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宁望总是做同一个梦,梦里他身在一间华丽的内室,幽暗的烛光勾勒出四面墙上弯卷的洛可可式线条。房间中央是一张空无一物的复古长桌,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张桌子,因为桌子特别长,比他见过的所有长桌都长,像一条狭长的通道,而他就坐在长桌这头,视线沿着光滑的大理石桌面延伸。 长桌两侧落座着清一色黑色西服的男人,梦境里这帮人的面目十分模糊,像一群糊在一起的幽灵,只能大致判断出大部分是白种人,但似乎也有少数来自南欧的面孔,虽然发色人种各异,但无一例外有着体面的外表和大理石般苍白的肤色。 梦境中宁望唯一能看清的,只有长桌尽头的那个人。 那是这群高贵的洋鬼子中唯一一个和他一样有着东方血统的青年,他看起来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三岁,有着一张无论在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眼里都堪称英俊的脸。不同于身边肤色苍白的幽灵们,青年的脸上是有血色的,这令他看起来亲切了不少。在青年身后是一个装饰用的壁炉,壁炉上方挂着一幅真人等身的超大油画,宁望恍惚认得那是波提切利的《春》,但是梦里这幅油画比他印象中的陌生了许多,森林里的神灵仙女们一个个姿势别扭,有种难以形容的诡异违和感。 长桌幽灵们似乎在讨论着什么,慢慢的讨论变成争执,幽灵们激动起来,他坐在长桌这头,像在看一只翻转得越来越快的万花筒。坐在首席的黑发青年却始终无动于衷,他没有穿正式的黑色西服,只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外套灰色西装马甲,连领带也没打。 终于争执达到了高|潮,房间一侧的双扉大门忽然毫无预兆地打开。虽然都是陈年老梦了,但是每到这个点宁望还是会被吓上一跳。 门开了,头上罩着黑色布袋的男人被两名黑衣男带进房间,长桌周围的气氛一下就凝固了,幽灵们不约而同看向罩着黑色布袋的男人,神情或惊或惧,东方青年则靠在红色绒面的高背椅上,左手搁在桌面上,光滑的大理石倒映着他轻敲桌面的修长手指,宁望注意到青年左手中指上有一处纹身,一排排细小的数字像一枚戒指环绕着中指,相当不起眼的细节,但他每次都会注意到。 黑衣青年是房间里最后一个看向男人的人,他的视线既不惊也不惧,宁望也跟着转头看向那名被押进来的男人,镜头仿佛突然被拉近了,男人猛然就站在了自己近前,黑衣人正要摘下男人头上的黑色布套,宁望跟在看大片一样呼吸一滞,然后…… . 张开眼,笔记本的屏幕上是空白的word文档,惨白的光照在宁望脸上,配合着耳边笃笃笃的敲门声,这种催命鬼似的敲门方式,他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 不过他不会去怪来人扰了他的大片梦,就算没人来敲门,这个梦也会屡试不爽地断在这里。 呵欠连天地拉开门,门外,一头花式铲青的青年抬手招呼他:“哈罗,稿子写得怎么样?” “还差点灵感,”宁望扶着门板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再给我点时间吧。” 隔壁马大婶从超市买菜归来,路过时顺口打抱不平:“你看他都哭了,再给他缓几天吧,都是年轻人,出来讨生活不容易……” 花式铲青目瞪口呆:“你怎么跟你邻居介绍我的?” 宁望连忙探出头:“姐!我没哭,刚睡醒,有眼屎!他也不是来催钱的,是来催稿子的!”末了自个儿笑笑,“不过本质都一样~~” 马大婶露出一脸“这孩子真坚强”的慈爱表情,花式铲青目视马大婶进屋关上门,满脸的不可思议:“你叫她什么?” 宁望也挺不好意思,抓抓下巴,冲花式铲青一笑:“进来说。” 花式铲青进屋换鞋,看着在洗手间里洗脸的宁望,一想到当初第一次见面时被宁望尊敬地一口一声“哥”,心情一时万分曲折。 花式铲青瞅了瞅宁望被水打湿的头发,这家伙的头发不管沾多少水,两分钟后都能给你挺回去,每次淋了雨就像一只“毛坚强”的河狸,惨不忍睹。 花式铲青网名阿刁,是聚点中文网的网络编辑,而宁望无疑是他(自以为)挖掘到的一颗网文界新星。宁望在聚点中文网的注册笔名叫斯蒂芬宁,阿刁第一次读斯蒂芬宁的小说时就惊为天人。写悬疑的作者不乏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像斯蒂芬宁这样又热爱天马行空又热衷脚踏实地的真真是世间罕有!他的小说总是遵循以下模式——先给你整一出hing的引人入胜的玄妙开篇,最后再送你一个荡气回肠寓教于恐的科教片结尾。那感觉就像东野圭吾在写《指环王》,斯蒂芬金其实真名叫斯蒂芬霍金,其魔性只能意会难以言传。 就连写鬼,斯蒂芬宁也会让主角通过科学分析来获得鬼的弱点,最后居然特么给你得出“鬼就是人的等离子态,和火焰,电弧,太阳耀斑这些玩意儿是一回事”的结论,于是结局时主角通过抽空凶宅里的氧气彻底消灭了厉鬼…… 这么奇葩的作者绝壁大有前途啊!他一见这人还没签约,立刻后台联系对方加了q|q,斯蒂芬宁很爽快地签了约。寄合同的时候才发现两人的住址就只隔了两条街,于是阿刁怀着无比的憧憬,勇敢地约这位悬疑界新星面基了。 面基那天下着毛毛雨,他在星巴克里翘首期待着,以为会等来优雅地擎着一把长柄八骨伞,福山雅治款的日系知性男,没想到却是穿着“我吃饭,你洗碗”卫衣的毛头青年,他连伞都没打(也对,头发自带防水嘛),一见面就是一声爽朗的“阿刁哥,初次见面,我是斯蒂芬宁”,给他来了个九十度的鞠躬。 我的福山雅治啊…… 他瞧着在自己面前弯着腰,湿头发已经一根根噗呲噗呲立了回去的卫衣男生,心酸地吸吸鼻子,除了这个日系的鞠躬,再也没有啥是日系的了。 好在后续的交往过程弥补了第一次带来的伤害。通常他对个子比自己高的男生都很难产生好感,但就是瞧比自己高三公分的宁望顺眼,大概因为这小子嘴甜。在一句句发自内心的“阿刁哥谢谢你啊”,“阿刁哥你真是太好了”,“那就拜托你啦阿刁哥”中,他跟宁望很快缔结了超越编辑与作者的深厚友情。 宁望是教科书级的宅男,这花花都市里好多好玩的保准他都没尝试过,他就尽地主之谊,带着宁小弟到处尝鲜。其中心酸就不一而足了,这小子坐个地铁都能丢!有一次两人进地铁站,他边在前面带路边和走在后面的宁望唠嗑聚点中文网的那点事儿,过了地铁闸口,发现四周的路人一直以诡异的眼光瞧着一路上滔滔不绝的自己,他停下来猛一回头,才发现后面尼玛压根就没人!宁望老远地站在闸口后,跟在机场送别朋友似地朝他挥着手:“哈哈我忘了充值啦!” 第二次他又被卡在了闸口。 “你又忘充值了?!”不是说同一个招数无法对圣斗士使用第二次吗?你是宅男这你都不知道?! “不是,我拿错卡啦,呵呵~~”宁望晃着手里的超市优惠卡。 长得一点都不像这都能拿错?!他有时真想喷宁望一脸唾沫星子,你呵呵个p! 介于宁望是个不靠谱的宅男,而且人家也叫自己哥了,坦白说这挺满足男性的保护欲的,于是阿刁也就当仁不让地处处罩着宁望了。 然后又有了这么一件事…… 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他约万年宅男宁望出来打篮球,结果在公园遇到一群小流氓抢球场,阿刁这边的哥们和对方几句话不合就打了起来,阿刁吩咐宁望待在场边,自己也卷袖子跳进去打得热火朝天。 他和对方一个混混头一对一周旋了有半个钟头吧,最后对方扑通一声给他跪了下来:“大哥你放过我吧,我的人都扑地了你还想怎样啊?!” 他诧异地直起身,放眼一看,好嘛,地上早咿咿呀呀倒了一片。宁望坐在场边,身边放着一口袋刚买来的kfc,他吃完一对奥尔良鸡翅,用餐巾纸擦了擦手,笑着问:“好了吗!” 我、了、个、去!! 宁望是个宅男,但打起架来简直不要太生猛。那天两人坐在篮球架下,宁望边吃着巨无霸汉堡边口齿不清地道:“我其实不会打架,我就是研究了一下人体的薄弱部位。” 阿刁惊悚不已:“……你研究这个干什么?” “写小说需要啊,打架的时候刚好想起来了。” “你篮球打得也挺好……”三分球一投一个准,不像宅男,真不像…… “不,我是宅男,对篮球的了解仅停留在《灌篮高手》,后来要写小说,就研究了一下,不过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人打球!” 阿刁在心中哭了出来,你他妈的骗人555555555!! 以为这就是全部了?!太天真! 宁望虽然在常识方面十分欠缺,但却绝对对得起他御宅族的头衔。他记得带宁望参加过一个ufo爱好者的沙龙聚会,本来是想帮没灵感的斯蒂芬宁找找灵感,可万万没有想到…… 当所有人围着一张夜晚抓拍的ufo照片叹为观止时,背后传来了宁望不解风情的声音: “这是假的。” 沙龙在一家小酒吧举办,提供免费的鸡尾酒,宁望手里就端着一杯,那天他难得没穿掉份儿的卫衣,换了一件比较正式的黑白格纹衬衫,抱着手臂,一只手捏着高脚杯,那姿势居然比许多长期浸淫在沙龙酒吧里的人都更有模有样。 这话自然激怒了拍照者:“你凭什么说是假的?” 宁望看着照片的主人,眼中罕见地流露出一股失望:“因为你刚刚说是在ufo经过头顶时抓拍的,但是ufo下面的光却一点偏移都没有。” 众人再一看,果不其然,如此巨大的漏洞竟然都没有一个人发现,可见人们有时只愿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东西。 照片主人不服,又上了拍摄视频作证。 宁望的表情更冷了:“视频也是假的。” “你到底是谁?!”拍照者彻底毛了,“是好莱坞特效专家还是动力学专家?!” “我是谁很重要吗?假的就是假的,类似这样的视频我在youtube上不知见过多少,比你做得更真的也不晓得有多少。”宁望的表情头一次显出几分高冷,他拉开椅子在那台笔记本前坐下,熟练地快进视频,敲下暂停,不假辞色道,“ufo从这个方向飞过去,水面的涟漪也往同一个方向扩散,这看起来没有问题,可惜假的就是假的,总会有破绽。”接着在键盘上一阵运指如飞,视频画面被连续逐帧地截屏下来,保存在一个文件夹里,统共有上百张。 宁望放大并幻灯播放了这些图片,阿刁和沙龙里的其他人凑近去一看,渐渐都面露尴尬之色。水边有一溜竹子,在视频里只占了左下角不到一个硬币大的地方,但当ufo从低空掠过时,水面立刻就剧烈波动不止,可是从第一张截屏到最后一张,离得那么近的竹叶们却纹丝不动。 他只知道宁望是宅男,但没想到对方的观察力这么厉害,害他简直想跪:“哥们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好在宁望的表情又恢复了他熟悉的*样,朝大伙儿大方地一笑:“不用谢我,应该的。” 但是压根没人谢他,大家都没有做声,宁望呷着鸡尾酒喝不下去了,左看右看,终于迟钝地发现自己不受欢迎。 “为什么我揭穿了骗局他们反而不高兴?” “因为大家更愿意相信这些是真的啊,”阿刁唉声叹气地回答,“你既然不信,为什么要跟我去沙龙啊?” 宁望搔搔下巴,脸有点红:“对不起,我是在你给我看的那张沙龙合影上看到一个美男,还挺符合我的审美的,所以就想能不能认识认识对方,结果没想到他涂那么厚的妆……我喜欢天然型的,再说他还造这么幼稚的假……” “等等等等,你你……你说什么?!”。 “我说他脸上的妆太厚还造假,我不能接受。我喜欢天然型的。” 谁管你能不能接受,喜欢什么型啊?!阿刁的心中草泥马狂奔:“不,这之前你说的是什么?!” 宁望这才张大嘴,恍然道:“我没跟你说过吗?我是gay啊哈哈哈!”。 “!!!!!”哈你个头啊哈!! “不过放心,我们还能当好基友,我只喜欢美男。”宁望勾勾他的肩膀,宽慰地拍了拍。 “…………”不知为何心情那般微妙呢…… 第二章 这之后阿刁就经常找一些诸如世界十大不可思议事件的书给宁望看,这些书现在就在宁望的书架上,内容囊括了百慕大三角,耶稣裹尸布,尼斯湖水怪,通古斯大爆炸,美国51区……林林总总。那么宁望会看这些奇谈吗?当然会!他不但会看而且还会做笔记,有一次他抽出送给宁望的一本讲述外星人的书,只见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这是我见过最好玩的书。”宁望说。 “是吗?”竟然找到了共同语言啊,“我也觉得写得特别有道理啊,你看,为什么那么多古代文明里都有金字塔?为什么所有的金字塔都是这种类似的梯形结构?古埃及,玛雅,吴哥窟……这些文明彼此相距万里,之间一点联系都没有,这些金字塔肯定是在同一个外星文明指导下的作品啊!” 宁望接过他手里那本书翻了翻,坐到椅子上:“古人需要观察星象制定历法,以求来年的好收成,要更好的观测天象就要去靠近星星的地方,因为那个时候没有望远镜啊,换句话说他们只能修建金字塔,至于为什么金字塔都是这种金字的梯形结构,当然是因为以那时的建造技术只能这么一层层往上叠啊,当然外星人也不是不能指导他们,但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你怎么了?” 他颓丧地坐在沙发上,两手捂着脸:“……我说,你小时候就没有过什么幻想?” 宁望露出迷茫的表情,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的童年,发现他还是有过幻想的,虽然自己都觉得挺没劲:“我好像幻想过变成隐形人,别人都找不到我。” “为什么你要别人都找不到你?” 宁望想不出原因,这个幻想好像来得特别突兀又根深蒂固:“你说的是哪种幻想啊?” “我说的是特别浪漫的那种,好比长出一对翅膀,能在天上飞!”阿刁拍拍手臂,示意他。 “你是说变成鸟人吗?” “…………” 阿刁在不堪回首的回忆中回到现实中来。宁望的写字台上还摆着一本为了研究玛雅预言从德累斯顿图书馆骗来的抄本影印本,到头来玛雅预言的末日都过去了,宁望还在专研那些麻将块一样的象形字。阿刁拿起一只画着蜥蜴头的麻将块:“你不是说你没灵感吗?” “是啊,你能帮我找点灵感吗?”宁望从洗手间里出来,坐在电脑前,两手叉在脑后,愁眉苦脸地盯着空白的文档。 “我也想啊,但是我给你瞧个啥你都说是假的,你就不能打从心底相信一下?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幽灵,有外星人,有狼人,吸血鬼之类的?” “幽灵和外星人我相信,狼人吸血鬼也太不靠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它就是唯物的。” “你世界观是够威武的……” 宁望坐起来,忧伤地看向阿刁。 阿刁这才反应过来:“卧槽?!你说的是唯物?!你的世界观怎么可能是唯物的?你就没有一点童心吗?” “我也不知道,”宁望弯着背瞅着电脑,“好像设定就是这样,我是孤儿,唯物论者,写悬疑(伪)奇幻小说,喜欢美男。” “……这特么谁的设定,奇葩死了。”阿刁一脑门黑线,顿了顿,“哎我说,你生命里就没有一两件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事吗?” 宁望盯着屏幕,不置可否,半晌,低声道:“我又做那个梦了。” 阿刁眨眨眼:“又是那个梦?一模一样?” “嗯,”宁望皱皱眉,“又断在同一个地方。” 他的生命里还真有这么两件无法用科学来论证的事,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反复梦见的场景。这个梦境他只同阿刁说起过,包括梦里那些黑衣幽灵,包括那个东方青年,包括墙壁上波提切利的《春》。 阿刁在一旁道:“你看,这不就是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事。” “其实要解释也是可以的,”宁望说,“这可能是童年时期的一种创伤,导致我忘记了这段记忆,它就一直停留在潜意识里,在我做梦时反复出现,因为有一种理论认为梦是人的大脑在梳理记忆,大脑认为我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片段不知道该归在何处,所以一直在提醒我。” “得了吧,我看不出你有啥创伤。” 这次阿刁没说错,宁望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说的,他的情况并不符合创伤理论,再说这个梦的场面离他的生活太远了,不像是他在现实中能经历的事。 他没有告诉阿刁,其实他生命中还有另一件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怪事——他害怕镜子。 不单是镜子,一切能倒映出他的影像的东西,都会让他后背发毛,有时他也会鼓起勇气照照镜子,似乎也没什么奇怪的事发生,但是目光还是无法停留在镜子上超过十秒,他难以解释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战士,这真是太糟糕了。 “放心好了,”阿刁起来拍拍他的肩,“我一定会治好你的唯物主义的!” 阿刁留下这句豪言壮语,踌躇满志地离开了。 . 其实宁望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刁——他恋爱了。 阿刁离开后,宁望又在电脑前挣扎了两个小时,最后不得不放弃。三点半了,他要开始一天一次的奥德赛。 拉开衣柜,里面挂满各式各样的卫衣,“我吃饭,你洗碗”系列卫衣,漫威英雄系列卫衣,卫衣里面则是“我吃饭,你洗碗”系列短袖t恤,漫威英雄系列短袖t恤,他觉得他的恋爱对象是那么美丽优雅的生物,肯定不会喜欢肌肉发达的漫威英雄,更不会喜欢别人吃饭他来洗碗。要是当初买衣服的时候挑“我洗碗你吃饭”就好了,真是可惜。 最后他小心翼翼拿出那件熨好的黑白细格纹衬衫,红着脸换上,一遍遍整理好领口袖口,然后镜子也不敢照就出门了。 阳春三月,樱花正盛,恰是恋爱的好季节。 宁望步行两个街区到达中央公园,他是在大约一个月前在中央公园遇见暗恋的对象的。 他走到一处长椅上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装作在工作,但是根本没法写出一个字,就一个劲盯着右下角的时间,看数字一分钟一分钟地变换,终于16:00了。他按捺不住地抬起头,每天四点左右,那人就会从前方隔了一个草坪的地方慢悠悠地走过,有时还会停下来朝他的方向望上一眼。 当然不是在望他,他知道对方望的是他背后的广场。这段时间每天下午健身中心的流动宣传车都会来中央公园,有个长发女生向过往的路人发宣传单,他也接到过女孩递来的宣传手册,才明白为什么暗恋对象会对女孩另眼相看,女孩长得像极了日本女演员泽尻英龙华,应该没几个男生会不喜欢吧。 宁望虽然喜欢男生,但是也对笑容甜美的英龙华颇有好感。美景配美人,还有英龙华向路人介绍健身中心时甜美大方的声音,使得下午的时光变得悠长惬意。一阵凉爽的微风吹过,几片樱花花瓣洒落在他的键盘上,这时英龙华介绍的声音戛然停下了—— 宁望抬起头,望眼欲穿的视线准确地穿越草坪和草坪上的樱花树。 俊美高挑的人影驻足在樱花树下,一身干净素雅的白色直筒大衣,黑色高领羊毛衫,黑色的修身长裤。三月的天气气温已经很高了,他还穿着大衣,黑色高领衫的领子拉得高高的,遮住了下巴,他戴着一顶人们在冬天才会戴的白色套头帽,帽檐拉得很低,完全遮住了头发,还遮住了眉毛,显得那双修长的眼睛异常的醒目。明明是东方人的五官,但是那双眼睛又带着一点西方人的深邃和异色,虽然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但宁望直觉他的眼睛不是黑色的,当然东方人的眼睛也不是黑色的,而是褐色的,但是这个人的眼睛,怎么说呢,就像动物的眼睛,仿佛能在黑暗中反光,他竟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个反光必然是红色的,就像兔子的眼睛。 宁望听见了耳朵里噗通噗通的心跳声,他的暗恋对象就这样一身黑白分明地站在樱花树下,任何溢美之词都无法形容出他一半的美,英龙华会喜欢他,看见他会走神太不奇怪了。 他不禁回头看发宣传单的女孩,英龙华果然不时往这边探望,还做了个将长发勾到耳后的动作,他很想知道暗恋对象的反应,转过头来,眼神顿时失望至极——樱花树下已经没人了。 宁望一个人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英龙华的声音也回复了正常,没了方才隐蔽的羞涩,宁望坐等流动宣传车开走后也收拾好笔记本电脑打算回公寓。 他在心里称呼暗恋对象为雪兔子先生,因为他看起来就像一只雪地里迷了路的兔子,难过地红着眼睛耷拉着长耳朵。说起来雪兔子先生的年龄很可能比自己小,阿刁说他长着一张少年脸,第一次见面时还以为他没满二十岁,但今年下半年他就要二十五了,从雪兔子先生的颜来看,说不定还能比自己小个一两岁。 第一次遇见雪兔子先生就在那天和阿刁打完架以后,回到公寓他想起东西落在公园了,又倒回去找。那天雪兔子先生就在公园的樱花树下,同样的白色大衣白色套头帽,同样堆到下巴的黑色高领羊毛衫,英龙华那时也在隔壁广场发宣传单,只不过那时的樱花树还没开。 一见钟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宁望有时会打趣地想,你们两个都是美人,在一起未必幸福,总会担心对方出轨什么的吧,既然是缘分,要不我就收你们当中的一个吧,然后自己就正儿八经朝雪兔子先生走去: “我是gay,我不能收她啊,我收你行么?”他红着脸抬着头,搔搔头发,“虽然你个子比我高,但是我还是可以保护你的。因为我……”想了半天自己的优点,“懂得多。” 雪兔子先生如同雪雕一样一动不动凝望着远处,宁望只好点点头,挥挥手道了声再见。 他又总幻想自己走到半路回过头去,不甘心地问出最后一句:“你吃饭,我洗碗?” 雪兔子先生还是一动不动,樱花瓣落下来,倒映在他的眼睛里,映出一抹艳丽的红色。 其实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一见钟情听起来就像悬疑小说的开篇,但是偏偏他愿意为之找出一千个合理的解释。一见钟情嘛,必定是找到基因里最契合自己的另一半,导致体内苯基乙胺多巴胺内啡肽急剧分泌之类的,反正是宇宙万物自然间最合情合理的反应。 他说明自己是gay的时候也运用到了这个解释,哪知道阿刁说:“我只知道按照你的唯物科学观,宇宙万物间的规律都是公的看见母的发|情,雌的看见雄的发|情,雄的看见公的发|情……匪夷所思。” 好吧,这次你赢了。 宁望从公园回来就下雨了,他买了一份kfc,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津津有味地研究玛雅文字,索命般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他拉开门看着淋了一身雨的阿刁,吓了一跳:“怎么了?网站要垮了?” “你那个梦!!”阿刁激动地深吸一口气,“我给你找着线索了!!” 第三章 宁望委实没料到阿刁兄行动力这么强,说干就干。阿刁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迅速地输入了一个网址,将笔记本推给他:“自己看!” 阿刁仰头把他的茶一口气喝了个光,一副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样。宁望丈二和尚地坐下,见那是个灵异爱好者论坛,阿刁居然以他的名义在论坛上发帖了,还把梦境的内容描述了一遍,令他吃惊的是这贴子竟然没沉,要说这点破事其实都算不上什么灵异内容,没想到这个论坛上还真有些有趣的回复。 ——如果lz说的都是真的,这也许是你前世的记忆。 ——什么都扯前世太没说服力了,再说这就不可能是前世,听lz的叙述,梦境里的场景和着装分明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反而觉得这或许是楼主以前的经历,可能很恐怖,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大脑就刻意遗忘了。 ——哈哈lz是何方神圣?现场一群黑衣马仔还有世界名画,lz你祖籍西西里岛吗? 宁望搔搔头发,要真的祖籍西西里岛,一切就好解释了,但他出生就是孤儿,直到十六岁以前都没离开过福利院,设定是这样的,不会有错。 ——lz以前有没有被催眠过?我听说要是催眠结束后唤醒的过程不够彻底,催眠的影响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宁望看着这条回复,可见这个论坛里也并不全是神棍,这个催眠的说法是有据可循的,他也查阅过类似的案例,其中一则最有名的案例,说是有个心理病患者,老觉得背后有一条恶狗跟着他,去看了许多心理医生都找不出原因,最后才发现原来这都是因为他早年接受过的一次催眠游戏。催眠师在催眠场景中暗示有一条恶狗跟着他,结果可能就因为俗话说的“醒来的方式不对”,那人潜意识里并没有完全忘记催眠的内容,那条狗就一直留在了他的幻觉里。 可他想破了头皮也想不出自己在什么时候,在哪里接受过催眠,又为什么要接受催眠,催眠中虚构出这样的场景有什么意义? 还要逐条往下看,阿刁却手贱地直接点到了第二页:“哎呀,你在这儿浪费什么时间啊,我要你看的是这里!”他拖动了一下滚动轴,“就是这儿!” 这是第二页的第三条回复,这条回复有点长。 ——楼主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吗?!我也经常梦见这个场景,大理石长桌,波提切利的《春》,一群黑衣人在争吵着什么,还有一个长得很帅的黑衣青年坐在长桌首位,只有他一个人是东方血统!楼主是不是这样?楼主求勾搭! 宁望皱着眉头,看这求勾搭的语气像是个女孩子,不过他搞不懂阿刁让他看这干嘛:“你不会觉得她说和我做一样的梦,就真跟我做了一样的梦吧?” “你能不能对我的智商有点信心啊!”阿刁翻了个白眼,又回头将页面翻到前一页,“自己好好看看主楼!” 于是宁望又狐疑地把主楼的内容扫了一遍,什么大理石长桌,黑衣马仔,油画上的仙女,丘比特和赫尔墨斯……那不就是复述他的梦么……等等!他定了定睛,猛然发现了问题所在。 阿刁在描述他的梦的时候,只写到长桌首位坐着一名穿黑色衬衫和灰色马甲的青年,但并没有一个字透露他是东方血统,更何况还是唯一的东方血统! 宁望猛地从椅子上撑了起来,一旁的阿刁露出得意之色:“现在懂了?你别说,这事你还真解释不了。”说着拍拍呆怔的宁望的肩膀,“人家都求勾搭了,你要不要去勾搭一下?” 宁望盯了电脑许久,最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还是可以解释的。” 阿刁惊讶:“这还能怎么解释?!” 宁望看着屏幕思忖道:“这两个马甲都是你的,你一个人分饰两角,为了治疗我的唯物主义,不惜不择手……” 他话音没落就被摁在桌子上一顿好揍,阿刁海扁完起身扯了扯衣服,丢下一句“友尽”转身拉开了大门。 “别别!我开玩笑的!”宁望扑上前拽住阿刁的衣服,阿刁不假辞色别过肩膀就往大门外跨,然后就听见“刺啦”一声。 阿刁只觉得手臂一片透心凉,转头惊愕地看见自己的衣袖眨眼已经握在了宁望的手里。 宁望提着衣袖小声道:“你这袖子是可以卸下来的啊……” 出离愤怒的阿刁终于跳了起来:“你给我装!我让你装!这都第几次了?!你知道这衣服多少钱吗?!我他妈就不该穿得好好地来见你,来见你就应该穿成流浪汉!” . 在阿刁的威逼下,宁望硬着头皮登陆了阿刁的账号,给那个回复他的名叫“巴托里的爱人”的id发去一封私信,很快就要到了q|q号,其实他也好奇为什么对方会知道自己的梦境,难道这真的是他们共同经历过的场景,只是他忘记了?可是这么大气高端的场景他一个福利院里出来的孤儿怎么可能经历过?他又开始怀疑莫非这是哪一部名不见经传的电影,他小时候看过后来忘记了,正巧这姑娘也看过? 阿刁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摩拳擦掌,似乎认定终于找着了能颠覆他世界观的东西,可是快到晚上十一点了对方还没有加他q,阿刁只好带着衣袖先回去了。宁望送阿刁离开后进浴室冲了个澡,出来就发现q|q验证通过了,对方一上来就发来一大串话: ——是雕牌青年吗?我等你好久了! ——你是最近才开始做这个梦的吗? ——我今年二十三,你今年多大了? 等等,等等,你得给我时间让我回答啊!宁望发了个满头大汗的表情,对方才算消停下来。宁望一一回答了问题,对方都只是机械地“哦哦”,他想了想,试探着问:“你做的那个梦,除了梦见房间里的人和东方青年,还有没有其它的内容啊?” q|q那头一直沉默着,宁望难得等得有点心焦,这时对方给出了出乎意料的回复:“我们约出来见个面吧。” 宁望心中不由得警铃大作,这也太猴急了,他盯着聊天框喃道:“你还不知道我是哪里人呢?万一你在北坡我在华莲呢?” 对方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立刻回道:“我看了你的资料,你在庚林市吧,我跟你一样。” 宁望对着屏幕皱着眉头,好像有点太巧了,但是对方在论坛的那个回帖又不像是胡诌出来的。 “有些事可能当面说会更清楚。”巴托里的爱人道。 宁望心中辗转犹豫,不知要怎么回复,对方又回道:“如果你同意,那就明天晚上七点,在中央公园正门外,你不来也没关系,但我会在那里等你,如果你改变主意,就打我的手机。”末了又附了个手机号。 没等他回答,两秒后那个q|q头像就径直灰了下去。宁望靠在椅背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阵呆。 . “昨天勾搭得怎么样?” 宁望拉开门,门外是一大早就来查岗的阿刁:“哦,那个呀……”说着就要接过阿刁手里的包子和豆浆。 “先说情况再吃!”阿刁将东西提远。 宁望只好开门让阿刁进来,把情况大致说了一通,期间两个人边吃早饭边看着电视。老电视机上正播放一则热门新闻,这条新闻其实已经不新鲜了,从一个月前开始就见诸各大报纸和网络,说的是市里陆续发生好几起人口失踪事件,失踪人口多是市里几所大学的学生,也有其它的一些年轻人。警方调查到现在,既没找着人也没找着尸首,无法确定这些年轻人是死是活。联想这些失踪人口都是二十岁左右身体健康的青年,很容易就让人想到器官贩卖什么的。 新闻里开始滚动播放失踪人士的照片,阿刁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对了你晓得吗,最近网上有好些人声称自己在最近见过疑似失踪的人,而且不止一人说,他们见到失踪者时,发现失踪者变得比以前更漂亮更气质了,都差点没认出来!” 宁望咬着包子并不以为然:“哦,是吗?” “你能不能够尊重一下我的意见?你不觉得这事很蹊跷吗?” “如果是真的,那确实蹊跷。但网上声称只是网上声称,又没证据,是不是真的都还另说,更没什么蹊跷不蹊跷的了。” “我是在帮你找灵感啊!这难道不可以顺理成章地写成外星人绑架之类的题材吗?”阿刁恨铁不成钢地道。 “你都能想到说明这题材太俗气,那我是万万不能写……” “斯蒂芬宁。” 宁望后知后觉地抬起头:“…………对不起。” “算了算了,我就问你什么打算吧,那个巴托里爱人的约你要去赴吗?” 宁望放下豆浆,沉吟着点头:“去。我想了一晚上,哪怕是骗局,也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阿刁比出大拇指:“总算你还有点身为悬疑小说家的基本素——” “因为实践出真知。”宁望仰头灌下一大杯豆浆,放下塑料杯子,干劲十足地一抹嘴。 “……” . 不过在赴约前宁望还有点别的事要做,他要去中央公园见雪兔子先生一面。 因此他比约定的时间提早到了中央公园,健身中心的流动宣传车还在广场上,英龙华也继续派发着传单,过一会儿雪兔子先生就会出现,世界依然有条不紊地运转着,但是今天对宁望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他比往常更想要见到雪兔子先生。 一方面他的理智告诉自己巴托里爱人的话不是骗局就是误会,没有任何深入的必要,一方面他却矛盾地感觉这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这让他格外地需要勇气。 然而应该来带给他勇气的雪兔子先生却没有出现。 宁望一直等到五点过,樱花树下依然只有陌生的路人,但是广场上的流动宣传车还在,保不准雪兔子先生还会在最后一秒出现,于是宁望在长椅上耐心地接着等待。 天色渐渐暗下来,广场上的人也开始少了,工作人员将健身中心的宣传台和遮阳伞收回车上,六点半了。 一个多月来第一次,雪兔子先生失约了。 宁望回头打量英龙华,英龙华似乎也显得有些失望,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挎上挎包,朝樱花树的方向望来,有同事叫她,女孩才“啊”了一声回头。有人陪自己一起失望,这让宁望的心情稍微好过了些,就像战斗时有个同伴。他以为英龙华会和同事们一起乘宣传车离开,但英龙华没有上车,只是和车上的人挥手道了别。宣传车开走后,女孩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这才步行离开公园。 英龙华都不在了,雪兔子多半不会露面了,宁望只得失望地起身离开。 中央公园大门口就是公车站和地铁站,傍晚时零零星星飘起雨来,宁望就走去站台下边遮雨边等待巴托里的爱人,却没料到英龙华也在等车。 公车来来去去,站台上的人也换了一批又一批,宁望悄悄打量了一下英龙华,英龙华小姐作为雪兔子先生的暗恋对象还是够格的,虽然美貌值远及不上雪兔子先生,但实话说雪兔子先生那种长相和气质本身就是比较犯规的。 不知过去了多久,这条线路上的公车都来了个遍,英龙华始终没有上车,某一刻街灯全亮了,出神的宁望才想起自己是来等人的,摸出手机,一看已经七点半了,连忙给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彩铃是一首日语歌,宁望正想还挺好听的,站台这边也响起了同一首歌。 宁望听着几乎同步的手机铃音,大惊失色地转头,站台的另一头,英龙华握着手机打量他:“你是……雕牌青年?” 第四章 十分钟后,两人坐在星巴克二楼。 宁望点了两杯卡布奇诺,一桌子蛋糕甜点,自己却一口都不动。两人就这样对着一桌子吃的愣神了半天,宁望才问:“你怎么不吃?” 英龙华愣了一下:“这都是给我点的吗?” “是啊,”刺猬头青年把桌上的吃的逐一扫了一遍,“都是给你的。我不吃甜食。” 英龙华叹了口气:“……对不起,我吃不下。” “没关系,”宁望大度地笑着,“可以打包带回去。” 英龙华瞧着他,神情有些狐疑。 “呃,你不要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宁望迟钝地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好像是太殷勤了,可是该怎么解释这其中有雪兔子这一层关系?既然是雪兔子先生喜欢的人,他不自觉地就想对对方好点儿,或许未来英龙华会想起和他的一面之缘,对雪兔子先生美言一句诸如“那个叫宁望的人挺大方的”,自己的名字能飘进雪兔子先生的耳朵里,那感觉也是挺好的。 买了这么多,好几百块呢,我半个月的生活费都吹了,应该是挺大方的吧,宁望弓着背,来回瞅着小巧玲珑的甜点,心想。 一瞬间英龙华产生了一种错觉,桌子对面坐着一只沮丧的刺猬…… 英龙华真名叫赖雪儿,乍一听很武侠的名字,但放在这样一个如水灵灵的美女身上,竟一点违和感也没有。 “你是不是特别想知道那个梦的事?”短暂的冷场后,赖雪儿问。 都买了这么多东西请客了,那肯定是特别疯狂地想知道啊,宁望只得苦逼地点头。 赖雪儿低垂下头,抿了抿嘴唇:“对不起。其实我是骗你的。” 宁望没回过神:“……啊?” “我并没有做过你说的那个梦,”赖雪儿轻轻摇了摇头,“我约你出来,是为了我朋友。” 宁望不解:“你说你没做过那个梦,那你在论坛上回帖说梦里有个东方青年是怎么回事?你乱编的?” “不是我编的,”赖雪儿摇头道,“那是我朋友做的梦。” “你朋友……真的做了这个梦?”宁望心头还是疑虑重重,“那她为什么自己不来见我?” “她来不了了。”赖雪儿叹息道,“她失踪了。” 宁望蹙起眉头,越听越糊涂。 这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赖雪儿在说,她那个失踪的好友叫梅菲,就是跟着最近这一群失踪的大学生一起不见的。赖雪儿一直在寻找她的下落,现在她手上唯一可循的线索,就是之前梅菲跟她谈起过的一个梦。 “那个梦就是我在论坛上回帖的内容,都是她告诉我的,别的我就不清楚了。”赖雪儿说,“有一段时间她变得特别心不在焉,我觉得奇怪,就找她谈心,她才跟我说起这个事。其实这个梦不是关键,关键是她说她在微信上遇见一个跟她做了同样的梦的人,她还说她想去见见对方。我怕她被人骗,就说陪她一起去,哪知道她自己一个人去了,这之后,”赖雪儿说到这里,语气中难掩悲伤,“她就再也没回来。” 宁望听着听着就又恢复了唯物主义战士的本色,推理了一下前因后果:“你觉得微信上那个人肯定跟梅菲的失踪有关,而且你还认为我就是那个约她见面的人?” 赖雪儿点点头:“来之前我的确是这么想的,现在见到你,我也知道我弄错了。” “怎么见得?”宁望语气闷闷的,“万一我就是呢?”我怎么可能是那种可疑份子! “你不像,”赖雪儿说,扫着那一桌子甜点笑了笑,“而且看起来你是真的对那个梦很在意。可是如果不是你,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好不容易以为找到了线索,结果又是空忙一场。” 宁望喝着咖啡,陷入迷惑,赖雪儿的朋友是从新城过来念大学的,和赖雪儿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断然不可能和他的人生有任何的交集,这么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人做同一个梦,而且保不准做还有第三个人分享这个梦,这真的十分十分的不科学: “除了论坛上回帖里的那些内容,你能不能再仔细想想,你朋友有没有给你提到梦境里的其它细节?” 赖雪儿皱着眉头想了又想:“大致就是这些了,不过,我也不知道你的梦里有没有,她跟我提过,说那个东方青年左手中指的指背上有一圈奇怪的纹身,看上去像个戒指,只不过都是密密麻麻的数字字母什么的……” 磕噔。宁望手边的咖啡杯差点打翻,他站起来瞪大眼难以置信地问:“真的?她这么跟你说的?!” 赖雪儿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慢半拍地点点头。 宁望一瞬不瞬注视着眼前仿佛有些受惊的女孩,其实视线却是涣散的,就如同他此刻一片混乱的脑子。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些失踪的人,会不会都和那个梦有关联?如果赖雪儿说的都是真的,那这个梦就已经无法用科学来解释了,一瞬间他心中升起一股岌岌可危摇摇欲坠的危险感,好像他现在不是站在星巴克的咖啡店里,而是站在一个全然陌生的、阴冷黑暗的世界,但就在这时,脑海里又有一个声音冷冷地、斩钉截铁地提醒他,看看窗外,看看那些路人,看看这个平凡美好的世界。这个声音让他一下子冷静回来,不由觉得自己方才的发散有些可笑,他相信不管看似有多离奇多玄妙,背后一定都能找到合理的解释。 “你怎么了?”赖雪儿小心问。 宁望定了定神,坐下来喝了一口咖啡:“没什么,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你那边还有什么别的线索吗?” 赖雪儿蹙起姣好的眉:“本来我以为你这边可以有大突破,结果你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倒是还有一个线索,但我也不知道有几分把握……我一个高中同学说她到穆云山踏青时好像在那里见到梅菲了,但她也不十分肯定,”赖雪儿说,“不过我还是打算去那边看一下,这大概是最后的希望了。” “是吗,”宁望有些机械地点点头,他脑子里的齿轮都在飞转,但到目前还是没有转出一丝头绪,只能顺着对方的话回应,“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就明天。周末两天应该足够了。”赖雪儿回答,抬头看了发呆的宁望一眼。 . 这就是见面的全部内容了,回到公寓,宁望“哗啦”拂开写字台上的东西,摊开报纸,扯开笔帽开始在报纸上写写画画,写上各种人名,包括自己和阿刁,包括赖雪儿和梅菲,再划上关系箭头,欠债、三观不合、情敌、异地同梦……再理好时间线,事件线,关键情报……通常将这些东西一样一样地标出来,看得久了自然会发现表象下暗藏的玄机。 可是这回不管他怎么看,如何展开联想,最合理的推理似乎只有一个——这一切都是一场骗局,是阿刁用来动摇他世界观的陷阱。可是他又问自己:“阿刁会开这么大的玩笑吗?”然后得出否定的答复,“他不会这么来骗我的,因为他知道我会当真,他是我的好哥们。” 夜色深沉,窗玻璃上倒映着他迷惑的脸,一滴雨水沿着窗棱滑落,玻璃上那张脸忽然沉了下来,喃喃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房间里一片死寂,宁望怔了两秒,豁然站起来,全身冷汗,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在说什么。 他上前推开窗户,又进洗手间洗了把脸,拍脸颊捏下巴直到自己恢复清醒,回屋子里坐下,又开始继续整理事件。事实证明这个法子果然是行之有效的,只是他没有发现意外暗藏的联系,而是发现了十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这根本不可能是阿刁的骗局。 红色马克笔在其中一行字上划上一个醒目的圈——东方青年手指上的纹身——这个细节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阿刁。 实际上他还知道那个纹身不是赖雪儿说的字母数字的混合,而是清一色的数字,像一枚戒指一样纹在手指上。 又走进死胡同了。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足以解释世界上发生的大多数怪事,但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就不同,它几乎能解释一切。因为最极端的唯心主义认为当你闭上眼,世界就消失了。世界只是思维的投影,我思故我在,除了“我”,我再也不能确定还存在别的什么东西,我所看见的,听见的,碰触到的,谁能保证他们真的都存在呢。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雪兔子先生,忽然间他是那么希望能和这个总是孑然一人的暗恋对象说上一句话。 . 夜晚的中央公园有些冷,宁望一个人在公园里闲逛,说白了其实是在广场附近打转,他一直坐的那把长椅正被一对你侬我侬的情侣占据着,快十点的时候,情侣两人才起身离开,听对话似乎是约了去看晚场的电影。那部电影他曾在豆角上读过影评,电影叫《旅程》,讲诉人格分裂的音乐家一边旅行一边追寻自我的故事,他一直是秦修的路人粉,本来想去瞅瞅这片子的,但一直没找着机会。 待情侣走远后,刺猬头青年穿越小径小跑过去,正在不远处长亭里巡视的公园管理员好笑地看着青年满足地坐在了那把长椅上,像一只终于找回了自己被霸占的巢的河狸。 夜里的公园冷清极了,宁望头一次有一种脚踏不到实地的无助感,虽然那个梦以前也偶尔出现,但是从不像这段时间这样频繁,也与他的现实生活扯不上联系,和别人的更扯不上联系,可是……宁望弯着背叹了口气,搓了搓冰冷的双手,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这么地不相信自己,怀疑自己信仰的东西,就像这一刻身体的感觉,明明穿着衣服,却觉得衣衫褴褛。 他是宅男,还是孤儿,从小朋友就不多,只有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基友,后来那两人都在车祸中身亡,就只剩他一个人了,还好后来遇见了阿刁,但即使这样,他也常常觉得很孤单,也不知道是不是宅得太久了,总感觉找不到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 他想起赖雪儿说要去穆云山找小伙伴,突然之间特别能理解她的动机,那是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基友啊,如果有人告诉他在哪里发现了阿踢和阿踹,哪怕刀山火海他都会去找,哪怕完全不符合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他都会去找,因为他们就是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啊。 忽然脑海里一个声音问自己:“她明天就动身了,一个女孩子要去调查失踪事件,肯定很危险,你想去帮她吗?” “……不能去,太危险了,而且和你无关啊。”他坐在长椅上,自言自语地摇头。 然而耳边听见的却是一万个宁望的哈利路亚大合唱:“goandhelpher!!goandhelpher!!” 宁望顿时热血上涌,一下就站起来,做了决定。不管是为了赖雪儿的这份勇敢,还是为了雪兔子先生,他都要去帮她。 打定主意后心情就好多了,宁望望了望愈加冷清的中央公园,这么晚了,又没有发传单的英龙华,雪兔子当然不会出现了,宁望笑了笑,拉高了卫衣的领子,几颗雨滴落下来,看来又要下雨了,他拢上帽子,打算小跑回家,一转身却忽然站住脚步——蜿蜒的石板道尽头,有一道纯白的影子。 深夜的公园里万籁俱寂,本该是让人警惕的气氛,然而在雨雾和灯光营造的如梦似幻的夜色中,却有一种令人心安的氛围。 是你吗?宁望鬼使神差地循着那道影子往石板路的尽头走去。 那不是幻觉,几分钟后,他确实地看见了对方。 “哈!”刺猬头青年笑着走上前蹲下,解开了树干上绑着的牵引绳,“你怎么被绑在这儿?谁这么恶作剧?” 白色的萨摩耶被解开绳子,在雨水中抖动一身纯白的皮毛,宁望朝大狗伸出手,萨摩耶却警惕地往后退了两步,宁望手里还抓着绳子:“我放你自由,作为报答你让我摸一下呗?” 萨摩耶歪着头瞅了他一眼。 “不然我再给你绑上?”宁望晃晃手中的绳子。 萨摩耶低下高贵的头颅,不情不愿地让宁望上下其手了两下,然后腾地转身就跑。 宁望站起来笑着挥挥手,转身往回走,嘴角还挂着惬意的笑。揣在衣兜里的手还忠实地记忆着那份毛茸茸暖呼呼的手感,真好,宁望笑着想,接着背后就被猛地一扑,差点没把他扑趴下! 萨摩耶冲回来给了他一记有力的推搡后就刺溜跑掉了,宁望跪在满地泥里,又气又好笑,回头大骂:“魔鬼的性格!!” 魔鬼的性格带着天使的微笑跑远了。 第五章 宁望回公寓后就接到阿刁查岗的电话,问他勾搭得怎么样,对阿刁是没什么好隐瞒的,他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对方,阿刁在手机那头一叠声地哦哦哦,哪晓得第二天一大早,他正漱口呢,门就砰砰砰响起来。 宁望把门打开一条缝,果不其然是阿刁,而且全副武装一副要去捉鬼的行头。宁望立刻一肩膀抵在门后。 阿刁推门:“哎你怎么不让我进去啊?抵着门做什么?” “你误会了,我没说要带你一起去!”宁望后背贴着门,大声道。 “误会的是你,是我带你一起去好吗?你造你阿刁哥高中时是什么来头吗——离奇失踪案件调查小组组长!我比你有经验,不管是外星人还是猛鬼我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们不是去打僵尸,是去和罪恶势力斗争,”门缝里阴森森地露出一双严肃的眼睛,“不是闹着玩的。” 阿刁趁机把手伸进去扳着门:“谁跟你闹着玩了?我是你的责任编辑,我要对你的安全负责!” “没听说责任编辑还要负责这个啊?再说流水的作者,铁打的编辑,不需要!” 阿刁心里吐槽那是流水的编辑铁打的作者才对,他搜肠刮肚想着各种由头,什么“你知道穆云山上最好吃的餐馆是哪一家吗?”“穆云寺附近有个算命的活神仙你造吗?”“你知道怎么从小路上穆云山不买门票吗?”见宁望软硬不吃,最后无赖地嚷嚷起来:“你还当不当我是兄弟了?!” 门后倏忽安静下来,阿刁试着一撞门,猝不及防就跌进门里,心说卧槽怎么就给开了,一抬头就看见宁望站在玄关,像一只被闪电霹中的刺猬。他歪着头又打量了一遍,像,真像!像被雷电劈中了不能自理。 他咳嗽一声:“想通了?” “……嗯,”刺猬青年站在玄关的阴影里,默默地拉上了卫衣的兜帽,“阿刁哥,我能抱抱你吗?” 哎等等,怎么回事?这剧情发展不对啊,你跟老子羞涩个毛啊…… 还没等他回过味来,宁望就上前给了他一个热烈的熊抱。 “……对不起,我是真当你是兄弟的。”刺猬青年搂着他的肩膀低低地说。 阿刁感受着大刺猬的体温,耳根滚烫,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 一路上阿刁感慨万千,怎么好说歹说都说不通,一句“兄弟”就把宁望感动得眼圈都红了呢?当然大刺猬没有承认,只说自己在揉眼屎,但阿刁还是挺感怀的,这小子有时精得像只千年老妖,有时又像只湿漉漉黏哒哒的软体动物,给一丁点阳光浑身就要啪嗒啪嗒融成一滩水了。 两人在车站找了没多久就找到了赖雪儿,赖雪儿见到微笑着朝他挥手的宁望,自然是面露惊讶。 “我昨晚想了想,你一个人去调查太危险了,刚巧我也想知道关于那个梦的事,我陪你一起去吧,”宁望笑着说,又介绍了阿刁,“这是我朋友阿……” 阿刁着实没想到巴托里的爱人是这样的大美女,连忙上前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石奋豪,听说了你和你朋友的事,这方面我比你们都有经验,放心吧,我陪你们一起去。” 宁望在一旁眨眼:“你叫什么?” 阿刁小声道:“阿刁是我的网名。” 宁望顿时有种上当受骗感,搞了半天他的兄弟连真名都没告诉过他。 先前等车时还愁眉不展的赖雪儿终于展开了笑颜:“谢谢你们。” . 去穆云山要一个多钟头的车程,巴士上起先还有很多乘客,大半个钟头后车子驶入市郊,渐渐就没几个人了。 宁望身边的大叔乘客也下了车,车子再次发动,宁望把车窗大大敞开,先前车上人多,不方便把窗子开这么大,不过这会儿车上除了他们几乎都没人了。他不习惯坐在靠近玻璃的地方,车子一进隧道冷不防就要看见自己的脸。 阿刁和赖雪儿坐在前排,正在聊天,阿刁跟赖雪儿讲着古今中外各种离奇失踪事件,宁望越听越不对劲,总觉得阿刁过于殷勤了,后来一想,赖雪儿不是美人吗,阿刁又不是gay,肯定是对人家有意思了啊,可问题是赖雪儿和雪兔子情投意合啊! “阿刁哥……” 阿刁正说到兴头上,回头看见趴在椅背上幽幽地看着他的宁望:“怎么了?你晕车啊?” “我跟你说点事儿,你坐我这儿来吧。” “有事下车后再说。”阿刁摆摆手不再理他,又跟赖雪儿聊起来,“……早餐还在桌上呢,那一家三口就这么消失了,我跟你说好多外星人绑架案都是这样,突然之间人就消失了!” “地球绑架案也是这样啊。”背后的声音又幽幽地插嘴道。 阿刁一愣,看见还趴在椅背上的宁望:“……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地球绑匪也不会耐心等着这一家三口吃完早餐洗完碗收拾完桌子才绑架啊,怎么就确定是外星人干的不是地球人干的呢?” 阿刁张口结舌,使了几下眼色让宁望别扯他后腿,刺猬脑袋不怎么甘心地缩了下去。 赖雪儿十分天真地问:“你觉得我朋友的失踪和外星人有关?” “不一定有关,但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我觉得最近的庚林年轻人失踪案整个儿都很蹊跷。”阿刁老神在在地道。 “但我觉得没有这个可能啊。”隔着椅背又传来某人不甘寂寞的插嘴声。 阿刁额角跳出一排愤怒的小青筋,心说你就不能把你那刺猬脑袋安分地扎在土里吗? “为什么?”赖雪儿回头问。 “很简单啊,”宁望从椅背上方冒出来,手臂趴在靠背上,“庚林失踪了这么多人,如果有这么大规模的外星人绑架案,那么至少得有几次目击到不明飞行物的记录吧,可是一次都没有。历史上最著名的几起不明飞行物事件,比如比利时ufo事件,从头到尾都没有失踪的人员,但是依然有那么多人目击到那么多次ufo出没,如果真是外星人大量绑架这样的地面行动,怎么可能没有ufo的相关报道?” 赖雪儿思忖:“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啊。” 阿刁不服气:“那你说是怎么回事啊?” 宁望说不出来,只得认命地又缩回了脑袋。阿刁在心里哼了一声:小样儿!! 宁望心说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我只是不想你拆散了一对情投意合的情侣,这么想着,发了条短信给阿刁——赖雪儿心有所属了。 隔了一会儿阿刁就回他了——谢谢你告诉我她还单身! 宁望盯着手机:“……” 宁望没辙地搔搔头发,只顾着想自己的事,压根没注意到车上除了他们还有两位乘客。这时身边的坐垫忽然一沉。 一头俏皮齐耳短发的女孩在他身边坐下,冲他嘻嘻一笑:“不好意思啊小哥,我坐这儿你不介意吧?那家伙一直性骚扰我!”说着控诉一般回头瞪向左后侧的双人座。 双人座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身穿牛仔马甲和灰色短袖带帽t恤的年轻人,两耳塞着白色的耳塞,望着窗外兀自嚼着口香糖,看也没看这边一眼。 宁望心知这也就是小两口闹闹别扭而已,作不得真。光看外表,这两人的确是相当登对的一对,女孩一双机灵的大眼睛,男生则是一双慵懒的丹凤眼,那一管英挺的鼻子和显得有些薄情的薄唇,相比公车色狼,宁望倒是更相信就算英龙华从这人眼前走过,他也懒得多看一眼。 女孩朝自己男朋友愤懑难平地“喂”了一声,只换来对方越吹越大的泡泡,女孩终于赌气地转过脸不再搭理对方。 “你们也是去穆云山吗?”百无聊赖的女孩干脆向身边人搭起讪来。 被拉来当垫背,宁望再没机会打岔阿刁了,只得对着相谈甚欢的两个椅背郁闷地回答:“对啊,你们也去那边吗?” “什么我们,是我。”女孩反驳道,斜瞄一眼后方,“那人是公车色狼。” 宁望:“……” 女孩自顾自地说起来:“穆云山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去过一回,之后就没再去过了,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好玩的?” 