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次告白 “喂,是。 ? 是叶晓晨吗?” 一个幽静、漆黑的宿舍中传来了羞怯的声音。 “恩,什么事?” 叶晓晨是会计学院的一枚交际花,面容姣好,不仅对每个男人都热情似火,而且对每个女人都称姐道妹。人前搔弄姿,背后却被人称作“狐狸精”或者“老绿茶”。 “那个。。那个。那个。。” “那个什么啊?哎呀,你这样,我先挂了,我还在忙呢!”叶晓晨在宿舍里和室友们涂着指甲油,用肩膀夹着电话烦躁地说道。 “别别别,那个。那个我从很久以前就关注你了。希望你能够接受我。” 一个着急的声音传到叶晓晨电话那头。 “哦,我知道了,就这样吧。”叶晓晨敷衍的说完,就挂了电话继续涂着指甲油。 “那你。” 少年话还没说完,电话就只剩下一阵令人心寒的挂机声。 他轻缓地移开了耳边的电话,把手机面对着自己,打开了前置摄像头换着几个角度看了看屏幕中的自己,一脸失落、后悔,自言自语道:“我真的有那么招人嫌弃吗?” 刘峰,一个标准宅男,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留着一个斜刘海,长相不属于典型的帅哥,但眉目也算清秀,五官端正。 可是已经过三年大学生活的历练,宿舍里终剩下他一条单身狗。其他舍友一大早地出去约会、逛街、啪啪啪,偶尔听到过于亲昵的对话,也会让他眼红。 性格内向的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自己心仪的女生表白,第一次的失败也让他心寒了起来,打开了电脑放起了伤感情歌。 表白对他来说是三年来,一直最想做却又最害怕的事。事出有因,三年前初次进入大学的他,身边的室友一个个个性活泼早早打成一片,他常一个人坐在一边盯着手机,装作在和好友聊天的样子。◎◎ 然而,有一个早上令他对大学充满了动力和憧憬。 三年前的那个早上,专业必修课每个人都抢了前排的位置,倒数最后一排便成了无人问津之地。刘峰其他三个舍友早早拉帮结派地走了,没有叫他而迟到。无奈一个人静静地从边上走到了最后一排最右边的位置坐了下来。不一会儿,同样迟到的叶晓晨从边上小步快走了进来,靓丽的外表为她的第一次亮相吸引了不少目光。第一次的相见,许多人以为她是一个清纯、可爱的领家女孩。一个男生还给她取了一个外号“sma11cute”。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被“神级绿茶”取而代之。 “同学,坐过去一个位置。”叶晓晨对着成为“拦路虎”的刘峰说道。 “好。”刘峰低语的声音只有自己听得见。 叶晓晨打开了书本,随后拿出了时不时就震动的手机开始聊起了天。 刘峰用手托着一边脸,用眼角的余光来偷瞧几眼这个初次见面,却带来心动的女孩。他可以闻见初夏汗水微醺的气息,旁边的女孩散着一股不刺鼻、撩人心鼻的味道。这种痴汉行为,用内心解剖可能会有一些变态,可是对于青少年来说,只是旺盛的荷尔蒙在作祟。 “你的手真好看。”叶晓晨看着刘峰的手说道。 “啊?真的吗?还好吧。”刘峰以为痴汉行为被现,下意识地用手挠了挠后脑勺说道。 叶晓晨进一步地夸奖了他,还摸了摸他的手。这一摸,对叶晓晨来说是一小摸,但对他来说却是一颗爱的种子被栽入了心中。 这件事一直困恼着刘峰,本以为是两情相悦,没想到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单相思了三年。 他不禁地想了想,觉得自己真傻,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傻子,没有比他更傻的了。真想将世界上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清除。可是这些不堪的过往如同电影般闪过眼前。一共有三部关于叶晓晨的电影。一,想为叶晓晨换一个型,去了理屋,找他最喜欢的韩国欧巴做了一个卷毛,最后跟卷毛狗一样,给人笑了两三个月。二,平安夜送了叶晓晨一个苹果,当场被转送了出去,还是自己的舍友。三,情人节给她匿名买了一盒巧克力,却以为是她男朋友给她的惊喜,自己却不敢明说。 这三年里,叶晓晨不断的换了七八个男友,和无数男生暧昧不清。??? 刘峰刚得知叶晓晨和现任男友分手,立马鼓起勇气希望能够“趁火打劫”一次。 没想到这结果,感觉被现实狠狠地摔了几巴掌。 刘峰爬上了床,用被子包裹着自己,让大脑冷静一会儿。 与此同时,叶晓晨跟舍友们开始炫耀又有人和自己表白。凭借着吹捧自己的手段来提高在别人心目中的魅力值。这也让她成为了1B4o8狐媚子寝室的核心人物。“志同道合”的几个姐妹,今天说着这个有颜值的大帅哥,明天说着有权有势的土大款,大部分话题都不离开男人。她们的宗旨:不怕铁杵不成针,只怕男人不成功。 “晓晨啊,你说那刘峰怎么好意思追你啊?没钱没势没长相,我就呵呵。”闺蜜a嘲笑道。 “也不能这样说啊,我们会计老师不是说了吗。会计男,老了可吃香了。你就考虑考虑吧。”闺蜜B接了一句。闺蜜B反而希望他们在一起,这样自己的男朋友就显得比叶晓晨的强,盖过她的风头。 “哎呀咯,女人就这几年的青春值钱。等老了谁还要啊?男人这种靠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到老了,还是会惦记着那些青春靓丽的小女孩。我们何不趁着这几年的大好时光,好好潇洒潇洒呢?”闺蜜c嗲嗲地说道。闺蜜c典型的胸大无脑,直白的可怕,因为这种口无遮拦,得罪了经济学老师,硬生生地重修到了大三。 “不然我们整整他?让他死了这条心?”闺蜜a凑近叶晓晨身边提议道。 “不好吧?算了,你先说来听听。”叶晓晨也闲得无聊,表面的恻隐,内心却流动着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血液。 几个闺蜜凑在一起准备好好折磨刘峰一番。闺蜜a前几天就想给自己的衣柜里添上一件夜店“战袍”,因为闷热连着几天的小雨耽搁了这个计划。当然,今晚有很大的可能继续阴雨绵绵。因此,她准备用叶晓晨的电话给刘峰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刘峰,我想了很久,其实你是一个很好的男孩,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交往一段时间。半小时后,观星操场不见不散。 叶晓晨一直假装要阻拦闺蜜们的胡闹,嘴上喊着不要啦不要啦。好似头顶顶着一个圣母光环,可是嘴里却出了一连串的嬉笑。 短信送成功后,1B4o8出了一阵狂笑直可以闹到整栋宿舍楼清晰可闻。 “滴滴。滴滴。” 短信刚到的时候,刘峰以为是月初了中国移动开始催缴话费了。 他拿出口袋里的手机,看到这条诈喜的短信。起初,以为出现了幻觉。在床上开始疯狂地找眼镜,戴上眼镜对着短信内容和联系人,确认了数遍。一阵欣喜从脚底涌了上来,感觉世界又亮了起来。 三下五除二,从床上跳了下来,跑进厕所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脸上的几颗粉刺和油腻的头,让他对自己有些不满意,一直后悔前几天连续熬夜,内分泌失调长痘。没办法,看了时间还剩下25分钟。 他匆匆忙忙地洗了个澡,吹干了头,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牛仔裤和短袖出了门。他不断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还剩下1o分钟。他计量着从宿舍出到观星操场只要七八分钟。但是,他怕叶晓晨等着急了,小跑到镜子前扫了一眼自己的打扮,认为虽不能让自己满分的出现在别人面前,但起码也得有个八十分吧。 宿舍楼道里充斥着急促的脚步声,这次下楼仅花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 他生怕叶晓晨等得不耐烦,开始了暴走模式,刘海被吹成了中分,时不时的会捋一捋头。 五分钟后,他到了这片充满了爱的气息的操场。草地上一对对的情侣搂搂抱抱压在嫩绿密集的小草堆里,还有一些在塑胶跑道上散步,这简直就是单身狗的禁地,分分钟被秀得口吐鲜血。 刘峰开始有些压抑不住体内的狂喜之意,开始幻想和叶晓晨坐在操场上散步或者草地上背靠背,一些小清新还有一些小黄色的事,嘴角不自觉的扬了起来。 他看了看手机两点五十九分,离约定的时间只差一分钟。步步紧逼的时间,紧张让他的拳头攥的厉害。 十分钟过去了,他的拳头开始松懈开来。他告诉自己可能是自己心急了。 半小时过去了,他身上的衣服已经黏在了身上。他又告诉自己,女孩子需要梳妆打扮会迟一点。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心里开始慌,总觉得周围的人在看着自己,认为自己是一个“异类”。他几度想过打电话给叶晓晨,却还是没打,认为路上可能有事耽搁了。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周围的人换了好几批,也到了饭点,对于一个中午饭都没吃的人来说也是饿的不行。 到了六点,天气愈闷热,天空乌云密布,连头也被汗水浸透成了一撮撮的,人群也散得一干二净。 此时的他早已困饿交加,头上还有一堆蚊子跟着他。他终于打给了迟迟未到的叶晓晨。 “喂,小。” 语音未落,本以为是叶晓晨的语音,没想到是一句自动回复:“对不起,你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一连拨打了十几个电话,却不知叶晓晨在宿舍里吃着外卖看着电视剧,将电话塞进了被子里。 “噼啪噼啪。” 屋漏偏逢连夜雨,被放了鸽子的他,注定还要成为一只落汤鸡。 刘峰失落得不行,但有一丝希望,他都不愿放过。本想跑到离这里最近的面馆吃上一碗热汤面,又怕叶晓晨万一来了错过了她。 反复思量下,躲到了操场边的松树下避雨。 天色好像越来越不好,一开始还是稀疏的小雨,后来变成了狂风暴雨夹杂着几道闪电。 刘峰心一横,就算能和心中女生在一起被劈死也在所不惜。 老天一定是听到了他的呼唤。 不一会儿,眼前出现了一个身形和叶晓晨相仿女孩撑着一把粉色雨伞,可是眼镜被雨水冲洗的看不清了。 女孩一步步靠近,还没等刘峰看清这女孩究竟是谁。 “轰隆” 一道闪电从天而降,刚好命中了刘峰。 第二章 和神的交易 刘峰缓缓睁开双眼,眼前出现了一片云里雾里的画面。◎◎ 短暂性地失忆后,才记起好像被一道闪电劈到,全身感觉一阵酥麻,似乎电流在身体里流动。他摸了摸胸脯、双脚,看看身体是否还健全。安然无恙确认完自己的状况,便长叹了一口气。 他的注意力转到了这个诡异的地方,自己躺在一张白色的靠椅上,四周的墙壁也是白色的,只有一扇不大窗户。走到窗户边,窗外的景色吓了他一跳,都是云云雾雾,离太阳好像只有数里之远,这是他有生之年见过最大的太阳。奇怪的是,太阳离得那么近,然而一点刺眼的感觉都没有。 起初,还是好奇这种二三线城市环境还有这么好的医院,虽然设施差了一点,但这风景还是值得买门票的。 风景虽美,也有看够的时候。再美的风景,也不如外面的世界。 他在封闭的房间里四处寻找门,门好像被上帝关了起来,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又开始找这个医院的呼叫系统在哪,找遍了房间每个角落,也没找出个所以然来。 时间一久,他又慌又忙。 “医生!护士!医生啊!!”他有些被眼前一切的事物惊吓道。 呼救了许久,还是没有一个声音能够给他答复。 本以为是一家高大上的医院,现在看来更像一个令人指的实验室,自己是一只被迫实验的小白鼠。 到底是谁抓我到这里?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难道我死了?这里是天堂?不不不,我还有知觉,我还有梦想,我一定没死?可是,我会不会在出去之前就饿死了?一个个问题在他脑海里打着转,他停不下思索,蜷缩在房间的一个角落。¤ ? 突然,灵光一现。想起了房里还有一扇窗户、一张靠椅。他异想用靠椅打破窗户,向底楼的人求救。脑子一片空白的他,已经丧失了他的本性,做事忘记了后果。如果,被砸碎的玻璃碴子、笨重的靠椅,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再加上重力加度,会造成多大的杀伤力。这种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他竟然做出了举动。 当他正准备举起靠椅往窗户砸去时,传了一个浑厚的女高音:“快住手,快住手。” 刘峰惊得跟被定住一样,要力的老腰也扭了一下。 不过,在这里可以听到人的声音,他还是很兴奋地转过头去,可能是喜出望外,这一个回头笑有些狰狞。 一个红女郎,身材曼妙,精致的面庞宛如一个仙子漂浮在半空中,如同魔法秀一般。 只是红让他一度出戏,愣是觉得型有些杀马特。 刘峰慢慢放下靠椅,撑了撑眼镜问道:“这里是哪里?为什你会悬在空中?这是不是一档娱乐节目?我不想玩了。” 他抬起头打量着红女郎,找寻一些蛛丝马迹,例如:威亚的钢丝,针眼摄像头等等。 “这里吗?一个休息室而已。”红女郎落地而行道。 “休息室?这是哪个电视台的休息室?门呢?我要出去!!!”刘峰鼻子微皱,眼镜随着鼻子的褶皱在移动,可以闻见一丝愤怒和焦急。№这就是人们常说别惹老实人,老实人起火来会吃人。 “电视台?门?你已经死了。你不会忘记那道闪电了吧?”红女郎瞬移到刘峰耳后说道。 刘峰眼睛直,摸着自己的双手,明明还有触感、听觉。又让他怀疑这里该不会是精神病院吧,难道自己真疯了,还是追爱成狂的? “难道是我疯了?”刘峰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敢相信道。 红女郎看了他一眼,悠哉悠哉地坐到了靠椅上。 “你算幸运的了,你是今年被雷劈死的第一万个人。”女郎安慰道。 “我怎么可能死,被雷劈还算幸运?你快告诉我你是谁啊?你个女疯子!”刘峰被这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困恼地失了心神,连自己的本性都压抑不住了。心口合一,说出了许多出格的话。 红女郎眉头紧皱,手指一伸施了一个定身术。女郎因为许久都没听见有人骂她了,本想好好惩治他。后想到人性使然,便放过了他。 刘峰抓狂的姿势定在那里,简直可以和泼妇骂街的架势作比较。 女郎站了起来,绕着刘峰说道:“你是今年被雷劈死的第一万个人,我们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每年被雷劈死的第一万个人,都可得到神的一次庇佑。我是天界负责你的神,我的任务就是帮助你完成一个小心愿。如果你懂了,就眨一下眼睛。” 他眼睛一眨,法术便自动解开。 此时的他已经分不清真假,现实世界和魔幻世界了,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活下去成为他唯一的心愿。 刘峰惊喜道:“真的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我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让我复活,你快点施法吧,快点吧。” 女郎在原地踱了几步,咬了咬嘴唇,咽了一口口水说道:“这恐怕有点困难,我只是一个小神,只能实现你一个小心愿。我可以帮你实现下辈子投一个好人家,一副好相貌。或者,让你现在的父母过上富足的生活。” “那就去找个大神啊,我不想要别的,只想要活过来懂吗?youkno?”刘峰手舞足蹈诉说着内心的渴求。 “只有一个办法。”女郎思考了数秒。 刘峰瞪圆了眼睛,从眼镜外看,眼睛被放大了几倍跟铜铃般大小。长吸了一口气追问道:“什么办法,什么办法?” “那就是当皇帝!皇帝是天之骄子,具有扭转乾坤之力。这是对亡魂的试炼,如果一个人的求生意志够强的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女郎豁然开朗道。 “你确定不是在逗我?都21世纪了,你叫我当总统、主席差不多,皇帝是什么鬼?”刘峰低下头沮丧道。 女郎对他这种沮丧的态度、对她的质疑和对他之前的不敬,要是不是天界的规章早已弃他而去了。而且,去年和前年她因为不尊重死者的亡魂随意了事,被克扣了年终奖。所以,今年她充分吸取了教训,压抑了心中怒火,把持住了一个神的职业操守和责任。 “恩,你要么选择接受试炼。要么选择早早许愿,赶赴黄泉路。哦,对了,当皇帝是把你送去古代,而并非让你回到21世纪推翻新政。”女郎硬撑起一个笑容道。 刘峰不懂这皇帝如何能当,封建社会早已经成了泡影。而且就算是封建社会,这事也比登天还难,何况自己的性格和才能都难成大器,当个县令都可以拜祖坟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女郎的急性子已经挠得心急火燎了,这时间她已经够和隔壁的雨神喝上一个下午茶了。看着刘峰婆婆妈妈的劲,不耐烦道:“想死而复生,办法就这一个。我给你最后十秒,你赶紧给我想清楚了。” 刘峰心里没有了主意,对于他来说皇帝,只是历史课本中的一个名词。不过,对于和叶晓晨美好未来的意淫,就算是一线生机也不能放过。 “好!我答应你,快点动手吧。”刘峰挺直了腰板说道。 女郎麻溜地画上了一个法阵在地上,示意让他站进去。 “会不会疼?还有我什么时候复活?”刘峰颤颤巍巍地走进法阵里问道。 “当你当上皇帝之日,不过你的魂魄只能支撑你五年切记。” 女郎补上一句,双手合十,法阵出一道白光。 刘峰渐渐被白光蚕食,留下了一个问句:“五年?” 当时,他的内心话语:五年?还不够读完一个小学六年制呢?还要夺下一个江山?我真是哔了你这个女疯子的狗了。 最后,刘峰被卷入了炫目的时光隧道。 第三章 我叫张寻 时光隧道,一片苍茫,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 ? ` 他微微睁开眼睛,眼前一个古装微胖的中年妇女呼喊着:“寻儿,醒了!醒了!” 曾经梦见过苍井小姐、小泽小姐坐在床边,从没幻想过和大娘勾勾搭搭啊!噩梦啊!噩梦! “法克,阿姨,你谁啊?”他被吓得抱着被褥,缩到床角,眼口歪斜的说道。 身体似乎躺了许久,脖子有些酸疼。扫视了周围的物件,木头做的床凳、木头做的桌椅、木头雕刻的屏风,木头做的摆设上摆着一盆兰花,桌上一对蜡烛,整的一个古代博物馆。 他习惯性地摸索了床头的眼镜,并没有找到,对于一个近视五百度的人来说,十米开外人畜不分。还在懊恼找不着眼镜的时候,现自己的眼睛可以看清周围的事物,连陌生大娘脸上的毛孔都看得见。又惊又喜,难道做了一个激光手术?难道真到了古代? 陌生大娘有些愣神了,一把手抱住了他,嘴里哭叨叨:“我可怜的孩儿啊,五岁才会叫爹娘。如今,连娘都不认识了。呜呜呜呜呜。” “娘?” 突然,他被哭啼啼的陌生大娘强抱着,心里竟也有些心疼,眼泪不听使唤地溢满了眼眶。他就当做在安慰一个可怜人,拍了拍大娘的背,说道“别哭了,别哭了。” 陌生大娘充满母爱的冲他笑了笑,用衣袖擦了擦眼泪,收了收哭腔。 “快去厨房,做点吃的给少爷。??” 陌生大娘吩咐着在门口候着的下人,下人应和道:“好的,夫人。” 这一切在古装电视剧里出现的情节,一幕幕的在眼前出现。 他有些不适应身边的一切,只能逆来顺受,一言不,和一个傻子一样,除了吃喝拉撒就是呆。 这一日,都被陌生大娘关在了房里。 喝着燕窝,啃着鹿茸,各种名贵食材都吃了个遍。在现代对于一个没吃过这些所谓的山珍海味的人,算是尝了个鲜。可是,吃多了这些没味的东西。反而觉得路边的烧烤麻辣烫更胜一筹。 午间,陌生大娘还亲自给他梳头、讲故事,把他当做三岁小儿一样照顾。 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迷惘,直到晚上他才知道这一切的来胧去脉。 两个府里的下人为他端好饭菜,点亮了蜡烛,便在门口开始聊起了八卦。 自己叫张寻,是张家的长子。这么大个人智力就停留在六七岁,五岁才会叫爹娘。别人家的孩子在读诗书礼乐的时候,自己还在地里玩泥巴。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会投胎的大傻子。前几日因为爬树,从树上摔了下来,昏迷了几天几夜,吓得自己的娘杜清清夜夜难眠,连身在外地的爹也在赶往家中的路上。 对于这个身份,他很是尴尬。傻子,一个多么陌生的称呼。相对比较,他还是更习惯呆子这个称号。 昨天还在红灯酒绿的现代,现在身处莫名其妙的古代。、**和心灵上的折磨,让他大脑一度又一度的恍惚。 可能是这具身体前几天都睡了几天几夜,体力充沛的很。往常,可以通宵打游戏。如今,古朴的房间里,也只有几个花瓶和几册书卷研究一下。 “天哪,好无聊啊。” 他自言自语道,捧着一册书籍,看了看里面歪歪扭扭的字体,活跃的神经慢慢疲乏了下来,不到几分钟,就趴在了桌上睡着。 。 第二日,阳光透过门上的缝隙射了进来,打在他的脸上。 微热的阳光将他唤醒,依旧身处在复古的屋子里,酸麻的手臂,验证了这一切真的不是梦! 他推开木窗,一阵桂花香扑面而来,深吸几口,神清气爽。默默地鼓励自己,还有一线希望回到未来,他就不能放弃,毕竟还有机会,还有机会。 “少爷,你起身了。我给你擦把脸,然后再带你去大厅和大夫人一起吃早饭。” 一个丫鬟从门口端着一盆水进来,放到了木架上,笑呵呵的样子。 他目前只知道他的母亲杜清清和昨日送饭来的两个下人,府里的其他人都不认识。 “你是?” “少爷,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是雀儿,你快看清楚,看清楚,是我啊少爷!”雀儿两手扭捏着他的脸颊,有些生气得说着。 雀儿,因脸上有几颗如同小麻雀的斑点而得名。从小在张府里长大,和张寻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虽是下人,但两人之间还是毫无等级差异的朋友。张寻之前是傻子的时候,许多人下人或者旁人都会戏弄他。雀儿只要在身边都会挺身而出,成为了他的护草使者。 他和雀儿的脸靠的越靠越近,温暖的阳光打在雀儿的脸上。一张眉目清秀小脸浮现在他眼前,近的可以看见雀儿脸上的几颗小斑点,近的可以感觉到呼吸。雀儿还一直追问着:“记起我了吗?记起我了吗?” “咳咳。咳咳。雀儿,我记得了,记得了。” 他紧张的被口水呛到,喉结鼓动了起来。接着转过身去:“我还是自己洗吧,你在门外等我,我一会儿就出来。” 雀儿怪异地看了几眼背对她的张寻,似乎和往常有些痴傻可爱的张寻不同,可能是摔下书来,惊吓过度了吧。 这几年里,这是雀儿第一次没替少爷洗脸。既然,大病初愈也不好勉强,想了想走到门外:“少爷,我在门口等你,你慢慢洗。” 一盆热水放在木架子上,水汽模糊了木架上镶着的铜镜。擦清铜镜上的水雾,审视了镜中的自己。一张陌生的脸孔,称得上是一副好皮囊,略长的脸型,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两片比例刚好的红唇,加上一米八几的身高,足以用英俊来形容。只是在他心中,自己似乎对着这张不错的面孔,心里并高兴不起来,毕竟这是别人的。 两人到了大厅,他默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对他来说和陌生人待在一起就很不自在,何况如今坐在边上都是货真价实的古人。不仅,有些羞涩还有一些无奈。 桌上除了他娘,还有一对母子。 分别是他的二娘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二娘名叫周小翃,本是府里的一个小丫鬟,勾引了酒后的张老爷,生下孩子,张老爷无奈娶了进门。弟弟,张吉,好吃懒做,打着做生意的名义向张老爷要了三千两,开了一家名不副实的古玩店。 “哎呦呦,姐姐,寻儿真是福大命大。从那么高的树上摔下来,刚醒来没两天就能下地了。”二娘假惺惺道,眼睛瞄了一下张寻。 “是呀是呀,大哥真是好福气。大娘你们先吃,我先出去了。”张吉和自己的母亲一唱一和,唱了一段双簧。之后,就出了门做他所谓的“大生意”了。 这位原配夫人好像不买这对母子的帐,只是抛了一个白眼。 张寻坐在一旁,干喝着小米粥,不想理会这些和自己不相干的人。看着这个假惺惺的家庭和毫不适应的环境,心里更加坚定了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寻儿,别干喝粥啊,吃一点桂嫂做的煎饼,可香了。”大娘边说边夹了一块煎饼到张寻的碗里。 “谢谢。”张寻礼貌的说道,看着母亲般的笑容,心好像化了一样,又多说了一句:“谢谢,娘。” 大娘虽觉得自己的孩子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但能健健康康地坐在桌上能吃能喝也就开心了。 张寻下了饭桌,走到桂花飘香的后花园。坐着石椅上,吃着石桌上的桂花糕,沐浴着花香和阳光,筹划着怎么能够当上皇帝,赶紧回到自己的世界。 想到了天黑。 憋出了需要做出的第一件事:证明自己再也不是一个傻子了! 第四章 荷花池事件 八月初一,多云,杜清清天还没亮就起身,带着两个贴身丫鬟秀萍和秀菊去西郊的寺庙里祈福、念经,一去就是一天。§§№ 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每逢初一、十五,寺庙里都会多上一笔不小的香油钱。 对于一个现代穿越回来的少年,每到大早晨四处都会冒出鸡打鸣的声响,闹得好不安逸。 迷迷糊糊地起了床,雀儿开始带着他逛起了宅子。 这宅子很大,百来间空房。 简直是资源浪费,空房里养着蜘蛛、蟑螂,还不如便宜那些下人,何必让他们挤着柴房。 雀儿引着张寻到了一片荷花池,荷花已经衰败。只有几片残荷还在苟延残喘,和他的处境有几分相同。 荷花池边上还有一个精致的小亭子,琉璃泽瓦、圆润的木料雕刻着精细的花纹,让人想装进口袋里带走。 “你还记得那里吗?”雀儿直指着一座小假山,走到假山脚上的一片泥巴地:“还有这,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过家家,说过你当老爷,我当。。夫人呢” 一个小娇羞,给了张寻一百点懵逼伤害。 雀儿在他面前从不遮遮掩掩,和现代的女孩相比纯真了不知多少。 还记得他曾经参加过一次联谊晚会,大部分女孩都采用撒网捕鱼的方式,加了微信、QQ,问上几个问题。不幸,他如实回答后,对方的头像再也没亮过。 没等他张开口,雀儿又开始妙语连珠,把他当做倾诉的树洞一样。 从家中的母猪生了七条小崽说到府里的王姨当上了奶奶。 听着这些家长里短,从她嘴里说出,还是蛮有趣的。 可惜了雀儿的嘴皮,要是在现代肯定是一个金牌销售。 “快到午饭时间了,我得去厨房打下手。” 雀儿看了看太阳,和周围的花草的倾斜的影子。这就是古人厉害的地方,没有手表、手机,光靠着影子和第六感说出大概的时间。 “恩,你走吧。”张寻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雀儿走两步一回头,走三步又一回头。往日,张寻可是粘着她,不愿让她离开半步,怎么态度转了一百八十度。 长大了?还是想多了? 这边刚走远,不远处又冒出了一个声音。 “咳咳。咳咳。” 张寻对声音十分敏感,光听着一个咳嗽,就可以知晓这是府里的家丁赖四。靠着远房表亲管家方叔,到了张府里做了长工。平日里,在夫人老爷面前做事假装勤劳,背地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偷两块瓜两个枣解解馋。 荷花池在花季的时候,是主人纳凉赏荷的好地方。一旦过了花季,便成了下人们偷懒、谈天的地盘。 果真,赖四手里攥着几块刚出炉的桂花糕,嘴里塞的鼓鼓的,满脸通红,可能是被呛到。 好一会儿,才咽了几口口水,脸上的微红才退下。 “这不是寻少爷吗?在这赏荷花?还是残荷?傻子赏残荷?有意思,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哈。¤ ?” 赖四这个小人,欺善怕恶,仗着自己叔伯是张家的大管家,经常会吃一些丫鬟的豆腐,调戏傻子少爷也成了他另一大乐趣。欺负有钱人,自己的优越感顿时爆棚。 张寻看着他的八字胡上,沾着一些桂花糕的碎屑,像极了黄黑相间的大蟾蜍,猛地一下笑了起来。 “哎呦,还敢在你赖爷爷面前笑。” 赖四把桂花糕塞进麻布口袋,卷起袖子,准备在他肚子上打上几拳。赖四智商还是有一点,打人不能打明显的地方,再聪明的小九九,也怕找上半点麻烦。 一个带着六分力的直拳冲去。 张寻身子一偏,让赖四扑了个空。 “好家伙,还学会躲?再给你看看我的赖家拳。” 赖四摩擦手掌,“哼”一声,摆出大家风范。 一个左勾拳,一个右勾拳,“哼哼”,拳拳落空。 傻子如此敏捷?看来小看他了?怎么可能,我可是赖四,赖大爷! “你个大傻子,再接我两拳,我还不信我治不了你了。” 赖四怒火中烧,大声喧哗道,踉踉跄跄地冲向张寻。 一声喧哗引来了刚从集市上回来的周二娘。 周二娘慢悠悠地走来了过去,后面跟着被各种货品压得喘不过气的丫鬟翠翠。翠翠,是府里卖相最不好,却是最老实的姑娘。周二娘这个奸诈的小女人,最喜欢选这种丫鬟来衬托自己,而且还老实,再符合不过自己胃口了。 赖四一见周二娘,吓得跪了下来,都不敢又扭头看了张寻一眼,假装可怜道:“二夫人,误会了,误会了,我上有老下有小,望二夫人见谅,不要告诉大夫人和老爷。” 张寻看着低三下四的赖四,心里一阵暗喜。 敢和老子斗,老子好歹是个大少爷,只是不爱计较而已,老子不威,真当我是傻大个。 “呵呵,大公子生性调皮,是该好好调教调教,你做的不错,赏你一盒庆年坊的桃花糕。” 周二娘捏着兰花指从翠翠手中高高的货堆上拿下一盒糕点递给赖四,扭着屁股,笑呵呵地走出荷花池。 赖四当宝贝一样接了过去,塞进了自己怀里,嘴里嘟囔着:“谢谢二夫人,小的明白了,小的明白了。” 事情的展,出乎意料。 张寻站在一旁,傻了眼,周二娘竟是如此解决这件事。 本以为古代三妻四妾、妻妾成群,至少能井水不犯河水,没想到其中的水这么深。 “大傻子,这就不能怪我了。” 赖四咧开嘴阴险的笑着,两撇胡子差点和两鬓连在一起,活像一个扑克里的大小王。 “来啊。来啊。” 张寻伸出食指做出挑衅的动作,一脸不屑地说道。 在现代的时候,他刚入学不久就被一个软萌学姐骗到了跆拳道协会,交了十块入会费和三百块教学费,说好是去摔别人,却被狠狠摔了两个学期。两个学期下来,他也算有所收获,学会了一招无敌过肩摔。瘦弱的他,凭借着这招还可以打上一两个。何况,这具强健的体魄,说打十个是有点夸张,但对付这个狗奴才还是绰绰有余的。 赖四一脸怒气地冲了上去,像一颗脱了弹口的人肉炸弹。 没有闪躲,只是等待着时机。 张寻注视着前方,看准了时机,抓着赖四的手臂,一个华丽的过肩摔诞生了。 “扑通”一声。 赖四的头就栽进了荷花池里。 等赖四反应过来,心中的怒火顿时被打压的一干二净,反而有些惧怕。他扒了扒眼前的泥,看着站在假山旁的张寻,似乎变了一个人。 。。 “午饭烧好了,少爷。”雀儿一路小跑到张寻身边,音准有些微颤。 “扑通、扑通”雀儿随着荷花池里的声音,现了赖四在荷花池里狼狈不堪,满脸疑问道:“赖四怎么会掉到这荷花池?” “恩” 张寻也不知道从何说起,要说个实情呢?还是编个故事呢? 还没等他开始解释,赖四抢着回答:“我。我是不小心被风吹下来的。” “哈哈,哪来的风,真是搞笑。别管了,少爷我们先去吃饭吧。” 雀儿左顾右盼也没感受到哪有如此大的风,当成一个笑话。赖四的事,她也不想多管,一笔带过就算了。 相比之下,吃饭才是最重要的事。 两人走出荷花池,赖四才敢上岸,灰溜溜地跑了回去。 第五章 夫子被吓跑 午饭过后,张寻被雀儿带进书房。?? 书房里,坐着一个鹤童颜的老叟,手里持着一本《诗经》,像极了一个大智慧家。 “来了。” 老叟一个浑厚的声音,犹如千里传音,相当有震慑力。 张寻不禁地点点头。 “刘夫子、少爷,那我先下去了。”雀儿细声细语的说道,然后离去。 “刘夫子?” 张寻并非往日的张寻,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对刘夫子一点都不了解,但大概可以猜出是个私人家教。 对于,张府请一个家教,那必须要有品质。刘夫子,曾是长安第一学府的大学士。年老退休后,在家颐养天年,带带孙子、养养鸟。杜清清三顾茅庐,打了几把亲情牌,才请他出山。 “来来来,坐这。”刘夫子亲切地说道,拍着旁边的椅子,示意让他坐到身边。 张寻无法抗拒,刘夫子的一字一句似乎带着魔性,这不是辅导员的影子吗? 