼前的这个警察不是办公室里那些任打任骂的大学生,只是输人不输阵,旁边还有陆苳笙看着呢。别人看他怎么不管,但是不能影响他在陆苳笙那里的形象。刘洋下意识地挺了挺胸,“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郑有风一笑,玩味地打量了他一眼,“只是想跟你扫下盲,警察办案的时候有权利这样要求你们。就算现在这个案子没有正式分到我们单位,我也有权利要求你这样做。” 刘洋不屑地笑了一声,“什么意思?这位警官是想以权势压人吗?普通案件一般不跨区,谁知道你们是哪个片儿的片儿警。” 他说完,就看到陆苳笙笑了起来,那笑容好像很开心,刘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意识到,他自己好像闹了个大笑话。 第23章 新文预约 当滚滚变得高贵冷艳[古穿今] 文案:万飞宇登基前一天被他心上人一杯毒酒给撂倒了。醒来之后,他成了一只浑身黑白的......熊......猫? 万飞宇捶胸顿足,还他江山!还他美人!还他玉树临风的身体!他还要回去跟仇人大战五百年!你们这群辣鸡给朕等着! 熊猫饲养员崔瞳第一千零一次跟男神表白,这次为了增加成功率,她还专门拉了外援她家滚滚来帮她。然而......今天的滚滚怎么不卖萌了?为什么一张臭脸?啊,他还拿屁股对自己。 万飞宇永远想不到,天潢贵胄的他有一天会被人掰着屁股检查菊花...... 他更想不到,文雅高贵的他有一天会操着一口川普骂人“瓜娃子”...... 文文前有滚滚卖萌,后又作者君带着男主女主卖萌,不要大意快请收藏吧~ 会说川普拥有滚滚身体言情男主心的男主vs言情女主心瓜皮傻叉脑残身的女主。 全文节操放飞智商下线,不要问我逻辑是什么,我不知道! 第二章 万飞宇被惊呆了! 这这这,陛下的龙头,岂是尔等屁民可以随便亲吻的! 亲就算了,居然还上下其手。简直,简直不知好歹! 身为女子,如此直接,有有有伤风化!恬不知耻!寡廉鲜耻! 万飞宇张大了嘴想要咬她一一没办法,现在我们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只有一张嘴能当作武器,以前的啥啥啥让万千女性尖叫的身手统统用不上了,而且他现在的这个熊身还不到一岁,被崔瞳抱在手上前爪后爪更是无从施威。 哪知这个女人太狡猾,他嘴一张开,就被崔瞳捏住了。滚滚嘴短,直接被她捏住不是很好受,万飞宇努力想挣开,谁知道挣不开。 他正在狂躁间,那个女人又对白大褂说了,“胖娃最近是不是有抑郁症倾向啊,我觉得最近他脾气好像不是很好的样子,食欲也不振。它以前不是这样的。” 废话! 你从人变成了熊猫,还每天被人上下其手,你会心情好吗?这个萌货,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卖萌的,弄得他时刻告诉自己,他是一国之君,不是熊猫滚滚,才能抑制住想要动不动就平躺任摸的冲动。 不过话说回来,肚子被人挠着,真的很舒服诶…… 白大褂看了一会儿万飞宇,沉吟片刻,说:“它有可能的确有抑郁症倾向,你平常多观察它,我们呢,这边也一起想办法。” 他想了想又说:“要注意饮食的多样化,如果不喜欢吃嫩竹子,就掺点儿肉。” 一听到有肉吃,万飞宇那双豆豆眼立刻发光,只知道被人看了菊花会有这样的补偿,他就应该......诶诶诶,说什么呢,陛下怎么可能为了一口吃的出卖自己的人格?哦不对,现在是熊格了。嗯,猫格也可以。 鉴于滚滚目前的心理状况,繁育基地觉得不再适合被他放到大众面前,毕竟一些游人素质不高,又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有可能会刺激到滚滚。万飞宇见崔瞳把他放到了一个单独的环境当中,果然松了口气。就应该这样嘛,成天果奔,像话吗?他好歹是一国之君呢。 万飞宇放松下来,这几天因为到了陌生环境中一直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了不少,他靠着自己的小枕头,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梦中,他又回到了曾经他出生成长的皇城,还是直接进了宫。他看见那张巨大的床上自己英俊的睡颜。果然啊,帅成他这副样子,无论怎样都好看。 万飞宇还没有来得及陶醉完,耳畔就传来一个男人微带暴躁的声音:“为什么会这样!” 他悚然一惊,正要躲避,才想起自己现在没有身体,根本就用不着。万飞宇瞬间放下心来,大大方方地站在自己床前,看着进来的人。 来人身材高挺,眉目间和他有几分相似,正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万飞川。他身后跟着的那个姑娘,就是当初一杯毒酒把他给放倒的莫婉晴。 两人一起进来,神色间相当熟稔,万飞宇这才意识到,他出征几年,他的心上人早就跟他的亲弟弟搅在一起了。 莫婉晴跟进来,抬眸哀怨地看着万飞川,“我哪里知道。你给我的药,我按照你的意思放进了酒里,他现在为什么没死我哪儿知道为什么。” 她眼睛里含着泪水,仿佛一动眼泪珠子就要掉下来了一样。以前万飞宇最见不得她这副梨花带雨的模样,每次看到,都跟自己的心去了一块一样。可是如今他见了莫婉晴这副嘴脸,只想冷笑。 这就是他曾经爱过的女人,从头到尾,她都在用这副柔弱模样骗他!她和自己最信任的弟弟合起伙来,不仅骗走了他的江山,还要拿走他的性命! 万飞川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语气有点儿重,连忙转过身来抱住莫婉晴,低头亲了亲她的眼皮,低声道:“我也是担心万一有朝一日他醒来了。一旦他醒来,我们又该怎么办?” 万飞宇登基前一天突然晕了过去,顿时之间,整个王朝都人心惶惶。万飞川作为唯一一个先帝剩下来的皇子,就算再不合适也都只能被推上皇位。毕竟万飞宇昏迷一个多月,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如果他永远醒不来,难道这个国家就永远没有主人吗? 他理所应当地成为了皇帝,但是因为有万飞宇在,他这个皇位始终坐得不安稳。 “醒来了又怎么样?你已经是皇帝了,难道他还能把你从这个位置上赶下来不成?”莫婉晴十分不理解万飞川的焦虑。在她看来,万飞宇虽然没死,但还不如死了呢。他这样又能有什么威胁?是他昏迷着能调令三军还是他昏迷着能把当初的真相说出来?他们找了那么多太医,万飞宇曾经的那群心腹什么法子都想完了,得到的回答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他们还怕什么? 万飞川有些不耐烦地看了一眼莫婉晴。都说妇人之见,这其中的弯弯绕绕,莫婉晴一个闺阁小姐怎么会明白?“倘若将来有一天他突然醒了,你我的性命也就没有了。不仅如此,还有你的家人,他们的性命也会统统没有。我四哥的性子,你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难道还没弄清楚吗?跟他做对的人,哪个有了好下场?更别说,你我,都还是曾经背叛过他的人。” 万飞川最后一句话带着不尽的森然,很有威慑效力。万飞宇看到莫婉晴打了个寒战,他就纳闷儿了,他这么多年,虽说称不上多仁慈,但也没有到心狠手辣的地步吧?如果不是现在在这里听见,他还要真的怀疑是他自己听错了。 见到莫婉晴慌了神,万飞川加大了力度,继续说道,“你真的认为,只要我坐上了这个位置,就算将来有一天万飞宇醒了,我们就能安然无恙吗?哈。”他轻笑一声,说不出的讽刺和轻蔑,“你别忘了他是怎么走到今天的。外面的那些军队,可是只认他不认兵符呢。倘若他们知道万飞宇醒了,就算他不想得登大宝,你觉得外面他曾经的那些下属会这么轻易地放弃吗?” 莫婉晴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当初她那一杯毒酒,原本是想送万飞宇上西天的,谁知道就在自己认为他死了的时候,太医却说他只是昏迷了过去。幸好那□□特殊,入体之后检查不出什么问题,大家只当他是以前在军队里的旧伤复发,加上她又是万飞宇自己盖章定论的爱人,所以都不曾怀疑过她,要不然她哪里有命站在万飞川面前。 万飞宇在军队中的影响力她清楚,万飞川说的不是假话。一旦将来他醒过来了,那她和她家人就再也活不了了。 思及如此,莫婉晴眼中闪过一丝狠色,抬头冲万飞川说道,“那就杀了他!”语气斩钉截铁,十分坚定。 万飞宇在旁边听得直扶额。他从来不知道莫婉晴居然这么蠢啊。 万飞川说了那么多,就是想让她帮他动手杀了自己。倘若将来有一天东窗事发,万飞川完全可以把所有事情推到她头上。毕竟,当初那杯酒里的□□,可是莫婉晴亲手送上去的,换成外人,他根本就不可能那么大意! 万飞宇在旁边心念电转。这两人杀机已起,如果一直不能回到他的身体里,他的小命迟早都要玩儿完。之前万飞宇还以为自己死了,可是今天透过梦境看到这边的情况才知道他没有。既然没有,身体也还在,他就不能这么轻易地狗带! 他必须要回来! 把这对狗男女抓起来! 他还想问问莫婉晴,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他自认对莫婉晴不错,这么多年只喜欢她一个人,从来都是礼遇有加,她为什么要帮着他弟弟来取自己性命。 还有万飞川,他母族不旺,在一众皇子当中饱受欺辱,还是自己看不过去,时常照顾着他。他自认对这个弟弟也没有对不起的地方,他为什么要来害自己! 被亲近之人背叛的痛苦几乎要冲破万飞宇的灵魂,他的魂魄恨不得化作野兽,冲上去撕咬他们的喉咙。然而没有,不等他冷静下来,他就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带走了。 眼前的亭台楼阁渐渐模糊,万飞宇感觉到自己腰上有一双不大的手紧紧抱着他,这让还没有完全适应环境的他有了那么一丝安全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他觉得自己肥腰上的那双手有些黏糊糊的,好像......出汗了。 第二十三章 (已换) 第二十三章 郑有风摸着自己北风吹又生、今天早上下巴上新长出来的胡茬儿,莫名地笑了。 他不再理会刘洋,转过身去关注现场的情况。 那边薛周和李薇龙已经做过简单的勘察,两人一前一后地上来了。李薇龙把那双一次性手套收起来,放进随身带着的透明证物袋里,拉着郑有风到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说道,“是具年轻女尸,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初步检查,她应该是跌落悬崖,头部撞击到石头,引起颅内出血,然后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昨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三点之间。因为这是冬天,晚上风又大,会影响尸斑的形成,具体情况,还要做进一步勘验。” “哦,对了。”李薇龙又补充道,“她的下体有撕裂过的迹象,但是不是被强暴,应该是在死之前跟人发生过x关系。不过,我看她体内的精液不太符合一个人的量,可能跟多个人发生过xingjiao。” 换句话说,群p也不一定。 苏越从未见过这样重口味的案件,已经惊呆了。倒是郑有风他们几个,这些年来再丧德败行的事情也见过,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在旁边听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乖乖,我以为这些东西都只能在小h书里见到呢,没想到......” “哟,还知道小h书呢。看来你私底下没少学习啊。”郑有风损了她两句,看到苏越自知失言地闭上了嘴,转过身来往她脑门儿上糊了一巴掌,“行了,工作呢就是把你的三观揉碎,然后再重新建立三观。尤其是做我们这行的,以后重口味的事情多得是,你有的是机会长见识。跟附近的分局打电话了吗?” 苏越:“打了,人已经在路上了。” 郑有风:“那就行,按道理来讲,我们也跟这件事情有嫌疑,先把人控制起来,等着吧。” 大晚上,当然不可能是来悬崖边散步突遭意外丧生的。加上之前就才有了x经历,死的又是个姑娘,更加为这桩案件添上了一丝神秘的桃色意味。正是因为现在的舆论环境对一个女孩儿来讲太不友好了,所以李薇龙才要选择不声张。 薛周从人群当中走过来,“周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是脚步什么的,都被我刚才下去那两个人给踩坏了,看不清楚。” 想也知道是这个结果,郑有风也不意外。他抬头看了眼那边挤在一起的人,不期然地就看到了陆苳笙那张终年苍白毫无血色的脸。 有些户外驴友团,其实是打着户外交友的旗号,正大光明地约炮。这些人,普通的场合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非要把炮打满世界各地,上到喜马拉雅,下到马里亚纳,才满足。也不想想,那些什么什么水,又不是野草野花的种子,撒下去还能长出几根草来,他们的东西撒下去就撒下去了,难道还能指望孕育出个什么东西来吗? 还有,郑有风偏头想了想,都要这样的环境才能有能力那啥了,这些成天泡健身房的男人啊,看来不怎么行啊。 或许是感觉到了他的目光,陆苳笙抬起头来正好看见他。不知道是不是郑有风脸上那表情太明显,陆苳笙眼中居然露出了几分明了,还冲他一笑,那双毫无生气的珠子立刻化成了两个钩子,分分钟要把人的魂魄勾走。 郑有风“啧”了一声,有点儿看不惯陆苳笙这幅*模样。不过看她站在这群人中间,好想谁也不太熟的样子,看起来,她好像跟这群人并不熟悉?仿佛只是偶然闯进来的一个过客,处处都透着格格不入。 这么一想,郑有风就觉得她没有那么碍眼了。把方铭薛周和苏越招呼了一下,将那群人看了起来。 被人当成了嫌疑人,大部分热你都会觉得不舒服,其中刘洋跳得最欢。他好像是不把郑有风惹毛就不罢休一样,冲他说道,“你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在这里守着我们干什么?难道把我们守着,就能让你抓到凶手吗?纳税人每年缴纳那么多的税款,养你们是要为民除害的,不是让你们来把无辜的人当成凶手的!” 苏越在旁边惊呆了。她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比方铭还会说,简直分分钟能写出一篇社论来,这社论,抨击天抨击地,就是从来不检讨自己,堪称宽于待己严于律人的典范。 反正天错地错大家错,就是不是老子的错。 郑有风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已经咂摸出味道了。这人跳得这么欢实,还不是因为旁边有个陆苳笙呆着吧?他背过身,闭着嘴巴问她,“你从哪儿找的这种傻逼?” 陆苳笙嘴角浮现出一个蜜汁笑容,学着他的样子,闭着嘴回答,“这年头傻逼不多,要珍惜。” 眼见着没人理他,刘洋冲着天空开了半天空炮,觉得十分没趣,干脆直接点名把炮筒对准郑有风,“这位警官,你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保护现场,这我们也理解,但是没有必要把全部人都圈在这里吧?况且,如果警察破案是直接把人圈在一起挨个儿查的话,那天底下谁都会当警察了。” 郑有风觉得,继续放任这个傻叉乱吼乱叫下去,他等下不知道要说出些什么刷下限的话。为了避免等下他的话造成大规模的精神污染,和保护苏越别再用力把眼珠子翻出来,郑有风走上前来,冲刘洋笑道,“刘先生?在报社工作?难怪,讲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一听就知道是个文化人。” 他突然收敛了脸上的笑容,面无表情地问他,“你这么着急,跳得这么高,我们警方很容易会认为你在心虚。就算你没有心虚,也有可能认为你是故意这样表现,扰乱警方视线。影响警察办案,刘先生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罪名吧?到时候跟你单位一通知,工作恐怕就要不成了。现在的单位,尤其是报社,可是生怕跟政府沾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哦,当然了,也可能刘先生家庭富足,不害怕丢个工作什么的。” “你别威胁我!”刘洋冲着他喝道,“以为我是吓大的还是怎么样?你们这样的警察,我看得多了。都是欺软怕硬,我只问你,有你们这样办案的吗?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有嫌疑没有嫌疑,都在一块儿?那纳税人这个钱,真是太好拿了。” 郑有风也不生气,依然懒懒的笑了笑,“不知道这位刘先生,年薪几何。张口闭口都是税,你一年交的个税能有多少。” 郑有风说完,站到前面,冲大家喊了一声,“好了,麻烦大家留下来接收调查。这个姑娘的死,警方还要做进一步的验证,请大家稍安勿躁,当地刑侦人员马上就会过来。” 他不嬉皮笑脸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儿严肃,加上一双能发光的眼睛,让人还有点儿怕。刚才还吵吵嚷嚷的人被他这一嗓子给镇住了,明明是几句平淡无奇的话,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有种稳定感。 也正是因为他这一嗓子,刚才还在抱怨的几个人消停了不少,这点儿不少的时间,足够他们安稳到分局警察过来了。 苏越说的时候,为了避免分局那边当成意外处理了,直接挑明了说他们是市局的人,市局刑侦队的队长副队指导员全在这儿。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哪怕是市局的一个小队长,放到分局面前也还是有点儿分量的。 带队的是他们一个分管这方面业务的副局长,从车上一下来就迎了上来。“郑队长在这里?”苏越伸手一指,“那儿呢,旁边那个是我们薛指导员,那边是法医科的李科长和刑侦大队的方副队长。” “你好你好。”人还没有走近,烟先递出去了,“我是扶南分局的副局长,刘春田。郑队长你好。” “老哥客气了。”郑有风把他手上的烟推回去,“我们都不抽烟,不用这么客气。” 辖区发生命案,还刚好被出来旅游的市局工作人员给碰上了,这种事情换成谁都会觉得不好,尤其是这还是刘春田的业务范围。 原本看郑有风给他把烟推回去,他还有点儿忐忑,然而听到他的话,刘春田那颗心又稍微放下来了点儿。如果真的要拿他问罪,万万不是这样的状态。不过也说不定,现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多了去了,有些人就是面上好看,但背地里干尽了龌龊事。 郑有风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点穿,而是先安抚,“其实我今天也挺抱歉的,大周末的你说把你给叫来。但是也没办法,谁让我们干到这一行了呢?工作性质如此,就是要随时待命嘛。” 他伸手拉过薛周,“这是我们队上的薛指导员,刚才勘察现场是他在做,让他来跟你说说情况吧。” 薛周把现场的大概情况讲了一下,刘春田也是个反应敏捷的人,立刻叫人把在场的一群青年男女给隔离开,分开询问了。 询问陆苳笙的是个年轻男警察,大概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还格外多看了几眼。听到她说自己二十四了,那个男警察还惊讶了一下。 陆苳笙见他那副样子就忍不住笑了,“怎么?我不像?” “是不像。”她笑起来也是雾蒙蒙的,不过在有些人眼中也只是更添神秘,为皮囊所惑,并不觉得危险。 “的确不像。”陆苳笙还没有说话,就被人截口了,来人大马金刀往她面前一坐,“天山童姥也没有你长得*。” 郑有风冲她挑了挑眉,“说吧,昨天晚上有没有听见什么看见什么。” “有。”陆苳笙微笑,“我昨天晚上凌晨时分听见有人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打野战。” 第二十四章 (已换) 第二十四章 郑有风握住本子的手一顿,抬头看向她,“你怎么每次都遇到这种事情?该说你倒霉,还是该说你身上有吸引这些其他事情的特质?” 陆苳笙没有理他,依然笑眯眯的。 郑有风看她那副样子就没什么脾气,十分心塞地叹了口气,“行。说说吧。” 陆苳笙:“昨天晚上我睡不着,又跟那群人不熟不想出去,就待在帐篷里。听到了。” 郑有风:“什么时候的事情?” “凌晨过后一点儿。十二点十五。” “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我根本就没睡着,人很清醒。”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引来郑有风的一个眼神。他总觉得,陆苳笙这句话,好像总含着几分深意一样,不是往常她那副漫不经心,而是在平静的外表下面,藏着他所不知道的惊涛骇浪。 郑有风想了想,又问她,“还听到了什么?你没掀开帘子出去看看吗?” 听了他的话,陆苳笙嘴角露出一个微带嘲讽的笑容,“我没有看活chun宫的爱好,况且,我怎么知道他们两个辣不辣眼睛。”她说完,目光含笑地在郑有风身上打量了一圈儿,那副模样,不用开口,郑有风就已经知道她想说什么了。 他猛地闭了嘴。 郑有风站起身来,把位置交给刚才那个小警察,“我问完了,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领导都问完话了,他这个当下属的还能有什么好问的?赶紧摇了摇头,郑有风把本子往他小腹上面一拍,迈开大长腿,又去巡视其他地方了。 身后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只听声音仿佛都能看到那人优哉游哉的模样。郑有风懒懒一笑,脚步却不由自主地放慢了。 陆苳笙走到他身边,跟他并肩而行。郑有风侧头看了她一眼,她笑了笑,“刚才我就想跟你说。” 她舔了舔嘴唇,“扶南区这边有个恐怖专题的情侣鬼屋,有空一起去一下啊。” 郑有风垂下眼皮,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还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模样,陆苳笙都要以为他又要拒绝自己了,谁知道他居然一口答应下来,“好啊。” 这回轮到陆苳笙呆滞了。郑有风看到她那副模样觉得十分开心,当即就笑了出来。笑了还不算,还往她头发上薅了一把,直把她那精心烫过的大长卷弄得像个条小狗。 “不是。”郑有风笑着看她,“你都调戏了我这么多次了,不许我反击一下?还有,”他压低了身子,凑在陆苳笙身边,小声说道,“你知不知道那玩意儿干嘛的?” 都说了是情侣主题了,里面肯定少不了情侣去那里的必备用品,比如什么助兴的工具啊,什么计划生育的工具啊之类之类的。现在的人,喜欢寻求刺激,往往找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出来,郑有风对此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需要那些玩意儿也能让对方满意。但是么,如今陆苳笙自己送上门来,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做不做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嘴上占便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陆苳笙看着他,眼睛里映出郑有风那张帅脸,“你告诉我啊。” 她笑意盈盈,眼睛中带着几分天真的魅惑,看得人心中一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素太久了,郑有风居然觉得陆苳笙这副模样居然有那么几分......可口? 他想他一定是魔幻了。 郑有风猛地收回自己的目光,站直了身子,端出一副正经模样,同手同脚地朝前走了。 这个案子交给了扶南区这边,郑有风他们就没再管了。周一早上是例会,他和方铭如同两尊大佛一样端坐在上面,底下一干人等,在薛周有气无力气弱游丝的声音当中,心思早就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了。 郑有风今天状态不太好,起码没有往日那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不过他是一代睡神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并没有往心里去。只有郑有风才清楚,并不是这样子的...... 纵横花丛多年的郑警官,今天早上起来,被小郑警官,致敬了...... 这还是过了青春期就没有过的事情,再配上昨天晚上那个梦......郑有风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开完会,他带着这副老年痴呆的模样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苏越以为他瞌睡还没醒,惊讶于这个人平常的动如疯兔,大惊小怪地问他,“领导,你昨天晚上被周公榨干啦?” 榨干了......干了......了......了...... 郑有风浑身一个激灵,觉得苏大耳朵特别讨厌,她怎么能这样呢,还要不要脸了?大龄美少年郑有风感觉自己都被她看穿了。 真是,太讨厌了! 苏越看着郑有风带着一副见鬼的表情转过脸去不看她,一头雾水地问方铭,“你们男的也没个月都有那几天?” 方铭冲着苏越冷笑一声,十分有李薇龙风范地高贵冷艳地转过了头。 好么!苏越算是明白了,有一种叫“大姨夫”的病菌流窜到了市局上空,她的两个领导都感染了这种病菌,现在已经一脚迈进了丧尸的团队里面,眼看着他们马上就要失去五感了,二次元少女苏大耳朵现在很苦恼。 ——她是应该一枪把他们两个爆头呢,还是应该用同事爱来感化他们呢? 苏越已经回到她的次元当中了,刑侦队里两个队长现在都无心工作。整个刑侦队,在经过了之前那个大案之后,像是泡在了暖洋洋的咖啡当中,软得抬不起一丝力气。 薛周正在写上面需要的简讯,大概就是描述了他们在上次的案件当中如何如何的英雄如何如何地为民除害,反正就是从上到下把自己一顿夸。介于这种事情做起来太不要脸,稍有不慎就要让自己脱几层鸡皮疙瘩,往常都是扔给皮糙肉厚的郑有风来做的。但是现在郑警官感染了名为“大姨夫”的丧尸病毒,整个人宛如提前到了春天,薛指导员还是不打算麻烦了他了。忍着牙酸,把自己身边这群人从头到脚夸了一遍。中途还因为实在词汇匮乏,感觉用哪个都问心有愧,翻了一下郑有风之前的简讯,借鉴了那么一些。 就这样各行其是地过了一天,薛周终于把上面需要的自我表扬信写完了,眼看着终于能按时下班,他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拿起来一看,居然是李薇龙发来的短信,让他下班之后暂时别走,有事情找他。 他来到市局之后隔了两年,李薇龙才过来。她跟郑有风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一直到了大学,郑有风去当了警察,她跑去学了法医,后来又去国外念了相关方面的硕士。因为能力学历出众,她从一到市局开始就是重点培养对象。 李薇龙看起来高冷不好亲近,还是个衣着精致的大美女,但是平常跟他们一起去案发现场,却是从来不含糊的。薛周在大学那会儿就认识她了,毕竟警官学校荷尔蒙强得连旁边的植物都是只开花不结果,李薇龙这么一个学霸大美女,放在他们学校那是相当显眼的。 因为郑有风和方铭的关系,他对李薇龙也还称得上熟悉,但是有多熟那就算不上了。毕竟薛周也知道自己是个万年光棍命,见了女生就说不出话来,既不像郑有风那样,从十八到八十的女性都能掰扯,也不像方铭那样心甘情愿跟在女神屁股后面伏低做小,所以他跟李薇龙,也仅仅只能称得上熟悉。比普通同事多一些,但是也没有熟悉到很深入的程度。 李薇龙平常要做什么事情,不是找郑有风就是找方铭,除非他们两个都不在了,才会来找薛周。但是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在,又是什么事情要来找自己? 薛周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怕是她有什么关于郑有风的事情不好直接当着他讲,需要借助自己这个好朋友来转述一次。 可是,究竟是什么事情,不好直接当着郑有风讲呢? 薛周想了一下,他发现这些红尘中的男男女女之间的事情实在是太复杂了,自己一点儿都搞不懂。 他想了一下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干脆算了。 下班之后,薛周挥别了郑有风和方铭,自己去李薇龙办公室找她。她早就在那里等薛周了,看到他过来,李薇龙给他倒了杯水,“你坐。” 她拉开椅子坐到薛周的对面,问他,“你跟那个陆苳笙,熟悉吗?” 啊?薛周微讶,不知道她怎么会说到陆苳笙身上。正要继续问,李薇龙就已经续道,“我觉得这个女孩儿,有问题。” “我总感觉,她接近你们,接近郑有风,是别有用心。” 她把一叠资料放到薛周面前,“我找人查了一下她,时间有限,加上我权责有限,只能查到这么多了。” 第二十五章 (已换) 第二十五章 “陆苳笙父母去世的时候,她还小,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当时办案的警察没有多问。而且,那桩案子是桩很普通的交通事故,横看竖看都找不到可疑的地方。死者家属,也就是陆泽和陆苳笙也没有强烈要求过要立案侦查,如果不是因为里面坐的那个人是本市的大企业家,恐怕警察都不会去一趟。” “第二件事故就是她哥哥的飞机失事案。那桩案子没有发生在我们国内,跟我们这边也不沾边,所以更加没人去调查。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都是意外,但是接连两次意外发生在一个大富之家,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更何况,她哥哥一死,就剩下陆苳笙一个第一继承人。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薛周翻着那堆资料,想了想,“但是这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吧?飞机失事是国外调查机构下的结论,总不能说是陆苳笙买通了杀手,让全飞机的人一起陪葬,为的就是继承权。且不说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一般人能不能做出来,就是以她当时的能力来讲,也办不到吧?你看,”他把那页资料摆在李薇龙面前,“她父亲去世之后,掌管陆家财政大权的是陆泽,陆泽比陆苳笙大十岁,名校毕业能力出众,很早就进入了陆氏工作,在陆氏也是被当做太子爷看待的。而陆苳笙,那会儿还在上学,就是陆泽死的时候她都还在国外上大三,从未接触过陆家的生意,她就算杀了陆泽,也不可能拿到陆氏的大权。这一点她应该很清楚才对。” “对,这就是矛盾的地方。最开始并没有引来警察的注意,还是后来,陆苳笙大学没毕业就被直接带回了陆氏,当上了董事长。她姑姑不忿陆苳笙一个黄毛丫头当领导,于是说她哥哥和侄儿的死有问题,矛头直指吴晗。” 让陆苳笙回国的人是吴晗,现在陆氏真正的掌权者也是吴晗,整件事情当中,得益最大的人也还是他。他从陆泽的副手一步登天,直接将原本那些暗藏在他羽翼下的势力放到了台面上来。如果没有陆泽的死亡,他作为一个外姓人,在这个家族企业当中,永远不可能走到现在的位置。 薛周渐渐回过味来,“你的意识是说,陆苳笙怀疑她父母哥哥的死亡,借着接近有风的旗号,想要重新查探当初的真相?” 李薇龙顿了顿,“不无可能。” “可是这只是你的猜测......”薛周话还没有说完,李薇龙就已经打断了他,“你看后面。” 她翻到一页资料前面,拿给薛周,“这是她父母死亡之后她接受询问时的笔录。你觉得有没有什么问题?” 薛周接过来,仔仔细细地往下看,越看眉头皱得越紧。陆苳笙当时接受询问时的反应并不激动,十分自持,整个人虽然在哭,但是并没有到一种无法自已的地步。如果这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年人,她做出这种反应或许还正常,但是换成了陆苳笙这个一个尚在花季的少女,就不太正常了。 后面,是陆苳笙的姑姑后来接受调查时的笔录。她一门儿心思想要把吴晗和陆苳笙拉下来,自己坐上那个位置,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先是曝出她丈夫养音乐学院大学生当情妇,接着又是那几个女生爆料说他挪用公款,继而发生了一系列的财务问题,把陆苳笙这两个最后的亲人彻底送进了监狱。 父母哥哥的死仔细一想都很蹊跷,剩下一个姑姑想要对付吴晗却又被吴晗送进了监狱。这活脱脱的就是一出公主复仇记啊。正常人第一个反应,的确应该是想方设法为自己父母的死因找出一个真相。 “有件事情你清楚吗?”李薇龙说,“上次骗保案件的那个舒启华,就是吴晗的人,吴晗要是摄政王,那他就是封疆大吏。你觉得这件事情跟陆苳笙有没有什么关系?”她默默地将后面那句“跟郑有风有没有什么关系”给咽了下去。 到底是自己喜欢的人,李薇龙暂时不想把这些怀疑落到他的头上。 见薛周闭唇不语,李薇龙不甚寥落地笑了一声,“我知道这些事情都只是猜测,尤其是在你们这些老刑警面前,显得特别幼稚。但有一件事情,我觉得我比较有权威。” “苏越身上的那个新包包,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陆苳笙送给她的。”见薛周抬起头来看自己,李薇龙续道,“那个包包是个很小众的奢侈品品牌,国内没有专柜,需要到国外去买才行。而且那个牌子比较低调,在国内还没有火起来。换而言之,背的人比较少,不容易撞包,同时也是一种品位的象征。如果不是十分熟悉这方面,不可能去买那样一个包包的。” “我刚开始的以为送她包包的人是个男人,还在想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花丛高手。送礼物,不仅让自己和收礼物的人有面子,还十分周到地为姑娘想到了,这个男人如果不是长期在花丛中打滚,是不可能做到的。”李薇龙笑了一下,见薛周睁着眼睛看着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语重心长地说道,“薛周啊,你天天跟郑有风待在一起,你能学学他么?我怕你这样,你将来五十岁都找不到对象。” 无意当中又被吐槽了直男性的薛指导员一头雾水地看着李薇龙,觉得女人这种生物,真的有点儿奇怪。 李薇龙叹了口气,“你身边有几个男人送东西会细心成这样?如此周到,很难不让人觉得他是有所图。” 薛周反应过来,的确,一般的男人,就算对讨好女孩儿特别有经验,也不至于会细心到这种程度。男人买东西,通常就是只选贵的,稍微长点儿心的,会问一下导购员,哪款最流行。然后提着一个不出小区就能碰到十七八个人背的包包,欢天喜地地走了。根本不会想到什么品位什么搭配。 李薇龙:“我原本还想提醒一下她的,免得上当受骗。但是后来看到她拿了支口红出来用,就知道东西肯定不是男人送给她的。” 她续道,“口红是个热门色号,东西倒是不贵,但很难买。或许这世界上还有个男人愿意费尽心机去买一个不容易撞的包包送给她,但是没有哪个男人能分清,哪款口红是热门色号吧?” 薛周深以为然地点头。毕竟在绝大多数男人眼中,女性的口红颜色只有三个:大红,浅红,深红。 除去一些专门从事这方面职业的男性,没有哪个男人会成天关注口红的热门色号。 一个包包有可能是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但如果再加上一支口红,是男人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小苏身边,有能力送包包的人不多,陆苳笙算一个。但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李薇龙问道,“你们男性,可能不太知道女□□朋友的准则。女孩儿之间的感情来得快去得快,有可能因为两个人用同一支口红就熟悉起来,也有可能因为撞衫就不高兴。但是真的想要很铁,那是很难的。在成年女性的交友标准当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经济实力。毕竟,女孩子在一起经常谈论的就是包包衣服口红,别人有你没有,这个话题很难进展下去的。” 薛周:“你的意思是,陆苳笙和苏越,她们两个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阶层,陆苳笙这么细心地对待苏越,是别有目的?就是想从她身上套取东西?” “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其他可能性。”李薇龙顿了顿,说道,“毕竟,苏越的经济实力放在那里,很难想两个从来不认识的女孩儿乍然间遇见,平常又没有交集,会这么要好。” “我......”她想了想,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词语,“我并不是说看不起苏越或者什么的,但的确是如此。对于陆苳笙来讲,不管是一个包包还是一支口红都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她在这上面用的心思,却很不简单。” 东西是其他的,更重要的还是这里面的心意。 既能让苏越承她这个情,又能不给她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或许可以说陆苳笙手段周全,但是在成人社会当中,无缘无故,干嘛要对苏越那么周全? 更重要的是,“小苏的性格,我们大家多少都了解。绝对不是一个能拿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而无所谓的人。但是你看她,她就算知道了,也没有任何的不适。换句话说,陆苳笙是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在跟她做朋友。”后面的话李薇龙没有说下去薛周也能明白。看苏越那副模样,她多半还喜滋滋地真的把陆苳笙当成好朋友,一心一意帮她做事情。 第二十六章 (已换) 第二十六章 薛周虽然不像郑有风那样有颗七巧玲珑心,但是该明白的都明白。 李薇龙不找方铭不找郑有风,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她不方便直接去说。陆苳笙明着是在追求郑有风,如果她跑去说,难免不让人多想,认为她是故意打击报复。 李薇龙性格骄傲,肯定不想让人认为她是在耍这样的手段。薛周跟她认识十几年,她的性格也是清楚的。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讲,李薇龙这个行为,都称不上恶意。 薛周把资料一收,站起身来,“我找个机会,提醒一下他们两个。不过你也放心,有风这个人有分寸的,他未必没有察觉到陆苳笙是故意接近他的。” 如果郑有风不知道,恐怕也不是现在这个局面了。 那天在山上的案子最终是以意外结了案。扶南分局把报告交上来的时候,因为是他们亲历过的案件,所以郑有风几个人都格外留心了一些。 郑有风伸手往报告的右上角一弹,“啧,这大晚上的,才跟你睡过了,自己就冲前面走了,丝毫不管人家姑娘,难怪后面出了事情不敢上来认。”他瘪了瘪嘴,最后下了结论,“孬种。” 案情报告上面显示,那个姑娘是因为在悬崖边跟人约完炮,结果一脚踩空掉了下去。跟她一起的那个男人呢,胆小怕事,怕这种事情被家里老婆发现,到时候不好解释他为什么大晚上跟个女孩儿在山上,干脆就没有呼救。虽然最后法医检验,女子死亡原因是因为头朝下,正好撞到了石头上毙命的,但是如果是其他原因,晚上风那么大气温那么低,在那里不去救,人也没有活下来的道理吧。 苏越瘪了瘪嘴,“真是,也不知道这姑娘图的什么。”因为是意外,最后那个见死不救的男人连处罚都没有。只不过他一门心思想要把这段见不得人的关系藏着捂着,还是没能如愿。妻子尚在月子里,他就管不住跑出去约炮,可见有些人的道德底线是多么的低下。 薛周可没有苏越那么多关于男性女性的感慨。他盯着上面那个女孩儿的寸照看了好久,终于确认,“这姑娘,我好像见过。” 那天看到的是一具到处是伤的尸体,放在山上冻了一宿,整张脸早就变了。加上脸上又有妆,一般人还真分辩不出来。今天看到寸照上面清清爽爽的模样,虽然跟平常浓妆艳抹的有区别,但是对长期从事刑侦工作的人来讲,想要辨认并不困难。 