宁望心不在焉地回答:“有狮子峰,八角峰,朝阳峰,山上还有一座穆云寺……” 他麻木地背诵着百科,没想到女孩下一句便是:“听起来你比我熟唉,不如我们同路吧,反正目的地都一样!” 这下宁望彻底回神了,脑门落下一大滴汗:“我们不是去玩,我们是……” “没关系,一起吧。” 宁望话还没说完,就被前排的赖雪儿回头打断。赖雪儿先是对短发女孩友好地点头笑笑,后又对他眯眸一笑,宁望才意识到赖雪儿难道是不想将他们此行来的目的透露出去?看来赖雪儿比他想象中更谨慎。 女孩一听自然乐开了,“姐姐、姐姐”亲热地叫唤个不停,一口气做了自我介绍,女孩叫阿妙,她管那嚼口香糖的年轻人叫“道风”,也不知道是不是绰号。阿刁显然对那个英伦朋克头的年轻人第一印象不怎么好,调侃了一句“刀锋?我还插|汉子呢!”立即逗得女孩笑得花枝乱颤。 宁望又扫了一眼车厢后侧的双人座,名叫道风的年轻人仍只是一下下吹着泡泡。 他们抵达穆云山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赖雪儿最先下车,站在车门口顿了顿,宁望才注意到外面下雨了,他包里有带伞,忙要递过去,可惜晚了一步,阿刁一个箭步上前,脱了外套豪迈地展开遮在赖雪儿头顶:“用这个挡一下!” 宁望傻眼,心说这也行啊,手里的伞就被另一只手自动接了过去,阿妙撑开伞遮在两人头顶,冲他一笑:“谢谢啊!” 宁望望着阿刁和赖雪儿相伴而去的背影,仿佛看见了受了伤红着眼的雪兔子先生,他长长雪白的两只兔耳朵无力地耷下来。 对不住了,可我尽力了…… 道风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听着音乐也没注意到外面在落雨,雨滴落在眉毛上时他挑了下眉,抬手拢起兜帽,大步流星走进雨幕中。 . 宁望想问赖雪儿是怎么打算的,又不想透露他们的目的,又答应人家一起同行,现在是要怎么整?不过赖雪儿似乎并不急着打听好友下落,而是一派轻松地和阿刁四下逛着,俨然一副真心来观光的样子。 果然女人心海底针,他正纳闷,就见赖雪儿回头招呼他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最后一行人在一家古色古香的吊脚楼饭馆落脚。这天气阴雨绵绵的,饭馆的客人也不多,他们进去的时候只有一桌客人,结了账正要离开,都是五个年纪与他们相仿的年轻人,三男二女,宁望心想自己是不是宅得脱离时代了啊,原来现在的年轻人不爱泡夜店gay吧,都改往这深山老林里跑了?这拨离开的人当中,那两个女的都是白皙清秀,气质非常,其中一个女孩儿眉心有一颗朱砂痣,他老觉得在哪儿见过,却想不起来。 店员把他们引到空位,赖雪儿想吃烤鱼,阿刁立刻说陪她到楼下挑鱼,宁望想方设法当电灯泡,立刻站起来:“我也去!” 阿刁指了指餐馆一头:“好好好,在那边!” 宁望走到洗手间门口才晓得被摆了一道,跑回来追上阿刁和赖雪儿:“我不是要去洗手间!” 阿刁:“是吗?我看你尿急的样子。” 三人去了楼下,这边大圆桌上就只剩下阿妙和道风了,阿妙百无聊赖地翻着菜谱,而道风只是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脚随耳机里传出的音乐一下下踩着拍子,马丁靴踏在木地板上咚咚作响。 阿刁白了硬要跟上来的宁望一眼:“选鱼两个人就够了,你非要跟来干什么?” 宁望:“人家真的心有所属了,强扭的瓜不甜。” 阿刁:“心有所属和名花有主是两个意思明白吗?” 宁望:“他们两情相悦明白吗?” 两个人光顾着拌嘴,直到淅淅沥沥的雨水又滴在脑袋上,才发觉赖雪儿已经领着他们从楼下走出了饭馆。 “怎么回事?”宁望和阿刁面面相觑。 “这两个人有问题。”赖雪儿抬头望了一眼吊脚楼,神情严肃,“我早上去车站买票时,他们就在跟踪我了。” 第六章 “确定是跟踪吗?他们出现在车站也很正常吧。”宁望说。毕竟都是来穆云山的,怎么就能确定人家是在跟踪呢? 赖雪儿边往前走边摇头:“我们这次来坐的是公车,但其实最初我有临时打算改坐地铁,因为听说7号线今天会开通,结果早上去了地铁站才知道到穆云山的路段还没有开通,我才又去了车站。”赖雪儿回过头来,表情严峻,“那两个人,就这么跟着我从地铁站掉头到了汽车站,周末早上地铁乘客本来就很少,我等车的时候这个方向就只有我一个人,那两人在我背后等另一条线路的地铁,但我清清楚楚地看见我走后,他们只原地停顿了一下就跟着我出了地铁站,穿过马路来了汽车站。既然方向都不同他们又是为什么要突然换乘和我一个方向的公车了呢?” 这下连死不正经的阿刁也露出了不轻松的表情,拍拍宁望的肩:“还好还好,还好你跟着我尿遁了。” “我们真的要一走了之吗?”宁望却忽然问。 阿刁和赖雪儿都错愕地看着他。 刺猬头青年冷静地道:“我们就是来调查的吧,之前不是一直愁没有线索吗,现在线索自动上钩了,为什么要走?” 阿刁睨着大刺猬,有点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不靠谱的宅男作家的口中说出来的,这难道不应该是从手持□□,腰别手榴弹,二头肌上可以敲鸡蛋的兰博之流口中说出来的吗? 宁望回头望了一眼吊脚楼:“现在我们知道他们来路不明,他们却不知道我们已经对他们起疑,我们三个人,他们两个人,不管怎么看都是我们的形势有利得多,我觉得我们不该走。” 阿刁尽管十分不情愿再和那两人同行,但也不得不承认唯物主义战士的话确实有道理,他迟疑地看向赖雪儿。 女孩紧抿着嘴唇,半晌才低声道:“你说的我也懂,但我总觉得那两人很危险,我们好像是被他们盯上了。这次来穆云山我也只是打算暗中调查,一有线索就会报告给警方,剩下的还是交给警方比较好,再说,我也不希望你们跟着我一起有危险。” 阿刁点点头:“对,咱们还是自己调查自己的,尽量避开这些人。” 宁望看了看阿刁,又看了看赖雪儿,他还是无法被说服,但是阿刁和赖雪儿此刻的表情让他想起早前在沙龙里的遭遇,虽然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事逻辑,但这次他决定沉默。 阿刁瞥了一眼不再说话的宁望,心头有种微妙的感觉,他仿佛找到了大刺猬之所以和周遭的人们格格不入的原因——人都会恐惧,然而宁望好像很少会有“恐惧”这种情绪? 三人一路各怀心事,阿刁神经兮兮地注意着身后,赖雪儿拿着好友的照片向附近的摊贩,带队的导游和山里的住户打听。不过收效不乐观,得到的回答不是“没见过”就是“没印象”。她的朋友也不是绝世美女,一张泯然众人的脸,就算有人见过也早忘得一干二净了,更何况这里常年有游客来来往往。 “这么瞎找下去也不是办法,”阿刁对赖雪儿道,“不如你问问你那个高中同学具体是在什么地方遇见你朋友的?” 赖雪儿点点头,给那个同学打去电话。对方果然发来一张照片,照片是那同学自己来玩的时候和同行的人一起照的,阿刁凑过去看:“这是农家乐吗?” “她跟我说他们是头天爬的穆云山,第二天一个学长就带他们去了别处,也是一片山,在穆云山后面一点,那地方比较偏,有一些农户,他们那个学长就喜欢去那些野生地踩点,她其实是在那里看到梅菲的。” “那还磨蹭什么,事不宜迟!”阿刁摩拳擦掌起来。 他们在附近打听了一下照片上的地方,这次比先前漫无目的地寻人来得快多了,还真有人知道,认出照片上地点的人是个热情好客的瘦老头,经常去那一带找农户提一些猪肉羊肉什么的:“那地方离这儿也有两三公里呢,路不好走,你们没车去不了的。” 三个人面面相觑,这可难办了。赖雪儿不甘心,追问道:“大叔,你不是经常要去那边吗,你肯定有门路的,对吧?” 那老头显出一脸为难的样子。 阿刁赶紧接口:“路费什么的都好说!” 宁望:“但最好是能便宜一点啦大叔!” 阿刁直接一脚往身边踩上去,把刺猬头青年的笑脸给踩没了。 老头这才勉强考虑了一下:“也成,只是我那车是装货用的,你们要过去只能坐在后面的货箱里,行吗?” 赖雪儿感激得连连点头。 瘦老头领他们去了停车的地方,那是一辆小型的皮卡载货车,驾驶室就能坐两人,这会儿雨势没减,后车厢还撑着雨棚。 货车司机是个精瘦的平头男子。阿刁吹了声口哨:“看来这自然环境优渥的地方就是养人,连壮年大叔皮肤也那么好~~” 瘦老头跟那司机大致说明了一下情况,那司机转过来看他们一眼,朝老头点点头。三个人就准备上车。坐货箱难免颠簸,宁望和阿刁原本打算让赖雪儿去坐副驾驶席,但女孩坚持要和他们在一起。 宁望先上车,刚抬脚踏在货厢挡板下方,黑乎乎的货箱中就有人伸手过来拉他,他小吃了一惊,没想到这车里还有别的乘客,条件反射握住对方的手正要说谢谢,一抬头,看清对他施以援手的人,吓得“哇”了一声,手也跟着一松。 短发女孩把他的手握实了,对他眯眸一笑,两只大眼睛笑得像月牙似的,有一抹促狭的意味:“小哥你还会学青蛙叫啊?真可爱~~” 车厢里面,道风翘着二郎腿,斜斜地睨他们一眼,一脸无趣地转开。 赖雪儿也看清了车厢里的不速之客,脸色已经可以用苍白来形容。 阿妙倒是毫不以为意:“怎么?怕我会吃了你们啊?说起来,小哥你也真够义气啊,尿遁了也没忘留给我们防雨神物啊。”说着晃了晃手里还湿漉漉的伞。 宁望回头看向车外的赖雪儿,赖雪儿二话不说掉头就走,阿刁自然连忙跟了上去,宁望喊了声“等等”正要跳下车,哪晓得阿妙照着他脚下一绊,宁望一个重心不稳就跌了下去。 但他并没有狼狈地跌坐在湿地上,下落的瞬间身体里好像有个钟摆轻轻一扬又重重地回落,眨眼他的双脚已稳稳地站在地面。 坐在黑暗中的道风挑了一下眉。 宁望顾不上理会阿妙,绕过车子一看,赖雪儿并没有走,而是在跟司机交涉着什么。 背后,阿妙从车厢后探出头来,撅着嘴不依不饶朝他们喊:“干嘛?还想赶我们下车啊,别忘了我们可是先来的……” 宁望没听见赖雪儿和司机怎么说的,只看见最后赖雪儿叹了口气,像是认命一般,垂头丧气地倒了回来。司机则拉开车门上了车。 上车后赖雪儿像是有意要远离阿妙和道风似的,坐在车厢最靠外的位置,意外地沉默。车子启动,阿刁故作轻松地打着哈哈,问阿妙:“我说姑娘,你们这一路锲而不舍地跟着哥几个,算是什么意思啊?” 阿妙不服气地鼓着腮帮,正要开腔反驳,被车厢里面一个声音打断: “这次是你们跟着我们吧。” 出声的是道风。他坐在最里面,光线很暗,宁望却还是看见他转过来一双细长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淬亮的光,合着他微微翘起的嘴角,那表情相当挑衅。 阿刁哑巴吃黄连,呵呵干笑了两声:“那敢问‘杀’小哥这是打算去哪儿啊?别这么碰巧咱们目的地又一样啊?” “我不姓沙。” “我知道,那是我对您的尊称,‘杀’standsfor‘杀马特’~~” 宁望听到一声轻蔑的鼻音,道风无声地笑了笑,缓缓倾身,弓起背瞧着阿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杀马特吗?” 昏暗又四处漏风的货厢里,阿刁看着这样的道风,莫名被冷得打了个激灵:“……为什么?” “因为有太多马特了。” 道风说完又靠了回去,慢条斯理吹出一个粉红泡泡。 这似乎只是一个冷笑话,但无论宁望还是阿刁亦或是赖雪儿,都不这么想。 道风果然是冷场高手,自此以后货厢里一片死寂。车子驶离穆云山山脚,沿着偏僻的公路开了一小段,而后拐进一条小山道,宁望很快意识到瘦老头说得没错,车子行进得很颠簸,四周树木的枝叶扑簌簌地刮在车棚上,本来天气就阴霾,越往山里走光线越昏暗。 摸出手机看了看,现在是下午三点四十五,平常这个时候他就快看见雪兔子了。有雪兔子的中央公园总是特别美好,春日的阳光,繁盛的樱花树,微风里芬芳的泥土气息……可是现在,这外面的天气看上去都快有傍晚的样子了,宁望又扫了一眼手机信号,有四格,正庆幸,外面忽然猛地一暗。 “哇,怎么回事?进山洞了?”阿刁往车外打量。 他们坐在后车厢,刚开始都是莫名其妙,很快当车子开进背光处一段距离,就明白过来,这是一条下行的窄山道,两边都是耸立的崖壁,他们的车子眼下就在这山坳间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行驶。宁望见两旁的崖壁上几乎没什么植被,看起来像是石灰岩一样的地貌。 阿刁撞撞他的肩膀,凑过来鬼鬼祟祟道:“你说这司机可靠不,该不会有问题吧?” 宁望:“我们不就是来找问题的吗?” 阿刁郁闷了半天:“唯物主义战士的心还真是宽啊……”他将穿着“我吃饭你洗碗”卫衣的青年从头打量了一番,“那敢问要是找出问题了,你准备用你的雨伞去和邪恶势力斗争吗?” 这个宁望还真没想过,但是他这次来只带了一把雨伞是事实…… 车子沿着狭窄的一线天越行越深,这时头顶忽然传来一声渗人的怪叫。 那声音不像狼叫,也不像人们熟悉的动物,而是介于猫叫和婴儿的哭声之间,但是音色之凄厉,回声之幽长,听得众人毛骨悚然。 阿刁头皮一炸:“什么玩意儿?!” “狗之类的吧。”宁望说。 阿刁瞪着大刺猬,丫的你就算说它是猫也好啊,这尼玛的有p的说服力! 那边,阿妙像是察觉到他们的想法,幽幽地一抬眼,轻飘飘道:“你们说,这山里会不会有鬼?” 阿刁心头一悸,短发女孩的大眼睛在昏暗的车厢里看上去黑洞洞的,仿佛能从里面看见他吓得面血色的脸,他立刻给自己壮胆,吆喝了一声:“哈哈,有鬼正好,你哥哥包里随时带着桃木剑!” “鬼只是物质的等离子态,没什么好怕的。”宁望笑道。 阿刁&赖雪儿&阿妙&道风:“……” 阿妙撇撇嘴不以为然:“鬼有没有我是不知道,不过,妖怪肯定不少。”说着朝他们这边看过来,露出一个诡谲的笑。 这个笑像是一个恐怖片的预告,五人头顶立刻就“砰”一声巨响,整个车子被冲得一震,宁望身子一颠险些从座位上摔下来,阿刁半个屁股都快着地了还不忘拉住身边的赖雪儿。 “怎么了?山崩了?!”阿刁第一时间喊起来。 车子已经停了下来,所有人都警觉地抬头看向上方,明显有个庞然大物砸在了车棚的正中央,整个车棚都向里凹了进来。但看形状,那东西不像是石头,如果有这么大块石头砸下来,他们单薄的车棚根本没法挡住。 宁望原本打量着那奇怪的坠落物的轮廓,耳边却传来轻微的一声“噗”,原来是道风同学吹出的又一个泡泡,下一秒,那个还没成气候的粉红色泡泡就“啪”地蔫了回去,吹泡泡的“杀马特”紧盯着那坠落物,蹙起了眉头: “……这东西是活的。” 第七章 道风话音刚落,就见那东西在上面冷不丁一个扭动,一旁的阿刁被吓出一身冷汗,还不忘安慰赖雪儿:“别怕别怕,兵来土挡水来将淹!” 阿妙在背后一脸的鄙视。 外面传来车门打开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传来司机大叔的呼声:“快出来帮忙,这好像是个人!” 这司机反应老快了,有点不自然啊,阿刁狐疑着低声道:“我说……” “来了!”哪知宁望已经跳下车去。 阿刁傻眼地目视宁望小跑着绕过货厢的背影,心里吐槽,他说是人你就信啦?!你的怀疑精神呢你个死双标!! 宁望下车走到司机大叔身边跳了跳朝上一瞧,不由咽下一口唾沫。 那看起来的确像是个人,只是全身血肉模糊,从他这个仰视的角度看,只能勉强分辨出那个皮开肉绽的脑袋。 阿刁他们也陆续下车了,见状也吓一跳:“这人真活着?!”言下之意,都搞成这样了还能活? 不过既然对方刚才在车棚上有动静,不管怎样都得先搬下来瞅瞅。宁望跟司机爬到车棚上,阿刁和道风在下面搭手。宁望刚爬上车棚,就被眼前所见整蒙住了。 这一次阿刁似乎说对了,刺猬头青年疑惑地眯起眼眸,这真的……还是个人吗? 那人枯瘦如柴,衣衫褴褛,破破烂烂,这个破破烂烂不是形容他的衣服,而是他身的体,那身上到处是口子,千沟万壑的,皮肤白里透着乌青,浑身的血管都是黑褐色的,像一张蜘蛛网遍布他全身,要是没那些骇人的伤口,那活脱脱就是刚出窑子里烧出来的一人形青瓷。 司机大叔已经准备将人抬下雨棚,却见刺猬头青年静静地蹲在伤者身边,突然之间像是变了一个人。雨水噼里啪啦落在他的刺猬头上,青年伸手捏住伤者的下巴,单手就打开了紧闭的下颚,一股恶臭从伤者口中飘出,连隔了有点距离的司机都忍不住恶心地皱起脸,宁望却恍如未闻。 “嘿!你在上面拉翔呢?!什么情况啊?!”阿刁在下面招呼。 宁望这才回了神,捏过下巴的手赶紧在雨棚上擦了擦,和司机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将人抬给下面搭手的阿刁和道风。然后翻身从车上下来,这时听见阿刁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声音:“我靠!这他妈哪是人啊,这他妈就是一丧尸嘛!”他捏着鼻子探了一下“丧尸”的鼻息,“居然还有气!不妙,这都有尸斑了怎么能有气,必然是丧尸啊……” “你见过尸斑吗?”一旁的道风冷笑一声。 “你小爷我看csi的时候你丫还在看奥特曼呢!” “奥特曼是什么?” “奥特曼就是穿红色紧身衣打怪兽的外星人!” “是吗,”道风遗憾地一挑眉,“我都没看过呢。” 阿刁又被摆了一道,气得脸红脖子粗。 宁望听着两人毫无技术含量的拌嘴,心里琢磨着一个活人是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还死不了的。一旁的赖雪儿和阿妙看到“丧尸”先生,已是花容失色。毕竟是女生啊,宁望心想。 那丧尸先生在地上不时抽搐两下,阿刁左右看了看:“现在怎么办?” 司机大叔摸出手机:“我先打给医院。” 他们只能干等着司机向电话那头交代清楚地点,这一番电话颇打了一阵,最后司机大叔挂断电话叹一口气:“这地方太偏了,救护车肯定找不到,我们得把人送出去。” 宁望指着这巴掌宽的一线天:“这地方没法掉头的。” “这里没法掉头,我把车子开到前面去,出了这一线天路就会宽一点,我在那边掉头。”司机说,“你们就在这边看着他,等我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倒车吧!”宁望主动说。 阿刁难得颇为激赏地看了一眼宁望,他们这次过来状况频出,不能不多留个心眼,谁知道这司机大叔会不会依约返回,或者带着他的外星人同伙返回,说不定这就是阴谋中的一环,这可怜的丧尸先生,也许就是某个被外星人割光了腰子肝子□□说不定还被剥了皮的倒霉鬼。 宁望虽然是宅男,但是凭那逆天的战斗力,这司机要是敢有不轨,宁望把他一顿暴揍还是绰绰有余的。 脑海里冒出了刺猬头青年用板砖将司机砸扁的感人画面,啊,但是宁望不会开车啊……阿刁又自信地摇摇头,那有什么关系,这家伙准能把车推回来! “这大雨天万一车子不好调头,你也好有个帮手!” 阿刁听着一边欢脱地说着一边跟上前的宁望,突然又有点怀疑,这家伙不会真的只是想帮忙吧…… 司机大叔也爽快地点了头:“那走吧。” 而宁望完全没想到,这一去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竟然会出这么大状况。 . 小货车在一线天的山道里颠颠簸簸开了三五分钟,终于出了狭窄的山坳,外面是一条迂回向上的山道,这条山道开在山岭的半山腰,左侧是向上的小山包,右侧是丘陵状的斜坡。宁望坐在副驾驶席,琢磨着这车子要掉头,还必须得开出路肩,当然这坑坑洼洼的烂路都谈不上哪儿是路肩,不过他们得选个没有树挡着的地方才好倒车转头。 两人刚瞅好前方一块稍微能活动得开一点的地儿,车子就不给力地朝前一耸,举步不前了。 司机换了档,猛踩离合器,飞旋的前轮溅起老高的泥浆,噼里啪啦地乱飞,车窗差不多都给糊了,货车还是斜斜地焊在半道,楞不见动弹。两人没辙,只得下了车,一跳下车宁望半只脚就踏进泥潭里,司机提提裤腿在前轮旁蹲下,摇头叹气,货车的两个前轮都陷进了泥坑。 他们两个试了试一人开车一人扶着车门推,宁望使出浑身解数推车,他以前也帮路人推过车,这种程度照说完全难不住他,可是这次却觉得使不上劲,车子半天纹丝不动,宁望力竭地松开手,站直了背,才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司机大叔下车扶住他:“你怎么了?还好吧?” 宁望扶着车门休息了一会儿,用唯一还干净的右手背抹了抹脸上的汗水和雨水:“没关系,我有轻型的地中海贫血,偶尔会这样。” 司机皱眉打量他,最后没辙地摇摇头:“我们两个肯定推不动,必须找人来帮忙。” . 司机留下清理车轮上卡满的泥巴,宁望独自一人原路返回。路虽然有点难走,但距离并不长,也就一公里的样子,沿着山坳一直走,其间老听见怪里怪气的动物的叫声,从高高的峭壁上方传来,这次比之前在车里听得清楚了一些,那声音听上去像猴子的叫声,又像是某种大鸟的呼啸,被幽暗纵深的空间拉长,听起来格外吓人。 不知不觉已经走得很深了,现在停下来,前后都只剩一条细细的山缝,透出一丝天光。宁望抬头望了望头顶的绝壁,这山崖少说有十层楼的高度,岩壁与地面几乎是垂直的,他想到那个掉下来的人,他怎么会从这种光秃秃寸草不生的地方坠下来,而且把自己搞成那副模样?还是说,这山崖上还别有洞天? 想着想着,他忽然睁大眼停下脚步,回头朝身后的出口看,又朝前方的入口看,来来回回确认了好几遍,才觉得不对劲。 见鬼了,他早就走过他们之前停下的地方了?可是……阿刁他们人呢? 他有点懵了,站在原地喊了几声刁兄的名号: “阿刁哥——” “石奋豪——” 除了自己的回音什么也没有,宁望摸出手机,见上面居然还有三格信号,又赶紧拨了阿刁的电话,电话好不容易通了,却无人接听,他又打给赖雪儿,同样是无人接听。 奇了怪了,这地方两边都是悬崖,他们能跑到哪里去?再说了,他们当中还有个不省人事的重伤员呢,就算那四人能跑不见影,重伤员不至于也跟着不见啊?不过手机都没人接,该不会是遇到什么危险了吧…… 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宁望赶紧摸出来,却见电话是司机大叔打来的:“喂,你们动作倒是快点啊,天都要黑了!” 宁望才将自己遇见的怪事告诉了对方,司机大叔听完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宁望很费了一番口水对方才答应回来看看。 挂断电话,宁望掉头往回走,他打算去阿刁他们消失,丧尸先生躺的地方看看,不管发生了什么,总有点蛛丝马迹留下吧。 司机大叔赶来汇合时,宁望正弯腰仔细查看地上,能看见几双脚印,看尺寸和鞋底的风格,不太费力便能一一对号入座,那四人之前肯定都在这里。 司机大叔朝一线天出口的方向看了看:“这边只有我们两个过来时的脚印,他们肯定没走这边。” 宁望不觉得那四人会在十分钟内徒手攀岩到十层楼的崖壁上,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们朝一线天入口的方向去了。 司机蹲在地上,指着其中一个鞋印,点头认同:“他们肯定是往这边走的。”他说完,却见宁望依旧弯腰背对着他毫无反应,只得站起来,提议道,“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宁望还是没有一丝动静,他弯腰垂头看着地面,像是瞬间变成了雕像一般纹丝不动。 司机大叔只好走过去:“喂,你……” “你觉得这会是谁的脚印?” 司机心下一凉,差点没认出这是谁的声音,宁望的声音变得古怪地低沉冷酷,司机探头往地上一看,片刻后表情也凝固住了。 那是个脚掌印,看形状你会以为那就是人类的脚印,都是五个脚趾,而大小也有一个成年男子脚掌的长宽度。只是,人类会不穿鞋吗? “会不会是猴子?”司机大叔低声道。 “有这么大的猴子那也只能是类人猿。”宁望面无表情地说,看向司机,“这山里有猿吗?” 司机盯着刺猬头青年的脸,不置可否:“那会是什么?” 宁望没有回答,低头沉默,整座一线天里都跟着沉默了下来,宁望在这时一个激灵抬起头:“对了大叔,你刚刚说那边有鞋印?那是一个鞋印还是一双?” 司机愣了愣,好像看见一条鳄鱼一抬头又变回了一只无害的刺猬,他起身返回刚才发现鞋印的地方,先在那个左鞋印旁停了一下,又低头向前走了两步,随即发现了第二个与之匹配的右脚印,两个鞋印相距足有四五步的距离。 宁望心中的猜测被印证了:“他们在跑,是吗?” “这里还有刚刚那个掌印,”司机歪头表示不解,“难道他们真的遇上了野人?” 宁望又低头扫了一眼四周散乱的脚印,一双,两双,三双,四双……等等!霎时,一个毛骨悚然的念头在脑子里闪过。 “不对,那不是野人的脚印……” 司机大叔循声回头。 宁望睁大眼,如果他这时能看见自己惊悚的表情,估计自己都会被自己吓死:“……我知道那脚印是谁的了。” 第八章 沿着入口的方向,这些鞋印一路往前,可以想象他们跑得很快,几乎健步如飞,鞋印在泥地里都吃得很浅。如果真有野人或是妖怪从天而降,四个人都被追击得逃离了现场,那么现场至少应该还有一个人。 宁望回头看向空空如也的地面:“那是丧尸先生的脚印。” 司机大叔听完他的结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放在之前他自己也不会信,但这是唯一的解释。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被阿刁那家伙的乌鸦嘴一语成谶了,身体变成那样还能具备这样的行动能力,那的的确确算得上一只“丧尸”。 不管真相是什么,他们眼下必须找到那四人,司机也只好把车子搁在半道,陪宁望顺着鞋印沿路找回去。他们就这么一口气走出山坳,来到进山前的开阔山林。至此,脚印又向前持续了一小段,而后不见了。 宁望停下脚步,看最后一组脚印的方向,似乎是往路边的林子里去了。这倒也附和逃跑时的逻辑,不过,这偌大的林子望不到边,阴森森的,地上又是泥泞又是腐叶,树根盘根错节的,鞋印根本无从找起。 “小伙子,我看算了,这林子太大,我们这么找也不是办法,再说这会儿都六点了,天一黑,万一那个丧尸什么的还在,那就太危险了。”司机在身后劝说道。 宁望看着阴气森森的山林,很不甘心。是自己自告奋勇要陪赖雪儿来调查,结果根本没起到半分护花使者的作用,而他最愧疚的还是阿刁,本来这事跟阿刁半点关联也没有的,他就这么把阿刁拐带进了龙潭虎穴…… “大叔你回去吧,我还想在这附近找找。”刺猬头青年说着,毅然朝林子里走去。 司机看着刺猬头青年懊恼又沮丧的背影,好比看见一只超大的刺猬窸窸窣窣往林子里爬去…… 宁望没听见司机大叔的异议,估计这个时候司机大叔也就是在他背后无奈地摇摇头,转身离开了吧。其实他觉得这司机大叔已经够意思了,他这会儿一走了之他真的不会有什么意见,反而人家又是载他们进山,又是陪他找了这一路…… 是不是要道个谢啊?心中这么想着,宁望转过身,就在这时听见身后近在咫尺处司机的声音: “你这种体质很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啊……” 对方的嗓音在这短短的一句话里由粗变细,俨然不像是一个人发出的。 宁望也在这时转身看见了对方高高扬起,尴尬地停留在半空的手刀…… 不过尴尬的四目相对并没有持续太久,0.3秒后司机手起刀落,宁望心里以光速骂了声“什么鬼”,便被毫无防备地劈晕在地。 . 宁望在全身酸痛,头晕眼花中醒来,鼻子还能闻到一股子刺鼻味,是被灌了乙|醚吗?不过虽然味道浓烈,乙|醚的效果却欠佳,他甩了甩脑袋,人就清醒了过来,猜测可能是奸商在乙|醚里掺了酒精,居然阴差阳错救了他一命。 他似乎还在那辆皮卡车上,正坐在副驾驶席上,身边没人。宁望一个激灵撑起来,发现车子不是歪倒在山坡下正在各种漏汽油,而是好好地停在路边,这才松了口气。 车子也并没有陷在泥坑里,或者这从一开始就是个阴谋,虽然他想不出原因。窗外暮色四合,这会儿应该快七点了,宁望朝窗外打望,奇怪,那家伙人呢?小心瞄了一圈,才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下看见那个司机,正背对着他跟谁通电话。 宁望的手被用皮带反绑在身后,绑得挺紧的,不过皮带的质量似乎不咋地,他挣了两下居然就断了。此刻他也顾不了去听那司机都在跟谁说什么了,先脱身要紧。把车门小心打开,矮着身子蹑手蹑脚绕到汽车后方,一看这地方已经不是他们进山时的山道了,宁望困扰地搔搔头发,算了,暂时搞不清方向,但是沿着车辙返回那等于跟别人说“我是傻逼,快来捉我”,最可靠的法子是钻进旁边的林子里,这附近的山坡也不算太陡。 打定了主意,他便开始脱鞋,这山林子里不是泥巴就是枯枝败叶,他只穿着袜子走动静果然小了许多,因为彼此隔得也不近,而对方显然很专注于那个电话,一叠声地“嗯”着,竟然一点也没察觉身后的情况。 宁望终于像只刺猬样完美地将自己的背影融进了树林里,成功逃脱,回头也望不见打电话那家伙了,宁望赶紧套上鞋子,摸出手机想报警,一摸衣兜裤兜,完了,手机没在身上,肯定是那家伙给收缴了。 有一秒他很想冲回去找人家索要回手机,那手机好几千块呢,是他家里最值钱的家当了。虽然除了阿刁、冯医生和房东,就没什么人给他打电话了。 心里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人冷笑道:“去拿回来啊,那种小角色没必要怕他。”另一个小人则跳着抗议:“手机重要还是小命重要?!” 宁望停在原地搔了搔刺猬头,决定听二号小人的,保命要紧。 他站在稍高一点的地方极目远眺,运气不好,一点灯火都看不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院的,宁望的心一下就沉了。 唉,换了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在美滋滋地吃着康师傅看美剧了,果然冲动是魔鬼,他有那么一点点后悔了,但是末了就想到了赖雪儿。虽然他压根没帮上赖雪儿的忙,还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但是如果现在他在家里吃着康师傅看美剧,那么就连一个知道赖雪儿失踪了,愿意跑回去找她的人都没有了。 宁望回头望了望周遭的地形,他打算暂时往高处走,这样就能看清大方向了。 山里一过七点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四周各种奇声怪响,宁望担心遇见狼或者其它什么野兽,他现在两袖清风,身上连个照明的手机都没有,绊着个什么都以为是蛇,这会儿脚下又不晓得踩到什么硬邦邦的凸起物,一下摔了个狗啃屎,他爬起来,瞬间看清了脚下绊倒自己的东西,一双眼睛“噌”地就瞪大了。 ——那是一只骷髅头,在惨白的月光下仰着面端端正正地面朝着他! 宁望倒抽一口冷气,一个劲对自己催眠“灵长类的头骨长得都很像”,才勉强收了收惊。既然这里有头骨,肯定也有其它部分的骨头,他打算绕过这里走,可是很快就发现那根本做不到。 脚下不时就踩到硬邦邦的东西,那触感肯定不会是石头。宁望还是看到了自己极力想避免看到的景象,那些裹藏在泥巴草根中的灰白骨骸,在他面前的小山坡上几乎俯拾即是。 如果不是夜色的掩映,宁望知道这番景象肯定更为骇人,这里究竟有多少具骨骸?七具?八具?十具?二十具? 他的心突突直跳,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我真的来错地方了”“我不属于这里”的警钟,他突然特别想念中央公园的长椅,樱花树,想念发传单的英龙华和看英龙华的雪兔子。 回去。回到那个平凡美好的世界吧。 脑子又冒出那个声音,清冷的声线在遍地骷髅的场景中带来一份莫名的安全感,透着浅浅的、温暖的诱惑。可是…… 刺猬头青年克制住了想要后退的冲动,闷头又继续往高处走。空气中弥漫着腐臭味,宁望有种感觉,这些尸体肯定都是刚死不久的。不管那是猩猩还是……别的什么灵长类,在短时间内死去那么多,而且这样集中,其中肯定有古怪。他心中涌起强烈的不安,是谁干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几秒后他就得到了。 身后传来一串“嚓嚓嚓”的响动,那是有东西踏在枯叶上的声音,但听那声音如此密集凌乱,断然不会是人的脚步声,宁望小心翼翼回过头去,只见婆娑的树影间,几条比成年哈士奇还大的影子来回蹿动着,野兽的瞳孔在月光下散发着鬼魅般的蓝光。 一双,两双,三双……要命,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宁望回身往大树的方向跑去,果然他一启动,身后便涌起凶狠的吠叫,山狼们一扑而来,千钧一发之际,他一脚踩在一颗骷髅头上,几乎是飞身上树! 宁望从没想过自己有这么好的身手,当肾上腺素稍微平稳一点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大树粗壮的枝桠上了。山狼们围在树下狂吠不止,向下一探头,就撞见其中一只奋力往上一跳,咧开的一嘴獠牙差点就勾着他的裤脚。他也不敢再坐了,颤颤巍巍站起来,后背紧贴着树干。就刚刚扑上来那只,差不多有藏獒的个头了,他这会儿都能闻到那大家伙掉下来的哈喇子的臭味。看来在这山里伙食开得着实不错。 山狼共有六只,此刻已经没了刚才凶猛的劲头,全都没辙地围在树下转圈,宁望只能祈祷它们快点离去。可就在这时,脚下却突然传来一声要命的“咔嚓”。 胳膊粗的树枝已被他踩得岌岌可危。见鬼了,他一米八一70公斤的体重也不夸张啊! 狼是聪明的野兽,马上就意识到天助狼也,一个个兴奋地甩动尾巴,巴巴地望着那根树枝,就差双爪合十向上苍祈祷了。 宁望贴在树干上一动不敢动,也不知道这树枝还能支持多久,接着又一声“咔嚓”,树枝又向下歪了一截,枝叶哗啦啦抖动着,更加剧了这势头。完蛋了,宁望绝望地闭上眼。 树枝没有立即断掉,还牵筋带骨地挂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忽然听不到山狼翘首激动的动静了,宁望惴惴不安地睁开眼,见那六只狼还在下面,只是已经没有簇拥在他脚下,而是集体朝向山岭的方向,一个个呲牙咧嘴,尾巴都绷得直直的。 是什么能让这群吃人的野兽严阵以待?宁望转头朝那方向望去。 半山腰一块突出的大岩石上,矗立着一只狼的身影。宁望听到自己咽下口水的声音,他总算明白这群山狼在紧张什么了。 那是一匹巨狼!目测体型至少是这群山狼的三倍。当然他真心希望那是黑暗带来的错觉。 山狼中的头狼发出了进攻的嚎叫,岩石上的巨狼也虎虎生风地扑将下来。双方一触即发,很快撕咬在一起。 宁望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惊心动魄的群狼大战,都忘了去留意脚下的树枝。山狼们采用了前后包抄的战术,一举扑向巨狼,尖锐的牙齿直奔着脖颈上的要害而去,那感觉就像草原上的猎豹吊在比它体型大出不止一倍的角马身上,紧咬着对方脖子上的气管不松口。身上吊着六只豺狼,好比拿刀子插在你身上六个地方放血,那滋味必然不好受,老实说,宁望觉得,照这种咬法,就是大象也嗝屁了,可是那只巨狼却全然没处在下风。 只见它脖子用力一甩,其中一只山狼当即被摔飞出去,结结实实撞到岩石上,惨叫一声再也没爬起来,另一只也被那巨大的震动震脱了口,跌落的刹那被巨狼俯身一咬,“咔嚓”一声一口拧断了脖子。 山狼们前仆后继,但看样子持续不了多久,宁望很清楚一旦它们分出胜负,就是他被享用的时候。趁那边激战正酣,没等树枝断掉,宁望赶紧跳下来。畜生到底不如人类,全身心投入战斗后根本无暇注意这边,哪怕他是它们这场战斗的战利品。 宁望头也不敢回,一路狂奔,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但是那只巨狼解决麻烦的速度太快了。 宁望察觉到身后一片诡异的寂静,他认命地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回过头。 巨狼就在他身后,一双血红的眼睛比铜铃还大,梭形的竖瞳在月光下不时扩张收缩,它咧开嘴,那张血盆大口好似能一直裂到耳根,尖锐的獠牙上还沾着那几只狼的血肉,看上去无比狰狞。 宁望第一时间判断着巨狼的身份,他无法从自己的知识库中找出匹配的信息,体型比老虎还巨大的狼是不该存在于这个平凡而美好的世界上的,血红色的竖瞳也不是正常犬科动物的正常状态……他感觉马克思恩格斯都无情地离他而去了。 宁望慢慢弯下腰,想要摸一块石头在手里,不管能不能抵挡,他现在唯有背水一战。可惜巨狼没有给他机会,低嗥一声,庞大的黑影卷着疾风朝他扑来—— 宁望迅速抓起一个硬物朝红眼巨狼扔去,苍白的骷髅头堪堪好命中了巨狼呲着牙的嘴,宁望趁这一秒转身就逃。 此时狼在山坡下方,他在山坡上方,只能朝上跑,这种不利形势下他根本不可能跑得过一匹狼,且还是如此巨大的狼。 几乎一眨眼的工夫狼的气息就在身后了,宁望咬紧牙关本能地趴下想要躲过这致命的一扑,就在这时背后紧跟的巨狼发出一声尖利的叫声。 身后赫然是猛虎落地般的动静,满山坡的枯叶都被震得飞了起来,飘洒得到处都是。 宁望惊愕地回头,然后更加惊愕了——他看见了两匹狼,同样巨大的身形,同样血红的竖瞳,正彼此翻滚厮杀。 只不过,那只蓦然出现,刚巧救了他一命的陌生巨狼长着通体雪白的皮毛。几乎不会有狼拥有如此纯正、丁点杂色都没有的白色皮毛,但无疑这两只狼是同一种生物,因为白狼的眼睛也是血红的,梭形的竖瞳让它们看上去像来自深渊的恶魔。 宁望看着在山巅一轮巨大的圆月下撕咬反扑的两头巨兽,如同在看电影,如同发了一场噩梦,巨狼们的嗥叫声一声声震撼、颠覆着他的世界观。 这场激战并没有持续太久,白狼占了上风,它将黑色的巨狼踏在足下,一口咬住了黑狼的动脉,如柱的血喷洒在白狼雪白的毛皮上。 黑狼凄厉的惨叫让宁望瞬间清醒过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趁白狼的注意力还在黑狼身上,他掉头狂奔,不分方向直往高处跑,在这样漆黑无光的密林里庆幸自己竟然没有被撞到或是被绊倒,狂奔得快要脱力的时候,忽然一脚踏上坚硬的路面。 宁望直起身一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叫他又跑回了大路! 这是一条狭窄的盘山小道,和来时的山路一样,虽然坑坑洼洼很是简陋,但确实是人工铺建出来的,沿着这条路走,应该能找着人。 走在踏实的路面,心也踏实了不少,但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多,宁望只想快点找到赖雪儿和阿刁,或者实在不成让他找到一条路返回原来的世界,那样他可以立刻报警。 他一分钟都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了。 脚下的这条盘山小路并没有明确地通向某个地方,而是蜿蜒向上,宁望确信这路不管向上还是向下,一定是通往有人烟的地方,也没多想,这么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终于模糊地望见山腰上一栋建筑的轮廓。 第九章 这建在半山腰的建筑也不晓得是什么来头,有围墙还有黑色的雕花铁门,铁门上拷着一把很大的锁,铁门已经锈迹斑斑,但是锁看上去还是新的,宁望放下锁和锁链,抬头目测了一下高度,比他高不了多少,他一脚踏在那把锁上,轻轻一跃就跃过了铁门。 走进铁门,沿着一条幽静的林荫道走了一段,就看见一座偌大的花园,可惜花园早已破败,遍地枯枝败叶,花圃里的草木也长得有半人高了。宁望站在花园中央,正前方是一座洒满落叶的喷水池,水池背后就是先前从远处瞥见的那幢房子,宁望望着这屋子,突然犹豫起来。 那是一座洋馆样的建筑,有四层楼,所有窗户都是黑灯瞎火的,屋子的外墙斑驳陆离,爬满了蔓藤,好像披着一件诡异的巫衣。他觉得自己大概来错地方了,这就是一栋已经荒废的老屋,他站在这里,没感觉到半分人气。 有些失望地正要转身离开,眼角忽然瞥见一道白光一晃而过。宁望疑惑地循光看去,心说别真是等离子态的人吧,过了一会儿,那白光再次倏地晃过。 这次宁望看清楚了,那不是等离子态的人,那就是光子,用地球人听得懂的话说,那就是一束光,好像是从一楼的窗户透出来的。 宁望站在花园里搔了搔头发,最终还是决定豁出去进洋馆里看看。他丧尸也见了巨狼也见了,现在就是发生再奇怪的事他应该见怪不怪了,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阿刁和赖雪儿。 . 洋馆内既黑暗又空旷,弥漫着厚重的灰尘味,宁望没有手电也没有手机,以为自己要摸黑走了,走了两步就发觉大可不必,屋子里的布局物件他都瞧得一清二楚。 宁望望了望窗外的月亮,月亮半遮掩在云后,可能这房子的采光设计好,虽然月光不算太亮,晚上不用照明依然能正常视物。 正门进来就是个大厅,右侧有楼梯通到二楼,但楼梯是木质的,他才抬了一脚就唧哩噶啦作响,他想起自己差点把胳膊粗的树枝都踩折了,干脆放弃了上楼的想法,再说,那白光出现的地点应该就在一楼。 凭着记忆中的坐标,宁望一路往一楼左翼摸去,这栋洋馆是对称式的设计,一条长长的走廊纵贯整个一楼,走廊两边都是大小规格一样的房间,细看还会看到房门上贴着残旧的牌子。这布局看着像医院,或者准确地说,像一座疗养院,半夜的疗养院不是个好地方,半夜里废弃的疗养院更是等离子人的乐园,不能多想。 他这会儿正孤零零走在左翼的走廊里,迎面扑来不是夹着灰尘的冷风就是轻飘飘扬起的蛛网,他老觉得后背凉凉的,神经质地回头,身后自然没有等离子态的物质,只有一条与左翼走廊完全一样的右走廊,冗长又阴森,有时会让你觉仿佛走在镜子的世界里。 不过就算精神强大到能忽略身后悄然变长的走廊,眼前的场景也全然让人轻松不起来。走廊两边都是半开的门,这些木门已经老化松动,风一吹就是一串风铃样此起彼伏的吱嘎声,总让人觉着下一秒就会有什么从门后扑出来。每当门板的影子在地板上动一动,宁望的心总要紧一紧。 说到这儿,他的心不由又紧了一下。 白光出现了。从右前方一扇门后一闪而出,像一缕薄薄的轻纱从眼前飘过,与此同时他还听到了“哐,哐,哐”三声,像是轻轻敲打窗玻璃发出的声音。 诡异,太诡异了!要是阿叼在场,肯定已经大喊一声“有鬼”拉着他飞奔了,不过宁望眼下只觉得气愤。没错我是看见了不科学的红眼巨狼,但是我依然坚信等离子人是不可能敲窗的!到底是谁在装神弄鬼?! 大刺猬不退反进,拿出武装特警的气势冲上去抬脚就踹门:“少装神弄鬼了——” 哪知门板“哐啷”拍到背后的墙上,就弹了回来,差点撞到他鼻梁骨,宁望灰头土脸地又推开门,然后看到正对着房门的那扇竖式推窗,眼睛都直了。 一个黑色的影子倒趴在窗户上,月光勾勒出他叉开四肢狰狞的姿态,就像一只巨型的人形蜥蜴,正从二楼慢慢爬下来。 宁望对这景象毫无准备,朝后一退,后背撞到门板,那房门不给力地刺溜就关上了,“磅”的一声关门声中,一道白光朝他的方向射来,一个压低的声音急切地嚷嚷着: “哎哟喂,愣那儿干嘛,快过来帮帮忙啊!” . 那个半个身子都倒吊在窗外的男人叫雷克斯,宁望救他下来的时候,他一只脚正挂在二楼窗外的蔓藤上,差点快掉下去。要真掉下去那就不是掉到一楼,而是径直掉下悬崖,没错,这栋洋馆居然是建在一座悬崖上的。 宁望坐在地上歇息,男人从上到下整理了一下他的西装外套,然后从西装内兜里摸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宁望。宁望接过来,男人拿着手电冲那上面一照,手电光如追光般“啪”打在名片上一行字上:雷氏克思私家侦探事务所。 “雷克萨斯?”宁望念道。 “……卧槽你什么眼神啊,是雷氏克思,”男人黑线地纠正,见刺猬头青年一脸“好拗口”的表情,“哎呀就是雷克思,我的名字。” “你是侦探?”宁望上下打量雷克思。这男人又瘦又高,怕是有将近一米九,身高直逼雪兔子啊。年龄看起来大约在三十岁左右,穿一身正装西装,还打着领带,完全一副摸不清状况的样子,居然是侦探?侦探这个伟大的形象在刺猬头青年心目中算是毁了一半了。 “咱们遇见也是缘分,出来混不容易,大家彼此多关照,以后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来我侦探社找我。”雷克思满脸的职业笑容。 宁望摇摇头,他大概忘了自己被晾在外面迎风招展的时候还是他把他放下来的:“你是来调查的吗?你怎么把自己吊到那儿去的?” “唉,说来话长。”雷克思摸摸一头比板寸长不了多少的头发,也在宁望身边坐下,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递了一根给宁望,宁望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他就自己点了一根抽起来。 据雷克思说,他是受雇主委托来调查他儿子失踪的案子,根据这两个月来收集到的零星情报,再凭借他过人的推理能力和出色的追踪能力,最后找来这里。这段时间他都在穆云山附近蹲点,很快他发现,最近来穆云山这边的年轻人特别多,尤其是大学生,多是三五成群,几乎隔个几天就要来一拨,而且目的地通常都不是穆云山,而是他们现在在的这座野山,他很快凭借多年累积的经验和侦探与生俱来的直觉以及过人的逻辑分析能力(宁望小声问:“你能稍微讲快点么?”)将这件事和近段时间的失踪案联系了起来。 在观察中他注意到,这些来穆云山的男男女女,似乎都是被一两个同龄人带来的,而这些做向导的年轻人,几乎个个都生得漂亮帅气。 宁望忽然就想到白天在吊脚楼饭馆吃饭时遇见的那拨大学生,眉头皱得死紧。 “……那些女向导个个都是美女,”雷克思狠抽一口烟,“根本不是那些浓妆艳抹的女明星能比的,人家那才是纯天然气质美女,其中一个长得有点像柳橙,柳橙你知道么,就是跟安嘉冕一起演《蔷薇的约会》的那个女主角,还有一个长得像……” 宁望望了望天花板,雷克思半天没得到对方的回应,才停下来,见刺猬头一眨不眨地望着头顶,纳闷:“你在干嘛?” “我在看上面的蜘蛛网,看它还有多久织好。” 雷克思朝天花板上一瞧,乌漆墨黑的哪儿来的蜘蛛网,就算有也不可能看见啊。他咳嗽一声终于进入了正题:“就说那些女生吧,刚开始我只是觉得养眼,后来看着看着,突然觉得,不对啊!他娘的这些人怎么看起来眼熟?!” “是谁?”宁望问,心中隐约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雷克思把烟咬在嘴里,全身上下摸了半天,总算找出手机,点开里面的东西,拿给宁望看:“这是其中一个女向导。” 照片拍得有点远,是一男二女一起走出餐厅时拍下的,宁望第一眼就注意到走在中间的那个女孩,那的确是个相当上镜的水灵美女,眉心一颗痣,透出一股别致的娇俏……等等!这不就是中午在吊脚楼饭馆看见的那个女的? 雷克思又在触屏上划了划,点开另一张照片:“你再看看这是谁?” 宁望看着照片上的陌生女孩,半晌没看出名堂……慢着,这女孩眉心也有一颗痣!他突然醍醐灌顶,点开上一张照片,反复对比。不会错,这是一个人,虽然看起来根本就判若两人。 一个干瘦平凡,蜡黄粗糙的皮肤,毛糙无光的头发,一个凝脂般的白皙皮肤,缎子样乌黑柔顺的长发,尤其是那眼角眉梢的风情,简直就像是……被什么附身了一般。 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听上去应该是美好而励志的,但这一次宁望只感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雷克思收回手机:“我也觉得奇怪,而且,那些被带来这里的年轻人,有个别也变成了和她一样的向导……我就见到一男一女,十天前进山,十天后出来,两人都容光焕发仿佛换了个人,这之后他们又带了两批人进山,不过大部分进山的年轻人,我是没看见他们再回来过。”说着将烟屁股在鞋底下踩熄。 宁望思忖良久,决定问出一直盘旋在心头的疑问:“你来这里的途中,有见过那种衣衫褴褛,全身皮肤发青,血管发黑,头发掉落,时而神志不清好像受了重伤,时而行动迅捷好像喝了红牛的人吗?” 雷克思听了这么大一串形容都快急死了:“卧槽不就丧尸吗?你直说啊!” 宁望无言了,他只是觉得直接说出这个词,有点毁智商。 “真有那种东西?”宁望问,他其实真情愿是自己搞错了。 雷克思拍拍他的肩站起来,打开手电:“走,我带你去看个够。” . 他们沿着走廊一直走到尽头,所能看见只剩一扇窗户了,外面是萧索的花园,宁望不解地看着雷克思,难不成他们现在对着那扇窗户叫阵,就会有一队丧尸冲到窗户前跟他们拼命? 他摇摇头,想想自己肯定是24小时内受了太多刺激,世界观都千疮百孔了。那边,雷克思开始用手电光朝地板上来回地照,过了一会儿他蹲下来,轻声道:“就是这儿。” 宁望也走上前,弯下腰,才看见老旧木地板上有一块地方是全新的,四四方方,看着像暗门,大概有一米二见方的样子。雷克思用手指轻轻敲了敲,下面果然是空心的。 “下面是什么地方?”宁望问。 “不知道,”雷克思将手指硬挤进缝隙里,但只有指甲抠得进去,根本使不上力,“我试过了,从外面打不开。” “那你怎么说带我来看丧尸?” “知道我怎么被吊那儿的吗?”雷克思说,“我跟踪那些进山的年轻人进来,就看见他们进了这栋屋子,我就在外面找了个地方躲着等了一会儿,等他们全都进来了,才悄悄跟进来。一开始提心吊胆的生怕被发现,结果进来一看,靠,半个人都没有!然后我就一路找过来,结果就找到这扇暗门,还没等我琢磨着怎么打开它,忽然就听见下面有声音,我就赶紧跑到二楼,猫在楼梯那儿向下打望,结果就看到一队人,男男女女,六个年轻人,从一楼这边的走廊出来,那几个男的还背着几只麻布口袋,你猜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宁望很是挣扎了一会儿才说出那两个字:“丧尸?” “你小子直觉不错,有当侦探的潜质,”雷克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那些人把麻布袋放在地板上清点了一下,袋口扯开,我才看见里面装的就是一群丧尸,不过看起来他们好像没什么知觉。我当时是完全被吓呆了,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被那些人发现了。现在想来他们应该也没看见我的人,只是觉得二楼有动静,就想上来看,我一看糟了,这二楼布局跟一楼一样,一根肠子通到底,房间是多,但是没个家具根本没有藏身之处,结果,呵呵,哥们我灵机一动,干脆躲到窗户外面,反正那些藤条够结实,哪晓得我才刚翻出去我他妈就后悔了……” 宁望一面蹲在地上打量暗门,一面想那当然了,那窗户下面是悬崖啊。 在宁望打量暗门时,雷克思又花了不少篇幅描述他如何与藤条纠缠,如何与壁虎搏斗,如何克服惧高心理,如何淡定地等待救援云云,最终宁望听见他长长舒了口气:“还好哥们我专业素质够硬,换了是别人……哎,你干嘛?” 宁望蹲在暗门上方,抬手示意他闭嘴,雷克思眨眨眼,真噤声了,因为刺猬头小子的表情瞬间严肃下来,那个抬手制止他的动作,冷酷得像换了个人。 “怎……怎么了?”雷克思没被这周遭的气氛吓到,却被宁望的眼神吓到了。 “有人上来了。”宁望沉声说,站起来。 雷克思没听见啥动静,但碍于宁望的表现太自信不容人质疑,他还是跟刺猬头青年一起躲进了旁边一间房里,两个人藏在门板后,通过门和墙的缝隙朝外打量。 过了大约五六分钟,那暗门果然“喀”一声往上一顶,一束手电光先射出来,接着有人揭开木板爬上来,宁望缩在门后屏住呼吸,接下来的一幕就和雷克思描述的一样,一队人背着四只麻袋,他们出来后将麻袋放在地板上,最后确认了一遍,宁望看清麻袋里装的的的确确就是他们在一线天里遇见的丧尸,只是,这些丧尸的脑袋和手臂都无力地垂搭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好像已经死了。 那队人走出洋馆,雷克思已经迫不及待地站起来:“走!”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宁望担心地问。 “反正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第十章 宁望和雷克思合力拉开暗门,雷克斯大着胆子开了手电,只见那暗门之后是老长一段几乎垂直的台阶。 台阶很窄,只有一丁点下脚的地方,宁望猫着身子跟雷克思一起走下去,这是一条挖得很粗糙的地道,湿气重,能闻到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台阶最下方依稀漏进一抹淡淡的光,雷克思将手电交给宁望,自己从后腰里摸出一把枪来,回头见刺猬头青年张口结舌的样子,一脸“大惊小鬼”的表情晃晃手里的枪:“假的!” 宁望心里那只战战兢兢的刺猬才松弛下来。 下了台阶向右拐,很快就到达了光源所在处,这是一个很大的人工开凿的地下室,和那些台阶一样,做工粗糙,四周挂着汽灯,成排的单人床铺挤挤挨挨地排开来,目测有好几十张,就是那种医院用的折叠病床,病床上零星地躺着一些人,大概有二十来人吧。一开始宁望还担心被他们发现,不过很快就发觉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些人不是昏睡着就是迷迷糊糊意识不清醒,不过他们的状态看起来着实很糟,一个个面黄肌瘦,神情萎靡,这景象让宁望一下就联想到解放前一大群烟鬼窝在乌烟瘴气的烟馆里抽大|麻的画面。 “这些哥们怎么回事?个个整得跟阿凡达似的?”雷克思惊叹道。 宁望:“我觉得像阿凡提。”阿凡达至少身强体健啊。 见附近没有危险,雷克思收起仿|真|枪走进洞穴大堂。病床上的人十分寒碜地盖着潮湿的被褥,床边顶多就放了杯水,许多人痛苦难耐,被子和水都踢到了地上,也没有人管他们。宁望靠近这些半人不鬼的人,心中也是百味杂陈。这些人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变成这副模样,明明已经虚弱得不堪一击,还被人用手铐铐在床上,与其把他们看做是坏人,他宁愿相信他们是受害者。 宁望在床铺间一路扫视,心中祈祷可千万别让他在其中看到阿刁和赖雪儿,好在他巡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老化版的赖姑娘和僵尸版的刁兄。稍微松了口气,转身时忽然有一只枯瘦的手扯住了他的衣服。 雷克思在难闻的气味中捂住鼻子,脚下蓦地踩到什么,低头一看,床下那黑乎乎的一大把居然是……头发?他惊愕地回头看向病床上的这些人,心头忽然想到什么非常不好的东西:“哎,你说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身后半天没有回复,侦探先生紧张地回头,一看,刺猬头青年正在那儿给某病患递水呢,病床间一会儿有人哆嗦着喊“好冷”,一会儿有人哑着嗓子喊“水、水”,刺猬头青年忙着给这个倒水给那个盖被,俨然化身南丁格尔,忙得分|身乏术,雷侦探一时哑口无言。 “别忙活了,得喊醒个人问问这是怎么回事!”雷克思挑了个蜷着身子背对着他躺在床上,看上去比较平静的人,推了推那人的背,“喂,伙计,醒醒……” 那人的背极其缓慢地起伏了一下,发出很轻的“嘶”的一声,像是长出一口气,雷克思正等着对方搭理自己呢,岂料那人转过脸来,眼睛猛然一张,竟翻身而起,张开血盆大嘴就朝雷克思咬来! 那真真是血盆大口,那人的脸因为这个张嘴啃人的动作一瞬间扭曲,雷克思甚至错觉自己听见了嘴角皮肉撕裂开的声音。 