现代的理工男,和古代的文科男坐在了一起。 好在初高中的硬性要求,《诗经》都得死记硬背,不知文章是何意思,但背上几句还是轻而易举的。 “跟着我念,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刘夫子慢条斯理地念着,右手还在空中有旋律的摆动。 这贯彻了孔子的教育精神,因材施教,刘夫子还把他当做智力不高的黄毛小儿来教。 这结果,刘夫子出乎意料。 张寻一口气把诗经背了个遍,如云流水。 毕竟是被天chao教育虐过千百遍的人,这点基础技能早就点满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孺子可教,孺子可教。无愧了我和你娘对你的栽培。” 刘夫子很是满意这个结果,满脸欢喜地说道。 本来就该安享天年的老夫子,碍于情面才来辅导张寻,这次看来离功成身退不远了,甚是大喜。 “夫子,请问你是否知道李白、杜甫?” 张寻本想炫耀一下自己所记得唐诗三百和一些宋词,满脸得意地问道。 “这两位是公子的朋友吗?” 刘夫子面露难色,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是不是又要犯病了? “额,就是诗仙和诗圣啊?”张寻也有些困惑地说道。 这老匹夫不会是家里请来的文盲吧!连李白、杜甫都不认识。 在现代,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背一句床前明月光之类的。?¤? “诗仙?诗圣?闻所未闻,公子。。你到底要说些什么?” 刘夫子支支吾吾地说道,特意把椅子一挪,离张寻远一点点,心里有些害怕。 今天的这个学生好像比前几天还要疯癫,问得问题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一个都听不懂。 难道是失心疯?会不会从背后抽出一把刀?老朽好不容易熬到这个年纪不会葬送在这里吧? 。。 张寻楞了一下,他这一问,真忘了自己要说说些什么。 来到古代三天,慢慢适应了这具身体,了解了张府的大大小小的事物,却还不知现身处那个朝代呢。 “不好意思,夫子。现在到底是何朝何代?皇帝又是哪位?” 张寻认真地问道,表情十分严肃,两眼盯着刘夫子。 这寂静的一分钟,在刘夫子心中过得有些漫长,不知如何回答,到底是真疯还是假傻。 刚才还让人眼前一亮,现在让人心惊胆战,刘夫子完全摸不着头脑。 “贞观。贞观十年,吾皇李世民。” 刘夫子颤颤巍巍地说出,气色和刚进门的时候差了一大截。 “贞观十年,贞观十年。” 张寻重复了两遍,心里十分惊喜。 虽是一个理工男,但高中历史还是学得不错,平时也爱看些野史什么的。 他数着手指头,推算着时间,李白、杜甫得几十年之后才能落地成人。 在这古代,没版权的限制。而且文化这种东西,先到先得。可以靠着先人的大智慧,给自己用用,说不定还能闯出一片天地呢。 想想,还有些对不起李白、杜甫。 “夫子,我。” 张寻回过神说道,却不见旁边的刘夫子,桌上只留下两册书卷和一滩冷汗。 本想和夫子分享一下,从现代带来的知识,没想到一溜烟就消失无踪了。 其实,刘夫子过于害怕反常的张寻,趁着他思考的时候,迈着六十多岁的老腿跑了出去,步伐可以赛过一二十岁的少年。 一阵脚步声传来。 “刘夫子怎么跑了?少爷你没事吧?” 雀儿一进门就开始囔囔,三两步从门外踏进了屋内,放下了手里的茶点,两手扒拉着张寻的脖子、脸蛋,粗略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生怕会出一点半点的事。 “没事,好得很,我也不知刘夫子怎么跑了。” 张寻如实回答,他也费解的很,只是问了几个问题罢了。 可能是年纪老了,需要按时吃药,有些着急而已。 “没事就好,要不要吃些茶点?”雀儿端过茶点,放在张寻面前。 这个茶点让张寻眼前一亮,是他最爱的栗子饼。以前,每个两三天都会买个几斤栗子饼回宿舍,当做饭后甜点或者零食,都喜欢得不得了。 能在古代看见,简直是一件值得祷告的事情。 张寻拿起了栗子饼,就往嘴里送,一口一个。注意到在一旁伺候的雀儿,不怎么好意思吃独食,嘴里喷着碎屑说道:“吃啊,一起吃。” 现代养成的习惯,见者有份,只要边上是认识的的人都会礼貌地问上一句,要吗? “恩。雀儿不想吃。”雀儿的吞口水的声音,给这个句子做了断句,眼神转移到了桌角上。 古代,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就算两人是好朋友。但在封建社会里,给人现从少爷盘里拿走一块饼,足足够她挨上几板子或者会听见一些风言风语。 张寻注意到这个细节,拿到一块饼,塞到她的嘴里。张寻笑说道:“沾了口水的,我可不要哦。” “恩。” 雀儿笑着答应道,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着这块栗子饼,其中滋味,甜在心里,不言而喻。 同时,她潜意思里也现张寻的逻辑变得清晰明朗,对话里还有几分聪明劲。 想问问现如今的张寻是怎么?又不知从何问起。 还在遐想之际。 门外,却传来了一片欢呼雀跃的声音。 第六章 轩言阁大游行 长安街道,水泄不通,两边站满了男女老少。?¤◎?◎ 府里的丫鬟、家丁们也都挤到路边,观望路径此地的游行队伍。 张寻、雀儿闻声而去,眼前景象好是气派。 人声鼎沸,夹杂着西域风情的乐声。 五辆木制推车在大道中间,每辆都得站上四五十个人,车上的女子穿着异域服装,搔弄姿,跳着肚皮舞,魅力十足。 成年男子一个个哈喇子掉一地,有种想扑上去的念头。 两三只马儿,拉着一个推车慢慢移动,显的十分吃力,铁蹄都快磨没了。 车轱辘的两边还有数十个戴着纱巾的曼妙女子手提花篮,分给路人花生酥。 小孩伸出胖乎乎的小手,讨要糖果,妄想着装满整个袖口袋。 硬生生地把长安城里最宽的一条道路,变成了最拥挤的地方。 “好家伙,这是怎么回事?” 张寻问着身边的雀儿,两眼上下打量远处艳丽的舞娘。 血气方刚、年少无知,多看几眼只是身体诚实的表现。 虽然,一个个舞娘都蒙着面纱,但眼耳口鼻的轮廓还是依稀可以看清。 每个舞娘都有着自己的特色,各个都是美人尖。 和现代网红如出一辙的大锥子脸相比,足足可以甩八百条大街。 “喏,应该就是前面的轩言阁开业,装潢了足足有一年多了,没想到今天开业。?” 雀儿瞄到他不单纯的眼神,话里带着醋意。 男人都好色?一个个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轩言阁,好名字好名字。” 张寻站在门槛上,看着渐渐离去的游行大队,由心地赞扬着。 与其说名字好,不如说是姑娘的品质高,看上了某个姑娘。 说起这轩言阁,还没落好之前,就打着长安第一酒楼的称号。引得许多上档次的酒楼都笑话轩言阁只会吹牛,装潢一年多,屁都没一个。 没想到,提前没有试营业,没有透漏过开业时间,说开就开,还来了一场这么诱惑的游行秀。 成了长安城里时下最热门的话题。 ....。。 游行队伍一路宣传,姑娘们卖力的舞姿,引得路边大爷都跟着一起游走。 赖四这老色胚自然不会放过机会,看着糖的姑娘,也想揩揩油,。 “小姐姐,给我两颗糖呗。” 赖四见着一个正在糖的少女调戏道,直勾勾地盯着少女的重要部位,舌头不自主地舔了舔上嘴唇。 满脑子想着邪恶的事情,眼睛里闪烁着淫光,招人嫌弃。 “给。” 少女麻溜地丢了两块糖给他,想赶走这个老****。 本想破口大骂,为了新店的开业宣传,为了店里的形象和服务态度,忍了下来。 一忍二忍,三就忍无再忍,无需再忍。 “再给两颗呗。” 赖四主动伸出咸猪蹄,装作拿糖的样子,摸了摸少女在花篮里的手。 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 哎呦呦,花季少女的手果然不一样,一摸滑溜溜的,掐一下指不定会出多少水。 色心大起,手慢慢地滑了上去。 等快摸到少女手肘的时候。 “啊!”赖四惨叫一声。 “老娘是你说摸就摸的?给我小心点,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少女凶残了起来,变身成女汉子。 少女纤细的手臂使出了巨大的力量,抓着赖四的臭手“咔嚓”一声,就是一个脱臼。 赖四那只脱臼的手,无法控制,恰巧又落在了少女的屁股上。心里有些害怕,死定了。 “还敢吃老娘豆腐,活腻了?” 少女的咬着牙说道,眼神变得和鹰隼一般凶狠,看来差不多该送这人渣上路了。 两人眼神相交,互相凝视了零点几秒。 赖四晃了晃脑袋在尝试着解释,自己并不是故意的。可惜太晚了,他从少女的眼神里看见了死神的微笑。 少女秒放一个旋风腿,把赖四踢飞了好几米。 “哎呀”又是一声惨叫。 别看这少女的手脚细嫩,一拳一脚都带着力道,一看从小就是习武的人才。 杀鸡儆猴,赖四的惨况,让想上前摸一把的男人们,心里一惊,后退了几步。 没想到,美娇娘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硬汉子的心。 惹不得。惹不得。 男人们摇摇头,撤了几个。 这过程,张寻尽收眼底,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对这轩言阁起了几分兴趣。 游行队伍前脚一走,大娘们后脚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光天化日,露腿露屁股,要死啊,还好今天没带我宝贝孙子出来。这到底是酒楼还是青楼啊?妹妹,你说是不是。” 一个胖大娘脸上露出嫌弃的神情,一手勾着满当当的菜篮子,一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表示自己受到了惊吓。 “没错,没错。挂着羊头卖狗肉,不知又要祸害多少人。时代还真是变了,要俺们年轻那会儿,要是这样出门,还不招鸡蛋砸啊!世风日下哟。” 另一个瘦小的大娘说道,两手空空交叉在胸前,似乎跟胖大娘是好朋友。 两人站在一起,一大一小,跟俄罗斯套娃一样。 “你看看这群臭男人,口水都留下来了,都是些老色狼,还是我家相公最老实,做做木匠,读读书,劳逸结合,还最爱我。” 胖大娘炫耀道,脸上写着自豪两个字,教夫有道,得意洋洋。 “对啊,姐姐的相公,在俺们村最老实的男人了,怎么会和前面..”瘦大娘欲言又止,指向前方的游行大队,人堆里似乎瞥见一个熟悉的背影,又吞吐地说道:“姐.姐.。” “怎么了?” “那.是俺大哥吗?” 瘦大娘也不敢确定,那可是村里最老实巴交的男人,一进城就变坏了? 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又担心暴躁的胖大娘会不会杀人灭口,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胖大娘一眼就认出这个日夜躺在身边的男人,嘴角苦笑了一下。 两个无形的巴掌俨然啪啪地打在胖大娘的脸上。 “死鬼!” 胖大娘河东狮哄道,拎着篮子追上去,路上还掉了两颗萝卜。 这丫的看来是死定了。 .. 夜幕降临,灯火明明。 张寻看着天上的月亮,思乡之情迸而出。 不知道为什么,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有点伤感。 张寻想了想,事已至此,走一步算一步。用最土的话来说,开心也是一天,伤心也是一天,何不找点乐子呢? “对了,轩言阁!” 他眼睛一亮,想起这个神奇的地方。 寂寞的夜,也要去哪消遣消遣。 要不就去轩言阁看一看? 第七章 狗洞的故事 突奇想的张寻,嗅了嗅身上,有些汗臭。 妈呀!必须的得洗香香才能出去见人呀! 他急忙忙地跑到浴房里,在浴桶里,泡了一身热水澡,惬意的哼起了流行歌曲。 然后,回到房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几两碎银,特意打扮了一番,准备出门去这夜市上逛逛。 没有手机、电脑的古代,一个资深宅男也按耐不住出去逛逛的情绪,每日看着院子里花落花开都快吐了。 苦逼的是,被杜清清下了禁足令。 只要在大门前溜达一下,总会有几个家丁蓄势待准备把他拿下。 张寻试图冲出大门。 三个家丁“簌簌”,掩耳不及盗铃之,堵在了大门口。还有两个抱着他,难以动弹。 “我靠,你们这是禁锢他人自由,我可以法院告你们。”张寻夺口而出,想了想古代没有法院,又说道:“不是,不是,是去官府告你们。” 家丁们没有接话,只是把大门栓上,把他送到了房里。 这里的下人们都还认为他是一个傻子的少爷,至于他说什么,基本没人理会,而且他们的俸禄都是靠夫人给的,谁敢不从。 张寻回到了房里,看着明晃晃的蜡烛,真想一把火烧了这个地方。?? 打消了不切实际的念头,想起了一歌《囚,鸟》。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 张寻触景生情地唱了一句,眼泪水都快掉下来,想接下去唱,但是记不得下一句歌词了。 在现代的时候,自己老妈每天都叫自己出去走走,不要赖在电脑桌前。没想到,回到古代每日给人关禁闭。 宝宝心里苦啊! “汪,汪,汪。” 张府里的狗叫了几声。 “春天都还没到,就开始乱叫。” 张寻抱怨道,心里更是烦躁。 活得真累,还不如当条狗,每天还可以出去溜溜。 “狗,狗洞!” 张寻咧开嘴笑道,想起了荷花池的墙壁上有一个挺大的狗洞,可以一爬啊。 府里的夫人老爷们都没现。下人们现了,也不想提起,谁都不想糊糊泥浆,把洞口堵住,那是多麻烦的一件事。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家,丢了东西又不是自己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根本没人理会狗洞的存在。 虽然,钻狗洞有失尊严,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要能出去,猫洞都得钻。?◎?§ 张寻轻悄悄地走了出去,左顾右盼,唯恐有任何一个人现他,迫切地想拥有隐形的能力。 到了荷花池,荷花池在月光的衬托下,偶尔还会有两只蝙蝠飞来飞去,好像置身于一个鬼片现场。 精致小亭的雕花,每个空洞里,总感觉藏着一双眼睛。 张寻有些害怕,告诉自己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狗洞的位置十分隐蔽,在一个杂草堆里,要不是日日夜夜留守在宅里,也现不了这个“紧急出口”。 张寻蹲下身子,双手扒开杂草,伸出一个头,试图慢慢地钻出去。 “卧槽,卧槽,不会这么倒霉吧?” 张寻半个身子已经在外面,还有半个身子卡在了里面。 挣扎了半天,好像屁股被卡得越来越紧,进退两难。 天啦!怎么会这样!难道,天要亡我? “诶,兄弟,你没事吧?”一个十七八岁痞里痞气的男子出现在张寻面前,笑着地问道。 “有事,有事,快把我拉出去。” 张寻仿佛看见了天使,抬起了头露出八颗牙微笑道。不管三七二十一,救我出去的人,以后都是彼此的天使。 男子爽快得很,递上一只手,抓着他的右手。 张寻瞬间被拉了出来,长叹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兄台,好臂力。” 张寻慢慢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甚是感谢这位仗义小哥。 “臂力嘛,这种东西单身久了,你懂得的。” 仗义小哥痞痞地说道,不拘小节地开着小玩笑。 “额,是吧。是吧。在下张寻,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张寻尴尬的笑道,打量着这个男子。一米七八左右,高鼻梁、单眼皮,粗衣麻布,身上一股社会气息,一看就是被社会磨练过的人。要在现代,应该是读着高中,和班主任作对为乐的那种学生。 “兄台什么的就算了,我叫林宇,你也可以叫我小宇。”林宇很是随便,只是说话的声音有点大,是一个大嗓门。跨着大步走在长安夜市里行走,像一个人肉大喇叭,唯恐天下不知他是谁。 长安城里的夜市,灯火通明,人来人往,不比白天冷清。 林宇走在夜市里,和每个街头小贩都打了个招呼,关系还不错的样子。 张寻观察着林宇,一看就像古装电视剧里的包打听,交一个这样的朋友也不错。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个朋友交得交得。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卡在狗洞里出不来么?” “不想。” 张寻本想借着这个话题和他套套近乎,没想到竟是这个结果。对于社会阅历丰富的林宇来说,这种事想想就知道。不论是,偷鸡摸狗,还是特殊癖好,这样的人,他都见多了,见怪不怪。 走过大半段夜市,两人都没什么话可说。 “话说,你要去哪?这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地方,我都熟。” 林宇问道,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相貌堂堂的风1iu公子,一看就是张府的公子哥,也听说过张府有两位公子。至于,张府的二公子时常出没在长安城里也都见过了,那一定就是张府的大公子。传言,不是大公子是个傻瓜吗?看起来不像啊,难道是私生子? “轩言阁。” 张寻特意咬字清晰地说出这三个字,生怕林宇听错了。 “哦,那就在前面,听说今天一开业生意还不错的样子,是个好地方。” 林宇仔细瞄了一下张寻的身上的服装和悬挂在腰前的玉佩,玉佩晶莹通透,质地细腻,是极品中的极品,再低也得要个几百两。果然是个有钱人。不然怎么想去轩言阁这种地方。据他所知,轩言阁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方,一壶清茶、一样小菜都得七八两,看来眼前的小哥不简单啊! “咕噜,咕噜”林宇肚子饿得直响。 张寻会心一笑,看在林宇拖他出狗洞的份上,便邀请林宇一起和自己去轩言阁豪吃一顿。 第八章 这顿饭有点贵 热闹的夜市中,三五成群的小伙子在街中游荡。§§№ 张寻和林宇,第一次见面,却跟好兄弟一般,勾肩搭背一起走。两人都心知肚明,友谊不可能来的这么快,无非是都需要利用对方。打个比方,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鳄鱼和牙签鸟,各取所需。 远远地望见,轩言阁的招牌。 两个大灯笼挂在招牌旁边,招牌上的字熠熠生光,散着金色的光芒。 招牌下一片乌泱泱的人头,门口围满了老少爷们,都是来观赏女招侍的花容月貌。 至于这些人,为什么不进去。原因只有一个,饭菜酒水的价格堪称天价,一道小菜就可以顶得上他们几个月的工钱。 没有口福,也只能饱饱眼福。吃不到猪肉,看看猪跑也是不错的。 每个进店的客人,可以从他们眼中感受到深深的嫉妒。 张寻和林宇也感觉到了,只是这种嫉妒的眼神,让他们的虚荣心小小的澎湃了一番。 不仅,店外人满为患,店内也是人山人海,连个空位都找不着。 店内的客人都是男人,大致分三种,一种油头满面、圆形身材的土大款,另一种是两眼惺忪纵欲过度的达官显贵,还有一种就是玉树临风、风华正茂的瘾君子。 然而,张寻想把自己分成第四种,只是一个好奇的人。 “请问这有人坐吗?” 张寻问到一个翩翩公子,看见他一个人坐这一张桌子,试图想和他拼桌。 翩翩公子什么也没说,拿着手中的扇子摇了摇,示意不行。 林宇看不下去本想破口大骂,你个瓜娃子,本爷爷和你坐一桌,那是你三生修来的福气。 不料,一个穿着粉色长裙的女招侍走了过来,两眼水汪汪,两颊粉扑扑,不是桃花胜过桃花。 “两位公子,那还有一个空位,若是不嫌弃,请随我来。◎?№ №№? ” 女招侍笑着说道,指了指东边最里面的一张小桌,服务态度极好,可以打五颗星。 “可以可以。” 林宇一手扒开张寻,自己走到前面答应道,看到美女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乱了心神。 张寻也没有生气,对他来说出风头这种事也不擅长,早已经习惯了。 “那就请跟我来吧。” 女招侍轻声细语地说道,清纯害羞的像一朵含羞草,引得林宇真想伸手去碰一碰。不过,在这种正经场合,假正经是必须的带来的东西,自然不能失了仪态。 两人跟着女招侍到了酒桌旁,女招侍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菜单让他们点菜。 张寻伸出去接,伸出了一半,却被林宇抢先一步,一手夺过。这对于张寻来说有些尴尬,伸出一半的手,又及时收回,挠了挠脖子。心里分不清楚到底这顿饭是谁在做东。 “美女,你说店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介绍介绍呗。” 林宇嬉皮笑脸地看着女招侍,一边翻阅菜单。 “我们这里的红烧狮子头和贵妃雕花鸡都是今日的招牌菜,厨子都是宫廷级别的,公子你们放心吧,保证好吃。” 女招侍卖力的解说这酒馆里的饭菜多么之好,听得他们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好好好,就要这两菜。” 林宇被一声公子,激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心里爽的没了边,被这么美的姑娘称公子还是头一遭,毫无招架之力。 “对了,张哥你要啥?” 林宇这时才注意到张寻,毕竟还是要他付钱的。 “恩,你随便点吧,我什么都吃。¤ ?” 张寻答应道,他自己对饭菜要求并不高。在现代的时候,经常叫份外卖,两三样小菜,他都可以将就一顿,更别说在高大上的酒楼里,两个硬菜加上一两个小菜就算满足了。况且,做人得大气,别的不说,就光看在林宇喊他一声哥,自然地给足林宇面子。 “那再来一盘爆炒腰花、一只熊掌、一整只白斩鸭、两盅秘制燕窝、两壶上好的女儿红,就先这样吧” 林宇毫不客气地点了几盘他没吃过的菜,好不容易逮着这个机会,聪明人是不会放过的。再说,看看张哥身上的腰间配饰,这些酒菜应该也是负担得起的。 张寻大吃一惊,面如土灰,本想说要不了那么多菜,但为了面子,坐在椅子上,心里暗自流泪。 “好的,我一会就会吩咐厨房去做。” 女招侍细心地写了份菜单。 “等等。” 林宇喊住女招侍,面向强颜欢笑的张寻问道:“哥,还要些啥不?” “不要了,不要了。” 张寻无奈的说道,满心疑问,这家伙是猪吗?早知道就不和他那么客气了。 女招侍也退了下去。 “哇嘞,这桌子竟是紫檀木做的。这家酒馆果然不简单,难怪敢称作长安第一酒楼。” 林宇惊讶地说道,仔细研究着这酒楼中的细节。 张寻根本不懂一张桌子有什好大惊小怪,对于对木材没有一点研究的他,认为只是一张饭桌而已。 张寻静下心来观察酒馆内部的装潢,真可谓是古色古香、美轮美奂。 酒馆的中间悬挂着巨大的琉璃灯盏,把酒馆照的宛如白日,每一个犄角旮旯都可以看清。地上铺满了红色的地毯,脚踩着软绵绵的。最特别的是,酒馆最前方的一个舞台,舞台背景是块雕刻着一只凤凰的玉板,玉板天然凝脂,凤凰在上面活灵活现,感觉随时会飞到自己眼前。 可以堪比现代的五星大酒店。 “各位客官,大家晚上好。今日是轩言阁开张第一天,酒水半价。” 一个身着蓝色亮片的女子在舞台上鼓足了底气说道,这样才能让台下的客人听的一清二楚。女子一看就是主持人,吐字清晰、站立端正,仿佛是在现场看新闻直播一样。 “好。。” 张寻和林宇齐声叫好,可是声音渐渐变弱。 因为,台下的观众只有他们两人卖力叫好。其他人都没多大动静,对于其他人来说似乎没多大影响。钱什么的,都不是问题。 其他客人向他们投去了鄙夷的眼光,这两个黄毛小儿真是没见过世面。 张寻感到有些尴尬,低着头怕有人记得他。 反而,林宇却对这些人不怎么在意,而是瞪大眼睛和其他人对视,一点都不虚。 “谢谢,这两位帅气的客官。我们还有一个特别的活动,那就是上台作诗,免单活动。以自己的人生作为主题,只要哪位观众说得好,那今晚的饭菜酒水一律免费,评委就是我们的老板。” 女主持人耐心的介绍道,并向他们抛了一个微笑,感谢他们的捧场。 一瞬间,许多客人兴起,各抒己见。 对于,安定的大唐时期来说,吟诗作对,成为了文人雅士的业余爱好,也受到富甲大商的追捧。 一好诗,一句好词便可名声大噪,也难怪许多人会对此颇感兴趣。 “张哥,你要不要也上去吟上一,看你温文尔雅,肚子里的墨水应该不少吧。” 林宇表面恭维着他,心想你个光鲜亮丽的富家公子,应该是个大草包。 “算了,算了。” 张寻有些犹豫地说道,上台作诗正是一个证明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但弄不好也可能是作死的机会。内向的他最怕做这种在总人面前讲话的事,只要一开口,脸必红,心必跳,嘴必然结巴。 “那真是可惜。” 林宇摇了摇头,佐证了自己的猜想,果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大草包。 不到一杯茶的功夫。 台上就站了四个人,确切的说只有三个参赛者。一个是胖胖的大老秃,背后还站着矮小的军师为他出谋划策。一个穿着官靴高高在上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就是那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张寻和林宇直视台上,准备看一场好戏。 “客官,这是您的菜。” 女招侍始终保持着八颗牙齿的微笑说道。 接着七八个带着面纱、身着统一绿色长裙的女招侍,端上一盘盘菜。 人比菜美,人比菜香,引得两人不由自主地注视着上菜的女招侍们。 “这是你的账单。” 粉色女招侍递过账单。 林宇这回没有一手夺过,而是埋头吃菜。 张寻特意慢慢伸出手去,眼神瞥了瞥林宇,这回你怎么不抢了? “卧槽。” 张寻惊讶地小叫了一声,盯着账单的金额,两百七六两,还是打了五折,简直龙门客栈啊。摸了摸兜里的几两碎银,又怪起自己当初没有看菜单,为了面子只能一搏。 “怎么了,张哥。” 林宇嘴里塞满了肉,含糊不清地问道。 “没事。我只是一时兴起,想去台上和他们切磋切磋。” 张寻看了看手里的账单,无奈说道,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心酸。 林宇大吃一惊,嘴里的饭菜漏了出来。 片刻后,张寻挺直了身子,走向台上。 第九章 才华可以当饭吃 轩言阁内,比比皆是把酒言欢。¤ ? ? 张寻迈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上台去,面目表情十分严肃,两鬓出了些汗珠,有些紧张。好比在学校里上台演讲一样,而且这些观众可能随时不买账。谁叫自己没带够钱吃饭呢? 有钱可使鬼推磨,没钱吃饭得挨揍。 “欢迎这位公子一起来参与。还有那位客官想参加的吗?” 女主持人看见张寻上了台说道,扫视一圈。 台下的观众只是眼神一撇,腿一翘,并没人打算上去。 女主持人十分尴尬,要不是职业素养偏高,早的尴尬死八百回。 其实,也有些人想上去一试,但上面的三个人大有来头,抢了他们的风头,等于死路一条。 “那好,可以请台上的四位观众自我介绍一下吗?” 女主持微微地弯着腰说道,脸上露出标志性的微笑,双眼透露出些许担忧。 台上的四位,没人愿意先来报上姓名,张寻自然也不愿当出头鸟。 女主持人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主持的如此失败,差点丧失了最后一点职业素养,你他娘的开口吧。 终于,那个肥头大耳的大老秃站了出来,后面的军师被他挡的严严实实。 “那我先来吧,我,朱老三,长安城内的米粮店大部分都是我朱家的,希望各位以后能多合作合作。” 朱老三热情地说道,抱着拳左摆摆右摆摆,脸上绽放出花式笑容,眼睛被挤得只剩下一条缝。这番自我介绍,更像是在推销自己,卖了一个硬广告。 一个聪明的商人是不会放过这么重要的机会,底下坐着的都是来自各界的翘楚,多认识认识、交流交流,有了关系,生意自然蒸蒸日上。§ ? 、 台下的掌声没有多么大。 这对朱老三来说,掌声什么的都是老熟人给的面子,宣传才是他来此的目的。 “谢谢,那这位老爷呢?” 女主持人问到穿着官靴的老爷,脸上带着几分敬畏,这位大爷四十出头,双眼有神、菱角分明、下巴还有一小撮胡子,看样子是不好惹。 “咳咳” 这位爷一咳嗽,台下的观众都停下了酒杯,放下来筷子,只有林宇这个不问声色的家伙,还在胡塞海吃。 然而,其他人的眼光都投向了这位爷的身上,认真的眼神,出卖了这位爷大有来头。 “咳咳” 又咳嗽一声,想让林宇也停下来,可是林宇早已沉沦在吃的海洋,根本停不下来。 这种人就像校领导,每次讲话,总是希望人安静下来,听他侃侃而谈。 “在下,谢淼。” 他双手背在后面,眼神里透出几分骄傲的神情,让人感觉天生高人一等,不得不瞩目听教。 谢淼,吏部侍郎,正四品,相当于现在的人事部副部长。朝中有人好办事,溜须拍马的人见多了,自然气质里多了一股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成分。 台下掌声一片,台上的张寻和朱老三也不由得鼓掌。 纵观之下,只有两人没有鼓掌。一个就是台下的林宇,另一个就是张寻边上站着的翩翩公子。 张寻瞥了一眼这位翩翩公子,只是嘴角微扬,拿着扇子一直扇着自己,公子头飘扬,和随身带了一台鼓风机一样。 翩翩公子的不屑,惹得谢淼十分生气,脸色顿时特青,余光斜视着他,老子纵横官场十几年,毛都没长齐的黄毛小子,敢对这么不给我面子?迁客骚人文人雅士,你连脚趾头都算不上一个。 ? “各位好,鄙人金浩。” 翩翩公子谦逊的说道,谈吐十分有修养,打开扇子,扇子上俨然有个金字。 金浩是长安城里最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之一,家里的银号遍布天下,家姐又是皇上的宠妃,皇亲国戚又加之天下富的称号。他对谢淼这种三四品的官员根本不放在眼里,但为人实事求是,有些傲娇,算得上半个好人。 台上台下掌声一片,就连谢淼也得给他些面子,谁叫人家里有财有势呢?只有一个人为之所动,那就是林宇,他依旧沉浸在吃的海洋,哗啦哗啦地扒拉着鸡腿。 金浩抿了抿红唇,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掌声对他来说,只是虚玩意罢了。 掌声戛然而止。 张寻提了提胆,深吸一口气,还没介绍,心里直毛,有点舞台恐惧症。 台下的陌生面孔,投来奇怪的眼光,没人懂得这是哪家公子或是哪位新晋朝廷大官。 哪来的勇气站上去。 “我。我。叫张。张。张寻” 张寻紧张地说道,双手不知该放在何处。 一会过去了。 女主持人见状,紧忙补了一句:“欢迎这位张寻公子。” 台下的人笑掉了大牙,如此怯场还敢上场? 只有一个人没笑,还是林宇,他已经堕入美食的海洋里了。 张寻嘴角抽搐一下,自己怎么会这么胆怯,真他妈丢脸。 “那哪位先来呢?” 女主持人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还没开始,着急得很。 朱老三的军师靠在他的耳边窃窃私语,出谋划策。 只见军师一边说,朱老三一边点头示意,晓得晓得。 “我是朱老三,人人笑开花。要想吃得饱,快点来买粮。”朱老三是个爽快人,说来就来。 一诗出口,哄堂大笑。 朱老三也跟着笑起来,军师的表情被他遮的一干二净,不知道是哭是笑。 张寻莫名的无语,这两人加在一起的智商和三年级的同桌小胖一个水平。 “咳咳” 谢淼捺不住性子,想让大家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文采飞扬! 一声咳嗽声,满堂笑声又被压制了下来。 “天瑞叶惟新,生涯岁序侵。我愿东海水,才微甘引退。” 谢淼头仰四十五度,一手挥上,好似一个诗人附体。 嘴角的一抹轻笑,只有自己知道,眼角瞥了眼金浩。看到了吧,你个毛头小子,这才是诗人。 敬佩,敬佩! 台下的掌声又响起,一半由心赞誉,一半走心吹捧,但还是赢得了满堂喝彩。 。。 金浩扇子一挥,游走在舞台之间。 “我心河海白云垂,是非取与在指撝。才倾一盏即醺人,子怜温润欲归仁。” 他扇子又一挥,诗兴大,一藏头诗头口而出。 总而言之,他只想浅显的告诉各位:我是才子。 掌声自然不用说,就连店内的女招侍也花痴的不要不要的。 这种情况,给张寻了很大压力。 第一个虽不是对手,但后两个的实力还是蛮惊人的。 不过,他对于经典唐诗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只是怕不能流利的朗诵出来。 