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瓜小王子 望海市,顾名思义,这是一座沿海城市,而且还是一座国际大都市,对外贸易非常发达,据去年统计,望海市的人口已经突破了一千万。 秋风瑟瑟,枫林尽染。 一阵属于早晨的清凉微风拂过,又吹落几片枯叶,望着清洁大叔远去的身影,略显调皮的在路边欢乐的跳动。 此时正值上班的高峰期,马路上堵的是水泄不通,人行道上亦是络绎不绝,几乎人人手中都拿着一个白色朔料袋,里面装着的不是油饼就是包子,一边啃着早餐,一边埋头前行。 但是有一个人例外! “小呀么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哪.......。” 林乐一手拉着一个硕大的白色蛇皮袋扛在肩上,踏着鞋底已经是薄如纸的人字拖,哼着小曲,漫步在香雪路的人行道上,只见后面不断有人超越他,光从这步调上看,就显得他格格不入,明显就不在一个节奏上面。 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林乐突然停止了哼唱,闲着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满脸怨气道:“这些城里人还真是没素质,竟然在这大街上吃早餐,也不考虑下我这没吃早餐的人的感受,哎呦,好饿呀,这究竟还有多远呀。” “烤地瓜,烧地瓜。” 忽听左前方传来一阵叫喊。 林乐一听这“地瓜”,只觉倍感亲切,寻声望去,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天桥下有着一个大叔站在一辆三轮车前叫卖着,三轮车上还放着一个由大油桶改造的火炉,伴随着大叔的叫卖,一股浓香慢悠悠的飘了过来。 林乐吞咽了一口,左手往口袋里面一伸,掏了半天才掏出五角钱来,叹道:“都怪车站那些烤鸡腿的,把我的钱都给忽悠去了,我想我快饿死了。” 所谓饿极思动,他又瞧了眼那卖地瓜的大叔,心念一动,快步走了过去。 “小伙子,来个地瓜吧,我这地瓜可是昨天才从土里挖出来的,自己家种的,纯天然,不带农副产品,可好吃了。” 大叔见林乐走了过来,立刻一脸亲切的吹嘘着。 “纯天然的?” 林乐瞧了眼烤炉上的地瓜,只见有些地瓜皮都微微裂开了,金黄色的地瓜肉真是诱人啊,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斜着眼望着那大叔,不屑道:“大叔,你还真把我这乡里人当城里人忽悠啊,我种了十几年的地瓜,外号就叫做地瓜小王子,这瓜好不好,我一看就知道。”说着他手往火炉上的地瓜一指,道:“就你这地瓜啊,看上去倒是还行,可是跟我的瓜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卖地瓜的大叔听得老大不满意了,这小子忒不会说话了,这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当下也没好气道:“小伙子,你不买也就算了,但也不要坏我生意呀,你说你的地瓜好,那倒是你拿出来瞧瞧。” “好,就让你瞧瞧我的地瓜。” 林乐将肩上的白色蛇皮袋放了下来,右手往里面一伸,拿出一个地瓜,不,应该是一根才对。 但见他手中的地瓜呈圆柱体状,小孩手腕一般粗,二十公分左右,上面尖尖,下面鼓起两团。 “这---这是地瓜?”那大叔看得眼珠都快掉了下来,除了长度,真是太像了。 “当然。” 林乐一本正经道:“我这地瓜三年开花,三年结果,集天地之灵气孕育而生,号称地瓜界的金镶玉。”说到最后半句,这大拇指一竖,真是绘声绘色。 那大叔被林乐给逗乐了,道:“什么地瓜界的金镶玉,我还人生果了,你可着劲的吹吧,我看你这地瓜也就是样子奇怪了一点。” “不信?” 林乐神乎其神的说道:“那怎么就试试看,只要我将我的地瓜往你的地瓜中间一放,你的地瓜立刻就会黯淡失色。” 这么厉害,说故事了!那大叔当然不信,赌气道:“我还就不信了,你放,你快放。” “好。” 林乐将那“根”地瓜往火炉上一放。 那大叔盯着看了一会,见一点动静都没有,道:“小伙子,你不是说我的地瓜会黯淡失色吗,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看来你的劣瓜太多,我的金镶玉双拳不敌四手,我得再加一个,你没意见吧?” 话虽如此,但是林乐根本没有给大叔反应的时间,又从蛇皮袋里面拿出一个地瓜来,放在火炉上,这个地瓜就更加奇特了,好似两个茄子头尾相接,拼凑而成,活像一座山,中间一条泉水钩。 这地瓜的样子真是太惹人遐想了,那大叔算是服气了,想笑却又不好意思笑,问道:“小伙子,你这地瓜是哪里弄来的?” 虽然只是一个小贩,但毕竟做了这么年买卖,他心想要是他也弄来这些奇怪样子的地瓜,甭管好不好吃,一定会有人买。 “昆仑山。” 林乐微微一笑,左掌藏于身下下面,悄悄逼近火炉侧边的通风口,只见掌心突然一道红光流动,但眨眼间就消失了。 隐隐听得呼呼几声轻响。 大叔一脸疑惑道:“你听见没有?刚才好像这火炉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响。” “是吗?” 林乐左右望望,突然呵呵道:“定是我这金镶玉发出的响声。” 这大叔哪里肯信,自当是自己听错了,哼道:“你就别吹了,小心把牛皮给吹破了。” “大叔你还是不相信我啊!这样吧,反正也没事,我就跟你说说这地瓜的好坏。” 林乐嘴上和这大叔谈论这地瓜好坏,不经意间右手还去拨动几下自己的两个地瓜。 过了一会儿,那大叔见炉上还是没有任何动静,道:“小伙子,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 林乐撤出左掌,高深一笑,“已经有了。” “我怎么没有发现?” “天机不可泄露!”林乐神秘兮兮的,伸出手来很自然的扯下两个白色塑料袋,让他那两个地瓜放入袋中,一手提起那鼓鼓的蛇皮袋扛在肩上,转身离开了。 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 卖地瓜的大叔望着林乐远去的背影,不对呀,这小伙子一个地瓜没有买,还从我这弄了两个袋子去。忽听啪的一声,他低头一看,只见一个地瓜突然从中间裂开来,顿时一阵香味传来,惊讶道:“我的地瓜怎么变得这么香啊!” “哇!大叔,你这地瓜好香呀,给我来一个。” 一个穿着白衬衣的青年走了过来。 那大叔一怔,忙道:“行。”可他刚拿起一个地瓜,发现贴在铁壁的一面已经烧成黑炭了。 这是怎么回事? 那大叔又急忙拿起另一个,发现同样也烧成黑炭了,这地瓜早已经烤好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这一转眼就烧成这样了。 那青年稍稍皱眉,一般情况下,肯定就不买了,但这地瓜实在是太香了,他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就这个吧。” 那大叔见客人都不在意,于是赶紧给他称了一个,目光却不自觉的瞟向前方,暗自回忆刚才那小伙子的话,“只要我将我的地瓜往你的地瓜中间一放,你的地瓜立刻就会黯淡失色。”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还真是奇了。 ...... ...... “哇!好浓的香味!” “好像是烤地瓜的香。” “这地瓜真的好香啊,我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香的地瓜。” ..... 你们这些城里人,刚才就一个劲的欺负我没吃过早餐,现在你也该你们嘴馋了。 林乐捧着热腾腾的地瓜,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只见他这地瓜经过烤制之后,外皮呈金黄色,但是剥开皮后,里面却是白玉色,特别是那香味真的要令其它的地瓜黯然失色,这一点也不夸张,引得经过他身边的人纷纷侧目,哪怕是吃过早餐的人,都被这香味弄得大吞口水,真是太馋人了。 “呼---,真是爽!” 解决完一个地瓜后,林乐又把目光放在了另一个地瓜上面,正准备吃掉它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暗想,这还是等会再吃,万一没有找着地方,还可以当中饭吃。正巧边上有一个路人走过,他急忙上前微笑道:“这位大哥,请问江上雪饭店怎么走?” 那路人一脸怪异的瞧着林乐,突然手往边上一指,道:“这不就是吗。” 林乐转头一看,猛地见到一栋三十六层的高楼耸立在面前,吓得还小退了一步,仔细一看,但见高楼左侧的楼壁上挂着一块十分显眼LOGO,是一碗白饭,白的如雪一般,若细看,还能看到碗上有着波浪式的图案,白饭上面还写着"江山雪"三个艺术字体。 “哇!好大的盒饭店啊!” 林乐一声惊叹。 那路人忿忿不平道:“什么盒饭店,江上雪集团可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饮食集团。你真是一个乡巴佬。”说完就离开了。 要知道这江上雪集团可是望海市的骄傲,是望海市本土第一公司,所以林乐刚才一句盒饭店,让这路人非常不爽,你这不是侮辱我们吗。 “不是盒饭店?” 林乐皱了皱眉,道:“难道那老不死蒙我的?还是我走错地方了,不对呀,地址上写的就是这一块呀,算了,进去问问就知道了。” ...... ...... “站住,站住,捡破烂的,叫你了,要捡瓶子去后门捡。” 林乐才刚刚上了台阶,门口的两个保安就立刻走了过来,这话说的十分熟练,显然不是第一回说了。 “捡破烂?” 林乐左右看了看,然后指着自己那张错愕的脸,“你们不会是在叫我吧?” “不是叫你叫谁,快走,快走,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左边那个高马大的保安挥着手不耐烦的说道。 其实这还真不能怪这两个保安,换做任何一个人也会以为林乐是一个捡破烂的,脸上油腻腻的,蓬松杂乱的头发,泛黄的衬衣,还皱巴巴的,一条旧式绿色军裤,一双磨的都快比纸还薄的人字拖,关键他还扛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这可是捡破烂的标准装备啊。 而江上雪可是饮食集团,里面都是高级餐厅,你一个捡破烂的往里面走,这不是砸人家生意吗。 要是他们不来拦着林乐,那他们明天可能就得走人了。 而且,这种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他们经常赶走一些徘徊在这里想向进出客人手中讨钱的乞丐。 林乐微微一笑,露出那整齐白亮的牙齿,继续往大门走去。 “喂,你听见没有。” 那两个保安赶紧堵在林乐面前。 忽听得“砰!砰!”两声。 “哎呦!” 只见见到那两个保安猛地蹲下身子来,一个捂住自己的右脚脚背,一个捂住自己的左脚脚背,疼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林乐脚下不停,继续往里面走去,心里暗怒,老子堂堂雾村首富,落在你们眼里倒成捡破烂的了,你这不是侮辱我整村的人吗,真是忒歹毒了。 “站住,穿黄色衬衣的,快点站住,听见没有。” 这林乐刚刚进到大门内,站在一楼大厅的四名保安朝着他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显然他们已经发现门口的状况。 林乐顿时恼怒道:“先说明,我不是捡破烂的,我是来找沈问书的,还有,我穿的是白色衬衣,一群色盲。” 那些保安根本没有听林乐在说什么,上来就准备伸手拿人。 忽听一人喝止道:“住手。” 只见一个西装笔挺,带着一副银白色眼睛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头发染得黑亮黑亮的,约莫五十岁左右。 “曹秘书。” 那些保安见到这人,立刻停了下来。 一人又指着林乐道:“曹秘书,这人---。” 不等他说完,这曹秘书手一抬,然后向林乐问道:“你是---林乐?” 林乐错愕道:“你怎么知道我叫林乐?” 这曹秘书脸上先是闪过一抹喜悦,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随即道:“地镇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那些保安都听傻了,演电视剧啊? 砰! 那又大又鼓的蛇皮袋突然从林乐肩上滑落了下来,只见林乐双眼猛睁,颤声道:“火烧白云,稀里哗啦吃地瓜。” 曹秘书激动道:“林先生,你总算来了。” 林乐上前一步,也是异常激动道:“你就是我师侄?” 师侄?曹秘书冷汗狂流,尴尬道:“不,我是大老板的秘书,鄙人姓曹。” “哦,原来是小曹啊!” 林乐老气横秋的点点头。 他不过就二十岁出头,可这曹秘书看年纪至少五十岁了,人家叫你小林,那是理所当然的,你叫人家小曹,那就有些怪怪的了。 这是什么情况? 那些保安的脸色都显得非常怪异。 曹秘书自己都愣了一下,想了想,好像也没有叫错了,解释道:“我们大老板临时有事去了草原那边,不过大老板临走前吩咐我昨天火车站去接你,可是我在车站等了一天,也不见林先生,又怕与林先生错过了,于是就回到这里等你。” 林乐挠挠头,略显不好意思的笑道:“都是我这张嘴惹的祸,结果错过了那班车,只能更换车次,所以迟了半天才到。” 曹秘书下意识道:“那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大老板?” “我没电话。” “那也可以打公用电话啊!” 打公用电话不要钱啊!林乐暗自反驳一句,嘴上却道:“是这样,我在车站看到有人求钱救儿子的,于是就把钱都给他去了,一不留神,连打电话的钱都给了。” 的确,他是在火车站看到有个女人要钱救儿子,但是他只给了一块去,其余的钱都让他给吃掉了。 “啊,哦哦哦,原来如此,林先生真是心地善良。” 话虽如此,但是曹秘书活了将近五十年,头一回遇到这奇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安慰道:“没事,没事,只要林先生你安然无恙,我就放心了。”说着他突然向一旁的保安道:“你们几个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得罪大老板请来的贵客----。” “算了,算了,这其实都怪我,要不是我错过了车,也就不会发生这误会了。” 林乐大气的挥挥手,关键是他没有吃亏。 曹秘书刚才一直在大堂,也是第一时间注意到门口的状况,他听到林乐说出沈问书时,就立刻走了过来,也清楚是一个什么情况,这事还真不能怪这些保安,但是他又不得不这么说,现在既然林乐都这么说了,他赶紧借坡下驴,让这些保安回去工作。 那些保安都吓傻了,捡破烂的都成贵客了,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赶紧道歉,迅速离开了。 “林先生,董事长她已经来了,您要不先上去与董事长见一面。” “董事长?” “就是我们大老板的女儿。” “就是我的徒孙呀,那好吧,反正我来这也是因为她。” 第二章 吃了它就不疼了 在江上雪集团公司最顶层的一间办公室内。 “董事长,这是上午开会的资料。” 在一张长长的办公桌前站着一位穿着白色套装的女士,一米六五左右,年纪似乎不大,两颊的婴儿肥似乎还没有完全退去,也就是二十四五的样子,小巧的琼鼻上挂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齐眉的娃娃头,泛着红色,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她就是江上雪集团董事长的秘书,秦蓉蓉,如果不是那个HelloKitty的发夹,她看上去也应该是一个非常干练的秘书。 “放到桌上吧。” 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位美艳绝伦的女人坐在一张大气的皮椅上面,一双明亮的双眼姣如秋月,玉背轻轻靠在椅背上,一双如羊脂暖玉般的手轻轻揉着太阳穴,秀眉轻轻皱起,眉宇间透着一丝疲态,要知道这可是早上呀,是人一天当中精力最充沛的时候,可是她却好像有些疲惫。 这个女人就是江山雪集团的现任董事长---沈冰月。 披肩的长发齐整整的脑后扎起一个发髻,十分简单,找不到一条落单的发丝,露出那性感的美人尖,美人尖下是一张白皙细腻的鹅蛋脸,黑色的套装,低调却拥有着非凡的手工,干净利落,高挑的身材让那一双长腿很难弯曲在那办公桌下,所以她更喜欢靠在椅背上,因为这样能让双腿摆出一个非常舒适姿势。 秦蓉蓉将文件放在桌上,面带忧虑道:“董事长,关于这一次的股东大会---。” 她话没说完,沈冰月突然呻/吟一声,一手捂住自己的肚子。 秦蓉蓉面色一紧,急忙道:“董事长,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你想说什么我已经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沈冰月黛眉皱起,捂住肚子的手也是越发用力。 “董事长---。” “出去。” “是。” 秦蓉蓉可不敢违抗这位美女董事长的命令,担忧的瞧了眼沈冰月,然后转身出去了。 她刚一出去,沈冰月就立刻抽出左边第二个屉子,从里面拿出一瓶药来,倒了几粒白色药丸在手中,然后放入嘴中,吞了下去。 但是这药似乎并没有起到作用,过了一会儿,只见沈冰月整个人缩在椅子上,双膝抵住腹部,冷汗直流,一张绝美的脸庞已经疼的扭曲了。 其实她只要按一下面前的电话机,就立刻会进来人,但是她却没有这么做。 渐渐地,她的意识开始模糊了,面色苍白,浑身开始抽搐起来。 就在这恍惚间,隐隐听得一声开门的声音,沈冰月的视力都已经处于模糊的状态,看不清来人是谁,只能问道:“是谁?”声音中透着一丝紧张。 忽闻一股热腾腾浓香飘来。 什么东西这么香?沈冰月即将奔溃的精神突然一怔,努力的睁开眼,糊糊摸摸见面前有一个白玉色条状的影子。 又听得一个非常诱惑的声音响起,“吃了它,吃了它就不疼了。” 沈冰月此时已经没有任何思考的能力,这诱惑的声音仿佛是从她心底而出,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就将那白玉色的东西抓了过来,冒着冷汗的手心只觉一暖,立刻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只觉这东西十分热乎甜软,此生似乎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狼吞虎咽的沈冰月很快就吃得只剩下手指头了。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渐渐消失了,沈冰月也慢慢清醒过来,可是当她睁开眼时,突然见到办公桌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陌生的面孔,杂乱蓬松的碎发,浑身脏兮兮的,不过抛开这些的话,还算是眉目俊秀,一双眼睛尤为的明亮,就如同婴儿一般,而且嘴角那一抹微笑仿佛与生俱来,牙齿也是非常白净,闪闪发亮。 可惜对于沈冰月这种有洁癖的女人,这些是不能抛开的,一种恶心感油然而生, 这要是别的女人,突然见到一个陌生人坐在自己的面前,非得吓得大叫起来,但是沈冰月只是眼中闪过一抹慌乱,随即冷声道:“你是什么人?是谁让你进来的?” “我叫林乐,是你的太师叔。” 青年微微笑道。 这青年正是林乐。 林乐?太师叔?神经病!沈冰月得出结论后,随即伸手就准备去按电话机,心里暗想,今天一定要把那些保安全都给炒了,一个陌生人竟然堂而皇之的闯进董事长的办公室,那要这些人还有什么用? “大小姐。” 边上突然一人叫道。 沈冰月转头一看,惊讶道:“曹叔叔,你怎么也在这里?”因为她刚刚清醒过来,而且注意力都集中在林乐身上,所以并没有注意到边上还站着一人。 曹秘书本名曹孟云,虽然公司上下还都叫他曹秘书,但其实他已经跟着大老板沈问书一起退位了,前面出去的那位秦蓉蓉就是他的接班人,一朝天子,一朝臣,自古不变。 曹孟云恭恭敬敬道:“大小姐,这位林先生是大老板专门请来帮你治病的高人----。” “等下。” 沈冰月突然打断了曹孟云的话,沉眉道:“你的意思是,爸爸将我的病情告诉了外人?” 原来沈冰月在三年前就患有了非常严重的厌食症,但凡看到油腻的东西,她就作恶,胃口也是一天比一天差,现今一天不吃饭那是常有的事,一般都是用外国那进口的保健品维持体内的营养,但是一个人哪能不吃饭,而且饮食的不规律,这又让她又患有非常严重的胃病,刚才就是胃病发作。 这胃病的关键是在于厌食症,你不治好厌食症,根本无法缓和胃病,但是这厌食症又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病,其中牵扯到了神经系统,沈冰月的父亲是寻遍国内外的名医,还是治不好沈冰月的病,无奈之下,才费劲千辛万苦请得林乐出山。 曹孟云稍稍一愣,才道:“林先生也不是外人,他是你奶奶的师弟,按理来说,你是得叫他一声太师叔。” 高人? 沈冰月打量了下林乐,这横看竖看也不像是高人,倒是挺像一个收破烂的。 在她打量林乐的时候,林乐也在打量她,毋庸置疑,面前这女人绝对是他出山以来见过最漂亮的一个女人,哪怕加上电视里面的明星,这张脸都不能说是几乎完美的,是绝对完美,没有一丝的瑕疵。 想不到我这徒孙还是一个超级大美女,不该就是胸部太平了点,真是令人遗憾啊。林乐很快就给出最为中肯的评价。 “为什么爸爸他事先没有跟我说?” 然而,林乐那肆无忌惮打量自己的身影,特别那一抹遗憾的眼神从胸前掠过时,让沈冰月心生愤怒,对林乐的印象差到了极致,但她并没有表露出来,因为这种情况她也见惯不怪,谁叫她长的这么漂亮,从头到脚除了胸部,都是完美的,这唯一的缺点自然就会显得非常显眼,她也没有刻意去掩饰。 “这我也不清楚,都是大老板安排的。” 一句话就推的一干二净,这就是聪明人,坚决不参与他们父女之间的事。 沈冰月斜眼瞥向林乐,突然拿出自己的手机来,正对着林乐。 靠! 林乐心中一紧,立刻举起两个剪刀手,笑容张开,“田七。” 话音刚落,就听得手机发出“咔!”地一声。 沈冰月看了眼屏幕上的笑脸,嘴角略微抽动了一下,随即纤细入玉葱般的手指在屏幕上点了几下。 幸亏我反应快。林乐埋怨道:“我说徒孙,你帮我照相我不介意,但是你能不能事先通知我一声,我好有个准备的过程,可别把我照丑了。” 沈冰月瞧了林乐一眼,一语不发,心里却道,这家伙哪里是什么高人,分明就是一个神经病。 很快,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似乎显得非常的急切,“小月,你刚发的那张相片是什么意思,你可别告诉老爸,那家伙是你的男朋友,哎呦,真不是老爸势利,你找男朋友这穷富不重要,可是你至少也得找一个正常点的家伙呀,你看这家伙笑的跟个傻子似得,下次别发这种照片来吓唬老爸了,听见没有。” 沈冰月很习惯的忽略前面这一大通废话,瞧了眼林乐,淡淡道:“爸,你不认识他?” “我怎么会认识那家伙。” “可是曹叔说这是你请来的高人,还有,你怎么能将我的病情轻易的告诉外人。” “什---什么?女儿啊,别的事先不说,你快让你曹叔叔接电话。” 沈冰月直接把电话挂了。 同时,曹孟云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他这手机刚拿出来,手机就响了起来,原来他知道沈冰月是不会把手机给任何人的打电话的,因为你拿她的手机接电话,肯定要贴到脸,这是沈冰月不能接受的。 曹孟云接通道:“大老板---对,是林先生---已经对了暗号---呃...我想那个暗号很难有人能够冒充---决计错不了的---好的。” 说到这里,他将电话递向林乐,道:“林先生,我们大老板希望与你通话。” 林乐接过电话来,放到耳边,大咧咧的“喂”了一声。“是师侄啊!” “师叔,你到公司了。” “是啊。” “这一路上还顺利吗?” “除了错过了班车,其余的都还挺顺利的。” “啊?哦,顺利就好。师叔,真是对不起,我临时有事,不能亲自前去迎接你,招待不周,等我回去一定亲自赔罪。” “没这么严重,曹秘书招待挺周的,我很满意。” “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师公他老人家还好吧?” “你应该问他什么时候生病过。” “呵呵,师叔你真幽默。” “大家都这么说。” “那个---师叔,小女的病可就全拜托你了。” “徒孙的病,我刚才已经看过了,问题不大,就是需要一些时间。” “是吗。那真是太感谢了。” “师侄你太客气了。” “这样吧,我先跟我女儿说一声,让她好好招待师叔你。” “行。” 第三章 我是一个厨师 这边电话刚刚挂掉,沈冰月的电话又再响起,不得不说,生了一个洁癖这么严重的女儿,也是够呛啊。 沈冰月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接通电话。 “喂,小月。” “嗯。” “你可记得你爷爷曾说过,你奶奶的厨艺是受一位高人传授。” “记得。” 沈冰月还是惜字如金,即便通话的是她父亲。 “记得就好,现在坐在你面前的就是那位高人的徒弟,也可以说是你奶奶的师弟,我的师叔,我这一次特意请他来帮你治病。” “为什么事先没有跟我说?” “唉,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才想到了师公,可是我当时也没有把握能否找到师公,所以就没有告诉你,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找了大半年总算是找到了你师公,原本我是向请你师公出山的,但是你师公说,他不会再出山,于是就派师叔来帮你治病,你师公还说了,任何病师叔都能治好。” “你确定就是这人?” “错不了,错不了。” “我知道了。” 沈冰月直接将电话挂断,向林乐道:“林先生是吧。” 林乐笑道:“你应该叫我太师叔。” “我是我父亲的女儿,但是不是我父亲的徒弟,我父亲叫你师叔,那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冷静下来的沈冰月,那可是相当精明的,一句话就撇的一干二净。 林乐皱了下眉,转头望向曹孟云。 曹孟云点点头道:“大小姐说的也有道理,大老板曾跟老夫人学过厨艺,但是大小姐并没有学。” “那行吧,反正我也不太在意这些。” 林乐摆摆手道。 沈冰月都已经记不清林乐从进门开始到现在,强调过多少次太师叔的问题,现在又见林乐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由得暗骂林乐无耻,但是她并未表露出来,道:“你能够来这里帮我治病,我非常感激。不过事先我并不知道你会来,以至于我并没有准备,待会我还有一个重要会议要开,就不能帮你接风洗尘,真是非常抱歉,我看你坐了几天的火车,一定很累了,我让曹叔叔带你先去你住的地方休息一下。”说着她又看向曹孟云。 曹孟云立刻道:“我立刻就去安排。” “不必了,不必了。” 林乐挥挥手。 沈冰月道:“难道林先生已经有住的地方呢?” “没有。” 林乐摇摇头,大咧咧道:“我跟你住就行了。” “咳咳咳!” 曹孟云听得直接岔气了,剧烈了咳了起来。 你还真敢说啊! 沈冰月可是望海市第一美女,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粉丝千万万,你跟她住,难道就不怕被人追杀吗?而且,就算你非分之想,也用不着这么直白吧。 沈冰月微微皱眉,但嘴上还是非常平淡的说道:“林先生,这其实并不麻烦,我在市内还有几间公寓,我会帮你安排一个很好的住所,保证你住的舒服,” 林乐道:“这不是麻烦不麻烦的问题,而是我必须跟你住。” “为什么?” “因为我必须照顾你的饮食起居。” “这怎好意思劳烦你林先生你。” “你还是听不懂,这就是在帮你治病啊。” “治病?” 沈冰月有些困惑,道:“治病不是开药给我吃就行了吗?” 林乐翻着白眼道:“我又不是医生,怎么给你开药,我是一个厨师。” “厨师?” “是啊!” 沈冰月好奇道:“厨师也能治病?” 林乐笑呵呵道:“要是不能的话,你刚才怎么好的这么快。” 沈冰月猛地一怔,随后沉思起来,回想起刚才病发时候的情况,隐隐记得自己吃了什么东西,然后疼痛感就消失了。想着想着,她突然面色一紧,道:“那刚才---。” 曹孟云似乎知道她想问什么,不等她说完就道:“大小姐请放心,因为我来的时候,蓉蓉告诉我你身体有些不适,所以我并没有让她开门,除了我和林先生以外,没有人看见。” 在沈冰月心中,工作永远是排第一的,所以她第一时间关心的不是病情的本身,而是怕有人知道她的病情。 沈冰月轻轻松了口气,这才问道:“对了,刚才你给我吃了什么?” “地瓜。” 林乐突然说道。 沈冰月诧异道:“地瓜?” “准确来说是地瓜界的极品---金镶玉。” 说到地瓜,林乐立刻收起了笑意,一本正经道:“我这地瓜不同于普通的地瓜,是一种治疗肠胃疾病的上等良药,再加上是我亲自烤制的,所以它能够缓解胃痛,并且能够很好的帮助人体排出肠胃中的毒素,当然,如果是肠胃健康的人,那就不需要排除毒素,就好像我这样的,但如果是肠胃不健康的人,那么吃了金镶玉就会出现拉肚子的情况,不过这是一种排毒的现象,是好事,所以也用不着惊慌。” “等---等下。” 沈冰月突然打断了林乐的话,道:“你说如果肠胃不健康的人吃了你这地瓜会怎样?” “拉肚子。专业术语,就是腹泻。” 林乐肯定的说道。 “腹---!。” 沈冰月突然面色一紧,肚里发出咕咕几声响,站起身来,立刻朝着里面的休息室走去。 林乐看到沈冰月那紧翘的臀部,摇头只叹道:“来得如此之快,看来她的胃病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沈冰月那白皙的脸庞已经涨成了紫红色,心中只觉恶心,毕竟是有洁癖的人,步伐越来越快,瞬间就进了休息室。 曹孟云看着有些担心,道:“林先生,大小姐她---。” 林乐正色道:“这就得看她什么时候出来。” 曹孟云错愕的望着林乐。 林乐道:“我这金镶玉其实是一种试剂,一般来说,如果肠胃只有一些小问题的,那么十分钟就可以解决,稍微严重一点需要半个小时,如果非常严重的,恐怕需要一个小时,超过两个小时的,多半就是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曹孟云吓得冷汗涔涔。 林乐又道:“不过即便是恶性肿瘤,我也有一定的把握治好。”语音中透着强大的自信。 这么厉害? 曹孟云大惊不已,这恶性肿瘤就是癌症,是无解的病,谁也不敢说有把握治好,连连道:“林先生真是医术高明。” 林乐道:“我说了我不是医生,我是厨师。” 但是你这厨师比医生还要牛啊! 曹孟云尴尬的点了点头,又想说林乐厨艺高明,可感觉有些不对,索性就没说了。 林乐料想沈冰月这一时半会也难得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这间办公室不算里面的休息室就有两百平米,但是陈设非常简单,没有任何装饰,但凡存在在这办公室内的东西,全部都是与工作有关的,比如文件柜,又比如书柜,电脑等等,像电视里面那些大老板的办公室,又是酒柜,又是高尔夫球道,这里完全没有娱乐的气氛。 从这办公室就可以看出,这沈冰月是一个工作狂人。 啧啧,这办公室真大啊!林乐突然向曹孟云问道:“小曹,我师侄不是开盒饭店的吗?怎么看上去这么有钱。” “盒饭店?” 曹孟云先是一愣,旋即哭笑不得道:“林先生这是听谁说的?” “那老不死的。” “老不死?” “哦,就是我师父。” 果然是高人,称呼这么都这么奇特,可是为什么他师父会说大老板是开盒饭店的呢?曹孟云想了想,很快就知道其中的原因,道:“想来你师父已经很久没有出来过了。” “你怎么知道?”林乐惊讶道。 曹孟云道:“在三十多年前,江山雪的确只是一个盒饭店,但是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现在江山雪已经成为一个饮食集团,全国分店有将近两百家,其中包括餐厅和酒店,市值在去年就已经突破了二十亿。” “你---你说什么?二---二十亿。” 林乐猛抽一口冷气,满脸震惊的望着曹孟云。 曹孟云点点头。 林乐喉咙里突然发出一声“咕噜!”过了好半响,他突然问道:“对了,小月治病一定花了很多钱吧。” “嗯,这几年内,至少也花了好几百万,但是一直没有治好。” “好几百万?还没有治好。” 林乐突然变得满面怒容,倏然站起,走到窗前。 第四章 妥协 曹孟云见到林乐突然去到窗前,一脸困惑道:“林先生,你想干什么?” “跳楼。” “啊?” “你别管我,让我静一静。” 林乐双目透着火光,心中暗骂,你个老不死的,竟然骗我,还说什么开盒饭店的,呀呀呀,上当了,上当了啊。 难道他是在暗示我酬劳的问题?曹孟云突然想起林乐前面提到钱的事,又见林乐面色怪异,于是试探道:“林先生,关于你的酬劳---。” “包-吃-包-住。” 林乐咬着牙根,一字一顿的说道。 原来他在接受这任务时,他师父让他承诺,不准要沈家的一分钱,因为他师父之所答应派林乐来为沈冰月治病,纯粹是为了当初那一段师徒缘分,如果掺杂利益进去,那么就是侮辱这一段师徒缘。 可是这林乐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财迷,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精打细算,他之所以能够成为雾村首富,那都是仗着自己是自封的村支委书记,守寡民脂民膏来的,而且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师父也害怕林乐本色尽露,去跟沈家斤斤计较,丢他的人,于是就让林乐向承诺绝不要沈家的一分钱。 林乐当时不清楚情况,他只是从他师父嘴中得知,这沈家只是一个开盒饭店的,心里寻思着,这开盒饭店的能有多少钱,城里消费又那么高,挺不容易的,而且他太想下山了,于是就爽快的答应下来。 林乐虽然口口声声叫他师父老不死的,但是一旦他向他师父许下了承诺,就一定会遵守。 这一点他师父还是对他非常有信心。 当然,林乐初次出门,啥都没有,吃住问题,自然是沈家承当,要不然林乐非得饿死去。 包吃包住?曹孟云愣了愣,急忙道:“这怎么可以---。” “你以为多少钱能够请我来?” 林乐含着眼泪说道,虽然知道上当了,但是后悔已晚,他只能尽量的给自己脸上贴金。 这话听着就有些高人风范了。 曹孟云不知内情,以为林乐是一个淡泊名利的高人,连连道:“对不起,对比起,是我冒犯了林先生,像林先生这等高人,就算再多的钱也请不来。” 也不要多少,你不给钱,我都来了,你要是真给我个几百万,我还不飞过来,谁TM还坐火车。林乐心里流着血泪,二十亿呀,你丫分我一亿就够了啊。嘴上继续说道:“你知道就好,想当初,我村里那蓝眼睛老头说什么花十万美元,换我一个油粑粑,我理都没有理他,我的菜只做给有缘人吃的。” 这真的是不要命的往脸上贴金啊。 不过这话也是半真半假,他们雾村里面的人个个爱吹牛,就像他口中的那蓝眼睛老头,整天吹嘘自己在瑞士银行有多少多少钱,结果买个油粑粑都得赊账,还拿张美其名曰支票的玩意希望能够抵账,满篇的字母,林乐根本看不懂,当然不会搭理他,毛爷爷才是硬道理啊。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董事长,开会的时间快到了。” 林乐听出来了,是外面那个长相甜美的妹子的声音。 曹孟云立刻道:“董事长临时要接见一位非常重要的客人,今天的会议取消。” “可是几位大股东都已经来了。” “难道连取消一个会议,你都搞不定吗?” 曹孟云的语气中透着一丝威严。 “是,我这就去通知他们。” 由于林乐心情严重受到影响,也不想说话,屋内是静悄悄的。 一个小时在沉默中过去了。 沈冰月终于从休息室走了出来。 曹孟云心中一惊,这林先生还真是高人呀,不好,超过了一个小时,看来大小姐的病已经是非常严重了。 沈冰月冷眼瞧了眼林乐,眼中透着一丝怒意。 林乐笑呵呵道:“怎么样,小月,是不是拉完之后,感觉腹部非常轻松,浑身舒畅。” 这人真是太恶心了。 沈冰月听这话都有些作恶,恨不得缝上林乐这张嘴。 但是话说回来,林乐说的还真是没有错,她的确感觉腹部轻松了许多,没有以前那种胀实的感觉,但是这不妨碍他对林乐的印象差到了极点,又不爱干净,说话相当粗鲁,而且还总是以一个长辈的语气跟她说话,真是让人讨厌。坐回位子后,直截了当道:“林先生,我也就跟你明说了吧,我这个人不太喜欢与人同住,特别是陌生人,所以我还是帮你安排另外的住所吧。” 除了她爸爸以外,她从未跟任何男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过,哪怕是半个晚上,更何况,她对林乐的言行举止十分讨厌,这是她完全不能接受的。 林乐心情本来就不太好了,听她这么说,当即哼道:“我这么说,当然有我的道理,如果你不愿意,那干脆就别治了。”心里却想,反正也没钱收,你爱治不治。 沈冰月道:“既然如此,那就---。” “等下。” 曹孟云赶紧打算了沈冰月的话,道:“大小姐,你的病已经非常严重了,要是再拖下去,万一被那些股东知道,可就大事不妙了。” 沈冰月冷冷道:“这事没有商量。” 嘿!在我面前耍横?老子从小到大就没有怕过。林乐呵呵道:“你看我像是跟你在商量吗?” 曹孟云也知道沈冰月的性格,同住的确有些难为她了,又向林乐问道:“林先生,冒昧问一句,为什么你一定要跟大小姐住一起?” 林乐一本正经道:“关于小月的情况,师侄已经跟那老不死的说过,老不死的认为小月的病不是因为身体某个部位引起的,而是精神方面引起的,所以再好的药物也只能治标不治本,而精神方面的问题大多数又都是因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引起的,所以必须从生活细节着手,如果我不跟她住在一起,那我又怎么帮她治病。” 曹孟云点点头,觉得林乐说的挺有道理,他们确实再好的药物都试过,但是都没有效,道:“这样吧,我再请示下大老板。” “快点,我可没有多少的耐心。” 林乐心里也很不爽,老子来帮你治病,你丫还嫌弃老子,要不是答应了那老不死的,老子早就走了,等等下,我能走哪里去,我身上可就五毛钱了,这---。 想到那皱巴巴的五毛钱,林乐肠子都悔青了。 当然,沈冰月就更加不爽了。 “是是是。” 曹孟云见情况不对,赶紧掏出电话来,拨通沈问书的号码,很快接话就接通了,道:“老板,是我---是这样的---。” 他立刻将事情的经过跟沈问书说了一边。 然后电话立刻挂断了。 沈冰月的电话随即响起。 “爸,这绝不可能。” 沈冰月走到一边,可接起电话就直接说道。 “小月啊,爸爸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吗,但是你不看在爸爸的面子,也想想你爷爷奶奶呀,你可是非常尊敬你爷爷奶奶的,而师公他老人家对你爷爷奶奶都有莫大的恩情,这事你也听你爷爷说过,现在师叔来了,就算不是来帮你治病的,你也应该尽地主之谊,好好的招待师叔,如果你奶奶泉下得知你把他师弟随便安置在外面,一定会骂你不孝的,你对得起你爷爷奶奶吗?” 沈冰月很是郁闷的说道:“爸!我没说随便将他安置在外面,我可以把我们在龙泉江边上的别墅给他住。” “啧,小月,你怎么还是不懂呀,师叔是一般的人吗,他可是世外高人啊,什么别墅,你这是在侮辱师叔,而且他这么做是为了帮你治病,爸爸可以向你保证,师叔的人品绝对可以相信。” “你都没有见过他,你凭什么保证?” “就凭师公他老人家,如果师叔不是好人,那师公怎么可能会收他为徒,又怎么会派他来帮你治病。” 殊不知他师公收林乐为徒,纯粹也是因为缘分二字,若是论人品的话,估计够呛啊。 说到这里,沈问书一声长叹,“小月啊,爸爸为了你的病几乎都走遍了全世界,头发都熬白了,现在每个月都得染发,这一回为了请你师叔出山,爸爸在昆仑山下可是跪了三天三夜,记得当时还下着大雪,冷的爸爸是直哆嗦,后来还发高烧晕倒在山下,幸亏师公他老人家及时出现,并且答应派师叔前来帮你治病。” 沈冰月一手揉着太阳穴,“爸,你这也太夸张了,当初爷爷走的时候,你跪着都睡着了。” “咳咳咳,这---这事你听谁的,你怎么能质疑爸爸,你也不想想看,你妈妈走的早,爸爸是又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抚养到这么大,你这么说真是太伤爸爸的心了,哎呦,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不孝女呀,算了,算了,活在世上真是太没意思了,我还是早点去找你妈妈得了......。” 又来这一招! 沈冰月直接把手机拉到一边去,一手捏着额头,心中非常纠结,就她个人而言,她是一万个不愿意,要知道她从不在家接待任何客人的,哪怕是亲戚来了,她也是安排在另外的别墅招待,除了她的私人医生、管家和沈问书以外,从未有任何人进过她家门,更别提住了。 可是,这里面又夹带着她爷爷奶奶和她爸爸这两层关系在。 纠结啊! “喂喂喂,小月,你有没有在听爸爸说话,你是不是又把电话放到一边去了---。” 沈冰月闭目叹了口气,又将手机放到耳边,淡淡道:“好了,我知道了。” 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回到椅子上,瞧了眼林乐,脑筋发疼,道:“林先生,我现在还有些事要处理,就让曹叔叔代我陪你去下面吃点东西。” “说了这么久,你总算是说了一句人话。”林乐一听到吃,那真是心情大好,仿佛刚才一切的不愉快都没有发生过,道:“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吃的地瓜,可是我的中餐,你是吃饱了,但是我现在都快饿死了,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你这办公室连一个果盘都没有,哦,差点忘记你厌食症患者。” 沈冰月眉头微皱。 曹孟云知道沈冰月已经妥协了,赶紧见好就收,道:“林先生,真是对不起,这是我们的疏忽,我现在就带你下去吃点东西。” “快点快点快点----。” 第五章 七分饱,刚刚好 曹孟云也知道沈冰月现在得好好静一静,这一早上发生得意外,恐怕是她这一生中都未曾遇到的,于是就带着林乐出去了,不,应该说是被林乐催着出门的。 来到外面,曹孟云偷偷瞧了眼林乐这一身打扮,心里寻思着,是不是先带他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但是转念一想,有些偏远地区的人就是不爱洗澡,如果叫他洗澡,他可能会不高兴。作为一个秘书出身的,面面俱到是必备的素质,于是试探道:“林先生,你这袋子背着也不太方便,要不要我叫人帮你放到储物室里面去。” “不用了,我这袋子里面可都是宝贝,吃饭要紧,吃饭要紧。”林乐摇头晃脑道。 曹孟云一听他这么说了,哪里还敢说什么,自然就由他去了。 江山雪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那自然是餐厅,毕竟这是江山雪的基本,第二,就是酒店,这也是沈冰月上任之后,公司发展的重心,第三,就是商务会所,这商务会所主要是来招揽一些重量级客户,如今已经成为了江山雪集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这里面牵扯了太多的利益。 而这一栋大楼里面有着江山雪最豪华的餐厅。 曹孟云带着林乐去到楼下的餐厅,说真的,要不是曹孟云亲自带着林乐来,就林乐这一身装备,肯定连门都进不了,这倒不是说人家狗眼看人低,而是每个场所都有它的规定,毕竟江上雪又不是为林乐一个人服务的,还得照顾其他人的感受,谁愿意自己在吃饭的时候,身边坐着一个卖破烂的。 不过林乐还是去洗了洗手和脸。 现在快到中午了,但还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面的人也不多,曹孟云直接带着林乐去到一个包间,他可不敢让林乐坐在大厅里面,那这也太显眼了。 点了一桌子菜,海里游得,天上飞的,陆上走的,应有尽有,毕竟是泱泱天朝吗,这头可落,面子不能丢,甭管你有几个人,我反正就是按你吃不完的菜量去点,这面子功夫得做足了,浪不浪费从来就不考虑,这就是天朝文化。 但是曹孟云这一回失策了,十大碗菜,七荤两素一汤,不到小时,一扫而空,而他只是夹了两下,而且挺不走运,不是姜片,就是葱头,全部都是林乐一个人解决的。 看林乐吃饭,那真的就跟打仗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就最开始两人碰了下杯,喝了一小口红酒,之后就是林乐一个人的showtime。 曹孟云是一边用手帕擦着汗,一边看着林乐狼吞虎咽,这人是多久没有吃饭了?他的胃能装得下吗? 脑袋里面满是疑问! 殊不知林乐也就是昨晚的晚饭没有吃,因为他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消费能力,以至于把钱提前花完了,早上也就吃了一个地瓜。 曹孟云看着十个光光亮亮的盘子,顿时觉得自己招待不周,赶紧叫服务员进来。 一个模样标致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拿---拿菜单来。” 曹孟云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林乐刚刚喘了一口气,听曹孟云要菜单,好奇道:“小曹,你没有吃饱吗?” 我根本就没有吃!曹孟云讪讪道:“不,我已经吃饱了,不过林先生你好像没有吃饱?” “算了,算了,这人吃太饱不好。” 林乐摇摇头道:“七分饱,刚刚好。” 七分饱? 曹孟云猛抽一口冷气,就连那服务员都是瞪大双眼望着林乐,十大碗菜,八大碗满满的白饭,这才七分饱,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 除了“招待不周”,曹孟云还真不知说些什么好了。 买完单后,他们也没有急着走,坐在包间里面歇歇饭气。 “哎,小曹,刚刚咱们吃了多少钱?” 林乐闲着无事,随口一句问道。 “不多,也两千左右。” “咳咳咳!” 林乐一阵巨咳,道:“多少?” “两---两千多,林先生,是不是菜式不好?”曹孟云错愕的望着林乐,他刚才上的可全都是江上雪的招牌菜,林乐喝得都是鱼翅呀,每一道菜都是非常精致,价格自然也是非常昂贵。 不行,我不能太吃惊了,否则,他肯定会把我当乡巴佬看,我可是高人耶。林乐轻咳一声,用一个浓厚的低音道:“还好吧。对了,我们等下去哪里?”心里不禁又开始骂那老不死的,我师侄的买卖这么赚钱,一顿饭就两千,你这老不死的连一分钱也不准我要,真是气死我了。 曹孟云又再打量了下林乐,再次试探道:“要不这样,林先生,我先带你去买一些生活用品,等大小姐下班之后,你就和大小姐一块回去,我等会还有些事要处理。” 其实他已经退休了,哪里还有什么事处理,只不过想让林乐和沈冰月多接触一下,毕竟他们很快就要同住一屋檐下了,实乃好意一番。 二人在餐厅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就去到附近的超市,林乐几乎没带什么,带了的也都是走在街上会被人丢硬币的款式,所以什么衣服裤子,鞋子袜子都要买。 反正老子不能收他们一分钱,这要是不把一辈子的衣服都给买了,那我岂不亏死了。 林乐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在逛超市。 整整一个下午过去了,林乐是满载而归,就超市里面那种推车,足足买了六车。 当然,买单的时候,林乐很自然的站在了收银台外面。 买单这种事有失高人风范啊。 林乐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因为这是很普通的超市,里面的东西其实并不贵,曹孟云原本是想先带林乐来这里买些生活用品,然后带林乐去那些高级商场买衣服,但是林乐初次出山,哪里懂什么名牌,一进这超市就被那些廉价的衣服给深深吸引了,特别那些印有卡通人物的体恤,更是让他深爱无法自拔。 其实林乐买了这么多衣服,恐怕还没有那些高级商场一件西服贵。 亏得林乐还以为自己大赚特赚了。 而超市里面的那些苦守多日的大妈终于遇见了一个凯子,疯狂的向林乐推销那些卖不出去的产品,林乐不懂这些,那些大妈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还跟那些大妈有说有笑的。 曹孟云对这些倒是没有什么概念,反正这里面的东西,在他眼里,都是很普普通通的,不过他倒是在旁借机暗示林乐可以直接把买来的新衣服穿上,但是林乐可不答应,这衣服这么漂亮,可不能这么糟蹋,至少也得洗完澡再穿啊! 从超市出来后,曹孟云又帮他林乐买了个手机,你在山里用不上手机,在城里可是少不了的,他还真怕林乐走丢了,买完手机后,见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就先让人将刚刚买的东西送回沈冰月的别墅,然后带着林乐回到了公司。 “林先生,你稍坐,我打个电话问问大小姐什么时候下班。” “哦。” 曹孟云走到一边,拿出电话来,拨通沈冰月的电话,“喂,大小姐,我刚才已经带林先生去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现在我们正在公司的大堂,你等会下班就顺便接林先生一块回去吧。” 电话里面很快就传来沈冰月那夹带丝丝怒意的声音,“为什么要我送他,你不知道送他去吗?” “哦,我突然有些急事要处理。” “那就让司机送他回去。” “这样倒不是不行,可是大小姐家就吴妈一个人在,我就怕林先生---。” 他话没说完,沈冰月就道:“叫他在停车场等我。” 说完就挂了。 曹孟云嘴角露出一抹奸诈的微笑,但这一转过头来,就是一副正儿八经的模样,“林先生,我们大小姐很快就下来了,她说让你去停车场等她。” 林乐爽快道:“行,没问题。” 曹孟云将林乐送到停车场,然后就立刻赶紧离开了,他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今天发生了的一切着实让他惊出好几身冷汗来,他实在是不愿意再在林乐这家伙身边多待一秒钟。 十分钟后。 江山雪集团下班时间到了,一辆辆慢奔小马结石驶出停车场。 又过去了半个小时。 原本拥挤的停车场如今变得十分空旷。 林乐还拿着他的宝贝蛇皮袋,傻乎乎的坐在一辆宾利车旁边的石墩子上,偶尔用自己左脚脚拇指搓搓右脚脚趾缝。 这人都走了,小月怎么还不来? 林乐呆呆望着那一扇电梯门,真是望眼欲穿呀! 又过去了半个小时。 停车场基本上是空空如也。 林乐还是傻傻的坐在墩子上,只是改用右脚脚拇指去搓左脚脚趾缝了。 突然,一个身穿西服,手带白手套的男人走了过来,站在宾利轿车边上,挺得笔直,黑黑墨镜,酷酷的脸。 “哎,这位大哥,你也是来等小月的么?” 总算来人了,林乐赶紧问道。 酷酷男男并没有搭理林乐。 日了!穿西服的都这么拽么。 林乐可不是好惹的主,直接竖起一根中指,差点没有插到酷酷男鼻孔里面去了。 突然,听得一阵高跟鞋叩击地面的声音,在这空旷的停车场内,显得尤为的响。 只见一个身穿套装的大美女昂首挺胸的往这边走来。 “小月,你终于来了,可等死我了。” 来人正是沈冰月,林乐急忙站起来,一脸委屈。 沈冰月撇了眼林乐,见他还是这一身邋遢穿着,心想,这个曹叔叔也真是的,怎么不带他去洗洗。殊不知小曹也是有苦难言呀。淡淡道:“不好意思,我临时有点事,所以晚了,原本想打电话通知曹叔叔的,但是曹叔叔说他已经走了。” 这当然是敷衍之词,其实她早就可以下班了,但是她可不敢让人看见林乐上了她的车,于是只好等其他人都走了,才敢下来,不过看到林乐一个傻乎乎坐在这里,她心里倒是有点小小的快感,虽然她也不知道这快感的意义何在。 林乐不懂这些,虽然心里有些不爽,但是也不至于去计较这些,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快点回去。” 那名西服男见沈冰月来了,急忙打开后车门,左手放在车门上沿,沈冰月躬身钻进豪车内,车门就立刻关上了。 原来是一个司机,MD,司机都这么拽,还有没有王法呀!林乐见自己被一个司机无视了,气不大一出来,但是作为一个高人,怎么能与司机去计较,走了过来,就去拉后车门。 咔咔几下,门竟然没有开。 林乐困惑的望着车内的沈冰月。 沈冰月手往前座一指,她可是有洁癖的女人,怎么会让一身脏兮兮的林乐跟自己坐在一块,其实让林乐跟自己坐在同一辆车内,她就已经做了一个小时的思想斗争。 嘿!这么牛? 林乐哼了一声,双手抱胸,暗道,我还就不信,你敢扔下我不管。 一阵强力的发动机声响起。 砰的一声。 林乐钻进了车里,女人真是无情呀。 第六章 入住沈家 对于沈冰月这种工作狂人而言,车就是她的第二工作室。 这一上车,她就从公文包里面拿出几份文件仔细看了起来,看的非常投入,当然,也许是她不想跟前面的林乐说话,谁知道了。 难怪身体不好,坐个车也要工作,要是她是厨师,岂不是把这车改装成厨房。林乐从后视镜里面郁闷瞧了沈冰月一眼,他原本还想跟沈冰月联络联络感情,可是人家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只要将目光转向车外。 “啧啧,这城里的楼房好高呀,要是地震可就惨了,还是村里比较安全,都是茅屋,就算地震也震不死人。” “哇---这城里的车真是多呀,这么多车岂不是天天发生车祸,还是村里比较安全,都是靠双腿,就算撞到了也就擦点药油。” “咦?难道前面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吗?” “先生,那是指示灯。” 一旁的酷酷男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一个人竟然能把红绿灯看成红灯区,这得有多**啊。 “是吗?” 林乐心虚的点点头,突然又是“哇”的一声。 沈冰月忍受不了了,“你能不能安静一点。” 林乐委屈“哦”了一声,道:“那就放首歌来听吧,你可别欺负我是乡里人,我前面坐小曹的车,他都放歌给我听。” 放歌?天呐!沈冰月揉着额头。 我就是想听听歌,你用得着这么夸张吗?不放就不放吗!林乐问道:“哎,小月,你平时都是这样吗,连坐车都工作?” 沈冰月黛眉一皱,道:“你不要再叫我小月,我比你大。” “这我看出来了,但是我辈分比你高啊。” “我说了,那只是你和我爸爸的事。” “那我叫你什么?” “你可以叫我董事长。” “我又不是你的手下,你要弄清楚,是师侄请我来的,不是命令我来的,干嘛叫你董事长,这不是降我身份吗。” “那你就叫我沈冰月。” “这样显得我们不够亲密啊。” “我与你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我们马上就要同居了,难道这还不够亲密吗?” 这一句话堵的沈冰月自杀的念头都有了,喝道:“你给我闭嘴,不然你就给我下车。” 林乐赶紧闭嘴,他现在连自己在哪里都不知道,这要是下去,非得让那些专门拐卖帅哥的贩子给拐走。 总算是清净了。 沈冰月想要继续工作,但是满腔的怒火让她真的看不下去了,只觉血压已经快要冲破头顶了,从皮包里面拿出一个药品来,倒了五六粒往嘴里一放,又喝了一口水,这才平稳下来。 林乐眉头一皱,道:“你刚才吃的什么?” “维生素C,不要再问了。” 沈冰月冷冷的说道。 维生素C? 林乐暗自点点头,但是果真没有做声了。 ...... 一个小时后,宾利驶进一栋豪华别墅里面,停在了门前。 “你等下去把车里里外外清洗一遍,明天开奔驰来接我。” 沈冰月扔下这句话就开门下车去了,她实在是不愿意与林乐在这狭隘的空间内多待一秒钟。 林乐一脸错愕的向那酷酷男道:“是因为我吗?” 酷酷男非常诚实的点点头。 林乐低头打量了下自己,我好像是有三天没洗澡了,但是这也不能怪我呀,火车上又没有洗澡的地方,不洗澡换衣服有什么含义了,我林乐是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吗。 下车之后,林乐游目四顾,顿时觉得这别墅非常的亲切,道:“小冰,想不到你家的格局和我家很像哦。” 小冰?沈冰月一阵头疼,嗫嚅数次,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她怕弄到最后,林乐又叫她小月,因为小月是他老爸叫的,林乐这么叫,总让她感觉怪怪的,相比较起来,还是小冰好。虽然没有理林乐,但是心里有些好奇,这家伙不是从乡里来的吗?难道是一个爆发富? 又听林乐说道:“我们家门前也有一个池塘,我还在里面养了不少鱼,可惜都不能吃。” 这个白痴。 沈冰月直翻白眼,往屋内走去。 此时,门前站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人,中等身材,唇红面白,虽然年纪大了,也有些发福,但是水色非常好,颇具富态相,这妇人见沈冰月来了,急忙上前,“大小姐,你回来了。”说话间,她习惯性的将沈冰月手中的公文包接过了过来。 “你一定是吴妈吧,你好,你好。” 林乐蹦到那妇人面前,招着手笑道,他前面已经从曹孟云口中得知沈冰月的别墅有一个叫吴妈的管家。 吴妈笑呵呵道:“你一定是林先生吧。” “你怎么知道?” “哦,曹秘书前面打了电话过来。” “是吗,还是小曹想的周到。”说着,林乐还看了眼沈冰月,表示鄙视。 “小曹?” 吴妈愣了愣,来及不好奇,赶紧弯身给沈冰月递去一双拖鞋后,又给林乐拿了一双拖鞋出来。 林乐看着这么漂亮的拖鞋,再看看自己这双随时都有破底危险的拖鞋,恨不得立刻喜新厌旧,可又想起刚才那洗车问题,连忙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还没有洗脚,我打赤脚就行了。” 说着就打赤脚走了进去,东张西望,又是哇了一声,道:“小冰,你家还真大呀,哇哇哇,这电视机好大呀,都快当我家那电视三个大了,咦?这电视的开关在哪里?” 沈冰月和吴妈呆呆看着那木地板上一个又一个的黑脚印,面色都显得非常古怪。 这双拖鞋才一百多块,而这地板几十万,林乐为了不弄脏这一双一百多块的拖鞋,而把这价值几十万的地板给弄脏了,还有比这更欺负人的吗。 “吴妈,在他没有洗澡前,别告诉他开关在哪里。” 沈冰月狠狠撂下这句话,就转身上楼了,她感觉脑袋都要爆炸了,她是非常洁癖的女人,这些脚印就仿佛一个一个针插在她的太阳穴上。 她刚上楼梯,林乐就跳了过来,兴奋道:“吴妈,你这电视的开关在哪里?” 吴妈一脸为难之色。 林乐狐疑道:“不会连你也不知道吧?” 吴妈讪讪道:“林先生,真是对不起,大小姐吩咐过了,在你没有洗澡前,不能将开关的位置告诉你。” 哇!想不到世上还有这么歹毒的女人。 林乐斜目往上一瞪,顿时一愣,嗯?这女人的后面比前面好看多了,至少很有曲线感。 林乐以前真的是过着古人的生活,至少也是九十年代初的生活,他们那里现在还是用天线收看电视,而看电视又是林乐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什么电脑、智能手机的,他也是下山之后才第一次亲眼见到,以前都是在电视里面看过,如今这么大一个电视摆在面前,他的心情非常澎湃,恨不得一睹为快,别说要他洗澡了,就算是要他去消毒,他也绝不会有半句怨言。 在得到林乐同意之后,吴妈立刻领着他来到了一楼的一间房内,非常干净整洁的房间,一应俱全,显然是刚刚收拾过的。 “林先生,你看这房行不?” “行行行,啧啧,就这床比我以前的卧室还要大了。” 林乐非常满意,他长这么大只住过带有卫生间的火车,还没有住过带有卫生间的房间。 很快,林乐就欢喜的跑进了自己的浴室,把自己脱光光的,在镜子面前秀了秀自己的身材,原本他想在浴缸里面洗的,可看着那浴缸这么干净,光亮亮的,害怕自己把这浴缸搞脏了,所以还是选择了淋浴。 林乐将自己浑身上下狠狠搓了两遍,又换上自己刚买的体恤,这才走出房门来。 吴妈也正好将林乐留下的脚印擦干净,她知道的她的那位大小姐有洁癖,还从未有人在这一片地板上留下脚印,林乐绝对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吴妈,这是我刚刚买的新衣服,好不好看?” 林乐出来之后,立刻找到了吴妈,潇洒的转了两圈,他天性开朗,一天到晚就开开心心的,不惧生人,今天好不容易买了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当然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赏,就这一点来看,其实林乐就是一个小孩子。 不过这还真是让吴妈眼中一亮,因为刚才的林乐是在火车上窝了两三天的人,衣服都是邹巴巴的,虽然在前面吃饭的时候,洗了洗脸和手,但是看上去还是一个捡破烂的,如今林乐将浑身洗干净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乌黑的亮发,清澈双眼,红润的嘴唇,剑眉星眸,棱角分明,修长、匀称的身材,最为关键的是,整个人显得非常有精神,给人一种很健康的感觉。 吴妈都是近五十岁的人了,她看这些年轻人,首先看的就是精不精神,什么小鲜肉,大长腿,她已经过了在意这些的年纪了,看到林乐那朝气灿烂的笑容,打心里喜欢这小伙子,竖起大拇指道:“好好好,林先生你换身衣服后显得更帅气了。” 林乐登时乐呵呵的笑了起来,出来这么久,除了镜中的自己以外,还没有人夸他长得帅,顿时对吴妈的好感倍增,道:“吴妈,你就叫我林乐吧,叫林先生就生分了。” “好的。” 吴妈点了点头。 林乐突然想起什么似得,道:“吴妈,我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小冰她经常吃什么维生素C吗?” 吴妈愣了愣,才道:“是,因为大小姐不太爱吃饭,所以唐医生只好买这些药品来维持她的营养。” “唐医生?” “哦,唐医生就是大小姐的私人医生,也是大小姐最要好的朋友,她一般也是住在这里,不过前些日子去了国外参加什么研讨会去了,要过些天才会回来。” 林乐点点头,道:“那你知道这些药品都放在哪里吗?” “当然知道。” 吴妈好奇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林乐正色道:“这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整天吃这药丸咋行,修道之人也没有这么疯狂啊。” 吴妈小鸡啄米似得直点头,仿佛找到了知音:“你说的真是太对了,我也觉得这样不行,这是药三分毒,总是吃那些药,对身体能好吗,我也劝过大小姐,可是她就是不听,我都担心死了。” 林乐笑道:“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为此担心了,你只需要告诉我那些药丸在那里,我拿去全部丢了。” 吴妈吓得一惊,挥舞着双手道:“不可以,不可以,大小姐会生气的。” 生气?老子还有脾气了。林乐一本正经道:“吴妈,这你放心,从今天开始,我会全权负责小冰的饮食起居。” “你负责大小姐的饮食起居?” “对啊,小曹没有跟你说吗?” “曹秘书只是说你来帮大小姐治病的。” “这就是在治病啊。” 吴妈有些郁闷,道:“那---那我以后干什么?”她的职责就是负责沈冰月的饮食起居啊,你这不是要炒她鱿鱼吗。 林乐立刻道:“你负责我的饮食起居啊。” 第七章 勇闯闺房 林乐说的非常认真,这绝不是开玩笑的。 试问一个连电视开关都找不到的人,怎么可能不需要人照顾。 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共识,特别是在药品监控方面。 其实吴妈每次看到沈冰月把那一粒粒各种颜色的药丸当饭吃时,嘴上虽然不说,但是心里却着急的要死,即便有医生告诉她,这是有科学依据的,但是她一个五十岁的妇人很难接受这种科学依据,现在林乐要清扫这些药品,她当然是举双手赞成。 说干就干。 二人立刻就组织起了纠察小分队。 有了吴妈的帮忙,一切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很快,林乐就从一楼的客厅里面搜出十多瓶药来,其实这些药也没有藏着,就是放在沈冰月平时习惯坐的地方,因为没有敢动,唯一一个敢动的吴妈,也只是将药瓶摆放整齐而已,毕竟沈冰月是一个洁癖非常严重的女人。 “林乐,现在就剩下小姐的卧室了。” 吴妈这个超级间谍神神秘秘的向林乐说道。 “是吗?” 林乐微一沉吟,道:“你告诉我她的药放在哪里就行了。” 吴妈惊讶道:“你准备现在就去?大小姐还在里面了。” 林乐正义凛然道:“难道你以为瞒得住她吗?况且我也没有打算瞒她,不然就成偷了。” 吴妈还是显得有些犹豫,又道:“可是大小姐不喜欢别人进入她的卧室。” 林乐呵呵笑道:“从今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这一条规定将废除,我要照顾她的起居饮食,她的卧室我都不能进,我怎么去照顾?难道吴妈你以前也不能进入她的卧室吗?” 吴妈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于是小声在林乐耳边将沈冰月卧室的情况一一相告。 随后二人上到二楼,吴妈心里还是害怕,于是就躲在楼梯间的墙后,用手指明沈冰月的卧室在哪里。 这有钱人还真是麻烦,这么多房间,都可以玩捉迷藏了。 经过再三的确认,林乐终于敲响了一间房门。 咚咚咚! 里面很快就传来沈冰月的声音,“什么事?” “是我。” 林乐说道。 里面先是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儿,才传来沈冰月那冷冰冰的声音,“有什么事?” “你先开门。” “你有什么事,在门外说就是了。” 这话音未落,门就从外面打开来,林乐堂而皇之的走了进来,暗道,这年头想礼貌行事还真是比较困难,难为我这高素质的高人了。又见沈冰月半躺在床边的按摩椅上看着在车上还未看完的文件,心道,这女人除了工作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事可做了吗? 沈冰月见林乐没有得到她的允许就闯了进去,不由得震怒,因为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包括沈问书,在没有得到她的允许,也不敢擅闯她的卧室,所以她也没有反锁的习惯,倏然坐起,怒视着林乐,道:“谁让你进来的,现在立刻给我出去。” 毕竟是董事长,说起来话来,还是威严十足,其实没有叫林乐滚,已经算是给她爸爸几分面子了。 吓唬谁了,我又不是你手下?林乐瞧了沈冰月一眼,笑着摇摇头,拿着手中黑色垃圾袋就走了进来,直奔床头柜而去。 “你想干什么?” 沈冰月急得都站起了,出声喝止道。 但如果她的喝止有效的话,林乐现在估计还在门外,根本就不搭理她,直接打开第二个抽屉,只见里面全是大大小小药品,林乐也不管是些什么药,一股脑全部扫进朔料袋就对了。 “住手,我叫你住手,你听见没有。” 沈冰月见林乐竟然还翻她的东西,叫也叫不住,洁癖症令她浑身都难受,气得已经疯了,完全失去往日的冷静,冲上前来,踢出她生平第一脚,她长这么大从未动手打过人。 但是从这一脚的力度和角度来看,显然是练过的。 嘿,看不出这女人还是一个花拳绣腿哦。林乐稍感诧异的同时,身子往前移动,顺手就将边上衣柜打开。 “砰!”的一声。 “哎呦!” 沈冰月这一脚正好柜门上,要知道她可是没有穿鞋子的,这个亲密接触让她吃痛的大叫一声,顿时捂住脚背,一个劲的蹦跶。 “让让,让让。” 林乐扫光抽屉后,转过身去,随手一撂,由于沈冰月还是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被林乐这么一撂,哪里还站得稳,直接倒在床上。 林乐也不管,走到前面的桌子上,直接打开沈冰月的公文包。 “你---你---。” 躺在床上的沈冰月已经气得话都说不出口了,都快晕厥过去了。 林乐将公文包里面的药全部扔进朔料袋后,突然余光瞥见按摩椅边上还有一瓶药,正是沈冰月在车上吃的那瓶。 岂有此理,竟然还有漏网之鱼。林乐很愤怒的上前将这漏网之鱼扔进朔料袋里面。 “住手!” 沈冰月已经疯了,堵在林乐面前,道:“林乐,你太过分了,你凭什么翻我的东西。”但是说归说,她可不敢再动手了。 林乐轻轻笑道:“我说了,从今天开始,你的病将由我全权负责,那么你吃什么药,首先要经过我的允许,所以我不允许有任何我不知道的药品掌握在你手中。” “就算如此,这也不是你闯入我卧室的理由。” “我敲了半天的门,你不开门,我不只有这么做。” “什么敲了半天的门,你分明就是敲了一次门。” “好吧,这次我错了,下次我敲三次门。” 林乐勇于承认了错误。 沈冰月一副武则天的架势,指着林乐道:“你现在立刻将我的东西放回原位,给我道歉,然后立刻滚出去。” 林乐微微笑道:“半个小时后,下去吃晚饭。” “我让你把东西放下,你听见没有。” “如果你觉得脚疼不便下楼的话,我可以端饭上来喂你吃,这是我职责,你千万不用跟我客气。” 这简直就是鸡同鸭讲啊! “你----。” “咦?蟑螂!” 林乐突然指着沈冰月脚下道。 沈冰月只是左手小拇指抖动了下,两道充满怒火的目光依旧射向林乐。 看来电视里面都是骗人的,我就说吗,女人这么有爱,怎么可能会怕蟑螂这么可爱的小动物。林乐双肩突然晃动,沈冰月只觉眼前一花,林乐已经在她身后了。 林乐走到了门前,又回过头来,笑道:“记住,半个小时。” “你去死。” 沈冰月不顾一起的扛起炸药包,哦不,拿起一个抱枕就砸了过去。 砰! 愤怒的抱枕无情的打在了门背上。 “呼---!” 林乐将房门关上之后,轻轻吐了口气。 刚来到楼梯口,吴妈突然闪了出来,好惊人的移动速度,吓得林乐差点没有从楼梯上滚下去。 “林乐,大小姐她没事吧?” 吴妈满脸担忧的望着林乐,心中满是负罪感。 她倒是没事,我快给你吓出心脏病了。林乐摇摇头笑道:“没事,没事,小冰她不知道多么配合我的工作了。” 吴妈惊诧道:“是吗?” “当然,不然我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你看,这都是小冰自己交出来的。” 林乐认真的点点头,将朔料袋打开来。 吴妈往里面一瞟,担忧之色顿时变成了犹豫之色。 林乐突然捂住肚子,可怜兮兮道:“吴妈,我肚子饿了。” “哦哦哦,我现在就去做饭。” 可刚一转身,吴妈突然又转过身来,道:“林乐,不是你负责大小姐的饮食吗?” “对啊!” 林乐点点头,又道:“但是你得负责我的饮食啊。” “啊?哦,对对对,那不知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的,吃啥都行,但是分量一定要足,还有饭,至少得给我准备四大碗。” 林乐还做了一个海碗得姿势。 吴妈有些发蒙,不禁打量了下林乐,真不像一个一顿能吃这么多饭的人。 林乐见吴妈看着自己发呆,羞涩道:“吴妈,是不是没这么多米?” 吴妈一怔,道:“不不不是,我现在就去做。” “谢谢。” ...... ...... 这简直就是流氓! 沈冰月坐在床上,心中懊悔万分,怎么就答应让林乐住了进来,林乐显然已经触及了她的逆鳞,她突然拿出电话来,拨通了一个号码,电话一通,她就道:“你们立刻进来将那个穿白色体恤的家伙给我丢出去。” 她这一回真的是发飙了。 “是,大小姐。” 里面传来一个冷酷的声音。 三分钟后。 听得楼下动静大作。 “啊---!” “啊---!” 又听得林乐一声声大叫。 沈冰月听得林乐的叫声,心里别提多痛快了,在房间踱来踱去,心中突然又有些担忧,毕竟林乐是她老爸的师叔,她奶奶的师弟,一时间心情也是非常复杂。 又过去三分钟,楼下安静了下来。 沈冰月赶紧来到窗前,翘首以盼。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彻底让她傻眼了,只见一个穿着白色体恤、蓝色牛仔裤的青年两手拖着两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慢慢走向大门口。 “怎---怎么可能?” 沈冰月一对极其漂亮的凤目,睁得是圆圆的,她的保镖可都是退伍军人,一等一的好手,可这仅仅是过了三分钟而已。 林乐将两个保镖扔到大门口,这一回头,就直接望向沈冰月的卧室,正好与沈冰月那震惊的目光碰到,他先是高举左手,然后用右手的食指轻轻敲了几下左手腕。 显然,是在提醒沈冰月吃饭的时间,虽然他并没有戴手表。 不得不说一句,林乐还真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厨师。 第八章 会让人爱上的味道 长长方方的大理石餐桌上,是一尘不染,光亮的就如同一面镜子。 这就是沈冰月的风格,生活方面的用品家具好不好看,舒不舒服,这都还只是其次。 因为她对生活方面的要求真不高,这别墅的设计,她是半句话都没有说,买家具,她也就是一句随便,而且她又是厌食症患者,就更难对自己的餐厅有太多的要求,公司当然得另说,但是一定要干净。 要知道沈冰月是一个洁癖非常严重的女人,为什么从一开始沈冰月对林乐的印象就差到了极致,就是因为林乐今天早上那一副脏兮兮的样子。 此时在这张大理石的餐桌上放着五道家常菜,冒着腾腾热气,其中最显眼的莫过于那道半肥半瘦,红彤彤的红烧肉,瘦肉紧缩,肥肉晶莹剔透,十分诱人。 土豆丝炒牛肉,熟练的刀工将牛肉切成条状,与土豆丝搅拌一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看着都想吃。 