苏越听到他这话,立刻想起那姑娘的死因,抬起头跟郑有风对视了一眼,然后挤眉弄眼,“诶,薛大哥,没看出来啊,你居然还是这么不正经的人。” “说什么呢!”郑有风义正辞严地呵斥苏越,“你薛大哥单身三十年,24k纯金处男,想哪儿去了。” 安分守己的好男人薛周不过因为一句话就被这两个人摆了一道,对于这些想象力已经浑然飞到外太空的人有些无奈,“行了,别打趣我了。这姑娘我真的见过。”他把照片放到郑有风面前,“那天琴台分局跟琴台高中搞联谊会,这个女孩儿是不是在那里?” 郑有风盯着上面的人看了一会儿,渐渐跟脑海中的人脸对上号,“是啊,那天是有她。”他皱起眉,回忆起那天那个女孩儿的反应:坐在人群当中,并不显眼,他目光扫射过去的时候,眼神总是有点儿瑟缩,好像带着几分期盼又有些怯懦和犹疑...... 郑有风想到这里便笑了,他当初以为那姑娘是害羞,现在人都已经不在了,再去追究当时她的心理也没什么意义。况且这世界上表里不一的人多了去了,别的不说,陆苳笙看起来文文静静的,谁知道她是那么个货色?也不一定姑娘看着柔弱,就一定柔弱。 不过......郑有风咂摸了一下回过神来,他今天怎么又突然想起陆苳笙了呢?好像自从那天晚上梦到她之后,这个人总是一点儿礼貌也没有,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跑到他脑海中来。果然是因为......他素太久的关系吗? 郑有风闭了闭眼睛,把陆苳笙从脑子里赶出去。不行,不能想她,弄得好像自己很喜欢她一样。喜欢陆苳笙?怎么可能!要喜欢也是她先喜欢自己。 郑有风抬起手臂气壮山河地一挥,“今天晚上,说好了请大家吃饭,选地点啊,赶紧的。反正老方头报销,大家吃大户了!” 听到他这么说,刑侦大队整个一起欢呼起来,苏越跳得最高,“我要点海鲜。” “点什么海鲜啊,十全大补来一份儿啊!” “诶,你今天晚上是要去跟你老婆交公粮吗?补了才去,你有点儿虚啊。” “去,哥哥我二八年华正当时,补什么补,我是给老大叫的。” 郑有风走过去,二话不说,一巴掌拍在了那人肩膀上面。 在那人一声惊天动地的“哎哟”声中,薛周抬起头,目光有些空茫的看了周围这群人一眼。 他心里压着一块大石,好像随时能砸下来,把他那颗原本就称不上坚硬的凡人心脏,砸得粉碎。 外面的,无论是他一直以来的搭档还是他带的新人,都用一种轻松至极的语气在说着今天晚上的节目,只有他,好像是被排斥在了外面一样。 薛周低下头,将嘴角的那丝苦笑咽了下去。 今天晚上聚餐,李薇龙也来了,旁边坐着苏越,另一边是她的万年跟班方铭。大家今天晚上打定了主意要让郑有风和方局长大出血,因此不是贵的就不点。包厢里面闹哄哄的一团,郑有风因为要开车也就没有喝酒,但是也并不妨碍他先拿着几瓶果汁在菜还没有点完之前,先让气氛燥起来。 一片哄闹声中,包厢门被人轻轻推开,“呀,好巧。”陆苳笙一身华服站在门口,巧笑倩兮地看着他们。 苏越早就跟她通风报信了,看到她连忙从椅子上扑了过去,“啊,苳笙。” 陆苳笙一把抱住她,苏越已经忙不迭地把她拉过来跟大家介绍了,“这是我的好朋友陆苳笙,你们前段时间吃的那个外卖就是她送的,还不快来认下人!” 苏越眨了眨眼睛,当着郑有风的面她可不敢说出前段时间的高端外卖是沾了郑有风的面子。众人还记得那天不同寻常的味道,因此见到了陆苳笙这个大金主,叫得更欢实了。 “难得你们出来一趟,今天晚上记在我账上吧。”陆苳笙笑意款款,一上来就是加足了料的糖衣炮弹,说完还特意瞄了一眼在旁边一脸生无可恋的郑有风。 方铭今天晚上是想让郑有风脱层皮,听到她这样说当然不干了,“那可不行,今天晚上是郑有风请客,你要请换下次。” “哎呀你不懂。”苏越冲他摆摆手,“反正将来领导都要嫁入豪门,他们谁请都是一样的。” 哦~众人这次恍然大悟,原来他们之所以能过上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还全是托了郑有风的福。难怪呢,人家都说跟对了领导有前途,郑有风这条金大腿可不能随便放啊! 在这一片热情当中,苏越连忙发挥她的红娘本色,“你今天晚上就在这边吧,你还没有跟我们一起吃过饭呢。” 这理由这逻辑,生硬得连郑有风都看不下去了,他伸手敲了一下苏越的脑门儿,“瞎说什么。” 陆苳笙笑眯眯的,也不生气,“不了,你们好吃,我那边还有饭局,就不跟你们一起了。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就走。” 她说完,端起桌上的果汁给自己倒了一杯,遥遥举起,“我不喝酒,就用果汁代替了,先干为敬。”说完果真把那杯果汁端起来一饮而尽。 刑侦大队的人自然满手叫好,就只有郑有风在旁边觉得她丧德败行。不能喝就不能喝呗,难道喝水还能做数啊。 他默默地在心里吐了个嘈,却冷不防腰上被人推了一把,苏越在他耳朵旁边大声嚷嚷,“领导,人家姑娘走了出去送送人家呗。”声音之大,堪比魔音,听得郑有风两耳轰鸣,马上要聋掉了。 陆苳笙站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他,也没有要跟他解围的意思,在一番起哄声中,郑有风难得觉得有那么几分不好意思,转过头来虎着脸看着那群小崽子一眼,这次硬着头皮跟陆苳笙一起出去了。 他恨这人恨得牙痒痒,等两人走到一处比较僻静的厕所前面,郑有风伸手拉了一把陆苳笙,趁着她转身的空档,警察蜀黍发挥特长,一巴掌拍在墙壁上,仗着自己的身高,对着陆苳笙来了个结结实实的壁咚。 第二十七章 (已换) 第二十七章 陆苳笙侧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手,既不惊讶也不害怕,反而饶有兴味地抬眼看向郑有风,“郑警官,看不出来你爱好特殊啊。”她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明明是长非常雅致的脸,却硬生生地让她哼出几分妩媚来,“难怪上次在车里不行,原来你喜欢公厕。” 这群富二代,尤其是陆苳笙,看来花样真是一套一套的。郑有风冲她一抬眉,“没有,跟你在一起,车子厕所我都喜欢。”说完还冲她眨了眨眼睛。 陆苳笙可能是没有想到一向对她避之不及的郑有风这回居然会调戏回来。她以为还是那天晚上在车里他故意要找回场子,脸上带了几分好笑的神情,正打算撅回去,郑有风已经收回了手,目光沉静地看着她,“不喜欢我就别来招惹,真要是招惹上来,我怕你到时候走不掉。” 他身上收起了一贯的漫不经心,虽然声音语调都淡淡的,但看在陆苳笙眼中却又一种别样的郑重。 陆苳笙还没有来得及去仔细思考郑有风这又是发了什么神经,他已经撤回手,转身回了包厢。 身侧仿佛还留着他身上的气息,是早上剃须之后留下的须后水味道。经过一天的北风吹过,只剩下的极淡极淡的气味,需要靠很近才能闻到。 陆苳笙侧了侧头,仿佛这样就能追寻到他的气息。然而那香气分子太淡了,被暖气一吹,更是所剩无几。 她不甚在意地笑了笑,抬脚朝另一个包厢走了过去。 郑有风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老了,如果放在以前,他要是真的对那人有意思,只要对方没对象,也是单身,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他总要先跟别人来一段儿了再说。最起码要先把便宜占足,然后才放人。可是到了现在,他居然破天荒地把送上门来的肥肉放跑了,还非要装出一副正经模样。 为什么呢?是因为他身体里藏了个伟光正高大全他自己都不知道么?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郑有风自己都笑了。 他虽然脸皮厚,但也没有厚到这种程度。 肯定不是因为他突然转了性子,对当流氓没兴趣,想当个柳下惠。更多的还是因为,他......舍不得吧? 他跟陆苳笙的感情这样浅,说舍不得,其实太矫情了。就连他自己都知道,陆苳笙或许并不介意跟他来一段短暂却愉悦的感情,但他就是不愿意。 怎么能答应呢?他虽然不知道自己现在对陆苳笙抱的是个什么心理,但就是不愿意就这样跟她在一起。好像......轻贱了她,也轻贱了自己一样。 想到这里,郑有风坐在车里,无声地笑了起来。真是年龄越往上,人越矫情。偏偏让人觉得遗憾的是,他在这里矫情半天,那人并不一定知道。 几个跟他顺路的同事上完厕所出来,郑有风已经收敛起了脸上那副被人抛弃的面孔,冲他们招了招手,把人收完了才发动车子驶了出去。 他这边才把陆苳笙想完放下,身后那几个不长眼睛的就在开始埋汰他,“老大,这陆美女说到做到,今天晚上还真的帮我们把账结了,先说了啊,这顿可不算,你还欠我们一顿。” “什么呀,人家陆美女跟我们领导是一家人,她请不就跟我们领导请一样吗?你以为,要不是我们领导,你能吃得上陆美女这顿饭吗?” “什么时候领导再让陆美女请咱们一顿呗......” 这群崽子,果然是看到了陆苳笙就恨不得把他卖了好一起升天。郑有风抬了抬眉,透过后视镜朝前面看去,凉凉说道,“知道你们是跟着我才有肉吃,就对我好点儿。”他撤回目光,却冷不防地发现前面那辆车好像有点儿熟悉。 没想到他们这边在讨论人家,人家的车子就在前面。前脚还打算要是陆苳笙从此消停不理他了他就偃旗息鼓当这件事情不存在过的郑有风立刻把刚才那个正经的自己一把推开,心里想到,他们果然是有缘啊。然后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打算再去跟人家打个招呼,彻底把他们两人的关系在手下的弟兄们面前做得更实。 然而不等他开到陆苳笙车子后面,她的车子却开走了。前一秒还在自得地感叹他们两个是孽缘的郑有风这会儿干脆闭上了嘴。 他觉得方铭有一件事情说得挺对的,没准儿他的运气真的很霉。 郑有风百无聊赖地一边开车一边想着自己那点儿见不得人的心事,他现在才觉得自己有点儿嘴欠。要是之前不当着陆苳笙说出那番道貌岸然的话来他现在也不用把自己放在火上烤了。 让你嘴欠!让你装逼!该! 郑有风正在后悔不迭间,陆苳笙的那辆车子又回到了他面前。 他坐在驾驶室上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陆苳笙这是在搞什么鬼。难道她发现普通招数已经打动不了自己了,于是换成了这样? 郑有风还没有来得及感叹她真会玩儿,就意识到自己孔雀开屏了。 陆苳笙的车子又不紧不慢地没入车流,跟她一起的,还有几辆非常不起眼的车子也跟着她的动作一起,汇入了茫茫车海当中。 他自认为自己还没有到老年痴呆的地步,那几辆车子刚才也在他面前晃过,就是陆苳笙前一次从他面前开走的时候。 郑有风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把车子开到一处路口,对车上的人说道,“不好意思,突然有情况,今天晚上不能送大家回家了,改天赔罪。” 见他面色微沉,其中一个问道,“要帮忙吗老大?” “不用。我自己的事情。”郑有风关上车门,猛地开了出去。 他依照刚才陆苳笙车子的行走轨迹,在那条街上转了一圈儿,跑出来之后果然又看到了她的车。 她现在带着那几辆车在兜圈子,现在时间不算太晚,街上车子行人还有那么多,况且这又是市中心,她在赌那群人不敢贸然动手。然而等到时间流逝,晚上没这么多人了,那群人必然不会再有耐心。 他一边不紧不慢地开着车跟上陆苳笙,一边拿出手机来给她打了过去。响了两声就被挂断了,郑有风骂了一声,直接趁着陆苳笙开车到一处相对来讲比较僻静的街道上时,开着车子撅了进去。 他把陆苳笙的车子堵了个结结实实,不等她反应过来,郑有风已经拉开她的车门,从自己的车子里弹了进去。 陆苳笙的车子上面突然弹进来一个人性炸弹,还没等到她反应过来,那个人形炸弹已经坐直了身子偏过头冲她露出一个比外面灯光还灿烂的笑容。 陆苳笙之前精力一直放在跟踪她的人身上,还是郑有风给她打了电话她才注意到他也在旁边。刚才那么一下,他突然连个招呼也不打就直接冲进来,还真把陆苳笙吓了一跳。 然而她即使受到惊吓也是淡淡的,没好气地看了一眼郑有风,“没见过你这样着急送死的。” 郑有风好心好意过来帮忙,没想到还没开口就被陆苳笙怼了一句,他一时半会儿有口气梗在胸口,吐之不出咽之不下。过了半晌才凉凉说道,“爸爸过来帮你,你不下跪迎接就算了,居然还这样说。真是没良心。” 没良心的陆苳笙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手上却不停,一个漂移逼开要冲上来的那群人,没有说话。 郑有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那几辆车,“你这又是得罪了哪尊大佛?找了这么多人来堵你。” “还能谁?我家摄政王呗。不过你放心,”陆苳笙语气淡得好像在跟他谈论今天晚上的月亮,“他只不过是想给我点儿教训让我听话些,不会弄出什么大动静来的。” 郑有风听得直皱眉,几辆车子对着她围追堵截,一个不小心就要冲上来的模样,还只是给她点儿小教训?这是他见到场面太少呢,还是陆苳笙从小是被这样吓大的? 方铭将来要是不当警察了可以改行当神棍,因为陆苳笙话音刚落,三辆车前后夹击,直接冲她包了上来,完美地诠释了当初方铭对陆苳笙下的结论:霉气冲天,快赶上郑有风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郑有风霉运太强大,导致了跟他坐在一起的陆苳笙也被他牵连了。 郑有风看着陆苳笙猛打方向盘,带着一副开碰碰车的驾驶直接撞了出去。他的胸膛被安全带勒得生疼,“哈尼,你能慢点儿吗?” 陆苳笙居然还有心情调戏他,“你不喜欢这种刺激的吗?刚才弹进来,闪你腰了?” 事关男人尊严,郑有风当然是寸土不让,“有没有闪,你等下就可以试下。不过这种刺激的,我还真欣赏不来。” “得了吧。”陆苳笙声音懒懒的,“今天晚上要是你不来,我自己溜着他们转几圈儿报废一辆车就算了,你一来,估计这威慑得双倍。” 郑有风没有想到自己无意当中帮了倒忙,苦笑一声,“那我现在下去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 第二十八章 (已换) 第二十八章 郑有风话音刚落,“砰”地一声,那群人直接拿着一根小孩儿手臂粗的钢管猛地朝陆苳笙的车上砸去。郑有风被震得双耳发麻,旁边陆苳笙轻笑一声,猛地踩下油门儿,直接朝那两辆车碾压了过去。 陆苳笙仗着自己的车好,直接把汽车当成了坦克开,郑有风看着她这幅毫不心痛的模样都忍不住在旁边咋了舌,“就算你的钱都是吴晗挣的,那也不用直接拿着钱往人家头上砸吧?”她这跟直接把钱拿去烧了有什么区别? 郑有风侧头看了她一眼,冷不防地在她脸上看到了一种极其陌生的表情。 ......怎么说呢,好像带着满满的戾气,以前那双毫无生气的珠子现在烧着一团火,下一秒就要把她自己烧了起来。 郑有风微愣,还没有说话,陆苳笙就已经开了口,“我前阵子才把车子全方位加固了,如果只是这点儿手段,他还奈何不了我。”她冷笑一声,加足马力退后一段距离,然后直接冲了上去。 郑有风被她这种自杀式袭击的方式给吓住了。他愣了愣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今天晚上把他们引过来,就是打算这样对付他们?” 用自己的车子撞别人的车,就算车好也不能拿自己这样冒险吧?郑有风坐在车上猛地一颠簸,眼看着陆苳笙又要开车上去,他不等自己的五脏六腑归位,一把拉开她放在方向盘上的手,猛地一打方向,直接冲了出去。 那几辆车是没有她的车好,被这样撅了几下整辆车都已经不能看了。郑有风也不管陆苳笙有没有撞到人,一直把她从驾驶位上薅下来,直到车子开出一段距离了,他才放开方向盘,冲陆苳笙吼道,“你疯了!” 陆苳笙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掀起眼皮看着他。往常就不太温顺的眉眼现在更是锋利得像把刀一样。然而她的这把刀,也跟宽厚的九品金丝大环刀不一样,而是类似于裁纸刀一样的,很薄,很锋利。看起来没有多大威胁,却能在不经意间要了人的命。 被她这样一看,郑有风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语气不对。 他是陆苳笙什么人?连他自己都回答不上来,在陆苳笙眼中,他可能更称不上什么人,他凭什么来管她?陆苳笙爹妈大哥都死了,能管她的人一个都没有了,他郑有风算什么? 郑有风唇边出现一个淡如白水的笑意,觉得自己今天晚上专门跑过来挺没意思的。陆苳笙做错什么了吗?没有。 那些人来势汹汹,她一个女孩子不好判断以为他们要抢劫,她开车撞人是正当自卫,她没有做错。难道要让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任由别人打吗? 是的,假如可以提告她,她完全能这么自辩,连律师都不用请。 但是郑有风就是觉得不对。以前他觉得陆苳笙有问题,那是以为她故意接近自己,打着追求他的旗号来攻击吴晗。现在郑有风才发现并不是那样。 她好像是一个装着冰水的容器,平常要很小心翼翼才能维持表面的平静,然而只要稍有风吹草动,那个装着冰水的容器就能出现裂痕,让里面冷得刺骨的水直接倾泻而出,淹得她尸骨无存。 郑有风收起心里那点儿微微的、不合时宜的小心思,轻咳了一声,正要说话,旁边的陆苳笙却大喝一声,“小心!”然后一把拉下他的头。 “操!”郑有风抬头一看,陆苳笙之前还当成坦克使的车子,正面的车窗上开了个大洞,他转头看向陆苳笙,她一只手捂着另一手的手腕,上面早已经是鲜血淋漓。 那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追了上来,刚才那三辆已经报废的普通轿车全然不见了,现在换成了十几辆摩托车,把他们这辆车团团围住。他们两个现在,就像是被蚂蚁围住的大象,被啃噬掉只是时间问题。 郑有风看了她手腕一眼,刚才那群人一根钢棍直接cha进来了,陆苳笙帮他挡了一下,他已经浑然忘记刚才的那点儿不舒服了,问她,“你还能坚持吗?这里不好换位置,我马上请求支援,你先支撑一会儿。” 陆苳笙点了点头,一言不发地抬起手放在了方向盘上,也不知道她伤的哪里,满手都是鲜血,却越发显得她那张脸有一种格外冷静的诡异。 郑有风看了一眼就别开了头,连忙打电话给特警总队,“喂?刘队?是我郑有风。我在抚琴南路这边遇到斗殴......二三十个,每个人手上都有管制刀具......是,赶快过来。”他话音刚落,就偏头避开那人砸上来的钢管,那东西直接脱手,直直地飞进了陆苳笙那昂贵的真皮座椅上面。 郑有风冷笑一声,他好歹也是个刑警,没道理被人追着打。他一把将那根钢管从靠背上拔下来,看准苗头,直接从那个已经没有什么用处的车窗上飞了出去。 正中红心! 他们在的这地方正是闹市区,闹出这么大动静早就惊动了分局这边的警察了,开始有两个民警过来鸣笛,看到没反应马上请求了支援。 郑有风那根钢管刚飞出去,四周就响起了越来越近的警笛声。那群人看见警察来了,马上就要撤走,然而特警和分局的警察早已经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到了这会儿,郑有风才有空过来看陆苳笙的手,她手上一个大洞,几可见骨,放在那只又白又嫩的手上,格外的不合适。 “你拉人就拉人,挡什么挡?”郑有风气不过,伸手往她爪子上拍了一下。陆苳笙倒吸了一口凉气,冲他翻了个白眼儿,“不识好人心。”话音未落,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郑有风愣愣地握着她的手,半天没有反应过来陆苳笙这是因为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他皮糙肉厚,挨枪子也能依然挺立。他自己觉得这种小伤不算什么,然而到了陆苳笙身上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陆苳笙醒来的时候头还晕乎乎的。不等她整个人清明过来,旁边就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医生让你醒来之后喝点儿糖盐水,你失血太多了。”郑有风捧着一个杯子放到她面前,见她要来拿,他习惯性地“啧”了一声,拿开杯子放到了她唇边。 见郑有风要喂她,陆苳笙苍白的脸上带了几分浅浅的笑意,“你这是在感谢我?” “不,我是在可怜你,”郑有风给她拿着杯子,慢慢地倾斜着,“你说你吧,有钱有什么用?你住院到现在我看都没人来过问过你,你说你有钱有什么用?” 他推得不疾不徐,既不会让陆苳笙觉得没有水喝了,也不会太急让她呛到。她将杯子里的水一口气喝完,才抬起头看向郑有风,“有钱的话,我可能可以包/养你,但要是没钱,就只能想想了。” 郑有风垂眸瞥了她一眼,难得的居然既没有讽刺也没有回绝,而是顿了顿冲她没好气地说道,“你自己身体差成这个样子,一流血就晕倒,你还挡什么挡?” 这个问题之前在车上陆苳笙没能回答他,现在到了医院里,他又再问了一遍。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期待和欢欣。 可能是失血过多陆苳笙大脑运转有些迟缓,并没有发现郑警官话里潜藏的意思。她有些疲倦地偏了偏头,将自己靠在枕头上,闭眼说道,“女人每个月都要流血,一流流七天,怕什么。” 她倒是心大,但是这个流血和那个流血能一样吗? 郑有风一时半会儿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他还是有常识的,知道陆苳笙手上的伤要不了命,不会像言情小说或者偶像电视剧里一样抱着她猛摇大喊。但是心里,总觉得有点儿怪怪的。 其实郑有风自己也知道,陆苳笙会帮他挡那么一下,其实很有可能只是人在下意识中的反应,并不代表着什么。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现在心态变了,所以无论是看陆苳笙什么,都带了那么几分粉红色。 粉红色的陆苳笙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她流了那么多血,一时半会儿也补不起来,奈何旁边的郑有风却不肯这样放过她,说话就算了,还非要坐到她床上,就跟她面对面地讲话,“你怎么不问问来围堵你的那群人怎么样了?” “还用问吗?”陆苳笙懒懒地掀了掀眼皮,“别说吴晗本来就只是打算让我吃点儿教训,别再成天上蹿下跳,没真的想要从我身上扣块肉下来,就是真的想,也问不出什么的。” “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最后只是手受了点儿伤,无非就是想吓吓我,告诉我他想要弄我有的是办法。既然知道你在我车上,就更不可能做大动作了。”她冲郑有风弯了弯唇,“他这也是在警告你,他要动你,照样能动。你也安分点儿。” 郑有风心中一滞,还没有回答,陆苳笙却又不咸不淡地开了口,“至于那群人么,想道理也不会问出个什么来。” 第二十九章 (已换) 第二十九章 陆苳笙眼角含着几分淡淡的讥诮,似笑非笑地看向郑有风,“家里大哥想要吓唬吓唬小妹妹,找的当然是街上来路不明的人了。既然是来路不明,又怎么会透露出那么多信息?哦,你们说这样也叫‘吓唬’吗?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不一样,我们就喜欢玩儿大的,那样才刺激,况且吴晗有分寸,我要不是突然帮你挡那一下,就一点儿事情都没有。都是皮外伤,跟大人教训小孩子是一样的,难道现在警察还要管家里大人如何教育孩子吗?” 她言笑晏晏地讲完,不知道是不是她那副状态,这番话说完,让郑有风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战。 他虽然早就知道陆苳笙跟吴晗不对付,但是真要让他真真实实地面对着这些,从小长在红旗底下,自认还算根正苗红就是后来长歪的郑有风还是需要做点儿心理建设的。 陆苳笙可能是真的流血太多,说了两句话就累了,靠在枕头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郑有风本来要说话的,可是看到她睡着了,又把那良久插科打诨咽了下去,转身出去了。 听到关门声,陆苳笙在枕头上微微睁开了眼睛。她一双瞳仁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上去大得有些渗人,一般来说,瞳仁过大的人,总会给人一种不灵动的感觉。然而陆苳笙身上,,却实实在在的都是死气,只有她发功勾引人的时候稍微好点儿。 郑有风为什么会突然冲到她车上,如果不是他猜到了自己的来意,那就只能说明郑有风对她上了心。想来天底下也没有那么爱管闲事的人,为了一点儿捕风捉影的东西就跟着她。她这个苦主都还没有正式开口说话呢,警察叔叔再热爱事业也不可能自己找事情做。 那就只有后面一种可能了。 陆苳笙撩遍天下,对感情的事情硬是在后天修炼出了比别人多几分的玲珑。郑有风一抬眼,一动眉,她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说什么,况且人家也没有丝毫的掩饰,要明白再容易不过了。 但是,郑有风把橄榄枝抛了出来,她却不肯伸手接。 实在是,接不起。 陆苳笙在枕头上闭上了眼睛,像是要让自己陷入沉睡当中。但是长期被安眠药养刁了胃口的中枢神经哪有那么容易被自我麻醉,她躺在床上,非但没有睡着,反而越发清醒。 可是清醒着也是无事,现在她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空想一阵也毫无用处,索性开始梳理这段时间的发生的事情。 从她被谢海砸到,送进医院,她一睁开眼就看到了郑有风。那是她之前在那个“梦”中,剩下最后的意识时听到的最后一个名字,不知道这叫不叫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既然老天把郑有风送到了她面前,这让刚刚被噩梦惊醒的她高兴不已,好像瞌睡就有人送了枕头过来,她正在想如何去找到那个梦中她最后听到的那个名字,没想到就让她遇到了。而且看上去还不是草包。 接着,她转变了自己的方向,一边小心翼翼摸索着,借着单纯的苏越跟郑有风那边搭上线,一边慢慢地、更加隐晦地发展着自己的事情。总不要再像噩梦中一样,最后落得那样一个凄惨的结局。 她之所以会无所顾忌地在郑有风面前做出一副喜欢他对他感兴趣的样子,那是因为她知道郑有风不会把这些当真。他也算是曾经万花丛中过的人了,如何会把这些把戏看做真情?她之前还在庆幸,幸好让她遇到的是郑有风,万一让她先遇到薛周,那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只有男女感情,才是接近人的方法当中,看起来最自然的一个。 薛周容易认真,郑有风才是游戏人间。 她才开始的时候的确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有想到,郑有风外表不正经,内里却格外认真。早知道......早知道她就不要三番五次地去撩他了。 陆苳笙忍不住有些马后炮地想。她忘了一件事情,这世间的人心,原本就是最难揣测的东西。郑有风知道她别有用心,但也并不妨碍他对自己上心。 一不小心惹上了一堆烂摊子,还欠上了情债,陆苳笙原本就没什么睡意的脑袋更加清醒了。她这个人,纵横情场这么多年,基本的职业道德还是有的。欠什么都不能欠情债,哪怕是郑有风才开始对她动心,她也觉得不舒服。 只是,如今现在被她整出这么个烂摊子,她又要如何收场呢? 陆苳笙躺在床上,无声地叹了口气。她现在,不管是怎么收场,都会免不了被人说过河拆桥的命运。不过转过头来又一想,她这样的确也是过河拆桥。 陆苳笙想了想,最终还是掀起被子坐了起来。她穿上拖鞋,拉开了门,正要出去找郑有风的,谁知道人就在门外不远的地方。他面前是薛周,正在跟他说什么,郑有风脸上是少有的高深莫测。陆苳笙原本以为他们两个是在说工作上的事情,正要轻手轻脚地关上门,当自己从来没有来过,没想到却不期然地听到薛周说起了自己。 “陆苳笙的事情,我能查到的就是这些。”薛周的声音从门外飘进来,应该是他们能说的都说完了,后面也听不到什么了。 陆苳笙轻轻关上门,又重新回到了床上。 门外,薛周正囧囧有神地看着郑有风。 昨天晚上一群人聚餐完了之后郑有风丢下那么多同事,跟到了陆苳笙身边。他和郑有风认识十几年,彼此都熟悉,当然知道他这个行为意味着什么。看到他又找到了目标,薛周固然觉得可气又羡慕,然而该说的话他还是忍不住想要提醒郑有风。只是因为他们两个现在关系又特殊,薛周有些话和李薇龙那天跟他说的那些话他不好直说。然而两个人兄弟这么多年,关于陆苳笙的事情,他又不得不说。 原本就不擅长说这些的薛周,顶着一脸囧然和背后说人小话的嫌疑磕磕碰碰地把他查到的东西告诉了郑有风。见他一直没说话,原本就忐忑的心里更加没底了。 察觉到身后传来轻微的关门声,郑有风才像是猛地醒来了一样,冲薛周毫无芥蒂地笑了一下,“我知道。” 他语气轻松,浑然没把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 薛周看他如此,先是心里一松,随即又为郑有风这幅不当回事的样子开始头疼。他“哎”了一声,满脸愁苦。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郑有风有当昏君的潜质呢?明明知道陆苳笙是别有目的,他还能满不在乎。这不是为色所迷就是自我迷恋,觉得自己能掌控一切。虽然郑有风有习惯性自恋的毛病,但是大事上面从来没有掉过链子,所以,只能是他见了陆苳笙就把持不住了? 薛周回忆了一下陆苳笙那张充满xing冷淡的小脸蛋儿,美则美矣,但是对于爱豆是志玲姐姐这样的纯种直男宅男过完年就三十岁的老处男来讲,并不是很能欣赏。起码不能让他顾小不顾大。 郑有风看了一眼他那张充满矛盾的脸就知道薛周在想什么。他拍了拍薛周的肩膀,用过来人的语气跟他说道,“周周啊,我早就让你别成天迷恋电脑,要多实践。看吧,你现在的审美就很明显地跟不上时代。” 敢情谈恋爱还有在实践中提升审美的功能了是吧? 郑有风把手放下来,正色道,“你说的我都知道。”他看了一眼薛周,“之前我就查过了。不过,还是很谢谢你。” 也只有真的把他当好朋友好兄弟的人才会这样为他着想吧? 薛周很少听见他这么郑重其事地说人话,当即感觉十分不适应。他“哎”了一声,之后就半天没有下文了。 郑有风看他那副结结巴巴见了鬼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完了又说回正题,“而且我不仅查到了你说的那些,我还查到了,当时她父亲失踪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就是你的父亲。” 郑有风的目光幽深了几分,薛周被他这样一看,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埋下头,“我是没有告诉你,一方面是觉得,开个头我能查到的你也能查到,一方面是因为......因为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说对你有意思的那个女孩子,是为了查清她的家仇才来接近你的?其实她多半想接近的人是我?还是说,她生父的失踪,多半就跟我爸当初的死有关? 无论是哪种说法,听上去都是一样的欠扁。 况且,这多少也涉及到他的家事,纵然对面那个人是他十几年的好朋友,他也开不了口。 郑有风倒是十分明白,宽慰道,“我知道。也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说,这些东西我都知道。” 陆苳笙接近他的用心也好,陆苳笙的身世也好,他都知道。 既然都知道,还要一门心思冲上去,郑有风心里打的什么主意薛周也明白了。到底是他的私事,就算两个人认识这么多年,薛周也不能过多干涉。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有分寸的。”言尽于此,多说无益。 郑有风送走了薛周,转身回到陆苳笙的病房,见人还在床上闭着眼睛,他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到她背上,“醒了!我知道你刚才就出来过。” 第三十章 (已换) 第三十章 听他这样说,陆苳笙也不惊讶,在床上慢悠悠地睁开眼睛。睁眼了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地看着郑有风。 他倒也不尴尬,反而问她,“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陆苳笙想了想,开始数,“八宝鸭,八宝饭,素炒通天藤,宋嫂鱼羹——” “行了吧。”她还没有说完,就被郑有风一巴掌打断了。他又伸手隔着被子拍了陆苳笙一下,“住个院你也不消停,倒是会点。这地方离我家近,中午我给你带饭过来,好好吃啊,别整那么多幺蛾子。” 这是因为在背后说她小话打算用吃的来贿赂她了吗? 陆苳笙不说话,就是睁圆了一双眼睛静静看着他。 郑有风被她这种眼神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加上原本他心里面就装着不能言说的事情,这下更是觉得有鬼了。 他装模作样此地无银地咳嗽了一声,拉过凳子过来坐下,“刚才薛周来,是告诉我一些他以为我不知道的事情。” 他想了想,说道,“你那个所谓的‘姑姑’,当初那么反对你成为陆氏的继承人,其中一个理由,是因为你不姓‘陆’,对吧?” 不等陆苳笙开口,他又自顾自地说道,“你从来没有主动跟人说过,我曾经调过你父母出事时候的卷宗来看,老夫少妻,你跟陆泽又差了十几岁,原本以为你跟他是同父异母,没想到后来仔细一查,从血缘关系上来讲,你跟陆家,的确没什么关系。” 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继女,继承数十亿的家产,放到任何人身上都觉得难以接受,何况还是上一代的陆家大小姐。 “别那种眼神看着我,允许你别有用心地接近我,难道不允许我去查你的底细吗?”郑有风凉凉地给她怼了回去,陆苳笙立刻收回了自己那副见鬼了又不知道说什么的目光,脸上现出几分自嘲来。 郑有风可不管她是打算怎么嘲,继续说道,“我当时觉得有点儿奇怪,就算是我俩不熟你没必要立刻把家底兜出来吧,但是也没道理你们那种最出小道消息的豪门里这种事情一点儿都没有流出来。你这么费心费力地掩藏你真实的身世是干什么呢?这种事情又是稍微一查就能清楚的,你更加没有道理要故意瞒我。后来我想了想,应该是你下意识地回避了。” 心机再深沉的人,也会在下意识地时候做出一些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陆苳笙从她这个人出现在郑有风面前的时候起,就好像浑身弥漫着终年不散的大雾一样,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现在,他好不容易拨了那么一点点儿云雾,见到了陆苳笙身上的一点儿衣角,还没有来得及欢欣鼓舞,没想到接下来就让他陷入更大的谜团当中。 “自己的生父,为什么要下意识回避呢?”郑有风问完,陆苳笙轻笑了一声,居然一本正经地回答他这个问题,“也许是因为我嫌贫爱富。” “瞎扯。”郑有风想也没想地就否定了。如果她真的是那种嫌贫爱富的大小姐,那天坐在谢海父亲身边、露出隐忍表情的人又是谁?郑有风没有直接证据,唯一能证明陆苳笙人品的就是他的感觉,但是很显然他的感觉不能当成呈堂证供,只能是他自己说服自己的理由。都说女人的第六感很强,但其实男人也不差,只不过女人惯常喜欢自欺欺人,男人则是一旦感觉出来就能很快地抽身而退。感觉和理性之间,女人往往是感觉指挥理性,男人却是理性指挥感觉。 陆苳笙是不可能明白郑警官内心这一会儿时间里经过的百转千回。不甚在意地笑了笑,偏开头看向外面充满一片白气的天空,“你想多了警官,我只是单纯对他没什么印象。”她转过头来看向郑有风,“他离开的时候我才四五岁的年纪,怎么会记得?” 她硬要说不记得,郑有风也不可能反驳她,只是点了点头,却没有顺着她的话继续说下去,而是说道,“但是你生父的失踪,就很奇怪了。他是先失踪,然后过了几年,你妈妈才去申报的死亡。一个大活人,就算当时是九几年吧,摄像头不像现在这样装得到处都是,但也不可能说失踪就失踪。而且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他失踪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居然会是薛周的父亲。过了几天,薛周的父亲就因公殉职了。” 陆苳笙眼中微露讶异,郑有风解释道,“这件事情,既不在卷宗上,也不在档案上,如果不是碰巧和亲身经历过,谁也不会把两个毫无关系的人联系在一起。我是因为顺着你父亲这条线往下查的时候查到了薛周的爸爸,而薛周,则是因为自己经历过,所以才有印象。尤其是,他父亲过几天之后,还去世了。” 郑有风看她的反应就知道她什么都知道,轻叹了一声,说道,“薛周父亲的死,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是一场意外。既不是出任务也不是追凶嫌,他就是过马路的时候救了一个来不及穿过去的小朋友,自己却被车撞死了。躲过了身后的大卡车,没有躲过前面的小轿车。只是没有想到,卡车倒停了下来,开轿车的却是个新手,才拿了证,忍不住出来到处显摆,才几天就出了事情。” “因为死的是体制内的人,又是大家的大哥,那几天轿车司机翻来覆去地被审问,要不是因为这是在东开市,法治文明程度比较高,换成哪个县城公安局,搞不好就要被逼供一桩谋杀了。然而即使是如此,轿车司机身上也找不到一点儿疑点。” “当时市局的警察们就差掘地三尺了,想要挖出一点儿线索来,然而还是没有。两人既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面,轿车司机更是个什么都不知道、脑子只有豆大的姑娘,颠来倒去就只有那么几句话,无论是从客观条件上还是从主观因素上面,都不具备凶手的潜质,只能说薛周父亲的死是一桩意外。凶手后来赔了钱,又因为薛叔叔一直业务能力突出,这次又是在上班途中救了一个小孩儿,单位给他申请了‘烈士’称号。薛周的母亲一直没能调到市里来,薛叔叔去世之后就更不可能了。加上薛周原本就是跟着母亲在生活的,周末的时候夫妻俩才见面,薛叔叔去世之后,薛周和他妈妈就很少来东开市了,一直在邻市的县城中生活,直到大学毕业之后,薛周被分配到了这里。” 他三言两语地把薛周父亲的事情讲完,然后又回到了陆苳笙生父的身上,“原本以为是一场意外,但是如果把他父亲的死跟你父亲的失踪联系起来,就很难让人不多想。但关键是,薛周父亲的死亡是场意外,加上这个原因又很像是别人脑洞大开。更何况我后来也查了一下,你父亲失踪的原因,你母亲对人说是,他跟着外面的情人......跑了?听上去,好像很正常。”但又跟陆苳笙现在的行为是矛盾的。 如果她真的是为了她的生父而来。 但是这样一来,又有一件事情让郑有风不得不拿出来讲了。 他轻咳一声,有些不不自然地别过头,说道,“如果你是想要查清楚当年你生父失踪的真相,那你在市局的目的应该是薛周。”一句“我算什么”就要突然冲破他的舌尖迸发出来了,但还是被郑有风硬生生地止住了。 因为刹车太急,他被自己呛了一下,前面那些一半是铺垫一半的确是他在跟陆苳笙说正事,到了现在,脑子一直没停过的郑有风终于要转入他所谓的正题了,“但是你既然已经招惹了我,再半途而废,是不是有过河拆桥的嫌疑?”说完郑有风也笑了,“天底下没你这么不厚道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陆苳笙几乎要怀疑郑有风是不是有双透视眼,能看穿她自认为千折百回的内心。见她微微睁圆了眼睛,郑有风这下再不怜香惜玉,一巴掌拍在她身上,“你还真这么想啊!” 语气之哀怨,可能郑有风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承认。 托他那一巴掌的福,陆苳笙自己也被呛了一下。她轻咳了两声,借着这个机会顺利地把话题从她招惹了郑有风这件事情上面转开,“你说了那么多,还不都是猜测。我生父失踪的时候我还小呢,什么都不懂。我妈妈跟我说他跟别的女人跑了,一个抛弃家庭抛弃子女的男人,为什么还要去找他失踪的原因?但如果他的失踪另有隐情,我妈又为什么不报警呢?所以啊,郑警官,你别脑补太多。” “是吗?”郑有风淡淡地看着她,“那如果真的是像她说的这样,为什么她后来会给你生父妈妈养老送终?不是应该看着她老死才对吗?” “你不了解女人,不知道爱到骨子里,对这个男人通常都是又爱又恨的。她恨我生父不假,但爱他也是真,见不得他母亲老来无所依傍,时不时地抽空去看看,既是怜悯又是内心还有卑微的渴望,渴望那个男人有一天能被她感动,看到她的好,回心转意。人的感情那么复杂,怎么能用简单的‘爱恨’两字就能概括呢?” “那行。”郑有风见她不想多说,也不跟她在这件事情上面废话,“那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父亲的那个情人,这么多年来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吗?” 