张寻闭上眼睛,幻想躺在云朵上,突奇想到了李白的《将进酒》中的两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bi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张寻慢慢吟道,双眼紧闭,却不知状况如何。 他慢慢睁开眼睛,所有人不知作何举动,台下的人静静地坐着,台上的人不甘认输。 难道李白的经典诗句,没有打动众人?都是吹得? 其实,许多人都想为他的才华鼓掌,但不知这小子的来路,就不知道该不该赞赏了。 酒桌上的人互相对看示意,没有做出任何举动。 “好。” 金浩由心地赞誉到,把扇子放进袖袋里,鼓起了掌。 刹那间,引得台下一片跟风狗卖力鼓掌。 张寻第一次感觉到站在台上的感觉这么好,要是有电视台采访他,第一个感谢的肯定是李白。 唯有一人不服,那就是谢淼,对一个自视过高的人,总觉得自己才是这个场的王者。 “那就依金公子的意思,今天获胜的就是这位张公子咯。” 一个甜美声音从二楼的红幕布后面传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第十章 这个老板有点美 “凭什么?就凭金公子一张嘴?我等你放在眼里?” 谢淼勃然大怒道,脸色铁青,右脚用力踏着台板,心里十分不服。 §§◎ 一句话就能断定输赢?看在金公子的面上?那我的脸这么不值钱? 众人傻眼,怎么说生气就生气啊,变脸变得还真快。又不知该不该上去劝说。好心变成驴肝肺,可是一念之间的事。 张寻本是满心欢喜,瞬间被泼了盆冷水。不知如何应对,也不知说些什么,心里拔凉拔凉的。 人生就是这样大起大落,没有一点点防备。 “这位老爷,冷静点冷静点。” 女主持人极力劝说,脸上还是保持这八颗牙的微笑。 其实,在谢淼眼里蛮欠抽的,怒火攻心的时候还嬉皮笑脸,幸好她是个女子,不然早给打得满地找牙了。 作为一个古代女主持人,没有专业的培训,全靠着自己的摸索和努力,能做到硬抗这一点,也可谓敬职敬业。 “那你想怎样?” 二楼红幕布后的女子问道,语气中没有透露出一丝畏惧,反而显得十分淡定,仿佛没有受到任何威胁一般。 金浩和张寻都抬着头,想看看幕布后到底是何人? 两人想法不一,金浩认为这个女子颇有气魄,有些真本事,真想好好交个朋友。然而,张寻认为这个女子虽是豪气,但做事有些不计后果,女汉子一枚呀!需要远离远离远离! 这一反问,惹得谢淼十分生气,脖子上的青筋,一根、两根。清晰可见,血压随时可能报表的样子。 事情走到这一步,就无路可退了。 他若是软弱,就会被人觉得没血性好欺负。¤ ?以后这件事传出去,在朝廷里怎么混? 谢淼越想越气,扭着脖子,突然喊道:“上,给我上,给我砸了这个酒楼。” 三个肌肉壮汉在台下掀起桌子,掀完自己的又去掀别人的。 壮汉们脸上露出笑容,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满堂贵客逃之夭夭,朱老三和军师见状,也跟着群众后边跑,生怕惹上什么麻烦或受到一点伤。 台下唯有一人还镇定至极,那就是林宇,他又在专注地啃着鸡屁股,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此时,能动摇他的也有桌上的美食被人糟蹋的一刻。 客人纷纷离场,留下一片狼藉和一大串未付的账单。 “还没给钱呢!还没给钱呢!别跑啊。” 粉色女招侍大喊,想试图拉着客人,一个踉跄被推倒在地。 “怎么能这么欺负人嘛!怎么能这么欺负人嘛!” 粉色女招侍坐倒在地哭道,眼泛泪花,这群王八蛋吃饭不给钱,我要诅咒你们! 眼前一片乱七八糟的景象,哪像刚开业的样子,倒特像快倒闭的样子。心疼一桌桌好饭好菜,心疼檀木桌上的疤痕,心疼未收回来的银两。 “天了噜,这是要干嘛啊?”张寻想了想说道,满脸惊讶,只是一个小小的比赛而已,有必要闹得这么大吗?黑社会啊? 壮汉们耳朵灵得很,不懂张寻在说些什么,还以为在骂他们,猛地几个健步跑到了他面前。 “好,做得好,给我打!狠狠地打!” 谢淼指挥道,笑得人仰马翻,我要让你们知道我谢淼可不是那么好惹的!敢不给我脸,让你在长安混不下去! 三个壮汉跳上台去,女主持人嘴里喊着“救命救命”仓皇而逃。 §§◎ 金浩站在一旁看着这些人到底能怎样?他必定十倍向还! 壮汉算是识相,完美地躲避了金浩。知道什么人能动,什么人不能动。 三个壮汉伦着拳头就向张寻走去,脸上写着使出吃奶的劲。 “等等,等等!” 张寻及时喊停,双手护脸。 “咋啦?” 壮汉也蒙了逼,这家伙要整啥啊?难道是想求求情,少挨点打?那是不可能的。 “哥们,可以伸出一只手吗?” 张寻假装镇定道,脸上露出一丝杀意。 壮汉甲傻得可爱,伸出一只手,以为是要看相。 “无敌过肩摔!” 张寻狠抓着壮汉甲的手臂,一摔就给狠狠地摔倒台下,顿时昏厥了过去。 可能是壮汉体型庞大,体重过重,这一摔费了许多力气,有些肾透支的感觉。 两个大汉不禁却步,开始警惕起来。 “小子,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嘛。不要怕,给我上!”谢淼唆使着两名壮汉,这场战斗感觉稳操胜券。 “哼,老子还就不怕你。” 张寻大喘粗气的愤怒道,准备好好较量一番。好歹也死过一次,大不了鱼死网破。 见过欺负人的,还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两名壮汉也感到一怔杀意,不敢贸然动手。 谢淼鼓励道:“上啊,怕什么?你两要是拿下他,重重有赏!” 重重有赏!不是珠宝就是美女,样样都中壮汉下怀。 两壮汉四目相对,该上了! 一个大汉抓着张寻左手,另一个抓着右手。 壮汉阴险的笑道:“嘿嘿,小子看你怎么挣脱?” 果然,张寻两只手被抓的死死的,过肩摔压根使不出,只有被挨打的份。 谢淼见状,脱口而出:“好,做得好,给我打!” 壮汉回道:“好咧,老爷!” 一记重拳狠狠落在张寻肚子上。 “啊!” 张寻一下没忍住叫了一声,本想有点骨气,无论如何都不喊疼,可惜身体是诚实的。 又一拳狠狠打在了他的右脸上。 这一拳虽没有喊疼,但意识有些迷糊了。 突然,二楼的女子抓着一条悬挂在房梁的布条,顺势而下。 一身红衣三百六十度旋转落地,宛如一朵红玫瑰从天而降。 壮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红衣女子重重两拳打在后脑勺上。 两壮汉瞬时晕倒。 张寻只觉得两只手被松开,眼前的红衣女子变成了四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 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只能是:此人只应天上有,世间能有几回闻。 金浩也是愣住了神,美女见多了,第一次见到如此之美的人。 “等着,你们都给我等着!” 谢淼无奈说道,拔腿想跑。 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容易逃跑。 门早已被粉色女招侍关上,这些损失还是得有人来承担的,那个人必然是谢淼。 “你们想干嘛!我可是朝廷命官!”谢淼有些惊恐的说道,抱着我是朝廷命官,应该不能把我怎么地的想法。 粉色女招侍和红衣女老板把他逼进角落。 “签字画押!一共三千两!” 粉色女招侍趁乱之际还算了算损失,迅写了一张损失清单,手里还拿着毛笔。 “我不签!”谢淼强硬的回绝。 红衣女老板从身后掏出一把匕,在谢淼脖子上比划了几下,只差分毫就贴在了他的脖子上,对他造成了极大的内心折磨。 “住手!我签!我签!” 谢淼有些胆战心惊的说道,拿起毛笔签了个名字。 红衣女老板问道:“还有画押呢?” 谢淼看了看他们手里并没有画押的工具,反问道:“朱砂在哪?” 粉色女招侍无辜的说道:“忘了拿。” 红衣女老板和粉色女招侍两眼对视点头,好像有了办法。 突然,匕在谢淼的大拇指上一划,鲜血冒了出来。 “啊!” 手指被强压白纸上,血印比朱砂落得还红。 谁不成想一声尖叫后,有恐血症的谢淼也晕了过去。 十一章 猪队友 红衣女老板收起约书塞进腰间,一纸千两,定得妥善保管。? 眼前满目苍夷的轩言阁,让她叹了一口气。都怪这臭东西,好好的一天就这么毁了。 即刻,红衣女老板踢了一脚昏厥的谢淼,撒撒心里的恶气。 “老板娘,好身手啊。” 金浩跳下台,满脸笑意,这任性的女子见多了,但没见过任性的这么可爱的。 当然,可爱这也是基于一副花容月貌。 “金公子见笑,可惜了这大好时光。” 红衣女老板瞬间淑女起来,从孙二娘华丽转身成为了大家闺秀。 “敢问姑娘芳名?” 红衣女老板犹豫了一会儿,眼瞅见琉璃灯展说道:“欧阳琉璃。” “琉璃姑娘,果然人如其名,美如琉璃啊。一个人打理这么大的酒楼还真是不易,往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吩咐。刚才我帮不上忙,全因我是一介书生,无能为力,望姑娘见谅。” 金浩赞美道,又忙着辩解为何不出手相助,双眼透露出一丝好感,明眼人一看便知,对这小女子有兴趣。 一个女子有相貌、有钱财又兼具一身武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武堂。简直是升级版的白富美,论谁都会想一想。 “那公子你没事,就赶紧走吧!我和我家小姐还要收拾残局呢。” 粉色女招侍看透金浩的歪心眼,找了个借口让他赶快离去。 想和我家小姐好?才没那么简单。刚才不帮忙,现在开始说些漂亮话,哼。 “那好,那我今日先走,若是欧阳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来金府找我或者到长安里的金字银号找我。” 金浩撂下一句话,人踏出门槛,还来了一个回眸一笑。 欧阳琉璃自然不好失礼,也回了一个笑容。 等人走远,粉色女招侍终于忍不住道:“小姐,你可要小心,像这种花心的富二代可会耍手段呢。你可不要被勾引走哦。” “你这小丫头片子,这种话可别乱说。” 欧阳琉璃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粉色女招侍的小脑袋,示意她话不能乱说。 “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张寻一人站在台上,看着几人谈话,自己活生生的被忽略了。心里很不是滋味?郁闷之极,难道老子天生就是不招人爱的命?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可能会选择好好呆在家里,可能早已经进入梦乡了。 想想还是当宅男好! “可以是可以。不知公子脸上的伤要不要紧?” 欧阳琉璃礼貌上问道,慢慢靠近张寻。 “没事没事,大老爷们这么一点伤,还好吧。” 张寻为了不让人看扁强颜欢笑道,右脸有些浮肿瘀紫,导致笑的时候,看不清是哭还是笑。 “真的没事?” 欧阳琉璃再次询问,看着这不知是笑是哭的面孔,还真是有些担心,毕竟是来自己店里的客人。 “真没事。” 张寻又强忍着痛楚说道,一路走向还在吃食的林宇。 .. 残乱的酒馆里,唯有林宇坐的那一小块地,还是完好无损的。 一场战争之后,还能正襟危坐地吃吃喝喝。 张寻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碰见这样的猪队友,危难时刻没有出手相助,还在大吃大喝。 都说能吃是福,也不至于这么饥渴吧。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为吃美食。 “吃饱了吗?兄弟。” 张寻无奈地问道,想想出来已经挺久,也该走了。 不料,果然是个猪队友。 林宇的双颊红的和猴屁股一样,双眼瞟白,在傻笑着:“好吃,好吃,真好吃,那就让我多吃点。” 话一出口,一股浓重的酒菜味,传入张寻的鼻腔。 张寻立马用衣袖掩鼻,另一只手摇了摇酒壶,两酒壶里的酒都空空如也。 “我靠,两壶酒都见底,难怪这么傻缺了。” 张寻自言自语道,左顾右盼,不知该如何安顿这小子。 是该带回家呢?还是让他流落街头呢? “看来他是醉了,今晚就让他住在二楼的厢房里吧。反正,空也是空着。” 欧阳琉璃突然冒出来说道,言语之间似乎在征求张寻意见。 “那谢谢姑娘了。不过,这轩言阁的费用不知多少。我出门急没带多少银两,要不我这几两碎银还有这块玉佩压在你这里,明日我再来取怎样?” 张寻掏出钱袋,摘下玉佩放在桌上。 “没事,只要张公子放心把你的朋友交给我们就行。房钱就算我们给你的赔礼了。打开门做生意,斤斤计较,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望工资给我们个机会。” 欧阳琉璃温柔地说道,一双美眸看着张寻,又将桌上的钱袋和玉佩交还给他。 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子,满肚生意经,看来一个人经营这么一大家酒楼,还真不简单。 张寻不好拒绝,连声说道:“好好好,那多谢欧阳姑娘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的?” “呵呵,刚听见你和那个金公子说的。” “哦,那好吧。那你就把这位公子搀到二楼最靠右的一间房。” 欧阳琉璃也不知说什么,还是回归重点,早点结束。 本来开业之事就操劳许久,再加上晚上一闹,困意早早地爬了上来。 张寻一人搀扶着林宇到了二楼最靠右的厢房。 一把推开门,一股香气扑鼻,陈设精美,高床软枕,给人感觉舒服极了。 要不是怕家中的娘现,在这住一晚,也未必是个坏主意。 张寻走到床边,一把就把林宇丢在床上:“走你。” 这可累坏了,坐在床上,好好调节调节呼吸。 看见四仰八叉的林宇,一碰见床就打起了呼噜,自己饭没吃成,还受了一生伤,不由得觉得自己命苦。 “你是爽了,爸爸我可辛苦了!” 张寻站了起来,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想想自己碰见这么多倒霉事,一度怀疑上辈子是不是做了太多缺德事。没办法,人还是得坚强,孙悟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何况自己才哪到哪。 时间所迫,张寻还是得回家,免得家人担心。 他下了楼,急忙和欧阳琉璃道了别,就出了大门。 夜市的街道,小贩们早已回家休息。 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城市里,还真想有个人陪。 老天就是真么爱听他倾听,往往都会让他“梦”想成真。 “寻儿,寻儿。” 迎面传来熟悉而急切的声音。 第十二章 傻病好了 漆黑夜色,月色被乌云遮蔽,石头路一步一个脚印。? 不远处两点红光越靠越近,七八个人随在张母身后。 “娘?” 张寻疑问道,站在原地,有些惊慌失措。 按道理来说,这个作息规律的娘不是应该早早休息了吗?为何会知道我在这? “寻儿,还真是你,你看看这脸上的伤是怎么弄得。哎呦,心疼死为娘的了。” 张母担心道,神情凝重,两眼泛着泪光,用手轻轻摸了一下他的右脸。 打在儿身疼爱娘心,张母心里很是自责,短短几天就受了两次多伤,真希望这些伤都落在自己身上。 “没事,娘。一点都不疼,我们回去吧。话说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张寻还是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总不会有天眼神通吧。 两人齐行,张母酝酿了一会儿道:“赖四说在轩言阁看见了你,然后我去你房里找,你人不在。我就带着他们一起出来找你了,还好你没事,不然我怎么办啊?” 语气之中,又带了一丝自责悔恨之意,让他也感到心疼。虽说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但几天相处下来也是会有感情的。 张寻转头盯了赖四一眼,赖四不禁往后退了一步,有些畏怯。 要说色胆包天,赖四绝对是一把手,下午还刚挨完一顿打,刚治好脱臼,晚上又去轩言阁门外游走。 “一开始他还说你会吟诗作对,我哪能信呐?要是寻儿真能,我就叩谢老天了。” 张母又感叹道,遗憾地摇了摇头。有生之年,能看见傻儿能够照料好自己的生活就足以。更别说吟诗作对,做个文人雅士了。 “其实。” 张寻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变得比她想象中更加厉害,总不能说自己是从几千年后穿越回来的,那只会让她觉得更疯了。 “扪心自问,我和你爹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人之事,怎么老天能这样对你呢?呜呜呜。” 张母说着说着,开始哽咽。想想还是委屈了自己的孩子。 伤心之余,脚步越踌躇,三五米就会成为张母的一个哭点。 “其实我的病早好了。” 张寻安慰道,用自己的衣襟为张母擦泪,满脸嬉笑。 “好了?” “是呀。” “寻儿,真长大了。学会安慰娘了,娘不哭。” 张母深吸两口气,慢慢地镇定了下来。 她早已习惯了痴傻的张寻,没想到今日还学会安慰人了。可谓是一日一日渐长,心一日一日渐宽,也算是有所慰藉。 只不过她并没想到张寻能有一天能过同龄人罢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张寻又吟诗一《游子吟》,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不是之前的大傻子了。 寂静的夜,声声入耳。 一扣人心弦的诗歌,让张母和七八个家仆都为之震惊,停住了步伐。 “寻儿,那真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 张母捧住张寻的脸,惊喜若狂的问道。 “没错啊,娘。” 张寻淡定地回道,表情淡定,没有带着半丝玩笑之意。? 每日给人当成个傻子,早早的都想找个机会证明,只是没想到会在午夜的马路伢子上罢了。 “呜呜呜。” 张母压抑不住喜悦之情,喜极而泣。 “怎么又哭上了?” “没事,太高兴了。呜呜呜。” 张母哭道,满脸泪花,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一时间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哭声一路到了张府门口,沿途不知被多少被惊醒的人大骂,也实属无奈。 “那我先去睡吧。” 张寻在庭院中和张母作别。 “好好好。” 张母连声说道,哭了太久,说话都带些哭腔。 也许是哭累了,也忘记了帮张寻清理伤口。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 一大早,天才刚亮。 张母就请来了长安里数一数二的李大夫给张寻看病。 李大夫也是张家有些往来的好友,一年都会来张家几次,每次都会给张寻诊断诊断。 此时,张寻还在床上睡觉。 大夫一进门便开始把脉。 酣睡大梦中,张寻梦见了叶晓晨,错把大夫把脉的手当成叶晓晨的手,放在嘴边亲吻。 “晓晨,最近好像很少护理啊。” 张寻边亲边说道。 李大夫的因长年累月在山间采药,十指自然会有老茧,亲起来也和磨砂纸一般。 “张公子,看来做了个好梦啊。” 李大夫调侃道,这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看来小青年就是小青年。 张母也是尴尬,只好在一旁干笑。 李大夫一抽出手,又被他抓了回去,都不能好好把脉,无奈只能把他叫醒:“公子醒醒,醒醒。” 好一会儿功夫。 张寻睁开了眼,立马撒开了手,恍然之间才知道是一个梦,丢人都丢到南太平洋了。 “不好意思,您是哪位?怎么会在我房里?” 张寻坐起身子问道,故意岔开话题。 李大夫抚了抚胡子,看着他问道:“你猜猜?” 听闻张母说过曾经痴呆的孩子,最近变得十分聪明还能吟诗作对,这也算考考他。 “应该是大夫吧。” “你怎么知道?” “穿着整洁,一撮山羊胡,一靠近就能闻见浓重的草药味,不是大夫就是卖药的先生。” 张寻分析道,条条有理可据,让众人又吃了一惊。 难道这少爷的傻病真好了? “让我给你把把脉。” 李大夫急切的说道,对于一个前几日还是摔伤脑袋的痴傻儿,今日却如此聪颖,感到深深的好奇。 行医多年这种奇怪的事还是第一次见,短短几日就变了一个人。 “咦?这脉象。” 李大夫出疑问。 “怎么了?” 张母很是担心道,双眉紧蹙,很担心又会出什么异常。 旁人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很健康,脉象平稳,和以前迥然不同,短短几日这么大的变化我还是第一次见。”李大夫如实照说,脸上滞留着疑惑的表情:“最近几日都给他吃了些什么?” “和从前一样啊,是不是要开些补药给他补补啊?还有他脸上的瘀伤要怎么好得快些?” 张母很是担心他的身体,常常都会给他进些补药。 “瘀伤的话三日前冷敷,三日后热敷。至于补药的话,最近不要给他吃了,看他脸色有些暗黄,是不是便秘几天了?” 李大夫看了看张寻的脸色,把他待如常人,没有问他的母亲。 “额,好像是几天没去放炸弹了。” 张寻不好意思道,摸了摸脸。 一旁的小丫鬟们也“噗呲”笑出了声。 “炸弹?” “不是不是,如厕,我说好几天没如厕了。” 张寻急忙解释道,现代语言和古人沟通还是有一定障碍的,真是心累。 经过,李大夫的一番诊断后,张母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多谢!多谢!多谢李大夫。” 张母一直作辑感谢,表示心中的谢意,还把床上的张寻也给拉了起来,让他一起作辑。 “不用行此大礼,这是在折煞老夫啊。” 李大夫是个懂礼数的人,也一直在还礼。 三人互相作辑,场面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中。 直到院内传来声:“老爷回来了。” 三人才停了下来。 第十三章 张父回府 “既然,张兄回来了。在下就不打搅了,夫人赶紧将这好消息告诉张兄吧。” 李大夫说道,他知晓这张府富足衣食无忧。跟张通算得上是一二十年的至交好友,这长子的病症一直是他最大的心病。现在看来最重要的是,张家人团聚的时间,不必打扰。张家素来都是以善待人,张子之变或许是老天的庇佑。 “那好,那好,我现在就给老爷说去。”张母应道,又开始催促起张寻:“寻儿,你爹回来了,还和我去请安。你爹要是知道了你的傻病好了,指不定多高兴呢。” 这是张寻来到唐朝的第五天,好不容易适应了如今的环境,又来了个新爹。不知这个爹是严教还是慈爱,未来的日子会不会好过。 “好好好,等我穿上鞋。” 张寻急忙穿好锦履,披上一件蓝色缎子衣袍急匆匆地跟在张母身后。 “别急,娘,等会儿摔倒了。” “快快。” 张母并未听劝,小步之间加快了度,难以赶上。 行走之间,他也在想这位爹的样貌心态,心里又是忐忑又是好奇。 “老爷,老爷。” 张母一看见张通就耐不住性子急切地喊道。 “慢点,慢点,夫人小心摔了。” 一个低沉的中年男子说道。 门外说话的中年男子就是张通。张府现在的当家人,仪表堂堂,两眼有神,比同龄人看上去少说年轻十岁八岁。和张寻称兄道弟,也没人会怀疑。 张通此次出门做绸缎生意,听说张寻出了事,草草解决了洛阳那头的生意。快马加鞭回到了长安,此去本可以大赚一笔,却因时间太急,无法和对方僵持太久,让了几分利才做成了这笔生意。虽说没赚多少,但也不至于亏。 张通每次出门都会给家人和下人们带上一些小礼物,周二娘和丫头们往往会掐好时间在门口等着。 “对了,寻儿怎么样了?” 张通问道张母,虽在信中说并无大碍,但心里还是想求个踏实。 周二娘抢先道:“没事,好得很,昨天还出去和人打架了呢?” 周二娘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直以为张寻是给人骗出去当打手,却不知张寻的傻病早已消失。 张母本是想辩驳几句,但遮掩不住内心的激动道:“寻儿的傻病好了,还能吟诗作对,而且做得一点都不比那些读了几年书的书生差呢。” “真的假的?” 周二娘窃窃私语道,当了二十几年的大傻子,摔破了头竟会摔出个大天才,蒙谁呢? 不过,这几日张寻的反常行为也让她一度怀疑过,只是没想到奇迹真的会生。 §§◎ 其实,周二娘还挺担心这件事的。她早早打算张通百年之后,家里的基业都会交给自己的孩子张吉,毕竟再糊涂也不会把家业交给一个傻子打理。如果,傻子真的变聪明的话,那问题就大了。 张寻由于脚步慢了一些,在交谈后才出现在张通面前。 众人的目光都全集中在他的身上。 “怎么全看着我?” 张寻疑问道,众人的眼光看得他心里有些毛。 话说,只是受了点伤而已,一点瘀紫,男子汉大丈夫,也不必一直盯着吧。 “寻儿。快来给爹瞧瞧。” 张通话道,他想看看是否如张母所说,想试探张寻一番。 张寻很是听话,慢悠悠地走到张通面前。 看着一个自称是爹,长得像哥的家伙,真不知该不该喊爹。 沉思了一会儿。 “怎么连爹都不会喊了?” 张通疑问道,以往每次回来看见他都会爹前爹后,如今连爹都都不知怎么喊,让他一度觉得张母在说谎。 “快喊啊!这是你爹啊!” 张母拉着张寻的衣角,神情骤变,还没多久,怎么又变不灵光了。 周二娘没有作声,憋了一肚子笑。认为张母这是在痴人说梦,都说傻子能变聪明,母猪都能上树。 天色微暗,天气微凉,清风袭来,一丝凉意上身。 “外面天凉,我们先进去。” 张通说道,他觉得天气不适合在外呆的太久,免得哪位夫人公子生了病,又得折腾一段时间。 众人回到府内,下人们回到自己的岗位劈材烧火、浇花扫地。 张通则带着张寻到了大堂,张母和周二娘也随了去。 大堂之下的两张正位分别坐着张通和张母。 周二娘早早都想取代张母的位置,当一回大夫人,可惜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 无奈,周二娘只有和张寻一人坐在一边的侧位上。 “寻儿,看样子和往常比确实是安静了许多。” 张通话道,对于现在的张寻他已经挺满意了,比起以前一到大堂里就开始胡搞瞎搞,没打碎两个花瓶都停不下来,哪能像现在这样安分的坐着。 “快给爹念一下你昨晚创作的诗词。” 张母催促道,两眼中透露着希望和喜悦。 面对着第一次见面的爹,张寻有些说不出话,沉默了下来。 “姐姐,你就别逼他了。您昨晚是不是做梦了?” 周二娘笑道,感觉这一切都是张母自己幻想出来的,还害她白白担心了一会儿。 嘲笑声刚落,张寻看着这个小人得志的周二娘实在是看不下去。一口道出《游子吟》,又流利的背了一遍《诗经》。 恍然之间,三人为之诧异。 张通和周二娘更是瞳孔放大,奇异着一篇声情并茂的创作从他口中蹦出,一篇《诗经》能够倒背如流,十分不真实。 周二娘忍不住捏了自己一下,竟然会疼。 “好呀!好呀!我儿终于清醒了。” 张通十分感慨,不知作何举动才能表现出他的激动之情,只能设宴庆喜来告诉世人。 张家的大公子并非大家眼中那般不堪。 对于这个决定,张母很是赞同,而周二娘只是默默无语地坐在一边思考。 很快傻子变才子的消息就传遍了张府上下。 不到一日的时间,长安之中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小谈。 有人说张家大公子是装疯卖傻多年,有人说是被鬼附身,还有一些人说张府历代祖先显灵等等。 第十四章 恐龙丫鬟快滚开 八月初十,风和日丽。№ “往右边一点,不是不是,再往左边一点。” “那个灯笼是要挂在两边的,不是全挂在右边。” “对了对了,酒水准备好了吗?” .. 张府的下人们都在忙活着张灯结彩,张母也在指挥着下人们如何布置,东西物料准备的如何。 所有的人都把精力集中在了张寻宴会的事情上,对外说是张寻的生日喜宴,为的只是找个机会,证明张寻并非传言中的傻子。 还有一点,张家近几年的生意一直不亏不损,吃着老本,也算是冲冲喜。 偌大的院子,挂上了红色的灯笼,主道上铺上了红色的地毯,窗上贴着红囍或者龙凤的剪纸。 丫鬟们做些轻活,贴上窗花,挂上灯笼,打扫地面。家丁们则是扛着圆桌片和椅子,摆设好宴会场所需的桌椅板凳。 喜庆的画面,让张寻觉得这哪像是庆祝生日,连一个happybirthday都没有。倒更像自己要结婚的婚礼现场。 张寻呆站在一旁,想出手帮帮忙,下人们也不敢让他打下手。自从消息传开后,下人们对他的态度也转变了许多。?人前人后都一口一个大少爷的,叫得他有些飘飘然。 “大少爷,大少爷,小心。” 丫鬟如月端着一杯茶水横冲直撞,一个假摔把茶都倒在了他的脸上。 杯子“哐当”摔在了地上,碎成七八片大碴子。 张寻抹了抹脸,脸上的茶水又滴到了身上,叹了一声气。 “对不起,大少爷。对不起,大少爷。搞得你满身茶水污杂,你说这可怎么好啊?” 如月急忙爬起道歉,两手在张寻胸口上乱摸。 “没事,没事。我回房去换一件好了。” 张寻立刻捂住了胸口,退了两步,感觉好像给人吃了豆腐。 他记得第一次如月的时候,还是在桂花树旁。如月一手挎着花篮,正在采摘桂花。当时,如月的背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影响,简直和电视里的神仙姐姐一般,令人痴迷。可是就在如月转过的一刹那,整个梦境支离破碎,连一块渣渣都不剩。如月天生的黑底皮肤,看上去算是健康肤色。但两颗黑色大痦子,长在嘴巴两边,还长出了黑毛,让他接受无能。 “不行,既然是我弄得,我就要负责到底,那就让我给你换吧。” 如月阻拦着张寻的去路,不断地抛着小媚眼。想逃出老娘的手掌心,你还太嫩了。 自从,张寻恢复了神志。府里的丫鬟们都会私底下议论,这大少爷不仅是个大帅哥,还学富五车,简直是理想型的配偶。若是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飞上枝头变凤凰。然后,在家相夫教子,走向人生的巅峰,成为了她们未来的目标。 “还是不要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我自己来吧。” 张寻不断推脱,想赶紧脱离如月的魔掌。心里暗道,天呐!恐龙姐姐请放过我吧。 “我们以主仆相称,哪来的授受不亲啊。我是张家的人,那就是大少爷你的人,伺候你不是我这个做丫鬟的命吗?你就别不好意思了,快~快~快让我帮你吧。” 如月用着暧昧的语气说道,不时的咬着上嘴唇。 这一咬唇的画面,张寻无法直视,鸡皮疙瘩掉了一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如月打负分的面孔。 “别别别,我还是比较习惯自己一个人换。” 张寻再一次拒绝道,内心感到无比的焦虑,要是世界上还能来一道闪电,那就劈死如月吧!我佛慈悲希望下辈子,她能闭月羞花,成鱼落雁! “大少爷你就让我帮你换吧!” 如月撒娇道,嘴角微扬,两眼迷离的没有焦距。 本小姐的撒娇可是百试百灵,不知试过多少老弱病残,凡是男的都逃不过我小月月的致命撒娇。 在张寻眼里,一股胃酸已经时刻准备喷涌而出,可能早上没有吃很多,不然真的会一口淬到她的脸上。 “不行,赶紧让我走,我快吐了。” 张寻扒拉开如月,蒙头往前走了几步,天哪!快给她的脸打上马赛克! 可是没想到,如月的胆子已经大到了不敢形容。 如月一只手抓住了张寻的屁股蛋子。 张寻不敢回头,大叫“啊”一声,奔回了屋子里。 “大少爷真是害羞,明明喜欢人家却不敢说。” 如月站在原地自作多情的说道,眼角含春。 这大少夫人的位置,看来**不离十是老娘的了。 整件事情的经过,被两个路过的丫鬟看见,误以为张寻喜欢上了如月,让丫鬟们觉得这大少爷的口味真重。 张寻奔到自己房内,关上房门,靠在门上开始大喘。 闭上眼睛,又回想到如月的神情动作和模样,一身鸡皮疙瘩不禁又起。可惜古代没有整容医院,不然送如月去打上两只美白针,去个大痦子,可能会好很多。指不定还会是一个大美女呢? “天哪!我在想什么啊!” 张寻自言自语道,还赏了自己一耳光,惹不起还躲不起,大不了就把她的卖身契烧了,让她离开张家。 冷静之后,张寻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还是湿漉漉的一片。 可惜了这件衣服,蓝黑碎花相间的锦衣长袍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衣服,沾到了茶渍好像有有些变色。 张寻脱下衣服换了一件纯白的长袍,在铜镜面前照了照,精神是精神,但既是自己的生日宴,穿着白色好像有些不吉利。 他又试了一件大红袍,果然人长的帅,穿什么都好看,一样精神抖索,还有几分骚气。 一场换衣秀下来,张寻最终还是选择了红色的袍服,虽有些骚气,但最符合今天晚上喜庆的场合。 “大少爷,开开门。” 门外一个女子在敲门。 “谁啊?” 张寻由于受到了惊吓,对女声的辨别度一下子下降了许多,这会儿光靠声音还认不出是谁。 “我雀儿啊,你怎么连我的声音都认不出了。” 