还好袭击者拷着手铐,雷克思得以堪堪闪开,那人却并没有停止,他像突然发狂的狂犬病人一样咆哮着再次冲向雷克思,固定在地上的铁床被他拉得哐啷作响,雷克思一时也惊吓住了,本能地捂着脖子定定地站在那儿,就在这短短的十几秒时间里,发狂者布满血丝的眼睛一点点鼓胀起来,浑身血管突突地暴起,很快身上就像是被爆裂开的血管渲染了一般,变得青一块紫一块,原本就所剩无几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在地。 “小心——” 宁望突然冲过去扑开还在发怔的雷克思,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那只新变异的丧尸已经弓起身子猛扑过来,那张固定在地面的结实铁床竟被他生生地拽脱并翻转过来,手铐将铁床的床头架子都拉得“吱呀”一声变了形。 这动静惊动了其它床铺上的人,他们纷纷挣扎起来,呲牙咧嘴,青筋暴露,四周充满了激情四溢的野兽咆哮声。宁望一拽雷克思:“快跑啊!” 雷侦探这会儿也清醒过来,二话不说点头就跑。两人当时的第一反应都很窝囊,就想着快原路上去,结果却见雷克思往那地道里一闪就跳脚般退出来:“走走走!这边不行,上面有人下来了!” 宁望傻了眼,那帮人回来了,那他们现在唯有往洞穴深处跑,可是…… 四面都是疯狂挥舞着的利爪,这些丧尸指甲都很锋利,手臂力道更是大得惊人,被逮到多半跑不了。宁望正想说这根本办不到,就见雷克思从腰后拔出枪来,朝天一举—— 枪声在狭小的洞穴大堂里响得震耳欲聋。 宁望毫无防备,耳朵里一片嗡鸣,只看见雷克思的嘴型:“还不快跑?!” 丧尸们因为枪声都躲远了一些,正好留下一条供一人跑过的通道。 宁望风中凌乱地跟着雷克思从丧尸群中冲了过去,满耳都是嗡嗡作响的般若多罗蜜多心经,说好的假枪呢?!这边他刚低头闪过某个丧尸一挥而来的九阴白骨爪,腿上便被一阻,回头一看,病床上一个家伙正用枯瘦的手狠命拽住他的裤子。 雷克思转身正要给那家伙一枪,对方却一缩手抱住脑袋,一只手拼命摆手:“别……别开枪,我是人!” 这人会说话?宁望和雷克思对看一眼。 那人这才拿下挡在脸上的手,宁望也才看清楚,这人虽然看上去苍白虚弱,但眼神却不浑浊。这应该是个幸存者。 “救救我!”幸存者回头看一眼那些骚动着想要摆脱桎梏的丧尸,“我不想被这些家伙咬死!” 看样子这人应该知道很多事,雷克思正琢磨着要不要带上这人,宁望已经上前“锵”地一声一把扯断手铐:“快走!” 雷克思看了看被宁望干净利落地扯断的手铐,又看了看不远处挣扎咆哮着将手铐扯得哐哐作响的丧尸……“喂,我说……要不你再把那张床的床脚掰下来,哥几个好当武器啊?” 宁望连连点头:“有道理!” 十几秒后,两人一手提着一根钢管,一左一右架起幸存者就往地下深处跑,这时已经可以听见地道上传来的脚步声了,那些人显然已经赶了回来,宁望和雷克斯才跑了一段就一个头两个大,这里面通道连着通道,分支又开分支,像个地下迷宫。 “靠,我们现在跑到哪儿了?”雷克思左看右看。 “前面有几个没挂汽灯的通道,”幸存者出声道,“我们往暗处走应该会比较安全。” 宁望和雷克思就搀扶着幸存者往没光的地方走,等四面都暗下来,宁望关了手电,背后紧追不舍的骚动声这时几乎听不见了,三人这才暂时放下心来。方才那么一阵疾跑,现在都累得够呛,大家心照不宣都打算就地歇息一下。 雷克思摸了一只烟递给幸存者,幸存者接过抽了一大口,才稍微平静下来:“谢谢两位,我叫付东,你们是……” 雷克思已经准备好说辞,他和宁望是便衣,专门来这里调查人口失踪事件的。 “我叫宁望,是来这边找人的,他叫雷克思,是私家侦探。”宁望蹲下来说完,什么东西就“啪嗒”掉他脑门上,抓下来一看是根烟,宁望捉着烟纳闷地回头,私家侦探先生站在他身后合不拢嘴,“你还好吧?” 雷克思额角抽搐,心说咱们还不知道这家伙的底细呢,你就全招了,我特么怎么找了个猪队友啊?末了又想到宁望空手扯手铐的绝技,好吧,要真是猪那也是全身插满刺一拱能拱翻一只巨无霸金刚大白菜的豪猪。 雷克思没忘记他的职业操守,第一时间问付东:“那些怪物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你们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兄弟,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讲起。”付东疲惫地苦笑,“你让我先捋捋,我从头跟你们说。” 宁望看付东这凄惨样,又不能催他,只得按捺住强烈的好奇,耐心等付东组织头绪。付东又抽了几口烟,眼神清明了几分,这才慢慢说起来。 “我是被人介绍到这里来的。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两个月前失踪了,都以为他死了,所以一个礼拜前我收到他的电话,也吓了一跳。他约我偷偷见面,还叮嘱我不要把跟他见面的事告诉别人。我心想我就先去见他,看他什么情况,我回来肯定还是得给他父母报备的,可当我见到他……” “你哥们变安嘉冕还是凯墨陇了?”雷克思接口道。 付东摇摇头:“比那更让我吃惊。我和我哥们是在医院认识的,”雷克思皱眉,大概是没明白这转折,付东接着说,“我们都是血友病患者。听说过吗?” 宁望有点意外,这病他在书上看到过,是由于体内缺少凝血因子,一有伤口,血一流起来就没完没了。 “不止这样,有时候运动得稍微剧烈一点,关节也会肿痛出血。这病很折磨人,又烧钱,痛起来那滋味真是要命,每年得去医院得挂20多瓶因子,我们家一年要为我花掉七八万,有时候我都会想为什么不去死了算了。”付东自嘲地笑道,“我那哥们约我出来见面,跟我说他的血友病给治好了,我以为他是到哪个传销窝点去给人洗了脑,因为这病是没法治的,结果他当即掏出水果刀往手上一划,我当时吓傻了,他划得很深,马上就见了血,不去医院肯定玩完,但是,你能想象我看见了什么吗……”付东说到这里,抬头看向专心致志倾听的宁望和雷克思,“我看到那条足有十公分长的伤口,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这么在我眼皮底下愈合了。” “这不可能,”宁望认真地摇头打断,“人体细胞大多能自我增生,新细胞替代死亡的细胞,伤口就会愈合,不过这种增生和修复是有限制的,就算是不稳定细胞如表皮细胞,再生能力再强,也不可能瞬死瞬生。人受了伤,哪怕是非常健康的成年人,恢复也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细胞衰亡的速度肯定大大快于细胞增生的速度,否则这人岂不是只活不死了?” 一旁的雷克思听得张口结舌了一阵,点头对付东道:“对!他说得没错!” 付东撇撇嘴:“就知道你们不会信,你有刀子吗?” “干嘛?”雷克思问,还是把瑞士军刀递了过去。 付东接过刀子就在手腕上一划。 雷克思张口想骂“你疯了”,话却堵在了喉咙里。接下来不到三十秒的时间里,两人亲眼见证那个不到两公分的伤口才渗出一点血,细细的口子就迅速从下刀处开始黏合。那画面诡异得像是割腕时的镜头回放,转眼手腕上只剩下一道淡得几乎看不出的印迹。 “我的妈呀……”雷克思看得直咽唾沫。 “如果别人跟我说我也不信,但我亲眼所见,没法不信。”付东说完,还没来得及把袖子放下来,手就忽然被宁望拽了过去,不单是付东,连雷克思都被宁望的举动吓了一跳。刺猬头青年死死盯着那道已经愈合的伤口,雷克思错觉宁望眼神里有股难以描摹的冰冷凌厉,好像要把人家拆吞入腹一样。 ……以往都会有的,每当自己遇见不科学的事情,心里的两个小人也好,那个清冷的音色也罢,总会有点什么,但是此刻,宁望只听到心中一片阴森森的安静。 付东见刺猬头青年讷讷地放开他的手,颓然跪坐回去,才把袖子放下来,心想他大约也是吓得不轻吧,又继续道:“……总之我是太想摆脱这个该死的病了,就跟他来了这里。” 如果说伤口瞬愈什么的已经够扯淡,付东后面讲到的事情就更离奇了。他抵挡不住诱惑就跟病友来了这座废弃疯人院。当然他们途中都吃了安眠药,其实并不晓得自己究竟身在何处。除了他以外,来的还有好几个人,都是年轻人,有的还是大老远从外地来的。他在这里也见到了报纸上刊登的失踪者,也吃惊于他们的变化,不过一想到亲眼所见的自我恢复绝技,这些就显得小菜一碟了。那些失踪者和他哥们一样,似乎都是充当类似向导和介绍人的角色,那些大学生都是他们介绍来的。每个人来的目的都不同,有的女孩单纯就是为了变漂亮,有的是有先天缺陷,有的完全就是崇拜加猎奇的心理。 他们被那些向导安排在山里住了几天,这地下建筑大得难以想象,他们的活动区域被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其实大家也不太敢到处乱走,因为很容易迷路。这期间向导会跟他们聊起有关“治愈师”的事。 说到这里付东难得地停顿了一下,神情有些游离,雷克思催促道:“治愈师是谁?这里的头儿?” 付东点点头:“治愈师似乎有一种能治愈他人疾病的能力,不但如此……听说还能让人永葆青春。” “这个我绝对不信。”雷克思大摇其头。 “总之大家很快就成了治愈师的信徒,”付东道,“我也不例外,因为我太想见到治愈师,治好我的病了。不过治愈师每周只露面一次,我心心念念地盼了五天,终于等到和治愈师见面了。” 那一天,他们这一批人被领到一个地下宫殿般的大堂,和带他们来的导游一起,等待了良久,终于等到治愈师的出现。 大堂里灯光黯淡,影影绰绰,那个被称呼为治愈师的男人终于从一侧拱形通道中姗姗走入。他穿着一件斗篷式的长风衣,戴一顶宽檐帽,风衣高高竖起的领子和宽大的帽檐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他的五官,他说的是英文,不过听嗓音,这个治愈师比他想象中还年轻。 他面带微笑,语调温和地询问了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当然他说的话都是其中一名向导给翻译的,然后治愈师说:“你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付东身边那些新加入的信徒很激动,连珠炮地提问,不过他当时没怎么在意去听,他并不像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一样,对这个人怀着异样的崇拜和憧憬,他只是一心想治好自己的不治之症。 据付东自己说,提问和解答的部分感觉就像传教,充满着晦涩的和宗教有关的论题,这之后才终于到了他期盼的环节。 “等等,你是说治愈师是外国人吗?他会不会是华裔,只是说不来中文?”宁望突然插嘴问。 雷克思和付东都有些奇怪宁望的发问,付东还是回答:“那时治愈师站得离我们有一短距离,大堂里光线很暗,我也不清楚他会不会是华裔,不排除这种可能吧。” “那那个宫殿般的大堂长什么样?”宁望追问,“有没有长桌子,壁炉,墙上有没有挂什么东西?” 付东的表情更一头雾水了:“我说它像宫殿是因为那地方有一扇很华丽雕刻石门,大堂里有很多圆柱,还有一个穹顶,穹顶和墙壁上都是壁画,但是除此之外没有你说的那些东西。” 宁望又一次失望了,他盼望能从付东的描述中找到那个梦境的线索,但是听起来依然没有任何能搭边的东西。付东和梅菲不同,付东是被同学带来的,想弄清楚梦的由来,看来只有找到梅菲,或者梅菲说起过的那个和她做同一个梦的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迫切地想要见一见那位治愈师,见见那个宫殿般的大堂。 雷克思见宁望若有所思起来,催促付东:“你继续说。” “然后我们所有人被要求背过身去,绑住眼睛,并被告知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可以转身或者睁开眼。”付东说到这里,皱皱眉头停住了。 雷克思眨眨眼:“后来呢?” “……没有了。之后我就晕倒了,等我醒来,我就躺在先前你们发现我的地方,反复发着高烧,醒来又昏迷,昏迷又醒来。”付东说。 宁望心中狐疑起来,付东似乎隐瞒了什么?他刚刚那个皱眉停顿的表情,好像是有什么很可怕的事情不想去回忆? “说说那些人是怎么变成那副德性的?”雷克思问。 付东叹了口气:“他们说那是排异反应,不适合的人会被淘汰,只有少数被选中的人能存活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我观察了一下,有些人发烧个几天就稳定下来了,牙齿不再出血,也不再掉头发,皮肤也开始变得白皙细腻,这些人最后都,用他们的话说,成功‘治愈’了。有些人发烧的情形却越来越严重,到最后就变成你们看到的那些丧尸。这时那些向导会把这些丧尸杀死,然后抬出去。”说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种等着命运给自己翻牌的感觉太可怕了,我每天都检查自己的身体,如果要变成那种怪物还不如去死了,虽然我们身上没有武器,但因为我是血友病患者,我想死是很容易的,后来我也开始掉头发,我左右两边的人都变成了丧尸,我实在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就用手铐死命磨自己的手,只要开始流血我就解脱了,但是我发现……” “你的伤口愈合了。”雷克思沉吟道。 “没错。”付东笑了笑,却并没有庆幸的感觉。 “同学,其实我很想问……”雷克思凑过去上下端详付东的脸,显得有点激动,“你真的会从此永葆青春?” 付东咳嗽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即使能永葆青春,肯定也有代价。我反正是很后悔。我计算了一下,参加治愈的人中,变成丧尸的几率有七成,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被治愈。那些被治愈的人又会出去寻找新人,这根本就是害人!其实说到底,我们和那些变成行尸的人有什么区别呢,还不是一群怪物!” 他说到怪物两个字时几乎咬牙切齿,宁望虽不清楚付东隐瞒了什么,但看得出付东对他们没有恶意。不过通过付东的讲述,倒是搞清楚了一点,那些向导把变成行尸的人杀死后抬出去,必然是丢到深山里喂狼去了,他之前在山林里看到的那些白骨,多半就是这些丧尸的骸骨。而那个从峭壁上掉下来的丧尸,会不会就是其中的漏网之鱼? 还有那只赤红双眸的巨狼,那只通体雪白的白狼…… “糟了!”雷克思忽然叫了一声,打断宁望的思绪。 雷侦探打开手电二话不说就开始脱西服,飞快地解开衬衫,如饥似渴地扒开领子就朝宁望凑过来:“快给老子看看,我被那丧尸咬到没有?!” 宁望拿起地上的手电往雷克思脖子上一照,冷不丁就瞠大了眼。 “怎……怎么了?!”雷克思被宁望的表情吓得面无人色,“有话你直说,我能扛住……” “对了,之前救你出来那个地下室,是所有人都在那里吗?!”宁望急切地转头问付东,“你有没有见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男的,比我矮一点,穿一件登山夹克,一头乱七八糟的铲青,还有一个女的,长得很像日本演员泽尻英龙华?” 雷克思很想捏死这只大刺猬。 像是说得有点口干舌燥了,付东费力地摇摇头,抿抿干枯的嘴唇:“我没见过。我听说还有个地方,也关了不少人,不过我也只是听说,不清楚具体位置,只有慢慢找了。” 一行人也休息得差不多了,这就动身。他们在这黑咕隆咚的地道里也只是为了暂时躲避风头,真要找人,还是必须得往有光的地方走。两个人试图拽起地上乏力的付东,哪知道这次比先前还费力,付东两条腿疲软得像滩烂泥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毕竟他现在的身体还未完全复原,看样子刚刚跑那一段确实超过他的负荷了。 宁望见付东确实是没力气了,便果断地转身蹲下,招呼雷克思:“把他扶上来,我背他。” 雷克思无奈地把恍若风烛残年的付同学扶到宁望背上,岂料他们还没走几米,不远处的巷道里就传来窸窸窣窣的链子响声,还有些含混不清的叫声。 “丧尸!”雷克思喊完掉头就往另一头跑,宁望背后驮着个人,看雷侦探身轻如燕地丢下他率先钻进另一头的地道,还没来得及酝酿心酸,就见雷克思一脸惊恐地又跑了回来:“我靠!他奶奶的还兵分两路!” 不会吧?宁望心道,那边雷克思抬手朝他背后就是一枪,地道口传来一声厉声尖叫,那声音活像用长指甲挠黑板,随即那些野兽般的嚎叫如同山洪爆发,宁望循声回头,狰狞的丧尸们已经蜂拥而上,要不是这地道窄了点,他们肯定早被四面八方扑来的丧尸压在地上蹂|躏无穷多遍了! 要命的是这些丧尸行动非常灵活,其中一只竟像猴子一样一跃跳到墙上,躲过直飞的子弹就朝宁望扑来。 磅!枪声在耳边炸开,宁望耳朵都要聋了,趁那猴子丧尸被子弹打中大腿向后一趔趄,他卯足劲抬腿就将那丧尸踹了出去。 雷克思眼瞅着这一踹不得了,巷道里的丧尸排着队如多米诺骨牌似地倒了一片,配合默契简直如同要风给风要雨给雨的群众演员! 不过宁望的绝招时灵时不灵,十脚里往往只有一脚能踹出佛山无影脚的效果,得靠赌。这地道也就三十来米长,这些丧尸倒下又趴起来,中了枪伤口没一会儿就愈合了,前仆后继根本打不死,雷克思枪里的弹药有限,已经觉得有点棘手了:“想点办法啊!” 现实生活中谁遇到过这种事啊,宁望只能从游戏中找灵感:“你爆头试试!” 雷克思咬牙瞄准其中一只丧尸的头开了枪,这招立竿见影,宁望见那丧尸应声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没再爬起来。感谢卡普空公司! 雷克思找着了窍门,先是一钢管抡过去把丧尸推远,然后举枪瞄准一一爆头,侦探先生杀得有点亢奋起来,眼睛都红了,最后竟真的靠着一把枪一钢管成功血洗了二十人的丧尸军团。 “侦探,我对你刮目相看了……”宁望看着一地尸体,仿佛劫后余生。 雷侦探的文学造诣显然不足以让他明白刮目相看的意思,立刻灿烂起来:“开玩笑,这子弹是钝头的,要是尖头的,兄弟我一枪轰爆两个也没问题。” “子弹还剩多少?” “我看看啊……”雷克思伸手去掏衣服里的弹匣,发现没了,就退出手|枪里的弹匣,然后就听见“叮当”一声,唯一的一枚黄铜子弹蹦跳着落在地上。 雷克思:“……” 宁望:“咱们还是快跑吧。” 雷克思捡起那枚宝贵的子弹,两人话不多说,跨过一地尸首,径直拐过通道口,就在这时: “小心——” 随着雷克思的呼喊,背后扇过一股劲风,宁望瞄见脚下一跃而起的影子,仓皇地回身,就见一只漏网之鱼的丧尸张开血盆大口朝他猛扑下来,那画面太冲击,他下意识就往后倒。这时候雷克思的枪声响起,同时那只丧尸就这么直扑到了他身上。 腥臭的血喷了宁望一脸,丧尸张大了嘴,他都能闻到那股难以形容的口臭味,好在这嘴张了张就无力地合上了,宁望赶紧踢开丧尸爬起来,用衣袖擦着满脸的血。 雷克思心痛不已:“最后一发子弹啊,哎我说……”他说到这里就停住了,睨着宁望的表情端的古怪。 宁望被他看得一阵发毛,心说该不会我被咬中了吧,可是张开手臂看了看全身上下,也没发觉有伤口啊。 “……我说,那付东同学也把你抱得忒紧了,”雷克思一脸怪异地说,“这都没掉下来?” 宁望才发觉自刚才他们和丧尸混战起,他都无暇去管背后的付东了,但付东居然没掉下来,就刚才他倒地那结实的一下,居然也没把已经虚弱得堪比林黛玉的付同学摔下去? 脖子被圈得紧紧的,想来付东为了保命是使出吃奶的劲挂在他身上了吧,这么想着一低头,果然看见付东的枯瘦如柴的手指牢牢抓着他的卫衣,抓得他都有点胸疼…… “喂……”雷克思盯着地上,脸都绿了,“这些头发哪儿来的……” 宁望低头一看,地上散落了一地头发,连他的卫衣上也是头发。 “妈的!!”雷克思突然抬头大叫起来,一把举起已经没子弹的枪,“这家伙变丧尸了!!” 宁望只感到胸前猛地一下刺痛,定睛一看,那两只手哪里是在抓着他,根本是连指甲都抠进了他的肉里,而且那指甲咔咔咔的好像一直在长长,已经有越嵌越深的势头。他听到耳后一阵咯咯咯牙关打颤般的声音,背后的付东抬起了头,喉咙里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咕噜声。 宁望无法回头去看,但是光看雷克思冷汗涔涔面无血色的脸,已经知道情况有多不妙。无论如何不能被这家伙咬到!宁望抬手往脑后抓去,想要将那丧尸的头推开,同时奋力地甩动后背,但是根本是徒劳,付东黏他黏得就像跗骨之蛆。 “咔嚓”一声,丧尸的尖牙赫然没入他手心,宁望感到一股钻心的疼痛,以为自己这次是死定了,就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喝道: “站在那儿别动!” 第十一章 地道里蓦地传来第三人的声音,居然还是个女的,雷克思见刺猬头青年在那一声“别动”后当真昂首闭眼慷慨就义般一动不动,心说我的妈呀,宁小爷你的心得有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么大!! 然后宁望就感到一股力道直奔后脑,“咻”的一声冲得他整个往前一趔趄,那个咬着自己的手掌的丧尸惨叫着松开了牙齿,接下来“嘣咔”一声,一股腥臭黏糊的血爆了他一头。 宁望这才站稳脚步睁开眼,此时挂在他身上的丧尸已经奄奄一息地松开爪子,但是那弯钩般的指甲还嵌在他肉里,他片刻都不想这玩意儿在身上逗留,抓住那两只爪子,咬牙将指甲拔|出|来。雷克思都看得啧啧地倒吸冷气。把丧尸从背上整个卸下去,宁望再低头看自己的胸前,他的卫衣胸口被抓得破破烂烂,里面的美国队长爆款t恤也被血染红了。 “没事吧?”雷克思扫一眼地上的丧尸,丧尸的长指甲血红血红的,这一抓恐怕抓了个透心凉啊。 不过尽管场面看起来触目心惊,但是伤口意外地并不深,宁望劫后余生地揉揉胸口:“没事儿,大概是胸肌帮忙挡了一下。” 雷克思瞅着没当一回事的刺猬头青年,心道怎么看你也不像是有胸肌的人啊,这得是人美队的胸肌帮你挡了一下吧…… “活该,谁让你有眼不识泰山,还想甩掉我们……” 女孩嗔怪的声音宁望这下算是认出来了,循声回头,救他的人果不其然正是阿妙。短发女孩手上提着一把黄色的机械弓,是那种上下带滑轮的复合弓,正从通道那头施施然走出来。她已经换了装束,一身修身的紫色运动套装,只是那件略高腰的上衣上沾了血迹,所以远看是俏皮活泼的运动系少女,近看却透着一股血腥杀气。跟在她身后,从通道上方跳下来的自然是道风,手里彪悍的银色□□很是招摇,那枪宁望也认得,点50口径的沙漠|之鹰,绝壁的大杀器。 再看躺在地下的丧尸,已经是一具无头尸,颅骨被什么东西震碎了,显然不是普通的弓箭能达到的效果。 阿妙一提手腕,收回地上的凶器,那是一只很特别的箭,箭头是三瓣的弯钩爪,锋利的银色爪尖此刻正紧紧闭合着,箭身后连着一条细细的黑色绳索。像是看出他的疑问,阿妙拿起那只箭,一抽绳子上的活结,那三瓣爪子就松开了,她抬头笑眯眯地看他一眼,再一抽活结,“锵”一声,三瓣爪猛地彼此咬死。 宁望下意识就抬手捂住了后脑壳。 “我的发明,”阿妙笑着说,“救了你的命哦!” “你们一定是宁望的朋友吧,”这边,雷克思已经迫不及待地上前发起名片来,“鄙人雷克思,私家侦探,大家遇见也是缘分,江湖上混都不容易,留个联系方式,多关照啊!” 阿妙接过名片,看了一眼宁望,还是比较给面子地揣进了运动服的兜里,道风也挑着眉接过名片。 “他们不是我的朋友。”宁望道。 “啊?”雷克思诧异地回头,才一转开视线道风就把手里的名片扔身后了。 “你们到底是谁?”宁望皱眉,他现在不觉得这两人是坏人了,但对方的身份依然可疑,“阿刁和赖雪儿呢,他们现在在哪儿?” “喂!你这是对救命恩人说话的态度吗?”阿妙满脸不爽,“你得先跟我们说谢谢,尤其是我!我刚刚准备救你的时候,这家伙,”她回头瞪向道风,“还不慌不忙地说要让你多捱会儿,是姐姐我排除万难解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 道风正剥着一片口香糖,将口香糖放进嘴里,锡箔纸随手对折:“你等他被那丧尸咬得失血过多再出手,就没有这些破事。”话音刚落雷克思便一脸不敢苟同的表情朝道风瞧过来,后者顺手将对折的锡箔纸扔到一边,刚巧盖在地上那张遗弃的名片上。 雷克思自然完全没察觉对方如此善待了自己的名片:“喂,这位兄弟,话不能这么说,要是被咬了他也变成丧尸怎么办?”说着一拍脑门,连忙扯过宁望的手,看着手背上血肉模糊的咬痕,表情严峻又悲切,“卧槽你这伤口这么深,这个样子迟早要变异……” 道风靠在墙壁上,无聊地吹了个泡泡:“把手断掉就好了。” 宁望瞪圆了眼睛,你在逗我?! “可我只有一把瑞士军刀?”雷克思将手里的军刀啪嗒展开,各种刀刃,剪刀,锉刀,镊子全套凶器映在宁望风中凌乱的眼睛里。 “就瑞士军刀吧,我帮你稳住他,”道风走过来,鼓励踯躅不已的雷克思,“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 “够了啊!”阿妙受不了地上前,分开道风和雷克思。宁望见她从背包里取出一瓶什么,拧开就往他手上倒,痛得他都快跳脚了。阿妙往他手心上胡乱拍了拍,“这些丧尸和电视游戏里的不是同一个款,准确地说,我们叫它们狂暴者,因为它们的段数太低了,被咬了通常也不会变异,不过可能会有比较严重的感染……ok!再包扎一下就行了。”说着又从背包里找出绷带。 宁望有些惭愧自己先前一直怀疑对方的善意,这回乖乖把手伸过去让对方包扎:“对……” “不”和“起”还没出口呢,阿妙就把绷带和纱布都抛给他了,自个儿挎上背包:“走吧,咱们边走边说。” 一行人转身往通道的分支走,大刺猬捧着绷带和纱布,用牙撕开了自个儿往手上一圈圈地缠。 道风和阿妙两人在地道里走得轻车熟路,地道里不时还能看见一两具丧尸的尸体,宁望虽然心里已经无法将这两人当做敌人,却还是满腹疑问:“你们既然知道这些……这些狂暴者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之前在山道上什么也不说?” 阿妙叹一口气:“这里发生的事情相信你们现在也有几分了解了,这不是正常人能接受的事,我们也不想让外界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不必知道我们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们的工作就是尽量掩人耳目地完成任务,将影响减小到最小。” “所谓的任务,”雷克思看一圈地上的丧尸,悄悄咽了口唾沫,“就是杀掉这些家伙吗?” “比那复杂,不过其它的你们就不需要知道了。” 宁望忽然想起什么:“你们认识那个载我们上山的司机吗?” “不认识啊,”阿妙耸肩回头,“不过这人多半也和失踪案有关就是了……” 宁望感觉对方没说谎,又问:“那我还有一个问题……” 阿妙不耐烦:“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宁望理直气壮:“我和司机到前面去倒车以后发生了什么,这个你总不介意告诉我吧。” 阿妙显得有点无奈,还是回答了:“你们离开以后,那个狂暴者就活过来了,它袭击了我们,你那个女朋友一直不相信我们,趁乱拉着你男朋友就跑,丧尸一直追在他们后面,我和道风只好跟上去,等我们干掉丧尸,已经找不到你两个朋友了。”顿了顿,“你那两个朋友失踪,我们确实也有一定责任,但是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办法跟你们解释关于狂暴者的事,其实一开始我们想了各种方法阻挠你们来穆云山,也希望你们知难而退,但是……”说罢撇撇嘴。 没有咬嘴唇,眼珠也没有往左下瞥,也没有摸脖子,找不出说谎的痕迹,宁望心想,大概自己确实是误会对方了。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阿妙忽然停住脚步,转身指着一条分叉的地道,“从这边过去,左右左右上上左上,你们就能出去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 什么?! “不行!” “不行!” 宁望和雷克思异口同声。 “不行?”阿妙一脸好笑,“你们凭什么说不行?” “我告诉你凭什么说不行,”雷克思的语气难得正经起来,“你觉得这里发生的一切属于你们的工作范畴,但我也一样,我是一名侦探,完成委托人的委托是我的使命,我还没找到委托人的儿子,不可能就这么回去。我必须要给我的委托人一个交代,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死的也必须给个说法。” 阿妙抱着手臂耐心听完雷克思的长篇大论,又看向右手包得像只熊掌的宁望:“你呢?” “我哥们是被我拉来的,我不能这么一个人逃回去。”宁望说,“还有赖雪儿,我也要平平安安地带回去。”还给雪兔子,他心道。 “你们都说完了,现在轮到我了吧。”阿妙道,“没错你们说的都对,但问题是,你们留下来有什么用?如果你委托人的儿子,还有你的两个朋友现在已经死了,则你们留下来也没有意义了;如果他们都还活着,那么只能靠我和道风把他们救出来,你们留下来依然完全没有意义,而且我和道风也没那个闲工夫去照顾你们。明白了?” 雷克思被噎得张口结舌,阿妙说得不错,他和宁望根本没法对付这些狂暴者,但是让他们就这么放宽心离开,这又怎么可能?眼瞅着阿妙和道风撂完话就不管不顾地转身离去,雷克思正有点没辙,这时背后传来宁望的声音: “没明白的是你们。” 那声音又突然又冰冷,雷克思错愕地看向宁望,刺猬头青年眼里沉淀着一股陌生的,阴冷的光。 阿妙停下脚步回头,一旁的道风慢慢停止了嚼口香糖,眯起眼眸。 “你刚刚所说的一切要成立,必须有一个前提,既我可以信任你们。”宁望远远地审视二人,“但我对你们一无所知,谁能保证你们真的会救人,而不是杀人灭口?” “你!!”这话显然激怒了阿妙。 “左右左右上上左上,谁又能保证我和他按照这个路线走不是一死?” 阿妙涨红了脸,内心的怒气却又古怪地发作不出来,最后只能一咬嘴唇:“行啊!要跟着就跟着吧,死在半路可别怪我们没提醒!”说罢气鼓鼓地转身就走。 雷克思在后面握拳“耶”了一声,兴奋地拍拍宁望的肩:“看不出来,你这演技是影帝级别的啊!” 宁望被拍得很恍惚,干巴巴地笑了一下,他记得自己刚刚说的话,但现在去回味,那好像不是他说的,他只是在听而已。这种感觉,就像被逼进了死胡同走投无路了,他心里的两个小人,他只能求助他并不喜欢的那个。 第十二章 四人走在纵横交错的地下迷宫里,道风打头阵,雷克思(拿着一把没有子弹的枪)殿后,宁望跟在阿妙身后。 前面是个三岔道,领路的道风只停了停,就径直往左边走去。除了像这样需要停下来确认方向的地方,他走得相当惬意放松,泡泡一下比一下吹得大,沙漠|之鹰被他拿在手上在石壁上无聊地敲着,阿妙不时在背后低声喝止,朋克头青年跟没听见似的。 雷克思也走到三岔口,左看右看没看见差别在哪里,照理阿妙和道风两人也是头一次走这条线路,他不由怀疑地啜了一声:“靠,那小子靠得住吗?” 宁望安慰他:“他是听着声音走的,没问题,”又回头,“你是不是耳背啊?” “耳背你妹!”雷克思气得拿枪砸了大刺猬一下。 道风朝后瞥了一眼,嘴角冷冷地勾了勾。 不久一行人终于听见窸窣的人声,有人咳嗽,有人呻|吟,有人呓语,听上去状态都不怎么好。声音的来源似乎就在前方拐角处,雷克思等不及要过去,却被阿妙一拦。 道风就站在拐角口,阿妙右手拦着雷克思,左手拉住道风,道风嘴里吹着个泡泡轻描淡写回过头来,见阿妙低低地冲他摇头。 宁望也认得阿妙那动作是在叫道风不要贸然出动,可是道风只是看着阿妙,脸上却没什么表示,然后嘴里的泡泡忽然“啪嗒”一声蔫了下去。 阿妙的背影看起来光火极了,道风绝壁是故意的…… 果然左边拐角立刻传来一道警惕的人声:“有人!”随即隧道壁上映出一道人影,那人影手里端着的影子明显是一柄□□,眨眼的功夫枪口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宁望来不及看清持枪人的模样就被阿妙按倒在地。 咻咻!子弹穿梭在头顶,没有武器的宁望抱头趴在地上,他身后的雷克思猫着腰越过他赶去帮忙,一脚踩在他肩膀上,痛得他龇牙咧嘴。 敌人那边又有谁加入了混战,又一枚子弹打在他旁边的墙壁上,弹壳弹到眼前,宁望捡起那枚子弹端详,是5.56毫米口径,那就肯定不是道风的大杀器里的。 这个时候听见雷克思后知后觉地喊了一声:“妈蛋老子没子——”然后就是一声轰然枪响,这种平地惊雷的分贝数,很显然来自道风的沙漠|之鹰,然后地道里就倏然安静下来。有人走到他旁边踢了他一脚,埋头趴在地上的大刺猬扶起扣在脑门上的卫衣帽子,抬头一看,是阿妙。 “还趴着干嘛,起来收工了!” 哈?这么快? 他一骨碌爬起来,只见地上躺了至少三个人,都是抱突步的,他们这边负了伤的似乎只有雷克思一个,他手臂被子弹擦伤了,阿妙一面念叨着“你没子弹了还跑来凑什么热闹”一面又将一团绷带丢给雷侦探。雷克思拿着绷带往伤口比划了一下,最后嫌包扎麻烦,果断扔掉了。 道风弯腰从其中一个阵亡者身上提起一把突步,冲宁望喊了一声“喂!” 宁望心说我有名字的你知道的啊,对方已经将突击|步|枪一把甩给他。他始料未及,猝不及防抱住,那枪口还是朝上的,正对着他喉咙,雷克思在一旁惊吓道:“靠,走火了怎么办?!” 道风没搭理他们,将嚼得没味的口香糖直接唾在某位阵亡者脸上,走进左侧通道。 宁望掂量了一下怀里这把突枪,这还是他头一次接触真枪实弹,居然有点小小的失望,这枪感觉怪轻的,像塑料枪。不过有枪在手,心里是踏实了不少。他跟上道风,顺便打量了一下地上的人,这一打量,面色就僵了。 “怎么了?”阿妙见他杵在半道不走,推了他一把,“你男女朋友就在那头呢,你不着急了?” 半晌,宁望才将视线从这些年轻的惨死者脸上移开。因为敌人拿着突枪,他一直以为他们遇上的是这里的守卫或者武装人员,都是十恶不赦人面兽心的犯罪分子,可眼前躺着的分明是和他一样的年轻人,看穿着,他们应该就是付东提到的那些年轻向导,有的可能还是大学的在校生。他一时有点接受不了。 之前在枪林弹雨中没看仔细,这下雷克思也看清了死者的面目,这些人既是加害者又是加受害者,雷侦探人有点不好了:“这……这样真的没问题?” 阿妙在前面活动着胳膊:“没问题,都是坏人,不对,”女孩转过头来呲牙一笑,“都是怪物。” 雷克思又看向道风,朋克头青年靠在墙边又剥了一片口香糖,头也不抬:“我是自卫。” 雷克思瞠目结舌,乖乖,我怎么瞧着你们比这帮武装分子还危险呢? 宁望心里有点难受。之前死的都是丧尸,杀死它们不会有负罪感,可是他难以接受现在有人死在他们手上的现实。阿妙说他们是怪物,付东自己也这么说,但他觉得那不过是一种自嘲的形容,不管怎么说,这些人没有变成丧尸,也许他们的确不会老,但这不代表他们就是必须得被杀死的怪物。 他们只是和我们有点不一样而已……心里有个声音这么说着。一个小人语气悲伤,一个小人漠然旁听。 宁望摇摇头甩去脑子里的杂念,正要跟上三人,脚边突然传来一股隐隐的焦臭味,他低头看向地面,除了三具尸体什么都没有,正好奇这味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就听见嘶嘶嘶嘶类似灼烧的声响,他定睛一看,不由吓得向后跳出好几步。 离他最近的那具尸体正从眉心开始自燃!不是那种有明火的自燃,但是那场面只能用燃烧来形容,燃烧点从眉心的弹孔朝四面扩散开,很快整个头颅就变成了一团焦黑。另两具尸体也相继发生同样的化学反应,宁望捂住鼻子仓皇离开,刚才怀有的那些感伤彻底灰飞烟灭了。 他追上阿妙,纳闷地问:“他们怎么会这样?” 短发女孩耸肩:“跟你说过他们是怪物了。” “怎么那些丧尸没有这种反应?” 阿妙停下来想了想:“你就理解为级别不够高吧。”说罢拍拍好奇大刺猬的肩膀,挂上一脸“别再问了啊再问我要翻脸了”的威胁表情。 . 付东说得没错,果然有另一个关押人质的地方,这间地下室比先前那间小一些,没有病床,只有三面铁门牢房,二十几个人歪七倒八地关在牢房里,也是昏昏欲睡,萎靡不振,但是却并不像付东那帮人那样面色不正常,也没有掉头发。那边阿妙已经打开其中一间牢房进去查看,宁望见她蹲下来掰开那些人的眼皮,似乎在检查它们的瞳孔反应,她接连看了几人,放心地起身,朝外面的他们说:“他们都没事,把他们喊醒吧。” 宁望这时已经在里三层外三层人中找到了刁兄,赶紧过去将责任编辑拍醒,阿刁被两耳光扇得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眼睛都还没法对焦,就认出宁望,捂着火辣辣的脸:“你干嘛打我啊?!” “我就轻轻拍了你一下啊!”大刺猬一脸无辜。 阿刁:“……” “快让我看看你的头发!”宁望说完照着刁兄的头发一阵狂抓,末了惊恐地看着手里大把大把的头发,“……你怎么掉这么多头发?” 阿刁忍无可忍地一巴掌扇在宁望脑门上:“你特么这么用力扯它怎么能不掉?!” 宁望见阿刁这么生龙活虎才算放心下来,看来阿妙的检查没错,关在这里的人似乎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异,虽然还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待遇。 阿刁揉着脸颊和头皮看了看四周,见到阿妙和道风,实为不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和他们在一起?” “嘘,”宁望比了个噤声的动作,回头看了看正忙着叫醒其他人的阿妙,小声问他,“你和赖雪儿是怎么跟他们分开的?” 阿刁长舒一口气,宁望一看就知道那是个“说来话长”的开场,忙说:“长话短说。” “好好好,总之吧,就是你走之后我正忙着和那丧尸合影,结果没想到那丧尸特么就活了!一口就朝我咬过来,多亏赖雪儿把我推开!那姑娘真心不错……哦,好好别瞪我,讲重点,说时平静但那时叫一个混乱啊,赖雪儿当时就给我使了个眼色,我立刻就领会了党中央的精神,跟她一起撒腿就跑!这丧尸就在我们后面狂追,最后我们跑到一个荒郊野地,丧尸好像没追过来,倒是这两人,”说着下巴朝牢房外比了比,“追来找我们,我和赖雪儿就躲进了一个地下洞窟里,说来真是奇遇,那洞窟居然是人工打造的,还挺深,那两人当时就在外面转悠着找我们,我们就干脆往那地下洞窟里走,走着走着……我忽然感觉到一阵奇妙飘忽灵异一般的感觉,然后我就失去了 意识,再后来我就在这里了。 宁望认为阿刁所谓奇妙飘忽灵异一般的感觉估计也就是乙|醚之类的东西,十分不为所动。 “对了,”阿刁一个激灵,想起来,“赖雪儿呢?你找到她没有?!” 宁望摇摇头:“还没。”难道这里还有另一个关押人质的地方不成?他自然不想往最糟的方向去想。不过老实说,那个治愈师把他们这么多人关在这里,还专门派人看守,肯定不怀好意,赖雪儿很可能凶多吉少。 “她该不会有事吧……”刁兄难掩关切。 “不会,”宁望宽慰地拍拍他的肩,“有我呢。” “……”阿刁看了他半天,“你还是先跟我说说你是怎么跟这两人混在一起的吧。” 宁望想了想,根据刁兄刚才提供的情况,阿妙至少没跟他说假话,于是对刁兄道:“说来话长,他们虽然很可疑,但并不是坏人。” 说完就看阿刁的反应,生怕刁兄不信,非要和那两个杀胚撕,结果刁兄沉吟了一会儿,爽快地一口答道:“行,哥们信不过他们还信不过你吗?走,扶我一把。” 宁望伸手去扶,与此同时牢房里的人七七八八都醒了,雷克思看样子也找到委托人的儿子了,这会儿正挨个儿给人质们发名片。 不过人质们都很虚弱,刁兄走个路也是一步三四颠,可能是药效什么的还没过去。阿妙和雷克思商量了一下,招手叫他过去,宁望让阿刁靠在墙壁上,走过去:“怎么了?” 阿刁看见大刺猬像个报到的新兵蛋子样老老实实杵在比自己矮了一个头的女孩面前,心里恨铁不成钢地骂了句:不成器! “现在你朋友也找到了,你和雷侦探护送这些人上去吧。”阿妙说。 宁望回头看看虚弱的阿刁,刁兄的表情已经很说明问题,阿刁很少这么担心一个见面才不到一天的女生,而且他刚刚才承诺了人家,他必须把赖雪儿平安地带出去才行:“我得找到赖雪儿。” 阿妙不爽地皱起眉头,一旁的雷克思乘机帮腔:“让我和这小子护送他们出去,还不如让我一个人去呢,这小子就一拖油瓶!” 宁望向雷克思投去真诚感激的目光,雷克思偷偷比了个不用谢的眼色。 “……也对,”阿妙摩挲着下巴,“你们两个上去确实不妥,这么多人,这外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危险,万一出了岔子也不好。”她低头想了想,走到靠在墙边无所事事的道风面前,扯下朋克头青年的耳塞,“喂,那你和雷克思上去?” “去哪儿?”道风懒洋洋地收起耳机。 “护送这些人出去。” 道风耷拉着眼皮扫一眼四周弱不禁风的人质,宁望仿佛生动地看见一把牛刀问:杀鸡?用我? 他太明白了,你让道风拿着枪到处突突突他十分乐意,让他给群众送去春风般的温暖这种活儿他才不会干。 阿妙见状最后还是妥协了:“好啦好啦,雷侦探,我跟你上去。道风你带着宁望继续找人。” 道风站起来,看了看宁望:“你还是跟他们一起上去好了,我一个人速度更快。” 宁望心想你所谓的速度快无非是虐丧尸虐怪物的速度快,但我是要去救人的,于是义正辞严地回道:“我和你不是一路的,你杀你的怪,我救我的人。” 说完转身就自个儿走了。 . 宁望一面走一面借着洞壁上的汽灯光查看手上那把突步,凭记忆里玩游戏时的印象确认了一下各个位置,快慢机档位,退弹卡隼……在游戏里是怎么狙人怎么爽,现实中要拿这货真价实的枪爆别人头还真是压力山大,要是遇见的是丧尸还好,是人的话…… 前方道风忽然抬手喊停,宁望才发觉道风不知不觉走到他前面去了。朋克头青年回头看他,手往另一边比了比,宁望竖起耳朵,也听见了可疑的声音,会意地移动到通道另一边,背贴墙紧绷绷地严阵以待。 十多秒过去了,通道里乍听还是无声无息,然而道风已拨开了保险销,宁望看向一面守株待兔一面嚼着口香糖的道风,不用去费力听声音,只看他咀嚼的频率,就能判断敌人的距离。他忽然想到什么,突枪的枪口伸过去戳了戳了道风的胸口,可能是戳的位置不太好,朋克头青年不爽地侧过脸,宁望张大嘴做了个“留活口”的嘴型。 这地下建筑纵横交错的,也不知道有多大,地毯式搜索不明智,必须找个带路的。那是宁望当时心头唯一的想法,而道风只摸着胸口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宁望心头不由有点打鼓,他搞不清道突突是怎么想的,然而下一秒,就听见地道里“咯噔”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紧跟着他肩膀就被猛地一抓,整个人被道风抓着往回狂奔! 道风冲刺的速度快得有种非人的错觉,宁望感觉自己在道风的带动下脚都没有落地,这一个猛子扎了足有二十米远,就在这时身后轰然一响,更大的冲击波把他们两个又向前掀了十多米! 热浪滚滚扑来,本就建造得粗糙的地道里噼里啪啦地坠着碎石,宁望摔得头昏脑胀,他身边的道风一骨碌翻身起来,照着他身上就是一脚,那一脚猛得,直接把他踹到了另一头的地道里。宁望在呛人的烟雾中爬起来,心中无奈的吐槽,被炸成筛子不说,还要被踢成内伤,真是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道风一样的战友…… 不过他很快就发觉自己误会了道风,虽然那一脚是有把人踹得内出血的势头,但是爆炸反而并没有伤到他分毫。地道里硝烟还没散尽,那边,子弹已经咻咻咻一阵连发,压制得他们无法还击,宁望抱着突步蹲在墙角,正有点没辙,对面的道风脱下自己的牛仔马甲,往浓烟里一扔。 心里有个小人冷声道:“就现在。” 宁望几乎是和道风一前一后探头伸出枪去,他连烟雾那头有几个人都还没看清,就凭着直觉往有人影的地方扫射。 第一枪就打中了目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确定,这个时候道风那件被射成马蜂窝的马甲才落下来。不过这种半自动突步到底不比冲|锋|枪,火力密度有限,敌人很快退了回去,双方陷入僵持中。 宁望闻到一股腥甜的味道,这时去看道风,才发觉道突突居然受伤了,肩膀和手臂上被火舌灼伤了很大一块,不过杀胚居然还在嚼口香糖。道风对他使了个眼色,抬手指了指两人身后的汽灯,宁望点点头,端枪两下点射把灯给灭了。现在他们这边处于绝对的黑暗中,探头出去不但安全了很多,而且身在暗处可以一眼看清目标所在。 哪晓得敌人也如法炮制起来,把他们这边的汽灯也给灭了,一下子,两拨人进入黑吃黑的局面。 宁望闭上眼,适应了两秒,再睁开时,看见通道对面的道风正看着自己,神色里带着几分古怪,然后才低声说:“你看得见我?” 宁望点点头。当然了。 道风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向敌人那头:“他们有几个人?” 宁望回忆了一下先前的战况:“我觉得还有三个。” 道风一挑眉:“没错,三个,所以是小case。等会儿你掩护我。” 到这个节骨眼,宁望肯定义不容辞了,实际上道风愿意把自己的命交给他这样一个十级宅男,他还挺佩服感动的,反正换了雷克思是肯定不愿意的…… 眼下气氛有些紧张,刺猬头青年忽然很不适时宜地问:“对了,道风是仙风道骨里的道和风吗?” “是盗贼的盗,飓风的风。”道突突冷冷地翘了翘嘴角。 第十三章 宁望将挡位换成单发,探出头去,敌人剩下的三人正隐蔽在通道那头的墙后,不过这种僵持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宁望看见拐角处按捺不住地探出一道影子。 他在对方射击之前先开枪了,探出来的人影迅速躲了回去,同时另一侧一只枪口伸出来,朝他还击。子弹奔着他的射击位而来,但落点比他的准头还差了些。宁望心想到底这三人也不过是普通的大学生和年轻上班族,枪法估计都是临时抱佛脚练的,这样一想不由底气足了很多。不过毕竟对方有三个人三把枪,三条射击路线加起来命中几率也高了几分,对宁望而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这不才一会儿的功夫他脑袋边的墙上已经多了好几个弹孔。 就这样大学生和上班族对阵宅男写手,双方真枪实弹你来我往,宁望的耳朵此时已经可以适应激烈的枪声,他太过专注于在黑暗中捕捉那一点火星,感受子弹划过的气流,以至很久才猛然意识到,在他们交火的空挡里他压根就没有看见盗风。 虽然地道里很暗,但开火的刹那他还是能勉强分辨出通道的轮廓,宁望几次三番睁大眼确认——通道里没人,除了在通道两头交火的他们,就只剩下飞驰而过的子弹了。 明明让自己掩护,盗风却好像凭空消失了? 刚走了一下神,子弹就“咻”地擦过他面前的墙,宁望连忙回避,心有余悸地看着鼻尖前深深的弹坑,这时忽然听到黑暗尽头传来咻咻咻三声速射声,然后是“哒”什么东西落地的声响,原本应该朝他飞来的三枚子弹,全部偃旗息鼓了。 宁望眨了下眼,飞快地嘀咕了声“不可能吧”探头出去,地道的那头,明晃晃的手电光束朝他这边射来,宁望眯起眼,听到盗风的声音:“搞定了,过来吧。” 刺猬头青年有些恍惚地站起身,挥去硝烟,盗风的身影隔着飘渺的烟雾,像个潮爆了的摇滚鬼魅。宁望走过去,低头看向三个被爆头的可怜大学生,“嘶嘶”一阵轻微的灼烧声响起,熟悉的烧焦味又飘来,宁望知道这些尸体又开始自燃了,赶忙移开视线。 “你怎么办到的?”宁望上下打量盗风,除了先前的灼伤,他身上再没别的伤口。 盗风一面拍去t恤上的灰,一面用手电扫了扫地道顶。 宁望抬头一看,不禁目瞪口呆,地道的壁顶和墙壁上方被之前的爆炸震得残缺不平,而盗风的意思,他很显然是从上方过来的。 刺猬头青年十分折服:“好厉害啊,我以前就写过一篇小说,男主角的身体发生了变异,获得了壁虎的能力,手掌和脚掌上长出了由纳米绒毛构成的吸盘……” 盗风冷冷地扬着眉头,一点不觉得自己被恭维了:“什么鬼。” 尽管他们以二敌五还能全身而退值得庆贺,但宁望还是难掩失望:“没有一个活口吗?” 盗风将手电扔给他,自个儿朝前走,宁望以为他懒得搭理他的废话,心中叹了口气默默跟上,却听到前方的盗风冷声道:“我不会留活口的。” 那口吻中充满不屑,宁望皱起眉头,提醒对方:“我们需要有人带路才能找到关人的地方。” 朋克头青年头也不回:“你还不明白吗?你那个女朋友不是死了,就是变成行尸了。” “万一她还活着呢?” “这种事情我遇见得多了,我知道没有万一。” “你们的职责不是救人吗?” “什么?”盗风一副可笑的口气,转了转手里的沙漠|之鹰,“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医生吗?” 宁望停下脚步,手电的光圈照着前方盗风慵懒如猫的背影,他们现在应该位于整座地下迷宫的中央地带了,这里十分寂静,竖起耳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的来源,不过无光无声的环境并没有妨碍盗风的步伐,他走到分岔路口,只停了一下,就转向了右边。盗风毫无疑问的很强,连阿妙也不得不依靠他,不时向这个人妥协,但是盗风身上那种视人命为草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酷却让宁望消受不来。 强者不该是这样的。 “为什么走右边?”他问。 “直觉。” 盗风走了一阵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刺猬头青年拿着手电远远地停在分岔口,朋克头青年神情淡漠:“什么意思?” 宁望问:“下一次你会留活口吗?” 朋克头青年眯了眯眼:“你应该问我,这辈子留过活口吗。” 话已至此,宁望沉了口气,点点头:“那好吧,”他说,“我的直觉让我选左边。” 盗风在那头冷笑了一声。 宁望将步|枪挎在肩上,转身朝另一条岔路走去。 “等一下。” 盗风又出其不意喊住他,宁望回头,朋克头青年面无表情地走过来,将手里的沙漠|之鹰递给他:“那些怪物得用这把枪才能彻底杀死。” 宁望看着那把彪悍的大口径手|枪,丈二和尚:“什么意思?” 盗风没有回答,沙漠|之鹰在他手里轻巧地一旋,枪口朝下,扳机挂在食指上,懒洋洋地倒提着递给对方。宁望说了声“谢谢”接过来,手里赫然一沉。 被盗风轻松地用一根手指提着的手|枪,却比想象中重了很多,宁望甚至觉得单这一把手枪还重。 “后坐力很强,希望别震碎了你的肩膀。”道风翘起嘴角。 宁望回了个严肃的表情,带着枪毅然离去。 盗风望着刺猬头青年走远的背影,笑意渐渐从嘴边淡去,那双犀利的丹凤眼里,目光骤然变得焦躁起来…… 十几秒后。 “喂!!能别把它塞在衣兜里吗?没人这么放枪!” 盗突突因为一把枪忽然暴走还挺令宁望意外的,不过是意外的惊喜,他得意地耸了耸肩,一点儿没搭理对方。 . 与盗风分道扬镳二十分钟后。 宁望扛着枪站在幽深辽阔的地下迷宫里,搔了搔头发,他此刻最大的心愿,就是盗风能中二地跑回来,嚷嚷着让自己把枪还给他。 四处听不见一点声响,完全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宁望才转了几个弯就发觉自己一直在原地打转。他在脑子里画地图,直走直走右转直走左转……确保自己始终朝着一个固定的方位,以为应该万无一失了,结果兜兜转转居然又走回了刚才的火并地点。 宁望知道手里的手电随便往下一照就可能看见那些自燃后的焦尸。他捂着鼻子左右看了看,左路怎么都走不通,他还是决定不跟自己死磕了,走盗突突的路让盗突突说去吧……便用手电照着地上,小心跨过那些尸体。白色的光圈映出地道下方的轮廓,宁望走着走着,顿住了脚步。 ……不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他又说不上来,只是隐隐有种感觉,这里的布局似乎和方才他离开时有出入。宁望一面环顾四周一面飞快地评估着,四面碎裂的墙壁还是老样子,地道那头盗风的牛仔马甲也还在,脚边这些横七竖八的尸体…… 脑子里顿时一嗡!宁望压抑着强烈的不安,将手电光束沿着地上的尸体缓缓照过去——一具,两具,三具,四具…… 只有四具。 怎么可能,他明明记得有五个人啊?! 在脑海里飞快地重建了一下当时的场景,盗风咻咻咻三点速射完毕后叫他过去,他走过去扫了一眼地上,有两具尸体倒在前面,其中一个头部已经燃成一颗碳球,另一个还没开始反应,然后更远点是那三个被道风最后放倒的人,待他走近后他们才开始从头部缓慢自燃起来。 这么说……有一具尸体压根没有自燃过…… 他近乎崩溃地将手电往那个可能诈尸的方位照去,原本应该躺在那里的抱着突击步|枪的尸体果然不知所踪。 就在他头皮发麻的一刻,最后一根稻草也压了上来,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抵在他背脊上,一道嘶哑的嗓音在他身后沉沉地道:“丢掉武器。” 被人拿枪顶着,宁望只能从命,卸下步|枪,又将沙漠|之鹰丢到地上,而后高举双手,身后人立刻两脚将枪踢得老远。 宁望眼睁睁看着鞭长莫及的大杀器隐没进黑暗中,他现在手无寸铁,完全的肉兔一只,可是既然对方没有第一时间开枪杀他,他料想对方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打算立刻杀他,于是大起胆子问:“你刚刚一直在装死吗?” 身后人桀桀地笑起来,那破烂风箱般的声音听得人直竖汗毛:“装死?不,我不需要装死,因为我死不了。” 宁望耳边一遍遍回响起那声酷帅狂霸拽的“我从不留活口”,觉得这句话能荣膺他个人的年度笑话冠军了。 他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敌人的心情还不错,愿意回答他的问题,他只能尽量为自己拖时间:“你为什么就不会死?你的这些同伴不都死了,还是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背后人笑了两下,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轻飘飘地道:“我听治愈师提过你们。” 提过他们?提的肯定不是他了,他就是个路人甲,那么就是阿妙盗突突那伙人了,刺猬头青年顺势问道:“他都提了些什么啊?” “他说你们就像日本幕末时代的新撰组,万中挑一,每个人都很强,但可惜从你们选择自己立场的那一天起,你们就注定是失败的一方。” 宁望很想搔头,他倒是觉得盗突突蛮有斋藤一的气势,但怎么也不觉得你们像维新志士啊?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智慧生命,他们的智能在人类之上,他们的身体机能比人类更强,他们有更长的寿命,更能适应时代的变迁,那么这种智慧生命是不是该凌驾于人类之上?”诈尸先生自个儿说道起来,口吻里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狂热。 宁望认真地摇头:“这个假设要成立至少还需要一个条件。” 诈尸先生一愣:“什么条件?” “他们的繁衍能力强吗?” “……” “这么说答案是否咯?”刺猬头青年滔滔不绝地道,“其实你是在说你们自己吧,通过外部改造或许能增强你们的体能,智力和寿命,但是那不叫繁衍,一个种群的繁衍如果只能靠外部改造和延长单个个体的寿命,这个种群智慧再高再刀枪不入也是没有前途的,所以人类才是主宰世界的唯一高等生命,这一切都是历史的必然。” “呵呵,历史?