还有青椒炒肉这一经典菜式,简单却让人无法抗拒。 当然,少不了那五彩斑斓的宫保鸡丁。 最后就是一道紫菜蛋汤。 无一不透着家的味道。 其实吴妈的手艺那也是一等一的,不然也不会让她来照顾一个厌食症患者,可惜的是,沈冰月无福消受,她甚至于看到这肥腻的红烧肉都作呕。 今天好了,家里来了新客人,吴妈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不过她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她从曹孟云口中知道,这林乐是一个高人,而且还是一个厨师,她怕自己的手艺不能入林乐的法眼。 说林乐,林乐到,只见林乐欢乐的端着一个中碗走了过来,又迅速的将碗放在餐桌上,吃饭是他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林乐,你这粥就熬好呢?” 吴妈有些惊讶,因为林乐是在她快要做完的时候,才把粥放到火上的,这熬粥需要时间,非常考验耐心的,可这没过多久,林乐就把粥端出来了,比一般熬粥的时间要短上许多。 “我熬粥,你放心。” 林乐自信一笑,但随即目光就放到那五道精致的菜式上面,“哇哇哇,好香啊!吴妈,想不到你的手艺这么好,让你待在小冰身边,真是一种浪费。” 吴妈一听,稍稍松了口气,笑呵呵道:“就怕你不爱吃。” “怎么可能,这菜一看就好吃啊!” 林乐摸着肚子,道:“闻着肚子都饿了,我去盛饭。” “我去帮你盛吧。” “不用了,你不会盛。” “啊?” 吴妈一愣,盛饭难道还有讲究,但是林乐既然这么说,她自然也不便多说什么,于是又道:“行,那我就去叫大小姐吃饭。” 林乐又是一挥手道:“不用了,我已经把吃饭的时间告诉她了,如果她不下来,我就端上去给她吃。”说到后面,他话音陡然增高。心里还想,坐着等吃,就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还得去请,真把自己当武则天了。 说完,他就屁颠屁颠的跑去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只见林乐直接端着一个电饭煲过来,电饭煲上面还放着一个海碗。 吴妈看得不由得吞咽一口,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林乐说她不会盛饭,的确,这种方式,她还真不会。 林乐吃饭不喜欢间断,索性就把电饭煲给拿来了,免得吃完一碗,还得起身,多麻烦啊。 他刚把电饭煲放到自己的座位边上,就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吴妈转头一看,只见沈冰月走了下来,不过脸上却罩着一层寒霜,那眼神就跟利剑似得,仿佛要射穿林乐的胸膛。 这林乐还真有些能耐,竟然能让大小姐自己下来吃饭。吴妈心中尤为的震惊。 要知道叫沈冰月吃饭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沈冰月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叫她吃饭了,可见这厌食症是多么恐怖的病症。 其实沈冰月也不想呀,但是前面她跟自己的保镖通完电话后,知道林乐的身手非常强悍,自己的那几个保镖很难打败林乐,从这一点来看,林乐还真是一个高人。 相比起下来吃饭,她更怕林乐端着粥上去喂她吃,虽然林乐只是随口一句,但是她知道,林乐真的做得出这种事来。 林乐瞧了眼沈冰月,道:“不错,还算是比较准时,我对治好你的病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对于方才保镖一事,他是只字未提,毕竟他没有吃亏吗。 沈冰月冷哼一声,她就更加不好意思提了。 吴妈急忙站出来打圆场道:“大小姐,饭菜已经做好了,可以吃饭了。” 沈冰月斜眼一瞥,冷冷道:“吴妈,想不到你竟然会背叛我。” 刚才林乐一进屋,就直接打开第二个抽屉,显然是吴妈告的密。 “对---对不起。” 吴妈一脸愧疚。 林乐皱眉道:“你别怪吴妈,现在这里我做主。” 很少暴怒的沈冰月一听林乐这话,顿时火冒三丈,激动道:“这是我的家,凭什么你做主?你真是太不要脸了。”她已经恨林乐恨的入骨了。 我就随口这么一说,你用得着这么激动吗?林乐耐心的解释道:“不错,你的家当然是你做主,可是现在你在生活方面得一切大小事宜,都是由我做主,那么你的家自然也是我做主,现在吴妈已经改为负责我的起居饮食,而我负责你的起居饮食,明白了吗?不明白也不要紧,以后你就会慢慢明白了,现在是吃饭时间,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吧。” 这最后一句话,颇有一家之主的味道。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这么可恶的人。沈冰月粉拳紧握,怒视着林乐,但是林乐根本就不瞧她,苦于拿林乐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打又打不过,赶又赶不走,要命的是这别墅还是她老爸的,最最最坑爹的是,林乐还是他老爸的师叔,他奶奶的师弟,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吴妈夹在中间难做人呀,寻思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道:“你们吃,我先出去了。” 林乐诧异道:“你出去干什么,一块吃啊,这么大的桌子,又不是没地方坐。” 他还是不懂行情,这管家怎么有资格跟主人坐在一块吃饭。 不过今天例外,沈冰月根本无法想象和林乐单独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情景,怒视着林乐,嘴上却淡淡道:“吴妈,你坐。” 语气中透着一丝让人不敢忤逆的威严。 可惜这语气唯独对林乐没用。 吴妈是真不想呀,这种荣耀她宁愿不要,但是没有办法,只能战战兢兢坐下,真是如坐针毡。 林乐指着对面的那碗粥,向沈冰月道:“这是为我特意为你做的晚餐。” 沈冰月坐在了林乐对面,瞧了眼那碗粥,非常浓,呈白玉色的,还有一些红点,显然是红枣和枸杞,只觉有点恶心,她不喜欢太浓的粥,黛眉小蹙,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么浓的粥你都看不出,敢情厌食症还有降低智商的危害啊!林乐道:“地瓜粥啊。” “又是地瓜?”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地瓜,沈冰月的心脏就剧烈的跳动了下。 林乐似乎知道沈冰月在害怕什么,轻咳一声,用一种老气横秋的语气道:“小冰啊,做人之大忌,就是讳病忌医,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介意将自己肚中的毒气排出体外。” 这家伙一定故意的!沈冰月想到早上的尴尬,不由得晕生双颊,比起平时冷冰冰的样子,却又是另一番娇艳动人,不悦道:“你能不要说的这么恶心,还让不让人吃饭。” 林乐双手一张,道:“我已经非常含蓄了,不过你放心,由于今早你已经嗯嗯,所以待会不会跟今早一样嗯嗯嗯了。” 嗯嗯嗯?吴妈听得云里雾里。 沈冰月当然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的确如此,她吃了那个地瓜后,整天下来,都感觉轻松不少,但是她宁愿时间倒流,不发生早上那一幕。 “吃吧,吃吧。”林乐也不顾沈冰月和吴妈,自己就端着那海碗吃了起来。 沈冰月和吴妈都是第一次看林乐吃饭,此时的表情就跟今中午的曹孟云一样,目瞪口呆,震惊不已。 “唔唔唔,吴妈你这手艺真好,特别是这宫保鸡丁,红而不辣、辣而不猛、香辣味浓、肉质滑脆,真是好吃,好吃,我喜欢。” 说话间,林乐这第一海碗饭就已经见底了,正当扒干净最后一口饭,准备盛饭时,发现沈冰月和吴妈都呆呆的望着自己,羞答答道:“虽然我知道我长的比较帅,但是你们没有必要这么看着我,我的性格其实挺内向的。” 内向?内向到第一天住人家里,就往人家闺女的卧室冲?沈冰月、吴妈同时一怔,醒悟了过来,心里默默说道,这家伙是饭桶做的吧。 这才过了多久啊,这么一大碗饭就解决了,而且菜也少了三分之一。 真是太恐怖了。 虽然林乐吃饭的方式非常粗暴,但是却又有带动他人胃口得作用,因为他非常投入和认真,吃的真是太香了。 林乐见沈冰月一口都没有吃,连汤勺都没有动过,于是道:“小冰,你怎么不吃呀,相信我,只要你吃一口,你就会爱上这味道的。” 什么爱上这种味道? 沈冰月狐疑的瞧了眼林乐。 “吃吃吃。” 看到林乐吃的这么香,吴妈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沈冰月也觉有点胃口,可是这一低头,看到这么浓的粥,还是有些抵触,又见林乐盯着她的,艰难的用铁匙轻轻刮了一点,放在眼前还看了半天,才犹犹豫豫的放入嘴中,但这一入口,只觉非常的清甜可口,宛如天山玉泉一般,安抚着她的舌尖,浓郁香醇的地瓜香味再配上红枣、枸杞的清香,环绕在齿间,久久不愿散去。 这粥沈冰月从小到大吃过太多了,但是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粥,仿佛里面的材料完全爆发出精华来一般,虽在嘴中,但已经渗入心肝脾肺肾,让她这厌食症患者都无法抗拒。 幻觉!这一定幻觉! 这粥怎么可能如此美味? 沈冰月自己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不仅又吃了一口,还是那般美妙,让人吃了又想吃,今早她吃那个地瓜的时候,是在一种半昏迷状态,记夫人不是太清楚了,但此时这金镶玉的美味已经深深刻在她的脑海里,很难遗忘,一口接着一口,竟然停不下来。 显然,她爱上了这种味道。 吴妈看得是差点没有喜极而泣,她已经记不清楚沈冰月有多久没有吃的这么投入了,一般情况下,都是尝个两三口就找药去了,她都想尝尝这粥究竟有什么魔力。 第九章 真火诀 想不到这人还真有些本事。 沈冰月一边吃着,一边思索着,她虽然患有厌食症,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忘记她是一家饮食公司的董事长,寻思着能否将林乐这粥的秘方弄来,可当她再抬起头时,顿时呆若木鸡。 只见方才还盛着色香味俱全菜肴的五个盘子,如今已是空空如也,连一点葱末都找不到,吃得真是太干净了。 而林乐则是坐在椅子上,木讷的望着她,对面坐着一个这么大的美女,但是林乐眼中竟没有半分欣赏的目光,反而显得非常无聊,真是大粗人一个,全然不懂什么叫做秀色可餐。 “你---你吃完呢?” 极度不愿意和林乐说话的沈冰月在这时候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林乐点了点头。 一旁的吴妈一怔,顿时觉得无比尴尬,这种尴尬曹孟云也体验过,讪讪道:“林乐,真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这么---好的胃口,饭煮少了点。” 难道---难道他把这一电饭煲饭都吃完了。 沈冰月心里咯噔一下,这家伙是人吗? 这对于一个厌食症患者,是多么大的视觉冲击啊! 林乐摆摆手道:“不少,不少,刚刚好,这晚上吃多了不太好。” 你吃的还真少。 吴妈和沈冰月心里有默默说道。 沈冰月当然不会将这功劳归咎到吴妈头上,就算你再美味的菜,你的胃就那么大,又能吃多少。但是她也没有多想,毕竟这世界上还是有大胃王的存在,但是她对这碗粥倒是非常好奇,问道:“林乐,你这粥里面放了什么,我吃着怎么和别的地瓜粥不太一样?” 林乐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道:“不告诉你。” “.......!” 看到林乐那欠扁的微笑,沈冰月真的后悔问出这句话。 林乐又向吴妈问道:“吴妈,你这里有没有马桶卫视?” 吴妈点点头道:“有啊,你问这个干什么?” 林乐一脸兴奋道:“等下我想看武则天。” “武则天?” 吴妈稍稍一愣,旋即哦了一声,道:“就是前段时间热播的武则天,不是已经播完吗。” 林乐道:“是播完了,我这是看第二遍了,马桶卫视就是这点好。” “第二遍?可是我看这剧情也就那样,看一遍也就够了。” 这吴妈中年妇人,晚上没事自然也就看看电视,对于一些热播剧她都没有错过。 “剧情何止一般般,简直就是烂透了。” 林乐是摇头晃脑道。 吴妈诧异道:“那你干嘛还要看第二遍。” “我又不是看剧情。” “那你看什么?” “看胸!” 林乐两眼放光,心里暗自激动,真不知道用这么大的电视看胸又是怎么一番滋味。 “咳咳咳---!” 沈冰月被呛的一阵巨咳。 林乐一脸歉意道:“对不起,对比起,我没有顾虑你的感受,但你要相信我,我这绝不是讽刺你胸小。” “林乐---!” 沈冰月猛地一拍餐桌,砰地一声,站了起来。 “人家都已经道歉,你还想怎样?” 林乐一脸委屈。 这世上怎还会有如此令人讨厌的人。 沈冰月看着一脸委屈的林乐,头一回产生的杀人灭口的冲动,不过她毕竟是一家价值数十亿公司的董事长,心理素质还是过硬的,深呼一口气,我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暴躁,比起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大鳄,这家伙根本不值一提,为什么我会屡屡因为这家伙生气,沈冰月,这太不像你了,冷静!一定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战胜敌人。 显然,林乐已经被沈冰月规划的敌人一类的去了。 不到片刻,沈冰月就坐了回去,继续吃了起来,吃的非常平静,仿佛前面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吃完后,她擦擦嘴,然后就上楼了。 她吃完了,就正是宣告晚餐时间结束,接下来自然是---。 厨房。 “林乐,这些就交给我来做吧,你去看电视吧。” 吴妈站在洗碗池边上,不断的嚷嚷着让正在洗碗的林乐放下碗来让她洗。 林乐一边洗,一边道:“没事,没事,不是还有十五分钟才演吗,我都已经洗习惯了,以前在家里也都是我一个人洗,我现在还没有创出一番事业,可没有懒惰的资格。” 吴妈一愣,丝毫不怀疑林乐的话,凭林乐洗碗的熟练度来看,绝非是心血来潮或者是做做样子的,却是越看林乐也是喜欢,现在像林乐这般年纪的青年能做到如此的真是太少了,笑道:“林乐,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林乐自信道:“对于这一点,我从没有质疑过。” ...... “呼---,终于洗完了。呀---武则天要演了,对了,吴妈,你好像还没有告诉我开关在哪里?”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帮你开电视。” 二人又回到了客厅。 “呀呀呀,原来开关在下面呀,难怪我找半天都找不到,我家的电视都是在右下角的,这谁设计的,不是为难人么。” 当林乐看到吴妈伸手从下面把电视打开后,不禁还大吃一惊,活脱脱一个乡巴佬入城的表情,全然忘记自己是一个高人了。 “怎么是蓝色的?” 这电视打开后,电视里面只出现一个蓝屏,啥图像都没有,这让林乐倍感失望,或许说他是期望太高了。 “怎么回事?” 吴妈连续按了几下遥控器,却都是蓝屏,不禁也有些诧异。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林乐有些慌乱,他可有好几天没有看武则天了,这部电视剧可一直被他视为精神食粮,毕竟他没有城里的孩子那么幸福,活到现在都还从未接触过小日本的影视行业。 吴妈看到林乐一副着急的模样,急忙道:“你别着急,我先去我房里看看。” 在她的房里还有一台电视,不过因为沈冰月从不在家接待客人,所以客房几乎都是摆设,并没有安装电视,林乐的房间就没有电视。 过了一会儿,吴妈从卧室走了出来,一脸无奈的向林乐道:“林乐,我想是电视台那边出现故障了。” “电视台出现故障?这---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今晚可能没电视看了。” “什么?今晚都没电视看了。” 林乐一声惊嚷,整栋别墅都为之一震。 身在楼上的沈冰月自然也听见了,她的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移到了边上那一根插线上面,嘴角扬起了一抹得意的微笑。 失望!失落!占据了林乐内心,望着林乐落寞的背影,吴妈有种飙泪的冲动,可是转念一想,不过也就是没有看到武则天而已,犯得着这么失落吗。 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那可是精神的食粮啊,这饱暖思**,人之常情,今天林乐吃了两顿大餐,一切都非常完美,就差这精神食粮了,而且他从未看过这么大的电视机,还是高清的,没有梅花点,可是临门一脚,却出现一道蓝屏,这是一种何等的遗憾。 “吴妈,我要睡一个半小时,没有什么事,就不要来打扰我。” “啊---哦好。” 这话音未落,林乐就已经走进了自己的卧室,关上了房门。 “唉,看来老天也希望我勤练功啊!” 林乐坐在浴缸边上,听着哗啦呼啦的流水声,不禁感慨一声。 等到水放满之后,林乐将浑身脱的精光,然后踏入浴缸,里面的水虽然是冰冷刺骨,但是林乐却感觉非常舒适,盘腿坐在浴缸内,双目微合,过了一会儿,只见他胸口闪现出一团红光,又过了一会儿,这一团红光开始在他身体上游动,而那一缸冷水突然冒起了热气。 他现在修炼的就是他师父为他量身创造的一套内功心法---真火诀。 普天之下,唯有林乐一人能够使用这一套内功心法,包括他师父也不能练。 在二十四年前,林乐的师父在昆仑山下的一片树林里面发现一个还没有满月的婴儿,当时那婴儿正在发高烧,林乐的师父虽然不明其因,但估计是这婴儿的父母没有钱给婴儿治病,所以选择抛弃,这种情况在当时的环境下,实在是太常见了。 而林乐的师父是一个非常尊重缘分的人,他相信这是天意,于是就捡回了婴儿。 因为是从林中捡来的,故此取姓于林,至于这个“乐”字,则是因为林乐的师父当时迷上古典乐器,故此取“乐”为名。 这林乐的师父是一个世外高人,医术高超绝伦,原本以为救活林乐是非常容易,但没曾想到,他用尽了所有办法,却无法为林乐退热,当时他也束手无策,以为林乐是很难救活了,于是就尽人事,听天命,可哪里知道,林乐带着高烧竟然活到了五岁,除了体温异于常人以外,其余的都跟正常人一样。 这让林乐的师父感到非常奇怪,经过一番检查之后,他发现原来林乐体内有一股异于常人的阳气,正是因为这股阳气太导致林乐体温居高不下。 虽然林乐独有的体质能够承受这高温,但是这股阳气还在呈现上升的趋势,所以林乐的师父觉得如果不压制住这一股阳气,林乐还是会死在这一股阳气之下,绝对活不过二十岁。 随后林乐的师父花了整整五年,创造出了一套心法,并且命名为真火诀。 其实最初他是想创造出一套水属性心法去浇灭这一股阳气,但可惜的是,这一股阳气过于霸道,根本无法克制住,所以他才转而想到以火攻火,利用真火诀去蒸发林乐体内的阳气。 这一内功心法立刻见效,林乐的体温终于降下来了,可是随后他又发现,这一股阳气是林乐的生命之火,除非林乐死了,否则这股阳气将会永远存在,也就是说林乐体内可以自行生产这一股阳气。 所以,真火诀只能平衡林乐的体温,但却无法消除这一股阳气。 当终归来说,林乐性命算是保住了。 然而,在一次巧合的事件中,林乐的师父突然发现,被真火诀蒸发出体外的阳气遇到火会发生非常奇妙的变化,用这种阳气烹饪出来的食物,不但能够保证食物的精华不被流失,而且还能够提升食物的精华,其中包括食物含有的营养和味道。 这就跟西医从食物中提炼精华制作成药品是一个道理。 不同的是,西药在制作的过程中,营养还是难免会流失,而且还有副作用,但是林乐的真火诀不但不会让食物的营养流失,而且还能提升,副作用就更加不用谈起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林乐做的粥会与众不同,其实并不是林乐放了什么秘方,而是他利用了他体内的阳气提升了地瓜的味道。 这可是一大惊喜啊! 连林乐的师父也没有想到。 不过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因为林乐本身体内就有阳气,而且是最纯正的阳气,故此他的身体对于用真火诀蒸发出体外的阳气烹饪出来的食物是完全免疫,这一点林乐的师父也不太清楚,他估计可能是因为经过真火诀蒸发出体外的阳气已经不是最纯正的,故此林乐的身体不屑于接受。 但是,因为林乐体质特殊,加上常年跟着他师父学习养生之道,除了发高烧以外,从未生过病,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甚至于一颗牙齿,都非常健康。 然而,最初的真火诀,是不需要长年累月的修炼,学会就行了,它可自行运转,但是绝大部分的阳气都是透过毛细孔或者汗液、尿液排除体外,所以当时的林乐只能够利用很少一部分阳气,也就说最多就只能做一道菜而已,这就是一种浪费。 林乐的师父看不下去了,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放之不用了,于是就在真火诀的基础上创造出一套更加深奥的真火诀,分之九层,林乐修练的越高,就能转化更多的阳气,更纯正的阳气。 不过再复杂的真火诀也就对于林乐有用,对于普通人来说那真是屁用也没有,因为真火诀唯一的用处就是对付林乐体内的那股阳气,跟那些什么武功秘籍完全就是两码事,不能强身也不能修心。 可是林乐苦练八年真火诀,还只突破了第二层,这第三层对于他而言,好像遥不可及,转化的阳气一天最多也就只能做三四道菜。 这一点连林乐的师父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看来,就林乐的领悟能力,不会进展的这么慢,这一直是一个谜。 一个多小时后! 浴室热气弥漫,就跟洗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似得,而浴缸里面的水全部蒸发完了。 随着那一道红光消失,林乐缓缓睁开眼来,脸上是神采飞扬,哈哈笑道:“老不死的果然没有料错,突破真火诀的关键就在于---吃。” 第十章 沙参玉竹汤 在林乐正在努力突破真火诀时,楼上的沈冰月同样也在努力工作,但是比起林乐这种被迫努力,这只不过是沈冰月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她几乎每天都工作到十二点,风雨无阻。 “呼---!” 沈冰月靠在椅背上,轻轻吐了口气,捏了捏那高挺的琼鼻,略显有些疲惫,因为林乐的到来严重打乱了她的作息,以至于她晚上的工作量成倍增加,也许更多的是因为心情受到影响,所以效率下降。 她伸手拿起电脑边上的杯子,发现里面已经没水,心里想着是否弄杯咖啡来提提神。 咚咚咚!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不会又是那令人讨厌的家伙吧。 沈冰月瞧了眼手表,发现已经十点多了,道:“谁?” “是我,大小姐。” 门外传来吴妈的声音。 “就你一个人吗?” 沈冰月比往常多说了这么一句话,这就是林乐带来的后果。 “哦,是,就我一个人。” 吴妈的声音显得有些错愕。 “进来吧。” 得到沈冰月的允许后,吴妈打开门走了进来,只见她手中还端着一小碗汤,门一开就闻到一股清香。 沈冰月的琼鼻不自觉的抽动了下。 “大小姐,这是林乐刚刚为你熬制的沙参玉竹汤。” 吴妈将小碗放在了桌上。 沙参玉竹汤? 沈冰月往碗内一瞧,不觉双眼微微睁大了少许,碗内是淡绿色的清汤,色泽非常淡,但在波动之间,仿佛水中那绿竹的倒影,特别是那一股清香,光闻闻都沁人心脾。 喝过无数美味的汤的沈冰月,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自然的清汤,一般的汤,再好看也还是有一种赋予的感觉,也就是说色与水并没有达到完美的融合,但是这一碗汤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汤,反倒像似一碗水,只不过这水本身就有颜色。 这玉竹并非竹科,只是一种草本植物,跟平常见到的竹子是两码事,沙参也就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参,都是平淡无奇的,沈冰月也喝过两种植物熬制的汤,但这一碗汤与她以前见到的很不一样,心中好奇,道:“这玉竹沙参汤,我以前也喝过,跟这似乎不太一样啊!” 吴妈道:“哦,这是林乐从他家乡带来的。” 沈冰月一愣,旋即明白了,暗道,想必又跟那地瓜一样,奇奇怪怪的。点点头道:“行了,我知道了。” 可是说完,见吴妈还是在那里,面色显得有些为难,于是又道:“还有事吗?” 吴妈为难道:“大小姐,是这样的,原本林乐是打算亲自端上来的,可是我怕会打扰到大小姐工作,所以替他端了上来,不过林乐说一定要看到大小姐把这碗汤喝完才能离开,否则,他就亲自上来监督大小姐喝。” 沈冰月黛眉轻皱,一股无形的压力散发出来。 吴妈赶忙又道:“林乐还说了,这沙参玉竹汤可已经提神,至少能够保持两个小时的充沛精力,而且过后还能有助于睡眠,非常适合这时候喝。” 这提神倒是打动了沈冰月,她刚好觉得有些疲惫,还正准备煮碗咖啡来提提神,她也知道这参汤本就有提神的效果,更为关键的是,今早林乐说的排毒时间,几乎是丝毫无差,暗想,如果能够保持两个小时的充沛精力,那真是太好了。这才端起那碗汤喝了起来,这汤汁一入口,顿觉清香甘甜,丝毫不腻,与前面的地瓜粥一样,是她这个厌食症患者难以抗拒的味道,这精神都为之一振。 看来这汤果然有提神的效果。 不一会儿,沈冰月就把这碗汤喝光了。 吴妈端着空碗,道:“大小姐,要是没有其它的事,我就先下去了。” “嗯。” 正当吴妈准备出门的时候,沈冰月突然道:“等下。” “大小姐还有什么吩咐?” 吴妈回过身来问道。 沈冰月淡淡道:“吴妈,我不喜欢你把我的事到处乱说,下不为例。” 吴妈一怔,立刻反应过来,知道沈冰月是在说今下午没收她药物的事,弱弱道:“是,我知道了。” “嗯。你出去吧。” 看来大小姐是真的生气了。 吴妈轻轻关上门后,微微一叹,可转念一想,如果林乐真的能够治好大小姐的病,就算大小姐炒了我,那也是值得的。 想到这里,她失神的目光渐渐变得坚决起来。 来到楼下,林乐立刻走了过来,问道:“喝了。” 吴妈点点头,将空碗递给了林乐。 “那就好。”林乐拿着空碗点点头,道:“吴妈,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吴妈急忙道:“不行,大小姐还在工作,我现在还不能睡,你先去睡吧。” 林乐神神秘秘的笑道:“她工作不了多久了,毕竟明天她还得早起。” 说完,他就转身往厨房走去。 吴妈顿时愣住了,难道---。 ...... “奇怪,怎么突然这么想睡觉。” 这吴妈走后不久,沈冰月忽觉一股浓浓的睡意上头,弯起修长食指轻轻捶了下眉心,但这睡意却是越来越浓,她突然黛眉一皱,难道---糟糕,上了那家伙的当。 ..... ..... 翌日! 窗外那片天还只是蒙蒙亮。 咚咚咚! “小冰。” 咚咚咚! “小冰。” 砰砰砰! “小-冰---。” 被人吵醒的感觉真的不太好。 这个混蛋。沈冰月眼也不睁,只是皱了皱眉,呢喃道:“什么事?” 咔的一声! 门突然打开来。 沈冰月猛然惊醒,只见身穿一套蓝色阿迪运动服的林乐笑吟吟的站在门前,顿时一对丹凤眼睁得圆圆,虽然她的睡衣都是非常保守的,但是她还是一手紧捂住被子,道:“你干什么?” 这女人心里素质还真是不错,这都没有吓到尖叫。沈冰月的反应让林乐稍感有些意外,笑道:“我已经敲了三次门。” 沈冰月一手指着门外怒喝道:“我不管你敲了几下门,现在立刻给我出去。” “哦。” 林乐应了一声,立刻退出门外,还将门关上了。 沈冰月一愣,她真没有想到林乐会这么听话,这似乎还是第一次。 又听门外的林乐道:“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想干什么,我只是认为我的开门能够让你迅速清醒过来,毕竟现在时间不早了。” 沈冰月心头一惊,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可看了眼表,天呐,才六点十五,气急道:“现在还不到六点半。” “可是你等会要晨跑半个小时。” “晨跑?” 沈冰月诧异道:“我没说我要晨跑。” “哦,是我说的。”林乐道:“晨跑能够增加你的免疫能力和你的胃的活动能力,这样就能够更好的吸收营养,并且防止病情的恶化,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治疗环节。” “可是我今天没有晨跑的打算。” “没事,我已经帮你打算好了,你只需要照做就可以了,这样不就是师侄请来我的原因吗。” 林乐也不给沈冰月说话的机会,道:“二十分钟后,如果我还没有看到你下来,我不介意抱着你,拖着你的保镖进行负重晨跑。” “你是在威胁---。” 沈冰月话还没有说完,林乐就用一阵脚步声有力的回应了她。 “混蛋!” 沈冰月从牙缝里面蹦出两个字来。 ...... ...... 二十分钟后。 只见一道亮丽的身影出现在那一道弯曲的楼梯上,白色的棉质运动服,披肩长发扎起一个马尾辫,不过那张绝美白皙脸庞带着一丝怒容,不,应该说是满面怒容,只不过由于她冷若冰霜的气质,故此愤怒与否,差别并不是很大,林乐就完全看不出来。 她绝不是这么容易屈服的人,可问题是她并不了解林乐,而且林乐又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手的情况下,她通常会选择忍一忍,这就是多年来做生意养成了习惯。 站在一楼大厅的林乐看得不禁一愣,暗道,这女人还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连电视里面的女人都没有她好看,不该就是胸太小了,而且还是一块又冷又硬的千年寒冰。微微一笑,道:“很好,非常准时。” “如果下次你再敢进入我的卧室,我一定让你从这里滚出去。” 沈冰月一边下着楼梯,双目直视着林乐说道。 林乐丝毫不恼,笑呵呵道:“如果你能够做到不需要我上去叫你,我一定不会上楼,毕竟你卧室也没啥可看的。” “你---!” 沈冰月眼一瞪,又道:“你还好意思说,你昨晚到底给我喝的是什么汤?竟然还骗我是提神的,为什么我喝完立刻就想睡觉了。” 林乐笑道:“我才认识你一天,就知道你是一个工作狂,如果我告诉你那汤是帮助你入眠的,你会那么爽快的喝了吗,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允许你工作超过十一点。” 沈冰月皱眉望向吴妈。 吴妈急忙道:“大小姐,这事我真的不知道。” “你别老是吓吴妈,一点礼貌都不懂。”林乐略显不满,又道:“我这么做,说到底还是为了你的病情着想,你是不是很久没有一觉睡到天亮呢?而且你现在是不是感觉精神比往常要好?” 沈冰月一怔,对呀,我好像很久没有像昨晚睡得那么舒服过了。 因为往往厌食症都伴有失眠症,特别是在有胃病的情况下,在这双重打击下,沈冰月常常都需要依靠安眠药和止痛药才能入睡,一直以来睡眠质量都非常差,第二天也只是靠药物来维持自己的精神。 她的身体自然是她最了解,昨天吃了林乐做的粥和汤之后,现在她的确感觉非常舒适,整个人的精力也比较旺盛。 当然,她绝不会在林乐面前承认这一点。 林乐也用不着沈冰月承认,因为他心里有数,道:“好了,时间不早了,喝了这一杯水,就是开始吧。”说话间,他手往吴妈手中端着的杯子一指。 “这---这是什么水?” 林乐这家伙做的东西太诡异了,沈冰月心里真有些害怕。 吴妈急忙道:“哦,大小姐,这就是普通的温水,是我帮你倒的。” 沈冰月这才放心的接过水来,慢悠悠的将这杯水喝完。 林乐翻了翻白眼,真是小看人了,我要是想害你,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道:“走吧。” 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怕他,而是在接收治疗。 沈冰月自我辩解一番,才慢悠悠的走了出去。 林乐站在屋外呼吸着清晨那令人清爽的空气,一边扭动着臀部,做着高抬腿动作,看着慢吞吞出来的沈冰月,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真是一看就知道是缺乏锻炼的人。” 他也没有藏着掩着,沈冰月是听得清清楚楚,哼道:“谁说我不锻炼了,我每个月都去健身房锻炼两次。” “每个月锻炼两次?” 林乐惊讶的望着沈冰月,道:“你这是锻炼,还是寻找自我安慰?锻炼在于每天的坚持,在于时间的积累,你一个月才锻炼两次,效果几乎可以忽略。” 沈冰月冷哼道:“我那都是有科学依据的锻炼,而且有专门人才在旁指导,你有什么可以证明你说的对?” “我就是证明。” 林乐整理了下衣服,见沈冰月一脸不信,笑道:“这样吧,咱们就比比,我不要求你跑赢我,也不要求跑多远,只要今天你能让我喘一口气,我立刻卷铺盖从这里滚出去,我发誓,绝不用走的。” “一言为定。” 沈冰月眼中一亮,语速非常之快,好像生怕林乐会反悔似得。 “一言为定。” 林乐笑了。 第十一章 对不起,我来晚了 沈家别墅坐落在望海市风景最好的落霞山下,环境幽静,空气极好,而这落霞山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如果站在山顶,便可以欣赏到望海市最漂亮的晚霞,故此称之为落霞山。 在落霞山山坡的半道上。 “呼---呼---!” 沈冰月双手撑膝,香汗淋漓,瞳孔渐渐放大,大口大口的喘气。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胸闷、出气不赢,大脑晕眩。胸闷、出气不赢那是因为你长时间不锻炼,突然做剧烈运动的原因,而大脑晕眩是因为你大口喘气,导致你大脑缺氧,” 林乐双手抱胸,又是摇头只叹道:“看来你的身体状况远比我想象中的要差,连我们雾村的刘奶奶都比你强十倍,至少我跟刘奶奶晨跑时,还微微有些喘气,可是你---算了,不打击你了。哦,刘奶奶她今年已经八十岁了。” 沈冰月眼眶莫名的一红,差点没有掉出眼泪来,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考试不及格,领通知书时,老师那哀大莫于心死的眼神。 不过她现在无力开口说话,只能用斜眼瞪向林乐,心里却想,这还是不是人,哪怕体力再好的人,以这么快的速度跑上十分钟,也应该会喘气啊,可是---可是他竟然连一口气都没有喘。 其实沈冰月小时候身体还是非常健康的,而且接受不少锻炼,又是柔道,又是瑜伽,身体素质在女人中还算是非常好的,只不过当上董事长以来,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锻炼,但是她还能坚持每个月去健身房锻炼两次,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底子还在,再加上她腿长胸小,说真的,跑的并不慢,至少这一口气还是可以将速度提升到很快的地步,为了让林乐卷铺盖走人,她也算是拼了老命。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十分钟下来,林乐给她的感觉就好像是在遛狗,她在百米冲刺,林乐却在闲庭信步,结果还跑在她前面,这可是她一生中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别这么看着我,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其实今天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让我和你都明白你的身体有多么差。” 林乐说着又挠着头道:“不过说起来到真像是在自我安慰。” 如果刚才沈冰月还只是想落泪,那么她现在只想痛哭一场。 林乐又是一声叹息,道:“今天原本是打算跑到山顶去的,可是看你这样子,似乎是不可能的了,今天就到这里为止,明天继续,回去吧。” “我---我现在走不动。”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此时沈冰月不得不认输,红着脸,小声说道。 “我可不会背你。”林乐语气非常平淡。 “谁---谁叫你背了。我需要休息一下。” “慢走也是一种休息,至少比半蹲要好。” “你---你先回去就---就是了。” 林乐全当没有听见,道:“现在跟着我的节奏慢走,我吸气你就吸气,我吐气你就吐气。” “我凭---凭什么听你的?” 林乐嘴角扬起,一脸自信的哼道:“就凭你等下还要上班。” “.......!” “吸气-----双手摆动----呼气。” 在跟着林乐的步调和呼吸节奏走了一段路后,沈冰月渐渐缓了过来,没有再喘气,胸也不闷,脑袋也不发胀了,虽然还是不愿承认,但是她在这方面对林乐是彻底服气。 毕竟她骨子里也是一个信奉实力至上的人。 回到屋内,二人没有任何交流,一个上楼,一个回到卧室。 十分钟后,林乐洗完澡从卧室出来,就去到了厨房。 又过去十来分钟,林乐突然喊道:“吴妈,叫小冰十分钟后下来吃早餐。” “林乐---。” “哇---吴妈,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刚刚进来,你就叫我了。” 林乐见吴妈似有难言之隐,问道:“出什么事呢?” 吴妈道:“大小姐已经上班去了。”说话时,她面色显得有些紧张。 林乐愣了愣,点点头道:“行。我知道了。” 吴妈一怔,她还以为林乐会大发脾气,可没想到林乐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真是出乎意料,连话都接不下去了。 ...... ...... 江上雪集团总部。 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严肃的气氛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 坐在正中间的沈冰月目光一扫,道:“真是不好意思,昨天有点急事要处理,所以不得不将会议推迟到今日。” 坐在右边靠后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突然道:“只是推迟倒是无所谓,就怕有人是在刻意躲避。” 沈冰月微微一瞥,淡淡道:“唐副主管,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男人名叫唐明,正是江上雪集团采购部的副主管,也是沈冰月的表哥,自然也是股东之一。 唐明直言道:“如今我们江上雪集团每年净利润过亿,市值二十亿,不管是在银行,还是在政府我们的记录都是非常良好的,从没有任何不良的记录,而且客户的口碑也是相当好,市长都几次点名表扬我们公司,可以说是拥有一切上市的资本,为什么董事长一直回避这个问题。” 沈冰月似乎早有准备,道:“我从没有回避这个问题,我也不需要去回避,因为我已经非常明确的拒绝了这个提议,至于理由你们也应该都知道,江上雪集团是我奶奶和我爷爷一手创立的,是他们两老的心血,爷爷临终前,曾再三提到过,江山雪决不能让外人介入,就连你们手中的股份也只能在自家人手中流动,但是,如果上市的话,那么势必会引来新的股东,这就违反爷爷临终前的遗言。” 坐在沈冰月左边的老人说道:“冰月,当初大哥这么说,只是出于对大嫂的一份爱意,这大家都明白,但是时过境迁,环境在变,我们是在做生意,这做生意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又怎能感情用事了,现今公司已经到了瓶颈,只有公司上市才能突破这个瓶颈。就凭我们沈家的势力,只要你点头,一切都水到渠成。” 这老人名叫沈兴国,是沈冰月的四爷爷,也就是她爷爷的亲弟弟,今年六十九岁了,她爷爷四兄弟就剩下他一个了,同时也是江山雪集团股东之一,不过他已经把位子交给了他儿子,除了股东大会,一般不来公司的。 不少人点头,表示赞成。 沈冰月道:“四爷爷,你很久没有来公司了,如今公司还有很多业务在开展,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这一句话堵沈兴国脸上是一阵青一阵白。 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突然道:“现在公司的确还有很多业务在开展,但是都进展太慢了,说白了,就是缺少资金,如果我们公司拥有足够多的资金,那公司一定会一飞冲天的。” 这人就是沈兴国的大儿子,沈家荣,现在担任江上雪财务部部长。 “家荣说的没错,十五年前,我们江上雪是国内第一饮食公司,但是七年前,叶氏集团异军突起,不过那时候叶氏集团也还落后我们,可是自从四年前,叶氏集团在HK成功上市后,短短四年时间,叶氏集团的市值翻了五倍,如今已经远远将我们甩在身后,成为国内第一饮食集团,如果当初我们也上市,绝不会输给叶氏集团。” 说话的名叫唐磊,现在担任餐饮部部长,沈冰月得叫他一声大舅舅。 沈家荣又道:“其实叶氏集团已经为我们铺好了路,我们只需跟着叶氏集团的脚步走,上市的风险将会降到最低,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 沈兴国再度说道:“小月,也许四爷爷对公司已经不了解了,但是大家都一直提议上市,这总不会是害了公司吧,我知道你非常尊敬大哥,但我们是一个生意人,生意人当然要赚钱,没道理放着钱不赚,况且我们也是堂堂正正的赚钱,又不是偷蒙拐骗。” 沉默多时沈冰月,黛眉轻轻一皱,目光扫视全场,突然双手放在桌上,十指交叉,道:“公司的确有无数个上市的理由,你们说的也都是对的,但我还是那句话,‘江上雪’三个字决不允许外人染指,这就是我否决的理由。” 沈家荣猛的一拍桌子,站起身来道:“冰月,你真是太自私了,你们家占公司的六成股份,我们加在一块才占四成,你们现在吃饱了喝足了,就不顾我们大家的死活了,这未免也太过分了。” 沈冰月抬眼一瞥,但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 “家荣,你干什么,这可是公司,给我坐下。” 沈兴国喝道。 沈家荣毕竟是沈冰月的堂叔,辈分在这里,虽不敢违抗父亲的话,但还是狠狠瞪了沈冰月一眼,才坐了下来。 “冰月,虽然家荣的话有些过激,但说的也没有全错,我们家不比你们家,而且你身为董事长,也应该从公司利益去考虑,现在别说我们这些亲戚了,就连底下的员工都在质疑为什么公司迟迟不上市,你总不能告诉员工们,公司不上市只因为你爷爷的一句遗言吧,这对公司对员工都太不负责了。” “不错,如果你觉得这么做愧对你爷爷,那我们也不为难你,让堂哥回来,咱们开一次股东大会,决定是否上市。” ...... 众人开始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但无一例外,都是在质疑沈冰月的这一项决定。 可是沈冰月却是面色平淡,一语不发坐在那里,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就在这时,听得吱呀一声,大门突然打开来。 “对不起,先生,你不能进去---。” 只见一个身穿运动服的青年不顾保安和秘书的阻拦,身上可以说是挂着一群人,强行闯入会议室,一脸歉意的笑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第十二章 不吃早餐的后果 静! 会议室里面的老老少少都呆愣的望着这位突然闯入的青年。 这青年当然就是林乐。 “你是什么人?” 沈家荣最先反应过来,指着青年怒喝道。 吓唬谁了!林乐指着沈冰月道:“我是给小---。” “咳。” 一阵清脆的咳嗽声打断林乐的话,出声的正是沈冰月,她很难想象如果让这些叔叔伯伯们听到林乐叫她小冰会是怎样一副表情,目光往林乐右手提着的那个保温瓶一瞥,立刻道:“他是来给我送早餐的。” 原来你还知道啊!林乐朝着众人点点头。 送早餐? 这个理由让大家纷纷诧异不已。 沈家荣哼道:“冰月,你真是把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家了,这会议室都成了你家的餐厅了。” 沈冰月没有搭理他,站起身来,整理了下衣领,淡淡道:“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吧。” “等下。” 沈家荣急忙道:“这会才刚开到一半,怎么能就这么结束了。” “散会。” 沈冰月冷冰冰的扔出这两个字来,然后转身就朝着门外走去,在经过林乐身边时,她小声道:“你跟我来。” 二人一前一后走出了会议室。 “你---。” 沈家荣似乎还准备上前,但却被他父亲沈兴国拦了下来,低声道:“家荣,成大事者,首先要沉得住气。” 沈家荣瞧了眼父亲,这才没有追上去。 沈兴国又低声道:“你让人调查下刚才那小子的底细。” 沈家荣点点头。 ...... ...... 董事长办公室内。 沈冰月面无表情,冷冷的望着坐在对面的林乐,套用那句老话,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林乐恐怕已经是万箭穿心。 可惜不能! 在江上雪集团内部,如果有人看到沈冰月这张脸,估计早就吓趴下了,因为这已经是这张千年不化的脸最为愤怒的表情了,不过林乐实在是不知道这有什么好怕的,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生气也挺好看的,笑眯眯的望着沈冰月,只是目光尽量别往下面移动,以免大煞风景。 “是不是我吃了这粥,你就会离开。” 过了一会儿,沈冰月终于出声了。 这倒是让林乐有些意外,他以为沈冰月肯定会暴怒,哪知沈冰月来了这么一句话,不禁愣了下,旋即点头道:“是的。” 五分钟后,林乐提着一个空空的保温瓶从办公室里面走了出来,脸上显得非常困惑,这女人的性格怎么变得这么好了,不应该呀,她应该会大发雷霆才是。 砰! 正当林乐百思不得其解时,屋内突然传来一声摔杯子的响声。 原来是延迟了。 林乐偷笑两声,这就是不吃早餐的后果。 他已经对沈冰月的性格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他当然知道闯入会议室一定会让沈冰月暴怒,但这就是他希望让沈冰月知道,如果你不吃早餐,那么这种情况将会持续发生。 显然,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 ...... 沈冰月背靠在椅背上,双目微合,对于林乐的做法,她当然非常愤怒,但她同样对林乐也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也知道刚才就算她大发雷霆,林乐只会更开心,干脆就不说,早点让他离开,当然,这也跟沈冰月的性格有关,换做别人早就暴跳如雷了。 看来还是得找爸爸认真谈谈,早点把那家伙送走,不然这家伙迟早会闯出大祸来。 沈冰月轻轻吐了口气,心里默默想到,她本身就是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女人,通常这种女人不太喜欢让人控制,虽然她只跟林乐认识不到三日,但是已经处处受制,这种情况在她身上从未发生过,究竟是讨厌林乐这个人,还是讨厌这一种病人与医生的强制关系,她自己也不明白,但总的来说,她无法忍受被人控制的生活。 咚咚咚!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秦蓉蓉开门从外面走了进来,余光瞥了眼角落里的玻璃碎片,暗自吞咽了一口,上前道:“董事长,真是对不起,刚才我---。” “不用说了,我知道这事不怪你。” 沈冰月知道秦蓉蓉是在说林乐闯入会议室的事,同时她也知道这一定是曹孟云在暗中帮助林乐,不然林乐都无法到达会议室门口。 秦蓉蓉又道:“董事长,我听说有几位大股东最近与董事局的几位董事来往的比较密切,想必他们是想借用董事局继续向董事长你施压。” 沈冰月轻轻一笑,道:“当初他们提议成立董事局,就是为了削弱我的权力,希望可以利用董事局制衡我,这是我意料中的事。” 秦蓉蓉道:“董事长,他们步步紧逼,动静也是越闹越大,长此下去,情况将会对我们很不利。” “但是也不至于影响大局,公司的决策权始终在我和我爸爸手里,董事局对我产生不了任何威胁。”沈冰月说着突然叹了口气,道:“其实不管怎么样,他们始终是我的亲人,这些年来他们也为公司付出了不少努力,所以只要他们不触犯我的底线,我不希望跟他们撕破脸,而且,现在我有一件更加棘手的事要处理。” 还有比这更加棘手的? 秦蓉蓉下意识道:“什么棘手的事?” 沈冰月没说,她也没有再问了。 ...... 晚上。沈家别墅。 沈冰月坐在按摩椅上,望着ipad里面那个中年男人的影像,冷冰冰道:“爸,你终于肯露面了。” 视频里面的中年男人正是沈冰月的老爸,江上雪集团的大老板沈问书。 “小月,你四爷爷他们又闹着要上市?” “这只是小事。” “那你为什么发短信告诉我,公司出大事了。” “我不这么说,你会出现吗,我打了你一天的电话都打不通。” 沈冰月突然满脸愤怒。 视频里面的沈问书显得有些尴尬,道:“我不是不接你电话,这草原信号不太好。” “信号不好,还能视频?” “现在信号好了。” 沈问书面不改色的说道。 沈冰月翻了下白眼,也知道她爸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直截了当道:“爸,我今天找你是想跟你谈谈林乐的事。” “师叔他怎么呢?” 从沈问书的神情看来,他应该是有心里准备。 沈冰月纳闷道:“爸,你五十多岁的人,叫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子师叔,你难道就不觉得很别扭吗?” 沈问书道:“这有什么别扭,我华夏五千文化都是这么叫来的,当年师公他老人家对咱们家有莫大的恩情,要是你奶奶还活着,她也一定会叫林乐一声师弟的。” “算了,你爱怎么叫那是你的事。” 沈冰月无言以对,又道:“但是我绝不会再接受林乐的治疗,至少我不会让他再待在这里,我宁可买栋房子给他。” 沈问书道:“为什么?我听说师叔的治疗方案非常有效啊。” 沈冰月皱眉道:“你怎么知道?” “呃....。” “吴妈告诉你的。” “你别管谁告诉我的,既然师叔有能力治好你的病,那就是天大的喜事,爸爸可是高兴了一天。” “可是你知不知道他今天在公司做了什么?” “不就是打断了你们开会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你又知道?” “咳咳咳,刚知道不久。” 沈冰月笑了一声,“看来全世界,你唯独就是不跟你女儿联系。” 这都戳穿了,沈问书也装不下去了,道:“你如果不找老爸谈这事,老爸当然也想天天跟你通电话。” 说着,他又道:“小月,这会天天开,性质跟那些舞会没有多大的区别,随时都可以开,你现在是董事长,拿出一点威严来,让他们迁就你的时间,这会你爱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现在你的身体才是最要紧的,记住,以后一定要吃早餐,以前爸爸就是忽略了这一点,今天爸爸听到这事后,现在都还在后悔,要是再让我知道你不吃早餐,我就打电话让公司保安将你送回家吃早餐,师叔已经够辛苦了,你还要这么劳烦她,这可不想我们沈家人的作风。” 沈冰月一脸郁闷道:“爸---。” “你叫不叫爸,都没得商量。” 沈冰月无奈的叹了口气,又道:“好,这事暂时不说,你知不知道林---就是你师叔,大清早的,我还没有起床,他就直接闯进我的卧室里面来。” 沈问书面色一惊,道:“不可能吧,这事我怎么没有听说,我只听说你今早和师叔去晨跑了。” “你不信可以问吴妈。” 沈问书一本正经道:“要真有这事的话,那可不行,这可是luanlun呀......。” “爸---。” 沈冰月捶屏幕的冲动都有了。 “好好好,你把电脑拿去给师叔,我当面问问他。” 沈冰月拿着ipad来到客厅,只见林乐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里面放的武则天,今天吴妈已经叫人把线装上了,这种幼稚的事,沈冰月也不屑做第二遍了,不过林乐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呀,连沈冰月站在他身后,他也没有发觉,而且但凡没有女人的画面,一律快进,他说的真没错,他是纯粹的看胸去的。 下流! 沈冰月暗自鄙夷,走上前道:“林乐,我爸找你。” 林乐抬头看着沈冰月,似乎没有听清楚。 沈冰月直接将ipad递过去,道:“我爸找你。” 林乐虽然听说过平板电脑,但是没有用过,茫然的接了过来,刚往屏幕上一看,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招着手笑道:“嗨!师叔。” “哇操!” 林乐吓了一大跳,差点没有把平板给扔了。 沈冰月嘴角稍稍抽动了下,随即上楼去了。 林乐又仔细看向屏幕,见这中年男人虽然上了年纪,但是也不难看出,年轻的时候应该是大帅哥一枚,不过这也是应该的,沈冰月生的跟仙女似得,她父母能有多难看,所以林乐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但是他敢肯定,他父母一定都是俊男靓女,疑惑道:“你--你是我师侄?” “对,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想不到师叔你这么年轻。” 这玩意还真是有点意思。林乐一边摆动着IPAD,一边乐呵呵道:“师侄,你也挺精神的啊!” “老了,老了。跟师叔你比差远了。”沈问书恭维了几句,又问道:“师叔,在家还住的惯吧。” “挺不错的,你们家这电视不但清楚,还能快进暂停,我很满意。” 学会用这高功能电视,是林乐这一天中最快乐的事了。 “那就好,那就好。小月她没有惹师叔你生气吧?” “没有,小冰乖的很。” 在林乐心中,你就算是条龙,也得给我盘着,是头虎,也得趴着,自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沈问书一愣,这和沈冰月说的完全相反呀,基于人爱往好处想的本性,于是他果断的选择相信林乐的话,又问道:“那小月的病情?” “进展的相当不错。” “真是辛苦师叔你了。” “这你就见外了。” 林乐虽然对这IPAD挺感兴趣,但终归这屏幕里面是一个男人,还是大屏幕上的女人更吸引他,于是道:“师侄,你还有事吗?” 沈问书听出话外之音,好奇道:“师叔,你在忙吗?” “我在看电视。” “呃....,对了,师叔,你还没有成婚吧。” 林乐羞答答的说道:“我还是处.男。” “.......!啊?是吗?呵呵,正好我在望海市还有些人脉,要不要我帮师叔你介绍介绍。” 这个可以有哦,毕竟这也是老子出山的目的之一。林乐羞射道:“这倒也不是不可以!” “那不知师叔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林乐瞧了眼电视屏幕,嘿嘿道:“关键胸得大,当然,长得也要好看,最好还有一双长腿,不过还是第一点最为重要,嗯---暂时就想到这么多,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胸---哦---行,我知道了,要是有合适的,我一定介绍给师叔你。” “我可等你的好消息。” “这是我应该做的。好了,我就不打扰师叔你看电视了,拜拜。” “拜拜。” 电脑屏幕立刻黑了,林乐随手扔到沙发上,继续看起电视来。 这边视频刚断,楼上沈冰月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嗯!” “小月,你放心,爸已经问清楚了,师叔他对你绝对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今早的事不过是一个误会。” “你宁愿相信他,也不相信你女儿?” “爸当然相信你,但是这事一准错不了。” “什么意思?” “爸刚才试探了下师叔,原来他喜欢胸大的女人,所以你大可放心----喂喂喂,小月----!草原信号真是不好。” 第一十三章 无懈可击的男人 身为富二代的沈冰月,性格却如此坚强,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试问有这么一个无良老爸,性格能不坚强吗? 如果没有林乐那一碗参汤,沈冰月一定会被她老爸气得睡不着觉。 但是第二天早上,沈冰月学乖了,早早就起来,她真的害怕林乐会再度闯入她的卧室,而且因为晚上睡的早,又睡的非常舒服,所以虽然起得早,但也是精神奕奕。 对此林乐是相当满意。 但是这一回沈冰月可不敢在跟林乐比什么了,跟着林乐的步调和呼吸节奏,慢慢往山顶跑去。 不知不觉中,就跑到了山顶,正好是日出之时。 沈冰月怔怔望着东边那一小半边红脸蛋,暗想,上一次看日出,好像还是初高中的时候,这一眨眼间,十多年过去了。 二人在山顶逗留少许,就往山下走去,虽然是走,但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几步呼气,几步吸气,都是很有规律的。 回到别墅,林乐说了一句,“二十分钟后,下来吃早餐。”然后就去房里洗澡了。 当然,沈冰月也没有回应他的想法。 基于昨天的教训,沈冰月这回可不敢不吃早餐就去上班了,洗完澡换了身衣服就立刻下来,坐在沙发上拿着刚刚送来的早报浏览着。 “大小姐吃饭了。” 沈冰月放下报纸来到餐厅,她的早餐还是一中碗粥,现在沈冰月一天到晚都是喝粥,里面虽然放有一些青菜或者红枣之类的材料,但是营养肯定不够,不过,由于林乐的真火诀可以提升食物的营养,所以对于营养补充,完全不需要担心。 而且沈冰月也不想吃其它的。 吴妈和林乐的早餐则是包子家豆浆,但是分量压根就不能比。 只见林乐面前放着十五个大肉包子,堆砌如山,一大碗豆浆。 这家伙的食量真是太恐怖了,餐餐都吃这么多。沈冰月倒真是挺佩服林乐的。 这一桌三人就唯独吴妈是最正常的,而林乐和沈冰月恰好是两个极端,一个就是吃的比谁还少,一个吃的比谁还多,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吴妈总是感觉有些怪异。 与前两日一样,无人说话,林乐最讨厌吃饭的时候,别人跟他说话了,而沈冰月虽然没有这个习惯,但是她讨厌跟林乐说话,他们两不说话,吴妈自然也不敢乱说。 进程还是一样的,林乐是最先吃完的,其次是吴妈,沈冰月永远是最慢的。 吴妈吃完就去了厨房。 沈冰月还是细嚼慢咽着,稍稍瞥了眼林乐,突然开口问道:“林乐,你治好我的病就回去?” 她已经知道,想要赶走林乐,是很难的了,但是她真的不喜欢受人掌控,自从林乐来了之后,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吃饭,都是林乐做主,所以她迫切想改变这种状况,那么首先就要了解林乐,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真是稀奇了,她竟然主动跟我说话。林乐笑道:“我好不容易才出来的,怎么可能还回去自投罗网。” 不是吧,难道他要在这里住一辈子?沈冰月眉宇间透着一丝愁绪。 林乐一瞧她脸色有变,立刻反应过来,道:“你放心,我不是赖在这里的,治好你的病,我立刻就会离开,我还要靠自己的努力创出一番事业来。” 沈冰月倒也没有否认,这毕竟事实,她也无数次说过,让林乐离开,又听林乐说要创出一番事业来,心里开始盘算起来,这家伙虽然令人讨厌,但是他的厨艺的确非常厉害,甚至可能高于公司的那些大厨,如果他能将招入公司,那么我就成了他老板,那他肯定不敢再对我指手画脚,而且我们厨房还多了一位厨艺高超的大厨。“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她知道来硬的已经行不通了,只能改换思路,但一定要扭转当下这种情况。 “没有。” 林乐果断的说道:“现在不是要帮你治病吗。” 沈冰月道:“但这并不冲突,我上班的时候,你其实也可以上班。” 咦?她说的挺有道理的。林乐沉吟起来。 沈冰月趁热打铁道:“你不是厨师吗,要不你来我公司上班,我江上雪的厨房,可是全国大厨都梦寐以求的厨房,而且薪金待遇都全国最好的。” “这你就不用想了,我是不会去你们公司的。”林乐拒绝非常坚决,没有任何犹豫。 沈冰月错愕道:“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我又不能要你们沈家一分钱。当然这话可不能说,必须得维持高人风范。林乐道:“我不喜欢受人约束,所以我不会帮任何人打工的。” 这话也不假,因为他在山里待了二十多年,他现在最渴望的就是自由,其实他比沈冰月还要希望早点治好沈冰月的病,那样的话,他就彻底自由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沈冰月略显惊讶道:“你想自己创业?” 她的惊讶,让林乐有些不爽,这就是在质疑他的能力呀,“有什么问题吗?” “但是你有想过做什么,还有,你有资金吗?” 毕竟是当老板的,项目,资金,永远是老板们的第一反应。 原来她不是在质疑我的能力,而是质疑我的存款,好吧,她质疑的还真对,我全身上下就五毛钱。这一点林乐还真没有去想,五毛钱搞毛呀,一时间显得有些尴尬。 他的能力应该有,看来是没有钱,如果我借钱给他,那么我就是他的债主,这样我就可以压制住他。沈冰月微微露出一抹微笑,不过她笑的也是带着一股子冰意,道:“如果你缺钱的话,我可以借给你。” 借钱?这应该没有违反我的承诺吧。林乐有些动心,可转念一想,还是不行,如果我向他们沈家借钱,那就低人一等了,这不是丢那老不死的面子吗。打肿脸充胖子道:“我堂堂雾村首富,怎么可能没有钱,你要再这么侮辱我,我会让你道歉的。” 心里补充一句,五毛钱也算钱哦。 奇怪,他刚才明明就有些动心,怎么一下子就变了。沈冰月有些气馁,瞧了眼对面这个傻乎乎的男人,只觉无懈可击。 PS:周一求一张推荐票上榜,谢谢大家了,没有收藏的赶紧收藏吧。 第十四章 真心没零钱 这世上没有人是无懈可击的,更别提林乐了,其实林乐有太多的弱点了,其中最大的弱点就是爱钱如命,可惜因为一个承诺,导致他被逼掩饰了自己这个弱点,故此才会造成沈冰月的一种错觉。 不过沈冰月也并非是轻易放弃的人,不然她还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日子还长的很,她相信她一定能够扭转局面。 林乐不知道沈冰月的小心思,但是他却非常认同沈冰月的话。 的确,他在帮助沈冰月医治时,还可以干很多事情,比如为将来的创业筹备资金、项目等等。 不得不说,沈冰月这一番话点醒了林乐。 但同时也给林乐带来了不少烦恼。 “唉!我该做些什么好了?” 沈冰月走后,林乐便躺在沙发上,一脸愁闷,初到之时的那一腔热血似乎正在降温。 当他真正考虑到实际情况时,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困难,他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在人才如林的望海市,他一个从深山里面出来的小子实在是太弱了。 当然,如果他愿意的话,以他的体力,搬砖倒是一个挺适合他的活。 越想越是烦恼。 林乐双手捶了捶自己的额头,随手拿起今早沈冰月放在茶几上的报纸,可这一打开满篇都是就业困难和工厂倒闭的报道。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林乐就像是在看爱情片,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赶紧换一面压压惊先。 这报纸刚一换过面来,一则新闻立刻引起了林乐的注意。 “唐朝饮食集为了庆祝开业一周年,于十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在唐朝饮食集团正门前的龙泉广场举办一次爱窝窝竟吃比赛,凡获胜者能够获得一万元---。” “一万元---!” 林乐眼中一亮,可又是一愣,什么是竟吃? 于是立刻跳到规则介绍的内容,原来竟吃就是比谁吃的多,顾名思义,这一次竟吃的食物就是唐朝饮食集团一道招牌甜点---爱窝窝。 招募人数,三十人。男女不限,必须是十八岁到四十岁。 报名热线---10010011。 才三十人? 林乐心中莫名一紧,赶紧看了看报纸的日期,是今天的早报,因为沈冰月习惯早上看报纸,故此家中一直有订早报,只不过她一直都是在车上看,极少在家里看,毕竟她是不用吃早餐的。 如今还是上午,应该还来得及。 林乐赶紧掏出电话来,拨通了热线,热线的另一个头是一个声音甜美的妹子。 林乐第一句话就是询问招募人数满了没有,在得知还有名额后,他才大大的松了口气,赶紧报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等资料。 报名成功后,林乐激动的一挥拳,哈哈大笑道:“我真是爱死了这竟吃比赛,哇哈哈---。” 正好吴妈从外面走了进来,见林乐笑的这么开心,好奇道:“林乐,你笑什么?” “啊---没什么,没什么。” 林乐赶紧收住笑意,心中暗道,这种发财的好事还是别让他们知道的好,免得他们嫉妒。 比赛日期事十月二十七,也就是这个星期天下午,今天是星期二,也就是说还有五天准备的时间。 当然,林乐是不需要任何准备的,因为他觉得这比赛就是为他准备的,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很快五天就过去了,在这五天内,林乐和沈冰月似乎从日夜不休的争斗,开始进入了冷战状态,关键是沈冰月暂时拿林乐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为了不让他做出更加出格的事,只能遵守他定下的规则,否则的话,林乐闯入会议室的事极可能再度发生。 这一日中午时分,林乐在十一点半就把沈冰月的午饭做好了,正当他准备出门时,突然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连一块钱公交车费都没有。 这没有办法,只能问吴妈借了。 “吴妈,待会我想出门一趟。” 林乐来到厨房里面,向正在忙活的吴妈说道。 吴妈笑道:“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 林乐在这这里住了七八天,就出过一次门,就是那次闯会议室,那一次就是吴妈开车送他去的,别看吴妈是一个管家,人家开的可都是五十万的SUV。当然,这是沈冰月给她配的车,一来,沈家就她一个管家,很多事都需要出门,没有车就太不方便了,二来,也是感激吴妈从小到大无微不至的照顾沈冰月,所以配了一部好车给她。 然而,现在吴妈的任务是照顾林乐的饮食起居,所以吴妈送林乐出去,那也是职责范围内的。 不过林乐不想让吴妈知道他去参加竟吃比赛的事,于是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去就是了,你待会还得给小冰送午饭了。” 因为沈冰月中午是不回来的,所以中午一般都是林乐把饭做好,由吴妈送过去。 “对对对。”吴妈轻轻拍了下脑门,又道:“你很赶时间吗?” 言下之意,就是你如果不赶时间的话,我就先送完饭,再送你去。 林乐自然明白,点点头道:“有点赶。”说着他又顿了顿,道:“吴妈,是这样的,我身上没有零钱,你能不能借我点零钱坐公车。” 五毛钱真的很难找开啊。 吴妈一愣,道:“你先等一下。” 说着就急匆匆出了厨房,去到了客厅里面,没过一会儿,她就走了过来,递给林乐一张公交卡,笑道:“这公交卡我也很少用,你就先拿着吧。” 因为她有时候不想开车,因为在市内停车实在是太麻烦了,有时候她去公园走走,就去坐公交车去,但是这情况太少了,这张公交卡至今也就用过二十来次。 这真是太好了,本来沈家就要包我的衣食住行,拿他一张公交卡,这是理所当然的。林乐直接接过公交卡来,说了一声“谢谢”。 吴妈又道:“正好我要去给大小姐送饭,可以顺道送你去公交车站。” 待吴妈把林乐煮的粥包好后,就和林乐出门了,因为这还是林乐第一次单独出门,所以在车上吴妈还叮嘱了他几句。 最近的公交车站离沈冰月家都有一里多路,毕竟这里是望海市最豪华的别墅区,不太需要公交车站,也没人想离公路太近,所以当林乐来到公交车站,是一个人都没有,开玩笑,这里面住着的哪个没有私人司机,一般公交车经过这个站时,除非有人下车,否则几乎不减速,直接开过去。 等了一会儿,公交车终于来了,并且非常突兀的停了下来。 当林乐走上车的时候,公交车上面的乘客都在打量着林乐,那眼神就好似在说,这是谁家的富二代没事坐公交装逼。 林乐虽然注意到其他人那些怪异的眼神,但他并不清楚状况,心里默默道,看来长得太帅的人还真不适合坐公交。 车上虽然还比较空,但是座位都满了,林乐就直接站在后门处,一手抓着拉环。 因为这里还属于郊区,所以这段路并没有太多人,可是到了市区之后,乘客瞬间多了起来。 “别关门,别关门,等一下。” 可就在车子已经慢慢开动的时候,只见一个身穿黑色套装的女人跑了过来,朝着后视镜使劲招着手。 这要是男的,估计司机先生也就当没有看见,直接就开走了,但是女的话,而且这女的似乎还长的不错,司机先生果断停了下来,再度打开了车门,这女人先是在前面投了币,然后跑到后门上车,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这女的上车之后,还向大家露出了歉意的笑意。 林乐正好站在后门,只见这女人跟他差不多大,一米六五左右,扎着一个马尾辫,容貌清丽,修长的美颈,肤白胜雪,如果把沈冰月这种女人归纳到仙女一类的话,那这个女人绝对算得上一个美女。 这女人一上车,那些前面在玩手机的人,齐刷刷的抬起头来,目光时不时就往这边飘来,同时心里十分羡慕林乐,因为太拥挤了,根本挤不进去,这美女只好站在林乐身前,如果可以的话,相信很多人愿意跟林乐调换位子。 公车再度缓缓开动起来,车内是一摇一晃的,人贴着人,虽然是开着空调的,但是每个人还是被挤出一身汗来,当然,也有一些人就喜欢这种感觉......。 “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机铃声响起,这一首歌对现在车内的状况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诠释。 唯独林乐没有注意,他一心都在想着待会的竟吃比赛,有的吃,又有得拿,想想都美呀! “啊---!” “哎呀---!” 突然,公车一个急刹,车内登时一阵晃动。 林乐因为满脑子的吃,一不留神,向前扑去,正好撞在前面的美女身上。 “哎呦---!” 美女略微吃痛的叫了一声。 四周登时传来许多鄙视的目光。 这家伙分明就是故意的。 那美女也回过头来,带有一丝警惕的目光望着林乐。 “抱歉。”林乐歉意一笑,他倒是没有太注意,他觉得这又不能怪他,这是重力惯性的作用。 那美女黛眉一皱,也没有做声,往旁边移动了一小步。 又听那司机对着窗外一辆小轿车骂道:“你这家伙怎么开车的,MD---。” 骂完之后,车子再度开动起来。 林乐可不敢太走神了,牢牢抓住拉环。 可没有过一会儿,那美女突然又猛地回过头来,神色复杂的望着林乐。 干什么,我只是不注意碰了你一下,你不会要我负责吧!面对美女的目光,林乐微微一笑。 那美女又回过头去。 可过了一会儿,她又回过头来看向林乐,目光中带有一丝怒意。 林乐同样报以微笑,只是笑的有些无奈。 另外,还有不少目光都瞟了过来。 突然,车子又摇晃了一下。 “色狼!” 那美女猛地回过身来,两道怒火喷出,一巴掌往林乐脸上招呼过去。 林乐猛地下蹲。 啪! 一声清脆的耳光声响起。 美女这一巴掌不偏不倚正好打中林乐边上那个三十来岁,穿白色衬衣,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男人。 “哎呦!” 那男人一手捂住脸,叫了一声。 美女见自己打错人了,吓得双手捂住那性感的小嘴。 “色狼!” 还未等众人反应过来,林乐突然站起身来,跺了下脚,左手甩出,一个耳光打着那眼镜男的另一边脸上,这真的是结结实实,无论是拿捏好的力道,还是刁钻的角度,充分展现出打耳光的艺术所在,一手叉腰,一手指着眼镜男,气呼呼道:“你这色狼,真是太下流,太无耻了,欺负人家年幼胆小,就摸人家的屁股,可是你摸我也就算了,竟然还摸别人的,真是太花心了。” PS:幼苗需要大家细心呵护,看完不要忘记赏一张推荐票啊!!! 第十五章 小美!小美! 佛曰,女人打了你的左脸,那么你的右脸就应该留给男人打,毕竟男女得平等! 可我不是佛教徒啊! 眼镜男在心里呐喊着,只觉两边脸颊火热火热的,特别右边脸颊,甚至都可以感觉出在迅速肿胀。 “上帝啊!请宽恕他吧。” 虔诚的基督教徒是这么说的。 在这一刻,只相信种子的眼镜男突然有一股信上帝的冲动。 “这还是不是人,竟然摸男人的屁股,好恶心,欧巴,以后我很难想象在没有你的公交车上了。” “晴晴,你放心,我会陪你坐一辈子公交车的。” 