雀儿的语气一下低沉了许多,心里似乎藏着一句话,竟然连我的声音都认不出,真伤心! “来了来了!”张寻系上腰带,打开门道:“什么事?” 第十五章 试菜 “大夫人说让你去试试菜品,她说毕竟是你的喜宴,合乎你的口味才最重要,你赶紧跟我去厨房吧。” 雀儿来帮张母传话,心里暗喜,好久没有和少爷单独相处了,还真有些想念过去的日子。 “好好好,这就走。” 张寻关上房门,便随雀儿一齐往厨房走去。 风清气爽,院里的桂花被风一吹就会掉落一地,散着残香。 两人的脚底沾染了花香,心里自有一些思绪。 雀儿不是余光瞄了瞄张寻问道:“今年的桂花好像比去年开的更多更香,你觉得呢?” “可能是吧。我以前很少注意这些,闻起来是挺香的。不过,在我们那里可能见不到这么香美的桂花树。” 张寻忧伤地说道,说起去年,自己还生活在快节奏的21世纪。每天途径的校园道路上是有几棵桂花树,但每天吸收着川流不息的汽车尾气,又被无知少女采摘,基本看不见满是小黄花的桂树。偶尔,一棵桂树上能留下来的几点黄色,树枝也是七岔八岔毫无美感。比起眼前的繁花似锦,也不知作何感想。 “那里?是哪里?” 雀儿问道,双眉微皱露出疑问,大少爷二十多年不都生活在院子里吗?还能去哪? “恩,没有。我瞎说的。今年的桂花真的开的很茂盛,希望来年也是如此吧。那我们赶紧走吧,别让我娘等着急了。” 张寻解释道,若无其事的样子。 对于未来的事,他是不想提及。说的越多错的越多,好不容易能给人当成一个正常人对待,节外生枝又是何必。 之后,对雀儿的问答也只是一个“恩”字来敷衍。 “你觉得王婆婆最近是不是胖了?” “恩。” “那啥少爷,你觉得炖羊肉如何?我觉得味道好像有点膻。” “恩。” “你说天上的那朵云好像一串冰糖葫芦啊,你快看!” “恩。” “你头都没抬,哪里看见了?” “恩。” “怎么一直恩啊?” “恩。” .. 不久,张寻到了厨房外。 烟囱里冒出一股股浓浓的黑烟,门外隐约可见一团团白雾喷涌而出。 风一吹。 “咳咳。好呛啊,这是放了多少辣椒啊?” 张寻被吹来的油烟味呛道,捂着鼻子,这尼玛是放辣椒放了多少啊,比辣条的气味还重。◎?№ №№? 对于一个不吃辣椒的人来说,这气味的确呛得不行。 “都说羊肉膻了,没有辣子就不美味。再说大少爷以前不是最喜欢吃这重辣的炖山羊吗?” 雀儿解释道,心里有些纳闷,往常少爷每次闻到这股味道,都回扑向厨房。难道人变聪明之后,口味也变了?应该是这样。 “啊?是吗?辣椒不是贵吗?我只是想帮家里省点钱,毕竟积少成多嘛。” 张寻说道,左顾右盼,分散雀儿的注意力。因为他知道自己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在唐朝这辣椒可是进口产品,一两辣椒可不比一斤羊肉便宜。 “哦哦,那我们赶紧进去,大夫人等了许久了。” 雀儿想想也有些道理,毕竟张家这么大的家业,都是祖祖辈辈省下来的,毕竟积少成多嘛。 一进厨房,张寻觉得很新鲜。 三口大锅,每口锅底下都有一个灶口添柴烧火。丫鬟们就在扇扇子,添添柴火。 一旁的角落是块大大的木砧板,上面的鸡鸭鱼肉切成片块,泡在盆里。 最边上还有一个大柜子,里面各种调料应有尽。 三个大厨挥舞着大勺在做着今晚的样菜,让他们尝尝味道如何。 只是厨房里的油烟太重,张寻一进来就咳得不行。 好一会儿才止住。 “来来来,尝尝娘专门叫人给你做的辣子山羊肉。” 张母从雾气中慢慢走出,手里夹着一块刚出锅热腾腾的羊肉,肉上还沾着一块辣椒沫沫。 张寻瞧见这块羊肉,嘴角抽动了一下,咽了口口水。 这要吃下去,我不得喷火呀。 “乖宝宝,快张口。” 张母满脸笑意道,一手用筷子夹着肉,用嘴巴吹冷,另一手托着羊肉送入张寻口中。 好家伙,整个又把他当做三岁小儿般照顾。 不过,在张母眼里不管孩子是否长大、恢复正常,在她眼里一直是自己的小孩。 张寻无奈吃下一口,感觉口中一股温热慢慢涌出。本以为是心中的温暖,得到的却是味觉的**。 “水水水,给我水。咻咻咻。” 张寻模糊不清的说道,好似大舌头一样。 虽说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无辣不欢,但灵魂上的差距,依旧让他觉得辣什么还是离得远远的好。 “快快快,端杯茶水给少爷。” 张母指挥道,眼神紧张,这要是把我儿子呛坏了可怎么办。 丫鬟小敏立马端上一杯茶水递给张寻。 张寻接过茶水饥渴的一口喝完,“噗”又喷了出来,两颊红彤彤的。 “怎么是烫的?啊哈啊哈。” 张寻放下茶杯,又开始狗吐式散热。 “你说你怎么搞的?做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 张母指着小敏叱呵道。 话一刚落,小敏立马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就跪下来道:“大少爷,我错了,求你原谅我。” 古代这种主仆之间的关系,让张寻第一次深深地感到不平等。同是为人,却因一张卖身契,卖了身体,又卖了尊严。 这一动静,让厨房里的大厨时不时抽着空看看生了什么。究竟是自己的菜有问题?还是这个姑娘犯了什么大错? 厨子低语:“就算是大户人家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呀。” 厨子的话虽然音量很小,但张寻听得很清楚。他也觉得很冤枉,自己没要求小敏跪下,是她自己跪下的。 谁又知道古代的丫鬟竟然如此大礼! “起来吧!起来吧!别跪着了,我没怪你。只是今天的辣子格外辣,水格外烫罢了。” 张寻扶起小敏,装作没事的样子,一双红唇犹如两条腊肠,自己心里暗念,我的嘴还真******又麻又辣,这辈子我都看见这辣子山羊肉了。 为了打消张母的怨气,张寻便装成无事的样子,和张母试了一上午的菜,为晚上的喜宴定下菜品。 第十六章 张府宴请 太阳日落而息时,张府的热闹劲才刚开始。 张府是长安里老一代的商业世家,人脉基础打得深厚。虽说经过两三代人的接手,资产大不如前,但也还算拿得出手。老话说得好,破船也有三千钉,何况张家这只船最多也只是有些旧,还是能遛一遛的。 傍晚时分,张府门前两只大灯笼就明晃晃的点着。 前来贺喜的人络绎不绝,其中有一些朝廷官员,有一些商业翘楚,还有一些是黑道中人。 长安都说张通虽不擅长做生意,但做人绝对是一顶一的够义气。好友从黑道到白道,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恭喜,大少爷生辰啊!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通兄好福气啊,许久不见还是精神奕奕。” “来晚了,不好意思啊。今日,看来挺热闹的。” “还是通兄面子大,那不是新上任中书侍郎吗?等会给我引见引见。” “哎呦,大少爷长得真精神。” 。。 张通带着张寻站在门口,一一拜谢前来喜宴的贵宾们。 都听过六十大寿、七十大寿,一个小儿二十出头摆出的大寿会有人前来。 张通也深知都是看着他的一分薄面,才来他府上给他小儿拜寿。??? ◎№ ? 宾客互相客套一番,走进府门,坐上席位,等着宴席开始。 往来宾客穿着不一,有男有女,年龄上至七十老叟,下至豆蔻少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张通的好友众多,有几个忘年之交也不为过。二是因为被邀请的人家,祖辈没空或腿脚不方便,便叫小儿小女代去。 大部分的宾客都带着下人们一齐上门,下人们拿着的礼物,这礼物多半是贵重玩意儿。还有一小部分的人,穿着补丁素服带着一两样的大物件,物件虽大,但都是普通货色。 张寻并不是瞧不起那些个穿着朴素的宾客,而是看不惯其中的一个人。 那就是城门口买扇子的李大贵。他的贺品是一把扇子,一把极为普通的扇子,一个人带着三个小孩来吃饭。这和现代随了一人份的份子钱,吃了四人大餐没什么区别。 张寻也不知张通为何要结交这样的朋友,两人关系好像还不错,很是好奇,难道要学习抠门的技巧? “爹,这李大贵如此吝啬,怎么跟你交上朋友的?” 张寻还是忍不住问道,一心疑问,这两人性格怎么看怎么不和,难道有什么奇遇? 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张寻对于这个眼前的男人还不是很了解,要摸透他的心理更是不可能。 “李大贵?李大贵说起来是我的小,父母早早的就走了。§§№ 前几年家道中落,他的妻子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身子虚弱。在生了第三个孩子难产去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实在不容易啊。当年,我想帮他一把,他又要是个要强的人。哎,不说了。” 张通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很是同情这位小。 这番说来,这李大贵还有几分可怜。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孩子无人照顾。又是入秋时节,这天气一阴冷买扇子的人也越来越少。生意不好,每天还要喂饱三张嘴,收入不高日不敷出,送把扇子也是情有可原。 张寻“欸”了一声,不好多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肤浅,把这人情世故全看在物质上。 不过,对张通的印象貌似好了很多。都说无奸不商,看来这爹一点都不奸,反倒是善良得很。俗话都说人走茶凉,家道中落没有落井下石已经不错,能做到雪中送炭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人来的差不多了吗?” 张通问道一旁收礼的方管家。 “差不多来齐了。” 方管家一边清点礼品单,一边核对着人数说道。 这礼品单上记的都是那个人送了些什么,来年别人请客吃饭好回一份差不多的礼回去。也可以知道请了谁,谁又没到,是否可以断了这层关系等。 “好,那我们先进去,你先外面等等。” 张通吩咐道。 之后,张寻跟着张通回到了府内。 院子里摆着十好几张桌子,桌子上坐满了男女老少。张家也没怎么分位置,除了留了一张主桌给自己家人和最好的朋友。其他位置都是宾客们自己挑选的,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每桌都是一个特色,这桌是书生扎堆,那桌是女宾之席等等。 “各位吃好喝好,不要客气。” 张通一进门就吆喝道。 众人很是捧场,拿起一个小酒杯一饮而尽。 “通兄,来了。” 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渐渐出现了一张刀疤脸。 张寻楞了一下,这爹的朋友真是五花八门,着实不简单。 “郝兄弟,等会儿多喝几杯,招待不周了。” 张通回了一句,脸上浮出那种说不上来的笑容,既不是敷衍又不是阿谀奉承,看起来很自然。 “好好好,怎么会和你客气。这就是大公子吧,长得可真俊,和咱们这些大老粗可真不同。” 郝兄弟憨厚的笑道,脸上有些泛红,可能是喝多了。 “哪里哪里,郝兄弟可是大豪客。犬子弱不禁风,怎么能和郝兄弟比?” 张通褒奖道,没有停顿,像这种话似乎常说的样子,让人听起来很舒服。 张寻点了点头,做人谦虚点没什么不好的。 “哈哈哈。” 郝兄弟憨厚的笑道,被夸得不知道说些什么。 “那我先去别的地方走走,等会儿再一起喝几杯。” “好好好。” 。。 两人走回主桌坐下。 气氛有些尴尬,没有人说话,最重要的是没人知道说些什么。 张通的朋友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领域,性格也不一样,很难聊到一块。作为妇道人家的张母和周二娘又顾忌着身份,妇道人家安安分分的好,很难调节气氛。二弟张吉又不想和这些年龄差距这么大的叔伯聊天,坐在桌上只顾吃喝。 “李大夫。” 张寻一眼看见了个熟人。 “生辰快乐,寻公子。” 李大夫笑着说道。 “欸,叫什么李大夫、寻公子,多见外。他该叫你叔叔,在座的各位都是叔叔伯伯。” “叔叔伯伯好。” 张寻一点就通,环视一圈说道。 “哈哈哈哈。” 众人皆笑,气氛慢慢开始热络了起来。 第十七章 桌前明月光 满桌人喜笑颜开,唯有一人用满是牢骚的眼神看着张寻。 周二娘看见客人对张寻赞誉有加,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却没说出半点好,心里不是滋味。 当张寻还是个傻子的时候,她安枕无忧的作息逛街,做个阔太太。如今,张寻变成了个聪明人,让她日夜难寝。张吉只喜欢花天酒地,又不擅长与人沟通,也不知道日后的前景如何。要是以后张寻当家做主了,自己肯定没能落得好果子吃。 近日,她为此事心急得嘴角生了个疮,用了小半盒胭脂才遮下去。 “二娘,你怎么一直看我啊?难道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张寻和周二娘对视,右手擦了擦嘴角,也没现什么东西。 “哦,没有。刚刚我在看你后面的丫鬟做事粗手粗脚的,出了一会儿神。” 周二娘指着张寻后方的一个丫鬟,用丫鬟来做掩护,便没有在看张寻一眼。 一些心里话想对人说,最多也只能和自己的儿子抱怨抱怨,让他争点气,不能再向往日一样游手好闲,整天做点假生意,只见掏钱不见收本的买卖。 周二娘也知道张通是个有头脑的人,如果大儿子张寻不是傻子的话,这家以后给谁当可说不定。 “哦。” 。。 酒足饭饱之后,便是谈谈心的时间。 古代没有过多的娱乐设施,也没有手机和低头族,一桌人吃饭打趣,十分充实。????? ¤大家吃饱了也不愿匆匆离场,有些朋友常见面谈谈家常,但有一些朋友几年才见了这么一面就谈谈这几年的变化,逮着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任谁也不会放过。 张寻也在一旁听得有趣,偶尔也会插上一两句话。 三两杯酒下肚,话都说得顺溜许多。都说酒壮怂人胆,看来自己还真的挺怂的。 桌上宾客三言两语,说得十分起劲。 不过,有一个人突然面色沉了下来,用着狐疑的眼光打量张寻。 此人的身材壮硕,一把子络腮胡,像极了电视剧里杀猪的屠夫。但眉间的一点杀气,一身像样的衣裳,让张寻觉得他可能是黑帮老大。 吃饭之前,张通只是笼统的介绍了一遍。年轻的叫叔叔,老点的叫伯伯,也没说清楚他们的来历和姓氏。 “爹,那位叔伯是谁?” “哪位?” “一直盯着我那个。” 张寻抛了个眼神。 张通跟着他的视线转移,果真有人在盯着他:“刘兄,你为何一直盯着小儿啊?”张通也很是纳闷,难道两人只见有什么过节?那也没道理,之前这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的人都数的过来,得罪人这种事,应该不会吧。 “我好像见过他在哪见过他” 只见那人扯了扯喉咙眼,一副鸭公嗓,捏起兰花指,指着张寻。 这可把张寻吓坏了,一张粗犷的外表下,藏着这么一颗少女心,简直是古代版金刚芭比。 卧槽,还好喝了两杯酒压压惊。 “哦,真的吗?我儿很少出门怎么可能会和刘兄见过呢?” 张通可能早就适应,并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只是好奇这人会在哪见过张寻。 “不不不,肯定在哪里见过。这么俊的少年,老娘。”他自己也感觉到称谓好像有点不对,又及时改口:“老子,怎么可能忘掉呢?让我想想。” 张寻也是一脸雾水,回想起来这几天,应该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葩的人。 “哦,对了对了。就是在个轩言阁里吟诗作对的公子哥?我就说谁家孩子敢那么大胆,又不失文采,真是棒呆了。” 这位刘兄灵光一闪道,语气中夹杂着一些个人的崇拜主义,两只眼睛不停地逗留在张寻身上。 “是吗?” 张通转头问道,也不知其中真假,因为他知道这刘兄人虽然有些娘里娘气,但说话可是实打实的。离开家多日,回来变故又多,张寻也没有把所有事和他一一盘出,这件事也包括在内。 “恩,我去是去过,但我好想没见过刘大娘。”张寻因为那人语气过于女性,猛一下把他当做以为大娘,恍然大悟又道:“不是不是,没见过这位刘叔叔。”后面几个字讲得铿锵有力,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 旁人差点笑了出来,大娘? 刘兄却并不在意,活在世上几十年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何况是小辈的一点小错,更是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其他人也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反倒对张寻会吟诗作对颇有兴趣,看看是否如市井传闻一样,这傻子变成了才子? 桌上几人也囔囔道。 “我可听说过那晚,令公子可是文采飞扬啊。” “我也听说了,可惜那日身在异地没去。昨日去了,都是些酒色贩子没啥意思。” “那不如今日,请张小公子给我们大家伙展示一番如何?” 讨论的声音愈演愈烈,引得隔壁桌的书生、姑娘都围了过来。 “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 众人齐声鼓掌呐喊。 张寻见到宾客们热情高涨,也不好意思让大家失望:“等等,让我下一下。” 这句话说的十分有底气,难得有人想听自己说话一回,那必须得给力。 话音刚落,众人停了下来,不能影响他的创作,静静开始等待着奇迹的生。 张寻思前想后不知该背那篇名言诗句,抿了一口小酒,抬头看了看。 一轮半月挂在空中,苍白皎洁。 思绪立马涌出,李白的《静夜思》,还得改编出自己的味道。 “桌前明月光,疑是桌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是故乡。” 张寻指着桌子比作霜面,指着黄土比作故乡,虽改了几个字,有些不伦不类,但勉强还算押韵说得过去。 众人思索一会儿,一阵夸赞声涌来。 “好!” “棒!” “太棒了!” 张通也是乐得不行,儿子有本事,老爹脸上也有光,跟着一起鼓掌。 三五成群的书生才子,更是想和他切磋切磋,把他从人群中拉出,站到一边去交谈。 一旁的女宾也耐不住矜持。 “你说那张家公子还真是才高八斗,一表人才啊。” “妹妹,看你那副思春模样,真是够了,感觉那种才子应该配我这种佳人吧。” “哈哈哈,姐姐算哪门子佳人啊?” “你你你。” 眼看这两女子战火激燃。 一个胖姑娘过来浇了一盆冷水:“他以前不是傻瓜吗?” 顿时,两女子望向她:“..” 十八章 周二娘破坏喜宴 张寻站在书生堆里被一一询问。§§№ “想必张公子一定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吧?” “请问张公子,你认为要是堤坝坍塌该如何治理?” “今年的考题,你猜猜会考些什么?” “张公子,张公子,张公子.。” 在他们开口之前,张寻以为找到了同类,所谓的书生不就是宅男之类吗?可惜不是的。 书生们你一言他一语,满嘴的国家大事,科举考试,仁义道德,像是读书读魔怔了,和自己截然不同。果然生存年代不同,代沟也越大,要是这代沟拿来搭桥的话,应该可以建七八座大桥了。他们没有d盘e盘的故事,没有通宵打游戏的经历,可以说是没有半点娱乐精神。 还想让他继续即性作诗,想得美,那可是留着当存货的。 不一会儿,张寻找了个借口逃离了书生的重重包围。 主桌的人还未散,张寻又坐了回来,宾客们的热情冷却后,没有缠着他,又开始了自己的谈话。 张寻一人拿着小酒杯放在嘴边“滋滋”一小口一小口吮吸,酒醇微辣,说不上的好喝。 偶尔,夹两筷子菜,听听老一辈人聊天,也算是惬意。 一个举动,一阵香味引起了张寻的注意。 “瞧,这就是我们五香斋最新推出的牡丹香!纯天然,采用最新鲜的花汁制造,整个长安只有二十盒。” 鸭公嗓刘兄向周二娘推荐道,满脸自信,一副专业彩妆师的架势。? “刘苑兄弟,看你和我老爷几十年的交情。你看我最近皮肤有时黯淡,能否将这二十盒匀一盒给我?” 周二娘开始打友情牌,两只眸子一眨一眨,看得出十分渴求这盒胭脂。 张通听见两人对话,瞟了一眼周二娘。 这种话岂是能放在台面上说的,真是头长见识短的一介妇人。 一个眼神,给了周二娘一个激灵,低下了头:“还是不要了。” “没事,张小夫人要的话,别说一盒,两盒都行。” 刘苑十分豪气地说道,把手中的胭脂硬塞到周二娘手中。 周二娘低着头瞧了一眼张通,张通微微点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表示默认赞同,一番好意总不能随意推辞。 张寻第一次瞧出这爹在家里的威严如此之重。 周二娘把胭脂接过手,当宝贝一样轻轻打开,用手擦拭了一点在手上,一点粉红慢慢晕开,肤色看上去好多了,开心的不行。 对于女人来说,这胭脂水粉就像一大“毒品”,一沾染上便爱不释手。 张寻听着这段话,知道了这刘叔叔原来是卖化妆品的,难怪那么有专业气质。 不过,张寻可不知道他的化妆品产业之大。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刘苑可是长安里卖胭脂的最大行家,有十二家分店。不仅富贵人家的妇人经常购买,就连宫中的妃子们也常会叫出宫的太监捎上几盒带进宫里。而且,五香斋的化妆品不仅分层次,还分限量款。堪比现代名牌香水、口红一般,营销推广都有一套。口碑上去了,生意自然好。总之一句话,那就是从古至今,女人的钱最好赚。 相比之下,张母称得上是一个贤妻娘母。在家相夫教子,从不擦抹脂粉,也不花一些无谓钱。因此,她也对这些卖胭脂的没什么共同话题,去招呼招呼其他客人。 月明星稀,院内的风景不失别致。微风吹过,两棵嫩竹“洒洒”作响,几片嫩叶随之掉落。 张母把张寻叫到一旁,有些私事要和他说。 “看见没有?” 张母指了指皆是女宾席位的位置说道,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只要有些头脑的人都知道,张母是需要干嘛。更别说张训一个来自21世纪的少年,每天周遭的都是现实的相亲和虚拟的网络肥皂剧的熏陶,用脚趾想想也知道是介绍对象。 “娘,我知道肯定是我的终身大事,是哪个姑娘了?” 张寻本想拒绝,但是想想往往拒绝之后,会有更多的介绍,不如先答应下来,随便敷衍了事,省的以后一箩筐麻烦事。 张母指着一个体型微胖、身着红衣红鞋、绑着百合髻的姑娘:“宋家小姐,人长得漂亮,家里又三代为官是个好姑娘,快过去招呼招呼。” “那个?” “对,快去吧。” 张寻硬着头皮,说起主动搭讪前世今生都是头一遭。 可能这都要归功于酒的功劳,一杯下肚手暖脚暖,两杯下肚脸皮厚的和城墙一样。 张寻的小步伐迈得轻巧,到了宋家小姐身后,********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宋小姐。” 在古代男女大防是规矩,不比现代玩个真心话大冒险,随便路上抓个人就能亲。 这一举动,有些把宋家小姐吓着,第一次见面就动手动脚,觉得张寻多半是轻浮之人,没有理会。 张寻热脸贴着冷屁股,本想转身回去。 谁不成想张母在身后盯着他微笑,他尴尬的只好找个空位坐下。 “宋小姐,今天吃的喝的如何?” 宋家大小姐一个轻蔑的白眼过来,继续吃着桌上的菜。 张寻:“..。。” 一时之间,张寻掩面低语:“官三代了不起啊?” 要是那天被拉下马,看你还拽什么拽。 ...。 “喵。喵。喵。”“喵。喵。喵。” 不知哪儿传来几声四不像的猫叫声,张寻听闻很是费解。 这家里狗倒是有几只,猫好像还不曾见过。 思索之际,“啪”一个巴掌打在张寻脸上,脖子都打歪了。 没回过神来,张寻无理由地被扇了一巴掌。 转过头来,宋小姐怒气冲冲的盯着自己。 妈呀!这是给鬼摔了一巴掌啊? “你个轻佻小人,还好意思说!” 宋小姐站起怒骂道,两只美眸瞪得恶狠狠的,没有一点余地的样子。 事出有因,刚她感觉脚边有人在勾勒她的脚边,误以为是张寻在勾引他。 “我怎么了?我哪里招你惹你了?” 张寻怂着肩膀一直喊屈。 “你你你!还不承认,刚刚你还用脚在我脚边一直蹭!现在还在蹭!” 宋小姐囔囔道,为了清白,豁了出去。 “现在?我的脚一直没动过啊?” 张寻冤枉道,不知作何解释。 两人一齐低头。 一只三四尺长的黑色小蛇在宋小姐脚边游走,还不时从桌底冒出几条青黄脑袋的蛇,温吞地吐着舌头。 “啊!啊!啊!” 两人惊叫,爬上了凳子。 张寻虽是一男的,但是还是很害怕那些爬行动物。从前在《动物世界里》看见没脚没毛的生物都是立马换台,更别说现场群蛇乱舞。 群人慢慢围了过来,才知道桌底爬出了十好几条蛇随地游走。 一下子,院子里的场面炸开了锅! 然而,周二娘却嘴角含笑,装作害怕的样子跑回了房。 第十九章 谁来帮她吸毒啊? 慌乱之间,女宾席上平时举止优雅的女子,都乱了阵脚,顾不得仪态,吓到尖叫、乱跑。 这种宴会凡是有小孩儿在,地面上都会有骨屑、菜渣,保不齐能有多干净。 李大贵家的三个小孩儿,两女一男,年龄都还较小,捣乱的本事可是一流。 事之前,李大贵给小孩儿每人盛了一碗饭夹了一些菜,三小孩自己端着一碗饭和一双筷子在桌子与桌子之间游走,吃上两口就不肯吃,碗里的菜便成了他们的“玩具“。这里撒一点,那里撒一点,嘻嘻的倒完了半大碗饭菜。 小孩们一齐回到李大贵身边,大女儿笑呵呵道:“爹,你看我们吃完了。” “真的这么快就吃完了?” “是呀,不信?你看看我们的碗。” 三双小手端着大碗,准备放下碗筷,趁着热闹、地方大,可以玩会儿躲猫猫。 小孩儿们天真的以为,可以骗过李大贵。 李大贵虽说不是有什么大聪明的人,但小孩们的把戏,还是一眼可以看穿,毕竟曾经算是做过大生意的人。要是这么轻易的被骗,可能连一口稀饭汤都喝不上了。 “哎呀,谁这么糟蹋饭菜啊?随地乱倒,本姑娘差点滑到了。” 一个大娘念叨。 最大的女孩比较聪明,抿着嘴缩着肩,两眼向右看,这件事和我没关系的样子。 “你说你们啊?你们可知这饭来之不易啊?我罚你们回去面壁思过。” 李大贵语气严厉,镇得最小的男孩哇哇大哭。如果李大贵还是当初的富家子弟肯定不会如此,落魄之后才知道钱是那么难挣,这饭也来的辛苦。要想教好小孩,从小就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不要让他的小孩走自己以前的老路。李大贵家想要买的张府今日宴请这样的饭菜,也得等到过年过节。平时的饭菜粗茶淡饭不比这些好吃的东西。要是好吃的东西都这样对待,那平日的饭菜不知背着他倒了多少,想想是否是自己教育的不好。 张母看见此景,也不好自己出面,便叫了三个丫鬟去给小孩们喂食。一开始李大贵婉婉地拒绝了两次,众人面前又不好打骂。虽说古代棒棍底下出孝子,但众人面前也不好失礼。 丫鬟们也很是为难道:“是大夫人吩咐的,您要是不让我们帮,那就是不准从夫人的命令,到时候面壁思过的就是我们了。求求您了。” 李大贵被丫鬟们苦苦哀求,无奈道:“你们跟着这两姐姐乖乖吃饭,听见没?” 小男孩止住哭啼,小手抹了抹眼角:“好.”两小姑娘也点了点头,头两侧的小马尾也跟着晃了晃,表示同意。 “真乖!” 丫鬟们夸奖着小孩,眼里露出慈爱,这么乖的小孩儿怎么会闹呢?肯定是父亲教的不好。 一个错误的念头闪过丫鬟们的脑海。 离开李大贵身边,丫鬟们又装了三碗饭盛了点汤搅一搅,走到人少的地方给小孩们喂饭。 “乖,啊。¤ ? ?” 一丫鬟喂着男孩,做出一个啊的口型,希望男孩能够模仿,好能送一口饭进去。 没想到,男孩一口吃掉,又“噗”一声,吐到了丫鬟的脸上。 “哈哈哈哈。” 小男孩调皮的笑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丫鬟性子温和,擦了擦脸上的饭粒,没有计较太多。 “不准这样知道吗?这样不是一个好孩子。张开嘴吃饭,才能长高长大,长得比姐姐还高呢。” 丫鬟又说了一番话,认为这小孩听完后,一定会好好吃饭。 结果依然,又一口饭喷在了脸上。 可惜自己是个丫鬟,孩子又是别人的,要是自己的孩子那肯定得拿来******! 反应过来之后,男孩已经拔腿跑向西厢房那儿。 两个女孩也跟风而去:“来呀!来追我们呀!” 三个丫鬟只能端着碗饭在后面追,稍快一点,汤汁又洒在了身上。 问世间什么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熊孩子。 一炷香之后,还在追逐。 人是走了,留下一滩滩饭菜渣子。 就在事的时候,群蛇出动,受到惊吓的人四处奔跑。 男子虽没有几个做的那么夸张,只有刘苑像个受惊的小娘们一样:“救命,救命,我好怕。” “哐当”抱住了刀疤脸郝兄弟。 郝兄弟没有反抗,身体一摇一晃的,一看就没有少喝。当他闻到了刘苑身上浓重的脂粉味,出现了幻觉,误以为是个美女,温柔地说道:“让我来保护你!” 见到此景的人:“....。” 一些女子实在不走运,踩到了小孩倒在地板上的菜渣,双脚一滑,坐了个屁股蹲。 再不幸运点的,一屁股坐下还不算完,两只灰黄色的蛇直接冲了过去,阴狠狠地留下了几个牙印。 “哎呀!” 两女子差不多时间叫了出来。 突然,一个身影不知从哪钻出来,抓着两条蛇的尾巴,趁着蛇还没反应过来就甩了出去。 蛇被甩到桌上,柔软的身体打在木桌上,抖了一下,弯曲曲的溜走。 张寻看了几眼背影和侧脸,慢慢疑问道:“林宇?” 这种场合,林宇的出现对他来说有些莫名其妙,开始揣测。他看过宾客名单,没有他的名字,一个没有背景,只有背影的家伙。 那结论只有一个,溜进来的。 想想大门戒备森严,后门也关的紧紧的,必然是从狗洞钻进来的。 我擦!你竟然也是个钻狗洞的人? 林宇似乎听见了张寻的小声疑问,对他笑了一下。 一阵吵闹后,人走蛇散,只有几人留下,还两个被蛇咬的女子蹲坐在地板上。 “呜呜呜呜呜呜,我会不会死啊?” 一个娇美的姑娘哭道。 这一幕娇女哭泣,引得几个男子心疼爱惜。 几个男子连忙上去说道:“没事的,听说把蛇毒吸出来就行。”又明知故问道:“咬哪了?” “屁.。。股..” 娇女连声抽泣道。 “没事。我来帮你。” 一个男子卷起袖子说道,一幅不要拦着我的样子。 “还是我来吧!还是我来吧!” 另几名男子争先恐后道。 此时,另一名被咬的姑娘,胖丫说道:“我咋办?” 胖丫是长安里相亲过数次,被退亲过两次的姑娘,人如其名,胖乎乎圆鼓鼓生的好福气,只是人长得....。 男子们看了她一眼:“...” 一个冷场之后,张寻望着一众男子问道:“那谁来帮她吸毒?” “...。” 第二十章 李大夫收徒 几人僵持不动,不知作何解决。 ? 娇女心里是害怕极了,但不至于让人随随便便对自己做一些有伤风化的事,即使那能救命。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封建时代,女子若是名节有损会受到家里的责罚、世人的轻视,甚至名节比命还重要。要是被哪个男人嘬上一口,不是得嫁给他,就是得被迫离家自生自灭。像这种娇弱的千金小姐,从小就给家里教化的透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女红一流,诗书礼仪又略懂一二,要不是家中老夫在外有事,自己也不会来张府贺喜。 古代的男人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对于这样的千金小姐嫁入府中,何乐而不为?对于事业有成的人来说是如虎添翼,家中可以帮忙操持家事,在外还可以靠女方家里的关系做一些生意。对于生活不堪的人来说更是救命稻草,不能明媒正娶,也能当个倒插门女婿,衣食住行都不用愁,还有丫鬟照顾,说得上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当然,还有一些纯属贪图美色罢了。 至于,胖丫为何那么不理会礼仪教条?大概和她近几年的处境、家庭背景有关。胖丫二十出头在古代算得上是黄金剩斗士,家里找过几次媒婆,都没有了消息。胖丫的父亲又是搞进出口生意的,接触的人多了,自然观念会有所改变,可以说比许多当代人思想更为激进。胖丫来张府就是为多一个机会寻觅自己的有缘人,没想到逮到了一个这样的机会,要是有人可以帮她吸毒,便可以名正言顺、死气白咧地缠着那个人。 男子们很是焦虑,要是帮助娇女不帮胖丫的话,会给人说见色起意。要是都帮了的话,又怕胖丫死活缠着不放。 时间静止了一刻。?? “啊秋..” 林宇打了一个喷嚏,近来几日秋意渐浓,一身布衣薄而破陋。对于一个市井小子来说,平日里填饱肚子都难,更别说添一身暖和的衣服,稍微一不注意,感冒是迟早。 一声喷嚏在相对安静的环境里有了回声,大部分人的注意都被他引了过去。 “打了个喷嚏,不好意思。其实,这蛇没什么毒性,稍微敷两天草药就可以了。吸毒什么的,我看.还是不至于的。” 林宇看着两女子说道,心里早就跟明镜似的。