陆苳笙脸上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我当时才四五岁,我妈怎么会跟我讲这些?你如果非要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你可以今天晚上拜托我妈给你托个梦,让她告诉你。” 她这是打算打死不承认了。 也对,她完全可以不承认。 不等郑有风做出反应,陆苳笙又慢悠悠地说道,“假如郑警官真的是打算不让我这个‘招惹’半途夭折,你又非要说我是为了我生父接近你的,我能不能说,其实你才是别有用心的那个人呢?” 第三十一章 (已换) 第三十一章 有那么一瞬间,陆苳笙从郑有风脸上明显地看到了怒气。她以为郑有风会拂袖而去,大怒着骂她不识好歹,然而并没有。 那丝怒气只是在他脸上一闪而过,然后他就笑了,带着几分浅浅的无奈,看着她,“现在我要洗请我自己的嫌疑,是不是应该生气,跳起来把你骂一顿?”不等陆苳笙回答,他就自己答道,“想得美。”他伸出手来,将陆苳笙脸上的发丝给她拨开,“你想要过河拆桥,还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想都别想。” 他的语气当中有几分嗔怪,和他自己的都没有发现的宠溺,郑有风继续说道,“反正我今天把话放在这里了,你要是突然离开,那你就是过河拆桥,不厚道。陆大小姐纵横情场这么些年,想来也不会在我身上砸了你的金字招牌。至于你说的什么你生父你继父的事情,跟我喜欢你这件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换而言之就是,我不管我不听我不理,我就是喜欢你。 陆苳笙不按套路来,他又何必要跟着路子一起?反正他只知道他现在喜欢陆苳笙,不管她身后背的是座金山银山,还是无底深渊,都跟他的喜欢没有一点儿关系。 嗯,他真是个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郑有风觉得自己好多年没有这样过了。 不等陆苳笙说话,郑有风站起身来对她说道,“好了,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去了。中午给你带饭过来,不许嫌这嫌那,小心我不理你。” 郑有风自己也意识到他现在并没有资格在陆苳笙面前瞎矫情,然而嘴上却不肯认输退让。他伸手摸了一下陆苳笙的头顶,转身出了病房。 被郑有风摸过的地方好像起了一片火星,带着燎原之势,在陆苳笙头顶上燃烧起来,瞬间烧成一团熊熊大火,几乎可以把她自己给燃起来。她一猛子扎进枕头里面,感觉自己这是越活越回去了,郑有风那么小的一个举动,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在这里燃烧个什么劲儿? 过了半晌,陆苳笙才轻轻地拉下了蒙在脸上的被子,悠悠地呼出一口气。 她想,大概这是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习惯了寒冷,突然有人带一身温暖如春的气息到了她面前,她不习惯而已。 陆苳笙被人袭击的事情很快就被公司知道了。景助理周六早上还要来看望这位大佛,心情实在是不怎么美好。不过想到陆苳笙给她开的工资和马上年终的福利,就算再不开心,她也捏着鼻子过来了。 陆苳笙看到她,先是露出一个无懈可击的抱歉笑容,随即说道,“真是麻烦你了。” 陆苳笙在他们面前从来不摆大小姐架子,一直都是很可亲的,况且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又是自己的领导,纵然再不高兴,看到陆苳笙的那张笑脸也心底的怨气也烟消云散了不少。 她笑着说道,“说的哪里话,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所在。”她是贴身助理,很多事情都要替老板想到,“吴总他们刚才打了电话过来,说下午过来看你。” “不用了。”陆苳笙眼睛都没眨一下,“他们平常工作太忙,我这点儿小事情就别让他们来医院了。” 景助理:“姚总也打了电话,问了你的情况。”说完她觉得有些奇怪,姚嘉严和陆苳笙是从小长到大的青梅竹马,他们两个交往密切,什么时候姚嘉严来看陆苳笙要先问她了?不是应该自己给陆苳笙打电话吗? 陆苳笙一看她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想到那天晚上谢婷欣的反应,她怎么还能不明白。只是这些事情也不能跟景助理讲,陆苳笙只是点了点头,“我等下给他打电话,让他不用过来了。”她手上是皮外伤,只是伤口看起来狰狞,凶器上面有锈,医生怕感染上破伤风,加上早上送来的时候失血过多,医生才让她住院观察的,其实现在要走,也没什么。 景助理点了点头,不知道这两位之间又出了什么问题,她拿出手机看了一下,发现时间不早了,便问她,“陆总中午想吃什么?补血的东西好不好?医生有没有讲要忌口什么的?” 陆苳笙听她这么问,自然就想到了郑有风临走前给她说过的话,她还没有来得及去思考景助理的问题,就已经自然而然地否定了,“不用了,中午我跟人有约。” 景助理不知道受伤住院了这位大小姐还能有什么约,只是他们这些资产阶级,玩儿的东西从来不是她这样的小白领能明白的。为了避免自己跟在她身边被同化了,景助理没有深究。 她看也看了,该做的事情也做了,该传达的也传达了,实在没有再留在这里的必要。陆苳笙察言观色,也没有强留她在这里,放她回去了。 直到景助理离开了,病房中空了下来,陆苳笙才慢悠悠地沉下心来。她发现自己好久都没有这样过了,静下心来,想一想事情。 自从她在病床上醒来,她整个人的生活就过得一片喧嚣,好像后面有一只手一样一直推着她不停地往前走,让她想停也停不下来。其实她自己也清楚,不是后面有人推着她走,而是她自己不肯停下来。 停下来......停下来就有人超过她,超过她就是死......她好不容易才活下来,比谁都想活,怎么肯这么轻易地去死呢? 况且,以她的脾气,就算是要死,那也要把那群人拖着一起下地狱吧。 不过下地狱之前是不是应该先吃午饭?她早上就喝了瓶牛奶,什么都没吃,这会儿眼看着已经快过饭点了,那个答应了要给她送饭的人怎么还不来? 想完陆苳笙自己都忍不住开始笑。 她早上都那样说了,郑有风还要来那不是上赶着打脸吗?他怎么看怎么都不像这样的人啊。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用了吧?总不能要求人家一边听着她的冷言冷语,一边还不许反抗吧?她算个什么呢?什么都不算,凭什么要求别人这样那样? 不知道是不是生病了,人就格外有些矫情,陆苳笙觉得这种东西跟她并不匹配,赶紧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快到一点了,病中的人嘴里味道很淡,陆苳笙打算叫个湘菜或者川菜让味蕾嗨一下。 万菲菲他们现在一定在外面嗨着,她虽然身不能至,但好歹还能用吃饭来表达一下对外面世界的向往。 她拿起手机来,翻到酒店的电话,却又突然犹豫了。 这会儿是周末,又是中午,郑有风的家离这儿还有段距离吧。万一......万一他是路上堵车了呢?她都已经被郑有风说成是过河拆桥的没良心了,要是再自己吃了,等下人家又送了过来,那不是更对不起人家一番心意吗? 不管好吃不好吃,有心最难得了。 可是......她看了一下时间,真的已经好晚了啊...... 陆苳笙看着手上的那个外卖电话,难得地有了纠结。但是自始至终,她都不曾想过,要打郑有风的电话问一声。 她曾经骚扰过郑有风那么多次,给他打电话撩他,撩得毫无心理障碍,然而到了眼下真正需要给他打个电话问一声的时候,她反而好像忘记了这件事情一样。 有些人,外表如同烈火烹油一片花团锦簇,但是内心却好像荒芜了千百万年的大寒荒地一样,除了漫天大雪,还是漫天大雪。 稍微有人愿意给点儿阳光,她不是赶紧着上去灿烂一把,而是好像害怕被那点儿阳光灼伤一样,怯怯地不敢走近。 是因为不相信。不相信世界上还能有人对她这样好。也是觉得难以承受,难以承受这样的好。 陆苳笙抿了抿唇,按下了那个电话,那边还没有响铃,她病房的门就被人推开了。郑有风提着两个饭盒走了进来。 陆苳笙赶紧挂了电话,装作没有这回事一样,冲郑有风露出了一个分外乖巧的笑容。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那个笑,自动理解成了陆董在求投喂,伸手在她脑袋上一摸,“乖,马上给你吃。”然后大马金刀往她面前一坐,就不肯挪窝了,就那样坐着给她把桌子搭好,然后才把饭盒放到她面前,“今天中午家里有客人,耽搁了一下。”他伸手摸了一下饭盒,见还是热腾腾的,笑着说道,“还好,我卡着车速来的,最快的时间了。也幸好我妈喜欢买这玩意儿,我们家饭盒多。” 陆苳笙默默地瞥了一眼上面那个明显新得连光都还没有散去的标签,把说出来很有可能会挨揍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像是一阵风,走进来的时候还沾染了阳光的气息。 郑有风把两个饭盒都打开,将其中一个送到陆苳笙的手里,自己端起另外一个,想了想,可能是扇惯了,又往她头上扇了一下,“为了给你送饭,我还没吃呢。” 小傲娇中带着几分求表扬的意味,却又硬生生被闷骚的郑警官给掩盖下去了。 陆苳笙看他就差把尾巴翘起来了,低下了头。 可是唇角那丝笑意却无论如何都平复不了。 第三十二章 (已换) 第三十二章 郑有风家里阿姨手艺不错,虽然都是家常菜,但是味道还算好。她因为受了伤,吃得比较清淡,也正好合了她眼下的胃口。 当然不可能是八宝鸭宋嫂鱼羹这样的大菜了,不过大概是为了满足她的口味,还是做了个鱼片汤,下面放的石膏豆腐,咬一口满满的汤汁,非常可口。 陆苳笙吃了没多少就吃不下了,她的胃口一直不太好,郑有风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要节约也不是这个节约方法。”身上细骨伶仃的,带着几分跟年纪不符合的稚弱,加上平常她保养得好,跟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 哦,二十几岁,她本来就是小姑娘。 陆苳笙笑了笑没说话。他们两个吃完饭,郑有风把饭盒拿去洗了。难为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从来都是三催四请,现在到了陆苳笙面前,居然还能洗个碗。 他一边洗碗一边就在想,陆苳笙这丫头,还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啊。 等到他走了,陆苳笙自己起来换好衣服,去办了出院手续。她本来就没什么问题,全是因为失血过多被送来的,现在液也输了,药也开了,她实在没道理再住在这里。 郑有风洗好碗回来,病房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看到那张平整的病床,他的心突然没有由来地往下掉。 吃完就走人,招呼都不打,这是什么毛病? 除了对她做事情不厚道有些愤怒之外,郑有风还感觉到了一阵哀怨。 他刚才啊,就差掏心掏肺摆出来跟陆苳笙讲话了。可是之前还好好的,两个人一起吃了饭,没想到就是洗个碗的功夫,回来她人就不见了。陆苳笙这个人,是疑心太重还是只是不肯信他?虽然前者看起来比后者稍微能让他容易接受一点儿,但是相较而言,他宁愿陆苳笙是对他太防备。 看吧,不知不觉间,他以为不过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动心了,但是转眼间就已经发酵成了这样大。 郑有风站在病房门口,一时半会儿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可能是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他不习惯;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被人这样拒绝心里难堪,过不去那个坎儿。总之他那颗玻璃心一时间百转千回,早已经弯成了一个玻璃管子,全身上下的理智都在嘲笑他:叫你相信她!叫你有希望!你明知道她是个满嘴谎话的人!活该! 可是,纵然再多理智,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仅剩下的那点儿情感还在可怜地挣扎着。他想告诉那些不停上窜的小崽子,不是,陆苳笙不是这样的人!她虽然游戏人间,到处留情,但她分得清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她既然之前没有拒绝,那就肯定不会不辞而别。 然而,他的理智笑得更加猖狂:那人呢?你说她千好万好,不会不辞而别,那人呢?你能说说她人去哪儿了吗? 郑有风那点儿可怜的感情瞬间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萎靡了下来。 是啊,她人呢? “你在这里干什么?”身后传来陆苳笙的声音,郑有风猛地一震,几乎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连忙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睛,转过头埋怨她,“你去哪儿了?” 陆苳笙不知道郑有风为什么突然间就恼了,但是你说他在生气吧,好像也不是。反正就是又羞又恼又在生气,感情太多,一时半会儿让陆苳笙有点儿分析不过来。 她看到郑有风手上提的那两个饭盒,知道今天中午吃人家嘴短,郑有风生气多半是因为大少爷在家从来没有洗过碗,这会儿不开心呢,于是决定大方地不跟他计较,脸上越发和颜悦色起来,“我出院,办手续去了。在底下等了你好久你都没来,我怕你找不到,上来看看。” 胡说!找不到人有什么好害怕的!动不动就蹬鼻子上脸,给自己脸上贴金,她脸皮能再厚一点儿吗?小姑娘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要学人家脸皮厚! 脸皮厚如城墙的郑有风羞恼地瞪了她一眼,把自己那点儿不安的情绪死死地压住,轻哼了一声,一把拉起她的手,往外面走去,“手续都办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陆苳笙隐约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心里觉得有些好笑,这人看起来快三十了,没想到这么幼稚。她心头泛起微微的感慨,好像小浪花一样,让原本平静无波的心情多了点儿涟漪。然而这浪花非常小,转眼间便又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陆苳笙乖乖由郑有风牵着,跟着他一起到了停车的地方。她那车子烂得早已经不能上路了,现在只能蹭郑有风的车。 他的车可比他人糙多了,陆苳笙嫌弃地看了一眼,没有立刻上去,仿佛是在思考这辆车和她现在这幅形象匹不匹配。郑有风都上车了,一回头看到她还没动,他对此人的尿性摸得差不多了,见她皱着那双好看的眉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十分糟心地叹了口气。就冲她这嫌三嫌四的样子,他真想把早上跟她说的话吃回来。 然而话已经说出了,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了,郑有风只能自认倒霉,碰上这么个绣花枕头。伸出手来,“车不好,但车夫好。好车多得是,但是像我这样英俊貌美的青年可就仅此一个。不亏你。” 他损人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夸一顿,陆苳笙顿时有点儿哭笑不得。最终还是伸出手,任他把自己拉了上去。 车子开了出去,车厢当中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陆苳笙把头靠在车窗上,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向被跳蚤附身的郑有风这会儿难得安静,他居然也没有觉得眼下这种场面尴尬,反而有点儿享受这种宁静的时刻。 他本来就是个喧闹的性子,身边安静的时候恐怕也只有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待着那会儿。而陆苳笙,她就好像是把整座城市的喧闹穿在了身上一样,到哪儿都是一副灯红酒绿的纸醉金迷。眼角眉梢都浮现着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浮华和靡丽。这样的人,自然也是没有多少安静的时候的。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觉得难得。 车子开出去老远,郑有风才像是反应过来了一样,问她,“你今天晚上打算吃什么?” 正沉浸在自己思绪当中的陆苳笙抬起眉头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有了个比较。 郑有风......应该是她接触过的这么多有意向跟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的年轻男士当中,最接地气的一个了。 中午才吃完,又要想晚上吃什么。他当自己是猪吗? 陆苳笙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吃饭时的样子,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依旧是斯斯文文,赏心悦目,随便一截就能拿去当桌面的模样,不至于会让郑有风认为,她是饿太厉害了啊。 她没说话,郑有风却想到别处去了,轻咳了一声,不太自然地说道,“要不然晚上去我家吧。”说完他找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光明正大的理由,“你手上不是受伤了吗?” 陆苳笙听了他这样等同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理由,眼角浮现出几丝笑意,目光在他身上转了转,一副要把他看穿的样子,弄得郑有风就差捂胸大叫。 直到他不自在够了,陆苳笙估摸着他的那个临界点,才把饿狼一样的模样收回来,漫不经心地说道,“郑警官,吃了你一顿饭就要把人往家里领,你这手也太快了吧?” 郑有风就知道她满嘴跑火车,没一句正常的。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努力用一副满不在乎、漫不经心的样子把他的那点儿心思给掩藏下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面前坐着的是个千年老妖精,知道她道行高深,郑有风哪怕是跟她说句闲话,都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让她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原本他就压不住这人,真要让她瞧出点儿什么来,那往后岂不是都要拜服在她脚下吗? 他眼睛盯着面前的路,看也不看陆苳笙一眼,好像那边的女妖精对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吸引力,一语双关地跟陆苳笙开了个黄腔,“手不快。毕竟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少。” 这地方都还能拿出来炫耀一番,这人也真是幼稚得没边儿了。陆苳笙轻笑了一声,正要回答,手边电话却响了起来。 她打开一看,是刘洋给她发的一条微信,问她是不是住院了,严不严重。她看了只是一笑,有些人,哪怕是追女孩儿也舍不得下本钱,这种无关紧要的话,也亏他问得出口。有的时候,寒暄不到位,反而让人厌烦。真要关心一个人,就算知道消息的时间晚,也早已经连忙赶来医院了,何必要在微信上面,发个不痛不痒的信息?纵然如此,打个电话也好啊。 陆苳笙一边跟刘洋回了句“没什么大事,皮外伤”,一边掀起眼皮看了一眼郑有风,“经验多?” 她声音带着几分上扬的味道,听上去微微有些勾人。郑有风身子被她这个问句问得麻了一半,却依然强靠意志力支撑着踩下了油门儿。 陆苳笙最终也还是没有到郑有风家里去。一路上,郑有风在跟陆苳笙的斗嘴当中抽空反省了一下自己,他算是摸到了一点儿陆苳笙这个人的脉,知道不能逼她不能跟太紧,要不然会有反作用,最后干脆也就随她去了。 把陆苳笙平安送到她那个市中心小平层之后,郑有风在心里酸不溜秋地想:他对陆苳笙的这点儿心思,真是把对以前所有前任的加在一起都比不上。 陆苳笙一抬头,就看见某人脸上那副不爽的样子,心里觉得好笑。郑有风摆着一副高深莫测的正经模样站在陆苳笙家门口对她说,“既然你到了,那我就先走了,明天去输液,打电话叫我。” 陆苳笙按下了密码,“咔嚓”一声,门就打开了。她扶着门似笑非笑地看着郑有风,“进来坐坐?” 然后她就看见郑有风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陆苳笙的家里,干净得跟个样板房没什么区别。主色是棕色,恢弘大气,一看就是霸道总裁专属。丝毫没有女性色彩在里面,更别提属于陆苳笙的个人特色了。 郑有风甚至怀疑,房子从开发商手里买来开始,陆苳笙就没有动过。除了进来挂上几件衣服之外。 他有种感觉,好像这是陆苳笙故意的。就算是“家”这样私密的空间,陆苳笙也是不肯让它沾染上一丁点儿属于自己的气息的,生怕在里面留下个人的踪迹。 为什么呢?是因为她即使是在大家眼里属于温馨港湾的“家”里面都难以获得安全感吗?那什么地方,又才能给她安全感呢? 郑有风有点儿好奇。但是心里隐约又觉得失望,从开始他知道陆苳笙把他往她家里带开始的那种雀跃,变成了现在的失望。他以为那是陆苳笙朝他打开心防的一个标志,却没有想到,其实连这地方她都不曾真正地当成归属地。 郑有风不动声色地吸了口气,穿上陆苳笙递给他的酒店拖鞋,听她解释,“这地方平时没有人来,当然也就没有备用的拖鞋了。我都是拿酒店的,你将就一下。” 她弯腰递鞋的样子,真像一个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如果不知道她的真面目,很容易就被她骗了。郑有风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子呢?一边招人疼,一边又觉得浑身上下没一个地方招人喜欢。真是个矛盾的小姑娘。 陆苳笙正要站起身来,却有一只手已经先一步拉起了她。郑有风一把将她拉近了,伸手握住她的后颈,让她仰头看着自己。 陆苳笙大概是没有想到郑有风会突然来这一手,冲他笑道,“终于不正经了吗?”一副任君调戏的样子。 郑有风看她这样子就觉得丧德,干脆眼不见心不烦,眼睛一闭,劈头盖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吻了下来。 怀中的女孩子身体微微一僵,但是很快便反应过来了,仿佛刚才那一僵只是郑有风想多了的错觉。她伸出手抱住郑有风,缠绵而缱绻地回应了回去。 原本只是想宣告一下主权的郑有风没想到陆苳笙一上来就给他放大招,他当了快一年的圣人了,猛然间碰上这种程度的高手,原本就有些把持不住的身体更加难以自持,狠狠地抱住她,势必要在技术上和她来个旗鼓相当。 接吻都能接得让彼此都心满意足的恐怕也只有他们两个了,郑有风带着一种他们两人真登对的诡异的满足感,微微抬头,微红着脸,丝毫不气喘地咬了一下陆苳笙挺翘的鼻尖,问她,“卧室在哪里?” 陆苳笙的禄山之爪慢慢往下,郑有风立刻倒吸了一口凉气,正要再次狠狠亲下来,她却已经笑着避开了,用下巴点了点旁边一道门,“那边。” 郑有风一把将她抱起来,打开卧室门,远远地就把陆苳笙丢到了她那张充满了资产阶级骄奢yin逸味道的床上。 郑有风压上来的时候,还不忘伸手拿过放在床头的窗帘遥控器,将帘子拉上,把外面的阳光遮了个结结实实。 郑有风低头,又咬了一下陆苳笙的鼻尖,冲她笑道,“这下就是晚上了。” 此人深谙“闭上眼就是天黑”的道理,掩耳盗铃的功夫一等一的好。陆苳笙也没办法,反正对她来讲,就算是要白日宣yin,她也毫无心理障碍,只是警察叔叔身份限制,可能目前还无法跟她一样做出那么没有“底线”的事情来。 她轻笑了一声,声音带着几分喑哑,有些难以言说的性感。仰头学着郑有风的动作,在他的鼻尖上轻轻咬了一下,还用牙齿嗫了几下才放过他,“那你还等什么?”她的手已经伸到了郑有风的腰上,在他腰窝上不轻不重地一按,郑有风瞬间觉得自己整个人好像都魂飞天外去了,过了片刻才回过神来,立刻不甘示弱的解开了她的大衣。 屋里没有开暖气,但是也并不妨碍他们两个人身上体温的升高。郑有风正在努力找扣子的时候,他听到耳边传来了手机铃声。 好不容易才能有一步登天的机会,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然而打电话的那个人好像知道他不会那么轻易接电话一样,一个不行又是一个,非要打到郑有风接了为止。 他和陆苳笙都没有听着手机铃声边催命边那啥的爱好,郑有风只能在陆苳笙脸上亲了一下,算是安抚,然后才转身到地上捡起早就被他揉成一团的大衣,从里面拿出了他的手机兄弟。 “苏大耳朵”四个字在上面不停地跳跃着,郑有风在心里骂了一声,暗道苏越最好是有什么急事,要不然他饶不了她。 但是电话一接起来,他就想把刚才在心里的话给吃回去。 因为苏越告诉他,单位有人来闹访了。 单纯的闹访,苏越不至于大周末地打电话过来征询郑有风的意见,麻烦就麻烦在,家属带了媒体记者过来,市局如果不接这个案子,那就是不作为。现在好多人等着抓政府的错,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好,那就正好是把把柄送到人家手上。偏偏方局年龄大了,几个副局才来她也不熟,也不知道分管这方面的是哪个领导,按照正常流程,只能先给郑有风报告了。 原本以为不过是普通的闹访事件,只要打发走了就好。但是听到苏越说起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他就感觉到不是那么简单的。 简而言之就是,琴台高中的一个女教师失踪了,失踪前跟她最后待在一起的是她的学生,他们那天一起出去春游去了,春游回来学生们跟老师分开,然而老师却再也没能回家。 本来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案件了,区公安局也按照流程接手了。然而按照学生们的说法,照着时间线拉开,翻来覆去查了无数遍的监控,就是没能发现那个女教师的踪迹。 她好像从世界上突然消失了一样,来无影去无踪。 这种说法家长当然不会相信,可是任是琴台公安局那边如何摆事实讲道理,他们就是不肯相信,还非说公安局在包庇真正的凶手,虽然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凶手究竟是谁。然而即使是这样,也不妨碍当事人家属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政府。 虽然没有亲自到现场,但是郑有风大概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琴台公安局和琴台高中,两个单位毗邻而居,一个是司法机关一个学校,说白了都是一个系统里面的人。教师失踪这种事情,放到单位上来讲,就算是不是单位的错,领导们也会觉得影响不好,所以第一反应肯定是能压则压。琴台公安局那边肯定也是一样想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找不到人就赔钱了事,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原本属于单位之间约定俗成的协议,不知道哪里出了纰漏,让家长发现不对了,认为政府骗了他们。原本经历了丧女之痛的家长们顿时情绪激动,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能给他们一个公道了,干脆拉了正在愁选题的媒体过来,打算把事情闹大,先把眼球吸引过来了再找公道。 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处理得好,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要是一个不留神,将来就是后患无穷。 郑有风除了当刑侦队长之外还要管□□,简直心力交瘁,滚床单释放之类的事情瞬间就不想了。凑过去在陆苳笙唇上亲了一口,边穿衣服边起来,“我去处理点儿事情。”想了想又装作不在意地说道,“等我回来。” 第三十三章 (已换) 第三十三章 郑有风跟炮弹发射一样地从陆苳笙家里出去了,开着车子一路飞驰到市局,底下的办公室里早已经被一群媒体围得水泄不通。苏越一个姑娘和其他几个留下来的年轻警察被他们七嘴八舌地围在中间,没走近都能看到他们眼睛里的蚊香圈圈。 郑有风往那儿一站,仗着自己个子高,这里面扛□□短炮的少有能及得上他身高的,冲那群人不咸不淡地说道,“不是要报案吗?当事人在哪里?” 苏越在他身后拉了拉他的衣服,郑有风冲她摆了摆手,示意她自己有分寸,对当中还在哭的那对老年夫妻说道,“你们就是当事人?报案就报案,带这么多媒体来干什么?影响我们正常办公。”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个阴阳怪气的男声响了起来,“哟,警察正常办公有什么不能看的?既然是‘正常’,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 郑有风抬起头冲声音来源看过去,嗬,他说声音这么听上去有点儿熟悉?原来还是半个熟人。 那人顶着一张小帅的脸冲郑有风挑衅地笑了笑,正是傻逼刘洋。 郑有风至今不知道陆苳笙看上刘洋这个绣花枕头是图什么,他原本是不想跟一个傻逼计较的,但是想到这人那几分煽动人心的本事,他不得不把目光放在刘洋身上,冲他笑了一下,“办案期间,不方便让人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谁知道这其中有没有凶手?这种常识性问题都要问,看来我们的普法工作没做好。苏越。”郑有风冲身后的苏越喊了一声,“记下他的单位,下个月的普法任务这家单位是重点。” 他似笑非笑的样子看上去很是不好惹,眼底好像带着风刀,长期从事刑侦工作的人,一旦把他身上的那种跳脱收敛起来,整个人都成了一把锐利的锥子,乍然间还是有些唬人的。 他也不跟这群人废话,“周末上访,就几个值班警察,怠慢各位了。我们现在要走流程,各位是不是,”他伸了伸手,“该散了?当然了,”郑有风脸上露出几分嘲弄,“有人要留下来做个直播什么的,我们也不反对。只是注意别踩红线。” 他说完就让小警察带着那个女教师的父母上了楼,剩下一群被他刚才三言两语震慑住的记者,扛着摄影机拿着小本本,面面相觑。 郑有风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把大概事情给捋了一边,琴台区公安局是他之前挂职的那家单位,彼此都熟悉,讲起话来也没有那么多顾虑。他到了市局不久,琴台区公安分局那边当时的办案民警就带着相关资料过来了。苏越把人带到办公室,郑有风将人聚拢,听那边的汇报。 因为失踪人员是成年人,刚开始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琴台区那边只是当成一般的案件来处理。这也符合办案流程。然而随着时间推进,他们查了附近的监控之后,发现上面什么都没有,就开始觉得这件事情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的。 成年人,在这个到处都是监控录像的现代城市,一连几天都没有找到人影,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是小事。 “他们那天下车的地方监控坏了,没有拍到。加上那时候比较晚,路上行人很少,时间有限,我们找了两个目击证人,说是没有看到这个女教师。” 郑有风拿过那个女教师的照片看了一眼,女教师叫曹静,人如其名,看上去就是个文文静静的姑娘,现年二十八岁,跟他们学校大多数女教师一样,长得挺漂亮的,属于那种素人美女,走在路上还是有一定的回头率。 她带的是高二英文,这是她研究生毕业出来带的第一届学生。因为刚毕业没多久,也没结婚,听说是连男朋友都没有。 郑有风看了一眼关于她的走访,跟照片上给人的印象差不多,文文静静乖乖巧巧,父母眼中的小棉袄,听话懂事,前二十八年按照父母铺好的路子一路从重点小学到重点中学再到重点大学然后是重点大学的研究生,最后又回到重点中学,成为一名许多人艳羡的高中英语教师。整个人生,波澜不兴,乏善可陈地几句话就能概括。 换句话说,这姑娘一生循规蹈矩,估计最出格的事情就是进个电梯把全部按键都按了。 琴台区来的民警看了一眼郑有风,又说道,“我们也问过曹静身边的朋友同事,是不是她谈了恋爱家里不同意,他们都说不是。不过有人说她暑假那会儿情绪有些不好,但后来就没有了。再问她,说是那阵子评职称的事情,让她有点儿心烦。” 循规蹈矩的独生女,一辈子听父母话,如果是骤然间遇上喜欢的人,偏偏那个人父母不同意,她离家出走也不是不可能。 郑有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他一边翻着记录,一边头也不抬地吩咐底下的小弟们做事情,“小李,去问一下曹静的父母大概情况。”他翻记录的手一顿,复又抬起来看向琴台区的那几个民警,“对了,她那天带出去的那群高中生,你们问了吗?”郑有风还特意强调了一下,“是分开问的?”如果曹静不是在回到市里失踪的,那是在路上发生了什么,或者在他们出去春游的时候发生了什么,那个时候她就不见了呢? “是分开问的,都对得上。”那个民警还补充道,“我们这边还专门问了一下曹静跟班上学生的关系,都说挺和睦的。当时一起去的学生有二十个左右,如果要串供,未成年人......这也不太现实吧?” 郑有风没做声,现实不现实的,他现在没看到人也不清楚。虽然未成年人犯罪听上去是挺匪夷所思的,但是也不是不可能。 郑有风合上本子,“有空我们这边再安排一下走访调查吧,你们先去把案子移交流程走了。” 郑有风走之后,陆苳笙觉得她一个人待在家里也挺无聊的,原本是打算睡一会儿的,结果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姚嘉严打来的电话。她这会儿才想起她出院的事情没跟姚嘉严讲。 听到她出院了,姚嘉严就知道她没事了,他可能也是觉得今天早上那种行为不太好,有些生分,就叫了陆苳笙出来一起吃晚饭。 陆苳笙在人情关系,尤其是她看重的人面前是很能委屈自己的。反正她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也就答应了。 她换了身衣服,往她那张从医院出来就还没有来得及卸妆的脸上重新倒腾了一番,这才开着车出了门。 姚嘉严早就在电话里跟她说了谢婷欣也在,所以看到她坐在姚嘉严身边的时候,陆苳笙也没有觉得多惊讶。她惊讶的是,谢婷欣眼睛鼻子红红的,一看就是刚哭过。 这是...... 以那天谢婷欣对她的态度来看,陆苳笙很难不想到其他地方去。 她走到二人身边,人还没到就先笑道,“嘉严哥,你把人家怎么了?都哭了呢。” 姚嘉严听到她声音,回过头来无奈地看了陆苳笙一眼,“怎么可能。她是知道她同事不见了的消息,这会儿伤心呢。” “不见了?”陆苳笙隐约觉得他们说的事情自己好像有些熟悉,“什么不见了?” 谢婷欣忙着擦眼泪,没空理会陆苳笙。姚嘉严替她解释道,“他们学校有个女教师,跟欣欣还挺要好的,出去跟班上学生游玩了一趟,人就不见了。现在听说报案什么的又碰到了麻烦。”姚嘉严说完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觉得警察这种“不作为”太不好了呢,还是替这个女孩儿可惜。 陆苳笙端起咖啡轻轻喝了一口,默不作声地想,哦,那应该就是郑有风今天走的原因吧,都能弄到市局去了,看来这回儿还真是有点儿麻烦。 她穿着一件大领子的宽松版毛衣,弯腰放杯子的时候领口掉了下来,正好露出里面一截白皙的脖子。姚嘉严一眼就看到她脖子上的那些青紫,有些尴尬地转过脸,轻咳了一声,却还是履行兄长的职责,“你刚才在哪儿?才出院呢。” 才出院就忙着酒池肉林,这也是没谁了。 陆苳笙也估计他看到了,嘴角露出一个蜜汁笑容,冲他眨了眨眼睛,“跟个警察蜀黍在一起。” 联想到之前的传言,姚嘉严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也觉得有点儿抱歉,怕打扰到陆苳笙和郑有风了,问道,“你怎么不把他叫上一起?” “不用了,人家有案子呢。”她说了一句便再也不提了,转头问谢婷欣,“既然是失踪,她那么大个人了还能有什么事情,你也别太担心了。” 毫无营养的安慰,对事情的改变起不了任何作用。但是人往往需要的就是这种。 谢婷欣听到她这样讲,抬起头来说道,“不是的,已经失踪有几天了,警方那边什么都查不到,没办法,她家里人才开始寻求媒体帮助的。”她把纸巾放下,总算情绪稳定了几分,“她家就一个独生女,父母年纪都大了,如果真的有个三长两短,那......” 成年人,无声无息失踪几天,活下来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这是任何稍微有常识的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说出来却又显得太残忍。就算人已经不在了,总要知道个结果,哪怕那个结果并不让人觉得开心或者高兴。 陆苳笙觉得谢婷欣此刻脸上的表情和她表现出来的样子,有几分兔死狐悲的感觉,她以为是因为她们两个都是独生女,谢婷欣看到那个女教师的结局,想到自己和自己的父母。似乎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多愁善感,只看谢婷欣对她的态度,陆苳笙就知道她不是一个很有安全感的人。 她笑了笑,一边安抚谢婷欣,一边在她面前给姚嘉严刷面子,“你放心吧,嘉严哥家财万贯,你要害怕,让他给你配一对保镖。” 郑有风这一去就直接忙到了大晚上。今天是周末,他也不好把薛周和方铭他们叫来义务加班,没想到方铭送李薇龙回单位,正好碰上,留了下来。他留下来不算,还把薛周叫来了。 相较于本地人方铭和郑有风,薛周是个实打实的光棍,他在这边什么亲人都没有,也没个女朋友,更加没有什么爱好。在郑有风有陆苳笙、方铭有李薇龙的情况下,他越发显得孤家寡人,凄惨无比。每天除了加班就还是加班,什么都不剩了。 如今看到郑有风和方铭两人即使有了奔头都还在市局,他的心,瞬间就平衡了。 “我把这件事情梳理了一遍。”郑有风拿出油性笔在白板上画了一个圈,“事情的起因是从曹静带学生出去旅行引起的,回来之后她人就失踪了。结合琴台分局那边送来的走访记录看,当天晚上,除了她的那群学生和开车回来的司机说曹静回来了的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证人能够证明,曹静回来了。” “由于集体串供的嫌疑很低,我们假设曹静是回来了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人去哪儿呢?” “因为司机只是把他们送到了汽车站外面的路上,并没有将他们送到家,所以,司机不是最后一个见到曹静的人。这个,我们的监控录像也能证明。” 旁边打印出来的监控画面上显示,司机把学生们送汽车站之后,就自己开车回去了。他到家的时间,也刚好对得上。更加不存在开始离开,后面又折转过去的可能。 “曹静学生们都是结伴回去的,按照常理来讲,曹静作为班主任,肯定是要把学生们全部送上出租之后才离开的。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她既没有跟学生们一起离开,也没有回家。她在汽车站后面的这条路上,凭空,消失了。” 一个大活人,监控记录却再也没有拍到她。 第三十四章 (已换) 第三十四章 郑有风出来上个厕所,正好就碰到了从曹静父母那里回来的苏越,她看到郑有风,连忙拿起自己的小本本,示意要跟他做汇报。 郑有风带着她进了办公室,苏越坐到他对面,翻开本子开始讲,“我问过了,曹静的父母都是教师,一向老实本分,曹静也是一样的,从小到大都没有出格的行为,一直平平顺顺,连谈个恋爱都没有闹过大问题,什么青春期叛逆期,好像跟她无关一样。她父母说她最近情绪都还算稳定,也没有谈恋爱的迹象。” “曹静性格文静内向,属于内秀的那种姑娘。换句话说,就是不太起眼,加上父母对她的要求一直比较严格,她又循规蹈矩的,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长大之后父母对她都还挺放心的。” 