小青年揽着女友,深情款款的说着,心里流着泪,我总算是找到一个愿意跟我坐公交的女朋友了。 “啧啧,这人真是太下流了,幸亏我站的比较远。” 一个巨肥的女人一脸鄙夷,但是眼中却很是落寞,其实他就站在眼镜男的边上,她的心里在哭泣,这家伙真是太欺负人了,宁可摸男人,也不摸我,我真的就有这么差吗。 ...... 一阵阵声讨,一阵阵鄙夷。 换来的是那眼镜男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这一切都是因为面前这个青年,指着林乐骂道:“你---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摸过你了,我就摸了那女的几下----。” 话说到此,他突然傻了。 公车内也安静下来。 那美女震惊的望着眼镜男,原本她还不太相信,但是现在由不得他不信了。 就这智商,还来当色狼?林乐差点笑出声来。 眼镜男知道事情是彻底败露了,急忙嚷道:“停车,停车,让我下车。” 那胖女人立刻叫道:“司机,别停车,把这色狼送到局子里面去。” “不错,快点报警。” “报警,报警。” ..... 眼镜男顿时慌了,连忙道:“别报警,别报警,我知道错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惊慌,却让林乐眼中一亮,一把揪住眼镜男的衣领,愤怒道:“你摸了这么久,一句对不起就算了?那我这精神损失费,贞操医疗费,裤子消毒费怎么算?不赔钱,你就别想走。” “赔钱,我赔钱!” 眼镜男已经慌了神,他好歹也是一个白领,家中有车又有房,只因好这一口,故此常来蹭公车,要是这事闹大了,那他可就全完了,急忙掏出钱包,也甭管多少了,全部掏出来。 林乐顺手捞了过来,理所当然的放入口袋里面。 “龙泉广场到了,要下车的乘客请从后门下车----。” 正当这时,车内发出了到站的广播通知。 “再见。” 林乐潇洒的一招手,未等众人反应过来,他就从车上跳了下去。 “一百...两百....三百....。” 林乐双手插在口袋里面,默默的数着口袋里面的钞票,作为一个小财迷他当然明白财不可外露的道理。 哇哇哇!竟有一千这么多。 林乐数完之后,只觉倍儿兴奋,要知道他在村里收刮了几年的民脂民膏,才收刮了千把块,可见他以前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摸的是别人,钱我拿,这买卖还真是做得。 小林童鞋又被自己的智商给感动了。 “先生,先生,等一下。” 忽听有人喊道。 林乐下意识的转头一看,见追来的正是刚才公交车上的那个美女,心中莫名一紧,难道她还是要钱的?啊呀,不好。正想转身开溜,可是那美女已经追了上来,只好停了下来,笑呵呵道:“这位小姐,你真没有必要向我道谢,其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一直以来都在做的事情。” 美女撇了下嘴,道:“我没打算向你道谢,毕竟你早就知道,却还装作没有看见,不过我前面误会你了,应该向你说句道歉,对不起。” 管她道歉还是道谢,只要不是来要钱的,什么都行。林乐道:“没事,没事,这我不在意。” 美女突然脸色一变,道:“但一事归一事,你凭什么拿那色狼的钱,这是钱能解决的吗?你这么做,跟那色狼有什么分别,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串通起来讹钱了。” 这越说就越觉得委屈,好像自己屁股就那么不值钱似得。 林乐愣了愣,似在沉思,突然道:“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要不咱们合作如何。” 美女错愕道:“合作什么?” 林乐压低自己兴奋的声音,激动不已的说道:“咱们就天天去坐公车,只要有人摸你,我就出手,你别怕,这危险的活全都我来干,绝对安全,你这么漂亮,一天下来总能勾引出几个色狼来,按一个一千来算,五个咱们就能赚五千,哇,说出来我自己都吓到了,这样咱们不禁能扬善惩恶,还能赚钱,真是名利双收,哈哈---。” 说着他自己都乐了,这买卖真是做的。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人。那美女真的无法想象,这得多要多无耻,才能想出这么卑鄙无耻的办法来,气得脸都红了,双峰大起大落,要是有高血压,指定立刻晕倒,这简直就是侮辱呀,一手就往林乐脸上甩去,“你无赖。” 日。又来!同样的招数对我可是没用的。林乐身子一蹲,轻松躲过。 美女见又没有打着,心中又气又急,又是一脚踢去。 林乐往后一跳,再度轻松避过,暗道,这美女还真是暴力啊! 美女已经气疯了,脑子有些不想事了,举起包包就像林乐砸去。 “小美!你打吧。” 林乐突然大叫一声。 小美?美女双手举着包包,惊愕的望着林乐。 又见林乐泪声俱下的说道:“小美,我知道我没房没车没钱,唯一的家产就只有一对年迈的双亲,但只要你不离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如果打我你会开心,那你就使劲的打吧,我也只能这样让你开心了。”说着,他还真把脸伸了过去。 什么个情况? 美女顿时傻了,忽听边上有人说道:“唉,又是一个女陈世美,现在的女人都怎么呢,眼里都只有钱。” “那句话说的真是没错,现在的女人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单车上笑。” “小伙子,算了,这种女人,你还要她干什么。” “就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为这种女人伤心。” ...... 越来越多的人上前来批评那美女,从他们的语气深处,不难听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美女急忙道:“不不,不是这样的,我不是认识他。” “哎,小姐,你还真是无情,人家都这么为你了,你竟然翻脸不认人,我刚才明明看到你追着他打,这小伙子脾气算好的,一忍再忍,就没有还过手,换做是我,我早就两个耳光上去了。” “我---。” 这越描越黑,美女都快哭了,指着林乐道:“你有种。”甩着大步就气冲冲的走了。 林乐伸着手,悲壮的喊道:“小美,小美,你不要走呀---对了,我大叔,你知道唐朝饮食集团往哪走吗?” “往---,你不是要去追你女朋友吗?” “呃...那个男人就在唐朝饮食集团上班。” “原来你女朋友是要去找奸夫的啊?” 林乐掩面“嗯”了一声。 “哦,那你快去,我告诉你,你往前走,到第一个路口左转,然后再走二十米就看到了。” “谢谢,谢谢,大叔你真是一个好人。”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一十六章 就没服过 哼!到我口袋里面的钱,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可能收回去滴。 林乐拐过第一个路口,立刻露出一副小人嘴脸,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惊叫道:“操!快要开始。前面二十米,前面二十米,在那里。” 见在广场的南面有着一栋五楼高的仿古建筑,红墙绿瓦,雕梁画栋,流檐飞壁,在这一众高楼大厦的包围下,尤为的显眼。 在三楼的屋檐上还挂着一块竖匾,上面写着“御华宫”三个大字,边上还有一行字----“唐朝饮食集团”。 与江上雪集团一样,这唐朝饮食集团也是一家连锁饮食集团,但是每个店面都有着独有的名字,总部在华夏国的首都,最近才开始往南边发展,而作为国际大都市望海市自然是唐朝集团南下发展的重中之重,就眼前这一家餐厅,也是去年才开张的,到现在刚刚满一年。 林乐以最快速度闪现到大门前,突然发现没什么人,于是向门口巡逻的保安问道:“这位大哥,你们今天不是要举办大胃王比赛吗?” 那保安指着前方道:“不就在那里吗。” 林乐转头望去,只见这餐厅正对面的广场上,密密麻麻站在不少人,于是他赶紧往那边跑了过去,要是为了一千块而损失这一万块,那他真是会哭死去。 “哇!这么多人啊!让让,让让,谢谢。” 林乐见这里站满了人,是里三层,外三层,而且每个人的情绪都非常高涨,不禁捏了一把冷汗,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大胃王比赛,竟然会引来这么多观众,着实让他大跌眼镜,凭借着蛮力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 只见在人群的前面还有一道护栏,护栏前面大概两三米远有着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台子上面放着一张张长桌,显然那是为比赛选手准备的,背面是一块巨大的屏幕,上面显示着竟吃比赛的口号---谁才是真正的大胃王?爱窝窝为你揭晓答案。等等。当然还有唐朝集团的广告字样。 这种大胃王比赛,无非就是借机宣传一下自己的店,像这种带有商业目的的比赛在国外比比皆是,大到上市公司,小到快餐店,都经常举办这种大胃王比赛。 但是这对于林乐而言,却有些陌生,不过这并不重要,只有有钱得就行了,找了一个工作人员询问了一番,表明自己的来意,然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又去到了边上的一张桌前填写了自己的资料。 登记人员拿出一件印有唐朝饮食集团字样的体恤给林乐,让他去后面准备下,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嘿!还有衣服发。 小财迷林乐十分开心,乐呵呵的套上体恤,真是一点也不含蓄,去到屏幕后面,但见这里搭建着一个临时的棚子,里面坐着不少人,约莫有四五十人,多半都是参赛选手,只有少数的工作人员,男女皆有,肥环燕瘦尽在其中。 这大胃王可不是胖子的比赛,据国外统计,瘦子获奖的几率还要高于胖子,而且也不可小觑女生,有些女人可是非常能吃的,从这一方面来看,这大胃王比赛是一个对男女都非常公平的比赛。 林乐去到选手的休息区,见大家都在交流彼此的吃货经验,倒也没有去凑那个热闹,于是就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坐下,可这屁股都没有坐热,忽觉一股热浪袭来,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大胖子走了过来,身高至少一米八五,宽度都快当两个林乐了,满面的胡渣子,稀虚的长发在后脑勺扎着一个发髻,随处可见头皮层,脸上的横肉随着他的步伐在抖动着。 “这是我的位子。” 胖子指着林乐边上的一张椅子,浑厚的嗓音更添王霸之气。 林乐听着这话感到非常好奇,“我没有坐你的位子啊。” “可是你坐在这里挡住我的风了。”胖子皱着眉头盯着林乐。 这要是他好声好气说,林乐或许还会让开,毕竟胖子怕热,他也不愿坐在这里吸收这热量,可是这胖子的语气让林乐不爽了,妈了个巴子的,我没嫌你带来这么多热量就已经算是够仁义了,你娘的还怪我。 “哎,这位兄弟,你坐我这来吧。” 边上一个小平头突然向林乐招手道。 林乐瞧了眼这胖子,真的有将他痛扁一顿的冲动,但是想想那一万块,觉得还是算了,毕竟钱才是他的最爱,于是就起身坐到那小平头边上去了。 “你好,我叫王平。” 小平头倒是显得非常热情。 “哦,你好,我叫林乐。” 王平小声道:“你别去惹他,他可不是好惹的。” 不好惹?这世上还有比小冰更不好惹的人吗?林乐好奇道:“他是什么来头?” 王平道:“他叫胡大壮,原本是咱们望海市的职业摔跤选手,都上过电视的,据说是因为打伤了人,就被体育局赶了出来,不过后来他经常参加各种大胃王比赛,还赢得不少比赛,如今是咱们望海市有名的大胃王,据说他今年还准备去国外参加比赛,唉,早知他会来,我就不来瞎凑这热闹了。” 林乐有些惊讶道:“原来吃得多都可以这么嚣张啊。” “这是当然。”王平道:“这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吗。” 的确,在这年头,只要你能干出点别人干不出的事来,你就能出名,比如去试衣间照几张男女合照什么的。 哇!我原本以为我已经够优秀了,没想到我还能更加优秀。林乐眼眸一动,计上心来,这可是一个发小财的机会呀。突然向那胡大壮喊道:“哎,胖子。” 胡大壮原本是在闭目养神,微微睁开眼,不爽的望着林乐。 林乐笑眯眯道:“听说你很能吃。” 胡大壮淡淡道:“你也用不着退出,就当混一顿午饭吃。” 哇!这么嚣张,劳资坑定你了。林乐笑呵呵道:“我可没有打算退出,我只是想跟你私下赌一把如何?” 胡大壮道:“赌什么?” 林乐道:“赌待会我们俩谁会赢。” 胡大壮笑了,“你是在开玩笑吗?” 林乐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千块来,很认真的说道:“这里是一千块,咱们就赌一千,怎么样?”实在是他身上只有一千,有一万他也会毫不犹豫,比吃,他还真就没有服过谁。其实他一直以为自己吃得多是自己唯一的一个缺点,然而今天他终于觉得自己完美了 现在的傻子还真是多。胡大壮笑道:“这么好的事,我怎么会拒绝了。” 一旁的王平见林乐要和胡大壮比吃,顿时大惊失色,道:“林乐,你---。” 林乐不等王平说完话,一手搭在他肩膀上面,道:“这样吧,公平起见,我们都将钱放在王平手里如何?” “没问题。” 胡大壮很爽快从腰包里面拿出一个钱包来,又从里面掏出一千块递给王平。 他们俩虽然都是第一次见王平,但是他们都不担心王平会携款私逃,这就是实力的体现。 王平拿着硬塞过来的这两千块,心中是万分委屈,真心想提醒下林乐和胡大壮,我好歹也是来参加比赛的,你们这么搞,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啊。 坐在旁边的不少参赛选手也注意到了林乐这边的情况,纷纷怒目相向,虽然他们都知道胡大壮的实力,但是人家挺低调的,也没有说什么,大家重在参与吗,倒是你这个看上去白白净净的家伙,竟然这么搞,分明就是没有把我们看在眼里,真是太侮辱人了。 林乐原本只是想捞点外快而已,没曾想到却引起了众怒,不过为了钱,这点点愤怒,他丝毫不会在意。 这时候,前面的主持人开始说话了,是一个女主持人,声音非常好听,而且还真能说的,很快就调动起观众的气氛,但是仔细一听,这主持人话里话外无不在借着这一次比赛宣传唐朝饮食集团。 宣传了半天,主持人才让选手上台。 三十名选手在主持人的介绍下,依次从后台走了出来。 “大壮,大壮---。” 当胡大壮走出来时,底下的观众顿时沸腾了,特别是站在最前面的一小群人显得非常激动。 哇---!你这太夸张了吧,不就是胃大了点吗。林乐对此感到非常的惊讶,殊不知这年头网络太发达了,稍微炒作下自己,你就能红,不禁余光往旁边一瞥,顿时猛地吸了一口冷气,不知什么时候胡大壮头上扎上了一个白色发带,上面还这些三个字---必吃技! 俨然就是一副必胜的把握啊! 好霸道的标语啊! 林乐乐了,到时我看你这么收场。 那主持人也非常给观众面子,还采访了胡大壮几句,惹得他的粉丝尖叫不已。 这胡大壮因为是望海市本地人,而且以前又是职业摔跤选手,霸道的风格让他获取了不少人的喜欢,在这望海市大小也是一个名人啊。 看来这胡大壮也是这一次竟吃比赛的噱头之一。 其实在国外很多饭店、餐厅开张都请一些世界有名的大胃王来撑场面,这比请那些明星要更加贴切一些。 至于林乐等其他选手吗,真的是完全就被忽视了,的确,在很多人,不,应该是在所有人来看,林乐他们看上去就是来陪太子念书的。 不过,如果只采访胡大壮的话,似乎有点太明显了,穿着白色短裙的美女主持人又采访了一位看上去挺瘦小的女生,也不知是不是林乐长得比较帅---。 嗯!一定是我长的帅。 林乐见美腿女主持将话筒伸向自己,心里小小得意了一番。 “这位---。” 美女主持才说两个字,手中的话筒不翼而飞。 “快点开始吧,我肚子好饿!” 林乐拿着话筒,一脸郁闷的说道。 第十七章 吃,是一种艺术! 台下顿时一阵哈哈大笑! 不过,林乐可不是想要调动气氛,他是真的饿了,因为他中午才吃了一碗饭打打底,毕竟是要来参加竟吃比赛的,不可能多吃,这甚至还让吴妈以为他是生病了。 这报纸上说的是两点开始,可是现在都两点半了,还没有开始,林乐很不耐烦了。 不得不说一句,林乐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人家老板弄这个为了什么?难不成是为了做善事啊! 还不就是想宣传下自己的餐厅,要是你上来就吃,那丢多少钱进去都是赔本的买卖啊! 美女主持很尴尬的从林乐手中“夺”过话筒来,她非常的后悔为什么选择林乐。 不过话说回来,这还真是因为林乐在这一众选手中算是长得最帅气的,在没有内幕的情况下,当然是挑好的来,女人也是以貌取人的。 这美女主持也算是比较机灵,脸色笑容不减,面向观众道:“看来我们的选手已经等不及了,那好,现在就请我们唐朝饮食集团美丽的服务员们端上我们今日为各位选手准备的美食----爱窝窝。” 台下一阵轰动! 只见一个个身着旗袍的美女端着一个个精致的碟盘走上台来,这哪是服务员,分明就是模特呀,每个人都是容貌姣好,身材高挑,凹凸有致。 咔咔咔! 底下顿时响起了一片照相的声音。 看来这才是他们来这的目的,什么选手,什么大胃王,都先放到一边去,美女才是王道啊。 其实继车模后,最近美食模特渐渐兴起,很多饮食集团的餐厅新开张,都请了不少模特为自己的招牌菜宣传。 不过既然这主持人说这些美女都是唐朝饮食的服务员,那么这肯定就不是假的。 由此可见这唐朝集团的实力,就这模样,就这身高,你随便弄个两三千能请来? 那绝对是白日做梦啊! 这些美女一上场,就把林乐他们给挡在了后面,由此可见,林乐他们真的只是绿叶。 在一阵闪光灯过后,观众的目光又开始聚焦在美女手中的美食上面,说到底,这才是主角啊! 只见其色白如雪,形如球,上面还有红色的山楂糕点缀,看上去十分可爱。 不少女人纷纷露出垂涎之色,这么可爱的糕点简直就是这些女人的最爱。 美女主持介绍道:“大家现在看到这些白色的糕点,就是咱们华夏国的传统美食,爱窝窝。说到这爱窝窝,可是大有来头,爱窝窝在古代可是宫廷御膳,而且在满汉全席中有着非常详细的记载......当然,这也是我们唐朝饮食集团的招牌糕点......这爱窝窝外面是用糯米做的,而里面的馅是用上等的桃仁、芝麻仁、瓜子仁、青梅、金糕、白糖制成的,说着我都有些嘴馋了......。” 我滴天啊! 肚子很饿的林乐,见这美女主持说的津津有味,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就连面前那一排整整齐齐翘臀都引不起他的丝毫兴趣,饱暖才思淫/欲,饿着肚子的人翘臀也会看成汉堡。 美女主持宣传的非常到位,完全把这些观众胃中的馋虫给勾了起来,可想而知,待会一定会有不少人因为这爱窝窝跑去唐朝饮食集团吃饭。 这就是宣传的目的,至于能否留住客人,那就得看你的菜是不是真金不怕火炼。 这饮食行业不跟电影行业一样,电影行业宣传的好,烂片也能卖出高票房来,因为观众们是先买票再看,而且是一锤子买卖,饮食行业如果客人吃了一次就不来了,那你就等着关门吧。 这两点钟的比赛,硬生生拖到了三点。 林乐都快饿昏了,心中不禁感叹一声,做人难,赚钱更难啊! 又过了一会儿,比赛终于要开始了,总算是挨到头了。 比赛规则就是每人三十个爱窝窝,谁先吃完算谁赢。 简单又粗暴! 这爱窝窝比大肉包子小一点,但是由于它糯米做的,非常的紧实,一个大概也有一两重,三十个就是1.5公斤,这一顿吃1.5公斤,就已经非常吓人了,而且还要比速度,其实唐朝饮食集团原本是打算弄二十个,但是鉴于胡大壮的实力,最后决定用三十个,这也能让比赛更加好看一些。 三十个人分成五组,每组六人一张长桌。 林乐和王平在一组,而胡大壮就在他隔壁的桌子。 看着桌上那一盘盘可爱的糕点,林乐肚子开始咕咕直叫了,心里都不想再诅咒了,要是还继续的话,估计得追溯到二十代以上去了。 “比赛开始。” 伴随着主持人一声激动的叫喊,三十名选手开始动了起来。 “加油,加油。” “大壮加油。” 观众跟选手同时进入状态,热情高涨的助威声,引来了不少新的人群围观。 这比赛开始了,林乐反倒是在状况外了,因为他从未参加过竟吃比赛,也没有听说过,他看到这么好看的糕点,下意识的就想尝尝啥味,还慢吞吞的拿起一个扔在嘴里尝了起来,只觉软糯如膏,甜香适口,而且还不黏牙,真是老少皆宜呀,暗自点点头,这爱窝窝还真是不错啊! 忽听边上响声大作,林乐目光左右一瞥,只见王平这家伙正在往死里塞,没咬几口就一口水给灌了进去,那边胡大壮更是夸张,转眼功夫已经吃掉了四个,基本上都是用吞的。 日。等等我呀,啊呀,我的一万块啊! 林乐猛然反应过来,一手一个,一边一口,瞬间两个爱窝窝就消灭了。 但是不要误会了,林乐没有什么比赛节奏,这就是正常水平发挥。 随着盘中的爱窝窝一个个减少,比赛进入白热化了。 但这都是一些业余选手,才吃了十个左右,很多选手的速度看着就慢了下来,毕竟这不是职业比赛,绝大多数选手都是来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不太可能往死里吃。 突然间,全场渐渐安静下来了。 很多选手就察觉到了,目光一瞥,发现胡大壮已经快吃完了,知道自己没戏了,索性也就放弃了,但是他们又发现观众的目光似乎不在胡大壮身上,又顺着观众的目光瞧去,顿时猛抽一口冷气。 全场唯独林乐一个人还沉浸在吃的世界里面,他每一次吃饭都非常投入,这真的是天生的,从小就是如此,他师父说这可能是因为他拥有着特殊的体质,才导致他吃的一般人要多得多。 而且他又饿了这么久,完全不被外界所干扰,一个劲的猛吃,但是他的猛吃跟其他的选手又不太一样,别的选手吃起来好像跟食物有仇的感觉,拼了命的往嘴里塞,非常粗暴,甚至可以说是恶心。但是林乐却在吃的同时,流露出一种非常享受的表情,不管是喝水还是吃爱窝窝,给人一种从容淡定的感觉,只不过速度加快了而已,他的嘴角边甚至连一点渣滓都没有。 看得观众们都是胃口大开,只觉腹中饥饿,明明才吃了午饭不久,心里皆是想到,这人怎么可能吃的这么香。 吃!落在林乐身上,那就是一种艺术。 “呼---总算吃完了。” 林乐一抹汗,突然发现全场鸦雀无声,怎么回事?难道结束呢?急忙向王平问道:“王平,谁赢呢?” “呃...!” 王平此时不太想说话。 “你呃什么呃呀,到底谁赢了啊?”林乐急着探出头左右看了看,发现几乎每个选手面前都还剩着不少爱窝窝,就连胡大壮的盘内还有五六个,唯独他和王平两个人面前是空空如也,心中默默回想,好像我吃完之前王平就已经吃完了,顿时两眼一黑,差点没有昏厥过去,哎呀,我的一万块创业本钱啊! 林乐虽然伤心欲绝,但王平给他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而且胡大壮没有吃完,等于还有一千块安慰奖,虽然比起一万块来---还是相差太多了.......林乐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意,装的自己挺大气的,“王平,看不出你这家伙挺能吃的吗。” 可是谁又知道,说这话时,林乐心里在哭啊! 王平双目含泪道:“林乐,你别这么埋汰人了好不。” “埋汰人!”林乐一愣,道:“啥意思?不是你赢了吗?” 王平欲哭无泪道:“谁说我赢?” 林乐指着他面前的空盘子道:“你不都吃完了吗?” “我都吃完呢?” 王平看着一脸羡慕自己的林乐,着实忍不住了,这人是真傻,还是装疯卖傻,十分激动道:“我的都是被你吃完的好不!” 第十八章 这是哪国的钱币? 静! 死一般的寂静!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已经是非常无耻的了,但这只是让人无路可走,还可以原地休息,但如果吃别人的东西,让别人没有东西可吃,那真是要人性命啊,更是无耻中的无耻。 “王平,你开玩笑的吧?我怎么可能把你的也给吃了。” 林乐当然不信,这么无耻的事,他怎么做的出来。 “你还帮我吃了一个。” 林乐左边的一个戴着眼镜的女生突然小声说道。 “这---!” 林乐顿时傻了,这事实摆在面前,容不得他不相信啊! 他刚才完全沉静在吃当中,由于他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脑袋里面也没有多想,一个劲的吃就对了。 又因为是六人一张长桌,中间并没有隔开,只是将各自的爱窝窝都放在各自面前,但是对于着急的林乐而言,他能看见的爱窝窝就都是在他面前的,不管是不是放在他盘子里面的。 这个女生比较幸运,她先是把放在靠近林乐这边的爱窝窝吃了,所以只有右上角留下一个,但是王平就比较悲催,他同样也是从右吃到左,等他把右边的吃完之后,林乐也就帮他把左边剩余的几个给吃完了。 这怎么办? 林乐有些不知所措,那美女主持也有些发蒙,她虽然是第一次主持大胃王比赛,但是她看过很多资料,不过在这些资料当中,还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她刚才见到林乐这么快就把自己的爱窝窝吃完了,就已经十分震惊了,也就没有在第一时间开口,等她反应过来,见到林乐开始吃起王平的爱窝窝来,这更是让她呆若木鸡。 就在这时候,一个工作人员跑了上来,小声在主持人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主持人听了,立刻一手高高扬起,激情四射道:“好了,比赛结束,这位林先生以两分四十五秒的最佳成绩吃下三十个爱窝窝,获得本次大胃王比赛的胜利。”说出这话时,她心里也暗自惊讶,这人是职业选手吧。 不愧是干这一行的,前一秒还是呆若木鸡,这一秒立刻激情四射,中间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毫无违和感。 观众们顿时反应过来,台下顿时掌声雷动。 要知道林乐可不止吃了三十个爱窝窝,加在一起怕有三十七八个。 林先生?说的应该是我吧。 这还真是峰回路转,林乐有些反应不过来。 王平伸出手来,笑道:“林乐,恭喜你。” “我赢呢?” 林乐带着一丝悄悄的激动望着王平。 王平苦笑道:“你都把我的吃完了,还能不是你赢的吗?” “呵呵!” 林乐笑了,急忙伸出手来,“谢谢。” “谢谢。” “哈哈---,真是太感谢,感谢大家的陪伴,感谢大家的支持,我爱你们,没有你们,就不能凸显出我的强悍了。” 太开心的林乐开始强行跟左右两边的选手握手,强行接受别人的道贺,强行讽刺别人。 讨厌!人家没说要恭喜他,他干嘛要摸人家的手,这人真是太会占便宜了。站在林乐左边的女生撇了撇嘴,对于林乐硬是拽着她的手搓了搓,感到非常不满。 “等一下。”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立刻寻声望去,正是胡大壮,他向美女主持说道:“他难道没有违反规则吗?” 此话一出,众人又是一愣。 的确,林乐是违反了规则,毕竟他不仅吃完了自己的爱窝窝,还把王平的爱窝窝也吃完了。 王八羔子!竟然跟我玩阴了,劳资弄死你。林乐一听这话,顿时怒上心头来,体内的暴力因子开始跳动了起来。 美女主持眼中闪过一抹鄙夷的目光,嘴上却笑道:“胡先生,真是对不起,这事要怪也只能怪我,其实我应该在林先生吃完自己的爱窝窝就宣布比赛结束,但是林先生的精彩表现,令我看得太投入了,导致我没及时叫停,这事我得向大家说一声对不起,对不起!不过,林先生是先吃完自己的爱窝窝,再去吃别人的,所以他并没有违反规则,大胃王的称呼,林先生是实至名归。” 这话说的漂亮,你要怪我就怪我吧,反正我拿了人家的钱,自然得提人家消灾。 那些观众听完后,纷纷表露出对胡大壮的鄙视之色,大家又不是瞎子,论实力这个帅哥明显就比你强上不止一个档次,况且人家长得比你帅,头发都比你浓密。 胡大壮也反应过来,心里是懊悔万分,这话的确有些输不起的意思,如果是以前的话,他肯定不会这么说,关键他前面和林乐有些摩擦,这面子上过不去,情急之下才这么说的。 说的好,说的真是太好了。 林乐适时轻抚了下自己浓密的秀发,完美展现出自己那英俊的脸庞,前面对这美女主持的怨气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双手高举,各种威武霸气。 台下观众非常给面子鼓起掌来,相比起那些吃相难看的大胃王,林乐把这狼吞虎咽都展现的非常优雅,这才是吃货界的王者,将速度、力量、美观融合一体,这真是非常的难得啊。 虽然比赛结束了,但是不代表活动也结束了,作为一个资本家,他们会努力的将利益最大化,美女主持先是请选手们下去休息一会儿,待会还有颁奖礼,然后美女主持又开始安排抽奖活动,也就是说抽取一些幸运观众,而礼品当然是唐朝饮食集团准备的一些糕点。 作为一个饮食集团,不仅仅就是开餐厅的,他们还有很多产品销往各大超市的。 这礼品就是爱窝窝。 因为观众们刚才已经被那一个个雪白色的爱窝窝吸引了,所以一听到有抽奖,没有一个人离开,反而后面来的观众开始往前拥。 ...... ...... “给。” 王平从口袋里面拿出两千块交给了林乐。 林乐接了过来,很现实的数了数,数的非常专业和仔细,对于钱,他向来是有一说一的。 王平看得是一脸郁闷,你这也太不相信人了。 确认没错之后。 林乐乐呵呵的笑了起来,朝着不远处的胡大壮甩动着钞票道:“大壮兄,谢了。” 这钱是小,面子是大啊! 胡大壮冷冷一笑,没有做声。 难道还有机会?林乐一脸谦卑的说道:“大壮兄,实不相瞒,其实论实力,我真不如你,我这都是运气,我都饿了好几天,这才能超常发挥,这钱要的我心中有愧呀,要不---我们再公平的比试一次,这次咱们赌两千,如何?” 无耻! 王平彻底败了。 不少女生甚至于那些工作人员都纷纷偷笑起来,要是胡大壮还上你的当,那就不是面子的问题了,而是智商的问题了。 这真是侮辱胡大壮的智商,怒道:“你别太嚣张了,有本事你就与我打一场,赌多少都奉陪。” “打一场!” 林乐猛吸一口气,手一抬道:“等等等,等我拿了那一万块奖金,我再跟你赌。” 胡大壮哼道:“为什么不现在赌,不敢吗?” 林乐羞答答道:“因为我想跟你赌一万二。” “......!” 胡大壮愣了下,心里有些不安,惨痛的教训才刚刚发生,可不能记吃不记打啊! 林乐见胡大壮没有做声,急忙道:“是不是你没带这么多钱,那你有多少,咱们就赌多少?这没关系的,我这人挺随和的。” 胡大壮真心被林乐那一脸单纯的贪恋给吓到了,真有些不敢应战,林乐太自信了。 正在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朝着林乐走来,身穿名牌西服,带着眼镜,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光光亮亮。 “林先生,你好,我是这一次比赛的策划人,张鸣,恭喜林先生获得这一次比赛的胜利。” 张鸣来到林乐面前,伸出手来,微微笑道。 “你好,你好。” 林乐和张鸣握了握手,问道:“那一万块奖金什么时候发?” “啊?” 张鸣第一回见到这么直白的人,有些诧异,但随即就反应过来,指着左后方道:“待会外面的抽奖活动结束后,就会颁奖给你,我来也就是想和你说说这事的。” 林乐顺着他手指看去,只见那里放着一张长一米有余的硬纸,纳闷道:“这是哪国的钱币啊?” “噗!” 王平顿时笑喷了。 张鸣嘴角抽搐了一下,道:“林先生,那只是样式,用来颁奖的,等颁奖完后,我们会把一万块代金劵交给你,这你放心就是了。” “原来是样式,真是吓死我了。”林乐拍拍胸脯,突然道:“等等下,代金劵?这又是什么?不是人民币吗?” 这人难道是火星上来的。张鸣道:“我们的奖金就是一万元代金劵,你到时来我们唐朝饮食集团吃饭,可以直接用代金劵付账。” 林乐张大嘴巴,过了一会儿,他急急问道:“那---那这代金劵可以去别的地方买东西吗?” “这应该不能吧。” 那有个球用啊!林乐非常激动道:“我明明在报纸上看到是一万块奖金啊!怎么又变成代金券了。” 王平道:“你肯定是看错了吧,报纸上明明写着的是代金劵。” “这---!” 其实还真是林乐看错了,他当时的目光全部集中在“一万”上面,完全忽略了后面的东西,他山里出来的,哪里知道什么代金劵。 天啊!沈家要吃什么没有,我犯得着来这里吃吗。 在大起大落间,林乐只觉天旋地转,身体剧烈晃动了几下。 PS:求推荐票票。。。 第十九章 必须人民币 “林乐,你没事吧?” 王平一手扶着林乐,关心的问道。 一万自由奖金变成一万限制级奖金,怎么可能没事啊,不行,这你不是欺负我么。 林乐猛地一怔,推开王平,双目死盯着张鸣,一语不发。 “林先生,你没事吧。”张鸣被他看得有些心慌慌,不禁小退了一步。 小子,老子的钱你也敢忽悠,不要命了是吧!林乐嘴角慢慢张开,用一个迷人的微笑取代了愤怒,呵呵道:“张先生是吧。” “什么事?” 林乐笑的很诡异,张鸣有些怕怕。 “咱们借一步说话。” 林乐手往边上一伸。 张鸣瞧了眼林乐,带着一颗谨慎的心与林乐走到一旁的角落里。 林乐搓着手道:“张先生,这代金卷麻烦了一点,要不你就换成现金给我得了。” 张鸣道:“这可不行,公司是这么规定的,我们也事先说明了。” 这代金卷说是奖品,其实就是为了笼络客户用的,甚至有些代金卷还具有欺骗性质的,看上去你好像赚了一百块,却不想你为了这一百块多卖了多少东西,不过唐朝饮食集团倒是没有这么坑,这一万代金卷在唐朝饮食集团就是人民币,你怎么用都行,没有任何限制的,唯一的限制,就是仅限于唐朝饮食集团。 林乐笑道:“是这样的,我家离这里比较远,平时也很少来,这代金卷我根本用不着,要不这样,我卖给你如何,我亏一点,九点九折?” 这当真就是亏一点啊! 张鸣被林乐的智商感动了,笑道:“林先生,你别开玩笑了,外面的活动就快结束了,你准备下,等会上台领奖吧,好了,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这脚步刚迈出去,林乐突然拦住他道:“等下,等下,这代金卷我可以卖给别人吗?” 张鸣点点头道:“这当然可以。” “那就行了。”林乐叹了口气,心疼道:“亏就亏点吧,待会我七折甩卖,应该会有人要的吧。” 张鸣刚刚迈出的脚步,突然收了回来,道:“林先生,你待会就准备把代金卷卖呢?” 林乐嗯了一声,很不高兴的说道:“是啊,我要这东西真没用,我想外面来的那些人应该有你餐厅的熟客吧,他们应该会买吧,对了,我想问问,你们餐厅客人多不多,七折是不是太低了点,这一下就少了三千块啊!” 这人是诚心的吧。 张鸣耐心道:“林先生,我们唐朝饮食餐厅的菜式有很多传统美食,不少都是来自满汉全席的佳肴,甚至有些菜式还从未有人做出来过,绝不会让你失望的,你可以先去尝尝看,要是实在不符合你口味,你再卖掉也不迟啊!” 林乐撇了下嘴道:“我家里有饭,我干嘛要上外面吃,这不是浪费钱么。” 这一句话堵的张鸣一阵无语,“那你打算怎么办?” 林乐道:“当然待会就卖了啊,这里这么多人,我想总会有人买吧,实在不行,我就五折挥泪大甩卖。” 张鸣听得一脸为难之色。 林乐瞥了眼张鸣,小样,你林大爷忽悠人长大的,就凭你也想忽悠我,回去再练练吧。轻咳一声,道:“张先生,你就行行好,给我发现金得了,整那么多麻烦事干什么。” 张鸣心里左右为难呀,这个比赛本来就是商业活动,目的就是宣传,如果林乐待会上台嚷嚷着七折把这代金卷给卖了,那会造成比较负面的影响,对于他们公司可不是一个好消息。可是这规则不是他说能改就能改的。 可恨! 这人还真是可恨。 摆明就是耍无赖啊! 正当这时,一个二十六七岁男人往这边走来,穿着白色衬衣,黑色裤子,非常休闲,但是他这一路走来,可是惹得不少女人侧目,身高一米八,浓眉大眼,棱角分明,非常帅气。 “怎么回事?” 他走了过来,看了眼张鸣,又看了眼林乐。 张鸣一见这人,立刻迎上前去,道:“总经理,你来的正好。”说着他就在这男人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这男人听罢,瞧了眼林乐。 干什么?想人多欺负人少? 林乐倒是一点也不怕,泰然自若,这钱他是要定了。 这男人走了过来,伸出手笑道:“你好,我叫蔡云松,是唐朝饮食集团御华宫的总经理。” 这开场白和张鸣的几乎一样,甚至与表情都差不多,只是长得帅而已,完全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如果他不说自己是唐朝饮食集团的总经理,那还真没有人看得出来,不说穿着,你根本感觉不到一点点总经理的架子。 其实真正的大老板,有钱人,根本不会像电视、小说里面,一出场那就是光芒万丈,凡人无法直视的,牛逼的是一塌糊涂,装高深,装深沉,装抑郁,哦不,装忧郁,这就太肤浅了。 真正的企业家或者说大富豪,他只会在特定的场所或者时间展现出自己的实力,平时他们甚至比平常人更加平常,沈问书也是这样,都能做到收放自如。 当然,沈冰月是一块天生的千年寒冰,这你不能怪她,但是沈冰月在面对客户或者再谈生意的时候,她还是会尽量面露微笑,只是她的微笑也是属于冬天的,不过她长得这么漂亮,就算不笑,也有很多人愿意与她亲近的。 蔡云松在这年轻气盛的年龄,就能做到如此,可是相当不容易啊。 不过话说回来,寻不寻常,林乐都不会在意的,更不会被吓到,他出生到现在,除了没钱吃饭,什么都不怕,也很自然的伸出手来,和蔡云松握了握手,笑道:“你好,我叫林乐。” 松开手来,蔡云松笑道:“我听说你对我们的奖金感到有些不满?” 林乐摇摇头道:“不是不满,只是我现在比较穷,你这餐厅看着都贵,我可吃不起,所以我才希望能够换成现金。”这话说的非常坦然,真诚的不能再真诚了,他以前作为雾村首富,都成天在村民面前哭穷,现在他是真的穷,没有哭着喊穷,就已经是比较含蓄了。 “原来是这样。” 蔡云松笑着点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 PS:求推荐票。。。。 第二十章 抢劫啊! 这不要说林乐了,连张鸣就愣住了,谁也没有想到蔡云松会这么自然的答应下来。 总经理就是总经理,这就是差距啊! 林乐心里乐开花了,连九点九折都省了,诚恳的说道:“蔡总真是深明大义,感谢,太感谢了。” “小事。” 蔡云松点头一笑,道:“刚才的比赛,我也看了,你的表现非常精彩,这样吧,代金劵你还是拿着,我再给你一万奖金。” “啊?” 这倒是让林乐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他虽然爱钱,但是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可别被人坑了,谨慎道:“为什么?” 蔡云松很自然的笑道:“因为你刚才对于比赛的投入,让我感到非常舒服,你的表现就是对我们餐厅最大的肯定,这可是钱买不到的,所以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希望你能来光顾我们的餐厅,而且,我也想认识你这个朋友,不知我是否有这份荣幸。” 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林乐哪里还好意思拒绝,有钱不要那是王八蛋,笑道:“这话说的就见外了,我林乐最爱结交朋友了,特别是像蔡总你这么爽快的人,你这朋友我是交定了。” 蔡云松拿出名片来,递了过去,“这是我的名片。” 林乐接过名片来,显得有些尴尬。 蔡云松立刻又道:“你留给电话给我就行了,以后如果我们餐厅推出什么新的菜式,我希望能够请你来品尝品尝。” “哦,没问题,有的吃,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林乐说着心里又补充一句,首先得免费。随后又将电话号码告诉蔡云松。 过了一会儿,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通知林乐等一些选手上台,这颁奖仪式就要开始了。 林乐走后,张鸣立刻向蔡云松询问道:“总经理,您这是为什么?” 蔡云松笑道:“你刚才没有看他比赛吗?” 张鸣点点头道:“看了。” 蔡云松道:“你有什么感觉?” 张鸣沉吟片刻,道:“很香,他吃的很香。” 蔡云松道:“你说的没错,大胃王的比赛,我也看过一些,但是通常都会感到有些恶心,但是看他吃东西,会让人胃口大开,所以我想下季度的广告请他来做我们的代言人。” “啊?” 张鸣惊呼一声,道:“总经理,我们下季度的广告不是已经确定请秦慕瑶来当我们的代言人吗?” 蔡云松道:“请秦慕瑶只是为了明星效应,与我们唐朝饮食集团的文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林乐吃东西的那种感觉,就是我希望客人在品尝我们的美食时,所能见到的,我非常非常喜欢他的那种忘我的感觉,这是一种对美食最直接的回馈。不过,我还没有最终确定,你找个时间叫人拿着林乐吃东西的片段给吴导看看,毕竟他才是专业人士。” “是,我知道了。” 张鸣点点头,突然又道:“糟糕,我忘记嘱咐林乐该说些什么呢。” 蔡云松笑道:“不用嘱咐了,他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该怎么说。” 聪明人? 张鸣不以为然。 蔡云松看穿了他的心思,笑道:“就算再笨的人,也知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道理,况且我们的爱窝窝本就好吃,他只要如实说就行了。”说到后面,他表现的非常自信,又道:“好了,我先回餐厅了。” 可是转过身去时,发现很多矿泉水瓶子扔在地上,如今选手们都去前台了,这些矿泉水瓶子就显得尤为的刺眼,他微微皱眉,挽起袖子,从边上拿起一个大垃圾袋,弯身捡起一个矿泉水瓶子扔入其中。 张鸣惶恐不已的上前道:“总经理,这些东西我等下会叫人来收拾的。” 蔡云松转过头,好奇道:“为什么你现在不去叫呢?你很忙吗?” “是是是。” 张鸣大汗淋漓,他太了解蔡云松,这是蔡云松对他们办事效率不满的最直接体现。 这总经理在这里捡垃圾,那还得了,瞬间一群工作人员就涌了过来,很快就所有的垃圾都一扫而尽。 蔡云松将垃圾袋随手交给张鸣,看着这一群工作人员,非常严肃道:“我再跟你们说一次,我对你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不要让这一秒能够完成的事,留到下一秒,OK?” “是,总经理,我们记住了。” 其实他们话还只说到一半的时候,蔡云松就离开了,说得再好听也没用,他不喜欢听这些回复,他只喜欢员工用表现说话。 ...... ...... 台前。 林乐非常开心的拿着那张超大型代金劵,接受主持人的采访。 “林先生,恭喜您获得这一万元大奖。” “多谢,多谢。” “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有点撑。” “.....!可是我刚才看你似乎还没有吃饱?” “刚才吃的太投入了,没有太注意,等到休息了一下,就觉得有点撑,其实我今天真的超常发挥。” “是吗?那是什么原因让你超常发挥呢?” “主要是因为这爱窝窝挺好吃的,所以我想这一万代金劵很快就会还给唐朝饮食了。” 虽然只是简短的采访几句,但是瞧瞧林乐这话说的,不多也不少,恰到好处,这可是完全没有彩排过的,因为之前一直认为胡大壮稳拿冠军,但是没有想到杀出林乐这一匹黑马来。 简单来说,林乐很上道,美女主持很轻松。 采访完后,林乐又拿着那张大大的代金劵,满脸微笑的与一众选手们留影,除了他以外,其余的选手也都拿着唐朝饮食集团赠送的礼品,这些礼品虽然是免费赠送的,但是毋庸置疑,这将会给唐朝饮食集团带来上百倍的回报。 合照完后,今天的活动就正式结束了,林乐刚来到台下,张鸣就立刻将一万元现金交给林乐,并且还送了两盒唐朝饮食集团的礼品。 这一天对于林乐来说,真是极大的丰收,从全身上下只有一张公交卡和五毛钱,到如今的万元大户,他仅仅只用了半天。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未见过这么多钱,这也导致他---。 林乐一手提着礼品,一手深入裤子口袋,紧紧握住那一万多块钱,一对漆黑明亮的眸子到处乱瞟,看谁谁都像贼,喃喃自语道:“新闻里面天天报道哪里哪里发生抢劫案,我应该没有这么背时吧。” “抢劫啊!” 一声尖叫响起。 PS:周一挥泪求推荐票。。。。 第二十一章 拔腿相助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操!不会这么背时吧!林乐吓的脸都青了,下意识撒开脚丫子就跑,可跑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暗道,我林乐还怕被人抢劫?笑话!我不去抢别人的就已经够仁慈了。 “哎呦!” 忽听得后面传来一声吃痛的**。 林乐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瘦的皮包骨的男子拿着一个黑包包往他这边冲来,而在他身后还有一个扎着马尾辫的美女一瘸一拐的追着,“抢劫啊,抢劫啊!” 喊声非常无助。 纷纷往两边闪开的路人,将她的无助更加具体化了。 “是她?” 林乐一惊。 转眼间,那瘦子已经冲到林乐身前,见林乐挡在他面前一动不动,顿时目露凶光。 突然,林乐动了,但跟其他人一样,身子一侧,让开路来。 算你小子识相。 这个想法才刚刚冒出,瘦子只觉脚下一绊,直接向前飞了出去,手中的包包也飞了出去。 但是两者的命运截然相反。 包包被林乐温柔的接住了,而那瘦子则是摔了一个狗啃屎,脸磕在地上,鲜血从嘴角流出,看来是磕掉了几颗牙,痛苦的大叫一声。 林乐也没有去管他了,拿着包包向那美女走去 “你小子找死。” 那瘦子爬起来,突然抽出一把刀来,向林乐冲去。 林乐头也不回,身子微微一侧。 那瘦子又飞了出去,“哎呦!”又是脸着地。 这人怎么就这么不长教训了。 林乐干脆停下来了,笑呵呵的看着那瘦子,暗道,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能不能把这水泥地给磕出个洞来。 那瘦子又爬起来,只见他满嘴鲜血,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心里十分害怕,嘴上却放狠话道:“你小子给我记住。”说着就往边上的一条巷子跑去。 林乐也没有去追,这家伙一看就是一个瘾君子,倒是还得去警局做口供,他可没这闲功夫,拿着包走到那美女面前,笑吟吟道:“小美,你的包。” “是你?” “是我!” 林乐将包扬了扬。 那美女接过包来,瞧着林乐,想骂他几句吧,但是人家才刚刚帮她抢回包包来,不骂吧,这句小美叫的她心里又堵得慌。 美女很纠结的望着林乐。 她不会赖上我了吧,我还是赶紧走得了,毕竟长得太帅了。美女不开口,林乐也没打算让她开口,转身就准备离开。 “等下。” 美女突然开口道。 果然还是长得太帅了。林乐转过身来,道:“有事吗?” 美女嘴角抽动了几下,挣扎了好一番,才道:“谢谢。” “不用谢,我说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直是我在做的事。拜拜!” 林乐招招手,再度转身往公交车站那边走去,可没走两步,听得后面传来“哎呦”一声,白眼一翻,叹了口气,转过身去,走到美女面前,道:“你到底行不行?” “我没事。” 美女咬着牙刚站起来,身子又猛地往下沉,幸亏林乐眼疾手快,一手扶住了她,道:“算了,算了,我好人做到底吧。”说着,他左右看了看,见边上就有一个卖奶茶的小店,于是搀扶着美女往那边走去。 那美女见林乐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心里别提多委屈了,手往回缩了缩,道:“我没事,你走吧。” “哦。” 林乐立刻撤出手来。 那美女说是这么说,但是她没有想到林乐这么干脆,脚下一疼,“哎呦”一声,看着就要摔倒在地,情急之下一手撑在台阶上。 林乐已经走了好几步,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直接走到美女身边,“算我怕你了。”直接将她拦腰抱起。 “你干什么?” 美女惊慌道。 林乐没有做声,三两步就来到了奶茶店,将她放在椅子上,道:“两倍奶茶,冰的,谢谢。” 说话间,他已经坐在美女对面,将礼品放在边上的椅子上,轻轻出了口气。 美女瞧了林乐一眼,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没有说话。 很快,两倍冰奶茶就送了过来,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阿姨。 林乐手一指,非常坦然道:“付钱,顺便看看包里有没有少什么。” 美女惊讶的瞧了眼林乐眼,说真的,她从未见过这么没有风度的男人,以前那些男人争着约她吃饭,她还不搭理了。 看我干什么,难道还要我付钱咯?林乐完全没有绅士的觉悟,拿起吸管直接戳破杯盖,狠狠的吸了一口,冰冰奶茶滋润着舌头,暗呼一声“爽”。 其实按理来说,也应该这美女付钱,只是这美女对林乐的人品感到有些惊讶,如果林乐真要付钱,她肯定还不会让林乐给,打开皮包,拿出钱包来,从里面掏了张二十的给那阿姨,顺便也看看包里有没有丢东西。 这阿姨接过前来倒是没有多想,反而觉得这对小情侣挺有意思的,关心道:“小伙子,你女朋友是不是扭到脚了?” 林乐一愣,道:“她是扭到脚了,但她---。” 不等林乐说完,阿姨就非常热心的说道:“正好,我这有一瓶红花油,拿给你们擦擦。” 林乐也懒得解释了,哦了一声。 阿姨非常热情的去到门口的柜台下面拿出一瓶红花油过来,递给林乐。 给我干什么?又不是我扭到脚了。林乐有些纳闷,但是也没有多说,拿着红花油放到桌上,向美女问道:“你擦不擦?” 阿姨啧了一声,道:“当然你帮她擦啊!” “我帮她擦?” 林乐惊讶道:“为什么?” “你是她男朋友啊!” 阿姨不满道:“小伙子,你能找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那是你的福气,我的两个侄子都二十七八了,还没有找到女朋友,你可要珍惜。” “可是---。” “还可是什么,快点擦吧。” 林乐被这阿姨给逗乐,笑道:“她---咳咳,我女朋友比较独立,她自己擦没事。” 话音刚落,一只匀称修长的腿就伸了过来。 林乐看了看美腿,又抬头看了看美女,笑呵呵道:“你是在开玩笑吧。” 美女翘了翘嘴角,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道:“你帮我擦。” 林乐怔怔望着美女,忽觉边上两道炙热的目光射来,又转头看着那阿姨。 阿姨用一种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你用不着这么热情吧!她又不是你亲戚。林乐脸上的笑容很僵硬。 美女突然娇吟道:“腿酸。” 你还真是蹬鼻子上脸了。林乐望着美女,那眼神就好似在说,你玩够了。 阿姨立刻道:“小伙子,快点啊,你没听见你女朋友喊腿酸了吗,别不好意思的,阿姨可是过来人,就算让人看见,也只会让人羡慕,能帮自己女朋友揉脚这可是福气。” 她的眼神让林乐感觉自己不帮这美女揉脚,好像就是负心汉似得,实在受不了这种眼神了,终于屈服了,道:“我揉,我揉还不行吗。”说着就将美女的脚拿起放在自己大腿上。 “轻点,疼。” 美女也不知是真是假的**着。 “疼吗?” 林乐呵呵道:“你这倒是提醒了我,我待会一定会下手轻点的。哈哈---。” 心里默默唱到,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PS:求推荐票,求收藏。。。。 第二十二章 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林乐笑的很贱。 美女看着心慌慌,这脚下意识的就往回缩。 现在想收回去了,晚了!林乐一手牢牢抓着她的小腿,脸却像那阿姨道:“阿姨,听你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直到今日,我终于顿悟了。” 阿姨笑呵呵道:“早就该这么想了,好好好,那我就去忙。” 说着,她就扭动着那滚圆大臀离开了。 美女立刻把脚往回缩,但是抽了几下都没有抽回来,压低声道:“我不要你擦,我自己擦就是了。” 其实她早就后悔了,她刚才只想戏谑下林乐,却没曾想到要把自己那从未让男人碰过的美腿送给别人。 “这怎么行了,要是我不帮你擦,那我岂不是负心汉了。” 林乐呵呵一笑,轻松将美女脚下的半高跟皮鞋给取下。 美女见他来真的了,顿时慌了神,急得挣扎起来,也不知林乐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她脚踝处轻轻一按。 “哎呦!” 美女吃痛的大叫一声,整条腿都麻了。 “怎么呢?” 站在门前做生意的阿姨立刻回过头来。 林乐笑道:“都怪不小心,碰到她的伤处。” “小心一点。” “是是是,阿姨教训的是。” 林乐贱贱的向美女抬了抬双眉。 美女这回可不敢乱动了,刚才那一按,真是疼的她欲仙欲死,只能小声求饶道:“好了,刚才我的错,我自己擦就行了,就当我求求你了。” 现在知道求我了,刚才不是挺嚣张的吗?林乐摇摇头道:“阿姨会怪我的。”说着就伸手准备去脱袜子,嘴上还坏笑道:“别动哦,疼的可不是我。” 美女想缩但又不敢说,唯一可以帮忙的阿姨,却又---,她急得都快哭了。 小样!跟我斗!我雾村那群老妖精比你可难对付多了,不一样被我整的跪地求饶。林乐笑嘻嘻的将那一双洁白的袜子给脱下,突然脸色一变,“哇操,你几天没有洗脚了。” 这一句话让美女脸都涨成猪肝色了。 其实说实在的,美女的脚挺好看的,芊芊玉足,白皙如玉,没有图什么指甲油,整整齐齐的,但是再漂亮的脚,也不可能穿了一天的鞋,一点气味都没有,那种情况要么出现在小说里面,要么就是这男的有怪癖。 当然,林乐的表演也太夸张了,就一点点普通的汗味而已,不至于到臭的地步。 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好好的去脱人家袜子,林乐,你这双手可是用来脱胸罩,哦不,做菜的呀。林乐也对自己感到有些无语了,左想右想,这也不想是他干的事情,不禁抬头看向美女,心想,如果你现在缩回去,我绝不会拦着你。 哪知道美女不但不缩回脚,反而往前一伸,双手抱胸,两眼看着天花板,眼角闪烁着泪光,隐隐听得牙齿摩擦的声音,这人生到此,还有什么意义。 显然,这位美女是自暴自弃了,她很难想象的出,林乐还能用更恶毒的话来羞辱她,既然如此,那还怕什么,豁出去了。 老娘就是要臭死你。 其实两人一个不愿打,一个也不愿挨,偏偏又打了,偏偏又挨了,说来说去,就是争的一口气啊! 林乐也犯难了,余光一瞥,突然发现美女的脚踝上肿起一块老大的,红肿红肿的,这倒是让林乐没有想到,显然那一下崴的可不轻。 “啊--!” 林乐捶了下脑门,显得非常懊恼,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道:“你先别动,我看看你伤着骨头没有。” 这话说的非常正经,美女似乎有些不适应,还错愕的望着林乐。 林乐很谨慎在美女脚踝处捏了几下。 “疼!” 美女柳眉紧锁**一声。 “忍着点。” 林乐淡淡说了一句,突然抬头向前面的阿姨道:“阿姨,你这里有冰水吗。” 那阿姨忙道:“有的,我这里还有冰块。” “那麻烦你能拿点冰块给我吗,她这脚恐怕得用敷敷才行。” “不麻烦,我这就拿给你。” 很快,那阿姨就将拿着一块布抱着几块冰块走了过来,将冰块交给了林乐,嘴上还向那美女笑道:“你看看,你男朋友多么关心你呀。” 美女红着脸,支支吾吾的,显得有些尴尬。 林乐呵呵道:“这都是阿姨你教导有方啊!” 阿姨咯咯笑了起来,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哎---。” “我不姓艾,我叫陈菲菲。” 美女撇了下嘴道。 “我叫林乐。” 到如今,林乐才知道这美女的名字,又道:“我现在帮你冰敷一下,可能会有些冰,你稍微忍一忍。” “哦,谢谢你。” “算了,谁叫我跟你说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一直在做的事,想必这是老天给我的教训,真的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啊。” 林乐叹了口气,显得很是无奈。 陈菲菲瞧了眼林乐,说得自己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似得,那些臭男人想碰我,我还不让他们碰了。正欲开口,忽觉脚踝处传来一阵冰意,不由得小抽了一口冷气。 林乐抬头笑眼看了看陈菲菲,道:“忍忍吧,你算走运,没有伤到骨头。” “走运?” 陈菲菲一听这两字,也不知是不是月事来了,顿时火冒三丈,道:“我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有像今天这般倒霉,坐车遇到色狼,上班被炒鱿鱼,走在路上被人抢劫,弄到现在脚还崴着了,真不知道今天撞了什么邪。” 哇!有没有这么悲惨呀,我听着都想流泪了。 可细细一想,突然发现好像这里面有三件事都是他亲眼所见,不由得有些同情陈菲菲了,好奇道:“你为什么被炒鱿鱼?” “我---我不是被炒,而是我炒公司鱿鱼。” 陈菲菲咬牙切齿道:“那个挨千刀的王扒皮,竟然让我去陪客人上床,早知道会崴着脚,当时真应该先给他两脚,那我现在心里恐怕还会好受一些。” 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林乐对这倒是非常好奇,道:“这王扒皮是何许人也,怎么这么下贱。” “何止下贱,简直就是卑鄙无耻。” 陈菲菲一说到这王扒皮,顿时怒不可遏,都不用林乐旁敲侧击,自己就把整件事的始末说了出来,也许她今天实在是太倒霉了,她需要一个倾听者。 原来她本是在一家外贸公司担任销售员,最近公司正在竞争一家外国企业的大单,而她又是销售部销售精英,于是他们经理就把这大单交给她去跟进,昨天她跟那外国客户吃饭时,那外国客户就有些毛手毛脚,忍了一肚子的火。 今天她回公司时,就准备要求换人去谈,可是哪里知道,她们经理却已经事先得知,还责怪她的不是,让她无论如何也要将这单买卖做成,潜在意思就是让她去迎合那外国人,但同时也承诺给他加薪,加提成,并且升职。 这在销售界其实还是比较常有的事,有些销售员为了争抢客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有些人甚至不用老板提醒,就自觉爬上了床,当然,这取决于这单生意的数额是多少。 但是陈菲菲是一个原则性非常强的女人,她的口头禅就是一事归一事,如果她真的想用这种方式去做买卖,那还不如去傍一个大款,反正确实有大款愿意给她傍,何必这么苦了自己,当时听到那王扒皮这么说,直接就是一份文件甩在王扒皮脸上,扔下一句,“老娘不干了。”就离开了公司。 “哇!要真如你这么说,那这王扒皮还真是有够贱的。” 林乐刚刚出山不久,并不太了解这个社会。 “何止贱,是又贱又蠢又丑,那王八蛋能力没啥能力,长得又跟个二百五万似得,整天除了开会还是开会,亏他还有脸吹嘘自己的什么理念、理论,不就是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么,真以为穿牛仔裤上班,就是乔布斯了。蠢的跟头猪似得,要不他姐姐是公司高管的老婆,他凭什么坐这位子,还跟我耍横,他也配,我才不搭理他,不就是一份工作么,老娘还就不干了,什么东西。” 不亏是搞销售的,这长篇大论骂下来,一口气都没有出,一气呵成,非常的完美。 但也看得出,这口怨气在她心中已经积累很久了。 林乐叹道:“这就是现实,做老板的都这样,玩了命的剥削,金钱剥削,精神剥削,肉体剥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把你炸的只剩下最后一滴血,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工资给多了,接下来要么是炒人,要么就是减薪。” 陈菲菲道:“你也遇到过这种老板么?” 林乐摇摇头,“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林乐道:“我以前就是这么剥削别人的。” PS:求收藏,求推荐。。。 第二十三章 都是天意! 剥削别人?陈菲菲不由得打量了下林乐,难道这家伙也是什么富二代,可看着不太像呀。 试问富二代怎么会吝啬到这种地步。 呀!说漏嘴了。林乐又呵呵一笑,道:“最后这句是开玩笑的。” 陈菲菲立刻相信了,富二代要都这样,那还有哪个女人愿意去找富二代,顺口就问道:“那你现在在什么公司上班?” “上班?” 林乐没好气道:“我像是一个上班的人吗?你又见过谁上班发财的。” 这么牛?陈菲菲好奇道:“那你是干什么的?” “做买卖的。” “做什么买卖?” “还没有开始做。” “呃...。” 陈菲菲额头上冒出三条黑线来。 说到这里,林乐突然愣了愣,对呀,我一个人能力有限,对这城里又不熟悉,得找一个帮手才行,在村里还有蓝老头和瘦老爹供我奴役,在这里我认识的人不多。小曹?年纪太大了。小冰?得了,都可以用钱埋我了。吴妈?年纪也太大了。倒是这女人身强体壮,脚崴成这样都没有伤到骨头,是块干苦力的料子。 陈菲菲见林乐突然不说话了,双目直盯盯的望着自己,好像口水都快留出来了,心里慎得慌,道:“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林乐微微一怔,吸了吸口水,笑呵呵道:“菲菲,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找工作啊!” “找工作?” 林乐摇摇头道:“没出息。” 陈菲菲没好气道:“不找工作,我怎么生活。” 林乐啧了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么,帮人家打工,那就是在当奴隶,人生短短几十年,你甘心当一辈子奴隶么?” 陈菲菲道:“那你说应该干什么?” “当然是自己做生意啊!” “你说的倒是轻巧了,这生意说做就能做的,要么有钱,要么有关系,我什么都没有,拿什么去做生意。” 林乐呵呵道:“你没有听过么,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你一个人当然不行,我们可以合作做生意呀。” 陈菲菲狐疑道:“你真的打算做生意?” “我骗你干什么,我告诉你,我这一生除了老板其余的职业压根就没有想过。”林乐手一挥,大言不惭的说道。 陈菲菲瞧着林乐道:“你父母也是做生意的?” “我无父无母无家,哦,但也不是石头里面蹦出来的。” 陈菲菲道:“那你凭什么做生意,现在经济不景气,满街又都是富二代富三代,你要是没钱没关系,根本不可能出头的,很多人挨了一辈子苦,还是守着一个小摊,有钱人赚钱真是太容易了,就算是放在银行吃利息也比我们累死累活要赚的多。” 林乐道:“你这样想那可就错了,我问你,富二代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当然是从他爸爸那里来的。” “那他爸爸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当然是他爷爷。” “那他爷爷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 陈菲菲无语了。 “没话说了吧。” 林乐继续说道:“我们村刘奶奶说过,这世上任何事都是有因果关系滴。人家富二代的钱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还是靠着努力得来的,只不过是通过他父亲或者是爷爷的努力得来的,人家赚的钱当然留给自己的儿女,难不成给你呀,你有钱也会这么做,这很正常,犯不着去嫉妒人家。 归根到底这世上还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真是搞不懂,你们整天老是盯着人家富二代看什么,要盯也应该盯那些富一代看啊!是,我们现在是没钱没关系,但是将来谁知道了,只要我们努力去做,就一定可以出人头地的,他们能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富二代,我们同样也可以啊!” 陈菲菲想了想,道:“你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什么好像,这是事实好不。” “那你打算做什么生意?” “当然是干饮食这一行呀,古人有云,民以食为天,只要你有本事,这一行总是会有机会的。” 陈菲菲不以为然道:“现在饭店这么多,这一行不见得就好做。” 林乐道:“这你又错了,开饭店讲究是的技术,是味道,是厨艺,钱有个屁用啊。”心里补充一句,真希望人人都这么想,然后把屁用都没有的钱统统都给我。 陈菲菲好奇道:“你会做菜?” “我就是厨师啊!”林乐道。 “你是厨师?” “当然。” 林乐道:“我骗你干什么,前些天江上雪还想聘请我去他们那里做大厨,我二话不说就给推了,我绝不会帮人打工。” “江上雪?” 陈菲菲面色一惊,道:“江上雪可是全国数一数二的饮食集团呀,是我们望海市的骄傲,我听人说江上雪的厨房是每个厨师都梦寐以求的地方,你不会是在吹牛吧。” 林乐道:“这我可以对天发誓。” 沈冰月的确邀请过他,他也的确拒绝了,但是原因还是因为他不能要沈家的钱。 陈菲菲瞧了瞧林乐,见他似乎真的不像是在说谎,道:“可是开饭店也需要不少钱,我没这多钱。” 谈到钱,林乐立刻变得谨慎起来,道:“需要多少钱?” 陈菲菲道:“想要在望海市开饭店,少说也得有个几十万吧。” “几十万?” 林乐猛抽一口气,赶紧喝口奶茶压压惊,他身上可就一万多块钱呀,嘴上却道:“没钱没事,我也没这么多钱,但还是那句话,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你反正信我就对了,十年之后我们一定能够拥有一家跟江上雪一样的公司。” 陈菲菲皱眉道:“可我怎么觉得信你就完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林乐又咳咳咳了几声,突然灵机一动,道:“你想想看,你遇到色狼,我帮你打了那色狼,还要了---这个就先不说了,接着你遇到了抢劫,是我帮你夺回了包包,再接着你的脚崴着了。”说到这里,他扬了扬手中的冰块,道:“是我在帮你冰敷。这就是什么?” 陈菲菲错愕道:“这是什么?” “你怎么这么笨啊!” 林乐哀其不争的瞧了她一眼,道:“这就是天意啊,这是老天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合作做生意,你说你今天很倒霉,但是其中有三件事我都帮你解决了,唯独就是工作的问题,这不明摆着也让我帮你解决吗。你难道感觉不到吗,我就是你的福星,我就是你黑暗中的那一盏灯,我绝对可以把你的生活照亮,你可不要辜负了老天的一番心意啊。” 陈菲菲是一个无神论者,从不信命,但是听林乐这么一说,还真觉得有些邪门,暗想,难道真的是天意。在这一刻,的确被林乐给忽悠住了,有些心动,平时的精明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傻乎乎的问道:“可是---可是咱们该怎么做呢?” “这个---。” 林乐常常嗯了一声:“这个先不急,你首先要把精神层面提高到一个老板的境界,其余得事可以慢慢商量的,你就说愿不愿意跟我合作。” 陈菲菲很敷衍的说道:“要是你有好点子,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她当然不会一口答应下来。 “那就行了。” 正当这时,林乐的电话突然响起来了,这一看是吴妈的来电,急忙接通道:“喂,吴妈---哦,我在外面还有点事---等会就回去了---行,拜拜。” 挂了电话后,林乐又立刻向陈菲菲道:“对了,咱们说到哪里呢。” 陈菲菲噗地一声,道:“你要去做销售员,那一定会非常成功。” “啊?哦,像我这种人才做什么都会成功,这我自个知道。” “你还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事实好不。” 林乐突然道:“行了,你看还疼不疼。” 陈菲菲猛地反应过来,自己的脚还架在林乐的大腿上,而且刚才只顾着听林乐演讲去了,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低头一看,发现林乐不禁冰敷完了,连红花油都给她擦上了,而且感觉也不疼了,不禁俏脸一红,急忙缩回脚来,道:“谢谢。” “天意,天意!” 林乐手指上方道。 陈菲菲嘴角抽了抽,又问道:“那你为什么想着要和我合作?” “天意,天意!” 林乐总不可能说自己要剥削她吧。 “......!” 林乐呵呵道:“菲菲,我的电话是188---。” “嗯?” “你打一下我电话啊!” “哦。” 陈菲菲完全被林乐忽悠的找不着北了,无意识的拿出电话来,拨通了林乐的电话,这刚刚拨完,她突然反应过来,自己怎么这么轻易就把电话告诉他了。 林乐立刻把陈菲菲的电话加入电话簿,嘿嘿道:“你放心,我一定会联系你的,就这两天。” 陈菲菲木讷的点点头,突然心想,这家伙不会是借机想要我的电话吧,嗯,这一招还真是高。 林乐又去洗了个手,然后过来,道:“你现在能走不。”他等会还得回去给沈冰月做饭,所以他现在必须得回去了。 “我想应该可以把。” 可是她刚站起来,柳眉又皱了皱。 林乐看在眼里,一手搀扶着她,“算了,还是我扶你吧。” 二人去到前面,跟那阿姨说了声谢谢,然后就离开了。 林乐先是送陈菲菲上了的士,顺便将唐朝饮食集团送的礼品硬塞给了陈菲菲,沈家太多吃的了,沈冰月又一点也不吃,全都是他的,这些他拿着还嫌累,然后自己则是去到公交车站,打的这种奢侈的事情,可不太适合他。 等了一会儿,公车终于来了,可是那挤满人的公车让林乐望而却步,要知道现在可是下班高峰期,他这帅哥要上去了不得让人占尽便宜,林乐果断的拿出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小冰,是我林乐----没啥大事,就是告诉你一坏消息---呃...是这样的,我迷路了。”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十四章 善良的厨师 毫无疑问,今天对于林乐而言,是一个大丰收日,本钱也得到了,虽然有点少,但是至少口袋里面有钱了,不用连坐个公交车都难以启齿。 苦力也找到了,虽然只是一个女人,但是总比没有的要好。 最为关键的是,他还没有去挤公车,沈冰月虽然有百般不愿,但林乐毕竟是她父亲的师叔,还是派人去接林乐回去。 回到家时,已经六点半多了,沈冰月一般都是七点左右到家,以前这个时间可是吴妈最难熬的时间,因为她无论多么的努力,都不能让沈冰月对她做的菜多看一眼,甚至于干脆就不吃了,虽然吴妈也知道沈冰月也不是嫌她的菜难吃,而是厌食症导致的,但毋庸置疑,这对每个做饭的人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不过那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林乐来了,吴妈再也不用为小冰童鞋的晚餐感到蛋蛋的忧桑了,而且她每天做的菜,全都是连渣都不剩,没有了压力,又得到了知音,吴妈终于能在厨房快乐的切着葱段蒜末。 “吴妈!咦!不在这里。” 林乐来到客厅见吴妈不在这里,稍稍一愣,难道是在后面的厨房? 因为沈冰月是有洁癖的,如果今天要做有腥味或者说有味道的食材,吴妈都会在后面的厨房处理完,再拿到里面的厨房来烹饪。 他先是回到房间换了一身衣服,洗了把脸,刚出了客厅,突然听得左边传来一阵“咯咯咯”的鸡叫声。 “这是哪来的鸡啊!” 林乐一愣。 又听得外面传来吴妈的喊声,“你别跑呀!” 林乐赶紧走了出去,转过一个转角,只见吴妈正在别墅左边的草地上,追着一只大公鸡跑,毕竟四五十岁的人了,很难跟得上这只大公鸡的步伐,而且这只大公鸡非常敏捷,上蹿下跳。 “吴妈!我来帮你。” 林乐急忙跑了出去。 吴妈一见林乐,顿时松了口气,道:“林乐,你回来太好了,快帮捉住这只鸡,要是让大小姐看见,那可就不好了。” 她话音未落,别墅的大门打开来,一辆宾利从外面开了进来。 林乐余光往后方一瞥,说时迟,那时快,那只大公鸡朝着林乐这边飞来。 吴妈忙道:“林乐,快捉住它。” “哦。” 林乐双手一张一合,却扑了一个空,那只大公鸡直接从他头顶飞过,一脸尴尬道:“吴妈,对不起。” “快点去捉住它啊,等会大小姐就回来了。” 已经回来了。林乐暗中一乐,嘴上很敷衍的“哦”了一声。 二人跑到屋前, 当吴妈见到那辆宾利时,顿时吓得嘴都合不拢了,急得只蹦跶,指着那只正飞向宾利的公鸡道:“林乐,快---快---。” 好死不死,正好沈冰月从车上下来。 也不知道异性相吸的道理,那只公鸡可以说是从天而降,直接扑向沈冰月。 就连帮沈冰月开车门的司机都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一只公鸡飞下来,而且他刚刚关好车门,也就说他是站在沈冰月身后的。 眼看一处悲剧就要发生了。 “咯咯咯!” 就在那公鸡快要飞到沈冰月面前时,突然被一只手牢牢抓住翅膀,使劲的扑打着翅膀。 当这只公鸡缓缓从沈冰月面前移开后,只见公鸡后面是一张笑脸,不是林乐是谁,“小---。” 刚说了一个字,林乐顿时愣住了,只见沈冰月冷眼望着他,一点惊慌都没有,泰然自若。 哇!不是吧,这都吓不倒她。