为何要过了一会儿才告诉大家?因为,他想知道这些所谓的达官贵人是怎么解决这些事的。没想到和自己想的没有区别。同是为人,在两女子同时受伤,大部分人都涌向了娇美的女子,看来从古至今都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恩,敢问你这市井小痞又是如何确定这蛇没有毒呢?” 一个男子趾高气昂的问道,眼看着这破衣麻布的林宇坏了自己的好事,心里很是不服,你小子穿成这样?有人会信你的话,到底是那个人家的下人这么不懂的看脸色? “呵,就你这种仗着自己读了几天书的狗屁家伙怎么会懂哪种蛇有毒?哪种蛇没毒?不过,就是一个想趁火打劫的小人罢了。◎◎ ” 林宇硬气的回答道,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瞥了那男子一眼,爷还真不怕你! 世界上每件事情需要解决的时候都需要一个明白人,一个说话有分量的明白人。 “敢问这位小公子是如何知道的呢?老夫也想知道。” 李大夫从人群后慢慢踱出,礼貌的问道。 李大夫是一个准守规条的人,被蛇咬的确要放血、吸毒。只是这受伤的部位有些尴尬,不是不肯出手,只是怕给别人当做甩流氓的手段。有伤风化之事流传出去,不仅对自己的名声会造成影响,更会影响到女子的声誉。所以,选择了在一旁先静观其变。 直到林宇这小子蹦出来说了句,没毒? “还是老先生明事理啊,我刚刚看那蛇的皮肤黑黄相间,体型粗长,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黑眉曙蛇。” 林宇眼一眨都没眨地看着李大夫,双眼里透露出坚定。 “小公子,果真确定是黑眉曙蛇。” “那还能有假,我跟您说吧。我小时候七八岁就和我伯父在山上捕蛇,这蛇我抓得不下几十条了。他不仅没什么毒性,还能作位好药,卖个好价钱。” 说起这钱,林宇的眼睛贼拉有神,表情丰富,掉进了钱眼里。 “哦。” 李大夫听见这黑眉曙蛇的时候,思考了一会儿,没有作声。他知晓这黑眉曙蛇却是没什么毒性,偶尔自己开药也会用到,若是真是此蛇,那还真没什么大碍。 又打量了林宇一眼,这小子还真不简单,知道的还不少,手脚又敏捷,看来是个可造之材啊。 在众人都在专研此蛇是否有毒之时,不知又从哪冒出来一条蛇,直冲林宇脚踝,像是来给同伙们报仇的。 刹那间,蛇咬了一口林宇。 林宇一蹙眉没有喊疼,倒是当即之下抓起蛇的三寸,捏在两指之间,比划给众人看,又拿着蛇逼近刚刚嘲讽他的那个男子:“这就是方才咬那两姑娘的蛇,看清楚了。” “额..拿远点。” 男子见蛇变色,看着血红的蛇口,怪异的皮肤,锋利的小牙,满脸汗颜,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 林宇很是得意,感觉报了一箭之仇。 又拿到李大夫面前问道:“我说的是否属实?” “额..没错,公子说的没错。” 李大夫也有些惧怕,虽说蛇没毒,但被咬一口也是会有疼痛感的。不过,这小子没喊疼,手法熟练,看来是个老行家。接着又看他的穿着像是生活不怎么好,刚好店铺里又缺了一个帮手,想了想问道:“敢问小公子是否愿意到我的药铺里,给我当个小徒打打小手呢?” 问得突然,一时间大家伙都还没这件事里抽出来。 李大夫又开始收徒。 林宇对此事也是一头雾水,这老头不会是街头骗子吧?竟敢招他为徒,不怕他会开药吃死人?毕竟在社会里呆久了,都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多带一个心眼是好事。 “放心,李大夫可是个名医啊,跟着他前途大大滴有。” 张寻笑道,拍了拍林宇的肩膀。他很是好奇这暴躁的林宇要是当上大夫会是个什么样?还真想看看。 林宇迟疑了一会儿,大大滴有是什么个意思?应该是好的意思吧。反正自己这几日也是风餐露宿,还不如找个地方一日三餐活得起码比现在舒服。 “好吧,那这蛇就给你当做见面礼了。” 林宇答应道,拿着蛇头蛇尾递给李大夫,认为是个好东西。 “额..这个还是拿到山里放生吧。” 李大夫委婉的拒绝道,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毕竟这蛇生的比较凶猛,近瞧着还真的有些心惊。 二十一章 暴风雨前的晴天 林宇是个实在人,听着李大夫的话,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麻袋,把蛇装了进去。◎?№ №№? 张寻当时傻眼,是多啦a梦吗?从怀里还能拿出麻袋? 在场的人也有相同感想,这个家伙的目的不纯。 相比之下,两女子的安全问题才是要,便没有多问些什么。 慌乱后的喜宴场面实为狼狈,但月色依旧很美,洒在古老的石地板上,成为了一片蓝色的汪洋。 一道微凉的月光印在娇女脸上,一丝长散落在眼角边上,喘着不重的粗气,显得十分楚楚可怜:“小红,扶我起来。” 娇女使唤着自己的婢女小红扶自己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到林宇面前问道:“刚刚多谢小哥了,可是你知道我这伤口.需要敷些什么药?” 她的第一直觉是去找林宇,而不是李大夫。先,从蛇口下救回她的是林宇,表达谢意是必须的。其次,刚从他和别人对话,明白了林宇对咬伤她的蛇貌似很了解的样子,应该懂得需要用些什么药草,才能医治自己。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那老大夫应该晓得。” 林宇犹豫了一会儿回答道,打量了几眼那位娇弱的女子,这风一吹就飘走了吧。美是美,倒有几分像画上的纸人,脆的很。 都说是药三分毒,林宇其实知道大概的方子,只是不敢乱开。如果,自己被蛇咬了,随便找些去蛇毒的草药嚼烂后就敷上,这个糙汉子是很适用。就怕不怎么适合这较弱的女子。万一,这药不对症,出了什么差错,可担待不起。¤ ?所以,选择把这个问题抛给懂得医理的李大夫。 另一个被蛇咬的胖丫,也慢慢起身。本想多在地板上待一会儿,看看那个壮士能把她给降服了? 现实是残酷的,没有一丝丝余地。 人群都围到了娇女身边,自己坐在地板上装可怜也没什么意思。她索性也叫了自己的丫鬟扶她起身。不过,叫了两个才稳妥妥的拉起来。 对于蛇没毒这件事她喜半参忧,喜的是蛇没毒,自己的生命安全问题不用担心。忧的是浪费了一个喜得郎君的大好机会。 胖丫也随着娇女的脚步走到了李大夫的跟前。 两人到他面前想问的东西,早就一清二楚。 李大夫没等她们开口抢先道:“你们可以用七叶一枝花,磨成药浆敷在伤口上,几日内便会痊愈。最近几日,多喝一些水对身体也有好处。”瞧了瞧天色,皎月白霜,已是子时,停顿了一下又道:“今日天色已晚,应该也没在营业的店铺了。你们等会儿先回去等着,派个丫鬟到我药铺里拿药就行。” “那多有劳烦了。” 娇女即便身体有所不适,还是很有规矩地谢道。 这个千金小姐的家教很是不错,身体不论如何都会坚持着大家闺秀那一套,得到别人的帮助就得致谢。古代女子就是那样的温婉、明晓事理,又不会太喜欢做些出格的事,多半可以用小鸟依人来形容。 也并非每个古代女子都如出一辙。? 胖丫跟着微微一点头,感觉大夫看病,天经地义,没有多说一句话。 事情解决之后,人散去的差不多,张通向每个离府的人致歉。 最后,剩下一大堆烂摊子等着张家收拾。倒地的凳子,歪七扭八的桌子,看得都糟心。 李大夫为了给两位小姐抓药,先行离去。 林宇本身是想一同前行,但是张通把他留了下来。 起初,张寻本以为这爹是想好好质问林宇如何进入张府的。后来,才知道张通是为了感谢他为张家解围之恩。 院里的环境恶劣,下人又在打扫,不是很谈事情的好地方。 张通便把林宇邀请进了正厅,张寻一齐前行,毕竟要是来个先礼后兵,还能帮他求求情。 两人跟在张通的身后,行动在通往正厅的走廊。 夜的寂静,显得这条不长的路,走的格外小心,花费的时间也比白天长了许多。 “没想到你还真是张家大公子啊,我当时还以为张家大公子如传言中是个傻子,没想到是我张大哥啊。” 林宇两眼贼溜,在张寻耳边油嘴滑舌小声道。 虽然,样子看上去不大,说话倒像老江湖,把张寻糊弄的不知是夸是贬。 “额,那日一别还以为不知多久才能相见,算算也有十天左右,当日你喝的酩酊大醉,你是爽了。我可是受苦了。” 张寻想起当日的事,又一股脑的吐槽。 林宇拐了一眼张寻道:“那日的事,你还别说。第二天早上一起,我也不知生了什么。起来准备到楼下的茅厕里解手,没想到我裤子一脱,还没准备解脱,就看见那日那个粉色女招侍蹲在茅坑上面。后来,我还被他们毒打了一顿。” “哈哈哈哈..。” 张寻忍不住笑道,音量不大。 张府的深夜,总是很寂静。一有风吹草动,都能听得出哪哪的花枝折断,动物鸣叫。 这段对话传入了张通耳里,认定两人必是早早的就相识。 正厅里的烛光正亮,老远都可以看清厅里的摆设。 百步的功夫,三人步入大厅。 大厅里的空气和室外不同,似乎夹杂着一股淡淡的幽香,很舒心的香味。 张通俨然坐到了正位,两手微贴椅子的手柄,不知觉得透露出一副大老爷的样子。 张寻一如既往地坐在侧位。 两人坐下一会儿,林宇还是站在大厅中间手提麻袋,脸上挂着一丝不知所措的表情。 “请坐吧,小公子。” 张通手掌翻上指着张寻边上的位置,嘴角微扬,眼角微纹重叠,十分和蔼。 张寻实在看不下去,便把林宇拉到了自己边上坐下。这让他想起来曾经去高级场所的经历,坐到了位子上又不知手脚放哪里,该说些什么,都是陌生的表现。 “看来小公子和我小儿还是旧相识啊?” 张同问道,听见方才他们在走廊里的对话,推断出两人的关系还算的上不错。 “恩”就一个字。 正厅的气氛有些低沉,蜡烛都跟着他们的鼻息晃动。 “那公子想要些什么奖赏吗?” 张通脸上显出一副真诚的表情,语气温和。 想了许久,林宇看了看张寻,接着和张通说道:“我也没想好,还是算了。我也没帮上什么大忙,和张大哥是好兄弟,要些什么太见外了。” “好吧,那改日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我张府。寻儿有你这个好朋友还真是有福气。” 张通再次客套道。 天色已晚,林宇也觉得不适合留在别人家中打扰,更何况街头的李大夫还在等着自己,别让人等得太久,就和张家父子做了辞别。 林宇出门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就是古代的丑时。 外人全部离场。 突然,张通大晴天的脸变成了暴风天气,凌厉得不敢直视。 这就是暴风雨前的晴天,骤变的恐怖。 第二十二章 周二娘得以教训 一个大步流星,一盏明晃晃的白光灯笼在张府的院子里疾行。?? “起来,给我起来!” 张通怒气冲天的拍打着周二娘的房门,语气急促,双手重重的拍打着落得响亮。 下人们的表情也是一副惊愕。在张府里呆了小十年之久,都没见过张通过这么大的脾气。甚至是前两年,一笔大声生意被坑得血本无归,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而过。到底是什么事弄得一个如此好脾气的人震怒,大家伙很是费解。 “砰砰砰”的拍门声,响彻整个张家府邸,连平时爱乱吠的狗也安静下来。 周二娘刚进入梦乡,就被这闹耳的噪音吵醒,不知是谁大晚上神经不断地拍打着她的房门。她没有认出张通的声音,自从认识张通到现在也没听他这样呼喊过,一时没有辨识出来。她从被窝里钻出,披上一件橘色衣锦:“来了,来了。” 门外的拍门声不但没有停息,反倒渐渐嘈杂。她疲倦的脸上显得十分郁闷,这大晚上的什么疯?扰人清梦,犹如谋财害命。 “快开门,快开门!” 张通红润的脸渐渐胀红,双手拍得疼痛不知,仍是没有停止。 一时间,下人们、张母、张吉和张寻都聚集在了周二娘的房门口,摸不着头脑生了什么。 张家下人有四十五人也6续到位,家丁二十三人,丫鬟二十一人,管家一位。全都扎堆在此,表情不一,担忧,看戏,各个心态不同。 “都散了,都散了吧。” 张母吩咐道,一脸严肃和酒后的困乏,但两眼没有散出倦意,说明神志依旧清醒。生活中虽和周二娘关系不好,但家丑不可外扬,更不可当舌根子嚼,毕竟主人家的事还轮不到下人来插手。 下人们来得快去得也快,在周二娘开门之前就全都离场。 终于,门徐徐打开,张寻没止住掌力,差点没一掌拍到周二娘脸上,不知是不是故意的。 空气中的尘埃瞬间又静止下来,周围的环境又回到了一片沉寂。 张通那充满力道的一掌打出一股气流迎到周二娘的脸上,脸颊两旁的头被气流推到耳后。 周二娘下意识地闭上了眼,咽了一口口水说道:“老爷,怎么了?” 一句试探的话语,不知自己到底做了哪件坏事被张通现?或许并没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要是自作聪明,岂不是作死?问问再说。 也不知过了不久,张通才平静下来道:“你们都跟我来正厅里说话。” 大起大落的气氛,揭示了这件事情并不是几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几人也猜出了有极大的可能和今晚的闹剧有关。 张寻今日第二次走在这走廊之间,心理滋味百味陈杂,古代生活并没有现代生活一家三口简单,也深知了一妻一夫制的好处,起码家庭矛盾会少很多。 第二次到正厅,桌上的蜡烛只剩下三分之一,蜡滴慢慢沿着边沿留下,如同他们脸上的汗珠不禁滑下。 “把门关上!” 张通直指大门,语气又开始暴怒,两眼充斥着怒火。 以往都是唱红脸的张通,今日唱起了红脸,变异之大,张母都有有些猜不透。 张母愣了愣,急忙地关上房门。? 房内空气的负能量即将爆棚,只在一呼一吸之间。 “跪下!” 张通手指朝周二娘指去,不断颤抖,短短两字说得十分有力! 空气中的粒子似乎都跟着颤栗起来,呼吸也开始变得沉重。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家之主,不仅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家里的裁决者。 周二娘一个惊慌,两脚软不自觉地跪下,双膝匀落地,其余几人也差点跪了下来。 “老爷,我怎么了?” 周二娘装作可怜兮兮地问道,八成自己也猜出了晚上蛇出没的事情有关,只是没想到事情败露的这么快。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过的事想要擦干净,除非这件压根就没这回事。 “呵,还好意思问?今晚的蛇是谁放的?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张寻反问道,满腔的责怪,双眼露出鄙夷的眼神。都到这一步了还不肯招? 其他几人没有插嘴,终究这件事要解决清楚,人多话杂只会弄得更加糟糕。 “我怎么会知道?我一介妇人,蛇虫鼠蚁都是我的克星,这件事怎会跟我有关系呐!” “都到这时候了,还不承认?举头三尺有神明,若是今日出了大事,又该如何收场?你想过没有?” “老爷我没做过的事,怎么能承认呢?” 两人的对话,倒是让其余几人摸清了大概的由头。张通认为放蛇这件事情是周二娘策划的,周二娘却不肯承认。 张通摇了摇头看着这个二房妻子,眼里满是不可置信,朝夕相对的二夫人竟会如此歹毒,放蛇闹局。 “你去闻闻她和吉儿身上的味道。” 张通又望了望张母说道,两眼没有在看周二娘一眼,似乎已经放弃了这个内心险恶的女人。 一日夫妻百日恩,给了周二娘一个自己承认的机会不曾珍惜,真是伤透了张通的心。 张母靠近周二娘的身边,弯下腰嗅了嗅,又撩起她的头,的确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思索一番,又嗅了张吉一鼻子:“好像是雄黄的味道。” 总所周知,雄黄有克制蛇的功效。周二娘早有准备,用雄黄蒸馏熏了自己和张吉的衣服,所以,身上会留有一抹浓重的雄黄味。 至于,张通是如何知道。全是李大夫在出门之前告诉他在周二娘和张吉身上闻到了雄黄味,又顾及着那时人多,特意在人要离场的时候,偷偷告诉他一人。何况,这是好朋友的家事,李大夫说完此事,也没好多嘴讲别的,便匆匆离开。 张通也没透露此事是何人向他告密,直接处理。 “老爷,你听我解释。都是我一时错念,只想破坏这喜宴罢了。从没有起过害人的念头,那蛇都是没什么毒性的,我也只是嫉妒你对你那大儿子过于宠溺,你何曾给我们娘俩办过那么大的宴会过?” 周二娘的神情霎时黯淡下来,跪在地上拉扯张通的裤脚哭诉道,眼眶飙出两道横泪,心里还是留又不甘。 此事是周二娘的闹剧已经坐实。事情其实是周二娘买通了山里的蛇夫,让蛇夫潜进府内,在亥时左右学几声猫叫,便把准备好的蛇全部放出,破坏这场盛大的喜宴。 张母本想为她求情,可是没想到最毒妇人心,此人早对他们母子俩不怀好意,救她等于害了自己,想想还是罢了。 “哼,一派胡言。明日一早你就早早离开这里,休书等会儿,我就去写。” 张通一脸冷漠道,心也是千疮百孔,没想到这几十年的枕边人心肠如此歹毒,名义上起码还算得上是张寻的二娘,不求她视如己出,但也不至于招来害意。 休书一纸,无非是逼周二娘去死。一个锦衣玉食习惯了二十余载的夫人,被休掉之后,剩下的只有坏名声,其他一无所有。 “呜呜呜..” 周二娘瘫坐在地上,内心交瘁,不知如何给自己说清。张寻虽为人品善,但说话说一不二,十头牛也不一定拉的回来,再别说自己的一言之词。 “爹,我求求你,不要休了娘。娘在这府中过惯了不愁吃穿的生活,你现在这要做,无非是逼她去死,我求你了,求你了。” 张吉也跪了下来,声泪俱道,满脸心疼亲娘的表情。 周二娘犹如抱着生命中唯一的希望一般,抱着张吉,埋头痛哭。 场面没有任何动静,持续了良久。 直到,张寻突然跪下道:“爹,还是算了吧。可能最近事情一件件来的突然,影响到了二娘,您就看在我们兄弟二人的份上,最后原谅二娘一次吧。” 这个举动,张母摇了摇头,脸上不知是喜是忧。自己的孩子心善是好,只是不知道这善举,是否会给自己的孩子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两孩子的求情,算的上有用。 张通心里一摇,看了一眼周二娘道:“好,下次还有诸如此事生,你就自生自灭吧。” 之后,张通、张母和张寻都先行离开了正厅,留下了哭诉的一对母子。 第二十三章 次日清晨 次日,八月十一,晴天。◎◎ 天刚微亮,张府里的下人们已经在干活了。丫鬟们打扫着昨日还未清干净的场地和洗衣服,家丁们劈柴打水做重活,又回归到了正常的日子。 由于,张家人很晚入睡,还在梦里与周公相会。下人们觉得反常,往日张老爷、张大夫人有时比他们起得还早,近日却未见人影,又开始猜想昨日生的事。 外面的街道上,小贩们开始叫卖着自己的货品,吆喝声。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最新鲜的白菜、黄瓜,这位大姐过来看看。” “上好的胭脂水彩,五香斋最新单品!擦过之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哟!” “小糖人,美味美丽的小糖人,吃完甜甜蜜蜜每一天咯!” ....。。 人留在街道上川流不息,耕作的人们也往返在这街道上,来往人群很急,很少人真正的能停下脚步来买东西。 古代人的生物钟大多都一样,朝五晚九,日出而落,日落而息。 街头,李大夫的药铺也开门营业了。 “师傅,我要做些什么?” 林宇望着李大夫,身上俨然换了一件新衣裳。? § ◎ 这件衣裳本来是李大夫去年过年穿的,款式过于新潮,就穿了一次。李大夫想想这件衣服怎么也比林宇身上的破衣好,便让他换上自己的衣服。没想到,格外的合适,穿起来很精神。 有我当年的模样。 “你今日先去后院晒药,这里的事先交给小陶吧。” 李大夫一边说一边帮阿婆把脉,言语中似乎比昨日更加严肃了一点。 小陶是李大夫第三个徒弟,前两个徒弟,学有所成后就自立门户,到城南城北给开了一家。店里一下少了两个帮手,病人多的时候还真忙不过来。小陶属于憨厚类型,待人真心,可惜天资不足,学了好几年也不见有所长,帮人看病开药还是不行,但按方子抓药还是做得到的。 若是真拿林宇当徒弟,就得一碗水端平,在他另一个徒弟面前应当一视同仁。要是一直想昨日那么恭敬的语态,那不是请了个徒弟回来,而是请了个菩萨回来供着。这药店虽然工钱不高,但李大夫提供一日三餐、住宿,生活方面还是不用担心的。 林宇到了后院,观察了这里的环境。后院最少有小一百平,边上有一口水井,井璧上生了嫩绿的青苔,可能是最近雨下的比较多的原因。其他的空地方都被药架子摆满,很多药材都有,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他的任务就是把新鲜的草药放进屉子里,放到药架上,有太阳就得拿出来晒干,要下雨就得及时收进房内,是一个简单的活。 真无聊. 林宇坐在后院的石台阶上,撑着脸蛋放空脑袋。偶尔有麻雀飞到草药上拉粪便或啄食,还需要赶走它们。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今日鸟儿特别多,似乎都是为了迁徙做准备,需要填饱肚子。 简单的活也变得麻烦起来,不一会儿又有一批鸟飞来。 这些臭鸟要给我抓着,哼! 林宇从这跑到那,从那又跑回来,一只鸟都没有抓着。一个平常最简单的活,变成了一个体力活。 “啊哈啊哈。。” 他出体力透支的喘息,两鬓的汗水慢慢流下。 ....。 人同命不同,同是风华少年,张寻却还在床上刚醒,已是日晒三竿之时。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忧愁。昨日之事好像并没有彻底解决,以后在家中间到周二娘难免会很尴尬。 每日初醒都会想想该如何离开这个陌生的城市,回到属于自己的21世纪。 还没有一点进展。。 “大少爷该起床吃午饭了,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身?” 门外的雀儿小声说道,一分胆忌,怕张寻还没起床被他吵醒,会有可怕的起床气。两分担心,宁愿被骂也不愿饿坏了张寻的肠胃,毕竟早餐还没吃。 “起了,你把水放门口吧,我自己等会儿洗漱。” 张寻床榻上回道,两眼眼窝微陷,像是没睡好觉。 怎么睡了这么久,还是很困,难道是最近太累了? 良久之后,他下了床打开房门,现雀儿还在门口端着一盆由温热变成冰凉的洗脸水:“你怎么还在?” 这姑娘有毒吧,在外面站了这么久。 “等你起床呢,这水好像有点冷了,我给你去换一盆吧。” 雀儿回答道,脸上带着微笑,眸子里似乎有星星,娇小的肩上还披着一条干毛巾。 少爷终于起床了,看他最近脸色好像不是很好,我得好好照顾他。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冷水热水都是洗,还没到寒冬腊月天,偶尔用冷水洗洗也挺精神的。” 张寻从她手里夺过脸盆,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要女孩子给自己打水,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更别说让她去换一遍水。 真是个好姑娘,可惜是个丫鬟。 雀儿跟着进了房间,她知道拗不过张寻的小倔脾气,只要少爷高兴就好! “你是怎么被卖进我们家的?” 张寻很是好奇,那个家庭会把这么聪慧、照顾人的女儿给卖出去?难道都不会想自己的孩子吗? 这句话好像戳中了雀儿的泪点,两只眼睛的星星瞬间变成灰烬。 “我本是洛阳人,记得那年我才七岁,又生了大旱,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家里还有两个弟弟,父母只有把我卖给别人当丫鬟才能换点粮食,救活一家人。他们也是没办法吧.” “哦,那你恨他们吗?” “不恨,有什么可恨的,起码我们一家人都还活着,只是在不同的地方罢了。。” 雀儿突然鼻头酸,两只眼睛分泌出了几滴泪水。 “怎么哭了?” “没,最近风大,眼睛进沙了。少爷你眼睛那么大,走在路上要小心点哦。” 雀儿强忍着泪水不想让张寻看见,开起了玩笑来,不想让自己的丧气事,影响到别人的心情。 要说人间有天使,那她就是天使般的姑娘,心地善良。 “那我帮你.” 张寻本想帮她拿出卖身契,让她回洛阳一家团聚。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一个话音插了进来,声音跌跌荡荡:“大少爷,大夫人找了个媒婆,叫你快过去呢!” 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得毛巾掉在了地上。 第二十四章 媒婆温四娘 (求收藏,求推荐,谢谢各位宝贝啦啦啦。? ) 消息方从家丁嘴里说出,张寻和雀儿都呆滞了,嘴巴张成大大的“o”形。 我擦,老子才二十一岁就赶着结婚,说好的晚婚晚育晚生优生呢?到古代都要变成泡沫了。 张寻从没想过在唐朝结婚生子,毕竟他在古代的时间只有五年。要是五年之后,留下老婆孩子无依无靠,伤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别人,岂不是作孽。 雀儿听后心里不是滋味,本来是件喜事,不知为何心里有些惊讶又有些不舍,一直反问着自己。 “少爷,少爷,怎么了?别呆呀。” 家丁说道,两手在他眼前晃悠,被点了穴吗?怎么一动不动? “咳,我自己等会儿就过去,你们先走吧。” 张寻把两人推出房门,自己在房里静坐,手指不自觉的在桌子上敲打,两眼扫视着地板,似乎是他自己的减压方式。 这刚来半拉月,都没闲下来一点功夫,要是在这么拖下去,三天两头都给老子整点事。妈呀,可能会被他们给弄死。再者说唐朝相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能对象都没见过面,看看画像就定下亲事,草率的不是一两点。这媒人都是为了钱帮两家联姻,一开始把姑娘夸得天花乱坠,赛西施胜貂蝉,一进门是个恐龙妹,那就日了狗了。 不知道想了多久,门外又传来催促的消息。 “少爷,夫人又在催了,您能快点嘛?” 家丁二顾茅庐道,脸上有些无辜,刚被人骂过的样子。 爹爹的,动不动就骂我们做下人的,那这些二世祖动不动就娶老婆。 ? 我都快三十了,这女人的手都没摸过,上辈子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哎.. 门外一股悲凉的能量从家丁身上散,伴着初秋的微风,负能量粒子散落在院子里。 张寻不急不慢的打开房门走了出来:“我擦,还有点冷。” 朝着客厅方向走去,脚下的步伐渐渐沉重起来,仿佛小腿上绑着沙袋步步难行,心里觉得这媒婆是个不之客。 隔着几十米远的地方,可以听见妇女哈哈大笑的声音,声音分贝极高、穿透力极强。 要是没错,这应该就是媒婆的嬉笑声,只是不知道在笑什么。 距离客厅十米左右,外头的铁树遮住媒婆一半的容貌,但可以看出是个有点年纪的女人,声音高八度。 “张家这条件,别说那些官家小姐,就是天上的七仙女都得下凡和张公子相会啊。” 媒婆又提高声音,用一块红布遮脸,能说会道的样子。 都说三姑六婆七嘴八舌,要比得过这个媒婆的口舌功夫可能还要花费几年功夫。 正巧媒婆眼力甚好,刚说完话就看见一个男子站在不远处观望,一身富贵装扮,就晓得了是张寻。 “大公子,来呀,快来呀。” 媒婆连连挥手,脸上的热情和挥舞的红袖布一起飘去,十米之外都可以感觉到。 张寻不经意的脸上也洋溢出来笑容,总感觉这女人带着天生的喜庆。 富态的身材,宽广的肩背,两颊红扑扑的腮红,********,都是好生养的典型模样。 “哎呦呦,你看公子貌若潘安,体型壮硕,再加上您家的条件,哪家的姑娘会拒绝啊?” 媒婆大步走到张寻身边,又朝着张母忘了几眼开始一顿海夸,眼睛里冒着一股职业女性的自信,这笔生意能做成! 一张嘴说得天花乱坠,似乎连摘星揽月的功夫都有,更别说一桩小小的婚事。在她眼里只要是个五官端正的人,都能找到王八看绿豆对眼的人,更何况张寻要相貌有相貌,家里条件更是在长安城里屈指可数,要是公开招亲,那不得从城门排到这? 不过,每个媒婆都会把事情说的很简单,让主人家更加信任自己,否则会给主人家留下没能力的印象,把机会让给了别的媒婆,那样迟早会丢了饭碗。所以,说大话成了他们的职业毛病。 “温四娘,咱们都这么熟,就别说那些客套话了,快给我看看最近要出嫁的姑娘吧。” 张母笑道,两手搭在温四娘的手上,像是似曾相识的老姐妹。 温四娘的年龄其实五十出头,可是看上去不显老,最多三十七八。至于,张母为何跟他这么熟悉,是因为张母的婚事也是她经手的,现在过得也算圆满。而且,还是城中炙手可热的媒婆经过她手里人家最多,手里攥着长安一大半大家闺秀的红线。 突然,一个丫鬟端着三杯茶水、两样点心端到桌上,默默地撤了下去。 “我们坐下说吧。” 张母侧身体坐下,一手扯了扯温四娘的衣角,一边压低手掌示意张寻坐下,一副不缓不急的样子。 三人坐在小圆桌上,你看我我看你,大眼对小眼,有些尴尬。 温四娘直入主题,从一个碎花的小包裹里拿出了一摞画像摊在桌上:“你们看看这些姑娘,那个比较满意?我还是觉得这个潘家的三小姐不错,长得还好,品性温顺,身材丰满是好生养的女子。” 张母点点头,似乎对这潘家三小姐有所了解,是城西绸缎庄的女儿,也和张家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只能纳入考虑的范围。 画像倒着对着张寻看得不是很清楚,忍不住扭过头去瞥了一眼。卧槽,这尼玛长得还好,整个猪头三,这画师是教体育的吧!在现代的信息时代随手一p就是一张照骗,古代没那种条件,找个画功了得的画师才是关键。 草草的翻了几张,前面几张上面的女子不是长得像猪头三就是米老鼠,没有一个像人类的。 说好的东方美女、水彩墨画,这丫是坑爹呢? 张寻耐不住性子,自己开始翻阅起了这些画像,表情变得丰富起来,可以当一个很好的表情包了。 “公子,有没看上的?” “再让我看看。” 又连续翻了十好几张,终于找到人模人样的画像,只是觉得画上的女子有些眼熟。 尼玛,这不是美少女战士吗? 张寻对类似这张美少女战士的画像暂停往下翻的动作,露出挺感兴趣的模样,毕竟经过审美对比,还是这张比较靠谱。 “公子还真有眼光,真可是号称长安小王昭君的宁府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女红刺绣做的也不赖。可以说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提亲的人都踏平了门槛,都没有成功。不过,凭着公子这条件,这事八成能行。” 媒婆扬起兰花指,指着这画中姑娘,说得好的合不上嘴,又不忘夸上几句张寻。 “好,就她了!您赶紧给我上门去提亲吧。” 张母一听这宁府不知为何激动了起来,有种迫不及待迎娶这个八字没一撇的儿媳妇回家。 不是吧?只是看了张画像而已,这么急? “好歹得见上一面吧?我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张寻激动道,满脸郁闷,愣是被这快的进度吓到奔溃,闪婚都没这快。 在这个年代二十一岁没有结婚的少年,已经算的上是晚婚剩男,张母着急的也并无道理,只是对于一个21世纪少年老说,婚姻来得太快。 爱情是婚姻的坟墓,那没有爱情的婚姻那就是火葬场,想把老子送到火葬场,没门! 温四娘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这样的要求还算是少见,包办婚姻哪来的那么多的自由,多少配偶都是面都没见就成为了夫妻。 “您就去问问吧?姻缘也得要着脾气相和,强扭的瓜不甜,不适合就换一个。” 张母应和道,双手握着温四娘的手,脸上强挤出笑容,也觉得张寻的话有些道理,相处融洽才最重要,终究是一辈子的事。 沉寂一会儿后,温四娘头仰四十五度,顺势落下朝着张母说道:“那行,那我去问问。” 说完便站起准备出门办正事去,只是脚部有点缓慢在等着主人家付点押金。 “好好好,绿竹快拿二十两银子。” 张母笑道,毫不犹豫得吩咐下人去取银子。 张寻却是一脸不乐意,还要应付这种难事。 一旦,银子到手。温四娘像脚底抹油一般,走得很快,离门之前还说了一句:“等我的好消息!” 第二十五章 城西绸缎庄 (求收藏,求推荐,谢谢各位啦啦啦!!!) 午时,饭厅里坐着正在吃饭的张家人,唯独缺了周二娘在房里面壁思过。 昨日的糟心事没有人提及,四口人一言不,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夹着,吃到一半就有人没有了胃口。 张吉又打着做古董生意的幌子早早出去,只和张通说了句:“先去店里了。” 临走之前还瞟了眼张寻母子,脸上拂过一丝憎恨,非人哉! 憎恨的眼神在张寻的眼球里闪现过去,卡在喉咙里的饭都难以下咽,心底的不爽丝丝而生。 终归,是你老娘先想害人,我还替她求情,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咳咳咳。” 