历史只是胜利者写的小说。”身后人冷笑道。 “可谁叫他们是胜利者,”宁望眼角往身后一瞥,“而你们不是。” “历史有其必然,也有其偶然,再说历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没错,现在我们的确是失败者,但与其说我们败给了人类,不如说我们败给了自己,这一点,”那人阴测测地笑了笑,“你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什么意思?“我那两个师兄师姐可能是很清楚,但我还在实习期,”大刺猬呵呵笑道,“我真不清楚……”你方不方便多说一点啊? “别傻了,”身后人冷哼道,“好好想想吧,一只藏獒或许能干掉一匹狼,但这能说明豢养藏獒的藏民就比狼更强大吗?” 宁望努力思考这个隐喻,藏獒是指盗风他们吗?狼是指治愈师?那藏民……难道是指像他一样的人类? “何况……这只强得不可思议的藏獒,真的是因为藏民的调|教才变得如此强大的吗?”对方强调般一字一顿道。 宁望皱眉:“我不知道你这样贬低人类有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你也是人类,至少曾经是。” “现在不是了,我选择了正确的阵营,并不是所有人类都有资格加入这个阵营,能够被我们的血统认同的,凤毛麟角。我们和那些生命短暂,愚昧无知,丑陋不堪的人类当然不同。”诈尸先生优越感十足地说道,又将枪口朝宁望的背脊上顶了顶,“如果不是因为有你们这群怪胎几百年来一直阻挠,我们早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了。” 怪胎?原来这些人也是这么看待盗突突和阿妙的啊……不过几百年来一直阻挠又是什么意思?宁望越听越云山雾罩,他一直以为这只是某个科学狂人的现实版佛兰肯斯坦实验,可是“几百年”又作何解释?付东说的那些晦涩的宗教讨论跟这又有什么关联?他越想弄清楚,心头就越像有只爪子在挠,那只爪子变得越来越锋利,挠得越来越凶,有什么东西鲜血淋漓着呼之欲出,却又在最后关头被一只冰凉的手按在胸口。 “回去。”那道清冷的声音说。 宁望忽然就平静了下来,似乎无论何时,这个声音都能力拔千钧挽救他与水深火热之中。他眼下所经历的这些事,或许有着惊人的解释,但终归都与他无关。“为什么对我说这些?”他问。 “我只是……从来没见过你们,有点好奇你们究竟是什么样子?”诈尸先生说,语气里有几分兴趣,“治愈师说你们是一群可悲的屠杀者,我实在很想亲眼见见你们的样子。”顿了顿,“现在,慢慢地转过身来。” 宁望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抓出两个窟窿的卫衣,美队的胸肌在窟窿后若隐若现,这个样子怕是要给师兄师姐丢脸的……他磨磨蹭蹭地转身,心中琢磨着要怎么死里逃生,冷不丁就和对方面对了面,不禁“哇”了一声朝后退了老大一步——先前死的不是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吗?那眼前这个血红脸的怪物是什么鬼东西?根本比那丧尸好不到哪里去好吗! 那诈尸男倒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一把抄起枪,似乎失去了耐心和兴致,血红的瞳孔里杀机一闪。 “蹲下!!” 平地一声惊雷起,宁望认出那是谁的声音,猛地抱头蹲下,几乎是同时那诈尸男就扣动了扳机。 宁望摸了摸头顶,没有血,再用手电往上一照,白光下那怪物直勾勾地瞪大眼朝他扑下来。宁望往后一让,见那家伙只是面朝下径直倒下,额头上硕大的枪眼正在冒烟,原来是中弹了。那一瞬他也看清了,那的确就是刚刚袭击他和盗风的其中一个年轻人,脸上的血红其实是毛孔渗出的血丝,密密麻麻遍布整张脸,敢情每个毛孔都在冒血?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准得吓死。 “没事吧?”雷克思赶过来扶起他。 宁望站起来,惊讶地打量着雷侦探风尘仆仆的脸:“你怎么回来了?” “说起这个,你说那丫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刚护送人质出去,人家那边就派专车来接了!”雷克思啧啧地唏嘘道,“既然人质都没危险了,我总不好把兄弟你一个人丢在下面,就跟阿妙一起回来找你们……哎,你、你也不用这么感动啦……” 宁望情真意切地搂了搂愕然的雷侦探:“谢了啊,兄弟。” 原来是为了那个“兄弟”啊,雷克思一头黑线地想,我那只是随口说的啊,路口卖烟的陈大爷,隔壁修电脑的王小哥我也叫兄弟啊,你这到底是多缺兄弟…… 不管怎样,在阴森森的地下迷宫里差点被一群变态洗脑时,突然看见雷侦探这样抽烟话唠又爱发名片,如此富有人间烟火气的存在,着实令人感动。“阿妙呢?”宁望问,“怎么没跟你一路?” “哦,我和她走到这边,就看见这一地狼藉,经过我在废墟上的一番勘探,才发现你们分道了,就和阿妙分开来找,我走左路,丫头走右路,不过这左路真够邪门的,我都怀疑遇到鬼打墙了。”雷克思说完又问,“你和盗风是怎么分开的?” 宁望叹一口气:“说来话长……” 雷克思颇理解地点点头:“那就甭说了,反正盗风那家伙和我们不是一路人,那咱们现在往哪边走?” “左路的确是死胡同,我们还是得走右路。”宁望说道,“不过我的枪刚刚被……”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怎么了?”雷克思看见宁望僵住的脸,不解地问。 “喂……”宁望指着地上那具血红脸的尸体,“那家伙的眼珠,刚刚是不是在转?” 第十四章 “哈?”雷克思一面嘟囔着“怎么可能我可是直接爆的头”一面回头去看,这一看也吓得半死,那两只血红的眼球果真在各自上下左右转动,就像一个正在经历噩梦的人。不仅如此,宁望注意到这人□□的手臂迅速泛白干枯,同时整张脸开始充血涨红,毛孔里又汩汩地冒出血来。那种感觉,就像身体正从四肢调运大量血液至受损的头部,进行自我疗伤。再定睛一看,果不其然,这家伙眉心的巨大豁口转眼只剩下指甲盖大小了。 “开什么玩笑?这爆头都打不死那要怎么整?!”雷克思惊吓得后退了一步,枪口还瞄准着目标,可也不知道如果对方当真打不死,要怎么办。 正说着,两人眼前就猛地一黑——手电没电了。 “别慌别慌!我想想,我想想啊,”雷克思手忙脚乱地拍着脑门,“对了老子有打火机的!哈哈,这就是烟民的福利啊……”在这个节骨眼他也佩服自己还能打哈哈调节气氛,可往身上一摸就傻眼了,“糟了我忘了,刚刚送那些人质出去的时候有个哥们找我借火,我他妈就把打火机扔给他了!” 黑暗中传来扑通扑通有节奏的心跳声,看样子地上的维新志士快满血复活了,宁望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对方说自己死不了了,难怪连付东自己都说他们是一群怪物,可是哪怕是怪物也该遵循宇宙万物的法则,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什么办法能让死去的生命死而复生吗?他真的不愿相信……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沙漠|之鹰!” “啥?枪和子弹我这里有的是!关键是这家伙打不死啊!沙漠|之鹰又没带战术手电!” “盗风走的时候跟我说过,这些人靠普通的武器杀不死,只有那把沙漠|之鹰能行!”死到临头他突然醍醐灌顶,那些人之所以会自燃根本不是体质所致,而是武器造成的!宁望激动不已,这个平凡又强大的世界没有因为这群怪物的存在而崩塌,他们依然是会死的,只要是会死的,就没什么可怕的! “哎!你去哪儿?!” 宁望朝黑暗中奔去:“那把沙漠|之鹰被踢到后面巷子里了,我去找回来!” “好好好!”雷克思豪气干云地一咬牙,“你去,这边我顶住!”说罢就蹲下来往地上摸索,一具一具尸体地检查,手指触到的东西像滩恶臭的烂泥,这些应该是自燃透了的,雷侦探强忍住头皮发麻的感觉,终于摸到结实的人体。 是脚。这家伙的身体已经开始有呼吸起伏,雷克思暗骂了声“操”赶紧往上摸,越往上感觉越不妙,这家伙的心脏跳得又重又急,看样子是在快速泵血。雷侦探一路摸到他的脸,手差点没被烫得缩回来,不仅仅是发热,毛孔渗血,这家伙整颗脑袋都在合着筋脉跳动着,就像一只大口喘息的肿瘤。 “妈的!”雷克思回头朝黑暗中急切地喊,“宁望你找到没有啊?!” 地下迷宫里一点光都没有,宁望将眼力撑到极限,好不容易终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看到掉在前方的沙漠|之鹰:“我看到它了!” 刚要跑过去,脚下却蓦地一软。 眼前忽然一片眩晕的黑暗,宁望不支地扶着墙,意识到自己是又犯贫血了,但是这一次晕厥的症状比以往来得都更猛烈,他只觉得仿佛站在急速下降的电梯中,强烈的失重感袭来,双脚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无力,胸口一阵一阵的心悸恶心…… 忽然他想起今天是14号了,每个月15号,冯医生都会来给他做输液输血,这么多年来一直风雨无阻,现在他身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迷宫里,也不知道外面是不是已经天亮已经15日了,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他没有好好休息,没有及时输血,轻微的地中海贫血真的会有这么强烈的症状? 他贴墙滑坐在地上,呼吸急促全身盗汗,耳边隐隐约约还能听见雷克思的喊声,却听不真切,好像有一扇风扇在头顶不停地转着,那些声音被扇叶转得时大时小,时远时近。 很快他眼前出现一闪一闪的白光,大片大片的白光像被一只勺子搅拌着,他屏蔽不了这股白光,只觉得那比黑暗还更眩晕难耐。不知何时雷克思扭曲的呼喊声也不见了,寂静又动荡不止的白光中,一个声音清晰地传至他耳畔。 “如果觉得困了,就放心睡吧。” 不同于以往那道清冷得不带感情|色彩的声音,这个声音带着极为温柔的诱惑。他似乎是第一次听到,又觉得冥冥之中有几分熟悉。 “我知道你困了。” 他没有说错,他的确是困了。又饿又困。 甜美的睡意袭来,黑暗第一次没有了它冰冷恐怖的色彩,反而如被褥般温暖地盖下来…… 眼睛就快要合上的时候,宁望忽然听见一声悠长的狼嚎。 狼的声音一声又一声,它不知疲倦地嗥叫着,如滚雷滚向远方,撼动了黑暗,宁望一个激灵张开眼,幻境中,他看到一匹在山巅长啸的巨大白狼,和它那双血红却执着的眼睛。 困意消失了,山巅和白狼又变成了樱花树下白色的身影。他感到自己躺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身上洒满落樱,在一个宁静的午后。而雪兔子就站在长椅旁,低头看着他: “你怎么了?” “我似乎总是一个人……”他抬头望着雪兔子先生美丽的脸,希望他能拉自己一把,将他从奇怪的悲哀中拉出来。 “一个人不好吗?” “没有不好,但总是觉得孤单……” 好像全世界就我一个人躺在这里,这么大这么美的公园,却到处都找不到别人。 粉红的花瓣一片片飘落,雪兔子红色的眼睛注视着他: “……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阿踢和阿踹。” 阿踢和阿踹……是啊,我还有阿踢和阿踹,我和他们一起半夜从福利院出逃,我们开走了院长的车,把车停在一座海崖上,阿踢说这里是极限跳水运动员的圣地,总有一天他也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从这里跳下去,就算是死,也要让我们帮他把骨灰安置在海崖的岩石上。我和阿踹同他拉了钩,那个时候我和阿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极限跳水,阿踢总是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外面的事。我们喝着从福利院带出的纯净水,假装那是酒,那真是个美好的夜晚。我不止有阿踢和阿踹,现在我还有阿刁,我还认识了雷克思和赖雪儿…… 公园里忽然不再寂静无声,他听见了远处的人们散步,问候,下棋的声音……他坐了起来,雪兔子不见了,阳光兜头洒下,他欣赏着这个平凡美好的世界,心中说着活着真好。 . 雷克思一直没得到宁望的回应,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算了,他必须赶在这家伙复活前切断他的血源,能拖多久拖多久吧! 说着摸准跳动的左胸,二话不说枪口压住就要扣扳机,这时枪身却被猛一把拨开。 糟了,醒了!雷克思心头刚闪过四个字,脖子就被狠狠掐住。那单手的力道都相当了得,更别说双手了,他被掐得干呕连连,狼狈地伸手往对方头上身上一阵乱抓,却似乎只是挠痒的程度。 他感到自己满脸通红,似乎随时都可能窒息,这时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挂也不能马上挂,要不宁望那小子绝对只有被秒杀的份!此时他已面色发青,意识里一半都是曾祖父曾祖母们在天堂向他招手的画面,他心里嚷嚷着“你俩别喊了!老子还没为兄弟报仇呢!”这么一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劲,他将全部力气拼在手指上,往对方额头还没合拢的枪眼里狠狠一捅! 对方痛呼一声条件反射地松开了手,雷克思翻着白眼,连滚带爬地逃出去老远,抓着喉咙一阵咳嗽,去你妈的,我就不信你不怕死你丫还不怕痛了?! 他这一捅倒是把自己捅脱身了,却没想到也让对方彻底痛醒了,在全然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他只能两眼一抹黑地瞎碰,可是对方毋庸置疑有着出众的夜视能力。 雷克思刚站起来就感到面前赫然站着一道人影,吓得冷汗都出来了,与此同时□□的枪口已经顶在他的胸口上。 完了,要六十年后重启了……他绝望地闭上眼,下一秒只听见“砰”一声枪响,以为自己中弹了,却又听见“噗通”什么东西倒在地上的声音。 雷克思确定自己胸口没有窟窿,激动得大喊:“宁望!!”举着沙漠|之鹰的宁望位于黑暗中,他压根看不见,却已经脑补出宁同学从硝烟中走来的高大帅气形象。 宁望气喘吁吁地放下枪,静心听着黑暗中细微的动静,过了好一会儿,传来了熟悉的嘶嘶的灼烧声,一股臭味慢慢升腾起来,两人紧绷的神经总算松弛下来。这个该死的不死族终于见阎王了。 “卧槽,这么黑你怎么开枪打中他的?!”雷克思啧啧称奇。 宁望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沙漠|之鹰,确实很黑,他也只是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还因为贫血的原因时隐时现,但也足够分辨出谁是谁了,好多夜行动物都有不错的夜视力,作为一名长期熬夜的宅男写手,他也算是某种夜行生物吧……与其好奇自己为什么能在黑暗中视物,他更奇怪自己哪来这么好的枪法。 还说后坐力很强,现在的杀马特真是太自大了!心中的某个小人哈哈地笑着,另一个却静得像死了一样。 地道里恢复了安静,宁望甩去脑海里的杂念,想到手电光熄灭前最后一次看到的这个亡命之徒的面孔,他不知道这家伙知不知道自己满血复活后是这样一张脸,这个一脸鄙夷地说出“丑陋不堪的人类”的年轻人,若是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现在的尊容,不晓得作何感想。想到这里,不禁觉得有点悲哀。 “我们快走吧。” 太黑了,真想快点出去,早点看到外面的阳光。 第十五章 地下迷宫中央地带的无灯区颇有些大,宁望和雷克思两个人停停走走了快一刻钟,仍旧没见到一丝光,这说明最近的光源离他们可能也有上百米。 其间他们研究了一下盗突突那把沙漠|之鹰,这把枪外观看起来是没什么异样,只是比想象中重了许多,宁望也知道沙漠|之鹰本来就重,所以也无从对比这重的部分是不是不正常。眼下也没有光,不能进一步查看,雷克思就退出一枚子弹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很肯定地说:“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子弹,铜制子弹也没这么重的。” “你确定?这可是12.7毫米的,和你的9毫米不能比的。”宁望提醒道。 “废话,我在美国也打过12.7口径的子弹,也没见过这么重的……哇啊——”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雷克思一声惊呼,宁望一个激灵站住脚步,那呼叫声一个唿哨就没了,身边已经感觉不到雷克思的存在,宁望瞪大眼,不是吧,掉下去了? 因为先前的贫血症状,宁望现在的目力已经不比之前,眼前时常一会儿黑一会儿亮,他小心蹲下来,努力瞅了又瞅,才看见脚边似乎有个……坑? 正奇怪着,隐隐听到哪里传来雷克思唉哟连天的声音。听这精气神,应该死不了,宁望冲着黑乎乎的脚下喊:“雷克思,你怎么样?!” “次奥,哪个缺德的在这里凿梯子也不点个灯?!”雷克思显然摔得不轻,骂声连连,好一会儿才冲宁望回道,“喂,你要不要也下来,我看下面好像有光?” 大刺猬现在对光明那是趋之若鹜,连忙一溜烟地下去了。 “你小心点啊,这楼梯陡得跟垂直——卧槽你这么快就下来了?你滚下来的啊?” 宁望不好意思说其实也差不多了,他是滑下来的。这段向下的楼梯不但陡,还很窄,他和雷克思两人一起摸索着往下走,不一会儿就看到从出口透出的光亮。这时宁望动了动鼻子:“喂,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臭味?” 雷克思也努力嗅了嗅,皱眉:“是有一股臭味,有点像……” “像什么?” “像我家三把火一个月没洗澡的味道。” “依我看这得是三个月没洗澡的味道。” 雷克思又嗅了嗅:“你说得对!” 很快他们就抵达了楼梯底,底下是一个相当大的地底洞穴,说它是洞穴是因为这地方比起先前见过的石室更粗糙,几乎就是借着天然岩洞的格局草草凿出的大洞,至多再在岩壁上挖几个挂汽灯的地方。 好不容易找着个宽敞有光的洞穴,然而此刻两个人的感觉比在黑暗中更糟——这三百来平米的大洞里居然遍布着尸骸!白骨堆积在山洞四周,那臭味就是这些尸骨发出来的。 “我对这地方感觉不好,”难得雷克思也打了退堂鼓,“我看这下面就算有人也都是死人了,反正上面也还有路,我们还是上去算了。” 宁望也正有此意,他觉得这些尸体应该不是死去多年的,否则尸堆里不会弥漫着如此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和腐臭味。而且,他虚起眼,这洞穴深处还有两个一人高的洞口,黑咕隆咚死静死静的,不晓得通向哪里。宁望总感觉在什么地方看过类似的场景,但他有点太紧张了,想不起来。 不过要上去最起码得把汽灯取一只下来,上面的无灯区还不知道要走多久。雷克思自告奋勇去取灯,汽灯挂得有点高,雷侦探在尸堆上蹒跚跋涉,一不小心踩到什么滑了一跤,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忽然盯住地上什么东西,脸色一片铁青。 “宁望,你看这人手指上的肉和指甲都还在,看样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的?”雷克思战战兢兢说道。 宁望越来越觉得不妙:“别看了,他们肯定不是自然死亡的,快把灯拿了我们上去!” 雷克思应了一声连忙去取灯,结果站在尸堆上伸手去够居然还差得远,他正没辙,一转头忽然一只骷髅头就出现在眼前!雷克思差点没被吓死,才看清那是宁望一手拿着一只骷髅头正递给他。 “垫着这个,一只脚踩一个上去拿!”大刺猬慷慨建议道。 雷克思一巴掌pia在刺猬头青年顶上:“我特么怎么不踩着你的脑袋上去拿!”说罢歪头打量起那颗无辜的刺猬头。 宁望蹲在地上,手撑着墙保持稳定,雷克思踩在他肩膀上上去拿汽灯,这回就只差一点点了,雷侦探:“再高点,再高点!好……” “好”字话音未落,汽灯的玻璃灯罩上冷不丁映出一道影子,雷克思以为自己看错了,擦了擦眼睛,才发觉不是错觉,灯罩上映着他们身后的一个洞口,有一团奇怪的影子在洞口晃动着。 “怎么了?你拿到了吗?”宁望费力地抬起头。 雷克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个映在灯罩上,洞口处的身影,在灯光的照射下,轮廓一分分清晰起来。 这个时候宁望也像是听到了什么风吹草动:“哎,我是不是幻听了?”他忍不住想要转过脖子,“什么声音踢踢踏踏的?” 雷克思一瞬不瞬地盯着灯罩,用脚夹了一下宁望:“别回头,你没幻听,这是脚步声。”而且是四足动物的脚步声,他生怕惊动了那东西,压低声音,以不容置疑地口气说道,“等会儿我一跳下来,你就马上跟着我跑。” 说着,灯罩的倒映上就出现了一双精光四溢的血红眸子,雷克思一跳而下,大叫:“跑!!” 粗重的喘息夹杂着阵阵低吠声传来,雷克思踏着高高低低的尸堆,闷头就往楼梯跑,宁望下意识回头看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之前他看到这洞穴里的尸骸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是红眼巨狼! 刺猬头青年也发足狂奔起来,雷克思边跑边喊:“那到底是什么?!金刚狼么?!” 你到底有没有看过《金刚狼》?!宁望心中无力吐槽,不过两秒后发觉是自己误会了,雷克思指的不是x战警里的金刚狼,应该是金刚和狼杂交的品种…… 眼看出口近在眼前,前方忽然传来一声咆哮,一个庞然的黑影从另一侧洞口扑出,直扑向一马当先跑在前头的雷克思,宁望喊了声“小心”,飞身往前一扑,将刹不住车的雷侦探扑到一边,雷克思手上的沙漠|之鹰飞出去老远。 面对这种身形比老虎还大一倍以上的野兽,被扑住你根本毫无胜算!宁望端起身上的突击步|枪,瞄也不瞄,冲着那怪兽就一阵乱射。 金刚狼被接连射中,不得不歪头左右躲避子弹,子弹一颗颗钻进它的毛皮下,只是钻出一个不大的血点。宁望想起了之前在山林里七狼大战的一幕,如果被六只狼咬在身上也不当会事儿,不晓得这5.56毫米的子弹对它而言是不是挠痒痒。 如果那些人必须用沙漠|之鹰才能杀死,这些怪兽或许也得仰仗那把枪才能搞定,宁望边射击边头也不回地喊:“这里我挡住,你去找沙漠|之鹰!” 雷克思回头一看,乖乖,那把沙漠|之鹰被甩在了洞穴一角,而横亘在他和沙漠|之鹰之间的,还有另一匹龇牙咧嘴的金刚狼呢…… 宁望这边调成三连发,至少已扣动了七次扳机,只等雷克思那边拿着大杀器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可是金刚狼终于被恼人的苍蝇子弹们激怒,低低地咆哮一声,顶着火力朝宁望扑来,宁望咬牙瞄准直扑过来的狼首扣动扳机,却只有尴尬的“咔”的一声。 没子弹了…… 宁望讷讷地站在那里,眨眼的功夫,自己的身影已经被金刚狼的影子笼罩,他脑海里闪过“完蛋”两个字,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肩膀忽然被一股大力钳住往后一扯! 往……后? 宁望猛摔在地上,以为是雷克思在力挽狂澜,急忙回头,眼前所见却令他惊讶不已——一道高挑的背影挡在他前方二十米处(意味着那人将体重七十多公斤的他一掷掷出了二十米的惊人距离),那人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修身长裤,戴着一顶他再熟悉不过,在这个时节人们都不会再戴的黑色毛线套头帽。 不可能……宁望的心狂跳起来,只不过是一个背影,一个背影啊,为什么他竟然觉得那就是雪兔子?! 偌大的洞穴里骤然安静下来,两匹巨狼分别位于洞穴两头,酷似雪兔子的黑色身影静立在洞穴中央,他手里持着一件宁望从没见过的武器,乍看像是一柄通体漆黑发亮的双开刃长剑,但剑身两侧有大段大段的锋利锯齿,那些锯齿彼此咬合,看上去整只剑仿佛是由这一截一截的锯齿连接锻造而成。 金刚狼们停下了进攻的势头,但它们并没有屈服,埋着头龇牙咧嘴地低吠着,宁望只觉得它们弓起的背像小山一样高,金刚狼们巨大锋利的前爪已在地面上刮出深深的痕迹,那是随时要发起进攻的态势。 宁望和雷克思都各自安分地趴在地上,现场弥漫的压迫感让他们一动不敢动,大气都不敢出。 终于左侧的巨狼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两匹狼齐齐启动,猛扑向洞穴中央的黑衣男—— 却也几乎就在这同时,黑衣男的身影一闪便来到左侧巨狼的近前,宁望眼睛一眨不眨,依然没能捕捉到对方行动的轨迹,那动作迅速得如同在视网膜上烙下的一记闪电!下一秒,长剑削过巨狼的脖子,腥臭的血在半空连成一条红线。 雷克思情不自禁发出了一声“卧槽……” 可战斗还远没有结束,右侧的巨狼趁机直袭到了黑衣男子身后,巨大狰狞的狼牙凶狠地咬下来—— 宁望本能地闭上眼,只听到一声令人背脊发麻的脆响,张开眼紧张地定睛看去,却见那竟是巨狼上下颚齿碰撞发出的声音!那么近的距离,巨狼并没有咬中黑衣男,它咬空了,锋利的獠牙只扯掉了那顶黑色套头帽。 黑衣男蹲踞在地,一头雪白微卷的头发从套头帽中脱出,即便在如此血腥残酷的战斗场景中,那依然是一个让人想要屏息惊艳的慢镜头。宁望睁大了眼,那真的是雪兔子,整个庚林市再也找不到第二张这样的面孔! 黑衣白发的雪兔子在地上翻滚起身,径直冲向血红双眼的巨狼! 他冲刺的姿态一点也不像兔子,像一匹狼,一匹头狼,身后跟着千军万马,那股气势令人既亢奋又惊叹。 亢奋又惊叹的不止是宁望,雷克思一路目睹黑衣男酷炫地冲刺、腾空、双腿倒挂在巨狼的脖子上,一系列动作只完成在瞬息之间,见多识广的侦探先生也被震得合不拢嘴。 受惊的巨狼在黑衣男双腿的夹击下咆哮挣扎了两下,黑色的长剑就如一只锋利的长矛,刺入巨狼的大动脉,并从另一侧穿出! 雷克思激动得大喊卧槽卧槽,一副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唱征服的亢奋脸。 然而宁望却注意到左侧受伤的巨狼还没有倒下,它又站了起来,嘶吼着反扑过来! “小心——”宁望撑起身子大喊。 雪兔子背对着这匹逆袭的巨狼,而他的长剑还卡在另一匹巨狼的脖子里,那长剑有着巨大锋利的锯齿,根本无法轻易拔出!宁望见势不妙,脑子一团空白正要冲上前,却见雪兔子手腕一翻,那柄剑竟然像是有生命一般,赫然从笔直坚硬的黑色长剑变成一条弯曲柔韧的黑色长鞭,如抽丝一般从狼的脖子中轻松拔出。 这条变异后的黑色长鞭依然长着锋利的锯齿,只是变得更细更长了,雪兔子转身扬鞭,长鞭“咻”地一声高高飘过他的头顶,在那一秒宁望错觉长鞭变得更长更细了,它呼啸着卷在巨狼的脖子上,立刻便像一条长着鳄鱼牙齿的吸血长蛇,死死咬住了巨狼的脖子,“嘶”的一声,血像雨一样从巨狼脖颈处洒落一地,暗红的血沿着长鞭黑得发亮的锯齿缓缓流淌,巨狼发出巨大的呜咽声,轰然倒地。 雪兔子收回长鞭,那条软鞭在眨眼间又缩成了长剑的长度,巨大的锯齿彼此咬合,只是却不再是长剑的姿态,它此刻就像一条柔软发亮、人畜无害的装饰品,轻轻一挥就褪去了沾染的血渍,被它的主人挂回腰上。 “雪兔子……”宁望难以置信地喃道。 一旁的雷克思也直咽唾沫:“……这是这哥们的外号吗?”他看着那条酷炫的武器被黑衣男像皮带一样挂在腰上,啧啧摇头,“取得真烂啊……” 第十六章 宁望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雪兔子回不过神。雷克思已经预备好名片,挑了张最干净的,上前殷勤地递给黑衣男: “兄弟,救命之恩啊!大恩不言谢,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萨斯啊呸雷氏克思侦探所的私家侦探,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一声!” 雷克思表面说得顺溜,但是瞧着对方还是有点紧张,这“雪兔子”的个子和一米八七的他差不多高,得有多眼瘸才能叫人家“兔子”啊?不过接着他又觉得似乎有点道理,雪兔子的眼睛好像有点红红的,当然不是哭红的,而是瞳孔里带着一抹红光,再配上那一头如雪的微卷发,小的时候估计百分百能叫“雪兔子”。 而宁望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一是因为雪兔子居然根本不是兔子,不仅如此,他很可能和盗风阿妙他们是一路人!二是因为自己原本打算帮雪兔子救回赖雪儿,却搞砸了,还反被雪兔子所救……不管是一还是二,都糟糕透了。 雪兔子就应该是每天下午四点出现在中央公园樱花树下的雪兔子啊…… 雷克思按捺不住好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挂在腰间的武器:“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武器呢,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呀?” 对方没回答,转身就走。 那反应让两人都有点心碎,不过雷克思很快就看开了:“哎,天下高手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 两人只好努力习惯高手的沉默,跟在闷头直走的雪兔子身后。 临走前宁望还是决定捡起那只突击步|枪,虽然弹匣里已经没几发子弹了,但是没准以后还能补充。他数了数剩余的子弹数,正要把枪挎上,枪口忽然被抓住。 宁望抬头,看见冷冷地握住枪口的雪兔子,突击步|枪被对方一把扯过去,扔掉了。 雪兔子扯枪的时候宁望根本没敢用力,直接就放手了,眼瞅着好端端一把枪被弃在渗人的尸堆里,大刺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凶……他觉得自己好像碰见了一只抢食的大兔子,只能赶紧松开爪子“好啦给你都给你”…… 然后一把短刀冷不丁递到他眼前。 宁望诧异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纳闷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上下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然而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表面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自信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刹那间皮肤上烙下的战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思很显然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刻点头:“谢谢!”想了想又红着脸补充,“我叫宁——” 雪兔子转身走了。 宁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这时候那两匹金刚狼也早已自燃透了,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现在他们手上有了汽灯,宁望赶紧示意雷克思查看那把□□。他想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 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过去,雷侦探审视掂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子弹:“这肯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宁望忙拿出雪兔子给他的那把刀,两人一比对,刀刃的部分和子弹不管怎么看都是同一材质。 “真的假的?”雷克思皱起眉头,“怎么会有人用银做武器啊,钱多烧脑了吧!” 宁望不这么觉得,盗风的沙漠|之鹰,阿妙的复合弓箭,雪兔子给他的这把猎刀,应该都是银制不假(至于雪兔子的黑色长刀/鞭,目前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些自燃的人和野兽,被普通武器所伤,伤口就能不断愈合,唯有在接触到这些银制武器时才会发生自燃,但是这显然无法用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加以解释,但如果这些武器上镀的当真是银这种贵金属的话,他倒是听说过一个传说,将将好能将他今次经历的所有怪事对号入座。不过这传说太过荒谬,他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雷克思察觉到刺猬头青年异样的表情,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宁望觉得太扯了:“没。” 雷克思抓狂:“想到什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吗?” 雷克思愣了一会儿,挠挠后脑:“我不知道。这丧尸如今我见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还没看见,你说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没见他们长着獠牙吸我们血啊?” 宁望心想也是,都没吸血叫什么吸血鬼?心中不由放松了几分。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示意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 宁望提着汽灯往前一看,雪兔子就停在他们前面十来米的地方,他把灯光照过去时刚好看见雪兔子低头朝手心哈了口气。 ……是真怕冷啊。宁望心想,难怪大春天了还穿着高领毛衣和大衣,现在在这地下,估计都快冷得受不住了吧。 雪兔子看他们跟上来了,放下哈气的手,又掉头在前方领路,一直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 宁望看雪兔子渐渐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整个下巴了还不够,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男,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虽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冷的话穿上这个吧。”刺猬头青年热心地说。 雪兔子下半张脸都藏在黑色毛衣的高领里,只露出一双冷冷清清、透着红光的眼睛,像一只高度警惕的兔子,趴在草垛里盯着他。 宁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心里有只刺猬伤春悲秋地扯着花瓣——他送给我刀,就表示不讨厌我吧?可他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是不喜欢我吧?循环往复。 雪兔子扫了他手里的卫衣一眼,没接,转身走了。 雷克思走上来,同情地拍拍宁望的肩:“想开点,人家可能很直。” 大刺猬什么也没说,一只手提着衣服,一只手接过汽灯,不动声色地加快了脚步跟在雪兔子身后,悄无声息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现在没有十米,只有两三米了。然后把那只汽灯提高了几分,橙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似乎很暖和。 宁望手里还提着那件脱下来的“我吃饭,你洗碗”的卫衣,既然是给雪兔子穿的,他就不打算再穿回去了。雷克思说得对,雪兔子可能很直,但是如果偷偷地喜欢,应该不是罪大恶极的事吧。 不知这样走了多久,漆黑的甬道终于走到了头,大把的光亮涌来,却不是自然光。 雪兔子停在光亮的出口处。 宁望也停下脚步,他们抵达的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这大概是迄今他们见过最像样的一间地下室了,四周灯光充足,地板上铺着大块的石板,正对面是一扇高大的雕花双扉石门,而石室左右两边则各有一条甬道,应该和他们现在穿出来的通道规格差不多。 诡异的是,这石室正中央背对着他们站着一个人。 更诡异的是,那人脚边的地上,围成一圈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八个……雷克思虚起眼,赫然看清,不由骂了声“靠”,那是十八只焦黑的头颅! 你妹,哪个变态王八蛋把这些人头切下来一颗颗码在这里的?雷侦探心头一阵反胃,结结实实干呕了一声。 “怎么了?看见自己的杰作不是应该感觉很亲切吗?”男人沉声笑道,慢慢转过身来。 宁望才看清被那人圈住脖子桎梏在身前的女孩:“赖雪儿!!”他急迫地上前一步,男人抬起手,将抵在赖雪儿太阳穴的枪口又压了压,威胁地一笑,宁望只得止住脚步。 这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岁的样子,虽然长得尖嘴猴腮,然而身形精壮,不像是那些被诱拐来的年轻人,但显然也不可能是治愈师,付东说过,治愈师是个年轻的洋鬼子。 男人来回打量三人,目光最后落在雪兔子身上,眼眸里精光一射:“是你干的。” 第十七章 雷克思啧啧惊奇,难怪他们后来都没怎么遇上敌手,估计派出来的还没来得及碰上他们,就速度阵亡了。 宁望不可置信地看向一语不发的雪兔子,是他杀了这十八个人?难道不是盗风吗? 雪兔子直视着石室中央的男人,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更没有回应他急切探寻的目光。那表情更像是“你们会怎么想,会怎么看我,与我一概无关”。 “你的武器是什么?”男人的视线落在雪兔子身上,从上到下几番游走,似乎为没有发现武器而奇怪,“我看过伤口,一刀就切掉了,很快的身手,我想你没有让他们感受到痛苦。”男人又低头望着地上十八颗头颅,眼神中透着一股悲凉,“治愈师曾经跟我说过,你们或许会找来,但我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我查看过你进来的足迹,沿途都是这些孩子们身首异处的尸体,他们没能阻止你半步,其实对你而言他们完全没有威胁,你根本用不着杀他们。” 这话雷克思不爱听了:“我说你这话说得多不上道,是你这些手下自己技不如人,被人家秒杀了,现在来装可怜,你他娘的拿着突步扫人家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是孩子?” 男人并没理睬聒噪的侦探先生,仍是执拗地问雪兔子:“我很想知道,在你挥刀杀死他们的时候,你心里想的都是什么?” “嘿嘿嘿,拜托你能不能别在这儿演苦情戏了?”雷克思一副受不了的表情,“你让那些变成丧尸的伙计怎么想?” 男人依旧紧紧地睨着雪兔子,眼中满是仇恨:“你难道就没有犹豫过一秒,就没有想过,万一他们还是人呢?万一他们已经打算弃械投降了呢?你从没想过给他们留活口是吗,哪怕他们也有爱也有恨也有想要帮助的人?!” “他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宁望打断对方,看着前面始终一言不发的雪兔子。 也许这十八条人命的确死在雪兔子手下,也许在他手起鞭扬的瞬间,的确刻意忽视了一些什么,所以才能杀伐果断。可是他依然不信那个在中央公园的樱花树下驻足,远远地、长久地凝视着一个人的雪兔子,会是如盗风那样冷血无情的杀手。假如他真的心如铁石,那此刻又何必管赖雪儿的死活?那男人不过拿着一把手|枪,若是雪兔子真的只身一人靠着一把冷兵器便从十八只突击步|枪的重围中杀出来,在这男人说第一个字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你要怎么样才肯放了那女孩?”宁望高声道。 男人嘴角一牵:“不想她死吗?可以,”他将枪口抵在女孩太阳穴,“把你们的武器都扔过来!” 把武器扔过去,却肯定不止把武器扔过去那么简单。宁望看着痛苦地别着头的赖雪儿,又看向雪兔子,后者依旧目不斜视,黑毛衣的高领遮住了下巴和嘴,唯有瞳仁里闪过一丝凌厉的红光,宁望收回视线,毫不犹豫地点头:“好。我的可以给你。”将雪兔子给他那把猎刀扔了过去。 男人又看向雷克思,侦探先生长叹一声,有点舍不得地看一眼手里的沙漠|之鹰,也抛了过去。 “还有他。”男人用下巴指指没有动作的雪兔子,“他的武器藏在哪里?扔过来。” 宁望与雷克思对视一眼,心中有些迟疑,男人现在还不清楚雪兔子的武器是什么,这或许是他们翻盘的唯一筹码了…… 男人冷笑一声,突然把枪一挪,对着赖雪儿的小腿就是一枪! 女孩痛呼一声,整个人都快跪下去。 “赖雪儿!!”宁望惊呼。 男人将女孩一把拉起来挡在身前,枪口又指着赖雪儿冷汗涔涔的额头,命令道:“把他的武器卸掉扔过来!” 宁望攥紧了手指,瞠红眼怒视着男人,这时只听“当啷”一声,竟是雪兔子取下腰上的武器,扔在了地上。 刺猬头青年转头看向雪兔子,虽然主动卸下了武器,但雪兔子还是老样子,眼睛直视那男人,脸上是全然冰冻的神色。但尽管如此,尽管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但是单是这个放弃武器的举动,也够让宁望心里羡慕不已了。 “……这就是杀死他们的武器吗?”男人拽着受伤的赖雪儿,小心弯下腰,拾起造型特别的漆黑软剑,谨慎地端详了片刻,“原来是镀了一层黑色……的确是了不起的伪装。”男人将武器收好,露出满意的笑,看了一眼手无寸铁的雪兔子,嘴角一勾,命令宁望和雷克思,“现在,打晕他。” “你他妈别得寸进尺!”雷克思怒了。 男人不慌不忙地一笑:“选择权在你们,我是不介意在这女孩腿上再来一枪。”说着就向下挪动枪口。 宁望一咬牙,喊:“好!!” 他硬着头皮转向雪兔子,然后仿佛生平第一次,那么近地看见了雪兔子的眼睛——因为对方也正看着他。宁望的心没来由地急跳一拍,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他发现尽管雪兔子冷冰冰的又不苟言笑,但是他的眼神——在看着敌人以外的人时——并不冰冷。 也许是厚厚的雪白刘海遮住了眉毛,黑色的高领毛衣遮住了嘴和下巴,只留下一双漂亮的暗红色眼睛,宁望无法单从这双眼睛里看出任何的冰冷凶狠。即便是咆哮的野兽,也都有着一对纯净无垢的眼睛呢,他不由自主地想。 “得罪了。”宁望语气古怪地小声说,随即抬起手来,以一个看起来很用力,但实际完全没有施加力道的手刀朝雪兔子的脖子斩下,这样雪兔子就能很自然地反击,打晕他,然后打晕雷克思,男人就少了要挟的筹码了。 他的手刀还不及落下就更快地停在了半空。雪兔子捏住了他的手腕,他的五根手指很冷,白皙修长的手指从毛衣的黑色衣袖中探出(先前手一直是裹在衣袖中的),像刚刚从积雪中冬眠出来的蛇。 即便到这时雪兔子也没有说话,但宁望能听见雪兔子在擒住他的手刀后,从拉得高高的毛衣高领后发出的长而沉的气息。他等着雪兔子给他来一下,耳边却冷不丁一声枪响,子弹突然击打在他们身后的墙壁上,电光火石。 “别耍花招,”男人威胁地道,枪口指向了雪兔子,“打晕他我可以留他性命,毕竟治愈师留着这人还有点用途,耍花招的话我不介意现在就开枪。” 宁望猛地看向雪兔子,男人离他们不过十米的距离,这个距离就是小孩也能射中,男人显然不是在开玩笑,他对雪兔子恨之入骨。没办法了!情急之下他一使劲,雪兔子手中蓦地一空,眼中红光掠过,像是诧异宁望能如此轻易摆脱他的桎梏。不过他并没有给刺猬头青年下手击晕自己的机会,膝盖一抬,一个扫腿就将宁望踢出老远。 雷克思看着刺猬头青年如一颗刺猬炮弹一样飞出去,目瞪口呆。卧槽,这一踢真是一点没省力啊,宁望得阵亡了吧?! 宁望跌在地上爬起来,男人见状,眼中凶光毕露,眼看就要扣动扳机,这时雪兔子身子忽然一顿,毫无预兆地朝前栽倒在地。 雷克思在后面甩着生疼的手,龇着牙:“老子都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 宁望捂着胸口爬起来,以肯定的眼神看了雷克思一眼。雷克思这么做是对的,男人将那十八颗头颅一个个捡回来,他对雪兔子恨之入骨,若不是治愈师要留雪兔子一命,他肯定早在他们卸下武器时就开枪了。如果这个时候他们反抗,反而给男人制造了开枪的借口。打晕雪兔子,才是救了他。 “很好。”男人放松了表情,也松开了扳机上的手指。 宁望看得出男人放松的表情后还隐藏着一抹失望,心中不觉庆幸,从走进这间石室起他们就处于劣势,行差踏错一步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局面。 他沉默地把卫衣裹在雪兔子身上,又将汽灯放在他身旁,站起来:“都照做了,放人吗?” “人类果然是愚蠢透顶的生物,”男人冷哼道,看了一眼被禁锢在自己身前,额头上冷汗涔涔的赖雪儿,“不过放心,我保证会放过她的,只不过,除了这两人,你们两个都得死。” “等等等等!!”雷克思慌忙伸出手。 “怎么?”男人一笑,“还有什么遗言要交代吗?” “有有有!”雷克思一口答道,可能是死到临头,说话口气倒硬了,“反正我们现在横竖都是一死,至少不能死不瞑目。” 也许是觉得胜券在握,男人竟还真给了面子:“好吧,我就大发慈悲让你们死个明白。你有什么要问的?” 雷克思问出徘徊心中多时的疑问:“你们……不会真是吸血鬼吧?” 男人闻言笑起来,雷克思也跟着如释重负地笑了,两人各自笑了一阵,雷克思突然笑不出来了,他发现男人的这个笑并不是他以为的那种笑,那种可笑的、讽刺的、荒诞的笑,而是那种淡淡的,平静的,当你在答对问题时某个阴沉的老师、上司、警官会给你的那种笑。 “原来你们和他不是一伙的。”男人笑着瞄一眼地上的雪兔子,“如果你说的是那种穿着老式的燕尾服,披着可笑的天鹅绒披风,每天倒吊在床头睡觉,晚上就拍拍翅膀飞出去,偷偷摸摸找个处|女饱餐一顿的家伙?不,”男人平静地笑道,“我们当然不是。” 虽然问题是自己提出来的,但这会儿听到对方以如此诡异的方式给出他并不想要的那个答案,雷克思还是觉得震惊难当,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吸血鬼、血族什么的是小说电影里杜撰出来的,其真实度和安徒生童话没有差别:“那你们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不是什么棺材里爬出来的活死人,也不是见光死的血卟啉症患者,”男人慢条斯理地说,“所以那些怕阳光,怕圣水,怕十字架,怕大蒜的说法都是扯淡。你们也不必组个人体十字架什么的来娱乐我了。” 雷克思又想起那些丧尸,想起金刚狼,这其实并不是他第一次在调查过程中接触到与吸血鬼相关的东西,他以前曾受雇于一个大家族,调查他们处于中二期的儿子的行踪,最后发现那位二世祖加入了一个拜德古拉的帮会,一群纨绔子弟买下一栋古堡,每个周末都在里面彼此泼着鸡血,喝着血腥玛丽,高唱《吸血鬼爱之歌》,将新加入的成员按进盛满猪血的浴缸里——那就是个变了相的兄弟会。但这次和那次完全不同,他亲眼目睹了人变成丧尸,伤口瞬间愈合,目睹了金刚狼,目睹了银制的武器怎样让人顷刻间烧成一只炭球……和今日的遭遇比起来,德古拉兄弟会简直就是过家家。 ——雷克思,听我说,我上次跟你说的那件人口失踪案,你绝对猜不到我查到了什么!太可怕了,这些事一旦曝光,全人类的世界观都要被颠覆!我现在不方便多说,具体的等我来庚林后告诉你! 雷克思想起在美国的好友生前拨给他的最后一通越洋电话,这样大呼小叫的电话以往总是以长得像外星人的猴子、美*方的碟形无人侦察机、或者每天半夜呼噜打得震天动地的欧吉桑的真相尴尬收尾。可现在看来,那个从高中时代起就总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的家伙,这一次总算是一点都没有夸张…… 至少他的世界观已经被撞击得轰隆作响了。 “还有要问的吗?”男人问,抬了抬手中的枪。 雷克奇从震惊中收敛心神,他还不甘心就这么玩完,搜肠刮肚地想着拖延时间的法子,这时身边的宁望出声道: “我还有。” “好的,这位同学。”男人笑了笑,“一人一个问题,也算公平。” “我想见治愈师。”宁望出其不意地道。 “不可能。”男人摇头,“治愈师不会见你。” “那能不能告诉我,治愈师是和我们一样的东方人,还是白人?” 男人蹙起眉头,似乎是奇怪有人死到临头还在问这些不沾边的问题,不过这倒是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治愈师是白人。” 雷克思留意着宁望,大刺猬在得到回复的一瞬间露出泄气的表情,末了又抱着一线希望追问道:“那梅菲呢?你们当中有个叫梅菲的女生吗?” 男人狐疑:“你找她做什么?” “我想见她!”宁望压抑住激动,道,“让我见她一面!” “见她一面?”男人嘲笑道,“你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宁望愣了一愣,才后知后觉地看向地上那十八颗焦黑的头颅,心中滚烫的希望顿时如同被泼了一盆水,滋地一声熄灭了。 “现在问题也问完了,”男人道,“我来介绍一下你们接下来的命运,看见那边的岩洞了吗?” 雷克思望过去,右手边也有一个甬道,不晓得通向哪里。 “那是一座血库,”男人说道,“本来你们的命运应该和狼穴里的那些人一样,先在血库里放干血,然后再扔到狼穴去喂狼。” 呵,这么看来后现代的吸血鬼虽然不怕阳光不怕圣水,吸血的传统还是有所保留的……雷克思讽刺地想。 “现在你们有两条路可选,”男人道,“一,我先把你们手脚废了,然后带你们去血库放血……” “二呢?”雷克思问得忐忑。 “二,把所有你们知道的关于这个人和外面那些猎魔人的情况都告诉我,这样我可以酌情一枪给你们一个痛快,也让你们留个全尸。” 雷克思心说我们哪里知道什么情况,不过这会儿这话当然说不得,连声应“好好好我们商量一下”,把大刺猬拉转身,压低声音飞快地道:“听着,他就一把枪,等会儿我数一二三冲过去,他肯定先瞄准我,你乘机去捡那把沙漠|之鹰,可能还有活路。” “不行,我冲过去,你捡枪。”大刺猬挺着美队的胸肌,目光坚定地道。 “行!”雷克思正中下怀喜笑颜开地弹了个响指,“就这么干!” 宁望:“……” “时间到了。”男人冷冷地抬起枪。 “考虑好了。”雷克思道。 “哦,怎样?” 雷克思故意拖慢了语速:“我们的选择是一、二——” 哪晓得刚喊下“二”雷克思就朝着男人猛冲了上去,宁望猝不及防,心中骂了声“混蛋”,立刻冲向被扔到角落的沙漠|之鹰! 枪声随即响起,在近乎密闭的空间里听起来震耳欲聋! 沙漠|之鹰离得太远,尽管如此,宁望依然发挥了最快的速度,眼看手指都够到枪了,却在要命的最后一秒,被一只脚连手带枪踩在了手背上。 宁望跪在地上,彻底绝望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敌人还有同伙!他甚至不敢回头去看身后的雷克思,雷克思与男人相距不过十来米,这么近的距离根本不可能躲过子弹,侦探先生舍生争取的,也不过是在男人扣下第二枪之前,他能拿到沙漠|之鹰自保的机会,可自己还是搞砸了…… 敌人开了挂,只能认命,宁望咬牙闭上眼,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吧,他只觉得愧对雷克思,不过死前能认识这么个过命的兄弟,也不算白死了。 临死前的一瞬,忽然觉得其实也还好啊,他没有家人,孑然一身,死了也不特别要紧,除了阿刁,估计没人会伤心。房东大概会惦记他一阵,等到有新房客上门就会把他忘了;冯医生大概会惦记他一阵,等忙起来就会把他忘了;读者大概会惦记他一阵,等有新的作者火起来就会把他忘了…… 天哪,他突然间意识到,压根不该让雷克思去挡枪的,假使有万分之一活下来的机会,他都应该让给别人! 脑子里乱七八糟又是懊恼又是自责,对方却迟迟没有下手,宁望这才觉得奇怪,忽然就听到身后一声: “我靠,你还跪在那儿干嘛呢?!” 嗯?幻听了,宁望眨眨眼,梦游一般回过头——雷克思正帮赖雪儿松绑,而那个先前扬言要把他们统统放血的男人已经额头冒血地倒在地上。 他这才顺着那只踩在沙漠|之鹰上的脚抬起头,以为是盗突突终于来讨要他的大杀器了,简直恨不得双手捧给对方喊一声“盗风大爷”,却看到一张让他万万没想到的面孔。 是那个司机! 那个给他用劣质乙|醚的司机! 平头的司机大叔笑笑地看着他,那个笑过于邪魅,实在与那张忠厚的脸不搭。司机大叔移开了踩在沙漠|之鹰上的脚,宁望赶紧抓起枪站起来就跳得老远。也不晓得是这司机大叔笑得太诡异还是因为之前和这个人有过不愉快的经历,虽然这人出现的确救了他和雷克思的命,但他的身体还是本能地处于警戒状态。 “你到底是谁?” 问出这问题的却不是他,而是扶着赖雪儿走上前来的雷克思,看来雷克思也怀疑对方,不过会这么问,难道侦探先生之前也见过这个人? 雷克思看出他的疑问,眼睛盯着司机,说道:“我之前上来的时候,在半山腰发现这司机挂在一棵树上,已经死了。喂,这不是你的本来面目吧。” “没错,你看见的那具尸体才是正牌货,我是冒充的。”司机笑着举起双手,以示自己无害,“不过我对你们绝对没有恶意,可惜我的同伴被你们打晕了。”说着遗憾地望一眼地上昏迷的雪兔子。 宁望一听就听出这完全不是先前那个声音又厚又重的司机,这人的声音很中性,听上去笑吟吟的,不带偏见的说还蛮好听的。可是…… 雷克思一听是雪兔子的同伴,立刻换上职业笑容,正准备献上名片一张,宁望拦住他:“你忘了我问过阿妙,这个人和他们根本不是同伴。” 雷克思这才想起来,飞快地收回名片,盯住司机。 “我有说过我的同伴是那两人吗?”司机不以为意地歪着头,又看向地上的雪兔子,“我们和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不过说起来,目的倒是都一样。