林乐显得很沮丧,其实以他的身手,刚才随便能够抓住这只公鸡,但是他想吓吓沈冰月,因为他觉得能够吓得沈冰月挺有成就感的,可是没有想到,人家压根就没有害怕。 “有意思吗?” 沈冰月语气平淡的问道。 “什---什么意思?” 林乐当然不会承认。 “什么意思你自己清楚。” “我一点也不清楚。” 林乐反正咬死不会承认。 这时候吴妈跑了过来,连忙道歉道:“大小姐,真是对不起,这事不怪林乐,都是我不好,没有抓稳这只鸡,让它给跑了出来。” 沈冰月沉眉道:“吴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如果你要买家禽,要么就卖冰冻的,要么就在那里处理完再带回来。”一般女人都爱养一些小狗小猫的,但是她真的不喜欢任何动物,因为她觉得这很脏,现在看到这鸡毛乱飞,她真的很恼火。 “对---对不起。” 吴妈急忙点头认错。 吴妈其实一个非常注重营养的人,她觉得那些冰冻的都不新鲜了,一般都是买活的在那里处理完再带回来,但是今天刚好在路上碰到一个卖鸡的农民,她见这鸡是家养的,于是就买了一只回来,其实她以前也偷偷带回来过,只不过她都是在沈冰月回来前就处理完了,从未被沈冰月抓到过,可是这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虎的。 嘿!竟敢欺负我吴妈。林乐不爽道:“吴妈,你犯不着跟她道歉。”说着又向沈冰月道:“小冰,吴妈买鸡那是做给我吃的,干你什么事,真是多管闲事。”以前口袋里只有五毛钱,他都非常嚣张,现在口袋里面有一万多块了,气焰更是嚣张的一塌糊涂。 沈冰月怒道:“这可是我家。” “但是这里现在是我做主。”林乐哼道。 “你---。” 如果说以前沈冰月只是想把林乐赶出去,那么现在沈冰月绝对愿意花五百万送林乐去月球。 吴妈满脸尴尬,她就搞不懂了,沈冰月跟林乐真的就好像是水与火,见面就吵,急忙拉了拉林乐的衣服,道:“林乐,这只鸡力气好大,我捉不住,你帮我杀了它吧。” 林乐“哦。”了一声,然后带有挑衅的瞧了眼沈冰月,好似在说,我不是怕你,我只是看在吴妈的面子,才不跟你计较。正欲转身跟吴妈去厨房,他突然猛地一怔,道:“等下,吴妈,你叫干什么?” “杀鸡啊!” “杀鸡?” 林乐双眼睁得老大。 “是---是啊!” 吴妈真不知道这有什么惊讶的。 “可是我从没有杀过鸡,也不会杀鸡啊。” 林乐手舞足蹈道。 “你没有杀过鸡?” 说话的不是吴妈,而是沈冰月。 汗!刚才一只这么大的公鸡扑向你,你一点也怕,我一句不杀鸡,你就惊成这样,这女人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林乐看着沈冰月睁圆一对凤目,无比震惊的望着自己,心里也纳闷了,道:“是啊,不可以么?” 沈冰月震惊道:“你不是厨师吗?” “对啊!” “那---那你怎么可能没有杀过鸡?” “哦,这很简单呀,因为我是一个善良的厨师。”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是一个不杀生的厨师。”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十五章 取经 不---不杀生的厨师? 沈冰月的智商是毋庸置疑的,绝对是属于高智商人群一类的,但是这句话她真的无法理解。 她都不能理解,吴妈就更不要说了,一脸困惑的望着林乐道:“林乐,你---你真的没有杀过生?” 林乐摇摇头道:“这我骗你干什么。” 他不像是在说谎!沈冰月皱眉道:“你没有杀过生,怎么会做菜呢?” 林乐没好气道:“我只是不会做荤菜而已,但是我会做素菜啊!” 沈冰月惊道:“你不会做荤菜?” “我好像没有说过我会吧。”林乐道。 沈冰月仔细回想一下,她真的从未吃过林乐做的荤菜,而吴妈也从未见过林乐做过荤菜,更别提杀生了,只是当初他们都以为林乐是高人,怎么会轻易动手,每天做三碗粥一碗参汤给沈冰月吃,已经他们赚了,故此也就没有去在意,却没有想到林乐压根就不会做荤菜。 沈冰月怀疑道:“不可能呀,我父亲对你师父的厨艺推崇备至,而且我奶奶只是从你师父那里学到皮毛,厨艺就已经非常厉害了,你怎么可能不会做荤菜。” “那是师姐走运。”林乐很无奈道:“反正自从我懂事以来,我们雾村就不准杀生,甚至于偷吃我们粮食的老鼠都不准杀。” “这是为什么?”沈冰月好奇道。 “还不就是那老不死的要追求什么天道,讲究什么天人合一,让自己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就定下这莫名其妙的规矩,不瞒你说,我下山来才第一次尝到肉味。”说到后面,林乐觉得有些委屈。 其实严格说起来,林乐更像是他师父的义子,而不是徒弟,在厨艺方面,他师父收的唯一一个徒弟就是沈冰月的奶奶,自从他师父搬进昆仑山后,就再也没有杀过生了。 整个雾村都不允许有杀生的情况存在,谁若杀生,必须赶出雾村,也没有人敢破坏这规矩,所以林乐在雾村时,常常清早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床铺的松鼠,各种睡姿,比他还睡的香一些,所以他做梦都希望能有一张大床。 你都不能杀生,那林乐怎么可能会做荤菜。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真火诀迟迟不能突破第三层,就是因为他没有吃过荤菜。 当然,在此之前,他师父也只是猜测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但事实证明,他师父猜的并没有错,自从林乐开始接触荤菜后,真火诀是突飞猛进。 “难怪你总是让我多煮点荤菜给你吃。” 吴妈点点头道。 厨师? 沈冰月想着都觉得可笑,这是哪门子的厨师,幸亏他那天没有答应我,要是真让他进公司,我岂不会成了笑话。 原本她见林乐煮的粥这么好吃,连她都无法抗拒,而且林乐又这么嚣张,张口闭口就是我是厨师,我是高人,潜意识的就认为林乐的厨艺一定非常高,可没想到,原来林乐只会做素菜,这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皱眉道:“你别总是老不死的老不死的,他可是你师父,你究竟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尊师重道。” 林乐笑了一声。 沈冰月道:“你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吗?” 林乐哼道:“小冰,我这是在骂他吗,我是在赞美他啊!” “赞美?” “当然。” 林乐道:“老不死,就是老而不死,同义词就是老而弥坚,这不是赞美他是什么,况且他都一百三十多岁的人了,跑的比我还快一些,这不是老不死又是什么,他还不是整天病秧子病娃的叫我。” 病秧子? 沈冰月有些难受,这林乐的头发到他的脚趾甲,无一不透着健康的气息,他要是病秧子,那自己不成死人了,而且林乐的速度,她是知道的,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一百三十岁的老人能够跑得比他还要快,这真的让人难以相信。 不过她回想一下,据她爷爷所讲,她爷爷是年轻的时候遇到林乐的师父,那时候连她爸爸都没有,但是当时林乐的师父就已经是一头白发,少说也有六七十岁了,算下来还真有一百三四十岁了。 高人的世界,真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能够理解的。 沈冰月没有多问了,径直去到了屋内。 林乐则是与吴妈到厨房去了,虽然没有杀过鸡,但是林乐至少能够帮助吴妈捉住公鸡,不让它乱动。 四十分钟后。 只见那张洁白光亮的餐桌放着一个大碗,里面是一块块红彤彤发亮的鸡肉,这正是四川名菜烧鸡公。 整只鸡去头去尾,其余的部分尽在碗中,分量十足,但是全部剁成碎块,火红的汤汁,可见里面放了不少辣椒,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碗一端上来,浓浓的香味带着丝丝热气弥漫在餐厅中,真是诱人至极啊! 在大碗边上还放着一个碗,咋一看,是奶白色的汤汁,葱段浮在白汤之上,但是细看,不难发现那与汤汁融为一体的,不分彼此的白肉,最显眼的自然是那与碗边平齐的小嘴,正是一个鱼头,这碗菜也正是家常菜的代表,清水鱼。 常言道,有鸡有鱼便可称宴。 这俨然就是一桌小宴啊! 只是这宴席的人有点少,就三个,这三个人自然是林乐、吴妈、沈冰月、。 现在沈冰月倒是非常自觉了,时间差不多就自己下来了,或者说提前下来坐在沙发上看看报纸,都不用人去叫,虽然她是害怕林乐跑去自己卧室,但这就是进步。 当然,菜还是放在林乐面前的,相比较起来,沈冰月面前就显得有些寒碜了,还是一碗粥,但是粥却比以前要更加浓了。 这要是不知道的人见到这一切,非得以为沈冰月在家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你林乐面前就是大鱼大肉,人家小冰童鞋就一碗粥,这未免做的也太过了点。 但是沈冰月倒是一点怨言都没有,她还是喜欢这粥,对于什么烧公鸡、水煮鱼,她甚至都不愿多看一眼。 爽滑麻辣,松软鲜香的鸡肉,口感滑嫩的鱼肉,再加上脆生生,水分十足,略带点“冲”的清新感的莴笋丝。 OMG! 林乐这个不挑食的家伙更加是胃口大开,狼吞虎咽,不可阻挡。 他可是不怕辣的,毕竟辣椒也是素菜,他以前在雾村的时候,经常生吃辣椒,吃的是倍儿香,看着他吃都香啊,谁人能想到这家伙三点的时候才吞下三公斤的艾窝窝。 “呼---!” 结果当然还是一样,林乐又是第一个吃完,电饭煲里面是一粒米都找不到,就跟洗过了一样,轻轻出了口气,擦了擦嘴,擦了擦汗,得亏他体力好,要换做一个体力差点的宅男,就算他就这么大的胃,也没有这么大的体力去吃。 沈冰月和吴妈都已经习惯了,仿佛他们跟林乐不是坐在一张桌子上的,慢悠悠的吃着,非常安静。 有道是,饱暖思**吗。所以吃饱后的林乐瞧着沈冰月,仿佛在思索什么。 很快,沈冰月就感觉到那两道炙热的目光,头也不抬,淡淡道:“你吃完了就去看电视吧。” 林乐一怔,忙道:“没事,没事,我等下还得收拾桌子。”做家务活,林乐倒是比较勤快,基本他的衣服,饭后的碗都是他在洗,这倒是说他把自己当下人看了,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到享福的地步,而且他也不觉得沈冰月吃完就闪有什么不妥,要是他有沈冰月这么多钱,那他同样也会这么做。突然道:“小冰,问你件事?” “什么事?” 语气平淡简直让人无法再跟她说下去。 林乐道:“我听---我师父说,这江上雪以前是一家盒饭店?” 他终于改口了,倒不是他懂事了,而是他觉得他每一次说老不死,总有人会问一句,这很烦,况且叫什么他真的无所谓,只是他在村里叫惯了,一时改不过口而已。 沈冰月却以为他改过自新了,心中倒是非常满意,轻轻“嗯”了一声。 “......!” 多嗯两声会死呀!林乐一阵无语,又道:“师姐真是厉害,一家盒饭店做到现在的饮食集团,你跟我说说师姐的故事吧。” “没兴趣。” 要不要这么牛呀,小心我用真火诀弄点巴豆给你尝尝,保证你今天再厕所里面度过。林乐不满的向沈冰月瞪了瞪眼,可是人家专注吃粥,都不看他,自讨了个没趣,于是又道:“那当初师姐一定投了不少本钱进去吧?” 沈冰月终于抬起头,道:“你问这些干什么?” 林乐轻咳一声,道:“我不是说了吗,我也要创业,所以我想问问咯。” 沈冰月凝目瞧了林乐片刻,随即低下头去继续吃了起来。 不说就不说,谁稀罕了,我不知道问小曹去啊! 正当林乐诅咒沈冰月胸跟他一样大时,沈冰月突然说道:“当年那环境谁有钱做生意,爷爷和奶奶也就是在家门前搭了个棚子,这就是最初的江上雪,要真说本钱的话,可能也就几十块钱的样子吧。” “几十块?” 林乐猛抽一口冷气。 吴妈毕竟是过来人,笑道:“那时候几十块钱可不少了。” 林乐目光闪动,激动道:“再不少,也没有现在一万块多吧,那不是说现在开个盒饭店一万块就可以了。” 沈冰月道:“那时候望海市只是一个小城市,地价非常廉价,但是现在的望海市,寸土寸金,就算是开一个盒饭店,除非你有店面,否则的话,至少也得准备几十万左右的储备资金,一万块想要在望海市做买卖,可能只有去路边摆摊了。” 现在望海市上亿的店面遍地都是。 “路边摊?” 林乐沉思起来了。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十六章 我想吃肉 “你想去路边摆摊吗?” 沈冰月冷不丁的说了一句。 “当然---。” 话刚一出口,林乐猛然反应过来,可不能让她知道,我可是高人来的,转口道:“当然不是,像我这种高人,怎么可能去路边摆摊,你少瞧不起人了。”心里又补充一句,高人要是能不用吃饭那就好了。 沈冰月淡淡道:“我没这意思,摆摊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跟我们这些开餐厅的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话我倒是挺赞同的。”林乐呵呵笑道。 沈冰月没有再说了,专心吃了起来。 吴妈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开口道:“对了,大小姐,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沈冰月道:“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明天想回家一趟。”吴妈道。 “什么?” 林乐突然惊呼一声。 沈冰月诧异道:“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林乐没好气道:“你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有福气,有我煮饭给你吃,可是吴妈走了,谁煮饭给我吃啊,我能不紧张吗。” 差点忘记他只是半个厨师。沈冰月一阵无语。 吴妈歉意道:“林乐,我就去一两天而已。” 一两天就有六顿饭啊,难道又得回归素食,天啊,我想吃肉啊!林乐瘪了瘪嘴,老大不乐意了。 沈冰月轻轻皱了下眉头,这吴妈走了,可就剩下她和林乐,这光想想都觉得挺别扭的,问道:“家里是出了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小孙子最近身体有些不舒服,再说我也很久没有见到孙子,所以我想顺便回去看看。”说这话时,吴妈脸色显得有些怪异。 林乐好奇道:“吴妈,你还有个孙子呀,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 吴妈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话怎么这么多。” 沈冰月瞪了林乐一眼,又向吴妈道:“好吧,你自己小心一点,要不要我叫两个人跟你一块去。” 吴妈忙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了,多谢大小姐关心。” 回去看自己孙子,还要小心一点,真是弄不懂这城里人。林乐听得云里雾里,几番想询问,都被沈冰月两道冰冷的眼神给瞪了回去,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沈冰月的眼神真的这么有用的话,那这个家现在也不是林乐当家做主了,主要还是因为林乐察觉到吴妈似乎也不愿多说,故此也就没有多问了。 凌晨时分! 林乐脱光光坐在浴缸里面,等到浴缸边上最后一滴水珠蒸发掉后,他才缓缓睁开眼来,笑道:“看来这几天就能突破第三层了,唉,可惜吴妈要回去了,没有人煮肉给我吃,都怪那老不死的,好好的,干嘛不能杀生了,好歹也教我几招烹制荤菜的技术呀,真是难搞啊。” 说到这里,他突然眼中一亮,道:“对呀,这里没有吃,江上雪有啊,反正我明天要送饭去给小冰,就顺便在那里把午饭给解决了,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第二日清晨,吴妈早早起来把林乐的早餐准备好,然后就在开车离开了别墅。 这也导致沈冰月不得不单独跟林乐一起吃早餐。 一个是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一个是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其实就林乐这种吃法,很难不发出声音的,这对于沈冰月而言,原本是无法容忍的,哪里还吃的下饭,但是她也不知道,她对于林乐的这种吃法并不厌恶,反而还能带动她的胃口。 风卷残云的吃过所有的大肉包子后,林乐习惯性的喝一杯水,轻轻出一口气,打嗝?量太少呢?又瞧了眼沈冰月,其实他们两个要是没有什么事,真的可以做到完全不交流,但是今天林乐是不得不与这块又冷又硬的寒冰聊上两句。呵呵笑道:“小冰。” “说。” 沈冰月头也没有抬,冷冷的扔出一个字来。 真是嚣张!林乐挠挠头,道:“是这样的,今天吴妈不在家,中午由我送午饭给你。” 沈冰月微微皱眉,抬起头来,道:“不必了,就这一两天而已。” 你倒是只顾自己,那我怎么办?林乐一脸严肃道:“那可不行,我一直在强调生活方面的细节才是最为关键的,要是有个什么事,就一两天不吃饭,那我非得在这里住一辈子不可,我还有自己的生活了。” 沈冰月道:“我会让人过来拿的。” 你是诚心不让我吃饭吧。林乐摇头道:“不用这么麻烦了,我送去就是了,我顺便也可以在那里把午饭解决了。” 沈冰月明白了,这家伙送饭是假,蹭饭才是真的,但是她是真心害怕林乐到公司又乱来,道:“你好歹也是一个厨师,难道给自己做一顿饭就有这么难吗?” 林乐一脸委屈道:“可是我想吃肉。” 这一句话彻底让沈冰月败退了,林乐的眼神,就好像小孩看到别人手中的糖果,真是我见犹怜呀,轻叹道:“好吧,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两个条件。” 林乐不爽道:“哎,我好心帮你送饭,还得让我答应你的条件,你比刘奶奶还要狠一些呀。” 沈冰月低头吃了起来。 为了午饭,我忍!林乐道:“好好好,你说。” 沈冰月再度抬起头来,道:“第一,在公司必须叫我董事长,如果别人问起你是什么人,你就说是我的管家。” “叫董事长没问题,可是管家,这世上有我这么帅的管家吗?这谎言太容易让人戳破了。”林乐激动道。 沈冰月道:“第二,这一点我也早就想跟你说了,就是不能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我的病情。” “等等下,第一条我都没有答应。” 沈冰月道:“我没有打算跟你商量,我只是告诉你。” 林乐怒道:“我说小冰,我来这里好心帮你治病,你这么对我,太忘恩负义了吧,做人得讲良心呀。” 沈冰月道:“我这两个条件又有哪一个伤害了你。” “管家啊!” 林乐挥舞着双手,激动道:“我全身上下哪里像个管家,你这不是侮辱我吗。” 沈冰月道:“可你做的事就是一个管家做的。” “这---!” 林乐道:“男朋友不也经常给自己的女朋友送饭吗。” 沈冰月双目一睁,可这话还没有出口,就又听得林乐“呸呸呸”几声,“我怎么能这么诅咒自己,管家就管家吧,比男朋友总好多了。” 沈冰月到嘴边的话强行吞了回去,竟无言以对,她说林乐占她便宜吧,人家林乐自己都呸掉了,她说林乐嫌弃她,那不说她还想当林乐的女朋友,反正这话怎么说怎么错,索性不说了,赶紧吃完闪人,否则非得让这家伙给气死去不可。 ...... ...... “唉,还以为这一万块有很多了,想不到只能去路边摆摊。” 沈冰月上班去后,林乐闲着无事,也无心看电视,躺在沙发上,一遍又一遍的数着手中的红票票,本来他很喜欢数钱的感觉,只是想起昨天沈冰月的一番话,不禁又有些郁闷,摇头道:“算了,算了,摆摊就摆摊吧,刘奶奶有句话说的好,英雄莫问出路,我总不会一辈子都摆路边摊吧。不过----就算我愿意,那陈菲菲也不一定愿意和我一块干呀,先打个电话给她,表达我的诚意,用诚意去感动她,可别让这苦力从手中溜走了。” 说着,他立刻拿出手机拨通陈菲菲的号码。 响了好几声,电话才接通,里面很快就传来慵懒的声音,“喂!” “菲菲。” 林乐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更加温柔一些。 “你是谁?” “呀!你不是吧,这么快就把你的恩人给忘记了。” “......!你是林乐?” “谢天谢地,你还记得我的名字。” “有事吗?” “没啥事,就是想问问你你的脚怎么样呢?” “还有些疼,但是比昨天好像好多了。” “那就好,你一定要安心养伤,这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咱们还得合作发财的。” “啊---?你是真的要我跟你一块合作做生意?” “当然是真的,难道你以为我是在骗你的?” “不---不是,我只是---只是觉得这事挺不靠谱的。” “怎么就不靠谱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你信我一定不会错的,等你脚好了,咱们再约个时间好好谈谈,告诉你,我已经有具体的计划了,保证发财。” “是---是吗?什么计划?” “电话里面说不清楚,还是等见面再说吧。” “好吧。” “拜拜。” “拜拜。” 林乐挂了电话后,没好气道:“不靠谱?这女人还真是没脑子,让他做老板都不做,就算摆路边摊,大小也是一个老板啊。不行,看来得每天跟她打个电话,一定得稳住她先,反正电话费不要我出。” PS:周一求推荐票。。。。。 第二十七章 内忧外患(求推荐票) 江上雪集团。 秦蓉蓉按照惯例来到董事长办公室,告诉沈冰月今天的安排。 沈冰月听完之后,点点头道:“没什么事你就先出去吧。” 秦蓉蓉又道:“董事长,有件事我想跟你汇报一下。” “什么事?”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的生意开始出现一些波动,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我们观察到有一些老客户很久没有来了。” “查到原因了吗?” “好像跟唐朝饮食集团有关,去年唐朝集团刚刚开张时,对我们还没有什么影响,可是随着唐朝饮食集团今年一系列的广告宣传,我们的一些老客户开始转移去他们那边了。” 沈冰月皱了下眉头,脸色显得有些无奈。 这让秦蓉蓉非常惊讶,沈冰月在生意方面,一直都是胸有成足,很少出现这种无奈的表情。 突然,沈冰月面前的电脑传来滴滴的两声,沈冰月一怔,转头看了电脑一眼,然后向秦蓉蓉道:“这事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是。” 等到秦蓉蓉出去之后,沈冰月轻轻敲了下键盘,电脑荧幕上很快出现一个人的影像,正是她父亲沈问书。 “什么事?”沈冰月一边整理桌上的文件,一边问道。 沈问书见女儿都没有正眼瞧他一眼,郁闷道:“小月,你难道不应该先想爸爸问好吗?” “爸,早上好。” 沈冰月将文件放到左边,她的洁癖到达了什么地步,就是东西一定要物归原位,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决不能乱。 “......!” 沈问书显得有些无语,又道:“对了,你最近和师叔相处的怎么样?没有再吵了吧。” 沈冰月“嗯”了一声,终于转过头望向沈问书,“爸,你还有事吗?” 沈问书只觉心都冷了,不满的嚷嚷道:“啧啧啧,小月,难道和爸爸聊聊天都不行么。” “现在是上班时间。” 沈问书知道自己女儿的性格,道:“好好好,我今天是有事找你。” “什么事?” “你还记得云西的张爷爷吗?” “你说的是爷爷以前的老战友。” “不错。是这样的,昨天你张爷爷的孙子来望海市了,你帮爸爸招待一下。” “什么时候?” “今天中午。” “今天中午?” 沈冰月看了眼表,郁闷道:“今天中午,你现在才告诉我?” 沈问书讪讪笑道:“这不能怪别人,其实你张爷爷前两天就打了电话给我,我是打算昨晚告诉你的,但是---但是爸爸昨晚喝多了,就忘记了。” 就知道是这样。沈冰月无奈道:“好吧。” 沈问书又笑道:“小月,那张侄子爸爸已经跟他视频过了,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小伙子,你可以多与他来往来往。” 沈冰月道:“爸,这招待是假,相亲才是真的吧。” “也没到这种地步。”沈问书道:“不过小月,你也老大不小了,你总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吗,再说张家与咱们沈家是世交,门当户对,而且你不要忘记,当初你爷爷临走前,你张爷爷千里迢迢赶来,陪着你爷爷走完最后几天,这事是你张爷爷先提出来的,他老人家一片好意,咱们总不可能辜负了他老人家吧。” 沈冰月道:“爸,你别有事没事就抬爷爷出来。” 沈问书委屈道:“谁叫你跟你爷爷亲,跟爸爸不亲。” 沈冰月白眼一翻:“看来我是非嫁不可?” “你还说爸,你还不一样,一说到这事就以退为进。”沈问书老郁闷了,“爸可没有这么说哦,爸只是希望你能够去认真对待这一件事,如果你们合不来,爸和你张爷爷当然不会勉强你们,你知道你张爷爷这人非常豁达,比你爸我还要看得开一些,总而言之,就是给你们一个机会,至于成不成我们绝不会干预。” 沈冰月嗯了一声:“我知道了。” 沈问书大大松了口气,道:“其实话说回来,人家张家才不愁娶不到媳妇,反倒是我担心你嫁不出去,你的性子既不像我,也不像你妈妈,跟你爷爷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脾气拗的很,但是你爷爷是一个男人,这性子落在他那里,那就是血性男儿,挺逗女人喜欢的,但你是一个女人,这种性格男人可不喜欢,这隔代遗传还真是害人不浅啊。” 完了,完了。沈冰月头疼的厉害,“爸,我记得爷爷在世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要不那么说,你以为我还能活到今天吗?你爷爷你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把他给弄火了,他非得开枪崩了我。”说到自己的老子,沈问书显得有些心有余悸,视频里面都能够看出他在出汗,立刻转移话题道:“对了,你四爷爷他们最近没有闹吧。” “暂时没有。”沈冰月顿了顿,道:“只是---。” 沈问书道:“只是什么?” “唐朝饮食集团。” “唐---唐朝饮食集团?” 沈问书脸色一变,正色道:“怎么?你和他们有冲突?” “没有。” 沈冰月道:“但我们毕竟是同行,竞争是在所难免的,现在我们有些客户已经被他们挖走了。” “这样啊!” 沈问书叹道:“那也没有办法,你知道唐朝饮食集团的背景,以前他们那些老家伙是没有出来做生意,现在他们出来了,而且摆明要吃这块肥肉,就算十个江上雪加在一起,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其实我早先已经打听过了,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此举的用意,不过他们应该不是冲着我们来的,而是冲着他们的老对手去的。” 沈冰月摇摇头道:“可我不这么看,最近他们又调了蔡云松来望海市当任这里的总经理,我跟蔡云松是做了十年的同学,我太了解这个人了,他要么不争,要争就一定要争第一。” “这事我也听说了。”沈问书笑呵呵说了一句,道:“不过我觉得这是好事,小松也是我看着长大的,而且爸可是知道的,当年读书的时候云松就---。” 沈冰月果断的敲响了键盘,沈问书的影像立刻消失了。 沈冰月靠在椅背上,轻轻揉了揉额头,轻叹道:“如果我沈家众志成城,我又怎么会害怕他蔡云松。” PS:周一求推荐票。。。。求收藏。。。。。 第二十八章 嚣张的管家 中午。 一辆黑色悍马停在江上雪集团公司的大门前,车门打开,只见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二十六七岁,一米八以上的身高,一身黑色休闲西服,正式之中又带有一丝不羁,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古铜色的皮肤,非常阳刚帅气,在加上身后那辆霸道上档次的路虎,真是如虎添翼,十分的拉轰。 一旁经过的女士,纷纷向这帅哥投来羞怯的目光。 那帅哥似乎对这一切早已经习以为常了,嘴角带着一抹迷人的微笑,将车钥匙随意的丢给一个泊车小弟。 这时候一位穿着职业套装,剪着娃娃头的女士走了过来,这位女士正是秦蓉蓉。 秦蓉蓉上来非常有礼貌的问道:"请问您是张衍,张先生吗?” "我是张衍。"那帅哥彬彬有礼的问道:"你是?” 秦蓉蓉一听,目光稍稍打量了下张衍,礼貌的伸出手来,道:"我是沈董事长的秘书,秦蓉蓉。” "原来是秦秘书,幸会,幸会。” 张衍伸出手来,轻轻一握,然后就放了回去,非常绅士。 这简单的一个动作,顿时让秦蓉蓉好感倍增,一看就知道是家教比较严的公子哥,又报以歉意的说道:"张先生,真是抱歉,我们董事长临时有些事要处理,所以未能亲自来迎接,董事长让我向张先生说一声抱歉,也还请张先生见谅。” 张衍一笑道:"没事,没事,我又不赶时间。” "多谢张先生体谅。"秦蓉蓉又道:"我们董事长吩咐我先请张先生到三楼的餐厅稍坐,董事长处理完手头上的事就会过去。” "行。” 张衍爽快的点了下头,然后伸手道:"请。” "请。” 秦蓉蓉带着张衍来到三楼餐厅参观了一下,这江上雪可是全国数一数二的饮食集团,按道理来说,坐在总部的餐厅应该非豪华才是,其实不然,因为江上雪是靠家常菜闻名的,为了体现这一文化,故此江上雪餐厅的摆设更多是依据一些家庭的陈设而设计的,可谓是匠心独运,客人来到这里,真的可以感觉到宾至如归。 稍稍参观了一下,秦蓉蓉又带着张衍去到一间包厢内。 没过多久,沈冰月就来了。 张衍一瞧沈冰月,不禁眼中一亮,暗道,果然如传说中一般漂亮,比起她来,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女人真是庸脂俗粉,急忙站起身来,走上前来,伸出手来,彬彬有礼道:“沈小姐,你好,我是张衍。” 沈冰月伸出手和张衍稍微握了握手,随即道:“你好。真是抱歉,我临时有点事,未能出门相迎,怠慢之处,还请张先生多多包涵。” “哪里的话,秦秘书招待的非常周到。”张衍笑道:“我可是久闻沈大小姐的芳名,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对了,古有西施、貂蝉,今有红尘、冰月,今日能见其一,真是我张衍的荣幸。” “这都是那些闲着无事的人瞎说的,倒是让张先生见笑了。” 沈冰月只是轻轻一笑,随即伸手道:“张先生,请坐。” 张衍却是走到一张椅子前,抽出椅子来,道:“请。” “谢谢。” 任何一个女人,都没理由拒绝一个男人的绅士行为,沈冰月自然也不例外,坐了下来。 张衍这才走到对面坐下。 沈冰月又向秦蓉蓉道:“上菜吧。” “是。” 很快,这一道道江上雪的招牌菜就端了上来,因为这是沈冰月宴请的客人,厨房可不敢怠慢,早就准备好了,所以上菜极快。 可是沈冰月看到这些菜,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心里不由的怀念起林乐做的粥来,可是想到这里,她面色突然一紧,不好,忘记告诉那家伙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沈冰月拿起一看,正是林乐打来的,心中是叫苦不迭,向张衍说了一声抱歉,然后起身走到窗户前,接通电话,道:“喂。” “小冰,真是对不起,路上堵车,我现在已经到公司了,你在哪里?” 沈冰月道:“你在哪里?” “我在三楼的餐厅啊!” “你在三楼干什么?” “当然是等饭吃呀,我都快饿死了。” 沈冰月心里莫名的咯噔一下,一向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沈冰月,偏偏面对林乐时,总是有些心慌慌。 又听电话里面的林乐道:“哎,我看到你的秘书了。蓉蓉小姐。” 完了!沈冰月一脸郁闷。 这电话都没有挂,就听到电话里面和门口同时响起一个声音,“咦?小---呃...董事长,原来你比我先来啊!” 好死不死,刚好一个服务员端菜进来,正巧被林乐给看见了。 “林先生,你不能---。” 秦蓉蓉一看到林乐,脸都青了,这位就是独闯股东大会的猛人呀,还未来及的反应过来,林乐就已经走了进去,盯着一桌子菜,心里美滋滋的,“董事长,你真是体贴,连饭菜都帮我准备好了。” 沈冰月想死的心都有了,急忙走了过来,低声道:“我这里有客人了。” 因为林乐在公车上堵了半天,就已经饿到不行了,所以这一进来,目光就全在那满桌子的菜上,张衍完全就被忽视了,听沈冰月这么一说,他才抬起头来,道:“你是---?” 张衍完全就在状况之外,也不知道林乐是什么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林乐和沈冰月是认识的,于是站起身来,微微颔首道:“你好。” “你好。” 说话间,林乐将粥放在沈冰月的位子上,然后自己拿起一张椅子坐了下来,向那服务员招手道:“服务员,打饭。” 你还真不客气啊!沈冰月忙道:“林乐,我这有客人。” “我知道,但我不介意。”林乐又想张衍道:“你不介意大家一块吃吧。” 你说呢?张衍讪讪道:“不---不介意。” 林乐又道:“董事长,你听见没有,人家都不介意,坐吧,坐吧。” 这么客套的话,你听不出来,你是成心的吧。沈冰月杀人的心都没有了,但是林乐就坐在她和张衍的中间,想说句悄悄话都不行,只好说道:“林乐,你去隔壁吃,我叫人帮你准备饭菜。” “还得准备,那要多久啊,我真的快要饿昏了,就不要麻烦了,这么多菜,你们两个也吃不完,就别浪费了,我这人挺随便的。” 身为超级无敌大吃货的林乐,看到这满桌子的美味佳肴,双腿怎么可能迈得动,除非打死他,否则他哪都不会去。 张衍见林乐将保温瓶放在沈冰月的位子上,明显就是送饭来的,暗道,难道是沈冰月的男朋友,知道我要来,故意来捣乱的?先不能让他走了,得打探清楚再说。道:“沈小姐,没事,没事,人多吃着也热闹。” 林乐呵呵道:“说得好,你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 沈冰月一愣,从未恋爱过的她,根本不知道张衍心里再打什么算盘,既然张衍都不介意,她也就无所谓了,坐了下来。 “服务员,怎么饭还没有来。” 林乐就一土包子,饿了就要吃,完全不在乎当下是一个什么情况。 丢人啊!沈冰月向秦蓉蓉点点头。 原来刚才林乐叫饭,被秦蓉蓉给挡了下来,如今见沈冰月点头了,这才让服务员去打饭过来。 很快三小碗白饭就送了过来,这可是高级餐厅,不可能跟盒饭店一样,就盛一大碗饭过来。 可这饭一上来,林乐就全部端到自己面前,道:“再打十碗来。” 然后就自顾吃了起来。 张衍一看林乐这德行,沈小姐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男朋友,难道是装出来的?笑问道:“这位先生是?” 林乐将饭一口吞了下去,道:“我叫林乐,是董事长的管家。”说着他还看了看沈冰月,好似在说,看吧,我多遵守诺言啊! “管---管家?” 张衍面色一愣。 沈冰月面色铁青,但更多的是无奈,道:“说来也不怕张先生笑话,我因为常常工作忘记吃饭,我爸爸担心我的身体,所以就找林乐来给我当管家,每天准时给我送饭。” 真的是这样吗?张衍还是不信,如果林乐真的是管家,那他凭什么坐在这里吃饭,这太不符合常理了。但嘴上却呵呵道:“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这位林先生是沈小姐你的男朋友了。” “咳咳咳!” 话音刚落,林乐就是一阵呛咳,赶紧喝口水,又转头望向张衍,一脸严肃道:“这玩笑可不好笑,你爱谁谁,这事千万别扯到我,我这人胆小,你要再这般吓我,我晚上都可能睡不着觉。” 沈冰月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张衍会让林乐坐在这里,心里一阵苦笑,道:“张先生,他真是我父亲请来的,所以---。” 她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很明显了。 这就说得通了。张衍斜眼一瞥,见刚刚的那三碗饭已经被林乐吃光了,这看着真像是一个饿死鬼,装是很难装的出的,心道,难道真是管家?管家你这么嚣张? “这饭怎么还没有送来。” 林乐拍了几下桌子。 沈冰月已经无语了,这局势完全就不能挽回了,索性也就不管了,打开保温瓶自己吃了起来,你们爱怎么怎么,不是我招待不周,要怪就怪那沈问书去。 这林乐是沈问书请来的,权力也是沈问书给他的,而且沈冰月也不是来相亲的,只是因为沈、张两家是世交,这张家来人,她自然得亲自出面招待。 但是这样一来,气氛就变得很怪异。 张衍准备一肚子的话,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唯有借酒消愁呀,一杯酒落肚,拿起筷子去夹菜,突然旁边伸出一双筷子快速的帮那块牛肉给夹走了。张衍斜眼一瞥,皱了下眉头,又去夹鸡肉,旁边又伸出一双筷子,迅速的把他看中的那块的鸡肉给夹走了。 你狠!我喝汤总行吧。张衍正准备去拿汤勺,旁边又伸出一只手来,拿起汤勺舀了几块排骨。 妈的,连汤都不给我。 火了! 张衍彻底火了,猛地一拍桌子,砰地一声巨响。 沈冰月、林乐均是被吓了一跳,一脸错愕的望着张衍。 “你小子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吧” 张衍怒视着林乐。 林乐无辜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你还给我装。”张衍直接站了起来,一脚踏在椅子上,怒道:“老子想吃牛肉,你把牛肉夹走,老子要吃鸡肉,你把鸡肉夹走,这倒也算了,老子要喝汤,你连汤勺都拿走,你球大个东西,竟敢玩弄老子,知道老子是谁吗?奶奶滴熊,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个小王八羔子。” 沈冰月顿时傻了,这是刚才那个绅士吗?这脏话骂的简直都可以当顺口溜用了。 林乐也不懂什么状况,他吃东西非常投入的,一旦吃起来,就完全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吃货的世界里面,刚才他真不是故意的,心里是万般委屈,老子吃饭碍着你了?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耍横?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道:“我说你脑子有病吧,这碗里这么多牛肉,你眼睛瞎了,还弄死我,吓唬谁了,你今天要不弄死我,你就是王八羔子。” “干你娘的。” 张衍火冒三丈,抬腿就一脚踢去。 林乐也火了,躲都懒得了,关键是空间就这么大,也没地方躲,直接也是一脚踢去。 砰砰! 脚脚相碰。 “原来是一个练家子。” 两人同时活动了下脚踝,异口同声道。 “好家伙。” 张衍盯着林乐,颇具高手风范的慢慢的解开西服扣子。 林乐没有穿西服,不能装逼,但他有他的方式,双目也是盯着张衍,一手拿起汤勺来,舀了一勺牛肉放在碗里,端起碗吃了起来。 张衍用力将西服往地上一甩。 同时林乐也就碗将桌上一放,绝对是一个空碗,这毋庸置疑。 “住手。” 沈冰月突然站了起来。 张衍一怔,突然反应了过来,心中慌得要命,我这是干了什么?完了,完了,都怪这小子,前面我表现的都这么好,都让他给毁了。 林乐赶紧端起碗来,再吃。 沈冰月瞥了眼林乐,头疼,只能向张衍道:“张先生,真是对不起,今天的事我会亲自跟张爷爷道歉。” 张衍听得满头大汗,急忙道:“不用了,不用了,这----这只是一个误会,千---千万别跟我爷爷说。” 沈冰月道:“不管怎么样,这事是我的错,不关张先生的事。”说着她向门外喊道:“蓉蓉。” “董事长,你叫我。” 当秦蓉蓉进到包间内,看到里面的一切,顿时也蒙了。 沈冰月淡淡道:“你先带张先生去会所休息一下。” “啊?是。” 秦蓉蓉向张衍伸手道:“张先生,请。” 张衍用力拍了下脑门,显得非常懊恼,就向沈冰月道:“沈小姐,这事你千万别跟我爷爷说,否则我就完了。” 沈冰月点点头,心里也就纳闷了,这林乐是个神经病,她是知道的,但是这张衍,也没比林乐好多少。 张衍一脸懊恼的跟着秦蓉蓉走了出去。 沈冰月望着林乐,这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又吃了起来,而且吃得倍儿香,好像刚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沈冰月也不想跟林乐交流,直接拿起电话来,拨通了沈问书的电话,不等沈问书说话,她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边,然后按下免提,将电话放在桌上,“你自己跟他说吧。” 张衍是沈问书安排的,林乐也是沈问书叫来的,她真的想不出任何一个理由来帮他们两个擦屁股,索性就都交给沈问书。 “师叔---。” “在吃饭,等下。” 林乐含糊不清的说道。 吃饭的时候谁打电话了。 沈问书在电话里面说道:“小月啊,这点点小事,你犯得着打电话给我吗,你处理问题的能力真是越来越差了,行行行,你张爷爷那边我会去解释的,就这样了,师叔你慢吃,我就不打扰你了。” “好。” “嘟嘟嘟---!” 沈冰月听着电话里面的盲音,看着吃着正香的林乐,她阅人无数,唯独这家伙令她真的是一点也看不懂,道:“林乐,你知道你刚才得罪了什么人吗?” 林乐茫然道:“谁?” “........?”沈冰月沉默少许,道:“算了,没事了。” 林乐愣了愣,道:“你快把粥吃了,这可是无价之宝。” 他真不是吹牛,他一天所转化的阳气有限,所以在雾村,他用阳气烹制的菜式被雾村那群老东西奉为至宝,这也是林乐收刮民脂民膏的最大利器。 沈冰月低头注视那碗粥,只觉哭笑不得,过了一会儿,她才拿起勺子,慢慢吃了起来。 没过一会儿,林乐终于吃完了,还很不满的说道:“上你这里吃一顿饭还真是不容易。” 沈冰月没有做声。 林乐也习惯了,懒得说了,坐在椅子上歇歇饭气。 一直等沈冰月吃完之后,他才站起身来,笑道:“我先走了,下午---。” 沈冰月立刻道:“下午我会将你的饭菜带回去的。” 显然,林乐已经成为江上雪集团的黑名单。 ....... 十八楼的商务会所其中一间包房内。 张衍颤抖的双手捧着手机,看着上面的来电,简直是如临大敌,满脸大汗。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一怔,急忙接通电话,“爷爷---。” 电话里面立刻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你这兔崽子,是不是活腻了。” 张衍都快哭了,“爷爷,我是无辜的,你听我解释,我前面一直表现的都非常好,是那小子先惹我的---。” “不要跟我解释,我还不了解你这小兔崽子,你不去惹别人,别人就得烧香拜佛了,谁还敢来惹你。这才出去几天,就给我捅了这么一个大篓子,害得人家问书还亲自打电话给我道歉,我们张家的脸都给你丢尽了,你要是现在在我面前,我非得毙了你不可,你这小王八蛋,真是气死我了,要是你再敢给我惹事生非,就不要回来了。” 嘟嘟嘟----。 轰! 张衍直接将那苹果手机砸在墙上,倒上一杯慢慢的威士忌,一口喝尽,咬牙切齿道:“王八羔子,老子一定要毙了他,妈的,真是气死我了。” 这说话的语气倒是跟他爷爷是一模一样。 PS:将近六千字大章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十九章 连我吴妈都敢打? “吴妈?你怎么就回来了?” 林乐刚回到别墅,突然见到吴妈坐在沙发上,心中是又惊又喜。 吴妈似乎被林乐吓到了,猛地转过头来,只见她双眼红肿,脸上似乎还有泪痕。 林乐急忙上前道:“吴妈,你怎么哭了---你的脸怎么了---。”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发现吴妈右边脸颊红肿的。 吴妈急忙道:“没事,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下。” 林乐拦住吴妈,注视着她的脸,道:“吴妈,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没---没有。” “我又不是瞎子,你的脸都肿成这样了,分明就是被人打了。”林乐怒不可遏道:“吴妈,你告诉我,是哪个王八蛋打的你,我现在就去帮你报仇,狗日的,连我吴妈都敢打,真是气死我了。” 他来到这望海市,认识的人不多,唯独吴妈跟他关系最好,其实他很简单的,你对他好,他一定会记得的,当然,你要惹到他了,他也不会管你谁,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看到吴妈脸上肿起的那一块,顿时怒火滔天,别人是冲天一怒为红颜,林乐是冲天一怒为吴妈。 “你不要问了,这不管你的事,我先回房了。” 吴妈说着就快步进了自己卧室。 “我只是想帮你而已。” 林乐委屈的瘪了瘪嘴。 过了一会儿,林乐来到吴妈的卧室,轻轻敲了几下门,“吴妈,是我。” “什么事?” “我拿了些冰块给你敷敷。”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房门打开,吴妈看着林乐,道:“林乐,真是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 “没事,没事。” 林乐笑了笑。 吴妈将门打开,道:“你进来吧。” 林乐走了进去,将冰袋递给吴妈,“吴妈,你拿冰敷敷,很快就会消肿。” “谢谢。” 吴妈接过冰袋来敷在脸上。 林乐挠挠头,张了张嘴,心里确实忍不住,道:“吴妈,你别怪我多嘴,我只是想告诉你,你越是这么软弱,别人就越会欺负你,咱们不欺负人,但也不能随便让人欺负,你说是不?” 吴妈道:“我知道了,谢谢你,林乐。” “这话就见外了。”林乐挥了下手,又道:“不过吴妈,这次就算了,但是下次如果再有人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 吴妈听得心里暖洋洋的,她也没有想到林乐会这么关心她,眼眶微红,笑着点点头。 林乐道:“那行,你先休息一下,我就出去了。” “嗯。” 林乐刚走到门前,吴妈突然道:“林乐。” “还有事吗?” “谢谢你。” “没事的,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林乐大咧咧说了一句,就走了出去。 出去之后,林乐先是去到自己卧室,换了一条泳裤,就跑去游泳池,这游泳池沈冰月反正是很少用,她每天都在工作,哪里有功夫游泳,倒是林乐来了之后,天天游上几个小时,反正他目前也没啥事做。 游了将近两个小时,林乐才从游泳池里面出来,正巧见到吴妈走了出来,急忙喊道:“吴妈,你去哪里。” 吴妈笑道:“我不是帮你做饭去吗。”说完,她就急匆匆的往厨房那边走去。 “对哦,吴妈回来了,就不用小冰带饭了。” 林乐急忙去道房里,拿起电话,拨通了沈冰月的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才接通的,不用想也知道沈冰月看到林乐的来电,其实也是非常挣扎的。 “什么事?” 沈冰月的声音即便是通过电话传来,依旧是冷冰冰的。 林乐道:“哦,吴妈回来了,你就不用带饭菜回来了。” “知道了。” “还有---。” 电话已经挂断了。 “这女人真是可恶,保佑你单身一辈子。” 林乐对着电话狠狠诅咒了几句,他其实想询问下吴妈的情况,但可惜沈冰月根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晚上,沈冰月还是准时在七点左右回到家,吃饭的时候,三人都是沉默不语,其实他们三人在今天都遇到不少事情,但是没有一个人开口,就跟往常一样,非常的安静。 “大小姐,林乐,我吃完了,你们慢吃。” 吴妈依旧是第二个吃完的,然后就收拾桌上的碗筷,毕竟林乐早吃完了,林乐吃完了,这菜肯定是连渣都不剩了,虽然沈冰月还在慢慢吃,但是吴妈知道这些带有油腻腻的盘子放在这里,沈冰月可不会喜欢的。 吴妈刚一走,林乐就立刻道:“小冰,跟你说件事。” “......!” 沈冰月今天连一个“说”字都对林乐非常吝啬。 “......!是这样的,吴妈今天让人打了。” “我知道。” “你知道?” 林乐瞧了眼沈冰月,道:“哇!你这人还真是没有良心,吴妈都让人打了,你还无动于衷,难道你是铁心石肠么?” 沈冰月抬起头来:“你和吴妈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你怎么这么关心她?” 林乐道:“你以为我是你呀,吴妈天天给我做这么多好吃的,要我这都不关心她,那我还是人吗?” 他应该在骂我不是人。沈冰月淡淡道:“但这是人家的家事。” “家事?” 林乐皱眉道:“难道是他老公打的?” 沈冰月道:“我说了,这是吴妈的私事,你要问就问她去,不要来问我。” “她要是肯说,我哪里还会来问你。”林乐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又道:“哎,那你知道吴妈家住在哪里吗?” “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去教训---不,我就是想跟她家人讲讲道理,让他们以后别欺负吴妈了,吴妈多好的一个人呀,你说是不。”林乐和蔼可亲的笑着。 沈冰月当然不会相信林乐的鬼话,不再说话了,继续把碗里最后一点粥给吃完,然后就上楼去了。 吴妈不说,沈冰月也不说,林乐也只能作罢。 一连三天,相安无事,吴妈也恢复了过来,又跟往常一样,林乐就放心了,不过在这三天内,他是天天打电话给陈菲菲,借着关心陈菲菲的脚伤,来表达自己的诚意。 这一天下午,林乐又拨通了陈菲菲的电话,他原本都是早上打的,但是每次都吵到陈菲菲睡觉,因为八点半对于林乐而言,已经非常晚了,但是对于好不容易不要上班的陈菲菲而言,这时候应该睡觉的黄金时段,最后陈菲菲实在是忍不住了,让林乐别早上打电话给她,于是林乐改换下午打电话给陈菲菲。 “菲菲,是我,林乐。” “怎么又是你。” “你的脚怎么样呢?” “天啊!” “不会恶化了吧?” “林乐,要不我们找个时间出来谈谈吧。” 语气极具无奈。 “好啊!其实我早就想找你谈谈了,就是担心你的脚伤。” “你什么时候有空?” “随时---不,晚上,晚上我有空。” 林乐突然想起等会还得煮粥给沈冰月吃,下午是肯定出不去的,只能说晚上,虽然晚上他也得熬汤让沈冰月早点睡觉,但是他可以先把汤熬好,等到十点,热热就可以送上去了。 “那好,九点,咱们就到魔街见面吧。” “好的,好的。” 等到把电话挂断了,林乐突然反应过来,“魔街?魔街是哪里?操,忘记问了。” 正巧吴妈从旁经过,他急忙问道:“吴妈,你知道魔街在哪里吗?” 吴妈笑道:“当然知道,魔街可是咱们望海市最有名的一条美食街。”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三十章 魔街 魔街,顾名思义,就是望海市城bei区的一条街道,如果从外观上看,这条街道真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甚至可以说是望海市最最古老的一条街道,望海市城内任何一条街道都比魔街要宽要好,但是魔街却是望海市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条街道。 因为魔街见证着望海市的兴起。 大概在九十年代末期,这城bei区就是望海市的娱乐中心地带,而在魔街两边都是夜总会、发廊、洗脚、按摩的地方,那时候正逢hei社会兴盛的时期,所以魔街这一块非常乱,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几乎天天都打架。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条街道被称之为魔街。 但同时也非常热闹,很多人都上这摆摊,做点小买卖什么的,因为当时很多土豪都来这里消费。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治安一步步变好,而且望海市也发展了起来,经济中心转移到了南城,而魔街周边的什么夜总会、发廊全部都拆掉了,现在已经变成了高档小区,工厂等等。 唯独魔街没有动,因为夜总会、发廊这些都是违法的,而小吃摊这些并不犯法,所以小吃摊就保留了下来,慢慢又发展成一条美食街,政府都给这条街道取名为美味一条街,毕竟魔街太具有煽动性了,必须和谐,可是大家叫惯了魔街,所以就连外国来的客人都称之为魔街,没有人叫什么美味一条街,弄得政府好没面子。 这也造就成魔街独有的景观,因为魔街南边沿海的地方都是高档住所,也就是富人住的地方,但是北边却是工业区,住在那里的人比较穷,仅仅一街之隔,却是天堂和地狱,这也充分展现出望海市的资本世界。 但是那些富人并不介意魔街的存在,因为魔街的美食太好吃了,他们也常常来这里吃夜宵,毕竟有很多富人也是从草根成长起来的,比起坐在高级餐厅静静的品尝的红酒,他们反倒是更喜欢坐在魔街喝着冰啤酒。 在唐朝饮食集团没有来之前,望海市有两大盛产美食的地方,第一个自然就是老牌饮食集团,江上雪饮食集团,第二就是魔街。 但凡外国来的旅游团必去魔街,因为魔街的小吃是既好吃,又非常地道,可以说是全国上下无街出其右,望海市的本地人也是如此,几乎都跑去魔街吃宵夜。 这白天的时候,魔街就是一条旧街道,几乎连个路过的人都没有,但是一到晚上,那可不得了了,这里是人山人海,走路都得看着别人的脚后跟走。 “哇!这么多人啊!” 当林乐来到魔街在南边的入口是,看到拥挤不堪的魔街,也是吓了一跳。 “林乐。” 忽听有人叫他,转头一看,只见陈菲菲站在街道边,显然是刚刚下车,今天陈菲菲穿了一件白色体恤和一条牛仔裤,虽然还是扎着一个马尾辫,但是更显得青春靓丽,回头率非常高。 可能是脚伤还未痊愈,陈菲菲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的,这又让不少人露出惋惜之色,再美的女人,你弄个这姿势走路,也就那样了。 “你的脚还没有好啊?” 林乐急忙走了过去,关心道。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陈菲菲之所以能撑到现在,还与林乐保持联系,全因林乐对她的脚伤非常关心,殊不知林乐也只是想借着这一点保持与她联系,稳定住她的心。 “要不要我扶你?” “不用了,不用了。” 陈菲菲赶紧拒绝林乐的好意。 林乐倒也没有勉强,问道:“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陈菲菲道:“我听朋友说,这里来一家新的烧烤摊,味道挺不错的,我们就去那里吧。” “随便。” 这站在魔街外面,和身处在魔街完全就是两种感受。 这一条街到处都是吃的,红红的小龙虾,将身体弯曲成一个非常诱人的弧度,斩碎的螃蟹,露出了那嫩滑多汁的大腿肉,金黄色的蛋炒饭,伴随着青葱的香味,油亮的炒粉中掺杂着肉沫和白菜,一个个生蚝上面点缀着蒜蓉酱,一杯杯充满白色泡沫的冰啤酒.......。 铁铲与铁锅的摩擦声,刀锋与砧板的碰撞声,油滴入火种的滋滋声,板栗的翻滚声,龙虾下油锅的声....这就是一曲美味交响曲。 香气阵阵! 这让林乐的胃酸翻滚起来,迅速将胃里的食物消化掉,吞口水都吞的唇皮发干了。 “好像就是那里。” 二人几乎要走到魔街的尽头了,陈菲菲突然指着边上一条小巷子道。 林乐转头看去,只见一条巷子里面有着一个烧烤摊,摆着三四张桌子。 说实在的,这小巷子的位置不太好,比较偏僻一点,一般不熟悉魔街的人,都很难发现的了,灯光比起外面来,也是比较暗。 二人又走进巷子,倒还别说,虽然这巷子非常偏僻,但是四张桌子全都坐满了人。 火炉边站着一个看上去至少六十岁的男人,带着一个帽子,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和一条黑色短裤,非常念旧的一个人。 而在边上还坐着一个胖妞,正在玩着手机,瞧这吨位至少是两百斤以上,穿着一件猿猴白色体恤,黑色七分裤,水桶粗腰上挂着一个腰包,显然是负责收钱的,但是客人的来往,她却一点也不在意,至少林乐他们来了,别说招呼了,她甚至都不看一眼。 陈菲菲有些郁闷,她可是在朋友的强烈推荐才找到这里来的,但是却没有想到已经坐满了。 “怎么办?” 林乐问道。 陈菲菲有些郁闷道:“另外找地方吧。” 正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有一桌客人突然嚷嚷着买单。 那胖妞终于把手机放到了口袋里面,站起身来,这一站起来,倒是把林乐给吓到了,这胖妞竟然有一米七四七五高,跟沈冰月差不多,但是沈冰月身材好苗条,苗条到胸前都没有肉了,但是这女人,我去,看着都有压力。 可是等这胖妞走了过来,林乐仔细一瞧,觉得这女人的五官倒是长得非常精致,所以也不觉得难看,甚至还有些好看,但是就凭脸颊两边的肥肉,再好看的五官也就是那样了,给人的感觉就是怪。 “三百五十块。” 胖妞将单子往桌上一放,那语气就好像谁欠了她三百万似得。 那桌客人也是的不约而同的瞧了眼这胖妞,看得出他们对这胖妞的服务态度非常不满,但是也没有做声,买完单就离开了。 那胖妞大手往桌上一扫,瞬间将桌子清理干净。 林乐、陈菲菲赶紧坐了上去。 “我们这里只有牛肉串、炒粉、韭菜、包菜、里脊肉。”胖妞语气不善,还显得有些不耐烦。 陈菲菲啊了一声,道:“才这么点吃的。” “是的。” 胖妞不冷不淡的回了一句。 林乐皱眉道:“你什么态度?” “我就这态度,你爱吃不吃。”胖妞斜眼蔑视着林乐。 “你---!” “算了,算了。” 陈菲菲赶紧阻止林乐,又向陈菲菲道:“就来二十串牛肉串,五串包菜,五串里脊肉,一碗炒粉---林乐,你喝酒吗?” “不喝。”林乐双眼还是狠狠的盯着那胖妞 “那就来两罐冰可乐吧。” 胖妞敷衍的嗯了一声,就离开了,将单子往火炉上一放,跟那正在烧烤的老头没有半句交流,就坐了回去,继续玩起手机来。 “点这么多,吃的完不?” 林乐觉得眼睛有些酸,赶紧眨了眨眼,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这要是沈冰月听到,纵使是一块寒冰,那也会忍不住骂他一句虚伪的。 其实今天林乐是打算请客的,毕竟要讨好陈菲菲,但是这分量显然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期,谈事才是最主要的,吃的话,家里又不是没有,能省则省吗。 陈菲菲虽然只跟林乐见过一次面,但是对他铁公鸡的印象真是相当深刻,道:“今天我请客,就算是感谢上次你帮我。” “那我没问题了。” 林乐点点头。 陈菲菲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说真的,铁公鸡她见得多了,但是像林乐这么实诚的铁公鸡,她还真是第一回见到,真是极品铁公鸡啊。 林乐立刻反应过来,赶紧转移话题道:“那胖妞态度这么差,咱们干嘛要到这里吃。” 陈菲菲倒是显得无所谓,“现在也很难找到位置了,而且我朋友说这里的牛肉串非常好吃。” PS:求推荐,求收藏。。。。 第三十一章 被拒 “林乐---。” 陈菲菲突然喊了林乐一声,但却欲言又止。 林乐问道:“什么事?” “我---。” 陈菲菲犹豫了一下,才道:“我今日约你出来,是想告诉你我---我不想做生意。” 林乐惊道:“为什么呀?咱们可都说好了。” 陈菲菲略带一丝愧疚道:“我前面以为---以为---。” “以为什么?” 林乐着急道。 陈菲菲其实是想说,她前面以为林乐说什么合作做生意,只是想问她要电话号码,可是从这几天林乐电话攻势来看,林乐似乎对她完全没有任何意思,虽然林乐开头总是询问她的脚伤,但是说到最后一定会回到合作事宜上面,傻子也明白其中的意思,但是这话她却不好意思说出口,于是改口道:“那天在奶茶店,我以为你是开玩笑的,我从未想过要做生意,这我没有任何准备。” “就这事啊!” 林乐忽悠道:“你根本不需要准备什么,我都准备好了,你就做好跟着我发财的准备就是了。” 不靠谱! 这事相当不靠谱! 陈菲菲从未就没有见过林乐这种人,说实话,他们两个并不熟,你这样就邀她合作做生意,骗子都没有这么幼稚呀,“但是我并不想做生意,我已经在联系工作了。” “什---什么?你已经在联系工作呢?” 林乐紧张道:“别呀,你难道忘记那王扒皮了吗?” 陈菲菲笑道:“哪里有这么多王扒皮。” “你太单纯了。”林乐略显激动道:“这世上哪个老板不都一样,除非你找个女老板---。” 陈菲菲点点头道:“这回我联系的工作就是一个女老板。” “呃...女老板也一样呀,因为她是叫你陪那些男客户啊!” “不会的,我跟这老板以前就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 “好好好,这个先不说。”林乐又道:“你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陈菲菲道:“至少一万多块啊!” “咳咳咳!” 在这一刻,林乐觉得自己真是乡下来的,道:“你---你能赚一万多块?” 陈菲菲撇了下嘴道:“你别看不起人,我为什么就不能赚一万多块,我还是往少的说了。” 其实她的工作能力是非常强的,学历、样貌要啥有啥,这种女人去做销售,有着先天的优势,而且她手中有一批很大的客户群体,与她的私交都非常不错,一万多块她还真是往少的说了,因为她的工资主要是来自提成,虽然底薪也不错,但是没有提成的话,谁去干销售。 但是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其实她是属于那种拼搏型的女人,她心里对做生意并不抵触,以她的学历和样貌,做个秘书舒舒服服,然后再找一个有钱人嫁了,根本不用吃这苦,只是林乐给她感觉,真的是一点都不靠谱,根本不像是一个做生意的人,也正是因为她现在是事业上升期,所以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林乐身上。 她应该不会跟蓝老头一样爱吹牛吧,看上去不像啊,吹牛吹一万,那就有些少了,那蓝老头吹牛,动不动就上亿美元,吹的多带劲啊,真是没有想到原来他这么厉害。 林乐显得有些失落,但是他也不想强人所难,道:“不瞒你说,在刚开始的时候,我的确给不了你这么多钱,但是将来我一定会有一家像江上雪那样的饮食集团,甚至比它还要大。” 这就是吹牛了。 陈菲菲真不知林乐凭何如此自信,问道:“那你打算做什么?” 林乐立刻道:“我不是说了吗,做饮食这一行,我是一个厨师。” “开店?” “呃...目前我还没有这么多钱。” 囊中羞涩的林乐脸上红着脸说道。 不开店怎么弄?陈菲菲愣了下,余光突然瞥向边上的烧烤摊,道:“你不会准备摆摊吧?” 看来大家都知道我只能去摆路边摊了。林乐好生郁闷,立刻道:“我村里面的刘奶奶都说了,万丈高楼平地起,凡事都得脚踏实地,江上雪集团不也是先从盒饭店开始的吧。” “你怎么总是提到江上雪集团。” 陈菲菲说着又哦了一声,道:“你是不是也将江上雪集团的董事长冰月女王视作女神,想像她学习?” “什---什么?冰月女王?这是谁叫出来的?”林乐听着就觉得纳闷了。 陈菲菲道:“咱们市的人都这么叫啊,沈冰月可是全国出了名的天才美女,但凡是一个女人都会羡慕她,长得漂亮,学历又高,又有亿万家产,哇,好像女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她都拥有。” “这么厉害?” 林乐摇摇头道:“但我看也就一般般呀,虽然小---沈冰月是长得不错,但是身体素质不行,而且是一个飞机场---。” 陈菲菲惊讶道:“你怎么知道她是飞机场?” 林乐道:“呃....你没有见过她?” 陈菲菲摇头道:“我哪里有资格见到她,难道你见过?” 如果我说我见过,那她估计也不会相信,再说好像是我沾小冰的光似得,我才不要了。林乐摇头道:“我也没有见过,但是我在报纸上看过。” “报纸上你也看出人家是飞机场?” 陈菲菲哪里肯信,道:“这话你可别乱说,沈冰月可是有很多粉丝的,你要是让她的粉丝听见,非得找你拼命不可。” “真的假的?” 林乐只知道沈冰月挺有钱的,真不知道沈冰月还有粉丝,心想,现在这城里人还真是奇怪,就那么一块又硬又冷的寒冰,有什么喜欢的,况且还有厌食症了,一天到晚说不上几句话,谁娶了谁倒霉,还不如崇拜我了,至少我长得帅又挺幽默的。 “当然是真的。” 陈菲菲哼道:“你难道没有听过有句话叫做,‘古有西施、貂蝉,今有红尘、冰月’。” 这话意思林乐倒是能够理解,但是他非常好奇,这话是哪个蠢货说出来的,人家貂蝉、西施温婉动人,性感妩媚,虽然没有见过,但是胸肯定比沈冰月要大,好笑道:“这是沈冰月自个说的吧。” 陈菲菲急急道:“当然不是,这是几年前一个非常资深的记者采访完沈冰月之后,便发出这样的感慨,并且一本非常有名的杂志还刊登了这一句话。” 林乐听得有点神乎其神的感觉,难道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又问道:“那这红尘又是什么人?” “这我就不清楚了。”陈菲菲摇头道:“那记者也就是提到了一下,并没有细说。” 都没有见过,就在这里瞎说,一准又是什么炒作炒出来的。林乐不以为然,因为沈冰月在他心里也就那样,这红尘又能好到哪里去,笑呵呵道:“你连见都没有见过沈冰月,怎么对她这么了解?” 陈菲菲欲言又止道:“我---。” 林乐瞧了她一眼,突然道:“哦---我明白了,你也是沈冰月的粉丝吧。” 陈菲菲倒也没有否认,点点头道:“是啊,我是当她是偶像,我也一直在向她学习。” 天呐!这真是一个糟糕的想法,你要学她的话,估计一辈子都难嫁出去咯。林乐原本想奉劝陈菲菲几句,但突然心中一亮,道:“既然这样,那你就更应该跟我合作呢?你想想看,沈冰月也是搞饮食的,我也搞饮食的,你跟我合作不就是在像她学习么?” 你现在连个摊位都没有,算哪门子搞饮食的,再说人家是饮食集团的董事长,你就算有一个摊,那也是路边摊,这能算是一回事吗。当然这话可不能说出来,陈菲菲摇头道:“真是对不起,我暂时没有创业的打算。” 就她这种收入,这种潜力,只要脑子没有坏,都不会跑来跟林乐这个只见过两面,而且还比较铁公鸡的人合作。 其实她还算好,至少她亲自约林乐出来,当面告诉了他,要是别的女人,恐怕都不会搭理林乐。 林乐见她面色坚决,不由得非常失望,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 第三十二章 牛肉串 林乐看得出,陈菲菲对于与他的合作,是完全没有任何兴趣,而且当他知道陈菲菲的工资这么高,也知道自己没戏了,所以准备的那些游说之话也就没有说出口了,失望是在所难免的。 陈菲菲瞧林乐一脸失望,心中只觉莫名的内疚,虽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有任何地方对不起林乐的,但还是出于礼貌说道:“真是对不起。” 林乐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笑呵呵道:“你又没欠我什么,干嘛跟我说对不起,你放心,要是这点困难就能打倒我林乐,那我出来干嘛,还不如待在村里了。” 陈菲菲又问道:“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她寻思着,如果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她倒是愿意帮助林乐。 可是林乐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帮手,如实道:“摆摊做生意啊!” 陈菲菲又问道:“那你打算摆什么摊,也是烧烤摊吗?” 他倒也想,问题是他目前对于荤菜的了解太少了,烧烤摊是肯定开不了的。林乐道:“我打算开一个炸酱面的摊子。” “炸酱面?” “对啊!” 陈菲菲笑道:“我从小就喜欢吃炸酱面。” 对啊,合作不成,培养出一个稳定的客户倒是可以有的。林乐呵呵道:“那你到时可得来捧场。” 陈菲菲嘴角微微上翘道:“那得看你做的好不好吃,你可不要忘记,我的偶像可是江上雪的董事长,我的嘴可也是刁得很哦。”现在她已经跟林乐说清楚,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 小冰的可不是嘴刁,而是有病,你跟她一样,那我可没有这么多阳气给你做炸酱面。林乐暗自嘀咕,嘴上却自信满满道:“这你放心,要是没点手段,我敢邀你入伙么。” “但愿如此。”陈菲菲狡黠一笑,又问道:“那你准备在哪里摆摊?” 这个我倒是没有想过。林乐愣了下,突然望着巷外那拥挤的人群,对呀,要摆摊哪里还比这魔街合适,兴奋道:“就这里。” “魔街?” 陈菲菲一惊。 林乐道:“对啊,不行吗?” 陈菲菲道:“可是我听说能够来魔街做生意的人,那是厨艺非常高的人,一般人都没法在这里立足。” 林乐微微皱眉道:“你看不起我?” “我---我可没这么说。” 陈菲菲目光显得有些躲闪,显然就是这意思,毕竟林乐就这么年轻。 到时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林乐倒也没有去计较,这东西还是得用实力来说话的。 陈菲菲又问道:“那你打算什么开---开张?” 她觉得用开张来形容摆摊好像有些奇怪,至少没法送两个花篮去道贺。 林乐心想,我起点这么低,要是再往下拖,我得猴年马月才能超过我师姐啊!道:“就这几天吧,你放心,到时第一个通知你。” 其实陈菲菲也是他唯一能通知的人,他在城里认识的可就那么几个人,他暂时还不太想把这事告诉吴妈和沈冰月,倒不是怕被人笑话,只是这样一来,他和沈冰月的差距就有了非常具体的表达,在家里的地位肯定会下降很多,现在虽然他也没有做事,但至少还保持着高人风范,高人是不用出去做事的,只需吹吹牛就行了。 “那好,到时我一定来捧场。” ...... 二人说着说着,这烧烤终于上来了。 砰砰砰! 几个包着白色朔料袋的不锈钢盘和两瓶冰可乐放在了桌上,动作还是那么的粗鲁。 林乐一看那桌子上那硕大的身影就知道是谁了,连头都没有抬,不过那胖妞也没有给他抬头的机会,放下东西后,转身就离开了。 哇!好香啊! 一串串酱色散发着油光的牛肉串,隐隐可见葱花平铺在上面,紧紧贴着牛肉,不,应该说陷入要更为贴切一些,烤香浓郁,焦香扑鼻,比牛肉稍大块的里脊肉,看着都嫩呀,那边一碗大大的炒粉,鲜艳的黄色蛋花,极为鲜艳,带着油光的豆芽藏于其中,若不细看,还难以分别的出来,另外,粉条里面还掺杂着不少肉沫。 当然,最重要的,分量够足。 仅仅是看一看,闻一闻,林乐已经食指大动,真想立刻开动,可是手伸到半空中,他又收了回来,向陈菲菲道:“你吃多少?” 陈菲菲错愕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林乐若有所思道:“我觉得咱们还是分着吃比较好,我食量可---可能比你要大,万一你少吃了可就不好了。” 陈菲菲觉得林乐这人其他的都还好,就是一说到这钱,就有点小家子气了,道:“哪有你这么个吃法,你又能吃多少,就这样吃吧。”说着,她倒是先拿起一串牛肉串,红润的朱唇微微张开,露出白净整齐的皓齿,轻轻咬下一块来,不得不说,这美女吃东西也是一道风景。 “嗯,好吃,这牛肉串真的不错。” 刚吃两小口,陈菲菲就忍不住的赞道。 有这么好吃吗?林乐也拿起一串牛肉串,往唇间一拉,一半肉片落入嘴中,肉质滋润、软嫩,口感十分好,咸辣之中带有一丝丝麻香和葱香,但是都非常适中,层次分明,平衡的非常好,而其中最浓郁的味道,还是牛肉本身的香味,而且还带有几分木炭的香味。 这木炭配上牛肉,简直就是无懈可击,黄金搭档,真是要人命的牛肉串,那软嫩的牛肉仿佛再多烤一秒钟就会变焦,但少烤一秒钟就还未熟,这火候把握的近乎完美。 转眼间,桌上已经多出三根竹棍来。 尝过牛肉之后,林乐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大把粉条往嘴里塞,滑溜溜的粉条,松散柔韧,不失嚼劲,这是面条不具备的,酱汁入味,均衡的恰到好处,分量适中的豆芽菜在牙齿的咀嚼下,水分滋润牙齿和舌头,在味道比较重的牛肉串和炒粉下,带来了一丝清爽,有点睛之笔的妙用,再加上浓浓蛋香和鲜嫩的肉沫。 哇哦----! 但是林乐绝不满足,这粉条还在嘴中,他又拿撕下一大半牛肉串,这才刚吞下,又是一口可乐灌下,冲刷着舌尖和牙缝,这冷热带来的强烈反差感,实在是令人如痴如醉。 这才叫完美啊! 入神了! 美味在前,林乐又陷入了吃货的世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至少林乐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肯定过去了很久,这可能有点洞中一日,世上千年的味道。 “呼---!” 林乐抬起头来,只见对面的陈菲菲一双明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惊讶的望着他,性感的嘴唇微微张开,一手拿着一根细竹棍放在嘴边,竹棍上面只剩下了一小块牛肉,正是她刚才拿的那一串牛肉串,整个人仿佛被人使了定身咒一样,一动不动的。 