挺放心的另一层意思,就是父母不是很关心她。她性格内向,有什么事情一般不会开口,如果真要有意隐瞒,家长很难发现。况且,按照她这种性格的人来讲,一般的情绪,旁人也看不大出来。 “他们说,曹静唯一情绪波动比较严重的时候就是暑假那会儿他们学校评职称的事情。”苏越皱了皱眉,教师跟警察走的职称系统不一样,学校那套她不是很明白,反正对他们这些警察来讲,职称什么的,远似天边浮云,年限上去了,自然工资也就上去了。 旁边的薛周听到了,倒是知道一些。他妈妈是教师,对这些多少有了解。“教师评职称,是要看指标的,有些学校指标多人少,所以不挤;有些学校指标少人多,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如今市里面的学校职称都紧,曹静一个年轻姑娘,又是才过了实习期的,如果评不到她身上,也很正常啊。”毕竟,有的时候评个职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她父母也是这样安慰她的。不过,”苏越看了一眼手上的本子,“她父母说,那段时间曹静整个人还很紧张,有神经衰弱的样子。”她皱了皱眉,“一个职称,至于么?” “不光是职称吧?”郑有风慢慢开口,“像曹静这样的女孩子,从小到大一帆风顺,一般这样的人抗压能力比较低,况且高二年级的班主任,教学任务也很重,她要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失败,也挺正常的。” 见苏越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郑有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当然了,你这样从小到大吊车尾的是理解不了人家这些学霸的思想的。不要用你那颗豆子大的脑仁儿去揣测别人。” 虽然郑有风也经常埋汰她,但是苏越觉得今天郑有风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虽然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不对劲儿哪里不对劲儿,但是郑有风就是不对。 她......这是哪里又把这位大爷惹到了? 苏越想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想起来,虽然很不想,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或许她真跟郑有风说的一样,脑子只有豆子那么大。 然而,就在她开始怀疑自己智商问题的时候,郑有风已经收回了让苏越感觉到阴惨惨的笑容,说道,“琴台区那边的调查也显示,曹静之前曾因为评职称的事情心情不好,她的朋友也这样说过。看来这件事情对她影响还挺大的。我们明天去她学校问一下吧。哦对了,苏越,你把那几个跟着她一起去游玩的学生名单拿来了吗?” 学生名单? 苏越眨了眨大眼睛,她没有听到郑有风吩咐过这个事情啊?难道她又听漏了? 郑有风收起了往常那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坐直了身子,正色道,“不是我没有吩咐过你就不去做,这些事情你应该想得到的。” 这下连旁边的薛周都能感到不对了。 郑有风这个人,一向不要脸,虽然他们早已经习惯了,但是在工作上面这样不要脸,还是他跟郑有风搭档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呢。难道无形当中,郑有风的底线又再一次降低了? 薛周不由得多对他看了几眼。 对面的苏越已经很明显被他这个口气给唬住了,连忙站起身来,边走边说,“我这就去。”虽然郑有风平常看上去挺不靠谱的,但是一旦严肃下来,苏越还是有点儿怵他。况且,工作上的事情,领导发话了,她这个当下属的就算觉得有问题,也不该多说什么。 郑有风见她出去了,在那张短小的椅子上面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诶,有的时候当领导就是这点儿好,颠倒黑白什么的,不要太方便。其他事情,交给小弟来就好啦。 “苏越又是哪里把你得罪了?”薛周是肯定得不能再肯定了,苏越肯定是在什么她自己没注意到的地方把郑有风给惹到了,要不然他不会这样。 “这丫头每天没心没肺的,让她做点儿事情。”呵呵,他好不容易开次车,才踩下油门儿,就被苏越给打扰了,他不让她吃点儿教训,下次恐怕还是不长记性。 郑有风咂了咂嘴,知道自己这是在迁怒,然而没办法,谁让苏越正好撞上了呢?她知不知道她打断了什么啊! 看着苏越那副轻快的步伐,郑有风非但没有觉得心里好受点儿,反而更加心塞了。 “好了。”薛周一巴掌打到他肩膀上,“我们来说说正事。”郑有风侧过头回望他,只听薛周说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露营那次?”见郑有风面露沉思,薛周提醒他,“那次死的那个女教师,也是琴台中学的。这才多久的时间,一起死亡一起失踪。虽然那起事件最后证明是个意外,但你不觉得,短时间内发生在同一个单位里面,太频繁了吗?琴台中学这风水,也太不好了吧?” 他这么一说,郑有风的确想起来那次露营因为跟人在岩石上寻求刺激死掉的那个姑娘。琴台中学女教师多,从那天来琴台公安局的情况来看,普遍高于其他中学。一个学校的女教师,接二连三地失踪或者死亡,其中一个还跟桃色纠纷有关,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点儿渗人。 薛周跟他交往多年,讲话也相对来讲比较随便。“我总有种感觉,觉得这个中学,透着几分......”他皱起眉头,最终还是换了个说法,“说不上来的感觉。”那天去世的那个女教师,在相亲会上朝他看过来的那一眼,始终让薛周耿耿于怀。然而证据面前,他的那点儿耿耿于怀也就只能于怀了。连说出来,都找不到合适的时间和机会。 郑有风天生神经粗,没有薛周那么细腻,他听了,只是拍了拍薛周的肩膀,“还要看后面的调查。不过,一个人是不可能无故蒸发的,如果她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在汽车站的那条路上,那边就是重点调查地点。掘地三尺,总能挖出点儿什么来。” 薛周默默点头,正好身边电话响了,他伸手接起来,“喂?......外卖?......你让他上来呗?......什么?”他的表情在半分钟之间连续变了几次,旁边的郑有风都看不过去了,一巴掌拍在薛周肩膀上,吐槽道,“干嘛呢?” 薛周默默把电话听筒递给他,“门卫室说你发了话,不让外卖送进来?还有,谁点的外卖?” 郑有风脸上的表情空白了那么半分钟,然后,好像想起了什么。 两分钟之后,陆苳笙抄着手慢悠悠地走进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公楼层,她身后跟着的是领着几个外卖小弟的郑有风,脸色尴尬,犹如便秘,在她身后欲言又止却硬是说不出话来。 郑有风觉得,他的脸啊,真疼啊,真特么疼! 谁能想到啊,他以前嫌弃得不行的人,现在能成天在他面前嘚瑟了,他还要把她捧在手心,生怕一个不小心摔了碰了。 唉,谁让他背着人家说人坏话呢,现在好了,报应来得这样快。 陆苳笙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不回头都仿佛能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察觉到他浑身上下都写着“丧”字,陆苳笙似笑非笑地转过头,问他,“不是说我这样的外卖小妹不能进来吗?现在怎么可以了?” 郑有风还在装逼,“那当然了,都是看了我的面子,你要懂得珍惜。不是谁都可以来我们单位的。”说得那叫一个义正辞严,正义凛然,就差头上围个光圈儿当圣父了。 陆苳笙轻哼了一声,他以为自己不知道么,让门卫拦着她的人,除了郑有风还能有谁?这么快就倒戈了,他还有没有点儿节操?! 哦,不对,郑某人的节操从来都跟狗啃过的一样,节操于他而言,实在太奢侈了。 陆苳笙带着她的外卖小弟溜溜达达走到刑侦大队的门口,方铭老远就闻到味道了,跟条狗一样冲上来,却还要端出一副高贵冷艳的模样,“又来贿赂我们?”眼神却怎么都不肯从外卖盒子上面撕下来。 陆苳笙轻笑一声,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苏越就赶着起哄,“这是我们大嫂代替我们队长过来慰问你们。”她伸手一招,早已经饥肠辘辘的众人一起冲上来,立刻把吃的瓜分了。 陆苳笙把一个餐盒递给苏越,让她拿进去给郑有风,方铭看了一眼,边吃边嘀咕,“这次怎么不是单独的小灶呢?” 陆苳笙转过头,冲旁边的郑有风露出一个蜜汁笑容,转身出去了。 郑有风不知道这姑奶奶又在笑什么,总觉得她那笑容里好像别有深意,但他想了想,又实在想不出能有什么深意,只能放下热菜热饭,追出去了。 陆苳笙走到门口,正好碰上进来的薛周,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微微对视,但是马上,薛周就错开了目光,低下头走了进来。 她的视线好像无处着落的柳絮,在空中飞舞半天,最终落到了前面灰白的墙面上。陆苳笙微微一笑,眼睛里的那种无所依傍瞬间消失无踪,又恢复了往常的那种漫不经心。 “你吃饭了吗?”身后响起郑有风的声音,陆苳笙回头一看,见他跟了出来,便点了点头,“吃了。你怎么不去吃饭?等下冷了。” 郑有风想了想,也没弄清楚为什么自己要跟上来,好像从这人出现在他眼前开始,他的目光就不自觉地追随着她的身影。当然,这样的话郑有风肯定不能说出口,要不然陆苳笙尾巴又要翘到天上去了。而且,她居然没有躲开远远的,郑有风想了想,还是满意的。 “等下再吃。”郑有风跟着她往僻静的地方走,“怎么想起过来了?” “过来看看你呀。”陆苳笙冲郑有风抛了个媚眼儿,笑着说。 “别闹。”郑有风这会儿却摆出一副严肃脸,方铭上身,“这是机关单位,注意影响。”不过话音刚落,他就就飞快地凑过来,往陆苳笙的脸上亲了一下。 陆苳笙被他痒得咯咯笑,她身材瘦削,正好被郑有风的身子拢在下面,看上去格外娇小。这人嘴上说一套,实际却又做的是另外一套,也不怕脸肿了。她微微抬头,目光正好将郑有风整个人纳入眼中,一直没有生气的那双黑瞳此刻居然有了几分盈盈一水间的韵味,“你们是不是在查琴台中学女教师的那个案子?” 郑有风一怔,正要说她,陆苳笙就笑了起来,“我自己问的,可不算你透露。”她脸上笑意略收,掏出手机来翻到朋友圈,找到一条信息,放到郑有风面前,“看吧,被刷屏了。” 郑有风拿起来一看,文章内容写的就是女教师失踪一案。不过重点放在了警察身上。写文章的人自称是记者,站在媒体监督的角度把东开市公安局的警察们,尤其是刑侦队骂得一文不值。其中还花大量笔墨描写了市刑侦队大队长郑某人是如何的嚣张跋扈,专横□□,堪称披着警服的黑社会。 郑有风直接气笑了。 他拿着手机问陆苳笙,“这人是不是脑残?他真以为市局里面没有监控啊?再说了,警方办案,公民无条件配合,我管他记者还是编辑呢。”他拿着手机放到眼前,“看看看看,上面还有错别字,搞毛线啊,在批评别人的时候不知道先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吗?” 陆苳笙不说话,只是抿唇笑。郑有风看她那副文文静静的模样就觉得心头火气消了不少,他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觉得今天也差不多了,冲陆苳笙说道,“你先去车上等我,我开个会就出来。” 陆苳笙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走了两步,郑有风看着她的背影,想了想还是叫住她,“先别走啊,等我一起。”末了还补了一句听上去挺成理由的理由,“你那个手,最好还是不要开车了。” 陆苳笙是听懂了,这人是怕她睡到一半不认账,临到头了反而离开了,她转过头来,带着一种揶揄的目光,将郑有风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在他炸毛之前,转身离开了。 陆苳笙下了楼,正走到市局的大厅,身后就传来一个微带惊喜的声音,“陆董?” 陆苳笙闲闲回头,看到刘洋甩着手十分惊喜地冲她走来,“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自从上次露营之后,陆苳笙又见了几次刘洋,虽然都不是单独的,但是也足以引人想入非非了。不过在看到这人内里的东西之后,陆苳笙为了避免自己智商被一起同化,有意识地开始疏远他。 现在看来,当事人还没有意识到。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种恰到好处的娇羞,冲刘洋笑了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啊,跟一条新闻来的。你不知道,现在这些警察有多可恶,一对老夫妻,独生女儿不见了,他们居然不马上派人去找,反而是在走什么流程。流程能有人重要吗?官僚主义太严重了,也太不知变通了。这个时候,是人重要还是流程重要啊?非但如此,一言不合就冲百姓嚷嚷,这还是人民公仆吗?这样下去大家还放心把守卫家园的重任交给他们吗?” 不交给他们难道交给你吗? 陆苳笙在心里默默吐槽,脸上却越发笑意妍妍,“我看到你在朋友圈发的那篇文章了,你一边采访还要一边写啊?真有才华。” 刘洋脸上露出一丝自得,嘴上却说,“哪里哪里,现在哪个记者不是这样的?主要是手下那帮小孩儿太不成器了,没办法只能自己出来了。”他说完又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向陆苳笙,“陆董你看了啊?这才一会儿时间呢。” “看了,一会儿时间就能传播那么远,证明刘记者你能力不俗。苏总编果然没有看错人。”官方赞美陆苳笙要有多少有多少,别人口中听上去毫无诚意的话她可以眼睛都不眨地说出一朵花来。 刘洋却不当她在说客套话,即使是客套,他也会当成赞美的。听到她这样说,刘洋装模作样地挥了挥手,“别说了,今天运气不好,碰上个专横跋扈的,仗着自己有点儿小权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真是太糟糕了,素质真低下。” 陆苳笙面带笑容地看着他随时随地地化身成一个喷子,用怜爱智障的眼神深深地关爱着他。难怪刘洋喜欢上网,因为他这样的人,也只能在网上才能找到存在感啊。 陆苳笙的眼睛里好像含着一片水光,十分惹人怜爱,看向他的表情虽然跟以往那副崇拜有点儿不一样,但是还是极大地增强了刘洋身为男人的虚荣心。他刚才为了守新闻,只吃了碗面条,这会儿看到陆苳笙,饥饿感自发反馈到大脑,想也没想地就问道,“陆董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 “不用了,我还要等个人。”陆苳笙看了他一眼,摇曳生姿地跟他挥了挥手,“我先走了,有空再聊。” 郑有风下来的时候老远就在停车场里面看到了一辆相当显眼的大红色越野车,款式型号,和陆苳笙被送去修的那辆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知道她那辆车不可能这么快拿到,他几乎都要以为陆苳笙是重新给车子喷了个漆。 但是喷漆并不是一个纨绔富二代应该做的事情,像陆苳笙这样的,应该一个款式买七辆,每个颜色一辆,赤橙黄绿青蓝紫,开出来就能组成一道彩虹,车子颜色要配她的心情和她当天穿的衣服。 但是,到底是几百万的豪车,哪怕让陆苳笙真的喷成这幅样子也并不有损它的霸气。郑有风上了车,陆苳笙这次很听话,乖乖坐到副驾驶位置上,把开车的这个重任交给他。 见他上来了,陆苳笙从手机上面抬起头,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们开会的结果怎么样了?” “还能哪样?还没开始走访呢。”郑有风有点儿惊讶陆苳笙居然会问他的工作,琴台中学,怎么看怎么跟陆苳笙扯不上半点儿关系啊。 她像是看穿了郑有风的想法,把手机收起来,对他说道,“我认识个姑娘,正好也是琴台高中的。我感觉......这件事情有点儿怪。” 这是今天晚上郑有风听到第二个人说这件事情怪了,他还没问“为什么”,陆苳笙已经抬起头,亲了一下他的下巴,冲他笑道,“你们明天走访,带我去吧。” 美人送吻在前,他还能说什么?郑有风不痛快地哼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不许给我添乱。”不等陆苳笙回答,他就一把把人扯过来,抱进怀里,猛亲了一通。 他们两个忙着腻歪,前方一辆小轿车悄无声息地从陆苳笙那辆大车前面滑走了。 第三十五章 (已换) 第三十五章 陆苳笙那辆无比显眼的大红色suv从市局缓缓驶出,郑有风带着一张严肃脸,脑袋里面想的却是该如何把身边的少女拐到自己家里,进行下午未完成的事业——不进行也行,总之先把人带回去再说。 他一连想了几个方法,都觉得不可行,最终在去她家和去自己家的一个分岔路口,看着红灯,干脆脸也不要了,直接说道,“去我家吧。” 他这么没头没脑地来这一句,也不怕陆苳笙听不懂。旁边的人有些诧异地抬起头,从他那张看似平静的脸上找到了那么一丝丝的紧张。她张嘴正要说话,正好路灯变成绿色了,郑有风赶紧一踩油门儿,逃一样滑向了去他家的那条路。 陆苳笙轻轻扶额,她其实想说的是,她今天晚上脸怎么办。 女生可比男生麻烦多了。 她脸上还有下午扑上的隔离粉底散粉腮红眼影眼线睫毛膏眉粉阴影高光和口红呢。 况且她的卸妆洁面导入水乳霜精华眼霜眼部精华美容仪统统没带呢。 不过再说这些,郑有风非但理解不了恐怕还会认为她是在找借口。算了,她天生丽质,不怕一晚上不护肤。 郑有风住在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差的小区——当然那是陆苳笙眼中的,事实上要不是因为郑有风父母都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前单位有分房,照他这个用钱速度,他怎么可能三十岁不到就在东开市市中心附近拿到一套四室两厅的跃层? 他单身汉,周末有人来打扫卫生,今天刚刚清理过,还挺干净的。跟陆苳笙家里那种冷冰冰的样板房模式截然相反,他家里充满了人气。虽然郑有风这个人看上去大大咧咧糙里糙气,但是走进来没想到居然还在他家阳台上看到了一阳台的绿植。有盆水仙花长势正好,估计到了新年,就能开花了。 看到陆苳笙眼中的惊讶,郑有风颇有些自得地挑了挑眉,“我也是个爱生活的人。”他指着旁边一人多高的小树,“那是盆黄角兰,你要早点儿来还能闻到花香,开的时候可好闻了。” 陆苳笙微微笑了笑,没有做声。 她故意不接话,郑有风反而有点儿说不下去了。他把人都拐到家里来了,下面该怎么做反而没有了办法。虽然郑有风平常浪荡得很,但这还是第一次,问都不问姑娘的意愿就直接把人往家里带的呢。 陆苳笙,也算是开了先河了。 郑有风想了想,觉得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转身到旁边的储物柜里拿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具过来,“都是新的,你先将就着,过两天再把你的东西带过来。” 陆苳笙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她可能是没有想到郑有风是这样打算的。她脸上那点儿细微的表情没能瞒过郑有风,他有些酸涩地笑了一下,一巴掌拍在她身上,“想哪儿去了,我是那种随便的人吗?我既然......”他突然有些气短,顿了顿又才说道,“我既然把你带回来了,就不打算放你走了。”他脸上又出现了往常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你想走,也走不掉了。” 郑有风头顶有灯光,他整个人好像沐浴在一片光辉当中,看上去目光晶亮而温润,充满了一种蓬勃的朝气,仿佛瞬间就冲散了陆苳笙那充满阴霾的天空。 她突然就笑了,不是她平常那副官方的笑容,而是真的,到了眼底的微笑。她微微抬头,因为脱下了高跟鞋,她跟郑有风之间的身高差距越发明显了,然而即使是这样,她还是不怕费力地仰头,“郑警官,你是想包/养我吗?” “包/养个屁!”郑有风这会儿还能说得出脏话来,“我哪儿能包/养得了你啊,把我卖了也养不起你这小没良心的。咱俩换换还差不多。”他把毛巾和牙刷口杯扔到陆苳笙的胸前,“快去洗脸刷牙,把你脸上那副京剧面孔也给我卸了。” 呸,她好好地桃花妆,就被这个没有一点儿欣赏水平的人说成这样,审美扭曲! 郑有风在另一边洗漱完,陆苳笙在洗手间还没弄完,他摇了摇头,从柜子里拿出一床厚厚的羊毛被,想了想,最终又换成了羽绒被,和一个被套,放在了床上。 南方城市没有暖气,郑有风晚上嫌弃空调闷一般也不开的,反正他身体好根本就不怕冷,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嗯,现在,不一样了。 陆苳笙之前的话,他不是没懂,而是他想说,他带陆苳笙回来,不是她想的那样。不是什么包/养,他就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想要跟她在一起,就这样简单。 不过,恐怕以她现在的心情,应该是理解不了的。 但是也没关系。郑有风安慰自己,反正来日方长,他都把人拐回来了,还怕将来不能真切地握住陆苳笙的手吗?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会毫无芥蒂地相信自己,接受自己的。 他把被芯套进被套里,直起腰来抖了抖,正打算铺上去,突然有一个人,从背后抱住了他。 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天竺棉家居服,能清晰地感受到从背上传来的温热,还有年轻女孩子柔软的身体。 几乎是在一瞬间,郑有风身体就有了反应,但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轻喝道,“陆苳笙你别闹!” 后面的人并不怕他,反而轻笑了一声,那声音带着几分勾人和魅惑,听上去......听上去还真跟他那天在梦里梦到的妖精没什么两样。 郑有风悲哀地发现,只要遇到陆苳笙,他的自制力就如同江水一样一路东流,截都截不住。他这边还在哀叹自己遇上了对手,后面就有人忙不迭在给他加压。 后面那姑娘将头温顺地靠在他肩膀上,手却丝毫不温顺地轻轻地从他裤子里面伸了进去。 他穿了一条松垮垮的家居裤,更方便了那只禄山之爪行事,几乎是在一瞬间,郑有风就按住了陆苳笙的手,警告她,“别闹!” 他声音都哑了还要硬撑,明明下午都不是这样的,怎么到了晚上有人反而穿上了人皮?陆苳笙几乎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被人魂穿了。 她是从来不怕郑有风的,手被他隔着裤子按住,她还能反手过来,隔着裤子挠了挠郑有风的手掌心。 又麻又酥,并不比刚才好多少。 郑有风认命地低下头,额头上的青筋很久没有这样欢快地跳过了。 他反手过来,一把抱住陆苳笙的腰,就那样单手直接把她提了起来,扔到了床上。 陆苳笙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货很明显没有反应过来,她眼睛里有片刻的惊慌,正想换上往常那副勾人模样,郑有风却并不给她这个机会,直接压了上来。 他怕把陆苳笙压坏了,毕竟这人看上去就像是个瓷器做的,还专门抬了抬身子,腿压住她的腿,手压住她的手,先是在她唇上啄了一下,然后才点了点下巴,问道,“不是叫你别闹了吗,怎么这么不听话。” 陆苳笙不甘示弱地亲了一下他的下巴,笑嘻嘻地问他,“不听话你要怎么罚我?” “这样罚你好不好?”她身上穿着郑有风的旧衬衣,松垮垮的,他的手直接很顺利地从衣服的下摆伸了上去。郑有风低下头,眼底有几分炽热和幽深,“或者你觉得这样不够,我们还可以来点儿激烈点儿的。” ...... 郑有风有些鄙视地看了一眼靠在他肩膀上已经沉睡过去的陆苳笙,发现要说银样镴枪头,可能没有人比陆苳笙更适合这句话了。她一天撩这个撩那个,还以为她战斗力有多强,没想到啊,还是这么早就累了。 不过......有的时候,时间不是最重要的,过程才是。 他低头亲了一下陆苳笙的肩膀,借着床头微弱的灯光打量她。陆苳笙好像不是很喜欢大灯,正好郑有风也觉得灯太大没有美感,于是只留了一盏昏黄的床头灯。灯光下,她这会儿的肤色看上去没有那么苍白了,总算有了几分人气。郑有风低头亲了她一下,轻轻地放下她,拉过被子要给她盖上。 这番举动好像惊扰到了陆苳笙,她微微皱眉,翻了个身,露出一大片洁白的肌肤。郑有风正要关灯,却看到了她背上已经消下去的伤痕。 上面的伤痕好多都已经看不太清楚了,加上灯光昏黄,更加不明显,只是其中有几个圆形的,看上起好像烟头烫伤一样。 他伸出手,轻轻抚上陆苳笙的背,忍不住皱起了眉。她一个出入精致的大小姐,身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伤痕? 是她以前淘气不小心弄上去的,还是有人故意这样?还有她身上的其他伤痕,又是怎么回事? 他手指微凉,碰到陆苳笙的背上,她的肌肤下意识地绷紧了。前方传来她微有些鼻音的声音,“怎么了?” 第三十六章 (已换) 第三十六章 郑有风贴上来抱住她,入手肌肤温润滑腻,十分容易让人心猿意马。他在陆苳笙耳边轻笑了一声,说道,“你小时候是有多淘气,背上那么多伤。” 陆苳笙的身体慢慢松弛下来,她也不回头,轻轻笑了一声,软软地靠在郑有风的肩膀上,“小时候玩烟花,就是手上拿着的那种,不小心烧到的。”她想了想,又说道,“还是夏天呢。” 郑有风不疑有他,觉得也是,冬天穿得厚,一般不容易烧到身上,也只有夏天了。 她声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股倦意,变得渐渐清明起来。郑有风却没有注意到,将头靠在她的头边,片刻之后,便已经睡了过去。 陆苳笙却是睡不着的。她今天没带安眠药,好不容易之前运动累了勉强有了点儿睡意,谁知道郑有风一动,她就醒了。非但醒了,还有越来越清醒的架势。 背上的伤......也是郑有风神经粗壮,察觉不到,加上年岁日久,她用了好多方法,淡去不少。所以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但是只要留意一下,不难发现上面的伤痕是怎么造成的。 烟头,针,鞭子......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往她身上招呼过。还要感谢陆泽口味特殊,让她能保持最起码的体面。要是换成了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后果。 她眼底出现一抹冰冷,轻轻拉开郑有风放在她腰上的手,谁知道刚刚一动,他就醒了。迷迷糊糊之间他问陆苳笙,“干嘛呢。” “洗澡。”陆苳笙捡起地上的衬衣,走到浴室,将一身汗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才上了床。 她靠在郑有风的怀里,一夜无眠。 陆苳笙常年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骤然间跟人一起睡,她非常不舒服。要是身上有毛,那身毛早就炸了。睡到快天亮的时候,郑有风终于发现了她浑身紧绷,伸出手来带着浓重的睡意迷蒙地抚摸她的后背,这才把原本像只炸毛猫一样的陆苳笙慢慢安抚下来。也是到了这时候,她扛不住睡意,睡了过去。 也没能睡多久,八点钟的时候薛周就打电话过来让郑有风开工了。到了周末,结果起得比工作日还早,郑有风当然十分不耐烦。还是陆苳笙听不下去了,觉得电话声音太嘈杂,接了起来。“他还在睡觉,要我帮你叫醒他吗?” 薛周没有想到,居然会是陆苳笙接的电话。这么早,按照郑有风的作息时间和刚才打电话的反应,他想也没想就把“今天早上他俩遇到”这个选项给叉掉了。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对狗男女,他俩昨天晚上就在一起。 他们忙成这样子郑有风还有空去解决个人问题,在单身上面,薛周觉得自己果然是天赋异禀,然而他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这些,因为薛指导员目前整个人还在陆苳笙带给他的震惊当中没有醒来。 “你你你,你......你们......”他“你”了半天也没有“你”出个所以然来,陆苳笙已经轻轻叹了口气,带着一种薛周恐怕要光棍到老的心情,把电话放到了郑有风耳边,还伸手推了推他。 郑有风早就醒了,但是他现在浑身犯懒,也不伸手去拿,就着陆苳笙的手,对着电话听筒“喂”了一声。 这会儿接电话的人换成了郑有风,薛周总算是能从当机当中醒过来了,他在电话那边毫无形象地嚎了一声,冲郑有风喊道,“你在干什么?!赶紧的赶紧的。那个什么,不用来接我了,我坐地铁,到的时间估计跟你差不多,先去王佳琪家里是吧?你快点儿啊,别睡了。” 薛周唠唠叨叨大半天,跟个老妈子一样,总算是把要嘱咐的话说完了。郑有风被他这么一闹,再继续睡下去也不太像话,况且温香软玉在怀,他也不怎么想去跟周公搞基了,从床上起来,先去洗了个澡。 他出来的时候陆苳笙已经换好昨天那套衣服,画了个淡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放在陆大小姐身上恐怕还是首次。 她这是有多怕自己不带她去啊。 郑有风在心里默默地想。 李薇龙昨天晚上失眠了,几乎整夜都没能闭上眼睛。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下面挂着两个硕大的眼袋。到底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了,就算妆容再精致,她脸上的毛孔再细,岁月带给她的改变始终都是明显的。 昨天晚上,她本来可以提早下班的,但是想到刑侦那边还在忙,她唯恐临时有任务,干脆就没有回去。可以说她敬业,也可以说她是因为私人原因。毕竟,要是没有郑有风在那里,她还能不能这样坚守岗位,都未可知。 她感情昭昭,可惜那个人从未领过情。 这些年来,李薇龙看着他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肯把机会留给自己,那种心酸,很难跟旁人讲的。唯一能理解她的人,可能就是方铭了吧,毕竟他俩的境遇,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说伤心,那是因为郑有风的目光从未在她身上驻足,不管她有多优秀;说开心,那也是因为她知道郑有风之所以从来不接受她的感情是因为他知道,一旦他俩将来分开,这段伴随了他们两个十几年的感情也要一起终结。正是因为他们曾经朝夕相处,所以郑有风跟她分开之后连朋友都没法儿做。他看中他们的感情,所以从来不在爱情上面给李薇龙机会。 郑有风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划出一道楚河汉界,泾渭分明,让她连想入非非的机会都没有。 真是,好无情。 昨天晚上一整晚,她闭上眼睛就是郑有风和陆苳笙在车里时的样子。郑有风以前的女朋友没有一千也有八十,长的有半年,短的半个小时,在她面前秀恩爱的也不是没有——郑有风自认为问心无愧,也认为她理智上能够接受,所以从来不曾避讳过——按理来讲,她早就应该习惯的,但是没看到一次,她还是会忍不住伤心。 郑有风这个人,对待感情如此坦荡,连让她恨的理由都找不到。 他信任李薇龙,知道在她的生命当中,喜欢郑有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方面,她还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就算要伤心,那也不会影响她什么。而他的感情从来炽热明白,跟喜欢的姑娘亲热,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越是这样,李薇龙越觉得自己太黏糊太放不开了。 她曾经迫切地想要放开,然而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做到。 只是有一点郑有风说得没错,感情于她而言,占的比重太小,她的人生还有更加广阔浩瀚的天地,别说郑有风不喜欢她,就是郑有风喜欢她,她分在爱情上面的心思也就只有这么多。 爱情虽然重要,但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 这也是为什么郑有风一直敬重她的原因。 她最近接了公安大学法医系的一个研究项目,正在帮教授做着,即使是周末,也没有轻松到哪里去。职场女性就是这样的,哪怕感情上面受的伤再深,第二天该起来做的工作还是要起来。 她昨天就把东西带回来了,所以今天就算加班也不用到办公室去,在家里就可以完成。 李薇龙换了身家居服,趿拉着拖鞋打开卧室的门,她爸爸早就在沙发上看报纸了。看到她出来,李明微微低下头,将老花镜滑下来,问她,“你那是什么鬼脸色?昨天晚上又熬夜了?” 李明以前是医生,后来从政成了市卫计局的领导,然后是市局的局长,目前还不到退休的年龄,每天忙着穿梭在各大会场,能在周末看到他老人家,李薇龙还真有点儿稀奇。 她站在饮水机面前接了杯水,感觉自己马上就能睡着了,嘴上却说道,“难得你能回趟家。我妈呢?” “买油条豆浆去了。”李明老神在在地说道,“等下吃了饭再进去睡哈,年轻人不要成天不吃早饭。” 眼看着老爷子又要长篇大论开始讲养生哲学,李薇龙赶紧翻了个白眼儿,端着水杯回了自己的房间。 薛周看到陆苳笙跟着一起,也并没有惊讶。自从那天他在医院劝了郑有风、发现其实他什么都知道了之后,他就放弃了。郑有风的人品薛周自己相信,至于其他的,交给他自己好了,管那么多干什么。 只是今天并不如何顺利,他们一连去看了了两家孩子,都是人明明在,却避而不见。有一家家长态度非常不好,还直接把他们给轰出来了。不过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任谁看见警察来调查孩子,还跟一桩命案有关,都不会愿意多说的。 到第二家的时候陆苳笙就没有跟着一起去了,她猜到郑有风他们会无功而返,原本打算万一有意外,他们成功了自己再进去,结果看来还是没有。 郑有风和薛周上了车,陆苳笙见他们两个过来,也不问,开口说道,“要不然我去试试吧。” 她的眼中带着几分期盼,让人不想拒绝。然而这到底是工作,郑有风还是问道,“你打算怎么试?” 陆苳笙抿唇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发动车子,朝第三家学生家里开去。 到了那户人家里,陆苳笙把车子停在街角处,对他们两个说道,“我下去之后你们再下来,别引人注意。”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有分寸的,放心吧。”说完便下了车。 陆苳笙拿起一张之前从薛周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条,一边走一边找纸上写着的那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这地方是个中高档小区,能在这面有套房的,起码都是中产家庭了。琴台高中虽然是公立学校,但是因为是区重点,每年的升学率在那里,学生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条件不错的。 她走到一户人家门前按下了门铃,片刻之后,感觉到后面有人遮住了猫眼,闷声问她,“你是谁?” 听声音是个男孩子,年龄好像还不大,没有变声期少年的喑哑,反而带着几分童稚。 陆苳笙没有看到人脸上就先带了几分笑,“我是琴台中学的老师,叫陆苳笙,是学校的心理辅导老师,学校那边派我过来给你们做做心理辅导。” 她话音刚落,那边就想也不想地说道,“不需要了,谢谢老师。” 陆苳笙脸上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无奈,“总要说两句吧,要不然学校那边我没法儿交代的。” 她就差直接说没办法交差了。想来也是,周末出来做家访,侵占自己的休息时间不说,还要吃闭门羹,换成谁都觉得不舒服。 那边的学生还是不开门,不情愿地说道,“你随便编点儿什么呗。你们当老师的,每天训学生那么多话,怎么真要编的时候编不出来了。” “这么多学生,总不可能个个都要我自己编吧?那我得编到何年何月啊。”陆苳笙笑了笑,“好歹说两句呗,我也好有个方向。” 王楠是个男同学,这个年级的男孩子,对长得漂亮说话又温柔的女老师天生没什么抵抗力。陆苳笙从兜里掏出一张工作证,放在猫眼上拿给他看了一下,“看到了吧,我的确是你们学校的老师,我身后也没有其他什么人,就我一个人来的,你也不用担心有坏人。”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再不开门好像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但事实上却是,陆苳笙手里的那个工作证,是她昨天从谢婷欣包里拿的。反正是证件照,像素又不高,还隔着猫眼,里面的人也看不清。 “咔嚓”一声,掰扯了这么久门终于打开了,里面露出一张充满稚气的脸来,因为是张娃娃脸,导致即使他到了青春期,也显得比同龄男生小。 陆苳笙把眼前这张脸跟之前在郑有风他们那里看到的照片默默对应起来,知道这就是她要找的王楠。 果真看到是陆苳笙一个人,王楠明显松了一口气,他的反应没有逃过陆苳笙的眼睛。她心里有了计较,面上却不动声色,冲王楠笑了笑,“你父母呢?” 王楠握住门把的手又明显迟疑了。 陆苳笙这才补充道,“家访的话我认为有个让你信任的大人在身边要稍微好些,你会更加有安全感。”加他不说话,陆苳笙又说道,“怎么?你父母不在吗?” 少年摇了摇头。 “那也行,我不问多了就行。”她就差把“交差”两个字扣脸上了,听到她这样讲,王楠轻轻侧过身,让陆苳笙进去。 他家装修得不错,看得出来家庭良好。之前的调查上面显示,王楠的父亲是一家公司的高管,母亲也在国企工作,家庭收入,跟他们家的住房相得益彰。 虽然万般不情愿,但是该做的礼仪还是要做到。王楠引陆苳笙到他家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又给她倒了一杯水,“家访什么?” “想必你也应该清楚,”陆苳笙这个开场白自己说出来没什么,然而她却注意到王楠神情又在一瞬间紧张起来了,她心中微疑,面上却越发和颜悦色,“因为曹静老师的事情,学校怕你们学生回来乱想,影响学习和心理健康成长,专门让我对你们进行一对一地疏导。我之前去了文雨霏和卢思思家里,结果她们一个不在一个生病了,没能碰上。” 事实上,这也是陆苳笙胡诌的。她来之前做了功课,文雨霏和卢思思是女生,一般这个年纪的女孩儿不怎么跟男孩儿一起玩儿,而且之前的调查也显示,两个女生都属于内向型性格,更加不可能跟男生来往密切了。加上她自己又说了没有见到,更加不可能露馅了。“家访”王楠是第一家,如果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说的肯定不是自己,而应该是警察上门。换而言之,他要紧张也是紧张警察,而不是学校老师。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许在这群学生中间,真的隐藏着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想,王楠整个人又稍微松弛了下来,他脸上露出一丝了然和轻微的鄙夷,“学校就放心吧,我们不会对外面乱讲的。” “外面”?那是哪里?还有,“我们”指的又是谁?她来之前,果然已经有人给他说过警察要上门了吗?想来想去,这么短的时间当中,也只有刚才郑有风他们调查的那两个男学生了。 是学校授意?还是他们之间本身就有关于曹静失踪的许多不能说的东西? 第三十七章 (已换) 第三十七章 陆苳笙心里打定主意,脸上露出一分恰到好处的尴尬,“这个......这个也没什么办法,学校派下来了。毕竟是重点中学嘛,现在学校间的竞争又激烈。老师失踪什么的,对学校影响也不好......” “我知道。”到底是中二少年,眼前又是个比他个子还小的女老师,王楠没有了才开始的那种紧绷感,反而露出几分洋洋自得来,“学校嘛,都这样。” 陆苳笙笑了笑,看上去真跟刚出校门过来家访的老师一样,“那个啥,该走的程序咱们还是要走的。这么多人,回去我一个人编也编不完,好歹大家都说两句吧。” 她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本,拿着笔对王楠说道,“曹静老师跟你们一起会市区的么?” “嗯。”