被我干掉的那个司机,还有那个好心提出用货车送你们的老头,其实早就和这里的人串通好了,后来我们调包了司机,才慢慢摸到他们的老窝。”说着从裤兜里掏出黑色的手机,扔给宁望,“你落在我车上的,物归原主,不好意思,我当时迷昏你也是没有办法……” “别相信他!”两个人几乎就要相信对方了,这个时候缓过气来的赖雪儿却一口咬定,“我在这地下岩洞里见过他,他和他们是一伙的!” 宁望一听不由往后退了一步,举起枪。 司机插着腰歪头睨着痛苦地拖着一条腿的赖雪儿,冷冷一笑:“我还没说话呢,你就开始恶人先告状了?” “什么意思?”雷克思来回看着两人,“是这山洞里缺氧吗,我怎么越来越跟不上剧情了?” 司机挥开宁望举枪的手,笔直走向赖雪儿,赖雪儿面色一白躲到雷克思身后,雷克思夹在两人中间有点蒙,却见司机眼神一沉,道:“让开。” 雷克思鬼使神差就闪到了一边,反应过来自己也汗得要死,正要喊“你别乱来啊”,对方已经长腿一抬狠狠踹在赖雪儿受伤的小腿上。 赖雪儿吃痛一声跪下,司机将身材娇弱的女孩一把按倒在地,赖雪儿奋力挣扎,却被对方擒住两只手腕凶狠地反剪到身后,女孩狼狈地脸朝下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接着就见那司机如禽兽一般“刺啦”撕开了赖雪儿牛仔裤的小腿裤管。 雷克思最见不得公车色狼,正要冲上前,却见司机头也不抬,轻飘飘将那片撕下来的染血的牛仔布料扔到一边:“放心,这种姿色的女人我还动不了什么念头。” 赖雪儿左腿的小腿裤管已被整个撕开,雷克思最先发出“啊”的一声,惊愕地转向宁望:“这,怎么回事?我亲眼看见那家伙拿枪打中了她的腿啊?” 宁望也怔住了,赖雪儿的小腿上除了干涸的血渍,不见半个枪眼。 司机跪压在赖雪儿身上,居高临下看着身下面色狼狈的女孩,赖雪儿已经急红了眼圈。 “眼睛红红的真可怜啊,”司机抬手抹了抹女孩的眼圈,将赖雪儿挣乱的长发勾到耳后,那动作不像个忠厚的司机,倒像个*技巧一流的纨绔公子哥儿,“但是不好意思我不吃这一套,而且我对狠毒的女人从来不手软,所以你最好赶紧解释一下你的伤口怎么会好得这么快。否则我可能会在你身上再开道口子,好好研究一下。” 女孩终于像认输一般,汩汩地流下眼泪:“对不起,对不起,宁望!”她看向刺猬头青年,“他们抓了我和你朋友,后来我就晕倒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后自己的身体会变得这样古怪,我不想让你们知道我变成这样的怪物……” 宁望看着双手捂住脸痛哭的赖雪儿,还有似乎在等待他回应的雷克思和司机,沉吟半晌:“……真的吗?” 赖雪儿的哭声顿住了。她缓缓拿下掩盖在脸上的手,吃惊地看着宁望。 雷克思一捶拳头:“对哦,付东不是说窗口期都要好几天吗,你怎么可能半天不到就变身成吸血鬼了……” 宁望看着赖雪儿,想到这个女孩怎样处心积虑地骗他来穆云山,想到一路上她精湛得毫无破绽的演技,可又想起中央公园那些暖洋洋的下午,这个女孩甜美的声音总在他耳侧,伴着樱花树下雪兔子的身影。也许别人无法理解,连他自己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四年,他会被这样一出仿佛与自己无关的场景打动,觉得它美好得仿佛是这二十四年中最亮的色彩。那种准准地戳在心尖的感觉,就像一只从出生起就被关在牢笼里的月熊,有一天,一只黑脉金斑蝶降落在它的鼻尖,只停了那么一下下就离去,它却爱上了那只蝴蝶。 他知道公园的下午时光不会一直下去,未来的某一天,也许雪兔子和英龙华会走到一起,那之后他们将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中央公园里。又或者他们没能走到一起,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先消失在那座公园,接着另一个人也不会再出现……这些都是他设想过的结束方式,都曾让他有一点点伤感,但是,却不是眼下这般的无所适从。好像有一只手大笑着拨乱了他的世界,硬要它变成完全不认识的样子。 司机站起来,审视着败露后面露惊惶的赖雪儿,口吻冰冷:“我的手|枪不是银弹,你们解决她吧。”说着跨过赖雪儿,走到一边,用脚踢了踢地上伤口已经开始愈合的男人,“还有这家伙。我去抽根烟~~” 司机一个人走到一侧的通道里,雷克思咳嗽一声,宁望才回过神,低头看见手里的沙漠|之鹰。 赖雪儿眼泪汪汪地望着他:“宁望,我真的很后悔骗你,可是……”她哽咽着,“谁都会犯错,每个人都该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雷克思拍了拍宁望的肩膀:“别多想,别废话,想想他们都害了多少无辜的人。” 宁望看着泪眼朦胧的赖雪儿,他想找一个替她开脱的理由,最后想到了阿刁:“雷克思,阿刁跟我说过,当时丧尸要袭击他,是赖雪儿不顾一切推开他……” “你想知道她为什么推开你朋友,我告诉你。”通道里头传来抽烟的司机大叔说风凉话的声音,“她会推开你朋友,因为你朋友是用来扩充血库的重要肉票,这年头像你们这样天真好骗的肉票也不好找,如果被丧尸啃来吃了,我也会觉得可惜。” 宁望沉默下来,不再看哭泣的赖雪儿,他走到先前挟持赖雪儿的男人面前,举枪扣动了扳机。男人的头颅开始焦黑燃烧,这一次,他竟一点不觉得恶心了。 “帮我个忙吧。”刺猬头青年始终没有看哭泣的赖雪儿,将枪递给了雷克思。 侦探先生沉了口气,接过沙漠|之鹰。宁望将地上昏迷的雪兔子扶起来,提着汽灯走进来时的甬道,背对着站在漆黑的通道里,直到听到枪声响起。 第十八章 地下洞窟里倏忽安静下来,宁望长出一口气,收拾收拾心情,就在这时忽然听见石室的方向传来雷克思一声“卧槽”:“站着别动——你是谁?!” 什么状况?!刺猬头青年连忙背着雪兔子奔出甬道,一看傻眼了,石室中央,雷克思正拿枪对着一个身材高挑,酒红色长马尾的身影。 红发马尾一脸无奈地举高双手,右手还夹着一根烟,向上翻了个白眼:“真是没救了……” 宁望这才认出对方的声音,居然是那个司机?! 雷克思也才后知后觉,惊得目瞪口呆,上下打量对方:“你是司机?!”这瓜子脸、桃花眼、魅惑的酒红色长发,除了身上的衣服和相似的身高,哪里还有一点相像的地方? 红发马尾双手举在头顶滑稽地鼓了鼓掌:“总算推理出来了,雷尔摩斯。枪口能别对着我了吗?我还挺怕那把枪的,毕竟口径大啊。” 雷克思被讽刺得面红耳赤,放下枪埋怨了一句:“不早说!” “这还用说吗?”红发马尾低头扯扯衣服,又抬抬脚,“同样的衣服同样的鞋,这又不是在菜场,还可能是谁?”说完上前拍拍雷克思的肩,“当侦探不能用眼睛去看,要用心。” 雷克思被噎得毫无还嘴之力,心说走进去一个糙汉子,走出来一个御姐,这是不用心看的错?我特么就是把心用到泣血也看不出来好吗?! 雷克思一肚子槽还来不及吐,那边,大刺猬已经殷勤地凑上前:“我叫宁望,多谢搭救,怎么称呼你啊?” 雷克思想到大刺猬前后态度的反差,鄙夷地骂了声:见色眼开! “fox。”红发马尾一边打量那扇高大的石门,一边回答。 “哦,”大刺猬羞涩地点点头,忽然转过身示意背上背着的雪兔子,“那他叫什么名字啊?” “付克思?”雷克思咀嚼着这个怪里怪气的名字,“呵,还和我同名啊……” “是f-o-x,fox。”这回换红发马尾黑着一张脸纠正。 “就是英文的狐狸。”宁望帮忙解释。 “假洋鬼子。”雷克思不以为然。 宁望又转向fox:“那他呢?他叫什么名字啊?”说着又把背转过去。 “喂,你们两个去那边的血库看看。”fox忽然朝雷克思说。 “血库有什么好看的?”雷克思不解。 “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口,”fox说,“你们不是来救人的吗?” 雷克思不喜欢被发号施令:“你怎么不一起去?” “得有个人守在这里,万一血库里面有诈,有机关什么的,我们全进去,不是全耗死在里面了吗?做事别光靠嘴,得靠脑子。” 雷克思气不打一处来,真是好几百年没遇见这种一点也不想给他派名片的人了! . 就这样宁望和雷克思两人提着汽灯去了血库。 以为会看见血迹斑斑的墙壁,锈迹斑斑的器械,可没想到血库里意外的干净整洁,一排排柜子里整齐地码着袋装的血,要不是这会儿他们在地下,准会以为是在哪家医疗中心的血库里呢。 存储血液的柜子并非恒温柜,只是普通的柜子,地下的温度常年比地面低,是保存这些血液的天然场所。 然而尽管一切似乎都干净有序,宁望还是闻到了一丝若有似无的腥味,就好像从空调里吹出的少许灰尘和细菌,静静地漂浮在空气中,仿佛无处可寻,又仿佛无处不在。这让他感觉很不好,就像一个哮喘患者被关在一间密闭的屋子里,吹着一台积满灰尘的老空调。 血库最里面被用帘子隔开了一小块区域,宁望和雷克思对视一眼,小心走上前。帘子“刺啦”一声拉到一旁,帘子背后是一排病床,床上没有人。只有这些病床看上去陈旧脏污,病床上还套着带锁的铁链,这次是真的锈迹斑斑。宁望注视着这些空空的病床,想象着猩红的血从绑在病床上、虚弱苍白的人体中流出,流过长长的、透明的输液管,忽然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喂,你还好吧?” 雷克思从背后扶了他一把,宁望很想说“还好”,但事实是确实不好,他不但晕,还觉得饿,饿得心慌。 雷克思将雪兔子安置在其中一张病床上,又让他坐在另一张病床上,纳闷地问:“怎么了?突然就林黛玉了?” 大刺猬团着背捂着肚子,活像一只痛经的刺猬:“我有点贫血,而且肚子饿……” 没想到雷克思不一会儿就给他递了一块士力架来。 宁望:“这……哪儿来的啊?” “雪兔子身上的,”雷克思说,“我也没想到他还带块士力架在身上,不过反正你饿,你先吃了吧。” “那你呢?” “我刚和阿妙送人质出去的时候就吃了一块面包了。” 宁望实在太饿,接过来就迫不及待撕开包装,又想了想,将士力架掰成两段,自己狼吞虎咽了一半,把另一半重新包好了归还到雪兔子手边。 雷克思:“吃半个就够啦?” 宁望点点头:“给他留半个。估计他也怕饿。”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半块士力架的功劳,下肚后人还真立刻就好了许多。宁望站起来:“我们出去吧,这地方感觉不好。” 雷克思赞同:“我看雪兄就搁这儿,等我们回来再来找他。” 宁望回头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盖着他的“我吃饭,你洗碗”卫衣的雪兔子:“好。” . 返回石室时,fox还在端详那扇雕刻着花纹的石门,抱着手臂,嘴上叼着烟,若有所思。 治愈师就在这扇大门后吧,宁望心想,也跟着抬头打量起这扇雕刻繁复的石门,这大概算是他进入这座地下建筑以来看过的最上得了台面的东西了,足有四五米高,门上雕刻着蛇和乌鸦总之是图腾一样的图案。 雷克思看着石门正中央伸展着蝙蝠一般肉翅的大天使形象:“这人是路西法吧?” “首先,路西法不是‘人’,”fox纠正,抬手抚摸着雕像,语气低沉,“其次,这是该隐。” 该隐?宁望有点意外,别说雷克思,他自己第一眼看见也以为这雕刻得如此阳刚俊美的形象是堕天的路西法:“该隐不是人类么,怎么会长着恶魔的翅膀?” “准确地说,该隐是血族的始祖,不过对这个祖先,血族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fox说,“有的认为该隐曾被莉莉丝邀去地狱,并继承了莉莉丝的魔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与地狱恶魔也算渊源极深,为了彰显他的强大,所以在刻画他的形象时刻意雕刻上了象征地狱恶魔的翅膀。不过对相当一部分血族而言,该隐只是血族的祖先,该隐之于血族,就像亚当之于人类,该隐固然强大,但他到底不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宁望有些好奇:“你说该隐是血族的祖先,不是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是血族的祖先吗?” fox偏头对他一笑:“不错嘛,有做功课。” 被大美人夸奖,心情还是挺不错的,宁望搔搔头发:“平常也有看一点这方面的内容。” 对方点点头:“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你首先得区分清三个概念,天堂,人间,地狱。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维度。有一种研究认为,在天堂天使是没有形体的,这意味着,天使和恶魔的存在方式也许并不为我们所理解,他们和人类不是同属性的东西。莉莉丝和路西法一同堕入地狱,她本身是地狱的恶魔,换句话说,是另一种属性的存在,怎么可能在人间繁衍血族?不过该隐不一样,该隐起初也是人类,虽然他曾去往地狱,习得莉莉丝的魔力,但因为耶和华对他的惩罚,地狱无法接纳他,他必须在人间流浪。该隐将自身受到诅咒的血脉延续下去,并通过莉莉丝教授的暗黑魔法让他的子嗣变得强大,于是这个世界上便有了与人类同宗异种的血族。”说着又看向石门上该隐的雕刻,神情有些怅然,“其实该隐是带着来自天堂的诅咒和来自地狱的馈赠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他身上的秘密和力量,本不该存在于人间。” “真的假的?”雷克思听完已是目瞪口呆,“这不都是宗教传说嘛,哪做得了真。”要接受这个世界上有血族存在对他来说就够呛了,现在还要跟他说什么四次元的天堂五次元的地狱,“而且如果这该隐同志当真这么厉害,他的后代岂不是各种开外挂,那这世界上哪还有人类立足的份儿?” “也不能这么看,”宁望回头望向血库的方向,思忖道,“血族再强大,只要他们必须依靠人类的血液才能存活,就不可能对人类赶尽杀绝。” “血族和人类之所以维持现在的格局,一方面是你刚刚提到的,血族不可能真对人类赶尽杀绝,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血族自身的缺陷。”fox道。 “缺陷?你是说他们怕银?”雷克思问。 “是繁衍能力低下吧。”宁望说,想起之前和诈尸先生的对话。 “没错,你比较聪明。”fox颇赞赏地点头(雷克思:“……”),“银对血族来说虽然危险,但算不上缺陷,他们不惧阳光,几乎没有弱点,可惜他们只能通过初拥的方式发展同类。” “初拥?”雷克思想了想电视电影里的初拥,“那不应该很强吗?我咬你一口你就能变成吸血鬼了,每个吸血鬼都勤劳一点,每天多咬几个人,没几天满世界就都是吸血鬼了。” fox难以置信地看着雷克思:“你自己也看见那些变成丧尸的家伙了,为什么还能问出这种问题?” 雷克思:“……” “小说电影里对初拥的描写哪里能当真,什么咬一口就完成初拥了那只是小女生的浪漫幻想,真实的初拥过程,你可以理解为分阶段完成了一次大手术,这个手术成功率高低因很多因素而异,但是那种随便咬一口脖子注入一点血液就完事的初拥只会产生大量的狂暴者和低级的血族。” “我们碰见的这些怪物,只是狂暴者和……低级的血族?”雷克思不可思议地道。 fox叼着烟懒洋洋地看他一眼。 “有多低级?”雷克思吞了口唾沫,举起手里的沙漠|之鹰,“如果是遇上高级的那种,这把枪能搞定吗?” fox拨开沙漠|之鹰的枪口:“在中世纪,人们对异端进行过大规模的屠杀,异端审判局的宗旨可以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像血族这样异端中的异端,可是当时的重点讨伐对象,那阵仗比现在可怕得多。如果血族只有你们今天看到的这点能耐,他们那时就全玩完了。” 关于异端审判宁望从电视书籍中也有所了解,像吸血鬼,魔女这样的异端,被逮到都是处以极刑。他知道魔女们通常会被绑上十字架执行火刑,而吸血鬼则是在他们心脏钉入木桩。“插木桩真能杀掉血族?” “这我不清楚,我那个时候还没出生呢。”fox撇着嘴,“不过很难想象真正的血族会被那样抓住,任由人类在他胸前钉入木桩,但是可以肯定,那个时候绝大多数被异端审判局判刑的都是被枉杀的无辜人类,或许其中也有像今天你们看到的一样能力低下的吸血鬼、狂暴者,如果真能顺利在他们心脏部位钉入木桩,可能也真有几分成效。对血族来说,心脏是自愈速度最快的器官,插入木桩不至于会让他们死去,但是心脏的开口无法闭合的话,就无法向其它组织和器官输送修复需要的大量血液和氧气,体细胞无法再生,理论上而言他们也就无法复活。不过我觉得这个法子不如割头来得利落,割去头颅,就算是血族也必死无疑。” “啊!!” “怎么了?”fox叼着烟,瞄了一眼双手按在石门上,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埋着头的侦探先生。 “我真是想不到有朝一日会和你们在这地下三尺的地方谈论什么血族,为什么我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血族存在……” “有一种熊猫蝙蝠,”fox挑眉问,“听说过吗?” 雷克思抬头看向宁望,一脸茫然:“那是什么?” “好像是近几年才发现的新物种,”刺猬头青年解释道,“一种长得像迷你熊猫的蝙蝠。” “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fox幽幽地吐出一口烟,眼角朝雷克思怜悯地一扫,“你才活多少年啊。” 雷克思崩溃地转向宁望:“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怎么瞅着你长得就像百科全书下的注释似的…… “我经常上果壳儿网。”大刺猬笑容可掬地答。 “果壳儿网上有血族的科普吗……”雷克思风中凌乱地瞅着宁望,好吧,有时长得还像贴满广告的刺猬! “好了,”fox将烟踩灭在地上,“话说得差不多,休息也休息够了,我们该去会会那位治愈师了。” “真正的血族到底有多强?”雷克思盯着石门上的该隐,有些不安,“治愈师会是你说的那种强大的血族吗?” “不知道。”fox眼光一沉,“进去会会就知道了。开门吧。” 雷克思点点头,走到石门前,分开两腿气沉丹田,正要推门,忽然一愣,不爽地回头:“哎我说凭什么你让我开门我就开门啊?” fox:“我让你开了吗?” 雷克思吃瘪,末了摆摆手:“算了算了我不跟女人计较!” “你不跟什么计较?”背后传来fox异样的声音。 雷克思慢半拍地反应过来,猛回头,一双眼睛鼓得老大死盯住人家,越看越觉得不对,完了完了,这身高、这体型,这飞机坪、确实是男(wei)人(niang)啊!卧槽长这么花容月貌的,怎么一转眼就变成同(ren)胞(yao)了? fox大度地笑笑:“你们难道都是靠脸来判断性别的?” 大刺猬摇头:“一般靠喉结和盆骨形状。” 雷克思心中杀过一个集团军的草泥马,我靠脸,我靠脸行了吧!妈的你们都是一群怪物,老子是正、常、人! 雷克思沉浸在震惊中时,宁望和fox已经上前推起石门。巨大沉重的石门摩擦着地面,发出隆隆的声响。 雷克思观察着推门的fox,一不小心看见对方手臂上隆起的线条,一时糟心不已,岔了个神又看见对方的长睫毛,这下更糟心了。他会误会fox是女的真不怪他,他也不是完全的看脸一族,就说雪兔子吧,那张脸也是俊美非凡,但人家接近一米九的身高搁那儿啊,fox有什么啊,要身高没身高,要气场没气场,雪兔子和fox之间的差别,好比西方魔幻中的精灵和东方魔幻中的妖精,一个是超越性别的美,一个是雌(不)雄(男)莫(不)辩(女)的妖! 雷侦探最后咳嗽一声,问了句:“你真的……是男人?” 对方鄙夷地看他两眼:“你不会还想来摸一摸吧。要摸只能摸一处,上面和下面,你要摸哪个?” 雷克思犹如遭受奇耻大辱般捏紧了拳头。 . 石门被推开一道足够的空间,三人前后走进去,fox走在最前面,宁望跟在后面提着汽灯,石门外透进的一束光线将三人拉长的影子投射在地上,空旷无形的黑暗在那一刻扑面而来。 这地方大得有点吓人,宁望在心里说着,提着灯跟上fox,往大殿中央走去。石门后透进的光被吞没在黑暗中,汽灯微弱的光也抵达不了黑暗的尽头,所以粗略估计这里至少得有三四百平米吧。宁望停下来,提着汽灯往四面观察,大殿两边是两行需两人合抱的柱子,天顶中央还有个拜占庭式的穹顶,四面墙上和天顶上绘制着巨幅的壁画,画的内容像是在叙事,每一面墙上的巨幅壁画都像在述说着一个重大事件。 宁望鬼使神差地走到左侧第一幅壁画前,因为画上也出现了长着肉翅的该隐,不同于石门上上身赤|裸,宛如初生的该隐,这次他穿着曳地的白色长袍,若不是背上一对漆黑的翅膀,倒会让人以为是下凡传播福音的天使。此外壁画上还画着另外六个人类形象,四男二女,他们着装各异,肤色发色也各自不同,围坐在长翼的该隐身侧,中央是一团篝火,背景是黄昏时分落满乌鸦的大树,六人的坐姿神态皆十分恭顺。 然而最令宁望意外的,是在这六人当中他竟看见一个疑似东方人的人像,这个人被描绘成较另外三个男性形象更纤细的形象,肤色是肉眼可以分辨的蛋清黄,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珠,宁望不清楚画者的本意是不是要画一名东方人,但这样显著的特征,让人感觉那就应该是一个东方人。这让这幅典型的西方古典主义画作显出一分怪异。 他又将汽灯移向了第二幅壁画,这次壁画上出现了十三个人,没有该隐,这次没有东方人,十三人穿着或白或灰或黑的半长袍,披着类似条顿骑士那种带风帽的大披风,有的人拢着风帽,有的人扯下风帽,但很显然这些人并非骑士,他们身上没有骑士团的标志,脖子和脚上也看不见锁子甲,他们全体束着黑色的宽腰带,宁望将汽灯提拢,才看见这些人腰间都别着武器,各式各样的匕首,弯刀,有的还背着弓箭。他们似乎在讨论,抑或是悄悄争论,所有人脸上都带着某种隐秘的表情,从构图来看,十三人中至少有四人是被孤立出去的,他们站在画面的右侧,和左侧的十人隔开了一段距离。背景似乎是一座类似中世纪城堡的建筑,有着灰白高耸的石墙和长长的石阶,城堡外是浓云密布的夜色和夜下的树林。这幅壁画的基调比较压抑,宁望不确定是因为中世纪建筑带来的压迫感,还是由于这些人脸上焦灼不安的表情。 “你在看什么?”fox忽然沉声问,他站在黑暗的中央,却能看见宁望的一举一动。 “好奇怪……”宁望举着汽灯仔细分辨,这些看起来明明一点也不真实的叙事壁画,却让他有种仿佛逢魔一般真实得可怕的错觉,“这些画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这不是什么名作,你怎么可能看到过?”fox语气古怪地问。 宁望没有回答,他又来到第三幅壁画前,这幅画的时代特征更明显了,画作的场景在一艘巨大的三桅帆船上,虽然壁画没有呈现船的全景,但是从局部细节,比如有着精致雕刻的船首,多层夹板,多门大炮,都能看出这至少是十八世纪才能造出的战列帆船。壁画上有八名男子,还有一名女性,这次依然没有东方人,从九人的衣着也能看出明显的时代特征,男子穿着立领或翻领的长外套、短马甲,长外套已经能看出燕尾服的雏形,而唯一的一名女性穿着柔白的长裙和宝蓝色的小外套。九个人分成两派互相争执着,左边阵营五人,右边阵营四人。 宁望的注意力忽然集中到那唯一一名女性身上,她戴着一顶遮阳帽,长裙胸口处别着宝石胸针,装扮时髦又显贵,但这不是重点,他惊讶地将汽灯移到第二幅壁画上。 雷克思也在看这些壁画,不解他的举动:“怎么了?发现了什么玄机?” “……这十三个人不全是男的。”宁望自己也不可置信地回答。 这发现叫人意外,因为在中世纪不会有女性身着和男性一样的服装,更何况还是这样的斗篷披风,还携带着武器,但宁望的确在十三人中发现了两名女性面孔,从画者勾勒的胸线来看,这两人确实是女性,而不是长得过于纤细俊美的男性。 “真的啊……”雷克思盯着人物的胸部喃道,又看了一眼目不转睛地对比起三幅壁画来的大刺猬,不明白对方为何这么激动。 最吃惊的不是十三人中有女子,而是从第一幅画到第二幅画,很明显画中出现的是两拨不同的人,但是到第三幅时,宁望惊愕地发现,第三幅壁画中的九个人的长相,全部能与第二幅画中的人对应!如果不是觉得那名女性的脸眼熟,他差点忽略这么可怕的细节! 可是假如这真的是按时间叙事的壁画,那么从第二幅画到第三幅画,中间至少隔了有好几百年…… 宁望提着汽灯后退,三幅巨大的壁画从右至左排列在他眼前,仿佛是世界的另一个历史,他难以按捺心中那份怪异的感觉:“……这些画讲的什么?” “这是一位叫贝拉吉奥的画者创作的暗之后裔编年史画作,这些只是仿作。”fox站在黑暗中回答。 宁望凝视着壁画中的那些人:“血族真的能不老不死吗?” “只有真正不老不死的人才能回答你。”fox语气平淡地道。 “喂,这边还有一幅壁画……”雷克思提着另一盏汽灯停在前面,手往墙上抹了抹,“好多蜘蛛丝啊……” 灰白的蛛丝像网一样盖住了壁画,雷克思挥来挥去也没能把它们挥开,倒是把自己的手指全裹了进去。 这些蛛丝似乎比普通的蛛丝更重,黏在手上老大的一把,雷克思恶心得要命,放下汽灯准备用另一只手扒拉这些顽固的蛛丝,弯腰的一刻,只听见“刺啦”一声,墙上的蛛丝如同剥皮一样被他扯下一大片,发出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雷克思吓了一跳,墙上的蛛网成片地落下来,蒙在他头上脸上,立刻像有生命一样贴住皮肤和五官,活像一片不透气的膜紧紧覆在身上。 “喂喂,你们两个干嘛啊,过来帮我弄掉啊!”雷侦探瓮声瓮气地喊道。 fox没有过来,他站在大殿的中央,穹顶之下,静静地仰着头。 宁望也惊怔地走上前,举高汽灯,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前方不足三米的区域。雷克思回头,看清眼前的景象,顿时也张大了嘴,忘了呼吸了。 就在他们前方不到三米处,悬挂着一层一层的蛛丝,从穹顶到墙壁,从圆柱到地面,如舞台的幕布般垂坠下来,牢牢地黏在地板上。而他们好像几只蚂蚁,走进了一只怪物蜘蛛的洞穴。 雷克思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宁望想帮他弄掉缠身的蛛网,却发现那东西顽固黏人得要命,最后他抽出那把银色猎刀,嚓地一下干净利落地将蛛丝切断。 雷克思刚缓过气来,就见fox突然朝前方举起枪,冷声道: “治愈师?” 第十九章 隔着厚厚的蜘蛛丝,雷克思什么都没看见,宁望却望见蛛丝后一个模糊的影子,离他们大概二十来米,似乎正坐在台阶上的一把椅子上。 那个身影一动不动。 “说话。”fox眉心一紧,“否则我开枪了。” 这次椅子上的人影动了动,似乎是坐了起来,有些困惑地问:“谁在那儿?” 那应该就是治愈师了,宁望心想,因为对方说的是英文,声音听上去也够年轻。 fox冷笑:“睡醒了么?” 椅子上的人影站了起来,似乎也在端详眼前层层叠叠的蛛丝,宁望虚起眼,留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治愈师走下台阶,停在下方,朝上方抬起头,温和地笑了笑:“傻瓜,这些家伙根本伤不了我。” fox开枪了。 幕布般厚重的蛛网被子弹裹挟着往前一窜,高速旋转的子弹噼里啪啦撕扯着层层蛛丝,电光火石间抵达了那道人影的近前! 但它并没有射中目标——子弹没能射穿蛛网。 柔韧的蛛网如同一只大手,将初速度300的子弹毫不客气地拦截了下来。 蜘蛛网被拉扯到极限后回弹,失速的子弹猝然落在地上,发出软绵绵的落地声,而那张蛛网又恢复成先前厚重垂坠的模样,连一丝松弛也没有。 宁望低下头,那枚子弹就落在他脚边,裹满了蛛丝,已经看不出是一颗子弹,倒像一粒小小的棉花糖。这大概是世上最坚固的防弹墙了,宁望心有余悸地想。 fox平静地放下枪。 “是一群没礼貌的野蛮人呢。”治愈师在蛛网后低笑道。 fox:“不许你这么说我的两个同伴。” 宁望:“……” 雷克思:“……” “你们是什么人?”治愈师问,站在防弹墙后,他的语气很放松,“来自守护者?还是拿钱办事的地下猎魔人?”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你关心得太多了。”fox回答。 “喂喂,这个血族厉害么?”雷克思挪到fox身旁小声道,“你话是不是说得太硬了?” fox面不改色:“我对你们俩有信心。” 宁望斩钉截铁地点头,如听从将军调遣的下士。 雷克思扶着额头,退到了一边。 “那你呢?”fox突然高声道,“你又来自哪里?我猜猜,”红发青年抱着手臂在幕布般的蜘蛛网前来回悠闲地踱步,“罗登巴赫家族?”他自顾自地摇摇头,“你的品味看起来不像啊……黑川家族?那你也太高调了……我猜你不来自任何一个家族。所以你是魔女派?路派?还是……血统派?” 蛛网后没有回答。 “都不是吗?”fox停下脚步,轻蔑地哼笑一声,“那就是无名小卒了。” 宁望正为那些奇奇怪怪的家族名和派别名发怔,手里的汽灯已被fox拿去,红发青年抬手将汽灯往前一抛,开枪就射。 子弹击中灯罩,玻璃碎开,火花四溅,像一颗半空爆炸的近炸炸弹,火星落在幕布般的蜘蛛网上,瞬间就将蛛网点着了。 一颗颗火星变成一条条火蛇,不一会儿就爬满了巨大的蛛网,火越烧越旺,一股灼热的气息裹着熏人的焦臭味扑来。 蜘蛛网一层接着一层扑簌簌地坠落,雷克思捂着鼻子,既兴奋又紧张地等待着大幕落下的一刻。 终于最后一层蛛网也“哗啦”一声垮落,三人看着“幕帘”后的景象,却都愣住了。 蜘蛛网的背后没有人。只有空荡荡的台阶,和台子上一把孤零零的高背椅。 趁着火光还没熄灭,雷克思不信邪地跨过烧穿的蛛网,四下打望:“人呢?” 太古怪了,宁望皱眉提醒:“小心点。” 雷克思比了个ok的手势,拨开沙漠|之鹰的保险,举着枪借着火光走上那一坡台阶,仔细查看每个角落。这时火光突然一下熄灭了,蛛丝都烧光了,四周陷入短暂的黑暗,雷侦探正咂嘴,一束蓝色的手电光准确地照在他前面。 “仔细找。”fox拿着一只小巧的手电,远远地道。 雷克思仔仔细细又找了一遍,这台子上上下下空得很,根本藏不住人,高背椅的后面他也看了,别说人了,连个暗道门也没看到。那个治愈师若不是凭空消失了,那难不成是他们的幻觉? 雷克思又弯腰查看起那把高背椅,想看有没有什么机关,宁望则小心替雷克思留意着身后。这万黑丛中一点光的氛围多少还是有点瘆人,手电光将雷克思的影子拉得长长地投在高台后的墙壁上,宁望有种雷克思随时要在那儿变身成最终boss的错觉,转念又觉得好笑,雷克思要变成最终boss了是不是开打前还要先发一下名片啊,刚笑了一下,笑容就僵住了。 等等,雷克思的手臂……怎么有三截?而且他右手明明拿着枪,这只三截手臂的影子却是五指张开空空如也…… 不对!他惊慌大喊:“小心!!” 高台上的雷克思闻声回头,霎时间,宁望瞥见半空中一只细长的手臂一样的东西如毒蛇吐信般一掠而过,转眼雷克思就不见了踪影。 “在上面!”fox举枪警戒着天花板,将手电往身旁一扔。 宁望眼明手快地接住手电就往天花板上照,但这穹顶太高了,手电光只能照清巴掌大块地方,四下都是黑茫茫的一片。想到那家伙竟然一下就把身高一米九的雷克思抓了上去,而且连呼救的机会也不给对方,宁望心头就越加不安,觉得雷克思是不是已经殉职了。从最终boss到殉职这个转折也太坑爹了,他以后写小说可绝对不能这么写! 雷克思会没事的,他看起来就不像是那种会壮烈牺牲的角色,这么想着,宁望定下神,用手电快速扫射着目力不能及的地方,心中猜想着,会吐蛛丝,三截的粗壮手臂,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他无论如何无法把这个形象与治愈师联系在一起。 手电光终于在天顶和墙角的夹角处扫到一抹影子,但待到宁望把手电光移过去时,那里已经空了,对方移动速度出奇的快,而且悄无声息,匆匆一瞥中宁望只来得及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但看那块头,和紧贴在天花板上的姿势,断然不会是人类。 宁望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诡异感,那种不晓得什么在抓挠胸口的感觉又来了,不知不觉后背抵在了fox的背上,宁望听见背后的fox沉声道:“别怕,把手电照起来。” 不知是不是这镇定的声音给了人安全感,宁望觉得心里暂时不那么焦躁了。手电光又开始四面逡巡,这次不等光线抵达,fox已经果断抬枪:“在那儿!” 伴随着枪响,“砰”的一声,什么重物坠落下来。随即是雷克思哼哼唧唧吃痛的声音,宁望将手电掉转个方向,雷克思结结实实摔在了台阶上,这一下估计摔得他够呛。 “怎么样?没事吧?”宁望赶紧过去扶起雷克思。 侦探先生浑身都是黏腻的蛛丝,整个人像只新鲜的木乃伊,宁望用银猎刀刷刷几下将他剥了出来。 雷克思惨白着一张脸,搓着一身的鸡皮疙瘩:“卧槽……那抓我的玩意儿钢刷似的毛扎着我,老子这辈子都不要再体会一遍了……” 宁望把他扶起来,看样子雷克思也没有看清那怪物的庐山真面目。宁望竖起耳朵,这次听见了黑暗中窸窸窣窣的动静,不管那怪物是什么,它显然很不甘心。 就在这时,大门的方向赫然传来治愈师的声音: “小黑,我说过这里不用你帮忙的。” 三人闻声回头,石门的方向站着一名男子。治愈师正如付东所说,穿着高立领的风衣,有着一张地地道道的西方面孔。 果然不是他吗……宁望心中有些失望,又有些轻松。 fox慢条斯理转过身,枪口瞄准了治愈师:“无名小卒,你如果不是这么自大的话,应该转身逃跑的。” “自大的人是你吧。究竟凭什么确定我就是无名小卒呢?”治愈师笑着回答。他有着一头金发,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看上去还是相当英俊的,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宁望觉得他不像无名小卒,如果出现在他的小说里,怎么也该是个有名字有故事的角色。 “凭直觉。”fox撇撇嘴,“我的直觉一向很准。”说完就扣动了扳机。 虽然认识的时间很短,但宁望已经熟悉fox绝不废话的秉性,这么近的距离,fox枪法不赖,断然不可能射失,除非治愈师有比雪兔子还快的速度。但他不可能有。宁望不知为何如此笃定。 子弹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毫不意外地命中了治愈师的左胸,立刻在风衣上洞穿出一个焦黑的洞。 治愈师的身体在中枪的一刻微微震颤了一下,他脸上的微笑也被打断。然而在那一瞬宁望却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仿佛这一枪若不能成就fox的下马威,就会成就治愈师的反将一军。 “叮”的一声,宁望的心猛地一沉,最坏的事发生了——那是黄铜子弹落在地上的声音。 被打断的笑容又在治愈师嘴角慢慢展开,这个死灰复燃的笑比先前更大,更肆意了。 雷克思瞪大眼,简直快窒息了:“怎么回事?难道一瞬间伤口就愈合了?他是真正的血族吗?真正的血族伤口愈合速度这么快吗?!” fox听着耳边雷克思急躁的询问,一言不发地放下枪。 宁望看向fox,后者难得地蹙着眉头,表情凝重。 所以根本不是什么瞬间愈合,而是刀枪不入吗……真正的血族竟然有这样的本领吗…… 治愈师张开手臂,朝三人挑衅地一笑:“现在还觉得我只是无名小卒吗?” fox眉心一皱,飞快地道:“雷克思,开枪!” 雷克思果断举枪就射。 这次的武器是盗风的沙漠|之鹰,是对血族来说致命的银弹。然而沙漠|之鹰的后坐力太强,雷克思的手臂没有架稳枪身,子弹射偏了一些,只击中了治愈师的肩膀。 在大口径子弹的冲击下治愈师的肩膀被震得整个向后偏斜,他向后趔趄了两步,沙漠|之鹰的银弹在风衣的肩膀上撕裂出一个大洞。 然而紧跟着就是子弹落在地上的声音。 那一声“当啷”将所有人的心都沉到了底。 金发的治愈师笑起来,拉开风衣,从身后摸出一把再普通不过的格洛克17,拿在手里转了转,枪口瞄准了最前方的fox: “现在换我了。” 第二十章 治愈师扣动扳机的前一秒,雷克思猛扑向fox,这才险险地避过子弹,不禁气得大骂:“你傻了?!站在那里不动!” fox双手撑在地上,仍是皱着眉头一脸十分想不通的表情。最要命的是敌人就在前面,随时可能开第二枪,这家伙依然没有一丝危机感地自顾自地想着什么,雷克思骂了声“猪队友”,再一看,完了,那把沙漠|之鹰在他扑过来的时候滑出去老远,这下是手无寸铁只能挨宰了,但是转念一想,有枪有毛用,这人刀枪不入啊! 治愈师的枪口在趴在地上的两人间左右移了移,最后瞄准了fox:“还是你吧,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你就一肚子火呢。” 身后却传来宁望的声音:“你开枪,我也会开枪。” 治愈师转过头,那把滑到角落、已然没有用途了的沙漠|之鹰被刺猬头青年捡了起来。宁望站在背光的黑暗处,此刻枪口就对准了这边。治愈师仿佛听见了什么笑话:“还想再试试吗?” “上一次子弹只打中你的身体,”宁望双手握枪,沉着地道,“这次我会瞄准你的头部。” 治愈师面色冷凝:“你觉得那银弹伤不了我的身体,就能伤得了我的头吗?” “要不我们赌一把吧。”宁望说,“我就站在这里,你开枪射击我身体随便什么部位,我就瞄准你的头部。”枪口在他手里微微偏移了几分,仿佛校准了位置,“我枪法很好的。” 雷克思看着这一幕都快崩溃了,心说这特么是疯了吧?!尼玛一个猪队友,一个熊队友,还能不能好了?! 治愈师面色晦暗,没有说话。 “我数三声,”宁望说,“三、二……” 雷克思有些不忍卒视地别过了视线。 “一!” 随着那声“一”落下,雷克思胸口猛地一悸,但他没有听到枪声响起,一声都没有听到。奇迹发生了,在宁望扣动扳机的前一秒,治愈师竟然飞快地朝一侧闪开了! 果不其然,宁望心道,但他还没来得及再次瞄准对方头部射击,手腕上忽然一紧一拽——是蜘蛛丝! 从上方喷射而来的蛛丝缠住了他握枪的手腕,再用力一扯,宁望手指一痛松开,手里的沙漠|之鹰顿时被甩飞了出去。 雷克思大喊:“小心!!” 然而为时已晚,枪声响起,治愈师半蹲在地上,短短一瞬,已经完成了从翻身而起到瞄准再到射击的全部动作,他的行动速度远在人类之上。 雷克思眼睁睁地看着刺猬头青年捂着胸口,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他倒下的动作像个站在狼牙山上壮烈牺牲的勇士,姿势特别的过时,要是换了平时看电视,有人这么个死法,他准得笑死,但他现在一点都笑不出来。得亏宁望站在没光的地方,他看不见他的表情,否则他得哭出来。 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啊,这么个大智若愚的好青年就没了! 宁望用生命为代价暴露了治愈师的弱点,虽然他还没搞清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关键词很明确,“沙漠|之鹰”“头部”,雷克思压抑着愤怒翻身而起,直冲向那把沙漠|之鹰。 但他没能跑出多远,脚下就被狠狠一绊,蜘蛛丝裹缠在他脚上,将他拽倒在地,又猛地将他提起,甩回了原处。雷克思跌摔在地上,吃了一地的灰。 “好了,小黑,他们交给我。”治愈师这时走过来,居高临下审视着地上手脚被束的两人。 可恶!雷克思咬牙撑起,抬头看向天花板的方向,那怪物在黑暗中露出一条三截的手臂,好像某种巨大的节肢动物,但转眼又缩回了阴影中。他和fox现在手上脚上都是那家伙吐出来的蛛丝,这玩意儿比手铐脚镣还紧,而且越挣扎黏得越紧。 “呵呵,什么刀枪不入……”到这个节骨眼,fox却反而笑了出来。 雷克思看着身边笑个不停的fox,经这么一折腾,fox的长马尾有些松落,酒红色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头,雷克思看着这人这副模样,又有点惋惜又是生气:“你笑什么?”你还笑得出来么…… fox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从乱发后盯着治愈师:“知道他为什么能刀枪不入,又为什么怕子弹射中头部吗?” 雷克思:“现在不是说这——” “这家伙给自己整了一套蛛丝铠甲啊。”fox径自道,临到死前,他依然一派怡然自得地样子坐在地上,仰头望向漆黑的天顶,“你究竟养了一只什么养的怪物?” 额前的红发随着他仰头的动作洋洋洒洒向后垂落,露出干净饱满的额头,仿佛在邀人给上一枪,治愈师心中竟生出几分凌迟的快感:“只可惜你再也没法知道了。” “没关系,”fox依旧仰着头,笑容带着几分天真,“我就想知道它现在是不是在我们头顶?” 治愈师抬头看了一眼漆黑的穹顶,轻轻一笑:“是的。” 这次雷克思也听见了来自头顶上方“嘶嘶”仿佛毒蛇吐信一样的声音,好似在炫耀一般。 “那么再见了。”治愈师将枪口抵在fox额头上。 黑色的枪口压住几缕红色的发丝,fox仰着头闭上眼,雷克思瞧着这幅享受着领死的画面有点糟心,虽然不是女人,虽然像个疯子,但因为长得太妖,总让他有种眼睁睁看着柔弱女子赴死却无能为力的憋屈感。他万分紧张地盯着治愈师的手指,那个扣下扳机的动作好像一个致命的慢镜头…… 这时黑暗中突然传来“夺”的一声震响! 雷克思被那声震响震得浑身一个激灵,只见治愈师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松开了。金发碧眼的洋鬼子骇然地睁大眼,然后更骇然的事发生了——几抹黑色像影子一样窸窸窣窣爬上治愈师的脸颊,雷克思愣怔了片刻,才认出那些黑色竟是灼烧的裂痕,它们从后脑的方向蔓延至治愈师的脸上,一条条黑色像张扬舞爪的小蛇,顷刻间吞噬了整张脸。 虽然之前也看到过类似的惨状,但都没有眼前这特写镜头般的震撼感,雷克思龇着牙,不得不承认这真是十分的恶心。身边的fox睁开眼,头烧焦后的治愈师朝他笔直地倒下来,红发青年双腿一抬,不客气地将人踢到一边。 雷克思这才看见倒下来的治愈师烧焦的后脑上插着一把银色猎刀。没记错的话,这刀是雪兔子给大刺猬的…… “卧槽!”侦探先生抬头看去,刺猬头青年的身影就站在背光处,他没有死,而是躲藏在黑暗中,快准狠地给了治愈师后脑这一刀,侦探先生快炸了,“你不是死了吗?!” “我装的呀,”大刺猬边说边走过来,“这地上不是有很多蛛丝吗,我往胸口和脑门贴了一点。” 雷克思拿手电照过去,看见宁望胸前和脑门大片大片恶心的灰色蛛网,彻底拜服了。 宁望扫了一眼死状惨不忍睹的治愈师,忍住恶心正要上前拔出猎刀,这时忽然听见头顶上方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声。 那声音很难形容,就像有人用刀拼命地刮着玻璃,刺耳又难听。 fox道:“小心!!” 宁望连忙往后闪躲,他没能拿到刀,因为大束的蜘蛛丝喷射下来,将地上治愈师的尸体裹住又提了上去。 宁望仰起头,依稀看见了黑暗的穹顶下那只怪物的眼睛,它长着不止一对眼睛,一对大而圆的眼睛,三对扁而小的眼睛,就像黑夜中的露珠,正湿漉漉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不像先前那样害怕这只怪物了。不管它长得有多吓人,身上钢刷似的毛有多渗人,它的眼睛就像小孩子玩的弹珠,没什么好怕的。 怪物的四对眼睛与他对视了一秒,倏地消失于黑暗中,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漆黑的大殿上方依然能听见它刺耳的叫声,宁望听着,忽然觉得很悲伤。 他能从那叫声中听出这只怪物说不出话来的孤独,以及失去了唯一拥有的东西的绝望。它好像知道自己是一只怪物,所以才一直躲藏在黑暗中,但是他觉得,这只怪物马上就要从黑暗中冲出来了…… 怪物的叫声变得断断续续,夹杂着喷丝的嘶嘶声,雷克思接连叫了几声宁望的名字,刺猬头青年依然站在原地恍然失神。 fox皱眉瞄了一眼上方,飞快地道:“躲开!” 宁望被喊回神,朝后闪避,银光熠熠的猎刀擦着他的鼻尖“当啷”一声落在他身前,吓出他一身冷汗,惊甫未定时,突然有什么劈头盖脸地从上方朝他扑落下来! 这次换雷克思看见一眨眼的工夫刺猬头青年就被蛛丝卷了上去:“宁望!”可恨他和fox现在手脚都还被蛛丝缠着,挣脱不开,也没法拿到那把刀子,算了,用嘴!雷侦探心一横,趴下来,用力蹬腿挪动胳膊,拼命靠近那把猎刀。 “叮”的一声,雷克思忽然发现后方有火光照过来,纳闷地一回头,只见fox不知何时摸到了打火机,正用打火机点燃手上的蛛丝。火焰顺着他的手腕就往上蹿,因为fox双手被缚,那打火机准确地说是被他塞进手心里在烧,那场面简直像在*!不过在火焰腾起的一刻,fox就迅速挣断了手上的蛛丝。 雷克思见fox用打火机处理完自己手上脚上的蛛丝,就要来烧他的手,连忙讨饶:“别用烧的!别用烧的!刀!那里有刀!” fox一歪头:“对哦。”上前拾起那把银色猎刀,“唰”地一下帮雷克思松了绑。 雷克思挣脱束缚站起来,焦急地四下打望:“那家伙把宁望藏哪儿去了?!” 宁望能听见下面雷克思的声音,却无法出声回答,他被那怪物一股脑提到天花板上,一阵头晕眼黑,等定下睛来,只见眼前赫然是一颗烧得面目全非的人头,那对快要脱出眼眶的眼球如厉鬼般瞪着他,宁望倒吸一口凉气,冷静了一下认出这就是治愈师,随即他认出了这颗焦黑的人头下方那四对或圆或扁的弹珠样的眼睛,有什么戳着他的喉咙,他费力地低下头,才看见怪物狰狞的口器和口器旁一对螯肢正威胁地钳着他的脖子,蛛丝在脖子上绕了足有三圈,他根本发不出呼救声,然而这一次他总算看清了怪物的庐山真面目。 它不仅有四对眼睛,狰狞的口器,还有四对长满钢刷般黑毛的节肢,每一对都比他的手臂还粗,怪物的头部和腹部披盖着坚硬的骨甲,在黑暗中发出*的反光。这是一只巨型蛛,或者该叫它异形。它将治愈师的尸体用蛛丝裹好,缠绕在自己背上,以这样一种诡异的姿态靠近他。 宁望朝四面看,他此刻被这只异形蜘蛛倒吊在一张偌大的蛛网中,蛛网结实得像一张超大的吊床,他毫不怀疑对方随时能将他拆吞入腹。 异形张开口器,从布满针刺的口器深处发出一阵嘶嘶的声响,口器旁的一对螯肢开开合合,移动到他脸颊上,报复一般在他脸上划出一条深深的血痕,宁望感觉尖锐的物体刺入他的面部,几乎要戳到他的骨头,然而就在这时,异形的身体突然一震,它仰头发出一声吃痛的尖叫——一只银色的箭矢正插在它的一条节肢足上! 宁望听到一声熟悉的“咔哒”声,箭头上方的三瓣银爪扣拢来,鼻子立刻就闻到一股燃烧的焦味,但那异形也够聪明,另几只节肢足灵活地扒掉了箭头扔得老远,不过看那只受伤的“手臂”奄奄的使不上劲的样子,估计也是半报废了。 太好了,是阿妙! 这时又一只箭射来,箭头带着一团火“唰”地落在厚重的蛛网中央,蛛丝噼里啪啦燃烧起来,没一会儿宁望就裹着蛛丝从穹顶上掉了下去。 落地时虽然他有本能地翻滚缓冲,浑身骨头还是被磕得生疼,但是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没骨折已经是大幸。 呼呼燃烧的火焰映亮了石门前短发女孩手持复合弓帅气逼人的身影,她又搭了一只箭上弓,看也不看他:“快起来,别给我添乱!” 宁望顾不上疼,一骨碌爬起来,挣掉浑身黏糊糊的蛛丝,受伤的异形在身后发出愤怒的嘶叫,他回头一看,那团黑影已从天顶滑下,一束蛛丝“咻”地卷在他脚踝上,将他放倒在地。他被力大无穷的异形蜘蛛用蛛丝拖行过去,宁望奋力伸出手,抓到了那把掉落的银色猎刀,在被异形拉拽到近前的瞬间,抬手扬刀—— 银刀刺断了异形的一侧螯肢,怪物惊痛,吱吱呀呀尖声咆哮,那声音刺耳得有如实质,就像一万条食人鱼啃咬着身体。宁望忍住噪音,一刀切断脚踝上的蛛丝,飞快地挣脱束缚,也顾不上形象了,手脚并用地躲到一根圆柱后。 那异形没有退却,似乎誓要杀他泄恨,宁望从柱子后面探出头去,见那异形就盘踞在头顶,虽然忌惮他手里的银刀不敢贸然接近,但也阻断了他跑过去和大部队汇合的可能。 “你没事吧?!”雷克思在那边喊,从大刺猬掉下来那一刻他就吓得魂不附体,这大殿起码有十米高,从三层楼的地方掉下来,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地和异形搏斗,也不晓得该说这宁小哥狗屎运惊人,还是天赋异禀。 宁望回了声“我没事”,雷克思也看出异形的目标就是宁望,奈何援兵只有阿妙一个人,盗风没来,实在太气人了。他边借着还没熄灭的星星火光寻找着那把沙漠|之鹰,边朝身后道:“老子去把那把枪拿回来,顺便分散那怪物的注意力,这样宁望也能跑出来,你们在后面掩护我!” 阿妙分神左看右看:“哪里来的你们?你别吓我!” 雷克思回头一看,真的只有阿妙一个人,fox早不知所踪,异形一直在大殿前方和宁望死磕,肯定和fox的消失无关:“卧槽,那家伙竟然自己偷溜了!” “那家伙是谁?”阿妙脸色有点白,她别的不怕,就怕鬼。 雷克思摇摇头,没工夫跟阿妙解释了,不过好在fox还是在地上给他们留了一把枪,一只打火机和一只手电在地上,情谊是假的,良心还是有的。 穹顶上那一点火花很快燃尽,异形更是早已潜伏在火光照不到的暗处,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了。 雷克思瞅准了沙漠|之鹰的位置,朝阿妙使了个眼色,就冲了过去。 异形察觉到了雷克思的动向,它倒吊在天花板上,在柱子后的宁望和冲着沙漠|之鹰奔去的雷克思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先解决掉最具威胁的人。 宁望心惊胆战地看着那团黑影像只鬼魅一般沿着天顶朝雷克思游去,虽然八只脚有一只已经报废,身上还托着一具尸体的重量,但依然丝毫没有影响它惊人的高速。好在雷克思更快地往前一扑,将那把沙漠|之鹰抓在了手里。 杀器在手万事无忧!雷侦探大笑着转身,以仰躺的姿势冲着张牙舞爪落下来的异形就射。 这么近的距离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射偏的,宁望心想,但是却没听到大口径子弹出膛时震耳欲聋的枪声,取而代之是一声干巴巴的“咔哒”。 没子弹了?!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异形近在眼前的口器,密密麻麻针刺一样的玩意儿满布在它嘴里,他心说完了,要交代了!这时只听“嗖”的一声,三瓣爪的银箭射中了异形的前肢。阿妙没有辜负雷克思要她掩护的期望,这只箭的后面带着长长的绳索,女孩使出全部力气拽住绳子,拖住异形,大喊:“跑——” 雷克思不敢拖延,爬起来就逃,奈何异形的力量太强,阿妙一个女孩子家哪里拽得住它,而这异形俨然也是豁出去了,任凭银箭插在腿上,竟也没有拔掉那只箭的意思,反而身体猛力一甩,绳子那头的阿妙被拽得蓦地腾空,来不及松手一下子跌撞到大殿前方的台阶上。 异形这才扒掉那只银箭,掉转方向,几乎在一瞬间就来到雷克思身前,雷克思用fox留下的那把枪连续朝异形射击,但是没有用,异形身体披着坚硬的骨甲,唯一暴露的八条节肢长足又似乎根本不畏惧这种普通的子弹,子弹很快就用光,异形张开口器咆哮着,竟用四条后足站立起来,两条前足上尖刀一样的钩子朝雷克思落下,直插入雷克思胸口。 宁望在同一时间扑来,银色猎刀一刀劈在异形的后腿上,他发现银对异形虽然会造成伤害,但是这种伤害似乎是有限的,而不像之前的治愈师一样银的力量会迅速蔓延全身,只要异形扒出银箭,伤口就不会扩散到身体其它地方,所以这一次他势必不能放手。 虽然也不知道要多久银才能传遍它全身,但是如果放手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只是这个时候雷克思和阿妙都已不省人事,他必须孤军奋战。 异形显然很痛苦,它狰狞尖叫着将足刀从雷克思体内抽出,宁望以趴伏的姿势抱在异形的后足上,稳稳地护住银刀,死不放手。 异形的另外两只节肢足抬起来,末端伸展出如镰刀般的钩子,凶狠地朝宁望的后背斩下,宁望感到钩子捅入后背,“刺啦”一声撕开肌肉,他咬牙忍着痛,看着银在异形的腿上烧出的焦痕慢慢扩散至异形的腹部,那层坚硬的骨甲开始变得滚烫,冒出烟来。再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等银毒扩散到腿部,这家伙的腿就不能动了! 异形疯狂地挣扎着,它弯钩般的足刀不停地抽出又落下抽出又落下,宁望感到自己的血喷溅着落在头上脸上,也不知是不是他已经痛得丧失了知觉,那些血竟然是冷的。 坚硬的骨甲在银的侵袭下终于出现变化,仿佛融化了一般一块块塌陷下去,但异形却在此时做出了让宁望万万意想不到的一件事——它竟用自己的足刀斩断了那条插着刀的腿! 宁望猝不及防从断腿上掉下来,刚要爬起来,后背就是一阵牵筋动骨的剧痛,一股蛛丝朝爬不起来的他喷射而来,瞬间封住了他的口鼻,接着是他挣扎的手,然后是脚,饶是之前被这样缠住,他也很难挣脱,更何况如今他连先前十分之一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蛛丝大股大股缠绕在他身上,很快眼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却能感到有什么在交织的蛛丝间缓缓流动,他怔了一秒,才认出那是他的血。 那感觉就像被裹在一颗蛋里,血液如蛋清般在耳边汩汩流动,只是这颗蛋里的空气很快就要用光了。 宁望虚弱地呼吸着,似乎不管怎么用力肺里都吸不进氧气。 他还能怎么办呢…… “向我求救啊。” 那个声音又来了,云淡风轻般,透着让人难以拒绝的蛊惑。这是他第二次听见这个声音。 “你知道你只要乖乖地睡一觉就好了,我很快就能帮你搞定这个噩梦,你清楚我无所不能。” 只要睡过去就好了吗? 回答他的是一双手,轻柔地替他合上眼睛。 他很快陷入睡眠,果然感觉不到痛苦,也感觉不到窒息了,只是这个睡眠很空洞,他以前都会做梦的,在美梦里梦见雪兔子和自己说话,在怪梦里梦见那间神秘的房间和神秘的东方青年,在噩梦里梦见自己拿着棒球棒打丧尸…… 但这一次什么梦都没有,他感到自己越睡越沉,就像沉入海底。 海面的光线离他越来越远,他心中忽然升出一股恐惧,这么远的距离,他游不回去了! 他奋力朝上方伸出手,奋力游向海面,但是每游上一米,就会往下沉三米。他越来越惶恐,越来越绝望,越来越无力,快要闭上眼睛的时候,冰冷的手被另一只手握住。 宁望睁开眼,雪兔子来到他面前,一头雪白微卷的头发在深蓝的海水中飘扬,红宝石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能死。” 说着那只手上忽然生出力拔千钧的力量,宁望听见海水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在雪兔子身后翻腾,就像摩西分开了大海。清爽的风拂面而来,带着摧枯拉朽般的狂暴,却让人清醒又酣畅。 他猛地张开眼,一瞬间回到了现实。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覆盖在他口鼻处的蛛丝被剥开了一个小洞,虽不足以让他逃出去,但他现在能呼吸了。不仅如此,连视力都好像好了许多,在黑暗中依然能看见异形的影子笼罩在他上方。它竟然还没有杀死自己,而是以一副仿佛很奇怪的样子盯着自己。 “其实我很佩服你,”他看着异形的影子,“身为怪物,一直蛰伏在黑暗中,现在却能走出来为自己而战。但是我也一样。” . 石室外传来一声奋力挣扎的呐喊,有着雪白微卷头发的年轻人躺在病床上,在那一瞬睁开了眼睛。 第二十一章 异形的口器再度张开,口器裂成四瓣朝外翻出,一张血盆大口赫然从大张的口器中释放,那样子活像一只扩开所有腕足的章鱼。宁望也不知自己哪里来的力气,竟在这血淋淋的章鱼嘴朝自己一口吞来时,将手从蛛丝中奋力挣脱了出来。 他张开双手死死挡在异形的血盆大口前,异形的嘴里没有针,却长着一圈鲨鱼一样又细又密的锯齿,这些牙齿好像能伸缩一样,纷纷朝他咬来,手心手背如同被一群老鼠围攻啃咬,宁望痛得大叫一声,感觉手心都被咬掉了一块肉,异形的嘴越张越大,快要达到他手指的极限了,他飞快地往身边扫了一眼,银色猎刀就在离他四五米远的地方,淬过银的刀锋在黑暗中反射着极微弱的光。 只分了一下神,异形的血盆大口就朝他一举压下,宁望在那一刻迅速抽出手来,同时双脚以最大的幅度曲起,大力蹬踹在异形肚腹上,狗急都能跳墙,这一脚又找回了佛山无影脚的气势,那异形硬是被踹开了。 宁望两腿还裹在恼人的蛛丝里,只能就地翻滚,他拼命伸长手抓到了那把猎刀,一刀划开身上的桎梏,接着往前一个鱼跃前滚翻。 异形尖锐的足刀呼啸着落在他身后的地板上,“哐啷”一声将那一整块大理石地板都掀了起来! 宁望已翻身而起,岔开两腿,双手持刀正面面对异形。fox说血族很强,那么这个由血族豢养的怪物也不会弱,他们的强大他此刻总算稍有体会了,速度,力量,还有什么呢?再让我领教领教吧! 然而异形没有冲过来硬碰硬,它忽然向后隐没进阴影中,接着飞速蹿上柱子,转眼消失在头顶的黑暗中。 速度,力量,原来还有智力。那怪物仿佛知道天顶是他目力不能及的地方,宁望抬起头,紧张之下冷汗直流,汗水渗进后背的伤口中,激得他浑身战栗。 在哪儿?在哪儿?!别慌,它肯定在我头顶,就等我疏忽…… 头顶果然有动静,宁望一抬头,只见一道黑影飞快地直坠而下,他慌忙朝一旁闪开,但是很快意识到落下来的东西体积不够大。 那竟是怪物先前受伤的一条断肢,不知何时被它悄悄带在了身上! 糟了!断肢还没落地,宁望已察觉到不对,但为时太晚—— “唰”的一声闷响,来自他的体内,宁望低下头,看见异形的足刀从他胸口刺出,血流下来,染红了美队的制服,那种冷冰冰的感觉,好像一窝小蛇从心口倾巢而出,蜿蜒爬在身上。 他费力地扭过头,看见背后倒吊在一抹细细的蜘蛛丝上的异形,它乘着蛛丝滑落,才能如此悄无声息…… 完了,再也不能翻盘了……宁望身体软了下去,跌坐在地上,背靠着柱子,异形将足刀抽了出去,轻若无声地从蛛丝上滑落到地面,朝他爬行过来。 它的四对眼睛看起来亮晶晶的,好像得胜的小孩炫耀地拿在手里的弹珠,它依旧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只是这次不再凌厉刺耳,而是特别轻柔。治愈师的尸体趴在它背上,它挥动着剩下的五条还能动的腿,好像在对背上的人说:瞧,我给你报仇了呀,我厉害吗?我厉害吗? 宁望苦笑了一下,气息微弱地道:“他永远不会再夸你了……” 腥臭的血盆大口像章鱼一样打开,宁望绝望地闭上眼,立刻感到整个脑袋像被吸入一个黑洞,被吞进了异形的嘴里。 它是会把我的头咬下来,还是连身体一起吞下呢?他漫无边际地想着,然而就在这时,好似倒带一般,那异形竟又将他缓缓吐了出来。 他听到异形虚弱的嘶鸣声,他似乎吐得很不甘心,却又无能为力。 宁望张开满是粘液的眼,看见那张骇人的血盆巨口在眼前无力地合拢,它吐出了很多液体,有红得发黑的血,也有黏糊糊的乳白色。怪物一次一次地吐着,一次比一次吐得厉害,将他的身上都吐得一塌糊涂,就好像有人逼着它不停地呕吐,用一腔内脏来偿还。 异形的四对弹珠样的眼睛都泡在水里,它呜咽着从他身上无力地滑趴在地上,宁望在这时看见了站在这只呜咽的怪物身后的人。 雪白微卷的头发,暗红色的眼睛,手里握着那条细长发亮,长着细密锯齿的鞭子,鞭子的一头还在异形的身体里。 在他死前的最后一刻,雪兔子出现了,他眼眶热热的,好像连鼻涕都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可人家根本不认识自己啊,这么哭鼻子在雪兔子眼里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雪兔子反而会以为他怕死,会很不屑的吧?为什么我英勇战斗的时候你都没看见,每次我倒霉闯祸的时候你就出来了? 他看见雪兔子缓缓拽动那条黑色长鞭,他手的动作轻柔得好像没使上一分力气,好像只是轻轻拨着水面,但是异形庞大沉重的尸体已被他拖拽到一旁,然后那条鞭子才从怪物的身体里抽出来,像一条长着云雀翅膀的小蛇,划出一条华丽的轨迹扬过雪兔子的头顶,变成短短的一截回到他手中。 雪兔子站在那里看了他一会儿,就只有一会儿,还是什么都没说,默默转过了身。 对他而言我只是一个将死之人,宁望心中难过地说。明明只是暗恋一个人,才一个月的时间,对方不喜欢自己就算了呗,我为什么要这么伤心难过,我和他之间没有什么共同的回忆,什么都没有啊,他没有义务和我说话,对我微笑,为我难过啊…… “我叫……宁望……”他听见自己可怜巴巴,不甘心的声音。 雪兔子在石门前停住,他高挑的身影逆着门外白晃晃的光,又高又美,又冷漠。 “……唯物论者,写悬疑小说,从小是孤儿,小时候的梦想是变成隐身人,别人都找不到我……” 他本不指望奇迹发生,但雪兔子听着他毫无头绪的话,竟破天荒地转过了身,他在门口踯躅了许久,终于朝他这个将死之人走了回来。 宁望又期待又紧张,当雪兔子走过一半的黑暗时,期待达到了顶峰,紧张也达到了顶峰,他怕雪兔子突然又停下脚步,转身离开,又怕自己等不到他走过来。 但是那道身影一直走到了他的面前。 雪白头发的美丽青年蹲下来,他太高了,即便蹲下来也是一只很高的兔子。雪兔子双手捧住他的脸,宁望能感到对方因为怕冷而遮住半个手掌的毛衣衣袖蹭着自己的脸颊,毛茸茸的,真的像一只兔子,暖和的兔子。 “那半块士力架是我吃的……”宁望看着雪兔子红红的眼睛,心想这个人原来还是很温柔的,不说话,也许只是害羞呢,“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雪兔子蹙眉看着他,迟疑地张开嘴,忽然又转头看向石门的方向。 那双手从宁望脸上拿开了,宁望看着雪兔子低头在身上一阵摸索,最后竟是摸出另外半块士力架,剥开后塞到他嘴里。 宁望苦闷地乖乖含住那块士力架,心说雪兔子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可是以为吃了士力架就能满血复活的雪兔子,即便脑子有问题,也是只温柔的兔子呢。 一身黑衣的雪兔子站起来,宁望觉得自己只是眨了下眼,下一秒已经看不见雪兔子的身影了。 有人正靠近这座大殿,脚步声懒懒散散,听起来有几分熟悉,宁望一边咀嚼着那块士力架,一边侧耳聆听,最后听到“噗”的一声。 好吧,那是盗风把泡泡吹破的声音。 “搞什么名堂……” 盗突突走进大殿,看着一片狼藉的现场,从口吻判断,他的心情显然是糟透了,像他这样的杀戮机器竟然错过了如此的饕餮盛宴,想必心里特别不舒服。 这时宁望突然看见那只伏在地上的异形动了一下,居然弓起背来,不会吧,竟然还没死? 不过他也不是特别担心了,因为盗风来了,一只身受重伤的异形自然不在话下。 果然那怪物才刚拱起背,盗风就一脚踩在上面,将一把淬银的弯刀送进异形的脑袋。 宁望看见盗风最后了结了那只怪物,走到大殿中央,四面八方环顾一圈后,突然高声喊: “喂!!!!!” 这一声充满内力的“喂”居然把昏迷的阿妙和雷克思直接给吼醒了,阿妙揉着脑袋一骨碌起来,雷克思也直挺挺地坐了起来,然后两人又像很不堪重负似地躺了回去。 阿妙躺在石阶上,晕乎乎地道:“你怎么才来?”她显然以为眼前的一切都是盗风摆平的。 宁望觉得自己都快死了,大家还在自顾自地庆幸取得了boss战的胜利,而且还把功劳都算在一个最后才赶来的死掉链子身上,顿时委屈得好像海的女儿。 盗风走到他面前,蹲下扯掉他叼在嘴边的士力架包装纸:“我的枪呢?” 宁望悲惨地低头,有气无力地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盗风把他的美国队长掀起来:“怎么了?你让我看什么,我的枪呢?” 宁望说:“你没看见我胸口一个大洞吗?” “只看见乳|头。” 宁望怔住一会儿:“……几个?” 盗风扯下他的衣服,起身不再搭理他,去看那边叫唤连天的雷克思了。 宁望眨了眨眼,坐直身子一把掀起自己的衣服——没有洞,虽然血迹斑斑,但是真的看不见任何开放性的伤口,又抬手往那块血迹斑斑的地方摸了摸,依然没有伤口。手掌下噗通噗通噗通的,心就在胸腔内跳动,一下下稳得很。 为什么?他惊愕地看向伏在地上已经死去的异形,那个时候他明明看见异形的足刀从背后穿出来啊! 他又连忙查看自己的双手,掌心也是血淋淋的,裹着脏兮兮的绷带,他用力一握拳,不由“嗷”地叫出声来。手上还是有伤口的,那种密密麻麻的刺痛想来就是异形的牙齿和针刺造成的,但光线太暗伤口又小,他无法确认,急忙喊道:“给我只手电!” 盗风头也没回地把手电抛给他,宁望接过手电往自己手上照,果然手上的伤都还在那儿,虽然没有想象中那么深及骨脉,但是被咬过的地方都能看见对应的伤口。他放下手电,靠在柱子上十分想不通,那为什么偏偏胸口的致命伤不见了? 雷克思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嘿,你没事吧?” 宁望暂收住心中强烈的疑惑,抬头看雷克思,忽然想起来:“那怪物不是一刀插在你胸口了吗?”怎么这会儿雷克思看起来生龙活虎的? 雷克思“嘿嘿”一声,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也以为那一下完了,结果我忘了我还穿着这个……”说着拉开西装。 宁望看到雷克思单穿着一件衬衫的上身,刚想这家伙身材挺结实啊,雷克思就撩起了衬衫,刺猬头青年一下傻眼了,那衬衫下居然是一件防弹背心,他头一回见人把防弹背心裸穿在里面的…… “所以当时我才让你去枪沙漠|之鹰,我去挡枪啊。这凯夫拉的防弹背心效果就是好,虽然背心是被划破了,胸口留下了男子汉的伤疤,但是帮我逃过了一死啊!”雷克思坐到他身边,侃侃而谈起来,“回去我得发微博帮它推广一下……” 阿妙在台阶那边揉着摔晕的脑袋:“发什么微博,想都别想!” “知道了,我就说说呗!”雷克思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小声咕隆,“真以为自己是广电……”忽然神色一紧,往大门方向喊,“什么人?!” 阿妙忍住头疼站起来,飞扬跋扈的语气里难得带上了几分压力:“……不是敌人。” 石门被推得更开了,宁望看见一队人逆着光走进来,在他们身后竟然是一个坐着轮椅的身影。 怪事发生了,盗风居然把嘴里的口香糖吐掉了,身上的懒散值桀骜值至少各减50%。 轮椅滑行进来,几名提着医疗箱的人上前为宁望和雷克思查看伤口,被人搀扶出去时宁望一直注意着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那是一个身穿暗灰色西装,戴着一副复古眼镜的中年男子,表情看上去有点严肃,无论是西服上的扣子,还是额头的头发,都一丝不苟得很。他特别好奇这人是谁,竟然能让盗突突吐出了只嚼了两下的口香糖,只嚼了两下啊! “博士。” 他听见阿妙这样称呼对方。盗风虽然没有和阿妙一样主动迎上前,仍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但是那副模样竟然也难得地显出了几分怂样。 宁望上下打量着被称为“博士”的人,博士正听着阿妙的汇报,看样子应该是这些“猎魔人”的上级,宁望正好奇这个猎魔人组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轮椅上的人忽然毫无征兆地朝他的方向投来一瞥。 宁望只看见镜片上一片白色的反光,竟莫名有点紧张,不由自主别过视线,灰头鼠脸地埋着头。一直到离开石室,心里仍突突直跳。 第二十三章 在这地下迷宫待到现在,完全没了时间概念,走出去时才发现外面已是天光大亮,山中下过雨,空气凉爽清新,宁望顿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原来上面这栋建筑是一座废弃疯人院,此刻疯人院外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车辆,宁望一眼扫过去,顿时傻眼地张大嘴,一旁的雷克思正找人借火点烟,看见刺猬头青年一脸震撼的表情,含着烟嗤之以鼻:“不就是车吗,你活这么大没见过一辆路虎啊,至于这样大惊小怪?”接着他望过去,然后也张大了嘴。 脑海里响起帕瓦罗蒂高昂的《饮酒歌》,雷侦探送出了嘴里的烟——这些善后部队的车里竟然有一辆彪悍的骑士十五世! 比悍马还大出一个块头的黑色越野车全副武装,气势逼人,总让人感觉上面随时会冲下来一群同样全副武装的s.w.a.t.。除了这辆骑士十五世,路边还停着两辆黑色路虎和一辆救护车,医生担架一应俱全,善后部队比想象中还庞大,这如同好莱坞大片般耗资巨大的大结局场面总算安抚了一下宁望倍受折磨的心。 其中一队身穿深蓝色工装的人马正从山崖下合力拉上什么东西,骑士十五世斜停在山坡上,车后一个绞盘正在运作,宁望从人群的缝隙中望过去,他们拉上来的竟然是那具变异金刚狼的尸体。 但是只有一具尸体,并没有看见那匹通体雪白的狼的身影。 从地下建筑走出来的时候宁望就发觉了,一路上那些狂暴者和低级血族的尸体都被清理干净了。这群人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要掩盖这里发生的一切。宁望不由多看了这些穿制服的人一眼,他们的制服上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识,这群人将巨狼的尸体打捞上来后,就一个个麻利地脱去了外面的深蓝工装,宁望第二次目瞪口呆,看着这队人马迅速还原成一排身穿黑色西装、手戴腕表、牛气哄哄的黑衣绅士。 宁望受伤不轻,上了救护车,一看车里还有一个女伤员,躺在一张移动病床上,一双眼睛警惕地瞄着他,看年纪和他差不多,难道是和阿刁他们一起被救出来的?那又为什么会单独在这辆车上?而且这女生浑身都是血,面色苍白很是虚弱,像是刚刚好还留着一口气,又一看,这女生两只手竟然都没了,只剩一双光秃秃的手腕!他明明记得阿刁他们被救出去的时候只是有点昏迷,没见什么外伤啊。他越看越觉得这女生隐约眼熟,却又想不起来,直到身后阿妙喊住他。 女孩手里拿着士力架的包装纸:“这士力架是你吃的吗?” 宁望点头:“怎么了?” “你带来的?”阿妙狐疑地问。 宁望摇头:“是别人的,我实在饿得慌,就拿来吃了。” 阿妙一听脸色就变了:“别人?谁?你有遇到除了我们以外的其他人?” 女孩如临大敌的反应出乎宁望的预料,看来fox雪兔子和博士这边不仅不是一路人,可能彼此间还有不小的罅隙,他只好含糊地说:“就是那个伪装的司机,他说自己也是猎魔人,本来和我们在一起的,后来自己偷跑了……”关于fox伪装和雪兔子的部分干脆全部略过了,直觉告诉他还是不说出来为妙,“怎么了?” 阿妙沉吟半晌:“这块士力架我们也在其他地方发现过。” 宁望不解:“这不就是普通的士力架吗?” “一点都不普通,”阿妙神情严肃地道,“这里面有分量不小的兴奋剂,而且配方很特别。” 兴奋剂?宁望惊讶,忽然想到了什么,忙问:“这块士力架基本是我一个人吃掉的,会有什么副作用吗?比如……产生幻觉之类的?” “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一次吃太多即使产生幻觉也不奇怪。”阿妙耸耸肩。 宁望抚摸着毫发无损的胸肌,大松一口气,那就难怪了…… 阿妙安慰道:“这种兴奋剂配方比较特别,除了当时的劲有点大,之后对人体没什么大的副作用,你也不用太担心。只不过这个人来路不明,很危险,你以后要是再遇到,最好绕道。” “哦。”宁望点点头。心里的小人却喊着,怎么可能绕道?一点都不想绕道好吗! “另外,关于今天的事,关于我们的事,请务必保密。”女孩难得郑重其事地叮嘱他。 宁望回想过去这四十八小时,依然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狂暴者、金刚狼、血族、异形,这些事如果传出去,真是难以想象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好在就算有人真的说出去,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多半也没人会信吧。 阿妙还不知道,关于血族的事fox都跟他们说得差不多了,说起来,fox曾经说过他和雪兔子跟阿妙盗风这帮人不是一路的,看作风好像确实也不是一路人,宁望暗忖,博士率领的这帮人希望能竭尽所能地掩盖真相,fox那家伙倒是滔滔不绝把关于血族的事都告诉了他们。fox和雪兔子知道博士阿妙这群人的存在,后者却只见过“士力架”的包装袋,不管fox雪兔子来自何处,他们显然比黑衣绅士团隐藏得更深。但是看起来,并不像是坏人…… 那边有人在喊,阿妙回了声“来了”就要离开,宁望忙回身示意那个重伤的女生:“这女孩怎么了?” 阿妙看了一眼病床上动弹不得的女孩,一挑眉:“哦,盗风给你留的活口。” 哈?宁望一愣,适时医护人员已经上前关上车门,宁望回头看向愤愤地瞪着他的短发女孩,那眼睛里满是敌意,他才明白过来这真的是那些半成品血族中唯一的幸存者。不是说他们都能自我恢复么,看来到达断肢这种程度也是恢复不了的。 没想到让盗风留活口他还真留了,宁望局促地搔搔头发,总觉得盗突突是故意在整自己。 他小心瞥了一眼身后,毕竟是女流之辈,又被切去了双手双脚,看着那双光秃秃的手腕,宁望有些不忍地别过了头。 救护车启动。空山新雨后,道路湿滑又泥泞,车子沿着狭窄的山道缓缓地下行,救护车一颠一簸,宁望不好去看那个没了手足的女孩,就只好望着窗外,冷不丁瞄见树林间一闪而过的身影。 那背影恰有着一头雪白的头发,是雪兔子!刺猬头青年连忙朝驾驶室喊:“停一停!停一停!” 车子停了下来,宁望急忙跳下车去,奔下路肩,但是树林里早已不见雪兔子的身影。 刺猬头青年只得失望地返回车上,抱歉地对驾驶室的司机和医生道:“不好意思啊,我看错了……” 司机笑了笑,没说什么,又发动了车子。 在病床边坐下,宁望有些怅然地看着面前戴着呼吸罩的女孩,留活口只是为了找到赖雪儿,如今赖雪儿都不在了,留活口还有什么意义?而且这女孩这个样子,哪怕是能不老不死地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盯着这女孩看得久了,越发就觉得眼熟,忽然他倒吸一口气,猛地站起来。女孩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宁望终于想起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了——赖雪儿的手机!他曾在赖雪儿的“同学”发来的那张合照上看见过这个女孩,这不就是赖雪儿骗他说要来找的好友梅菲吗?! “梅菲!你叫梅菲是不是?”他听见自己激动的声音。 女孩戴着呼吸罩没法回话,但看那眼神,宁望知道自己没猜错。 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原以为赖雪儿说的一切都是在骗他,可是居然真的有梅菲这个人,那么,那个梦境,会不会也是真的? “我知道你和赖雪儿是朋友,你现在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对我来说这非常重要。”他靠近梅菲,轻声而迫切地说。 女孩张了张嘴,像是要说什么,眼神示意着氧气罩,宁望帮她拿下了口鼻上的呼吸罩,梅菲依旧警惕地盯着他,哑声问:“你是谁?你和他们是一伙的吗?” 宁望迫切想取得这个人的信任,便将自己是怎么认识赖雪儿,怎么来到这里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对方。包括那个的诡异的梦境。 “赖雪儿说你做过和我一模一样的梦,是真的吗?你还梦见过别的一些什么吗?能具体和我说一下吗?” 梅菲呵呵地干笑了两下:“你在开玩笑吧?你真的做过那种梦?” 宁望被她笑糊涂了,她没有做过那个梦?也就是说赖雪儿还是在骗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和他做过同样的梦。可是梦里那些细节,不可能是赖雪儿凭空捏造的啊。 “我不知道赖雪儿为了骗你上来都对你说了些什么,但是我从来没有跟她说我做过那样的梦。”梅菲说道,她看了一眼陷入混乱思绪的宁望,“你真的做过那个梦?油画,长桌,一群黑衣人,还有手指上有纹身的东方青年?” 宁望只是麻木地点头,线索断了,或许这个梦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你是不是记性不太好?”梅菲忽然问。 宁望看她一眼,不解:“为什么这么问?” 梅菲讳莫如深地笑道:“我虽然没有做过那个梦,但我却知道你为什么会做那个梦。” 宁望对此已不抱什么希望,无非就是什么前世论,催眠论,他都听到耳朵起茧了。 “我没有开玩笑,”梅菲瞥了出神的宁望一眼,“赖雪儿对你说的,并不全是假话,长桌,油画,黑衣人,纹身青年,我的确见过。不止我见过,赖雪儿也见过。” 宁望大惑不解地蹙起眉头,他不清楚梅菲打的什么算盘,不过如果她又要骗他一次,那么刚开始又何必要否认,而且事到如今,她又有什么欺骗自己的必要呢?“你知道什么?”他试探着问。 “我可以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但我有一个条件。”女生着看向他,目光异常坚定,“在我告诉你一切以后,你要杀了我。” 宁望一怔,万万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一个条件:“为什么?”问完又觉得自己是多此一问,他方才看见她这个样子,不也设身处地地为她想过,这么活着,的确不如死了好吗。 梅菲看向自己的一双断手:“为什么?我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漂亮,健康,永远年轻又有什么用?要活就要活得漂漂亮亮,像这么苟延残喘,我绝对不要!”她看向宁望,“你答应我吗?” 虽然她的立场他多少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女孩,对外在的东西未免太过偏执了。宁望沉吟良久,最终摇摇头:“我恐怕杀不了你。” “用你那把刀就可以!”女孩激动地说。 宁望看向自己腰间,他离开的时候下意识地将雪兔子给他的那把银色猎刀也带上了。 “你如果不杀了我,他们会把我送去精神病院,每天吃一大堆药,就是神智正常迟早也会变成疯子!算我求你了,我和赖雪儿一样,害了许多人,想想那些被放干了血的无辜者,你和你的朋友差点也变成他们当中的一个,杀死我你不会有罪恶感的!” 宁望骑虎难下,对现在的梅菲来说,连自杀都办不到,她只能求助别人。可是即便如此,他也难以下手去杀她。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战士能在战场上浴血杀敌,却无法那样想当然地手刃一个街边劫匪一样。 宁望一直沉默着,车子驶到山脚,进入一线天,他望着窗外黑色的岩石,听见身后梅菲开口:“那是一叠照片。” 他诧异地回头。 “是一个被治愈师杀掉的人偷拍的照片,你梦里的那些人和物,油画,长桌,黑衣人,手指上有纹身的东方青年,全部都在那些照片里。治愈师杀掉那人以后让我和赖雪儿烧掉了那些照片,我们才看见照片上的东西。”女孩望一眼宁望,后者的目光明显地动摇了,她轻轻一笑,“我可以告诉你被杀掉那个人是谁,你顺着查过去多少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但你必须答应杀我,否则我一个字都不会说。” 宁望心中各种矛盾,一方面他觉得梅菲现在一心求死,她即便说些什么,也极有可能是骗人的,一方面他又觉得何不答应她呢,反正是她自己求死,杀了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啊。就在这时车子忽然向前一耸停住了,宁望听见引擎一遍遍徒劳地响着,心说怎么这么巧又是在一线天出状况? 司机似乎已经下了车,没过一会儿急救车厢从外面打开,宁望回头正要问车子出了什么故障,哪知那司机一上来就大手一张摁住他的脑袋,手指在他后脑一按,也不晓得是按了哪个穴位,宁望几乎立时就眼前一黑不省人事。最后一丝意识模糊之前,他感到有人取下了他插在腰上的那把猎刀。 . 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又在行驶之中,道路不再颠簸,有大货车从窗外驶过,宁望睁开眼,才发觉自己这会儿正坐在副驾驶座上,身边传来雷克思的声音:“哟,醒啦!” 他闻声一个激灵坐起来,开车的果真是雷克思,他往后看又往后视镜上看,这还是他刚才坐的那辆救护车:“……怎么回事?” “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呢!”雷克思瞥他一眼,咂嘴道,“老子坐第二辆救护车下来,就见你们的车撂在半道,你趴在车厢里不省人事,那个断了一双手的姑娘已经死翘翘了,老实说那姑娘也是那啥吧,我看脑袋都烧焦了……” “她死了?!”这消息来得太突然,宁望惊愕地瞪大眼,“谁干的?” 雷克思古怪地斜眼瞅着他:“不是你干的?” 刺猬头摇得像带刺儿的拨浪鼓:“她是求我杀她,但我还没答应啊,然后我就被人弄昏了!”随即将那会儿发生的事说了一通,末了抱着脑袋沮丧得要死,“早知道我就先答应了啊!” 雷克思听完,表情变得却若有所思起来:“梅菲跟你说治愈师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偷拍了很多照片,她有没有跟你说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 宁望摇头:“她就说了这么多,我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雷克思皱着眉头静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真的做过那个梦?” 宁望灰心丧气地耷拉着肩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 雷克思却松开眉头,鼓励地笑了笑:“我没觉得离奇,更离奇的事儿我们都见识过了。如果梅菲说的是真的,我相信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来雷氏克思找我。” 宁望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再调查下去,也许就这样回去继续当他的宅男写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就算那个梦境确实有什么蹊跷,又怎样呢?他对他现在的人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节外生枝有什么好的?心里有个小人语重心长地劝说着。 “我来的时候这车就撂在一线天了,除了副驾驶席上歪着个晕过去的医生,没见到司机,”雷侦探的声音打断宁望的思绪,“照你这么说,借你的刀杀人的肯定就是那个司机了,这人多半是混进盗风他们一伙人里的。啧啧,这年头司机凶猛啊!可他为什么这么做啊?” 适时车子行至穆云山脚下,望着窗外的风景,宁望陷入沉思。这司机肯定不是盗风阿妙他们那边的人,可不管他是什么人,似乎都没有必要非要在半道杀了梅菲。他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司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梅菲的话对这个人而言一定隐藏着什么重大的线索,那么是否可以假设梅菲真的没有说谎,可是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梦就更加不单纯了? 前方的路途豁然开朗,雷克思接到了客户打款过来的电话,通话间笑逐颜开,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一瞬间就将烦心事抛诸脑后了,唯独宁望的心情却愈加地沉重,他倒在椅背上,沉了口气,垂下手时触到了插在皮带上的刀鞘,不由苦笑,那凶手还挺有道德的,用完了还知道完璧归赵。 他又想起雪兔子跟只抢食的大兔子一样扯了他的突击步|枪就扔掉,硬换给他这把刀时的样子。 雷克思挂了电话,一看旁边的刺猬头青年低头瞅着那把猎刀,没头没脑地傻笑着,雷侦探给生生雷出了满背的鸡皮疙瘩。 怎么这把刀长得很好笑吗?哦明白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过人的直觉,侦探先生明察出了秋毫,这不是那雪兔子送的吗? 啧,小基佬! . 雨停了,但林子里依然很冷。 雪白卷发的青年背着一只背包,独自走在潮湿阴冷的树林里,毛衣的高领拉起来遮住了口鼻,两只手都缩进了袖子里,他依然觉得寒冷难耐。 只要直走就可以了,他却在半途停住了脚步,一双暗红色的眼眸眯了起来——一点钟方向五十米,有东西。 他忍住寒冷走过去。落叶下露出一截手臂,和深蓝色的工装。 白发青年用脚尖拨开那些落叶,男人的脸露了出来,忽然他喘了一口气,呛咳着张开眼,看见了头顶上方的人。 不走运,这人还活着。白发青年心想。 寂静的山林里响起“咻”的一声,好像一只隼穿过,树叶飘落,洒在才喘了一口气就死不瞑目的男子尸体上。黑色的长鞭已回到白发青年的手中,他蹲下来,开始查看这具新鲜的尸体。 没有额外的伤口,显然在他杀死这个人之前,那个袭击者只是将人敲晕了而已,并不打算要对方的命,这和之前他在上山的途中发现的那具司机的尸体不同,但又很显然是同一个人所为。 这个人曾经先后抚摸这两个人的头部,自以为天衣无缝,不幸还是留下了线索。 白发青年探出缩在衣袖里的手指,在死者颧骨下方找到一抹淡红色的印迹,那是戒指在皮肤上留下的划痕,前一个死亡的司机也在脖子下方找到了类似的淡红色印迹,说明他的判断不错。 听说通过摸骨的方式,某些具有特殊能力的血族能改变样貌,变成任何人的模样。 他又发现了什么,拨开死者后背的落叶,在浸满雨水、沾着淤泥的衣料褶皱间,有一根十分不起眼,又细又长的红色发丝。 白发青年拈起那根细细的发丝,起身卸下背包,打算将头发带回去。 拉开背包拉链时,发现里面装着一件卫衣。 他愣了愣,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件衣服带在身上的。 收好那根头发,他将卫衣取出来,看着上面被血迹和灰尘染脏的“我吃饭,你洗碗”几个字。这件卫衣看上去并不怎么暖和。 他挎上背包,将卫衣套在头上,大大的一团堆在肩上,本想当围脖,朝前走了几米,又将手臂都套了进去。 这时的山林十分的寂静。没有别人,只有他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穿好衣服,拉下毛衣的高领,他的嘴唇冷得有些发白,他将同样冰冷的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口哨声在山间回旋,他走到一棵大树下,哆哆嗦嗦地抱着双臂在树下坐下。先前是冷大过累大过饿,现在是累大过冷大过饿。要歇一歇,他心想。 嚓嚓嚓的脚步声踩在落叶上,一道庞然的影子转眼间笼罩在他上方,白发青年疲惫地闭着双眼,一无所觉,直到野兽的毛皮毛茸茸地蹭在他脸颊上。 睁开眼,白色的巨狼瞠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獠牙毕露,面目狰狞地看着他,而后“嗷呜”一声依偎在他身边。 这头狼太大了,它一靠住树干,树上的叶子都被纷纷抖落了下来。 他又闭上了眼,这并不是一只暖和的狼,但是也比没有好。 第二十四章 刺猬头青年背对着坐在阿刁公寓的门外,他已经敲了半个钟头的门了,中途还下楼买了两盒盒饭,现在手上的这盒快要吃完了,一回头,刁哥的房门还是岿然紧闭。 宁望把吃光的饭盒扔进楼道垃圾桶,又回来敲了两下门:“我给你带了午饭,你真不吃啊?你要不吃那我都吃了啊!” 门内还是没有回应,宁望叹了口气,自从从得知赖雪儿的死讯,阿刁哥这都一蹶不振快半个月了。当初被阿刁拽着询问当时的种种情况,幸亏宁望早跟雷克思一块儿想好了说辞,半真半假地将事情经过大致告诉了阿刁,不过关于血族、异形、盗风阿妙雪兔子的事儿就只字未提了。阿刁也见过丧尸,这个是瞒不住的,于是他把自己在地下见到丧尸的事稍微圆润处理了一下转述给阿刁,至于这背后的因由,则一律以“他们什么都不肯跟我说,所以我也不知道”成功地搪塞了过去。 搪塞是搪塞了过去,可怜阿刁却陷入了低谷,为死的不明不白的赖雪儿。 刺猬头青年挠挠头,以前都是阿刁哥来催他的稿拍他的门,现在角色交换,才知道被人拒之门外、被路过的邻里们观赏的滋味,要是阿刁现在肯给他开门,他一定噗通跪下来对他说“刁哥我错了”。 门内人死活不理,宁望没辙,只得将盒饭搁在门外,自个儿离开了。 都走进电梯了又觉得那盒饭就这么摆在外面不妥,宁望想了想又走出电梯,结果老远就看见阿刁的房门开了一条缝,刁哥的手臂鬼鬼祟祟伸出来,拾走了盒饭。 “嘿!”宁望大喝一声奔上前,一头花式铲青早已成为花式扫帚的阿刁抬头一看见他,“砰”地就关上了门。 门确实是关上了,阿刁捧着盒饭背靠着门安心地准备开吃,哪晓得门外一记飞踹,阿刁口中的饭菜连同手上的饭盒一起给震摔了出去。 宁望从门外挤进半个身子,一把拽住阿刁的手臂:“呵呵,被我逮住了吧!你有种不开门就有种别吃——我靠你至于嘛?!”刺猬头看见屋里洒了满地的饭菜,眼睛都气红了,“饭菜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不吃就得了,犯得着拿它们发泄吗?!” 阿刁神色凄怨地看着一地热腾腾还未入口的饭菜,又回头看着罪魁祸首一张义愤填膺、热腾腾着的脸。 . 宁望被一通胖揍回来,往嘴角随便贴了两张创可贴,倒在床上。 从穆云山上回来,到今天是第十三天,除了雷克思和他还有邮件往来,别的那些人,阿妙、盗风、fox仿佛已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这些面孔不出现,身边的世界便一天天从面目可憎又变得成面目可亲起来,然而这个过程却像重伤痊愈,缓慢又折磨。 可纵使他忘得了阿妙盗风fox,忘得了治愈师和他的怪物宠物,总忘不了一个人。 今天也有去中央公园,和昨天、前天一样,孤零零地去,孤零零地回来。 既然雪兔子也是那个世界的人,那么自己必然不会再见到他了吧,他会和阿妙、盗风、fox一样,蒸发得无声无息。也许n年后自己再想起这段惊骇的经历,都会怀疑莫非是幻想出来的?对一名唯物主义战士来说,这真是不错的归宿。 雪兔子不再出现,梦却总是阴魂不散,他每次冷汗涔涔地醒来,梅菲的话言犹在耳,这个梦境既不消散也不得解,噩梦惊醒的一刻,他就如同被压在两个世界的夹缝里。 那个声音总让他专注眼前的世界,专注窗外的车水马龙、鸡毛蒜皮,看看这个平凡而美好的世界,可是总有那么一两个瞬间,他觉得这个世界平凡归平凡,却并不美好。 楼下吃麻辣烫的人群嘈嘈嚷嚷,刺猬头青年嫌恶地皱眉关上窗户。那个声音对他的影响力,似乎已经不再那么大了。 . 原本以为这下阿刁哥是再不会跟他玩了,却没想到三天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门外又传来阔别多日、元气十足的喊声。 宁望连忙套上裤子给开了门,门外果不其然正是一身雨衣还在滴水的阿刁,一跨进门来就问:“宁望你看网上那个视频了吗?” 刺猬头青年茫然不解:“什么视频?” “我真服了你这个宅神了!” 宁望被一头雾水地推到电脑前坐下,见刁兄这副容光焕发、连花式铲青都重新上线的样子,心说果然这一见钟情来似龙卷风,去似抽水马桶啊。 阿刁要他看的是网上的一则视频,视频是网友自己拍下上传的,宁望正想看看视频的介绍和下面的评论,阿刁已经开了全屏,叮嘱他务必好好看。 视频长约十七分钟,拍摄地点在一艘游艇上,前面两分钟拍的都是海景,间或拍拍游艇上的人,看相貌都是些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听他们的言谈,大概是毕业前准备来一次出海探险。 视频播放到两分半钟的时候,镜头里出现了一座岛屿。 那是一座不大的孤岛,晚霞映衬着岛上茂密的天然植被和起伏的山崖,看起来还挺有几分情调,视频里有人提议去岛上露营,接着游艇便朝岛屿驶去。 宁望目不转睛盯着视频,随着游艇靠近,岛屿的轮廓越来越大,黑茫茫的影子挡住了晚霞,平生出几分诡异,也或许只是他的错觉? 游艇靠岸时已经是视频第十二分钟,大学生们登上岛屿,拿dv的青年兴致勃勃四处拍摄起来,镜头一路深入林子,虽非亲临其境,宁望却能感到这座岛上没有半分人气,这应该是一座荒岛。 刚开始拍摄者一面走还会一面跟林子外的人隔空喊话,到视频第十五分钟时,周围的人声已经消失殆尽,只能听见手持dv的青年在灌木丛中跋涉的声音。 宁望以为这个胆大的大学生会一直走到树林最深处,但视频画面很快就停在半路不再前进——拍摄者被横亘在林子前方的一道沟壑挡住了。 这道沟壑目测不过五米宽,但看起来颇深,dv镜头往下面拍了拍,沟壑底部有些浅浅的反光,像是有水,不过看这个距离,应该有六七层楼的高度。 宁望看了下进度条,快十五分钟了,这时视频里又听见了人声,镜头朝后方转去,显然是有几个大学生也跟了上来。 几个人打量了一下这沟壑,准备折返,宁望感到阿刁按在他肩膀上的手突然捏紧了,几乎就在下一秒,视频里突然有人喊了起来:“下面有人!” 这喊声带起了多米诺效应,几个人的惊呼声接连响起。宁望屏住呼吸一瞬不瞬,想要看清让这几名大学生如此激动的东西在哪里,镜头在黑幽幽的沟壑下来回巡梭,才终于停在某个点,倏地拉近了距离。 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佝偻在沟壑底,淤青的皮肤,布满全身的乌黑血管,零落的枯发,似乎正埋头啃食着什么,看到这里,宁望已经几乎能够确定,这跟他和阿刁曾经在穆云山见到的丧尸绝对是近亲!大学生们的惊呼声惊动了正在用餐的丧尸先生,他忽然抛下尸体,往岩石上一跳,倏地就不见了踪影。 视频尾声,镜头还在急切地搜寻着失踪的影子。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群年轻人事后无恙,宁望都替他们捏把冷汗,不过他也很能理解,那种无论如何想要再看一眼的心情。因为你看到的东西太过颠覆你的世界观,你甚至都不能确定那是不是你的幻觉,在这一刻,强烈的好奇已经超过了恐—— “哇靠!!” 宁望一把扯下耳机,连人带椅子往后退去,惊恐万状的尖叫声穿透了耳机,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惊出一身冷汗。 一双暴突的眼球直勾勾地对上镜头,那撕裂到耳根的血盆大口,一排排钻出皮肤的长长獠牙,在镜头中显得那样惊悚骇人!这极具冲击性的画面只闪了两下,拍视频的哥们终于跟着另几人一起落荒而逃,不久视频也在一片混乱的叫嚷声中中断了。 宁望完全没料到视频都到末尾了还有这么一出,不禁有些惊魂未定。倒回视频又看了一遍,那拍摄的哥们一直不死心地在沟渠下面搜索丧尸的踪影,殊不知对方已经沿着他们脚下的岩石一路飞蹿了上来,最后猛然出现在拉近的镜头中时,离他们顶多十来米的距离。 要是再晚撤一步,宁望都不敢想象后果。如果说前面隔着八层楼的高度看到的沟渠底的丧尸还尚存可疑,至此,他对这个视频的真实性已经没有丁点怀疑了。 这视频上传的日期就在两天前,现在已经有上百万的观看次数,可见有多热。视频下的评论区里两方意见各执一词,一方觉得这肯定是造假,另一方却认为视频是真的。 “……特么他们怎么会以为这是假的?”阿刁扫着视频下的评论,很有点替华夏网民的智商捉急,他端起宁望的水杯喝了一口,“你怎么看?这就是我们当时在穆云山看到的那丧尸吧!” 宁望回过神,讷讷地点点头:“好像是吧……” “什么好像是?这就是!”阿刁不容置喙道,“我跟你说,这段时间我每天做梦都梦到上次去穆云山,整晚整晚的失眠啊!那些人居然什么都不跟你说,你就一点不好奇吗?你唯物主义战士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高尚情操呢?!” “你每天做梦又怎么整晚整晚的失眠啊?” 阿刁一巴掌呼在刺猬头上:“少给我找茬!”说着难得正色起来,“讲真的,不单为了赖雪儿,就算是为了我自己,我也想把这事弄清楚。” “你想做什么?”宁望皱眉,心中有不好的预感。 阿刁神秘兮兮一笑,拿过键盘输入了一个网址。 宁望盯着刷新出来的屏幕,这个论坛页面他似曾相识,再看了一眼才认出这就是当初阿刁帮他问那个诡异梦境的灵异论坛,不过这次不是阿刁发的贴。 帖子的标题——丧尸岛组团探险,是真是假一探便知,报名请跟帖! 疯了吧这是?! 第二十五章 报名帖里很热闹,间隔十分钟一刷新,就能再翻一页。 这么多人,别说组观光团了,都能组一个连了吧,宁望心想。 阿刁兄的手一会儿勾搭在他脖子上,一会儿按在他肩膀上,一会儿拍在他脑门上,在他耳边叽里呱啦地怂恿他报名跟团。宁望听不进去,只觉得身边坐着一只好动的类人猿,不,黑猩猩。 他着实不明白,一个文学网站编辑为何对这些事情有如此莫大的热情,明明差点被丧尸追着死了一回,还不见棺材不掉泪。 阿刁是这么回答的:“我也不知道,但这大概就是人类的天□□。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我们拥有探索未知的*,如果成日只是吃喝拉撒,那和禽兽又有什么两样?”刁兄站在他书桌旁,拎起他吃了一半的泡面,鄙夷地扔进垃圾桶里,“要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想想奥巴马总统怎么说的?yeswecan!” 宁望抬头看着他,跟不认识了似的。 “克林顿总统又是怎么说的?”阿刁继续道,“我们要去月球,不因为别的,只因为月球在那里!” 月球是在那里,但这话不是克林顿总统说的,是肯尼迪说的,宁望心有不服,但阿刁说得如此掷地有声,就像这话确实就是克林顿说的一样,他都不好意思还给肯尼迪。 临走前阿刁站在门外,双手大力地拍拍宁望的肩膀,郑重其事地道:“你好好考虑一下吧,我等你的好消息。” 看来阿刁兄在来找他之前就已经打好了腹稿,据说高中时连李杜白的诗都默不对几句,如今为了丧尸竟然主动背诵起美国总统的演讲,连最后这个拍肩的动作只怕都是演练了一番的。 阿刁关了门,一个人回了房,心情很矛盾。阿刁会对丧尸的事这么执着,也是因为他经历了穆云山那起事件,却又一知半解,才更迫切地想知道真相,但他毕竟没经历全程,也不知道这其中的危险性。宁望想通了,阿刁不能去。 这天晚上他又做了那个噩梦,只是这次梦里的画面似乎更清晰了一些,动静也更大了些。他情不自禁凝视着长桌尽头神秘的东方青年,他还是老样子,在一帮剑拔弩张的黑衣人中,悠闲而又优雅地靠坐在长桌后,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这一刻镜头清晰得仿佛隔着这么远都能看清青年手指上的刺青,宁望张开嘴,无意识地默记着,0、1、1、0、0……来来去去只有这两个数字,像晦涩的计算机语言一样,以一种诡异的规律缠绕在青年的手指上。这是什么意思? 他太过专注于那些数字,以至当那个头上罩着黑布的人被带进房间,长桌两旁的人从鸦雀无声到陡然拔高声音的动静将他吓了个结实。从前的梦里他都是看哑剧,这一次双方的声音却变得振聋发聩起来,时而是低沉的咆哮,时而是含混的嗡响,就连长桌尽头提切利的《春》,在这一*透着凶险嘲弄的人声中也变得益发诡异可怖,画中的精灵仙女们仿佛都扭曲成了魔鬼。 噩梦在今夜好像升级了。宁望努力捂住耳朵,紧闭眼睛,只想马上醒过来,再熬熬就好了,这玩意儿快到尾声了…… 有人扯开了那个被押进来的人头上的黑布,然而原本该在此处停下的噩梦,这一次却没有停下来。 宁望瞠大眼,这个被押进来的男人对他而言谈不上熟悉或是陌生,他的脸就像电影演员的面孔,充满了符合人设的合理感。但是长桌双方的人此刻一个个都站了起来,他们的面目或愤怒或惊惧,如临大敌,现在唯一还坐着的,毋宁说,还坐得住的,就只剩那个东方青年了。 青年终于也姗姗站了起来,他起身的动作伴随着倏然笼罩下来的低气压。屋子里刹那间静极了。下一刻,青年面向那个被押进来的男人,极其优雅地、抬起他的手一挥—— 宁望吓得从座位上霍然站起——上一秒还完好地站在那儿的男人,眨眼间头已不翼而飞。 华室内的一切仿佛都定格了,没有人声,没有动静,但是宁望确凿地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有什么东西来到了他的脚边,带着冰冷的恶意,轻轻撞了一下他的鞋尖。他不该低头去看的,然而还是身不由己地低下了头—— 撞到他脚边的正是那颗头颅,“他”的脖子端端正正地搁在地板上殷红的血泊中,面上却一点血渍都没有,只有那对暗蓝色的眼珠,死不瞑目地向上看着自己。 宁望倒吸一口气睁开眼,这一次终于彻底醒了过来。 房间里一片昏暗,影子拉长在天花板上,偶尔被风摇动,窗外是破晓前的黑暗,但他一刻也无法在这间狭小压抑的屋子里再待下去,冷汗涔涔地下了床,披上外套几乎是逃也似地离开了公寓。 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在黑夜与白昼的交接点,世界呈现出一种暗紫的色调,薄雾弥漫,好似魔幻电影中的场景。 春寒料峭,宁望裹紧了外套,在雾中茫然穿行。他不知道目的地,只是沿着熟悉的路线往前走着,在听见环卫工人扫地的声音时,心里才踏实了几分。这不是梦,这是现实的世界,再过不了多久,天就会亮了,到时候四周又会热闹起来的。 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刺猬头的青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又走到了中央公园,眼前是他最熟悉的长椅、广场、草坪和樱花。当然樱花早就凋谢了。 宁望走到长椅边坐下,拉起衣领抱着手臂瑟缩成一团,清晨植物和土壤的芳香好似最妙的安神药,让他恍惚着又坠入梦乡。 他想睡,又怕睡得太深,始终留着一份清明,直到天空慢慢透出亮光,微风拂面,这时他感觉有人朝他走了过来,迷糊地抬起眼来,那人一袭白衣,白得就像一束光。 雪兔子走到他身边坐下,宁望一眨不眨地看着身边人,雪兔子没有同他说话,也没有看他,只是静静地凝视着前方,宁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樱花树早已凋谢的草坪上,开出了一朵不起眼的小花。 白色的小花细脚伶仃,映在雪兔子红琉璃一样的眸子里,雪兔子的呼吸很轻。 这样的他,显得很温柔。宁望满心欢喜地想。 他又一次睁开眼,缓缓地、意犹未尽地,充满了美梦过后的满足与愉悦。他还坐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天已经亮了,他身边的长椅上不知何时坐着那只白色的萨摩耶。 萨摩耶蹲坐在长椅上,面朝草坪的方向,见他醒来,才转过来,然后歪起头打量他,面带慈祥的微笑。 “怎么又是你啊……”宁望唉声叹气,难掩失望。 狗爪子一巴掌盖在了他脸上。 宁望揉着被狗拍过的脸颊,又叹了声气,心中却不是不庆幸的。阳光照得树叶都绿了起来,晨跑的路人,晨练的老人,提着书包上学的学生……人们的身影穿过公园,他的心情也跟着这些影子变得雀跃起来。 . 阿刁隔三差五就来动员他,宁望都被搞怕了,每次阿刁找上门他就从安全楼梯遁走,早知道阿刁对丧尸这么热情,还不如就让他沉浸在失恋的痛苦里。 出了门也没有别的去处,还是只能去中央公园逛。说来也奇怪,虽然雪兔子再也没有出现在公园里,萨摩耶倒是每天都蹲坐在那把长椅上,面朝夕阳,笑逐颜开。 因为这只萨摩耶君的颜值特别高,时常会引来游客围观,例如年轻的妈妈会抱着孩子走过来,指着微笑的萨摩耶对孩子说:“狗狗~” 萨摩耶就歪一歪头,笑得如同天使,显然是很受用。 待那位年轻的妈妈离开后,宁望也走过去,站在萨摩耶面前,说:“狗狗。” 大狗微笑着给了他一狗掌。 “你是不是精神分裂了啊?你是狗,不是猫。”宁望也没同它计较,自个儿往萨摩耶身边坐下,嘟囔着,“别人叫你‘狗狗’你就嘚瑟,我叫你狗狗你为什么待我如秋风扫落叶啊?” 萨摩耶还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欣赏着中央公园的美景。宁望现在情愿去面对一只发情的公狗,也不愿去面对着魔的阿刁兄,更何况这只萨摩耶不但不发情,还很高冷。他每天定时来逗逗狗,有时还要被迫给萨摩耶抓一下黄金大便。 草坪那头的小径上,公园管理员走着走着忽然做出了高抬腿的动作,一看就是踩在了狗屎上,宁望心说又来了,上次管理员大叔就是踩到了狗屎,勒令他打扫干净。他和萨摩耶坐在一条长椅上也不代表他就是萨摩耶的主人啊。 宁望站起来打算开溜,刚起身衣服就被从身后逮住了——萨摩耶一爪子搭上来,勾住了他的衣摆。草坪那头同时传来管理员大叔高亢的喊声:“年轻人,把你家狗的屎处理一下啊!” 五分钟后,用树叶处理完黄金大便的刺猬头青年走回来:“当一只狗很快乐吧,瞧你每天都笑嘻嘻的,”说着在长椅上坐下,上下打量身边的白色大狗君,“有的吃有的玩,想睡就睡想醒就醒,还可以裸奔……对了,你是公的还是母的呀?” 萨摩耶的耳朵动了动,依旧目不斜视,笑着眺望远方。 宁望窥探起萨摩耶的后腿间,但是大狗紧闭着后腿,死死坐在椅子上,两条前腿也立在身前,牢牢护卫住重要部位,防范得密不透风。 “干嘛藏着掖着啊?”宁望想了想,禁不住笑出声,“你真没有蛋蛋啊?” 狗耳朵又抖了抖,萨摩耶的微笑变得有些似笑非笑。宁望丢下一句“你等等啊”,起身小跑去草坪对面的流动餐车,回来时手里拿着只鸡蛋饼。 萨摩耶没能经受住美食的诱惑,从椅子上一蹦而起,宁望敏捷地把鸡蛋饼举高,趁机往下一打探,哈哈哈大笑出声:“果然是被阉了的啊!!” 都跳到半空的萨摩耶陡然落地,坐在地上四肢并拢,一动也不动了。 宁望笑着吃起鸡蛋饼:“现在遮也没用了,我都看见了,你没有蛋……” 话音未落白色的大狗突然跳起来,一口就咬掉了宁望手里的鸡蛋饼! 萨摩耶白色的毛皮在夕阳下反射着一层光华,宁望愣住了,这个瞬间就像一个慢镜头,跳起的大型犬快准狠地吞掉了他的蛋饼,落下时还能空中转身,落地后还不忘抬起后腿,像一只愤怒的公鹿,双腿有力地踹在他脸上。 被踹得往后趔趄的宁望在心中发誓,自己从没见过战斗力如此爆表的萨摩耶,别的大型犬或许也有这样的跳跃力,但是绝壁无法做出萨摩耶君这个腾空转身再高抬腿的动作。 宁望捂着被踹疼的脸,惊了一惊,脑中隐隐有种感觉,他好像认得这只萨摩耶,认得它腾空时独一无二的英姿。 萨摩耶背对着他狼吞虎咽下那块鸡蛋饼,公园的钟声响起,萨摩耶抖抖耳朵,又轻巧地跳上长椅,面向草坪的方向,变回了一只安静如鸡的宠物大狗。 宁望揉了揉脸颊,看着萨摩耶微笑的嘴边挂着的一片鸡蛋饼碎屑:“……没蛋蛋就算了,还没家教。” 远处又路过一位牵着小孩的母亲。 “看,狗狗~” 萨摩耶歪头微笑。 . 因为时不时就去公园里给萨摩耶踹两下头,宁望脑子也清明起来,这段时间他想通了两件事,一是绝不能让阿刁去那个丧尸岛,二是也不能让那些傻青年拿命去开玩笑,他瞒着阿刁偷偷加了那个帖子里的群号,原本打算编些什么让这些热血上涌的小青年打消去送死的念头,却无意间看见第一个蹦出来欢迎他的id: 【丧尸团团员】雷氏克思:欢迎新人! 【丧尸团团长】:雷侦探你比我这个群主还积极呢! 【丧尸团团员】雷氏克思:哪里哪里!小新人不出来跟大家打个招呼吗? 宁望盯着屏幕上刷来刷去的客套话,心中腾腾地跑过一群长着雷克思面孔的草泥马。 什么鬼?! 第二十六章 很快宁望就发现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没法打消这帮年轻人前去送死的决心(除非他能证明那丧尸就是他自己!)思前想后,他还是给雷克思拨了电话。 手机那头传来雷侦探兴致高昂的声音:“宁望?嘿你小子还活着啊!” 虽然半个月前的经历很坑爹,但是如今听到生死搭档的声音,宁望心头还是很愉快的,寒暄了几句,雷克思听出宁望一副要倒苦水的样子,倒也干脆,直接问:“我看你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宁望挠挠头,觉得电话里不好讲:“你晚上有空吗?” “哎呀,我现在手上还忙着一个大案子呢……” 宁望回头看着q群里忙得不可开交,到处跟人套近乎的“雷氏克思”,什么大案子,不就是忙着组丧尸观光团吗? “不过谁叫咱们是患难之交呢,”雷侦探爽快地道,“你约个时间吧!” “那就晚上七点半吧,你侦探所在哪儿?我晚上过来找你。”宁望说着,翻了翻自己的荷包,黑洞洞的荷包里只有树叶般单薄的一抹粉红色,刺猬头青年合上钱包,肉疼地道,“晚上我请你吃饭再慢慢说吧。” “行啊,这么大方!不用去我那儿了,我开车来接你吧,七点在你楼下!” 两人敲定饭局,各自愉快/肉疼地挂了通话。 . 七点过五分的时候,宁望在楼下等来了一辆萌萌的双环小贵族。 他设想过雷侦探的座驾,如果混得好一点,没准是一辆雷克萨斯的suv,下车时自带bgm,混差一点也不排除骑着暴改版小绵羊的可能,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和侦探先生本人南辕北辙的风格,而且这车这颜色前白后蓝的,那蓝色也蓝得与众不同,总觉得…… 一米九的雷侦探西装革履地坐在车里朝他招手,宁望绕过车头,终于觉出这车哪里不对劲,这圆润的质感、亲切的蓝白色,分明就是哆啦a梦啊! “系好安全带啊!走咯!” 雷侦探意气风发地发动了车子,双环小贵族欢快地向着夕阳奔去,宁望耳边仿佛响起了哆啦a梦的片头曲…… 哆啦a梦带他们去了一家铁板烧店,店是雷克思找的,他进门就熟门熟路地坐到靠窗的位置,大笔一挥点完了菜,宁望一看那点菜单上勾得密密麻麻的就没了胃口,偷偷在菜单子上划掉几笔,交给了脸色不太好看的服务生。 雷克思起开一瓶啤酒,先满了一杯递给宁望,大刺猬摇摇头:“我不喝酒。” “啤酒不算酒。”雷克思说。 宁望还是拒绝:“你喝吧,我这人不喝酒。” 雷侦探大开眼界:“你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少有滴酒不沾的,现在连初中生都会喝酒!” 