张寻心思不宁,忘记了自己在吃饭,被一口米粒呛得狂咳起来。 饭粒被喷到桌上,还有一些在鼻腔里,脸色变得通红,看上去难受极了。 张母放下筷子,神色慌张地站了起来,一手轻缓地在帮张寻捋背:“好好吃着饭,怎么会被呛着了?” 几番调试呼吸后,俊秀的脸上方才回归正常。 “没事了,没事了,娘继续吃吧。”张寻说道,装作镇定的样子。等他双眼望到桌上的时候现菜肴沾着喷出的饭粒,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些黏着饭的菜,还是我自己吃掉吧。” 筷子灵动地夹起来那些被自己污染的菜,一块块地送到碗里,堆成了一座小菜山,硬着头皮的往嘴里送。` 呵呵,要撑死了。 “娘那会嫌弃自己孩子,倒是你最近也没什么事做?要不趁着你爹在这里,安排份差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张母的视野从张寻转到张通身上,微微笑道,眼里露出极其坚定的眼神。 即使,这件事张母没有提,张通也准备和他商量,只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 趁着三人都在,讨论起来也比较方便。 “这次回来想了很久,祖上三代都是从商,到我这里可以说是一代不如一代。吉儿每天都说忙生意,投进去的只出不进,实在不是一块当家的好材料。所以,我才没敢把生意交给他。或许,你的傻病好了,是祖上积德特意派来接手的。等会儿,我就带你到咱们的绸缎庄里熟悉熟悉。” 张通语重心长的说道,双眉一蹙,似乎是对张吉的惋惜。 “好吧,我也不是很懂得这些生意的门门道道,也不一定能胜任,以后还需要多靠爹的指点。” 张寻谦虚的回答道,对于接手家族生意的任务,陌生程度达到百分百。虽说学过几年会计知识,但也基本在可以加减乘除的账本上用不到。 可是思绪又一转弯,生出了一个念头:说不定也能靠着未来的知识,好好在商业上大展宏图,做到富可敌国的资产招兵买马,夺得天下也是有一点几率的。 话一出口,引得两个老夫妻笑得合不拢嘴:“等你吃完歇会儿,我就带你去咱们的绸缎庄瞅瞅。” 不管怎么说,话都说出口了,要收回也是件扫兴的事。 “好,爹说得算。” “好好好。” 。。 饭后一刻后。 张寻跟着张通出了门,后头还跟着一个家丁绿萝卜。 萝卜十七八岁,性格耿直,身材壮得似一根圆嘟嘟的萝卜,又加以姓氏吕。所以大家都叫他绿萝卜。他身上扛着七八匹从家里拿出来的丝绸,是张通从洛阳的一个商人手里买回的上好的绣花丝绸,分别绣着代表春夏秋冬四季的花卉:桃花、荷花、菊花和梅花。手艺之好,绣花栩栩如生,引得街边老少妇女都多看了几眼,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这丝绸的手艺真是不错。” 张寻观察到周围女子脸上对丝绸的满怀兴趣的眼神,又自己侧目过后所得出的结论。 “这绣花丝绸不仅是好那么简单,这可谓是千匹挑一,在这匹丝绸稍稍绣错一针一线,整匹丝绸都得报废。这都是绣龄在十年以上的绣娘才能做得到,再加上 材质上乘,更可以说是珍品中的珍品!这也得好好学习,改天我再慢慢教你。” 张通指了一手指丝绸专业的分析道,滔滔不绝犹如江河。 “好的,爹快到了吗?咱家的绸缎庄长这么样的?” 张寻问道,他不想再听一些没有兴趣的理论,只想知道走了许久还没有到店铺在哪。 走过七八里街道,脚底有些酸麻。但看着张通都没喊累,自己也不好开口,只有忍着,忍着。 “差不多还有二里路,我们去的是城西的店铺。我们在城南城北都还各有一家分店,只是最近几日还没去过城西视察过,顺便带你去吃你小时候最爱吃的张姐豆腐花。” 张通说起豆腐花,脸上浮现出慈爱的神情,很暖很暖。 说是两里路,实际上走了四五里路才到。 附近的环境是个闹市,周围还有客栈、青楼。进出的人口很杂,可是穿着打扮都算得上富贵,有一定的消费能力。 “到了。” 张通走到门口说道。 “这就是我们的店?” 张寻抬头看了看招牌,张福锦绸缎庄,古朴的木匾上那几个字旧的很好看。 门外的墙壁显得有些年头,屋内的木头架子散着檀木香,一批批亮闪闪的丝绸、一堆堆五彩斑斓的布匹,都流露出奢华低调的感觉。 祖上的基业原来长这样。 两人进门,店内客人很多,都在询问着掌柜的价钱,忙得腾不开手脚。 张寻特别注意到一个青楼女子和他的客人,青楼女子缠着人叫他帮买最新款的丝绸布匹。 “你就帮人家买嘛!人家穿得漂漂亮亮的和你出来,还不是给你长脸~~” “好好好,只要你喜欢,买都买。掌柜的帮我把这匹这匹这匹还有那几匹帮我包起来,等会给送到潇湘阁去。” . 这坑爹的青楼女子,卖的一手好骚,这钱也忒好骗了。 不知过了多久,张通已经命令绿萝卜把绣花丝绸送到了货仓。 这时屋内的沙掌柜才现许久未见的老板到了店里。 “老爷,好久没来了,刚太忙了没有注意到,见谅见谅。” 沙掌柜点头哈腰道,脸上时不时地笑出几颗大牙。 沙掌柜的身高比张通高上半个头,生得一副凶残的嘴脸,但面对张通的时候,背一弯比他矮上半个头。 “这是犬子张寻,小时候你还见过他。” 张通介绍道,昨日的晚宴并未邀请他,所以他两见面的时间还是张寻小时候,傻症被诊断之前。 “叔叔好。” 张寻打了一声招呼。 “好好好,真有礼貌。这张大公子,长得和老爷年轻时候一样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看上去也才智过人,真是有福气有福气。” 沙掌柜听到这声称呼感到受宠若惊,不断的夸着张寻。 做下人就是这样要看人脸色,虽然活得累,但是还是要活下去。 聊着聊着,天色又转暗的趋势。 张通便让绿萝卜先回府,带着张寻去小时候常去的豆花店。 第二十七章 林秀竹 *(求收藏,求推荐,谢谢各位了。你们的鼓励是我最大的前进动力!) 张寻由着声源,视线集中到店内的一个四十左右的妇女身上在打着招手,面容姣好,身着黑金绣花相间的纱衣,头上戴着一只牡丹花形状的银钗子,简单而不失大雅,两只眼角笑起来的细纹都成了优雅的铺垫,可以说是淑女中的淑女。 可惜淑女变老了。 片刻之后。 张通见到老相识没有顾及后面排队的顾客,连连扒开好几个排队的男女迫不及待的小步快走进了店内。 四顾之下。 张寻顿时无奈,只能跟在他身后,步步踏进店内。 被挤到的几人也准备往里走,却被店小二阻扰了在后面,仍被要求按照序号一个个来。 门外的顾客有一些顾客开始议论不满,脸上出现不悦的表情程度不一,甚至有几个人在队伍中间丢下号码牌,愤愤离场。 一个秀气的小辫子姑娘抱怨道:“两个大男人还一直插队,店家说好的按顺序来呢?熟人就往里放,我都快等了小半个时辰了。”说完,也从队伍中离开。 门外剩下寥寥无几的队伍,大多是站在后排的人,不知道是捡到了便宜还是受到了伤害。 张寻到了店内,店内的地方比外面看起来大很多,一楼二十来张桌子,桌子的划痕和擦拭不掉的菌斑是多年留下来的痕迹,但是大致看上去很干净,没有油腻腻的感觉。不像现代小吃店里的桌子,袖子一沾桌总是会有油斑。 顾客男女老少各式各样的人都有,大多都在伏案品味,一小口一小口嫩白清甜的送进嘴里,很是美味。 张寻在一边看着张通和那妇女一番寒暄后。 妇女吩咐她的店小二道:“小童,把这两位带到楼上的雅间去。” “你们先上去等我,我一会儿就上来。” 妇女婉婉地笑道,脸上出现了一副少女的神情,好似别有一番小心思。 “好好好。” 名叫小童的店小二恭敬的躬身比手:“二位客官往这里请。” 张通微微点头,店小二扳直了腰在前方带路。 店内的桌子与桌子间空隙还算得上大,三个人并排走都可以。 张寻父子跟着到了通往二楼的楼梯口,这段木制楼梯道路有些幽暗,踩过的楼梯板,有几块还回咔吱咔吱作响。 会不会一步踩空,掉下去啊? 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好在这段楼梯只有三十个左右的阶梯,很快就到了二楼。 经过小道的幽闭,二楼可以说是别有洞天。 环境明显比一楼好上太多,相对明亮的蜡烛灯饰,光滑打亮的木制地板,走廊两边还用木架子栽种着几盆小青竹,直径走去有六个雅间,每个雅间都有不一样的名字。 店小二带他们到了最里面名为牡丹厅的雅间,为他们推开门、点上三支红色蜡烛,帮他们斟了一杯花茶,之后才离开。 两父子坐在小圆桌上眼瞅着桌上的蜡烛慢慢燃烧,似乎没有什么话说。 张通四处观望,又站起来摸了摸雅间内的陈设花瓶,脸色变得有些凝重,自言自语道:“十几年了,都没有什么变化。” 对着旧物未变又进入了沉思。 张寻坐在那等到茶凉,实在耐不住性子,走到了门外,这里走走那里看看。 进了其他的雅间走上一遭,桃花殿、桂香园、荷花院都是如出一辙的摆设。 §§◎ 出了荷花院又瞥见一个名为大菊花的雅间,引起了张寻的注意,脸上露出魔性的笑容。 邪恶了一下,大菊花?厉害哟。 进门之后,隐约的月光射进房内,现和其他的雅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陈设架上多了一盆菊花,名字比较猥琐罢了。 浅浅一看本想推开还未查看过的青竹斋雅间的房门时,一个男人窃窃私语的声音从里面传出,还有一丝微弱的火光,让张寻及时制止了自己鲁莽的行为。 青竹斋雅间里传出微弱的人声,很是令他好奇。 张寻本想趴在门上听听里面的人到底在说些什么? 楼道里便传来了清晰可闻的脚步声。 张寻的第一反应是回到自己的雅间里,没来得及听青竹斋里的窃窃私语,给他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不过,出门在外万事小心,不能因为好奇心害死猫,何况自己还是个人,这点他还是懂的。 秉着这个想法,他小步静走回到了牡丹厅,不敢出一点声响,避免了他人的注意。 牡丹厅,张通俨然坐在圆凳上喝着花茶,显得惬意,没有了刚才的沉默,开口问道刚进门的张寻:“刚才去哪了?怎么我一转头就不见了?” “没去哪,就在门口走走。” 张寻解释道,脸上有些慌张,灵敏的神经可以感知到脚步声越来越近,希望老爷子不要再问他去哪了这种问题,免得别人怀疑。 一个箭步,又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座位上。 少顷,朴实干练的妇女转身一变烈焰红唇、雍容华贵,头上的银钗子换成了翠玉钗子,两只耳垂上还多了一对珍珠耳环,捯饬后看起来最少年轻了五六岁。 她的手里还端着餐盘,没有叫别的店小二,而是亲自上阵。 这短短一两刻钟的时间,变化如此之大,张寻心里立即断定,这位妇女不是对他有意思,就是对他爹有意思。 几乎是对他爹的意思大得多。 “让你们等急了吧,我刚刚去后厨房端了两碗豆花和两块蟹黄毕罗。” 妇女端着餐盘依旧优雅近人,盘子慢慢落在桌上,一点也不着急。 毕罗是一种唐朝流行的蒸食,毕罗偏黄的饼皮弹软,馅料在其中味道变得更加浓郁,是不可多得、工序繁多的甜品之一。 张寻看到从未吃过的毕罗,心急火燎的拿起了一个就啃。 啃的津津有味,吃相有些难看,可能是太饿了,狼吞虎咽成了常态。 “吃要有吃相,你看你吃的多难看。” 张通训斥道,瞧了一眼那妇女,又看了看张寻的吃相,如狼似虎。 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外人在,如此难看的吃相,会被人误以为没有管教好。 “没事没事,年轻人吃东西就得有年轻人样子。”妇女为他辩解道,随后也坐了下来,看了看张寻又问道:“这位是张寻还是张吉,刚刚在底下没来得及问?” “张寻,张寻。” 张寻抢先回答道,手指比划着自己,嘴里的半块毕罗还未下咽。 “寻儿,还不快叫林姑姑。” 张通从桌上递了杯茶水给张寻,让他赶快咽下那块嚼了半天的饼子。 “林姑姑好,林姑姑穿上这件衣服和真和壁画仙女一样。” 张寻开启了拍马屁模式,褒奖是对人初次见面之人最好的对待方法。 他从前在食堂也对食堂大妈说过类似的话,从此他的饭菜都会比别人多上大半勺。 “好好好,十几年不见长这么大了,和你爹年轻的时候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林姑姑慢慢脱出这句话,双眼冒出了青春少艾的光彩,语言里有些伤感,物是人非事事休。 “秀竹这十几年,你都去哪了?生了什么?最近,我也是从别人嘴里打听出来,你的店重新开张,你怎么回来也没和我说?” 张通的神情骤变焦急,好似两人之间有些故事。 林秀竹是她从小青梅竹马的玩伴,张通当年也是准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门当户对的张母。那之后,便在城西的绸缎庄边上开了一家林氏豆腐坊。就在张寻四五岁的时候,不知为何也没交代的离开了长安城。最近,才重新开业,生意也做得风风火火。 张寻在一旁听得很是尴尬,这暧昧的气息,只能装作一心吃东西,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恩,不知从何说起,还是不说好了。” 林秀竹面露难色道,眼神不断回避,没想多说过去的事。 “那算了,等你想说在和我说。今日,天色不早了,我也和寻儿先走了,改日我在来拜访。” 张通也不想勉强她,看了看天色差不多是亥时,晚上十一点左右。 哄闹的夜市也差的没了什么大动静,人潮已退。 自己也应该早些回去免得家里人担心。本想问问她走的那些年是否嫁娶,孩子多大,一时间太唐突也不好开口,准备留到之后慢慢再来。 说完,三人纷纷下楼。 这一辞行,林秀竹有些不舍,也不能说些什么,只能说:“那你们一路注意安全,有空再来。” 之后,林秀竹在豆腐坊看着他们离去。 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眼前,才沮丧地回到了店里。 第二十八章 突遭伏击 (求收藏,求推荐,谢谢各位了。) 咚!——咚!咚! 一慢两快的敲锣声,三更。 打更人沿着街头打到了街尾,每隔二十米打一次。 清脆的锣声在寂静的夜里,音波力度犹如有型的波浪涌入人的耳中,清晰可闻。 “三更天了。” 张通撩起了个话题,对于这个犹如新生的儿子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空荡的街道里,清澈如雪的月光照着长安大地,宛如一片赤明明的白日。 一块砖一块瓦都没有遮瑕之处,两人脸上的表情更是展露无遗。 张寻抬头望了望皎月,神情平静地说道:“三更天时分,一轮明月正是最美的时候。” 亮堂的月光不仅照亮了他的脸,也照进了他的心房。月明星亮的天空犹如星海,现代的雾霾严重,透过云层无法看见如此震撼的夜景。 或许,在古人眼里月如白日是常事,但在张寻心里生出了一丝思乡之情。 “恩,月晕而风,看来明日会刮大风。” 张通长舒了口气,下颚微扬也瞥了一眼夜空。 明月延出一圈光晕,明晃得像金色萤火镶满了月的周围。 古人常说: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经过他几十年的经验,说的大致都不会错。 “是吗?那明日爹你出门可得多加件衣裳。” 张寻仔细研究着月亮的光晕,低头望向衣裳单薄的张通微笑说道。 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过多的沟通,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心里早已将当做半个亲爹。 “好好好,不过还有一件事。”张通将胸口的衣服拉紧了一些,神色变得认真了起来:“回去如果你娘问你为何这么才归家,你最好和她说陪我去了城西的仓库清点布匹,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很多的问题。” 问题,不用多说张寻也知道是些什么问题。 家庭矛盾,虽说古代是三妻四妾,但也没有那个女人能容得下男人在外面胡搞瞎搞。 就算嘴上没说,也难免会心存芥蒂。 “知道,就算打死我也不会和别人说今日我们见过谁,又去了哪。” 张寻迅的回答道,脸上满是坚定,把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信任看得很重要。 几日之前的他也没想到会和眼前的半个亲爹如此融洽,甚至比现代的父亲在一起相处的更好。 也许,是现代的快节奏生活、娱乐的电子产品剥夺了平日的时间,偶尔连一个打回家的电话都没有,更别说一个单纯面对面的谈话。 张通得到了答案,便没有接着这茬继续聊下去,换了一个比较现实的话题:“你觉得我们的绸缎庄怎么样?前景如何?” 气氛瞬时又变得严肃起来,像是考官在问考题一般。 “我觉得绸缎庄的地理位置不错,青楼妓寨虽是烟花之地,可大部分的销售量都靠他们支撑,店里的顾客也不少,一天的流水可想是不错的。至于,宣传方面可能有些不足。虽说我们张家的绸缎庄是老字号,但每天这城里城外有多少百年老字号日渐没落。所以,我们得打广告,以后自然财源滚滚,钱哗啦哗啦的进口袋了。” 张寻说起理论一套套的,脸上神情更是神采飞扬。 这也得多谢在现代大学课程里选修的管理学,终于派上了用场。 可能没有大学老师嘴里说得那么精彩,字字珠玑,对于故人来说这种思想还是比较前卫的,甚至有些词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广告?何为广告?” 张通对他前半部分的分析一直点头认同,到了后半部分的内容越听越糊涂,听得一个头两个大。 是不是我落后了? “广告就是就是多多宣传自己的店名、产品,当然还要有一个顺口的广告词,也可以说是叫卖词。” 张寻用着简单的词汇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 张通反应过来,像是明白了不少。 特别是抓了重点,多多宣传。 叫卖词听起来也有那么点意思,正所谓一传十,十传百,百能传千。 说不定还真能成事。 用了一阵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转眼又到了条小黑巷子和大路的分叉口。 从大路走到家的话,需要花费半个时辰。而从小黑巷子走进入的话,只要花一半的时间。 张通本不想走这条无人路径的小黑巷,但是天色不早,怕张寻困得慌选择了能早点到家的路。 进入小黑巷的片刻之间。 张寻已经理好了另一番高谈阔论,准备侃侃而谈。 突然,右侧屋檐上传来几声连贯的瓦砾碎裂声。 两人对视后,不禁转头望向屋檐上方。 一个黑影从房顶迅降落在地。 蒙面黑衣男子的形象和电视里的杀手差不多,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肆意行动,身手敏捷,神秘的令人畏惧。 男子瞄了一眼小黑巷的环境,注意力在一个废竹篓上停留了一秒,顺势又从废竹篓里抽出一根手腕大小的棍棒,气势汹汹的朝他两走去,眉心之间的褶皱在月光的衬托下,显得杀气十足。 两人面前迎来一个气势汹汹的黑衣男子,心里的第一反应,是个歹徒只为求财。 张寻第一次见到黑衣人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起初是好奇,转瞬即逝的好奇感溜过,剩下的只是恐惧。 “你要钱是吗?”张通见惯了黑道中人,大部分都只是为生计被迫走上不归路,又说了句:“要钱我给你。” 张通从身上摘下钱袋,一手丢到黑衣人的脚边。 张寻装很有底气的样子说道:“拿着钱赶紧走吧,别到时候什么都捞不着。” 毕竟两个人对一个人,虽然黑衣人手里操着家伙,二对一还是有很大的胜算。 小巷狭长,地理位置又有些偏僻,大多是人家的后门,想跑的话怕背后挨一棍。跟他拼的话,任凭黑衣人身手矫健、飞檐走壁的功夫,还没近身就被迎面一击。 怎么算都是他的功夫厉害一些。 再说,这点钱对张家也不算什么,要是能保平安,就当做破产免灾了。 黑衣人脚踩钱袋步步紧逼,脚底的度瞬时加快。 “你要.......” 张通还没说完这句话,一重棍朝他右脑打去。 “砰”一声闷响。 张通整个人双脚不支,瞬间倒地。 “爹!” 张寻大喊一声,神情凌厉起来。 一个箭步扑向黑衣人,怒气十足。 刹那之间,在月光的照耀下可以依稀的看见黑衣人手拿木棍的右手食指内侧有一个黑龙的纹身。 可惜,黑衣人功夫深得很,一个飞脚把张寻踹到小巷的墙壁上。 后脑勺猛地磕在墙上,意识渐渐迷糊,瘫坐在地板上。 黑衣人本想给张家两父子补上致命的几棍子。 没想到打更人正好在附近打更,一早现了沿着屋顶跟踪张家父子的黑衣人,只是装作没看见,好有时间去搬救兵。 这时,打更人带着三个提着灯笼的巡逻官兵匆匆入巷。 黑衣人见状也只有作罢,两三个脚步在巷子里的墙壁上一登一登,又飞到了屋檐上,迅逃离。 第二十九章 躲过一劫 蒙面黑衣人身如轻燕到了屋顶,几个流星箭步消失在官差们的视线之中。 功夫好的让官差咋舌。 幸亏没动手,再来两个帮手也未必是对手。 官差a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屋檐,不敢相信方才还有人从上边走过。 这黑衣人到底怎么飞上去的?这轻功了不得,能有此等功夫的看来并非凡人,倒像是赏金杀手或者朝中大臣的得利工具。这两人怎么会惹上如此危险的人物? 官差a又到地板上还有一个钱袋,拾起后现有大半袋子的碎银和两张银票。 看来是个有钱人呐!这黑衣人看来并非劫财,这明显是要命啊! “喂喂,别呆了,快过来帮忙。” 官差B喘息道,由于有些年老,体力不是很好,想要扶起一个倒地的成年人显得吃力。 妈呀!看着不怎么重,亲娘的这么重! 都说喝醉了的人比铁重,这昏厥的人也不比铁轻上多少。 “来了,来了。” 官差a缓过神来说道,急忙将钱袋塞进怀里,迈着有些肥胖的双腿,帮着搀扶起了张通。 一左一右驾着张通准备往外走。 “快点行不行?” 官差B不耐烦地问道还在搀扶张寻的官差netbsp; 效率怎么这么慢,看着年轻力壮,原来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大草包,都不知道官府怎么挑人的,这是一代不如一代。 “等等,马上就好。”官差c回答道,满脸没有经验的样子,不知如何搀扶起这半坐着的昏厥人士。 “你你你,帮我拿着锣子,我来。” 打更人实在看不下去,眼前这个年轻的官差c实在是无能,浪费了许多时间。 要知道这救人也有黄金时间,要是错了过就是一条人命,那可耽误不起。 “哦。” 官差c楞虎虎地应了一句,从打更人手里接过打更的道具,两眼有些涣散,一直处在游离的状态。 其实,这是他加入官差行业的第三天,第一次值夜班,没想到就遇到了这等事。没有经验,是很正常的。 但他最起码的处事能力都没有,明显是没脑子。 打更人像是很熟练的样子,一手掠过肩膀伸到另一只肩膀上,轻轻力,便把张寻整个人拔地而起,倒不像一个简单的打更人。 官差B是轻轻扫过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觉得打更人似乎比官差c更适合当一个官差罢了。 几人扛着伤患出了黑巷,偶尔还会回头头看看后面,生怕黑衣人会回来补上几棍子,自己也遭了秧。 寂静的夜里出声响,难免会吵醒一些容易惊醒的人。 有几家的灯火亮了,打开窗户后,看到官差的影子,有熄灭了蜡烛。 就算是生了什么事情,也没人愿意惹祸上身。 “现在该怎么办?把他们带到哪去?” 官差c一脸茫然的问道,两手拿着锣鼓跟在几人后头。 “哎。” 官差a感叹道,一脸担忧他的智商和自己的安危,这就是未来的拍档,还真是辛苦了自己。 “这人受伤了,你说往哪送?” 官差B问道,也是随口说说的一句气话。 “药铺。” 官差c思考了好一会儿。 是往家里家里送呢?还是送到药铺呢?还是送到药铺吧。 简单的问题在他眼里似乎很难,只能说智商堪忧。 官差a与官差B两人互相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近乎同时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此生能遇见如此的猪队友,那也是为下辈子积德了。 “你说这两人会是谁?怎么会招上那等高手,还好他没动手,不然说不定咱们几个今天也得挂彩。” 官差a说道,脸上带着积分后怕的神情。 说实话,官差们的三角猫功夫大多都是用来吓唬人的,要是动起手来也未必能比普通人厉害多少,更别说是和高手对招。 死路一条。 “我看看。”官差B也有些疑惑,是何人会招到杀身之祸,刚在黑巷里没有看清楚,趁着月光还算明亮又瞥了一眼全脸,双眉微皱,感觉好像在哪见过的样子?到底是谁哪?突然,灵光一闪看了后头的张寻一眼说道:“这不是张福锦绸缎庄的大富商张通吗?今日下午还在附近的绸缎庄带着那小子转悠。”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他,记得去年我娘生日去他那买了匹布,花了我一个月的月钱,把我心疼的至今不能忘记这张脸。不过,质量还算好,衣服穿了一年还是宛如新装。” 官差a也看了一眼张通的正脸说道,神情里还带着一丝心疼。 “我也买过一身他们店里的一身锦缎给我夫人,可把她给乐坏了,几天都给我按摩、炖鸡。衣服贵是贵了些,但千金难买我乐意是吧。” 官差B笑说道,神情似乎已经抽离了这件事,心都飞回家中娇妻那了。 人与人的聊天有时候就是这么神奇,往往可以扯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那为何黑衣人要还这两个人?会不会是为了钱?” 官差c终于问了一句搭得上正题的话。 确认了富贵人家的身份,第一个反应必然是和钱有关。 “有可能也没可能,刚从小黑巷里找到个钱袋,里头零零碎碎加上银票也有二百多两,要是为了钱也不会像害命,除非有人花了更多钱来让他杀人,这点钱在他眼里不算什么。” 官差a有空闲的一只手掏出怀里的沉甸甸的钱袋展示在几人面前,并没打算私吞的念头,而是打算等他们醒后还给他们问清楚生了什么。 一个如此廉洁的官差在唐朝算是少见。 这二百多两是他们十多年的俸禄,说不贪心也是假的,但是几番挣扎过后还是准备物归原主。 “二百多两?!?” 官差B、c惊讶地异口同声说道。 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有了那么多钱,不止可以买一落小房子,置上两个丫鬟,生活过得不亦乐乎。 不过,别人的觉悟那么高,自己也要装装清高,不能轻易露出见钱眼开的模样。 反而俸禄更低的打更人却没有表现出任何诧异的神情,只是一路默默地跟在后头。 “二百多两还不多?这花钱杀人的雇主是下了多少血本啊?” 官差B好奇道,也不敢想是多少钱,反正自己是没有,眼神里透出一点妒忌,看来还是有钱人的命比较值钱。 走了一壶茶的功夫,没有停歇终于赶到了城西最近的药铺。 门是关着的。 “到了,快去敲门。” 官差a催促着一路上最清闲的官差netbsp; 愣是傻了两秒。 官差c才点了点头上前去拍门:“有人吗?有人吗?有人受伤了,快开门!快开门!” 这句话大约重复了二三十遍。 里面方才传来一句:“来了来了,别敲了,天都要被你吵醒了!” 第三十章 救治 门板从里头拆下一块,大夫的头从店里伸了出来,用手揉了揉眼睛,满脸困倦和不爽地说道:“什么事啊?半夜三更不睡觉的,是不是又打架斗殴受伤了?” 大夫是一个年近花甲的白老头,两只眼眶乌黑深陷,本来就睡眠不好,好不容易今天睡得挺熟,还半夜敲门扰人清梦,脾气自然不好,真是该死。◎?№ №№? 按照他的逻辑来说这条街道的行业大部分都是酒色掺杂,往往这时候来敲他们的都是喝醉后打架受伤的迷糊人。 官差B看着还没睡醒的大夫说道:“老郑,你看清楚我们是谁?” 郑大夫又揉了揉眼睛,脸上的不悦似乎有所缓解,轻轻一笑道:“啊呀,原来是你们啊,快快进来。” 这个官差是店里的常客,作为夜间出巡的官差,走的路多,难免会坡脚,隔三差五都回来他店里一次,算是老熟人了。 大夫手脚麻溜地把店门一块块被拆下,点上了一根蜡烛。 烛光照亮了大半个昏暗的药铺。 张寻父子被搀扶到了店里的靠椅上躺着,瘫软的坐姿险些滑落,官差们又调整了几次,才能稳稳的坐在椅子上。 “这是怎么了?” 郑大夫手持一支蜡烛,眯着眼睛仔细地翻查着两人的眼皮,一边询问到官差们。 “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被在前面的小黑巷里被不知道那门子来的黑衣人给打伤了?”官差B回答道,观察到张寻父子的脸色不佳,甚是惨白:“老郑,他们会不会死了?” 这死的可是有钱人,自己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 “死是不至于,这只是昏厥过去了。?不出意外,过上一会儿就会醒。话说哪门子的黑衣人下手那么重?跟他们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要是在挨上几棍子,可能送的就不是这里了。” 老郑捏着胡须有些疑惑道,下手这么狠,看样子是招惹了什么有权有势的人。 偌大的药铺里,几个官差站在里面等他们醒过来也不是办法。 万一,这黑衣人又在他们管辖的区域找人下手,出了事,上头怪罪下来,简直是冤枉。 官差们交代了几句,官差a又把沉甸甸的钱袋交托给了郑大夫,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交还给张家父子。在众人面前算是做了个人证,这钱袋里要是少了什么东西,可和自己无关。 郑大夫脸上浮现出不悦,把钱袋狠狠地丢在了木桌上。这番话明显是看不起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更何况自己是黄土埋到腰间的人,要那么多钱带的走吗?不是看在他们是官差的份上,可能早早的愤愤赶人了。 官差们走出了门,感觉离开安全屋一样,一股危机感涌上心头,四处抬头观望,不自觉的提了提自己的佩刀,随之沿着街道继续巡逻。 打更人看了看天色,差不多也是打四更的时候。 月光照在被打磨得铮亮的鼓心,亮的如意面铜镜照耀着四周,如同天然手电筒一般,警惕着自己。 咚——咚!咚!咚! ................................. “四更天,今晚看来不能睡个好觉了。” 郑大夫自言自语道,又打了个哈欠,困意又爬了上来,两只眼睛稍有不注意就开始打架。 手中的铁杵不断的在石磨里碾磨药材,好及时给他们两人服下。 医者父母心,作为一个老大夫深切的了解这句话,既然别人把命交到了自己手里,不论怎样都要当作自己的命一样对待。 即使困得昏,亦是如此。 研磨好了药材,冲上两小杯白酒,制成了五磨饮子汤给他们服下。 郑大夫拿着一杯药酒,端着他们的下颚给他们服下,手掌触碰着胡渣子,感觉还真的不是很好,下辈子还是别让我当大夫了。 不只是酒太烈,还是药效惊人。 热烈的药酒刚入口,张寻便被呛醒:“咳咳咳,我和你拼了。” 意识还停留在黑巷里被打晕前的画面。 横空就是一脚,便把喂药的郑大夫踹倒在地,酒杯随之落地,也哐当碎裂。 “哎呀。” 郑大夫两手撑着地板,屁股实扎扎地栽在地板上,疼痛的叫了出声。 要是再用力一点,可能这把老骨头都会栽在他手里。 张寻睁开双眼,注意力落在了随风舞动的烛火上,轻轻扭动着脖子环视周围,有些陌生,根本不记得刚才踹了人一脚。 难道这里是阴曹地府? “臭小子,好心没好报呀。快点过来扶我起来!” 郑大夫咬牙说道,一手摸着屁股,一手伸在半空中等着张寻来扶一把。 四顾之下,现地板上坐着的老头在对自己说话。 怎么会有个老头? “老爷爷你坐在地板上干嘛?” 张寻慢慢起身,感觉身子酸麻,不是滋味。 “别废话,快扶我起来。” 郑大夫无奈道,双眉紧皱,龇牙咧嘴,心里的疼痛不知跟谁说。 半夜不让人睡觉,还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脚,我这把老骨头看来是撑不了几年了,看来还是明日就贴出转让书面,回乡养老的好。 张寻二话不说,立即起身扶起了郑大夫。 “你个臭小子,救你差点害死我自己。” 郑大夫抱怨了一句,心里其实也没多大怨念,不知者无罪,也没打算追究。 “救我?”张寻一脸问号,回想后记忆如泉涌,有急切的问道:“我爹呢?” “不就在那吗!” 郑大夫指着刚才自己刚躺着椅子旁边。 果然,在那。只是刚才太过昏暗,又迷糊了一阵,没有看清楚。 张寻大步流星,伸出一指放在张通鼻孔下感受呼吸。 还好活着! “我爹还要多久才能醒?” 张寻转过头来问道,一脸担忧,要是有什么大事该如何张母交代和自己交代? 一个大男人连自己家人都保护不了,真是有些丢脸。 “刚刚给他喂下药,可能是上了些年纪。再等一会吧。”郑大夫一脸淡定的说道,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疼痛感似乎已经退却,看了看桌上的钱袋,又说道:“你们的钱袋在桌上,自己拿走,我可跟你说我可没动过,可别跟我甩无赖,大不了我不要诊金了,算是日行一善,给自己积德了。” 