一提到曹静,王楠整个人又紧绷了起来,只是没有刚才那么明显。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快速且非常肯定,并没有更多的话了,跟之前相比有些不一样。 陆苳笙装作没有看到一样,继续说道,“你们这次去的林庄?”见王楠又在点头,陆苳笙笑了笑,“幸好不是朴镇。” 王楠听她这样说,随口说了一句,“朴镇有什么好玩儿的。从小到大每次春游都是去那里了吧。” 林庄和朴镇都是东开市附近的古镇,不同的是朴镇开发得比较早,中外闻名,换句话说,商业性比较强,跟国内大多数古镇一样,除了几座仿古建筑,就是大量的杂货一条街,专卖外地游客和小朋友。因为离东开市比较近,来回也就一天的路程,是东开市市民周日休闲常去的地方。 林庄开发得比较晚,没有那么商业化,时不时还能见到渔樵耕读的风景,这对见惯了车水马龙的都市人来说,感觉还挺新鲜的。但是因为离东开市比较远,人相对而言也没有那么多。 “说起来,我还没有去林庄看过呢。”陆苳笙偏头看他,“好玩儿吗?” 王楠:“还行吧,看你跟谁一起去了。” 陆苳笙:“你们同学们一起玩儿,应该很好玩儿吧。诶,有照片么,我也想看看。” 她看到王楠眼神闪了闪,有些回避她的视线,“我们拍的都是我们自己的,这......不太方便吧。” 陆苳笙听他这样讲,也不勉强,干脆合起本子说道,“我看你整个人还是比较紧张的,估计我说叫你别紧张的话你也不会听。这样吧,我们换个地方,换成你的卧室好不好?这样你会感觉更有安全感。虽然我是要回去交差,但是这个差交得好不好,也有区别的。” 王楠估计是想赶紧把她打发走,点了点头,带着陆苳笙到了客厅旁边的一个房间当中。他的房间有点儿乱,看来不常打扫,倒是十分具有这个年纪男孩子的特点。 陆苳笙走过去,坐到他的书桌前,让他自己坐到床上,问他,“曹静老师失踪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 “我能有什么想说的?”王楠自嘲地笑了笑,“她不见了我们当然很着急,但是人又不是我们弄没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陆苳笙感到有些震惊的样子,“你们一群小孩子,能把她一个大人怎么样?曹老师平常对你们不好么?我看你......好像的确不是很紧张的样子。” 王楠脸上一滞,随即说道,“还行吧,都是普通老师和普通学生间的感情,说深能有多深?说浅也没有多浅就是了。我也过了担心她的那段时间了。” 离曹静失踪的事情曝光出来才一天不到的时间,他这么快就过了担心她的时间了? 陆苳笙压下心头的疑惑,对他说道,“这件事情呢,的确跟你们没有关系,你也不要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准备好期末考试才是最重要的。”她语气和神态都非常官方,真的好像是个过来家访的老师一样,“至于警察,他们过来进行调查,你们遇到的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如实说就行了。” 这话说完,王楠脸上出现了一丝和他年龄不相符合的讥诮,“老师你是刚来的吧?” 陆苳笙眨眨眼睛,“对啊,还在实习期呢。你们学校好,一般人进不来,我要是不把工作做好,过几天就该卷铺盖回家了。” “那哪儿能啊。”王楠笑了笑,“你放宽心,我们学校对长得好看的女教师都挺宽容的。” 陆苳笙像是忍俊不禁一样,笑了出来,“脸好看哪儿能当饭吃啊,我们学校这样的,也要能力强才行吧。” 王楠抿唇笑了笑,没有做声,眼睛里却有一丝不以为然。 陆苳笙像是没有看到一样,说道,“我看我们学校这几年新进的年轻男老师长得也挺好看的,我还想在学校里面找个对象呢。”她说完才想起旁边有个未成年人,哥俩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这是老师的事情哈,学生不要学,别早恋啊。”她目光往王楠墙上书架上一扫,都是些跟足球有关的东西,看不出什么异常。陆苳笙收回目光,投向王楠,“那行,今天就这样吧,我看也没什么好谈的。我就回学校了。” 她跟王楠告了别,从他家里出来,没有急着走到他们之前停车的地方,而是走到路口的出租车站,打了辆车离开。 感觉到身后那道目光终于不见了之后,陆苳笙才在车上跟郑有风打了个电话,让他把车子开到下一个路口,她自己在那里下了车,跟他们两个汇合了。 “搞什么,跟地/下/党接头一样。”她还没有上车,就听见郑有风这样跟她说。 陆苳笙把自己那个昂贵得看不出牌子的包包扔在座位上,对郑有风和薛周说道,“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前脚走,后脚之前那两个你们访问过的学生就给其他学生打电话了。” 郑有风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 陆苳笙把她刚才在楼上观察到的东西一五一十地跟他们两个讲了,最后摊手道,“我冒充了他们学校的心理辅导老师,那个学生还挺惊讶的。但是他跟我说不会告诉警察,说明他已经知道有警察上门来找过他们了。这除了你们之前访问过的那两个学生之外,还能有谁?我倒是有点儿好奇,这群学生之间,有什么是不能见人的?还需要专门打个电话说一声。而且吧,听他的语气,学校应该没有专门派人来跟他们一对一地衔接过。”要不然就不仅仅只是说不会告诉警察之类的,还应该有抱怨学校想太多之类的话。 这个年纪的学生,逆反心理是很重的。 薛周想了想才说道,“你的意思是说,学生之间可能存在串供的可能?” 陆苳笙摊了摊手,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 如果他们能打电话彼此通风报信,那极有可能在警察询问之前他们就已经相互串通好了。之前之所以没有往这个方面想,那是因为他们人数太多,加上成年人的惯性思维当中,始终认为这群半大孩子都还属于什么都不懂的小朋友,但其实只要想一想就会发现,他们懂的不比成年人少。 关键是,如果真的没有什么事情需要隐瞒的,那为什么郑有风他们一走,那两个学生就赶紧打电话过去?不会那么刚好就打给了王楠,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挨着挨着打的。 什么事情,这么害怕警察知道?联系到曹静的失踪,和这群学生讳莫如深的姿态,郑有风他们很难不想多。 “而且我走之前,王楠还说了一句特别奇怪的话。”郑有风和薛周齐齐朝她看去,陆苳笙说道,“他说,他们学校对长得好看的女老师,都特别优待。我觉得他这句话,另有所指。” 长得好看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容易受到优待的,不用专门拿出来讲一次。况且,王楠的那句话放在那里,感觉始终有点儿突兀。 郑有风想了想,觉得估计再继续调查下去也是做无用功,不如转而去找其他的线索。他问陆苳笙,“你冒充的这个人跟你很熟?” 他指的是谢婷欣。陆苳笙不好告诉她谢婷欣把自己当情敌,便说道,“还行吧。”她闻弦歌知雅意,立刻明白郑有风想干什么,“要我约她么?” 郑有风眨了眨眼睛。 一个小时之后,陆苳笙一行人把车子开到了一家咖啡馆,陆苳笙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旁边的位置就是郑有风和薛周。 片刻之后,谢婷欣到了。见到陆苳笙,她笑了笑,“你嘉严哥这会儿不在呢,就我一个人。” “就是来找你的呀。”陆苳笙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她伸手拉过谢婷欣,让她坐到自己对面,“也是今天早上刚发现的,你的工作证在我包包里,可能是昨天放错了吧。” 她把琴台中学的工作证递给谢婷欣,装作是跟她扯闲话一样问道,“你们学校失踪那个女教师有结果了吗?我听人说,她从暑假那会儿开始精神状态就不怎么样?” 谢婷欣脸上笑容微僵,转眼便笑道,“听你那个警察蜀黍说的?” 警察蜀黍就在隔壁,听到谢婷欣这样打趣,薛周朝郑有风露出一个“这样你们都能虐狗”的表情,看在认识十几年的份儿上,才没冲上来直接掐他脖子。 郑有风挑了挑眉,面上越发高深莫测,可是嘴角的那丝笑容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在嘚瑟。 陆苳笙没有否认,只是说道,“你们学校压力这么大啊?我还以为你们当老师很轻松呢。一年三个假期,想想都觉得羡慕。” 谢婷欣脸上露出一丝苦涩,“那是你们眼中看到的。”意思就是,个中滋味儿只有自己才知道。 陆苳笙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这样说起来,曹静有可能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出走的哦?但是她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啊,我看她父母都好担心她的。” 谢婷欣笑了笑,把脸上的苦涩压下去,正想岔开话题,谁知道陆苳笙突然说道,“诶,当女人真不容易。最近网上不是有个新闻么,有个银行高管要潜规则一个女孩子,那个姑娘不愿意就直接把人开了。什么世道啊,保护自己倒成了错的了。” 谢婷欣抬起头来,有些诧异有些防备地看了她一眼,几乎怀疑陆苳笙已经知道什么了。她接下来马上说道,“还是你们老师好,吃国家饭,怎么样都不能丢掉饭碗。” 谢婷欣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她总觉得陆苳笙话里有话。然而要她贸然说话,她又害怕让陆苳笙抓住破绽。这人的思维实在是太敏捷了,为了姚嘉严,她不能不防。 陆苳笙也没有要等谢婷欣讲话的意思,自顾自地说道,“我觉得嘛,女孩子还是要强硬一点儿,人都欺软怕硬,你越是退让,人家就越是欺负你。”这话听上去就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富二代能讲出来的。她家财万贯,当然不知道别人的苦楚。现在全球经济都不景气,多少公司在裁员,尤其是女孩子,更加不好找工作,能当个市重点的高中女教师,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了。又有多少家庭,愿意放弃这样的一份工作呢?哪怕......哪怕这份工作只是看起来光鲜,里面是一团肮脏。 陆苳笙兀自不觉,依旧自顾自地说道,“别人不会当你是在忍,只会觉得你这个人没有底线。就拿这个在银行工作的姑娘来说吧,大不了是份工作,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一定非要在一个地方受那种委屈——” “你知不知道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钱倒是好说,一个月那三五千块钱,谁也不差那点儿。”谢婷欣像是忍无可忍一样,打断陆苳笙的话,“但是更多的,还有其他原因。” 陆苳笙抬眸,“比如呢?” 谢婷欣微微抿唇,没有说话。陆苳笙却已经慢悠悠地补充了出来,“比如yan/照,比如dupin,嗯?” 第三十八章 (已换) 第三十八章 谢婷欣整个人都绷紧了,好像一张拉满了的弓,稍微一碰就会断掉。 刚才那个猜测本来就是陆苳笙随口说的,她既没有证据也没有证人,只是隐约这样觉得而已。没想到,她这么一诈,居然还真被她诈出来了。 谢婷欣看着她的目光转而变得防备起来,“你想干什么?” 这句话一出,已经是在无言地承认了。 “我不想干什么。”谢婷欣拿她当情敌,她一定认为自己是想把这件事情告诉姚嘉严,陆苳笙微微一哂,续道,“不管你曾经有没有经历过这件事情,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想说旁人奈何不得你。只是,”她微微一顿,想了个合适的语言,“跟人恋爱,尤其是将来打算结婚的,我觉得还是不要有那么多隐瞒好。”她微微一笑,抬眼看向谢婷欣,“这是我的看法,你听也可以不听也行。尊重他人*,这点我还是能做到的。” 陆苳笙话是这样说,但其实她心中清楚,一旦这件事情被翻出来,姚嘉严想不知道都是不可能的。到时候他要怪谢婷欣隐瞒,那也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了。 这样说起来或许会让人觉得冷漠,但是就她现在所处的位置来看,这样恰好是最恰当的应对。于私她跟姚嘉严更亲近,两人兄妹这么多年,姚嘉严对她一直爱护有加,她不把这件事情跟姚嘉严说一声好像挺过意不去的。然而于公,既然谢婷欣不愿意讲出来那就肯定有她不愿意说的道理,这种事情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一种伤害,同样是女性,她又怎么能再往人家心上撒盐? 索性两手一撂,干脆什么都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听出她话里的潜台词,谢婷欣却依然不肯放心,非要陆苳笙说句明话,“你真的不会告诉其他人?” 陆苳笙脸上露出微微的嘲弄,轻轻将身子靠在了后面的椅背上,她说,“谢老师,你觉得到了现在,你说不说又有什么关系吗?”谢婷欣一愣,陆苳笙又悠悠地开了口,“我已经确定了的确有这回事情,就算你不讲,你们学校也始终有人愿意讲。只不过是多跑两趟路罢了,这对我来讲,不难的。” 她垂眸看向面前的咖啡杯,“你运气好,碰上了嘉严大哥,有人就算是想动你,也要考虑一下你男朋友不是?然而有权有势又是良人的男人这样少,你遇到了姚嘉严,其他人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遇见李嘉严王嘉严,如今你已经站在悬崖边上了,那些还在底下沉沦的人,你就不想伸出手拉一把吗?” 她嘴上说着这么大义凛然的话,目光却是凉凉的,好像八月十五前后那清冷的月光,谢婷欣感觉好像刀子一样剜在她身上,几乎要把她千刀万剐。 她呜咽一声,低头用手捂住脸,边啜泣边说道,“我也想帮帮她们的,然而我连自己都没有站稳,怎么有能力去帮助她们呢?” 陆苳笙听到这句类似于开脱的话,眼底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嘲讽,却没有做声,扯过桌子上的纸巾递给她,等着她将心情平复下来。 没有人接话,谢婷欣的情绪片刻之后便平静了下来。一个唱独角戏总是寂寞,没人给她搭台子,她一个人也唱不了多久。谢婷欣没有接陆苳笙递过来的那张纸,自己从包里拿了一张,将脸上的泪水轻轻按掉,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妆容。 “这件事情,我也只是有耳闻,知道的不多。”谢婷欣开了个头,说完她又自嘲地笑了笑,补充道,“其实也不是有耳闻那么简单,只是说不等我亲身经历,我已经找到了姚嘉严,那些人投鼠忌器,不敢动我而已。” “琴台中学每年选拔那么多的教师,不管男女首先都是要好看的,开始的时候我跟你们外面的人都以为是为了学校形象,后来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谢婷欣脸上露出浓浓的嘲讽,“他们把年轻人招进来,用各种手段控制他们,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陆苳笙微微疑惑,“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谢婷欣深吸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不一般。我猜想的是,他们以此来达到权se交易的目的。要不然,这一切事情都解释不通。” 陆苳笙微微挑眉,她原本以为只是一场集体潜规则,却没想到原来是这样。 如果真是如此,那......那这个案子会非常不好办。 隔壁的郑有风和薛周听见了这话,也十分震惊。两人对视了一眼,很显然也是想到了这样一层。 陆苳笙在后面的位置上循循善诱,“你......能说得详细一点儿吗?” “我刚来学校不久,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单位上的大姐跟我介绍对象,我都只当是她们的喜好。出去吃饭,让我跟领导敬酒什么的,我虽然不愿意,但也没有往深处想。”她脸上浮现出一丝尴尬,陆苳笙知道肯定不止敬酒这么简单,有些人,人皮没穿好,两杯黄酒下肚就开始嘚瑟,浑然忘记了自己是个人。揩油揩起来毫不吝惜,闹大了只说一句是玩笑,还要把“不会玩”这个罪名直接栽在女孩子身上。 这个社会,总是对女性抱有很强烈的恶意,仿佛在他们眼中,女性只是一件可供玩乐的物品,哪怕是有体面的工作不错的家世,也依然如此。 谢婷欣继续说道,“开始的时候,我在学校里面的确接触了一个男老师,比我早出来工作几年,教物理的。对我也很体贴,各种温存。但是......我始终觉得不对头,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我总觉得,他不是真正地喜欢我,因为他看我的时候,目光总是落在别处。这种事情我不好跟单位上的其他人讲,因为万一将来成不了,也免得人家说闲话影响后面的事情。” “他在学校里面每天都是上课下课的,我俩经常在一起,也没有劈腿的时间和机会,我怀疑他是在外面有人了,就想办法在他家里找过线索。”谢婷欣脸上露出回忆之色,“我们刚出来工作不久的老师都是学校给安排的宿舍,小户型,就在学校旁边。”琴台高中地处闹市,这样一套小户型,对于家庭条件一般、刚毕业不久的年轻老师来讲,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人人都以为琴台高中福利待遇好,才进去的老师都能有房子,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校把房子建在工作区旁边,明面上是为了方便老师上下课,但更多的还是为了监视这些落入魔爪中的人吧?陆苳笙想起琴台中学的选人要点,除了要长得好看之外,家庭条件还不能太好,最好是很差的那种。因为只有家庭负担太重,他们才能很轻易地被金钱控制。有的时候不需要太多,闹市区一套小房子足以。如果换成家庭条件好的,非但不利于监视管控,琴台高中付出的代价还会更大。同时,金钱一方面象征着的就是人脉,如果家庭条件良好,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动到了不能动的人头上,那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们是不会允许的。 谢婷欣,如果不是撞了大运遇上了姚嘉严和开明的姚家父母,今天说不定也已经沉沦其中难以自拔了。 谢婷欣顿了顿,像是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情一样,缓缓闭上了眼睛,“然后,我在他家里,发现了好几处摄像头,甚至......在床上,正对着床的,也有好几个。” 那个男老师是饵,长得好看又会甜言蜜语,或许还留了两手把妹的功夫,这种样样都不错的男孩子在现在的市场上面不多见了,刚出校门的单纯姑娘,很容易就被骗了过去。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次找的饵不太入戏,居然能被谢婷欣看出来。 其他摄像头是为了监视这个饵,那么床上的那些,想必就是为了拿到更多要挟人家的利器。又或者,加重控制他们抛出来的这个饵的砝码。 “我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直觉吧,居然没有第一时间直接找那个人闹。”谢婷欣苦笑了一声,“而是第一时间,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正常人谁会在家里装那么多的摄像头?而且我还查了一下,那些摄像头的连接线并不在他家。但是放摄像头的那些地方,他又不可能不知道。也许是我运气好,那天发现摄像头的时候是白天,工作日,大家都在上班,如果不是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几乎没人会在那个时候上门。” 而且,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谁又能在主人都不在家的时候进去呢? “我回来之后一直惴惴不安,想不通这件事情后面究竟有什么,但始终觉得不对劲儿。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那个男老师的问题,后来......”谢婷欣垂下眼睫毛,说道,“我看到那么多大姐都叫我跟他在一起,才回过神来,也许背后有什么。” “如果不是有利益关系,一个同事的终身大事,本身就敏感的话题,他们为什么要这么热心?我知道不对,却不知道为什么不对,哪里不对,也不敢去查,想要疏远那个男老师,却又害怕被他发现我知道了他的秘密,只能跟他先谈着。” “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去比我早两年进琴台学校的一个女老师家里,发现了同样的摄像头。那个时候我才确定,或许被这样监控起来,并不止一个两个人。这次她人跟着我,我没办法仔细检查,但床上和浴室里肯定是有的。这两处地方,很难让人不多想,我还在她的梳妆台上,发现了抗抑郁类药物......” “那个时候,我心里有了这样一个猜测,但是没有办法证实。”她虽然刚出校门,还比较单纯,但是对于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危险,有种本能的反应。连续两个她身边的人都被人监控起来了,吃饭喝水睡觉都没有喘息,这绝对不是一个偶然。以她的智商,首先怀疑的就是他们学校。 宿舍是学校提供的,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卧室和浴室里装的那些摄像头,要么是学校装的,要么是施工方装的。然而从一开始他们就清楚,这栋宿舍楼的工程,当时是交给了校长的小舅子。如此大面积地装摄像头,一般人的财力很难支撑,如果只是为了获取*,那不知道要贴多少钱。 而且,谢婷欣回去之后详详细细地找过自己的宿舍,根本就没有在里面发现过任何摄像头的痕迹,那就说明,如果有人要装摄像头,只能是在老师们住进去之后才装的。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学校。 但是为什么,他们有自己没有?是谢婷欣跟他们不一样么? 那又是哪里不一样? 谢婷欣当时想了很久都没有想明白,如今跟陆苳笙一讲,她就懂了。要问谢婷欣跟其他人哪里不一样,当然是因为她还没有被上手啊。既然没有完全被纳入他们那个“团体”,当然也就不可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展现在他们面前了。 陆苳笙用眼神示意她继续说下去,谢婷欣又开口道,“其实这也是我的猜测,并没有实际证据。我只是感觉到,整个学校都不正常。”谢婷欣低下头,不堪忍受般地摇了摇,“后来我遇到了嘉严,他们便再也没有来问过我这样的事情了。” 郑有风在背面的那个位置上面轻轻地皱起了眉,按照谢婷欣所讲,整个琴台中学就是一个大yin窟,他们把年轻的男女教师招进来,用yan照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控制他们,让他们为自己所用。一般来讲,有这样一个流程:对于年轻女教师而言,先是派已经被他们吸纳入团体的男教师出马,打着谈恋爱的旗号跟女教师交往,这时候旁边会有各种各样的知心大姐上来,告诉刚出校门的年轻女教师们如何如何,总之就是看起来是在促进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但其实却是逼她就范。要是女教师警惕性不强,很容易就着了道。她会被男教师带回家,跟他行鱼水之欢,然而那个“家”里早就装上了摄像头,她*一览无余。那个“团体”会用yan照要挟她们,或者还有其他什么的,比如职称?工资?反正就是用尽一切办法逼迫她们沦陷,成为整个团体中的一员。 第三十九章 (已换) 第三十九章 过了片刻,好像是要找时间消化一样,陆苳笙才轻轻开了口,“曹静,也是一样的吗?” 谢婷欣下意识地点了点头,随后好像才明白过来自己承认了什么,连忙说道,“我也不清楚。这种事情我不好跟其他人讲,更不敢让嘉严知道,怕他......所以,能够离开的时候,自保都还来不及,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么多......” 她眼神怯怯的,好像小兽一样。人都是这样的,碰到了什么事情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如何开脱,与其说是人不敢担当,倒不如讲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甚至那些话,都不用经过脑子的,只要一张口,想也不想地就说了出来。 陆苳笙笑了笑,笑容浅浅的,让人看上去有些安心。只是她那笑容看上去好像是浮在脸上一样,根本没有达到眼底。她说出话也非常熨帖,让人听了十分舒坦,“我知道。你当时自顾不暇,又哪里来的精力去管其他人呢?”哪怕,那个人是自己所谓的“好朋友”。 自保,听上去是一个多么正大光明的理由。 就算有人要指责,也没有办法越过这一条。 谢婷欣抬起头来看向陆苳笙,她没有想到,有一天一直被她当成情敌的陆苳笙居然会来帮她说话,看她言辞恳切,又不像作假,谢婷欣感动得简直要掉下泪来。 陆苳笙像是没有看到她眼中的感激一样,从她笑了笑,“曹静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不多。”她既然恨不得远离那里,当然是知道的越少越好了,甚至在她的有意回避之下,她都不跟曹静有过多的交流。其实秘密那么多,人生已经这么重了,谁还想去管别人过得好不好呢?反正她有家人有爱人,就算是朋友,自己也跟她不是最亲近的,就算不听不帮,也总有人能帮她的。 这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想的。 “我看到单位上有人在给她介绍对象,一样是比我们早来几年的年轻男老师,就知道他们这是在把之前用在我手上那一套继续用在她手上。那会儿我也不是没有提醒过她,说......有些人外面看起来一片灿烂,其实内里不怎么样,还是要看清楚看透才行。但是那会儿她正沉浸在爱情当中,我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曹静比谢婷欣更天真,她这一生没有经历过多大的挫折,甚至连男生都很少接触,自然不会想到谢婷欣这话背后隐藏了多大的惊天秘密。 陆苳笙默然。实际上在那个环境下面,这已经是谢婷欣能做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她也是女孩子,自然知道女孩子有多敏感,再说多了,不仅会起到反作用,甚至还会把自己给拉进去。 “后来,她精神状态不太好,我猜那个时候就已经是她发现了她的男朋友不是那么单纯的时候了。”谢婷欣低声说道。过了片刻,她又才慢慢讲道,“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她有没有被纳入那个‘团体’当中,再多的话都不敢跟她讲了,唯恐她把我之前告诉她的提醒想起来,把我拉进去......”这件事情,谢婷欣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她下意识地捂住胸口,仿佛稍微不注意,她的心就要从里面跳出来一样。 琴台高中就好像一个大泥潭,站在边上都能被他们同化。这些年轻的教师们,空有一张脸,却没有能与之匹配的智慧。想要挣脱,不是不可能。他们那么多人,只要拧成一股绳,总会达到想要的结果。然而,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 陆苳笙终于问了她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当初跟曹静交往的那个男老师,叫什么名字?” “董冰。两点水那个冰,学校里面教数学的。” 隔壁桌的郑有风立刻发了条短信到了方铭手机上,让他赶紧带人过去把那个人控制起来。 陆苳笙想了想,又问她,“你对曹静他们班上的学生,了解多少?” 谢婷欣这回是想也没想地就摇头了。“我一个教音乐的,自从跟嘉严在一起之后就一直被他们排挤在外面,原本就跟学生们接触不多,现在更不了解了。” 她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与此同时,郑有风和薛周两个人悄悄地从隔壁桌离开了,谢婷欣背着他们看不见,陆苳笙却是看到了。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对视了一下,然后便各自撤开了。 当天下午,市刑侦大队大队长郑有风带队,以琴台中学教师董冰为切入点,在他家里找到了无数摄像头和各种xingai视频,顺藤摸瓜,直接摸到了琴台中学的学校领导家里,将整个琴台中学这个大yin窝一锅端了。 方局长的手机从下午开始就没有停过,最后忍无可忍,干脆直接一把扔了,他那个方铭淘汰下来的智能手机“啪嗒”一声,扔在墙上,立刻碎了个四分五裂。 “妈的!什么破玩意儿,还好几千,没我以前那个诺基亚好用。方铭这个败家玩意儿。”东西扔出去了,然而该骂还是要骂,眼看着今天晚上又是一个加班夜,方局长抓过家里的电话,给他亲儿子方铭打了过去,“喂?把电话给郑有风,叫他给我滚过来!” 方铭电话刚一接起来,就被自己亲爹隔着电话喷了一脸唾沫星子,这回他总算不去跟郑有风吃醋了,幸灾乐祸地把手机往他手里一塞,“拿去,老爷子的。” 郑有风正在跟人在电话里打太极,冷不防地被方铭揣进来这么一个炸弹,当下把自己的手机拿远了一点儿,接过老爷子的的电话,语气要有多虔诚有多虔诚,“喂,领导?” “郑有风你这小兔崽子你特么办的都是些什么事情!你过来抓人你给老子打过招呼没有?随时由着性子胡来,特么的你的前途早晚在你手上玩儿完!”琴台中学案件涉及到了不少大领导和社会要员,这些人郑有风都没去动。他把他先能动的动了,反正铁证如山,那些人也跑不掉。只是么,皇帝尚有两房远亲,郑有风动的人当中,就有那么一些人,弯弯绕绕地找到了关系,捅到了方局那里。 郑有风早就知道会有这样一骂,他是被骂惯了的,这点儿风雨根本不算什么。眼见着他们打了人家一个措手不及,郑有风心情正好,“好了好了,有人问就麻烦领导你帮我顶一下,我要是没有证据,不可能过来抓人的。你放心好了。” 方局一句脏话到了嘴边,硬生生地被他吞了回去。放心放心,郑有风要是能让他放心,他就不用这么操心了! 兔崽子!只会挖坑不会埋,他早晚要被这群小兔崽子带到沟里去。 市局的警车呜啦啦地开到了琴台中学,装了一车人之后又呜啦啦地回去了。看这架势都知道,今天晚上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陆苳笙把谢婷欣送回家之后,去了市局。因为涉案人数众多,全市局上下都被调动起来了。郑有风他们忙着审嫌疑人,一时半会儿也腾不出精力来管陆苳笙。 她在市局看了一圈儿,发现没有自己能插得上手的,干脆躲到车里去了。 陆苳笙在车上玩儿了一会儿游戏,想了想,最终给刘洋打了个电话,“喂,是我陆苳笙。” 听到她的声音,刘洋有些惊讶,听得出来有几分喜出望外,“陆董,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没事不能来找你吗?”即使是撩人,也要分撩的那个人是谁。比如郑有风,那肯定就是挖空心思撩动他了,换成刘洋,就是最无趣最没有惊喜的撩汉方式了。 然而也足够他惊喜了,“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了,你说的哪里的话。” 陆苳笙轻笑一声,像小猫挠心一样,挠得刘洋心里痒痒的。偏偏又隔着肉,就是挠心抓肺,也碰不到实处。“没有其他什么事情,就是我想起你上次写的那篇文章,好像牵扯了出了一桩大案,你或许可以来市局看看。” 听到陆苳笙这样说,刘洋整个人立刻就振奋了。之前他一直觉得陆苳笙对他若即若离的,总怀疑她把自己当个玩意儿,想起来了就逗弄一下,想不起来那就一直放着,现在看来好像并非如此吧。如果她只当自己是个玩意儿,又为什么要扶持自己的事业呢?现在一个新闻有多难做?他们报纸已经很久没有出一个能吸引大家注意的新闻了,如果这次能让他拿下,那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至于她究竟把自己当什么,那根本不重要。 男人嘛,最重要的还是事业嘛。将来就算不能跟陆苳笙在一起,只要他有了事业,也多的是年轻小姑娘扑上来嘛。 陆苳笙挂了电话,看着上面那个暗下去的名字,轻笑了一声。 她昨天晚上没怎么睡,车里暖气开得足,陆苳笙穷极无聊,居然倒在位置上就那样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之间,她好像又回到了很小的时候,嗯,看样子才十来岁的样子,整个人像是一株发育不良的花朵,带着几分露珠的香气和清甜。 她好像,是被关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很暗,周围都没有光,只有她一个人,被团团的黑暗包围着。她想要挣开,但是用出了全身所有力气都挣脱不了。她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身上被绳子死死地缠绕着,那绳子很粗,像蛇一样缠在她的身上,几乎要嵌进肉里面去。 陆苳笙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做噩梦,她想醒过来,但是眼皮好像被人黏住了一样,怎么都睁不开。 黑暗中,幼小的她好像一株盛开在暗处的花朵,看似纯洁,其实充满了妖冶。 突然,“砰”地一声巨响,她面前陡然砸下来一个人。那是谁?幼小的她想努力看清,但碍于距离却始终都看不清那人的脸。只知道看身材应该是个女人,背影什么的,好像也很熟悉...... 她还来不及去想那人是谁,地上的那个女人就猛地转过头来,带着一张充满鲜血、目眦欲裂的脸,猛地出现在了她面前! 陆苳笙被吓得一个激灵,车子里的暖气灌进鼻子和咽喉里,她猝不及防,猛地咳嗽起来。 这一咳起来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把人的身体都咳弯了,陆苳笙强忍住,扯了一张纸巾抵住胸口,慢慢平复了下来。 咳嗽好像就费了她很大的力气一样,陆苳笙平静下来之后,整个人都瘫软了在了驾驶位上。她仰着头,控制着自己的呼吸,让空气慢慢地进入肺部,整个人这才渐渐平静下来。 她闭上眼睛,梦中那个女人充满鲜血的面孔又再一次出现在了她的眼前。那个女人,笑起来左边有浅浅的酒窝,不管年纪再大,始终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可惜她没能继承,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心机深沉的怪物。 那个女人,那是她的亲生母亲啊。 可是,她早已经去世好多年了。 一个去世这么多年的人,为什么又突然出现在了她的梦中?陆苳笙偏头想了想,转眼便苦笑起来,或许是因为,这次琴台中学的事件,让她想起了曾经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吧。 女性在这个世界上,是不是一直都是弱者?她们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如此容易被控制。 这样一想,真是让人......觉得不甘呢。 “叩叩叩”,门外响起敲窗户的声音,陆苳笙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郑有风居然下来了。他带着一脸便秘般的焦躁,身后是跟他一样一看就是情绪不好的薛周他们,估计是被那群货气得够呛。 见陆苳笙转头,郑有风拉开车门,下意识地伸手护住她,别让她因为乍然间开车门掉下来,“下来吃饭了。” 第四十章 (已换) 第四十章 陆苳笙愣了一下,身体已经先下意识地听从郑有风的指令从车上下来了。 直到陆苳笙被郑有风牵进一家小店里,她才反应过来,“我们是到这里来吃饭?” 郑有风一听她这幅纨绔子弟的语气就不痛快,掀起眼皮来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啊陆董,局里经费有限,吃不起米其林餐厅,麻烦你将就一下。”事实上,今天晚上这顿饭,都还是郑有风私人出钱的呢。 陆苳笙好似浑然不觉郑有风的不爽,露出一个凹出来的风情万种的微笑,“早说啊,我请你们啊。” 呵呵。 郑有风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把老板叫过来,点了一堆菜,又叫了好多外卖,送去楼上给还在加班的同事们。 “天呐~”苏越一坐上椅子,整个人就如同死狗一样摊在桌子上面,“啊啊啊,领导,这次案件完结之后,我要申请休假!年休!太累人了!” 郑有风扔了一张纸到苏越脑门儿上,“屁年休,你实习期都还没过呢,哪儿来的年休假。” “可是也不能总把我这样一个花季美少女当男人使吧。” “苏大耳朵你做梦呢。”郑有风指了一圈儿,“我们这里这么多男人,你看哪个有你那么轻松?” 现在的公务员,领着阳光工资不说,上的还是月光班。每天踏着月光来,踏着月光走,女人男人一律当畜生用,这样下去,迟早过劳死。 苏越仿佛看到了自己将来的结局,猛地坐起来,看向陆苳笙,“陆董,你们单位还缺人吗?你看看我,我可以吗?实在不行,我当保镖也行啊!” 陆苳笙冲她一笑,“好啊,欢迎至极,你要是过来,我把董事长秘书的位置留个你。” “真的?!”苏越喜出望外,没想到背叛了她领导,还能得到这样一个好职位,董事长秘书,听上去就比一个女警察高端多了。 陆苳笙跟她微笑。 “别想了。”郑有风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美梦,“她的秘书快一个连了,全是帮她做些鸡毛蒜皮狗屁倒灶的事情,还不如安心留在我手底下当个小警察呢。” 苏越:“可是你手底下的小警察,也没有多少发展前途啊......” 大冬天晚上加班,需要点儿重口的东西来刺激一下神经,郑有风稀里哗啦点了一大堆的香辣虾麻辣小龙虾之类的,整个桌子远远看过去红艳艳的一片,看起来十分显眼。 陆苳笙不爱这些辣味的东西,但是还是陪着他们慢条斯理地吃完了这顿饭。看样子郑有风他们那里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陆苳笙因为下午那个梦,也不打算等他了,就跟他告别,打算回家。 她才刚刚转身,郑有风就把她叫住了,“苳笙。” 陆苳笙回过头来,朝他偏头问道,“嗯?” 她偏头的样子,没有往常的那副心机深重的模样,好像个单纯的小姑娘。郑有风犹豫了一下,他原本是想问陆苳笙回哪里的,想了想换了个说话。他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给,备用钥匙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呢,先拿我这个吧,等空了我再回去找。” 陆苳笙却没有接,郑有风看着她不动作,心里突然就是一空。 他忽然感觉到十分的沮丧。原来他跟陆苳笙那么亲密了,他以为他们两个早就应该在一起了,但是他忘了,那个人是陆苳笙。昨天晚上那一场欢愉,或许在她眼里根本算不上。 那他呢,他又算什么? 陆苳笙看着他的双眸渐渐沉下来,知道他想多了,走过去拉住他的手腕,站在他面前,“我要回去收拾东西啊。女孩子的东西,哪儿有那么简单?我昨天晚上都没有卸妆擦脸,你还要我明天继续这样吗?” 郑有风抿住了唇,很明显是不相信这个前科累累的骗子。 陆苳笙觉得非常无辜。她虽然骗钱骗色骗抚摸,可是跟郑有风认识这么久,她可是从来没有骗过他什么啊,为什么现在就让他有了这样的想法呢? 陆苳笙的手指在他的掌心轻轻抠了抠,她一笑,突然伸出手来抱住郑有风的脖子,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低声哄道,“乖啊。” 郑有风突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也行。”他突然有种预感,这辈子碰上陆苳笙,他可能要把他一辈子的耐心都要用在她一个人身上。“你过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我好来接你。”