宁望看雷克思仰头喝了一大口,爽得不得了的样子,他盯着那只盛了一半橙黄色液体的啤酒杯,和阿刁吃饭时刁兄也常喝酒,他有时也会想要不我也陪他喝一杯算了,但是立刻又想起自己确实确实不能喝酒,因为喝酒会醉,他不想醉,就跟不想照镜子一样。 “说吧,找我什么事?”雷侦探放下酒杯,开门见山。 宁望斟酌了一下:“网上那个很火的丧尸岛视频你看了吗?”唉,这都是废话,他自然是看了。 “呵,我就知道你找我是问这个!”雷侦探啪嗒一声放下筷子,“我正在查的就是这案子!” 宁望还在琢磨要怎么让雷克思知难而退,却见侦探先生又喝了一口酒开始润嗓,只好洗耳恭听。他也挺好奇雷克思凭借其优秀的侦探素质、丰富的探案经验、以及过人的侦破直觉都查到了些什么。 “我当初一看那视频,侦探的直觉就告诉我,那丧尸多半和我们在穆云山上遇见的是一挂的,后来我就想先自个儿去那岛上查查……” “你去那个丧尸岛了?!”宁望惊愕,一个人?! “我还没说完呢,我原本是打算去那岛上瞧瞧,就先打听到了离那里最近的渔村,打算让当地的渔民捎我上岛,结果那些渔民船夫没有一个肯带我过去,出多少钱都不肯,后来我在附近一打听,原来就在一年前,这个渔村里出过一桩离奇的失踪案……” 离奇失踪的是一帮出海捕鱼的渔民,本来海上作业就是瞬息万变,要真碰上海难全体罹难了也不足为奇,可怪就怪在,听当地人讲,那一天分明是风和日丽,岸上值班室的人却在无线电里听见了渔民们发出的求救信号,在呼救中他们惊恐万状地大喊着,似乎是有一条体型巨大的鲨鱼袭击了他们的渔船。 这听起来就匪夷所思,现代渔船的体积比普通游艇还大,要是怎样的一条鲨鱼才能让这些经验老道的渔民船夫们惊慌失措? 后来求救信号就断掉了,这群渔民也没有再回来。海岸巡逻队搜寻了一个礼拜后,在一座孤岛边找到了那艘渔船。 雷克思说到这里,从西装内袋里摸出一张照片:“你看看这个。” 宁望好奇地接过来,照片上正是那艘搁浅的渔船,只是宁望万万没有想到,这艘船竟是以这副模样出现在岛上的。 船体已经彻底变形,但又不是普通的变形,若是撞在礁石上,那么变形的部位理应是凹陷的,但是这艘船却不是——它的船头像是被捏扁了,如同硬纸片一样诡异地从中央折叠了起来。 宁望想起渔民们在用无线电呼救时语焉不详地提到的鲨鱼,鲨鱼是不可能把船弄成这个样子的。 ……除非那条鲨鱼长着一双人类的手。 “失踪的渔民一共七人,搜救人员在那艘渔船上却没有找到尸体,只找到零散的尸骨,很显然他们是被什么东西给吃掉了。”雷克思说到这里皱了皱眉,仿佛自己也觉得渗得慌,“不过更奇怪的是,搜救队在船上里里外外地找,最后收集回来的尸骨却拼不出七具尸体。”侦探先生凉飕飕地压低了声音,“只有三具。” 宁望蹙眉,失踪了七个渔民,只找回三人的尸骨,另四人不翼而飞,答案已不言自明——四个渔民变成了丧尸。或者应该说,狂暴者。 雷克思喝了一口酒,若有所思:“我觉得那些丧尸十有□□就是变成了狂暴者的渔民,现在很多事情还不明朗,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事和血族肯定绝对脱不了干系。盗风和阿妙死活不让我查,我就偏要查他个水落石出!” 宁望看着“咣”的一声放下酒瓶的雷侦探:“……你是想查清楚你朋友的死因吧?” 雷克思的肩膀垮下来,颇有些郁闷的点点头:“至少让他死得明白。换了死的是我,活着的是他,他也会这么做的。”说罢抬起头,“你呢?你那怪梦有眉目了吗?” 宁望不知该怎么说,只摇了摇头。梦境有了出人意料的转折,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在牵引着他去发掘真相,他却并不想知道真相,沉吟了片刻:“你还想去岛上调查吗?” 雷克思嘿嘿一笑:“我一个人弄不到船,我也不会开船,没法上岛,不过我最近找到个门路!”说着摸出手机,屏幕上自然就是那丧尸观光团的q群,“这个发起组团的家伙说他在那个渔村有熟人,能租到船,他还有个当过特种兵的哥们会开船,跟着他妥妥能上岛!” 宁望恍惚地点了下头,望着铁板上滋滋烤着的里脊肉出神,这才猛然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等等,群里那些人什么都不知情吧,就这么去不是找死吗?你真要跟他们一块儿去啊?” “我刚开始也觉得不妥,但是没办法啊,就算我不参这个团,没了我他们照样也会去,凭你我是拦不住的。我总不能跟他们说那丧尸是真的,叫他们别去作死吧?以那些家伙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这么说更加弄巧成拙,倒还不如和他们一块儿上岛,还能随时看着点儿他们,不让他们乱来。” 雷克思这番话不是没有道理,宁望忧郁地砸吧着嘴里的猪里脊。 雷克思在这时忽然问:“怎么样,你去吗?” 宁望被问得一愣。 雷侦探一脸了然的笑:“你特意来找我还不就是为了这事?难得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打算?先说好啊,你雷哥我虽然门路广,但是像这样的机会也不一定有第二次了……” 宁望心想,得,我本来是来劝架的,结果这还闹得骑虎难下了。 饭局结束的时候他跟雷克思说“考虑考虑”,雷侦探笑而不语地拍拍他的肩膀,大步流星走出餐馆,拉开哆啦a梦车门的那一刻,宁望总觉得雷侦探看自己那小眼神儿,好像他已经变成哆啦a梦百宝袋里的一件道具了…… 我不该说考虑考虑,应该斩钉截铁地拒绝的……在车上,宁望几经酝酿,刚要说“我考虑好了,我就不去了”,就在这时…… “宁望……” 雷克思冷不丁出声,此时他们已经驶下主干道,拐进了一条支路,流光溢彩的热闹街景早不见了,这条街道比较冷清,道上都看不着别的车。雷侦探的表情在昏暗的夜色中变得有些奇怪,他瞄了一眼后视镜: “你说那车是不是在跟着咱们啊?” 宁望“哈”了一声,跟着雷克思往后视镜上瞄,这一瞄他就明白了,在他们身后,一辆黑色的suv正低调地尾随在后。 雷克思一脸的不确定,侦探的直觉和小市民的侥幸心理激烈地互博起来:“不过也许是同路吧,我是不是太敏感了?” 宁望觉得这太不算敏感了,低声道:“你先往那边开。” 雷克思往宁望示意的方向看了一眼,点点头。 哆啦a梦又拐进另一条支路,这条路更加偏僻,附近除了一座烂尾的啥啥花园,连个报刊亭都没有。宁望往后瞧去,他们才拐进来不到10秒,黑色suv果然也出现在了路口,苍白的前车灯亮着,如鬼火一般朝他们不紧不慢地飘来。 这笔直的支路上除了他们两辆车就只有一幢幢烂尾楼了,这下雷克思彻底不存任何侥幸了,侦探先生发了狠,换挡提速脚下一踩:“老子看你丫要跟到什么时候?!” 哆啦a梦跟插了竹蜻蜓似地,“咻咻”往前飞奔,径直左转一头栽进路边一小岔路。 宁望看到头顶的交通标识,想说这里不能左转,不过为时已晚,雷克思是铁了心要跟对手玩极品飞车。 这条小岔路压根就不是车道,而是一条下坡的石板路,双环小贵族亮起前车灯一路哐啷哐啷颠簸着朝下俯冲。宁望回头,七八秒过去了,小岔路口还是黑漆漆的一片,他心说对方如果只是单纯地跟踪,这次应该知难而退了吧,岂料才刚这么想了想,就见两束车光唰地射进巷子来! 那两束白光比之前更亮,雪亮雪亮地挡住了挡风玻璃后的人,现在这黑色suv已经不是鬼火,而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杀气腾腾地捅了过来! 雷克思咬牙握着方向盘,在两边挤挤挨挨的毛胚房中横冲直撞出一条路来:“可恶!到底是谁?!” 双环小贵族的车灯照出前方一道矮墙,宁望瞪着身边俨然不打算停下的雷克思,就见哆啦a梦朝着矮墙中央的铁门猛冲了过去! 铁门虽然没有上锁,但这一下也撞得他们够呛,还没缓过气,也不晓得雷克思又撞到了什么,一张雨棚落下来盖到挡风玻璃上。雷克思用雨刷刷了两下没效果,宁望只好探出身去将雨棚扯下来。 这雨棚又大又重,刺猬头青年只扯了一把就拽下来了,他不但拽下来了,还半个身子都支出窗外,把那雨棚往后方发力一扔,雷克思见那雨棚跟耍杂耍似地飞过去,叹为观止,盯着刺猬头青年的小身板,不甘地拍着方向盘:“咱们不该跟他们玩飞车的,应该肉搏!!” 黑色suv顶着雨棚在后面紧追不舍,附近已经开始出现居民房的灯光,宁望急切地前瞻后顾想要找到一条路回归正途,这一探头,缩回来却已脸色煞白:“快快快快!开足马力!” “怎么了?他们在后面架了火箭炮了?” 话音未落只听见“噗”一声闷响,双环小贵族随即朝右侧一沉。 雷克思也跟着刷白了脸,飞快地回头一看,附着□□的枪口正从suv的副驾驶窗伸出来,他赶紧打方向盘,那子弹“当啷”擦过后车盖:“卧槽!怎么每回遇见你都没好事?!” “这话我还给你!”宁望从副驾驶席抱头起来,立刻瞄见右前方有车辆开过的灯光,像是看见了救星,“往那边开!” 哆啦a梦总算来到了平坦的大马路,宁望回头想看看追踪者的情况,这一回头又是一惊,你妹,居然已经追到只差两个车位了! 双环小贵族哪里是suv的对手,何况现在还瘸了一条腿,这大马路上半天也没见别的车辆,宁望心中直呼完了完了,要死得不明不白了,他还没恋爱,没出柜,就要这样死在柜子里了!说不定还要被拖到什么地方去严刑逼供,先奸后杀…… 正胡思乱想着,忽然“砰”一声巨响,两个人连人带车向前一耸,接着便是一阵天旋地转,宁望在剧烈的震动、雷克思的惊呼声中看到一辆白色的豪华轿车横在路中央,很显然是从右侧的下穿道出来的,圆润的双环小贵族哪里经得住这么一撞,被硬生生撞向了中央隔离带,一路飞速打着旋儿,像一颗努力在斯诺克台面上滚动的桌球。 这变故来得太突然,等哆啦a梦停下来,马路上一时安静极了。 宁望和雷克思不约而同朝后看去,那辆黑色suv显然是按捺了一下,而后缓缓调转了车头,鬼鬼祟祟开走了。宁望只来得及看见驾驶座上两个人影,似乎是一男一女。 雷克思也才看清,撞了他家小贵族的居然是一辆宾利! 宾利的车灯慢条斯理地闪了两下,熄灭了,那华丽地一灭让宁望心头累积的紧张也跟着烟消云散。奢华的豪车停在路中央,伴随着天价的赔偿,却给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 这时哆啦a梦发出“哐啷”一声——车头的保险杠歪掉了。 雷克思和宁望面面相觑,两车相撞,双方都有超速嫌疑,然而虽然双环小贵族是被撞得比较凄惨的一方,但是在价值千万的宾利车上留下了一道伤疤,那可真是大逆不道。虽然宾利肯定有天价保险伴身,但毕竟人家是艺术品啊! 雷侦探连忙下了车,边掏出烟来边殷勤地走上前。 “哎呀哥们真是不好意思,把你的车挂了,你也看到了,我们被人追车,开这么快也是迫不得已……” 宁望也跟着雷克思下了车,这还是头一次见雷侦探逢人居然没派名片。 宾利车放下车窗,竟是一位女司机,黑长直的冷面美女司机面无表情地探头往车身刮痕处望了一眼,又看向正递烟的雷克思。 雷克思的手都被瞧得抖了一下,女司机身边还坐着一名年轻男子,酒红色的一绺细长马尾整齐地束在脑后,乍看发色倒是很像fox,但是脸却不一样,年轻男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长相斯文俊美,却并非雌雄难辨那挂。雷克思见女司机不好对付,立马转移目标,将烟又递向了副驾驶座的年轻男子。 对方看了看那根烟,狐狸一样眯起眼,微笑着接了过来,雷克思忙掏出打火机给对方点上,看年轻男子优雅地轻抿了一口烟,并没有深吸,烟只在口中过了一圈就吐出来了。 雷克思心里七上八下,这会儿见马尾青年一脸满意又和善的表情,似乎是对他这么献殷勤的姿态起了恻隐之心,最后终于开口:“只是一点小擦挂,我们老板说不必介意。” 雷克思总算放下心来,又好奇地朝后座打望,不过宾利的后座和前座是隔断的,他瞧也瞧不见,顺便也把正使劲往里瞅的大刺猬也踢了一脚。 两人立正于路边,目视宾利车扬长而去,就差举手敬礼了。 待宾利车走远,雷克思才开始心疼起他的双环小贵族,宁望若有所思望着黑色suv离开的方向,无需和雷克思交流感想,两个人都心知肚明,这些人之所以跟踪他们,必定和穆云山一行、和血族脱不了关系。 也许还不止那样…… “怎么样?你还要考虑吗?”雷克思叼着烟蹲在哆啦a梦垮掉的保险杠前,肉疼地说。 雷克思说得不错,现在已经由不得他想不想卷进去,要不要惹麻烦,麻烦就像震动着尾环的响尾蛇,已经从沙子中露出了头。 . 宾利车内,在费加罗婚礼高亢喜悦的序曲中,金发的文艺老青年塞勒斯特闭着眼幽幽地道:“那两个人就是你在穆云山上遇见的人吗?跟踪他们的又是谁?” fox摇头:“不清楚,我会去调查。” 塞勒斯特点点头:“不过以后转述我的话的时候请不要自己断章取义,我说的并不是‘不必介意’,是“算了,反正你们也赔不起”。另外,下次别称呼我‘老板’,太庸俗。” fox从善如流地笑道:“是,阁下。” “你们觉得今天的音乐会如何?”塞勒斯特给自己倒了杯香槟,“秦宪还是宝刀未老啊,不过他的风格一贯如此,倒是听得我有点腻了,贝多芬还是要听卡拉扬啊,为什么我们当中就从来没有诞生过这样伟大的指挥家?”俊美的亲王殿下手指按着额头,思忖道,“也许是因为我们缺乏艺术的氛围和土壤?可以考虑在领地内举办一年一度的血族音乐节,类似逍遥音乐会那种,多培养一些古典音乐界的人才,你们看这个主意怎么样?” 黑长直美女面无表情开着车,fox笑着问:“卡拉扬是音响品牌吗?” 塞勒斯特皱起漂亮的眉头,显然香槟都喝不下去了。 . 黑色suv悄无声息停在一处树林里,红发女子不甘地甩门而出,隔了一会儿,黑发男子才从车里姗姗走出。 “你太不理智了。”男人靠着引擎盖,为自己点了一根烟。 “就差那么一点了!”女子暴怒道,她的手指抠在树干上,在坚硬的桦树皮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烧焦痕迹。 “就算抓住那两人,也不见得就能查出是谁干掉了你的宝贝怪物。”男人道,“你不妨这么想,也就不会这么动怒了。” 女子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怒气,回想起那辆奢华的宾利轿车,眯缝起眼,喃道:“□□者塞勒斯特……真的那么惹不起?” “别开玩笑了,”男人讪笑着耸肩,“我是六代,你是七代,塞勒斯特是最强的三代,而且是三代中的最强,谁敢质疑他的实力。” “我只是好奇而已,我从未见过三代血亲,很想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如传说中那么强大。”女子说着,瞥了身后的男人一眼,“传说这种东西,难免有夸张之处。” 男人吐了一口烟,不紧不慢地道:“以塞勒斯特为首的这群避世者当初率先背叛了三代血亲,然而其余三代血亲却只能放任他们出走,却无力惩罚他们,你知道为什么吗?” 红发女子皱起眉头。 男人笑了笑,将烟头在脚下熄灭:“你该好好读读编年史了。” 第二十七章 对于聚点中文网编辑阿刁来说,世间没有催不成的稿,逼不了的债,就算是顽石如斯蒂芬宁,不也在他这么多年软硬皆施下……发展出了坚固的友情吗?离催稿逼债也只有半步之遥了。 所以这天一大早阿刁哼着歌儿来到宁望的单身小公寓时,心情仍是十分愉悦的,他有一种预感,这次自己一定能说服宁望去那个丧尸岛。平时早上来他都会带早餐,通常是楼下早点铺的包子豆浆茶叶蛋,但是这次不一样。 敲了三次门屋里也没反应,阿刁贴着门喊:“哎呀起床啦,看你刁哥给你买了什么?” 花式铲青的编辑先生将手里的口袋提得高高的,灿烂朝阳照着肯德基爷爷的笑脸。 “是皮蛋瘦肉粥和……” “和”只没说完阿刁就注意到门下夹着一张纸条,他蹲下捡起来,只见上面写着: ——阿刁哥,如果你看见这张纸条,说明我已经出发了,我想了想,你还是别去了吧。 阿刁一时没回过神,又发现纸条背面还贴着东西,翻过来一看,背面居然用透明胶布给你贴了五块钱人民币,下面附了一句:补偿你的早餐钱,一个包子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 刁兄愤怒地扔了纸条:“老子给你买的肯德基啊!!” . 雷克思在约定的大巴车上等得望眼欲穿,每隔一分钟就要看一次手表,心说宁望这次你可不能食言啊,老子倒是不怕一个人去面对那群丧尸,但是…… 雷克思探头看了看车上若干悠闲落座的人影,痛苦地转过头来,但是你不知道这次的队友都是些什么鬼啊! “各位各位!”大巴前座一个穿阿迪达斯运动外套的小青年站起来,热情地拍手招呼道,“既然还有三位成员没到,这段时间我们不妨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先来,我叫贺翰,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职业是游戏设计师,最喜欢的游戏是卡普空公司的生化危机系列,丧尸围城系列!一直相信游戏里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就如同凡尔纳相信凡是人类所能想到的,一定会实现一样!” 他的一番慷慨陈词并没有激起其他人什么兴致,场面有点冷,贺翰面露尴尬,立刻又转向驾驶座:“这是我哥们,卢伟,以前可是特种兵,去年刚退役!” 特种兵三个字倒是让雷克思在意了一下,他往前瞧去,司机卢伟转身跟大家打了招呼,就又转过去了,初春的天气还不算很暖和,卢伟只穿着一件黑色短袖t恤,看那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的体格,不愧是特种兵,可比咋咋呼呼的贺翰稳重得多了。不,雷克思心想,说不定这人就是这次行动中除了自己以外唯一靠谱的一个人了,假设宁望放他鸽子的话…… 接着贺翰转向了坐在大巴左手边第一排的人:“咱们就从前面开始往后面介绍吧!” 被点中的人片刻后站起来,是一名戴着银框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他转身做了个简短的介绍:“罗俊,正在庚林大学生物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乖乖,雷克思心中感慨,还是个生物学家啊,这家伙自上车以后就一直低头在笔记本上敲来敲去,依他看,不像生物学家,倒像是个操盘手。生物学家在前座的兜里放了一只保温杯,不时还小啜一口茶,他穿着一件加绒外套,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千鸟纹的围巾,全车就他一人把车窗拉得严丝合缝,这种老年做派,一看就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纸上谈兵的类型,平时做的运动量最大的运动大概就是在小区里打乒乓了! 贺翰问道:“罗俊哥是学生物的呀,那对丧尸你怎么看?” 罗俊合上笔记本,拧开保温杯品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我正在撰写一篇和丧尸有关的论文。” 雷克思只希望自己不要出现在那篇论文里,他仿佛已经看见罗俊口吐鲜血,拽着他的手拜托他:“无论如何请一定帮我把这篇论文发表在《nature》上……” 接下来轮到第二排座位的人做介绍,坐在第二排右手边的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胡筱莉,职业是法医。” 她就这么说了一句,口吻像播音员一样正统而优雅,但既没有起身也没有回头,雷克思只看见从那排座位顶上悠悠飘起的一丝白烟。记得上车前美女法医手里就淡定地夹着一只烟,雷克思对对方的脸并不是特别惊艳,虽美但也没到颠倒众生的地步,反而对那只夹着烟的手印象深刻,红色的指甲和纯白色的烟,尽管指甲火红,一双手看上去却冷冰冰的,真有种常与尸体白骨为伍的感觉,可这法医还能留这么长的指甲啊? 贺翰忙着对胡筱莉献殷勤:“竟然是法医,我以为筱莉姐你是模特呢!怎么会对丧尸有兴趣的?” “看不会动的尸体看久了,我也想看看会动的。” 雷克思总觉得这微微含笑的语气里有种似曾相识的欠扁感。 接下来做介绍的是膝盖上也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青年,他起身面朝众人礼貌地一笑:“我叫李威廉,是一名网络小说写手。” “网络写手?”贺翰又来了兴趣,“那你笔名叫什么?” 李威廉很腼腆地一笑:“斯蒂芬宁,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雷克思差点蹦起来,听说过啊,太听说过了!斯蒂芬宁不是我的搭档宁望吗,尼玛到底谁在撒谎?! 胡筱莉也转过头来,打量着李威廉,不可思议地睁大眼:“幸会,我是你的粉丝呢。” 贺翰好奇:“筱莉姐你看过斯蒂芬宁的小说吗?” “看过啊,”胡筱莉瞧了仿佛很不好意思的李威廉一眼,笑道,“我最喜欢那篇《灭鬼》,最后主角靠抽干房间里的空气除掉等离子态恶鬼的这个剧情实在是感天动地。” 全车人都不约露出一脸“什么鬼”的表情。 接下来轮到坐在雷克思斜对面的一对年轻情侣,确切点儿说,是一对颜值特别高的洋鬼子情侣。雷克思瞄着前座,坐在靠外侧的是一名黑发洋妞,一身黑色高领毛衣和黑色的修身牛仔裤,灰绿色的眼睛很迷人,可惜面上的表情有些寡淡。坐在里侧靠窗位置的是一名头发微卷的金发青年,一身雪白的衬衫,一件修身的蓝灰色西装马甲,看样子不是阿玛尼就是巴宝莉,正抱着手臂闭目养神,但看得出来他睡得也不算特别好,大巴的空间对于这位高大俊美的金发贵公子来说显然是过于狭窄了,但他依然故我地交叠着长腿,如同在飞机头等舱等待起飞一般。 “奥罗拉·莫里斯,”黑发的女孩道,“马里兰艺术学院摄影专业,来庚林大学做一年的交换生。” 贺翰带头鼓掌:“glin!” 奥罗拉旁边闭目养神的金发贵公子没有任何要劳动尊口的迹象。 “这位是我的男友,欧林·赫尔辛。”奥罗拉代对方说道,“马里兰学院摄影专业的高材生,和我一样来庚林大学做交换生。” “他为什么不自己做介绍?”贺翰不太高兴。 雷克思也不爽,这人太高冷了,而且居然穿着白衬衫去打丧尸,怎么不干脆穿燕尾服呢? 奥罗拉看向身边无动于衷的欧林:“我为他代劳就可以了。” 雷克思见闭着眼的欧林少爷轻轻扬了扬眉,俨然是把“有什么不可以吗”写在了脸上。 终于轮到雷克思了,雷侦探站起身来,目光沉痛地扫视全车人——一个只在电子游戏里打过丧尸的游戏迷,一个喝茶打乒乓球的生物学家,一个做美甲的法医,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假冒他人的网络小说家,一个不知道穿着阿玛尼还是巴宝莉的少爷,一个少爷的女友兼女仆……纵然这一车人除了会开车的特种兵,基本都是一群猪队友,他还是本能地掏出了怀里预备已久的名片。 “各位好,鄙人雷克思,是一名私家侦探,这是我的名片,大家能够相识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来侦探社找我!” 名片一张张发到每个人手里,发到欧林·赫尔辛时奥罗拉表示可以代劳,但雷克思没给她代劳的机会,直接将名片往贵公子耳朵后那一簇华丽的金发里一别。 欧林·赫尔辛略为不悦地睁开眼,雷克思在这时也恰好从窗外看见了正小跑过来的宁望,忙打开窗户激动地挥手:“宁望!这边!!” 尼玛的总算有一个靠谱的战友了! 宁望穿过马路,雷克思已经在大巴外迎接他了,见到他简直恨不能上前飞吻:“你怎么现在才来!” “哦,我去了一趟中央公园。”宁望抬头打量豪华大巴,“居然包了一辆大巴啊……” 然而上了车,空荡荡的大巴车里只有稀稀拉拉不到十个人。 宁望不解:“迟到的人这么多啊?” 雷克思无奈:“迟到什么啊,就这些人了。” 群里好几百人,瞧着热闹,等要动真格儿的时候,全都怂了,大写的“叶公好龙”。 宁望看着车厢中的七人,点点头:“这样也好,要是出了事儿死的也少。” 面对着说得情真意切的刺猬头青年,全车人第二次露出了“什么鬼”的表情。 贺翰给宁望介绍了大家,介绍到李威廉时宁望不出意外地傻了眼。 李威廉礼貌地问:“对不起,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宁望深吸一口气,在心里说,不,你脸上什么都没有,包括脸。 雷克思劝他:“我看你也别跟他争那个虚名了,我刚刚观察了一下,除了那个脑回路奇葩的法医,大家都不怎么看得起那个斯蒂芬宁。” 大刺猬鼓着腮帮,样子有点忧郁。 “什么时候出发啊?”生物学家喝了一口茶,边盖盖子边问。 贺翰看了看时间:“还有两个人没到,我们再等他们十分钟吧~~” 五分钟后,一滴雨水落在窗玻璃上。 雷克思纳闷:“昨晚天气预报没说今天要下雨啊。” 宁望望着窗外已经开始避雨、打伞的行人,不由就想起了上一次去穆云山,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正想着,窗边的雷克思忽然挺直了背,暗骂了声:“妈的不会吧!” 马路对面,姗姗来迟的最后两人终于露面了。 . 大巴车上,雷克思和宁望带着一脸日了狗的表情面对着同样一脸日了动物园的表情的阿妙,哦,还有盗风,不过盗风瞧见他们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抬了抬眉毛,就吹着泡泡自个儿走去大巴最后一排了。 盗风走到最后一排脱下背包,戴上耳塞听音乐,翘起二郎腿打拍子时,阿妙正站在前排介绍自己和盗风是一对高中生情侣。宁望听着雷克思不断地在一旁吐槽: “高中生?你怎么有脸?!人盗风小哥同意了吗?” 不过有意见的好像还不止雷克思一人,美女法医胡筱莉也饶有兴趣地问道:“高中生情侣?你们看起来不像啊。” 从见到宁望和雷克思的那刻起阿妙心里就毛躁得不得了,这会儿就像被捋了胡须的猫,当即反驳:“我们怎么不像情侣了?还要当众kiss一下才像情侣吗?” “呵,”雷克思继续吐槽,“还想占盗风小哥的便宜~” “要不你们就kiss一下呗~”贺翰在旁边看好戏。 盗风的泡泡“噗”地一声吹破了,宁望同情地想,一定是被吓破的。 “我看他们也不像情侣啊!”阿妙机智地将矛头指向了确实也不那么像情侣的奥罗拉和欧林。 奥罗拉面不改色地回答:“我们可以kiss。”说着俯身在闭目养神的欧林少爷嘴上吻了一下。 金发贵公子无动于衷地闭着眼,看上去并不怎么介意这一吻。 阿妙:“……” “不要误会,”胡筱莉在这时笑道,“我不是说你们不像情侣,是说你们不像高中生。” 若不是特种兵大哥在这时关了车门发动了车子,也不知道阿妙要如何下台…… 大巴车汇入车流,窗外雨越落越大。从庚林上城区到那个靠近丧尸岛的海边渔村,约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宁望看着车里各自干着各自的事的众人,他不知道这群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们看上去就好像一帮要去海边一日游的旅行团,在这辆大巴里他感受不到一丝紧张危险的气氛,而这,恰恰是最危险的事。 第二十八章 中央公园阳光明媚的上午,年轻的妈妈抱着小孩路过樱花树下的长椅,往日总是微笑着蹲坐在长椅上的白色大狗,此刻正用毛茸茸的白屁股对着她们,埋头在椅子上狼吞虎咽着。 小孩手指着大狗的屁股,牙牙学语:“看,狗狗……” 萨摩耶耳朵一抖,回头看见怔忪的妈妈和小孩,长舌一抹迅速吞掉两只鸡蛋,蹲坐回长椅上,变回了安静如鸡的美男狗。 年轻妈妈抱着小孩离开后,萨摩耶又在长椅上微笑着晒了一会儿太阳,然后朝某个方向咧开嘴,一大簇白尾巴在身后摇开了花。 白发青年走到长椅边,弯腰捡起掉落在长椅下的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补偿你两个蛋蛋,吃完就别生气了哈~ 低下头,白色大狗嘴边还沾着一点蛋黄,萨摩耶却忽然跳下长椅。 不远处的草坪上,一只边境牧羊犬和一只小泰迪玩得正high,萨摩耶一根箭似地冲了过去,被冲散的两只狗狗不服输地朝它扑过来,三只狗狗很快打成一片儿,撒欢得好不开心,不一会儿就你追我赶地跑得没影儿了。 他默默等在原地,不久便听见小树林那头传来惊恐的狗叫声,仿佛受到极大惊吓的大狗和小狗连声吠了好一阵才在主人的安抚下平息下来。 没有了狗狗们打滚追逐的身影,公园里登时变得有些冷清。他慢慢穿过草坪,远远便望见白色的大狗蹲坐在石板道上的背影。刚刚还玩得很开心的两个小伙伴早已不见踪影,萨摩耶一动不动远望着牧羊犬和小泰迪离开的方向,显得有些孤零零的。 他走过去,蹲下来揉了揉大狗的脖子,蓬松的白毛即便在阳光下也未染上一丝温度,凉得像湖水。萨摩耶在他的抚摸下“呜嘤”一声趴在地上,赤红的眼睛瞅着小路的尽头,嘴角的獠牙一点点缩了回去。 . 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后,宁望一行人乘坐的大巴经过一处水产市场,再往前行驶了一段,终于看见坐落在海边的渔村。渔村位于庚林和淮港交界处,行政划分上属于淮港,但地理位置上更靠近庚林。 此时天空已经放晴,大大小小的渔船整齐地停泊在海边,这些渔船大都十分现代化,采用的是围网捕鱼的方式,对海洋生态和环境不会造成破坏。 下了车,咸腥的海风扑来,宁望望向不大的村落,捕鱼也分旺季和淡季,今天的渔村显然比以往冷清一些。 他身边是刚刚走下车来的欧林·赫尔辛,金发的贵公子睡足了觉,抻了个懒腰,蓝色的眸子了无兴趣地扫视着渔村,整座渔村仿佛一只待检阅的部队从他面前阔步走过,大少爷的眼神只在瞄到一家餐馆的招牌时亮了几分。 宁望环顾四周,贺翰正忙着自拍,顺便让奥罗拉和胡筱莉交替出现在他自拍的背景里,生物学家罗俊喝了口热茶,把外套的领子竖高,在温暖的海风中打了个冷颤,美女法医胡筱莉和伪斯蒂芬宁正聊着接下来的小说计划,李威廉信誓旦旦地说要将这次的经历写成小说,胡筱莉饶有兴趣地问角色都构思好了吗? 李威廉笑着说:“嗯,角色都根据大家的性格来,有比较自恋的,”说着看向正起劲自拍的贺翰,“有比较沉默寡言的”,又看向正在整理背包的特种兵卢伟,“还有死得很凄美感人的情侣,”这说的是正在检阅渔村部队的欧林·赫尔辛和奥罗拉,“也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侣,”又看向嚼着泡泡糖的盗风和表情烦躁的阿妙,最后他扫了一眼杵在一旁旁听他们聊天的宁望和正拿着望远镜企图寻找丧尸岛的雷克思,笑着对胡筱莉说,“还有一对基佬。” 宁望满脑袋的刺猬毛都炸开了,如果不是希望这家伙死在丧尸手里,他都想当场揍人了! 几分钟后卢伟把车停好,大家清点了一下行李,然后一行人带着各自的拉杆箱、防晒霜、ipad、psp、kindle,单反相机等装备往渔村进发了。 宁望背着自己轻装简从的小背包,将雪兔子送给他的弯刀往刀带里一插,跟上前方拉着拉杆箱,戴着墨镜的金毛少爷,对这群作死的观光客,他已经彻底不抱希望了。 . 一刻钟后他们见到了贺翰的远房亲戚赵伯。 赵伯个子不高,人干瘦干瘦的,一身皮肤晒得古铜,一看就是个精明的小老头,他扫了众人一眼,看上去并不怎么欢迎这群外来人,不过倒也干脆,听贺翰说明了借船的来意,领着他们就去看船了。 贺翰跟在赵伯后面献殷勤,又是递烟又是拉家常,然而并没有什么鸟用。又十分钟后,他们抵达了停船的岸边,赵伯往前一指——一条破旧的独木舟堪堪浮在海水里。 霎那间宁望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叶扁舟”四个字。 贺翰傻了眼:“赵伯,是我们十一个人要坐船,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啊!” 赵伯淡定地摆摆手:“我知道,只有你一个人我只会借你救生筏。这船不小,挤一挤能坐下。” 雷克思也露出了忍无可忍的表情,这破船还需要挤吗?光把拉杆箱、ipad和kindle放上去这船都得沉好吗?! 在众人或隐忍或尴尬的沉默中,赫尔辛家的大少爷冷哼一声:“行了,要多少钱你开口就是了,无论如何别想让我上这种木筏。” 赵伯:“这船虽然丑了点儿,但也是正经一条船,你不能说它是木筏。” 欧林的中文明显不太好,卡了五秒才听懂,皱起眉头开口就要说“我出一万,给我弄一艘漂亮点儿的船来”,奥罗拉在一旁咳嗽一声,低声提醒:“低调。” 欧林嘴边的一万人民币又咽了回去,不情不愿地改口:“我出一千软妹币,给我弄一艘漂亮点儿的船来。” 赵伯眼珠转了转,琢磨了一下,想是觉得这买卖还划算,同意了。 欧林出面总算化解了贺翰的尴尬,去看新船的路上他忙着搭讪这位出手阔绰的洋鬼子少爷:“看不出来少爷你还知道‘软妹币’啊?” 欧林对比他矮了一个头的贺翰的套近乎并不买账,冷淡地45度往下一瞥:“你在逗我吗?我当然知道中国的流通货币叫软妹币。” 宁望:“……”不叫好吗。 就这样赵伯又领他们看了新船——一艘漆得乌黑发亮的……独木舟。 欧林摘下墨镜,这下火了,回头冲小老头道:“别再给我看木筏了ok?我要的是一艘游艇!游艇,understand?” “d,butit'simpossible,”赵伯满脸藐视,“一看就知道你们是有去无回的,我当然不可能把好船借给你们,就这两条木……木筏就木筏吧,你们爱用不用。” 雷克思呸呸呸:“谁说我们有去无回了?!” 赵伯:“你要是还能回来,我让我儿子嫁给你。” 雷克思气得都快捋袖子了:“好,你说的啊!” 火药味太浓,贺翰不得不上来圆场:“算了算了,就这船吧,大家将就一下,听说那岛也不是很远……” “你闭嘴。”欧林冷声道,“要不是你办事不利我们至于上这条木筏?” “不是木筏。”赵伯插嘴。 欧林拿小老头没办法,将气都发在了贺翰身上:“早说你弄不来船本少爷就自己带——” 奥罗拉咳嗽了一声。 “——就自己带一只马达来!”欧林十分痛苦地说。 盗风吹爆了一个泡泡。 . 宁望看着一行人坐在独木舟上战战兢兢的样子,有一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欣慰,还好没有真的弄一条游艇来,不然真成度假旅游了。这小舟看起来虽然不靠谱(实际也是真的不靠谱),反倒能激发出大家的危险意识。 李威廉的背后就是正闭目养神的欧林·赫尔辛,网络作家小伙儿扫了一眼身后那只威戈军刀拉杆箱,口吻略不满地道:“能把你的行李箱扔了吗?你不觉得这船是跷着的吗?” 他这么一说,宁望和全船的人都注意到了,和船头比船尾确实跷高了好几分,因为拉杆箱连同ipad和kindle全都堆在船头。 欧林睁开眼,也没说什么,站起来走到船尾,他这一路走得如履平地,奈何整艘小船都在颤抖,全船的人紧张地抓着船舷。欧林走到船尾坐下,小船发出吱呀一声,这下平衡了。 船桨只有两只,众人商定轮流划船,这会儿划船的是特种兵卢伟和雷克思,雷克思没划多久已是满头大汗,抱怨地睨着正在船边兴致勃勃拍照的贺翰。 就在这时,贺翰忽然直起背望向水面,喃了声:“那是什么?” 宁望循声望去,水面上掠过一道波纹,很快消失无踪,像是有体型较大的鱼类在水下游了过去,但是水面倒映着阳光,波光粼粼的,自然是看不见水下的端倪。 “大惊小怪,”雷克思嗤之以鼻,“说不定就是一只金枪鱼。” 显然就算是金枪鱼贺翰也不打算放过,他探出身子试图往水下查看,船身因为他的动作小幅度地倾斜起来,雷克思恼火地喊:“不想翻船就别乱——” 他话音未落,只听见一声短促的“啊”,接着便是扑簌的入水声,刚刚还趴在船舷的贺翰翻身掉进了水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拽了下去,水花溅起老高,在全船人始料未及的意外中,小船剧烈地晃荡起来。 第二十九章 贺翰被猝不及防拖入水下,宁望、雷克思和特种兵大哥第一时间扑到船边救人,三人都探身想抓住水下的贺翰,然而什么都没有捞到,连欧林都屈尊降贵从船尾站起来,解开马甲,卷起袖子,一面抱怨着“这种作死的家伙休想让我再救他第二遍”,一面就这么扎进了水里。 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关键时刻居然这么雷厉风行,颇令被溅了一身水的雷克思刮目相看。然而欧林下水后很快也跟着消失了踪影,只见水面上咕噜噜冒起一串泡泡,接着就什么都没有了。 阿妙本来还在观望,现在也有点搞不清状况了,回头若有所思地看向欧林的女友奥罗拉,黑长直女带着一脸“虽然我表面很冷静但我内心十分忧虑”的表情在胸口划了个相当没有说服力的十字架。 整艘船上只有盗风还是老样子,虽然也在观察水面,但是嚼泡泡糖的动作没有停过。雷克思唾弃地想,这个家伙的心大概只有在突突别人的时候才会跳两下。 先前摇曳不止的水面逐渐平静,罗俊博士无奈地摇摇头,李威廉回头朝怔忪的美女法医胡筱莉叹了一声:“没想到他俩是最早阵亡的……” 雷克思纠结了半天,站起来,对特种兵卢伟道:“你把安全绳栓我身上,我再下去看看!” 卢伟点点头,开始从背包里拿出安全绳。 宁望的手还不死心地插在水里,他感觉水下有种奇妙的动静——海水仿佛在有规律地震动,这种震动并不是海水自然的起落带来的,它更深沉,仿佛能通过你的骨骼直达你的耳膜,就像一颗巨大的心脏在海域深处跳动。 刺猬头青年出神地盯着海面,大约十几秒的工夫,令他心悸的隆隆声终于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海面又风平浪静,平静下来的海水中渐渐倒映出他的脸。 熟悉的脸孔和略带诡异的表情在晃动的海水中如破碎的拼图般一块块拼凑了起来,登时他头皮一麻,连忙要把手拿上来,就在这时,水下一只冰冷的手倏地抓住他的手—— 雷克思正准备下水,就看见一团耀眼的金色浮上水面,然后是“哗啦”一声,浑身湿透的洋鬼子少爷拽着大刺猬的手破水而出,雷克思连忙问:“那家伙人呢?!” 欧林冷冷翻了个白眼,单手在船舷边一撑就翻上了船,接着大家才看见被他另一只手拎在后面,被狼狈地拖上船的贺翰。后者此刻满脸苍白,大张着嘴,双手扒着领口,两条腿死命挣扎着,俨然快被勒得窒息了。 欧林根本不管他如何挣扎,扯着他的领口把人拽上船,往船里一扔。 雷克思莫名其妙地看着二人:“到底怎么回事?” 奥罗拉递了条干毛巾过来,欧林擦着一头灿烂的金发,又抓了两根海藻下来,最后愤愤地将毛巾连同海藻摔到贺翰脸上:“这家伙就躲在船下面!” 被勒得够呛的贺翰抱着毛巾如救命稻草般呛咳了几声,缓过气来后弱弱地笑道:“我本来是想跟你们开个玩笑,好让大家找到几分冒险的感觉嘛……可是少爷你的手劲太大了,我快被你勒死了,下次你可要记得轻一点啊……” 宁望只听见“哗啦”一声,跟猛泼了一盆洗脚水似的,但那其实是欧林少爷在拧干袖口的水,他这一把气得,直接把袖口都拧破了。 贺翰就着那条毛巾擦了擦脸,悄悄盖在了脸上:“……当然了,应该是没有下次了。”随即他在毛巾后打了个嗝儿。 “噗,”盗风吹破泡泡的声音不紧不慢地传来,“我们好像到了。” 宁望闻声回头,盗突突侧坐在船头,一条腿支在船外,迎着海风望风景,在他身后,那座透着不详感的岛屿出现在了视野尽头。 . 岛屿四面都是高耸的峭壁,他们绕岛找了好一阵,才找到一处上岸的浅滩,当时那批来探险的大学生也是从这里上岸的,宁望看着不大的浅滩上细白的沙子,和不远处茂密的丛林,心里琢磨着这也许是上岛的唯一途径。 船刚一靠岸,贺翰就第一个跳下船,留下一句并没有多少人在意的“我先去里面看看”,带上单反相机就往丛林里去了。 下船后宁望和雷克思对视了一眼,他记得雷克思给他看过的照片,那些渔民搁浅的船和支离破碎的白骨就是在这片沙滩上找到的。 跟在后面下船的是阿妙,阿妙毕竟是女孩子,跳上沙滩后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澎湃,从这个方位眺望海面夕阳,还真有种到巴厘岛度假的错觉。大家一路划船过来也是艰辛,阿妙将背包扔在沙地上,整个人惬意地倒进沙地里,宁望决定等她滚了一身沙以后再告诉她沙里还有一群渔民。 整队的人都陆陆续续上了岸,拍照的拍照,泡妞的泡妞,喝茶的喝茶,特种兵是最后一个下船的,他没有上沙滩,而是一个人系好船头,将船一点点拉上岸。 宁望见特种兵小哥一个人拽得费力,本来想招呼雷克思和欧林一起去帮忙,望沙滩上一看,欧林和奥罗拉却不在沙滩上,他只好和雷克思过去帮忙。 . 此时奥罗拉·莫里斯和欧林·赫尔辛正在沙滩边的树林里。欧林接过奥罗拉递来的长裤套上,奥罗拉背对着更衣的欧林,注视着沙滩的方向,看见正朝特种兵奔去的刺猬头青年。 “欧林前辈,换好衣服后我们还是出去帮他们拉一下船吧,否则总是单独行动会显得太可疑。” 欧林也拨开树枝往外看了一眼,正瞧见刺猬头青年把绳索套在小肩膀上,金发的少爷挥开眼前的蚊子,怜惜地一挑眉:“我想到了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好吧……” “吧”字话音未落,就见那艘独木舟跟乘风破浪的驱逐舰似的,一挺就上了岸。 欧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说好的180度贴在地面上的伏尔加河的纤夫呢?! 奥罗拉的侧脸出现在他旁边,看着眼前一幕幽幽地道:“藏龙卧虎。” 这时两人身后忽然响起“咔嚓”一声,欧林闻声回头,正好撞见举着相机的贺翰,闪光灯将将好又闪了一次,金发少爷姣好的眉毛一下就变成一个加粗的倒八字。 “嗨!少爷你的身材很不错呀。”贺翰晃着相机招呼他们。 欧林才低头看见自己光裸的上身,再一抬头,贺翰已经不在了。他气急败坏地穿好衬衫,边扣扣子边大步跨出灌木丛,嘴里不足地抱怨着:“所以我才最讨厌来□□者的地盘出任务!□□者的地盘上盛产奇葩!”说着大手一挥,“还有蚊子!” 奥罗拉面无表情跟在他身后:“这里是淮港,理论上已经不属于塞勒斯特亲王的地盘。” “我们分头去找那家伙,”欧林说,“一定要把照片通通删掉!” 奥罗拉:“当然,我会尽全力帮前辈删除掉照片的。” “别说得好像是在帮我,那上面不止有我的照片,还有你的!” “事实上并没有,”奥罗拉说,“听见快门声的时候我并没有回头,所以实际上他只拍到我的背影。” 欧林哑口无言,他对着奥罗拉完美无瑕的冰山脸顿了大约一秒,愤愤地转身,就这么哑口无言地走了。 “守护者”的铁律之一,执行任务的猎人绝不能留下任何影像,纵使欧林再纨绔再不把“守护者”的章程当一回事,也知道唯独这一点是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的。当然对他而言铁律本身还不是顶顶重要的,他很看重这一点,是因为他的偶像就从没在外界暴露过一张照片,哪怕只是背影。 奥罗拉比他还小一岁,并小他两届才成为正式猎人,在这件事上却也比他应对得好。欧林扶着青筋暴起的额头,心想这可真是太气人了。 . 宁望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他们从渔村出发时是中午1点,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虽说天色还不太暗,可是这个时候也不宜深入岛内腹地,因为荒岛上没有灯光,天黑起来会快得让人措手不及。雷克思和他的意见一样,手机上只有一格信号,根本不可能拨通电话,现在他们是彻底地孤立无援,第一天大家还是都小心行事比较好。 宁望在沙滩上找了一块没有渔民的地方坐下,右手摩挲着挂在腰间的刀带,那里面放着雪兔子送给他的那把纯银弯刀,关键时刻很可能救他的命。但是他不敢把刀□□,银色的刀面亮就像镜子,淬亮的刀刃有时抚摸起来好像烙铁一样烫。 耳边起了一阵喧闹声,宁望回头一看,只见欧林正站在贺翰面前,脸色很黑,好像在质问什么,贺翰身后生着一堆篝火,他正在烤自己的湿衣服。 “不过就是照了张照片,你们外国人不是挺放得开的吗,少爷你不必这么大惊小怪吧……”贺翰面对面如黑铁的欧林,依旧不要命地打着哈哈。 “美国人才这么放得开,”胡筱莉在一旁边修指甲边插嘴,“也许他是英国佬。” 欧林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听着,如果你不把相机交出来,我不敢保证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 沙滩上静了一静。雷克思撞了一下宁望的肩,低声道:“我觉得这外国佬的身份可能不简单。” 宁望点点头,他仿佛也从欧林看似纨绔公子哥的外表下嗅到了一抹不寻常。他觉得贺翰最好还是不要和欧林死磕,否则……谁知道呢,也许真的会发生可怕的事…… . 一分钟后,愤怒的欧林少爷愤怒地踏灭了贺翰生起来的篝火。 第三十章 荒岛上天黑得快,眼下当务之急是趁天没黑赶紧把帐篷扎起来。 除了女法医胡筱莉,其他人都是两人住一顶帐篷。宁望和雷克思的帐篷挨着特种兵卢伟和贺翰的帐篷,但是隔壁搭帐篷的却只见卢伟不见贺翰。 宁望对卢伟很有好感,但看现在这个节奏,这位沉默寡言又有责任心的特种兵大哥最后很可能被他那不靠谱的兄弟拖累,落得一个悲剧结尾。他以默哀的眼神看了对方几秒,然后将帐篷的四面脚钉都一脚踩牢进地里后,就去帮卢伟的忙了。 特种兵小哥有些意外,点头说了声“谢谢”。 “贺翰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宁望问。 雷克思在一旁嗤之以鼻:“肯定是忙着去讨好美女了嘛。” 宁望回头一看,还真看见有人在帮胡筱莉支帐篷,可待那人从帐篷里钻出来,却并不是贺翰,而是李威廉。和李威廉共用一个帐篷的罗俊博士站在撑了一半的帐篷旁,一脸鄙夷地看李威廉献殷勤,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 宁望随意环视了一圈,发现贺翰并不在附近,而且少了的人似乎还不止他一个。 雷克思率先弄好了帐篷,手搭帐篷乘凉望风道:“洋鬼子倒是一点儿也不急啊~” 欧林和奥罗拉的行李物品都搁在地上,但是两个人却也不知所踪。 宁望正纳闷,树林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叫,那杀猪般的求救声可不正来自贺翰! 营地里的人面面相觑,卢伟第一个站起来,拿起一挺猎|枪赶去救援,大家伙儿才纷纷跟在后面。宁望奔跑在大部队中,原本他并不看好的队友们此刻呈一列纵队小跑在卢伟身后,跟一只训练有素的越野部队似的,跨过泥坑,踏过灌木,一人紧挨一人,连罗俊博士都没落下…… 宁望光顾着刮目相看了,雷克思心里却清楚得很,阿妙和盗风自然是要第一时间去查看情况的,至于其他人嘛……现在在大家眼里,卢伟无疑是最靠谱的人,出了状况,自然要抱紧特种兵小哥的大腿,卢伟一离开,一眨眼的工夫岸边就跟风卷残云似的跑的一个人影儿都没有了。 雷克思边跟在卢伟后面,边不停碎碎念着:“来了来了,第一个牺牲者!” 阿妙瞪了雷克思一眼,雷侦探这语气也不知道是在惊恐还是惊喜。 循着叫声,他们在树林里找到了……欧林·赫尔辛。 金发的大少爷并没有在叫喊,他歪着脑袋站在一个凹陷的沙坑边,而那沙坑的中央,正是半个身子都陷进沙子里的贺翰。 宁望上前一看,那沙坑足有三四米深,里面全是沙子,没有植被,就像个沙子做的漏斗,贺翰半身卡在漏斗底拼命挣扎着,而欧林似乎并不打算救他。 特种兵小哥二话不说从背包里取出绳子垂下去。 同是弱者的罗俊看着贺翰如此狼狈的样子,不禁同病相怜,责问欧林:“你怎么不救他?!” 欧林不以为然:“纠正一下,不是不救他,而是在思考该如何救他。” “你这个样子看起来更像在思考该不该救他!”罗俊很不满。 欧林耳朵一别,就当没听见这句话,看着施救现场,如解说员一般不紧不慢道:“第一,我没有绳子,虽然我的腿很长,但显然并不能够到那个沙坑的底部,第二,我也不可能冒然下去救他,那样很可能连我也会陷进去,更何况,很明显他刚刚才在里面小便过,即使我要下去救他,也需要先克服一些心理上的障碍……” “胡说!”被见死不救的贺翰恼羞地大喊,“我根本没在这里小便!” “哦是吗?”欧林提了提昂贵的意大利手工定制休闲裤,蹲下来道,“那沙坑底下的沙子怎么是湿的?你的裤子又是怎么湿的?” 众人低头一看,被一点一点拽上来的贺翰腰部以下果然是湿的,濡湿的沙砾贴满他的裤子。 “这下面像是个沼泽!”贺翰红着脸争辩。 “哦。”欧林十分没有诚意地哦了一声。 “但你总得做点什么,”罗俊依然不肯放过欧林,“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沉下去?” “我当然有做什么,”金发的大少爷皱眉反驳,“他喊着喊着就没气了,是我一直鼓励他,不想死的话就继续喊。” 宁望上下打量理直气壮的欧林,这鼓励也是让人服气…… 罗俊还想说什么,李威廉忽然抬手打断他,走到沙坑边蹲下。 身后的胡筱莉提醒他:“小心别掉下去,下面还有尿呢……” 雷克思看着这群爷们姐们,很想仰天大喊“?你们的重点为什么都那么奇怪?!你们当中就没有一个正常人吗?!” 李威廉眯缝起眼:“沙子下面好像有东西?” 宁望其实也发现了,随着贺翰被一点点拔出,沙坑里的沙子不停下滑,沙子下面有不少凹凸不平的东西裸|露了出来,看上去像是……动物的骨头? “是骨头!!”贺翰近距离地一瞅,大叫起来,整个人跟只蚂蚱似地挂在了绳子上,“快!快拉我上去!” 人上来以后大家才看清,沙子覆盖下的果真是骨头,密密麻麻的白骨或散布或堆积,从数量上看十分惊人,从骨头的形状大小上看,有体型较大的动物,也有细小的鱼骨。 李威廉颔首思忖:“看来这里很有可能就是丧尸出没的地方了,大型食肉动物可不会把食物的骨头都埋在一处。”说着他征询地看向罗俊博士,后者表示同意,点了点头。 “所以这座岛上确实有丧尸吗?!”刚刚还吓得魂不附体的贺翰顿时又兴奋起来。 “大型食肉动物不会这么干,难道丧尸就会这么干?”阿妙反问。 李威廉咳嗽一声:“也许他们是有智力的丧尸。” 阿妙一点不想这群人真的在岛上待到和丧尸合影为止,她现在只希望这些观光客早点意识到这岛上没有丧尸,好打道回府,她和盗风才好进行接下来的调查:“那这些有智力的丧尸干嘛不吃完就走?把骨头扛到这里埋起来这样多此一举是什么意思?” 欧林在一旁抱着手臂凉凉地评价:“也许他们还保留着做人时的理想,希望做一个有环保意识的丧尸。” 胡筱莉噗嗤笑出声,李威廉面露尴尬:“但这很明显不可能是普通动物干的吧。” 在身边这群人你来我往地争辩时,宁望已在沙坑边观察了许久,直到看见沙坑底部渐渐渗出白色的泡沫,他才站起来松了一口气:“并不是丧尸,这个沙坑是虹吸潮造成的。” 李威廉:“虹吸潮?” “嗯,”宁望点头,“沙坑下面应该有一条水道,涨潮后这里会积满水,退潮时水从水道里被抽吸走,造成虹吸效应,所以沙子才会凹陷,这些动物的尸骨应该是雨季时被水流带进沙坑,或者顺着水道飘上来的,日积月累后堆积在了这里。” 这话说得有理有据,连法医胡筱莉都不由露出刮目相看的眼神,李威廉面子有些挂不住,反问道:“你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证据呢?” “你想看证据在这里等着就行了,现在应该快要涨潮了。”宁望说。 其实不必等,大家已经看到沙坑底部汩汩冒出的水泡了。雷克思拍拍大刺猬的肩膀,举止间那掩饰不住的骄傲,如同在说“瞧,刺猬!我家的!” 失望的不止李威廉,还有一心想来林子里探秘丧尸的贺翰,后者依然不死心:“要不然我们捡一些骨头上来研究研究?” “我要睡觉了。” 说话的是一直冷眼旁观的盗风。 宁望闻声回头时,盗风已经只留给他们一道消失在丛林后的背影,这坑坑洼洼枝叶蔓生的林子他走得如履平地,那背影冷酷得哪里像个高中生。 阿妙留下一个在宁望看来等于“他没突突到丧尸时就是这副德性”的抱歉的笑,追了上去。 欧林挑起一边眉毛,饶有兴趣地目送两人离开。 没有人响应,贺翰只好放弃计划,一行人返回岸边营地时,奥罗拉已经等在营地里了,她之前似乎是去林子里找柴火去了。 傍晚时分的海上落日很壮美,但此刻大家都无暇欣赏,方才在林子里耽搁了太多时间,现在不得不趁着天色还没全黑赶紧扎好帐篷。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手忙脚乱,争分夺秒。 在大家埋头劳作的时候,海风从上风处送来一声清脆的“咔哒”声,就像敲了声轻蔑至极的快板。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上风处的岸边早已竖着一只绿色的自动帐篷,帐篷外烧着篝火,篝火旁还摆着一张展开的折叠躺椅,欧林靠在躺椅上,喝着一瓶巴黎水,欣赏着壮美的落日。 贺翰和罗俊交换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眼神,愤然道:“这把躺椅刚刚也在我们船上?!” “得了吧,”雷克思道,“人家这个一看就是黑科技躺椅,叠起来未必有你们的笔记本电脑和pad重。” . 荒岛上的第一夜终于降临了。 晚饭简单地吃了一点随身带的干粮,累了一天的宁望早早就进帐篷睡觉了,负责第一个值夜的是特种兵卢伟,大家显然都很信任卢伟,纷纷抓紧这个时间睡个安稳觉。才八点过,营地里已是万籁俱寂,只剩下噼噼啪啪燃烧的篝火声。 宁望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大约是营地在海边的缘故,睡梦中总觉得又湿又冷,好像泡在冰冷的水里,四面八方有什么绕着他漂浮着。 他起初想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也许是梦见了罗俊博士收集的那些狰狞的水母,但是很快这些水母就如闪电般逃得无踪无影,梦在这一刻变得深沉,再也感受不到帐篷外潮湿的海风。 他环顾四周,他身处漆黑的水底,四周一片寂静无声,然后…… 砰砰、砰砰…… 白天听见的那个心跳声又来了,它每响一次,自海底就会蹿上汩汩的气泡,他能感到那些气泡穿过他的脚心脚背,越来越频繁,几分钟后,他好似身在不断冒泡的苏打水里。 不,不是苏打水,也不是海水,这水中有种独特的铁腥味,他的鼻子好像认得这味道,身体不自觉紧张起来。 低下头,被无数气泡击碎的黑暗中,一道黑色的影子如幽灵鬼魅般自海底迅速地上升靠近,它的到来带起一阵刺耳的尖啸声,好似恐怖片中厉鬼的尖叫回荡在无尽的深海中。 宁望怔了片刻,直到那黑影被眼前密密麻麻的气泡挡住,他知道恐怖已然来临,却不知它究竟会在哪一秒现身,他盯着那一团无处寻觅踪影的气泡,仿佛盯着一个自动倒数计时的恐怖盒,然后一刹那——弥漫在眼前的气泡被猛然撞开——一张恐怖的黑色面孔犹如特写镜头般闯进他的视野! 这是一只通体黑色的怪物,它的头很大,头披黑色骨甲,五官仿佛皆已退化,又或是进化得肉眼难以看见了,除了突出的额头骨甲,它脸上最为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厚厚的骨甲下方开咧至颊边,狰狞如鲨鱼的两排利齿。这只怪物有着人类的身形,但却长着比人类更长而有力的八条触手。 怪物张开下颚嘶鸣,它的下颚好像可以无限地张大,它张开嘴时看上去仿佛是蛇和鲨鱼的混合体,宁望眨眼间回魂,扭身奋力向水面上方游动,就在怪物冰冷的黑色触手攫住他脚踝的前一秒,一股力道将他一把提出了水面。 他一个激灵爬起来,见自己正趴在一间幽暗的水牢里,四周水声滴答,火光摇曳,他手腕脚踝上都有一圈烧焦一般的痕迹,四条银色的锁链沉在水里,水很污浊,散发出铁锈和血液混合的臭味,但是水下并没有什么怪物。 