这种表情,林乐真是太熟悉了,记得沈冰月第一次看他吃东西也是这样的,目光桌上一瞥,挺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说了要分开吃的。” 第三十三章 高手? 如果是在沈家的话,林乐绝不会客气,该怎么吃就怎么吃,放开肚皮去吃,只求爽和饱。 因为他觉得自己帮沈冰月治病,天天做饭给她吃,这可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关键是他一分钱都没有要,要知道沈家为了帮沈冰月治病,已经花了好几百万了,还没有治好,他当然吃的理所当然。 可是陈菲菲可不欠他任何东西,而且这还是因为他的事,陈菲菲才出来的,本来应该是他买单的,现在是陈菲菲买单,但是人家陈菲菲就只吃了一串。 再铁公鸡的林乐,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殊不知陈菲菲并不在意这些,她震惊的是林乐的食量和吃东西的速度,这绝对是她见过吃的最快的,就算饿死鬼也比不上林乐,这真是超人一般的胃口,闪电侠一般的速度,她光看着都是香汗淋漓,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林乐会强调分开来吃,不是林乐小气,而是林乐觉得这不公平,嗫嚅数次,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是好。 林乐瞧陈菲菲嗫嚅着,以为她不爽,将心比心,如果是他,他也会不爽,但是他却不知道,这世上恐怕很难再找出第二个像他一样的极品了,约这么一个大美女出来吃宵夜,还让美女付钱,而且还是第二次了,这得多丧尽天良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来,心里终有少许惭愧,于是向那胖妞招手道:“哎,再来---。” “等---等下。” 陈菲菲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林乐道:“怎么呢?” 陈菲菲噗嗤一声,突然咯咯笑了起来,酥胸乱颤。 林乐错愕道:“你笑什么?” 陈菲菲一边笑,一边摇着头,过了一会儿,她才收住笑意,“林乐,真是想不到你这么能吃。” 林乐呵呵道:“这是天生的。” “天生的?” 陈菲菲道:“那你为什么一点也不胖?” 林乐道:“我的意思是我天生一天就要吃这么多,又没有多吃,怎么会胖。” 这种天生真好! 陈菲菲愣了下,随即一脸羡慕道:“真是太羡慕你了,我要是多吃一点就会发胖,有些时候只能看着别人吃。” “那多痛苦啊!” 林乐道:“胖就胖点啊,有什么关系的。”说着他头往那胖妞一扬,“你看人家,胖成那样了,不也过得逍遥自在。” 她是她,我是我,要我胖成这样,那还怎么去搞销售啊!陈菲菲的销售能力是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外貌也为了她提供了不少帮助,当然,聪明的女人,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任何一个长处,哪怕是靠脸吃饭,也是一个技术活,如果运用的不好那就成靠肉吃饭了。白了林乐一眼,嗔怪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别人了。” “这有什么关系,胖就是胖,她都敢胖成这样,还会在乎别人说什么吗。” 林乐不以为意,又道:“对了,你还没有吃饱吧,我再叫点,这回我付钱。” 陈菲菲摇摇头道:“算了,算了,我就是来尝尝这味道好不好吃,我现在脚还没有好,吃多了对脚不好。”她知道林乐也挺不容易的,怎好意思让林乐破费。 “这倒是的。” 林乐当然点头,这年头能省则省,又道:“不过这烧烤还真是不错。” 陈菲菲嗯了一声:“这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烧烤了,据说这人是最近来的,就凭这味道,相信再过不久,这里的生意一定会更好。” “是吗?” 林乐皱了皱眉,似乎想到什么,回头往摊位上看去,不禁一愣,只见那老头一手不断翻转着烤炉上面牛肉串,一手炒着炒粉,时不时抽空颠几下锅子,大火贴着锅壁喷射,香味甚浓。嘀咕道:“高手啊!” 陈菲菲并未听清楚,“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 林乐摇摇头,左右望了望,这老头只弄了三四张桌子,而这巷里面就他一个摊位,非常的空旷,暗想,就凭这老头的手艺,相信一定会吸引不少客人来,这光不沾,那我岂不成猪了,嗯,得尽快来这里占个位置,否则的话,可能会被人给抢了。想到这里,他不禁兴奋起来。 陈菲菲看着林乐脸色变幻无常,心中甚是好奇,问道:“林乐,你在想什么?” 林乐一怔:“哦,我在想做买卖的事。” 陈菲菲面露愧疚,“真是不好意思,我能帮你的真不多。” 林乐摆摆手道:“没事,没事,虽然我的确很希望能够邀你入伙,但是强扭的瓜不甜,再说,目前还只是摆个摊,我一个人能够搞定,要是将来我开店了,我可能还会找你入伙哦。” 陈菲菲笑着点点头道:“行,我等着,如果你真的开店了,我一定会再慎重考虑的。” “一言为定。” 林乐举起可乐来。 “一言为定。” 二人碰了一下,然后又都小喝了一口。 林乐还是最爱喝水,什么饮料、酒呀,都不太感兴趣。 二人又再聊了一会儿,林乐毕竟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吴妈虽然与他关系不错,但是年纪太大了,还是会有代沟的,倒是陈菲菲与他年纪相当,聊得也是不亦说乎。 “呀!这么晚了。” 陈菲菲突然看了下表,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 林乐聊着都忘记时间了,听到都十一点了,连忙道:“那我们回去吧。” 陈菲菲点点头,又道:“买单。” 那胖妞走了过来,把账单往桌上一扔,“一百零八。”神情语气和刚才没两样,可见这胖妞可不是以貌取人! 林乐这回没有任何不爽,反而笑呵呵道:“好数字,好数字,折都不用打了。” 胖妞瞧了眼林乐,没有搭理他。 当然了,又不是你付钱。陈菲菲一愣,这家伙怎么变的这么快,从钱包里面掏出钱来,递给胖妞。 等胖妞找回钱后,陈菲菲向林乐道:“走吧。” 林乐又向胖妞招手道:“美女,再见。”说着他还向火炉前的老头子招手道:“老爷爷,再见。” 胖妞一脸怪异的瞧着林乐,过得片刻,她才哼道:“神经病。” 那老头子也是一脸呆愣的望着林乐,要不是这里就他一个能够有资格让人称呼老爷爷的话,他真的会怀疑林乐不是在跟他说再见,毕竟他跟林乐完全不认识,真不知道为什么林乐为何能够叫得这么甜,让他有一种认林乐为干孙的冲动。 等出了巷子,陈菲菲就好奇道:“林乐,你刚才为什么和那女的说再见?你不是挺不爽她的吗。” “我是很不爽,”林乐无奈一叹,“但是以后大家都是左邻右舍,要是关系弄得太僵可不太好。”心里却道,我还得靠他们来帮我吸引客人了。 “这倒是的。” 陈菲菲点点头,又笑道:“看不出你情商还挺高的。” “大家都这么说,呵呵。” 林乐骚包的摇摇头。 第三十四章 福星吴妈 当晚林乐快十二点才到的别墅,沈冰月自然早就睡了,虽然林乐不在,她晚点喝那碗汤也没事,但是如果明天她不早起的话,林乐铁定会闯进她卧室来,而且她也渐渐习惯了十点左右入眠。 当然,她可不会关心林乐。 倒是吴妈一直等着林乐,这令林乐十分感动。 第二日早上。 林乐早早消灭完自己的早餐后,就若有所思的看着对面的沈冰月,心里就纳闷了,一个性格如此怪癖的女人,竟然还有粉丝,还什么古有貂蝉、西施,真是搞笑呗,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古有潘安,今有林乐,唉,要是菲菲崇拜的是我,那该多好啊! 沈冰月当然也注意到了林乐那复杂的眼神,只不过她选择性无视,将粥喝完就离开了。 沈冰月走了之后,这林乐也没有闲着了,坐在沙发上思考他的摆摊大业,这做什么他已经想好了,就是炸酱面,地方也选好了,就是魔街那条巷子里面,现在唯一让他发愁的是,你摆摊总得有个摊子吧,可这摊子白天的时候放在哪里呢? 当然,沈家别墅绝对可以容得下这一个小摊位,问题是如果放在这里,那么沈冰月肯定会知道,这是林乐不希望见到的,而且,就算林乐不在乎,这里离魔街可是够远得,你还得买部车什么的,林乐又不会开车,也没钱买车,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魔街附近租一间房。 但是他昨晚就上网查过了,望海市的房价真是吓得人死,而他租房只是为了放一个火炉,所这让他觉得这样忒亏了,敢情这买卖都是在帮房东做的啊! “唉...!” 林乐越想越烦,还是雾村好,直接在门前摆摊就行了。 “林乐,吃水果了。” 吴妈准时的将一盘水淋淋的水果放在茶几上面,里面有苹果、哈密瓜、火龙果,而且都是已经切好的。 “哦,谢谢吴妈。” 林乐一怔,随即点了几下头。 吴妈坐了下来,看着林乐道:“林乐,你是不是有心事?” “没事,没事。” 林乐摇摇头,可转念一想,现在陈菲菲那边的合作已经告吹了,唯一可以帮他的就是吴妈了,虽然他也不想吴妈知道,但是他现在真的太需要人帮他出出主意了,毕竟他才刚下山不久,很多事都不明白,思索片刻,突然一声哀叹,道:“其实真没有什么事,就是整天呆在这里,太无聊了。” 吴妈点点头,表示理解,她年纪大了,自然不会觉得,林乐可还年轻,天天窝在家里,也不是一回事,道:“那你可以出去走走啊!” 林乐眼珠子乱转了一下,又叹道:“我也不是没有出去过,可是我在这里一个朋友都不认识,一个人走在街上跟个傻子似得。我寻思着是不是该给自己找点事来做。” 吴妈好奇道:“那你想做什么事?” 林乐挠着头道:“就随便做点事,我这不是还得照顾小冰么,太正经的事我也做不了,不正经的事我又不会去做,摆个小摊什么的倒是可以,又自由,不会妨碍我给小冰治病,还能认识更多的朋友,吴妈,你说是不?”说到后面,他紧张兮兮的望着吴妈。 吴妈非常认真的点点头,“这倒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林乐兴奋道:“吴妈,你也这么觉得。” 吴妈嗯了一声:“其实我也觉得你应该认识更多的朋友,可别像吴妈一样,这么大年纪,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林乐呵呵道:“你不是有我这个朋友么。” “是是是。” 吴妈一愣,随即乐呵呵的直点头,突然又道:“对了,你何不干脆去大小姐的公司,这样你既可以照顾大小姐,又可以认识更多的人。” 她还真就没有想到林乐是认认真真的去摆摊,她以为像林乐这种高人,肯定就是以一种大隐隐于市的态度去游戏人间。 林乐摇摇头道:“去江上雪就算了,你也知道我和小冰是一个什么情况,要是我去她公司上班,那还不天天吵。” 吴妈想想也是,两个人在这里要么就不说话,一说准吵,沈冰月也不见得会让他进公司,又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林乐道:“这个想法是我昨天从魔街回来后才有的,哪里挺多人的,而且非常热闹,能够认识许多朋友,我就寻思着去那里摆个面摊,可是这里离魔街太远了,这工具运过去太麻烦了。”说到这里,他停了停,瞧了眼吴妈,见吴妈没有做声,心想吴妈肯定也没有办法,还是自己想吧,于是挥挥手道:“算了,算了,还是别想了。” 吴妈突然道:“林乐,你别气馁,我有办法。” 林乐心中一喜,“什么办法?” 吴妈笑呵呵道:“你来之前的那个月,我儿子原本想来望海市打工,于是我就帮他在魔街那边租了间房,可是---可是他后来又说不来了,但是我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了,现在一直空在那里也没有人住,你可以将那些工具放在那里啊!” “真---真的假的?” “真的。” 吴妈笑着点点头道:“你要是不信,我下午就可以载你过去看看。” “吴妈,我真是爱死你了。” 林乐激动的蹦了起来。 不得不说一句,这吴妈还真是林乐的福星,一开口就扫除了林乐创业道路上最大的一块拦路石。 当天下午,在给沈冰月送去午饭之后,吴妈就开车载着林乐去了北城。 因为魔街的北面是望海市最大的工厂区,而吴妈是要给他那准备上望海市打工的儿子找房子,自然就是在魔街附近租房。 这吴妈虽然只是一个管家,但也得看是谁的管家,她的工资待遇比一般白领还要高,当然不会亏待自己的儿子,租的也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因为是当地百姓自己起的,而且是旧房,故此房租也不是很贵,每个月大概一千左右。 但是环境非常不错,远离马路,比较安静,是在一个小院子里面,环境非常好,更为关键的是,太适合林乐了,因为林乐肯定需要三轮车,如果住楼上的话,那就不太方便,院子好,方便进出。 林乐对此非常非常满意,恨不得抱着吴妈亲一口,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在回来的路上,林乐兴奋的向正在开车的吴妈说道:“吴妈,这一次真的太感谢你了。” “好了,好了,你这感谢的话,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 吴妈专注着开车,嘴上呵呵应付道。 林乐眸子突然一转,道:“那是,那是,光说没用,这样吧,吴妈,你每天都给我做这么多好吃的,明天我给你做一碗美味的炸酱面,表示感谢。” 试菜就试菜,还什么表示感谢。 吴妈哪里不清楚林乐的小心思,但是也没有点穿,笑道:“好啊!” PS:求收藏,求推荐。。。, 第三十五章 好酱难得啊! 对于林乐的摆摊大业而言,房屋,火炉等等,都还只是其次,关键的还是他的炸酱面是否能获得客人的青睐,毕竟他是搞饮食行业的,不是房地产行业的,再水的楼,也不怕卖不出去。 这饮食行业又不同于其它行业,能够投机取巧的,一碗菜好吃不好吃,不是誰说了算,而是舌头说了算,所以,说到底还得看真本事。 对于自己的炸酱面,林乐是有充足的信心。 "哟嚯!” 在一家超市里面,林乐用力的一推推车,随即一跃而上,小推车速疾奔出去。 "林乐小心一点啊!” 后面的吴妈看的都是心惊胆战,在后面追着。 这林乐虽有二十来岁,但童心不减,他见一些小孩坐在推车内,觉得十分有趣,故此也学着玩了起来。 "那位大哥哥好棒哦!” "好棒好棒哦!” 只见一位非常年轻的夫妇推着一对双胞胎漫步在超市里面,车上的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孩见到林乐着杂技般的玩耍,不仅鼓起掌来。 可是他们的母亲却皱眉道:"老公,你看那人,多大年纪了,还这么幼稚,真是太危险了。” 他们的父亲道:"就是一个神经病吗,走,我们还是去那边吧。” "嗯。” 夫妇二人推着自己的孩子,往另一边走去。 ------ "吴妈,你快点啊!” 眨眼间功夫,林乐已经到了超市的另一头,见吴妈海在后面,于是招手喊道。 "来了,来了。” 吴妈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到了,微微喘着气,又朝着林乐道:"林乐,你可不能这么横冲直撞,这超市里面这么多人,万一撞到誰了可就不好了。” 撞到人?这怎么可能,若是我不愿意,就算别人想撞我,那也撞不着啊! 林乐笑了笑,左右张望道:“对了,吴妈,这卖酱的柜台在哪里?” 吴妈手往后面指了指。 呃...冲过了。林乐讪讪一笑道:“那我们快去吧。” 二人行到专门卖酱的柜台,如今这酱这是多不胜数,各个国家,各种原料制作的,让人眼花缭乱。 林乐看了半天,反倒是越看越迷茫了。 吴妈见他光顾着看,也不买,问道:“林乐,你想买什么酱?” 林乐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吴妈,你知道做炸酱面要用什么酱么?” 你一个做炸酱面的,连用什么酱都不知道,你这炸酱面做得出么? 吴妈为了林乐的创业前景感到非常担忧啊!但还是拿了几种有名的干黄酱给林乐,“我以前做炸酱面用得都是这几种酱,你要不就先买回去试试看。” “好啊!” 林乐点点头,道:“可以试了在买么?” 吴妈噗地一声,笑道:“这可是超市,怎么可能让你试了再买,除非搞活动的时候。” 哇!这可也要几十块啊!万一不合适不就浪费了,我小本买卖,还是能省则省。林乐瞧了眼价钱,改换成小包装的,然后道:“走吧。” 吴妈道:“就走啊!” “你还有什么要买的么?” “你不要买面了吗?” 吴妈略带惊讶的望着林乐,炸酱面,炸酱面,你有酱没面,那不也是白搭么。 林乐道:“面的话,我自己买面粉做,家里不是还有面粉么,外面买得信不过,要不是这酱麻烦,而且需要时间,我也自己做了,不会花这冤枉钱了。” 吴妈见他这么说了,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去到柜台上付了钱,当然,林乐没有让一心要帮自己付账的吴妈付钱,是自己掏的钱。 因为总得来说,吴妈一直在帮他的忙,吴妈又不欠他什么,不像沈冰月,他一天转换的阳气几乎都给沈冰月了,还不能要一分钱,他倒是宁愿给吴妈做一些美味佳肴。 回到家后,林乐在吴妈的指导下,将这干黄酱用水泡开,他也没有急着去做面,因为炸酱面的关键还是酱,面是其次,虽然重要,但没有酱重要,因为炸酱面的味道完全就是靠着酱发挥出来的,酱好,面才能美味。 林乐一一试过,眉头变得紧锁,轻轻摇摇头。 吴妈道:“不行么?” 林乐摇摇头道:“这些酱都太平庸了,味道也是大同小异。” 吴妈道:“可是我么做炸酱面都是用这几种酱,而且这可是最地道的酱。” 林乐叹道:“这酱绝对谈不上地道,老不死---我师父说的还真是没有错,任何美味一旦工艺化,总是少了那么一点味道,而且,大家都用这种酱,如果我也用这种酱,味道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那我怎么吸引客人来吃啊!” 心道,如果我的阳气可以无限制使用就好了,那么就算是一样的酱,我的炸酱面也会比他们的炸酱面好吃一百倍。 吴妈听得也有道理,道:“那你以前做炸酱面是用什么酱。” 林乐道:“都是我村里自己做的,我们村每年春天都是做酱,那酱可好吃了,那才叫地道,下回有机会回去,我就带点来给你尝尝。” 吴妈道:“那你是想自己做酱?” 林乐摇摇头道:“想做酱需要时间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说着,他又叹了口气。 既然这酱不行,这面自然也就不用做了,带着郁闷的心情,吃过午饭后,林乐就坐在沙发思考。 其实用这种酱是可以的,问题就在于,与他理想中的酱相差甚远,他对好吃与否,不是太看重,但是这是做生意,他希望他的炸酱面能够特别好吃一点,天下这么多做炸酱面的,要是没有特色,你难道吸引客人。 吴妈给沈冰月送饭回来后,见林乐愁眉难展,心中也替他感到焦急,但她又帮不上忙,切了些水果放在茶几上,道:“林乐,先别想了,吃点水果吧。” “哦。” 林乐一怔,有吃他倒是不会拒绝,拿了一片哈密瓜放在嘴里。 吴妈自己拿起一片苹果吃了起来,问道:“林乐,你自己做酱需要多久?” “整整一年。” “那就太久了,自己吃还行,做买卖可就不行了。”吴妈摇摇头,你这酱需要一年,那你一次得做多少酱,就算你可以,但万一出个什么意外,那你这买卖就别做了,又道:“一定需要一年吗?就没有短时间可以做好的酱么?” “没有,好酱都需要时间的。” 林乐摇摇头,突然想到什么似得,道:“倒不是没有,记得我师父的曾说过,有一种酱只需要一天便可制成。” 第三十六章 酱祖 “是吗?” 吴妈显得有些惊讶,“这一天如何做得出酱来?” 要知道她也算得上一个厨师,哪怕是工艺酱一天也做不出来啊! “我师父说只需要一天,那就应该不会错的。只是---。” 说到这里,林乐突然欲言又止,轻轻叹了口气。 吴妈道:“怎么呢?” 林乐叹道:“可惜我也只是有一次在做酱的时候,听师父说起过。” 吴妈愣了下,赶忙问道:“你师父没有教你么?” 林乐点点头道:“倒是说了做法,但是我从未做过。” “为什么?” 吴妈对此感到很不解。 林乐很是郁闷的说道:“因为这酱是用肉做的,我们雾村严禁杀生,但凡肉食菜肴,都不能做,酱也是如此。” “这样啊!”吴妈稍稍皱了下眉头,道:“现在都是植物做的酱,最常用的是黄豆,用肉直接来做酱倒是很少见了。” 林乐点点头道:“据我师父说,这是一种远古酱。” “远古酱?” “不错。” 林乐点点道:“也就是说人类第一次做酱就是用的类似的方法,只不过后来人类开始用植物做酱,这种酱的方法就渐渐不常用。” 吴妈听到这种酱被植物酱给取代了,自然以为这种肉酱没有植物酱好,就道:“既然如此,这种酱的味道肯定不如豆酱。” “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 林乐道:“但是我师父说,酱乃天成,最自然淳朴的酱味道才是最正宗的,它与现在我们吃的酱有着不一样的风味,最能够发挥出酱本身的味道。” 吴妈也知道林乐师父是一个世外高人,既然是高人说的,那肯定就有他一定的道理,问道:“那这种酱怎么做?” 林乐道:“做法倒不是很难,毕竟这是原始人的做法,再难又能有多难,关键是里面需要一种材料可能会比较难弄。” “什么材料。” “牛粪。” “牛粪?” 吴妈顿时一愣,他完全想不到做酱会跟粪便扯到一块去。 林乐点点头。 吴妈道:“但是牛粪这东西也不是很难弄啊!” 林乐摇摇头道:“原本这种做法只是需要普通的牛粪,但是那老不死在基础的做法改进了一些,又添加了一种新的牛粪进去。” 吴妈满面困惑道:“新的牛粪,难道牛粪还有几种么?” “当然有。”林乐道:“这种新牛粪就是牛肚子里面的牛粪?” 这吴妈脑子一下子没有转过弯来。 林乐解释道:“就是牛在死前留在肚子里面的粪便。” 高人就是高人,做个酱还得用粪便来做。 幸亏这不是跟沈冰月说,不然沈冰月肯定会吐出来。 吴妈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胃里稍稍有些翻滚,但心中更是好奇,道:“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区别就在于拉出来的牛粪是完全消化的,而肚子里面的粪便只没有完全消化的。” 吴妈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想说,这牛是一种反刍动物,因为植物是很难消化的,所以牛在吃草的时候,第一次只是稍稍咀嚼一下就吞了进去,在胃里泡软之后经逆呕重新回到口腔,经过再咀嚼,再次混入唾液并再吞咽进入瘤胃。” 林乐笑道:“吴妈,你也知道啊!我说的就是这种牛粪,这种尚未完全消化的粪便一经燃烧,会有一股淡淡的幽香” 说到这里,林乐见到吴妈一手突然按住胸口,连忙道:“当然这都是我师父说的,我也没有做过。” 吴妈艰难的点点头,道:“这牛粪是做酱的原料么?” 林乐摇摇头道:“那倒不是,要是这样的话,就太恶心了,这牛粪只是作为燃烧的材料。” “原来如此。” 吴妈轻轻松了口气,还擦了擦汗,笑道:“不瞒你说,吴妈小时候在农村里面过冬,也是用干牛粪来取暖。”她这话可是千真万确,以前国家穷,百姓也穷,一炭一木都是非常珍贵的,老百姓舍不得呀,所以就拿着干牛粪来做燃料取暖,这干牛粪经烧,还不要钱,是取暖的上佳材料。又道:“既然是你师父说的,想必一定可行,你可以试试啊。” “这我也知道。” 林乐叹了口气道:“可是这城市里哪里去找牛粪,而且就算有,我这还需要刚刚宰杀的时候,这就更加是难上加难了。” “这倒也是。” 吴妈点点头,如今可不比以前了,现在城里哪里还见得到牛,突然,吴妈似乎想到什么,“倒也不是没有。” 林乐急忙问道:“吴妈,你知道有养牛的地方?” 吴妈轻轻“嗯”了一声,但是脸色却显得十分犹豫。 林乐并没有注意到,赶紧道:“什么地方?能带我去不?” “倒是可以。” 吴妈一脸为难道:“只是---。” “只是什么?” 林乐好奇道。 “只是---。” 吴妈欲言又止。 林乐这回才瞧出吴妈面色有异,心想难道吴妈有什么难言之隐,要是如此,那还是别去麻烦她了,吴妈已经帮我了很多忙了,要是再麻烦她,那就太过分了。摇摇头道:“就算有那也算了,这种做法我也只是听师父说过一次,也不知行不行,而且非常麻烦,吃力不讨好,还是另想其他的办法吧。” 吴妈一怔,哪里听不出林乐是在为她考虑,心中稍稍感动,道:“这有什么麻烦的,我认识一个人是在郊区的屠宰场工作的,他们那里每天都得杀不少牛,一点麻烦,不管行不行,我们可以先去看看,万一行了。再说这可是你师父说的,我想一定能行的。” 林乐却有些犹豫,他当然想去看看,但是他怕会给吴妈带来烦恼。 吴妈笑道:“你放心,不会麻烦的,从这里开车过去走高速也就一个小时,反正现在也没事做,不如我们现在过去看看吧。” “这---。” “走吧,在拖下去可就矫情了。” 吴妈乐呵呵道。 “好吧!” 林乐顿时笑了,兴奋的直接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端起水果盘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这心情好了,胃口自然上来了,含糊不清道:“这水果放久了可就不好吃了,吴妈你先去拿钥匙,我很快就吃完了。” 吴妈对于林乐吃东西的速度,那真是深信不疑啊! 第三十七章 屠宰场 说走咱就走! 吴妈载着林乐驱车赶往了屠宰场。 在路上,吴妈顺便就将这屠宰场的历史跟林乐说了一边。 原来这屠宰场不是别人的,正是江上雪集团旗下的,在那里还有一个养牛场,两个厂房相隔不到两公里。 要说这屠宰场,首先得先从这养牛场说起,这养牛场坐落在望海市郊区以东五十公里处的一个名叫广园村的地方。 之所以叫广园村,是以为那块地方是这山区地带仅有的一处平原地带,非常大,又正好是一个圆形的。 在这块平原地带中间有一条河流,叫做龙河,是龙泉江的一条支流,据说这条河就是龙泉江的起源地,所以这里水土肥沃,很久以前就有人居住在这里,建立一个村落,就叫做广园村,清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不过由于近二十年来望海市很快速的就崛起了,这年轻一代自然是向往城里的生活,所以年轻的基本上都去城里了,留着的都一些老儒妇幼在这里,但是这些年轻人还是时常回来,因为这块地可是非常值钱的,得守住了。 因为这里水土资源非常丰富,除了龙河以外,他们的地下水资源也非常足,还有一个井一年三六十五天不间断的往地面冒水,据说冒了上百年之久,所以很早以前这里的村民很早很早就开始养一些牲畜。 这政府看到这里水冒着也怪可惜的,而且这么大的草地,养这么一点牲畜也是确实浪费资源,正好那时候国家宣传要致富农村,于是就组织当地的村民建造一个大型养牛场,派人出技术帮助他们。 很快这养牛场就建造起来了。 就叫做广园养牛场,这等天然养殖的牛那真这是可遇不可求的。 而当时的话,江上雪饮食集团在望海市是鹤立鸡群,没有公司比得上,而且也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最后也就顺利跟广园养牛场达成了合作,江上雪集团的牛肉全部是由广园养牛场提供的,其中一道招牌菜“牛气冲天”就是那时候应时而生的。 当时沈冰月还很小,是沈问书当家,然而,在其中发生过一些意外,但不是出在养牛场,而是出在屠宰场,就是关于一些卫生的问题。 而江上雪集团的文化,讲究的白饭如雪,干净、卫生是必须的,所以沈问书当时就拍板,要自己建造一个屠宰场。 可是当时这一决议遭受到股东们的一致反对,因为屠宰场每年都需要不少钱去维护,还得买地,做房地产的也不一定会去炼钢烧砖,但是沈问书直接跳过他们,拨钱就在广园平原的边上建造了屠宰场。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其余股东开始筹划董事局,不然他们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权力,都是你沈问书说得算。 但是事实证明沈问书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多的就不说,当时这边都是荒地,地价低得简直就是无法想象,沈问书几乎是空手套白狼,弄了这么大一块地在手里。现在的话,虽然还是没有开发到这边来,但是就望海市现在这发展速度,未来十年内,可能就会发展到这边来,到时这块地肯定是水涨船高,一万倍地润可也不止。 驱车一个半小时,总算是来到了广园村的地界,一目望去,广阔无垠,绿野茫茫,远远可见,房屋如林,虽然是新的,但都是仿古造的。 据吴妈说,这是因为村里的人非常守旧,在村里面,通车的水泥路就就一条,其余的就是石板铺的小道,但一般都没有车进村,都是停在村外,然后骑电动车进村。 在龙河附近有着一个大棚屋,吴妈告诉林乐,那里就是养牛场。 又开了十分钟左右,终于来到了屠宰场。 相比起广园村的建筑,这里屠宰场就显得十分现代化了,长长的厂房,绿顶白墙,厂房的东面有着一栋二楼高的建筑,看上去有点类似办公室,而产房西边还有着一栋三楼高的楼房,窗台上挂着不少晾干的衣服,想来也是给在厂房的工作人员居住的。 吴妈将车开到办公室楼下的停车位,然后和林乐下得车来。 “吴姐。” 这才刚下车,就听得有人喊道。 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工作套装的妇女似乎正好从一间办公室内走出来,年纪约莫四十来岁。 “春燕。” 吴妈见到这妇女快步走了过来,两人热络的聊了几句,无非就是最近好不好,忙不忙之类的,看上去她们的感情似乎挺不错的。 接着吴妈又相互介绍了一下。 这妇女叫做江春燕,是屠宰场的管理人员。 这妇女一听林乐是他们董事长的朋友,先是一愣,随即忙伸出手来道:“林先生,你好。” 因为吴妈是沈冰月的管家,对于她的话,这江春燕自然是深信不疑。 “你好,江姨,你就叫我林乐吧。” 林乐伸出手来握了握手,一脸微笑。 江春燕见林乐虽然穿着简单,但是非常阳光,笑着的时候特别帅气,在吴妈身旁低声问道:“吴姐,他不会是---?” 她没有说完,吴妈就急忙摇头道:“不是,不是,这你可别乱说,要是让大小姐听到,可有你好受的。” 江春燕笑道:“我就是问问而已。” 做妇人的,哪个不八卦啊! 说着,江春燕将吴妈和林乐请进办公室,又给他们到了一杯茶水。 三人一阵闲谈之后,吴妈就把林乐的来意跟江春燕说了一遍。 江春燕起初还还有些惊讶,望海市第一美女董事长的朋友,怎么可能来找牛粪,但后来听吴妈说找牛粪是来做酱的,这才收起惊讶的表情,因为沈冰月本身就是饮食巨子,他的朋友做酱,这太合理了。 但也没有多问什么,因为她知道这肯定是林乐个人的事,如果林乐是在帮江上雪做事,那么他们来之前,集团公司那边肯定会先打电话过来,更加不会让吴妈带林乐来。 “林乐,这你可算是找对地方了。” 江春燕笑道:“我这里每天都要宰上千头牲畜,其中牛最多,你要的那些特别的牛粪,对于我们而言,还算是垃圾,另外,我们这里还有一个专门处理牛粪的地方,现在牛粪也是可以当做肥料卖钱的,而且都是经过烘干处理的。” “是吗?” 林乐欣喜道:“那真是太好了。对了,你这的牛可都是吃草的。” 江春燕道:“嗯,我们这里草资源非常丰富,所以牛都是吃草长大的。” 林乐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又道:“那可不可以在你这里做酱?” 江春燕摇头道:“这可不行,除非得到董事长批准,因为我们这里的卫生要求非常严格,工厂范围内,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矩,哪怕是扔一个朔料袋,都得罚款五百元。” 当初沈问书为什么会力排众议,建造这屠宰场,无非就是对其它屠宰场的卫生条件不放心,要是他也如此,那他开这屠宰场的意义何在,所以这屠宰场每个设施都是严格按照标准来的。 起初几年,一直都在赔本,因为卫生方面的成本太高了,但是近几年来,名声出来了,很少商人的猪羊牛都送到这里宰杀,竟然奇迹般的开始盈利了,成为了望海市最大的屠宰场。 可见这沈问书还是非常有远见的。 吴妈见林乐一脸愁闷,于是问道:“林乐,你这酱非得在这做么?” 林乐摇摇头道:“那倒不是,但是城里也没有地方给我做呀,总不能在家里做吧。” “这倒是的!” 吴妈连连点头,他们要敢把牛粪带去别墅,那他们两个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突然道:“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们可以在这屠宰场的边上做,那样的话,就不违反规矩了。对了,春燕,那些个烤烟房还在吗?” 江春燕道:“都还在了,zheng府说要拆,但一直都没有来。” 吴妈望着林乐笑道:“林乐,我想到了一个好地方可以给你做酱了。” 林乐一愣:“就---就是你们说的烤烟房?” 吴妈笑着点点头。 第三十八章 越丑越好 这钱可不是那么好赚的,创业绝非口上嚷嚷着几句,就能成功的,哪怕只是摆一个小摊,那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只能说林乐想的太简单了,他以为摆个小摊就是把摊位往街上一放就成了,就跟在村里一样,可是雾村毕竟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不受尘世上的规矩束缚的,但是来到城里,他接受城里繁华的同时,也必须接受那些繁琐的规矩。 若不是有吴妈的帮忙,再加上沈家的背景,林乐离创业的路还非常远啊! 由此可见,陈菲菲拒绝林乐的提议,实乃明智之举。 吴妈口中的烤烟房就在屠宰场南面的一处小山丘的脚下,是一些古老的砖房,大概有十个左右,这是九十年代初建的,在但是这一片有不少农民种植烟叶。 当然,烟草是国家专有制的,所以这些烤烟房也是国家建的,如今这里的农民都富有了,哪里还会去烤烟,而且烤烟对肺部伤害极大,据说当时这里有好些个农民因为烤烟得肺癌去世了。 吴妈知道林乐是一个性急的人,于是立刻带着林乐去到了烤烟房,虽然这烤烟房非常破旧,非常脏,但也真是五脏俱全,有炉,有坑,有出烟口,有瓦遮雨,还会不漏水,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房子质量就是比现在的那好。 林乐二话没说,拿起一边废旧的扫帚就清扫起来,不到一会儿,就将一间屋子清扫干净了,他虽然没有沈冰月那种令人困扰的洁癖,但也不是一个不爱干净的人。 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显然对此非常满意。 江春燕对此倒是没有任何意见,别说你在这里做酱了,哪怕你在这里拉屎,她也不会多说半句,毕竟这是国有财产,又不是私人,她可管不着。 材料找到了,地方也找到了。 这一趟真是不虚此行呀,不过林乐也没有在这里久留,清扫完后,就跟江春燕道别,说好还会再来,然后就跟着吴妈离开了。 没有办法啊! 家里还住着一个病人,而这个病人恰恰又非常特殊,需要准时准点吃饭,是不能饿肚子的。 林乐可是一个非常重承诺的人,既然他答应了下来,那他就一定会尽心去做,虽然心里有很多抱怨。 回到家里,林乐还是比较体谅吴妈,毕竟年纪可不小了,开着车载着他到处乱跑,哪能不累呀,于是就让吴妈回去休息,等会的活他一手包了,饭菜也交给他来弄。 吴妈当然不肯,待会可不仅仅是做饭,还得把地给拖一遍,虽然地板非常干净,但是沈冰月可是有洁癖的,她到家的时候,希望见到的一尘如洗,但又实在是拗不过林乐,只能老老实实的回屋休息。 林乐年轻啊,精力旺盛,而且在雾村的时候,也是自己做家务,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洗,也是一把好手,还真不比吴妈差,拿着吸尘器和拖把开始做起了家务活,很快,客厅内就是一尘如洗,非常的干净。 打扫完家务之后,林乐又跑去了厨房,其实沈冰月的饭菜很简单,就一碗粥,关键是他的饭菜倒是比较难弄,毕竟他要吃肉。 “既然我已经决定要去摆摊了,总得学会这做荤菜吧,好---今晚就自己弄。” 林乐立刻操刀捣鼓起来。 过了一会儿,吴妈走了进来,在屋内睡了一觉的她,显得精神奕奕。 “咦?吴妈你咋来了?” 林乐看到吴妈,显得有些诧异。 吴妈上前来笑道:“林乐,现在时间还来得及,还是我来做吧。” “都说今晚由来我做,平时总是你给我做饭吃,今日也该轮到我做饭给你吃了,况且,我也得学习下这做荤菜。” 吴妈一听,倒也有些道理,也就没有勉强了,又道:“对了,屋内的地板是你擦的?” 林乐笑道:“对啊,嘿嘿,还过得去吧。” 吴妈笑着点头道:“比我擦的都要干净一些,想不到你做家务这么利索。” 林乐自信满满道:“吴妈,真不是我吹牛,我做家务,那可是一等一的厉害,做饭洗衣擦地,无所不精。” 这究竟有什么好骄傲的? 吴妈个林乐这话逗乐了,呵呵道:“现在像你这样还会做家务的青年真是少见了。” 林乐倒也不含糊,直点头道:“那是,那是,何止少见,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二人说了一会儿,林乐就把吴妈推倒厨房外面去了,你老好生去休息,当然,这只是借口,关键是他不想吴妈见到他用真火诀做菜。 七点。 沈冰月准时回到家,以往她回来时,总是带着一些疲态,回到家就上楼洗个澡,然后躺在按摩椅上面,一边休息,一边工作,吃饭?那太麻烦了,还是药丸比较方便。 但是现在不同了,整个人显得精力充沛,回到家也不是工作,而是先吃饭,虽然最初是受到林乐的压迫,但是现在她似乎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 “大小姐,您的粥。” 吴妈将林乐做好的粥端了上来。 “嗯。谢谢。” 沈冰月点点头,没有多说,就开始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吴妈又端着一碗面走了出来,眼中含泪,她前面在厨房见林乐那架势,还以为林乐要做什么大餐,可没有想到,只是一碗清水面,而且面还是工艺制造的,说好的手工面了。 至于荤菜? 不过就是青叶边上的那几块白嫩的肉块罢了。 沈冰月见吴妈端着一碗面出来,一种破产的感觉油然而生,什么情况,我沈冰月的管家竟然落魄到了这种地步,以往都是大鱼大肉,今天就一碗清水面,这落差实在是太大了,好奇道:“吴妈,今天怎么就吃这个?林乐了?” “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沈冰月转过头一看,只见林乐端着一个不锈钢盆,不,准确来说是一个大到能用盆来称呼的不锈钢碗。 “哇!好烫!好烫。” 林乐将碗往上面一方,赶紧摸了摸自己的耳垂。 沈冰月偷偷往大碗里面一看,呃...还是清水面。 林乐见沈冰月一脸困惑的表情,于是道:“今天本大厨亲自下厨,这面还过得去吧。” 沈冰月何等聪明,一听是林乐亲自下厨,立刻理解了,毕竟他只是半个厨师,当下点点头,也不再多说,继续喝自己的粥。 林乐也习惯了,当她不存在就对了,朝中吴妈道:“吴妈,我这面怎样?” 吴妈笑着点点头道:“非常鲜,挺好吃的。” “不瞒你说,这面我以前也常做,但都是放一些青菜蘑菇进去,今日加了肉,肯定好吃。” 其实这种加有荤菜的清水面,是他刚刚下山吃到的第一碗面,这简单,肉一切往热水里面一烫,就捞出来,他目前对荤菜的理解也就只到这一步,不过林乐做的面还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素面,那绝对是令人难以抗拒的,吴妈这话也不是客套话。 “吃吃吃。” 林乐这厮给吴妈就是切了几块肉,但是给自己却足足切了三斤肉进去,面上全都是肉,青菜虽然也不少,但主要还是肉,当然,那是吴妈自己要求的,她比较喜欢清淡一点的面。 对于林乐来说,又不是他家的肉,他才不会帮沈冰月省钱了。 夹起一把面来,就往嘴里塞。 沈冰月微微瞥了眼,视觉感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平时吃饭的时候,林乐至少还是用碗装,虽然电饭煲就放在边上,但也没有这么大的视觉冲击,现在这家伙可是直接用煮面的铁锅来装,用这锅来装面,你不弄个四五斤面进去,那都不好意思见人,暗道,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能吃啊! 想想都不可思议。 幸亏沈家还有点家底,要是普通家庭的话,要么把那一家人都给饿死,要么就把林乐饿死,似乎也没有第三种选择了。 ...... ...... 第二日,沈冰月前脚刚离开别墅,林乐和吴妈这一对老青组合就跟着出门了。 他们还得去买制酱的两个关键材料,盛酱的罐和酒曲。 因为肉的话,昨日已经跟江春燕商量好了,少量的肉,是可以直接从屠宰场购买的,这就是所谓的内部销售,多了可就不行了。 吴妈听林乐说要陶罐,于是就专门带着林乐来到一个专门卖陶罐的小市场,狭隘的街道上,摆放着各种精美的陶罐,当真是满目琳琅,目不暇接。 可是林乐都是随便拿起一个陶罐,敲了敲,就摇头离开了。 吴妈见林乐贵的不要,便宜的也不要,心中好奇,不就是装酱来的么,这有什么好挑选的,询问道:“林乐,这些陶罐都不行么?” 林乐摇摇头道:“不行。” 吴妈道:“为什么?” “太漂亮了。” 林乐道。 吴妈诧异道:“太漂亮了?” 她还是头一回听到太漂亮也是缺点,这应该是卖点才是,不然这些商人也范不着把这些陶罐做的这么精美。又问道:“这太漂亮了跟装酱有什么关系?” 林乐笑道:“关系可大了,就咱们前面看的那些陶罐,都过分的注重陶罐的外表,材料都是一种工业品,外面也是涂得工业漆,注重的是外表和手感,这反而失去了陶罐的精髓,其实都算不上陶罐,只能说是用来装东西,我买来又不是拿去装饰的,我需要实用的陶罐。” “实用的陶罐?” 吴妈还是不懂,道:“那怎么才能知道这陶罐实不实用。” 林乐很认真的想了一下,随即道:“丑。越丑越好。” 第三十九章 古酒小店 人都是爱美的,但是林乐却说越丑越好,幸亏他说的只是陶罐,要是说女人的话,那他十有八九就是一个重口味了。 但世上之事就是那么奇怪,以往人们都是去追寻美丽的事物,都说美丽难寻,可这回真的要找丑陋的事物,却发觉原来丑陋的更加难找。 其实细细一想,倒也不难明白,正是因为人都有爱美的天性,导致那些商家不断的追求美丽,不断的将自己的商品弄的更加好看一些,这就导致丑的商品反而变得稀少。 林乐和吴妈在这个陶罐市场转悠大半天,也没有找到。 二人都有些口渴了,于是来到一条小巷子里面的一个小商店买了两瓶水。 林乐一口喝完整瓶水,目光突然被什么吸引住了似得,情不自禁的往左边走去。 “林乐,你去哪里?” 吴妈问了一句,见林乐没有做声,顺着林乐走去的方向一看,只见边上一间盒饭店门前放着一个陶罐,非常粗糙。 林乐来到这家盒饭店门前,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原来这家盒饭店是专门为这市场里面的商家提供盒饭的,一来,现在也不是吃饭的时候,二来,也很少人上门来吃,都是打个电话过来,他们就送了过去。 “这位先生,吃饭么?” 看店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阿姨,他见林乐来了,自然以为林乐是来吃饭的。 林乐的目光却盯着那个装满水的陶罐,轻轻敲了敲,又伸手摸了摸,眼中不禁闪过一抹喜悦的目光,抬起头来,问道:“阿姨,这你陶罐是哪里买的?” 那阿姨先是一愣,随即道:“哦,这陶罐是古酒小店的,你问这个干什么?” “古酒小店?” 林乐急忙道:“请问这古酒小店在哪里?” 那阿姨只想对面那条小道:“你往这里穿过去,再往左走五十米就到了。” “谢谢。” 林乐转过身来,见吴妈站在自己身旁,还未来得及开口,吴妈就先问道:“这就是你要找的陶罐。” “嗯。” 林乐点点头。 二人穿过这条小道,又往左行了五十米。 “在那里。” 林乐突然指着左前方道,只见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店面,大概也就是六十平米吧,一块脏满灰尘的电子招牌上面流动的显示着“古酒小店欢迎你”,十分的破旧,兴许这家店的老板为了充分展现“古酒”的卖点,所以也就不去清理了吧。 林乐和吴妈来到这古酒小店里面,只见里面放着大大小小的陶罐,几条蔑条编织的粗糙的竹篓、并不精致的陶罐、犹如石灰一样的封盖,一切都显得那么老土。 店内就坐着中年男人,带着一副眼镜,不过已经秃顶了,穿着就跟这陶罐一样,十分老土,感觉不到任何的违和感,坐在一把破旧的靠背椅上,打着瞌睡,要知道现在都还是早上啊,大概是昨夜刚刚交了公粮,导致今天精力不足。 当然,林乐可没有心情去猜想这些有的没的,喊道:“老板,老板。” “嗯。” 那中年男人听得有人叫,赶紧睁开眼来,这一醒来,商人嘴脸展露无疑,立刻笑道:“帅哥,来买酒啊!” 不等林乐开口,他又道:“我这里的酒可全都是我亲自酿的,非常的地道,二位可别看我这酒坛子土气,其实我这酒坛子---。” 林乐抢先道:“你这酒坛子是用土制的,而上面的封泥则是从高山采的粘泥,混合着石膏、草灰等原料封闭。” 那中年男人一愣。 林乐笑道:“这种酒我以前酿过很多,不仅如此,连这陶罐我也做过不少。” 也嘿。碰到行家了。 那中年男人暗自嘀咕一句。 林乐又问道:“你这陶罐是自己做的吗?” 那中年男人点点头道:“当然,我这酒从里到外都是自己做的。” 林乐道:“那你这陶罐怎么卖?” “陶罐?” 那中年男人愣了下,随即摇头道:“不好意思,我这里是卖酒的,你要买陶罐的话,可以去边上的陶瓷市场看看。” 林乐道:“可我就喜欢你这陶罐。” “但是我这陶罐不单卖的,你要么就连酒一块卖去。” 那中年男人道。他又不是专业卖陶罐的,他做这陶罐纯粹是为了酒,利润也都在这酒里面,当然,若是林乐给足了钱,他也会卖的。 但是林乐不可能会多出这钱的,嘿嘿道:“老板,我这有些急事,你就单卖我一个吧。” 那中年男人摇头道:“这可不行。” 拒绝的非常干脆。 林乐突然灵机一动,道:“对了,你说你这酒是自己做的。” “对啊!” 那中年男人点点头。 “这么地道的酒,酒曲肯定也是你自己做的吧?” “那是当然。” 那中年男人很是得意的说道,这酿酒的本事可是他最得意的且也是唯一可以得意的本事。 林乐呵呵一笑,一手搭在这店老板的肩上,道:“我想我们还是可以商量商量的。” 半个小时后,林乐捧着一个陶罐和吴妈从店里面走了出来。 这店的老板看着林乐离去的背影,刚刚做完一单买卖的他,脸上却无半点喜悦之色,他方才见林乐是行家,已经不敢叫价了,但还是给林乐砍了一部分价去,你要说他赚了吗,当然赚了,不赚他也就不会卖了,但是你要说赚了多少,可能也就是比辛苦费多那么一点吧。 这年头就属行家的生意最难做了。 这一回到车上,吴妈实在是忍不住了,捧腹大笑起来,“林乐,想不到你原来这么会讲价,刚才你说要用陶罐装酒曲的时候,那老板的表情真是太有趣了,哎呦,真是笑死我了。” 因为林乐本来就需要酒曲的,虽然这老板比较精明,但是也并没有撒谎,这酒的确是他亲手酿的,酒曲非常不错,所以林乐索性就买了酒曲,还非得让他用陶罐盛,等于弄到最后,这陶罐还是免费送给他的。 林乐却还觉得自己亏了,“向这种陶罐,都是土做的,成本根本用不了多少钱,我是不太熟悉这米价,要不然兴许还能再砍一点。” “够了,够了,人家做买卖的也不容易。” 吴妈笑着摇摇道,然后发动车子离开了。 第四十章 做酱 酒曲和陶罐已经买齐了,而屠宰场那边又有现成的肉和牛粪,所有的材料都已经集齐了,该是召唤神龙的时候了,不,该是去做酱的时候了。 在上午的时候,林乐就打了电话告诉沈冰月,今天吴妈要带他出去转转,让沈冰月派人来家里拿午饭。 在家吃完午饭后,吴妈就开车载着林乐去到了屠宰场。 而那边江春燕已经把材料都准备好了。 林乐先是从屠宰场借了一把大铁锤,去到了昨天打扫干净的烤烟房,重重的铁锤在他手中就如同玩具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三两下就把那已经裂缝的水泥地,敲出一个洞来,然后又拿着耙子开始挖下面的泥土。 在一旁看着吴妈都觉得非常惊讶,她万万没有想到,身体并不健壮的林乐竟然这么大力气,不去搬砖真是浪费人才了,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做灶。” 林乐简单的回了一句。 “做灶?” 吴妈有些不解,现在都什么年头,还需要挖坑来做灶么? 林乐一边挖着,一边道:“吴妈,难道你忘记了,我这酱可是远古酱,自然不用能现在灶。” 吴妈虽然还是不明白,但还是“哦”了一声。 因为林乐在雾村的时候,农活都是自己干,这挖土的那也是专业级别的,很快就挖出一个能够容下那陶罐的土坑来。 “呼---!” 林乐擦了擦汗,道:“行了。” 回到屠宰场,林乐又借用了下江春燕他们的公共厨房,一块十斤重的半肥半瘦的猪肉早就虚席以待了。 林乐一手一把菜刀,娴熟的剁了起来,他虽然是半个厨师,但是刀法真心无可挑剔,比世界级的大厨,那也是不遑多让。 吴妈好奇道:“林乐,你不是没有做过荤菜么,可是我瞧你这切肉,比那些大师傅还要娴熟一些。” 林乐双手不停,笑道:“昨天做面的时候,稍稍练习了一下。” 的确,他是没有做过荤菜,但是刀工可是非常了得的,这可是基本功,而厨艺本就是一通百通,再加上他天赋极高,昨天稍微练习一下,很快就上手了。 不到一会儿,十斤半肥半瘦就被他剁成了肉沫。 从他拿锤敲地,到剁肉沫,吴妈看到的只有两个字,就是---利落。 林乐做事从来不喜欢拖泥带水,就跟他吃饭一样,讲究的是快和量,干净利落,你好像感觉他根本没有做什么事,其实他已经做了好几件事。 吴妈因为好奇这远古酱究竟怎么做,所以一直跟在林乐身边,她倒是想帮忙,但是林乐做事太快了,快到连她想插手帮一下的功夫都没有。 灶也挖好了,肉也切好了,接下来就是做酱了,也是最关键的部分。 林乐先是将肉沫、酒曲再加上盐搅合一起,然后倒入陶罐内,用泥封盖。 随后,他终于用上了那牛肚子里面那牛粪了。 这其实也不能完全是牛粪,因为还未完全消化,有着一股淡淡的腐草味。 当然,这绝对不是香味,看着一盆子牛粪,吴妈捂了捂鼻子。 林乐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因为雾村动物成堆,处理那些动物的粪便几乎是每家每户每天都必修的作业,带上手套,拿着一个洗干净的烂刷子,搅拌了下这半牛粪,然后涂刷在陶罐的壁上。 吴妈好奇道:“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林乐解释道:“我师父说过,这种牛粪在烘烤之下,会散发出一种淡淡草香味,因为这种酱是用肉做的,如果不加入一些清淡的植物,味道会非常重,必须均衡一下,可又不能直接加入植物,只能用这种办法。 因为这陶罐是用土制的,是会呼吸的,用这种陶罐酿酒,时间久了,酒就会渗透在陶壁外,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进到那店里面,就闻到一股浓浓酒香味。” 吴妈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难怪你要找这种土制的陶罐,就是为了吸收这牛粪的草香。” 林乐道:“不仅如此,因为牛粪里面也有发酵菌,同样也会被陶罐吸收,再加上酒曲,这其实就是一种动植物的双重发酵,所以极大的缩短了时间。 其实这种酱原本没有这一步骤的,远古时期的人类都是直接用干牛粪做燃料烤制酱,我师父第一次也是这么做的,但是味道并不怎么好,但随后他发现用木柴烤出来的和用牛粪烤出来的,味道差了许多,那么关键就是在牛粪上,于是他就在这基础上,又加了这一个步骤,让这酱变得更加鲜美一些。” 吴妈听得都觉得惊奇不已,用牛粪做燃料来烤酱,这倒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因为牛粪本来就可以用作燃料使用,但是想到用牛粪来增味,而且是牛肚子里面那还未完全消化的牛粪,这光听听都觉得匪夷所思,就算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也想不出这种办法来,只能道:“你师父真是厉害,连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 林乐倒是不太兴奋,道:“现在还不知道,行不行也得试过再说,万一不行,我们可就瞎忙活一场了。” 吴妈觉得也是,这东西林乐也没有做过,连看都没有看过,完全就是听来的,不是很靠谱,又问道:“你师父厨艺这么厉害,难道就没有给你留一本菜谱吗?” “我师父要是有这么好,那就天下太平了。” 林乐翻了翻白眼,道:“他说什么厨艺本就是千变万化的,菜谱只会将厨艺禁锢起来,所以他从不写什么菜谱,他教我师姐做菜,也是如此。他平时只写一些别人都看不懂的玩意,他以前教我做菜,也就是光嘴上说说,至于放多少盐,放多少水,都得靠我自己去摸索。” 高人! 这绝对是高人! 尽做一些别人都看不懂的事。 “我觉得你师父说得倒是挺有道理的。”吴妈点点头道,但这听着有点像似在安慰。 念念叨叨时,林乐已经将牛粪涂了上去,随后二人又来到烤烟房内,林乐先是点燃一堆木柴,大火烧坑,虽然这里用出烟口,但还是非常呛人,吴妈被呛的咳了好几声,林乐赶紧让吴妈去外面,吴妈见留下来也确实帮不上什么忙,于是就出去了。 等到木柴烧尽,林乐将柴灰取出,在用水烧过后的坑里铺上厚厚稻草,草中间留一个空,空中正好放进那陶罐,把抗填上七八寸厚的土,又将那些准备好的干牛粪铺在上面,点上火。 这干牛粪经得起烧,就这些干牛粪足够烧上整整一夜,不仅如此,因为陶罐壁上也涂有半牛粪,牛粪能够产生巨大的热量,持续性想当高,牛粪烧牛粪,等到干牛粪烧尽之后,陶罐壁上的牛粪还在持续发挥出热量,还能起到保温的作用,这也是这种速成酱的一个关键所在。 “呼---,总算是搞定了。” 林乐擦了一把汗,嘀嘀咕咕道:“老不死的,要是这回成功了,我就---就再也不叫你老不死的了,嗯---就叫你老头子吧,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此时,林乐需要的就是等待,至于这酱就让它在这里烧就行了,于是就打算出门透透气。 可是这刚一出门,就见江春燕急忙忙跑了过来,“林乐,不好了,吴姐有麻烦了。” 第四十一章 绝不退缩 “好呀,你个老淫/妇,又背着我来这偷人,这一回总算被我抓了个正着,我看你还怎么狡辩。” “董德旺,你够了,我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凭什么管我。” 只见在屠宰场的大门边上,吴妈正与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争吵着,这老头满面通红,显然是喝了不少酒。 董德旺哼道:“没关系,谁说没关系,我们可还没有离婚,我还是你丈夫,我就有权管你,告诉你,想跟我离婚,然后去找那奸夫,你做梦吧,我死都不会让你得逞,你这老淫/妇。”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 吴妈怒骂一句,又道:“我懒得和你这酒疯子说。” 说完,就转身欲走。 “想走。” 董德旺一手抓住吴妈的手腕,道:“你今日若不把奸夫说出来,我就打死你这老淫/妇。” “你放开我。” 吴妈虽然用力挣扎,但岂有农民出身的董德旺力气大,道:“你这酒疯子,你要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你还敢报警,你嫌我还不够丢人吗。老子抽死你。” 董德旺口沫横飞,举手欲扇。 “啊!” 吴妈吓得大叫一声,一手护住脸,但过得片刻,这手兀自没有落下。 董德旺想打啊,但是这手举在空中,却怎么也扇不下来,好似被铁钳死死钳住一般,回头一看,只见一张阴沉的脸望着他。 “林乐。” 吴妈惊叫一声。 董德旺一见吴妈认识此人,“好呀,你---还养小白脸---。” 啪! 他话还没有说完,林乐就是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差点没有把脑袋给打飞了,一颗坏牙飞出,红红的脸顿时变得白皙起来。 “敢打我吴妈!” 林乐牙齿磨得格格作响,双目都在冒火光,这厮别看人畜无害,其实也是一个拥有暴力基因的家伙,又是一个耳光,啪啪,紧接着又扇了董德旺两个耳光。 董德旺被打的声都没有,双眼冒金星,跟个不倒翁似得,若非林乐一手擒住他的,非得摔倒在地不可。 “林乐!” 吴妈突然醒悟过来,急忙扑了过来,焦急道:“林乐,你快住手,快住手。” “哦。” 林乐随手一扔,董德旺往后酿跄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人还懵的。 林乐也不去管他,向吴妈问道:“吴妈,你没事吧,他刚才有没有打你,要是打了你,我一定帮你十倍奉还。” “没没没,他没打我。” 吴妈略显焦急道:“你千万别再打了,小心闯出祸来。” 坐在地上的董德旺突然摇摇头,醒悟过来,只见两边脸火辣辣的,泪眼直往下冒,这一抬头,又见吴妈和林乐纠缠在一起,气得就哇哇大叫起来,“好呀,你们这一对奸夫淫妇---。” “你这老东西,我踢死你。” 林乐一听他还敢骂,又准备冲上去教训他。 “林乐,你住手。” 吴妈急忙挡在林乐面前,又朝着董德旺喊道:“这酒疯子还不快走。” 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董德旺知道自己打不过林乐,心里也害怕,这家伙打人太狠了,一句话都不说,上来就打,真是咬人的狗不会叫的,急忙爬了起来,猛地往回跑,可是跑了几步,他突然转过身来,道:“你小子有本事在这等着,我现在就回村去叫人。” 林乐可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又正值血气方刚时,暗道,嘿,你还敢叫人来,当即指着董德旺道:“你要不叫人来,你就是一个老太监。” “好好好,你等着。” 董德旺一边放着狠话,一边往村里跑去。 “林乐,我们快点走。” 吴妈赶紧拉着林乐往车那边走去。 林乐突然挣脱开来,纳闷道:“我们为什么要走,又不是我们的错。哦,吴妈,上回是不是他打的你,行,今天我就帮把这事给解决了。” 吴妈急切道:“林乐,你知不知道你闯下大祸了。” 林乐摇摇头道:“不知道。” “.......!”萌萌的林乐,让吴妈一阵愕然,过得片刻,才道:“这里可是他们的地盘,你斗不过他们的,要是再不走的话可就来不及了。”心里着急呀,说话的时候,就快蹦了起来。 林乐却是傻呵呵的笑着,“没事,没事,吴妈,你先别着急,是他们地盘又如何,这都什么年代了,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待会我与他们说说就行了,你不需要担心。” 吴妈都快崩溃了,语气几近哀求道:“林乐,你就听吴妈这一回,快点走吧,再不走的话,真的就走不了了。” 这时候,在远处观望的江春燕也急忙走了过来,道:“林乐,你就快跟吴姐走吧,那老董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吴妈道:“能不能叫那些保安出来帮帮忙。” 江春燕摇头道:“这恐怕不能,吴姐,你是知道的,大老板在职的时候,就再三说明,不要跟广园村的村民闹矛盾,凡事能忍则忍。” “是啊,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吴妈一脸愁容,又催促林乐道:“林乐,我们还是快走吧,他们可不是好惹的。” 她这人历来就胆小怕事,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 唉....女人就是胆小,这有什么怕的,人多有个**用,还不是要用拳头说话。林乐看着这两个妇人,也是头疼不已,这要是男人,就先打晕再说,眼眸一转道:“现在不仅仅是吴妈的事了,就算吴妈不在,我也不能走啊。” 江春燕好奇道:“为什么?” 林乐道:“我还得来这里的,迟早会遇上的,这事今天一定要摆平。” 吴妈道:“你现在还关那些干什么。” 林乐哼道:“那可不行哦,这可是我花了好几天的努力,谁要敢毁了我的酱,我跟谁拼命。” 吴妈道:“可是这广园村的人非常野蛮,你留在这里会吃亏的。” 林乐道:“这吴妈你大可放心,我这人虽然从不挑食,什么都吃,但是绝不吃亏,倒是吴妈你,留在这里会给增添许多麻烦,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你若不在的话,那说不定还能化干戈为玉帛。 吴妈你是知道的,我是挺讲道理的一个人,能不动手当然不会动手,万一动起手来,你在这里,我还得保护你,那我可能就真的会吃亏了,所以吴妈,你要不就进去躲躲,反正我是肯定不会走的。” 吴妈急得都快哭了,道:“林乐,当我求你了,你就听我这一回吧。” “吴妈,当我求求你好不,你就听我这一回吧。”林乐露出比吴妈还要可怜的模样。 江春燕见林乐就跟个没事人似得,还在这里搞模仿秀,差点没笑出声来,暗想,我们都这么说,他应该知道对方肯定找人来报复的,但是他似乎一点也不紧张,还有心情在这里开玩笑,应该有办法,倒是吴姐留在这里,反而会添乱。于是改变口风,向吴妈道:“吴姐,要不咱们就相信林乐一回,林乐说的不错,你留在这里,只会增加火药味,你还是先跟我进去吧。” 吴妈如何放得下心,这事可是由她而起,“可是---。” 林乐道:“没什么可是,待会就算他们要动手,我还可以跑啊,我跑步的本事,你是知道的,可你要在这里,我跑都不好跑。” 吴妈听得也有道理,林乐跑路的本事,那真是厉害,又见林乐非常坚决,知道他肯定不会走,既然如此,她留在这里,还真只会给林乐添麻烦,终于松口道:“那---那你待会看情况不对,就赶紧跑,我躲在里面不会有事的,他们不敢上里面闹事。” 哼。跑?我林乐的座右铭就是勇往直前,什么时候退缩过。虽心是这般想的,但林乐还是点头道:“这我当然知道,我又不蠢。哦对了,你们干脆就去帮我看看火,可别让火给熄了。” 这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情惦记这事。 江春燕是好气又好笑,拉着吴妈往场内走去。 第四十二章 我还没有谈过恋爱的 “终于走了。” 林乐长出一口气,只觉打发这两个妇人,比单挑十几个人还要累人一些,“等下,刚才那酒疯子好像说我和吴妈是奸夫淫妇?这尼玛的,一个词就侮辱了两个人,真有文化,待会我一定要那酒疯子好看。” 他似乎真的一点害怕都没有,还寻思着这里离屠宰场太近,万一待会吴妈跑出来可就糟糕了,于是还去到前面的荒田里面,一屁股坐在田间小道上,伸了个懒腰,心里开始想着自己的创业大计,也不知道那位子有没有被人占了,当时就应该在里面先立一块牌子什么的,免得被人给抢先占了。 过的好一会儿,听得前面有一群人叫嚷着。 来了?林乐抬头一看,只见七八人拿着棍棒浩浩荡荡的望着这边走来,其中多半都是一些年轻人,头发染的是五颜六色。 原来现在广园村的村民有钱了,这人一有钱,就害了下一代,因为他们不愁钱,这么大的地在这里,每个月光补助就能无忧无虑的活下去了,这也导致广园村年轻一代变得好吃懒做,成天就在这附近瞎逛,要么就去城里潇洒,也就是俗称的混混。 虽然广园村内也经常发生斗殴事件,一般就是村民相互打架,毕竟都无所事事,很容易发生争斗的,但是他们对外却非常团结,也就是说,我可以欺负你,我可以打你,我可以扁你,但是外面的人不能动你,我再看你不爽,倘若有外人敢欺负你,我就一定会替你出头的。 这董德旺在村里可是老一辈的,德高望重,说句话算句话的,毕竟辈分在这里,这些后生仔听到董德旺被打了,二话不说,抄起家伙就来了。 这广园村的村风是非常彪悍的。 这也是为什么吴妈刚才会那么激动的原因。 “就是那小子。” 董德旺老远就看到了林乐,当即指着林乐叫嚷道。 林乐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碎草。 “小子,别跑。” 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黄毛叫了一句。 干嘛?谁说我要跑了。 林乐很单纯的摇摇头道:“我没有跑啊!” 不消片刻,这一群人就冲了上来,见林乐团团围住。 林乐一目望去,真是老中青三代应有尽有啊! 董德旺指着林乐道:“就是你小子勾搭我婆娘,还动手打人。” 林乐皱眉道:“你嘴巴放干净一点,谁勾引你婆娘了,老子都还没有谈过恋爱,哪里知道什么勾引。等下,你说吴妈是你老婆?” 董德旺哼道:“你还会再装傻充愣,我刚才看到你和你老淫/妇拉拉扯扯的,还有我的脸,这可是证据。” 林乐眉头不禁皱的更深了,“我狡辩什么,我是打了你,但是没有勾引你老婆,咱们一事说一事,还有,不要再侮辱我吴妈了,否则的话,我对你不客气。” “你小子现在还敢嚣张。” 那小黄毛见林乐的语气比他们还要横了一些,短棒一直,叫骂道:“你知不知道这是哪里,老子今天就要废了你。” 林乐活到这么大,还头一次听到有人要废了他,心中实感好奇,“这我还真不信了,不过我劝你们不要动手,否则吃亏的是自己。其实我这人很好说话的,如果这老头答应向我和吴妈赔礼道歉,我就既往不咎。” “我cao你妈。” 那小黄毛听得林乐在这里啰里啰嗦的,跟个白痴似得,哪里还能忍,举棒就冲了过去,朝着林乐脑袋上砸去,他们虽都是一些小流氓来的,但是出手可是非常狠。 就你这样子,还来报仇?这真的是一个讲究智商的社会么,电视里面会不会是骗我的。林乐一时不禁忧国忧民起来,待那短棒快要砸到脑袋时,他闪电般的伸出手,抓住那短棒,朝着那黄毛一笑。 林乐笑的时候,非常阳光帅气,可却笑得黄毛心里怪慌慌的,因为那短棒好像陷入了石头缝里面,怎么也抽不出来。 “你想要回去吗,想要你就跟我说呀,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你是不是真的想要,好吧,我还给你。” 林乐说了一大通废话,但这手还真的松开来。 那黄毛还愣了下,突然反应过来,再欲挥棒。 砰! 林乐神不知鬼不觉的一脚踢出,看似就好像坐久了,脚有点麻,活动一下,可是这黄毛却飞了出去,在空中畅游了一会,才重重的落在地上。 “哎呦!” 不免疼的大叫一声,幸亏这还是田里面,这要是水泥地板,非得将他摔得晕过去,双手捂住肚子,浑身抽搐着。 一旁的人见林乐轻描淡写的一脚,就把这黄毛给踢飞了,不免得还吓到了。 林乐笑道:“我说了一旦动起手来,吃亏的只是你们,我们还是坐下来讲讲道理吧,我也不想欺负你们。” 这小子是个白痴吧!全不懂状况,这是包围谁了,他哪里来的勇气这么说啊! 不,他是一个硬茬。 嗯,是一个很白痴的硬茬。 “这小子是一个硬茬。” “大家一起上。” ...... “早就该这样了,一个一个的来多麻烦。” 林乐站在原地乐呵呵的笑道。 “老子弄死你。” 一砖头砸来,林乐闪电般的出手,抓着这人的手腕,巧劲一扭,往他自己脑袋上一砸,砰地一声,登时头破血流。 说时迟,那时快,林乐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反手就一肘打出,只见后面那个想偷袭的青毛,被林乐这一肘子打的鼻血飞溅,两颗门牙落下,捂住嘴哇哇大叫。 突然,刀光一闪。 董德旺冲上前来,“我和你拼了。” 不错,还敢动刀子。林乐屁股一扭,轻松避过,顺手一个耳光打过去,啪的一声,又把老董给扇懵了,又是一拳,打飞一人,似乎闲得慌,对方出手实在是太慢了,未等老董反应过来,又是一个耳光上脸,打得老董又开始眼冒金星,手中虽拿着利刃,却不知道该怎么用,那边林乐又是一拳干倒一个。 虽然他们人多势众,但是林乐出手极快,而且是一拳一个,而且专打鼻子,除了老董和那躺在地上装死的黄毛以外,个个都躺在地上,鼻血横流。 很快,就躺下了六人。 田野里面顿时变得空旷起来了。 剩余还站着的两人,哪里还敢上,这不是很自己过不去么,有两三个还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幸好,幸好,它还在。 林乐也没有乘胜追击,笑道:“还要继续吗?” 只见那两个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离开了。 田野里面就站着两个人了,一个是林乐,一个就是老董。 林乐来到了老董面前。 “你---你别打我了,我求求你了,你别打我了。” 董德旺终于怕了,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恶魔啊!五十多岁的人了,竟然嚎啕大哭起来,就差没有下跪了。 林乐笑道:“你早这样说吗,你说了我就不会打你了,来来来,过来坐,咱们好好说道说道。” 语气非常和善,但其实还是拎着董德旺走到一边,手一按,董德旺被迫坐了下去,他也坐了下去,别看董德旺手中还拿着一把刀,但是他真的没有动刀的勇气了,林乐也没有在意,任由他拿着,只要他开心,一脸好奇道:“你是吴妈的老公?” 董德旺畏畏缩缩的点着头。 林乐道:“那你为什么要打她?” “她---她偷人?” “是吗?” 林乐八卦道:“偷谁?” 董德旺望着林乐道:“不是你么?” 林乐先是愣了下,随即开始抓狂了,“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喜欢侮辱人呀,吴妈是我尊敬的长辈,你丫要再怎么说,我真的会不客气了,当我求你了,别老逼我动手好么,咱们讲讲道理能行么。”心道,吴妈虽然对我很好,但是我口味还不至于这么重,这老头是故意的吧。 你什么时候客气过。 董德旺敢怒不敢言,连连点头道:“对对对不起,我---我误会你了。” 林乐恼怒的瞪了董德旺一眼,道:“那上回呢?上回她回家一趟,这脸就肿起了,也是你打的吧?” “啊!” 后面突然传来一声惊叫。 林乐转头一看,只见吴妈站在后面,双手捂嘴嘴巴,震惊的望着他,他赶紧招手道:“吴妈,你来的正好,快点过来,咱们把事情说清楚了。” “林乐小心。” 吴妈突然惊叫一声。 林乐却是一脸平淡,道:“放心,就他这德行,怎么可能上得了我。” 说着他转过头来,望着董德旺,摇着头道:“我已经给你机会了。” 董德旺震惊的望着林乐,只见林乐一手抓住他拿刀的那只手,刀尖离林乐的腹部也就一公分而已,原来他刚才见林乐转过头去,这心一横,就打算跟林乐拼命,可哪里知道,林乐脑袋后面跟长了眼睛似得,一手就抓住他的手腕,那边还在安抚吴妈,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这是在拍电视么。 林乐抓住董德旺的手,缓缓往他的脖子移动去,董德旺根本反抗不了,看着刀尖往自己下巴戳来,吓得一双老腿疯狂的震动起来,“别杀我,别杀我,我求你了,我求求你了。” “住手!” 忽听得一声清脆的喝止声。 林乐诧异的转头一看,只见不远处一名女警拿着手枪对着他。 林乐再牛,也不敢跟子弹去玩啊!急忙松开来,高举双手,惊慌道:“你---你别开枪啊,我都还没有谈过恋爱的。” 女人开车都危险,更何况拿枪了,这辈子从未被人用枪指过的林乐,瞬间吓出一身冷汗来,心里默念着,别走火,千万别走火啊! 第四十三章 流氓大状 除了那个女警以外,边上还站着三思个男警察,而在不远处的马路旁,还停着一辆巡逻警车。 怎么会有警察在这里? 林乐很恼火,扫视一眼,怒道:“这是谁报的警啊?” 打人还不准人报警,真是有够霸道的。 “是---是我报的警。” 吴妈心虚的举起手来。 “吴妈,你别玩了,我不是说让你去看着火吗。” 林乐真是欲哭不能啊! “对---对不起,我---。” 吴妈低着头,都不敢去看林乐。 她刚才哪里放得下心来,于是就躲在门口,见董德旺果然叫了不少人,还拿着武器的,心中害怕,突然想到报警,于是就拿出了手机,非常着急的拨通了110,可是却没有想到林乐如此轻松的就摆平了。 “杀人了,杀人了,快射他,快射他,他是一个恶魔。” 那董德旺突然发了疯似的大叫一声,疯狂的往那女警那边跑去。 MD,要也是我射她啊,而且绝不快,没文化,真可怕!林乐听得气不打一处来。 “把刀放下。” 一个男警一手放在腰部配枪上,一手指着董德旺喝止道。 董德旺吓得慌忙将刀一扔。 “救命啊,救命啊!” “哎呦,警察同志,他打人,快抓他坐牢。” “我要告他,我要告他坐一辈子牢。” ...... 方才还跟条死狗躺在地下的“五颜六色”,这警察一来,个个都变得活蹦乱跳,爬起来就往警察那边跑去。 “我们警察做事,用不着你们来教。” 那个男警捡起那柄刀来,心中还觉得好笑,这老东西拿着刀还嚷着别人要杀人,我当了这么久警察,还真是第一回遇到。 那女警官一直谨慎的望着林乐,林乐长得不错,但还没有帅到女警官都看呆了的地步,只是这女警官见这十多个人,个个都成了酒糟鼻,而且林乐似乎也没有帮手,这太令人惊讶了,所以她觉得林乐是一个危险分子,这枪就没有放下来过,慢步上前,道:“将手放在头上。” 有枪就是牛一些。林乐老老实实的将手放在头上。 那女警官慢慢靠近林乐。 你怕个什么劲,我还真成恶魔了。林乐看着这女警磨磨蹭蹭的,心里都为她感到着急,无聊之下,就顺便打量了下这女警,当然,他第一眼一定是胸,在制服的衬托下,饱满挺立,惹人遐想不已。其次才是脸,清爽的短发下是一张白里透红的瓜子脸,林乐知道,像这种皮肤的人,一般都晒不黑,越晒越红。 那女警见林乐不但不害怕,还一个劲的往自己胸前瞟,不由得恼羞成怒,一步抢上,抓住林乐的往后一扣,一副闪亮的手铐铐住,随后又立刻将另一只手也铐住,整个动作非常之快,当然,林乐也没有半点反抗,只道:“警官,我是无辜的。” “是不是无辜的,回警局再说。走。” 女警用力推了一下,发现竟然没有推动林乐。 林乐转过头来,委屈道:“我真的是无辜的。” “少啰嗦,快走。” 林乐叹了口气,又瞟了眼吴妈,突然间吴妈跟个小间谍似得,躲在一旁正在打电话,心中登时松了口气,对呀,我怎么把小冰给忘了。