她要搬东西,听上去东西还不少,肯定要收拾一下,把钥匙拿走了,他没办法回家。陆苳笙一个人的话,即使有搬家公司,也很麻烦。 他不想让她那么麻烦。 一点儿都不想。 陆苳笙这个人,应该放在案上远远地供着,不说要一天三炷香,吃花蜜喝露水什么的,最起码也要干干净净,精致奢侈,反正这种洗手作羹汤、搬家之类的充满了烟火气息的事情,怎么想怎么都跟她没关系。 “你能来得及吗?”陆苳笙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看他工作上这么忙,到时候不一定能腾出时间来。 哪知郑有风不爽地看了她一眼,“你先打过来了再说。” 陆苳笙便不再质疑郑有风的决定了,上车走了。 她又回到了她的那个样板房里面。除了梳妆台上整整齐齐摆放着好多的瓶瓶罐罐,她家里还真没有什么人气。陆苳笙按照往常的流程,先是把自己脸上的粉底什么的洗了,又用导入仪,给自己做了个精华导入,然后擦好脸,躺在床上等着开始时吃的安眠药药性发作。 她其实有点儿后悔的,当时不应该答应得那么快。因为她自己都没有想好要怎么跟郑有风长期相处下去。她现在就把东西搬过去,万一......万一将来他们两个不合适,那她岂不是又要搬走?这叫......扫地出门了吗? 陆苳笙觉得自己这半生都在颠沛流离,她不想在遇到郑有风之后还是如此。 然而话已经说出口了,现在临时有变,那个人......应该会很失望吧? 陆苳笙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她好像,也不愿让郑有风失望呢。 她想了半宿也没有想出一个既不让郑有风失望又不让自己搬家的好方法,第二天早上起来,依然顶着一张充满光泽的脸蛋儿,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昂贵的护肤品还是有点儿用处的,起码让陆苳笙在失眠整整一个晚上之后依然能够不带丝毫倦容的容光焕发,继续当她的美少女。 她起来给自己热了瓶牛奶,空腹喝了,然后就接到了郑有风的电话。“你在收拾东西了没有?” 陆苳笙看着自己整洁干净的家,语气温柔地撒谎,“嗯,怎么了?” 郑有风轻咳了一声,说道,“那什么,鞋子别拿太多,我知道你家有两面鞋墙,你那些一看就不适合穿出去的恨天高就别带了。” “嗯。”陆苳笙乖乖答应,心里却觉得好笑。 这个口是心非的人,明明是怕她不过去的。 而且,直到他挂了电话,郑有风也没有说,什么是“不适合穿出去的恨天高”。 挂上电话,陆苳笙的心情突然变得很明媚。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明媚心情从哪里来,或许是因为郑有风像个太阳一样,瞬间赶走了她心里的阴霾。 就算将来要分开,那又怎么样呢?就算要分开,也要先在一起才能离开吧? 去郑有风家里的路上陆苳笙就给他打了电话。他昨天晚上就没回家,这会儿趁着回来给陆苳笙开门,趁机洗了个澡,将身上的满身疲倦和烟味儿给洗掉。 他出来的时候陆苳笙已经指挥着工人把东西都放家里了,看到他出来,陆苳笙一面把她那些瓶瓶罐罐放到床头的柜子上面,一面对他说道,“家里等下我让钟点工来打扫,你要是忙就先走吧。” 郑有风没有回答她,而是好奇地顺手拿了一个黑漆漆的瓶子放在眼前看,发现上面的文字他一个字都不认识,“你这是哪国货?阿尔巴尼亚进口来的?” 陆苳笙一把抢过来,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别动!这东西是刚出的黑科技,不能照光,照光就变质了。” 郑有风手上一空,默默地看着她把一部分东西塞进他家的那个双开门冰箱,直把原本蔬菜水果的地盘占了个大半。 陆苳笙还嫌不够,想了想,对他说道,“我等下得把我那个冰箱带过来,你家这个冰箱不行,我擦脸的东西不好保存。” 郑有风默默地在背后看着她,感觉不是很懂女人这个物种。 他真的很想问问陆苳笙,她每天往脸上抹的那些东西,算起来总共有两斤吗?这从头到脚从上到下,她也就是武装到牙齿了! 他认为陆苳笙适合当个祖宗,没想到她就还真当了个祖宗。 郑有风现在很想把昨天想的话给吞回去。 第四十一章 (已换) 第四十一章 等到她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郑有风已经等得快没脾气了。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撩起眼皮来看了一眼陆苳笙,正打算怼两句回去,陆苳笙却已经从冰箱里拖出一把还带着露水的新鲜豌豆尖,拿到面前,冲郑有风甜甜地笑道,“要吃了晚饭再走吗?” 郑有风顿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家的厨房跟个摆设没什么两样,一年开不了两次火,一次是煮方便面,一次是煮速冻饺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郑有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看到陆苳笙那熟练的动作,才知道她并不是在瞎扯。 她是真的会做饭。 陆苳笙做饭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只不过光是择菜郑有风也看出来了此人的挑剔。已经是一把挺水嫩的菜苗了,她还是只要最上面那一点儿,怕弄脏了指甲不好看,直接拿厨用剪刀剪的。 新鲜的豌豆尖不需要放太多的作料,一点儿蒜末足以。陆苳笙把摘出来的菜尖放在加了油的锅里和蒜末一起炒,断生了就端出来。黑米粥是早就熬好的,然后又炒了个红椒肉丝,让郑有风端到了餐桌上。 她把围裙丢到一边,笑着说道,“今天晚上菜不够,而且搬了家我也有点儿累,就两个菜,明天再换其他的。” 郑有风知道这人张嘴就是鬼话连篇,根本不信她。当下拿出神农尝百草的勇气来尝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他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吃,吃得出来陆苳笙这两个家常小菜火候油温什么的都掌握得不错,跟她本人一贯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那什么眼神。”陆苳笙碗里可能就只有一勺饭,她跟小鸡啄米一样,拿筷子挑了两粒,看到郑有风在看她,她解释道,“我晚上一般都不吃饭的。今天还是为了陪你,才吃了两口米。”女生为了减肥无所不用其极,郑有风的目光在她那细骨伶仃的手腕上转了一圈儿,毫不留情地批评道,“难怪你长这么矮,肯定是以前不好好吃饭。” “喂喂喂,我要是跟你一样个头窜到一米八好几我还要不要找对象啊?再说了,”她挑了一根菜,“是你太高,不是我太矮。”一米六五往上,也不算矮了。 郑有风冲她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伸手扣住她的手腕,瞬间将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我问你,那天你跟谢婷欣谈话,她的话什么意思?” 陆苳笙一愣,瞬间后悔起来。 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这茬儿呢?当初她的注意力全在谢婷欣身上,哪儿能想到旁边还有个东亚醋王?这人前几天忙着审嫌疑人,这会儿终于有点儿空了,于是就来找她秋后算账了。 陆苳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郑有风一伸手就捂住她的双眼,“好了,别转了,老实交代。”他手指成环,松松地扣在陆苳笙的手腕上,直接把自己的手当成了一副镣铐。 陆苳笙顿了顿,旋即笑了出来,“你这是想起问我以前的感情经历了吗?可是你都把人骗回来了,现在才想起问,是不是太晚了?” 她丝毫不惧郑有风的目光,微微抬起身子,做出一个诱惑又压迫的姿势,“问完了你要是不满意,是不是还打算退货?” “想得美。”郑有风在她柔软的脸颊上摸了一把,“你喜欢着别人还来撩我,没你这样不遵守规则的。” 他语气有些愤愤的模样,没有了往日的吊儿郎当,居然生出几分可爱来。 陆苳笙微微一笑,探出身来在他唇上偷了个香,然后换上一副乖巧模样,坐在他对面,“是我不好,不过从来都是我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我。” 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郑有风微讶,更让他讶异的是,陆苳笙这个撩汉高手,居然还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陆苳笙看出他在想什么,笑了一声,没有把姚嘉严一直把她当妹妹这件事情告诉郑有风。 真要告诉他了,那她在郑有风面前,也不用要脸了。 陆苳笙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米,算是吃了晚饭,然后把碗一扔,开始支使郑有风,“去,去洗碗。” 郑有风就知道,这人的贤良淑德只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但是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受人家管,他只能认命地端起碗,走到了水槽边。 可能是因为他唯一能做的家务就是洗碗,郑有风居然还洗得像模像样的。陆苳笙看着他把碗放到不锈钢架子上,偏头问道,“琴台中学那个案子,你们办得还顺利吗?” 说起这件事情,郑有风感到有点儿汗颜,他居然为了吃醋把正事忘了,“我说,那个什么狗屁报道,是你让人做的吧?就是那个什么刘洋?” 他说的是一夜之间瞬间传遍网络的一篇新闻稿,写的是琴台中学这样一个重点中学,居然披着教书育人的人皮,做的却是quanse交易的肮脏事情。标题耸动,语言猎奇,偏偏实锤一副接着一副,打得人措手不及,就是想挽救,也没有办法。 “嗯。”陆苳笙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这件事情牵涉到人肯定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一定还有位更高权更重的人,她借了刘洋的手爆出来,算是把这件事情往前推了一把。“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郑有风洗完碗,没找到擦手的帕子,正要往空中一甩,陆苳笙已经双指夹着一张厨房用纸递到了他面前。 他接过来,“只是对刘洋居然还有点儿用处,表示惊奇。”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离换班还有段时间,于是好整以暇地叠起长腿问陆苳笙,“你能不能告诉我,找到刘洋,要他帮你做什么?” 陆苳笙一笑,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当初我生父失踪之前,呆的单位就是《东城晚报》,那个时候他是这家报纸旗下一家深度调查杂志的主编。” 郑有风立刻明白了,“你找刘洋,就是想让他帮你找出当年你父亲失踪的相关线索?” “哪儿啊。”陆苳笙走到客厅中间的沙发上坐下,像是没骨头一样歪在上面,“你也太高看他了。” “刘洋这个人,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傻逼,要是我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那才是真的脑残了。”她苦心布局这么多年,就等着一朝收网,能把一直困扰着她的事情给解决掉,又怎么会在选人上面出这么大的纰漏呢? 郑有风明白了,她这应该是打算拿那个什么刘洋,出去填炮眼。 毕竟,在全是人精的环境当中,找个这样的傻逼,不容易了。 琴台中学的案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帷幕,这桩案件,如同一个警钟,敲响了各个机关单位,振聋发聩。仿佛也是到了现在,整个社会才意识到,原来女性生存之恶劣,即使是在大家眼中的好单位也是一样。女性自身安全的问题,早已经成了全社会的一个大毒瘤。 一时之间,各种反思接踵而至,弄得好多单位都目不暇接,只能在一堆报表当中腾出点儿时间,去应付上面派下来的政治任务。至于这些口号能不能解决到实际问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借了陆苳笙的光,郑有风在此次案件当中表现非常英勇,这天上午带着他们警队的精英去市上开会,接受领导的奖励去了。薛周要忙着收尾和资料的事情,走不开,于是就让郑有风代领了。 上午十点钟的时候,薛周坐在一个咖啡馆的包厢当中,目光复杂地看着陆苳笙。她刚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告诉郑有风自己在办公室里喝咖啡,整个过程语气温柔神态自然,虽然没有亲自去测,但是薛周也知道,她肯定连心率都没有波动一下。 她放下电话,神情自若地看向薛周,“快过年了,薛警官是打算把你妈妈接到东开市过年呢,还是回老家一趟?” “回老家吧。”薛周没有郑有风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一听陆苳笙这个开场白就忍不住眉心疼,他抬手揉了揉,觉得郑有风能把这祖宗拖回家里供着,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对她说道,“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那好。”陆苳笙也不跟他废话,“我知道你已经查到当初我爸失踪之前,曾经找过你爸。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弄清楚他当时失踪究竟是因为什么,这段时间总算摸到一点儿线索。”虽然她看不起刘洋,但总算人家还帮了她一个大忙,“但是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我想问问你,你对这件事情,还有没有什么记忆?” 那件事情发生在十九年前,过了年就是整整二十年了。当时陆苳笙还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黄毛丫头,成天除了看动画片就是洋娃娃,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天资再聪颖,也不可能未卜先知,留意她爸爸当时工作上面的事情。她爸爸失踪之后,他单位所有相关的资料都被销毁了,她妈妈当时势单力薄根本查不到,如果想要知道她爸爸失踪的原因,只能从其他地方着手。 而薛周,那会儿已经快十岁了,他又是个男孩儿,多少对当年的事情有印象。 第四十二章 (已换) 第四十二章 陆苳笙开口之前薛周就猜到她要说什么,毕竟他们两人之间的交集,除了郑有风,就只剩下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情了。 二十年前,他父亲因公殉职,陆苳笙的父亲失踪,而她父亲失踪之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他爸爸。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跟一个一直克己奉公的警察,很难不联想到他们两人背后是有什么。 这么多年来,薛周也不是没有怀疑过,怀疑当初他父亲的死另有隐衷,然而怀疑是一回事情,真正掌握到证据,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当时虽然年纪比陆苳笙大个几岁,然而也还是个孩子,工作上的事情,父亲一向不会跟他说,如果真的有线索,他就是警察,现在还在市局,这么多年来不可能一直没有动作。他父亲的死亡,就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因公殉职,杀人者后来也审问了,毫无嫌疑,根本就是他不小心。甚至有的时候薛周自己都在怀疑,是不是因为死的那个人是他父亲,他作为亲人才一直接受不了他的死亡,所以想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凶手,好让自己心头好过一点儿。 薛周没有回答陆苳笙的话,反而是问她,“你为什么这么认为?”听她的语气,她和她妈妈,好像从一开始就认为她父亲的失踪背后有其他故事。 陆苳笙揶揄地笑了笑,“薛警官,你既然在查我,不知道有没有查到,当初我父亲失踪,明面上的原因是什么。”她顿了顿,说道,“我生父突然不见了,身为他的家人,我妈肯定要去找的,于是就有人说他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跑了,不仅如此,还卷走了单位大量财款。” “那会儿我奶奶年纪已经很大了,根本经不起打击。而且她在老家,消息闭塞,一般情况不会知道我们这边的消息。就剩下我妈一个人,要想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彻底死心,还有什么比他出轨更让人不愉快的呢?更别说,还牵涉进了挪用公款的丑闻当中,让自己背负上了大量债务。” “我妈家庭条件不差,我外公跟着唯一的舅舅一起移民出国了,两家人来往不多,但真要碰到事情,也不可能袖手旁观。那笔钱在当时来讲不是小钱,但也没有多大。毕竟以我爸的职位接触不到巨额财款,弄大了反而惹人怀疑。我妈买了套房子把钱还上了,一边带着我一边想方设法地找线索。” 听到这里,薛周忍不住问她,“你妈为什么相信你爸不会离开?既然说你爸跟人走了,那跟的那个人肯定也不在了,你们......没有去查过吗?” “查了,人的确不在。你要问我为什么还是不信,”陆苳笙笑了下,“我不太清楚你们男人对于感情的看法,但有的时候,女人对自己爱的那个人,总是无条件相信的。如果你觉得这种理由太感性的话,那我告诉你,是因为所有证据都太全了。这些‘证据’看上去非常浅显,但却环环相扣,每一个都能找到出处,就好像......这是被人弄好的,放在那里,等着人去发现。” 如果是这样,那她父亲,的确很有可能是被栽赃的。 但是为什么,对方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去栽赃一个记者? 是......因为他查到了什么吗? 陆苳笙捧着杯子,仿佛是要从这当中汲取一点儿热量一样,薛周看着她越来越苍白的脸色,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样了?” 陆苳笙摇了摇头,示意他自己没事。顿了顿,又说道,“或许我还应该告诉你一件事情。我爸失踪之后,我妈提出过要去单位收拾一下他的东西,但翻来覆去都找不到他当时在办的那个案子。而且,我们家遭过一次贼。因为本来就没有多少现金,所以损失也不大,但是......”她顿了顿,“这是假象也说不定,人家只是想要来找一些不能放在我们家的东西而已。” “你现在怀疑,是你爸在跟案子的过程当中,发现了什么东西,才招来了‘失踪’?”薛周问她,“那他难道就没有留下什么预警的线索吗?” “没有。”陆苳笙斩钉截铁地说道,“当然,也有可能是有线索,但被人故意拿掉了。又或者,他还没有来得及,或者,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这中间的可能性太多了。 “我至今不知道他当初究竟跟的是哪一桩案件。”她做了那么多工作,却连冰山一角都看不到,难免觉得心灰意冷,原本想着来问一下薛周的,谁知道他也毫无印象。 陆苳笙忍不住轻轻用手支起额头,或许这一生,她依然要不可避免地走上老路。但真要她就这样放弃,她自己都觉得不甘心。 跟陆苳笙分开之后,薛周一直在想着她的话。 他承认,陆苳笙的推断很有条理,也很合理。但是现在问题就在于,在这个合理的基础上,他们找不到更新的线索来支撑了。要么是他们一直以来的方向就错了,她生父的确是跟人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他爸爸也是因公殉职;要么就是,有什么线索,是他们忽略了的。 他父亲当时东开市东区分局的警察,经过这将近二十年的行政规划,曾经的东区一部分被划到了林庄,另一部分被划到了高新区。正是因为行政区的变化,他就是找个当初的出警记录都很麻烦。 不过再麻烦也要去找,如今陆苳笙有要跟他联手的意思,他如果再不动,那他心底的那个疑问,就永远都解不了。 郑有风接受完表扬,又去了单位组织的饭局上。人人都以为他这次又在领导面前漏了脸,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谁也不知道他心底真实的想法。 琴台中学那群人固然可恨,逼死了很多老师,但是从量刑上面来讲,他们做的恶,远远比不上他们承担的刑罚。还有几个人,因为在问起来之后痛哭流涕,颇有些诚心忏悔的模样,到时候量刑,可能还会轻一些。 但是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她们的生命难道就这样毫无交代地被一道道功勋淹没了吗? 更何况,时至今日,曹静依然没有找到。 她一天没有下落,郑有风一天就觉得胸口上的勋章戴得烫人。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原本他爸打算徇私一回,把自己的司机借给他用的,谁知道郑有风刚刚走出来,门口就滑来了一辆suv。给郑有风亲爹郑重开车的小李一见眼睛都绿了,“郑队,刚才他们说你傍上富婆了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啊。” “去。”郑有风没劲儿地拍了他一巴掌,“回去跟老爷子说,我有我家富婆派人来接,不坐他那辆老爷车了,还要被人盯着不能出错,麻烦。” “哎。”小李一点头,转身离开了,边走嘴上边还说道,“那你可得把这富婆傍稳了,兄弟的编制要是解决不了,可就到你家富婆那儿去了。” 郑有风被他说得一笑,坐上了车。 车子里面暖气开得足,他把身上那件冬天的厚制服给脱了。要不是他身材好,这身袄子能分分钟穿出驻村干部的气质。郑有风的警服,一年到头看能不能穿上两回,他总说陆苳笙一天事情多,其实他自己的事情也不少。就是这个制服吧,也不知道是哪里碍着他了,他总看不惯人家,别人穿得挺好的,他就觉得损害了他的形象。 脱下来之后郑有风才觉得自己浑身都舒坦了,他大爷一样倒在宽大的真皮椅子上,问前面那个司机,“你们家陆董呢?” 司机回过头来看了他一下,“董事长已经回去了,您是要回家吗?” “回啊。当然回。”废话,陆苳笙的人都在这里,他还能去哪儿。他说完又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司机,总觉得他好像面熟,“诶,兄弟,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啊?” 那个司机趁着红灯转过脸来,把自己一张脸一览无余地放到郑有风的眼前,“对啊,郑警官可能忘记了。” 他长得很帅,但是郑有风肯定认为他是没自己帅的。不过肩宽腿长,也是个大帅哥了。他常年跟犯罪分子打交道,稍微一想便把眼前这个人跟记忆中的那张人脸对上号,“你是......上次陆苳笙找的那个男......”后面的话他不好说下去了。毕竟人家现在都转行了,再说可不是得罪人么? 那个司机却不在意地笑了笑,“是我,上次因为你说要扫/黄打非,我觉得那个工作还是不能长久,正好陆董要招人,我就过来了。”他微微抬头,在后视镜中露出一口大白牙,“你上次还说要把她当成典型呢,没想到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陆苳笙拿下了吧? 郑有风顶着一张生疼的脸皮默默咬牙,好样的陆苳笙,你真是好样的! 第四十三章 (已换) 第四十三章 郑有风回到家,陆苳笙正坐在沙发上看东西,听到开门声,她头也不抬径自问道,“你回来啦?”关心得毫无诚意。 他还记得要回来找她算账的,因此轻哼一声,走进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那个司机倒是选得挺好啊。” “是吗?”陆苳笙装作没听懂的样子,“原来你也这样觉得。” 郑有风顿时语塞。 他那副无语的样子极大地愉悦了陆苳笙,她哈哈一笑,脸上的笑容是少见的朗然。郑有风见自己出丑还能博美人一笑,也是无奈到了极点,问她,“你吃饭了没有?” “吃了,我今天晚上有个饭局。”她将那份资料合上,郑有风看了一眼上面的公司名称,突然想起这段时间没有见影子的吴晗,随口问道,“你家摄政王呢?” “没有摄政王了啊。”她的语气像是在说今天天气真好,“前两天他‘还政’给我了。” “啥?”郑有风呆住了。这人消除一个大隐患,为什么能如此不动声色?他们两个好歹已经住一起了,为什么陆苳笙从来没有说过? “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情,有什么值得说的?”陆苳笙脸上带着几分微微讨好的笑意,转过身来抱住郑有风。 嗯,的确是无关紧要,当然,要是她的手没有化身为咸猪手一直往下摸,郑有风可能还要相信一下这里面真的没有鬼。 他一把按住陆苳笙的手,嗓子都哑了几分,“你是‘袭警’。” 她毫不在意,“警官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郑有风一把将她拉过来,抱在怀里猛亲了一通,然后往她脸上弹了一下,“等我。”接着飞快地进了浴室。 今天不知道什么好日子,工作上面有表彰,回到家里还有福利,简直不能更好了。 郑有风用上了当年考体育时百米冲刺的劲头,飞快地把自己洗白白了,他披着睡衣出来的时候,陆苳笙正站在床前打算换睡衣。只可惜外衣脱掉了还没有来得及换,就让一个流氓大饱了眼福。 她今天穿的是一套海军风的条纹nei衣,郑有风这会儿反而没那么着急了。毕竟都是高手,要是太急会让人觉得他的段数太低。在对方面前,尤其是在陆苳笙面前,他可不想显得那么急切。太影响他形象了。 郑有风靠在浴室门口,冲陆苳笙吹了个口哨,“今天你打算走制/服you惑?” 陆苳笙听到这句话,正在解扣子的手一顿,从善如流地抓起刚才被郑有风脱下来的警服衬衣,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也不扣,就用衣摆在下面打了个结,上面露出一片被内衣包裹得正好的肌肤和......被她挤出来的ru沟。她还拿下被郑有风顺手挂在旁边的帽子,歪歪地往头上一扣,转过脸来,冲郑有风眨了眨眼睛。 简直了! 郑有风那身制服一年到头穿不了两次,这还是第一次他发现他警服的妙用。 他走过去,一把抱住这个女流氓,伸出一gen手指,放进她费尽心机挤出来的gou里面,挑了挑眉,居然还有这么深? 他以前是不是太小看她了? 两个人大战了三百回合,郑有风今天晚上精力好,把陆苳笙折腾了个够呛。最后还是她禁不住,倒在郑有风怀里沉沉睡了过去。郑有风却没有什么睡意,他这个人一向是小头的血跟上头的血是分开的,这会儿办完他家里的正事,开始想工作上面的正事了。 曹静的失踪,就像是一块大石一样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胸口,让他只要一想起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说没就没了,实在是让她的父母无法接受。 郑有风有种感觉,总觉得曹静这件事情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件他们所有人都不愿意面对的真相。 他正在陆苳笙背上有一下没一下轻抚的手突然一顿,指腹上传来一种坑坑洼洼的触感,不深,非要用心感受才能发现。郑有风微讶,本来要开床头灯的,考虑到怀里这个人睡觉太轻,他硬是摸着手机,打开了电筒。 电筒的照耀下,郑有风这会儿才看清陆苳笙背上的那些伤痕,有些像针扎的,有些像鞭子打的,不过因为年岁久远,她自身恢复能力又在那里,所以看上去并不明显。 才办完琴台中学案子,陆苳笙身上的伤痕,很难不让人想到那方面去。关键是,她跟自己在一起这段时间,丝毫没有表现出s。m倾向啊。那这些伤痕...... 郑有风打了个激灵,简直不敢再想。 如果她是很早以前就......那她当初究竟经历过了什么呢? 陆苳笙......难道不是一个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小姐吗?为什么会这样? 郑有风的大脑在快速运转着,他还没有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来,一抬头,就看到了扭头过来看他的陆苳笙。 看他发现自己了,陆苳笙也不伪装了,干脆转了个身,侧身过来看着他。 月光照进来,她的眼神是少有的纯净,郑有风看得心中一跳,却依然还是站稳了脚步,没有退让,“你身上这伤......怎么回事?” 陆苳笙笑了笑,又是那副毫无畏惧的样子,“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郑有风被她气笑了,“我都还没说你就知道我想什么样子了?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不好意思哦,本人身体康健,每年都要去体检,没有蛔虫。” 陆苳笙干脆闭嘴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郑有风也静静地看着她。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眼神对视,最终还是郑有风败下阵来。他发现,他不管是在外面见过多少穷凶极恶的大坏蛋,到了陆苳笙面前,总是把她无可奈何。他妈以前就经常说一物降一物,魔物降怪物,陆苳笙就是那个上天派下来降住他的怪物。 他有些挫败地放低了嗓音,知道面前这个人吃软不吃硬,用几乎一种哀求的语气说道,“你告诉我好不好?你这样,我难受。” “我怕你知道了会更难受。”她的声音听上去居然有种诡异的平静,“你真的要知道吗?” 她这样一问,郑有风居然反而不敢再问下去了。 不管之前经历过什么,陆苳笙始终都是那个亲历者,他担心难受,总不及当时她遭受的万一。再问一遍,也是让她再痛一次。郑有风不想,却有始终觉得这是陆苳笙的一个心魔,他们两个要走下去,这个心魔不能不除。 一时之间,他僵在那里,竟不知道是该往前一步还是往后一步。 然而陆苳笙没有给他选择的余地,她已经平躺了身子,静静地开了口,“这些伤痕,是陆泽弄出来的。” 郑有风一怔,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她又慢慢说道,“陆泽这个人嘛,爱好特殊,是个天生的虐待狂,我就放在他身边,这么好的道具他怎么不动手呢?”她的声音听上去居然还是一贯的漫不经心,然而听到郑有风耳朵里,却像是有人拿了铁爪子,一爪一爪地往他心上挠,转眼间便鲜血淋漓。 “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就是你看到的那样,陆泽虐待我,十八般武艺全都上了。也难为他,”她居然还自嘲地笑了笑,“没把我弄死,还没让人看出来。” “哦,你知道为什么姚嘉严一直不喜欢我吗?大概是因为喜欢我太沉重了吧,没人会喜欢这么沉重地爱一个人,所以干脆就不要碰好了。也是我的错,开始之前没有跟你说清楚,现在讲清楚——” “够了。”她还没有把后面更气人的话讲出口,郑有风就已经低喝出声了。“你要干什么?后悔了吗?后悔跟我在一起?所以故意说这样的话来气我?你以为我跟姚嘉严一样?” 他伸出手来将陆苳笙往怀里一抱,低头亲了亲她雪白的耳垂,几乎要把这一生的温柔都用在这个时候了,“陆泽已经死了,将来不会再有人那样对你。”他伸手按住陆苳笙的脖子,让她抬头看向自己,郑有风一双眼睛明亮得好像星星一样,直直地要看到她心里去一样,“从今往后,我会好好对你,不管你信不信。” 他看见陆苳笙的眼睛里起了阵阵波纹,像是有所触动一样。郑有风还没有来得及感叹,陆苳笙已经一仰头,就亲了上来。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郑有风顺手往旁边一摸,发现被窝已经空了,他前所未有地不赖床,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也顾不上穿鞋子,飞奔到了外面。 餐桌上摆着两份早餐,是陆苳笙做的。她正坐在桌子旁边斯斯文文地喝着牛奶,身上又换了身干净体面的衣服,整个人精致到了牙齿,那身“精致”的皮,好像一身盔甲一样,将陆苳笙整个人武装了起来。 郑有风心里,莫名生出些不好的意味来。 他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门口,见陆苳笙正要开口说话,他抢先一步,说道,“过几天就过年了,今年跟我一起回家过吧。” 第四十四章 (已换) 第四十四章 陆苳笙轻笑了一声,随口答道,“好啊。” 郑有风听她这口气就知道她没放在心上,一把将她拉过来抱在怀里,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跟你说的是认真的。过年回去见父母,你该不会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 她精于人情,怎么会不知道? 只是他们两个现在这样子,真的合适吗? 陆苳笙垂下眼睫,避开他灼灼的目光,说道,“你好好考虑清楚,我觉得——” 她尚且没有说完,就被他一句话打断了,“你不要觉得了,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办就好了,你到时候只需要去个人就好。”他想了想,像是为了宽她心一样补充道,“我父母都是开明通达的人,你不用担心。” 陆苳笙点头应了,显然是没有往心里去。郑有风知道她的性格,一般做出来的她都不会相信何况是嘴上说的。说多了他自己都觉得心里烦,索性也按耐住不再提起,打算过年那天,绑也要把人绑过去。 二十年前,薛周父亲的年龄比现在的他还要大几岁,已经是很稳妥的人了。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因公殉职”,如今的职位也不会低。因为有了陆苳笙的提醒,薛周回去之后找了好多他的同事搭档,甚至还问了他母亲,把他爸爸出事前那段时间的出勤表给捋了出来,除了他辖区内走丢了两个神志不清的女孩子,并没有其他至今仍然悬而未决的案件了。 而那两个女孩子,薛周后来也详细问询过,并没有出奇的地方。 他不是第一个来梳理他父亲死亡前动向的人,同样的事情以前也有人做过。薛周一问之下才知道,那人竟然是陆苳笙的妈妈。 这样一来,又和之前她跟自己说的对上了。 难道他爸爸的死,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吗? 薛周还没有把这件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曹静一案又接踵而至。他们这些人,已经在市政府接受了一番表扬,如今还剩一个案子没有办完,总不好就这样吊着,眼看便要过年了,也要加紧人手赶快破案,免得再拖一年。 只是他们都已经把当初这群人的行踪翻来覆去地对了几遍,还专门找人去当地问过了,确定曹静是跟着他们一起去的,也是一起回来的,但是为什么人就是不见了呢? 所有能找到监控的地方,都已经找了。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曹静一个女孩子,不可能放着大路不走走小路,然而大路上到处都是监控,可是从客运站后面那条小路出来开始,曹静的人影就没有了。 郑有风觉得再这样查下去不行,他们一群人都要耗死在这上面,于是又推倒重来,换另外一个方向查起来。 也多亏有了当初琴台中学案件的侦破,才能让郑有风他们勉强拼凑出曹静之前的心里路程。 她研究生毕业之后进了琴台中学,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着,这时候单位上有个长得不错的男老师对她有意思,两人就开始交往。交往过程中,年轻男女擦枪走火再正常不过,曹静也没有放到心上。谁知道这却是人家使出的一条毒计,故意引她上钩的。琴台中学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就算曹静这次没有落入圈套,保不齐下次也会。她原本思想就偏向保守,觉得这些事情很了不得。加上家教严,这种事情又不敢轻易对家里人说,只能硬生生地忍着。一忍想来心情就不太好了,家里问起来随口胡诌了一个职称的借口,却连那个所谓的“男朋友”,也再不敢带回家里了。 曹静后来精神一直不怎么好,这次跟学生们一起出去,说是郊游,实则多半也是想自己出去走走,暂时离开那个牢笼。 一旦进入琴台中学这个魔窟的人,永远没有回头的路了。 他们为了保证自己的秘密不被泄露出去,会想尽一切办法,想方设法地把人留下来。因为自己把柄在人家手上,那些受胁迫的年轻人们就算想走也没有那个胆子。长此以往,如同温水煮青蛙一样,一些人不看心理压力自杀,一些人则会从受虐者变成施暴者。这也是为什么琴台中学这些年来一直存在的原因。 苏越把曹静带着那群学生进车站的视频又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依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眼下虽然不是旅游旺季,但是林庄来来往往的人还是不少。那群学生身上穿的花花绿绿的,混迹人群当中相当不起眼。 郑有风捧着一个外卖盒子坐在她身后,始终觉得这段视频有点儿不对。 这是有曹静的影像当中能找到的最近的视频了。 镜头底下的曹静低着头,长发披在肩上,身上背着一个双肩包,衣着打扮都跟来时一样。郑有风看了几眼,皱了皱眉,问苏越,“你们女孩子,冬天是不是也要天天换衣服啊?” “这个......”苏越不知道领导为什么突然说到这上面来了,随口答道,“也要看个人习惯吧。不过出门在外,又只是去两天,哪儿来那么多讲究呢。” 郑有风心想也是,还当自己太敏感了,谁知道在旁边一直看了许久视频的苏越一跃而起,大声说道,“我知道是哪里不对了!” 她这一声吼,惹来办公室的同事尽皆朝她投来注目礼,她却浑然不觉,指着暂停下来的电脑屏幕说道,“你看,她身上穿着一身运动服,却披着头发!” 郑有风猛地顿住了动作。 “我们女孩子一般穿运动服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搭配发型,尤其是在外面旅行的时候,肯定是怎么方便怎么来。但是你看她,”她伸手指了指视频中的影像,那人右手腕上赫然有一根黑色的橡皮筋,“她不是没有皮筋,坐车上下这么不方便,还是穿的运动服,怎么能继续披着头发呢?又是冬天,很容易引起静电的,反而不利于头发保养。” 郑有风放下饭盒,跳到电脑前面,粗粗地看了一眼,居然发现那么多个监控,没一个能照清楚“曹静”的脸! 她身上既没有帽子,也没有口罩,低着头走在学生们后面,远远看上去好像是老师在护持自己学生一样。也正是因为她打扮不出挑,郑有风他们看了这么多遍的视频,都没有发现其中关窍。 因为看不见她的正脸,只凭身上的衣服和她在视频当中对学生的亲密态度,不少人先入为主地断定了那个人就曹静。 但如果,那个人不是曹静呢? 如果那个人不是曹静,那就意味着她在上车之前就已经被人调了包,而且她的学生们还是知道的! 知道的为什么那么多学生没有一个人讲出来?这其中不少学生是跟那个“曹静”说过话的,那是不是意味着,曹静的失踪,跟她的这些学生有很大关系? 薛周很显然也想你到了这一点,从脚底开始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如果曹静的失踪真的跟她学生有关,这......即使是工作多年的老刑警,也会觉得心惊胆战。 只是视频一直没能照到“曹静”的正脸,上车之前曹静被换了个人这个想法,始终都是他们的猜测而已。 郑有风耐着性子数了一下,因为林庄客运站不算大,监控也不多,甚至连安检都是可检可不检,他熟了一下,也没能跟出去郊游的学生人数都对上,还差了好几个。 郑有风连忙刨了两口饭,把剩下许多的外卖往外面的垃圾桶里一扔,他这段时间被陆苳笙养刁了嘴,地沟油是再也吃不惯了。但是他那天说话把这个人得罪了,陆苳笙一连几天都没有来看过他,他也自然没有了吃六星级酒店外卖的待遇,只能跟着底下的小崽子一起继续吃旁边的“蜀地人家”。 郑有风进来,给自己倒了杯浓茶,拿出一口闷了的气魄,对苏越说道,“把那天送学生们回来的那个司机叫过来,有话要问他。” 