水牢的上方是一排长长的台阶,火把在两旁熊熊燃烧,他看得见台阶上方的人,这些人全副武装,个个都是翘楚,他们不会让他离开这里,但是他却并不担心。 因为这里还有别人。 那人背影纤瘦高挑,一身黑色沉得如水,火光照在雪白的卷发上,又亮得像火。 他们都知道这个人很强。在场的人,莫不是强悍似孤狼,冷酷似蝰蛇,但是这个人的强大,却与他们处在完全不同的维度——他不是为生存而强大,他是一件武器,为强大才生存。 这无疑是件优美的武器,然而这种出色和优美,也只是为了让他在杀戮时更快、更狠、更兵不血刃。 他喘息着张开口,喊出了这件武器的名字—— 萨兰…… “宁望?宁望?醒醒!” 宁望一惊睁开眼,冷汗涔涔地看见了雷克思映在手电光中那张比丧尸还要恐怖的脸。 “又做噩梦了?”恐怖脸的主人不无关切地问。 帐篷外海风呼啸,梦中的一切好像又被一张沉沉的巨幕陡然挡了回去,他又回到了漆黑的观众台下,但是在梦境的结尾,他依稀记得,自己好像真的喊出了雪兔子的名字? 是什么来着?又记不起来了。但一定不是雪兔子,因为梦中的雪兔子看起来压根不像一只兔子,世界上找不到这么冷酷邪恶的兔子。 不管怎么看,这个梦似乎比那个神秘东方青年的梦都更离奇,宁望摸不着头脑,反而懒得去深究了,也许他喊的就是一声“萨摩耶”“哈士奇”呢。 他坐起来:“怎么了?”大半夜的把他喊醒。 雷侦探手里握着一张纸条,鬼鬼祟祟低声道:“阿妙留的,约我们去林子里见。” 第三十一章 阿妙在树林边等了一会儿,才看见营地那边火光一摇,两道人影从帐篷里鬼鬼祟祟地钻出来。 “动作真慢。”短发女孩抱怨了一声,听见身后的脚步声。 男生高挑的身影从飘着薄雾的树林中走出,左手提着外套,右手提着一柄枪口长得吓人的大杀器,那是附着□□的沙鹰。 “收起来!”阿妙往后压了压手。 盗风懒洋洋走上前,左手将染血的外套往地上一扔,右手将沙鹰插到腰后,阿妙递给他一件干净的机车马甲。 血衣上散发出熟悉的血腥味,阿妙小声问:“干掉了几个?……啧,别比手势,你知道我看不见!” 盗风拢了拢黑色的机车马甲,舒服地左右动了动脖子,筋骨发出“咔咔”的响声:“四只。” “四只……应该是这岛上所有的狂暴者了吧,”阿妙思忖道,“诱导素果然好用啊……” “那东西只对狂暴者有效。”盗风抬脚踏在树干上,扯了片叶子擦了擦鞋尖的血。 “什么意思?” “我干掉最后一个狂暴者时,有什么东西在看着我。” 阿妙打了个寒战,盗风的语气很沉,目光却如嗅到猎物时按捺着兴奋的野兽。 . “哎你走慢点儿呀,我看不见……” 雷侦探在刺猬头青年身后跟得磕磕绊绊,手机那点儿微薄的亮光根本不抵用。 宁望头也不回地说:“没事儿,你跟着我走就行了,我往哪儿走你就往哪儿走,我走大步你就跟着跨大步!” 雷克思嗯嗯地点头,正要问你夜视力怎么这么好,就见宁望在前头忽然一个兔子跳。 宁望原本只是想和雷克思开个玩笑,也没想到雷侦探当真问也不问就卯足劲跳过了那块啥也没有的平地。大刺猬心虚地抠了抠脸颊,挺不好意思地问:“你真什么都看不见啊?” 雷侦探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啊,所以刚刚我们跳过了个啥?” “你最好别知道……”宁望拍拍雷侦探的肩,挠挠头往前走了两步,又掉头回来牵住了雷侦探的手。 五分钟后,林子里传来阿妙如抓狂小猫一样的抱怨声:“怎么这么慢!” 盗风依旧靠在树下,百无聊赖地吹着泡泡。 “我们能来已经给足你面子了姑奶奶。”雷侦探摘着头发上的落叶,“叫我们来什么事?” “就来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阿妙摊手,“丧尸没有了~” “什么?”雷克思和宁望面面相觑。 “就在你们迟到的这半个小时里,丧尸已经被我男朋友全突突掉了。” 宁望不可思议地看向挂着耳机听音乐的盗风:“好厉害呀!” 雷克思对一脸钦佩的大刺猬翻白眼:“她说你就信,能长个心眼不?” “没开玩笑,”阿妙双手插在兜里,耸耸肩,“这岛上也就四只丧尸,没有你们拖后腿,盗风拿掉这些狂暴者不费吹灰之力。” 雷克思也看向盗风,虽然怀疑阿妙这话的真假,但是说盗突突半夜独自一人进森林里扫荡掉一群丧尸,他信。 阿妙双手环抱,胸有成竹:“你们就是冲着丧尸来的,现在丧尸也没了,所以明天麻烦二位和我演一出戏,把这帮观光团劝回去。” 雷克思皱眉思忖:“不对吧,就算丧尸没了,但是这些渔民是怎么变成狂暴者的,背后一定有原因吧?他们总不可能是游泳游过来的。” 阿妙没想到雷克思竟然并不像想象中那样不中用,情急之下跺脚道:“你烦不烦啊!” 雷克思指着抓狂的阿妙对宁望说:“瞧见没,有名堂。” “说吧,”阿妙沉了口气,走到一旁的大石头上坐下,“要怎么样你们才肯走。” “怎么样我们都不会走,您趁早打消这念头。”雷克思慢条斯理道。 “你信不信我让盗风突了你——” “不过呢,”雷克思笑嘻嘻地话锋一转,“陪你们演戏把那些家伙劝回去还是可以的。” 阿妙犹豫:“那你们……” “但是我们不回去~” 阿妙瞧着两人默契地摆着手,一脸“不约,我们不约”的死皮赖脸,又气又没辙。 “你们可以选嘛,”雷克思不急不慢,“一,我们四个一起调查,强强联手,珠联璧合,二,带着外面那七个一起调查,实在不耐烦了,你还可以让盗风突突掉他们~” 宁望在一旁诚恳地建议:“要是我我就选一。” 短发女孩盯着这一唱一和的两人,一跺脚:“人渣!” . 众人在荒岛上的第二天是在一阵尖叫声中揭开帷幕的。 欧林从睡袋里钻出来,打了个哈欠,顶着一头蓬乱的金色卷发,慢条斯理地套着袜子,女子的尖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大少爷侧耳倾听,切了一声:“喊这么精神,死得了才有鬼。” 在大少爷更衣时,奥罗拉早已迅速地穿戴完毕,在帐篷外催促他:“前辈,我们动作要快一点,营地里已经没有人了。” 欧林扣着衬衫衣袖弯腰从帐篷里走出,往沙滩上看了一眼,人果然都跑光了,只余下篝火的余烬。 两人沿着越野大部队留下的脚印赶到了事发现场。 所有人都在这儿,每人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欧林和奥罗拉最后赶来,还不清楚人群之中是什么状况,奥罗拉被前面的人挡住,看不到里面的情形,蹙眉不解:“什么情况?” 金发少爷仗着身高优势,不必挤进人群里就能越过一群鹤中鸡的脑袋看见,他挑了挑眉,用意大利语对奥罗拉道:“正在哭的是那个叫阿喵的长得更像男高中生的女高中生,她脚边的地上还有一件满是血的机车夹克,看样子是她那个不像男朋友的男朋友的。她身后站着那个不像侦探的侦探,和那个力气大得不像人类的刺猬头。不像侦探的侦探和不像人类的刺猬头正露出沉痛的表情。” 奥罗拉费力地听完,点点头:“您可以省去定状补。” 欧林在人群后天鹅一样高昂着头颅:“虽然听不懂她在哭诉些什么,但是看起来应该是她男朋友遇险了,而她只找到一件血衣,连颗门牙都没找着,另两人应该是目击者,正在为她蹩脚的演技做辅助。”说着撇撇嘴,“然而效果不是很好。” 奥罗拉用意大利语回答道:“我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阿妙说她早上起来发现男友不在帐篷里,等了很久都没回来,就叫上宁望和雷克思去林子里找,结果找到了这件血衣。” “如果有一颗门牙,可能更有说服力。”欧林抱着手臂,手指在胳膊上无聊地点着。 宁望听阿妙哭哭啼啼地把盗风遇害的事说了一遍,赶紧递上一张纸巾,阿妙把那团皱巴巴的纸巾展开,确定纸巾是干净的后在脸上擦了擦。他也不清楚他们这场戏演得如何,但是他和雷克思都尽力了。 阿妙吸了吸鼻子,看着脚边的血衣:“这么多血,肯定凶多吉少了吧。” 胡筱莉点点头:“以普通人的标准来看,留这么多血,不可能还有活路了。” 阿妙哭着点点头,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我男朋友是普通人。” 雷克思痛心疾首地摇着头:“才十八岁啊……唉,我们还是太轻率了,看起来那些丧尸根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宁望点头:“我觉得还是算了吧,再在这里待下去大家可能都会有危险。” 这话说完以后大家伙儿都沉默了,片刻后才有一道声音打破死寂。 “说得没错。” 说话的人是欧林·赫尔辛,金发的大少爷从人群中走出来:“我赞成,这地方简直不是人待的,蚊子太多了……” 奥罗拉人群中咳嗽一声。 欧林正色道:“而且都出人命了。” 宁望松了口气,还好有人帮腔,看样子除了执迷不悟、脸上还有点舍不得的丧尸迷贺翰外,大多数人都萌生了退意,他趁热打铁地道:“来投票吧,我提议回去,赞成的举手!”说完咻地高高举起右手。 然而并没有人附和他举手,连雷克思和阿妙都没举,所有人都盯着他身后,脸上迅速没了颜色。 宁望心中升起不妙的预感,缓缓回头,只见身后十多米远的地方,暗绿色的树丛中静静地立着一道黑色的影子。 那像是一个被拉长了手脚和脊背,高大得失真的人,令他想起恐怖游戏中的“slenderman”,然而这个slenderman长着一颗巨大的黑色头颅,漆黑发亮的头骨甲下方,眼鼻已经退化到不可见的程度,五官里仿佛只剩下那张能将脸颊一截两断的大口,它没有嘴唇,长满锋利獠牙的牙床狰狞地暴露在外。 它和梦中看起来竟然一模一样!宁望又一次听见了那擂鼓般的心跳声。 “还愣着干什么?!”欧林喝道,“跑啊——” 第三十二章 腕足袭来的瞬间宁望想起了雪兔子的软鞭,快如闪电又势大力沉,破风声甚至拍散了欧林大喊时的尾音,他眨了下眼,就见那黑黝黝的粗壮腕足从头顶上方一卷而过,扇起一阵恶臭的风,但并非怪物错过了他,而是眨眼之间自己竟躲过了袭击! 不及他多想,另一只腕足已袭来,千钧一发之际□□|入他刚刚站立的位置,地上瞬间被洞穿出一个大洞!巨大的触手搅在泥地里发出湿漉漉的响声,仿佛搅着人的肚肠,宁望心有余悸,若是他闪避的动作慢了一秒,此刻被捅个对穿的就是他自己。 腕足□□时淤泥飞溅腐叶乱飞,待到一切尘埃落定,林子里也陡然安静下来,所有人忽然都不见了踪影。 异形独自站在一片狼藉的树林中央,六只张牙舞爪的腕足垂下收进了身体里,它发出沉沉的呼吸,如人类一般迈开了脚步,没有眼鼻的黑色头颅缓缓转动着,仿佛靠着那两排狰狞的獠牙窥探着每一个方向。 雷克思趴在灌木中屏息观察,这异形的腕足速度和力量都太碉堡,他们根本来不及逃跑,只能先隐蔽起来,也亏得这帮观光佬关键时刻还算默契,一个个都找好了藏身地,可能也都发现这怪物好像没有眼睛。 他不敢肯定这怪物是不是真的看不见,毕竟它刚刚袭击宁望那一手太看得见了,可是现在异形先生边走边寻找他们的样子,好像真的不是凭借视力。然而这并没有让他觉得轻松,反而更有种摸不到对方底的惶恐。 另一边,宁望正蹲在一块岩石后,身下都是淤泥,臭得要命,但足以掩盖他的气味(假设这异形嗅觉发达的话)。异形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从岩石正前方走过,迈过的腿上是黑铁一般遒结的肌肉,只看下半身它就像一个人类,一个肌肉高度进化的人类。 宁望泡在淤泥里,命令自己不要发出一点动静,身体就好像听懂了似的,一瞬间仿佛连心跳声都听不见了。 突然,岩石前徘徊的异形调转了方向——李威廉不知为何从躲藏的树干后冲了出来,掉头往营地的方向逃,然而论速度他哪里是异形的对手! 人形的怪物好像一台长着肌肉的黑铁机器,顷刻间席卷至李威廉身后。 巨大的腕足从它胸腔下方抽出,“嗖”的一声刮向猎物,李威廉在丛林中奔跑的速度绝不慢,然而异形显然比他更精于此道,黑色的腕足像铁链一样牢牢绞住了他! 腕足往李威廉胸口一卷,那一下李威廉别说呼救,好像连呼吸都被掐断了,众人都有些紧张,纷纷从隐蔽处露了头。雷克思正琢磨着要怎么部署一下营救,只听见胡筱莉骂了声:“作死!” 雷克思瞪大了眼目视女法医从灌木后扑出,试图营救李威廉。 我靠这深沉的粉丝爱! 胡筱莉那动作快得压根不像一个常年和尸体打交道的法医,她手里不知握着什么,往绞住李威廉的腕足上一刺,刹那间异形就怪叫起来,卷着李威廉的腕足吃痛之下松开。 异形的叫声像熊和婴儿同时在哭号,那声音比指甲刮玻璃还让人难受,众人都不由捂住耳朵。 欧林没看清胡筱莉刺异形的武器:“她拿的是什么?” 眼力惊人的女搭档沉声道:“是指甲刀。” 大少爷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准确的说那是一把指甲锉,根本不锋利,别说用它刺杀异形,就是用来剥个橘子也是不可能。然而奥罗拉清楚地看到指甲锉将异形结实的腕足刺伤了,暗红的血溅了出来。 李威廉脱离了桎梏,被胡筱莉推着往前跑,异形怒号着,六只触手忽然从胸腔下方齐齐抽出,那画面,就如同一个人的胸腔猛然间爆裂开来,异变成一只章鱼状的怪物。抽空了腕足,异形干瘪的胸腔好像就只靠着胸骨和脊椎在支撑,连阿妙都被恶心得回头干呕了一声。 胡筱莉在李威廉身后,触手袭来时她根本无法闪躲,巨大有力的黑色触手隔空就拽住了她的胳膊,将人猛然提起,胡筱莉手中的指甲锉也摔了出去,被激怒的异形将人提到身前,比人类大好几倍的手一把扼住了胡筱莉的脖子。 一刹那胡筱莉对上了异形的脸,它并非没有眼睛,它的眼睛分散在突出的额骨两侧,退化得十分小,一张血盆大口张开,好像整个头骨都被揭了起来。 李威廉回头看了一眼被抓住的胡筱莉,然后头也不回地趁机逃走了。 雷克思心中大骂,然后就听见“哗”的一声,那是宁望从泥潭里跳了出来,他看见刺猬头青年手里攥着的银刀,大喊:“宁望别乱来——” “那是我粉丝!” 宁望浑身烂泥,像史泰龙一样猫着背扑了上去。 异形拥有人类的四肢,还兼有六条巨大的腕足,就算从四面八方包抄他们也未必有胜算,但此刻雷克思也不顾得再合计了,眼睁睁看着胡筱莉去死他也办不到,雷侦探骂了声“妈的”,从灌木丛中站起来,拔枪瞄准了异形。 但立刻他就傻眼了,这异形脑袋硬得跟头盔似的,身上全是钢筋一样的骨头,这尼玛要往哪儿瞄啊?! 宁望这边也不轻松,异形长而粗粝的手指强悍得似树根,看胡筱莉的脸色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捏断脖子毙命,而异形的六条腕足都比它的身体更长,隔得老远就能把偷袭者轰杀,宁望凭着耳边风躲过抡来抡去的腕足,自己都觉得老天爷已经很给面子了,然而依旧找不到机会。 雷克思听见“磅”一声枪响,闻声一看,开枪的是特种兵卢伟,这下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抬枪就往异形脑门上射。 欧林看见子弹打在异形坚硬的骨甲上就被弹开了,根本鸟用没有,沉声道:“我只能近身战,没法帮到他们,你帮他们一下。” 奥罗拉见欧林袖口下方抽出一点又缩了回去的银色,点头,从腰后拔出一柄枪口细长的□□,正要瞄准,欧林按住他的手:“等待机会。” 奥罗拉有些不解。 “我们不能暴露身份,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欧林一瞬不瞬直视着躲避着异形,这个力气大得不像人类的人类竟然已经和异形周旋了二三十秒,他仿佛能预知到腕足落下的方位,这显得有些不科学。 奥罗拉见欧林的神奇谨慎却并不紧张,似乎是对宁望有信心。 不像侦探的侦探和特种兵正开枪想要分散异形的注意力,好给不像人类的人类制造机会,而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两人的子弹同时击中异形头骨两侧,那里应该是薄弱的地方,欧林蹙眉,猜测可能是已经退化的眼睛。异形感觉到了痛苦,然而这还不足以让它完全松懈,反而令异形暴怒了,它号角一声,手里抓着已经面无人色的胡筱莉往宁望的方向冲刺过来。 雷克思正想,哎呀太他妈可惜了,这家伙怎么就密不透风呢?!然后高能就来了—— 刺猬头青年像一条跃出的鲤鱼,猛地往异形下盘扑将过去,竟然从异形迈开的双腿之间的空挡侧滑了过去! 欧林看见那个泥鳅一样的过裆滑,嫌弃地撇着嘴。 宁望从异形裆下滑过显然也出乎异形的预料,动作停滞了一拍,就在这一秒,银色的刀光一闪—— 宁望将刀子扎在异形抓住胡筱莉脖子的手臂上,黑铁一般坚不可摧的肌肉发出嘶的一声,好像在烈焰中灼烧开裂,难耐的痛苦令异形放开了手。 奥罗拉看清了武器,意外不已:“银刀?” 欧林道:“开枪!” 与此同时雷克思和特种兵也瞅准机会开枪了,在另两颗子弹的掩护下,奥罗拉的银弹从隐蔽的方向正中了异形眼睛的位置。 异形哀嚎着,像个巨人轰然跪下,宁望趁机抱着胡筱莉从一侧的矮坡上滚了下去。 第三十三章 在众人的掩护下,宁望背着胡筱莉全身而退。逃到海边营地时一行人皆是惊魂未定。 “看样子那怪物没追过来?”雷克思扯了张纸巾擦着满脸的汗,劣质纸巾的毛渣糊在侦探先生憔悴的脸颊上。 胡筱莉拍拍宁望的肩:“谢谢,我没事了,放我下来吧。” 宁望“哦”了一声放下胡筱莉,想到以前都是隔着网线,现在能为自己的粉丝身体力行地做一点事儿,心里还挺美的,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颊。反观率先逃出生天的李威廉,此刻模样好生尴尬,宁望一身淤泥,瞪视对方,目光中生动地流露出“你作为一名网络写手,怎么可以丢下自己的读者一个人跑路”的无声谴责。 李威廉颇不自在地走到了一边,宁望也谴责够了,才想起胡筱莉脖子上那一声“咔嚓”,忙转身问:“你没受伤吧?” 胡筱莉摇摇头:“多亏你帮忙~” 宁望有些疑惑,他当时分明听到一声清脆的“咔嚓”声,不是骨头折了,也得是拉断了筋才会有那崩噶脆的声响。但是……他看着坐到一边给自己点了根烟的胡筱莉,胡筱莉现在看起来又确实好得不能再好了…… “你呢?脸上的伤要紧吗?”胡筱莉手里夹着烟,放在腿上,抬头看他。 “没事。”宁望笑笑,他还挺佩服这女法医的,刚刚才和那么狰狞的怪物面对面,现在还能悠闲地坐着抽烟,手里夹烟搭在石头边,看上去有种男子的懒散和帅气。 谈及这次生死劫,胡筱莉是这么说的:“也没什么,电影里这种怪物看得也多了,就是臭了一点。” “……” 宁望也找了块干净地坐下,揉了揉肿得老高的脸颊,想起方才凶险的一幕幕,可惜雪兔子没看见他勇猛的时候,在雪兔子眼里自己一定是个等着被他拯救、弱不禁风的宅男吧,更糟糕的是他还把雪兔子送他的银刀给弄丢了。想到这儿,刺猬头青年垂头呼了口气,那一口气难过地直吹到了雷克思脸上,雷侦探回头,看见大刺猬十分忧伤的侧脸。 “那玩意儿不会再追上来了吧?”虽然逃跑时没有掉队,但此刻老命都快没了的生物学博士罗俊抚着胸口气喘吁吁地问。 “暂时应该不会。”欧林回答。奥罗拉那一枪正中眼睛,够那异形痛一阵子了。 罗俊怀疑地看向金发的大少爷:“你怎么这么肯定?” 欧林回了一个无趣的眼神:“我用了‘暂时’、‘应该’,哪里肯定了?” 罗俊给一口噎得:“你……那它到底还会不会追来?” 欧林:“暂时应该不会。” 罗俊:“……” 另一边,默默清点人数的特种兵卢伟发现少了一个人:“贺翰怎么没在?” 大家这才发现贺翰失踪了,雷克思露出喜不自禁的表情,惊讶地道:“难道被异形给干掉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一身脏兮兮阿迪达斯,举着dv的贺翰从树林里小跑出来:“各位各位!看我拍到了什么?!” 并没有意识到众人失望脸色的贺翰自顾自打开dv,兴奋地一股脑说着:“我把刚刚那一段全拍下来了,太精彩了!” 奥罗拉在这时开口:“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贺翰对美女向来没有抵抗力:“当然可以~~但千万别给你男朋友哦!” 欧林冷哼一声:“不用给我,”见奥罗拉接过dv,挑眉问,“删了吗?” 奥罗拉回以“”的完美表情。 反应过来的贺翰一把夺回dv,里面果然已经被清得干干净净:“啊你们干了什么?!” 雷克思刚要大骂你特么要命的关头不逃命不帮忙救命,居然还有闲情拍这个?!却听见宁望开口道:“没关系,删了视频,只要存储卡在,就还有恢复的可能。” 也不知道大刺猬这到底算是安慰贺翰还是背后使坏,因为他话音刚落阿妙就一把抢过贺翰手里的dv,雷克思赶紧和罗俊博士一左一右拽住贺翰,阿妙趁机取出存储卡又掰又咬“咔嚓”整成了两半,还把那一整部dv机都抛了出去,dv机扑簌掉进水里,被海水带走了,短发女孩朝着海面大喊:“风哥——给你践行——” 雷克思咂嘴,啧,最毒妇人心。他望了一眼荒岛深处,也不晓得盗风小哥正在那棵树上蹲着,也真是太能忍了。 营地里的烂摊子还没解决,森林里突然传来一道渗人的叫声,刺耳的声音像熊的咆哮又似婴儿的哭号,自然是那只受伤的异形。 “继续投票吧!”宁望赶紧催促大伙儿,那怪物随时都有可能杀回来撕了他们,“支持离岛的举手!” 十个人九双手都举了起来,唯独贺翰不死心:“为什么看见那怪物就要走?我们不就是来找它的吗!” 他话音还没落下,罗俊的茶杯盖已经飞出去砸在他额角:“我们是来找它的吗?!”怒发冲冠的生物学博士几步上前,一巴掌连着一巴掌扇在贺翰脑门,直扇得贺翰毫无回手之力,整个人都蜷了下去。营地上空回荡着罗俊博士中气十足的咆哮,“我们是来找丧尸的!丧尸你懂?!那种走路慢吞吞、腿脚不好、视力不好、智商负数偶尔还卖个萌的丧尸!你告诉我刚刚那个玩意儿是丧尸?!没玩过植物大战僵尸吗?!” 围观的众人都服气得说不出话来。雷克思瞠目结舌地想,原来博士是来找那种丧尸的啊,看来他之前吐槽罗俊不自量力着实是误会人家了…… 九票对一票,贺翰再怎么不情愿也只能妥协。众人片刻不敢耽搁,纷纷回帐篷收拾行李。雷克思正埋头收帐篷,却见宁望站在一旁没动:“看什么呢?赶紧啊!” 刺猬头青年面朝岸边凸起的岩石:“……船呢?” 雷克思回头一看,脸一下白了——他们的独木舟不见踪影。 . 船不见了。这个转折令众人措手不及。 所有人围在那块岩石旁,不可置信,一筹莫展。系在这里的船凭空消失,而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李威廉终于第一个忍不住了:“说吧,到底是谁干的?!” 雷克思不想自乱阵脚:“别胡思乱想,现在情况还不清楚,说不定是夜里涨潮被海水卷走了呢?” “不是海水卷走的。” 说话的是欧林,众人闻声回头,金发的大少爷蹲在沙滩边,起身抹去指尖的沙,用脚尖点了点地面的窟窿:“到这里里面的沙还是干的,就算涨潮,海水也不可能涌那么远。” 雷克思也意识到这只可能是人为的,但是这个结论未免太惊悚。众所周知这个岛上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不管是谁,出于什么动机把船藏了起来,都是一件细思恐极的事。 “所以是有人把船藏起来了吗?”贺翰左看右看,不解,“可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还不明白吗?”欧林走上岸来,眼神一沉,“那个人想要我们都死在这里。” 海岸上一派死寂。欧林的话绝非恐吓。 贺翰咽了口唾沫:“可是,这岛不是个荒岛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已无需多说。又是一阵难捱的沉默,人们看彼此的眼神里越来越多的忌惮和猜忌。 罗俊咳嗽一声:“大家先不要慌,我们这里不是有侦探吗?既然那个人就藏在我们当中,侦探先生一定可以帮我们找出来。” 突然被所有人寄予厚望,雷克思囧得一头冷汗,等等,这又不是拍推理剧,现实中的侦探不是这么用的啊! “不用非得侦探来推理吧,”胡筱莉道,“我们自己就可以做排除啊,大家仔细回忆一下,早上跑去森林的时候船还在吗?我当时是没有注意到。” 众人面面相觑,看样子谁都没有留意那时船还在不在。 “也许那个时候船就已经不在了,别忘了我们是轮流值夜,值夜的时候很有可能动手脚。”罗俊博士若有所思道。 “那大家值夜的时候船都还在吗?”胡筱莉问,“我记得我值夜时船还在,不确定和没留意的就不必回答了,确定船还在的人有哪些?” “我值夜时船还在。”特种兵第一个回答。 “也在。”奥罗拉回答。 李威廉和罗俊也回答船那时是在的。 “我值夜的时候……好像也在?”贺翰摩挲着下巴回答。 “什么叫好像也在?!给本少爷回答得靠谱点儿!”欧林怒道。他对这个破罐子的耐心已经到达了极限。 “也在也在!!”贺翰连声应,末了又心有不甘地叽咕了一声,“那你怎么不说自己值夜的时候在没在呢?” 金发少爷的耳朵一动,转头又怒:“我还需要说吗?我在奥罗拉和你们之前值夜,木筏要是不在了那你们看到的难道是木筏的灵魂吗?!你是白痴吗?!” 贺翰捂着耳朵,带着一脸“好凶”的表情挪去了卢伟身边,小声咕哝着:“没留意就说没留意呗,还能钻出这么多大道理……” “贺翰是倒数第二个值夜的吧,然后就是雷克思。”胡筱莉说着看向雷克思。 雷克思努力回想,他是确实记不起来那个时候船还在没在了,事实上贺翰找他交接后不久他就按说好的,去林子里找宁望阿妙汇合了。 李威廉见雷克思一脸便秘的表情,调侃道:“侦探先生的记忆力貌似不是很好啊,还是说,你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雷克思急了:“我靠我是真不记得了!是不记得了又不是肯定船那时就不在,总不能随便胡说吧?” “可你是最后一个值夜的吧,在你之前船都还在,你当然有嫌疑了。”李威廉带着一脸得色转向众人,“还好我们没让这位记性不好的侦探先生来做推理啊~” 雷克思面如黑泥,侦探生涯从未如此失败过,居然被一个冒牌货栽赃! “你搞错了吧,斯蒂芬宁先生。” 李威廉闻声转头,看向出声的刺猬头青年:“我搞错什么了?” “最基本的逻辑。”宁望回答,“询问值夜的时候船还在不在,目的并不是为自己做证言,而是为前一个值夜的人做证言,对吧,胡法医?” 胡筱莉点头:“没错。”她扫了李威廉一眼,唇角带着一点不客气的笑意。 “所以雷克思不管说什么都无法为他自己做证言,”宁望道,“就算假设雷克思值夜时船已经不在了,那难道不是只能证明在他之前值夜的人才有偷船的嫌疑吗?” 李威廉一脸菜色。 雷克思总算扬眉吐气,还不忘以牙还牙地讽刺李威廉一句:“李先生这是在写悬疑小说还是喜剧小说啊?” “我可没偷船!”贺翰大叫,“我起来值夜的时候船确实还在啊!” 欧林听了这话就来气:“你刚刚明明还说‘好像还在’,现在又变成‘确实还在’,‘好像’和‘确实’在你的豆渣脑里难道是一个意思吗?!” “我的口头禅就是‘好像’啊!我都说了二十几年了!”贺翰喊冤。 “好了别吵了,”胡筱莉冷声喝止,“宁望你继续说。” 宁望点点头:“记得船还在的只有卢伟、胡筱莉、奥罗拉、罗俊、李威廉和贺翰,但因为这六个人的值夜时间是交错的,而且几乎贯穿了整夜,所以已经可以确定,船在早上以前的确一直都在,否则犯人一旦撒谎就会和别人的证言矛盾。那么现在有两种情况,一,雷克思起来的时候船已经不在了,那么嫌犯就是贺翰……” “不是我!!”贺翰大喊。 欧林暴怒:“听别人说完!!” 贺翰委屈地捂着嘴,敢怒不敢言。 宁望继续道:“但这就有一个矛盾,如果贺翰藏了船,那么他就应该在证言时说不记得船还在不在,这样才可以尽量摆脱嫌疑,把嫌疑推给前一个值夜的人,可是贺翰回答船的确还在,而他又知道是自己偷走了船,那么雷克思肯定无法回答记得船还在,这样就等于把嫌疑落在了自己身上,如果贺翰真的是那个处心积虑偷船的人,我想他这个不靠谱的个性应该只是伪装……” “不是伪装!我就是不靠谱!” 欧林瞪了贺翰一眼,后者很凑效的噤声了。 “总之那个犯人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这第一种情况可能性几乎为零。第二种情况,即是说雷克思起来的时候船还在,只是他没有留意,那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怎么就顺理成章了?”罗俊蹙眉。 胡筱莉吐了一口烟:“别忘了,我们起来的时候营地里没有人,雷克思宁望和阿妙都在树林里,所以雷侦探其实并没有履行守夜的职责,而那个期间是一个完美的空挡,任何人都可以行动,把船盗走。” 宁望点头,没错,这才是最合理的、也是唯一可能的作案时间。 “可是这样一来所有人都有嫌疑了啊。”罗俊眉头皱得更紧了。 “也对,那个时候的确所有人都可以犯案,不过我、奥罗拉和欧林的作案可能性很低吧,”阿妙插嘴道,“这个犯人肯定是冒名顶替混进我们当中的,所以是情侣之一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了啊,毕竟情侣之间知根知底,不能天衣无缝地瞒住对方吧?” 贺翰不甘寂寞地反驳:“这话说的,凭什么歧视我们单身狗啊!” “等等等等!”雷克思走上前,“你们是不是忽略了一点?那艘船很重啊!谁有那么大的力气藏起一条船啊?!” 胡筱莉抱着胳膊点点头:“有道理,就是说作案的人力大无穷。那就可以排除我、阿妙和奥罗拉了吧。”女法医笑眯眯地看向两名女同胞。 雷克思目瞪口呆,我的意思明明是犯人可能有同伙好吗?!你小学语文是相扑教的吗?! “说起这个,你们就很可疑啊。”李威廉忽然将矛头指向了宁望,“大清早的把我们骗去树林里,就是为了趁机把船藏起来吧?说不定盗风也根本没死,毕竟都没人看见他的尸体。” 欧林饶有兴致地挑眉:“嗯哼~这个说法不无道理。” “你……”身正但是影子歪的阿妙面红耳赤,“这只是猜测,你有证据吗?” “那你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清白吗?因为你们四个看起来就是十分可疑啊,大家都在睡觉,就你们几个跑进林子里,偏偏盗风还不见了,说是盗风遇险了,但那只是你们的一面之词,根本没有足够的证据佐证啊……”李威廉滔滔不绝,俨然胜券在握。 罗俊也点头称是:“不愧是写悬疑小说的,我怎么没想到呢,你们的确最可疑。” “你真的是写悬疑推理小说的吗?”宁望却反问。 李威廉神色挑衅:“当然。” “是吗,可是你的逻辑一直都有红巨星一样大的漏洞啊。”宁望走上前,挡在光火的阿妙身前,问李威廉,“请问那个人为什么要把船偷走?” “当然是为了让我们都死在这里。”李威廉耸肩,“刚刚少爷已经说过了。” “那请问早上你们赶来树林后,我们三个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宁望又问。 李威廉蹙眉想了想,脸色立刻就灰了。 众人也都记了起来,那时大家赶到树林中,看见盗风的血衣,的确是阿妙、雷克思、宁望三人最先主动提议要离开岛屿。 “照这么说起来,他们三个反而是最不可能偷船的人呢。就算盗风的消失有疑点,怎么看都更像是想让我们立刻离开这座岛屿呢。”胡筱莉说着,别有深意地看了阿妙一眼。“不过现在在这里争来争去也没有用,总之犯人就在我们当中,可能不止一人,现在既然不能确定是哪些人,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集体行动,谁都不要单独行动。” 罗俊博士的表情有些蒙圈:“所以我们还有下一步的计划吗?” “有,”胡筱莉说,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找船。” 第三十四章 十个人一起行动并不是一件易事,意见上稍有不统一行动就难有进展。 寻船时众人的意见果不其然分成了两派,李威廉和罗俊博士认为船不会被藏在树林深处,只要沿着树林外围搜索即可,而欧林少爷则坚持犯人既然大费周章要把他们困死在这里,就绝不可能把船草草藏在附近,要找船免不得要深入岛屿腹地。 罗俊博士额头青筋直跳:“你是认真的?!要去里面找船?你忘了我们刚刚差点被那怪物全灭?!” 相比博士先生的跳脚,金发的大少爷倒是气定神闲:“也许犯人正是看中了我们不敢冒险才把木筏藏在了树林深处呢。” “那船也不小,怎么可能一个人把船弄到那么远的地方?”李威廉反驳。 “你怎么知道对方一共有几人?”欧林反问,“万一除了我以外这里站着的全是犯人,把一条船藏得深一点难道很难吗?” 罗俊博士一脸的难以置信:“都疯了……是真打算让我们再进去送死吗?” “如果不尽快找到船,那才是真的等死。”欧林沉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贺翰出来打圆场:“那不如我们先在外面找,找不到了再去里面找?”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罗俊博士回头好一顿喷,“如果可以悠闲地慢慢找我们还用争成这样吗?你是不是还打算在这里睡一觉明儿早上再接着找啊?” 贺翰“咕隆”咽下唾沫,左看右看:“如果可以的话……” “好了别吵了。”胡筱莉打断双方,“我们现在必须尽快找到船离开这座岛,没时间耽搁,既然无法一起行动,就还是分组行动吧。十个人分成三组,两组沿东西两个方向在树林外围搜索,另一组就进树林里面找找看。”说着看向罗俊博士和欧林,“两位有意见吗?” 欧林点头:“我同意。” 罗俊勉为其难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 李威廉皱眉:“之前说好十个人一起行动就是为了找出嫌疑人,现在又分组,怎么担保那人不在其中做手脚?” “这好办!”阿妙弯腰捡了两根树枝,掏出小刀,“我们来抓阄吧~” 阿妙冷不丁提出这个建议,众人面面相觑,胡筱莉环顾一圈:“没有异议的话那就这么办吧。” . 树枝被削成长中短三种长度,抽到同一长度的人结为一组。 雷克思还在一旁观望,阿妙就走上来让他抽签了。雷侦探瞅了阿妙一眼,没瞅来短发女生的任何暗示,只好低头,从阿妙手中犹犹豫豫地抽了一支。 宁望紧接着抽第二支,雷克思心里不住地嘀咕,千万要跟老子抽到一队啊,还没嘀咕完呢大刺猬就神速抽走了一根,雷克思心里七上八下说你也抽得太不走心了,却没想到宁望抽到的长度竟将将好和自己一样。 十个人抓紧抽完了签。宁望和雷克思、阿妙三人均抽到长签,连雷克思也心知肚明这自然不会是巧合。另两组是抽到短签的欧林、奥罗拉、贺翰,和抽到中签的罗俊博士、李威廉、特种兵卢伟和法医胡筱莉。 三组再划拳决定由谁去树林里边搜索。这一次宁望三人拔得头筹,另两组对这个安排也均表示没有意见。 和另两组分开行动后雷克思憋不住了:“这个抽签我怎么觉得哪里怪怪的?” 阿妙大步走在前面开道,鼻子一哼:“怪?哪里都不怪。”随口就道,“宁望,你是怎么和雷克思抽到一组的?” “对啊,”雷克思也回头问,“你怎么就跟我抽到一起了?” “你抽的是长签,我也只要抽到长签……”宁望说。 雷克思不太想暴露智商上的差距:“你……你说得具体一点。” “阿妙是当着众人的面削好三根长签三根短签和四根中签的对吧,”刺猬头青年耐心解释,“只要在那时记住每根签的样子,想抽什么还是不难的,毕竟那两根树枝选得还是挺有特点的。你抽出那根签之前,我就知道是长签,也决定好要第二个抽,以及抽哪一根了。” 雷克思瞪大眼看着说得很稀松平常的刺猬头青年,心说妈呀,这记忆力、眼力和智商都是大写的“苏”啊! “就是这样。你是随便抽的,别人可不一定。”阿妙讳莫如深地笑道,“你和宁望都抽了长签,某些人自然就会想办法抽别的签。” “所以那些人也都记得哪些是长签哪些是短签?”雷克思咽了口唾沫,这一个二个都开了金手指,还特么怎么玩?! “也不是就你一个人不记得,”宁望安慰自家兄弟,“贺翰也没记住啊。”贺翰抽到和欧林一组时,都快被少爷凌厉的眼风扫哭了。 雷克思扭头看着面带微笑的大刺猬,并未得到些许安慰。 阿妙手里甩着长树条,边走边拍开碍事的树枝和蜘蛛网:“你觉得怪,无非就是觉得我们三个都分到一起了,竟然没人提意见呗,那是因为某些人也想办法分到一起了啊。”说着回眸一笑,“结果皆大欢喜嘛。” 本来十个人一起行动就是为了让嫌犯露出马脚,但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现在阿妙另辟蹊径,反而让嫌疑人的目标缩得更小了。宁望在心里打起小九九,现在看来欧林和奥罗拉是一路人应该无误,另一组里李威廉最可疑,目前唯一能肯定身份造假的,也就是李威廉了,罗俊也很可疑,因为在抽签之前这两人还各种意见没消停过,偏偏这么诡异的抽签结果一出来反而都没声了。有很大的可能这一组里的某人和他俩是同伙,他们也比较满意这个结果,可能是胡筱莉或者卢伟,当然也可能从头到尾就是李威廉和罗俊的二人转。出于对盗窃了他身份的李威廉同志的私愤,他比较倾向于后一种可能。 不过这也只是猜测,毕竟要论可疑,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怀疑上一番,贺翰总在花样作死拖团队的后腿,卢伟这个人是否藏得太深,虽然不想相信,但胡筱莉也有可疑之处,被异形扼于手中,竟然还能毫发无伤……当然在其他人眼里,没准他和雷克思也可疑得要命。 现在只能猜测和防范,当务之急是要赶紧离开这座岛,只要恢复和外界的联络,阿妙和盗风应该就有能力找出内鬼了。 雷克思没想到抽个签水也这么深,倒吸一口凉气:“行啊,姑奶奶……哎,那我们来这边找船又是什么安排?” 阿妙尴尬地揉揉鼻子:“没,这个是随机的。” 雷克思头皮一下就炸开了,左顾右盼地压低嗓门:“我靠,你没弄错吧,万一我们又遇见那怪物怎么办?” “什么怪物?” 凭空多出第四个声音,雷克思吓得差点没跳起来。不过待看清来人是谁,脸上已抑不住狂喜之情。 “卧槽盗风小哥,你可算回来了!” 盗风从树林深处走出来,还是那身白t恤和机车马甲背心,一只简单的背包挎在右肩上,要不是知道那背包里沉甸甸的都是武器和弹药,看上去就像来远足的,见只有他们三个人,挑眉道:“现在什么情况?” 三人忙围上前七嘴八舌把盗风离开后遭遇怪物、丢船、分头找船的事说了一通。 盗突突嚼着口香糖,耳朵已然屏蔽了丢船找船的部分,只问:“是什么样的怪物?” 雷克思正要声情并茂地给他形容一番,阿妙甩了他一记眼刀子:“你还跟他说,这家伙满脑子就是丧尸、怪物、血族,都快人间失格了!” 雷克思只好拍拍盗风的肩膀,简明扼要地说:“反正是你最好的那口~” 宁望见盗风认真听着,嚼口香糖的速率都慢了几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而杀气已经悠悠外露,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别啰嗦了,快点找船!”阿妙在前面催促,末了又想起什么,“对了盗风,你给他一把枪防身,这小子刚跟那怪物干了一架,使了一招金蝉脱壳~把武器给脱没了~” 宁望觉着吧,作为一名原本挺加分的美少女战士,阿妙真是一点都不讨他这个宅男的喜欢,也是难得。 盗风闻言朝宁望看过来,宁望瞧不透盗风的眼神,心中都做好被对方嗤笑一通的准备了,哪知盗风只问了他两个字:“强吗?” 得,果然是个满脑子只有突突突的杀货。 “给他枪!”阿妙不耐烦。 盗风耸耸肩,黑色的背包从肩上滑下来,扔给了宁望。 宁望猝不及防抱住那只包,颇有分量,他手臂都接得沉了一下。只见盗风两袖清风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说:“那只包都给你了。” 宁望把背包拉开,好家伙,里面有求生刀、银质的匕首,还有一把备用的贝雷塔,好几只弹匣,弹匣里全是银弹。 雷克思见大刺猬蹲在地上乐呵呵的,好像在rpg游戏里捡到一只宝箱,在一旁问:“重不?” 宁望把宝箱一背就上了背:“还行!” 雷侦探在后面看着宁望身后那串最少深了两厘米的脚印,叹为观止,全是特么银子做的武器啊…… 适时在前面带路的阿妙犹豫着停下了脚步。再往前走,就是他们先前遭遇异形的地方了。 “喂,你刚刚从那边过来时看见我们的船了吗?”阿妙回头问。 盗风扯下一边耳塞,回忆了一下阿妙的口型,耸肩:“没有。” “也许……船不在这儿?”雷克思谨慎地问。 “船在里面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阿妙摇头,“之前约好哪一队先找到船就发信号,现在那两组都没人发信号。” 三人回头看向海滩的方向,没有一丝风吹草动。雷克思思忖道:“藏船的人肯定就在那两队里,找到了他们也不可能通知我们的。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非要置我们于死地?如果是不想让我们知道岛上的秘密,不是应该像我们一样,想办法让全部人打道回府吗?” 阿妙蹙眉思索,没有说话。 雷克思察言观色:“你们到底还有多少事没跟我们交代?现在大家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岛还没准数呢,还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阿妙沉吟半晌:“我怀疑我们当中混进了血族。” 这个推论并不出人意料,但是这么直白地说出来,雷克思还是觉得后背一寒。他对血族的概念目前还停留在上次穆云山之行那些打不死的暴徒和狂暴者,可是这次随他们一同前来的,看上去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游戏公司的贺翰、当过特种兵的卢伟、生物学博士罗俊、自称网络写手的李威廉、法医胡筱莉、马里兰大学的交换生欧林和奥罗拉,这些人当中混进了血族吗?一个、两个,还是三个? “所以呢?”雷侦探心有余悸地问,“他们的目的就是杀光所有人吗?” “这座岛上的确隐藏着很大的秘密,是与血族息息相关的,”阿妙回答,“对血族来说,这里就是他们的地盘。自古以来他们就对我们恨之入骨,到了他们的地盘,为什么还要留活口?很显然他们也早察觉有猎魔人混在十一个人当中,恐怕从上岛的一刻起就没想过留活口,且不说他们清不清楚我和盗风的身份,就算清楚,难道他们就会放过无辜者,只单独对付我们吗?不清楚就更好想通了,估计他们也未必想弄清楚,杀光就万事大吉的事,何苦还得调查一番。”说罢不忘回首讥诮,“现在知道了?你们就是来找死的。” 雷克思嘴上没应,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这一趟的确比他想象的还要凶险万分,阿妙说他们找死绝不夸张。但是早一点认识到这点未必是坏事。 “总之我们现在必须找到船,至少让无辜的人有机会活着离开这座岛,留在岛上只能任他们宰割。”阿妙说。 “船真的会藏在里面吗?”雷克思望着浓密的树林深处,若有所思。 宁望在这时忽然开口:“你们信我吗?” 雷克思和阿妙不约而同看向宁望,连听着绿日乐队的盗风都分神投来一瞥。 “会把船藏起来而不是毁坏它或者让它随波飘走,就说明说他们还打算利用这艘船,如果船真的藏在树林外围,这个时候早就找到了。”宁望说。 “找到了不见得会给我们信号呀。”雷克思感叹。 “对。可是假设我们没有因为分歧而分组,而是十个人一起在外围搜索呢?船只要藏在附近,找到就只是时间问题。相信我,船没在树林外,而在里面。” 雷克思看着说得斩钉截铁霸气侧露的大刺猬,莫名就觉得尼玛好靠谱啊!简直像善于追踪的印第安人一样靠谱啊! “我觉得宁望说得有道理。”阿妙也点头,“船很可能就在里面,但是别忘了异形也在里面,所以对方才并不担心我们来找船,因为找船搞不好就等于找死。” 雷克思啧了一声:“管它呢,反正从上岛起,就已经是找死了,也没什么差别了。找到船,我倒想看看那个偷船的贼会有什么反应!” 一行人决定偏向虎山行。盗风也收起了耳机,这种时候自然都是由这位走在最前面。 有盗风在,雷侦探觉得自己也没那么紧张了,拔出枪来握在手上。 宁望则跟在阿妙身后:“这岛上究竟有什么秘密?”肯定不止是一只异形那么简单。 阿妙笑一笑:“如果你们有机会活着离开这座岛,我就告诉你。” 第三十五章 越往森林腹地走四周越是安静得诡异,不单滤去了海浪声,好像连万物声也滤去了。宁望不自觉皱着眉头,一座生机勃勃的岛屿不该是这个样子,没有虫吟,没有鸟鸣,往岛的中央走,好似走进一个吞噬声音的黑洞。 另一边,和盗风同行让雷侦探倍感安全,然而他并不是不担心异形的,忍不住问阿妙: “你们想好战术了吗?” “战术?”阿妙很久没听到这个词了,她抬头看了一眼在前方开路的盗风,眼神莫名一暗,说“没有那种东西。” “啊?怎么能没有呢?那异形战斗力你不是没看到……” 阿妙心里烦躁,没有理聒噪的侦探先生。其实也并非没有,战术这个东西,至少曾经还是有过的,在还没有遇到盗风以前。 她一度很不喜欢盗风,到了什么程度呢?要是让一年前的她知道现在她居然都和盗风扮过两次情侣了,当年的她都能手撕了自己。 虽然论实力盗风毋庸置疑是组织里的王牌,但是在猎魔人这个行当里,他根本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在加入他们以前,盗风是那种拿钱办事,杀人还会大奉送的赏金猎人,并不在意自己的行为会不会伤及无辜。因为手段残忍,从不失手,据说在业内炙手可热。她特别不理解博士当初为何会让这样一个性格乖戾冷漠的杀戮机器加入他们,不能只因为他强吧,不能把! 既然博士已经做了决定,那好吧,她也做了自己的决定。后来的行动,但凡由她负责的,她都不给盗风行动的机会,带着自己人按部就班把工作完成,回去交差,从头到尾没盗风什么事。 而盗风对于她这种“老娘就是看你不顺眼”的做法似乎也没有什么异议,每次小队到达行动地点或者接头地点,她就仿佛队伍中并没有盗风这号人物,召集其他同伴制定作战计划,分配好各自的任务,而大多数时候盗风就戴着他形影不离的耳机,窝在一张破沙发上或者靠在墙角闭目养神。 那段时间,他唯一发出的声音大概就是吹泡泡的声音了吧。 但是强者就是强者,哪怕是吹灭个泡泡,那份存在感也是很强的。有时她在专心查看地图资料,冷不丁听见“噗”的一声,也会肉跳一下,然后安慰自己,没什么可怕的,那只是一个很有存在感的泡泡罢了。 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原则行事,尽管行动过程中也会有人受伤,但一向没有大的纰漏和伤亡,她也向博士婉转地表达过其实没必要将盗风这样的大杀器硬塞给她,“看着好看,派不上用场”,这是原话。 直到有一次…… 大约一年前,一些个血族在庚林和淮港交界的某个三不管地带扩张地盘,该区出现了数名因滥用初拥而产生的狂暴者。他们接到委托前去善后,本来只是一次常规行动,自从四年前的纽约事件后,血族几百年维系的平衡分崩离析,这样的行动他们每一两个月就要执行一次,大家管这叫清道夫任务,被清理掉的大多是近些年才刚接受初拥,能力上几乎构不成什么威胁的低级血族。 但是那次行动他们踢到了铁板。 原本这些新晋吸血鬼们可能连血族的门道都没摸清,只凭着因为初拥才获得的一点小小能力就胡作非为,以为自己能上得了天了。对受过专业训练的猎魔人来说,对付这些半吊子血族并不费劲,而在血族这个体系中拥有一席之地的真血族们和血族大咖们也从来不会管这些无名无姓的野生子们的死活,只要他们不是在某个亲王或者派系的领地里撒野。 纽约之夜以后,随着某位魔党王级人物的倒台,血族魔党的体系也接近崩塌,不受管制的小鬼 们开始滥用初拥,魔党原本在数量上就远多于秘党,多年来靠着魔党三大派系的互相牵制才没至于出大乱子,然而一夜间平衡打破,什么都乱了套。秘党和猎魔人们头疼不已,更让人不安的,莫过于随着初拥的滥用,在新近接受初拥的菜鸟中,竟也有了偶发性的变异种,会拥有超过上代血亲甚至上上代血亲的能力。 而那正是那一次他们在三不管区踢到的铁板。 变异种在初拥中产生的几率原本是万中有一,阿妙自接受猎魔人训练起还从未遇到过,有经验的猎魔人称呼这些变异种为“哥斯拉”,她以为自己有生之年都不会遇到,却万万没有想到那一次行动,她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因为这个变数突逢滑铁卢。 当晚她在接头点焦急地等待消息,快要一个晚上过去了,没有一个人回来,在最后关头她接到了一名同伴冒着生命危险打来的电话。 “鹿姐死了,你回blade,通知博士,告诉他变异种很强,像怪物,不止一人,他们是一对双胞胎……”被困在对方地盘无法回来的同伴发来了这条最后的语音讯息,然后信息就中断了。 整只精英的五人小队彻底失去了联系,她蒙了好久,最后强定下心神,思前想后,大部分同伴还活着,她就不可能就这么独自苟且回blade,除了自己冒险去搭救同伴,她想不出别的办法。 其实别的办法也是有的…… 接头点是一处废弃大楼,盗风此刻就躺在一把破旧的皮沙发上,闭着眼,戴着耳机,他并不关心同伴的死活。阿妙心想,也对啊,这个人大概从未把他们当做同伴吧,所以这个“别的办法”她只能看不能用,一想到盗风那种享受杀戮,罔顾别人性命的做法,她就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用他。 这不还有她自己吗,不算万不得已。 她一个人默默准备好装备的时候,博士却打来了电话。 接到博士的电话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她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并没有一成把握能活着回来,听到博士声音的那刻她忍不住哽咽,要不是盗风在这儿,没准自己能哭出来吧。 “听我说阿妙,你还远远没到绝望的时候,他们手里有怪物,那是他们的王牌,他们已经亮出了牌底,你还没有。” “博士……” “你手里还有王牌,你是知道的,他们有怪物,我们也有,有的时候人类无法解决问题,你就必须交给怪物去解决。” 她听完来自博士的告诫,茫茫然回头看向沙发的方向,却发现盗风不知何时早已坐了起来。 黑衣青年弓着背坐在沙发上,眼神清醒得犹如月光,一点不像一个刚睡醒的人。 “所以现在该我出马了?”声音也清醒极了。 “你……你不是在听歌吗?” 英俊却乖戾的青年将白色的耳机丢到一边:“都一个晚上了,早没电了。” 阿妙不知该说什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手机:“是博士打来的,他说你是我们的王牌。” “我本来就是。”盗风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夜市,“就剩我们两个了吗?” “嗯。对方有两个双胞胎哥斯拉。还有……鹿姐死了。” 和她预料中一样,杀戮机器并没有明显的表情,只是挑了挑眉:“打得一手烂牌。下次在死人之前早点出牌吧。” 在寂静的林子里走,阿妙忍不住分神回忆着,在他们这些训练有素的猎魔人面前也如同一面墙的变异种哥斯拉,在盗风面前算不上什么。 都是一年前的事了,这一年她和盗风的合作还是挺愉快的。盗风在博士面前还是要卖几分乖的,而博士又要求他听她的话,所以哪怕盗风一直觉得她打得一手烂牌,但也很给面子地没有在上下级问题上和她纠结过,她偶尔也能呛呛他槽槽他,不是杀戮机器的时候,在外人眼里的盗风还真有点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二十四孝好男友的范儿。 不过她知道他只是懒得跟她计较而已。就像怪物面对着蚂蚁,被蚂蚁咬两口,对怪物来说也无所谓吧。 所以没有战术,她的战术就是在该信任盗风的时候,无条件地信任他。 雷侦探还在抱怨:“真没战术?不会吧,你们打算这么盲打?那可是异形啊,比起上次穆云山上的蜘蛛侠只强不弱的……” 阿妙被念叨得烦了:“战术就是他打,我防,你们跑,understand?” 七字方针噎得雷克思只能点头:“这下清楚多了……” 宁望打量着四周的景物,他已经认出这里,再往前走分分钟都有可能和异形狭路相逢,就在这时,盗风停了下来。 阿妙跟着停下,她没听到什么动静,只感到有一丝风从最里面的林子里吹出来:“怎么了?” 盗风回头看他,眼神示意右手边:“那边有情况,你去看看?” 阿妙点点头,喊上了雷克思:“走吧,我们去那边看看。” 雷克思看向盗风,又看向宁望,刚觉得刺猬头青年的背影安静得有点诡异,大刺猬就转过一张笑脸来:“安心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回来~” 雷克思被肉麻得不行,想了想还是追上了阿妙:“我说你就这么信他啊?” “让我去看看总有他的原因,”阿妙拨着碍眼的树枝,嘴角刻薄地一挤,“也有可能是他想尿尿了不好意思直说,委婉地让我回避一下呢~” 雷克思:“你都是靠意淫占人盗风小哥便宜的吧。” . 宁望目视阿妙和雷克思走远,额角的冷汗也滑了下来——那一丝从林子深处吹出来的风,也吹来了异形的味道。 雷克思和阿妙好像真的什么都嗅不到,有时宁望心里也犯嘀咕,就算雷克思那侦探过人的直觉都是吹的,然而阿妙不可能也这么迟钝啊。 早该想到了,也许并不是他们迟钝,而是盗风太敏锐。 他盯着站定在前方的盗风,朋克头青年的背影有一抹兽类般微弓的弧度,是野兽的直觉告诉他前方的动静。可如果盗风是野兽,那他又是什么,他只是个在平凡美好的世界里写一些不卖钱的唯物主义悬疑小说的网络写手,一个二十多年没出过庚林的宅男,他没有道理会拥有比侦探和猎魔人都更敏锐的五感,更没有道理和盗突突这样的杀戮机器有任何的相通之处。 盗风转过头来,撇撇嘴:“去看看吧,那个差点让你丧命的怪物。” 宁望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只猛兽给认亲了。 . 雷克思和阿妙往盗风示意的方向走了有一阵了,依然没有什么斩获,雷克思摇摇头跟在还在努力 探寻的短发女生后面:“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都这个时候了,人盗风小哥的尿应该也撒完了。” 阿妙却忽然停下来,头朝着某个方向:“那是什么?” “什么什么?”雷克思走上前,往阿妙看的方向张望过去,不由得眯起眼眸。 远处的树枝上,好像是……站着一个人? 雷克思后背一凉,有点晕了,树上一动不动站着个人就够诡异了,更何况这是在荒岛上,除了他们还有别人?什么情况? 他将目力发挥到极限,越发觉得不对劲,那人浑身漆黑,仿佛套着个黑色斗篷,现实中会有人穿着这样一身,站在荒岛上的树上吗? “什么鬼?夜礼服假面啊……” 走到前面的阿妙却忽然回头喊他:“雷克思!快过来!” 侦探先生顾不上看那个夜礼服假面了,循声跑过去,看见阿妙身后一处下陷的沙坑,不由喜出望外——是他们那破木筏! 竟然真被宁望那小子说中了!船果然藏在这里! 雷侦探大喜过望,想也没多想就跳了下去,检查了一遍,发现船的状况良好,并没有受损,看来那个内鬼果然也要靠着这条船离开小岛。 “哎姑奶奶你还愣着干什么?凭我们两个推不动这船的,发信号啊!” 他嚷嚷了半天背后都没声音,不由得回头。 短发女孩站在高高的沙坑边,正一动不动地看着前面,脸色煞白。 雷克思从未在这个武力值满格的女孩脸上见到过这种表情,心里骂着不会是那异形来了吧,心惊胆战地抬头看去。 好消息,不是异形。 坏消息,是夜礼服假面。 他终于知道之前看到的树枝上站着的夜礼服假面是什么了,他娘的!真要是夜礼服假面就好了,这简直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毛骨悚然的场景! 根本没有什么披着斗篷站在树上的夜礼服假面,而是一只足有一人高的巨大蝙蝠倒挂在树上。 沙坑四周的大树上密密麻麻地挂着这些人形蝙蝠,侦探先生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