张寻听完这个经验丰富的老大夫一说,也有所了解。 只要这半个亲爹没事,其他都好说。 “不行,诊金怎么能少。今天还真多谢大夫了。” 张寻说完,便从钱袋里取出一锭银宝。 “用不了这么多,给多了就是看不起老夫。” 郑大夫看到桌上的大银锭,心里也没有欣喜,该拿多少就拿多少。 张寻也不好勉强,对着有原则的老大夫说了声:“那好。” 又从钱袋里换了个碎银到桌上。 片刻之后。 张通也醒了过来,此时头上已经包扎好了绷带。 从大夫的嘴里知道了前因后果,便感谢了大夫还一直执念着要去向救他的人拜谢。 等到了天亮。 张寻叫了辆马车,准备带着张通一起回府休息。 第三十一章 回府 秋风萧瑟,微弱的风流撩拨着马车的布幔。¤ ? 这时候的风不冷,反倒有一阵清爽的感觉。 正如昨日张通所说的月云则风,不禁让人心生敬佩,没有电子仪器的预测,古人自有一套对天气的理论。 宽敞的大道中,这辆马车行驶得不快,这是张通特意交代车夫,为了自己和路人的安全出。 “爹,你说娘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马车内的张寻问道,两只眼珠子不断逗留在张通头上的白纱巾,透着纱巾还能看见一丝血红,情况不容乐观。 对于不上场撒谎的人来说,这将是一个尴尬的问题。 “不用你说,我亲自和你娘说。” 张通脸色很是平静,像是心中早有了想法。 “好吧。” 嘴上是这样应道,但心里还是有些顾虑,照他对张母的了解,肯定会对他打破砂锅问到底。那也只能跟着张通的口供走,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心情说不上焦虑,也绝不平静。 为何倒霉事一直朝着自己来?莫非自己真是个天生的苕把星。 忧愁被秋风勾起,又无处安放,默默地将它埋在心里。 “吁,两位客官到了。” 车夫勒紧缰绳,缰绳在棕黄的马脖子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印子,马儿熟练地停下来马蹄,落的地方和车夫想的不差分毫。 见他们过了一下会儿还没有什么动静。 紧接着,车夫心急地撩开帘子,脸上浮现出催促的表情说道:“到了。” 明显是赶着去接下一单的姿态,要是可以给系统评个分,绝逼一颗星。 张寻没有接他的话,一个侧身先跳下了车,又站在车边等着把张通扶下车。 两人下了车直往张府走去,好像忘了些什么事,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 “喂!还没给车钱呢,就这么地的想走了?没钱就别学别人叫马车。” 车夫坐在车蹲怒哄哄地吼了一句,手拿着小皮鞭,一幅别人欠了他二五八万的神情,想坐霸王车的先问问我的鞭子答不答应。 “哦,就那么点破车钱,等着!” 张寻不是不想给只是忘了,往日都是做自己家的私人马车没有给钱的习惯,没想到这车夫态度如此不好,简直是服务业的一大耻辱,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叫狗要看人低。 “快点!” 车夫念叨了一句,眼里焦急的小火花,督促他下一秒就要冲下车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咦,好像没有零钱了。” 张寻从钱袋里掏出一锭金元宝嘴里嘟喃着,特意在车夫面前显摆一番。 ? 一锭金元宝呈现在车夫面前,又听见没有零钱,以为会整锭金元宝一同送给他,车夫的脸色变得无比和谐。 “不好意思,好像又有碎银了。” 张寻又掏出一枚小碎银,抛到了马车上。 车夫顿时失落,还沉浸在金元宝的世界里,一时没有接过空中抛落的小碎银,掉在了地上。 碎银随着重力作用,掉落到了一个大妈的脚边。 大妈又踢了一脚踹到了马车底下。 车夫不得不下车,放下那骄傲的皮鞭,脸色灰土土地爬到车底下捡起了碎银。 表面险恶的人,总有他的弱点,或许并没有比别人高贵多少。 张寻扭头低笑,搀扶着张通进了张府的大门。 一进门,没有站稳脚步。 “老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快来啊!快来啊!” 丫鬟雀儿大叫道,脸上浮现出一抹喜悦,好似整个世界都在找他们两个人的样子。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昨日找了一晚,今天自己回来了。 呼喊声一过,院里的夫人、下人层层围了过来。 还有一些还在外头没有回来,包括张母也在外头坐着马车绕城找他们两人。 一夜未归,在张母眼里一般是生了意外,往常就算在外头过夜都会和她交代一声,昨日明明答应了会早早归家,没想到等到了三更、四更、五更天,还是没有回来,急的叫着下人就往城西绸缎庄赶。 几个丫鬟、家丁匆匆围了过来。 “老爷,你回来了。” “你头怎么了?” “夫人刚出门不久,说去城西绸缎庄找你,一晚上没睡,天刚亮就带着小耗子驾着马车出去了。” “你还好吧?老爷。” 一人一句七嘴八舌,分贝颇高,听得有些头疼。 “等等,等等,先别说话了,让我休息一下。” 张通一个暂停的手势,制止了一众下人的喧哗。 这老爷的脾气很好,即使是自己的身体不舒服,也不会随意的打骂下人。 平时,更不会压榨他们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当牛做马,给了他们人格上的尊严,活的和常人无异。 比起其他府中的下人们,说得上是碰见了一个好主子。 “扶我进房。” 张通对着搀扶着他的张寻无力地说道,脸色苍白无色,嘴唇还有些紫,脸色上刚才还存留的一丝血色都黯然消失。 生命的脆弱,上一秒可能安然无恙,下一秒就可能消失殆尽。 张寻微点了下头,没有说话,怕这点音量会影响到张通的神经。 他在现代的时候也有过诸如此类的经历,是在足球场散步的时候,被一颗足球实力爆头,顺势被击倒在地,送到了医院。那几天里稍微听到一些吵闹的事,都会感到脑仁子一股强力的压迫感。 静静地将他扶进了房中。 房里的陈设不是很华贵,但也不算低端,只是颜色单调,清一色的棕黑家具,配上白纱窗帘,显得有些老派。 张通吃力地扶着穿把手,张寻帮他脱下了鞋,然后慢慢地躺倒了床上。 “我走了。” 张寻轻声细语地说道,脸上的表情和颜悦色,转身边准备离开。 “等等。” 张通说了一句,躺在床上一会儿,血液流通的比较顺畅,瞬时脸色好了一点。 “怎么了?爹。” 张寻简短的问道,没有多说一句废话。 不会是回光返照,交代后事吧?别吓我。 “去把你弟弟叫过来。” 张通一脸认真地说道,这句话说得中气十足。 “好。” 张寻转过身去,怕耽误不了,立马跑到东厢房去找他弟弟。 第三十二章 快跟我走! 张寻小跑到了张吉的卧室里,这是他第一次进这个房间。 ? 印入眼帘的是一副豪气的装潢和张通的房间作出了鲜明的对比。一套镶着金边的桌椅,两只如同小娃娃大小的青花瓷品,浮华的蜡烛灯架,耀眼透亮的水晶窗帘,可以比得上皇宫里的奢华程度。 这爹还真疼自己的孩子,一个房间花了这么大的手笔,自己的房间倒是简简单单的。 他看着紧闭的水晶床帘,便大步流星的走到床边撩开窗帘,却现张吉没有在床上,空荡的床榻只有一张没折叠好的被子和一只锦香玉枕,用手一摸还可以感觉到微热,那就是刚起床不久,丫鬟们没来得及收拾。 人一定还在院子里。 “大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收拾房屋的丫鬟萍萍迈入房间看到摸着被褥的张寻,诧异的问道。 两只眼睛里闪烁着怪异的颜色,大公子,不会有什么怪癖吧?趁着没人偷偷的摸被褥。 古代虽然信息传播的不达,但这些丫鬟也经常会听老管家说一些怪人怪事,可是也没听他说过爱摸别人被子怪毛病啊。 张寻一听有人说话的声音,猛地撂下被褥走到萍萍身边,焦急地问道:“你知道二少爷去哪了吗?” 按照常理来说,萍萍是张吉的贴身丫鬟,每日都会按时的给张吉打洗脸水,要是她都不知道,这府内府外那也没人知晓张吉的行踪了。 “二少爷,二少爷刚刚起身到了后院逗鸟了。” 萍萍的小习惯喜欢吮吸着食指说话,粉粉的脸颊透出天然的稚气,头顶着齐帘刘海,有些可爱。 只是时候不对,否则还会多和这可爱的小姑娘聊几句。 “哦,知道了,再见。” 张寻听闻后,直冲后院,头也没回,急匆匆地和小姑娘道了别。 话音刚落。 萍萍挠了挠自己的小脑袋,望着渐渐远去的张寻,小脸有些纠结,口中带着疑问的口气:“再见是什么意思?” 这种时代性语言的差异,在府中已经不止生了一次,几次三番的和下人们交流中都会蹦出几个让他们摸不着头脑的词语。当面半猜半解的应和着张寻,也没人敢当面拆他的台,只有在私底下讨论到这大少爷自从傻病好了之后,也变得越来越奇怪诸如此类的事。 张寻一路快跑,有几次差点和走在院里的下人们相撞,还好眼疾身快,一一躲避。 靠近后院可以听见一只鹦鹉高八度似人的叫声:“臭老头!臭老头!臭老头!” “好好好!说得好。” 张吉脸上露出笑容,不停地赞赏道。 这幕剧情没有排练的出现在张寻面前,张寻及时停住了脚步,躲藏在一旁,没有出声观望了一会儿。 那只鹦鹉他也有听说过是张吉从拍卖集市上花了一百多两重金买回来的,买回来的前两天还是兴致勃勃和鹦鹉逗趣,还给它取名叫做小金刚,简直疼爱有加。之后,就是爱答不理交给下人们照料。也不知今天怎么滴的,又宠幸起了这只被打进冷宫的鹦鹉。 仔细一看,这只鹦鹉有几分眼熟,像是以前邻居大爷养的那只。 绚蓝的小脑袋显得十分聪明,肥硕的身躯长着满身绿毛,伙食不错的干活,只可怜一只小脚上被精雕细琢的小铁链囚禁的不能飞翔。 观望之间。 鹦鹉又叫了一声:“臭老头!” 每次当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张吉都会为它一些上好的谷子作为奖励。 鹦鹉的小嘴在张吉的手里啄食,得到应有的奖励后,欢快得很,又卖力的叫了几声。 张寻用脚趾头也可以想到这句话是冲着谁,他没想到对张吉那么好的爹,为何张吉会在背后如此辱骂自己的亲爹。 想不通,想不通,真是个不孝子,还不如只鹦鹉呢。 “阿吉,快和我走,爹找你呢。” 张寻在旁观察了一分钟左右,也没敢多耽误时间,猛地闪现在张吉身后大叫道。 吓死你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心里在为张通打抱不平。 突如其来的声响,像一颗音波炸弹轰到了张吉的神经,讶然一声,全身抖动了一下,双手不断推拿着胸口,像是被吓得不轻。 “大清早的想吓死人啊!” 张吉缓了一阵儿,扭过头去带着些怒气说道,脸上一副老子想宰了你的表情。 可是张寻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让他心里不爽。 你又能拿我怎样呢? “爹受了重伤,在床上躺着说要见你呢。” 张寻焦虑的如实阐述,不知何时自己从心底也开始把这些人当做了自己的亲人,那种感觉可以说是感同身受。 要是家中谁有喜,谁有难,多多少少都会在心里撩起涟漪。 “哦,等我喂饱我的小金刚。” 张吉听完这个消息不紧不慢的回答道,脸色没有太大的变化,仿佛没有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 一副不过如此,又不是天塌下来的样子。 边说还在边喂他的小胖子鹦鹉。 这一举动让张寻很是恼怒,表情有些残暴,直囔囔地大声说道:“别跟老子瞎哔哔!你这鸟命能比得上咱爹的命吗?你还是不是人呐!快点跟我走!” 他的意思很明显,你今天要是不立马跟我走,我就拖着你走,你也得走! 没料到张寻的这一举动,把张吉吓得不轻。 多年痴傻的哥哥,平时都是傻憨、痴呆的形象,没想到脾气会变得如此爆裂,心里开始担忧会不会动手。 “走走走..........我这下就跟你走.................” 张吉咽了一口口水,神色突变,心惊胆战的看着张寻。 今日,又抽的什么风!敢和大爷这里叫嚣。还真有些害怕呢........... 张吉是个欺软怕硬又极其自私的人,至多对周二娘还有一些孝心。 心里的一番没敢言表,生怕会招来一场恶斗伤了自己。 随后,张吉只好一言不、老老实实的跟在后头,一同小奔到张通的卧室里。 第三十三章 当家 两人一路前行在院中小路上,几乎没有对话。?? 冰冷的心境,将温热的鼻息又压低了几度。 张吉跟在张寻的后头,两只灰褐色的瞳孔里充满了一触即燃的怒火,有种想上去往张寻后脑勺拍一板砖的念头。 不就是比我大了那么几个月,叫你声兄长是给你面子,你以为变聪明了就能骑在我头上?敢骑在我头上我定会摔死你。 只是兄弟之间说了几句语气比较重的话语,却在他的眼里被放大了数倍,可见其心胸狭隘。 张通也不惯着他,好人用软手段,这坏人必须的硬碰硬。 在现代的时候,他也是被舍友经常使唤的人,舍友们常叫他到宿舍楼底拿餐。 由于,第一次没有拒绝,出于舍友爱帮他们拿了一次,没想到一拿,帮他们拿了三年。 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他,做人或许有时候就的硬气点,这个社会上没有一个永恒的好人可以帮你一辈子,可是会有一个叫欺软怕硬的坏人压迫你一辈子。没有反抗,就会迎来更多的下一次。 好不容易上天给了一次重新活过来的机会,何不好好的活一把?即便是在自己未知的时空里。 路上遇见一丫鬟脸上带着笑意,叫了声:“大少爷,二少爷,早上好。 `” “早上好。” 张寻微笑还道,脸上的温暖没有掺杂一丝虚心假意。 反倒在一旁的张吉却是臭脸相向,置之不理。 丫鬟没有什么不悦,像是习惯了张吉的臭脾气,迈着小步直走向后厨房。 两人走到了张通的卧室门外,正准备走进去。 张吉扯了扯自己胸口的衣襟,拨乱了自己的头,两眼不自觉地堆出了酝酿已好的眼泪。 比张寻更早夺门而入,爬到床沿边哭喊道:“爹你这是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伤了你。” 一幅孝子哭喊呈现在张寻面前,一脸纳闷。 转变如此之快,前面几分钟还是郁郁不满的烦着这眼前的臭老头,一到他面前到变身成了大孝子,比奥斯卡影帝还更影帝啊! 张寻走进室内,瞧了瞧张通的脸色比刚才离开时好多了。 可能是马车上的颠簸,加上脑子受伤,导致病情加重。 ? 躺下后供血正常,身子像是恢复了不少。 “爹,你不是有什么要说的吗?” 张寻面部表情有所缓解道。 一边还夹杂着张吉的假哭声,有些讽刺。 正当张通要准备开口的时候。 门外又传来一个悲情的音调道:“老爷,老爷,你怎么了?” 周二娘穿着朴实,但带着淡妆,明显是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 这是她闭门思过的第二天,没想到也给了她一个台阶下,终于有一个借口可以见到张通,自然不会放过。 周二娘哭哭啼啼地拿着粉色牡丹丝巾抹着眼角两行虚假的眼泪,又开始重复同一句话:“老爷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只是不小心磕到了。” 张通脸上带着隐忍疼痛的微笑,慢慢的说道。 不想让任何人为他的伤势担心。 也没有继续责怪曾经犯错的周二娘,宛如昨日知错过眼云烟,说过就过。 毕竟是一家人,以后还的继续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吵吵闹闹的自然不好,这点张寻也很是佩服张通的气量和心境。 “等等,你们听我说。” 张通又说了一句,两只眼睛里的浑浊被扫的一干二净,留下了严肃的表情。 三人没有说话,默许了他的话语,只在等他要说些什么。 “你们也看到我现在的状况,人老了也经不起这样那样的折腾,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早早地在家颐养天年,养养鸟,种种花。如今,看来我也只能如此。至于,这当家的位置嘛,就要看看你们的本事了。我以前也有想过,让你们各自承担一部分。可是还使得为大局着想,祖上留下来几夜不能儿戏。所以,我打算让你们来一场比试。” 张通慢条斯理的讲道,每个字都带着重音,想让他们知道自己很认真。 话一出口。 张吉和周二娘瞬间停止了几秒的哭泣,两眼对视,似乎对这结果有些意外。 曾经当张寻还是傻子的时候,他也有和周二娘小聊过几句,是有意将这当家的位置交给张吉一人。 如今的结果,还真是杀了个措手不及,到嘴的鸭子飞了一半。 张寻注意到这娘俩的神情变化,嘴角露出一丝无人察觉的冷笑,更可以说是耻笑。 这娘俩的心完全没有在张通的伤势上,感觉更加在意的是张家留下来的金山银山,是否自己可以独吞。 完全就是把张通当成一棵摇钱树在对待,没有最单纯的亲情,只有最想夺取家产的心机。 “寻儿才没好多久,这些店里的事情还是我们阿吉更加了解,要是说起来,我觉得让阿吉先暂时接受吧。” 周二娘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没有过于的露骨,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很是拧巴,一丝愤恨夺神而出。 这傻老头果真是伤了脑子,怎么说的话,说变就变? 张吉没有应和,只是跟着点了点头,想法亦是如此。 都说狼狈为奸,这对母子将这成语演绎得淋漓尽致。 张寻静静地翻了一个白眼,感觉这空气里弥漫着两人过于装逼的气息,呼吸起来都很困难。 我怎么可能会让你们轻轻松松地打败我?这次,我还要正大光明的争一次。免得你们把我的靠山给败倒了。 “咳咳,二娘,这你可就不懂了。虽说我不是很懂这店里的事情,但是我可以学,辛苦一点没事,就怕这点子家业,会来去匆匆哦。” 张寻手指着屋顶,冷静地看着两母子,眼里和善的眼神变得冰冷凌厉,流露出一丝咄咄逼人的气势。 第三十四章 出发! 今天的张府时间像是被打乱了似的,没有主人家的通知,下人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煮饭,直到过了午时还没看见厨房的烟囱冒烟。 大概是这几位主人都没什么心情吃饭。 张寻自然也没有心思坐在饭桌前好好吃饭,心里一直在规划着一个伟大的蓝图,好好搞好这家未蒙面的客栈,给狗腿子母子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估摸着这张家的产业,这客栈怎么逼格也得高大上吧! 这有了强大的硬件,再加上自己的软实力,盈利问题还不是分分钟搞定。 满脑子的宏图大业占据了大半的心神,都忘了门外有个人在敲门。 “寻儿,寻儿。” 张母在门外敲着门,嘴里喊着他的名字,心情似乎有些焦虑。 作为大家闺秀出生的张母,敲门微轻、点到为止,说话的音量不大,对于一个出神的人极容易被忽略。 后面的丫鬟挺着个大胳膊,抡了抡,自告奋勇道:“夫人,还是我来吧。” 敲门这种事情丫鬟可以说是最在行,每日进进出出主人的房间都会敲门,练得右胳膊粗壮许多,别说敲门,就算是拆门都只是时间问题。 张母一脸倦意,看得出来是昨晚侧夜难眠,没有什么力气可以花费在敲门上,轻轻点头示意,同意了丫鬟的意见。 “好嘞!” 丫鬟应和了一声,黑溜溜的小眼珠四处打转,红唇撅了一下,似乎是在预备动作,右手一挥。 “砰”一声门栓差点断裂的声音响彻了门内门外。 这一声脆响惊动了张寻,两只耳朵差点奔溃,心惊肉跳的,怎能不注意到门外的动静。 “大少爷,夫人来看你了,快开门。” 丫鬟立马接了一句,证明自己不是没事找事。 张母也因这声猛烈的撞裂声,双肩一震醒了醒神,效果不错。 只是担心这丫鬟的手臂有没受伤。 丫鬟活奔乱跳的跑到张母面前笑道:“夫人刚才我那下给力吗?” 张母一看这奔奔跳跳的样子,看样子是没事。 只是这给力是什么意思? “给力?什么给力?” 张母困惑的问道,难道是给人力? 这个词语是张寻私下和她们丫鬟之间交流中常会出现的一个词,起初丫鬟也是惑惑不解,不过经过张寻的一番解释,知晓了这个词语的意思。又觉得这个词朗朗上口,有时候说话也会不禁从嘴里蹦出来。 “大抵是很带劲、很有帮助的意思吧,这还是少爷跟我们说的,他还跟我们说了好多好多新鲜事情,连管家爷爷都自愧不如呢。?” 颇为壮硕的丫鬟露出一副少女心表情,用着有些崇拜的语气说道。 我可是贼拉稀罕少爷呢。 “哦。” 张母乍一听也没有很明白,或许是年轻人里较为流行的话语,不知道也罢了。 交流之间,门已经四仰八叉的打开了。 张寻表情不妙的站在门边上轻念了一声:“娘。” 不会是来向我问罪的吧? 一声之间,张母定睛转向张寻,又一手支开了丫鬟,迈着轻盈端庄的步伐走进房内。 “把房门窗门都关上。” 张母进门坐在椅子上小心翼翼地说道,困顿的眼神里闪过一道神采奕奕的光辉,似乎是有一些重要的信息,害怕隔墙有耳。 张寻很听话的关上了房门、窗户,门窗上的油纸只能照进几缕不是很明媚的阳光,四壁之内显得昏暗。 搞得跟做间谍的差不多。 “娘,什么事?” 张寻凑近张母身边,迟疑了一会儿. “我刚刚从你爹那过来,你爹说他没什么大碍,好好调养便是。不过,我听说了一些事。他说你要去城南的客栈接手,你可以知道那客栈的环境如何,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说你是不是傻?” “不简单吗?经营个酒店应该不会很难吧?” 张寻胸有成竹的说道,两眼里的坚定清晰可见,话语里年少无知的胆敢一览无余。 不听老人也吃亏在眼前,也在这些年轻人面前毫无道理。 年轻气盛,总是以为自己牛逼的不行,是众多年轻人的弊端,不是不好,只是害怕这份过分的骄傲会伤到自己。 张母好歹是过来人,年轻的时候也自命非凡,虽没有大志要争取什么男女平等,但也绝非认命的小姐。 她经历过叛逆、反抗,最终都败给了最现实的生活,将她磨砺成了最适合她的角色,一个贤妻良母。 良母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自身的经验告诉给孩子。 “你可知道那城南客栈每年都在往里投了多少钱,最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银子掉水里都有个声响,掉进那无底洞只怕有去无回。再者说长安食府年年递增,你可要想清楚啊?现在就去和你爹说,今日是你糊涂,变了卦。” 张母抬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脑袋,试图让他听进去几句。 “我只有我的办法,娘你就相信我一次吧!一次就好!” 张寻仍是回以一脸自信的微笑道,好似真的是件简单事。 既然如此,张母也不好继续阻拦。 毕竟,自从张寻从树上摔下来之后变了许多,甚至是犹如凤凰涅槃,重生了一次。 “那你要小心,有什么情况,及时找人通报,还要提防你二娘那对母子,指不定会在你顺风顺水的时候插一杠子。” 张母抚摸着张寻的头,宛如把他当作刚刚学会走一道坎的小孩般对待。 或许,这也是个机会,孩子可能已经长大了吧,都有了自己的想法了。 ......................... ......................... 几番交代后,张母才肯放行张寻去城南的客栈暂住一段时间,但前提是带着雀儿和家丁萝卜一齐去给他帮衬帮衬。 怎么说这两人在,一个充当保姆,一个当做保镖,起码生活起居、人生安全是不怎么用担心。 并且特地从张府里调出一辆马车供张寻等人作为代步工具。 还带了一堆杂七杂八的补品、生活用品,塞进马车里占用了一半的空间。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夜未眠,整日未进一点水粮,还在为张寻操劳着到客栈那里可能会生的一切。 可谓是面面俱到,深感温暖。 张寻虽然是在别人的躯壳里,可那份无私的母爱还是可以切身感知。 离别前,在张府大门口相拥拜别。 张母更是等到马车在眼前消失,才方可让自己的丫鬟扶她进去歇息。 第三十五章 客栈 “少爷,到了。 ” 家丁萝卜驾驶着马车近一个时辰,终于到了张家旗下的客栈。 马车外的喧嚣热闹在马车里也可以听的一清二楚,是个好地段。 这种好地方,应该不会像娘所说的那么不堪吧。 “雀儿,你等会儿再来拿东西,先陪我去客栈里看看。” 张寻叫停了正在收拾行李的雀儿,让她先陪着自己去店里观察观察。 雀儿半弯着身子扭过头来点了点:“好的,少爷。” 三人先将马车找了个地方停了下来,接着萝卜带着这位少爷到了这家张家名下的客栈。 张寻一路上先是欣喜若狂一步步小跳,到后来步伐渐渐停滞下来。 “这就是我们张家的客栈?” 张寻抓了抓脑袋说道,脸上出现了匪夷所思,生无可恋的神情,脚跟后颠了几步。 快告诉我是在做梦,快扶紧朕。 “没错,就是这里。” 萝卜坚定地回答道,没有多说。 自己总不会带错路吧,来来回回也跟着老也来过许多次,这少爷还真不相信人。 此刻,张寻还真打算是骗骗他。不过,看到客栈的招牌“张福锦客栈”的时候,自己也不能再给一个不相信的理由了。 只是这间客栈,虽身处闹市,但门店败旧没有一丝人气,出了一张招牌算是崭新,其他的物品像是文物出土堆里淘出来,就连窗户纸破破旧旧的几个窟窿也没人去补上。?? 这番风景跟贴着“本店转让”的性质差不多了。 走过路过了几百号人,也没有一个人准备走进去。别说客人不想走进去,就连这个老板也没有走进去的**。 在门外站了一会儿,平静下自己预期太高又跌破内心底线的挫败感。 “少爷不走了吗?” 萝卜看着他这幅失魂落魄的表情,有些不惑,咋不进去呢?难道,想给店小二和掌柜出来迎接不成? 其实,张寻也是第一次来这个店,店里的人也不认识他,最多认识这个张家的家丁萝卜。 张寻想了想为何热闹的街道,一个客栈里没有一个客人寄宿或者停下来吃顿饭,其中必有一些原因,除了这卖相不怎么好,这也不至于沦落到无人问津吧。 准备以身试法去店里一探究竟,他命令萝卜在外等着,怕店里的打杂人员识破自己的身份,带着雀儿进了店里。 妈呀,一进店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不知是哪传来这么重的味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腐尸味呢。 光线也不怎么好,还关着窗户,大白天的背后还冒出阵阵阴森。 店里的店小二见到人也没有热情的姿态,坐在凳子山扣扣脚,看见客人走进来,方才穿上鞋子,披上毛巾朝他们走来。 “两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还是又打尖又住店?” 店小二嘴里还咬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来的芦苇拽拽的说道,像极了现代电影里收保护费的小混混。??? 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热情服务人员应有的样子,反倒有种龙门客栈的既视感。 这谁敢进门?难怪,大白天的比坟场还清净。 “先给我们来两杯龙井再说。” 张寻走到张桌子边上坐下,雀儿也跟着坐下。 雀儿是个小女子,面对着凶神恶煞的店小二,怯生生地紧跟在张寻后头,从小袖子里掏出一块方巾擦了擦椅子才坐下。 这本是店小二做的事情,全落在了客人身上,完全没有服务精神。 需要培训培训。 “不好意思,本店的龙井买完了,换一个吧。” 店小二说着又拿扣完脚的手指又扣了扣鼻孔,没有在意他们的眼光。 微小的动作却给了两人不怎么好的印象,目睹了整套动作,那个客人还有心思留下来。 真他娘恶心。 “额,那你店里有什么?” 张寻耐心的问道,脸上露出一丝干呕的表情,又压了回去。 身旁的雀儿干脆不说话也不睁眼,眼不见心不恶,背对着店小二安静地趴在桌子上。 “好像还剩了一些普洱。” 店小二毫不拘束自己散漫的态度,整个人差点松散到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剩,这个字深烙烙地传入张寻的耳里。 一个偌大的酒馆可能还真比不上那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酒摊。 真是可惜了黄金地段。 难怪张吉母子当时会露出那种眼神。 果然是一滩烂泥,要扶上墙还真有些技术难度啊! “好嘞,客官您等等。” 店小二应声后,就走去后厨房。 张寻也没闲着,在店里走了几圈。 有些桌椅上沾染着一层灰尘,甚至还有几张椅子底下夸张地结满蜘蛛网。 擦嘞!这得多久没人来了。 柜台上也不见掌柜在那站着,留下的自有一本帐谱和一只风干笔尖的毛笔。 两眼望向二楼的楼梯也早已风尘仆仆,生着暗黑的菌斑也没人处理。 这店里的毛病七七八八加在一起,给他两双手都数不过来。 心疼心累涌上心头,还是回家吧.......... 不过,闭上眼睛一想到周二娘那副脸孔,现在回去只会找人嘲笑,还是憋着内伤做做看吧。 “茶来了。” 店小二老远的走过来说道,拿着木盘端着两杯热乎乎普洱放在他们面前。 之后,又端着空盘坐到原来的位置,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好的南瓜子坐在那里嗑。 张寻瞥了一眼准备接手过客栈,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店小二给炒鱿鱼。 端起茶杯,习惯性地用杯盖刮刮浮起的茶叶,又闻了闻,一股老旧茶叶的气味深入鼻腔。 以他的经验,这茶叶最少放了两年。 简直日了狗了。 眼见雀儿准备送进口内,及时制止道:“先别喝。” 雀儿很是听话,放下茶杯又趴在桌子上呆。一副呆萌表情,惹人疼爱。 张寻放下杯子又挥了挥手招呼小二过来道:“去把你们掌柜的叫来。” “喝个茶,找什么掌柜的,你跟我说就好了。” 店小二慢慢悠悠地走到他身边,两手插在胸间说道。 “你去便是。” “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我姓张。” 张寻声音高了两度,骄傲的神情显露无疑。 店小二咕噜咕噜喉咙,打量着张寻的一身打扮,又想了想这家客栈是张家的产业。 眼前这位公子哥必定是张家的哪位公子,冷不丁的后背冒了冷汗。刚才的服务态度还真不太好。 只是许久没有派人来监管,懒散习惯了。 “好的好的,我这就去叫,您等等。” 店小二脸色大变,态度热情了许多,咧开大嘴笑道。 这店小二也不算笨,变了个脸来补救刚才的过失。 之后,他跑到了二楼去找掌柜告知这个不幸的消息。 第三十六章 胡掌柜 店小二急匆匆地跑到二楼的厢房,掌柜的还正在里面补眠。 昨晚,刚去了异香院风流快活了一把,体力透支。 早上一回来,就躺倒了现在。 憨憨大睡,鼾声如雷,嘴巴张得大大的,往外流口水。 “掌柜的,快醒醒。张家派人来查账了!” 店小二推搡着睡如死猪的掌柜,嘴里念念碎。 山高皇帝远,这个店大部分时间都没有张家的人来。平均一年来上两三次,都会提前打声招呼。 掌柜的也会做做样子,找街边的大妈、大叔们来当临时演员,制造生意红火的假象。 一到年末要交营业利润的时候,打着修修补补店面、物价上升等借口,反倒从张家的口袋里又掏了一笔钱出来。 至于,为何这么好说话?全皆因掌柜的是张通的远房表亲,在小时候曾救过掉进水里的张通。所以,张通让他当掌柜当做是报恩,也没有过于管束,只要不要太过分怎样都行。 店小二摇了摇掌柜的手臂,又摇了摇他的大肚子。 不是很舒服。 掌柜的一个大脚丫子,随脚一踢,塞进了店小二正在说话的嘴里。 尼玛,鸡屎味!嘎嘣臭! “呸呸呸......” 店小二吐了几口口水,擦了擦嘴巴,不知到底要不要把掌柜的叫起来。 `把他硬生生弄起来,害怕他的起床气,最多会被大骂一通。要是不叫他起来吧,到时候掌柜的肯定会找他麻烦,辞退他都说不定。 反复思量下,还是尝试着叫醒他。 “掌柜的醒醒。” 店小二用手拍了拍他的脸颊,圆嘟嘟的肥脸蛋子一甩一甩的,厚实的很,跟挠痒痒似的,没有一点动静。 睡得和猪一样,没有分别。 实在没有办法也只能拿着茶壶往掌柜的脸上倒。 “噼里啪啦” 一股冰冷的水流往他的额头上慢慢滑落,几滴水花打在棉被上,那股子现实的感觉把他从梦里拉了出来。 “下雨了?快去收衣服。” 掌柜的清醒过来道,左顾右盼,现周遭并不是室外。 只是提溜着水壶的店小二正在往自己脸上浇水。 “你这是要造反啊?是不是不想干了?敢戏弄起我来了。” 掌柜朝店小二骂道,脸上一股不爽劲,分分钟想吃人的节奏。 昨日**一刻值千金,今日千金一刻值一觉。 这明显是要跟我对着干呢。 “掌柜的,你先别急,你听我说啊。楼下来了一个张家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来查账的?” 店小二急忙解释道,上前就用那块身上的毛巾去帮他擦脸。? “哦。”掌柜的自我沉思道,怒气消了一大半,毛巾过到脸上嗅了嗅好像有股气味,挥开正在献殷勤的店小二道:“这毛巾什么味道,别给老子擦了,你先下去招呼招呼他们。” 