如果真的曹静早在上车之前就已经遇害了,那么那群学生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是没有办法再去找一个人过来顶替的,只能从他们的人当中选。他们又是一起回来的,无论怎么选,人都要少一个!旁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开车的司机常年在路上跑的,他一定清楚。 之所以没有想到这一层,也是因为之前有司机师傅言之凿凿的证词证明曹静回来了。试想一下,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跟成人身高都差不多,又是冬天,只要稍微装扮一下,穿上曹静的衣服,把脸似遮非遮地遮住,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绝大部分人都会被带着一起走的。 策划这一切的人猜到警察一定会把视线放在回来之后,毕竟回来之后没有目击证人,在车上和上车的时候,可是的的确确有那么多的人证,两相比较,自然是这边更容易引起人家注意了。 可这注定是没有结果的调查。下车之后,装扮曹静的那个人只需要过来之后把身上的伪装一去,混进学生当中,有那么多学生给她打掩护,不知情况的路人很容易就被蒙骗过去了。 就算回来被人看到了也不怕,因为真的曹静,根本就没有跟着一起回来。 第四十五章 (已换) 第四十五章 苏越翻了翻手上的记录本,“跟你一起回来的师生当中,一共多少人?” “不带我二十一个。”那个司机想也不想地就说道。 苏越一愣,这个回答跟他们之前的猜测实在不一样,她忍不住又说道,“你再好好想想,究竟是不是二十一个。” 听她这样问,那个司机师傅反而有些迟疑起来,“是二十一个啊......难道还有其他的吗?” “你再好好想想。”苏越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向前倾了几分。加上曹静本人,那群师生就是二十一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们好不容易找到的突破口,又没有了。 司机师傅也是一头雾水,“不是姑娘,他们来找我的,直接包车,不许上下,直接送到客运站。上车来了我根本没数,就算不是二十一个,也差不了太多啊。更何况,包车对我来讲,差个一个两个,对我来讲根本没差别啊。”他犹豫地看了一眼苏越,“你们总要告诉我,问这个干什么吧......” 难道是找不到女老师,认为是他把人劫走了吗? 想到这里,司机师傅连忙摆手,“先说了啊,我可没有做这事。我从来都是规规矩矩本本分分的老实人,他们那天开车之后就没有下去过,上车多少人下车就是多少人,反正人走丢了跟我无关,更跟我的车子无关。” “是是是。”苏越连忙点头,“我们也只是来核实一下情况您别激动......” 外面的郑有风听见他们两个人的对话,默不作声地转过了身。 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眼看着又这么断了,任何人心里都不好受。而且,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如果不能拖到年后,变数太多了,他等不及。 其实想想司机说得也对。如果是包车,说是二十一个就是二十一个,差一个人就算是司机也不会注意。因为有老师看着,他不会费心地再去点一次数,为了节约油钱,甚至还会故意忽略。反正也不是他的事情,他何必那么热心。 而司机跟这群学生根本不认识,二十几个高中生站在他面前,就几个小时的车程,他还要开车,哪里能记那么多?他只需要问一声老师是不是人来齐了,自己省了数的时间,直接发车走人。但偏偏,那个“老师”已经被调了包。客运站人流量不小,来来往往都是游客,谁会专门去注意一个女教师呢?设计这个“机关”的人就是笃定了大家晃眼一瞧,觉得面熟,但真的去想,不一定能想起那人是谁。 他们反复地在司机脑海中形成一个固定的印象,就是回去的时候是二十一个人,司机的思维有了盲区,无形当中帮他们做了证人。如果不是郑有风他们之前偶然发现这个“曹静”并非真正的曹静,恐怕还要一直钻牛角尖下去。 这个手法看似很巧妙,但其实很粗糙。充满了道理却又充满了巧合。但凡“曹静”的动作稍有不自然,就很容易给人留下印象。但是偏偏,他们出没的地方就是人来人往的客运站,伪装成曹静的那人一开始动作就十分大方,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了最低,所以她才能大摇大摆地混迹在人群当中,不被人发现! 郑有风的目光渐渐沉了下来,如果真的就跟他想的一样,那么这群学生,不说别的,就是心理素质就很骇人。 他想了想,对薛周说道,“林庄的景区这段时间人不多,不像客运站那样人来人往,既然或许有人冒充曹静,就算是女生扮女生,也有怪异的地方,很容易引起人家的注目。我猜他们换装地方肯定离客运站不远,但是绝对不会是在客运站里面。”在里面厕所人少的话,进来一个人,出去的是另一个,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们不会这样做。 那么,他们换装的地方,应该是哪里呢? “应该是比较僻静,甚至是已经废弃的在客运站附近的厕所里。只有这样的地方,既不容易引起人家的注意,也很少有监控能找到。”郑有风抬眼看了一眼薛周,“我去让方铭跟那边衔接,让他带人过去,把符合这环境的地方都标注出来。” 从他们让人伪装成曹静还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大巴车上来看,这群学生,心理素质强,但是十分托大,非常不谨慎。他们或许能在客运站后面找到一处没有监控的小路,但是对于人生地不熟的林庄来讲,他们就没有那么如鱼得水了。 林庄的监控录像很快就调了回来,果然在林庄客运站附近,找到了几个女生背着包包进了一处偏僻小巷子的镜头。 这群学生,说他们谨慎,他们能大大方方地把调包后的“曹静”弄到车上去;说他们不谨慎吧,即使是在林庄这样毫不熟悉的地方,那群女生为了躲开镜头不让人家觉得突兀,也迂回着从一条小巷子里过去了。 中间有一段路没有摄像头,找不到视频,但是等到她们从另一个路口出来的时候,身边已经少了个女学生,多了个“曹静。” 还好林庄地方小,小巷子不多,方铭他们找了其他几个出口的监控,都没有发现凭空消失的那个女学生的身影,已经佐证了后来在车上的“曹静”,就是这个女学生假扮的。 有了这个线索,几乎是在第一时间,郑有风就下令让手下的小崽子们出动,趁着那个女学生出来玩儿的功夫,把人给带到市局来了。 “给家里打个电话吧。”这次是郑有风亲自上阵,他一上来二话不说,就先拿出个电话来,“知道这里哪里吧?公安局,你一时半会儿回去不了,跟你父母报声平安,免得他们又到警局来报案。” 那个女学生拿起电话来,拨通了自己父母的电话,带着几分紧张,把事情简单地说了。她抬头看向郑有风,不自然地舔了舔嘴唇,“你们这样二话不说......就把未成年人带回来,不妥当吧?” 郑有风不理她,翻了翻他们找到的资料,头也不抬地说道,“文佳媛,十七岁,琴台中学高二四班的学生。这次跟班上的同学们一起去了林庄,也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你们的班主任曹静失踪了。” 面前的女孩子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但是一想到她跟一个妙龄女子的失踪有关系,还在这当中起了帮凶的作用,郑有风就对她摆不出好脸色来。 他工作这么多年,也不是苏越那种办事没轻重的小年轻了,就算心里再不舒服,脸上也不会表现出来。他问完上面那些,眸色复杂地看向文佳媛,“我说的都对是吧?” 文佳媛点了点头。一张清秀的脸上越发苍白。 郑有风把他们从视频上面截图下来打印成彩照的图片放到文佳媛面前,“看到了吗?这是那天你们上车前的影像。” 文佳媛只是瞟了一眼,整个人好像是被电击了一样,瞬间撤回目光不敢再看。 郑有风打量了她几眼,继续说道,“你们从这个路口进去,进去的时候并没有曹静,但是从下一个路口出来时,多了个曹静,少了个你。”他粗粗地翻了一下,“然而我们在能去到那条街上的几个路口都查过了,既没有发现曹静进去的视频,也没有发现你出来的视频。”见文佳媛要说话,郑有风打断她,“而且,我们翻来覆去地看了那天在林庄客运站的视频,没有发现你。” “换句话说,你伪装成了你的老师曹静,代替她上了车。而曹静老师,从一开始就没有从林庄出来。” 郑有风声音轻轻的,然而文佳媛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他看向文佳媛的目光当中带了几分怜悯,“说吧,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化妆成曹静代替她回来?而且,从视频中反应的情况来看,你们去的所有同学都知道你不是曹静。换句话说,即使他们不是共犯,也是包庇。而且,如果你说不清,你就是首犯。” 文佳媛死死地咬住下唇,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尖叫,才能平复情绪。 郑有风却不想给她那么多平静的时间,嫌疑人情绪越是激动的时候他们越有突破口,眼前的这个姑娘,不是一个未成年人,不是一个学生,她就算不是造成曹静失踪的罪魁祸首,也干系甚大。郑有风体谅她,那谁来体谅到现在下落不明的曹静?更何况,青春期少女的心思是世界上最难猜的。如果不能一击即中,等她反应过来了,她来个死活不开口,他们也不能把人怎么样。尤其是对方还是未成年人,很多方法都不适用。 他看了一眼文佳媛,续道,“有些罪,即使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保护不了。比如杀人比如qiangjian,尤其是像你们这样已经一脚踏进成年人门槛的。早点儿说出来不仅减轻你自己的心理负担,而且还能争取一个宽大处理。你应该知道,我们既然能够找到你,肯定也能找到其他线索,不过只是时间问题。你确定还要硬扛?” 他抿了抿唇,“曹静老师,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郑有风话音刚落,文佳媛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第四十六章 (已换) 第四十六章 郑有风扯了张纸递给文佳媛,垂眸看着她。等到她终于哭够了,才抽抽搭搭地说道,“曹静老师......不在了。” 曹静失踪这么久,存活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自从发现曹静的失踪跟她的学生有关,郑有风已经隐约猜到曹静不在了。今天听到文佳媛这样说,也并不惊讶。 他静静地等着文佳媛说完。 “他们......那天晚上......lunjian了曹老师......”随着文佳媛话音落下,郑有风的眉头猛地皱了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这个面容文秀的姑娘,“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他们’......是你的那些男同学?” 文佳媛闭紧了唇,再不言语。 不说话,郑有风心里当她默认了。 一群学生,把他们的老师lunjian了,这种事情,怎么看怎么应该发生在日韩电影里面,而不是□□。 这样的事情,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可思议,而且让人觉得遍体生寒。 郑有风收敛了自己的神色,对文佳媛说道,“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 大概是他刚才那个动作让文佳媛吓到了,她一直没开口。低着头看着面前那方白色的桌子,仿佛能从上面盯出朵花来。 郑有风沉默片刻,循循善诱道,“那些人具体是哪几个?” 文佳媛依然不开口。 郑有风也不泄气,“那总要有个原因吧?”是什么促使那些男生,对曹静做出了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他联系起文佳媛开头的话,想了想,“他们......lunjian了曹老师,然后又杀了她?” 直到这个时候,文佳媛一直垂着的头才轻微地点了点。 二十个学生,一个女老师。看他们如此“团结”,多半曹静的死,这些男生都有份。那么女生呢?他们大摇大摆地让文佳媛伪装成曹静,女生应该也知道吧?这些女生,在中间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如果她们也知道曹静会遭到这样的后果,那......她们是帮凶还是看客? 虽然两者性质的恶劣程度并没有什么不同。 再往深处想想,想要让这么多人都听话,那必然有什么把柄落在那些人手上。都是些学生,能有什么把柄让他们做出这样的事情?女生的话......她们......也跟曹静死之前遭遇了一样的事情吗? 郑有风抿了抿唇,问文佳媛,“你......曾经受过欺负吗?”怕她不懂,郑有风又专门补充道,“就是男生......欺负你?” 文佳媛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想了会儿,好像是在理解郑有风话里的这个“欺负”是什么意思。过了半晌,她回过神来,沉默地摇了摇头。 郑有风皱起眉头,“那你为什么愿意伪装成为曹静呢?她的死,如果真的是男生所为的话,你们女生为什么不报警?就算你们不想报警,那你完全可以不答应装成曹静。”他突然想到一个非常可怕的假设,“你们......该不会也跟曹静的死有关吧?”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文佳媛整个人不可抑止地抖了起来。 好了,郑有风默然地想,果然,这是一起群体性犯罪事件。这群一边受法律保护的学生,一边踩着法律的底线,向跟他们朝夕相处的老师伸出了罪恶又肮脏的手。 真正让人痛心的是,这群看上去阳光青春、一只脚踏进大学里的学生,大部分成年人当成孩子的未成年人,居然做出了这种残忍到令人发指的事情。曹静如此鲜活的一条生命,还是跟他们朝夕相处的老师,居然就这样惨遭他们的毒手。 郑有风从审讯室里出来,一边让人将剩下十九个学生一一带过来——这个时候也要感谢他们托大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从头到尾都觉得这件事情没什么,还是因为他们想用这种方法来迷惑警察,二十个学生居然一个没走——一边让方铭留在林庄,准备寻找曹静的尸体。 文佳媛交代,他们班上的男生在一次去曹静的宿舍当中,无意间发现了里面的摄像头,他也没声张,看小huang文看多了的男生直接将x幻想对象放到了自己老师身上,非但如此,还趁着去她家拿作业的间隙,把她家的摄像头跟自己的手机联通了。 男生动手能力普遍较强,这样的改装根本难不倒他们,就算不明白,也还有万能的网络,一查就知道。曹静本来因为潜规则的事情精神就恍惚,加上又是个对这些不甚在意的女孩子,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家的摄像头被人动了手脚。 那个男生最开始有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已经触犯了法律现在还不得而知。他把自己在曹静家里装摄像头的事情会告诉了班上几个要好的男同学。他们的老师,在他们眼里,就这样沦为跟小huang文女主角差不多的对象。 人伦和法律,在他们眼里起不了丝毫的作用。 也许,他自己是知道这件事情是不妥当的。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他是未成年人,只是小范围地传播老师的一些生活照或者luo照,难道还能给他判刑吗?而且,那是他老师,她一个大人,怎么好意思跟“小孩子”计较呢?况且,这种事情传出去了她也不好听。 哦,至于什么*,那是什么?他不知道啊。他不知道这样就叫侵犯*了。 正是这个摄像头,让这几个男生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他们看到了曹静跟一些领导在一起的视频。 突然有一天,这几个男生发现自己的老师看起来端庄,然而背地里做的却是那种事情。原本就不对她有什么尊重的男生这下更仿佛脱了缰的野马,越发不把她放在眼里了。 有些时候,外人眼中的“孩子”,恶毒起来比成年人更恶毒。 曹静可能做梦都想不到,她眼中的“散心之旅”,却是她的死亡旅程。 她被学生们诱骗着去了林庄,被他们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药灌晕了,然后就是一场她永远都不愿意醒来的噩梦。 郑有风不用猜就知道那些学生心里在打什么如意算盘。反正他们手上有曹静的xing爱视频,这中间还牵涉到高级官员,曹静性格懦弱,如果真的有那种破釜沉舟的勇气,也不会被人胁迫。于是这些学生更加有恃无恐了,根本不怕曹静醒来面对不了。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曹静永远没有醒来。 为了当初能让秘密不被泄露,他们想了个办法,就是让所有人都跟这件事情扯上关系。所以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瞒着大家。 或许中间有人提出过异议,但是面对那么多人,打定主意要做一件违法的事情,他们反对的声音微弱到简直可以忽略不计。而且,那些人也不会这样轻易地放过跟他们意见不一致的人。于是,曹静的生机就这样再一次被人无情地扼杀了。 你把曹静引进来;我拿来了迷药;他把那杯下了药的东西端给了曹静;你,我,他,我们大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所有人都没有告诉那个女教师真相。万一东窗事发?没关系,反正我们手上有她的把柄,她未必敢报警。再说了,就算报警,也不一定有用啊。法不责众,均摊到每一个人身上,我们的罪责都是很轻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又都是未成年人,怕什么?法律会保护我们的。 ...... “我说过了,我没有办过这件事情!”王楠就是文佳媛口中那个在曹静家里安装摄像头的男生,“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我不知道!反正我就是没有做过。你们要说我杀了人,拿出证据来啊!拿出证据来,我就服你们!” 他因为激动,白皙的脸上显出几分红晕来。无论是苏越换成什么话来问他,他都是这几句话。王楠家庭条件不错,父母请来的律师就在外面,就等着时间一到,过来把他带走。 给警察的时间,很少了。 如果找不到曹静的尸体,或者更直接的线索,想要让这群学生归案,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时间一到,家长们直接把人往国外一送,就算找到了线索,或者最后干脆能够确认他们的罪名,警察也是鞭长莫及。 郑有风急得焦头烂额,恨不得现在马上赶到方铭那边看着他将林庄刨地三尺,也好过现在自己在这边干着急。 方铭被郑有风平均两分钟一个电话弄得烦不胜烦,后面郑有风打电话过来,他干脆开怼,“你特么的有完没完?不放心我你自己来啊,你来啊。”不等郑有风说话,方铭直接挂了电话,再也不想理会这个提前进入更年期的男人。 他刚刚挂上电话,不远处就传来同事的招呼声,“方副队,快来,这里有情况。” 方铭连忙过去,却看到叫他的那个警察,在下水道里摸出了两个黑色塑料袋和三根裹着泥土和恶臭的腿骨。 第四十七章 (已换) 第四十七章 摸到三根腿骨,那就意味着最少是两名死者。 方铭一边让跟来的法医把黑色塑料袋里面的尸块和这三根腿骨拿回去检验,一边让人继续打捞下水道里面的东西。 他们在林庄呆了三天,三天没日没夜地劳作,发掘出来的东西,简直惊人。 整个林庄,仿佛是被建立在一个巨大的尸场上面,里面堆满了无数的白骨。 李薇龙和其他分局的法医们也是几天没有合眼,将方铭他们送过来的白骨做了个简单的鉴定,无一例外,这些骨头统统都是十多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女性的腿骨,时间长的有死亡三十多年的,短的也有最近两三年的。 一时间在一个地方发现了这么多女性的骸骨,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巧合”来形容了。 不管什么原因,都足以称得上惊世骇俗。 那两个黑色塑料袋里的尸块,经过dna比对,的确是曹静的。她的父母这些天一直等在市局,结果出来第一时间知道了消息,曹静的妈妈受不住,当场晕了过去。她倒是能晕,然而曹静的爸爸却还要强打精神出来应对,成为曹静妈妈唯一的依靠和支撑。 曹静的尸体找到了,李薇龙大概拼凑出了一个雏形,因为隔得时间比较久,又在下水道里浸泡了那么多天,好多证据都湮灭了。幸好,方铭他们找到了那天王楠他们住的那个旅馆,在旅馆里面找到了分尸留下来的线索。 而经过这几天的连番询问,王楠也扛不住了,承认了他给曹静宿舍安装摄像头,发现她的秘密,从而恶上心头,最终将人lunjian致死的事实。 曹静的尸体找到了,也算是有了一个结果,然而这样并没有让郑有风感到稍微轻松。因为由她的死牵扯出来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出的一桩惊天大案。 王楠他们在抛尸的时候,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想到,他们居然会引出这样一桩秘密。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姑娘的亡灵,要趁着曹静这个命运悲惨的姑娘的新亡,将自己的不甘一起呐喊出来。 郑有风原想着破了曹静的案子就能过个好年了,谁知道这根本就是他的痴心妄想。他爹这几天不在,因为东开市这么一桩大案,惊动了中央,他爸进京背书去了,就剩下他妈方晓一个人,在家闲来无事,除了骚扰郑有风,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 不过她现在是找到了新的乐趣。 “哎哟我跟你说,郑有风小时候可熊了。你知道吧他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姑娘,非要那个姑娘回来给自己当老婆,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逻辑,认为当老婆的都是跟自己一个肚子里出来的。把我跟他爸吓得,赶紧给他教育了一番。” 陆苳笙装作喝水的样子,促狭地抬眼看了一下郑有风。难怪这人对当流氓天赋异禀,原来是从小的教育。只是不知道他父母哪里给教偏了,好好地性别教育居然成了郑有风成为流氓的启蒙,也不知道他妈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有没有后悔得捶胸顿足。 方晓女士是那天来给郑有风送东西的时候发现她的亲儿子原来还在家里藏了这么一个大姑娘。陆苳笙不说话的时候文文静静,要有多讨人喜欢就有多讨人喜欢。但是方晓是个人精啊,在她面前,陆苳笙那几百年的道行都不够看的。她当然看得出来这姑娘心里花花肠子多。不过没关系,反正郑有风那肚肠里也是七扭八拐让人看不到底,他们两个才是棋逢对手的正当其人,方晓才不会去管那么多呢。况且,要结婚的人是郑有风,他喜欢就好,她管那么多干什么?多思容易老,她才不要那么早去跳广场舞呢。 其实那天晚上陆苳笙单方面跟郑有风不欢而散之后,她的内心就一直在天人交战着。一方面她想离开郑有风,因为她不确定郑有风是不是像她想的那样不在意。然而另一方面,她却舍不得。这些日子的耳鬓厮磨她舍不得,这些日子的甜蜜心酸她舍不得,郑有风这个人,她更舍不得。 但是待在郑有风家里她又不知道能干什么,那几天他经常在加班,根本顾不上自己。这样一来,她的那点儿无处安放的不安也没人能告诉。明明心底早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郑有风了,可是身体就是舍不得。 于是一天拖一天,今天告诉自己明天离开,明天却有拖到后天,明日复明日,直到她被郑有风的妈妈发现,她都依然没能离开。 方晓的到来算是给了陆苳笙一个台阶,让她终于找到一个理由留下来了。郑有风倒是其次,这样的妈妈,她却舍不得啊。 而与此同时,郑有风也松了口气。陆苳笙在想什么他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对待她。陆苳笙好像一个精密的仪器,外表看起来跟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别人身上一个皱眉一个笑容都能被她精确地感知,从而得出反应。 但是偏偏,郑有风不想要她的反应。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这样的陆苳笙相处,他很想告诉她,她以前经历的自己都不在意,他根本就不在意那些所谓的“过去”。他想好好对她,想把她放在靠近自己心脏的地方妥帖珍藏着。然而他知道,这些话只要一开口,换来的就是陆苳笙微带嘲讽的笑容,然后是点头,表面恭顺,实则不合作地说她“知道了”,“真感谢你”这样毫无诚心的废话。 他那里想听到的是这样的话?从来都不是。 他想让陆苳笙彻底放下心结,迎接自己拥抱自己。但是他也知道,这一步有多难。 陆苳笙,跟一般的姑娘不一样,钱和心思都在她那里起不到任何作用。郑有风以前练出来的经验,放到陆苳笙身上,丝毫没有作用。 他不敢轻举妄动,一时之间也忘记了该如何去对待陆苳笙。幸好这段时间单位有事情让他忙着,这才让他免于了继续跟陆苳笙接触下去,继而极有可能把她越推越远。 不过现在好了,现在面对方晓的陆苳笙,看样子是不打算离开了。 嗯,不离开了就好,慢慢来,他总有机会的。 陆苳笙一边听着方晓说着郑有风的糗事,一边抬起头来朝他看过去。他眼底的浮色陆苳笙也看到了,她在心里微叹了一声,觉得自己也过于在乎自己的感受了,打算等方晓走了,好好哄哄人家。 她的短暂失神可没有让方晓发现,她看到餐厅当中多出来的小冰箱,抬头问道,“郑有风,你一天搞那么多幺蛾子干嘛?一个冰箱不够你放是吧?你一天能在家吃几顿饭啊?个败家玩意儿。” 郑有风从腾东西的间隙中抬起头来,不阴不阳地冲他亲妈笑了一声,没有说那个冰箱是她满意的儿媳妇搞出来的。 陆苳笙等他们母子俩打眼风打完了才慢悠悠地说道,“不是,那个小冰箱是我用来装东西的。” “装东西?”现在装东西已经改成冰箱了吗?是她太落后了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吗?她老了吗? “对。”陆苳笙走到冰箱旁边,拉开冰箱门,示意她看,“都是脸上用的。” 方晓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冰箱不大,但是如果里面放满了自己用的护肤品,那就很可观了。任何女人,无论是哪个年龄阶段的,对这些都没有抵抗力。 方晓拿了一瓶乳液,“这个我也有,不过不是一个系列的。” “这个系列的精华我用还蛮好的。”陆苳笙从里面拿了一个小瓶子递给她。 方晓:“是吗?” “嗯,你可以试试。” 方晓又看了一眼她里面那些胶囊的东西,“这些呢?” “这个是保养眼睛的,这个是胶原蛋白,不过我觉得没什么用。这个是美白的,强健头发的,葡萄籽......”反正一路听陆苳笙介绍下来,她就没一个地方是好的。 方晓指着一盒看上去像注射液的东西,“这是什么?难道还能自己在家打吗?” “这不是打的,这是涂的。说是什么瑞士的黑科技,我用着还行,你要不要试试?”陆苳笙又从里面拿了一盒递给方晓,“说是安瓶精华,技术还得了诺贝尔奖。” 方晓翻出来一看,果然上面一个字她都不认识。 她又看了另外一处不起眼的小瓶子,“这里面是什么?”看上去很严肃的样子,也是黑科技? 陆苳笙脸上一僵,随即笑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是调经的。” 哦,方晓面无表情地想,她是不需要了。 方晓跟陆苳笙讨论了一堆护肤心得,最后看时间差不多了不好留在自己儿子家当电灯泡,就让陆苳笙送她回家了,两个人还约定年后一起去做spa。 屋子里叽叽喳喳的声音终于消停了,郑有风走过去把没有关好的冰箱门关上,关门之前,他又想起之前方晓的惊喜,有些不明白。 这里面的瓶瓶罐罐,对女人的吸引力真的那么强? 他随手拿了一盒行状宛如注射液的绿色液体过来看,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玩意儿不敢往脸上用。陆苳笙为了捯饬她那张脸,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上面不知道是哪国的鸟语,就只有一排英文。郑有风大学过了六级,但是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只是单纯觉得,上面那排英文讲的,好像不是护肤品那回事。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外包装上面再没有他熟悉的语言,郑有风心里升起几分不好的感觉,把陆苳笙冰箱里那堆凡是他觉得形状诡异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拍成照片发给了李薇龙。 “你帮我看看,这些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四十八章 (已换) 第四十八章 过了两天,郑有风还在跟着薛周一起翻资料的时候,这几天日理万机的李薇龙找到了他。 她拿出一张纸递给郑有风,“我这几天忙成狗还帮你做这个,空下来了记得好好请我吃顿饭,蜀地人家什么的就算了,我想吃法国菜,你先把钱存好。” 郑有风听到一阵肉疼,但是考虑到李薇龙这段时间的工作量,只能点头认栽,“行!” 她脸上浮现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反正你现在是嫁给富婆的男人,实在没有钱,还可以问你家富婆要嘛。”她的眼底一片清澈,再也不复之前的阴霾。 这段时间,她一边寄情工作一边忘却情伤,就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她喜欢郑有风,是习惯成自然,还是真的爱到深处难自拔。不过她到底没有修炼出无怨尤的境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跟着其他姑娘一起亲亲热热,她的心里也难受。 这么多年,她依然没能习惯。 索性干脆强迫自己走出来好了,李薇龙从来都不是一个死缠烂打的人,郑有风这么多年敬重她也不是没有道理。爱一个人虽然要全心全意,但是最起码的尊严还是需要的。 如今拨云见日,她总算是迎来天朗气清,就算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又如何?她已经不在意。这一生能如此投入地爱一个人,于她而言已经是场幸运,至于结局,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郑有风抬眼看了一眼李薇龙,有些惊讶,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加班加到走火入魔,现在到了无人之境,反而觉得男女情爱没那么重要了,所以干脆把这些年的执念放开。但是不得不说,她这样,比之前看上去更开阔了几分,更加引人注目了。 “不用。”郑有风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请你开个洋荤我还是能做到的。”他打开那张纸,上面是那天他发给李薇龙的那张照片的打印版。 李薇龙跟他解释道,“这些大部分都是一些护肤品。只有这一样。”她伸手指了指上面的那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瓶子,“是安眠药。” 郑有风微惊,这瓶药,正是之前陆苳笙告诉他妈妈的那个“调经药”。 如果真的是普通的调经药,她为什么要撒谎? 李薇龙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如果只是普通的安眠药,那倒没什么。关键是这药是国外的,在我们国家来讲,属于禁药。因为它里面有几个配方在我们国家是不符合规范的。长期服用,会上瘾。有些瘾君子,找不到dupin代替,就用这种药。这也不完全是安眠药,也有镇定的成分在。一般来讲,国外多用于心理疾病的恢复。” 李薇龙话音刚落,就看到郑有风脸色一沉。 他睡觉从来都是雷打不动的,睡着之后陆苳笙有没有睡他都不是很清楚,不过陆苳笙睡觉轻他是知道的。开始的时候陆苳笙起床他还能迷迷糊糊知道,到后面她起来,自己已经完全不知道状况了。 她是在什么时候服用药物的?是在他睡着之后吗?不,她每天要吃那么多调理身体的药,混在其中吃,自己完全发现不了。如果不是这次他妈过来打开了陆苳笙那个百宝箱一样的冰箱,他根本就不知道原来陆苳笙在里面还放了这东西。 陆苳笙她......一直在吃这个药吗?从她晚上睡觉的样子来看,完全看不出来是吃了安眠药的。换句话说,她现在的药物依赖,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了? 郑有风的手指下意识地收紧了,他问李薇龙,“那......这个药......吃了等于没吃,是不是说明对药物的依赖已经很严重了?” 李薇龙抿了抿唇,想了想说道,“这个也要看各人体质,要是本身就是那种浅眠的,药物也不一定能起多大的作用。”她原本想说“你不用太担心”的,但是想着又觉得这话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李薇龙顿了顿,才说道,“但是既然拿来代替dama,这药长期服用对人的神经影响很大。如果可以,趁早断掉。” 郑有风点了点头。 李薇龙看着他那样子,有些默然。她想了想,说道,“对了,帮我问下你家富婆。”她指着上面一盒注射液之类的玩意儿,“这东西有用吗?说是黑科技,我还没试过呢。”其实是因为太贵,她舍不得罢了。 “诶?”郑有风还有点儿没反应过来。他没弄明白怎么这么快话题怎么又转到这上面去了。 护肤品对女生的吸引力,这么大? “诶对了。”李薇龙又补充了,脸上的表情还有点儿不自在,“别告诉你家富婆啊,我不想让她知道。” 要是让陆苳笙知道自己在拾她牙慧,那自己就不要活了。 脸都被丢光了。 “我先走了啊,方铭还等着我的报告呢。”李薇龙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就走了。 因为发掘出来的骸骨数量巨大而且大部分时间久远,郑有风他们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来排查。 苏越和薛周两个把最近三十年林庄附近失踪的合乎年轻的女性全部列出来,然后一一通知她们的家人过来做dna匹配,因为时间久远,有些失踪人口的家人已经搬走了,有些直系亲属离世了,总之一直到了大年三十,他们的工作依然没有过多进展。 连续一段时间的连轴转,整个市局的人都已经累得狗化了。方铭从一堆资料当中把脸放出来,脸上是连陆苳笙那些黑科技都不能拯救的倦意,“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快累死了。” 他一偏头,就看到郑有风那张雪白的俏脸在一片灰尘当中散发着圣洁的光芒,登时嫉妒得不行,“诶我说你,你又背着我们睡大觉去了吧?怎么全部人走的都是重案六组画风,就你一个人是神探夏洛克呢?”他伸手在郑有风的衣服上面抚摸了一下,啧啧称奇,“连衣服褶子都不打一个,自从跟你们家富婆在一起之后你整个人就越来越浮夸,越来越脱离人民了。” “我告诉你啊,”方铭只要说起郑有风,精神立马就来了,“你再这样持续脱离群众下去,是不行滴,人啊,尤其是共/产/党/员,群众路线不可少。你跟资本家学坏了哈。” “哼。”郑有风学着方铭平常的样子,高贵冷艳地一笑,“我天生的好吗?我天生跟你这种屁民就不一样,自带优良传统,别嫉妒啊。” 方铭轻哼了一声,把郑有风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并不是很想跟他说话,带着充满嫉妒的眼神和心理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郑有风轻轻吸了口气,感觉坐久了肩胛和胸腔都有一种钝痛,他站起身来招呼了大家一下,“行了,这东西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完,大家先回家吧,初二再来。” 他给大家放了个假,大年三十还在上班的人民警察也是苦,只能苦哈哈地看着别人阖家团圆,自己一个人在值班室守着尸体照片过日子。 虽然之前大家都闹着要放假要休息,但这会儿真要让他们休息,反而不习惯了。苏越站起身来有些抱歉地看着郑有风,“领导,要不然......” 她还没有说完,郑有风就一挥手打断她的话,“行了回吧,初二再来。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放你们一天半的假了。” 苏越:“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开春再休就好了。” “休什么休?”郑有风说道,“开春跟现在哪儿能一样?赶紧回去,别搁我这儿碍眼。” 好心好意留下来加班的苏越非但没能得到领导的赏,反而遭了嫌弃,跟着大部队一起,回家了。 等到他们都走了,郑有风才坐在办公桌旁边,沉沉地叹了口气。 这样的大案,让他如何能心安理得地回去过年? 不过今天是大年三十,他爸好不容易回来了,他总要回去看一眼的。更何况,他早前还跟陆苳笙说了,要带她回去过年的...... 郑有风揉了揉自己的脸,拿起衣服转身出去了。 他走到办公楼底下,远远地就看见一辆大红色的suv停在路边,郑有风心想这人这么着急要见公婆吗?正要喜不自胜的走上前去,却在车厢里面看到了薛周的身影。 他坐在副驾驶位上,清隽的侧脸好似一幅水墨画。他的位置正好把驾驶位上的那人遮住,不知道此刻陆苳笙的模样。 郑有风刚才还在找薛周人了,打算让他去自己家,谁知道就在这里看到了。 他当然不会去疑心自己女朋友跟自己好兄弟之间有什么,但却不期然地想到了,之前他查到的,薛周父亲因公殉职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就是陆苳笙的生父。 他们两个会面,这是已经查到了什么吗? 第四十九章 (已换) 第四十九章 看到郑有风过来,薛周连忙朝他招了招手。他走过去,到了后面座位上,薛周手上拿着一本笔记本,里面的字迹早已经洇开了,显出一种无能为力的仓皇之感。 那手字写得不错,铁画银钩,十分潇洒。郑有风拿过那个本子看了一眼,发现制造日期居然是九八年。他“嗬”了一声,说道,“这澳门回归前的东西你们都能找到,这也太厉害了。” 他翻过来看了看,又特意在薛周翻到的那一页上面做了停留,前面传来陆苳笙的声音,“这东西是我让刘洋从《东城晚报》的仓库里面找到的,也算是幸运。快二十年前的东西都能找到。”她转头看向郑有风,“《东城晚报》是家老报纸,一般为了存档,或者怕哪天兴起什么文字狱下来没有依据,好多年前的东西都还保存着。这本笔记本是当初跟我爸一个单位的人留下的,那群人当初虽然拿走了我爸所有的资料,但是没有办法收走其他人的。可能他们也根本想不到,在其他人的笔记本上,还留下了当年的只言片语。” 郑有风看了一下,他们翻到的这一页是一页会议记录,一般的媒体都会开选题会,这种选题会跟一般的例会不一样,相对来讲会比较重要,记录也比较完整。他就看到,在那页纸上,“谢翔”这个名字后面,备注了一行字:残障人员频繁走失,怀疑有专门的组织。 这样的猜测,放在现在来看肯定觉得没什么,毕竟大家一天看那些刺激眼球的都看惯了。然而放在二十年前、网络还没有普及的时候,这样的线索无疑让人觉得人心大振。如果一旦把这条线挖出来,那将会是一场震惊中国的大案。 薛周补充道,“我曾经调查了我爸殉职前一个月的大致工作,在陆小姐父亲找他之前,他曾经接到一个残障人士走失的报案。”薛周顿了顿,说道,“而且正好,走失的,是个姑娘。” 郑有风心中一跳,随即反问道,“你怀疑这次我们找到的这么多腿骨,跟你爸殉职和她爸失踪的事情有关?” “我也只是猜测。”薛周眉上好像压着一片沉沉的郁色,“毕竟这些事情都很巧,我爸当时的工作地点就是现在的林庄,她父亲出现的最后一个地方,也是林庄,这次我们这么多骸骨发现的地方,还是林庄。如果不是真的有什么关系,我觉得一般的巧合......”他摇了摇头,“也太巧了。” 