念及至此,他倒也不是很害怕了。嚷道:“江姨,吴妈,帮我看着火哦。” 他话音刚落,那女警便道:“全部带回去。” “是。” 靠!你成心的吧! ...... 江上雪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内。 沈冰月放下手机来,黛眉轻轻皱了皱,“我怎么就遇到这么一个麻烦。”又拿起手机来,拨通一个电话,嘟嘟嘟的响了好几声,电话才接通,传来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谁啊!” 随后电话那头又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这是谁的电话响了,吵死了。” 沈冰月冷冷道:“Jacky,是我。” “哎呦,冰月女王?” 电话那头传来惊喜之声,随即压低声道:“女王陛下,你稍等一下。” 又隐隐听得电话那头有人说道:“快把我内裤拿来---蕾丝?你拿条蕾丝内裤给我干什么---算了,算了,我自己找。” 听得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过得片刻,电话那头的人才道:“今天这是刮什么风,冰月你竟然主动给我打电话了,是不是约我吃饭,这你放心,我绝对有空,就算没空也得挪出空来。” 沈冰月对此是习以为常了,语气兀自平淡道:“Jacky,我有个朋友刚才被抓了,你能不能帮我保他出来。” “呃...又是公事呀!对了,你什么时候有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不可能呀,我是那么的关心你,没道理你交了朋友,我会不知道,真是太伤我心了。” 沈冰月完全无视对方的话,“我等会把资料发在你手机上,我马上要开会了,先就这样了,拜拜。” 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 ....... 警察局内。 “姓名。” “.......!” “姓名。你听见没有。” 问供小屋内,杨颖皱着眉不爽的望着对面的林乐。 “听见了。” 林乐懒洋洋的答道。 “那你为什么不回答我。” “我不告诉你。” “噗!” 一旁的男警察登时一口咖啡喷出,他问供这么多年,头一次听到这么精髓的回答,见杨颖看来,急忙抽出几张纸来,擦了擦桌子,又是一拍桌子,凶狠的盯着林乐道:“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是吧,杨警官问你话,你也敢不答。” 林乐笑道:“你的意思是,除了杨警官,其他警察问我话,我都可以不答?” “你小子最好给我规矩一点,别在这里给我耍花腔,这里可是警察局,否则有你好看的。” 男警察一拍桌子,站起身来。 林乐哼道:“我还就不信,你敢打我,警察可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打人民的。” “嘿,你还真是给脸不要脸,我这暴脾气---。” 他袖子都还没有撸起,杨颖就打断了他的话:“黄成,你给我坐下。” “哦。” 黄成似乎比较惧怕这女警官,赶紧坐了下来,但还是忍不住瞪了林乐一眼。 杨颖双手撑着桌上,俯视着着林乐,“我劝你最好老实一点,如果你不配合,我可以告你妨碍司法公正。” 林乐道:“你少吓唬我了,虽然我是山里出来的,但是我也知道,在我的律师没来之前,我可以什么都不说。”说到这里,他又补充一句,“电视里面都是这么演的。” 黄成好气好笑道:“你难道还有律师。” 林乐呵呵道:“或许都已经在路上了。” 黄成瞧了眼林乐,见他有恃无恐,暗道,这难道又是那家的公子哥,没听说城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啊! 正当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 “进来。” 一个带着眼睛的警察走了进来,在杨颖耳边说了几句。 “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等那警察出去之后,杨颖看着林乐,笑了一声,道:“那八个被你打伤的人,有六个鼻梁骨骨折,其余两人分别受了轻伤,你已经构成严重伤人罪,我们现在已经在准备依法立案起诉你,我劝你现在最好还是老实坦白一切,将来在法庭上,或许法官会酌情判决。” 林乐靠着的双手往后放去,枕着头,看着天花板,潜在的意思,就是你爱咋地,咋地,我反正什么都不会说的。心里却在打鼓,严重伤人罪,没这么夸张吧,那些人未免也太不经打了,我都还没有怎么用力,就严重伤人了,我稍微用点力,岂不是严重谋杀罪了。我滴天呀,不知道小冰会不会来救我,就算她不来,我师侄肯定也会来救我的。 杨颖见林乐油盐不进,射出两道火光来,道:“行,到时你别后悔。” ...... ...... “让让让,sorry,sorry,谢谢,谢谢。” 只见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子,急急忙忙的进到警察局内,油头粉面,西装革履,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倒是有几分帅气,但是用斯文败类来形容,恐怕会更加适合。 一个正巧路过大厅的女警见到这男子,不禁说道:“哟,我还在纳闷,是谁敢在这局里乱冲乱撞的,原来是咱们的张大律师。” 这姓张的一见这女警,眼中一亮,笑呵呵道:“小梅,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今晚可否赏脸一块吃个晚饭。”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起来,这女警不由得愤怒不已,头一偏,道:“这话你都说了多少回了。” “是吗?” 张律师脸上那尴尬之色一闪而过,又道:“小梅呀,你真的误会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但凡从这里出去,总有一堆事在等着我处理,还一堆人要见,脑子用不过来。行,前面那话也当我没说,我下回特地找个时间,咱们去江山雪烛光晚餐。” “谁信你。” 女警轻哼一声,又问道:“你这回来又是来保什么人。” 这姓张的律师道:“哦,是一个叫林乐的,你知道不?” “林乐?” “就是前不久才抓进来的。” “前不久就杨队抓了一个年轻人回来,说是打架斗殴,不知道是不是叫林乐。” “是他没错了。唉,又得跟那暴力女照面,真是伤脑筋啊!” “哼,这话你千万别说,你一来,我们整个警局都伤脑经。” “别这么说吗,难道小梅你见到我也伤脑筋,那我会很受伤的。” 这姓张的律师脸皮也是出奇的厚,呵呵一笑,顺手从女警手中拿过那杯刚刚泡好的咖啡来,“哇,还是小梅懂我,知道我昨晚工作太累了,没有睡好,特意泡着咖啡等我,谢了。” 女警急忙道:“哎,这可是给局长的。” “你们局长闲得很,喝什么咖啡,睡觉就行了。” 这张律师举着咖啡,道:“记住,江上雪,烛光晚餐。” 女警跺了下脚道:“这死流氓大状。” ...... 问供房内,杨颖还在和林乐僵持着,那黄成好几次要发作,都被杨颖给阻止了,心里也纳闷,这林乐看着年纪轻轻,怎么这么难搞,连个名字都不愿意说。 这时,门外再度响起敲门声。 “进来。” 一个警员走了进来,“杨队,他的律师来了。” 林乐听得一喜,小冰果然讲义气。 “让他进来。” “哈喽,杨大美女,好久不见,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这门一打开,就听到一个笑声。 “张九言?” 黄成一见这人,不禁叫出声来。 第四十四章 恐吓! “哎,你刚看见没有,那流氓又来了。” “早就看见了,这流氓一来,准没好事发生。” “谁说不是了,咱们局长都怕见到这流氓。” “对了,你刚看见他进了几号房吗?” “C5。” “呵呵,C5不是杨队在里面么,这下有好戏看了。” ...... ...... 这张九言一进屋内,气氛顿时发生了改变。 “黄警官,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一见到我,就站起来,我又不是你领导,弄得我都怪不好意思的,多跟你们杨队学习学习。” 张九言看着惊讶的黄成,笑呵呵说道。 “张律师,你是来这里闲聊的吗?” 杨颖一手玩弄着圆珠笔,皱着眉头,望着张九言。 “当然不是,对了,我的当事人了,你们没有严刑逼供吧。” 张九言左右张望着。 林乐顿时怒了,噌的一下,窜起身来,差点没有没有和张九言嘴对嘴,“我这么帅的一个人,你看不见么。” “不好意思,你站得太近,我看不太清楚。” 张九言退后一步,心中嘀咕,冰月什么时候交了这么极品的朋友啊。 他当然早就看到了林乐,只不过有意试探下林乐,毕竟这可是沈冰月的朋友,他心里非常好奇。 “你就是林乐?” 张九言打量了林乐一番,暗道,这家伙虽然还过得去,但是比起我来,还是差了不少,这要是冰月的男朋友,那老子立刻就去出家。 “律师都这么多废话吗。” 这林乐也是一个暴脾气,连番遭到无视,心中窝火的很。 这脾气倒是挺像的,不会是失散已久的弟弟吧。张九言丝毫不恼,伸出手笑道:“你好,我是你的代表律师,张九言。” 林乐也不是小气量的人,见对方示好,于是也伸出手,和他握了下手,“林乐。” 坐下之后,张九言将公文包放在桌上,低声道:“你没有乱说话吧?” 这林乐还没有开口,黄成就哼道:“他连个名字都没有说。” 杨颖听得皱眉一瞪,黄成立刻闭嘴。 挺有经验的吗。张九言往杨颖面前的纸本上一瞧,果真是空白一片,心中放心不少,又问道:“他们没有对你使什么手段吧?” 林乐第一回进局子,没啥经验,反正他就知道看这女警不爽,于是张口就嚷道:“恐吓,他们恐吓我。” “恐吓?” 张九言自己都一惊,暗道,你连名字都没说,他们怎么恐吓你。 黄成气得更是火冒三丈,指着林乐道:“你小子胡说八道,我们什么时候恐吓你了。” “就---就这样恐吓我。” 林乐登时指向黄成,一脸胆怯道:“他们又是拍桌子,又是撸袖子,我说我要等我的律师来,他们就说要告我妨碍司法公正,又说什么我活得不耐烦,立案起诉我严重伤人罪,我差点就被他们吓哭了。” 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一个演技派啊!张九言见林乐说的是委屈,但眼中分明就带着笑意,一点也不害怕,但是无所谓,这话说的太漂亮了。转头望向杨颖,道:“杨队,我当事人说的可是事实?” 杨颖还真没有想到林乐把刚才的话记得这么清楚,先是叫黄成坐下,随后才道:“是事实,但是---。” “行。” 张九言打断了她的话,“我保留追究你们恐吓我当事人的权力。” 杨颖也不怕,道:“随便你。” 这么嚣张!林乐一直没有弄明白,这些律师为什么总是要保留,急道:“干嘛保留,直接告得了。” 这是什么人呀,要这么容易告的话,警察都坐牢去了,你连坐在这里的机会都没有。张九言低声道:“老大,你别乱开尊口好不,我是来帮你的,不是来害你的。” 林乐真不懂啊,点头道:“行行行。” 杨颖道:“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如果没有,就开始录口供了。” “等下。” 张九言道:“我希望你们秉持公正的态度,把我当事人当成受害者,而不是嫌疑人。” “受害者?” 杨颖哼了一声:“张律师,这里可是警察局,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九言笑道:“在半个小时以前,我已经代表我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董德旺等八人,持有凶器,伤害我这位当事人,我敢保证,你们的起诉一定会被法院驳下来的,所以我劝你们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咱们一致对外。” 黄成道:“如今那八人已经被他打得重伤入院,这是铁一般的证据,我就不相信法院会相信你。” 张九言笑道:“黄警官,伤人也分蓄意和自卫,谁说伤人就一定有罪了。” 杨颖再度用眼神阻止了黄成,然后又向张九言道:“这都是法院和检察院的事,而我们的职责是调查此案。” 张九言道:“问题就在这里,我非常质疑你们的办案能力,你们在没有调查清楚就动用手铐禁锢我当事人,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的当事人在此案调查的过程中,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林乐直点头道:“非常多不公平的待遇,连杯水都没有给我喝。” 杨颖道:“当时的情况是他拿着刀指向其中一位受害人---。” “等下。” 张九言道:“据我所知,当时并不是我的当事人拿刀指向董德旺,而是董德旺拿刀欲伤害我的当事人,我当事人是在奋力反抗,而且凶器就是董德旺的,我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你们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已经将我当事人视作嫌疑人,这对我当事人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我怀疑你们是带有先入为主的目光在看待我们当事人,诱导我当事人进入罪犯的角色,如果你们再用对待嫌疑犯的态度对待我当事人,我会对这一份供词的公信力以及你们警察的刑侦能力和刑侦过程感到质疑和失望。” 杨颖道:“张律师,如果你认为我是带有偏颇的态度对待你的当事人,你可以申请回避,警察局你比我熟得很,不用我教你怎么做了吧。” 张九言笑呵呵道:“那倒没有到这个地步,但我希望你们的态度不要侵犯了我当事人的权益。” 杨颖皱眉道:“如果你没有别的话要说,我要开始问供了。” “当然。” 张九言一笑,又偏过头去,低声道:“吴妈已经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了,你如实说就可以了,但是用词一定要慎重。” 林乐看得半天,也懂了是怎么回事,点头笑道:“行,我知道了。”说着又向杨颖道:“你问吧。” 第四十五章 邪不能胜正 张九言说这些倒不是要显示自己多厉害,而是希望能够借此打乱杨颖他们惯有的问供节奏。 不是说杨颖他们会严刑逼供,而是任何人在面对警察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紧张,只要警察再表现得咄咄逼人,寻常人通常都会方寸大乱,导致说了不该说的。 当然,一些板上钉钉的案子,说不说错话,结果都一样。 但是,林乐这案子非常微妙,错与对之间,往往相隔的不是一条通天河,而是一线之差,所以林乐的供词是非常重要的。 不容有失。 林乐不懂这些,他以为张九言就是在显摆,这些在他看来,并不重要,他压根就没有怕过对方,当然,拿枪的时候,心里还是怕怕的。 "姓名?” "林乐。” 林乐很大方地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名字。 ----- 当询问到过程时,杨颖突然打断了林乐的话,"你说董德旺要打吴清莲女士,那究竟打了没打?” "没打。” "那你如何判断董德旺要打吴青莲女士,也许他们只是口角之争,过于激动,加以手势,这也十分常见。” "如果我能演示一遍给你看,相信你就会认为我的判断没有错了。” "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演示一遍给我看。” 杨颖双手抱胸,靠在椅背上,饶有兴趣地望着林乐。 林乐朝着张九言低声道:"这会不会是一个陷阱?” 这是你提出来的,怎么可能是一个陷阱,不过这小子还真是一点也不怕啊!张九言摇摇头。 林乐道:"那我演示了。” 张九言懒得和这家伙废话,干脆作出一个请的姿势。 可这手还没有收回来,就听的砰地一声,林乐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指着杨颖道:"你这淫贱女,老子今天就要抽死你。” 说着他就扬起手来,猛的甩向杨颖。 不是吧,来真的。 张九言和黄成都吓了一跳,黄成急忙叫道:"住手。” 杨颖直觉一阵掌风袭来,但仍然岿然不动,双目直视着林乐。 只见林乐的手在离杨颖脸蛋只有十公分左右时,突然停了下来。 "可惜,可惜,你没有吴妈命好,当时,我就是突然英武不凡的出现在董德旺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手,右手哦,你们是没有看见,当时的我,哇哦,简直就帅的一塌糊涂---。” "噗!” 张九言原本见林乐停住手了,心里大松一口气,想喝一口咖啡压压惊,哪里知道林乐会丢这么一句不要脸的话来,直接一口咖啡喷出。忙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说话间,他赶紧拿起一张纸来,将桌上的咖啡抹了下。 同时,黄成也反应了过来,急忙喝止林乐,"你干什么,还不坐下。” "是你们叫我演示的。” 话虽如此,但林乐还是坐了下来。 自始至终,杨颖连眼都没有眨一下,这倒是让林乐非常惊讶。 杨颖坐直身体,看了眼桌上的供词,突然道:"你前面说是老淫妇,可刚才确有说淫贱女,究竟是是哪一个?” "是老淫妇。” 林乐道:"只是我看你比较年轻,叫老淫妇岂不是侮辱你了,这种侮辱人的话,我实在是叫不出口,所以我才叫你淫贱女,哦不,改叫淫贱女。” 听你这语气,好像这淫贱女还是夸人的。张九言拼了命的憋住,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这家伙实在是太极品了。 这弦外之音,傻子都听得出,黄成大怒,一拍桌子道:"你小子是故意的。” 故意的又怎么样,你咬我啊!林乐道:"黄警官,我这完全是演戏,你怎么能当真呢?难道,还是,又或者。” 杨颖冷冷笑道:"或者什么?” 林乐一笑:"没什么,没什么。” 杨颖自当没听明白,语气平淡地问道:"你说你当时抓住董德旺的手,也就是说,你已经阻止了董德旺打吴清莲女士。” "是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打董德旺两个耳光?"杨颖又在问道,这个问题就非常尖锐,如果你在没有阻止到的情况下,逼于无奈才动手,那就是见义勇为,该夸奖,但是如果你在已经制止的情况下,殴打他人,那就是蓄意报复了,这是两回事。 张九言刚准备告知林乐,让他谨慎回答,林乐根本没有给他这个表现的机会,道:"我是阻止他打下去,但是,他并没有停手,还在挣扎,并且骂我什么奸夫。我见他满面通红,嘴里一股浓浓的酒味,知道跟他讲道理是没用的,所以,我才被迫打了两个耳光,其实我只是想让他清醒一下,因为他当时还抓着吴清莲女士的,如果我不这么做,董德旺很有可能会伤害吴清莲女士的。” 这一番说辞下来,简直是无懈可击呀。 漂亮! 就连张九言都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叫好,要不是沈冰月给的资料上面,这家伙没有读过书,否则,他真的会觉得这家伙一定是同行。 杨颖听后,没有多说什么,问道:"然后呢?” 林乐道:"我见董德旺松开吴清莲女士后,就放开了他,但是他还不肯罢休,还叫我等着,他去叫人来。之后,他就走了,我可没有拦他哦。” 杨颖道:"既然董德旺已经告诉你,他要去叫人,你为什么还留在哪里,难道你不怕被他报复吗?” 林乐道:"我为什么要怕,我林乐行得正,坐的直,干嘛要怕他报复,而且我知道董德旺已经不是第一次打吴清莲女士了,所以我想劝劝他,让他别打吴清莲女士了,难道你是让我对恶势力做出退步,不好意思,这我做不到。” 杨颖道:"就算如此,你也应该报警,这种事应该交给警方来处理,为什么你当时没有报警?” 林乐非常诚实的说道:"对不起,我是从山里来的,长这么大,从未接触过警察,连报警的号码都不知道。” 张九言道:“这一点我可以作证,我的当事人的确是从山里来的,并不知道报警的程序。” 杨颖一阵无语,既然张九言就这么说,就算不是真的,肯定也有一定的可信性,道:"就算你不知道,难道吴清莲女士也不知道吗?” 林乐道:"当时她是叫过我走来着。” “你说的她是指吴清莲女士?” “是的。” "那你为什么不走?” "因为我怕他们今后报复她---也就是吴清莲女士,而且,我真的想了解清楚为什么董德旺要打吴清莲,因为我觉得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所以,我选择留下,但是我担心吴清莲女士,所以叫她去场内暂避。” "你口口声声说要帮助吴清莲女士,你跟吴清莲女士是什么关系,认识多久?” "长辈和晚辈的关系,虽然我只跟她认识不到两个月,但是我来城里,都是吴清莲女士在照顾我,帮助我,我也非常尊敬她,自然不会让人伤害她。” "那吴清莲女士为什么要照顾你了?” 这时,一旁的张九言突然道:"关于这个问题,我待会给你们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希望你们暂时先跳过话题,总之,我会给你们局长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杨颖微微皱了下眉,道:"我可以暂时不问,但是你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会告你妨碍公务。” 张九言笑着点点头道:"当然,当然,这我明白。” 杨颖又向林乐问道:"之后呢?” 林乐道:"之后董德旺果然言出必行,叫了一群人来,还拿着十八般武器,他们一上来就打我,那我只能反击了。” 杨颖道:"你当时可清楚对方来了多少人?” 林乐道:"具体我没有去数,大概有七八个吧。” 杨颖道:"那么对方七八个人,还拿着所谓的武器,你难道不怕,或者说你为什么不逃?” 林乐道:"我林乐的人生格言就是勇往直前,我不会退缩的,但是我也没有想到他们一上来就会动手。” 一直沉默的黄成突然纳闷道:"你是说你一个人面对七八个带有凶器的人,自己一点伤都没有受,还将对方七八个人都打倒了。” 林乐点点头道:"可以这么说。” 杨颖道:"也就是说,你事先就知道对方不是你的对手,所以你才敢留下来。” 当然是的啊,不然我还不跑,毕竟我跑步这么厉害。林乐摇摇头道:"当然不是,我也是一个普通人,我怎么知道打不打得过,但是我坚信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邪不能胜正。” 林乐头一昂,一脸浩然正气的说道。 第四十六章 完美供词 邪不能胜正! 林乐说得是正义凛然。 杨颖听得无言以对。 她作为一个警察,总不能说邪可胜正吧,可是问题就在于,林乐只有一个人,却能打到七八个持有凶器的成年男人,而且毫发无损。 这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 难道他是超人? 但是杨颖知道,如果她继续追问下去,林乐还是那句话,邪不能胜正,我就是打得赢,怎么样? "但是你出手未免也太重一点吧,这可是超出了自卫的范围。” 林乐正欲说话,张九言突然抢先道:"杨队,你一定没有一个人遇到过一群匪徒吧。” 杨颖道:"这有关系吗?” "当然有。” 张九言道:"如果当你一个人在面对一个匪徒时,你一定会想尽办法将他制服,尽量不要伤害他,而当你在面对一群匪徒的时候,你绝不会还想到手下留情,而且尽可能的打倒对方,我当事人面对八个持有凶器的匪徒的攻击,你认为他如果他处处手下留情,那么他将会是什么下场,这是常识,杨队在警校应该学过吧。” 杨颖哑口无言。 的确,她在警校也学过,如果独自面对很多歹徒时,当尽快打倒对方,争取一招制敌,甚至可以采取杀招。 张九言又道:"其实我当事人还是算是非常理智的,没有下狠手,若是换了其他人,打破脑袋他们也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林乐点头道:"我完全赞成我律师说的这一番话,我其实一个非常讲道理的有志青年。” 不得不说,林乐的供词实在是太完美了,完美到连张九言都无聊得把那杯超难喝的咖啡给喝完了。 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总算是录完了。 接下来,自然是保释手续,别说林乐还顶着自卫的头衔,就算没有,那也可以保释的。 对于经验丰富的张九言而言,这实在是太简单了。 出了问供房,张九言轻吐一口气,一脸轻松。 但是林乐却是一脸不爽,道:"我说你这律师是怎么当的。” 张九言有些错愕道:"你有什么意见?” 林乐道:"我没有罪,为什么要保释,直接放了我就准事了啊!” 张九言没好气道:"要是有这么简单的话,那街上可都是一些罪犯了,说到底,你还是伤了人,除非法院正式受理我的诉讼,那么你就成为了受害者,这就不需要保释了。” 林乐道:"万一法院不受理呢?那我岂不是还要去坐牢?” 张九言呵呵道:"这你放心,这场官司的关键已经不在于,你是否伤人,而是在于,你是不是想继续告下去。” 林乐道:"那我可不想,我可没有功夫在这里陪他们打着口水战。” "这个你回去跟冰月商量吧,我是受她委托的,这官司怎么打,我得听她的。” "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律师吗?” "是啊,我是你的律师,但是付钱给我的冰月,要是你付钱给我,那我就听你的啊。” "那你还是听她的吧。” 林乐才不会当这冤大头了。 张九言突然凑了过来,问道:"哎,你和冰月是什么关系?” 林乐道:"长辈与晚辈的关系。” 张九言一愣,旋即道:"你不肯说就算了。” 林乐也道:"你不信就算了。” 张九言当然不会信,又道:"对了,你是不是会功夫。” 林乐道:"完全不会。” 张九言道:"那你怎么可能一个人打倒八个人的。” 林乐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 "说了什么?” "邪不能胜正啊!” 张九言一阵无言,道:"你还不如说你是超人了,法官或许还相信你。” 林乐呵呵道:"我和超人的唯一区别就是,他是把内裤穿在外面的,而我是穿在里面的。” "这一点也不好笑。"张九言突然一本正经道:"关于这一点,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到时候法官肯定也会对此提出疑问的,我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 林乐道:"我能如实告诉你什么,我就是打得过,你要我怎么解释啊?” 看来这小子真是一点也不怕,这都吓不到他,不,他应该是有点傻,不知道害怕。张九言如是想着。 "林乐,你没事吧。” 说话间,二人来到了大厅,早早录完口供,又送走江春燕的吴妈见到林乐出来了,急忙走了过来。 林乐还没有说话,张九言先道:"吴妈,你问这句话,不是侮辱我么。” "啊?” 吴妈一愣,随即道:"对不起,张律师,这一次真是太谢谢你了。” "没事,我也是拿钱办事。” 张九言突然嘿嘿一笑:"吴妈,我真是好羡慕你啊!” 吴妈错愕道:"你羡慕我什么?” 张九言突然一手搭在吴妈的肩膀上,嘿嘿道:"我说吴妈你真是好福气呀,现在都还有男人为你争风吃醋,哎呀,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 吴妈白了张九言一眼,道:"张律师,我都这年纪了,你还来调侃我,真是有够损的。” 林乐突然一手拍在张九言的肩膀上,道:"张律师,你刚才不是想问我,为什么我一个人就能够打倒八个人吗?” 张九言一愣,道:"是啊!你愿意说了么?” 林乐非常认真的说道:"我觉得这个用说的,不能表达的非常具体。要不这样,咱们去外面试试,我想这样能给你一个非常完美的体验。” 神经病,八个人都打你不赢,而且连根毛都没有碰着,我去不就是送死么。张九言笑哈哈道:"免了,免了,我要是能跟你一样厉害,那我就不用靠这嘴吃饭了,必须把内裤穿到外面来。行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我亲爱的吴妈,么啊,拜拜。” 送给吴妈一个飞吻之后,张九言就离开了,与其说厉害,还不如说是逃走,因为他在林乐眼中看到了一丝杀气。 吴妈好气又好笑道:"这张律师真是一点也没有变,还是这么调皮。” 林乐好奇道:"吴妈,这张律师跟你很熟么?” 吴妈道:"跟我倒不是很熟,但是跟大小姐熟的很,他是大小姐的小学和初中同学。” "原来是小冰的同学。” 林乐点点头,心想,要是这样的话,那应该不用收钱。 吴妈又一脸愧疚的看着林乐,道:"林乐,吴妈真是对不起你,连累了你。” 林乐嗨呀一声,"吴妈,你这是什么话,分明就是我连累了你,要不是你帮我,你也不会去那里的,你放心,这几个耳光我早晚也是要打,走吧,走吧,我肚子饿了,那混蛋律师也不知道给我带点吃的来。” 对于林乐而言,这吃饭大过天啊! 拉着吴妈就快步出了警局。 在警局二楼的一间办公室的窗前,站着两男一女,正是刚刚帮林乐录完口供的杨颖和黄成。 "这个张九言真是太嚣张了,不就是打赢了几场官司,有什么了不起的。” 黄成很是不爽的说道,他觉得在张九言面前,失去了警察该有的震慑力。 黄成边上另一个警察问道:"杨队,你怎么看?” 杨颖道:"从目前口供上来看,这案子的确是董德旺有错在先,林乐也是出于保护吴清莲才出手的,而且,董德旺他们都持有凶器,如果林乐的话属实,董德旺真的想拿刀伤害林乐的话,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受理张九言的诉讼,其实我们也的确有被误导,谁当时能想到他一个人就能打倒对方八个人。” 黄成哼道:"我看那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人,在警察局都敢这么嚣张,在外面那还得了。” 杨颖没有出声,显然是赞同黄成的话。 另一警察说道:"那么现在的关键就是法院是否受理张九言的诉讼?” 黄成道:"杨队,这可不行,刚才你没有听张九言说的那些话吗,这要是让他成功,那我们还有什么面子可言。” 杨颖道:"我们警察办案,讲究的是实事求是,你在警校的时候,有爱面子这一堂课吗?” 黄成讪讪一笑,不敢多言了。 杨颖道:"现在我还不知道,还是要等董德旺他们的口供出来之后,我们才能判断是否够证据向检察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检察院也不会受理的。" 第四十七章 遇人不淑 张九言回到自己那辆轿跑车里面,但却没有急着发动车,一手撑着车窗上,微微斜仰着头,一副思考的表情。 这真是奇闻呀,冰月什么时候又多个男性朋友来了。 那小子虽然不蠢,但是怎么看也有点二,以冰月的性格,怎么可能会与他成为朋友,不不不,这里面一定有故事。嗨,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打个电话过去问问。 张九言赶紧拿出电话来,正准备拨通沈冰月的电话,但突然又放下了手机,然后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后,他立刻拿出手机,点了下视屏通话,然后将手机放到驾驶台上的手机架上面。 听得嘟嘟几声。 突然里面传来一个声音,"为什么不打电话?” "哦,不好意思,我在开车,按错了。” 张九言毕竟是律师来的,说谎话那是家常便饭,余光望手机上一看,见到沈冰月压根就没有看他,似乎正在签文件,那张脸立刻拉了下来,郁闷道:"哎,冰月,唐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说话时看着别人,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沈冰月嘴角露出微微苦笑,但还是放下笔来,转过头来,看着手机里面的张九言道:"怎么样呢?” 张九言更是郁闷道:"虽然你是我的女王,但是我们好歹也同窗十几年,你可不可以别总是用这种领导的语气跟我说话,你是知道的,我之所以选择当律师,就是不喜欢被人领导。” "对不起,我这两天比较忙。"沈冰月很敷衍的说道。 "你哪天不忙?” 张九言翻了翻白眼。 "没办法,我天生一劳碌命。"沈冰月又道:"那案子怎么样?” 张九言笑呵呵道:"你怎么这么紧张那小子,他是你什么人?” 沈冰月稍微犹豫了下,才道:"朋友!” "什么朋友?” "你认为是什么朋友?” 张九言太明白沈冰月的性格了,几乎不解释的,你怎么认为随便你,但还是不遗余力的试探道:"我知道肯定不是男朋友,那小子二呼呼的,你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沈冰月才不上他的当了,直接跳过这个话题,道:"快点说吧,我等会还有一个会要开。” "真是没劲。"张九言道:"我已经把林乐保释出来了,现在这个案子的唯一问题,就是你想不想告对方。” 沈冰月面如止水,对于张九言的这句话,没有半点诧异,稍稍沉吟,道:"尽量还是选择庭外和解,不过我估计对方肯定会告林乐的,这样吧,先给他们一点压力,等到他们服软之后,再跟他们庭外和解。” "遵命。” 张九言竖起一个OK的姿势。 沈冰月道:"钱我已经叫人给你打过去了,谢谢你,改日请你吃饭,我马上就要开会了,先就这样了。” "等等。” 张九言急忙叫道。 "还有事吗?” 张九言道:"你说要请我吃饭,都说过好几次了,可一次都没有请,你知不知道我现在都不敢约人了,而且把饭点推迟了半个小时,就等着女王你的召唤了。” 沈冰月就是瞧了张九言一眼,没有说话。 张九言道:"要不这样,云松来望海也有些日子了,我们都还没有尽地主之谊,要不我们三人出来聚聚?” 沈冰月道:"最近真的比较忙,下次吧。” "又是下次。” 张九言很是无奈,但也没有勉强,道:"那行,我看厨子那基友会也差不多了,我到时打个电话,让他直接飞望海,到时咱们四个好好聚聚。” "再说吧,好了,我挂了,拜!” 张九言瞟了眼已经黑的屏幕,叹道:"不是下次,就是再说,你老人家好歹也换个词来敷衍我啊,要是厨子在这里就好了,那家伙脸皮比较厚,嗯,今晚打个电话给厨子,看看他好久回来。” ------ "林乐,真是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会碰到那老醉鬼。” 吴妈一边开着车,一边道着歉。 "我说吴妈,你说了八百句对不起了,我耳朵都快起茧了。” 林乐用力一拍脑门,道:"我说了没事,我又没有受伤,而且我们又是受害者,张律师都说了没问题,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你真不用跟我说对不起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问道:"吴妈,那董德旺真的是你老公?” 吴妈沉默少许,稍稍点了下头。 林乐满脸好奇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你老公,怎么还要打你?” 吴妈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没有出声。 林乐忙道:"哦,我就是随便问问,你要不愿说,那也没有关系。” 吴妈叹了口气,左右看了看,突然将车驶入边上一条小道上,将车停了下来。 林乐好奇道:"吴妈,你怎么停车呢?” 吴妈看着林乐笑道:"你不是想知道那老醉鬼为什么打我吗?” 林乐尴尬的笑了笑。 吴妈笑着摇摇头,道:"林乐,你将来找对象的时候,可要慎重,不要跟吴妈一样,害了自己一生。” 林乐一愣,困惑的望着吴妈。 吴妈轻轻一叹,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跟林乐说了一遍。 原来这事还得从三十年前说起。 那时候华夏国还是刚刚改革开放不久,大家还是处于处对象的年代,吴妈本是广圆村附近的一个矿区的子弟,现在那个矿区现在早就没有了。 年轻时候的吴妈那可是矿上一枝花,而且读过书,追求他的挺多的,后来她与矿区的一个子弟好上了,但是因为她出身不好,对方家庭条件却非常优秀,所以对方父母就不准他们来往,虽然当时已经没有这习俗了,但是老一辈的人还是非常在意这些的,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之后,在一次意外,吴妈就认识了董德旺,噩梦也随之开始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董德旺的,盖因当时董德旺一个劲地追求她,天天等他下班,又送不少水果来,日复一日。 但是吴妈还是没有答应,因为吴妈还没有从上一段失恋中走出来,直到吴妈父亲再井下出事后,因为吴妈是单身家庭,父亲就是唯一的亲人,所以她当时非常悲痛。 董德旺趁虚而入,总是待在吴妈身边安慰她,陪这里她,再加上吴妈本身就心软,于是就答应跟董德旺好,二人很快就把证给领了。 当时很多人唏嘘不已,谁也没有想到吴妈会嫁给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 起初还好,董德旺对她也是非常好,她也给董德旺生下一个儿子。 可是到了后来,董德旺染上赌赢,因为那时候农民素质不高,文化低,很容易染上一些恶习的。 很快董德旺就把家里的钱都给输了,吴妈非常疼自己的儿子,见儿子都没有饭吃了,就跟董德旺吵,贫贱夫妻百事哀吗。 董德旺也一度戒赌,但是到后来,广圆村的养殖场建立起来,广圆村的村民开始变的富裕了,这手中有钱了,董德旺手中有点钱了,就又开始赌博,结果欠了一屁股债。 气得吴妈都晕倒过去了。 正好当时沈问书在这里建了一个屠宰场,这吴妈为了赚钱养家,就去屠宰应聘,因为吴妈读过书,而且又是广圆村的人,当时沈问书希望跟广圆村的村民打好关系,只要广圆村的村民来面试就尽量放低一些要求。 吴妈就进了屠宰场做事。 盖因广圆村的传统是非常古板的,女人就只能在家带孩子,不能抛头露面,董德旺又是一个心眼非常小的人,当时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人家追债的都上门,只能让吴妈去。 但是这样的话,他就会被村里人看不起,心情就不太好,结果又染上了酒瘾。 而吴妈年轻的时候,是非常有能力的一个女人,做事有条有理,对于新事物学习能力快,很快就得到了沈问书的重用,提拔她当了一个小官。 又因为吴妈待人热忱,逢人三分笑,与同事打成一片,大家都非常喜欢吴妈。 但是这就打破了董德旺这个醋坛子。 因为吴妈年轻的时候样貌好,村里人也嫉妒董德旺,于是就有一些风言风语传来,说什么吴妈与这个勾搭,又与那个勾搭。 这下董德旺可就坐不住了,就让吴妈回来了,因为当时的债已经还的差不多了,但是吴妈觉得自己的孩子读书要钱,而且在这里做事,离家近,老板又看得起我,我为什么要离开。 董德旺见吴妈不肯辞职,就认定那些流言蜚语都是真的,只要吴妈回来,就为了这事跟她吵,由于董德旺常常喝醉酒,就开始了家暴。 后来吴妈实在忍受不了了,就要离婚,可是这离婚在广圆村离婚那可是大忌,董德旺当时不仅暴打了吴妈一顿,还告诉吴妈这婚就是不能离。 吴妈一气之下就告倒法院去了,但是后来董德旺又用孩子做文章,吴妈为了这个孩子,就撤销了诉讼,但是没好几天,董德旺又开始打吴妈了,吴妈又跑去法院闹离婚,可是吴妈这人性子软,又比较担心,而且又放心不下孩子,董德旺扬言你要离婚,要跟我争娃,我就跟你拼命,大不了我们一家去阴间过。 吴妈真的怕董德旺会干出伤害儿子的事来,于是就又撤销了诉讼,也没有去屠宰场了,可是这始终是董德旺心中的一块心病,只要发生一点口角,就拿这事出来说事,说到后面就打。 然而吴妈三番两次撤销诉讼,给法院也造成极不好的印象,她也没好意思去了,一忍再忍,终于忍受不住了,而且当时孩子也有这么大了,就离家出走了,去到城里。 在一次巧合,就遇到了沈问书,沈问书在得知这事后,就让吴妈还是跟董德旺离婚,他出面找法院,因为这已经事家暴了。 但是吴妈打心里害怕董德旺,不敢离婚,就说等孩子大了一点再说,正好当时沈问书的妻子去世不久,而沈冰月刚从帝都读书回来,没有人照顾,沈问书也知道吴妈是一个好人,于是聘请吴妈当保姆。 后来沈问书又帮吴妈出主意,让吴妈透过法院给董德旺施压,然后反过来用离婚逼迫董德旺允许她回家看孩子,沈问书老奸巨猾一个商人,董德旺岂是对手,为了面子,也怕吴妈撕破脸,真的跟他离婚,争孩子,而且他没钱,也就答应了分居,你可以随时回来看孩子。 结果就拖拖拉拉到现在,吴妈的青春就这么毁在这个人手里。直到今时今日,吴妈要运气好,董德旺清醒的时候,那倒没事,如果回去的时候,碰到董德旺发酒疯,那总得挨几个耳光。 说到后面,吴妈哭的是稀里哗啦,一个女人的青春就这么给毁了,真是遇人不淑啊! 林乐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道:"吴妈,你真应该早点告诉我这事,我揍死那狗日的,是不是男人,简直就是畜生不如。” 吴妈算是了解林乐的个性了,这家伙就是一个不要命的主,忙道:"林乐,你可不要做傻事,这可是犯法的,吴妈的已经给他毁了,你可不要也栽倒那酒疯子身上,不值得,不值得。” "吴妈,不是我说你,就是因为你这么胆小,才造成今天的后果。"林乐道:"解决事情的方式有很多种,唯独怕是解决不了的,你越怕,他越欺负你,我就不明白你还跟他纠缠干什么,赶紧离婚,你放心,我保护你,他要敢伤害你,我就要让他知道,我今日见到的我其实是最仁慈的我。” 吴妈眉宇间出现一丝挣扎,但很快就变的坚决起来,道:"好,我听你的,跟他离婚。” "离离离,明天就去,我就要看看谁敢说半句不是。” "明天?” "事到如今,你还犹豫什么。” "不是,那酒疯子不是住在医院的吗。” "这倒是的,反正这事一结束,立刻就离,吴妈,我真的快被你气死了。” 吴妈看林乐气得摇头晃脑的,也是觉得好笑。道:"行行行,吴妈气着你了,吴妈向你道歉,待会回去做几道好菜,向你赔礼道歉,这总行了吧。” 一听到吃,林乐顿时眉开眼笑,道:"这个可以有。" 第四十八章 你嫌弃我 林乐身上从不缺乏激情,不管是做事,还是说话,哪怕是拉屎都充满了激情,而他的这一股激情又是极容易感染人,就跟他吃饭一样,你看吃饭,纵使你刚刚吃饱,你不觉还是会胃口大开。 吴妈这一桩非常糟糕的婚姻,拖拖拉拉二十来年,在林乐一番怂恿下,吴妈决心要做一个了断了,是林乐给了她这一份勇气和决心。 原本在车上,吴妈的心情似乎已经在慢慢转好,与林乐有说有笑的,可是一回到家,吴妈突然又变得心事重重,稍微收拾了一下,就赶去厨房做饭了。 林乐起初不解,但是立刻他就明白了。 沈冰月回来了。 餐桌上,依旧是三人行,依旧是那一碗粥,桌上的菜式依旧是色香味俱全,但是气氛却有些不同,以往的话,林乐在狂吃,吴妈在战战兢兢的吃,沈冰月在慢慢的吃,他们三人虽然同居一个屋檐下,但是只有在餐桌上他们三人才能同坐在一起。 但是,今日谁也没有动筷。 林乐倒是无所谓,他饿得要死,但是偏偏吴妈脸上的神情让他觉得好像有些话不说出口,这顿饭就没法吃似得,吃饭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你要么就将不开心的事留在后面,如果无法留在后面,那就赶紧说出来,否则的话,影响吃饭的心情。 “大小姐,我对不起你,我给你惹麻烦了。” 吴妈站起身来,向沈冰月说道。 “吴妈!” 这沈冰月还没有出声,林乐就很不爽了叫了一句,又道:“你今日肯定是累坏了,连话都说错了,你怎么能向小冰说对不起呢?你应该这么说。” 说着,他一脸微笑的向沈冰月道:“小冰,今日真是谢谢你了。” 沈冰月都没有看林乐一眼,斜眼一瞥,淡淡道:“吴妈,你坐下吧。” 林乐自以为很迷人的微笑就这样慢慢变馊了,轻咳一声,道:“你不要误会,我这是代吴妈说的,我给你做了这么久的饭,也从未听你说过一句谢谢,算起来,你欠我的多,但是我不会跟你一般计较的。” 沈冰月根本就不搭理林乐,向吴妈道:“吴妈,林乐是你带去屠宰场的,这跟我们江上雪集团没有任何关系,还有,不要让广圆村的人知道我们沈家和林乐的关系,你可以说是你在外地的亲戚。” “我明白。”吴妈说着突然又紧张道:“不好,我跟春燕说了林乐是大小姐你的朋友。” 沈冰月道:“我已经打过电话给她了。” 吴妈愣了下,随即就释然了,如果不打这个电话,那就不是沈冰月了。 林乐听得不爽了,道:“小冰,你这是什么意思,好像我挺让你丢脸似得。是,我是准备去摆摊,但---但我那只是无聊而已,你用得着这么样,好歹我也是你爸爸的师叔,你信不信我打电话给师侄,说你嫌弃我。” 沈冰月听到林乐要打电话给沈问书,黛眉稍稍皱了一下,这才正视林乐,道:“你去干什么,我没有兴趣知道,也不会干预你,更加不会看不起你。但你知不知道,你差点给我惹下多大的麻烦?” 林乐摇头道:“完全不知道。” 沈冰月道:“广园村民风凶悍,我爸爸他费了不少努力,才跟广园村的百姓打好关系,把这屠宰场建立起来的,又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互信,而且广园村的牧场对于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如果因为这事,而导致我们之间的合作出现裂痕,这笔损失是钱都弥补不了的,我也很难向公司的股东交代。” 不会这么严重吧。林乐一抹汗,道:“只要是钱弥补不了,那一切好说。” 沈冰月习惯性忽略,继续道:“我之所以要吴妈这么做,就是不想将江山雪卷入其中,与你的尊严无关,你明白了吗?” 林乐点点头道:“明白,明白。” 沈冰月又道:“关于这个案子---。” “告!” 林乐打断了沈冰月的话,没办法他就这急性子,“给我往死里告,就那种人渣留在世上都多余,他害了吴妈的一生,必须告的他坐牢,其实坐牢都便宜他了,最好的打靶。” 原本他不想告的,太麻烦了,反正他也没有吃亏,无所谓,但是听到吴妈的遭遇之后,他决定要狠狠的告。 沈冰月瞧了眼吴妈。 吴妈点头道:“我都告诉他了。” 这真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沈冰月暗自嘀咕一句,道:“林乐,现在好像人家是告你。” 林乐呵呵道:“那张律师已经告诉我了,他们是告不了我的,我却可以告他们,这意图伤人同样也是犯法的,这事你就别操心,我们自己商量着就行了。” 我不操心,你要真能让我不操心,那就好了。沈冰月都懒得和林乐在这里瞎扯,直接用董事长的语气说道:“我打算尽量争取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 林乐激动道:“小冰,你没事吧,你打算你庭外和解?厌食症可不会影响智商的,难道吴妈这么些年受的委屈,就这么算了,你这样做对得起吴妈吗。” 沈冰月道:“理由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林乐道:“就算如此,你凭什么做这决定,这与你又没有关系。” 沈冰月淡淡道:“你可以自己请律师帮你打这场官司。” “自己请就---。” 林乐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挠挠头道:“算了,算了,看在这江上雪是我师姐辛苦建立起来的份上,我就不与你计较了,但是话说到前面,我可不会跟那些人道歉,更加不会赔钱。” 沈冰月没有理他,看向吴妈。 吴妈急忙道:“我赞成大小姐的意见,我不想再跟那个人有任何瓜葛,我已经决定和他离婚了。” “离婚?” 沈冰月稍感诧异。 她不会不让吴妈离吧。林乐赶紧道:“怎么?是我让吴妈离的,你又有什么意见,这可是人家的家事,你个外人可别乱搅合。” 沈冰月古怪的瞧了眼林乐,道:“你也知道这是吴妈的家事?” “我---我当然知道。”林乐道:“但我可是把吴妈当成了亲人看待,吴妈也把我当成亲人看待,吴妈的家事就是我的事,吴妈,你说是不?” 吴妈笑着点点头,只不过笑的有些尴尬。 林乐又看向沈冰月,似乎在等她反驳自己,可是沈冰月并没有没有再说了,低头喝粥。 拽个什么,等我的公司成立了,我就把你的生意都给抢来。公司?林乐突然想想,这好像是挺遥远的话题,又突然想到自己的酱还在那里,这可是起家的宝贝呀,心里寻思着等下得给江春燕打个电话问问,可别让人给偷了。 突然,肚子发出咕咕几声响。 沈冰月微微皱眉,很是不爽。 但是林乐可不管这么多,赶紧拿起筷子来,“吴妈,吃吃吃,跑了一天,真是饿死我了。” 这饭刚一把嘴给塞满,沈冰月突然抬起头来,向吴妈道:“其实这婚早就该离了,如果你有需要,你可以直接找张律师帮忙。” 吴妈点头道:“是,谢谢大小姐。” 这林乐有话要说呀,可是嘴里塞满了饭,硬是张了张嘴,结果就发出支支吾吾几声,还呛到了,“咳咳咳--咳咳!” 沈冰月瞧了眼林乐,抿了抿唇,低头继续吃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百味之将帅 能够看到林乐呛得半死不活,沈冰月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去幸灾乐祸,她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这种想法。 当然,她并没有表现出来。 吃完饭后,林乐强行逼迫吴妈回屋休息,吴妈总是说对不起林乐,林乐心里何尝不觉得自己对不起吴妈,累了一整天,都可是拜他所赐,一个将碗筷收拾好,又将今天没有做的卫生做好,他这个人仿佛拥有无尽的精力似得,做任何事都充满了激情,即便是做家务。 而且这家伙心大的很,出了这么大的事,都闹到局子里面去了,林乐完全不在意,他自小除了怕没饭吃,其余的都不怕,干完家务活后,他就盘腿坐在沙发看电视,还看得是津津有味,却不知吴妈躺在床上想着这事,还迟迟不能入眠。 可是看了一会儿,林乐忽然想起了什么时候来,看了眼时间,都已经快11点了,急忙拿出电话来,拨通江春燕的电话。 很快,电话就接通了! “喂。” 林乐马上就道:“江姨,是我,林乐。” “林乐?” 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话那边的声音突然抖动了一下,又听她说道:“林乐,你有事吗?” “呵呵,江姨,是这样的,我下午不是拜托你去帮帮看看我的酱么?” “哦,我去看过了,没什么问题。” “是吗,那就好,那就好,谢谢你了,江姨。” “不用,不用。” “江姨,我明天上午就会过去的。” “你还敢来这里?” 电话的声音显得非常惊讶。 林乐错愕道:“我为什么不敢去那里呢?” “不,我的意思是,你看广园村就在这附近,你今天又打了他们村里的人,你来这里的话,是不是有点危险。” 吓死我了,原来她指的是这个啊!林乐呵呵道:“没事,没事,大不了再去一趟局子就是了,反正有张律师在。” “......!”电话里先是一阵沉默,随后才听江春燕说道:“林乐,你要知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们真的帮不了你。” “只要我的酱没事,你们就算是帮了大忙的,其余的事我自己会搞定的,你放心,我绝不会把牵扯到你们的。” 都这么说了,江春燕怎么好意思拒绝,当然,最为关键的是,林乐是他们董事长的朋友。“那行,你明天来吧。” “行。就这么定了。” 挂掉电话后,林乐切的一声:“谁要敢阻止我的霸业,我便让他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 ...... 第二天,林乐早上就把沈冰月的中饭也给做好了,弄了个保温瓶装着给她带去了。 其实沈冰月也希望如此,他可不希望林乐再用这个理由跑去公司了。 只不过临出门前,林乐语重心长说的那句,“小冰啊!身体是你自个的,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你可不要辜负我和师侄的一片心思,这粥可一定要喝光啊!”让沈冰月真的很想叫林乐一声太师叔。 吴妈今天起得比较晚,因为昨天没有睡好,早餐也是林乐弄的,还是一碗清水面,刚从厨房忙活出来,忽见林乐偷偷摸摸的往外走,喊道:“林乐,你要出门啊!” 不好,被发现了!林乐笑呵呵道:“是啊,无聊的很,准备去外面走走。” 他确是也不好意思打扰了吴妈了。 吴妈先是愣了下,随即道:“你等下,我跟你一块去吧。” “啊?” 林乐道:“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不会走丢的,吴妈你放心就是了。” “我还真是怕你走丢了。” 吴妈露出一副精明的表情,“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哪里吗?你肯定是惦记着你的酱。那你知不知道做什么车可以去哪里?这中间可是要转好几路车的。” “我---我可以做计程车去啊!” “做计程车可得好几百块。” “咳咳咳,当我没说。” 吴妈解下围裙,你等我一会儿,说着就进屋去了。 她都这么说,我若不等她,那未免也太辜负她一番好意了,这可不是我林乐做的事,嗯,还是跟吴妈一块去。TNND,做个计程车也得几百块,真是什么都要钱。 林乐越发坚定自己要努力赚钱的决心了,不然真是寸步难行啊! 吴妈换了件衣服开着车,载着林乐就出门了。 ....... “咦?我们昨天好像不是走这条路啊!吴妈,你是不是走错路了。” 快到屠宰场时,林乐突然发现昨天不是往这去的。 吴妈笑道:“你放心,我没有走错,这条路可以直接开到屠宰场的后门。” “为什么要绕去后门?” 林乐愣了愣,随即翻了下白眼道:“吴妈,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害怕,你越是害怕,他们就越欺负你,又不是咱们错了,你就往正门,我倒要看看谁敢动手,我林乐天生就不信邪的。” 锐气正盛啊! 吴妈瞧了眼林乐,道:“我知道你不怕,其实吴妈现在也不怕了。” 林乐诧异道:“那你为什么绕后门,可别说后门近一些,要是这样,你昨天就会走这条路了。” 吴妈耐心道:“林乐,如果只是我们两个人的话,走哪条路都行,他们难道还会杀了咱们么。可是这里面还牵扯到很多人,包括大小姐在内,当初沈老板费了不少心血将这屠宰场开了起来,而且与广园村的村民有很多生意上的来往,这可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如果让我们给毁了,到时我可没脸见沈老板了。 还有就是春燕,她在这里上班,如果让广园村的村民知道她跟咱们来这里有关系的话,这会给她带来许多麻烦,我前面已经跟她打了电话,让她不要来接我们,我们自己去就行了,免得给她惹麻烦。我们不能只顾着自己,也要考虑考虑别人,你说是吗?” 在最初的时候,她对林乐还非常尊敬的,毕竟是沈问书请来的高人,但是随着相处久了,她还真把林乐当成自己的亲人、晚辈看待,说话的语气也潜移默化的在转变。 林乐这人的确很少考虑到别人的处境,因为他以前在村里,不用去考虑任何人,那些人个个比他还要精明一些,心里想着吴妈的话也挺对的,他不怕,但是不代表人人都不怕,点点头道:“好吧,就听你的。” 吴妈笑道:“这才好孩子。” 好孩子? 林乐眼珠往上,想了想,从小到大,似乎还没有人这么夸过他,他师父都是病娃,病秧子的叫,只觉心头一暖。 这条路果然比昨天那条路要远十来分钟,但是这十来分钟却省去了不少人的麻烦,为什么要节约这十来分钟,去给打扰别人了。 将车停好后,吴妈从车上下来,只见她带着一副大墨镜,带着一顶圆帽,贼兮兮的,左顾右盼,好像生怕别人瞧见似得。 林乐也不好意思说,他反正走到哪里都是昂首挺胸,从不卑躬屈膝,大摇大摆的就往烤烟房那边走去。 来到烟房,看到陶罐还在,还是昨天那样子,林乐心里松了口气,但立刻又变得紧张起来,因为他也不知道这究竟能不能成功,毕竟他师父只是口头告诉他做法,他从未试过,如果失败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改进。 “林乐,林乐。” 吴妈见林乐呆呆的望着陶罐发呆,于是喊了两句。 “啊?” 林乐一怔,反应过来。 吴妈道:“你在发什么愣啊!” 林乐吞咽一口,道:“没事,没事。”心里祈祷道,老不---不,师父,,只要你保佑我这一次成功,我再也不叫你老不死的。 怀着紧张的心情,他先是将陶罐从坑中取了出来,只见坑中的牛粪已经全部烧成了化石,但是一点臭味都没有。 算了,不行我就另想出路,大不了不做这炸酱面了。林乐本就是一个急性子,被自己那紧张的情绪弄得好生烦躁,索性直接打开盖子。 这盖子打开的瞬间,林乐整个人都呆了。 过得片刻,林乐的鼻子抽了抽,道:“吴妈,你有没有闻到。” 吴妈弯着腰,双手撑膝,表情也有些呆愣,“嗯。我也闻到了。” “好香啊!” 林乐听得吴妈回答,才决定自己没有做梦,顿时大喜。 不到片刻,一股浓浓的独特酱香味就弥漫在这烤烟房内,这种酱香不同于一般的酱香,香味非常复杂,带有一点清香,又带有一点刺激性的香味,十分的矛盾,但是融合的非常完美。 吴妈也反应过来,欣喜道:“这---难道成功呢?” “那就还得尝尝才知道。” 不过此时的林乐已经是怀有非常大的自信,将早就准备好的长勺伸入陶罐内,他的动作很轻,也没有伸得很进去,轻轻手一划,又缓缓拿出长勺。 “这好像油啊?” 吴妈看着勺中晶莹剔透的液体惊讶道。 “这本来就是油,里面可是又肥肉的,肯定有油啊,可是吴妈,你可别小看这油,正是这油在帮助这酱没有在加热的过程中流失风味。” 林乐一边说着,一边将油全部舀了出来,装在一个非常干净的塑料瓶子里面。 这油下面,肯定就酱了。 林乐非常期待的伸入长勺,舀出一瓢来,真是浓香扑鼻,但见这酱汁没有豆酱的颜色那么深,属于浅褐色的,而且不浑浊,较为清澈,有点像那百事可乐。 林乐浅浅的抿了一点,砸吧了几下,眼珠左右晃动着,似乎在仔细品尝。 吴妈看着着急呀,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林乐将长勺递给吴妈,“你尝尝看。” 吴妈也是稍稍抿了一点,眼中一亮,嗯了一声,“这酱的味道真是特别,咸中带有一丝甜,而甜中又带有一丝鲜,鲜中就带有一丝甘,滋味非常丰富,最为特别的,似乎带着一股的淡淡清香味。” “全中。” 林乐激动的打了一个响指,道:“吴妈你说的真是太好了,我师父曾不止一次说过,酱者,百味之将帅。帅百味而行。也就是说,酱的味道就应该要包含酸甜苦辣咸鲜,如此滋味丰富的酱才是最正宗的酱,绝不能拘泥一味,因为人类就是从酱中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味道,而且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师父要用牛粪包着陶罐了。” “为什么?”吴妈好奇道。 林乐道:“就是为了这一股清香,因为肉中有油,会比较腻,味道也会比较重,但是这种未消化完的牛粪里面含有一股幽香,这一股幽香被陶罐吸入其中,与酱香混合在一起,能够很好的消除油腻感,还有一点,就是我刚才说的滋味丰富,人类有两大主食,一,荤菜,二,素菜,但是通常做酱的时候,只取其中一种,而这牛粪乃是草,也就是素,一荤一素,再加上酒,就包含百味,百味,就是酱。” 第五十章 花式揉面 成功了! 成功的让吴妈都有些不敢相信,因为这看上去太简单了,完全没有一种高手做菜的感觉,就好像随便弄弄就行了。 吴妈这么想,只是因为她不了解林乐的师父。 在林乐看来,这其实是非常难的,他们只是抄现成的,故此才会有这种感觉。 林乐的师父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吃货来的,走遍大江南北,吃尽天下美味。 当年林乐的师父对于厨艺可是非常有讲究的,有些菜式,你多切一点,少炒了那么一下,他都会觉得不满,他追求的就是完美,不能有任何瑕疵,所以沈冰月的奶奶,也就是林乐的师姐,她便是这么过来的,她做的菜都非常精致,色香味俱全,这到后来也奠定了江上雪菜式的基调,精益求精,没有最完美的,只有更加完美的。 但是他师父到了晚年,对于做菜追求的不再是这些,而是简单,将繁琐的菜式变得简单,他不喜欢再弄的很复杂,一道菜弄几十道工序,他希望见到的是一道菜最好就一道工序,贵在搭配巧妙,把困难的东西,都先用脑子解决了,而不是用双手。 就好比说这酱,最初的原始酱,是没有在陶罐上涂满那种半成品牛粪的,味道就比较重,比较腻,没有豆酱那么好吃,其实凭借他师父的能力,完全可以掩盖这一点,但是这样一来,你每次做菜,就得这一部分的工序考虑进去,这就很麻烦,于是他师父就思考在做酱方面懂点手脚,让这酱变得完美,不需要用厨艺去掩盖,他就想到这一种牛粪。 这很复杂吗? 不复杂。 这很难吗? 不难。 很简单的一步骤,这种酱谁人都可以做,速度又快,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但试问谁能又想到这牛粪就能让这酱完成蜕变。 这就是师父在晚年对厨艺追求的一种境界。 林乐的师父很少告诉林乐,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加这些材料,你自己去领悟,你自己去摸索。 到近几年来,林乐的师父都不怎么教林乐做菜了,更多的是一种理论知识,比如说,越简单的菜式,其实是最难做的。 因为林乐的师父觉得,做菜这东西,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的创新。因为人的味觉会产生一种抵抗能力,再好吃的菜,吃上一年,也就变得很普通,再吃上一年,就变得很难吃了。他师父创造无数的菜式,但从没有自己的菜谱,甚至于都忘记的差不多了,他认为菜谱只会让人停滞不前,你研究菜谱干什么,再厉害的菜谱也就是几种食材组合在一起,你们完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菜式,但是他会教林乐或者林乐师姐他们一些烹制的方法,比如川菜怎么炒,粤菜又怎么煮,这些是基本功,他肯定会教的。 所以林乐的厨艺,都是凭借自己摸索得来的,风格与他师父不太一样,自成一派,他师姐做菜的风格就像他师父。 但也正是因为跟着这种不不负责的师父,林乐的领悟能力极强,他一尝这酱,就明白过来他师父为什么会添加牛粪进来。 这最重要的酱弄好了,现在剩下的就是用这种酱去做炸酱面,看是怎样一种味道。 回到沈家别墅之后,林乐就是动手做面了。 林乐一直强调要自己动手做面,那就是因为机器做的面条,没有嚼劲,入锅后立刻变软,而纯手工的面条入锅后是先变硬的,这样的面才有嚼劲,他师父曾告诉过他,食物是人类的本能需求,食物的变化是随着人类而变化,两者有着非常为妙的关系,所以一切手工制作的食材,要胜于一切机器制作的食材。 “吴妈,你看过少林足球没?” 林乐揉着面,见吴妈站在一旁挺无聊的,突然问道。 吴妈点点头道:“很久以前看过,你问这个干什么?” 林乐笑道:“里面不是有一段赵薇用太极拳揉面吗?” 吴妈想了下,道:“好像是有这么一段。” 林乐笑呵呵道:“要不我弄给一次你看看。” 吴妈惊讶道:“这怎么可能,吴妈这么大年纪也知道,那都是是电影特技弄的。” 林乐笑道:“他们那是电影特技,我这可是真功夫,你看好了。” 他说着双开始交叉揉面,看着还真有一点太极拳的架势,和电影里面极为相似,甚至比赵薇弄得还要好看一些,揉着揉着,他双手越发快速,渐渐的,不再需要砧板,面团好似在林乐双手见滚来滚去,就是落不下去。 吴妈看得睁大双眼。 突然,林乐双手猛地向外张开,面团飞起,在空中旋转,落下时,面团擦着双手双手背,林乐再度双手背向外一拉,面团又再飞起,和电视里面一模一样。 吴妈看得已经用双手捂住嘴了。 连续几个回合下来,面团转的飞快,听得啪的一声,落在了砧板上,圆圆的面团,立刻变成了一坨。 吴妈愣了愣,突然道:“林乐,不对呀,电影里面这---这面团落在砧板上还在转动的。”一边说着,她还一边用手在那里比划着。 林乐翻着白眼道:“那就是假的了,这面团又不是篮球,就算是篮球,也蹦走了,这面团可是软的,这么高落下来,那要是还能转着,那这面粉还能吃么。” 吴妈方才似乎已经进入了一个科幻世界,如今才醒悟过来,笑着点点头道:“你说的对,这怎么可能还转的起。不过你这也很厉害了,这样弄出来的面条一定非常有劲道。”说着她又竖起了大拇指。 林乐哈哈笑道:“吴妈,这些只是弄来自娱自乐的,完全没有用,还弄得淀粉到处都是。” 吴妈尴尬的看着自己的大拇指。 林乐又道:“不过这揉面倒是与太极拳有异曲同工之妙,柔中带刚,刚中带柔,这样揉出来的面,才会好吃,我这揉面的手法的确是从太极拳里面演化而来的。” 他说着又揉了起来,笑呵呵道:“这面团它转着没用,还得用力揉,而揉面的最高境界无非就是三光。” 吴妈急忙道:“这我知道,就是面光、盆光、手光。”说着她又叹道:“我就能揉出盆光。” 面光,就是揉好的面团要非常光滑。 手光,就是揉完面,那手就跟刚柔的时候没两样,都是非常干净的。 而盆光,就是指装面粉的盆子里面找不到一粒面粉,吴妈之所以能够做到盆光,只是因为她非常节省,不喜欢浪费,是特意去把盆子弄干净的,真正的高手那就是无形中自然而成。 好比林乐。 “揉好了。” 林乐举起双手,五指一张。 吴妈仔细看了看,果真林乐的手上连一点淀粉都找不到,就跟刚柔的时候是一模一样,而那圆圆的面团却是十分光滑,没有一点凸凹,至于盆里面么,也是干干净净的。 “林乐,你真是厉害。” 吴妈再度情不自禁的竖起大拇指,毋庸置疑,林乐是他见过揉面最厉害的高手。 林乐得意的笑了起来,在雾村,没有人关心他的厨艺,只关心什么时候吃饭,那些老家伙,就会坐着等吃。 接下来就醒面了,揉好的面,一定要静置二三十分钟方行,这是常识,醒面之后,就是擀面,这对于林乐而言,真是小儿科,三两下就弄好了,时间比平常人用的时间至少缩短了三分之一,但是却擀的厚度却是非常均匀,然后就是切面。 面条煮好之后,就是煮面了,这些倒是跟平常人做法一样,没啥区别,只是林乐没有添置荤菜码子,而是素菜,黄瓜、萝卜、香菇。 很快一大碗炸酱面就出炉了。 为什么是一大碗了,因为林乐的胃口大。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那碗炸酱面上,仿佛给整碗面都赋予了灵气,酱红色的油光一闪一闪的,特别浓郁的酱香从嘴鼻入胃,化作无数馋虫,引得肚子咕咕直叫,大吞口水。 林乐端着一个大碗,吴妈端着一个小碗,两个人就坐在厨房门口大口大口吃了起来,面条劲道爽滑,酱香之中夹带着的那一丝清香,让人只觉油而不腻,咸而不浓,而那酒香藏匿其中,哪怕再使劲的嚼,香味不减,反而越浓,因为这酒香和酱香都是非常难以消散的,所以越吃越香,再配上黄瓜这些素菜,混在一起放入嘴中,真是恰到好处。 这就是一碗让人丢了魂的炸酱面。 吴妈吃的非常忘我,嗦嗦之声,就不比林乐小。 吴妈终于比林乐先吃完了,这一来,她先吃,林乐后吃,二来,她吃的也很猛,至于分量,这个完全不能用来考量,至少在林乐身上是这样的。 但不管怎么说,都挺不容易的,看着林乐还在吃,吴妈激动的想哭,很是激动道:“林乐,你这炸酱面真是好吃,我还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炸酱面,肯定会有很多人来卖的。对了,你这炸酱面打算卖多少钱?” 林乐双目一睁,含着一嘴的面,鼓着嘴巴呆呆的望着吴妈。 吴妈有些疑惑道:“怎么?” 林乐赶紧吃两口,把这面给吞了下去,道:“吴妈,以后在我吃饭的时候,别提钱方面的事,因为吃饭的时候,是我智商最低的时候。” 第五十一章 良心老板 但是不问也已经问了,这事要是没想明白,这剩余的面,林乐如何吃得下。 他费了这么大劲弄这炸酱面可不是为了造福人类,肯定就是冲着赚钱去的,这价格直接影响他创业大计。 他以前都是在雾村做一点小买卖,那都不能算是买卖,只是用来收刮民脂民膏的,他还真不知该怎么算这价格,于是向吴妈问道:“吴妈,你认为该卖多少钱才合适?” 吴妈,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你问她这个问题,不是成心难为她么,定高了,她说不出口,定低了,又对不起林乐,摇着头道:“这我也没有做过买卖,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清楚。” “想不到摆个摊都这么麻烦。” 林乐就如泄了气的皮球,坐在矮凳上。 吴妈瞧林乐一脸丧气,心中也替他感到着急,突然想到什么似得,道:“林乐,有个人一定知道。” 林乐忙道:“什么人?” “大小姐啊!” “小冰?” 林乐眨了眨眼,欣喜道:“对呀,我怎么把小冰给忘了,反正她也知道我要摆摊的事了。” 这沈冰月本就干这一行的,而且还是董事长来的,这事问沈冰月,只能说是有些牛刀小试了。 ...... ...... “你们干什么?” 沈冰月坐在餐桌上,见吴妈面前碗筷都没有,而林乐面前也就一大碗饭,外加两道菜,这对于林乐而言,那真是太少了,所以沈冰月感到非常的好奇。 吴妈笑道:“我刚才已经吃过了。” 她毕竟年纪大了,五点多才吃了一碗炸酱面,现在根本吃不下,寻思着晚上肚子饿了,吃点水果就行了。 林乐呵呵道:“其实我也吃过了,但是我怕你一个人吃无聊,就陪着你吃。” 你会有这么好心?沈冰月早就看出这二人有异常,但是也没有多问,她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低着头就吃了起来。 可就苦了林乐,这要先不问清楚,他没有吃饭的心情,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喊道:“小冰。” 沈冰月抬起头来,看着他。 林乐也不是一个害羞的人,笑呵呵道:“你知道的,我在家无聊,准备去---。” 沈冰月不留情的打断他的话,“说重点。” “......!” 用不用这么拽啊!林乐一阵尴尬,但是没有办法,他现在有求于人,道:“是这样的,我想向你请教一下,我的炸酱面卖多少钱合适?” 沈冰月道:“你打算去哪里摆摊?” “魔街。” “魔街?” 沈冰月黛眉微皱,道:“魔街你不一定能够进去。” “什么不一定能够进去?” 林乐听得一脸困惑。 沈冰月微微张了下嘴,突然眸子晃动了下,道:“这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不是人人都可以去魔街做买卖的。” “是zhengfu规定的么?” “不是,据说是那里的买卖人定下的规矩。” “买卖人?他们凭什么做主。”林乐哼了一声,以为那些人只是怕他去抢生意,挥挥手道:“别说那里是一群人,就算是一群魔,我也照样能够进出自如,这你就甭操心了。” “我从未打算操心。”沈冰月淡淡道。 “那这价格呢?”林乐心急道。 “那你的成本是多少?” “成本?” 林乐咳了两声,道:“这我好像还没有算过。” 沈冰月皱眉道:“你都还没有计算成本,就跑来问我定价的事?”她可是最讨厌在工作上如此不负责的人了。 好像也是哦。林乐仰着头想了想,道:“大概,可能也就两三块吧。” “这世上没有大概的成本。” 沈冰月略显无奈道:“魔街是一个非常特殊地方,一方面那里的小吃价格比其他地方的价格都要贵一些,另一方面,又非常公道,市民都愿意上那里吃宵夜,一碗炸酱面的价格最好控制在十元以内,基于望海市的消费,纯利润最好控制在五元到六元。” “这---这么多?” 林乐惊讶道。心里立刻算了起来,一碗面赚五块,一天卖出一百碗,就是五百,一个月就是一万五,我勒个去。 沈冰月道:“魔街本就是一个吸金的地方,就魔街的招牌,都值一个亿美金,在那里摆摊的买卖人,他们靠的是味道去赚钱,只要你做的好吃,自然会有人来光顾,在顾客可以承受的价格内,他们只会考虑好吃与否,不会去与你计较成本,成本越低,味道越好,你赚的就越多,如果味道不好,就算你价格再低,也不会有人来买,所以,一切的前提是你得做的好吃。” “非常好吃。” 林乐立刻说道。 沈冰月道:“还有事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会来捧场么?”林乐笑呵呵道。 沈冰月淡淡道:“等我的病好了,我才会考虑的。” 林乐道:“为什么?” 沈冰月道:“你现在不是负责我的饮食吗?我为什么要去那里吃你做的炸酱面。” 林乐道:“你这太无情了吧,捧场哪里是要你来吃的,只是叫你来给钱的,哦不,一份情谊,你懂么?” 沈冰月道:“但是我与你的关系还没有到要去捧场的地步。” 林乐无语了,就是盯着沈冰月。 沈冰月根本就不看他,慢慢吃了起来。 林乐又看向吴妈。 吴妈看着林乐那可怜兮兮的眼神,哪里忍心拒绝他呀,笑道:“你放心,到时---我,魔街好像是夜宵的地方哦?” 林乐点点头。 吴妈一脸为难道:“但是晚上我去不成。” “为什么?”林乐诧异道。 吴妈偷偷瞥了眼沈冰月,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沈冰月在家,她作为管家怎么能出门。 林乐瞧着沈冰月,道:“小冰,看你的了。” 这本只是小事,如果吴妈要请假的话,沈冰月不会有半句话的,但是对方是林乐,这情况就变了,只听她淡淡说道:“我只知道每个人都需要对他的工作负责。” 这个飞机场太可恶了!林乐气急道:“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沈冰月看到林乐气急的模样,心中小小开心了一番,淡淡道:“话可别说的太早了,你似乎马上也要进入这个行业了。” “呃....!” 林乐稍稍迟疑了下,道:“我才不会像你这样了。” 沈冰月道:“是吗?那好,如果你不收钱的话,我可以发动我公司的员工去你那里捧场。” “免谈。” 林乐果断道。 沈冰月莞尔,不再做声了。 ....... ....... 滴滴滴滴! 吃完饭后,林乐出奇的没有看电视,而是回到卧室,打手机里面开计算器算了起来。 “一斤面三块,可做三大碗面,三块除以三,一块钱。酱的话,那一坛子酱前前后后花了我八十块钱,大概可以八十碗面,八十除八十,一块钱,再加上葱蒜,就算五毛钱吧,总得让面好看一些吧,成本就是两块五,小冰说最好控制十块之内,卖十块的话,虽然有些不厚道,但这却是我林乐的风格,那就十块吧,万一魔街要缴费的话,还可以就再加一块上去。 那些肉也是一道美味,稍微炒炒就能当做菜码了,怎么也得弄个四五块的,还可以弄点素菜,这年头素菜比荤菜还要贵,公道一点,也就四五块吧。卖一碗面的话,不算菜码的话我也能赚七块,不不不,不能这么算,还得算上车费,煤气费,碗筷,座椅板凳。我滴天,这算下来,我赚不了多少钱呀,虽然是沈家出的,但也是钱呀,必须得算进去,我真是一个良心老板。” 按了一晚上的计算器,也没有算个明白,关键是有太多的费用,林乐不清楚,想着都头疼,甚至都差点忘记给沈冰月熬汤,幸亏吴妈过来提醒他。 不管赚多少钱,林乐对于去魔街摆摊是充满了期待。 如今炸酱面已经研制成功,接下来就是把材料弄齐,首先当然还是酱,毕竟炸酱面的精髓是酱,而牛粪的话,屠宰场有的是,关键在于运输上面。 江春燕可算是帮了林乐一个大忙,因为屠宰场的生意非常好,市场要运送货物去市内,只要分量不是太多,捎带过去没点问题。 当然,江春燕也许是怕林乐有事没事就往那里跑,所以才这么仗义。 林乐得知之后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这可省了不少钱啊! 他又花了四天准备了二十陶罐酱,将这些酱放到吴妈租的房子里面,顺便又抽空到魔街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位置没有被人占了去,这才放下心来。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林乐准备明日就杀去魔街,迈出成功的第一步,当然,他也不忘给陈菲菲打一个电话,不熟不坑吗,这一碗面的钱,必须要赚。 ; 第五十二章 好事多磨 魔街! 光从名字来上看,就比较具有黑暗性。 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魔街成名之初,本就代表着罪恶的黑夜,这个传统也一直传承下,魔街的买卖人是天不黑,就不开始做生意。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不能理解,你早点开门做生意会怎样? 但是魔街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久而久之,客人也都习惯了,你们做的这么绝,那我们也绝一点,就是这天不黑,就不去魔街。 所以白天的魔街是空荡荡的,只有极少人从这里穿过。 直到下午五点,这些买卖人才陆续来到魔街,开始整理,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夜晚。 “小小三轮,小小三轮,跑得慢,跑得慢,前面一个轮子,后面两个轮子,真奇怪,真奇怪!” 四点半,一辆三轮车慢悠悠的来到了魔街,一个青年坐在小三轮上面,瞪着踏板,东张西望,嘴里哼着自己改编的小曲。 “大叔,你好!我叫林乐,是你们新来的邻居。” “大婶,下午好啊,我叫林乐,马上就要成为你们的邻居了,多多照顾呀!” ....... 他们怎么都不理我啊! 林乐突然发现这些正在路边收拾摊位的买卖人,都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目光望着林乐,无一人搭理他。 林乐的性格其实挺好的,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他不会主动去得罪别人的,不过你若看他不爽,他也懒得搭理你,见这些人都不理他,他倒也懒得喊了,心想,我做我的买卖,只要你们别来打扰我就行了。 来到那个小巷,里面空空如也,那个搞烧烤的老头和胖妞还没有来。 林乐将三轮车开到巷内,找好位置停下三轮车,就开始忙活起来,显然那些人冷漠并没有影响到林乐,他兀自充满了激情。 “林乐!” 正当林乐在忙活时,忽听得有人叫他,转过头去,只见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女往这边走来,正是陈菲菲,依旧扎着一个马尾辫,拉丝牛仔裤,白色的T恤,酥胸高高挺起。 “咦?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林乐略感惊喜道。 他记得昨日通电话时,他是让陈菲菲晚上来捧场,可没有想到陈菲菲下午就赶来了。 陈菲菲快步走了过来,道:“我说过要第一个捧你的场,当然得来早一些。” 林乐喜道:“想不到你这么讲义气。” 陈菲菲眨这一双漂亮的双眼,抛了一个媚眼过去,“那林老板是不是得打个折?” 林乐爽快道:“这必须的。” 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正当陈菲菲略感诧异时,林乐又补充了一句,“九点九折。” 陈菲菲脸一拉,佯作生气道:“林乐,我算是看透你了,你还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 不抠能赚钱么?林乐丝毫不恼,笑呵呵道:“小本买卖,小本买卖,大美女,给条活路呗。”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陈菲菲哼了一声,却一点也没有生气,试问能让一个美女买两次单的人,能有多大方,又道:“你有什么要帮忙的不?” “没有,没有,我一个人搞的定,你在边上坐一会吧,我弄好就给你做面。” 林乐挥着手道。 这家伙真是蠢,真以为我来这么早,只是为了吃这一碗面。陈菲菲暗自嘀咕一句,其实她是昨天在电话里面,知道林乐是只有一个人,于是就想过来帮帮忙。 虽然她找到工作了,但同时也想给自己放放假,所以并没有急于去上班,这些天一直在家休养,时不时与好友一起去外面逛逛街。 可看着林乐干活非常的利索,好像真不需要她帮忙,而且她也没有干过这活,纵使想帮忙,也插不了手,只好乖乖站在一边,心里寻思着,待会来客人,自己总可以帮把手。 过了一会儿,听得“哐当哐当”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大型三轮车往这边慢悠悠的驶来,只见一个大胖妞踩着,后面的“敞篷”车厢内躺着一个瘦老头,拿着一个酒葫芦,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喝着美酒,十分轻松惬意,与林乐像似的是,他们都是选用脚踩的山轮,而不是那种电动的或者烧汽油的。 要知道如今很少人用踩的,多半都是自动三轮车了。 “大叔,美女,还记得我么?” 林乐招着手,亲切的喊道。 那大胖妞倒是停了下来,但是没有搭理林乐,而是转过头去望着那瘦老头。 而瘦老头则是一脸茫然的望着林乐。 林乐笑呵呵道:“上回我在你摊子上吃过宵夜的,你不记得了么。不记得也就算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要是邻居了,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你---你要在这里摆摊?” 瘦老头的语气显得十分诧异。 林乐道:“对啊!你放心,我弄得是炸酱面,与你的烧烤不但不冲突,反而事相辅相成。” 瘦老头茫然的眨了眨眼,突然朝着大胖妞道:“咱们走远一点。” 大胖妞二话不说,踩着三轮就往里面走去。 什么意思? 林乐带有询问的目光望向陈菲菲。 陈菲菲耸着肩,做出一个完全不懂的表情。 林乐道:“菲菲,这里的人好像挺奇怪的。” 陈菲菲道:“其他人我倒是不觉得,但是这一对爷孙倒是有些奇怪。” 林乐又瞧了眼那老头,只见他们直接踩着三轮去到了里面,比那天他们摆摊的位子,要往里面进去三四米。心中嘀咕道,干什么?怕我沾你们的光啊!未免太看不起人吧,我--是有这打算,但你也没有必要这样吧,我又不是赚你的钱,真是小气。 “林乐,你快看。” 陈菲菲突然头往巷口扬了扬。 林乐转头一看,只见巷口有人影晃动,见林乐看来,便离开了。 陈菲菲觉得这气氛非常诡异呀,心里隐隐有些后悔这么早就来了,道:“林乐,你是不是惹麻烦了?” 林乐也是一头雾水,道:“没有啊!我才刚刚到,就算我想惹事,也没时间。” 陈菲菲道:“可是我看他们对你好像挺不友好的。” 林乐不屑的撇了下嘴道:“他们要怎么看我,跟我没关系,只要他们别来惹我就行了,不然的话,吃苦的只会是他们。” 陈菲菲摇摇头道:“我看他们一定会来惹你的。” “你怎么知道。” “我的双眼告诉我的。” 陈菲菲说着用手指了指巷口。 林乐回头一看,只见有两个中年人往这边走来,一胖一瘦,胖的大叔,较矮,估计也就一米六五左右,发如鸟巢,脸上横肉膘膘,穿着一件短袖衬衣,敞开着,露出滚圆的肚皮,脚上拖着一双人字拖。 瘦的那位至少一米八,却是骨瘦如柴,蓬头垢面,高高凸起的颧骨中间生得一对斗鸡眼。 “二位,有事吗?” 林乐表现的还是非常礼貌。 胖的那个说道:“哎,是谁让你来这里摆摊的?” 林乐道:“我就是老板。” 胖大叔急道:“我没有问你是不是老板,我是问是谁让你来这摆摊的?” 林乐道:“你见过被别人指手画脚的老板么?” 那胖大叔智商似乎不够,还是一脸困惑,边上的瘦高个道:“大哥,他的意思是他自己要来的。” “是吗?” 包括林乐、陈菲菲在内的三人齐齐点头。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爱拐弯抹角。”胖大叔嘀咕一句,挥挥手道:“这里可不能随便摆摊的,你快点走吧。” 林乐狐疑的看着他,道:“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城管大人?” 第五十三章 唯快不破 林乐虽然第一次下山,但是在城里也待了不少天,看了不少新闻,知道小摊贩的天敌唯有城管,所以才这么问。 “什么城管?” 胖大叔道:“我们这里就没有城管,你少啰嗦,快点走吧。” 不是城管?林乐纳闷道:“那你干什么的?” 胖大叔道:“我就是在这摆摊的。” 摆摊的你这么嚣张?老子也是摆摊的啊!这尼玛不能忍了。这林乐的暴脾气就上来了,不爽道:“我说胖子,既然你不是城管,你凭什么不准我在这摆摊?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胖大叔嘿了一声:“小子,你挺嚣张的,看清楚了,这里可是魔街,不是你待的地,我劝你赶快走,小心老子把你这摊子给砸了。” 陈菲菲见对方要动手了,急忙道:“林乐,我们---。” “你一边去。” 林乐手一挥,指着自己的三轮车道:“你有本事就砸,今天你要敢把这车给砸了,我就把你给砸了,我林乐说到做到。” “你小子是敬酒不喝喝罚酒吧。” “老子喝什么酒,干你屁事,你说你是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林乐就一猛子,从小到大就没有怕过谁,鼓着双眼,仿佛要杀人一般,看着比这胖大叔凶残多了。 “你小子找死!”胖大叔气得双眼冒火,就是一拳打来。 高手啊!林乐暗道一句,身子一侧,轻松避过,笑道:“胖子,使出全力吧,不要怕伤着我,本帅哥挺经打的。” 胖大叔一愣,似乎没有料到林乐能够避开,不禁抖索其精神来,喝道:“好小子。”话音未落,一脚踢来,这一脚比起那一拳更显威力。 这么短的腿,也想踢到我?林乐小退一步,避过的同时,右手化作爪行,闪电般伸出,直奔那胖大叔的脚踝而去。 好快的速度啊!胖大叔顿时出得一身冷汗。 忽觉右边劲风袭来,只见那瘦高个突然一拳挥来,林乐下意识的低头,这才化解了胖大叔的危机。 “两个一起上吧。我无所谓的。” 林乐一边躲着一边笑道。 “好大的口气。想不到现今还有人敢让我们两个一块上。” 瘦高个道。 “你就吹吧!” 林乐呵呵笑道。 二人对视一眼,突然齐步抢上,胖大叔左掌击向林乐的右肩。 林乐身子一侧,那瘦高个似乎预判的林乐会这么做,一脚踢向林乐的肋下。 因为林乐是侧着身子,而这一脚就是直踢向他的侧面,这种情况下是很难躲开的。 正当那瘦高个还在犹豫要不要手几分力道时,只觉眼前一晃,但见林乐身体猛地一转,几乎将身体扭成麻花了,而且速度极快,仿佛脚上装有刀冰鞋,瘦高个的这一脚几乎是擦着他的旋转轨迹去的。 但是不等林乐反应过来,这一胖一瘦,又围攻过来,胖大叔急攻林乐的下盘,而瘦高个则是攻向林乐的上身。 二人虽然招数平庸,但是配合几乎堪称完美,就见拳影,脚影几乎笼罩住了林乐的全身。 不过,虽然他们的配合已经到达了默契的极限,但是林乐的速度更为惊人,每一次都能够从死角中跳了出来,完美化解对方的招数。 MD!这二人配合起来,还真是有些厉害! 林乐微微皱眉时,突然那胖大叔猛地用头撞向他的肚子,这一头撞得十分突然,林乐是避无可避,双手往下一压,正好按住那胖大叔的脑袋,顺着他的力道,一个极其漂亮的后空翻,落地的同时,林乐突然如同一头猎豹闪电般冲向二人,“该你大爷出手了。” 胖、瘦二人下意识的一惊,他们已经知道面前这个看似青涩的青年,其实是一个强悍的牛人,因为他们都已经使出全力,但是竟然连林乐的衣服都没有碰着,这实在是太伤士气了,都摆出一副大敌当前的架势。 哪里知道,林乐冲到二人面前,“啊”的一声大叫,随即双拳乱舞,完全没有招数可言。 但是这却打了二人一个措手不及,他们以为林乐会出什么高招,哪里知道就德行。 殊不知林乐压根就不会什么功夫,别看林乐这么嚣张,其实他师父从没有教过他任何功夫,唯一传授他的,就是一套养生太极拳,但是毋庸置疑,他师父绝对是一个高手。 因为以前林乐是非常调皮的,经常把雾村弄得乌烟瘴气,简直就是一个小霸王。他师父迫不得已只要动用武力镇压,只要别抓着,抓着就是一顿痛扁,林乐本身也就不是尊老爱幼的人,他还是想抵抗的,但无奈打不过,只能被扁,但是扁完之后,林乐变得更加调皮了,他师父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使出忽悠大法,教他做菜,因为林乐爱吃吗,这才把林乐这个小魔王给掌控住了,至少不会跑去烧屋顶玩。 但是林乐一直想跟他师父学功夫。 不过他师父坚决不教,哪怕是后来林乐长大了,懂事了,依旧不教,不管林乐怎么忽悠,就是不上当。 这让林乐一直很纳闷,在他下山的前两天,他还跟他师父说,老不死的,你看我这病娃要下山了,你是不是得传授几手给我防防身。 他师父这才把原因告诉他。 简单来说,就是一句俗语,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因为林乐的体质非常特殊,从很小的时候,速度就异于常人,他师父要抓他还得用骗的,不然追不到他。 他师父就告诉他,武功招数就跟菜谱一样,有利也有弊,利的一面,就是可以弥补自身的缺点,弊端就是容易禁锢速度,因为招数是一个外来的东西,不是属于本能,你本能的一拳,肯定要比你用招式打出的一拳快。 你本来就这么快了,你干嘛还学武功,你只需要把你的速度提到极限,就没有人打得过你了。 不仅如此,林乐的抗打能力也是很强,有一次他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他师父气急之下,用力过猛,打完之后,自己都吓出一身冷汗来,生怕把林乐打成重伤,结果林乐擦了一天药油就没事了。 所以林乐的师父觉得林乐学武功,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如果有人要伤害你,你随心所欲去打就是了。 而现在林乐使出的这一套拳法,就是他很小时候被迫自创的“瞎鸡.巴打”,完全凭借本能,真的是随心所欲流。 面对林乐的“瞎鸡.巴打”,这胖、瘦二人一时也不知如何应对,一个劲的往后退,但是林乐双拳挥舞的同时,脚下也是极快,咄咄逼人,根本不给他们眨眼的工夫,而且速度越来越快,都看不清拳头在哪里了。 虽然林乐的下盘是完全没有防守的,但是胖、瘦二人都知道,这一脚若扫过去,林乐的拳头一定是先砸在他们头上。 随着林乐的速度越来越快,二人已经躲不及了,只能挥拳去挡。 砰砰砰! 眨眼间功夫,二人已经身中数拳,疼得要命,暗骂,这小子力气真大! 突然,林乐冷不丁的一脚踹向那胖大叔。 这一脚来的真是极其突兀,完全没有预兆,而且胖大叔的注意都在林乐的手上,哪里顾得了脚下,想都没有想到。 忽然间,一手大胖手破空而至,直接抓住林乐的脚踝。 糟糕!林乐猛地一惊,只觉一把铁钳钳住自己的脚踝似得,余光瞥去,正是那大胖妞。 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这大胖妞躬身一大步跨出,一手抓住林乐的脚踝,低吼一声,右臂一震,往前挥去,就跟挥标枪一样,将林乐给甩了出去。 第五十四章 封街 重量级! 绝对的重量级! 林乐在这大胖妞手中就如同一只公鸡,被她轻易甩了出去。 “啊!” “妞妞,手下留情!” “用不着!” 尖叫的是陈菲菲,她已经傻了,这是在拍武侠片么,除了尖叫她也发不出别的声音来了。 而叫“手下留情”的是那个老头。 至于这最后一句,当然就是林乐,只见他在空中一个翻转,稳稳落在地上,抽空还回了那老头一句,落地的同时,他宛如猎豹一般冲向那大胖妞。 不打女人? 林乐没有这个概念,他的概念,就是谁挡我赚钱,就必须打倒。 那大胖妞皱眉冷眼一瞥,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啊!” 林乐猛地一拳挥出。 这一拳极快,比当初对付那胖大叔都还要快一些。 可就在他这一拳刚刚触碰到那大胖妞的左肩时,那大胖妞突然肩膀往后一侧,林乐只觉注入右拳的劲被她尽数卸去,整个人往前冲去,反手又是一个摆拳。 他没有任何招式的,对着打就对了。 但是同样的,又只是碰到对方的衣服时,那大胖妞只是稍微扭动了下身体,就将林乐的攻击化解于无形中。 林乐也连续挥出三拳一脚,但情况没有任何改变。 太极拳? 林乐突然脑中冒出三个字来。 其实他的拳速已经非常快了,想要完全避过,是不可能的,但是太极拳有着四两拨千斤妙用,为什么每次林乐每一拳都是擦着对方的衣服过去,就是因为那大胖妞需要这零点一秒的去躲避,若是寻常人的一拳,绝对是连衣服也碰不着。 林乐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兀自没有任何改变,就根普通人打架一样,面对着那大胖妞一顿乱拳打去。 那大胖妞眉头一皱,突然侧身避开,双手一抬,手臂贴住林乐的手臂,一转,拿住林乐的手腕,正欲往前拉时,林乐怒吼一声,一拳强行往前轰出。 虽然打在了胖妞的身后,但是却也挣脱开来。 那大胖妞眼中闪过一抹惊讶,她似乎没有料到林乐的速度、力量这么强悍。 但是林乐没有给她任何惊讶的时间,一拳一脚又打了上去。 那胖妞终于收起了轻蔑之心,双手画圆,以慢打快,不断的依靠太极拳去化解林乐的攻势,可是当她想依靠太极拳缠住林乐时,苦于林乐速度太快了,根本就擒拿不住,只能不断的防守,寻找机会。 她相信这么快的速度挥拳,根本支持不了太久,耗下去,林乐迟早会体力不济,慢了下来。 但是她错误的估计林乐的体力,速度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快,而且她根本不知道林乐下一拳会打向哪里,必须高度精神集中,因为一旦走神,毕竟被林乐打倒。 十个回合过去,那大胖妞满脸大汗,倒是她显得体力有些不支了。 林乐完全不管这么多,继续猛打。 这样下去可不行。那大胖妞稍一走神,迎面一拳冲着她面部就来了,她脑袋猛地一偏,强劲的拳风吹着她头皮发疼。 就差一点,不然非得被这一拳打晕过去不可。 那老头看得都是连连擦汗。 林乐可不管你这些,飞起一脚踢去。 那大胖妞双手往下一拍。 砰! 那大胖妞只觉双手一阵酸麻,突然面色狰狞,低吼一声,猛地沉肩,对着林乐撞去。 就她这吨位,绝对是野蛮冲撞! 来得好!林乐因为反应极快,他也一沉肩,对着大胖妞撞去。 砰地一声。 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只见至少两百斤以上的大胖妞竟然被林乐给撞飞了。 轰的一声! 那胖妞重重摔在地上,一声巨响,灰尘飞扬,这不是林乐的力量有多猛,而是她却是有够重的。 而她落地的同时,林乐就冲到她面前,抬腿就踢,是你先招惹我的,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不管你是女人,还是男人。 “住手!” “住手!” 两个焦急的叫喊发出。 一个就是那老头子,至于另外一个则是一个穿着黑色蕾丝睡衣,披头散发,媚眼红唇的女人,约莫四十来岁,嘴角还叼着一根香烟,非常糟糕的打扮。 林乐终于停了下来,他但不是真的手下留情,而且那妇女身后还跟着七八个人,这些人当中有两三个,是方才他见过的,应该就是在这魔街摆摊的老板。 他害怕这些人会伤害陈菲菲,于是赶紧移动到陈菲菲那边,低声道:“菲菲,你别害怕,我在这里,就没有人伤到了你。” 陈菲菲刚才都已经傻了,哪里还知道什么害怕,听得林乐说话,这才反应过来,猛地一怔,望着林乐的背影,脸上不觉间浮起一层红晕来。 那老头子大松一口气,急忙走了过来,扶起那大胖妞,道:“妞妞,你没事吧?” “我没事。” 那大胖妞站起身来,一手扶住左肩,冷冷盯着林乐。 林乐凶道:“看什么看,不服气么?” “你---。” 那大胖妞敢说了一个字,就被那老头子拦住了,头往那妇人一扬。 那妇女走了过来,盯着林乐道:“好小子,竟敢来我魔街闹事。” 林乐哼道:“你少诬赖人了,是那个胖子先来找我的茬,我才还手的,怎么?现在又想人多欺负人少?” 那胖大叔道:“小子,你别嚣张,我们要真一块上,你决计不是对手。” “是吗?” 林乐突然从三轮车上拿出一把菜刀来,横刀而立,道:“那你们就试试看啊,我告诉你们,我不是来跟你们比武的,但是今天谁敢动我的三轮车,我就跟谁拼命,趟在我林乐尸体下面绝对不会少于三具尸体。” 陈菲菲见林乐竟然拿出刀来,吓得一怔,说到底也就是一个三轮车而已,劝道:“林乐,算了吧。” “你别管。” 林乐果断的把她给堵了回去。 那妇人眯着眼望着林乐,冷笑道:“我还就不信你有这胆子。” 林乐真的没怕过谁,道:“你有胆子,那你就试试看啊!” 他双手挥动时,刀光闪闪,无处不透着挑衅。 有人敢上吗? 当然没有人敢上。 这小子摆明就是一个疯子,而且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疯子。 那妇人真没有想到林乐会这么说,只觉脸上无光,咬咬牙,正准备上前时,忽听得边上传来一个笑声,“小伙子,不就是一个摊位么,你至于这么拼命吗。” 林乐冷笑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里摆个摊,你们要这么刁难我,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摊位而已,我可没有得罪你们,我刚还好声好气的给你们打招呼,是你们这些混蛋给脸不要脸。” 他真是一肚子怒气,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好亲近的人,他前面跟人打招呼,就没有一个搭理他,还对他有敌意,这也就算了,还要砸他的摊子,这彻底惹怒了他,疯狂起来的林乐,那真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给面子的。 那老头子听得哈哈笑了起来,“小伙子,你的火气还真大啊!” 林乐道:“那也是给你们惹出来的,我刚才向你打了招呼没?可你是怎么对我的,究竟是谁没有礼貌在先。” 那老头子愣了愣,随即点点头道:“是是是,这是我们的不对。但是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魔街虽然三不管,但是魔街也有魔街的规矩。” 林乐道:“规矩?谁定的规矩?” 那妇女道:“这是我们大家一块定下的。” 林乐道:“我不会相信你们了,鬼知道是不是你们串通好,故意来针对我的。” 那妇女点点头,道:“我们是不敢跟你打,但是我们绝不会容许没有经过允许的人来魔街做买卖,最多大家都不做买卖。” 说着,她朝着身边一个大叔道:“封街。” 第五十五章 好吃到哭 封街! 这倒是让林乐有些措手不及,难道他们都不做生意了吗? 从这妇人的表情来看,十有八九是这样的。 但是这让林乐更加恼火,他就不明白了,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对方甚至于不惜与自己同归于尽。 “等下!” 那老头子突然站了出来,向林乐道:“小伙子,老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一点规矩都没有,那也不能成为今天的魔街,这绝对不是针对你。当然,你这么想,也不能怪你,我们也有些责任。” 他好声好气的说,林乐当然也不会怒目相向,其实他也不想大家同归于尽,他今天是充满期待来到魔街的,于是道:“那你先说说看,这魔街有什么规矩?” 老头子笑道:“想必你也一定听过,现在的魔街不再单单是一条街,而且还是望海市的一块招牌,望海市的市民,甚至于包括那些外籍友人,一听到魔街都赞赏有加。” 林乐疑惑道:“这和我在这摆摊有什么关系?” 老头子呵呵道:“你想过没有,为什么魔街的小吃会得到大家的一致赞赏,其实望海市有很多小吃街,但是都没有魔街这么有名气。” “不解!” 林乐摇摇头。 老头子道:“道理很简单,就是一般的小吃进不来魔街,如果想来魔街摆摊,唯一的要求,就是你的小吃要有特色,要非常好吃,否则的话,就不能来魔街做生意。” “原来是这样啊!” 林乐道:“那你们为什么不早说。” 老头子瞧了那胖大叔,心里明白,那胖大叔定是看林乐年纪太轻了,不相信他能够做出什么好吃的菜来,而且这胖大叔和林乐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以至于出现这误会。道:“你不知道吗?” 林乐摇摇头,又望向陈菲菲。 陈菲菲急忙道:“你别看我,我真的不知道。” 老头子笑道:“这也不怪你,这只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只有一些想来这摆摊的人知道,想必他们也不会说出去的。” 这道理很简单,如果我去魔街被人赶出来了,而且还是因为我做的菜不好吃,蠢子都不会说出去啊,这不是砸自己的招牌吗,而且魔街的人也不会对外宣传这事,因为这显得有些霸道,毕竟现在他们正处在一个非常和谐的社会。 林乐这情况也是头一次发生,因为魔街以前就是黑社会的聚集地,强龙不压地头蛇,没有人敢在这闹事,除了林乐。 林乐将信将疑道:“真的么?” 那妇女道:“我不管你信不信,你如果要在这摆摊,就必须要博得我们大家的认同,否则的话,宁可大家都不做生意,也绝不会让你毁了这魔街的招牌。” 言下之意,就是不能为了你一粒老鼠屎毁了整锅汤。 林乐哼道:“我有什么不敢的,我的炸酱面你们绝对都没有尝过,只要你们不要故意针对我就行了。” 那妇女道:“这你放心,我们虽然都不是一些诚实的人,但也从不对食物说谎。” “行!我就信你这一回,我现在就做。” “我们等着你的炸酱面。” 林乐抖索起精神来,他的自信与生俱来,丫这就没有怕过,来到自己的摊位前,开始揉面,当然,他也没有在这玩太极,非常认真的揉着,这可不能让人给看扁了。 其余人也围了过来,站在一旁看着,当他们看到林乐自己揉面的时候,不觉一愣,相互看了看,彼此点着头。 看着看着,每个人眼中都透着一丝惊讶。 就这揉面的技巧,没有几年甚至于十几年的磨练,是万万揉不出来了的。 那老头子也是笑着直点头,目光闪烁着一种难以捉摸的光芒。 唯独陈菲菲这个门外汉看得不是很懂,只觉林乐揉的很自然,而且那面越揉越光滑。 揉完之后,林乐就将面团放在一旁静置,顺手就把一些佐料给切好,他虽然没有做过什么荤菜,但是刀工非常料到,是属于朴实无华那种,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丝毫无差。 旁观的人目光渐渐由惊讶变为期待。 是骡子是马,出来溜溜就知道了。 把一些材料都弄好后,这边的面团静置的也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擀面了,然后刀一切,面条就出来了。 面条出来之后,林乐终于拿出了他的镇店之宝,就是那远古酱。 这坛子一打开,一阵似酱非酱,似酒非酒的香味弥漫开来。 “好香啊!” “这是什么酱?好像从来没有闻过这种酱香。” 旁观的那些人纷纷赶到惊讶不已。 那大胖妞微微皱了下眉头,用询问的目光望向边上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摇摇头,突然道:“小伙子,快点,我都等不及了。” “马上,马上。” 林乐乐呵呵的,将面往已经煮开的水里面一扔,同时那边佐料也与酱放入锅中,颠炒了几下,这就是炸酱,炸酱好了,那边面也煮好了。 别看是同时进行的,但是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没有出现丝毫的慌乱,一看就是有经验的厨师。 面往碗里一放,炸酱倒在上面,但见一碗碗热腾腾的炸酱面排成一排,酱光四射,葱花点缀,十分的诱人。 那陈菲菲更是O性感的小嘴,她一直以为林乐是在吹牛的,却没有想到林乐当真有这本事。 林乐端起一碗面往那老头子面一伸。 那老头子赶紧伸手去接,哪知林乐手一转,碗突然送到陈菲菲面前,呵呵道:“差点忘记,这第一碗面一定要煮给你吃。” 那老头子望着自己悬空的双手,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胖大叔他们都差点笑出声来,不过双肩还是急耸起来。 陈菲菲一愣,她早就忘记这事了,看到面前这碗面,都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过得片刻,才道:“这---这你还是拿给他们吃吧,我不急的。” 林乐却是非常认真道:“这怎么能行,我说过这第一碗面要煮给你吃的,就一定要履行诺言。” 其实陈菲菲能这么早来,林乐嘴上不说,心里挺感动的,第一碗面必须煮给她吃,他才不会管其他人怎么想。 他都这么说了,陈菲菲哪里还好意思说不,道了一声“谢谢。”然后双手接过面来。 “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林业期待的说道。 陈菲菲目光瞟了眼老头子他们。 林乐转过身去,手一伸,道:“请尝尝吧。” 心里还道,都是一群有手有脚的人,难道我还送到你们手上么,你们又不是真心来捧场的。 老头子和那妇人看了眼,嘴角均是露出一抹苦笑,然后上前,一人拿走一碗面,其余人也纷纷从桌上拿走一碗面。 陈菲菲端着面闻了闻,只觉浓郁特别的酱香扑鼻而来,情不自禁道:“真香!” 这就炸酱面的魅力,它本身就具有开胃的效果。 陈菲菲刚开始还有些尴尬,但是一闻到这香味,立刻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夹起两三根面放入嘴中,她可是小吃货来的,当然,这是相对于林乐这个大吃货而言。 这面条一入嘴,顿觉无比爽滑,轻轻一咬,这种手工的面条劲道十足,喷香可口,甜咸鲜尽在其中,真是美味极了,仿佛透着一股魔力似得,让吃客根本停不下来。 林乐对于那一帮子专业人士完全忽视,凑了陈菲菲这边来,道:“菲菲,我这炸酱面好吃不?” 陈菲菲点点头,将嘴里的面条吞了进去,竖起大拇指,甜美的笑道:“真是好吃到哭。” ; 第五十六章 必须霸王餐 一个人是很难对着美食说谎的。 这种浓郁却又清爽的酱,的确非常特别,让人忍不住为之叫好。 “呐!这位美女都说好吃了,你们可别想阴我。” 陈菲菲刚说完,林乐就立刻向老头子他们说道。 陈菲菲一愣,知道自己被利用了,不禁微微瞪了林乐的后脑勺一眼,方才的感动顿时荡然无存。 那高瘦子道:“真是奇怪,这酱明明就是头一回尝到,但却有一种地道的感觉。” 一旁的人也连连点头。 这可是远古酱,酱的老祖宗,能不地道吗? 那妇人和那老头子对视一眼。 老头子突然道:“小伙子,你这酱是怎么做的?” 方才林乐动手做面的时候,他们可都是一直看着的,虽然林乐的基本功非常扎实,但是在炸酱的时候,放入的佐料都非常普通,但是这炸酱又独有风味,显然就是在酿酱的时候下了功夫。 林乐呵呵道:“老大爷,要是你,你会告诉我么?” 老头一愣,“啊?哈哈,是是是,这话算我说错了。” 林乐道:“那我是否有资格在这里摆摊呢?” 所有人都望向那不梳妆打扮的妇人。 那妇人道:“恭喜你假如魔街这个大家庭,我是魔街的管事人,你叫我黑寡妇也行,叫我龙姨也行。” 黑寡妇?这是什么名字?算了,人家爱叫什么,干我什么事。林乐嘿嘿道:“龙姨好,我叫林乐。” 魔街的管事人,不就是老大来的么,必须得叫龙姨,叫黑寡妇这个就不太好听了。 那胖大叔走了过来,道:“小伙子,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是我狗眼看人低了,对不住了。” 林乐摆着手道:“没事,没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你没事吧?” “哈哈,我肉皮糙肉厚,没啥事,不过你小子还真是能打啊!” 胖大叔哈哈一笑,又道:“我叫张发财。”说着,他指着那瘦高个道:“这是我孪生弟弟张好运,街头快炒兄弟的摊子就是我们兄弟的。” “孪生兄弟?” 林乐一惊,这尼玛怎么看也不是孪生的啊!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物极必反,孪生兄弟的最高境界? “噗---咳咳。” 那陈菲菲还在吃面,一听道这孪生兄弟,顿时呛了个半死,赶紧赶出纸巾来擦了擦嘴。又向那胖大叔道:“对不起,对不起。” 张发财哈哈道:“没事,我小时候发了一次高烧之后,就变成这样了。” 那张好运似乎有些闷,点点头道:“你好!” “好好!” “小帅哥,你好!” 听得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还伴随着一阵浓郁的香水味! 闻惯了沈冰月身上那清淡的体香,林乐差点没有熏得眼泪都出来,努力的睁开眼一看,见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走了过来,大红色的波浪发型,粉底是里三层外三层,白的要命,但还是掩盖不了那鸡皮的皮肤,烈焰红唇,身着一件紧身T恤,衣领开的很下,露出那深深的乳沟来。 我勒个去。 好在林乐心理素质够硬,强行稳住,点点头道:“你好。” “我叫曹阿美,你就叫我美姐好了。” 这妇女朝着林乐眨了眨眼,娇滴滴的说道。 姐?至少婶婶一辈的吧。林乐浑身上下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顶着一头大汗道:“美姐好!” “乖!” 曹阿美咯咯笑了起来。 “阿美,你够了,别吓到人家了。” 听得一个浑厚的声音说道。 曹阿美猛地一转头,指着一个身材较为爱壮、黝黑皮肤的中年男人道:“老铁,你有本事再说一句,信不信老娘把你的命根子给揉成麻花。” 麻花? 林乐只觉胯下凉飕飕的。 那黝黑男人哼了一声,将头偏了过去,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曹阿美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又转过头来,笑眯眯的望着林乐,道:“小乐乐,我没有吓着你吧,你不要听那矮子瞎说,其实姐姐挺温柔的。” 小乐乐?林乐摇头,挤出一丝笑容道:“完全没有。” “行了。” 黑寡妇眉头一沉,瞧了曹阿美一眼,后者立刻收敛几分,但还是忍不住偷偷给林乐抛了一个媚眼。 黑寡妇无奈的摇摇头,指着那黝黑男人道:“他叫赵铁柱,魔街唯一一家板栗摊位就是他的,外号老铁。” “你好!” “你好。” 黑寡妇又指着左边一个身材结实,肌肉鼓鼓,穿着一条红白大短裤,三十来岁的男人道:“他叫熊出海,这条巷子隔壁的海鲜摊就是他的,外号海哥。” 说着,她也不等林乐打招呼,似乎也没有这耐性,又指着一个高鼻秃头的男子道:“刘清,专门卖卤味的,外号秃子。” 紧接着,她又指向一个带着眼镜,气氛头,白白净净的人说道:“肖正兴,专门卖糕点的,也是我们魔街唯一一个博士生,外号蛋糕王子。” 最后,她才指向那老头子道:“这位姓秦,你叫他秦叔就是了。” “叔?” 林乐不由得打量了下这老头子,就这岁数,应该叫大爷了吧。 老头子呵呵道:“长的着急了一点。” 陈菲菲听得差点又要笑出声了,紧紧咬着嘴唇。 黑寡妇倒是没有在意这些,又指着那大胖妞道:“妞妞。” 林乐一瞧那大胖妞,顿时面露愧疚之色,点头道:“妞妞姐,刚才真是对不起。” 妞妞瞧了林乐一眼,转身就走了。 秦老头忙道:“对不起,妞妞就这性格,你不要跟她见怪。” 林乐点点头,他早就见识过了。 黑寡妇道:“好了,外面还有些人没来,到时你们自然会认识的。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散了吧。” 说到这里,她突然打了一个哈欠,“我睡觉去了。” 说着就自顾走了。 “等等下。” 林乐突然叫住大家,搓着手道:“各位叔叔伯伯,哥哥姐姐,你们好像还没有付钱。当然,我不是吝啬,只是小弟初来乍到,这钱没有赚着,反而赔了十几碗面出去,不太吉利啊!” 言下之意,就是熟归熟,钱还是要给的啊! 黑寡妇笑道:“按照魔街的规矩,每个新来的人都得先请大家吃一顿,这样吧,我们就算是吃过了,待会我会叫那些没有来的人,上你这补上这一顿的。” 林乐道:“你们这摆明就是欺负新人啊!” 蛋糕王子推了推眼镜,道:“你说的不错,我们就是在欺负新人。”说着,他又补充一句,“其实你还算得上幸运的。” “恩?” 林乐猛地一惊。 那胖大叔哈哈道:“林乐,你就别抠门了,只要你来到了魔街,这钱是赚不完的。” 其余人也纷纷大笑起来,然后就离开了。 第五十七章 风中凌乱 哎呦,我操!老子张都没有开,你们就先坑我七八碗面,这太欺负人了吧! 这真的是在铁公鸡上面拔毛! 林乐浑身发胀,头发都快竖起来了,直摇头道:“不行,我得把钱给要回来。” “哎哎哎!” 陈菲菲急忙拦住他,道:“林乐,你干什么去?” 林乐道:“当然是要钱呀,这可是几十块钱啊!哦不,我的意思是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开门不吉利。” 陈菲菲道:“行了,不就是几十块钱么,跟要了命似得,你在这摆摊,以后总得需要他们帮忙,为了这几十块钱,你犯得着把人都给得罪了吗。” “不是---。” “别不是了。” 陈菲菲突然从口袋里面掏出一个红包来,递了过去,笑道:“给,祝你开门大吉。这总吉利了吧。” “哇!还有红包啊!” 林乐惊喜不已,赶紧接了过来,当着陈菲菲的面就打开来,嘴里还说道:“看看有多少先。” 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种二逼。陈菲菲直翻白眼,彻底无语了。 “哇!这么多。” 林乐从红包里面抽出一沓票子来,有一百的,也有一块的,一数,正好八百八十八块。不禁惊讶的望着陈菲菲。 陈菲菲倒是有些不好意思,道:“这哪算多,那天要不是你帮我抢回包来,我损失更大。” “那倒也是。”林乐笑的嘴都合不拢了,道:“菲菲,你知不知道,这可是我一生中收过最大的红包了。” 陈菲菲道:“那你以前收过多大的红包。” “八毛!” “八毛?” 陈菲菲差点没有咬到舌头,她跟林乐一般大小,从小到大,也没有收过八毛钱红包,这太不可思议了,不是她嫌弃,问题是没有人送得出手啊。 林乐郁闷道:“你是不知道,我们村里的人,个个都小气的要命,过年才给一次红包,最少一毛,最多八毛。” 陈菲菲惊道:“想不到这世上还有比你小气的人。” 林乐诧异道:“我小气吗?” 陈菲菲呵呵的笑了起来,道:“你还不小气?” 林乐挠挠头道:“我其实挺大方的,关键是我没钱。” 陈菲菲笑道:“行了,行了,你就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快点做事吧,等会客人就来了。” “对对对。” 林乐点点头,突然迟疑了下,将那一沓票子抽出一张十块来,塞入红包内,又将其余的票子给递了回去,道:“这就十块就算是那碗面的钱,算是开了张,其余得我就不要了。” 陈菲菲更是震惊,你还是只铁公鸡吗?完全没有铁公鸡的精神啊! 林乐道:“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林乐虽然爱钱,但我也是有原则的,劳动所获,我绝对不会客气,但是施舍就没有必要了,你快拿回去吧。” 陈菲菲急忙道:“这不是施舍,这是应该的。” 林乐道:“行了,我知道的,其实你能来,我就已经很开心了,这钱我不能要,你快拿回去,不然我就找那些人要钱去了。” “别别别。” 陈菲菲赶紧阻止他,犹豫了下,将钱拿了回来,好气好笑道:“真是搞不懂你。” 林乐嘿嘿道:“我刘奶奶说过,做商人就得让别人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陈菲菲道:“你刘奶奶有没有说过,做生意和气生财。” 林乐愣了愣,道:“好像说过。” 陈菲菲道:“那你还去找人家麻烦了。” “我没找麻烦,我要钱而已。” 韩艺辩解了一句,又摇手道:“好吧,我听你得,我不去要总行了吧,反正迟早我要吃回来的。” 陈菲菲噗嗤一笑,道:“何止吃回来,就你这胃口,非得把人给吃穷去。” 林乐嘿嘿道:“我会嘴下留情的。” 陈菲菲给了他一记漂亮的白眼。 林乐突然想起什么似得,道:“刚才没有吓到你吧。” 陈菲菲没好气道:“你说呢。” 林乐委屈道:“这不能怪我。” 陈菲菲道:“不就是一个破三轮么,你犯得着去跟人拼命吗?” 林乐道:“这你可说错了,这做买卖就得去争,一分钱也要争,我在哪里摆摊,都会抢别人生意,我今天要是做了缩头乌龟,那我这头肯定就出不来了。” 陈菲菲道:“那也不至于拿刀出来吧。” 林乐道:“他们这多人欺负我一个,我不拿刀,我怎么打得过。” 陈菲菲想想倒也是的,道:“可是林乐,我劝你以后还是不要这样,你这性格迟早会出事的。” “知道了,知道了。” 林乐不以为意的说道。 陈菲菲也知道他肯定没有听进去,无奈的叹了口气,又略带好奇道:“对了,林乐,想不到你还会功夫。” 林乐摇头道:“我不会功夫,他们才会。” “可是我看他们三个人都打不赢你啊!”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没读过书,也比那些读过书的聪明多了。” “这话说的你也不脸红。” “这是实话好不。” “.......!” 陈菲菲彻底无语了。 二人聊了一会儿,林乐又开始忙活了起来,将折叠桌、凳子一一放好,然后将一块木板往摊位边上一放,只见木板上贴着一块红布,红布上面用毛笔写着几个大字---林氏炸酱面。 “呼!搞定,就等客人上门了。” 林乐拍拍手,忽然往隔壁烧烤摊上一看,这那老头坐在那里喝着小酒,而那胖妞一个人在忙活,心想,大家都是邻居了,应该化干戈为玉帛。于是走了过去,呵呵道:“妞妞姐,要不要帮忙?” 那胖妞冷冷一瞥,没有搭理林乐。 林乐委屈道:“妞妞姐,刚才我是冲动了一点,但错不在我,是你先动手的,现在误会都已经解释清楚了,我们又成邻居了,老话说的好,我们是不打不相识。” 那胖妞冷冷道:“谁跟你不打不相识。” 林乐叹道:“就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没有生你的气。” “是吗?那你干嘛这样对我。” “因为我讨厌你。” 后面突然传来“噗呲”一声。 林乐回头一瞥,只见陈菲菲拼命的憋住笑意,又向胖妞道:“这分明就是借口,我长得这么帅,你为毛要讨厌我。” 这回陈菲菲真的忍不住了,呵呵笑了出来。 那胖妞怒瞪了林乐一眼,然后埋头做事。 那老头子呵呵道:“小伙子,你过来。” 林乐走了过去,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老头子边上。 那老头子挪了挪屁股,道:“你放心,妞妞她没有生你的气,她就这性格。” “她对你也这样?” “对我倒是好那么一点,但也差不了多少。” 林乐点点头,道:“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倒是好过不少。其实我这人挺好相处的,刚才的事,可不能怪我。” 这老头子笑着点点头,道:“看不出你年纪轻轻,厨艺这么好,而且还挺能打的。” 林乐呵呵道:“能不能打,这又不是什么本事,我也没想去打拳击。不过我的厨艺的那倒是没话说,要不秦叔,你待会帮我宣传宣传。” 老头子一愣,随即乐呵呵笑了起来,道:“我一个搞烧烤的老头能帮你什么,而且也不需要我帮你,你的炸酱面这么好吃,客人肯定少不了的,耐心一点。” 林乐嘿嘿道:“托你吉言,托你吉言。” 但可惜这老头不是算命的。 夜幕降临,魔街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帅哥,要不要来一碗炸酱面?” “美女,美女,来一碗炸酱面吧。” “帅哥,美女---哎。唉....你们不买也来看看啊!” .......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头的烧烤摊早已经坐满,还都换了一批人了,但是林乐这边,连一个客人都没有,他嗓子都快喊哑了,但是过往的客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奔着烧烤摊就去了。 夜风吹过,林乐那凌乱的碎发随风飘起,在夜风中,他与陈菲菲四目相对。 林乐问:“为什么会这样?” 陈菲菲答:“我怎么知道。” “唉---!” 林乐捂脸一叹,这与他预计的,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第五十八章 拔刀相助 梦想是丰满的,但是现实却是非常骨感的。 在这一刻,林乐深深体会到了现实的残酷。 心里着急啊! 但是林乐真心没有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旁的陈菲菲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她是销售精英,但是隔行如隔山,她也不知道这摆摊如何招揽生意,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穿一件超短裙来。 ...... 林乐又来到了烧烤摊前,可怜兮兮的望着那秦老头,道:“叔---!” 秦老头瞧了眼林乐,与刚才那强势的林乐简直是判若两人,呵呵道:“叫叔也没用,耐心点,耐心点。” 林乐幽怨的瞧了秦老头一眼,道:“那你能不能请我吃几串牛肉串,弥补下我受伤的心灵。” 这什么跟什么啊! 秦老头一时错愕,苦笑着点头道:“行行行。” 在吃方面,林乐是一点也不客气,往烤炉上一抓,至少十串以上,然后就离开了。 那胖妞斜眸瞪了林乐一眼,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人吗? 林乐拿着牛肉串屁颠屁颠的跑到陈菲菲面前,嘿嘿道:“方才那老头欠咱们的,都已经都拿回来了。给。” 陈菲菲一脸怪异的看着林乐,道:“你还有心情吃。” “吃了心情会好一点啊!” 说话间,林乐已经甩出一根竹棍,砸吧着,“这老头的手艺还真是不错,改天跟他学学。”。 陈菲菲见你这老板都这样,那她还瞎着急干什么,拿着牛肉串也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她又乐了,道:“你还真是一只铁公鸡。” 林乐没好气道:“我都这样子了,我恨不得自己是一只金公鸡,连锈都不生。” 陈菲菲听得呵呵笑了起来。 忽听得隔壁叹一声阴阳怪气的叫嚷,“波波,你看我们这里有四个人,你才一个,你懂得!” 林乐回头一看,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穿着工厂制服的家伙,那一头长毛油腻腻的,完全飘逸不起来,而在长毛边上还站着三个同样穿着工厂制服的青年,都事笑吟吟看着坐在凳子上,穿着白色衬衣,剪着一个盖子头的青年。而长毛还一手搭在盖子头的肩膀上。 又听得一个弱弱的声音,“这一张桌子可以坐五个人呀。” 长毛道:“**,坐在一起怪尴尬的,你一个人拿着东西可以回寝室吃呀,咱们要喝酒,去寝室不方便。” 边上一人帮腔道:“是呀,大家好歹也是同事,你不会连这也拒绝我们吧。” “那---那你们坐吧。” 盖子头站起身来,大概也就一米七左右,走到一边。 那四个人立刻坐了下来。 盖子头左右看了看,突然望向林乐这边,然后走了过来,只见这盖子头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一副衰样。 陈菲菲欣喜道:“客人来了,你快去,我帮你拿着。” “哦,谢谢。” 林乐赶紧将手中的牛肉串递给了陈菲菲,搓了下手,快步走到摊位前。 陈菲菲拿着一看,全都是棍子了,这才过了多久呀,愣了好一会儿,气得都笑出声来,摇摇头,拿着棍子丢到一边的垃圾桶里面去。 “先生,来碗炸酱面吧。” 林乐站在摊位前,笑呵呵向盖子头说道。 盖子头推了推眼镜,道:“多少钱一碗?” 林乐非常热情的说道:“大碗十块,中碗八块,小碗六块。” “那就小碗吧。” “好勒!要不要加点菜码?” “不用。” “那好,你先坐了一会儿,马上就好。”林乐也不介意,心里还特高兴,寻思着,是不是给他加点菜码,毕竟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个客人,应该特殊对待。 “哦。” 这盖子头坐在靠近烧烤摊的位子上,朝着一边的大胖妞道:“大姐,麻烦你等会将我的烧烤拿到这边来。” 那大胖妞瞧了他一眼,没有搭理。 倒是那长毛笑呵呵道:“不亏是高材生,就是聪明。” 盖子头瞧了他们一眼,没有做声。 林乐听得突然眨了眨眼,对呀,我怎么就没有想到。 “哎!你发什么愣,还不赶快做。” 陈菲菲见林乐还在发愣,走了过来,提醒道。 林乐一怔,哦了一声,急忙做了起来。 正当这时,忽听一个叫喊声,“波波,原来你在这里,哥们找你找的好苦啊!” 林乐寻声望去,只见一个剪着板寸头,还染成狗屎黄,穿着黑色紧身背心,牛仔裤、拖鞋,身材比较壮的男人朝着盖子头跑了过来。 那盖子头看到这人,不免一脸愁色,木讷的喊道:“小五哥。” 这黄毛一上来,就一手搭在盖头肩膀上,表情异常丰富道:“波波,这回你一定要救救兄弟。” 盖子头哭丧着脸道:“又怎么呢?” 黄毛道:“还不是哥们一不小心,把人家肚子搞大了,我得赶紧弄钱给她去打胎。” 林乐听觉是相当灵敏的,赶紧侧耳过去。 这什么人吗!陈菲菲直接一手将他的脑袋给推了回去,好气好笑道:“做你的面,瞎听什么。” 林乐呵呵一笑,但还是忍不住瞟了瞟盖子头那边。 盖子头道:“那你这回又要借多少。” “八千。” 黄毛比着手势道。 哇靠!真开得了口啊!干脆我跟你混去得了。林乐听得一惊。 “这么多?” 盖子头道:“打胎也不用这么多钱吧。” 黄毛道:“你不懂,这女人打胎,你还得买些补品给她是不。” 盖子头道:“可是你前前后后已经从我这里借走一万了。” 这个蠢猪! 林乐听得刀一抖,差点没有切到自己的手。 黄毛不满的嚷嚷道:“波波,咱们铁哥们,都这时候了,你还跟我算旧账。” 盖子头低着头道:“可---可我没这多钱啊!” 黄毛道:“你少骗人了,你工资这么高,怎么可能连八千都没有,哎,是不是见死不救呀,你可不要忘记,上回是谁帮你出头的,哥们现在就要你一句话,你帮还是不帮。” 不管是手势,还是语气,都透着威胁之意。 盖子头一脸惧怕的望着黄毛,脸部肌肉不断地抽动着。 TMD,怎么对我第一个客人,摆明欺负人啊。 林乐听着火腾地一下就冲了上来,虽然这第一个客人有些被动性质,而且还是小碗,但毕竟是第一个客人呀,这给林乐的感觉,就好像**遭到破坏了似得,这对于一个追求完美的男人是不能忍的,将菜刀一扔,大步走了过去。 “哎哎哎---!” 陈菲菲哪里叫得住林乐,不禁一手捂住额头。 “哎,这位先生,你吃面吗?” 林乐来到那黄毛面前问道。 那黄毛回头一看,道:“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老子这么帅,站在那里,你看不到?林乐笑道:“我是这面摊的老板。” 黄毛不耐烦挥手道:“老子不吃面,你该干啥干啥去。” 林乐道:“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是我的客人,你不要再骚扰他吃面了。” 黄毛回头看着林乐,眨了眨眼,道:“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不懂味呀,就你这德行还跑出来摆摊,赶紧关了回家抱孩子去吧。” 林乐道:“这与你没关系,但是现在你打扰了我的客人吃面了,这与我有关系,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嘿!” 黄毛猛地站了起来,叫嚣道:“你小子活的不耐烦了,信不信老子把你这破摊子给烧了。” 林乐道:“这我还真不信,但是现在请你离开,不要再骚扰我的客人了。” “干娘的!” 黄毛一脚飞起,直接将那矮桌给踢翻了。 但就在这一瞬间,他的头发被林乐紧紧抓住。 啪! 林乐猛地往下一拉,直接一个耳光打了过去,打的头都不动的,这种打耳光的好处,就是反手过来的时候,不会打偏,以免打到牙齿上,不等那黄毛反应过来,反手又是一个耳光,顺手又是一个耳光,反手又是一个耳光。 四个耳光过去,干净利落,而且非常快,那黄毛已经昏了头,连还手的本能都没有了。 林乐松开手来,那黄毛还是垂着头的,就是身体有些摇晃,林乐道:“把桌子放好,然后请你离开。” 说着,林乐就往面摊走去。 陈菲菲突然惊叫道:“林乐,小---。” 那个“心”都还没有出口,就听得砰地一声,只见那黄毛举着一张板凳如同炮弹一样飞了出去。 林乐放下脚来,慢慢朝着那黄毛走了过去。 “大哥,我错了,我错了,你别打了。” 黄毛这回真心怕了,泪流满脸,坐在地上,挥舞着双手,屁股不断的往后挪动。 林乐笑了笑,道:“我不想打你,我只是想请你离开。”说着,他就指了指那桌子。 那黄毛赶紧爬起,麻利的将桌子放好,又将凳子放好,朝着林乐道:“大哥,这总行了吧。” 林乐点点头道:“你走吧。” “谢谢,谢谢。”黄毛拔腿就跑。 第五十九章 厨师狠忙 “真是的,竟敢欺负我的客人,也不看看这摊是谁开的。大家请放心的来我这吃面,既安全,又好吃。” ...... “这人是混**的吧。” “我看是一个神经病。” “得离他远一点。” ...... 这林乐原本想凭借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去感动客人,哪里知道换来的却是更远的距离,立刻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的回到摊位上。 “林乐,你这是干什么呀?” 陈菲菲一脸纠结的望着林乐。 林乐委屈的只想哭,“我以为大家会为我鼓掌的。” 陈菲菲翻着白眼道:“你不会连这一点都不懂吧,现在的人最怕的就是麻烦,见到麻烦就躲得远远的,你这么一闹,谁还敢上你这来吃面啊!” “真的假的,这也太冷漠了吧。”林乐惊讶道。 陈菲菲道:“这就是一个冷漠的世界。还有,那人看着就不像似好惹的,做生意和气生财,万一他叫人来找麻烦,你这不是成心给自己添堵吗?况且这也不关你的事。” 林乐哼道:“找我麻烦?那他就惨了,我林乐做事,无愧天地,我怕什么,他这样欺负我的客人,我难道袖手旁观,这我可做不到,而且是他先动手的。人家冷漠,我就要冷漠,这是什么道理,我还就偏要管了。” 陈菲菲愣了愣,道:“但是你这样也会给你的客人带来很多麻烦。”说着头往那盖子头那边一扬。 林乐转头一看,差点把这胆小鬼给忘记了,原本想立刻过去的,可是忽然想起,这面都还没有弄,这可是第一个客人啊,不能马虎,于是赶紧将面弄好,然后端了过去,笑道:“先生,你的面?” “啊?” 那盖子头如同惊弓之鸟,浑身一哆嗦,惊恐的望着林乐,道:“大哥,你想干什么?” 不会吧,胆小到这种地步了。林乐笑了笑,将面放在他桌上,道:“你的面。” “哦,谢谢,谢谢。” 盖子头一个劲的点头,好像林乐是**大哥一样。 林乐看他这德行,原本想走的,但最终弄还是坐了下来,道:“先生,你没事吧?” 盖子头沉默不语。 林乐道:“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说,你是我这面摊的第一个客人,那就是缘分,能帮你的我一定帮你。” 盖子头谨慎的瞧了眼林乐,依旧沉默。 真是烂泥扶不上墙。林乐暗自摇头,笑道:“既然没事,那我就不打扰你吃面了,我先去忙了。” “等等--!” 盖子头终于出声了,声音都那么的脆弱。 林乐又坐了下来,带有询问的目光望着他。 盖子头道:“大哥---。” “我叫林乐,不见得比你大。” “林老板---,刚才那人肯定会来找我麻烦的。”盖子头都快哭了。 林乐道:“他不是一直在找你麻烦吗,刚才我还听见他问你借钱了。” 盖子头道:“你不知道,那人在外面认识很多人,你今天打了他,他一定会将这笔账算到我头上的,到时可就不是几千的事了。” 林乐都快疯了,道:“他问你要,你就给呀!” 盖子头道:“我不想给,但是他会叫人来打我。” “那就跟他打啊!” 林乐激动道:“你一个男人怕什么,你越怕,他就越欺负你,你活得这么窝囊,有意思么?” 盖子头低头不语。 林乐怒其不争道:“你再怎么下去,欺负你的人只会越多,而且还会变本加厉,到时你每天连门都不敢出,做人要勇敢一点,懦夫是最不值得可怜的,说白了,也就是一条命而已,那也比总是被人欺负的要好,当你敢拿命去拼,他们就未必会敢了。” 盖子头还是低头不语。 真是一块木头。林乐也懒得多说了,道:“怪我多管闲事,如果那黄毛还敢找你,你就来找我,这跟你没关系。” 说着,他摇摇头,就回到摊位上去了。 陈菲菲看着林乐,是好气又好笑,道:“林乐,亏你还有心思管这些事,这可都快十点了,你这才一个客人。” “哎呦,差点把大事给忘记了。” 林乐一拍脑门,目光往那烧烤摊上一瞟,嘿嘿道:“放心,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陈菲菲好奇道:“你有什么办法?” “你等着瞧就是了。” 林乐神秘一笑。 过得一会儿,只见一对情侣去到隔壁的烧烤摊,那女的一脸幽怨向男的说道:“都怪你,叫你早点来,现在好了,连位子都没有。” 那男的道:“我怎么知道这里的生意这么好。” 林乐一见,急忙走了过去,笑呵呵道:“帅哥,美女,要是你们不想打包的话,可以坐我这边,不要钱的,这是我师父,都是一家人。” 那美女眼中一亮,连忙道:“那真是谢谢了。” 林乐呵呵道:“没事,没事。” 那美女立刻催促男友去点吃的,然后自己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林乐也没有让他们买自己的炸酱面,哼着小曲,优哉游哉的来到面摊上。 陈菲菲毕竟是搞销售的,这一看,就明白了过来,竖起大拇指道:“林乐,你这一招还是高。” “开玩笑!这怎么难得到我林乐。” 林乐呵呵笑了起来。 陈菲菲突然激动道:“又来人了,又来人了。” 林乐余光一瞥,并没有急着过去,见他们不是特地来打包回去的,这才立刻又走了过去,将他们请到自己的面摊上。 这一来二回,林乐的面摊上坐了不少人,就还有一张空桌子。 林乐走到秦老头那边,嘿嘿笑道:“秦叔,你看我多慷慨呀,帮你增加了不少生意,你不得请我吃几串牛肉。” 秦老头瞧了他一眼,突然哈哈笑了起来,道:“小伙子,不错,不错,有点手段。” 说着,就抓起一把牛肉串递给林乐。 “哎呦,这太多了吧。” 话音未落,牛肉串就已经在林乐手上了,招招手,就离开了。 “请你吃。” 林乐抓住一把牛肉串递给到陈菲菲面前。 陈菲菲算是服了,这脸皮,不做买卖,那真是可惜了,但这回她学乖了,和林乐分着吃,不然的话,就一串的命。 这时,又来一对情侣,那女的望着林乐这面摊,咦了一声,“这面摊是新开的吧,上回来都没有见着。” 那男的道:“好像生意还不错,前面烧烤摊已经没位子了,要不我们试试这炸酱面,再叫一些烧烤。” “听你的。” 生意上门了!林乐随手往旁一抛,四五根棍子落入垃圾桶内,无一偏出。 就这一招,陈菲菲都看傻了。 这一对情侣来到面摊前,询问价格之后,点了一个大碗,一个小碗,还要了一些菜码。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来的客人,一看这面摊人这么多,心想肯定很好吃,于是想来尝尝,毕竟魔街的小吃就没有令人失望过,而且魔街目前还没有炸酱面。 林乐就怕客人不来吃,他对他的炸酱面可是相当有信心的。 这客人一尝,不得了啊! 其实炸酱面挺普遍的,但是林乐的炸酱面尤为的不同,味道非常地道,非常独特,客人纷纷叫好,原本只是借张桌子吃烧烤的客人,见到这些人吃的根本停不下来,赶紧也叫一份。 这小吃买卖就是这样的,一旦开始了,就一发不可收拾。 林乐再也没空跑去那边蹭吃的了。 陈菲菲也忙着帮忙写单什么的,刚才发生的事,二人早就抛到脑后了。 第六十章 太坑了 这美食行业是一种最口碑行业,你投入再多的宣传,若是菜式不好吃,也不会有人来吃,但是一旦口碑传出去了,人只会越来越多,都不需要去宣传,很多人会慕名前来,就好像这魔街,魔街只是一条街而已,从不打广告的,但是每天上这的客人那真是多不胜数啊。 林乐的炸酱面摊同样也是如此,刚开始一个人都没有,唯一一个,还只是花六块钱为了找一个座位吃烧烤,但是自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客人之后,这人就越来越多。 自此之后,林乐就再也没有离开过炉灶前,直到---。 “老板,来一碗炸酱面。” “对不起,面都已经卖完了,你想吃的话,明天可以赶早来。” “就卖完了,这才十二点呀。” “对不起,对不起。” ..... “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人家送钱来了,你也有本事收下,但是却没有口袋装。真是尴尬啊!” 林乐望着那个失落的客人,不禁感慨一声。 边上突然传来噗嗤一笑。 林乐转过头去,见陈菲菲笑眼望着他,道:“这是事实好不。” 陈菲菲咯咯笑道:“行了,行了,别吹了,赶快收拾吧,时间不早了。” 林乐哦了一声,赶紧收拾起来。 陈菲菲也在一旁帮忙。 “对了,那盖子头呢?” “早就走了。” “付了钱没?” “当然付了,他扔下一张二十块的就走了,我都还没有找钱给他。” “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 林乐乐呵呵一笑。 陈菲菲白了他一眼,道:“不过我看他倒是挺可怜的。” 林乐叹道:“这也没有办法,如果是对手太强,那我还可以帮帮他,但是他自己懦弱,就谁也帮不了他,废人一个。” 陈菲菲点头道:“这倒也是。” 正当二人打扫时,忽听得一人喊道:“小伙子,小美女,我们就先走一步了。” 林乐、陈菲菲转头一看,只见那大胖妞踩着大三轮,载着那老头子晃悠悠从他们前面经过,那秦老头笑呵呵朝着他们招着手,大胖妞依旧是酷的要命,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 “哦,明天见,明天见。” 林乐赶紧招手。 陈菲菲也招了下手,道:“这卖烧烤的还真是奇怪,明明生意这么好,但是每天都是不到十二点左右就收摊了。” 林乐道:“这很正常,钱是要赚,但是身体也要照顾好,老是熬夜的话,对身体可不好,秦老头年纪也不小了。看来我也得再增加几张桌子,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赚的更多的钱,而且还可以早点回家。” 陈菲菲听得略感惊讶,如今的年轻人哪个不熬夜,笑道:“想不到你还这么爱惜自己的身体。” 林乐反问道:“你不爱惜么?” 陈菲菲一愣,突然觉得自己的这个问题非常白痴,心想,是不是也得爱惜一下自己的身体,别老是躺在床上就玩天猫、东京。 过了一会儿,打扫完后。 陈菲菲拍了拍手,擦了擦汗,道:“行了,我先回去了。” “等等下。” 林乐叫住她,道:“我送你回去吧。” 陈菲菲笑道:“不用了,这里离我住的地方没有多远。” 林乐摇头晃脑道:“这可不行,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你一个大美女走在街上多危险,而且你今天可是为了帮我,才这么晚回去,要是出了个什么意外,那我不得赔条命给你。不行,不行,我一定要送你回去。” 陈菲菲见他一脸严肃,倒也不好拒绝,点点头道:“那就谢谢你了。” “应该的,应该的。” 林乐头一偏,道:“上车。” 陈菲菲看了看那一架二手三轮车,捏了一把冷汗,道:“你不会打算---载我回去吧?”如果是这样的,她死都不会让林乐送的。 林乐道:“当然不是,但是我得先将这车放回去,放心,没多远的,快点上车吧。” 陈菲菲点点头,但还是有些犹豫,她活得这么大,还没有坐过三轮车,而且还是脚踏的。 林乐好奇道:“你还傻站着干什么,你不是急着回家么?” 丢人就丢人吧。 陈菲菲银牙一咬,坐了上去。 ...... “发财哥,好运哥,我先走了。” “哎呦,你就回去了啊!” “没办法,生意太好,这一会就卖完了,你们继续忙。” “好好好,找个时间,咱们喝两杯。” “你请客呀,那行,没问题。” ...... “蛋糕王子,我先走了。” “就走了?” “没办法,生意太好了,这一会就卖完了。” ....... 比起来的时候,这魔街的小贩对于林乐的态度要好太多了,逢喊必应,当然,林乐可不是为了装逼,而是替自己吆喝几句,毕竟他们的摊位上可是有很多客人的。 但是这可就苦了陈菲菲,缩在林乐背后,都不敢抬起头来,生怕遇到熟人。 ...... ...... “我真不明白那些人,老爱坐什么的士,这些狭隘的空间,怎么会舒服吗,公车多好,车厢大,位子多,空气流通,还不用担心被坑,恐怕是世上最公道的买卖了,多好啊!” 林乐坐在公车的后排,用深邃的目光望着窗外那一个个路灯,昧着良心的说道。 坐在他身边的陈菲菲听得抿了抿唇,道:“铁公鸡。” 林乐顿时一脸尴尬,腆着脸笑道:“菲菲,真不是我铁公鸡,只是打的太划不来了,咱是买卖人,得精明一点,这末班公车又没啥人,跟打的没啥区别。” 陈菲菲哪里介意这些,要不然她也不会来帮林乐,只是林乐说的那些话,真是太虚伪了,笑着说道:“行了行了,解释就是掩饰。” 林乐尴尬一笑,索性就不掩饰了。 陈菲菲突然道:“林乐,想不到你挺有做买卖的头脑,刚才要不是你想到那个办法,说不定咱们现在都还在大眼瞪小眼了。” 林乐嘿嘿道:“一般般啦。” 陈菲菲瞧他一脸骚包样,是好气好笑。 林乐又一本正经道:“不过这才刚刚开始,菲菲,你看着好了,总有一天,我将会成为望海市,不,全国,不,全世界第一饮食集团的大老板,什么江上雪,都给我靠边站。” 他说这话时,脸上仿佛绽放着光彩。 陈菲菲瞧着他,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说你胖还喘上了。” 林乐呵呵笑着,没有再说了。 摇摇晃晃,不知不觉中,半个小时过去了。 “菲菲,菲菲。” 陈菲菲缓缓睁开眼来,喃喃道:“什么事?” 林乐小声道:“到站了。” 陈菲菲猛地睁开眼来,见那司机大叔正歪着身子不爽的看着她,显然是有阵子了,顿时羞得脸上一红,忽觉身上暖暖的,低头一看,见林乐的外套披在自己的身上,急忙拿起外套来,递还给林乐,道:“谢谢。” “我谢谢你才是。” “走吧,走吧。” 林乐拿着外套,与陈菲菲下的公车来。 “啊---!” 陈菲菲不禁伸展了一个懒腰,忽见林乐在旁边,急忙放下手来,恢复美女的姿态。 哪知林乐根本就没有看她,拿着手机看了看,道:“菲菲,不对呀,你不是说很近么,怎么咱们坐了半个小时公车。” 陈菲菲笑着白了他一眼,道:“我说的是打的。” “啊?哈哈,其实---其实也---也挺近的。” 林乐打了个哈哈,左右张望了一下,道:“你住的地方在哪里?” 陈菲菲道:“就在前面,你不用送了,回去吧。” “这可不行,我反正都送到这里来了,也不差这一两步了,我就送你到小区门口吧。” 二人在路灯的照射下,慢慢往前方走去。 林乐左右看着,道:“菲菲,你住的地方好像还挺不错的,多少钱一个月。” “我是跟别人合住的,也就两千。” “咳咳!两千?” 林乐抹了一把汗,暗道,这么贵,我要是从沈家搬出来,一个屁不放,平白无故就得多两千块支出呀,看来得想办法多住一会。 来到一个高档公寓小区。 “我进去了。” “行。你进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拜拜。” “拜拜,哎等下。” “干什么?”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你别忘了,我今天做的一切可都是为了报恩。” “对哦,我差点忘记了。” 林乐恍然大悟。 陈菲菲翻了翻白眼,招招手,然后便走了进去。 林乐伸展了一个懒腰,突然脑袋急甩,左右望了望,一脸茫然,道:“靠!我怎么回去啊!这---这尼玛是哪里,怎么阴森森的?不会有鬼吧。得得得,还是打电话给小冰。” 他刚掏出电话,突然看了眼那时间,心想,还是算了,这么晚她们都已经睡了。又赶紧掏出手机查了查到落霞山的公车,结果一看,就一趟公车往那边走,而且九点半是最后一趟,不由得叹了口气,唉,看来我还是避免不了打的的命运,坑啊! ....... ....... “先生,你倒是松手啊!” 的士大叔扭着身子,拿着票子的一头,拉了几下,后面那位仁兄竟然不松手。 “真---真的要一百五十块吗?这也太贵了,你没有坑我吧。” “大哥,你看表呀!” “你可以绕路呀!” “哎呦,大哥,你别玩了好不,我还得赶去做生意了。” “打个五折怎样?” “八折?” “你要再不松手,我就打110了。” 砰! 林乐从车上下来,望着那辆疾奔而去的的士,眼中含泪道:“我以后再也不打的了,太坑了。” 第六十一章 要不比比 咔! 回到别墅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林乐轻手轻脚的打开门,心里还想着,千万别吵醒了吴妈。 这个想法才刚刚冒出来,就又听得咔的一声,一束亮光照出,一间房内走出一人来,“林乐,你回来了。” 正是吴妈。 林乐吓得一跳,“吴妈,你还没有睡呀!” “你小声点,可别吵着大小姐了。” 吴妈赶紧叮嘱林乐一句,又打开一盏壁灯,兴致勃勃的走到林乐跟前,道:“林乐,你的炸酱面卖的怎么样?” 林乐叹了口气。 吴妈见罢,急忙道:“没事的,没事的,万事开头难,过些天就会好起来了。” 林乐瞧了眼吴妈,突然呵呵一笑,举起一个腰包来,“骗你的吴妈,我的面早就卖完了,你看,这都是我今天赚的钱。” 吴妈瞪了他一眼,道:“你这小子就知道骗吴妈,真是太坏了。” 说着,她自己也呵呵笑了出来,道:“我知道你一定能行的。” 林乐道:“吴妈,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吴妈双目一瞪,佯怒的看着林乐。 “开个玩笑,吴妈你别生气。” 林乐说着突然叹了口气,惆怅道:“就是不该刚才打的用我一百五十块钱。” “这么多?” 吴妈道:“从魔街打的来这里也不要这么多呀!” 林乐郁闷道:“我想我被人坑了。” 他全然都忘记,他可不是从魔街打的来的。 吴妈微微皱眉,突然道:“你会开车么?” 林乐摇摇头。 吴妈道:“要不你去学开车,到时你就可以开我的车去了,你这半夜回来,要是没车的话也不太方便。” 对呀!要是我会开车那就方便多了,沈家有得是车,这车也是包括在衣食住行里面的,只要我不要他家的就行了。 林乐想了想,突然凑到吴妈面前,道:“吴妈,问你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什么问题?” “学车要钱么?” “时间不早了,早点洗洗睡吧。啊---我也睡觉去了。” 吴妈只觉自己的智商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索性就回房去了。 “那就是要了。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呀,怎么什么鬼都要钱呀,一点社会主义的气氛都没有。” 林乐埋怨了几句,垂头丧气的回到屋内,忽然发现枕头上放着一个红包,不禁咦了一声,“过年了么?” 走上前,拿起红包,只觉沉甸甸的,打开一看,从里面拿出一沓厚厚的钞票,一数,刚好两千,这不用想也知道是吴妈送来的,两千块的红包,沈冰月可送不出手,但是林乐却觉得沉甸甸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 ...... ...... 早上! “呼---呼---!快点,快点。” 林乐在门前,不停的原地跳跃,嘴里还不停的催促着。 “来了。” 听得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只见一个穿着一套白色运动衫,青春靓丽超级无敌大美女从里面走了出来,正是沈冰月,可即便她穿着运动衫,依旧给予男人无穷无尽的距离感。 “走吧。” 虽然已经漂亮到银河系了,但是林乐不爱看的,原因很简单,胸太小,像落霞山慢跑了过去。 “哎,小冰,我昨天开张。” “我知道。” “我看你好像不知道,不然你怎么都不问一句。” “问你什么?” “问我的买卖怎么样啊?” “你买卖怎么样?” “我---算了,你还是别问了。” 林乐觉得这种乞求来的关心,忒也寒碜人了。 沈冰月突然道:“你晚上要去做买卖,很晚才回来,我看今后我自己跑就是了,你放心,我沈冰月向来说到做到,即使你不在,我也会照常跑的。” 