店小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做完自己的任务,那也无妨,被骂也是常事,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那块毛巾,是自己拿来擦脚的,披在身上习惯了,没想到给掌柜的当擦脸巾用,心里一阵暗喜,咯咯笑的离开了厢房。 空荡荡的厢房里只剩下掌柜和几张简单的床椅。 其他的陈设早早地被他偷偷地变卖了,换些钱去风流快活一番。 这就是店里红火不起来最大的原因,掌柜的根本没想过要好好做生意。 他过去总是想着,这赚钱总是帮别人赚,最多拿些分红,又累得要死不活。 还不如潇潇洒洒的做个清闲人,能快活一天算一天,哪怕有一天给张家赶出客栈,那也值了。 眼下,这张家有人来不论是视察店里的生意,还是查账,他都没有做好准备。 掌柜的在房里走来走去,往返几次也没有主意。 一个酒囊饭袋最多想出的还是老一套。要去外面找食客做做场面,可是又不能在张家人面前拉客。要是做假账吧,这时间又来不及。 思前想后,还是直接面对罢了。 大不了不干了,回乡下去偷偷鸡摸摸狗,也是挺好的。 过了一会儿。 掌柜自己走了下去,看见了张寻打了声招呼:“哎呦,这不是我的小侄子吗?近来可好啊。” 张寻对他微微笑了一下,两个人说起来见过一次面,那就是在他的生日晚宴上。 没有过多的沟通,只是相互认识而已。 “胡掌柜,最近店里生意如何?” 张寻待他走到面前,毫不客气的说道。 没有用什么尊称,此番前来又不是探亲,是要好好管理这家店的。 要是给了他几分面子,就怕以后不好管理,蹬鼻子上脸,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哦,那敢问张公子是来查账的吗?最近生意可不好,就连厨子都放假回家了。” 掌柜一本正经的讲道,两只眼睛都不带眨的。 身处黄金地段,过路人如流水一样,会没客人? 一看就是不敬职敬业。 “哦,是吗?干脆你也放假好了,以后这店我来接管了。” 张寻开门见山道,打量着他那胖乎乎的身材,一对贼眉鼠眼,天生就一贪吃懒做的家伙。 指不定客栈就是给这家伙搞垮的,这种亲戚不帮也罢,迟早有一天会被拖累,还不如早些得罪。 “你你你!我可是你的叔伯,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说话?” 胡掌柜有些生气道,两只豆豆眼撑得大大的,脸色泛着怒红。 “生意归生意,亲戚归亲戚。如果你不在这了,改日相见必叫你声伯伯。” “好你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没我小时候救了你爹,哪来的你!” 胡掌柜暴怒道,一幅恩将仇报的样子,我救了你爹一条命,分点小小油水给我怎么了?我还就是吃定你们了。 “呵,你若是要这样说,那我还要跟你算算了。这个店里店外每年不盈利不说,每年都得投几百两。你觉得你的每年去做什么才能赚到这几百两?你要说你厉害的话,今天就走,我也拦着你。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佛哟。” 张寻呵呵道,眼瞅着大门,真希望他迈出去。 这胡掌柜让他想起了现代的二大舅,也是三四十岁的人了,好吃懒做。每天都来他家蹭吃蹭喝还顺手带些东西走。有手有脚的总想着靠别人,吃着别人的还觉得别人欠他的,这样的人还真是越早滚越好。 店小二瞧了瞧胡掌柜的老脸有些紧,不知是哭是笑。 自己也只好躲在一旁,免得惹祸上身。 “哎呀,我们都是一家人。给我个台阶下吧。” 胡掌柜反复思量,又看着张寻的认真脸,迈着小步凑到他耳边轻轻地嬉皮笑脸道。 胡掌柜真被逼到了角落,还是选择服软,要叫他回去耕田养鸡,还不如死皮赖脸的呆在客栈里呢。 “好吧,那以后就辛苦胡伯伯了。” 张寻见到他服软的小样,也不好咄咄逼人,向他叩了个手道。 算是给足了他面子,也希望以后复兴客栈的路上,他能多出些力罢了。 第三十七章 让我们出去吃一顿吧 “好了,你给我们腾出三间厢房吧。 ” 张寻平静地说道,两只眼睛四处搜寻,现雀儿不见了。 这傻丫头去哪了?都跟她说了不要乱跑,真是不听话。 “三间?你一个人住?会不会太多了些。” 胡掌柜犹豫地问道。 这一个人住一间本是足矣,一个人住三间,是要搞什么勾当? 眼下,要他腾出三间厢房是容易,但里面许久没有收拾,环境是会差些。而且,条件比较好的也就胡掌柜自己住的那间设施比较齐全,其他的还真不敢去看,连毛坯房都比不上,要啥没啥,清一色的一张床板子。 “我的朋友们也要留住。” 张寻轻轻笑道,刚才凌厉的气势也消失了。 胡掌柜知道他没有什么朋友,要说下人倒有几个,这人数已对上,就知道厢房是要给她的丫鬟下人们留住。 没想到这年纪轻轻的少爷会把下人当做朋友,真是缺心眼。这阶级不同怎么能称作朋友呢? “这下人们住柴房就好了,后院的马厩最近空空如也,收拾收拾也可以睡人,我看挺适合他们的。” 胡掌柜自认为机智的回答,手指向了通往后院马厩的方向。 风呼呼的撩起那块黑色帆布,几乎与外面的黑夜融为一体。 通常的马厩里铺满有些潮湿的稻草和结满棚架的蜘蛛网,风吹雨打,地处阴凉。 让姑娘家家的住那里,实在不妥。 第一,容易着凉。 第二,这店小二一幅小人样子,萝卜又年轻气盛,万一擦枪走火。雀儿的清白恐怕不保。 第三,要是雀儿住进了厢房,留着萝卜住在后院里,明显的性别歧视嘛,我还是比较认同男女平等。 “你别管我,我说给我腾出来,就给我腾出来,反正这些空房没人住养的都是老鼠。与其,便宜了老鼠还不如让它变得有价值。” 张寻想了想,觉得自己想地并没有错,两眼露出坚定的眼神,张嘴说道。 站在一旁的店小二听了这番话,心里有些泛酸,有些嫉妒张府里的下人们,跟着这样的老板那叫才上辈子积了德。 哪像跟着这死胖子,一天到晚使唤我,还想着克扣我的工资,哎。 胡掌柜摸了摸自己的双下巴,两眼上斜娓娓说道:“腾出房间倒是容易,只是环境可能不咋地,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这就让人去收拾。” 话一出口,店小二脸上写着生无可恋,更是心酸,派人去收拾,这店里店外就他一个阶级最底下。 就连张寻的丫鬟都比他高上一个等级,除了他也没别人去做这辛苦事了。 “你,快去收拾收拾最靠里边的那三间厢房。” 胡掌柜果真朝着店小二说了这句话,眼里的唯一的威严,也只能叫唤的了店小二。 那一丝优越感还是爬上心头,整个人依旧陶醉在自我澎湃的海洋中沾沾自喜。 “好的,掌柜的。” 店小二装作兴高采烈地说道,心里却是有苦说不出。 收拾厢房不算事,但这些下人比自己住的好,心里确实酸楚。 同是作下人,自己却住在比马厩好一点的后厨房边上的一小炕上,冬冷夏热还漏雨漏雪,一年过一年,好事从没在他身上生过。 家中还有两老,一个常年躺在床上的老母和一个勉勉强强能种上一两亩地的老父亲,基本都靠着他微薄的工钱过活。 还记得几年前,信誓旦旦地离开了家乡来到洛阳这块金土地。 没有像他想得那么简简单单、飞黄腾达,而是四处寻路子,四处碰壁,等到盘缠用光,刚好看见客栈招人,无奈这里呆了一年又一年。两年时光,基本都过着没有生机的生活。习惯了,也放弃了。 正如现在北上广虽是黄金路,但成功路上的荆棘,谁也不敢保证不会被扎得遍体鳞伤。 “等等,还是让我来吧。” 从后院幕布慢慢走来的雀儿云淡风轻地说道,手里还端着一盘热气腾腾、卖相极好的清炒藕片,加上几粒葱花,香味传得老远。 唐朝人对藕颇有偏爱,家家户户常会摸藕,采上几条作为美味佳肴。 这条藕还是几日前,一个大娘买菜的时候掉在门口,店小二随手捡回来,还藏得仔仔细细的,准备给自己开开小灶,没想到给雀儿在厨房的柴火堆里给找着了。 平日里胡掌柜在外花天酒地,客栈里就剩他一人,没人煮饭,自己啃三个馒头顶一天,好不容易有根藕,能给自己加加菜,还被炒了,心真疼。 店小二被喊停在楼梯上扭过头来,两眼死盯着那盘藕片吧唧吧唧了嘴,口水又干咽了下去。 “这哪来的藕?” 胡掌柜很是纳闷,明明已经小半拉月没叫人买过菜了,这菜莫非是他们带来的。 “天色已晚,我们少爷得吃饭了。我就去后院里找,找了半天,连米都没有,谁知道在柴火堆里能找到一条荷藕。不过,这藕的分量不够,只够我家少爷一人吃哦。” 雀儿天真的说道,抹了抹下巴的汗水,小手里攥着双洗过数次的筷子,一步一步的朝张寻走去。 似乎整个世界都围绕着张寻一个人转,什么事都为他着想。 “好好,我尝尝。” 张寻微笑道。 等到雀儿把那盘藕片端到桌上,他俯身下去闻了闻,香味一流,这吃起来肯定清爽可口。 第一下筷子没夹紧,滑溜溜的掉下去。 又夹了一筷子,夹了两片,在眼前端详了一遍,就往嘴里送。 张寻眼睛大睁! 不可思议! 视觉、嗅觉通通输给了味觉,一盘色香俱全的菜品,竟难以下咽。 味道显示打死了卖盐的。 这尼玛,是猪食吗?我选择死亡。 最后,他选择了硬着头皮咽了下去,装作一副一百分的样子。 两只眼睛咪咪笑着说道:“太好吃了!简直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藕片。” 除了他妈,这是第一个女孩儿为她下厨做菜,出于礼貌,也不能伤害到别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己的良心。 雀儿被称赞了一番,在原地手舞足蹈起来,笑了笑又说道:“要不我去看看哪里还有菜卖,我去给你们做上几道?” 一股自信心涌上脑门,便想展示展示,让少爷一饱口福,也顺便让其他人沾沾光。 话刚说完,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门口。 “等等,今天大家都累了,还是一齐去外面的小摊铺上吃吧。” 张寻及时制止道,两鬓露出冷汗。 这刚来,我还真不想食物中毒。 雀儿很是听话,虽然有些沮丧,还是退了回去,点头示好。 店小二和胡掌柜也乐得不亦乐乎,笑呵呵地搓手,等着大快朵颐一番。 只是准备出之时,张寻现萝卜已经在停马车的地方等了他们三四个时辰,还在那里。 第三十八章 请不要抢别人的鸡腿 一点烛光,一袅炊烟,一个小酒摊,一桌围绕紧坐的五人。 街边的气氛很热闹,让张寻不禁想起学校门口的大排档。偶尔,出街潇洒潇洒,那也是他大学生活中为数不多值得回味的记忆。 麻辣小龙虾和水煮牛肉也成了他日思夜想的美味佳肴。 可是要在唐朝吃到这些东西,还是不怎么可能的。 唐朝吃牛肉属于犯法行为,然而麻辣小龙虾对于唐朝百姓还是没有概念,或许有人早已当过吃麻辣小龙虾的第一人,只是没人把它推广罢了。 不过,小酒摊的酒菜还是不错。肥鸡、下酒菜还是色香味俱全。 路边摊也可以做出五星级的水平。 这个路边摊摆在一个茂盛的槐树下,若是下一场零星小雨,便可在树下欣赏一幅美丽的雨景。三张泛旧的木桌,每个桌下都染着绿色,那绿色不是并不可怕,倒像是落叶年复年日复日给它们留下的痕迹。 近几日,长安往返人口比往常多了许多。 这三张客座也并没有如意的坐满客人,还剩下一张桌子空空如也的在一旁,等待着打寂寞的客人喝上一杯。 可能是临近中秋,不少人想回家探望家人,说说这大半年的故事。 路人的脸上千思百绪,各有不同,令人窝心又伤心。 “客官,您的菜都上齐了。§ ? 、” 摊主端着一盘豉汁烧鸡,笑容满面的说道。 烧鸡的色泽鲜黄,油脂在表皮上不多不少,让人垂延三尺。 除此之外,桌上还摆着一盘烧鸭、清蒸草鱼、两盘青菜、一碟溜肥肠。 古代的小摊绝对不会像现代餐馆里,饭菜一小碟都不够塞牙缝。 不多的几碗菜,摆满了一张客座,量多不贵,性价比略高。 饭菜刚到齐,热腾腾的饭菜香气蒸蒸而上,勾引的五人食指大动。 其中,店小二的眼神最为犀利,盯着鸡腿两眼没有挪开过一刻。 这应该是他从小到大,时隔七八年离他愿望最近的一次。 那就是餐餐有肉吃,可怜家境贫苦,这辈子吃过的鸡腿用手指数都数得过来。 “吃吧。” 张寻听见不知是从谁肚子里传出来的“咕咕”声,简简单单地说道。 他可以理解,在座的几人都饿到了现在还没有吃晚饭,比平时吃晚饭的时间晚上了一两个时辰。 肚子咕咕作响,也是可以理解的。 雀儿手疾眼快,徒手从嫩鸡身上拔了只鸡腿下来放在张寻的碗里,小脸露出满足的笑容说道:“你也吃,少爷。 `” 两只眼睛里放射出来的光芒,似乎告诉大家鸡腿是少爷的,你们谁也别抢。 “那我吃咯?” 店小二惊奇地问道,两只眼睛里透露出黄鼠狼般的眼色。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胡掌柜坐在一起,平时胡掌柜一人买了只鸡鸭,都是一人独享,剩下的残渣还要他解决,最多能捡些鸡屁股吃,解解油荤之苦。 一只粗糙的手迅伸向了另一只鸡腿。 “啪”一声被打了回去。 是胡掌柜。 胡掌柜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似乎是在宣誓主权。 这桌子上坐的除了要给张寻一些面子,其他人里应该就他最大了吧? 敢和我抢鸡腿想死吗? 胡掌柜立马拔下了另一只鸡腿,一大口一大口的将它吞食。 像是吃了人间臻品一般,闭着眼睛,陶醉在鸡腿的世界里。 店小二无奈,收回手背被拍红的手掌,自己默默地搓了搓。 不忍,偷偷地叹了口气。 不禁,让他想起了在家里临近中秋的日子。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但父母在身边,吃着猪下水和自家的饭也觉得十分幸福。想想寄人篱下的日子,心里开始下起了雨。 在家千好,在外苦成婆。 “给你吧。” 张寻递过自己碗里的鸡腿,放进了店小二的碗里,微笑道。 似乎是一种安慰,看着店小二微红的眼眶,虽是男儿,但心里仍有感触。 就在店小二露出馋样和搓着手背的时候,又加上他的脸色褐黄。 张寻可以看出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油腥了,让出自己常吃的鸡腿给他也算是做点好事。 “少爷。” 雀儿气鼓鼓地小声说道,嘴巴气嘟嘟的,一脸不解。 那明明是少爷吃的,怎么能给别人?坏少爷,要给也应该给我呀......... 萝卜倒觉得这少爷体贴人意,比二少爷好许多,在他手底下做事算得上安心。 店小二听了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轻轻地点了点头,还是第一次在异乡体验到温暖的感觉。 正准备慢慢地拿起鸡腿的时候,又被“啪”一声打在同一只手背上。 疼痛感比刚才还更加激烈。 “哼,他吃什么吃呀?还是给我吃吧。下人们就配吃点茶渣剩菜鸡屁股,这样才能更好的帮你干事懂吗?我的好侄子。” 胡掌柜恶狠狠地盯着店小二,为着鸡腿的事喋喋不休。 本大爷最喜欢吃的就是鸡腿,不给我吃,喂这些下人真是浪费。 这句话惹得雀儿和萝卜很是反胃,四只眼睛向他出鄙夷的眼神。 庆幸自己不是在这老怪物手底下做事。 不过,胡掌柜也管不着他们。都说打狗都得看主人,何况张寻把他们都当做是朋友,更不敢轻易辱骂。 反倒对自己的手下,一天里处处针对,十分不友好。 一片温馨的场景变得寂静。 胡掌柜舔了舔手指上的油脂,伸手想去拿另一只鸡腿。 “啪”一声。 是张寻用筷子敲打胡掌柜手背的声音。 胡掌柜措不及防,被竹筷子打得两条红印烙得略深。 莫名其妙的敲打,引得胡掌柜向张寻投去疑问的眼神。 张寻收出筷子,两眼直视胡掌柜说道:“今日投桃,明日报李。你对人如此苛刻,你就不怕他日,有人来找你寻仇?” 一番自内心的话语,不禁让胡掌柜看了店小二一眼。 店小二也看着他,两只眼睛透露着唯唯诺诺的眼神,但从这眼神之中又可以仔细看到深若谷底的恨意。 心里不禁颤,没有再惦记另一只鸡腿。 自己默默地夹着小菜,没有说话。 第三十九章 休息 一阵寂静后,店小二终于提起了鸡腿放到嘴边,微热的鸡腿被咬一块。? 不知作何感想,是幸福还是苦涩。 也不晓得从何开始吃个鸡腿也成了生命中奢侈的事情。 今夜的晚餐,没有酒。 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萝卜的酒品并不好,酒后常常乱砸东西。晓得的人都会在每个场合劝着他不要喝酒。 第二点,明日算是重整旗鼓的第一天,要是今夜宿醉,明日几人没有精神头,便没有开一个好头,往往万事开头难,那岂不是难上加难。 众人吃着一桌子的菜也算心满意足,没得说。 夜慢慢渐深,周围的商户也逐个熄灯。 小酒摊的这一盏灯,成了这夜里的指路明灯。 灯火在风中摇曳,似乎在说着:你们快回家吧。 这世界上最催人泪下的东西不是悲情,而是寂寞的夜,最想念的人不在身边。 这桌上的几人都深有感触,想念着家人、朋友,却遥隔千里不能相见。 其中,张寻的感触最深,虽然生活在世界上,离着现代想念的人却隔着几十个世纪。 “几位,您们吃好了吗?我的收摊了。?¤ ” 摊主那这块抹布,笑笑的说道。 身后还跟着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孩儿,粉嘟嘟的小脸蛋惹得雀儿上去轻轻地捏了一下:“真可爱。” 小男孩有些怕生,一个顺溜躲到了摊主的身后。 摊主摸了摸小孩的背将他轻轻地推了出来,慈爱地望着小孩的眼睛说道:“叫姐姐。” 小男孩用白乎乎的小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脑袋,笑呵呵的说道:“姐姐好。” 说完,又害羞地躲到了摊主身后。 摊主笑着摇了摇头,实在拿他没有办法。 “恩,我们这就走。” 张寻瞅了一眼天色,又瞧了一眼桌上的残羹剩菜,好像是吃了挺久的了。 再说,也不好为难父子二人,让人早早回家歇息,也是做一个顾客的美德。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雀儿豁然开朗笑道,两只眼睛里闪过满足的神情。 吃饱喝饱和自己在乎的人在一块,就算时间停留在这一刻也无所谓。 几人点了点头,走走消消食,晚上歇息的时候也是很舒服的。 §§◎ 张寻一如既往地充当着土豪的角色,这顿饭不贵,只花了四钱,张寻却给了五钱,多给的一钱当作是给他的小费。 出来挣钱不容易,还带着一个小孩,更是困难。 对于,巨额小费很是让店小二眼红,他从未收过碰见如此豪气的客人,这可顶得上他几天的工钱,又可以给破陋的家里添上一块瓦了.............. 摊主也没有贪心,还是将零钱找给了他。 可是在最后离开的时候,张寻趁着摊主去收拾碗碟,又把那一钱碎银塞到了小孩的衣兜里,当作是给辛勤人儿的一份鼓励。 这并不是同情,而是一种来自陌生的嘉奖,懂得珍惜客人的店主。同时,也获得了一个懂得好好对待店主的客人。 几人沿着马路,并排走开。 古代不用担心会有一辆卡车或者轿车飞前行,压马路也成了一件很舒心的事情。 面迎清风,心花自开。 每一股风飘扬在脸上,似乎都在告诉着你,这个世界并有遗忘你。 张寻第一次在这里找到了活得真真实实的感觉,失落的内心世界,散落一抹光点。 或许,在这个时空,我也可以活得很好。 雀儿此时,也是欢呼雀跃的舞蹈:“少爷,你看月亮在跟着我们走呢。” 天真可爱的行为,张寻也不想用什么科学道理去剖析它。 自己小时候也曾做过这样的傻事,可是在上学之后,懂得了其中的原理,反倒觉得自己很傻,并没有很天真。 破坏了这美好意境,得不偿失。 世界的美丽,活得糊涂也许能看得更清。 萝卜刚毅的脸庞也露出了少年应有的笑容,那是真诚的笑容。 店小二也很是开心,不仅是饱了口福,精神世界上也点上了一支蜡烛,照亮了内心的一块地方,支撑他在未来的道路上能走的更远。对于,这点他很是感谢张寻,只是嘴上没有提那些肉麻的内心戏码,安安静静的一齐走着。 胡掌柜则是挺着个大肚子,跟在一群年轻人身后,似乎看见了自己年轻时的背影,不禁感伤,或许是改换种活法了。 一夜之间,改变了很多。 可能是这阵清风或者这轮明月带给了他们启,不过人生的最后终点还是要靠自己。 “对了,马车里的东西还没收拾!” 雀儿猛然转身和众人说道,脸上带着一丝尴尬,忘掉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一句话,破坏了几人心情。 吃饱喝足,走走停停,躺下休息,才是完美过程。 还要活动一番,真是折磨人。 几人眨巴眨巴眼,不知说些什么好。 萝卜打开僵局,浅浅笑道:“还是我们四个一起收拾吧,挺快的。少也累了一天,先去休息吧。” 另外两人倒是没有怨言,雀儿和店小二跟着点了点头。 胡掌柜似乎有些不满,满腹牢骚的表情一看便知。 敢叫我收拾?好歹我也是掌柜的,又是长辈。 刚想出口拒绝。 张寻摇了摇头,眯着眼睛笑道:“还是一起吧,以后让我们在未来的一个月里齐心协力,创造出另一片天空!” 慷慨激昂的话语,充斥在街道中。对他来说,很是热血。但对其他人来说,陌生的话语,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也能理解大概的意思。 胡掌柜一听也没有什么怨言,大少爷也一起做,也没贬低了自己的身份,那就累一会儿吧。 ................... 走了一会儿,到了停靠马车的地方,先将马车移到了后院的马厩,又把东西取出。 东西也没想象得多,每人辛苦了两三趟,就把东西全移到了张寻房里。 之后,几人又随意清理了一下房间,匆匆忙忙地洗漱完,便上了床。 等待第二日,太阳的升起,活出新的一天。 第四十章 第一个顾客 这是客栈重新营业的第一天。 今早天还没亮,雀儿就已经在门店里打扫。 提着一桶水,拿着一把扫帚。 雀儿欢快地清理桌椅板凳,擦洗窗台阶梯。 当然,萝卜也起得很早,一看见雀儿在做扫除,便上前搭了把手。 换换水,拖拖地,搬搬椅子,抬抬桌子还是可以做到的。 两人在蜡烛的微亮下,一直做到了太阳的照耀下。 暖洋洋的阳光慢慢穿过修补好的窗户纸上,一格格窗户框的影子在地板上谱出一道风景线。 雀儿被浸湿的双手,放在阳光下晒了一会儿。 温暖的眼光把她冰冷的小手,毫无保留地暖和了一遍。 小脸浮出了满足的表情。 “哇,这还是我们店里吗?” 店小二此刻方才醒过来,两只惺忪的双眼,用这不可思议的眼神环视着店里的一切。 干净的地板,铮亮的柜台,重新摆放过的桌椅,宛如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可能是在脏乱的环境下呆的太久。所以,突然的变化使他楞了一下。 “你怎么才醒?” 萝卜提溜着一桶水从后院走出来,稳扎稳打的步伐,没有让一滴水晃出来。 话语里夹杂这一丝嘲讽的意味,一个小姑娘起得那么早,你却安安稳稳的睡在被窝里,现在才起身。 店小二听完,低着头,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也不能全怪他,平时店里没有客人,早起晚起都一样,成为了一种习惯,一时间改不过来。 “是啊,你快来帮我擦擦这窗户板吧。” 雀儿看了看闲得慌的店小二准备给他找点事做,总比待在一旁的好。 善解人意是雀儿的一大优点,她在院子里学会的不只是洗洗涮涮,也学会了看别人的脸色和揣摩人的内心。 “好嘞。” 店小二一听,抬了起头,两只眼睛亮光一闪,及时答应道。 两步上前,从雀儿的手里拿过抹布,站在凳子上,哼着来路不明的小曲,欢乐的擦着窗户。 这可能是几年里,他过的最有意义的早上。往日,一起身不见掌柜的踪影,自己只能如同行尸走肉地过着一天又一天。 又过了一会儿。 张寻也从楼上走了下来,他是被水桶倒地的声音吵醒的。 他用手摸了摸楼梯的扶手,有些湿润但干净的感觉,又抬着头四处观望昨日风尘仆仆的客栈,今日算是翻了个新。 “少爷,你也起身了。” 雀儿耳朵灵敏,一听见脚落在台阶上的声音,美眸一瞥,满脸欢喜立即喊道。 可爱的小模样似乎才七八岁的孩童一样天真。 张寻微微一笑没有说些什么。 只见雀儿当即转身,跑到了后院,不知做些什么。 张寻也没有多管,下了楼便和萝卜开始交谈。 “辛苦了。” “少爷,没什么。这些活算是轻的了,平时做得粗活累活多了,做这个都不得劲。” “是吗?你们什么时候起床的?” “大概是卯时吧,雀儿比我起得早,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起身的,我一起来就看见她一个人攥着块抹布在擦桌子。” “哦。” 张寻意味深长地说道,看着被清理干净的桌椅,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算得上是个浩大的工程。 此时,店小二也走了过来简单的打了个招呼,态度热情了许多。 张寻自然也是投了一个微笑还了给他。 昨日,还想炒他鱿鱼。 现在想想还是算了。 生活都不容易,没有必要随随便便给别人找麻烦。 “来了来了,少爷快过来尝尝。” 雀儿从后院里又急匆匆地走了出来,欣喜的小脸,手里端着一个小盆。 小盆里盛的是一碗鱼粥,这里面的食材,是他趁着天刚亮,就到集市里买了最新鲜的鱼和两斤大米。 白乎乎的粥配上雪白的鱼肉,两种类似的白色在碗里相互相交,美丽极了。 可是,张寻的脸色并不好,自从尝过雀儿的手艺后,对她的事物似乎产生了抗拒。 雀儿慢慢靠近他,端着大半碗粥,喜于形色地说道:“少爷,快尝尝,我熬了可久了。” 快尝尝吧!快尝尝吧! 粥一直在张寻满前晃呀晃。 “好吧。” 张寻不知作何反应,还是勉强地答应尝一口,脸色不是很好。 颤抖的右手拿起勺子在碗里舀了一小块鱼肉,在嘴里嚼了嚼。 不可思议的结果,这鱼肉鲜甜味美,和饭粒黏在一起,简直是早餐的天选美味。 张寻很快从雀儿的手里,端过那碗温而不烫的鱼粥放到桌上,等不及地舀了一勺又一勺。 很快碗里的粥也见了底。 “嘻嘻。” 雀儿手摸着自己的小辫子,看着张寻不亦乐乎的吃着自己亲手做的鱼粥,不禁笑出了声。 鱼粥的做法是从府里的王姨手里学会的,尝试过几次才抓住了其中精髓,是她的拿手菜和炒藕片差了许多。她没有做菜的天赋,牺牲了好几十条鱼,才练成这道拿手菜。 而且这鱼肉,她也精心挑刺,吃起来也很方便。 张寻不下几勺吃完了鱼粥,擦了擦嘴巴就笑道:“雀儿,你这粥做的可真美味,手艺越来越好了。” “少爷高兴就好。”雀儿嘻嘻一笑。 ............................ 过了没多久,店内的一切都整顿了清楚。 从门外走进了第一个顾客。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店小二换了一副面貌,满脸笑意,没有想昨日那般拽狠狠。 “住店,可能需要长住。” 这位顾客云淡风轻地说道,清秀脸上的表情一动不动,很是谨慎,一对星眸却势气逼人。 “好的,请跟我到这里来。” 店小二笑呵呵地弓着腰,一路引着这位客官,两眼打量着这位客官,皮肤白皙,五官端正。 长得还真俊俏。 站在柜台那的不是胡掌柜,而是张寻。 胡掌柜还未醒来。 简单的办理了手续之后,张寻客气地问道:“敢问公子大名?” “恩,你叫我方林吧。” 方林看了一眼张寻说道,之后便让张寻带他去的客房。 两人上了楼梯。 方林的房间是最里面的一间,瘦小的身材扛着个沉甸甸的背包似乎走得有些吃力。 张寻看到这一幕,便好心上前帮她提了提包袱说道:“我来帮你吧。” 他手刚一碰,似乎从鼓凸凸的包袱里摸到一把匕形状的物品,满腹疑问和恐惧地看了一眼方林,撤了一步。 与此同时,方林脸色大变,不安的把包怀抱住:“不用你帮,我自己来。” 张寻也不敢轻举妄动,装作没死人一样说道:“那好,您的房间就是最前面的那个,那您慢慢走吧。” 方林慢慢放松警惕,自己走到了房里。 等到此时,张寻才敢转身走下楼去,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第四十一章 菜市场 一个上午,除了方林的光顾,还没有碰见第二个客人。?? 这让张寻觉得更加可疑,为什么一个人出门要带一把匕在包袱里呢?为什么偏要选我的店呢?为什么?为什么? 还好,张寻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总找一些出门在外防身必背之类的借口来劝慰自己,不要想得太多。 “少爷,跟我一起去买菜吧。” 雀儿突然凑上来说道,手里提着竹篮子,满脸笑意,脸上的小斑点仿佛也是一种装扮。 诧然的声响,冷不丁的把张寻吓了一跳。 张寻故作镇定,没有做出过激地反应,压根没听清她在讲什么,只是深吸了一口气问道:“恩,你说什么?” “我问你要不要和我出去买菜,虽然没有客人,但是我们还是得吃饭的呀。出去逛逛也可以了解了解行情。” 雀儿撅着小嘴,以为张寻没有认真听他说话,有些不高兴,又一字一句说了一遍,又扯了一些歪道理。 这少爷根本没人把别人的话认真听进去嘛!哼.......... “好吧。” 张寻左顾右盼的确没有客人,双眼一抬,淡淡的说道。 偶尔出去走走还是不错的,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逛逛古代的农贸市场,应该别有一番滋味。 出门前,张寻吩咐了店小二好好看店。 店小二麻溜地答应,红口白牙地保证了自己对店里的大小事务都明了。 之后,张寻便和雀儿出了门。 一开始,张寻本是说要驾驶着马车到市场去,好装载食材,来回也方便许多。 老实说,是张寻自己懒,不想走这一段路。 雀儿当机立断地拒绝了,市场里本来人就多,马车进进出出奇不方便。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想和张寻两人单独相处,增进感情。 无奈之下,张寻也只能遵从着雀儿,跟着她一同走到市场。 今天是八月十三,天气晴。 街道两边的树枝长得十分茂密,阳光透过树叶,制造了一片绿色的海洋。 没有尾气的污染,路上的空气也格外清新。 前方有一个老人摔倒了,张寻正在犹豫要不要上去扶,却被一个小男孩抢了先,让他羞愧不已。 这个社会和原来自己呆的地方,简直是两个世界。 思想有时还真的跟不上。 前往市场的路上挤满了男女老少,多多少少都是为了买一些庆贺佳节的物品。 路上行人不经意地推推搡搡,雀儿走上几步就会被其他人挤到张寻身上。 这些路人的鲁莽行为不仅没有让雀儿感到不满,反倒觉得很高兴。 这段路上,小脸红了几次。 “你脸怎么红了?” “额,恩。天气好热,篮子也有点重。” “那我帮你拿吧。” ...................... 雀儿轻小的步伐,藏着有些故意的成分,两只眼珠子一路上都侧瞥着张寻,不露声色。 可惜,菜市场的路并不远,没有多久就到了。 菜市场的规格和现代的农贸差不多大,真不愧是贞观之治的盛况。 应有尽有的香料、肥美可口的鱼肉、天然无污染的蔬菜,可谓是‘购物的天堂’。 “去那看看。” 雀儿指着一个卖菜的大妈,踮着脚尖,扩大音量道。 因为,嘈杂的环境,所有的声音都显得十分吃力。不大声,根本和说哑语没两样。 张寻听见点了点头,也不想在人多的地方大呼小叫,失了仪态。 转眼之间,雀儿利用自己身材优势,随意地在人群中穿梭,快的令人诧异。 短短几秒,就已经到了人墙挡着的蔬菜摊。 张寻摇了摇头,不禁佩服,厉害厉害。 穿越过一个个摆满蔬菜、鸡鸭的摊子和前来购买食材的顾客。 他只能步步艰辛走到那里。 此时,雀儿已经在和卖菜大妈讨价还价。 卖菜大妈,矮小微胖的身材,两只眼睛圆溜溜的,嘴巴厚实,看上去很和气,像是一个心软的主。 “这秋葵怎么涨价了?前几天还是一文一把,怎么今天两文一把,整整翻了一倍!太过分了。” “小姑娘,你去隔壁摊看看,他们可都卖三文一把,我的菜可是算便宜的了,临近佳节,怎么会便宜嘛!” “你就便宜点吧,大娘,你看你这么美,我可是经常到你这里买的。” 雀儿实在没有办法,仗着自己的年纪尚小,便开始撒娇。 “这小丫头片子,真拿你没办法,嘴可真甜。便宜点倒没有办法,我最多可以给你绕上一只大白菜和一小咎韭菜。你看这样行不行?” 卖菜大妈实在抵不过这丫头片子的花言巧语,哭笑不得的说道。 “好吧,好吧,那就给我来两把吧。” 雀儿很高兴的说道,低着头往自己腰包里掏出了四个旧旧的铜钱,递到了卖菜大娘的手里,小脸同时还在嬉笑。 不像其他的丫鬟,出门不问价格,反正能报销,叫她买什么就直接买回来。 她倒是能省一分算一分,处处为张家着想。 张寻将蔬菜一把把放进了竹篓里。 买完了蔬菜,两人又到了肉摊。 雀儿又利用自身优势,像一只泥鳅一样在人群里如鱼得水。 很快抢到了肉摊前的一个位子。 张寻本想叫她慢点,还没说出口,又不见了人影。 肉摊上只有羊肉和鸡鸭肉。 雀儿用纤细的手指戳了戳鸡肉的肉皮,来判断鸡肉是否新鲜。新鲜的自然有弹性,不新鲜的,则久久未能回复原状。 “今天的鸡肉好像都挺新鲜的,最适合熬汤了。”雀儿转身对着刚从人堆里扎进来的张寻说道,紧接着对屠夫说道:“来一只小母鸡。” “多来几只吧。” 张寻对着屠夫说道,似乎对鸡有很大的兴趣。 鸡肉,让他想到现代最时髦的做法,炸鸡、汉堡、叫花鸡等等等,要是能做成功,一定会在唐朝卖的红红火火。 先买几只回去试验试验。 “少爷,买这么多干么?” 雀儿不惑的问道,两只眼睛空洞的闪着。 这是要干么呢? “我自由用处。” 张寻没有透露过多,这事不是一定能做成,说出来要是失败了,岂不是很丢脸。 雀儿作为丫鬟身份,自然不好多问,只有乖乖的在后头帮他分担一些物品。 之后,两人便提着食材。 按照原路走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