陆苳笙沉默片刻,说道,“我觉得,你们不妨试试这个方向。当年人口走失的太多了,距离现在时间也太久远了,与其让他们一个个地来进行dna陪对,不如先把重点放在当初走失的人家身。” 她话里的意思是,这些骸骨,很有可能是当初走失的那些姑娘遗留下来的。 “这些年,虽然城市建设改变比较大,但是下水道一直都没改过,加上林庄本来为了保持完整性,也一直没有变过。那些骸骨投放的地方,肯定离发现的地方不远。林庄没有海,只有河,还不大,冲不了太远,骸骨投放地点一定不会离得太远。还有,既然当中检查出来了有近两年的骸骨,你倒不妨让法医科的人直接从最近这两年走失的女性残障人士开始做匹配,那样能更快地把线索理清。” 陆苳笙说完,郑有风点了点头,“好。”她说的有道理,在现在有限的警力资源下,这样做的确能够减少他们很多事情。至于找到其他骸骨的主人,那些可以稍微放到后面一点儿。 他拿出电话来简单地跟李薇龙沟通了一下,原本听到这个消息郑有风是坐不住的,但是眼下他还有一样重要的事情要去办,不得不先走一步了。 薛周跟他两个认识这么多年,早已经养成了非同一般的默契,看郑有风那副鬼鬼祟祟的模样就知道他要干什么坏事,借口孤家寡人大年三十要值班,从陆苳笙的车上下去了。 他走之后,郑有风跳到了驾驶位上,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踩着车子朝前面开去。 陆苳笙在旁边安静如鸡一声不吭,大概是知道自己今天要去的地方不一般。 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郑有风转头对陆苳笙说道,“我家阿姨今天包了饺子,正好我爸今天也回来了,我妈早就在打电话催了,叫我们赶紧过去呢。” 陆苳笙没有想到转折这么快,有些不太肯定地说道,“可是我没有给你父母买东西呢,第一次上门,什么东西都不带总不好吧?” 绿灯跳成红灯,郑有风发动车子边开边说道,“怕什么。”经过了才开始的紧张,他已经能从善如流地耍流氓了,“我父母让我带你回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还要那些东西干什么?” 陆苳笙却仿佛没有听见一样,“要不然我这会儿下去买?” 郑有风斜眼看了她一眼,一伸手把她放在兜里的手机拿了出来,“我打电话给景助理,让她买好送过来,我们在小区门口等着。”反正他就是不能让陆苳笙离开了他的视线。 这人满肚子坏水儿,一遇到正事就犯怂,他好不容易才把人拐带成功,怎么能让她这么轻易地就从自己手里溜走呢? 那可不行。 见郑有风的手指已经按在了景助理的名字上面,陆苳笙连忙把手机抢过来,“好了好了,我自己来打。” 那边电话接通“喂”了两声,都没有听见自己老板的回答,景助理正要把电话挂掉,陆苳笙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景助理,要麻烦你件事情,你现在去商场,帮我买点儿适合过年时候上门拜访的礼物吧。”她看了郑有风一眼,始作俑者嘴角含笑,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可以肯定,心情很愉快倒是真的。“具体买什么我没经验,你自己看着办就好了。”陆苳笙想了想,补充道,“过年过节了,新年快乐,我给你发个红包,你在微信收一下。” 大过年地支使人家去买东西,怎么想怎么不厚道。陆苳笙虽然觉得平常剥削人家是应该的,但是到了节假日还要这样,那就挺不好的了。她在微信里给景助理发了个红包,先是恭喜了她一番,然后才想起还没跟人家约定在哪里见面,连忙问清楚了郑有风,跟她说了地点。 景助理倒是很警觉,一听陆苳笙说要买礼物什么的就知道她要去干嘛。陆苳笙这会儿没戴耳机,手机只能外放,景助理的声音听上去喜气洋洋的,“老板,你是不是要去见公婆啊?” 陆苳笙被她这句话给臊到了,脸上微红,正要辩解,景助理又发来了第二条语音,“我跟你讲哦,女孩子第一次上门见男方家长,不需要买太贵重的东西的。女孩儿本来就是娇客,一般就好啦。只是走个过场,让对方父母知道你是个懂礼貌的好姑娘就行了。还有老板,如果对方父母很看重你礼物的价值,那就不值得交往,趁早撤!” 难为她,能在六十秒的时间当中把这么多话说完。 这么大摇大摆地教陆苳笙如何摆架子,正主就在旁边,还真是让人尴尬啊...... 陆苳笙飞快地看了一眼郑有风,正想说话辩解,景助理的语音又来了。 她在郑有风的注视下,硬着头皮点开了那条语音。景助理喜气洋洋的声音又传了过来,“那个啥老板,你别忘了啊,你第一次见公婆,是要给你红包的;你去拜年,也是要给你红包的;一次父母一人一个,两次就是父母一人两个,别拿漏了啊!千万别拿——” 知道啦! 陆苳笙听不下去了,眼疾手快地按了语音信息。 景助理那喜气洋洋的声音,终于不见了。 她默默地舒出一口气,当着人家的面算计红包什么的,也太那什么了。 她一转头,就看到郑有风正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飞快地在手机上面点着。陆苳笙见他恨不得长出三只手来,有心帮他,问道,“你在干什么?需要我帮你吗?” “不用。”郑有风转头,冲她露出一个骚气十足的笑容,“我正跟我妈说,让她把红包买好。” 陆苳笙:...... 她虽然一路上都在想着要逃跑,但到底最后还是跟着郑有风一起到了他家。东西是她提进去的,郑有风的爸爸亲自在门口迎接。看到她来了,连忙说道,“哎呀你人来了就好了,提什么东西嘛,郑有风你也是,你怎么不帮帮人家?” 一边说,一边把他们两个引进来。 平常在电视上看着那么严肃的人,这回儿笑得跟个老顽童一样。 方晓在厨房听到陆苳笙进来的声音,连忙走出来,“哎呀苳笙,你来了啊,我们今天中午吃饺子哦,晚上再吃中餐哈,喜欢吃什么跟阿姨说。诶我告诉你哦,你上次给我的那个精华真的有效诶,我的斑都淡了不少......” 烟火气息如此浓郁,实在是叫人心安的人间风景。 第五十章 (已换) 第五十章 回去的路上,郑有风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问陆苳笙,“我爸妈给了你多少红包?” 陆苳笙斜着眼睛打量了他一眼,唇边含着几分浅淡的笑意,问他,“怎么,心疼了?”像是要让他更心疼一点儿,陆苳笙报了个数字,“一共四个,总共一起就是这么多。” 虽然大家都知道陆苳笙不缺钱,拿红包也不过是个过场,但是走过场也要分怎么走的,郑有风的父母果然跟景助理说的一样,封了四个大红包。给陆苳笙拜年回礼的那个稍微少点儿,给郑有风女朋友第一次上门见家长的要多些,明明白白地分了主次的。 郑有风听到那个数额,有些酸不溜秋地说道,“老爷子这会儿也是下了血本了,给我从来没有那么大方。” 陆苳笙一听他这话就笑了,他是独生子女,见不得自己父母对别人家的孩子好,就算那人是他女朋友,郑有风心里也还是有点儿介意的。陆苳笙拿出手机,“要不然我也给你发一个吧?” 郑有风“哼”了一声,表示自己并不在意。陆苳笙被他逗笑了,一边给他发了个“13140”一边得意洋洋地把转账截图,发了个朋友圈。 她刚发上去朋友圈就有人点赞了,陆苳笙点开一看,是个昵称“大耳朵越越”的姑娘,苏越在底下留言,“大过年的,你们想过我这个单身狗没有?资本家的爱情,果然是充满了金钱的腐朽味道。对了陆董,你还缺小老婆吗?” 她隔着手机屏幕都能看到苏越那张气鼓鼓的脸。陆苳笙被她逗笑了,正好红灯,郑有风看她眼睛都要埋到手机屏幕上面去了,一把将手机从她手里抢了出来,“看什么呢这么高兴。”他话音刚落,就看到苏越那个丧德败行的货色要来当自己女朋友的小老婆,顿时觉得危机感陡升。 没看出来啊,他这个女朋友,居然是个男女通吃的。 郑有风趁着等绿灯的最后十几秒,言简意赅地在后面回了个“滚”字。然后把手机扔给了陆苳笙。 片刻之后,陆苳笙看到苏越回了过来,“吃醋的男人什么的,最讨厌了。”果然是看出来了后面这条是她领导回的。 郑有风还惦记着在单位加班的薛周,保温桶里是方晓专门给他准备的香菇鸡汤和刚出来的饺子。郑有风把车子开到市局门口就下了车,陆苳笙坐到了驾驶室里面。他提着饭盒下来,抬起头看向她,“回去乖乖的,好好等我回来哈。” 陆苳笙二话没说,在国徽高悬的市局门口,仗着自己是个谈恋爱的,正大光明地往郑有风唇上亲了一口。 他立刻喜笑颜开,觉得陆苳笙真是太对他脾气了。跟他一样脸厚。 他来之前就跟薛周打了电话,说要给他带吃的,也尽快吃完了赶过来。薛周没出去,这大过年的,到处也吃不到东西,就等着郑有风给他拿过来。 郑有风到的时候他还在聚精会神地翻着手上的卷宗,手边放着一杯已经冷掉的浓茶,这是他们这段时间来的常态,虽然满脸疲倦,但是眼神却很亮,并不让人觉得他累得快不行了。 郑有风走过去,把饭盒放到他面前,“鸡汤配蒸饺,才出锅,赶紧的。” 薛周一抬眼就看到了他,笑着道了谢,一边把饭盒打开一边问道,“今天还挺顺利的吧?” 郑有风反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明白他说的是带陆苳笙见父母这件事情,还没有回答,薛周就又已经说道,“我看到她发的朋友圈了。” 薛周也用微信,但朋友圈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连个转发都不曾,从来只是默默地视jian他们,碰见了不点赞不评论,真的将视jian做到了极致。 郑有风是知道他的习惯的,也不奇怪,只是想到刚才陆苳笙发的那个朋友圈,忍不住笑着骂了声,“个丧德玩意儿。” 薛周也笑,“什么时候好事近了记得提前说一声,我好存红包钱。” “不用。”郑有风挥了挥手,“你来当伴郎就行了。” “我才不要呢。”薛周吃了个饺子,“饺子好吃啊,我已经找不到女朋友了,再给你们当伴郎那不是更加找不到了?” 郑有风笑了笑,“等这段时间忙完了,我跟方局申请让你出去休个假吧,抓紧时间把个人问题解决一下。对了,你给阿姨打电话了吗?” “打了,昨天晚上都打了。”薛周又吃了个饺子,想了想说道,“以前你才跟她在一块儿那会儿,我还以为你们两个长不了呢。”毕竟陆苳笙那副样子,任谁都会觉得她是个不靠谱的,“没想到这才多久的时间,居然都要带去见父母了。”他跟郑有风认识这么多年,看他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的姑娘,虽然他父母一向开明,在谈恋爱这件事情上面并不怎么管他,但也知道,陆苳笙是他带回去见家长的第一个女孩儿。 郑有风虽然看上去不靠谱,但是男女感情上面还是拎得清的,这也是为什么他父母不大管他的原因。他身边这么多姑娘,一个都没有带回去见过父母,除了一个陆苳笙。只能说明,他是真的把陆苳笙放在心上了。 郑有风笑了笑,没有做声。人人都说一物降一物,想他也是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的人,没想到如今碰上了陆苳笙,却心甘情愿地为她的一颦一笑牵动,说起来也是报应。 外人看他们两个都是游戏人间的,但他却知道,自从决定跟陆苳笙在一起之后,他就打算要好好地跟她一起。不管陆苳笙是个什么反应,但他没有那么容易放手。 “我以前没注意过她。”薛周是个安静性子,对陆苳笙这种美女蛇一般的生物从来都是避而远之的,如果不是发现自己父亲是她父亲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如果不是他们都觉得自己父亲的离开另有隐情,薛周根本就不会去关注陆苳笙,“但是后来跟她接触之后才发现,这姑娘,怎么说呢,我觉得她过得有点儿苦。” 说完薛周也笑了,他一个连房子首付都没有凑齐的人,跑去说人家一个集团的老板过得苦,怎么听怎么觉得有点儿玄幻。 郑有风却没有笑,他还记得陆苳笙身上那些伤痕,还有她只言片语之间透露出来的曾经陆泽对她做的那些事情,还有......之前李薇龙隐晦地说过那种药......这些迹象就表示,陆苳笙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样,过得那么顺风顺水。 他其实很想问问她,好好地问问她,当初在陆家究竟经历了什么。然而他不敢开口。一方面是因为那是陆苳笙心上的一片隐痛,他看出来了。另一方面,是眼下他实在没有精力去缓缓地,慢慢地,步步为营般地,不着痕迹地把陆苳笙心上的那块息肉给挖出来。 薛周却没有发现郑有风的短暂失神,他继续说道,“她过得苦,却硬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以前觉得这姑娘心思深重,现在......”现在他们两个站到同一战线,他只觉得,“只觉得在那样的环境当中,还是必须要有点儿心思的。”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突然就想对郑有风说这个,只是因为午饭前陆苳笙把那个笔记本拿给他的时候,他心中无比震动。虽然她当着郑有风两三句话就揭过了,但是他却知道,这中间包含着多少不容易。 他们两个一样,都是因为一桩阴谋改变人生轨迹的人,只不过,他还好,他的父亲还保全了最起码的体面,而她......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她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 薛周对她不禁有些同病相怜的感情在里面,再往深处,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这一点儿同病相怜,也足够转变他对陆苳笙的看法了。 因为大家都去休假了,好多地方没人,郑有风和薛周他们即使是在办公室也没办法一个人挑起一个案子,更何况好多东西都还要鉴证科和法医科出鉴定结果。因为薛周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他便大方地表示不跟郑有风这个重色轻友的货色计较了,让他滚回去继续伺候富婆。 郑有风也不跟他客气,拿着饭盒朝外面走去。 这会儿街上没什么出租车,人也少,店铺大半都打烊了。郑有风也没有坐车,就一个人提着饭盒,慢悠悠地走在街上。南方这会儿已经隐约能闻到春天的气息了,连空气都湿润了很多。郑有风想着,这次的案子办完了,他得赶紧把年休休了,然后带着陆苳笙好好休息一下。也不需要去哪儿,就在东开市就好,她在遇到自己之前,一直被资本主义侵蚀着,这会儿一定要让她好好感受一下东开市的春天。 郑有风想到这一茬儿都觉得高兴,他提着饭盒走到自家门前,居然没有在门口看到那辆大红色的suv,意思就是陆苳笙还没有回来?他拿出电话来给陆苳笙打了过去,电话响了两声,直接就被挂断了。 郑有风身上陡然起了一身汗。 第五十一章 (已换) 第五十一章 另一边,陆苳笙一边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一边对旁边拿刀抵住她腰眼的人说道,“我觉得你们主子太不厚道了,他好歹吃了我们陆家那么多年的饭,如今要绑架我,怎么不自己上来?非要派个手下——”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旁边那个大汉粗暴地喝断了,“别废话!你说得再多也改变不了你现在是个阶下囚的事情。” 陆苳笙从善如流地闭了嘴,她刚刚住嘴,手机就响了。旁边那个大汉低头看了一眼,笑了两声,“这里还有个东西呢。”他说着把手机从陆苳笙的衣服兜里拿了出来,按掉,然后随手从窗户扔了出去。 陆苳笙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说,虽然你们主子给的工资够高,但也不用这么对待我的手机吧?才拿到的新款呢,都没用多久,你这样随便乱扔,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啊。” 那个大汉笑了一下,“反正陆董你家里有的是钱,一个手机算什么?” 陆苳笙笑了笑,眼睛忍不住都弯了起来,“要是这次不能从你们手上逃走,这就是我最后一个手机了,你说我会不会心疼?” “还想着出去呢,陆董您可真乐观。”大汉笑了一声。他说完,陆苳笙说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可能没有考虑到。大马路上这样扔手机,很容易让人发现不对的。” “那倒不会。我们一男一女,人家只会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大汉慢悠悠地说道,“话说,要怪也只能怪你男朋友太厉害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队长是吧?我们这样的人最怕他了。” 陆苳笙:“可是你还是绑架了他的女朋友啊,你这‘怕’也不是那么真诚。” 她跟那个大汉一边说话,脚下却不停,正常速度地往城外开去。吴晗也真是知道她的性格,知道她这个人聪明,会审时度势,又是个四体不勤的废柴,所以连人都没有多派,就一个高壮的男人就把她搞定了。 她跟郑有风分开之后开车打算回郑有风家里,没想到路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一条狗冲了出来,陆苳笙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然而等到她察觉出不对,觉得这或许是人家挖的一个坑时,她的车上已经多了这个男人。 不等陆苳笙开口说话,他就掏出一把刀抵住了她的腰眼,只要她稍有异动,就是一刀过来。他把车上的定位系统关了,第一句话就是,“陆董,劳烦你大驾,往城外开。” 城外没有那么多摄像头,适合绑架。 肉票陆苳笙自然不敢再多说什么,眼下情况,自然是保命最重要,照着他的意思调转方向盘,开车出去了。 那个大汉之前没空去搜陆苳笙的手机,正好郑有风打过来,让他发现了,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扔了。 因为有了陆苳笙的“保驾护航”,他们这一路毫无惊险地出了城。到了一处僻静的民房面前时,驾驶室的门被人打开了,陆苳笙被人“请”了下去,然后上来一个年轻高挑的姑娘,把她的眼睛蒙住了,还把她身上最后一个定位软件给找出来踩碎了。 刚才劫持她的那个大汉忍不住笑道,“陆董,你的准备可真是充分。” “那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你们给抓住了?”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丝毫没有作为一个肉票的自觉。 难怪,上车之后他并没有搜身,原来是还有最后的检验。看来这里也不是最终目的地了。陆苳笙默默地想。 不过,吴晗还算是有点儿人道主义精神,找了个姑娘来搜身,这年头当bangfei也不容易。 果然,被遮住眼睛的她听见那个姑娘说道,“大哥,需要把人打晕吗?” “打晕啊。”那个大汉笑着说道,“吴总都叫我们小心,说她诡计多端,别看这一路上乖乖听话,可保不齐等下会耍什么花招呢。打晕最干脆了。” 陆苳笙正要说话,好免去自己的皮肉之苦,后颈上就是一痛,她一个字都还没有来得及出口,就晕了过去。 过年期间,能调动的人并不是很多。郑有风找到陆苳笙扔在路边的手机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了。那是出城的高速公路方向,她那么大一个手机明晃晃地摆在路上也没人下去看看,不知道该说现在的人没有了信任,还是说她运气好。 这手机,从开始生产起,隔三差五就是爆炸或者碎屏的新闻出来。陆苳笙那个手机被这么一扔,当场就报废了,要不是定位显示在这里,他几乎就要不认识这个手机了。 手机被扔在这里,定位也失去了作用。虽然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但是郑有风看到了,还是微微觉得有些挫败。电话那边传来苏越的声音,“领导,我们这边查到了苳笙车子出城的影像,往南。” 苏越眼看着能过个年了,没想到才刚刚吃完饭,就被郑有风一个电话叫了回来。知道陆苳笙可能不见之后,她也吓了一跳,根据郑有风的猜测,连忙联系各大路口值班的同事,找到了陆苳笙车子出城的方向。 她挂了电话,片刻之后郑有风的手机上接收到了一条视频,上面那辆显眼的红色suv,果然是陆苳笙的车子。不仅如此,出城的摄像头清晰地把她的脸照了出来。而旁边坐着的那个男人却因为带着毛线帽子围着围巾,看不清脸。唯一能够确认的,就是这是一个身形高壮的男人。 郑有风收到视频,感觉心里又稍微定了一点儿。知道陆苳笙出事之后,薛周怕郑有风出事情,原本打算跟着一起来的,但是郑有风一句话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你要是走了,那队里一个能拿主意的人都没有了。方局要是问起来,你难道能指望方铭去跟他汇报吗?他们爷俩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这样一说,薛周立刻就不敢走了。郑有风说得对。如果他们两个都走了,那么刑侦大队的场子谁来震住?郑有风肯定是不能留下来的,他知道陆苳笙可能出事的那一刻,整个脸都白了,现在接电话手都还在抖。薛周看到他那副样子,心里叹了一声,知道留他下来他的心也不在这里,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去了。 郑有风把轿车开成了跑车的架势,一路朝着城外狂奔而去。一路上都有苏越发来的视频,让他能够顺利追踪到陆苳笙被打晕的那个小民房。 她的车子大喇喇地停在那里,锁都没锁,郑有风虽然早就猜到这边肯定没人了,但是还是不死心,从陆苳笙车子的后备箱拿了一杆她平常用来装逼的高尔夫球杆,握在手上,充满防备地走了进去。 民房里空荡荡的,除了几个已经冷掉的一次性饭盒子,就是一张折叠的行军床,看得出来曾经有人在这里停留过,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他转了一圈儿,见没有其他的发现,又出来了。给这边的交管部门打了个电话,让人等会儿过来把车开走,自己坐上了他的车,开了出去。 他上车之后先给苏越打电话,告诉她自己这边的情况,让她留意最近一个小时进出城南路口和下一个路口的车辆,然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陆苳笙失踪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跟自己分开之后就不见了,按理说他的单位和家里隔得很近,陆苳笙又是个警惕性高的,想要把她带走,从视频上面看她好像还没有吃什么苦,颇为配合,那是不是说,其实这场绑架陆苳笙早就猜到了?她猜到了还让自己被人绑走,她是真的没有防备到,还是她趁此机会也要去见对方?对方是谁?还有,她如果猜到了自己要被绑走,为什么不跟他透露一声?在她心里,自己依然不能信任吗?还有,陆苳笙这个混账东西,她知不知道这样一来,自己很担心她? 郑有风挫败地往方向盘上一趴,将自己那颗一直不安稳的心压住,仿佛这样就能让自己好受点儿。 这次把她找回来之后,郑有风恨恨地想,一定要让这个倒霉玩意儿知道他的厉害。再这么下去,那不是她每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吗?那还得了? 但是,不管是要把她□□play,还是警feiplay,都要先把人找回来了再说啊。 那么,陆苳笙,你现在究竟在哪里呢? 你要去见的那个人,又是谁?你找他,究竟要说什么事情? 郑有风再一次让自己冷静下来,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对于陆苳笙隐藏的那些事情,他知道得太少了。她不是个愿意开口说的,他为了让陆苳笙自在一点儿,从来没有问过,这一不问,没想到,就是现在她被bangjia了,自己却束手无策的局面。 郑有风狠狠地锤了一下自己的座椅。 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 第五十二章 (已换) 第五十二章 郑有风看了一眼,是个陌生号码,他以为是绑匪,连忙接起来,那边传来的却是方铭的声音,“喂,老郑?” 听到是方铭,原本处于应激状态的郑有风立刻垮了下来,他没好气地回答道,“干嘛?” “你大姨夫来了吗?怎么说话的呢。”方铭习惯性地怼了他一句,然后才说道,“我们这边配对出来了两个,两个都是当初走失的残障人士。薛周把你们的猜测说了一下,我觉得现在这两个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 “不行。还不够。”郑有风想了想,说道,“你们赶紧再去找,顺便让人走访一下当事人。另外,我怀疑这件事情牵涉到薛周和陆苳笙父亲的死亡,你那边看着薛周点儿。他平常不太吭声,别让他走了极端。” 郑有风对留在办公室里的大家操了番保姆心,也没有去问为什么方铭这会儿出现在这里,他们三个人认识这么多年,虽然方铭经常怼他吧,但真要出了什么事情,还是自家兄弟靠得住。 他将头靠在方向盘上,到了现在陆苳笙还是没有消息,他的心感觉像是被一双手紧紧拽着,用力揉搓,让他几乎难以喘息。 方铭不是很习惯郑有风这样,他被郑有风骂惯了,现在看到他这样温情脉脉,还觉得非常难受。陆苳笙失踪的事情苏越已经跟他说过了,还专门嘱咐他别给郑有风压力。他觉得,虽然他跟陆苳笙不熟吧,但跟郑有风熟啊,这都知道了,不问一声好像很不过去一样。方铭轻咳了一声,打算换个比较委婉的方式,张口就说到,“那个,陆苳笙是不见了吗——”他还没说完,就差点儿咬到了自己舌头。 苏越正在旁边看视频,听到他这个问话,翻了个白眼儿,她翻白眼儿太用力,导致眼皮好半天没能翻下来。 方铭也不太自在,他对着郑有风,好像天生不知道该怎么好好说话一样,说完这句话就僵在那里,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他继续。 郑有风有些疲倦地笑了笑,到底是这么多年的兄弟,他还能不知道方铭是个什么货色吗?他直起身子,轻轻“嗯”了一声,“现在还没找到,我让苏越帮我看着,早点儿把人找出来。” “那什么,”方铭不自然地说了句,“你可别再弄你那什么个人英雄主义了啊,这个事情很危险你知不知道?有什么线索打电话跟局里求支援。陆苳笙嘛,也是个公民,既然是公民,我们就有义务保障她的安全。你现在不仅是刑侦大队的队长,还是她的家属,双重身份知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跟局里说,我......薛周会安排的。” 正在忙着梳理二十年前旧案的薛周莫名其妙被点了名,诧异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方铭,不知道他这又是发的哪门子的疯。 方铭闹心地冲薛周摆了摆手,示意没他什么事,又拉拉杂杂地说了一些有些没的,就挂了电话。 他这边刚刚挂上电话,手机又响了。方铭看了一眼,拿起来接了,“小李?” “方队长,刚才林庄那边有个兄弟打了个电话过来,说当年薛指导员他爸爸殉职之前找过的那个残障姑娘的家人找到了。他们就在市区,连地址都发过来了。” 这无疑是他们忙活这么久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方铭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兴奋起来,“行,麻烦你了小李。帮我跟林庄那个兄弟说声‘谢谢’,郑有风回来之后让他请大家吃饭。”他慷了一番他人之慨,然后快速地把电话挂了,看向薛周,将电话里的内容告诉了他,“这件事情你比较熟,你去吧,局里的东西我给你看着。” “行。”薛周叫了两个人,让他们跟着自己一起,一边拿起衣服一边大步朝外面走去。 他爸爸殉职之前,找的最后一个残障姑娘叫做林丽。据薛周父亲当年的同事回忆,那个姑娘年纪还很小,走失之后家里来报过案,因为她的父母看上去很伤心很着急,跟一般的有残障孩子的家庭并不一样,所以他隔了这么多年还有印象。 一般来讲,有了残障人士的家庭都称不上多舒心。就算没有高昂的治疗费用,有这样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大巨婴在家里,家人们都要对他格外挂心。有些条件稍微好点儿的家庭舍不得把自己的亲人丢掉,会送去专门的疗养院。但如果是不那么富裕的家庭,方法就有很多了。有些会想办法把病人关在家里,定期送个饭什么的,保证不饿死就行了。实在过得很闹心的那种,甚至会主动做出弃养的行为来。慢性疾病不仅折磨病人自己,也折磨家人。这也是为什么失踪了那么多残障人士,最后找回来的并不多。这些案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本身就是他们的家人故意把人遗弃掉的。剩下的一部分,就算把人找回来了,家人也未必高兴。这也是为什么隔了这么多年,薛周父亲的同事还依然对当初那么一个小案件有印象。 父母的悲痛不像是装出来的,他们是真的很着急很担心。正是因为如此,薛周的父亲才专门过去帮忙跑了一趟。他也是父亲,当然知道子女不见了父亲会是个什么反应。 然而,或许就是他善心跑这一趟,断送了他年轻的生命。 薛周并没有方铭那样的好心情,他心里沉甸甸的,一直到了林丽家中,都依然如此。 林丽家里在城边上的一个小区里面,小区价格算不上高,但是要买一套房子也很不容易。看样子这些年他们家过得应该不错。 今天是大年三十,按道理来讲,薛周他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过来用当初的一桩陈年旧事打扰这一家人的。然而如今陆苳笙失踪,他们又找到那么多的骸骨,或许林丽的家人就是打开自己父亲死亡、陆苳笙父亲失踪的一把钥匙。 他们也是受害者,也等了二十年,实在等不了了。 薛周按了门铃,片刻之后有个四十来岁的女人过来开了门。他把自己的□□拿出来,给她看了一眼,说出了户主的名字,“请问,林祥发是住这里吗?” 林祥发,正是林丽的父亲。 那个女人犹豫地点了点头,“是我公公,你们找他干什么?” 薛周:“有一个旧案子要找他调查一下,麻烦开门让我们进去好吗?” 那个女人轻轻侧开身子,让他们走了进去。 沙发上坐着一个老人,他的脚边是个正在顺着他腿往上爬的小男孩儿。看到薛周他们走进来,那个老人下意识地抬起头。开门的那个女人介绍到,“这就是我公公。”她把他脚边的那个小男孩儿一把抱起来,“乖孙,我们过去玩儿。” 薛周坐了下来,“林祥发老人吗?我是东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刑警薛周。”他顿了顿,才开口说道,“这次过来,是想问一下关于二十年前你女儿林丽走失一案的相关细节,希望你能配合调查。”说话间,他已经把自己的□□放到了林祥发面前。 另一边,郑有风一边开车,一边努力让自己现在紧张成一团浆糊的大脑安静下来,好好捋一捋整个事情的前后关系。 如果陆苳笙早就知道有人要对她下手,看目前的情况而言,她应该是猜到了,但是不知道人家具体会什么时候来带走她。以陆苳笙的性格,肯定会做两手准备。那么她另一手准备又在哪里? 郑有风思来想去,想不出所以然来,只能又跳上车。陆苳笙或许是不信任他,或许是不想让他牵扯进来,然而不管是哪一种,他现在都不知道陆苳笙所谓的后招是什么。他现在只能抓紧时间,回到家里,一寸土地一寸土地地搜。只要对方没能找到他们想要的,陆苳笙就有机会脱险,他也始终能找到方法解救她。 思及如此,郑有风在车子顶上扔了一个报警器,一路乌拉乌拉地开着车子朝他家走去。 陆苳笙这段时间都在他家里,如果真的有什么东西,她放在他家的可能性最大。然而,即使是这样猜测,郑有风还是不敢大意,打电话叫苏越带人,去了陆苳笙常住的那套房子里,他自己则先去了自己家。 一把钥匙插jinqu,郑有风心里就凉了半截。早上是陆苳笙走在后面的,她有个习惯就是锁门只锁两圈儿,一般人情急之下很容易一起锁完三圈儿。而刚才,他开门就一共将钥匙拧了三圈儿。 郑有风悄悄摸到了陆苳笙前段时间铲土,放在门外的那个铁锹,然后一把拉开了门—— 第五十三章 (已换) 第五十三章 郑有风家的大门被猛地拉开了,打眼望去,里面跟遭了贼一样乱七八糟的,一眼就能看出肯定有人来过。郑有风抓紧了门外的铁锹,拿起来放到身前,一边对准外面,一边仔细听着身边的动静。 他先是到房间里看了一圈儿,并没有发现人的踪迹,对方应该早就撤走了。他这才稍微松了口气,连忙拿出电话来给苏越打了过去。 “领导?”苏越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儿激动,“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没想到你先打过来了。”她语气微微收了收,说道,“苳笙家里有人来过了。” “我这边也是。”郑有风抬手按了按自己的眼皮,“你自己小心些,把武器带好。让你和跟你一起去的那两个弟兄都注意安全。” 他挂上了电话,先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像是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一样,片刻之后走到了陆苳笙的那个小冰箱面前找了起来。 里面都是她的一些擦脸的,顺序全变了。那群人连这里都没有放过,那就说明他们真的找得很仔细。而且东西不大,是能够跟这些东西放在一起的,或者就是能放进这些东西里面的。 什么东西体积小能随身携带不让人发现,还能容量特别大呢? 郑有风想了一下,发现陆苳笙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芯片。只有芯片,才会这么容易。擦脸的含有各种各样的酸碱度,为了便于保存,她一定不会放到护肤品里面。那东西那么重要,既要能抗氧化又要能避水,如果可以,她会放在哪里? 郑有风想了片刻,发现依然毫无所得,不禁有些心浮气躁。 他觉得,如果陆苳笙真的要放东西,肯定还是会放在他家。不为什么,就因为他是郑有风,是她相对来讲比较熟悉的人,她真的要放,只能放在下自己眼皮子底下。放在她那个长期不回的家里,可能出现的纰漏太多了。只有放在自己身边,随时能看到,她才能放心。况且,虽然自己也不是那么得她信任,但是陆苳笙这个人习惯做两手准备,只要她不是真的想死,就知道眼下她除了信任自己别无选择。她一定会把东西放在这里。这样一分析,郑有风更加不期待苏越那边能有什么发现了。 但是,陆苳笙又会把东西放在哪里呢? 这件东西肯定不是她来了这里才重新带来的,一定是一直跟随着她的。她当初除了带了个冰箱过来,还带了什么? 她要放着外人,还要让自己能在她出了意外之后能找得到,东西存放的地方不会太显眼,也不会太不显眼。 郑有风围着冰箱找了一圈儿,什么都没有发现。他把那个小冰箱把住看了一眼,什么东西都没有。难道陆苳笙把东西藏在了冰箱里面? 不可能。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郑有风自己就否定了。陆苳笙一定不会这样做。且不说冰箱一旦被打开,行迹就太明显了不说,而且她自己根本不会复原。如果要把冰箱复原,肯定会惊动工人,陆苳笙不会冒这样的险。 除了冰箱,还能在哪里? 陆苳笙不学无术,书籍什么的跟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但她这次过来,还带了几本书的。所以东西会在书里吗?这也太明显了吧,陆苳笙会这样做? 那群人既然能够堂而皇之地跑到他家里来找东西,那就肯定不怕他突然回来。要么他回不来,要么他回来了对这群人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他们早就在自己家里找了一遍,连他书架上那些早就没有看过的书都全被人弄了下来,有厚封皮的被人划开了。如果他们找到了,那肯定现在电话已经打到自己手机上来了,他没有接到,换而言之,他们还没有找到。 不是冰箱,不是书,还有什么? 郑有风的目光移到外面放着的那几株高壮的月季苗前面,除了冰箱和书,就只剩下这个,陆苳笙从家里带来的了。 然而,往常在阳台上长得好好地花木,此刻被人随意地仍在地上,月季被人连根拔起,里面的泥土被人一寸寸地拨开,狼藉一片。 这里面也没有吗? 郑有风死死地盯住那两株月季,总柑橘自己离真相已经很近了。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去陆苳笙家中时,她正在院子里面给这两株月季花剪枝,她还说,这是她妈妈在的时候养的。 郑有风一惊,连忙去储物室找来了陆苳笙刚买的花木剪刀,搬了把小凳子,坐到了阳台上。 他拿起被人踩了的月季花枝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在靠近主干的地方果然有几处很老很旧的伤痕,如果不注意看,根本就会以为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剪枝留下的伤口。加上她不知道养的什么月季花,上面全是刺,一般人就算注意到了,也会因为刺多不会在上面多做停留。郑有风拿了镊子,小心翼翼地把大拇指粗的花枝外皮挑开,然后用小刀一层一层地削掉。 在他弄到第二株月季花的时候,终于在第一个口子处,找到了一个不到小指甲一半大的用塑料封起来的芯片。 郑有风屏住呼吸,马上给苏越打了个电话,让她撤回去,自己回到卧室里,拿来一个读卡器,把东西装了上去。 在一个地下室里,吴晗一把握住陆苳笙的下巴,强迫她抬头看向自己,“我真是养雁反被雁啄,真是只白眼狼。” 陆苳笙这会儿还有心情笑,“这句话应该我来说才合适吧?吴晗你别忘了,是谁把你带到陆氏的。虽然陆泽是个禽兽,但是你也不用这么翻脸不认人吧?” 她用充满揶揄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番,“吴晗,我们两个,其实有什么区别呢?哦不对,我其实比你还好点儿,毕竟陆泽他不喜欢女人,他只是喜欢折磨我罢了。不过你在他床上,叫得也不多愉快啊。” “陆泽他不是就喜欢把你这样看起来高洁如云的人扳弯吗?你也真是没有志气,果真还是如了他的愿。陆泽在地底下看到你这幅样子,不知道要多开心呢。” 陆苳笙话音刚落,陆泽就拿起旁边一根钉子死死地钉住了她的手掌,钉子上面有锈,陆苳笙疼得直抽气,偏偏却不肯叫一句。她抬头看向吴晗,笑道,“你找不到的。这么多年你都找不到陆泽父子当初肮脏生意,现在想要逼迫我,更不可能。” “哼。”吴晗压低了身子看着她,“你举得我会信你的鬼话吗?你费了那么大的心思,会不留后手?我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带着你,等着你的人带着东西上门来。” “哦,让我猜猜。”他这会儿又恢复了平静,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你虽然现在跟那位在一起,但是我想,你一定不会把东西直接交给他吧。一来这个人背景太深,你不好利用;二来么,就凭你那狗脾气,你肯定不会相信他。你苦心孤诣这么多年,在我眼皮子底下不就是想把那笔生意转走吗?如今眼看着能把我给刨除在外,你大权在握,那个皇位还没能坐几天,瘾都没能过,你肯定不愿意把东西就这样交出去。” 他鄙夷地看了一眼陆苳笙,“你这个人,我真是太了解了,五毒俱全,真不愧是陆泽教出来的。况且,这东西你也不会交。我虽然没有看到那东西的具体内容,但是看你这么宝贝,把它当命一样,应该跟你自己牵涉很深吧?让我想想,应该是你自己没有办法推脱开,陆泽他们在做局的时候就已经把你考虑进去了。他们打算套牢你,好让你到时候帮他们顶罪,于是干脆就把罪责栽到你头上。” “小姑娘。”吴晗发出一声喟叹,“别以为那个‘陆’姓那么好冠,你无缘无故用了人家的钱,怎么不让你吃点儿苦头呢?你自己也知道这些年你用的钱都是你自己的买命钱吧?我看你那副张扬模样,倒是清楚得很。” “有什么比你这样,明明姓‘陆’,却又不是陆家人的更适合顶罪了呢?”他蹲下身子,直视陆苳笙的双眼,“你自己也知道吧?所以巴着郑有风不肯撒手,就是想他在什么时候救你一下。” 他阴阴地笑了起来,跟以往的那个风姿出众的人大相径庭。他一把薅住陆苳笙的头发,将她拉近了看向自己,“你说他会不会来救你?” 陆苳笙居然还冲他眨了眨眼睛,“要不然我们打个赌吧,我猜他会。” 吴晗弯唇一笑,“我猜他不会。”他放开陆苳笙,轻轻地,用充满享受的目光缓缓地拔掉了她手上的钉子,刚刚止住血的手掌立刻又血流如注。他用充满欣赏的目光看着陆苳笙鲜血淋漓的手掌,“彩头就是你的命好不好?” “他来,你的命自然可以留下。他不来,你这条命,可就没有了。陆家的生意我并不是那么看重,就算没有我也无所谓。反正只要你死了,迟早都是我的。”吴晗冲她挑了挑眉,“你这身板儿,血流完的时间可能比较短。谁叫你平常不锻炼的?” 陆苳笙强忍住晕厥,倒在地上笑了笑,“那这样说来,你的命不一样是彩头?” 她话音刚落,地下室的门就被人猛地踹开,郑有风穿着一身防弹衣带着人冲了进来,他接口道,“那可不行,他的命要留着等上法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