林乐大咧咧道:“这算得了什么,以前我在村里,全村人的菜都是我一个人做,那真是贪早摸黑。” 沈冰月一愣,道:“想不到你这么爱做菜。” “我爱做菜,是因为我喜欢吃,但是我最讨厌的就是给那些村民做菜了。” “为什么?” “因为没钱拿啊!”林乐一脸怨气道:“那就是什么,哦,义务劳动,连一毛钱都没有,我去魔街摆摊,至少还能赚钱,你可别看我现在挺淡定的,其实我心里开心的要命了,昨晚睡觉都笑醒了,哈哈。” 这是一个疯子,还是一个傻子?沈冰月看着林乐开心的表情,差一点就笑了出来,赶紧收敛收敛,道:“既然你不喜欢,那为什么还要做?” 林乐叹道:“还能为什么,被骗的呗。我发现我这人忒单纯了,总是上我那老不---我师父的当。” 沈冰月很想告诉他,你这不是单纯,是傻! 说话间,二人来到了落霞山山下。 林乐突然停了下来,很认真的向沈冰月道:“小冰,我对你的要求真的不高,只求在我走之前,你能让我出一滴汗。” 沈冰月双目一红,信心仿佛瞬间消失了,有得只是气馁。淡淡道:“开始跑吧。” “冰月,冰月。” 忽听得后面一人喊道。 沈冰月、林乐转头一看,同时发出诧异的声音,“张衍(神经病)?” 神经病?沈冰月一脸不悦的望着林乐。 “看我干什么,我又不是说你。”林乐很是委屈。 沈冰月一翻白眼,懒得和这没素质的人说! 转眼间,张衍就跑到沈冰月他们面前,只见他同样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看上去倒是与沈冰月有点情侣装的味道,他还特地看了看自己的运动衫,颇显得意,微笑道:“冰月,想不到你也有晨跑的习惯。” 沈冰月露出那还不如不笑的微笑,点了下头,道:“张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张衍笑道:“我最近搬到这里来了。” “啊?” 沈冰月一愣。 林乐很是惊讶道:“你吹牛的吧,这里的别墅可是非常贵的,你买得起么?” 乡巴佬!张衍看了林乐眼,根本不理,又向沈冰月笑道:“冰月,今后我们可是邻居了,要多多照顾才是。” 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沈冰月也无所谓,只要别住她家里,你爱住哪里都可以,她很讨厌去为这些事纠缠,很是敷衍的点点头。 张衍看了眼沈冰月的着装,笑呵呵道:“冰月,我以前在部队里面待过几年,完了又当过几年健身教练,在健身方面,还是懂得一些的,要是你想健身,我不介意当你的健身教练。” 倒还别说,这张衍的身材的确是非常完美,即便是穿着宽松的运动衫,都无法完全掩盖他那极具爆发力的肌肉。 沈冰月很是礼貌性的说道:“谢谢,不过我已经有了健身教练。”说着还看了眼林乐。 张衍惊讶道:“他不是你的管家吗?” “兼职教练不行吗?”林乐翻着白眼道。 张衍打量了下林乐,不屑道:“就怕误人子弟啊!” 林乐哼道:“教你这样的人,那还是绰绰有余。” 张衍道:“这么厉害,要不咱们比比?” “比什么?”林乐道。 “就比跑步啊!” “跑步?” 林乐不由得猛吸一口冷气。 第六十二章 各怀鬼胎 “林教练不会是胆怯了吧。” 张衍见到林乐这惊慌失措表情,笑呵呵说道。 我林乐除了怕没钱,还怕过什么?林乐搓着手羞射道:“不是胆怯,只是---我想知道,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张衍非常大气道:“随便你。” 林乐仿佛看到了一头肥肥的猎物,强忍着开心的大笑,弱弱道:“要不咱们就赌点钱吧,赌别的话,怕会伤和气。” “好!” 张衍道:“赌多少?” 林乐犹犹豫豫道:“五万怎样?”心想,是不是喊得太高了一点。 “一言为定。” 张衍非常爽快道。 靠!早知道说五十万了,真是失败啊!林乐肠子都悔青了。 沈冰月可是知道林乐的实力,毕竟张衍是他爷爷挚友的孙子,她也有些担心,道:“张先生,你---。” 张衍立刻道:“冰月,你放心,我会让着他一点的。” 你让着他? 沈冰月眨了两下眼,点了下头,不再多说了,她真不是一个多嘴的人,要不是看在张衍爷爷的面子上,她声都不会出。 这个飞机场,竟敢坏我买卖。林乐故意道:“我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钱,要不---我回去拿?” 张衍笑道:“不必了,冰月做公证人就可以了。” 他相信沈冰月,可不代表林乐也相信,斜眼望着沈冰月,道:“她---?” 沈冰月道:“这是你们的事,跟我没有关系。” 林乐心想,我没有五万块,要是那蠢货真的让我拿钱出来,我拿不出啊,还是让小冰做公证人保险,看这蠢货挺喜欢小冰的,应该也不会少我的钱。注意一拿定,他就笑呵呵道:“董事长,就拜托你了。” 沈冰月一个买卖人,哪里不知道林乐打的是什么注意,稍稍犹豫了一下,这举手之劳,她也不知道如何拒绝,于是点头道:“好吧。” 条件谈妥之后,林乐和张衍就来到了坡下准备。 等到他们来到坡下,沈冰月懒得连个预备都没有喊,就直接淡淡道:“开始。” 张衍立刻冲了出去,林乐没有动,而是转过头来,向沈冰月道:“小冰,他要赖账的话,我可就找你哦。” 这是什么人啊!沈冰月翻着白眼,无力的嗯了一声。 声刚出,林乐就如同一支箭一样,飞了出去。 张衍原本见林乐没有跟上来,心中还很是得意,这就这水平,还当教练,真是丢人啊! 可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一阵劲风就从边上刮过,他猛地一怔,抬目一看,只见林乐在这山坡路上如履平地,甚至可以说跑得比平地还快一些,不禁大惊,使出全力追了上去。 但是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技巧都成为了笑话。 起初张衍还能看到林乐的背影,但是过了大半,他的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但是林乐还是保持一样的速度。 张衍眼中充满了绝望,心想,博尔特也没有这么厉害啊! 林乐一口直接冲上了山顶,擦了擦汗,微微有些喘气,见后面空空如也,心中暗笑,原来跑步也能赚钱啊!哎呦,这山顶可没有人作证呀,万一那蠢货赖账的话,可怎么办啊!赶紧左右望了望,见有一老人在边上一边走着,一边拍着手,急忙走了过去,道:“大爷,你帮个忙行不。” 那大爷谨慎道:“什么忙。” 林乐前言不搭后语道:“你记住,是我第一个上来的。” 那大爷一脸古怪之色的望着林乐。 “拜托,拜托。” 林乐双手合十,闭目恳求,这可关系五万块钱啊。 可是等他睁开眼时,面前已经没人了。 什么情况? 林乐左右望了望,只见那大爷身手矫健的往山下走去,急忙道:“大爷,大爷。” 那大爷根本没有理他。 然而,这时候张衍已经跑了上来,大口大口的在那里喘气。 林乐看着他,心想,如果他敢赖账,我就让他滚下去。走了过去,笑呵呵道:“张先生,这个---你侥幸输了。” 张衍充满惊讶的望着林乐,心里只有一个评价,这是一个怪物啊!但他也不是输不起的人,直起身来,道:“不是侥幸,我的确跑你不过。” 林乐大喜,道:“那你是认输了。” 张衍闭目点点头。 林乐嘿嘿道:“那这钱。” 张衍道:“不就是五万块么,我等会回去开支票给你。” “支票?” 林乐心中一凛,那蓝老头就专爱用支票来糊弄我。笑道:“支票就算了,你还是给我现金吧。” 张衍纳闷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谁没事带个五万现金在身上啊。你要是不信我,不是还有冰月作证吗。” 林乐心想也是,道:“那---那行吧。” 张衍用复杂的眼神看了林乐一眼,他在军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比跑步,还就没有输过,特别是山坡路,但是比起林乐来,他就跟个小孩似地,林乐连气都没有喘,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好奇道:“你是职业运动员的吧。” 林乐摇摇头道:“不是。” 张衍道:“那你怎么跑到这么快?” 林乐道:“你想跑得我这么快么?” 张衍木纳的点点头。 林乐道:“那很简单,你每天让个人拿着菜刀在后面追你,追个十几年,你就能跑得跟我一样快了。” 张衍哼了一声,“不说就算了。” “你不信就算了。” 林乐撇了撇嘴。 他这跑步的本事,还真是这么练出来的,小时候,他师父经常拿着棍棒追着他满山跑,起初他师父跑得比他快,总是被抓到痛扁一顿,但是到了后来,林乐的速度越来越快,他师父就追不上了,只能用骗的了。 张衍瞧了眼林乐,又道:“你真是冰月的管家?” 又是这个问题,我TM这么帅,从头到脚,哪里像个管家了。林乐原本不想回答的,可想想五万块都还没有到手了,不能跟他吵,点点头道:“当然啊!这有必要骗你吗。”说着突然心念一动,看这家伙傻乎乎的,而且似乎挺有钱的,我没道理不坑他一点钱来啊!念及至此,他脸上是风云变色,笑呵呵道:“张先生,你不会是想追求董事长吧。” 张衍点了点头。 林乐道:“我看难哦。” 张衍眼珠也是一转,这混蛋虽然非常讨厌,但他毕竟是冰月的管家,肯定非常了解冰月,如果他能帮我的话,那就事半功倍了。笑呵呵道:“林管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乐摇摇头道:“没什么意思。” 张衍毕竟是军人出身,很直爽道:“林管家,咱都是汉子,爽快一点,你要能帮我追求到沈冰月,我一定有重谢。” 林乐眼中放光,道:“多重?” 张衍还真就没有见过这势利的人,但这对他就更加有利了,道:“随便你开。” 如果事成之后,再拿回报,万一没成怎么办?而且这家伙傻乎乎的,而小冰又是千年寒冰,成功的希望太小了。林乐想了下,道:“这样,一个月一万,预付三个月,事成之后,十万。” 张衍道:“还预付三个月?万一你拿钱不办事怎么办?” 林乐笑了一声道:“我林乐童叟无欺,你不信是吧,我等会就能让你去沈家别墅跟董事长共享早餐。” “真的?” “这你可以吃完再给钱。” 跟巴菲特吃顿饭都是几百万,冰月这么漂亮,三万块太值了。张衍哈哈笑道:“成交。” 这货真是太好坑了。林乐呵呵道:“张先生---。” 张衍大咧咧道:“什么张先生,你这太生分了,就叫我张衍吧。” “那你就叫我林乐吧。”林乐笑呵呵道。 “行。”张衍又眨着眼道:“那你说,我待会怎么去沈家跟冰月吃早餐。” 林乐奸笑道:“这还不简单,你不是要拿支票给我吗,我把我们吃早餐的时间告诉你,你准时来,我就问你吃了早餐没有,你说没吃,那我肯定就会客气的邀请你一起吃,这不就行了。” 张衍两眼放光,哈哈道:“高!这一招还真是高!”说的兴起,仿佛沈冰月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一手搭在林乐的肩膀上,豪爽道:“林乐,你放心,只要你能够帮我追到冰月,别说十万,一百万都没有问题。” 林乐原本见他将手搭在自己肩膀上,眼中闪过一抹不悦,但听到一百万,立刻嗨皮的不得了,哪里还会在意这些细节,拍着胸脯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 可怜的冰月女王就这么被林乐小童鞋给卖了。 两个人各怀鬼胎,哈哈大笑起来。 而站在坡上的沈冰月,远远见他们两个勾肩搭背,哈哈大笑,微微皱眉,一种不祥预感油然而生。 第六十三章 两个虚伪的家伙 “吴妈,待会多做一点,我今天的运动量有点多。” 林乐回到别墅,立刻跑到厨房去找到吴妈,贼兮兮的说道。 吴妈倒是没有多想,点头答应了下来。 林乐说完就回到屋内,冲了个澡,这一出门就遇到从楼上下来的沈冰月,道:“小冰,我和张衍前面在山顶等你很久,你怎么没有上来,是不是偷懒了。” 他前面与张衍在山顶上傻乎乎的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沈冰月,心里还以为出事了,两个人又急忙来到山下,问了门口的保镖,才知道沈冰月已经回来了。 沈冰月淡淡道:“我以为你今天赚了五万块,就不会在意这些了。” 她前面看到林乐、张衍勾肩搭背的,实在是不想参与其中。 林乐的确心情非常不错,一听到五万块,简直乐翻了,骚包的笑道:“你都知道了,行吧,行吧,今天就让你偷一天懒,但是明天可不许了。呵呵。” 沈冰月瞥了眼林乐,暗想,我今天算是明白什么叫做真小人了。 林乐又道:“你先坐回一下,我去帮你做早餐。” 很快,这早餐就已经做好了,因为沈冰月对于时间强调的非常严格,你要我一日三餐,没问题,但是你一定要把这个时间卡准,如果超过了五分钟,她就会很不开心。林乐当然不鸟她,在林乐心中,厨师才是最**的,但是吴妈不能不鸟呀,但如果吴妈准时的话,林乐必须跟着准时,因为吴妈做的是他的饭菜啊! 这似乎已经形成了一条诡异的生物链。 “林乐,你怎么不吃?” 吴妈坐了下来,见大吃货林乐竟然没有开动,不免好奇的问道。 那个混蛋怎么还不来呀,你不泡妞就算了,好歹也把钱给我啊!林乐打了个哈哈,道:“吃吃吃!”目光却瞟向门外。 沈冰月只是狐疑的瞧了他一眼,随即低头吃了起来。 叮咚! 门铃突然响了。 林乐心中一喜。 沈冰月微微皱眉。 吴妈赶紧起身走到入户花园的墙壁前一看,见是一个帅伙子,心中好奇,沈冰月家是从不来客人的,于是按了下通话键,道:“请问你是?啊?送支票?哦,你稍等一下。”说完,她回过头来,道:“大小姐,门外有一位张先生说是来给林乐送支票的。”心里却非常纳闷。 沈冰月向林乐道:“你出去拿吧。” 林乐急道:“这怎么行。” 沈冰月道:“这是我家。” “我知道是你家。” 林乐眼眸一转,道:“但是我看不懂支票啊,你得帮我检查检查,万一是空头支票怎么办,我村里的蓝眼睛老头就经常拿空头支票来忽悠我。” 沈冰月道:“但这不关我的事。” 林乐道:“话可不能这么说,你答应当公证人的,当然得有头有尾。”说着又向吴妈道:“吴妈,请张先生进来吧。” 吴妈哪能听他的呀,一脸为难之色。 沈冰月懒得说话了,低头吃了起来,反正没有她的允许,吴妈是不可能会放张衍进来的。 你不让他进来,不是挡我发财么。林乐拿出电话来,装模作样道:“这认识的人多了,电话号码也多了,师侄的号码藏到哪里去了。” 其实他手机里面的号码,都没有超过十个。 沈冰月闭了闭眼,道:“请张先生进来。” 张家和沈家可是世交呀,这人都到门口了,要是不请进来,倒也可以,她也做得出这种事,但是如果林乐给沈问书打小报告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很快,张衍就走了进来,白色衬衣,牛仔裤,既让人觉得正式,又不那么明显,显然是有计划过的,从这细节方面,就看得出是一个泡妞老手了。 “冰月。” 张衍先是跟沈冰月打了一声招呼,随后才向林乐道:“林乐,愿赌服输,我给你把支票送来了。” 从这先后顺序就不难看出他的目的俩。 林乐佯作不满道:“张衍,你干什么这么着急呀,不就是几万块钱吗,小意思啦。” 虚伪! 张衍、沈冰月心中同时想到这个词语。 张衍笑道:“我这人不喜欢欠人钱,要不然连饭都吃不下去了,这是五万块支票。” 林乐拿过支票来,看了看,又拿给沈冰月道:“董事长,你帮我看看,是不是真的?” 这张衍以为林乐是要把这个亲近沈冰月的理由做得更加逼真一点,所以没有去在意,殊不知林乐就这么一个人,在钱方面那是一点也不含糊。 真是一个比一个虚伪。 沈冰月余光一瞥,道:“真的。” 林乐哇了一声,道:“你就这么看一眼,就知道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这钱我给。”沈冰月道。 林乐见沈冰月这么说了,也就信了。 沈冰月懒得看他们在这里耍猴子把戏了,索性就直接道:“要是张先生你没有吃早餐,就一块吃吧。” 她说出这句话时,自己都感到恶心,她倒不是讨厌张衍,她是讨厌任何一个进入她家的男人,更别说要一块吃饭了。不过倒也奇怪,她竟然能够容下林乐,这或许是林乐的吃相太夸张了,而且非常能够调动别人的胃口,让她潜意识里面就忽略了这一点。 但是没有办法,这张衍刚刚还说自己不把钱给了,连饭都吃不下去,摆明就是要蹭饭吃啊!而且还是有计划的蹭饭,她知道是躲不了的。 张衍虚伪道:“这怎么好意思,我这只是来跟林乐送支票的,你看,我都两手空空的。”心里却激动的不得了。 林乐道:“没事,没事,正好我们都还没吃了,来来来,坐坐坐。” 沈冰月道:“请。” 但这个“请”说得就好像多说一个字都费劲。 张衍原本还想多客气几句的,但是沈冰月这个“请”,让他感觉再客气下去,这顿饭就真吃不了了,赶紧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吴妈见沈冰月都点头了,赶紧也拿了一张椅子过来。 张衍看着那堆砌如山的大肉包子,有些冒汗,他自问算是吃得多了,毕竟是部队里面出来的,但这也太多了一点,六个人吃都没有问题呀,不禁感叹道:“你们吃的还真多啊!” 吴妈笑呵呵道:“这基本上都是林乐一个人的。” 张衍惊恐的望着林乐,虽然他看过林乐吃饭,但他没有看完整,只知道林乐吃东西非常快,而且那都是一碗碗的饭,不太明显,如今这大肉包子堆积起来,是很具视觉冲击的。 林乐笑呵呵道:“我吃的是多了一点。” 这是多一点吗? 张衍很怀疑这事情的真实性。 但是很快他就明白林乐并没有撒谎。 林乐的责任是让张衍来这里吃饭,至于其他的,他可就不管了,这一口咬下去就根本停不下来了。 张衍彻底呆了! 这么近距离的看林乐吃大肉包子,实在太震撼了。 沈冰月、吴妈早已经习惯了,默默的吃了起来。 ...... “呼---!今天吃的好饱哦!” 林乐擦了擦汗,左右看了看,见张衍张着嘴呆呆的望着自己,道:“张衍,你吃完呢?” 张衍一怔,道:“我---我还没---。”这低头一看,就剩下一杯牛奶在面前。 林乐似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了,小声向吴妈道:“吴妈,我不是让你多弄一点吗?” 吴妈道:“我多蒸了四个啊。” 林乐道:“难怪我感觉有些撑啊。” 吴妈立刻向张衍道:“张先生,我再你帮你去做,很快的。” 张衍忙道:“不用了,不用了,我---我最近在减体重,喝一杯牛奶就行了。” 说着就傻乎乎将那杯牛奶灌入肚中,心想,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一个人怎么能吃那么多。 “我吃完了。” 沈冰月道:“张先生,不好意思,我要去楼上准备一下,等下我就要去上班了。” 张衍猛然惊醒过来,这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呀,他可不是来看林乐吃早餐,结果一顿饭下来,他跟沈冰月一句话都没有说,肠子都悔青了,但事到如今,他也只能僵硬的笑道:“没事,没事,你请便。” 沈冰月微微点头示意,然后就往楼上走去。 吴妈开始收拾碗筷。 她刚一出门,林乐就凑了过去,问道:“你刚才和董事长交流的怎么样?” 我TM都看你吃包子去了。张衍气急道:“你难道没有看见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吗。” “我刚才吃包子去了---啥?一句话都没有说。”林乐急切道:“张衍啊张衍,你会不会泡妞呀,这么好的机会,就这么白白错过了,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在里面吗?” 我不会泡妞,我泡妞的时候,你生没生都是一个问题。张衍当然不会说自己看他吃包子去了,很是淡定道:“你急什么,这才第一天,我要是说太多,会惹得冰月反感的,这叫做策略。” 林乐才是没有泡过妞的人,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不禁还信了,但是他得装成专家,不然怎么忽悠张衍呀,道:“你说的我都懂,但是好歹也得说上一两句啊!” 这都不怪你。张衍强颜欢笑道:“没事,没事,哪天不吃早餐啊!来日方长吗。” 林乐点头道:“那倒也是。” 两个人真是一个比一个会装! 第六十四章 我也是有车的男人 常言道,自己的约的炮,再难,也要打完。 这一句来日方长,让张衍实在是无颜在沈家别墅逗留了,那样的话,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 于是乎,喝完那一杯牛奶,就怀着满心的遗憾离开了。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够与沈冰月一块吃早餐呀,这么好的机会就因为林乐的食量,而白白浪费了,张衍打肿脸嘴上不说,心里可把林乐从头骂到脚了。 “咦?张先生走呢?” 吴妈从厨房回到客厅,见张衍不在,不禁向坐在沙发吃水果的林乐问道。 林乐咬着大苹果,这家伙的人生似乎就剩下吃了,含糊不清的说道:“走了,走了,他就一送支票的,已经算是走得晚了。” 吴妈笑着白了林乐一眼,也没有在意,又去搞卫生了。 “林乐。” 这吴妈刚出去不久,林乐就听得背后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吗,转头一看,只见沈冰月冷冰冰的看着他。 “干嘛?” 林乐完全没有被咱沈董事长的气势给吓到,一脸错愕的望着沈冰月。 沈冰月淡淡道:“我不管你与张衍有什么肮脏的交易,但这是我的家,我不喜欢任何男人走进我家里---。” 林乐急急道:“除了我!” 沈冰月愣了下,道:“你只是一个被迫的例外。”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送你一套别墅,让你搬出去。” 林乐愣了愣,那是心如刀绞啊,别墅,wo操,别墅啊,我TM竟然不能要,真是坑爹啊!含着泪道:“少瞧不起人了,没有吴妈的别墅,我才不稀罕了。” 没有吴妈的别墅---!沈冰月嘴角抽了下,差点就笑了出来,继续道:“这是最后一次,我尊重你这个客人,也请你尊重我这个主人,不要再耍这些小聪明,否则的话,我会搬出去---并且带走吴妈。” “那可不行,吴妈走了,谁煮饭给我吃啊!” 自曝软肋的林乐立刻就慌了,狡辩道:“谁耍什么小聪明了,我都听不懂你再说什么。” 沈冰月道:“我不管你听不听懂,我只要你做到,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说完,她就提着公文包出去了。 我都没有听懂,怎么做到啊?这你也太蛮横了吧。林乐心中万分委屈,可见沈冰月那翘臀都快贴到后背了,可见是真的发怒了,暗叹一口气,道:“幸亏我林乐的领悟能力超强,想想,也就懂了。不带就不带,反正那家伙人傻钱多,照样坑他没商量。” 很快,这事就被林乐抛到一边了,又开始寻思自己的创业大计。 昨夜吴妈的一句话,倒是点醒了他,天天拿着这么多东西坐公车的确不方便,还是得有一辆车,可这上网一查,我去,学费大几千还不说,还得花不少时间。心想,这什么狗屁规定,我这种天才,开车不就是分分钟的事,难道会比骑熊难么,这还用考什么,我这一张脸就足够了啊,真是气人,我现在哪里有空去学车啊! 念及至此,他又是愁眉不展。 那边吴妈终于弄完卫生了,来到客厅,见林乐坐在沙发上,满面愁绪,轻声喊道:“林乐,林乐。” 林乐一怔,看着吴妈道:“吴妈,你叫我啊?” 吴妈点点头道:“你在想什么?” 对呀!吴妈可是我的军师,兴许她有办法,不,她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乐道:“吴妈,这开车一定要考驾照么?” 吴妈道:“这是当然啊!” 林乐道:“那不考驾照,开车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那就太危险了。” “不,我是说会开的情况下。” “那也不行啊,要是被交警给抓住,说不定还得坐牢。” “坐牢?” 林乐皱了皱眉,不可能呀,吴妈没道理不能给我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这可不像她的性格,一定是我问话的方式不对,又道:“吴妈,那什么车不用考驾照呢?” “什么车不用考驾照?” 吴妈想了一下,道:“单车。” 我就说吗,肯定是我问话的方式不对。林乐心中一喜,暗道,单车好啊,还不会堵车,多自由呀,和我林乐的性格真是太贴合了,急急问道:“单车应该不贵哦。” 吴妈道:“这说不准,差一点的几百块,好一点也要上万。”说着,她突然道:“你不会想要骑单车去卖炸酱面吧?” 林乐点点头。 吴妈道:“可是你的面、肉、配料都得从这里拿过去啊!” 林乐笑道:“这简单,弄个箩筐捆在后面就是了,我在村里也是这么弄的,回来的时候就更加方便了。” 吴妈想想,倒也是的,道:“如果你真的想要骑单车的话,那都不用买,大小姐去年刚好买了一辆单车,可是没骑几回,就扔在仓库了,再也没有碰过了,待会我打个电话问问大小姐,相信她会答应的。” 林乐惊喜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吴妈,我就说你是我的福星,我真是爱死你了。” 心想,这行可也在四包之内,我没有开你的保时捷,就已经非常替你省钱了。 吴妈啐了一声道:“去去去,说得真是肉麻死了。” 林乐嘿嘿直笑,心中很是开心呀,从今日起,我也是有车的男人了。 正当这时,林乐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拿起一看,特激动了,尼玛真不容易呀,终于有人发微信给他了。 是张衍发给他的,让林乐有空的话,去他家一趟。 这拿人钱财,**啊! 林乐正好也无聊,于是就跟吴妈说了一声,然后就出去了。 出了大院,韩艺左右张望着,忽听有人叫他,抬头一看,只见张衍站在沈家别墅左上方,朝他挥着手。 “来了。” 林乐立刻走了上去,来到一栋二楼高的别墅前,看着也是非常豪华,也有一个池塘,不,游泳池,但是这别墅倒是没有沈家别墅那么大,其实沈家别墅是这落霞山最大的一间别墅了,也是落霞山标志性的建筑物。 “你还真买了别墅啊!” 林乐游目四顾,一脸惊讶的问道。 张衍一脸不爽道:“这我骗你干什么。” 林乐八卦道:“这得多少钱?” “没多少,那人急着卖,一共才八百多万!” 林乐猛吸一口冷气,不敢置信道:“你买这别墅,不会只是为了追我们董事长吧?” 张衍没好气道:“你说了,不然的话,我来这望海干啥,我在云西不知道过得多潇洒了。” 这尼玛花八百多万来泡妞,而且还是一个飞机场,那还不如把这钱给我啊,我去泡她啊!林乐泪腺分泌又开始增多了,八百多万啊,我得卖多少碗炸酱面啊! 第六十五章 真是孪生的啊! 来到别墅里面,装潢虽然有些旧,显然不是刚刚装修的,但是非常豪华,走的欧系风格,与沈家别墅是大相径庭。 你这么蠢为毛可以住这么好的别墅,而我这么聪明,却要去摆摊? 林乐真的很想采访采访张衍。 但这不过就是一句牢骚罢了,林乐的斗志还是杠杠滴,他可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去羡慕别人,虽然他没钱,但是他很忙。 愣神间,当的一声,一杯琥珀色,散发淡淡芬芳香味的洋酒就放在了林乐面前。 林乐看着这酒一呆,又看向张衍,道:“张衍,你这没水么?” 张衍大咧咧道:“男人喝什么水,当然得喝酒呀!” “可现在才早上啊。”林乐这个超级无敌大吃货,几乎是不偏食的,唯独对这酒不是很感兴趣,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他一直以来都是吃素,素菜不好下酒,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而且,喝酒就不能吃饭了,不吃饭,肚子饿啊。 “喝酒哪还分时间的。” 张衍不耐烦道:“客随主便,来我家,就必须得喝酒,先干一杯再说。” 你是财神爷,你**!林乐只能举杯,然后一口就倒了进去。 这可是烈酒啊! 但是林乐还真就跟喝水似得,一点感觉都没有。 “好酒量。” 张衍一见,十分兴奋,又给林乐倒了一杯酒。 有完没完。林乐郁闷道:“你不会叫我来陪酒的吧。” 张衍愣了下,哎呦,差点忘记正事的。端着酒杯,一屁股坐在林乐旁边,紧张兮兮道:“怎么样?刚才冰月说了我什么没?” 都不准你再进屋了,还有什么可说的。林乐当然不会将这话告诉张衍,还指望着从张衍在这里捞点外快什么的,心念一动,一脸钦佩道:“张衍,你还真不愧为情圣,就你前面那一招装深沉,哦不,欲擒故纵,玩的真是太绝了,我算是服了。” “这还用说吗。” 张衍做人的原则,就是好话就先应着,随后才问道:“冰月她说了什么?” 林乐道:“我们大小姐对你的表现相当满意。” 张衍可不蠢哦,狐疑的瞧了眼林乐,刚才他光顾着看林乐吃饭去了,什么表现都没有呀,哪来的满意可言呀,笑呵呵道:“这你也太夸张了,刚才我可以一句话都没有说,表现也就谈不上,这只是策略,懂么?” “就是这一句话都没有说,才真是够绝啊!” 林乐煞有其事的说道,心里却想,你这策略简直就是糟糕透了,下回门进不去了。 张衍真心听糊涂了,道:“什么意思?” 林乐喝口酒,砸吧了几下,道:“其实大小姐她是有洁癖的,不太喜欢生人进屋坐,更加不喜欢别人在饭桌上讲话,你知道的,说话难免会有口沫喷出来,这是大忌,如果方才你说了一句话,估计大小姐这早餐就吃不下了,所以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大小姐反而对你印象很好,前面还问吴妈,是不是早餐没有做好,为什么你就喝了一杯牛奶。” 张衍听得直发愣,又想起刚才那吃饭的情形,林乐和吴妈都没有怎么说话,而沈冰月是一个人坐在一头,离他们都比较远,就吃着面前的一碗粥,但凡离林乐比较近的食物,都不看一眼,还真像是有洁癖的人。这还真是错有错着呀,哈哈笑道:“我爷爷从小就教我,这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弄清出冰月的个性,我怎么可能会轻易出招。” 林乐嘿嘿道:“你这是无招胜有招啊。” “啊?哈哈---!” 张衍听得眉开眼笑。 林乐见他开心了,眼眸一转,道:“你泡妞这么厉害,肯定知道什么叫做投其所好吧,既然大小姐她有洁癖,我看你还是少进屋为好,没事倒是可以去院里走走。” 张衍已经飘飘然了,道:“这我还不知道么。” 呼---总算是忽悠住了,这笔买卖看来还可以继续做下去。 林乐说这么多还不就是别让张衍进屋,要不然的话,他可收不了场,因为沈冰月已经放了狠话,决不能再带张衍来了。顿觉轻松不少,举杯道:“干干干。” “干。” 张衍兴致也来了,与林乐一碰杯,一饮而尽。 林乐又八卦道:“张衍,问你个问题?” 张衍道:“你跟我客气干什么,直接问就是了。” 林乐笑眯眯道:“我看你一表人才,又有钱,那三个字是什么来着,哦,高帅富,喜欢你的女人肯定很多,为什么你偏偏要追求大小姐。” “这你就不懂了吧。” 张衍一抹嘴,神采飞扬的说道:“告诉你,这世上的女人可以分为两种。” “波霸和飞机场。” 林乐下意识道。 “这你也太肤浅了。” 张衍鄙视了林乐一眼,又道:“这女人可分为情人和老婆。有些女人不适合当老婆,和这种女人结婚的结果,就是离婚,但有些女人天生就适合当老婆。可惜的是,我遇到的漂亮女人,全部都是只适合当情人的,丫就没有一个适合当老婆的。那些适合的吧,我又看不顺眼,要不是我爷爷急着抱孙子,我还就不结这婚了。不过冰月不同,长得漂亮,又有能力,而且还适合当老婆,我这一次来望海市,不为别的,就是要把冰月给娶回去。” 是这样吗? 林乐一个小处男还真不懂这么深层次的东西,听得也是似懂非懂,缺乏实战经验的他,想也想不透,摇摇头,算了,算了,他有他的看法,我有我的标准,我干嘛要学他。 二人喝酒打屁,感情倒是增进不少。 虽然林乐觉得张衍有些傻乎乎的,但是为人够爽快,而且很直接,这一点对他的胃口,再加上他在这里除了陈菲菲以外,就没有个朋友,所以这一番交流下来,倒也不再把张衍当凯子看了。 张衍同样也是如此,他以前也觉得林乐傻乎乎的,但这一说起话来,忒对胃口了,这酒逢知己千杯少啊! 到了吃饭的时候,张衍酒兴大起,原本还要拉着林乐出去吃大餐,但是林乐有工作,不可能跟他一块去,只能推辞掉了,这没有办法,张衍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了。 回到沈家别墅,吃完午饭后,林乐就从仓库里面将那两尘封许久的单车给弄了出来,冲洗干净之后,那真得就是新的,还绝对不能说像似新的,而且还有变档,测速仪,这对于只骑过二八单车的林乐来说,简直就是黑科技产品啊,其实这都已经过时了。 相比起来,林乐还是喜欢骑单车,不太喜欢坐豪车,觉得怪闷的,毕竟他以前是住在山里,喜欢空气流动的感觉,一屁股就坐了下去,骑着单车在院里转了起来。 “林乐,东西都准备好了。” 吴妈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差点没有吓得心脏病爆发,只见林乐躺在单车上,身子往后仰去,双手枕头,一边看着蓝天,一边踩着,要命的是,他就围着泳池在转,这一不留神可就得摔下去啊! 可是那单车在林乐脚下就跟有了生命似得,歪歪扭扭的,就是不倒。 “吴妈,谢谢你了。” 林乐猛地坐起身来,身子微微一斜,脚下一发力,就连人带车来到吴妈身前。 吴妈担心道:“骑个单车你也不让人省心,你的手就不会扶着么。” 林乐傻呵呵的笑着。 吴妈白了他一眼,道:“东西都帮你装好了,你现在就要去么,时间还早了。” 林乐道:“我想去认识一下魔街的那些邻居。” 吴妈点头道:“这倒也是。” 林乐走了进去,不到片刻,就见他提着两个大送餐箱走了出来,又将两个大箱子紧紧绑在单车尾座的两边。 这吴妈还想帮林乐看看有没有绑紧,哪里知道林乐一个疾冲,飞身越上,“吴妈,我先走了。” “哎,你倒是骑慢一点啊!” “知道啦!” 话虽如此,但是声音已经是很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 吴妈看得心都揪起来了,真心后悔告诉林乐,单车是不需要驾照的。 ...... 在落霞山前面的公路上,一辆公车晃晃悠悠的行驶着,那司机大叔看着熟悉的道路,只觉百般无聊,这十年如一日的生活过着还真是没劲啊。 忽然一道影子从边上穿过。 什么情况? 司机大叔定眼一看,见是一个人骑着一辆单车,等他回过神时,那辆单车已经变成了一个点了,不禁吞咽一口,“高科技啊!” ....... “呼---!” 林乐来到了吴妈租的小院内,轻轻吐了口气,看了下时间,足足比公车快了半个小时,可以说比的士还要快一些,道:“还是单车好,那公车停停走走的,忒也慢了,的士又贵的要命。” 将单车放入房内,又开出那把三轮车,晃悠悠的往魔街行去。 ...... 这刚到魔街,林乐就闻到一股爆炸式的香味,那就跟瘾君子见到**似得,赶紧左顾右盼,忽见左前方,二人站在一口大火炉作业,熊熊烈火从火炉中冲出,撞击在铁锅的臀部,往四周迸射出来,火星四溅。 一个大胖子用他那粗壮的手紧紧握住铁锅的手柄,不断的起伏颠动着,看着那锅中食物就好像一直都在空中似得,而在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在案板上切着菜,刀法极快,噔噔噔的声音,频率是惊人的稳定,看着哪里像似人工在切,分明就是机器在切啊。 这二人正是物极必反的孪生兄弟,张发财和张好运。 好厉害的刀法,好霸道的炒法。林乐急忙骑车过去。 这凑近一看,更是令林乐瞪大双目,只见张好运突然放下菜刀,目不望锅,舀起一小勺盐,就往里面撒去,盐与菜在空中结合,落入锅中,立刻又腾空而起,盐粒化作液体,融入菜中。而张好运又拿起菜刀继续切了起来。 这种炒法,林乐可是从未见过,越看越惊,原来张发财只管炒,什么放佐料,盐、味精、酱油,等等,都是张好运在放,而且二人一句交流都没有,只顾埋头做自己的事,就跟是两个机器人一样。 这种默契,令林乐不禁感叹一声,真是孪生兄弟啊! 第六十六章 完美炒饭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作为一个厨师,看到这么精湛的厨艺,肯定是心生敬佩,亦或者从中领悟到什么,武侠小说都是这么写的啊。【ㄨ】 但是作为一个吃货,闻到这香味,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那就跟痴汉见到美女似得,只想吃掉她。 拥有双重身份的林乐,明显是后者情结要大于前者,于是乎,他流口水了,流的那是忘乎所以啊。 “咦?林乐。” 张发财突然看到林乐,不免一惊。 林乐一怔,下意识的吸了吸口水,招手笑呵呵道:“发财叔,好运叔,下午好。”心里却有些担忧,毕竟昨天差点没有将他们兄弟二人狠狠揍一顿。 较为木纳的张好运点了下头。 让林乐更是担心。 不过张发财倒是显得非常热情,急忙放下锅铲,将火一关,拿着围裙抹了抹手,招呼林乐来棚下坐,因为是夜宵摊子,所以他们都是在街边弄个棚子,坐在屋内还是太闷了一点。 “喝点冰啤解解渴吧。” 这林乐刚刚坐下,张发财就递来一瓶冰啤酒。 张衍说得还真是没错,男人就该喝酒啊!林乐接过啤酒来,傻呵呵道:“谢谢发财叔。” 张发财也坐了下来,拿着一瓶冰啤酒跟林乐碰了一下,听得咕噜咕噜的声音,就空了大半瓶。 “真是爽啊!” 张发财一抹嘴,突然见林乐呆呆的望着火炉那边,道:“林乐,你怎么不喝?” “哦,喝,喝!” 林乐小小喝了一口,心里却道,我其实是想吃啊。【ㄨ】 张发财随口道:“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林乐嘿嘿笑道:“刚开始做买卖,能不努力一点么,只是没有想到发财叔你都准备开张了,现在就开始做买卖了,看来我还得更加努力才行啊。” 张发财嗨了一声,道:“开张就还早得很,白天没有客人会上咱们魔街来的。” 林乐好奇道:“那你是还没有吃午饭么?” 张发财哈哈道:“这都下午了,怎么可能还没有吃午饭,我这不是在准备么。” “准备?” 林乐不信道:“可是你这菜都炒出来了呀。” 张发财和张好运对视一眼,一个哈哈笑了起来,一个则是**淡淡笑着。 什么情况? 林乐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张发财突然笑声一敛,道:“你吃过剩菜没?” 林乐摇摇头。 张发财一愣,诧异道:“你连剩菜都没有吃过?” 林乐如实道:“我一般都会将菜吃光的。” 就他这胃口,就他这个性,怎么可能容许有剩菜的存在,这是大忌啊,必须吃光。 张发财不懂呀,只当林乐生活条件优越,亦或者是节约,道:“我这快炒店的菜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种就是跟平常的快炒一样,菜饭是分开的,还有一种就是将菜和饭炒在一起,也可以说是炒饭,只是比起一般的炒粉,我这菜量要更加足一些,还是有些不同。我现在炒的菜就是为炒饭准备的。” 林乐心想,那也不用现在就炒呀,现在离晚上还早得很呀,道:“一定生意太忙了,所以先就炒好对吧。” 张好运突然闷闷道:“我们魔街的厨师可不会为了争取客人,而不顾味道。” 林乐听得一愣。 张发财笑道:“你是一个厨师,应该知道,刚刚煮出来的饭,因为水分太多,米饭比较软,不太适合用来炒饭,所以很多人都喜欢用隔夜饭来炒饭。其实菜同样也是如此,这刚出炉的菜和隔夜菜,哪怕是同一道菜,但也有着不一样的味道,放置一段时间的菜用来炒饭味道是最佳的,因为味道要更重一些,适合于爆炒。 只是隔夜菜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为了避免这一点,所以我们店一般都是将用来炒饭的菜,提前三个小时炒好,放到冰箱里面闲置,放三个小时营养不会流失,只要保护的好,也不会滋生细菌的,还是非常新鲜的,但是味道又能提上来,饭同样也是如此,隔夜饭并不是做炒饭的最佳材料,因为隔夜饭会太干了,煮熟后,放置四个小时最佳。” “原来是这样啊!” 林乐点点头,问道:“莫不是这就是你们的秘诀?” 张发财哈哈道:“这算得了什么秘诀。我们的秘诀就在我们兄弟二人身上。” 林乐突然想起他们方才炒菜的情形,道:“我知道了,就是你们炒菜的默契。” 张发财点点头道:“这快炒快炒,关键就在于一个‘快’字上面,因为快炒必须要用猛火,你要是不快的话,可能就会烧了,但通常都是一个厨师炒,那么在炒的过程中,必须要关小火,放下锅去添加佐料,但是这样的话,就会严重影响菜式的味道,因为它慢了下来,节奏也破坏了。为了追求这快炒的极致,我们兄弟一般都是分工合作,我就直管炒,锅铲不离手,我弟弟他就专门放添加佐料,包括控制火温。” 他说的非常轻松,但是林乐知道,这可是一点也不简单,因为掌勺的人是最清楚锅里的情况,什么时候发什么佐料,什么时候大火,什么时候小火,两个人炒同一道菜的话,就需要两个人都是高手,而且要很有默契,不然只会适得其反,还不如一个炒。 另外,一般厨师放佐料时,食物是静止的,这样味道总是有点不均匀,但是前面张好运在添加佐料时,锅里的食物是动态的,这就能够做到均匀的极致,但前提是,你得看准时机添加佐料,而且手要巧,这是非常难的,天下间,恐怕也就独此一家了。 林乐听得食指大动呀,搓着手道:“发财叔说的我都想吃你和好运叔做的炒饭了。” 张发财虽然脾气暴躁,但是为人非常豪迈、爽快,道:“你要想尝的话,我炒一碗给你尝尝就是了。” “真的么?” 林乐大喜,却极其虚伪道:“这会不会麻烦你们了。” “不会,不会,这多大的事。你坐一会儿,马上就好。” 张发财一口气将剩余的啤酒全部喝光,站起身来,走到火炉面前。 林乐也站起身来,走到一边,准备观摩,因为他在村里做饭菜,都是以蒸、煮为主,雾村的村民都吃的非常清淡,炒和炸是他最弱的手艺,当然,他的弱那也是相对于高高手而言,毕竟他师父在厨艺方面,那是深不可测。 张好运突然问道:“林乐,你喜欢吃什么菜?” 林乐摇头道:“我不挑食的,什么都行。” 张好运点点头,走到屋内,不一会儿,就见他端出一盘子酱褐色的香菇肉丁出来,道:“这菜放置的时间还不够久,味道可能会欠缺一些。” 从这简简单单的一句户就不难看出,他们这一碗炒饭已经精确到分秒了,这样做出来的炒饭,能不好吃么。 林乐嘿嘿道:“就凭好运叔和发财叔的手艺,这味道我看一点也不会差。” 张发财哈哈道:“林乐,看不出你小子还挺会说话,行,叔今日就给你露一手。” 毕竟是同行,昨日他已经见识过林乐的炸酱面,而且武斗还会输给了林乐,当然也想要让林乐见识一下自己的实力。 火一开,铁锅往上面一放,中火温油,因为只是极少的油,故此很快张发财就将一大坨米饭倒入锅中,张好运立刻开大火,张发财立刻疾炒,就这劲力,就这速度,很快那一大坨米饭就全部散开。 突然张发财猛地一颠铁锅,白白米饭在空中形成一道瀑布,眼看就要飞流直下时,旁边的张好运手腕一抖,盘中菜肴尽数飞向锅中,在空中与米饭交汇,同时落下。 落下时,张发财持锅迅速画圆,铁铲搅拌,只见米饭伴随着香菇肉丁在锅中旋转数圈,白色的米饭已经变成了酱褐色,泛着淡淡的油光。 林乐看得暗自点头,果然是高手,就这两下,没有学过功夫的人,还真是使不出。 撒葱花,再猛火疾炒片刻,火一关,菜落盘中。 一碗香菇肉丁炒饭出炉了。 热气直冒,香味四溢,从这香味就可以判别出一个厨师的爆炒能力,盘中粒粒分明米饭中藏着五花肉肉丁、香菇,看似浑然一体,酱褐色中点点青绿增色,真是锦上添花。 足以令人垂涎三尺。 “趁热尝尝。” 张发财将炒饭放到林乐面前,笑呵呵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 林乐拿起筷子,端起盘子,张嘴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这米饭一入口,浓浓的酱香伴随着丝丝葱香充斥唇齿之间,咀嚼时,饱满不失较劲的米饭,是越嚼越有味,不舍落肚呀,时不时咬到一块肉丁,亦或者清香的香菇,心情开心的宛如中得大奖,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舌尖上充满了享受,因为每一粒米饭的温度和味道几乎都是完全像似的,没有给舌头带来一丝的不适合感,这是林乐从未体会过的味道,别看这只是简简单单的一碗炒饭,但是给人一种完美的感觉。 这比吴妈的手艺,自然要强上太多了。 林乐完全沉浸的世界里面,听得当的一声,林乐定眼一看,光秃秃的盘子令他满心惆怅,怎么就没有了,我这胃口才刚刚打开啊。抬头一看,只见张发财拿着一瓶冰啤酒,还是满的,放在嘴边,但是目光却非常痴呆。 而张好运也不遑多让,原本就显得木纳的他,此时已经成了一个木头人。 我的炒饭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向来对自己厨艺非常自信的张发财,在看完林乐吃饭后,自信心立刻又提升好几个档次。 张好运那木纳的眼神透着萌萌的味道,“林乐,你是不是没有吃午饭?” “呃...!” 第六十七章 霸道的背影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香! 吃得实在是太香了! 不是三天没有进过食的人是吃不出这种味道来。 林乐放下碗来,羞射的笑道:“吃过了,吃过了,只是你们的炒饭实在是太好吃了。” 张发财听得当然高兴,豪爽道:“你要喜欢吃,常来吃就是了,我这还有好虾仁炒饭、青椒肉片炒饭......。” 他一连说出十几种炒饭来,馋的林乐欲仙欲死,口中分泌成倍增加,暗道,要不今天晚饭就来这里解决了,就是不知道收不收钱,大家邻居一场,他不会还好意思收我的钱吧。 要是张发财敢说出“不收钱”的话,那他肯定会后悔的,毕竟只有沈家那种大富之家,才能满足林乐的胃口,就这小摊,不出一年,林乐就得把他给吃穷去。 “一定,一定。” 林乐乐呵呵道,这种事先答应,总不会有错的。 张好运突然道:“林乐,你这一身功夫是谁教你的?” 林乐一愣,摇摇头道:“我不会什么功夫。” 张好运回想昨日,好像林乐的确不会什么功夫,但要说不会,那也说不过去,闷闷道:“这怎么可能?” 林乐憨厚道:“我真不会什么武功,只是我身体比较好,跑得比别人快了点。” 这倒也说得通。 张发财砸吧道:“何止快了点,你小子的速度可是我见过最快的,不是我吹牛,我们兄弟两若是联手,能打得赢我们的人还真是不多。” 林乐挠头一笑,道:“昨天的事真是不好意思。” 张发财愣了下,随即一挥手道:“这不能怪你,只是一场误会,我们兄弟可不是那小肚鸡肠的人,老话说的好,咱们这是不打不相识啊。” 虽然他这么说,但是林乐没意思再说下去,毕竟口气狂了一点,转移话题道:“对了,你们这么好的功夫怎么在这里摆摊啊!” “功夫好有个屁用。” 张发财大咧咧道:“现在都是二十一世纪了,有钱才是最厉害的,咱们兄弟又没有读过书,就剩一把子力气了,其实能在这里做买卖,而不是去工地搬砖,我们就很知足了。” 林乐嘿嘿道:“是的,是的,钱才是最重要的。那你们每个月能赚多少?” 这家伙也真是没心没肺,这种隐私问得不是成心让人尴尬么。 张发财被他这么突兀一问,还愣了下,但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觉得这小子挺有趣的,呵呵道:“只要你来到魔街,这钱是赚不完的。” 林乐见他不愿说,也不好多问了,笑呵呵道:“那是,那是。”不过心里对昨日的事,还是有些不安,于是又问道:“哦,在这魔街摆摊,除了要好吃以外,还有什么规矩不?” 张发财道:“我们魔街自由的很,就两点,好吃,卫生。不过这个卫生方面,你可得做好,可别弄一些有害食物来魔街,这在咱们魔街的可是死罪,只要有一次,哪怕是一块坏肉,那也必须离开魔街。” 这是当然啊!林乐立刻道:“这你放心,我对吃那也是非常严格的,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张发财道:“你也别大意,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干不出来,科技又这么发达,那些死猪肉都做得都跟真的似得,没啥眼力的人,可是分辨不出来的。” 林乐虽然不会做荤菜,但是动物见得多了,死得活得都有,好与不好,一眼就能看出来,笑道:“是,这我知道了。那不要交什么钱吧?”这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既然这里还是有人管,那可能就要交钱。 张发财摇头道:“只要你不租房间,那就不要钱,咱们这里连水电费都不用给,还用交什么钱。另外,咱们魔街还免费供应桌椅碗筷,哦,这个可是必须的,你不能用外面带来的碗筷,等回黑寡妇就会让人给你送去的。” “这么好?” 林乐听得一惊,如果要交水电费、卫生费,这个他倒是愿意,也是应该要交的,他问的是别的费用,但是没有想到连这个都不用交,还有送。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顿时就有一种被人忽悠入套的感觉,他虽然爱钱,但是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的道理。。 张发财见林乐似乎不信,于是就跟他解释了一遍。 原来这整条街都是黑寡妇的,每年光租钱就收到手脚发软了,不缺钱。 而黑寡妇就是这里的头,所有的规矩都是她定的,如今魔街名声在外,每晚都有非常多的人来这里,因此很多商家想来这里挂广告牌,想在这里搞促销,这都是要给钱的,足以应付水电费了,卫生费就更加不用说了,魔街是观光客必来的地方,政府都专门安排了清洁工打扫魔街,至于免费供应桌椅碗筷,主要是因为黑寡妇怕这些摊贩洗不干净,所以统一配发碗筷,用完之后统一消毒。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连食材都是黑寡妇承包的,只是后来人多了,食材需求很杂,黑寡妇懒得动,她又不缺钱,这才放宽了条件。 这也是因为黑寡妇相信这里的摊贩,不会去搞臭魔街的名声,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魔街的小吃本就是望海市最贵的,而客人又是最多的,不需要靠廉价的食材去赚钱,你成本高,你卖贵点是了,要是搞臭了,那大家都完了,这笔账蠢子都会算。 但是相信归相信,对于这一点,黑寡妇可是从不留情面的,只要发现有变质或者有害的食物,那你立刻滚出魔街,没有任何商量,并且,她还会时不时派人去检查。 林乐听得连连点头,觉得这样反而挺好的,反正他不会犯这种错误,关键是不用给任何钱。 跟张氏兄弟了了一会儿,林乐见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就骑着三轮车离开了。 比起昨天,今天街边那些小贩都主动跟他招呼,让他一定要过来串串门,互相认识一下,也有得说要去尝尝林乐的炸酱面,都非常的热情,这让林乐感觉非常快乐,他就喜欢这种气氛,跟里雾村有点相似,反正不要跟沈冰月一样,说话都费劲就行了。【ㄨ】 来到小巷,那秦老头还没有来,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林乐将车放好,就开始整理摊位了,可是干着干着,他突然想起陈菲菲来,暗道,要是菲菲肯跟我合作就好了,至少两个人在这里不会这么无聊。 他估计陈菲菲今天是不会来了。 但也就是想一想,很快他又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过了一会儿,突然走来一人,正是昨天那盖子头。 林乐见到盖子头,还吓了一跳,道:“哇!你的脸怎么跟包子似得?” 盖子头眼中含泪,道:“大哥---。” “打住,别叫我大哥,你看着比我还老一些。”林乐道:“你就叫我林乐吧。” 盖子头弱弱的点了下头,道:“外面有---有人找你。” 林乐错愕道:“什么人?” 盖子头道:“小五哥。” “小五哥?” “就---就是昨天被你打了的那个人。” “哦,就是那黄毛啊!” 盖子头点了下头。 林乐翻着白眼道:“那就叫他来啊。” 盖子头道:“他说---说不想来魔街闹事。” 林乐听得微微皱眉,心想,也对呀,我这才刚刚来,就在这里闹事,好像也不太好。突然歪着头,向盖子头道:“你抬起头来。” 盖子头愣了下,赶紧把头抬了起来,只见两边脸颊高高肿起。 林乐啧啧几声道:“厉害啊!那泼猴不过也就一座五指山,你倒好,一边一座。被那家伙打的?” 盖子头下意识的点了下头,突然又猛地摇摇头。 真是没出息,被人打了,都还不敢说。林乐问道:“远不远?” 盖子头“啊”了一声。 林乐郁闷道:“我说那黄毛要你带我去的地方远不远?” “不远,不远,就在这后面。” 林乐道:“那行吧,我就跟你走一趟吧。”说着摇头一叹,道:“真是没出息。”拿着抹布擦了擦手,就准备走,可是那盖子头却站在那里,低着个头,道:“你倒是走啊,我真的很忙的。” 盖子头兀自低头不语。 搞什么呀!林乐道:“你又干什么呢?你是在故意玩我吧。” 盖子头突然抬起头,小声道:“他---他叫了很多人来。” 林乐愣了下,这小子虽然没出息,但心肠倒还不错,我要是不去的话,估计又得加上几座五指山,这事多多少少跟我有些关系,得帮他解决了,好歹他也是我第一个客人啊。笑道:“人少我还不去了。走吧。”说着,就一手抓住他的衣领,就跟拎小鸡一样给拎到身前,道:“带路。” 盖子头回过头,睁大眼睛道:“你真的要去?” 林乐不耐烦道:“带路。” 盖子头见林乐不爽了,吓得一颤,老老实实的带路。 路过张发财兄弟的摊位时,林乐还拜托他们帮忙看下自己的东西,不过张发财却听得哈哈大笑,什么人敢来魔街偷东西,要是丢了,就算他的。 林乐这就放心了。 出得魔街,盖子头带着林乐七绕八绕,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个施工地,由于是晚上施工,因此现在工地上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人。 “人呢?人呢?” 林乐左右张望着,心里很是着急,他真的很赶时间。 盖子头使劲的摇着头。 天啊!林乐给这盖子头都快弄哭了。 忽听得一人说道:“你小子还真是有种啊,竟敢一个人来。” 林乐转头一看,只见一个旮旯窝里走出七八个人来,方才说话的就是昨晚被他打的那黄毛。 嘿哟,还搞埋伏战术啊!林乐暗自觉得好笑。 “小五,就这小子打了你?” 一个穿着休闲西服的男子先是看了眼林乐,又斜眼望着那黄毛,问道。这男子看着不过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的,留着短发,斜眼歪嘴,背驼的很,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嘴巴上还叼着一根香烟,声音非常的嘶哑。 那黄毛点头道:“就这小子。” 驼背哥又打量了下林乐,怎么看也像个刚出社会的学生啊,道:“就这愣小子,你还叫我过来,你真TM越活越回去了。” 其他几个家伙都呵呵笑了起来。 废话真多,老子还要赶回去做买卖了。林乐笑呵呵道:“哎,这位大哥,你是他们的老大?” 驼背哥咧开嘴,露出一嘴黄牙,笑道:“你小子还算是有点眼力。” “早说啊!” 话音未落,只见盖子头额前厚厚的留海突然上下起伏了一下。 紧接着,就听得“砰”的一声,又听得一声闷哼。 等盖子头反应过来,就见到林乐孤身一人站在那七八人面前,然而前面站在那个位置的那驼背哥,此时却被林乐紧紧掐住脖子,高高举过头顶。 这背影简直就是霸气侧漏啊! 第六十八章 我们只是来搬砖的 流氓都找上门了,那结果只有两种,要么你给他跪下,要么他给你跪下。 想要谈和? 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这是一个文明世界,但是暴力依旧是解决事情的一种手段。 林乐这么man的男淫,自然不会跪下,那么唯一能够解决事情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跪下。 但是林乐出手,通常有一个特点,就是非常快,快得让人目不暇接。 只见驼背哥眼珠子一个劲的往上窜,两腮跟蛤蟆一样鼓者,但硬是出不了声。 这老大都快成死鱼了,一旁的小弟们才反应过来,其中一个长发飘飘很台词化的喊出一个“操!”,抬脚就朝着林乐踢去。 砰! 但是脚还只是伸到一半,他就如同炮弹一般飞了出去。 “你妈---!” “砰!” “砰!” 又是两个飞了出去。 “啊!” 林乐侧边一个瘦子跳上前来,林乐双目一瞪,又是砰地一声,但不是林乐出脚了,而是对方主动跪了下来,“大哥,我错了。” 这才是真的佛山无影脚啊! 都没有看清楚,这人就飞出去了,这还怎么打呀。 眨眼间,就是装死的装死,跪得跪,发抖的发抖。 这个看似应届生的家伙,如今就如同魔鬼一样。 林乐突然将手中驼背哥往地上一甩,就跟扔矿泉水瓶子一样轻松,区别就在于还激起了废土,道:“谁要再走一步,我就打断他的腿。”说着,他突然斜眼往那准备开溜的黄毛一瞪。 那黄毛见风使舵的本事还是有的,毕竟混了这么久社会,哭喊道:“大哥,我错了,我错了,你放过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咳咳咳!呕!” 忽听一阵恶心的声音,只见那驼背趴在地上突然猛烈的吐了起来,原来方才林乐那一膝盖顶在他腹部,从医学的角度来分析,此时他应该呈现呕吐症状,但是林乐又是掐着他脖子,高高举起,从物理的角度来分析,他又吐不出来,结果就硬是憋在胸口,差点就给憋死了,这一落地,自然是大吐特吐起来,看着似乎要把胃都给吐出来才肯罢休。 “操!” 林乐倏然后跃,真是恶心。 “呼---呼---!” 吐完之后,驼背哥突然两眼一闭,昏死过去。 你这么假,不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么?林乐淡淡道:“你要再装晕的话,我就让你把这些再吃进去。” 高手啊!这都看出来了。驼背哥吓得猛地睁开眼来,惊恐道:“大哥,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我们只是来搬砖的。” 其余的小弟也立刻喊道:“对对对,我们是来搬砖的。” 你们这可爱,我怎么忍心伤害你们。林乐差点没有笑出声来,强行忍住,道:“我不管你是来干什么的?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 驼背哥茫然的摇摇头。 “workingtime!是me得。” 林乐见缝插针的念出了自己刚刚学会的英语单词,他是一个野心非常大的人,在还没有开张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赚外国佬的钱,所以他一直偷偷的在练习英语,不过他也不敢去找沈冰月对话,那是自取其辱,他以为在流氓面前,就可以摆摆谱,殊不知这里的人都比他会说英语,但是有句话说得好,无知便是福啊!道:“我不想跟你们废话,这是最后一次,如果下次你们还敢来打扰我赚钱,我会杀了你们。” 他当然是故意吓他们的,但是驼背哥可丝毫感觉不到林乐是在吓他们的,虽然现在看上去,这驼背跟个汉奸似得,但其实他在这望海市也混了些年,从厂里一直打到厂外,又在一帮老乡的拥护下,在这一代混的挺开的,眼力还是有得,他真的觉得下回再来找林乐,林乐真的就会杀死自己,因为林乐的眼神中透着阵阵杀意。 这杀意可也不是假的,因为嗜钱如命的林乐真的非常恼火别人来打扰他创业,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脸色是有多么的恐怖。 林乐说完转身就准备走,可这一转头,忽然见到那盖子头呆呆的望着自己,心想,他们不敢来找我,肯定又会把这怨气发在这胆小鬼身上。于是又回过身来,见驼背哥他们已经呈现出逃跑的预备式了,道:“你们很赶时间么?” “不赶,不赶。” 驼背哥见这魔鬼又回过身来,脸都扭曲了。 林乐脸色终于缓和了几分,道:“我突然想起来,我们之间的事虽然已经解决了,但是他们之间的事还没有了。”他手指了指盖子头和小五哥。 小五哥立刻哭喊道:“大哥,我再也不敢去找他麻烦了,你就放过我吧。” 林乐笑道:“你怕什么,我又不会打你,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很讨厌用暴力解决问题。” 驼背哥只觉自己出现了幻觉,难道你刚才是在以德服人么,这要还不是暴力的话,那你的暴力岂不是要更加恐怖。 林乐向那黄毛道:“现在不是你找他麻烦,而是他要找你报仇,你可别说他脸上的五指印不是你打的。” “他找我报仇?” 黄毛狠狠的瞧了眼那盖子头,又弱弱的瞧了眼林乐,心想,他哪敢,还不就是你要替他出头。挤着眼泪道:“大哥,我真的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 林乐不爽道:“你跟我无冤无仇,我饶你个头呀,我真要打你,你以为说这几句电影台词,我就会放过你?昨天我打你,也是因为你在我摊位上闹事,还是你先动手,我才还手的。现在的情况是,他要找你决斗,跟我没有关系,如果你实在觉得这跟我有关系,那你就当我是一个观众吧。” “他跟我决斗?” 黄毛情不自禁的鼓了鼓胸肌。 林乐点头道:“就是这么简单。” 黄毛觉得还是不稳,讪讪道:“要不,我让他打两个耳光。” 林乐苦笑道:“我再说一遍,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不会管,如果不是你们点名找我,我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不信你现在去打他一顿,如果我说了半句话,我林字倒过来写。” 来真的呀? 黄毛有些迷糊了。 可驼背哥见多识广,心想这肯定是一个陷阱,不可能林乐会让他们两个决斗,这不是让那胆小鬼送死么,根本就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呀,还是早点开溜得了,道:“这位大哥,这是他们的事,那我们就先走了。” 林乐道:“你们走了,那我一个人在这多无聊啊!再呆一会吧。” “行---吧。” 驼背哥见林乐留住他们,心中更是惶恐。 林乐走到盖子头身前,哇了一声,道:“你的腿怎么了,抖得这么厉害。” 盖子头猛地一怔,死死抓住林乐的袖子,小声道:“大哥,我不跟他决斗,我不跟他决斗,你让他们走吧,你让他们走吧,求求你了,求求你了。”说到后面,竟然哭了起来,其实他方才听到林乐要黄毛跟他决斗时,就已经吓傻了,声音都喊不出来。 “松开,松开!还是我自己来得了。” 林乐直接将他的手掰开,道:“这位兄弟,我能帮你这一次,但我不可能次次都会来帮你,我还得去赚钱,最终你还是得靠你自己,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怕你,这样的话,他就不敢欺负你了。你是一个男人,男人就应该顶天立地,如果你今天无法打出这一拳,你这一辈子都会被人欺负。 当然,也许你就好这一口,但是将来你还会有老婆孩子,你的父母,他们都需要你的保护,可是你这样子,怎么会去保护你的家人。如果你还是一个男人的话,就立刻过去弄他,拼了这条命,也要从他身上咬块肉下来,狗急了也会咬人呀。如果你要当孬种的话,你就过去跪在他面前,赔医药费给他们。至于怎么选择,就看你自己了。” 其实他真不太愿意帮这种胆小鬼,烂泥扶不上墙,但是这毕竟是他小摊的第一个客人,冲着这份缘分,他才在这里浪费时间,不然他早就走了,什么拔刀相助,那都是骗陈菲菲的。 说着,他就让到一边,又朝着驼背哥他们喊道:“麻烦你们给他们让快地方出来。” 驼背哥他们立刻闪到一边去了。 那黄毛根本没有看那盖子头,目光一个劲的往林乐那边瞟,见林乐站得远远的,心中稍微安稳了一些,但还在琢磨,林乐这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而那盖子头还是低着头,站在那里发抖。 林乐等了一小会,道:“行吧,既然这样,那我先走了。”他真不是一个有耐心的家伙。 突然,盖子头往前迈出了一步。 林乐立刻停住了。 黄毛一怔。 驼背哥他们同时睁大双眼。 这简直就是在看悬疑片啊! 盖子头慢慢走向黄毛。 黄毛完全无视他的行为,还在看着林乐,心里还在琢磨,如果他成心要让这胆小鬼出这口气,直接让他上来打我就是了,我也不敢还手呀,何苦还这样了,难道他真的是想看我们决斗。 正当黄毛挣扎时,盖子头终于艰难的走到他面前。 这敌人就在面前,黄毛一点也不怕,让他先出手,他也是死呀,还在思考该怎么应对,林乐才会放过他。 盖子头低着头,站在黄毛面前,隐隐还听得他抽泣的声音。 扑通! 突然间,盖子头双膝一曲,在黄毛面前跪了下来。 还是这小子聪明。黄毛大松一口气,这是最完美的结果啊! 驼背哥他们见到盖子头最终还是跪了下来,一种正义感油然而生,纷纷摇头叹气。 林乐见了,也不感到气愤,人各有志吗,只叹,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了。笑了笑,就准备离开了。 可就在这时,盖子头突然伸出双手,抱住黄毛的双腿,猛地往上一掀。 黄毛顿时仰面倒下,砰地一声响,摔了个四脚朝天。 “好!” 驼背哥他们同时挥拳高喊。 “嗯?” 林乐双目一睁,这是神马情况? 第六十九章 你不是一个懦夫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有道是,物极必反。 像盖子头这种软骨头,常年被人欺负,虽然一直不敢反抗,但他毕竟是人,心里肯定会有怨气的,当然,喜欢这调调的人,那得另算。这怨气一天天累积在心里,要么就别让他发泄出来,融化在那软弱的血液里面,可要是一旦发泄出来,那是非常恐怖的。 就好比现在的盖子头。 “我跟你拼了。” 盖子头将黄毛掀翻在地,大吼一声,立刻就扑了上去。 那黄毛根本就没有想到盖子头敢动手,一时没有注意,被摔了一个四脚朝天,但毕竟是身强体壮,反应也快,见盖子头扑了上来,抬腿一脚。 “啊---!” 立刻听得一声惨叫。 林乐、驼背哥纷纷是长大嘴巴。 只见盖子头一把就抱住黄毛的腿,张嘴就咬了下去,疼的黄毛惨叫一声,也顾不得林乐的存在,另一只脚拼了命的踢向盖子头。 精彩!精彩!太精彩了。 驼背哥赶紧掏出一包双喜烟来,递上一根给林乐,“哥们,抽不抽烟。” 林乐对烟可没有什么好感,光闻到这味就作呕了,挥挥手拒绝了。 驼背哥小声问道:“哎,哥们,你真的不打算帮忙?” 林乐道:“这跟我有屁关系,我帮什么忙。” 驼背哥眼眶微微一红,莫名的委屈,我跟你也没有关系呀,你方才差点都要杀了我。 那边惨叫还在继续,盖子头死活咬着不松口,绿蓝色的牛仔裤已经渗出了红色的液体,黄毛也是疯了一般,使出全力踹向盖子头。 毕竟不是一个等量级的,盖子头疼的两条粗浓眉已经扭成了麻花! “坚持住!坚持住!” 驼背哥和他的小弟看得都已经投入了,纷纷低声嚷着,希望盖子头能够坚持住。 但是实力还相差太大了,盖子头最终还是没有坚持住,被黄毛一脚给踹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滚。 驼背哥他们纷纷懊恼不已。 林乐这个小财迷,忽感到商机来了,小声道:“几位帅哥,我坐庄,你们压谁赢?” 驼背哥惊诧的望了眼林乐,心想,这事果然跟他屁关系都没有。 要真是哥们的话,怎么可能在这种时候,做这种无良的事。 但不得不说,林乐的这个提议实在是太棒了。 驼背哥他们动心了。 林乐将心比心一想,道:“你们不相信我么,我先将钱放到你们手里,怎么样?”说着他就掏出一沓红票票。 一个紫毛弱弱道:“那---那我下一百三十五块小五赢。” “一百三十五,是吧,我记着了。” “我下两百。” “二百五。” “你骂谁二百五了。” “对不起,我是说下二百五小五。” “这个可以。老驼,你下不下?” 老驼?驼背哥愣了下,倒也不敢跟林乐去介意,又见小弟们都这么勇敢,做大哥的怎么能畏首畏尾,道:“五百,小五赢。” “一言为定。” 虽然盖子头勇气可嘉,但是实力相差太远了,谁都会下小五。 林乐也确实够无耻的,全然没有顾忌到两个当事人的感受。 人家小五哥现在还捂住右腿,哇哇哇大叫,疼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心里那个恨呀,抬目怒吼道:“我杀---。【ㄨ】” 可这话才刚嚷了出来,就见一道人影扑了上来。 “啊!” 又是一声惨叫。 林乐他们赶紧转头一看,只见盖子头又扑了上去,将小五扑倒在地,一口就咬住小五的肩膀。 从未打过架,只被人打过的盖子头,立刻将人类的战争,拉回到了原始时代。 这要是没有听到那惨叫声,还真以为这是一对正在寻求刺激的基佬。 小五已经被咬得青筋暴露,脑子也不想事了,双拳不断的挥舞,捶打盖子头的后背,但是盖子头死死咬住,就是不松,双目赤红,面目狰狞,就跟要杀人似得。 一股惧意从脚底直窜头顶,小五只觉毛骨悚然,他害怕了,盖子头给他的感觉,就已经是失去理智了,要杀了他,但是他可不敢杀人,哭着嚷嚷道:“不打了,不打了,我求求你了,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欺负你了。老大,快过来帮我啊!” 那紫毛道:“老大,小五好像受不了了。” 驼背哥瞧了眼林乐,这里他最牛,他不说话,谁敢上去帮忙。 林乐眨了眨眼,道:“你们认输没有?” 驼背哥差点没有晕倒过去,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说这些。 “认输了,认输了。” “可不准赖账哦。” 驼背哥听得小五已经是有气无力了,急得大汗淋漓,真心服了林乐这家伙。 什么都不说了,直接掏钱,只多不少。 “大哥,你要不等会再数?” 驼背哥见林乐还打算数数,眼中含泪,都已经来到了崩溃的边缘。 “行。” 林乐将钱往口袋里面一放,嗖的一声,闪到小五身边。 小五一看林乐来了,那真是见了青天大老爷,哭喊道:“大哥,我输了,我输了,你快让他松开吧。” “放心,我现在就叫让他松口。” 林乐赶紧蹲下,拍了拍盖子头的肩膀,喊道:“盖子头,行了,行了,他已经认输了。---盖子头,喂喂。” 林乐喊了半天,见盖子头都不出声,歪头一看,只见盖子头双目微合,嘴角挂着血丝,但牙齿还是死死咬住的,心中一惊,不会晕过去了吧。这下他倒是有些着急了,探了探鼻息,见还有呼吸,稍稍松了口气,伸出手来,掐住盖子头的两颊,稍一用力。 就听得小五立刻松了口气,但立刻又疼的哇哇大叫起来。 林乐一把拉起盖子头来,将他平放在地上。 而驼背哥他们立刻围向小五,这小五也是爱显摆自己的肌肉,穿着紧身背心,那真是口口到肉,只见左肩上一块肉都已经翻了出来,鲜血直流,边上一圈暗紫色。 驼背哥他们看得都是触目惊心。 这还得亏盖子头晕倒了过去,不然的话,非得将这块肉咬了下来。 啪啪啪! 林乐轻轻拍打着盖子头的脸,道:“喂喂喂,醒醒醒!喂---。” 盖子头先是突然发出梦呓的声音,双目微微张开,这眼都还未完全睁开,他突然嘶吼一声,“我和你拼了。” 张手就向林乐扑了过去。 但林乐可不是小五,一手就将他给按了回去,大声道:“你先看清楚我是谁。” 也许是刚刚受了伤,盖子头突然猛烈咳了几声,但也看清楚了林乐。 林乐忙道:“你没事吧。” 盖子头艰难的摇摇头。 林乐激动道:“你赢了。” 盖子头双目一睁,立刻变得精神奕奕,双手紧紧抓住林乐的手臂,道:“你说什么?我赢了?我---我赢了小五哥?” 林乐点头笑道:“是的,你打赢了,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敢欺负你了,不,应该是从今往后你再也不会被人欺负了。对不起,你不是一个懦夫,你是一个男子汉。” 盖子头似乎还是不信,或许他都已经忘记刚才发生的一切,转头看了眼那小五,见驼背哥他们纷纷点头,他这才相信,突然浑身抽搐了几下。 林乐道:“你怎么呢?” “哇!我赢了,我终于打赢小五哥了,爸,妈,你们看见没有,你们的儿子终于打赢了,哇---呜呜呜,哇---!我赢了。” 盖子头突然大哭起来,那真是哭的撕心裂肺,感人肺腑,呕心沥血,又是捂脸,又是扯着自己的衣服,不能自已。 林乐微微张着嘴,呆若木鸡。 驼背哥他们同样也是如此,就连那小五都被他哭的忘记了疼痛,时间仿佛在这一刻禁止了。 感人啊! 驼背哥他们都有些想哭了。 从这哭声中,他们完全可以感受到盖子头这些年的委屈,太不容易了,太感人了。 林乐嘴角渐渐露出微微笑意,眼中闪烁着高兴和感动。 忽然,盖子头突然猛地抽搐了一下,又剧烈的抽搐了一下,随即头一歪,又晕厥了过去。 “不是吧!” 林乐眨了眨眼,随即慢慢抬起头来,看着驼背哥他们。 驼背哥被他看得慎得慌,讪讪道:“兄弟,我们先带小五去医院看看。” “等下。” 林乐突然站起身来,走到驼背哥面前,伸出手道:“身份证。” “哦!”驼背哥木纳的掏出身份证交到林乐手里,或许他把林乐当成警察了。等这身份证交了出去,他才反应过来,问道:“你要我身份证干什么?” 林乐往身份证上一瞥,暗道,李铁峰。微微一笑,双手如闪电般伸出,抓住驼背哥的腰,往上一抛,驼背哥瞬间腾空数米之高。 “啊!” 驼背哥惊叫一声,只觉有飞一般的感觉。 他的小弟们都吓得面无血色,这会被摔死去啊。 林乐轻咳一声,左手突然伸出,准确无误的揽住驼背哥的后腰,顺势往后一拉,一阵劲风吹过。 就见驼背哥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上,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不过表情已经变得痴呆了。 林乐微微一笑,指着昏倒在地的盖子头道:“反正你们要去医院的,那就顺便带他一块去吧,去医院看完之后,就来我的面摊捧场,哦,记得带钱。但如果你们想要报复的话,就冲着我来,不要再去伤害他,否则的话,我会打断他们的双手双脚,然后跑路回家。” 几人齐齐点头,没有一个人出声。 “那好!我得回去做生意了,晚上见。” 林乐非常绅士风度的招招手,然后就往魔街那边走去,走出几步,他突然回过头来,两指夹着身份证一扬,道:“我晚上十一点收摊,收摊前如果我没有看到你们,我会去找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